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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4 08: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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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达希尔·哈米特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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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收获

血色收获试读:

作者简介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达希尔·哈米特全名萨缪尔·达希尔·哈米特,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西岸的圣玛利县,在费城和巴尔的摩长大。哈米特十三岁辍学,之后数年间做过报童、码头装卸工、机关勤杂人员和证券公司小职员,后来加入位于巴尔的摩的“平克顿全国侦探事务所”。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二一年期间,他在平克顿事务所任职,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创作侦探小说提供了广泛的素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达希尔应召入伍,但是后来因结核病而被迫长期疗养,继而导致他的婚姻破裂。之后他开始依赖酒精,曾尝试广告业,最终踏上了写作一途。他贫寒的出身、在下层社会摸爬滚打的青年时代,以及在当时全美最大的平克顿侦探社任职多年所获得的丰富经验,使他的作品独树一帜,无可替代。

哈米特的写作生涯可谓辉煌。正是他开创了书写“硬汉派”推理小说的先河。美国当代最重要的硬汉派大奖“达希尔·哈米特奖”便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他在硬汉派和犯罪小说史上的地位,相当于古典推理界的爱伦·坡加上柯南·道尔。他与同时代的雷蒙德·钱德勒一起,将硬汉侦探文学发展为现实主义色彩浓厚、广受读者喜爱的文学类型,随后这一类作品又衍生出许多旁支,诸如法庭程序小说、犯罪小说、警察小说、间谍小说和国际政治小说等。此类作品今日的繁荣,哈米特作为创始者之一,功不可没。

哈米特一生只创作了五个长篇故事,一个中篇故事和一些短篇小说,但每一篇都成为影响深远的经典作品。在美国当时经济大萧条,社会风气日渐堕落,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的环境下,哈米特塑造的强硬而愤世嫉俗的侦探形象成为一种新型的英雄,为大众所广泛接受。他笔下的人物诸如萨姆·斯佩德,以及“大陆侦探社”中的无名探员都在侦探文学史上拥有重要的地位。哈米特不只是一个通俗小说家,更是一个继承了马克·吐温、梅尔维尔的书写传统,拥有海明威般凌厉写实的语言功力,擅长以跌宕起伏的节奏和简洁明快的文笔准确描绘生活百态的文学大师。

哈米特曾在派拉蒙电影公司担任编剧,他的小说被多次搬上银幕,均取得巨大成功,其中《马耳他之鹰》获得三项奥斯卡大奖,成为黑白片的经典之作。哈米特也为派拉蒙公司创作了《十字街头》、《守望莱茵河》等电影剧本,亦广受赞誉。

生活中的哈米特是一位激进的反法西斯分子,一九三四年完成小说《瘦子》之后便封笔投入左派运动。他于一九三七年加入美国共产党,二战时入伍,退伍后一直致力于政治活动,并两次入狱。

一九九九年,“美国文库”出版了《哈米特集》,收录了他的全部长篇小说,对达希尔·哈米特为美国文学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达希尔·哈米特作品年表

1929 Red Harvest

1929 The Dain Curse

1930 The Maltese Falcon

1931 The Glass Key

1934 The Thin Man

1945 The Continental Op

1951 Woman in the Dark

1966 The Big Knockover  第一章 绿鞋女人和灰衣男人〔1〕〔2〕〔3〕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博生市叫做毒镇是在比尤特,在一艘名为“大船”的船上,出自一个名叫希基·杜威的红发清洁工之口。他还把衬衫说成“真伤”,因此我没把他说错城市名一事放在心上。后来我发现能正确发出卷舌音的人也这么说,但我仍没看出什么〔4〕端倪,以为只是专门收录黑话的窃贼专用大词典里毫无意义的幽默感。几年后我去了博生市,才明白其中缘由。

我用车站的电话打到《先锋报》编辑部,找唐纳·威尔森,告诉他我到了。“你能在今晚十点到我家来吗?”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很欢快,“山区林荫大道二一○一号。在百老汇搭辆车,月桂大街下,再往西走两个路口。”

我答应照做,然后搭车去大西部旅馆,丢下行李,出去看看这个城市。

这个城市并不漂亮,大部分建筑商偏好华美却俗丽的风格。没准儿刚开始很成功,但自从延伸至南边的暗黑山岭旁耸立起了砖砌的冶炼熔炉,它喷出的黄色烟尘就将一切都变得暗淡肮脏。两座山峦因开矿而被弄得脏兮兮的,这个有四万人居住的丑陋城市就卡在这丑陋山峦之间的丑陋缺口里,外面是污浊的天空,看起来仿佛也是从冶炼熔炉里冒出来的一般。

我遇见的第一位警察需要刮胡子,第二位破旧的制服上缺了两颗纽扣,第三位站在城里的主要路口——百老汇大道和联合街交叉口——中间指挥交通,嘴角叼着一根雪茄。之后遇见的我就没再注意了。

九点半,我赶上一辆百老汇的街车,并遵照唐纳·威尔森的指示来到街角。房子矗立在一块四周围着篱笆的草地上。

应门的女仆告诉我威尔森先生不在家。正当我解释我和他事先有约时,一个身材窈窕、大概不到三十岁、身穿绿色绉绸衫的金发妇人来到门边。即使微笑着,她蓝色眼睛里的冷漠也并未减少半分。我对她再次解释来意。“我丈夫现在不在。”她带着不易察觉的口音,在发“s”音时稍微有些含糊,“不过如果他约了你,应该很快就会回来。”

她把我带到楼上一间面向月桂大街的房间。这是间红褐色交错的屋子,里面有很多书。我们各自在皮椅上落坐,半对着点着的煤炉的护栅架。她开始询问我和她丈夫的生意往来。“你住在博生市吗?”她先问道。“不,在旧金山。”“但这不是你第一次来这里吧?”“是第一次。”“真的吗?喜欢我们的城市吗?”“还没看全,不好说。”这是一句谎话,我已经看够了,“我今天下午才到。”

她闪烁的双眼中的探寻意味消失了,说:“你会发现这是个无聊的地方。”接着她继续追问,“我想所有的矿业城市都这样。你从事采矿业吗?”“目前不是。”

她看着壁炉架上的时钟,说:“唐纳大老远把你叫过来却让你久等,实在过意不去。都这么晚了,办公时间早过了。”

我说没关系。“或许不是生意上的事吧!”她继续探寻道。

我没说话。

她笑了——一声简短带刺的干笑。“其实我平常真的不像你想的那样,我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她欢快地说,“但你实在太神秘了,我才会抑制不住好奇心。你不是贩卖私酒的吧?唐纳经常换人。”

我咧嘴一笑,随她猜。

楼下的电话响了起来。威尔森太太将穿着绿拖鞋的双脚伸向燃烧的壁炉,假装没听到铃声。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有什么必要。

她开口说:“恐怕我得——”然后她停下来,看着走廊上的女仆。

女仆说有电话找威尔森太太。她道了个歉,跟着女仆走出屋子。她并没有下楼,而是用附近的分机说话。

我听到她说:“我是威尔森太太……对……不好意思,请再说一遍……谁?……请您大声点儿好吗?……什么?……好……好……请问您是谁?……喂!喂!”

