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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4 04: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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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伯著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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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 修订译本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 修订译本试读: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古典社会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现代比较文化研究的先驱人物。在西方,他的名字经常和卡尔·马克思以及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联系在一起,以其渊博的学识、精深的造诣、丰富的著述成为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界的巨人,被奉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鼻祖。代表作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等。Chinese Copyright © 2018 by SDX Joint Publishing Company.All Rights Reserved.本作品中文版权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印。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修订译本/(德)马克斯·韦伯著;甘阳编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10ISBN 978-7-108-06218-5Ⅰ.①民… Ⅱ.①马… ②甘… Ⅲ.①韦伯(Weber, Max 1864—1920)—经济思想—文集 Ⅳ.① F095.164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8)第022240号责任编辑 王晨晨装帧设计 薛 宇责任校对 张 睿责任印制 宋 家出版发行 三联书店(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 100010)网  址 www.sdxjpc.com排  版 北京金舵手世纪图文设计有限公司经  销 新华书店印  刷 河北鹏润印刷有限公司版  次 2018年10月北京第1版2018年10月北京第1次印刷开  本 880毫米×1092毫米 1/32 印张5.625字  数 112千字印  数 0,001-8,000册(印装查询:01064002715;邮购查询:01084010542)韦伯文韦伯研究再出发——选第一卷编者前言甘 阳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的思想和学术生涯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世纪90年代初韦伯在德国思想界崭露头角开始到1897年韦伯精神崩溃止。随后是整整六年韦伯完全丧失学术工作能力的痛苦时期(1897—1903)。从1903年韦伯发表其第一篇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章为标志而重新恢复学术与政治活动开始,是为韦伯学术活动的第二阶段,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即为此阶段的成果;这一阶段大体以1910年韦伯发表《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反批评》一文告一段落。第三阶段则从1910年到1920年韦伯因肺炎病卒而终,此期间韦伯日益转向对西方和非西方文明的比较宗教研究,同时以极大精力主持《社会经济学》(Sozialokonomik)研究系列,最后遗留下《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这部未完成的巨著(遗稿以《经济与社会》这一误置的书名刊行),以及同样只完成部分的“比较宗教社会学系列研究”(参本书[1]“韦伯生平著述年表”)。

我们编选本书的目的是试图以较小的篇幅反映出韦伯学术第一阶段的基本旨趣和主要关怀。韦伯在这一阶段的论著是以往韦伯研究最忽视,但晚近以来则为学界特别重视的文本。其中韦伯在1895年就任弗莱堡大学经济学教授时发表的著名就职演讲《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本书第三篇)现在尤其被普遍认为是了解韦伯思想的最重要入手点,我们因此也以这篇著名讲演的标题作为韦伯文选第一卷的书名。

按理来说,韦伯学术第一阶段著作对于韦伯研究的重要性本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韦伯的学术生涯并非迟至他四十岁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时才开始,相反,《新教伦理》本身乃是韦伯将近二十年思想挣扎(其中一度精神崩溃)的结果。事实上韦伯夫人在《韦伯传》中曾说,韦伯思想在二十四岁即他写博士[2]论文时已定型,以后只是不断丰富但却从未重塑。这话当然不能全信,因为实际上即使到韦伯发表《新教伦理》以至1910年发表《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反批评》为止,他都还根本没有提出日后被看成他思想标签的所谓“西方理性主义”问题,更没有提出研究非西方文明的必要性,这些问题意识只是在韦伯学术第三阶段(1910[3]年后)才逐渐开始发展。但有一点确实是目前学界一致同意的,即韦伯思想从第一阶段到第三阶段有着很强的连续性。其中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尽管中间有六年精神崩溃的中断,但[4]韦伯思考的问题却似从未打断过一样。本书最后一篇因此特地收入韦伯大病复出后的第一次学术演讲,即他访问美国时所作的学术报告(1904年),以彰显这一连续性。读者不难看出,这篇学术报告的主题与韦伯十年前思考的中心问题,即德国从农业文明转向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所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困境(本书第二篇、第三篇),乃一脉相承。确切地说,韦伯第二阶段的重要论著如《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客观性”》以及《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事实上是企图回答他自己第一阶段思索中所面临的诸多困扰。正因为如此,离开了对第一阶段著作特别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这篇著名就职演讲的了解,我们事实上将很难理解韦伯为什么大病复出后要首先花如此大精力不懈地论述所谓“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同样,他为什么要写《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问题背景也变得全然晦暗不明。而由于这种晦暗不明,韦伯学术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变化也更加费解。例如为什么韦伯会有所谓“从‘资本主义问题’转向‘理性主义[5]问题’”这一转向?所谓理性主义问题本身又究竟是一个什么问题?为什么他要转向西方和非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所有这些事实上都不像以往认为的那么自明。

