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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7 0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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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淋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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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全2册

君子之交:全2册试读:

君子之交:上集

上集【壹】

夏日炎炎,T城的地铁站出口,提着行李的中年男人和少女在拥挤的人潮里丝毫不起眼,一如他们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老爸,这个也太重了吧!”“重吗?那我来拿。”“不是这个意思!!为什么我们不坐车?行李拿到车上不是很方便吗?”“这点东西,我拎得动。不远的,我来出差的时候走过几次了,公车不会直接开到咱们公寓门口,还是一样要靠脚走。”“计程车呢?”“真的不远,咱们没必要浪费那个起步价,再说现在这么热,这里计程车都不肯开空调的,里面闷得很。不如走走凉快。”

少女有些抓狂了:“老爸!!!”

做父亲的忙安慰道:“别担心,不要说这么点行李,就算再多一倍,我拿也没问题。你别拎了,都给我。你就当陪爸爸散步过去,啊?”

男人把两个大塑胶袋的拎带绑在一起,一前一后往肩膀上搭好,挑担一般,双手还各提一包,模样很是滑稽。

少女撅起嘴,抢过男人手上的一个印着“XX公司十周年庆”字样的灰暗行李袋:“算了吧,你就爱撑。”

男人看她走在自己前面,长长的马尾有生气地甩来甩去,很是欣慰,女儿看起来瘦小,力气居然还很大。

作为目的地的公寓终于出现在眼前,男人擦了把汗,笑道:“你看,这不是到了吗。”

少女嘟哝着:“什么叫‘这不是’,我们都走半天了。”

男人笑着安慰她:“计程车起步价要十二块。已经省下来了,留着买蛋糕给你吃好不好?”

少女年纪尚小,这么一听,立刻欢呼起来:“好!”

挥汗如雨爬上五楼,男人掏出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两个人都舒了口气。

这T城总公司安排的宿舍,专门留给外地分公司前来出差或者进修的员工暂住用的,虽然房子旧,装修简陋,但位置好,出入交通都非常方便,朝向什么的也没问题。最重要的是不用支付房租。“小珂,你先烧个水。喏,水壶我有带来,拿去,插座在那边,看到没?然后洗个杯子喝点水,就可以休息了。行李不用管,我来整理。”“好。”

曲珂跑去厨房装了水,电热壶插上去,在轻微的“嗡嗡”声中工作起来。

曲同秋早早变成离异男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曲珂也很争气,十四岁就考上T大,还是市内第一名的成绩。当爹的对此又是高兴又是担忧。女儿虽然表现得很懂事,比一般同龄人要成熟得多,但终究才十四岁,丢到远在异乡的大学里,很难不担心。若不是女儿一直以T大为目标,他倒是更希望她能在家乡挑间大学来念。

离婚以后,曲同秋的生活就以女儿为中心,她是太阳,老爸是地球。既然女儿要来T城待个几年甚至更久,他当然也要跟来。恰好公司有让管理层员工来T城总公司培训的机会,想要什么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他就想方设法努力争取来了。

曲同秋大略把房间打扫一下,和女儿坐下来吃了带来的干粮和水,又继续奋力整理东西,小女孩也没有叫累,吃饱了就拿块抹布把屋子上下都擦了个遍。“先填饱肚子,晚上我们再好好吃一顿,”曲同秋摸摸曲珂的头,“乖女儿,委屈你啦。”

把一室一厅的公寓收拾得差不多了,虽然太阳还在天上,但时候已不早,外面火辣辣的灼热感下去了许多。

曲同秋琢磨着晚上要出去买张小床,布料、夹子和铁丝他全带来了,在卧室里拉上一道厚帘子,就有空间给曲珂睡了。

还要过几天T大才开学报到,这段时间和日后的周末,自然是父女俩一起过。“小珂,你去洗个澡,歇一歇,等下咱们出去吃好的,还要拜访你任叔。”

曲珂欢呼着找出新洋装去了浴室。

曲同秋坐了一会儿,拿起客厅电话的听筒。逐个按下号码的时候脸上不禁就带了微笑,又有些紧张。

他所有的亲戚都在家乡,外地的朋友也不多,但在T城恰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

当然所谓“最好的朋友”,是对他而言,对方可未必这么想。

但任宁远又确实对他很好,帮了他许多忙。

学生时代的事情就不提了,他后来的女朋友也是任宁远介绍的。

他结婚的时候,刚从大学辍学,双方父母都不甚赞成,经济上也难以承担。任宁远甚至帮他订了酒店,安排整个婚宴,借给他所有的费用所需,还包了不小一笔礼金来缓燃眉之急,把他感激得不知该怎么才好。

只是平时的来往又有些不咸不淡,他不属于任宁远的朋友圈。两个人连日常联络都不多,他会经常写邮件,逢年过节寄贺卡,寄家乡的特产吃食,而任宁远一般不予回复,顶多“收到”二字,此外则懒得搭理。

只有在他遇到麻烦的时候,任宁远会出现,迅速又干净地解决,而后消失,两人继续平淡如水地来往。

曲同秋等了一会儿,线路里响了好几声那边才接通,任宁远对于陌生号码的来电一向都非常懒散。“喂?哪位?”“是我。”

男人“哦”了一声:“怎么不用手机?”“嘿,我还没买这边的电话卡,用手机是长途加漫游……”

男人一如既往地不欣赏他斤斤计较的寒酸,打断他:“你不在C市?那在哪里?”

曲同秋有些意外于他的迟钝:“我在T城。号码上有显示的吧?”