电话挂断时震得挂钩叮当作响,接着就传来她穿过走廊的脚步声——步伐非常急促。

我点燃一根香烟,盯着它,直到听到她开始下楼梯。接着我走到窗边,掀起窗帘一角,望着外面的月桂大街,以及坐落在屋子另一边角落里的方形白色车库。

不一会儿,一个身着深色外套、头戴深色帽子的窈窕女人进入了我的视野。她从屋里出来,急匆匆地钻进车库。正是威尔森太太。她开着一辆别克双门小轿车离开了。我坐回椅子上,等待着。

四十五分钟过去了。十一点五分,外面传来刺耳的刹车声。两分钟后,威尔森太太走进房间。她已经脱掉了帽子和大衣,脸色苍白,眼睛颜色变得很深,几乎成了黑色。“非常抱歉。”她说,紧张的双唇抽搐着,“看来要让你白等了,我丈夫今晚不回来了。”

我说我可以明天早上到《先锋报》找他。

离开时我很奇怪为什么她左脚拖鞋的脚趾部分黑糊糊、湿漉漉的,像是沾着血。

我走到百老汇街,搭上一辆有轨电车。在旅馆北边相距三条街的地方下车,想看看聚在市政厅一扇侧门旁边的人群在干什么。

三四十个男人和零星几个女人站在人行道上,看着标示为警察局的大门。人群中有仍然穿着工作服的矿工和冶炼厂工人、从台球室或舞厅出来的俗气小混混、油头粉面的机灵小白脸、一脸乏味的体面丈夫和几个一样体面也一样乏味迟钝的女人,还有几个上夜班的女郎。

我站在人群边缘,旁边是一位体形方正、穿一身皱皱巴巴的灰色衣服的男人。虽然最多刚过三十岁,但他的脸色看起来同样是灰扑扑的,厚嘴唇也一样。他的脸很宽,线条深邃,显得很聪明。他身上唯〔5〕一的色彩就只有绽放在灰色法兰绒衬衫上的红色温莎领带了。“这么嘈杂是怎么回事儿?”我问他。

回答前他先谨慎地看了看我,似乎想确定消息会落入一个安全的人的手中。他的眼睛和衣服一样灰,却没有那么柔和。“唐纳·威尔森跑去坐到上帝的右边了,如果上帝不介意看到他脑袋上的弹孔的话。”“谁杀了他?”我问。

灰衣男子挠了挠脖子后面,说:“一个有枪的家伙。”

我需要信息,而不是俏皮话。要不是这条红领带引起我的注意,我会在人群里另找一个人碰运气。我说:“我不是本地人。别插科打诨的,你们就爱欺负外地人。”“唐纳·威尔森,大绅士,《先锋晨报》和《先锋晚报》的发行人。不久前被人发现躺在飓风街,中弹身亡,凶手不明。”他像在朗诵一首快歌的歌词,“这样就不会伤到你的感情了吧?”“多谢。”我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他那条领带已经松了的一头,“是有什么意义吗,还是只是随便戴着?”“比尔·昆特。”“真见鬼!”我叫出声,想要记起这名字,“天哪,真高兴碰到你。”

我掏出名片夹,翻找我利用各种方式从各处收集来的身份证明。我拿出一张红色卡片,上面写着我是一名叫亨利·尼尔的海员,某世〔6〕界知名的产业工会会员。上面没有半个字是真的。

我把名片递给比尔·昆特。他谨慎地看了看,翻前翻后,又递回我手上,从头到脚打量着我,满脸不信任。“反正他不可能再死一次了。”他说,“你往哪个方向去?”“随便。”

我们一起沿街走,在路口转弯,起码在我看来毫无目的。“如果你是水手,为什么来这里呢?”他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水手?”“你的名片啊!”“我还有一张证明我是林中野兽的。”我说,“如果你想让我当矿工,我明天就能弄一张来。”“不可能。这里是我的地盘。”“这么说,你收到季的电报了?”我问。“去他的季!这里是我的地盘。”他朝一家餐厅大门点了点头,问,“喝一杯吗?”“只要有喝的。”

我们穿过餐厅,爬上一段楼梯,踏入位于二楼的一个狭窄房间,里面有一个长吧台和一排桌子。比尔·昆特冲吧台和桌子旁的几位男女点点头,喊了一声“嗨!”,便把我领到吧台对面。那里有许多拉着绿色帘子的小隔间沿墙排开。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们全花在喝威士忌和聊天上了。

灰衣人认为我无权乱用我给他看的名片,刚才提到的那一张也不行。他认为我不是一名世界产业工人组织的好会员。而他身为博生市世界产业工人组织里的重要人物,认为从我身上探取内幕消息是他的责任,并且努力控制自己在谈论激进话题时不要太激动。

这些我都无所谓,我感兴趣的是博生市的事。他也不在意在用闲谈的口吻刺探我那张“红卡”的同时,抽空说说博生市的事。

我从他口中打听到的消息总结起来有这些:

四十年来,老伊莱休·威尔森——今晚刚被杀死的那个男人的父亲——一直拥有博生市,从里到外,从心脏到灵魂。他是博生市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和最大股东,同样是第一国民银行的总裁和最大股东。他拥有《先锋早报》和《先锋晚报》——这个城市仅有的两份报纸。所有重要企业他都或多或少持有一些股份。除了这些资产,他还操纵着一位美国参议员、几个众议员、州长、市长,以及大半个州议会。以前,伊莱休·威尔森就是博生市,也几乎是整个州。

回溯到战争时期,世界产业工人组织当时正如日中天,后来向西部扩展了。它发动会员帮助博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雇员们。那些工人从没这么被纵容过,他们利用这股新力量要求得到想要的一切。老伊莱休照单全收,静待时机。

一九二一年,机会终于来了。生意糟糕透顶,老伊莱休不惜承担公司会关门一阵子的风险,擅自撕毁了和手下工人订立的协议,把他们踢回战前的状况。

当然,工人们开始向工人组织寻求帮助。比尔·昆特因此被世产会从芝加哥总部派来。他反对罢工和公开游行,而是劝那些老捣蛋鬼们继续工作,从公司内部搞破坏。但这一招没有被博生市的会员接受,他们觉得这样不够积极;他们想跳上舞台,创造劳工历史。

他们罢工了。

罢工持续了八个月,双方都损失惨重。世产会会员们必须亲自上阵,老伊莱休却雇用枪手、工贼、美国国民警卫队队员,甚至部分正规军替他流血。直到最后一个头盖骨破裂,最后一根肋骨被踢断,博生市的劳工组织终于变成了一堆破烂爆竹。

不过,比尔·昆特说,老伊莱休并不懂意大利黑手党那一套。老家伙赢了罢工,但失去了对城市和整个州的控制权。为了打败矿工,他只得听任那些雇来的打手为所欲为,直到罢工结束仍无法摆脱。他把城市交给他们,后来却无力再抢回来。他们看中了博生市,十分乐于掌管它。他们帮他赢了那场罢工,城市因此成为他们的战利品。他不能公然与他们决裂,因为有太多把柄在他们手上,他得为他们在罢工期间所做的一切负责。

