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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07: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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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居斯塔夫·福楼拜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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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试读:

译者序

古今中外,多少真正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一经问世,即遭到无情的非难、攻击、批判,甚至查禁、焚毁,仅仅凭仗历史的公证,才最终获得其应有的地位,成为人类共享的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瑰宝,彪炳千古。居斯塔夫·福楼拜的传世之作《包法利夫人》的遭遇,就是典型的一例。

福楼拜动手写《包法利夫人》,是1851年9月19日在卢昂近郊的克罗瓦塞别墅。经过将近五年呕心沥血的创作,直到1856年5月才完稿。但誊写人誊得一塌糊涂,他又不得不仔细校正,至5月31日,才寄给《巴黎杂志》他的朋友杜康。《巴黎杂志》是一家半月刊,将手稿搁置了三个月,才决定从10月1日至12月15日分六期连载《包法利夫人》。但该刊审读委员会致函福楼拜,认为他的小说需要删节,请他把删节的全权交给编辑部。福楼拜未予理睬,仅在来函背面写了“荒谬透顶”四个字。从10月10日至11月15日发表的几部分,倒是未作删节。及至12月1日那一期准备付印之时,编辑部一位负责人对出租马车里发生的场面(即莱昂与爱玛从卢昂大教堂里出来后,乘出租马车疯跑全城那一段),忽然感到担心,说:“这一段不合适,我们还是把它去掉吧。”福楼拜对此十分气愤,但为了不使编辑部为难,便说:“你们要删节,悉听尊便,但你们必须说明你们作了删节。”于是,编辑部加了一条脚注:“审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删去此处的一段,因为它不符合本刊的编辑方针。特此说明。”事情并未到此止步,接着12月15日那一期,编辑部又决定删去几处。福楼拜确实恼怒了,经交涉,在小说正文底下刊出他的抗议:“《巴黎杂志》出于我不赞同的某些考虑,在12月1日那一期里已删去了一段。在编辑这一期时,他们又顾虑重重,认为必须删去好几处。因此,我声明对后面发表的部分不负责任,读者看到的仅是片断,不是整体。”《包法利夫人》一发表,立刻在文学界和读者中引起了轰动。当时负责严密检查所有出版物的帝国检察署,看到《巴黎杂志》在发表这部轰动性小说时竟“顾虑重重”,多次删节,该刊审读委员会还特地声明,所删去的部分“不符合本刊的编辑方针”。这还了得!检察署高度警觉起来,对陆续发表的每一部分仔细研究,很快决定对这本书的作者福楼拜以及《巴黎杂志》发行经理洛朗比沙和印刷商比耶提出公诉。福楼拜等很快收到传票,审判于1857年1月31日开始。负责宣读公诉状的是代理检察长埃内斯特·皮纳尔。此人是帝国政府豢养的一条鹰犬,后来出任内政大臣。他在公诉状里,指控《包法利夫人》“败坏公众道德,诽谤宗教”。其重点打击对象是作者福楼拜。公诉状最后要求法庭从轻处理杂志发行经理和印刷商,“至于主犯福楼拜,你们必须严惩。”这篇公诉状尽管十分蹩脚,许多地方十分可笑,但至今仍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看到,在资产阶级极权制度下,检察机关怎样不择手段,罗织罪名,扼杀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达到钳制舆论,巩固专制统治的目的。它是一个时代的回声,不仅说明了那个社会制度及其专制政权的反动,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偏见和狭隘。

出庭为福楼拜辩护的是儒勒·塞纳尔律师。他在辩护词中肯定《包法利夫人》是“一本好书”,“一本诚实的书”,“这本书的思想,从头至尾是一种非常合乎道德、合乎宗教的思想”,“它是通过揭露令人发指的道德败坏来弘扬道德”。塞纳尔是巴黎律师公会成员,曾任国民议会议长,可谓声誉卓著,而又雄辩机警。他的辩护词很有特色。当时,他如果不从肯定《包法利夫人》非常合乎道德和宗教这个前提入手,而从维护言论自由和维护艺术之于道德的独立性入手来进行辩护,那将是非常笨拙的。他不仅论证了《包法利夫人》是一本好书,而且肯定了它的艺术成就,强调它是作者长期深入、细致观察生活的结晶,赞扬了作者独特的艺术风格,甚至大胆肯定现实主义的描写方法。作为一个律师,在当时做到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就在开庭前夕,当时影响很大的诗人拉马丁,约见年轻的作者(福楼拜那时年仅三十五岁),对他表示支持。福楼拜问他:“先生,我因为写了这部作品,正受到轻罪法庭追究,指控我违背了道德和宗教,这一点你想得通吗?”拉马丁斩钉截铁地回答:“亲爱的孩子,在法国没有一个法庭能给你定罪。有人如此误解你的作品,并下令对它提出起诉,这非常令人遗憾。不过,为了我们国家和我们时代的荣誉,任何法庭都不能给你定罪。”事实证明,拉马丁的断言是真知灼见。面对《包法利夫人》这部杰作,面对德高望重的塞纳尔律师逻辑严密、雄辩有力的辩护,面对许多著名作家的声援和抗争,巴黎第六轻罪法庭在“判决书”里虽然指出,“在本庭受到起诉的这部作品应该受到谴责”,但不得不承认,公诉状所指控的段落,“无论从它们所阐述的思想还是它们所描写的情景,仍属于作者试图塑造的人物性格的范畴”。因而宣告作者福楼拜以及《巴黎杂志》发行经理和印刷商“无罪”,“不予追究”。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它不仅是福楼拜的胜利,也是整个文学界的胜利。福楼拜本人充分意识到这个胜利的重大意义,他说:“我这场官司是整个当代文学的官司。人们攻击的不是我的小说,而是所[1]有小说连同创作小说的权利。”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往往产生与其愿望相反的结果。这场官司不仅为《包法利夫人》作了广告,使它在两个月内销售量达一万五千册,此后又一版再版,而且进一步确立了这部作品的历史地位。《包法利夫人》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女性因不满夫妻生活的平淡无奇而通奸,最后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这样一个桃色事件,无论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向来的爱情小说里,都是司空见惯的。何以经福楼拜写出来,便惊动了帝国政府检察署,立即对作者提出公诉,给他加上“败坏道德,诽谤宗教”的罪名,要求法庭“必须严惩”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要分析一下这部作品的思想内涵,便昭然若揭。

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着眼点不在写她的爱情故事,而在写她从纯真到堕落,从堕落到毁灭的前因后果,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戕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

爱玛出生于外省一个殷实农家。和许多乡下女孩子一样,她聪明伶俐,天真纯朴。可是,在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无论巴黎还是外省的中上层资产阶级,都把女孩子送进修道院接受一段教育,培养贵族式的思想感情和言行举止,为日后进入上流社会打下基础。爱玛的父亲鲁俄老爹爱女心切,也赶时髦,把她送进卢昂的修道院。爱玛生性敏感,感情热烈,想象丰富,在修道院里,“修女们在训戒时,反复拿未婚夫、丈夫、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这些概念进行比较,在她的灵魂深处,唤起意想不到的柔情”,而宗教音乐课上所唱的抒情歌曲,全都“格调低下,音调轻浮,使爱玛窥见了诱人而又变化莫测的感情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修道院禁欲主义的说教,只能起反作用,越发刺激她受压抑的情感和对爱情的遐想。不仅如此,1830年前后风靡人心的消极浪漫主义,配合天主教卷土重来的活动,也渗透进了修道院。正是在修道院里,爱玛接受了浪漫主义传奇小说的熏陶,成天满脑子情男、情女、眼泪与吻、月下小舟、林中夜莺、凭窗盼望白翎骑士前来幽会的女城堡主。这些东西与她出身的环境和她日后的家庭生活,格格不入。正是社会提倡的修道院教育,腐蚀了爱玛稚弱的心灵,在她灵魂深处播下了淫糜的种子,做成了堕落的温床。试想一想,如果没有这种教育,日后的爱玛及其生活道路,必然会是另外一种样子。由修道院陶铸出来的爱玛·鲁俄小姐,怀着对爱情的憧憬结了婚,成了包法利夫人。包法利是乡镇医生,按理说在乡间算得上一个体面人物,可是他平庸无能,感情迟钝,与爱玛幻想中的骑士相差十万八千里。爱玛所期待的爱情没有到来。而沃比萨尔的舞会却向她展示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在这里,她体验到了奢侈豪华的生活的滋味,看到了养尊处优、浪荡调情的贵夫人,看到了曾经在王宫里很吃香、在王后娘娘床上睡过觉的老公爵,还同那位风度翩翩、颇有骑士派头的子爵跳过舞。这次舞会,是涉足社交生活的爱玛所上的第一课,使她在修道院时期所产生的天花乱坠的幻想,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方式,在她的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她的一切渴求和梦想的背后,都浮现出这次舞会的难忘情景。包法利夫人本来并不是个坏女人,尽管受了这些教育和影响,在迁居永维镇之后,她还是一度发狠躲避莱昂的追求,力图当一个贤妻良母,甚至试图帮助丈夫事业上创造惊人的成就,名扬天下。但是丈夫太无能,太不争气,险些断送一条人命,使她受到不堪承受的打击,觉得包法利这个姓氏给她带来的只有屈辱,因此本已岌岌可危的贞操,才彻底崩溃了。她也曾一度试图到宗教中去寻求抵御情欲诱惑的力量,可是自称“医治人类灵魂的医生”的本堂神甫,对她心灵苦闷的倾吐却无动于衷,根本不理解,使她的希望归于彻底幻灭。社会给她造成了堕落的温床,而在她本能地一再反抗、挣扎时,在社会上却找不到任何救助。而罗多尔夫、莱昂这类道德败坏、专门玩弄女性的男人,却一再勾引她。这样,她便不可避免地成了他们的虏获物,最终堕落为不可救药的淫妇。显然,包法利夫人之所以陷入堕落的泥坑,祸根不是别的,正是资产阶级的教育,是资产阶级社会的腐蚀和引诱。我们可以说,是那个堕落的社会造成了包法利夫人的堕落。

包法利夫人的致命错误,在于她不懂得豪华淫逸的生活和浪漫传奇的爱情,需要物质财富作为基础。她的家庭环境,无论她父亲还是她丈夫的家境,都不具备这种物质条件,而她却偏偏要去追求那种不可能属于她的生活。在她寻求爱情和幸福,却沦为别人的玩物的过程中,她不知不觉地将丈夫的薄产挥霍殆尽。这便给高利贷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唯利是图、精明狡猾的奸商勒乐,看准了包法利夫人的弱点和处境,拿物欲作为诱饵,让她签署一张又一张借据,使她积债如山,而一旦发现她身上再也没有油水可榨时,便串通法院,扣押包法利家的财产抵债,并且张贴布告宣布拍卖。包法利夫人被逼到了家庭破产、身败名裂的绝境。她求助于情人,情人们推诿搪塞;她求助于税吏,税吏无动于衷;她求助于公证人,公证人花言巧语,企图乘其危难占有她。这时的人世,对包法利夫人是那样冷酷无情!在她面前只剩下一条路,就是结束她尚年轻的生命。事实再清楚不过:包法利夫人是被资产阶级社会逼死的——除了这个结论,人们还能得出什么别的结论呢?作品所描写的包法利夫人这个悲剧人物是一个典型,是被资产阶级社会摧残的千千万万妇女的代表。作者本人就说过:“就在此刻,我可怜的包法利夫人,正在法国的十二个村庄里受罪、哭泣!”[2]被逼致死的包法利夫人遭到社会唾弃,而引诱她堕落的情人罗多尔夫和莱昂,却逍遥自在,甚至步步高升。作品结尾的这一笔,更饱含了辛辣的讽刺和血泪的控诉。福楼拜说:“任何写照都是讽刺,历史[3]是控诉。”这种讽刺和控诉,构成了《包法利夫人》强烈的批判效果。《包法利夫人》强烈的批判效果,不仅仅体现在对爱玛的命运的描写上。这部小说有个副标题,叫做《外省风俗》。除了爱玛的生活经历之外,它还给人们提供了什么样的外省风俗画呢?给人以鲜明印象的,首先是一幅形形色色的外省资产者群丑图。这里有满嘴“进步”“科学”,实际上不学无术,却怀着政治野心,欺世盗名的药店老板奥梅;有自誉为“医治人类灵魂的医生”,实际上对人的感情一窍不通,浅薄可笑的本堂神甫布尔尼贤;有道貌岸然,彬彬有礼,却满肚子男盗女娼,与奸商暗中勾结,饱肥私囊的公证人纪尧曼;有唯利是图,奸诈狡猾,重利盘剥,置人于死地的奸商兼高利贷者勒乐;有灵魂肮脏,腐化堕落,随心所欲玩弄女性,纵情声色犬马的地主罗多尔夫;还有生活空虚,百无聊赖,整天摆弄旋床以消磨时光的税吏兼消防队长比内,等等。当然,乡镇医生包法利也应算其中一个,这是一个思想平庸,能力低下,感情迟钝,麻木不仁,做过“名扬天下”的美梦,但终因医术平常,只好安于现状的人。够了,在一个外省乡镇,数得着的有头有脸的人物,基本上齐全了;要说缺,只缺一个乡村教师,因为那个时代在乡间,教师还不受人重视。作者把整个乡镇的头面人物,写得如此周全,几乎一个不漏,不能不说是一种着意安排。这些人算得上乡镇的精英吧,可是他们之中,竟然没有一个坦荡君子,没有一个德才兼备之士,没有一个有德性的角色!他们全都是蝇营狗苟之辈!一个乡镇是如此,推而广之,整个资产阶级,整个社会,不是可想而知了吗?这就是为什么《包法利夫人》虽然写的是外省一隅,却具有震动整个统治阶级的力量。

作为外省风俗画,作品中以浓重的色彩,渲染的笔调,描写了一个“农业评比会”。这是当局宣扬成就、刺激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次盛会。会场上张灯结彩,敲锣打鼓,鸣枪放炮,一派在永维镇难得见到的节日景象。就在这非凡的热闹气氛中,各种头面人物,上至省府参事,下至本地乡绅,粉墨登场。其中,药店老板奥梅,上窜下跳,出尽风头;教堂执事赖斯迪布都瓦,趁机向参加会议的农民出租教堂的椅子,大捞外快;省府参事在主席台上发表演说,大肆吹嘘全国农村的进步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而罗多尔夫钻在二楼,甜言蜜语勾引包法利夫人,两个人一个慷慨激昂,一个窃窃私语,形成了一曲令人忍俊不禁的二重唱;而主席台下的整个会场,人群吵吵嚷嚷,牛哞羊咩,乱成一片。一个庄严隆重的评比会,变成了一幕滑稽可笑的闹剧。不仅如此,在大会主席宣布的长长一串获奖者名单中,有一位给地主干了五十四年活的老太太,人又老又瘦,脸上的皱纹比风干的苹果还多,身上穿着破衣服,两只手长年接触谷仓的尘土、洗濯的碱水和羊毛的油脂,粗糙发硬,疙里疙瘩,合也合不拢,而她半个多世纪的辛劳所换来的奖赏,只不过是一枚仅值二十五法郎的奖章!作品中精心安排这样一位被剥削制度压榨干的农妇,作为获奖者的代表,不正是对省府参事所唱的高调,对这次所谓评比会的抗议吗?会议结束后,头面人物全都留下来大吃大喝,而群众散去,“人人回到原来的地位,主子继续虐待雇工,雇工继续用鞭子抽打牲口”。这是多么尖刻的讽刺,多么有力的批判。而这种讽刺和批判所针对的,从作品中不难看出,是政府,是最高当局,甚至国君。《包法利夫人》故事发生的背景是七月王朝,但它所揭露和批判的,主要是第二帝国的社会现实。难怪作品一问世,就立刻掀起轩然大波,“遭到政府攻击,报纸谩骂,教士仇视”,帝国政府迫不及待地要拿作者问罪。这正是这部作品获得巨大成功,以及这部作品能够继《红与黑》和《人间喜剧》之后,成为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又一部杰作的根本原因。

作为继《红与黑》和《人间喜剧》之后,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又一部杰作,《包法利夫人》不仅思想内涵上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批判效果,而且艺术风格上在继承现实主义传统的同时,取得了革新性的突破,在法国甚至世界文坛,获得了普遍赞誉和高度评价。拉[4]马丁说这部作品是他“二十年来读到的最优秀的作品”;波德莱尔[5]赞扬福楼拜“肩负了开辟一条新路的使命”;圣勃夫评论说:“在[6]许多地方,我觉得从不同形式下看到了新文学的标志。”左拉宣称[7]“新的艺术法典写出来了”;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则认为“完美无[8]缺的《包法利夫人》问世后,在文坛产生了类似革命的效果。”这些评价不约而同地高度肯定了《包法利夫人》的艺术成就。

福楼拜把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当作小说创作的最高原则。他像[9]司汤达和巴尔扎克一样,把小说喻为“反映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他认为真实和美是不可分割的:“美就意味着真实。虽说真实的东西不一定都美,但美的东西,永远是真实的。”“丧失了真实性,也就[10]丧失了艺术性。”这些论断反映了福楼拜的艺术风格的基本倾向。但这种基本倾向并非福楼拜所独具。人们同样可以拿这些观点,去衡量和评价其他现实主义大师们的艺术特点。福楼拜的独创,在于他通过《包法利夫人》,把小说艺术的真实原则推到了“纯客观”的境界。他主张,作家写小说,应该像自然科学家搞科学研究一样,始终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作者的想象,即使让读者模糊地猜测到,也是不允许的”。作品中“一页一行,一句一字,都不应该流露出作者的[11]观点和意图的丝毫痕迹”。《包法利夫人》以前的小说,无论司汤达的《红与黑》,还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在作品中作者处于主宰一切的地位,由作者叙述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评价人物和事件;作者还经常借题发挥,抒发感慨或阐发哲理,甚至向读者进行说教。总之,作者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在《包法利夫人》里,这一切都不见了。作者把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了。读完这部小说,甚至很难弄清故事的叙述者究竟是谁?作品

上卷

第一章

写上中学的夏尔·包法利,其中有一句话:“夏尔当时的情形,现在我们恐怕谁也不记得很清楚了。”由此看,故事的叙述者似乎是夏尔的一位同学。但仅此而已,后面再也没露出蛛丝马迹。写爱玛的遭遇和命运,作者自始至终没有出面发一句感慨;写“农业评比会”那样的场面,作者也没有出面发一句议论。总之,作者把自己彻底从作品中排除了。他只是通过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把现实生活忠实地描写出来,一切让读者去体会,让读者去下结论。这种“纯客观”小说,根植于前期批判现实主义的土壤之中,而为19世纪后期的自然主义开辟了道路。左拉就特别推崇《包法利夫人》,称之为“自然主义的典范之作”,并且通过对《包法利夫人》的评价,阐述了自然主义的艺术观:“小说家无动于衷是一条基本法则。自然主义小说家使自己彻底消失在自己所叙述的行动背后。他是藏而不露的戏剧导演。”“作家不是说教者,而是解剖学家。他只满足于讲出在人的尸体里所看到的东西,让读者自己去下结论。小说家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福楼拜就是这样写小说[12]的。”

前面已经提到,《包法利夫人》以前的小说,作品中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主要人物的出身,甚至重要活动或习俗的来龙去脉,无不详详细细交代得一清二楚,力图让读者感到,一切都有根有据,天衣无缝。可是,读完《包法利夫人》,读者会发现,这本小说根本没有交代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人物出身也没有专门的介绍,更没有家族谱系式的回顾与叙述。作品的着眼点,是描写现实的生活,描写人物现实的活动、遭遇和命运。至于这一切的背景,则是一片虚无。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可能地把作品的主题思想隐藏起来,让读者自己去思考、体会、理解。关于这一点,作者福楼拜说得很明确:“我觉得美的,亦即我想写的,是一本建立在虚无之上的书。它仅仅靠自己,靠其文笔的内在力量来维持,就像地球没有任何支撑而维持在空中一样。这是一本没有主题,或者尽可能让主题隐而不露的书。”[13]这种“建立在虚无之上”,正是《包法利夫人》整体风格的又一重要特点。

与虚无相联系的,是《包法利夫人》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荒诞”的特色。由于作品所着眼的是“直接描写”,写人物活动不言明其动机,写物件不暗示其象征意义,这就难免让人捉摸不透而产生荒诞之感。当然,这种情况仅仅是局部的,尚不构成这部作品的整体特色。关于这一点,后世评论家作为典型进行分析的,主要是两个例子:其一是包法利夫人为了与莱昂幽会,频繁地奔走于永维镇与卢昂之间。她的行动完全出自于一种本能,不顾一切后果,令人感到极不近情理而显得荒诞。其二是关于夏尔上中学时所戴的帽子的描写。这是尤为典型的一个例子。读者不妨再来玩味一下这段描写:“他那顶帽子可是颇有特色,既像熊皮帽、骑兵盔,又像圆筒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布睡帽,总之不三不四,十分寒碜,它那不声不响的难看样子,活像一个表情莫名其妙的傻子的脸。它呈椭圆形,里面用鲸鱼骨支撑;帽口有三道环状滚边,往上是由丝绒和兔子皮镶成的菱形方块,彼此交错,中间有红道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和硬纸板剪成的多角形帽顶;帽顶蒙着一块图案复杂的彩绣,中间垂下一根过分细的长带子,末梢吊着一个结成十字形花纹的金线坠子。那顶帽子倒是崭新的,帽檐闪闪发光。”请看,这顶帽子描写得不可谓不生动,不可谓不具体。但是,它的总的特征究竟是什么呢?读者恐怕很难讲得清楚,甚至它作为帽子的基本特征,也消失在读者的意识的空白之中。至于它究竟具有什么象征意义,就更难把握,似乎它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存在,甚至就在于它本来不代表任何意义。这种荒诞的描写,给了后世的现代派小说家生动的启示。

福楼拜是位语言大师,很注重人物性格化的语言。但是在《包法利夫人》里,他对人物对话的描写显得相当节制,作品里几乎见不到大段大段的直接对话。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突出地运用了人物内心独自。不仅爱玛和夏尔,就是罗多尔夫和莱昂,甚至鲁俄老爹,都有大段的内心独白。虽然从整体上讲,内心独白在这部作品中也是局部的,但可以毫不夸张地称为“包法利特色”。内心独白正是人物心理上那个最隐秘的领域、那个梦呓般难以表达的领域的流露,是人物的思想在无意识层次的流动,有助于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使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更加丰富,更加充实,更具有立体感,更真实可信。

福楼拜是一位锐意创新的艺术家,他在《包法利夫人》里为追求艺术的完美所作的尝试,为革新小说的艺术形式作出了重要贡献,引起了20世纪的现代派小说家们的普遍注意,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意识流小说大师普鲁斯特认为,《包法利夫人》中人物内心独白和动词非确指过去时的运用,使得福楼拜“几乎像康德一样更新了我[14]们对事物的看法,更新了认识及外部世界现实的理论”。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萨特称福楼拜是“现代小说的创始人”,“处于当今所有[15]文学问题的会合处”。而60年代“新小说”的主要作家罗伯—格里耶和娜塔丽·萨洛特,在猛烈抨击巴尔扎克式小说的同时,却把福楼拜奉为前驱,全面继承并大大发展了《包法利夫人》革新性的艺术特色,进而把小说的艺术形式推到了极端。现代派小说家们对福楼拜的崇奉和继承,充分显示了福楼拜在法国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地位,而一百多年来人们对《包法利夫人》的研究、评价和借鉴,说明这部作品成了现代小说名副其实的经典。法国当代小说家兼评论家蒙泰朗说得好:“法国当代所有作家,至少像我这种年龄的作家,都从他(福楼拜)那里得到了一点什么。”“人们感激他塑造了一个典型——包法利夫人的典型。”罗国林[1]福楼拜:《书信集》第二卷第六七七页。[2]福楼拜:1853年3月14日给科莱夫人的信。[3]福楼拜:1857年2月给普拉迪埃的信。[4]拉马丁:1857年1月30日约见福楼拜的谈话。[5]《波德莱尔全集》第三卷第五二三页。[6]圣勃夫:《包法利夫人》,1857年5月4日《世界箴言报》。[7]左拉:《居斯塔夫·福楼拜》。[8]爱琳娜·马克思:《包法利夫人》英译本导言。[9]莫泊桑:《居斯塔夫·福楼拜》。[10]奠泊桑:《居斯塔夫·福楼拜》。[11]莫泊桑:《居斯塔夫·福楼拜》。[12]左拉:《自然主义小说》。[13]福楼拜:《书信集》第二卷第三十一页。[14]普鲁斯特:《论福楼拜的风格》,1919年3月《新法兰西杂志》。[15]萨特:《家庭的呆子》第二卷第八页。上卷第一章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扛一张大课桌的校工。打瞌睡的同学都惊醒了,大家起立,像是正用功被搅扰了似的。

校长做手势让我们坐下,然后转向班主任,低声对他说:[1]“罗杰先生,我给你带来一个学生,先让他进五年级,学习和操行都好的话,就按年龄,把他编到高年级吧。”

新生站在门后墙角几乎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个乡下孩子,十五岁左右,个子比我们谁都高。头发顺前额剪齐,像乡村教堂唱诗班的孩子,神情规矩而十分局促不安。他肩膀不算宽,但身上那件绿呢黑纽扣的上衣,抬肩似乎太紧,袖口露出裸惯的红红的手腕子。浅黄色长裤的裤管被背带吊得老高,穿蓝色袜子的小腿露在外头。脚上一双钉了钉子的皮鞋,非常结实,但擦得不亮。

我们开始朗读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连腿也不敢跷起,胳膊肘也不敢支在课桌上,像听布道一样专心。2点钟下课铃响了,班主任不得不提醒他一声,他才随同我们走出教室。

我们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腾空了手好做功课。做法是一到门口,就把帽子扔出去,穿过凳子底下,一直飞到墙根,扬起一片灰尘。这是我们的拿手好戏。

但这新生不知是没有注意到这做法,还是不敢照着做,祷告完了,他仍然把帽子放在膝盖上。他那顶帽子可是颇有特色,既像熊皮帽、骑兵盔,又像圆筒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布睡帽,总之不三不四,十分寒碜,它那不声不响的难看样子,活像一个表情莫名其妙的傻子的脸。它呈椭圆形,里面用鲸鱼骨支撑;帽口有三道环状滚边,往上是由丝绒和兔子皮镶成的菱形方块,彼此交错,中间有红道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和硬纸板剪成的多角形帽顶;帽顶蒙着一块图案复杂的彩绣,中间垂下一根过分细的长带子,末梢吊着一个结成十字形花纹的金线坠子。那顶帽子倒是崭新的,帽檐闪闪发光。“站起来。”老师叫道。

新生站起来,帽子掉了,全班笑开了。

他俯身去捡帽子,邻座的同学用胳膊肘把它捅到地上,他再次弯腰才捡起来。“放下你的战盔吧。”风趣的老师说道。

同学们哄堂大笑,窘得这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该把帽子拿在手里,扔到地上,还是戴在头上好。他又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站起来,”老师又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结结巴巴,说出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再说一遍。”

他吞吞吐吐又说一遍,引得全班哗笑,还是一个字母也听不清。“大声点儿!”老师喊道,“大声点儿!”

