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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9 0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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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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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

一先令蜡烛试读:

第一章海滩女尸

一个夏日的早晨,七点刚过,威廉·帕特凯瑞照例在崖顶的浅草地上漫步,他胳膊肘两百英尺以下的地方,寂静地躺着波光粼粼的英吉利海峡,如同牛乳色的蛋白石一般。周围空气清闲怡人,不见云雀的踪影,在这阳光普照的世界里,能听见的只有远处海滩上传来的几声鸥叫,除了帕特凯瑞渺小孤单、神秘坚定的身影外,这里渺无人迹。嫩草上闪耀着的无数颗露珠预示着一个新的世界——一个由造物主亲手创造的世界。当然,这不是帕特凯瑞关心的问题。对他来说,露珠只表明晨雾怕是要到太阳升起之后才会散去,这个念头也只在他的潜意识中一闪而过,此刻他的大脑意识正在进行一场抉择:肚子开始饿了,他是该折回到海滨巡逻处吃早饭呢,还是在明媚的晨光中步行去西欧佛买份晨报,以便提前两个小时知道有没有发生什么谋杀案。当然,你可能会说,有了无线电,谁还看晨报啊,事实上晨报自有它存在的意义。战争时期也好,和平时期也罢,人总得有生存的目标,比如,大老远地去西欧佛应该不是仅仅去看看海吧,而腋下夹着份报纸回来吃早餐多少会让人感觉舒坦一点儿。对,也许他该走回镇上去。

帕特凯瑞的黑色方头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此刻它们稍微加快了行进的速度。这双靴子保养得不错。你大概由此可以推测帕特凯瑞生命中的好年华都用来保养他的这双靴子了,而这显得他性格异于常人;或许他该认识到保持这双靴子一尘不染是毫无意义的事,积点儿灰尘也没什么不好吧。其实不然,帕特凯瑞这个可怜的傻瓜很可能有受虐心理,他从未放弃擦他的宝贝靴子,幸好他没多少这方面的知识,因此没有受到什么困扰。至于由此显得他与众不同,他虽不懂那些术语,但假如你向他描述他的这种表现,他当然明白这不过是服兵役时大家称之为“唱反调”的行为罢了。

一只海鸥倏地飞向崖顶,然后尖叫着俯冲下去追随它的同伴消失在视野中。这些海鸥发出令人不安的鼓噪声。帕特凯瑞来到悬崖边,看看正在退去的潮水究竟留下了什么东西让它们如此大惊小怪。

缓缓涌上来的海浪泡沫形成了一道白线,被一块铜绿色的东西阻断了,看起来像是一块布,或者粗呢之类的。奇怪的是,它的颜色鲜亮如初,明明被海水泡过的,那么——

帕特凯瑞的蓝眼睛突然睁大了,他的身体奇怪地僵硬起来。随即方头靴开始在厚厚的草皮上奔跑起来,跑向二百码之外的峡谷。他砰砰砰的脚步声如同心跳一般,前进的速度绝不逊色于径赛运动员。他沿着白垩山壁凿出的粗糙台阶咔嗒、咔嗒地跑下去,喘着粗气,既激动又愤慨:该死的,这是谁早饭前就下海去泡冷水啊!简直是疯了!哦,请不要耽误别人的早餐吧。最好用谢菲尔急救法,看上去好像是肋骨断了,或者只是晕倒了。首先得高声向患者保证她不会有事。她的四肢是沙子一样的褐色,难怪他刚才以为绿色的东西是一块布。真是疯了!拜托!如果不是游泳,有谁愿意一大早泡在冷水里?他倒是碰到过非游泳不可的情况,那是在红海港口,他加入一个登陆小组去救援阿拉伯人,虽然想不通为什么要那样做,但当时别无选择,必须下水游泳。就仿佛早餐喝橙汁吃薄片吐司一样,明知不够营养。天哪!

帕特凯瑞艰难地行走在海滩上,白色大鹅卵石在他的脚下恶意地滑动着,偶尔露面的小片沙地几乎与潮水等高,软得一踩上去脚就陷入其中。不过现在他总算置身于漫天的海鸥群之中了,被它们拍打着的羽翼和狂野的叫声包围着。

看来不需要用谢菲尔急救法了,什么方法都没用。他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没救了。在红海的海浪中抬尸体的时候,帕特凯瑞很麻木,而此时他却莫名地震动了。在整个世界即将走向明媚的一天的时候,这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躺在这里,真是一个错误,她的人生道路本该很长很长。这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除了头发染过,其他都自然而美好。

一个浪头拍打过她的脚,嘲笑般地从她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头上退回。尽管明知道潮水一分钟后就会退到几码之外,帕特凯瑞还是把这具毫无生气的躯体拉到粗暴无礼的大海够不到的地方。

帕特凯瑞想到打电话报警。他四下打量,寻找女孩下水游泳前可能留在沙滩上的衣物——一无所获。可能她把衣服放在浅水位的地方,已经被潮水卷走了;或者她不是在这里下水的。不管什么情形,眼下实在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遮盖她的身体。帕特凯瑞转身开始在海滩上急速奔跑起来,他得回到海滨巡逻站,最近的电话在那里。“海滩上发现尸体。”他一边向比尔·冈特解释,一边拿下话筒给警察局打电话。

比尔啧啧地感叹了两声,然后猛地回过头来。这一举动有力而简洁地表明了他的观点——真是无聊,选择溺水自杀实在是不可理喻。“如果想自杀,”他尽可能用一种不带感情色彩的语气说,“为什么选择在我们这里?不是有整个南部海滨吗?”比尔对自己能预料到可能的最糟情况而自鸣得意。“不是自杀。”帕特凯瑞在打电话的空当喘着气说。

比尔没理他,径自按着自己的思路接着说道:“不过是因为去南部海滨的门票比这里贵一点!既然连命都不想要了,就不应该这么斤斤计较,应该让自己死得有格调一点才对。可是这些人偏偏不!他们买最便宜的票然后将自己扔在我们门前!”“这种事在比奇角不稀奇,”公正的帕特凯瑞喘着粗气,“反正不是自杀。”“一定是自杀。你以为英国那么多悬崖能做什么用途?防波堤吗?才不是呢。就是为了方便自杀。这已经是今年的第四起自杀事件了。等着瞧吧,到该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还会有更多。”