对方过了几秒钟才质问:“你怎么来了?”

曲同秋其实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匆匆来,匆匆办事,再匆匆回去,活动范围就只有宿舍——公司——客户公司,累得比狗还惨,起得比鸡还早,外加马不停蹄。

何况任宁远似乎也很忙。他都不知道任宁远在哪个公司、做什么工作、现况如何……也就不存在仓促打招呼的必要。

现在是要住上两年,或者争取更久。想到隔了多年又要再见到任宁远,和长期只用电话联络的朋友重新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便有了新奇和兴奋的感觉,“给你个惊喜啊。”

但那男人惊是惊了,喜是半分都没有。电话那头的声音淡淡的:“来出差?”

曲同秋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惯了,立刻有些心虚:“不,是培训,要两年。”

任宁远颇有责备的意思:“怎么连提都没事先跟我提一声?”

曲同秋忙赔笑:“其实是我女儿考上T大,来读书的。我也顺便调来这边的总公司。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来了再约你出来吃个饭,跟你说一声,也一样。”

电话里没有再传来声音,可以想象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任宁远重重皱着眉毛的样子。“你晚上带小珂出来,一起吃个饭吧。我该给你们接风的。”

曲同秋忙应了一连串的“是”。

任宁远生性沉稳,嘴里自然不说什么,分明是很不欢迎。这和想象的差距甚远,曲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后还是去了任宁远定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么他都“是”,要么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赔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你。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着的,你好好念书,别让你爸担心。”

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

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于告别中学生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于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后收下。

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着有点沉也不是特别沉。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么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哭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本电脑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小白”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么乖巧地眼巴巴,做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后画图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置好一点的笔记本电脑。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么“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电脑留下是可以,但你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后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着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笔记本电脑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重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笔记本电脑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置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后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钱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台式机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么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着揍着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着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时间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后父女俩道了晚安,隔着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着,转着头两边吹。

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么了?热吗?”

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着,但T城毕竟不同于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于是逗她:“我让你选间离咱家最近的大学,你又不念。”“可我想念好大学嘛。”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没事,会习惯的。你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你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真的吗?”“真的。”

把女儿哄得睡着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着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上集【贰】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

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坐落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起来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所谓学生帮的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语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X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着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旁边有和事佬劝阻:“你干吗要抄他的啊?!”

那人骂道:“这种死肥猪不是通常成绩都该很好的吗?”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来。

这是每一所学校里都通用的潜规则,如果成绩不好,那多半长得好,擅长交际;如果长相非常对不起民众,也不活泼,那多半成绩都很好。“阿杰你就别抱怨了,谁让你看错人啊。”

叫阿杰的男同学还在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愤怒:“X的,长这样,个性又阴沉,连功课都不好,那还有什么活的意义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负是不少大学男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曲同秋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亏当享福,学长要收保护费孝敬费什么的,他肯定是第一个掏钱的。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废,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伙,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帮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一群,吃不了兜着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屋子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都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

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后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后就变成被孤立,再接着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于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么人缘可言,一旦变成被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么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着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么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回来之后,那两个人边喝边谈论要由谁来还他钱。

曲同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习性,忙赔笑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学长辛苦,买个酒孝敬是应该的。”“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们让学弟买东西不给钱了,最近管得正紧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远远看见有人朝这个偏门走来。

两个学长立刻喜道:“酒钱有了!”然后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个人说,要借他一点钱花花。有多少都全给我拿回来。啤酒钱付清了,剩下的记得交上来给我们。”

曲同秋百般不情愿,但想到那两人的拳头,和得罪他们之后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来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庄维。

曲同秋叫苦连天,只得硬着头皮打招呼:“喂。”

庄维皱眉看了他一眼:“做什么?”“你身上有钱吗?”“有。”“多少?”“一百块。”

曲同秋想了想:“给我五十。”

庄维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干什么?”“他们两个,”曲同秋无奈地做手势,“让我来收保护费。你要是都不给,等下肯定会被搜出来的,还会挨打。给他们五十,就不用吃苦头,起码还能剩下五十块。”

庄维冷冷地看着他:“你都荣升为他们的走狗了啊。”

曲同秋很是生气,但舍友一场,总不能看他在自己眼皮底下挨揍,便继续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啊,难道要被抢光光才好?”

庄维厌恶地扭过头:“我宁可被抢,也不要为虎作伥。”

曲同秋心下骂道:为虎作伥也轮不到你,这罪名怎么说都是我的啊。

看那两人已经在不耐烦了,生怕出事,就只能自己认倒霉了:“这样好了,你就当借给我五十,我去跟他们交差,好放你过去。这钱我回去就还你,行不行?一分也不少你的。”

庄维还是冷冷的:“你要当走狗你自己去,我不会配合你。”

两个人终于等得爆发了:“妈的你是猪啊?!收个钱也要这么久?”

曲同秋忙转头赔笑:“稍微再等一下,等一下……”“是不是那小子不肯给钱啊?”“不是不是,是他没带多少……”

庄维突然提高嗓门:“我就是不肯给,又怎么样?凭什么要拿钱给你们这些垃圾用!”

