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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1 1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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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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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爱恋

遗失的爱恋试读:

简介

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写有关你我的日记了,可是,今天,突然想要闲言碎语几句,以往都是想念,今天却是很伤感。确切的说是:累了……伤了……痛了——很深很深!真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游戏结束,梦醒!

时间是个魔鬼,可以冲淡一切,我信了这话,真的是这样的,那时的我们是那么执着,你说会一直等我,等下去,我怀着那一丝渺茫的希望等待,等待有天希望会奇迹般出现,可是,如今已物是人非,一切都变了,你不在是从前那个对我执着的男人,我也不再是哪个傻乎乎等待奇迹的那个女人,也许你有了新的生活,或许,我也有了疼我爱我的他!想想我们三年的感情,真的是像肥皂泡,有些脆弱又有些美丽!

宝贝!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突然心里生疼,我是真的彻底失去了你……你知道你我分开近一年以来我无数次在黑夜里思念你的煎熬吗?你知道每每看见你的QQ头像那灰色的青蛙变为绿色时我心中的激动吗?你知道我把手机中的通讯录翻了一遍又一遍,却不敢不通你的电话的痛苦与煎熬吗?

是我的残忍与懦弱快让你疯了自己,是我的固执和倔强常常惹你生气,让你伤心流泪,是我的无理取闹让你不理我,亲爱的,请允许我在这里肆意的想念你,我知道你一定很恨我,恨我的绝情,我的懦弱,我也恨自己,你知道时常想你痛苦流泪的折磨吗?亲爱的宝贝,想你了!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第一章

很爱很爱你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GO TO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必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自己什么似的。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己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打架他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背单词他用函数计算我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想念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

有回我对大P说:“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个念头关于天长地久。

高三毕业了,大P还是我哥们儿,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来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喜欢我,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千回百转,临走时大P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救灾是我们俩。”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名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有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

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P,还主动坦白正在追女生。我呆坐在电脑前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爸妈早就习惯了我这副精神恍惚的样子,什么也没问。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平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张LIVE CLASSICAL MUSIC 给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六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来大P变得人五人六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有又笑又鼓掌的,我知道他发挥得很好,我早就知道。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但那一刻我知道,大P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盘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但这已不重要。

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了,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两人之间隔着什么,问我怎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

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北京了。

我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有靠助听器生活了。

记忆深处的那抹情

曾经天真的以为,记忆中刻骨铭心的那一抹情会永远在心底扎根;更曾幼稚的幻想过,那个曾自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他还会重新走进我的生命。可经历过后,我才知道我错了,真的错了,我真的很傻很傻。还是那抹情,唯一不同的是,现在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一点:无论什么时候,人永远都要面对现实;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与空洞的等待,在现实面前会让你伤得更深。

我们是大学的同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刚准备讲课,教室外响起敲门声,“请进”随着老师的话音进来一个高大英俊,但穿着极为普通甚至有些乡下化的男生。可能是看到他那张窘得发红的脸,老师没有太多的批评,“回到座位吧,不许有第二次。”他嘴嚅嚅着,但最终没有说出什么,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我的后座。

也许是我们命中注定的一缘,也许是老天特意的安排,他——松,是班长,我是团支书,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经常在一起。我的英语好,他的英语在所有科目中差一些,数理化是他的强项,我们互相可以弥补彼此的不足,互相学习。互相支持,把班级的学习和业务生活搞得井井有条,我们的班级一直被评为“文明班级”。他很少言语,除了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外,很少与人沟通,但与我却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

渐渐的,我从他那了解了他及他的家:他的家境不好,有三个哥哥,父母年纪都大了,三个哥哥结婚了一个……我自认为对他的一切已了解了很多,但有一天,当他的父亲——一位可敬的乡下老人出现在我面前时,才知道我对他的了解简直微不足道。

那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老师已站在讲桌前了,可他还没回来,并且没有告诉我他的去向,更没有和向老师请假。因为他从来不缺课的,那节课对我来说,收获无疑为零——满脑子里都是他。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第一个冲出教室,想都没想就直奔他的宿舍去。到了门口,我连敲门的等待期都没给自己,一下子冲了进去。进屋后,我愣了:在他的床上坐着一位老人——明显的乡下老人,一身破旧的衣服,好几块补丁,一双黄绿色的农田鞋,里面的大脚趾似乎要跃跃欲试出来,一头很乱的头发,好像很久没有理过了,身上背着一个黄色的旧书包。我进屋时,他那双只有一层皮和高突的青筋包着骨头的手正在从包里往外拿着什么东西,看见我时,他的手停了下来,拘谨的看着我。

