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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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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滕贞甫

出版社:大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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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

刘东试读:

苦乐人生

走出颁奖大厅,午后的阳光热烈而醇厚。不知为什么,我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个陌生的组合词:

午后青春

。古人言:人过四十天过午。可我总觉得,对于四十七岁的我而言,前面还会有一段更美好的青春岁月在等着我。我会努力前行,去拥抱那段注定会更加精彩的午后青春。午后青春

往事,从记忆之外说起

因为喜获“金苹果”奖,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回忆人生的机会。一般情况下,这种回忆都发生在你已有资格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全面总结的时刻。对我而言,显然资历尚浅,人生还有太多的未知。好在,这种回忆据说主要是为了给关注和热爱文学艺术的人们,特别是那些年轻的人们,做一个参考和借鉴,有些励志的性质。既然如此,就欣然领命了。

泡上一杯淡茶,开始回忆。四十七年的人生过往,说长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从何说起呢?还是从最遥远处一段记忆之外的往事说起吧。

1971年春节,在辽宁海城的一个村子里,几十位村民把一间农舍塞得满满当当。屋子里容不下这么多人,一些人就站在门外面窗前头,袖着手踮着脚抻着脖子往屋里看,看不见的,就竖起耳朵仔细地听。

屋子里的大炕上,站着一个三岁大小的小男孩。小男孩身上套着一件大人穿的棉坎肩,神气十足地连说带唱带比画,表演的正是当年最火的革命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杨子荣“打虎上山”的一段唱。小男孩唱罢,掌声四起,甚至还有人大声叫好,要求再来一段。不想小男孩竟然架子不小,死活不给面子,甩了棉坎肩,就要下炕。男孩的爷爷赶紧抱起他,本应该抱到院子里,可男孩的爷爷怕外面冷,冻坏了宝贝孙子,从灶台上拽过一个小盆,放到地上。小男孩也是憋得久了,对着小盆撒了好长的一泡尿。两岁时的我,已显示出作家的深刻与严肃

围观的人们意犹未尽,议论纷纷。有人说:“你看人家这孩子怎么长的,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简直跟个小洋人儿似的!”

还有人说:“这孩子,简直就是个神童啊。将来准得有大出息!”

那个被村民们惊为“神童”的男孩就是我。当然,这件事和这番场景,都是后来由家里的一干大人们讲述给我的,而在我自己的记忆中,查无存档。第一个跟我说起这件往事的人,应该是我的母亲,我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当时自己的反应很淡然,只是有些好奇地反问了一句:“真的吗?”

后来长大一些了,又从家里的亲戚朋友嘴里听过类似的说法,似乎那段表演唱是我那个时候的“保留节目”,不只在海城表演过,还在其他地点和其他时间“演出”过。不过,后来我却对这些说法产生了怀疑,因为有一次我在无意当中,在电视里看到了由童祥苓主演的样板戏电影《智取威虎山》。其中“打虎上山”一段戏,不但唱词又急又长,而且唱念做打、高踢腿、旋风脚,样样齐全。一个三岁大的小屁孩怎么可能表演得了呢?再有人提起此事的时候,我就用这话反驳他们。不想,长辈们告诉我说,当时我的确无法完成那些高难度的武生动作,因为我根本都没看过那部电影,甚至也没有大人专门教过我,我只是跟着收音机听得次数多了,模仿唱词唱腔。至于动作嘛,也只是撩撩衣襟,一只手掐掐腰,另一只手比画比画,做做样子。不过,当时我虽然咿咿呀呀,人小气短,但的确能够把大段的唱词唱腔模仿下来,而且绝不荒腔走板,不会丢词忘词,令许多大人自愧不如。据说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还会表演“打虎上山”

我依然将信将疑。即使真如大人们所说,那也称得上“神奇”了。当时我还没上过幼儿园,也没背过什么古诗词,别说识字了,连拼音都没学过一个,根本不可能了解和理解唱词的内容和意义,完全靠记忆,死记硬背,就能模仿那样大段的唱词还有那曲里拐弯哼哼呀呀的唱腔,实在令人难以想象,更令我自己无法想象。

直到一年多以前,我已经四十六岁了,才逐渐相信了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大伯家的堂兄到大连来办理退休手续(他一直在大连工作,后来才回了老家海城),我开车陪着他跑了跑程序。哥儿俩闲聊的时候,他又提起了这段往事。他比我大十四岁,当时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当我依例表示怀疑的时候,他就笑了,说:“这有什么可怀疑的?虽然没有录音录像,但是村子里好多人都看见了,轰动得很呢。前几年我回村子里一趟,还有人提起这件事呢!”

我没有再说什么。从三岁之后,我再没有回过海城。既然几十年之后依然还有人提起这事,我也只能相信,它的确发生过,而且令人印象深刻。但在我现在看来,其实那个“传说”到了如今,也只能说明两件事,其一,我的记忆能力不错;其二,我五音俱全,唱歌唱戏还算好听。对这两件事,我尚能认领,而对当年人们有关“将来有大出息”的预测,我则深感惭愧。

如今,穿越剧流行。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回到从前的海城,亲眼看看那个演唱“打虎上山”的小男孩,该有多好。现在的孩子们,从小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有视频、照片做记录,貌似很幸福,可以在成年之后,随时回放自己的童年,但在我看来,他们也失去了人生很有意味的一些东西,比如,失去了想象的空间。因为视频和照片都太写实了,太不容置疑了,既没有了记忆的纵深,也没有了岁月的侵蚀。所有的往事都如同发生在一分钟之前,而一分钟之前的事情无需任何想象。

我一直有个心愿,想写一篇小说,叫作《我想抱抱小时候的我》。时空的穿越现在还只是幻想,但我的这个愿望却一定会实现。因为如今的我,是一名作家,人生最大的偏得,是手里多了一支笔,一支可以穿越时空描绘人心的笔。

