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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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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仲马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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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试读:

译者序

非常的大仲马

2002年间,法国发生一个非常事件,轰动法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在大仲马诞生二百周年之际,或者逝世一百三十二年之后,法国政府做出一个非常决定:给大仲马补办国葬,让他从家乡小镇维莱科特雷搬进巴黎的先贤祠。

先贤祠是何等地方,乃是真正不朽者的圣殿。它始建于1764年,坐落在塞纳河左岸,圣日内维埃芙山上,右依巴黎索邦大学,左拥巴黎高师,俯临法国参议院所在地——卢森堡宫。

永久居住在先贤祠的文人,先前已有五位。

首批入住的是伏尔泰和卢梭,即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时期的两位大师,法国现代文明的两座思想的灯塔。随后则是十九世纪的两位代表人物:大文豪与共和斗士雨果;在德雷福斯案件中挺身而出、发表《我控诉……》的文学家和社会正义的卫士左拉。二十世纪法国仿佛进入迷惘的时代,在先贤祠险些空缺,最后总算将马尔罗安排进去,虽有以争议替代尴尬之嫌,但这位神主毕竟有人格力量,是当代人类生活状况的勇敢探索者。

进入二十一世纪,仿佛为了填补时间的空白,法国人做出了非常之举,将逝世一百三十余年的大仲马请进先贤祠,完成了跨世纪的工程。不过,法国人虽然素有别出心裁的名声,但是,这种史无前例的非常之举,如果选错了对象,还是会造成超现实的大笑话。

必是非常之人,才配得上这种非常之举,而大仲马恰恰是这种非常之人。因此,法国这一超越文坛的盛事,只给世人以惊喜,并没有引起什么非议。如果在全世界的读者中搞一次差额选举,我敢断定大仲马会赢得多数票,虽然别的候选人的作品在文学价值上比大仲马的可能高出一筹。这就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

我拈出“非常”这两个含义宽泛的字眼儿来界定大仲马,就因为给风格鲜明的那些作家冠名的用词,放到大仲马的头上都不大合适。提起雨果就会想到浪漫主义,提起司汤达或者巴尔扎克,必然想到批判现实主义,而提起左拉,则回避不了自然主义。大仲马和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是同时代人,他们都投入了在法国刚刚兴起的浪漫主义运动;而且,大仲马的浪漫主义剧作《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于1829年在巴黎演出又打响了第一炮,可是称大仲马为浪漫派作家,就难免以偏概全了。

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这倒有一定道理。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报纸为了吸引读者,刮起了小说连载风,于是,连载的通俗小说大量涌现,同时也涌现了大批通俗小说作家。雨果、巴尔扎克等,也都给报纸写过长篇连载小说,但是最负盛名的,还要数当时并驾齐驱的大仲马和欧仁·苏。然而,通俗小说大多是短命的,这已为历史所证明,那个时期大批通俗小说及其作者,都已湮没无闻了。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读者,甚至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赏阅,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

大仲马名下的作品(因为某些作品有合作者)非常庞杂,难以计数,有的材料上称多达五百卷。仅就戏剧和小说而言,他尝试了所有剧种,创作了近九十种剧本,而小说的数量则近百部。这种庞杂也招致批评,说他的作品多有疏漏,流于肤浅,缺乏鲜明的风格。这些指责都有一定道理。大仲马的写作往往高速运转,疏漏明显存在。此外,他搞的不是命题文学,也不专门探讨某一社会问题,只是讲故事,讲好听的故事,求生动而不求深刻,结果创造出一个非常生动的大世界,不能拿文学精品去衡量的一个充满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的大世界。

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构成了大仲马的非常世界。文如其人,人如其文。大仲马一生都那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因而,他所创造出来的世界里,景非常景,事非常事,人非常人,一切都那么非同寻常,就好像童话,就好像神话。

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大仲马总是开门见山,起笔就要用故事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读者也一定要跟着跑去,“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无独有偶,《基督山伯爵》开头一句话也是:“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从士麦那起航,取道的里雅斯特和那不勒斯的三桅帆船法老号,驶近马赛港……”紧接着便是码头上“很快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这两部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大仲马总把他的主人公置于命运的变化关头,或者历史的动乱时期。不断变幻的特异场景,恰好适应故事情节快速发展的需要,与巴尔扎克“静物写生”式的场景大相径庭。《基督山伯爵》的主人公唐代斯刚刚升为船长,在同心爱的姑娘结婚的婚礼上,因遭诬陷而突然被捕,并且很快被押往伊夫狱堡终身监禁。于是他开始了由命运安排的非常经历,越狱逃生,找到财宝,报恩又报了仇。非常的经历,自然都发生在非常的场景中:海水环绕的狱堡地牢、荒凉岩岛的山洞,就是沙龙和花园、各种交际场所,也都因为密谋而笼罩着特殊的气氛。《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则是一桩宫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宫……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都因为有参与密谋的人物经过,便丧失了日常的属性,增添了特异的神秘色彩,故而常景非常景了。

事非常事。大仲马不是现实主义作家,无意像巴尔扎克等作家那样,绘制社会画卷。基督山伯爵恩仇两报,犹如神话,表面常事掩饰着非常事,事事都惊心动魄,引人入胜。《三个火枪手》是历史题材的小说,然而大仲马坦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这一比喻不大合乎中国读者的习惯,换言之,历史不过是大仲马讲故事的幌子,他不但善于讲故事,还善于戏说历史。达达尼安的雄心和恋情,同宫闱秘事、国家战事纠缠在一起,事事就都化为非常事了。他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全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世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米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首相白金汉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故事情节演进发展,铺张扬厉,逐渐超越社会,超越历史,成为超凡英雄的神奇故事了。

多少读者的历史知识,是从阅读历史小说中获取的。中国老百姓所了解的三国历史,大半不超过《三国演义》,而有关清朝历史的知识,更是来自各种戏说和历史武侠小说。同样,大仲马的历史小说,也向法国读者提供了似是而非的历史知识。通而观之,人类阅读追求故事情节的兴趣,多少世纪以来并没有减弱。这就是为什么,大仲马的一些小说至今仍然大行其道。此外,大仲马讲述故事的轻快语调,情节每发展一步都同读者的兴趣所达成的默契,也都是他的作品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原因。

人非常人。大仲马笔下的主人公,如唐代斯、达达尼安等,当初就是普通的海员、乡绅子弟,但是命运(作者的安排)把他们变成了非凡的人物。何止主人公,就是其他重要人物,如路易十三、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红衣主教黎世留、英国首相白金汉、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等这些历史人物,本来都在尘封的历史书中长眠。可是,他们一旦被大仲马拉进小说,就改头换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从历史人物摇身变为历史小说人物,从而有了超越历史的非凡之举,他们特异的性格与命运,也就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关注了。

