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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0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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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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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思想集

北大思想集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从以下内容阐述,分别为:

第一辑 小品文杂感

、第二辑 艺术家的午睡、第三辑 生活的艺术、第四辑 尘世乃唯一的天堂。第一辑 小品文杂感

清新的小品文字

郁达夫

周作人先生,以为近代清新的文体,肇始于明公安竟陵的两派,诚为卓见。可惜清朝馆阁诸公,门户之见太深,自清初以迄近代,排斥公安竟陵诗体,不遗余力,卒至连这两派的奇文,都随诗而淹没了。

近来翻阅笔记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于卷四第七节中见有这么的一段,先把它抄在下面:“余家深山之中,每春夏之交,苔藓盈阶,落花满径,门无剥啄,花影参差,禽声上下。午睡初足,旋汲山泉,拾松枝,煮苦敬啜之;随意读《周易》,《国风》,《左氏传》,《离骚》,《太史公书》,及陶杜诗,韩苏文数篇。从容步山径,抚松竹,与麝犊共偃息于长林丰草间,坐弄流泉,漱齿濯足。既归竹窗下,则山妻稚子作笋蕨,供麦饭,欣然一饱;弄笔窗间,随大小作数十字,展所藏法帖墨迹画卷纵观之。兴到,则吟《小诗》或草《玉露》一两段,再啜苦茗一杯,出步溪边;邂逅园翁溪友,问桑麻,说粳稻,量晴校雨,探节数时,相与剧谈一饷;归而倚仗柴门之下,则夕阳在山,紫绿万状,变幻顷刻,恍可人目,牛背笛声,两两来归,两月印前溪矣。”

看了这一段小品,觉得气味也同袁中郎,张陶庵等的东西差不多。大约描写田园野景,和闲适的自然生活,以及纯粹的情感之类,当以这一种文体为最美而最合。远如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近如冒辟疆的《忆语》,沈复的《浮生六记》,以及史悟冈的《西青散记》之类,都是如此。日本明治末年有一派所谓写生文体,也是近于这一种的体裁,其源出于俳人的散文记事,而以俳圣芭蕉的记行文《奥之细道》一篇,为其正宗的典则。现在这些人大半都已经过去了。只有斋藤茂吉柳田国男阿部次郎等,时时还在发表些这种清新微妙的记行记事的文章。

英国的Essay气味原也和这些近似得很,但究因东西洋民族的气质人种不同,虽然是一样的小品文字,内容可终不免有点儿歧异。我总觉得西洋的Essay里,往往还脱不了讲理的Philosophising的倾向,不失之太腻,就失之太幽默,没有东方人的小品那么的清丽。说到了英国,我尤其不得不提一提那位薄命诗人Alexander Smith(1830-1867),他们的一派所谓Spasmodic School的诗体,与司密斯的一卷名Dreamthorp(亦名《村落里写就的文章》)的小品散文,简直和公安竟陵的格调是异曲同工的作品,不过公安竟陵派的人才多了一点,在中国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迹,而英国的Spasmodic School却只如烟火似的放耀了一次罢了。

原来小品文字之所以可爱的地方,就在它的细、清、真的三点。细密的描写,若不慎加选择,巨细兼收,则清字就谈不上了。修辞学上所说的Trivialism的缺点,就系指此。既细且清,则又须看这描写的真切不真切了。中国旧诗词里所说的以景述情,缘情叙景等诀窍,也就在这些地方。譬如“杨柳岸晓风残月”,完全是叙景,但是景中却富有着不断之情;“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主意在抒情,而情中之景,也萧条得可想。情景兼到,既细且清,而又真切灵活的小品文字,看起来似乎很容易,但写起来,却往往不能够如我们的所意想那么的简洁周至。倒如《西青散记》卷三里的一节记事:“弄月仙郎意不自得,独行山梁,采花嚼之,作《蝶恋花词》云……(词略)。童子刈刍,翕然投镰而笑曰,吾家蔷薇开矣,盍往观乎?随之至其家,老妇方据盆浴鸡卵,婴儿裸背伏地观之。庭无杂花,止蔷薇一架。风吹花片堕阶上,鸡雏数枚争啄之,啾啾然。”

只仅仅几十个字,看看真觉得平淡无奇,但它的细致,生动的地方,却很不容易学得。曾记年幼的时候,学作古文,一位老塾师教我们说:“少用虚字,勿用浮词,文章便不古而自古了。”我觉得写小品文字,欲写得清新动人,也可以应用这一句话。

小品文杂感

郁达夫

太白社征文,以对于漫画及小品文的感想为题,漫画我不大懂得,并且看出看得不多,不敢乱说,所以只谈谈小品文。

关于小品文的定义,作法,分析之类,大约市场上这一种书,总已经出得很多了,此地可以不必赘说。我只觉得现在的中国,小品文还不算流行,所以将来若到了国民经济充裕,社会政治澄清,一般教育进步的时候,恐怕小品文的产量还要增加,功效还要扩大。

现在中国的小品文,大家都以美国法国的Essays为指归,范围觉得太狭一点。就是讨论政治,宣传主义,小品文何尝是不可以用的一种工具?

