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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15: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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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帅青红

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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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观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监管

宏微观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监管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宏微观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监管作者:帅青红排版:KingStar出版社:西南财大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9-01ISBN:9787550426511本书由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明代文学家杨慎一首弹词写尽时代演进的百转千回。2016年,即被称之为埋葬互联网金融的一年;也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新纪元;更是别开生面,认为2016年是从互联网金融迈向科技金融的新起点。看看吧,这个折腾的时代让一个行业五年内就从初生走到了迭代,列数躺在墓志铭上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过去的两三年他们可都是时代弄潮的英雄。面对“快进”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人们不禁会问:这是怎么啦,并不时有质疑互联网金融真伪的论调。

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对于万事万物的改造犹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是集体智慧的选择,并且一旦来临就将再也回不去。当互联网在神州大地一画开天——支付宝的诞生,让金融开始有了新旧之分。新的总会是生机勃勃,引人浮想联翩;而旧的总会让人觉得腐朽不堪,必须被打碎。然而真的如此吗?当局者与后来者都想搞明白。因此世上就有了很多向互联网金融现象、互联网金融公司致敬的书;为满足人类的逆反性,自然也就有了很多对互联网金融说“不”的书。而读者们要么在冰火间升华或是沦陷,要么在别人的世界里寻求自我救赎的良方。被滥用的“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在中国都亟须正本清源。不论那个动辄百倍市盈的阶段代表的是摧枯拉朽的创造,亦或是骄奢淫逸的泡沫,都需要真实的见证作为后事之师的客观参照。

基于多年来对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现象的长期跟踪调查与深入分析,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团队率先提出以史为镜,以还原当时原貌为目标,以专著的形式去架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本书建立起了立体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是持续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进步的一系例研究成果的结晶。

本书首先从传统金融体系(银、证、信、保)的互联网化开始,分析了银行互联网化后的产品与服务,系统地为银行业互联网发展提炼了原形。其次带领读者俯瞰互联网企业大胆而智慧的创新,虽然创造的成功多不具普适性,在一种环境下的成功往往在另一个环境中则不能行之有效,必须依据新的环境对其进行调校升级。而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理念,本书也收录了近年来其他一些明星互联网金融项目作为案例,它们对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理解及产品打造也很具研究价值。

优秀的互联网金融著作很多,但能像《三国志》一样去阐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书,也许只是这本书。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朱鹏博士2016年7月

1999年,中国大陆第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首信易支付在北京诞生;2007年,第一个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3年,互联网基金理财产品——余额宝上线,这标志着民生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时代来临。所以,2013年又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从金融的底层支付结算开始渗透,逐步到网络借贷、理财,再到金融价值链的高端资本市场,最后进入金融的内核——货币。互联网在逐步而坚定的自下而上、自外而内地改变金融,甚至重新定义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金融与互联网深度融合,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机构的创新效率;也带来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服务、管理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模式的发展,将会使金融更有效地服务用户、贡献社会。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态有: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服务,不仅在城市、城镇,即使在农村等更多地方,正在慢慢改变着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的习惯和生活质量。

互联网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从互利到深度融合、从合作到开放共享,并且聚焦创新红利,为新经济、新业态服务。同时,新金融的发展带来了监管方式的升级。互联网不仅不会颠覆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为补充、相互竞争与融合,服务大局,助力经济转型,普惠民生,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正道。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领域的补充,其特点在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应用。第三方移动支付、网上银行、小微贷款、保险、股权基于互联网的支付卡;第七章基于互联网的P2P网络借贷;第八章 基于互联网的众筹;第九章 基于互联网的基金与保险;第十章 互联网信托与互联网理财;第十一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上述内容涵盖了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本书从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互联网机构业务金融化两个视角出发,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研究,最后针对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监管对策。全书共分为11章。第一章互联网金融概述;第二章 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第三章 互联网业务金融化;第四章 基于互联网的银行业务;第五章 基于互联网的支付;第六章众筹等,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在这些领域内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的空间非常大,而监管将为我们走向新金融时代建立最好的风险底线。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安全是底线;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和生命力在于互联网。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政策保护和资产管理,重风险而轻体验;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金融政策支持,重体验而相对风险容忍度高。互联网金融企业聚焦的是传统金融机构目前不能有效服务好的长尾用户。两者面对的用户群有明显差异,直接竞争尚不激烈。让金融和互联网完美结合起来,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未来的良性发展之路。正如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和银行在竞合中一起大大提升了中国零售支付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了对国际先进水平的弯道超车;在现有框架下,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之间开放融合,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相互竞合,一定能引领中国的金融行业不断创新发展,走向更加开放、高效和普惠的发展之路。

