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9 16: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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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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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

你是我青春里惟一一个异性名字试读:

简介

我可以喜欢你吗?

小禾的字写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小禾读书的时候是自卑的,终日只会在教室的角落里啃厚厚的小说。除了有零落的稿费单掉到她的课桌上以外,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有不少陌生的同龄人从远处寄信给小采。她一一回,用心地把字写得一笔一划,生怕对方看不清楚。可几乎看了她信的人,都不会再写第二封信给她。只有骆向阳。

骆向阳在距小禾很远很远的城镇读高三,不太像个好孩子。骆向阳写第一封信给小禾说,你的文章如清风扑面。

小禾听多了这样的夸赞,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但小禾的课桌上,轻盈得像一只过路的蜻蜓。骆向阳写,小禾,你的字虽然不算漂亮,但怎么看,都像一个乖巧的小姑娘用心地在纸上刺绣,一字,一标点,都看得出你的心在上面行走。

第一章

爱与不爱都刻骨铭心

他坐在她的对面,淡淡地说起了这几年经历的故事。她微笑地看着他,他有着一张白净却很忧郁的脸!她更喜欢看他的眼神,冷漠里流露出一缕忧郁、落寞,还有点酷,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亲近他,安抚他,听他诉说,为他解忧!

其实他是一个怪人,因为他生性孤癖,不爱去人多的地方。不开心的时候也只是皱皱眉头,更不用说在酒吧里一醉方体了!他一直以流浪者自居,说自己到处漂泊,四海为家!给人感觉像个艺术家似的。可他说自己根本算不上艺术家,在美国最不值钱的就是艺术家了,随手一抓都是画家作家。他带着嘲笑的口气说出这些话时露出了很无奈的微笑。她也耸耸肩和着他的笑。其实他们认识很久了,但在两年的时光里他们之间没有半点波澜,但她想她很可能已经爱上他了,爱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还有眼里藏着的淡淡忧郁。

很多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相遇,纯属是个偶然,就像两年前,他们在机场相遇一样。

那天他正准备飞往美国,而她刚巧从北京飞回。刚下飞机的她憔悴得让人心疼,连续几天都没合过眼,走起路来也飘乎乎的,正好在机场大门口的时候与他撞了个满怀,不撞还好,这一撞她立即晕了过去,晕在了他的怀里。当时可把他吓傻了,抱起她立刻返回了城里的医院,结果错过了那天的航班。

他一直在医院里守着她,晚上11点多她才清醒过来,医院要求住院观察,可她却坚持要回家,最后伏在病床上失声痛哭起来。最后没办法,他以家属的名义签字带她离开了病房。走到医院的大厅里,她突然转过身对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他说:“你回去吧,谢谢你,今天麻烦你了!”

他皱了皱眉头道:“你确定你现在没事了吗?”

她没有答他的话,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如果你有空,就陪我去海边吹吹风吧!”

她说她要喝白酒,并且只喝剑南春。他没说话,拉上她便离开了医院。他们去了海边,手里提着一瓶剑南春。他不爱说话,或许是他说了,而她什么也没听进,她只记住了他的名字——青科!很美好的名字,让她第一次听,便想到了一望无际的绿和满地的希望。她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悲伤当中,她说她去北京寻梦了,结果梦破碎得无法修补。这是她第一次喝酒,也是她第一次坐在海边看日出,等天亮以后,她就会忘记过去的一切!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去看青科的表情,或许她也不想看,她现在难受的只是自己的疼痛,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大海与黑夜听,与旁人本无关系。但青科抢过了她的酒瓶,他说有时清醒比醉了好!于是她傻笑,最后哭了。

天亮时,她发现自己伏在青科的膝盖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他的外衣,醒来时见他连打了几个喷嚏,她知道他感冒了,呵!现在已入秋,在海边吹了一夜的冷风不感冒才怪。她把衣服还给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让我陪你上医院吧,他说不碍事,别担心,现在马上要去赶飞机。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和msn留给了她,告诉她不开心的时候随时可以找他。

其实她从没打过他的电话,她怕电话接通时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自从他去了美国后,他们一直都在msn上聊天,聊的都是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平常事。她知道他一直在外漂泊,他不想有任何感情牵绊着自己;他也知道她曾经受了伤,说到感情只会触痛曾经的伤疤,所以,关于感情他们都不愿多提。好像感情是雷区,稍有不慎,便会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有一次她问他为什么要送她上医院,还呆在海边吹了一夜的冷风。他说不知道,就是看到她突然晕倒在他怀里时,感觉要为她做点事。他说他从来没看到有哪个女子会那么弱不禁风的。后来看到她在医院里情绪失控就知道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不放心,所以就一直留下来陪着她。最后青科补充一句:“难得你当时那么信任我,让我在你身边呆了一晚!”