我的“小黑”是个悲剧

我不知道每个人都是从多大开始拥有记忆的。我的记忆基本上是从四岁以后,才拥有了一些虽然不够完整但已足够清晰的存档。1974年的全家福

我有一个弟弟,比我小四岁。在弟弟出生不久,我们便跟着母亲走“五七道路”,下乡到了庄河横道河子大队横道河子小队。那个地方当时号称是庄河乃至于整个大连最穷困的地方之一,山多石头多,土层很薄,大部分土地只适合种植玉米,而且产量有限。据说当时的一个工分只值八分钱。我相信,那段岁月对于拖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离乡背井寄居在村民家中的母亲,和为了保留妻儿返城的希望而独自留守在大连的父亲来说,都是苦不堪言、不堪回首的。而对于年幼无知的我来说,则是乐趣大于苦难。

对于那段生活,我只保有一些记忆片段。比如说,村边有一条小河,在一个河湾处,有一棵倾斜的柳树,整个树冠都倒向小河,为河面撑起一大片阴凉。我时常会在阳光最炽热的午后,一个人跑到那里,在水里找一块平整的石头,把头枕在上面,伸开四肢躺在河水里,把身体交给河水,让自己变成一棵小小的水草,随着缓缓流动的河水轻轻舞动。有时候,我会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想,只是细细地感觉河水对身体的抚摸和摆动;有时候,我会睁开眼睛,透过晃动的枝叶,看着天空,任自己的小脑袋天马行空,胡思乱想。那种感觉是我至今也无法用语言进行描述的。而几年以后,在语文课堂上,当老师让我们“放飞思想”的时候,班里的同学们大都如坠迷雾,听不懂老师在说些什么。只有我心领神会,因为我马上就想到了,躺在小河里的情景和感受。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一只叫“小黑”的母鸡。当时妈妈养了两只小鸡,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花的。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就是喜欢那只小黑鸡,而且只喜欢小黑鸡,不喜欢那只花鸡。我捉回来的蚂蚱、小鱼、青蛙什么的,从来只喂给小黑吃,小花鸡往前一凑,就会被我无情地赶开,惹得小黑一见到我,就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咕咕地叫,而小花鸡只敢远远地看着,可怜巴巴地咕咕叫几声。但奇怪的是,小黑吃了我不少“加餐”,生蛋却少,远不及小花。

后来我们回城,就把两只母鸡也带了回来。因为家里没法养,就放到了姥爷姥姥家里。姥爷姥姥住在春柳河,当时那一带到处都是农田。姥爷姥姥家有一个小院子,养着五六只花母鸡。那些花母鸡个头胖大,个个都是产蛋的高手。我知道鸡们也是分团体的,不同的团体合到一起,即使全部都是母鸡,也一定是要分出“雌雄”的。小黑和小花初来乍到,个头又小,势单力薄,所以我曾经很担心它们受欺负。可没想到,接下来的情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个头瘦小的小黑仅靠“一鸡”之力,就降服了所有的胖大母鸡。不久之后,我去姥姥家里,亲眼看见,喂食的时候,是小黑自己大摇大摆地独自享用,其他母鸡只有躲在远处看着的份儿。小黑吃完了,让小花吃。等小花吃完了,那些胖大的花母鸡们才敢凑到食槽前。即便如此,只要小黑一不高兴,冲过去,所有的花母鸡们就会吓得四散逃开。我看在眼里,心里暗暗偷乐,觉得小黑真是个厉害角色。

可没想到,厉害的小黑很快就厄运临头了。姥爷要过生日了,我听见爸爸妈妈说,他们准备把小黑杀掉,做生日菜。我反对无果。去给姥爷过生日那天,我假装肚子疼,死活不肯去。爸爸妈妈没有办法,只好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傍晚,他们回来了,还给我带了一些菜。我说肚子还疼,连看都没有看,因为我害怕,会在那只铝制的饭盒里,看见小黑的一只腿或者是一只翅膀。这是20世纪90年代,在白云雁水拍的全家福

接连好几天,我都高兴不起来。爸爸妈妈真以为我病了。他们大概想不到,刚刚六岁的我会为一只小鸡的死而纠结,或者内疚。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想,小黑是不是被我害死的?如果不是我那样偏心,那样宠着它,也许它就不会那么厉害那么霸道,也不会因此而丢掉性命了。

长大以后,我再回想起这件事,会觉得自己小时候的确有些奇怪,因为我好像没发现身边周围那些五六岁大的孩子,有谁会为这种事情担忧纠结,甚至内疚自责。再后来,等我的年岁再长一些,我的看法又有了改变。也许,有那样心绪心结的孩子很多,只不过是被大人们无视了而已。作为一个为孩子写作的作家,我的使命之一,就是把那些本不该被大人们无视的、藏在孩子们内心深处的东西,写出来。

“干部生涯”和一场群架

回城之后,我先在家门口上了一年“抗大班”,然后入了青泥小学,成了一名小学生。

上小学期间,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

第一件,是有关我的“干部生涯”。我从一年级开始当班干部,先后当过学习委员、班长、中队长。不过说起我的“从政经历”,简直也是三起三落。我从三年级开始当班长,在其后短短的两年时间里,竟然被先后撤换了两次!被撤职的原因大体一样,因为我调皮捣蛋,不守纪律,不能以身作则;官复原职的理由也差不多,因为接替我的同学好像无法管好班级。这是上小学时与同学的一张合影。右边的是我

其中一次被撤职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老师们经常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所以下午会不定期地安排一两节自习课。老师不在,自习课的纪律当然得交给我这个班长来监督。结果那天下午,全班同学都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只有我和一个男生在教室最后排打闹。正闹得欢,班主任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因为意想不到,直到老师走到我们面前,我掐着那个男生脖子的手都没来得及松开。

班主任被气坏了,命令我收拾好书包交给她。我意识到情况不妙,但又不敢不从。果然,她接过我的书包,就直接从二楼的窗户扔了出去,扔到了操场上。幸亏我事先有所觉察,把书包带系得很牢靠,这才使坠楼的书包不至于被摔得四分五裂。那是记忆中,班主任对我下手最“狠”的一次。后来小学毕业的时候,老师跟我提起这事,问我,知道那次我为什么那么生气吗?

我摇摇头,心里却想:谁知道你那天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拿我撒气!

老师说,你身为班长,不但没有管好班级的纪律,还带头打闹,这本身就够我气了。可你知道更让我生气的是什么吗?是你打闹的地方太危险!

