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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2 2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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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贝洪俊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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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教程与案例

中级财务会计教程与案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级财务会计教程与案例作者:贝洪俊排版:KingStar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03-01ISBN:9787308084154本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1章财务会计本质与目标一、财务会计本质及其特征

财务会计的产生历史比较悠久,自从帕乔利复式记账法产生以来,具有600多年的发展过程。财务会计是现代企业会计的分支之一,它与管理会计相对称,是传统会计的继承和发展。财务会计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对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对外报告会计。(一)财务会计本质

会计的本质是通过现象来表现的,必须透过现象去把握。在中外会计界,人们对会计本质的认识历来存在分歧。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管理工具论

会计是一种管理经济的工具,不能把会计和会计工作混为一谈,会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手段,它是一个独立的方法体系。这个方法体系是人们长期从事会计实践的经验总结,把它再用于会计实践,才表现为会计工作。

2.艺术论

会计是记录、分类和总结一个企业的交易并报告其结果的艺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名词委员会于1953年发表的第一号“会计名词公报”,对会计所下的定义是:“会计是一种艺术,旨在将具有或至少部分具有财务特征的交易事项,以有意义的方式且以货币来表示,予以记录、分类和汇总并解释由此产生的结果。”该公报还对上述定义中涉及的“艺术”一词作了解释:艺术是会计人员运用其知识,以解决特定问题的那种创造性的技巧能力。

3.信息系统论

会计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有以下含义:(1)会计作为信息系统,并不直接参与管理,而是通过提供会计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2)以提供信息为主的反映是最主要的职能,且将整个会计程序分为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将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3)会计信息系统是由会计、信息、系统三个概念组成的。

4.管理活动论

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其本身具有管理的职能。会计是经济管理的核心,是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并使之达到一定目的的一种能动行为,是有组织、具有管理职能的一种管理活动。表现为:(1)会计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们自觉运用经济规律并通过特定的技术程序管理实际经济活动的一个社会环节。(2)现代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具有经济管理的职能,明确了它在国家经济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3)会计应当而且必须提供相关人士所需的信息,但更重要的是信息生成前的预测和决策以及信息反馈过程中的控制。因此,提供信息是手段,而控制管理才是真正的目的。(二)财务会计特征

1.财务会计以计量和传送信息为主要目标

财务会计的目标主要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会计信息。从信息的性质看,主要是反映企业整体情况,并着重历史信息。从信息的使用者看,主要是外部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等。从信息的用途看,主要是利用信息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财务会计以财务报告为工作核心

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反映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财务报告。因此,财务报告是会计工作的核心,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财务会计所编制的会计报表是以公认会计原则为指导而编制的通用会计报表,并把会计报表的编制放在最突出的地位。

3.财务会计以传统会计模式作为数据处理和信息加工的基本方法

为了编制会计报表,财务会计还要运用较为成熟的传统会计模式作为处理和加工信息的方法。财务会计所采用的程序和方法是描述性的,主要是针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

4.财务会计以公认会计原则为指导

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导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准则,是组织会计活动、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在我国,公认会计原则是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所组成的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财务会计必须遵循的规范。二、财务会计目标的主要理论

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即会计为什么要提供会计信息、要为哪些人服务、提供哪些会计信息。由于财务会计主要以财务报告形式提供信息,因此,财务会计目标也称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财务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础,整个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和会计实务都是建立在财务会计目标的基础之上。纵观会计理论界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一)受托责任观

这种观点认为,财务会计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即财务会计应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人的经营活动及其成果,并以反映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中心。其理由是:由于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源的受托者(经营者)负有对资源的委托者(所有者)解释、说明其活动及结果的义务。因此,受托责任观的核心是资源的受托者向资源的委托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强调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会计信息侧重于过去,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重视利润表项目的确认与计量,目的在于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二)决策有用观

这种观点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即会计应当为现时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投资和信贷决策及其他决策的信息。其理由是: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受托人)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变得模糊,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更加关注资本市场的可能风险与报酬以及所投资企业的可能风险与报酬。因此,决策有用观的核心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信息,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主张各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重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确认与计量;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关注过去的同时,更倾向于未来,其目的在于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关系