本书由帅青红、段静涛、李成林、胡一鸣著,作者的研究生侯霁芝、郭笑雨、王靖鑫、门长钰、黎雨霞、唐瑞、杜前岩、徐盼龙,谢露、陈蕾、陈欣谊、孙团结、丁昭等参与了本书讨论、修改、完善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并参与部分章节的撰写。

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得到了教育部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互联网金融千人会IFC1000等相关机构专家的指导,也得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清算协会领导、专家的支持,并受到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的热情关怀;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对本书的出版也给予了大力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别感谢成都摩宝网络科技公司(Mo宝支付)长期以来提供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在本书撰写过程中,参考了许多中外有关研究者的文献和著作,在此一并致谢。本书编写时,作者阅览、借鉴了大量国内外的出版物与网上资料,或许由于篇幅所限而未给予一一注明,或在参考文献中没有完全列出,在此谨向诸多学者、同仁表示由衷的敬意与感谢。作者非常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过作者的朋友们和同事们。特别感谢多年来给予作者无私关爱的妻子、儿子与儿媳以及至亲好友们,孙女儿淼淼的诞生,给作者带来了新的动力。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不断创新的领域,许多模式尚在发展和探讨之中,观点的不同、体系的差异在所难免。由于作者水平和新兴创新业务的特殊性,内容新、范围广,书中难免有不尽如人意和错误的地方,真诚地希望能得到专家和读者的指正,以利于今后修改和订正,便于进一步完善。E-mail: 3035216254@qq. com.作者于光华园2016年6月

在本书撰写过程中,得到了教育部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高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金融千人会IFC1000、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西南财经大学互联网金融与支付研究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特别感谢成都摩宝网络科技公司(Mo宝支付)长期以来提供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帅青红2016年7月1互联网金融概述1.11.1.1 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原因1.1.1.1 我国的金融抑制与监管套利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

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在政府管制下,我国经济具有明显的金融抑制特征,民间资本规模庞大与企业融资困境现象并存,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空间。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传统金融业普遍受到严格的监管,而在互联网金融业领域,监管则相对薄弱,这为互联网金融带来了监管套利的机会。此外,由于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竞争日趋激烈,为寻找新的利润发展空间,互联网巨头将目光投向了具有较高利润率与较大发展空间的金融业,创造性地利用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来对金融产品进行包装与升级,满足了消费者的金融需求,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1.1.1.2 互联网业与金融业本质上相匹配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源

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本身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的匹配性是互联网金融得以出现并蓬勃生长的内在动因。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金融中介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不确定性与交易成本的存在。在网络经济时代,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交互性的特征,可以实现信息流的共享整合,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丰富了金融的功能,实现了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高效整合与匹配。比如P2P信贷与众筹突破了传统金融中介的固有模式,使资金供需双方得以直接交易,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移动支付工具促成了资金跨时空交易,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而大数据技术则通过对海量数据信息的挖掘与分析,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风险识别与控制更及时、更有效。1.1.1.3 平台的经济性造就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势

互联网金融具有双边市场特征,互联网金融企业充分发挥平台的集群效应,利用网络技术撮合金融产品供需双方进行交易,促使资源实现更有效的配置。相对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更具有优势。因为传统金融企业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利差逐步缩小,传统金融企业将面临转型,而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来源于佣金而非差价。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平台经济服务金融市场的能力更强,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深入分析用户个体与群体的消费偏好,实现精准化营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1.1.2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2012年8月,谢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指出,互联网金融在经济学上还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它更接近于一个谱系概念。谢平将其定义为:一种受互联网技术、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到无中介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互联网金融的形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这一定义体现了互联网金融去中介化的特点。

2013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在相关媒体发表文章,称未来的金融有两大机会:一个是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另一个是互联网金融,是纯粹的外行领导,其实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

2014年4月,《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提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从以上定义看,有些强调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去中介化和新型金融业态的特征;有些认为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更多的是为金融的发展提供支持;有些则关注互联网精神在金融中的应用。实际上,准确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①不同的机构以及个人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和解读互联网金融。与此同时,不同领域以及不同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存在一些共同点,同时也存在不少差异,因此难以完全概括。②“互联网金融”及“金融互联网”其实是动态的、阶段性的概念,需要历史地去看待和评价。比如,今天再来评价十多年前互联网证券交易在中国的发展,似乎就属于“金融互联网”的范畴,可就当时的大环境而言,这已经是非常超前的了,或许应该归于“互联网金融”。③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其实是一个链条的两端,现实世界的业态主要分布在中间状态,有些可能距离理想化的互联网金融更近一些,有些可能更靠近金融互联网这一端,因此在区分时只能做一个大致的判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社交平台及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其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是以互联网时代的技术为基础,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除了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渠道,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呈现出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特征。1.1.3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1.1.3.1 信息的多维采集与深度运用

