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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2 17: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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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毓庆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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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二南汇通

诗经二南汇通试读:

弁言

筆者治《詩》三十餘年,初服膺於清儒《詩經》考據之翔實,追慕者若干年;後折腰於聞一多創新之碩,追慕者若干年。私以清儒、聞氏爲《詩經》學史上的兩座高山,只可仰之,不可越之。

後讀書日廣,所思日深,日久生疑。每見秦漢舊説,以傳説爲依據;後世新説,則每多研究推求所得。静夜思之,歷史本靠傳述而示於後世,豈由後世邏輯推導所得?安可以後人的所謂“研究成果”,取代歷史傳述?故一改前此信從清儒、聞氏之作風,對問題重新思考。於戰國秦漢舊説,務求獲得其立説之根據與出發點,即使其誤,也力求找到其致誤的原因,否則不輕下斷語;於宋以來諸多新説(包括日本、韓國的《詩》學新説),則力求將其放入上古時代的生活環境與文化生態中,觀其是否相稱,若無格迕,則始從之。若前人之説皆不如意,則務求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出以己見。其中有戰國秦漢人本已得之,而後儒不能明其意者,則力求闡明其説。

當然,清儒及聞氏對《詩經》研究貢獻之巨,不可忽略。但其流弊,亦不可小視。聞氏之弊在鋭意創新,以創新爲目的,其結果只能是捨本逐末。清儒之弊在過於相信邏輯的力量,而忽略了詩歌語言的靈動性,其結果是重局部而忽整體。就訓詁而言,清儒與聞氏,皆有盲點與誤區。其盲點是經學詮釋遮蔽下的熟詞熟語,其誤區是與後人觀念相矛盾的詞語與事象。筆者則力求在承前賢之長的基礎上,免蹈其弊。

更可注意者,是今人以《詩經》爲純文學之作,要求以文學的眼光讀《詩經》,而忽略了《詩經》在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上作爲經學存在的意義。更不思《詩經》所承載的承傳及營造中國文化的使命,決非一部以文學身份出現的“詩歌總集”所能承擔。故今讀《詩經》,在欣賞其詩韻之美的同時,決不可忽略其作爲“經”的意義。

此編是筆者擬撰的《詩經彙通》中的一部分,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中日韓詩經百家彙注》的附産品。所用底本是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因工作量大,一時難以完工,但又想得到學界同仁的指導,故將“二南”部分作引玉之磚,先行抛出。賢者若不吝賜正,幸莫大焉!

二南十四説

《周南》《召南》爲《詩經》開卷之目,居《國風》之首,屬風詩,但何以稱“南”?諸家其説不一,代有異論。就其要者言之,約有十四説。以時爲序,約略如下:

一、南化説。

這一觀點由《毛詩序》首倡。其云:《

關雎

》《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繫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繫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毛詩序》相傳出自子夏,這可能代表了孔子編《詩》、傳《詩》的旨意。其所强調的是“王化”,即“文王之化”。意思是文王本興於岐周,但因其能以德化民,故其德化以今陝西的岐山周原爲基點,向南傳播,而至於江漢之域。用孔穎達的解釋説,《周南》是“王者之風”,“王者必聖,周公聖人,故繫之周公。不直名爲周而連言南者,言此文王之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故也”。《召南》是諸侯之風,“諸侯必賢,召公賢人,故繫之召公”。顯然這一觀點帶有顯明的“政教”色彩,是對《詩經》作爲經典其所應該承載的文化意義與倫理道德意義的一種强調方式,其更多突顯的是“二南”作爲“經”應具備的意義,而不是“二南”的原初意義。

二、南音説。

此説見於《吕氏春秋·音初》。其曰:

禹行功,見塗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塗山之陽。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爲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風焉,以爲周南、召南。

這是純粹從音樂角度考慮的一種觀點,把“南”作爲南音,從具體的地域中剥離出來,然後與周公、召公聯繫起來,以爲是周、召二公采取了南方的樂調,譜寫了周人的新曲,故名之曰“周南”、“召南”。説白了,就是周公所采用的南方樂調、召公所采用的南方樂調。這一觀點免除了“二南”中地名的制約,故而有較强的詮釋力。但此一説不知傳自何人何派,在漢代又不見其傳人,故而在歷史上影響不大。但仍有遵之者,如朱朝瑛《讀詩略記》卷一云:“南者,樂名也,蓋本其土音以作歌也。《吕氏春秋》有東西南北四音,皆因其地以作,則二南之作可知已。”

三、國名説。《水經注》卷三十四云:《周書》曰:“南,國名也。南氏有二臣,力鈞勢敵,競進争權,君弗能制。南氏用分爲二南國也。”按韓嬰叙《詩》云:其地在南郡、南陽之間,《吕氏春秋》所謂禹自塗山,巡省南土者也,是郡取名焉。

酈氏所引,見《逸周書·史記解》,《史記·夏本紀》言禹後有“有男氏”,《路史·夏后紀》作“有南氏”,言:“有南以二臣勢均争權而分,後有南仲翊,宣王以中興。”《國名紀》又説:“男,《世本》之有男氏,《潛夫》作南,《周書》之有南也。”但皆不言與《詩經》“二南”有何關係。而酈道元引《韓詩叙》又引《吕氏春秋》,將其與二南牽合,顯係附會。酈氏是否前有所承,則不可知。黄式三《儆居集經説》卷一就曾言:“周之前有二南國,經傳所不見。即有之,于周、召之二南何涉?”當然,據《毛詩序》“召南之國”、“召南大夫”之稱,以及《列女傳》“周南大夫”、《毛詩正義》“周南之國”之稱,也是以“周南”、“召南”爲國名的;鄭玄也曾稱“二南”爲“二國”,但畢竟不够明確。

四、地域説。《水經注》引《韓詩叙》以爲二南“在南郡、南陽之間”,這是把周南、召南認作是一區域。因《韓詩》亡逸,難得其詳。但以二南爲區域者,非《韓詩》一家。如《史記·燕召公世家索隱》云:“詩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陽,故言南也。”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述《魯詩》説云:“洛陽而謂周南者,自陝以東,皆周南之地也。”又説:“‘自陝以東皆周南之地’者,就周陳楚衛之間推測。”這一觀點最大的麻煩是“二南”所指地域的不確定性,引起了後世很多歧説。

五、南國兼南化説。

這一説主要是漢末鄭玄提出的。鄭玄先習今文三家《詩》説,後來改從《毛詩》,其《詩譜序》曰:“周、召者,《禹貢》雍州岐山之陽地名。”但隨後又曰:“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之化者,謂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國也。”一方面承認“二南”爲地名,一方面又同意《毛序》的“南化”説,這顯然是在調停今古文兩家之説而折其中者。孔穎達作《毛詩正義》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則,一方面認爲“不直稱周召而連言南者,欲見行化之地”,同時又説南言“文王之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究竟“南”是“向南行化”還是“行化之地”呢?看來孔穎達爲此也陷入了兩難之地。

六、南方諸侯之國説。

此説始自《詩序》,繼於鄭玄,明於朱熹。《詩序》在於“二南”的解説中,一方面言南化,而另一方面又頻頻言及“南國”,如《漢廣·序》言“文王之道被于南國”,《甘棠·序》言“召伯之教明於南國”。鄭玄《詩譜》,一方面言“二南”爲“二國”(如言“二國之詩,以后妃夫人之德爲首,終以《麟趾》《騶虞》”),另一方面又以“南”指南方各國,如云:“命文王典治南國江、漢、汝旁之諸侯。”又云:“南國諸侯政之興衰,何以無變風?答曰:陳諸國之詩者,將以知其缺失,省方設教爲黜陟。時徐及吴、楚,僭號稱王,不承天子之風,今棄其詩,夷狄之也。”朱熹《詩集傳》則明確地説:“周,國名;南,南方諸侯之國也。”《詩序》《詩譜》之所以出現多重解釋,目的是要加大詩的經學内涵。而朱熹删除兩可之説主於一義,是因其要把經學的倫理道德内涵轉换爲以理爲本的哲學内涵。