她回道:“就凭你不顾一切送我去医院,我就已给你戴上了一顶好人的帽子。”

两年的时光说快也快,那天,她正忙着准备下午开会所需要的材料时,突然接到青科的电话,很惊讶,问他怎么知道她办公室里的号码,他说这是一个秘密。然后问她今天是什么日子,她说不知道。他说今天是我们认识两周年的日子,两年前,你就是在今天的这个时候突然晕倒在我怀里的。她握着电话笑,心想他的记忆力如此之好,因要忙着准备材料也就没再聊,只是在青科挂电话的时候听他说,过两天要给她一个惊喜!

她没想到那个惊喜,就是他回国应聘到了她所在的公司。

看到他出现在会议室时,她当时吓傻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么大的事,他居然事先没告诉她,那感觉像在梦里一样!散会后,青科走到她身边停下,看着她笑了,然后约她一起共进晚餐!有好事者跑过来问他们怎么会认识,青科淡淡笑道:“蛮儿是我曾经丢失了的那个林妹妹!两年前好不容易才把她给找回来,现在我陪在她身边就是要好好地保护她!”

下班后他们会一起回去,说一起回去,其实是顺路,因为他就住在她的对面,推开窗户,她便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她和他中间只隔了一条马路。

公司离住处比较近,走路只需十分钟路程,每次两个人一起慢慢散步,就算是默默不语,也能感觉到幸福从中流淌。他喜欢喝咖啡,周末时喜欢买回咖啡豆,去她的屋子里细细地磨着咖啡豆,然后再去厨房把它们煮好,为她端过来。她喜欢那样的周末,两个人哪儿也不去,他去煮咖啡,而她就躺在阳台的摇椅上看着杂志晒太阳,有时会有一种错觉,屋内那个为她细细磨着咖啡豆的男子就是她的丈夫。她想若能一辈子这样厮守终老,难道不是最幸福的事么?

突然想起他对同事们说她是他的林妹妹时的情景,呵!这样一个非亲非故的妹妹,怎么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这个一直流浪在外的浪子回来守护着她,为她细细磨咖啡豆煮咖啡?她想他应该是爱着她的吧!

新产品要上市,她决定加班,他也没走,叫了份外卖,一直陪着她。等他们忙完手里的工作离开公司的大楼时,才发现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那个晚上,于是对他说:“青科,带我去海边吧!”他笑了笑,让她等一会儿,不一会儿就买回了一瓶剑南春,她笑了。告诉他现在她不喝了,她只想喝味道纯正的咖啡。他听了说:“我一直以为你戒不掉它,看到现在的你,很是放心!不管是剑南春还是咖啡,只要喜欢就好!你开心,我也就放心了!”

她嗯了一声,把披肩拉紧,与他并排走去了海边。海风拂过她的发丝,带着淡淡的腥味,远处的灯光很暗,她突然发现他们的关系很暧昧,有人说暧昧是爱情的开始,现代人任何一场成功的恋爱都是始于暧昧。而她想要的不是暧昧,于是她不再走了,他发现了她的异样,回过头问:“怎么了?蛮儿?”

她说累了,想找个港湾歇脚了。他说是得找个避风港了!你再也经不起风吹浪打了!

她说真累了,你不累吗?是不是还愿意一直这样走下去,还会再离开这座城市吗?

他说他终究是要离开的,他一直都是一个流浪者,这辈子都停留不下来,他注定不是依靠的港湾!

她说那你现在就离开吧,要不,过往的小船会误以为那是港湾,会情不自禁地靠过去的!他没接她的话只是叹了一口气说咱们回去吧,要起风了!

晚上她失眠了,她熄了屋内所有的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傻傻地看着对面。原来只是她的一厢情愿,他的回来与她无关,他只是回国工作,恰巧应聘到了她所在的公司而已。她不想睡,手握着没加任何调味品的苦咖啡,一小口一小口的抿,最后莫名其妙地哭了,泪水顺着脸庞流进了嘴里,带着点成还夹杂着点苦,心里也堵得慌,感觉伸手可及的梦想一下子就破灭了,她是戒掉了剑南春,却没想到又迷上了咖啡!

第二天,她在家迷迷糊糊地睡了一整天。周一上班的时候,她去他办公室里交文件,听小陈说青科递交了辞职申请,已离开公司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她一下子傻眼了,她没想到就昨天晚上的一句话,就真的把他推开了。没到下班时间,她便拿起包冲了回去,跑上了他所住的那栋楼,可敲了好久也没见反应。她在门外喊着青科青科你开门呀,你为什么不肯见我!你不要走得这么快,我是林蛮儿,许青科,你说过你要陪在我身边好好保护我的,怎么可以一走了之呢!她用力地捶着那扇铁门,最后软瘫在门前痛哭了起来。

她知道青科走了,是她让他走的。她想他既然选择了逃避,应该有他的理由,她不是一个缠着别人不放的女子。只是她不明白,如果是爱,为什么要放手?如果不爱,为何要赶回她身边守了她这么久?

