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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3 14: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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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云

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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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到夕阳披挂下来

坐到夕阳披挂下来试读:

自序 诉说从前,诉说以后

很多事情都是偶然的,有时候,一件偶然的事情却带来了收获。我说的是出版这本书,虽然显得有些匆忙。

这是我个人的第三本随笔散文集,从第一本到现在,我万万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这样一本接一本地写下去。写,是因为有话要表达,不吐不快,所以我手写我心。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跨度有些大,最早的作品创作于十年前,大部分是2008年以后,也有今年刚刚完成的作品。内容上这三个辑子之间看似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又有一条内在的主线将它们相串联。这本书写我的从前、写我的歌哭、写我的喜好、写我的生存状态、写我的在路上、写我看世界的眼……我把这些漂浮在岁月之河上的文字打捞上岸,更像是在对这些年的那个“我”做一次顾影自怜的告别。

在选编本书的那些个秋夜,我仿佛是一位旧地重游的旅人,蹑手蹑脚地回到那些熟悉的街巷、熟悉的河流、熟悉的城市。我打开一条隐秘的小门,独自走上花园小径,跟另一个自己对话。

2016年对我个人而言的确是有收获的一年,这一年我与文友们合作,陆续出版发行了四本散文合集;个人又出版了第三本散文随笔。也许没人知道,这对我这样一位职场人来说是多么的不易,所幸最后我没有拖大家的后腿,一篇篇都如约完成,这几本书让我很有成就感。这一年,虽忙碌却充实。

2016年也是我伤心欲绝的一年,这一年母亲的骤然离世,一下子击醒混沌的我,这世上确有一种无法左右的无奈,这世上也确实有一种力量能将我们骨肉至亲分开。直到今天,我对生死还是困惑不解,有朋友介绍我看了美国阿图·葛文德的书——《最好的告别》,是一本关于面对衰老与死亡我们必须了解的常识的书。

既然人这一生终究会面对死亡——那个未知的世界,那么如何坦然迎接那一天的到来就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的问题,文友们说,我们要优雅地老去,尊严地死去。要做到后者实在是不容易,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大命题,可惜没有人也没有课程教我们这一课。我们都是在亲人的死亡面前渐渐长大和成熟。我也不期望文学能够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但我相信文学可以帮助我宣泄、回忆和思考。

记得去年暮春的一个下午,我和弟弟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母亲去小区后面的公园晒太阳,那天我无意中拍下了一张夕阳西下时母亲面向河流看落日的背影,我不知道面向夕阳的她在想些什么,现在更无从知晓了。我拍的时候,身边的弟弟也掏出手机说了一句,“我也来拍一张,也许这张会成为妈妈最后一张风景照”。没想到一语成谶。现在我会时常呆呆地看着这张照片,看着她面向夕阳的孤独背影……

据说这世上有一种很小的鸟,叫蜂鸟,像蜜蜂一样吸食花蜜为生,当它在花的上方悬停,像直升机一样停在一个定飞点时,就可以倒退着飞……永别父母,独自行走在这荒芜的世上,内心凄惶无助,我时常会怀念我们姐弟与父母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我甚至想, 如果人也能像蜂鸟一样倒飞,回到从前,那该多好,就像那世上唯一可以倒飞的蜂鸟,时刻叼着幸福的往事翩然归来……

广东作家陈思呈说,人其实有两次活着,一次是此时此刻,一次是通过回忆。过去的时光是通过回忆回到生活里,她希望能在写作中找到这个答案。我也希望能够。

随着自己中年的到来,我思考更多的是生命的意义,所以书名用了我的一篇文章名——《坐到夕阳披挂下来》,尽管起初写这篇文章的本意并非这层意思,也尽管书名有些长不好记,但思来想去我还是坚持用了这个书名。“吟到夕阳山外山,古今谁免余情绕?”夕阳有一种门掩黄昏、晚照归来的静谧和温馨,也有日暮黄昏、残阳似血,一天的流光即将走到尽头的生命匆急感。人,怎样在这短暂急匆里找到更有意义的存在?所以这书名也有这几层含义在里面。

文章写完了,这本书就离开了我的一双手,有了它漂泊流转的命运,以后会怎样?无从知晓。书,多半像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在命运的河流里颠沛流离的众生,缘起而回眸,相聚又转身,缘尽而分离,所谓情缘,大抵如此。

这本书,应该能证明我的坚持,证明我的努力,证明我走过来的一个个坚定的脚印,坚持梦想,坚定信念,我想这些文字多少能够传达一个真实与立体的我。就这样,这本书就像一条小溪,静静流淌,流向远方,什么都无须多说,由文字自己发出自己的喃喃絮语,诉说从前,诉说以后。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母亲。2016年11月27日

第一辑 记忆的碎片

一条路,落叶无径

每个人心中都会留存一条小路吧?就像每个人心里都会住着一个人一样。

我心中留存的这条路是农学院里的一条小路,当时这条路是农学院里的中心路,从北到南贯穿校园,大约有1000米长。它从前的路名叫什么不得而知,抑或就像我小舅说的——根本没看到有路名。我也无人可问。

但现在这条路的不同路段分别有三个路名。北段叫北槐路,概因路两边树高叶茂,槐树夹道。中间那段叫体育路,一看便知是源于旁边有一个十分醒目的体育场,不过这路名起得也太直白了吧?最南端的路名就更有些莫名其妙了,叫南元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但这段路风景却最美。美在路边大片的绿植丰茂葱茏,美在掩映于青砖灰瓦里的那份清幽,更美在那一排排法国梧桐树的迎风摇曳。如果季节走到了深秋,那份美会来得更强烈——金风细细,叶叶梧桐坠,成片的梧桐叶如蝴蝶的艳翅翩飞纷下。“落叶深千尺,不用带蒲团”,这是我父亲说的。

小时候,在我眼里,这条路好长好长,宽广而辽远,就像外面未知而又令人向往的大世界。

记得有一次爸爸让我去给他买一包“大红叶”香烟。五岁的我,要从农学院的北边顺着这条路走到南大门去,我怕忘了烟名,便一路走一路念叨——大红叶大红叶,没想到走到南门的商店门口,还是忘记了,沮丧的我只得又折回头硬着头皮再去问。有时回想起这段经历还很感慨,那时的治安真好啊!除了经常走这条路给爸爸买烟,我还喜欢往路边茂密树林掩盖下的一个废弃的防空洞里钻,跟小伙伴们玩捉迷藏,疯累了,就自己走回家。父母根本不用担心年幼的我在路上被拐,还真有点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感觉。

我童年的家就在这条路的西北侧几排靠近农学院围墙边上的平房里。平房第一排最右边就是我家,左边缓坡上连接着几栋两层青灰色的“蚕楼”。所谓蚕楼,就是过去养蚕的场所,后来不养蚕了,里面就住着一支部队,番号6408。童年的我经常跑到军营里蹦跳玩耍,若干年后我还在寻找这支部队的下落。蚕楼前面是一个操场,上面整齐地排列着十几门大炮,凛凛散着寒光。我家的右侧靠近围墙,地势较高,墙外边是大片的田野,春夏秋冬变换着不同的景色。印象较深的是油菜花开的那一幕场景——身手矫健的妈妈翻墙抄近路出门,我站在家门口不舍地望她,忽见她跳下围墙时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了油菜地里,唬得我号啕大哭。不一会儿,又见她起身拍拍身上的花瓣,朝我挥挥手,走了。

