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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0 17: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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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飞/唐缺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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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云之彼岸

九州·云之彼岸试读:

楔子

清越吾兄:

身体还好吧?上次和你说过少喝点酒的事情,不然再喝得酩酊大醉去调戏女夸父,可没人来救你了。

你见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当已经到达雷州毕钵罗港。鉴于疟峣泽横亘于雷云两州之间,其内弥漫的瘴气比我母亲大人的唠叨更具杀伤力,我决定选择海路,从毕钵罗出发,入滁潦海,然后沿海岸绕行西北,最终登陆云州。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化的行程,有极大的可能性我会随着颠覆的海船葬身鱼腹,成为历史上无数自不量力的倒霉蛋中的一员,妄图一探云州密境而最终丢了小命。

但请你不要再劝我了,你知道我的脾气,用六角牦牛都拉不回来。我决意要去云州,这一点和你鼻尖上的痣一样无从改变。

回信仍然请用凌风,谢谢你替我驯养了它,等我出海之后,全靠它和你联络了。

顺颂安康

离轩

清越兄:

船已出海,目前还算风平浪静,水手们也都经验丰富,对这一片海域很熟悉。当然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要去云州——不然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我上船。这条船原本是要到西滁潦海的陌路岛,那是距离云州禁航区最近的一个有人定居的岛屿。到了那里我再想办法吧。

这艘船是一些商人包下来的,打算在陌路岛的渔村中低价收购一些珠铭,拿回去贩卖,我不过是搭个顺风船;还有一些专程到岛上游玩的年轻人,我看到他们嘻嘻哈哈的,完全不把这趟旅程当一回事,殊不知即便只是接近云州,这一条航道也是很危险的。

船上的生活很无聊,除了站在船舷边看着那千篇一律的海水与天空,大概就只剩下胡思乱想了。这些日子里,一切关于云州的记载在我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打滚,可惜除了那些死亡数字是真切的,剩下的都是夸张多于事实、想象多于亲历。目前唯一对我有帮助的是那些海难记录,它们真实地告诉了我,云州沿岸的气候状况有多么恶劣,再加上频繁出没的巨大海兽,我至今还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去登陆。但我一定不会放弃。

顺便我还遇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那是一个曾在瘴气中侥幸逃生的商人。他年轻时和我一样不安分,试图穿越疟峣泽进入云州,当然了,结局注定以惨败告终,但他是所有同伴中唯一逃得性命的。据这个胆小如鼠的家伙说,当瘴气刚刚飘起时,他就迅速地甩掉其他人转身逃离,但在逃跑的过程中,他无意中回望了一眼,发现迷雾中隐隐有什么巨大的生物显现,然而他不敢停留,一溜烟逃出了沼泽。他很肯定地说,那东西决不比一头狰的块头小,而且行动极其迅速,幸好当时没去追他,不然铁定跑不掉。

这个小故事再度激发了我对云州的向往,那一片神秘未知的谜一样的大陆,不知道隐藏了多少惊世骇俗的秘密啊。纵使我不能完全将它们发掘出来,至少也要努力去窥其一斑。

又及:你在上封信中提到了我们两家的恩怨,建议你不要去掺合。大丈夫生于世间,应当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既然已非战争年代,这样的家族仇杀实在是无聊兼可笑,也并不适合你。我已经躲出来了,即使你不愿意逃避,也最好能洁身自好。

此致

离轩

清越兄:

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一支海盗船盯上了我们,沿路一直追踪着,毫无疑问已经得知船上有许多商人,必然也会有很多金钱。我猜我们当中极可能有内奸。

船老大和商人头子吵了起来。船老大说,海盗是惹不起的,要商人们交出财物,舍财免灾;商人们当然不同意,要船老大全速逃离,可是一艘民船怎么和海盗们装备精良的战舰比拼速度?年轻人们还咋咋呼呼,要和海盗决一死战,简直可笑。

要是在陆地上,我想我自保应当不难,但在这浩瀚海洋之中,实在是无用武之地,只能见机行事。在我的视野里,海盗船上张牙舞爪的旗帜都已经看得很清晰了,只是在等待动手的最佳时机而已。

心情有些沉郁,就此搁笔。为了这些无聊的俗事而打搅我的计划,真是令人不快。

祝好

离轩

清越:

他们动手了。船上有内奸,破坏了风帆和舵,船已不受控制。

来不及说了,风暴,大漩涡,估计无幸。凌风托付给你。如果我侥幸还活着,它就能回到这里找到我。

一、三十六号

作为一个恪尽职守的人,黄大方总会在每天傍晚准时出现在清江路,令这条著名商业街上的所有人都禁不住大皱眉头,但还不得不笑脸相迎。当然,黄大方也会还以友好的笑容。“怎么样,今天的份钱准备好了吧?”他亲切地拍着大家的肩膀,“没有麻烦是最好的,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偶尔有人一下子拿不出钱来,他也决不生气,而是体现出人如其名的大方:“没关系,明天补上就行了,外加三成利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他补充说。不过另一方面,此人也极有职业道德,保护费就是保护费,除此之外,他连别人一个鸡蛋都没拿过。因此当这天晚上,他提出要借地休息一下时,泰丰酒楼的汪掌柜显得颇为惊讶。“快,送黄大爷到最好的雅间,”他赶忙冲着伙计吼道,“招呼老郑做一桌……”

黄大方疲惫地摆摆手:“不用了,我就是有点累,借你这儿休息一下,随便给我找个地方就行。”他的面色蜡黄,看来的确状况不佳。汪掌柜不敢多言,仍然命令伙计将他送到了雅间,然后悄悄掩上门。

此后黄大方一直没有从雅间里出来过,汪掌柜也不敢去惊动他老人家。但外间的客人走了一桌又一桌,月上中天,到了打烊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亲手捧了茶壶去敲门:“黄大爷,您要不要换壶茶?”

但黄大爷没有应声。汪掌柜壮着胆子轻轻推开门,探头一望,随即连楼下正在打扫的伙计都听到他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蛮虎一直偷偷喜欢着隔壁摊位那个每天清早过来卖花的小姑娘,但他也很清楚,夸父和人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想一想而已。两人的摊位挨在一起,一个卖菜一个卖花,两个月了,他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叫小翠,知道这姑娘住在城南的贫民地带,每天天不亮就过来,很晚才回家,经常天都黑了,还看着眼前剩下的几枝花发愁。而最近天气越来越冷,卖花的生意更不好做。每到这时候,蛮虎就很同情:菜卖不出去大不了带回去自己吃,反正夸父饭量大,可是花卖不掉怎么办呢?他有时会在街边找来招来几个小孩,偷偷塞给他们几个钱,让他们把剩下的花都买走。

但是今天她没有来。蛮虎心里始终被不安的情绪所笼罩,这不应当是她的作风。他等了好一会儿,直到太阳的热度已经让他的额头微微出汗,终于觉得自己无法再等下去了,于是匆匆收拾好摊子,走向城南。

夸父在这样的和平年代虽然不算罕见,但走上路上依然是引人侧目,但蛮虎顾不上去在意。走到城南才反应过来,他压根不知道小翠住在哪儿,城南那么大,却到哪里去找?正在踌躇,却发现前方乱哄哄的,好像发生么什么事。人们脸上挂着惊惶而略带兴奋的表情,叽叽喳喳地谈论着什么。

一些捕快模样的人一面喝散人群,一面向前疾奔。突然之间,他心里有了一种很不详的预感,好像有什么滑腻冰冷的东西在心里爬动。他深吸一口气,慢慢跟了上去,每跨出一步,那种恐惧感就加深一层。

牛阿四双目圆睁,牙关咬得咯咯作响,手里的木棍几乎要被捏断了,身边的牛阿二慌忙按住他的胳膊。“捉奸在床!兄弟!”他说,“你现在进去,他们俩什么事都还没做呢,随便编个借口就能跟官府搪塞过去,你就变成恶意行凶了!”“我他妈的怎么能忍得住!”阿四近乎咆哮着说,“这要换了是你老婆,你怎么做!”

阿二恼了:“你明知道我没老婆还那么说!”

阿四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不敢再多言,但心中冲将进去把这对奸夫淫妇痛打一顿的念头仍然没有消除。他强忍着怒火,耐心等待着,耳中隐隐传来男女二人的调笑声,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痛不欲生。身上不断有蚊虫飞来爬去,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个个红肿的疙瘩,这更增添了他的火气。

但是这对狗男女似乎就是不着急,还在罗罗嗦嗦地说着些什么,牛阿四眼睛里都快喷火了。正当他按捺不住准备先打了狗日的再说时,却忽然听到老婆的尖叫声。“你怎么了?喂,说话呀!”老婆的声调已经完全变了,“妈呀!救命呀!”

阿四顾不得其他,从地上跳起来,破门而入。阿二叹了口气,只好跟进去,但刚到门口就被狠狠撞了一下,摔倒在地。

撞倒他的是弟弟阿四。阿四面色惨白,五官变形,嘴唇颤抖着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理会哥哥的叫喊,好似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溜烟就没影了。

阿二揉着胸口慢慢站起来,嘴里咒骂着发疯的弟弟,扶着门框往屋里看了一眼。然后他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以上事件均发生于十二个对时之内,发生于某一个微寒的深秋,发生于黄金港口淮安城。淮安城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这座城市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人们都忙碌于赚钱,通常对一般的市井流言缺乏足够的热情。对于他们而言,与其去关心谁谁谁家的地窖里藏了多少金子,倒还不如自己踏踏实实想办法从别人口袋里榨出点钱来。一位署名叫邢万里的旅行家——据说全九州的旅行家都叫邢万里,以便形成品牌效应,不知道是不是跟淮安人学的——曾在书里说:“我很惊叹于淮安的忙碌与充实。人们像奔流的海水一样永远不知疲倦,连行走的速度都比其它城市的人要快。这里的人总是精明而务实,虽然关注各种细节,却决不会把一丁点注意力放在与自己生计无关的事物上。当我走在淮安,向人们打听淮安的风物人情时,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冷漠而敷衍的,后来我换了一种方法,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他们经营的货物的些许兴趣,他们会立即转变得很热情。”

但在这一天,这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清晨,整个淮安陷入了一种无法遏制的恐慌,这种恐慌上一次蔓延的时候,还得追溯到早已结束的乱世时代。那时在朝不保夕的战火阴云下,人们终于发觉,生意上的事没有太多好关心的了,还是自己的命最值钱。

现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时期似乎又悄然来临了。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流传着同样的担忧:下一个会轮到我吗?“说不定下一个就会轮到我呢,”传令使喃喃地说,“这是我这一生所见到的最诡异的事件。”“轮到你?只怕你还没这么好的运气,”三十六号一边说,一边手里抓着一块干果往嘴里送,“一般而言,不经过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不可能形成如此完美的干尸。”

传令使看着三十六号津津有味地咀嚼,强忍着胃部的剧烈不适,低下头看着这具干尸。诚如三十六号所言,该干尸的确堪称完美,连表皮都几乎毫无破损,然而就是一丁点血肉也没有了,全部的水分都已消失,整块皮紧绷绷地包裹在骨头上,呈现出灰黄的色泽。这样的尸体谁看了都会不寒而栗,三十六号却依然能满不在乎地吃东西,而且恰好吃的是脱水的干果。传令使禁不住仔细看了这个人两眼,他面部的线条棱角分明,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眼神却始终散散的,并不露锋芒。

组织把这件事交给他做,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传令使想。“而且必须要在极高温、极干旱的条件下,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三十六号补充说,“宛州不可能找出这样的地方。你真的确定,这家伙是在三个对时之内变成这样的?”

传令使摇摇头:“确切地说,两个多对时。他是当地黑帮对淮安城的商铺进行勒索敲诈的小头目,至少有十七个人看到他活着走进一家酒楼的雅间,但此后再也没出来,等打烊时发现,就变成了这副德性。”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问:“我对药物这种东西不是太熟悉,不过,是不是有某些特殊的毒药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呢?”“我也不是太熟悉,”三十六号说,“在我的印象里,只能想到十一种配方可以让人迅速脱水,可是……这些药物都无法解释这个问题。”

他伸出手,指向干尸的头颅。这具干瘪而毫无生气的躯体上,那颗头颅却令人不寒而栗地保持着栩栩如生的姿态。确切地说,它比一般人的头颅看上去更加唇红齿白、娇艳欲滴,色彩鲜明得不正常,倒像是精雕细作的蜡像的头部。任何人看到这颗头,都会担心它什么时候会突然睁开眼睛,冲着自己龇牙一笑。这一刹那传令使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是那死尸身躯里的所有精魄都被头颅吸走了。“真漂亮,不是么?”三十六号说,“我觉得这简直就是雕塑家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传令使叹了口气:“怪不得上头要把这件事情交给你,你的神经果然和一般人不一样。”“好吧,那么你告诉我,一个黑帮里的小混混被杀了,干吗要来请我出手?我的业务范围什么时候变得跟那些游手好闲的游侠一样广泛了?”三十六号问。“因为这小子其实是组织里的人,”传令使简洁地说,“更何况,一夜之间发生那么多起一模一样的惨剧,上头也很希望弄明白它们的手法,说不定会找到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三十六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丁点惊奇的意味:“哦?发生了很多起?”

传令使点点头:“目前发现的是二十三个人,这个数字大概还在不断扩大。我说,从昨天到今天,这件事情已经在淮安城传得沸沸扬扬了,你居然一点不知道?”

三十六号懒洋洋地回答:“在我需要用到它之前,我从来不对任何消息感兴趣。”

传令使离去后,三十六号在这具尸体面前坐了一会儿,为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理清了头绪,然后在中午的时候出门。这座城市于他而言不过是个驿站,没有任何温情存在于其间,但他仍然对整个淮安的结构了如指掌。这不过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要杀一个人,先要了解这个人身边的一切。

但这一次的任务并不是杀人,而是寻找杀人凶手——如果存在的话——这让他很出乎意料。加入组织三年多来,他还没想过有一天接到任务并不是去把活人变成尸体,而是对着一具尸体坐上半天。虽然该尸体的脑袋看上去像一件艺术品,这个任务仍然让他不太愉快。从心底里,三十六号还是比较喜欢杀人。当他的箭准确地穿透敌人喉咙时,内心总能体会到一种冷酷的快感。

淮安城的这个夜晚颇不宁静,人们都心神不安,早早地关了店铺,赶回家里,仿佛这样就能躲过那神秘的厄运。此时死亡数字已经上升到二十六,但是明显速度降慢了,这也给了还活着的人们些许安慰。“我隔壁就死了一个!”胖胖的洗衣大婶压低了声音对三十六号说,“是个街头的泼皮,什么也不会,成天就是吃父母,然后拿家里的钱出去赌博混日子。好像是昨天夜里谷时,那小子又喝得醉醺醺地就回家了,我听到他爹刚刚骂了他两句,忽然就大叫起来。”“哦?当着她爹的面?”三十六号看来有些好奇,“这么说,他爹看到了他变化的全过程?”

洗衣大嫂有些警觉,出于淮安人特有的远离是非的传统观念,她打算住口不再说下去,但眼前这个青年人手里有意无意地把玩着一枚光滑的银毫,这一点可和淮安的传统不矛盾。于是她紧紧盯着那不断抛起落下的银毫,犹犹豫豫地开了口:“他爹悲痛过度,现在还在屋里躺着呢。不过……不过我听他们说,好像他的身体是、是突然一下子就干瘪了,就像被什么东西猛地吸干了一样。而且……”

她停了下来,巴巴地望着对方,羽人一笑,作势要把银毫收入衣襟,她慌了,赶忙说道:“而且……而且那时候那个人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像是、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三十六号一下子想起了交到他手里的那具尸体,那张堪称红光满面的脸上的确是带着一种诡异的笑容,仿佛是在享受着什么。“那回家前,知道他去哪儿了么?”他又问。“这可没谁知道了,街头小混混,到处胡混呗。”

他点点头,把银毫抛给急不可耐的洗衣大嫂,转身离去。他步履轻捷,一路匆匆向西,已经进入了另一个街区。在那里,一个杂货铺正在挂出“停业装修”的牌子,但伙计们忙里忙外的干的并不是装修的活儿,而是在仔仔细细地擦洗着每一处角落。

瘦骨嶙峋的掌柜气哼哼地指挥着:“洗干净点!对,还有柜角,阿利那浑小子最喜欢往那儿靠着偷懒,用点力!真他娘的晦气……”

三十六号走上前,轻轻拍了拍掌柜的肩膀。掌柜没好气地回过来,看到对方的眼神锋锐得好象刀子一样,一张脸绷得紧紧的,显然来者不善,多年经商养成的良好习惯令他立即换出了谦卑的笑脸。“这位老板,您有什么事吗?真不巧,本店今天不营业,请您改……”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这位看上去全世界的人都欠他两个金铢的老板打断了:“别废话,你知道我为了什么而来的。”他从话里摸出一块黑漆漆的铁牌子,在掌柜面前晃了一下,掌柜就像被雷击了,浑身一哆嗦。他苦着脸,乖乖跟随三十六号来到僻静处,然后开始急不可耐地分辨:“官爷!我昨天就已经说了呀,我只是轻轻给了阿利那小子一巴掌,只有一巴掌而已,他就莫名其妙地倒在地上,浑身抽了几下,然后突然……突然……官爷!那一巴掌只是个巧合,全城这两天死了那么多人,不可能都是我干的吧?”

官爷不为所动,悠悠然说:“对我而言,任何可能性都是不会轻易排除掉的,除非你能好好配合我把事情弄清楚。”“我配合!您老要问什么我告诉您什么!”掌柜恨不能把心和肺都掏出来。“你打了他一巴掌之后,他是什么表情?”三十六号问。“很奇怪,他往常挨我的打都是还没碰着就先开始喊痛,这次却像是很舒服一样,还对着我笑了一下。然后他就变成了……那副模样,你知道的。”“那你为什么要打他呢?”三十六号问。

掌柜唉声叹气地说:“这小子就是贪玩!不到打烊的时间就溜出去,跑到洗马池去看什么云州班,天擦黑了才回来,还满嘴酒气,所以我忍不住扇了他一下。官爷,真的就是轻轻一下啊……”

三十六号挥挥手,止住了他翻来覆去的絮叨:“云州班?什么东西?”

