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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3 12: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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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裘山山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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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值这回事

颜值这回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颜值这回事作者:裘山山排版:skip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555905929本书由河南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辑一多年以后多年以后

近日去一个老友家做客,在聊到数十次进藏采访时,老友忽然说起一个我们都熟悉的领导。他说那个人真好,厚道。我心下暗暗诧异,因为我对那人印象可不好,感觉是个没啥能力只会说套话的人。老友回忆,20世纪90年代他们去西藏边关拍一个大型纪录片,路很烂很危险,保障他们的吉普车一路走一路坏,几次险出车祸。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电话给那个领导,他和领导也就见过一面。不承想领导听了后马上说,用我的车保障你们,你们的安全很重要。说罢立即下令,把自己的丰田越野车派给了摄制组。老友说他们当时惊喜不已,非常感动。

那我为什么对他印象不好呢?话说也是下部队采访,我在某个演习场地遇到他,一见面他就叫错我名字,把我叫成“袭山山”,而且当有人婉转提示是“裘山山”时,他居然很自负地摆手说,袭山山我还能不认识吗?我很尴尬,也不便当众纠正,心里却留下了此人没文化的印象。后来我又听人说,他的儿子本来不咋样,靠着他提拔很快。这下对他的坏印象就坐实了。

可是面对老友的感慨,我不好意思再吐槽了。作为一个经常去西藏采访的人,我知道那路有多险,更知道一辆好车有多重要。他能立即把自己的车给摄制组,说明他的确是个厚道人。他原本可以打个官腔,让其他人去处理的。而且老友还说,其他下属也反映说,他是个经常帮下面解决困难的领导。

由此可见,人绝不是单一的好或单一的不好,只是由于我们不能即时获得完整的信息,便容易做出不完整的判断,甚至以偏概全。也许,时间才是修正我们眼光的精密仪器。这样的经验,我估计每个人都有:多年以后,发现某个人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坏,或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甚至,自己曾粗暴地对待过某个人,心生愧疚。

记得在我三十岁出头那年,当时孩子小,工作重,过得很辛苦。有个黄昏,我从幼儿园接回孩子,忙着做饭。正要炒菜的时候来了一对中年夫妻。他们说是经朋友的朋友介绍来找我的,我只好关了火请他们进屋坐。原来,他们的儿子马上要从军校毕业了,他们想托我帮他们把儿子分到成都,不要去偏远的部队。我一口回绝,我说我没这个能力。这是实话,同时以我当时非黑即白的性格,很厌恶做这样的事。我说既然考了军校,就应该有吃苦的思想准备,去部队锻炼一下没什么不好。我一边说一边开始烦躁,锅里是炒了一半的菜,地上是正在玩水的儿子,真恨不能他们马上离开。可他们就是不走,反反复复说着那几句话:儿子身体不好,受不了太艰苦的生活;请我帮帮忙。我看不松口他们是不会走的,只好说我去问问。他们两个马上眉开眼笑,立即从地上拿起旅行袋往外掏东西,仿佛交订金一般。我一下就火了,估计脸都涨红了,大声说不要这样。可是大妈把我按在沙发上,大叔往外拿东西,我完全没有办法。其实,就是两瓶白酒,七八个砀山梨。他们走后,一个梨从茶几上滚了下来,我满腔怒火上去就是一脚,把梨踢得粉碎,把儿子吓哭了。故事还没完。第二天我去服务社看了下酒的价钱,然后按他们留下的地址写了封信,义正词严地说,我不会帮这个忙的,也希望他们的儿子勇敢一点,不要让父母出面做这样的事。然后连同钱一起寄了出去。

过了这么多年想起这事,真的是心生愧疚。不是说我当时应该帮忙,而是我的态度,我太不体恤他们了,那么生硬,轻蔑。我至少应该安抚他们一下,多给他们一些笑容。他们很可能是下了很大决心才来的,从很远的郊区坐公交车赶过来,东问西问问到我的家,拎着那么重的东西,厚着老脸来求一个年轻人,可我却“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们。我对二十多年前那个“义正词严”的自己,实在是太不喜欢了。

为什么要过这么多年,我才能明白?

若干年前的秋天,我应邀去一个小城采风。采风结束时,主人家让大家留下“墨宝”,我连忙闪开。作为一个毛笔字很臭的人,遇到这种场合除了逃跑别无他法。可是,那位负责接待的先生,却三番五次来动员我,我一再说我不会写毛笔字,他就是不信。也许是我的钢笔字误导了他,我给他送书时写的那几笔,让他认为我的字不错。他说,你现在不愿写,那就回去写了寄给我。我以为是个台阶,连忙顺势而下,说好的好的。

哪知回到成都,他又是写信又是发短信,一再催问我写了没有。看来他不是客套,是真的想要。我看实在是躲不过了,就找出笔墨试着写了几个字,真不成样子。可他继续动员:我们就是想做个纪念,你随便写几个字吧,写什么都行。我便临时抱佛脚,练了三五天,然后找我们创作室的书法家要了两张好纸,并问清了应该怎样落款怎样盖章,总算勉强完成了任务,寄了出去。过了十天,他来短信问我寄出了吗?我说寄出了呀,寄出好多天了。他说没收到,又过了一周,他告诉我还是没收到。我说也许是寄丢了吧,他说那太可惜了。幸亏他没再让我写了。

过了好多年好多年,去年的某一天,我忽然想认真学写一下毛笔字,就找了个教学视频来看,一看才知道,我当初写的哪里是毛笔字,完全没有章法,就是在用毛笔写钢笔字。于是忽然明白:那年我寄去的“墨宝”肯定没丢,他肯定收到了,只是打开一看,出乎他的预料,根本拿不出手,为了维护我的面子,他只好说丢了。虽然我没去跟他确认,但心里已肯定无误了。

生活藏满了秘密,而答案,往往挂在我们去往未来的树上,你不走到那一天,就无法看到。

再说个长点儿的故事吧。

1983年夏天,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跑到我刚刚就职的教导队来找我,告诉我她考上大学了。她是我大学实习时教过的学生,教过四十天。1982年秋天,我到一所县中学实习,教高二。我当时二十四岁,说一口普通话,充满了20世纪80年代大学生的热情和浪漫。比如会利用晚自习时间,给全班学生朗读海伦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希望他们珍惜生命珍惜青春;还比如晚自习时,发现教室外的晚霞非常美丽,就停下讲课让所有同学走出去,站在长廊上看晚霞,直到晚霞消失,然后让他们就此写一篇作文。我还以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们,一定要努力考上大学,一定要走出家乡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的这些做派很对高中生的胃口,学生们因此都喜欢我。特别有几个女生,总围着我转,一下课就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这个考上大学的女孩儿,就是其中一个。

