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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0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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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舟·沃顿

出版社:天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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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属于他们

我不属于他们试读:

谢词与作者的话

我要在此特别感谢简阿姨,她总是如此理所当然地相信我长大后将成为一名作家,以及她的女儿苏——现在是亚许威尔太太了——是她给了我《霍比特人》以及勒古恩的《地海六部曲》。我还要由衷感谢我过去的威尔士语老师莫里斯太太,她替我担心了足足三十年。

撰写此书时,玛丽·雷斯与派崔克·尼尔森·海登给了我莫大的鼓励。我在生活日志网站上的作者朋友们对我那些异想天开的问题总是能给予完美的信息与解答,特别是麦可·史考特,没有他,这本书不可能完成。即便是作家的全职研究助理也不见得如此迅速及博学多闻。再次感谢麦可。

写作时,艾米耶·欧布莱恩、沙夏·沃顿,以及亚历珊卓·怀特宾恩总是给予我最大的包容。雅特·瑞斯替我买了一台DOS的手提电脑,让我时时刻刻都能写作。珍妮特·凯格还替它找到一块电池,亲自送来给我。我隔门的邻居芮妮·沃琳为这本书想到一个最好的书名。我拥有全天下最棒的一群朋友,真的。

路易斯·玛勒利、卡罗琳-依莎贝尔·卡隆、戴维·戴尔-班奈特、法拉·曼德莱森、爱德华·詹姆斯、麦可·史考特、珍妮特·凯格、戴维·古德法柏、芮芙卡·华德、雪尔伍·史密斯、席薇雅·瑞秋·杭特以及贝丝·米秦在本书完成后帮忙先看过一遍,并给了我相当有意义的评语及意见。莉兹·高林斯基与托尔出版社所有辛勤的业务及公关人员对于我的作品总是如此悉心关注,让它们能为更多读者看见。

许多人总说,写作最好是写你熟悉的题材,但我发现,写自己熟悉的东西,要比凭空编造困难许多。研究历史要比研究自己的生活容易,处理感情较淡的题材和较能超然看待的背景环境也比较轻松。这个建议糟透了!所以你会发现,你在地图上找不到任何叫作威尔士谷地的地方,它们底下没有煤矿,镇上也没有红色公交车往来穿梭;或许不曾有过一九七九年这个年代,不曾有过十五岁这个年纪,宇宙间也没有一个叫作地球的星球。不过倒是真的有妖精。[1]叵瑞恩——厄休拉·勒古恩《天钧异梦》

如果能给过去的自己一个建议,内容会是什么?

给几岁的你?

我会给十到二十五岁之间任何时候的我:

一切都会变好的。做个诚实的人。

世上真会有你喜欢他们,

他们也喜欢你的人。——法拉·曼德莱森,生活日志,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注释】[1] Er'perrehnne.此为《天钧异梦》中外星人教导主角欧尔召唤辅助力量的真言。一九七五年五月一日 星期四

位于埃布尔康博伊的芬诺塞工厂杀死了方圆两英里内所有的树木。这个距离是我们用里程表量出来的。那座厂房仿佛来自地狱深处,阴森漆黑,烟囱里烈焰冲天,火光映在黑幽幽的池面上,任何鸟儿或动物只要喝上一口池水保证没命。那气味更是难以言喻,每次我们经过,都一定会把车窗紧紧关起,用力憋气。但外公说没有人可以憋那么久不呼吸,他说得没错。其中有股硫黄味,大家都知道硫黄是一种可怕的化学物质。除此之外,还有些其他的、更可怕的东西,像是无以名之的滚烫金属和腐败的蛋。[1]

我和妹妹把它叫作魔多,以前我们从不曾独自去过那里。虽然十岁已经是不小的年纪,但只要一下公交车,看见它耸立眼前,我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牵起对方的手。

时值黄昏,随着我们步步接近,工厂也显得愈加漆黑可怕。六根烟囱都点火冒烟了,其中四根喷着有毒的烟雾。“这一定是敌人的武器。”我喃喃道。

莫儿没心情陪我瞎扯,只说:“你真的认为这方法会成功吗?”“妖精们说得很肯定啊。”我说,尽可能加重语气中的信心。“我知道,但有时还是不禁怀疑,它们对真实世界的了解究竟有多少。”“它们的世界也是真实的。”我抗议,“只是和我们的不一样——角度不一样。”“是,没错。”她双眼仍牢牢盯着芬诺塞不放。我们越是靠近,它就显得越是吓人、巨大。“但我不晓得它们对我们这个日常生活的世界有多少了解,而这座工厂毫无疑问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树都死光了,附近好几英里内没有半个妖精。”“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我说。

我们来到铁丝网前,它共有三层高,松垮垮的,只有顶端有倒刺。铁丝网上挂着个警告标识,上头写着:“内有恶犬,非授权人员禁止进入。”大门在远远的另一侧,从这里看不见。“里头真的有狗吗?”她问。莫儿很怕狗,狗也感觉得出来。任何一只乖巧温顺、可以和我玩成一片的狗,看到她却会立刻竖起脖子上的鬃毛。我妈说这是可以用来分辨我们两人的好方法。这也的确是个好方法,而且非常符合她的性格——既歹毒,又有那么点疯狂,完全不切实际。“没有。”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如果现在回头,一切辛苦就白费了。更何况,这是桩任务,你不能因为怕狗就放弃。我不晓得妖精们知道了会怎么说。想想所有冒险英雄必须经历的考验吧。”不过我知道这些话起不了半点作用。我一面说,一面眯眼望着越来越阴暗的天色。她更加用力握住我的手。“而且狗也是动物,就算是受过训练的看门犬也会忍不住去喝池子里的水。只要喝上一口,绝对必死无疑。如果里头真有狗,池边至少会有几具狗尸,但我一具都没有看到。那个标语只是唬人的。”

我们轮流拉起铁丝网,让对方从底下钻过去。静止的池面仿佛黯淡无光的老旧白镴,映着烟囱上的火焰,犹如瞬息万变的摇曳电光。烟囱下方还亮着其他灯火,是夜班的工人在干活。

这里不见半株植物,甚至连棵枯木都没有。煤屑在脚下嘎吱作响,熔渣和矿渣不停威胁着要扭伤我们的脚踝。除了我和莫儿之外,这里似乎没有其他生命迹象。山丘对面映着灯火的窗影似乎遥不可及。学校里有同学住在那儿,我们去参加过一次派对。我记得当时即便待在屋里,也能闻到工厂的气味。她的父亲在芬诺塞工作,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在里头。

我们在池畔止步。池面平滑如镜,半点波纹也没有。我将手伸进口袋,拿出那朵神奇的花蕾。“你的呢?”“有点压坏了。”她说着,把花掏了出来。我看向两朵花,我的也有点压坏了。我们以前从没做过这么愚蠢又幼稚的事,独自跑来荒野中央,站在一潭死水旁,手里拿着两朵压坏的紫蘩蒌,妖精说它们可以毁灭工厂。

我想不到任何适当的话好说,只好道:“好吧,动手吧。一!二!三!”像过去一样,数到三后,我们同时将花丢进铅灰色的死水中。紫蘩蒌就这么消失在池里,甚至连一丝涟漪都不曾扬起。毫无动静,什么事也没发生。远方冷不防传来一阵狗吠,莫儿吓得转身就跑,我也拔腿追了上去。“什么事也没发生。”回到路上后她说。我们回程只用了去程四分之一的时间。“你以为会怎样?”我问。“芬诺塞立刻倒塌,变成一座空荡荡的废墟。”她用你能想象到的最理所当然的口气说,“要不是那样,就是出现了野树人。”

我竟然没有想到野树人,我对他们感到非常抱歉。“我以为花会消失在池子内,然后涟漪一波波扩散,震垮工厂。树木和藤蔓跟着蜂拥而至,那潭死水在我们眼前复活,一只鸟飞来,啜饮池水。然后妖精纷纷现身,向我们道谢,宣布那里从今以后就是它们的宫殿。”“但是什么都没发生。”她说,叹了口气,“我们明天得告诉它们这个方法失败了。来吧,我们要走路回家还是等公交车?”