互联网金融采集并使用了更多的信息——大数据。市场主体不是独立存在的,会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联系,如供货商、客户、银行等,可通过互联网从多个侧面搜集这一市场主体的信息,并通过信息的拼接对市场主体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进而获得该主体其他方面的信息。如阿里金融通过分析客户在淘宝上的消费等情况,能够判断出客户可能的生活情况以及潜在的消费需求,甚至能够通过客户交纳水、电、煤气费的地址来判断客户是否有稳定的住所,并对客户的信用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

互联网金融采用了新的信息处理方式——云计算。在传统金融模式下,信息资源分散庞杂,数据难以有效处理和应用。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有些信息是个人和机构没有义务披露的;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云计算可以提高对海量信息的处理能力,将不对称、金字塔形的信息扁平化,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和结构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金融市场信息序列,而这些信息恰恰是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主体迫切需要但难以获得的。1.1.3.2 去中介化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的供求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不仅供求双方能够凭借信息技术全面深入地掌握交易对象的交易信息,并据此找到合适的风险管理和分散工具,而且双方或多方交易也可以同时进行,定价完全竞争,最大化地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直接融资,资金供求信息在网络上形成“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双方资金供求匹配成功后即可直接交易,在没有金融中介参与的情况下,高效解决资金融通问题。1.1.3.3 传统金融机构的后台化

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最大的冲击在于切断了银行和客户之间原来的直接联系。客户直接面对的将只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传统的银行账户、基金账户全部后台化,客户甚至感觉不到(其存在)。随着账户同一化趋势的发展,“账户为王”时代即将到来(三类),第三方支付账户可能会成为人们支付和消费的首要甚至是唯一入口,其他账户全部隐藏在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背后,成为其附庸。央行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将对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规范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强化银行内部管理和改进银行账户服务五方面进行规范。《通知》指出未来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1.1.4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

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提供金融活动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支付效率提升、提供价格信息功能等方面。1.1.4.1 提供金融平台

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户可随意选择金融产品,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支付、理财、贷款等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集群效应,利用网络技术撮合金融产品供需双方进行交易,在克服了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基础上,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双方资金尤其是资金接收方的利益。1.1.4.2 优化资源配置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其核心是资金的供给方通过金融市场将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资金需求方的过程。互联网可以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并且还有效降低了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明显更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1.1.4.3 方便支付和清算

传统支付渠道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可以进一步改善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支付体系,更可以方便快捷地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大幅提升了金融的支付清算功能效率。互联网金融平台降低了交易者的清算成本,便于资金管理、汇总支付清算交易笔数而后进行轧差清算,降低了银行的清算成本,而其平台沉淀资金的变相垫资加快了某些支付清算行为的速度,是对当前支付清算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但是在肯定互联网金融支付清算服务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其对支付清算体系的冲击以及带来的风险。1.1.4.4 提供价格信息

互联网金融使价格信息更加准确、及时、丰富。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引入,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动员的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率,促进金融体系,尤其是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使得利率资金的价格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资金的供给和需求,进而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在互联网所创造出来的无边界交易平台下,厂商与消费者、厂商与厂商、消费者之间的竞价机制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在这里,价格不是由外部力量约束,所有价格都是彼此之间竞价的结果。1.1.4.5 分散风险

金融市场应该形成风险共担机制,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就是对在交易定价中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因为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不能对社会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则经济模式将无法正常运行。互联网金融在这方面强于传统金融,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的开放平台更方便实现资源共享,极大地解决了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分散了风险。网络金融利用其特殊的平台,收集并分析各企业用户的日常交易行为,判断他们的业务经营状况、经营信用情况、资金需求状况以及行业发展导向,解决了因无法掌握制度不健全的小企业的真实经验情况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分散了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1.1.5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图1-1 互联网金融发展架构图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二是互联网业务金融化。

关于金融业务互联网化,在图1-1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初的金融业务互联网化就是将传统的金融柜台服务扩展到线上来,其中典型的就是网上银行,这扩大了银行的服务范围。另外,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都属于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的范围。后来随着技术进步及国内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开始涉足电子商务领域,建立网上商城,开展电子商务业务。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凭借已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开展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直销银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而金融机构从事网络货币交易及混业经营将会是传统金融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互联网业务金融化,在图1-1中我们可以看到,发展初期体现为门户网站,而后伴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的兴起,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门户网站开始转型并朝着电子商务方向发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包括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带动下,各大电子商务公司积极把握发展趋势,利用既有的资源数据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业务,比如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等。随着电子商务公司业务多元化的发展,大数据公司则成为其主要的发展方向。