比尔这时停了下来,开始专心听帕特凯瑞报案。“——一个女孩子,呃,女人。穿着鲜绿色的浴衣。”(帕特凯瑞是那种说不清楚什么叫泳装的人。)“就在峡谷的南部,大概一百码的地方。不,没人留在那儿。我得回来打电话报警。不过我可以马上就回去。好,我们在那儿碰头。啊,喂,队长吗?是,这一天开始就不顺,但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应该只是一次游水意外而已。救护车?哦,是的,应该能开到峡谷。在西欧佛的主干道三英里的地方转下小路,可以一直通到峡谷岸旁的树林。好的,一会儿见。”“你怎么可以断定只是一次游水意外?”贝尔问道。“她穿着浴衣,你没听到吗?”“难道她不能穿上泳衣再跳下水?这样看上去就像意外了。”“你知道,一年中的这个时候谁都没办法跳水的,会落在海滩上。这是毫无疑问的。”“也可能慢慢走下水直到被水淹没呢。”贝尔说,他是个天生爱抬杠的家伙。“是吗?没准儿是由于服用过多的薄荷糖中毒而死的呢。”帕特凯瑞说道,他在阿拉伯时也喜欢较真,但眼下他发现忍受别人这样的行为实在无聊。

第二章不知名的同居客

帕特凯瑞、贝尔、警队队长、警察和两名救护员表情肃穆地围在尸体的旁边。年轻的救护员感觉饥肠辘辘,这让他感到窘迫,因为其他人都在冥思苦想。“你认识她吗?”队长问道。“不认识,”帕特凯瑞说,“以前从来没见过。”

现场的人都没见过。“应该不是从西欧佛来的,谁会放着家门口好好的海滩不去,专程从镇上来这里呢?准是从内陆的什么地方过来的。”“没准儿她是在西欧佛下水后被冲到这里来的。”警察提示道。“时间恐怕不对,”帕特凯瑞提出异议,“她在水里的时间没那么长,应该是在附近溺水的。”“那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呢?”队长问道。“当然是开车来的。”贝尔回答道。“那现在车在哪里?”“在大家都停车的地方——小路尽头的丛林中吧。”“是吗?”队长说,“嗯,可是那里没见到有车啊。”

救护员也表示同意,他们是同警察一起从那边过来的——救护车还在那边等候——但的确没有其他车辆的迹象。“那可就怪了,”帕特凯瑞说,“附近没有近路啊,况且这么大清早的。”“不管怎样,她都不会是走着来的,”年长的救护员观察着说,“这是个有钱人。”他补充了一句,好像在回答大家的质疑。

大家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尸体,不错,救护员说得对,这是一具精心保养过的身体。“她的衣服究竟在哪里?”队长困惑地问。

帕特凯瑞说了他对有关衣服的猜测:她的衣服应该已经在水位线以下海里的某个地方。“是的,完全有这个可能,”队长赞同道,“可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她一个人游泳是不是有点儿怪呢?”年轻的救护员忍着饥饿斗胆问了一句。“如今这世道出什么事情都不足为怪,”比尔嘟囔着,“她没有上演乘滑翔机跳崖的一幕已经是奇迹了。空着肚子一个人游泳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这些年轻的傻瓜真让人操心啊。”“她脚踝上是条脚链还是别的什么?”警察问道。

是的,那是一条脚链,一条白金链子,由一串很奇怪的环组成,每一个环的形状都像一个字母C。“嗯,”队长站直了身子,“我想还是把尸体移到太平间去吧,暂时做不了其他什么,得先查出这姑娘是谁。这个案子看起来不复杂,不像是与‘遗失、偷窃和走失’有关。”“对,”救护人员附和了一句,“没准儿她家的男管家正焦急地往警察局打电话找人呢。”“是啊,”队长若有所思地说,“不过我还是想不通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为什么她会到这里来呢——”

他抬眼朝着悬崖一边望去,突然怔住了,大声喊道:“呀,那边有个人!”

大家都转过身去看,在峡谷崖顶上有个男人的身影,他正十分紧张地望向这边,发现有人突然转向他看的时候就一溜烟儿地消失了。“这时候出来散步似乎还早了点儿吧,”队长自言自语道,“他为什么转身就跑呢?我们最好和他谈谈。”

队长和警官举步前行的时候,发现那个男人不是跑掉了,而是正朝着峡谷的入口处跑来,他黑瘦的身影出现在峡谷入口处,蹒跚地朝着他们跑过来,不时滑一下或绊一步,让大家感觉他很疯狂。尽管峡谷的距离不是很远,他也很年轻,不过大家还是发现他一路张大嘴巴喘着粗气。

这个男人磕磕绊绊地挤进他们之中,看都不看众人一眼,推开两个挡在他和尸体之间的警察。“哦,是的,是她!哦,是她!是她!”他失声哭喊着,一屁股跌坐下来,号啕不止。

六个人默默地注视了他一会儿,队长走上前友善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笨拙地安慰道:“没事的,孩子!”

可是年轻人前后摇晃着哭得更厉害了。“好了,好了。”警官在给他打气、劝慰。(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这一幕真是大煞风景。)“要知道,你这个样子对谁都毫无意义,最好振作起来吧——先生。”他注意到了年轻人掏出了手帕,其质地让警官说话时适当地补充了称谓。“她是你的亲戚?”队长询问道,他的语调从刚才的例行公事恰当地调整为温和亲切。

年轻人摇了摇头。“哦,那么只是一个朋友?”“她对我太好了,太好了!”“嗯,至少你能够帮助我们。我们得了解她的事情。跟我们说说她是谁吧。”“她是我的——房东。”“哦,我的意思是,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你——不——知道!瞧,先生,你得振作起来,你是唯一可以帮助我们的人,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位曾经和你同处一个屋檐下的女士的名字呢!”“不,不,我真的不知道。”“那你平时怎么称呼呢?”“我就叫她克莉丝。”“克莉丝什么?”“就叫克莉丝。”“她称呼你什么?”“罗宾。”“罗宾是你的名字吗?”“是的,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现在是提斯多。以前叫斯坦纳威。”他注意到队长疑惑的眼神,感觉很有必要解释一下,就补充了一句。

队长的眼神好像在说“上帝啊,请赐我耐心吧”!嘴上却说道:“对我来说这听上去有点儿蹊跷呀,嗯,你是……”“提斯多。”“嗯,提斯多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位女士今天早上是怎么到这里的吗?”“哦,她是坐车来的。”“坐车?嗯?你知道车子去哪里了吗?”“知道,我偷走了它。”“你什么?”“我偷走了它。我刚才又把它开回来了。我知道这样做很卑鄙,很下流,所以就开车回来了。我在回来的路上没有看见她的影子,于是想她可能在这里散步,接着我就看见你们大家都围在这里——哦,天哪,哦,天哪!”他又开始不安地摇晃。“那么你和这位女士住在哪里?”队长极力用公事公办的口吻问道,“是在西欧佛吗?”“哦,不,她有——曾经拥有,我的意思是——哦,天哪!——她拥有一个叫布莱尔的农庄,就在梅德利城外。”“大概离这里一英里半的地方。”帕特凯瑞一旁补充道。队长不是本地人,看起来满脸的疑惑和不解。“就你们俩住在那里?还有其他人吗?”“还有一个乡下女人——皮茨太太——她负责给我们做饭。”“我明白了。”

