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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2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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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

出版社:古吴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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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

双城记试读:

经典精读推荐专家

朱大可 文化学者,专栏作家,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中心教授,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朱永新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叶圣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新教育实验发起人。

赵忠祥 曾担任中央电视台主持人,中央电视台《人与自然》主编。旧体诗人、画家。

贺超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读书节目主持人,专栏作家,阅读推广人,北京读书形象大使。

叶开 《收获》杂志编辑部主任、副编审,著名作家,语文教育改革者,200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宗仁发 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现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

白烨 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文学年鉴》副主编。

邓九刚 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内蒙古作家协会副主席。著有小说及电影、电视剧本三百余万字。

解玺璋 知名评论家、学者、近代史研究者,200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曾担任同心出版社副总编辑。

王稼句 苏州市作家协会理事,苏州市杂文学会副会长,曾担任古吴轩出版社副总编辑。

何镇邦 中国作家鲁迅文学院教授,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当代著名教育家、作家、文学评论家。

徐雁 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阅读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曹辛华 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近代文学会理事,中国文章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筱卿 著名翻译家,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翻译出版多部法国十六至二十世纪名家名著。

余世存 诗人,思想家,学者,自由作家,当代重要的思想者之一。多次入选年度华人百名公共知识分子。

季进 文学博士,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创作出版多部文学专著。

许庆豫 教育学哲学博士,2011年任苏州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曾在多种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王俊鸣 北京十二中语文特级教师。著作《作文例话》《让学生更聪明》受到了教师与家长、学生的欢迎。

薛川东 北京市语文特级教师,北京版语文课改教材编委之一。对文学教育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刘德水 北京市语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北京版高中《语文》教材编写组成员。

郭姜燕 儿童文学作家,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南通市语文学科带头人。

青少年课外阅读的重要意义

语文特级教师 王俊鸣

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活伴侣和导师。”古往今来,无数中外名人都在强调着读书的重要意义。现今,语文课程作为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一门课程,更应借助课外阅读的开展和指导,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积淀学生的人文底蕴,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人的和谐发展。

一、课外阅读可以陶冶情操

读书重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以及读书之后的心得,领悟某种书籍对自己成长的意义。读到一本好书,找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心灵会感到幸福,从而强化道德、理想意识,净化心灵,一生朝着理想的目标奋斗不已。

二、课外阅读是储备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少年儿童时期,正是求知欲汹涌勃发的年龄,一本稍微有趣的读物,就能点燃对书籍的强烈好奇。书是历史、自然、人类灵魂的记载。读书,不仅能开拓视野,增添知识信息,了解和认识世界,还能满足少年儿童天然具有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当他们长大或工作时,会发现这些丰厚的积存能让自己大受裨益。

三、课外阅读有益于积累和构建文化

学生通过阅读在脑海里点滴积累的有意义的东西,就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课堂教学是学生积累和吸取优秀文化营养的主要窗口,但学生文化的积累和文化的建构更多的还要依靠课外阅读。在阅读中,各种信息、文化因子在头脑里聚集、碰撞、渗透、积淀,逐步建构自己的文化。要提高语文能力,就不能只囿于课本里的几篇文章。只有在长期的课外阅读过程中日积月累、潜移默化,才能吸收文化,感悟、积累、运用语言,形成文化的积淀,逐步建构自己的文化。

四、课外阅读有利于帮助学生构建智力背景

阅读是智力和思维发展的源泉,广泛大量的课外阅读,可使学生获得知识底子、智力基础,乃至情感、审美基础。可以说课外阅读能够改变人生。很多书如果只读一遍的话,可能你读完了就会忘记书中的内容。但是读书时的思考与感悟却会留在脑海里,读书时的某段韵律会深深刻在记忆里。你看过的书、见过的人、经历过的悲欢离合,最后都变成了你自己。

五、提高素养,培养高尚情操和健全人格

要使孩子有着宽广的胸襟,有着真善美的高尚情操和健全人格,应该从哪儿做起?能够肯定地说就是从读书做起,从文化的教育做起。课外阅读不单是学生求知、开智的便捷手段,而且是提高学生素养、培养人格精神的有效途径,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与精神品格形成过程中的功能是巨大的、潜移默化的。阅读的很美妙的一个地方在于,可以感受这么多的美好际遇。

以上简单归纳了一下阅读的意义,但读书的意义并不全在此,还在于那些书里传达出的道理,让你在成长的道路上愈发坦然。书中的知识变成你日后骄傲的资本,让你成长为最好的自己。读书只是成长的一种方式,要把书中隐藏的变成自己展露的,这才是阅读的终极目标和最好的回报。

精读经典作品收获精品人生

著名翻译家 李玉民

文通天下,名字不错。文即作品,天下即人,人文相通,即人文精神,这也正是这套推荐书目的宗旨。

在一个场合我设问过,中华文明最大的奇迹是什么?不是长城,不是秦俑帝陵,也不是难以计数的流散到国外的文物瑰宝,而是承载着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中华民族受用不尽的汉语。

汉语这种意合文字,奇妙无穷:稍一解释文通天下,就全连接起人文精神和这套丛书编选的宗旨。

这套丛书收录的鲁迅等国内大家的作品,都是汉语的璀璨结晶。同样,外国文学经典,一经好的翻译家用汉语创作出来,就成为能与原著相媲美、汉语版的经典作品了。好的翻译是一种特殊的创作,达到质的飞跃。

这套丛书的编选,恰恰符合新课标的要求:“要重视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高阅读品位。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提供给青少年整本的好读物。

当然,这也只是沧海一粟。“读好书”,首先是读,读才能通,通往精品人生。要走向精品人生,别无选择,阅读是唯一可行之路。

读书因人而异,而每个人心目中都可能有自己的经典。所谓经典,在这里也是相对而言的。像雨果、司汤达、托尔斯泰、狄更斯、勃朗特、马克·吐温、海明威等大家的作品,是公认的世界性经典。也有一些作品,在我国读的人多了,也就被列入经典。个性阅读以乐趣为本,并非价值评估,不好一视同仁。

个性阅读中,了解世界和认识自己,是互动而并行不悖的。好读书是起点,读好书是关键,读书好是收获。编选者只管出版一批好书,但无法预判哪盏明灯照亮哪颗心灵,只能是开放性的,由读者自选。

无论拿起哪本书,都不要急于放下。一颗心灵的开窍,一种人生的转折,往往是一两句话触发的,可遇而不可求,不可放过可遇之机。

我并非坐空论道。惭愧吾生也早,以为人生便是逐波大潮。到了不惑之年,方受到“超越你自己”这句话的启发,才开始自主人生,自称“80后”。1980年至今,读好书和译好书,每天收集我的快乐时光,组成我不断升值的人生。