这下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虽然飞上来的马蜂只有两只,也够庄维受的了。

曲同秋先是劝阻,等挨了两拳,就不敢再吭声了,眼睁睁看着,张皇失措。

劝架的下场肯定很惨;叫救兵,那是肯定没有的;请老师来解决,那也只会是以斗殴罪名一起记过。

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趁乱溜走。但他从没遇到过自己在场挨打的却不是自己的情况,一时无法作出选择,犹豫不决。

也该是他们俩运气好,庄维挨打挨到一半,几个人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问:“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曲同秋和庄维都还没什么反应,两个学长却是吓了一大跳,忙住了手,站直了,满脸堆笑。“任哥,楚学长。”“你们这又是在欺凌弱小了?”“楚学长说笑了,这个只是教训一下不懂规矩的学弟……”

男生看了地上的庄维,又看了呆立的曲同秋一眼,笑道:“我说错了,欺负的是‘弱’,但一点也不小嘛。”

被称楚学长的自然就是楚漠。这个人曲同秋听说过,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却困惑恶霸怎么都不长恶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肤,五官端正,染了一头很不错的头发,长相堪称俊帅。旁边那个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发黑眼,一管笔挺的鼻梁令人印象深刻,怎么看都是英俊的贵公子模样。

相比之下,肥胖迟钝的自己倒更适合演反派头头这种角色。

黑发男生皱了皱眉:“到底怎么回事?”

他没有楚漠那么凶恶,但开口却更让人觉得生惧。

不管心里怎么嘀咕,曲同秋一听到他们称那黑发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两人说的话,就意识到这搞不好是脱身的机会,忙对着那黑发男生,抢先把事情简单明了说了一遍。“说了不准再差人买东西不给钱,更不准勒索,你们都忘记了?”

楚漠忙劝阻:“宁远,这习气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得干净,给他们一点适应时间嘛。”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耐心的人。”

几个人都不敢做声。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宁远”这个名字。同样是新生,听说他来了没多久就让高年级学生心悦诚服,却没想到已经到了可以对三年级的楚漠用这种态度说话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脸对那两个二年级生说:“你们都回去等着。敢抢钱还打人,下场自己清楚了?”

又仔细再看看地上的庄维,突然笑了:“啊哟,是这位啊。”

任宁远问:“你认识?”“新生里最能闹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没你的本事。”

庄维从散乱的头发里瞪着他。

楚漠又“啊”了一声:“这小子真的长得不错嘛。就是性子太不讨人喜欢了。不然也不至于挨打啊。我们有事要先走了,医药费以后找我来报。话说,你能走得动吗?”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回去。”

楚、任两个人用疑问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释:“我跟他是一个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个宿舍的,你还跟他要钱,看他挨打啊?”然后跟任宁远说话,声音毫不掩饰,“比起这种人,我倒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庄维还挺可爱了。”

任宁远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双眼一望,瞬间就起了羞惭的感觉,不由推推眼镜。

任宁远瞧了地上神情倔强的美人一会儿,又朝他示意:“那麻烦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宁远会这么礼貌,一时受宠若惊,没等他点头哈腰完,那两个人就走远了。

然而此后曲同秋是再也没有和任宁远说话的机会。

因为学生内部仍然等级森严。他若要把任宁远当成什么正义的新秀,那就大错特错了。任宁远照样不是什么善类,只不过把混乱的勒索压榨变成极有组织纪律性的收费罢了。

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

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后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么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么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

在庄维的怒骂中喝着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

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他不只不讨厌,对任宁远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里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里。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么,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还不是照样有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喜欢男生,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么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

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么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么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凌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于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于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

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后,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着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你怎么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么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么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后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边怎么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么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缘于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吃过饭了吗?”“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于没有。“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于他肯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么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曲同秋本来也怕挤,而且懒惰,所以常备耐储存的干面包和饼干,或者干脆就睡得晚点去,买点剩下的馒头吃。

自从那天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硬抢到那种鸡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去找任宁远。

收到一个男生送来的早点,任宁远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后真的开始吃。

那场景是十分可笑的,一个愣头愣脑的小胖子,端正坐着热切地看一个英俊男生吃早点,即使隔了镜片也能感受到那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把任宁远换成个美少女,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既然任宁远是个男人,还是相当有男人味让人不敢觊觎的类型,那这就是赤裸裸的拍马屁场面。

曲同秋没想那么多,别人的说法他也不介意。虽然意识到竟会忘了给自己买一份,也会觉得有点蠢。

但起码看着任宁远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任宁远好歹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任宁远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任宁远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么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只是可怜他自己更要节衣缩食,每日早起。除了钱包,小肚腩也一点点瘪下去了。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曲同秋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睡在上铺的吕阳从门外进来的时候,曲同秋正踩着双层床的中间踏脚,试图爬到他床上。“你干什么!”吕阳一步上前,一把将他扯了下来,“靠,搞什么啊,弄得我一床都是灰!”

曲同秋知道他爱干净,有洁癖,忙解释道:“天冷了,我要上去拿棉被。我洗了澡了,还穿了干净袜子,不会弄脏你的床的。”

宿舍里供大家存放棉被之类物品的储物柜设在上方,横向,比双层床略高些,无梯子可用,踩桌子也够不着,唯有睡在上铺的人开启收拾会很方便。“你拖被子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没灰!”“还好吧,锁在里面不会有脏东西啊。”“你敢保证一点灰也没有?”

曲同秋想了想:“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时候,都很干净的,我也会小心……”“那是你肉眼看不见而已!”

曲同秋嗫嚅了一会儿:“可晚上降温了,我要盖被子。”“那我刚洗过床单啊!你这么爬上去一踩,我晚上要怎么睡得着?”“我脚是干净的……”“再干净的脚,也是要踩在我放枕头的那个方位!你受得了吗?有人在你头的周围踩过?”

