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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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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小波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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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家园

我的精神家园试读:

男人眼中的女性美

从男人的角度谈女人的外在美,这个题目真没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简单的、绝对的命题。从远了说,海伦之美引起了特洛伊战争;从近了说,玛丽莲·梦露之美曾经风靡美国。一个男人,只要他视力没有大毛病,就都能欣赏女人的美。因为大家都有这种能力,所以这件事常被人用来打比方——孟夫子就喜欢用“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个例子来说明大家可以有一致的意见,很显然,他觉得这样一说大家就会明白。谁都喜欢看见好看一点的女人,这一点在男人中间可说是不言自明的。假如还有什么争议,那是在女人中间,绝不是在男人中间。

当年玛丽莲·梦露的三围从上面数,好像是三十四、二十二、三十四(英寸)。有位太太看这个小妖精太讨厌,就自己掏钱买了一套内衣给她寄去,尺寸是二十二、三十四、二十二,让她按这个尺寸练练,煞煞男人的火。据我所知,梦露小姐没有接受她的意见。这是说到身材,还没说到化妆不化妆、打扮不打扮。这类题目只有在女人杂志上才是中心议题,我所认识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有一颗平常心,也就是说,见到好看的女人就多看一眼,见到不好看的就少看一眼,仅此而已。多看一眼和少看一眼都没什么严重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这里,这问题在女人中比在男人中敏感。

大贤罗素曾说: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很可惜,事实不是这样。有人生来漂亮,有人生来就不漂亮。与男人相比,女人更觉得自己是这种不平等的牺牲品。至于如何来消除这种不平等,就有各种解决的办法。给梦露小姐寄内衣的那位太太就提出了一种解法,假设那套内衣是她本人穿的,这就意味着请梦露向她看齐;假如这个办法被普遍地采用,那么男人会成为真正的牺牲品。

在国外可以看到另一种解决不平等的方法,那里年轻漂亮的小姐们不怎么化妆,倒是中老年妇女总是要化点妆。这样从总体上看,大家都相当漂亮。另外,年轻、健康,这本身就是最美丽的,用不着用化妆品来掩盖它。我觉得这样做有相当的合理性。国内的情况则相反,越是年轻漂亮的小姐越要化妆,上点岁数的就破罐破摔,蓬头垢面——我以为这是不好的。

假如有一位妇女修饰得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是很高兴的。这说明她在乎我对她的看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尊重。但若修饰不得法,就是一种灾难。几年前,我到北方一座城市出差,看到当地的小姐们都化妆,涂很重的粉,但那种粉颜色有点发蓝,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尚称好看,走到了暗处就让人想起了戏台上的窦尔敦。另外,当地的小姐都穿一种针织超短裙,大概此种裙子很是新潮,但有一处弊病,就是会朝上收缩,走在街上裙子就会呈现一种倒马鞍形。于是常能看到有些很可爱的妇女走在当街叉开腿站下来,用手抓住裙子的下摆往下拉——那情景实在可怕。所以我建议女同志们在选购时装和化妆品时要多用些心,否则穿得随便一点,不化妆会更好一点。

对于妇女在外貌方面的焦虑情绪,男人的平常心是一副解毒剂。另外,还该提到女权主义者的看法,她们说:我们干吗要给男人打扮?这话有些道理,也有点过激。假如修饰自己意味着尊重对方,还是打扮一下好。

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

罗素曾说,人活在世上,主要是在做两件事:一、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支使别人这样干。这种概括的魅力在于简单,但未必全面。举例来说,一位象棋国手知道自己的毕生事业只是改变棋子的位置,肯定会感到忧伤;而知识分子听人说自己干的事不过是用墨水和油墨来污损纸张,那就不仅是沮丧,他还会对说这话的人表示反感。我靠写作为生,对这种概括就不大满意:我的文章有人看了喜欢,有人看了愤怒,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但话又说回来,喜欢也罢,愤怒也罢,终归是情绪,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还可以说,写作的人是文化的缔造者,文化的影响直至千秋万代——可惜现在我说不出这种影响是怎样的。好在有种东西见效很快,它的力量又没有人敢于怀疑:知识分子还可以做蛊惑宣传,这可是种厉害东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里,德国人干了很多坏事,弄得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有个德国将军蒂佩尔斯基这样为自己的民族辩解:德国人民是无罪的,他们受到希特勒、戈培尔之流蛊惑宣传的左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有人给希特勒所著《我的奋斗》做了一番统计,发现其中每个字都害死了若干人。德国人在二战中的一切劣迹都要归罪于希特勒在坐监狱时写的那本破书——我有点怀疑这样说是不是很客观,但我毫不怀疑这种说法里含有一些合理的成分。总而言之,人做一件事有三种办法,就以希特勒想干的事为例,首先,他可以自己动手去干,这样他就是个普通的纳粹士兵,为害十分有限;其次,他可以支使别人去干,这样他只是个纳粹军官;最后,他可以做蛊惑宣传,把德国人弄得疯不疯、傻不傻的,一齐去干坏事,这样他就是个纳粹思想家了。

说来也怪,自苏格拉底以降,多少知识分子拿自己的正派学问教人,都没人听,偏偏纳粹的异端邪说有人信,这真叫邪了门。罗素、波普这样的大学问家对纳粹意识形态的一些成分发表过意见,精彩归精彩,还是说不清它力量何在。事有凑巧,我是在一种蛊惑宣传里长大的(我指的是张春桥、姚文元的蛊惑宣传),对它有点感性知识,也许我的意见能补大学问家的不足……这样的感性知识,读者也是有的。我说得对不对,大家可以评判。