于是,新生下了最大决心,口张得大大的,像喊人似的,扯开嗓门,嚷出这样几个字:“夏包法里。”

整个课堂“轰”的一声吵嚷开了,越闹越凶,夹杂着尖叫(有人乱吼,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重复:“夏包法里!夏包法里!”)。吵嚷好一阵子,才变成零星的嘘叫,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但忽然,一排学生之中,还有人禁不住笑出声,就像没有燃尽的鞭炮,东一声西一声响起来。

老师一再威胁要重罚作业,课堂秩序才渐渐恢复。他让新生拼音,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念,再连起来重说一遍,才弄明白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老师立刻命令这可怜虫坐到讲台前面那条懒学生坐的板凳上。新生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但又显得犹豫不决。“你找什么?”老师问道。“我的帽……”新生怯生生地说,不安地四下张望。[2]“全班罚抄五百行诗!”老师一声怒吼,就像涅普君的咒语一样,制止住了另一场风暴。“不许吵闹!”老师怒不可遏,一边继续训斥,一边从帽子里抽出一块手绢擦着脑门。“至于你,新生,给我[3]把‘ridiculus sum’这个动词词组抄写二十遍。”

然后,他把语气放缓和些:“哎!你的帽子吗,会找到的,又没人偷走!”

整个教室又安静下来。一个个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小时,尽管不时有人用笔尖弹起一个小纸球,飞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只是抬手揩一揩,低眉垂目,纹丝不动。

晚自习时,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细心地在纸上打线。我们看见他学习认真,每个字都查字典,很卖力气。

他大概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才没有降班,因为他语法掌握得还勉强可以,造句却半通不通。他的拉丁文是村里的本堂神甫开的蒙,他父母图省钱,迟迟不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本是助理军医,1812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退役,靠天生的长处,即长相漂亮,赢得了一位帽商女儿的爱,毫不费力捞到六万法郎的陪嫁。此人是个美男子,爱夸夸其谈,故意让马刺碰得铿锵作响,颊须生得连着八字胡,手指上常戴着戒指,所穿衣服颜色鲜艳,外表颇像一位勇士,见人就打招呼的那股热情却像一个旅行推销员。结婚头两三年,他全靠妻子的财产生活,吃得考究,常睡懒觉,抽细瓷大烟斗,夜里看完戏才回家,是咖啡馆的常客。不料岳丈仙逝,遗产甚少,他一气之下办起了制造业,结果赔了钱,于是退居乡村,希望在那里发起来。可是,他一不懂种田,二不懂织布,几匹马只供自己骑,而不让它们去耕地,苹果酒一瓶瓶喝光,而不一桶桶运去贩卖,最肥的鸡鸭都宰来吃掉,用猪油擦打猎穿的靴子。这样,他很快就发现,一切碰运气发财的念头最好从此打消。

他每年出两百法郎,在科和庇卡底两地区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座半像农庄半像住宅的房子。从四十五岁起,他就守在家里不出门,闷闷不乐,懊恼万分,抱怨上天,见人就妒忌,声称自己厌恶尘世,决心清静地过日子。

他妻子过去爱他爱得神魂颠倒,百依百顺,结果反而使他变得不冷不热。她早年性格活泼,感情丰富,充满爱心,上了岁数,就变得(像酒走了气,变酸了一样)脾气古怪,唠唠叨叨,喜怒无常。她看见他追逐村野的浪荡女人,夜里经常从一个又一个下流地方,被人送回家来,烂醉如泥,酒气熏天。起初她心里非常痛苦,但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再也忍不下去了,就干脆不言不语,忍气吞声,直到离开人世。她终生劳碌,东奔西跑,今天去找律师,明天去见商会会长,想起欠款到期,还得去交涉缓付,在家里不是缝缝补补,就是洗洗烫烫,监督雇工,开发工钱。而先生呢,成天无所用心,昏昏糊糊,半睡半醒,还总像窝了满肚子气,坐在火炉边抽烟,往灰里吐痰,就这样不清醒过来还好,清醒过来尽对她说些没心没肺的话。

她生了一个男孩儿,不得不送到奶妈家喂养。小把戏回到家里,娇宠得像个王子似的。母亲喂他蜜饯,父亲让他赤脚奔跑,甚至冒充哲学家,说他可以像幼畜一样,赤条条去外面玩耍。对于幼儿教育,这位父亲抱着某种男性的理想,力图排除母性的影响,按自己的理想培养儿子,以斯巴达的方式,让他经受严酷的磨炼,练出一副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孩子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朗姆酒和咒骂宗教仪式的队伍。可是,这孩子天性温顺,他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母亲成天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块,讲故事,一讲起来就没个完,一个人喋喋不休,充满忧郁的快乐和闲聊的甜蜜。她日子过得孤单寂寞,对虚荣的渴慕早已支离破碎,便把希望一股脑儿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高官厚禄,看见儿子长大成人,风度翩翩,才华横溢,当上了土木工程师或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弹着她的那架旧钢琴,教会了他唱两三支浪漫小调。可是,包法利先生轻视舞文弄墨那一套,看见老伴所做的这一切,只是说:“白费力气!”难道他们有能力送他上公立学校,给他买一个官职或提供一笔做生意的本钱吗?再说,“一个人只要天不怕地不怕,在社会上就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夫人咬住嘴唇,孩子成天在村里野跑。

他跟在犁地的农夫后头,扔土块赶得乌鸦乱飞,沿河沟摘桑椹吃,拿根长竿子看火鸡,收获季节翻晒谷子,去树林子里乱跑,雨天在教堂廊檐下玩造房子,遇到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的杂役让他敲钟,整个身子吊在那根粗绳子上,在空中荡来荡去。

这样,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两手粗大,肤色健康。

他十二岁的时候,母亲才争取到让他开蒙,请本堂神甫当老师。可是,上课的时间短,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什么效果。神甫不是忙里偷闲,赶在行洗礼和葬礼之间,在圣器室,匆匆忙忙,站着给他讲点功课,就是在晚祷之后,不出门时,打发人叫他过来教。他们上楼,到神甫卧室里坐下,蚊子和蛾子绕着蜡烛飞旋。房间里闷热,孩子很快就昏昏入睡,老头子不一会儿也打起盹来,双手搁在肚皮上,张开嘴,鼾声如雷。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事回来,看见夏尔在田野里玩耍,就把他叫到跟前,在树荫底下开导他一刻钟,顺便教教动词变位,但往往天上掉下雨点或一个熟人经过,打断他们。不管怎样,神甫对自己的学生是满意的,甚至说小家伙记性蛮好。

不能让夏尔长此下去。太太下了决心。先生呢,也过意不去,或者不如说厌倦了,没怎么反抗就让了步,同意再等一年,就让孩子接受初领圣体。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总算决定把夏尔送进卢昂中学。是接近[4]10月末,由他父亲亲自送去的,其时正逢圣·罗曼庙会。

夏尔当时的情形,现在我们恐怕谁也不记得很清楚了。总的讲,他是个性情温和的孩子,玩的时候就玩,学习的时候就学习,堂上用心听讲,进宿舍安静睡觉,在饭堂好好吃饭。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一位五金批发商,星期天铺子不营业,每月把他接出来一次,打发到码头去散散步,看看船,然后一到7点钟,就赶在晚饭前送回学校。每星期四晚上,夏尔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写好之后用三个面团子封好,然后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的旧书[5]《阿纳喀尔席斯》。散步的时候,他常与校工聊天。校工和他一样,也是乡下来的。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始终保持着中不溜,有一次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个一等奖哩。可是,第三学年末,父母让他退了学,准备让他去学医,深信中学毕业的水平,他靠自学就能达到。

母亲到她认识的一位染匠家,在五层楼为他挑了一个临洛贝克河的房间,讲定膳宿费,买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等家具,又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还买了一个小小的铸铁炉子和一些劈柴,免得她可怜的孩子挨冻。她一直待到周末才离去,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说从此他一人在外,无人管教,一定要处处学好。

印在布告牌上的课程表,他一看都吓呆了:什么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学,全是一些闻所未闻的名词,像一座座神殿的大门,黑洞洞的,森严吓人。

上课他像腾云驾雾,听也白听,半点不懂。然而,他硬着头皮学,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每课必上,一次实习不缺,当天的功课当天完成,像一匹推磨的马,两眼蒙住,绕着磨盘转呀转,根本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替他省钱,母亲每星期托信差给他捎来一块烤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拿它就午饭吃,一边用鞋底跺墙。撂下碗,又朝教室、解剖室或救济院跑,然后又穿过一条条街,回到寓所。晚上,用完房东预备的简单的饭食,便上楼回到卧室,埋头功课,身上汗湿的衣裳经熊熊的炉火一烤,直冒热气。

晴朗夏日的傍晚,暑热消散的街上行人稀少,女佣人们在门口踢毽子,他便打开窗户,趴在窗台观看。打窗下流过的小河,在一座座小桥和栅栏之间,呈现出黄色、紫色或蓝色,给卢昂这个破旧的小区,增添了几分威尼斯的风味。一些工人蹲在岸边洗胳膊。各家阁楼顶伸出的竹竿上,晾着成束的棉纱。越过对面的房顶望去,一轮西沉的红日,辉映着明净、高远的天空。那边该多么宜人啊!山毛榉林子下该多么凉爽!他仰起鼻孔想吸那沁人心脾的田野气息,但什么也没吸到。

他消瘦了,个儿长高了,脸上总现出忧郁的神情,让人见了有点怪可怜的。

他原本天性懒散,早先下的决心,终于都抛到了脑后,有次实习缺席,第二天课也没去上,尝到了偷懒的滋味,便渐渐地干脆不上学了。

他养成了上酒吧的习惯,迷上了骨牌。每天晚上,钻进一家肮脏的赌坊,坐在大理石赌台边,掷带黑点的小羊骨头,觉得这是体现自由的可贵行为,平添了几分自尊。这无异于初涉人世,初尝禁脔。每次进赌坊,一抓住门把手,就感到一种近乎肉感的乐趣。于是,心头被压抑的许多东西膨胀起来,他学会了为女伴们唱几支小调,迷上了[6]贝朗瑞,会调五味酒,最后,懂得了谈情说爱。

由于功夫都下在这些方面,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他遭到惨败。而当天傍晚,家里人还等他回去,庆贺胜利哩!

他步行回家,走到村口停下来,请人叫母亲出来,向她坦白了一切。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归咎于主考人的不公,勉励他几句,负责安排一切。这件事情的真相,直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已经事过境迁,也就不再追究,再说,他不能设想,自己生的孩子会是一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新埋头苦读,起早贪黑,温习考试科目,事先把所有问题都背得烂熟。这回他通过了,分数还相当高。母亲欢天喜地,全家大摆酒宴。

他到什么地方去行医呢?去道斯特。那里只有一位年老的医生。包法利夫人早就盼他死,没等老头子卷铺盖,就让夏尔在对面安顿下来,准备接替他的位置。

但是,对包法利夫人来讲,把儿子哺育成人,让他学成医,并帮他在道斯特挂牌开业,心愿还不算全了,还要给他讨媳妇。媳妇找到了,是迪普一个小吏的寡妇,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收入。

这位杜布克夫人尽管相貌丑陋,瘦得像根干柴,满脸疙瘩多得像春天的树芽,却不愁找不到男人。包法利夫人为成全儿子的好事,不得不把其他人一个个挤掉。甚至有个猪肉店老板,有教士们撑腰,手段十分高明,也被她巧妙地击败了。

夏尔以为,结了婚,他的地位就会改善,行动更自由,可以我行我素,随意花钱。谁知妻子竟成了一家之主,他在人面前什么话当说,什么话不当说,都不能自主,每星期五必须吃素,穿衣服得合她的意,对拖欠诊费的病人,得按她的旨意登门催讨。她拆阅他的书信,窥伺他的行动,每当有妇女登门就诊,她就隔着板壁偷听。

她每天早晨要吃巧克力,要求没完没了的照顾,成天不是抱怨神经痛、心口疼,就是抱怨心情烦躁。听到脚步声她受不了,你走开,她又嫌寂寞得慌,你回到她身边,那大概是想看她死。晚上夏尔一回来,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要他在床沿坐下,开始诉说她的苦恼,说他不再把她放在心上,必定另有所爱,本来人家早就说过,跟着他她会不幸的!末了,她要求夏尔为了她的健康,给她点糖浆喝,更要多给她一点爱情。[1]相当于初中二年级。[2]涅普君为希腊传说中的海神,据维吉尔的长诗《依涅德》(Aeneid)描写,他只要说一声“Quo ego”(我要),风暴就会马上停息。[3]拉丁文,意为“是滑稽可笑的”。[4]卢昂最大、最著名的庙会,从10月23日起,历时二十五天。[5]此书是一本游记,成于1778年,记述古代西徐亚人阿纳喀尔席斯游历希腊的情况。[6]贝朗瑞(1780—1857),法国民歌诗人,其所作民谣,在19世纪上半叶风行各阶层。

第二章

一天夜里,将近11点钟,来了一匹马,在大门口停下。马蹄声惊醒了他们。女佣人娜丝塔西推开阁楼窗子,与楼下街上一个男人交谈几句。那人是来请医生的,随身带了一封信。娜丝塔西打着寒战,下了楼梯,打开一道道锁和门闩。来人撂下马,跟着女佣人,径直进来,从缀有灰色缨子的毡帽底下,取出一封旧布包着的信,战战兢兢呈交夏尔。夏尔双肘支在枕头上看信,娜丝塔西站在床头掌着灯。太太因为难为情,转身向墙,露出后背。

那封用一小块蓝色火漆封口的信,请求包法利先生即刻赶赴贝尔托庄园,接一条断腿。可是,从道斯特,途经龙格维尔和圣维克多,[1]赶到贝尔托,抄近道也足足有六法里,夜又黑,少奶奶担心丈夫发生意外。这样,便决定让那马夫先走,包法利先生再过三小时,等月亮升起来再动身,让主人派一个小孩子到路口接他,在前面引路,打开庄园的栅栏门。

凌晨4点钟左右,夏尔穿好大衣,扣得严严实实,向贝尔托出发。人刚离开热被窝,还睡意蒙眬,坐在安静地小跑的马背上,由它颠动着。马遇到田垄边荆棘圈住的土坑,便自动停下,夏尔身子一晃,惊醒过来,这才想起断腿的事,便开始搜索枯肠,回忆他所了解的全部接骨方法。雨停了,晨曦初露,光秃秃的苹果树枝头,宿鸟栖息,一动不动,短短的羽毛在冷峭的晨风中抖动。平坦的原野,一望无际,村落周围,密层层的树木形成紫黑色的点子,星罗棋布在灰蒙蒙的大地上。天边,大地融进天的灰暗色调里。夏尔不时睁一睁眼睛,不久,只觉脑子疲倦,瞌睡又上来了,立刻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新近的感觉和往昔的记忆混在一起,恍惚中自己似乎变成了两个人,既像刚才躺在床上的丈夫,又像过去穿过一间手术室的学生。在他的意识里,药膏的热香和朝露的清香混淆难辨;他听见床顶铁环在帐杆上滑动,太太睡着了……经过瓦松维尔时,他瞥见一个小男孩坐在沟边的草地上。“你就是医生吗?”孩子问道。

听了夏尔的回答,孩子提起木头套鞋,撒腿在前面跑起来。

路上,医师从小向导的口里得知,鲁俄先生是当地最富裕的农民[2]之一,昨天在邻居家过三王来朝节,傍晚回来时摔断了腿。他的老伴过世已经两年,身边只有一位“千金”,帮助料理家务。

车辙越来越深,贝尔托就要到了。孩子钻进一个篱笆窟窿,不见了,不一会儿出现在一个院子边上,打开栅栏门。马踏着湿漉漉的草地,悄没声息地走去,夏尔不得不俯在马背上,以免树枝碰到头。看门的狗在棚子里扯着链子,汪汪乱叫。跨进贝尔托院子时,马一受惊,来了个大闪避。

这是一座看去挺殷实的庄园。马厩里,从敞开的门上,可见几匹高大的耕马,安安静静在新槽里吃草料。沿房子墙根,有一大堆肥料,水气缭绕。在上面啄食的母鸡和火鸡当中,有五六只孔雀,这是科地区的珍禽。羊圈长长的,谷仓高高的,墙壁像手掌一样光滑。车棚里放着两辆大车和四架耕犁,还有鞭子、套包和全副马具;马具上蓝色的羊毛垫毡,沾满谷仓顶上落下的浮尘。院子越往里越高,两旁对称地种着树木;池塘旁边,回荡着一群鹅的欢叫。[3]

一个年轻女子,身穿镶三道绉边的美丽奴毛料蓝袍,来到门口接包法利先生,让进厨房。厨房里生着旺火,炉子四周大小不同的闷罐里,煮着雇工们的早饭。壁炉里侧烘烤着几件湿衣裳。火铲、火钳和吹火筒都大得出奇,明晃晃,像钢一般锃亮。沿墙一字儿排列着整套炊具,大大小小,映着通红的炉火和窗子里射进的曙光。

夏尔上二楼看病人,只见他卧在床上,蒙着被窝发汗,帽子扔得远远的。这是一个矮胖老头儿,五十岁光景,白皮肤,蓝眼睛,秃脑门,戴着耳环。床头一张椅子上,放着一大壶烧酒,他不时喝一口,给自己提神。十二个小时以来,他不停地咒天骂地,可是一见到医生,就再也没有精神了,轻轻地呻吟起来。

骨折伤势简单,一点不复杂。夏尔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处理。他记起他的老师们在病床边的态度,便用各种宽心的话安慰病人。外科医生的温存,就像抹手术刀的油一样。为了做夹板,他打发人到车棚里抱来一捆板条,挑选一条,锯成小块,用碎玻璃刮光。女佣人拿条床单,撕作绷带,爱玛小姐则设法缝几个小垫子。找针线盒找了好长时间,父亲等急了发脾气,她并不作声;缝的过程中刺破了指头,便放进嘴里吮。

夏尔惊讶地注意到,爱玛的指甲那样晶莹发亮,指尖纤细,修剪成杏仁状,比迪普的牙雕还光洁。然而,她的手并不美,恐怕也不够白皙,关节处略过干瘦,而且太长,线条不够丰腴、柔和。她身上美的地方,是一双眼睛,眸子虽是褐色,经睫毛衬托,倒显得乌黑,向你望过来,毫无顾忌,显得天真大胆。

包扎完毕,鲁俄先生请医生“吃点东西”再走。

夏尔下到楼下的厅房。房里有一张华盖大床,挂着绘有土耳其人物的印花布帐子。床脚一张小桌,摆了两副刀叉和两个银杯。屋里闻到鸢尾草的香味,还有面窗的橡木立柜里散发出来的呢布霉味。墙角地上,整齐地放着几袋麦子。那是谷仓装剩下的。谷仓就在隔壁,门口有三级石阶。厅房壁上渗出墙硝,绿色的涂漆一片斑驳;作为房间[4]的装饰,墙壁正中一个钉子挂着一幅炭笔画,画的是密涅瓦女神的头像,镶在镀金框子里,下面用古体字写着:“献给亲爱的爸爸。”

话题先是病人,后来扯到天气,严寒和夜晚在田野乱窜的狼。鲁俄小姐在乡间并不开心,尤其是眼下,庄园的管理几乎全落到她一个人身上。房间里寒气逼人,她一边吃饭,一边打哆嗦。这便让人看见了她那显得肉感的嘴唇;平常不说话时,她总是轻轻咬住嘴唇的。

她雪白的翻领里,露出颈脖。头的正中,一条细细的头路,顺着颅盖的弧线,微微倾斜,把头发分成两半;头发油光发亮,看去宛若两整片,呈波浪形推向鬓角,几乎盖住了耳朵尖,然后汇拢来,在脑后结成一个大发髻。这样的发型,乡村医生有生以来,还是头一回看到。她的面颊红扑扑的。上衣的两颗纽扣间,像男人一样,挂着一副玳瑁单片眼镜。

夏尔上楼向鲁俄老爹告辞后,又回到厅房,看见小姐伫立窗前,望着园子里被风刮倒的扁豆架。她转身问道:“你找什么东西吗?”“对不起,找我的马鞭。”夏尔答道。

他在床上、门背后和椅子底下到处寻找。马鞭掉在麦袋和墙壁之间的地上,爱玛小姐瞥见了,便俯在麦袋上去捡。夏尔出于殷勤,抢前一步,也伸长胳膊去捡。姑娘俯在他身子底下,他感到自己的胸部微微蹭到了她的后背。爱玛直起腰,脸涨得通红,侧转头看他一眼,同时递过鞭子。

夏尔临走时说好三天后再来贝尔托,但是第二天就来了。此后一星期来两趟,还不算假装路过、出其不意的探望。

其实一切顺利。鲁俄老爹的伤势,按常规日益好转。过了四十六天,已经试着在房间里走路,而不要人搀扶了。人们开始把包法利先生看成一个本领高强的人。鲁俄老爹说,就是请来伊沃托甚至卢昂的一流名医,也不见得痊愈得这样快。

夏尔根本不去寻思,自己为什么有兴致常去贝尔托。就是想到这上头,他也多半会把自己这份热心,说成是因为病情严重,或者也许是为了贪图厚利。然而,难道真的是为了这些,出诊这家庄园,就成了日常兴味索然的业务之中令他迷恋的例外吗?去的日子,他总是早早起床,跨上座骑,快马加鞭,到了庄园门前,滚身下马,在草地上擦干净马靴,又戴上黑手套,才进去。每当发现自己到了那个院子,感觉到肩膀触到转动的栅栏门,看见公鸡在墙头啼鸣,仆人们出来迎接,他就欢欣雀跃。他喜欢那车棚和马厩,喜欢鲁俄老爹拍着他的手喊他救命恩人,喜欢爱玛小姐穿着小巧的木屐,踏着厨房里擦洗得干干净净的石板在他面前走动。木屐的高跟略略增高了她的身材,走起来鞋底快速掀起,摩擦着皮靴帮,发出清脆的嘎吱声。

每次她总送他至第一级台阶。马还没牵来,她就站在那里。再见已经说过,彼此再无话可说。清风裹住她,吹乱后颈蓬松的短发,或者拂动腰间围裙的带子,小旗般舒卷。有一次,时逢化冻,院子里树木的皮渗着水,屋顶的雪在融化。她到了门口,回转去找来阳伞,撑开来。阳伞是闪色缎子做的,阳光透过,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闪烁。伞底下,她脸上挂着微笑,领略着融融暖意;雪水一滴接一滴,打着紧绷的闪缎,嘭嘭有声。

夏尔头几次去贝尔托,少夫人少不了询问病人的情形,甚至在她记的复式账簿里,专门为鲁俄先生挑选了又白又干净的一页。但当她得知鲁俄先生有个闺女,便四处打听,了解到鲁俄小姐是在乌尔苏拉[5]会修道院长大的,据说受过“良好教育”,自然懂得跳舞、地理、绘画、刺绣,还能弹弹钢琴。这还了得!“怪不得他每次打算去看她时,”她暗自嘀咕道,“总是满面生辉,总要穿上新坎肩,也不怕雨淋坏!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她本能地嫉恨鲁俄小姐。为了发泄心头的恶气,起初她旁敲侧击,夏尔听不懂;接着,她偶尔挖苦几句,夏尔怕吵架,不予理会;最后,她公然恶语相加,夏尔无言以对。“既然那鲁老头子已经好了,那家人连诊费也不付,他凭什么还常去贝尔托?啊!原来那里有个人儿,有个会花言巧语、会刺绣的人儿,有个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姑娘!”