她开始失眠,一连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去医院买了一些促进睡眠的药,加大了剂量还是没多大效果,或许相思这样的病痛是无药可救的。

每当夜幕降临后,她就一个人坐在窗前看着对面发呆,夜风从身侧穿过,空洞的伤就隐忍在心上,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可她依然没发现青科的身影。

她想去冲杯咖啡,打开橱柜才发现速溶咖啡和咖啡豆都没有了,以前总是青科帮她带回的,想起以前每到周末的时候,他在她的小屋子里细细地磨制咖啡豆的情景。这样一个男子为什么此生注定要漂泊?她披上外衣,穿上拖鞋准备去楼下超市购买。打开门的一刹那,她惊呆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青科。他手里拿着购物袋,递给她,她接过,里面装的却是普洱。她故作轻松地道:“来得真及时,我正想出去!”他笑了,笑得很苍白,说:“我准备走了!”“去哪儿?”“明天回美国!”“为什么要送我普洱?”“咖啡味太苦,它带给你的将是无尽的疼痛与折磨,不适合伴你一辈子,你不如去喝茶,它味正,给人安稳踏实的感觉!”“咖啡或是茶,在于品它的人,不是它本身为自己所下的定论!”“每一种事物都有它本身的缺陷,有些只适合相望,而不适合去拥有!”“好,我明白!我会听你的话,以后我会喜欢上普洱的!”“那我走了,再见!”说完他转过身便下楼去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她多想跑上去从背后抱住他让他不要走,多想大声叫出他的名字,告诉他自己多么需要他陪在身边。可她却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然后返回屋子里为自己泡了满满一杯普洱。不一会儿,屋子里就到处弥漫着茶香,而她却感觉这是凝集了千年的忧伤。窗外突然下起了小雨,打湿了空气与想念。她推开窗户,看到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她发现青科也站在窗前,他们就那样互相站着看着彼此,不发一言,直到此时她才发现,咫尺之间,天涯般遥远,她的爱竟跨不到一街之隔的对面。

清晨,他下楼,背着很简单的行李,看到楼下的她时,轻唤了一声“蛮儿!”

她笑了笑,说:“我是来跟你作别的,青科,祝你一路顺风!”

他走过去拥抱住她,然后伏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蛮儿,再见了!”

她艰难而淡淡地说:“再见!”

再见,多么疼痛的两个字,其实就是说今生再也无缘相见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的泪止不住地涌了出来,那是心雨!只淋自己的爱和疼痛的心。泪眼迷蒙中,她似乎又看到了那张白净却很忧郁的脸上挂着久违了的微笑,可在他的眉间,她还是看到了淡淡的落寞,淡淡的忧郁和淡淡的心痛,不忍相望,转身,泪水再一次涌出!于她,这就是一场爱,明明那么轰轰烈烈,痛彻心扉,可嚷,面上仍是沉寂如夜。而于他,或许是爱,或许不爱,但对他来说都是刻骨铭心!

第二章

谢谢你,偷偷地爱过我

他是从高三才开始接手这个班的。并不像当初传言的那样,高三文科学生如何难以调教。学生们还算尊敬他,也许是听了校长夸张的介绍。他尽量把前几节课备得足够充分,力求有一个好的开始。还好,那年的圣诞元旦他收到很多学生的礼物,就连班呈传说中很傲气很顽劣的靳虎,也感激地送了他一只很美的工艺台灯。

下学期开学不久,他感觉班里有些异常。课堂秩序不好,学生们很随便,不像从前。其他任课老师很诧异,没有啊,你要求太高了吧?

很多次,他都听到有人在下面瞎喊:“这样说不行吗?”喊话的人低着头,不举手也不用其它方式示意,肆无忌惮。学生们要么看笑话似地低声浅笑,要么静静地等着台上的老师接招。他装着没有听到,他们毕竟是小孩子。再后来,学生们越来越勇敢。有一次,他明明白白地看到靳虎叫板似地盯着他喊:“为什么不能这样说?”

他是个老师,尽管知道对方是在捣乱,还是耐心地把重复了几百遍的话再重复一遍:“这是习惯,就像我们汉语说‘地下走’而不说‘地上走’一样!”

五一长假,他在QQ上碰到班里的一个女生。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对方突然冒出一句话:“老师,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班里的男生上你的课时总起哄?”

