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纳河边的旧书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30 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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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利亚姆·卡拉南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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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纳河边的旧书店

塞纳河边的旧书店试读:

引子

每一周,我都会跟踪那些不是我丈夫的男人。

后来,尽管时过境迁,我却仍旧保留了这个习惯。

我知道不该如此,但是我做的许多事情都经不起推敲。抽烟,开书店,花钱报法语班却想方设法地逃课,而这只是其中之一罢了。我陪女儿们走到学校,心不在焉地望向其他神情恍惚的家长,开始搜寻符合条件的目标。

偶尔,我会将高大的校门作为起点,看准一位动身离开的学生父亲,悄悄地尾随上去。不过通常情况下,我会前往熙熙攘攘的圣安东尼大道,仔细观察行色匆匆的路人。有时,我能够立刻找到合适的对象。有时,我得花费整整一个上午的工夫。有时,我发现某个男人跟我的丈夫颇为相像或略有神似——发丝乌黑,肩膀瘦削,双手无法安分地待在兜里,摇头晃脑,东张西望,目光却从未投向我的方向。可是在跟踪片刻之后,总会冒出一些矛盾的细节,令我丧失兴趣。我的丈夫绝不会戴蓝色的眼镜;我的丈夫绝不会跟孕妇抢出租车;我的丈夫绝不会从报刊亭偷杂志,从果蔬店偷苹果,从旧书摊偷书籍;我的丈夫绝不会亲吻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我曾经目睹过一位学生家长这样做。

有时,我一无所获,内心感到十分惊讶。然而,更加匪夷所思的恐怕是另一种情况——在半公里之内,我就可以找到一个男人,并且成功地尾随许久。

跟踪这些男人本应困难重重,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巴黎是一座拥挤的城市,跟旅游广告和宣传海报所描绘的假象相去甚远。至于我,尽管身材苗条,双腿修长,天生便具备男人喜爱的冷漠气质,但是我已经四十二岁了,除非年龄减少一半,否则他们不会关注我。

平凡的状态正合我意,我也需要平凡作掩护。

政府当局经常发布特别警示,频繁地提醒民众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可是我发现,在大家增强戒备的日子里,我反倒显得最不起眼,因为我看起来完全不像坏人,谁也不会想到要提防我。

不过,无论何时,如果我追逐的男人离开大街,拐入狭窄的小路,情况就会变得比较复杂。在繁忙的大街上,我曾经与跟踪的对象近在咫尺,仅仅相隔一两米,甚至能够看清他头发的疏密程度(我的丈夫头发非常浓密),闻见古龙水的味道(我的丈夫从来都不喷香水),捕捉到衣服上的烟草气息(我的丈夫很少抽烟,偶尔为之,必定装作若无其事,虽然我能借助嗅觉揭穿秘密,但是也会提醒自己,他可以撒谎)。

在安静的小路上,我尽量将距离放宽至一个街区或者更远。我会反复思考,如果前面的男人真是我的丈夫,我该怎么办?拥抱他,牵起他的手,紧紧地握住,踹他,打他,问他“为何要走”“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然而,对方不是他,永远都不是他。所以,我便环顾周围的商店,研究自己的手机,阅读历史地标纪念牌上的文字,好让我追逐的男人放松警惕:那不过是个迷路的游客罢了。

有一次(仅此一次),意外终于发生了,一个被跟踪的男人转过身来,亲口质疑了我的行为。

那是在我们抵达巴黎的第七个月,虽然并非很久以前,但是也恍如隔世了。当时的我与现在不同,当时的巴黎亦然。

不过,我早该料到会发生意外,而且我确实也料到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会带来麻烦,因为他跟我的丈夫实在太像了。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眼镜,一样的微笑。在卢浮宫下方的苹果零售店(其受欢迎程度和拥挤程度几乎不亚于上方的博物馆),他对一名女子露出微笑,牙齿闪亮,嘴角微斜,熟悉的表情吸引了我的视线。起初,我呆呆地凝视着他,并未发现他和我的丈夫长得极为相似,等到察觉以后,便再也无法压抑追逐的冲动。他绕着卢浮宫金字塔的“地下双胞胎”转了一圈,那个颠倒的金字塔犹如一枚指向零售店中央的箭头,仿佛在得意扬扬地宣布:“这里才是你们要找的地方。”接着,他缓缓地经过地下商场,摆脱了咖啡、玩具、奢侈的卫生纸等种种诱惑,来到每个人都必须做出决定的位置:应当往深处走,搭乘地铁,还是往高处走,重返地面?

如果他选择下去,我会放弃跟踪,因为我不打算坐地铁。这是计划之外的任务,原本我只是想为女儿们——十六岁的艾丽和十四岁的黛芙妮——选购两条崭新的充电线,以前给她们买过的便宜冒牌货已经坏了。我准备换换胃口,干点儿正经的事情,比如待在家里,拿着苹果的充电线等她们放学。

可是,他选择了爬上楼梯,并且在顶层做出令人费解的举动。他没有迈向车水马龙的里沃利大街,而是折回了卢浮宫侧翼拥抱的巨大广场。他肯定是想再多看几眼。

于是,我紧紧跟随。

过了一两分钟,他低头查看手表,然后拐进黎塞留通道,朝外面的世界走去。这条室内柱廊设在卢浮宫的法国雕塑展区中,透过左右两侧的玻璃幕墙,来往的行人可以免费窥探珍贵的艺术品,无须受到警戒线的限制。

他会看吗?不。

然而,我却忍不住侧目欣赏,短暂的停顿险些害我把他跟丢,我不得不小跑了几步,才重新追上他。我们踏出黎塞留通道,横穿马路,沿着瓦卢瓦大街往北走去。

此刻,我把另一个考验摆在他面前。如果他右转,走向法兰西银行,我会立刻离开他;如果他左转,走向布鲁塞尔皇宫,我会继续跟着他,徜徉在美丽的花园和林立的树木之间。

他选择了左转,于是我也左转。他加快脚步,我竭力保持从容的速度。他穿过东北角的一片立柱,往西,再往北。我们经过法国国家图书馆黎塞留分馆的大铁门,身穿黑衣的学者与工作人员在街道旁和庭院中漫无目的地徘徊,专心致志地交谈、抽烟,端着小巧的塑料杯啜饮咖啡。我们不停地前进。古老的证券交易所,银行,餐厅,钱币店,集邮店。我不禁怀疑,他要一路走到蒙马特高地,而我将毫不犹豫地跟上。因为……

因为,就连我都会承认,巴黎是一座剧院,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尽管边缘稍有磨损),而住在这里意味着要花费许多时间守在外面,等待进去,一旦进去,又要等待开场,思索着鲜艳的红色幕布再过多久才会开启。灯光陆续熄灭,观众陷入沉默,附近暗流涌动,你知道演出终于要开始了。

我所谓的“演出”,指的是生机勃勃的鲜花,五颜六色的嫩蕊顺着碧绿的藤蔓从高处的窗台垂落,俯瞰着幽静的小巷;抑或摩肩接踵的博物馆走廊,在人群中,你发现一尊雕像直勾勾地盯着你,眼中只有你,历经数个世纪,静止的微笑依然神秘而狡黠;抑或一顿偶然邂逅的晚餐,盘子里全是最简单的食材(可能是你自己烹制的菜肴,严格遵循某位屠夫的热情指示),组合起来却达到了绝妙的效果,轻轻咬一口,你就会品尝到超乎想象的美味。你始终在等待幕布升起,正是因为你不清楚它会在何时何地升起,也不清楚舞台上会出现什么。