她接着数落道:“鲁俄老头子的女儿,一位城里小姐!算了吧!他们的祖父是个羊倌,他们一位表亲同人吵架,大打出手,差点吃了官司哩!她何必那么神气,星期天去教堂,穿件绸袍,招摇过市,活像位伯爵夫人!再说,她爹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油菜收成好,怕是一屁股债还不清呢!”

夏尔听得心烦,不去贝尔托了。爱洛伊丝爱情迸发,又是哭,又是吻,发作一通之后,要他把手放在弥撒经书上,发誓今后不再去。他顺从了。行动上俯首帖耳,欲望叫他胆大妄为,所以老大的不甘心,只好自欺欺人,天真地认为,这道不准他去看爱玛的禁令,在他无异于一种爱她的权利。况且,这寡妇瘦刮刮的,牙齿老长,一年四季披条黑色的窄披肩,尖角垂在肩胛骨之间,枯瘦的身体,裹件袍子,就像剑插在鞘里一样;袍子又过短,露出脚踝和交叉搭在灰色长袜上的宽鞋带。

夏尔的母亲不时来看他们。可是,老太太没待上几天,就仿佛在儿媳的影响下,变得尖酸刻薄起来。于是,婆媳俩就像两把刀,朝他又是刺又是砍,评头品足,百般挑剔:你看他吃得那样多,成何体统!为什么随便来个人,都要以酒款待?法兰绒衣服他死不肯穿,真是固执得少有!

开春,安古维尔的一位公证人,也就是杜布克寡妇的财产保管人,搭了顺水船,将事务所的所有银钱席卷而逃了。诚然,爱洛伊丝除拥有约六千法郎的船股之外,在圣—弗朗索瓦街还有一所房子。可是,这笔被她吹得天花乱坠的财产,除了几样家具和几件旧衣裳,半点也没带进这个家门。这件事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迪普那座房子,连打地基的桩子,都抵押给了别人;至于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什么,只有上帝知道;就是船股也顶多不超过一千埃居。敢情她说的全是谎话,好个小娘儿们!老包法利先生一怒之下,当街把一张椅子摔得稀巴烂,指责老伴祸害儿子,给他套上这样一匹瘦瘪马,马鞍连马皮,分文不值!老两口来到道斯特,要问个明白,结果吵了起来。爱洛伊丝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扑到丈夫怀里,要求他保护,免受公婆欺侮。夏尔试图为她说话,父母一怒,扬长而去。

但是,爱洛伊丝受到了打击,过了一星期,在院子里晾衣服时,突然吐了一口血。第二天,夏尔正拉窗帘,听见她在背后叫道:“啊!天哪!”随着一声叹息,便昏了过去。她就这样死了!真没想到!

丧事一了,夏尔回到家,在楼下没遇到任何人,便上到二层卧室里,看见爱洛伊丝的袍子还挂在床头,便靠着书桌,沉浸在痛苦的思念之中。无论如何,她是爱他的啊![1]一法里合四点四公里多。[2]三王来朝节在1月6日。[3]西班牙良种羊的细毛织物。[4]密涅瓦为古罗马司掌各行业技艺的女神,后来又司理战争,常被人视为与希腊女神雅典娜为一体。[5]天主教女修会,专门从事女童教育。

第三章

一天上午,鲁俄老爹给夏尔送来了医腿的酬金:七十五法郎(全是四十苏一枚的辅币),外带一只火鸡。他已知道夏尔的不幸,极力安慰他,拍着他的肩头说:“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和你一样,有过同样的遭遇!我失去可怜的老伴时,经常跑到田野里,一个人待着,扑倒在一棵树下,洒泪怨天,说了上天不少浑话,恨不得像挂在树枝上的田鼠一样,肚子里生蛆,一死了事。当时,一想到人家正搂着自己的娇妻贤妻亲热,我就用棍子拼命敲打土地,我差不多疯了,不吃不喝,一想到进咖啡馆就腻味,这你也许不相信。咳!日子慢悠悠地过去了,冬去春来,夏去秋至,一分一秒,一点一滴挨过去,离远了,淡忘了,我是说沉下去了,因为总还有点什么东西留在心底里,就像常言所说的,沉甸甸的,留在那里,压在心头!可是,既然我们每个人命该如此,总不能因为有人死了,就糟蹋自己,就寻死觅活……应该振作起来,包法利先生。一切都会过去的!来看我们吧,你知道,我女儿常常想念你,还说你把她忘了呢。瞧,春天快到啦,我们陪你去林子里打兔子,让你散散心。”

夏尔听从劝告,又去贝尔托。他发现一切依旧,和五个月以前一样。梨树已经开花。鲁俄老爹已完全痊愈,走来走去,给庄园增添了生气。

老头子考虑到医生痛苦的处境,觉得自己对他应该尽可能殷勤。他求他不要脱掉帽子,对他说话细声细气,倒仿佛他成了病人。看到没有为他预备点清淡的吃食,例如小罐奶油或煮梨什么的,他还假装生气呢。他不时讲几个故事。夏尔被逗得哈哈大笑,连自己也感到吃惊,便突然想起死去的妻子,又变得满脸阴云,等到端来咖啡,才把那份哀思抛到脑后。

夏尔慢慢过惯了独身生活,对亡妻的思念也就日渐淡薄。再也没有人处处管束,这种新获得的快乐,使他觉得孤独比较容易忍受了。现在,他可以随意改变用餐的钟点,出入自由,无需向人解释;人累了,就往床上一躺,四肢伸开,尽量舒展。他自我怜惜,自我爱护,也接受别人的安慰。再说,妻子过世对他的业务不无好处,一个月以来,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这可怜的年轻人!多么不幸!”他的名字传遍乡里,找他看病的人增多了。还有,如今他想去贝尔托,就去贝尔托,心里怀着隐约的希望和模糊的快乐。当他对着镜子理胡子时,觉得自己的脸色也好看多了。

一天下午,将近3点钟,他来到贝尔托。人都下地去了,他走进厨房,但起初没发现爱玛。外面放下了护窗板,从板缝里漏进的阳光,在石板地面投下一道道细长的亮光,碰到家具犄角,一折为二,颤悠悠的在天花板上晃动。餐桌上,一些苍蝇顺着用过的玻璃杯往上爬,结果掉在杯底的残酒里,嗡嗡挣扎着。从烟囱里照射进来的阳光,映得炉板上的油烟呈天鹅绒状,炉膛里的冷灰微微发蓝。爱玛坐在烟囱和炉灶之间作女红,没披披肩,裸露的两肩沁出细细的汗珠。

她按照乡间习俗,请他喝酒。他说不喝,她一定要他喝。最后,她笑嘻嘻地提议:他陪她喝一杯。于是,她从碗橱里找出一瓶橘皮酒,踮起脚尖取下两个小酒杯,一杯斟得满满的,一杯等于没有斟。碰过杯,端到嘴边喝,但酒杯几乎是空的,她不得不仰起头来喝。只见她头朝后,嘴唇前突,脖子伸长,但什么也没喝到,她笑起来,便从两排细齿间伸出舌尖,一下一下,轻轻嘬着杯底。

她又坐下,捡起活儿来做。那是织补一只白棉线袜子。她只顾低头织补,不说话。夏尔也不言语。从门底下进来的气流,微微扬起石板地面的灰尘。他望着灰尘徐徐移动,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在跳动,还有院子里一只刚下蛋的母鸡在咯咯啼叫。爱玛不时举起摊开的手掌,冰一冰面颊,手心一发热,又放在柴架的铁柄上凉一凉。

她诉说自入夏以来,经常感到头晕,问海水浴对她是否有好处。她谈起修道院,夏尔则谈起学校,两个人的话多起来,便上楼去她的卧室。她让他看她的旧乐谱和她获奖的小书,以及扔在立柜底层的栎叶花冠。她还谈起她母亲、坟地,甚至指给他看园子里的花坛,说她每月头一个星期五,总要摘些鲜花,放在母亲坟头。可是,家里那个花匠,对她这么做一点不理解,这些下人简直是废物!她真希望住到城里,哪怕仅仅冬季也好,虽然夏季白天长,天气又好,但住在乡间,可能更无聊。她说话时,随着内容的变化,声音时而亮亮的,时而尖尖的,突然又变得有气无力,拖得长长的,最后几乎变成喃喃自语;不一会儿,又兴高采烈,睁大一双天真的眼睛,马上却又眼皮半闭,目光充满烦腻,思想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晚上回到家,夏尔一句一句回味爱玛讲过的话,一边回忆,一边尽量揣测含义,试图想象他们还不相识时她那段生活的情形。不过,他所想象的她,与他头次见到的她或刚刚离开的她,总是没有什么区别。随后,他又寻思她结了婚会变成什么样子。可是,她和谁结婚呢?唉!鲁俄老爹很有钱,而她……又那样俊俏!但爱玛的脸总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耳朵边仿佛有个单调的声音,陀螺般嗡嗡响着:“要是你结婚呢!要是你结婚呢!”夜里,他睡不着,嗓子发干,口枯舌燥,便起床去罐子边喝水。他推开窗子,满天星斗,吹来一阵温煦的风,远处传来狗吠。他转头向贝尔托望去。

夏尔想,反正不会失去什么,决计一有机会就求婚,可是每次机会来了,他那张嘴又像粘住了似的,害怕找不到适当的词句。

要是有人把女儿娶走,鲁俄老爹倒不会生气,因为女儿养在家里,反正用处不大。他心里并不怪女儿,只是觉得她有才情,不宜于种地。种地是连上天也瞧不起的行当。谁见过这行当出过百万富翁?老头子不但没有发财,反而年年赔本。他精通的是做生意,干那一行,耍耍手腕,他兴致就高。至于实实在在种地,以及田庄内部的管理,他是最不相宜的了。他爱清闲,生活方面,毫不吝啬,衣食住样样考究。[1]他喜欢酽苹果酒、带血的烤羊腿、精心调配的光荣酒。他总在厨房用饭,一个人,一张小桌,向着炉火,菜由佣人端来、摆好,就像在戏台上一样。

他发现夏尔一接近女儿就脸红,断定他出不了多少天就会来求婚,所以预先把事情盘算了一遍。他觉得夏尔人有些单薄,不是他理想的女婿;不过,大家都说他品行端正,生活节俭,又很有学问,大概是不会太计较陪嫁的。鲁俄老爹欠泥瓦匠和马具商不少钱,压榨机又需要大修理,非把地产变卖二十二英亩不能应付,所以对自己说:“他来求婚,我就把女儿嫁给他。”[2]

圣—米歇尔节期间,夏尔来贝尔托待了三天。他一刻一刻往后拖,最后一天像前两天一样过去了。鲁俄老爹送他一程,两个人沿着一条洼路走,都快分手了。是时候啦!夏尔打算,走到篱笆拐角,一定开口。最后,拐角处都过去了,他才喃喃说:“鲁俄老伯,我有件事情想对你说。”

两个人停住脚步,夏尔又不作声了。“有话就说嘛!你当我什么也不知道吗?”鲁俄老爹笑眯眯说道。“鲁俄老伯……鲁俄老伯……”夏尔结巴着。“我吗,求之不得。”老农接着道,“小女也许和我是一个想法,不过总得问问她本人的意见。好啦,我不送你了,这就把话带回去。如果她同意,请你听明白,你就不必回转来,一则防人口舌,二则免得她不好意思。不过,为了不让你等得心焦,我把窗子推开,推得贴住墙壁,你从篱笆上探过头,打后面就能看见。”

他说完就回去了。

夏尔把马拴在一棵树上,跑到小径上,站在那里等待。半个钟头过去了。他不断看表,又过了十几分钟。突然,只听见墙壁“砰”的一声响,窗板推开了,挂钩还在晃动哩。

第二天,刚9点钟,他就来到了庄园。爱玛看见他进来,脸腾地红了,但出于礼貌,还是勉强露出笑容。鲁俄老爹拥抱未来的女婿。于是谈起了婚事的筹办。不过,这件事并不急,因为按情理,办喜事要等到夏尔服丧期满,即第二年开春前后。

冬季在期待中度过了。鲁俄小姐忙着预备嫁妆。一部分到卢昂定做;内衣、睡帽之类,她照着借来的图样自己做。每次夏尔来到庄园,他们就谈婚礼的筹划,商量在哪间屋里摆酒席,该上多少道菜,上什么正菜。

爱玛希望婚礼在半夜举行,点火炬。这个想法鲁俄老爹觉得莫名其妙。婚礼举行了,来了四十三位客人,喜酒吃了十六个小时,第二天接着吃,闹腾好几天才结束。[1]烧酒掺咖啡配制的饮料。[2]圣—米歇尔是基督教传说中七大天使之一,9月29日是纪念他的节日。

第四章

客人们大早就来了,坐着各种车子:有单匹马拉的货车,带一排排座位的双轮车,不带篷的老式轻便马车,带皮篷的运货车。邻近村子的年轻人,一排排站在大车里,手扶住栏杆,以免摔倒,因为马扬蹄奔跑,车颠得厉害。有从十公里以外的戈德维尔、诺曼维尔和卡尼赶来的。两家的亲戚都邀遍了;有隔阂的朋友,重修旧好;多年不过往的故旧,也都发了帖子。

篱笆外面不时传来鞭子声,栅栏门随即打开,便见进来一辆小货车,径直驶到第一级台阶前,猛地停住,上面的人从四方跳下来,揉揉膝盖,伸伸胳膊。女宾们戴着宽边帽,穿着城里式样的袍子,亮出金表链,披着斗篷,下摆扎在腰间;有的披着小花披肩,背后由别针别住,露出后颈。男孩子们仿效父亲,穿了新衣裳(其中不少这一天生平头一回穿上靴子),倒像添了拘束。他们旁边,闷声不响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多半是他们的表姐或姐姐,个儿高高的,身上穿着初领圣体时穿过的白袍子,为了这次来吃喜酒放长了,脸蛋绯红,神色不安,头发上抹了厚厚的玫瑰油,直怕弄脏手套。没有足够的马夫帮助卸车,男宾们便卷起袖子,亲自动手。各人依社会地位的不同,或穿燕尾服、大礼服,或穿短外套、小礼服,——讲究的燕尾服,阖家上下敬重,不到隆重场合不从衣柜里拿出来;大礼服有随风飘摆的宽尾垂,圆筒般的领子,大袋子般的口袋;短外套是粗呢料做的,寻常配一顶帽檐带铜箍的大盖帽;小礼服很短,背后缀两颗扣子,聚在一起,像一双眼睛,对襟像是一整块料子用木匠斧子劈开的。少数人(这种人当然只配敬陪末座)穿着出门时穿的工装,就是说,领子翻在肩头上,背后打着小褶,腰间低低地扎着布腰带。

衬衣在胸部胀鼓鼓的,活像铠甲!人人都新理了发,露出了耳朵,刮光了胡须。甚至有些人,天不亮就起床,刮胡须看不清,不是鼻子底下划了几道笔直的口子,就是沿下颌剃掉一块皮,三法郎一枚的铜板大小,路上经冷空气一激,那喜气洋洋、大理石般白净的大脸盘上,添了一小片玫瑰红。

村公所离庄园半法里,步行前往;教堂的仪式完毕,又步行回来。起初,队伍整整齐齐,在绿油油的小麦之间,沿着田里蜿蜒的小径,迤逦而行,宛然一条彩带;不久拉长了,三三两两,步履款款,且聊且走。乐师走在最前头,小提琴的卷轴上扎着彩带,随后是新郎新娘,再后是随意结伴的亲友,最后是孩子们,边走边玩,不是摘荞麦秆尖头的小花,就是偷偷搞小动作。爱玛的袍子过长,有点拖地,她不时停下,往上提一提,用戴手套的手指,小心翼翼,除掉草叶和小刺。夏尔垂着双手,站住等她。鲁俄老爹头戴新缎帽,黑色燕尾服的袖子连指尖也盖住了,挽着老包法利夫人的手臂。至于老包法利先生,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人,来时只穿了一件带一排纽扣的军式大衣,一路上只顾对一个金色头发的乡村姑娘,卖弄小咖啡馆调情的话。那姑娘恭恭敬敬,满脸通红,张口结舌。其他参加婚礼的人,有的闲扯各自的事务,有的在背后互相捉弄,提前激发欢乐情绪。你要是留意点,就会听见乐师在继续拉琴,咯吱咯吱的琴声在田野回荡。他发现大家落远了,就停住脚步,喘口气,慢吞吞地给弓子上点松香,让琴弦拉得更响亮,然后又举步往前走,琴柄上下晃动,给自己打拍子,琴声远远地惊飞地头的小鸟。

喜筵摆在车棚里。菜肴有四盘牛里脊,六盘炒子鸡,一盘煨小牛肉,三盘羊腿,当中一只油亮亮的烤乳猪,边上拼了四根酸模香肠。桌子角上摆着几壶烧酒。一瓶瓶甜苹果酒,塞子周围直冒厚沫子,所有酒杯早就斟满了。大盘黄澄澄的奶酪,桌子稍动就晃荡不止,光溜溜的表面,点缀着用新人姓名起首字母交织成的奇特图案。从伊沃托请来一位糕点师傅,专做圆馅饼和果仁糕。这位师傅在当地初出手,做起来特别小心在意,上点心时,亲自端上来一盘宝塔式糕点,引起一片喝彩声。糕点的底层,是蓝硬纸板剪成的有门廊有柱子的庙宇,四周神龛里,塑着小神像,上面点缀着金纸做的星星;第二层是萨瓦蛋糕做的城堡,周围是当归、杏仁、葡萄干和橘瓣拼成的玲珑堡垒;最上一层平台,是绿茵茵一片草地,有蜜饯做的山石和湖泊,榛子壳做的小船,一个打秋千的小爱神,秋千架是用朱古力做的,两边柱头各插一朵真玫瑰花蕾。

喜酒一直吃到天黑。客人们坐乏了,就到院子里活动活动,或到[1]库房玩一局瓶塞游戏,然后又回到餐桌边。吃到最后,有几个人睡着了,打起鼾来。不过咖啡一上来,又都来了精神,有人唱歌,有人[2]扳腕子,有人举重,有人钻大拇指,有人试扛大车,还有人说下流话,找女宾亲嘴。马吃饱了荞麦,吃得鼻孔里都是,夜里动身,横竖不肯套车,又是跳,又是踢,把鞍绳也挣断了,主子有骂的有笑的。整个夜晚,月光照耀的乡间大道上,一辆辆马车,疯狂奔驰,有翻进水沟的,有跳过石子堆的,有撞在土坎上的;妇女们头探出车门,拼命抓住缰绳。

留在贝尔托过夜的客人,在厨房里饮酒消夜,孩子们钻在板凳底下呼呼大睡。

新娘子事先央求父亲,劝客人们免除闹洞房的习俗。不料表亲中有位鱼贩子(此人甚至带来一对比目鱼作贺礼),嘴里含满水,对着锁孔往新房里喷。幸好鲁俄老爹及时赶到,极力劝阻,说他女婿是有身份的人,这样闹不合适。经他好说歹说,那位表亲才勉强依了,但心里怪鲁俄老爹傲气,便溜到一个角落,与另外四五个客人沆瀣一气。那几个人碰巧席间连续几次吃了次等肉,认为主人薄待他们,便在一起冷言冷语,指桑骂槐,诅咒主人败家。

老包法利夫人一天没开口说话。儿媳的打扮、酒席的安排,统统没征求她的意见,她老早就上床睡了。她丈夫非但不陪她一起安歇,反而差人去圣—维克多,买来雪茄,一直抽到天亮,同时拿樱桃酒兑热糖水烈酒喝。这种掺和方式,乡下人没见过,越发敬重他。

夏尔生性不幽默,婚礼期间,表现不佳。席间上汤之后,客人们照例对新郎说些俏皮话、绕口令、双关语、恭维话和粗俗话,他只能勉强应付。

但第二天,他仿佛换了一个人,就像昨天的新娘子一样活跃,而新娘子反倒不露声色,讳莫如深,连最机灵的人也琢磨不透。当她打身旁走过时,大家心情高度紧张,打量着她。夏尔呢,什么也不掩饰,喊她“我太太”,而且用昵称,逢人问她,到处找她,常常把她拉到院子里。大家远远看见他在树下揽着她的腰,半弯着身子,一边溜达,一边用头蹭她胸前衬衣的花边。