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了解班主任的气打从哪里来。当时班级后墙上钉着一排钉子,用来挂大家装水杯的袋子,官称谓之“牙缸袋”。那些钉子的高度正好在我们的脑袋那么高。此前老师就叮嘱过,不准在教室后面打闹。而那天老师开会传达的内容之一,就是有一个外校的孩子在后排打闹的时候,把眼睛撞在了钉子上,情形很惨烈,后果很严重。班主任也正是因为听说了这个事故,放心不下,才偷偷跑回教室查看,结果就看见了她委以重任的班长在钉子上弄险。咳,也说不清我是倒霉还是走运,没碰到后墙的钉子上,却撞到了一颗更大的“钉子”上。

我看见书包被扔到了楼下,赶紧跑出去捡回来,生怕弄丢了课本或者是文具,回家再挨家长的一顿责罚。等我捡起书包,满脸大汗地跑回教室里的时候,我的班长职务已经被班主任宣布解除了。“仕途”艰险啊,起落只在你上下一层楼梯的工夫。

第二件事,是上五年级时,发生的一场声势浩大的群架事件。那时候,我们不像现在的孩子,上下学有家长接,一出校门就做鸟兽散,各回各家。那时候我们上学要到集合点,整好队伍,一起去学校。放学的时候,也要整好队伍,一起去集合点,然后才可以解散回家。至于有人从家到校比到集合点更近更方便的,一律需要由家长跟老师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才可以独自上下学。也许是因为当时同学们居住得都比较集中,也许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组织纪律性都比较强,反正记忆中,还真没有几个人是独自上下学的。那场群架,就发生在一天放学的路上,参加打群架的有两个班级一共四十多个男生,还有个别女生,因为声势太大,甚至都惊动了正在街上值勤的警察大叔。

事情的起因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班的放学队伍正好走到大连市场(今天的大连商场)北门附近,同年级三班的队伍走在我们后面,两支队伍首尾相接。我们班级走在最后的是一个女生,又瘦又小,因为脾气有些古怪,再加上平时个人卫生状况不佳,在班级里属于没朋友没地位,被忽视甚至被捉弄被欺负的一个。而走在她后面的,则是三班的几个调皮的大个子男生。事情最初发生的细节我没看到,但我可以肯定,那个女生脾气再古怪,也不会主动去招惹身后的几个大个子男生。等我发现有状况的时候,只看见那几个大个子男生把那个女生围在中间,像踢皮球一样推来搡去。当时我处于班长一职的在任期间,走在队伍外边。我冲过去把女生拉出来,回头跟那几个男生理论,不想他们竟然很蛮横,比量着要对付我。我火了,一声吆喝,班里走在前面的男生们听见了,立刻回头,而三班的男生也很快聚拢过来。一群十一二岁、精力过剩到连狗都嫌的小子们在一起讲理,讲了没几句就讲不下去了,说不清楚是哪一方的哪个人先动了手,两个班级加在一起,有四十多个男生瞬间就撕打在一起,拳脚相向,书包乱抡,场面十分火爆。

混战的场面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这场群架就分出了胜负。三班的班长是个女生,遇到这种事情显然无法起到我这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别看是小孩子打架,也别看场面混乱,但事实上,就像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一样,表面上看起来一团乱糟糟,毫无头绪,其实绝对是有规律有秩序的。三班的女班长一开始试图拉架,但很快就识趣地和大多数女生一起,躲开了。打架的核心人物其实是他们班那个瘦瘦高高的体委。我瞅空摘下背在肩上的书包,紧好了书包带,正抡得兴起,我们班的体委凑过来,很用力地拽了我一把,朝着对方的体委指了指。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跟着他冲过去,两个人左右夹击,只几下子,就把那个体委打得招架不住,转身就躲。我们俩跟过去穷追猛打,那家伙又抵抗了几下,无奈双拳难敌四手,想招呼帮手,帮手们都在各自为战,无人理睬,他只能落荒而逃。这一下,对方顿时军心涣散,斗志全无,有几个人转身跟着体委逃跑,结果整条战线瞬间崩溃。

眼见对方败逃,我们兴奋得嗷嗷直叫,穷追不舍。逃跑和追打的双方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惹得行人纷纷躲闪、抱怨甚至咒骂。我们途经的地方,都是当时大连最热闹最繁华的街道,所以很快就惊动了几个在街上值勤的警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追在一个穿黄衣服的男生身后,正追得起劲,迎面过来一个警察,张开双手想拦住我,结果被我从他的腋下一钻而过。

对方一开始还是几个人一伙一起跑,后来就彻底做鸟兽散,各自玩命地往自己的家里逃。而我们也就各自盯住一个目标,分头去追。我们也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追得太忘形,有几个人都把人家撵进楼门洞了,还不依不饶,结果就忘了一件事,那时候的孩子,大都不是独生子,家里常常有哥哥姐姐。我们在人家楼门前大呼小叫,拍墙踹门。真把人家叫出来了,才发现人家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杀气的大哥或者大姐,只得调整角色落荒而逃。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母亲突然问我:“脸怎么了?”

我莫名其妙,跑到镜子前一看,脸上破了一个小口子,还流了一点儿血,已经结了血痂。回想一下,应该是傍晚打架的时候挂的彩,竟然一直不觉得疼。

母亲还想追问,被父亲拦住了。我觉得父亲已经猜到,那是打架挂的彩。对这种事情,父亲曾经明确对我们兄弟俩表过态:不准欺负别人,但也绝不能让别人欺负。跟别人有了矛盾起了摩擦,自己想办法解决。除非对方有家长介入,或者年龄比我们大很多,以大欺小,否则就算我们被人欺负了,他也不会管。所以,小时候我在外面打架,无论是吃亏还是占便宜,都不会跟父亲说,更不指望着他能出面帮我。

直到这时候,我才觉得脸上的伤口火燎燎地疼,也才开始想到这件事的后果。父亲不会过问,但想瞒住老师恐怕很难,毕竟这一架,全班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参与了,全班所有的女生都旁观了,傻子才指望老师会不知道呢。既然如此,与其等着老师问到头上,还不如自己主动汇报。想明白了这一点,我的心倒安定下来了。可能是打架的时候太卖力气,那一晚我竟然睡得又香又甜,做的两个梦中自己也都威风八面,孔武有力,如同天神一般。