两种金融模式的异同:事实上,是否具备互联网精神、能否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并注重客户体验等要素是互联网业务金融化与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本质区别。在互联网业务金融化方面,阿里金融是目前最接近理想化互联网业务金融化模式的一个样本,因此下面将主要结合阿里金融的实践来比较和分析互联网业务金融化与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差异(见表1-1)。表1-1 互联网业务金融化与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比较1.21.2.1 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发展

所谓的互联网化就是将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在其发展历程中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网上银行、网上商城、直销银行和货币银行。这四个阶段也恰恰映射着互联网发展的三个时代即:PC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和物联网时代,表明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最后在物联网时代可能会融合在一起(见图1-2)。图1-2 互联网金融发展史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把互联网作为技术支持,将银行业务从营业网点搬到了网上,但此时还没有出现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形态。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在美国诞生,随后,世界各大银行也纷纷开展网上银行业务。1996年,中国银行开通中行网站并构建网上银行系统,这开启了中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先河。1997年,招商银行推出了“一网通”业务,全面开展网上银行服务。随后,各家银行争先推出网银服务,至2002年年底,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全部建立了网上银行。随着金融业的互联网程度不断加深,我国金融业的互联网时代宣布到来。

2005年之后,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以及网络借贷也开始萌芽,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领域,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试水电商业务,建立网上商城,例如工行的融e购、招行的聚便宜、建行的善融商城等。

随着2013年9月18日北京银行与其境外战略合作伙伴荷兰ING集团深度合作产生了国内首家直销银行后,直销银行在这两年迅速崛起,2014年2月28日,民生银行直销银行也正式上线,随后,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等相继推出了直销银行业务,工商银行也于2015年2月9日正式上线了名为“工银融e行”的直销银行,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乃至国有商业银行均已涉足此领域。1.2.2 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类型1.2.2.1 网上银行

在银行业、通讯信息技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通讯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范畴的形势下,网上银行也就相伴而生。网上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和因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兴业务,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使得人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金融消费的多样性。

20世纪末期,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及应用,银行的经营方式出现了网络化趋势。第一家网上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上银行问世,吸引了世人的眼球。与此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也在悄然进行,中国银行于1996年开始筹建自己的网上银行,用了一年的时间完成了整个架构,创立了独具自己特色的网站。由于商业银行具有极强的同质性,所以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效仿推出自己的网上银行业务及服务。《2015—2016年中国网上银行年度监测报告》指出,2015年我国网上银行交易额已经达到了1 600.85万亿元,同比增长28.18%。从以上数据可以清楚地看出,随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及网络经济的走强,网上银行交易量及规模出现平稳增长的局面。

而同时,随着用户规模的扩大,用户量级的快速增长以及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使得手机银行有更多的使用机会,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 CN)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手机银行交易额为70.7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2.75%。相比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具有一定的优势,这包括:便于携带、可以方便获得用户所处的地理位置、便于分析用户的行为等(见图1-3、图1-4)。图1-3 2012.12—2015.6我国网上银行用户规模图1-4 2012.12—2015.3月网上银行季度交易规模1.2.2.2 网上商城

2006—2007年,各大商业银行的官方网站上相继出现了“网上商城”板块。然而,那时的“网上商城”于银行而言,仅仅是面子工程,既不能在线下单,也不能浏览详情,只是提供了跳转至各大合作商户的外部链接而已。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商城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商城,而是被用来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提供企业商户的一个免费展示的宣传窗口。流量导出、客户转化率、利润分成等指标,在当时都是不被关心的话题。电商在银行领域并没有像今天这般举足轻重。

但随着第三方机构对银行业务的不断渗透,“金融脱媒”现象日益加深,银行中间业务因此而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在传统经营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的预期背景下,各大商业银行才不得不投身于建设网上商城。2012年,交通银行推出“交博汇”平台、建设银行推出“善融商务”平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推出“云购物”、宁波银行推出首个中小企业专属金融社区平台“宁波银行E家人”。1.2.2.3 直销银行

直销银行是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银行运作模式,在这一经营模式下,银行没有营业网点,不发放实体银行卡,客户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电话等远程渠道获取银行产品和服务,因没有网点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直销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存贷款价格及更低的手续费率。降低运营成本、回馈客户是直销银行的核心价值。

