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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9 1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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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厉以宁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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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经济史文集(第3卷):资本主义的起源

厉以宁经济史文集(第3卷):资本主义的起源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厉以宁经济史文集(第3卷):资本主义的起源作者:厉以宁排版:吱吱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15-03-01ISBN:9787100103640本书由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言马  克  垚

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世界上已经讨论很久,有关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但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也有过持久热烈的讨论,学者们对之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与热情,以至有人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情结。由于问题得不到解决,所以近年来热情似乎有所减退,研究者日见稀少。这些现象说明,要推进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必须要有理论创新。厉以宁教授的这部《资本主义的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就是有关这个问题的一部创新之作,读罢令人耳目一新,有茅塞顿开之感。

这部著作以总揽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眼光,应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坚实具体的实证研究为基础,构筑成了宏大的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体系。作者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原生型的资本主义,西欧国家大体上属之,另一种是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日本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属之。为什么有这两种产生资本主义的不同方式,那就要追踪到它们的封建社会的不同体制。一种是刚性体制,这个社会中等级制和身份制严格,社会流动不易,看似稳固,但应变能力很差,所以一击即溃;另一种是弹性体制,该社会中缺乏严格的等级制和身份制,纵向和横向上社会流动都可进行,权力结构可以变化,权力的行使方式也灵活多样,所以这种社会的应变能力很强,遇到危机可以自我调整,从而长期存活下来。而在刚性体制中,权力结构固定,权力行使方式也僵化而不会改变。由此各权力之间出现了空隙,便于体制外的异己力量滋生成长,再发展壮大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与体制内的权力中心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封建社会的崩溃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诞生。所以说,只有在西欧刚性体制的封建社会中,才有可能产生原生型的资本主义。

厉以宁教授的这部著作,中心是在分析原生型的资本主义的产生过程。他认为西欧刚性体制的封建社会中,城市是它的体制外权力中心,市民即是体制外的异己力量,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城市和市民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和封建领主、王权等发生了冲突。作者从经济、政治、思想意识诸方面详细分析了冲突各方复杂的关系,前进与后退,压迫与让步,冲突与妥协,限制与支持,等等,说明作用于历史前进的力量是多方面的,历史的前进过程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充满了曲折和反复。例如在第三章中,分析了教会、城市、行会、王权对封建社会中的取利行为、商品货币关系的态度。教会从教义上反对高利贷,同时这也是为了私利,因为寺院不是自然人,可以更有空间放款取息。城市是工商业中心,应该支持工商业的发展,可是为了城市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它又采取了限制工商业发展的政策。这种限制政策实行一段时间以后,又会遇到新的矛盾而使城市陷入两难境地,必须改弦更张。这些分析都是十分精彩的。

厉以宁教授既是经济史专家,又是经济理论的专家,所以他的这部著作,和我国一般治经济史而不熟悉经济理论的学者有所不同,他能娴熟地应用各种经济学的理论分析问题,如马克思主义、制度学派、增长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等。但他作为经济史的专家,又严格地从历史事实出发,用历史事实来纠正理论的不适应之处。这两点构成本书的一大特色。例如,西欧的航运业为什么发展得很快呢,当然有环境的因素(河流纵横而且海岸线长),有技术因素(造船业发达),也有制度因素,就是制度创新——股份制的推行,金融业的较早介入,形成了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因而促进了航运业的发展。又如,西欧为什么会出现统一市场呢,可用交易成本理论来加以解释。要促进经济增长,就要降低交易成本,在当时西欧的条件下,技术没有多大进步,降低交易成本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扩大市场规模,封建割据限制了市场的扩大,因此有关的体制外权力中心、体制外异己力量就促进王权的成长,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以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可是,厉以宁教授并不认同诺思所说的西欧资本主义兴起中人口因素和产权的重要作用,指出对产权的保护,只有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甚至是取得政权以后很久才可以实现。因此如果离开了对封建社会刚性体制的研究,体制外异己力量和体制外权力中心的研究,是不可能说明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的。他还在有关印度经济史的讨论中,不同意马克思的关于殖民主义的双重使命的提法,认为这和印度历史的实际不符。指出英国在印度破坏封建制度的使命远远没有完成,到1947年印度独立时还没有完成。至于建设的使命,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完成不完成的问题。英国在那里实行的只是建设英国殖民地的使命,而不是在印度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使命。