晚近以来韦伯研究的一个重要发展,如著名韦伯专家施路赫特教授(Wolfgang Schluchter)所指出,就在于所谓韦伯的“著述史”(Werkgeschichte)本身成为焦点并成为进一步弄清韦伯思想脉络的[6]前提。对韦伯第一阶段著作从忽视到重视的变化,是与韦伯研究中这一“著述史”问题日益突出有关的。所谓“著述史”问题说起来本应是任何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亦即我们通常所说,在研究一个作者时不应割裂其文本脉络而任意抽取某些篇章段落作断章取义的解释,而应从作者本人的文本脉络及其时代背景出发去研究其著作和思想。但在韦伯研究中,以往长期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恰恰就在于相当多的论者并不是从韦伯著作的文本脉络和韦伯本人的思想历史脉络出发,而是以某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出发去解读韦伯,其结果是许多解释常常似是而非,不但无法在韦伯的著述本身得到充分印证,而且不乏把韦伯所反对的东西说成是韦伯主张的东西的情况。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由于韦伯去世(1920年)后的德国和欧洲一直处在二次大战前后的恶劣环境下而导致欧洲社会科学发展的停滞,因此韦伯的著作和思想在德国本土和欧洲事实上长期被忽视。例如今天被看成其思想集大成的遗著《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虽然在韦伯去世后不久即由其遗孀以《经济与社会》为名于1922年出版,但该[7]书到1947年为止只售出不到两千本。韦伯在西方社会科学界的影响事实上是首先经历“美国化”的过程,并在二战结束后以“出口转内[8]销”的方式,重新得到德国和欧洲学界重视的。这一“韦伯美国化”的过程一方面确立了韦伯被公认为西方现代社会科学奠基者的地位,甚至有所谓“谁掌握了对韦伯的解释权,谁也就有望执学术研究的牛耳”(Who ever controls the interpretation of Weber can entertain hopes of also governing scientific activity)的戏言。但另一方面,正如今天学界一致认为的,这种“美国化的韦伯”主要是二战后美国主流社会科学界对韦伯思想的解释,更多是以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建构社会学理论系统的需要出发(以帕森斯为代表),而并非从韦伯思想本身的脉络及其历史时代的背景性问题出发。也因此,这种“二战后的美国韦伯”与“一战前后的德国韦伯”几乎可以说是道不同而不相谋。

德国学术界可以理解地逐渐群起纠正这种“美国化的韦伯”。1959年德国历史学家和韦伯专家蒙森(Wolfgang Mommsen)率先发表影响深远的《马克斯·韦伯与德国政治:1890—1920》(增订第二[9]版1974,英文版1984),第一次把韦伯及其问题意识放到韦伯本身的时代来考察,是为“使韦伯脱美国化”之始。同年另一德国学者滕布鲁克(Friedrick Tenbruck)亦发表长文指出韦伯时代所谓“社会科学方法论”与二战后美国社会科学热衷的所谓“方法论”实在乃风马[10]牛不相关的事。不过在当时,这些著作的影响主要限于德语世界和少数专家。但70年代中以后,一方面美国本身所谓社会科学“去帕森斯化”的趋势导致社会科学基本范式(paradigm)发生根本变化[11],另一方面则是德国学界在“韦伯著述史”的研究进展日益使“一战前后的德国韦伯”逐渐有取代“二战后的美国韦伯”之势。1975年凯斯勒博士(Dirk Kasler)发表了韦伯著述的详细编年考证,第一次使韦伯著作的写作和发表次第有了一个比较清楚的编年史根

[12]据。同年滕布鲁克教授发表震撼学界的《韦伯著作的主题统一性[13]问题》一文,提出《经济与社会》不是韦伯主要代表作这一惊世骇俗的论点,从而使韦伯“著述史”问题成为以后任何韦伯研究再无法回避的问题。翌年,以蒙森、施路赫特和文克尔曼(Johannes Winckelmann)等五位专家为主编的《韦伯全集》(Max Weber-Gesamtausgabe)编辑委员会,开始计划系统出版新的“批评—历史[14]版”韦伯著作。1984年国际学界在伦敦召开规模盛大的“韦伯与他的同时代人”研讨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德国的韦伯”和“一战前后的韦伯”在韦伯研究中的地位已基本取代“美国韦伯”和[15]“二战后的韦伯”的标志。在这次大会上,德国学者亨尼斯(Wiilhelm Hennis)发表的主题报告《韦伯与德国历史学派政治经济[16]学》进一步提出“韦伯不是社会学之父”的论点。其含义当然不是要贬低韦伯的学术成就,而是强调韦伯的问题意识和学术旨趣与今天人们一般所说的社会学实在相去太远,因此“从现时社会学的角度将不可能使韦伯著作的基础及基本原则得到历史的解释”。使韦伯“脱美国化”由此同时发展为“使韦伯脱社会学化”,即认为要了解韦伯就必须首先研究“社会学以前的韦伯”(Weber before [17]Sociology),特别是韦伯学术第一阶段的著作。1990年,在美国著名韦伯专家罗斯(Guerther Roth)等主持下,又有“韦伯的新教伦理:起源、证据与背景”讨论会,同样突出了韦伯名著《新教伦理与[18]资本主义精神》的德国背景和时代背景。