片刻停息之后,队长对救护人员点了点头。“好了,小伙子们。”他们弯腰抬起放着尸体的担架,年轻人用力地吸了口气,再次用手把脸蒙了起来。“抬往停尸房吗,队长?”“是的。”

年轻人突然把手从脸上放开,争辩道:“哦,不,那怎么行!她有家,不是都带回家里吗?”“我们不能把无名女尸带到无人居住的农舍去。”“不,那不是一个农舍,”那人开始纠正说,“不,不,我想不是。停尸房,好像很恐怖——哦,天哪!”他大哭起来,“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戴维斯,”队长对一个警官说道,“你们回去向局里汇报吧。我得去——那个地方叫什么来着?布莱尔?我和提斯多先生一起去。”

两个救护人员在沙滩的卵石上嘎吱嘎吱地走着,后面跟着帕特凯瑞和贝尔,他们渐行渐远。这时队长问年轻人:“我猜你不是来和你的女房东一块儿下水游泳的吧?”“不,我——通常不起早游泳,我害怕早晨空着肚子游泳。我——我一向对运动不在行。”

队长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她今早什么时候动身去游泳的?”“这个我可不知道。她昨晚告诉我她可能会早起去峡谷游泳。我也醒得很早,可她那时已经离开了。”“我明白了。嗯,提斯多先生,假如你已经恢复过来,我想我们应该上路了。”“哦是的,是的,当然。我没事了。”他站了起来,两个人默默地穿过沙滩,爬过峡谷处的台阶,来到提斯多停在小路尽头树荫下的车旁,上了车。这是一辆漂亮诱人的车,相当奢华。乳白色的车身,有两个座位,座位之间有一块空间,可以用来放东西,必要时还可以多载一名乘客。队长翻查之后从里面找到一件女人的外套和一双女士们在冬季赛马会上很喜欢穿的羊皮靴。“那是她穿着去海滩的衣物。她在泳衣外只穿了这件外套和这双靴子,这儿还有一条毛巾。”

的确有,队长翻出一条绿橙相间的鲜艳毛巾。“她怎么会没带毛巾就去了海滩呢,真是奇怪。”他说。“她喜欢在阳光下直接晒干。”“你似乎对这位你连姓名都不清楚的女士了解得很多呢。”队长把自己塞到副驾驶座位上,“你和她在一起同居多久了?”“是住在她的房子里,”提斯多立刻纠正,他的声音第一次显得有了个性和棱角,“请搞清楚,队长,这会为你省下不少麻烦:克莉丝是我的房东,仅此而已。我们同住在她的农舍里,就算没有仆人,我们的关系也再正常不过了。你对此感觉费解吗?”“我不能理解。”队长坦诚地说,“这些是用来做什么的?”

他翻开一个纸袋,里面有两个绿色的圆面包。“哦,我带来给她当早点的,我在厨房里能找到的只有这些。我小时候游泳,从水里一出来总是吃一个小圆面包。我想她可能会很高兴我这样做。”

汽车滑下陡斜的小径,进入西欧佛的石桥主干道。他们穿过高速公路进入对面的另一条线路,公路告示牌上写着:“梅德利一号线,利得斯通三号线。”“这么说,你动身跟踪她去海滩的时候还没有要偷车的意图,是吧?”“当然没有!”提斯多恼羞成怒,好像此事至关重要,“我爬上山,看到车子停在那里,那个时候我也没有偷车的念头呢,即使现在我都不能相信我真的这么做了。我一定是糊涂了,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你到的时候她在海里吗?”“我不知道,我没有去看,如果能在那么远的地方看见她,我也就不会偷她的车了。我把面包扔进车里就开车跑掉了。等我回过神来反思自己行为的时候,我已经在去坎特伯雷的半路上了。之后,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立刻掉转车头,径直开车回到了这里。”

队长没有做出任何评论,而是问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在农舍住了多久了。”“我是上个星期六半夜住进来的。”

今天是星期四。“你仍然坚持让我接受你不知道女房东姓什么这个说法吗?”“我也很困惑,我知道这有点儿奇怪,起初连我自己都这么认为。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不过她让同居一处这件事看起来很自然。仅仅相处一天之后我们就接纳了对方,仿佛我们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队长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内心却像炉子散发热气一样冒出无数个疑问,这使得年轻人又跟上一句暗示心中的不快。“如果我知道她的名字干吗不告诉你?”“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队长不留情面地说,一边用眼角打量年轻人苍白但很镇静的脸,这家伙似乎已经从刚才的紧张和悲伤中极其迅速地恢复过来了。这些年轻人真是肤浅,对什么都不动真情,遇事只知道歇斯底里,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谷仓里的苟且罢了。在他们的思维里,动感情就是“矫情”,他们没有原则,也缺乏耐心;遇到困难时,他们选择逃避;幼年没有被掴过巴掌,父母追求孩子自由发展的时尚,瞧,结果就是这个样子,前一分钟还在沙滩上号啕,后一分钟竟冷静得像一根黄瓜。

这时队长注意到那双握着方向盘的手,修饰细致,不过正在哆嗦颤抖,看来无论这个罗伯特·提斯多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此刻绝不平静。“是这里吗?”他们在一个围着栅栏的花园边停了下来,队长问道。“对,就是这里。”

第三章克莉丝汀·克雷!

这是一幢半木质结构的农舍,大概有五个房间,七英尺高的荆棘和忍冬树篱将房子与马路隔开,四周蔷薇低垂。对于那些美国人,或者喜欢周末度假的人,以及喜好摄影的人来说,这里倒是个天赐宝地。小窗安静地打着哈欠,浅蓝色的门做出迎客的姿态,阴影中隐约可见墙上有黄铜长柄锅的光泽。一个农舍就这样闯进凡世。

两人走上砖路的时候,门口台阶上出现一位瘦小的女人,扎眼地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稀疏的头发在脑后绾成髻,头顶上摇摇欲坠地戴着一个黑丝缎的圆形鸟巢状物件。