据我所知,蛊惑宣传不是真话——否则它就不叫做蛊惑——但它也不是蓄意编造的假话。编出来的东西是很容易识破的。这种宣传本身半疯不傻,做这种宣传的人则是一副借酒撒疯、假痴不癫的样子。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旧俄国有种疯僧,被狂热的信念左右,信口雌黄,但是人见人怕,他说的话别人也不敢全然不信——就是这种人搞蛊惑宣传能够成功。半疯不傻的话,只有从借酒撒疯的人嘴里说出来才有人信。假如我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不仅没人信,老农民还要揍我;非得像江青女士那样,用更年期高亢的啸叫声说出来,或者像姚文元先生那样,带着怪诞的傻笑说出来,才会有人信。要搞蛊惑宣传,必须有种什么东西盖着脸(对醉汉来说,这种东西是酒),所以我说这种人是在借酒撒疯。顺便说一句,这种状态和青年知识分子意气风发的狷狂之态有点分不清楚。虽然夫子曾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但我总觉得那种状态不宜提倡。

其次,蛊惑宣传必定可以给一些人带来快感,纳粹的千年帝国之说,肯定有些德国人爱听;“文革”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之说,又能迎合一部分急功近利的人。当然,这种快感肯定是种虚妄的东西,没有任何现实的基础。这道理很简单,要想获得现实的快乐,总要有物质基础,嘴说是说不出来的:哪怕你想找个干净厕所享受排泄的乐趣,还要付两毛钱呢,都找宣传家去要,他肯定拿不出。最简单的做法是煽动一种仇恨,鼓励大家去仇恨一些人、残害一些人,比如宣扬狭隘的民族情绪,这可以迎合人们野蛮的劣根性。煽动仇恨、杀戮,乃至灭绝外民族,都不要花费什么。煽动家们只能用这种方法给大众提供现实的快乐,因为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假如有无害的方法,想必他们也会用的。我们应该体谅蛊惑宣传家,他们也是没办法。

最后,蛊惑宣传虽是少数狂热分子的事业,但它能够得逞,却是因为正派人士的宽容。群众被煽动起来之后,有一种惊人的力量。有些还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希望这种力量可以做好事,就宽容它——纳粹在德国初起时,有不少德国人对它是抱有幻想的,但等到这种非理性的狂潮成了气候,他们后悔也晚了。“文革”初起时,我在学校里,有不少老师还在积极地帮着发动“文革”哩,等皮带敲到自己脑袋上时,他们连后悔都不敢了。根据我的生活经验,在中国这个地方,有些人喜欢受蛊惑宣传时那种快感;有些人则崇拜蛊惑宣传的力量,虽然吃够了蛊惑宣传的苦头,但对蛊惑宣传不生反感;不唯如此,有些人还像瘾君子盼毒品一样,渴望着新的蛊惑宣传。目前,有些年轻人的抱负似乎就是要炮制一轮新的蛊惑宣传——难道大家真的不明白蛊惑宣传是种祸国殃民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抱负只能是反对蛊惑宣传。我别无选择。

*载于1996年第2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题为“蛊惑与快感”。

有关天圆地方

现在我经常写点小文章,属杂文或是随笔一类。有人告诉我说,没你这么写杂文的!杂文里应该有点典故,有点考证,有点文化气味。典故我知道一些,考证也会,但就是不肯这么写。年轻时读过莎翁的剧本《捕风捉影》,有一场戏是一个使女和就要出嫁的小姐耍贫嘴,贫到后来有点荤。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小姐死后进天堂,一定是脸朝上!”古往今来的莎学家们引经据典,考了又考,注了又注,文化气氛越来越浓烈,但越注越让人看不懂。只有一家注得简明,说:这是个与性有关的、粗俗不堪的比喻。这就没什么文化味,但照我看来,也就是这家注得对。要是文化氛围和明辨是非不可兼得的话,我宁愿明辨是非,不要文化氛围。但这回我想改改作风,不再耍贫嘴,我也引经据典地说点事情,这样不会得罪人。

罗素先生说,在古代的西方,大概就数古希腊人最为文明,比其他人等聪明得多。但要论对世界的看法,他们的想法就不大对头——他们以为整个世界是个大沙盘,搁在一条大鲸鱼的背上。鲸鱼又漂在一望无际的海上。成年扛着这么个东西,鲸鱼背上难受,偶尔蹭个痒痒,这时就闹地震。古埃及的人看法比他们正确,他们认为大地是个球形,浮在虚空之中。埃及人还算过地球的直径,居然算得十分之准。这种见识上的差异源于他们住的地方不同:埃及人住在空旷的地方,举目四望,周围是一圈地平线,和蚂蚁爬上篮球时的感觉一模一样,所以说地是个球。希腊人住在多山的群岛上,往四周一看,支离破碎,这边山那边海。他们那里还老闹地震,所以就想出了沙盘鲸鱼之说。罗素举这个例子是要说,人们的见识总要受处境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知不觉,又牢不可破——这是一个极好的说明。