七、樂歌名説。

此説創自宋儒王質。其《詩總聞》卷首有《聞南》,曰:

南,樂歌名也,見《詩》“以雅以南”,見《禮》“胥鼓南”。鄭氏以爲西南夷之樂,又以爲南夷之樂,見《春秋傳》“舞象箾南籥”。杜氏以爲文王之樂,其説不倫。大要樂歌名也。《禮》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南,即《詩》之南也,風即《詩》之風也。……孔子曰:“人而不爲《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謂此歌之聲也。季子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其聲與其辭雜言之也。

即認爲南爲樂歌之名,同時又認爲之所以以“南”爲名,是因爲“南,大夏也,正午也”,“取純陽”之義。又章如愚《群書考索》引陳氏説,以“二南”爲“樂章之名”。鄭樵亦有類同之説。

八、宫調名。

此説創自宋儒程大昌。其《詩論》説:

詩有南、雅、頌,無國風。其曰國風者,非古也。夫子嘗曰“雅頌各得其所”,又曰“人而不爲《周南》《召南》”,未嘗有言“國風”者。予於是疑此時無國風一名。……蓋南、雅、頌,樂名也,若今樂曲之在某宫者也。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本其所從得,而還以繫其國土也。二雅獨無所繫,以其純當周世,無用標别也。均之爲雅音,類既同,又自别爲大小,則聲度必有豐殺廉肉,亦如十二律然,既有大吕,又有小吕也。

程氏的根據,一是《論語》《左傳》中有南、雅之名,無國風之名;二是春秋用樂,“未有或出南、雅之外者”。其它的證據則與王質所舉略同,顯然是受到了王質的影響。閻若璩《四書釋地又續》説:“(程)大昌平生論多異,此却正。”是閻氏也主此説。

九、臣節説。

此説也是宋人的創造,創始者是劉克,他在《詩説·總論》中説:

南之爲言,無他義也。《易》曰:聖人南面而聽天下,鄉明而治。義止於此。文王之化,自閨門以達之天下,道化之行,格於人心,及於動植,聖人之盛德也。文王未嘗改物,而化極於聖人之所難能,故以南言之,不以王化言。而託之於南者,臣事之節未改也。

劉克之義是説:文王未曾稱王,因此不能稱“王化”。文王臣事於紂,紂南面,文王爲臣,處南位北向而朝,所以言“南”。詩不繫之文王而繫之周召,是因爲“成周家之至德者,二公之力,故以是明文王之心”。

十、南風説。

陸次雲《尚論持平》“周南召南”條曰:

客問:“詩有六義,曰風曰雅曰頌而不及南,而《二南》冠于《國風》,何也?”愚謂:“十五《國風》,八風具備,而長養萬物,尤屬南風。舜鼓薰弦,阜財解愠,良以此也。文王西岐之化,實與相同,故不名‘風’而名之以‘南’也。”客又問:“召公分陝,何以亦名曰‘南’?”愚謂:“《周南》,行王化之本也;《召南》,成王業之效也。故大胥鼓南,曰‘以雅以南’,此南之所以不異乎風,而實不同乎風也。”

其後羅典《凝園讀詩管見》又説:“南者,風名。《爾雅》:南風曰凱風。凱,樂也,主於長養,萬物喜樂也。”此是由“二南”正風之説生發而成的新説。出自經學的考慮,缺少史的根據,故從之者不多。

十一、樂器説。

姚瑩《識小録》卷二曰:“向見一説,謂雅、南皆樂器名,並考其形制。説經人好立新説如此。”此説究竟出自何人,今尚不知。後來郭沫若即據甲骨文“南”字形與出土銅器,認定南爲樂器,影響甚大。

十二、詩體説。

崔述《讀風偶識》説:

且南者乃詩之一體,序以爲“化自北而南”亦非是。江沱、汝漢,皆在岐周之東,當云自西而東,豈得云“自北而南”乎!蓋其體本起於南方,北人效之,故名以“南”。

劉寶楠《愈愚録》卷二也説:“南者,詩體之名,猶言風、雅、頌也。”並據《吕氏春秋·音初》説:“據此,則稱南音,本取南方以爲名,繼則以南爲詩體,故曰《周南》《召南》。”其後梁啟超在《要籍解題及其讀法》中,便繼承了此説。

十三、職位説。“職位説”是金景芳先生創見。他認爲“南”訓“任”,“周南之國”、“召南之國”猶言“周公所任之國”、“召公所任之國”,南在這裏是動詞,不是方位詞。《周語》言“鄭伯,南也”,根據這個“南”字的含義,“二南”的“南”,在這裏是卿士的另一種稱謂。《三國志·陳思王植傳》:“三監之釁,臣自當之;二南之輔,求必不遠。”“南”、“監”並列,作爲王朝一種最尊崇的職位,實符古義(《金景芳晚年自選集·釋“二南”、“初吉”、“三湌”、“麟止”》)。

十四、舞蹈説。

李文初據鄭玄“以雅以南,以籥不僭”箋:“雅,萬舞也。雅也,南也,籥也,三舞不僭,言進退之旅也”和《孔疏》“以上下類之,則知南亦舞也”,於是認爲“南”是舞蹈,而且進一步指出:“‘樂’的概念甚至可以包含音樂、詩、舞蹈三者的結合。”(李文初《説“南”》)

以上諸説,雖皆各有其理,但最合理的還是《吕氏春秋》的“南音”説,即:“南”是産生於南方的樂調,因分别由周公、召公從南方采來,故有了周南、召南之分。這一解釋,一是産生較早,出現於經學興盛之前,尚未受到經學研究的影響;二是以歷史傳説爲根據,不是憑邏輯推導出來的結論;三是不帶有功利目的,因此既不同於《毛詩序》的經學解釋,也不同於後世創新意識主導下的經義開掘,最爲可信,也最具有詮釋力。根據這一理論,可以對“二南”詩篇中出現的不同地理方位、不同時代内容,作出合理的説明。因爲它是樂調,故所配詩文本内容可不受地域局限,不受時代局限,這也是二南中會同時出現“河洲”、“漢廣”、“江汜”、“汝墳”、“齊侯”、“平王”的原因。前人曾因二南的地域問題發生争執,這樣看來,就完全避免了。

凡例

本書稿主要有正文、小序、譯文、異文、韻讀、注釋、章評、總説、詩説、經説十項内容。今略説明如下:

正文:所用底本是阮元校刻的《十三經注疏》本,在分章上,個别地方參考了朱熹的《詩集傳》。

小序:題下小序,是對詩篇内容的簡要概括,目的是幫助讀者把握詩旨,更好地理解詩的内容。

譯文:這是對詩篇的意譯,把分解註釋的内容通過譯文連貫起來,目的是幫助一般讀者對詩篇内容作整體性把握,不至於因爲語言障礙和詞語注釋割斷詩的氣脈。譯文力求緊扣文本,建立詩篇與譯文之間的對應關係,不做想當然性的發揮。

異文:在《詩經》傳播過程中,曾出現過不同的傳詩系統與版本,這便造成了《詩經》的異文,異文往往反映了各家對詩義的不同認識。近年先秦兩漢出土文獻不斷增多,其中涉及到《詩經》的異文,反映了《詩經》早期的傳播形態。故特立此一項,給讀者提供這方面的信息,以便理解文本參考。唐以後異文,原則上不予考慮。

韻讀:主要是幫助讀者了解《詩經》的押韻情況。漢字古今讀音畢竟不完全相同,古押韻者今或不入韻,故需説明。這裏主要採用的是清儒江有誥及現代學者王力先生的研究成果。個别地方,則參有己見。