据她后来告诉我,当时我看她穿了一身很破旧的衣服非常着急,问她:你就穿这个去上大学吗?她说她只有这身衣服,家里四个孩子,父母务农,生活很困难。我便把她带回家,从自己不多的衣服里找了几件给她,有牛仔裤,有衬衣,有T恤,好像还有件毛衣。因为她个子比我略矮,都能穿。

这件事我完全忘了,只记得她来看过我。二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她突然打电话找到了我,她在电话里激动得语无伦次:裘老师我好想你啊,我一直在找你。裘老师你知道吗?我上大学时你送我的那几件衣服我一直穿到毕业。后来我们家情况好些了,我就把你送的衣服洗干净包起来,放在柜子里。每次搬家我妈妈都要说,这是裘老师送你的衣服,不能丢。我们搬了五次家,这包旧衣服还在我们家柜子里。

接到这样的电话,对我来说不啻是领到了上天的奖赏。

而这个当年的小姑娘,如今的高中数学老师,仍在源源不断地奖赏我:她亲手剥花生米寄给我,亲手灌香肠做腊肉寄给我,亲手绣十字绣寄给我,无论我怎么劝说,都挡不住她做这些事。

最让我感动的是2013年元旦,当时我正经历着一生中最寒冷的日子:父亲罹患重症,母亲身体也不好。一个在医院,一个在家。由于每日来回奔波,天气寒冷,我也病倒了,发烧,头痛。晚上躺在母亲身边,一边安抚母亲,一边忍受着感冒带来的折磨,心情实在是阴冷到了极点。

忽然叮咚一声,我接到了一条短信:

裘老师:偌大的地球上能和您相遇,真的不容易。感谢上天让我们相识于1982年。您让一个从未奢望上大学的穷孩子有了上大学的梦,并最终实现了梦。从此她的家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她的弟妹也努力学习,一家四个娃都上了大

学,而他们的父母几乎是一字不识,这是一个奇迹。感谢您

裘老师!元旦来临,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您的学生罗

花容。

我的眼泪瞬间涌出。我知道她并不了解我当时的情况,她只是在表达她的感情。而这份感情之于我,在那一刻实在是太重要了,是寒冷的冬夜里最温暖的一束火光,让我的心重新热起来,亮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三十年前二十多岁的我,给三十年后五十多岁的我,留下了一根火柴。

很多感情和心境,我们总要在多年以后才能体验。有的,或许已转化成生活的礼物;有的,则铸成一生的遗憾。

一月里的某一天,阳光明媚,气温却很低,有点北方冷冻的感觉。我参加完军区部队的转隶交接仪式,一个人穿过操场,走向办公大楼。四周很安静,我知道这安静里正孕育着风云激荡,中国军队将面临全新的格局,对这样的全新格局我们充满期待。但一个有着六十一年历史的军区也将因此消失。而我,在这个军区里整整服役了四十年,也将转身离开。那种心情,真是无法诉说。

我一个人走着,忽然想起了父亲。父亲是在1982年中国军队第七次大裁军中离开部队的,他所在的铁道兵被成建制撤销了,他因此提前退休脱下了军装。那个时候父亲曾无限感慨地对我说:我读的北洋大学没有了,我当了一辈子的铁道兵也没有了。今后我都没有老部队可回了。而我,只是随口安慰了他一句:提前退休不是更好吗?辛苦了一辈子,正好早点儿休息。

三十年后的今天,我忽然明白了当时父亲的心情。因为我此刻的境遇与父亲完全相同;而我此刻的年龄也与父亲当时的年龄完全相同。虽然到了今天,我也没想出更熨帖的话来安慰父亲,我仍为自己当初的漫不经心感到内疚。

等我今天明白时,早已物是人非。对于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的父亲,我还能说什么呢?人生的很多遗憾,就是这样留下来的吧。这些日子我反复在想,我当时到底该怎样安慰父亲呢?老实说,将心比心,没有什么安慰能让他好受。也许,当父亲生发出那样的感慨时,我最应该做的,就是陪着他一起沉默。

因为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很多感情,难以言说。

也许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失落和释然的过程。那些失落和伤怀让我们更能理解他人,而那些释然和感动,则让我们活得更加开阔。2016年2月于成都正好花园颜值这回事

最近整理家书,在一封大学时期写给父亲的信里,我看到了自己对容貌的自卑。信是这样写的:

我的照片可能没有姐姐的好,因为被照的对象质量差。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照片有过自豪感,甚至在与旁人的对比中,还会有一种小小的悲哀。女孩子总是想美一些的,但上帝已造就了我这副样子,并且连这副样子也难保持长久。当然,我是无怨言的,我相信命运。爸爸,我是有宿命思想的。

这封信写于1982年,我二十四岁,读大三。

也就是说,我在二十四岁的时候,依然为自己的容貌自卑。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觉得自己颜值太低。其实那个时候,我也算草花有主了,也不乏“主”之外的追求者。但我依然认定自己长得难看,并且还由容貌谈到了宿命,可见思想包袱之重。

我对容貌的自卑始于少女时代。小时候妈妈带我和姐姐外出,一给人家介绍,这是我大女儿,人家马上就说,好可爱,真漂亮。但一介绍我,这是我小女儿,人家只会说,哦,挺文静的。“文静”这个词,婉转地表达了不好看的意思。我那时虽然只有六七岁,也是明白的,但照样爬墙上树满世界疯耍,连“文静”这个词也索性不要了。等到了中学开始在意容貌了,却越发难看了。十三四岁应该是女孩子一生中颜值最低的时期,而我又黄又瘦又涩,更加不堪,加上小时候的疯劲儿也没有了,就一瘪塌塌的黄毛丫头。

因为自卑,见了人没点儿笑容,总是紧紧抿着嘴唇。不好看的人不笑就加倍不好看。也因为自卑,拍照时特别紧张,老是闭眼。不好看的人闭眼就加两倍的不好看。所以当父亲写信告诉我,我们家的合影已经取回时,我马上就心虚地说,我拍的肯定没有姐姐的好看(事实也是如此)。

父亲收到我这封信,肯定是好好安慰了我一番,我不记得具体内容了,只记得他用了苏轼那句著名的诗来激励我:腹有诗书气自华。

你别说,这句诗对我还挺管用的。我单纯地想,对啊,我不好看就更要好好读书了,书读多了气质就会好。于是我用这句诗做题目写了一篇随笔,中心思想是,女孩子长得丑,更要好好读书。

父亲还给我讲过苏小妹的故事,说苏轼有个妹妹长得不好看,额头外凸,眼睛下凹。苏轼就拿她调侃,作诗一首:未出堂前三五步,额头先到画堂前;几回拭泪深难到,留得汪汪两道泉。苏小妹虽然不好看,人却极聪明,当即赋诗回敬哥哥:一丛衰草出唇间,须发连鬓耳杳然;口角几回无觅处,忽闻毛里有声传。写完感觉不过瘾,再仔细端详哥哥,发现他长了一张马脸,且眼距很宽,五官不成比例,于是再作一诗:天平地阔路三千,遥望双眉云汉间;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未到耳腮边。最后这两句,估计是对马脸最别致的描写了。