中国古人对世界的看法是:天圆地方,人在中间,堂堂正正,这是天经地义。谁要对此有怀疑,必是妖孽之类。这是因为地上全是四四方方的耕地,天上则是圆圆的穹隆盖,睁开眼一看,正是天圆地方。其实这说法有漏洞,随便哪个木匠都能指出来:一个圆,一个方,斗在一起不合榫。要么都圆,要么都方才合理,但我不记得哪个木匠敢跳出来反对天经地义。其实哪有什么天经地义,只有些四四方方的地界,方块好画呀。人自己把它画出来,又把自己陷在里面了。顺便说一句,中国文人老说“三光日月星”,还自以为概括得全面。但随便哪个北方的爱斯基摩人听了都不认为这是什么学问。天上何止有三光?还有一光——北极光!要是倒回几百年去,你和一个少年气盛的文人讲这些道理,他不仅听不进,还要到衙门里去揭发你,说你是个乱党——其实,想要明白些道理,不能觉得什么顺眼就信什么,还要听得进别人说。当然,这道理只对那些想要知道真理的人适用。

*载于1996年12月20日《南方周末》。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余下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载于1995年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不新的《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很早就在中国出版了,因为选了家好的出版社,所以能够不断重印。我手里这一本是九五年底第四次印刷的,以后还有可能再印。这是本老书,但以新书的面目面市。这两年市面上好书不多,还出了些“说不”的破烂。相比之下我宁愿说说不新的《万历十五年》:旧的好书总比新的烂书好。

黄先生以明朝的万历十五年为横断面,剖开了中国的传统社会,这个社会虽然表面上尊卑有序,实际上是乱糟糟的。书里有这么个例子,有一天北京城里哄传说皇上要午朝了,所有的官员(这可是一大群人)赶紧都赶到城市的中心,挤在一起像个骡马大集,把皇宫的正门堵了个严严实实,但这件事皇上自己都不知道,把他气得要撒癔症。假如哪天早上你推门出去,看到外面楼道上挤满了人,都说是你找来的,但你自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你也要冒火,何况是皇上。他老人家一怒之下罚了大家的俸银——这也没有什么,反正大家都有外快。再比方说,中国当时军队很多,机构重叠,当官的很威武,当兵的也不少,手里也都有家伙,但都是些废物。极少数的倭寇登了陆,就能席卷半个中国。黄先生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来考察,到处都是乱糟糟;偏偏明朝理学盛行,很会摆排场,高调也唱得很好。用儒学的标准来看,万历年间不能说是初级阶段,得说是高级阶段,但国家的事办得却是最不好,要不然也不会被区区几个八旗兵亡掉。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说,仅靠儒家的思想管理一个国家是不够的,还得有点别的;中国必须从一个靠尊卑有序来管理的国家,过渡到靠数目字来管理的国家。

我不是要和黄先生扳杠,若说中国用数字来管理就会有前途,这个想法未免太过天真——数数谁不会呢?“大跃进”时亩产三十万斤粮,这不是数目字吗?用这种数字来管理,比没有数字更糟,这是因为数字可以是假的,尤其是阿拉伯数字,在后面添起0来太方便,让人看了打怵。万历年间的人不识数吗?既知用原则去管理社会不行,为什么不用数字来管?

黄先生又说,中国儒家的原则本意是善良的,很可以做道德的根基,但在治理国家时,宗旨的善良不能弥补制度的粗疏。这话我相信后半句,不信前半句。我有个例子可以证明它行不通。这例子的主要人物是我的岳母,一个极慈爱的老太太;次要人物是我,我是我丈母娘的女婿,用老话来说,我是她老人家的“半子”——当然不是下围棋时说的半个子,是指半个儿子——她对我有权威,我对她有感情,这是不言而喻的。我家的卫生间没有挂镜子,因为是水泥墙,钉不进钉子。有一天老太太到我们家来,拿来了一面镜子和一根钉子,说道:拿锤子来,你把钉子钉进墙里,把镜子挂上。我一看这钉子,又粗又钝。除非用射钉枪来发射,绝钉不进墙里——实际上这就是这钉子的正确用途。细心考虑了一下,我对岳母解释道:妈,你看这水泥,又硬又脆,差不多和玻璃一样。我呢,您是知道的,不是一支射钉枪,肯定不能把它一下打进墙里,要打很多下,水泥还能不碎吗?结果肯定是把墙凿个坑,钉子也钉不上——我说得够清楚的了吧?老太太听了瞪我一眼道:我给你买了钉子,又这么大老远给你送来,你连试都不试?我当然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地上落满了水泥碎块,墙上出现了很多浅坑。老太太满意了,说道:不钉了,去吃饭。结果是我家浴室的墙就此变了麻子,成了感情和权威的牺牲品。过些时候,遇到我的大舅子,才知道他家卫生间也是水泥墙,上面也有很多坑,也是用钝钉子钉出来的;他不愿毁坏自己的墙,但更不愿伤害老太太的感情。按儒家的标准,我岳母对待我们符合仁的要求,我们对待我岳母也符合仁的标准,结果在墙上打了些窟窿。假设她连我的PC机也管起来,这东西肯定是在破烂市上也卖不出去,我连吃饭的家伙都没有了。善良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所以让我去选择道德的根基,我愿选实事求是。

我说《万历十五年》是本好书,但又这样鸡蛋里挑骨头式地找它的毛病,这是因为此书不会因我的歪批而贬值,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我们的前辈——古时候的读书人,或者叫做儒生们——是怎样做人做事的。古往今来的读书人,从经典里学到了一些粗浅的原则,觉得自己懂了春秋大义,站出来管理国家,妄断天下的是非曲直,结果把一切都管得一团糟。大明帝国是他们交的学费,大清帝国又是他们交的学费。老百姓说:罐子里养王八,养也养不大。儒学的罐子里长不出现代国家来。万历十五年是今日之鉴,尤其是人文知识分子之鉴,我希望他们读过此书之后,收拾起胸中的狂妄之气,在书斋里发现粗浅原则的热情会有所降低,把这些原则套在国家头上的热情也会降低。少了一些造罐子的,大家的日子就会好过了。