比如,一个男人。比如,你的丈夫。

我给艾丽发短信,告诉她我可能要晚点儿回去,让她先打开店门,把提示牌翻到“营业中”的那面,以便吸引顾客——

突然,我跟踪的男人打断了我。“有事吗?”他说。

听起来十分突兀,完全不是正常的问候。刚才我忙着打字,虽然仍旧在走路,却没有留神观察。眼下,这个男人竟然在面对面地与我讲话,以前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他站得很近,呼出的气息颇为清新。可是,我却感到头晕目眩,周围的行路人、宠物狗、快递员和摩托车都在绕着我们旋转,仿佛石子落进河水中,激起一圈圈涟漪。“不”,我说。我应该用英语回答:“抱歉,你说什么?”那样他就会觉得我不懂法语。然而,我练习最多的法语单词就是“不”,口音非常地道,结果他把我当成了本地人。他低声用法语询问,我为何要跟踪他。

可我才不会告诉他:其实,我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我熬过了各种手册、网站和书籍所说的心理阶段——震惊、否认、怀疑、内疚、愤怒、绝望。我一遍又一遍地经历着这些痛苦的阶段,循环往复,却无法抵达专家所承诺的“接受”阶段。

后来,我总算撑到了最后一个阶段,或者确切地说,虽然我没有接受失去丈夫的现实,但是却接受了其他的现实。我原本以为,经营一家巴黎书店并且住在书店的楼上,不过是权宜之计,但是我慢慢地意识到,这种短暂的生活状态可能会永久地持续下去。

于是,我迈入了崭新的阶段:“法国”阶段。法国的一切好像都跟美国差不多,但事实证明二者截然不同。在美国,如果忽然看到跟自己的丈夫颇为相似的男人,你会露出悲伤的微笑。在法国,你会义无反顾地去追逐他。

在美国,你心想:“当然会感到好奇,毕竟这就像一本未完成的书。”

在法国,我知道,这就是一本未完成的书。

在美国,你说“我失去了丈夫”,大家便觉得他们明白你的意思了。

在法国,他们理解得更加透彻。我说自己失去了他,他们不会说“请节哀”。

他们会说:“他去哪儿了?”

所以,在回答那个男人的时候,我平静而清晰地复述了自己曾经告诉过警察的话语。

我说:“我在寻找我的丈夫。”

我没有往下说,因为这仅仅是我的故事,当初的我并不知道还有后半句。“我的丈夫也在寻找我。”Part 1威斯康星州·巴黎第一章

长期以来,我始终把书店的门面视为一处精心设计的陷阱。

虽然我们的书店位于异常热闹的玛莱区,但是却位于下玛莱区,靠近塞纳河,远离步行街,远离贩卖炸豆泥的货摊儿和出售可丽饼的餐厅,自然也远离人群和顾客。街区的一侧几乎完全被一座修道院的后墙所占领,我经常听到钟声,却从未见过任何修道士,不知院中是否有人居住。在修道院对面,矗立着一排其貌不扬的建筑,底层的商铺向外凸出,刷着深浅各异的奶油色,永久地沾染了岁月的暗黄。锌皮屋顶斑斑驳驳,百叶窗帘残缺不全,到处都点缀着花朵或花朵的遗骸,以及锻铁栏杆或锻铁栏杆的遗骸。

而我们的书店披着鲜红的外衣,就像一颗苹果,又如一道伤口。

这家商店一直都是红色的,但过去的红色较深、较蓝,更似高贵沉稳的赤霞珠葡萄酒,是我选择将其改为樱桃红,接近消防车的红色。尽管我事先征得了房东布鲁雅太太的同意,而且她也是前任店主,可是这项决定依然令街坊邻居颇有微词。我请来的第一位粉刷匠在开工之前就不干了,第二位粉刷匠在刮掉旧漆和打完底漆之后也退出了。最终,在快递司机洛朗的建议下,我雇了一名波兰粉刷匠,对方跟我一样,基本不会讲法语,所以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平常,除了负责运送包裹,洛朗还兼任附近楼房的非正式管理员,等到大功告成之际,我便主动询问他的看法。洛朗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整条街道,陷入了沉思。那名波兰粉刷匠不仅按照我的要求,采用了明媚的红色,而且还在表面涂了至少三十六层清漆,商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仿佛糊着一层融化的棒棒糖。

于是,洛朗说,我应该卖棒棒糖。

我摇了摇头。

他也摇了摇头。

我们卖书。玻璃橱窗上的烫金大字标得清清楚楚,左边写着“书店”,右边写着“英语书店”,中间是亟待商榷的店名。这家书店原本是以所在的街道命名,街道又是以圣露西命名,但问题在于,城里还有另一条街道也是以圣露西命名,人们常常对此感到十分困惑。另外,圣露西其实是作家的守护神,但是布鲁雅太太说这个名字会让大家误认为店里卖的是宗教物品,结果有些时候会招来虔诚的信徒,而多数时候则干脆无人问津。她告诉我,这条街道曾经热闹非凡,不仅挤满了购书的顾客,而且遍地都是售书的商贩。后来,生意变得越来越萧条,店铺陆陆续续地倒闭,许多老板都把无法带走的库中存货送给了布鲁雅太太。毋庸置疑,他们抛弃的作品并非宝贵的法语书,而是平庸的英语书,作者也并非活人,而是死人。她几乎没有活人写的东西。

我提议将书店改名为“故版”,与通常所说的“新版”相对。“故”指的是我们从今往后专门卖已故作家的书籍,虽然他们的生命消逝了,但是他们的文字还健在。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却允许我更换招牌,仿佛她很享受心怀不满的感觉。我甚至觉得,正因如此,她才会把自己经营了数十年的书店托付给我,毕竟,我对书店知之甚少,对法语知之更少,在常人眼中委实难当大任。而且,好像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兴致盎然地看着已故作家的小小天地渐渐成为独特的风景线,吸引了众多偏爱巴黎的游记撰稿人(他们很快便发现,我为儿童文学和女性文学破例,收入了部分在世的作家)。

布鲁雅太太私底下塞钱给洛朗,让他从巴黎郊外的仓库运来更多的书籍,那里堆放着老店主们遗留的各种破烂。洛朗声称,就算发动全世界的顾客,也不可能清除仓库中的所有存货。

况且,布鲁雅太太的顾客在全世界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在我刚刚接管书店的时候,女儿们总是开玩笑,指出顾客的数量已经降至区区三人——两个美国人,一个新西兰人,而他们也是我在巴黎仅有的朋友。每次听到女儿们这样说,我都会用微笑来掩饰受伤的内心。将他们三人称作“顾客”恐怕太过勉强,叫成“朋友”更是极为不妥。但是,我很感激他们能偶尔来店里买几本书。