他精神一振,当然想知道啊,一直困惑着呢。“你对方莉莉很好是吧?”

他想了想,谈不上好不好,都差不多。他记得,方莉莉是个很端庄的女孩子,上学期期末才从另一个学校转来。她被班主任送进教室时他正在班里上英语课,外面下着雪,方莉莉的小脸冻得红扑扑的,像一个熟透的苹果。他印像很深,她一点也不生分,第一节课就很积极地回答问题。“她……她喜欢你,知道吗?”女生好像小心翼翼地,最终还是选了喜欢这个词。“怎么了,你们不该喜欢老师吗?”他表面上很镇定,内心里已经乱了方寸,不知道面对一个学生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脑子里迅速地把与她有关的事全部过滤了一遍,惟一不寻常的是,有天早晨她很早就去了他的单身宿舍问了一个问题。他当时就很纳闷,小姑娘这么早来就为了问这样简单的问题?她走后,书桌上多了一盒早餐奶,玻璃板下面压着的照片也少了一张。他并没有多想,小孩子嘛,单纯的尊重,哪有那么多心思?“不是那种喜欢的,是……”女生吞吞吐吐。

他明白她要说的话,是暗恋,她刚才用喜欢代替了这个词。他清楚,对于她那样的年龄,说爱,显得太轻浮太漂缈。而喜欢里,透着禅意。“方莉莉来了之后,好多男生都喜欢她,其中就有靳虎。但是,方莉莉在女生宿舍公开宣称,喜欢有才气的英语老师,男生们便迁怒于你……”

一瞬间,原先感觉很灰暗的环境突然就明亮起来,不如意的生活、枯燥的工作、寂寞的爱情……一切都变得炫目多彩。他的心里暖洋洋的,虽然大多数男生排斥他。谁不喜欢被暗恋的感觉啊?何况,他才27岁,大学毕业刚刚4年。

开学上课,他开始下意识地躲避她。眼睛不敢直视她,在教室里不敢再提问她,见到她甚至有点紧张。她成绩不错,他惟恐自己一不小心伤了她,影响她高考。她的一生,才刚刚拉开序幕。好在,离高考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她如愿考上了武汉大学。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同时,也有些隐隐的失落。

谢师宴上,她的父亲带着她给老师挨个敬酒。轮到他时,她倒了两杯,满的给了自己,半杯的给了他。

他还是喝高了。第二天醒来,想不起她对他有什么特别。原来,怀春少女的心思不过是偶然的怦然心动,青春年少的岁月里,哪一个青年男女没有过感情萌动的时刻?这只是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

已经被鼓起来的斗志依然昂扬着。那一年年底,他也如愿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

她在QQ上把追她的男孩子的照片发给他,找他征询意见。他斟酌了好久,才打过去一句话:“有点配不上你。”明明知道这样的评价有点虚伪,还是硬着头皮发过去。怕她看出来他的司马昭之心,顿了会儿又补充说:“做父母的都认为自己的儿女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老师也一样,总以为谁都配不上自己的学生。”

第二年,她从网上告诉他,靳虎在追求她。这一次,他实在找不到什么借口替她拒绝了。两个都是他的学生,优秀的学生不是正好相配吗?

五一节,她极力邀请他去她们学校看樱花,把樱花烂漫的武大校园说得天花乱坠。关键是,高中的很多同学也去的。

他到武昌火车站时已是晚上。虽然已近5月,晚上还是有些凉。她还是原来的样子,年轻得让人嫉妒。身着白色的连衣裙,与周围的环境不那么协调。他问她冷不冷,她摇了摇头,她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他看。果真见到了好几个原来的学生,却没有靳虎。

第二天,她果然就冻病了,却隐忍着,不在众人面前擦鼻涕。晚上吃饭时,他们进了一家名叫“巴国布衣”的饭店。吃的是火锅,第一口就又麻又辣,口腔里味觉瞬间就失去了作用。他找服务员要来香油:“你蘸着香油吃,能保护肠胃的。既然感冒了,就少吃点辣子。出门在外,得学会照顾自己。”

她没有料到他那么细心地观察过自己,终于忍不住,眼睛湿湿的:“太辣,受不了!”一句话,混淆了泪水的原因。

他们去KTV里闹腾,他和她坐在角落里礼貌地鼓掌,善意地起哄。两个同学正在争麦克风时,突然停了电。房间内外到处都是叫嚷声、口哨声。他和她都很安静,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俩。她鼓起勇气,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乖乖地被她攥着,两个人的手心积满了汗。就在这时,来电了。她赶紧松开他,脸色绯红。好在光线很暗,并没有人注意。

很奇怪,他们等到6号樱花还是没有开。她像个主人一样不好意思地说:“真扫兴,我们老师大老远跑过来却没见到一枝樱花。”

有同学就抗议:“搞清楚啊,我可是从黑龙江那边过来的耶,别远近不分!”

