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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8 0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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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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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开你

我要离开你试读:

简介

我的心彻底被他打败了,等了两天,居然一点音训也没有,好想知道他到底好不好,我不敢打电话给他,是因为我怕他在矛盾的心情当中又一次对我爱恋的复燃,再次对我的依依不舍,我不想离开,但,真的没有办法,已经是两个家庭的人了,再次组合在一起,我不相信有这样的奇迹,他是这么爱他的那个家,他舍不得,俗话说的好,爱他就要给他幸福,不要让他在压力中生活,是这样吗?不是,为什么不能为自己的幸福而努力呢,每个男人说的比唱得都要好,都是骗女人的慌子,说什么,你就是我今生的唯一了,我要定你一辈子,真的好笑,只有我们这些傻女人才会相信男人的鬼话,这两天,我也醒悟过来了,我原本是在想,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家里的事情闹的在大,在怎么的也会发一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他没事,不用着急,我的心永远会在你那,没有,一个也没有,我只是他的替代品,在寂寞中玩弄的对象,需要我的时候就会很想我,我想我也应该醒了,睡了那么久梦也应该醒了吧,傻瓜,前面的路好着了,为什么老停留在此刻呢,是的,我应该醒了,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人,不能在别人面前看我的笑话,我要振作,是我先离开他的,我不要接他电话了,不和他见面了,我要彻底的把他忘掉。

宝贝,对不起,虽然我很爱你,但你优柔寡断的性格让我有很多想法,这两天我心情特差,我不想做第三者,这两天你老婆打了我很多电话,我都是关机,我真的好害怕,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你对我的承诺会不会改变,你在她面前会怎么说呢,面对我你又会怎么样呢?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你应该可以把我忘记的,你以前经常和我说起不能没有我,但你要知道,你今天和我说了,明天会不会和你的那个她说呢,我不相信你。

每个男人都是坏蛋,在没有拥有你之前时常会说一些暧昧的话语讨你欢心,到最后受伤的总是女人,亲爱的,我不想在总结我这两天的情绪了,我想说的就是我要离开你,我要换我的号码,我在也不要去我们去过的地方,你会过的很好,因为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个爱你的老婆。

第一章

一场被温柔设计的爱

荣可可巨喜欢让我陪她去王府井逛街购物,她理直气壮地说是让我由“天天向上”的素女族,跃升为“天天向尚”的熟女族,其实,她那颗阴暗的小花心里,卖的是什么药,我不用猜,也知道。不过是又看上了某个咖啡馆的男老板,或者某专卖店的小帅哥,但又怕自己被人Pass掉,所以找来我这样一个离时尚距离遥远的素女,做绿叶衬托一下,以便可以尽显她摇曳风情。

那日她又犯了花痴,将我从图书馆拖出来,又逼我换上隐形眼镜,借我一件灰白格子的棉布裙,一条素雅的烟灰色围巾,这才拉我到镜子前,站定了,满意说道:“嗯,这才叫两朵完美搭配的姊妹花。”

我看着镜子里素白的自己,和旁边小妖女一般妩媚妖娆的荣可可,忍不住就飞她一个鱼丸,讽刺道:“还不是又给你去当什么安静的小点缀,看你跟某男眉来眼去。”

荣可可回敬我一个娇羞的笑:“哎呀呀,好姐姐,好歹给人家留点面子行不行,说不定,我钓的这条鱼,最后被你吃了也不一定呢。”

我当然对此不抱任何的希望。除了上设计课时,我可以灵感四溢,神思飞扬,基本上,上天不会再给我任何出彩或者登台的机会。就像我所学的专业,广告设计,我注定都是那个躲在光芒四射的模特背后、戴一副黑框眼镜、舞图弄画的人。所以当我坐在荣可可新近认识的又一咖啡男,明朗的身边时,我因为一个广告的设计方案,而明显地心不在焉。不是明朗不够吸引人,事实上,恰恰是因为他过于魅力迷人,所以才让我不想去看他与荣可可暧昧的飞言走语。

明朗是附近一IT公司的部门经理,硕士,出国镀过金,家教良好,薪水丰厚,为人热情但不过于热络,无不良嗜好,是女士择偶的最佳人选。

这,当然是对于咖啡馆“钓鱼”娴熟至极的荣可可的调查结果。我坐在窗前,将头扭向窗外去,看落地窗前的大街上,人群无声无息地水一样流淌。然后我的灵感,便忽然而至,迅速地抓过一张餐巾纸,又用荣可可红色的唇膏,简洁地将一双女生跑鞋的设计图案,勾勒其上。

神清气爽地喝下一口咖啡的时候,从杯壁上方小小的罅隙里,我突然间看到,对面的明朗,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

这一个温柔的视线,瞬间让我如遭电击。从未有过恋爱且几乎快变成一个修女的我,在一个异性长达数十秒的注视下,终于方寸大乱,将一杯咖啡打翻在地,不仅将荣可可下了狠心才舍得让我穿来作为陪衬的裙子弄脏了,而且,竟是连明朗棕色的皮鞋也给溅湿了。那双鞋子,我不经意地瞥见了牌子,是一款价值不菲的法国款式的皮鞋。

我的脸,烫得可以烤七成熟的牛排。我慌慌地将那张涂满唇膏的餐巾纸抓过来,低下身去,想要给明朗擦鞋。

却被明朗拦住了。他的手,握在我拿了餐巾纸的右手上,微微笑道:“可不敢用它来擦,你知道你刚才的设计方案,假若投入商业运营,我这双鞋子,是绝对不配用其来擦的。”

我惊讶地抬头去看明朗,并在他温和儒雅的微笑里,突然间意识到,自己那双手,还在明朗的掌心里。我看看旁边脸色明显晦暗的荣可可,再一次慌了神,倏地将手,夺路而逃般从明朗温热的掌心里,抽了出来。