结果我们成功了。隔天,《埃布尔达领袖报》的头条写着:“芬诺塞工厂关闭:上千名员工面临失业危机。”我会选择以这段经过作为开场,是因为它简洁、紧凑,而且很好理解,但之后有许多内容就没这么简单了。你不妨将这本日记当成一本回忆录,而且是那种最后会令人失去信任、惊骇厌恶的回忆录。因为作者欺骗了所有读者,她让大家以为她是某种肤色、性别、阶级,或抱持着某种信念,最后却在结局一揽子推翻。但我的问题恰恰相反,我必须极力克制,不要将一切写得太过理所当然、稀松平常。小说很好。在小说中,你能够选择并简化故事的过程。这不是个快乐的故事,也不是个轻松的故事,但它是关于妖精的故事,所以你可以将它当成是一则童话,没关系,我不在乎,反正你也不会相信我所说的一切。【注释】[1] Mordor,奇幻小说《魔戒》中黑暗魔君索伦的领地。高度隐私,这“不是”一本英文词汇书!

或许某天回首,这段经历将值得怀念!——维吉尔,《埃涅阿斯纪》一九七九年九月五日 星期三“那里对你大有裨益。”她们说,“搬到乡间生活一阵子。你以前住的地方,嗯,太工业了。学校就在乡下,有牛,有青草,还有新鲜的空气。”她们想要摆脱我,把我送去寄宿学校再方便不过,这样一来,就可以假装我不存在。到目前为止,她们还没用正眼看过我一眼,视线不是落在我身后,就是微微眯起眼看我。如果有得选择,她们绝对不会收留像我这样一个亲戚。他也有可能在看我,但我无从得知。我无法直视他,只敢悄悄斜眼打量他,偷看他的胡子和发色。他和我长得像吗?我说不上来。

一共有三人,他的姐姐。我看过她们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她们比现在年轻许多,但五官丝毫未变。三人清一色地穿着伴娘礼服,泰格阿姨站在她们身旁,肤色显得好黝黑。母亲也在照片里,穿着她那件吓人的粉红婚纱——会挑粉红色是因为时值十二月,而我们是在[1]来年六月出生,所以她确实蒙羞在身——但照片里没有他。她把他撕掉了。在他抛妻弃子后,婚纱照中所有有他的部分不是被她撕了、剪了,就是烧了。我从来没看过他的照片,一张也没有。在露西·M.蒙哥马利的《山丘之家的珍》中,有名父母离异的女孩无意间在报纸上认出她父亲的照片。看完那本书后,我和莫儿找了些照片来看,但什么端倪也瞧不出。老实说,我们根本很少想起他。

即便此刻站在他家中,看见他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我隐隐还是有种吃惊的感觉;他,还有他那三个同母异父、颐指气使、要我叫她们姑姑的姐姐。“不要叫我们什么大姑姑、二姑姑、小姑姑的。”她们说,“那太俗气了。”所以我只叫她们姑姑。三人的名字分别是安席雅、多萝西和佛瑞德莉卡。我知道她们的名字,就像我知道其他许多事,只是其中有些并非事实。我不能相信我妈说的任何事,除非经过查证;不过有些事书里也不会写就是了。但就算我知道她们的名字也没用,因为我完全无法分辨她们三人。所以,我不叫她们某某姑姑,只叫“姑姑”。她们则喊我的全名“莫薇娜”,非常正式。“阿灵赫斯特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女子中学。”她们其中一人说。“我们都是那里的学生。”另一人插嘴。“那是我们人生中最开心的一段日子。”第三人补充。一件事分三个人说似乎是她们的习惯。

而我,只是站在冰冷的壁炉前,倚着我的拐杖,悄悄抬眼,透过刘海偷瞄她们。她们不想看见我还有其他原因。我一下车,就看见她们其中一人脸上流露同情之色。我恨死那表情了。没错,我希望自己能坐着,但我绝对不会说出口。站立现在对我来说比较没那么吃力了。无论医生怎么说,我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我是多么渴望能够再度奔跑,有时候我的身体会因为这份渴望而感到疼痛,甚至比脚上的痛楚还要强烈。

我转身,想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于是朝壁炉看去。那是一座用大理石打造而成的壁炉,非常精致,里头铺着黄桦树的树叶。屋内一尘不染,但没有半点舒适的气氛。“我们等一下先带你去舒兹伯利买制服,明天就送你去学校。”她们说。明天。她们还真等不及要摆脱我这可怕的威尔士口音和瘸腿,最重要的是——我这麻烦的存在。我也不想留在这里,问题在于,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政府不允许十六岁以下的青少年独自生活,这件事是我在儿童福利院发现的。而他是我的父亲,即便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他。而这三名女人也确实是我姑姑,但这只是让我觉得更孤单,离过去更遥远。我好想念我真正的家人,那些辜负了我的家人。

接下来的时间就在采买中度过。三个姑姑全出动了,但他留在家里。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于这件事是感到高兴还是难过。阿灵赫斯特的制服只有几家专门的店有卖,就像我之前念的文法学校一样。我和莫[2]儿通过11+测验时风光至极,大家都称我们是“谷地之光”。但这一切都是过往云烟了。现在,我只能被她们逼着进入这所尊贵不凡的寄宿学校,忍耐一大堆奇怪的要求和限制。其中一个姑姑列了张清单,我们按着内容,把东西买了个齐。她们花起钱来还真是毫不手软,从来没人在我身上花过那么多钱,看来同情也不全然是件坏事。其中大部分是专门的运动配备,我没有表明自己在短时间内可能用不上它们,或甚至一辈子都用不到;我拒绝接受那想法。我们的童年几乎可以说是在跑步中度过的,还赢了好多奖。学校里的赛跑比赛几乎都让我和莫儿包办了,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看着我们两姐妹竞争。外公常提起奥运,虽然只是不切实际的梦想,但他仍一天到晚挂在嘴边。奥运史上还没出现过双胞胎选手,他说。