她的脸刷地就红了:“人家是老师嘛!”

第二天,他回到北京就收到了她发到信箱里的信,照片上的武大樱花烂漫。信箱的主题里有一行小字:“能够陪你们看樱花,多浪漫啊!你说,为什么它就晚了这么一天呢?”这是她传递给他的最暖昧的信息。为了掩饰自己,还刻意在“你”后面加了个“们”字。

研究生毕业那年,他有了女朋友,是他本科班的学妹。方莉莉说,她还没有去过北京,要趁他毕业之前好好参观一下北京。

她去之前,他小心地把自己的东西从女朋友的出租屋里搬出来。女友有些不解,何必掩耳盗铃呢?他讪讪地回道:“她毕竟是我的学生,不能让学生笑我道貌岸然。”

就这样躲躲闪闪地捱到了毕业,他和女朋友去了珠海,很快就结了婚。她也在武汉找了工作,据说是时尚的IT业,常常挂在QQ上,什么时候上去时她的头像都是亮着的。

2007年4月底,他去北京参加一个校友会。坐上火车时给她发了个短信,说要路过武汉去北京。很快,就收到了她的回复:“武大的樱花正开,顺便来看看吧?”

也好,补上6年前的那个缺憾吧,反正校友会也不急。火车还没有停稳,他就看到她在站台上的身影,还像个孩子,热切地追着火车寻找着他所在的3号车厢。她瘦了,锁骨深陷。举止端庄大方,外表上已找不到高中时青涩懵懂的痕迹。算起来,她应该是他们初相遇时他的年龄了吧。

火车站广场上扯着一条巨大的横幅:“抱抱!来自陌生人的关怀”一群年轻的大学生正在那儿搞活动。他在北京也见过的,都是“抱抱团”的成员,给陌生人温暖的拥抱。他和她从一个年轻的怀抱转到另一个,最后,他发现最后一个拥抱着他的竟然是她!她笑着说:“还别说,这样的拥抱真的让人感觉亲切了许多。”他也笑了,有点心酸。两个人的生活有点像一部爱情电影,如果这场情事是以那年在KTV的牵手开始的话,到今天的拥抱隔了太多的时光。故事没有来得及衔接上,一部本该荡气回肠的电影中间插播了太多平淡无奇的广告。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当然是武大校园。她说,她每一年都要来这里看樱花的,武大的樱花今年开得有点早,不到5月就满枝了。不过,从没有见过像今年这么灿烂的。他们进了校园,樱花果真开得恣意极了。与那年没有看到樱花的失望相比,即使一朵小小的花枝也能让他欢喜不已。武大的变化不大,不同的是地上已经有被风吹落的花朵。

然后他们去黄鹤楼。暮色中,黄鹤楼游人寥寥。他问她:“莉莉,那个他如何?”他不想在她面前说出靳虎那个名字。“哪个他?已经换了N个了……”她笑。

他没有敢再多问,指着那座铜像开玩笑:“你说,这铜像能不能养活我们一辈?”

她看着他,认真地回答:“能,一定能养活我们这辈子的!”那表情,和从前靳虎在班上挑衅地看着他时一模一样。

他改签的是晚上的火车,她坚持送他到火车站。火车进站了,他不失时机地劝她:“虽然你还年轻,可也该考虑婚姻了。”

她没有答话,怔怔地看着他熟悉的背影钻进车厢。

火车出了武汉时,他的手机收到她的短信:“老师不用为我操心,我已经有了一个他,原本定于今天去办结婚证的。”

他浑身一激灵,全身的冷气好像都被逼了出来。这么重要的一天,她却抽身来陪他,在他的怀抱里寻找温暖,怎么向那个他解释?是该有个了结了。他想了好久,用心地给她回了短信:“谢谢你,谢谢你曾经偷偷地爱过我!”