老实说,这故事让我觉得,苏小妹的才气比西施的颜值更让我心生羡慕。

当然,父亲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只是觉得有趣,并不是针对我,我自忖还没到那程度。但这些故事还是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让我觉得相比于相貌,还是聪明更重要。我们邻居有个漂亮女孩,成绩不太好,母亲说到她时用了一句俗语:聪明相貌笨肚肠。我暗想,那我宁可笨相貌,也不要笨肚肠。

母亲是不会认为自己孩子难看的。所以母亲总是感性而直截了当地鼓励我。我给她看我和女同学的合影,羡慕地说,她长得真好看。母亲看了一眼说,她哪有你好看?五官都挤到一起了,你看你长得多舒展。我这才知道,一张脸布局也很重要。还有一次我说,某某的眼睛好大啊,还是双眼皮呢。母亲就说,鼻子那么塌,眼大有什么用。我这才知道,原来鼻子对长相也有重要贡献。

斗胆说,我母亲也不算漂亮,属清秀类。有一天她下班回来跟我说,哎呀,今天我在公共汽车上见到一个女人,长得太难看了。真的,我当即就在心里感谢我妈妈,没把我生得那么难看,把我生得普普通通。母亲手抚胸口,一副很庆幸的样子。我被母亲逗乐了。还真是,比起那些长相有缺陷的人来说,长得普普通通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毕竟高颜值属于金勺子,含着它出生的人不多。之后,我也时常在心里感谢我的母亲,把我生得普普通通。

后来看书,才知道中国历史上有很厉害的“七大丑女”。排第一的就是我华夏祖先,黄帝的妻子嫫母,黄帝竟然用她的相貌来驱邪!尽管是传说,也够励志的。后头跟着的几个丑女,也都是君王之妻或名士之妻,让人觉得古(男)人更看重心灵美,因为这几个丑女都是德才兼备的。比如齐宣王之妻钟离春,额头前突,双眼下凹,鼻孔向上翻翘(俗称猪鼻孔),头发稀疏干黄,骨节粗大,颈部喉结比男人的还要大。四十岁了都没嫁出去。但她饱读诗书,志向远大,还敢于给齐宣王进言,说他第一不重视人才,第二不虚心采纳他人意见,第三沉湎于女色,第四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齐宣王也是了不起,居然接受了批评。为表示痛改前非,让这丑女子做了皇后。真是稀少的官场、婚姻双重佳话。再说一个,东晋名士许允,进洞房一看到新娘子阮氏那么丑,转身要跑,被阮氏一把拽住。许允挣扎说:妇有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你不合标准啊。阮氏说:读书人有百行,百行德为首,你好色不好德,也不合标准啊。许允被她说得哑口无言,心生敬意,不但与她完婚,还一辈子相敬如宾。最后再说说诸葛亮之妻黄月英,据传这黄女士也是生得又黑又小,一头黄发,样貌猥琐(这个词真把她黑得好惨)。但她不但能诗善文,勤劳持家,还有军事才干,据传诸葛亮行军作战的利器“木牛流马”“连弩”等都是她教他的(本人不负责考证)。而且黄女士还研制出避瘴气用的“诸葛行军散”“卧龙丹”等药(真乃全才),强有力地助她夫君成就了千秋大业。

在翻阅这些著名丑女时,我发现两个现象,第一,那个时候的丑女都很聪明,是不是她们在进化过程中先进化了大脑,五官被滞后了呢?第二,“七大丑女”都是南北朝之前的,之后没再出现过著名的丑女了(就一个苏小妹)。是女人们好看起来了,还是丑女们的智商降低了?抑或是男人们不再看重心灵美了?(史书都是男人写的呀。)

有“七大丑女”还有“四大美女”(显然美女入选更严格)。虽然“四大美女”也都不笨,至少情商不低,但学识才华什么的,都赶不上前面七个丑女。最要命的是,美女们(四大之外还有好多)至今都背着红颜祸水的名声,男人们经常会把失败倒霉的事儿赖到她们头上。

如此,让我越来越觉得,没必要做美女(好像有的选似的)。于是,对自己的容貌,逐渐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但偶尔,还是会受刺激的。当年男朋友追我的时候,也有其他女孩子在追他。我就问他,为什么不答应某某,或者某某,在我眼里,她们都比我颜值高。男友居然说,我奶奶说不要找太漂亮的女孩子当老婆。我当即嗔道:你的意思是我难看了?他连忙说不是的不是的,你也好看的。但此话已落下口实,成为后来无数次吵架时我的常规武器。其实我心里明白,是我自己有潜在的自卑感。

之后我写了一个短篇小说《穿过那片树林》(发表在1985年《青春》杂志上),主人公苏铁就是一个丑女子,但是倔强努力,不肯认输。大体上是在写我自己。可见我当时的自我认知。

大学毕业我分到教导队教书。我们教导队有六个女教官,个个英姿飒爽。有一次吃饭,我就依次夸她们,某某,你的皮肤太好了,玉脂一样;某某,你的丹凤眼好迷人;某某,你的身材真是窈窕动人;某某,你的欧式鼻子真洋气;某某,你的樱桃小嘴好可爱。

她们全都乐了,然后一起问,那你呢?我?我愣了一下,想了想回答说,我嘛,一样都不出色,但总体还算和谐。那是我第一次对自己的长相作鉴定。

婚后有了孩子,更顾不上自己的容貌了,加上人在部队,军装是主打服装,所以从来没在化妆和时装上,投入过太多的精力和钱财。偶尔穿件新衣服,或换个新发型,一照镜子,又泄气了,感觉怎么都不对,遂不去想它。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被人夸奖了。外出开会或者参加笔会,总会遇到几个夸我好看的人,有男有女。记得有一次遇到一个比我年长的女作家,她竟然说,你这么好看,能安心在家写作吗?我心里既高兴又困惑,就回家问先生,他们都说我好看,我是真的好看呢,还是他们哄我高兴呢?先生打量了我一下说,中年妇女嘛,气质好就可以了。

这,这……真的实现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吗?