等到买鞋子时,问题出现了。我让她们买了体育课要穿的曲棍球球鞋、跑步鞋和胶底帆布鞋,反正我要不要穿都无所谓。但轮到要买平日穿的制服鞋时,我就不得不阻止她们。“我有自己特制的鞋子。”我说,双眼还是无法直视她们,“我需要特殊的鞋底,必须在整形外科那儿订做,不能直接买现成的。”

店员也确认了我的说法。她拿起一只脚的鞋子,很丑,而且跟我脚上这双笨重的矫正鞋没什么两样。“你穿制服鞋走路会有困难吗?”其中一个姑姑问。

我接过制服鞋,端详片刻。“对。”我回答,将鞋交还店员。“它有鞋跟,你们看。”这件事没有争辩的余地,就算阿灵赫斯特认为跟鞋是任何一名自尊自重的青春少女该有的基本装扮也一样。

她们围了上来,对着制服鞋、我,还有我的矫正鞋指指点点,不过我知道她们没有羞辱之意。我像颗石头般杵在原地,脸上挂着一抹痛苦的浅笑,不停提醒自己这一点。她们很想问我的脚究竟出了什么事,但我用冰冷的表情拒她们于门外。看见她们想问又不敢问出口的挣扎表情,我心情总算微微一振。她们不再坚持,说学校必须体谅我的情况。“反正我穿的也不是什么招摇的红鞋。”我说。

我不该说这句话的,因为现在她们的视线全聚集到我的鞋子上。那是一双残障人士专用的特殊鞋。女生的矫正鞋只有一种款式,但有黑、棕两色可选;我选了黑色。我的拐杖是木头做的,原本属于外公。他仍健在,只是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希望能早日出院。如果他身子好些,我或许就能回家。不过考虑到种种一切,这个机会应该非常渺茫,但这是我仅有的希望。我的木雕钥匙圈挂在羊毛衫的拉链环上,是一块木片,上头仍连有树皮。它来自彭布鲁克郡,已经跟了我好久。我摸了摸它,也看到她们看见我摸它。我知道她们看见了什么——一个脾气古怪、浑身像长了刺般的瘸腿少女,身上还戴着一片破破烂烂的木头。但她们应该看见的,是两名光彩夺目、自信满满的小女孩。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们不知道,所以她们永远也不会了解。“你们真的好英格兰人。”我说。

笑容在她们脸上绽放。在我的家乡,"Saes"这个词是拿来羞辱人的,挑衅味十足,是最难听的一种脏话。它的意思就是“英格兰人”。但我现在在英格兰,不是威尔士。

我们围在餐桌边共进晚餐。这张桌子坐十六个人太小,但现在不过多了我这第五人,就显得特别局促。餐桌上所有一切都是成套的:桌垫、餐巾、碗盘,和家里截然不同。食物如我所料,难吃到了极点——肉老得像牛皮,马铃薯又烂得像泥,还有一种形状像矛一样的绿色蔬菜,吃起来简直就像在啃草。我从小到大不断地听说英格兰的食物有多糟糕,原来是真的,我心里不由感到一阵莫名的安慰。三个姑姑滔滔不绝地聊起寄宿学校,她们以前全是阿灵赫斯特的学生。不过那些事我早就知道了,怎么说我也是读过《忠狗巴比传》、梅洛莉·陶尔斯和安杰拉·巴西尔所有的小说的人。

晚餐后,他要我去他书房一趟。姑姑们脸色不豫,但没多说什么。没想到那书房是个大惊喜,因为里头塞了满坑满谷、琳琅满目的书。从屋里其他部分看来,我预期自己会看到一排整整齐齐、皮装封面的[3][4]狄更斯、特罗洛普和哈代(外婆很爱哈代)的书。不料结果恰恰相反,书架上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平装本,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科幻小说。这是我踏进这屋子以来第一次真正感到放松——第一次在他身旁感到放松,因为有那么多书在,事情或许不会那么糟。

书房里还有其他家具——椅子、壁炉、茶具的托盘以及一台唱片机——但我不是视若无睹,就是绕道而行,径自用我这条瘸腿能走的最快速度,匆匆赶到放满科幻小说的书架前。

上头有许多我没读过的波尔·安德森的书。除了他之外,与其他姓氏同样是A开头的作者一起塞在书架最上层的还有安妮·麦卡芙瑞的[5][6]《翔龙任务》——看起来像是《维乐搜查》的续集,那故事我之前曾在一本文集中读过。下一层有一本我没看过的约翰·布鲁纳的书;不,更好,是两本;不,是三本我没看过的约翰·布鲁纳的书。我感到自己的视线开始在书架上游移。

这个暑假我几乎一本书都没看。离家出走时,我身上只带了几本书——三本平装版《魔戒》;当然了,还有厄休拉·勒古恩的《风的十[7]二方向》第二册,我坚信它是作者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本短篇小说[8]集;除了它之外,还有约翰·波伊德的《末世星舰》,我只看了一半,不过后来也没像预期中特别想找机会重新看完;还有虽然没有带在身边,不过我以前曾读过的朱迪丝·克尔的《希特勒偷走我的粉红兔》。书中,安娜在离开希特勒统治的德国时并没有带上心爱的粉红兔,而是一个新玩具。这对照让我最近只要看到波伊德的名字,心里就会感到一阵不自在。“我可以——”我开口问。“想借什么就尽管拿吧,只要小心保管,看完放回来就好。”他说。我拿了安德森、麦卡芙瑞,还有布鲁纳那几本。“你拿了什么?”他问。我转身递给他看。我们的视线都落在书上头,而非对方身上。“你有看过这系列的第一本吗?”他问,拍了拍麦卡芙瑞的《翔龙任务》。“有,跟图书馆借的。”我说。埃布尔达图书馆里所有的科幻小[9]说和奇幻小说我都看完了,从安德森的《芬莱德利少尉》到罗杰·[10]泽拉兹尼的《光与暗的生灵》——这本小说的结局让人一头雾水,而且到现在我还是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你看过任何狄兰尼的书吗?”他一面问,一面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浅尝一口。那味道好奇怪,而且难闻得要命。

我摇摇头。他递给我一本“双重王牌”系列丛书,封面上印着[11]“帝国之星”,作者是塞缪尔·R.狄兰尼。我将书翻了个面,想看另一半的封面是什么,但他不耐烦地咂了咂嘴,我也因此破天荒地首次正眼瞧了他一会儿。“另一半是垃圾。”他轻蔑地说,用不必要的力道捻熄香烟,“冯内果呢?”

冯内果至今所有的作品我都看过了,其中有些是在卡地夫的李尔书店里站着看完的。《上帝保佑你,罗斯瓦特先生》的内容很诡异,但是《猫的摇篮》是我目前为止看过最棒的小说之一。“有。”我说。“哪一本?”“全都看过了。”我自信满满地回答。“《猫的摇篮》?”“还有《冠军的早餐》《欢迎到猴子笼来》……”我滔滔不绝地念出书名。他扬起嘴角,似乎很是开心。从小到大,看书一直是我的慰藉与癖好,但这兴趣以前从不曾为我讨好过任何人。

听到我慢了下来,他问:“《泰坦星的海妖》呢?”

我摇摇头:“从来没听过!”