婚后两天,新婚夫妇离去,因为夏尔要看病人,不便久留。鲁俄老爹让他们坐他的小运货马车走,并亲自送到瓦松维尔,最后一次亲了闺女,跳下车,便往回走。走了百十来步,他站住了,目送车子远去,车轱辘在扬起的尘土中滚动,不禁深深叹了口气。这时,他想起自己结婚的情形,想起逝去的岁月,想起妻子头一次怀孕。那天,他也欢天喜地,当他从岳丈家接回新娘子,让她骑在自己身后,策马踏雪奔跑,因为当时临近圣诞节,田野白雪皑皑。新娘子一只胳膊搂住他的腰,另一只胳膊挎着篮子;风吹动她头上科式帽子的花边飘带,不时扫到他嘴上;他一回头,就见金色帽檐下,她那红扑扑的小脸蛋,紧贴他肩头,默默地微笑。不时,她把手指伸进他的胸怀,让它们暖和起来。这一切竟恍若隔世!他们的儿子如果活到今天,该三十岁了!鲁俄老爹想到这里,看一眼身后,路上什么也没看到。他觉得自己活像一所搬空的房子,好不凄凉!酒劲上来了,他头脑里一片雾蒙蒙,充满柔情的回忆和充满悲凉的感慨交织在一起。一时间,他真想到教[3]堂那边去转一圈,但又怕去了会愁上加愁,便径直回了家。

6点钟光景,夏尔夫妇回到了道斯特,邻居们都凑到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太太。

老女佣人上前见了礼,小心陪着不是,说晚饭还没准备好,请太太趁晚餐前的机会,熟悉一下她的新住宅。[1]在瓶塞上放置一些硬币,用弹子打,看谁打下的多。[2]将大拇指放平,自己从底下钻过去的游戏。[3]因为教堂旁边的公墓安葬着他太太。

第五章

住宅正面,一式砖墙,正好临街,或者不如说临路。门背后挂着一件小领子大衣、一副马笼头、一顶黑皮便帽;角落地上,扔了一副皮绑腿,沾了一层干泥。右边是厅房,就是说,饮食起居的地方。金丝雀黄糊墙纸,上方带一条褪色花边,由于底布没有铺平,颤颤悠悠的;窗口,滚红边的白布窗帘,交叠垂挂;窄窄的壁炉横板上,放着[1]一个雕有希波克拉底头像的座钟,明光闪闪,两侧各一个包银烛台,扣在椭圆罩子里。过道对面是夏尔的诊室,一间六步来宽的小屋,里头有一张桌子、三张椅子和一张带扶手的软椅。一个六层格子的松木[2]书架,几乎被一套《医学辞典》占满了。辞典没有裁开,但几经转卖,装订已经受损。看病时,闻得到隔壁厨房炒菜的油味,而在厨房里,同样听得见病人咳嗽和讲述病情。再往里,正对院子和马厩,是一间破旧的大房子,现在当做柴房、堆房、贮藏室,里头有一个炉子,不少破铜烂铁、空桶、废旧农具,以及许多灰扑扑摸不清用场的东西。

园子呈长形,夹在两堵土墙之间。沿围墙一排杏树,累累果实垂压墙头;尽头一道荆棘篱笆,将园子与田野隔开。园子中央,一个砖垒的台子上,放置着一个青石日晷。四坛疏落的犬蔷薇,布局对称,环绕着一块较有实用价值的菜地。尽里端,冷杉掩映之中,有一座正读经书的神甫石膏塑像。

爱玛去看楼上的房间。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两夫妇的卧室,靠凹形里墙,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朱红帐幔。五斗柜上,作为装饰品,摆了一个贝雕盒子;书桌靠窗,上面一个花瓶里,插了一束白缎带扎的橘花。这是新娘子的花,前头那位的花!爱玛打量着。夏尔注意到,拿了放到阁楼上。爱玛坐在一张扶手椅里(她带来的东西摆在旁边),不禁想到她那束装在纸盒里的新婚花,恍惚之中,自问她万一死了,那花又将怎样。

初到几天,她尽琢磨把家重新布置一番。她撤掉烛台的罩子,请人换上新糊墙纸,重新油漆楼梯,添做几条板凳放在园子里日晷四周,甚至筹划修一口喷水鱼池。丈夫知道她爱乘车兜风,便买了一辆小型双座轻便旧马车,换上新灯和凸纹皮挡泥板,俨然像一辆英国式双座轻便马车。

夏尔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半点忧虑。夫妻俩面对面用餐,傍晚在大路上散步,爱玛举手理一理两鬓的头发,她挂在窗钩上的草帽映进他的眼帘,还有许多他过去从来没有兴致的事情,现在都给他带来无穷幸福。早晨,双双同枕躺在床上,他凝视阳光映照着她面颊金色的寒毛,睡帽的花边缀饰半遮住她的脸。挨得这样近看去,他觉得她的眼睛比平常大,特别是当她刚睡醒,一连几次睁开眼睑的时候。她的眸子,在阴影里呈黑色,在阳光下变成深蓝色,仿佛重叠着多层颜色,越往里越深,越接近珐琅质表面越浅。他的视线消失在那眸子深处,看见那里面有一个小我,仅到肩头为止,包括包头帕子和敞开的内衣领口。他起了床。她来到窗前目送他出诊,双肘支着窗台,伫立于两盆天竺葵之间,睡衣松松地披在身上。夏尔在路旁脚踏路程碑,扣牢马刺;她在楼上继续和他说话,用嘴叼一片花瓣或绿叶,向他吹去。就见它鸟儿似的,时而翻飞,时而滑翔,在空中画出一个个半圆,飘到门口安详的白牝马蓬乱的鬃毛上,停了停,这才落到地上。夏尔跨上马背,给她一个飞吻;她点点头,关上窗户。夏尔策马上路,一时行走在尘土飞扬的大道上,那路像一条带子,伸向无尽的远方;一时行走在低洼的小路上,两旁树木探出的枝叶相互交织,形成一条绿廊;一时行走在田间阡陌上,小麦一直齐到膝盖。朝阳照在他的肩上,清晨的空气涌进鼻孔,他心里充满昨夜的欢情,心境恬静,肉体满足,独自咀嚼着他的幸福,就像饭后回味正在消化的香蘑的滋味一样。

在这以前,他的生活几时有过什么甜蜜?中学时期吗?那些年关在高墙之间,孤单单一个人,班上的同学不是比他有钱,就是学习比他棒。他们嘲笑他的口音,奚落他的穿戴;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手笼里总是带着点心。那么,后来学医时期呢?那时钱袋子总是瘪瘪的,请一个小女工跳舞都请不起,本来可以作情妇的,也不敢妄想。至于后来与那寡妇共同生活的一年又两个月,夜里躺在床上,她那双脚就像冰块一样凉。而现在呢,有了这样一个窈窕女子做终生伴侣。他钟爱她。在他心目中,天地之大不超过她的罗裙的幅员,所以他责备自己爱她爱得不够深,一出门就想回去看她,于是飞跑回家,噔噔跑上楼,心怦怦直跳。爱玛正坐在房里梳妆,他悄悄走过去,吻她的后背,惊得她叫起来。

他总是忍不住摸摸她的梳子、她的戒指、她的披巾;有时,他整个嘴贴在她脸上,来一个响亮的吻,或是顺着她裸露的胳膊,从指尖一直小吻到肩头。而她呢,露出半笑半恼的样子,推开他,就像对待一个死缠住她不放的孩子。

爱玛呢,结婚以前,觉得自己心里充满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产生的幸福,现在却没怎么感受到。她寻思,准是自己搞错了。快乐、迷恋和陶醉这些字眼,从前在书本里读到,是那样美,在人生中究竟意味着什么,她渴望弄明白。[1]古希腊伟大的医学家,约生于公元前460年。[2]法国有些新书,书边没有切开,读者购到手后阅读时才裁开。

第六章

[1]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向往那小竹屋、黑人多曼戈和小狗费戴尔。特别是那个好心的小哥哥,他友好温存,爬到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给你摘来红果子,或者赤脚在沙滩上跑,给你捧回来一个鸟窝。

她十三岁时,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进修道院。他们投宿圣—[2]日耳维区一家小客店,晚餐用的盘子上,画着拉·瓦里埃小姐的故事。配画的说明文字赞美宗教、心灵的高尚和王宫的富丽堂皇,但不少地方被刀叉磕碰掉了,连贯不起来。

初进修道院,她不但不觉得乏味,反而乐意与修女们相处。修女们为了让她开心,常常带她从用膳室出去,经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她休息时间很少玩,对教理问答记得很熟,教务协理先生提问题,最难的总是由她回答。终日处在教室的温馨气氛之中,生活在这些佩带铜十字架念珠、脸色苍白的女人中间,加之神坛的香烟、清冽的圣水和煌煌的烛焰创造的神秘氛围,使她渐渐变得懒怠了。她不听弥撒,只看书里面带天蓝色框子的圣画;她喜爱害病绵羊、利箭射穿的圣心,还有背负十字架倒在路上的可怜的耶稣。为了苦修,她有时试着一天不吃东西,还绞尽脑汁,考虑许一个什么愿。

临到忏悔,为了在那里久待一会儿,她面对口中念念有词的教士,跪在暗影里,双手合十,脸贴在铁栏杆上,编造出一些小过失。修女们在训诫时,反复拿未婚夫、丈夫、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这些概念进行比较,在她的灵魂深处唤起意想不到的柔情。

黄昏做晚祷之前,总要在自修室里读宗教作品。星期一到星期六,[3]读的是《圣史》概要和佛来西鲁院长的《讲演录》;星期日则读几[4]节《基督教真谛》,作为消遣。浪漫主义忧伤的哀诉,回应着尘世和来生的呼唤,其声朗朗,爱玛头几回听得多么入神!大自然充满诗情的感染,我们平常多是通过作家们的传达接受的。爱玛的童年假若是在商贩区店铺的里厢度过的,这种感染她也许容易接受。可是,她太熟悉乡村,太熟悉羊群的叫唤,太熟悉奶制品和耕犁。不过,正因为她看惯了平静的景物,所以转过来就追求刺激。她爱大海只爱大海的惊涛骇浪,爱新绿只爱新绿点缀在废墟之间。一切事物,她非要从中得到切身利益不可。凡是无助于她的心灵的直接宣泄的东西,她都视为无用,不屑一顾。她的气质是多愁善感型的,而非艺术鉴赏型的,她寻求的是感情,而非景物。

有一位老姑娘,每个月来修道院做八天针线活。她是在大革命中衰败的一个旧贵族家族的后裔,有大主教保护,所以在用膳室和修女们同桌吃饭,饭后与她们闲聊一会儿,再开始干活儿。寄宿生们经常溜出自修室去看她。老姑娘记得上个世纪的不少情歌,常常一边飞针走线,一边哼唱。她会讲故事,告诉你各种消息,帮你进城买东西,围裙兜里总是藏有一本小说,私下借给大女孩子们看,而老姑娘自己,也利用歇息的时候,一章一章如饥似渴地读。这些小说中所写的,无非是恋爱、情男、情女、在偏僻的小屋里晕倒的落难贵妇、驿站被杀的驿夫、倒毙的马匹、幽暗的森林、心灵的纷扰、盟誓、饮泣、眼泪与吻、月下扁舟、林中夜莺,还有男人,一个个勇猛如雄狮,温顺似羔羊,人品盖世,总是衣冠楚楚,哭起来涕泪滂沱。就这样,十一岁的爱玛天天双手沾满旧书租阅处的灰尘,足足达半年之久。后来读瓦[5]尔特·司各特,她迷上了历史事物,向往鞍形屋顶、警卫室和行吟诗人。她真想生活在一座古老的小城堡里,就像那些苗条修长的城堡主夫人,整天待在三叶形的尖顶拱门下,双肘支撑石栏,双手托着下巴,凝望一位白翎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原野深处疾驰而来。那时,她[6]崇拜玛丽·斯图亚特,对出人头地的和命途多舛的妇女,都怀着热切[7][8][9]的敬意。在她看来,贞德、爱洛伊丝、阿涅丝·索勒尔、美人费[10][11]罗丽叶和克莱芒丝·伊佐尔就像一颗颗彗星,光彩夺目,掠过历[12][13]史黑暗的天空,而圣路易和他的橡树、临死的巴亚尔、路易十一[14][15][16]的某些暴行、圣巴托罗缪惨案、贝亚恩人的翎饰和人们还记得的吹捧路易十四的彩盘,虽然也在历史的天空闪现,但七零八落,彼此毫无关联,更深地沉人了黑暗之中。

音乐课上所唱的抒情歌曲,不外乎是关于金色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环礁湖和威尼斯船夫等,这些曲子格调低下,音调轻浮,使爱玛窥见了诱人而又变幻莫测的感情世界。有几个同学作为新年礼物收到画册,带到修道院来。这种东西必须小心收藏,查出来非同小可,只能在宿舍里偷偷翻阅。爱玛轻轻摩挲着那精美的锦缎封面,看到每幅画下面作者的署名,大多数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她目光里流露出赞叹不已的神色。

她微微颤抖,吹开画上面的绢纸,绢纸半折着掀起来,轻轻落在对面一页上。画上是一个披短斗篷的小伙子,在阳台栏杆后面,紧紧搂着一个身穿白袍、腰间挂钱袋的少女;要不就是没注明姓名的英国贵妇肖像,一式的金色卷发,圆遮阳帽,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有些贵妇舒坦地躺在马车里,在大花园中间轻疾地奔驶,驭手是两个穿白裤的矮子,一只猎兔犬在马前欢蹦乱跳。另外一些贵妇坐在沙发里,旁边一封拆开的情书,遥望窗外明月,凝眸遐想;窗户半开,另一半垂着黑幔。天真烂漫的贵妇,腮上挂着晶莹泪珠,隔着古色古香鸟笼的细杆,逗弄斑鸠,要不就是笑眯眯的偏着头,一片片摘雏菊花[17]瓣,钩起尖尖的手指,像一只翘头鞋。画上面还有吸长烟斗的苏丹,在凉棚底下昏倒在舞姬怀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刀,希腊帽,尤其[18]是酒神故乡色调暗淡的风景,往往同时看到棕榈、冷杉,右边几只老虎,左边一头狮子,天边耸立几座塔塔尔尖塔,近景却是古罗马的断壁残垣,以及几匹卧在地上的骆驼——所有这一切,被一片明丽的原始森林环绕,一大道阳光垂直倾泻下来,在水面闪耀,而青灰色的湖面,或远或近,微漾着几道伤痕般的白色水波,那是几只天鹅在游动。

挂在墙上的煤油灯,正好在爱玛头顶上,灯罩聚下来的光,映照着这些世俗图画,一幅幅展现在她眼前;宿舍里静悄悄的,只有远处偶尔传来辚辚声,那是迟迟未收的出租马车,还在街上行驶。

母亲去世的头些日子,爱玛哭了又哭。她请人用死者的头发粘贴了一幅画,作为悼念,又往贝尔托寄了一封家信,满纸悲痛情思,请求在她死后,将她与母亲安葬在一起。老头子以为她病了,赶来看她。爱玛内心深处,未免暗暗得意,因为苍白的人生难得有理想,平庸的心灵永远无法企及,而她一下子就达到了这种境界。因此,她听任自[19]己沉湎于拉马丁缠绵悱恻的诗篇,谛听湖面竖琴的曲子和天鹅临死的哀鸣,以及败叶沙沙飘落、贞女袅袅升天和天父的声音在幽谷中回荡。可是对这一切,她渐渐厌倦了,却又不肯承认,只是靠习惯和虚荣心,才得以撑持下来,终于感到心境平静了,心灵上不再有忧伤,就像额头上没有皱纹一样,连自己也感到吃惊。

修女们本来断定,鲁俄小姐会接受神的感召,如今却发现她似乎辜负了她们的关怀,不禁万分惊异。她们的确在她身上花了不少心血,教她念日课经、静修、行九日经礼和听讲道,苦口婆心,一再教她如何克制肉体和拯救灵魂,岂料她像一匹马,你牵住她,但缰绳拉得过紧,她猛一停蹄,马衔便从嘴里滑了出来。这姑娘的思想,虽然充满热情,但又讲究实际,她爱教堂是爱里面的鲜花,爱音乐是爱里面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爱里面感情的刺激;面对信仰的神秘古奥,她反抗了,同样,对于与她的天性格格不入的院规,越来越恼恨。所以,当她父亲把她接出来时,谁也不为她的离去而惋惜。院长甚至觉得,她在最后这段时间,变得对修道院极不虔敬。

爱玛回到家里,起初还乐意管管雇工,随后讨厌乡村,又怀念起修道院来了。夏尔头一次来贝尔托,正是她万念俱灰,对一切都再也不想了解,不想感受的时候。

但是,对新生活的热切渴望,或者也许是这个男人的出现带来的刺激,足以使她相信,她终于得到了那种妙不可言的爱情。过去,这爱情像一只玫瑰色羽毛的大鸟,在诗的绚烂天空回翔;现在呢,她不能想象,眼前这种平静生活,就是她曾梦想的幸福。[1]法国作家贝尔纳丹·德·圣·皮埃尔的小说,出版于1787年,为初期浪漫主义的代表作。描写保尔和维吉妮,两小无猜,生活在一座小岛上,与黑人多曼戈和小狗费戴尔为伴。[2]法国贵族小姐,以美貌著称,受路易十四宠爱。[3]法国宗教活动家(1765—1841),著有《基督教辩》(1825)。[4]法国天主教浪漫主义代表作家夏多布里昂的作品(1802)。[5]苏格兰浪漫主义小说家(1771—1832),以中世纪历史小说知名于世。[6]苏格兰女王(1542—1587),信奉天主教,新教执政后下狱,囚禁二十余年被杀。[7]贞德(1412—1431)是法国一农村姑娘,领导人民抗击入侵英军,被贵族出卖,死于敌手。[8]爱洛伊丝(1098—1164),法兰克女修院院长,因与其老师阿伯拉尔私下相爱,遭家人反对,入隐修院。[9]阿涅丝·索勒尔(1422—1450)是法国国王查理七世的情妇,备受查理七世宠爱。[10]美人费罗丽叶是巴黎一中产者的女儿,后成为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的情妇。[11]克莱芒丝·伊佐尔是14世纪法国南方一位贵妇,女诗人,据传她创立了欧洲最早的诗会。[12]圣路易即法王路易九世(1215—1270),据传他常在橡树下审案。[13]巴亚尔(1473—1524),法国军人、骑士、身经百战的英雄,临死还嘱咐部下扶他面向敌人。[14]路易十一(1423—1483),法国国王,即位之前,毒死其父的情妇,即位之后,杀死许多反对他的贵族。[15]圣巴托罗缪是耶稣门徒,8月24日为其纪念节日。1572年8月23日,他在其母逼迫下,屠杀大批新教徒,引发第五次内战。[16]贝亚恩人指法王亨利四世,他是法国西南部贝亚恩人,在作战之前曾嘱咐部下,如军旗丢了,就向他的翎饰靠拢。[17]某些伊斯兰国家的最高统治者。[18]酒神故乡指希腊。[19]法国浪漫派诗人(1790—1869),对自然有着亲切的感受和诚挚的情感,早期诗多抒发个人感情和宗教信仰,流露出伤感情调。

第七章

然而有时她想,现在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是人们所称的“蜜月”。要领略蜜月的甜蜜,无疑应该去那些名字最响亮的地方,去那些能给新婚夫妇带来最愉快的闲情逸致的地方!人坐在驿车里,蓝绸子窗帘遮住阳光,沿着陡峭山路,缓缓驶去,听驭手的歌声在层峦叠嶂间回荡,应和着山羊的铃铛声和飞瀑低沉的喧响。夕阳西下,站在海湾边,闻着柠檬树的芳香;而后夜幕降临,只有他们两个人,坐在别墅的凉台上,四只手握在一起,一边眺望璀璨星空,一边计划着未来。她觉得,世间某些地方应能出产幸福,就像一种植物,适宜于某地的土壤,移植到另一个地方就长不茂盛。她怎么就不能倚在一座瑞士山区木屋的阳台上,或者把她的烦愁锁在一所苏格兰茅屋里,而她丈夫穿着活袖口、长尾垂的青绒燕尾服,足蹬软皮靴,头戴尖顶帽!

也许她希望对某个男人倾吐这些心声。可是,这种难以捉摸的骚动不安,像云一样变幻,像风一样旋转,在人前怎么出口呢?她找不到适当的措辞,也没有这种机会和勇气。

然而,假如夏尔希望听她的倾诉,假如他想到了这一点,或者假如他看穿了她的心思,哪怕只有一次,她觉得话语就会滔滔不绝地从她心里涌流出来,一如树上熟透的累累果实,手一探就会纷纷掉落一样。可是他们两个人,生活上越接近,心却离得越远了。

夏尔这个人,谈吐就像街边的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又庸俗,恰似过往行人,连衣着也普普通通,引不起你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他自己就说过,他住在卢昂的时候,从来没有起过好奇心,想去戏院看看巴黎来的演员。他不会游泳,不会击剑,不会放枪。有一天,她在一本小说里遇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他张口结舌解释不了。

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相反,事事在行,无所不能,善于启发你领会爱情的力量、生活的意趣和种种奥秘?可是他这个人,什么也不能教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企求。他以为她快乐,而她怨怼他的,正是他这种安之若素的平静,这种泰然自若的迟钝,甚至于她给予他的幸福。

爱玛不时绘画。这在夏尔看来,不啻是一个极大的乐趣,他直挺挺站在旁边,看她俯向画幅,眨动眼睛,运思于她的作品,要不然就[1]拿点面包心子,用大拇指搓成小球。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他就越惊叹不已。爱玛叩击音键,娴熟自如,上下左右,弹遍整个键盘,一刻不停。那架老掉牙的钢琴,钢丝歪歪扭扭,经她一弹,声音洪亮,窗户若是开着,村头也听得清晰;承发吏的见习生,光着头,穿双布鞋,手里拿着公文从大路上经过,常常驻足倾听。

另一方面,爱玛善于管家。她打发人向病人催索诊费,总是附一封信,措辞委婉,一点不露讨账痕迹。星期天,有邻居来家里吃晚饭,她总有办法弄出一盘体面的菜来,还会拿青梅在葡萄叶子上码成金字塔,将蜜饯罐倒扣在盘子上端出来。她甚至说要买几只漱口盅,供吃果点之后漱口用。凡此种种,博得了人们对包法利的极大尊重。

夏尔有了这样一位太太,最终也不免自命不凡了。爱玛有两幅小小的铅笔速写,他拿很宽的框子镶起来,用长长的绿色丝带挂在厅房的墙上,骄傲地指给人看。大家做完弥撒回来,经常看见他穿一双漂亮的绣花拖鞋,站在门口。

他每天回家很晚,常常10点钟,有时半夜,一到家就要东西吃,女佣人已经睡下,便由爱玛伺候。为了吃得舒坦,他脱掉大衣。他把自己见过的人、到过的村庄和开出的药方,一五一十讲给爱玛听,一副自鸣得意的神态。吃完洋葱烧牛肉,又吃光一片奶酪,啃掉一个苹果,喝干壶里的酒,然后便上床,仰面一躺,鼾声如雷。

他长年养成了戴棉睡帽的习惯,包头丝巾在耳朵边系不牢实,早晨头发会乱蓬蓬搭在脸上,加之枕套带子夜里弄松了,羽绒粘得满头白花花的。他总穿一双结实的靴子,从脚背到脚踝有两条斜厚褶子,靴筒硬挺挺的,像紧绷在木头脚上。他说:“在乡下,这就相当讲究啦!”