大仲马的小说人物的非凡之举,原动力固然因人而异,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诚、友情、正义感和侠义精神,但是几乎无一例外地受贪欲的驱使。他们贪图荣誉、金钱、女人、权力,贪图美酒佳肴,还渴望报仇……由希腊宙斯等诸神所开创的贪欲和复仇的传统,源远流长,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又发扬光大。从拉伯雷到伏尔泰,再到大仲马,可以说一脉相承。

大仲马笔下人物的超常胃口,也正是大仲马的胃口,他在生活中的各种贪欲,都最高程度地体现在他塑造的人物身上。例如达达尼安,差不多什么都贪,贪图功名、金钱、地位、女色,等等,正是这些贪欲激发出他的冒险精神,促使他走上一条充满各种诱惑的人生之路。三个火枪手也各有所贪,连最清高的阿多斯,也还贪酒和复仇,更不用说波尔托斯了。位极人臣的黎世留贪权贪名,国王路易十三贪钱,心胸狭隘又贪图“正义”的名声,让人们称他“正义者路易”。

大仲马在生活中和作品里,都毫不掩饰,甚至炫耀各种欲望,而在他的笔下,不炫耀者便是心怀叵测的人物。当然,在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身上,如果没有忠诚和豪爽的一面,贪欲就成了讨厌的东西了。他们四个人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达达尼安很想当官,他拿到空白的火枪卫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三个朋友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大仲马的人物贪欲而不求安逸,他们认为安逸是仆人和市民过的日子,不冒任何风险,无异于慢慢等死。他们是躁动型的,往往捅马蜂窝,自找麻烦,冒种种危险而乐在其中,凭智慧、勇敢和天意,最后总能实现不可能的事情。

大仲马一生充满贪欲和豪情,过着躁动疯狂的生活。他花费二十余万法郎建造基督山城堡,每天城堡里高朋满座、食客如云,多至数百人,豪华的排场名噪一时。他不断地写作,不断地赚钱,又不断地挥霍,屡次陷入债务的麻烦,最后连他的城堡也被廉价拍卖了。有福同享的大有人在,有难同当者却不见一人,这就是他的小说与现实的差异。

大仲马深知,唯一借用而无须还债的东西,就是智慧。他以自己的大智慧,创造出一个由非凡的人、非凡的故事构成的文学世界。但是千虑还有一失,有一个非常动人、出人意料的故事,没有写进他的作品:在逝世一百三十二年后,大仲马作为这个奇异故事的主人公,完成了从家乡小镇迁入巴黎先贤祠的非凡之举。李玉民

主要人物表

达达尼安——约十七八岁,风流倜傥,忠诚刚直,意志坚强,剑术超群。

阿多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阿拉密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波尔托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安娜王后——奥地利公主,法王路易十三之妻。

黎世留——法国首相,红衣主教。

白金汉——英国首相和公爵。

特雷维尔——达达尼安父亲的朋友,国王火枪队队长。

米莱狄——黎世留的爪牙,原为修女。

德·温特——英国男爵,港务总监,米莱狄的小叔子。

费尔顿——英国海军军官。

博纳希厄——休业的服饰用品商。

博纳希厄夫人——博纳希厄的妻子,安娜王后的贴身女仆,达达尼安的情妇。

凯蒂——米莱狄的使女,达达尼安的情妇。

序言

看官赏光,我们要在这里讲的故事,主人公的姓名尽管以OS或IS结尾,却与神话毫无关系,这是确定无疑的。

约莫一年前,为了编纂一部路易十四的历史,我在皇家图书馆研究材料,无意中看到一本《达达尼安先生回忆录》。这本书同那时大部分作品一样,是在阿姆斯特丹红石书局印发的。当时执意要讲真话,又不想进巴士底狱待一段时间的作者,就只能到国外出书。这本书的书名就吸引了我,我便借阅回家,一睹为快,自然是得到馆长先生的同意。

这是一部奇书,但我在此无意分析,只想把它推荐给欣赏时代画卷的那些读者。他们在书中会看到一些堪称大师手笔的画像,这些画像的背景虽说往往是军营的房门和酒馆的墙壁,但读者不难辨认其人,就跟昂克蒂先生的历史书中的路易十三、奥地利安娜公主、黎世留、马萨林等形象同样逼真。

不过,众所周知,能激发诗人狂放不羁思想的东西,不见得就会打动广大读者。别人当然会赞赏我们所指出的情节,而我们在赞赏之余,最关注的,自不待言,正是此前谁也没有稍微留意的事情。

达达尼安叙述他初次拜见国王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在候客厅遇到三个年轻人,名叫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他们正是在他想光荣参加的显赫的卫队中效力。

老实说,看到这三个外来名字,我们很惊讶,立即想到无非是化名,达达尼安用来掩饰一些可能非常显赫的姓氏,再不然就是这三个人穿上简单的卫士军服的那天,一时心血来潮,出于不满心理或者由于家境不好,才选用了这种化名。

这些特别的姓名引起我们极大的好奇心,从此我们便不得消停,总想在当代著作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为此,我们查阅的书籍,单单列出书目,就能拉成整整一个篇章,也许能让人大开眼界,可是读者肯定没有什么兴趣。因此,我们只能对读者说,我们大量查阅资料而一无所获,不免泄气,正要放弃研究时,却遵照我们的杰出朋友、学识渊博的保兰·帕里斯的指点,终于找到了一部对开本的书稿,编号为4772还是4773,记不大清楚了,标题为:“德·拉费尔伯爵先生回忆录——路易十三朝末年至路易十四朝初年大事记”。

可以想见我们该有多么高兴。这部手稿,我们寄托了最后一线希望,翻到第20页,果然就发现阿多斯这个名字,翻到第27页,又发现波尔托斯的名字,翻到第31页则发现阿拉密斯的名字。

值此历史科学高度发展的时代,居然发现根本无人知晓的一部书稿,真让我们觉得是个奇迹。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请求同意出版,以备不时之需。我们带着自己的行头,一旦进不了法兰西学院——这是很可能的,也好拿上别人的行头,进入文献学和文学研究院。应当说明一下,进入研究院的请求得到恩准了,在此记上一笔,以便公开批驳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他们硬说现政府不大关心文人。

今天,我们奉献给读者的,是这一珍贵手稿的第一部分,并起了一个合适的书名,同时我们也保证,这一部分果如我们深信的那样,获得应有的成功,就紧接着发表第二部分。

教父也就是第二个父亲,因此,读者看得有趣还是无聊,都请把责任算到我们头上,而不要怪罪德·拉费尔伯爵。

交代完这一点,就书归正传吧。三个火枪手上册第一章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

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把长矛,用以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那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个把城市发生这种事件,记录在档。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跟红衣主教打起来的,还有西班牙向国王宣战的。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者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狼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在上面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这天,居民听见喧闹声,既没看到红黄两色的旌旗,也没有看见德·黎世留公爵扈从的号衣,就纷纷朝自由磨坊主客栈跑去。