说到这里时,我和比尔·昆特都已有些醉意了。他再次喝光杯中的酒,拨开挡住眼睛的头发,开始讲这段陈年往事在今天的后续发展。“目前他们当中最强的大概是芬兰佬皮特,现在我们正喝的这玩意儿就是他的。接下来是陆·亚德,他在帕克街有家借贷公司,做很多保释金担保方面的生意,处理城里最烫手的事情。他们还告诉我,他和警察局局长诺南走得很近。然后是名叫马克斯·塔勒尔的小子——绰号低语者——他朋友很多。一个黝黑圆滑的小个子,喉咙有点儿毛病,不能好好说话,净干些投机勾当。这三个,加上诺南,都在帮伊莱休打理这个城市——甚至超过他想要的。因此他不得不配合他们玩儿,否则——”“今晚被做掉的那个家伙——伊莱休的儿子——他干了些什么?”我问。“他老子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现在他躺着的那个地方也是他老子让他去的。”“你的意思是,是他老子把他——”“也许吧。但我猜不是那样。这位王子刚回家不久,替老子经营报纸生意。这不像老恶魔的作风,尽管他已经快进坟墓了,可还是不会任由别人夺走他的东西却不还手。他必须小心防备那帮家伙。他把儿子和法国儿媳从巴黎接回来,把他当猴子利用——好一出漂亮的父子情深的戏码。王子想通过报社发起一场改革,扫清市内的邪恶分子和贪赃舞弊行为——这就意味着,如果整顿得够彻底,就会整到皮特、陆和低语者头上。懂吗?老人在利用儿子甩掉他们,我猜他们有些烦了。”“这种猜测似乎不太对劲。”我说。“这个糟糕的城市里不止这一件事不对劲。故事听够了没?”

我说听够了,于是我们下楼来到街上。比尔·昆特告诉我他住在森林街的矿工旅馆,回去的路上会经过我的旅馆,所以我们一起走。在我旅馆前面的路边,站着一个肌肉结实的家伙和一个看起来像便衣警察的人,两人正和一辆斯图兹旅行车里的人说话。“车里坐着的是低语者。”比尔·昆特告诉我。

我的视线越过肌肉发达的男人,看到了塔勒尔的侧面。年轻、肤色黝黑的小个子,漂亮的五官端正得像是用模子刻出来的。“他很可爱。”我说。“嗯,”灰衣人表示同意,“也很危险。”注释

〔1〕博生市(Personville),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2〕此处将personville误读成poisonville,一般是无法正确发出r的卷舌音的人会犯的错误。英文中的poison是毒药的意思,因此这种错误的读法听起来像“有毒的城镇”。

〔3〕比尤特(Butte),位于美国蒙大拿州西部。

〔4〕原文为richardsnary,指专门收录窃贼用俚语的词典,是作者生造的词,后来因本书的广泛影响而被收入词典。

〔5〕打成松散蝴蝶结式的宽领带。

〔6〕指The Industrial Worker of the World,简称世产会(I. W. W.),由社会主义者和工会倡导人创建于一九○五年,意图推翻资本主义,联合世界工人,争取劳工团结,建立大工会。该组织对美国劳工运动影响深远。  第二章 毒镇的沙皇《先锋早报》用两页的篇幅报道唐纳·威尔森的死讯。照片上的他有一张聪明讨喜的脸,一头鬈发、充满笑意的眼睛和嘴巴,下巴中间有一道凹陷,脖子上系着一根条纹领带。

有关他死亡一事的报道十分简单。前天晚上十点四十分,他的腹部、胸部和背部共中四枪,立即死亡。枪击事件发生在飓风街一一○○号开头的街区。那个街区的住户在听到枪声向外看时,只见死者躺在人行道上,有一男一女弯腰看着他。街道太暗,没人能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或他们在干什么。在其他人出现在街上以前,那对男女就消失了。没人知道他们的长相,没人看见他们离开。

有人用点三二口径的手枪冲威尔森开了六枪。两枪没打中,打在了一幢房子临街的墙上。通过追踪这两发子弹的路径,警察发现凶手是在街对面的一条狭窄小巷里射击的。这些就是目前所知的一切了。《先锋早报》的社论部分对死者作为城市改革者的短暂生涯做了一番总结,并指出他是被一些不希望博生市变干净的人所杀的。《先锋早报》还说警察局局长最好赶快抓到凶手并判他——或他们——的刑,以此说明自己不是共犯。整篇社论写得直接而沉痛。

我用喝第二杯咖啡的时间看完这篇社论,然后跳上一辆百老汇街车,在月桂大街下车,转身向死者家走去。

走到离他家还有半条街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我的想法和目的地。

一个身穿深棕色三件套的小个子年轻人在我前面穿过马路,黝黑的侧影很美。他就是马克斯·塔勒尔,别名低语者。我及时拐进山岳大道,刚好看到他那棕色裤腿消失在已故的唐纳·威尔森的家门口。〔1〕

我走回百老汇大道,找到一家有电话的药店,在电话黄页簿上找到伊莱休·威尔森家的号码,拨了过去。对方自称是老人的秘书,我告诉他唐纳·威尔森把我从旧金山找来;我知道一些和他的死亡有关的事情;我要见他的父亲。

直到我把各种利害关系都强调了好几遍,才终于得到一份邀请。

当我被他的秘书——一个安静、清瘦、眼神锐利的四十岁男子——带进卧室时,毒镇的沙皇在床上用双手撑起身体。

老人的头很小,几乎是个完美的球形,白发短得紧贴头皮。他的耳朵太小,又贴在头的两侧,破坏了球形的效果。他的鼻子也很小,就像是骨瘦嶙峋的前额弧线的延伸。嘴和下巴是球形上的几条直线,下面是一截粗短的脖子,套在白睡衣里,夹在多肉的宽肩膀之间。他的一只手臂放在被子外,短而结实,接着指节粗钝的手。他的蓝色双眼又小又圆,水汪汪的,看起来好像是故意藏在水帘后面,以及粗浓的白眉毛之下,只在时机恰当的时候跳出来,攫住什么东西。除非你对自己的手指过于有信心,否则肯定不会去摸他的口袋。

他的圆脑袋猛地扭了两英寸,示意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又用同样的方法赶走了秘书,接着问道:“我儿子怎么了?”

声音很刺耳。他底气很足,但嘴太小,使得发音不那么清楚。“我是大陆侦探社旧金山分社的探员。”我告诉他,“几天前,我们收到你儿子寄来的信和一张支票,他请我们派个人来替他做些事。于是我被派来了。他叫我昨晚到他家去,我去了,可他不在。等我第二天回到市区,才知道他被杀了。”

伊莱休·威尔森满怀猜疑地盯着我,问:“哦,然后呢?”“我在他家等他回来时,他妻子接到一通电话,然后就出去了。回来时她的鞋子上好像沾着血迹,并告诉我她先生今晚不会回家了。你儿子十点四十分被杀,而她十点二十分出门,十一点五分回到家。”

老人直挺挺地坐在床上,骂了年轻的威尔森太太一堆难听的话,直到再也找不到这类词句。可他发现自己还有些力气,便用来对我怒吼。“她被关起来了吗?”

我说我认为没有。

这让他很不高兴。他恶毒地大喊大叫了一大堆我不喜欢的脏话,最后说:“那你他妈的还等什么呢?”