厉以宁教授这本书的基本构架,是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和弹性体制,体制外权力中心和体制外异己力量等,由此构筑成了其巍峨的大厦。可是作为一名经济史学家,他并不是拿这个模式去到处套用,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指出了各个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道路。西欧各国虽然同属原生型资本主义,但又可细分为荷、英、法和德、意、西两类,两类中各国也并不相同,各具特色。意大利虽然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很早,但后来体制外的权力中心转化为体制内的权力中心,再加上许多外力的作用,使得它的资本主义直到1870年后方才建立。德国资本主义的兴起以普鲁士为中心,这里作为体制外权力中心的城市长期屈服于王权,农村的封建势力是靠自上而下的改革废除的,但是它利用了后发优势,所以很快发展起资本主义。对一些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分析尤具真知灼见,如他指出朝鲜是弹性体制,又加上内忧外患,所以直到二次大战以后美军占领下韩国资本主义才得以发展;日本是刚性体制,可是缺乏体制外的权力中心和异己力量,再加上所处的国际环境,所以也不能成为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它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走向资本主义的,由于其过渡的推动力量是由体制内转向体制外的,所以使得其封建势力残余严重存在。对于中国的资本主义产生问题,厉以宁的分析更是自成一家,别开生面。他指出中国自宋代起即建立起弹性体制的封建社会,而且后来更为完善。明清时期是产生了资本主义的因素,可是并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的建立。但中国社会最终仍会变化,即使没有发生鸦片战争,西方资本主义的影响也会在中国逐渐发生作用,使中国社会发生变化,只是这种变化肯定十分缓慢,如果没有巨大的震荡,中国产生不了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不可能过渡到资本主义。辛亥革命后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之前的资本主义因素并没有很多联系。中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通过一系列斗争,走上了一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道路。这些分析,体现出厉以宁教授的一种历史观,即历史的发展规律是多线的,不能削足适履,套用统一模式。

总之,本书体大思精,自成一格,既有宏观理论,又有具体实证研究,是关于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研究的不可多得的佳作。她的推出,必将对我国学术界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的影响,启发我们的思考。当然,本书似乎也有不足之处,我感到对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产生问题写得不够。如能结合关于原工业化理论、农民学等的研究成果,有所发挥,则会使本书更加精彩。

我与厉以宁同志1958年在斋堂下放相识,时有过从,十分折服于他的思维锋利,才识过人。我也对研究经济史有兴趣,碰到的经济理论问题很多,他所写的《现代西方经济学概论》,置之案头,时常翻检,获益良多。我还对诗词有点爱好,多次蒙他馈赠他的词作,可惜我对音韵之学属于下愚,虽然努力学习,迄今仍然平仄不分,所以对他的佳作只能欣赏,无法唱和,亦一憾事。如今对他的资本主义起源的研究写了上面的一些话,只可以说是读后感,是否有当,还请作者和读者雅正。2002年11月前    言

本书是一本比较经济史著作,同时书中还讨论了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若干经济理论问题。本书试图从历史事实出发,用封建社会体制外异己力量和体制外权力中心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和弹性体制来说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我把自己所进行的这一研究称做制度分化和制度调整分析。封建社会体制外异己力量和体制外权力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是制度分化研究的内容。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向弹性体制的转变,是制度调整研究的内容。

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就是经济成长的过程,而经济成长既离不开一定的技术条件,又离不开一定的制度环境,技术条件和制度环境二者同时对经济成长发生作用。然而,制度环境也许比技术条件更能引起经济学家的注意,因为任何一种技术条件都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才能产生、存在和发挥作用。罗斯托作为一位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和经济史专家,在1960年出版的《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传统社会”、“为起飞创造前提”、“起飞阶段”、“成熟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注1段”这样五个阶段。他在1971年出版的《政治和成长阶段》一书注2中,又增加了第六个阶段:“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关于罗斯托的理论,学术界的争论十分激烈。据亨利·罗索夫斯基的看法,单就“起飞”概念而言,就有支持派和反对派,而且两派各有知名的经济注3学家或经济史专家。面对这场争论,罗斯托一直坚持自己的看注4法,声明决不放弃原来的观点。由于“起飞”指的是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过渡,也就是指工业化、现代化过程的开始,所以才会引起这么多经济学家的关心。但从争论的焦点来看,主要集中于积累率的高低、各国“起飞”的年代划分、经济中主导部门的确定、工业化是渐进的还是突发性的等问题上,而没有人反对罗斯托提出的一个注5重要条件:“起飞”需要有制度环境。但本书认为制度环境这一说法比较空泛,难以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因此,本书提出的制度分化和制度调整分析,看来有助于对这一问题作较深入和细致的说明。

经济学家习惯于把封建社会看成是传统社会(当然,传统社会还包括前封建社会),把资本主义社会看成是近代社会(如果从历史延续方面看,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了近代社会和现代社会)。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研究,不仅要解释一个国家或地区是怎样逐渐摆脱传统社会的制度环境而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有哪些因素促成了这种转变,以及不利于传统社会的制度环境变更的各种阻力是如何被克服的,而且通过这方面的研究还会导致另一个重要问题的探讨,即就世界范围而言,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变表现为单一模式还是多种模式,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是一致性大于相异性还是相异性大于一致性,文明的进步是单线的还是多线的。我在1993年写道:“经济史资料充分说明,西欧的社会发展模式和工业革命的途径不一定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再往上推,究竟什么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它究竟存在于西欧,还是存在于东方,或者存在于东方的中国?甚至可以假定,西欧的、东方的、中国的封建社会都是典型的封建社会。这种观点也不一定就不正确。总之,在这个领域内,供讨论的问题还有注6很多,意见的分歧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

根据这样一种思路,所以我撰写本书时持有两个目标。第一,以西欧封建社会的转变为题,试图从制度分化和制度调整方面说明西欧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第二,从西欧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问题进而说明世界历史发展决不是单一模式而是多种模式;封建社会既具有多样性,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也必然具有多样性。