第二天一到校,我就把打架的事情跟班主任说了。班主任受惊不小,赶紧跟三班的班主任通了气。那天早晨,两个班的班主任都像门神似的站在教室门口,每进来一个男生,就捉住了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检查一番,然后才放进教室,直到全班同学都进了教室,这才敢松口气。可笑的是,三班那个带头打架的体委,在被老师问到头上的情况下,竟然还一口否认,想蒙混过关。

用班主任老师的话说,我们这些臭小子们运气不错,一场有几十号人参与场面火爆的群架,竟然只有不到十个人受了点儿小伤,挂了点儿小彩。既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两个班主任一商量,很快就拿出了处理方案。当天下午,先由三班的班长带着包括体委在内的几个男生,到我们班认错道歉,然后由我带着几个参与打架的男生去三班道歉。我一脸不服气。班主任看出来了,说,怎么回事?觉得自己挺有理呗?

我说,是他们先欺负人,还是男生欺负女生,我们凭什么道歉?

班主任说,你是班长,班长带头打架,你还挺有道理,是不是?他们欺负人?你们平时还少欺负人了?

我有些心虚,不过嘴还硬,说,那是两回事!

班主任一拧眉毛,说,两回事?你的意思是说,班里的同学,你欺负就行,别班的人欺负就不行呗?

我不服气,觉得班主任说的分明是歪理,可一时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歪的,再看看班主任阴沉的脸,只好把不服气都吞进肚子里,不敢再说什么了。我那时候虽然调皮,但还算是识时务。

小学毕业,我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大连第二十四中学。那时候初中也分重点和非重点,二十四中还有初中部,而且是全区统招。青泥小学有三百多名毕业生,只有五个人考上了二十四中,录取比例超过六十分之一。

毕业考试之后,班主任老师邀请了几个同学到她家里做客,其中有我一个。老师说,你们几个是班级里我最喜欢的学生。

别人都一脸自豪,只有我有点儿小意外。班主任看我一眼,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太厉害了,而且,有时候不太讲理?

我突然聪明了一下,眨巴了一下眼睛,没吭声。

老师说,我不跟你讲理,是因为你这个小孩太聪明,有时候就聪明得让人烦。要是真跟你讲理,万一没讲过你,让你觉得自己占了理,那还了得?而且,有些道理,现在跟你讲也讲不通,得等你长大以后才能明白。

老师的这番话,让我在心里嘀咕了好一会儿。现在回头再看,我其实真的很走运,念了十几年书,遇到的都是些好老师。

意义非凡的暑假

我在声名赫赫的二十四中度过了初中和高中。在回想和书写这段经历的时候,正好看了一部美国影片《壁花少年》,颇有感慨。《壁花少年》的主人公在高中时代所经历的,是一段充满了风险、挑战和迷茫的人生。相形之下,我在二十四中所度过的时光,虽然也不可避免地充满了青春的躁动和迷茫,但那些躁动和迷茫却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强行摁在了水底。当你回头望去,目光所及,你能看到的似乎只有平静的安静的,甚至是波澜不惊无声无息的水面。《壁花少年》所展现的,是一个少年精神的蜕变与成长,而我的中学时代,似乎只有一个主题:功课;只有一个目标:高考。知识的学习与积累成了不可动摇的主题,而成长却成了一个无关紧要可以任其自生自发的附属物和衍生品。所以,尽管中学时代离现在的我要更近一些,记忆也应该更清晰,但回头望去,却似乎不及小学时代那样生动鲜活,充满了生命力。打开记忆的大门,扑面而来的,好像只有瀑布一般倾泻而下的考卷。这是我上高中时拍的照片

我是带着自豪和自信迈进二十四中的,但迎接我的,却是当头一棒。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除了班主任老师,我们甚至连其他任何一位课任老师的面还不曾见到,就迎面遭遇了一张试卷:新生摸底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全班四十个人,我竟然考了个二十五名!而在整个小学时代,凡是有排名的考试,我从来没有跌出过前三名。对我而言,考第一名是正常发挥,考第二名属于情理之中,考第三名就有点儿引人侧目、令人担忧了。而这一次,我竟然考了个二十五名!

我花费了一个学期的时间,终于适应了自己在这个新学校新班级里的新位置。整个中学时代,尽管我自认为已经很努力了,但十名左右的排名似乎已经是我的专属位置了。最好的名次是初升高的中考,我考了全班第五名。当时二十四中高中部为本校初中生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是550分,我考了609分。

中考之后的那个暑假,发生了一件对我的人生意义非凡的事情:我创作了平生的第一篇小说。

尽管以不错的成绩如愿留在了二十四中,但是中考之后的那个暑假却过得有些无聊。因为我们家搬进了新家,那个新建的小区离几个要好的同学家都比较远,再加上那个夏天似乎格外炎热,所以整个假期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只能待在家里。于是,我用那个无处可去的假期做了三件事:读书,写小说,学习做饭。

先说第一件事:读书。当然,这里所说的读书是指读课外书。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这跟我们家里的氛围有关系。父亲是大学老师,每天晚上需要备课。母亲是工程师,虽然不必像父亲那样每天都要坐在书桌前,但翻图纸画图纸整理数据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有时候,两个人都需要工作,就只能有一个人占用书桌,另一个人则要坐在小凳子上,以床当桌。所以,我们家晚饭后到睡觉前的这段时间,一般都是很安静的,不会有嘻嘻哈哈的闲聊,更不会有玩牌、喝酒那样的喧哗。我的作业一般都在学校就写完了,这时候,就喜欢捧着一本书,倚墙坐在一只小凳子上,或者是早早地爬到双层床上面自己的床上,静悄悄地读。不过,这种读书是我的一种自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天性,父母并没有刻意地引导,更没有具体地辅导过我的阅读,甚至连过问的时候都很少,他们只是为我的这种天性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

但那时候可以读到的课外书比较少,家长也不可能花钱给你买什么课外书。我读的书主要靠借,跟同学借老师借,亲戚朋友借,不挑不拣,借到什么读什么。我十一岁时,读到了一套残缺的《红楼梦》,里面有许多不认识的字,就翻字典词典。但有些字很奇怪,明明是个字,可字典词典里都查不到。