他太老,又病得太重,我不能扇他一巴掌。我笑着说:“等证据。”“证据?你需要什么证据?你已经——”“别像个傻子一样。”我打断他的喊叫,“她为什么要杀他?”“因为她是个法国荡妇!因为她——”

秘书惊恐的脸出现在门口。“滚出去!”老人对着他咆哮,那张脸消失了。“因为她嫉妒吗?”我赶在他继续咆哮之前问,“还有,即使你不这么吼叫,我或许还是可以听到你说的话。自从我开始吃酵母片以后,耳聋的毛病好多了。”

他将双拳分别放在刚才双腿将被子撑起的地方,方下巴冲着我。“虽然我老了,病得又这么重。”他的语气非常认真,“却还是非常想站起来踢你的屁股。”

我没在意,又问了一遍:“是因为嫉妒吗?”“是的,”他不再吼了,“而且盛气凌人、恃宠而骄、疑神疑鬼、贪婪刻薄、寡廉鲜耻、谎话连篇、自私自利、无可救药——总而言之,坏到骨子里了!”“她有嫉妒的理由吗?”“我倒希望有。”他尖酸地说,“我可不希望我的儿子对她忠心耿耿!可惜看起来他就是如此,这是他的处事风格。”“你不知道任何她要杀他的理由吧?”“不知道任何理由?”他又开始嘶吼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对。但那些毫无实际意义,反而有些幼稚。”

老人猛地掀开盖着腿的被子,准备下床。但他又好好考虑了一会儿,转而扬起红色的脸庞,怒吼道:“斯坦利!”

门应声而开,秘书闪身进来。“把这个浑蛋扔出去!”主人命令道,并对我挥舞着拳头。

秘书转过头看着我。我摇了摇头,建议他:“最好找个帮手来。”

他皱了皱眉。我们俩年龄相当。他骨瘦如柴,大约比我高一个头,却比我轻五十磅。我一百九十磅的体重里有部分是脂肪,但不全是。秘书有些不安,礼貌地微笑了一下,离开了。“我想说的是,”我告诉老人,“今天早上我本想去找你儿媳妇谈话,却看见马克斯·塔勒尔进了那幢房子,我便延后了我的拜访。”

伊莱休·威尔森小心翼翼地将被子拉回到腿上,头靠在枕头上,眼睛紧盯着天花板,说:“哼,原来如此,不是吗?”“什么意思?”“她杀了他。”他肯定地说,“就是这个意思。”

走廊上传来脚步声,比秘书的沉重。当脚步声来到门口时,我一句话正说到一半:“你利用你儿子管理——”“滚开!”老人冲着门口的人咆哮,“把门关好!”他恶狠狠地注视着我,问道:“我利用我儿子干什么?”“往塔勒尔、亚德和芬兰佬身上插刀。”“胡说!”“这可不是我说的,全博生市都传遍了。”“胡说。我把报社交给了他,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应该去对你的伙伴们解释,他们会相信你的。”“管他们相信什么鬼东西!我就是这么说的!”“那又能怎样呢?你儿子可不会因为是被误杀的就死而复生——如果他真是被误杀的话。”“是那个女人杀了他。”“或许吧。”“让你和你的‘或许’都去死吧!一定是她。”“或许吧。不过也要从其他角度考虑——政治角度。你告诉我——”“我告诉你是那个法国荡妇杀了他。我还可以告诉你,你其他那些愚蠢的念头全都不着边际。”“可还是值得探究一番!”我坚持道,“你比我能找到的其他人都更了解博生市内部的政治情况。他是你儿子,你至少可以——”“我至少可以,”他又吼起来,“告诉你滚回旧金山,你和你那颗蠢脑袋——”

我站起来,不悦地说:“我住在大西部旅馆,除非你想改变一下态度好好谈谈,否则别来烦我。”

我走出卧室下了楼梯。那名秘书徘徊在楼梯口,抱歉地微笑着。“真是一个爱嚷嚷的老流氓。”我低吼道。“拥有不可多得的旺盛精力。”他喃喃地说。

在先锋报社的办公室,我找到了被害人的秘书。她是个只有十九或二十岁的小姑娘,有一双大大的栗色眼睛、一头浅褐色的头发和苍白的漂亮小脸蛋。她姓刘易斯。

她说她完全不知道老板为什么把我叫到博生市来。“但是,”她解释道,“只要可以,威尔森先生向来喜欢把事情藏在心底,那是因为——我想他不能完全信任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连你都不能吗?”

她脸红了,说道:“不能。话说回来,他刚回来很短一段时间,还不太认识我们。”“原因不只是这样吧!”“这个……”她咬着嘴唇,食指在死者擦得锃亮的办公桌边缘留下一排指纹,“他的父亲并不……并不支持他所做的事。由于事实上报社还是属于他父亲,我想唐纳先生会很自然地认为有些员工更忠诚于伊莱休先生。”“老人家不赞成改革运动吗?既然报社是他的,他为什么不站出来反对呢?”

她低下头研究自己按出的指纹印,声音很低。“要理解这一点,你必须知道……上一次伊莱休先生病倒的时候,他就叫回了唐纳——唐纳先生。你也知道,唐纳先生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欧洲。普莱德医生告诉伊莱休先生必须放弃管理他的事业,所以他才发电报叫儿子回家。唐纳先生回来后,伊莱休先生一方面不能放心地撒手不管,一方面又想让唐纳先生留下,于是他把报社交给了他——像现在这样,让他做出版人。唐纳先生很喜欢这一行,他在巴黎时就对新闻业感兴趣。当他发现这里的情况有多么糟糕时——市政工作和其他事情——他便开始了改革。他不明白……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离开家了……他真的不明白……”“他不明白他的父亲也跟其他人一样陷得很深。”我帮她把话说完。

她不安地扭动了一下,继续研究自己的指纹印,没有反驳我,而是继续说下去。“伊莱休先生和他大吵了一架,告诫他别再挑起事端,但他不肯罢手。或许如果他了解情况——知道一切应该知道的事——就会罢手的。不过我觉得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现自己的父亲介入得有多深。他的父亲不会告诉他这些。我觉得一个父亲很难开口对儿子说这种事。他曾威胁要把报社从唐纳先生手中收回去,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这么想。这时他又病倒了,事情便照原样继续发展下去。”“唐纳·威尔森没对你透露过什么吗?”“没有。”她的声音低得像耳语。“那这些情况你是从哪儿听来的?”“我试着……试着帮你找出是谁谋杀他的,”她的语气十分诚恳,“你没权利来——”“如果你能说出你是从哪里听来这些话的,那将会是对我最大的帮助。”我坚持道。

她盯着办公桌,咬着下唇。我等待着。过了一会儿,她说道:“我父亲是威尔森先生的秘书。”“谢谢。”“你可千万别认为我们——”“我不会的。”我向她保证,“昨天晚上威尔森约我到他家去的那个时候,他跑到飓风街干什么呢?”