第三章

曾经的朋友

午夜零晨,在欢乐的气氛下结束一天的工作。出到大厅,看到两个熟悉的人影,那是我的两个好友兼室友,她们来接我下班!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麦当劳餐厅当服务员,每天六到八个钟的上班时间,但是上班的时间却是不定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个钟都会有人上班,每一个钟也都会有人下班!那天,我上的是晚班,四点到十二点。我的两个好友,在同一个城市上班,但是工作不一样,上班的时间跟地点也不一样。

我跟婷以前同是在麦当劳上班,只是她到后来换了工作,也在附近找到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而凌若是婷的朋友,就这样,我们三个经常在一起玩,最后也就同住在一起。转自:

三个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我们的第二个家,叫做“小房子”那是凌若跟婷取的,后来我也就跟着她们一起叫。“小房子”里面有两张床,我自己一张,她们两人一张,凌若是后来住进来的,她是婷的知已,所以她们两个睡同一张床。婷是先认识我的,而凌若是在一次工作上跟婷结交成好友的!但是她们两个的感情却是无人可替代的。

凌若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会照顾人,也很会体谅别人!听婷说,她之所以会跟凌若成为好友,是因为在她们刚认识彼此不久时,婷脚受伤了,要开刀,婷是外省的,家人都不在这边,而凌若那时知道后,就一直陪着婷,帮她买菜,做饭,婷说,凌若以前从来没做过饭菜的,但是对婷,却像一个母亲一样,什么都帮她。从一楼背到八楼,婷动手术时,凌若也一直陪着婷,甚至在手术室时看着婷,陪着婷!那段时间,凌若请了几个星期的假,一直陪着婷到脚差不多好了才回到工作上!之后,婷跟凌若就成了知已!

而我跟婷之所以住一起,是因为当时我们都在找房子,在餐厅里刚好我跟婷比较谈得来,婷上早班,我上晚班,我们的工作不是婷接我的班,就是我接婷的班!婷是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就这样我们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也因此成了好朋友!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谈的人,我之所以跟婷成为好友,是因为她有一张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微笑着的脸,还有她的平易近人!

凌若很喜欢吃麦当劳,当她无聊时就会去买一杯可乐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认识我跟婷之后,她去的机率就更频繁了,经常都会去等婷下班,那时的我真的很羡慕她们两人有如此纯真的友谊。

有时凌若跟婷下班后也会去找我,等我下班后三个人一人买一支冰激凌吃着一起回家,不过大部分都是三人你追我赶地回到宿舍。我大部分上的都是晚班,等我下班时已经是零点了,回到“小房子”后,刚倒在床上,又被她们拉起来,不是吃夜宵就是在到附近广场吹风聊天,虽然工作了一天很累,但跟她们这样一起,却一点也不觉得累了,心情不好也丢到一边去了,跟着她们一起疯,一起聊天,日子过得特别快,那时的我是快乐的!她们也是快乐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段时间,婷跟凌若发生了点小予盾,后来的事我也就不清楚了,凌若走了,“小房子”剩下我跟婷,没有了以前三个欢乐的笑声,也没有人再把我半夜拉起来吹风聊天了。“小房子”变得很清静!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婷的身边多了很多朋友,一些很会玩,喜欢泡吧的朋友。每天零晨两点到五点,我总会被开门声吵醒,婷白天上班,晚上就跑到酒吧,她很会喝酒,也比以前更爱玩了,我跟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现在的她一天不上酒吧,就闷得慌,每天半夜都是一身酒味回来。用钱也不比以前了,以前她会按时交房租,但是自从凌若走后,她就把用来交房租的钱拿去做头发,买衣服,三天两头就换一个发型,换一次又是几百块,衣服越穿越短。交房租的钱也就一拖再拖。至于婷,我也不再管了,我跟她,也从以前的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她忙她的,我忙我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似乎已形成陌路!

后来我辞职了,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白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学校里,因为我知道,要想找一份好的工作,就要有一定的本事,有自己的特长,我很努力,很积极地上课,希望自己不再颓废。希望下一个站点是我一直期待着的。

现在,来到了这里,也找到了另一份工作,但是却找不到从前的快乐!

怀念!每一天,我都会想起那一段快乐的时光,想起那两位我曾经的好友,她们是否也跟我一样怀念,一样想念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虽然已没有联系了,但是你们在我心里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婷:还是经常到酒吧吗?有没去上课?明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吧!真心地希望你过得好!

凌若: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无聊了吧,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还是在细心地照顾身边的朋友吗?希望寂寞的时候偶尔会想想我,除了婷,我也一样可以跟你分享快乐与忧愁的!

草戒之友情

记得曾有人说过:友情是没有翅膀的爱情。我刚听到这句话时,也曾一头雾水,友情怎么会是爱情呢?没有翅膀的爱情?如果这句话是针对两个女孩的友情来说的,它也同样正确吗?是不是说这两个女孩的友情已经很深很深,但又不是爱情,没有翅膀的爱情就不是爱情了只能是友情,深深的友情,是这样的吗?