越过操场再往前走几步,小路的右边就是一座礼堂。现在看上去已经破败萧条了,过去这座小礼堂却是我心中神圣的殿堂。小时候这里经常上演各种外面很难看到的节目,一般人是进不去的。隔着小路对面的坡下面就是一个很大的运动场,这里曾是我和小伙伴们奔跑撒欢的地方,弟弟在这里踢过一场场球,我在这里看过一场场露天电影……

这条路上,还走过从老家来来回回被接送的弟弟。爸妈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弟弟,只好把他送到皖北姥姥家去。姥姥每回来接弟弟,都是沿着这条小路走到南大门的长江中路上坐车走的。每次临走时都听到弟弟杀猪般的号叫,这叫声久久回荡在我幼时的耳畔。有一次,我正在路边玩耍,见到姥姥送弟弟回来,在蚕室旁边的路上大声喊我乳名,我看见后转身便往家跑,气喘吁吁地报告妈妈:“他……他回来了。”母亲嗔怪地问:“谁回来了?”愣了几秒,立刻冲了出去。那时候,书信很慢,日子很长,思念也很长……

父母心里该也有这条路吧!他们从不同的地方,因为缘分,踏上了这条路,继而在这里求学、恋爱、工作、结婚、生子,完成了人生的大部分事情。

父亲1956年从全椒考到了农学院蚕桑系读本科,四年后,因成绩优异留校当了助教。而在阜阳农校的众多学生里,独母亲被选拔到省城,冥冥中来到了农学院的蚕桑研究所。当年举目无亲,背着行李,甩着乌黑的大辫子第一次踏上农学院这条小路时,她内心一定是忐忑不安的吧!所幸,在这里,她遇到了我父亲。

父亲年轻时很文艺,在学校里也很活跃。两人认识的过程据说是母亲更主动一些。那时追父亲的女孩比较多,我曾在父母家老书柜里的一本旧书里发现了父亲当年的“蛛丝马迹”。一张女学生的照片,照片上的她脉脉含情妩媚地笑着。小照背后写着:送给亲爱的姚老师惠存。小字娟秀得很。母亲为此耿耿于怀,时常埋怨父亲年轻时的风流多情。

有一年,父亲回校参加校庆,我开车沿着这条路送他们进校区。那天,父亲的初恋也从外地赶来了。在父亲口中那么漂亮、那么曼妙的女子也终究敌不过岁月的无情。一同前往的母亲那天却很精神,和自己的情敌暗地里较量了那么多年,终究是母亲胜了。我记得母亲那天打扮得很漂亮得体,紫红色的低领薄羊毛衫,配上米色长裤,脖子上围一条同色系的碎花小丝巾。我观察到,聚会吃饭时,父亲不时殷勤地给母亲夹菜……

还有一年,我驾车带着已退休的父母四处转悠,开着开着,就来到了安农大校园里。其时,父亲已患严重哮喘无法步行,我只能开车并摇下车窗缓行在这条路上,他扒着车窗贪恋地看着外面曾经熟悉的风景。当他看到以前的住处以及他当年的蚕桑系——这些洒下他青春热血和激情的地方已不复存在时,眼里的光亮一下子变得黯淡,他伤感地挥挥手说:“回吧,回吧,不看也罢。”

父亲走后,我又独自去寻找过他当年的足迹,在这条路上,转了好几圈才依稀找到一些童年的痕迹。路还是那条路,但路边的风景早已改了旧日模样,校园越来越大,楼盖得越来越多。童年的家不知何时已夷为平地,变成安农大的大操场;曾经住着6408部队的几栋蚕楼,经过半个世纪的风雨侵蚀,只剩下一栋,像风烛残年的老人摇摇欲坠;曾经那么耀眼辉煌的小礼堂,如今已破旧不堪,里外搭着高高的脚手架,正在重新修葺,而礼堂周边,已被饭店、超市、网吧、打字复印店完全占领,不复当年的端庄高雅;曾经架着十几门大炮的操场今日已遍寻不见,茫然不知方位;曾经掩映在绿树丛里的十几栋神秘小洋楼,如今已人去楼空,楼前,植物攀爬、落叶无径。灰旧的砖墙上挂着几块牌子——安农大老年大学、《安徽园林》编辑部、安徽省民俗学会,也不知道可有人在里面办公了。只有路的中段,当年的运动场没有变,依然充满活力地继续醒目着。场上学生们生龙活虎的姿态,让人感到生命的蓬勃向上。

有时候回到老家喜欢去翻父亲的抽屉,试图再发现一些人生线索,能够拼接起他那不算太长的一生。每次翻找,总有收获。前不久又去翻,这次找到的是一本他在农学院的毕业证书。打开,上面赫然有他的毕业照。看着当年那张意气风发的脸,我竟有短暂的恍惚。

每次我们姐弟仨坐在一起聊天,说起往事,总是有些出入,甚至还会抬杠。的确,如今爸爸在天堂,妈妈在病房岌岌可危,家中也没有什么老人可以打听。

一直后悔从前没有想到要认认真真地陪父母促膝长聊,耐下心让他们讲讲那些湮没在历史里的过去,现在想知道更多,为时已晚。

回望来路,时光就像一片片纷飞的落叶,从童年、少年一路飘洒到中年,日复一日,飘在岁月里,飘在生命里,累积着、掩埋着……对于生在合肥、长在合肥的我来说,这一生也走过了很多的路——少年时的清溪路和樊洼路,青年时的巢湖路和寿春路,中年时的屯溪路和沿河路,现在的长江西路和天湖路……这些路构成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背景。然而,不知为何,在我脑海里时常闪现的,却是这条相隔久远的童年的路。有位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忘记。

离开童年生活过的地方已经很久了,这条小路我也很少再回去。这么多年,它没有随着岁月的洪流滚滚而去,而是一直尘封在记忆的盒子里,等待着某一时刻突然被打开。

其实,我知道让我无数次感伤和留恋的不是这条小路,而是无法再重走一遍的岁月和不能割舍的亲情。2016年6月21日

记忆的碎片·之一

童年岁月,越走越远,历经漫漫长夜,就像一只飞舞的萤火虫在不经意的夜晚时常闪现。恍惚间,那一幕幕童年的往事,又断断续续浮现在脑海里。只在夜里,只在梦里。

小时候,我家住在农学院的科研所里,那里有三排平房,最前排的西头是我家。房子的右边是土红色的围墙,围住了墙外的一大片菜地;房子的左边是几栋青灰色的蚕楼,依稀记得那里最开始是养蚕用的场所,后来又变成部队的驻地。

平房结构很特别,一个大门里合住着两户人家,我家有三个房间,对面住着唐伯伯一家四口。我们两家共用的过道较宽,索性就都把它当作了客厅。客厅里他家的桌上常年放着一把大茶壶,里面总是满满地装着凉茶水,不知被疯玩回来的我咕嘟咕嘟喝干了多少次,我也为此没少挨妈妈的责骂。