掌柜看来有些诧异:“官爷您一定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了,忘我奉献,忘我奉献!嘿嘿……这几天淮安城最火爆的就是云州班了,那是一个从云州来的戏班子,听说展出的全都是云州的奇异生物。”“云州的奇异生物?”三十六号一愣,随即嘴角轻轻撇了撇,似乎是表示轻蔑。但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想到了点别的什么。“有意思。”他快步离开,边走边将那块黑色的官府腰牌放在手里把玩,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腰牌啪地一声碎了,露出里面白色的木渣。

和这个死去伙计的人死茶凉不大相同,淮安城非著名街头星相师无眼路柯的后事却办得风风光光,单是哭丧的就请了二十多个,跪在地上号啕大哭听来比亲儿子还伤心。为这个贫困潦倒、毫无积蓄的穷光蛋出钱办葬礼的,是路柯的主顾之一,淮安著名公子哥程万礼。据说为了显示自己有钱,他曾一度想把名字直接改成程万贯,被老父一阵教训,遂作罢。不过在旁人眼里,或许程万贯这个名字更适合他。

万贯家财的程大公子难得的一脸沉痛,眼中饱含着感激的泪花:“我的命是路柯先生救的。他昨夜在街头拦住我,硬要为我算命,说我的命星昏暗,星轨错乱,光芒完全被谷玄所吞噬,三日之内必定有血光之灾,只有他以本身的绝大法力为我将灾劫转移到他身上,或许有一线生机。我当时不相信,勉强付了几个金铢给他,他却将金铢扔到地上,说他行走江湖,游戏人间,只为点化有缘之人,却不是为了金钱。”

三十六号微微摇头,眼前这位程大公子果然是酒囊饭袋,这等老掉牙的江湖骗术,大概也只有他能相信。果然他接着说:“当时我一犹豫,把手递给了他,他抓住我的手,刚刚看了几眼,他忽然放开我,向后退出好几步,坐倒在地上,然后就变成了……那样子。”“这位仙师,想来是我身上的厄运太重,也不知道路柯先生是否完全化解干净了,不知道您……”他眼巴巴地望着三十六号。

三十六号高深莫测地点点头:“我会处理的,你不必担心。不过,你是在什么地方遇到这个不幸的河络的,是在洗马池附近吗?”

程大公子大吃一惊:“您果然料事如神!就是在那里,我刚刚看完一场戏班子的演出,那个戏班子说是从云州来的,还带了不少云州的奇怪动物呢!”

二、戏班

戏班子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人和动物。这里的人是泛指,九州六族都可以成为戏班子的主力,当然,鲛人比较少见一点,而魅通常可以用任一其他种族来冒充。

动物就相对复杂一点了,但一小部分有着丰富经验的江湖骗子都懂得用移花接木的方法人为制造出一些古怪的生物。这是一种相当残忍的做法,却很有效,于是人们可以在戏班里见到拖着香猪尾巴的鹿,浑身布满鳞片的豚鼠,长着翅膀——当然不可能飞起来——的雪狐之类稀奇古怪的生物。在九州各地,每十个戏班子当中,至少会有三个指着这些动物,声称它们都来自于神秘莫测的云州大陆。

因此对于三十六号而言,戏班子实在是一种很无聊的勾当,不过在一般的市井愚民眼中,这样的动物还是具备一定的吸引力的,何况还有夸父的驯兽表演呢。而三十六号来看这个戏班只有唯一的一个原因:他随意问讯了几个死者的相关证人,发现他们竟然都去看过云州班的。虽然没有问遍所有人,但他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了。

可惜今天晚上的表演被取消了。刚刚发生了诡异的连环死人案件,想来也不会有太多人乐意去凑热闹,所以云州班干脆暂停了演出。

三十六号并没有显得失望,似乎这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只是随意地打量着洗马池附近。洗马池得名于古代某位不算太有名的将领,但鉴于淮安人不平凡的商业头脑,这一事迹被硬生生安在了一代霸主定王甄宏的身上,于是此处拉大旗作虎皮摇身一变成了旅游胜地。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去的英雄逐渐为人们所淡忘,如今的洗马池,只是一个遍地垃圾的闲人聚集之所。

云州班支起的大棚就在洗马池旁,棚内有几点昏黄的灯火,想来是由于没有表演、用不着费蜡的缘故。里面隐隐传出杂乱的谈话声,还有饭菜的香气,应该是云州班的成员们正在用晚饭。在大棚外,一个黑影已经悄悄溜到了后间,也就是放着所谓来自云州的动物们的另一个棚子。

一阵五味杂陈的恶臭直冲入鼻端,三十六号可以判断出,那些并不是动物自身的体臭,而是伤口腐烂所散发出的气味。云州班为这些动物所做的手术,无疑十分粗糙,等这一阵子表演结束后,他们大概都会死掉,而班主会再购进一批低价的小动物,用同样的方法把它们变成四不像,以此敛财。

他在黑暗中调整着视线,慢慢看清了棚内的一切。一个个狭小的铁笼里关着动物们,大多不发出任何声音,也偶尔有轻轻呻吟的。他一个笼子一个笼子地看过去,并没有发现任何异状。如他所料,这些动物都是人为改变外形的,只能拿去蒙骗外行而已。

三十六号微微有些失望,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靠近。他想要抢先一步溜出去,但却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闪身到一个角落里躲藏起来。两个人影走了进来,他们手中拿着蜡烛,烛光摇曳不定,三十六号看不清他们的面貌。“那头永远长不大的狰已经死了,一会儿扔出去,”其中一个瘦削的人影对另一人说,“双头蛇的一个头已经快烂了,你先切掉,回头班主再作处理。还有上古异鳄的左前足……”

另一人看身形比前一人还要瘦得多,三十六号可以想象,他的身上必然是皮包骨头。这个人唯唯诺诺,不住地点头哈腰,虽然被分派了繁杂的任务,却是一点抱怨也没有。但等到发令的人快要离开时,他却突然小声问了一句,声音听起来倒是圆润洪亮,和体型不大相称:“陈大哥,听说这两天……城里死了好多人,是真的吗?”

陈大哥哼了一声:“你管那么多闲事做什么?干好你手里的事情就行了,别的不必问。”

那人嗯啊了两声,却还是小心翼翼地又补了一句:“是不是那些人的死……和我们有点什么关系?”

三十六号心里突地一跳,却听得啪的一声,陈大哥一记重重的耳光扇在那人脸上。这一下力道十足,对方的身体几乎飞了出去,倒在地上,叮叮咣咣撞翻了几个铁笼子。他呻吟着站起来,声音显得很痛楚:“陈大哥,我知道错了,不问了。”

陈大哥余怒未息,上前又踢了他两脚:“臭小子!我们云州班收留你是看你可怜,给你一条生路,而不是让你来打听不该打听的事情的!”“你要老是这么多嘴多舌不识好歹,当心哪天和那些死人一样的下场,最好是乖乖闭上嘴!”他最后说。

这句话引起了三十六号诸多的怀疑,但也有可能只是一句无心的恫吓。等到这个脾气暴躁的陈大哥离开后,他将注意力放到了留下的那人身上。这个干瘦的小个子低声抽泣了几声,随即抹掉眼泪,真的开始乖乖地干起活来。他先把所谓“长不大的狰”用一张破草席包裹起来,扔了出去,不久气喘吁吁地回来,开始切“双头蛇”多余的那一个头。但他显然并不是一个熟谙此道的人,下刀的时候弄疼了双头蛇,尽管这条蛇因为那个多出来的头颅而被折腾得奄奄一息,此刻仍然身子一曲一伸,跳了起来,张嘴咬了一口。虽然没有咬中,并且这种蛇也并没有毒,那人还是惊慌失措,伸手把蛇甩了出去。

无巧不巧,那蛇正好飞向了三十六号躲藏的角落,眼见那瘦子已经跟了过来,三十六号不假思索,一把将他擒住。“不许出声,不然杀了你!”他低喝道。对方果然不敢稍有动弹,但身子颤抖着,十分恐惧,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大爷饶命!我只是个跑腿打杂的小厮,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这样啊,”三十六号遗憾地说,“你要是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对我半点用处也没有了,我只好不饶你的命了。”

小厮立即改口:“可是我也偷听到了一些事情!也许会对您有用的!”

三十六号满意地点点头:“你还是蛮机灵的。跟我出去吧。”

站在灯火下仔细看,其实这个小厮的年纪和自己差不多,个头也不算矮,但是瘦骨嶙峋,全身上下几乎没什么肉,再加上总是弓腰驼背,看上去就是很小的一团。他身上伤痕累累,不过都不是什么重伤,多半是平日里被班里的人招呼的。“我确实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这个一向被称为阿福的小厮说,“我是他们半路上捡到的。他们看我手脚麻利,干活勤快,就把我留下来了。然后我跟着他们东颠西跑,宛州、中州、越州,很多地方都跑过了。”“那你之前是干什么的?他们在哪里捡到你的?”三十六号问。

阿福叹了口气:“我出生就被遗弃在白露弥,那是雷州北部的一个小城市,后来一直靠乞讨为生。”

雷州和云州接壤,倘若从地图上看,倒的确是挨得很近,假如不考虑其间的疟峣泽的话。三十六号似乎是不经意地放过了这个话题,接着问:“你刚才说,城里死的人,和你们戏班有点关联?”

阿福警觉地向后一缩:“这位爷,可不敢瞎说,我还想活命呢。”但看到对方的手指正在温柔地活动着,指不定下一步要指向何方,心里一怯,还是吞吞吐吐地说了:“我也不敢慢您老人家,您老见多识广,想必能看得出来,这云州班里的动物都是人改造出来,骗骗老百姓而已。但是,他们手里有一样动物,可能真的不一般……”“哦?是什么?”“我不知道,那动物不是拿来展出的,他们也从来不让我见到。我只知道他们把它锁在一口结实的木箱里,除了留几个孔喂食和透气,从不放它出来。但有的时候,它会在半夜里发出尖利的叫声,很刺耳。”

一个戏班子,带着一支从来不肯展出的动物,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在问着笼子在哪儿,阿福满脸的恐惧,不肯再说了,只是眼睛不断地瞟向一辆马车。据说班主无论何时歇宿,都会自己单独睡在那辆马车上,还不许别人靠近。“那么,班主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三十六号漫不经心地问。

阿福回答:“是个很奇怪的人。他成天看上去都是一幅担惊受怕的嘴脸,轻易也不愿意和手下的人接近,大部分日常事务都是他的妻子在打理。其他的我就不知道,您可以放我走了吗?”

三十六号吓唬了他几句,将他放走。眼看着今晚没有演出,夜色寂静,要察探那辆马车有些困难,最好还是不要打草惊蛇。正打算离开、等第二天再作打算,却突然觉察到有两个人正在向这边靠近。此时夜色未深,虽然民众都为了死亡事件而恐慌,洗马池附近毕竟还是有些人来往的。不过这两个人脚步轻捷,显然功力不凡,绝非常人。“这也有人来抢生意么?”三十六号轻笑一声,索性大摇大摆走到刻有“洗马池”三字的石碑旁,坐了下来,看上去和一个路边闲汉并无二致。不过令他意外的是,那两个人来到近处后,也放慢了脚步,慢吞吞地逛了过来。

更意外的是他们的长相打扮,看来都温文尔雅,倒像是寒窗苦读的书生,一个身着青衣,另一个着白衣。“越来越有趣了。”三十六号自言自语说。

两个书生优哉游哉走向了大棚,一名云家班的成员迎了上去,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另一个人扯到了后面。那是一个看来粗鲁的光头大汉,三十六号猜测他就是云州班班主。

班主一见到这两个书生就面无人色,偌大一块身板,好似秋风中的黄叶般抖个不停。三人交谈了几句,班主几乎没怎么说话,就是玩命摇头摆手。一名书生到最后叹口气,意思好像是表示此人已经无可救药,不必再理睬他了。班主一下子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三十六号远远偷看着这一幕,却不敢太过靠近,以防被两个高手发现。看来这草台班子的班主还真是有问题,不然也不会招惹这样的厉害家伙。等到两人撇下瘫软成一团泥的班主离去后,他决定先跟踪这两个人。

在以往的职业生涯中,三十六号表现出了许多为老板所欣赏的优秀品质,追踪术就是其中之一。他拥有猎鹰一样敏锐的眼神和狐狸一样的机敏,还有着超乎寻常的忍耐力,通常目标就算是蛰伏好几个月,最后也会被他揪出来。但这一次,他有不祥的预感,这两个人在气定神闲之中,似乎已经觉察到了自己的动向。

越往前走,这种感觉越强烈,两个书生专拣荒僻的道路走,脚步却并不加快,像是故意要自己跟住他们。他轻叹一口气,突然停下不走了。“怎么不跟了?”青衣书生笑着问。“我突然困了,想回去睡觉了,再见两位。”被发现的追踪者嘴里胡言乱语,脚下却真的转身就走,不出所料,刚迈出两步,耳中隐隐听到了风声。他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在那一瞬间却改变了主意,当下以闪电般的速度张弓搭箭,一箭射出。一声轻响,箭支准确地射中并贯穿飞来的物体,将它击了回去。

书生伸手一抄,叹了口气:“你可真是不友好,对着一把纸扇发什么脾气,还用这么厉害的兵器?”

三十六号摇头:“我觉得我用的东西比起你们的扇子友好度也不差。”

书生低头一看,脸上微微变色,原来手上的箭支竟然只剩下了光秃秃的箭杆,箭头已经在对方拔箭的一刹那被拗断。显然,这个非同寻常的追踪者用这种方式向他们作出了非暴力的示威。“好箭法!好手法!”青衣书生伸出拇指,表示夸奖,“我对于自己欣赏的人总是说话很直接的,所以,你是为了这两天城里的死亡案件而来的吧?”

不等三十六号回答,他就继续说下去:“这件事你最好不要插手,对你没有任何益处。我可以向你保证,事情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邪恶,我们会解决它的。”

三十六号一摊手:“抱歉,除非你原原本本告诉我事情的前因后果,否则我不大可能会罢手。”

书生凝视了他一阵子:“我们不是滥杀无辜的人,所以这次不会和你动手。但如果下次你再妨碍我们的话,请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何况,如果不是故意放慢脚步,你要追上我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两人不再理会他,这一次运足了全力,就像两片毫无分量的秋叶,几乎是飘荡着离去,身法怪异无比,果然比先前快出不止一倍。

三十六号不动声色,等到他们离远了,微一凝神,背后已经展开了一双白色的羽翼。张开翅膀的羽人就像一只巨大的鸟儿,在明亮的月光中掠过,用自己的阴影遮盖在两名书生身上。“你看,追上你们并不是太难的事情,”他说,“下次见面,我也不会客气了。再见。”

三、那只怪物

此后没有再死人,淮安在表面上恢复了平静,但民心依旧惶惶,云州班再停留下去也毫无意义,即便重新开演,也很难招揽到足够数量观众,因此他们最终选择了离开。据说他们将渡海西去,离开东陆,去往雷州。他们就像那些在淮安城的人情冷暖中饱尝碰壁滋味的旅人,不得已地认输离去,到新的地点去寻找新的机会。“有消息了吗?”传令使问。

三十六号并不看他:“好像以前从来没有催得那么急过。最长的一次,将近四个月时间,上头都没有问一句。”“呃,其实不是上头在催,”传令使有些尴尬,“只是这些死亡事件太奇怪,所以我有些好奇。”

他转身打算走,三十六号叫住了他:“你新入会没多久吧?”

传令使一愣:“是啊,你怎么知道?”“因为在这一行里呆久了的人都知道,好奇心太大会杀死自己,”三十六号说,“要是想麻烦少点,最好是少发问,知道得越少越好。尤其我这样不从属于他们、只管拿钱办事的,更是不想沾染任何无聊的麻烦。”

传令使脸上一红:“我是接替去世父亲的职位进来的,很多事情都还不懂。”

三十六号这才转过头,仔细看了看他的脸:“你是四十七号的儿子?他四个月前执行刺杀任务失败,听说被用秘术封冻了双腿,然后被夸父一拳打穿了胸口。”

传令使黯然点点头:“我的名字叫……”“别!别告诉我!”三十六号打断了他,“在我们这里,只有代号,没有名字,你记住了。”

传令使的脸更红了,三十六号又说:“不过,我没记错的话,你父亲是四十七号……嗯,他生前有一位至交好友,是在衙门里面做事,对吧?”

他有些诧异地点点头,只听得对方说:“这样的话,我倒是想托你帮我办点事。”

等事情交代完了,传令使忍不住问:“你刚刚不是还说,知道得越少越好吗?怎么你会……”

三十六号高深莫测地回答:“等你不是新手的时候,你就懂得其中的道理了。”

传令使虽然是新手,不过办起事来倒算利落。于是到了云州班预定离开的那一天,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衙门认为这支外来的戏班和城内发生的一系列死亡案件有关。在案件告破之前,禁止他们离开。班主苦苦哀求,还忍着肉痛往官差手里塞了两枚金铢,但官差的脸板得比河络的铸铁还要硬,毫不通融。无奈之下,他们只能继续停留下来。“在淮安城的时间里,你们不能继续演出。”官差说。

班主脸都绿了:“官爷,我们这么多人,还有动物,不搭台子演出吃什么?”

官爷仍旧板着脸:“那我管不着。这是上头的命令。”

九州各城市曾一度流传一本叫做《九州辞典》的书,颇为畅销,据说是龙渊阁编撰的;又据说有龙渊阁子弟出来辟谣、声称此书只是伪托龙渊阁之名而作,因为龙渊阁是不会以任何形式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再据说那名龙渊阁子弟也是假的,因为按照他自己的逻辑,无疑他也压根不应该出现。

刨去这些扯皮的事情不谈,《九州辞典》在坊间迅速流行,也决不是单纯靠了龙渊阁的金字招牌吓唬人,里面收入的词条都很有意思。比如关于“上头的命令”这一条,辞书上解释如下:“上头的命令,是九州最强大最可靠的托辞之一,它精确而完全地推卸了己方的责任,将其转嫁到一个虚构出的、不容置辩的、无法触碰的责任主体,从而能在最短时间内制止一切多余的问责和质询。”

辞条后面还列举了最喜欢使用这一词汇的人群,在衙门里办事的各色人等高居榜首,通常情况下,“上头的命令”一旦被搬出来,事情就不会有任何转机了。所以班主乖乖闭嘴,云州班坐吃山空。

所谓人穷志短,人一旦没了钱,往往就什么都顾不得了。当那个一看就很难对付的羽人提出购买“云州的动物”时,班主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可惜这个羽人和他的外貌看起来那样精明,他以行家的口吻剖析了云州班所有动物的手术方法,让班主哑口无言。“真可惜啊,”他用挖苦的口吻说,“三年来,我的悬赏从两百金铢提高到了两千,赏额翻了十倍,最后仍然没有人能提供给我真正的来自云州的生物。我原本应该想得到,云州那样的地方,原本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进入的。”

他摇晃着脑袋走开。没走多远,班主追了上来:“您刚才说什么?两千金铢?”“只要能确认是不属于其它任何地方的,我就付两千铢。”羽人斩钉截铁地说。

班主的喉结上下滚动,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他嗫嚅着说不出话,看来是在做着某项艰难的选择。买主也并不打断他,静静站立在一旁。“我……我……”这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大汉脸憋得通红,好似即将出嫁的小媳妇,“算了,没事了!”