本书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资本主义起源:一个历史难题”,主要解释本书提出的两组基本概念。一组是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和弹性体制,以及由此涉及的制度调整问题。另一组是封建社会体制内的异己力量和体制外的异己力量,并由封建社会体制外的异己力量引申到体制外的权力中心的形成,这涉及制度分化问题。本书的论点是:西欧的封建社会是典型的刚性体制,等级森严,身份制严格,社会的流动受到很大限制,从而在西欧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下产生了体制外的异己力量——市民;市民主要由逃亡农奴构成,他们所聚集的地点后来发展为中世纪城市,并成为西欧封建社会体制外的权力中心。正是这一社会变动最终导致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

第二章“西欧封建社会中的集市贸易和城市的兴起”,从西欧封建社会集市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谈到城市成长的自发性,说明西欧封建社会中的城市是制度分化的结果。在神权支配一切的西欧封建社会前期,城市是作为封建领主统治的对立面而发展起来的。而城市之所以能够兴起,在意识形态方面,是商业意识和宗教观念调和的表现。

第三章“西欧封建社会中对商品货币关系的限制和反限制”所要说明的问题是:尽管在西欧封建社会的集市贸易和城市兴起过程中,商品货币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遭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限制,其中包括封建主阶级对商品货币关系的限制,小商品生产者为防止自身两极分化而采取的限制,以及城市当局为防止市民内部贫富差距扩大而采取的限制。然而,一旦西欧封建社会刚性体制下出现了体制外的异己力量,商品货币关系的不断发展就再也不是任何势力所能阻挡得住的了。

第四章“西欧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从七个不同的领域说明了西欧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这七个领域是:行会手工业的分化,包买商对家庭手工业的控制,采矿与冶炼业小生产者合伙组织的演变,航运业新组织形式的出现,早期的银行的产生,建筑包工队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农业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形成。这七个领域中的变化,充分表明西欧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途径是多样性的。

第五章“西欧封建社会中体制外异己力量夺取政权的过程”指出,尽管西欧封建社会后期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有较快的发展,但这只是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准备条件,而并不意味着西欧封建制度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在本章中,在阐述作为封建社会体制外权力中心的城市取得自治权和独立地位之后为什么要支持王权,以消灭国内封建割据状态;而王权在得到市民的支持并建立了统一的民族国家之后,所建立的却是封建专制的政权。西欧封建社会中的体制外异己力量暂时容忍了这些,并等待时机,准备进行一场夺取政权的战争。

第六章“西欧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论述了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欧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确立中的意义,说明只有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才能在一些国家确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本章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西欧的资本主义属于原生型的资本主义。虽然原生型资本主义在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的产生和发展途径不同,但只要是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全都同封建社会体制外异己力量和体制外权力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有关。

第七章“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研究所引起的思考(上)”,主要是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体制进行分析,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前期是刚性体制,但后来逐渐转变为弹性体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刚性体制下,特别是在后来长达一千年的弹性体制下,中国封建社会中只出现过体制内的异己力量而不曾出现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没有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因此,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如果没有来自西方(后来还包括日本)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沉重打击,中国封建制度自行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难、非常漫长的过程。

第八章“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研究所引起的思考(下)”,讨论了20世纪前期在中国产生的资本主义属于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除中国以外,在印度、韩国和拉丁美洲国家产生的资本主义同样属于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外来殖民势力对印度、韩国、拉丁美洲国家的征服和占领,使后者逐渐走上了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它们各自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很不一样。至于日本,尽管它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敲开大门前处于封建社会刚性体制之下,但由于各种原因却发生了封建社会体制内异己力量向体制外异己力量的转化,并较快成为一个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这些,都说明了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道路也是多种多样的。

本书所提供给读者的,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度历史演进的理论模式,它反映了多年来我对人类历史上封建主义解体和资本主义起源的思考。

在前言中,我只想摘引我为日本学者见田宗介著《现代社会理论》中译本撰写的序言中的一段话,以表明我的心意。我在序言中写道:“社会科学研究者对于青年一代的影响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研究者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或个别研究心得能直接给读者以影响,使读者能循着所提出的思路作进一步的研究,解决尚未解决的难题。另一种类型是:研究者只是发表自己的某种见解或思考,他并不想去影响其他人的研究,但一种见解、一种思考一旦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或见于某本著作之中,读者就可能从中得到启发,这既可能使读者循着研究的思路去进行深入一层的研究,也有可能引起读者的反思,对研究者的思路或某些看法产生怀疑,进而在研究中另辟注7新径。”

在已经出版的著作中,我认为能够充分代表自己的经济学观点的是以下七本:

1.《20世纪的英国经济:“英国病”研究》(与罗志如先生合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

2.《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6年);

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日报出版社,1990年;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

4.《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

5.《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书店,1995年);

6.《转型发展理论》(同心出版社,1996年);

7.《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

这七本书都属于上述第一种类型的作品。现在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资本主义的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作为我的另一本代表作,则属于上述第二种类型的作品。假定这本著作能使读者受到启发,或感到疑惑,并由此引起进一步的思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第一章资本主义起源:一个历史难题第一节  对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解一、对资本主义的不同解释

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对这两个问题,经济学界一直有争论,并存在不同的解释,至今很难说对这两个问题已有定论。