至于清谈小品文,幽默的小品文,原是以前的小品文的正宗,若专做这类的小品文,而不去另外开拓新的途径,怕结果又要变成硬化,机械化,此路是不通的。但是小品文存在一天,这一种小品文也决不会消灭。清谈,闲适,与幽默,何尝也不可以追随时代而进步呢?譬如前人的闲适者坐轿子,今人的闲适者坐黄包车之类。

日本漱石及子规的门第子之中,有一派从俳句出身的文人,专想以小品文的笔调来写小说,成绩也很有可观。像高滨虚子,长冢节他们几个人的作品,我到现在还时时在翻读,可惜中国还没有这样的作家出现。不久的将来,我想这一种小说,中国也将逐渐产生出来的无疑。

论小品文(一封公开信)

——给《天地人》编辑徐先生朱光潜徐先生:承你两次赐信,嘱为《天地人》写一点稿子,想来想去,找不到一个合式的题目。我近来因为讲一门关于艺术和诗的理论的功课,研究一些陈腐干燥的问题,动笔一写,就是经院气十足的长篇大论。这种文章理应和一般油印的讲义享受同样的命运,我虽然敢拿它来献丑,恐怕读者也还是以看油印讲义的心情对待它。这种心情你知道也许比我更清楚,用不着说。我常觉得文章只有三种,最上乘的是自言自语,其次是向一个人说话,再其次是向许多人说话。第一种包含诗和大部分文学,它自然也有听众,但是作者用意第一是要发泄自己心中所不能发泄的,这就是劳伦斯所说的“为我自己而艺术”。这一类的文章永远是真诚朴素的。第二种包含书信和对话,这是向知心的朋友说的话,你知道我,我知道你,用不着客气,也用不着装腔作势,象法文中一个成语所说的“在咱们俩中间”(entre nous)。这一类文章的好处是家常而亲切。第三种包含一切公文讲义宣言以至于《治安策》《贾谊论》之类,作者的用意第一是劝服别人,甚至于在别人面前卖弄自己。他原来要向一切人说话,结果是向虚空说话,没有一个听者觉得话是向他自己说的。这一类的文章有时虽然也有它的实用,但是很难使人得到心灵默契的乐趣。这三种文章之中,第一种我爱读而不能写,第三种我因为要编讲义,几乎每天都在写,但是我心里实在是厌恶它,第二种是唯一的使我感觉到写作乐趣的文章。我的最得意的文章是情书,其次就是写给朋友说心里话的家常信。在这些书信里面,我心里怎样想,手里便怎样写,吐肚子直书,不怕第三人听见,不计较收信人说我写得好,或是骂我写得坏,因为我知道他,他知道我,这对于我是最痛快的事。徐先生,我说了这一番话,只是要向你告罪,我没有替你写篇文章,只写这封信给你来代替。上面的帽子太长了,反正我在写信,一写就写出许多废话,你如果嫌啰嗦,也是你自惹的。我和你似乎还没有见过面,但是你既写信给我,我既写信给你,我就要向你要求通信人所应有的相互的亲密和自由,容许我直说!容许我乱说!信既写给你,就是你的所有品,前面虽注明“公开”字样,你公开与否,那也完全是你的事。你主编的《天地人》还没有出世,我不知道它的性质如何。你允许我们把它弄得比《人间世》较少年。这叫我想起《人间世》以及和《人间世》一模一样的《宇宙风》。你和这两个刊物的关系似乎都很深。《天地人》虽然比它们“较少年”,是否也还是它们的姐妹?《人间世》和《宇宙风》里面有许多我爱的文章,但是我觉得它们已算是尽了它们的使命了,如果再添上一个和它们同性质的刊物,恐怕成功也只是锦上添花,坏就不免画蛇添足了。《人间世》和《宇宙风》所提倡的是小品文,尤其是明末的小品文。别人的印象我不知道,问我自己的良心,说句老实话,我对于许多聪明人大吹大擂所护送出来的小品文实在看腻了。我在《人间世》里也忝在特约撰述人之例,它和《宇宙风》的执笔者大半是我敬仰的朋友们,如果我对于他们表示不满,徐先生,你知道,我决不是一个恶意的批评者。我们要知道怎样爱护一个朋友,使他在脑子里常留一个好印象;我们也要知道怎样爱护一样爱吃的菜或爱玩的东西,别让我们觉得它腻,因而生反感。我的老妈子看见我欢喜吃菠菜,天天给菠菜我吃,结果使我一见到菠菜就生厌。《人间世》和《宇宙风》已经把小品文的趣味加以普遍化了,让我们歇歇口胃吧。我从前颇爱看康南海的字,后来看到许多人模仿康南海写的字,皮貌未尝不像,但是总觉得它有些俗滥,因此我现在对于康南海字的情感也淡薄了许多。我对于晚明小品文也有同样的感觉,它自身本很新鲜,经许多人一模仿,就成为一种滥调了。我始终相信在艺术方面,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独到,如果自己没有独到,专去模仿别人的一种独到的风格,这在学童时代做练习,固无不可,如果把它当作一种正经事业做,则似乎大可不必。中国人讲艺术的通病向来是在创造假古董。扬雄生在汉朝,偏要学周朝人说话,韩愈生在唐朝,偏要学汉朝人说话,归有光生在明朝,方苞生在清朝,偏都要学汉唐人说话。“古文”为世诟病,就因为它是假古董,我们生在二十世纪,硬要大吹大擂地捧晚明小品文,不是和归有光、方苞之流讲“古文”的人们同是闹制造假古董的把戏吗?归方派古文家和现在晚明小品文的信徒都极力向“雅”字方面做,他们所做到的只是“雅得俗不可耐”。要雅须是生来就雅,学雅总是不脱俗。嵇康谈忍小便的话不失其为雅,因为它是至性流露的话,一般吟风弄月的话学雅而落俗套,因为它是无个性的浮腔滥调。西施有心病捧心而颦,自是一种美风姿;东施无心病而捧心效颦,适足见其丑拙。制造假古董,无论它所标的时代是汉唐或是晚明,都不免使人生捧心效颦之感。我并不敢菲薄晚明小品文,但是平心而论,我实在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胜过别朝的小品文的地方,我觉得《檀弓》、《韩诗外传》,《史记》的列传,《世说新语》以及《汉魏丛书》里面许多作品也各别有风趣,我尤其不相信袁中郎的杂记比得上柳子厚,书信比得上苏东坡。我并不反对少数人特别嗜好晚明小品文,这是他们的自由,但是我反对这少数人把个人的特殊趣味加以鼓吹宣传,使它成为弥漫一世的风气。无论是个人的性格或是全民族的文化,最健全的理想是多方面的自由的发展。晚明式的小品文聊备一格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以为“文章正轨”在此,恐怕要误尽天下苍生。专拿一个时代的风格做艺术的最高理想,这在中国也是自古有之。李梦阳、何景明之流拼命学唐诗,清末江西派诗人拼命学宋诗,他们的成绩何如呢?“小品文”向来没有定义,有人说它相当于西方的essay。这个字的原义是“尝试”,或许较恰当的译名是“试笔”,凡是一时兴到,偶书所见的文字都可以叫做“试笔”。这一类文字在西方有时是发挥思想,有时是抒写情趣,也有时是叙述故事。中文的“小品文”似乎义涵较广。凡是篇幅较短,性质不甚严重,起于一时兴会的文字似乎都属于小品文,所以书信游记书序语录以至于杂感都包含在内。如果照这样看,中国书属于“集”部的散文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小品文。从汉朝以后,中国文人大部分都在这种小品文上面做工夫。现在一般人特别推尊小品文,也可以说是沿袭中国数千年来的一种旧风尚。这种旧风尚实在暴露中国文学的一个大缺点,就是缺乏伟大艺术所应有的“坚持的努力”。我并非说作品的价值大小完全可以篇幅长短为准。但是拿中国文学和欧洲文学相较,相差最远的是大部头的著作,这是无可讳言的。写一部《红楼梦》比写一篇《杜秋娘传》,写一部《西厢记》比写一篇《会真记》,都需要较大的“坚持的努力”,这也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中国文人没有多创造类似《红楼梦》《西厢记》之类的长篇大作,原因固然很多,我以为其中之一就是太看重小品文。他们的精力大部分在小品文中消磨去了,所以不能作较大的企图。现在我们的新兴文艺刚展开翅膀作高飞远举的准备,我们又回到旧风尚去推尊小品文,在区区看来,窃期期以为不可。现在一般文人偏向小品文,小品文又偏向“幽默”一条路走。小品文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幽默本身也不是一件坏事。但是我相信幽默要有一个分寸,把这个分寸辨别恰到好处,却是一件极难的事。说高一点,陶潜和杜甫有他们的幽默,说低一点,平津说相声的焦德海和他们的同行也有他们的幽默。现在一般小品文的幽默究竟近于哪一个极端呢?滥调的小品文和低级的幽默合在一起,你想世间有比这更坏的东西么?极上品的幽默和最“高度的严肃”往往携手并行;要想一个伟大的文学产生,我们必须有“高度的严肃”,我们的小品文的幽默是否伴有这种“高度的严肃”呢?我理想中的中国文学刊物是和英国的London Mercury与Criterion及法国Nouvelle Revue Francaise相类似的,但是我所见到的中国文学刊物每使我联想到Punch和John OLondon之类的杂志。徐先生,如果你明白我心里的怅惘和忧虑,你也许能原谅我向你叨叨不休地表白一种愚拙的希望吧?徐先生,你是一个文学刊物的编辑者,你知道,在现代中国,一个有势力的文学刊物比一个大学的影响还要更广大,更深长。这是否是一个好现象,我不敢断定。我所敢断定的你们编辑者实在负有一种极重大的责任。你们的听众,在这文盲遍地的中国,也往往有几十万人之多,你们是青年所敬仰的先进作者,你们的笔杆略一摇动,就有许多人跟着你们想,读你们所爱读的书,做你们所爱做的文章,你们是开导风气者。但是,徐先生,在一个无判别抉择力的群众中开导风气,有它的功劳,也有它的危险。你们高唱小品文,别人就会忘记小品文以外还有较重大的文学事业;你们高唱晚明小品文,别人就会忘记晚明以外的小品文也还值得一读。自然,小品文也是文学中的一格,晚明小品文也是小品文中的一格,都有存在的价值,你们欢喜它,是你们的自由,但是如果把它鼓吹成为风气,这就怕不免有我所忧惧的危险了。“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徐先生,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警告!北平仍在罢课期中,闲时气闷得很,我到东安市场书摊上闲逛,看见“八折九扣”的书中《袁中郎全集》和《秋水轩尺牍》《鸿雪因缘》之类的书籍摆在一块,招邀许多青年男女的好奇的视线。你们编辑的刊物和“晚明小品”之类的书籍也就在隔壁,虽然是封面装璜比较来得精致一些。我回头听到未来大难中的神号鬼哭,猛然深深地觉到我们的文学和我们的时代环境间的离奇的隔阂。徐先生,你允许我们使《天地人》比较少年,你知道我多么热烈地希望你能实践这个允许啊!