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是互有关联的会计目标,受托责任是实质,决策有用是形式。受托责任是会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决策有用是会计发展的必然;决策有用观是受托责任观的自然延续,其本质是一致的。因此,决策有用观不是对受托责任观的否定,而是受托责任发展到一个特定历史横切面上的特例。三、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关注点

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1.投资者

投资者既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投资者需要利用会计信息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判断管理当局是否按既定的经营目标使用资金;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本企业的发展潜力和面临的风险,做出维持现有投资、追加投资或转让投资的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服务于投资者的信息需要是财务报告编制的首要出发点。

2.债权人

企业的资金来源除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外,通常还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入的款项或者向供应商等赊购货物所形成的应付款项。贷款人、供应商等债权人通常关心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需要信息来评估企业能否如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能否如期支付所欠货款等。

3.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既是市场经济主体,又是经济管理和监管部门。它们通常关心经济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市场经济秩序的公正、有序,宏观决策所依据信息的真实可靠等,因此,需要信息来监管企业的各项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制定税收政策、进行税收征管和国民经济统计等。

4.社会公众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例如,企业可能以多种方式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包括增加就业、刺激消费、提供社区服务等。因此,在财务报告中提供有关企业发展前景、经营效益及其效率等方面的信息,可以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要。四、我国财务会计目标(一)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主要内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1.向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因此,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是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如果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无关,没有使用价值,那么财务报告就失去了其编制的意义。决策有用的信息主要包括:(1)经济资源及其变化情况的信息;(2)收益及其收益构成情况的信息;(3)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

2.向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在现代公司制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即企业管理层所经营管理的各项资产基本上均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或者留存收益作为再投资)或者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所形成的,企业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管并合理、有效地使用这些资产。尤其是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等,需要及时或者经常性地了解企业管理层保管、使用资产的情况,以便于评价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业绩情况,并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投资或者信贷决策,是否需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其他制度建设,是否需要更换管理层等。因此,财务报告应当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有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以及资源使用的有效性。(二)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特征

财务报告目标要求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财务报告目标要求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受托责任观。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和其受托责任观是统一的,投资者出资委托企业管理层经营,希望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从而进行可持续投资;企业管理层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实现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就能够更好地持续履行受托责任,以为投资者提供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从而构成企业经营者的目标。由此可见,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是有机统一的。第2章会计职业与会计规范一、会计职业

职业是人们为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社会职责的专门的业务和工作。人们的任何一种职业活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在职业活动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关系,包括从业人员同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同一组织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等。会计是一项技能性职业,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包括会计技术方面的发展、会计职能的变化、会计领域的扩展等。从会计的最初产生到现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据考证,早在公元前3600年就已有了反映经济业务的记录,某些会计概念甚至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1494年,意大利的卢卡·帕乔利(LucAPacioli)写出了《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这本专著第一次系统地介绍了“威尼斯簿记法”,并奠定了现代复式簿记的理论基础。它不仅标志着借贷复式记账法的形成,也意味着人类对会计的认识出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后来,这一记账方法被逐步推广,相继传到德、法、英、美、日和中国,极大地推动了会计职业的发展。从目前看,会计职业主要存在三个领域:企业会计领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以及公众会计领域。(一)企业会计领域

企业会计较为复杂,既包括对外会计,如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又包括对内会计,如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对外会计要遵循相应的会计规范,如财务会计要遵守会计原则,税务会计要遵循税法规定,按规定的格式揭示相关信息等。管理会计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企业决策,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成本会计介于二者之间,成本会计中的产品成本核算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我国生产企业要求采用制造成本法,而对于企业出于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核算,如成本中心的成本核算,企业可以自行确定采用适合企业情况的方法。

1.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按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把企业视为一个整体,以各国(各地区)的财务会计准则或GAAP为标准,向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和管理所需要的关于该企业整体及其分部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这里的财务信息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主要是指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同时,对于财务报表,应由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对其合法性和公允性做出鉴证。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也运用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论证,成为管理会计有用的信息来源,从而也能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由于财务会计主要为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提供信息,所以又称为对外报告会计。