他母亲赞成他这样节俭。她像往常一样,家里吵得凶了点,就来看儿子。但是,包法利老太太对儿媳似乎有成见,觉得她“派头太大,和他们的家境不相称”;柴呀,白糖呀,蜡烛呀,“用得那样快,就像大户人家似的”,灶里塞的木炭,足够炒二十五个菜!她替儿媳整理衣柜,屠户送肉来,也嘱咐她瞧着点。这些教诲爱玛只好听着,老太太更唠叨个没完。婆媳俩整天“媳妇呀”,“妈呀”叫个不停,嘴唇却不免有些哆嗦,双方说的话都是温和的,但颤颤的声音却透着怒气。

杜布克夫人在世时,老太太觉得儿子是偏向她的。而今呢,夏尔对爱玛的恩爱,在她看来,不啻是对她的慈爱的背弃,是对属于她的感情的侵犯。她伤心地默默注视着儿子的幸福,就像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旧宅吃饭。她用回忆往事的方式,提醒儿子她所付出的辛苦和所作出的牺牲,并将之与爱玛的漫不经心进行比较,证明他把爱全部倾注在爱玛身上,是不明智的。

夏尔无言以对,他尊敬母亲,更无比钟爱妻子。他觉得她们俩的看法,一个无懈可击,一个无可指责。老太太一走,他试着把从母亲那里听到的一两句最无关紧要的批评,原原本本说给爱玛听。爱玛一句话就驳得他低头认错,打发他去看病人。

然而,爱玛根据自以为正确的理论,还是愿意培养自己的爱情的。明月皎皎的夜晚,她常常在花园里,给夏尔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或者一面叹息,一面给他唱忧伤的小调。可是,事后她发现自己仍和往常一样平静;夏尔呢,也看不出增添了一分爱情或激情。

就这样,她像在自己心灵上敲击着打火石,却没有迸发出一点火星。况且,没有体验过的东西,她不可能理解,正如没有以习惯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东西,她无法相信一样。她轻易地认定,夏尔的爱情没有丝毫超乎寻常的成分。他表示感情,早已成了例行公事,只在一定的时刻吻她一下。这仅仅是许多习惯中的一个习惯。如同在单调乏味的晚餐结束时,照例要上果点一样。

一位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经包法利先生治好了,送给他太太一只意大利种小猎兔狗。爱玛散步时便带上它。她有时出去走走,一则为了单独待一会儿,二则免得一天到晚所看见的,老是那个花园和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溜达到巴纳维尔山毛榉林子,即靠田野的墙角旁边废弃的小屋附近。那里杂草丛生的界沟里,生长着高高的、叶子锋利的芦苇。

她先望望四周,看自她上次来过之后有什么变化。毛地黄和田芥菜仍在原地,大卵石堆周围生长着一丛丛野荨麻,三个窗户框上覆盖着一片片地衣;窗板总是关着,朽烂木屑落在锈迹斑斑的铁档上。她的思想起初飘忽不定,漫无目标,宛似那只小猎兔狗,在田野上兜着圈子,忽而吠黄蝴蝶,忽而追逐田鼠,忽而又去叼麦畦边的红罂粟。渐渐地,意识集中了,爱玛在草地上坐下,用阳伞柄尖轻轻地刨着土,心里一次又一次问自己:“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

她思忖,巧遇的机缘是否有可能让她遇上另一个男人?她下意识地想象那未曾发生的情景,那不同的另一种生活,那个她不认识的丈夫。是的,那一位决不像一般男人。他可能相貌英俊,才气横溢,出类拔萃,人见人爱,大概就像昔日女修院她的同学们所嫁的男人。那些老同学现在都干什么呢?城市里,街道热热闹闹,戏院人声鼎沸,舞厅灯光飞旋,她们生活在那种地方,一定心花怒放,精神百倍。可是她呢,她的生活冷冰冰的,一如那天窗朝北开的阁楼;烦愁像一只蜘蛛,在她的心灵各个幽暗的角落,无声无息地结着网。她记起一次次发奖的日子,她走上台去,接受小花冠。那时,她结着发辫,穿着白袍和敞口斜纹呢鞋,举止招人喜爱;当她回到座位上时,男宾们都探过身子来恭维她。院子里挤满各种马车,人们临走了,还从车门里探出头来和她说再见;音乐教员挟着提琴匣,经过她身边时还向她打招呼。这一切已多么遥远啊!多么遥远!

她唤回小狗佳丽,抱在双膝之间,抚摩着它细长的脑袋,对它说:“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这个无忧无虑的小东西!”

瘦小的狗懒懒地打着呵欠,她端详着它忧愁的面孔,不禁起了怜悯之心,把它比作自己,大声和它说话,仿佛安慰一个落难的人。

有时,狂飙骤起,海风一下子扫过科地区的整个高原,把带咸味的凉飕飕的空气,一直送到远方的田野。灯心草伏在地面,簌簌作响,山毛榉叶子飒飒地迅速抖动,而树梢带着呼啸声不停地摇摆。爱玛赶忙裹紧披肩,站起来。

林荫道上,树叶滤下泛绿的阳光,映照着贴在地面的青苔;青苔在她脚下微微发出沙沙声。夕阳西沉,树枝间露出的天空红彤彤的,路两旁排列笔直的树干,宛如金色底子衬托出两排廊柱。爱玛突然感到恐惧,叫了佳丽,顺大道匆匆返回道斯特,倒在一张扶手软椅里,整个傍晚一言不发。

可是将近9月末,她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昂戴维里耶侯爵邀请她去沃比萨尔做客。

这位侯爵在复辟时期当过国务大臣,正力图重返政治生活,早就在准备竞选众议院议员。冬天他布施过不少木柴;每次省议会开会,他都慷慨激昂,要求为本区修几条路。三伏天他生了一个口疮,经夏尔用柳叶刀恰到好处拉了一刀,竟奇迹般好了。管家到道斯特送手术费,傍晚回去禀报说,他看见医生的小园子里有极好的樱桃。可是,那种樱桃树在沃比萨尔生长不好,侯爵便向包法利讨了几枝去嫁接,因此觉得应当亲自登门致谢,正好看见爱玛,认为她体态袅娜,礼数上又丝毫看不出是个乡下女人。所以侯爵动了邀请这对年轻夫妇到古堡做客的念头,觉得既不至于失身份,也不至造成别的不便。

一个星期三下午3点钟,包法利夫妇坐上他们的轻便马车,动身去沃比萨尔。车子后面放了一个大行李箱,挡板前面一个帽盒,夏尔两膝之间还夹了一个纸匣。

他们抵达沃比萨尔,天刚擦黑,大花园里掌了灯,给车子照亮。[1]充作橡皮,供爱玛擦画用。

第八章

古堡是意大利风格的现代建筑,两翼前伸,三座气派的台阶紧连一块大草坪,草坪上有几头乳牛,两边几片疏落有致的参天古树,蜿蜒的细沙小径两旁,密密匝匝丛生着灌木,参差不齐,都是杜鹃花、紫丁香和绣球花;小桥下,淌着一泓清溪。透过晚岚,依稀看见一些草房,散落在草甸子上,一边一座坡度平缓的小山,覆盖着树木,后面密林掩映间,露出平行的两排库房和马厩,是已拆除的老古堡遗留下来的。

夏尔的马车在中间那座台阶前停下,就见出来几个仆人。侯爵迎向前,把手臂伸给医生太太,引进门厅。

门厅很高,大理石地面,脚步声和说话声发出回响,仿佛在教堂里一样。

正对大门一道笔直的楼梯,左手边一条回廊对着花园,通向台球室,还没到门口,就听见象牙球碰撞的声音。穿过台球室去客厅时,爱玛看见球台四周几个男人,表情严肃,下巴紧贴凸起的领结,个个佩戴勋章,默默地露出微笑,推动着球杆。深色的护壁板上,挂着几幅巨幅画像,镶在镀金的框子里,下面写着黑体字姓名。爱玛看见其中一幅写的是:“让—安托万·德·昂戴维里耶·迪维蓬维尔,沃比萨尔伯爵、弗雷斯奈男爵,1587年10月20日殉于库特拉之役。”另一幅写着:“让—安托万—亨利—居伊·德·昂戴维里耶·德·沃比萨尔,法兰西海军司令、圣—米歇尔骑士团骑士,1692年5月29日于胡格—圣—瓦之役负伤,1693年1月23日卒于沃比萨尔。”后面的就看不大清楚了,因为灯光聚在球台的绿毡上,房间里灯影憧憧,把横挂的画幅映成一片褐色,遇到油彩裂口,分成鱼刺般的细线,使那些金框里黑糊糊的大画面,仅仅东一块,西一块,偶尔显露出比较清晰的部分,例如一个苍白的脑门,一双注视着你的眼睛,披在红礼服扑粉的肩头上的假发,鼓鼓的小腿上一枚吊袜带纽扣。

侯爵推开客厅门,一位太太(正是侯爵夫人)站起来,迎接爱玛,请她靠近自己在椭圆形双人沙发上坐下,开始亲切地和她交谈,就像早就认识她似的。侯爵夫人四十岁光景,漂亮的双肩,鹰钩鼻子,说话慢声慢气,这天晚上,栗色头发上披一条普通的镂空花边头巾,一角搭在后颈。一位金发少女,坐在旁边一张高背椅上。几位先生,礼服翻领饰孔上别一朵小花,坐在壁炉边与夫人们闲谈。

7点钟入席。男宾人多,座儿摆在门厅的第一席。女宾座儿摆在餐厅的第二席,由侯爵夫妇作陪。

爱玛一进餐厅,就感到被一股热气包围了,热气中弥漫着花香、漂亮台布香、肉味和香蘑味。枝形大烛台上点着蜡烛,烛焰长长的映在钟形银罩子上。多棱水晶蒙上水汽,反射出淡淡的光;整个餐桌边上,整齐地放着一束束鲜花;宽边盘子里,餐巾叠成主教帽形状,分开的两个褶之间,摆着一个椭圆形小面包。龙虾赤红的爪子一直伸到盘子外面;敞口篮子里摞满大水果,底上垫着青苔;连毛烧的鹌鹑热气腾腾。厨师一身上下是丝袜、短裤、白领带、花边衬衫,严肃得如同一位法官,端着切好的佳肴,伸到客人们肩头之间,你选择哪一块,他一匙子就给你递过来。镶铜条的大瓷炉上,立着一座女人雕像,宽松带褶的袍子,连颈子也遮得严严实实,静静地望着满屋子人。

包法利夫人注意到,好几位夫人没有把摘下的手套放在玻璃盘子上。

满席的女宾之中,只有一个老头儿,餐巾像小孩子似的从背后系住,伏在满满一盘菜上,一边吃,一边嘴里滴滴答答流汤汁。他眼睑外翻,头发用黑丝带在脑后结成小小的一束。此人是侯爵的岳丈德·拉维迪埃老公爵,孔夫兰侯爵在沃德勒依举行猎会的年代,曾一度得到阿尔托瓦的宠幸,据说他在库瓦尼之后、劳曾之前,做过王后玛丽[1]—安托万内特的情人。他荒唐一生,劣迹昭彰,决斗、赌博、抢夺妇女,无恶不作,挥霍家财,害得全家人为他担惊受怕。他的椅子背后站着一个仆人,当他指着盘子结结巴巴问时,就附在他耳朵边,大声告诉他菜的名称。爱玛的眼睛,总是情不自禁去看这个嘴唇耷拉的老头子,就像看一件稀奇而又令人肃然起敬的东西。人家可是在王宫里待过,而且在王后娘娘床上睡过觉啊!

席间饮的香槟酒是冰镇过的,爱玛一喝进嘴,感到那样凉,浑身皮肤都发颤。她从没见过石榴,也没吃过菠萝蜜。就连白糖,她也觉得比别处的更白更细。

用毕晚餐,女宾们都回楼上各自房间,准备参加舞会。

爱玛着手梳妆,战战兢兢,格外仔细,就像一位初次登台的女演员。她按理发师建议的发型梳好头发,再穿上摊开在床上的巴勒吉纱罗裙。夏尔嫌他的裤腰紧,说:“这裤脚下的带子会妨碍我跳舞的。”“跳舞?”爱玛问道。“是啊!”“你昏了头!人家会笑话你的,给我待着吧。”爱玛说完,又补充一句:“再说,这更合医生的身份。”

夏尔不吭声了,开始踱方步,等爱玛穿好衣服。

他站在爱玛身后看去,镜子里映出她坐在两支蜡烛之间,黑色的眸子似乎更黑了,头发在耳畔微微蓬起,蓝幽幽泛光,发髻上插一朵玫瑰,叶尖挂一滴人造露珠,随着枝子摇来晃去;长袍是浅橘黄色底子,衬托着带绿叶的三束凸绣玫瑰。

夏尔上前吻她的肩膀。“别闹!”她叫道,“看你把我衣服弄皱了!”

楼下传来小提琴拉的前奏曲和小号声。爱玛急忙下楼,只是忍住没有跑。

四对舞已经开始。人很多,相当拥挤。爱玛在门旁的一张长椅上坐下。

对舞结束,舞池里只剩下男人,三三两两,站着闲聊;穿制服的仆人端着托盘,来往穿梭。女士们坐成一排,摇动画扇,花束半遮笑脸;手松松地捏着带金塞子的鼻烟壶,在手心里转来转去;洁白的手套紧紧箍住腕子上的肉,前面现出指甲的形状。花边缀饰、钻石别针、镶圆型肖像的镯子,在衣襟上颤动,在胸前闪光,在光手臂上作响。前面梳得溜光、后面盘成发髻的头发,装饰着勿忘草、茉莉花、石榴花、谷穗或矢车菊扎成的花冠、花束或树冠。母亲们系红头巾,面孔严肃,安详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当男舞伴轻轻握住她的指尖,爱玛有点心跳;她站好位置,等待音乐开始。不过,没有多久心情就不紧张了,她随着乐曲的节奏左右摇摆,随着颈子的微微晃动轻盈地向前滑步。有时,其他乐器全部停止,只有小提琴演奏,她听到精彩处,嘴边泛出微笑。隔壁传来金路易倒在台布上的声音,叮叮当当,十分清脆。接着,所有乐器又响起来,小号尤为嘹亮,脚再合上拍子,裙子飘开来,轻轻蹭过去,手时而相握,时而分开,原来在你面前低垂的眼睛,现在抬起来,盯住你的双眼。

有些男人(十五个左右),年龄在二十五至四十岁之间,或分散在跳舞的人群之中,或在门口闲聊。他们虽然年龄、服饰和相貌各不相同,但都有着豪门子弟的派头,一看就与众不同。

他们的衣服做工分外讲究,料子看上去也格外柔软,头发在两鬓向后卷曲,油光发亮,因为所抹的发蜡也特别高级;他们有着富贵的肤色,白白的,经瓷器的釉彩、锦缎的闪光、家具漂亮的漆色一衬托,更显得白皙,显然是饮食考究又善于保养的结果;他们的领结打得较低,脖子转动自如,长长的胡子搭在翻领上;他们擦嘴用的手绢上大大地绣着姓名的起首字母,散发着怡人的香气。他们之中,开始跨入老年的人,相貌显着年轻,而青年人脸上透露着老成。他们的目光冷冰冰的,流露出情欲每天得到满足的恬适;他们的举止温文尔雅,但隐含着一种独特的粗暴,这是因为他们常常运用暴力,控制不容易控制的东西,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以驯服烈马、追求荡妇为能事。

离爱玛三步远,有一个身穿蓝色燕尾服的男子,正和一位脸色苍[2]白、戴珍珠项链的少妇谈论意大利,盛赞圣·彼得教堂廊柱的粗大,[3][4][5][6]蒂沃利、维苏威、斯塔比亚海堡和卡西诺的名胜,以及热那亚[7][8]的玫瑰和月光下的科利西。爱玛另一只耳朵听着另一场交谈,但其中有很多话她听不懂。那是一些人围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后生,他上[9]周赛马赢了阿拉贝尔小姐和洛缪路,在英格兰跨过一条壕沟,赚了两千路易。这些人之中,一个叹息自己几匹马越长越肥,另一个抱怨人家印错了他的马的名字。

舞场里空气闷人,灯光越来越暗。大家涌到台球室。一个仆人爬上一张椅子,打破两块玻璃。听见响声,包法利夫人回头一看,花园里有一些农民,脸贴着窗玻璃往里观看。于是,她想起了贝尔托,眼前浮现出田庄、满是淤泥的池塘、苹果树下穿工装的父亲,也浮现出她自己,像过去一样,在奶品坊用指头刮瓦罐里的奶油。过去的生活,在记忆中一直十分清晰,现在却完全消失在眼前的五光十色之中了,她几乎不相信自己经历过那段时光。现在她在舞厅里;舞厅之外,黑糊糊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她左手端一只贝壳状镀金的银杯,正吃樱桃冰淇淋,眯缝着双眼,把匙子送进嘴里。

她旁边一位夫人,故意让扇子掉在地上,正好过来一位男舞客,她说道:“先生,我的扇子掉在这沙发后面了,劳驾捡起来好不好?”

那男子欠欠身子。当他伸手去捡扇子时,爱玛看见那位年轻夫人拿了一个折成三角形的白色东西,扔在他帽子里。先生拾起扇子,恭恭敬敬递给年轻夫人。她点点头表示感谢,开始闻手中的一束鲜花。

夜宵有大量西班牙酒和莱茵酒、奶油杏仁虾酱汤、特拉法尔加布丁,还有各色冷肉,四边的冻子直在盘子里颤动。夜宵过后,车子开始一辆接一辆离去。撩起细布窗帘的一角,可以看见车灯的亮光在黑暗中移动。长凳上人稀少了,赌桌边还有几个人没有走,乐师们用舌头舔着发热的指尖。夏尔背靠着一扇门,几乎睡着了。

凌晨3点钟,开始跳花样舞。爱玛不会跳华尔兹。其他人都在跳,就连昂戴维里耶小姐和侯爵夫人也旋转不止。剩下来的都是留宿的客人,总共十二三个。

有一位男客,坎肩敞得很开,仿佛是嵌在胸脯上,大家亲切地称他“子爵”。他邀请包法利夫人跳过一轮了,这时又来邀她,说由他来带,她会跳得很好的。

起初他们跳得慢,渐渐地越跳越快,不停地旋转,周围的一切也跟着旋转,灯、家具、板壁和整个舞池,宛若一个圆盘在轴上旋转一样。经过门边时,爱玛的裙子飘起来,贴在对方的裤管上。他们的腿交错进退;他两眼俯视着她,她两眼仰视着他。爱玛感到头晕目眩,停了停。接着两个人又跳起来。子爵越转越快,带着她离开众人,一直旋转到回廊尽头。爱玛气喘吁吁,差点摔倒,把头贴在子爵胸前靠了一会儿。随后又继续跳,只是慢了一些,子爵送她回原来的座位。她朝墙一靠,双手蒙住眼睛。

她睁开眼睛,看见舞场中间,一位夫人坐在一条圆凳上,面前跪着三个男舞客。她挑选子爵,小提琴又奏起来。

大家看着他们俩跳。他们跳过去,又跳回来。那夫人身子一动不动,下巴低垂;子爵始终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身子如弓,肘弯圆屈,下巴前伸。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华尔兹高手!他们跳了好长时间,把大家都看累了,还在不停地旋转。

客人们还闲聊了几分钟,说过再会——不如说是早安,才去安歇。

夏尔扶着栏杆上楼梯,两腿沉重,膝盖都直不起来了。他在牌桌[10]边连续站了五个钟头,看人家打惠斯特牌,一点门道也没有看出来。所以,当他脱掉靴子时,真如释重负,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爱玛往肩上披条肩巾,推开窗子,双肘支在窗台上。

夜色如墨,细雨淅沥。她呼吸着湿润的空气,让灼烫的眼皮凉下来。舞会的音乐还在耳畔萦回,她努力赶走瞌睡,尽可能久地沉浸在这种豪华生活中。过一会儿她就不得不离开这种生活了。

天破晓了。她久久凝望着古堡的每个窗户,竭力猜测夜里注意到的每个人住在哪个房间。她多么想了解他们的生活,加入进去,和他们打成一片。

但是,她打了个寒噤,这才脱掉衣服,钻进被窝,蜷缩在已睡熟的夏尔身边。

早餐人不少,但只吃了十分钟,而且没有酒,医生大为诧异。昂戴维里耶小姐把奶油圆球蛋糕屑收集起来,放在一个小笸箩里,拿去喂水池里的天鹅。大家去花坞散步,只见各种珍稀植物,有的浑身是刺,层层叠叠摆在架子上,呈金字塔形状,上面挂着花盆,一个个蛇窝似的,仿佛里面蟠曲着许多蛇,装不下,从盆边倒挂下来,绿带似的,交错盘结。走出花坞是橘苑,繁枝绿叶连成一片,绿廊似的,直至古堡的平房。侯爵要让年轻的医生太太开心,带她去看马厩。马槽呈篮子形状,上面有瓷牌,黑字写着每匹马的名字。马分枥而食,人从前面走过,它们就骚动起来,舌头卷得作响。马具房的地板,如同客厅一样光洁耀眼,当间两根可旋转的柱子上,挂着套车的用具,沿墙根整齐地放着马衔、马鞭、马镫和马勒。

这时,夏尔请一个仆人套好他的轻便马车,停放在台阶下面。行李装上车之后,包法利夫妇向侯爵和侯爵夫人道谢告辞,便上路返回道斯特。

爱玛默默地望着车轮转动。夏尔坐在座位的外沿,双臂张开,挽着缰绳。瘦小的马在过宽的车辕间小跑着,松搭搭的缰绳,拍打着它的臀部,已被汗水浸湿。捆在后面的箱子,碰撞着车厢,发出有节奏的响声。

他们正行驶在蒂布维尔高地,突然,几个人骑着马,嘴里叼着雪茄,大笑着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爱玛似乎认出其中有那位子爵,扭头望去,只见天边几个人头随着马的奔驰忽高忽低地起伏。

又走了四分之一法里,后鞧断了,不得不停下来,用绳子接好。

夏尔最后查看一遍鞍索,瞥见马腿之间地上有样东西,捡起来一看是只雪茄匣,绿缎滚边,中间一个家族徽标,形状像豪华马车的车门。“里面还有两支雪茄呢,”他说,“正好留着晚饭后抽。”“原来你抽烟?”爱玛问。“偶然抽抽,要看场合。”

夏尔把捡到的烟匣塞进衣兜,扬鞭赶小瘦马。

回到家,晚饭还没做好,太太火了,娜丝塔西竟然顶嘴,爱玛说:“滚!不把我放在眼里啦,给我走!”

晚餐是洋葱汤和一块酸馍牛肉。夏尔坐在爱玛对面,搓着手,高兴地说:“还是回到自己家舒服!”