随感录(上)

——小品文略谈之二朱光潜

依心理学的分析,人类心思的运用大约取两种方式:一是推证的,分析的,循逻辑的方式,由事实归纳成原理,或是由原理演绎成个别结论,如拨茧抽丝,如堆砖架屋,层次线索,井井有条;一是直悟的,对于人生世相涵泳已深,不劳推理而一旦豁然有所彻悟,如灵光一现,如伏泉暴涌,虽不必有逻辑的层次线索,而厘然有当于人心,使人不能否认为真理。这分别相当于印度因明家所说的比量与现量,也相当于科学与艺术。“言为心声”,文学作品中也可以见出同样的分别。有一类文章是“想”出来的,有一类文章是“悟”出来的,“想”由于人力,“悟”由于天机。本来得之于“想”的就可以“想”去了解,把文章的脉络线索理清楚了,意思也就自然清楚;本来得之于“悟”的就必以“悟”去了解。“悟”须凭经验涵养的印证,工夫没有到那步田地,丝毫也不能强求,所以“悟”的文章对于莫明其妙的人们往往带有神秘色彩——禅宗语录是最显著的例。

就大体说,随感录这一类文章是属于“悟”的。它没有系统,没有方法,没有拘束,偶有感触,随时记录,意到笔随,意完笔止,片言零语如群星罗布,各各自放光彩。由于中国人的思想长于综合而短于分析,长于直悟而短于推证,中国许多散文作品就体裁说,大半属于随感录。《论语》可以说是这类作品的典型,随便举几节为例: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是夫,不舍昼夜。”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日:“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山梁雌雉,子路拱之,三嗅而作。子曰:“时哉时哉!”