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让我们用一笔勾勒出他的形象: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步行时用那把长剑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匹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落,腿上少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因而缰绳也就多余了,尽管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路。这匹马的优点,可惜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头,因此,这匹矮种马从博让希门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

达达尼安(骑在另一匹罗西南特

马上的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称呼)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论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作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心里怎能不知道,这总归还能值二十利弗尔。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孩子啊,”那位加斯科尼老贵族所讲的,还是亨利四世一辈子改不了的贝亚恩方言,“孩子啊,这匹马就在您父亲家出生,快有十三年了,还从未离开过家门,因此您应当喜爱它。千万不要卖掉它,就让它体体面面地安享天年吧。您若是骑着它去打仗,就要像对待老仆人似的多多照顾它。”老达达尼安接着说道:“如果有幸进朝廷做事,而您出身古老世家,也有权享有这份荣誉,那您就不能有辱门庭,要知道五百多年来,您的祖先始终保持这个门庭的名声,为了您,也为了您的人。我所说您的人,是指您的亲人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和国王,您不买任何人的账。一个世家子弟,要靠自己的勇敢,仔细听清楚,只能靠自己的勇敢,才能建功立业。谁在一瞬间发抖了,也许就会丧失命运之神恰好送来的机会。您还年轻,有两个理由应当勇敢:第一您是加斯科尼人,第二您是我的儿子。不要害怕各种机会,要敢于闯荡。我教过您怎么用剑,您有铁腿钢臂,找点碴儿就动武,现在禁止决斗,就更要跟人斗一斗,这样,打架就要表现出双倍的勇敢。孩子啊,我只能送给您十五埃居、我的马和您刚听到的叮嘱。另外,您母亲还要给您一种制药膏的秘方,那种创伤膏,她是从一个波希米亚

女人那儿学来的,疗效神奇,只要没伤着心脏就能治好。无论什么您都要尽量利用,要活得痛快,活得长久。——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想提供给您一个榜样,但不是我本人,我没有在朝廷当过差,仅仅当过志愿兵去参加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世一块玩耍——愿天主保护我们的国王!他们游戏,有时还真动起手来,但是国王并不总能占便宜,挨了拳脚,但是国王反倒非常器重他,对他情深义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次前往巴黎,一路上同人打过五场架。从老国王驾崩一直到当今国王成年,不算作战和攻城,他同人决斗过七次;从国王成年直到今天,也许同人决斗了上百次!——然而,虽有法规、条例明令禁止决斗,他还照样当他的火枪卫队队长,也就是说,国王特别倚重而红衣主教颇为忌惮的一批勇士的头领,而众所周知,红衣主教先生是不惧怕什么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年俸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大派头的贵族。——他开头跟您一样。拿着这封信去见他,照他的样子,学他的榜样。”

说完这番话,达达尼安老先生将自己的剑给儿子佩挂上,深情地吻了他的面颊,并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房间出来,又见到母亲。她拿着那张神奇的药方,正等着儿子,从上文极力推荐的话来看,这个药方今后会常常用上。母子话别比父子分手持续时间要长,更加难舍难分。倒不是达达尼安先生不喜爱自己的儿子,他唯一的后嗣,但他是条汉子,认为过分伤悲,就不配当一个男子汉。达达尼安老太太就不同了,她是女人,又是母亲,她流了一大把眼泪。我们在这里也要称赞一句小达达尼安先生,他虽然极力控制,要像未来的火枪手那样坚定,但还是流了不少泪,也仅仅忍住了一半。

这个年轻人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赠给他的三样东西,即上文交代的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致德·特雷维尔的一封信。不言而喻,叮嘱的话我们没有算在内。

达达尼安vademecum

,他就从精神到外表,成了塞万提斯那部小说主人公的精确复制品了。而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描绘他的形象,在上文对两者也做了恰当的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视为军队;达达尼安则把每个微笑当作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视为挑衅。因此,从塔尔布一直到默恩,他始终握紧了拳头,而且两只手握着按住剑柄,每天也不下十次,不过,拳头还没有击到任何人的腮帮子上,剑也没有拔出鞘来。这并不等于说,过路人瞧见这匹寒酸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笑容。可是,小马上面毕竟有一大把长剑啪啪作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对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而失慎,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那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达达尼安一路行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态,也安然无恙,直到默恩这座倒霉的城市。

他到了默恩,在自由磨坊主客栈门前下马,却不见来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魁伟、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似乎洗耳恭听的人谈论什么。达达尼安凭自己的习惯,自然而然以为他是谈论的对象,于是侧耳细听。这一次,达达尼安只错了一半,人家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仿佛在向听者列举这匹马的各种优点,而正如我所讲的,听者对讲话的人十分恭敬,他们时时哈哈大笑。须知微微一笑,就足以惹恼这个年轻人,因此可以想见,这样哄堂大笑对他会起什么作用。

不过,达达尼安倒想先看清,嘲笑他的那个放肆家伙的尊容。他以高傲的目光凝视那陌生人,看那样子,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睛目光敏锐,脸色苍白,鼻子特别突出,黑髭胡修得十分齐整。再看他的衣着,只见他穿一件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齐膝短裤,配以同色的饰带,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装饰了。那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却很皱巴,就好像长时间搁置在箱子里的旅行服。达达尼安的观察又迅疾又极为细腻,注意到这几点,而且他无疑出于本能,还感到那个陌生人对他的未来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

且说达达尼安正盯着瞧那位身穿紫上衣的绅士,那位绅士也正品评那匹贝亚恩矮种马,发表一段极为渊博而深刻的议论,惹得那两个听客哈哈大笑,而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显然有一抹淡淡的微笑在游荡,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一次再也没有疑问,达达尼安确实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深信不疑,便把帽子往下一拉,模仿他在加斯科尼偶尔见到的旅途中的一些贵绅,摆出朝廷命官的派头,向前走去,一只手按住剑柄,另一只手叉在腰上。然而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越气昏了头,本来想好了一套话,要义正词严地向人寻衅,可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却完全是狂怒地打着手势的一个粗鲁家伙的言辞。“嘿!先生,”他嚷道,“说您哪,就在这扇窗板里面的那位!对,就是您,您在那儿笑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咱们好一起笑笑。”

那贵绅的目光,从马缓缓地移到骑马的人身上,仿佛半晌才明白过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指责是冲他来的。继而,再也没有一点疑问了,他就微微皱起眉头,又沉吟了好一会儿,这才以难以描摹的讥讽和放肆的声调,回答达达尼安:“我可没跟您讲话,先生。”“可是我,我在跟您讲话!”年轻人又嚷道,他见对方又放肆又得体,又鄙夷又掌握分寸,就更加气急败坏。