他们听见娜丝塔西在哭。夏尔有点疼爱这个女佣人。从前他鳏居落寞之时,她陪他度过了多少个黄昏。在本地,她是他的头一个病人和最早的熟人。“你真的就这样打发她走?”夏尔终于问道。“是的,谁想阻拦我都不成!”爱玛答道。

饭后,他们去厨房烤火,女佣人为他们整理卧室。夏尔开始抽雪茄。他伸长嘴抽,不停地吐口水,每抽一口,脖子缩一缩。“你会抽出病来的。”爱玛鄙夷地说。

夏尔放下雪茄,跑到水泵前喝杯凉水。爱玛抓起雪茄匣,猛地扔进碗橱里。

第二天,日子真长!爱玛到小花园里溜达,总在那几条小径上走来走去,一次又一次在花坛、沿墙的果树和石膏神甫塑像前停下,现出惊愕的神情,打量着这些过去很熟悉的东西。舞会似乎已经非常遥远!究竟是谁使前天早晨和今天傍晚相隔如此迢遥?沃比萨尔之行,在她的生活中留下了一条深渊,就像有时候,一夜之间,暴风雨把山崖冲刷出一道断层。她无可奈何,只好怀着一片虔心,把穿过的漂亮衣裳和底被地板蜡磨黄的缎鞋,珍藏进五斗柜里。她的心也像那双缎鞋底一样,与豪华的生活接触过一回,上面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东西。

因此,回忆舞会成了爱玛生活中一件重要事情。每逢星期三,早晨一醒来她就暗自说:“啊!我去那里已经一个星期了……两个星期了……三个星期了!”渐渐地,在她的记忆之中,所见过的面孔模糊了,对舞的曲子淡忘了,那些制服和房间的模样也记不大清了,就是说一些细节淡忘了,但惆怅却留在她心里。[1]玛丽—安托万内特(1755—1793),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王后。[2]圣·彼得教堂位于梵蒂冈广场,两侧游廊有二百八十四根大圆柱。[3]蒂沃利为意大利拉齐大奥区城镇,史前就有人居住,以瀑布闻名。[4]维苏威火山,在那不勒斯附近。[5]斯塔比亚海堡为意大利著名避暑地和矿泉疗养地。[6]卡西诺为意大利城镇,以古迹和玩具闻名。[7]热那亚是意大利重要商埠。[8]科利西是古罗马大圆型剧场,遗址现仍保存着。[9]二者都是当时著名的马的名字。[10]桥牌的前身。

第九章

夏尔外出时,她常常打开碗橱,从餐巾之中,拿出她扔在里面的绿缎雪茄匣。

她端详着它,打开盖子,甚至闻一闻衬里上马鞭草和烟草混合的气味。这匣子是谁的?……子爵的。说不定是情妇送给他的礼物。这花是在小巧的黄檀木绷子上,背着人偷偷地绣的。绣花人在上面不知花了多少个小时,现出一副沉思的面容,轻柔的云鬟垂在绷子上。底布的每一个纱眼,都曾透过爱情的气息,那一针针扎下去,不是扎下了希望,就是扎下了回忆。所有这些交织的丝线,正是绵绵无尽的爱情默默的表露。匣子绣好后,某天早晨,子爵带走了。当它被放在宽宽的壁炉台上,躺在花瓶和彭帕杜尔座钟之间时,子爵他们议论什么呢?她在道斯特,人家子爵呢,如今在巴黎。在巴黎!巴黎是个什么样子?这名字真是如雷贯耳!她低声重复着这两个字,从中获得乐趣。这名字像教堂的钟声在她耳边回荡,像火炬在她眼前放光,连她的生发油瓶子上的商标也被照亮了。[1]

夜里,鱼贩子们赶着大车,唱着牛至小调,从她的窗户底下经过时,她总惊醒过来,听着铁箍的车轮在村里的路上隆隆作响,然后出了村口,上了土道,声音很快就变小了。这时,她情不自禁想道:“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

于是,她的心跟随他们,上坡下岭,穿越村庄,在星光下沿着大路往前走。不知走了多远,到了某个地方,眼前总变得模糊起来,她的想象就中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经常随着在地图上移动的手指,游览京城,沿着一条条大马路信步逛去,走到每个拐角处,走到代表街道的细线交叉处,或者到了代表房屋的白方块前面,就逗留一会儿。最后,眼睛看累了,她闭上眼睑,又见黑暗里,路灯的光在风中摇曳,一辆辆马车驶到戏院的柱廊前停下,咣当一声放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报纸《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子》。什么首场公演、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都贪婪地阅读,一字不漏。无论女歌手的初次献唱,还是店铺的开张,她都关心。她知道各种新潮时装,知道高级裁缝的地址,知道布洛涅森林和歌剧院有什么节目。她阅读[2]欧仁·苏,研究他的小说中有关室内家具装饰的描写;她阅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怀着如饥似渴的欲望,寻求想象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书,夏尔一边吃饭一边和她谈话,而她一页页看书。阅读之中,她常常想起子爵,并且把书里虚构的人物和子爵联系起来。不过,以他为中心的圆圈渐渐扩大,原来集中照在他头上的光环,辐射开来,照耀了更远的空间,照亮了别的梦境。

在爱玛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大,笼罩于红霞之中,璀璨夺目。在这片汪洋大海里,芸芸众生,错杂生息,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是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分成不同类型的。爱玛只看到其中两三类,便以为它们代表全人类,其实呢,其余的只不过被这两三类掩盖了,她看不见而已。首先是外交家社会:这类人出入的客厅,地板光洁,四壁都镶嵌着镜子,椭圆型桌子上铺着带穗子的丝绒台布;这里有带尾垂的礼服,有重大机密,有微笑掩饰的焦虑。其次是贵夫人社会:公爵夫人们个个脸色苍白,下午4点钟起床——女人们,可怜的天使!裙子下摆镶针织的英国式花边;而男人们,外表平平,怀才不遇,一心寻欢作乐,马跑死了也不在乎,夏天去巴登避暑,到头来,四十岁左右娶一位女继承人拉倒。再其次是餐馆的雅座间:一群文人和坤伶,花花绿绿,半夜过后来用夜宵,对着烛光,纵声狂笑。这些人挥霍如王侯,充满雄心和理想,神魂颠倒,荒唐无稽,放浪于天地之间,生活于狂风暴雨之中,傲视众人,自命清高。至于其余人世,一概不知,没有确切的位置,简直是子虚乌有。而且,越是近在身边的东西,爱玛思想上越是回避。周围近在咫尺的一切,无论是无聊的田野、愚蠢的资产者,抑或平庸的生活,在她看来,只是世间的一种例外,是她偶然陷入的特殊环境。在这以外,那广阔无边的,都是充满幸福和感情的世界。爱玛在自己的向往之中,混淆了物质的享受与心灵的快乐、举止的高雅与感情的高尚。爱情难道不是像珍稀植物一样,需要有适宜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月下的叹息,长久的拥抱,洒在任你摩挲的手上的眼泪,肉体的骚动和情意的缠绵,凡此种种,都离不开充满闲情逸致的古堡阳台,离不开有着丝绒窗帘和厚地毯的小客厅,离不开枝叶繁茂的盆景和豪华讲究的牙床,也离不开宝石的晶莹和制服的饰带。

每天早上,驿站的小伙计来刷马,穿着大木屐,进出都经过走廊,工作服破了许多洞,光脚套一双便鞋。家里只雇得起这种穿短裤的小马夫!而且活一干完,他整天就不再来。夏尔从外边回来,自己把马牵进马厩,自己卸马鞍、戴马笼头,而女佣人抱来一捆干草,用尽力气扔进食槽。

爱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长相挺温顺的孤女,来接替娜丝塔西(娜丝塔西终于走了,走时眼泪淌得像小河似的)。她[3]不准小姑娘戴布帽,教她和主人说话要用第三人称,端送茶水要用托盘,进房要先敲门,还教她熨衣服、浆衣服和伺候女主人穿衣服,一心想把她培养成贴身使女。这位新女仆怕辞退,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太太平常总是不锁食橱,小女仆费丽丝黛每晚偷一小包糖,做完祷告,一个人躺在床上吃。

下午,太太待在楼上卧室里,她便去对面和驿夫们闲聊。

爱玛穿着室内便袍,领口敞得很开,交叉的圆翻领之间,露出带褶衬衫,上面有三颗金纽扣;腰间系一根坠着大流苏的绦带;石榴红小拖鞋,有一簇宽带子搭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沓信笺、一支笔和一些信封,尽管她没有什么人要写信。她掸掉摆设架上的浮尘,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走了神,书掉在膝盖上。她渴望去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去生活。她想死,又想住到巴黎去。

夏尔天天骑着马,四乡奔波,风雨无阻。他在农民家吃便饭,把手伸进潮乎乎的被窝,给人放血时脸上溅满温热的血,听病人的喘气声,检查病人的大小便,小心翼翼撩起病人肮脏的内衣。但是,每天傍晚回到家里,等待他的总是一炉旺火,预备好的饭菜,擦得干干净净的家具,还有一位精心打扮、招人喜爱的妻子,浑身上下散发着幽香。他真摸不清那香气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她的皮肤熏香了她的衬衫。

爱玛总是有许多别出心裁的小花样令他着迷,不是花样翻新,给烛台做了个纸托盘,就是给裙子换了一道花边,或者给一个简单的菜,甚至女佣人烧坏了的菜,取一个别致的名字,使得夏尔高高兴兴一扫而光。她在卢昂曾看见一些贵妇表链上坠一串小饰物,自己便也买一串。她还买了一对碧琉璃大花盆,摆在壁炉台上,过了一阵,又买一个象牙针线盒,里面还带一枚镀金的银顶针。这些东西,夏尔不懂得它们的妙处,越是不懂越发觉得迷人。它们为他增添了感官的享受和家庭的温馨,像金粉洒满他人生的小径。

夏尔身体好,气色好;他的声誉已经稳稳地确立。老乡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见到孩子就抚摩两下,从来不进酒店,而且言行检点,堪可信任。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疾病。其实呢,考虑到人命关天,一般他只不过是开些镇静剂,偶尔也开点呕吐剂,再就是烫烫脚、放放血而已。他倒是不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血,一针下去,像给马放血一样;拔起牙来,那股狠劲,简直是个“铁腕子”。

为了了解信息,他订了一份《医学集锦》。这是新出的一种期刊,他收到过出版广告。吃过晚饭,他总要读一读,但房间太暖,加之吃得过饱,才读五分钟,就瞌睡起来,下巴落在手上,头发马鬃般搭到灯台上。爱玛看他一眼,耸耸肩膀。要知道,有些男人,好学不倦,默默耕耘,夜夜伏案著述,最后熬到六十岁,虽然疾病缠身,但不合身的燕尾服上挂上了一排勋章。她怎么就没有嫁到这样一个丈夫呢?她巴不得包法利这个姓——她现在姓这个姓——显赫起来,在书店公开陈列,在报上经常出现,在全国家喻户晓。可是,夏尔半点雄心壮志也没有!前不久,伊沃托一位医生和他一道会诊,竟然就在病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几乎弄得他下不了台。晚上他把这件事讲给爱玛听,爱玛气坏了,大骂他那个同行。夏尔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她前额上吻了一下。但她屈辱得气都透不过来,恨不得打他一巴掌。她去走廊里推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咬住嘴唇,低声说:“真是没出息!真是没出息!”

还有让她更生气的:夏尔随着年龄的增长,动作越来越迟缓;吃果点的时候,拿空瓶塞子切着玩;吃过饭,用舌头舔牙齿;喝汤时,喝一口,咕噜一声;人开始发福了,面颊虚胖,本来就显小的眼睛,仿佛被挤向了太阳穴。

有时,爱玛不是帮他把线衫的红边掖到坎肩底下,就是帮他正正领带,或者手套旧了,他还想戴,被她夺过来扔到一边。这一切,并非像夏尔所想的,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她自己,是出自膨胀的自私心理,是精神烦躁的表现。有时候,她也对夏尔讲讲她读过的东西,例如一本小说或一个新剧本中的一段情节,或者报纸副刊登载的上流社会逸闻,因为夏尔毕竟随时准备洗耳恭听,而且无论什么都表示赞同。她对自己的猎兔犬,不就是有说不完的心里话吗?就是对壁炉边的劈柴,对座钟的摆锤,她也有话要倾诉呢!

然而,在心灵深处,她时时期待着某种事变。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在自己孤寂的生活中搜索,就像遇难的水手,遥望水雾溟濛的天边,寻找一叶白帆。她不知道会碰上什么样的机遇,不知道什么风能把机遇吹到她跟前,会把她带到什么岸边,也不知道是一叶扁舟还是一艘大船,它满载的是忧患还是幸福。但是每天早晨,她一醒来就希望当天会出现奇迹,伸长耳朵谛听各种声音,然后翻身爬起来,可是总不见机遇到来,心里好生奇怪。于是夕阳西下,又增添几分惆怅,把希望寄托于明天。

春天又来了,梨树开花,天气转暖,她心头感到阵阵憋闷。

刚到7月,她就扳着指头计算,还有多少个星期才到10月,暗暗希望昂戴维里耶侯爵会在沃比萨尔再举行一次舞会。可是,整个9月份过去了,既没收到信,也没有人登门拜访。

她陷入失望,无聊至极,心又变得空虚了,于是同样的日子,无尽无期地重新开始。

如今,这种日子一天接一天,天天一个样,数也数不清,什么也没带来!别人的生活,不管怎样平淡,起码总有可能发生点什么事;哪怕一个偶然事件,有时也会引发无穷的波折,使局面改观。可是她呢,什么也没发生。这是上帝有意安排的!未来就像一条黑糊糊的走廊,里端的门关得死死的。

钢琴她也不弹了。弹它做什么?有谁听?她永远不会有那样的机[4]会:在一次音乐会上,身穿短袖天鹅绒长袍,坐在一架艾拉尔钢琴前,灵巧的十指弹着象牙琴键,听众的赞叹声微风般在身边荡漾。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必要潜心练习!至于纸样和编织,她统统扔进了衣柜。有什么用?有什么?缝纫也令她气恼。她自言自语道:“书吗,我也读遍了!”

她无所事事,不是拿火钳烧得红红的,就是看窗外落雨。

星期天,当晚祷钟敲响时,她多么惆怅!她恍恍惚惚,听着那一下接一下的钟声。屋顶上,有一只猫拱起背,在黯淡的夕照下慢吞吞地走动。风在大路上扬起阵阵尘土。远处不时传来几声犬吠。一下一下间歇均匀的钟声,单调地回荡着,最后消失在田野上。

人们相继走出教堂。妇女们穿着打蜡的木屐,男人们穿着新工作服,孩子们光着头,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大家都往家里走,只有五六个人,而且总是那几个,不急于回家,在客栈大门口玩打瓶塞游戏,一直玩到天黑。

冬天寒冷,每天早晨,窗玻璃结满了霜花,像毛玻璃,透进来的阳光灰白灰白的。有时整天灰蒙蒙的,一到下午4点钟,就得掌灯。

遇到好天气,爱玛就下楼去花园。露水给白菜叶子镶上了银边,还有一根根晶莹的长线,从一棵白菜挂到另一棵白菜。听不到鸟语,仿佛一切还没有睡醒,墙边的果树裹上了稻草,葡萄藤像生病的大蛇,盘曲在墙根。走近了,就见有许多土鳖在墙根乱爬。篱笆旁边的云杉底下,戴三角帽的神甫读着经书,但右脚早掉了,而且由于霜冻,石膏剥落,脸上留下一片片白癣。

待不多久,爱玛便又上楼,将门一关,拨拨炭火,被火炉的热气烤得浑身酥软,感到烦恼更沉重地向自己压来。她未尝不想下楼去与女佣人聊聊天,可是碍着面子,又打消那念头。

每天同一时间,戴黑缎帽的小学教师,推开他的住宅的护窗板;乡警制服上挎着刀,从大路上经过。一早一晚,驿马三匹一组,穿街而过,去池塘里饮水。小酒店的门铃不时丁零零响。理发店门口,两根铁杆挑两个小铜脸盆,当做招牌,风一吹就碰得当当响;为了装饰店面,玻璃窗上贴了一张旧时装招贴画,窗台上放着一尊黄头发女人半身蜡像。理发师也叫苦连天,哀叹生意停滞,前景惨淡,渴望去大城市开业,例如去卢昂,离戏院不远的码头,那地方就不错。他成天愁眉苦脸,在村公所和教堂之间游来荡去,等待顾客。包法利夫人一抬头,总望见他在那里,像一个值勤的哨兵,歪戴着希腊式无边软帽,穿着厚实的毛料上衣。

下午,起居室窗外有时会出现一个男人的脑袋,紫铜色面孔,黑黑的络腮胡子,脸上挂着微笑,又从容,又爽朗,又甜蜜,露出洁白的牙齿。接着就响起了华尔兹舞曲。手摇风琴上面,有一间小客厅,手指般高的人在里面翩翩起舞:缠玫瑰红头巾的女人,穿礼服的狄洛[5]耳人,穿黑燕尾服的猴子,穿短套裤的绅士,一齐旋转起来,在安乐椅、长沙发和茶几之间不停地转呀转。背后有一些小镜子,对角用金纸粘牢,反映出他们的舞姿。那人一边摇动曲柄,一边左顾右盼,还往窗户里张望。他不时朝墙脚石上唾一口粘黄的老痰,同时用膝盖顶住琴箱,因为硬皮带勒得肩膀生疼。琴匣前面,有一排阿拉伯式小铜柱,上面绷一块粉红色塔夫塔绸帘。有时,就从那绸帘后面,呜呜的飘出阵阵音乐,时而凄切舒徐,时而欢乐急促。全是在别处,在舞台上经常演奏的曲子,在沙龙里歌唱的曲子,在夜晚的烛光下伴舞的曲子。这些上流社会的回声,一直传到爱玛的耳朵里。舞曲一首接一首,无止无休,在她的脑海里回荡;她的思想,就像在彩花地毯上起舞的印度舞姬,随着音符跳跃,飘忽无定,把她带进一个个梦境,也引来一阵阵忧伤。那人摘下帽子,接住人们扔过来的铜板,然后拉下旧蓝呢罩子,拎起手摇风琴往背上一扛,就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了。爱玛目送他离去。

爱玛最不堪忍受的,还是吃饭的时刻。楼下那间小餐厅,炉子冒烟,门吱嘎乱响,墙壁渗水,石板地面总是湿漉漉的。在她看来,人生的悲酸,统统盛在她面前的餐盘里。肉汤的热气,会勾起她心灵深处种种令人恶心的联想。夏尔吃饭总是慢吞吞,而她呢,除了嗑几枚榛子,就是双肘支在桌子上,用餐刀尖在漆布上划道道消遣。

现在,家务事爱玛统统撒手不管了。四旬斋期间,老包法利夫人来道斯特住了几天,看到她的变化,很是诧异。可不是吗,过去她那样细心,那样讲究,如今成天不注意衣着打扮,穿灰线袜,点土蜡烛,还口口声声说应该节俭,因为他们不富有,并声称她生活得很愉快、很幸福,她很喜欢道斯特这地方,等等。还说了其他许多漂亮话,目的无非是堵住婆婆的嘴。再说,婆婆的意见爱玛似乎也不想再听。甚至有一次,老包法利夫人壮起胆子,谈起主人应该监督仆人,让他们安分守己,爱玛一听,气哼哼白了她一眼,还伴随一声冷笑,老太太吓得再也不敢提这类话。

爱玛越来越乖戾任性。她吩咐为她做几样菜,菜做好了,连碰也不碰;今天光喝牛奶,明天喝十几杯清茶。她经常赌气不出房门,临了又嫌气闷,把所有窗户全打开,换上薄薄的衣衫。她责骂女佣人,过后又送她礼物,或让她去邻居家散心。有时,她把钱包里白花花的银币,统统倒给穷人,尽管她心肠并不软,不容易对别人产生同情,正如大多数农村出身的人,灵魂深处始终保留着某种东西——类似他们父辈手上的老趼那样的东西。

将近2月底,鲁俄老爹念着女婿为他医好腿的情分,亲自送来一只又大又肥的火鸡,在道斯特住了三天。夏尔天天外出看病,便由爱玛在家陪他。鲁俄老爹在卧室里抽烟,往柴架上吐痰,闲聊起来总离不开庄稼、牛犊、奶牛、家禽和乡镇议会,所以他一走,爱玛关上门时,竟有一种轻松感,连她自己也感到吃惊。此外,如今她再也不掩饰对任何事、任何人的蔑视态度,有时故意发表一些古怪议论,抨击大家赞成的东西,称道不合常情、伤风败俗的东西,常常使她的丈夫目瞪口呆。

这种不幸的处境,难道会永远继续下去,就永远摆脱不掉吗?然而,瞧瞧那些生活幸福的女人,哪一个她比不上!在沃比萨尔,她就看见过一些公爵夫人,体态比她臃肿,举止比她平庸。她怪上帝不公,常常头倚墙壁,独自落泪。她向往不平静的生活,向往化装晚会,向往放荡不羁的快乐,向往醉生梦死的追求——这一切都是她未曾体验而该享受的。

她的脸色日渐苍白,常常感到心跳。夏尔让她服缬草根汤,洗樟脑水澡。可是,这种种努力,似乎更使她烦躁不安。

某些日子,她极度兴奋,唠唠叨叨话特别多,随后立刻陷入委顿之中,一个人待着不动,也不说话,直到自己往胳膊上洒一瓶科伦香水,才恢复过来。

由于她时时抱怨道斯特不好,夏尔心想,她的病根也许是环境的某种影响。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便开始认真考虑搬到别的地方去住。

从这时起,爱玛常常喝醋,想使自己变瘦,结果得了干咳的小毛病,而且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夏尔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离开他居住了四年,开始“站稳脚跟”的道斯特。这的确是不得已而为之。他把她带到卢昂,去看他过去的一位老师。爱玛得的是神经官能症,应该换换空气。

夏尔到处打听,了解到新堡区有个富庶大镇,名叫永维寺。那里的医生是个流亡的波兰人,上星期去了别处。夏尔赶紧给当地的药店老板写了一封信,询问镇上有多少人口、离得最近的同行距镇子有多远、前任每年收入多少等等。得到的回答令人满意,所以他决定开春就搬家,如果爱玛的身体不见好转的话。

一天,为准备搬家,爱玛归理抽屉,不小心手指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原来是她的结婚花束上的铁丝。那些橘花蒙上了灰尘,已经发黄,软缎带的银色滚边也开了线。她拿起花束扔进火里。花束立刻燃烧起来,比干草还快,不一会儿,就像一把红红的灌木枝条躺在灰堆上,慢慢地焚化。爱玛看着它烧。硬纸小果一个个爆裂,黄铜丝一根根扭曲,缎带化为灰烬,纸花瓣慢慢卷曲,像一只只黑蝴蝶贴着炉膛壁飞舞,最后从烟囱里飞走了。

3月间搬离道斯特时,包法利夫人已经怀孕。[1]牛至草花艳红,花瓣呈唇形,象征幸福。[2]欧仁·苏(1804—1857),法国著名通俗小说家,著有《巴黎的秘密》《流浪的犹太人》等。[3]按贵族习惯,仆人对主人不以“你”相称,而以第三人称“他”或“她”相称,以示尊敬。[4]艾拉尔(1752—1831),法国著名钢琴制造商。[5]狄洛耳是奥地利的一个地区,居民擅长歌舞。

中卷

第一章

永维寺(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从前嘉布遣修会在这里建了一座寺院,但那座寺院现在连遗址也看不见了。)是距卢昂八法里的一座村镇,地处阿伯维尔大路和波威大路之间、利约尔河盆地底部。利约尔河是一条小河,汇人昂代尔河之前,在河口推动三座水磨。小河里有鳟鱼,星期天,孩子们常到河边钓鱼玩。

在博瓦西埃离开大道,仍是平地,继续走一段路,爬上崂岭坡,就望见利约尔河盆地了。小河从盆地中间穿过,把它一分为二,两边的景观截然不同:左边全是草场,右边都是农田。草场沿着绵延、低矮的山峦,一直延伸到山后,与柏莱地区的牧场相连;东边的平原,随着地势慢慢升高,越来越宽,遍地金黄的麦浪,望不到头。河水从草场边流过,宛似一条白练,隔开绿色的草场和金色的麦田。整个盆地恰似一件摊平的金色大斗篷,披肩式绿绒大翻领上,镶了一条银边。

走到盆地尽头,就见阿尔盖橡树林和陡峭的圣—约翰山横在面前。圣—约翰山从上到下有一条条红色长沟,宽窄不一,那是雨水冲刷的痕迹。含大量铁质的山泉,顺着这些沟流向山外。因此,这些沟都呈红砖色,网一般交织在灰色的山坡上,分外醒目。[1]

这里是诺曼底、庇卡底和法兰西岛交界处,为三大区居民杂居之地,当地人讲话口音平板,就像风景没有特色一样。在新堡全区,这里产的干酪最差。此外,这里种庄稼成本高,因为土质差,沙多石子多,要施大量肥料才成。

1835年之前,去永维镇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只是在这一年前后,才修了一条村间大路,连接阿伯维尔大道和亚眠大道。马车从卢昂运货去弗朗德勒地区,有时也走这条路。然而,永维镇虽然有了新的出路,却仍然裹足不前。人们不设法改良耕作,依然死守牧场,收入再低也不在乎。这座懒惰的镇子不位于平原边上,自然只好向河边发展。远远望去,只见它平躺岸边,就像一个牛仔躺在水边睡午觉。