*载于1997年第5期《华人文化世界》杂志。

优越感种种

我在美国留学时,认识不少犹太人——教授里有犹太人,同学里也有犹太人。我和他们处得不坏,但在他们面前总有点不自在。这是因为犹太教说,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换言之,只有他们可以上天堂,或者是有进天堂的优先权,别人则大抵都是要下地狱的。我和一位犹太同学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人,可以平等相交,但也只是今生今世的事。死了以后就会完全两样:他因为是上帝的选民,必然直升天堂;而我则未被选中,所以是地狱的后备力量。地狱这个地方我虽没去过,但从书上看到了一些,其中有些地方就和全聚德烤鸭店的厨房相仿。我到了那里,十之八九会像鸭子一样,被人吊起来烤——我并不确切知道,只是这样猜测。本来可以问问犹太同学,但我又不肯问,怕他以为我是求他利用自己选民的身份,替我在上帝面前美言几句,给我找个在地狱里烧锅炉的事干,自己不挨烤,点起火来烤别人——这虽是较好的安排,但我当时年轻气盛,傲得很,不肯走这种后门。我对犹太同学和老师抱有最赤诚的好感,认为他们既聪明,又勤奋;就是他们节俭的品行也对我的胃口:我本人就是个省俭的人。但一想到他们是选民,我不是选民,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我们民族的文化里也有这一类的东西:以天朝大国自居,把外国人叫做“洋鬼子”。这虽是些没了味的老话,但它的影响还在。我有几位外国朋友,他们有时用自嘲的口气说:我是个洋鬼子。这就相当于我对犹太同学说:选民先生,我是只地狱里的烤鸭。讽刺意味甚浓。我很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既不愿听到人说别人是鬼子,也不愿听人说自己是洋鬼子。相比之下,尤其不喜欢听人说别人是洋鬼子。这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都有特异性,就如每个人都与别人有些差异。人活在世上,看到了这些差异,就想要从中得出于己有利的结果。这虽是难以避免的偏执,但不大体面。我总觉得,这种想法不管披着多么深奥的学术外衣,终归是种浅薄的东西。

对于现世的人来说,与别人相较,大家都有些先天的特异性,有体质上的,也有文化上的。有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日耳曼人生来和别的人有些不同:黄头发、蓝眼睛、大高个儿等等。这种体质人类学上的差异被极个别的混账日耳曼人抓住,就成了他们民族优越的证据,结果他们就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犹太民族则是个相反的例子: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但在尘世上一点坏事都不做。我喜欢犹太人,但我总觉得,倘他们不把选民这件事挂在心上,是不是会好些?假如三四十年代的欧洲犹太人忘了这件事,对自己在尘世上的遭遇可能会更关心些,对纳粹分子的欺凌可能会做出更有力的反抗:你也是人,我也是人,我凭什么伸着脖子让你来杀?我觉得有些被屠杀的犹太人可能对上帝指望得太多了一点——当然,我也希望这些被屠杀的人现在都在天堂里,因为有那么多犹太人被纳粹杀掉,我倒真心希望他们真是上帝的选民;即使此事一真,我这非选民就要当地狱里的烤鸭,我也愿做这种牺牲——这种指望恐怕没起好作用。这两个例子都与特异性有关。当然,假如有人笃信自己的特异性一定是好的,是优越、正义的象征,举一千个例子也说服不了他。我也不想说服谁,只是想要问问,成天说这个,有什么用?

还有些人对特异性做负面的理解。我知道这么个例子,是从人类学的教科书上看来的:在美国,有些黑人孩子对自己的种族有自卑感,觉得白孩子又聪明又好看,自己又笨又难看。中国人里也有崇洋媚外的,觉得自己的人种不行,文化也不行。这些想法是不对的。有人以为,说自己的特异性无比优越是唯一的出路,这又使我不懂了。人为什么一定用一件错事来反对另一件错事呢?除非人真是这么笨,只能懂得错的,不能懂得对的,但这又不是事实。某个民族的学者对本民族的人民做这种判断,无异是说本族人民是些傻瓜,只能明白次等的道理,不能懂得真正的道理,这才是民族虚无主义的想法。说来也怪,这种学者现在甚多,做出来的学问一半像科学,一半像宣传;整个儿像戈培尔。戈培尔就是这样的:他一面说日耳曼人优越,一面又把日耳曼人当傻瓜来愚弄。我认识一个德国人,一提起这段历史,他就觉得灰溜溜的见不得人。灰溜溜的原因不是怀疑本民族的善良,而是怀疑本民族的智慧:“怎么会被纳粹疯子引入歧途了呢?那些人层次很低嘛。”这也是我们要引以为戒的啊。