松靠在床头,看到我时似乎也很意外,“见你没去上课,以为有什么事,所以。”我打破了尴尬。“我父亲来了,就没去上课,但没来得及请假。”“大伯,您好。”我微微向老人笑了笑。“来,姑娘,坐下。”大伯伸出他瘦弱的手,示意我坐下。“俺们乡下人脏,你不要嫌弃我。”“大伯,不会的,您放心,我们都是一样的。”“好,好,大伯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来,尝尝用我们家乡的野菜做的馍馍,这是四儿他娘起大早烙的,香着呢,俺们四儿呀最喜欢吃了。“大伯边说边把手又伸进包内,拿出一个塑料袋来,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馒头状的馍馍递给我,看到他那脏兮兮的手,一向娇气的我无法想象吃到嘴里后的感觉,我愣在了那里。”来,姑娘,不要客气,尝尝。“大伯没有看出我的尴尬,还在继续说着,”爸,你。“怎么了,你在家里不是最喜欢吃的嘛,给你同学吃怎么了?你这小子。”“爸,不是的,是。”我知道了,姑娘,你嫌我脏是吗?大伯忽然间好像看出了什么,他的眼神似乎很黯然。“不,大伯,我没有,我吃。”不知为什么,我感到如果不吃下它,一定会伤到老人的心。我接过馍馍,咬了一大口,然后慢慢的品尝着,可那是什么‘美味’啊,咸咸的、腥腥的,还有一股猪油的腻味,我低头看一下露出来的馅,星星的几点白肉,可能腻味来自这里吧,绿色的野菜和猪肉和的馅。“俺们四儿可喜欢了。”大伯自豪地炫耀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没有理由不把它吃下去,它是大伯眼中最好吃的东西。我不吃,他会很失望,更会伤心。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馍,它浓含着一个乡下老人深深的爱子之情,更孕育着一个乡下老人对儿子的殷切希望。当我把整个馍馍吃下时,忽然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笑了,大伯笑了,他也笑了,我们都笑了。

我去食堂给大伯挑最好的菜买了几样,放在大伯面前,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很高兴,“俺在家乡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菜,”大伯边吃边念叨着,忽然间他叹了一口气,“哎,四儿他娘要是也能吃上一顿该有多好呀,还有三儿,要是他能经常吃到这样的饭菜,他的身体一定会恢复得很快的,”“三哥怎么了?”我奇怪的问,“俺三儿为了。哎,不说了,没什么。”我看看松,他也在看着我,看到我的样子,他也叹了一口气,“我来说吧,我们家哥四个,因为家里穷,大哥二哥没有上过学,现在都30多岁的人了刚结婚一个,谁愿意嫁到穷家来呀。我和三哥还好,有了希望工程的捐助,一起上了学,都深知能坐到课堂上的来之不易,我们两人学习非常努力,成绩自然非常好,从小学一直到高中,我们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经过我们的努力,都考上了现在的这个学校,可学费却成了一件大事,工程的捐助只能缓解燃眉之急,本来拮拘的家里根本无法支付这笔费用,更何况是两个人的。还有一个月就要开学时,学费的事却一点着落都没有,我和三哥开始争着让对方去上学,自己决定停学,可爸爸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村里多少年了也没有出过我们这样的大学生,不希望这个机会让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错过。”“爸爸变卖了家里所有能换钱的东西,连那头跟随父亲多年的老黄牛也被他忍痛卖掉了,我永远忘不了那时的情景:父亲和他的老伙伴——一头跟随了他多年的老黄牛,他们四目里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无助与辛酸,爸爸抚摸着那头牛,老泪纵横,就是爸爸与老黄牛这么多年来一直支撑着这个家。”这就是你喜欢唱《父亲》这首歌的原因?“我问,”是的,在我家里,爸爸如歌中所唱的那样,他就是那头拉车的牛,用他瘦弱的身体支撑着这个家。当看着他时,我发现他的眼里已流出了泪水。“正当大家愁眉不展时,三哥忽然失踪了,村里的人和家人四处打听、寻找,但没有找到。半个月后,一辆白色的出租车停在我家门前,车上艰难的走下了面色苍白的三哥,全家人又气又喜。当三哥坐到床上时,我们都发现三哥脸上浸出的细细的汗珠,询问后的结果让大家震惊了,三哥为了给我凑学费,把肾卖了!爸爸妈妈哭了,虽然他们没有什么文化,但知道三哥以后将不再是一个完全的男人,家里的重担他将不能再继续挑起来。我比他们的心更酸——三哥是为我卖的肾,我更知道失去肾将意味着什么。三哥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四儿,你是全村及全家人的希望,今生我没有机会走进学校的大门了,但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的上,你就是我的希望。’我向三哥承诺,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一定要好好的做人,不辜负全家人对我的希望。”