下了山坡,过了桥,就是一条堤路,两旁栽了小山杨树,笔直通到镇口的房屋跟前。这些房屋都立在院子当间,四周有篱笆环绕;茂密的树下,东一间西一间散布着一些棚舍,那是压榨间、车棚和酿酒房;树枝上挂着梯子、杆子或镰刀。茅草屋顶的檐子特别低,把本来就低矮的窗户遮挡了三分之一,就像皮帽子罩住了眼睛似的。窗玻璃厚厚的,中间鼓出一个瓶底似的圆疙瘩。石灰粉刷的墙头,斜穿出几根黑黑的房梁,有时上面还挂着一段干枯的梨木。底层的大门都有一道活动的矮栅栏门,防止小鸡进屋,因为小鸡经常跑到门槛边,啄食苹果酒泡的面包屑。从镇口往里走,就见院子越来越小,住宅越来越密,篱笆不见了。有的人家,扫帚把上绑一把干蕨,挂在窗户下面,不停地晃来晃去。过了马掌铺,是一家车坊,门口停放着两三辆新造的大车,堵住了路。再往前走,透过一道围栅,看见一块圆草坪,点缀着一尊爱神塑像,手指放在嘴唇上;草坪后面,是一所白房子,台阶两边各摆一个铸铁花盆,大门上有块盾形铜牌,闪闪发光。这是公证人的住宅,是全镇最漂亮的。

再往前走二十步,街对面的广场入口,便是教堂。旁边不大的墓地,围着齐胸高的围墙,里面坟冢遍布,一块块年久依旧的墓石,平躺在地面,整个墓地像铺上石板似的,夹缝里长出的野草,自然地形成了一方方规整的绿畦。查理十世在位的末年,教堂重建过一次。现在,木头圆顶的上部已开始朽坏,蓝色的顶盖有些地方陷了下去,现出黑黑的坑。大门上方,本来放风琴的地方,辟成了男人祭廊,有一架楼梯盘旋而上,木屐一踩,咚咚直响。

阳光透过平整的彩绘玻璃窗,斜照在靠墙横摆的一排排板凳上。有些板凳上放着一块草垫,用钉子钉牢了,下面写着几个大字:“某某先生之座”。往里去,大厅狭窄处,有一个忏悔间,正对面是一尊圣母小塑像。圣母身着缎袍,蒙着一块珠罗面纱,上面缀有点点银星,[2]双颊涂成绛色,看上去就像桑威奇的一尊偶像。大厅最里面是主祭坛,上面挂着一帧“神圣家族”的复制品,书有“内务大臣赠”几个字,下面一边点着一对蜡烛。整个教堂到此为止。唱诗台是杉木做的,一直没有刷过油漆。

永维镇的大广场,约有一半给菜市场占据了。所谓菜市场,不过是一个瓦盖的大棚子,由二十来根柱子支撑着。广场的一角,靠近药店,是镇公所。它是按照巴黎一位建筑师设计的图样建造的,外观颇[3]似一座希腊神殿,底层有三根爱奥尼亚式圆柱,二楼一条半圆拱腹回廊,尽头的三角楣上绘有一只高卢公鸡,一个爪子托着宪章,一个爪子举着公理天平。

不过,全镇最引人注目的,当推位于金狮客栈对面奥梅先生的药店。特别是晚上掌灯之后,红的和绿的短颈大口玻璃药瓶,把两种彩色的光远远地投在地面,使店面显得光彩夺目。透过红红绿绿的光,影影绰绰,宛如在孟加拉烟火辉映之下,依稀可见药店老板坐在柜台后面。店堂四壁,从上到下贴了许多药物名称,有行书体、圆环体、印刷体,诸如维希水、塞尔兹水、巴莱吉水、净化剂、拉斯巴耶剂、阿拉伯药粉、达尔塞药片、雷纽药膏,还有绷带、热敷器、健身糖等等,不胜枚举。整个铺面上方,横跨着一块金字招牌:奥梅药店。柜台上有几架固定的大天平。天平后面,店堂里端,有一扇玻璃门,上方写着“配药室”,半中间的金字又一次写着“奥梅”二字。

此外,永维镇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可看了。仅有的一条街,长超不过步枪的射程,两边有几家店铺,到大路拐弯的地方止步。出街口往右拐,沿着圣—约翰山脚,走不多远,就到了公墓。

霍乱流行那一年,为了扩大墓地,推倒了一堵墙,又在旁边买下三英亩地。不过,这片新坟场,几乎无人安葬,坟墓还是密密麻麻朝大门那边扩展。公墓看守人,又管掘坟,还兼教堂执事(这样就从本堂区的死人身上获得双重好处),利用那片空地种土豆。然而,年复一年,那一块土地还是逐渐缩小,所以遇到传染病蔓延,他真不知道该为人死得多而高兴,还是为他的地缩小而难过。“赖斯迪布都瓦,你是靠死人养活自己。”本堂神甫有一天终于这样说道。

这句阴森森的话使他不得不踌躇,有一段时间不再干了。可是,今天他仍继续种他的块根,还硬说是地里自然长出来的哩。

自下文要讲到的事情发生以来,永维镇实际上没有任何变化。白铁皮做的三色旗,依然在教堂的钟楼顶上转动;铺子门口的印花棉布幌子,依然迎风招展;药店的胎儿标本,像一束束白色火绒,浸泡在浑浊的酒精里,日渐腐烂;客栈大门口一对古老的金狮,日晒雨淋,早就黯淡无光,像两只鬈毛狗望着过往行人。

包法利夫妇来到永维镇那天傍晚,女店主勒佛朗索瓦寡妇忙得团团转,大汗淋漓在锅台边烧菜。第二天镇上逢集,必须事先切好肉,宰好鸡,烧好汤和咖啡,还要为几个包饭的人以及医生夫妇和他们的女佣人准备晚饭。台球室里传来阵阵笑声;小间三位磨坊老板嚷着要烧酒。劈柴熊熊燃烧,火炭劈里啪啦爆裂。厨房里长条案板上,整块的生羊肉之间,放着一摞摞盘子,砧板上在剁菠菜,震得盘子直晃动。鸡舍里的鸡咯咯乱叫,因为女佣人在捉它们,准备宰杀。

有一个人背向壁炉烤火。他穿一双绿色皮拖鞋,脸上有几颗麻子,头戴金坠丝绒软帽,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一看便知他生活得安闲自在,就像挂在他头顶上柳条笼子里的金翅鸟一样。此人就是药店老板。“阿特米丝!”女店主喊道,“多折些干树枝,水壶都灌满水,把烧酒拿来,麻利点!你看,有这么多客人要来,我都不知道拿什么果点招待他们。老天爷!搬家的那几个伙计又在台球室闹开了!他们的大车还停在大门口呢!等会儿‘燕子’回来,非把它撞坏不可,快叫伊波力特推到车棚里去。真是的,奥梅先生,从早上起,他们这帮人大概打了十五盘啦,苹果酒都喝光八罐了!”女店主手里拿着漏勺,远远地望着台球室那几个人继续说:“我的台毡都会给他们戳坏的!”“戳坏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奥梅先生答道,“买张新的就是了。”“买张新球台!”寡妇叫起来。“现在这张已经不能用了呀,勒佛朗索瓦太太。我早就对你说过,你的想法不对头!很不对头!再说,爱好台球的人,如今都讲究球袋窄,杆子沉,台球的打法也不同了,一切都变啦!得跟着世道走。还是看着人家泰里耶吧……”

女店主气得满脸通红,药店老板并不住嘴:“不管你怎么说,人家那张球台就是比你这张小巧。而且,他会[4][5]想新花样,例如为波兰人和里昂遭水灾的人举行义赛……”“我们才不怕他那种穷光蛋哩!”女店主耸耸肥硕的肩膀,打断药店老板道,“得了,得了,奥梅先生!只要我金狮客店在,总会有人来的。我们店底子厚嘛!倒是法兰西咖啡馆,你看好了,说不定哪天会关门大吉,窗板上贴一大张停业启事哩!……叫我换台球桌!”女店主自言自语地继续说,“它可以用来叠晒干的衣服,方便得很哩!打猎的季节,上面可以睡六个客人……怎么搞的,伊韦尔这个慢腾鬼还不来!”“你是等他来好给客人开饭吗?”药店老板问道。“等他?比内先生咋办?你看吧,比内6点钟准到。像他这样刻板的人,世间找不到第二个。吃饭总要在小间,还非要他那个座位不可,死也不肯换地方!连喝苹果酒都挑挑拣拣。一点也不像莱昂先生,人家有时7点钟才到,7点半到的时候也有。有什么吃什么,看都不看一眼。多么随和的年轻人,说话又从来不大声嚷嚷。”“是啊,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和一个当过骑兵的税务员,就是不同嘛。”

6点钟一响,比内果然进来了。

他身材瘦削,穿一件笔挺的蓝色大衣,皮帽子的两个护耳用带子系在头顶,帽檐上翻,露出光秃的脑门,过去长年戴战盔,上面留有一条印子。大衣里面一件黑呢坎肩,一条硬领,下身是一条灰色长裤,脚上的靴子一年四季擦得贼亮,但脚面一边被足趾拱起一块。一张黯淡无光的长脸,生了一双小眼睛,一个鹰钩鼻子;金黄色络腮胡子,齐着下巴,一根不乱,就像花圃的边一样整齐。他是推牌九的老手,打猎的能手,又写得一手好字。他家里有台旋床,闲着没事,就旋餐巾圈玩,怀着艺术家的收藏癖和小市民的占有欲,保存了一屋子。

他径直朝小间走去,但先得请那三位磨坊老板出来。他在火炉旁边那个位子坐下,一声不吭,等人给他摆好餐具,然后像往常一样,把门一关,摘掉帽子。“他说两句客套话,就会磨坏舌头不成!”等没旁人在场时,药店老板对女店主说道。“他这个人从来就话不多。上星期,店里来了两个呢绒贩子,是两个很风趣的小伙子,说了一大堆笑话。我笑得都流眼泪了,而他呢,始终闷声不响坐在那里,像个闷葫芦。”“是啊,”药店老板说道,“这种人没有想象力,没有风趣,从气质上就一点儿也不合群!”“不过,有人说他很有本事。”女店主指出。“有本事?他有本事?”奥梅先生反驳道,随后换了缓和点的口气补充一句:“干他的老本行,也许吧。”

他接着又说:“嗯!要说一位商人由于各种联系太广,或者法官、医生、药剂师由于潜心于业务,因此人变得古怪了,甚至变得喜怒无常,那我能够理解。人们讲故事,就常常讲到这种情形嘛!但人家至少是在思考问题。就拿我来说吧,好多回,为了写标签,在书桌上找笔,可是找来找去,最后发现夹在耳朵背上!”

这时,勒佛朗索瓦太太走到门口,想看看“燕子”到了没有,但她愣住了,因为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出其不意进到厨房里,借着黄昏的余光,可以看出这人气色很好,身体健壮。“神甫先生有什么事吗?”客栈老板娘一边问道,一边从壁炉台上一排铜烛台之中端起一盏。“要喝点什么吗?来点黑醋栗酒,还是葡萄酒?”

本堂神甫彬彬有礼地谢绝了。他是来找雨伞的:前一天,他把自己的雨伞忘在埃内蒙修道院了,特来拜托勒佛朗索瓦太太今晚打发人去取来,送到他的住宅。他说完就朝教堂去了,教堂敲响了晚祷钟。

等到广场上再也听不到神甫的脚步声时,药店老板就批评他刚才的举动很不应该。人家请喝一杯酒都不肯喝,在他看来,实在虚伪透顶。其实呢,教士们都背着人大吃大喝,而且巴不得让社会倒退到什

[6]一税那种时代去。

女店主却为神甫说好话:“你怎么不说,像你这种男人,他可以一把抓起四个,放在膝盖上折为两半?去年,他帮助大家收麦秸,一次就扛六捆,好足的力气!”“好极了!”药店老板说,“你就让姑娘们去向这种气质的壮汉忏悔吧。我要是政府,就让教士们每个月放一次血。是的,勒佛朗索瓦太太每个月好好放一次血,以便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道德。”“闭上你的嘴,奥梅先生!你真是大逆不道!你不信教!”“我信教,信我自己的教!我甚至比他们更虔诚,不像他们一个个假模假式,装腔作势!与你所说的相反,我信奉上帝!我信奉天主,相信有一个造物主。这个造物主是谁,无关紧要,他安排我们来到这尘世间,就是让我们尽公民的义务,尽家长的职责。但是,我用不着上教堂,去吻那些银盘子,掏腰包养肥那一大帮可笑的家伙。他们生活得比我们好得多!礼拜上帝吗,无论在树林里还是在田野上,甚至像古人一样仰望着苍穹,都行!我的上帝,我所崇奉的上帝,就是苏格拉底的上帝,富兰克林的上帝,伏尔泰和贝朗瑞的上帝!我拥护[7][8]《萨伏伊牧师的信仰宣言》和1789年的不朽原则。因此,我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仁慈的老好人上帝,拄着拐杖在花圃里散步,而让自己[9]的朋友钻进鲸鱼的肚子,大叫一声死去,三天后又复活过来。这种事本身就荒唐,而且违反物理学的全部原理。这也向我们证明,教士们一向陷于可耻的无知之中,还硬要其他人和他们一样陷进去。”

药店老板住了口,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听众。他说得兴奋,一时竟以为自己是在乡议会发表演说哩。但女店家已经不再听他大发议论,而是伸长耳朵,倾听远处传来的隆隆声。她听出那是车轮滚动和松了的马蹄铁踏在地面的声音。“燕子”终于在门口停下了。

这辆车子的车厢是黄色的,两个大轮子高及车篷,不仅挡住了里头乘客的视线,而且把尘土溅落到他们肩上。车窗窄小,车门一关,小小的窗玻璃就在框子里砰砰震动,上头积了厚厚一层灰尘,还东一块西一块泥巴,即使下暴雨,也很难完全冲洗掉。拉车的马有三匹,其中一匹打头。车子下坡时,车厢底部就咣当咣当直碰地面。

永维镇一些市民来到广场上,七嘴八舌一齐嚷,有问消息的,有探听情况的,也有找鸡鸭筐子的,闹得伊韦尔不知回答谁好。他去城里为本镇人办货,刚刚回来,正要挨家挨户去送呢:为鞋匠带回了几捆皮子,为马掌匠带回了一些废铁,给他的女东家带回来一桶鲱鱼,还从女帽店带回几顶帽子,从理发店带回几束假发。回来的路上,他就把这些东西分好了,只管隔着篱笆扔进各家的院子,站在车座上,扯开嗓门叫喊,连马也顾不上了,让它们自己走去。

今天车子回来迟了,因为发生了意外:包法利夫人的猎兔犬,在田野跑得不见了。大家吹口哨找它,足足折腾了一刻钟。伊韦尔甚至赶着车倒回去半法里,以为望见了,走拢一看又不是,只好掉回头赶路。爱玛又哭又气,抱怨这件倒霉事是夏尔造成的。同车的布商勒乐先生,试着安慰她,说狗丢失许多年,也能找到主人,随即举了许多例子:据说,有条狗从君士坦丁堡跑回了巴黎。还有一条狗跑回的路程按直线距离算都有五十法里,而且泅过了四条河流。他父亲本人曾经养了一条鬈毛狗,丢失了十二年,一天傍晚他进城去吃饭,在大街上,那条狗突然跳到了他背上。[1]法兰西岛为法国中北部行政大区,面积一万二千零八平方公里,首府为巴黎。最初巴黎周围地区原叫做法兰西岛,法兰西一名即由此演变而来。[2]英国英格兰肯特郡的一个教区,中世纪就十分繁荣,现仍保留有中世纪几座教堂。[3]古典建筑的五种柱式之一,与陶立克柱式同在古希腊时期形成。[4]指1830年波兰革命失败,大批人流亡法国。[5]指1840年里昂发生严重水灾。[6]昔时天主教规定教民必须以收入的十分之一向教会缴税。大革命中,这一制度被废除。[7]指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借牧师萨伏伊之口,公开主张信仰自由,提倡把信仰建立在外界景物和内心感情上。详见该书第四卷。[8]1789年即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年。这场大革命宣布的原则之一即宗教信仰自由。[9]《旧约·约拿书》第二章有一段说上帝耶和华为惩戒约拿,让大鱼将他吞进肚里,由于约拿在里面忏悔,第三天又让大鱼把他吐出来。第二章

爱玛头一个下车,接着下的是费丽丝黛、勒乐先生和一位奶妈。夏尔呢,天一黑就在角落里呼呼睡着了,不得不叫醒他。

奥梅先生自我介绍,向夫人表示敬意,又与先生客套一番,说能有机会为他们略尽地主之谊,不胜荣幸,接着亲切地补充说,他自作主张来陪他们用餐,实在冒昧,不过他太太不能到场。

包法利夫人一进厨房,就走到壁炉跟前,伸出两个指头,在膝盖处抓住袍子,将下摆提到脚踝之上,抬起一只穿黑靴子的脚,从正在翻来翻去的烤羊腿上面,伸向火苗。火光照亮她的整个身子,是那样暖和,透过袍料的经纬,渗进她那白皙皮肤上匀净的寒毛孔,甚至渗透了不时眨动的眼皮。每当风从半开的门里吹进来,她就被笼罩在一大片红光之中。

在壁炉的另一边,一个金黄头发的小伙子,默默地打量着她。

小伙子在公证人纪尧曼的事务所当见习生,名叫莱昂·杜普意,生活在永维镇这种地方,感到无聊得很,所以常常推迟用晚餐的时间(他是金狮客店第二个包饭的),希望店里来个把客人,晚间可以聊聊天。有些天,他工作干完了,不知道做什么好,便只好准时回客店,自始至终,从上汤到上奶酪,与比内先生面对面用餐。所以,当女店家提议他陪新来的两个客人用饭时,他便欣然接受,连忙来到大间。勒佛朗索瓦太太爱体面,叫人摆了四份餐具。

奥梅先生怕伤风,请大家允许他不摘头上的希腊式帽子。

接着,他转向邻座的包法利夫人问:“夫人大概有些累了吧?我们这辆‘燕子’颠簸得实在可怕。”“的确有些累了。”爱玛答道,“不过,搬家我觉得开心。我就喜欢常换换地方。”“老待在一个地方的确没意思!”见习生说着还叹息一声。“你要是像我一样,”夏尔说,“不得不骑着马一天到晚四处奔波……”“我倒觉得那再有意思不过了。”莱昂转向包法利夫人说道,随即又补充一句:“只怕做不到呢。”“再说,”药店老板接过话茬说道,“在我们这个地方行医,并不怎么艰苦,因为道路宽阔平坦,马车畅行无阻,而且农民普遍富裕,酬金相当丰厚。至于疾病吗,除了肠炎、支气管炎和胆道感染等常见病之外,收获季节还不时会有人打摆子。不过总的来讲,重病很少,特殊的病几乎没有,只是患瘰疬的人比较多,这可能是因为乡下人居住环境的卫生条件很糟糕。啊!包法利先生,你会发现,倒是有许多偏见需要你去斗争。你努力按科学办事,顽固的陈规陋习每日每时都会和你作对。时至今日,人们还是求救于上天、神灵和神甫,而不按照常理,来找医生和药剂师。然而,我们这里的气候,说实话并不坏,本乡甚至有几个九十高龄的人。一年的气温(我观察过寒暑表),冬天低到摄氏表四度,三伏天高到二十五度,顶多不超过三十度,合列氏表最多二十四度,或者按英国算法,合华氏表五十四度,绝不会更高!事实上,我们有阿尔盖森林挡住北风。另一边又有圣—约翰山挡住西风。不过,河流蒸发,形成水汽,草原上有许多牲畜,而牲畜,正如你们所知道的,呼出大量阿摩尼亚气,即氮气、氢气和氧气(不,仅仅是氮气和氢气),吸收土地里的腐殖质,把散发的气体混合在一起,仿佛结成了一束,碰到大气中有电,就自动与电化合,久而久之,就像在热带一样,产生一种热烘烘的、有害于健康的瘴气。不过这种热气,在它产生的地方,或者说在它可能产生的地方,也就是说南边,就被东南风冲淡了。这风一刮过塞纳河,就变得凉爽了。有时,它突然吹送到我们这里,颇像俄罗斯的微风哩!”“你们这附近总该有散步的地方吧?”包法利夫人继续与年轻人攀谈。“咳!很少。”莱昂答道,“只在山坡上森林边缘,有个叫做牧场的地方,星期天,我有时带本书去那里散心,看日落。”“我觉得什么也比不上落日好看,尤其在海边。”“啊!我就是爱大海。”莱昂说。“你不觉得吗,”包法利夫人说道,“面对浩瀚无垠的大海,纵目远眺,思想会更自由地翱翔,灵魂会变得更高尚,进入无限和理想的境界?”“山区风光也同样诱人。”莱昂说,“我一位表兄去年去瑞士旅行,回来对我谈起那里湖泊的诗情画意,飞瀑的瑰丽迷人,冰川的壮观宏伟,实在超乎人的想象。那里有挺立激流之中、高耸入云的松树,有建在悬崖之上的小屋,而在脚下千英尺之处,当云层露出罅隙时,可以看见一条条溪谷。那景致该多么令人神往,令人赞叹,令人陶醉啊!难怪有一位著名音乐家,为了激发自己的想象,经常对着波澜壮阔的景色弹钢琴呢。”“你是搞音乐的?”包法利夫人问道。“不是。不过我很喜欢音乐。”莱昂回答。“啊!别听他的,包法利夫人。”奥梅一边俯向餐盘,一边插嘴说,“他这完全是谦虚。怎么,亲爱的!那天你不是在卧室里唱《守[1]护天使》来着?唱得好听极了,我在配药室听你唱,你的功力简直抵得上一个演员。”

莱昂就寄居在药店老板家,住三楼对着广场的一个小房间。听到房东的恭维,他涨红了脸。药店老板已转身和医生交谈去了,一个接一个列举永维镇的主要住户,讲述一些轶闻趣事,介绍一些情况,例如谁也不知道公证人到底有多少财产,图瓦什一家人最好摆架子,等等。

爱玛又问道:“你喜欢什么音乐?”“啊!德国音乐,把人带进梦幻境界的音乐。”“你看过意大利歌剧吗?”“还没有。不过,明年我要住到巴黎去,以便完成法科学业,那时就有机会去看了。”“方才,”药店老板转向爱玛说道,“我和你先生谈到雅诺达医生,那个离开了本镇的倒霉鬼。倒是多亏了他爱铺张,你们就要住上永维镇最舒适的一所房子。对于一位医生来讲最方便之处,那座房子有一扇朝小巷子的门,出入都没人看见。此外,它又具备居家的种种方便条件,有水房、带配膳室的厨房、客厅、水果贮藏室等等。雅诺达是一位花钱大手大脚的大少爷,他请人在花园尽头靠水边搭了一个花棚,专门夏天坐在那里喝啤酒!夫人要是喜欢侍弄花木的话,倒可以……”“我太太对这些不感兴趣。”夏尔说道,“有人劝她活动活动,可是她就爱总待在房里看书。”“这和我一样。”莱昂插嘴说,“说实话,晚上,就着灯光,捧本书坐在火炉边,一边听风扑打玻璃窗,有什么比这更富有情趣?”“可不是么!”包法利夫人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莱昂说道。“坐在那里什么也不想,”莱昂接着说,“让时间一小时一小时流逝。你不用迈步,就在一个又一个地方漫游,而那些地方历历如在眼前。你的思想和小说混在一起,不是玩味一些奇遇的细节,就是沉浸在故事的发展变化里,与其中的人物化为一体,在他们的衣裳里,仿佛是你的心脏在跳动。”“对!对极了!”爱玛附和道。“有时候看书,”莱昂继续说,“会遇到你曾有过的一个模糊想法,或者一个已经淡忘的形象,又从远处回到你的眼前,就像你最细微的感情,被充分揭示出来了似的。你有过这种体会吗?”“我有过这种体会。”爱玛答道。“所以,”莱昂说,“我特别喜欢诗人,觉得诗歌比散文更动人,更催人泪下。”“不过读多了也会厌倦。”爱玛说,“相反,我现在非常喜欢一气呵成、惊心动魄的故事。我就讨厌近似现实生活的那种平平庸庸的人物、温吞水一样的感情。”“的确。”莱昂又说,“一部作品不扣人心弦,我觉得它就背离了艺术的真正目的。在遭受了人生的种种失望之后,能够让思想接触高尚的性格、纯洁的情感和幸福的情景,不啻是莫大的慰藉。对我来讲,生活在这里,远离社会,读书是唯一的消遣。永维镇没有什么可消遣的!”“大概像道斯特一样,”爱玛说,“所以我一直向一个阅览室借书看。”“夫人如果肯赏光,尽可以利用我的藏书。”药店老板听到他们最后几句话,说道,“我所收藏的书,都是出自最优秀的作家,如伏尔泰、卢梭、德利尔、瓦尔特·司各特,还有《副刊专辑》,等等。此外,我还收到各种报刊,其中《卢昂灯塔报》天天送来。之所以得到这种优惠,是因为我担任这家报纸在比希、佛尔日、新堡、永维镇以及附近一带的通讯员。”