总之,晚近二十年来西方韦伯研究的基本倾向是日益强调对韦伯的研究必须从弄清韦伯本人的文本脉络和思想历史背景出发,从而表现为“解构美国韦伯,重构德国韦伯”的趋势,并由此突出了韦伯思想第一阶段在韦伯研究中的重要性。我个人认为这一新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是有利的,而且具有超出韦伯研究本身的意义。其原因在于,“一战前后的德国韦伯”是从德国乃当时欧洲一个后起发展国家这种历史处境出发来思考问题的,事实上,韦伯全部问题意识都是从当时德国大大落后于英国等欧洲发达国家这种焦虑意识[19]出发的。“德国韦伯”的这种历史处境及其焦虑意识,不消说乃与我们中国人至今的历史处境和问题意识具有更多的相关性。相反,“二战后的美国韦伯”则以一种发达国家的自鸣得意心态,力图描绘出一套普遍适用的所谓“现代化理论”,这与身处落后国家境遇的“德国韦伯”的心态是格格不入的。韦伯终其一生根本反对有任何“普遍历史规律”,根本反对把社会理论系统化的努力,认为“一种系[20]统化的文化社会科学这一观念本身就不知所云”。因为这种追求系统化、普遍化的企图,在韦伯看来,只可能落入“黑格尔式泛理性主义”(Hegelian panlogism)甚至“自然主义式的一元论”[21](naturalistic monism)。晚近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特别批判韦伯落入“文化主义”即特殊主义,而未能提升到普遍主义的高度,并以超越韦伯的文化特殊主义而论证人类理性发展的普遍性为自[22]我期许。雄心壮志诚然可嘉,但我却不能不怀疑哈贝马斯究竟是超越了韦伯还是根本就还没有达到韦伯的视野!晚近以来学界已常常指出韦伯以后的西方社会理论导致“具体历史之维在现代社会理论中[23]的黯然失色”(the eclipse of history in modern social theory),今天应该是更注重“具体历史之维”的时候了。