注釋:這一部分主要是幫助讀者理解詩篇的字詞。首行是簡要的解釋,主要是給一般讀者看的,使其在短時間内能够讀通《詩經》。而“按”字後面的文字,主要是提供給研究者的,故是純學術的,辨析正誤,考證流源,不厭其煩,務求一是。

章評:主要是對詩篇各章的藝術分析,目的是幫助讀者更好地欣賞詩作,領悟詩歌語言的靈動變化及詩趣、詩境等。

總説:這是在本書的結架中分量最重的一部分,主要是從“史”的角度對詩篇有關問題的考證、辨析,像詩篇産生的時代、作者、詩旨、詩中的疑點難點以及長期糾繞研究者的諸問題等,俱在此部分中作討論。

詩説:此部分是從“詩”的角度對詩篇作出的理解,關於詩的基本内容、情感表達、藝術表現等,俱在此部分進行討論。

經説:此部分是從“思”的角度對詩篇觀念形態、價值取向等問題的探討。既要看到它在歷史上對於建構中國文化的意義,也要看到它在當下及未來的意義。《詩經》的經學意義百年來被大多研究者所忽略,故在此特意給予標舉。

周南

關雎賀新婚歌。一

關關雎鳩(jūjiū),

關關鳴叫着的雎鳩,

在河之洲。

就在那河中的小洲。

窈窕(yǎotiǎo)淑女,

那高貴嫻雅的姑娘,

君子好逑(qiú)。

與君子喲天造成偶。

〖異文〗關雎:《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作疋。關:《玉篇》又作。雎:《爾雅》《説文》皆作鴡。洲:《説文》引作州。窈窕:馬王堆帛書《五行篇》引作茭芍。好:上博楚簡作。逑:郭店楚簡、上博楚簡作,《釋文》“本亦作仇”。

〖韻讀〗鳩、洲、逑,幽部。【關雎】王雎的俗稱,故取以爲篇名。

按:舊以爲《詩經》之篇名,只是隨意撮取首句二字而已,並無實在的意義。唐顔師古《匡謬正俗》卷八云:“蔡南問:‘《詩》關雎、尸鳩,於今何鳥?’董勳答曰:‘舊説云:關雎白鷢,尸鳩鵩鵂。’未之審。按:關關,和聲;雎鳩,王雎。《詩序》總撮句内二字以爲篇名耳,不得即呼雎鳩爲‘關雎’也。譬猶‘交交桑扈’,豈可便謂桑扈爲‘交桑’乎?‘于嗟乎騶虞’,豈可謂‘于騶’耶?問者混糅,答又不析,俱失之矣。”方以智《通雅》卷四十五亦云:“詩本謂雎鳩之聲關關,後人合‘關雎’爲篇名。”今之治《詩經》者,亦多從此説。然考稽典籍,“關雎”乃王雎之俗稱。其證有三:第一,關雎之名習見于古籍。《毛傳》一曰“若關雎之有别也”,再曰“后妃有關雎之德”。顯然都是作爲鳥名而應用的。前一“關雎”一本作“雎鳩”,陳奂遂以爲作“關雎”者誤。但阮元《毛詩正義·校勘記》則云:“小字本同,閩本、明監本、毛本亦同,相臺本‘關雎’作‘雎鳩’。案:‘關雎’是也。下傳云‘有關雎之德’可證。相臺本因《正義》云‘若雎鳩之有别’,因改此傳。考《正義》凡自爲文,每不必盡與注相應,不當據改也。”東漢張超《誚青衣賦》云:“感彼關雎,性不雙侣。”《後漢書·皇后紀·光烈陰皇后》:“既無關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風。”徐鉉《草木圖》云:“關雎在河洲上爲儔偶,未常移處。”陸佃《埤雅》卷七云:“關雎和而摯,别而通,習水,又善捕魚。”第二,關雎之名亦見於民俗之中。東漢彭城相繆宇墓前室西横額上刻鳥魚圖,題曰:“關雎求魚。”宋王銍《默記》(中)云:“李公弼字仲修,登科初,任大名府同縣尉。因檢驗村落,見所謂魚鷹者飛翔水際,問小吏,曰:‘此關雎也。’因言:‘此禽有異,每棲宿一窠中二室。’仲修令探取其窠,觀之,皆一窠二室,蓋雄雌各異居也……仲修且歎村落猶呼關雎,而和而别,則學者不復辨矣。”可證關雎名非文人雅士杜撰。第三,《詩經》篇題取名方式,凡以疊字起頭的篇子,篇名或取前兩字,或取後兩字,所取一定是名詞。若後兩字爲一名詞者,絶對是以後兩字爲篇名。如:“采采卷耳”、“采采芣苢”、“肅肅兔罝”、“喓喓草蟲”、“燕燕于飛”、“習習谷風”、“孑孑干旄”等皆是。若句中只有一字爲名詞者,則與一疊字組合以成篇名,但所取篇名一般要獨立成意。如:《湛露》“湛湛露斯”、《蓼莪》“蓼蓼者莪”、《楚茨》“楚楚者茨”、《皇華》“皇皇者華”等。“湛露”,即濃露(《楚辭·九章·悲回風》:“吸湛露之浮涼兮,漱凝霜之紛紛”)。“蓼莪”、“楚茨”、“皇華”雖不曾見作爲固定的辭彙被人引用,但在語法上作爲獨立成意的詞語是可以成立的。這就是説,《詩經》撮取篇名,時亦有意義,非全任意爲之。詩之所以取“關雎”爲題,則在於《詩經》編訂成書之時,“關雎”是作爲鳥名而存在的。而鳥之所以名“關雎”,亦當與此詩之流傳有關。