他一溜烟的跑掉了,扔下看来早在意料之中的羽人。羽人自言自语:“可惜,本来想救你一命的,不识好人心呐。”

他这句话不幸应验了。当天夜里,班主的老婆愁眉不展地整理好了账目,准备和班主探讨一下本月暂停发放薪水的问题。但班主明显心不在焉,老婆说什么他都无精打采,最后老婆火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哦,我听着呢,”班主用手不停地掐着额头,“听着呢……听着呢……”

他仿佛陷入了谵妄的状态,嘴里无意识地反复念叨着这几个字,老婆终于发现不对:“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班主双手捧头:“没什么,头有点晕……”这是他一生所说出来的最后几个字,刚刚说完,他捧着头的手掌就突然间开始变得干枯,并且迅速往全身蔓延。仿佛是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抽去了他全身的血肉,让他只剩下一张完整的皮覆在骨骼之上。但就在身体发生急剧变化的同时,他的嘴角却绽开了一丝惬意的笑容,好像是在享受这一过程。等到老婆惨叫着晕倒在地时,他已经如同前几天的几十名死者一样,化为一具干尸,只留下容光焕发的头颅,脸上还凝固着永恒不变的笑容。

整个云州班陷入了一片混乱,人言群龙无首,倘是群氓,无首就更麻烦了。平日里班主虽然对外软弱无能,对内却算得上骄横,眼下少了他的压制,班里的人开始吵吵嚷嚷着结工钱散伙。班主夫人一个人镇不住场子,在此地又无亲无故、孤立无援,只能眼见着手下一个个全溜了。

最后只剩下了一个人,居然是那个终日里饱受虐待的小厮阿福。他给出的理由是“我在这儿呆惯了,走了也不知道该干嘛”,班主夫人虽然素来不喜欢此人,这时候却十分感激,将一应事务都交给他帮忙打理。阿福倒也手脚干净,一样样想办法把多余的动物和东西都处理掉,半个子儿也没有贪污。

三天之后,云州班的家当几乎不复存在。这样的草台班子原本如风中飘萍,产生与消亡都很正常,充其量给人们留下几天谈资而已。如今只剩了最后的一辆马车和一些行李,班主夫人已经决定离开,她邀请阿福与她共进晚餐,权作饯别。

阿福诚惶诚恐,大概是一辈子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坐在酒楼雅间干净的餐桌前,两只手摆在哪儿都不合适,索性背在身后。“你这样还怎么吃东西呀?”班主夫人一笑。阿福伸出手,小心谨慎地夹了一筷子菜填到嘴里,胡乱咀嚼几下,只怕连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夫人摇摇头:“他们都说你又蠢又笨又胆小,不过在我看来,阿福,你还是有自己的优点的,你知道吗?”

阿福受宠若惊,吭哧吭哧地说:“我……我都不知道我还有什么优点,他们都说我没用。”“可是这两天,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而那些说你没用的人都走了,”夫人的眼中闪动着某种热切的光芒,“也许只有到了危难的时刻,才能衡量出人心的高低。”

阿福几乎要面红耳赤了,只好把头深深埋下。夫人接着说:“所以我说了,你具备他们都没有的优点。论起装傻,你绝对是第一流的。”

阿福悚然抬头,面色登时由红转白。夫人的眼光中没有了方才的温情,转瞬间只剩下浓浓的杀意:“你一直在图谋什么,以为我不知道吗?”

阿福一下子站了起来,身后的椅子被撞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他向后退了两步,颤声说:“您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应该明白,”夫人冷冷地说,“你当初装扮成流浪汉,来到我们云州班,别人都信以为真了,你以为能瞒得过我?”

阿福望着她,突然间镇静下来,虽然形容仍然干枯猥琐,但目光中闪动的锋芒让他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他重新坐下,叹了口气:“你是怎么发现的?”“其实你真的装扮得很好,原本是没有什么破绽的,”夫人回答,“主要是时间太凑巧了,我们早晨刚刚得到那只动物,傍晚的时候就碰上了你。而我这个人疑心很重,所以虽然我的死鬼老公收留了你,我却多存了个心眼,时常留意着你的动向。我发现你在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盯着那辆马车看,那里面通常只有三样东西:我的死鬼老公,班子的钱箱,还有就是……就是那只怪物。”说到“那只怪物”四个字的时候,她的声调微微有些变。“显然我不会对你的死鬼老公感兴趣,是吧?”阿福拿着一根筷子在手指上转来转去,看来很是从容。

夫人点点头:“而你看起来目标也并不在金钱上面。我曾经故意把首饰盒遗落在你打扫卫生的桌上,你却压根没有去动。那么显然,你就是看上了那只……怪物了。”

阿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慢喝完,苍白的脸上有了一点血色,这才开口说话:“这种说法不确切,不存在所谓看上不看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我的。我才是它的主人。”

夫人有些吃惊:“你胡说什么?那明明是我们……”她忽然住口不说,脸色变得好似秋天的茄子。“明明是你们从一个病得要死的老乞丐手里偷到,或者说抢到的,对吗?”阿福说,“可惜的是,那东西也并不属于他,是我故意放在他身边的——反正他在垂死之际,不可能有什么反应了。”

夫人能够看出,阿福说的都是真话。她不禁愤怒地问:“已经在你手里的东西,你偏要交给我们,然后又始终监视着它。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很简单,为了避祸。”门口响起了一个声音,正是那天去找班主麻烦的两名书生中穿青衣的那个。他和他的同伴走进来,一个靠在门口,一个站在窗前。阿福看着他们的动作,赞许地说:“真够职业的,佩服。”

白衣书生仿佛没听到一般,沉默地堵着门,健谈的青衣书生一笑:“我倒是很佩服你,死到临头了还能嘴硬。”

阿福讥嘲地看着他:“死到临头?恐怕未见得。”

青衣书生说:“我知道你有点本事,不然在白露弥也不会逃过我们的追捕,但在我们两个人面前,你恐怕很难有胜算。”“我不需要胜算,”阿福诡秘地一笑,“我只需要胁迫你们。我知道你们龙渊阁出来的都是好人,好人最容易受到胁迫。”

夫人听到“龙渊阁”三个字,身子一震,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连正在隔壁雅间偷听的三十六号都忍不住自言自语:“玩笑开大了……”

四、云州

泰丰酒楼并没有因为曾有人在店中离奇惨死而生意惨淡,如果说受到了影响,也仅仅是因为“有很多人死了,出门须当心”这种观念本身。淮安从本质上讲是一座纯粹的商业城市,不能出门应酬交际,生意就会受影响,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所以这一天晚上两个相邻的雅间都被事先预定了,汪掌柜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客人不约而同地着重要求,不能让任何闲人打扰,他也不觉得奇怪;真正奇怪的在于,两拨客人前脚后脚到达之后,居然真的各自出现了几名闲人去打搅他们,而不幸的在于,汪掌柜根本无力阻止他们。

首先是两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书生,其中穿白衣服的那个面对自己的阻拦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指往柜台上一戳,留下了一个光滑的圆洞。做生意的别的不怕就怕麻烦,汪掌柜差点把腰都弯折了,心里想着:只好对不住那个生得颇为妖媚的少妇了。

接着又来了一个年轻姑娘,没说话脸先红了,声音细得像蚊子——但是扔到柜台上的几枚金铢在桌面上跳动的声音很响。做生意的别不图就求个财,汪掌柜再次把老腰弯了下去,心里想着:那个羽人一脸硬梆梆的看起来就不是好东西,活该有人找麻烦。

在掌柜幸灾乐祸的念头中,如今麻烦上门了。三十六号正听到要紧的地方,冷不防有人敲门。他心头微微一怒,来到门边低沉地喝了一声:“我不是说过么,别来打搅我!”

门外却响起了一个让他一听就头大十倍的声音:“是……是我。”

是我。这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带有惊心动魄的效果。你看自从三十六号在这篇故事里出现之后,一直都是扮酷耍帅臭屁得不得了,就像所有侠义小说里能呼风唤雨的男主角一样,此刻却好似偷糖吃被父母抓住的小孩,一脸紧张不安,四处寻觅逃路。但除了跳窗,他无路可逃,况且隔壁的对话正到要紧处,他也走不得。

他只能努力绷起脸,轻叹一声,打开了门。风亦雨那张总是令他烦乱不已的脸出现在眼前。“好久不见了,”风亦雨垂着头说,“我碰巧路过淮安,也没什么事,就顺便来看看你。”

三十六号推想着凭借“碰巧”如何能找到行踪隐匿的自己,然后凭借着“顺便”怎么能跟到这里来,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秘术师,不懂得隐身术,只能硬着头皮含含混混地问了个好,随即手指往隔壁方向一指。风亦雨恍然大悟:“你又在做事?”“废话!”他有点恼火,“你觉得我们羽人会喜欢呆在这样的酒楼吗?”

风亦雨脸上一红,声音更低了:“我是不是……又给你添乱了?”“这个‘又’字用得真精确。”对方咕哝了一句,打手势让她坐下,乖乖别动,她果然听话地坐了下来,看架势就差拿块布堵住自己的嘴以免发出声响了。三十六号继续听下去,却无法保持方才心清如水的心境,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背后有两把锥子在一点一点地锥着自己的肉。

隔邻的对话还在继续。就在刚才打岔的一小会儿工夫,阿福好像已经把他胁迫的内容说出来了——可惜三十六号完全没有听到。好在他的职业素养颇高,知道自己这会儿去后悔也好发怒也好都于事无补,只能接着凝神听下去。

只听得青衣书生愤怒地说:“你疯了!这样会害死这座城里所有的人!”

阿福说:“那我可没办法。他们都死了,我也不会掉一根汗毛,但要我掉一根汗毛,那可有点疼。”

他一面说,一面从身上掏出一个透明的水晶玻璃瓶,做工精湛,疑似出自河络之手。瓶底铺了一些泥土,上面插着一株歪歪扭扭的植物,植株细长,上面零零落落生着十来片稀疏的叶片,看来毫不起眼。班主夫人莫名其妙,三十六号从墙上一个不易察觉的小洞望去,隐约想到点什么,一时间又抓不住具体的形象。

两名书生却顿时面无人色,那健谈的青衣书生嘴唇动了动,居然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里面都是惊恐。阿福不去理会他,扭头对夫人说:“看在你帮我保管了它那么长时间,我不妨告诉你真相。你们手里的那只血翼鸟,就是你所谓的怪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它只是这棵迦蓝花的花奴而已。”“迦蓝花?花奴?”夫人更是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当时见到了那只鸟,就想把它据为己有,确实很有眼光。你们云州班里的动物都是冒牌的,血翼鸟却是货真价实来自云州的,只可惜你们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明白其中的关键。血翼鸟不过是迦蓝花的花奴,为了替迦蓝花寻找花朵而活。”“花朵?什么意思?”“我想你已经亲眼见过你丈夫的样子了吧。注意到他的头没有?”阿福阴森森地问。夫人悚然,丈夫那颗恐怖至极的头颅至今仍在她眼前鲜活地飘浮着,尤其那双圆睁的眼睛,里面含有某种满足的惬意,她有一种错觉,仿佛这颗头颅才是罪魁祸首,贪婪地吸取了全身的养分。

青衣书生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我们那天就警告了你丈夫,早点把血翼鸟交给我,免得给自己惹上杀身之祸,他装傻充愣地就是不给,最后害了自己。迦蓝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植物,我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我们把它保存下来是不是应该。”

夫人忍不住问:“你们保存什么?你们不是龙渊阁的人吗,怎么还管这些事情?”“哦,他们只是自称龙渊阁的人而已,真正的龙渊阁似乎不怎么承认他们。”阿福坏笑着说。两名书生神色尴尬,却又无从反驳。

三十六号看得出来,这才是阿福的真正面目:阴险、凶狠、狡诈、恶毒,不达目的决不罢手。他一改在云州班中那种小厮特有的怯懦和萎靡,脸上焕发出一种不同寻常的神采,接着用嘲讽的语调说:“这两位来自于一个很有意思的组织,据说该组织的创始者原本是龙渊阁里的修记。这位修记负责动物植物部的资料整理,但却十分的不安分,看到那些文字,就希望能将所有的生物都作为实物收集起来。这一点和龙渊阁决不干涉世界的信条无疑是相违背的,但他像着了魔一样,始终无法放弃掉这个念头。所以最终,他被逐出了龙渊阁,不过他一直固执地自称自己是龙渊阁的旁支——这大概是为了维护一种脆弱的自尊心吧,两位?”

青衣书生勉强哼了一声,并不作答,看神情恼怒至极,却又不敢轻举妄动。阿福还要火上浇油:“可惜读书人就是读书人啊,一肚子的知识,却不会动脑子。我要是他们,有很多动物就是杀了我的头我也不敢去碰一下,多危险哪。比如迦蓝花这样的东西,让它老老实实呆在云州生根发芽,多好,可他们偏不信,非要想方设法去云州弄出来,闯祸了不是?”

一直沉默不语的白衣书生此刻也忍不住了:“胡说!如果不是你混到我们的船上,把它从我们手里偷出来,又利用这个戏班运到宛州来,怎么可能酿成这么大的风波?”

阿福语重心长地说:“喏,你看,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性了。坏人总是很多的,而且干起坏事总是不遗余力的,既然你们把迦蓝花从云州带了出来,总该想得到这一点。至于被坏人胁迫,以至于束手束脚无可奈何,更是大大的不应该啊。”“世界是危险的,年轻人要多积累点经验。”他最后总结说。

三十六号听得直摇头,却不知道这厮气焰如此嚣张,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威胁了两名书生。风亦雨看他神情凝重,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搅扰了他。隔壁的班主夫人已经在问:“你刚才说,已经把迦蓝花的种子分种在了城里几处不同的地方,他们俩就很害怕,是因为这种花有什么古怪么?”“我听人讲到过,有一种叫做并蒂莲的花,”她说,“那种花只能在动物的血肉中成长。通常,它会寄生在颅腔中,慢慢生根发芽,直到花朵从头顶上钻出,娇艳地绽放。”她的语气阴森森的,让人听得不寒而栗。“这种所谓的迦蓝花,是和并蒂莲差不多的吗?”她问。

阿福还没回答,白衣书生已经开口了:“这种传说一直存在,但在我们的记录里并未得到证实。”阿福一笑:“你听?这是专家的意见。并蒂莲的传说嘛,我倒也听说过,可是迦蓝花一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绝非不着边际的传说,二来和并蒂莲完全是两回事。云州远比你们想象当中更加严酷。”

青衣书生恨恨地说:“你和云州的关系果然深得很哪,是那里的原住民吗?”

阿福并不回答他,只是凝视着手中的水晶瓶,那棵细细瘦瘦的迦蓝花静静插在土里,和一棵狗尾巴草也没太大分别,半分也看不出为了它竟然会死掉几十个人。阿福目光中仿佛笼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让人完全看不清他的内心。“云州,其实就像这株迦蓝花一样,只看它平凡的外表,半点也猜不到蕴含于它体内的惊人的美丽。”阿福的口气就好像哲人在讲学,“其实所有的美都隐藏在神秘之中,或者说,不可捉摸正代表着美的本身。你们不会理解云州的,你们眼中只看见那些杀人的瘴气和险峻的海岸,就以为云州不过是一片充满死亡气息的蛮荒之地。”“你们无法想象当夜晚瘴气散尽时,月光是何等的清亮,就像天河的水那样缓缓流淌而下,你几乎能感到那种冰凉的触觉。你们也无法想像那些光秃秃的石原,在上千拓的平原上,寸草不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嶙峋的怪石,呈现出各种生动的颜色与姿态,仿佛他们才是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所在。”“你们没有见过迷云之湖,那里方圆数里都被乳白色的雾气笼罩,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但是有发着光亮的小虫不断在湖的两岸穿梭,可以做最好的航标。千百年,它们都这样不停的从湖的一端飞往另一端,力气不济的往往在中途坠落,被湖水吞没。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也许在它们的心中,自己正在穿越云天,寻找迷云尽头的未知彼岸,而那是他们冥冥中不容抗拒的宿命。”“你们没有见过火焰森林,那里的每一棵树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疯长,然后到了养分不够用的时候,多余的枝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重新为自己的母体补充养分。所以整座森林终年都是烈火熊熊,黑烟蔽日。”“你们更加没有见过头颅之谷,那也许是整个云州最不可思议的地方。走进那座山谷,你就能看到许多粗大而绵长的藤蔓爬满了所有的山壁,那些藤蔓上布满了花朵,但你也可以说上面一朵花都没有。那是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颗动物的头颅,那就是迦蓝花了。其实它的花瘦小而丑陋,也许这令它十分不满,因此养成了贪婪的天性,喜欢攫取动物的头来妆点自己。和你方才所说的并蒂莲大不相同,并蒂莲是需要脑髓作养料,而迦蓝花并不需要它们什么,仅仅是喜欢本身,而且它还会耗掉自身的养分去养着些头颅。”“那些头颅啊,都保持着生前的鲜活姿态,无论人还是兽,脸上都带着栩栩如生的表情。也许之前它们还在进食,还在沉睡,还在和自己的配偶欢爱,但在那一刻之后,它们的身体不复存在了,只剩下这颗头颅,成为迦蓝花的美丽的一部分。”

他的语调莫名地兴奋起来:“迦蓝花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就像云州本身一样顽强。它会不停地散放出花粉,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种花都要多,都要密。起风的时候,那些花粉随着风飘散到很远很远,在半空中飞舞着,就像是生命的种子一样。有的时候,附近几十里的区域都会完全被它的花粉所覆盖。”“但迦蓝花自己没有办法取得那些头颅,它需要花奴的协助,也就是血翼鸟。血翼鸟会替迦蓝花把头颅带回来,有时候还必须靠它将花粉传播出去。因为云州的动物都害怕了,都躲得远远的了,光凭风也许都不能达到目的。”