青少年的心灵,春天的花蕾,只待曙光的抚弄而绽放。

译本序

在英国文学史上,狄更斯是古典作家中除莎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他的30多年的创作生涯,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代表作《双城记》,100多年来在全世界盛行不衰,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于1812年2月7日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波特西地区,1822年全家迁居伦敦。他的父亲约翰·狄更斯是英国海军军需处的一名小职员,嗜酒好客,挥霍无度,经常入不敷出,在狄更斯11岁时,终因无力偿还债务,进了负债人监狱。狄更斯12岁便被迫辍学独立谋生,在一家鞋油作坊当徒工,给鞋油瓶封口和贴标签。童年时代这段艰苦的生活,成为他终生辛酸的回忆,从而使他对不幸的弱小者产生深深的同情。他只上过约4年学,主要靠自学获得广博的知识和文学素养。16岁时,到伦敦的布莱克默律师事务所当抄写员,学会速记后离开事务所到“博士民事法庭”当速记员,并为《议会之镜》报采写有关议会活动的新闻报道。这些工作使他得以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也使他有机会了解法院和议会政治的肮脏内幕,为他熟悉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为他后来的民主主义、人道主义思想打下了基础,也为他一生的创作准备了丰富的素材。从1828年起,他以新闻记者的身份为伦敦的《时事晨报》《每月杂志》等报刊撰稿,业余时间则在大英博物馆勤奋学习。1833年,21岁的狄更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他的第一篇以博兹署名的随笔《明斯先生和他的表弟》投进了信箱,结果一举成功,在同年的《月刊》第12期发表。此后他的作品不断刊出,到1836年2月,结集成两卷本的《博兹特写集》问世,其中有随笔、特写,也有短篇小说。同年3月,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开始在杂志上连载,这部小说使他一举成为最受大众欢迎的作家,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直至登上英国文学以至世界文学的峰巅。24岁,狄更斯和报社出版人霍加斯的女儿凯瑟琳结婚,由于性格和情趣上的差异,这段婚姻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了不幸。狄更斯一生勤奋,除刻苦写作外,还编辑杂志,组织剧团演出,登台朗读自己的作品,等等。繁重的劳动,家庭和社会上的烦恼,以及对改革现实的失望,损害了他的身心健康。1870年6月9日,正在写作长篇小说《德鲁德之谜》的狄更斯,因脑溢血猝然离世,6月14日,安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之角”。

狄更斯在自己的30多年创作生涯中,写了15部长篇小说(其中《德鲁德之谜》未完成),多部中短篇小说,以及随笔、游记、时评、戏剧、诗歌等。虽然他是一位以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作家,他的作品一贯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贯彻他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精神,但从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风格看,显然有一个变化发展、丰富完善的过程。

他的前期作品,如《匹克威克外传》《奥利弗·特威斯特》(《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老古玩店》《巴纳比·拉奇》等,触及社会都较肤浅,只是对贫富悬殊、道德堕落、摧残妇女儿童等社会不公和不良现象,进行温和的批判和善意的嘲讽,作品洋溢着充满幻想的乐观情绪,受苦的“小人物”最终往往赢得“仁爱”的有钱人的庇护,找到了幸福生活。而且一般均采用流浪汉小说的形式,结构显得松散冗长,有的完全是以主要人物串联起来的短篇故事。

狄更斯写于19世纪40年代的中期作品,和前期作品相比,创作思想显然有了变化,随着他对社会认识的加深,乐观的幻想已基本破除,“仁爱”的有钱人已不复多见,流浪汉小说的形式已被基本抛弃,这一时期的艺术特点是通过辛辣的讽刺和夸张手法,较深入地揭示人物的本质和时代的特色。作品有《马丁·朱述尔维特》《董贝父子》以及《圣诞颂歌》等。

五六十年代是狄更斯创作的后期,在这个时期内,特别是50年代前后和60年代上半叶,他的创作成就达到了顶峰,他的思想上最深刻、艺术上最完整的作品,都是在这10多年中完成的。他先后写了《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艰难时世》《小杜丽》《双城记》《远大前程》《我们共同的朋友》等著名长篇和未及完成的《德鲁德之谜》。狄更斯后期作品的题材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愦、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作品中乐观主义精神已被严肃、沉重、苦闷的心情和强烈的愤懑所代替,幽默和讽刺逐渐减少,感伤和象征相应增加,结构更加紧密,戏剧性有所加强。总之,主要是这一时期的创作使狄更斯成为世界文坛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使他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得以长盛不衰。《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他的全部创作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同他的其他作品相比,它更能反映出作者的创作思想和艺术风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部作品最富有狄更斯的特色,作者身上的戏剧气质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狄更斯曾说,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激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德尼·卡顿。《双城记》自问世以来,深受读者的欢迎,能和《大卫·科波菲尔》相媲美。

可是,《双城记》在评论界也是一部颇多争议的作品。首先是,它是不是历史小说。有人说是,有人说不是。其次是,有人说它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菲茨詹姆斯甚至说:“狄更斯先生作为18世纪特色描写的那类暴行,在14世纪就已经既不可靠,也不寻常了。”不用说,另外也有人说它歪曲了历史,说它丑化了革命人民。有关这些争论,让我们先对《双城记》的创作动机、创作目的和创作经过作一番考察,也许不无好处。

据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所说,作者是在和他的孩子、朋友们一起演出柯林斯的剧本《冰海深处》时,开始有这个故事的主要构想的。这是在1857年。《冰海深处》的主人公是一个被他所爱的姑娘抛弃后,在北极探险时为拯救情敌而牺牲自己的青年。这种高尚的品德完全符合狄更斯用来评价一个人的最高标准,是舍己为人的典范和楷模。因而按作者原来的计划,他的这部未来的小说的主人公,也是一个牺牲自己生命去拯救情敌的青年,所以作者在1859年动笔前二三年,就开始构思起卡顿的形象,这是最初的打算。可是,也就在这一时期,作者进一步看到当时的英国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克里米亚战争之后的经济萧条和寡头政治的腐败无能,三起三落的宪章运动以及欧洲大陆各国的革命运动,这种一触即发的形势使他忧心忡忡,觉得这和法国大革命前夜的形势颇为相似,担心法国大革命会在英国重演。早在1855年,在他给累亚德的信中就说过:“……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大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意外——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然事件——变成那次以后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有感于此,他决心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出警告。于是,这也就同时成了《双城记》的一个主题。这一点作者在本书的第一部第一章第一段中讲到法国大革命那个时代时,就开门见山地说:“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狄更斯无意写一本历史小说,更不想写革命史,他只是想通过这部小说来宣扬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对当权者和广大公众提出双重警告而已。虽然好友卡莱尔给他送来两大捆有关法国大革命的著作,但他根本没有看,只是熟读了他的《法国大革命》,因为他不是写历史小说,并不需要深入研究历史事实,他只要选取一些法国大革命的史料,捕捉那一时代的气氛,通过虚构的人物和事件,用一个故事来对自己同时代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人人都应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冤冤相报何时了,只有仁爱之心才能挽救浩劫。