荣可可一语成谶,明朗这条被她钓到的鱼,竟是真的,开始朝我游过来。

只是,即便不怕荣可可杀人似的凶恶视线,从不“向尚”的我,又怎敢主动地上前去迎?荣可可会笑话我吧,她那两排洁白锋利的牙齿,开合间,就能将我因为“向上”而硕果仅存的一点自信,瞬间碾为齑粉。而IT精英明朗呢,或许看上的,不过是我那天的创意,而不是素面朝天的校园“剩女”吧。

那么,我将那个创意,廉价卖给他好了,随便他高价给哪家公司,反正,于我,那不过是一次随性而为的练笔罢了。能够让荣可可开怀,用她的话说,是黎落落我向来的责任与义务呢。

我很快地背着荣可可,和明朗见了面。是在上次见面的咖啡馆里,我隔着明亮的窗户,朝明朗走过去的时候,忽然地有些晕眩,似乎,那靠窗坐着看过来的,不是明朗,而是冬日一缕最温情的阳光。

明朗果然毫不客气地接受了我的广告创意,答应给我卖一个好的价钱,但我却急急地否定,说:“我不需要钱,我只是,希望,希望你以后还能和荣可可继续交往。”

明朗笑:“如果你愿意,我会的,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不是吗?”

我的心里,如果有一排牙齿,一定会酸掉的。我突然地很恨这个迷死女人却一脸无辜的明朗!

我转身要走,却被明朗一把拉住,“我话还没说完呢,如果你不愿意,我绝不会再与她见面,只是,作为代价,你要来替她陪我喝咖啡,好么?”

我的脸,在冬日的午后,是一座着了火的老房子,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拦都拦不住了。

我一次又一次地背着荣可可,在北京大大小小的咖啡馆里,与明朗约会的时候,心里的惶恐,其实并没有因为这样不被察觉的“背叛”,而少丝毫。我甚至开始刻意地讨好荣可可,为她买喜欢的麦当劳炸薯条,或者雅诗兰黛的化妆品。

荣可可并不拒绝我这样的贿赂,她似乎并不知道我的所谓的去泡图书馆,只是与明朗约会而已。她似乎把明朗给忘记了,又开始寻找新的美男子。想着荣可可的身边,并不乏单身的男士追求,不像我,读这么多年书,连场恋爱都没有,也便在心里,觉得少一些歉疚,想,就算,就算是荣可可让给我的吧。

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请明朗来学校参加舞会。这是我第一次带男士参加公众的聚会,于我,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同时邀请的,还有荣可可,我想用这样的机会,来向明朗表明我的爱,同时,也向荣可可,我潜在的情敌,澄明我与明朗隐在幕后的爱情。

我记得我穿了一条玫瑰红的棉布裙,一双银灰色的长筒靴,在雪后皎洁的月光下,瑟缩又无限火热地,朝舞场走去。想象中,我似乎已经看到风度翩翩的明朗,站在舞场的门口,儒雅地朝我伸出手来,说一声“请”,便在一片女生的尖叫声里,带我悠然滑入舞池。而荣可可,嫉妒之下,想必也不会过于动怒,以致在她自己的舞伴面前,失了风度吧。

就在我离舞场还有几米的距离时,我终于在一群耐心等待女孩子的男士们中间,看到了我的明朗,他抱着一束玫瑰,略略尴尬地朝我看过来。而他的旁边,却是巧笑倩兮的荣可可。荣可可的胳膊,像一块甩不掉的橡皮糖,结实地、牢固地粘在明朗的臂弯里。

我的笑,一下子僵硬住了。

我用3年来去图书馆抢占位置的冲刺速度,及时地甩掉了追过来的明朗,和追着明朗的荣可可。我躲在图书馆顶层狭小的洗手间里,关了手机,等着那震天的舞曲,在雪夜里消失掉。

我听见楼下有荣可可与明朗的声音,高一声低一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若是换作平时,我会开玩笑,说荣可可的喊叫声,是鬼哭狼嚎;可是此刻,我却是躲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连呼吸,都不想有。

荣可可当晚没有去宿舍找我,想着她或许正与明朗甜言蜜语,将我的绝望与忧伤,抛到九霄云外去,我的泪水,便再一次湿了枕巾。我多么想将荣可可绑架了来,问一问她,为何要这样自私,明明是明朗已经与我相爱,她偏要横刀夺爱,就算她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又怎么样,总不能,所有我喜欢的,她都要抢了去。而明朗呢,定力原来如此之差,不过是一束玫瑰,便让他,失了判断力。

荣可可那一阵天天浓妆艳抹地,从我门前经过,每一次,还都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朝我挤眉弄眼道:“嘿,黎落落,我约会去啦,晚上见哦。”

我总是白她一眼,便气呼呼地将头扭过去,不看她的容光焕发。我想我一定恨死了荣可可,否则,不会懒到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而明朗,则似乎销声匿迹了。

圣诞节后的第三天,是我的生日。早晨一开手机,便接到一条短信,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中午11点‘小城故事’见,如果不来,你或许会失去一辈子的幸福哦。”读着这条略略“恶毒”的威胁短信,我还是从镜子里,瞅了自己一眼,看到头发蓬乱面容苍白的自己,我吓得几乎跳起来。

我想我要多出去晒晒太阳了。尽管,冬日的阳光,因为没有明朗的相陪,有些凄冷。

幸福的标准

男人对他的爱情是不太满意的,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应该有一位更出色的恋人。女人不苗条,不艳丽,左颊有一颗巨大的黑痣。所以男人在接了女人的电话后,连胡子都是马马虎虎地刮。