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句话,但我一直地一直地思索也无法读懂其中的意蕴,直到后来遇到了好友晶,我才开始在我们的友情中慢慢潜析出这句话的意蕴。

晶是一个文静又精灵的女孩,而莹我是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鬼灵精。每次舍友见我俩又开始在宿舍里“大闹天宫”、“翻云覆海”地嬉戏时,总无奈地用我俩的名字的谐音解释道:“你们果然是‘精灵’(晶莹),你们前世一定是一对淘气得让人头痛的‘精灵’。你们前世一定是天生一对。”这时,晶和我总是相视而笑,彼此读懂了对方的眼神:“是的,我们前世一定是一对精灵,今生来做一对好姐妹。”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但它的浓稠程度丝毫不见得比爱情低。

如果说爱情最后确定在一枚钻戒上,那么友情是否可以最后确定在一枚草戒上?大学开学初是艰苦的军训,军训操练完毕后我们穿着军服坐在草坪上参加军训总结大会。上有上说,下有下语。我和晶躲在席台前下方窃窃私语,时不时嘻嘻哈哈笑起来。

要知道,为了考取大学,有多少人寒窗十几年,一直地忍受着心灵爱情悸动的折磨,一直地忍住寂寞不敢去拍拖,只为能专心过独木桥。而现在,我们终于走过了独木桥,终于可以放松地吁一口气了,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在这个时候也如一直沉默的火山开始蠢蠢欲动将要爆发。

毕竟,我和晶都是寂寞的人,都开始强烈期待爱情雨滋润我们那干涸了二十年的心,但开学刚一个月缘分的步伐也没来得那么快。还好,至少我还有晶,晶还有我,我们可以彼此依靠彼此减少对方的一丝寂寞。我们互相暂时地站进了对方为对方等待的他出现在身旁留出的一个空位上。这就是友情,它不能替代爱情,但它能填充些许空缺并带来温暖。

我和晶百般无聊地聊着天,一边也无聊地一根一根拔着地面上的草。不自觉地,我将草编绕成了一枚戒指,一枚草戒。看着一脸笑意的晶,我居然有一丝的感动,我想至少这一刻她是开心幸福的,哪天她做了新娘一定是世界上笑得最甜蜜的新娘。这一刻我动情了,为晶的笑容而感动至触动。我拉过晶的手,将草戒套进她的手指,笑着说:“晶,我知道你不要墨尔本的翡翠,我亦知道你不要钻戒,那我就送你一枚草戒吧!草戒定情,我不管,天涯海角你都只能是我一个人最要好的朋友。”晶先是苦笑不得后而荡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将我的心笑得亮堂堂的。就这样,我和晶淘气地嬉闹着,晶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也回以我一个草戒。呵呵,或许我俩都没有想到,自己戴上的第一枚戒指,居然是一枚草戒,友情之戒。这就是友情,爱情可以姗姗来迟,但友情却是需要的,一直都需要的。

一年之后,我和晶都开始拍拖了,我们都寻找到了各自的他,这不但没有使我们的友情冷化,相反地我们的友情在彼此倾诉和倾听对方爱情故事中更深更深。爱情或许是甜蜜的。但爱情的蜜是来自自己的他的给予,甜则需要通过与好友分享得到认同才显得它更甜。我们就是在甜甜的味道里,进一步融化了我们的友情。

晶有晶的他,我有我的他,但我们各自的他都在遥远的异乡。异地恋多少让人有点无奈的,跟他一起相爱他却不能时刻陪伴于你身边让你依靠,将相思之丝拉得那样绵长。其实有时候,即使自己已身处爱情的糖罐中也依然会感到寂寞,因为伸出的想让他牵住的手,只能悬在空中,异地的他也是有心而手不及。

是不是爱情的寂寞同样需要友情的牵手?

一直地一直地,我都很喜欢张智霖演唱的《十指紧扣》,那是一种让人依恋的感觉,依恋歌中带给人充满想象的十指紧扣的感觉,正如歌词所述: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

在没有各自的他陪伴在身边的日子里,我和晶拉起了手,一直地一直地十指紧扣。那是对爱情寂寞的一种抚慰。记得有一次,我和晶去溜冰,因为我们是第一次溜冰,所以只能够彼此扶持,紧紧地十指紧扣。在一次次的滑翔中,在一次次跌倒之后彼此仍紧紧地十指紧扣中,我读懂了《十指紧扣》爱情之外的另一种情谊:两个人手拖手的感觉真系好,两个人手拖手真系勿嘢都可以感觉得到,可以感觉得到我们的友情走到边一度。我内心的回答是:这一生。我想晶也应该有这种感觉。这是一份深深的彼此默契的友情。

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爱情,友情是一份不是爱情的浪漫,友情是一份可以在各自拥有的爱情升温之外也随着升温的情谊。不管爱情有没有,友情却一直有;不管爱情在不在,友情却一直在。