2013年7月,民生银行成立了直销银行部。2014年2月28日,国内首家直销银行民生银行直销银行正式上线。民生银行直销银行突破了传统实体网点经营模式,主要通过互联网渠道拓展客户,具有客群清晰、产品简单、渠道便捷等特点。2014年3月,兴业银行推出直销银行,其特点在于用户可以持工行、建行、农行、招行、中信等多家银行卡,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设备直接在其上选购热销理财产品、基金以及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免掉了繁复的注册、登录、跨行资金划转步骤,一键购买,省时省力。可以随时随地随身“一站式”查看、管理、调拨上述各家银行卡上的资金,享受在线理财规划服务。

中信银行与百度于2015年11月18日举行战略合作发布会,宣布共同发起成立百信银行,首家独立法人模式的直销银行即将问世。目前,有20多家银行开展了直销银行业务,但是此前,直销银行业务都是在传统银行内部展开,而中信银行此次的尝试是以子公司独立法人的模式发起。1.31.3.1 互联网业务金融化的发展(2014—2016年)

互联网企业正是在不断与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合作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的,从初期的相互独立到中期的竞争合作再到现在的融合,可以说没有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是不会发展到如此规模的。从时间轴来看,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经历了四个阶段:门户网站、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时代,完成了互联网企业从IT到DT的转换(见图1-5)。图1-5 互联网业务金融化进程图

1997年6月,随着网易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门户网站在中国的诞生。1998年2月25日,中国首家大型分类查询搜索引擎——搜狐品牌正式诞生。随后,四通利方宣布并购海外最大的华人网站公司“华渊资讯”,成立全球最大的华人网站“新浪网”。至此,我国门户网站三足鼎立的局面开始形成。门户网站在发展初期以网络广告为盈利点,通过最大化地吸引用户注意力、提高浏览量来获得风险投资者和网络广告主的青睐。这些互联网企业几乎还没有任何产品,与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没有交集,相互独立。但由于收入模式过于单一,很多门户网站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他们开始对自身的发展模式进行思考和调整,走向业务多元化,而不再像传统门户网站那样只以网络广告为主营业务。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但在2003年之前,电子商务发展十分缓慢,处于初步的发展阶段。网民的网络生活方式还仅仅停留于电子邮件和新闻浏览的阶段。而2003年以后的几年,一方面,当当、卓越、阿里巴巴、慧聪、全球采购、淘宝——这几个电商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另一方面,“非典”的爆发让人们体验到这些电商带给我们的便利。这个阶段,大批的网民逐步接受了网络购物的生活方式,而且这个规模还在高速地扩张;众多的中小型企业从B2B电子商务中获得了订单,获得了销售机会,“网商”的概念深入商家之心;电子商务基础环境不断成熟,物流、支付、诚信瓶颈得到基本解决,在B2B、B2C、C2C领域里,不少网络商家在迅速地成长,积累了大量的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经验和资金。

2005年,计算机和宽带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了第三方支付行业快速发展,使我国第三方支付迎来了春天,支付规模达到196亿元。

2007年6月,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的网站——“拍拍贷”成立,开启了我国网络借贷的先河。这也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统治地位构成了挑战,互联网企业开始涉足金融领域,并与银行展开了竞争。

前面两个阶段的发展为互联网企业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打下了基础。我们所说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与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此处我们主要讨论前面一部分,这一部分又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①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企业发展模式单一,产品稀少;②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网络借贷也开始萌芽,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慢慢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③随着P2P借贷的成熟以及众筹的出现,互联网企业开始提供更多的投融资服务,金融化进一步加深。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革命性的一年,故这一年也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2014年,P2P网贷发展继续欣欣向荣。根据对325家重点网贷平台的监测结果,2014年网贷平台综合成交量超过2 500亿元,是2013年的3.29倍;并且基本保持逐月递增趋势,3月份涨幅达到峰值106.9%。但由于网贷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法律政策等也相对匮乏,平台跑路事件频频发生。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推进,国务院先后数次推动股权众筹事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114.24亿元,历史上全年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比2014年全国众筹行业筹资金额增长了429.38%。

大数据的发展从以Google、Amazon、Yahoo为代表的互联网大公司拓展到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以及金融、电力、电信等各种传统行业,这些公司和行业在不同的维度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创造出更多的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都将大数据管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从国家层面通盘考虑其发展战略。“大数据”中的数据主要包括“在线”大数据和“离线”大数据,虽然从事大数据研究和开发的公司及研究单位对于这些数据有不同的业务逻辑,但是大的处理技术基本类似,包括数据采集、导入和预处理、统计和分析、挖掘。目前,在我国,大数据在各大企业中(如淘宝、百度、腾讯)已经得到了成熟和广泛的应用,大数据商业模式也开始逐渐形成。1.3.2 互联网业务金融化的类型