那时候,爸妈上班忙,根本顾不上我和弟弟们。大弟只好被送到妈妈的老家,让外婆带着;小弟一生下来就被送到爸爸的老家,让姑妈带着;不知何因,我却被留在了爸妈的身边。好在爸妈上班地点和住处都在一个大院里,可以时常溜回来看我。我被爸妈规定了不准跑远,只能和院子里的小孩一起玩耍。

小伙伴里印象最深的要数东头住的那个叫铁牛的小男孩了。他家门前有棵癞葡萄,结了很多的果实,青青的、疙疙瘩瘩的外表,剥开来里面是红红的籽,吃起来酸酸甜甜的。记不清当初是不是因为喜欢吃癞葡萄才跟铁牛玩得最好,童年的想法其实真的很简单。后来,好像再也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童年的我还是很寂寞的,那个年代也没什么可玩的,我时常会跑到蚕楼楼前看妈妈和好多阿姨学跳“忠字舞”;有时也会被妈妈带着跟她一起去蚕楼上班,看着穿白大褂的妈妈小心地往蚕匾里铺着桑叶,听着蚕宝宝沙沙地吃着,这声音仿佛窗外的细雨声那么润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蚕宝宝忽然不见了,蚕楼里一下子住满了解放军,记得那支部队的番号叫6408。我找不到玩伴的时候,也会溜进军营里,找解放军叔叔玩,他们时常逗我,还会往我的小嘴里塞点好吃的。

那时候,爸妈很年轻,但是都很忙。我们姐弟三人就一直七零八落地分离着,直到快上学了,才回到我们共同的家,以至于在童年,我们姐弟对彼此都没有太多的印象。

记得那天我正在院子里玩沙子,有个小孩跑过我身边大声说:“胖丫,你家来人了。”我急忙跑回家一看,果然,院子里有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坐在我的小板凳上,抱着我的小铁桶在门口吃炒米。我立刻雄赳赳地走过去,上去就推了他一把:“这是我的小凳子,不准你坐。”小男孩立马哇哇大哭起来,还用很土的家乡话骂我。这时妈妈和乡下来的姥姥从屋里出来,妈妈对我说:“这是你弟弟,刚从农村回来,不要欺负他。”我瞪着这个脏兮兮的小男孩,他也紧紧抱着装炒米的小铁桶,一直用戒备的眼神看着我,我们长久地对视着,谁也不让谁。

送弟弟回来的姥姥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大半年,她来我家以后,妈妈轻松了不少,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姥姥很会做面食,每天变着花样烧给我们吃。但年迈的姥姥有一天忽然说她很想家了,执意要回乡下去。她临走的那天,爸妈把我锁进厨房,我就拼命用脚踹房门,大声哭喊着:“姥姥,不要走,我听话,再也不惹你生气了。”姥姥还是走了,一步三回头,抹着眼泪走了。

妈妈又恢复到从前的忙碌状态,她忙的时候,早上,爸爸就帮我扎小辫。爸爸两腿像铁钳子似的把我一夹,使出吃奶的劲才把我的小辫高高地扎好,害得我头皮都被挣起来了,一天下来,头上鼓起一个个小包包,碰一碰都疼,以至于后来他一喊我扎小辫,我就吓得捂住脑袋一溜烟跑了。

最恐怖的要数晚上爸爸带我去巡逻了。所谓的巡逻,就是去看管蚕楼地下室里关押的“犯人”。爸爸小声叮嘱我不要乱说话,那些都是“反革命分子”,是“敌人”。我也不懂其意,只懵懂地知道那是“坏人”,就像小人书上青面獠牙的魔鬼。爸爸雄赳赳地拿着文功武卫的棒子和头盔,我惶恐地跟在他后面,头也不敢抬,眼也不敢乱看,“犯人”开口跟我说话,我就吓得直哆嗦。

六岁前的事情,大概能记得的只有这么多了。

后来,爸妈工作变动了,我们就搬家了。没过多久,爸爸就“下放”了。

新家依然是平房,依然是最西头,不同的是门前不远处有个大食堂,屋后是一大片草地或菜地,还有个很深的石头塘,一炸炮时,妈妈就让我们躲到床底下,担心石子飞进家里。家门口还有一棵很大的树,一年四季叶子都是绿绿的,经常看到妈妈顺手摘几片叶子,用它擦洗锅上的油垢。

新家的东头高坡上,有一个废弃了的碉堡,据说是当年国民党军队留下来的,外墙上面还有好多洞眼,好像是枪打的痕迹。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好奇地爬进去,里面是空的,到处是鸟粪,以及扑棱棱飞走的麻雀。碉堡旁还奇怪地长了一棵歪脖子树,那天调皮的小弟爬了上去,结果掉下来的却是憨憨的大弟,而且还摔断了右胳膊,妈妈为此流了不少眼泪。

勤快的妈妈,辛苦地带着我们姐弟仨,每天忙碌着,除了买菜烧饭洗衣还要上班。我们家还喂了一群鹅,我和弟弟轮流到屋后的草地上或更远一点的田里去放鹅。每逢吃饭的时候,听见妈妈喊,我就感到特别亲切,便一昂小脖子,老远就响亮地呼应:“回来啦。”

那个年代,物质生活很匮乏,没有什么零食可吃。小小的肚子经常咕咕噜噜直叫唤。偶尔家门口来了个炸爆米花的老头,我们姐弟就高兴得不得了,赶紧从家里盛了小米,再问大人要了零钱,急急忙忙地围上去,等待着。远远地捂住耳朵,只听砰的一声响,就炸好了。爆米花成了我们那时最常见的零食。

还有一天,妈妈不知从哪里带回了两个黄澄澄的香瓜,放在高高的橱柜顶上,那一整天我和弟弟都心神不宁地在柜前走来走去,伺机吃到它。果然,到了晚上,其中一个瓜不知被谁咬了一口。妈妈很生气,问我们,我们都摇头说不知道。暴怒的妈妈断定是小弟偷吃的,理由是他有“前科”,他偷吃了家里的糖精,还偷吃过馒头。可那天小弟打死都不承认,急得妈妈就吓他说要剖开肚子验明正身。我记得小弟一晚上都在号哭,不停喊:“不是我偷吃的呀,不是我……”

其实,那个香瓜是我偷吃的,我实在受不了橱柜顶上那个黄澄澄的香瓜的诱惑,就果断地上去狠咬了一口,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承认,因为在妈妈眼里,我就是她的乖乖女,所以她一点都没有怀疑过我。

从那天起,对小弟,我一直心存内疚。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耳畔都还萦绕着他在那个夏夜里的号哭——不是我偷吃的呀,不是我……2008年1月6日

记忆的碎片·之二

自从“偷吃香瓜事件”后,心虚的我一直不敢正眼看小弟,他却一点都没有怀疑我这个表面上憨憨的姐姐。那天他被妈妈痛打过以后,哭号了一晚上,可第二天一觉醒来,他好像就全忘到脑后去了,依然很调皮,依然喊我姐姐。