2.管理会计

管理会计主要根据企业管理部门的特定需要,为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经营和最优化决策的信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密切联系,管理会计所需要的许多信息来自财务会计系统,而企业财务状况和经管成果的提高,又有赖于管理部门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和改善生产经营。从这一点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相辅相成的。由于管理会计主要是向企业内部提供信息,所以又被称为对内会计。

3.成本会计

成本会计是着重研究成本的计算、控制和预测的理论和方法,为企业经营决策或理财决策和业绩评价提供所需要成本信息的会计系统。成本会计中,有一部分成本核算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如我国产品制造业在核算产品成本时,要求采用制造成本法。而对于企业成本中心基于业绩考核而核算产品成本,则没有相应地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

4.税务会计

纳税人以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与纳税申报的一种工作。从广义上说,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延伸。在西方,税务会计已经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并驾齐驱,成为现代西方会计的三大支柱之一。在我国,税务会计长期以来作为财务会计的一部分,仅在会计核算中对企业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户及其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处理。

税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根据税法规定,确定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的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申报与缴纳税款;二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使企业的税负最低。上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纳税事宜进行筹划,对所涉及的应纳税款、已纳税款及退补税款进行计算与核算,最后编制纳税报告,为税务部门提供企业依法纳税的信息。(二)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属于会计学的两个不同分支,是对政府部门和各种非营利组织(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图书馆、慈善机构、各种基金会等)各种资金的拨入和使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会计程序和方法与企业会计有所不同。在我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公众会计领域

公众会计是那些拿薪水提供专门服务的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审计、咨询与会计服务等业务。在我国主要指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会计师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从事鉴证服务和非鉴证服务。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考试和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通常来说,要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要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通过资格考试;二是要有一定的审计工作经验;三是要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四是要申请取得经政府机构或职业团体组织发给的注册(特许)会计师执照。取得注册会计师执照后,才能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可以独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二、会计规范

会计信息要成为有用信息,应当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外部存在许多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组织和个人,他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出于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也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了保障企业外部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就要求财务会计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反映情况,以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可靠。为了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有序运行,需要对财务会计实务加以规范,使各个企业在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时有一套共同认可的规范基础。一般而言,会计规范分为会计法律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一)会计法律规范

会计法律规范,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为管理会计工作而按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的会计法律是指由立法机构颁发的法律;广义的会计法律不仅指由立法机构颁发的法律,还包括由执法机构(各种政府部门)制定和颁发的会计法规。在实践中,会计法律泛指广义的会计法律。

1.会计法《会计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于1985年首次颁布施行。1993年12月,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9年10月,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修订,由国家主席下令公布,于2000年7月l日起施行。《会计法》是国家的正式法律,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会计法》。拟订其他会计法规、制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均应以《会计法》为依据。《会计法》全文共七章、五十二条,除了指出立法目的、规定适用范围、划分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外,还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了应当达到的要求。现行《会计法》具有如下特点:(1)《会计法》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严格禁止虚假信息。它要求各单位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报告等)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此外,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对直接责任人增加了经济处罚办法。(2)《会计法》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责任。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从法律制度上理顺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于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所应负的责任。(3)《会计法》特别关注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它增加了“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强调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面的真实性,利润分配的真实性,不得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4)《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强化会计监督。为保护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它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提出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要求。

2.会计法规

除了《会计法》外,在我国还有各项会计法规对会计行为进行约束。会计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或者根据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我国会计法规规范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有关会计工作的条例。相关案例

在郑州百文股份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中,郑百文前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福乾在听取总经理卢一德、财务处主任都群福汇报公司1997年度经营亏损,并看到1997年底第一次汇总的财务报表也显示亏损的情况下,仍指示财务部门和家电分公司要在1997年度会计报表中显示完成年初下达的盈利目标。按照三被告人的要求,家电分公司等部门财务人员在重新编制财务报表时,采取虚提返利以及将1997年财务费用推迟到1998年列账的手段,虚增利润8658.99万元。

2002年11月14日,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原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福乾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原总经理卢一德、财务处主任都群福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对象的标准,是会计核算(主要是从事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工作)的规范,也是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准绳。在不同的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是不同的。如美国的会计准则,是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德国则在《商法》中加以规定,英国由“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制定,日本由大藏省制定,我国由财政部制定。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四部分(也即四个层次)组成。