阿福讲得绘声绘色,但越是生动,身旁的听众们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即便是云灭,在心里想象着整座淮安城被迦蓝花的花粉覆盖的情景,也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生起。“我明白了,”班主夫人低声说,“我早就在怀疑死人的事情和那只怪鸟有关,没想到真的是这样。吸入了花粉的人,就会变成那样,对吗?可是,那几天血翼鸟一直被我们关着,没有出来啊。”“因为云州需要血翼鸟,宛州却用不着,”阿福说,“云州究竟有多大,谁也不清楚,但是至少在大部分可知的区域里,生物是极其稀少的,如果没有血翼鸟的帮助,大概没可能获得头颅。可是在淮安不同,这里是人的海洋,人类、夸父、羽人……取之不尽的资源哪。用不着血翼鸟,我只需要挑一丁点花粉,趁着市民挤在一起看马戏的时候……”“你这畜牲!”青衣书生忍不住骂出了声,“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福耸耸肩:“只是为了引二位出洞罢了。你们从西陆一直追到东陆,始终不肯放过我,既然如此,还不如弄点事情出来,逼你们现身,现在目的达到了。”“你刚才也说过,这种东西原本不该出现在云州之外的地方,为什么那么处心积虑的要得到他?”青衣书生问。“现在它的第一个作用就出现了,”阿福微笑着回答,“你们已经被我占到了上风。以后我占上风的时间,大概还会有更多吧。”

这番话中表露无遗的野心让三十六号都禁不住皱皱眉头。他轻手轻脚的离开,到风亦雨对面坐下。“完事了?”风亦雨充满期待地问。“远远没完,”三十六号说,“只不过该听的都听到了。现在需要想的是怎么解决。”

风亦雨长出了一口气:“那就简单了,你那么厉害,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三十六号报以苦笑:“在你心里,我还真成了万能的了。”

风亦雨脸上轻轻一红:“在我的心里,你差不多就是万能的,云灭。”“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万能的人,”真名叫做云灭的三十六号叹息一声,“比如现在,我说不定还需要你帮忙呢。”“你大概是唯一一个敢于向风氏求助的云家子弟。”风亦雨抿嘴一笑,略有一点得意。“那是因为我面对着唯一一个愿意帮助云氏的姓风的人。”云灭回答。

五、风与云

按照神话传说,九州是由于一个叫“荒”的大神和一个叫“墟”的大神相互不对付、进而大打出手才产生的。这个传说教育了我们,九州大地从创始之初起,就打上了不可消磨的战争的印记。

九州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一部战争史,你砍过我之后他再来砍你,文明进程的每一步都流淌着浓浓的鲜血。各族已经习惯了在战火中为自己求得生存的权利,并且做好了准备继续习惯下去,于是当和平有一天突然降临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了。

我们抛开其他种族,单讲讲羽族。这是一个自视高贵的种族,仿佛飞在天上就不需要像人类那样拉屎,虽然人口不多,但凭借着飞行的能力和射箭方面的天赋,在长期与其他种族的抗战中始终不落下风。等到了战争结束,高贵的羽族精英们似乎仍然觉得意犹未尽——手里的箭不射出去,总是不够过瘾。

不过和平条约的约束力不容置疑,要打破它恐怕不大可能,这毕竟是九州打了几千年后第一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姑且不管这样貌合神离、逼不得已的和平能维系多久,一般人还是不愿意去冒犯它的。所以过剩的精力只能内部解决了。

羽族是一个很讲究种姓的种族,高贵的姓氏通常会代代相传,形成一个越来越庞大的势力,他们的精英血脉代代相传,努力保持着纯净,飞行能力也的确比普通羽民强。据史料记载,甚至曾经有一个短命羽王专门颁布诏令,把羽人分成九个等级,不过他的结局不怎么好,最后被最卑贱的无翼民赶下了台。

但无论怎样,高贵的姓氏们仍在延续。到了这个年代,经过一番披沙拣金去粗存精的筛选较量排挤倾轧之后,在整个羽族中最举足轻重的家族只剩下了两个:雁都风氏和宁南云氏。

雁都是羽族在上一次战争时期就确立的国都,取代了陈旧的青都齐格林,风氏在这里几经起起落落,通过历代战争中贡献的杀敌数字与伤亡数字确立了羽族第一姓的地位;宁南则是战后新兴的商业城市,云氏通过经商敛财迅速发家——而按照羽人的传统,经商是一种沾满铜臭气的世俗行为。所以风家瞧不上云家,觉得他们有悖羽人的优秀传统;云家也看不起风家,觉得这只是一块正在逐渐腐烂的牌坊。双方大眼瞪小眼,就像天空的鹰隼和地面的虎豹一样,谁也不能吞下谁。

当然了,起初的时候,双方还得维系着面子。纵然谁也瞧不起谁,偶尔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还会客客气气的。某一年羽皇主持五年一度的祭天大典,云家和风家的家长为了排名相互谦让,一时间曾被传做美谈。然而排名终归是虚的,利益才是实实在在的,好比一个宛州商人平日里总能握着你的手称兄道弟亲热地不得了,你要是敢少付一个铜锱他就能当场和你翻脸。

裂痕产生于一桩生意上的纠葛。风氏虽然厌弃经商,手里却始终握着一个极大的产业不肯松手,那就是南药城的药材买卖,这也是他们几百年来的一项传统。这大概也符合风氏的家风:要么不做,要做就挑最大的。“我们不去沾染那些低等的小生意,”历任的风氏家族尊长们如是说,“贵族应当有贵族的处事准则。”这番话的指向无疑是素来以手段灵活而著称的宁南云氏,他们的嗅觉比狐狸更敏锐,总是能抓住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商机大捞一笔。譬如这一年厌火城突然怪病流行,一种谁也没见过的虫子铺天盖地的在城内繁衍壮大,被叮者倒也没别的严重症状,就是会浑身上下奇痒难忍,相当难受。城中居民用了种种方法除灭这种怪虫,都没什么太大效果。就在此时,一家神秘的药铺在厌火开张了,他们出售一种药粉,虽然不能灭虫,却能有效的止痒。这种药自然是大卖特卖,购者如潮。

此事理所当然引起了风家的关注。他们控制了整个宁州一半以上的贵重药材,却没料到有人能在他们眼皮底下抢钱。他们不动声色,弄来了一些药粉仔细检验,发现其成分其实很简单,主要原材料是在南药北部维玉山中很常见的维金草。这种草向来药用价值不大,只有维玉山中的山民偶尔采来熬成汁液,据说是治蚊虫叮咬的便宜土方。

弄明白了原料,风氏自然打算如法炮制,不料这一跟进把他们吓了一大跳:整个宁南城都收不到半根维金草,全部被人垄断了,追根溯源,发现都是宁南云家在捣鬼。再进一步调查,才发现过去的十年间,在风家大手大脚垄断了所有珍稀药材和常用药材的时候,云氏已经悄无声息的开辟了第二战场,把一些看似冷门的药物收购都揽到了自己名下。这一次的毒虫事件相当蹊跷,说不定就是他们暗中捣鬼,借此赚一笔横财。

风氏的族长得知此事后暴怒,将负责药材生意的人重责一顿,随即准备采取过去的老办法,将云氏从南药挤走。这时候他才察觉到,云氏的势力早已渗透开来,如老树根一般盘根错节,从羽族皇室到各城邦领主再到普通地方官员,云氏的影子无所不在,俨然有和风家分庭抗礼的态势。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与此同时,云家也越来越感受到风氏的势力对他们扩张的阻碍。风氏就像一头森林中沉睡的巨熊,表面上看起来垂垂老矣,走到哪个角落都会碰上它的脚爪。看起来,一场大战一触即发了。

战争的导火索仍然由那场虫灾引发。云氏的药粉哗啦哗啦地卖将出去,赚了个盆满钵满,偏偏就是不给出根治的法子,人民群众痒了,吞了药粉,不痒了,再被叮咬,又痒了,再吞药粉……那满天的蚊虫依旧乱飞,发出嘲弄的嗡嗡声,其间隐约混杂着宁南云家数钱的声音。

风家憋不住了,派人混入南药城云家控制的网络,他们怀疑整件事情都是云家的安排,既然如此,也应该有彻底根除这种毒虫的药物。不过风家的出发点倒并非出于解救厌火人民于困厄之中,只不过是不能坐视云家敛财罢了,好比两家包子铺相互抢生意,自己家的包子卖不好,也会往对手门前扔点牛粪让他们不好受。此所谓竞争是也。

然而包子铺伙计也分聪明的和笨的。风氏包子铺的伙计不够聪明,扔牛粪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双方扯板凳抄顶门杠一通火并,终于出了人命。事后双方各执一词,都称自己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我们没动手是他们先动手他们没死人我们才死人了”。两边的受害者谁也无法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索性抛弃掉证明过程,开始单方面宣布为自己讨还公道。厌火的虫灾一年之后便已止息,但两家的公道一讨,一不小心好几百年就过去了。

风亦雨跟随着堂兄风劲进入宁南,她在马车里听着外面城门守卫的例行盘问,已经紧张得冒汗了。这样的心理素质显然不适合做一个优秀的斥侯,而事实上,风家压根也没有打算让她干出点什么来。她和冒冒失失的堂兄只是幌子,风家希望这两个毫无经验的新手能够恰到好处地露出破绽,吸引对方注意力,以便掩护真正的高手行事。

他们根本不用刻意去表露什么。风劲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卫兵多问了他两句话就差点被揪住打一顿,至于风亦雨,走到哪儿都是低垂着头,眼睛死死盯着脚尖,以至于一起长大的姑娘们都断言她日后必然大富大贵,因为掉在地上的钱包肯定都是她的。这样两个人进了宁南城,不是瞎子都会多看两眼的。

在那些滥俗的演艺故事里,大家族往往会修筑一个坚固得夸父都捣不烂的城堡,放上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守卫,唯恐人家不知道这里藏了个黑社会。现实中满不是这么回事。云家的宅子从外面看上去就很普通,而且不走进院子里,你连值守的战士都看不到半个,门口只站了两个懒洋洋的看门人。至于他们的真正实力,已经散布到了宁南城的每一处角落。

两个惹人注目的人住进了客栈,随即陷入了茫然。作为菜鸟,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比较好。虽然发布命令的家族长老信誓旦旦“只要你们不轻举妄动,对方也不会轻举妄动”,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两个家族百年前原本就打不起来。

风劲跑到大堂去喝闷酒,风亦雨只能躲在自己房中发呆,这也是她多年的习惯。等到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已经完全找不到边际的时候,门被撞开了,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风劲已经被扔到了地板上。他的手臂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扭曲着,疼得满头大汗,不过人还是非常硬气,强忍着疼痛怒骂着:“放屁!你才是云家的人!”

将他扔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羽人,看身材比一般的羽人要强壮一些。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点的,往门边随意一靠,压根不往屋里看,似乎是个小跟班。该跟班背上背着一张小小的弓,简直像是给女人用的,一看就是虚张声势。

忽略这个小跟班,那中年人倒是像个厉害角色,从他一出手就制住了风劲可以看出。不过他嘴里说出的话可有点莫名其妙:“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俩是冲着我来的?”

风劲一阵纳闷:“冲着你去的?你谁呀?”

对方看来脾气也不小,一脚踢在他胸口:“你别装蒜!告诉你,别以为这里是你们云家的地盘就了不起,总有一天我们风家连你们的老窝一起端了!”

风劲傻了:“你真是风家的人?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对方横他一眼:“你是什么狗东西,也配见过我?”

这话构成了对风劲严重的人格侮辱,以至于他一下子脱口而出:“我也是风家的人,为什么我从来不认识你!你是假冒的吧!”

就连风亦雨这样反应迟钝的都意识到这话大大不妥,可惜她也来不及阻止,中年人哈哈笑了起来:“一两句话就露馅儿,太嫩了。老实告诉我吧,风家的人,你们两位要掩护的对象藏在什么地方的?”

风劲的脸色立马白了,说不出话来。靠在门边的跟班轻叹一声:“弄巧成拙啊。就算要树假靶子迷惑人,好歹也得像点话的吧。”

这话再次侮辱了风劲。他愤愤地说:“我不过是被他占了先手,再说看年纪他比我修炼时间要长,输给他也没什么奇怪的,你敢和我较量一场么?”“和我较量?”跟班的表情似乎有点吃惊。他示意身前的中年人让让,风亦雨这才看出,原来这年轻人的身份还要高一点。在他的命令下,中年人甚至把弓箭借给了风劲,完全是一副无所顾忌的嘴脸。

风劲慢慢站起来。他虽然性子毛糙,在箭术上还是下过苦功的,在双方的暗战中还曾射死过一名敌人。此时他表面放松,做出拍打身上尘土的样子,眼瞅着对方一只手还在挠着下巴,于是突然间抽出三根箭搭在弦上——这也是他的绝技之一,同时射出三箭,分袭不同部位,往往让敌手难以防范。

但他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着一个怎样的对手,箭方离弦,他就听到一声脆响——事后他才知道其实一共有四声,只不过是间隔太短,耳朵根本分辨不出——接着是半空中啪啪几声,在接下来是手中忽然一轻。

四处一望,地上躺着三支完整的箭,以及三支断箭,那是对手在一瞬间判断出自己射击的方向,将自己的三支箭全部射断。而手中的弓此时也只剩下了半截,另一半掉在地上,上面插着第四支箭。

风劲面无人色,知道自己差得太远,但他性子倔强,却是不肯轻易认输,咬咬牙,这一次也抽出了四根箭,虽然自己还没有练熟。但箭还未到弦上,他就感到喉头一凉,对方的箭已经后发先至,穿透了他的咽喉。

风亦雨在一旁看得几乎要晕过去,心里想着:这下子完蛋了。

中年人转过头,用责备的语气说:“你怎么把他杀了?连话都还没问呢。”

年轻人摇摇头说:“这样的货色,你指望他知道些什么?这两个人分明就是拿来送死的,你就算把他们的皮剥下来,他们也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你也不能一句话不问就……”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年轻人扫了他一眼,用冷得像冰一样的声音说:“我只答应帮你们办这件事,但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听你的指挥了?如果你能闭上嘴别多事别烦我,我自然有办法把真正的奸细揪出来。”

中年人被噎得说不出话来,老脸通红,却似不敢反驳。他想了想问:“这个女人怎么办?”“放她走。”年轻人毫不犹豫地说。“你说什么?”中年人更加恼怒,“这不是开玩笑么!”“不开玩笑,”年轻人的脸绷着,果然是没有一丝笑意,“我可以很轻易地杀了她,你也可以,但我估计我们都活不下来。你如果觉得你的命不值钱,那你就动手吧。”

事后风亦雨曾小心翼翼地问:“你那时候……真的看出来了?”

云灭高深莫测地说:“总之,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中。”“可是,以前从来没有任何人看出过这一点啊,”风亦雨依然很困惑,“当时你压根就没有正眼瞧过我,怎么可能发现呢?”

她猜测说:“其实是你觉得我完全无害,所以应用了你那条著名的原则吧?”“什么原则?”云灭居然看上去有点狼狈。“该杀的人一个都别放,该放的人一个都别杀。”“你就那么确定你是该放的人?”“因为我对你毫无威胁,你杀了我也没有一丁点好处。没有一丁点好处的事情你怎么会去做?”“你还真了解我……”

所以这件事成了风亦雨心里的一桩悬案,她也不知道当时云灭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但对于云灭而言,事后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一天着实是千钧一发,险到了极处。他刚和中年人说完话,就察觉到自己的同伴做出了一个微妙的小动作——在袖子里扣住了一支袖箭。看来他打算不再和自己商量,先下手除掉那姑娘再说。

这点把戏也能骗过我?他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但转念一想,本身这姑娘和自己不相干,杀了也便杀了,自己又何苦一定要和自己的家族对着干?虽然替家族做事没啥好处令人不快,但是公然出手对付家族的人——大概就更没啥好处了。所以在一刹那的迟疑后,他决定袖手旁观,随他去吧。他向门口走去。

随他去吧,一声顺理成章的轻响,接着是哧的一声,从声音的方位判断,应该是这支袖箭准确命中了那姑娘的心脏。然而……这声音有些不对,力度远远不够,恐怕只是撕裂了外衣,连皮肉都无法伤及,更不用提刺穿心脏了。

难道那女子其实真的身怀异术?想到这里,他扭头看了一眼,果然发现这一箭其实的确射中了,却无法透入身体,仿佛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阻挡住了箭头的深入。受攻击的女子脸上略带痛楚的表情,显然并无大碍

有大碍的是出手试图射杀她的中年人,此刻正在用双手痛苦的捧着自己的心口,脸色憋得好似猪肝,好像连气都喘不上来。扑通一声,他倒在了地上,四肢抽搐几下,就此不动了。女子看来充满了恐慌,但那并不是面对死亡的畏惧,而更近似于一种小孩犯了错误生怕被大人责罚的表情。“我不是故意的……”她居然对着云灭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那一刹那云灭想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传说,譬如他过世的祖父曾向他绘声绘色地描述过自己是如何在一位秘术大家手下侥幸逃得性命的:“……那时候,我感到了一阵古怪的震感,那并不是身体四肢在震动,而是仿佛有某种东西直接进入了体内,让五脏六腑阵阵的不适。我一下子想到了传说中海妖的歌声,或者武神的吟唱,但事实上,眼下一点声音也没有。突然之间,我心口一阵剧痛,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捏住了心脏。幸好我反应得快,身子一倾,用肩膀撞开门,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痛感登时减轻了。再跑远几步,那种不适的感觉完全消失了,但我再也不敢回头了,只能仓皇奔逃。”

云灭几乎就要做出同样的动作,赶紧从房内逃出去,但仔细想想,眼前这个女子无论如何长得不像一个一流的秘术师。此人生性最是倔强,重重一跺脚,反而向那女子走去。

当然,他还是一点一点试探性地靠近,却并未感到任何奇特的力量。女子正在小心翼翼地处理被射中的部位,那架势活像自己的胸口已经被穿透了一样,见到云灭进来,慌慌张张地先是想躲,想起了点什么,又赶紧把外衣拉上。“行了吧,”云灭摆摆手,“衣服上破那么小的口,我什么也看不到的。”

女子“哦”了一声,问:“你……你要杀了我吗?”“然后我也像这老白痴一样死掉?我没那么蠢。”他掩上房门,拖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对方一会儿,看得她浑身不自在。“能不能告诉我,你是用什么方法干掉那老家伙的?”他又问。

女子迟疑了许久,似乎是觉得眼前这人是自己的敌人,告诉他大为不妥,但不知怎的,最后还是卷起袖子,露出里面一个小小的针筒。

云灭瞥了一眼:“河络的玩意儿。但要做到发射的时候无声无息,还能一下子刺入心脏,不是一般的工匠能做到的。”

女子茫然:“我也不知道。我父亲说我太笨学不好武艺,这个针筒也许有点用。”“你父亲真明智,”云灭咕哝了一声,“可是为什么他的箭射不死你?”