不妨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阐述。

首先,究竟什么是资本主义?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对资本主义主要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认为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雇佣关系就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私人业主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被雇佣的劳动力领取工资,占有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力的私人业主获得利润。在私人雇佣关系中劳动者虽然受雇佣,靠工资生活,但人身却是自由的;私人业主虽然占有生产资料并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由此获得利润,但他们并不能从人身上占有劳动者,或让劳动者在人身上依附于自己。保尔·芒图在《十八世纪产业革命》一书中,以毛纺织工业的发展为例证,认为“英国早在都铎时代就有了工业资本主义的自然发展,而且已经发展得相当强大,以致人们会害怕小生产被其吞没注8或毁灭”。尽管芒图指出18世纪的产业革命是一个分水岭,因为从产业革命以后,近代大工业兴起了,但他认为,“16世纪初,甚至15注9和14世纪,已有资本主义企业的存在,特别是在毛纺工业方面”。这种论断正是以私人雇佣关系作为依据的。

第二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交易关系,即市场关系。具体地说,这是指:在市场中,所有的人都以私人交易者的身份出现,买主卖主各为一方,而卖方的目的是为了利润。这也适用于雇佣关系,因为私人雇佣也是一种交易行为:私人业主作为一方,雇工作为另一方,他们受雇于私人业主,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交易关系,在市场这个大环境中实现。私人业主为了购买所必需的生产资料,需要同另一个私人业主进行交易,这同样是交易关系,也是在市场这个大环境中实现的。工人可以受雇于这一私人业主,也可以受雇于另一私人业主,这里不存在强制性或依附性,因为这无非是交易关系而已。换言之,根据这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成是一种交易关系,就可以分清资本主义同前资本主义的区别了,因为在资本主义下,交易者双方在人身上都是自由的,都能自主选择、自主决策,而不像在前资本主义之下,使用劳动力的人同劳动者本人不是平等的,后者依附于前者,于是也就不存在交易关系。亨利·皮朗依据这种解释,认为在西欧,“尽管材料很少,中世纪的资料无疑地能证明在12世纪资本主义就已注10存在”。他还说:“从商业资本主义在12世纪发展的气势和相对速注11度看来,拿它与19世纪的工业革命相比拟,并无夸张之处。”

第三种解释,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社会经济制度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工人进行生产,取得利润,并在此基础上构成一整套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这就是它同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区别。莫里斯·道布在所著《资本注12主义发展研究》一书中对资本主义就是这样解释的。这种解释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为根据。

根据以上三种对资本主义的不同解释,对于资本主义的起源也会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如果把资本主义看做是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雇佣关系,那么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欧,很早就已经出现了。但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历史表明,私人雇佣关系的出现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的产生,也不等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的确立,更不等于封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在有的国家和地区,私人雇佣关系历史悠久,而且一直保持下来,但不等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实质的变化。类似的情况也可以用来说明上述对资本主义的第二种解释的不足,因为按照第二种解释,资本主义被说成是目的在于获取利润的私人交易关系。如果这样来解释,那么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或地区,凡是有双方自由进行的营利性交易的地方,都表明产生了资本主义,这也显然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的历史,而且同样会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往前推若干年。

因此,要说明资本主义的起源,应当以上述对资本主义的第三种解释为依据。这就是说,只有把资本主义看做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我们才能够清楚地说明资本主义究竟是怎样产生的,究竟是怎样逐渐取代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意味着封建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束,这种确立和结束只有从社会经济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才能清楚地说明问题。

历史表明,在一个限定的区域范围内,确立了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就意味着另一种与之对立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束。而在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已经确立的区域范围内,则可以存在不同的经济关系,正如封建主义社会中可以有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如私人经营的手工工场),以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可以有封建经济关系(如封建的土地租佃关系)一样。

本书在考察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并不是不考虑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但始终以上述第三种解释为依据,即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

这种研究思路是不是有助于资本主义起源这一历史难题的解决呢?这仍会引起争议。克拉夫茨说过,当他回顾近年来经济史研究状况时总带有一点悲观的成分,一个原因是:“经济史研究所提出的要求超越了目前的经济理论的能力,但是这种情况又没有引起任何重要注13的理论发展”。而兰德斯更直截了当地谈出了自己的想法:刺激经济史研究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我们还远远不能给出精确的答案,比如说,“为什么现代化工业制度的首次突破发生在西欧”就是未解注14决的问题之一。但我认为,如果把考察的范围限定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在西欧的产生,那就要比考察私人雇佣关系在西欧的产生或市场关系在西欧的产生容易一些,尽管西欧私人雇佣关系、市场关系的产生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往往需要结合在一起讨论。二、私人雇佣关系仅仅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之一

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形式,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解体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过程。但历史表明,并不是任何一个封建国家都会自然而然地、顺顺当当地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也并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会自行产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私人雇佣关系曾经在亚洲一些国家出现过,甚至一度有过较广泛的发展,但这种关系在那里并没有导致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继续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并未出现。

历史还告诉我们,在某些国家,封建社会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封建社会的衰落过程也相当长久。但封建社会的衰落不等于封建社会的解体,而且封建社会的衰落也不等于封建社会正在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衰落中的封建社会依然是封建社会,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在那里始终是难产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为什么在西欧一些国家,封建社会的衰落意味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而封建社会的解体又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但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国家,封建社会的衰落只不过表明社会陷于混乱状态,并不表明封建社会已经解体,更不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开始形成呢?对这种情况究竟应当如何作出解释?是什么原因使得西欧一些国家能够实现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转变,而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国家却实现不了这一点呢?这种区别不一定同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直接的联系。假定某个国家严格限制或取缔私人雇佣关系的存在,那里当然不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不言而喻的。假定某个国家并未限制私人雇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但那里已经存在并有一定程度发展的私人雇佣关系,却不一定能够导致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依然不曾产生。