实际上,纵观当代的法国以及任何地方,都是亚马逊在卖书(和雪地轮胎),而书店在卖咖啡或者其他利润更高的商品,相比之下,只卖书的书店撑得非常辛苦。不久以前,我跟女儿们还住在密尔沃基,那里的书店简直什么都卖。(两年可以算“不久”吗?两年的光阴,有时像二十年,有时又像二十分钟。)在法国,情况稍微好一些。尽管亚马逊的傻笑无处不在,巴黎也难以幸免,但是文明而先进的法国正在尝试控制书籍的打折力度,甚至还给独立的私营书店提供资金支持。类似的援助主要针对新书的销售,不过机智的布鲁雅太太早就想到了赢利的办法,她开了一家面积较小的店中店,让法语新作和英语旧书共处一室,由此来获取政府的奖励。这家法语书店专卖儿童文学的作品,看起来好像设在二楼的前半部分,实则塞在狭窄的夹层中。

夹层的后半部分是卧室,属于我的两个女儿,与法语书店隔着一道脆弱的墙壁。如果她们敞开房门,那里就会成为一家陈列着儿童文学的英语书店。黛芙妮曾经抱怨过,说她珍藏的贝芙莉·克莱瑞的作品被偷了好几本。其实是我不小心卖掉了那些书,我没有询问顾客从哪里找到了它们,就毫不犹豫地给他们结了账。

厨房、生活空间和我的卧室位于女儿们的闺房上方,屋里十分宽敞,装潢也颇为精致,明显是所谓的“高贵楼层”。不过,作为这栋建筑的“高贵居民”,布鲁雅太太独占了顶部的两层,室内光线极佳。她自己住在较矮的一层,她的私人藏书住在较高的一层。我去过她的套房,但是进门以后就乖乖地待在起居室里,从来不敢迈向深处。巴黎的许多事物都完全符合作家和艺术家的描绘,包括这栋建筑,也包括布鲁雅太太的起居室:昏黄的夕阳,美丽的家具,蕾丝窗帘随风轻轻飘荡,小巧的桌子上摆着古老的水晶灯。

巴黎就像布鲁雅太太答应带我去参观顶层的那个承诺,既是一项挑战,也是一份邀请,在这座城市里,二者难分彼此。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跟布鲁雅太太的交谈才会经常戛然而止;又或许是由于她早就知道,甚至比我知道得还要早——我用书店门面设下的陷阱不是为了引诱顾客,而是为了引诱消失的丈夫,结果我自己反倒落入深不见底的陷阱中,难以逃离,无法挣脱。

我发现自己经营书店的行为似乎有点儿讽刺,因为将近二十年前,我曾经从书店逃跑,手里拿着偷来的东西。而我在巴黎跟踪男人的举动则更具讽刺意味,因为在那个遥远的夜晚,我的丈夫也追逐过我。

请读者诸君重设场景。铺上一条崭新的人行道,立起一家陌生的商店,落下截然不同的舞台幕布。埃菲尔铁塔隐去踪影,取而代之的是蓝天白云。城市的天际线轮廓简单,点缀着尖塔、烟囱,以及方方正正的建筑。毕竟,我们已经离开了巴黎,来到了密尔沃基。

我的左手没戴戒指,我和丈夫还没有结婚。我们都不喜欢出门,甚至不认识彼此,所以当他在街边跟我搭讪的时候,感觉真的很尴尬。他不停地高喊,一连串响亮的“喂”飘入耳中,声音越来越近,我只好转过身去。我的右手攥着一本书,而且大大方方地露在外面,并未藏起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根本没法藏起来,那是一本宽约二十五厘米、长约三十厘米的童书,封面上印着鲜艳的红气球。)“嗨,”他的半边脸庞带着微笑,“你好像忘了付钱吧?”他皱起另外半边脸庞,拼凑出完整的微笑,皮肤上浮现的纹路令他显得更为成熟,看起来稳重了许多。他个头不高,相貌端正,体形偏瘦,却颇为健壮。先前,我猜测他年仅十七岁,大概是高中越野队的成员。现在,我决定给他加上四岁。后来,他自己又添上了四岁,也就是二十五岁,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噢,我付钱了。”我说,“我每天都付钱。”接下来,我准备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痛斥在路上跟我搭讪的男人,痛斥全世界各地在路上跟女人搭讪的男人——然而,这并不是真相。

真相是,我哑口无言,感到异常窘迫,狼狈不堪。我以前从未偷过东西,现在不仅偷了东西,而且偷的还是一本童书。我很穷,虽然二十四岁了,但是账户里的存款却寥寥无几。下周一,我会收到研究生奖学金,不过在那之前,我只有二十四美元、两张被冻结的信用卡和满腔过剩的怒火。我正在撰写毕业论文,内容是关于伟大而古怪的艾尔伯特·拉摩里斯,他拍摄的电影《红气球》于1956年上映,而我需要《红气球》的图书版本。不知为何,学校图书馆提前关门了,可是我却固执地认定自己必须马上看到那本书。其实,这部经典的巴黎电影及其衍生的图书早就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每一帧、每一页都烂熟于胸,甚至包括片中的鹅卵石和猫咪(一只是活蹦乱跳的黑猫,一只是画在海报上的白猫)。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美国的小学经常在雨天的课间播放电影,所以我的许多同龄人都曾经短暂地爱上过《红气球》。随着岁月流逝,大家渐渐地淡忘了它,但是我知道自己不会,绝对不会。那部电影是我的初恋,就像一位知心的伙伴,抑或一名梦幻的男友,它可以理解我,起码我认为如此。而且,我相信自己也能理解它,不只理解它,还能理解它的巴黎。对于其他女孩和少数男孩来说,巴黎意味着鲜花、浪漫与呼呼作响的手风琴。可是,《红气球》里完全没有这些。它非常美丽,却又振聋发聩。有人觉得它很甜蜜,但是我从小就不喜欢甜蜜的东西,如今也不太喜欢。我惊讶地发现,人们经常忽略显而易见的事物,比如,我大摇大摆地拿走这么醒目的一本书,那家密尔沃基书店的工作人员却无动于衷。他们都不明白,红色是警告的颜色。

但愿当初我能多加留意这种警告。那时,我还在研究生院学习电影批评,但是已经开始试着接触电影制作了,因为我很想做点儿什么,而拉摩里斯的得心应手让拍电影显得格外容易。可是拍电影并不容易,况且电影批评专业的教授都瞧不起电影叙事。他们说:“如果《红气球》仅仅是一个气球的特写镜头,持续三十分钟或者三十个小时,没有对话,没有演员,只有气球,那该多棒!莉娅,你觉得呢?”于是,我就想,我必须得转到电影研究专业。然而,进入电影研究专业以后,教授们又告诉我,我得学着关注《红气球》之外的电影和巴黎之外的场景。我假装乖乖听话,却无法承受谎言的折磨。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忍无可忍,彻底放弃,不再做虚幻的电影梦,或者鼓足勇气,奋起反抗,坚持拍摄自己的电影。我不知道拍摄的方式、时间和内容,但是我知道拍摄的地点:远离密尔沃基。

远离这个在书店外面与我搭讪的男孩。

所以,我跑了。

马丁大夫的靴子绝非合适的跑鞋,况且还是从慈善商店买来的二手货,尺寸足足大了一码半。我担心身后的追逐者会认为这双靴子也是偷来的,我担心自己会担心他的想法。

终于,他追上了我,脱口而出的头三个字恰好是我打算要说的话。“对不起,我不明白,你这是……”