女人在遥远的城市读书,终于要回了。男人去车站接她。这一对尴尬的恋人,都已不再年轻。

一路上男人想,是否应该结束他们七年的恋情呢?如果要,该如何向她开口呢?男人打理着一家小公司,他的职业让他面临了太多的诱惑。

等了一天,车来了三班,却仍不见女人。男人打女人的电话,却拨不通;再拨,仍不通。男人急了,去车站办公室问,有人告诉他,由于暴雨,路上出了车祸,一辆公共汽车翻进路边的深沟,当场死三人,伤二十二人。

男人感觉到脑袋被重重击了一下,他晃了晃。后来被继续告知,出事班车的起发站,正是女人读书的那座城市。这时他便晃得更厉害,几乎站立不稳。他听到炸弹在脑子里爆开的声音。

男人搭车去几百公里外的医院寻他的女人。他跑遍了所有的急诊室、病房和走廊,呼着女人的名字。他仔细地观认着每一名头缠纱布的伤者,但伤者中没有他的女人。他的女人已经不在了,男人这样想着,昏倒了。

男人恍恍惚惚地昏着,却真真切切地悲伤着。他突然想到了女人的千般好,突然意识到自己对女人的深深的爱和依恋。他想,为什么自己的女人不是那个被座椅擦伤了皮的女人呢?为什么不是那个被轮胎轧断两条腿的女人呢?为什么不是那个被溢出的汽油烧毁了容貌的女人呢?甚至,为什么不是大夫所说的那个已被撞坏大脑,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的女人呢?他想,无论哪种情况,他都会娶了他的女人的。可是,尽管男人在一场灾难面前把标准降得很低,他的女人还是不在了。男人这样想着,早晨刚刮过的胡子便又长出来。

却突然,他接到女人的电话。听到女人的声音,他颤抖得不能自控。女人告诉他,她所乘坐的车子在一个极偏僻的地方抛锚,换乘的另一辆在绕行时让一条洪水冲垮的断桥截断了路,于是不得不再换乘第三辆。总之发生了很多事,这很多事,让她耽误了一天多的时间。她说,现在她住在一个乡村的旅店里,运气好的话,明天就可以见到他了。

女人说了很多,男人默默地听着,长泪满面。他虚脱了一般。他问女人,你的电话怎么打不通呢?女人说,没电了。男人仿佛没有听到,继续问,我拨你电话,却为什么打不通呢?女人说没电了啊。男人却仍是问,似在梦呓。

男人搭了出租车,亲自去那个乡村的旅店接他的女人回来。男人没有告诉女人车祸的事。男人看女人那颗巨大的痣,痣也是迷人的。男人有一种大难不死和劫后余生的感觉。

男人与女人,闪电般地结婚了。婚后,男人幸福得要死。他发现,面前的这个女人虽然并不出色,但毫无疑问是世上最适合做他的妻子的女人,或许,也包括那颗痣。

几年后的一天,在一个黄昏,在餐桌上,男人喝了些酒,男人告诉女人说,我差一点就失去你呢。

女人就问为什么。

男人说有一场车祸。其实车祸还没有来时,我心里已有了车祸。后来真的车祸来了,我心里的车祸就没有了。

女人糊涂了,说什么呢,讨厌呢你。

男人眯着眼。男人说,是真的。一场本与我们毫不相关的车祸,却让我降低了爱情和幸福的标准,结果,我收获了更多的幸福和爱情。

女人还是听不懂,男人说你别猜了。然后他轻搂起女人的肩,男人说,我爱你。

放手的半圆爱情

认识她的时候,天空还不像现在这般明媚。刺骨的寒风总是毫无预兆的卷起灰尘,太阳也只是在厚厚的云层之下隐藏着,吝啬到一丝阳光都不肯给予。在人群熙攘的步行街,这所连锁大超市无疑是最温暖的地方。而苏楠也就是这时才认识她的。

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眼睫毛也长的出奇,整个人都站在花卉中,不时的抚摸微笑。宽松的休闲裤里,手机铃声突然想起。是那首《我在那角落里曾经患过伤风》,她紧紧的咬着嘴唇,看着手机屏幕发呆,直至唇齿之间有鲜红色的液体流出,她才将手机放在自己的耳边。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钟而已,电话便被挂断了。但是自始自终,苏楠都没有听到她说一句话。

她慢慢的蹲下,细长的银色高跟,显然已经将她折磨得疲惫不堪,他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她的肩膀正有节奏的颤抖着,他将纸巾轻轻递到她的面前,这个女子才终于抬头看他。苏楠突然有想拥抱她的冲动,只是见她如此的哀伤,如同缺乏保护的孩子,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苏楠再次见到她,已是年关了。瘦弱的她正举着菜单站在某家餐厅的门口。苏楠轻轻眯着眼微笑着说,嗨。她似乎没有听到,仍旧面无表情的杵在那儿。苏楠想,应该是已经忘记自己了吧。其实他是挺讨厌来这种地方吃饭的,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总是在不经意之间会闻到一种腐朽的味道。而且苏楠相信,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好奇心就在此刻突然开始膨胀起来。

苏楠缓步走向她,在她的背后悠悠的说着,不冷吗?她的身体一直僵持着举牌子的动作,苏楠没有再做声,便从她的背后绕过去走了。但是苏楠记下了她的名字,工作证上写着夏安安三个字。

这样也好,最起码下次见面,他可以低沉地唤她一声,安安。

那夜,他在唐果家留宿。

唐果依旧如初,穿很性感的红色内衣,端着加冰的威士忌肆无忌惮的挑逗他。他终于无法忍受,翻起身将唐果压在身下,他们纠结着彼此,直到筋疲力尽。唐果用发抓将褐红色的卷发随意的抓起,顺手点燃一支烟。她的手指触碰那些烟圈,楠,我们的爱情是不是就如烟圈一般,一开始浓烈,而到最后始终还是要散失掉。

苏楠瞪着眼睛,只看唐果一眼,便闭眼沉沉睡去。唐果抓起刚才的威士忌加冰,愤怒的朝他的脸上泼去。苏楠猛然坐起来,掐着她的脖子,将她逼退到紫色墙壁上,大声的吼道,你这个疯子,疯女人。唐果扑朔着眼睛,冷笑着,那你想怎样,杀了我吗?苏楠甩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你以为我不敢吗?