至于有人说,作者在本书中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事实,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法国人民的悲惨生活,攻占巴士底狱,等等,均有史记载,绝非杜撰。雅各宾专政时期的一些过火行动,也都确有其事。如果说本书中对暴政和暴力的描写均有失实之处,那恐怕是为了双重警告,做了双重夸张吧。更何况,狄更斯是个人道主义者,不是社会主义者,他是个小说家,不是政治家、历史学家,《双城记》只是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虚构小说,并不是记载描写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文献或历史小说。

狄更斯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双城记》在结构上可说是最严密完整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从情节看,虽然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但基本上是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主要表现爱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后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 “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达到作者一贯主张的惩恶扬善的创作意图。书中的人物,就是据此安排塑造的。淳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的露西、正直高尚的达内、热心敦厚的洛瑞先生、刚直忠诚的普罗斯小姐、仁爱无私的卡顿,无疑都是“爱”的家族成员,埃弗瑞蒙德兄弟显然是“恶”的代表,德发日太太是“恨”的化身。最后,埃弗瑞蒙德兄弟灭亡了,德发日太太失败了,“爱”的家族胜利了。卡顿虽然走上了断头台,可是,“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永生,仁爱永生。这就是狄更斯的“道德意向”。就人物的塑造而言,马奈特医生、德发日太太、洛瑞先生都较为丰满,相比之下,达内、露西则显得较为单薄、苍白,还不如普罗斯小姐、杰里写得有声有色。像露西这样的人物,作者也许是写多了,反倒一般化了。

从艺术技巧看,狄更斯在本书中全面地运用了象征、寓意、嘲讽、夸张、对比、重复等手法。从德发日酒店门口打破酒桶,到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之夜,都暗示着那血与火的日子即将来临;象征爱的金线、寓意历程的足音,还有蒸蒸的雾气和熊熊的烈火,伐木人和庄稼汉,能发出回声的街角,整日编织的命运之神,无不具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和象征主义的隐喻。

狄更斯的作品一向以幽默和风趣见长,而《双城记》中更多的是嘲讽和夸张,如在讲到宫廷里那位有权有势的大人时,作者写道:

大人能够毫不费劲地吞下许多吃的东西,因而有些对他不满的人尖刻地认为,他是在以相当快的速度吞食着法兰西;不过,他早晨喝的这杯巧克力,连同厨子,如若没有四个壮汉相帮,那是无论如何也灌不进他的嗓子眼里去的。是的,要把那不胜荣幸的巧克力送入大人口中,得用四个壮汉。第一个壮汉侍从先把盛有巧克力的壶捧到大人跟前;第二个用他随身带来的专用小勺子调搅巧克力,使之起泡沫;第三个献上那备受恩宠的餐巾;第四个则把巧克力从壶里倒出。在大人看来,这些侍候他喝巧克力的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否则他就不能在这令人羡慕的天下雄踞高位。要是他喝巧克力时只有三个人侍候,这种不成体统的场面,就会在他的家徽上沾上深深的污点;如果是两个人侍候,那他就得一命呜呼了。

在写到那位令人丧胆的泼辣女人吉萝亭——断头台时,作者则完全用了一种调侃的语气:“它是人们日常谈笑的话题;它是治疗头疼的特效药,它防止头发变白绝对有效,它能使面色特别白嫩,它是国家牌剃刀,能把一切剃得一干二净,所有和吉萝亭接吻的人,只消伸头朝那小窗口里看上一眼,就会咔嚓一声,掉进口袋。它是人类再生的标志。它取代了十字架,人们摘去十字架,把它的模型戴在胸前。凡是十字架被摒弃的地方,它就受到人们顶礼膜拜,崇信有加。”这简直是一段精彩的“黑色幽默”!

本书中用了较多悬念和伏笔,如洛瑞先生的答复“复活”以及杰里对这两个字的担忧,马奈特医生在露西婚礼前和达内的密谈,德发日太太的编织,罗杰·克莱的出殡,达内的神秘身世,马奈特医生在狱中的揭发材料,卡顿的突然出现在巴黎,等等,都是作者的苦心安排,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使情节更加曲折离奇,增加读者的阅读兴趣。

狄更斯是一位语言大师,他的语言丰富多彩,明晰生动,无论写人写景写事,运用得都恰到好处,本书中精彩的地方比比皆是。既有露西结婚前夜父女月下叙情的绵绵情意,法庭上检察总长的滥调陈词,也有对善恶爱恨的哲理思辨,对有权有势大人的辛辣嘲讽,还有攻占巴士底狱时的简洁渲染,杰里和普罗斯太太的直率粗俗。在写到台尔森银行因循守旧,反对改革,不启用新人时,文字也非常形象生动:“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

诚然,正如有些评论所指出的那样,即便从艺术手法看,《双城记》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洛瑞和马奈特医生谈论病症和治疗的那段,说明冗长的毛病尚未根除,狱中囚犯那种彬彬有礼、气度不凡的绅士风度,显得不够真实,有的人物也较单薄,有些概念化。

通过《双城记》,我们也可以看出,狄更斯虽然是一位能出色地反映现实的作家,可是他也充分运用了浪漫手法、象征手法,甚至和现代手法之间也有着涓涓细流。因而,尽管100多年来,文学思潮变迁更迭,审美情趣和价值判断的标准不断转移,文学批评理论、流派层出不穷,狄更斯却从未受过冷落,他不但被纳入现实主义,也被纳入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的话语。近年来,西方某些后现代主义文论家甚至也开始把他纳入他们的理论视界,觉得狄更斯对于意识形态影响未及的“素朴的”或不受重视的叙述程式的运用,就值得研究,认为狄更斯不仅创作了“现代主义”的社会现象,人具有独立而自由的自我,也描绘勾画了种种模拟幻象和自我消解的主体这样一类“后现代主义”的现象,想要把他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作家托马斯·品钦等人拉成近亲。当然,这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双城记》发表至今130多年,尽管由于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不同,在评论界有所争议,但仍公认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深受全世界广大读者的欢迎。这一切都说明,狄更斯的地位是牢不可破的,《双城记》的价值是不能否定的。1992年冬于浙江大学求是村