后来就有了“美女作家”一说,老实说,我特别不喜欢。有几年很流行,外出被人介绍是作家时,对方马上跟拜年似的来一句“美女作家呀”。我真觉得闹心,因为这顶帽子对我来说死沉死沉,感觉自己瞬间矮了几分。当场扔回去吧,拂了人家的好意;不扔吧,只能佝偻着身子。

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另一个说法,中等美女。据说还有一首同名歌。我一听到这首歌就对号入座了,坐得极为踏实。尽管人家说“中等美女”是带有安慰性质的提法,就好像说笨人很厚道一样,但我还是极为认可。“中等美女”有太多好处了。第一,毕竟中等,不至于太自卑,而(丑女)多作怪;第二,毕竟中等,不需要在容貌上花太多时间和钞票;第三,毕竟中等,没那么多人围观打赏(以致浮躁);第四,毕竟中等,不会为红颜易老、美人迟暮而伤感——咱中等美女,老了无非就是更慈祥嘛。

其实在我看来,颜值这回事,就看你怎么想,你完全可以把它拓宽来想。我认识一个女人,长相一般,但声音特别好听,迷倒不少人。由此我想,假若你相貌一般,但你的谈吐颜值高,你写的字颜值高,你的歌声颜值高,你穿衣有品位,你举止得体,你健健康康充满活力,你开朗乐观喜欢大笑,那你就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人生何处无颜值?2017年3月8日女人节才艺这回事

今年4月1日那天,我本想在朋友圈发一组照片“愚”一下大家的,就是把我拍的风景照用软件做成油画,骗大家说我最近在学画画,今天选几幅作品给大家看看。肯定能骗几十个点赞的大拇指。后来终因缺乏勇气而作罢。

之所以想到这么个恶作剧,实在是对那些又会写又会画(又会这又会那)的人心生嫉妒。真是这样,我认识的作家里,才艺两栖的比比皆是。首先有好多会画画的,油画、国画、水粉画,个别人还会少见的漆画;画画之外,有不少作家书法很棒,写出来就可以裱了挂墙上;书法之外,还有作家善乐器,还有作家会跳舞,还有作家歌声曼妙,还有作家围棋上段位,还有作家乒乓水平可以参赛,对了,还有作家动辄马拉松。说起来,那才华都是“横七竖八”的。可是我呢,除了对着电脑敲字,啥才艺也没有。

不是妄自菲薄,我真是没有任何文艺细胞。唱歌不会,跳舞不会,乐器不会,画画更是找不到北。体育也很差,跑不快,跳不高。就连跟朋友出去玩儿,在野地里撒个欢儿,我都没别人蹦得高。可以用上一句狠话——笨到家了。

原本想把这个责任推到老爸老妈身上的,遗传基因嘛。可是,我姐会跳舞,在中学里参加过校宣传队。而且,她还会画画。一个爹妈生的呀。那么,只能归到我自己身上了,问世时太着急,把文艺细胞落到前世了。

为了不让自己过于自卑,我细细梳理了一下前半生,好像还是找到些可以称之为演艺生涯的往事,或者说,还是从事过文体事业的。敝帚自珍,一一道来。

读小学时赶上“文革”,所有人都疯疯癫癫的,我们学校也不上课了。家长怕我们跑到外面去惹祸,就把我们组织起来,在单元门口排练节目,好让我们每天在他们眼皮底下多待会儿。姐姐领头,大家有跳舞的,有吹口琴的,有唱样板戏的,就我,啥也不会。只好安排到集体舞里混,跳《我爱北京天安门》什么的。我就左手左脚地跟着大家跳,到结尾一句“指引我们向前进”,一个人就站到另一个人腿上,手指前方集体造型。那个手指前方的人就是我,不是我姐开后门,是因为我在里面最瘦。于是每次跳舞,我就盼着最后那一下成为中心人物。

这个算是我早期的演艺生涯,应该算演过主角吧?

小时候所有课里最怵体育课。每逢上体育课,就找各种借口请假,鞋带断了、肚子疼、腿抽筋,等等,轮番使用。幸好,父亲所在学院有个游泳池,我成天去水里玩儿,学会了狗刨(好歹挽回一点面子)。读初中第一年,学校组织篮球联赛,每个班都要参加,女生也要组队。我们班讨论组队时,有个女生说,班长参加他们才参加。班长就是我。说这话的女生年龄比我大,个子高,会打篮球。但我得罪了她。那时候学校要求每天下课跑步,我看她连着两天不跑就去批评她。她很骄傲地说,我有特殊情况。我当时才十二岁,不懂,就说你有什么特殊情况?你明明在玩儿。她撇嘴说,你又不懂,还来管我!所以她提出“班长参加我们才参加”,分明是要为难我。我只好说,参加就参加。

于是从没摸过篮球的我,就直接参赛了。上场之前,我对篮球的唯一了解,就是要把球投到篮板上那个网子里,其他的一概不知。我们班几个女生一上场就来劲儿了,朝气蓬勃的,奔跑不停,我就跟在她们屁股后面,她们往东我往东,她们往西我往西,累得气喘吁吁。十几分钟后高个子女生忍不住喊:换人换人!然后她走过来对我说,算了,你还是下去观战吧。我如释重负,张着一双白净的一次也没碰到过篮球的手下了场。直到整个赛程结束,她们都没再让我上场了。

但好歹,我也算参加过赛事。

器乐方面,我也不是一张白纸。我父亲有位同事,也是工程师,姓梁,我叫他梁伯伯。他妻子孩儿都在北京,他就经常来我们家改善伙食。次数多了有些不好意思,有一个周末来吃饭时,就拿了把二胡,进门说山山,我给你买了把二胡,有空儿学学。我很兴奋,当即开始拉,吱呀吱呀的十分刺耳。我妈妈眉头紧锁,当着梁伯伯的面又不好说,就让我赶紧去帮她洗菜。梁伯伯走后,我妈跟我爸吐槽说,这个老梁,买什么不好非买把二胡,还不如给我们买几斤鸡蛋呢(据说那二胡五元钱)。以后我一拉二胡,我妈就各种打岔,我自己也觉得很难听,吱呀吱呀的,像挑扁担的来了。新鲜了两天后,就钉了个钉子,把二胡挂了起来。直到我们搬家走,那把二胡还在墙上。

但好歹,我也算摸过乐器了。

读高中我继续当班干部,20世纪70年代竟然也是分数挂帅,只要成绩好就当班干部。学校举行歌咏比赛,我们的音乐老师属于比较小资的,在无数的革命歌曲里,挑了一首有些难度的歌,四分之三节拍,旋律很优美。我至今还记得那几句唱词:幸福的伽倻琴在海兰江边激荡,热烈的达甫鼓在天山南北敲响,欢快的芦笛吹奏在槟榔树下,深情的马头琴回响在内蒙草原上……

既然是合唱,就需要一个指挥。同学们都说不会(肯定不会嘛)。于是班干部又被揪出来了。老师指着我说,你来。我真是吓得不轻,脸都吓白了。老师说,不要那么紧张,下课到我房间来,我教你。

下课后我就去她房间,她先给我讲解了指挥的作用是什么,然后讲解了什么是四分之三拍。我懵懂地看着她,估计比文盲直接读博士还要懵懂。她播放音乐开始教我,我举起两只僵硬的胳膊在她的指导下比画,无论如何也画不到点子上。老师叹气,忽然问,画三角你会不会?我点头说会。她说,其实这个节拍就是画三角形,你看……她在空中给我比画:哒哒哒!一二三!一二三!哒哒哒!哦,我好像找到了一点儿感觉。老师说,记住,等过门儿完了,一开唱“江山万里”你就给我画三角形。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明白了吗?