那陌生人淡淡地笑着,又打量他一会儿,便离开窗口,慢腾腾地走出客栈,来到距达达尼安两步远的地方,正好站到马的对面。他那样泰然自若,又一副嘲笑的神气,引得仍然站在窗口的那两个人越发大笑不止。

达达尼安见那人走过来,立刻拔剑出鞘一尺来长。“这匹马嘛,说它现在是,不如说它年轻时,肯定是毛茛黄花色。”陌生人接着说道,他继续端详这匹马,但是对着窗口那两个人讲话,就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安恼羞成怒,尽管年轻人就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中很常见,但是迄今为止,这种颜色的马却寥寥无几。”“嘲笑马的人,未必敢嘲笑马的主人!”堪与特雷维尔匹敌的人狂怒地嚷道。“我不常笑,先生,”那陌生人接口道,“您自己瞧一瞧,就能从我这张脸的神色看出这一点。不过,我高兴笑就笑,这种权利我执意要保留。”“我不管,”达达尼安又嚷道,“反正我不高兴就不让别人笑!”“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更加镇定自若,继续说道,“很好,这样完全公正。”说罢一掉身子,就要从大门回客栈。达达尼安刚到的时候,就注意到门下拴了一匹备好鞍的马。

然而,达达尼安岂肯让一个放肆嘲笑过他的人溜掉,他拔出剑来,边追边嚷道:“掉过头来,掉过头来,嘲笑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身后袭击您。”“咦,袭击我?”那人转过身来,又惊讶又鄙夷地注视年轻人,“哼,算了吧,小老弟,您敢情疯了!”

接着声音转低,仿佛自言自语:“真可惜!陛下正四处招募勇士,扩充火枪卫队,这个人多合适啊!”

话音还未落地,达达尼安就一剑猛刺过来,那人急忙往后一跳,动作稍慢一点,就可能再没机会开玩笑了。陌生人这才明白,这回玩笑可开大了,于是他拔出剑来,先向对手致意,然后拉开架势。就在这工夫,那两名听客由客栈老板陪同,各操棍棒、铲子和火钳等家伙,一齐砸向达达尼安,来势凶猛,好似一场冰雹,逼得达达尼安只好全力招架,而那对手以同样准确的动作,将剑插回鞘中,演员没当成,重又成为这场搏斗的旁观者,并保持他那一贯的冷漠的神态,不过嘴里却咕哝道:“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把他扔到那橘黄马背上,让他滚蛋!”“懦夫,没干掉你,休想把我赶走!”达达尼安嚷道,一边奋力抵挡三名敌手的围攻,一步也不肯后退。“又是一个硬充好汉的家伙,”那绅士咕哝道,“老实说,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药!既然他非要找不自在,那就继续玩吧。等玩累了,他就会说够了够了。”

然而,那陌生人还不知道,他在同多么顽固的一个人打交道。达达尼安这个人,什么时候也不会讨饶。搏斗又进行了几秒钟,达达尼安终于精疲力竭,猛然一棍子打来,剑给打断,手上的半截也给震飞。紧接着又是一击,正中额头,将他打倒,满面流血,几乎昏过去。

正是这时候,居民从四面八方跑向出事地点。客栈老板也怕事情闹大,就让伙计帮着,将打伤的人抬进厨房,稍微给他治疗包扎一下。

那位贵绅则回到原来窗口的位置,颇不耐烦地看着围观的人,见他们没有散去的意思,不禁有点儿恼火。“喂!那个疯子怎么样啦?”他听见开门的声响,便回身问进来问候他身体状况的店主。“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是的,安然无恙,我亲爱的店家,我是在问您,那小伙子怎么样了?”“他好些了,”店主答道,“刚才他不省人事了。”“真的吗?”那贵绅问道。“不过,他昏过去之前,还拼命喊您,喊着向您挑战。”“这小伙子,难道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高声说道。“哎!不是,阁下,他不是魔鬼。”店主又答道,同时做了个轻蔑的鬼脸,“因为,他昏过去后,我们搜了他的身,他的包裹里只有一件衬衣,他钱袋里也只有十一埃居,就这样子,他要昏过去时还说,这件事如果出在巴黎,您当即就要后悔,发生在这儿也得后悔,只是晚点罢了。”“这么说,他是什么王子王孙化了装啦。”那陌生人冷淡地说道。“我向您提这情况,阁下,也是想让您多留神。”店主接口说道。“他发怒时有没有提起什么人?”“怎么没有,他指着衣兜说:‘看看德·特雷维尔先生怎么说,居然有人侮辱受他保护的人。’”“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道,他开始注意起来,“他拍着衣兜,提起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吗?……喏,我亲爱的店家,我可以肯定,在那年轻人昏迷的时候,他那衣兜,您不会不同样瞧一瞧。兜里有什么?”“有一封信,是给火枪卫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真的吗?”“我荣幸对您讲的,阁下,就是真的。”

店主缺乏洞察力,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话引起那陌生人表情的变化。本来,那人一直待在窗口,臂肘撑在窗台上,现在他离开那里,皱起眉头,显得惴惴不安。“见鬼!”他咕哝道,“这个加斯科尼人,难道是特雷维尔派来对付我的?他这么年轻!不过,刺一剑就是刺一剑,不管举剑刺来的人有多大年龄。对一个孩子,人们倒不大提防。一个极小的障碍,有时就能毁掉一个重大计划。”

陌生人陷入沉思,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又说道:“喏,店家,您就不能把这个疯子给我打发掉吗?在良心上,我不能杀掉他,然而,”他脸上露出冷酷的凶相,补充道,“然而,他碍我的事。他在哪儿呢?”“在楼上我老婆的房间,有人正给他包扎伤口。”“他的那口袋衣物都随身带着吗?他那短外套没有脱掉吗?”“没有,这些东西都放在楼下厨房里。不过,那个疯小子,既然碍您的事……”“当然碍事。他给贵店添了这么大乱子,体面的人怎能不气愤。您上楼去吧,给我结账,再告诉我仆人一声。”“怎么,先生这就要走?”“这您完全清楚。我不是早就吩咐您备马了吗,难道没有照我说的去办吗?”“当然照办了,正如阁下见到的,马已经备好,就拴在大门下面。”“那好,您就照我讲的去办吧。”“哦!”店主心中暗道,“莫非他怕那个小子?”

这时,陌生人瞥来命令的目光,打断他的思路。他卑微地施了一礼便出去了。“可不能让那个怪家伙瞧见米莱狄”陌生人继续说道,“她很快就要从这里经过,而且,她已经晚了。毫无疑问,我最好骑马去迎她……我若是能了解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内容就好了!”