有一次,我读到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字“肏”。我查了手边所有字典词典,都查无此字。于是,我就去找父亲,指着这个字问他。不想,他立马黑了脸,呵斥了我一声,又觉得不妥,就放缓了语气,说,这个字,我现在说了你也不懂,你也不要去问别人,等你长大自然就懂了。

父亲的态度和回答让我一度很好奇,但我还是忍住了,没去问别人。不过很快,我对这个字的好奇劲就过去了。再过一段时间,连这件事情都忘在脑后了。事过十多年之后,我有机会重读《红楼梦》,看到相关章节,这才想起这件事,不觉暗自好笑。

我喜欢读书,但最喜欢的事情还是玩。当这两件事碰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读书。小学时候所谓的玩,就是满街疯跑,推铁圈、捉迷藏、抓特务,玩什么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能宣泄那些过剩的精力。中学以后的玩,就是跟同学聊聊天,偶尔去逛逛书店,打打球,主要的目的已经不是宣泄精力了,因为也实在没有那么多剩余的精力了,只是为了调节一下紧张而乏味的学习生活。到这时候,读书的地位似乎慢慢前移了,提高了,成了空余时间的首选。

那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绝大部分书都是父亲从他任教的大学的图书馆里借来的。我看书的速度非常快,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往往一天一夜的工夫就看完了,所以父亲借书还书的频率也很高。父亲有些怀疑,怀疑我并没有好好地读那些书,我也不解释,因为我知道,父亲迟早会找个机会验证一下他的怀疑。这是学理工科又教理工科的人的一个习惯,甚至是嗜好。

果然,一次,我让父亲还书再借的时候,父亲随手从要还的书里抽出一本,我记得很清楚,是老舍的《骆驼祥子》。父亲张嘴想说什么,我抢先说,你问吧。父亲有点儿意外,你知道我要干什么?我说,你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都读过了。父亲忍不住笑了,但还是打开书,随机问起来。我对答如流,而且中间还会穿插一些自己的看法和理解。父亲不禁频频点头。

那次之后,父亲再没有追问过我是否认真读了,而是想办法又办了一张借阅证,这样每次可以借六本书回来。那个暑假,我以为是自己这辈子读书最多的一段时间了,那时候我还想不到,三年之后,我将拥有一段更漫长的读书时光。不过,那段时光太过漫长了,漫长到让我看不到尽头在哪里。

第二件事,是写了一篇小说。其实,自己动笔写一篇小说的念头由来已久,并非是在那个漫长而空闲的暑假临时生发出来的。早在上初中之前的那个暑假,我就尝试着写点儿作文作业之外的文字。我写了一篇两百字左右的谜语故事,发表在大名鼎鼎的《故事会》上(可惜,年头太久了,我已找不到样刊了),得到了八元钱的稿费。要知道,当时身为大学教师的父亲一个月才挣五十六元钱。八元钱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父母亲特别恩准,我可以全权支配那笔钱。那八元钱是怎么花的,我已经记不起了。唯一遗憾的是,文章发表的时候,我刚刚上初中,原来小学的同学不常见面了,而新同学又不是很熟悉,所以如此值得夸耀的一件事情却没有机会好好地“展样”一下。

我从小就是个自信心比较强的小孩,很少觉得有什么事什么人是高不可攀的,书读得多了以后,就觉得自己也可以写点儿什么,只是平时忙于学业,忙于玩,没有机会真正动笔。中考之后的那个暑假,给了我一个难得的机会。而那个暑假里读的那些书,也像是一些养料,刺激和滋养了那个一直埋在心里的念头。

我记得,我是在暑假开始之后的十几天动笔的,前前后后一共写了十几天,写成了一个两万多字的小说。之后,我又修改了一下,最后用每页三百四十字的稿纸抄出来。

决定投给谁的时候,我小小地踌躇了一下。当时我读过的文学月刊不少。最后我还是决定投给大连本市的《海燕》杂志社。倒不是因为觉得在《海燕》上发表更容易,当时《海燕》正处于黄金期,发行量很大,影响力也很大,就算对成年的成名的作家作者们来说,发稿也并非易事。我决定投给《海燕》是觉得,即使没有发表的可能,至少我可以借此机会结识一两位编辑,可以就小说的创作跟他们交流,向他们请教。高中开学的前三天,我把小说寄了出去。

那个暑假我做的第三件事,是学习做饭。在那个年代,男生学习做饭还算是一件挺奇怪的事情。不过,我做这件事倒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因为父亲在高校工作,不坐班,母亲在工厂工作,单位离家又比较远,每天下班挤公交车回到家里,经常得到晚上六点甚至更晚,所以,我们家父亲做饭的时候并不少见。而那个暑假,母亲设计的生产线要大修,父亲学校里有科研任务,两个人都很忙,晚上回来得都很晚,我和弟弟两个人闲待在家里,每天等着一身疲惫的父母亲回家给我们做饭。这样过了两天,我就决定自己学着做饭,为父母亲分担一点儿负担。

做饭这件事,对有些人来说很难,对有些人来说很容易。而我显然属于后者。我学习做饭的出发点是为了减轻一点儿父母的负担,但真正开始学习做饭之后,我发现其实这是一件挺有乐趣的事情。在把米饭烧煳了一次、把菜炒咸了两次之后,我就开始体会到了这种乐趣。

回想起来,那个暑假对我意义重大。在暑假里所做的三件事,几乎都对我后来的人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读书和写小说,在当时只是一种爱好,但是没想到,在后来的人生历程中,竟然成了我的职业、我的事业。而做饭这件事,不但让我体验到了一种生活乐趣,还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那就是,最好吃的饭其实是自己做的,别人做的饭,即使再美味,也吃不出自己的味道。

《海燕》最年轻的小说作者

高一开学,生活重回轨道,每天上学放学,两点一线。

有一天晚上回到家里,父亲告诉我说,白天有人给他打电话,自称是《海燕》杂志社的编辑,他说他看了我写的一篇小说,想见见我,并且希望父亲能陪着我一起去一趟编辑部。我愣了一下神。父亲问我,你给他们投稿了?我点点头。父亲有点儿意外,你什么时候写的?我说,暑假呀。在家里闲着没事。母亲很兴奋,说,是不是准备给你发表了?父亲却疑问,为什么让家长陪着呢?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我也猜不透这位编辑的用意。我之所以留了父亲的联系方式,一是因为家里没有电话,通信也不方便;二是因为不想让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们知道这件事。