曲同秋想说他一点也不介意啊,但吕阳仅仅描绘那虚拟场景就似乎已是满身难受的模样。“你、你别激动啊。”

吕阳声音高八度:“我哪有激动?!”

曲同秋吓得只得噤声。

过了有一会儿,吕阳似乎镇定下来,口气宽容,慈眉善目地拍拍他肩膀:“冲你发火不好意思啊。你过两天再拿被子吧,趁我要换新床单的时候。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放心。”

被他这么一说,曲同秋觉得他似乎也不是不讲理,还挺有礼貌的。事实上吕阳平时相处都还可以,就是洁癖厉害了点。

可晚上不盖被子,还是不行,他挨冻怎么睡得着呢?

曲同秋正在思来想去,忽然听得庄维说:“啊,不好意思吕阳,我踩了你的拖鞋。”

宿舍面积不大,这种事故常有之,错脚踩到掉地上的枕头都不稀奇,男生个性大大咧咧,不以为意,谁会记得为这种芝麻事道歉,但吕阳的洁癖众所皆知,庄维便又补了一句:“对不起了,我等下拿去冲冲。”

吕阳一看清那双鞋,就勃然变色:“有没搞错?!这是我上床睡觉之前穿的鞋!”“所以说我会刷一遍啊。”“刷就有用吗?你的脚底踩过哪里啊?那些看不见的脏东西你以为刷得掉?”

庄维也失去耐心,冷下脸,笑道:“嗯,我刚从厕所回来。”“你用进了厕所的鞋踩我的拖鞋?!”吕阳已经整个儿抓狂了,“这鞋让我怎么穿啊?!”

庄维冷笑道:“我不仅进了厕所,脚还放进便池里戏水了呢。”

吕阳快疯了:“啊啊啊,你这个变态,我不会放过你!”“那你是要怎样?”“你说要怎么样?啊?你踩了我的鞋。用你的脏脚踩了我的鞋!”

庄维放下手里的东西,镇定道:“你有病就赶快去医院治。在这里撒什么野。想要王子待遇你就别住宿舍,五星级酒店没拦着不让你进啊,你怎么不去?这里何止有上过厕所的脚,还有蟑螂蚊子和老鼠呢,说不定它们都从你床上爬过……什么?你没见过?笑死人了,肉眼哪看得见啊,在你枕头里拉一堆卵你也看不见。”

吕阳的反应激烈到让曲同秋都不敢去看,一时简直有抱头捂耳朵的冲动,只觉得宿舍里顿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而庄维不为所动,继续道:“你再撒泼,再撒泼就试看看,信不信我现在就穿着鞋去你床上踩。“这样对你?我怎样对你了?踩了你的鞋,你用得着要死要活吗?是个男人就别做女人都不屑干的事啊。集体生活,大家住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不是都得供祖宗一样万事迁就你。“你有洁癖就了不起啊?有洁癖就能撒泼了?有洁癖就能不让人盖被子?我还有神经病呢,神经病杀人不犯法,你要不要试试?”

……

再闹下去这两人就该动手了,曲同秋吓得忙上前拉劝:“别打别打,一个宿舍的,何必呢,都消消火,消消火啊……”

其他目瞪口呆的观众们也反应过来,纷纷上前劝架。七手八脚之下,总算免了一场恶战。

庄维“切”了一声走开的时候,又看曲同秋一眼,骂道:“你就孬种到死吧。”

虽然挨了骂,也觉得被气得两眼血红的吕阳有些可怜和无辜,但曲同秋平生头一次对庄维生出一丝敬佩来。

这种什么都敢的性格,比起他的什么都不敢,是要勇敢得多。

而且伶牙俐齿的,一下就能找到反击点。不像他,尽管隐约觉得逻辑不对,却死活也想不出要怎么争辩。

一对比就高低立见。所以庄维可以不用再去管那拖鞋的鸟事,他却仍然没有被子可盖。

曲同秋边思索边上了床,卷在被单里入睡。

夜深露重,渐渐降温了,但他也无法可想,只能哆嗦着熬了一夜。

第二天被起床铃惊醒,曲同秋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不要想能替任宁远买到早点了。心下暗叫糟糕,但晕头晕脑的,爬不起来。

结果那一早上的课都旷掉了,不管其他舍友怎么叫他催他,他都动不了。大家只当他嗜睡,也便各自纷纷出门。

睡到下午他才觉得状态好了些,慢慢爬起床,昏沉着洗漱,拿水壶装了白开水,带了一些干粮,背好书,打算出去上课。

下午修的是公共课,整个专业的新生聚在大型教室一同上课。曲同秋晃晃悠悠地进去,教室已经差不多满了,但仍然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那醒目的三人组。

庄维旁边紧挨着坐着一脸殷勤的楚漠,楚漠旁边是神情悠然地翻杂志的任宁远,再旁边还有个空位。

任宁远也看见他,朝他笑了笑。曲同秋不自觉地就像颗被磁铁吸住的图钉一样,一步一挪靠了过去。

任宁远抬起眼睛,微笑:“要坐这里?”

曲同秋简直受宠若惊,应了一声便赶紧在他身边坐下。“早上怎么没看到你?”

曲同秋愈发受宠若惊,在回答之前便点头哈腰的,半天才恭敬道:“对不起,我睡过头了……”

任宁远笑了笑:“听说你感冒了?”