应当指出,私人雇佣关系就是私人雇佣关系,它不一定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它可以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一个条件。如果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被雇佣的劳动者提供的剩余产品有限,当然会妨碍这种转化。转化的另一个条件是体制原因。只有在适当的体制之下,私人雇佣关系才有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可能。关于这一点,在本书讨论西欧封建社会体制外权力中心形成时会作较详细的论述。

这就告诉我们,即使私人雇佣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存在仍然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建立的条件之一。由私人雇佣关系转化而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要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同样必须具备其他条件。只有条件具备了,封建社会的衰落才真正意味着封建社会的解体,也才真正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建立前提的具备。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有必要对私人雇佣关系以外的其他条件进行分析。

那么,这里所说的其他条件是指什么呢?

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必须依靠政治力量取得政权,只有推翻了封建国家的政权,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才能确立下来。这种解释显然是有道理的。不管采用的是暴力手段还是非暴力手段,政权的更替不可缺少。但这种解释仍然未能把资本主义起源问题阐述清楚,因为这里还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探讨。比如说,谁来推翻封建政权,夺取政治权力,建立政权?通常说,是资产阶级。那么,资产阶级又是如何产生的?难道出现了私人雇佣关系之后,私人雇主就是资产阶级了吗?古代希腊、罗马社会中都有一些私人雇主,难道注15他们能准确地称做资产阶级吗?还有,假定在封建社会中出现了一批私人雇主,难道他们一定是同封建社会不能相容的,一定要推翻这个社会吗?如果这些私人雇主能在封建社会中获得丰厚的利润,他们又何必冒着巨大的风险去推翻这个政权和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呢?再说,难道单靠这一批私人雇主的力量,就能够推翻封建社会的政权?没有众多的支持者、追随者,他们能取得胜利吗?这些支持者、追随者又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跟着私人雇主走呢?难道不怕有掉脑袋的风险吗?最后,即使私人雇主和他们的支持者、追随者们推翻了旧政权,建立了自己的政权,难道他们建立的一定是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权吗?难道不可能依然是封建政权,只不过换了一批统治者而已?

上述这一系列问题,只有在深入分析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其他条件之后才能讲清楚。这正是本书试图探讨的问题。三、原生型的和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

从历史上看,17、18世纪和19世纪中期,世界上只有一些西欧国家和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那里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而从19世纪后期起,主要在20世纪内,世界上不少国家在受西欧和美国的不同形式的影响之下也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由此可以把资本主义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另一为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

西欧一些国家是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是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情况也类似,因此都可以列入原生型资本主义之内。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随着封建社会的逐渐解体,这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也日益发展,终于建立了取代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原生”二字的含义是:资本主义起源于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的内部,资本主义是在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解体过程中,由于内部因素的作用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封建社会内部,即使出现了私人雇佣关系,却不可能以此为基础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有赖于某种外界力量的冲击或压力,使得那里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已有的私人雇佣关系才得以进一步发展,最终或者引致封建社会自身向资本主义社会演变,或者引致代表资本主义的政治力量取代封建统治者,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这就是说,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主要不是起源于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的内部,而是依靠某种外界力量冲击了本国或本地区的封建社会,使它的统治基础动摇了,统治力量削弱了,从而在本国或本地区封建社会解体的基础上产生了资本主义。原生型资本主义出现在先,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于后。没有原生型资本主义,就不会有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当西欧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时,并没有一种社会模式可以模仿,这种转变也并非某些理论家或政治家事先设计好了的。然而,当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由前资本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已经有原生型资本主义模式存在,可供参考、借鉴、模仿,即使是“有保留的吸收”,那也是一种“吸收”。

世界上,原生型资本主义只出现于少数国家或地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都是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如果再要细分的话,那么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又可以分为若干类型,比如说,在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前期这段时期内,印度是一类,拉丁美洲国家是另一类,日本又是一类,中国(从清末到解放前)同样是另外一类,等等。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些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则又可以分为若干类型。也许可以说,每个国家或地区是如何受到外界力量的冲击而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可能各有特点,但都可以归入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都是在外界力量使当地的条件发生变化后才建立的。当然,在经历了较长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变动之后,某些非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同原生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差异已经逐渐缩小甚至趋于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若干年前,这些国家的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不存在自身的特征,更不能由此否认那里的资本主义最初是非原生型的。

当然,不应该排除介于原生型资本主义和非原生型资本主义之间的半原生型的资本主义。比如说,俄国的资本主义以及东欧某些国家的资本主义就属于半原生型资本主义之列。关于这个问题,西里尔·E.布莱克等人在《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中已有过分析。该书写道:从历史上看,俄国一直受拜占庭文化的影响,“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后,莫斯科的统治者们把自己看作是拜占庭的继承者,而不是拜占庭的门注16徒”。从彼得大帝起,俄国的目光转向西欧,但“他广泛引进西注17方技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改造俄国的社会,而是为了保护它”。俄国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的城市中有过较辉煌的业绩,但他们从来没有像西欧城市中的商人和手工业者那样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自治权。甚至“俄国的贵族从来没有发展成为能够成功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中央独裁政权影响的独立的阶级,虽然他们也经常做这样注18的努力”。俄国既有类似西欧之处,又有类似东方之处,这里所注19说的东方,包括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和鞑靼汗国。