*载于1996年8月2日《南方周末》。

诚实与浮嚣

我念大学本科时,我哥哥在读研究生。我是学理科的,我哥哥是学逻辑学的。有一回我问他:依你之见,在中国人写的科学著作中,哪本最值得一读?他毫不犹豫地答道: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现在假如有个年轻人问我这个问题,不管他是学什么的,我的回答还是《江村经济》——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还是叫做《中国农民的生活》为好。它的长处在于十分诚实地描述了江南农村的生活景象,像这样的诚实在中国人写的书里还未曾有过。同是社会学界的前辈,李景汉先生做过《定县调查》,把一个县的情况搞得清清楚楚。学社会学的人总该读读《定县调查》——但若不学社会学,我觉得可以不读《定县调查》,但不读《江村经济》可不成。中国的读书人有种毛病,总要对某些事实视而不见,这些事实里就包括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读书人喜欢做的事情是埋首于故纸堆里,好像故纸之中什么都有了。中国的典籍倒是浩若烟海,但假若没人把事实往纸上写,纸上还是什么都没有。《江村经济》的价值就在于它把事实写到了纸上,在中国这个地方,很少有人做这样的事。马林诺夫斯基给《江村经济》作序,也称赞了费先生的诚实。所以费先生这项研究中的诚实程度,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这篇文章的主旨不是谈《江村经济》,而是谈诚实。以我之见,诚实就像金子一样,有成色的区别。就以费先生的书为例,在海外发表时,叫做《中国农民的生活》,这是十足赤金式的诚实。在国内发表时叫做《江村经济》,成色就差了一些,虽然它还是诚实的,而且更对中国文人的口味。我们这里有种传统,对十足的诚实甚为不利。有人说,朱熹老夫子做了一世的学问,什么叫做“是”(be),什么叫做“应该是”(shouldbe),从来就没搞清楚过。我们知道,前者是指事实,后者是指意愿,两者是有区别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遇上的都是合心意的事,如果朱夫子总把意愿和事实混为一谈,那他怎么生活呢。所以,当朱夫子开始学术思维时,他把意愿和事实当成了一回事——学术思维确有这样一种特点,不做学问时,意愿和现实又能分开了。不独朱夫子,中国人做学问时都是如此。自打孔子到如今,写文章时都要拿一股劲,讨论国计民生乃至人类的前途这样的大题目,得到一片光明的结论,在这一片光明下,十足的诚实倒显得可羞。在所有重大题目上得出一片光明的结论固然很好,但若不把意愿和现实混为一谈,这却是很难做到的。

人忠于已知事实叫做诚实,不忠于事实就叫做虚伪。还有些人只忠于经过选择的事实,这既不叫诚实,也不叫虚伪,我把它叫做浮嚣。这是个含蓄的说法,乍看起来不够贴切,实际上还是合乎道理的:人选择事实,总是出于浮嚣的心境。有一回,我读一位海外新儒家学者的文集(我对海外的新儒学并无偏见,只是举个例子),作者一会儿引东,一会儿引西,从马克斯·韦伯到现代美国黑人的“寻根文学”引了一个遍,所举例子都不甚贴切,真正该引用的事例他又没有引到。我越看越不懂,就发了狠,非看明白不可。最终看到一篇他在台北的答记者问,把自己所治之学和台湾当局的“文化建设”挂上了钩——看到这里,我算是看明白了。我还知道台湾当局拉拢海外学人是不计工本的,这就是浮嚣的起因——当然,更远的起因还能追溯到科举、八股文,人若把学问当作进身之本来做,心就要往上浮。诚实不是学术界的长处,因为太诚实了,就显得不学术。像费先生在《江村经济》里表现出的那种诚实,的确是凤毛麟角。有位外国记者问费先生:你觉得中国再过几时才能再出一个费孝通?他答:五十年。这话我真不想信,但恐怕最终还是不得不信。

*载于1996年8月21日《中华读书报》。

极端体验

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写道:唐朝有位秀才先生,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因慕李太白为人,自起名为李赤。我虽没见过他,但能想象出他的样子:一位翩翩佳公子。有一天,春日融融,李赤先生和几个朋友出城郊游。走到一处野外的饭馆,朋友们决定在此吃午饭。大家入席以后,李赤起身去方便。去了就不回来,大家也没理会。忽听外面一声暴喊,大家循声赶去,找到了厕所里。只见李赤先生头在下,脚在上,倒插在粪桶里!这景象够吓人的。幸亏有位上厕所的先生撞见了,惊叫了一声,迟了不堪设想……大伙赶紧把他拔出来,打来清水猛冲了几桶。还好,李赤先生还有气,冷水一激又缓了过来。别人觉得有个恶棍躲在厕所里搞鬼,把李赤拦腰抱起,栽进了粪桶里,急着要把他逮住。但李赤先生说,是自己掉进去的。于是众人大笑,说李先生太不小心了,让他更衣重新入席——但却忽略了一件事:李先生不是跳水队员,向前跳水的动作也不是非常熟练,怎么能一失足就倒插在粪桶里?所以,他是自己跳下去的。段成式没解释李秀才为什么会往粪桶里跳,但我觉得,这件事我能解释。

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某种极端体验:喜欢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其中还有些人想要goldenshower,也就是把屎尿往头上浇。这才是真正惊世骇俗的嗜好。据说在纽约和加州某些俱乐部里,有人在口袋里放块黄手绢,露出半截来,就表明自己有这种嗜好。我觉得李赤先生就有这种嗜好,只是他不是让别人往头上浇,而是自己要往里跳。这种事解释得太详细了难免恶心,我们只要明白极端体验是个什么意思就够了。