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每天买菜时都买一些便宜的,他说他不喜欢吃肉,其实只是他的一个藉口。从那以后,我对他多了一份感情——怜爱,我宁可自己少打一些好吃的,也要把好吃的、有营养的菜给他吃。每周日返校时,妈妈给我带的晚饭自然也是两份,弄得妈妈莫名其妙。每当这时,他总是感激的对我笑笑,一句话都没有,但我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直至有一天,他红着脸对我说:“星儿,如果有一天我有钱,一定要象你一样好心肠,接济困难中的人们,更要每天亲手给你做你喜欢吃的饭菜。”虽然这句话不能代表什么,不能算作什么许诺,更是遥遥无期,但我当时心里真的好甜、好甜。

从那以后,我们的心更近了。我病了,他会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给我打饭,我不喜欢吃油腻的饭菜,他亲自到市场买来米和菜做给我,然后一勺一勺的吹凉后放到我嘴里;我不高兴了,他会随时做我的出气筒,我的大小姐脾气很大,他处处对我忍让,好像从来不生气。如他所说: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会永远宠着我。大学三年,我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校园的甬路上,操场上都留下我们漫步的脚印;食堂,图书馆,教室里都留下我们双双的身影。本以为没有任何的障碍可以设在我们之间,所有的语言在我们的感情面前都是苍白的,可当他以男朋友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我家时,我知道我们都想得太天真了,把事情考虑得太简单了,以为爱情可以当油盐酱醋,以为爱情可以充饥,有了爱情就会有一切,从没考虑过他的家境对我的影响。当得知他的情况以后,爸爸妈妈原本热情的笑脸一瞬间冷得让我都接受不了,他会怎么样,可想而知。

那天以后,他对我的态度冷淡了许多,我知道原因,所以尽量的劝他:我是父母唯一的女儿,他们会接受我的选择的。他明确的告诉我,正因为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才不希望我让他们伤心、失望。我问他我们完了吗,他告诉我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能决定得了的,一切看缘吧,一切都是天意。他竟然把我们几年的感情交给老天,让老天做主,我们几年的感情竟然这么经不起挫折、经不起考验,他竟然这么狠心的把这段感情放弃。我也心灰意冷,以后的我们形同陌路,多少人为我们曾经的那段感情而惋惜。可我忽然间也坚信,一切随缘,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谁又能抗争过命运呢?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听说他被一家外资企业聘请了,我也在一家报社上了班,我们失去了联系。每天西装短裙,上班,下班,同学聚会,同事聚会,我以一个十足的白领女性的形象出现在各种场合,但始终没有心的归宿,我知道还没有从那段感情中走出来。

周末的一天,在家时,电话忽然响起,我接起电话:“你好,是你吗?”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耳际响起,我惊呆了,是他,不可能,怎么会是他?一定是我的错觉。“你不记得我了吗?”当第二句话再次响起在我耳际时,我知道我没有错,是他、就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的一句‘你好’说出口,这边的我已泪流满面——我自己也弄不明白,这泪为什么流,是为了这几年坚守的独身还是对那段飘逝的情感的抱怨?“你过得好吗?”“还好,你呢?”“马马虎虎了,怎么样,能出来喝杯茶吗?”我能说不吗?我连一点儿考虑都没有,就出了门。

在约定的地点,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感觉有许多的话要说,但又好像无话可说,他倒是在那边滔滔不绝。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他现在已离开了那个外资企业,自己有一个公司,经过自己的努力加之以前铺的路,他的事业一帆风顺,现在很富有。他的话语,让我感觉到了现在社会中那种有钱人的不屑一顾,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变了,无论怎么努力,我也无法把他与记忆中的那个四儿合为一体。

那天,我们都喝了许多酒,我感觉我已醉了,他坐到我的身边来,拉过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你知道我多么的想你吗?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所以这次回来谈业务,我用了许多的方式通过许多人才找到你,真的。”当他说这些话时,我忽然好感动,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前,让他慢慢的抚摸着我的头、我的脸。他忽然猛的把我抱到他的腿上,捕捉我的唇狂吻起来,随即手也不安份的在我的身上乱摸起来。我一下子挣脱了他,坐到我的座位,理了理头发,“你怎么还象个小女孩一样,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真是的。”“你结婚了吗?”我问。“结了。”他轻描淡写的回答着我,全然没有顾及我的表情。“你呢,还没结婚?看你刚才的情形就知道你还是个处女,真想不开,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为什么不及时行乐呢?我都想死你了。”他又过来抱我,我马上站起来,“你可以及时行乐,因为你没有责任心,更没有良心,我活得没有你么潇洒,是因为我没有你活得那么无聊。”

