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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04: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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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谦

出版社:敦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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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盛开的玫瑰

那一夜盛开的玫瑰试读:

“情敌”竟然是足球

当满地狼藉的周围出人意料地升起仿佛雾般轻柔的烟圈,凝重空气被蒙上了一层又一层外来的尘埃。时间顿然休克……附近电厂定时定点又疯狂地茶毒生灵,大量浓烟,黑得象炭,眨眼忧又墨染半天。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黑暗,被烟雾笼罩,失去了平日自欺欺人的飘飘欲仙。我知道,这是偶尔的沉闷。

自毅然决定放弃,或者说是默默退出之时,对于我而言,就注定是在这一大片的烟雾弥漫中就此沉沦。伴随着父母,我带着哀愁,强颜欢笑,是真的在他奥运会中销声匿迹了。没有留给他什么多余的讯息,自作多情的事,还嫌做得不多?他在我面前佯装的木讷,难道还不明显?扪心自问,也说不清是何时萌动起对他那样的冲动。然而这还没开始,我料想这颗蠢蠢欲动的心定会被他的冷漠无情给遭踏得友离破碎。“如果一双你非常喜欢的足球鞋落入水中,或是一个不会游泳的陌生女孩落入水中,而你只能拯救其一,选择,”我曾经这样问过他。“不能两全齐美……”他犹豫,我把我的球鞋视为生命。他的回答和我所想出入不大。回答中,我轻易地看到了他的无情,一个铁石心肠的狂热足球分子,我在这里暗暗地劳心伤神,他却呆若木鸡,也许我在沉默中注定泥足深陷了。“我在你眼中看到的全是足球的影子。”我不屑他的那般热情。“其实也不全是。”他少有的否认。“那会还有什么?量他狗嘴里也吐不出象牙来。”“你可以猜到的。”不想猜,难不成还会出现谁的倩影。“你总是很蔑视我对足球的热爱。”这是事实。“你总是将你自己所谓的金玉良言强加在别人身上,这样很偏激。”我是强口瞪眼,他倒侃侃而谈。“就事论事。”稍有输理。“其实,我……”他似乎真的要吐出人牙来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再多的谈话兴许会荡起轩然大波,我作罢。“我想说你很多对我的看法都是极端成熟的。”他在为自己辨白。“事实胜于雄辩。”我无言以对。

他的那般歇斯底里的慷慨陈词,始终也无法改变我早已生根发芽的、无论错对的想法,除了足球,他还是对什么都冷冷的。

他长得不帅,只是属于那类成绩不好,球跑得特棒,常在女生面前大出风头,就足以带给他显赫地位的人。成天对着他发花痴的人倒不少,但大多都被他冷冷的眼神,冷冷的表情,冷冷的言语给吓得退舍三尺。我暗自叫绝,毕竟他的冷并非一无是处,偶尔也见他身边走着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一直以来,也都是那两三个劣质产品换来换去,想不通他的品位会是这样。同桌不久,他对我的热情可见,只是为了在我面前充分显示他对足球的那般热爱。对于他的高谈阔论,我一笑置之,懂得不多,更是不以为然。偶尔冲出几句腻烦的话,他就扫兴作罢。我像一座活火山,一触即发。但冷冷的冰川再怎么也会迅速熄灭我的怒火冲天。心里不时便会有千丝万缕乱成一团,暗恋的苦涩写在脸上。

一段时日,发疯似地读那些关于中学生、大学生的动脉硬化爱情小说。汾繁复杂的各类情节呈现脑海,我试图去选择一打属于自己的路。无奈刚开始,主又顺其自然,不胫而走。我顿悟是该在沉默中崛起了。

紧张情绪闹得我心神不宁,用眼睛试控着他此刻的外部表情,仍是冷冷的。感觉奇怪,今天的他,没有足球,一身休闲,也是静静的。“怎么你的足球呢?”我是没话找话。“约了佳人。”他很诡秘。

一阵莫明的失落,但仍是死撑,还故作惊讶。“谁呀?”

鬼知道,心都快碎了。“保秘。”

不说算了,反正是伤心欲绝,肝肠寸断了。

但他从没有过的慌张,我一读便懂。是何等千奇百怪之人?他的神经兮兮我是怕了,胆怯自然涌上心头,沉默……

好奇心促使我放学后跟踪他的步伐,鬼使神差地跟到了那个我曾经见到他和一个女孩神秘出没的小树林。接下来会是哪般惊心动魄发生?我暗自骂自己不争气,居然低贱到如间谍般地去追踪他。约莫20分钟,主角仍未露脸,我决定掉头走人,一切罢手。然而设想到,那个红粉佳人竟会是一个牛头马面的大男生。但依旧是无助掩盖所有。

那一刻,我便决定放弃。沉默也好,崛起也罢。冰川已 经乇底扑灭了大火的热情。忧连那一个点火苗也不肯施舍,还真是吝啬。此后没有和他再多说话,足球也好像在我和他的谈话中逝去。再看他的眼神,冷峻似乎掺杂了些许温柔。少了说话,更多的是彼此间眼神交流。我能给他的,不会是温柔,想勉强落下一个浅浅的笑容,笑更是不由己。很是疑惑,我的单相思,也是纯纯的初恋,结局是如此惨不忍睹,我的坚强海涵了所有的泪水。不想欺瞒自己,我的心不仅在流泪,还在滴血。而每天清晨醒来,眼角总是干干的,不敢确信泪流在哪里。

彼此间在友谊,被我的装酷给丢弃。我在孤单中暗然神伤,他却在足球中欢歌笑语。上天注定我要离开,重新去寻找新鲜。父母工作的变迁,我走了。在一大片错踪复杂的浓烟熏烤下,我踏上火车,东去。然而逃离站台之时,足球的影子骤然出现。是他,那双冷峻中且有温柔的眼睛在远远地望着我。

渐渐地远去,泪水滴落,我流下了唯一一滴泪,也是最后一滴泪。

爱如昨夜那般昙花一现

时间不多了,我就要离开这里了,苗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希望你伤害她,最后我只想问你一句:“你在曾经至现在有没有真心的爱过苗?”“没有。”“你真的没有吗?”“是的,一分一秒也没有,也许在哪一秒钟曾经心动过,但很快就过去了,我曾经对她说过我很花心,是她自己不相信,是她自己天真、幼稚、不相信的,我只是玩玩而已的。”听着从萍口中源源不断转述她和勇的的一段话,当然还有很多只是我没听见,也懒得再去听,应该是脑中一片空白听不到而已,我这个没被爱过却一心爱着他的傻瓜在听到这些话后脸上竟没有一丝表情,眼眶热了一下,我背着萍,没让它落下来,不值得,真的不值得,我在心中这么对自己说,眼泪本不值钱,但在某种意义上比钱更有价值,是的,我不能让自己的眼泪流得毫无价值,曾经的一切,在现在看来,好像都是过眼烟云,心中的痛,不能言语,只想说“爱与不爱,其实与我无关。“爱过不是错,错的只是——不曾真正的懂过这份糊里糊涂的爱。

认识勇缘自于慧的介绍,勇是慧的干哥哥,彼此的相识似乎没有带上我所幻想的一丝诗情画意,也没有所谓的“缘”的浪漫邂逅,有的只是真实与平凡,我们没有交谈只是在网上简单的交流,后来我到萍那里学计算机,他每天也去,只是去萍隔壁的网吧上网,偶尔也来萍这儿坐坐,聊聊天,刚去那时我不太爱说话,他只是跟萍聊,我总是在一旁静静的听,听着他侃侃而谈,对自己的事毫不加修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听着听着,心里似乎有莫名的心动,现在回想,也许我爱上他的就是他的坦白与那一份真实吧!

渐渐地,我们讲话了,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可以追你吗?”脑子似乎有那么几秒钟的空白,但我依然回答说:“别傻了,谁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孩,既称不上艳丽,又不博学。”(我自认自己很平凡),沉默了,我知道,或许拒绝是最正确的选择,我总以为结束了,可是事实却不是,当我打开QQ时看到他的留言,心中被莫名的刺痛,我知道自己完蛋了,我是喜欢上他了,于是我答应了他,做他的女朋友,没有理由,只为那莫名的情感与冲动。

我答应了他的第一次约会,捧着两本小说走在马路上,刚答应他时的心慌及心中的凝乱早已不易而飞,从来没尝试过约会的我来到学校的草坪上,看见他坐在远方正向我招手,我并微笑着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我一直低头无语的看着手中的书,听着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还有彼此的心跳声,以及草地上无名小虫的浅唱声。

他看见我一直拿着书,并开始说话了:“你也喜欢看书吗?我也是个书迷。你喜欢看什么书,武侠的还是言情的。”“武侠的,你呢?”“我也是。”“真的吗?”于是有了共同语言,我们越谈越投机,越谈越高兴,时间就这样在我们愉快的谈语中悄悄滑过。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频频约会,没有看见他时,心里总是想他,念他,脑子里无处不是他的身影,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前回荡,我想,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爱吧!一次次的约会让我感受到了恋爱的喜悦,直到有一天,梦彻底的醒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却偏偏爱好骑摩托车,正好这天,与我一起这过计算机的一位师兄骑了一辆摩托车来,好久没有骑摩托车的我经不住诱惑并带来师兄一起去兜风,由于晚回来,错过了我们的约会时间,回来已是晚上十点多钏,勇站在十字路口还在等我,看见我跟师兄一起回来,他开口就说我:“喜新厌旧,爱慕虚荣……”反正什么难听他说什么,我在一旁不停的解释也无济于事,他转过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流着泪呆呆的站在那里,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小小的误会竟使他这样伤害我的自尊,这还叫爱吗?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很少见面,有时碰面也不说话,他开始对我渐渐的冷淡,我的心碎了,雨夜里,我独自一个人淋着雨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滴滴哒哒的雨点拍打着我,亲吻着我的每一寸肌肤,冰凉的感觉让我暂时忘却所有的烦恼,但心里总对他有无限的罹。

有一天,萍突然对我说:“苗,你知道吗?勇又有新的女朋友了,昨天他们一起来过网吧,”听着萍的话,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想我们是彻底的完了,我是那么的爱他,可他一点都不珍惜。哎,也许放弃他,才是我现在最好的选择,没有信任的感情是没有什么基础的。

正当我决定永远放弃这段不存在的感情时,他却又在我的QQ号里留下了那所谓原谅我之类的解释,说他对我的诺言永远不变,永远到底又有多远呢?但我没有再去理会他,也没有再去解释,因为一切似乎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不知道萍有没有说谎,但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确实不停地换女朋友,虽然心痛的感觉很不好受,但想想他的所作所为,不值得,失去的已不在拥有,忘却的又曾划过心头呢?没有人看见,昨夜又一颗流星划过墨蓝的天空,没有人相信,今宵又一朵昙花绽放它短暂的笑容。

流星无悔

昙花无悔

人生无悔

往事只能在时间的岸边流逝,永远不能阻挡我生命的航帆,因为我不能回顾我所受的伤害,当讽刺的言语已让我铭刻在心时,偶而想起,只感慨,爱与不爱,其实与我无关。

爱是一枚红钮扣

那年,当我终于确切地意识到,我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一笔学费,来完成西北大学作家班的学业,就怀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苍凉和悲愤的心情,离开了古城西安,回到了生我养我的故土大东北。

转瞬间,寒冷而漫长的冬季便像大雪一样铺天盖地的袭来了。

对于当时23岁的我来说,这应该是我所经历过的所有冬天中最凄惨的一个了,贫穷、寂寞、郁郁寡欢,虽然有温柔可爱的女友朝夕陪伴,但我还是感觉到了我与世俗的不入,物质的贫穷没有给我带来任何一丝精神的富有,相反,它却使我更加压抑、孤独和苦闷。

正月初七,东北人所谓的“入七”日子,是一个吉祥安乐的好日子。这一天,正好是我女朋友虽然的生日。

那一天晚上,平日里忙忙碌碌很难见面的朋友们终于相约着聚到了一起,为虽然庆祝生日。他们在一家酒店里为她订了一桌酒席。当然,我自然也在被邀之列。席间,朋友们都纷纷地拿出了自己的礼物,潇洒地说着“生日快乐”或唱“HAPPY BIRTHDAY TO YOU,”把它们一件接着一件地送给了虽然。虽然则满面春风,双颊绯红,左面一声“谢谢”,右面一声“THANK YOU。”看得出来,她很开心,也很满足。

这么多她的普通朋友都为她送了生日礼物,而我---她的恋爱婚姻家庭意义上的男朋友,爱她爱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却什么也没有 。我并不是不想送,而是因为我没有钱。一件礼物,也许只需要百八十元钱,或者更少,而在当时,我空空的衣袋里甚至连一元钱都掏不出来。

大家的礼物送完了,蛋糕上的蜡烛也吹熄了,朋友们又都嬉闹着玩笑着归回了原座。这时,一位朋友忽然发现我一直呆坐在座位上就转过头,打趣地问道:“他他,你送女朋友什么呀?快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吧?”我一下子被惊呆了,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当时,我的泪水直在眼圈里打转,但是,我还是用力忍了又忍,没有让它落下来,我不想在人前失态。兴高采烈的朋友们谁也没有发现我情绪上的变化,他们推搡着要看我准备的礼物。虽然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儿,她走过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朋友们说:“他送什么还要你们看吗?等到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自然会送给我的!”朋友们一听,都哈哈地笑了。总算没出丑,她替我解了围。

然而,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就借口上卫生间,从那家酒店里逃了出来。穿过一条小巷,转进街角里,看看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我才像野狼嗥叫一样,抱头痛哭。我为我的贫穷痛哭,我为我所遭受的委屈痛哭。老天啊老天,为何让一个心怀崇高而出身卑贱的乡下孩子如此落魄无助?