现在是太平年月,大约在三十年前吧,整个中国乱哄哄的,有些人生活在极端体验里。这些人里有几位我认识,有些是学校里的老师,还有一些是大院里的叔叔、阿姨。他们都不喜欢这种横加在头上的极端体验,就自杀了:跳楼的跳楼,上吊的上吊,用这种方法来解脱苦难。也许有些当年闹事的人觉得这些事还蛮有意思的,但我劝他们替死者家属想想。死者已矣,留给亲友的却是无边的黑夜……

然后我就去插队,走南闯北,这种事情见得很多。比方说,在村里开会,支书总要吆喝“地富到前排”,讲几句话,就叫他们起来“撅”着。那些地富有不少比我岁数还小。原来农村的规矩是地富的子女还叫地富,就那么小一个村子,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撅在大伙面前,头在下腚在上,把脸都丢光,这也是种极端体验吧。当然,现在不叫地富,大家都是社员了。作出这项决定的人虽已不在人世了,但大家都会怀念他的——总而言之,那是一个极端体验的年代;虽然很惊险、很刺激,但我一点都不喜欢。现在有些青年学人,人已经到了海外,拿到了博士学位和绿卡,又提起那个年代的种种好处来,借某个村庄的经验说事儿,老调重弹:想要大家再去早请示、晚汇报、学老三篇,还煞有介事地总结了毛泽东思想育新人的经验。听了这些话,我满脊梁乱起鸡皮疙瘩。

我有些庸人的想法:吃饱了比饿着好,健康比有病好,站在粪桶外比跳进去好。但有人不同意这种想法,比方说,李赤先生。大家宴饮已毕,回城里去,走到半路,发现他不见了。赶紧回去找,发现他又倒栽进了粪桶里。这回和上回不同,拖出来一看,他已经没气了。李赤先生的极端体验就到此结束——一玩就把自己玩死,这可是太极端了,没什么普遍意义。我觉得人不该淹死在屎里,但如你所知,这是庸人之见,和李赤先生的见解不同——李赤先生死后面带幸福的微笑,只是身上臭烘烘的。

我这个庸人又有种见解:太平年月比乱世要好。这两种时代的区别,比新鲜空气和臭屎的区别还要大。近二十年来,我们过着太平日子,好比呼吸到了一点新鲜空气,没理由再把我们栽进臭屎里。我是中国的国民,我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就是:希望这里永远是太平年月。不管海外的学人怎么说我们庸俗,丧失了左派的锐气,我这个见解终不肯改。现在能太太平平,看几本书,写点小文章,我就很满意了。我可不想早请示、晚汇报,像“文化革命”里那样穷折腾。至于海外那几位学人,我猜他们也不是真喜欢“文化革命”——他们喜欢的只是那时极端体验的气氛。他们可不想在美国弄出这种气氛,那边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只想把中国搞得七颠八倒,以便放暑假时可以过来体验一番,然后再回美国去,教美国书,挣美国钱。这主意不坏,但我们不答应:我们没有极端体验的瘾,别来折腾我们。真正有这种瘾的人,何妨像李赤先生那样,自己一头扎向屎坑。

*载于1996年10月11日《南方周末》。

救世情结与白日梦

现在有一种“中华文明将拯救世界”的说法正在一些文化人中悄然兴起,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年轻时的豪言壮语:我们要解放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进而解放全人类。对于多数人来说,不过是说说而已,我倒有过实践这种豪言壮语的机会。一九七○年,我在云南插队,离边境只有一步之遥,对面就是缅甸,只消步行半天,就可以过去参加缅共游击队。有不少同学已经过去了——我有个同班的女同学就过去了,这对我是个很大的刺激——我也考虑自己要不要过去。过去以后可以解放缅甸的受苦人,然后再去解放三分之二的其他部分;但我又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对头。有一夜,我抽了半条春城牌香烟,来考虑要不要过去,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不能去。理由是:我不认识这些受苦人,不知道他们在受何种苦,所以就不知道他们是否需要我的解救。尤其重要的是:人家并没有要求我去解放,这样贸然过去,未免自作多情。这样一来,我的理智就战胜了我的感情,没干这件傻事。

对我年轻时的品行,我的小学老师有句评价:蔫坏。这个“坏”字我是不承认的,但是“蔫”却是无可否认。我在课堂上从来一言不发,要是提问我,我就翻一阵白眼。像我这样的蔫人都有如此强烈的救世情结,别人就更不必说了。有一些同学到内蒙古去插队,一心要把阶级斗争盖子揭开,解放当地在“内人党”迫害下的人民,搞得老百姓鸡犬不宁。其结果正如我一位同学说的:我们“非常招人恨”。至于到缅甸打仗的女同学,她最不愿提起这件事,一说到缅甸,她就说:不说这个好吗?看来她在缅甸也没解放了谁。看来,不切实际的救世情结对别人毫无益处,但对自己还有点用——有消愁解闷之用。“文化革命”里流传着一首红卫兵诗歌《献给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勇士》,写两个红卫兵为了解放全世界,打到了美国,“战友”为了掩护“我”,牺牲在“白宫华丽的台阶上”。这当然是瞎浪漫,不能当真:这样随便去攻打人家的总统官邸,势必要遭到美国人民的反对。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解放的欲望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真解放,比如曼德拉、圣雄甘地、我国的革命先烈,他们是真正为了解放自己的人民而斗争。还有一种假解放,主要是想满足自己的情绪,硬要去解救一些人。这种解放我叫它瞎浪漫。