她说不知道。我问她是否听到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十点钟到他家去,她说听到了。“在那之后,他做了些什么呢?仔细想想,试着回忆一下你下班离开前,他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

她靠回椅子,闭上眼睛,皱着眉。“你打来电话——如果那是你——他告诉你去他家,那时大约两点钟。在那之后,唐纳先生口述一些信件要我写,一封给纸厂,一封给基弗参议员,谈论对邮局规章的一些修改。接着——哦,对了!快三点时,他出去了大约二十分钟。出门之前,他开了一张支票。”“给谁的?”“不知道,但我看到他写了。”“他的支票簿呢?随身携带吗?”“在这里。”她跳起来,绕到已故老板的办公桌前,想打开最上面的抽屉,“上锁了。”

我去帮她。我扳直了一枚回形针,又借助我的刀片,才把抽屉撬开。

女孩拿出一本薄薄的第一国家银行支票簿。最后填写的存根上写着五千美金。其余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名字,没有备注。“他拿着支票出去了,”我说,“去了二十分钟?这段时间够他往返一趟银行吗?”“去银行用不了五分钟。”“他开支票之前没有发生什么事吗?想想,有留言、信件、电话之类的吗?”“让我想想看。”她再次闭上眼睛,“他在口述一些信件,然后——哦,我真笨!他的确打过一通电话。他说:‘可以,我可以十点钟到那里,但不能久留。’然后又说:‘好的,就十点吧!’接着他除了又说了几遍‘好,好’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我不知道。”“想想看。跟不同的人说话他的声音肯定会有一些差异。”

她想了想,说:“应该是女人。”“你们中的哪一个——你还是他——当晚先离开的?”“我先走的。他——我告诉过你我父亲是伊莱休先生的秘书,他和唐纳先生约好晚上稍早的时候见面,讨论报社的财务状况。我父亲五点刚过就来了。我想他们是一起吃的晚饭。”

姓刘易斯的姑娘能告诉我的就只有这些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威尔森会出现在飓风街的一一○○街区,并承认对威尔森太太一无所知。

我们把死者的办公桌翻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我找到负责转接电话的小姐,却也一无所获。接着我又花了一个小时询问通讯员和地方版编辑之类的人,依旧毫无进展。正如他秘书所说,那个死去的男人很喜欢把事情藏在自己心里。注释

〔1〕原文为Drug store,这种商店不仅卖药品,还兼售饮料、化妆品等杂货。  第三章 黛娜·布兰德

在第一国家银行,我找到一位姓奥伯里的助理出纳员。他是个英俊的金发青年,二十五岁上下。“我负责认证威尔森的支票。”我说明来意后,他说,“是开给黛娜·布兰德的——五千美元。”“知道她是谁吗?”“嗯,当然知道!我认识她。”“关于她的情况,你是否介意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一点儿也不介意。我很乐意,只不过我要开个会,已经迟到八分钟了——”“能和我共进晚餐吗?到时候你再告诉我。”“这样也好。”他说。“七点钟在大西部酒店?”“没问题。”“我这就走,不耽误你开会了。不过我想请你告诉我,她在这里有户头吗?”“有,她今天早上把那张支票存进来的。现在支票在警察手上。”“是吗?她住在哪里?”“飓风街一二三二号。”

我感叹了句“哎呀”,又说了句“今晚见”,便离开了。

我的下一站是市政厅里的警察局局长办公室。

诺南局长是个胖子,笑眯眯的圆脸上镶着一对亮晶晶的偏绿色的眼睛。听到我来此城的目的时,他好像很开心。他跟我握了握手,给了我一支雪茄和一把椅子。“现在,”我们都坐好之后,他说,“告诉我这是谁搞的把戏?”“我口风很严。”“我也是。”他在一团烟雾后面兴高采烈地说,“你猜是谁呢?”“我不善于猜测,尤其在没有掌握真实情况的时候。”“把所有事实都说给你听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他说,“昨天,威尔森在银行即将关门前开了一张五千元的支票,抬头处写着黛娜·布兰德。晚上他就在离她家不到一条街远的地方被一把点三二口径的手枪杀死了。听到枪声的人看见一男一女正弯腰察看尸体。今天早晨天刚亮,刚才说到的黛娜·布兰德就把刚才提到的那张支票存进了刚才提到的那家银行。怎么样?”“谁是黛娜·布兰德?”

局长把雪茄灰弹落在桌子中央,夹着雪茄的大胖手一边比画一边说:“用我们的话说,她是一只被玷污了的白鸽、高级妓女、用美色骗钱的女人。”“找过她了吗?”“还没有,我们先要把一两件事处理完。我们正监视着她,等待时机。我告诉你的这些可都是机密。”“知道了。现在听听这个。”我告诉他我前天晚上在唐纳·威尔森家等候时的所见所闻。

我说完后局长撅起肥嘟嘟的嘴巴,轻吹一声口哨,大声嚷道:“老兄,你刚才说的事可真有趣!这么说,她的拖鞋上沾着血?并且她说她丈夫不会回来了?”“在我看来是这样。”这是我针对他的第一个问题给出的答案,接着我回答了第二个问题,“是的。”“那天晚上以后,你还和她说过话吗?”他问。“没有。今天早上我本来打算去一趟她家,但一个姓塔勒尔的年轻人在我之前进了屋子,我只得推后我的拜访。”“双重惊喜!”他绿色的眼睛因快乐而闪闪发光,“你是说低语者在那里?”“没错。”

他把雪茄扔到地上,站起来,一双胖手撑着桌面,倾身靠近我,周身的每个毛细孔都散发着愉悦之情。“老兄,你可真是了不起。”他喃喃道,“黛娜·布兰德正是低语者的女人。咱们这就去和那个寡妇谈谈吧!”

局长的车子停在威尔森夫人的住宅前,我们下了车。局长踏上第一阶楼梯时停了几秒,看着门铃上蒙的黑纱,说:“哼,该做的还是得做啊。”说完我们走上了阶梯。

威尔森太太并不想见我们,但如果警察局局长坚持,一般人都得见他,这次亦是如此。我们被带到楼上唐纳·威尔森的遗孀坐着的书房里。她一身黑衣,蓝色的眼睛冷若冰霜。

诺南和我轮流嘟哝了几句安慰的话,然后他先开了口。“我们来只是想问你一两个问题。比如,你昨晚到哪里去了?”

她很不高兴地看了看我,然后转向局长,皱起眉头,神情傲慢地说:“我能知道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质问我吗?”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听过多少次这个问题了,一样的措辞,一样的语气。而局长干脆不理睬,和蔼地问:“还有,你的一只鞋子似乎脏了。是右脚还是左脚?反正不是这只就是那只。”

她的上唇开始抽搐。“就这些了吧?”局长问我。但在我回答之前,他用舌头弹出声响,将和蔼的圆脸重新对着那个女人。“我差点儿忘了,还有一件事,你怎么知道你丈夫不会回家了?”

她站起来,脚下有些不稳,一只苍白的手扶着椅背。“我相信你们会原谅——”“马上就好。”局长用一只胖手做了个慷慨大方的手势,“我们并不想烦你,只想知道你到哪儿去了、你的鞋子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怎么知道你的丈夫回不了家了。哦,说到这里,还有一件事——今天早上塔勒尔为什么来这里?”