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有本事你试试。但是我所要提醒你的是,我怀孕了。

苏楠的头突然疼痛的难受,他转身躺在床上,试图用冰块冷却自己。

做了吧,没有比这个更好的选择。

婚姻呢?你就不能给我吗?

不能,因为我不爱。

接着便是一阵沉默。

苏楠在想,唐果若是夏安安,他还会如此选择吗?真糟糕,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就这样占满了他的心房。

苏楠离开的时候,他清晰的看见唐果怨愤的眼神。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能表达,因为他知道,如若就此给予她希望,那么自己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苏楠当然不想这样。

因为他心里朝思暮想的是那个行为举止异常冷漠的夏安安。

春天到来的时候,北京依旧寒风凛冽,苏楠在人群中追逐夏安安的身影,可是他用尽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个女子他却再也没有见到。

或许就此消失了吧。

于是,他开始无休止的想念她。他看见她远远的站在河对岸,他慌张的想走过去。可是独木桥断了,而她温暖的微笑却突兀的开始阴暗。

整整一个春天,他被那个梦境所折磨着。他想他是中了夏安安的蛊毒了。

唐果说,他爱上那个女人了。

接着,唐果的眼泪就滴滴答答的掉落在他的手臂上。

他拥着她,说那些只是自己的遐想,不是爱情。我是一个天生没有安全感的男人。

唐果仰起脸,突然觉得一阵寒冷,她只是在想,不要揭穿真相,那样体无完肤的会是自己。

唐果曾花费一天的时间去想那个女子的模样,顺手就拿着削尖的铅笔在A4复印纸上涂画着。幻觉突然开始在她的脑海中流转,她悠然的看着所有的画像,才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如此自欺欺人,因为每一张画像都是不同的自己,叛逆的自己,疼痛的自己,如棉花般柔软的自己。

她始终确信,苏楠爱她,而那个女子,只是苏楠生命中的过客,苏楠归根究底,终究还是自己的。

只是,这样的幻想仅仅在一夜之间便破碎了。

苏楠无意之间又见到那个女子,唐果的哭闹,苏楠早就在很久之前已经有了免疫力,他呆呆的坐在那儿,只是蹦出几个字,我是真的不爱你了。

于此,唐果又还能说些什么呢,逼着苏楠去爱自己么?那样,自己的爱情彻底就没了尊严,甚至自取其辱,何苦呢。

唐果那样的女子,一旦离去,势必心有不甘,或许还会死乞白赖的缠着苏楠。只是自那以后,苏楠却再也没有看见她,她就这样彻底的消失在苏楠的生命中。唐果家的房子,也在此时显得异常的潮湿,甚至台阶下居然有暗绿色的苔藓慢慢长出,人若稍微不留神,便会摔倒在地,尽管那苔藓是无意的。

第二章

只能爱到这儿

与他初逢之时,她恰巧十八。人生里所有绚烂的风景,都在那一秒里瞬间聚拢。如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中所希冀的一般,她在最美丽的时刻与他相遇了。

他幽默、大方、写一手好字。谈吐问,那幽雅的文人气质若兰悄绽。这些,无一不吸引着情窦初开的她。

相爱半年,他体贴倍至,每夜都将她送到宿舍楼前的食堂旁边。然后一边酷酷地双手插袋,一边微笑着看她走。起初,她会撒娇,哄骗,硬是要他把自己送到宿舍楼下。后来,她兴许是累了,更或者是习惯了这样的相送,再不去强求。

只是,她实在不明白,为何其他的男孩都可以将自己心爱的女孩送到宿舍楼下,而他却不可以?再者,他不都已经快到宿舍楼下了吗?这么多的路都已经过来了,为何他不能为她再多走上几步?

她不去问,他也不肯说。这样独特而又让人不解的相送,好像成了他们之间最默契的交流方式。只要一到那儿站住,女孩就自然明白,她该一个人走剩下的路了。偶然,她会回头。每次回头都能看到他傻傻地站在那儿,保持分离时的姿势一动不动,像个木偶。她冲着男孩笑笑,转身飞也似的上楼了。

后来,她发现,他不仅仅是相送会留那么一段路,就连苦苦哀求他帮忙写个作文,他都会留下一个结尾等她完成。

她不明白,为何他给的爱就那么不彻底?她哭过,她闹过。可男孩却说,人生有很多事儿都是要自己亲历去完成的,我这是在帮你,也是我爱你的方式。

女孩不语,可她忽然知道,他不可能是这一生最坚实的依靠。因为,他给不了全部,他的爱,从始至终都是那么不彻底。

外语四级考试,她连报两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她只能央求他在考试中给她发答案,却不料,被他一口否决了。原本以为这是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一根救命草,怎知,会是如此脆弱,经不住半点考验。

艰难的考试过后,她毅然与他分手。忍痛,另觅新爱。虽缺少了初始的心动,却多少有些安慰。后来的他,会安稳地把她送到宿舍楼下,帮她专心地做完作业,甚至,会大胆地在考试中给她发正确答案。