他放下酒杯,弯下腰,几乎看也没看就抽出他要的目标,随手叠在我手中的书堆上。“珊娜·韩德森呢?”[12]“《朝圣》。”我低声回答。那本书完全写进了我心坎里,我非常喜欢,不过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读过它。我不是在图书馆看的。我妈有那本书,美国版,封面上被打了个洞。我想英国根本没有出版,图书馆的索引目录中甚至找不到韩德森的名字。这是我头一回领悟,如果他是我父亲——从血缘上来说,他的确是——那么在许久以前,他是真的曾认识她,而且还娶了她。他有《朝圣》的续集和另外两套系列作品。我接过书本,完全不知该作何感想。我单手几乎拿不住那些书,所以就收进了我肩上那个从不离身的包包里。“我想我该上床看书去了。”我说。

他微微一笑。他的笑容很好看,但和我们没有半分相像。从小到大,大家一直说我们长得跟他很像,但我完全看不出来。如果他是我[13]们这对拉斯和洛儿的拉撒路·龙恩,我想我们之间应该会有什么相似处。我们不像家族里的任何人,但除了眼睛和发色外,我在我们身上看不见半点他的影子。无所谓,我有书——新的书。只要有书,我什么都能忍受。【注释】[1] 典故出自于K.C.琼斯的《爱之书》,内文中有句诗写道:“穿上粉红婚纱,你的灵魂将沉沦。”(Married in Pink,your spirit will sink.)[2] 英国学生在十一岁时接受的升学测验,成绩优异者可进入教学质量较为优良又无须自费的公立文法学校。[3] Anthony Trollope,生于一八一五年,卒于一八八二年,英国名作家,著名作品包括《巴尔彻斯特之塔》等。[4] Thomas Hardy,生于一八四〇年,卒于一九二八年,英国小说家与诗人,著名作品为《还乡记》《黛丝姑娘》等。[5] Dragonquest,初出版于一九七一年。[6] Weyr Search,初出版于一九六八年。[7] The Wind's Twelve Quarters,初出版于一九七五年。[8] The Last Starship from Earth,初出版于一九六八年。[9] Ensign Flandry,初出版于一九六六年。[10] Creatures of Light and Darkness,初出版于一九六九年。[11] Empire Star,初出版于一九六六年。[12] Pilgrimage,初出版于一九六一年。[13] 在因莱因恩系的小说中,拉斯是以角拉撒路·恩的基因复制出的双胞胎。一九七九年九月六日 星期四

父亲开车载我去学校。后座上放着一只我从未见过的干净行李箱,其中一个姑姑向我保证,说所有制服都已经整整齐齐收拾妥当。行李箱旁还有一只皮书包,我的文具用品也都收在里头了,她又补上一句。行李箱和书包上不见任何磨损痕迹,想来都是新的,而且一定很贵。我自己的包包里装着逃家那天起就装着的东西,现在还多了昨天借来的书。我将它紧紧搂在胸前,抵死不让她们拿走跟其他行李放在一起。我对她们点点头,舌头冻结在嘴里。真奇怪,要在这些人面前哭出来,或表达任何强烈的情绪竟是如此困难。我和她们非亲非故。这句话听起来多像一首诗的开场白啊,我好想把它写在我的笔记本上。我笨拙地上了车,那动作让我的伤腿感到一阵剧痛,不过起码上车后脚可以打直。前座要比后座好,我很早就发现了。

我努力挤出了“谢谢”还有“再见”。三个姑姑分别与我吻颊道别。

父亲开车时视线始终保持在前方,所以我可以偷偷斜眼看他。他烟不离手,一根抽完了,就用烟屁股点燃下一根,像她一样。我摇下自己这侧的车窗,呼吸新鲜空气。我还是觉得我们和他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不只是因为那胡子。不知道莫儿会怎么想他?但我随即将这念头用力推开。过了半晌,他喷了口烟,说:“我在你姓氏那栏留的是马尔寇瓦。”

那是他的姓,丹尼尔·马尔寇瓦,我一直都知道,我出生证明上就写着这个名字。母亲和他结了婚,那是她的夫姓,但我从来没用过。我姓菲尔普斯,之前上学也一直是用这个姓。菲尔普斯是个有意义的姓氏,起码在埃布尔达它代表了我的外公外婆,我的家人;而马尔寇瓦太太代表的是我母亲,那个疯女人。不过当然了,它对阿灵赫斯特也没有任何意义。“莫薇娜·马尔寇瓦念起来有点拗口。”我慢了许多拍才回答。

他笑了起来:“你们出生时我也这么说。莫薇娜和莫根娜。”“可是她说名字是你选的。”我说,声音不是太大。我凝视敞开的车窗,看着种满庄稼的原野在眼前一闪而逝,有些地方只剩收割后的残株,有些地方已经用犁整过。“我想是我挑的没错。”他说,“她列了好多张清单,要我从上面选两个出来。名字都很长,而且非常威尔士。我说那念起来会很拗口,但她说大家很快就会把它缩短成小名。是吗?”“对。”我说,目光仍停留在窗外,“大家都叫我们小莫、莫儿或莫莉。”当我成为知名的诗人后,就会用莫莉·菲尔普斯这个名字。我[1]现在在书里也都是签这个名字。莫莉·菲尔普斯E x l i b r i s。而莫莉·菲尔普斯与莫薇娜·马尔寇瓦之间有什么关系?她在新学校里又会经历什么样的遭遇?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将能笑看这些过去;总有一天,我将能与其他人笑谈这一切,而那些人的聪明才智与优雅世故是现在的我仍无法想象的。“那他们叫你姐姐莫根吗?”他问。

这是他第一次问起她。我摇摇头,随即想起他正在开车,没有看着我。“不,”我说,“一样是小莫或莫儿;我们俩都一样。”“那他们要怎么分辨你们两人?”他又点了根烟,依旧没有看我。“他们分不出来。”我对自己微微一笑。“你不介意在学校用马尔寇瓦这个姓氏?”“无所谓,反正是你付的钱。”我说。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又转回路面:“是我姐姐们付的钱。”他说,“除了她们给的零用钱外,我身无分文。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吗?”