他非常美丽。我知道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太女气了,不过他确实很美。“没关系。”我爽快地宽恕了他,而得到赦免的却是我自己。

先前,他正在收银台排队,碰巧瞥见我抱着一本书溜出去。他让店员把那本书加到他的账单上,并且心血来潮地又买了另一本书,然后便开始追逐我。“我付过钱了,送给你,拿着吧。”他说,尽管我已经拿着了。“我觉得自己不想要了。”我看向手中的书,喃喃地撒谎道。“我能——我能请你喝杯咖啡吗?”“啤酒吧,怎么样?”我说,“除非你害怕我会连啤酒也偷走。”

他不害怕,抑或稍微有点儿害怕,因为后来我们去了酒吧,可是他自始至终都紧握着自己的杯子。他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口渴,也许是了解自己的特点:如果他的双手空闲,就会挥舞、抬起、落下,勾勒着熟悉和陌生的轮廓。他会抚摸头发,微微颔首,或者摩挲脸颊,皱眉蹙额,或者在桌上画出一个字母,在空中写出另一个字母,在说话和微笑的同时忙忙碌碌,片刻不停。没错,他确实很紧张,但仅仅是漫无目的地紧张,于是我决定让他对我紧张。我想见识一下,感受一下,那双手还能做什么。

他的瞳孔泛着神秘的灰色,但是右边的虹膜却染着橙红的小斑点,我觉得颇为新奇,忍不住提了几句。

作为回应,他短暂地闭目沉思。“眼睛的颜色对于人类而言毫无意义。”他说,“但是对于鸽子而言却意义重大,在竞翔比赛中,必须要通过眼睛的颜色来区分它们,认出属于自己的鸽子。”

那一刻,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鸽子。“所以,巴黎?”说着,他用指尖轻轻地敲击摆在桌上的《红气球》。咚、咚、咚,听起来就像我的心脏在碰撞胸腔。

罗伯特介绍,他最爱的儿童故事是路德维希·贝梅尔曼斯的《麦德兰》系列。巴黎一间老旧房,绿叶为帘藤作窗。小小少女十二人,乖乖排成队两行……

我不禁摇了摇头。很久以前,在小学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时候,《麦德兰》的内容总会引起我的质疑。什么?帽子?蝴蝶结?校服?乖乖排队?

可是,我那未来的丈夫却在滔滔不绝地讲述。鉴于我对拉摩里斯的兴趣,他以为我应该也喜欢贝梅尔曼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他们二位都是彻彻底底的艺术家!”他掏出了《麦德兰》系列的第一册,那是他专门给我买的,跟我偷来的书做伴。

他把《麦德兰》放在《红气球》旁边,两本书平摊在我们面前的桌子上。我低头看了看封面,然后抬头环顾着酒吧。“大家肯定都在嫉妒我的约会。”我说。

这句话是假的,可我的焦虑却是真的。我一直都在保护心中的巴黎,以至于竭力拖延,不肯亲自去法国瞧一瞧。贫穷固然是寸步难行的重要原因,但是我还怀着愤世嫉俗的想法,认定巴黎绝对会令人失望。如今的巴黎根本就不是《红气球》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巴黎,它已经丧失了狂想曲般荡漾的阴郁与荒凉。即便我能找到一只气球,抑或被一只气球找到,那只气球也会在我翻到尾页之前就早早地爆炸。(人们有许多描述“胆怯”的方式,这便是其中之一。)“我以前从未发现,”他接着刚才的话题说,仿佛没听见我打岔,“这两本书并排的样子很古怪,对吧?”

毫无疑问,他很古怪,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在研究生院里,我们过着颓废的生活,总是昼伏夜出,所以任何明亮的事物都会使我们激动不已,就算古怪的光芒也不例外,或者说,古怪的光芒更是如此。我仔细地端详着他,他仔细地端详着书。“这是两种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继续说,“一座城市——”“我不同意。”我说,我本来就喜欢争论。“天下只有两类人,要么喜欢《麦德兰》,要么喜欢《红气球》。”他说,这一点我也不同意,可是遗传学证实了他的观点:我们的两个女儿都继承了他对贝梅尔曼斯的钟情与偏爱。“要么喜欢图画,要么喜欢照片。要么喜欢彩色的巴黎,要么喜欢黑白的巴黎。”“《红气球》是彩色的,它讲述的就是色彩。”“但它的调色板却是灰色的。”“那是因为你在看书,书上印的仅仅是剧照而已,可电影截然不同。”于是,我便表露身份,自诩为崭露头角(光芒褪去)的电影学者,正在酝酿一篇新颖(过时)的毕业论文,主要讲述了《红气球》绝非普通的电影,其创作者拉摩里斯也绝非普通的导演,而是二十世纪中叶独一无二的法国导演。批评家安德烈·巴赞留下了里程碑式的两卷本文集《电影是什么》,以长达数页的篇幅来探讨拉摩里斯的作品。还有一位电影评论家提到,巴黎本地的著名导演雷内·克莱尔说过,他甘愿“以毕生事业作为交换,只求能拍出这样一部短片”,我原封不动地引用了这句话。“那你自然就明白了!”罗伯特说。

我不明白,却谨慎地点了点头。“贝梅尔曼斯也是一样,”他盯着《麦德兰》说,“我始终都很欣赏他,你知道他的故事吗?”

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吗?贝梅尔曼斯的一切都在纸上,而这恰恰是罗伯特的偶像和我的偶像之间的区别。“我估计,如果他发现自己的书被用来垫啤酒杯,恐怕会非常震惊。”我说。“他就是在一家酒吧里完成了这本书。”说着,他抬起眼睛,“皮特酒吧,好像在曼哈顿?如今应该还在。”“你是——学生吗?研究生?”我问道。

他微微一笑。“曾经是,”他说,“文学创作专业。不过,在卖出东西以后,我就辍学了。”“什么东西?家具?”“书,我写的几本书。”

我听到了书的数量,几本,接着是他的名字,罗伯特·伊迪——他过了这么久才告诉我。我决定先不说自己的名字叫莉娅,让他凭借努力来得知,或者至少等到他询问再开口。

我摇了摇头,纯粹是出于无知,表示不认识他。不过,倘若他以为我是出于妒忌而故意装傻,倒也挺好。“你不是我的受众,”他说,“目前还不是。”“严格来讲,目前我就是你的受众。”“严格来讲,”他说,“那些书都是写给少儿的,比较……年轻化?”他描述了一套系列丛书,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的一所中学里”,第一册的题目为《中央时间》,情节的关键是没有成年人——既没有老师,也没有家长。“明智。”我说,他露出崭新的微笑,像是勉强,又似鼓起勇气。“下一本是什么?”我问道,“山地时间?”“无所谓,”他说,“因为我已经不想写了,我打算封笔,去做其他事情。”

我靠向椅背,打量起他,他的眼睛奇异而美丽、骄傲而紧张、兴奋而担忧,所有的情绪都融合在一起。后来,我得知他跟我一样失去了双亲,于是便暗暗思忖:怪不得他会拥有那种目光,我经常在早晨的镜子里看到类似的目光。“就像……好吧,就像当年的贝梅尔曼斯。”他说。我在聆听,也在观察。我悄悄地剖析他,放大微小的细节。他显得活泼、迷人、古怪而健壮,不知衬衫底下藏着什么?我想抽一支香烟,我想让他为我点火。我还剩下两支香烟。他抽烟吗?我们可以分享!但是怎样才能把他领到外面呢?