于是歌咏比赛开始时,我就站在台子上,面对全班四十多个同学,画了十几分钟的三角形。当然,我们班啥名次也没得到。下来后有同学小声叽咕说,我根本不看她,一看她就要唱错。

羞愧难言。但好歹,也算是当过指挥了。

当兵,连队开晚会,人人都要表演。我看躲不过,就和我们分队的一个北京兵一起,朗诵了一首诗。是什么诗,怎么朗诵的,已毫无记忆。但我写信告诉了父母,信上说,我们的诗歌朗诵受到了战友们的称赞,战友们说我有文艺细胞。

战友们真的很宽容。

上大学,20世纪80年代,校园里生机勃勃。我经常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去食堂的路上,听到吹口琴的声音,拉提琴的声音,弹吉他的声音,于是也想学个啥。咨询了一下,大家说吉他好学,不需要童子功。我就跟父亲说了我的愿望。父亲寄钱给我,我买了一把红棉牌吉他(三十五元)。但从买来到毕业,我就用它摆拍过两次照片,一次也没认真学过。我妈还用厚实的方格子布帮我缝了一个吉他套子,我把吉他装在那个套子里,带到第一个工作单位凤凰山,再带到第二个工作单位北校场,然后结婚成家,那把吉他始终没见过天日。儿子上高中后表示想学吉他,我赶紧送给儿子了。

实在是对不起爹妈。但好歹,也算是摸过两种乐器了。

但是,如同体育方面再不济我也会走路一样,表演方面再不济我也会说话。所以,我终于有了一次成功案例。你们想想,要没有一次成功案例,我能写这篇东西吗?就靠这最后一子把一盘棋救活呀。

大学毕业时,我们年级为了纪念四年的大学生活,排演了一出话剧。我被迫参加,并分配扮演女二号,一个性格古怪的没有男朋友的大龄女班长。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努力去揣摩一个老姑娘的心态,自己设计一些动作,设计一些语气和神情。刚开始上台时,我总是犯傻,不是忘词,就是被其他同学逗笑。后来慢慢适应了,能跟上大家节奏了。但始终觉得只是应付而已。直到某一天,省话剧院一位老师前来指导,老师指着我说,那个女生不错,有潜力。

我简直是,惊呆了。

不只是我,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没人觉得我演得好,我的声音很小,他们总说听不清。老师接下来说,在戏剧表演上有两个体系,一个是斯坦尼斯拉夫体系的,主张体验,一个是布莱希特体系的,主张表现。这个同学属于后者。其他同学多为前者。虽然各有千秋,但我个人还是更欣赏布氏的表现型。

原来,我不但有潜力,还属于高大上的布莱希特体系!我兴奋得简直找不到北了。

但遗憾的是,本演员的嗓门太小,用行话说就是音域太窄。排练时感觉不明显,正式演出就不行了,无论我怎么努力,下面都听不清我的声音。那时候又没有什么好的音响设备,全靠天然嗓门。就因为这小细嗓子,葬送了我的艺术生涯。想演话剧,管你是斯氏还是布氏,先得有个好嗓子啊。

从此我没再上过舞台。

文章写到这儿,我接到了《小说月报》编辑部的函,希望我回答读者几个问题,其中一个是:除了写作之外,您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哈,正好戳到我的痛处了。我回答说,除了写作之外,我哪种才华都特别想拥有。唱歌、跳舞、弹钢琴、拉小提琴、画画、书法,等等。尤其唱歌,我经常想我要会唱歌多好,有事无事唱一唱,既有利于身体健康,又能振奋精神。但我实在是太缺少文艺细胞了,打小缺失。之所以前半生一直在老老实实写作,这也算个重要原因吧。

这么一想,就想到了缺少才艺的好处。甚安慰。2017年4月总有些故事留在了书店

很早的时候,只有一种书店,就是国营新华书店。差不多每个城市,包括那些偏远的边疆小城,都会在最繁华的市中心,立一家新华书店,它和百货公司、人民公园、人民医院、邮局等,构成一个城市的心脏。记得当兵的时候,下到连队后的第一次外出,就先去找新华书店,找到了心里才踏实。其实那个时候,是买不起书的,一个月只有六七元钱。

我们连队有个图书室,但毕竟是20世纪70年代末,藏书极少,且大多是电工学、电路学之类(我们是通信连)。我发现图书室后,天天缠着连队文书打开图书室的门,很快就把里面仅有的几本文学书看完了。于是只要能请假进城,我就往新华书店跑,一钻进去就不想出来,一遍遍看着那些渴望拥有的书,暗暗吞咽口水。那个时候书店不是开放式的,你要某本书,只能让售货员取给你。如果你拿在手上老不买,售货员会不耐烦地说:“到底要不要啊?”只好尴尬地还回去。不像现在,就是不买,也能在书店里看上半天。

终于有一回,我过足了买书的瘾。

那是当兵第二年,我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一篇千字散文,得到了此生的第一笔稿费,七元钱。我一取到钱就请假进城,坐在公交车上,生怕七元钱被小偷摸了去,时时用手按着。到了站,迫不及待地冲到新华书店,就是那个我常常流口水的地方,然后土豪一样选了一摞书,全是我眼馋了很久的小说,中外都有。70年代末,书是几毛钱一本,很厚的才一块多,七块钱买了十几本。我拿回来,先把书捐给连队图书馆,然后再一本本借出来看(为什么如此?是因为第一次拿到其他战友没有的钱,不知如何是好)。没过多久,我又在军区报纸上发表了第二篇散文,这次字数多,拿到了八块钱稿费,我又迫不及待地跑到新华书店去,又选了一摞书,再次捐给连队图书室,再次一本本借出来。

那两次去书店,可以说是我最愉快的出行了。去时兴奋不已,回来时幸福不已。我至今能清楚地想起那家书店的样子,它在街道上的位置和它里面的格局。后来,我们连一个战友也去了,跑回来兴奋地告诉我:新华书店又进了一批新书,你快去买呀!他哪里知道,稿费没那么好挣的——我没有钱了。

幸运的是,在那不久之后,我考上了大学,终于有了随时可以免费看书的地方——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的书多到让我目瞪口呆,单是里面扬起的灰尘,就足以淹没我。我一次次去,一摞摞借,过足了阅读的瘾。不过,我依然喜欢去书店,依然会从每个月的伙食费里抠出几个大洋,买上几本。总有些书,是你读过了依然想拥有的。

成都毕竟是省城,新华书店不止一家,还有专门的外文书店、古籍书店、少儿书店等。而且书店总是在最好的地段,规模也不输给百货公司。后来,进入90年代,便眼看着它一点点被流行服饰包围,被大小商场蚕食,最终被无边无际的喧闹淹没,直至消失。