第一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报告原则等,用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指导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的处理。

我国的基本准则类似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但区别是我国将其纳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第二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是根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具体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38项准则。各项具体准则的规范内容和有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基本一致,这也正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重要体现。

第三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对有关重点及难点问题提供操作性规定,它还包括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等。

第四层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解释公告主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出解释。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是为解决专家工作组意见的法律效力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所形成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的四个层次,是相互联系、各有分工。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相关资料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4)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属于部门规章,是财政部部长签署公布的。

4.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具体行为规范。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财政部主要通过颁布统一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全国的会计工作。在1993年以前,我国的会计制度按照行业和所有制形式加以制定。改革开放后,由于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企业经营方式的多元化,以及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分行业、分所有制的会计制度已经不再适用,财政部于1992年1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同时,陆续颁布了13个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取代原来的会计制度,形成会计准则与多种会计制度并存的格局。此后,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并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除金融企业和小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实施。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执行,财政部同时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执行该制度。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同年10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逐渐在上市公司及金融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计划在3年内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所应该遵守的具有本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对会计人员的一种主观心理素质的要求,控制和掌握着会计管理行为的方向和合理化程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会计规范,它的强制性较弱,但约束范围却极为广泛。现阶段,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大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相关案例

东方电子公司会计张红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张红的男友在一家民营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男友的多次请求下,张红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男友,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张红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第3章财务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确认基础一、财务会计基本假设

财务会计基本假设也称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它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必要前提或先决条件。会计假设是人们在长期的会计实践中,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变化趋势形成的对会计核算对象及经济环境的最合乎情理的判断。它最有利于保证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

具体来讲,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空间、时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具体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已经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活动。也就是说,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集中反映特定对象的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才能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不同。一般来说,法律主体都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判断一个主体是否是会计主体的标准有三个方面:其一是该主体是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二是该主体是否有一定的经济资源;其三是该主体是否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而法律主体要视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实际工作中,一个主体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则是一个法律主体,其必然要求独立核算,必然需要会计人员对其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也就是一个会计主体。而作为某一个公司下属的一个经营部或一个部门,其如果需要进行独立核算,那么它是一个会计主体,但因其可能不具备法人资格,因而它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同样地,对一个由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所组成的集团公司来说,需要编制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它是一个会计主体,但通常该集团公司不是一个法律主体。独资、合伙形式的企业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都不是法人。

例如,某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10只证券投资基金。对于该公司来讲,一方面公司本身既是法律主体,又是会计主体,需要以公司为主体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反映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另一方面每只基金尽管不属于法律主体,但需要单独核算,并向基金持有人定期披露基金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此,每只基金也属于会计主体。(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因破产、清算、解散等而不复存在。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而不考虑企业是否破产清算等,在此前提下选择会计程序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尽管客观上企业会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而面临被淘汰的危险,但只有假定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是持续、正常经营的,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及方法才有可能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之上,不采用破产清算的一套处理方法,这样才能保持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持续经营假设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只有以企业正常经营为前提,取得固定资产时才可以按历史成本计价;企业所负担的债务才可以按照原先规定的条件偿还,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才得以保持不变,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所披露的信息才能真实可靠。如某企业购入一条生产线,预计使用寿命10年,考虑到这个企业会持续生产经营下去,我们就可以假设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持续的生产经营期内为企业带来经营效益,并服务于生产过程,而且还不断地为企业生产产品,直至固定资产寿命使用结束。为此,这条生产线就可以按照历史成本来确定固定资产原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将历史成本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期间所生产的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去。

当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需要企业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如果可以判断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选择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三)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又称为会计期间,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连续的、长短相等的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告。会计分期假设是指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时间长度相等的期间。因为会计的目标是为决策者提供信息支持,这就要求为阶段性的决策者提供阶段性的会计信息。

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一个企业将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要想最终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只能等到企业在若干年后歇业时核算一次盈亏。但是,无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还是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都需要及时的信息,不能等到歇业时。因此,就必须将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分期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且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问的差别,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从而为决策者提供阶段性的会计信息。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其中,会计年度可以是日历年度,也可以以某日为开始的365天的期间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我国以日历年度为一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四)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记录、计量和报告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货币计量假设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货币计量单位,另一个是货币的币值稳定与否。