她对后来的他无比依赖,以至于自己都时时怀疑,是否真爱过他。可尽管她如此想着,却也无法改变一个最终必将发生的事实——诀别。

之后,她奔入了四处找寻工作的大潮之中。几年后,稍有一席之地的她才逐渐明白,自己有那么多不懂之处,事事力不从心,悔不当初。

在享受爱的欢愉时,她忘了如何去实现自己来世一遭的真正意义。她和许多尘俗女子一般,都不明白,真爱你的人,很多时候,只能到这儿。

偶遇还是命中注定

大街上竟然飘起了雪花,诗恩抬起头看着一片一片的雪花,心中有些失落,有些心痛,自己漫无目的走着,突然间被什么东西拉住,诗恩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一个很阳光的大男生拉住了她,“阳光”或许是因为男孩那面带微笑的脸吧,在冬天,又是在雪天,那种微笑竟然有种阳光的感觉,灿烂无比。“走路要看红绿灯的,已经是红灯了。”他说话了,声音是那样的具有磁性,让人有种陶醉的感觉。

诗恩看着眼前的这个大男孩,眼睛竟然湿润了,给人有种想要呵护她的感觉,又有种让人心疼的感觉,男孩以为是自己鲁莽吓到这个楚楚可怜的女生了,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要哭啊。”他显然有点不知所措。诗恩再也抑制不住泪水了,任其自由的流淌,她扑进男孩的怀里,这一举动倒是吧男孩吓到了,不知道眼前的女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敢多问什么,就这样两人相拥站在十字路口处。

一分钟,二分钟……十分钟过去了,诗恩推开了那个大而温暖的怀抱,“对不起。”诗恩只说了三个字,随后就转身走了,留下了那个男孩站在雪中似乎刚才的一切都是梦。等男孩想问女孩叫什么,在什么地方住时,女孩已经走远了,消失在漫天雪花中。“诗恩,你哭过了,对吗?”好朋友依诺问道。“没有啊,有粒沙进来眼里,好难受啊。”这个傻瓜在下雪的天里怎么会有沙呢?真是连撒谎都不会啊,看到这些,依诺心里也很心疼诗恩,可是她也不能说些什么,她知道诗恩不想提那件事,而让关心她的人伤心,诗恩总是那么善良,天真,像个小天使。但是,为什么上天却不同情这个天使呢?

男孩一直在寻找诗恩,他忘不了诗恩的样子,那个让人见人爱的女孩,他每天都会在那条遇见诗恩的街上走好多次,就为了能再次遇见诗恩。“依诺,陪我出去走走吧,到海边怎么样?”“诗恩。”那声音充满了怜惜之情。“怎么了,不行啊?好姐姐陪我去吧?”诗恩笑着在向依诺撒娇,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怎么能不陪你呢,最受不了你的撒娇了,让人有种无法抗拒的感觉,真是服你了,这就是你的杀手锏啊,走吧,小可爱!”依诺也笑着说。

来到海边,坐在石阶上,看着海水拍打这岩石,“依诺,你说,鱼儿是怎么进行交流的呢?”“诗恩。”那声音突然变得很温柔。“哈哈,你也不知道了吧,我猜它们一定是通过眼睛交流的,眉目传情嘛,哈哈哈哈哈……”“依诺”一个很熟悉的声音。

两个人同时回头看,原来是那个大男孩,诗恩并没有很吃惊的样子,男孩确实很高兴。“易风,这是我的好朋友诗恩,这位帅哥呢,就是我大学同学,当时可是校草级别的呢。”“你好”诗恩微笑的说道。

易风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和那天见到的简直派若两人。

后来易风和诗恩渐渐熟悉了,只是他们从来没有提那天的事,两个人也开始正式交往了,两个人真的很幸福呢。有人说幸福是短暂的,幸福过后就是不幸……

两个人的关系急速升温,最后在情人节易风就向诗恩提出了求婚。可是诗恩并没有同意,睛里含着泪花,这种表情像极了他们刚见面时的表情,似乎又回到了从前。诗恩说了同样的话,只是这次的速度慢了很多,好像很艰难才说出的“对不起”随后就跑掉了。易风这一天都没有再找到诗恩,手机关机,家里没人,好像消失了。易风就跑去问依诺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说错话了,是不是太急着结婚了?依诺伤心的说:“你没有说错什么,也没有做错什么。诗恩曾经为了就一个小女孩而出了一场车祸,她的大脑中有个血块,血块压迫她的视神经,会导致失明。做手术成功的几率很小,有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她以前坚决不做手术,直到遇见你,她才改变主意。你还记得吗?她以前是不同意和你交往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久就会失明了,她不想你难过,更不想成为你的负担,但是我劝她接受你,因为我知道她喜欢你,我不想你们错过彼此。她同意了,但是却让我答应她,如果她离开了你,让我帮你找到另外一半,希望你能幸福,而且不告诉你她的消息,让你彻底忘记她。”

听了这些话,易风这次突然意识到交往的这段日子诗恩要他陪她去了很多地方,原来诗恩想和易风开开心心的度过这剩下的仅有的日子。在易风面前诗恩总是面带微笑,好像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一年后,易风在回家的路上经过那个十字路口时看见一位小姐没有注意红灯这要穿行马路,他上前就拉住了她:“小姐,现在是红灯。”

那个小姐缓缓的回过头说了声“谢谢”,易风多么希望那个人是诗恩啊。一年了,她始终忘不了诗恩,那仅存的一点点回忆支撑着他,他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相遇的。

又是一年过去了,诗恩已经消失2年了,没有任何的消息。易风心事重重的走在路上,“对不起”一个声音说道,这是易风才回过神来,也忙这说“对不起”因为他的疏忽和一个小姐撞了,那个小姐带着黑色的墨镜,旁边跟着一只小狗,他仔细看着眼前这个女孩,但女孩却不停的在说对不起,易风一把搂住眼前的女孩,他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失踪两年的诗恩,诗恩试图要挣开这个怀抱,但是易风搂的更紧了。“不要在逃跑了,好吗?”