我拿起包,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屋,他随后跟出来,“你怎么这样,你真的忘记我们以前的那段感情了吗?我喜欢你、爱你才会那样,否则满大街的小姐有的是,我可以去找的,干嘛要找你。”我站住了,只给他留下了一句话:“正因为我没有忘记以前的那段感情,才不会这么做的,这对那段圣洁的感情来说是一种污辱,你污辱自己、污辱我都可以,可你不能污辱那段纯真的美好的感情。”说完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本以为会听到这么多年来他对我的思念,我也想对他倾诉我的衷肠,可他的到来只是想得到我的肉体,完全没有顾及我的感受。曾经美好的过去,在他的心中已永远消逝,他不会知道女人对心理的需要往往更超越她对生理的需要。

随着泪水被吹干的那一刻,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忽然在心底油然而生——我终于可以放下几年来一直放不下的包袱了,尽管那需要我努力停止思维去放弃。

现在的你,是否还知道有一首叫做《父亲》的歌?现在的你,是否还记得你娘起大早为你烙、你父亲不辞远程给你送来的那几乎没有油腥的馍馍?现在的你,是否记得为了给你凑足学费而卖掉肾的三哥?是否还记得你对三哥及全家人的许诺?你是否更记得曾经对我的承诺?也许这一切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真的是从前的那个“四儿”吗?

和她分手了,是因为我横穿马路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第五天,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考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三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二章

爱到尽头方知忧

夏还没有走到尽头,秋已经来了。闷热不散,枯叶纷飞,这是个没有季节的城市,就像我们混乱不堪的心。

我又一次见到他,短发,戴着极精致的一付眼镜,长长雪白唐衫,清爽的像一粒新鲜柠檬。他朝我笑,同我打招呼。我回他一个淡淡的颌首—我自然知道他的名气,这个圈子里,谁不认识谁呢,可是,他自有他的名气,与我何干?我识得他,并不为他的名气,就好像,他识得我,也并不是为了我的美丽。

而她,仍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微微低了头,看不到脸上的表情,见了任何人也不打招呼,只是静静跟着他,像他的影子。有时他走的急了,她会堕后两步,但随即会匆匆赶上去紧紧跟实。到底,他是她的什么人呢?他从不介绍,她也从不表态,真让人疲惫。

前方的人群都看到了他,于是人群喧嚷起来。我听到主人家在大声的热切的叫出他的名字四周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无数黑鸦鸦的人头,向他拥过来,将他围在中心,纷纷的叫他,问候他,说着十分仰慕的话。

每到这种时候,他的表情自然就变的十分矜持,挂着一丝中规中矩的笑在唇角,一路颌首着前行。走的既不太快,也不太慢,总是力求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舒服。他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如沐春风般的男子,不像我,他们说,我是不详的女巫。

又是沙尘暴,这个城市,像永无天日。沙每天从这个角落刮到那个角落,再从那个角落吹回到原点,比公交车还要来的准时准点。我已习惯了这样的天气,唯一不习惯的,是他越来越灼热的目光。

他已在我家楼下站了三天,三天中,不曾离开,也不曾说过什么,甚至,我的手机都没有响一下。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号码的。可他不打进来,就这样安安静静的站在楼下,像尊瓷白的雕塑,不动,不说话,不表达。但他的眼中,分明有种难言的渴求。他是在等我吗?或者,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前天网络直播室中有他的专访,镜头里,她仍像个影子似的站在他身后不远。他对着镜头微笑,说些深奥难懂的对白,演播室的角落里有人吃雪糕,拿着甜筒的样子像煞了我。他忽然怔住,眼中划过一丝惆怅,主持人问他,他也不说话,半晌才回过神来。

坐在电脑前,我心突的一跳,他为什么这样。悲哀和伤感一向是我的权利,他这样阳光的男子,谁带给了他如此哀伤的表情?