可疑者是“雎鳩”本爲鳥名,詩何以不以“雎鳩”名篇?疑其間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雎鳩乃是出現於圖騰中的名字,在古代對鳥的指稱中並不常見,故《毛傳》特注一筆云:“雎鳩,王雎也。”依《毛傳》通例,熟悉之物,一般不加注。如“維鵲有巢”之鵲,“誰謂雀無角”之雀,“雄雉于飛”之雄雉等,皆無注。對於不常言及的名物,則是以通俗之名明之。如云“黄鳥,搏黍也”,“倉庚,離黄也”等。“雎鳩”一名即屬此類。古代冠以鳩名的鳥很多,《左傳》中提及有“五鳩”(祝鳩、雎鳩、尸鳩、爽鳩、鶻鳩),散見於古籍者有糠鳩、役鳩、錦鳩、斑鳩、緑鳩、來鳩、鳴鳩、桑鳩、學鳩、浮鳩、楚鳩、鵓鳩等。以鳩爲名之鳥其間到底是什麽關係?事物間往往有同物異名、同名異指的情況,要想把鳩族類鳥分得一清二楚甚屬不易。以鳩爲名的鳥中,有兇猛的鷹、鶚,也有温柔的斑鳩。《禮記·月令》有“鷹化爲鳩”之説,這到底是怎麽回事,今也不太清楚。至於其何以都名鳩?雎本已是很具體的鳥名了(見《説文》),綴加一個“鳩”字,是什麽意義呢?筆者認爲這與圖騰有關。《左傳·昭公十七年》記少昊立國,他手下的官吏即是一大群鳥,如鳳鳥氏爲曆正,玄鳥氏爲司分,伯趙氏爲司至,祝鳩氏爲司徒,爽鳩氏爲司寇,鶻鳩氏爲司事,而雎鳩氏則是一掌管法制的司馬官。所謂“雎鳩氏”,顯然是指以雎鳩鳥作圖騰的氏族首領。“氏”字即指首領,羅香林有《釋氏》一文曾言及此。其云:“中土傳疑時代,各族首領與部落,多稱氏者……”(《東方雜誌》第42卷第19期)雎鳩一名,在先秦古籍中除了《左傳》作爲圖騰名稱出現以外,目前發現的也只有《詩經》的《關雎》一篇。後世則多出現於與解“經”有關的語境中。這暗暗透露出了一種信息:雎鳩爲圖騰鳥之名稱,現實中並不存在。其所以加“鳩”字,當與“鳩”鳥胞族有關。像鶻鳩、爽鳩之類恐怕都屬於同一種情況。《左傳》所謂的“五鳩”,當是鳩鳥胞族中的五個氏族,他們都以鳩名,表示他們出於同一個母族,猶如後世兄弟命名多以字相從一樣。其名爲“鳩”,與現在生物學上所謂的鳩鴿類又大不相侔。根據人類學家們的考察,在原始人的同一個胞族中,其氏族類别往往相去甚遠,如美洲易洛魁人卡尤加部有兩個胞族,第一胞族的氏族是熊氏、狼氏、龜氏、鷸氏、鰻氏;第二胞族的氏族是鹿氏、海狸氏、鷹氏。鄂農達加部也有兩胞族,第一胞族是狼氏、龜氏、鷸氏、海狸氏、球氏。第二胞族是鹿氏、鰻氏、熊氏(摩爾根《古代社會》上册)。這種情況正與“五鳩”的複雜性相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山海經》中找到旁證。《大荒東經》云:“有蔿國,黍食,使四鳥:虎、豹、熊、羆。”“有中容之國。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獸、木實,使四鳥:豹、虎、熊、羆。”“有司幽之國。帝俊生晏龍,晏龍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食黍,食獸,是使四鳥。”“有白民之國。帝俊生帝鴻,帝鴻生白民,白民銷姓,黍食,使四鳥:虎、豹、熊、羆。”“有黑齒之國。帝俊生黑齒,姜姓,黍食,使四鳥。”明明是四獸,而却謂之“四鳥”。郝懿行的解釋是:“經言皆獸,而云使鳥者,鳥獸通名耳。”袁珂先生則云:“帝俊之裔之有‘使四鳥:豹虎熊羆’能力者,蓋出於《書·舜典》所記益與豹、虎、熊、羆争神神話……益(即燕──筆者注)與豹、虎、熊、羆四獸争神而四獸不勝,終臣服於益,《舜典》帝曰‘往哉汝諧’之實質蓋指此也。四獸既臣於益,故益之子孫爲國於下方者,乃均有役使四獸之能力。”(《山海經校注》)其實如用圖騰制解之,疑團便可冰釋。所謂中容、司幽、白民等,皆當爲部落名。這些部落都是帝俊之後,以鳥爲圖騰。每個部落中都有虎、豹、熊、羆四個氏族。因爲這些氏族都出于鳥圖騰,他們雖有各自的圖騰,但都是鳥族的後裔,故而總謂之曰“四鳥”。在現代人看來,這是極不合情理的,但對原始人來説,這則不成爲問題,因爲一個事物的形狀比起它的本質來是微不足道的。崔載陽在《初民心理與各種社會制度之起源》一書中就曾指出:“在野人心目中,一物之本質比起一物之形狀遠爲有意義。我們總以一樹只不過樹枝、樹幹、樹根、樹葉之總體,然在Laritj族,在那圖騰先祖死的地方而生的樹,就是這些圖騰先祖。雖是樹,其實是先祖。一如在别的地方,外表雖是頑石,其實亦是先祖之遺體,亦是先祖。”(《中山大學民俗叢書》)《左傳》所謂的“五雉”、“九扈”,大概也是如此。雎鳩是圖騰鳥,對自然界的雎鳥而言,這鳩字完全可以不要。而“關雎”則不然,它的意義要明確得多,它是將鳥的鳴聲與鳥的名字相結合而呼鳥的。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並不少見。如鴿,又叫鵓鴿;燕,又叫乙鳥。李時珍説:“鵓者,其聲也。”“乙者,其鳴自呼也。”(《本草綱目》卷四十八)疑《詩經》之編纂者已不大明白雎鳩與圖騰的關係,故捨雎鳩而取關雎爲名。【關關】鳥和諧歡快的鳴叫聲。

按:《毛傳》:“關關,和聲也。”孔穎達《毛詩正義》曰:“《釋詁》曰:‘關關雍雍,音聲和也。’是關關爲和聲也。”朱熹《詩集傳》:“關關,雌雄相應之和聲也。”今之學者,多從《朱傳》之説,以“關關”爲雌雄相應之和聲。丁惟汾《詩毛氏傳解故》更闡釋之説:“和聲爲雌雄和鳴之聲,雌雄各别,一則呼咕,一則呼呴。始則一呼一應,咕呴之聲歷歷分明。繼而漸急,終則聲亂,咕呴之聲混合而爲關關之聲矣。”然《詩經》中形容鳥鳴多用疊字,非獨和鳴而然。如:“黄鳥于飛,集于灌木,其鳴喈喈”(《周南·

葛覃

》);“雝雝雁鳴,旭日始旦”(《邶風·瓠有苦葉》);“風雨淒淒,雞鳴喈喈”(《鄭風·風雨》);“交交黄鳥,止于棘”(《秦風·黄鳥》);“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小雅·伐木》);“鴻雁于飛,哀鳴嗷嗷”(《小雅·鴻雁》)。其他動物的鳴聲也以疊字,如“喓喓草蟲”、“呦呦鹿鳴”、“蕭蕭馬鳴”、“蟲飛薨薨”等等。因而“關關”當爲鳥鳴聲,未必是雌雄和鳴聲。而且《詩經》中也找不到以鳥象徵男女愛情的例子。日本著名的《詩經》研究專家松本雅明就曾説過:就《詩經》來看,在所有的鳥的表現中,以鳥象徵男女愛情的思維模式是不存在的(《詩經諸篇の成立に關する研究》)。宋鄭樵《通志·昆蟲草木略序》曰:“凡雁鶩之類其喙褊者,則其聲關關;雞雉之類其喙鋭者,則其聲鷕鷕,此天籟也。”此亦以“關關”鳴聲而非雌雄相應之和聲。日本中井履軒《詩經雕題》曰:“關關只是聲之令善而已,不當雌雄論之。”其説甚是。朝鮮丁鏞《詩經講義》云:“禽聲之著于文字,蓋多有音無義,鸚聲之栗留,鳩聲之吉匊,只取諧聲。《詩》之緜蠻,即此類。雞之喈喈,雁之嗈嗈,雎鳩之關關,皆一例也。”尹廷琦《詩經講義續集》云:“陸賈《新語》云:‘《鹿鳴》以仁求其群,《關雎》以義鳴其雄。’然則‘關關’者雌聲也,以興淑女也。”此亦是破雌雄和鳴之説的。劉孝綽《詠衆姬争物》“河鳥復關關”,魏收《晦日泛舟應詔詩》“關關新鳥呼”,鮑照《代悲哉行》“關關鳴鳥列”,吴均《贈王桂陽别詩》“黄鳥尚關關”,皆以“關關”摹鳥聲。《玉篇》云“關關,和鳴也,或爲”,寒山詩“鳥語聲”,張宇《和李子微村居》詩“花落鳥”,皆是。牟應震《詩問》云:“關關猶言交交,謂雌雄兩相關注也。”以“交交”説“關關”是,而謂“雌雄兩相關注”則不見其然。考《秦風·黄鳥》曰“交交黄鳥”,而吴均詩則曰“黄鳥尚關關”,是“關關”與“交交”相同。《毛傳》訓“交交”爲“小貌”,朱熹訓爲“飛而往來之貌”,皆是望文生義之論。其實“交交”即“咬咬”。嵇康《贈秀才從軍詩》即作“咬咬黄鳥”。《玉篇》:“咬咬,鳥聲也。”《文選·鸚鵡賦》:“采采麗容,咬咬好音。”李善注引《韻略》:“咬咬,鳥鳴也。”“關”與“交”都是見母字,《邶風·凱風》:“睍睆黄鳥,載好其音。”韓詩作“簡簡黄鳥”。“簡簡”古在元部見母,與“關關”爲雙聲疊韻,可知關關、交交、簡簡,乃是一聲之轉。不過聲雖相近,用字不同,意思就有可能有别。錢鍾書先生説:“象物之聲,而即若傳物之意,達意正亦擬聲,聲意相宣(the sound an echo to the sense),斯始難能見巧。”(《管錐編》)此一點古人亦早窺破,故對於“關關”的用字,每多異解。如范王孫《詩志》卷之一引《詩測》云:“關之爲言通也、貫也,‘關關’者,彼此相關,是聲中見意,未必是相應之和聲。”前所引牟應震説,則以“雌雄兩相關注”解“關關”之聲。日本學者皆川愿《詩經繹解》,又以“關關”爲“鰥鰥”,謂其宜有内耦而以獨處。王先謙《三家詩義集疏》云:“‘關’訓‘通’,亦訓‘交’。鳥之情意通,則鳴聲往復相交,故曰‘關’,重言之曰‘關關’,謂鳥聲之交相和悦也。”陳奂《詩毛氏傳疏》卷一亦云:“關,古讀如管,如‘管叔’《墨子》作‘關叔’之比,與和雙聲得義。”陳氏解《毛傳》,每多創意,此是以“關”與“和”古音上的聯繫,以解《毛傳》“關關,和聲也”之訓。《毛傳》所謂的“和聲”,當是指和諧的叫聲,未必是雌雄和鳴之聲。《爾雅·釋詁》説:“關關、噰噰,音聲和也。”所言也是指聲音之和諧。“關關”之聲,口型變化由小到大,聲音洪亮而清脆,聽之有和樂之感,所以《毛傳》才與“和聲”聯繫起來。而孔穎達申之曰:“聲音和美。”雖然他仍是指雌雄相和而言,但“和美”二字却下得甚妙,可表現出歡快活潑之氣氛。而“交交”則不同,古在宵部,其發音口型由大到小,故帶幾分哀嚎。《莊子·齊物論》“咬者”,陸氏《釋文》引司馬彪云:“聲哀切咬咬然。”所以“關關雎鳩”所起興爲樂事,而“交交黄鳥”則以起興哀事。聞一多認爲:“雎鳩喻女,關關而鳴,狀女子笑語聲。”(《風詩類鈔乙》)不可從。【雎鳩】又名鶚,因以食魚爲主,故又叫魚鷹,爲雕類猛禽。