他自言自语,走向厨房。

这工夫,店主已无疑虑,确信这年轻人一来,就逼得那陌生人离开客栈。他上楼到妻子房间,看到达达尼安终于苏醒过来,于是就让年轻人明白,他向一位大老爷——照店主看来,那陌生人只能是个大贵族——寻衅斗殴惹了祸,很可能要招来警察,劝他不管身体多么虚弱,也要快点起来继续赶路。达达尼安头还发晕,上身没穿外衣,脑袋缠满了绷带,一听这话只得站起来,由老板半扶半推着下楼,到了厨房,头一眼就看见他的挑衅者,那人站在由两匹诺曼底高头大马拉的一辆大轿马车踏板上,正安闲自在地同人说话。

谈话的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从车窗探出头来。前面讲过,达达尼安能捕捉一个人的全貌,速度快得出奇,因而一眼就看出那女子又年轻又美丽。如此美貌的女子,他在一直居住的南方从未见过,因此尤为惊讶。她的脸色略显苍白,一头金发长长的,拳曲着披在肩上,一对蓝色大眼睛带着几分忧郁的神色,那朱唇赛似玫瑰,纤手雪白如玉。她正非常激动地同那陌生人谈话。“这么说,法座命令我……”那夫人说道。“即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伦敦,就直接禀报法座。”“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行客问道。“全装在这匣子里,等过了拉芒什海峡,您再打开。”“好吧。那么您呢,您怎么办?”“我嘛,这就回巴黎。”“也不惩罚那个无礼的小子?”那夫人问道。

陌生人正欲回答,要开口的当儿,不料全听在耳中的达达尼安冲到大门口。“是那无礼的小子惩罚别人,”他嚷道,“但愿这次,该受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次那样逃脱。”“不会逃脱?”那陌生人皱起眉头接口道。“不会,当着女人的面,谅您也不敢逃走。”“想一想,”米莱狄见那贵绅手按剑柄,便高声说道,“想一想吧,稍有延误,就可能满盘皆输。”“您说得对,”那贵绅高声说道,“那么您和我,都各自赶路吧。”

说罢,他朝那贵妇颔首致意,便骑马飞驰而去,大轿车的车夫也用力挥鞭赶马。两位对话者,就是这样朝这条街相反的方向奔驰而去。“嘿!您还没付账呢!”店主叫起来,他见旅客没结账就走,心中的敬意顿时化为极大的轻蔑。“去付钱,笨蛋!”那行客对仆人吼道,同时还一直奔驰。那仆人回马,往店主脚下扔了两三枚银币,又追主人去了。“哼!懦夫,哼!无耻之徒!哼!冒牌绅士!”达达尼安边嚷边追那仆人。然而他受了伤,身体还太虚弱,经不住这样折腾,刚跑了十来步远,就觉得耳朵嗡嗡响,眼前一黑,便跌倒在街中央,嘴里仍喊着:“懦夫!懦夫!懦夫!”“他的确是个懦夫!”店主走到达达尼安跟前,也咕哝一句,想通过这句迎合的话同这可怜的年轻人和解,就好像寓言中所说,那只鹭鸶要同它晚上碰到的蜗牛和解一样。“对,十足的懦夫,”达达尼安有气无力地说道,“不过她嘛,很美丽!”“她,是谁?”店主问道。“米莱狄。”达达尼安结结巴巴地说道。

接着,他再次昏迷过去。“反正也一样,”店主说道,“那两个走掉了,还剩下这一个,我有把握,至少也能留他几天,总还可以赚上十一埃居。”

我们知道,十一埃居正好是达达尼安钱袋里所余的钱数。

店主算计用十一天养伤,每天一埃居。然而,他没有连这个旅客的其他用度一起算计。第二天一大早,刚刚五点钟,达达尼安就起床,自己下楼到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此外还要了几种配料,但是单子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他拿着母亲给他的药方,为自己配了创伤膏,抹在好几处伤口上,绷带也由自己来换,不愿意再请任何医生。无疑多亏波希米亚人创伤膏的疗效,也许还亏了没找任何大夫,达达尼安当天晚上就能起立行走,第二天就几乎伤愈了。

这两三天,达达尼安为治疗绝不进食,唯一的开销就是用了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而那匹黄马则不然,照店主的说法,它吃的草料,要比它那个头儿的马正常吃的多出三倍。可是要付钱的时候,达达尼安掏空口袋,也只找到旧丝绒钱袋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翼而飞。

开头,年轻人以极大的耐心找信,将衣裳的大兜小兜翻来翻去足有一二十遍,旅行袋也掏了又掏,钱袋打开又关上,关上又打开,最后确信那封信找不到了,他第三次怒不可遏,差一点又要消耗葡萄酒和橄榄油。因为,这个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又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他的信找回来,他就把客栈全砸了,店主见状,已经操起一支长矛,他老婆也抓起一把扫帚柄,伙计们也都各自操起前天使用过的棍棒。“我的推荐信!”达达尼安嚷道,“我的推荐信!妈的,还给我!要不然,我就让你们像猎来的雪鹀那样,全插在烤扦上!”

可惜的是,有一种情况阻碍了年轻人实施他的威胁。前面已经交代过,在第一次搏斗时,他的剑断为两截,这事儿他完全丢在脑后,结果达达尼安真拔剑时,握在手中的只是八九寸长的断剑,这是店主细心插进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段剑,大厨已经转移走,打算改成往瘦肉中塞肥膘的扦子。

然而,这种挫折也许不足以阻止暴躁的年轻人,幸好店主考虑到,这位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正当的。于是,他放低长矛,问道:“可是,那封信,到底哪儿去了呢?”“对呀,信哪儿去了?”达达尼安嚷道,“我可先告诉您,这封信是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必须找到,如果找不回来,他会让人找到的,哼!”