中国学术界对韦伯学术的兴趣由来已久。十年前我们在北京创办大型学术文库“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时组译的第一本著作就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全译本(于晓、陈维纲等译,甘阳、苏国勋校。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第一版)。这本《韦伯文选》则是我在诸多朋友的敦促和支持下勉力所为,然因时间精力之有限,前后拖延几达三年之久。惟愿它对中文学界的韦伯研究尚不无小补。1997年3月于芝加哥大学[1] 有些学者如Keith Tribe以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作为韦伯第二阶段的终点和第三阶段的起点。这种分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似乎过分强调了外部政治环境对韦伯的影响,而未能充分注意韦伯思想发展仍有其内在理路,因此本文不采此说。相反,以1910年左右作为划分韦伯学术第二和第三阶段的根据是,韦伯此后日益转向东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参施路赫特Wolfgang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A Weberian Perspectiv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第一、第十二和第十三章。以及施路赫特Paradoxes of Modernity: Culture and Conduct in the Theory of Max Weber(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106ff。Tribe的划分见其Prussian Agriculture-German Politics: Max Weber 1892-1897, Economy and Society 12(1983): 181-226。[2] Marianne Weber. 1926, Max Weber. A Biography, Translated by Harry Zohn (Transaction Books, 1988): 85.[3] Wolfgang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ch. 12.[4] 可特别参见Reading Weber, edited by K. Tribe(Routledge, 1989)。[5] Wolfgang Schluchter, The Rise of Western Rationalis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1): 9.[6] Wolfgang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411.[7] 参Bendix and Roth, Scholarship and Partisanship. Essays on Max Weber (Berkeley 1971): 43。关于该书在二战前影响很有限这一点亦参Dirk Kasler, Max Weber: An Introduction to His Life and Work(Chicago 1988): 206ff,以及Gerd Schroeter, Max Weber as Outsider: His Norminal Influence on German Sociology in the Twenties, in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the Behaviour Sciences 16(1980): 317-332。[8] 关于韦伯在美国被帕森斯等塑造成为“社会学家”的过程以及这一“社会学家韦伯”内销回战后德国的过程,参Tribe为亨尼斯《重建韦伯》英译本写的《译者导言》。W. Hennis, Max Weber: Essays in Reconstruction. Translated by Keith Tribe(London: Allen & Unwin, 1988). 关于韦伯“美国化”过程的分析,参Roth, Max Weber: A Bibliographical Essay, Zeitschriftfur Soziologie 6, 1977: 91-118。亦参Irving Louis Horowitz, Weber and the Spirit of American Sociology, Sociological Quarterly, 1964, pp. 334-354。[9] Wolfgang L. Mommsen, Max Weber and German Politics: 1890-1920. Translated by Michaels Steinberg(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10] Tenbruck, Die Genesisder Methodologie Max Weber, Kolner Zeitschriftfur Soziologie XI, 1959: 573-630.[11] 参Jere Cohen et al, De-Parsonizing Weber: A Critique of Parsons’ Interpretation of Weber’s Sociolog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0 (1975): 229-241. Cohen et al. On the Divergence of Weber and Durlkeim: A Critique of Parsons’ Convergence Thesi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0(1975): 417-427. David Zaret, From Weber to Parsons and Schutz: the Eclipse of History in Moden Social Theor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5(1980), 3: 1180-1201.亦参Robert W. Friedrichs, A Sociology of Sociology(New York, 1970)。[12] Dirk Kasler, Max Weber-Bibliograhie, Kolner Zeitschrift fu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 27(1975): 703-730. Also, Kasler, Max Weber: An Introduction to His Life and Work. Translated by Philippa Hurd(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originally 1979), esp., pp. 242-275.[13] “韦伯著作的主题统一性问题”这个标题是滕布鲁克本人将此文译为英文时的标题,该文最初以德文发表时题为“韦伯的著作”。参Friedrich H. Tenbruck, Das Werk Max Weber, Kolner Zeitschrift fur Soziologie und Sozialpsychologie 27(1975): 663-702。英译见The Problem of Thematic Unity in the Works of Max Weber,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31(1980): 313-351。英语学界对有关讨论的最早反应参Stephen kalberg, The Search for Thematic Orientations in a Fragmented Oeuvre: The Discussion of Max Weber in Recent German Sociological Literature, Sociology 13 (1979) : 127-139。[14] 根据1981年由施路赫特执笔、以编委会名义发行的《韦伯全集说明书》(Prospect der Max Weber Gesamtausgabe, Mohr 1981),《全集》将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著作与演讲”十八卷(1984年增为二十二卷,其中有些卷含若干分册);第二部分“通信”八卷;第三部分“手稿与讲课笔记”两卷。《全集》最初两卷出版于1984年,分别为第一部分的第三卷和第十五卷。[15] 会议论文出版为Max Weber and His Contemporaries, edited by W. J. Mommsen(London, 1987)。[16] W. Hennis, A Science of Man: Max Weber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In Max Weber and his Contemporaries, edited by W. J. Mommsen(London, 1987): 255-228.并参W. Hennis, Max Weber: Essays in Reconstruction. Translated by Keith Tribe(London: Allen & Unwin, 1988)。[17] L. Scaff, Weber before Weberian Sociology,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35 (1984): 190-215. Tribe, Prussian Agriculture-German Politics: Max Weber 1892-1897, Economy and Society 12(1983): 181-226. Martin Riesebrodt, From Patriarchalism to Capitalism: the Theoretical Context of Max Weber’s Agrairian Studies(1892-1893), Economy and Society 15(1986): 476-502.[18] 会议论文出版为H. Lehmann and Guerther Roth, eds., Weber’s Protestant Eth-ic: Origins, Evidence, Contexts(Cambridge, 1995)。并参Gordon Marshall, In Search of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An Essay on Max Weber’s Protestant Ethic Thesis(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2)。[19] H. Liebersohn, Fate and Utopian German Sociology, 1870-1923(The MIT Press, 1988). Giddens, Politics, Sociology, and Social Theor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ch. 1.[20] Weber, The Methodolog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edited by E. Shils(The Free press, 1949): 84; also see 56-57, 72-75, 80-81.[21] Ibid., 86.[22]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 2 volumes(Beacon Press, 1984, 1987), vol. 1, esp. pp. 157-185.[23] David Zaret, From Weber to Parsons and Schutz: the Eclipse of History in Modern Social Theor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5(1980), 3: 1180-1201. 亦参Robert W. Friedrichs, A Sociology of Sociology(New York, 1970)。韦伯生平著述年表甘 阳 编184月21日生于埃尔福特641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出版6718德国统一,是为德意志第二帝国,以俾斯麦为首相7118尼采《悲剧的诞生》出版7218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8218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一年83奥地利经济学派代表孟格尔发表《探索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1的方法》,德国历史经济学派代表许默勒对该书发表尖锐抨击,从8而引发影响深远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之争”(Methodenstreit);同8年德国哲学家狄尔泰亦出版《社会人文科学引论》而被许默勒引为3真正奠定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18入柏林大学攻读法律8418《资本论》第二卷出版,恩格斯作序再度挑起价值理论之争,成为8“方法论之争”另一战场518尼采《道德的谱系》出版8718通过博士论文《中世纪贸易公司的历史》8918俾斯麦下台9018完成并出版讲师资格论文《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公法与私法9的重要性》,开始在柏林大学教授罗马法、日耳曼法及商法11学术重心从法学转向经济学;受“社会政策研究会”委托,分析德8国东部农业社会结构变迁及其对德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以此为9基础发表多篇文章,开始其对德国政治经济转型的具体分析218与玛丽安娜结婚9318《资本论》第三卷出版,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开始进入德国学术界并9强烈影响韦伯和桑巴特等德国年青一代社会科学家41放弃名校柏林大学法学教授机会,反接受当时地位甚低的地方性大8学弗莱堡大学聘请出任经济学教授,这一选择本身反映了法学在欧9洲学术的传统崇高地位已经下降,经济学成为领头学科415月在弗莱堡大学发表著名的经济学教授就职演讲《民族国家与经8济政策》,明确阐明自己对经济理论、经济政策及其与政治的关系9的看法,强调“经济科学是一门政治科学”,预示了日后关于社会5科学方法论问题的一系列基本思考18发表《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96 转任海德堡大学政治科学教授18发表《古典西方农业社会状况》97 与父亲激烈争吵,不久父亲去世  1897—精神崩溃,被迫停止一切教学、研究与政治活动190319桑巴特出版《现代资本主义》021德国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李凯尔特发表《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9限》,韦伯认为此书为他提供了解决社会科学方法论之争的哲学和0逻辑基础219重返学术活动,完成并发表第一篇“方法论著作”:《罗歇尔的0〈历史方法〉》;动手写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一部分318—10月访问美国并发表病后第一次公开演讲《资本主义与农业社9会》;出任《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杂志主编,撰写著名的《新发0刊词》即《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的客观性》(第二篇方法论论4文);11月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一部分19俄国二月革命051自学俄文以研究俄国革命进展;6月发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9神》第二部分;发表第三篇方法论论著《克尼斯与非理性的问题0(上)》519尼采《权力意志》出版061发表第四篇方法论著作《克尼斯与非理性的问题(下)》;发表第9五篇方法论著作《文化科学的逻辑之批判研究》;发表《论俄国宪0政民主的处境》;参加德国社会民主党年度大会619发表第六篇方法论著作《批判斯旦慕勒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驳0斥”》71将旧文《古典西方农业社会状况》扩展为长篇专著出版;出任“社9会经济学大系”主编,拟定卷次目录,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题为《经0济与社会》,最初计划的结构如下:1. 经济与法律;2. 经济与社会9群体(家庭与社群,身份团体与阶级,国家);3. 经济与文化1参与创立德国社会学学会;发表《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反9批评》,从而将围绕《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争论告一段落,1开始思考新的研究方向01由“为什么只有西方有和声音乐”这一问题触发,第一次开始考虑9更一般的“为什么只有西方才具有一种独特的理性主义”这一支配1其后期学术思考的中心问题,开始走向西方与非西方的宗教文化比2较研究19发表《论解释的社会学的若干范畴》;因社会学方法论之争退出德1国社会学会31修订“社会经济学大系”的编辑计划,大大扩展自己承担的部分并9将之题为《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调整后的计划如下:《经1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4诸社会领域的范畴;经济与法律 第一章:的基本关系;经济组织关系一般 第二章:家庭共同体;庄园;企业 第三章:邻里关系;家族;社群 第四章:族群共同体 第五章:宗教共同体 第六章:市场关系 第七章:政治联合体:法律的发展;身份团体;阶级;  政党;民族 第八章:支配  1. 三种正当性支配类型  2. 政治性支配与僧侣支配  3. 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类型  4. 现代国家的发展19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419报名参军不成而义务组织九所战时医院1419开始发表系列比较研究《诸普世宗教的经济伦理》,是年发表的包1括:《导论》;《儒教》;《中间考察:宗教拒世的阶段与方向》51开始发表战时政论文章;2月发表著名公开信《两种法则》,强调9大国与小国在历史面前的责任不同;4月发表《诸普世宗教的经济1伦理》第二部分《印度教与佛教》;12月发表《印度教与佛教6(续)》19俄国十月革命1715月发表《印度教与佛教(续完)》;发表《论德国的普选与民主》;9发表《何谓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无涉〉》;10月发表《诸普世1宗教的经济伦理》第三部分《古代犹太教》;11月在慕尼黑发表著7名演讲《以学术为业》19德国要求停火;一战结束181发表《论新政治秩序下德国的议会与政府》;加入新成立的德国民9主党;任维也纳大学经济学教授;3月、7月、12月连续发表《古1代犹太教(续)》811月发表著名演讲《以政治为业》;2月发表《帝国总统制》,力主9德国今后应实行总统制而放弃原先的议会政体主张;5月参与凡尔1赛和谈德国代表团顾问工作;参与制定战后德国新宪法(魏玛宪9法);6月发表《古代犹太教(续)》;受聘为慕尼黑大学教授19将《诸普世宗教的经济伦理》与较早发表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1精神》合并修订,拟编为《宗教社会学文选》,结构拟定如下:9 第一卷:著者绪论  1.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2. 新教各宗派与资本主义精神  3. 诸普世宗教的经济伦理  引论  儒教与道教中间考察:宗教拒世的阶段与方  向 第二卷:印度教与佛教 第三卷:古代犹太教法典犹太教;早期基督教;东方 第四卷(未着手):基督教;伊斯兰教;西方基督教191月发表《古代犹太教(续完)》;6月14日因肺炎病卒2019未完成遗稿《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由遗孀玛丽安娜整理以2《经济与社会》书名出版1  有些学者如Keith Tribe以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作为韦伯第二阶段的终点和第三阶段的起点。本文不采此说。相反,以1910年左右作为划分韦伯学术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根据是,韦伯此后日益转向东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参施路赫特(Wolfgang Schluchter)  Rationalism, Religion, and Domination. A Weberian Perspectiv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第一、十二和十二章。K. Tribe的划分见其Prussian Agriculture-German Politics: Max Weber 1892-1897, Economy and Society 12(1983): 181-226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1]因甘 阳 译