女子更加茫然:“我也不知道。我还以为死定了呢。”

云灭叹息一声:“你究竟知道什么……你把外衣脱了。”

女子往后一缩:“你要做什么?”“他妈的这会儿你又不傻了,”云灭说,“别自作多情,我要看看你的衣服有什么古怪。”“古怪?”女子一呆,“没什么啊,就是一件护身甲,我父亲说有备无患让我穿上。”“这个老东西虽然惹人讨厌,功夫可不差,如果他的箭都射不进去,你这件护身甲的价值还在那针筒之上,”云灭算计着,“都是你父亲给的……你父亲真有钱。不过摊上你这么个女儿,也够浪费资源的。”

他信口说出,才发现自己的话说得有点过火,正打算道个歉,对方却不以为意:“我从小就学什么都不在行,射箭总是伤着自己人。后来父亲又说其实我在精神力方面颇有天赋,找了秘术师想要教我秘术,结果半个月后老师就被我气跑了。我父亲很失望,说以后不能指望我挑起风家的大梁了。”“挑起风家的大梁?”云灭琢磨着这话的味道,“你父亲是什么人?”“他叫风贺,是现在雁都城的大祭司,”女子老老实实地回答。

云灭怔住了:“那不就是风家的家长了吗?这么说来,你就是他的女儿,叫风亦雨的?”“我是,”风亦雨低声回答,“挺不像族长的女儿,是吧?”“相当不像。”云灭诚实地回答。

六、血翼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后的情景么?”云灭突然问。这话问在这种场合下,实在有点突兀,但风亦雨显然意识不到这一点。她立即开始回忆:“嗯,我们俩互相知道了名字,你知道了我是风氏族长的女儿,我也知道了你是你们家族最有才华却最桀骜的神射手。你说你勉强答应了他们,替他们揪出潜入城里的风氏斥候,但我压根不能算斥候,所以你不会把我交给……”

她絮絮叨叨还要再说下去,云灭打断了她:“别说那些没用的了。在此之前呢?”“你的同伴想要杀我,结果……”“是啊,那时候你说,除了身上的古怪道具,你一无所长。现在三年过去了,你有什么长进没?比如说,你能否自如的控制你的精神力量了?”云灭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问,他听说过这样的例子,某些真正的高手在年轻时总是不开窍,但一旦入了门就会突飞猛进,毕竟风亦雨是高贵的风氏子弟,没准也属此类。但正如他所预料的,风亦雨颓丧地低下头:“还是不成。没半点长进。我已经气跑了六位教授秘术的师父了,练箭还伤了……”“那我们就麻烦了。”云灭说。他简单向风亦雨说明了一下事态经过,风亦雨还不大明白:“他把迦蓝花在城里的几处地方种下了,然后呢?”“种下了就会开花,”云灭倒是很有耐心,“开花了花粉就会随着风四散传播。在云州不怕,因为那里地广人稀,连鸟兽都难得碰到,但现在是在闹市里。”

风亦雨这才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了姗姗来迟的担心表情:“那岂不是会死很多人?我们该怎么办?”“我说了我不是万能的,”云灭说,“主动权在他手里。你看,那两个龙渊阁的笨蛋已经束手就擒了。”

风亦雨从洞里看过去,两个笨蛋看上去萎顿不堪,不知道是被某种秘术还是毒药制住了,尽管身上没有任何捆绑束缚,阿福却已经有恃无恐了。“老实说,我并不是什么杀人狂,”阿福说,“杀人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淮安是座漂亮的城市,要把它变成一座死寂的坟墓,我也是很不忍心的。”“那你究竟想要什么?”青衣书生有气无力地问。云灭能听出,他的声音里中气不足,力量已经消失。“我想参观一下你们这座龙渊阁,或者说确切一点,不被承认的龙渊阁……”阿福看来不放过任何挖苦他人的机会,“然后,借一点东西。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告诉你们迦蓝花种植的地点。”

云灭吁了口气:“果然如此。开出条件来就好办了。”青衣书生却显得很愤怒:“其实迦蓝花只是个诱饵,你的目的在于我们的收藏,对吗?”

他心中悚然,越发觉出眼前这个对手的可怕,此人所谋划的,果然是非同一般的阴谋。想想龙渊阁中种种极富危险性的动物植物,以及众多蕴藏着巨大力量的星流石、魂印兵器等等,它们本来分散在九州各处,寻常人得到一两件都极其艰难,但龙渊阁却收藏了无数,然后……交给眼前这个家伙?那一刻他生平第一次感到某种悔意:也许自己的先辈的确是做了错误的决定,这样的龙渊阁,可能真的不应当存在。“一开始其实没有这个念头,”阿福笑嘻嘻地回答,“我只是单纯想利用你们的船离开云州,并且顺手牵几株迦蓝花留个纪念而已,但当我知道了你们的身份后,我就觉得,光有迦蓝花是不够的。”“看起来,淮安城只怕要被牺牲掉了。”云灭喃喃地说。

风亦雨大惊:“你怎么知道?”

云灭解释说:“因为他们是知识分子哪,知识分子不会像武人那样管它三七二十一打了再说,知识分子会算计。龙渊阁这样的地方,肯定藏了许多威力无比的好东西,如果对方真拿来作点坏事,死的人恐怕不止一个小小的淮安的人口了。所以我估计他们死也不会说出来,宁可牺牲掉淮安。”“真可怕。”风亦雨也不知道自己在说阿福还是在说龙渊阁的知识分子。

夜幕已经低沉,又一个夜晚来临了。一切的恐惧都会被时间的流水越冲越淡,最终消失,淮安人却并不知道,新的恐惧正在城市中无人知晓的角落悄悄生根发芽。“你们还有不到一天的时间考虑,”阿福说,“迦蓝花生长速度本来就奇快,这里的土壤又比云州肥沃,只怕长得更快。除了我有法子抗拒它的花粉,其他人碰上了就无药可救。”

青衣书生哼了一声,并不作答,从他紧皱的眉头可以看出,他正陷入一种纠结的矛盾之中。虽然孰轻孰重很容易判断出来,但毕竟此事的起因在于他们自己的疏忽,倘若没有被阿福盗走迦蓝花和血翼鸟,就不会给淮安带来这场灾难。自己死不足惜,但淮安原本是无辜的,那种无能为力的愧疚正一点一点啃啮着他的内心,令他痛苦万分。

云灭却懒得想那么多,他只是对风亦雨说:“我们走吧。”“走?去哪儿?”“离开这里,”云灭回答,“不走就得死。”“难道不能用刑罚逼迫他吗?”风亦雨问。

云灭摇摇头:“我看得出来,他不是那种经不住刑罚的软蛋,而是一个真正不怕死的亡命之徒。如果达不到目的,他真的会选择和淮安城的所有人一道同归于尽。何况……我也许有杀死他的把握,却没有制服他的把握。”“他有这么厉害?”风亦雨不敢相信,“连你都制服不了?”

云灭正要回答,仿佛是为了给他的话提供佐证,那个不爱说话的白衣书生突然行动了。他猛然跃起,双手微张,向着阿福扑去。在云灭这样的行家眼里,可以看出,他的双手在短短的一刹那挥出了七招擒拿手,可惜的是,由于事先中了阿福的毒药,他的速度已经大大下降了。

阿福动也不动,等到书生的手指触到他的肩膀,略一沉肩,借助着对方的来势,伸手轻轻在他手肘上拂了一下。白衣书生的身体登时失去平衡,重重撞在了墙上。虽然书生的动作已经减慢许多,但阿福的反应和身手也可由此略见一斑。

白衣书生软软地靠在墙边,不住地喘息着,云灭和风亦雨却忽然间听到了他的低语:“我知道你在那边,别出声,听我说。”“现在只有你能帮助我们了。刚才的对话你也听到了,我们一会儿会假装考虑他的要求,带他去龙渊阁,借此拖延时间,请你立刻去楼下,在班主夫人的马车里找到血翼鸟。”“血翼鸟之所以成为花奴,倒不是因为传播花粉和割掉头颅有什么乐趣,而是因为它也需要迦蓝花的果实,那种果实能给它强大的力量。所以,如果你们能把血翼鸟放出来,它必然会凭借本能去寻找迦蓝花,而那些迦蓝花刚刚种下,还不能结出果实,也许它会把迦蓝花整个吞下去,那样的后果不堪设想。”“这时候就要靠你了,羽人,你要追踪血翼鸟,找出所有迦蓝花的下落,在它下口之前毁掉迦蓝花,这样它就会一株一株找遍这城里所有的花。”“别开玩笑了,”云灭嗤了一声,“这么麻烦的事,又不是累傻小子。”“我知道你的身份,不会让你白干活的……”

云灭本来摇晃着脑袋,一幅事不关己的模样,拉着风亦雨准备离开,听了这话停下了脚步。风亦雨从云灭的眼神可以看出,这最后一句话并没有白说。

马车被车夫拐到了附近一个小巷里,幸好云灭早就见过这辆车,不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当然这其中也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马车周围围满了人,实在是很显眼。

车夫战战兢兢,正缩在墙边,旁边几个地痞混混模样的年轻人正在训斥他,训话内容竟然充满正义感:“……半夜三更的,鬼叫个没完,那不是打扰市民休息吗?你还有没有点公德心?”“不是我,不是我呀!”车夫大呼冤枉,“我只是雇来的车夫,看车的。车里的东西非要叫,关我什么事呀?”

胳膊上留着醒目刺青的混混头目问:“车里装的什么?”

车夫摇头:“我不知道。兴许是什么从云州来的动物吧,主人家是云州班的寡妇。”

头目的眼睛登时一亮:“云州的动物?那可值不少钱呢!滚开!”地痞们不由分说,拳打脚踢赶走了车夫,将马车门拉开。风亦雨远远看着,皱着眉头想说什么,最后又忍住了。“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不上去阻止他们?”云灭问。

风亦雨点点头,倒是一点也不觉得惊诧,云灭说:“我也是第一次和血翼鸟这种动物打交道,天晓得它好不好对付。眼下有一帮替死鬼顶在前面,不是正好么?”

不过看起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地痞们轮流从马车门往里看去,啧啧惊叹了一阵,随即两条大汉爬了上去,很费力地抬下一个铁笼子。风亦雨摒住呼吸,紧张地望过去,借着月色,她看到笼子里有一只黑漆漆胖乎乎的大鸟,额头上有一个肿瘤状的凸起,爪子甚是锋利。奇怪的是,此鸟号称“血翼”,翅膀却是深黑色,而且很短小,看来甚至不像能飞的样子。痞子头目冒冒失失地打开了笼子,风亦雨禁不住又紧张了一下,但那只胖鸟似乎病怏怏的,缩在笼子里动也不动,可以看到它的背部有一道长长的伤口,还未能痊愈。地痞们放心了,索性生拉硬拽地把这只呆鸟抓了出来。它伏在地上,仍是不怎么动弹,好似一只瘟鸡,间或叫上两声,倒是尖厉刺耳。“这破鸟真没意思!”头目骂骂咧咧地在血翼鸟身上踢了一脚,鸟发出一声痛叫,再无其他反应。连风亦雨都禁不住有点失望,云灭却毫不放松。“别忘了,这只鸟可是替迦蓝花割脑袋的花奴,就算再不济,也总的有点力气把脑袋从身体上弄下来吧。”他说。话音刚落,他就注意到身边的风亦雨打了个寒颤。“怎么,害怕了?”他问。风亦雨摇头:“没有,就是有点冷。”“起风了。”她说。

对于淮安这样的海港城市而言,夜风是很常见的,突如其来的大风也并不稀罕。风亦雨显然没有这样的经验,身上的衣物有些单薄。云灭不声不响,除下外衣,打算披在风亦雨肩上。风亦雨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听到一声轻响,衣服掉到了地上。看看云灭,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这件衣服的事情,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

血翼鸟开始不安地躁动起来。随着风势的加剧,它开始有了精神,就像秃鹫闻到了死尸的气息。它的双目有了亮光,灼灼地注视着西北方向。“看来它闻到了迦蓝花的味道,”云灭说,“那几个傻子要倒霉了。”

如他所言,血翼鸟猛然间低下头,朝着一名地痞的小腿上啄去。它的动作还有点畏畏缩缩,只是啄破了一个很小的口子,但伤者却一下子抱住了腿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凄厉的惨叫声,痛苦之极。片刻之后,他的腿赫然肿得像水桶一样了。

他的叫声唤醒了血翼鸟沉睡已久的本能。这只怪鸟由于长时间没能进食迦蓝花的果实,已经萎靡不堪,一条命去了多半,但敌人的鲜血和迦蓝花的气味强烈地刺激了它。它迈开双腿,摇摇摆摆地跑了起来,刚开始步履蹒跚,其后慢慢变得轻快。地痞们都被同伴的遭遇吓坏了,谁也不敢上前拦阻。

云灭已经撇下风亦雨,跟了上去,女孩叹了口气,从地上拾起衣服,紧随而去。云灭眉头大皱,想要让她留下,终于没能说出口。好在这只鸟毕竟速度不快,而且不像人那样对于追踪有警觉,因此跟起来并不困难。但这只蠢鸟在奔跑了两里路后忽然停了下来,疑惑地左转右转,不再前进了。“大概是两边距离对等,味道差不多浓,它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云灭说,“我来帮帮它吧。”他用脚尖挑起一块石头,踢了出去,正好打在鸟臀上。这一下颇为沉重,血翼鸟下意识地向前疾窜几步,这回找准了方向,继续笨拙地奔跑起来。

风亦雨忍住笑,和云灭一道接着跟踪,眼见着血翼鸟并不往荒僻的地方跑,而是越来越深入住宅区。云灭心想:倒也不奇怪,阿福这厮必然会把花种在人烟密集的地方,这家伙果然不是吓唬人的。

血翼鸟来到一处富家宅院外,滴溜溜转了几圈,似乎想要跳进去,但肥蠢的身体令这个奢望无法实现。虽然自己闻不到,但云灭从血翼鸟的动作姿态中可以猜出,这院里必然有一株迦蓝花,只是它进不去罢了。“咱们是不是要把它扔进去?”风亦雨问。

云灭瞪她一眼:“你不怕它好心当作驴肝肺啄你一口?”边说边从身上掏出一个小袋子,从袋子里倒出一些粉末,涂在箭头上。他一箭射出,箭头嵌入了墙壁,随即燃起一股暗绿的火焰,墙上竟慢慢腐蚀出了一个洞。血翼鸟不假思索,埋头便钻,身后的云灭低骂一声:“这畜牲!不会先把翅膀贴紧身体收起来么?”

于是,这只傻头傻脑的胖鸟顺理成章地卡住了。除了发出刺耳的叫声,它没有别的事可做;除了把宅院内的人都招来,这叫声没有别的用处。

风亦雨郁闷地听着院内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听着被血翼鸟啄过的人发出尖叫,听着一片“有毒!快杀了它!”的嚷嚷,不知如何是好,侧头一看,云灭居然在拔箭。“现在还来得及,趁他们还没把这鸟弄死,”他嘴里嘀咕着。“你要干什么?”她一把死死攥住云灭的手,“不能杀了他们啊!”“我不是……”云灭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抢着唧唧咯咯地说下去,“这些人是无辜的啊,就算是为了挽救淮安,你也不能……”

云灭恼火透了:“我只是想把墙上的洞再扩大一点好把那笨鸟拽出来!”他抬眼一看,有气无力地说:“现在已经晚了。”

血翼鸟已经不动了,鲜血从它身下不断涌出,已经被人杀死了。这只承载着拯救淮安城全部希望的鸟,此刻已经变成一具尸体。它无法再用它敏锐的嗅觉去找出那些致命的迦蓝花,它们将开放,从东陆肥沃的土壤中贪婪地汲取养分,再把死亡的种子散布到每一处角落,直到它的藤蔓上挂满了生命之花为止。

风亦雨不敢看云灭,恨不能地上有条缝钻进去:“我又给你闯祸了,是吗?”

云灭长叹一声,正欲离开,脑子里盘算着:只能带着风亦雨离开这座城市了,其他人死了也就死了罢,风亦雨却叫了起来:“等等!你快看!那是什么?天哪!”