初版序

当我和我的孩子们、朋友们一起演出威尔基·柯林斯先生的剧本《冰海深处》时,我开始有了这个故事的主要构想。当时我就有一种强烈愿望,想要亲自把这种构想具体地表现出来;于是,我精心安排、兴趣盎然地在我的想象中勾画出了故事人物的经历和心境,而对于一个富于洞察力的读者来说,这一切都是必不可少的。

故事在我的脑子中慢慢成熟,逐渐形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故事完全攫住了我的心;我深深体验到,本书中人物所做的事情和他们所受的苦难,全都好像我的亲身经历一般。

凡是书中涉及(哪怕是略为涉及)大革命前及大革命期间法国人民状况的地方,材料均来自最可靠的目击者,如实予以引述。我的一个希望是增添一点大家都乐于接受的形象的东西,来加深大家对那个恐怖时代的了解。当然,像卡莱尔先生那本辉煌巨著中所包含的哲理,那是谁也不能奢望再增添什么的。于伦敦塔维斯托克寓所1859年11月

主要人物表

马奈特医生 亚历山大·马奈特,法国巴黎医生,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迫害农家姐弟的见证人,后因其所写揭发侯爵的信落入侯爵手中而被捕入狱长达18年。

露西·马奈特 马奈特医生的女儿,达内的妻子。

查尔斯·达内 埃弗瑞蒙德侯爵的后代,露西的丈夫。因拒绝接受贵族身份而来到英国,当了一名法文教师。

西德尼·卡顿 英国律师,追求露西未果,后代情敌达内赴死。

贾维斯·洛瑞 供职于伦敦台尔森银行,在法国分行工作期间结识马奈特医生。后照顾医生之女露西。

普罗斯小姐 露西的女仆,外表粗俗而内心直率。后误杀欲将达内全家斩尽杀绝的德发日太太。

德发日夫妇 巴黎近郊圣安东尼区的一家酒店老板。德发日曾为马奈特医生的仆人,德发日太太则为被侯爵兄弟残害致死的姐弟的妹妹。他们同为反对法国贵族的“雅克”的代表。

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 法国贵族,查尔斯·达内的父亲及叔父。他们蹂躏农家妇女并迫害其一家致死,且将揭露他们罪行的马奈特医生投入巴士底狱。后达内叔父被人刺杀。

第一部 复活

第一章时代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

当时,英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平常的王后;法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姣好的王后。在这两个国家那些坐食俸禄的权贵们心中,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那就是大局已定,江山永固了。

那是我主耶稣降生后的一七七五年。在那上天恩宠的幸福年代,英国正如当今一样,非常信奉神的启示。索斯科特太太刚刚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未卜先知的士兵,早已预言她这位圣灵将降临人间,宣称诸事已安排就绪,伦敦和威斯敏斯特即将遭受灭顶之灾。公鸡巷的鬼魂用叩击声宣泄天机后被祛除,也只过去十二个年头,而在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又有精灵鬼怪用叩击声来宣泄天机了(惊人的毫无新颖之处)。不过也有一些世俗事件的消息,来自美洲大陆英国臣民的一次会议,最近传到了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消息对于人类,要比公鸡巷里孵出的任何一只小鸡宣泄的天机重要得多。

总的说来,法国不如她那位一手持盾、一手执三叉戟的姊妹那么热衷于鬼神。可她滥发纸币,挥霍无度,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此外,她还在那些基督教牧师的指导下,以施行种种德政为乐,诸如剁去一个青年人的双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他看见五六十码外有一行满身龌龊的修道士走过,没有在雨中跪下向他们行礼致敬。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被处决之时,长在法国和挪威森林中的一些树木,已被伐木人——命运之神做上标记,准备砍倒锯成木板,做成一种装有口袋和刀斧,在历史上曾令人胆战心惊的活动装置。很有可能,就在那一天,在巴黎近郊种着几亩薄田的庄稼汉的简陋外屋里,也正停着几辆制作粗糙的大车,在那儿躲风避雨,车子溅满污泥,猪在周围拱嗅,家禽在上面栖息,这就是那个庄稼汉——死神留着用作大革命时押送死囚的囚车。可是那伐木人和庄稼汉,虽然不停地在干活,却默默无声,连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由于对胆敢怀疑他们并已觉醒的人都要加上不信神明和有意谋叛的罪名,情况就更加如此了。

在英国,几乎没有多少可供国人夸耀的秩序与安宁了。每天晚上,堂堂的京城都有明火执仗的盗窃和拦路抢劫的案件发生。各家各户都公开得到告诫:离家出城,须将家具送家具行仓库保管。黑夜拦路抢劫的强盗乃是白天市区经商的买卖人,若是在当“大王”时被同行的生意人认出,受到指责,就豪爽地给他的脑袋送上一枪,然后逃之夭夭;七个强盗拦劫邮车,被押车的警卫打死三个,接着,“由于弹药用尽”,警卫又被余下那四个强盗打死,之后,邮车被太太平平地洗劫一空;堂堂的伦敦市市长大人,也在特恩海姆公园被一个强盗拦劫,当着他全体扈从的面,把这位显赫人物抢了个精光;伦敦监狱里的犯人和看守发生斗殴,司法当局就用装有实弹的大口径短枪,朝他们一阵乱放;小偷在王宫的召见厅里剪走王公大臣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武装士兵到圣贾尔斯区搜查私货,乱民向士兵射击,士兵也向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类事有多越乎常轨。在处理这些事件中,屡屡动用刽子手,尽管徒劳而有害,但仍照用不误。一忽儿,绞杀几大串各式各样的罪犯;一忽儿,星期六吊死一个在星期二捕获的盗贼;一忽儿,在新门监狱烧死成打刚抓到的人;一忽儿,又在威斯敏斯特大厦门前焚烧小册子;今天处决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明天又处决一名偷了农家孩子六便士的可怜巴巴的小偷。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令人难忘的已成过去的一七七五年,以及临近这一年的时候。就在那两个大下巴的男人和那两个容貌平常与容貌姣好的女子,忙于这些事情,热衷于用高压手段来维持他们的神圣权力时,那伐木人与庄稼汉也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操劳着。公元一七七五年就这样引领着这些赫赫人主和芸芸小民——其中包括本书所要记述的人物——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向前走去。第二章邮车

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们这个故事里的第一个出场人物,正行进在多佛大道上。当那辆多佛邮车费力地往射手山上爬去时,对他来说,大道就在邮车前面,一直通向远方。他和别的乘客一样,跟在邮车旁边,在泥泞中徒步上山。这并不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徒步活动腿脚的兴致,只因山势陡峭,道路泥泞,挽具和邮车又那么沉重,马匹已经三次驻步不前了,有一次竟拉车横穿大道,打算抗命把车拉回灰石南。幸而缰绳、皮鞭、车夫和警卫联合作战,用实际行动驳斥了那种认为牲畜也有理性的论点,使马儿降服,重新执行自己的任务。