威尔森太太又坐了下来,身子直挺挺的,十分僵硬。局长看着她,努力挤出温柔的笑容,这使他的胖脸上堆满可笑的皱纹和凸起。过了一会儿,她的肩膀渐渐放松,下巴垂下了几分,脊背也弓成了一道弧线。

我拿来一把椅子放在她面前,坐了下来。“你迟早都要对我们坦白,威尔森太太。”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富有同情心,“有些事情必须解释清楚。”“你们认为我隐瞒了什么事?”她挑衅地问道。身子又恢复到直挺挺的僵硬状态,吐出的每个字都清楚准确,除了平舌音有些含糊。“我的确出去过。鞋上的污渍是血。我知道我丈夫死了。塔勒尔因为我丈夫的死来看我。你们的问题我都回答了吧?”“这些我们都知道,”我说,“我们想请你解释。”

她又站了起来,愤怒地说:“我不喜欢你们这种方式,我拒绝——”

诺南说:“完全没问题,威尔森太太。只是这样一来,我们就得请你一块儿到局里去一趟了。”

她转过身背对着我们,做了个深呼吸,对我说道:“我们在家里等唐纳时我接到一通电话,是个男人,他不肯说姓名。他说唐纳拿着一张五千美元的支票去一个名叫黛娜·布兰德的女人家里了,并给了我她的地址。我马上开车赶到那里,把车子停在街边,坐在车里等唐纳出来。“等待的过程中我看见了马克斯·塔勒尔,那个人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他走向那女人的屋子,但没进去就又走开了。接着唐纳出来了,沿街走着。他没看见我,这正是我所希望的。我打算开车回家——在他之前到。我刚发动引擎就听到了枪声,然后就看见唐纳倒了下去。我跳出车子跑向他。他已经死了,我简直要疯了。接着塔勒尔跑过来,他说如果被人发现我在这里,他们就会认为是我杀了他。他把我弄回车上,让我赶快回家。”

她的眼眶里满是泪水,双眼从泪水后面打量着我的脸,显然很想知道我怎么看待这个故事。我一言不发。她问:“这是你想知道的吗?”“差不多吧。”诺南说,他已经走到了房间的另一边,“塔勒尔下午来这里都说了些什么?”“他要我什么都别说。”她的声音变得又低又无力,“他说如果有人知道我们当时在那里,我们两个或其中之一就会被怀疑。因为唐纳是在给了那个女人钱,又离开她家之后被杀的。”“枪声从哪边传来?”局长问。“不知道。我什么都没看见,除了——我抬头时……刚好看见唐纳倒下去。”“是塔勒尔开的枪吗?”“不是。”她马上否定,嘴巴和眼睛都大张着。然后她把一只手放在胸口上,说:“我不知道。我觉得不是他,他也说不是他。我不知道他当时在哪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没怀疑过他。”“那你现在怎么认为?”诺南问。“他——有可能。”

局长冲我眨了一下眼,颇为用力,导致他脸上的所有肌肉都活动了一番。然后他问起之前的情况:“你不知道那通电话是谁打的吗?”“他不肯告诉我名字。”“你也不认得他的声音?”“不认得。”“是什么样的声音?”“他压低嗓门说话,好像担心被别人听到。我几乎听不清他说的话。”“压低嗓门?”局长说完嘴巴仍大张着,绿色的眼睛在脸上的两块肥肉间闪着贪婪的光。“是的,粗哑的低语。”

局长啪的一声闭上嘴巴,又张开,极具说服力地说:“那是塔勒尔……”

女人被吓了一跳,瞪大眼睛轮流看着局长和我。“就是他!”她叫出声,“就是他!”

我回到大西部旅馆时,第一国家银行的助理出纳员罗伯特·奥伯里正坐在大厅里等我。我们上楼到我的房间,叫了一些冰水,用里面的冰块冰镇威士忌、柠檬水和石榴汁,然后又下楼来到餐厅。“现在告诉我那位女士的事吧!”喝汤时我说。“你见过她吗?”他问。“还没有。”“但你总听说过一些有关她的事吧?“只知道她是她那一行里的高手。”“没错。”他同意,“我想你会见到她的。起初你会有些失望,然后,在你还没意识到是在何时、如何发生的时候,你就发现自己已经忘掉失望了。接下来你会把你一生的故事、烦恼和梦想都说给她听。”他笑起来,带着男孩子式的腼腆,“然后你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完全不能自拔。”“谢谢你的忠告。你是怎么知道这些消息的呢?”

他从举在半空的汤匙那边投来羞愧的笑,承认道:“我花钱买的。”“肯定花了你不少钱吧!我听说她喜欢钞票。”“没错,她视钱如命,但不知为什么,你就是不会介意。她那么彻底地唯利是图,毫不遮掩地贪得无厌,却一点儿都不惹人讨厌。等你认识她,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或许吧。介意告诉我你是怎么和她分手的吗?”“不,不介意。我没钱了,就是这样。”“这么冷血吗?”

他的脸微微泛红,点了点头。“你好像完全接受了。”我说。“没别的办法。”他那年轻愉快的脸上的红晕加深了一些,犹豫地说,“事实上,我还欠她一些东西。她——让我告诉你吧,我希望你能看到她的这一面。我曾有过一些钱,那些钱用完了——别忘了我当时很年轻,容易激动。我自己的钱用光了,但银行里还有。我曾——不要管我到底是做了还是仅仅产生了这种想法,反正被她发现了。我一向什么都瞒不住她。然后我们就完了。”“是她提出分手的?”“对,谢天谢地!要不是她,你现在可能就在追捕我了——因为盗用公款。这就是我欠她的。”他认真地皱起眉头,“你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吧——你懂我的意思。我想让你知道她也有好的一面,至于另一面,反正你会听个够的。”“或许吧。又或者她只是认为她拿到的不值得她冒被捕入狱的风险。”

他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摇摇头。“这也许是部分原因,但不是全部。”“我猜她严守‘进场付费’的规则。”“对丹·罗尔夫也是吗?”他问。“他是谁?”“对外宣称是她哥哥,同母异父的兄弟之类的。其实不然。他潦倒不堪——患有肺结核。她收留了他,并不是出于爱什么的;她只是在某处找到了他,就把他带回了家。”“还有别人吗?”“还有一个激进分子,以前她总跟着那个人到处乱跑。看起来她也并没有从他身上拿到多少钱。”“什么激进分子?”“罢工时期来这里的——叫昆特。”“这么说他上了她的名单?”“听说这是他罢工结束后仍留下来的原因。”“所以说现在他还在她的名单上?”“不在了。她告诉我她怕他。他曾威胁要杀她。”“她好像每一个时段都能控制一个人。”我说。“每个她想要的人。”他十分严肃地说。“唐纳·威尔森是最新的?”我问。“不知道。”他说,“我从没听过,也没见过他们的事。警察局局长要我们找出昨天以前他开给她的支票,但我们什么都没找到。没有人对此有印象。”“就你所知,谁是她的上一个顾客?”“最近我常看见她和一个叫塔勒尔的家伙在城里逛——他在这里经营两家赌场。他们管他叫低语者,你可能听说过他。”

我在八点半离开年轻的奥伯里,前往位于森林街的矿工旅馆。在离旅馆半条街的地方,我碰见了比尔·昆特。“嗨!”我冲他打招呼,“我正要去找你呢!”