这类文章大半文词极简洁而意味隽永,耐人反复玩索。虽是零碎的记载,各自独立,而结集起来全盘看去,仍有一个一贯的生命,因为每句话都表现作者的人格,许多零碎的话借作者的混整的人格贯串起来,终成一个整体,虽杂而却不至于乱。既是随感,题材便不必一致,或记人事,或谈哲理,或评人物,或论文艺,无所施而不可。中国许多著作都多少有随感录的性质。经部如《易》卦彖象辞,《曲礼》《檀弓》,《春秋》记言;子部如《老子》,韩非《说林》,《韩诗外传》,《晏子春秋》,刘向《说苑》;集部如杂说杂记笔记语录诗话之类有许多都是一时兴到之作。《论语》以后,取随感录的体裁而最成功的当然要推《世说新语》。这部书尽管是摭拾史乘,尽管是分类记录,而每条都可以独立自成一个小天地,如清泉秋谭,印心照眼,令人悠然起遐想。许多宏篇巨制,经作者精心结构,经我们读者仔细揣摩过的,往往只是一种功课,境过即忘;而这类零星感想却凭它们的简单而深刻,平易而微妙的力量渗入我们的肺腑,活在我们的生活里,在漫不经心的时会,突然在我们心里开花放光,令我们默契欣喜,这是随感录这一类文章的妙用。

西方思想本长于推证与分析,所以西方文学大半以结构擅长。讲结构不能不穷究本原,寻溯变化,推判终极,亚理斯多德在《诗学》里所以特申文艺作品要有头有尾有中段,那个似平凡而却紧要的教训。头尾全具,变化毕陈,篇幅就不能不延长,所以西方著作无论是哲学科学或是文学的,大半有两大特色:第一是篇幅长,其次是条理清楚。像一座建筑,它有一个架子,柱梁墙壁,门窗户扇,架得起也拆得开,令人望之一目了然,古代的史诗,近代的小说以及哲学科学名著都是如此。所以随感录这一类文章不能算是西方人的本色当行,但是西方心智的发展毕竟是多方面的。在思想方面,从古到今,直悟的综合的方式也并非没有卓越的代表人物。因此,随感录这一类文章还是有悠久的渊源与广泛的应用。如果把它们集结起来,成就也颇可观。

随感录在西方文中有许多名称,有时是“格言”(maxims),有时是“隽语”(epigrans),最早见而到现在还习惯用的是aphorisms,意谓“简隽的断语”。这一种作品大半是判而不证,以简短隽永为贵,它起源于希腊哲学家希波克拉提斯(Hippocrates),他是当时的医学权威,曾结集一些经验证为有效而科学系统还不能容纳的事实,用简短的语句表达出来,就成为西方最古的一部aphorisms。其中也有涉及一般人生的:技艺悠久而生命短促。性格即命运。我们不能在同一河流里濯足两回。醒者共有一个世界,睡者各有一个世界。听得见的乐调是和谐的,听不见的乐调更和谐。

像这一类活现在已成为一般人的口头语。罗马人崇实用而喜词令,所以格言隽语也很受人欣赏,姑译数例以见一斑:民主国由人民统治,但是所谓人民并非乌合之众,而是团体的集合,团结的主力是尊法律,谋公益。没有比所谓“平等”更不平等的。(以上西塞罗语)国家愈腐败,法令愈滋章。恨我们所害过的人,这是人性。(以上塔西陀语)到处都去过的人一处也没有去过。小债成恩,大债成仇。(以上塞内加语)要在愚人面前显得学问,在学问的面前就显得是愚人。如果我们让妇女们和我们平等,她们马上就要占我们上风。(以上昆提利安语)妻下于夫,这是平等婚姻的唯一路径。(马提尔阿利斯语)

一国的格言可以见出一国的国民性,罗马人最关心政治伦理,所以这方面的格言比较多。

格言贵在简隽,在产生时就有两重目的:一是实用的,经验之语取便于记忆的形式,可以做生活的指南;一是艺术的,本是平易近人的道理,因为表达的方式简短而隽永令人一听到就觉得喜欢,类似一般文学作品的欣赏。它仿佛是一种敷着糖壳的药丸,药取其可医病,糖壳取其甘旨适口,使人乐于接受。普通讲道理的话,尤其是关于道德生活的,最易流于平板枯燥。格言隽语的长处就在把平常的道理说得不平板枯燥。世界各国的道德家言大半取aphorisms的形式,用意都在便于记忆与便于流传。最显著的例子是希伯来民族的“箴言”(见《旧约》)和中国的“贤文”。

格言隽语本来都属于随感录一类,但是就一般而论,随感录比格言隽语较长,尤其在近代事例中,也比格言隽语较易见出作者的个性。最早的例子要推罗马皇帝马尔库斯·奥勒利乌斯(MarcusAurelius)的《冥思录》,摘译数则如下:我们所说所做的大部分都不必要,如果把这些抛开不说不做,我们就有较多的闲暇和较少的烦恼。因此,在每一时候,一个人应自问:“这是否属于不必要的一类呢?”他不仅要抛开不必要的举动,还要抛开不必要的思想,免得有不必要的举动跟着来。甲替旁人做了一件功德事,就以为这是一种恩惠而居功自喜。乙不居功自喜,心里却仍把那人看成受惠者,自己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丙连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做了就算做了,如同葡萄结实。结了实就不追究其它,正如一匹马走完了路程,一条狗攫获了猎品,一只蜂酿成了蜜,一个人做成了一件好事,并不要叫旁人来瞧,而只往下做另一件好事,像葡萄到了另一个季节就结另一批果实。人们找退隐的地方就到乡下别墅,海边或是山里,而你也常存这个愿望。但是这样做就足见这种人最平庸,因为无论什么时候,你都可以自己作主,退隐到你自身里面去。一个人退隐到自己的心灵里去,比退隐到任何地方都比较清静,较不受尘忧俗累的侵扰,尤其是他的内心里如果有一种思致,省察那种思致就马上踏进完全静穆的境界。所以你要时常让你自己有这种退隐,时常更新你自己;并且你所想的道理须是简而要,每逢你回头去省察它们,它们就够把你的心灵完全洗净,把你送还到你须回去应付的事情上,丝毫不存一点不乐意的心情。