它们低垂着头,抖动着尾巴,在深深的泥淖中跋涉,踉踉跄跄地向前挣扎,仿佛随时都会散了骨架似的。每当车夫小心地吆喝一声“嗬——吁!”勒住它们,让它们停下来喘口气时,那匹辕马就使劲摇晃着头和头上的一切东西——像一匹特别善于表情达意的马那样——坚决不相信这辆马车上得了射手山。每当辕马这么一闹腾,我们这位乘客就会像其他胆小的乘客那样,心中一惊,弄得心神不安。

所有的低谷洼地里都弥漫着腾腾雾气,雾气阴森森地在往山上游荡,像一个负罪的幽灵,想要找一个安息之地而毫无所得。这粘湿的寒雾在空中缓缓蒸腾,层层起伏,铺盖翻卷,犹如浑浊的海面上的波涛。雾很浓,除了翻腾的雾气和几码内的路面,车灯什么也照不见。精疲力竭的马匹呼出的热气喷入雾中,仿佛那雾全是它们喷出来似的。

除了我们那位乘客之外,还有两位乘客也跟在邮车旁吃力地往山上爬着。三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连颧骨和耳朵都没入衣帽之中,他们的脚上穿着过膝的长筒靴。三个人中,谁也没法根据眼前所见说出另两人的相貌;人人都裹得这般严实,不仅躲开了同伴的肉眼,也躲开了他们的心眼。那年月,行路人萍水相逢,全都互存戒心,不轻易相信人,因为路上遇到的人,说不定就是一个强盗或者是和强盗有勾结的人。说到勾结,既然每个驿站和每家酒店都可能有拿“大王”津贴的人——从店老板到最低微的在马厩里打杂的人——那这事也就最有可能发生了。因此,在公元一七七五年十一月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当多佛邮车费力地往射手山上爬时,邮车上的那个警卫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当时,他站在邮车后部为他专设的高座上,跺着双脚,警觉地用一只手按着前面的武器箱,里面最底层是一把弯刀,上面放着六七支实弹马枪,最上层则是一支实弹大口径短枪。

多佛邮车和往常一样“友好亲切”:警卫怀疑乘客,乘客既互相怀疑,也怀疑警卫,大家都怀疑别人,马车夫则除了那几匹马之外,什么也不相信;至于那几匹牲口,他可以把手按在《新旧约全书》上凭良心起誓:这样的跋涉它们是怎么也吃不消的。“嘚——驾!”车夫吆喝着,“好,好!再使把劲就到山顶啦!该死的,把你们弄上来真够呛!——乔!”“啊!”警卫回答了一声。“你看现在几点了,乔?”“足有十一点十分了吧。”“天哪!”车夫烦躁地叫了起来,“到现在还没爬上射手山!驾!驾!走,走呀!”

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正顶住不肯往上走,突然被狠狠地抽了一鞭,惊得使劲往上一蹿,另外三匹马也跟着向前。于是,多佛邮车又挣扎着往上爬去,跟在车旁那几个穿长筒靴的乘客,也咯吱咯吱地在泥淖中走着。邮车停下来的时候,他们也就收住脚步,而且紧紧挨着车子。要是这三人中,有谁胆敢邀另一个人朝浓雾和黑暗中往前稍走几步,那他准会被人当作强盗挨枪子儿。

最后的这阵冲刺终于把邮车拖上了山顶。马匹又停下来喘气,警卫也下车来扳好制轮闸,准备下山。他打开车门,让乘客上车。“嘘!乔!”车夫以警告的语气叫了起来,从自己的车座上往下瞧。“你说什么,汤姆?”两人都侧耳倾听。“我说,有匹马小跑着上来了,乔。”“我说有匹马在飞跑,汤姆。”警卫回答了一声,松开握着车门的手,敏捷地登上自己的位子,“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全体注意!”

他匆匆下了这道命令,就扳起那支大口径短枪的击铁,做好射击准备。

本书所要叙述的乘客,此时正站在马车的踏脚板上,准备钻进车厢;那另外两位乘客也紧跟在他后面,等着上车。他还停留在踏脚板上,半个人在车内,半个人在车外,另两人则还立在他下面的大道上。他们都看看车夫再看看警卫,然后又看看警卫再看看车夫,在侧耳谛听着。车夫回头张望着,警卫也回头张望着,就连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也不再闹腾,竖起耳朵回头张望着。

奋力前进的马车的辚辚声突然中断,加上深夜的寂静,真是万籁俱寂。马儿的喘息引得马车微微颤动,仿佛它也在激动不安。乘客们的心在怦怦狂跳,也许都可以听见心跳声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在这一片寂静中,人们的喘气屏息和因期待而脉搏加快的情况,几乎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狂奔的马蹄声很快就传上山来。“谁?”警卫扯开嗓门大声喝道,“喂,站住!我要开枪了!”

有节奏的马蹄声突然中断了,随着踩踏泥淖和泥浆溅泼的声响,浓雾中传来一个人的喊叫:“这是多佛邮车么?”“这关你什么事!”警卫反驳说,“你是什么人?”“这是不是多佛邮车?”“你打听这个干什么?”“如果是多佛邮车,我要找一位乘客。”“哪个乘客?”“贾维斯·洛瑞先生。”

我们讲到的那位乘客立即表示,他就叫贾维斯·洛瑞。警卫、车夫,还有另外两个乘客,都满腹狐疑地看着他。“站在原地别动,”警卫对着雾中的那个声音喊道,“因为我要是一失手,你这辈子就没救了。姓洛瑞的先生直接答话吧。”“有什么事?”那乘客用有点发抖的声音问道,“谁找我?是杰里吗?”“要是这是杰里的话,我可不喜欢杰里的声音,”警卫自言自语地咕哝说,“他这副粗哑嗓门让我受不了,这个杰里。”“是的,洛瑞先生。”“有什么事?”“台尔森银行给您送来一份急件。”“我认识这个送信的,警卫,”洛瑞先生说着,走下踏板跨到地上——那另外两位乘客出于礼貌,更多的还是自己着急,从后面帮了他一把,然后便赶紧钻进车厢,关上车门,拉上车窗,“让他过来吧,错不了。”“但愿没事,不过我可他妈的拿不准,”警卫粗声粗气地自言自语说,“嘿,那边的!”“哎!那边的!”杰里答应,嗓音比以前更粗哑。“慢慢走过来!听见了吗?要是你马鞍上挂着手枪套,可别让我瞧见你的手往那儿伸。我他妈的下手快得很,我稍一出错,你就得吃枪子儿了。还是让我们看住你吧。”