第二天,我便下定决心南下江南,不为别的,只为---钱。

火车呜呜呜地吼叫着驶进了车站,在站台等车的人群中,站着我和我一直默默无语但却满脸泪水的女友---虽然。那时候,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为了能够得到足够的金钱来维护一个男人的尊严,我强忍内心巨大的痛苦和悲伤,义无反顾,决然而然---向前!

就在我要蹬上火车车门踏板的时候,良久无语只顾偷偷流泪的虽然忽然一把拉住了我,哽咽着说:“你,你能不能送我一件礼物,留给我做纪念?我会永远想你的。”

此时,除了答应她,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怀满腔的爱怜和哀怨,开始在身上和包裹里摸索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所有的包裹和口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那里面除了贫穷和叹息,一无所有。就在我胡乱地翻着内衣口袋的同时,衬衫上的一枚纽扣忽然被拉落了下来,我随手接在手,掂了掂,忽然灵机一动,把那枚纽扣顺手递了过去,对她说道:“就送你这个,行吗?”

她真的接了过去,并且,还紧紧地握在了掌心里。但是,我马上又意识到了,这样做有些不妥。5年了,我们在一起风风雨雨、恩恩怨怨的已经有5年了,难道,5年时光的爱恋就只值这一枚小小的一角钱便可以买两只的纽扣?

我满怀激愤,大吼了一声,一把抓过了虽然掌心中的那枚纽扣,把它抛出了很远很远,像抛出了一生所有的爱恋悲欢,离合聚散。我清晰而又准确地看见了那枚纽扣划了一道并不优美的弧线,消失在了这个苍茫空旷的人世间。

我转过身,踏上车门,摆了摆手,对她坚定地说了一声:“再见!”

三年后的春天,我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满了鼓鼓囊囊的钞票,又回到了我的家乡 。我依次地到了那几家我从前连进去看一看都不敢的大商店,买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的礼品和衣物,我要去找她,找我3年多没有见面的女友虽然,我要把这些都献给她,我要把这些年我所欠给她的,一并偿还。

走在街上,我昂首挺胸,像一个斗士打胜了仗等待千万人欢呼拥戴他的凯旋。我觉得这个春天阳光灿烂,天空瓦蓝,一切都是那样的祥和、安宁、清新,美好。我一边走一边抚摸着口袋里的钞票,心中充满了骄傲和自豪。我感谢金钱!是它,带给了我做人的自尊,也是它,还给了我对爱情的信心!”

虽然见了我,先是一惊,然后抑制不住内心中的惊喜,像一只小鸟一样,飞扑进了我的怀里。几年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也真可谓沧海桑田,星移斗转了。她比以前更加成熟,也更加漂亮了。我轻轻地推开了她。翻出了一件又一件我送给她的礼物,手舞足蹈地对她说这讲那,一副兴奋的样子。可是,她却只是默默地深情地凝望着我的脸,对那些诱人的礼物连看都不看。

这几年中,虽然我们书信往来并不十分频繁,但是我相信,她对我的爱不会有任何改变。在这3年的时间里,我几乎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赚钱上面,我先是替人打工,然后为别人拉生意,后来自己办公司,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可以用钞票来装璜一番自己了。

我掏出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放在了桌面上,等待着她的赞赏。

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她只是淡淡的对着那一大堆东西扫瞄了一眼,然后转向我,冷冷地说:“你认为你有钱了就了不起了是不是?其实,钱又算是什么东西?我不需要这些,我不需要有人在我过生日时非要送我一份贵重的生日礼物,我也不需要有人给我买这些衣服。我真的不需要啊!”

说着说着,她的泪水便流了下来,沾湿了面颊。紧接着,她又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小声地说:“其实,其实我只需要这个... ...说完,她便从脖子里面拉出来一条绒线,绒线上面拴着一枚钮扣,那枚纽扣分明就是我临走时在火车站抛掉的那一枚!而她,却费尽辛苦不辞劳苦地又从那乱雪堆里捡了回来,制造成了一条天下最为别致最为珍贵的项链!像珍藏爱情一样,她把那枚纽扣珍藏了起来。在我不在的日子里,它日日夜夜地将她陪伴。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辛辛苦苦地用金钱建立起来的高大信念一下子全部坝塌了,留下的,只是那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的纽扣和那个风雪弥漫的冬天,我不禁又扑了过去,紧紧地拥抱住了她---我亲爱的虽然,而泪水,也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涌满了我的双眼。

爱真的需要勇气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管/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我知道一切不容易万般无奈的告别了无声无息伴我苦读过的母校,我走进了电大。

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内向的性格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于是,不知不觉中,我深深的迷上了跑步,于是徘徊于天地之间,感受大自然和蔼的气息,并享受那种无处不在的美,那种美得令人流连忘返。

我是一个很细心的女孩,很喜欢刻意的去留意身边的一些哪怕很渺小的事情。

后来我发现学校古榕树下的乒乓球桌旁,时时会出现一个男孩,一个不是那么帅,却有一种文雅气质而且很高瘦的男孩,很吸引人!

他便是超,和我是邻班,距离上我们只有几步之遥。

有好多次甚至无数次,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与他搭讪,可我不能。后来我慢慢觉得他似乎走进了我的心里,并且十分自私的占去我心灵的一大半,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的喜欢上了他,白天在教室神情愰惚,晚上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只知道我的心里全是他—— 一个正在聚精会神打乒乓球的男孩。我很迷茫!

有所期望的日子仿佛很容易过去,时间也似乎短了许多,弹指之间,大一上学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我们在欢笑声中又迎来了新的一学期,也迎来了舍友阿辉的生日,在阿辉广发“请贴”时,她也顺便告诉了同乡勇,并试探性的问他:“是不是与超相处得很好?能不能约他一起去?”我知道舍友所能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想极力反抗,但我始终找不到理由。

那晚他终究没来,我知道,我很伤心,我多想用酒这东西来麻醉自己的心灵,我一杯又一杯的灌着,但终究还是忘不了他,哪怕就是闭上眼睛,脑子里也全是他的影子。深夜的录相室里,同学们睡得呼呼作响,只有我独自坐在沙发的一角,欣赏着那些好像专为我制作的感情歌,视线被冰凉的泪水搅得迷迷糊糊,很乱!很乱!

之后的日子里,学校古榕树上那些平日活蹦乱跳的小鸟仿佛得了重病,一支支动听的歌曲也不知去向,太阳仿佛不太开心,独自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任凭可恶的暴雨肆无忌惮地敲打着地面……

又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怀着烦燥的心情熬完第一节课,便条件反射般去WC,当回头时,我远远的看见阿辉和几个舍友在向我招手,嘴角还流露出一股压抑了很久似的微笑。“佳朋,超让勇转告你,他知道了3号宿舍那个一直暗恋他的人是你,他很高兴并且十分喜欢你,还约你放学一起去吃饭……”当我大步流星跨到教室门口,辉他们就开心的倾诉着,表情夸张得像一个绝食了十年的饥民发现一桌美味的佳肴。

接下来的三节课里,我失去了往日课堂上的那种令同学们惊叹不已的反应能力,开着课本却不知道讲到哪一页,呆呆地目视窗外,雨停了,带着一份虔诚一份感动,阳光格外明媚,空气也清新无比。“叮呤呤……”伴着盼望已久的铃声,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开人群飞出教室,超已在宿舍门口守候多时。

路上,思绪万千的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乐,冷冰冰的心头还时不时滑过一丝丝失落,构思已久的话语始终没有说出口,我知道这需要勇气,而我没有,又一次悄悄地偷看他一眼,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一阵微风吹过,掀起一丝丝头发,露出一张带有几分羞涩的俊脸。

后来,超会偶尔到我们宿舍,但彼此除了长达一两个小时的沉默,连一句闲话都没有,也许我们真的缺少一种勇气,就像梁静茹在《勇气》中唱到的那样:“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管/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我知道一切不容易/我的心一直温憶说服自己/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悲凉紧随巴黎的夜晚

收到JoJo寄来的礼物时,我已经等了1564夜,今天是第1565夜,JoJo给我的礼物很简单,一张紫色的带着甜味的信笺和一瓶精致的香水,再有,就是一个远在巴黎的地址。

我是喜欢巴黎的,好久以前就喜欢巴黎,如果一个人一生终要对一个地方有情结的话,我说我选择巴黎,我喜欢那里甚至超过了拉萨。我抽出信笺,上面只用深蓝色的水笔写着一句话:那些快乐终究是要被我得到的。我等了四年的人,突然写信告诉我关于快乐她却不知道,当她踏上远去匆匆的飞机时,我的快乐就突然没了。

合上信笺,我眼前又浮现出巴黎晴空下那来来往往的人群,最重要的是那里有凡高画出的红红的疯狂的世界。远远的凡高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波动,他带给我的是震撼,夸张的震撼。

我把信笺放下,却不小心带起了桌上的香水。那精致的玻璃瓶画了条优美的弧线,落在了地板上,不知碎成了多少片。于是,整个房间便洋溢了陌生的香水味,那是巴黎的味道。我拾起那些破碎的玻璃,紧紧握住,手很痛却没有被划破。JoJo想不到吧,她给的礼物适合让我刺痛自己的手,我开始把那些碎片小心地排放在桌上,想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精致的玻璃瓶。一次一次,徒劳无功,就像……就像我们的缘份。

我拿起笔,在信笺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心,然后又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电话响了,里面传来JoJo脆脆的声音,听起来好快乐。“我给你的香水你收到了吗?”“嗯。”“我看到凡高的经典之作了,绝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因为它更张扬和渲染,你什么时候来看呀?”

我找出红笔,在墙上的地图上把JoJo所在的地方画了个圈。“怎么不说话?还是……不快乐?”JoJo说“不快乐”的时候犹豫了一下,她知道是谁偷走了我的快乐吗?“还回来吗?”我小心地问,“你是知道的,我一直不想回那个狭小的城市,而且……”

我轻轻地挂上电话,再轻轻地拿起来,“嘟——嘟——”响了几声之后,电话里传来寂寞的盲音,我放下电话回到房间。

随手打开音响,里面传来齐秦痴痴的声音“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既已破碎就难以愈合,就像那支摔坏的吉他,再也找不回原来的音色……”我轻轻一颤,一种酸酸的感觉涌上我的眼角。齐秦和王祖贤十多年的爱情终于有了结果。还记得1990年他出版《爱情宣言》时颓废的样子,是谁说的:“耶酥哭了,因为有爱情的世界已不再降临。”

JoJo最终还是愿意把自己丢在那个据说是最最浪漫的城市,那么,那么我四年多的等待又算是什么呢?

电话又响了,我没有去接,任它单调地响个不停。一下,两下,三下……响了几下之后,整栋房子又变得毫无生气,其实JoJo走后,我所到过的每个地方都是没有生气的,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喜欢黑夜了,并开始讨厌白天。我虚伪得近乎可笑,每天继续着自己并不快乐的快乐。JoJo,这些你知道吗?

电话再响,我拿起听筒说:“如果所有的快乐都可以被我找到,那么你告诉我,因为别人想快乐而被拒绝的自己的快乐又怎样才能收回?”

电话那端没有声音,很久很久,才飘出JoJo幽幽的声音:“对不起。”

我想哭,却在嘴角刚刚形成笑容的同时眼泪也掉了下来。四年多的等待,三个字的回答,我执著的近乎可笑悲。

放下电话,我把音乐声调到最大,“我相信婴儿的眼睛,我不信说谎的心,我相信咸咸的泪水,我不相信甜甜的柔情……”齐秦的声音在房间回荡,我接住自己流下的第二滴泪,冰冰的。

我开始讨厌巴黎。

在JoJo离开后的第1565夜。

北京第一场大雪

到北京的第三天,一场大雪突如其来,连气象台都没有料到。

雪花纷纷扬扬的飘落,在路灯的照射下反射出金色的光芒,不一会,整个北京城就笼罩在薄薄的白纱之下了。

对于我这个从未见过雪的南方人来说,真是大开了眼界,我兴奋的又是蹦又是跳,看着白色的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我不禁要感谢上苍赐给我如此丰厚的礼物。

第二天要去上考研班了,因为头天下了雪,所以车开的比较慢,等我到了北大门口时课都已经开始十分钟了,我急急忙忙的往里赶,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同学,请问北大百年纪念堂怎么走?”我回头一看,是个穿红色羽绒服的男生,心想肯定也是个考研的,果不其然,于是我们便同行了。

走到纪念堂,我们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讲课老师的语速比较慢,我听着听着边不免走神,四处望望,发现走神的不止我一人,于是便平衡了不少,再看看身旁这位,好象也不是很专心,心里不禁偷偷的乐。

终于熬到了中午下课的时候,随着人流鱼贯而出,突然发现忘了拿东西,等我拿了东西再回来时,发现他还在原地等着,他说:“我还以为找不到你了。”

我心头莫名一热,但我还是微笑着说:“哪儿能啊。”

出了纪念堂,外面阳光灿烂,映照着白雪煞是好看,我不禁感叹道:“真美,我终于见到雪了。”

他把眼睛瞪得老大:“不会吧,你以前没见过雪吗?”“是呀,我的家乡不下雪,我上大学的地方也不下雪,你说有多惨。”“是够惨的,没见过雪,你的人生就不完整了。”“现在完整了,不是吗?”