从这几个例子看,作者在心理原型上是属于“内倾”的一种,欢喜朝自己的内心里面去看。他的这部《冥思录》开头就说明白是“为自己写的”,本无心问世,所以不存客套,自言自语似地把心事话说出来。这种作风已开近代日记体的先河,它的特点在切己或亲密,(intimate)后来在比较近代的随感录一类文章中日益显著。(原刊1948年4月19日天津《民国日报·文艺》第122期,署名朱光潜,收入《朱光潜全集》第9卷,1993年2月由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随感录(下)

——小品文略谈之二朱光潜

人类思想和语文都逐渐由简朴而繁富,随感录一类文章的特色在简朴而隽永,所以古代人只要寥寥数语就可以了事。不过近代人也有一个特殊倾向,宜于在随感录方面发展,就是他们比古人较锐意求精巧,不惜钩心斗角雕章琢句,一方面炫耀自己的才智,一方面博取听者的惊心夺目。在欧洲,这倾向在第十七八世纪的法国最为显著,法国人承继拉丁的“清晰”的理想,思想最尖锐而语文也最灵活,思想尖锐的人们最容易窥探深心的秘奥,也最容易取刺讥或打诨的态度,本着这种民族思想与语文的特性,法国人比较会把一个道理或一种心情轻描淡写地表达出来,显得既委婉(elegant)而又有锋芒(point⁃ed),在十七八世纪,法国社会在客厅里聚谈的风气很盛,一个人能否成功成名颇要看他在客厅里话谈得漂亮不漂亮,所谓漂亮并非指滔滔雄辩,而是指微妙精巧,耐人寻味,话不在多,却要实在能动听,这恰是随感录一类文章所要做到的,而法国人对此在客厅谈话中都有娴熟的训练,所以随感录在近代法国特别成功,法国人也替这类作品奠定了一个极恰当的名称,这就是pensees,意谓“所感想的”,提起这个名称,我们当然要想到帕斯卡尔(Pascal),在他以前,蒙田(Montaigne)已经写过一些近似随感录的文章,不过篇幅较长,归到“试字”(essay)一类较妥。帕斯卡尔才是法国随感录体裁的真正的典型,现在摘译数则以见一斑:人愈有智慧就发现愈多的优异的人,平常人见不出人与人的分别。莫说我没有新鲜话可说:材料的处置总是新鲜的,好比玩手球,你和我们玩的同是一个球,可是我把它摆布得比较好。自然本色的文章风格令人惊而且喜,因为人本来指望看见一个作家,所发现的却是一个人。克莉奥佩特拉(注:非洲皇后,叫几位罗马大将倾倒的)的鼻子如果短一分,全世界就会为之改观。你为什么杀我?——什么?你不是住在河那边吗?朋友,你如果住在河这边,我就算是杀人犯,这样杀你就不公平;但是你既然住在河那边,而我是一个好汉,杀你就是公平。人只是一颗芦苇,自然界最脆弱的,但是一颗运用思想的芦苇。要摧毁他,无须全宇宙都武装起来,一股气,一滴水,都够致他死命,但是在宇宙摧毁他时,人依然比摧毁者较高贵,因为他知道自己死,知道宇宙比他占便宜;而宇宙却毫不知道。这无穷空间的无终寂静使我颤栗。

第一流随感录的作者往往同时具备哲学家与诗人两重资格,帕斯卡尔可以为证,惟其是哲学家,才能看得高远也看得微细;惟其是诗人,才能融情于理,给它一个一个令人欣喜而且不易忘记的表现方式。

和帕斯卡尔同时的还有一位拉罗什富科公爵,写过一部《箴言录》(La Rochefoucauld;Maximes),在随感录体裁中也久已成为一部古典。这是一位老于世故者,对于人性的较不光荣的一方面特别看得清楚,例如:自尊心在一切谄媚者之中是最大的一个。情欲往往产生和它们相反的情欲:贪吝有时生奢侈,奢侈也有时生贪吝;人有时强硬由于软弱,大胆由于怯懦。我们都有足够的力量忍受旁人的痛苦。有些过失如果我们自己不犯,我们看到旁人犯了,就不会那样高兴。伪善是罪恶向德行所致的敬礼。多数人爱公正只怕是自己受到不公正。人人都埋怨自己的记忆力不好,没有人埋怨自己的判断力不好。我们太惯于对旁人作伪,结果对自己也就作伪了。愚蠢往往保护我们不受聪明人的欺骗。

全书简直是一部性恶论,与一般道德家言是两回事。随感录一类文章本宜于在简洁中露锋芒,带一点刺讥的辛辣性容易显得干脆而生动。说坏话要俏皮容易,说好话要俏皮难,难在不落平凡,一落平凡,便失去这类体裁的长处。

随感录在法国最为发达,作者如林,伏尔泰(Voltaire)、香孚(Chamfort)和沃维纳格(Vauvenargues)都是所谓“以言语妙天下”的。较晚起的犹伯尔(Goubert)特别值得提及。他自己说过:“如果世间有人呕尽心肝要把一部书的话写成一页,一页的话写成一句,一句的话写成一个字——那就是我。”