想想小时候真的是不懂事,没少让妈妈操心,我们姐弟三人常惹得妈妈掉眼泪。记得有一天傍晚,妈妈帮我们洗完澡后,就把我们一个个抱到门口的凉床上,让我带着弟弟们玩,妈妈转身又回屋忙家务活去了。我爬下床,居然又带着弟弟们跑到屋后,那里有一个刚挖好的树坑还没栽树,里面还有些积水,我兴奋地带着他们跳下去藏猫猫。妈妈急得到处找我们,听到妈妈的喊声里带着哭腔,我们才满足地爬上来。一见我们姐弟三个身上刚换过的衣服又被泥巴弄脏了,妈妈气得又哭了起来。小时候,我们经常看到妈妈的眼泪,大概是爸爸“下放”不在家的缘故,家里什么事都是妈妈一个人张罗。尤其是我的大弟,小时候真是多灾多难,经常出“状况”,妈妈没少为他操心。自上一篇写过的从歪脖子树上掉下来摔断右胳膊后,没过多久的一个傍晚,妈妈把刚洗过澡的他放在门口的凉床上,结果他从床上伸手去捡掉在地上的扇子,再次折断了右胳膊。还有一次放学回家,孩子们依次排着队正走着,对面摇摇晃晃冲过来一辆自行车,骑车人歪歪倒倒地刹不住车,一下子扑倒在地,在场那么多孩子,被撂倒的居然正是我那倒霉的大弟。他的眼睛上方被自行车的车把碰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抱到医院缝了七针,到现在眼睛上方还有明显的印痕,万幸的是没有碰到眼睛。当时闻讯赶来的妈妈大哭不已,因为大弟一直是她最疼爱的儿子。

然后就是小弟得了肝炎,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妈妈背着他,每天都要走四五里路去医院打针,风雨无阻。在那个清贫的年代,小弟经常能吃到我和大弟都没有吃过的食物,馋得我们直流口水,妈妈就哄着我们说:“别跟小弟抢啊,他最小,又生病了,身体要补充营养,以后再买给你们吃啊。”那时,小弟很神气,他终于感受到了妈妈对他全部的爱。

我小时候要比弟弟们好养多了,不仅身体健康,而且从小就显现了文学天赋,唐诗宋词过目不忘,经常被爸爸带到单位去炫耀,跟他办公室的同事对诗,很让他脸上有光。

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欧阳海之歌》,内容已经没有多少印象了,只记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响鼓还得重槌敲。当时我看这本书时,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连放学走路时都捧着看,结果就掉进了路边挖好的树坑里。我的第一篇作文是刚上小学一年级时写的,好像写的是一个非洲小朋友的悲惨故事,我描写了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是多么痛苦,而我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是祖国的花朵,又是多么幸福等等。这篇作文,被班主任拿到班上当众表扬、朗诵,让小小的我,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和膨胀,但我的小弟小时候就一点也没有像我那么早地显现出他的文学天赋。

那年的冬天,小弟才三四岁,爸妈教他读诗,他总是一转身就忘了,这让妈妈感觉很失败。一次,妈妈又教他一首儿歌——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没打着,打到一只小白兔。这么简单的一首打油诗,我和大弟一下子就通过了,妈妈教了他一整天,小弟居然也没学会。爸妈不禁大为恼火,怎么生出这么笨的小孩?于是让小弟罚站,继续背,可是小弟就是记不住,于是继续罚站继续背。我记得整整一个冬天,都听到可怜的小弟站在那里背那首打油诗——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没打着,打到一只小白兔……但让父母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当初这么笨、让他们这么失望的小孩,日后居然会成为一位很有才华的网络写手,这是后话了。

那时候,受唐山大地震的影响,大院里每家每户都在门前搭了防震棚。夏夜,我们就在外面的凉床上睡觉,看满天的星星闪烁,听爸爸讲《西游记》《水浒传》,每次听到故事的关键处,爸爸都戛然而止。记得他结束时总要说这样两句话——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让悬念高高挂在那里,以至于那段时间,我们每天的愿望就是盼望天快点黑下来,好让爸爸摇着蒲扇,继续给我们讲精彩的故事。

后来,爸爸再也没有时间给我们讲故事了,他每晚都要去单位值夜班,很晚才回来。单位食堂管一顿夜餐,每次爸爸捧着夜餐都舍不得吃,总是要带回来给我们姐弟解馋。我们也迟迟不睡,在床上眼巴巴地等着他,往往等到最后,小弟实在熬不住倒头睡着了,所以吃到夜餐最多的还是我和大弟。爸爸带回来的大搪瓷缸里,装了满满的饭菜,油很多,闻上去香喷喷的,馋得我们直流口水。夜餐竟成了我们姐弟在那个年代吃到的最香甜、最好吃的美味了。

许多年后,只要我们姐弟三人聚在一起回忆小时候的事,很多童年往事都已遗忘在记忆的风里,唯独对爸爸的夜餐记忆犹新,好像感觉在后来的岁月里,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爸爸的夜餐留给我们的记忆更深刻的了。

想想那个年代,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我们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充满温馨。我们家那几十平方米简陋整洁的小窝,还有小院里甜蜜温暖的栀子花香,竟成为我童年生活里如此柔软而芬芳的记忆。

岁月悠悠,一晃数十年过去了,童年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了。儿时的记忆就像碎片,被我一块块重新拾起,再用记忆的针线密密串上,挂在那里,像风铃,每当微风吹过,便会发出一阵阵悦耳清脆的响声,在我记忆深处的花园里招展着、招展着……2008年1月6日

青春底版上开过白玉兰

题记:大概每一个人的学生时代,都会遇到一位

自己心仪的老师,他(她)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我们的

一生。

下课了。校园里,同学们跳皮筋的、玩沙袋的、打乒乓球的,像初夏清晨树林里的小鸟一样,欢快,喧闹。

康小雅,正蹦蹦跳跳往操场对面的班主任老师家走去。下一堂课是作文课,康小雅是班上的语文科代表。此时的她,要穿过操场,去班主任家,也就是语文老师家里,取老师连夜审阅批改的同学们的作文本。“小雅,来啦,作文本在桌上,把你的那本留下,其他的都抱走。”语文老师看到小雅,直起身来笑着说。他正在院子里,弯腰给门前的几株白玉兰树浇水。

白玉兰,树干挺直,白而香的花儿,小小的,细细的,花瓣收拢着,羞怯而娇嫩,不像其他花盛开时飞扬的姿态,但芳香馥郁。白玉兰花,每年五月开花,直至夏末。

小雅没有马上去取作文本,而是笑着躲在老师的身后,看他如何侍弄花树。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小雅就开始留意他了,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操一口带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他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高高的个头,很挺拔的样子;还有那张洁净的脸上,戴着一副浅色镜框的眼镜,非常斯文儒雅。小雅想:他今年该有三十了吧?