一匹马和一个骑马人的身影,从打着旋的雾气中慢慢走过来,一直走到邮车旁那位乘客站着的地方。骑马人俯下身来,朝警卫瞥了一眼,把一小方折叠着的纸递给那位乘客。他的马喘着粗气,连人带马,从马的蹄子到骑马人的帽子,全都沾满了泥浆。“警卫!”那乘客叫了一声,语气镇定泰然。

全神戒备的警卫右手握枪举着,左手按在枪筒上,眼睛盯着骑马人,简短地应了一声:“先生。”“用不着担心,我是台尔森银行的。你必定知道伦敦的台尔森银行吧。我这是去巴黎办事。给你一克朗酒钱,我可以看一下这个么?”“那你就快着点,先生。”他借着一边的车灯灯光打开信,看了起来——开始是默读,随后就大声念了出来:“‘在多佛等着小姐。’你看,警卫,这信不长。杰里,你就说我的回复是:‘复活’。”

杰里在马上不由一惊, “这还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回复。”他用极其粗哑的声音说。“把这个口信带回去,他们就知道我已经收到这封信了,跟我的亲笔回信一样。要尽快赶回去,再见。”

说着,乘客打开车门,上了车;这回,他一点也没得到那两位同路人的帮助,他俩刚才还飞快地把自己的怀表和钱袋偷偷藏进靴子里,这时都假装睡着了。因为怕稍一多事会惹出麻烦,倒并无其他目的。

马车又颠颠簸簸地继续上路。开始下山了,更浓的雾团紧紧地包围了上来。警卫不久就把自己的短枪放回武器箱,对箱里的其他武器查看了一遍,又看了看插在腰带上的几把备用手枪,然后还查看了座位下面的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几件铁匠用的工具,一对火炬,还有一只火绒盒。需用的东西他准备得一应俱全,万一车灯被风雨打灭(这是常有的事),他只消钻进车厢,小心不让火镰和火石打出的火星落在麦秆上,就可以安安全全、毫不费力地(如果走运的话)在五分钟之内把灯点着。“汤姆!”一声轻唤越过车篷传了过来。“哎,乔。”“你听见那句口信了吗?”“听见了,乔。”“你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吗,汤姆?”“一点也不明白,乔。”“巧了,”警卫思忖着,“我也一点都不明白。”

独自被留在浓雾和黑暗中的杰里,这时已翻身下马,不仅为了让他那匹精疲力竭的马轻松一下,同时也为了擦掉自己脸上的污泥,抖掉帽檐里的积水,那里面的水恐怕已积了快半加仑了。他把缰绳挽在溅满泥浆的胳膊上,直到听不见邮车车轮的辚辚声,黑夜重归寂静,才牵马转身朝山下走去。“从圣堂栅栏一路跑到这儿,老太太,我可信不过你那对前腿了,还是到了平地再上吧。”粗声嗄气的送信人说着,朝他那匹母马瞥了一眼,“‘复活’,这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口信。这对你可不利啊,杰里!我说,杰里!要是复活就这么时兴起来,你可就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杰里!”第三章夜影

细想起来,这事实在奥妙,任何一个人,对别的人来说,都是深不可测的奥秘和难解之谜。每当我在夜间进入一座大城市时,就会有一种一本正经的想法,那些黑压压的鳞次栉比的房子里,都藏着各自的秘密;每幢房子的每间屋子里,也都藏着它自己的秘密;而各间屋子里无数胸膛中跳动着的每一颗心,就它自己的某些心绪来说,即使对最亲近的另一颗心,也是一桩秘密!有些可怖的事情,甚至于死亡,就起因于此。我再也不能翻阅我所钟情的这本可爱的书了,即使我希望能及时读完它也是枉然。我再也不能凝望那深不可测的水流深处了,在光线射入的瞬间,我曾瞥见深埋里面的珍宝,以及其他沉入其中的东西。这本书注定了在我仅仅读完一页后便会砰然合上,永不再开。当阳光在水面上嬉戏,而我茫然地站在岸边的时候,这水注定了要被永恒的坚冰封死其中。我的朋友去世了,我的邻人去世了,我的爱人、我的情之所钟也去世了;那藏在每个人心中的秘密,也就被永远牢牢地封存了,而我也将把我心中的秘密一直带进我的坟墓。在我走过的这个城市的任何墓地里,在我看来,有哪位长眠者内心深处的奥秘,比那些忙忙碌碌的居民更加神秘莫测?而在那些居民看来,又有哪位长眠者比我更神秘莫测呢?

说到这,我们那位骑在马背上的信差,也和国王、首相或者伦敦的富商巨贾一样,同样拥有这种与生俱来、不可转让的遗产。挤在那辆笨重缓慢的旧邮车狭窄车厢里的三位乘客,也是如此。他们互为不解之谜,就像各自坐在自己六匹马或六十匹马拉的马车里,彼此相距有一郡之遥,相互全不了解。

信差放松辔头,让马儿缓步往回走,还不时停下来在路边的小酒店里喝上一杯,可是一直做出讳莫如深的样子,还将帽子低压在眉间。那顶帽子和他的眼睛十分相称,眼睛的表面黑溜溜的,但颜色和形状都很浅薄,而且也靠得太近了——仿佛生怕隔得太远,就会被人单个逮住,查出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眼睛上面低低地扣着一顶三角痰盂似的旧三角帽,下面是一条裹住下巴和脖子、几乎拖到膝盖的大围巾,使得藏在中间的眼睛显得格外凶恶阴险。他停下来喝酒时,就用左手撩起围巾,右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便立即将围巾重新裹紧。“不成,杰里,不成!”信差骑在马上,一路唠叨着,“这对你不利,杰里。杰里,你是个本分的生意人,这对你的行当可不利啊!复活——!他要不是喝醉了,那才怪哩!”