英国方面随感录作者也很多。斯密斯教授(L.P.smith)曾辑有一部选本,并且做了一篇论文介绍。对这类文章有兴趣的人们可以问津于此。德国方面诗人歌德也是随感录的高手,此外为叔本华、尼采诸哲学家亦时有隽语。大约英国人重实际,随感录中世故语者多;德国人富于玄想,随感录中诗意哲理居多。不过这两国语言都比法文重拙,所以随感录这类体裁并非这两国人的特长所在。本文意在说明这类体裁的特点,不在穷溯它的历史,所以姑且从略。

培根说过,有些书是供咀嚼的。随感录主要是供咀嚼的书。虽是零篇断简,它们是长久涵养的结晶,读者须优游涵泳,有证于经验,有奖于心怀,才能吸收它们的好处。它们不是茶余酒后的消遣,也不是“锲而不舍”的正经功课。唯其如此,当你一气读下去的读品,它们颇像珍味杂陈,不免令人腻味。作者原不是一气写下去,读者也就不宜一气读下去,最好今日东取一鳞,明日西取一爪,有时间仔细玩索。它们可供咀嚼,却也只能当作小点心咀嚼。(原刊1948年4月26日天津《民国日报·文艺》第123期,署名朱光潜,收入《朱光潜全集》第9卷,19933年2月由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第二辑 艺术家的午睡

在月光下,在微风里,或是萧条秋雨之中,或是霏微小雪之下,伤心人听之觉得悲哀,得意人听之觉得快乐。

双凤凰砖斋小品文(选四)

刘半农(一)题双凤凰砖

昔苦雨老人得一凤凰砖,甚自喜,即以名其斋。今余所得砖乃有双凤凰。半农他事或不如岂明,此则倍之矣。(九)记韩世昌

韩世昌,伶人也。尝从武进赵子敬习昆曲。子敬老病死京师,世昌出五六千金为料理后事。此在梅兰芳等当如九牛之拔一毛,于世昌则为难能。世昌演剧,尝见赏于新闻记者邵飘萍。及飘萍为张宗昌所害,故旧莫敢往收尸,独世昌毅然往。呜呼,世昌伶人也,人徒知世昌之为伶人也。(二十二)无题

余与玄同相识于民国六年,缔交至今仅十七年耳,而每相见必打闹,每打电话必打闹,每写信必打闹,甚至作为文章亦打闹,虽总角时同窗共砚之友,无此顽皮也。友交至此,信是人生一乐。玄同昔常至余家,近乃不常至。所以然者,其初由于余家畜一狗,玄同怕狗,故望而却走耳。今狗已不畜,而玄同仍不来,狗之余威,固足吓玄同于五里之外也。(二十四)记砚石之称

余与知堂老人每以砚兄相称。不知者或以为儿时同窗友也。其实余二人相识,余已二十七,岂明已三十三。时余穿鱼皮鞋,犹存上海少年滑头气;岂明则蓄浓髯,戴大绒帽,披马夫式大衣,俨然一俄国英雄也。越十年,红胡入关主政,北新封,《语丝》停,李丹忱捕,余与岂明同避菜厂胡同一友人家。小厢三楹;中为膳食所;左为寝室,席地而卧;右为书室,室仅一桌,桌仅一砚。寝,食,相对枯坐而外,低头共砚写文而已,砚石之称自此始。居停主人不许多友来看视,能来者余妻岂明妻而外,仅有徐耀辰兄传递外间消息,日或三四至也。时为民国十六年,以十月二十四日去,越一星期归,今日思之,亦如梦中矣。

徐志摩先生的耳朵

刘复

近来正是窘极,要想在声东范围之内,找些有趣的题目研究,竟是左也找不着,右也找不着。

多谢启明,将《语丝》首七期寄给我看。看到第三期,我不禁心花怒放,喜得跳起来说:

好!题目有了,徐志摩先生的耳朵!

先模仿徐先生的文笔说一句话:我虽不是音乐家,我可爱研究理论的音乐。

就我一知半解的程度去推测,或者是根据了我读过的三本半破书去推测,我总是模糊到一万〇一分。我的耳朵,当然只配听听救世军的大鼓,和“你们夫人的披霞娜”;但那三本半破书的作者,或者比我高明些,或者也能听听“害世军”的大鼓,和你们丈夫的披霞娜。

然而徐先生竟是那么说而且是很正式,很郑重的宣布了。

我们研究这问题,第一要考察这现象是否真实。“乡下”的看鬼婆婆(或称作看香头的),自说能看见鬼,而且说得有声有色:东是一个大的,西是一个小的,床顶上一个青面獠牙的,马桶角里落一个小白脸!但我若是个光学家,我就决不睬她,因为她只是看鬼婆婆罢了!

现在却不然。徐先生是哲学家,是诗人,他学问上与文艺创作上的威权,已可使我们相信到万分,而况他是很正式,很郑重的宣布的。

因此现象真实与否的一个问题,可以不成问题。若然有人对于徐先生的话,尤其是对于徐先生这样正式,这样郑重的话,还要怀疑,那么,此人真该“送进疯人院去”,此人一定不能“数一二三四”,因为他不知道徐先生与乡下看鬼婆婆之间,有多大的区别。

次一问题是:在徐先生能听我们所听不到的这一件事实上,或者说在这一个真确的现象上,我们应当推测,有几种可能,可以使这真确的现象成立?

于是我就我的一知半解来推测了:

第一推测:徐先生所能听的音,或者是极微弱的音,是常人听不见的,这个假定如果对,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具自然的microphone。

第二推测:亦许徐先生听到的是极远的音,是常人听不到的。那么,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自然的无线电受音器。

第三推测:亦许徐先生能听一秒钟一颤动的低音,以至于一秒钟一百万颤动的高音。那么,徐先生的耳鼓膜,一定比常人特别sensible。我们可以说,这是双料道地的耳鼓膜。

第四推测:亦许徐先生的耳朵不但能听音而且能发音,发了之后还是自己听。这样,徐先生耳朵上,一定有一具——有一具什么呢?啊,惭愧,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

这几个推测当然是不完备的。“天地大着”,幼禾犀的科学,何能仰测高深于万一呢?幸而我不久就回国。到北京后,我要用性命担保我的诚意,请徐先生给我试验试验。屈徐先生为Sujet当然万分对他不起;但为探求真理起见,徐先生即不像上海新世界卖野人头的一样胡诌,我想他当然一定可以俯允我的要求。

徐先生!我们试验时,在未入本题之前,可先作两个附带试验(便这附带试验,也就重要得可以了):

第一,我知道听音是耳鼓膜,而你却说是耳轮。

第二,你说皮厚皮粗不能听音,我就不知道那一部分的皮是有听觉的。还是人体皮肤的全部呢?这只是某一局部(例如脸皮)?