他依然在畅谈:“贝梅尔曼斯在一生中干过十五份不同的工作——服务员、作家、插画师等等。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结果意识到自己喜欢严肃艺术,最想做的事情是油画创作。这份艰难的挑战把他推到了悬崖边缘,而他坚决不肯放弃。他成功了。在写作之余,在出版《麦德兰》之余,他创作了许多油画。诚然,他尊重《麦德兰》的读者,即便在临终前的病榻上,也从未停止为他们写作,但他却是为油画而活。”“请别误会,”我说,心里却盼着他误会,“不过——贝梅尔曼斯这样做,真的正确吗?”“请别误会,”罗伯特说,“不过,你偷走那本书,真的正确吗?你不必回答,因为显然是正确的。对你而言,拉摩里斯的书籍、电影和艺术全都意义非凡。”“你把这一切形容得太伟大了。”我说。“我形容得还不够伟大!我不像你那么了解拉摩里斯,可他——他没有止步于这一部电影,对吗?”

他没有,但是我耸了耸肩。“他英年早逝,死于直升机失事。”罗伯特补充道。“在德黑兰北部。”我补充道,既是因为事实如此,也是因为我想趁机结束现在的话题。“伊朗!”罗伯特高喊,酒吧里的顾客原本就在好奇地打量我们,此刻更是竖起了耳朵。罗伯特急切地连连点头,仿佛经过整整一晚的交谈,他只听懂了关于中东空难的部分。“所以,他很像贝梅尔曼斯,是吧?”他说,“永不停歇。”

我想表示反对,“永不停歇”并非我的观点。不过,它是罗伯特的观点,而且我渐渐地看清,它也是拉摩里斯的观点。拉摩里斯拍了一部美妙的电影,接着又拍了好几部。他跟家人住在俯瞰圣特罗佩的小山上,制作陶瓷、葡萄酒和印花布料。他设计出棋盘游戏“战国风云”,还发明了一种名为“直升机视野”的航空拍摄系统,007电影《金手指》使用过这套先进的拍摄系统,拉摩里斯自己也使用过。在伊朗的卡拉季大坝上空,为伊朗的末代国王拍摄一部纪录片。我不知道,如果能够从伊朗回来,拉摩里斯会去哪儿。“我要把书送回店里。”我说。“哪本?”他说。“两本一起。”我说。“我已经付过钱了。”他说。

罗伯特小心翼翼地拿起贝梅尔曼斯的《麦德兰》,塞进我的包里。正如我所说,我从来都不是贝梅尔曼斯的书迷,即便小时候也不是。然而,随着那本阳光明媚的童书消失,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忽然涌现出来。《红气球》描绘的巴黎虽然美不胜收,却充满绝望:一名小小少年跟一只神奇的红气球成为朋友,气球又圆又大,就像沙滩球一样;他们结伴在城里探索了约三十二分钟,然后坏蛋用石头击中了气球。片中的气球之死令人备感折磨,电影很少展示如此残酷的死亡,曾经光滑的表面布满可怕的皱纹,充盈的体积渐渐收缩,残破的遗骸坠落在地上。这个镜头仅仅持续了数秒而已,但是任何观看影片的孩子都会告诉你,那瞬间感觉比永远还要漫长。

然而,在《麦德兰》中,巴黎总是闪闪发亮,即便下雨或飘雪,即便坐在酒吧里,也不例外。如果贝梅尔曼斯的作品会讲话,它肯定会说:就算你无法获得学位也不要紧,就算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也没关系,到蒙马特来玩儿吧!我爱贝梅尔曼斯。

我已经一周都没有睡觉了。我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不仅在毕业论文的进度上落后了,而且在哀悼亲人的进度上也落后了。两年前,我的父母就去世了,可是如今他们依然经常入梦,甚至在我清醒的时候出现。他们不会直接面对我,而是在背景中掠过,就像举足轻重的男女主角变成了默默无闻的群众演员。我很担心他们此刻也在远远地望着,瞧见了冰冷的现实:我偷了一本并不需要的书,结果却发现太需要它了。最近,我发过誓,不再让别人看到我哭泣的样子,所以我提出要失陪一下,恍恍惚惚地指了指洗手间,等到进去以后,我便将自己锁在里面。

过了许久,我打开门,回到先前坐过的位置,却得知他已经结账离开了。他把我的《红气球》留在了桌上,我的半杯啤酒也在静静地守候。我让服务员端来烈酒,然后翻开书本,一页一页地浏览,重新构思毕业论文。电影的镜头中隐藏着动人心魄的脉脉深情,我竟然从未察觉到,拉摩里斯是多么热爱年轻的主角帕斯卡尔——其扮演者正是他自己的儿子帕斯卡尔——又是多么热爱巴黎,热爱飞翔!

我停在第十三页上。一张帕斯卡尔曾居住过的公寓的照片占了整个版面,有人留下了工整的字迹:唐纳大街2559号。照片取景是在巴黎,但地址却是酒吧附近的街角。

在公寓的高处,帕斯卡尔的母亲或外祖母探出窗户,准备扔掉那只麻烦的气球。罗伯特在窗户顶部标出了门牌号:5A。

最后,气球上还写着三个字:巴黎见!

巴黎。我从小在巴黎长大,或者确切地说,由于拉摩里斯的电影和书籍常伴左右,我觉得自己从小在巴黎长大。其实,我始终都生活在威斯康星州。童年的镇子位于乡间,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只有我一个孩子,也只有一家酒吧,我们经营着那家酒吧,并且住在酒吧的楼上。不过,店里充斥着酒气、烟雾与争吵,化作沉重的负担压在肩头,令我们感到喘不过气来,仿佛住在酒吧的地下。每当我翻开图书版的《红气球》(相对于电影而言,我更喜欢书,因为我可以反复阅读书中的内容,独自享受奇妙的乐趣,而看电影则需要图书馆管理员、老师或家长的帮助),酒吧、十字路口和闪烁的黄色信号灯就会统统消失。转瞬之间,我便来到了梦寐以求的法国。

我迷恋《红气球》的世界,因为它跟我的世界截然不同。街道紧凑而陌生,铺满了起伏的鹅卵石,奔跑着古怪的车辆,在一幅难忘的剧照中,甚至出现了身穿制服、骑马巡逻的警察。如果一个孩子生在美国的中西部,日日夜夜都望着安静的十字路口,自然会觉得巴黎格外迷人。不过,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还有特殊的原因。我独自度过了童年的大部分时光,书中的主人公也一样。红气球是他唯一的朋友,这本书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总是遭到大家的排挤,不知是由于父母经营酒吧,还是由于自己性格孤僻。我年年都记着巴士底日,并且向学校提议开设法语课程(从幼儿园到高中,如果想学习外语,只能选择德语)。日复一日,我看着帕斯卡尔在巴黎穿梭,他跟着气球,气球跟着他,我努力地跟着他们俩,可惜却无法缩短4127英里的距离。