我走下楼,站在他面前。他望着我,眼波中有无尽温柔。他说:“你今天有没有想到我?”我的眼泪忽然就落了下来,纷纷的,如风中狂舞的白沙,止也止不住。

他将我拥进怀中,粗大的手掌缓缓在我的长发上轻抚,一下一下,一下又一下,仿佛怕惊醒了我的沉醉。他的怀中,有极淡极淡的烟草香,混合着他温暖的体温,让我不由的放松了紧绷的皮肤。“我爱你。”他的声音,轻如耳语。

我抬起头望着他,用手掩住他的嘴:“不,不要说出来。我是不详之人,沾到我的人,都没有好运。若你爱我,放在心里就好,千万,千万不要说出来。”

他握紧我的手,眼神中是急切的渴求:“为什么?怕我也受伤害?因为你关心我?因为你也爱我?”我挣脱不出,被动的望着他,答不出话。是吗,我也爱他,也关心他?否则,为什么怕他受伤害?“我不怕,”他更近一步,将我紧紧拥在胸前:“我不怕,不怕你的伤害,不怕你的不祥。从第一眼看到你,你就是我心头的天使,笑,我是为你笑,伤,我是为你伤。你在我心中,是完美的。答应我,再不要离开。”

我成了全世界的敌人。虽然,为此,我已做足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仍让我措手不及。

她站在我的门前,冷冷的看着我,眼睛也不眨。我尽量想装出笑脸,想请她到屋里坐,想给她解释,说到底,当感情来时,谁也无法控制。可是,她并不理我,也不领情,只是这样冷冰冰看我。终于,她冲我轻轻吐出几个字:“丧门乌鸦。”退后几步,忽然又追过来,“啪”一记耳光,清脆的落在我的脸上,顿时起了几道红肿的指痕。他听到声响,从屋内冲出来,看到是她,一时却无法开口。拉了我的手,只说了一句:“算了,进去吧。”是啊,他能说什么呢?只是,我又做错了什么?

网上越来越多的人在说我的坏话,骂我是个专门勾引人的妖精。我无法辩驳,因为我根本不知他的过往。为何在这样短的时间内,会有这样多的女性留言,说我抢了她们的心上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这就是他不肯提及的过去?

我们到底开始争吵,为了她的中伤,为了网上数不尽的留言,为了他含糊其辞的解释,为了又一个不眠的夜晚。每一对恋人,在相恋的最初,几乎都郑重的约定过,永不争吵,永不互相伤害。可是,真正能做到的有几人?寂寞,要命的寂寞,纠缠在每一个人心里。有时,我们甚至没办法分清,我们爱的是眼前这个人,还是爱上了那一份有人陪伴的感觉。

争吵平息时,他将我再次捧紧在手心,对我承诺:“无论以前发生过什么,我们都不再去提它。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我们好好相爱。”

除了选择相信,我还能做什么呢?男人的承诺,就像雨后的彩虹,美丽到炫目。可是,当阳光再次高照的时候,那些美丽的彩虹呢,它们去了哪里?

秋去春未来,时光荏苒,已近严冬。我与他在一起,已经整整一个秋天。我仍爱他吗?这成了一个我不想问自己的问题,爱便如何,他会停止与红颜知己们频繁联络吗?不爱便又如何,我能离开他吗?

寒风中,他仍拥我在怀里,细细对我说:“我最爱的是你,宝贝。”可我已无法心跳,却有止不住的恶心,几乎要呕吐出来。爱是什么,爱需要胆量,需要有胆量向全世界宣布这是我的爱人,我爱她。爱也需要付出,在爱人被伤害的最关键时刻,要勇于以身挡箭,守护爱人的平安。

我问他:“若我被刀抵住咽喉,你会救我吗?”他看了我一眼,半晌说:“为什么净说这些不祥的话。”我十分悲哀:“自你认识我第一天便应该知道,我本就是个不祥之人。”

我走至他身边,抬着头看进他眼睛里:“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一天,有刀横在你身前,我会用身体替你挡下这一刀。你,敢吗?”说完这句话,我的泪流下来,像那一夜,他第一次拥住我,第一次说爱我时一样的,流下来—爱要牺牲,爱要成全,像你当初说的爱我,你现在,做得到吗?

当倚云找到我时,我已不觉得奇怪。自跟了他,这世上再千奇百怪的事我也已见惯。QQ空间伤感日志,这个一出门就前呼后拥的男子,他的秘密,又岂止是女人而已。

倚云从钱包中掏出一张小照。照片中,他与她偎依在树前,树如玉,人如雪。我冷冷的看着照片,不发一言。让我说什么呢?让他出来给你?傻倚云,你可知道,你已是这个月内第七个上来找我的女子。他把你们,当了什么呢?

最可笑的,这七个女子,我居然全都熟识。有同学,有同事,甚至,有最亲密的姐妹。为什么呢,难道我是一只香饵,被钩起的,并不是他,而是我身后,无穷无尽被他的光环吸引到的,傻傻爱着的女人?