曲同秋一迭声的:“是是是……”

任宁远被他的紧张模样逗乐了:“你不用怕,我没吃到早点也不会打你的。还有,感冒也不要掉以轻心,这个药给你吃。”

曲同秋的受宠若惊指数在本日达到最高点,双手接过药,几乎都要哆嗦了。

这种不胜惶恐的气场太过强大,连庄维都隔着两个男人朝他抛来一个受不了的白眼。

上集【叁】

曲同秋开始叫任宁远“老大”。

因为若要直呼其名,他没那个胆,更会被楚漠猛K说“谁准你这么叫”;要随众小弟一起叫“任哥”,感觉不知怎么的就很肉麻,何况任宁远根本没把他收入旗下。

还是“老大”能真实反应他对任宁远的感想。

任宁远对此只笑笑,不置可否,不过曲同秋坚定地觉得他实在很适合。

虽然样貌斯文,神情多是宽容和气,但谁规定老大就要是满脸杀猪般的横肉呢。老大只是一种气质。

曲同秋当跟班跑腿也能当得很高兴,而备受他们赏识的庄维却不知做了什么,又得罪了楚漠。

这天本是楚漠过生日的大好日子,一行人在楚漠校外的公寓里替他庆祝。庄维必然是在受邀请之列。而曲同秋因为近来当跟班小弟当得委实尽职,也托了任宁远的福,可以跟去凑热闹。

曲同秋好久没吃饱过了,难得有这种面对充足食物的机会,便努力大吃特吃。招来楚漠嫌恶的数眼之后,便转移到无人角落去专心致志地填饱自己的肚子。

庄维那边的事态是如何进展的,在角落里一心向“吃”的曲同秋完全没觉察到,直到听见骚乱动静,才发现其他人已经如鸟兽散。

曲同秋一片茫然,不知自己到底错过什么,却惊恐地看见楚漠一脸煞气,从卧室出来。

而庄维不见了。

正在疑惑,便听见卧室门被踹得“砰砰”响,还夹杂着叫骂。

曲同秋吓了一跳,但已经错过了跟随大流逃亡的最佳时机,屋子里只剩他们几个人,他手里还抓着块蛋糕,不停偷眼看正和楚漠说话的任宁远,走也不是,留又不敢。“任……老大……”“叫什么叫?吃你的,”楚漠骂道,“然后闭嘴!”

任宁远见他吓得真的赶紧把蛋糕往嘴里塞,不禁莞尔:“你先回去吧。”

楚漠扯散了自己的衣领,暴躁道:“你们都可以走了!”“我劝你别那么做比较好。”“反正都已经撕破脸了,做不做有什么差别!”

任宁远笑道:“话不是这么说,撕破脸也分大破和小破。”“我不管,”楚漠说得咬牙切齿。“你现在太不冷静,等下多半要后悔的,到时要说什么‘悔不该’就来不及了,”任宁远笑道,“不如你跟我们一起走。去外面绕一圈。我教你个法子,你等心跳低于一分钟七十了,再作决定。”

楚漠皱眉想了一会儿,还是喘着气,瞪起眼睛:“他要是趁机跑了怎么办?”

两人对视两秒,一起把眼光投向战战兢兢的曲同秋。“喂,你!留下来看着,别让他跑了,知道吗?你不是最爱吃吗?把这一屋子东西吃光之前不许走!”

曲同秋忙把求助目光投向任宁远:“老大……”“你照着做就好了,”任宁远温和道,“别多嘴,更别多事。”

听两人关上外面大门离去的声音,屋里只剩他一人守着卧室内的庄维。曲同秋心下惶恐,又断然不敢走,只得害怕地在客厅里吃起来。

原本庄维还在踹门,怒骂,渐渐的也没了声音。

这让曲同秋更觉可怕。

以庄维那种个性,让他装作给保护费,充充场面,他都不肯配合。芝麻绿豆大的事,他都能搞到以被群殴海扁收场。

那如果是西瓜大的事……被惹的又是楚漠,那庄维的最后下场会是……

曲同秋打了个寒战。

惹毛了楚漠会被修理得暴惨,这在他最害怕的东西的名单上起码排前三甲。

但同宿舍的人惨遭修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面孔,突然横尸在他面前,这也绝对榜上有名。

哪个更令他心脏不胜负荷,似乎还有待争议。

他从来不敢逞英雄,他胆子只有绿豆大。

曲同秋惶恐地坐在沙发上,苦思冥想得连头发都痛了。楚漠交代下来的任务有两个,一个是守着庄维,另一个是把东西全吃掉。

反正后面那个命令是绝对没法完成了。

曲同秋硬着头皮挪到门口,试探着叫了一声:“庄维?”

里面没动静,曲同秋心惊胆战又敲了敲门:“庄维?”

一直没回应,曲同秋慌张起来,不知道楚漠走之前对庄维做了什么,万一庄维是被捅了一刀,现在正躺着不断流血呢?