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选择货币作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都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会计计量和经营管理。因此,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交易、事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但是,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存在缺陷,例如,某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也很重要。为此,企业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

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了应明确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尺度之外,还需要具体确定记账本位币,即按何种统一的货币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在企业的经济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情况下,需要确定某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涉及非记账本位币的业务,需要采用某种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登记入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企业平时经营业务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采用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年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货币计量假设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前提。因为只有在币值稳定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不同时点的资产价值才具有可比性、同一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才能进行比较,才能计算确定其经营成果,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在通货膨胀率不断上升的今天,货币计量这一假设受到了挑战,由此出现了通货膨胀会计。但货币计量仍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上述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假设,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就失去意义;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二、会计确认基础(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以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确认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有时与交易或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如预收款项业务);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本期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如预付款项业务)等,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正确反映企业在特定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实际上,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收入的标准在于:收入的赚取过程是否完成,收取货款的权力是否获得,而不在于款项是否收取。同理,权责发生制下确认费用的标准在于:是否受益,是否形成付款的责任,而不在于款项是否支付。因此,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以是否取得收款权利和是否形成付款责任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它更能合理地反映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业绩。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使用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利润与当期现金净流量是脱节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应特别关注权责发生制的负面影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中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直接明确了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基础地位。(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确认基础。在现金收付制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付出的款项,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第4章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财务会计目标解决了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信息这一问题,在总体上规范了信息的需求量。但是合乎需要的信息还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只有具备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才能有效地实现财务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本规范,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务会计目标是密切相关的,目标决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而具备应有质量要求的信息才能促使目标的实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八项: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靠性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如果企业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而且会误导投资者,干扰资本市场,导致会计秩序混乱。二、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与决策相关,是服务于投资者经济决策、面向未来的质量要求。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具有价值,关键是看其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决策或者提高决策水平。相关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过去的决策,证实或者修正过去的有关预测,具有反馈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还应当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是以可靠性为基础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不应将两者对立起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在可靠性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相关性,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清晰明了有助于对报表的理解,这是衡量报表质量和是否有利于决策者使用的一个标准。如果生成的会计信息不能清晰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会影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者应能够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满足向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鉴于会计信息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产品,因此,在强调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要求的同时,还应假定使用者具有一定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并且愿意付出努力去研究这些信息。四、可比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可比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为了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过去、预测未来,从而做出决策。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企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等已不再适合于企业的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说明。第二,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为了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可比性还要求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从而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企业间的分析比较,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用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现象及其表现形式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某些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往往存在着与其法律形式不一致的情形。例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看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在实务中,如果会计信息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据此做出决策的,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至于哪些项目应视为重要性项目,取决于企业本身的规模以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企业应当根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七、谨慎性

谨慎性也称稳健性,在西方国家也称为保守性。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返修等。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例如,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售出资产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等确认预计负债等,就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及时性,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凭证;二是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并编制财务报告;三是要求及时传递会计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时限,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报告传递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相关资料

月度财务报告应于当月终了后的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的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的60天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对外提供。

综上可见,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联,而且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其中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一般情况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越大,可靠性越强,会计信息就越有用。国际视野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划分。FASB于1980年12月发布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辑(SFACNo 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提出,由于财务报告都要在不同程度上与决策有关,“对决策的有用性应作为最重要的质量特征,如果没有有用性,就谈不上从信息中获得足以抵偿该项信息所费成本的利益”。在这一最基本质量特征的前提下,构建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层次结构。

FASB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是一个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的多层次的体系。相关性和可靠性被并列认为是首要的信息质量特征,可比性属于次要的信息质量特征。然而,遗憾的是FASB并没有回答相关性和可靠性哪个更为基本的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划分。IASC在1989年7月发表的《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以“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为题,提出了会计信息的10个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重要性、如实反映、中立性、谨慎性、完整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并把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作为四个主要的质量特征,把及时性和效益成本作为限制因素。