就在新华书店渐行渐远的时候,无数的小书店应运而生,最繁荣最鼎盛的时期,成都市中心的展览馆成了书市,周遭全是书店,有五六十家,都是极为简陋的棚子,却堆满了书。我们再买书时,就不去书店了,而是去展览馆。骑上自行车奔去,一家家地逛。有时为了找一本书,弯腰低头在无数家的小店里穿梭。现在想来,那才是最早的淘宝。感觉那个时候,全民都在淘书,全民都在读书。真是令人怀念。

记得有一回,我去买余华的《活着》,开始我问:你们这儿有余华的《活着》吗?被问的书店老板茫然摇头,好奇地反问我:那书名就叫《活着》?我说是。他说我们从来没进过这样的书。走到下一家,我简化了一下问:请问你们有余华的书吗?老板回答:我们没有语法书。我说不是语法,是小说。他说小学语法也没有。我没辙了,只好退出。这样问了一家又一家,问了十家以上,都没找到。

我走进最后一家书店。这家店里的文学书比较多,我在其中看到了很多自己认识的朋友写的书。我一排排地看,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来,那样子引起了书店女老板的注意。她走过来问,你想找什么书?我不抱任何希望地说:余华的书。她抱歉地说,我们只有《活着》。我惊喜地说,我就是要《活着》。

不知情的人听见这样的对话,还以为我们在比赛格言。

她马上将一本薄薄的、装帧很漂亮的书递到了我的手上。的确是余华的《活着》。我连忙付钱。为了感谢她,我还特意在她店里多选了几本书。女老板一边收款一边对我说,这本书的确写得好,我从头到尾看完了。你看人家一辈子经历了那么多坎坷,承受了那么多苦难,可是回忆起来还是心平气和的。真了不起。

我听了很感慨。随便一个女人,就给我上了一课。

再后来,展览馆那一圈书店忽地消失了,消失得一家不剩。就像它们莫名其妙火起来一样,也莫名其妙地没了。也许它们是散落到了城市深深浅浅的街巷里。

大概是新千年以后,我有了固定去的书店,就好像有固定去的美发厅、洗衣店一样。这家书店就在我们大院街对面,每次吃过晚饭散步时,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去这家书店。出大门,过马路,就到了。

书店很小,只有十几平方米,光线也不太好,白天都需要开灯。长方形的房间,书柜呈“7”字形摆放。书柜只有两米高,四五排的架子,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也许是因为小本经营吧,每种书都只有一两本,但品种非常丰富,文学、政治、经济、少儿,五花八门。书柜对面墙上,是各种期刊。那么小一个书店,也藏着乾坤。

遗憾的是,我忘了那家书店的名字,也许它没什么特色,既不是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也不是三味书屋。那个时候好多私营书店叫这样的名字。但店里的女店主我记得很清楚,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清瘦的女人,很文静。

由于常去,女店主和我熟稔了,卖给我的书总是八折。有时我也买杂志,杂志是不打折的。有时我想要的书她店里没有,她就会替我去找,哪怕是已经下架的书、过气的书,她也会去找,而且百分之九十都能找到,就好像她是我的搜索引擎。一旦找到了,她就打电话告诉我,我吃过晚饭去散步的时候,就感觉很有劲头。后来,我时常把我想要的书,提前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告诉她,像预订一样。

每次去我都要待好一会儿,有时候并没有想要的书,但还是喜欢一行行地在书架上浏览。发现自己喜欢的书,就拿出来告诉她这本书非常好哦。她会用心记下。那时,我的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销售还不错,她也进了好几本。一有读者买这本书,她会告诉人家,她认识这本书的作者。读者很惊喜,就请她索要我的签名。她就答应下来,等我去书店时拿出书让我签。她起初还有些忐忑,说这样会不会给我添麻烦?我连说不麻烦,举手之劳。其实心里面是窃喜的。

2006年起,我学会了网上购书,就再没去那家小书店了,我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就将它遗忘了。有一天收到当当网送来的书,忽然就想起那家书店了,很惦念,于是吃过晚饭就特意去看它。依然是走出大院,依然是穿过大街,却意外地发现它已经不在了,取代它的是个小面馆。

我很有些伤感,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不知它是何时关掉的,也不知书店的女主人去了哪里,现在以何谋生。

我无法否认网络购书的便捷,以及便宜。我甚至都不习惯再到书店架子上一排排找书了。有时候睡觉前突然想看某本书,下单,第二天上午就送来了。我为这样的便捷迷惑,忘记了去书店的路。所以,当听到朋友们在痛惜实体书店的消亡,或者谴责实体书店的消亡时,我总是心下有愧,不敢言语。因为那消亡里,也有我的一份原因。

曾经看到一句话,在书中遇见最好的自己。在我,是去书店的路上,遇到最美的自己。如今,不再走这条路的我,也不再美丽。可是总有些变化,是我们阻挡不了的。也总有些故事,留在了书店。2015年5月26日让文字从心里走过

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神奇,是在少年时代。

记得是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有一天我突然很想去游泳,我们家附近有所大学有游泳池,可是妈妈规定不能一个人去,要有伴儿。我就去约我们班一个女生。她偏偏不在家。她妈妈告诉我,她下午要去舅舅家,可能去不了。我抱着一线希望给她留了个纸条,大意是说,这么热的天,一头扎进凉凉的泳池里多好啊,听着知了在树上叫,比赛谁憋气的时间长,痛痛快快地玩儿一下午……放下纸条我就回家了,回家就忘了。却不知道纸条的魔力出现:刚吃过午饭,女同学就带着泳衣兴冲冲来找我。我喜出望外,说:你不是要去舅舅家吗?她说:我看了你写的纸条马上就动心了,明天再去舅舅家。

噢,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文字的神奇。原来文字是可以改变人想法的。母亲曾跟我说,她读小学时因作文写得好,班上一富家子弟就找她要作文本。她不肯,因为她只有一个本子,怕弄丢了。那富家子弟便马上跑去买了两个新本子。她高兴坏了,当即成交。因为对她来说,写篇文章是容易的,买两个本子却十分不易(而对富家子弟来说刚好相反)。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那篇作文对那个富家子弟到底有何意义,已成为历史幽深处的一个谜。而我只记住了那个最肤浅的结局:文字可以变成物质财富。

中学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作,很大程度上是它能满足我的虚荣心。作为一个家境不好从小自卑的女孩儿,唯一的亮点,就是老师总在课堂上念她的作文了。其实我自己并没觉得有多好,我只是为了赢得老师欢心才那样写的。扪心自问,没有一篇是动了真心的,今天若拿出来看,一定不忍卒读。后来上了大学,被浩如烟海的经典名著淹没,方知自己的浅薄和渺小,再不敢轻易写什么了。那种对文字的畏惧,几乎废掉了我的写作爱好。