这种威胁,终于把店主吓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军人,甚至老百姓,最经常提起的人,恐怕就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了。当然喽,还有约瑟夫神父,不过,他的名字,人们提起来,从来要把声音压得很低,那位人称灰袍法座、红衣主教的亲信,简直让人谈虎色变。

店主干脆把长矛扔掉,还命令他老婆扔掉手中的扫帚柄,命令手下伙计扔掉棍棒。接着,他又做出表率,开始寻找失踪的信件。

店主找了一会儿毫无结果,便问道:“这封信里装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吗?”“那还用说!我想当然贵重啦!”加斯科尼青年高声说,他本来把这封信当作进宫的路条,“信里装着我的财富。”“是西班牙债券吗?”店主不安地问道。“是国王陛下专用金库的债券。”达达尼安答道。他是要靠这封推荐信进宫当差,就觉得这种颇为轻率的回答不算说谎。“真见鬼!”店主说了一声,这下他可一筹莫展了。“不过也无所谓,”达达尼安接着说道,一副他那地方人处变不惊的神态,“也无所谓,钱不算什么,信比什么都要紧。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也不愿意把信弄丢了。”

就是说两万皮斯托尔,也不算太过分,但是这个青年还有几分羞耻心,也就适可而止了。

店主闹翻了天也一无所获,却猛然心头一亮,高声说道:“信根本没有丢啊!”“哦!”达达尼安应了一声。“没有丢,是让人拿走了。”“拿走啦!谁拿的?”“是前天的那位绅士。他去过厨房,而您的上衣就放在那里。他一个人在那里待了好一阵。我敢打赌,是他偷走了信。”“您这样认为?”达达尼安接口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这封信仅仅对他个人至关重要,想不出别人拿去能贪图什么。事实上,这家客栈的任何伙计、任何旅客,拿了这封信也捞不到一点好处。“您是说,您怀疑那个傲慢无礼的贵绅了。”达达尼安又说道。“跟您说吧,肯定是他,”店主继续说道,“当时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身上甚至还带着给那位显贵的一封信。他听了神色十分不安,就问我信放在哪里,得知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随即下楼去那里。”“这么说,是他偷了我的信了,”达达尼安应声道,“我要向德·特雷维尔先生告他的状,德·特雷维尔先生就会向国王告他的状。”

说罢,他神气十足地从兜里掏出两埃居,付给店主。店主帽子拿在手上,送他一直送到大门口。达达尼安又跨上黄毛马,一路行去,再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到达巴黎圣安托万门,三埃居将马卖掉。马卖这个价就相当不错了,须知最后这一程,达达尼安路赶得很急。因此,马贩子花九利弗尔买了马,丝毫也不向这个年轻人掩饰,他出这个大价钱,只因马的毛色很独特。

且说达达尼安腋下夹着小包裹,走进巴黎城内,步行许久,才找到他租得起的一间房屋。那房屋是间顶楼,位于卢森堡宫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一交,达达尼安就入住了。这天余下的时间,他就用来往紧身衣和外短裤上缝绦子。这些绦子,是老达达尼安七八成新的紧身衣上的,被他母亲偷偷拆下给他了。然后,他又去铁器码头街,给他的断剑重配了剑身,再去罗浮宫,遇见个火枪手便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那府邸在老鸽棚街,也就是说,恰巧在达达尼安租的客房附近。看来是个好兆头,他此行必达目的。

这些事情料理完,他就上床,心安理得地睡觉。他对自己在默恩的表现颇为满意,对过去毫无愧疚,对现时满怀信心,对未来也充满希望。

一觉醒来已是早晨九点钟,这还纯粹是外省人的酣睡时间。他起了床,便去见那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据他父亲判断,那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第二章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客厅

德·特雷维尔先生是到巴黎之后改的姓,他的家族在加斯科尼仍叫德·特鲁瓦维尔,他出来闯荡时,也确实同达达尼安一样,即身无分文,仅有胆量、机智和聪慧。然而,有了这种资本,最贫穷的加斯科尼小贵族有望从父辈那儿得到的遗产,往往超过佩里戈尔或贝里地区最富有的贵族实际收益。他那异乎寻常的勇武、更加异乎寻常的运气,在动刀动剑如下冰雹一般的年代,就使他平步青云,一跃四级,登上人称朝廷恩宠的那架难上的梯子的顶端。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众所周知,国王十分怀念父王亨利四世。当年在对天主教同盟战争中,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就忠心耿耿地为亨利四世效力。亨利四世要酬谢效力之人,却没有现金,这个贝亚恩人终身都缺少钱这东西,于是他就用他唯一无须借用之物,也就是说用精神来奖励,不断地偿还债务,就在拿下巴黎之后,他特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用金狮子形象做族徽:狮子行走在直纹的红底色上,题名为:fideliset fortis

。就荣誉而言,确实皇恩浩荡,但是从实惠来说,就微不足道了。因此,伟大的亨利王的这位杰出伙伴去世时,给儿子仅仅留下他的剑和族徽的题名。也正是仰仗这两件遗赠,以及毫无污点的姓氏,德·特雷维尔先生才被年轻王子收到麾下,用剑效力,十分忠于族徽的题名。以致路易十三,王国的斗剑高手,平常总这么说,一遇朋友要进行决斗,就劝那朋友请助手首先请他,其次请特雷维尔,甚至建议先请特雷维尔。

可见,路易十三确实喜爱特雷维尔,当然国王的喜爱是自私的喜爱,但仍不失为一种喜爱。只因在动乱的年代,谁不力图网罗特雷维尔这样铁打的好汉。许多人都可以把他那题名的第二部分“坚强”当作座右铭,但是贵族中,能以题名的第一部分“忠诚”自谓者,可就屈指可数了。特雷维尔就是屈指可数中的一个,他这种人十分难得,具有家犬一样听命主人的聪明、盲目的勇猛,眼疾手快,那种眼力专门能看出国王对谁不满,那种铁手也专门打击那种讨厌的人,诸如贝姆、莫尔维尔、波特罗·德·梅雷、维特里之流。只是迄今为止,他没有机会而已,然而,他总在伺机而动,决心不放过任何稍纵即逝的机会。正因为如此,路易十三才任命特雷维尔当他的火枪卫队长。那些火枪手对路易十三的忠诚,确切地说狂热的崇拜,不亚于近侍传令官之崇拜亨利三世,苏格兰卫士之崇拜路易十一。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也不甘落后。法兰西的这位第二号,甚至第一号国王,看到路易十三身边有这样一支精锐卫队,也要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他效法路易十三,有了自己的一队火枪手。当时有目共睹,这两个掌握国家大权的对手,在法国各个省,甚至在各国,挑选剑术高超的名手。因此,黎世留和路易十三晚上下棋的时候,还竞相夸赞自己的侍卫如何勇猛。每人都炫耀亲随的服饰和勇力。他们一边公开反对决斗和斗殴,一边又纵容手下人动手,听说自己的人输了或者赢了,着实感到伤心或者欣喜若狂。至少,一个人的《回忆录》中是这样讲的,他就常参加搏斗,输过几次,赢的次数则多得多。

特雷维尔早已抓住了主子的弱点,就凭这种机灵劲儿,在没有留下十分忠于友谊好名声的国王身边,能够长期不断地得到这宠信。他还一脸嘲讽的神气,让他的火枪手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面前耀武扬威,气得法座的花白胡子都竖起来。特雷维尔透彻领悟那个时期的战争,知道军人不靠敌人养活时,就得靠同胞供养。因此,他的士兵组成了魔鬼军,无法无天,只服从他,不买任何人的账。