至于归到问题本身,那自然尤其重要了。惟其重要,所以更难。最难的是徐先生的耳朵,不能割下观察与试验。但我总想尽我能力,打破难关。

万一竟是无法,我要与徐先生协商,定一个极辽远的预约:

到徐先生同泰戈尔一样高名高寿之后,万万一一且不讳,而彼时我刘复幸而尚在,我要请他预先在遗嘱上附添一笔,将两耳送给我解剖研究,至少也须是两个耳轮,能连同他的细皮,自然更好。

我研究完了,决不将他丢到荒野中去喂鸟(因为这不是一件鸟事),一定像德国人处置康德的头颅一样,将他金镶银嵌起来,供在博物院里。

若然不幸,我死在徐先生之前,我当然就没这样的好福分去研究。但我想“天地大着”,此间总有许多同我一样的好事者;我们总有一天能将这“甘脆的mystic”研究出个究竟来,只拜望徐先生能多多赐助罢了。(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巴黎)附录:徐先生原文中之两节

我自己更是一个乡下人,他的原诗我只能涌而不能懂;但真音乐原只要你听:水边的虫叫,梁间的燕语,山壑里的水响,松林里的涛籁——都只要你有耳朵听,你真能听时,这“听”便是“懂”。那虫叫,那燕语,那水响,那涛声,都是有意义的;但他们各个的意义却只与你“爱人”嘴唇上的香味一样——都在你自己的想象里;你不信你去捉住一个秋虫,一支长尾巴的燕,掬一把泉水,或是攀下一段松枝,你去问他们说的是什么话——他们只能对你跳腿或是摇头;咒你真是乡下人!活该!

所以诗的真妙处不在他的字义里,却在他的不可捉摸的音节里;他刺戟着也不是你的皮肤(那本来就太粗太厚!)却是你自己一样不可捉摸的魂灵——像恋爱似的,两对唇皮的接触只是一个象征;真相接触的,真相结合的,是你们的魂灵。我虽则是乡下人,我可爱音乐,“真的”音乐——意思是除外救世军的那面怕人的大鼓与你们夫人的“披霞娜”。区区的猖狂还不止此哪: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为什么不?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天上的星,水里泅的乳白鸭,树林里冒的烟,朋友的信,战场上的炮,坟堆里的鬼,巷口只支石狮子,我昨夜的梦……无一不是音乐做成的,无一不是音乐。你就把我送进疯人院去,我还是咬定牙龈认账的,是的,都是音乐——庄周说的天籁地籁人籁;全是的。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别怨我。你能数一二三四能雇洋车能做白话新诗或是能整理国故的那一点子机灵儿真是细小有限的可怜哪!生命大着,天地大着,你的灵性大着。

艺术家的午睡

郁达夫

晚上沿街弄着乐器且行且唱的人,是古代的诗的遗物。世界上无论哪一国都有,中国内无论哪一处都流行的。在月光下,在微风里,或是萧条秋雨之中,或是霏微小雪之下,伤心人听之觉得悲哀,得意人听之觉得快乐。我愿跟了这些Minstrels走尽天下,踏遍中国。

世界主义的实行者是乞丐和娼妇,真的国际联盟,应该从世界乞丐同盟和世界娼妇联盟始。

平生最恨的是警句(Paradox)和狗。不爱警句,因为可发的警句太少,不爱狗,因为犬吠声太多。G.K.C.hesterton是警句大家,M.Maeterlinck是狗的爱护者,我平时不爱这两人的著作。

日本文里,译者与役者同音。译音是译书的人,役者是演戏的人。日本的役者,多是译者(因为日本的伶人多能翻译外国文的剧本)。中国的译者,都是役者(因为中国的译者只能做手势戏),这便是中日文化程度的差异。

坐轮船过太平洋的时候,每想坐火车,坐火车过秦淮河外的时候,只想坐画肪。一九二三,七月二十四日

说食色与欲

郁达夫

食色性也,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朱门酒肉朽,野有饿死骨”,所以要有阶级斗争。一边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尽日君王看不足”,一边是“石壕村里夫妻别”,“夫戌萧关妾在吴”,所以要革命。然而食色两欲,因为是基本的欲望,满足满足是非常容易的。任你是一个怎样的大食家,只教有斗酒只鸡,三碗白饭,一个大饼,总也可以打得倒了。吃饱之后,就是何曾请客,再也吃不下去的。至于色字,我想无论怎样的精力家,最多十个女人也就可以对付了罢,经历过十个女人之后,就是西施太真,再也挑不起性欲来了。所以原始的基本欲望,是容易对付的;最难对付的,却是超出乎必要之外,有长无已,终而至于非变成病态不可的那一个抽象的欲字。哲学家或名之曰欲念,中国的旧套文章里所说的欲壑,就是这个东西。

照西洋哲学家说来,这一个欲字,是进化的主动力,因为有欲,大家才去做工,发明,贮蓄……然后才有社会,进化,文明……。这原也不错,从欲念的好的方面说来,当然是如此的。可是在中国,这好的方面的欲念,反不见发达,而在作长足的进步的,却偏是这欲念所催生的坏的一方面的事实。中国人因为有欲,所以要去刮地皮,卖官爵,争地盘,×××,弄到后来,变得目的意识也完全忘了,甚而至于倒认手段就是目的。《儒林外史》里的一位吝啬者,到死时不肯断气,只在顾惜油灯里的两根灯草,决不是想象,却是中国社会里常有的事情。正唯其是如此,所以老子要劝人知足,佛家要苦说涅槃,叔本华要绝灭意欲,而罗素在说所有欲的务宜抑制,创造欲的必使增加,才是消灭战争的根本大法。哲人之教,诚然不错,但中国可惜是进化得太早了。