某个暑假结束,我从杭州返校,穷学生只能买硬座票,可是因为中途转车,硬座票也没买到。只好挤进卧铺车厢蹭座。到了晚上列车员来清理车厢,毫不客气地像赶鸭子那样地赶我走。我旁边一位中年人大约是同情,小声说,还有空铺位,你可以补张票。我咬咬牙,拿出十七元钱补了一张,那张只睡了一晚上的卧铺票,耗去了父亲给我的一学期书费(总共二十元)。父亲对我历来要求严格,若知道我受不了苦买了卧铺,一定会生气的。回到学校我便硬着头皮给他写信,殷殷诉说着路途的艰辛和被列车员撵出车厢的尴尬,不得已买了卧铺票……不久父亲回信了,汇来二十元钱。父亲说,那种情况下你买张卧铺票是应该的,这个钱爸爸出。

我惊喜交集,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文字终于也和母亲一样“换了钱”,而是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了一定的文字能力。还意识到,真正的文字能力,不是体现在作文上(得高分的作文往往是循着某种模式写出来的),而是体现在只为表达心情所写的文字上,比如书信,比如日记。我的写作热情再次被点燃。

后来做了文学编辑,并开始写作,日日与文字纠缠,越是接近文字便越是敬畏。虽然常常感到“词不达意”,恨自己没有“力透纸背”的功力,写不出那种振聋发聩直击灵魂的大作,但有一点我始终坚持着,就是诚恳的写作态度,不哗众取宠,不故弄玄虚,也不为赋新词强说愁。因为我相信,老老实实地写,用心写,那文字,总会与某一颗心相遇。

忘了是哪一年,我写了一篇随笔《城里的树》,对城里人不但不爱护自己的树,还把乡村大树移进城里的做法深感不满。当然写过便放下了。不承想前年去部队采访,却与此文邂逅,一位曾与我同在机关工作的少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一年胡主任看了你写的《城里的树》,马上打电话把我叫去(他当时是管理处处长),他说,你看看,作家都写文章批评我们了,说我们不爱惜树,你们还不赶快改正?我知道胡主任说的是这段文字:

在我上班的路上,有一棵树,是香樟。它的脚下不知何时被人们抹上了水泥,可能是为了平整路面。但抹水泥的人竟一直把水泥抹到了它的脚底下,紧贴着树干,一点空隙也不给它留,好像它是根电线杆。每次我从那里过,都感到呼吸困难,很想拿把镐头把它脚下的水泥凿开,让它脚下的泥土能见到阳光,能吸收水分。不过让我钦佩的是,这棵香樟树竟然没有被憋死,一年四季都绿在路上。也许它知道它是那条路上唯一的树,责任重大。每每看到它,我都内疚不安,我帮不了它,却享受着它的绿荫。

让我意外的是,这位胡主任从来不是个细腻柔情的人,作为一位曾经驻守西藏边关几十年的军人,他刚硬甚至有些粗暴。却被这么一篇小小的文章打动。这位当年的管理处处长接了指示,立即派人去找到那棵树,把那树下的水泥凿开,给它以通畅的呼吸和雨露。而我因为搬出了大院,没再去关注这棵树。时隔多年听到这个故事,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惊异。原来这篇小文章,竟救了一棵树。

同样发生在我们政治部的,还有另一件有意思的事。大约四年前,我写了一篇《会议合影》,初衷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目的,只是对时下所有会议都要合影这样一个做法感到不满,觉得它既劳民伤财又毫无意义。在文章里我对此事冷嘲热讽一番,而且主要冲着那些“大人物”。文章发出后被我们政治部吴主任看到了,让我意外的是,他不但没恼,反而很欣赏。也许他虽贵为将军,也与我有同样体会。据传他经常向人推荐这篇随笔,包括他的上司。

三年之后他调走了,我们机关全体欢送他,照例要合影。我依然躲了没去,相信他不会怪罪我。当大家站到架子上等更大的领导来合影时,吴主任笑说,你们先下来吧,站在上面又累又晒,裘山山早就替你们发过牢骚了。

有同事把这事告诉我,我很开心。只有千把字的小文又发挥作用了。虽然作用很小,但至少,它替很多人说了心里话。敢于说出不满,也许是改变的开始。

但有些读者与我作品之间的故事,不但不能让我欣慰,反而让我紧张不安。比如一位男青年因读了我的《穿过那片树林》而决定和一个不漂亮的女孩子结婚(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个丑姑娘),一个女友看了我的《拉萨童话》而决定去盲童学校做志愿者,一位军校生因为看了《我在天堂等你》而选择进藏,等等。我怕他们在做出决定后会后悔,在遇到挫折后后悔,或者现实让他们失望,他们却无力回头。每每这种时候我就扪心自问,在写这些作品时,是否真诚?回答是肯定的。我的每一部每一篇作品,都是以诚恳之态度写出。遂心安。

我知道,每一位作家都能说出很多自己的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故事。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的感受。在我,每每得知有人因为我的作品感动落泪,或者受到启发,或者开怀大笑时,我都会在感受到文字的神奇的同时,更加敬畏文字,或者说,更加谨慎地对待文字。

如今,网络的普及,QQ、论坛、短信以及微博的兴盛,让文字的表达变得越来越普及了。只要认识个三两千字,都可以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和看法,并借助媒体平台传播开来,或者与人沟通。文字不再是少数人的表达工具。这时你会发现,不管写作者是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能真正被人们喜爱乃至能四下里流传的,依然是那些真诚的文字。

于是我再次告诫自己,永远都不要肆意挥霍你认识的那些字,永远都不要随意处置你熟悉的那些字,永远都先让文字从心里过一遍,再问世。2012年3月21日阅读的愉悦

张爱玲有一句名言,叫出名要趁早。但在我看来,应该是读书要趁早。至少应该早到读中学。因为那个时候精力旺盛,记忆力超强,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好视力)。拿起一本书,可以连续读几个小时,真是快乐无比。

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看“厚”书,由于认字太少,一本书要读一个星期。我那个时期可以读到的书,就是《高玉宝》《欧阳海之歌》等。还有本散文集我印象深刻,叫作《冰凌花》。即使看得很慢(应该叫啃书),也喜欢。当一星期后看完一本书时,怅然若失,好像一个熟悉的朋友离开了。那个年代偏偏没什么书可读。家里的四大名著全被扫“四旧”扫了。无奈之下只好看传单,看大字报,看旧报纸,凡是有字的都看,语文课本一发下来就全部看完。

看多了人就发呆,吃饭时,我常常机械地扒拉着碗,眼睛盯着窗外发直,母亲用筷子在我面前一晃,我吓一个激灵。母亲以为是窗外有什么稀罕景物,就把我换到面向墙壁的座位,但我仍是发呆,母亲才知道我什么也没看,就是走神。