罗马帝国的衰亡并非是由外部因素所造成,亦即并非由于其敌人在数量上大占优势,亦非因为帝国本身缺乏政治领袖。事实上,罗马[2]帝国在其最后的百年中不乏伟大的政治家,例如英雄人物螫底猁喀[3](Stilicho)就集日耳曼的勇武与老道的外交手段于一身。然则为何[4]日后那些土头土脑的封建部落诸如梅偻瘟人(Merovingians)、喀[5][6]噜琳人(Carolingians)以及萨喀森人(Saxons)能够动员足够的兵力去抵挡撒拉森人(Saracens)和匈奴人(Huns)的凶猛进攻,而罗马人即使有斯提利科之辈为领袖却已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答曰:罗马帝国早就已经在衰落中,蛮族的入侵只不过为罗马漫长的衰落过程画了一个句号罢了。

不过首先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古典西方文明的衰落并非由于罗马帝国的衰亡所造成。事实上,古典西方文明本身在此之前早就已经没落,但罗马帝国作为一个政治联合体却在古典文明衰落几世纪后仍然存在。早在第三世纪初,罗马文学已乏善可陈,罗马法学则与其各学派一起退化;希腊罗马的诗歌几已绝种,历史编纂一片凋零,甚至连铭文都已难得一见。用不了多久连拉丁文本身都已让位给各种方言。

再过一个半世纪即当西罗马帝国最终灭亡时,帝国内部事实上已经从文明退化为野蛮状态了。只不过伴随着人口迁徙,外部蛮族的入侵并未建立新的制度来代替帝国的旧制度,以至梅偻瘟王朝至少在高卢一度基本上是罗马外省组织的延续。

由此我们不能不问:古代世界文明衰落的原因究竟何在?