云灭连忙转头,这一看眼睛也有点发直:“玩笑开大了……”他的手握住了弓,一把将风亦雨拉到背后。

七、胖子

阿福不是个得意忘形的人,从来都不是。两名书生虽然答应了考虑他的要求,但他心里并不相信。他们毫无疑问是在拖延时间,以便找到那些迦蓝花,将它们消灭掉。这两个人肯定有同伙。

这是不可能办到的,阿福想,如果有一只强壮的血翼鸟,那么它能够很快地飞遍整个淮安,但被带来的这一只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真正的进食了。除了迦蓝花的果实,任何食物都只能让它勉强维持生命。它会变得肥而蠢笨,除了自身的毒液之外,也没有任何攻击力,绝不可能在短短一天内找出所有的迦蓝花。那不是真正的血翼鸟,不是真的。

两名书生还在磨磨蹭蹭,阿福冷笑一声:“我不得不警告你们,迦蓝花种得很分散,你们再拖延下去,只怕我想要拔掉它们时间也不够了。天亮之前不作决定,一切都晚了。”

两名书生面色微变,仍然没有言语。阿福也不再理睬他们,坐在桌旁,自斟自饮起来。他的身躯如此瘦小,食量却大得惊人,片刻之间就将桌上的菜风卷残云打扫了个干净。他意犹未尽地想要招呼伙计再上菜,忽然反应过来:“哎呀,我们恐怕呆得稍微晚了一点吧,人家该打烊了。”

其实这会儿早过了打烊的时间,但两名书生来得如此生猛,掌柜的怎么也不敢去打扰,只好强撑着一直等待下去,心里早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都诅咒遍了。隐隐又想到:上次黄大方也是这样,在雅间里变成了死尸。这想法吓了他一跳,他觉得自己衰迈的心脏不能再经受下一次刺激了。所以他索性搬了凳子坐到门口去,让心情轻松一点。

夜风很凉,但他早已适应了。几十年来,他就是在淮安呼啸的夜风中慢慢变老,变得胆小怕事。但在年轻的时候,他也曾经在街头舞刀弄枪,从别人的身上放血,用狂野的喧闹打破午夜的宁静。和平的岁月让年轻人血液中的野性火焰无法平息,只能通过其它的途径发泄出来,然后用时间的流水把这种火焰一点点熄灭,让热血的青年变成糟朽的老年。

远处隐隐传来一阵喧哗声,考虑到四周万籁俱静,这声音离此应该不近。大概又是街头青年的夜间活动,掌柜的想着,嘴角甚至露出一丝微笑。但很快的,他笑不出来了。

他的胆子差点被吓破。在那一瞬间,一个令人惊恐的黑影突然掠过了月亮,令他不由自主地抬头看去。那是一只低空飞翔的鸟,却并不是人们日常所能见到的任何鸟类。它的身躯并不算庞大,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宽阔翼展,象蛇一样扁平狰狞的头颅,嘴里隐隐能看到尖利的牙齿。它的双目闪着幽蓝的光芒,两翼却呈极醒目的血红色,如它凄厉的叫声一样让人颤栗。

这是一只怎样的怪物啊,掌柜的想。他随即发现,在怪物的身后,还有一个影子在穷追不舍。那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羽人,羽人飞行的速度丝毫不亚于那只怪鸟,像一道白光紧随着从夜空掠过。“这是在唱那一出啊?”掌柜的疑惑地自言自语。

血翼鸟居然就这么死掉了。风亦雨觉得手足冰凉,她知道云灭对此不会有太多想法,充其量带着自己迅速离开也就是了,但想到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因此而送命,她仍然觉得心头一紧。但当她悲哀地注视着尸体时,却发现它动了一下。

本来已经完全不动的尸体,突然开始剧烈抽搐起来,背部的羽毛渐渐脱落,露出一块小小的突起。那突起开始膨胀、变大,最后裂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小脑袋费力而坚决地钻了出来。

云灭和风亦雨并不知道,当环境恶劣时,血翼鸟往往不会产卵,而是将后代继续留在体内,等待时机;他们也不知道,母体会将所有来自迦蓝花果实的养分都贮存起来,如果自己没能逃过死亡的劫难,就会将全部的养分转给幼鸟。但他们能够看出来:从尸体里爬出的这只小血翼鸟非同一般。

它左右张望一下,发现四下有人,立时警觉起来。但紧接着,迦蓝花的气息吸引了它,它不顾一切地飞了起来,冲入了宅院,双翼伸展开的长度颇为惊人,令它的飞行稳健而有力。云灭突然想起了什么,对风亦雨说:“你还是……算了。”

风亦雨莫名其妙:“你想做什么?”

云灭背后的羽翼已经凝出:“我还没忘掉那个书生的话。如果没有果实,它或许会饥不择食地把整株花吞下去,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我也不知道了。我想让你离开,但想你肯定不会……”

说到这里,他已经腾空而起,回过头来喊了一句:“那你就陪我一起送死吧!”“陪你一起送死……”风亦雨呆呆地重复了一遍,脸有些红了。“那样也不坏啊。”她轻声说。

对于云灭而言,这却是坏得不行的遭遇。那只新生的血翼鸟体型太小,自己虽然追了进去,仓促之间无法发现,反而被捉贼的家丁们围了起来。看来这是个富人之家,养了一堆家丁防盗。等到把他们都打发掉,血翼鸟已经踪影全无。

但愿这只鸟足够蠢,一时找不到迦蓝花;又或者它饿得不算狠,仍然只是想吃果实。然而事实证明,这样不切实际的侥幸心理是行不通的。云灭转了一小会儿,正在暗自恼火,却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血腥味突如其来,毫无征兆,他心里突地一跳,连忙跟随着气味跑了过去。

拐了几个弯,进入了花圃中,他看到了一幅噩梦般的场景。两具尸体躺在地上,脖颈的位置血肉模糊,头颅已经不在了。他们的头正被一只巨大的怪鸟衔在口中。这怪鸟的体貌依稀有点像之前那只笨拙的血翼鸟,却精壮得多,浑身散发出某种邪气。尤其是一对还在扇动的翅膀,在月光下红得好像要滴下血来。

云灭明白,这才是真正的血翼鸟,它仍然在按照自己血液中蕴含的本能行事,将人兽的头颅取下来。但生生吞下一株迦蓝花后,过于强大的药力令它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不再是寻找已经被花粉毒害的生物,而是不分青红皂白袭击所有人。

血翼鸟听见脚步声,抬起头见到了云灭。它微一弯腰,身子已经如流星般疾冲而来,云灭闪身避过,令它扑了个空。血翼鸟好像有些诧异,很快再次袭来,云灭发现,这一次它的速度比刚才明显快了。

这畜牲还能根据对手来调整自己的攻击速度!云灭的好胜心被激了起来。他本来已经扣紧了弦,却并不急于发射:“我们来比比谁快吧。”

他倏地腾空而起,引着血翼鸟向他追来。血翼鸟飞行时带起巨大的风,颇有声势,云灭却像羽毛般轻捷,血翼鸟数次攻击都被他躲过。他看准了空隙,倒是在血翼鸟身上射了几箭,虽然故意没有射中要害,仍然令这怪鸟疼痛不止。

血翼鸟被激怒了,双翼的血色更浓,两爪不断向着云灭狂乱地舞动,但都差之毫厘,无法碰到这个羽人。它猛地张嘴,发出一声尖啸,声音高亢刺耳,云灭只觉得有些头晕,动作放缓了。血翼鸟趁此机会从喉中喷出一股毒液,向着云灭的面门激射而来。

它却并不知道,云灭也正在等待着这个机会。在毒液喷出的一瞬间,云灭的羽翼已经停止了挥动,身躯刚好下落了一点,避开这致命的一击。紧接着他已飞到血翼鸟的身下,重新升了上去,从怀中摸出一把极小而锋利的匕首,在鸟双翼的根部各自划了一刀。这两刀甚至并没有令血翼鸟流太多血,却极精确地制造了两个小伤口,令它不能过于用力的飞行,否则伤口会迅速撕裂。“这下你没法打架了,”云灭说,“逃吧,去寻求迦蓝花的庇护吧。”

受伤的血翼鸟在本能的驱使下开始寻找下一株迦蓝花。它毕竟刚刚诞生,体能无法和成年的血翼鸟相比,只是依靠着那株活吞下去的半死的迦蓝花才能勉强作战。但敌人太强,它无法取胜,必须要找到一株真正有活力的迦蓝花,那样就没有任何生物能战胜自己。它撇下云灭,开始循着气味飞去。云灭也不阻拦,只是跟在它身后,顺利地铲除了两株迦蓝花,其中一株藏在一片废园无人打理的荒草中,另一株则大模大样地插在衙门门口的一个花盆里,可见阿福还是颇费了点心思。

倘若一切顺利的话,很快就能解决掉第三株,云灭想,然后应当制服血翼鸟,休息一下。羽人的翼是靠精神力凝结而成,比不得鸟儿天生的血肉之躯,一般的羽人一个月或是一年才能飞行一次,云灭虽然天生异禀,也一样不可能像鸟那样长飞不停。

可惜他并没能得到这个休息的时机。当血翼鸟掠过泰丰酒楼的上空时,一声清亮的哨音突然从下方响起。云灭心里一沉,他已经听出了这个哨音的主人是谁。

是阿福。他推开了窗户,怒不可遏地望着天空,嘴里不断发出长短不一的唿哨声。那声音是一种讯号,血翼鸟立刻放弃掉自己的目标,降了下去。云灭无奈,只能跟着跳进了窗户。

血翼鸟耷拉着羽毛,立在一旁,见到云灭进来,示威般地冲他叫了一声。阿福阴沉着脸:“竟然是你,早知道那天我先收拾掉你。”

云灭不去理睬他,对着两名书生一摊手:“抱歉,这件事情最后还是弄砸了。”

青衣书生摇头:“怪不得你,这厮必然和云州有极深的渊源,否则不可能召唤血翼鸟。云州的生物诡秘罕见,原本不属你所了解的范围。也许是天命如此。”

云灭哼了一声:“我不会去怪什么天命地命。我接受了你的委托,最后没能成功,就是我的责任。这是出道以来我第一次失手,这笔帐我总得和他算算。”

他走向阿福,站在他面前,上下打量着他。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呼吸可闻,但阿福并没有半点避让。“你拔掉了我几株?”他问,“两株?三株?真是伟大的成绩,恭喜你。可惜的是,我忘了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听完之后大概会明白一点。”“在云州,人们曾经发现过一个巨大的黑熊聚居地,但幸运的是,这些密林里最危险的杀手全都已经死掉了,总数有好几十头。它们的死因一目了然,都是中了迦蓝花的花粉。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血翼鸟传播花粉总是很分散的,而且每次数量很少,按理不应该出现那么多头熊死在一起的情况。后来才发现:人兽如果只吸入一丁点花粉,只有自己会死亡;但如果大量吸入的话,它的血液会产生某种变化,可以将那种至今无人能掌握的毒素通过自己的身体传播出去。毫无疑问,有一头倒霉的熊无意间闯入了头颅之谷,才酿成了那样的惨剧。”“在我种下的迦蓝花中,至少有两株距离人非常近,几乎是近在咫尺。你可以想象,当一个人成为毒源,就将飞速地把毒性传播开来。那时候的尸坑,一定会非常华丽。”

他一面说,一面留意着云灭的反应,只等他稍微有心浮气躁,就好偷袭。云灭却没有丝毫变色,手指头都不曾动一下:“想激怒我?不是不可能,但得选择正确的方式。这座城市的死活与我无关,我现在对付你,仅仅是因为我想这么做而已。”

阿福摇摇头:“你还真是冷血,看来没别的办法了……”“了”字刚刚出口,他的身形已动,竟如鬼魅般一下子欺到云灭身前,右手握成鹰爪,抓向咽喉要害。这一下毫无前兆,突如其来,他满以为能一击而中,却不料在间不容发的一刻,云灭的身影忽然消失,随即一股劲风从背后袭来。

他心里有些吃惊,手上却毫不慌乱,来不及转身了,左手向后点出,一声轻响,已经挡住了云灭的匕首。原来他的左手不知何时握住了班主夫人头上长长的银簪,竟以这银簪做了武器。他这才转过身来,揉身再上,左手银簪如剑般刺出,右手变掌,掌法更是诡异难明,云灭也不禁有点诧异:“双手分搏!有点手段啊。”

阿福狞笑一声:“雕虫小技,谬赞了!”手上加快速度,攻势有如狂风骤雨。两名书生中毒失去了力量,只能在旁观战,以他们的功夫,见到阿福的武艺也不禁暗暗心惊。

但云灭的身法也丝毫不逊色。在这小小的完全腾挪不开的斗室里,他却如同身处旷野,身法灵动飘忽,总在看似不经意间就躲开了阿福的攻势。这并不像是羽族的功夫,因为羽人并不长于近身搏击,一般而言对于这样的小巧功夫研究不多,他们宁肯高飞避开敌人。

难道是鹤雪士?青衣书生想起了这个遥远的名词。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会为了做到力臻完美而挑战自身的极限。但那个传说中的团体早已消失了,眼前这个羽人怎么会……

这么微一愣神,竟然没有注意到场中的氛围起了变化。阿福的攻势越发凌厉,有点以命相搏的味道了,即便是云灭,躲闪起来也很吃力。突然之间,阿福一脚踢翻了桌子,一时间汤水飞溅,碎片满地,他看准一个碟子,不等落地,一脚将它踢向云灭的胸口,自己却从左侧扑了上去。青衣书生回过神来,心里想着要糟,只见两个快得几乎看不清的身影已经纠缠在了一起。

似乎仅仅是一眨眼工夫都不到,两人的动作都停顿下来,换成了对面而立的姿态。云灭的脸上被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血正在流出来,不过阿福的情况比他糟糕多了。尽管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但他的咽喉处却被一支长箭牢牢抵住,全身已被云灭制住,不能动弹。“壮士断腕啊,你宁可挨我一下,故意引我上钩,真是个人才!”阿福在这当口居然还能出言夸赞。

云灭说:“你我的武艺,半斤八两,如果不是你先卖个破绽,我是不可能抓住这个机会的。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

他的箭头仍然对准阿福的咽喉,一面轻描淡写的擦着脸上的血迹,一面问:“你是怎么在那么短时间内一下子瘦下来的呢?在遇到这两个龙渊阁的书生之前,你还在躲避着什么人呢?”

阿福的眼睛在这一刻才真正出现了畏惧的意味,他声音有些发颤地问:“你……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应该清楚,在我面前装蒜一次可以,但我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的,”云灭冷冷地说,“你的身体瘦得太不正常了,而你吃饭时又表现出了过于旺盛的食量,我已经在怀疑了。但我最终肯定这一点,是在刚才交手的时候。你转到我左侧的时候,速度、方位都绝佳,我本来充其量躲开那一记银簪,也许还会吃你一腿,绝不可能有机会还手的。但你为什么会卖那个破绽,右肩莫名其妙的一耸,从我的身边滑过去?这个破绽那么的莫名其妙,我几乎要以为他其实是个陷阱。你刚才和我刚一过招我就能看出来,在打架方面你是个老手,怎么会犯这种愚蠢的错误?”

阿福脸上的汗水滚滚而下,却并不开口,云灭接着说下去:“其实,那原本是你的杀招吧。在高手过招的时候,用强壮的肩膀像地痞无赖一样去突然猛撞一下,绝对能令任何人猝不及防,更何况这一撞里面也包含了上乘的武功。可是你没有撞到,落空了,为什么?因为你过去是一个大胖子,那一下恰好能撞上,而现在体型却完全变化了!但这一招被你练得很熟,早就成为了身体的本能反应,在激战正酣的时候,你根本想不到去调节。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你变成这样,并没有太长时间。”“当然你突然之间变得那么瘦,不大可能是因为爱漂亮而减肥的结果。根据你的所作所为推断,你一定是为了逃避某些你得罪不起的人吧?”

他一步一步逼着阿福退到了墙边,低声问:“你其实……并不是什么在云州呆腻了出来散散心,而是迫不得已从云州逃出来的,对吗?你所真正害怕的,也就是从云州出来一直对你穷追不舍的人,对不对?”

阿福闭上眼睛:“你真是个怪物啊。”那一瞬间,他的脸上无法隐藏他内心的情绪:愤怒、焦灼、失落、憧憬,以及深深的恐惧。这个敢于用一座城市的生死作代价赌博的人,这个敢于在龙渊阁头上动土的人,这一刻却显得那么的凄惶无助。“我并不是不想继续留在云州,虽然那是个可怕的地方,”他的眉头紧皱,似乎是回忆起了极不愉快的往事,“那绝不是让凡人生存的地方,却是最适合我的地方。只有最穷凶极恶的人,最敢于舍弃生命的人,才能在那种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可是,我毕竟是人,我斗不过恶魔,我是被逼逃出来的……”“我看你就和恶魔差不多了,”云灭挖苦地说,“阿福,你……”“别叫我阿福!”对方陡然暴喝一声,“那只是那几个戏班的雷州人古怪的口音而已。即便今天会死在你手里,至少也要留下我的名字,让你们知道那个把淮安变成地狱的人究竟是谁。你记住了,我姓胡,叫胡斯归。”

云灭有些意外:“你的名字还满风雅的,真难得。不过,斯归斯归,归哉斯土,如果这个名字是你的父母给你的话,难道你……”

正说到这里,雅间的门被推开了,却是风亦雨追了回来。她的飞行能力远不及云灭,而且飞了一段之后精神力就无以为继,只能气喘吁吁地撒腿奔跑。等她跑回酒楼的时候,一场激战已经结束了。

胡斯归看到风亦雨进来,立即注意到了云灭眼光的变化。这个狡诈敏锐的人很快判断出了存在于这两人之间的微妙的情感纽带,嘴角不由浮现出一丝微笑。“你笑什么?”云灭一怔。“我有一种赌博的冲动。”胡斯归一本正经地回答。“赌什么?”“用我的命作赌注,赌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冷血,”胡斯归说,“赌对了,我就活命;赌错了,就死在你手下。”

云灭情知不妙,但还没来得及动作,胡斯归已经抢先行动了。他手上的一只指甲突然脱落,向着风亦雨激射而去。

但云灭没有反应,任何反应都没有。他甚至连眼珠都不曾轻轻转一下,仍然死死盯着胡斯归不放。那指甲直冲冲地钉上了风亦雨的小腹。这片小小的指甲却带着巨大的力量,竟然把风亦雨往后推出了好几步。

胡斯归看着风亦雨痛苦地捂着小腹靠在门边,云灭却仍然不为所动,终于长长地叹息一声:“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命都不要,你的心果然是铁石铸成的,也许你才是最适合在云州生活的那种人。我输了。”

云灭冷笑一声:“首先,她并不是我什么心爱的女人;其次,她的命,至少你要不走。”

胡斯归一惊,转头望去,风亦雨正在揉着肚子,看来有些疼,却并不像受了致命伤。而那片尖端有剧毒的指甲,已经掉到了地板上,居然连一点血都没沾。“看来形势对你不算太有利,”云灭揶揄说,“而且我不会再给你脱逃的机会了。”

他手中的长箭忽然间动了一下,众人还没看清,胡斯归的四肢上瞬间多了四个洞,鲜血汩汩地流出,人已经瘫倒在地。

胡斯归看来并不怕疼痛,反而咧嘴一笑:“我确实没有机会了,这点我承认。但你们也没有了。”

他并没有出声,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但血翼鸟很显然接收到了他的指令。这只自从见到了胡斯归后就始终老实得像只呆鹅一样的怪鸟突然间暴起,向着云灭猛扑过去。但在双翼受伤后,它的威力已经大减,而且这一用力,翼根的微伤立即破裂。但它不管不顾,虽然很快被云灭添上了若干新伤口,仍旧狂攻不止。“现在你只能杀了它,”阿福的声音忽然变得微弱,“而我也会马上死去。你们就好好想办法,自己去把那些迦蓝花找出来吧。”

话刚说完,他的脑袋一歪,呼吸已经停止了,只有眼睛还半睁着,似乎是等待着欣赏淮安最终被毁灭的结局。

八、三分之一

天色微明的时候,淮安的街头已经可以听到种种叫卖声。对于一座勤劳的城市而言,早起的鸟儿才能有虫吃,只是这些鸟儿还能吃多久的虫子,目前谁也不清楚。

风亦雨的肚子突然“咕噜”了一声,云灭看她一眼:“饿了?这附近有一家的油饼炸得很好。”顿了顿又说:“大小姐,我建议你以后直接把脸涂红,省得麻烦。令尊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怎么还把你养得和大家闺秀似的?”