老师连弯腰浇水的样子,都跟他的长相一样儒雅。但他一到课堂上,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立刻两眼发光,口若悬河,面容生动。他的课讲得非常好,知识面宽泛,文学的、历史的、哲学的……她每次都听得入神。即使是很平常的课文,一经他口,必是栩栩如生,想必是下了很深的功夫备课。小雅最喜欢上他的课了,也因此更加努力。她写的作文,每次都会被老师当成范文来读,她的语文成绩在全年级排到了第一,这让他的眼神里,对她有了一种特别的宠爱。

有一次上语文课,正讲到兴头上,他忽然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遐”字,问下面的学生:“有谁知道这个字的意思?”他眼光犀利地往教室里一扫,吓得班上同学赶紧低下头去,个个脊背发凉,生怕被问到。一连喊了几个学生,都回答不上来,他有些恼怒了,脸也阴沉下来了,声音也大了。同学们都回过头来救命似的看着康小雅。最后,老师喊她站起来回答,小雅掩盖着得意,佯装平静地答道:“遐迩的‘遐’,是远的意思。”老师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慈爱地用手示意她坐下。同学们终于舒了一口气,一齐向她投以感激的一笑。“你们要向康小雅学习,注重平时的积累,这样才能写出好文章来。”他细长的手指敲着桌子这样说道。她低头微笑,心快乐得要飞。“小雅,还没走啊?你先去,我马上到。”老师一转身,看到小雅还傻傻地站在身后发愣,连忙催促着。小雅趁他不注意,调皮地偷摘了一朵白玉兰花,放在手心里握着。她知道老师爱花如命,肯定不会让她摘的。她“咯咯”地笑着,抱着作文本,一溜烟跑了。一路上,都是白玉兰花的香气。

果然,这堂作文课,老师又把她的作文拿来朗诵。课堂上,他边走边读,声音抑扬顿挫。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生动的脸上。那一刻,她觉得他帅极了,怦然心动。她低下头,嗅着握在手心里的白玉兰花,心里仿佛也开出了芬芳的花儿。

自此以后,她对年轻的语文老师更留意了,找准一切机会看到他,接近他,帮他做事。有时,向他去寻一句她早已烂熟在心的古诗;有时,殷勤地去帮他沏茶,抱作业本。她乐颠颠地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尤其乐意在他面前表现自己,她希望看到老师的眼里只为她流露的骄傲。她成天开心地笑着,感觉空气中都流淌着白玉兰隐隐的花香。

高二那年,有一天,老师把她叫到身边,告诉她,今后自己不再教她语文了,他马上要被调到另一所重点中学教课了。老师对她说:“康小雅,你知道吗?你是我教过的最有灵气的女孩子,也是我带的这批孩子中,最让我感到骄傲的学生。本来,我以为能陪着你,一直到送你进一所重点文科大学,那里,一定有你的金色年华。可是,现在老师做不到了。你要好好学习,好好地进步啊!”

她的心里,突然就像千万朵盛开的白玉兰花瞬间凋谢。

她的成绩,从此一落千丈。空气中再也闻不到白玉兰的花香。

一年以后,康小雅没有像她的老师期望的那样,去报考文科大学。班上的同学都替她惋惜,但没有人知道其中的原因。二十年过去了,每次聚会,同学们都依然记得,她当年文章的绮丽,很多同学,甚至还能背出她文中的精彩的句子。但,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后来嫁的老公,也是一名中学老师——教语文的。2008年9月7日

上个世纪的爱情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父亲因为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表现突出,被留在一所省城大学任教,那时的他才二十多岁。我看过父亲年轻时的照片,细长的眼睛,端正的脸庞,嘴角带着一丝微笑,斯文儒雅,据说是学校里众多女生的偶像。

大学里的老师来自全国各地,大都是一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个个热情洋溢、热血沸腾,他们的到来,给这所学校带来了活力,也带来了年轻人五彩缤纷的爱情故事。

父亲的一位同事,东北人,个子高高大大,相貌堂堂,在学校教数学。未婚妻还在老家,是他从小青梅竹马的邻居。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坐几天几夜的火车,辗转来学校看他,而不论多晚,父亲的同事都会去车站接她。那时火车误点,或中途汽车抛锚,都是常有的事,而且当时的通讯远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父亲的同事在车站经常一等就是一晚上,遇上好天气还算运气不错,倘若是天寒或雨雪天,那个苦头可想而知。但是千万里的阻隔,隔不断他们燃烧的青春、似火的爱情。那时的交通还是非常落后的,每次来一趟,她都吃尽了苦头,晕车头疼或又吐又拉,但她从不言苦,一来就帮他晒被洗衣、做饭烧菜,两人非常甜蜜。父亲经常在傍晚,看到他们依偎着在校园里散步,而且居然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延续了十多年,爱情依然在他们身边,不曾离开……

父亲还有一位要好的同事是上海人,长得文质彬彬的,毕业于名牌大学,但他凭着建设社会主义的一腔热血,来到了这座城市,把青春贡献给了这里。他在学校是教文学的,妻子是上海大户人家的女儿,长得娇小甜美,但她为了爱情,也毅然抛弃了优裕的生活,跟着他来到了这座小城,为他生儿育女,操劳一生。

两口子异常恩爱,每逢节假日,丈夫都会陪着妻子去逛街购物,让她快乐。每年妻子的生日,丈夫都会亲自挑好礼物,送给心爱的妻子,表达他浓浓的爱。

如今,这位娇小美丽的南方女子已经年过七十了,但每次到我家来,都能听到她清脆的笑声,嗓音如同十几岁的小姑娘一样,脆嘣嘣的,人还未到,嗲嗲甜甜的声音先到,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她的笑声和快乐所感染。

爱,真是女人最好的养颜美容品啊!

父亲还有一个同事的爱情更是百转千回,令人唏嘘不已。一对江苏籍的夫妇,在投向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中相识,并且一见钟情。丈夫把她带到了这座城市,娇俏可人的女子正当青春年华,起先不愿来这座小城,丈夫就连哄带拉把她“骗”来,年轻的妻子就不停地跟他闹,丈夫就不停地哄,闹啊闹,哄啊哄,直到把妻子哄得眉开眼笑为止,而且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清苦的日子。丈夫一辈子什么都让着她、哄着她。其实,女人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豪宅名车,而是这份一直不曾改变的情、疼她的心。

后来,妻子得了绝症,丈夫痛悔得不得了,更是对她呵护备至,天天对着妻子絮叨:“妻啊,对不起啊,这辈子让你跟着我受苦了;妻啊,对不起啊,下辈子一定当牛做马还你,让你过好日子啊。”丈夫夜夜搂着妻子,哄她入眠,以至于妻子离开他就睡不着觉,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每次,听父亲说起这些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我都会泪流满面。贫瘠的年代,丰富的爱情。而在现在这样的年代,那些爱情故事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了,仿佛是久远的文物,仅供后人瞻仰。现代人的爱情观正在飞速发生变化,坚守古典与传统的爱情会被人当成傻子一样耻笑。但不论时空怎样转换,万物如何嬗变,因着父辈们为我留下的这片爱情净土,我始终相信,相信这个世上,一定有真正的爱情。2008年1月20日

少年樱花

无端地喜欢这个题目,无端地觉得有很多意象在里面闪烁。美少年。粉白的樱花。如花般飘落风中的诺言。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

据说,《少年樱花》是安妮宝贝曾经写过的一篇散文。那晚,排在超市出口长长的队伍里,无聊中,一眼瞥见旁边报架上有新出的报纸,顺手拿起,赫然入眼的便是这个题目——少年樱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有一丝伤感颓靡。这是一位记者写的情感话题,文中说她借用了安妮宝贝的文章名。我没有看过安妮宝贝的这篇散文,不知她用这个题目写了些什么,但这唯美的题名,足以让我浮想联翩……