对此自然早就有过各种解答,有些不着边际,有些则从正确前提导出错误结论。例如有人论证说,是专制主义扼杀了古代人的心智及其政治生活和文明。然而再明显不过,腓特烈大帝(Frederich the [7]Great)的专制主义恰恰是促成欣欣向荣的动力。另外一些人宣称,乃上层社会的奢侈与堕落招致历史对他们的惩罚。但奢侈与堕落都只是病兆,而非病因。导致古典文明衰亡的原因远比任何个人的邪恶重大得多。

再有一种解释则将重心放在罗马妇女的解放上,以及认为统治阶层之间婚姻纽带的解体削弱了古代社会的基础。这只能说明我们时代的反动者仍然在不断重复当年那位史家塔西陀(Tacitus)关于所谓日耳曼妇女的故事,实际上这妇女乃是一个作战农民的悲惨奴隶罢[8]了。真正讲来,这种理想化的“日耳曼妇女”与日耳曼人最终荡平罗马几乎浑不相干,就像广为人知的“普鲁士小学教师”与奥地利在[9]克尼格雷茨(Königgrätz)战役中取胜一样不相干。事实上,如我们马上就会看到的,古典文明的衰落毋宁说与社会下层阶级之间家庭纽带的重建有关。

还有一种解释同样来自一位古代人的证言,即老普林尼(Pliny [10]the Elder)的名言:“大地产毁掉了意大利。”一位现代学者由是[11]说:“看吧,毁掉罗马帝国的正是罗马的容克贵族们。”对立的一方则答辩说:“也许是这样,但这恰恰是因为大地产本身已被进口谷[12]物所毁掉。设若当时罗马能高筑关税,例如卡尼茨议案以保护农业,帝国或将延续至今。”然而我们下面立即会看到,古典文明的覆灭恰恰标志着农民阶级复兴之开端。

达尔文主义的自然解释更不会缺乏。近来一直都有人论证,自然选择过程当时乃逆向而行,因为当时的征兵制使得最强者都成了独身,从而导致罗马种族在古代后期日益劣质化。但我们将会看到的是,事实上当时军队乃日益从士兵的子弟中征募,而这种发展趋势恰恰加速了罗马帝国的衰亡。

以上种种已足以说明迄今为止人们是怎样回答古典文明为何覆灭这一问题的。以下我将对方法问题先略做评论,然后提出我自己的回答。

一个说故事的人要能引起听众的高度兴趣通常总要使听众相信这故事乃与他们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从而最后能引出某种教训。我要讲的故事则完全不同。对我们自己今天的社会问题而言,古代史能提供给我们的东西实在微乎其微甚至根本没有。今天的无产者与古代的奴隶之间,就像一个欧洲人与一个中国人之间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们今天的问题与古代的问题完全不同。因此我要讲的故事只有纯粹的历史兴趣。但尽管如此,这故事却是有史以来最引人入胜的故事之一,因为它描述了一个古典文明的内在解体。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清楚界定古典西方社会结构的特质。我们将会看到,正是这些特质规定了古典文明发展的轮回。

首先,古代西方文明就其本质而言基本上是城市文明。城邦是政治生活及文学艺术的中心。同样,至少在古代的早期,当时的经济形式是由我们今日所谓“城市经济”为主所形成的。

希腊时代的城邦基本上无异于中世纪城市。两者间的差异无非是地中海地区与中欧地区在气候和种族上的差异,就像今天英国工人不同于意大利工人,而德国技工不同于意大利技工一样。

从经济上讲,古代城邦立足于一种以城邦本身市场为中心的交换经济,即以城市工艺产品来与其周围亲密的内陆农村的农业产品相交换。这种贸易乃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的,而且基本上满足所有需求;任何从外部的进口都无必要,事实上绝大多数希腊城邦[13]都实现了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自给自足(autarkia)。

诚然,在这种本地贸易的基础上,国际贸易很早就已开始发展而且其所及地域甚广,交换品种亦多。由此,历来关于古代史的讨论大多都集中在那些拥有船队从事国际贸易的城邦,从而常常使我们忘记,这种国际贸易在数量上是何等微不足道。由于古代欧洲的文明是一沿海文明,其历史记录因此压倒性地首先是关于沿海城邦的历史。然而,与这些高度发达的城邦商业经济并肩而立的恰是在性质上正好相反的自然经济,即内陆野蛮农民的自然经济,这些农民或生活在部落共同体中,或生活在封建家族长的支配下。当时正常稳定的国际贸易只能依赖海路和大河。古代西方根本没有与内陆的贸易,更谈不上与中世纪的内陆贸易相比。备受推崇的罗马大道并不是用作通商之途,罗马的邮政亦非为商业服务。当时内陆土地的地租与河岸一带土地的地租有极大的差异。靠近罗马大道被看成是一种倒霉而非运气,因为这意味着要常受军人驻扎借宿之骚扰。简言之,罗马大道乃为军队开,而非为商业开。

在这种状况下,自然经济很少受到触动,商业当然也就不可能得到延伸。古代贸易事实上只限于数量很少的贵重品,诸如贵金属、琥珀、精美纺织品,以及铁器和陶器之类。所有这些总的来说都是奢侈品,由于其价格极高,因此尽管营运费昂贵仍然有利可图。但这种贸易在任何意义上都无法与现代商业相提并论,因为这就像是说今天的贸易只有香槟、丝绸之类而无其他一般,然而所有的统计都可以告诉我们,今日贸易的大宗都是大众消费品。

诚然,有些城邦如雅典和罗马曾依赖进口来保证其谷物供应。但这些例子都不是历史的常态,而且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供应品的征集亦都委托给公共权威;古代城邦不会也不能把这些事交由不受控制的私人商号去做。