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比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复杂得多的问题。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既不能忽视原生型资本主义同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区别,也不能忽视各种不同类型的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差异,但不管怎样,我们对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仍然要以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本主义究竟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特别是把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作为基本研究对象,这样才能发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前面已经指出,西欧国家和美国都是原生型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美国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从西欧移植过来,并结合美国自身的特点而发展起来,并带有某些特点,如因南部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存在和演变而产生的特点,向西部推进、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特点,以及多种族、多民族文化并存而造成的特点,等等。尽管这些特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研究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时不可能回避这些特点,注20但西欧资本主义的移植毕竟对美国具有根本的意义,因此,对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研究集中在对西欧国家的研究方面是必要的。

在对西欧国家原生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条件和外在条件进行分析,以说明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之后,本书准备对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问题作一些探讨,并把非原生型资本主义同原生型资本主义进行比较。但非原生型资本主义的起源因不同国家而不同,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所以我只可能主要就中国封建社会中的某些问题,以及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并稍稍涉及印度、拉丁美洲、日本和韩国。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不认为本书对非原生型资本主义考察所得出的论点具有普遍意义。这需要在本书一开始就作出声明。第二节  研究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方法论探讨一、商品货币关系

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都需要从商品货币关系的分析入手。

可以把经济分为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两类。在自然经济中,生产者自给自足,自己需要的产品都由自己供给。如果生产者不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必须同其他生产者交换产品的话,那也只限于以物易物。值得注意的是,生产者生产时,并不是为了把它们同其他生产者交换,而主要是为了自己的需要,包括消费的需要和再生产的需要。只是在生产者满足自己的需要之后有了剩余,才有可能把它们用于交换,而交换来的产品同样是为了自己的需要。物物交换经常会遇到各种障碍,以致需要有多次以物易物,才能达到生产者的要求。货币的出现和推广使用,使得交换顺利得多。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以货币作为中介,被用于交换,而且货币还可以储藏,以后随时被用来购买人们所需要的东西。但这时所生产出来并用于交换的产品,有可能依然是生产者自身消费之后的剩余。交换的逐渐增多导致市场开始形成,这时,有些生产者可能直接出于交换目的而进行生产,交换是为了取得货币,有了货币随时可以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产品。不管是把生产者剩余的产品拿来交换,还是生产者一开始就为交换而进行生产,总之,有了比较多的交换,市场就形成了,用于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市场就是交换商品的场所。研究资本主义起源时,之所以要把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作为最初的起点,正因为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没有交换,没有市场,就不会由此产生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然而,这仅仅是研究资本主义的最初的起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固然最初来自商品货币关系,但商品货币关系不一定演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正如前面所指出,是由私人雇佣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而来的。需要深入分析的问题是:那些雇工的私人业主是怎样产生的呢?那些受雇于私人业主的雇工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于是问题应从商品货币关系的分析转到对市场条件下小商品生产者分化的分析。

可以先作这样一个假设,即假定在进入市场时,所有的生产者都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大家全凭着自己的努力从事生产,出售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有人逐渐富裕起来,有人逐渐贫穷。致富的人积累了财产,雇工进行生产;贫困的人无法按照原来的方式生存,只有受雇于人。于是雇工的私人业主和受雇的工人都出现了,私人雇佣关系也就出现了。在古希腊的城邦中,古罗马的各个城市中,都曾经有过雇工经营作坊的事例,在作坊中工作的不仅有奴隶,也有雇工。但不能把这种雇工现象称做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存在。在古代中国,同样可以找到很早就已出现私人雇工经营作坊的史料。唐宋时期可以举出一些事例。更早一些,六朝时期,甚至早到战国、秦汉时期也有过。我们同样不能把当时出现并存在的私人雇佣关系说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小商品生产在世界范围内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证,即某个有钱的私人业主在几代以前或本人若干年以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商品生产者,也许还是个雇工,后来由于经营得法,生财有道,积累了财富,成为雇工多人的私人业主了。同样的情况,一个受人雇佣的工人在几代以前或本人若干年以前仍是一个小商品生产者,也许还雇人经营,后来由于经营失败,穷困潦倒,不得不受别人雇佣而谋生了。可见,在存在小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是不间断地出现的。有小商品生产者,就会有分化,就会从小商品生产者中产生富人和穷人、雇主和雇工,这是不奇怪的。虽然小商品生产者中可以分化出雇主和雇工,但雇主和雇工的出现只是表明私人雇佣关系的存在,而私人雇佣关系的存在不等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存在。小商品生产滋生资本主义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只要存在小商品生产,就会由此产生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前面已经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出现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而本书所要说明的资本主义起源,是指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是如何建立的。先有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形成,后有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从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有不少重要的环节,漏掉某个重要的环节,这一演进过程就会中断、停顿。所以对商品货币关系的分析,只是入手之处。让我们继续对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进行探讨。二、产权