按:《左傳·昭公十七年》有“鴡鳩氏”,字作“鴡”,與《爾雅》、《説文》同。古從“鳥”與從“隹”每多同。《毛傳》:“雎鳩,王雎也。”然王雎爲何鳥,諸家仍有歧説。今知者如下:一、鶚鳥、魚鷹説。《爾雅·釋鳥》:“雎鳩,王雎。”郭璞注云:“雕類,今江東呼之爲鶚,好在江渚山邊食魚。”邵晉涵《爾雅正義》曰:“後世謂之魚鷹……而色蒼。”二、白鷗説。《禽經》云:“王雎亦曰白。”即鷗,白即白鷗。三、鷲説。孔穎達《毛詩正義》引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云:“雎鳩大小如鴟,深目,目上骨露。幽州人謂之鷲。”鷲即雕,見《廣雅·釋鳥》。四、白鷢説。《説文》云:“鷢,白鷢,王雎也。”陸璣《詩疏》云:“揚雄、許慎皆曰白鷢,似鷹,尾上白。”白鷢即白鷂子,郝懿行《爾雅義疏》已言之。五、蒼鷃説。《太平御覽》卷九百二十六《風土記》云:“説《詩》義者,或説雎鳩爲白鷢。白鷢鸇屬,於義無取。蓋蒼鷃大如白鷢而色蒼,其鳴戛戛和順,又游於水而息於洲,常隻不雙。”六、鳧類説。鄭樵《通志》卷七十六云:“雎鳩,《爾雅》曰王雎,鳧類,多在水邊。尾有一點白。”朱熹《詩集傳》承此説而云:“雎鳩,水鳥,一名王雎,狀類鳧,今江淮間有之。”七、杜鵑説。李時珍《本草綱目》於《鶚》一則下云:“(雎鳩)黄氏以爲杜鵑。”方以智《通雅》引錢文子《詩詁》云:“王雎,杜鵑也。”八、布谷説。見方以智《通雅》引郝氏説。九、屬玉説。方以智《通雅》云:“《爾雅》:‘雎鳩,王雎。’王者玉也,其屬玉乎?”牟庭《詩切》同方氏説。十、鴛鴦説。張叙《詩貫》卷一:“雎鳩,狀類鳧鷖,即俗所稱水鴛鴦也。兩兩群飛而不亂,故以興淑女。”十一、黎雎説。胡文英《詩經逢原》云:“雎鳩,未詳。或曰高陽土名黎雎,黄黑色。”十二、山禽説。王夫之以爲山禽。竹添光鴻《毛詩會箋》亦云:雎鳩山禽,而非水鳥,經言在河之洲,非常在也。十三、鷓鴣説。見聞一多《詩經通義乙》引陳寅恪説。十四楚鳩説。聞一多以爲雎、楚相通,雎鳩即楚鳩,也叫夫不(鴂鴀)。十五、大雁説。今人駱賓基《〈詩經·關雎〉首章新解》一文倡此説。十六、雄鳥説。今人傅道彬云:“雎鳩即雄鳩。”十七、雎水之鳩説。今人鄢維新《〈關雎〉本義與楚地婚俗》一文倡此説。十八、雊鳩説。今人嚴國慶《“關關雎鳩”新解》一文倡此説。十九、天鵝説。今人宫玉海有《“雎鳩”原來是天鵝》一文倡此説。各家異説,多據《鄭箋》“雌雄情意至然有别”一語,輾轉發揮,殊少根據。因先認定“關關”爲雌雄和鳴,故而即在自然界尋找“雌雄情意至然有别”之鳥以當之,遂而出現了鳧、鴛鴦、天鵝、大雁之説。然而,遍檢先秦典籍,未見有以情鳥喻夫妻者,雌雄和鳴既不可信,鴛鴦、天鵝之説自難成立。就純生物學意義考之,當以郭璞《爾雅》注、邵晉涵《爾雅正義》爲是。日本東條一堂《詩經標識》亦曰:“王雎之鳥,解者不一。郭璞雕類之説,獨得其正矣。”稻生宣義《詩經小識》亦言:“雎鳩解者不一,當以郭景純所説爲正。”《左傳·昭公十七年》記郯子言少皞氏以鳥名官,以雎鳩氏爲司馬。孔穎達疏説:“司馬主兵,又主法制。擊伐又當法制分明,故以此鳥名官,使主司馬之職。”掌管軍事與法制,自然要十分威嚴,非柔順的小鳥如鴛鴦之類所能承擔,而兇猛之鶚則甚宜其職。《本草綱目·禽部》云:“鶚狀可愕,故謂之‘鶚’。其視雎健,故謂之‘雎’(按:李氏誤“雎”爲“睢”,故有此説)。能入穴取食,故謂之‘下窟鳥’。翱翔水上,扇魚令出,故曰‘沸波’。”焦循《毛詩草木鳥獸蟲魚釋》言:“嘗求之大江南北,有好居渚沚而食魚者,正呼爲鶚,五各反,王之入聲,緩呼之爲王雎,急呼之爲鶚。此古之遺稱,尚可求諸土語者。”此亦可備一説。王雎體長約二尺餘,趾有鋭爪,善捕魚,故又名魚鷹。日本岡白駒《毛詩補義》以爲雎鳩鷙鳥,有喻剛毅之意,剛毅或嫌於婦德,故冠以“關關”,而見和諧,以備婦德。實則此詩乃是以魚鷹求魚以象徵男子之求愛,與古之搶婚制有關。説見後。【在河之洲】河中的島嶼,是古時女性和男性學宫所在的地方。二句言:在河洲之上,傳來魚鷹和諧歡快的叫聲。