食堂的人很多,几乎每个人都在抢饭。他走在我的前面,突然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准备考研已近一年了,从来都是我一个人独来独往,一个人自言自语,而现在我突然感觉到其实有两个人做伴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不禁拍拍自己的头,什么鬼念头。

等了近半个小时,终于吃上了饭。吃饭的时候,我好好端详(好象这个词不好,但是我想不出来其他词了)了一下他,他应该不属于那种文文弱弱的,也不是那种很酷不苟言笑的男生,相反的,他很爱笑,笑起来有一种憨憨的味道。我们一起痛斥了北大的食堂,一起回味考研的痛苦,结果那餐饭我好象吃的很多。

下午的时间也很快就过去了。

等出来时,晚霞早已爬满了天,远处的街灯亮了,一盏,两盏……我们一起登上了车,而现在这车却不象早上开的那么慢了,相反,它开的很快,我在心里一直咒骂着它,我多想它就这样一直开下去,不会停留。

车窗外的景色飞快的略过,我知道快要到站了,突然想到还没问他的名字,我张开嘴巴,话却卡在喉咙里出不来,结果我又把它给咽了回去。

就这样,在反反复复的犹豫之间,车到站了,他说了一声:“再见。”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在那一刻,我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问他的名字,后悔自己为什么总是那样的沉默。

第二天,我寻遍所有穿红色羽绒服的人,却再也没有看见他的踪影。

走在街上,发现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只留下星星点点白色的痕迹。我知道我不能再挽回什么,就象我不能挽留融化的白雪一样,它终归还是会消失的。

我对自己说:“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重来了,他一定不会再记的这个雪天,也不会记得那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生,因为这样的雪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平常了,而对于我,它却是太不平常了。”

望着街上的人流,我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也许在某个雪后的早晨,我会再遇到他。但是可能吗,我摇摇头,一次的错过也许就是永远的失去了。

离开北京的那一天,天空又飘起了小雪,坐在火车上,一颗眼泪悄悄的划落脸庞。

表哥载进老爸的手里

事情的开始其实是很完美的。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份轻松舒畅的心情。

那天考完最后一科,我的暑期计划也逐步趋于完善。前奏:第一件事,SJ(睡觉),第二件事,HSSJ(还是睡觉),第三件事,PMSJ(拼命睡觉)。当然睡完觉神清气 爽心胸舒畅精力旺盛时我的正式暑期计划就开始了。

第一件事,上网玩游戏。顺手打开QQ,哇,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同时在线。表哥居然也在。说起他,那可是个传奇人物,永远能让人目瞪口呆。最著名的一件事也是使 他声名远扬的一件事是他三岁的时候,每天总要他老爸扛在肩头上下楼。有一天老爸觉得累了,想让他下来自己走,就循循善诱地跟他谈话,想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哥的老爸说:“我老这么背着你,你总得给我说个理由吧。”我那聪明绝顶的神童表哥当即用整个楼层都能听到的响亮声音清晰地说道:“妈,爸问我要理由。”无奈之下老爸又蹲下身子,表哥心安理得地爬上了老爸的肩头。(嘿嘿!纯属道听途说。

小学时,有次亲戚来家作客,表哥他老妈决定包包子。由于人多口味不一,便包了四种馅。热腾腾的包子上桌后,表哥顺手就抓了一个。老妈狠狠瞪了他一眼。表哥面不改色,把包子掰成两半,给姥爷一半,姥姥一半。老妈很满意。表哥又拿了一个掰成两半,给小姨一半,姨夫一半,大家都夸:“这孩子真懂事。”他老妈笑得合不拢嘴。接着表哥又拿起一个,在老妈老爸期待的目光中嘀咕着:“我就不信这个还不是茴香馅的! ”所有人目瞪口呆。

初中时,流行随身听。表哥缠着老爸买了一个最时尚的,得意洋洋威风八面地别在腰上去上学。第一堂语文课,表哥不愿意关掉心爱的随身听,见老师走进教室,就嘱咐同桌:“老师走过来了叫我。”聪明一世的表哥终于糊涂了一回,他忘了自己戴着耳机,说话声音奇大,所有的人都听见了,包括老师。老师看了他半晌,说:“这位同学放心,我不会走过去的。”全班同学目瞪口呆。

高中时,长得像一根竹竿的表哥坐在了最后一排,上课睡觉便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表哥的座位就在后门边,每次下课,都是同桌把他叫醒,然后他径直走出教室伸个懒腰沐浴灿烂阳光。某堂课中,老师破天荒点表哥回答问题。表哥酣睡中被同桌叫醒,照例起身径直走出教室,站在阳台边伸了个懒腰。五分钟后才感觉环境异样,遂快步赶回教室,全体师生目瞪口呆。

神童总归是神童,稀里糊涂云里雾里的表哥去年竟也考上了天津大学。今年暑假他留在学校没回家。他老爹我大伯问起原因,表哥声音低沉而严肃地说:“下一期决定进军英语四级,暑期里认真复习。”大伯感动得差点涕泪横流,浪子回头金不换啊,我玩世不恭的表哥终于懂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硬道理了。大伯一激动,就上我们家来了,把这事当成新闻传播开来,好让我们这些表兄弟表姐妹都以他为榜样。

QQ上N个头像开始一闪一闪,我直接打开联众进去玩拱猪,隐身不理他们。

正玩得起劲,传来敲门声。初时以为是QQ的好友上线声,后来才知道不是。于是整件事情开始出现一个关键性的转折:大伯突然走进我的卧室。当时我整整输了四十万分,为自家的烂牌心急如焚。大伯看见我坐在电脑旁边,嘴里还一个劲嚷嚷,吓了一跳,问我在干什么。我简单地说我在上网。他又问我上网干什么,我应付了他两句说打打游戏,聊聊天啊什么的。大伯说:“你小子,还什么什么的!”顺手推了一下我的后脑勺,就接着追问我都和谁聊天(烦人呐!),我不好说和不认识的网友吧,于是就顺口说和朋友聊,接着补充了一句我至今后悔莫及痛心疾首我认为是此生最不应该说的一句话:“表哥也在上网呢。”

表哥他爹一下就来劲了,开始追问我怎么知道的。于是我费时三十分二十八秒向他解释OICQ的原理,结果我口干舌燥,他一脸茫然。但有一点他明白了,我现在可以和表哥通过QQ聊天。他很兴奋地让我跟表哥聊聊,问表哥他在学校里面干什么。我暗想要坏事,却不敢不从,只好发过去一条message:“你呆在学校干什么呢?”  我一边敲字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瞄着大伯,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我没办法做点手脚通知表哥。天那,表哥千万别……

表哥的回复很快就过来了:“哎,在学校里面还能有什么事,玩玩游戏,泡泡MM什么的。”

我差点晕了,回头看看,表哥他爹脸色铁青。过了半晌才问我:“泡——泡什么?”他指MM二字。我一看心里大呼幸运,大伯不明白MM的意思。

我反应奇快无比,毫不犹豫地解释说是一种游戏。表哥他爹半信半疑,让我又问表哥上学期考试怎么样,于是我很不情愿的发过去一条:“考试怎么样?”

过了几秒钟,表哥回复过来了“哎,你小子又不是不知道,上学期玩得太厉害,总共上了没几节课,不过还算运气,只挂了两门,你呢?”

……(啊!彻底穿帮。)

就这样,我亲爱的表哥被我推入了水深火热之中,我很后悔,后悔得差点把给联众卸载了。上天如果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我不会对大伯说那一句话,如果再来一次 我还是说了那一句话,那么,就让我拱猪的时候输四百万分吧,哦,我亲爱的拱猪游戏,我亲爱的表哥,其实你们在我的心目中是一样的亲。为了我无意间犯下的这个不可 弥补的错误,我已经有三天没有拱猪了,所以,请你,我亲爱的表哥,仁慈地原谅我吧!

不想把痛苦埋在你的花季里

总是那么巧,我每次在吃饭的路上,都能碰见她——一位正上中学的女孩。

记得我刚搬到这幢临街的居民楼时,没事常到门口看哨兵执勤。哨兵告诉我,从这个门进出的都是家属,其中有个女孩很特别,长得很美,从不说话。他话未说完,突然向南一指:“瞧!她来了,穿白裙子的那个!”

我向南一看,只见一位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她颀长的身材,高雅的气质,弯弯的秀眉下,少女纯净的大眼睛正视前方,白净的面颊微微向上仰起,使人顿生清新脱俗的感觉。

以后,我去吃早饭,她去上学,我中午和晚上吃饭回来,正遇她放学回家,像约定好了一样,一天3次碰面,渐渐地形成了规律。

但不知从哪天开始,她突然变了,变得像含羞草一样,她的目光只要一接触到我的身影,就很不自然,特别是还是在我面前绕个弯儿,更是让我感到惊奇。

那个周六的中午,我吃饭回来,在门口捡到了张电影票。

这家电影院就在居民楼一侧。2点一到,我便来到影院,摸索着找到自己的座位。

我不由一惊,她怎么和我坐在一起?怎么都这么巧?我有些坐不住。票是不是她丢掉的?拣人家的票看电影总有些尴尬。不看了,我悄悄地溜了出去,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哀叹。

从此,我像做了贼一样不敢再正视那女孩;她也像挨了老师批评一样,走起路来无精打采,眼里流泄出羞涩的怯意。在我面前,脸更绯红,绕的弯也更大了。

那天清晨,她去上学,抬头看了我两眼,眼睛里盈含着一种炽热的东西,嘴唇还动了一下。这次没绕弯过去了。我感觉她想说什么,猛一转身,吓了她一跳,赶紧缩回她那痴痴的目光,我的脸随之一红,问:“有事吗?”“啊……我……”她又抬头看了我一眼,眼里有些湿润:“我等同学。”她惊慌失措,转身而去。

一向不太敏感的我,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种事实。这个曾经高傲、沉默的女孩,正用其他独特的方式,向我展示她的内心秘密。

我透过她的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个朦胧的、骚动的青春世界。在那里只要你撒下一粒LOVE的种子,它便会无节制地疯长;只要你丢下一小段情丝,她便会无休止地编织。太小了,顶多十六七岁,需要专心学习,考大学,怎么能让那粒种子荒芜了她心中的那片绿地?怎么能让那段情丝困惑了她的前程?

于是,我推迟了吃饭时间,但奇怪的是每次仍能遇见她。在她那抬起的眼睛里,增添了一些淡淡的哀怨和无奈的惆怅。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在操场上玩双杠,一团白云飘忽进了我视线,又是她。她正在荡秋千,像是专门表演给我看的,荡得又高又险。大概是太累了,她想停住下去,秋千却摇来晃去。她突然翻了下去,摔在地上。

坏了!我忙奔过去,她泪光莹莹,无力地向我伸出那只白嫩细腻的小手。

我想拉起她,手却没有伸出。我想,我应该让她恨我而不应让她感激,这不正是时候吗?我看她不要紧,便将脸一沉,冷冰冰地抛出一句:“真精彩!我最喜欢看别人这种刺激的表演。”说完,扬长而去。

自此之后,只要她一见到我,就像小山羊见了狼一样,立即绕到花园东侧走。她的头重新高昂了起来,白色的衣裙在我泪眼里闪动……我必须承认,23岁还没有女朋友的我,一直就深深地喜欢她,炽爱她。后来,在她坐过歇脚的地石凳旁,我拣起几张碎片,拼接起来,是香港一电影明星,长着一张酷似我的面孔。下面是钢笔恶狠狠地写着:我恨死你了,现实中的你没人味,不愿再见你!

我如释重负,我心空荡荡的,却在想,好吧,你以后就直着走这条路,让我绕到花园东侧走。

初恋竟然如此简单

他去了A市,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我们共同诅咒了三年的学校。就像渐渐转凉的天气一样,我觉得自己的血液也随之降了温。

中午放学时,死党娟子拿了张纸条给我看,大致是她以前的男友希望能够和她重归于好。她问我怎么办,我瞅了她一眼,我能怎么办,这又不是我说了算的,要问就问自己好了。二秒钟之后她回答:“Sure”我于是肯定地说:“如果喜欢就别拖泥带水的,答不答应嘛你也得给他一个的回答。她哦了一声再没说什么。

下午上课前,同桌任泉从外面冲进来,一脸神秘地对我说:”娟子和老伍和好了哟!”我头也懒得抬,继续看他从A市寄给我的信。他叹了口气:“看来你对你死党的事不太关心嘛?”我不理他,说累了他自然会停的。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说:“你对小政别太认真了,人是善变的,况且他现在人在A市,不在你的视线范围内。”我猛地抬起头来瞪了他一眼。他心里一怔,悄然地走开了。

我这个人是比较知趣的,既然知道老伍和娟子是那么一回事,我就独自一人出了校门。谁知才刚刚出了校门,就看见他们俩在等我。“嘿!没有搞错吧?你们等我干嘛?嫌我的瓦数不够亮?”我笑着走过去。老伍把手搭在娟子肩上:“怕你一个寂寞呀,大家玩得这么好,一起走热闹呗!”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上学放学、去食堂、上街……我开始了“在三人行”的生活,要说“三人行”吧,又等于我孤身一人,至多算个陪走的吧。他们总是谈笑风声,不时地还来个眼神交换,弄得我不知是要离他们远点儿还是走近点总之尴尬极了。

这几天总盼着能收到他的信,这样至少在夜深人静时,不用想他想得抱着枕头哭。

星期四,老伍去了A市,带回一个足以置我于死地的消息“他有了新的女友”。我愣住了,只觉得大脑“嗡”,的一声,我不住地摇头,老伍却不停地点头。娟子一听,气极败坏地破口大骂起小政,算是为我打报不平吧,老伍向娟子使了个眼神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我想我原本白皙的肤色此刻一定白的去了血色。

当晚,过去的一幕幕一遍遍在脑海中上演。还记得小政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相信我”就这么简短的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没有开灯,我呆坐了一夜。

第二天,向老师请了一天病假,背包搭在肩,踏上了去A市的车。到了小政的学校,他们还没放学,买了他最喜欢的酸奶,啜一口,好酸。好一会才看见学生涌出校门,小政那熟悉的笑容跳进我眼中,身旁还多了个文静少女。一夜的“准备”,我保持了很好的风度朝他走过去:“小政。”他看见我十分吃惊:“馨儿,你怎么会在这儿?”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笑。他的“同伴”也友好地向我笑了笑。

好久没有一起吃午饭了,现在坐在一起却又觉得怪怪的。见他迟迟不向我介绍身边的朋友,我先开口了口:“小政,老伍说你交了新女友,就是她吧?”他十分不自然,僵硬地点了点头。之后,我没有再问及这方面的问题,只是拿娟子和老伍的事作为话题,试图打破沉默。走的时候,小政送我到了车站。我想,一切应该在临走前有个了结吧,好长的沉默,我说:“我们结束吧,或许你早已在心时替我们的感情划上了句号。她看起来挺文静,不像我这么闹,好好珍惜吧!至于我嘛,你想写信就时不时给我定封信,不用计较是谁伤了谁,大家都会有新的生活。”

他无助地望着我:“你能原谅我一次吗?”车子缓缓驶起来,我走了进去换了他看不见的座位。他在身后大声叫唤我的名字,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心里酸酸的,难受极了。

回到家后,老伍和娟子打了电话来询问事情的发展,我只是淡淡地说“没有了我,小政生活得依然很快乐。”他们没有再追问下去,一切就这么简单地结束了。没有小说中那些曲折的情节,没有男女主人翁最终的重归于好,没有了后文,也许这就是真实的现实生活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上学放学、去食堂、上街……我又开始了与娟子,老伍为伍的“三人行”生活,仍旧整天听着同桌任泉的“小道消息”,仍旧喝着小政喜欢的酸奶,涩涩的……

初恋时早,我比维特还要烦恼

又起风了/一如从前/迷蒙中又想起了你/你占据了我的心灵/夺取了我的灵魂/我害怕有风的日子/害怕你在风中/无言的徘徊默默的等待/直到我心碎/我流泪……

万般无奈的告别了无声无息伴我苦读过的母校,我走进了电大。

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内向的性格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于是,不知不觉中,我深深的迷上了跑步,于是徘徊于天地之间,感受大自然和蔼的气息,并享受那种无处不在的美,那种美得令人流连忘返。

我是一个很细心的女孩,很喜欢刻意的去留意身边的一些哪怕很渺小的事情。

后来我发现学校古榕树下的乒乓球桌旁,时时会出现一个男孩,一个不是那么帅,却有一种文雅气质而且很高瘦的男孩,很吸引人!