他在我面前站住,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咆哮道:“原来是你这个密探。”“少废话。”我抱怨道,“我大老远跑来抓你,你别在这儿装好人。”“你这会儿又想知道什么了?”他问。“关于唐纳·威尔森的事。你认识他,对吧?”“我认识他。”“很熟?”“不。”“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撅起灰色的嘴唇,猛力吹出一股气,发出类似布被撕破的声音,然后说:“一个蹩脚的自由党。”“你认识黛娜·布兰德吗?”我问。“认识。”他的脖子缩得比原来更短更粗了。“你觉得是她杀了威尔森吗?”“哦,真是个出其不意的指控!”“不是你干的吧?”“见鬼,当然不是。”他说,“我们两个是一对儿。还有别的问题吗?”“有,不过我要省点力气。你只会对我撒谎。”

我走回百老汇,找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带我去飓风街一二三二号。  第四章 飓风街

我的目的地是一幢灰色的乡村小屋。按响门铃后,一个瘦削的男子来开门。他满面倦容,除了两颊各有一块五美分大小的红斑外,整张脸惨无血色。我想这位应该是患有肺结核的丹·罗尔夫。“我想见布兰德小姐。”我告诉他。“通报什么名字呢?”是一个受过教育的病人的声音。“我的名字对她没有意义。我是为了威尔森的死来找她的。”

他用同样疲惫的深色眼睛盯着我,说:“哦?”“我从大陆侦探社旧金山分社来,我们对这桩谋杀案感兴趣。”“真不错!”他的语调带着讽刺,“请进。”

进屋后,我走进地下一层的一个房间,一个年轻女人坐在一张堆着很多纸的桌子旁。那些纸包括提供金融服务的宣传单、股票和债券市场预测,还有一张赌马赛程图。

房间里乱糟糟的,毫无秩序。放了太多家具,却没有一件放在恰当的地方。“黛娜,”肺结核患者开始介绍我,“这位先生从旧金山来,代表大陆侦探社调查唐纳·威尔森先生之死。”

年轻女子站起来,踢开脚下的几张报纸,走到我面前,伸出一只手。〔1〕

她比我还高一两英寸,大概有五英尺八英寸。她肩膀宽阔、胸部丰满、臀部浑圆,腿上有肌肉。她伸向我的手柔软、温暖而强壮。她有一张二十五岁少女的脸,却已显露出沧桑。她的嘴显得大而成熟,皱纹爬上嘴角,更淡的细纹也开始在她睫毛浓密的眼睛周围织网。她的眼睛很大,蓝色的,有些血丝。

她乱糟糟的头发——褐色的——需要修剪,有一部分卷成了古怪的样子;上唇的口红一边涂得比另一边高;裙子是最不合适她的酒红色,一边裙摆张开了一条缝,不知是她忘了扣纽扣还是纽扣被撑开了;左腿上的丝袜还脱了丝。

这就是他们告诉我,可以在毒镇随便挑男人的那位黛娜·布兰德。“一定是他父亲叫你来的吧。”她一边说着,一边拿开椅子上的一双蜥蜴皮拖鞋、茶杯和托碟,为我腾出地方。

她的声音慵懒而轻柔。

我告诉她真相:“是唐纳·威尔森叫我来的。他被杀时,我正等着见他。”“别走,丹。”她叫住罗尔夫。

丹折回房间。她坐回桌边,他则坐在她对面,瘦削的手托着瘦削的脸庞,索然无味地望着我。

她皱起眉,眉毛之间现出两条皱纹,问道:“你是说他知道有人想杀他?“我不知道。他没说找我来干什么,也许只是帮忙推进改革运动吧!”“但你——”

我抗议道:“作为一名侦探,发现对方抢了你的活儿,向你问太多的问题,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喉咙深处发出咯咯的笑声。“彼此彼此。比如,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让他给你开一张保付支票。”

丹·罗尔夫漫不经心地在椅子上换了个姿势,靠着椅背,将瘦削的双手藏在了桌子下面。“看来你已经发现这件事了?”黛娜·布兰德问。她将左腿架在右腿上,低下头,眼睛盯着丝袜脱丝的地方。“对天发誓,我再也不想穿这玩意儿了!”她抱怨着,“我要光着脚。这双袜子是昨天才花五块钱买的,现在你看看这该死的东西,每天都是如此——脱丝、脱丝、脱丝!”“这不是什么秘密,”我说,“我指那张支票,不是丝袜脱丝。诺南发现的。”

她看着罗尔夫。他好一阵没看我,那时间足够他点点头。“如果我们用的是同一种语言,”她慢条斯理地说,眯起眼睛看着我,“也许我可以帮你一点忙。”“前提是我得知道那是什么语言。”“钱。”她解释道,“越多越好。我喜欢钱。”

我套用了一句谚语:“省一分就等于赚一分。我可以帮你省钱和打消痛苦。”“那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她说,“虽然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儿。”“警察没来问你有关支票的事?”

她摇摇头,表示没有。

我说:“诺南打算把事情赖在你和低语者头上。”“别吓唬我,”她咬着舌头说,“我只是个孩子。”“诺南知道塔勒尔也了解支票的事;他知道威尔森在这里时塔勒尔来过,虽然没进来;他知道威尔森被枪杀时,塔勒尔就在附近晃荡;他也知道塔勒尔和一个女人曾弯腰察看死者。”

女子从桌上拿起一支铅笔,若有所思地搔着脸颊。铅笔在腮红上画下一小道弯弯曲曲的黑线。

罗尔夫眼神里的倦意消失了,明亮的双眼狂热地盯着我的眼睛。他倾身向前,双手仍藏在桌子下面。“那些事,”他说,“和塔勒尔有关,和布兰德小姐无关。”“塔勒尔和布兰德小姐并不陌生。”我说,“威尔森拿了张五千块钱的支票过来,刚离开就被杀了。这么一来,布兰德小姐在兑现时恐怕会有麻烦——多亏了威尔森考虑周到,提前为支票做了担保。“天哪!”女子发出抗议声,“如果我要杀他,大可以在房间里下手,这样没人会看见。或者等他走得再远些,离开这座房子。你把我当成什么蠢蛋了?”“我没说是你杀了他,”我说,“不过我很确定那个肥警察局局长想把这件事情赖到你头上。“你到底想干什么?”她问。“查出是谁杀了他。不是谁可能杀他或可能是谁杀了他,而是谁杀了他。”“我可以帮你一点忙,”她说,“但我需要一些好处。”“安全?”我提醒她,但她摇了摇头。“我指经济方面的好处。对你有价值的东西,你总得付点钱去买它,即使不是一大笔钱。”“不可能。”我对她露齿一笑,“忘了银行的钞票卷,做点儿善事吧!就当我是比尔·昆特。”

丹·罗尔夫从椅上站了起来,嘴唇和脸一样苍白。女人笑起来时——那是一个慵懒而好脾气的笑——他又坐下了。“丹,他以为我没从比尔身上捞到过好处。”她靠过来,一只手放在我的膝盖上,“如果你老早就知道一个公司的员工要罢工,或者老早就知道某个罢工计划会取消,并且知道准确时间,那么你会利用这一消息,拿点儿钱到股票市场去好好炒炒这家公司的股票,给自己捞些好处吗?我打赌你一定会的!”她胜利地总结道,“所以,别以为比尔没有付出。”“你被宠坏了。”我说。“看在老天的分上,干吗那么小气?”她问,“又不是从你的口袋里掏钱,你不是可以报销吗?”