如果爱可重来,我宁愿没有爱过。如果爱可重来,我愿放弃一切,让他自由去飞。

我收拾了行李,离开那个小小的蜗居—今年夏末,我认识他的地方,今年冬天,我离开他的地方。愿我的离开,让他的脸庞重现清朗笑靥。我原是个不祥之人,也许没了我,他与他身边的新欢旧爱,都会开心。

不,我并不恨他。到底爱过一场,何必说恨与怨。只当未开始就好。如果仍有缘,到生命终结那一日,来我坟前上一束白色百合花吧,像这风中的白色沙粒,纯洁,纷飞,遮盖住所有罪恶。

守护幸福的原来是我的爱

幸福就象一朵朵漂浮的云,跌宕起伏。我们的感情在云中穿梭着,起起落落。想要守护你的幸福,想要给你最真的疼心和怜惜。原来,那种感觉就是爱情。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爱上了你!

庄严辉煌的约瑟堂内,华灯高悬,烛光交映。唱诗班的少女们身着洁白的礼服,用她们那雄厚低沉的声音开始唱歌。火红的玫瑰铺满了长长的甬道。费如烟挽着高天的手臂,正缓缓的踏上红色的地毯。一切如梦如幻,幸福的声音正在前方召唤着。它说,费如烟,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她看着高天的脸,帅气而明朗,而自己的脸,她知道,一定是洋溢着最美丽最幸福的光环。时光停留在这一分这一秒,如果能够,如烟希望它永远的停留。

一个女子,形色匆匆的步入教堂。火红的衣服和玫瑰相交辉映。她有些气急败坏的冲到高天的面前:高天,你想好了吗?这不是爱情,这是怜悯。如烟的心咯噔一下,象是坠入了万丈冰窟。高天缓缓的注视着如烟,深情而温柔。他说,我爱如烟,很久很久以前就爱上了。女子的神色霎间暗淡下来,萧索而落寞。

一个小插曲过后,婚礼继续的进行着。教堂的一个角落里,一张俏丽的脸蛋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她目睹了所发生的一切,而后喃喃自语着:小蝶,高天,如烟……

如烟,快来啊,你看,这儿好多的风铃草。七岁的涂小蝶涨红了脸蛋,兴奋的呼唤着自己的同伴。梳着长长羊角辫,身着碎花裙子的如烟兴高采烈的跑过来,后面跟着小两岁的怯怯的如梦,她的妹妹。果然,在一峭壁上,长满了风铃草,随着风轻轻的摇曳着,似在轻歌曼舞。如烟一看见那峭壁,一下子的泄气了,怎么上去啊?小蝶转动她那乌溜溜的机灵的眼睛,她说,找高天帮忙吧。高天,高天。小蝶大喊起来。不远处和伙伴玩耍的高天风一般的跑过来,小猴一般一骨碌的爬了上去,还拿着一株风铃草向小蝶她们炫耀着。小蝶一激动,跃跃欲试。她扯着一根枝桠,高天在上面伸手接应,果真,她也攀上去了。小蝶向如烟喊着,如烟,上来吧,上面还有很多呢。如烟迟疑了一下,高天大咧的说,放心吧,我在上面接应你呢,上来吧。如烟交代好如梦乖乖的等着,自己学着小蝶扯着那根枝桠,另一只手抓住了高天。或许是紧张,如烟的手冒出了汗珠。高天在上面也紧张起来。就在如烟一使劲准备用力的时候,高天的手松了一下,失去重心的如烟从峭壁上滚落下来,裙下裸露的双腿碰撞在一块大石头上,红色血液流了出来。如梦吓得大哭……

很多年后,高天一回忆起这个情景,他就充满了内疚和自责。当然,最受伤害的还是如烟,虽然伤口已经痊愈,但留下了可怕的后遗症。如烟走路的时候,右脚微微的有些跛脚,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伤害。从那以后,如烟开始沉默。也就在那一刻起,高天就暗暗的下定决心,守护如烟,给如烟幸福,即使是失去自己的一切。