两人正打算下楼而去,青衣书生在背后叫住了云灭:“你还有闲暇吃东西?只剩下不到一天的时间了!迦蓝花一旦……”“又不是只剩不到一分钟,肚子饿了当然得吃饭,”云灭回答说。“吃饱了才有力气跑路啊。”“跑路?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管了?”“你厉害,你管一下给我看?”云灭说,“给你一年时间,看能不能从这座城里找到一株花?”

班主夫人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等到云灭离去后,她也站起身来:“这一次的大麻烦,我和我丈夫也有很大责任。如果最后真的不能幸免,那我就留在淮安,以死赎罪吧。你们二位中了毒,可需要我去帮忙抓药吗?”

青衣书生苦笑一声:“多谢你的好意,那只是让我们浑身无力的毒药,药性已经慢慢缓解了。不过你若是愿意,可以帮我们疏散城中居民。”

班主夫人大摇其头:“那是不可能的。为了几棵你们根本不知道在哪儿的植物,劝说整座城里的人离开?我保证你们会被当成疯子关起来。而且即便救了他们,他们也不会对你有丝毫的感激,反而会说你危言耸听,骗取功劳。”“我下去走走。”她说着,也离开了,留下两位知识分子在那儿发呆。

淮安仍在平稳的运转,没有人知道厄运将至。有两个人知道,但他们正坐在早点铺子里吃油饼,女的看来忧心忡忡,男的却是胃口上佳,以至于老板怀疑此人已经一个月没吃饭了。“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管了?”风亦雨问,“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大合适?”“该放弃的时候就得放弃,”云灭说,“血翼鸟死了,胡胖子又装死,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风亦雨很吃惊:“装死?你怎么看出来的?他连心跳都停了呀。”

云灭说:“这种假死的鬼把戏太常见了,我就知道至少五种方法可以令呼吸停止,心跳消失。再说了,胡胖子这样的人,说他做什么我都愿意相信,就是不会相信他真的会自杀。他自己也肯定知道瞒不过我们,但他就是想赌一手,龙渊阁的两个书呆子绝对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下手。不过嘛,还有我在,我打算回头趁那俩不备,把他的‘尸体’扔到火里去,假死也就变成了真死。”

风亦雨吓了一跳:“那也太残忍了吧?”“这家伙心机深沉,不除掉终归是祸害,”云灭说,“这一次如果不是你身上穿着河络的宝甲,恐怕他已经溜掉了。”“这么说……如果真的有危险,你还是会救我的,对吗?”风亦雨眼中闪动着笑意。

云灭瞪了她一眼,想说点打击她的话,最后却温和地说:“废话。”“那如果我请求你,尽力帮一帮这里的人呢?”风亦雨又问。

云灭看着她:“这里的人和你有什么关系?干吗要救他们?”“眼看着那么多人失去生命,我觉得……怪不忍心的。”风亦雨吭哧了半天,挤出来这一句。“你果然不像风家的人,”云灭叹息着,“这种话你父亲不可能说得出来。”

风亦雨点点头:“他也那么说我,但我不是他。”“不过,如果为了救这些和你毫不相干的人,要你也献出生命的话,你愿意吗?”云灭又问,语声严肃。风亦雨呆了呆,脸一下子白了:“要我也……献出生命?”

云灭不作声,脸绷得紧紧地,双手背在背后,不断地屈伸手指数着数。当数到29的时候,风亦雨嘴唇颤抖着想要说话,结果扑通一声摔在地上,竟然晕过去了。

云灭微微摇头,把她弄醒,见她两眼里含满泪水,不由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这人怎么那么认真……好了,我或许真有一个主意,不需要你的命,不过需要你说谎,能行么?”

风亦雨破涕为笑:“当然行!半点问题都没有!我就知道你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境总能有办法。”她竟然没有半分向云灭兴师问罪的念头。“而且……这样做会付出很沉重的代价,你要有心理准备,”云灭补充说,“云家的人可能为此杀掉我,风家的人可能为此杀掉你,而淮安城的无知愚民可能想活吞了我们俩。”

风亦雨的脸色刚刚恢复点红润,一瞬间又白了。最后她咬着嘴唇说:“我想我父亲……不会真的杀我吧?”“好吧,现在你告诉我,你真的想要拯救那些人,对吗?”云灭盯着风亦雨的眼睛。

风亦雨没有说话,但很坚定地点了一下头。“那我就替你救他们吧。”云灭叹息着说。

对于云氏家族而言,云灭是个相当不招人喜欢的角色,此人年纪轻轻就有一手卓绝的箭术,也相当有头脑,本当成为家族的栋梁之材。但这厮一向对于两家的争斗嗤之以鼻,连阳奉阴违都不肯阳奉一下,几年前勉强答应为家族尽一分力,揪出潜入宁南的两名奸细。这件事他倒是完成了,鬼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辨识出了两名利用缩骨术化装成河络的风氏高手,并且以一人之力擒住了他们。然而,他却在此过程中生生放跑了一个极重要的人物:风氏族长风贺的女儿。“我只答应了你们对付两个奸细,”他把食指和中指伸得很醒目,“我做到了,还额外杀了一个,你们还有什么意见?”“但她是族长的女儿,你应该对其重要性有所了解。”刚刚接任族长不久的云栋影平静地说。他是云灭根据族谱推算出来的堂兄,不过三十岁出头,却是整个宁州最有声望的商界精英了。本来按辈分按资历,这个族长都轮不到他,但几名有希望继任族长的长辈要么离奇病逝,要么被从天而降的沙包砸成肉饼,要么捋着胡须一致推荐他,所以云栋影只好勉为其难地开始掌管家族大小事务。“那就算是我见色起意好了。”云灭生硬地回答,结束了这场谈话。此后云栋影再也没有求云灭做过任何事,他也求不到——这小子不久就离开了宁南,听说加入了一个隐秘的杀手组织,做起了赏金杀手。该组织和杀手们并不存在占有关系,只是相当于由他们揽活,杀手们负责完成而已。虽然拥有较大的自由度,但谁也看不出这份职业会比为羽族最强大的家族效力更有前途,只是没人能知道这家伙究竟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但眼下他竟然出现在了淮安城,出现在云氏安排在此处的最隐秘的基地。在这个充满了药草味的小小药铺里,一直以药剂师身份存在的云峰正打算对眼前的这位客人笑脸相迎,对方却已经张弓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他射出了几箭。每一箭都划过他的面颊,令他感受到锐利冰冷的劲风,却没有半点刮破他的皮肉。回过头他才数清楚,对方在他眼睛都来不及眨的功夫一共射出了六箭,全都深深透入了背后的药柜。这六箭只要有一箭招呼到自己身上……想到这里,他禁不住出了一身冷汗,却听见对方说:“我是云灭。”

他毫不犹豫地信了。除了云灭,他确实很难想象其他人能有这样的箭术,也很难相信别人能准确地找到这里,但问题来了:云灭这家伙找到这儿来要做什么?“我一不留神好心发作罢了,”云灭懒洋洋地说,“不忍心看到云氏在宛州三分之一的产业烟消云散。”

云峰刚把额头的汗擦干,听了这话只觉得脑门上又是湿漉漉的了。他想要装傻,看看云灭的气势,知道蒙混不过去,只能硬着头皮问:“发生什么事了?”

云灭拍拍柜台:“风氏会在今天正午袭击这里,伪装成混混闹事,借机放一把火,把所有的古董全部烧掉。”云峰面色大变,慌忙转身去找管事的叔叔云其中。

他不可能不担心,这里明着是药店,实则为云氏在宛州搜罗古董的地点。在药柜后面的暗门里,收藏着大量珍稀古董,其中不乏为数众多的贼赃,甚至有王室秘藏。云灭没有夸张,这一把火倘若真烧起来,云氏在宛州三分之一的基业就完蛋了。

云其中很快赶来了。这个老到稳健的中年人一面在云峰的手心写字、让他迅速召集人手准备应战,一面不无怀疑地问云灭:“你不是一向不插手家族事务的么?今天怎么会突然来向我们报警呢?”

云灭微微一笑:“我好歹也是姓云的啊,眼睁睁看着云氏在淮安三分之一的产业化为灰烬,我还是有些不忍心的。”

这笑容诚实而沉稳,简直无可挑剔,不由得云其中不信。很快,特殊的烟火讯号发了出去,云氏在淮安的精锐都集中起来了。云灭却早早地离开了,声称这一架不需要自己也能赢。但当太阳移到头顶的时候,风氏并没有来人。四下里散布的暗哨甚至没有发现一丁点可疑的迹象,这似乎只是淮安城无数个普通的中午里最普通的一个。

不普通的事情却在远处发生了。大约在这家药铺向西五里左右,淮安城的港口附近,一股巨大的浓烟冲天而起,在西风的吹拂下,开始向城内蔓延。那股烟离得还远,云其中却已经闻到了一股让人无法容忍的恶臭味,这恶臭味从鼻端而入,直冲五脏六腑,他忍不住一阵翻江倒海的呕吐,吐完之后跳将起来,破口大骂:“糟糕!中了那混帐东西的调虎离山之计了!我们的海货仓库被烧了!”

他到这时候才明白云灭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狗日的叛徒所谓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三分之一的财富化为灰烬云云,原来是要毁掉剩下的那三分之二。

和平年代的好处之一在于,生活安宁了,人们的种种欲望可以得到从容的满足了。有统计说,自从停战以来,王公贵族们对高级香料的需求已经翻了好几番,但众所周知,顶级香料最主要的来源——香猪,始终被固执土气的越州佬把持在手中,外人极难染指。云氏对于香料生意垂涎已久,但在碰了几次壁之后,也知道从越州打不开缺口,只好另辟蹊径。这群有着极不平凡的商业头脑的羽人经过不懈的钻研,终于找到了一个奇妙的配方,可以仿制出几可以假乱真的顶级香料,这种配方的关键在于滑豚。

滑豚是淮安附近海域中常见的一种生物,主要用途在于它的皮。而滑豚肉虽然肉质滑嫩,却无法食用,原因在于它的肉始终带有一股极苦极腥的气味,无论用什么烹调方法都不能去除。但是天才的云家人却发现,滑豚肉的臭味来自于它的胆,而从胆中榨取出的汁液,按照一定比例和香猪的香腺提取原液混合,就可以制出气味极其相似的香精来。一般而言,只有经验丰富的老专家才能分辨出来,而即便是老专家也无法知晓,这种香精长久使用会损害人的内脏,这可是正品不具备的功能。

然而暴利总是令人无法抗拒的,用一份原液混杂二十九份无比廉价的滑豚胆汁,就能卖出三十份原液的价格,比古董生意赚得多多了。云家人租了一个大仓库,伪装成制皮业者,大量收购滑豚,至于使用者会有什么后果,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还有一样他们考虑不到的,那就是这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燃烧会是什么味道。现在答案出来了——那大概是有史以来杀伤力最强的烟雾,带有一种比香猪本身的气味更加可怕的恶臭,任何人闻了都会忍不住想要呕吐,皮肤瘙痒难耐,眼睛也不断流泪。这些原料如果完全兑成假香精,足够一座普通城市的贵族们用上个三年五年,如今却在不到一个对时的时间内燃烧殆尽。“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香腺原液和滑豚胆汁混在一起燃烧更可怕的东西么?”风亦雨喃喃地问。“当然有,”云灭严肃地说,“那就是大量的香腺原液和滑豚胆汁混在一起燃烧。那个仓库里的原料大概足够制作出价值五万金铢以上的香精,现在免费让全城人享受了。”

当然对于全城人而言,没有谁觉得这是一种享受。那可怕的烟雾自西向东徐徐推进,人们别无选择,只能迅速地、怨气冲天地离开。他们一路咳嗽着,抱怨着,诅咒着,脚步却丝毫不敢停留。在他们的身后,烟雾仍在毫不留情地扩张,遮蔽了大半个天空,好似一头狰狞的上古巨兽,怒张着血盆大口,一点一点地将淮安城吞入腹中,慢慢消化。太阳的光辉也变得晦暗,只能有气无力的透过浓烟投下一点微弱的光线,指引人们逃亡的路线。

不仅仅是空气而已,这头怪兽经过的地方,连土壤的土质都发生了变化,本来生气勃勃的植物慢慢变得枯萎凋零,鸟儿哀号着逃向远方,其中少飞到半路就一头栽倒下来。河水也变得乌黑浑浊,一条条死鱼翻着肚子浮到了河面上。

提前溜出城的几个人看着眼前的一幕,风亦雨禁不住说:“你居然想到用这个办法把所有人都赶出城……可是这样一来,淮安还能住人么?”

云灭摇头:“土质、水质、空气全部都遭到了严重的污染,即便是乐观估计,一两年之内这座城市大概也没可能恢复生气了。”

风亦雨大吃一惊,想要说什么,最后却耷拉下头:“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救了全城的人,我不应该要求太多了。而且,在这样的环境里,迦蓝花肯定会死亡,以后的隐患也消除了。”

青衣书生说:“还得多亏你用族长令调集风家的秘术师,保持稳定的西风,不然效果不会有那么好。”

风亦雨一脸凄楚:“我从此是不敢再回风家了。”她偷眼看着云灭,云灭却仰头看天,好象上面漂浮着随时会掉下来的金银财宝。

天空很阴暗,淮安已经完全被黑色所笼罩,那黑气就象在水中化开的墨汁,向着四围氤氲扩散。即便是对面站立的两个人,如果眼神不好都无法看清对方的容貌。在后来的历史里,对这一事件的后果有着十分详尽的描述:“……这是战争结束后宛州最大最严重的一次灾难。在这次灾难中,整个淮安的环境遭到了完全而彻底的破坏,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人们所能做的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去除臭气,清理死掉的动物植物,更换新的干净土壤。两年半后,才开始陆续有居民回到淮安定居,此时他们的用水全部依靠井水,因为河流的彻底清洁,花了另外的两年。”“……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无法精确估量,宛西的经济发展至少因此滞后了五年……”“……即便是在战争年代,淮安也未曾遭到过这样的毁灭性打击。”

书写历史的人并不知道,这一场毁灭性打击的背后阻止了另一场毁灭性打击。至于这两场灾难究竟哪一个更致命,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甚至于这一事件的两名幕后策划者都存在分歧。“不管怎么样,人命总是最宝贵的啊,”风亦雨说,“城市毁了可以再建,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我觉得我们做得对。”

云灭对此嗤之以鼻:“妇人之仁。你知道淮安营造成现在这样化了多少代人的心血么?人死了还不简单,接着生不就行了?”

风亦雨不说话了,这是她的习惯,从来都不善于争辩,更加不会去和云灭争辩,但从她撅起的嘴唇可以看出其实她心里是并不怎么服气的。青衣书生一笑:“别争了。无论如何,这些人因为你们而活了下来,这总是一件好事。死亡并不是一件美好的事,也许经由你的手送出的死亡太多了,所以对此有点麻木,但当你自己也面对着它的时候,或许就不是这么想了。”

云灭装作没听到,但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对了,说到死人,胡斯归呢?这家伙装死还没醒吧?”“在班主夫人的马车里,”青衣书生说,“现在全城人都在往外跑,马车反而走得慢,大概还堵在半路上呢。”

但是不知怎么的,那辆马车始终没有出现,云灭算算时间,再看看人流的速度,感觉有些不对劲:“再怎么也该出来了。我去看看。”

他逆着乱哄哄向外逃离的人们,沿着大路向城里走去。那股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让他不时在脑子里闪出“自作自受”这几个字,好在那辆巨大的马车颇为醒目,进城不久就看到了。这辆马车不知为何停止了前进,已经被人推到路边。

车夫还在,却已经身子歪在车座上,成为了一具尸体。马车内部也并非空空如也,班主夫人还在,只不过也已经停止了呼吸。唯独没有胡斯归,活的死的都没有,在留下了两具尸体后,这个危险人物不知所踪。

九、旋涡与触手

淮安城的毒雾事件已经发生了两天,在这两天中,云灭总是很难压住心底的悔意。早知道当时再想一种别的招术,或者干脆压根不管这破事就好了。

这样自己就不会招惹麻烦了。风亦雨无处可去,倘若被风家的人抓回去,难免受到家法伺候,因此只能跟着自己。他一向独来独往惯了,有任何任务都只是通过传令使带话而已,如今一下子多了这么个累赘,真是头疼得要死。

宛州各城各县的官府未必比云灭头疼得轻一点。在历史上,战争总是带给人们无穷无尽的麻烦,难民潮就是其中之一。眼下虽然并非战争,但凭空多出几十万的难民来,足以让任何人不知所措。好在有钱的大爷们自然会有舒适的去处,剩下会听从官府安置的必然是穷鬼,对他们倒是不必太客气。“我虽然对赚钱很感兴趣,却不是个抠门的人,”云灭对青衣书生说,“你们俩干吗非要坚持住在这些简陋的破棚屋里?有需要的话,我们一路大吃大喝去殇州都没问题。”说话时,四人暂时挤住在一间小小的临时棚屋里,只给风亦雨隔出了个小间。龙渊阁的书生们并不介意身外之物,云灭也具备对任何环境安之若素的杀手本色,但风亦雨这样的大小姐居然也毫无怨言,并且看得出来颇有喜气,实在让他心中有些烦恼。这是一段他不大敢碰的关系,或许让它无疾而终才是最佳选择,但事情再这样下去,恐怕就会向着他害怕的那个方向发展下去了。“因为我们必须找到胡斯归,这个人来自云州,又对云州有如此多的了解,实在是太危险了。珈蓝花也许只是个开头而已。”青衣书生回答。“那你们怎么肯定他还会留在这里?他完全可以远走高飞。”“所以我们先要确定他不在这里。”这个答案让云灭都有点被噎得翻白眼的感觉,看来读书人一旦固执起来也足够可怕的,于是他也不再坚持了。其实从内心深处,他也隐隐觉得在这挤了无数人的难民区呆着可能安全点。要是他孤身一人,自然谁都不惧,然而要保护风亦雨不被风家的人找到,仍然有些困难。

他能够感觉得出来,风贺对风亦雨是的确存在父女之爱的,否则不会把河络的宝甲交给这个战争中的废物,更不会把象征家族最高权力的族长令给她。但她这一次却闯了祸,而且不仅仅是欺骗秘术师供其驱策那么简单。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淮安也有不少风氏的产业,这一来毁于一旦,自然风亦雨难辞其咎。云灭虽然从不参与两个家族的争斗,但出于职业习惯,对于那些风云人物的性格略有了解。风贺这个人,在此类情况下必然会做出铁面无私的嘴脸,重处风亦雨,以维护他族长的公正与威严。“真是麻烦。”他叹息一声,看上去像老了十岁。

奇怪的是,胡斯归真的如石沉大海一般消失了。两名书生四处打探,又和外地被派出行走的同伴联络,没有人发现过这个人的踪迹。看起来,胡斯归在马车里突然苏醒,杀死了马车夫和班主夫人后,就立即把自己的行踪隐匿起来。“这个畜牲又欠下两条人命。”青衣书生忿恨地说。“如果不杀,这两个人可能会记住他逃离的方向,”云灭说,“这两个人对他没有丝毫用处,干嘛要留着?”