他便是超,和我是邻班,距离上我们只有几步之遥。

有好多次甚至无数次,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与他搭讪,可我不能。后来我慢慢觉得他似乎走进了我的心里,并且十分自私的占去我心灵的一大半,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的喜欢上了他,白天在教室神情愰惚,晚上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只知道我的心里全是他—— 一个正在聚精会神打乒乓球的男孩。我很迷茫!

有所期望的日子仿佛很容易过去,时间也似乎短了许多,弹指之间,大一上学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我们在欢笑声中又迎来了新的一学期,也迎来了舍友阿辉的生日,在阿辉广发“请贴”时,她也顺便告诉了同乡勇,并试探性的问他:“是不是与超相处得很好?能不能约他一起去?”我知道舍友所能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想极力反抗,但我始终找不到理由。

那晚他终究没来,我知道,我很伤心,我多想用酒这东西来麻醉自己的心灵,我一杯又一杯的灌着,但终究还是忘不了他,哪怕就是闭上眼睛,脑子里也全是他的影子。深夜的录相室里,同学们睡得呼呼作响,只有我独自坐在沙发的一角,欣赏着那些好像专为我制作的感情歌,视线被冰凉的泪水搅得迷迷糊糊,很乱!很乱!

之后的日子里,学校古榕树上那些平日活蹦乱跳的小鸟仿佛得了重病,一支支动听的歌曲也不知去向,太阳仿佛不太开心,独自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任凭可恶的暴雨肆无忌惮地敲打着地面……

又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怀着烦燥的心情熬完第一节课,便条件反射般去WC,当回头时,我远远的看见阿辉和几个舍友在向我招手,嘴角还流露出一股压抑了很久似的微笑。“佳朋,超让勇转告你,他知道了3号宿舍那个一直暗恋他的人是你,他很高兴并且十分喜欢你,还约你放学一起去吃饭……”当我大步流星跨到教室门口,辉他们就开心的倾诉着,表情夸张得像一个绝食了十年的饥民发现一桌美味的佳肴。

接下来的三节课里,我失去了往日课堂上的那种令同学们惊叹不已的反应能力,开着课本却不知道讲到哪一页,呆呆地目视窗外,雨停了,带着一份虔诚一份感动,阳光格外明媚,空气也清新无比。“叮呤呤……”伴着盼望已久的铃声,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开人群飞出教室,超已在宿舍门口守候多时。

路上,思绪万千的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乐,冷冰冰的心头还时不时滑过一丝丝失落,构思已久的话语始终没有说出口,我知道这需要勇气,而我没有,又一次悄悄地偷看他一眼,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一阵微风吹过,掀起一丝丝头发,露出一张带有几分羞涩的俊脸。

后来,超会偶尔到我们宿舍,但彼此除了长达一两个小时的沉默,连一句闲话都没有,也许我们真的缺少一种勇气,就像梁静茹在《勇气》中唱到的那样:“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管/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我知道一切不容易/我的心一直温憶说服自己/最怕你忽然说要放弃/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带走眼中的那场雪

你的身影溶进夕阳/黄昏被汽笛拉长/一泓清泉/流淌着思念/无语的日记/载上风雨/船儿没有找到港湾/是因为你有长长的海岸

不能给有些选择赋予太多的牵强意义,很多的时候,选择的理由不仅是本能,只是一种自然的的反应。

高三的时候,班上来了个留级生,他叫磊,就坐在我的前面。也是从那天起,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回头看我。

磊有点“与众不同”。每天总伴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他才悠闲地走进教室。上课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课,他在下面低着头看书,课余的时候,人家都在教室里练习,他却在后操场上打篮球。而每次考试他都是班里的第一名。

磊这个人爱说话,也很热心。每次我遇到不会的问题问他,他总是很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彻底明白。有时我说懂了,而他总是用那双灼热的眼睛盯着我:“真懂了?”于是我会意地点点头,他这才开心地一笑。直到现在,那种灿烂的笑容一直留在我的脑海深处。

于是渐渐地我们走的越来越近了。而我也开始了解他,磊的叔叔是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本来磊毕业考试时,凭他的水平,上重点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就在他快考试的那几天,他的叔叔却通知他不用去考试了。因为他给磊取消了那次考试的名字,让他再复习一年。于是就在那天,磊生平第一次哭了,从此便很少说话。脸上也少了笑容。他说他恨叔叔,但也感谢叔叔。

恨他叔叔可以理解。“可为什么还要感谢他?”我不解地望着他。而磊还是用那又灼热的眼睛盯着我:“因为他让我遇到了一个我真心喜欢的好女孩。”

我的脸涮地一下子红了,是的,感谢你叔叔也让我遇上了一个所真心喜欢的男孩。

马上又要毕业考试了,磊说让我同心协力一起考重点大学,然后一起工作……我们在心里描绘美好的明天,可是就在这时故事发生了变化……

一天清晨,我到校时,忽然发现所有人都在谈论一件事,磊不见了。他就像一缕轻烟无声息地消散了。顿时,各种各样的故事传入我的耳中。有人说,磊全家移民美国了,有人说磊的父亲替他托路子,转进了一所重点院校。总之,磊为了更好的生活不告而别了。我不得不独自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幸好,不久以后,因为父亲的工作变动,我转学了,我决心好好学习,永远忘了磊。

我努力使自己变得出类拔萃,不再仅仅是漂亮而已,我考入了重点院校,人也不再孤独,身边随时都会出现甘当“护花使者”的男孩。可是,我无法爱他们,因为他们和磊相比,磊在我心里显得更为优秀。

两年后的一天下午,我放学刚走到校门口,看见有一个穿着华实的人在显眼处不住地向我望来。为何心中掠过一丝颤抖?是磊,没错,是他。我极为克制自己的感情……

他是几经周折才找到我的,我随他进了离校不远处的咖啡屋。坐在明亮的大玻璃窗前,一人要了杯浓咖啡。他告诉我,当初他父亲因患绝症而永远地离开了他们,他不想让母亲为难,因为家中还有一个中学的妹妹,所以他归终决定放弃了学业,而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打工。文所以没有告诉我这一切是因为他不想让我看不起他。“小雪,原谅我吧!今天是想告诉你,这两年来我一直都在思恋着你。”

我木然了,望着窗外来往的人流,心中泛起无尽的感动。“这两年我受尽了磨难,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幸亏我所在公司老板的女儿顶力相助,在她的帮助下,我做了经理助理,十分得老板的赏识,我一直都在想,等我有了出息,一定会来找你的。可有一天老板突然告诉我他的女儿要嫁给我,他希望我能好好地对他女儿,他也老了,公司迟早是要有接班人的,我是最好的人选。如果我拒绝的话,那么两年的辛苦全都白费了,我将会成为一个穷打工仔,他给我三个月的时间考虑,我……我很为难。”那双灼热的眼中不禁露了一丝苍桑。

我低着头品尝着那苦涩的向征生活的咖啡。“小雪,我想今天见到你之后我的信念更加坚定了,我会重头开始,只要你不嫌弃我,我们会很幸福的。”他激动地说。“磊,别在我身上浪费感情了。这两年来你早已走出我的世界,我已经不再需要你了,当初爱你,是爱你的优秀,不过是利用你的优秀来达到我的优秀而已。”“小雪,你……”

我飞快转身逃离出那个令我窒息的空间,再也无法控制泪水的滴落。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明明爱着他,却把他轻易地就这么放弃了。

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一次偶然的机会,从朋友口中得知,磊和那个老板的女儿结婚了,而且他把他的母亲和妹妹也一同接往南方。

在一次生日Party中,磊喝醉了,也就是在那天所有人才知道他其实心里最爱的一直是一个叫小雪的女孩,因为在那天,他酒醉的时候嘴里一直喊着小雪的名字,而小雪就是我。

直到现在,每当想起这件事我的心便会隐稳作痛,我真想对他说,磊,原谅我吧,其实我一直在心底深处喜欢着你,只是我深知你还有一个家需要支撑,我不想拖累你,只好忍痛放爱一条生路!你知道吗?最简单的幸福不是拥有,而是让对方知道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关心着他!

电话里的另类爱情

她问,你爱我吗?我说爱。她又问,你为什么爱我,或者说你爱我什么?我想了一想,然后回答道,爱你的声音。

放下电话,我又想了想,好像还是这个答案。

我从未见过她。她生活在北方一座大都市里,而我则一直在南方这座海滨小城里游弋,像一条半瘟的鱼。我对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缺乏激情,惟独对声音敏感。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我的潜意识就告诉我,我一定会爱上她。坦率地说,我从未听过那么好听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温润,细腻,有着些许的哆,说到最后,尾音微微翘起,很调皮的味道。这是一种属于青春灿烂的女孩子的声音,它太容易进入一个三十岁男人的心脏地带了。

或许这只是我为我们之间的爱情编织的一个借口,事实上我一直在渴望一种另类爱情,以想象为空间,以绵延不绝的思念为填充物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某种程度上要比俗世的爱情来得更真实,因而也就更有魅力。

写到这里,我要告诉你,我是一个诗人,诗人是善于想象的。虽然想象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但它绝对有助于我的恋爱。我在电话里对她说,你真漂亮。她笑了起来。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她理解我的想象。

不仅如此,她还理解我写的诗。她第一次给我打电话,就是因为她在一家刊物上读到了我的一组诗,非常凑巧的是,她的姐姐就是那家刊物的编辑。那组诗为我招来了一些非议,有一段日子我多少有些苦恼,后来就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你写得真好,真的。我很感动。或许爱情的种子在那一刻就播下了,但我自己不愿这样认为,我觉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爱情就有些被亵渎了,爱情应该是纯粹的,没有任何功利色彩的,即便是对诗歌的评价,也不应掺和到爱情里面。

我们开始了有趣的恋爱。说有趣,是因为我们再也不谈诗歌,我们的话题五花八门,有时实在无话可说,我们就在电话里唱歌,唱什么都行,有一回甚至唱了《夫妻双双把家还》,你一句我一句,唱完了,两个人哈哈大笑。

我们还在电话里互开空头支票。有一天我正在班上忙着,忽然接到她的电话,她说,我昨天在国贸大厦为你挑了一套西装,是皮尔·卡丹的,三千多块呢,等你什么时候来,给你穿噢。我笑了起来,说,是吗,怎么这么巧,我刚刚为你买了十二支红玫瑰,要不要特快专递邮给你?她显得兴高采烈,说,好呵。我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还是等我去时带给你吧。

她就在电话里笑,过了一会,她问,你什么时候来?

我愣住了。我从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打算过去那座都市见她。我喜欢这样的爱情,通过一根电话线感受彼此的体温和激情,而不承受世俗的挤压和伤害。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否过于自私。我其实是一个软弱的人,我害怕承担男人在爱情生活里应该承担的那种责任,这也正是我渴望所谓的另类爱情的缘由。我想,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她应该知道我的这种思想,有一次她在电话里就曾经说过,在我的心中,她不过是一个寄托物,是我用来寄托日常生活中无法依附的情感的一个对象,至于她这个人到底怎么样,已经无关紧要了。听了她的话,我猛地吃了一惊,我说,怎么会呢,你的声音那么好听。我听见了内心深处对自己鄙夷的声音,那一刻,我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但我依旧没有想到要去看她。自责与行动永远是两回事,我所能做的,只是竭尽所能地在电话里表现出对她的在乎来。我会在晚上新闻联播结束后盯着电视,看中央台的天气预报,天气变冷了,就打电话给她,让她第二天多穿些衣服。如果听出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会寄些感冒药过去,尽管我知道这并无什么用处。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还是感觉到了她的激情在日渐变淡。这是我所能想象得到的,只不过不愿承认而已。我们仍然会通一些电话,话题终于又回到了诗歌上面。有一次,她突然问我,你现在还写诗吗?我说已经很久不写了。她在电话里叹了一口气,说,还是写一写吧,你不写诗,怪可惜的。我一时无语。过了一会,她突然又问,你什么时候能来我这儿?