但是,罗伯特的公寓就在几个街区之外,抽支烟的工夫就到了。巴黎见,他写道。我走进屋里,发现狭窄的房间空空荡荡,除了一张木桌和一块地毯之外,没有任何家具。之前的租客留下的西藏五彩经幡挂在窗外,褪色的布料迎风招展,就像逃生梯在空中摇晃。

罗伯特见到我似乎很惊讶,而我则目瞪口呆地盯着堆积成山的书籍,它们散落在各处,仿佛是摇摇欲坠的钟乳石(他纠正了我,应该是“石笋”),陈旧的枫木地板嘎吱作响,声音里流露着心满意足的喜悦之情,犹如我不久以后发出的阵阵呻吟。

大半个巴黎都酷似《红气球》中帕斯卡尔居住的公寓,尤其是我现在生活的街道。我常常在路边散步,有时是为了消除杂念,有时是为了胡思乱想。在散步的过程中,我尽量收集形形色色的故事,也许只有书店老板才会这么做。我仔细观察,侧耳聆听,内心涌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呼啸的警笛要去何方?谁在人行道上掉了橙色的手套?迎面走来一对情侣,他们结婚了吗?不过,男子的眼神却偷偷摸摸,难道是外遇?橱窗里为什么摆满了落满灰尘的电影纪念品?我闻到的东西是洋葱、大蒜还是青葱?菜肴的扑鼻香气是从哪户人家飘散出来的?用的是橄榄油还是黄油呢?(肯定是黄油,整座城市都靠黄油过活。)高处悬挂的西藏五彩经幡会通往充斥着书本的公寓吗?就像我曾经在密尔沃基见过的那间公寓一样?

我不知道。毕竟,我不再去陌生的公寓了。

但是,我的街道同样迷人!煤烟熏黑的美丽建筑,耀眼醒目的红色书店,隔壁的隔壁是一家出售拖把的雪白商铺。虽然都是很漂亮的拖把,但仅仅是拖把而已。老板格里洛太太是意大利罗马人,我曾经问过她为何要如此限制自己,她看着我说:“那你呢——只卖书?”

所以,在每家店面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故事。

沿着街道继续前进,在塞纳河附近亦是如此,那里有更多的店铺大门紧闭,空空荡荡。在我们接管书店后不久,一处闲置的店铺似乎要开始营业了,橱窗擦得干干净净,一名粉刷匠出现在屋里,可是很快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架木制四脚梯,破破烂烂,陈旧不堪,覆盖着数十年间泼溅的油漆:铁锈红、咖啡金、深浅各异的天空蓝。一颗苹果立在梯子顶端,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来往的行人。我觉得他肯定是一位兼职当粉刷匠的美术系学生,甚至是一位兼职当画家的粉刷匠,因为那颗苹果摆放的位置十分合适,外表也非常完美:小巧、浑圆,通体泛着深沉而内敛的红色,细茎周围点缀着斑驳的嫩绿。由此产生的画面犹如精致的静物写生图,进一步证明了在巴黎的每个街区,都至少有那么一家店、一道门、一扇窗乃至一块砖,散发着优雅的气质,引人驻足欣赏。难怪在法语中,光看不买的“橱窗购物”会被称为“舔橱窗”。

在其他地方,这种表达确实颇为粗俗,但是在巴黎却恰到好处。

任何陷阱都需要诱饵。我的诱饵就在书店前窗的左下角,静静地待了好几个月。那是一本书。既非《麦德兰》,也非《红气球》,而是罗伯特的《中央时间》。先前,我在书店里发现这本近乎崭新的作品被放错了位置,夹在众多的美国旅游指南之间。我没有动手翻开封面,也没有向布鲁雅太太打听来历,我把它挪到前方的橱窗里,竭力不去思考自己的意图。它是一支点燃的红蜡烛,一盏亮着的门廊灯,一枚掀起的邮箱旗,一个神秘的小暗号。偶尔会有人提出要买下它,而我统统拒绝了。

可是,在我们抵达巴黎八个月后,也就是罗伯特失踪十二个月后,一位准买家却反过来拒绝了它。她把《中央时间》递给我,询问我是否还有“干净”的库存,她说这本上面写了字。我默默地摇了摇头。其实,我应该对她再友善一些。正如我先前所说,我们的客流量稳定却稀少,只有三人可以被称作“常客”:一名年长的美国男子,在大使馆工作,每周都会来买悬疑小说;一个年轻的新西兰妈妈,频频出现在店里,看似关注儿童文学,实则为了找我闲聊;一位退休的美术老师,来自新奥尔良,住在一栋船屋里,天天在墙壁上作画,她让我提供新书,声称价钱不是问题,我总是满足她的要求,但从未将罗伯特的作品给过她或者别人。

所以,在这种场合下,面对陌生的顾客,我应该表现得更加礼貌才对,可是我没有。我神情恍惚,呆呆地盯着她在扉页上发现的涂鸦。一句话,三个字。对不起。

看起来很像罗伯特的笔迹,但是摇晃的线条又令我产生怀疑。

当我终于发出声音时,脱口而出的答复就连我自己都颇为惊讶:“给您打五折,行吗?因为——”

因为什么?我竖起耳朵,等待后面的解释,却说不下去了。我抬起头来,发现刚才的顾客已经走了。第二章

我的女儿们并未将书店视作陷阱,但是旁观者恐怕会不以为然。两个女儿每天早晨都会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仿佛建筑的入口即将彻底封闭,要把她们永远地困住。

其实并非如此,她们害怕的是快要关闭的学校大门。所以,她们飞快地跑,而我则使劲儿地追,通常能赶上预备铃的尾巴。每天早晨,在七点过去很久以后,对面的修道院会敲钟七下,再过七分钟,远处的教堂会敲钟六下,我们给那座教堂赐了个封号,称之为“圣某某教堂”。虽然钟声听起来好像只隔了几条街,但是我们始终找不到教堂的位置,也许它真的在另一个时区吧。可以这样说,倘若任一钟声响起而我们还没出发的话,那肯定要迟到了。我会高喊:“宝贝女儿!”那是她们唯一勉强接受的昵称,并且只能用英语表达,免得被别人听懂。“妈妈!”黛芙妮焦急地呼唤。她是我的小女儿,在我们刚刚抵达巴黎的时候才十二岁。她一天到晚都在寻找束发带,而我总能奇迹般地发现目标,不过却常常引来她的抗议:“这个不好,太松了!”“你的大脑萎缩啦!”说话的是她的姐姐艾丽,比黛芙妮大两岁。艾丽对她的奚落源于学校的传闻,据说以前的老师会拿着尺子在教室里巡视,测量差生的头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的大脑就会萎缩。”在美国,我们一直都坚持记录孩子们的身高,用铅笔把数字写在门框上。来到巴黎以后,我打算延续原先的传统,可是黛芙妮却坚持要求我测量她的头围,于是我才得知了这个神奇的故事。黛芙妮的老师年轻、漂亮,和蔼却并不纵容,虽然极为严厉,但是绝不会测量学生的头围。况且,黛芙妮的大脑很好,假如非要说有什么问题,那就是跟她的心脏一样,太发达了。“冲啊!”艾丽大叫。这也是一个笑话:女儿们在美国学了好几年法语,或者确切地说,黛芙妮学了好几年法语,而艾丽基本都在百无聊赖地发呆,等到下课之际,筋疲力尽的老师便宣布:“冲啊!”