如果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伴随着各种“宝宝类”网销货币基金的横空出世的话,在随后的2014年,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理财、保险等各类互联网金融消费产品进入大众视线,则代表了“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年”。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和金融服务融合互动式突破,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日趋成熟的消费行业。

从21世纪初互联网支付的出现,到互联网借贷(网络小贷及P2P)、互联网股权投融资(众筹)的落地;从近年来互联网保险的高歌猛进,到近期一站式互联网理财的兴起;从单品类的互联网理财到综合性的互联网金融消费,高端化、精英化的传统金融服务行业逐渐延伸出门槛更低、频次更高、服务更加综合快捷的互联网金融,其消费市场的崛起势不可挡。

包括P2P、众筹、互联网信托、网销货币基金等形态都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表现形式,虽然每一种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形态、运作和原理都不尽相同,但都是消费者对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理财途径。1.3.2.1 第三方支付

1999年出台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将第三方支付业务定性为货币转移业务。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业务定义为,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业务。在资金流转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起到中转作用,但不拥有资金所有权,它主要解决不同开户行银行卡的网上对接以及异常交易带来的信用缺失等问题,通过提供资金流通渠道完成消费者、商户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尽管第三方支付业务脱胎于银行业务,但是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并非一成不变,在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每个公司的运营模式不尽相同。典型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有两类:一类是以“快钱”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另一类是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支付宝”“财付通”(见图1-6)。图1-6 2015年9月第三方支付核心企业市场份额

第三方支付自2004年出现以来一直呈快速增长态势。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已获得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为270家,其中“支付宝”市场份额为47.6%, “财付通”市场份额为20.1%, “银联在线”市场份额为11.1%。以上三家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已接近80%,市场集中度较高,核心企业市场份额保持稳定。这表明,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市场已经趋于成熟。1.3.2.2 P2P网络借贷

ICT技术的发展使基于互联网的P2P网络借贷模式应运而生。P2P网络借贷模式是指借款人向P2P平台提交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信息,并根据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网络平台根据既定的信用评级模型等手段对投资人进行相应的认证,出借人通过比较借贷平台的标的,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出借资金的过程。在这—模式下,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对接在网络平台上完成,比如“人人贷”“宜信”“陆金所”等。

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 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 020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成交额规模为11 805.65亿元,同比增长258.62%。预计在未来两年之内仍然会以200%左右的增速发展(见图1-7)。图1-7 2015年P2P主要地区交易总额

由于我国特定的金融市场环境,P2P网络借贷模式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2015年,P2P网络借贷的平均年利率和平均网贷期限均与传统线下民间借贷同期水平相近,其中平均年利率为12.05%,同比下降5.47个百分点,网贷期限平均为6.22个月,比2014年上升5.07%。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山东、江苏6个地区的平台数量最多,占据全国目前P2P网络借贷行业80%以上的份额,其中上海的网贷利率只有9.83%,在全国是最低的,上海的网贷期限达到10个月以上,远高于平均网贷期限。

从中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高度集中且实力强大,如北京百度、长三角阿里巴巴、珠三角腾讯;网贷平台方面,北京有网信理财、长三角有陆金所、珠三角有红岭创投。三大地区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与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区,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对外开放程度高,域内老百姓对新事物、新概念、新产品的认知与接受程度高。图1-8 2015年主要地区P2P借款期限和利率1.3.2.3 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融资模式是指项目的发起者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宣传介绍自己的项目,合格的投资者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少量投资,使发起者筹集项目运行资金,并由发起者给投资者一定报酬的融资模式。我国目前的众筹融资模式以奖励类众筹为主。股权类众筹是指项目筹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融资,并回报给投资者一定的公司股份,而投资者最终能否获得实际的收益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一种众筹模式,因此,可以把股权众筹理解为“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私募股权投资”。

同上面两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模式相比,国内众筹融资模式发展相对缓慢,但这并不意味着众筹融资模式的市场需求很小。根据国外经验,奖励类众筹和股权类众筹在中国都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融资需求。从过去三年国内众筹融资平台运行情况看,股权类众筹因为股东人数限制及公开募资的规定,目前有“天使汇”“大家投”等少数股权类众筹平台,作为创新产品的预售及市场宣传平台的“点名时间”“众筹网”等,人文、影视、音乐和出版等创造性项目的梦想实现平台“淘梦网”“追梦网”等,以及一些微公益募资平台数量较多。值得关注的是,众筹融资平台募集成功率为25%~42%。

2014年上半年,众筹融资平台发起目标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1.89亿元。从统计数据看,我国的众筹融资模式还不成熟,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以国内发展较好的“点名时间”为例,自2011年7月创立至今,该众筹平台共收到创业提案6 200多个,只有大约700个通过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中约50%成功募集到资金。迄今为止,该网站仍未达到能够盈利的经营规模。相比之下,全球最大的众筹网站Kickstarter 2012年的筹资总额已经达到3.2亿美元,网站运营已经进入盈利阶段。2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2.12.1.1 概述2.1.1.1 含义