提斯多看到她后就放缓了脚步,以便突出队长那穿着制服的高大身形,提醒皮茨太太她即将面对的麻烦。

可惜这皮茨太太是警察的遗孀,因此从她紧绷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不安,对她来说,看到沿着砖路朝她走过来的这个穿警察制服的人,无非意味着要准备一顿饭而已,因此她的心思只往这方面去想。“我早餐烤了一些蛋糕,一会儿热了就把炉子熄灭,等会儿罗宾逊小姐进来的时候你告诉她好吗,先生?”这时她认出了穿制服的是警察,说:“别告诉我你一直无照驾驶,先生!”“罗宾逊小姐,是吧?她遭遇了事故。”队长说。“车祸!哦,天哪!她总是那么鲁莽,情况很糟吗?”“不是车祸,意外发生在水里。”“哦,”她慢慢地说,“那么糟糕啊!”“你说那么糟糕是什么意思?”“发生在水中的意外只意味着一件事情。”“是的。”队长表示同意。“唉,唉,”她边说边悲哀地陷入了沉思,突然她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先生,你当时在哪里?”她厉声喝问,直视着垂头丧气的提斯多,表情活像在西欧佛市场里瞪着鱼贩子砧板上的鱼。在灾难到来的时刻,她对“绅士阶级”的表面顺从消失了。提斯多看上去就像她私下里认为的那样,是个“窝囊废”。此刻的情景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队长觉得他们的对话很有趣,但还是装出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说:“这位先生事发时不在场。”“他怎么会不在现场,他应该在的,他紧跟着她就出门了。”“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看见他们前后脚出去的,我就住在前面不远的农舍里。”“你知道罗宾逊小姐还有什么其他的住处吗?我想这里应该不是她常住的地方。”“这里当然不是了,她只在这儿住了一个月,屋主叫欧文·休斯。”她故意停顿下来强调屋主名字的重要性,“欧文先生在好莱坞拍电影呢,他告诉我是个关于一个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说他已经拍过意大利伯爵和法国伯爵,他想这次拍西班牙伯爵会是一个全新的体验。休斯先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尽管有很多人奉承他,但他并没有被宠坏。说这话你可能不相信,有一次,有个女孩愿意付五英镑索要他曾经睡过的床单,我告诉她我对此的看法时,她一点儿也不害臊,还要给我二 十五先令买他的枕套呢。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我不知道——”“罗宾逊小姐还有其他的住处吗?”“我只知道她的这个住所,不知道其他的。”“她不是会写信告诉你她要来吗?”“写信?不!她发电报。我以为她会写信,但是我发誓她从来没有写过。通常在利得斯通的邮局会有六封她发的电报,大多是我家艾伯特在下课后去取的,有几封有三四张电报纸那么长呢。”“那你知道她在这儿有什么熟人吗?”“没有别人了,只有这位斯坦纳威先生。”“再没有别人?”“一个都没有。有一次——我教她冲马桶的技巧:你得使劲拉,然后迅速一松——她说:‘皮茨太太,你是否曾经……曾经对人们的脸感到过厌倦?’我说我对某些人的脸感到反感。她说:‘不是某些,皮茨太太,是所有人。就是对人感到恶心。’我说当我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我就喝一匙蓖麻油,她笑着说这点子不坏,只要每个人都喝一匙蓖麻油,这个世界两天后就会变成一个美好的新世界。‘墨索里尼就从来没有想到这点。’她说。”“她是从伦敦来的吗?”“是的,她来这儿三个星期了,只回去过一两次。上个周末她回伦敦了,回来时带来了斯坦纳威先生。”她又瞥了提斯多一眼,好像他是个物件似的,“斯坦纳威先生难道不知道她的住址吗?”她问道。“没人知道,”队长说,“我得查一下她的文件,看能不能找出什么信息。”

皮茨太太将他们引进了客厅,客厅里面凉爽而昏暗,空气中弥漫着甜甜的豌豆香味儿。“你们怎么处理她——我是说她的尸体?”她问道。“放在停尸房。”

这句话似乎首次将悲剧的氛围带进了这间屋子。“哦,我的天哪!”她把围裙的下摆缓缓地在光洁的桌子上擦动,“天哪,我还在做煎饼呢。”

这不是在可惜浪费了的糕点,而是对世事无常的哀叹。“我想你还是需要吃点儿早餐的。”她对提斯多说,语气稍稍缓和了一些,似乎下意识中她了解了人类最终还是受命运的摆布,还能怎么样呢?

但提斯多表示自己不想吃。他摇了摇头,走向窗边,而队长则在桌子上搜查着。“我不介意吃一个烤饼。”队长一边翻着文件一边说。“肯特郡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烤饼了,尽管这话是我自己说的。斯坦纳威先生你还是喝点儿茶吧。”

她转身进了厨房。“这么说你不知道她姓罗宾逊?”队长抬头问道。“皮茨太太总是称呼她‘小姐’,何况你看她像姓罗宾逊吗?”

队长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罗宾逊,所以这个话题就暂时放下了。

过了一会儿提斯多提出:“如果你不需要我,我要去花园里待一会儿,这里——这里太闷了。”“好吧,你不会忘记我还需要你开车送我回西欧佛吧?”“我告诉你了,那只是一时冲动。无论如何,我现在不会偷了车逃之夭夭的。”

不笨嘛,队长心想,不过脾气也不小,此人绝不是一无是处。

桌子上杂乱地扔着杂志、报纸、剩下半包的硬盒香烟、几片拼图、锉甲刀、指甲油、几块丝布和一堆零碎杂物,事实上什么都有,除了便条纸。唯一的文件是当地商号的账单,大多数是收据。如果说这个女人不爱整洁又没有条理,那至少她还算谨慎。收据被弄得皱巴巴的,很难整理,但好在没有被扔掉。

早晨的静谧,皮茨太太在厨房里生机勃勃的沏茶声,再加上对烤饼的期待,让队长很受抚慰,他一边查看桌子上的东西,一边开始沉迷于自己的一个小习惯。他吹起了口哨。队长的口哨非常低沉,声音圆润而甜美,但那仍然是——口哨。他颤声地吹着《偶尔对我歌唱》,对优雅的曲调十分熟悉,这样的表演使他的潜意识得到满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邮报》指给他看,那上面说吹口哨是心灵空虚的表现,但这并没有让他改掉这个习惯。