周三的下午,我跟老师请了假,跟父亲一起去了《海燕》编辑部。当时编辑部的地址在中山区的南山路8-20号。后来编辑部搬迁,这里成了大连团市委的办公地点。而我也在若干年后,成为了大连团市委系统的一名员工。有时候,缘分真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管是跟一个人,还是一幢建筑。

编辑部办公室给我的感觉很好。很旧的油漆脱落的地板、楼梯,随处堆放的刊物、信封、纸张,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纸香,还有一种经年累月的发霉的味道。这跟我的想象很契合。

那位编辑姓王,叫王传珍,修长的身材,儒雅温和,说话不紧不慢。他主动说明了叫我父亲陪我一起来的原因和目的,是因为我的小说写得不错,文学感觉很好,他觉得应该让家长知道。如果我愿意,未来我可以从事写作,并且以此为生。父亲只是笑笑,说,谢谢王老师,将来他想写作或者干别的什么,这还得他自己选择,您放心,我不会过分干预。

王传珍老师给我提出了小说的修改意见,认为删改成一个万把字的短篇小说,发表的机率会更大一些。我请他给我一点儿具体的修改意见。他想了想,然后说,你现在的叙述是一个纵向的结构,如果你把它切开,用一个横断面来表现,删改起来会比较容易,你要说的东西要讲的故事也依然可以说明白、讲明白。我点点头,说,我明白了。王老师却有些担心,真明白了?我说,明白了。他就笑,说,那就改改看吧,我给许多作者提修改意见的时候,他们都说听明白了,可改回来我一看,他们根本就没听明白。我不以为然,强调说,我听明白了。

从编辑部出来,父亲问,你写了个什么东西?我说,就是随便写写的。父亲就笑,说,你小子,怎么突然谦虚起来了?随便写写,就能让编辑这么重视,连我都给叫来了,生怕我这个学理工的老爸,耽误了你将来当作家。我说,真是随便写写的。父亲说,等回家给我看看。我说,等发表出来你再看吧。父亲说,这么有信心?你敢保证你改完了,人家就能满意就能给你发表了?我说,应该行,没问题。父亲就笑了,说,这才谦虚了几分钟,就露出本来面目了。

我用了一周的课余时间,把稿子改好了。拿给王老师,他很惊讶,改好了?这么快?我没吭声,心里想,很快吗?你要是知道,我每天只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用来修改稿子,说不定会认为我不认真对待呢。

几天之后,王老师给父亲打电话,告诉他说,我的稿子改得很好,不仅仅是改结构缩篇幅,稿子的整体质量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王老师显然很高兴,以至于在电话里又提到了将来我可以选择当作家这个话题。

转过年来的4月份,我的小说处女作《世界多美丽》在《海燕》上发表了,我也借此成为当时《海燕》刊史上最年轻的小说作者。我记得很清楚,当时的《海燕》是每逢月初出版的,午休时,我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报亭上看到了自己的处女作。我买了两本杂志,一本带回家,一本送给了班主任。送给班主任不是为了炫耀,而是要给她一个解释。因为从小说被留用到刊登出来的这段时间里,我参加了几次杂志社举办的文学讲座和活动,跟班主任请假的时候,她虽然准了假,但显然有些疑惑。当时她没有追问,而我也没法解释得太多,有了这本杂志和这篇小说,就算是为那几次请假做了一个交代。

那篇小说的发表,让我第一次体验到了文学创作给人带来的喜悦和成就感。班主任看了那篇小说,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学校。一天中午,一向面色严厉的教导主任看见我,竟然露出了灿烂的笑脸,主动跟我打招呼说,小伙子,小说我看了,校长也看了,写得不错!我们两个人简单回顾了一下,在我们学校历史上,在校生发表小说的,你应该是第一个!你为学校争了光!

我的处女作在同学们当中,也引起了小小的轰动。据同学说,有不少外班的和高年级的同学特意跑到我们班的教室里,来看看我长的什么样。

因为在小说的后面有简单的作者介绍,小说发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先后收到了五十多封读者来信,南至广州,北至双鸭山。其中大多数是同龄人,而同龄人中,又是女生居多。不少女生还寄来了自己的照片。

有趣的是,因为我经常收到信件,所以班上的同学养成了一个习惯,路过传达室的时候,只要看见有刘东的信件,就帮我带回来。不想高二年级竟然有个女生的名字跟我一模一样。有一次我把同学帮我收回来的信拆开一看,上面写着:刘东姐,你好。我立刻意识到,是错拆了别人的信件。有同学劝我,把信丢了得了,我觉得不好,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把信还给了高二的那个女生。

那篇处女作着实让我兴奋了一阵子,不过也让老师和家长有了一点儿担忧。父母亲专门跟我谈过一次,谈话的主题,就是提醒我,不要被发表的一篇小说冲昏了头脑,还是要抓紧学习,考上理想的大学,想写小说想当作家,那也得是上大学甚至大学毕业以后的事情。而班主任虽然没有专门找我谈过话,但也婉转地表达过相似的意思。其实他们有点儿多虑了。我小时候虽然很顽皮很淘气,还有些骄傲和自负,对许多事情有自己的看法和自己的主见,但总的来说,还是个比较听话的孩子,对师长们的意见还是比较尊重的。那时候,我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写那篇小说,完全是兴之所至,偶尔为之,不会因此就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更不会因此就荒疏了自己在二十四中几年寒窗苦读才打下的学业基础。

在余下的高中时光,我的绝大部分精力依然投入在学业上,没有再写过一篇小说,甚至连读文学作品的时间都寥寥无几。这件事现在说起来简单,但在当时对我而言,是着实需要一点儿自制力的。后来我跟许多喜爱文学创作的朋友说起过,我说,文学创作不同于一般的兴趣爱好,也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职业,说得夸张一点儿,它有点儿像毒品,一旦接触到了,沾染上了,就会上瘾,而且很难彻底戒除;即使迫于某种原因,你暂时放弃了远离了,但一旦条件合适了允许了,你会很容易地重新把自己投入其中。这时候,它往往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更会变成你的一种心理需求,一种感情寄托,一种精神追求。