对于瞎浪漫,我还能提供一个例子,是我十三岁时的事。当时我堕入了一阵哲学的思辨之中,开始考虑整个宇宙的前途,以及人生的意义,所以就变得木木痴痴;虽然功课还好,但这样子很不讨人喜欢。老师见我这样子,就批评我;见我又不像在听,就掐我几把。这位老师是女的,二十多岁,长得又漂亮,是我单恋的对象,但她又的确掐疼了我。这就使我陷入了爱恨交集之中,于是我就常做种古怪的白日梦,一会儿想象她掉进水里,被我救了出来;一会儿想象她掉到火里,又被我救了出来。我想这梦的前一半说明我恨她,后一半说明我爱她。我想老师还能原谅我的不敬:无论在哪个梦里,她都没被水呛了肺,也没被火烤糊,被我及时地抢救出来了——但我老师本人一定不乐意落入这些危险的境界。为了这种白日梦,我又被她多掐了很多下。我想这是应该的:瞎浪漫的解救,是一种意淫。学生对老师动这种念头,就该掐。针对个人的意淫虽然不雅,但像一回事。针对全世界的意淫,就不知让人说什么好了。

中国的儒士从来就以解天下于倒悬为己任,也不知是真想解救还是瞎浪漫。五十多年前,梁任公说,整个世界都要靠中国文化的精神去拯救,现在又有人旧话重提。这话和红卫兵的想法其实很相通。只是红卫兵只想动武,所以浪漫起来就冲到白宫门前,读书人有文化,就想到将来全世界变得无序,要靠中华文化来重建全球新秩序。诚然,这世界是有某种可能变得无序——它还有可能被某个小行星撞了呢——然后要靠东方文化来拯救。哪一种可能都是存在的,但是你总想让别人倒霉干啥?无非是要满足你的救世情结嘛。假如天下真的在“倒悬”中,你去解救,是好样的;现在还是正着的,非要在想象中把人家倒挂起来,以便解救之,这就是意淫。我不尊重这种想法。我只尊敬像已故的陈景润前辈那样的人。陈前辈只以解开哥德巴赫猜想为己任,虽然没有最后解决这个问题,但好歹做成了一些事。我自己的理想也就是写些好的小说,这件事我一直在做。李敖先生骂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话我想借用一下,不管这件事我做成做不成,总比终日手淫中华文化,意淫全世界好得多吧。

*载于1996年8月23日《南方周末》。

文明与反讽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嗞嗞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做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不爱看色情书,但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我觉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

看来起初的一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

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门还要收点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了。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做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点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点幽默感,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吧,这回只谈文学。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种“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出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高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玛利亚万岁”“打倒异教徒”,直至被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载于1996年第2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卖唱的人们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羞耻。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凡是他们唱过的歌,我都再也不想听到。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景象有点过分。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数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到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但是最好别卖唱。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夹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拴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拴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来听,不止我说到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乐曲。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哗众取宠。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绝非过誉。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只有这三个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她们无声的鼓励。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之极。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除了我们之外,也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载于1996年第7期《辽宁青年》杂志。

北京风情

我小时候住在成方街,离北京的城墙很近。就在这条街的尽头,城墙塌了一个口子,沿着一道陡坡,躲开密密麻麻的酸枣刺,就可以上到城上。城墙上面是宽阔的大道,漫地的方砖中间长满了荒草。庚子年间,八国联军来攻打北京,看到了这座城墙。有个联军的军官在日记里写道:这是世界上最宏伟的防御工事——他是对这城墙的高度发出的感叹,而我对城墙顶上的广阔感触很深。那上面是一片荒无人迹的辽阔的地带,走上半小时碰不见一个人。后来我在美国,和台湾来的同学聊天,说到梁思成先生曾建议把北京的城墙改作高速公路,那同学笑了起来,说道:梁先生的主意真怪,城墙顶上还能修马路吗?这位同学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城墙,那上面都修不了马路。我也到过世界上很多城市,见过很多古城墙。罗马城的城墙算是宏伟的了,假如有两个帕瓦罗蒂那样的人在上面并肩行走,就得掉下来一个。难怪没见过北京城墙的人要不信在上面可以修马路——其实不仅能修,而且修出来会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文景观之一。

过去,在北京三十四中附近的城墙里有个很大的仓库,里面放了军火和汽油。有一天爆炸了,三十四中的师生出来救人,赢得了很大的荣誉——他们学校有间荣誉室,里面挂满了那回得来的锦旗。我插队时和三十四中的学生在一起,听他们说过自己母校的光荣史。这说明城墙顶上不但能跑汽车,肚子里还能修仓库。像这样的城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可惜已经被拆了个精光。没有了宏伟的城墙、寂寞的城楼,北京城是一座没有了历史的城市。有些人会说,它怎么会没有历史——历史写在纸上。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到过很多城市,就我所见,一座城市的历史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它的建筑。北京城就其本来面目来说,是一座硕大无比的四合院。没有了城墙它就不成个样子。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部历史有一半写在故纸上,还有一半埋在地下,只是缺少了一部立在地上的历史,可以供人在其中漫步。我小的时候,北京不但有城墙,还有很多古老的院子——我在教育部院里住过很久,那地方是原来的郑王府,在很长时间里保持了王府的旧貌,屋檐下住满了燕子。傍晚时分,燕子在那里表演着令人惊讶的飞行术:它以闪电般的速度俯冲下来,猛地一抬头,收起翅膀,不差毫厘地钻进椽子中间一个小洞里。一二百年前,郑王府里的一位宫女也能看到这种景象,并且对燕子的飞行技巧感到诧异——能见到古人所见,感到古人所感,这种感觉就是历史感。很遗憾的是,现在北京城里盖满了高楼,燕子找不着自己住过的屋檐,所以也很少能看到了。现在的年轻人读到“似曾相识燕归来”,大概也读不懂了。所幸的是,北京还有故宫,还有颐和园。但是没有了城墙,没有了燕子,总是一种缺憾。