这时突然有个声音打断了这平稳的男高音口哨,起居室半开的门上没有丝毫预警地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答——咚咚嗒嗒!有个男人的声音说:“原来你躲在这里啊!”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哎——呦——呦。”这男人拉长了声调说着。他站住盯着队长看,开心地咧着嘴笑道:“我还以为是克莉丝呢!警察在这里做什么?这里遭小偷了吗?”“不是,没有遭小偷。”队长在努力整理自己的思绪。“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在开什么狂欢派对!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她那独特高雅的品位。”“不是,其实这里——”“那她去哪里了?”那人抬高了声音朝着楼上欢快地大叫,“哟——呵!克莉丝,下来吧,你这个家伙!还躲着我!”然后对队长说:“已经躲了快三个星期了,大概被制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早晚都得让他们逼出神经病。可是上一部片子那么成功,大家自然把她当成摇钱树了。”这人佯装一本正经地哼了一节《偶尔对我歌唱》,“就是这口哨声,让我以为你是克莉丝呢,你吹奏的是她的歌,技术还不错呢。”“她的——她的歌?”此刻,队长真希望这会儿能赐予他一道曙光。“是的,是她的歌,你以为是谁的?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伙计?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自然,但那算不了什么,这还是她的歌呀,也许她没有演绎得很完美!呃?你觉得它不是一首好歌吗?”“我说不好。”如果这个人不那么聒噪的话,队长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你大概还没有看过电影《铁栏杆》吧?”“没有,应该没有。”“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它们抽光了。等你有机会听克莉丝唱那首歌的时候,对那声音都开始厌倦得作呕了,这对电影不公平。对词曲作者倒无所谓,但对电影却很残酷,太残酷,这事儿应该达成某种一致才行。嘿,克莉丝!我可是绞尽脑汁地找到这里的,她不在?”他的脸像个失望的孩子一样耷拉着,“与其让她走进来发现我,不如让我走进来就看见她,那才感觉好呢。你认为——”“稍等,呃——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杰伊·哈默,出生证上叫杰森,我写过《如果不会在六月》,你可能吹过那首歌——”“哈默先生,可以认为在这里住的——曾在这里住过的——那位女士是一位电影演员吗?”“她是电影演员吗!”缓缓升起的惊讶暂时让哈默先生打住了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是搞错了什么,说,“请问,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这位女士的名字是叫克莉丝,是的,但是——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有一些麻烦——非常不幸——很明显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人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是个好姓!我总说她没有想象力,编不出好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嗯,不,不大相信。”“我告诉过你什么了!谁叫她把我当成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她的老底,她很可能会把我放在冰箱里二十四小时,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克莉丝汀·克雷!”队长说道,他的下巴一松,瞠目结舌,表情完全不受控制。“克莉丝汀·克雷!”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完全忘记了手上的那盘烤饼。

第四章报界旋风

“克莉丝汀·克雷!克莉丝汀·克雷!”正午海报叫喊着。“克莉丝汀·克雷!”头条新闻尖叫着。“克莉丝汀·克雷!”无线广播里喋喋不休。“克莉丝汀·克雷!”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全世界的人们都放下手上的事说这个名字。克莉丝汀·克雷溺水身亡!文明社会里只有一个人说:“谁是克莉丝汀·克雷?”——说这话的是布鲁姆斯波利聚会上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他仅仅这样是为了表现“聪明”而已。

因为一个女人丢了性命,全世界发生了很多事情。加州一名男子传唤格林尼治村的一个女孩;得克萨斯的一位飞行员晚上加班带着克雷的电影拷贝去赶场;一家纽约公司取消了一笔订单;一位意大利贵族破产:他本打算把游艇卖给她;费城的一个人吃了几个月以来的第一顿大餐,原因是他透露了一则“当年我认识她的时候”的故事;一个女人开始在勒图凯夜总会登台,因为现在她的机会来了;英国某教区一个男人跪下来感谢上帝。

沉寂已久的报界也在这出人意料的旋风中活跃起来。《号角》从布莱顿的选美比赛上召回了他们的“写手”巴特·巴塞洛缪(巴特深表感谢,他回来后大谈屠夫是怎么吃肉的);还有“吉米”·霍普金斯——专跑“犯罪与激情”的明星记者,他正在布拉德福德采访一件无聊而低级的扑克牌命案。(《号角》已堕落至此。)摄影记者丢下手头的赛车、专访、名流婚礼、板球比赛和乘气球去火星的人,像蝗虫一样蜂拥到肯特郡的农舍、南街的小屋和汉普郡的庄园。租了如此迷人的乡下地方作为最后的住处,克莉丝汀·克雷避开所有的朋友逃到这样一个不为人知而又交通不便的农舍,这给她的死带来了一种优雅的感觉。庄园照片(只有前门的花园,因为紫杉挡住了屋子)下的标题是“克莉丝汀·克雷的住所”(其实她只是租用一个夏季,但是“租住”这个词总让人觉得缺乏联想);在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旁是另一些隐藏在玫瑰丛中的照片,标题是:“她生前喜爱的地方。”

新闻播报员为此潸然泪下,就像已经截稿后又发生了重大新闻一样。

任何对人性有了解的人,略微观察一下克莉丝汀·克雷之死的影响后都会发现,虽然她的死引起了怜惜、惊愕、恐慌、悔恨和不同程度的其他情感,但似乎没有一个人感到悲痛。唯一的真情流露就是罗伯特·提斯多伏在她尸体上歇斯底里的那一段,可谁知道那又有多少是出于自怜呢?克莉丝汀是国际巨星,不属于如此小的一个“圈子”,但她身边的熟人对这个不幸消息的最主要的反应就是惊愕。也不都是那样。原本预定执导她在英国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片子的科尼可能会失望;但要在片中和她演对手戏的男演员勒庸(后来的汤姆金斯)则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和克雷一起拍片可能会像帽子上带了羽毛一样出风头,但也会给票房带来压力;特伦德公爵夫人已经安排好一场以克雷为主角的午宴,打算巩固她在伦敦社交界女王的地位,现在只能咬牙切齿了;但莉迪亚·济慈却兴高采烈,她曾预言了克雷之死,即便作为一个成功的社会预言家,能猜得这么准也实属不凡。“亲爱的,你真了不起!”她的朋友恭维道。“亲爱的你太棒了!”没完没了。直到莉迪亚高兴地迷失了自己,整日穿梭于一个又一个聚会,一遍又一遍地入场时听到人们说:“莉迪亚来了!亲爱的,你是怎么——”并享受着他们的惊叹。不,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没有人为克莉丝汀·克雷的死心碎。所有人都把丧服拿出来,掸掉灰尘,希望能够受邀参加葬礼。

首先是验尸。在验尸的时候,一种最初的骚动开始显现。首先注意到平静表面之下的骚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由于他在遇到好新闻时总是高兴地大喊:“好东西!好东西!”因而获得了他的绰号,而且时,运不济时他的哲学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非常敏锐,所以他站在巴塞洛缪的角度分析拥挤在肯特郡的乡下农舍的来访者时,突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在两个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中间看到了一张平静的脸,这比大楼中的一切都有轰动效应。“看见什么了?”巴特问道。“我看见了什么!”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下去,此时验尸官刚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给我留着位置。”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子。接着他又从后门进来了,很熟练地挤到他想要的位置上坐了下来,那个人转头看着这个破门而入者。“你好,探长。”霍普金斯说。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要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装腔作势地说。