当欧洲产业革命未起来之先,中国在数千年前,就饱满了这些知足无为的大训,所以正应该激励欲念的生长,催发物质的进步的时代,中国倒落得个逍遥自在。及到十九世纪以后,西洋物质文明的绚烂华富,流入了中国,中国人之久苦于无为知足的干枯寂寞者,就一跃而从这极端跳到了那极端。于是江河日下,洪水滔天,我们中国人就成了一个创造由他们(西洋人)去创造,享乐且由我们来享乐的民族。斯般格拉正在愁虑到西洋文化没落的年头,中国要人恰好是穿四十两银子一双的丝袜,开五十两银子一瓶的香槟酒的日子。霹雳一声,日本和其他各帝国主义的军队,堂堂开入了中国,穷苦老百姓,非但食色都无,连一条性命都保持不了了。忧国之士,才议论纷坛,思想起何以彼之能强,我之能弱来。于是守旧者,就说物质文明害了中国,急进者就说先知先觉,先圣先贤,便是造成现代中国积弱的罪魁。两方都说得有理,可是两方似乎都还没有说得全对。

总之,第一是“时机”的问题:中国正因进化得太早,便成了落后得太迟,当应当提倡物质文明的时代,只提倡了些幽灵似的精神文明。第二是“取舍”的问题:西洋物质文明,同时候侵蚀到了东方,而日本却取了它的好的一方面,中国只取了它的坏的一方面,譬如是一个胡桃,日本人取了它的肉,而中国人却只取了它的壳。

物质文明有什么罪呢?欲念又有什么罪呢?

读书的艺术

林和乐

读书或书籍的享受素来被视为有修养的生活上的一种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机会享受这种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种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当我们把一个不读书者和一个读书者的生活上的差异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很容易明白。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这个谈话者引导他前进,带他到一个不同的国度或不同的时代,或者对他发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讨论一些他从来不知道的学问或生活问题。一个古代的作家使读者随一个久远的死者交通;当他读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想象那个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类的人。孟子和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都表现过同样的观念。一个人在十二小时之中,能够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二小时,完全忘怀眼前的现实环境:这当然是那些禁锢在他们的身体监狱里的人所妒羡的权利。这么一种环境的改变,由心理上的影响说来,是和旅行一样的。

不但如此。读者往往被书籍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纵使那是一本关于现实事情的书,亲眼看见那些事情或亲历其境,和在书中读到那些事情,其间也有不同的地方,因为在书本里所叙述的事情往往变成一片景象,而读者也变成一个冷眼旁观的人。所以,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的始末的读物。我认为人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报纸,并不是读书,因为一般阅报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发生或经过的情形的报告,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所以,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头颅的形状像一颗炸弹,可是看到他却使人欢喜。据我在图画上所看见的西洋作家,脸孔最漂亮的当推吉斯透顿。他的髭须,眼镜,又粗又厚的眉毛,和两眉间的皱纹,合组而成一个恶魔似的容貌。我们只觉得那个头额中有许许多多的思念在转动着,随时会由那对古怪而锐利的眼睛里迸发出来。那就是黄氏所谓美丽的脸孔,一个不是脂粉装扮起来的脸孔,而是纯然由思想的力量创造起来的脸孔。讲到谈吐的风味,那完全要看一个人读书的方法如何。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象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且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Westward 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 Esmond”),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

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的。苏东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当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诗集里,发现一个名叫徐文长的同代无名作家时,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来,他的朋友开始拿那本诗集来读,也叫起来,于是两人叫复读,读复叫,弄得他们的仆人疑惑不解。伊里奥特(George Eliot)说她第一次读到卢骚的作品时,好象受了电流的震击一样。尼采(Nietzsche)对于叔本华(Schopenhauer)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叔本华是一个乖张易怒的老师,而尼采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弟子,所以这个弟子后来反叛老师,是很自然的事情。

苏东坡曾做过一件卓绝的事情:他步陶渊明诗集的韵,写出整篇的诗来。在这些《和陶诗》后,他说他自己是陶渊明转世的;这个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

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象一个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见倾心一样,什么都没有问题了。她的高度,她的脸孔,她的头发的颜色,她的声调,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处的。一个青年认识这个作家,是不必经他的教师的指导的。这个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处的。于是读者开始把这个作家所写的东西全都拿来读了,因为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所以他把什么东西都吸收进去,毫不费力地消化了。这个作家自会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乐自为所吸;过了相当的时候,他自己的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便渐与那个作家相似。这么一来,他真的浸润在他的文学情人的怀抱中,而由这些书籍中获得他的灵魂的食粮。过了几年之后,这种魔力消失了,他对这个情人有点感到厌倦,开始寻找一些新的文学情人;到他已经有过三四个情人,而把他们吃掉之后,他自己也成为一个作家了。有许多读者永不曾堕入情网,正如许多青年男女只会卖弄风情,而不能钟情于一个人。随便那个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一切作家的作品,他们都可以读,他们是不会有甚么成就的。

这么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国,常常有人鼓励学生“苦学”。有一个实行苦学的著名学者,有一次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打盹,便拿锥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个学者在夜间读书的时候,叫一个丫头站在他的旁边,看见他打盹便唤醒他。这真是荒谬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把书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说话的时候打盹,那么,他应该干脆地上床去睡觉。把大针刺进小腿或叫丫头推醒他,对他都没有一点好处。这么一种人已经失掉一切读书的趣味了。有价值的学者不知道什么叫做“磨练”,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学”。他们只是爱好书籍,情不自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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