晚餐已经吃了两个半钟头。女佣人阿特米丝穿着旧拖鞋,懒洋洋地在石板地上呱嗒来呱嗒去,上菜有一道没一道,丢三落四,懵懵懂懂,进来出去总让台球室门半开着,门的插销头碰得墙壁砰砰响。

闲谈之中,莱昂无意识地将一只脚踏到了包法利夫人椅子的横档上。包法利夫人打一条蓝缎子小领带,像一个皱领圈套在细麻布管状褶高领外面,使高领硬挺挺的;她的脸的下半部,随着头部的动作,时而藏进时而露出高领,十分妩媚动人。他们俩离得很近。在夏尔和药店老板交谈时,他们就这样不着边际地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但总离不开一个固定的中心,即双方都感兴趣的话题,什么巴黎的戏剧啦,小说的标题啦,时新的双人舞啦,还有他们所不熟悉的上流社会,爱玛居住过的道斯特,他们眼下所在的永维镇,等等,山南海北,无所不谈,直到晚餐结束才住口。

上了咖啡之后,费丽丝黛便先去新住宅收拾卧室。不多久,客人们离席而去。勒佛朗索瓦太太在快熄灭的炉火旁打盹儿。只有马车夫提着灯,守在一旁,准备送包法利夫妇去安歇。他的红头发里沾着碎干草,左腿一瘸一拐。当他用另一只手拿起本堂神甫的雨伞时,大家便上路了。

小镇已进入梦乡。菜市场的柱子投下长长的影子。大地灰蒙蒙,像夏天的夜晚。

医生的住所离客栈只有五十步远,只走不一小会儿,大家就互道晚安分手。

爱玛一迈进前厅,就感到一股凉飕飕的潮气迎面扑来,双肩像搭了一件湿衣服似的。原来墙壁刚粉刷过。木头梯子踏上去嘎吱直响。二楼的卧室没挂窗帘,窗户里透进灰白的光。窗外可望见影影绰绰的树梢,更远处是半隐没在夜雾中的草地。月光照耀下,但见沿河一带雾气缭绕。房子中间,零乱地撂着五斗柜抽屉、瓶子、帐杆、镀金小棍,床垫子压在椅子上,洗脸盆扔在地板上,——搬家的两个人,就这样不负责任,把东西扔下就走了。

爱玛有生以来是第四次在陌生的地方过夜。第一次是进修道院,第二次是嫁到道斯特,第三次是在沃比萨尔,如今是第四次。每一次都标志着她的生活中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她相信,在不同的地方,事物不可能按老样子重复,过去的那段生活既然很糟,未来的这段生活也许会好一些。[1]《守护天使》是杜尚日夫人(1778—1858)作曲,曾流行一时。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爱玛一起床,就看到见习生在广场上。她穿着睡袍。见习生抬起头向她打招呼,她点了点头,就赶快关上窗户。

莱昂一整天都在盼望下午6点钟到来,但是走进餐厅,仅仅看见比内先生坐在餐桌边。

昨天的晚餐对莱昂来说,可算一件大事。一连两个小时,与一位夫人闲聊,这在他还是破天荒头一回。他们谈了那么多事情,过去他无论如何是表达不清楚的,怎么在爱玛面前竟讲得那样活泼生动呢?他一向腼腆,木讷寡言,这一半是生性羞怯,一半是故意装的。在永维镇,人人都认为他举止得体。遇到年长的人高谈阔论,他总是老实听着;别人谈论政治问题,他也从不情绪激动。对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来讲,这的确难能可贵。而且他多才多艺,会画水彩画,能识乐谱,晚饭后不打牌的时候,就兴致勃勃地看文学书籍。奥梅先生看重他有知识,奥梅太太则喜欢他为人殷勤,因为他经常陪奥梅家的孩子到花园里玩耍。那几个小家伙,总是脏兮兮的,严重缺乏教养,而且像他们的母亲一样,有点无精打采。奥梅家照料孩子的,主要是一位保姆,还有药房的学徒朱斯丹。朱斯丹是奥梅先生的远亲,奥梅先生出于怜悯,把他收留在家,同时当佣人使唤。

药店老板有意显示自己是不可多得的好邻居。他向包法利夫人介绍各店家的情况,特意请来他的苹果酒供应商,亲自尝酒,又下地窖监督把一桶桶酒摆好,还介绍怎样才能买到便宜黄油,甚至帮助与赖斯迪布都瓦接上了头。赖斯迪布都瓦是教堂管事,除负责教堂差事和丧葬事项之外,还随各家各户的喜好,按年或按钟点帮永维镇主要的几户人家料理花园。

药店老板如此殷勤,以至曲意逢迎,并非单单出于关心别人的愿望,而是另有所图的。[1]

十一年风月十九日颁布的法律第一条明文规定,任何人没有执照不得行医。奥梅违犯了这条法律,经人暗中告发,被皇家检察官传到卢昂训话。检察官身穿袍子,肩上披着白鼬皮饰带,头戴一顶直筒无边高帽,就站在办公室里接见了他。那是上午开庭之前。走廊里传来法警笨重的靴子来回走动的声音,还有远处沉重地落下大锁的响声。药店老板耳朵里嗡嗡响,像中了风,眼看就要倒下了。他仿佛看见自己关进了地牢,全家哭哭啼啼,药店被出卖,满地药瓶狼藉。他不得不跑进一家咖啡店,喝了一杯加苏打水的朗姆酒,让自己镇定下来。

日子一久,这次警告淡忘了,他仍和从前一样,在后店为人诊治一些小毛病。但是,镇长对他心存芥蒂,同行都妒忌他,必须时时小心提防。他对包法利先生礼数有加,极力套近乎,就是为了让他心存感激之情,日后就是有所觉察,也不便揭短。因此,他们每天早晨给包法利先生送报纸,下午总要抽点时间,离开药店,去医生家聊聊天。

夏尔满面愁容,因为没有人登门求医。一个人闷在家里,常常几小时不说话,不是在诊室睡觉,就是看妻子做针线活儿。为寻求排遣,他尽量在家里干些体力活儿,甚至用漆匠剩下的油漆,试着把阁楼又刷了一遍。可是,银钱的事令他犯愁:修缮道斯特的住宅,给太太购置衣服首饰,还有这次搬家,花的钱都不少,三千多埃居的陪嫁,两年下来,所剩无几。再说,从道斯特迁居永维镇,不少东西不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就是失散了。单说那尊神甫石膏像,就由于车子颠簸太厉害,掉下来,在坎康布瓦的石板路上摔得粉碎。

有一件令人操心的好事,使他摆脱了烦愁,那就是太太有喜了。产期越临近,他越发疼爱她。另一种血肉的联系正在形成,仿佛使他时时刻刻意识到一种更为复杂的结合。当他在远处看见她懒洋洋地行走,没束紧身褡的腰身在臀部以上缓缓扭动,当他们面对面待着,她疲倦无力地坐在安乐椅里,而他尽情地端详着她,这时他真是太幸福了,再也憋不住了,便站起来,搂住她,抚摩她的面颊,叫她小妈妈,恨不得拉她一起跳舞,又是笑又是哭,心头涌出充满柔情蜜意的俏皮话,和她说个没完。一想到孩子即将出世,他就抑制不住满腔的喜悦。现在他什么也不缺了。他经历了全部人生,如今坐在人生的筵席旁,怡然自得,尽情享受。

爱玛起初惊异万分,接着巴不得快快分娩,好尝一尝做母亲的滋味。可是,由于家境窘迫,不能按她的意思买一个吊式摇篮、一顶粉红色小绸帐和绣花的婴儿帽。她一赌气,便什么也不买,而把一切交给村里一个女工去做,既不选择,也不商量。这些准备工作是能唤起母爱的,做起来自有乐趣,她就体会不到了。所以她对孩子的感情,也许从一开始就打了折扣。

不过,每天吃饭时,夏尔总要谈起他们的小家伙,因此不久她也时时放在心上了。

她盼望生个儿子,身体结实,棕色头发,起名叫做乔治。这种生男孩的想法,是因为自己生活得窝窝囊囊,希望出一口气。男人至少是自由的,可以恣意放浪,周游世界,冲破艰难险阻,就是天涯海角的幸福,也要去享受享受。女人呢,则经常受到束缚,缺乏活力,任人摆布,不仅身体上软弱无力,而且法律上处于依附地位。女人的意志,就像用细带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风一吹就飘来摆去;时时都有欲望在引诱她,时时都有礼俗在限制她。

一个星期天早晨6点钟左右,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她分娩了。“是个女儿!”夏尔报告说。

她转过头,昏了过去。

奥梅太太几乎立刻跑过来亲她,金狮客店的勒佛朗索瓦太太也赶了来。药店老板为人谨慎,只在微开的门外随口说了几句道喜的话。他要求看看婴儿,觉得长得挺好看。

在产后休养期间,爱玛费尽心思给女儿起名字。首先,她考虑了所有带意大利字尾的名字,诸如克拉拉、路易莎、阿芒达、阿塔拉等等。她相当喜欢嘉尔珊黛这个名字,但更喜欢伊索尔和蕾欧卡蒂。夏尔希望孩子叫母亲的名字,爱玛反对。他们查遍了历书,还请教外人。“那天我和莱昂先生谈起这件事,”药店老板说,“他很奇怪你们为什么不给她取名玛德兰,眼下这个名字好时髦哩。”[2]

但是,老包法利夫人坚决反对用这样一个女罪人的名字。奥梅先生呢,凡是能使人联想一位伟人、一个著名事件或一种崇高思想的名字,都特别喜爱。他的四个孩子,就是按这种方式取的名字:拿破[3]仑代表光荣,富兰克林代表自由,依尔玛或许是对浪漫主义的归附,[4]而阿达莉则是表示对法国戏剧最不朽的杰作的崇敬。药店老板具有哲学信念,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艺术的欣赏;他身上的思想家成分,并不窒息他感情丰富的气质;他善于区别对待事物,不把想象和狂热混为一谈。就拿《阿达莉》这部悲剧来说吧,他抨击其思想,却欣赏其风格;诅咒其观念,却赞扬其全部细节;厌恶其中的人物,却喜欢他们的对白;每读到精彩之处,总不禁心潮澎湃,但一想到戴瓜皮帽者[5]流拿它去招揽生意,又不免黯然神伤。他陷于这种矛盾的复杂感情之中,既想亲手给拉辛戴上桂冠,又想好好和他辩论一番。

最后,爱玛想起在沃比萨尔庄园做客的时候,曾听见侯爵夫人叫一个年轻女子白尔特,于是选定了这个名字。由于鲁俄老爹不能来,他们就请了奥梅先生做教父。奥梅先生送来的礼物,全是他店里现成的东西:六盒黑枣、一整瓶健身粉、三筒蛋白松糕,还有从壁柜里找出来的六根棍儿糖。施洗礼的当天晚上,摆了一大桌酒席,本堂神甫也在座。大家兴致很高,临到行酒,奥梅先生唱了一首《善良人的上帝》,莱昂先生唱了一曲威尼斯船歌,老包法利夫人是教母,也唱了一首帝国时期的浪漫曲。最后,老包法利先生要求把孩子抱下楼来,[6]说是要给她行洗礼,端了一杯香槟酒往她头上浇。这种对初次圣礼[7]的嘲弄,使布尔尼贤神甫大为生气。老包法利引用《众神之战》中一句话回敬他,神甫站起来就要离席。太太们好言挽留,奥梅先生也从中调解,神甫这才重新坐下,泰然自若地从碟子里端起喝了一半的咖啡。

老包法利在永维镇待了一个月。每天早晨,他总要到广场上抽一袋烟,戴着他那顶带银色道道的漂亮橄榄帽,全镇上的居民大为欣赏。他喝烧酒成瘾,常常差女佣人去金狮客店买一瓶,记在儿子账上。他往丝围巾上洒香水,把儿媳所有的科伦香水全用光了。

儿媳并不讨厌他。这位公公可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经常讲起柏林、维也纳、斯特拉斯堡,还有他当军官时的情况、他有过的情妇和他摆过的盛大酒宴。再说,他显得和蔼可亲,甚至有时在楼梯上或花园里,揽着儿媳的腰叫道:“夏尔,你得当心哩!”

这样一来,包法利老太太不放心了,生怕久而久之,老伴会对儿媳的思想产生不良影响,危及儿子的幸福,所以催老伴尽早和她回去。包法利老太太或许还存有更严重的不安哩,她的老头子可是个什么也不顾的人。

一天,爱玛突然坐不住了,渴望去看望托给木匠的妻子哺乳的小[8]女儿。她也不翻翻历书,看圣母的六个礼拜是否过了,就一个人出了门,向罗莱家走去。罗莱家位于村头山坡下,在大路和草原之间。

时值正午,家家户户放下了窗板。碧空中一轮烈日,照射得青石屋顶金光耀眼,山墙顶上仿佛冒着火花,连风都是灼烫的。爱玛走着走着,感到体力不支,加之路上的石子又磨脚,她拿不定主意是折回去好,还是进到哪户人家歇息一会儿。

正在这时,莱昂先生从路旁一家大门里出来,腋下夹着一卷文件。他上前向爱玛打个招呼,随即站到勒乐铺子前面灰色凉篷下面。

包法利夫人说她去看她的孩子,但累得走不动了。“要是……”莱昂欲言又止。“你要去什么地方办事吗?”爱玛问道。

见习生说他没有事,爱玛便请他陪她一道去。一到傍晚,这件事便传遍了永维镇。镇长夫人图瓦什太太当着女佣人的面说:“包法利夫人是往自己脸上抹黑嘛。”

去奶妈家的路就像去公墓一样,出了街向左拐,顺着矮小的房屋和院子之间一条小径走。小径两旁,女贞树正花满枝头,婆婆纳、野蔷薇、荨麻和灌木丛中高高伸出的木莓,也正开花。透过篱笆上的窟窿,可见破旧的房子前面,不是猪在粪土堆上拱来拱去,就是拴住的牛在用犄角蹭树干。两个人肩并肩,慢步走着。爱玛靠在莱昂身上,莱昂放慢脚步合着她的步子。闷热的空气中,一群苍蝇在他们前面嗡嗡乱飞。

他们看见一棵老胡桃树,树荫下有座房子,知道那就是奶妈的家。房子矮矮的,盖着褐色的瓦,阁楼天窗下挂有一串葱。靠荆棘篱笆,立着一捆捆细树枝,圈住一畦生菜、几株薰衣草和架子上正开花的豌豆。草地上东一滩西一滩泼满了脏水,房子旁边晾晒着一些难以辨认的破衣烂衫、几双线袜、一件红色印花布女上衣,篱笆上还搭着一条粗布床单。听见栅栏门响,奶妈出来了,怀里抱一个吮着奶头的婴儿,另一只手牵着一个瘦弱的小家伙,脸上长满瘰疬。小家伙是卢昂一位帽商的儿子,父母忙于做生意,把他留在乡下。“请进。”奶妈说,“你的小宝贝在那里睡着了。”

整个住宅只有楼下这个房间。靠里壁有一张大床,没挂帐幔;窗台下放着一口和面缸;一块窗玻璃破了一个洞,用蓝色的纸剪了一个太阳,糊在上面。门后角落里洗衣板下面,摆着一双高帮皮鞋,底上的钉子闪闪发亮;旁边有一个瓶子,盛满了油,瓶口插着一根羽毛。落满灰尘的壁炉台上,在一些火石、蜡烛头和火绒之间,扔了一本《马修氏历书》。整个房间里最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是一幅吹喇叭的名誉女神画像,多半是从一张化妆品广告上剪下来的,用六枚木鞋钉子钉在墙上。

爱玛的孩子睡在地上一个柳条摇篮里。她将孩子和被窝抱起来,一边摇晃,一边低声哼起儿歌。

莱昂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看到这位穿紫花布袍子的漂亮太太,置身在如此贫困的环境之中,他觉得十分奇特。包法利夫人给他看得脸红了。莱昂连忙转过身去,心想他这样看她,也许有些失礼。过了一会儿,孩子吐奶,弄脏了爱玛的皱领,她就把孩子放回摇篮。奶妈赶忙过来给她揩,连声说不会留下印痕。“她往我身上吐的次数可多呢,”她说,“我一天到晚要不断给她洗!你能不能向杂货店老板加缪打个招呼,让他给我留一两块肥皂,我要用的时候就去取。这样你也方便,免得我常去打扰你。”“可以,可以。”爱玛连声说道,“再见,罗莱大嫂!”

她说罢朝外走,在门槛上蹭了蹭脚。

奶妈一直送到院子尽头,一边诉说自己夜里不得不经常起床的苦处:“有时我实在困乏得不行,往椅子上一坐就睡着了。所以,无论如何你要给我一磅磨好的咖啡,让我早上兑牛奶喝。一磅够喝一个月的。”

等奶妈道完谢,包法利夫人抬脚就走,在小径上走了一段路,听见后面木头鞋响,回头一看,又是奶妈赶来了。“又有什么事?”“那乡下女人把她拉到路边一棵榆树后面,开始谈她的丈夫,说他干那行当,一年才六法郎,船长还……”“有话直说。”爱玛道。“好吧,”奶妈唉声叹气说道,“我担心我丈夫看见我一个人喝咖啡,心里会不痛快。你知道男人都……”“说了给你,我就会给的……”爱玛说道,“真烦人!”“唉!好心的太太,就只为他受过伤,胸口经常揪着疼得要命,他说喝点苹果酒便可以减轻。”“别拐弯抹角好不好,罗莱嫂子!”“嗯,”奶妈行了一个礼,接着说,“要是你不嫌我要求太多……”她又行一个礼,眼睛里流露出恳求的神色,终于说出了口:“如果你肯开恩,就给一小罐烧酒吧。我会拿一部分给你的小宝贝揩脚的。你的小宝贝那双小脚丫,像舌头一样嫩。”

爱玛打发掉奶妈,又挽住莱昂的胳膊,加快脚步走了一阵,才渐渐慢下来,东张西望的目光,突然落在小伙子肩头上。莱昂身上的大衣有着黑绒大翻领,梳得又平又齐的栗色头发,搭在领子上。爱玛还注意到他的指甲留得长长的。在永维镇就没见过那么长的指甲。在见习生,保养指甲是件大事,他的文具盒里有一把小刀,专修指甲用的。

他们沿着河岸返回永维镇。时值暑季,河岸显得宽了,连河边花园的墙基也露了出来。每个花园有几级台阶,通到水边。河水急速而无声地流着,看上去十分清凉。细长的水草,在水流的推动下俯伏在一起,宛如被扔掉的绿色头发,散开在澄澈的水里。不时可见一只细脚虫,在灯心草尖端或睡莲叶面爬动或歇息。阳光照射下,水波上现出许多蓝色的小气泡,一个接一个,不断破灭又不断出现。枝条修剪过的老柳树,在水里倒映出灰色的树皮。河对岸远近的草地,显得很空旷。正是农家吃晌饭的时候,少妇和她的伙伴,只听见小径上他们自己有节奏的脚步声、彼此的交谈声和爱玛的袍子的窸窣声。

顶上嵌有碎玻璃片的花园围墙,像暖房的玻璃棚一样发烫。砖缝里长出一些桂竹香,包法利夫人打着阳伞经过时,伞边一碰,枯萎的花就化成黄色粉末撒落下来。有时,墙头里探出的金银花或铁线莲的枝子倒垂下来,钩住伞边的丝线,随即在绸伞面上拖一下。

两个人谈起一个西班牙舞蹈团,不久要在卢昂的戏院演出。“你去不去看?”爱玛问道。“去得成就去。”莱昂答道。

他们彼此就没有别的话可谈吗?然而,他们的目光正在进行更严肃的对话;当他们努力搜寻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来说时,双方都感到浑身酥软无力,仿佛心灵里有一种深沉、绵绵不断的絮语,盖过了声音的絮语。这种新的甜蜜感觉使他们惊诧,但谁也不想道破它的存在,也不想找到它的根源。未来的幸福就像热带的河岸,把充满乡情的湿润和馥郁的和风,吹送向两边广阔无垠的原野,人们沉迷、陶醉在里面,对那尚看不见的地平线,连想都不去想。

路上有个地方,被牲口踩得陷了下去,积了一片烂泥,里面稀疏地摆了几块长绿苔的石头,必须从上面蹬着过去。爱玛常常停下来,看下一步在什么地方落脚;有的石头一踩就摇晃,身子也跟着晃动,她张开双臂,身子前倾,眼睛里现出犹豫的神色,生怕掉进泥水坑里,但跨出一步之后就哈哈大笑。

自家的花园到了,包法利夫人推开小栅栏门,小跑着登上台阶,就消失了。

莱昂回到办公室。上司不在,他看一眼案卷,削好一支羽笔,拿起帽子就走。

他来到阿尔盖山上的牧场,躺在森林边缘的松树下,透过盖在眼睛上的手指缝,望着天空,一边自言自语:“真无聊!无聊透顶!”

他顾影自怜,恨不该生在这个小镇,交上奥梅这样的朋友,又偏偏碰上纪尧曼先生那样的东家。纪尧曼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蓄棕红色颊髯,打一条白领带,心思全扑在业务上,对微妙的感情问题一窍不通,尽管他凛然摆出一副英国绅士派头,最初曾令见习生倾倒。至于药店老板的妻子,那倒是诺曼底最贤惠的一类太太,性情温顺得有如绵羊,热爱自己的儿女、父母和亲戚,听见别人有难就落泪,对家里的事样样放手,还讨厌穿胸衣,可是她行动那样迟缓,言谈那样乏味,相貌那样平庸,见识那样狭隘。虽然她三十岁,莱昂二十岁,他们的卧室门对门,而且他每天同她说话,见习生却压根儿没有想过,她在哪个男人眼里会是一个女人,她除了身上那件袍子,还有什么女性的特点。

此外还有什么呢?比内,几个生意人,两三个小酒馆老板,本堂神甫,还有镇长图瓦什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倒都是一些有钱人,但粗俗不堪,孤陋寡闻,自己种地,关起门来大吃大喝,又假装笃信宗教的。真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一群!

在这班平庸的人之中,爱玛犹如鹤立鸡群,然而也离他更遥远,因为他隐隐觉得她与他之间,横着一条鸿沟。

起初,莱昂曾与药店老板一道,去过爱玛家几次。夏尔似乎并不怎么乐意接待他。而他呢,一方面唯恐自己冒昧,另一方面又想与爱玛亲近,但又觉得与她亲近几乎不可能,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好。[1]风月是法兰西共和历的第六个月,相当于公历2月19、20或23日至3月21或22日。[2]《路加福音》第七章有个抹香膏的女人,“是个罪人”,一般人错把第八章的马德兰(旧译抹大拉)当成那个女罪人,便以讹传讹,流传下来。[3]依尔玛是一部同名浪漫主义小说的女主人公。[4]阿达莉是17世纪古典主义悲剧作家拉辛的同名杰作中的女主人公。[5]指市井商贩。[6]基督教徒一生要领受七次圣礼。[7]法国诗人帕尔尼1799年发表的作品,描述基督教战胜外教,充满嘲讽的语言,被认为是侮辱基督教。[8]指妇女产后需要休养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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