由此,古代国际贸易的受益者并不是大众及其日常需求,而只是很小一撮富裕阶层。换言之,在古代西方,贸易的扩展只有贫富日益分化才可能。更重要的是,这里我们看到了古代文明的第三个典型特征,即这种贫富分化在当时采取了一种特定的形式与倾向:古代西方文明乃以奴隶制为基础。

从一开始,城市中的自由劳动与乡村中的奴隶劳动就同时并存。在古代西方,就像在中世纪一样,一方面存在着为城镇市场产品交换而进行生产的自由劳动分工,另一方面则存在着在乡村庄园生产而且只为乡村庄园生产产品的非自由劳动。也与中世纪一样,这两种劳动组织方式之间的天然对立乃与日俱增。

一般而言,经济的进步是靠扩大劳动分工来达到的。当自由劳动占上风时,经济的进步首先要求市场的扩展,亦即在外延上把新的地理区域纳入交换经济,在内涵上则把更多的人口纳入交换经济;因此古代西方的城镇居民总是力图打破乡村庄园并把庄园的农奴整合到自由市场中。反之,当非自由劳动占上风时,经济的进步乃靠劳动人口的稳定积累来达到,因为能调动的奴隶或农奴越多,非自由经营也就越能专业化。

现在的问题是,在中世纪,最后取得胜利的是自由劳动和产品自由交换这一方,而在古代西方,斗争的结局恰恰相反。为什么会这样?这道理就像在古代西方技术发展必然是有限的一样:因为古代文明以相互攻伐为常务的特点使人力的获得最为廉价。古代战争乃是掳取奴隶的战争。这些战争不断为奴隶市场供应奴隶,从而也就不断推动古代经济中的非自由劳动部分和劳动力的积累达到惊人的程度。其结果则是自由劳动这一部分不再扩展,手工业则无法走向由无产者的雇用劳动来为消费者生产的阶段。自由企业主与自由雇用劳动者之间为市场生产而进行的竞争在古代也就无从发生,而这种竞争本可大大促进各种节省劳力的发明,就像今日常常发生的那样。但在古代西方,情况却恰恰相反,自给自足庄园中的非自由劳动反而日益占据经济的主导地位。只有奴隶主才能通过奴隶劳动以劳动分工为基础来发展生产,而且只有奴隶主能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古代西方的状况由此日益演变为,只有奴隶经营者才能在满足自己需求后为市场生产。

这就决定了古代西方的经济发展在所有制方面大不相同于中世纪欧洲。在中世纪社会,劳动的自由分工首先在城镇以内的经济区域中发展自己的市场,面向本地市场和本地顾客的需要而生产。其后,随着与外地市场的贸易之增加,又发展起来了各地之间的生产分工。首先是外包工制度,随后是制造业,各种以供应外部市场及雇用自由劳动为目的的新生产方式开始出现。现代经济的发展由此无可避免地乃与面向大众的趋势紧密相连,亦即跨地区的贸易以至跨国贸易都以不断满足大众的需要为目的。

在古代西方,情况正好相反,国际贸易的发展恰恰强化了大奴隶[14]制庄园中的非自由劳动。交换经济在古代就像是某种上层建筑,在它之下的下层建筑则是一个不断扩张的自然经济,在这种自然经济中,需求的满足无须依靠交换,因为这种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一方面把越来越多的人口纳入其范围,另一方面则并不依靠市场,而是以奴隶庄园本身的生产来满足奴隶主的消费需要。唯当奴隶主上层阶级的消费越提高,贸易才越向外扩张,但这样的对外贸易越扩张,贸易的密度就会越低。这样,在古代西方,贸易越来越变成覆盖在一个庞大的自然经济之上的薄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薄网的网孔就变得越细,网线就变得越脆。

在中世纪西方,经济的轨迹是从为本地需求而生产发展到为跨地区的市场而生产。这种发展是资本主义自由企业及竞争原则逐渐渗透本地经济结构的结果。在古代西方,正相反,国际贸易的发展恰恰促成庄园经济(oikoi),即以非自由劳动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经济的壮大,而这种庄园经济的坐大反过来正窒息了本地交换经济的基础。

古代西方的这种发展轨迹在罗马治下达到极点。在公元前287年[15]的平民革命胜利后,罗马共和国事实上是一个武装农民的国家,或更确切地说,一个由自耕市民组成的征战国家。每次战争都意味着吞并更多的土地以供拓殖。罗马兵源乃从罗马自耕市民的非长子中征召。这些非长子们没有继承权,只有靠从军征战去为自己赢得土地,同时也只有以这种方式为自己谋得一片寸土后他们才有资格取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罗马武力的秘密全在于此。然而,一旦罗马的扩张延伸到海外领土,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因为罗马农民并无意移居海外;在这种情况下,扩张的动力已不是来自罗马农民,而是来自于罗马贵族搜刮海外行省的贪欲。战争的目的变成了掠夺奴隶并将掠夺来的土地收归国有;这些大的国有土地转成地产后又出租给富裕的承包者。

罗马农民阶级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死伤达十分之一,这一罗马农民阶级没落的结果几乎可称为汉尼拔(Hanni-bal)的迟到报复。随后的格拉古(Gracchan)改革运动虽致力于恢复罗马小农农业,但继之而来的反动恰标志着奴隶劳动耕种制的决定性胜利。自此以后,已是只有拥有奴隶者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因为只有他们是提高生活水准和增大消费需求的唯一得益者。这并不是说自由劳动已完全消失,而是说,奴隶劳动企业现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动力。罗马农业作家由此都想当然地认定劳动组织必以奴隶劳动为基础。