国王的火枪卫士,确切地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卫士,一个个衣冠不整,总是醉醺醺的,身上还挂着破皮的伤痕。酒馆、散步场地、游乐场所,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捋起小胡子,大嚷大叫,弄得佩剑噼啪作响,遇见红衣主教先生的卫士就故意冲撞,在大街上,动不动就拔出剑来,满嘴调笑和戏谑。有时他们也有人被杀,但是他们确信发生这种情况,会有人哀悼并为之报仇,大多情况他们还是杀了别人,可也同样确信德·特雷维尔先生会去要人,绝不会让他们在监牢里发霉。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崇拜他,颂扬他,把赞美的话都说尽了。他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在他面前却战战兢兢,仿佛老师面前的小学童,听他随便说句话就奉为圣旨,受到他一点点指责,就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去洗刷。

德·特雷维尔先生惯用这支强大的力量,首先为国王及其友人效命,其次为他本人和他的友人所用。然而,那个时期留下来许多回忆录,却没有一部讲述这位权贵受过什么指责,连仇敌的指责也没有,按说他在文人和军人中间,仇敌都同样不少。可以这样说吧,哪里也没有见到记载,指责这位权贵利用部下营私敛财。他善搞阴谋,具有罕见的天分,堪与最高明的阴谋家媲美,但他仍不失为正人君子。此外,尽管激战会扭伤腰,艰苦操练会把人弄得疲惫不堪,他还是照样成为那个时期出入内室沙龙的一个最风流人物,一个最优雅的公子哥儿,一个最为能言善辩的角色。人们谈论特雷维尔春风得意,就像二十年前巴松皮埃尔惹人议论那样,这种说法可是相当有分量的。可见,这位火枪卫队长受人赞赏、畏惧和爱戴,这就构成了人生造化的顶峰。

路易十四光芒四射,吸纳了他朝廷的所有小星辰。他父亲则是颗pluri bus impar太阳,让他每个宠信都自己放光,让每个朝臣都展现个人价值。当时在巴黎,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这两颗大太阳升起,还有二百来颗颇受关注的星辰升起。在二百颗升起的星辰中,特雷维尔是最受趋奉的一颗。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位于老鸽棚街,庭院夏天从六点起,冬天从八点起,简直成了一座兵营。大批火枪手仿佛轮流替换,在庭院里总保持五六十名的可观数目,他们全副武装,走来走去,准备应付一切情况。几座宽大的楼梯所占的地基,在今天足够建一整座房舍了。沿着一条楼梯上上下下,净是跑来请求照顾的巴黎人、渴望受录用的外省士绅,以及身穿各种号服、为主人给德·特雷维尔先生送信的仆人。候客厅排列的一圈长凳上,坐着入选的人,即准备受召见的人。厅里嗡嗡的话语声,从早到晚也不间断。德·特雷维尔先生就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接见拜访者,听人申诉或者发布命令。他只要站到窗口,就能像国王站在罗浮宫阳台上那样,检阅他的人马和装备。

达达尼安来求见这天,庭院里聚集的人多极了,尤其在一个外省来的青年看来。不错,这个外省青年是加斯科尼人,而且尤其在那个时期,达达尼安的同乡都有绝不会轻易让人吓退的名声。他一跨进铆着方头长钉的厚重大门,就落入一大群军人之间,他们佩着剑,在庭院里交错行走,彼此打招呼,相互争吵和打闹。要想穿过这一片波涛旋涡,非得是军官、显贵或者漂亮的女人才行。

因此,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乱哄哄拥挤的人群中往前走,心不禁怦怦直跳,让自己的长剑紧紧贴在瘦腿上,一只手捏着他的毡帽檐儿,脸上似笑非笑,正是外省人硬装沉得住气的尴尬神态。他穿过一群人后,呼吸就轻松多了,但是他明白,别人都纷纷回头瞧他。迄今为止,达达尼安自我感觉一直良好,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回觉得自己可笑了。

到了楼梯口情况更糟了。有四名火枪手站在头几个梯级上,正练习下述的剑法,另有十一二人在楼梯平台上,等候轮流上场。

四人中一个占据上面的梯级,挥剑阻止,或者竭力阻止另外三人上楼。

那三人动作灵活,挥舞着剑攻击他。乍一看,达达尼安还以为他们用的是花剑,剑梢是圆头,但是瞧见划出的几道伤痕,他随即就明白恰恰相反,每把剑都磨得十分尖利,而每当剑划出血道子,不仅旁观者,就连比剑的人都狂笑不已。

占据上面梯级的人,这时出色地压住了三个对手。大家围住他们:按规定,被剑伤着就得出局,将谒见队长的机会让给胜者。斗了五分钟,三个人都着了一剑,一人伤在手腕,一人伤在下巴,一人伤在耳朵,而守卫上面梯级的人却没有伤着。按比赛规则,剑法精者受奖,他便赢得三次谒见的优待。

这种嬉戏式的斗剑不是有多么难,而是多么难于让人惊讶,但也确实让我们远道而来的青年感到惊奇了。他在外省家乡那片土地上,看惯了人们头脑容易发热,但要决斗总还有个准备过程,然而这四位斗剑者的张狂劲儿,简直登峰造极,甚至在加斯科尼他也闻所未闻。他仿佛置身于格列佛被吓得要命的著名巨人国。然而,他还没有走到头呢,前方还有楼梯平台和候客厅。

楼梯平台上的人不再斗剑了,他们讲起了女人的故事,候客厅里的人则大谈朝廷的故事。达达尼安经过楼梯平台时脸红了,进入候客厅又不寒而栗。他的想象力被唤醒,开始任意驰骋了,而在加斯科尼时,他就曾想象自己对年轻的女仆,有时甚至对年轻的女主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但是就在那种痴心妄想的时刻,他所梦想的,也达不到这里所谈的艳遇的二分之一,情场神勇的四分之一,而且这里所谈的更胜一筹,有大名鼎鼎的人物和不加掩饰的情节。不过,如果说在楼梯平台上,他热爱美德之心受到伤害,那么进了候客厅,他就因敬重红衣主教而感到愤慨了。达达尼安在候客厅万分惊讶,听见有人公然批评令欧洲发抖的政策,批评红衣主教的私生活,而多少达官贵人,就因为企图深究这种政策和私生活,便受到了惩罚。老达达尼安先生所敬重的这个伟大人物,在这里竟然成为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手的靶子,他们嘲笑他那双膝外撇的腿和驼背;有几个人用小调唱他的情妇戴吉荣夫人,他侄女德·孔巴莱夫人的故事;还有一些人商议,如何整一整那位公爵红衣主教的侍从和卫士。凡此种种,在达达尼安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在对红衣主教的这种种戏谑中,偶尔也提及国王的名字,这时就好像有什么布团,一下子将所有嘲笑的嘴巴堵住似的,大家迟疑地左顾右盼,仿佛担心隔壁墙不大隔音,话会传到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办公室似的。不过,一句含沙射影的话,很快又把话题拉回到法座身上,于是,谈笑声变本加厉,把法座的所作所为,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些人肯定全要关进巴士底狱,全要被绞死,”达达尼安心里惶恐地想道,“我呢,也毫无疑问,要跟他们一块儿完蛋,因为,我既然听了,也听见了他们的言论,就会被看成他们的同谋。我那位老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尊敬红衣主教,他若是知道我同这样不信教的人为伍,又会怎么说呢?”