诗恩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搂着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易风,眼泪从脸上流了下了,“让我做你的眼睛吧。”导盲犬很乖的蹲在诗恩的脚边,似乎它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会伤害自己的主人,所以才变现的那么乖吧。

不幸的后面又是幸福吧,他和她还是那样的幸福……

爱情,只需转念一想

芬子今年三十三岁,一个女人走向凋落的年纪。有着一个不痛不痒的老公,一个不痛不痒的家庭。婚姻到了最后无非就是两件事:赚钱和吃饭。日子流水一样地过着,昨天和今天没有区别,今天和明天没有区别。

大多数的女人都是爱幻想的,把爱情和婚姻用幻想涂上多种多样的颜色。无论多么纷繁的颜色都会在生活的一次次洗涤中褪色。芬子也一样,柴、米、油、盐、老公、孩子,有时候总是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妻子还是保姆?老公是个“垃圾制造机”——脏衣服、臭袜子、烟头、烟灰,芬凡像个小勤务员一样跟在老公后面一边打扫一边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为什么自己变得这样唠叨呢?难道所有女人最后的结局都是变成这个样子吗?芬子讨厌这样的自己,每一次唠唠叨叨之后,都想找个黑匣子把自己关起来惩罚一下。人,变成了自己都不喜欢的样子,是一种悲哀。曾经那么洒脱的自己,那个清高、自信、豁达的女子不知去向,生活的油烟里只剩下一个怨妇。怨妇,一想到这个名词,芬子就觉得不寒而栗。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和这个名词产生瓜葛,芬子有些灰心。自己的爱情在婚姻中昏迷了,彼此的怨怼中还哪里会有幸福存在?双方不过是在家庭的牵绊中彼此忍耐着。

女儿刚放暑假,芬子就请了一个月的假,依然决定带着女儿去上海旅行。老公爽快地答应了。芬子心里咬牙,老公一定是表面上装出不放心娘俩出远门,心里却像自己一样轻松。

列车开动,芬子躺在卧铺上,想着家里将是杯碗朝天,一地狼藉,心里有一点解恨。不过缺了自己,也只能有这么一点点体现,就像富豪人家的阿姨告假回了家。她又愤愤地想象自己离开后,老公疯狂找朋友喝酒,疯狂打麻将,随他去吧!总不能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让他宠爱自己吧!自己是野草的命就不能祈求同鲜花一样的待遇。总之,自己此刻是轻松的。对于自己那鸡肋一样的婚姻,她此刻是自由的。

窗外陌生的景致吸引着她,第一次长途旅行,一切都是新奇的。一些烂熟于心的城市名字真切地经历在眼前的时候,有点兴奋。

车上的第二天,就不断接到老公的信息。“芬子,我的袜子在哪里?”“芬子,我的牛仔裤在哪里?”“芬子,茶叶在哪里?”

芬子轻按键钮,抛回去几个字——“今天保姆放假!”

屏幕上那只小小的信封飞出去的时候,芬子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上海真大,大到一下子就把芬子淹没了,连同她的烦恼和她的失望。芬子住在妹妹家里,每天到各种各样的地方游玩。如果不是老公越来越多的短信和电话,芬子还真是有点记不起从前的生活了。“芬子,我三天没吃早饭了。”“芬子,我今天自己洗的衣服。”“芬子,家里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芬子,你们娘俩在做什么呢?”“芬子,我终于知道没有你在,我都不知道怎么正常生活了!”“芬子,我想咱家宝贝儿了!”“芬子,我不愿意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我想你了!——打住,你一定在得意洋洋的嘲笑我是吧?”

老公的短信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腻腻歪歪的。芬子不屑一顾,“哼!狡猾的男人,想骗我早点回去给你当牛作马,没门!”男人是势力的动物,一旦被他的好话套住就没有挣扎的余地了,芬子有前车之鉴。

又去了杭州两天,回到上海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地铁里格外拥挤,芬子的手机铃声不停地叫着,像此刻她空空如也的肚子。芬子没有理会,人多的时候要带好女儿,提防小偷。老公这两天由信息变成了电话,每天两三通,长途啊!讲电话的时候芬子有点心疼,仿佛看见口袋里的钱“噼里啪啦”地往出蹦,总是匆匆说两句就挂断电话。

身边的男子在聊电话,抄着上海本地的口音。面前座位上的一名女子下了车,芬子和女儿急忙坐了过去。真是太累了!还好,四十分钟的车程总算有了座位。可是未待坐定,打电话的上海男子就叫了起来,“你这个人不好这个样子的,明明座位是在我的面前,你怎么好趁人家打电话的时候坐过去?”“可是,座位在你的面前也不等于是你的?”芬子争辩。

男子毫不示弱,叽里呱啦不停地说,芬子一句没听懂。他不骂娘,不急眼,就像在教育一年级的小朋友1+1应该等于几?芬子本打算后着脸皮,充耳不闻地坐下去,走了两天,女儿一定累了。可是,男子锲而不舍,像《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一直在耳边嗡嗡,芬子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他。多大的事啊,不就是个座位吗?芬子豁出去把腿站抽筋也买回自己耳边的清净。男子见芬子妥协了,毫不客气地坐了过去,还接着对她说:“本来座位就是在我面前的嘛!”

芬子肺子里的火“呼啦啦”地着起来,喝下一大口矿泉水浇灭。南方人管东北人叫“东北虎”,看来东北的虎群里也有像芬子这样的“三脚猫”。

手机铃声又响起来,翻开盖,老公的信息“稀里哗啦”地跳出来。“你们娘俩从杭州回来了吗?玩得怎么样?累不累?”“照顾好咱家宝贝儿!”“别舍不得钱!”“为什么不接电话?我很担心!”

芬子忽然间很想念老公。平时和老公坐车,老公总是把座位让给老人或孩子,不论多远的路就站在我们娘俩身边和邻座的人天南地北的瞎侃。老公有北方男人的粗糙,却也有北方男人的侠义和细腻之处。芬子忽然想起妹妹的话:“我姐夫视你们娘俩为生命,你这个近视眼看不到!”是啊,别人都看得清,为什么自己只看到老公的邋遢,老公的懒惰?整天拿着放大镜跟着老公的缺点纠缠,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狭隘呢?