上初中后就更痴迷了,见到什么书眼睛都发亮,谁有书我就跟谁套近乎。一旦获得一本喜欢的书,那真是欣喜若狂废寝忘食,下课看,上课也看。为了不让老师发现,我专门在做清洁卫生时给自己换了一张书桌,那桌子上有个洞,我把书放在抽屉里,通过那个洞看书。但还是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警告我若再看就告诉母亲。我只好把书放在家里,一放学,两只脚像有绳子在拉一样往家冲。回到家一边做饭一边看,那时做饭是煤炉,火候不好把握,我常常因为看书把饭烧煳。有一次看《铁道游击队》,把一锅饭完全烧煳了,母亲干完活儿回来,又累又饿,闻到满屋子焦煳味真是气坏了,抓起书就往炉子里塞。我跳脚大喊,是别人的是别人的!母亲这才住手,下台阶说,我今天没空,以后慢慢烧。

其实母亲是个文化人,曾是省报编辑,也曾迷恋文字,却在才华横溢的年龄被打为“右派”,失去了工作。所以她对读书和写作,都有着本能的担忧,怕我将来跟她一样吃文字的苦头。往往我一抱起书她就骂,全家就你认字吗?母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那时的我越来越像个书呆子了。有一次去买肉,提个篮子在排队,排在我前面的一个男人正在看书,我就凑上去看。因为他个子高我看不到,就拼命踮脚。他发现了,蹲下来和我一起看。我们俩看得津津有味,后面的人早把我们绕过去买光了肉。我空手回家,又挨了骂。

后来我发现街上有个图书馆,就跟母亲要求去图书馆看书。母亲虽然很烦我这么迷书,但还是无法拒绝这样的要求。于是我每个星期天下午都去图书馆。每次都读到黄昏,管理员高喊:关门了,同学!你该回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一回从图书馆出来,碰上了我的语文老师,她问我干吗,我如实说了。老师大为吃惊。竟然在那个时候,还有个孩子自己上图书馆看书?!那是个不读书的年代,是个文化饥荒的年代啊。老师在班上把我好好表扬了一顿,而我,不过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已。

当兵以后,连队图书室的书很有限,很快被我看完了,我又在驻地附近发现了图书馆。那时没有士兵证,我就从营部开了一个证明,一到星期天,就请假去那里看书。当兵的第二年我发表了一篇散文,得到七元钱的稿费,立即就跑去买了书,先捐给连队图书馆,然后借出来看,好好过了下书瘾。

当然,彻底解决掉我对书的饥渴,是上大学以后。可以说我的阅读积累,就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

工作之后,成家以后,就再也没有那么集中地看过书了,再也没有那么快乐过了,虽然家里的书堆积如山。昨天阳光晴好,我坐下来读一本书,忽然被其中的文字打动,那文字仿佛一只手,拨动了我心里的弦,放下书很久,仍有余音缭绕。这让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读书的愉悦了。

早年我曾写过一篇《快乐读书》,说的是自己忙里偷闲读书的乐趣。因为太忙,连洗衣机搅衣服的时候,烧水水没开的时候,我都拿本书看。那时候我最向往一种闲散舒适的读书境界,比如某个雨夜,秋雨春雨皆可,独自一人坐在台灯下,慢慢地品点儿红酒,读书;或者,在一个有阳光的日子,秋日冬日最佳,坐在阳台上,沐浴着暖暖的阳光,端一杯热茶,读书。作为女性,自然从来没想过“红袖添香”之类,若身边有先生,最多也就是“黑指升烟”。

现在终于得些空闲了,才突然发现,刚才说的两种读书境界,都不是最佳境界。虽然有诗意,适宜渲染,适宜作文,但读书的效果,却不是最佳的。

好几次,雨夜里我读书,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思绪就从书上飞走了,往事如雨水,从天而至,弥漫四周,将我整个儿包裹住。哪里还读得进书!飘忽飘忽的,就不知身在何处了。

同样,有阳光的日子,亦难读书。比如这两天,成都难得晴朗,我坐在阳台上,一切都如我想的那样,暖暖的阳光,热热的绿茶,手捧一本书。可是看了一会儿,我就心神不宁了,窗外的阳光总在诱惑我,多好的天气啊,在家待着多可惜啊,约几个朋友出去走走吧,在草地上坐坐吧,河边转转吧。甚至还有更实际的:晒晒被子吧,晚上睡觉的时候,就能闻到太阳的香味儿了。

总而言之,太美的时候,我读不进书。骨子里的享乐和小资情调全出来了。

不过认真一想,我还是有两种读书效果极佳的时候。说出来跟大家分享。

一种是开会的时候。每每接到通知,要开大会,我就在头一天准备好要看的书,那种不太厚,亦不太吃力的书,一两百页。一进会场,听个开头,就开始看书了。因为是在会场里,严肃、严谨、严密,风声雨声什么声都没有,除了读书,你无法产生其他任何念头的,只能专心致志,其效果非常好,我已有了数次经验,一个上午的报告,我通常能读完一本书。而且还有个附带的好处,你不会打哈欠,不会交头接耳,比之这两种状况,你对做报告的人尊重多了。

当然要声明,我不是所有报告都看书,偶尔也有不知不觉听进去的,就是那种讲得很有内容很生动的报告。

此为第一种佳境。第二种佳境是旅途上。凡出差,我必带上一至两本书。候机大厅里,飞机上,都是绝好的读书时光。一读进去,即使晚上一会儿半会儿的,你也不会不耐烦。因为认真看书,也免去旁人跟你搭讪,也免去空中的焦虑不安。而且手机关了,玩儿不成,没有任何人打搅,还有人送茶(亦可夸张为仙女送茶),多好!

数次经历证明,这种境况下读书,效果也是极佳的。我的好几本书,是在旅途上读完的,包括火车,只是这两年火车坐得少些了。

在家里,还有一种读书佳境,已经被许多文人墨客写过了,即如厕读书。肯定也算一种。我有个朋友,家里厕所堆满了书,朋友去他家参观时,走到厕所,他说,这是我的阅览室。呵呵。我家厕所,也是有个小书架的,而且随时摆着一副老花镜。

不过,若把读书当作享受,而不是苦修,那么,我还是很向往那种有情调的读书境界的,比如在杜甫草堂的竹林里读书,在我的故乡西子湖畔读书,或者在丽江的小街边读书。那样的读书即使有点儿作秀的意思,也是很美的啊。

本来读书就是人类最美的状态。我以为。

遗憾的是,现如今人们读书越来越少了,一双眼承担的任务太多,要看电视电影,要看报纸杂志,还要上网,还要打游戏,还要玩儿手机……单是玩儿手机,就要占去一多半时间,真正安静下来读书,几近奢侈。但我还是想说,不能放弃读书。

加拿大著名医学教育家奥斯勒,规定自己每天晚上睡觉前,无论多忙都抽出十五分钟时间读书。许多年后奥斯勒对自己的读书效果进行了统计:在正常情况下一分钟能够读三百字,这样十五分钟就能读四千五百字,一个月就能读十三万字,一年就能读一百五十多万字。相当可观啊。就算你比奥斯勒先生还忙,每天至少也应该读十分钟的书吧,这样一年也能读百把万字了。

当你感到无聊或困惑时,有两件事永远不会做错,一是拿起电话问候父母,二是坐下来读书。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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