验尸官再次敲桌子以示安静,探长的表情放松了下来。

接着,在帕特凯瑞到来作证引起的喧闹中,霍普金斯问道:“探长,怎么会劳你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旁观而已。”“我明白了,你们机构正在研究审讯。这些天来犯罪案件减少了?”看到探长并无反应,他接着说道,“哦,做做好事嘛,探长,有什么风声?死因有玄机吗?有疑点,嗯?如果你不想公开,我是最可靠的保险箱。”“你是骆驼身上的苍蝇。”“哦,那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能见到血啊!”这只博得探长淡淡一笑,“你看,只告诉我一件事就行,探长,验尸会延期吗?”“如果延期我也不会惊讶。”“谢谢,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半讥讽半认真地说完之后又出去了。他把趴着窗户看热闹的皮茨太太的儿子艾伯特叫住,劝服他相信赚两先令比站着看热闹强,打发他到利得斯通拍一份会使《号角》忙作一团的电报。然后他又回到了巴特的身边。“出了点儿问题。”见巴特挑起眉,他嘟囔着回答,“苏格兰场的人在这儿,那个戴着红色帽子的是格兰特,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别在这里说!”巴特说道,他担心人太多。“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人是谁?”“男朋友。”“我还以为她的男朋友是杰伊·哈默。”“本来是,这是新的。”“情杀?”“我愿意赌一赌。”“移情别恋吧,我想?”“是的,他们都这么说。好像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很充分,我觉得是。”

都是最普通的证据——发现并确认尸体——提供了这些信息后验尸官就宣布结束了,没有定下再次验尸的时间。

霍普金斯判断克雷之死很显然不是意外,苏格兰场目前又不能逮捕谁,因此,要打探消息毫无疑问就得找那个穿法兰绒灯笼裤的人。他的名字叫提斯多。巴特说过前一天英国的每个记者都试图采访他(霍普金斯正在从扑克谋杀案返回的途中),但听说他极不好对付,称他们为盗尸者、贪婪的人、老鼠和其他没有规矩的人,好像根本无视报界的存在。从没有人对报界无礼过——否则必定受到惩罚,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相信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是提斯多,对吧?”他随便地问道,发现自己刚好在往门口走的人群中与他并肩同行。

那个人的脸立刻因为敌意而拉长了。“是的。”他恶狠狠地说。“不是老汤姆·提斯多的侄子吧?”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吗?”“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说,没想到还真有一位汤姆·提斯多。“看来你了解我放弃了斯坦纳威?”“是的,有人告诉我了。”霍普金斯一边回答一边在想斯坦纳威是一所房子还是什么?“你现在在做什么?”

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我送你一程吧?一起吃个饭?”

太漂亮了!不到半个小时封面故事就能搞定了。这就是他们说的难缠的宝贝!不,毫无疑问,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成功的新闻人。“对不起,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悦的声音在他的肩头响起,“我不想坏你们的事,但提斯多先生已经和我有约在先了。”见提斯多露出惊讶之色,因此霍普金斯很快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又补充说道:“我们希望他能帮助我们。”“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提斯多说。霍普金斯看到提斯多没有认出格兰特,赶忙幸灾乐祸地说开了。“那是苏格兰场,”他说,“格兰特探长,没有他破不了的案。”“我希望你为我写讣告。”格兰特说。“我也希望如此!”记者热情地说。

然后他们注意到了提斯多,他的脸像羊皮纸,又干又老,毫无表情。唯有太阳穴脉搏的急速跳动表明他是一个活人。记者和侦探都惊讶于霍普金斯宣布探长身份之后竟会产生如此出人意料的结果。然后,看到这个男人的膝盖开始下垂,格兰特迅速用胳膊托住他。“这儿!过来坐下,我的车就在这里。”

他搀着眼神空洞的提斯多侧身穿过无所事事、喋喋不休的人群,把他推上了一辆黑色观光车的后座。“去西欧佛。”他对司机说,然后上车在提斯多的身边坐下。

他们以蜗牛般的速度上了高速公路后,格兰特看见霍普金斯仍然站在他们刚刚离开的地方。吉米·霍普金斯会一动不动连续待至少三分钟,绞尽脑汁思考。从现在开始——探长叹了口气——骆驼身上的苍蝇将变成一只猎犬。

第五章怪异的正常

探长也在思考着。前一天晚上,他接到一个忧心忡忡的警官打来的电话,这位警官不想小题大做让自己难堪,可是却发现他们自己不能对他们道路上的一件非常小而令人困惑的障碍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他们都观察了这个障碍,上至警察局局长,下至去海边调查的队长,对彼此的观点都不屑一顾,到最后只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了一致:他们想把责任推到别人头上。当然,持续不懈地侦办自己手上的罪案,获得破案的功劳固然不错,不过前提是确实有罪案存在。但仅凭桌子上那个普通的小物件这种不充分的证据冷血地宣布罪案,一旦失败的话,倒不是怕丢脸,而是别人的指点嘲讽,这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沾上的事情。所以格兰特取消了他在“标准”剧院订的座位,南下到西欧佛去。他见到了办案的团队,耐心地聆听了法医的陈述,凌晨就寝时他产生了想见一见罗伯特·提斯多的渴望。现在提斯多就在他身边,只因在无准备的情况下遇到苏格兰场的人,仍然说不出话并处于半昏迷状态。是的,这的确是一个案子,毫无疑问。但是有司机科克在不方便询问,他们回到西欧佛的时候提斯多可能会恢复过来。格兰特从车上的储备箱里拿出一个长颈瓶递给提斯多,他颤抖地接过去喝了一大口,片刻之后便为自己的虚弱而道歉。“我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件事情对我打击很大,脑子里总是在想事情。或者说我的大脑不受控制了。在验尸的时候,好像——我说,有不对劲儿的事吗?我的意思是,不是简单的溺水吗?他们为什么要推迟验尸?”“有一两件事情让警察很困惑。”“比如什么?”“我想我们最好到西欧佛之后再讨论。”“我说过的话成了对我不利的证据吗?”他苦笑着但并无恶意。“你把我的话都说了。”探长淡淡地说道,两个人陷入沉默。

他们抵达郡警察局局长办公室时,提斯多看上去一切正常,只是稍微有一点儿疲惫。实际上,他看上去太正常了,当格兰特说“这位是提斯多先生”时,一向和蔼可亲的局长几乎要和他握手,但他及时控制住了这种冲动。“你好!呃咳!”他清了清嗓子,给自己留出时间。当然不会做那种事。我的天哪,不会。谋杀案嫌疑人,看上去不像,不,他一点儿都不像。但是这年头什么都不好说。那些最迷人的家伙是——嗯,一些最近他才知道的事情其实真的存在。非常悲哀。当然不能握手,绝对不能。“呃咳!不错的早晨,当然,不适合赛马,跑起来会很累;但是对度假者却很合适。绝对不能为自己的爱好而自私。你喜欢赛马吗?去古德伍德吗?哦,嗯,可能——不去。嗯,我希望你和——和我们这里的朋友——”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想称呼格兰特的探长头衔。模样很好的小伙子,有良好的教养,还有其他种种——“想安静地谈话。我要吃午饭了,在‘轮船’”,他补充说道,万一格兰特探长想找他,“不是因为那里的食物特别好,而是那个地方很有格调,不像‘海洋’那样。我喜欢不用穿过露天休息室就能取到牛排和土豆。”警察局局长说完独自出去了。“一个弗雷迪·劳埃德的角色。”提斯多说道。