人生的两出悲剧

就在我成功地抑制住自己对文学的喜爱、投入和追逐,全身心地准备高考,准备迎接自己人生的一个新的重要阶段的时候,命运却跟我开了一个大玩笑。我记得我当时已经填报了志愿,第一志愿就是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学院。那是当时非常热门的一所高校,其中一些热门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完全可以与清华、北大等几所国内顶级的名校比肩。我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可就在高考前夕,我突然被一场大病击倒了。当同学们进入考场的时候,我却躺在医院里,接受全面的检查,吉凶未卜;当同学们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准备开始人生新里程的时候,我却要面对恶疾,与之展开一场不知何时才能终了、更不知道最终谁输谁赢的生死缠斗。

罗曼·罗兰有一句名言:“人生有两出最大的悲剧,一出叫作踌躇满志,一出叫作心灰意冷。”这句话简直就像是为我而说的。在此后的许多年,我都把这句话视为自己的座右铭。不知情的人可能认为年轻的我是在矫情,他们无法想象我曾经用生命去理解和体验过这句话。那一年,我从一出悲剧跌入到另一出悲剧,而且中间的过渡方式就像是一场交睫之间的自由落体:无法预测,无法选择,无法控制,只有坠落,坠落。

其后,我一共在医院里在家里休养了三年。这三年间,我的病好好坏坏,时轻时重。最绝望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就算自己还可以再活上十几年二十几年,恐怕也得一直与这顽疾为伍,直到生命的终点,我才有机会彻底摆脱它。

支撑我走过那段人生沼泽的,除了父母和亲人们的爱,还有文学。医生要求我绝对卧床,躺在病床上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读书。在病情平稳一些的时候,我还可以坐在书桌前,写一点儿自己想写的东西,但时间被严格控制着,一次不能坐得太久。那三年间,我读了多少本书,我没有认真统计过。我只知道,到后来,父亲用两张借书证从单位的图书馆一次借回六本书,其中往往有两本甚至三本是我看过的。到最后,文学类的书籍我几乎都看过了,就开始借一些历史、政治、军事、经济等人文社科类,甚至一些不太艰涩的专业书籍。那段时间,我并没有急于开始创作,而是写下了几十本读书笔记。可以说,我真正的文学创作并不是始于那篇小说处女作,而是始于那段不曾创作的读书时光。三年的时光,不但休养了我的身体,更滋养了我的文学世界。

这期间,有一次,有上大学的同学来探望我,他很惊诧于我的精神面貌。后来他告诉我,在他的想象当中,一向心高气傲踌躇满志的我,在经受了如此沉重的打击之后,即使没有陷入绝望,也会像被剪掉了翅膀的鸟一样的虚弱、痛苦、悲观、颓废。但出乎他的意料,我的样子不像是受困于病床上,而像是跟他一样,刚刚从充满了生命活力和青春朝气的校园里回来的。其实回想起来,那三年时光,躺在病床上的我,也许并不比那些走进大学的同学们收获得少,某种程度上,甚至收获更多。他们学到的,可能更多的是某种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我得到的,是对生活对生命的追问和理解。他们得到了某种生存的途径,而我找到了生命的出口。

除了文学,疾病本身其实也赋予了我许多。我永远忘不了,在医院里,在我的心情最灰暗的时候,一个年轻的生命是如何从这个世界上、从我的身边悄然逝去的。那天晚上,我听说一个同龄病友病危的消息。我悄悄来到抢救室门外。我也不知道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和目的。走廊的灯光很昏暗,医生、护士还有家属都在屋子里面,只有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门外的椅子上。我只是坐着,好像什么也想不了,更做不了。不知道过了多久,里面传出了哭声。我愣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慢慢地走回病房。那一夜我没有合眼,我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在纸上写了一句话:生命如此短暂如此脆弱,我们甚至没有时间去痛苦去绝望。也许,我们穷尽一生所能做的,也只是让生命变得稍微强大一点儿。这是养病期间,在家里的阳台上拍的,眼神有些迷茫,但目光里显然已经有些内容了

有人说,疾病是一种造就作家的可行的方法,因为疾病会强迫你停下赶路的脚步,会逼迫你拿出时间去思考;而养成思考的习惯,则是一个人成为作家的重要前提。

可是,没有人会自愿选择厄运。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可以选择,我也绝不会选择那场病,即使它可以让我明白再多,得到再多。但是,当厄运选择了你的时候,你该做的你能做的,只能是死死地抱住它用来践踏你的那条腿,把那条腿当成一根救命的稻草,不让自己滑落深渊。你无暇去擦眼泪,更不能指望别人来拯救你。你只能自救,只能拼尽全力,让自己能多撑一会儿,再多撑一会儿,让厄运在你彻底坠落之前,早一秒钟退去。

那个时期,以前从来不写诗的我,写过一首诗,题目叫作《独行》。后来我把那首诗寄给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今晚八点半》节目。当时那个节目非常火,影响力非常大,里面设置了一些很受欢迎的文学版块。没想到,短短两周之后,那首诗就由著名的播音艺术家雅坤老师亲自朗诵播出了。从艺术上讲,那首诗很稚嫩,但却是我那段人生最真实的写照。

没有人能告诉你,究竟为什么

你要独行在这条路的最深处

风,只从你期待的前方吹过

雨,总在你记忆的身后飘落

这条路上,没有承诺

承诺对你,只是一个无从考证的传说

传说里有一座用光和影打造的殿堂

殿堂里供奉着一段不再流淌的时光

而你已抛却了所有绝望与幻想

只专注于自己生命的方向

左边,坍塌了一架坚定的山

右边,升腾起一片浮躁的海

头上,有天使在轻盈舞蹈

脚下,有魔鬼在低沉歌唱

可所有这一切

都无法将你阻挡

只要一息尚存

你就依然会走在你的路上

……

是谁

是谁带着那满身累累的创伤

和一只破旧的行囊

更有一颗盛装的心

等你在远方

说来也很神奇,三年之后,我的身体开始逐渐恢复,而医生并没有给我使用什么新的治疗手段,或者什么特效药。用一位医生的话说,或许不是医生或者药物治愈了我,而是我自己治愈了自己,用民间的说法,是“长破”了。这种事例他见过许多。