在研究资本主义起源时,需要对产权问题进行分析。产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私人的产权是否明确和能否转让,二是私人的产权是不是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一)产权的明确

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一部分小商品生产者在经营过程中逐渐积累了财富,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形成的前提之一。但如果没有明确的私有产权的界定,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就不可能确定下来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要知道,在西欧封建社会中,私人产权不仅不明确,甚至是不被承认的。当时所通行的是“占有”概念。“占有”不等于拥有产权,注21而只是表明使用权的获得。土地是西欧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财产,是属于封建领主的。土地采取分封制度,分封的结果,一块土地就不是只有一个占有者,而可能有多重占有者。比如说,在某一地区,最大的封建领主占有全部领地,他把其中一块领地封给某一个同自己有臣属关系的封建领主,那么封出去的这块领地就有两个占有者了。如果这个同最大的封建领主有臣属关系的封建领主又把这块领地中的一部分封给了同自己有臣属关系的小封建领主,那么这块领地就有了三个占有者……因此,一块土地有好些个占有者是常见的。这反映了产权不明确或产权不被承认的事实。至于耕种某块土地的农奴,对这块土地不仅谈不到产权,而且也谈不到“占有”,因为他所耕种的土地是封建领主占有的。在西欧封建社会中有一些自由人身份的农民,但由于土地依然归封建领主占有,至少归最大的封建领主占有,所以这些农民即使有人身的自由,同样对所耕种的土地没有私人产权,他们注22也要承担某些义务,不能自由转让土地。

除了土地以外,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如果农奴和有农奴身份的手工业者外出经商或经营手工作坊,从而积聚了一些钱财,那么在当时的条件下,私人产权同样是不明确的。这具体反映于这些农奴和有农奴身份的手工业者由于农奴身份的存在,他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所积蓄的财产给予继承人。这只有在征得封建领主的同意并把财产的一部分上交给封建领主之后,才能将财产的其余部分交给继承人。这种情况充分表明产权明确与否对于商品生产者的经营是何等重要。即使建立了城市,城市居民的产权在法律上依旧是不明确的。例如,“法国森里城的居民中,有一部分仍然是领主的奴客,不但每年须按规定的日期交租,而且不得领主同意,不许婚娶。一些教会或寺院领地上的城市,居民也沿袭旧俗,纳少许年租,成为受庇于某一圣徒的农奴,各营生业。来历不明的商人,即外来商人,也只是在事实上而非法律上享有某些权利。他们享有的权利之所以得到默许,是因为无从证明他们的本来身份,也就是无从证明他们应当受封建义务的约注23束”。西欧封建社会的小商品生产者中发生分化后,有些人富裕了,雇工了,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所积聚的财产越来越多,明确产权的必要性日益成为迫切需要,只要产权依然不明确,有钱的人谁还愿意继续投资?谁还敢继续投资,扩大投资?毫无疑问,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很难在这种条件下发展起来。

不明确的产权,显然不可能真正转让。即使产权明确了,但是否可以把产权转让出去,还取决于其他条件,比如说,转让的一方在转让财产时有没有资格上的限制,受转让的一方在接受所转让的财产时有没有资格上的限制,等等。

在西欧封建社会中,私人产权不明确的现象,已如上述。后来,在城市兴起之后,城市中开始对私人的产权问题加以注意,但这仍然局限于工商业财产和住宅等方面私人产权的明确,而且这一类私人产权转让的受限制情况依旧存在,直到后来才松动。受限制的私人产权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私人产权,这种情况的存在同样会影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二)对产权有效保护

私人产权的明确和被允许转让,同私人产权是否受到有效的保护并不是一回事。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对私人产权的有效保护。这里所说的有效保护,是指来自行政当局的保护,而且是有法律作为依据的。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城市行政当局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制定了政策,私人产权受到保护,这对于私人雇主的经营和再投资起着促进作用。但这种保护并不稳定,城市在政治动荡的大环境中,地位有升有降,城市行政当局的权力的行使有时充分,有时不足。因此对私人产权的有效保护程度必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时期而有所不同。这种情况只有等到资产阶级政权在全国范围内确立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之后才真正得到改善。加里·利伯开普在《经济变量和法律的发展》一文中对此作过分析。利伯开普认为,法律不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自发的制度,而是同经济、政治、社会条件互动的,经济、政治、社会条件铸造法律,又迫使法律随之发生变化,私人采矿权的立法就是一个例证。历史上并不是先有这方面的立法,才有私人采矿的。而通常是私人采矿在先,由于业主发生了采矿权的争执,纠纷增多,才促进了这方面的立法,而有了关于私人采矿权的立法,使私人产权得到保护,才使注得私人采矿投资的盈利有了保障,从而推动了私人采矿业的发展。24由此可见,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尤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的,应是私人产权得到了政府的有效保护。

但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历史表明,在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自由民的私人产权是明确的,而且得到了政府的保护。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们并未对私人产权的确定与保护问题发生过怀疑。但这并未导致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更谈不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日耳曼人南下建立了一些封建国家,一方面把日耳曼部落中关于财产公有的公社传统带到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另一方面,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封建国家实行分封制,使得产权变得模糊。要研究原生型资本主义的起源,必须对西欧封建社会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而不可能直接从罗马帝国的历史中去寻找资本主义的因素。