青衣书生一笑:“不愧是云灭啊,真像你的说话风格。不过在我看来,你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冷酷无情。”

云灭也跟着笑笑:“所以我一直都在请问你们两位的尊姓大名,可惜连这一点都问不出来。”“名字只是代号,甚至可以瞎编,没有知道的必要,”青衣书生说,“就像你所在的组织,不是都靠数字来互相称呼吗?”

云灭嘲弄地看着他:“那你们在龙渊阁里也这么称呼?‘喂,四十七号,麻烦把那本书递给我一下?’”

青衣书生轻轻摇头:“听这话就知道你们外人不可能了解龙渊阁。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啊,我这一生从来没有进入过真正的龙渊阁。”他把“真正的”三个字说得有些重,遗憾之情溢于言表。

云灭看着他脸上落寞的神情,禁不住问:“还是很向往,是吗?”“如果你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一项事业,最后却得不到半点承认,你大概也会有我这样的感慨,”青衣书生说,“也许在白天你还觉得你做的是对的,心中充满了英雄般的悲壮,午夜梦回的时候,却禁不住开始怀疑:我这样做究竟意义何在?我真的选择了正确的道路吗?到了那种时候,悲壮就变成悲凉了。”“龙渊阁一向的宗旨就是:不能干扰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行,”他补充说,“其实以龙渊阁的力量,历史上任何一次大规模的全面战争,都是有力量制止的。但他们从来没有动过手,甚至从来没有动过年头,眼睁睁看着生灵涂炭,无数的生命灰飞烟灭。”“听起来你很不满。”云灭说。

青衣书生没有否认:“不满又能怎样?反正我从来没进去过,而以我们这一分支——好罢,你不必用那种眼光看着我,以我们这个伪龙渊阁的实力,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所以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那你们现在做的事情,又是为了什么呢?”云灭漫不经心地问。

青衣书生耸耸肩:“大概是想法不一样吧。龙渊阁觉得世界的运行总是以照着它固有的规律的,所以只需要忠实地记录一切就好,哪怕九州最终消亡了,也只是这个规律的一部分。我们虽然部分认可这个观点,但总觉得,光有文字的记载是不够的。一切的生命都应该在大地上留下它们永久的痕迹,哪怕从此不再出现。比如你们羽人,如果有一天被人类灭族了,你会希望从此在九州连一个活的羽人都找不到吗?”

云灭想了想:“听起来很悲惨,不过假如那样的话,我也死了,日后有没有羽人还关我什么事呢?而假如你想要把我做成标本保存下来,我一定会杀了你。”

青衣书生乐了:“你这么大一块标本我还懒得搬呢。我们既然要保存,自然留下的都是活物。”“活物?”云灭一怔,“那可不大容易。那么多的动植物,所适应的气候环境也完全不同,得有多大的地方才行啊?如果分散在全九州,我很难想象你们如何管理。”

青衣书生犹豫了一下:“首先,我们都是挑选珍稀的生物,不是灭种边缘的暂时不考虑,所以你不必担心被我们盯上。其次,事实上,正如你所言,我们的人手不大够,地方也不大够,所以原本想到了一个也许会很有用的地方来存放生物。你猜猜是哪里?”

一直在静静旁听的风亦雨脱口而出:“云州!”随机满脸通红:“我瞎说的,别当真。”

青衣书生说和云灭对望了一眼,两人的脸上都略带点惊讶。云灭说:“这就是所谓的愚者千虑?”

风亦雨一脸的神往之情:“云州……你们不但到过云州,还在那里开拓土地,真是了不起!”

青衣书生自嘲地笑笑:“开拓?你可真看得起我们。事实上,这是一次完全而彻底的失败,除了带回了几样云州的生物——还造成了那么大的灾难——其余一无所获。相反,我们前后去了三批人,前两批一共十七个人,全部永远地消失在了那里,尸骨无存。而在离开的时候,我们还让胡斯归混上了船,引发出这场灾难。”

风亦雨皱起眉头:“那你们为什么还非要去云州?如果要说找人烟稀少的地方,雷州、殇州、越州都可以啊。”“正如云灭方才所说,那些地方气候单一,”青衣书生说,“你没法把雪狼放到湿热的越州,也不能让喜欢温暖的专犁离开温泉。尤其我们想要存留的动物,大多古怪而脆弱,不然也不会濒临灭绝。而且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在于,这必须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杀戮,就有生命的终结。”“那云州难道行?”云灭问,“那是个怎样的地方?”他的脑子里迅速闪过那些关于云州的光怪陆离的传说,几乎没有可信的。唯一能确信的是,千百年来,能活着登陆云州的人寥寥无几。这片大陆被瘴气和怒涛牢牢封锁住,从不曾轻易揭开神秘的面纱。历史上有不少疯狂的冒险家试图冲进这片禁忌的土地,其中九成以上的人都在瘴气中被毒死,或者葬身鱼腹。剩下侥幸能踏入其中的,尚未听说有生还者。

偶尔会有一些人叫嚣他们从云州回来,但口中描述的云州却全然不同。有人说云州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向着同一方向走上好几天,也只能看见无穷无尽的红色土地和灼热的太阳;有人说云州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那茫茫林海无边无际,其中活跃着各种在东陆和北陆从来见不到的生物;有人说云州其实隐藏着九州最高大的山脉,几乎可以遮挡住月亮的光辉;有人说云州就是一片沼泽和雨林的领地,那里生活着可以驱蛇与弄蛊的可怕的原住民,但胆大的人也有可能从他们手里得到财富;甚至还有人赌咒发誓他在云州见到了宏伟的城市,而且是完全东陆风格的人族城市。这些自相矛盾、莫衷一是的说法,让人们根本无法辨别真假,所以只有用最简单的方式——把它们统统当作骗子的谎言。“怎样的地方?”青衣书生有些失神,“云州,我怎么知道那是个怎样的地方……如果我能够描述出来,那就好了。”“当第一批先遣队失踪之后,我们原本就打算放弃,但是很快又想,即便仅仅是为了找回同伴的尸体,我们也应该义无反顾地再去一次。于是第二支队伍出发了,但半个月之后,他们仍然没有归来,却送回来一个没头没脑的讯息。活着飞回来的信鸽上面绑着他们的字条,上面总共只有六个字:‘不可思议,速来。’”“那的确是他们的字迹,这让我们有些摸不着头脑。然而那六个字的内容对我们而言却是巨大的诱惑。我们都是一生不停追求全新事物的人,云州这片天地的意义不言而喻。于是我们又派出了第三队人,事前做了更加精细的准备,尤其在联络方式这方面,专门安排了接应的人。这一次,我也在船上,一行十人从距离云州最近的陌路岛扬帆起航,驶往那片未知的彼岸。”“我们龙渊阁的海船有着特殊的技术,比一般人类或者羽人的船更加坚固,更加能抵御风浪,”青衣书生说,“尽管如此,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忐忑,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究竟是什么。”“从陌路岛到云州海岸,直线距离并不远,但那里的海岸要么密布暗礁,要么都是无法攀登的悬崖峭壁,我们寻找了好几天,才找到一处勉强有可能登陆的地方。说它勉强可以登陆,是因为那里没有太多礁石,而且有一片可以停靠的海滩。但那里气候异常恶劣,风暴不断,我们等了两天也无法靠近。”“第三天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击中了我们的桅杆,将它生生劈断。我们仓促之间不及防备,海船失去了方向,被卷入一股海流中,那海流的指向是一个不大的漩涡。但我们没有料到,那个漩涡开始以惊人的速度膨胀,直径慢慢达到了数里之长,还在不断扩大,眼看就要把我们拉进去。当时我想,完了,这下子连云州的一块石头都还没摸到,就会命丧于此了。可笑我那时候竟然并没有顾得上为失去生命而悲哀,仅仅是单纯地遗憾不能活着揭开云州的真面目。”

云灭听了,思索了一会儿:“大漩涡……那是海上最可怕的杀手,即便是大风那样巨大的体型也不可能从大漩涡里逃走啊。你们是怎么挣脱的?”

青衣书生摇摇头:“我们根本就没有挣脱,直接被卷进了漩涡的中心。你无法体会那样的感觉,就好像你被困在了一个行将崩塌的山谷中,但那山谷没有岩石,全都是海水。海水高高地竖立起来,就像蓝色的山壁,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海水顺着墙壁倾泻而下。我们的海船原本足以直接上阵和世上最坚固的战船相抗衡,此时却如同一片树叶一样脆弱无助,随着大漩涡疯狂地转动着。那一瞬间我有种错觉,漩涡的中心就是一个无底的黑洞,或者是一只巨怪怒张的血盆大口,要把整个世界都吞噬掉。”“后来呢?”风亦雨听得很紧张,看来是完全入戏了,“你们真的被吞进去了?”

青衣书生的眉头紧锁,仿佛是在被什么事情所深深困扰;而他的右手一直在无意识地拍着大腿,那是紧张和恐惧的表现。最后他声音颤抖地开口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们究竟是被吞进去了,还是被弹出去了。因为那种旋转和巨响不是常人可以抵受的,所有人都晕过去了,而当我们醒来时,已经身在海滩上了。所有人的身上连一丁点轻微的伤口都没有——除去在漩涡中挣扎时的碰伤。”“我们的船就在身边,深深地陷入了沙地里。除了那根被雷电击毁的桅杆,整艘船竟然安然无恙,但它却并不在水里,而在陆地上,距离海岸足足一里远的地方。我们仔细察看了,海滩上没有任何重物拖拽移动的痕迹,那么这艘船,连同我们这些人,都是怎么会从大漩涡中移动到云州的海岸上的?这一个谜团,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但我们都隐隐有种感觉,也许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操纵着发生的一切。”“不管怎样,我们活着到达了,连海船都还能使用,这毕竟是一个奇迹。在前方是一片密林,云州的秘密或许就隐藏于其中。我们清点了物品,决定留两个人看守船,其余的开始进行搜索。让我遗憾的是,我抽到了留守,和我一起的是那位穿白衣的老兄。”

他努努嘴,白衣书生依然是沉默地坐在门边,这些日子来,他说的话加在一起大概不超过十句。但听到青衣书生讲述云州的时候,云灭能够感觉到,他身上的肌肉似乎都僵硬了,可想而知内心必然是波澜起伏。

青衣书生继续说:“他们出发的时候,黎明刚过,说好了黄昏之前回来。但一直到了天色完全暗下来,还没有回来,也没有一只信鸽飞来,漫天黑压压的乌云似乎在预示着什么。而更糟糕的是,起雾了,我们沉不住气了,打算离船去寻找他们……”“错误的决定,”云灭插嘴说,“那样做的最大可能性就是在雾夜里迷失方向,不但找不到人,反而赔上你们俩的性命。”

青衣书生苦笑一声:“也许你是对的。但我们并不像你那样有着丰富的经验,一想到前两队莫明失踪的同伴,实在担心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他们身上。所以我们两人很冒失地下了船,走进了森林,没想到……反而因此捡回了一条性命。”“我们走出了不到半里地,忽然感觉地下在轻微颤抖,随即这震动越来越剧烈,就像是地震了。这种时候,呆在森林里是危险的,必须要到平地上去,于是我们开始往回奔。刚跑了两步,忽然一声巨响,我们看到前方的地面开裂了,一个庞然大物从地下钻了出来。恰好在那一刻,天空中的乌云移开,露出了月亮的一角,借着月光,我们看清楚了雾中的一点轮廓,那并不是‘一个’东西,那是无数交织在一起的长长的触手。”

风亦雨听得毛骨悚然,身子朝着云灭那边小心翼翼地挪动了一点。云灭却面色阴沉,拳头无意识地握紧了:“大雾之中,许多触手缠绕在一起?我以前无意间听说过,但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个无聊的谎言而已。没想到,竟然会是真的……”

那时候那个醉醺醺的老头口齿不清地喊着:“云州啊……云州啊……我要是再动一下去云州的念头,我他妈的就是你们所有人的孙子!”

周围的人有的摇头叹气,有的嗤之以鼻,有的出言挖苦,令这个小酒馆的夜晚显得分外热闹。一个年轻人打趣说:“千万别,我们谁敢做你的长辈呀?你不是号称三十年前东陆最厉害的强盗,打家劫舍、杀人如麻么?我们还想活命啊!”

他刚说完这句话,马上转头向旁边的人作鬼脸,用夸张的动作捋着自己的袖子。果然,那老头压根没有留意到他,不出意料地用左手卷起了右手的袖子,露出一只木手。他的右臂从肘部开始被截断,剩余部分的肌肉也已经萎缩。“第二十六次!”年轻人低声笑着说,“我都能背下来啦!”

老头长叹一声,开始讲述,似乎并没有看到周围的人脸上露出厌恶的神情,纷纷扭过头去,就像是一个被迫啃了一个月干粮的旅行者回到家里、却看见老婆往桌上摆了两个冷馒头一样。“如果不是那些触手,那些该死的触手,我这只右手怎么可能会丢!”老头哀婉地说,“它们从地下钻出来,速度非常快,你虽然感到了地面在震颤,却压根不知道它们会来自何方。刚出现的时候,它们抱作一团,看上去就像只是一个,然后突然之间……”

虽然已经讲了二十六次,显然这段记忆或者说臆想还是令他难以承受。他恶狠狠地灌了两杯酒,这才有胆量继续说下去:“突然之间,它们……一下子分散开了,变成了成百上千条,简直就像……就像是无数昂首的毒蛇,除了既没有眼睛,也没有嘴和毒牙。但它们比毒蛇更加贪婪,一把人缠住,身体就迅速裂开一道口子,把整个人都包裹进去!”“你可以看到那触手鼓了起来,因为吞进了我的弟兄们,接着那一块鼓起的部位很快沿着触手缩进了地里。那地下一定藏着什么怪物!这些触手,就是它的爪牙和嘴。我的兄弟被它一个个全部吞吃掉了。”“我挥刀砍断了好几条向我伸过来的触手,但从触手里喷出的汁液似乎带毒,不一会儿就让人觉得头晕眼花。我一不提防,右臂被一根触手卷住了,若不是我一直修习双手刀法,迅速用左手刀将右臂砍断,恐怕已经变成那看不见的怪物的腹中美餐了。”“其实原本还能逃掉不少人的,可是我们碰巧遇上了大雾,雾气弥漫中根本辨不清方向,只有那些触手靠近你的时候,你才能看到。”“我们没有近距离地观察,”青衣书生听完云灭的回忆后说,“还没来得及靠近,那些触手就钻出来了。我们赶忙退到一棵树后躲藏起来。”“那些触手是否如那个老头所说的一样没有眼睛,我们不得而知,但它们看上去却像是长了眼睛。那个纠结在一起的母体——姑且这么称呼吧——伸入到船上,似乎先做了一番观察,接着就拆分成无数条触手,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一样,有条不紊地分开,钻入了船的每一处角落。但是如你所知,当时船上一个人也没有,它们并没能找到食物。显然,这个结果令它们感到愤怒,我看到那些触手蠕动着,好似一条条黑色的长鞭,开始疯狂地拆毁我们的船。它们依然配合默契,而每一根触手都力大无穷,一旦挥出就能听到沉重的木片破碎的巨响。不消一会儿功夫,一百个夸父也难以拆除的海船已经完全变成了碎片。然后那些触手钻回了地面,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夜晚重归宁静,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就像只是一场噩梦。”“船被毁了,那你们后来是怎么回来的呢?”风亦雨惊问,“还有你的同伴们,后来都找到了么?”“这个么,容后再述,”青衣书生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们俩最后找到了回归东陆的办法,但我们所有的同伴都……”

他叹息着隐去后话,手上突然却向风亦雨打了个手势,示意她不可出声。而白衣书生的手已经握在了剑柄上,云灭也是眼中精光闪动。风亦雨这才知道,外面有敌人靠近,在场的四个人当中,只有她毫无知觉,耳中听到的不过是失去家园的淮安平民们的嘈杂交谈声。她有些惭愧,却也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于是乖乖躲到屋角。“奇怪!”青衣书生和云灭异口同声地低声说。他们原本敏锐地捕捉到了几个不怀好意的脚步在靠近,但现在,脚步声消失了。

云灭站起身来,凝神倾听。猛然间他抢上一步,一把扯过风亦雨,同时用肩膀狠狠撞破墙板,身子已经窜了出去。“上面!”他大喊道。与此同时,一声轰响,屋顶被撞破了,几枚圆球被扔了进来,在地上炸开,登时硝烟弥漫。

十、暗月

黄昏时分,太阳都尚留有一丝余晖,难民营里正是饭香四溢、人声鼎沸的时刻,敌人选择这种时候突如其来的偷袭,倒也真出人意料。好在云灭和他自居高贵的同族们不一样,一直都是在生死存亡的恶斗边缘挣扎下来的,反应不是一般的快,刚听到房顶的异响,身体已经本能的开始移动,躲开对方的第一击。但是火药爆炸的威力甚猛,外面的无辜人群却有不少手误伤的。人们开始仓皇逃窜,互相践踏,场面乱作一团。

还没来得及看清究竟是何人敢在自己头顶动土,云灭已经发现,在乱糟糟的脚步声中,却有一个步伐格外沉稳。他对风亦雨耳语一句:“自己躲好。”手中执弓,做出往天上寻找的假象,却已经用耳朵辨清人群中那个奇怪脚步的方向,骤然出手,连续五箭,射向那人的咽喉和四肢。这是他从师父那里学来的专用于擒拿敌手的绝招,射向咽喉那一箭带有剧烈的破空之响,实际上力道却并不太重,真正的杀着在于借此掩盖的其余四箭,能够射伤敌人手足,令其失去反抗和逃跑能力。与此同时,两名书生也分别和敌人交上了手,正好成三对三的局面。

这五箭拿捏得恰到好处,从人缝中钻过,射向敌人。但没有料到,敌人轻轻一侧头,就避开了那一记颇具声势的虚招。那支箭射入了他身后一人的肩头,所幸原本用力不大。而剩下的四支箭都被那人用手中所握的东西左挡右拆,全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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