草戒定情,从此十指紧扣。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的这份草戒之友情,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晶十指紧扣的画面,它刻在我的记忆深处,它沉淀在我的情感深处。这是一份值得我一辈子珍藏的情谊。

第四章

真正的友谊就像爱情一样

我与小珊相识于10年前,那时我们都16岁,花季般的年龄赐予我们修来的缘分。我们从不同的中学考入同一所高中。

记得开学的第一天,我们被安排为同桌。当时小珊很内敛,戴一副近视眼镜,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不言一语。而我也是个不活络的人,只是被动着等待身边这位女孩主动开口。然而,小珊一直固守她的矜持。多时后,我按耐不住,终于鼓起勇气先开口:你叫什么名字?我以为她会直接回答我。没想到,她居然掏出一本教科书,在书的第一页上写下了自己的闺名,然后拿给我看——周晓珊。她的嘴角间终于露出腼腆的一笑。这一笑,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以至于多年以后,她的抿嘴一笑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时时吝啬地拿出来回忆一下。

小珊很漂亮,白里透红的脸蛋上嵌着一双莹亮剔透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高挑的身材。上学时,因我们集体穿校服,以至于掩盖了她许多美丽。

以后的日子,我们融洽地相处着,同时也培养了我们一生的同窗友谊。

升入高中,我的学习成绩落在了后面,即便自己再用功,收益也不大,而小珊属于冰雪聪明的类型,即便不用功,成绩也可维持中游。

高中二年级,我因学艺术专业而分到文科班,小珊则留在了原来的理科班。从此,我们见面相处的机会少了很多。紧张的学业,冲刺的高考。那期间,我好象已经遗忘了这个默默的女孩。只是毕业那年,小珊带了相机,要与我拍照。我才意识到,她始终挂念着我,珍惜着我们的友谊。

毕业那年,我们的心都无比疼痛。

小珊考上了远在湖南的大学,而我则留在了本市就读。从此,我们开始天各一方,只有偶尔某年的假期她回老家才有可能小聚。

我去她家玩,小珊仿佛就是我的小工,我要洗脚,她就会帮我烧水;我要吃饭,她就会给我做柿子炒鸡蛋;我要唱歌,她也会给我连上自家的卡拉OK。

这一切,都是小珊为我做,直到现在,我都未曾为小珊做过点什么。

大学毕业那年,我的独唱音乐会紧张而隆重的筹备。我第一时间告诉她,要她一定来为我捧场,欣赏我多年获得的成就,与我一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可音乐会那一天,我失望了,小珊没有出现,她因种种原因没有来。当时我并不顾及是何原因,只知道一味的生气,甚至气急败坏。心想我这么重要的音乐会,也许一生只有一次,我最好的朋友即便上刀山下油锅来参加都是应该的!何况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听不进小珊任何解释,甚至根本没有主动问为什么没有来的原因。就一条信息发过去:不要联系了!我不曾想到,这一次对小珊的伤害究竟有多深?从那以后,我们许久没有再联系过!

多年以后,我反省自己:我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从来没有主动替别人着想过,从不懂得宽容与谅解。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不成熟。得知小珊去了北京,心里终究有点疼痛。小珊那张永远清纯脱俗的脸居然几次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梦里有小珊的微笑。我们真的诀别了吗?

终究有一天,当小珊再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穿着一席白裙的她是那么清晰,那么美丽。早上醒来,我发现枕头上流下了一小块阴湿,那是我为小珊在梦里流下的泪。

我终于不顾一切,在校友录上查找到她在北京的手机,不顾任何所谓的面子。发了一条短信:小珊,你还好吗?

从那以后,我们又恢复了往日的友谊。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上海,小珊和男朋友福军依然在北京工作。当初,她第一次把福军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就为她高兴,福军是个开朗热情又善良包容的好男孩。如今,他们彼此依然珍惜着对方,精心维护了7年的感情,已准备明年正式步入结婚的殿堂。我真为她高兴!更忠心地为他们祝福!

再次重逢,我们彼此都说对方一点没变,性格和气质还和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唯一随着岁月而改变的就是我染了头发;而小珊烫了头发。她还是那么安静,但比上学的时候爱笑了。照相的时候总是一脸开心的笑。每次小珊优雅地伫立在照相机前准确留下她的倩影时,我就会直直地望着她,眼前的小珊不远千里来到我面前与我重逢,这个美丽的女孩是我此生最好的朋友。我是多么想一直这样看着她,看着她熟悉的身影,熟悉的面庞,熟悉的微笑。忽然顿悟,真正的友谊也如爱情一般,无论何时,只要再次重逢,都会日久弥新。

把生命中最真的那一点情毫无保留地给一个同性朋友,是多么难得!珍视的朋友,恰恰因只如初见,才能够一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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