网上银行包括两种含义:一种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这种银行没有实际的物理柜台作为支持,基本没有分支机构,绝大部分只能通过网络进行,因此也叫“虚拟银行”;另一种是业务概念,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和因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兴业务,又被称为“在线银行”或“网络银行”,实际上是作为传统银行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同时,网上银行还被称为“3A银行”,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快捷的金融服务。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提及网上银行,更多的是第二种概念,即网上银行服务的概念。网上银行业务不仅仅是传统银行产品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其服务方式和内涵发生了一定变化,同时信息技术的应用还产生了全新的业务品种。2.1.1.2 演变(三次演变)

20世纪80年代初,国外银行业发动了一场促使银行发展产生巨大变化的信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所有的银行业务活动都被嵌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大致经历了业务处理电子化、经营管理电子化、银行再造这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银行主要通过计算机模拟原有银行手工业务和部门分工的传统管理模式。在这个阶段,银行利用计算机进行票据集中录入,实现账务管理的批量处理,进一步实行了办公自动化,计算机批量处理的应用在客观上使银行的账务管理模式由分散走向了集中,但由于当时信息通信技术还不够发达,银行信息系统仍然分散而封闭。

第二阶段中,由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成本大幅降低,为银行业广泛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提供了有利条件。在这一阶段中银行实现了联网实时交易,实现了异地通存通兑,同时,内部网络电子银行开始兴起,出现了ATM机、POS机等新型自助服务渠道,超出了传统的存、贷款服务范畴。

第三阶段中,以1995年10月美国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诞生为标志,出现了电话银行、电视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渠道,提供了虚拟化、个性化的服务,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得到各种金融服务。在这一阶段,网上金融机构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各种限制,银行、证券、保险等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得到高度的融合,大大拓宽了金融企业的获利空间。银行业务发展,又增加了对信息通信技术的需求,出现了大量IT外包活动。2.1.2 主要特点与风险2.1.2.1 特点和优势

与传统的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业务有以下特点:(1)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媒介;(2)灵活便捷的24小时服务;(3)客户自助服务;(4)边际经营成本低;(5)业务综合性强。

网上银行的出现,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方向和发展模式,也改变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范畴。与传统银行相比,网上银行的优势有:(1)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在降低服务成本的同时,提升了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访问性;(2)采用网络化、无纸化运作,提高了服务的速度和效率;(3)扩展了服务范围,有利于服务创新,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4)服务更加标准、规范,避免了人工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不足;(5)减少了银行的网点、人员、设备等投入,节省了银行成本;(6)有利于银行大范围开拓业务以及全球化的实现。2.1.2.2 风险

网上银行包含两类风险,一类是银行普遍存在的风险,一类是网上银行特有的风险(详见表2-1):表2-1 网上银行风险分类表2.1.3 国内网上银行发展

如今,国外商业银行已经进入了银行再造阶段,开始了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利用网络通信、电子等信息技术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创造出品种繁多的新型金融产品,不断进行全面的企业重组。而中国的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轨尚未完全完成,在管理体制、战略管理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仍在探索中,信息技术应用和金融电子化建设仍处于第二阶段,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网点电子化,形成了以银行卡系统、会计系统、对公系统、储蓄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从整体上讲,我国目前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还是比较落后,还不具备以客户为中心,进行银行再造的环境和条件,今后应当加大基于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力度,以此来提高我国金融科技水平和金融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我国的网上银行发展起步比美国稍晚,中国银行于1996年建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1999年9月招商银行推出网络银行服务,招商银行网银是国内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网上服务的一批商业银行。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开通了网上支付、网上自助转账和网上缴费等金融业务。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网上银行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1)交易量和客户量快速增加

网上银行数量的增加,使网上银行客户规模和交易量迅速扩大,呈跳跃式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显示,网上银行交易额为1 600.85万亿元,同比增长28.18%。截至2014年年末,个人客户数达到9.09亿户,新增1.5亿户,同比增加19.71%;交易笔数达608.46亿笔,同比增加21.59%;交易总额达1 248.93万亿元,同比增加17.05%。企业客户达到1 811.4万户,同比增加16.75%。而2015年网上银行个人用户超过9亿,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和用户量仍在迅速增加。(2)业务和服务大大增多