按:《毛傳》:“水中可居者曰洲。”陳喬樅《韓詩遺説考》録《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潔慎匹,以聲相求,必於河之洲隱蔽無人之處,故人君退朝入於私宫,后妃御見,去留有度。”孔穎達《正義》解“在河之洲”曰:“言后妃雖悦樂君子,不淫其色,能謹慎貞固,居在幽閒深宫之内,不妄淫褻君子,若雎鳩之有别。”蘇轍《詩集傳》曰:“水中可居者曰洲。‘在河之洲’,言未用也。”《毛詩李黄集解》卷一記李樗言“在河之洲”曰:“此言所居之所也。”雎鳩“雖爲儔偶,更不移處,既能有别矣又能關關然其聲之和。而以取譬后妃居深宫之中,嚴毅而有别”。黄櫄説:“在河之洲,取幽深之意而已。先儒之説則曰:雎鳩猛鷙而有别,以見后妃之嚴毅不可犯也。河洲取其遠離於水,以見后妃之不淫於色也。”考諸家所言,可注意者有二:一以河洲喻深宫后妃居所,二以其爲男女有别之地。“河洲”字本作“州”。《説文·川部》:“州,水中可居者曰州,水周繞其旁。从重川。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詩》曰‘在河之州’。”《字彙·水部》云:“洲,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别州縣之字也。”《爾雅·釋水》云:“水中可居者曰洲。”《廣雅·釋水》:“州,居也。”《釋名·釋水》:“洲,聚也,人及鳥獸所聚息之處也。”所謂“居”就是居住,即《易傳》所謂“穴居而野處”之“居”。大禹治水,劃天下爲九州,實際上是以水爲界,劃爲九個區域。《淮南子·墬形訓》説:“宵明、燭光在河洲,所照方千里。”《尚書·説命下》云:“既乃遁于荒野,入宅于河。”僞孔傳云:“遁居田野河洲也。其父欲使高宗知民之艱苦,故使居民間。”孔穎達疏云:“河是水名,水不可居,而云‘入宅于河’,知在河之洲也。《釋水》云:‘水中可居者曰洲。’初遁田野,後入河洲,言其徙居無常也。”於是可證河洲爲先民棲居之地。“州”與“島”古同音,古所言“州”,實即今所言之“島”。但考《詩》之河洲,非一般意義上的島嶼。古之經師在闡釋《關雎》時不厭其詳地强調一個“别”字,且將“河洲”與“隱蔽無人之處”、“慎固幽深”相綰結,看似荒唐,實淵源有自。河洲實乃貴族女子嫁前性隔離教育之地。所謂“别”,實指隔離。詳見《總説》。

又:冢田虎《冢注毛詩》云:“河,蓋西河,《禹貢》雍州據西河。”朱右曾《詩地理徵》言:“文王后妃太姒,郃陽人,故詩人詠之以河洲起興。陝西同州府郃陽縣東南四十里爲大河經流。”按:郃陽今作合陽,在黄河西岸。亦古西河之地。黄河古於此溢爲大澤,今其遺蹟尚有十五萬畝蘆葦蕩。此地有處女泉,有太姒古里傳説,與詩中環境頗爲相類。據此地百姓言:古時姑娘出嫁前,要到這裏沐浴。疑此爲古俗,當與古代女性隔離有關。【窈窕】閨門幽深的樣子。

按:《毛傳》:“窈窕,幽閒也。”《文選》卷二十一顔延年《秋胡詩》李善注引薛君《韓詩章句》曰:“窈窕,貞專貌。”《鄭箋》譯“窈窕淑女”爲“幽閒處深宫貞專之善女”,蓋合毛韓兩家之意而言之。揚雄《方言》卷二曰:“美狀爲窕,美心爲窈。”《楚辭·九歌·山鬼》王逸注:“窈窕,好貌。”王逸學《魯詩》,此蓋《魯詩》説。《孔疏》曰:“窈窕者,謂淑女所居之宫,形狀窈窕然。故箋言幽閒深宫是也。傳知然者,以其淑女已爲善稱,則窈窕宜爲居處。”漢儒其説已歧,後世經師,出入於漢儒之説,或以爲窈窕言德容,或以爲指居處。如楊慎《升庵經説》曰:“窈窕訓深宫爲是。深宫之地是幽閒。深宫固門曰幽,内言不出曰閑。窈窕言其居,貞專言其德。今解者混之,遂以窈窕爲德,誤矣。”姚際恒《詩經通論》曰:“‘窈窕’字從穴,與窬、窩等字同,猶後世言‘深閨’。”陳啟源《毛詩稽古編》曰:“窈窕,毛云幽閒也,又云是幽閒貞專之善女,明是指德而言,非謂所處之宫也。”吴夌云《吴氏遺著》曰:“‘窈窕’當與‘嬈嬥’通。窈窕,婦容也;淑,婦德也。”也有迥異於以上諸説者,如皆川愿《詩經繹解》説:窈窕有二義,其一婦女佳冶之貌,其一物狀杳遠難探之意,此詩乃兼二義而用之。龜井昭陽《毛詩考》則説:“窈窕,高貴態度也。”丁惟汾《詩毛氏傳解故》:窈窕爲籊籊之音轉,《衛風·竹竿傳》:“籊籊,長而殺也。”窈窕本義爲體長而高。體長而高,又舉止幽閒,故《毛傳》訓爲幽閒。

今考漢四家傳《詩》,用字多有異同,字異者義每有别。而於“窈窕淑女”一句,四家未見有異文,是四家於此認識相對統一。竊以爲,“窈窕淑女”乃是指處於特殊時期、有特殊身份的女性。“窈窕”二字皆從穴,自當與洞穴有關。《説文》:“窈,深遠也。”“窕,深肆極也。”是“窈窕”本義爲言洞穴之幽深,即如張舜徽先生《説文約注》卷十四所云:“窈窕二字本義,皆言穴之幽深寬閑,故字從穴。”據考古學及人類學家研究,人類的歷史有幾百萬年之久,這幾百萬年間,人類幾乎是在穴居中度過的,真正脱離穴居也只有幾千年。《詩經·緜》記周先人居處曰:“陶復陶穴,未有家室。”《周易·需》:“需于血,出自穴。”《墨子·節用中》曰:“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時,因陵丘堀穴而處焉。”《禮記·禮運》曰:“昔先王未有宫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吕氏春秋·先己》曰:“丘陵成而穴者安矣。”先民初以自然之洞穴爲居處,後由山地進入平原,仍沿穴居之俗而構製宫室。《後漢書·東夷列傳》:“(挹婁)土氣極寒,常爲穴居,以深爲貴,大家至接九梯。”《舊唐書·北狄傳》:“靺鞨……無屋宇,並依山水掘地爲穴,架木於上,以土覆之。”在殷墟發掘中,曾發現許多豎穴竇窑,深深淺淺,方方圓圓,形狀各異,學者們認爲此與遠古的穴居習俗有關。所謂“窈窕”者,原初自當是形容居處洞穴之狀的,而引申則有了形容宫室、山道等幽深之意。故楊慎《升庵經説》卷四舉證曰:“陶淵明《歸去來辭》‘既窈窕以尋壑’,《魯靈光殿賦》‘旋便娟以窈窕,洞房窱而幽邃’,《江賦》‘幽岫窈窕’,孫興公《天台賦》‘幽邃窈窕’,《封禪記》‘石辟窈窕,如無道徑’,曹攄詩‘窈窕山道深’,謝靈運詩‘窈窕究天人’,李顒詩‘窈窕尋灣漪,迢遞望巒嶼’,諸葛穎詩‘窈窕神居遠,蕭條更漏深’,喬知之詩‘窈窕九重閨’,杜詩‘窈窕丹青户牖空’,杜牧詩‘煙生窈窕深東第’。諸‘窈窕’字豈亦謂女德乎?”古代貴族女子婚前每要進行性隔離教育,其隔離每於幽避之所,即所謂深閨之中。後人稱新婚之房爲“洞房”,顯然也是遠古穴居習俗在語言上的殘存。“洞房”也即“窈窕”所狀之物。挹婁穴居,“以深爲貴”,此當是穴居者普遍的價值觀念。“窈窕”形容閨門幽深之狀,此深閨自非尋常人家女子所居。故“窈窕淑女”便具有了後世所謂大家閨秀之意。春秋人觀念,每以出身高貴爲美,如“孟姜”、“齊姜”之類,在《詩經》中每作爲“美女”之代稱,即是明證。又《禮記·昏義》言:“古者婦人先嫁三月……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處於“窈窕”深宫的少女,正當豆蔻年華,即所謂的黄花閨女,自然容貌嬌好。再經過教育,有教養,懂婦道,便多有了端莊閒雅之態,專貞賢淑之德。故此“窈窕”便引申有了美好之意。《毛詩》所謂之“幽閒”,《韓詩》所謂之“貞專”,《魯詩》所謂之“好貌”,皆是“窈窕”之引申義而非本義。【淑女】好姑娘。