曲同秋心下害怕,尽量放轻动作,从外面转动把手,开了门。卧室没开灯,借着客厅的光,一时也看不清室内是什么情况,曲同秋走了两步,在墙上摸索着寻找灯的开关。

灯一亮就看到庄维正躺在床上,十分难受的模样。

曲同秋伸手刚碰了碰他肩膀,手腕就被一把抓住。那力度把他吓了一跳,但意识到庄维还能这么生龙活虎孔武有力,那就应该是没被怎么样,于是松了口气。

一口气没松完,只觉得手上一紧,被扯得一个踉跄,整个扑摔在床上。

没来得及反应,人就被压住了。

曲同秋“嘎”的一声,惊得声音都噎在喉咙口,顿时四肢乱挣,好容易喘过一口气,扯着嗓子喊:“庄维,是我啊……”喊了一半,就又被压回去了。

没想到庄维会兽变,曲同秋被按在床上,眼前发黑,简直要怀疑庄维被什么鬼东西附身了,只得拼命挣扎鬼叫。“救命啊救命啊……”“吵死了!”“是我啊是我啊,你认错人了!我是曲……哇啊啊,救命啊……”

徒劳无功地挣扎了半天,曲同秋总算意识到,庄维才不在乎压的是人还是鬼。多半是楚漠给他吃了什么怪东西,让他整个丧失理智,见人就扑,连男女美丑都不分了。

曲同秋心下大骇,偏偏庄维还摆出暴走的架势,要撕他的衬衫。

曲同秋一时都忘了心疼衣服,吓得快出不了声了,只能张口结舌道:“庄、庄维……我是曲同秋啊!”

怎奈庄维完全不为所动,继续扯他的。曲同秋几时见过这不可理喻的阵仗,吓得要命,只得先用力抓紧自己的裤子再说,一时真是欲哭无泪:“救命啊……救命啊……”

庄维两眼血红,紧压着他,不管不顾地继续上下其手,把他摸了好几遍。

等庄维终于摸够了,曲同秋也吓呆了。屋里安静了几分钟,两人四目相对,曲同秋总算明白过来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什么都来不及想,就“哇”的一声惨叫,推开庄维,跳起来,夺门而出。

里面终于清醒镇定下来的庄维也意识到自己刚才逮着的是谁,做了什么事,顿时发出踩到大便一般的惨叫。

曲同秋自从晚上回去以后,就缩头缩脑的,走路也顺着墙根,犹如过街老鼠。

做了一晚上恶梦,翻来覆去惊出好几身的冷汗。

第二天又旷掉了早上的课,把头蒙在被子里不出来,想把那不堪的记忆片断活活闷死在脑子里。

到中午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终于到食堂,买了盘便宜饭菜,心惊胆战的,坐在角落里吃。

正在低头吃饭,突然就被人揪住领子拉起来,而后狠狠踹翻在地。

曲同秋莫名其妙,来不及反应,就被一连串拳打脚踢打得只能抱头在地上翻滚。椅子桌子也“噼里啪啦”地倒下来。已经过了用餐高峰期,但食堂还是有一些学生,只是众人都只围观,没有一个上前阻挡的。“别打了……别打了……”

感觉到自己鼻血都流出来了,曲同秋边护着后脑勺,边虚弱求饶。

楚漠恼怒不已,用力又踢了他一脚:“死肥猪!你还敢下来吃饭?哈?我让你吃!”

其实这相当冤枉,那个时候曲同秋已经瘦了好十几公斤了。生活不容易,更不如意,成日担惊受怕,跑腿挨骂,吃得又俭省。加上他那连发育都比一般人迟钝的身体终于开始拔高,骨骼一伸展,剩余不多的赘肉更加分散得可怜,连普通的“肥”都算不上。

被打得太厉害,曲同秋出于求生本能,拼命爬到附近的桌子底下躲着,嘴巴都快被淌下来的血糊住了,只能哀求:“饶、饶了我吧,我下次不敢了……”

他知道把庄维给放走了,楚漠一定会发火,但没想到会到这种地步。

楚漠一把掀翻桌子,看他吓得拼命往后缩,叫人把他按住,抬腿又铆足力气踢了他两脚。正中心口,踢得他叫都叫不出来。

至今仍然没有任何人站出来阻止,众人只是围观着议论纷纷。

大家都好事,争先恐后探着脑袋看热闹,唯恐错过一个细节,事后与人八卦分享也定然不会有所遗漏。但又怕事,在学校查证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口径一致说没看见,记不清。

就算有人觉得不满,他也不会有勇气说什么。即使像庄维那样个性耿直,他却又没能力做什么。

曲同秋被打得太惨,觉得自己牙齿都要掉了。只能缩成一团,希望早一点晕过去,晕过去就不知道痛了。然而却一直清醒着,每一下踢打,都让耳朵痛得“嗡嗡”响,

痛得全身都发烫,那些拳脚似乎带着火似的。脸上已经又是血又是眼泪鼻涕,狼狈不堪,殴打在一个瞬间却突然毫无预兆地停止了,四周也安静了许多。

曲同秋脸朝下趴着,缩着不敢动,听见一个声音在冷冰冰地说:“你够了吧。”

人群里起了一阵惊呼声。

曲同秋抬起发肿的眼皮,看见那个声音的主人在自己眼前站着,抬手揍了楚漠,一拳打在他下巴上。

看起来似乎没怎么用力,楚漠却往后踉跄了一下。“他够老实了,你还想怎么样。”那人还是那么不愠不火,但食堂里却变得鸦雀无声,“楚漠,凡事都要有个限度。”

虽然下面很可能还有热闹可看,任宁远对楚漠,将会是更大的热闹八卦,但没人敢再围观了,大家都急忙散去。

偌大的食堂,除了餐台后的员工,其他人几乎都渐渐走得干干净净。

在曲同秋摇晃模糊的视线里,任宁远似乎对着他弯下腰来。“你还能走吗?”