格兰特正在拉椅子,抬起头来欣赏地看了他一眼。“你是一个戏剧迷。”“我原来几乎什么都迷。”

格兰特琢磨着这句话的怪异之处。“为什么是‘原来’?”他问道。“因为我破产了,有钱才能迷。”“你不会忘记关于‘你所说的一切都将……’那句套话,对吧?”“是的,谢谢。但是没有什么用,我只能告诉你实情,如果你做出错误的推论,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所以我才是那个在受审的人。很好的观点,我欣赏。嗯,那就考验一下我吧。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和一个你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的?你对郡警察局是这么说的,对吧?”“是的,我想这听上去一定让人难以置信,也很蠢,但事实如此。你看,一天晚上,非常晚了,我正站在逸乐酒吧对面的马路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兜里有五便士,真是太多了,因为我本打算身无分文的,当时我在想怎样把这五便士花掉(五便士也做不了什么),还是去行骗,就当这几个该死的便士不存在。所以——”“等等,你得向一个笨蛋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五便士这么重要。”“它们是一笔财富的终点,你了解吧。三万英镑。我从我舅舅那里继承来的,就是我妈妈的哥哥。我原本姓斯坦布威,但是汤姆舅舅说我既然拿了他的钱,就应该随他的姓,我无所谓。不管怎样,提斯多家族比斯坦布威家族要好得多——论精力,论稳重,一切的一切。如果我是提斯多家族的一员的话,我现在不会破产,但是我毕竟是姓斯坦布威的。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糟糕的榜样。继承那笔钱的时候我在建筑师事务所工作,跟普通人一样住公寓;后来我想到这笔钱可能花不完,于是辞了工作,到我想去但以前不可能去的地方。纽约、好莱坞、布达佩斯、罗马、卡普里还有天知道多少地方。我回来时只剩下两千英镑,打算存在银行然后找份工作。这在两年前会很容易——我是说存钱——那时没有人帮我花钱。但在这两年里我在全世界交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总是十几个人同时出现在伦敦。于是一天早晨醒来我发现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英镑了。我有点儿震惊,像被浇了冷水一样。我坐起来,开始两年来的第一次思考。我有两种选择:诈骗——如果你是一个很好的诈骗者,你可以奢侈地在世界各地首都的任何地方白住六个月。这一点我很清楚,我就养过一打这种人。另外一种就是失踪。失踪看起来容易一些。我能够很容易离去。人们可能会问:‘鲍比·提斯多这几天到哪儿去了?’他们自然会认为我去了世界其他角落,不知道哪一天又会碰到我。你看,他们把我想象得富有得要命。离去,让他们这么想总比待在一处被他们弄清真相而嘲笑我强。我付了账单,只剩下五十七英镑了。我想最后赌一次,看能不能赢到足够的钱,再开启一番新局面。我拿出三十磅——每次十五磅;这是我身上属于提斯多的谨慎——在“日食”上押了“红花楸”。它只跑了第五。剩下的二十几磅除了沿街叫卖之外什么都做不成。我别无选择,只能流浪了。我没有打消流浪的念头——那会是一个变化——可是不能在银行存着二十七英镑就去流浪,所以我打算一个晚上把它花光。我打定主意要花到口袋里一文不剩。然后我将当掉我的晚礼服,换些合适的衣服上路。我没有想到在西欧佛星期六的午夜根本不能当东西,而穿着晚礼服上路一定会引人侧目。所以我就在那里站着,像我刚才说的,对这五个便士感到痛恨,并在考虑这套衣服怎么办以及到哪里找个睡觉的地方。我在奥德维奇街的交通灯处停了下来,在转弯去兰卡斯特的路口,一辆车在红灯下停了下来。克莉丝在里面,一个人——”“克莉丝?”“我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看了我一会儿。大街上非常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离得很近,她看似很自然地笑着对我说:‘先生,送你一程吧?’我说:‘好的,去地角。’她说:‘有点儿不顺路。查塔姆、法弗舍姆、坎特伯雷,或是东岸,可以吗?’嗯,这也是个办法。我不能一直站在那里,我也编不出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到朋友家去借张床睡。再说,我已经感觉和那些人疏远了,所以没有多想就上了车。她对我来说很迷人,我没有告诉她我正告诉你的一切,但她很快就发现我已经不名一文了。我开始解释,但是她说:‘没关系,我不想知道。让我们接受表面的彼此吧。你是罗宾我是克莉丝。’我要告诉她我的名字是罗伯特·斯坦布威,可我还没有告诉她,她就用我在家里的小名称呼我。以前身边的人都叫我鲍比,再次听到又有人叫我罗宾我感到很舒服。”“你为什么不说你姓斯坦布威?”“我也不知道,可能想摆脱和财富有关的身份吧。反正我也没能给这个姓带来多少光彩,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自己姓斯坦布威。”“好吧,继续。”“没有什么可讲的了。她对我很热情,告诉我她一个人住,但是——嗯,但是我只能是个客人。我问她:这样不是在冒险吗?她说:‘是的,不过我一生都在冒险,而且结果证明到目前为止运气很好。’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个令人难堪的安排,可结果恰恰相反。她是对的,事情很简单,仅仅是彼此接受。从某种程度上说(很奇怪,但似乎就是如此)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多年了。如果我们从一无所知开始相处,几个星期才能达到同样的阶段。我们非常喜欢彼此,我不是说感情上,尽管她非常漂亮,我是说我觉得她很棒。第二天我没有衣服穿,就一整天都穿着浴袍和别人留下的睡衣。星期一早晨皮茨太太来到我的房间说:‘你的箱子,先生,’然后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箱子放在地上,里面有一套全新的行头——斜纹软呢外套和法兰绒裤子、短袜、衬衫……应有尽有。是从坎特伯雷的一个地方送来的。箱子是旧的,上面有我名字的标签。她甚至记住了我的名字。嗯,我不能向你描述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感觉。你瞧,这是多少年来第一次有人‘送’我东西。和那些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总是索取,索取。‘鲍比会付钱’,‘鲍比会借他的车子’。他们从来不为‘我’着想。我想他们也从来没有停下来看我一眼。反正那些衣服打动了我,我愿意为她死。她看我穿着它们的时候大笑起来——它们当然不是定做的,但是很合身——说道:‘不是从名店街来的,但是还看得过去。别说我不懂男人的尺寸。’就这样我们同住下来并相处得很愉快,悠闲地打发时间、读书、谈话、游泳,皮茨太太不在的时候就自己下厨。我没有想过以后会发生什么,她说大概十天后她会离开农舍。待了一天后,我出于礼貌要走,但她不让。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说要走的事。这就是我会待在那里以及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原因。”他坐下吸了一口气,发出长长的叹息声,“现在我知道这些心理分析师是怎么挣钱的了。我很久没有像现在对你坦白之后这么舒坦的感觉了。”