按:舊多以“淑”言女子之品德。如:《毛傳》:“淑,善。”楊慎《升庵經説》:“淑,貞静之德也。”吴夌雲《吴氏遺著》:“窈窕,婦容也;淑,婦德也。”皆不妥。“淑”具有“美好”之意。《鹽鐵論·非鞅》:“淑好之人,戚施(醜陋貌)之所妬也。”張華《勵志詩》:“雖有淑姿,放心縱逸。”此皆非指德者。楊向奎先生以“淑女”指經過笄禮而待字之女子(《宗周社會與禮樂文明》)。所謂“笄禮”,即女子的成年禮。此説甚佳,惜少證據。疑“淑”當有清潔之意。《説文·水部》曰:“淑,清湛也。”《廣雅·釋詁一》曰:“淑,清也。”清有純潔、潔浄之意,此是否與原始時代女性舉行成年禮時須進行洗禮有關呢?《古列女傳》曰:“契母簡狄者,有娀氏之長女也。當堯之時,與其妹娣浴於玄丘之水。”所謂“浴於玄丘之水”,當即洗禮儀式。陝西洽川傳爲文王之妃太姒的老家,相傳《關雎》就産生在這裏。此地自古傳有處女泉,今尚存。傳説姑娘出嫁前,要先到這裏沐浴。此也正是“淑”字之意。淑之訓爲善,當是由此引申。【君子】貴族男子的稱呼。

按:舊以爲指文王,二十世紀解《詩》者,或以爲女子對其情人之稱,而由此申説,以此爲民間男女情歌。然揣上下文意,此非女子口吻。《説文·口部》:“君,尊也。从尹口,口以發號。”段玉裁注:“尹,治也。”《管子·侈靡》:“君子者,勉於人者也。”注:“君子者,德民之稱。”於此知“君子”爲貴族之稱。因貴族有權利接受教育,以文德自修,故《白虎通·號》曰:“或稱君子者何?道德之稱也。君之爲言群也,子者,丈夫之通稱也。”婦稱夫爲君子者,以其從屬於夫,以夫爲君,故又謂之夫君。【好逑】天造成雙的配偶。二句言:身處深閨的妙齡女郎,與君子最爲班配。

按:《毛傳》:“逑,匹也……宜爲君子之好匹。”《鄭箋》云:“怨耦曰仇……能爲君子和好衆妾之怨者。”《釋文》:“好逑,音求,本亦作‘仇’,音同。”《正義》曰:“逑,匹。《釋詁》文。孫炎云:相求之匹,《詩》本作‘逑’,《爾雅》多作‘仇’,字異音義同也。”臧琳《經義雜記》考“逑”字本作“仇”,《禮記·緇衣》、《漢書·匡衡傳》、《爾雅·釋詁》注等,引《詩》皆作“仇”。《後漢書·邊讓傳》“攜窈窕,從好仇”,李注:“仇,匹也。《毛詩》曰:君子好仇。”《文選·〈景福殿賦〉》“處之斯何,窈窕淑女”,注:“《毛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琴賦》“要列之兮爲好仇”,注:“《毛詩》曰:君子好仇。”嵇康《贈秀才從軍詩》“攜我好仇”,注:“《毛詩》曰:君子好仇。”臧氏曰:“嘗遍考《毛詩》,逑匹之逑皆作仇……而作‘逑’之爲出後人私改矣。”其説有理。鄭氏箋《毛詩》曰“怨耦曰仇”,即可證《毛詩》本作“仇”。鄭氏“怨耦”之説,本之《左傳》。《左傳·桓公二年》:“嘉耦曰妃,怨耦曰仇。”此説後人多不取。而《説文·辵部》亦曰:“逑,斂聚也……又曰:怨匹曰逑。”是“逑”亦有“怨匹”之訓。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曰:“逑爲怨匹,而詩多以爲美詞者,取匹不取怨也。”細按《詩》義,訓“怨耦”、“怨匹”,尤佳於訓“佳偶”。“好仇”之“好”,聞一多《詩經新義》以爲當讀作“妃”,即“嘉耦曰妃”之“妃”。其説甚善。聞氏曰:“妃、好本一字(《大戴禮記·保傅篇》‘及太子少長,知妃色’,《新書·保傅》篇作‘好色’,此又好妃相混之例),因之,《詩》之‘好仇’字雖作‘好’,義則或當爲‘妃’。”聞氏又以爲“妃仇”與“匹儔”聲義並同,實一語,其説雖佳,然未發其中之秘。《左傳》“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實爲古訓。男女之情,可合而不可離,合之則爲“嘉耦”,如膠似漆,即所謂之“妃”;離之則爲“怨耦”,相思成恨,即所謂之“仇”。通俗小説及今民間口語中,情人之間每相呼“冤家”,亦即此意。如《西廂記》第一折:“望得人眼欲穿,想得人心越窄,多管是冤家不自在。”後世或稱之“歡喜冤家”。通俗小説又言:“不是冤家不聚頭,相逢何不惹風流。”風流孽債無限,相合即可煙消。因而所謂“君子妃仇”,實猶言“君子的冤家”,正藴有熱烈的相愛之情在内。猶後世以冤家亦泛稱似恨實愛、難捨難離的人一樣,“好仇”亦可指不可分離的“鐵關係”,故《兔罝》言:“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又徐灝《通介堂經説》卷十三以爲“逑匹本字當作‘雔’。《説文》云:‘雔,雙鳥也,讀若疇。’蓋雙鳥爲雔,引申爲凡相匹對之稱,假借作逑、仇耳。”其見頗新。于省吾《詩經新證》取證於金銘,亦以爲本字當作“雔”,而其初形則作兩鳥相向或相反狀。《説文》兩“隹”作一順形,則失去了造字本義。

章評:此章暗點出水邊豔遇。“關關”是聲,“雎鳩”是景,“河洲”是地,“淑女”是情,“好逑”是思。只消數語,便將耳中聲、眼中景、意中人、心中情一併托出。“窈窕”一句,是要眼處,只爲此,便害得許多相思。“先聲後地,有情。若作‘河洲雎鳩,其鳴關關’,意味便短”。(牛運震語)二