长大后,高天,如烟,小蝶考入了同一所大学。崭新的学习环境,多姿多彩的业余生活,如烟也渐渐的变得开朗。她正视自己的残缺,但不自卑,用学习来充实着自己。她开始微笑开始爽朗开始明媚,只是不谈爱情。小蝶出落得象一朵俊俏的花,她的豪爽她的自信她的出色吸引众多的追求者,只是小蝶从来没有动心。因为她知道,从小时候起,她的心就放在一个人的身上,虽然那个人的眼里心里从来都是装着另一个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心的三人行变得微妙,甚至有些尴尬。比如吃东西的时候,高天总是把最好吃的放在如烟的碗里,同时小蝶也把最好吃的放在高天的碗里。那一瞬间,高天有些懵憧,他的心微微的颤动一下。他不是看不到小蝶眼里的炙热,他不是感受不到小蝶眼里的失落,只是他不能冷落了如烟。一想到如烟,那就是他心里的痛,除非如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敏感的如烟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三人的约会。是的,她不想成为包袱不想成为障碍。她开始疏远高天,对过去的事她早已不耿耿于怀。如烟的突然冷落和疏远让高天不知所措,在他还没有想清楚一切的时候,小蝶就出事了。起因是小蝶的一个追求者,据说是一富裕的公子哥,在小蝶几番拒绝之后仍不死心,居然想出了最烂的下三流手段,企图对小蝶实施暴力。小蝶挣扎着衣衫褴褛的跑出来,直奔向高天。看着小蝶的泪光盈盈,楚楚可怜的模样,高天愤怒得抓起一把刀迅速的冲出去。身后的小蝶死死的抱着他。高天在奋力挣脱中,刀口不经意的碰到了小蝶的手,鲜血迅速的蔓延开来。鲜血,红色的血液。高天想起了多年前如烟流血的双腿。刀哐当一声掉落在地,高天的心开始溃散。他和小蝶痴痴的对望着,竟有着恍如隔世的幻觉。小蝶扑入高天的怀中,放声痛哭。高天的手微微颤抖着,尔后紧紧的抱住哭泣的小蝶。如烟匆匆赶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画面。她的心狠狠的刺痛一下,泪水掩饰不住心里的落魄和失望。

高天会守护着如烟,直到如烟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以在目前,他不会恋爱。那么小蝶也只能默默的等待着。如梦在和如烟说这话的时候,如烟象跌入万丈的深渊。她不要无谓的守护,不要怜悯不要高天负罪的感觉。哪怕是一点点的喜欢,出自高天的真心,她亦满足。只是高天,阳光般灿烂的高天,离她是那么的遥远,近在咫尺,心却远在天涯。

如烟开始和男同学明浩出双入对,也郑重的向高天宣布,她恋爱了。她洋溢着微笑,竟让高天对那微笑似真似幻。小蝶也名正言顺的走在了高天的身边。三人的约会变成了四人约会。小蝶快乐得真象一只展翅的蝴蝶,翩翩着幸福的味道。高天的眼神却一直的跟随着如烟,看着她和明浩的耳鬓厮磨,看着她的微笑和眼里透露的款款深情,莫名的,他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小蝶却是不知道的,她全心全意的爱着高天。她说,高天,我给你织条围巾吧;高天,多吃点,看你瘦了;她的嘴里是高天,眼里是高天,心里全是高天。

高天的心莫名的被如烟的一举一动牵引着。有时他会冒出一句:小蝶,你说明浩会真的对如烟好吗?如烟她真的幸福吗?小蝶会劝解说,会好的,如烟会好的。一两次的,小蝶会释怀,问得久了,小蝶的眼里是嫉妒:如烟,如烟,你说的全是如烟。之前你是担心她不会幸福,现在她幸福了,你还担心什么呢?一语惊醒梦中人。高天开始疏朗自己的感觉,对如烟到底是怎么样的感情呢,仅仅只是负罪,内疚和自责?

高天懊恼着自己,不知不觉中来到小时候如烟受伤的地方,现在已经是波光粼粼的湖面。QQ空间爱情日志,远远的,他看见一对情侣在湖边窃窃私语。他突然的想到如烟,如果是自己和如烟……一时,他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那个男生的背影如此的熟悉,在他已经确认的时候,他的拳头已经伸向那个男生-明浩。他不允许任何的人欺骗如烟。明浩受了一拳,嘴角渗出了血丝。他大叫:高天,你疯了!我只不过是如烟找来演戏给你们看的,难道你不知道如烟爱的是你吗?为了让你安心,她才这么做的。高天的心刹那崩溃,如烟,如烟……

守护如烟的感觉,想要给如烟幸福的感觉,牵引着自己视线的感觉,原来,原来都是对如烟的爱,对如烟的疼心对如烟的怜惜。高天找到如烟,如烟安然而恬静。他问,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我不想成为你的包袱,特别是你感情的包袱。如果没有爱,我宁愿放手。他又说,如果我现在说爱上了你,你会相信吗?她问,你想好了吗?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幸福,还有她的。这一次,高天坚定的说,如烟,我爱你!霎间,泪水盈满如烟的眼。