我想起了去年的日本之行,想起了京都的樱花。那一片片烂漫的樱花,簇拥在一起,仿佛一团团粉红的云彩,花团锦簇,绚丽缤纷。鸟从树上飞,会震落花瓣;人从树下走,肩会落满花瓣。芬芳的气息,犹如初恋的味道。

漫步旖旎的京都,仿佛步入了一个梦幻仙境。从没见过什么花像樱花开得如火如荼,开得如此壮观。但樱花的花期太短暂了,一起风,樱花便漫天飞舞,粉嫩的花瓣片片飘落,如霞的美艳,瞬间凋零。

花犹如此,人何以堪?想起了圈内有个朋友,在异国的餐厅里,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的夜晚,一边喝着红酒,一边跟我说过去的故事。

少年时,他还在家乡的小镇里。十五六岁的时候,他爱上了同班的女同学,电光火石般互相吸引着。两人一直都是朦朦胧胧的,没有说出来,那种微妙的感觉非常甜蜜。在班上,他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她是能歌善舞的小精灵,尤其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每次那眸盈水望定他时,他的心,都会微微一颤,仿佛雷鸣电闪般的感觉。他们彼此希望天天见到对方,哪怕不说一句话,只需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彼此的心思。

这是少年记忆中最初的爱情,生命成长中最初的体验。那种少男少女之间,清澈而又甜蜜的爱恋,是那么美好、难忘。两人以为,只要彼此喜欢,就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心灵相通一辈子。

后来,少年的家里通过关系,送他去参军。临走前夕,她邀上几个同学一起去他家。而那时的他懵懂中隐约感到,两人之间即将由此产生距离。未来、前程,遥不可知,命运之舟,他无法把握,他也不能许诺女孩什么。聪明的她,缄默不语,也没继续追问命运的答案。

他,很快参军走了,到了另一座城市;她,还留在小镇上,满怀期待地等候。在部队,他积极上进,表现突出,加上外表英俊不俗,深得部队领导的器重。渐渐地,她发现,爱神不再眷顾她了,美好的梦,终于遗失在时间的洪荒里。曾经的初恋,在时间和距离漂白的岁月里,已渐渐变成虚无,如影随异风。而他,在部队如鱼得水,深造又提干。后来,经上级领导介绍撮合,他认识了部队首长的女儿,然后,结婚生子,复员转业回省城。再后来,辞职下海办企业,日子过得风生水起。那个女孩,终于没能等来她的爱情,他们渐渐失去了联系。

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她在小镇已嫁人生子。以为命运会对她就此罢手,而上天却安排了他们的再度重逢。他作为本省成功的优秀企业家,在省里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他曾经就读的小镇学校捐资助学。当他风光无限地在人们的簇拥下,走进当年就读的学校时,竟没料到会在这里,与她不期而遇。此时的她,青春模样不再,当年的俊俏水灵在她脸上已找不到一丝痕迹,衰老、邋遢、迟钝,而且又患了严重的风湿,双腿已无法站立行走,只能坐在轮椅上。她从师范学院毕业后,主动要求到镇上这所学校教书,后来因为身体的缘故,只能在学校做校工。她本以为可以就这样平淡地生活下去,在这里默默终老,而命运总是恶作剧般地残忍,打碎了她内心的平静,让她在被命运之手折磨得面目全非的时候,遇到初恋的他,这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面对的。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境遇下与他相遇。曾经的初恋,早已不堪,变得面目全非。他一定在想,相见不如怀念。至少,留在记忆里的她,还是当初的美丽。而这样的重逢,非常残忍,尤其对于她,是多么无奈和不甘;于他,却也是打碎了心中留存的神圣和美好。

下着暴雨的夜晚,我静静地听着朋友讲他初恋的故事。脑海中,一个个镜头,蒙太奇般迭现——烂漫的樱花,女孩如花娇艳的容颜,脉脉含情的双眸,以及少年纯纯的初恋和他最终的放弃。

生活,有时像极了电影里的情节。那段纯纯的爱,终究抵不住宿命的安排,最后,多情漫作他年忆,一寸春心早已灰。

少年樱花,少年樱花。情窦初开似樱花,突兀而令人惋惜的分离,心底一生的记忆,轻轻的一声嗟叹,一夜风雨,梦里花落知多少。

记住了那个记者在情感话题文章中结尾的话,一字一句,触目惊心。她写道:“安妮宝贝说,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人生中,那个曾经像樱花一样娇美的女孩,终究是萎谢在他的生命里了。2008年8月30日

少女情怀不是梦

我的花季生长在那个贫瘠的年代,没有什么漂亮的衣服可穿,这对于天生爱美的我来说,可真是一件伤心的事儿。那时的我,身上穿的都是妈妈去布店扯的便宜布料,再用巧手缝制的。毛衣是用大人们织剩的毛线拼凑编织成的。弟弟们还不如我,衣服很多都是拣我剩下的。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买布还得用布票,怎敢奢求穿公主般漂亮的衣裳?

记得班上有一个爱好文艺的女孩,有一天穿着一件粉粉的、带荷叶边的裙子,让全班女生都心生羡慕。还有同桌的女孩穿了一双家里人从上海为她买的白球鞋,在操场上欢快地跳着皮筋,更是让我羡慕得不得了,因为那时我们脚上穿的都是黄球鞋,那种土土的款式。

但我心里清楚,父母在那样艰难的环境下,能把我们姐弟养大已经很不易了,哪还敢奢求什么?但没有一个青春少女是不爱美的,记得有一次,我实在找不到像样的衣服穿,就去偷母亲的黄军裤穿(当时母亲已调到公安系统工作)。早上,趁母亲在厨房做早饭,我就悄悄溜进父母房间,偷偷打开五斗橱,把黄军裤塞进书包里,然后在上学的路上换掉,等到放学后,再换回来。久而久之,有一天放学回家,书包里藏的军裤,终于被妈妈发现了,结果可想而知……

张爱玲在少女时代,也有过一段不堪的过去。“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女孩子对这些细琐的往事,记忆总是最深刻的。

后来,我有了工作。每月拿了工资,便把大部分的钱都挥霍在购衣上,宁愿不吃饭,也要穿得漂亮,打扮得光鲜,大概是弥补年少时的遗憾吧。起先母亲总是唠唠叨叨,天天教育我,什么买衣要节制啊,漂亮的衣服能当饭吃吗?什么不能花钱大手大脚的,要存着以后当嫁妆啊……无奈我意已决,根本不听她的。还好有父亲支持我,每当母亲唠叨不停时,父亲总是站出来护着我说:“养女儿不就是要打扮的吗?现在条件好了,女孩子就是要穿得漂漂亮亮的,我们不就这一个宝贝女儿吗?”