參差(cēncī)荇(xìng)菜,

長長短短的荇菜啊,

左右流之。

將那肥美的細細尋求。

窈窕淑女,

那高貴嫻雅的姑娘,

寤寐(wùmèi)求之。

夢中也把她苦苦追求。

〖異文〗參:《説文》引作槮。荇:《釋文》本亦作莕,《説文》又作。寤寐:馬王堆帛書《五行篇》引作唔眛。

〖韻讀〗流、求,幽部。【參差】長短不齊的樣子。

按:《説文·木部》引作“槮差”,曰:“槮,長木貌。”蓋言如木之有長短不齊。《説文·竹部》曰:“篸,篸差也。”段注曰:“蓋物有長有短則參差不齊,竹木皆然。今人作參差,古則從竹從木。”《韻會》曰:“三相參爲參,兩相差爲差。”其説可參。然考參差雙聲,其初疑當爲“差差”。《説文》曰:“差,貳也,差不相值也。”《荀子·正名》:“差差然而齊。”楊倞注:“差差,不齊貌。”音變則作“參差”。所謂嵾嵯、篸差、參縒、差池、柴池、茈虒、蹉跎等,字雖不同,意實相襲。【荇菜】多年生水草,又稱金蓮子,嫩時可食,也用於祭祀。

按:《毛傳》:“荇,接余也。”陸璣《詩疏》云:“接余,白莖,葉紫赤色,正圓,徑寸餘,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與水深淺等,大如釵股,上青下白,煮其白莖,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古鮮美食物,每用於祭祀,故《毛傳》説“共荇菜,備庶物,以事宗廟”。程大昌《演繁露》卷三曰:“《詩》:‘參差莕菜,左右采之。’許氏曰:菨餘也。左右者,后妃左右所謂淑女也。言左右淑女如河洲之有菨餘也。予於是疑漢之婕妤取此義以名也。字或加女則爲婕妤,或加人則爲倢伃,皆本詩之莕菜而增偏旁也。漢世名所采良家女爲采名,或亦本此矣。”嚴粲《詩緝》卷一説:“參差訓不齊,凡菜皆不齊,何獨荇也?今池州人稱荇爲莕公鬚,蓋細荇亂生有若鬚然。詩人之辭不苟矣。”【左右流之】指左右前後尋求。流,尋求、求取。此二句言:荇菜參差不齊地飄浮在水面,前後左右來尋求,采摘那肥美可食的。

按:左右,《鄭箋》曰:“助也。言后妃將供荇菜之葅,必有助而求之者。”言左右相助,此爲經義而非詩。詩意本以“左右”代指前後左右多方。流,《毛傳》曰:“求也。”《鄭箋》於“流”字無釋。《正義》説:“此章未得荇菜,故助而求之。”是以“流”爲尋求意。朱熹《詩集傳》則説:“流,順水之流而取之也。”關於“流”字,後儒約有七説,一是尊《朱傳》者,元明以降,爲科舉而釋《詩》之作多從朱説。朱熹顯係遷就《毛傳》之意,將“水流”與“求取”二意合而一之,隨文生訓,自然有附會之嫌。二是尊《毛傳》者,清儒牟庭《詩切》曰:“‘流’即‘摎’之假音,故訓爲求。今俗語取於水中謂之撈,即流之聲轉,詩人之遺言也。”陳奂《詩毛氏傳疏》曰:“‘流’本不訓‘求’,而《詁訓》云爾者,‘流’讀與‘求’同。”丁惟汾亦云:“流、求疊韻假借,流本當作求,因與下求字重文,故借流爲求。”三釋“流”爲“流之於水中”。元李冶《敬齋古今黈》曰:“左右流之。流者,流之於水中也。荇菜流在水中,可以爲薦宗廟。如淑女居幽閒之處,可以配君子。故后妃寤寐之時,嘗且求之。毛萇直以爲流水(當作求),無此義。”清儒姚際恒《詩經通論》以爲:“隨水而流,未即得也。”牟應震《詩問》以爲:“荇,水草,故曰‘流之’,此古人字法……《毛傳》《爾雅》但訓曰‘求’,于義不完,不知何處‘流’字可作‘求’字解也。”鳳韶《鳳氏經説》曰:“謂荇菜生水中,或左流之,或右流之,未及采也。”方玉潤《詩經原始》以爲言“左右皆流而無方”。于省吾《澤螺居詩經新證》卷中亦言:“《毛傳》訓‘流’爲‘求’,後世多從之,實則‘流’無‘求’訓。古籍中除去《爾雅·釋詁》本諸《毛傳》,與《毛傳》同訓外,並無它例。”四釋“流”爲“浮浮然”。毛奇齡《毛詩寫官記》卷一曰:“或有問於寫官曰:‘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流也者,順水之流而取之也與?抑非與?敢取是。寫官曰:流者,泛無定也,安所得取之者也?女子居於家,靡所適也,如荇之在水浮浮然,故求之。且求之得不得,未可知也。故諺語曰‘一女留,百家求’也,故曰‘寤寐求之’,又曰‘求之不得’。”五釋“流”爲“周流視察”。林義光《詩經通解》説:“流,周流視察之也。《爾雅》云:流,擇也。又云:流,求也。流訓爲求,又訓爲擇者,擇當作睪。《説文》:睪,司(伺)視也。伺視則與求同意……謂欲審視荇菜之所在。”六釋“流”爲趣。安井衡《毛詩輯疏》云:“流猶趣也。凡人意趣所好,趣必求之,是流有求義也。”七以“流”爲捕捉。瑞典漢學家高本漢《詩經注釋》説:“流”可能是“罶”或“留”的借字。“左右流之”就是“向左向右去捕捉它(飄浮的植物)”。今考各家不從《毛傳》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因爲古無訓“流”爲“求”之例。如高本漢説:流作求解,典籍可没有這樣的例子。即使借爲摎,摎作求解,也是西元第二世紀的事,實在太晚了。今有學者亦以“流”爲“隨水漂浮不定”之意,筆者撰《詩經圖注》,亦作此解。然目睹荇菜之後,始知此説尚須思考。因荇菜多生長於湖泊静水之中,流動緩慢的溪河中偶爾可見,但因其葉圓大,覆蓋於水面,連成一片,莖細而深,藏於水下,不易見其左右流動之態。漢唐學者多生活於鄉村,深知荇菜之性,故不以“流”作“流動”解;今之學者多聚集於城市,不知荇菜爲何物,因知其爲水草,故聯想到其於水中流動之狀。再則,“左右流之”與“左右采之”、“左右芼之”句法相同,“采”、“芼”主體皆爲人,“流”字不應獨以荇菜爲主體。因而《毛傳》“流求”之説,似不可易。《詩切》曰:“《廣雅》曰:‘摎,捋也。’曹憲音‘摎’爲‘流’。張衡《思玄賦》舊注‘摎,求也’。”此説可從。“流”借爲“摎”,故可訓“求”。求有尋找、選擇之意。《玉篇·裘部》:“求,索也。”《周禮·地官·牛人》:“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孫詒讓《正義》引惠士奇云:“擇其毛而卜之,是爲求牛。”《爾雅·釋詁》:“流,擇也。”亦是此意。“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三章是遞進關係。“左右流之”言未得時而尋找、挑選,是尚無目標;“左右采之”是有目標之後求取之;“左右芼之”,言采取之後做菜以祭祀。以此喻求淑女之過程。【寤寐求之】言日夜思念,想得到淑女。

按:寤寐古約有五説。一、《毛傳》曰:“寤,覺。寐,寢也。”朱熹曰:“或寤或寐,言無時也。”二、牟庭《詩切》曰:“寤寐者,謂明目而卧也。”三、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據《説文》:“寤……一曰,晝見而夜夢也。”曰:“寤寐,猶夢寐也。”四、馬瑞辰又據《柏舟》“耿耿不寐”,而《易林》作“耿耿寤寐”,以爲:“寤寐又即不寐。”五、林義光《詩經通解》説:“寤,覺也;寐,眠也。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者,謂寤始覺而察視夫人,則既夙興而離房也。”由詩意求,當仍以毛、朱説爲是,寤寐猶言日夜。

章評:此章寫求愛。由荇菜再補進一抹景色。“流”、“求”二字化静爲動,以示求愛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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