夫妻之间,在日复一日的耳鬓厮磨和琐碎纠缠中,彼此的光芒褪尽颜色,只感受到性格摩擦时的疼痛。殊不知卿卿我我是爱情的形式,磕磕绊绊也是一种爱情。芬子忽然间明白:自己整天叫着自己不幸福,其实幸福活生生地就在眼前,只需自己转念一想。

芬子翻开手机,打上几个字:老公,我俩都很好,勿念!明日去买票,排到票就回家,保重!

爱好收藏的女孩

认识一个女孩,名叫天意,特别爱好收藏。

天意是一个很洒脱很自信、很聪慧又很吃苦的女孩。她爱好广泛,唱歌、演讲、烹调样样拿手,这样说吧,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首届卡啦OK比赛一等奖得主,也是本县、本市普通话演讲比赛一等奖得主……只不过,后来她放弃了对表演的追求,在工作之余改为收藏古董,因而她又成为当地收藏界的第一位女性收藏爱好者了。

古董收藏,在我的眼目中,几乎都是爷们儿干的事,在这个充满巨大诱惑力又扑朔迷离的世界里,古往今来,上至皇帝,下至平民百姓,都曾有之而不足为奇。但,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这大概不是简单的利益两个字所能阐述得清楚的。那么,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驱使天意痴迷于神秘的古董收藏呢?

今年春节的一天下午,我终于抽出时间来,放弃所有的应酬,有幸与天意一起在开州大道中路一家咖啡厅聊天。喝着咖啡聊天,很是惬意,聊得甚欢,当聊到收藏这话题时,她的一句话道出了我内心一直不解的迷惑:“这你就不懂了噻!女人就不能把玩古董么?收藏古董,不仅可以积累财富,交朋会友,更重要的还能强身健体,增长知识哦!”

我当即竖起大拇指:强人,强人啊!真不愧为女中豪杰!

天意初次接触古董,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那时,天意刚刚参加工作不久,一次,随父母到乡下走亲戚,见亲戚家有一盛满白糖的瓷罐,上面画有喜鹊、梅花和童孩嬉闹等图案,十分可爱,当即就想着要亲戚送给她拿回家,但爱于情面,只好作罢。不久,她只身一人悄悄来到亲戚家附近,挨家挨户的问,终于在一老农妇家见到了一个类似于亲戚家的那种瓷罐,花了50元买下,爱不释手地捧回了家。

从此以后,每到周末,她就独自背着行囊,翻山越岭在各个村庄小镇,常年乐此不疲。如若收藏到了心怡的古董,自是兴奋不已。我问:“若是空手而归呢?”她说:“这还不简单,可遇不可求,就算啥子也没收到,我同样精神愉悦,就当是出行旅游呗!”

天意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又说道:开始时我也是什么都不懂,每次出行都很心急,生怕收不到像样的古董,后来同行们才告诉我,收藏古董也就是鉴赏把玩,这鉴赏把玩的“玩”,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玩”,它是高雅的文化艺术,古今亦然。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山水之间也。”

是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想,收藏的结果其实并不重要,收藏中那寻觅古董的过程才是其乐无穷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踏破铁鞋随缘而得的那种精神也才是最值得称道的。天意嫣然一笑,点头称是。

日积月累,后来天意的藏品逐渐增多,从瓷器到玉件、从铜钱到笔筒,天意津津乐道地向我细数着她收藏古董背后那一件件的故事,当然,其中也不乏收藏到的有少许赝品。“想必这每一件古董的背后都蕴藏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知识吧!”我问,天意说:“那是肯定的!”要真正获得一件好的古董,在收藏过程中,你得多掌握一些相关知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会对古董作出错误的判断,要从艺术上的价值作出正确的判断,就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艺术素养,你才能了解每一件藏品背后的历史,更不会吃亏上当……

离开咖啡厅时,我对天意说:想不到,收藏古董,里面还蕴藏着这么多的学问,以后有时间我也跟你一起去,争取早日加入收藏大军的行列,这里面真的是好有情趣。天意说:一定一定,但不许气馁,更不能半途而废哦!“赏古玩,以增其志”,真有时间的话,一旦加入,我想我是不会半途而废的,女人能做到,何况我堂堂须眉。你想,假如有一件心爱的古董在你手中,无论是在闲暇时间里,还是在万籁俱寂的宁静夜晚,用你的知识去解读古董的传承与遭遇、博大与精深,从而得到心灵的满足和享受,愉悦欢畅之情一定会油然而生,而更大的收获还能从中受到启迪,岂不益哉?

第三章

几世中药香

我最初看到他的时候,是一个背影。白大褂下黑色笔直的裤腿,麻布纸张外苍白的手指,以及满屋子里充斥的中药味。他从左至右,双腿挪动,那些好听的名字就以清缓的姿态一点点从他口中流出:“栀子,茯苓,桑叶,青黛,白术,望江南,河白草……”

我将头转向窗外,微风在吹,小鸟在叫,花,都已经开好。

回过头,他转身,我来不及微笑,这张脸孔就刻上心头。

素心常常笑我傻,我们坐在二楼的窗台上,肩膀并着肩膀,她的头有时候会靠过来。她说浅浅,你又是何必将青春白白葬送。

我推推她的头,楼下香味阵阵扑鼻。可北清瘦的腿从白色的运动短裤中露出来,回过头望见我和素心,嘴唇包裹不住的是一排漂亮的牙齿。素心说,可北不好吗,你为什么非要喜欢那个老头子。