有什么需要知道的?我只知道他是英格兰人,而这一点害我老是在操场上和人吵得面红耳赤。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他在十九岁时和我母亲结婚,两年后,当她在医院分娩第三个孩子时,他却决定抛妻弃子,而且再也没有回来,那婴儿也因为这震惊的消息不幸难产夭折。“不知道。”我说。“我母亲嫁给一名叫作查尔斯·巴特比的男人。他家境富裕,两人生了三个女儿。之后战争爆发,一九四〇年,他赴法国打仗,在那儿被敌军俘虏,囚禁在战俘营中。我母亲将三名幼女留在古厅,也就是我们刚离开的那栋房子,交由祖母照顾,自己只身前往皇家空军的贩卖部工作,为战争尽一己之力。在那里,她邂逅了一名叫作塞缪尔·马尔寇瓦的波兰裔空军,两人坠入爱河。他是个犹太人。然后一九四四年三月,我出生了。同年九月,巴特比终于被敌军释放,重获自由,回到英格兰家中,并与我母亲协议离婚。之后,她便嫁给我父亲;那时,他刚得知自己所有留在波兰的亲人都已被屠杀殆尽。”

他在波兰也有家室吗?我相信有。波兰裔的犹太人!所以我有波兰的血统,或许还有犹太人的血统?我对犹太教的认识完全来自《莱[2]博维茨的赞歌》和《内在销亡》;好吧,还有《圣经》,我想。“我母亲自己有些钱,但不多。战争结束后,我父亲离开皇家空军,在铁桥的一家工厂工作。巴特比将他的财产,包括金钱与房产,都留给了我姐姐。我十三岁时,母亲在一场意外中丧生。那时,三名已长大成人的姐姐前来参加她的葬礼,安席雅主动提议说要出资送我上学,我父亲接受了,从那时开始,我就一直接受她们的资助。接下来的你也知道,我大学还没毕业就结了婚。”“巴特比怎么了?”我问。他的年纪应该不比外公大多少。“他在三个女儿满二十一岁时饮弹自尽。”他说,那语调不容人多加追问。“那你……现在在做什么?”我问。“她们主掌经济大权,我帮忙管理不动产。”他说,将烟屁股扔进满出来的烟灰缸里,“她们付我薪水,我跟她们同住,很典型的维多利亚风格。”“你从离开我们后就一直住在那里?”我问。“对。”“但是她们都说不知道你的下落。我外公还千里迢迢跑来英格兰,找她们问过。”我愤愤不平地说。“她们说谎。”他回答,仍然没有看向我,“你很在乎我离开你们这件事吗?”“我自己也无法留在她身边。”我说。虽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但似乎已经足够了。“我知道你外公外婆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他说。“他们的确是。”我说,“这你不用担心。”“嗯。”他说。

这时候,我终于恍然大悟,歉然察觉原来我此刻坐在车内,对他而言竟是一个多大的谴责和控诉:首先,他当初抛下的是一对双胞胎,现在却只剩我一人;第二,我是个瘸腿的残废;第三,我现在坐在他身旁,就清楚说明了我受不了那个家,才会离家出走。但是没办法,我非请他帮忙不可——更糟的是,我还必须透过社福机构才能联系到他。所以,显然地,他当初的设想根本一点也不妥当。事实上,此时此刻,我的存在就清楚说明他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父亲;而且说实话,他也的确是。撇开我母亲不谈,抛弃自己亲生稚子本就天理难容——而且实际上呢,光用想的也知道,将婴儿留给她更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但我自己也离家出走,逃离她身边。“我过得很好。”我说,想起外公外婆,想起谷地,想起家,“真的。我爱那里的一切,没有比那更好的童年了。”“我过阵子就带你去见我父亲,或许趁期中休假的时候。”他一面说,一面打了方向灯。我们在两株枯萎的榆树间拐了个弯,骨碌碌地驶上一条石子路。是阿灵赫斯特,我们到了。

抵达学校后,我碰上的第一件事就是因为化学课和校长起争执。校舍是一栋宏伟优雅的建筑,坐落于私有校地上,庄严巍峨,散发着浓浓的维多利亚风格。但里头闻起来跟其他学校没有两样——混杂着粉笔、水煮甘蓝菜、消毒剂和汗水的味道。校长是名举止高雅又冷漠的女士,她拒绝让我父亲在室内抽烟,一见面就惹他不快。而且她的椅子太矮了,我很难起身。不过要不是因为那张课表,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首先,我们每天都有三小时的体育课;第二,美术和宗教教育竟然是必修课;第三,化学和法文课居然只能二择一,拉丁文和生物也一样。其他的就很好选,像是物理或经济,历史或音乐。[3]

海因莱因在《穿上宇宙飞行服去旅行》中曾说过,值得人类学习的学问只有历史、语言和科学;好吧,事实上,他还有提到数学,但我必须坦承,老天给我脑袋时,忘了把数学的功能放进去。数学天分全给莫儿占去了。不过我们两个都一样,要不就是一点即通,要不就是得用钻子把那些东西硬塞进我们脑袋。“你连长除法都搞不懂,怎么有办法理解布尔代数?”我的数学老师曾这么绝望地问我。但范氏图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长除法却像天书。其中最难的就是那些应用题,怎么会有人在毫无动机的情况下做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呢?我常常解题解到一半就忍不住分心,思索为什么会有人在乎两辆火车什么时候交会(间谍?),或者对座位的安排有这么多意见(刚离婚的夫妇?);还有——这个问题我至今仍一头雾水——为什么会有人放洗澡水时不放塞子?

历史、语言和科学对我就完全没有这些问题。当你把数学运用在科学计算中时,一切是如此合情合理;再说了,科学课上可以用计算器。“我拉丁文、生物、法文和化学四门课都要上。”我从课表中抬起头,说,“但不需要美术或宗教教育,所以应该很好安排。”

结果女校长气炸了,因为显然课表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之类的东西,我没太仔细听。“学校里共有超过五百名学生,你要我单单为了你一个人造成所有人不便?”

我那毫无疑问也读过海因莱因的父亲也帮忙据理力争。让我选的话,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一定誓死捍卫海因莱因的立场,不会屈从于女校长的淫威之下。最后,我们做出个折衷的妥协:如果我放弃生物,其他三堂课都可以上,只要重新安排一下课表就好。我会需要和另一个班一起上化学课,但我不在乎,这小小的胜利此刻对我来说已然足够,所以我同意让他们带我去宿舍,认识我的舍监和“新朋友”。

父亲与我吻颊道别,我目送他离开。他一踏出校舍大门,就立刻点燃一支烟。【注释】[1] 拉丁文,“珍藏”之意。[2] Dying Inside,作者为劳勃·席维伯格,初出版于一九七二年。[3] Have Spacesuit,Will Travel,初出版于一九五八年。一九七九年九月七日 星期五

结果原来所谓的乡间只是个笑话。

好吧,就某方面来说,这里的确是乡下。校地上只有阿灵赫斯特巍然独立,四周农田环绕,方圆二十英里内没有一寸闲置的荒地。草地上牛匹成群,但都是那种愚蠢丑陋,长得像玩具一样的乳牛,而非[1]我们以前放假时会看到的真正棕牛(今天好吗,棕牛们?但这些乳牛根本无法沟通)。它们在草地上无所事事地闲晃,等挤奶时间到了,便乖乖排队进入农场。今天下午,学校让我自己四处看看,熟悉环境,我就是在这时候发现乳牛蠢得要命。“大蠢牛”,我以前就知道这个形容词,但直到今天才体会到它有多贴切。