结了婚以后,本以为逃离了母亲的唠叨,不料老公也跟我妈似的,一双眼睛专盯着我买的新衣。经过多年顽强的抗争,他终于屈服于我的“爱好”,再也不管我穿衣打扮了。现在的他,被我“调教”得也有些鉴赏能力了,竟然还时不时地告诉我哪儿哪儿又看见漂亮的裙子了。

渐渐地,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买衣更是“肆无忌惮”,只要看中的,不管多贵,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以占为己有为快。那种心情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

时光飞逝,随着年龄渐长,和女友逛街却还是总爱往少女衣服那儿逛。一次和闺密在上海逛商场,逛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自己的,就埋怨闺密带的地方不对。闺密在身边幽幽地说:“不是我带的地方不对,是我们的衣服渐渐不是主流了,商场做的大都是二十几岁女孩子的生意,你当然买不到适合的漂亮衣裳了。”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怎么青春还没过够,好日子才刚刚开始,我们就奔中年去了呢?真是心有不甘。

在青春的尾巴稍纵即逝,拽也拽不住的年纪,依然无法从自己心底抹去这种少女情怀,似乎只有不停地得到,才能捍卫自己失去的珍贵。我身边要好的女友,身上好像也存有这种不能挥去的少女情怀,我把它总结为一种弥补缺失的心理需要。缺乏安全感,有了衣服才会找到所谓的安全感。

记得和女友一起逛一家商场,看见一个很淑女的牌子,眼里顿时有遇见所爱的惊喜,又有相见恨晚的遗憾。把不同款式的衣服试了又试,总觉得可以挑出一件适合自己的。那些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的颜色、漂亮的蕾丝,让我欲罢不能,最后,还是不顾女友的阻拦,买了几件,但至今都没找到适合的场合穿它,一直高挂在衣橱里。

看来,女人对衣服都有一种情结,恋恋不舍的。张爱玲说:“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我想,在我们这个年龄,即使再有购买它的能力和野心,也不能强行去拥有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了。我从此再也没买过这个牌子的衣服了,无论它多么粉紫水嫩的,胸前的蕾丝多么曼妙,撩得我心里痒痒的。现在再看见它,我几乎是绕着诱惑走开了。

虽然在80后女孩面前,我嘴上一声一句伤感地叫着自己老了,可是穿着的衣服和鞋子却出卖了自己心底的秘密。我到现在喜欢的衣服和裙子仍然大都是比较明亮一些的颜色,尽管有时试穿时,看着身边花骨朵一样美好的花季少女也会不好意思,但我仍不愿放弃自己心底那份对美好最后的奢望。

没有女人是愿意老的,尤其在心理上。也许有人会觉得我的这种少女情怀蛮矫情的,可谁没有贪婪之心呢?它永远是人类的“七宗罪”之一。适当的贪婪,有时真的会让人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呢,所以,就让我永远保持这份少女情怀吧!2008年11月3日

我的衣食住行

1978年,你多大?是否意识到那一年对于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2009年,你多大?你知道三十年前人们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吗?你知道中国这三十年来发生的许多故事吗?也许,翻开老照片,你能看到记忆中的凤凰牌自

行车、燕舞牌录音机、12英寸的小电视……也许,现在的你已经习惯了电脑、网络、手机、

短信和快节奏的生活。三十年,弹指一挥间,真的很长也很短……

前一段时间,打开电视,几乎都在播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和各行各业发生的巨大变化。记得讲企业的那个篇章,第一个采访的就是联想的掌门人——柳传志,让他谈谈联想三十年来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一集一集看下去,确实感受颇深。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那一年,我刚上初中。过去的一幕幕,仍历历在目。如今,已过去了三十年,这期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三十年的改革,不但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也深刻地影响着我个人。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始终伴随着我的成长,让我和我的生活每年都发生着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化。

三十年前,全中国人大概穿得都很相似,不是黑就是蓝或灰,仿佛天空也缺少色彩了,感觉到处是灰蒙蒙的一片。因为服装式样的单一和色彩的沉闷,中国人被西方人形容为“蓝蚂蚁”。那个年代是计划经济,买什么都有限制,买粮要粮票,买布是要布票的,穿衣基本上都是买布找裁缝做,手巧的母亲都是自己动手。

小时候,我还算好一些的,因为我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可以不用拣旧衣服穿。过年穿新衣,也就是用布票扯些漂亮的花布做件罩褂,罩在旧的棉袄上。穿的毛衣、毛裤都是妈妈亲手织的,小了就拆掉,添点线再重织。为了怕把衣服穿脏或磨破,往往还要穿上假领子,戴上护袖。那时候,提倡的是艰苦朴素,讲究吃穿就是资产阶级思想,会受到批判的。

记得我上初一的时候,春天就喜欢穿一件粉色毛背心,下面穿一条蓝色灯芯绒裤子,穿到脏了都舍不得脱下。的确,这样的打扮在那时已经是不错的了,因为大多数孩子都穿着带补丁或是颜色老旧的衣服。有一年弟弟上台说相声时,还穿着带补丁的黄裤子,这在那时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那个年代清贫不说,物资也很匮乏。有一次,同桌的女孩穿了一双从上海买的“小白鞋”(类似现在的运动鞋),让我生生羡慕了半天,因为周围同学的脚上大都穿着黄球鞋,很少见到这样精致的“小白鞋”。自然回家“磨”了妈妈半天,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一双,但领着我跑遍了整座城市也未能如愿。

1985年我刚上班时,每月的工资才七十多元,可在那时算是不错的了,估计一元钱相当于现在的二十多元。拿到工资后,我就经常跑到城隍庙后面的一条街上,去找裁缝做衣服,也不管服装的质地如何,只要价钱便宜就行。每个月几乎花掉一半的工资在买布做漂亮的衣裙上,一个月下来,除了吃饭,口袋里所剩无几,还得伸手向父母要。那时候全中国都流行跳舞,我也赶时髦,下午一下班,就约上小姐妹们,换上漂亮而廉价的衣裙,去工人文化宫或华侨饭店的舞厅里跳舞。

现在已在美国一所大学当老师的闺密KC,就是当年其中的一位,我们聊天时还会经常回忆起那时的情景和一些搞笑的细节——她去相亲的衣服还是从我身上扒下来的呢。

时光飞逝,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和从前大不一样了,再也不用穿带补丁的衣服了,更不用说戴假领子和护袖了。改革开放唤醒了人们的审美意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追逐潮流和时尚,什么喇叭裤、蝙蝠衫、健美裤、牛仔裤、超短裙、布拉吉等等,你方唱罢我登台。我每季买的衣服第二年就觉得过时了,不想再穿。家里衣橱里的衣服多到放不下,但是逛商场时看到漂亮的衣服,仍然随手买下,也不太考虑价格因素,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现在我买衣服除了要看服装的质地、做工和牌子外,还要看服装是否适合自己的气质,什么样的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我都会特别地在意,然后,再精心挑选一些饰品或围巾搭配。有时看着自己的精致穿戴,自己都会觉得很惬意,一天的心情也会随之明亮起来。家里四季高档的衣饰一件件悬挂在衣橱里招展着,时刻等待着我的青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蔬菜禽肉蛋非常匮乏,储存和运输也没有现在便捷,一周能吃到一次肉已经很奢侈了。记得弟弟有一次爬树摔断了胳膊,父亲才从“下放”的地方匆匆赶回,买来猪骨头熬汤给弟弟补身体。闻着炉子上炖得香喷喷的肉骨头的味道,我馋得口水直流。