我嗫嚅了片刻,我不知道如何准确地表达我的意思,就在她要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我冲着话筒叫道,我爱你!我听见了一阵仿佛瓷器破碎的声响,我知道,我所迷恋的电话爱情结束了。

过了几天,我突然接到一只邮包,打开一看,是一套皮尔·卡丹牌的西装。泛着樟脑味,味很淡,却呛得我的双眼流下了泪水。

冬天里的愚人节

“又迟到了!每次都是你!这里可是学校,不是你们家,你以为你想几点来就几点来吗?都多少次了?!”在班主任朱老师吐沫星子的轰炸下,我溜到座位上,脸红得像只大苹果。“再迟到你就做一周值日!听到了吗?”朱老师咆哮着。“她?不迟到才怪!除非冬天下雨,圣诞节变成了愚人节……”后面的一个幸灾乐祸的声音笑道。接着是一阵嘲笑声。条件反射,我顿时从椅子上蹦起来:“笑什么?迟到算什么?明天,我一定比你们来得都早,等着瞧吧!你们可别小看我——为了世界的和平,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盛开的花朵,我可是八九点的太阳,是不可战胜的天才,是……”刚刚找到飘飘然的感觉,讲到关键的地方,只听道:“你反了?!给我从椅子上下来,还想上哪去?!不像话!”朱老师的怒愤打断了我,此时我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飞到椅上手舞足蹈地演讲起来了……一整天,我都在为第二天的早起下决心,做准备。而夜穿着礼服很快就悄然降临,看看日历,明天是12月25日——圣诞节了。

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的,尤其是睡觉的时候,对我来说早起绝对是一种痛苦。

躺在床上,我悄悄许下心愿:圣诞老人帮帮我,我可不想迟到……不想被同学笑话……不想……梦中圣诞钟声响起了清脆的调子,天上下起了香草冰淇淋口味的snow, snowman向我走来……然而等到的不是钟声,不是雪,更没有什么snowman。“天呀!——又晚了!我又要迟到了!妈妈您也不叫我,真是的!”我从床上跳起来。正做早点的母亲又开始唠叨:“一大早就大吵大闹的,你今天可别忘了刷牙!昨天就没刷牙!这怎么行!……”我哪管得了这个,穿了衣服,背好书包,就要往外冲。偏偏母亲杀过来,堵在门口,把牙刷塞给我:“刷牙!”万般无奈,我接过牙刷,绕过母亲就往门外溜,后面传来母亲的声音:“刷牙!你举着牙刷往外跑怎么行呢?回来!!”……

就这样举着牙刷跑到班里,班里只有郭强一个人,看到我的狼狈像笑得前仰后合,前合后仰的。看看手表——还有一分钟就上课了。

可是,“人呢?都哪去了?”我问郭强。

郭强指指对面的黑板:“今天交一百元钱。”“啊?还交钱呢?”我都傻了。“我怎么不知道交钱的事,难道人都回家取钱去了?”

这时,朱老师来了:“咦?人呢?她望了望黑板:“谁写的?”话间刚落,王虹从门外跑进来,喘着粗气。“怎么这么晚?人都哪去了?”朱老师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起来(发怒的回光反照)王虹小声解释:“我……回家取钱去了。”“钱?谁写的交钱?”朱老师目光指向了一边怪笑的郭强。郭强感到大事不妙:“我,我,老师,今天12月25日不是愚人节吗?我本想开个玩笑的,以为没人信,谁知就都……”“什么?愚人节?谁说的?开玩笑!”朱老师又开始咆哮起来了。

于是郭强将手指指向还在一旁为没迟到庆幸的我:“是她说今天是愚人节的……”这一举动吓了我一跳:“我?”(我一脸无辜)

经过时间倒转——努力回忆,事情是这样的;愚人节当天郭强问我:“愚人节是哪一天。”我骗他:“12月25日。”本以为是个玩笑,没想到世上竟然有郭强这样的大“愚人”,真的不知道愚人节是哪一天,并把我在愚人节说的慌话当真了。于是,这一天,我观赏了每一位同学迟到的惨像,你可以想象朱老师的脸。

在圣诞节这一天,我们被一个不知愚人节能哪天的大愚人的给“愚”了。

而结果是,我虽然没迟到,仍要做一周值日,做为冬天里愚人节的代价。

对你特殊的表白

无须过多的言语/默默地/跟我走过雨季/用彼此的眼睛/呢哝/让紧握的手/成为永恒

这是一年来第一次的相遇,也是刻意躲着彼此的原故,这个小县城也在这一年间突然变大了。

他又瘦了许多,那时被公认的“苗条”的身材真的变成皮包骨头了。多年不变的板寸还是那么精神。望见他的眼睛,我的本能反应就是——溜。“唉!”他喊道。我的脚竟然重得让我抬不起来。“能让我再送你一次吗?”他说。“如果你不怕我压伤你的‘坐骑’,那就好吧!”这宛如是昔日的一次重演,当我坐上那熟悉的自行车时,我的泪水潸而而下。

那是两年前的一个黄昏。我的“破三枪”又爆胎了。我只好第N次把它留在校门旁的修车师傅那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爱运动的我,面对回家的漫漫长路是那样的无奈。正在我坐着重重的书包在路边休息时,突然一辆山地车闪入我的眼帘,我抬起头想看看是哪方神圣,但阳光很刺眼,不过模模糊糊中看到那头板寸就知道是他。

他叫翔,是我的后桌。不知为什么,我们几乎从认识那天起就在不停的斗嘴,但并没有恶意。由于他太瘦的原故,我称他“排骨架”。还有他的一大特长就是自吹很有风度。不过他的优点也不能让人不提,那就是他篮球打得相当棒,是低年级“美眉”的崇拜偶像;他会拉一手很好的小提琴;不但人长的精神,学习也不错,有这样的“对头”好像很吃亏。

我正在竭力想他的好,他却笑着说:“你也有今天!看在我又有风度又帅的份上,我就送你一程吧!”我在那儿气得直咬牙,但看在他能载我一程的份上我就先把账记下,嘴里嘀咕着:“好女不和男斗!”可是我当时真想一脚把他从自行车上踹下来。转念一想,如果他不载我怎么办?为了我的脚少吃一点苦,我上了他的“贼车”。奇迹真的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这一路上我们竟然谈得很开心,似乎把上车前的事都忘了。我那时真的希望路能一直延伸下去。“还不下,你舍不得我吗?”他气喘吁吁地说。看着他那笑开了花的脸,我的好情绪都被他打断了。正在我准备新账老账一同和他算的时候,他突然塞给我一封折成心的信说:“回家look吧!对了,千万别忘了多吃点减肥药,少吃点零嘴儿。”然后飞骑而去,气得我对着他的背影直跺脚。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信,想看看他又耍什么新花样。天啊!我差点晕过去了。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晓跃:我第一次喜欢女孩子,没有想到会是你吧!弄爆你的车胎就是我对你的表白—— 翔

特别的人的表白也是这么的特别,即好笑又好让人生气。但我作梦也没想到翔竟会喜欢我——一个整天和他作对的女孩。但说实话,我和翔的关系一直是很微妙的那种。也许,我们之间只是一层窗户纸,他捅破了,也便露出了光。从那以后,我们正式“交往”了。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每天早晨他都会抱着一堆的零食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没吃早饭的我狼吞虎咽,但他还是在吃光所有之后劝我减肥。记得那年的中秋节的晚上,我们相约来到校园后面的湖边,湖水映着月光是那样的晶莹美丽,正在我陶醉在这湖水和月光中时,远处又传来了悠扬的琴声,那琴声渐渐的清晰,我知道是翔。他放下琴问我:“是不是很好听?”我说:“是,就像我家后院木材厂锯木头的声音。”之后便在这美丽的月色中传来了两个人的打闹声……

有他的日子天空蓝得更加澄清,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开开心心的日子被老师看出来端倪。“早恋”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则是要“砍头”的罪名。理所当然,老师是不会轻而易举的放过我们的。于是,我们分别在一天内被老师请去了三次。在老师、家长、中考的三层压力下我退缩了。然而,在翔的眼中我找不到一丝的悔意,他仍然像往常一样只要一有时间就坐在我的身旁,但他似乎察觉出了我的刻意的躲避。每次话都很少。经过再三的斟酌,我决定提出分手。每当他坐在我的身旁时我又难以启齿,在我欲言又是止的时候,他突然开口说话:“我们分手吧!”我惊讶得猛抬起头来,我第一次从他的眼中看到了那晶莹的东西。

我们沉默了许久,许久。在他起身离去的那一刻,我的泪终于忍不住滑落下来。“这不是正是我所希望看到的吗?为什么哭呢?”我自问。没有他的日子过得很慢,每天是两点一线式的生活,头上的天空似乎也失去了它的蔚蓝,然而每次的相遇,也只不过勿勿低头闪过,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不知为什么我总能记得他每天穿哪一款的球鞋。

中考如期而至,如我所愿我以超常的成绩步入了重点高中,他却自愿的报了一个普通高中。也许是为了躲避,躲避那个他曾经喜欢过的自私的我。“你学习还是那么好吗?”他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断了我的回忆。

但我听到这句许时是那样的伤心,难道他还责怪我当初自私的背弃?我勉强的寒喧了一句:“是的。”之后便是无话可说的沉默。我第一次感到学校到家是那么远。

车子终于停下了。“你瘦了!”他说。“你也是!”我回答。之后空气中便传来两个人苍白的笑声。“这是给你的。”他塞给我一张贺卡:“祝你生日快乐!再见。”他还记得我的生日,我感动的泪再次悄然而落。

贺卡上没有祝词,只有一首诗——《过去的岁月》

过去的岁月/总也难以忘怀/不能忘怀/是因为我们付出了爱/铃兰花开的时候/我们欢笑着跑过去/白毛风吹来的日子里/我们咬紧牙关挺过来/不论今天/我们在哪里分手/总忍不住/滚滚热泪/濡湿襟怀……

对头冤家加块糖

看他们这么亲密,我什么都知道了,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没有喜欢你,一点也不喜欢你——“上体育课啦!”我站在讲台上振臂高呼,同学们就很给面子的蜂涌般地冲了出去。

我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也是全校唯一的女体育委员。我自己也糊涂,我怎么就当上体育委员了呢?但在体育课率领群“熊”驰骋操场英姿飒爽时,倒真觉得自己像个假小子。

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我正和几个mm打篮球。终于,球传到我手上了。我正打算带球上篮好好表现一下时,一个身影从我面前闪过,随之一道漂亮的弧线,我手中的球已经穿过篮框,滚落到地上了。而就在篮球落地的同时,我也因失去重心和大地妈妈做了亲密接触。

丢脸呀丢脸,而害我丢脸的那个家伙正冲我露出满脸碎牙。“你没事吧?”我抬起头来正要好好教训他,却一下子没了言语。帅……真帅,老天真不公平,怎么可以让一个男生长的这么漂亮。无论是那长长的睫毛,还是那光洁的皮肤都让我嫉妒。我就那样张着嘴呆呆地看着他,而他也就这样任由我看着。我们持续这种状态123.44秒之后,我终于回过神来,“你笑什么笑,害人不浅还笑。”总得替自己扳回点面子吧。“难得看到这么标准的花痴表情,我怎能不笑呢?怎么样?还喜欢你看到的吗?”他似笑非笑的表情,真是让我恨得牙痒。“谁,谁看你了,你少臭美了。就会在小女生面前耍帅,有本事和我比比。”“跟你比?哈哈……”“你,你别看不起人!喂,喂你别走呀,有本事回来!”就这样他在我的叫嚣中渐行渐远,留给我一个高大的背影。

回到宿舍,已是火冒三丈了。而好友小灿却冲过来一脸兴奋地拉着我:“小琪,听说你刚刚和李拓奇杠上了?”“李拓奇?哪根葱呀?”“就是刚刚在操场,你看人家看得都快流口水的那根葱!”“喂,你别胡说,我哪有看他!”说什么也不能承认我被男色迷惑。“好啦,你说没看就没看。哎,你知道吗,他是高二(5)班的体育委员,在高一时是学校篮球队队长。他还是学校选拔参加田径大赛的种子选手呢,还有他的成绩也是一极棒,还有……”“停,停,停……他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这么一个风云人物我怎么不知道。”“那当然啦,是你平时不关心嘛。”小灿一副爱慕样。“小丫头,春心萌动啦?那去追呀。”“唉,哪轮得到我呀,我只要远远的看着他就够了。”“哇,中国版阿信呀,这么伟大?”“那当然,你不知道,他……”

从那以后,我便和他对上了。在学校遇到就会用目光杀到他翻白眼,心里则暗自叫爽。不过,我们倒一直再没有什么正面冲突了。

这天下午,天公挑在一个我没有带伞的时候下起了雨。看来,我得冒雨回家了。我深吸一口气,骑上车就往家里冲。“咔”不是吧,我的宝贝坐骑竟在这个时候给坏了。“小魔女,怎么车坏了?那你还真是倒霉耶。这样吧,我吃点亏,送你回家吧。”天!每次碰见他都没好事,祸水!“用不着你假好心,你离我远点!”我气恼地说。

这个猪头,居然真的就这样走了。推着我的“破驴”,心里真不是滋味。奇怪鼻子怎么会酸酸的呢?“小魔女,淋雨会生病的,我现在是为人民服务,再说天也黑了,要是有人把小魔女给拐卖了,我以后找谁吵架呀?”眼里已湿了大半,我却“扑”的一声笑开了。“看你,鼻涕都出来了,脏死了。”“我才不脏呢。”他递了张洁白的纸巾给我。雨伞移到了我的头顶,雨打湿了他的头发。

从那天以后,我才知道这个叫李拓奇的家伙不但是祸水,还是无赖!他居然说他送了我一次,我欠下他个人情。所以我得天天陪他上学,放学。就这样我每天上,下学都被这厮胁持。虽然我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色,但是,主呀,我必需诚实的告诉你,其实我一点也不介意,还很高兴呢!