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他渐渐看得清任宁远皱起来的眉毛。“很严重啊,叫救护车吧。”

曲同秋觉得那样太夸张了,印象里救护车是病危的人才有权力动用的,他会因为自己被打的程度还够不上叫救护车而惶恐,忙连连摇头。“这样,那我带你去医院。”

一手穿过他脖下,一手穿过腿弯,做了个要抱他起来的动作。

只有抱小孩子或者女人才会这样,曲同秋感觉到他手上用力,吓了一跳,顿时瞪圆了眼睛望着他。

任宁远微微用力,便收了力道,把手缩回去,笑着说:“嗯,你确实有点重呢。”

曲同秋不禁一阵羞愧。但听他在调侃,也觉得情况没那么惨了,心情轻松了一点,身上似乎不再那么痛。

任宁远扶起他,而后转了身,示意他趴上来。

曲同秋想不到他居然要背他,顿时受宠若惊,战战兢兢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任宁远这回倒是轻松便站了起来,背着他走出去,还能腾出一只手打电话叫了车。

坐进车里,任宁远扶他坐好,还把肩膀借给他靠。曲同秋突然害怕自己脑袋会太沉,便半靠半撑地歪着脑袋。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轻微把他往下压了压,让他顺势躺在自己腿上,笑道:“放心,你还不至于。”

曲同秋诚惶诚恐地躺了一会儿,嗫嚅道:“老大……”“嗯?是很痛吗?”“不,不会。”

这已经是大学的第二个学期,被欺负也算历史悠久,都生出惯性来了。没有人为他说过话。

而第一个居然会是任宁远。

曲同秋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大的面子,这么好的运气。除了受宠若惊,更觉得感动又感激。

任宁远是他永远都该追随的人。

由任宁远陪着去医院,觉得一切都顺利而且便捷,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检查了。眼眶淤青,但没伤到眼球,牙齿还好也只是轻微的松动,流了那么多血,鼻梁骨倒也没断,身上也一样,伤处无数,但庆幸的是没有致命的和会留下后遗症的。

真是他的运气。

曲同秋知道自己死不了了,看任宁远没有马上带他离开的意思,忐忑道:“老大……”“如果你没有特别想赶回去上课,就老实住院吧。”“不不不,我没到那种地步……”

想到在医院烧钱的速度他就害怕。挨打便算了,还要破财。雪上加霜,手都冰冰凉。

任宁远也不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在他胸口戳了一下,曲同秋立刻痛得“哎哟”弯了腰。“你看,都这样了。回去也上不了课,又不会有人伺候你。不如在这里休养几天。”“老大,我……”“费用我来付,”任宁远笑道,“你不用担心,你没欠我。我每一毛都会向楚漠讨回来的。”

不提身上的痛的话,曲同秋倒算是过了几天好日子。

宿舍里的人和班里其他同学陆陆续续来探望他,询问伤势的时候大家趁机发泄积怨,大讲了一通楚漠的坏话,齐声怒骂之,很是痛快。

无人探访的时候,身边也有任宁远带给他看的一些杂志和书,可以安宁地打发时间。

连吕阳都来了,唯独庄维没出现过。他不来也好,免得尴尬。曲同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跟他面对面而脸上不抽搐。

这么安然过了一段时间,除了伤口疼痛之外,也称得上好吃好睡。尽管医院食物清淡,曲同秋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胖回来了。

任宁远来看他的时候带了一些糖,把曲同秋高兴坏了。近来身上好了很多,一旦病痛下去,食欲就回来了,但护士也只给他小孩子吃的小糖豆,把他馋得不行。

任宁远在他床边坐着,端详了他一会儿,用拇指和曲起的食指检验似的捏了一下他的脸,笑着说:“嗯,有起色,看起来好多了,住得还习惯吗?”

曲同秋忙应道:“我已经全好了,想出院。”

任宁远点点头:“也是,医院终究不是什么好地方。那么欢迎你出院。”

琐碎东西收拾了个小包裹,办好手续,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曲同秋发现面前停了辆车,似是要载他们,但又不像是那平日也难得一坐的计程车。

任宁远在车窗上敲了敲,而后拉开门,前面驾驶位上的男人也把棒球帽拿下来,曲同秋这才看清楚那是楚漠。

这简直就跟惊悚片场景一样,曲同秋心头猛地一颤,差点转身就跑,却被一把拉住。“别这样,”任宁远有些啼笑皆非,“他来接我们的。”

“……”“楚漠家离医院不远,开车来也方便。”

曲同秋实在被打怕了,还是僵着,笑得怪可怜,死活不肯往车里坐。“不怕,楚漠还要跟你道歉来的。”

此言一出,不仅曲同秋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楚漠也是瞬间脸上发僵,生硬道:“没可能,那是他自找的。”“他顶多只算是多管了闲事。你没资格那么对他。”

对峙了一会儿,楚漠还是松口说:“对不起了。那天我下手太重。”

……曲同秋张口结舌,石化着被任宁远半推半塞了进车,还是紧抱着东西,又警惕又茫然。

楚漠很是不痛快,边发动车子边大声说:“宁远你太护着他了吧。我揍别人的时候你可没这么婆婆妈妈的。这胖子算个什么啊。照你这标准,我得跟多少人道歉啊!”