他捎的那个口信使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三番五次摘下帽子来直搔头皮。除了顶上一块秃得高低不平外,他的头上长满又硬又黑的头发,向上竖着的参差不齐,向下挂着的几乎垂到又肥又大的鼻子。他的头发就像是铁匠做的活儿,根本不像一头头发,更像是牢牢钉在墙顶的铁蒺藜,就连跳背游戏的能手,也会望而却步,把他看成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不敢从他身上跳过。

信差加鞭催马往回赶路,要把这口信捎给圣堂栅栏旁台尔森银行门房里的值夜人,再由他传给里面更有权的管事人。由于这口信,他只觉得黑夜里幻影幢幢,那母马,由于它自己的不自在,眼前也出现了种种幻影。一路上,幻影似乎还不少,每碰上一个,它就惊得向后一退。

这时候,邮车正载着那三个彼此莫测高深的同伴,摇摇晃晃、颠颠簸簸、吱吱嘎嘎、跌跌撞撞地行进在单调乏味的旅途上。三位旅客睡眼惺忪,神思恍惚,眼前也出现了种种夜间的幻影。

邮车里,浮现出台尔森银行一片繁忙景象。那位在银行工作的旅客——他一只胳膊套在皮圈里,以免在马车颠簸得特别厉害时和旁边的乘客相撞,因而被挤到角落里去——正半闭着眼在座位上打盹。那些小小的车窗,从车窗照进来昏暗的车灯灯光,还有对座乘客臃肿的身形,全都变成了银行,而且正在做一笔大生意。挽具的咯嗒声变成了钱币的叮当声,五分钟内承兑的票据,甚至比台尔森银行及其国内外全部分行在三倍时间内承兑的还要多。接着,他眼前又出现了台尔森银行的地下保险库,他知道,里面藏有那么多贵重的宝物和机密(对此他颇为了解),他带着一串大钥匙,手持一支光焰微弱的蜡烛,一间间走过去,只见样样东西都像他上次看到的一样,安然无恙,稳稳妥妥,原封未动。

可是,虽说他眼前几乎一直浮现出那银行的情景,虽说他始终坐在邮车里(晕晕乎乎,像服了麻醉剂一样),却还有另外一种思绪整夜缠绕着他。他正要前去把一个人从坟墓中挖出来。

在他眼前浮现出来的众多面孔中,到底哪一张是那个被埋的人的真面目,他无法从那些夜间的幻影中认出。不过,他们全是一个年纪四十五岁左右男人的面孔,主要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表情,以及憔悴枯槁的程度。骄傲,轻蔑,反抗,倔强,驯顺,悲伤,一种表情接着一种表情;还有各种各样下陷的面颊,死灰般的脸色,枯瘦的双手和手指。不过脸庞大体上还是同一个,头发也总是个个都未老先衰地白了。打着盹的旅客对这个幽灵问了上百次:“埋了多久了?”

回答总是一样:“快十八年了。”“你已经完全放弃被人挖出的希望了吗?”“早就放弃了。”“你知道要让你复活吗?”“人家是这么对我说的。”“我想你是想活的吧?”“我说不上。”“要我带她来见你吗?你愿意见她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多种多样,而且是自相矛盾的。有时灰心丧气地回答:“等一等!要是马上见到她,会要了我的命的。”有时又满怀柔情,泪如雨下地说:“带我去见她吧!”有时则瞪着眼,迷惑不解地说:“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在想象中做了这么一番交谈之后,这位旅客又在幻觉中使劲地挖呀,挖呀,挖呀——一会儿用一把铁锹,一会儿用一把大钥匙,一会儿用自己的双手——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挖出来。终于挖出来了,脸上、头发上都沾着泥土,接着,突然倒地化成尘土。旅客一惊醒来,放下车窗,让现实中的雨和雾打在自己的脸上。

可是,就在他睁眼出神地凝望着雨雾,凝望着车灯游移的光斑,以及那一颠一跳向后退去的路边树篱时,车外的幢幢夜影和车内的串串幻影,又渐渐混成一片了。圣堂栅栏旁那家真的银行,往日里那些真的买卖,那些真的保险库房,那封专差给他送来的真的快信,那捎回去的真的口信,全都一一在眼前隐现。那张幽灵般的面孔,再次在其中显现,于是,他又跟他攀谈起来:“埋了多久了?”“快十八年了。”“我想你是想活的吧?”“我说不上。”

挖——挖——挖,一直挖到两个旅客中有一个不耐烦地用动作示意,要他拉上车窗,他把胳膊牢牢地套在皮圈里,面对着那两个昏睡的人形揣摸起这两个人来。但不久,他又神志恍惚地抛开了他们,重新溜进那家银行和那座坟墓了。“埋了多久了?”“快十八年了。”“你已经完全放弃被人挖出的希望了吗?”“早就放弃了。”

疲惫不堪的旅客一觉醒来,只见天已大亮,深夜的幢幢幻影早已不知去向,可是,这些话就像刚说过一样,话音仍在他耳边萦绕——像他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过的一样,清清楚楚地留在耳边。

他拉下车窗,望着窗外刚刚升起的朝阳。车外是一片刚犁过的土地,地头还留着从马身上卸下的犁铧。再远处,是一片幽静的矮树林,林中还有许多火红和金黄的叶子挂在枝头。大地虽然寒冷潮湿,天空却一片晴朗,太阳正冉冉升起,灿烂、宁静而又美丽。“十八年!”旅客望着太阳说道,“慈悲的造物主啊!被整整活埋了十八年啊!”第四章准备

邮车终于在中午前平安抵达多佛,皇家乔治旅馆的茶房头儿照例走上前来,打开车门。他做得毕恭毕敬,因为在这样的隆冬季节,坐邮车从伦敦来这儿,是件了不起的大事,应该向敢于冒险的旅客道贺致敬。

这时候,只有一位敢于冒险的旅客留下来接受道贺致敬了,另两位已经在中途各自的目的地下了车。车厢里,霉气冲天,铺的麦秆又湿又脏,气味难闻,而且光线昏暗,很像一个大狗窝。那位旅客洛瑞先生,抖着满身的麦秆,从里面钻了出来,身上胡乱地裹着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帽檐耷拉着,两腿沾满泥浆,活像一只大公狗。“茶房,明天有开往加来的邮船吗?”“有的,先生。要是天气不变,风还顺,就有船。下午两点来钟赶潮水开船最好,先生。要床位吗,先生?”“我要到晚上才睡,不过我还是要个房间,再叫个理发匠来。”“还要不要一份早餐,先生?是,先生。请这边走,先生。带先生去协和号房间!送先生的旅行包和热水到协和,到协和把先生的靴子脱掉(你进去就会看到是用上好的煤烧的炉子,先生)。叫理发匠到协和去,喂,快给协和张罗张罗!”