虽然,我国网银业务发展时间只有十几年,但发展速度很快,在匹配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更新自己的产品。目前,大部分银行不仅能提供账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等查询类业务,还能为企业和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账户管理、资金转账、代理支付、银证转账、挂失、代客外汇买卖等交易类业务。一些银行对企业集团客户提供指令转账、资金划拨、资金监控、财务管理等服务,对个人客户提供国债买卖、外汇交易、电子汇款等服务,一些银行已开始试办住房按揭贷款、网上小额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同时,银行已开始重视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逐渐出现了名牌网站和名牌产品。例如农业银行的“e顺”、工商银行的“金融@家”、建设银行的“e路”等都获得了不错的口碑。(3)外资银行开始积极涉足网上银行领域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也很看好中国金融业,并开始涉足中国的网上银行,目前有花旗、汇丰等十多家外资银行面向我国开通网上银行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涌入我国网上银行业务领域。(4)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不平衡

网上银行业务发展不平衡表现为银行间的不平衡和地区间的不平衡。银行间的不平衡表现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佼佼者已经成为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的第一梯队,在客户群、业务发展上形成了一定的业务规模。通过图2-1可以看出,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很不平衡,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图2-1 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份额

2015年第四季度,工商银行依靠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在企业网银交易规模中位居第一,“工、建、交、农、中”五大行凭借庞大的客户群体分别位列市场前五位,合计拥有69.7%的市场份额。对于用户服务需求的挖掘是实现银行服务产品创新的根本,而网络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银行业务发展也很不均衡。例如网上支付,以及网上各类结算功能由于满足了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发展特别迅速,网上支付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在线支付服务的主渠道。而网上理财服务,由于分业经营、CA认证、安全问题、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在服务和产品类别上与国外一流的外资银行之间的差距还很大。2.1.4 未来发展趋势2.1.4.1 网络基础建设更加完备

网上银行将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法侵入银行主机系统和数据库的情况出现。如利用防火墙技术和网关系统,对非法入侵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银行主机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为了保证网上银行安全运营,银行将会更加重视网络安全规范和网络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确保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性,防范和化解风险。2.1.4.2 服务更加多样化

网上银行业务的功能和服务快速增多。以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为例,其功能包括基础支付结算功能、网上基金、贵金属、银证、期货及网上汇市等理财功能、网上贷款融资功能、缴费站等缴费支付功能,以及银医服务、私人银行、银商银权转账等特色服务功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功能不断完善,满足了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2.1.4.3 构建客户关系系统,进一步完善网上银行功能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依赖其先进的网上银行系统,对高收入客户甚至是更狭窄的客户资源进行激烈的争夺。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客户资源,构建客户关系系统,通过收集客户的相关资料,形成源数据库,并进行市场划分,然后应用数据挖掘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挖掘,建立数据模型及利润分析模型,根据客户不同的特点,提供针对性、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2.1.4.4 完善网上银行管理模式,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体系变革

传统的商业银行组织是金字塔形结构,信息系统部门的割据阻碍了银行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客户交易自主性强、运营效率高等优势,这必然对商业银行旧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等方面产生冲击。商业银行如果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从而提高运营效率。2.22.2.1 概述

网上商城类似于现实世界当中的商店,其区别主要是网上商城利用电子商务等手段,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减少中间环节,消除运输成本和代理中间的差价,加快市场流通,推动商品交易的快速发展,促进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

网上商城在为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提供人性化的全方位服务的同时,还为用户创造亲切、轻松和愉悦的购物环境,不断丰富和拓展产品结构,最大化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购物需求,并凭借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和日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赢得市场占有率。2.2.2 优缺点2.2.2.1 优点(1)没有时空限制: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允许顾客进行商品的浏览和购买,工作时间可以随时与客服进行交流,解决购物中遇到的问题。任何人都可以通过Internet访问网上商店,而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2)服务优质:网上商店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商品信息,同时提供良好的客服服务,更好地促进了商品的交易。(3)节约成本:成本包括实体物品和虚拟品两方面。实体物品包括店面、房租、装修、印刷、纸张等用品,虚拟品包括网上商城购物系统、网络信息、图片、视频等,可长期循环使用,节约了交易成本,所以在网上商城上的商品价格往往会比传统店面便宜。(4)提高管理效率:网上商城购物系统由专业的软件公司开发,负责与系统相关的维护及运营工作,服务器会自动进行信息的统计、归档,这过程受到24小时×7的全面监控与管理。同时,运用信息化的数据库管理,出现人工操作错误的概率较低,可以随时查阅、核算、统计,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2.2.2.2 缺点

网上商店对货物的描述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主要体现在顾客无法直接看到和触摸到商品,全凭店主的描述来购物。顾客无法判断货物是否从正规渠道而来,或者是否为正品。若为仿制品,消费者的维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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