我没有告诉素心,其实我见到林与非那年,他只有31岁。6岁的我被妈妈带去中药室,林与非穿着一件白大褂,背对着我们。他的手指苍白修长,手里拿着一张麻布纸。诺大的中药室,整面墙都被大大小小的木箱子占满,上面规规整整的用墨水笔写着各种中药名。我听到林与非说着那些美丽的名字,然后他转过身,看到我跟母亲。

他走过来时,我只看到他的双腿在面前不停的晃动,然后那只干净的手轻轻的揉了一下我的头发。我看到母亲和林与非站在走廊里说话,他的侧面,眉眼就笑作一团。我一个人站在屋子里,身体融在这杂乱的气味中。然后学着林与非的样子,从左至右,艰难的挪动双脚,伸出手指抚摸着那些美丽的名字。

回过头,听到母亲站在门外喊,浅浅,跟林叔叔说再见。我看着林与非,想对他说再见,结果却在他的脸庞上留下一个吻。

林与非31岁那年,我是6岁。母亲刚刚与父亲离婚,她没病没痛,笑容时常挂在面上。倒是我常常生病,林与非也来看我,带着自己配制好的中药,用干净的麻布纸包好,外面罩上一只半透明的手提带。母亲去上班,林与非就在家里亲自熬药,狭小的厨房里,他的背影恍惚映入我眼帘。中药,取三片生姜做药引,稳火,水过三指,熬三次,每次药熬干,倒入碗中,三次熬成两小碗。我坐起身,林与非的手就放在我的背上扶着,他说浅浅,药不苦,乖乖的喝下去,病才会好。我看着他的眼睛,林与非的眼睛里好像有无数的星星,闪啊闪啊总是能让我看到许多光芒。我真的没有觉得中药苦,林与非每天来三个钟头,用2个钟头熬药,陪我说话。一个钟头给我讲故事。

他讲金庸的武侠小说,里面的人物都有很好的轻功。我说林与非,轻功是怎么练的。林与非的眉眼就挤成一团,他说浅浅,你真的想学?

我幻想和林与非飞翔在满是星星的天空上,我们一起飞翔,直到看到月光。

他说等妈妈回来了,就让她在院子里种一棵小树,等到浅浅病好了,就在小树苗上跳来跳去。等到小树渐渐长高,浅浅也在慢慢长大,那时候,无论它是小树还是大树,你都会轻易的跨越。

林与非陪伴了我三个月,我的右腿完全恢复。甚至在后来的日子,我开始渐渐忘记那一次车祸,能够想起来的只是林与非好听的声音,和那个关于小树的梦想。

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素心的身影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可北。6岁的那场车祸,让我的右腿骨折,康复之后,也没有学骑脚踏车。可北说,浅浅,以后让我来送你回家好了。

我坐在可北的身后,嗅着他的白T恤,风吹起来的是我细弱的长头发,有时候沙沙的掠过可北的衣袖,发出微弱的声音。可北偶尔回头望我,眼里带着笑,面却红通。

是谁说过,17岁已经是恋爱的季节。我将身体隐藏在可北的背后,脑子里却是12岁林与非挥手告别的身影。可北年轻的身体上没有林与非的味道,他抱着篮球的手指不会有中药味。

那一场告别,我第一次看到母亲哭红了双眼,她站在机场大厅双手从林与非的脖颈紧紧的环绕过来,我站在原地,看到母亲的泪水一点点溢满双眼,然后从眼中滑落至脸庞,无懈可击的面容,眉毛眼睛嘴巴就纠缠到了一块。像林与非每一次微笑,区别只是我看到她的痛苦。我再也不想看下去了,于是手中拖动着林与非的行李箱,像每一次在中药房里,轻轻的伸出手指,从左至右一点点挪动双腿,我的手指从母亲的身体上,一点点触碰到林与非坚挺宽厚的脊背。仰起脸望他,他的眉毛和眼睛仍然弯下来,那样好看的笑容。

我忽然明白一个真相,母亲是深爱着林与非的人。只是她爱错了对象,林与非不爱她,若是爱,他一定会流泪。

他去澳洲的第五个年头,我长到了17岁。从他腿部的位置,一点点到他的腰,缠绕缠绕,蔓延到他的肩膀,也许终有一天,我可以一直到他的睫毛。我犹如长青藤,一路追随林与非的身体,只是期盼可以踩上高根鞋,像母亲一样,在明亮的舞场大厅中央,让他的手放在我身上,然后一起飞翔。

我喜欢林与非,没有人知道。母亲不知,可北不知,只有素心偶然看到林与非写给我的信,我再也瞒她不住。

可北开始写很多信给我,用男孩子惯用的方式。他从素心那里要来好看的樱花粉信纸,用黑色的墨水笔在上面一笔一画的写上我的名字,浅浅两个字,写得不均匀,一深一浅的落在纸上。可北说,浅浅,我们以后读一所大学,你念中文,我读管理。等到毕业时,我开一家很大的出版公司,浅浅你写故事,你把你喜欢的故事都写出来,我们说好,我只给浅浅出版小说。可北有时候还说,浅浅,起风了,你要在白裙子外面罩一件毛衣外套,你太瘦了,会被风吹跑。可北一直在用这样含蓄的方式在最后的日子里每天一封信,来陪伴我的寂寞。

可是可北却从来不说他喜欢我,他爱我,他想追求我。

这个叫可北的男孩子除了流汗,让浅浅坐在他的脚踏车上,买大杯的冰淇淋放在我的手心里,就什么都不会了。

素心说,浅浅,难道你看不出来可北已经把你当成他的女朋友?我点头,向下望,可北球场上的身影就慢慢的回过头,冲着我们摆手,露出笑容。我怎么看不出,只是素心不知,可北不知,母亲不知,我已经放弃了师大中文系的报考。我要追寻林与非,追寻林与非的身影,沿着他曾经走过的校园,踩过的落叶,坐过的教室,还有……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间中药室。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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