协和号房间总是给乘邮车来的旅客留着的,而乘邮车来的旅客总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皇家乔治旅馆的人对这个房间特别感兴趣,因为所有进去的人都是一个样,可是出来时就变成各式各样的了。因此,当一位六十岁的绅士,整整齐齐地穿着一身棕色衣服——衣服已经相当旧,但保管得非常好,袖口上有很大的方形翻边,口袋上也有大袋盖——去进早餐时,另一个茶房,两个脚夫,几个女用人,还有女店主,都不约而同地在协和号房间和餐室之间的过道上转悠。

那天上午,餐室里除了这位身穿棕色衣服的绅士外,没有别的人。他的餐桌给拉到壁炉跟前,他坐了下来,等人送上早餐,火光照在他身上;他静静地一动不动坐着,简直可以让人替他画像了。

他看上去整整齐齐,有条有理,双手分别放在两个膝盖上,背心前襟里有一只怀表发出响亮的嘀嗒声,像在布道,仿佛要用它的庄重和长寿,跟炉火的轻佻与短命一比高低。他的腿长得很漂亮,他颇有点儿以此自负,脚上穿的是一双质地很好的棕色长袜,既光洁又服帖。他的鞋子和鞋扣尽管普通,但也很整洁。他戴了顶光滑、卷曲、有点古怪的亚麻色假发,假发紧紧贴在头上,大概是用真头发做的,但看上去很像用蚕丝或玻璃丝做成的。他的衬衣虽没有袜子那么精细,却白得像打在附近沙滩上的浪沫,或者像阳光照耀下远处海面上的点点白帆。他长着一张惯于不动声色、平静安详的脸,但古怪的假发下那双灵活明亮的眼睛,仍使他显得满脸生辉。在流逝的岁月里,这双眼睛的主人一定吃了苦头,付出了代价,才使他练就台尔森银行的人那种老成持重的态度。他脸上气色很好,虽然有了皱纹,却并没有焦虑忧患的痕迹。这也许是因为他们这些台尔森银行信得过的单身职员,主要操持的是别人的事;而别人的事,也许和买来的旧衣服一样,穿脱都很随便,用不着多动心思。

洛瑞先生很像端坐在那儿让人画像,他实际上是睡着了,早餐送到时才把他惊醒。他一面往桌边挪一挪椅子,一面对茶房说:“请你们给一位年轻小姐准备一个房间,她今天随时会来。她要是打听贾维斯·洛瑞先生,或者只是打听一位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请你就通知我。”“是,先生。是伦敦的台尔森银行吗,先生?”“是的。”“是,先生。我们经常有幸接待贵行的先生,他们常常经过这儿,往来伦敦和巴黎之间,先生。台尔森银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的,先生。”“是的,我们是家英国银行,也还真像一家法国银行哩。”“是的,先生。我看先生自己不常这样旅行吧,先生?”“这些年来不大出门了。打从我们——打从我最后一次从法国回来,已经有十五年了。”“是吗,先生?那时候我还没上这儿来呢,先生。我们这些人那时候都不在这儿,先生。

那时候乔治旅馆是另一个老板,先生。”“我想是这样。”“我敢说,先生,像台尔森这样一家大银行,别说十五年,早在五十年以前,也就生意兴隆了吧?”“该是这个年份的三倍,你说一百五十年也差不多。”“真的,先生?”

茶房张大嘴巴,圆睁着双眼从桌边往后倒退了几步,把餐巾从右臂换到左臂,做出一副安闲自在的姿态,仔细打量着这位正在吃喝的客人,就像站在观测台或者望塔上一样。这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年代的茶房都有的习惯。

洛瑞先生吃完早餐,就到海滩上去散步。狭长弯曲的多佛镇躲开海滩,像一只来自海上的鸵鸟,一头钻进白垩质的山崖中。海滩上一片荒凉,东一堆西一摊全是海上漂来的杂物,到处布满鹅卵石。大海恣意地为所欲为,而它为所欲为的就是破坏。它对着这个市镇咆哮,对着悬崖峭壁咆哮,疯狂地冲击着海岸;市镇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鱼腥味,仿佛病鱼都像病人下海洗海水浴那样,到空中来洗空气浴了。海港里捕鱼的人不多,可是一到晚上,却有很多人四处闲逛,朝海上张望,特别是在涨潮和临近满潮的时候。一些小商人,什么买卖也不做,有时却莫名其妙地发了大财。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带没有一个人能容得了点燃街灯的人。

这一天,上午天气晴朗得可以看见法国海岸,可是到了下午,又变得雾气重重,洛瑞先生的头脑似乎也变得昏昏然了。天黑以后,他坐在餐室的壁炉前,像早上等早餐那样,等待着送晚餐来。他神志昏昏地忙着在那火红的煤块中挖呀,挖呀,挖个不停。

对一个在火红的煤块中挖掘的人来说,晚饭后喝上一瓶上等红葡萄酒,除了使他不想干活之外,并没有什么害处。洛瑞先生闲坐了好半天,就在他像个气色很好的老先生喝完一瓶酒,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倒出最后一杯酒时,狭窄的街道上传来了一阵车轮声,接着便辘辘地响进了旅馆的院子。

他放下这杯还没沾唇的酒,说:“是小姐来了。”顷刻间,茶房进来报告,伦敦来的马奈特小姐到了,很想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这么快?”

马奈特小姐已在路上吃过点心,现在什么也不想吃。要是先生乐意而且方便的话,她很想马上就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

台尔森银行来的这位先生二话没说,硬着头皮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理了理双鬓上那古怪小巧的亚麻色假发,跟着茶房走进了马奈特小姐的房间。她的这个房间又大又暗,用黑色马毛呢布置得像办丧事的样子,还摆着几张漆黑笨重的桌子。这些桌子漆了一道又一道,使得每一块桌面上都隐约地映出房间正中桌子上那对高大蜡烛的影子,仿佛它们是给深埋在黑色桃花心木的坟墓里了,不把它们挖出来,就别指望它们会发出什么光亮。

房间里一片昏暗,什么也看不清,洛瑞先生踩着破旧的土耳其地毯摸索前进,原以为马奈特小姐这会儿在隔壁房间里,直到走过那对高大的蜡烛,才看见一位不到十七岁的年轻小姐,站在烛台和壁炉之间的一张桌子旁等着他。她披着一件旅行斗篷,手里还拎着那顶旅行草帽的缎带。她个子不高,身材轻盈苗条,一头浓密的金发,一双和他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还有一个功能独特的前额(记着,它是那么娇嫩光滑),它一会儿舒展,一会儿蹙皱,那表情,似困惑,似好奇,似惊讶,又似兴致勃勃地全神贯注——四种表情全都包含在里面了。洛瑞先生看到这一切,眼前突然清晰地闪过一幅画面:一个寒冷的冬日,海上狂风呼啸,白浪滔天,他怀抱一个婴儿,乘船渡过这个海峡。这画面,就像呵在姑娘背后那面陈旧的穿衣镜上的热气,转瞬就消失了。那镜框上有一长排残缺不全的黑色小爱神,全都缺臂少腿,有的还没有头,他们捧着盛满死海之果的黑色篮子,奉献给黑色的女神。洛瑞先生毕恭毕敬地向马奈特小姐鞠了一个躬。“请坐,先生。”声音十分清脆悦耳,略带一点儿,真的只有很少的一丁点儿外国腔调。“吻你的手,小姐。”他照老式的礼节说,又郑重其事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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