我没说话。她冲我皱起眉,看了看她脱线的丝袜,又看了看罗尔夫,然后对他说:“或许喝一杯他会轻松些。”

瘦子起身走出房间。

她对我撅起嘴,用脚尖戳我的小腿,说:“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原则。一个女人手上有对别人有价值的东西,若不收点儿费用,那她就是笨蛋。”

我笑起来。“你何不做个好人?”她央求道。

丹·罗尔夫拿着一个虹吸壶、一瓶杜松子酒、几片柠檬和一碗碎冰走进来。我们每人喝了一杯。肺结核患者离开了。我和这个女人一边为金钱问题争执不休,一边又喝了几杯。我努力把话题拴在塔勒尔和威尔森身上,她却拼命往她应得的钱上转。情况一直持续到杜松子酒的瓶子空了,而我的手表告诉我现在是一点十五分。

她咬着一片柠檬皮,第十三还是第十四遍重复道:“又不是从你的口袋里掏钱,干吗那么在乎?”“不是钱的问题,”我说,“是原则。”

她冲我扮了个鬼脸,把杯子放在她以为是桌子的地方——错了八英寸远。我不记得杯子掉到地板上有没有碎,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只记得她的失误使我鼓起了勇气。“还有一件事,”我展开一条新论点,“我并不确定你提供给我的消息是否真的有用。或许没有它们,我照样可以办事。我想我可以。”“那样最好,不过你别忘了,我是最后一个看见他活着的人——除了杀他的凶手。”“不。”我说,“他老婆看见他从这幢楼里走出来、走上街,然后倒下去。”“他老婆!”“是的,她就坐在停在街边的小轿车里。”“她怎么知道他在这里?”“她说塔勒尔打电话给她,说她的丈夫拿着支票来这里了。”“你想骗我,”女郎说,“马克斯不可能知道。”“这是威尔森太太告诉我和诺南的原话。”

女郎把柠檬皮渣吐到地板上,手指穿过头发,把本就凌乱的头发弄得更乱了。她用手背抹了抹嘴巴,然后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好吧,无所不知先生,”她说,“我决定陪你玩了!你可以不花一分钱,不过在我们了结整件事之前,我会拿到我应得的。你以为我办不到吗?”她挑衅地盯着我,好像我远在一条街之外。

我没时间再跟她争论金钱问题,于是我说:“我希望你会。”我想这句话我说了三四次,语气颇为诚恳。“我会的。现在听我说,你醉了,我也醉了,刚好醉得愿意说出你想知道的任何事情。我就是那种女人——如果我喜欢某个人,我就会说出他想知道的一切。尽管问吧!快,问吧!”

我问了。“威尔森为什么要给你五千块?”“因为好玩。”她往后一靠,大笑起来,接着说,“听着,他在收集丑闻。我有他要的东西,一些书面记录和我认为或许某一天可以引发小变动的好东西。我是个有机会赚点小钱就不会放过的女人,所以我把这些东西收集起来。当唐纳·威尔森开始挑头改革时,我便让他知道我有东西可以出售。我先给他瞧了一眼,让他知道都是好货色——事实上确实不错。然后我们开始谈价钱。他不像你这么小气——没人比你更小气——但也和你相去不远。因此,一直到昨天,我们的交易都还没谈成。“后来我刺激了他一下,打电话告诉他另有一名客户要这些东西,如果他想要,就在当天晚上拿五千块现金或保证支票来。这都是胡说八道,不过他刚到这里不久,很容易上钩。”“为什么约在晚上十点?”我问。“为什么不?这个时间有什么不好吗?这种交易重要的是给他们一个确切的时间。现在你又想问为什么要现金或保证支票了吧?好的,我告诉你!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我就是这种女人,向来如此。”

她又这样说了五分钟,巨细靡遗地告诉我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一向是怎样的,以及为什么要那样。我“是的,是的”地附和,直到有机会插嘴说:“好,为什么一定要保证支票?”

她闭上一只眼睛,晃着食指对我说:“这样他就不能反悔了。因为我卖给他的东西他不能用。那东西很好,没错,太好了,会把他家老爷子和其余人全送进牢里,会把伊莱休老爹关得死死的。”

我和她一起笑起来,同时想办法让大脑浮在满肚子的杜松子酒之上。“还有谁会遭殃?”我问。“所有该死的家伙。”她摆摆手,“马克斯、陆·亚德、皮特、诺南、伊莱休·威尔森——所有该死的家伙。”“马克斯·塔勒尔知道你在干什么吗?”“当然不知道——除了唐纳·威尔森,没有人知道。”“你确定?”“确定,非常确定。你该不会以为我会成天把它挂在嘴边,到处吹嘘吧?”“你认为现在有谁知道了?”“我不在乎,”她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他不可能用那些东西的。”“你认为和你卖出的秘密有关的禽兽们会觉得好笑吗?诺南想把这桩凶杀案赖到你和塔勒尔头上,这表明他在唐纳·威尔森的口袋里发现那些东西了。他们都以为老伊莱休在利用儿子打击他们,对吗?”“是的,先生,”她说,“我也这么想。”“你可能想错了,不过无所谓。如果诺南在唐纳·威尔森的口袋里发现了你卖给他的东西,并且知道是你卖给他的,那他为什么不能因此推断出,你和你的朋友塔勒尔已经加入老伊莱休那一边了?”“因为他可以看出老伊莱休受到的伤害会和其他人一样严重。”“你到底卖给了他什么垃圾?”“三年前,他们盖了一个新市政厅,”她说,“没人花费半毛钱。如果诺南找到那些文件,就会发现这些人都和老伊莱休息息相关,至少比和其他任何人的关系都紧密。”“这不会改变任何事。他会把那当成是老家伙送给自己的一份大礼。好姑娘,相信我的话,诺南和他的朋友认为你和塔勒尔与伊莱休串通起来出卖他们。”“我他妈的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她蛮横地说,“那只是个玩笑。我只把它当玩笑,仅此而已。”“好极了,”我怒吼道,“那你就带着干净的良心上绞刑架吧!凶杀案发生之后,你见过塔勒尔没有?”“没有。不过塔勒尔没有杀他——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话——即使他当时就在附近。”“为什么?”“有很多原因。第一,马克斯不会自己动手,他可以叫别人下手,保证自己有无人能撼动的不在场证明。第二,马克斯的枪是点三八口径的,他派出去干活的人所带的枪也差不多那么大,或者更大。哪个枪手会用点三二口径的?”“那是谁干的?”“我已经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了,”她说,“我告诉你的太多了。”

我站起来,说:“不,你告诉我的刚刚好。”“你是说你已经知道是谁杀了他了?”“是的,但在下定论之前,我还有一两件事要办。”“谁?是谁?”她站起来,突然几乎完全清醒了,抓着我的衣领,“告诉我是谁!”“现在不行。”“行行好。”“现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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