在一次谈话中,我无意间知道原来他家刚好和我在相反的方向。奇怪,那他为什么每天上学,放学都要个我一起走呢?还有,那天下雨他怎么会刚巧出现呢?

抱着满肚子的疑问,我跑去找他。远远的,居然看见他和小灿站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还……很刺眼。“你们……”我疑惑的声音他们身后响起。

小灿转过头看见我,有点惊讶,随即又笑了,“小琪,既然让你撞见了,刚好给你介绍一下……”

介绍?哪里还用介绍?看他们这么亲密,我什么都知道了,李拓奇,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没有喜欢你,一点也不喜欢你,我……“小琪,这是我哥!怎么样,意外吧。”

我讨厌李……啊?哥?我吃惊的抬头,正对上李拓奇温柔的目光。

我愣了半拍,终于反应过来:“原来你们是兄妹,你们,你们合起来算计我。”“不是我,不是我。是我妹妹想的办法。当我在第一节体育课看到你时,就觉得你与众不同。第二次在操场上抢了你的球时我就喜欢上了你。”他的脸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脸红。“我,我很想表达对你的感情,可我,可我……”“他怕羞,他可是第一次追女孩子呢。”小灿在拓奇背后说到,拓奇的脸更红了。“你……你可以原谅我吗?”原谅,当然原谅。不过,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不可原谅,我正式向你下战书。我要和你比篮球。我赢了,你就得给我当奴隶。”“那如果我赢了呢?你得做我GF。”他眉头一挑,开出条件。“啊?这个……”这一答应可就是卖身契了。“唉,我就知道你不敢,怕输给我。”“我不敢?开什么玩笑?比就比!”哼who怕who呀,居然说我……咦?等等,不对……

抬头看见他毫不吝啬的露出他洁白的牙,我才明白:中招了!

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结果了吧,我们还是一对冤家,只不过中间加了块糖。

放飞那段年轻的心事

刚踏进这个校园的时候,我对一切都感到陌生,我不愿被孤立,为此我结交了薇。薇是个很开朗也很讲义气的朋友,她会经常跟我讲一些这个学校的新闻。然而,我发现了一双始终很温柔地看着我的眼睛,那是他的眼睛,是我总忘不了的眼神。他叫畅,是个看起来很内向的男孩,但是他笑起来却很灿烂,我就是喜欢上了他那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和温柔的眼神,但我却只能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欣赏,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么可以让他喜欢上我。

在与薇的交谈中,我渐渐了解了畅,其实他只是外表很内向而已,他很健谈,很风趣,很喜欢在英语课上捣蛋,也喜欢在体育课上耍帅。也许是日久生情吧,我的目光渐渐被他所吸引,仿佛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组成我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于是我悄悄告诉薇我好象是喜欢上他了。不知怎么的,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下子就传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我也就糊里糊涂地被说成跟他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每次我见到他那温柔的犀利的似乎可以看穿我的灵魂的眼神时,我总是把目光游移到别处,怕他也怕别人看出点什么来。好在有薇暗中帮忙“牵线”,告诉我畅也喜欢我的时候,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确切地说是引用我日记里的一名话:他让我头发都快疯了!以后的日子我便用尽我所有的温存来呵护我的初恋,虽然我们没有什么浪漫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但我却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放风筝,我们牵着这只属于我们俩的风筝在柔嫩的草地上跑着,叫着,我许了个愿,怀着虔诚把风筝放到了空中,忽然一阵强风吹来,吹断了我手中的风筝线,也吹断了我所有的遐思。我似乎预料到有什么不幸将要发生,眼泪夺眶而出,畅牵着我的手安慰我说:“风筝丢了不要紧,知道吗,你就像是我手中的风筝,稚嫩的风筝,快乐的风筝,我害怕失去你,所以我会紧紧地抓住手中的线,不让你有机会逃离我的视线。你才是我的专属风筝!”我破涕为笑,那是发自内心的笑。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日子。

我跟畅的恋情一时间成了同学们课余饭后的话题,畅是个很优秀很受欢迎的男孩,我也因此受到了“最不平等的待遇”――几乎所有的喜欢畅的女生都排斥我,冷落我。一次体育课上,畅依旧在篮球场上耍帅,站在球场边观望的我忽然觉得一阵晕眩,便瘫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朦胧中,听见周围的女生小声的说着些什么“活该,谁让她一天到晚占着畅”“就是,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根本配不上畅”……我又一次陷入了冰冷,恍恍惚惚中,又听见畅大声地训斥着谁:“你们笑什么,有人病倒了,你们反倒站在一边幸灾乐祸!……”我感觉到我的身体被轻轻地托起,我闻到了畅的气味,我依偎在他怀里,无比的幸福。那次,我在畅的照顾下很快就好了。以后,我甚至把畅当作了“超人”,他总是会在我困难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帮我解决所有的问题。

渐渐的,我感觉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远远的冷冷的嫉妒的看着我,我茫然。后来我知道,那是涓。她从很早以前就认识畅喜欢畅了,可是生性孤僻内向的她却总给人一种高傲而不可亲近的感觉,也许就是这个原因,畅不曾注意过她。但我却能体会到她在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感情,仍旧能够强烈的感觉到她内心的纠结。

美好的事情总是短暂的,后来的事就像那次风筝断线的预兆一样,我跟畅相处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我认为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个优等生,我不能对我直线下滑的成绩和老妈怀疑的眼光视若无睹,于是我选择了放弃爱情一心学习。我约了畅出来,但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他才能接受,看着他气喘嘘嘘地跑来,带着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和温柔的眼神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几乎要崩溃了,我不忍松开手中的风筝线,我是那么地爱这只风筝。我强忍着泪水说:“风筝迟早会飞走的,还不如现在就把线剪断。”畅收起他的笑容,质问似的说:“为什么!只要风筝还在我手里一刻,我就绝不放手!”我哭了,我无奈,用颤抖的几近听不见的声音说:“风筝飞了还可以再做,再另找一个,也许那时你就能发现其实天空原来是如此的美丽。”畅无语,我知道曾经属于我们的一切都将随着风筝的陨落而结束。

放弃自卑

那年,我考上了省城的重点中学,成绩排行榜如上下跌伏的股票行情一日三变。在高手林立的氛围中我很快感到了自己的劣势。而在这以前,我总以为自己是一个振臂一挥而应者云集的英雄。脱毛的凤凰不如鸡,我无法忍受以前龙头现在蛇尾的败局,更可怕的是我发现了自己另外一个缺陷--旷世奇丑,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偷偷喜欢上那个穿白裙子会跳天鹅舞被男孩宠的安琪儿。安琪儿对我的好意毫不客气,含沙射影地表明:蛤蟆和天鹅无法共处。英雄难过美人关,我突然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好男孩上天堂,坏男孩走四方。我开始学会吸烟,在空中吐出长长的烟圈。在公寓熄灯的瞬间,把啤酒瓶从二楼抛下,在男生们种种惊叫和欢呼声中我感到了被推崇的成就感。在终考的前夜,我同哥儿们喝得东倒西歪。我们手拉手唱着歌席地而睡。在老师讲课到高潮处时,突然破门而入然后招摇过市。那时我成了五毒俱全的反面教材,我表面上活得快乐而洒脱。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无法使我从被安琪儿的蔑视中真正解脱,还有我遥远而熟悉的故乡。梦中,妹妹蹦蹦跳跳送我到车站。她采摘着路旁各色的鲜花插在我的背包上,又从口袋中拿出平整的十五元零钱,告诉我这是她整个春季采草药攒下的。我手里握着钱吻着妹妹的小脸蛋,听着村子里平静的鸡犬之声,泪流满面……

思佳的出现再一次改变了我。那天,教室前排多了一张课桌和一个文静的女孩。她像一只安静的白天鹅,保持了同班中麻雀般叽喳女生的距离。她很少讲话,也不常笑,仿佛整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来去匆匆。那时口若悬河的我开始了几份对她的注意。我觉得她的沉默不是与身俱有的,而是仿佛有许多事情经常左右着她,使她难以乐观面对。我的哥儿们很快"侦察"出她的底细:她叫思佳,和她生病的母亲刚搬到外婆家居住。在第一次的测试中,思佳以全级第一的好成绩让所有人刮目相看。那天公布成绩后,思佳低着头一声不吭,上完晚自习依旧匆匆收拾好书包,像什么也没发生似地走了。看着思佳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种想保护思佳的强烈的责任感,发自内心深处。我开始在该思佳值日的日子,一大早到校替她擦好黑板扫好地。在思佳的自行车气少时,偷偷潜入车棚,帮她把气充足。在思佳生日的那天,我在她的车头上系了一条黄色的丝带,上面缀满了我精心制作的生日卡。我自以为干得神不知鬼不觉,绝不能把蛛丝马迹留给思佳。

一天,我的书包中多了一张信纸:如果你愿意用帮助我的那颗心帮助你自己,你就不是现在这样子。我不知道有什么困难让你自暴自弃。在困难面前,有人杰出,有人一事无成,你选择什么?那一夜我开始回忆自己两年来的所做所为。我作了一个连自己也惊和兴奋的决定:赶上思佳。我在教室最后的角落里安家落户,低着头开始零的追赶。我的哥儿们无法忍受我的"背判":你以为你是谁?猪在圈里关不白,羊在坡上晒不黑。你还想拿文科状元?当他们三翻五次地看见我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沉默样时,他们放弃了。我真正地成了一个光杆司令。也许丑小鸭真的会变成白天鹅,那是一个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十年不飞,一飞冲天的壮举梦。

因为我以前的种种恶行,所有的的老师和同学谁也不会关注我的角落。他们有意无意地把废纸堆积在我的座位上,我一次又一次低下头默不作声地打扫干净。那时我的书包中常会多几本辅导书和复印的资料,而思佳在我们相遇时总是像什么同发生似的悄然走过。海内一知己,比邻若天涯。但我相信思佳有一百条理由可以这样做。

隆冬的日子里,雪花飞舞,我一个人在偌大的教室中补高一高二的课。在黎明时,我像贼一样从床上摸黑爬起,再溜到路灯下念书。在高考临近的日子,我一次次背水而战,把刚刚做完的试卷在半小时复习后烧掉。高考的前夜,我的床上放了一大袋水果和饮料,一张信低上写着一首小诗:如果/在春日的沃土里/播下种子/那么/经过夏日里阳光和雨露的滋润/秋天的收获/定是/果实累累。

我,万事俱备,不欠东风!……

当校长宣布文科状元的名字时,人们到处搜寻那个陌生名字的人,准备对号入座。我站起来,接过校长两千元的奖金,我看见台下高分区的思佳对我开心地微笑。

每个人都有走弯路的时候,关键是你能否迷途知返,走上一条尽管崎岖但仍可以通向成功的回头路。而这种改变往往只因为一个小人物,一件小事,甚至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一句不经意肯定的话语。碰到了是你的缘份,碰不到是你的遗憾。

放学后的第一次放纵

像往常一样,一放学阿霞就背起书包匆匆往家走。刚出学校大门,就觉身后有人跑过来,并且她的手忽然被人抓住了。她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是阿力!她立刻就像被马蜂蜇了一下似的尖叫起来。阿力被她的尖叫吓得一哆嗦,倏地松手跑开去,跑出去老远才停住脚回头向她扮鬼脸。与此同时,四周取笑的目光和幸灾乐祸的笑声把阿霞包围,她的脸刷地红到了耳根,羞臊、气恼让她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好半天,待她回过神儿来继续走路时,蓦地感觉到手心里紧握着一个纸团。她禁不住心惊肉跳,逃命似的往家跑,跑进自家的门洞里,瞅瞅四周没人,才贼一样将几乎攥出水来的纸团小心地展开,见纸上是一行洇湿的字:冷面人,明天下午两点我在你家楼角等你,敢赴约吗?

于是那天晚上阿霞就有些坐卧不安。以前她也被男生塞过纸条,可这次不同,因为对方是阿力──全校有名的Bad boy。阿力是隔壁班的,学习成绩她不甚了解,但“品行”之劣却尽人皆知,前几天他还因为一身重金属被老师赶到教室外罚站呢!他约自己干什么?阿霞聪明文静,品学兼优,在任何人眼里都是顶呱呱的好学生、乖乖女,可以说她和阿力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因此不论何种原因,她若和阿力“混”在一起都是让人非常奇怪的事情。然而连阿霞自己也感到奇怪的是,她焦躁不安思前想后的结果,却是决定赴约。不仅仅因为阿力管她叫“冷面人”,也不仅仅因为阿力的话充满挑衅,一种好奇、一种体验Bad boy之坏的刺激在怂恿着她。她的生活太单调了,学校,家庭,终年不变的两点一线让她麻木,突然斜剌里一道亮光闪了她的眼,尽管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她渴望去看个究竟。渐渐地,她的害怕就变成了兴奋和急不可耐。

在她的记忆中,那是她第一次跟母亲撒谎。她说下午学校组织学生到公园游玩。母亲用怀疑的目光看她。她不敢看母亲的眼睛,她觉得母亲的目光把她的身体都穿透了。离高考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父母把她管得越发紧了,每天一回家就几乎不让她再出门,休息日也不例外。不过母亲终究不相信自己的乖女儿会对自己撒谎,叮嘱她玩完之后立刻回家复习功课。

她忐忑不安的下楼来,远远地就看到阿力站在楼角。阿力的打扮让她想笑:上身一件黑亮的紧身背心,下身一条硕大的灰色短裤,看上去怪里怪气的。不过她没有笑,板着面孔走过去问:“你约我干什么?”阿力打了一个响指,得意地叫着:“我赢啦!我把冷面公主约出来了啦!”随着他的叫声,楼后又闪出五六个人来,其中有阿霞班上的梅兰,在班里打扮最“妖”的一个,平时阿霞很少和她说话。“你赢了,今天的开销我全包。”一个男生说。“你们搞什么鬼?”阿霞问。“我和他们打赌说能把你约来,他们不信。你可真赏脸哪!谢谢你,谢谢你。”阿力忙不迭地说。“干嘛要拿我打赌?”阿霞不解。“你漂亮呗!又是学习尖子,平时冷若冰霜傲气凌人的,好像把谁都不放在眼里。”梅兰酸溜溜地说。阿霞白了梅兰一眼,心里却喜滋滋的。随后,自然而然地,阿霞就加入到了这些平时她看不起的“坏孩子”之中,而且,完全是身不由己地,跟着他们一起疯狂、一起放肆。