最后,当罗马帝国把广大的内陆地区——西班牙、高卢、伊里利亚及多瑙河流域——都并入罗马版图后,奴隶劳动在古代西方文明的重要性更是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罗马帝国的人口重心也随着转移到了内陆地区,古代西方文明由此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地域转移,即从沿海文明转变成了一种内陆文明。古代社会的经济活动已覆盖一个巨大无比的地域,这个地域是如此广大以至即使经历数百年之久也不足以将之同化到商品制度和货币经济之中去,后者本是在地中海沿岸一带发展的。因为如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即使在这些沿海地带,跨地区的商业往来也只不过是一张薄网,这种商业活动越是向内陆地区伸张,这张薄网也就被拉得越稀薄、越脆弱。事实上,在这些内陆地域,要想文明的发展沿着以自由劳动分工为基础来发展商业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经历了一个以奴隶所有制为基础而以非自由劳动来发展自给自足庄园的土地贵族制之后,这些广大的内陆地域才能逐渐走上地中海文明的轨道。在内陆地区,货运交通远比在沿海地带昂贵,因此内陆商业最初都是纯粹只为一小撮人即富裕奴隶主提供奢侈消费品的。与此相似,为向市场出售而生产商品的可能性也只限于很小数目的大奴隶企业。

这样,在古代西方文明中,奴隶主成了经济的领头人,而奴隶劳动则成了罗马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我们因此必须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这一奴隶劳动制的独特性上来。

就目前资料所及,我们现在了解最多的是罗马共和晚期与帝国早期时代大庄园农业经营的情况。不管怎样,大地产永远是最基本的财富形式,因为即使是用于投机的货币也来自于地产,而且通常大投机商也是大地主。这必然如此,因为当时最有利可图的投机生意都需要以地产来担保,例如包税、公共租赁,以及承包公共工程等。

一般而言,罗马的地主并不亲自经营他的庄园。相反,这些地主乃是城镇居民,主要以政治为业,而最关心的就是他们的地租。经营庄园的事务一般都交给非自由身份的管事(villici)。由此导致的农业制度的主要特征大体如下:

为市场而生产谷物通常都无利可图。罗马本身作为一个城市并不是一个潜在市场,因为首都的谷物供应乃由国家机构监督,而且出售谷物的价钱尚不足以抵偿从内陆地区运到罗马的交通运费。更进一步讲,奴隶劳动并不适合种植谷物,这尤其因为罗马的耕种技术需要非常仔细的劳动从而高度依赖于劳动者对此的兴趣。由于这些因素,罗马谷物种植的一般方式都是至少部分地将土地以小块方式出租给所谓“拓殖农”(coloni),即那些已经失去自己田地的原自耕农的子孙。从一开始,这些拓殖农就不是独立的佃农,亦即他们管理的并不是他们自己的事务,而是由地主提供种子与工具,而且由地主的管事监督收割。此外,也是从一开始,拓殖农就不得不经常为地主提供劳役,农忙时尤其如此。总之,出租土地给拓殖农被看成是一个地主得以经营其庄园的方式之一,用当时的语言来说叫作“假手拓殖农”(per colonos)来耕种。

但庄园经营的另一种类型则是地主直接为向市场销售而进行的庄园生产,主要是高价产物例如橄榄油和葡萄酒,再就是蔬菜、饲料、家禽,以及供宴席需要的特色经济作物,都是专为有钱人家生产的,因为只有这些人家才会用钱来买这些东西。庄园中最好的土地都是用于这种生产的,只有剩下来的土地才租给拓殖农去种植谷物。直接经营的这部分庄园基本上是一个种植园,其劳动力乃由奴隶组成,这些奴隶被看成是其主人的家产的一部分。在罗马共和晚期和帝国时期,大庄园经济都是由奴隶和拓殖农这两部分劳动者所组成。

让我们首先来看奴隶人口。他们生活在什么样的处境中?

只要看一眼罗马农业手册这类有关理想的种植园的描述,我们就能发现,奴隶乃与牲口比邻而居,奴隶被称为“会说话的工具”(instrumentum vocale),牲口则被称为“半会说话的工具”(instrumentum semivocale);在奴隶居住之处,除宿舍之外,还包括一个诊所(valetudinarium)、一个看守所(carcer),以及一个供庄园工匠之用的手工间(ergastulum)。我想凡是服过兵役的人看到这种景象肯定都会有似曾相识之感。这就是兵营。事实上,一个奴隶的生活确与一个士兵的生活非常相似。奴隶乃在地主的管事之监督下同吃同住在一个公房中。他们较好的衣服则由作为储藏室下级军官行使职责的管事之妻(villica)在储藏室里另加专门保管,而且每个月对号检查一次。奴隶的工作是在严格的军事纪律下进行的,每天早晨他们都编成“班”(decuriae)并由奴隶工头(monitores)带往工地。所有这些都是不可免的,因为要用非自由劳动来为市场生产,除了皮鞭从来就没有更好的办法。

但对我们来说,奴隶处境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因素乃在于:这些过着兵营生活的奴隶不仅没有财产,而且没有家庭生活。只有管事可以和他的女人同房,结合为所谓奴隶婚姻(contubernium),颇类似于今日兵营中那种带家眷的军曹。事实上,按照农业手册的说法,从庄园主的利益出发,庄园的管事最好是有家的人。然而,只要有家庭,那也就必然有私人财产,这两者总是连在一起的。因此,只要有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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