因此,不用我讲,大家也能猜出,达达尼安不敢参与这种谈话。他只是睁大了眼睛,竖起耳朵,五种感官全调动起来,以免漏掉一个字。他虽然相信父亲的叮嘱是正确的,但还是感到自己受兴趣和本能的推动,对这里所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情,他无意谴责倒想赞扬。

在德·特雷维尔先生这群属下中,由于他完全是个陌生人,头一次在这里出现,这时就有人来问他有何公干。达达尼安见这一问,就十分谦恭地报了自家姓名,特别强调同乡人的身份,请求前来问他的这位跟班去通报一声,让德·特雷维尔先生接见他片刻。跟班以保护者的口气,答应立即传达他的请求。

刚开始达达尼安十分惊讶,现在他稍微回过神儿来,便可从容地研究一下那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最活跃的一圈人中间,有一个身材魁伟的火枪手,他神态高傲,服饰怪异,成为大家注意的对象。此刻,他没有穿统一的军服,而在这自由较少,但是独立性较大的时期,不见得非穿军装不可。他穿的是一件天蓝色紧身衣,略微有点褪色与磨损;身上挎着一条金线绣花的肩带,非常华丽,如太阳照在水面那样波光粼粼;肩上还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显得十分潇洒,仅仅胸前露出金光闪闪的佩带,以及挂在下面的一把极长的剑。

这名火枪手刚刚下岗回来,抱怨自己伤了风,不时还佯装咳嗽两声。因此,他对周围的人说,他不得不披上斗篷。他扬着头说话,同时神气活现地捻着小胡子。大家都热情赞美他的绣花佩带,最起劲的要算达达尼安了。“有什么办法呢,”这名火枪手说道,“现在又兴这个了。我也知道,这太奢靡了,可这是时髦呀。再说了,家里给的钱,总得花在什么上面。”“喂!波尔托斯!”在场的一个人高声说,“你也别编故事,让我们相信这佩带是你父亲解囊买的,肯定是上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附近碰见你时,和你一起的那位戴面纱的夫人送给你的。”“不对,我以人格和贵族的名誉担保,的确是我自己买的,花我自己的钱。”刚刚被人称呼波尔托斯的人回答。“不错,”另一名火枪手说道,“跟我买这个新钱袋一样,花的是我那情妇放在我旧钱袋里的钱。”“我讲的是真话,”波尔托斯说道,“有证据,我付了十二皮斯托尔。”

尽管还有疑虑,赞叹声却倍增了。“对不对呀,阿拉密斯?”波尔托斯回身对另一名火枪手说道。

另一名被称为阿拉密斯的火枪手,同这个问话者形成鲜明的对照:那是个二十二三岁的青年,面孔甜甜的很天真,黑眼睛十分温存,脸色红润,像秋天的桃子那样毛茸茸的。他那浅浅的髭须在唇上描出笔直的线条,他的双手不敢放下,唯恐暴起青筋,但不时抬手捏捏耳垂,好让耳朵保持透明的肉红色。平时他话少,说起话来慢悠悠的,频频点头向人致意,笑不出声,只是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显然牙齿同他身体其余部位一样,受到他精心的护理。他点了点头,肯定地回答朋友的询问。

这种首肯,似乎打消了关于佩带的所有疑问,于是,大家又接着赞赏,但是不再议论了,思路急速一拐弯,就突然转到另一个话题上。“你们怎么看沙赖的骑术师所讲的事儿?”另一名火枪手问道。

他面对全场,而不是直接问哪个人。“他讲什么了?”波尔托斯以妄自尊大的口气问道。“他说他在布鲁塞尔碰见了罗什福尔,红衣主教的那个罪恶灵魂化装成嘉布遣会修士。那个该死的罗什福尔,就凭着乔装打扮,将德·莱格先生给玩傻了。”“地道的傻瓜,”波尔托斯说道,“不过,这事儿确实吗?”“我是听阿拉密斯讲的。”那名火枪手答道。“真的吗?”“哎!您明明知道嘛,波尔托斯,”阿拉密斯说道,“昨天,我还对您本人讲来着,这事儿就不要再提了。”“不要再提了,这是您的看法,”波尔托斯接口说道,“不要再提了!好家伙!您的结论下得也太快了。怎么!红衣主教派一个奸诈小人,一个强盗,一个无赖,暗中监视一位贵族,偷他的信件,并且利用盗取的信件,诬告沙赖企图谋害国王,让王爷同王后结婚,结果砍了沙赖的脑袋。这个谜,没人知道一个字,而您昨天告诉了我们,极大地满足了我们的好奇心。大家还在惊愕不已的时候,今天您却来告诉我们,这事儿不要再提了!”“要谈就谈吧,喏,随你们的便。”阿拉密斯不急不躁,又说道。“这个罗什福尔!”波尔托斯高声说,“我若是那个可怜的沙赖的骑术师,就会让他遭一会儿罪。”“可是您呢,红衣公爵也会让您难受一刻钟。”阿拉密斯又说道。“嘿!红衣公爵!妙极了,妙极了,红衣公爵!”波尔托斯又拍手又点头,应声附和道,“红衣公爵,这称号真妙,亲爱的,请放心,我一定传播出去。这个阿拉密斯,脑袋瓜多灵!亲爱的,真可惜呀,您没有实现您的志愿!否则的话,您会成为一个多么风趣的神父!”“嗯!不过是推迟一段时间,”阿拉密斯又说道,“总有一天,我会当了神父。您也了解,波尔托斯,为此我还继续学习神学。”“他说到做到,”波尔托斯接口说,“早晚他会那么干的。”“只早不晚。”阿拉密斯说道。“他只等一件事儿,就会最终决定了,重新穿上就挂在军装后面的道袍。”一名火枪手也说道。“他等什么事儿?”另一名火枪手问道。“他等着王后给法兰西王位添一位继承人。”“这可开不得玩笑,先生们,”波尔托斯说道,“感谢天主,王后还在生育的年龄。”“听说白金汉先生在法国呢。”阿拉密斯狡狯地笑道,他这话表面极为简单,可是一笑就大有文章了。“阿拉密斯,我的朋友,这回您可错了,”波尔托斯接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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