首先,他们大呼小叫地直奔游泳馆。说来惭愧,阿霞觉得自己从记事起就没在水里泡过,更别说游泳了,可是这话她无法说出口,怕别人笑话。看着别人兴高采烈的样子,她局促不安的揉着衣角,真恨自己除了学习以外什么也不会。还是阿力乖巧,即使不问也看出了她的窘迫,不仅给她买了一件游泳衣,还租了一个救生圈。她感激地看着阿力,连声说谢谢,把阿力美得什么似的。只是她从没穿过泳装,那薄而艳丽的泳衣紧绷在身上,让她有一种赤裸着身子的感觉,羞得她半天不敢走出更衣室。梅兰在她屁股上揪了一把,说:“你的皮肤可真白呀,要是换给我,我巴不得天天穿游泳呢,你还扭扭捏捏的。”说着不由分说将她拉出更衣室。阿力他们立刻馋猫似的围过来,吓得阿霞夺路而逃,套上救生圈连忙钻进水里。她是他们打闹的中心,阿力向她泼水,胖男孩别有用心地挽着她的胳膊说教她游泳……梅兰嫉妒地直拿眼睛翻她,嘴里不知嘀咕什么。阿霞渐渐就忘记了羞怯,像野丫头一样尖叫踢打,整个游泳馆充满了他们欢畅的笑声。

从游泳馆出来,他们一个个饿得肚皮贴后背,于是每人吃了一碗牛肉面。阿霞吃牛肉面从来只要小碗,而那天破天荒吃了一个大碗。随后有人提议去酒吧唱卡拉OK。阿霞从没进过酒吧,在她的印象中那是一个萎靡污浊的场所,“好人”就不该去。然而她怯生生地走进酒吧,除迷离昏暗的灯光和自己的想像差不多外,似乎感觉不出什么污浊,至少他们只是唱歌喝啤酒。她没想到阿力唱歌那么好听,声音很有些木村拓哉的味道。她也壮起胆子,拿起麦克风一口气把Dream House的《Sha La La》用三种曲调各唱了一遍,在人们的喝彩声中,她第一次放开歌喉,唱得那么投入、那么欢快。更精彩的是,在他们准备买单时,声称“开销全包”的林子悄声对阿力说:“money不够了,如果买单,待会儿就没钱去蹦迪。”于是阿力眼珠一转,说假装还要点歌,先付酒水钱,然后让阿霞他们装作喝醉了抚搀扶着出门,他和林子在后压阵。阿霞和梅兰勾肩搭背摇摇晃晃地出了门,走出没多远,就听身后阿力一声喊:“快跑!”阿霞一激灵,撇下梅兰就没命地跑,不知跑过了几条街道,直到气短腿软得跑不动时才敢回头去看,好半天,才见远处阿力他们嘻嘻哈哈地慢慢走来。梅兰说阿霞:“你跑得比兔了还快,如果咱们是一伙的,你准叛徒。”阿力说:“下次运动会你报百米,稳拿冠军。”

华灯初上,街面上多是一对对缠绵的情侣,这时他们拥进了一家舞乐喧天的Jo厅。阿霞立刻觉得置身在了一个疯狂的世界,那里的空气似乎都要爆炸了,震耳欲聋的舞曲节奏比机枪扫射还快,人们疯狂地扭着、跳着,那样地投入,那样地肆无忌惮。阿霞有些害怕,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忽然,她的腰被人撞了一下,待她站稳踉跄的脚步,发现自己已经陷于“妖魔鬼怪”的包围之中。“跳哇!”林子像弹簧一样蹦到她面前叫道。她开始尝试着扭动身子,可是动作迟缓而僵硬。她发现了梅兰。梅兰的舞姿让她惊叹,那水蛇般扭动的身体仿佛没有一块骨头。有人在她身上蹭,她连忙回头,见是一个满脸粉刺的男孩在她背后扭动臀部。阿力魔术般出现在她和粉刺男孩之间,两个屁股就斗鸡一样相互顶撞,粉刺男孩败下阵去,于是走开。阿力对她有节奏地晃动脑袋,那分明是在招呼她“快跳!快跳!”阿霞不由自主加快节奏,渐渐地热血沸腾,身上淌下溪一样的汗。这里的人似乎对什么都视若无睹,他们的眼中只有自己。也不知跳了多久,阿霞跳累了,她想等到舞曲停下来时劝阿力一起回家,因为这时回家恐怕都要挨骂了,可是那舞曲一秒钟也不停顿过。看阿力陶醉地舞着,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决定不辞而别,于是一步步扭出人群,恋恋不舍地钻出门外。

回家时已经十点。母亲把她盘问了好一阵子,说学校也真是,学习这么紧张还组织学生玩,也不怕耽误学生时间。

躺在床上,阿霞亢奋的神经久久无法松弛。

第二天,一切如故,阿霞依然做她的Good girl,到学校后见到梅兰和阿力也依然表情冷淡擦肩而过。她甚至没敢向任何人说起那次Bad boy之约,尽管那天真的很快乐。

风儿羞羞,每当树儿弯下腰的时候

那是个春天的夜晚,有点风,当我们往回走的时候,风一点一点地加起来,摇撼着树枝,这使我很害怕,脚步不由地匆促起来,他觉察到我的紧张,突然回过头问了一句——

那天下着大雪,站在窗户前看外面雪花纷纷扬扬,地面很快就变白了,一室的静谥。

路上出现一个人的身影,骑车疾驰而过,我知道是他。我的心顿时莫名地感动起来。

为什么还会有感动的情绪?吵架又不是一次两次,每吵一次,裂痕就大一次。有时候我就会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做一对真正的心灵相通的朋友?为什么偏要做这特定意义上的朋友呢?

他进来的时候,手里拎着许多吃的东西。他放下东西,脱掉大衣,然后平和地冲我笑笑:“看见这么美丽的雪花飞舞,突然很想来看看你……”心中的柔情又一点一点被他唤醒,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我也冲他笑笑,然后插上电炉:“过来烤烤吧。”我们都没有提吵架的事,一场大雪冲淡了我们之间那种微微的尴尬情绪。

和他认识实是在一个偶然逃学的时候,上晚自习是没人管的,我们平常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常常溜出去看电影。那晚看完电影回来,几个同学非要嚷着去逛夜市,我因为瞌睡得要命,坚决要求一个人陪同我回学校。他便站出来说:“走吧,我陪你回去,明天我们还要上机。”我一看,不认识,好像是班里一位同学的朋友,我犹犹豫豫地看了他一眼,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走路,实在是一件很难提起精神的事。

那是个春天的夜晚,有点风,当我们往回走的时候,风一点一点地加起来,摇撼着树枝,这使我很害怕,脚步不由地匆促起来,他觉察到我的紧张,突然回过头问了一句:“你见过风吗?”多么奇怪而有趣的话,他说的又一本正经,我笑着向他大声道:“风在空中走,我们在路上走……”

在学校谈恋爱的时光是很美丽的,我们在一夜之间突然都变得文质彬彬,而且美于辞令。他以前是学理的,我是学文的,大多数的时候,他是理性而富有激情,而我则是盲目而又热情。校园多姿多彩的生活给了我们的爱情一次美丽的大包装。

毕业以后,生活显出了它的原汁原汤,我们性格上的冲突越来越大,每一次争吵,都是一次伤心的过程,吵一次痛苦就会深一层。我们都感到痛苦,但谁也不愿意说出分手的话来。我知道,他和我都还眷恋着学校里的那种柔和而细腻的爱情,但我多想和他坦白地说一说:以前是以前,为什么不能把以前和现在分开来说呢?“我还没吃饭呢。”他坐在电炉前,微笑着对我说,他今天怎么那么多的笑,带着点温和与宽容。“好吧,给你下碗面条。”说完我就笑了起来,拿什么下呀,我这儿早就弹尽粮绝了,好几天都在食堂吃饭。“知道你这断炊,自己带着干粮呢。”他指了指桌子上他带着的东西,方便面。

屋里很快就弥漫了方便面的味道,这样的气氛倒很像学校时的生活呢。冬日长长的夜晚,我们常常饿得难以抵挡,就用电杯煮方便面来充饥,他可没少到我们寝室蹭方便面吃。一边吃,一边还要抵挡四面八方众姐妹的调侃。

我拆开一包瓜子,也凑在电炉边,看他吃饭,心中仍在想那个纠缠不休的问题:我们如果只做精神上的朋友,肯定会比现在愉快得多。

他很快就吃完了,在学校就培养了快餐的习惯。“这场雪,不为什么下得人心里怪怪的。”他坐直了身子,脸色也凝重起来:“这使我想起了去年下雪时,我们曾在校园里漫游了一下午,学校广播里又一直放着《友谊地久天长》的曲子,我们携手踏雪、唱歌,唱尽了关于雪的歌曲……那真是一段美丽又浪漫的时光。”

我不语,听着他慢慢地讲。恍然明白为什么刚刚看到他在路口疾驰而过时,心中也曾浮起那首曲子的旋律……“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他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我抬起头来看他,在他眼里,我看到了真诚。“也许我们的浪漫该换成另外的一种方式……”他慢慢地说,仿佛在考虑怎样措辞。

我突然对他笑了笑,用一种极柔和的声音说:“你不要说了,我明白。”然后我轻轻地呼起那首歌:“好朋友相聚……”

他的眼中有点点的泪光在闪烁,我相信我的眼泪也已经流了下来。我们都有所感动,为我们的理智也为我们美丽梦想的结束。

我们站了起来,走到窗前,雪花打在窗上扑扑有声。他回过头来问:“我们还是好朋友,是吗?”“为什么不是?”我答得肯定而愉快。

父爱,是一生的拷贝

我甚至相信,总有一天,我能从另一位或相貌或神情相似的老人眼里,看到父亲,时间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三十年,也许,是一辈子。

1980年5月19日农历四月初六,中午,父亲被邻居从田里叫回,不及休息,推着借来的平车,一路飞奔把即将临产的41岁的米亲送到乡卫生院,等待办入院时,父亲慌张得紧,一屁股坐在屋内唯一的凳子上,摸出自栽的纸烟和自种的旱烟,怎奈手抖得厉害,总也卷不起来,反而把肚子疼得昏天黑地的母亲给晾在一边,为此,父亲被赶过来的医生劈头一顿好骂。那一年,父亲44岁。资料来源:迄今想起来还又好气有好笑的母亲。

1982年,院子后头,无论当时的我是在吃饭、假寐、还是哭闹,只要有人在前门叫一声“老郑!”我这个“小郑郑”准立马回过头,理直气壮的回敬个长长的“哎——”着颇让父亲自豪:谁说出生时才3斤多的宝宝养不大?“小老鼠”不也长成了胖娃娃?瞧这声音有多响亮啊!这年我虚岁3岁,父亲46。资料来源:经常在人前提起这段子的父亲自己。

1985年9月,我读幼儿园了,这年发生了两件事,一是我被邻居老爷爷家的狗在小腿上咬了一口,父亲摸着两排6个牙印,越瞧越心疼,转身操了家里的一根柴禾棍,冲去把狗打了个半死,也差点没把老爷爷的心脏病吓出来;一是我和班上的男生打架,因为他骂我“外地猪”,后又被男生的弟弟误砸,头上起了个包,父亲气极,随手拎把柴刀,一阵磨刀霍霍后,追到男生家,在门上猛砍,吓着两兄弟缩卷在床底下哆嗦,半天不敢出来。直接的后果就是同学疏远我,我很是不满父亲的“过火”和“丢人现眼”。这年我6岁,父亲51。资料来源:亲身经历。

1995年,我考进县一中,父亲既不像别的家长陪送到宿舍,就连送我到乡车站,也是把肩头扛着的米袋往车头一放,转身就走,不肯有片刻停留,当时那个心酸,最大的奢望是父亲能在车窗外多呆一会,等车开动了再走。直至偶尔和杂货店老板的一次闲聊中得知,父亲转身的同时,眼里亦是泪光闪闪了,这在乡里,是一个公平的秘密,父亲以他自己的方式爱女儿,并维护一名父亲的尊严,原来决然的背影之后,竟是如许的深情。

1999年6月,大一,当我从邻人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得知母亲中风半瘫在床时,父亲已是又跑田里,又顾家里,又忙小本生意,足足撑了2个多月了,偏是货物先遭蛀虫后被淋雨,来福建入户后攀的几个亲戚一下没了影儿,父亲,这个铁铮铮的汉子,顷刻间沦为河岸边,洗不来衣服,只得用脚“劈啪劈啪”踩踏的顽童们取笑的对象。而比家道还急剧下落的,是父亲的老态,猝然冒出一头白灿灿的银发。父亲隐瞒的理由很简单——怕影响我的学习。这年,我20,父亲,63岁,年过花甲了。

2000年春天,心急女儿学费的父亲,频频往返江西,松溪两地奔波他的小本经营,也就是一愣神,被路过的客车刮过,跌落新挖的一条大沟,后背狠狠的磕在悬出的水管上,这之后,父亲再也干不了重活,一人一年收获八千来斤谷子的辉煌嘎然而断,断裂的还有父亲一贯的慷慨好客,赚不了钱的父亲只好省钱。为了抠一点车费,父亲坚决不让我回家看望。但父亲给的生活费,照例会在说好的数目上以各种理由加上50.100。且无论我假期里多晚回家,父亲总是唯一等在家门口的那个,锅里热着我爱吃的菜,伴着脚边的一地烟头。有时,一等,就是大半夜。

2004年4月23日,有雨,往昔豹子般健壮的父亲终于没能抵挡过常年的劳累艰辛,一辈子没进过医院的父亲,一病,竟就是胃癌的晚期,并伴有严重的胃出血。而此时全家的资产加起来,也不过四千来元。父亲不配合,几次要跳楼相威胁囔囔着要出院,不吝啬自己生命的父亲死死捂住存折“这钱是给宝宝(女儿)的,你说我这一辈子,总得给她留点什么吧!”