任宁远笑笑:“那倒不用。他这样也难得的。”

曲同秋发觉自从出院以后,他的运气似乎就好了起来。

在学校里他没再挨过揍,即使是钱交得不够的时候,学长们居然也还算客气,而到后来他们甚至都忘记要来跟他收钱了。

身边的人也变得好相处了一点,不再动不动就推搡他或揪他领子、扇他后脑勺、要他让路的时候都会提醒他一声。“死肥猪”这样的叫法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听到,大家都直呼其名,弄得他花了些时间才适应。

这天,曲同秋去邮局领了家里寄来的生活费汇款,兜里还有打工拿到的薪水,回学校之前他先高高兴兴去买了好几个羊肉串,包好了想带回去给任宁远。

再往回走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被人盯上了。

他一个人走路,行动看着又迟钝,面相窝囊可欺,大概是刚才掏钱的时候没留意掩饰,看起来还是值得一抢,一下子成了校外小混混们眼里的肥羊。

对方原本打算是速战速决,一分钟把他堵到巷子里,三十秒扒光他的钱,哪知道这看起来慢吞吞的家伙反应倒也不那么慢,还知道做个假动作再换方向跑,害他们轻敌之下没能马上逮住他,只能追在他身后。

几个远非善类的家伙追着个人在街上跑,嘴里喊什么:“站住,拿我们的钱还敢跑!”

看起来像是混混之间的纠纷,路人都躲闪唯恐不及。

曲同秋也想不到自己可以跑得这样快,身手不知什么时候起有了长进。但还是不足以把那些人抛开,远远看得见学校大门的时候就被人从背后抓住胳膊,挣扎着向前冲了两步,还是被狠狠扭着扯了过去。“死肥猪!看你还跑!”“快把钱交出来。”

曲同秋就是泥巴做的也不会这样服软,挣扎道:“不行!为什么要给你!”“X的害我们跑了这么远,口渴喝水也要钱的吧?不跟你要,跟谁要去啊?嗯?!”

几个人七手八脚上来就要搜他的口袋,曲同秋拼命反抗,手脚被制住,心急之下张口乱咬,“啪”地就挨了一个耳光。“X的给我老实点。”

又“啪”一声,这回从声音听来,肯定更痛,但曲同秋一点感觉也没有。

从混乱里挣扎着抬起头来,才发现那一耳光是打在掏他口袋的光头脸上的。“老、老大!”

任宁远只打了一巴掌就把手收回来,皱着眉擦了擦,放进口袋里。旁边自然有人上来代劳接下去的工作,让他们见识到现在的学生不都是文弱秀才,把他们拖到一边打了个半死。“老大……”曲同秋接过还回来的旧钱包,几乎要感激涕零。

任宁远微笑道:“看不出来你跑得还挺快。”

曲同秋惊魂甫定,忙殷勤伸手说:“老大,这是买给你的。”

肉串的竹签他出于本能还一直抓在手里,只是跑了一路,刚才挣扎的时候搞不好还拿来当武器使用过,上面现在只勉强还挂着几块肉。

看清楚那惨样,曲同秋又是心痛又是失望,也怕任宁远发火。他今天拿到钱才舍得买肉,之前因为没钱花,啃了半个月萝卜。

任宁远“哦”一声,还真的拣了一片吃了,笑道:“嗯,心意我收到了。多谢。”

看曲同秋又露出感激涕零的神色,他又笑道:“不用这样。你要是被抢光了,谁来给我买早点呢。”

曲同秋感恩不已,比以前更殷勤地跟着任宁远,简直变成任宁远的小尾巴,贴身随从,连任宁远上洗手间他都会在外面等着。

而只要任宁远略微示意,该回避的时候他就会知趣地乖乖离开,倒也懂进退。何况他不八卦,不烦人,多用耳朵少用嘴,手脚勤快,最重要的是忠心耿耿。一段时间下来,他也就成了默认且公认的任宁远的随身小弟。

任宁远笑着跟楚漠说会袒护他是因为他已经窝囊到一种境界,再窝囊下去会让人不忍心。曲同秋听着觉得稀奇,从未想到他的“窝囊”也能派上用场。他也有靠别人的“不忍心”而得到好处的时候。

即便如他,也觉得窝囊不是什么有男人味的品质。男人是该像任宁远那样的,任宁远才是他所憧憬的男性形象,偶像目标。

就跟其他舍友贴球星海报,把企业大亨的成功秘史摆在枕头旁边一样,他也把报纸上任宁远的部分(参加校际网球比赛的得奖报道)剪下来收藏,还把任宁远的照片摆在钱包里。

自从凭借坚忍不拔的精神成了任宁远的御用跟班,曲同秋觉得自己认识的人好像多了起来,那些以前根本不甩他的同学,居然也会叫他一起去喝酒。

作为学生,当年大家在对女性这方面大多蛮纯情的。曲同秋所在的学院女生少到可怜,到女生比例偏大的文科学院找美女们联谊,就变成很流行的活动。饥渴又不得其门而入的时候,照着校内电话簿随便挑个女生宿舍的电话打过去要求联谊的也很常见。

这些叫他去喝酒的人,正是要和中文系的女生们联谊,不知怎么竟会叫上他。曲同秋不敢想过自己会有女人缘,不表示他不向往。抱着哪怕看看也好的念头,便跟去了。

两拨人见了面,说实话他们这群男生除了油嘴滑舌之外都没什么亮点可言,曲同秋更是拉低整体平均分的那种类型。

偏偏对方那些女孩子都颇漂亮出众,他们若没什么出色表现,那基本上连要到电话的希望都不会有了。

不过曲同秋看他们都胸有成竹,显然是有备而来。没聊多久,那个把他找来的男生便说:“说起来,任宁远这小子本来今天也是要一起来的。可惜临时有事。没来认识你们,是他的损失啊。”

曲同秋吓了一跳,而女生们比他反应得更快。“骗人的吧!”“是说校学生会会长吗?”“你和他很熟?”“也还好啦,就是好兄弟罢了。有什么事找我和找他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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