我来自威尔士谷地,那儿被称作“谷镇”不是没有原因的。由冰川刻蚀而出的山谷狭窄陡峭,谷底崎岖嶙峋,没有太多平地。全威尔士都是这种山谷,大部分的谷地内都自有一间教堂和数座农场,容纳约有一千名左右的居民,这是仅凭当地自然资源能够维持的人口数量。而我们的山谷——西农山谷——如同它周遭的邻居,拥有约超过一万名的居民,全都住在维多利亚式的连栋住宅内,房舍如葡萄般沿着山坡攀爬而上,一排接着一排,盖得密密麻麻,屋与屋之间勉强保有晾晒衣物的空间。不仅房舍鳞次栉比,居民也同样人满为患,与城市无异;不,比城市更糟,只是它并非一座城市。不过村镇之外便是一大片广袤无边的旷野,即便包围在建筑之中,只要抬起眼,依旧随时可见雄伟壮阔的自然景致。“举目眺望群山,你的帮助从何而来”——这句圣诗对我来说向来不言自明。美丽的山峦青葱蓊郁,绿树繁盛,羊只成群,无论何时仰望,它们永远都在那里。这些山都是无主的野林,意味着任何人任何时候只要想去就可以去,不像学校周遭那些围了篱笆的平坦农地。它们不属于任何人,每一座山都是大家所共有的。即便山谷间也处处可见溪河、树林与废墟。铁工厂一座座关闭,工业区一块块荒没,遗迹内植被丛生,大自然再度回归,妖精们迁移而至。我们期望在芬诺塞见到的景象其实成真了,只是需要的时间比想象中久了些。

我们小时候很喜欢跑到废墟里玩,有时就我们两人,有时和其他小朋友,有时和妖精。直到许久之后,我们才明白那些废墟是什么。佛洛莉姑婆家附近有间老旧的铁工厂,我们常去那里玩。其他小孩也会去,我们有时候会和他们一起玩些好玩的游戏,像是捉迷藏或你追我躲。那时候我还不懂得铁工厂是什么,真要问的话,我会就字面上的意思推测,回答说是专门给人打铁的地方,不过从来都没有人追问过我就是了。对我而言,那儿就是一个地方,一座堡垒。入秋后,那儿会开满夹竹桃与柳兰,我们会知道它过去曾是座铁工厂才怪。

我们常去的林间废墟大多没有名字,有可能是任何东西的遗迹。我们管它们叫作女巫之屋、巨人城堡、精灵宫殿,或假装是希特勒的[2]最后堡垒,或安格班的城墙。不过它们其实就只是些年久失修、荒废颓圮的工厂遗址。这些建筑不是妖精盖的,只是在人类遗弃后,跟着绿色植物一起迁徙而至。妖精无法打造物品,任何真实的物品都不行。它们什么事也做不了,所以才需要我们。我们以前并不知道这一点。我们以前有好多事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问。我猜在人类出现前,妖精就住在树上或树洞里,并没有所谓的房子。农夫会替它们准备牛奶,大概。以前一定也没有那么多妖精。

工业革命之初,人们——或该说大家的祖先——来到谷地。山底下蕴藏有丰富的铁矿与煤矿,谷地于是蓬勃发展,繁盛一时,人满为患。如果你好奇为什么移民到新世界的威尔士人远远比不上爱尔兰人或苏格兰人,那并非因为前者不需要和后两者一样离开自己的农场,而是因为家乡还有其他地方可去;或起码他们认为那是属于自己的家乡。后来,英格兰人也来了,威尔士语因此逐渐失传。威尔士语是我外婆的母语,我妈的第二语言,而我只能结结巴巴说上几句。我外婆的家族来自西威尔士的卡马森郡,至今还有亲戚住在那儿——乡下人玛丽和她的家人。

我的祖先和其他人一样,在铁矿与煤矿发现后来到谷地。人们就地兴建熔炉以及运输用的铁路和工棚,然后是更多熔炉、更多矿场、更多房舍,直到山谷上上下下挤满密密麻麻的建筑。山峦交错其中,妖精们一定通通都躲进了山里。之后铁矿开采一空,又或者别处的价格更为低廉,因此逐渐没落;而尽管煤矿仍在开采,也只是过去百年荣景留下的可悲遗迹。总之铁工厂荒废了,矿坑纷纷关闭,有些人就此离开,但大多数人都选择留下,因为到了那时,这儿已成了他们的家。等到我们出生时,长期失业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妖精们也悄悄溜回谷地,占领这些被人类遗弃的废墟。

我们从小就自由自在地在废墟里玩耍,从没真正去了解过这段历史兴衰。这里是小孩的天堂,荒凉颓圮,杂草丛生,而且无人看管,只要从家里溜出去,外头等着你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旷野。你随时都可以跑上山,置身真正的乡野之中。那儿有岩石,有树,还有被煤灰染得灰扑扑的丑陋绵羊。(我实在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喜欢羊。我们以前最爱对羊群大喊“薄荷酱!”,把它们吓得一哄而散。泰格阿姨老是会皱眉制止我们,但我和莫儿还是乐此不疲。它们常会溜下山,把垃圾桶踢得东倒西歪,还把花园和菜园践踏得惨不忍睹。因为有那些羊,我们才非得关上屋门不可。)不过即便在山谷间,树林与废墟仍随处可见,镇里、镇下、镇旁,通通一样。但这不是我们唯一认识的景色,放假时,我们会去彭布鲁克郡爬真正的山,或是布雷肯比康国家公园和卡地夫。卡地夫是座拥有许多现代商店的大城市。谷地是我们的家,是天底下最理所当然的景貌,对此,我们从未有过一丝怀疑。

妖精从没说过是它们建造了那些废墟。我不确定我们有没有问过,但就算真问了,它们也只会一笑置之,就像其他大多数时候一样。它们就这么凭空出现,有些日子里,也就这么凭空消失,毫无来由,无法解释。它们有时会对我们说话,有时候又躲着我们。就像其他玩伴一样,无论有没有它们,我和莫儿自己都可以玩得很开心。我们真正需要的,只有对方和想象力。

我们常去玩耍的地点之间有神奇的秘密通道相连,除了我们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大人会使用它们。大人们有马路,我们有秘密通道。这些通道是行走用的步道,与一般的马路不同,是另外铺建的,比山间的小径宽,但仍不足以让汽车通行。它们有时与真正的马路并行,有时又莫名出现,莫名消失,连接起精灵的废墟与米诺斯的迷宫。我们自己替它们取了一套名字,但心里很清楚这些通道真正的名字是“望道”。我从来不曾在嘴里认真咀嚼过这两个字,试着了解它真正的发音:矿道。威尔士语常改变第一个字音。事实上,所有语言都是如此,只是大多需要好几个世纪的时间,但威尔士语却可以在你还没闭嘴前就做到这一点。因此当然了,“矿”变成了“望”。在过往岁月里,曾有矿车沿着铁轨在望道上往返穿梭,那些载满煤铁的矿车。如今却是杂草丛生,萧索荒芜,除了小孩与妖精外,再也没人使用,但它们过去确实都曾是小小的铁道。

我们并非对历史一无所知,即便只论真实世界的历史,我们懂的也比大部分人多。我们在学校学过洞穴人、诺曼民族和都铎王朝;我们知道希腊,知道罗马,知道许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个人故事,甚至知道许多家族历史,只是这一切都无法与这片土地有所共鸣。而形塑我们、教化我们、影响生活中所有一切的,正是这片土地。我和莫儿自以为居住在一个奇幻国度,实际上却是一个科幻的国度。我们就这么浑然无知地在精灵与巨人留下的遗迹中玩耍嬉戏,将属于妖精的土地据为己有。我用《魔戒》中的地名替这些望道命名,但心里早该明[3]白,它们其实是来自《蛹》。