3.英国会计准则理事会(ASB)对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划分。ASB于1999年2月发表了“财务报告原则公告”。在这份公告中,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财务报表中的信息的内容有关,主要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两个质量特征。其中,可靠性又包括了如实反映、稳健性、完整性、中立性和公允披露等次要质量。另一类则与财务报表中信息的表述有关。主要包括:可理解性、披露、可比性、一致性和及时性等。这一公告提出,重大性是最低的信息质量标准,不符合重大性的信息一般不再进一步考虑其他质量。同时,它还明确回答了FASB所一再回避的问题,财务报表的信息必须相关和可靠,当两者互相排斥,需要对产生信息的方法选择时,所选择的方法应当是能使信息相关性最大化的方法。第5章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与报告(1)

会计要素也称财务报告要素,是指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它既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也是确定财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基础。

在会计理论中,确认是指将经济活动产生的信息,以会计要素的形式正式列入会计系统的过程。一项已确认的会计要素必须同时以文字和数字加以描述。会计确认解决的问题是,经济活动产生的信息能否进入会计系统,以“什么”列入会计系统,要在何时列入会计系统。在实务中,会计确认有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之分。实际上,确认主要解决某项经济业务“是什么,是否应当在会计上反映”的问题。计量主要解决已经确认项目的金额问题,计量的过程就是对符合财务报告要素定义的项目予以货币量化的过程。

我国企业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会计要素的界定和分类可以使财务会计系统更加科学严密,并可为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一、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及其确认

财务状况要素是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经营资金的来源和分布情况的各项要素。一般通过资产负债表反映。财务状况要素由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所构成。(一)资产

1.资产的含义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这一定义,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也就是说,资产必须是现实资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是由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至于未来交易或事项以及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可能产生的结果,则不属于现在的资产,不得作为资产确认。甲企业和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即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因此该批原材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甲企业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必须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企业享有资产的所有权,通常表明企业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但是有些情况下,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所拥有,即企业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是企业控制了这些资产,这同样表明企业能够从该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反之,如果企业既不拥有也不控制资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确认。如某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资产,尽管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如果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则表明企业控制了该资产的使用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应当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可以是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或者是可以转化为现金等价物的其他资产,或者表现为减少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流出。

资产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也不能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首先应当符合资产的定义。除此之外,还需要同时满足资产确认的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资产的确认应当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即:不确定性程度5%及以下为极小可能,大于5%且小于等于50%为可能,大于50%且小于等于95%为很可能,95%以上为基本确定。根据资产的定义,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但是由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或者能够流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确定性。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如A企业赊销一批商品给B客户,形成了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但与该商品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B客户。由于A企业最终收到款项与销售实现之间有时间差,而且收款又在未来期间,因此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企业在销售时判断未来很可能收到款项或者能够确定收到款项,A企业就应当在销售实现时点将该应收账款确认为一项资产。反之,对于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如果A企业判断很可能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则表明该部分或者全部应收账款已经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一项坏账准备,减少资产的价值。(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可计量性是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重要前提,资产的确认同样需要符合这一要求。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取得的许多资产一般都是发生了实际成本的,比如企业购买或者生产的存货,企业购置的厂房或者设备等,对于这些资产,只要实际发生的购买或者生产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就应视为符合了资产的可计量性确认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取得的资产没有发生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例如企业持有的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对于这些资产,尽管它们没有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但是如果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也被认为符合了资产可计量性的确认条件。

因此,关于资产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在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如甲企业为一家高科技企业,于2009年度发生研究支出5000万元。该研究支出尽管能够可靠地计量,但是很难判断其能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有关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又如乙企业是一家咨询服务企业,人力资源丰富,而且这些人力资源都很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是人力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往往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在现行会计系统中,人力资源通常不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二)负债

1.负债的含义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根据负债的定义,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负债必须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它是负债的一个基本标志。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实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现时义务可以是法定义务,也可以是推定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通常必须依法执行。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形成应付账款,企业向银行贷入款项形成借款,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税款等,均属于企业承担的法定义务,需要依法予以偿还。推定义务是指根据企业多年来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企业将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也使有关各方形成了企业将履行义务解脱责任的合理预期。例如,乙企业多年来制定有一项销售政策,即对于售出商品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售后保修服务,乙企业将为售出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务就属于推定义务。(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负债的又一重要的特征。只有企业在履行义务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才符合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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