格兰特不自觉地笑了笑,这年轻人有种动人的孩子气。

然后他用力摇了摇头,像只从水中上岸的狗。

第六章魅力

魅力。人类兵工厂里最阴险的武器。现在正有人在他面前使用这一武器。他冷静地打量着这张善良而脆弱的脸。他至少知道有一个凶手有他这样好看的长相,蓝眼睛,亲切而无辜;他曾经把被他肢解了的未婚妻埋在灰坑里。提斯多的眼睛也是那种温暖而不透明的蓝色,格兰特见多了这种男人,对他们来说,女性是必要的存在。妈妈的乖宝宝就有那种眼睛;所以有时候玩女人的男人也有。

嗯,不久他要询问提斯多。同时——“你是让我相信在和克雷小姐相处的四天中你一点儿都不怀疑她的身份?”他等到提斯多放松警惕时才提出这个关键问题。“我怀疑她是一个演员,从她的话里可以看出,更主要是因为在房子里有很多戏剧和电影杂志,我有一次问过她,但是她回答说:‘没有名字就没有包袱,这是很好的格言,罗宾,不要忘了。’”“我明白了。格雷小姐给你买的行头包括一件大衣吗?”“不,有一件防水衣,大衣我自己有。”“你在晚礼服外面穿了一件大衣?”“是的,我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毛毛雨——我说的是我和那伙人。”“你现在还有那件大衣吗?”“没有了。有一天当我们去迪姆彻奇的时候放在车里被偷了。”他的眼神突然露出机警之色,“为什么问这个,这和那件大衣有什么关系?”“它是深色的还是浅色的?”“当然是深色的。黑灰色之类,怎么了?”“你报失了吗?”“没有,我们都不想引起注意,它有什么——”“就和我谈谈星期四早晨的事情吧,好吗?”听到这儿,对面的脸立即失去坦诚,又变得警戒而充满敌意起来。“我知道你没有和克雷小姐一起去游泳,对吗?”“我去了,但是她走了之后我才醒来。”“如果你在睡觉,怎么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因为那时才六点,她不会离开太长时间,而且后来皮茨太太也说我是紧跟着她出门的。”“我明白了。在这一个半小时内——粗略地说——在你起床和发现克雷小姐的尸体之间,你走到峡谷,偷了车子,朝着坎特伯雷方向开去,接着又后悔这么做,就返回并发现克雷小姐溺水而亡。这些就是你所做的事情的全部记录吗?”“是的,我想是这样。”“如果你对克雷小姐充满感激,这样做确实不寻常。”“不寻常,这个词还远远不够,到现在我还不能相信我这么做了。”“你非常确定那天早晨你没有下水?”“当然确定,怎么了?”“你最近一次游泳是在什么时候?我是说在星期四早晨之前?”“星期三中午。”“可是星期四早晨你的泳衣都浸湿了。”“你是怎么知道的?是的,是湿了,但不是被咸海水浸湿的,我把它铺在窗下的屋顶上摊开晾干,星期四早晨想穿的时候我发现树上的鸟——山墙上边的苹果树——在那上面拉了屎。所以我用刚洗过澡的水把它洗了。”“但是很明显你没有再把它拿出去晾干?”“在刚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后?没有,我把它放在毛巾架上了。看在上帝的分上,探长,这些和克莉丝的死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不明白,毫无来由的质问是种折磨吗?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今天早上的问话是最后一根稻草了。每个人都在描述他们是如何找到她的。每个人说的都是‘那具尸体’,在我心中可一直都是克莉丝啊。克莉丝!现在又有了这些谜团和怀疑,就算她的溺水有什么不明不白之处,怎么会跟我的大衣扯上关系?”“因为我们在她的头发里发现了这个东西。”

格兰特打开了桌子上的一个硬纸盒,拿出一枚男式大衣上常见的黑纽扣。它是从原来的地方直接被扯下来的,拉断的地方还留有一个凌乱的线头。在这线头上靠近纽扣的地方,缠着细细的一股金发。

提斯多站了起来,两只手放在桌子边,盯着那纽扣看。“你认为是有人溺死她的?我是说——就像那样!但这扣子不是我的,那样的纽扣成千上万。你怎么会认为是我的?”“我没有认为什么,提斯多先生。我只是在排除各种可能性。我想让你说明的是你的衣服上是否有那样的纽扣。你说你本来有一件,可是被偷了。

提斯多瞪着探长,嘴巴一张一合地说不出话来。

在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后,门轻轻地开启,一个瘦小的十六岁左右的女孩进来走到屋子中央,她穿着邋遢的斜纹软呢衣服,没戴帽子,黑色的头发显得非常凌乱。“哦,对不起,”她说道,“我还以为我爸爸在这里。对不起。”

提斯多砰的一声摔倒在地板上。

坐在大桌子另一侧的格兰特一弹而起,但这位瘦小的女孩却不慌不忙地比格兰特早到一步。“天哪!”她说道,双手伸到提斯多肩膀下,撑起他俯卧的身体并翻转过来。

格兰特从椅子上拿起一个垫子。“我不会这么做的,”她说,“除非是中风,否则应该让头保持后仰。不过要说中风他似乎还太年轻了,不是吗?”

她开始动手松开提斯多的衣领、领带和前襟,手法像厨师切除馅饼边上多余的面皮一样专业。格兰特注意到她晒黑的手腕上满是新旧不等的小伤疤和抓痕,露在过短的袖子外面。“我想你会在壁橱里找到白兰地。爸爸是不能喝酒的,可是他控制不住。”

格兰特找到了白兰地,回来的时候发现她正在用持续而轻快的叩抚法拍打提斯多那不省人事的脸。“你似乎很擅长干这个。”格兰特说道。“哦,我在学校带童子军。”她的声音清晰而友善,“一个非——常无聊的组织,但是它打破了常规,这是最主要的,打破常规。”“这些是在童子军里学的吗?”他问道,一边点头赞许她的工作。“哦,不是,他们只会烧纸、闻嗅盐等等。我是在布拉德福德·皮特的更衣室里学的。“在哪儿?”“你知道,就是那个次重量级拳击手。我曾经很崇拜皮特,但我想他最近速度不行了。你不觉得吗?至少,我希望是速度的问题。他慢慢开始醒了。”最后这句是指提斯多,“我想他现在可以喝白兰地了。”

格兰特喂他白兰地的时候,她说道:“你刚才是在拷打他还是怎么着?你是警察吧?”“我亲爱的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艾丽卡,我的名字叫艾丽卡·伯戈因。”“我亲爱的伯戈因小姐,作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你一定知道在英国唯一会被拷打的就是警察。”“那么,他为什么会昏倒,他有罪吗?”“我不知道。”格兰特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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