这么明显的事物也可能被我们所轻忽,真教人吃惊。【注释】[1] "Hownow,rownow"是英文说上教(rounded vowels)的一个句子,现在也当作见面时的招呼语。[2] Angand,《魔戒》中的堡垒要塞。[3] The Chrysalids.约翰·温德姆(John Wyndham)所著之小说,初出版于一九五五年,内容讲述未的地球在经过一次毁灭性的核战灾难后,仅存的人类文明倒退,居住于稠密的村庄间,抱持狂热的宗教信仰,认为所有在基因上有所变异的生物——无论动物、植物或人类——都需消灭或驱逐至危险的野外。一九七九年九月十八日 星期二

如我所料,校园生活糟透了。首先,正如所有我听过的校园故事,寄宿学校最重视的就属体育竞赛,但我的身体状况完全不允许我从事任何运动。除此之外,其他女孩大多有相同的背景,几乎全都是英格兰人,家住不远,从小在和阿灵赫斯特类似的环境中长大。虽然众人的体形与身材稍有不同,但大部分的人都有同样的口音。在谷地人中,我说话已经算字正腔圆了,而且一开口就可以听出我来自教养良好的家庭,但在这儿却让我烙上外地蛮族的标志。更有甚者,好像作为一名不良于行的野蛮人还不够糟似的,我还晚读一年,代表班上的同学们已同班两年,而我对她们之间的恩怨情仇一无所知。

幸好我没多久就摸清楚了。我不笨。我先前念的学校,同学们不是已经认识我,就是认识我的家人,我也从来不曾自己一个人以独生女的身份入学过。但我刚在儿童福利院待了三个月,这里不可能比那儿更糟。我以腔调为线索,辨识出其他几个蛮族同胞,包括一名爱尔兰人(狄尔丽,其他人叫她讨厌鬼),一名犹太人(沙伦,大家都叫她骚婆)。我尽我所能地向她们伸出友谊之手。

当其他女孩试图取笑我、教训我或找我麻烦时,我会恶狠狠地瞪向她们,而且谢天谢地,我的功力没有退步,只要一个凌厉的眼神就能让她们有所收敛。我也被取了很多难听的绰号,像是“乡巴佬”“小偷”和“小共匪”,还有其他几个勉强比较合理的,像“瘸子”和“马屁精”。小共匪这个绰号是因为她们以为我有俄国血统。我以为这名字不会吸引她们注意,结果我错了。她们会趁没人注意时偷捏我或打我,但没有出现什么真正的暴力行为。经过儿童福利院的洗礼后,这根本就是小儿科,不足为惧。我有我的拐杖和凶恶的眼神,不多久,我还开始在熄灯后说鬼故事。就让她们怕我吧,只要不来烦我就好;只要能让她们恐惧,就算恨我也无所谓。这策略在寄宿学校内很管用,[1]虽然对提庇留来说显然没有成功。我对沙伦说起这件事,但她只是一脸活见鬼的样子看着我:什么?提什么?我永远无法适应这地方。

我很快就在所有科目中名列前茅,除了数学。实际上,是非常快,比我预期中还快。或许这里的女生没有文法学校的学生聪明?以前我还有几个竞争对手,但这里似乎一个也没有。我遥遥领先其他人,而我的人缘,相当诡异地,也因为成绩的上升又下跌了些。这里的学生无心念书,所以对我的独占鳌头格外看不顺眼,但优异的成绩可以替学院加分,而她们异常重视学院的分数。寄宿学院果然和伊妮·布莱[2]顿描述的一模一样,太可悲了。就算有所不同,也只是更糟糕。

和别班一起上的化学课就好许多。我们老师是科学组的主任,也是全校唯一一名男老师,那些女生似乎就上这堂课的时候最认真。这是我目前上到最棒的一堂课,很高兴当初极力争取了。我不在乎错过美术课——但泰格阿姨可能会不高兴。我还没写信给她,我想过,但没那个勇气。她不会向母亲透露我的行踪——她是最不可能走漏消息的人——但我不能冒险。

昨天,我找到学校的图书馆。学校允许我体育课可以来这里自习。突然间,瘸腿感觉像是一种恩赐了。这不是什么豪华的图书馆,但聊胜于无,所以我不会抱怨。从父亲那儿借来的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他对《帝国之星》另外半本的评语没有错,但《帝国之星》本身是我看[3]过最棒的小说之一)。书架上有《海里来的牛》和另一本我连听都[4]没听过的玛丽·雷诺的小说,书名叫作《战御者》,以及三本C.S.刘易斯的成人科幻小说。图书馆里的木头壁板和椅子都相当老旧,皮面上也裂痕斑斑。到目前为止,除了我和图书馆员凯洛小姐外,还没见过其他人造访这里。每次见到她,我一定都毕恭毕敬、彬彬有礼。

我现在又有时间写日记了。在这里,其中最糟的一件事就是你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随时随地都会有人问你在做什么,而回答“写诗”或“写日记”根本是自寻死路。入学没几天,我就放弃了写日记的习惯,虽然我真的很想写,但我在她们心里已经够怪了。我和其他十一个女孩同住一间寝室,就算浴室也无法提供独处的空间——在这里,无论是厕所或淋浴间都没有门,而且当然了,任何有关厕所的笑话都被她们认为是高度的机智展现。

透过图书馆的窗户,我可以看见逐渐枯死的榆树枝叶。这里所有的榆树都一样,得了荷兰榆树病。这不是我的错,而且我也无能为力,但心里总不禁要想,如果妖精肯指点我,或许我就能帮它们忙了。这类事是有可能扭转或改变的。那些垂死的树木非常哀伤。我询问图书馆员,她给了我一本老旧的《新科学家》杂志。我仔细看了文章,原来病源是来自美洲的木料,这是一种由真菌引起的疾病。这么看来,成功的机会似乎更大了。所有榆树都是一体的,它们全是复制品,所以才无一幸免。由于每一棵榆树的组成成分都一样,群体之间才没有天然的抵抗力。双胞胎也是复制体。你看着一棵榆树,永远也不会认为它是所有榆树的一部分,你只会看见一棵榆树。如今,我在别人眼中亦是如此: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人,而非双胞胎之一。【注释】[1] Tierius.罗马帝国第二任皇帝,个性阴沉严苛,不受臣民爱戴,死后更饱受后世批评。[2] Enid Blyton,英国知名童书作家,生于一八九七年,卒于一九六八年。[3] The Bull From the Sea,初出版于一九六二年。[4] The Charioteer,初出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九日 星期三

在自习课与晚餐之前,我们有半个小时的自由时间。昨天没有下雨,所以我趁黄昏时出去了一趟。我一路走到尽头,来到校地边缘。那儿有块草地,草地上的乳牛只是漠然地看着我。旁边有条水沟和几棵零星的树木,附近如果有任何妖精,这里看起来最像是它们会出没的地方。天气又湿又冷,天色也逐渐黯淡,不见半点夕阳的光彩。