环境问题

我生在北京城里。小时候,我爬到院里的高楼顶上——这座楼在西单——四下眺望,经常能看到颐和园的佛香阁。西单离颐和园起码有二十里地。几年前,我住在北大畅春园,离颐和园只有数里之遥,从窗户里看佛香阁,十次倒有八次看不见。北京的空气老是迷迷糊糊的,有点迷眼,又有点呛嗓子,我小时候不是这样。我已经长大了,变成了一条车轴汉子——这是指衬衣领子像车轴而言。在北京城里住,几乎每天都要换衬衣,在国外时,一件衬衣可以穿好几天。世界上有很多以污染闻名的城市:米兰、洛杉矶、伦敦等等,我都去过,只有墨西哥城例外。就我所见,北京城的情况在这些城市里也是坏的。

但我对北京环境改善充满了信心。这是因为一座现代大都市,有能力很快改善环境,北京是首都,自然会首先改善。不信你到欧美的大城市看看,就会发现有些旧石头房子像瓦窑里面一样黑,而新的石头房子则像雪一样白。找个当地人问问,他们会说:老房子的黑是煤烟熏的。现在没有煤烟,石头墙就不会变黑了。我在美国的匹兹堡留过学,那里是美国的钢铁城市,以污染著称。据当地人说,大约三十年前,当地人出门访友时,要穿一件衬衣,带一件衬衣。身上穿的那件在路上就脏了,到了朋友家里再把带的那件换上。现在的情况是:那里的空气很干净。现代大城市有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有财力,也有这种技术。到了非解决不可时,自然就会解决。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可以戴风镜、戴口罩来解决空气不好的问题。

我现在住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出门不远,就不归办事处管,而是乡政府的地面。我家楼下是个农贸市场,成天来往着一些砰砰乱响的东西:手扶拖拉机、小四轮、农用汽车等等。这些交通工具有一个共同点:全装着吼声震天、黑烟滚滚的柴油机。因为有这种机器,我认为城市近郊、小城镇等地环境问题更严重。人家总说城市里噪声严重,但你若到郊区的公路边坐上一天,回来大概已经半聋了。县城的城关大多也吵得要命,上那里逛逛,回来时鼻孔里准是黑的。据报道,我国的农用汽车产值超过了正庄汽车。叫做农用车,其实它们净往城市和郊区跑。这类地方人烟稠密,和市中心差不了很多。这里的人既有鼻子,又有耳朵,因此造这种车时,工艺也宜考究些,要把环境因素考虑在内才好,否则是用不了几年的。

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七四年我在山东烟台一带插队,见到现在农用车的鼻祖:它是大车改制的,大车已经有两个轮子,在车辕部位装上个转盘,安上抽水磨面的柴油机,下面装上第三个轮子,用三角皮带带动,驾驶员坐在辕上,转弯时推动转盘,连柴油机带底下的轮子一块转。我不知它的正式名称叫什么,只知道它的雅号叫做“宁死不屈”,因为在转急弯时,它会把头一扭,把驾驶员扔下车去,然后就头在后,屁股在前,一路猛冲过去,此时用手枪、冲锋枪去打都不能让它停住,拿火箭筒来打它又来不及,所以叫宁死不屈。当然,最后它多半是冲进路边的店铺,撞在柜台上不动了。但那台肇事的柴油机还在恬不知耻地吼叫着。后来,它被政府部门坚决取缔了。不安全只是原因之一,主要的原因是:它对环境的影响是毁灭性的。那东西吵得厉害,简直是天理难容。跑在烟台二马路上,两边的人都要犯心脏病。发展农用汽车,也要以宁死不屈为鉴。

说到环境问题,好多人以为这是近代机器文明造成的,其实大谬不然。说到底,环境问题是人的问题。煤烟、柴油机是糟糕,但也是人愿意忍受它。到了不愿忍受时,自然会想出办法来。老北京是座消费城市,虽然没有什么机器,环境也不怎么样:晴天三尺土,雨天一街泥。我从书上看到,旧北京所有的死胡同底部、山墙底下都是尿窝子,过往行人就在那里撒尿。日久天长,山墙另一面就会长出白色的晶体,成分是硝酸铵,经加工可以做鞭炮。有些大妈还用这种东西当盐来炖肉,说用硝来炖肉能炖烂——但这种肉我是不肯吃的。有人说,喝尿可以治百病,但我没有这种嗜好。我宁可得些病。很不幸的是,这些又臊又潮的房子里还要住人,大概不会舒适。天没下雨,听见自己家墙外老是哗哗的,心情也不会好。费孝通先生有篇文章谈“差序格局”,讲到二三十年代江南市镇,满河漂着垃圾,这种环境也不能说是好。我住的地方不远处,有片乱七八糟的小胡同,是外来人口聚集区。有时从那里经过,到处是垃圾,污水到处流,苍蝇到处飞,排水口的箅子上净是粪——根本不成个世界。有一大群人住在一起,只管糟蹋不管收拾,所以就成了这样——此类环境问题源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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