小蝶回忆起这一切,早已泪流满面。婚礼在继续进行着。在高天回答如梦的时候,她就知道,她永远的失去了高天。原来高天对如烟的一直是爱,很久以前就有的爱。唱诗班的少女们继续唱着爱的誓言,莞尔悠扬。在乐声中,小蝶的心慢慢的宁静慢慢的致远。终于她露出久违的笑容。

因为我们有爱,所以才不会寂寞;因为我们有情,所以才会祝福。

第三章

相思写愁几絮烟云几度秋

轮回与秋,静诉流年张狂安敛不蔓不枝,相思惹愁,抒写失意得意沉默红颜白发。几裳烟云,跌宕起伏话叛逆沧桑和孤单?黯然转身,有告白风声水起落墨已逢秋。【安小棉,花絮霏霏,你在我叨叨挂念中酣然入睡。】

2009,深秋。枯叶帘卷,上下纷扬。如蝴蝶翩翩起舞,似回忆淅淅沥沥。我的脚步毫不留情地踩在最左边角落处的黄叶上,只听得到孤寂被传递,不知道疼痛是否无处安放。

暮白说过,忘记疼痛的唯一方法就是记住快乐。

落叶逢秋,是一种单调的忧伤,末日支离,不应该被铭记。我憎恨一切与凋敝有关的事物,所以,我努力去掩饰去覆盖去拒绝一切即将枯萎或者凋零的东西,虽然我知道我的举手投足毫无意义,容颜易老,岁月静好,是一种可以揣到怀里取暖的温度,搁空取暖,叹悲凉。

安小棉,你很明媚。

我回首张望,发现一切已随经年破碎。

我们可以很快乐地仰望时光,却一天天被时光抛弃,很多无名的伤口烙成了印记,风干了,却潮湿了一季的期盼。暮白和我在一起骑着双人单车,飞扬在夏日炎炎的街道,从地面呼啸而起炽热的温度,隐伏着十万分快乐的因子。迎面而来的外宾,不停地张望,朝着我们sayhello!

我在漂流的时候,紧紧握着他的手,心却入眠,乞求这一刻凝结成永恒的恋曲。

浪涛汹涌,我心永恒。

暮白一笔一画地在我掌心写着:“安小棉,花絮霏霏,你在我叨叨挂念中酣然入睡……”【我在静候喧嚣,却在喧嚣来临之际抱头鼠窜】

2008,盛夏。我很寂寥。

常常在深夜敲着文字的时候昏昏入睡,常常力不从心地写一些断断续续的风月,桌面上的开水,百般抵抗终究轮回为冷水。

终于,我萌生了旅游的念头。

听说,有两个地方最容易邂逅“艳遇”,一是云南丽江的酒吧,一是桂林阳朔西街的酒吧。再三思索,我还是义无返顾地往后者奔赴。

虽是广西人,也曾听说过桂林山水甲天下,之前,却始终与之擦肩。

置身于阳朔街头,抬头可触山,低头可照水,琉璃簇拥着繁华,浮裳撩拨着流云。我像个孩子般大笑,奔跑在漓江边。

忘了说,阳朔的外国人真多,人山人海的。有一个澳大利亚的小伙子还鼓捣着相机偷拍我的身影,被我发现之后还落落大方地和我打招呼。瞧,人家外国人就是奔放,无拘无束。

当然,我期待着一场盛大的艳遇,却不是随随便便敷衍了事。

阳朔的酒吧很多,“马可波罗”,“石玫瑰”,“叮叮”……越是临近深夜越是上演着激情的欢歌。我在酒吧内自斟自饮,看钢管舞女肆意撩惑着男人们的底线。我独自一人坐在吧台前,左手执杯,右手倒酒。径直走往在酒吧内驻唱的歌手,他长得很舒服,嗓音的磁性足以带动我的思绪。

他接过我的酒一饮而尽,我妩媚地笑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酒吧。

中途看了一下时间,晚上九点半。

我在静候喧嚣,却在喧嚣来临之际抱头鼠窜。【对了,他就是前文所提及的暮白】

我刚下车,还没可以睡个安稳觉,闺蜜就自作主张地翻动着我带回的行李,一边还大喊着:“你真的孤身一人去了桂林旅游啊?有没有艳遇啊?”表情淫荡极了,我突然间想起酒吧里蠕动的舞女。

然后用力地敲了一下这八婆的脑袋,顺便夺回逗留在她手中的旗袍。

我给她买了风情万种的波西米亚长裙和镯子帽子以及一大串晶莹的项链,却为我自己买了一件旗袍,大朵的绣花,一针一线精致地摇曳着妖娆的风云。镜子里的自我,忽然停滞,仿佛在什么时候和谁许下过什么约定。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占为己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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