2002年5月至7月,留在福州养病的父亲就像个孩子,只要我在家,父亲最大的娱乐,就是搬一把小板凳,找个角落,歪着头静静的看我吃东西的样子,不说话,却有种透入骨髓的深刻,见我吃得起劲,便一脸幸福,一脸满足的憨笑。

2003年7月至9月,父亲怕影响我的工作,几乎是用赶的方式,把我逼回泉州上班,尤其在知道回泉州后手到单位一领导的“落井下石”,差点被迫离职的处境后,父亲逢人就说自个拖累了女儿。父亲不知道,再好的工作,没了,也可以重新找过;但即便是再不好的父亲,没了,就意味着永远失去,永远没有相见的机会了。那2个月的分离简直就是炼狱,我不敢笑,不敢开心,一天打几个电话也无法消除内心的恐惧,总是在我情绪稍稍好转的随后,接到母亲的电话:父亲又不吃药了;父亲又拒绝进食营养品了;父亲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父亲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翻看存折,喃喃自语“怎么只有这么一点?怎么只有这么一点?辛苦一辈子怎么就只给宝宝留峡4000多元?”父亲这几天很有些恍惚了,但始终不让通知女儿回来,说是一定能撑到女儿10月1日婚礼那天的。

2003年9月6日,中午,父亲走了,没能兑现他对女儿的承诺;父亲走的时候,母亲刚好出门拿药,身边没有一个亲人送他,母亲说他只是睡过去了,只是这一睡,就再也没能醒来。

我经常梦到父亲,梦里的父亲有时快乐,有时不快乐,甚而有时是健健康康的,我好象也知道父亲其实已经不在了,但他的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因为,我已逐渐可以从人群里擦肩而过的相似背影中读出那份存在和永恒。我甚至相信,总有一天,我能从另一位或相貌或神情相似的老人眼里,看到父亲,时间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三十年,也许,是一辈子。

尴尬背后是甜美

“文欣,你的水桶来了,快点过来帮忙,我的手都快要断了。”我感激地向好友雪荟笑了笑。算是谢她吧。“Oh,dear!我快要被电死了,你要电去电韩吗,干嘛来电我呢?我可接不住你那6000伏电压。”“我哪有电你,你也别太自作多情了。”我反驳着。“好,是我自作多情了。文欣,你觉不觉得今天很特别呀?”雪荟奸笑地看着我。“是呀,只有今天,天空是蔚蓝的,没有一丝的云彩,很漂亮。就像一面蓝色的大镜子,我就喜欢这样的天空。”我望着天空,没有发现雪荟是在奸笑。“那么,今天你的运气一定很不错呢?说不定是最棒的一天喔!”她的奸笑更加猖狂了。“是啊!我今天的运气真的很棒。早上被teacher们大大地表扬了一顿,中午那么多人打饭,我也不到五秒就打到了,晚上还有人请上网呢!真是棒极了,我都快乐死了,你说是不是?雪荟。”我兴奋地大谈我谈起来。“这还用我说呢!喂,忙完了去不去找雨,顺便也看看韩呀。”“当然了,难道你不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现在可是一分钟不见,如隔三年呀!真是难熬呀!唉……”我盯着雪荟,作出了哀求的样子,举怕她改变主意逗我玩的呢。

韩是我在图书馆里认识的。他很聪明,不必用过多的时间,也能考得第一,人长得又帅,球技更是不用说,简直是流川枫的替身。在以后的调查中,发现他与我同级,和雨是同一个班的。老天无眼啊,虽然让我们读同一所高品,却没有把我们分在同一个班。天啦!公理何在呀!想一想,其实老天还是有一点儿的良心(说不定是它良心发现呢。)让我的好友雨与他同一个班。哈哈哈──那我就有整天去“看他”的理由了。过后的许多天,我明明是带了课本的,为了见到他,硬是厚着脸皮来到他们班,然后与雨聊聊天,顺便瞟了他几眼。我猜他一定是感觉得到的。我不敢光明正大的向他表白。(女孩子吗,再怎么说也是注重形象.。)希望这样(每天往他们班跑)能被他发现有我的存在。“走吧,找雨聊天去声!”我提着水桶把雪荟强拉到雨她们班。韩当然是在了,与雨聊了一会儿后,雪荟竟然提意说,写张纸条告诉韩:我喜欢他。我当然是不肯的,如果遭到拒绝,我可是受不了那么大的打击。“不行,不行呀!”我大喊着,顾不着淑女形象了。这时才明抓雪荟为何奸笑。原来她是有预谋的。“不要紧的,不要紧的。”雨也凑起了热闹,接着就写好了纸条。

在我们几个争抢的过程中,纸条传到了韩的手中。韩打开纸条……这次死定了。顿时,韩抬起了头,与我四目相对。脸马上刷地一下全红了,只见韩趄我笑了笑,Oh,dear.不会是在嘲笑我吧,那我的脸往哪儿搁呀,全场十分的紧张、尴尬。一气之下,我便逃离了“现场”。你们实在太过份了。

水桶还在不停地摆摇着,一点都不顺手。什么都在跟我作对,接着,就是清脆的爆响声──桶子被我无情地扔在地上,翰是惨呀!回到教室,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满脸的怒火只有往公物上发泄。踢桌,踢椅,简直就是世界大战。雪荟跟着进来,现在也正着劝说我呢!“别发那么大的脾气吗!好好好,是我们不对,道歉不就行了吗。如果不告诉他,你就永远不知道他怎么看待你的,说了,也好让你知道该不该对他死心呀?免得你整天愁眉苦脸。”“唉……你们都这样做了,也没有给我点余地可走,我还有什么可说呢?以后我怎么见人,真是尴尬死了。”我长嘘短叹道。“你们呀,要做这件事,干嘛偏要选在今天,如果今天是四月一日,我也还有退路可走呢,哈……”我们又笑了起来。

清早,我刚来到教室,雪荟就大声对我说道:“恭喜恭喜呀!”“有什么恭喜的呀?我又没有成富婆。”我边忙着回话,一边清理着书包。“当然得恭喜你呀,看──”说着,她拿着一个纸包递给我。“这是韩给你的。”我有点紧张,双手只打颤,抖着手打开了信,越看越激,原来他和我一样,在我注意他时,他也注意到了我……眼泪已在打转了,可手仍是不停地在打颤。“你怎么了。他──拒绝你了?”雪荟关切地问我。“没……没有,我……我实在太happy了。”我激动地说不清话了。“恭喜恭喜。要感谢我呀,得请客呢!”“我来请大家吧!”我正要答应雪荟,韩已在我背后帮我说了出来,望着他,我们都笑了。

捍卫自己吃肉的权利

公共食堂饭菜的荤素问题确是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若是说它素呢,真正的素食主义者一定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但若是说它荤呢,从里面发现出一条肉丝真是好比沙里淘金一样困难。而且,一切植物都尽可能地被保留了它们在生长时的原始状态。终于有一天,宿舍里的六位弟兄忍无可忍,拍案而起,发誓要为捍卫自己吃肉的权利而展开一场秘密的斗争──在宿舍里自己做菜。

然而,“敌人”是狡猾的。宿舍管理员公开“镇压”的经验远比我们这些初入此行的新手的经验丰富多了。而且,“敌人”的设备也是现代化的,他们拥有高灵敏度的配电箱,而我军只是“小米加电炉。”楼上稍有越轨,楼下即已得到密报,很多搞地下活动的同志都是这样“牺牲”的。

咱们长话短说,准备工作如何按部就班地步步实行,不必细表,单说到了“开灶”的那一晚,暮色沉沉,四方昏黑,正是食堂开饭时间,大家带着一种颇似于翻身农民重分田地的心情团聚在了那个直径不到25厘米的小酒精炉和一只由罐头盒改装成的小锅旁。正是一片热闹温馨而又带点葱花味的气氛,门上响起一阵急促的敲击声,大家顿时号惊,连刚才还在锅里滋滋作响的肉片似乎也吓得安静了下来。大家不知所措,说时迟,那时快老大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屋里没人!”“没人你是鬼呀,开门!”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吁,一场虚惊,原来是邻居老田。

肉已半熟,不时有人以试度生熟为借口来先“吃”为快,老三急忙放菜下锅。大伙仿佛那闻着香味就饭吃的吝啬鬼一呆,在菜香的勾引下大吃馒头。菜未熟馒头已罄,大伙吃得兴起,看菜已有八分熟,不管三七二十一,齐齐动手,六个围着菜锅你争我抢,一起瓜分肥肉。叉子灵活,仿佛渔人叉鱼,一叉一堆;勺儿实惠,好似渔民撒网,一勺一片;但见叉勺翻飞,菜盆乱响,“犬”牙交错,“虎”口大张,正是“白牙共叉勺一色,肥肉与汤汁齐飞。”只可惜苛肉皆是热气滚滚,抢得又急,舌头烫得满嘴乱滚,又是吸气,又是嘘气,手上却没一个放松。肉皮像橡胶,吞下去,酸菜咯吱咯吱响,咽掉它。如果谁要想研究一下史前人类的吃相,那一他定会为错过了这场面而追悔莫及。

列位看官,读到这里,你也许会说,无非是一群馋鬼的一次大吃罢了,非也,非也,看官,那你可就错解了咱的良苦用心了。盖古今为文之道,其精要皆在以小喻大,因小见大,斯事虽陋而大道存焉。那就是: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乐极生悲,兴尽哀来,天理循环,有盈必亏。虽然我们大快朵颐,扪腹而喜,殊不知到了当晚,因为吃了那该死的生肉生菜,六位兄弟之中倒有五位是半宿躺在床上,半宿蹲在茅房的,时泻时停,时停时泻,泻泻停停,停停泻泻,整整折腾了一夜。你看,这不是活该倒霉嘛。

河马妞:酷酷的暑假酷酷的我

当假日的阳光带着微笑来到我身边时,我决心在这段漫长的日子里学点什么,以此来告戒世人:我不是一个一事无成的家伙!我坚信当我学业有成之时,便是我的出头之日!于是我为我大胆的、伟大的、天才的设想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谁让我是个天才呢!嘻嘻,为免也太谦虚了点儿吧。)

于是我把我的大胆的、伟大的、天才的设想告之母亲。本以为她会为我给予经济投资,不想她却冷笑道:”你要有出头之日,除非野猪飞上天,母鸡不下蛋!我当场over!(哇,也太伤我的小心肝儿了吧!好在我还挺住。)终于,在我的全力思想斗争后老妈才终于同意我的请求。首先我最想学的是跆拳道,我想成为一位女侠!”女侠?”你到学校不和同学打架就不错了!”老妈这样说。

老妈带我去报名参加跆拳道了,当我穿上道服后,就感觉热血沸腾不止,灵魂都飘飘然了。未来的女侠就是我喽!我感到我好像不用学只要穿上这套道服就什么都会了似的。老妈和教练说想让我和老学员先切搓一下。其实就是想让我知难而退。我一冲动竟来了句:”切搓就切搓,Who怕who?”教练微笑地点点头,问我:”那么你是想跟谁切搓呢?”我像个老手(其实什么都不会)眼睛一白:”小意思,谁都行。”教练一笑找来一壮女,”就她吧。”我一看就直冒冷汗”会不会爱伤!?”光看她那成百十斤多的肥肉就叫人腿软,这家伙还不给我坐折了。这时老妈开始添油加醋:”哎,算了乖女儿,还是跟妈回家吧?”“不”我一咬牙,正可谓不入”猪穴”焉得猪崽?我虎视此壮女,连眼都不眨一下,我打算先用眼神杀死她,谁知她眼睛太小,眨起来频率太快,让我看得头晕目眩。无奈,我只得使出独门决招:”嗨!”我大吼一声,两眼一闭,”杀呀!”向壮女冲来。壮女来不急伸她的肉腿,我以与她热烈相拥,由于贯性,阻力、重力、摩擦力和推动力,只听”咚”的一声,地面巨烈震动一下,壮女四脚朝天,应声倒地。我一看机会来了,于是骑到她柔软的棉花肚上,开始与其撕打,连打带挠她的痒肉,当时我脑中只有一个信念--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我恨命地打,感觉就像穿越生死线。只可惜壮女不是猪,拳头就像超级大肉包子一样向我飞来,我也不管痛了,更何况是那种紧急关头,我就把壮女的头当成攻击对象,使出最后的蛮劲……很快学员们把我从壮女身上拉起来,我才注意到教练一直在喊:”停!停!”而一旁的母亲嘴张得大大的,好像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而我的左半边脸火辣辣的,嘴角也痛得厉害,围观的几个男生在为我拍手叫好,我跳起来”噎!我赢了!Winer!再看壮女左眼眶已经被打青了,活像肥肥胖胖的独眼大熊猫……

但不知为什么教练不让我上跆拳道班,他脸一沉和妈妈到一边说了几句,就让我们走了。我猜一定是我太厉害了,把教练都吓着了吧?……

就这样我的女侠之梦以失败告终。我不甘心,决心从事艺术生崖。结果我阴差阳错上了素描班,前两天还没出什么大乱子,只是老师一看我的画就郁闷。到了第三天,我正听着随身听画石膏,老师说:”今天我留个作业,每人画几张速写,可以是人物也可以是动物,明天把它带来。我正听歌,只听到动物,还有把它带来。

于是次日,我把我的宠物Mimi(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带来了。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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