由于西欧封建社会中的私人产权是不明确的,所以在西欧封建社会中城市兴起并且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明确私人产权便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罗马法的复兴在这里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西欧的城市从罗马法中得到了启示,把明确私人产权作为进一步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可以说,罗马法复兴以及罗马法的意义被人们逐渐认识,对于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认为明确了私人产权就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起源。换言之,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私人产权明确这一前提,但私人产权的明确却不一定产生资本主义。罗马帝国的社会经济史说明了这一道理。

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对私人产权的有效保护比明确私人产权更为重要,然而从时间顺序上看,在西欧国家,私人产权较晚才得到政府(而不仅仅是城市行政当局)的有效保护。诺思和托马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用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产权受保护问题。他们写道:“当所有权还是不完善地规定或实施时,某些活动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便一直有差异,因为利用或转移其资注25源的个人应付和应得的成本收益中的一部分将归于第三者。”简要地说,如果任何一个人想把未受保护的产权变为受保护的产权,成本将会大大超过收益,所以这种保护难以实现。那么在什么时候才使情况改变过来呢?在西欧,是在统一的民族国家建立之后,也就是君主政府建立之后,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有收入,市民们为了使产权不仅明确、而且能得到保护,于是双方有了制度上的安排:政府保护所有权以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作为回报。市民认为,国家越强大,对所有权的保护越有成效,即使纳税也是合算的。“由于提供保护和公共的规模经济使这一交易可能对选民很合算,因此被统治者与政府之间的注26互利贸易便有了基础。”诺思和托马斯的论点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私人产权受到有效保护是较晚的事情。

至于把这种保护写进法律,那就更晚了。往往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建立之后很久,议会才制定相关的法律,政府依法保护私人产权。这样,从时间顺序上看,形成一个矛盾:并不是先有政府对私人产权的有效保护,才有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而是先有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才能制定和通过保护私人产权的法律,并使得私人产权确实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生、发展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同私人产权受到有效保护与否,可能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并非此因彼果的关系。艾姆斯和拉普曾从政府提供的保护的供求两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从供给看,竞争是存在的:诸侯可提供保护,城市自身也可以提供保护,国家统一后的政府更能提供保护,关键在于谁提供的保护更有效。从需求看,在某些地区,如果居民不感到非要保护不可,而付出的代价(纳税)又被认为过大,他们宁肯不要这种保护。关键在于对保护的注27需求弹性的大小。保护,首先是指保护产权。所以脱离经济发展程度,仅仅从产权的角度来分析,未必可以把资本主义起源问题讲清楚。也就是说,主要用产权来解释资本主义的起源,似乎夸大了产权因素在资本主义起源中的作用。

对这个问题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探讨。前面谈到了利伯开普关于私人采矿权的论述,这里又谈到了艾姆斯和拉普对纳税和保护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从利伯开普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对私人采矿权的保护来自私人采矿中的纠纷,也就是私人对采矿的盈利前景的预期。如果私人投资者认为采矿没有什么利润可获,他们就不会关心私人采矿权的立法。从艾姆斯和拉普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关心的成本(纳税)和收益(保护)的对比。如果收益小于成本,他们就不一定非要这种保护不可。兰斯·戴维斯认为,诸如利伯开普这样的说法,只分析了投资人或纳税人这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一个方面,即政府究竟担任什么角色,因为政府的目标并不是只是经济,更不是单纯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政府实行什么样的政策,制定什么样的法律,总是出于综合目标的考虑,否则就很难理解救灾、反垄断等措施的实行了。注28由此看来,有关对产权的有效保护问题只有放在整个社会背景下考察,才能理解这一问题的意义。三、新教伦理

以新教伦理来解释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是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研究中的单独一派,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就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国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指出,资本主义精神是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新教伦理的影响,就不会有发展资本主义的精神动力,从而也就不会产生资本主义制度。按照韦伯的说法,新教伦理的要点是:人是上帝的仆人,人都是有罪的,所以需要赎罪,那么,靠什么赎罪呢?只能靠工作勤奋,生活节俭,积累财富,这被认为是人们的“天职”。勤和俭是同开创事业、积累财富相联系的。如果人们都勤于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那就是尽了“天职”,也就是最好的赎罪方式。韦伯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资本主义之所以最早产生于16、17世纪的荷兰和英国这两个新教国家,正是受到了新教注29伦理的影响,是新教伦理孕育了资本主义。

韦伯对资本主义起源的解释不同于其他研究者之处,正在于他对于新教伦理的作用的强调。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1904-1905年发表。在1926年,英国经济史学家理查德·亨利·托尼出版了《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一书,提出宗教改革对英国资本主义的深刻影响。研究者认为,“在托尼留下的有关这方面的历史研究的笔记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曾利用过马克斯·韦伯最初于1905年发注30表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托尼是独立完成自己的研究成果的。他们两人的论点有时被合称“韦伯-托尼”学说。

应当承认,在16、17世纪的荷兰和英国,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荷兰和英国终于成为世界上最早的资本主义国家。但能不能像韦伯那样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主要归结为新教伦理的作用呢?对资本主义历史的分析是得不出这样的结论的。首先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西欧封建时代的人们都是虔诚的教徒?一个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统治者注31和人民都深深地相信教会掌握着升天堂的钥匙的权力”。这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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