出门,上街,我们一路狂奔。艾丽领头,我居中,黛芙妮殿后。

艾丽身材高挑,容貌秀丽。黛芙妮稍矮稍胖,也十分可爱,丝毫不比姐姐逊色,可是她自己却坚决不肯相信。她羞涩内向,聪明伶俐,阅读能力远远超越了同龄人。黛芙妮曾经告诉过我,伊迪丝·华顿是她最好的朋友,我说伊迪丝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前就已经死了,结果她号啕大哭。在每个去上学的早晨,无论前一天老师布置了什么作业,黛芙妮都会背着相当于她体重一半的书籍艰难地爬坡,而艾丽却一身轻松,仅仅带着手机。

当我们经过拖把店的时候,格里洛太太正在打扫门前的人行道,瞧见我们气喘吁吁地进行常规的“晨练”,她总是激动万分:“冲啊,姑娘们,冲啊!”在我们搬来以后,她就送给黛芙妮和艾丽一人一个拖把,作为见面礼。艾丽将拖把直接丢给了我,而黛芙妮却经常亲自动手拖地,甚至在那年的圣诞节还要求我再买一个新拖把。“早安,太太。”我边跑边喊。“火冒三丈的美国人!”她高声回应,但是我不太清楚她想表达什么意思,毕竟我和她的母语都不是法语。艾丽强调我们并非“火冒三丈”,而是“火烧眉毛”。但不管怎样,我很喜欢格里洛太太,我觉得她也很喜欢我们,至少喜欢我们每天上演的这场你追我赶的大戏。

若是在拼命奔跑的基础上再得到信号灯的特别关照,我们便可以在关门之前的最后一秒赶到。不过,信号灯似乎也知道我们是美国人,并且很乐意给生活增加难度。学校周围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任何人都不想被拒之门外,无论来自哪个国家。如果迟到超过二十分钟,就会被遣送到单独的房间去接受惩罚,类似于美国的“留堂”,但是相应的法语表达却更加冷酷无情:值班。不过,今天运气很好,准时到达。孩子们匆匆忙忙地消失在大楼里,并未回头看我一眼,因为我的陪伴令她们感到十分丢人。家长不属于这里,很少会有父母来学校,就算真的来了,也不会进去,除非情况特殊,否则必须待在外面。

于是,我便乖乖地待在外面,研究着张贴在墙上的午餐菜单,今天是豆焖肉。晚餐呢?学校不提供晚餐,但是女校长对食物很感兴趣,有时会根据午餐的食材搭配对父母提出晚餐的建议,附在菜单的末尾。今晚:鸡肉,非油炸。我估计,烹饪方法的注意事项是专门写给我看的。

大使馆的卡尔热爱悬疑小说,他宣称阴谋无处不在。虽然我并不同意,但是我很清楚,世上的许多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在回家的途中,我经过的肉店已搭好烤架,鸡肉开始缓缓旋转,融化的油脂纷纷落向底部的金属托盘,滴在闪闪发亮的土豆和洋葱上。以前,艾丽短暂地做过素食主义者,正是由于这些土豆和洋葱,她才回心转意,重新改食肉类。接着,我将拐入书店所在的街道,考虑到天气和季节的因素,肯定会有一群迷路的游客堵在路边。艾丽告诉我(我怀疑她也是听别人说的),游客出现在我们当中,就意味着我们没能过上“真正的”巴黎生活。不过,我觉得她恐怕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五十多岁的单身汉卡尔说,真正的巴黎早就不复存在了,所以他才选择住在三十分钟车程以外的乡村,那里风景优美,他声称我应该去参观一下。退休的美术老师雪莱说,她很高兴自己的丈夫留在了新奥尔良,并且每个月都给她寄零花钱,她认为只有下雨的巴黎才是真正的巴黎。新西兰籍的妈妈莫莉说,她不在乎什么是真正的巴黎,甚至不愿意学习太多的法语,她仅仅是随迁伴侣,而她的丈夫在两年后又将被分配到新的地方工作。“人人都会离开。”她经常如是感叹,接着便开玩笑说要离开自己的孩子——三个不满三岁的宝宝。

有时,清晨醒来,看到雨后的阳光干净而纯粹,听到摩托车嗡嗡驶过,枝头的鸟儿发出婉转的啼鸣,闻到各种各样的人类气息,从糕点的香甜到尿液的腥臭,我也会暗自思忖,不敢相信:在这么多年以后,我真的来到巴黎了吗?

毕竟,我曾经被骗过。

在罗伯特发现我入店行窃的那天夜晚之后,我们便天天厮混在一起,什么正事也不干,只是在地板上缠绵(每次都会碰倒书本),在酒吧里分享啤酒,如果还有钱,就买点儿食物充饥。两个月的光阴悄然而逝,我突然获悉自己申请的旅费补助未能通过。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制订了出游计划,满心以为能够获得这笔资金,结果却泡汤了。我愤怒,我伤心,我大发雷霆,我潸然泪下。最后,我按照约定的时间站在街边,等着罗伯特带我去欧洲。

因为,罗伯特说:“你竟然没去过巴黎,实在太荒唐了。”

我说:“是啊。”

他说:“我们必须得赶紧纠正错误。”

我说:“确实。”

谈话陷入了停滞,我们俩静静地坐着,沉默渐渐膨胀,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变得耀眼而滚烫。终于,他说:“明天五点,我去接你。”

当一个年轻的女人为了去巴黎而收拾行李时,当她准备迎接生平第一次的海外旅行时,她必然会思考许多事情。我想起了自己从八岁开始就盼着去巴黎,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老师利用课间播放电影,连续四天都是《红气球》。我想起了那部电影令我如痴如醉、魂牵梦萦,而同样讲述巴黎的儿童作品《麦德兰》却从未如此吸引我,因为麦德兰活泼、大胆,闪烁着缤纷的色彩,可是我的感受却像电影中的巴黎,忧伤、灰暗,背负着沉重的希望。我想起了成长过程中的孤独,但那种孤独与现在的孤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才二十四岁,父母就双双去世了,整整两年,我每天都在思念他们,尤其是今天:巴黎!“爸爸,妈妈,我遇见了一个男孩,他要带我去巴黎。”我的父母善良宽厚,和蔼可亲,如果听到这番话,他们肯定会说:“哇,太棒了!”他们不像我,他们会以为这个男孩真的要带我去巴黎。但是,那当然不可能。

我提醒自己,也提醒死去的父母,他们常常经过阳台下方的人行道,显得忙碌而专注,甚至没空抬头瞥一眼。我大声地说:“虽然我们不是真的要去巴黎,但是没关系,他能答应我就很好了。无论我们去哪儿,都会是一次美丽的冒险。”我没有完全坦白,其实,在当天早些时候,我去药店拍了照片,接着到邮局填写了申请表,他们告诉我无法在一小时之内拿到护照。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不管对方是摄影师、邮局局长,还是我父母的鬼魂,统统无所谓。因为,在我的人生中,只有一件事情确定无疑,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会去巴黎。而如今,愿意带我去巴黎的男孩出现了。