倚笔而立

摆脱了病床,重新走出了家门的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尽快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虽然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还不错,至少多养我几年没有任何问题,父母亲也从未给过我任何压力,但是我不想那样。那时候,我已经二十多岁了,既然我已经结束了卧床,就更没有理由还躺在父母身上。而且,那个时候我的思想认识里已经有了一个很明确的观点,那就是:一个作家,或者一个写作者,最重要的品质之一,就是独立性。思想上、观念上、感情上,对世界对人生的看法上,都要独立。而所有这些,都必须建立在经济的独立上。我无法想象,一个靠别人养活的人,能够成为真正的作家。这种想法或许有些偏激,但在我,却是真实而强烈的。

我重新拿起笔,开始文学创作。但意外的是,读了那么多书,又经历了六年大悲大喜的人生,我的创作之路却远没有开始的时候那么顺利。其间我也陆续地发表了一些小说,但想以此为生来养活自己,却显得很不现实。但让我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面对这样有些残酷的现实,我却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沮丧,也没有动摇继续写下去的决心。那个阶段,不断地投稿、不断地退稿,成了我生活中的主旋律。父母亲见我写得辛苦,曾经劝过我放弃,但我不为所动。家里人也曾经想帮我介绍工作,甚至连街道居委会的大妈们都很热情地要帮助我,都被我一一谢绝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那些工作可能让我无法继续写作。但我想自己养活自己的想法并没有改变。那个阶段,我尝试着做过一些工作。在一家货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接电话、出货单。那个工作薪金微薄,但可以让我有自己的空余时间,就算不能写,也可以静静地思考。后来我还做过热水器推销、杂志发行等很多种工作。这期间我发现了一种更合适我、更能够发挥我的特长,又足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写各种非文学类的稿件,在报纸杂志上开设专栏。还有一件更有乐趣的事情,就是参加各种征文。大病初愈之后,第一次骑车,也预示着我重新回到了路上

我喜欢各种体育运动。尽管因为身体的原因,那几年几乎与运动绝缘,无法身体力行,却并没有妨碍我对体育运动的喜爱。电视里每逢有体育节目转播,不管是足篮排,还是拳击、武术、乒乓、网球、台球,我都会看。而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足球。那些年,正赶上大连足球的黄金时期,大连的媒体对足球的关注度也空前高涨。有一天,在公交车上,我发现几个人拿着一份报纸,在议论头一天的联赛。我要过来看了一眼,是大连出版的《足球周报》。

随后,我写了两篇关于足球的文章,寄给了《足球周报》,但都石沉大海。因为体育评论文章不同于文学作品,时效性很强,投稿也无需等很长时间才知道结果,如果你评点了第三轮比赛,第四轮比赛前还没有刊登出来,就意味着你的投稿已经失败了。

我认真地翻看了报纸,对照自己的文章,并不觉得自己的水平比报纸上刊登出来的差。于是,我改变方法,改投寄为上门送稿。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去《足球周报》编辑部时的情形。那时候,编辑部还在世纪街的旧址。我去的时候,办公室里有几个人,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低头看稿子,我谁也不认识,也没人搭理我。我傻站了几秒钟,然后凑近一位编辑,跟他打了招呼。他抬头看看我,问我找谁。我说,我是来送稿子的。他“哦”了一声,然后说,我现在很忙,你把稿子先放在这儿吧。

几天之后,那篇稿子见报了,我很兴奋。尽管只是一篇四五百字的小稿子,但却为我打开了另外一扇门。后来,我投给《足球周报》的稿子,几乎百分百都可以被刊用,有时候,编辑还会为某个话题专门跟我约稿。也就在那时候,我结识了《足球周报》的几位编辑,包括姜末、赵植萍等等。

若干年后,我也当了编辑。对于那些找上门来投稿的作者,我总是热情地接待他们,对他们给予格外的关注。因为我知道,这对他们而言,是需要格外的真诚和勇气的。我在与作者们沟通交谈的时候,也经常鼓励他们,对本地的媒体,有条件的话,可以登门去投稿。编辑是个比较忙乱的职业,每天可能都要面对大量的自然来稿,很难做到每稿必看、每看必复,特别是一些有时效性的稿子,一旦错过了编辑的眼睛,也就错过了发表的机会。另外,如果赶上编辑不是很忙,登门投稿还会让你有与编辑当面沟通的机会,这对你的写作和投稿都大有益处。

随后的几年间,我发稿的范围越来越大,发稿媒体的层次也越来越高。尽管都是些百字、千字的小稿件,但因为数量比较大,每个月的稿费也足够养活我自己了。与此同时,有一段时间,我非常热衷参加各种征文活动,赶上我感兴趣的主题,就一定要写上一篇。因为征文活动与一般的发稿还有所不同,除了有发表的喜悦之外,还有一个“比赛”的性质,还有一个要在大量的同类同题稿件中脱颖而出的驱动力。那几年间,我参加征文活动获得的奖品林林总总,小到糖果盘、健身拉力器,大到传呼机、电视机。

记忆中最好玩的,是两次球迷征文。第一次球迷征文,我参加的时候还默默无闻,没几个人认识我。结果我得了个一等奖,奖品是一台摩托罗拉数字精英型传呼机。要知道,在当时,那可是最时髦的装备了,引人注目的程度远非你现在拿部苹果手机可比。挤在公交车上,谁的传呼机“BP”一响,所有人都会朝他投去羡慕的眼光。那个传呼机着实让我兴奋了一阵子,戴着它,我感觉自己比其他那些拥有传呼机的人都更牛,因为别人的机器都是花钱买的,而我的是写文章赢来的。

第二次参加足球征文,恰逢中国足球的低谷(说起来,中国足球基本上没有什么高光时刻,也就没有什么低谷可言,基本上都坚守在盆地里)。本来我的情绪不高,不想再参与了。后来看了征文的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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