即便你知道妖精在哪儿,刻意要找也很难找到。我一直觉得妖精很像蘑菇,没要找的时候,就会不巧被它们绊倒,但真要找的时候,却又不见半点踪影。我没有带着我的钥匙圈,身上衣物又都是新的,还没和我产生联结,所以不能仰赖它们。但拐杖是旧的,又是木头所制,可能有用。我试着在脑中想象榆树,默问我能否帮忙,努力冷静思绪。

我闭上眼,靠在拐杖上,试着无视腿上的痛楚,以及身旁少了莫儿的那份巨大空缺。那疼痛很难置之不理,但我知道它会把妖精吓得[1]落荒而逃。记得有一次,我在卡米洛特后方割伤自己的手,它们立刻像受惊的羊群般一溃而散。一般而言,我腿上的疼痛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尖锐的撕裂性疼痛,一种是缓慢的碾磨性疼痛。

如果我伫立不动,保持好平衡,那种碾磨似的绞痛就会减轻为寻常的抽痛。除非我转换重心,否则不会出现那种撕裂般的剧痛。因此我试着静止不动,平息痛楚,并努力回想过去想召唤它们时的做法。我敞开思绪,但什么也没发生。“午安?”我用威尔士语悄悄试探,但或许英格兰的妖精说的是英文?又或者这里根本一个妖精也没有?这地方没有多少它们生存的空间。我睁开眼,那些乳牛已经溜达到别处,一定是挤奶时间到了。靠近学校这一侧的水沟边上还有一小簇树丛、一株矮小的山梨以及一棵榛木,但我已经不抱太大的期望。

枝头上有个妖精,明显一副提防的姿态。我以前就发现妖精与植物非常相似。人也好,动物也好,都有一个标准的形貌:人类就是双手双腿外加一颗头,羊就是四条腿和一身的羊毛。但植物和妖精不然,虽然标示牌可以告诉你它们是哪种树,但谁也无法肯定一棵树会长出几根树枝、长在哪儿。尽管多少有些共同的特征,但没有两棵榆树会长得一模一样,而且它们还很有可能因为成长环境与方式的不同,而有着天差地远的外貌。妖精要不是非常美丽,就是极其骇人。它们都有眼睛,而且许多都有类似头颅的部位。有些具有勉强可说是像人一样的四肢,有些比较像动物,还有些根本无以名之。眼前这个就是其中之一。它的身材又细又长,皮肤宛若粗糙的树皮,如果没有看见它的眼睛——位于底部附近——你会以为它是某种披着蜘蛛网的爬行动物。就像橡树有橡实和手掌状的树叶,榛木有榛果和圆圆胖胖的叶子一样,大部分妖精身上都长有大大小小的节瘤,颜色不是灰色、绿色就是棕色,而且通常有个毛茸茸的部位。树上这个妖精是灰色的,全身布满凹凹凸凸的节瘤,模样绝对属于丑陋又吓人的那类。

妖精没有名字。在家乡,我们会替认识的妖精取名,它们有时候会响应,有时候不会,似乎觉得名字既古怪又滑稽。它们也不替地方命名,甚至不叫自己妖精——那是我们的称呼。现在想想,它们说话根本很少用到名词,方式也很古怪……总之,我从未见过这个妖精,它也没见过我,我没有任何名字或绰号可以称呼它。它只是望着我,仿佛随时会跳开,隐身回树里。妖精的性别要不难以判别,要不一望即知。有些会长着一条开满花朵的长尾巴,有的则有像身体一样大的阴茎等明显性征。这一个没有任何明显的特征,所以我只能用“它”来称呼它。“朋友。”我说。这两个字应该安全。

语音方落,原本如石像般的妖精陡然动了起来,飞快地说:“走!危险!找!”妖精说话的方式不像人类,无论你多么期望,它们也永[2]远不可能像凯兰崔尔那样,如诗如歌般地侃侃而谈。说完,它登时消失不见,我甚至来不及告诉它我是谁,或询问榆树的事,问我能不能帮忙。那感觉就像我眨了眨眼,但我没有。每当它们想要迅速离开时就会这样——弹指间消失无踪,仿佛从来不曾存在。

危险?找?我完全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我没察觉任何危险,但还是朝学校走了回去,晚餐的钟声恰巧响起。我排在队伍最后面,不过这里的食物就算没冷也同样难以下咽。危险没有找上我,我也没发现任何危险,起码今晚没有。我喝完淡得像水一样的巧克力,心里默默祈祷那妖精平安无事。即便不是太好沟通,我还是很高兴看见它,至少给了我一点家的感觉。【注释】[1] Camelot,传说中亚瑟王的宫殿所在。[2] Galadriel,《魔戒》中的精灵女王。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日 星期四

今天早上,我明白妖精说的“找”和“危险”是什么意思了。邮局捎来母亲的一封信。

我不知道寻找妖精为什么会引导她找到我,不过这世界本来就不是以良好的逻辑方式运作的。妖精们不可能告诉她,而尽管有人可能会泄露我的行踪,时机也不会这么凑巧。我认为应该是她刻意在找我。我刚搬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身上行头又都是新的——除了拐杖和少数私人物品外,我在这里什么也没有——所以她很难追踪到我。而我仍留在她那儿的东西现在大概也已不剩任何痕迹。但我敞开思绪,呼唤妖精的举动却吸引了她的注意。或许这让某人给了她我现在的地址,也或许她就这么知道了。不重要,你几乎每次都可以找到某个巧合的解释来反驳魔法的存在,因为魔法的效果并不如书中描述的那样直接明白。它制造的是一连串的巧合,这才是魔法运作的方式。就像如果你弹一下手指,凭空变出一朵玫瑰,是因为有人从某架飞机上掉了一朵玫瑰下来,然后恰巧落入你手中。那个人、那架飞机和那朵玫瑰都是真实存在的,但这不代表你手中多出了一朵玫瑰,不是因为施展了魔法的缘故。

这就是我每次犯错的原因。我总是希望魔法能像奇迹般发生,希望它能像书中说的那样明白直接。如果真要说哪本书的描述比较接近,[1]应该是《天钧异梦》。我们以为芬诺塞会立刻在眼前灰飞烟灭,变成一片荒土,但实际上,几个星期前,伦敦便已经决定要关厂,只是若非我们扔下那两朵花,他们就不会做出那些决定。这比故事中的描述还要难理解许多,而且非常容易反驳。只要有心质疑,一切都可轻而易举地推翻,因为你总是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魔法永远都是透过真实世界的事物来运作的,永远可以被驳斥与否认。

就某方面来说,我母亲的来信便是如此。它有刺,会伤人,但就算我把信拿给别人看,他们也感觉不出来。她说如果我回信,她就会寄几张莫儿的照片给我。她说她很想我,但现在该是父亲照料我的时候了。我非常痛恨她这种扭曲事实的说话方式,每次听到都想掐死她。信封上,她用她那独特的笔迹整整齐齐地写着“莫薇娜·马尔寇瓦收”,代表她知道我现在用的是什么名字。

我好怕,但我也好想要莫儿的照片,而且我很肯定她的力量无法延伸至此。【注释】[1] The La the of Heaven,厄休拉·勒古恩所著,初出版于一九七一年。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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