那个年代的小孩子几乎没有什么零食可以吃,更不用说能吃到各式各样的糖果了。我记得好像只吃过一种黑乎乎的糖,大人说那是山芋熬出来制成的糖。我们更多吃到的是从野草丛里拔出的茅草根,放进嘴里,甜甜的,还有“毛捻子”、“刺么苔”、槐花、桑果……记得有一次弟弟到我们家后面的苗圃里摘一种“小红果”吃,结果贪吃伤了胃,身体几天都不舒服,吃不下饭。如今我们还经常看到这种植物,全家人便说起往事打趣弟弟。但现今人们不再吃它了,而是把它做成盆景,摆在家里观赏。小时候,我还做过“泡泡糖”,就是用面粉一个劲地揉,最后揉成面筋,然后放在嘴里吹泡泡。

那时能吃的东西很少,只有到了过年,妈妈才会用面皮在油锅里炸一种叫“麻叶子”的点心当零食吃,还有用爷爷送来的麦芽熬成的糖稀,做米花糖、花生糖,然后装在小铁桶里,放在高高的五斗橱上,让我和弟弟垂涎欲滴。

现在不一样了,超市里、商场里,各种各样的糖果点心,国内的、进口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买不到的。家里食品柜里,被女儿买的各种小零食塞满——牛肉干、巧克力、桂圆肉、山核桃、鱼片……晚上看电视时边看边吃;冰箱里,更是摆放着四季新鲜水果,吃到肚子撑不下。

如今还三天两头下饭店,请吃或被请,川菜、粤菜、徽菜……随便点,吃到害怕下饭店,吃到害怕看到大鱼大肉,反而喜欢在家里,熬点稀饭,炒一盘青菜。为了健康考虑,我还会针对不同季节进补一些食物,每天吃新鲜水果补充维生素,晚上喝杯牛奶上床睡觉。“食”已不仅仅是过去的填饱肚子,而是怎样吃身体才能更加强壮和健康。

今年过年的时候,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弟弟说,从我家这些年来的数次搬迁上,最能体现出改革开放三十年带给我们的变化。从记事起,我们家住的是平房。两家人合住一套房子,客厅和厨房是共用的,生炉子要到屋外去,接水要到平房顶东头自来水管边排队,倒“马桶”还要走过马路到很远的公共厕所去,非常不方便,但那时的人们好像都很习惯似的。

后来,我们搬了家,水泥地面,白石灰墙,很小的厨房,没有卫生间,从客厅隔道墙,里间就是我的“闺房”。五口人住在几十平方米的房子里,还觉得挺满足。老家还时不时来些亲戚,这时我一般都是挤在弟弟的小床上,沿床还要摆几个凳子拦着,以防睡到半夜一不小心从床上掉下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陆续又搬了好几次家,直到九十年代的时候,父母单位才又分了新房。新房地面铺了浅色的瓷砖,墙上喷了洁白的涂料,客厅、卫生间和厨房一应俱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家里光线明亮,房间都装上了吊扇,父母住着非常开心。

结婚后,我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住处也是变化了几次。先是跟着公婆挤在一起住,慢慢地又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两年,然后又搬到老公单位分的房子,面积不大,但在市中心,临街,交通方便。房子一室一厅一卫,说是一厅还讲大了呢,因为那间客厅实在是只能放下一张小餐桌和一台冰箱,卫生间也是,只能挤进去一个人,连转个身都很困难。就这样,我们也很知足了,因为上班很近,走路即可,逛街也方便,穿过“李府”的巷子,就是一片繁华热闹的商业区。

后来老公单位又分了新房子,这次大了很多,三室一厅一卫一厨,七十多平方米,我第一次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别提拿到房子钥匙时的高兴劲了。我和老公找人认真地设计装修了一番,房子经我一布置,别具风格。搬家的那天我们兴奋极了,还噼里啪啦放一通鞭炮庆祝。

再后来,我们又在市中心一高档小区买了一套三室两厅两卫的商品房,临水而居,装潢也越来越时尚了,名牌木地板、高档家具、中央空调,还有当时流行的大背头彩电,感觉已经住得非常舒适了。

而现在,我们已有几处房产,房子也是越换越大,功能越来越齐全。2009年我又在市郊买了几百平米的带院子的别墅,周围有山有水,空气清新,生态环境非常好;家里楼上楼下四层,大客厅大厨房,宽敞明亮,书房全是红木家具,高端气派,宽带、智能电视、影视厅、健身房一应俱全。选择住房,已不仅仅是看小区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了,而是更加重视房子本身的功能、面积、舒适和稀缺资源。

从单纯的居住到追求住房的多功能化和环境的美好,反映了社会的巨大变化和观念的不断更新,也印证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

在最早的记忆里,交通工具除了公交车,就是自行车了,那时候的人们都为能拥有一辆“凤凰”或“永久”牌自行车而骄傲。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坐上的“凤凰”牌自行车,是隔壁的大哥哥新买来的。他兴奋地带我和弟弟在大院里转悠,弟弟坐在自行车的前杠上。我在他的催促下,战战兢兢地爬上后座,但还没等我坐稳,他便飞快地骑了起来,一路上“风驰电掣”,吓得我哇哇大叫,两手拼命地抓住后车座,哀求他把我放下,他潇洒地甩甩头说没事。结果,我就从自行车后座上掉了下来,跌得屁股生疼,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于是对这一幕记忆深刻。

等到自己拥有一辆自行车还是在上班以后。我当时被分配在工厂的电脑控制室里,上的是三班倒,夜里回家坐车不方便,于是一咬牙买了一辆红色自行车,老公就经常骑着它送我上夜班。有一次,我们从公婆家搬出没多久,老公骑车带着我回公婆家取棉被,记得那次我抱着被子哼着小曲坐在后座,结果在路上老公为了显示他的骑车技术,一个单手放把,直接就把我俩“送”进了路边的小水塘里,我们抱着被水浸得沉重的棉被爬上来,浑身是泥,哭丧着脸回到家里。

一直到1994年,我才丢下自行车,换了一辆摩托车,又托朋友找关系,搞了一个很牛的牌照005。那时骑摩托车的女孩子极少,所以骑在路上,“回头率”很高,真的感到特别地神气。

随着城市的发展,路越修越多,越修越宽,交通工具也忽如一夜繁花开,摩托车、电动车、轿车、越野车,各行其道,种类繁多。漂亮的双层公交车遍布大街小巷,都能把你载到要去的地方;出租车更是方便,招手即来;你还可以买私家车,现在的车很便宜,几万元就能买到手,受到了不少工薪家庭的青睐。

我是2000年开始有车的,一辆白色的赛欧车,是联想集团奖励的。虽然车子不大,但在当时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有车,自然是十分骄傲,开着小车到处炫耀。有车的感觉真的很好,刮风下雨的时候,不用被风吹雨淋;酷暑寒冬之季,也不用挨冻受晒。想上哪儿去,自己随时掌握,而且因为有了车,节假日带着家人出去游玩也更方便了,生活由此而变得愈加丰富多彩。

2005年我又鸟枪换炮,赛欧车又换成了一辆宝来轿车。换了车后,才觉得原来的赛欧车有点像是玩具车,小而简陋。宝来车,银灰色,稳重大方,性能稳定质量好,开了两年从来没出过一点故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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