下午五点,他准时抵达我的公寓,将汽车并列停放在街边。他按响喇叭,挥舞胳膊,举起一瓶酒:“啊,巴黎!”他向我解释了这句话的来历,其实无须多言,恐怕谁也不会比我更熟悉课本中提到的法语了。

但是,那天下午,我们没去巴黎,而是去了……比利时,然后是威尔士,接着是挪威、柏林、蒙特利尔、敦刻尔克、直布罗陀、斯德哥尔摩、莫斯科,在几个月后的周五,我们甚至去了古巴。

我们去了那么多地方,却从未离开过威斯康星州。比利时村位于希博伊根的正南方向;古巴市在普拉特维尔南边;蒙特利尔是一座古老的矿镇,坐落在苏必利尔湖附近;威尔士占据着密尔沃基西边的荒野。不同的城镇,不同的周末,全是他的主意。我放任自己沉浸其中,渐渐忽略我们经济拮据、无法远行的事实。

有些地方确实非常迷人,比如威斯康星州的斯德哥尔摩,整整五个街区都风景优美,几乎跟我在明信片上见过的瑞典同名城市一样漂亮。在威斯康星州的斯德哥尔摩,密西西比河宽广壮丽,水流缓慢。村中的旅游介绍牌上写着,威廉·卡伦·布莱恩特曾经坚称“这片土地上的所有诗人和画家都应该亲自参观”流经此处的密西西比河。“所以,我来了。”罗伯特说。

尽管威廉·卡伦·布莱恩特没有赞扬过威斯康星州的其他城镇,也没有夸奖过玉米与大豆汇成的绿色波浪,但是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想:我来了。我们坐在空旷的公园里,荡着秋千;我们走在寂静的街道上,手牵着手(我喜欢与他十指相扣的感觉,他的掌心总是传递着难以言喻的柔情,仿佛牵手的本能才是人性的精髓)。诚然,我们的旅行很廉价,然而冒险的过程却充满趣味,颇为奇妙。罗伯特打算去很多地方,如果我紧紧地跟在他身边,我也可以去很多地方,我甚至能用自己的方式帮忙。虽然他的儿童文学事业才刚刚起步,却称得上是良好的开端,起码赚到的稿费可以支付油钱,偶尔还可以负担减价的汽车旅馆或露营装备。据我推测,他的作品销量还行,只是卖得不够多,无法带我们去巴黎。

当然,我指的是法国巴黎。至于威斯康星州的巴黎,我们去过两次,两个截然不同的巴黎,分别蜷缩在州际边缘的两个角落。第一个巴黎在东南角,紧挨着通往芝加哥的公路,令人非常失望。荒芜的土地呈现出单调的灰褐色,黯淡的房子默默地站在暮夏的阳光中。图书馆管理员告诉我们,当地最早的白人定居者叫赛斯,他根据纽约州的巴黎给这座小镇起名为巴黎。他还热心地提到,纽约州的巴黎位于尤蒂卡城外十英里的地方,但是我丝毫不感兴趣。

第二个巴黎位于山峦起伏、与世隔绝的西南角,正是在那里,我们订婚了。

我们的订婚并非事先计划,而是临时起意。我们在地图上发现了威斯康星州的第二个巴黎,虽然印刷字体极小,但是写得清清楚楚,然而抵达以后却找不到能够确认的路标。我们漫无目的地游荡,我记得自己忽然暗暗思忖:我要嫁给他。短短五个字,带来了十八年的婚姻、两个女儿和两片大陆的日日夜夜。我要如何解释内心的冲动呢?归根结底,仅仅是地图的魔法而已。整个世界曾经如此遥远,可是眼下却又近在咫尺,触手可及。我知道,这是包括赛斯在内的众多前辈的功劳,但是感觉却像是罗伯特的魔法,像是我们的魔法,仿佛我们无所不能,甚至可以在草地上凭空变出巴黎。

在圆月之下,在边界附近,静卧着威斯康星州的第二个巴黎。此处紧邻公路,不过是一片铺着碎石子的停车场,摆着一张无人问津的野餐桌,种着一棵孤零零的大树,立着一个五十加仑的生锈油桶。在这里,我说:“求婚吧。”

他一言不发。

我补充道:“要么现在就说,要么永远别说。”因为我知道(《红气球》的影迷都知道),魔法转瞬即逝。“结婚?”罗伯特说。

他是在向我求婚,还是在向我求证?

我假装自己根本没想到后者。“好!”我说。

他移开目光,仰首凝望,天上的玉轮不是满月,却接近满月,就像一枚缺少或隐藏卵黄的鸡蛋。然后,他说了一句十分奇怪的话:“但是,莉娅,结婚会是怎样的状态呢?”

多年以后,在讲述订婚故事的时候,罗伯特提出的问题才是应该强调的重点。可是,我们却刻意回避,转而关注那天晚上的其他方面。我们会说,如果是满月高挂就好了,因为我们可以借着明亮的光芒,找出失踪的车钥匙,不必等到黎明破晓再忙着四处搜寻;我们还会说,虽然长夜漫漫,但是我们充分利用了黑暗,尽可能地享受二人世界,从而以暧昧的暗示来满足听众的好奇心。不过,真相并非如此。实际上,在天亮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一直都在讨论未来生活的细节,我觉得枯燥乏味,而他却称之为“诗意盎然”(他始终都是杰出的编辑,为我纠正错误的字词)。我提了几项要求:我们要生两个孩子;他不能比我早死;有朝一日,他会带我去真正的巴黎;他必须坚持写作,坚持爱我。

他陷入了沉思。当时,我默默地看着他,认为他大概是在考虑能否答应我的要求。可是如今,我觉得他是在组织接下来的语言。最终,他做出了回答:他只是一个尚在摸索前进方向的“半成品”;他确实跟着我跑出了商店,并且带我在威斯康星州环游世界名都,但激情与浪漫并不是他的全部,他依然在追逐某样东西,他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他需要独处的时间,可能是一小时,或者一天,甚至一个周末,用来专心写作,用来迎接挑战。“我知道你在追逐什么。”我说。他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来,眼神中荡漾着无边的欣慰。我差点儿坦露心底的秘密,那也是我爱他的理由。我从骨子里相信,他跟我一样,时刻准备着扑向深渊,拍摄电影是一种坠落,文学创作也是一种坠落,所有的坠落都会以相同的方式结束,因此真正的挑战不在于如何避免结束,而在于如何坠落得优雅,坠落得灿烂,犹如点亮夜空的流星。

但是,那时的我说不出这样的话。于是,他亲吻我,我亲吻他,太阳升起,卡车呼啸而过,喇叭嘀嘀作响,钥匙出现了。我悄悄地想:我不知道他在追逐什么,但是我愿意探索,而且已经迫不及待了。接着,我的大脑便停止思考,我的心脏也停止跳动,我只知道,我们飞向空中,自由自在地飘浮,越来越高,逐渐抵达世界的顶端,却不知道这样的感受能够持续多久。

我们结婚,度蜜月(在塞瓦斯托波尔,即威斯康星州多尔县的一片海滨区域),然后罗伯特又享受了“蜜月中的蜜月”,他短暂地离开,投入写作,而我则独自返回家里。

我并未因此而觉得烦恼,反倒颇为高兴,甚至深受鼓舞。这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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