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90后新概念·花样年华书系:茶花纪(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7 0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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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达

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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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90后新概念·花样年华书系:茶花纪

盛开·90后新概念·花样年华书系:茶花纪试读:

Part 1 那时,阳光正好

茉莉莉语

/蒉意

大头

/徐象帆

智齿

/辛晓阳

或有梦来时

/刘倩

远处的季节

/不日远游

七年之痒

/张珂茉莉莉语by/蒉意

这些天,天气不是很热,风吹过姐姐穿的棉麻宽松上衣,让我觉得她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了,好像她清爽得一整天都不会出汗一样。外出时路过信箱,我发现了小海寄过来的信件。依然是歪歪扭扭的字体,我想,如果不是我们教他写字,我恐怕都不能够这样得知他的消息。

茉莉说:“想念是一件很普通的事。”

我叫月川,有一个姐姐叫作茉莉,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朝朝。在这个家里,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记录下茉莉所说的话,那些她偶尔靠在飘窗上捧着书呢喃出的句子,或者是静静地听音乐时发出的声音。

我从来不叫她姐姐,我觉得茉莉是一个非常美的名字,来自一朵小而纯洁的花。所以我总是喜欢直呼其名,虽然有些不礼貌,每次都会被朝朝骂。茉莉呢,她从来都是微笑着看着我们嬉闹,她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令我如此向往。

今年高考结束,我落榜了。不是说没有考上,而是没有考上我想去的大学。朝朝没心没肺的,她从来不关心学习,但在我沮丧的同时,她失恋了。朝朝,那是你的初吻,你的初恋,你的三年美好时光。一定很难过吧。

我一直在思考,我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会考虑什么呢?朝朝的话,好像只要长得好看,会打篮球,或者会弹吉他就够了。好简单呀,后来我在小本子上看到一句话:正是这样简单纯粹的喜欢才最让人怀念。

总之,两个女孩子都苦闷不堪。整天整天待在家里不出门,每到夜晚总是能够听到朝朝的哭声,真想抱抱她。不过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十几年的努力,最后还是没有收获好的、满意的果实。听着朝朝的哭声,我窝在床上抱着膝盖,不禁也有点想哭。

于是,茉莉说:“陪我去海岛玩吧。”

她还是微笑着说,两只手摸摸我们的头,转身开始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哎呀,去海岛要带草帽啦,长裙啦,对了,还有相机……”

朝朝喜欢夏天。她喜欢穿背心短裤坐在地板上用勺子挖着冰镇西瓜吃,喜欢躺在天台上看飞机划过蓝天的痕迹,喜欢啃着冰淇淋到大树下乘凉,听留声机吱吱呀呀翻唱着古老的歌谣。

我想茉莉一定喜欢在夏天穿着碎花裙子戴着太阳帽去海边听潮汐声,或者听着MP3在稻田里吹风。

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愿望,只想守护着这两个人,去喜欢她们喜欢的东西,记录下她们美好的模样。小海用唇语告诉我我对小天也是这样的感情。初见小海的时候,觉得他是一个这样黑的男孩,也许是生活在海边的缘故,总是要到海边去打鱼。头发剪得短短的,和朝朝喜欢的那种男生不同,但是却有着宽阔坚实的肩膀。他很安静,可眼睛仿佛自来就会说话一样,只是看着观察着,就能够获悉你的不开心。他会走过来默默地待在你身边,与你一起看眼前这片同样宽阔的海。

这是一座民风淳朴的海岛,有泛着白光的沙滩,还没有怎么被开发,游客也比较少。岛上没有汽车,只能够使用单车或者步行。茉莉说:“这里和大城市的彻夜欢愉格格不入。怪不得她这样想来,甚至不惜二次前往。”“福伯,我们到啦。”很自然地推开门,茉莉朝着里面大喊。“哎哎,来了,来了。”

林福伯伯招呼我们进去,被藤萝爬满的老房子。“茉莉姐姐!”迎面跑来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大约六岁吧,声音还奶声奶气的。他穿着白背心、棉短裤,咧开的嘴里有着两颗大白兔一样的门牙。嗯……声音,也像大白兔奶糖。真好听,大白兔声音的男孩。后来,我常常想,小天这样喜欢说话,是不是为了弥补小海无法说话的缺憾呢?“小天,长高啦。”茉莉蹲下来摸摸他的头,“对了,这是我的两个妹妹,月川和朝朝。”她向小天和福伯介绍着我们。

大白兔声音的小男孩活蹦乱跳地奔过来,脚下一个踉跄,就整个扑进了朝朝的怀里。我看到,原本面无表情的她突然惊慌了一下,接住了肉乎乎的小男孩。“嗯,朝朝姐姐身上好香。”小天满脸幸福地干脆趴在朝朝身上不肯下来了。“小色鬼!”朝朝轻轻地宠溺地说了一句。

十几天不见的笑容也终于浮现在她的脸上。“我们可能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福伯,就上次的房间就好。”在我和茉莉相差的这几岁、这几年里,她究竟经历过多少我不知道的事呢?她是一个人来这里的吗?带着相机,带着一颗独自旅行的心,然后将这份感动在这一次与我们分享。

茉莉说:“我喜欢旅行,不是为了逃避,而是为了回来更好地生活。”

那天来到福伯家,并没有见到小海。我是在海边见到他的,当时我坐在一条废弃的木船里举着相机拍海与天。然后,镜头里他就从海水里钻出来了,黝黑的皮肤,沾着水珠的脸庞,手里捧着几颗扇贝。

这个年纪的男孩,应该在学校里打篮球,弹吉他,吸引女生的注意吧。

小海,和我所认识的男孩那么不一样。

茉莉走过来,我看到那个皮肤黝黑的男孩脸上闪过一丝惊喜。他有些手足无措,等到茉莉介绍完我,他才仿佛醒了过来,缓缓地举起手里的扇贝,举到我们的面前。“啊啦,这是要给我们的吗?”茉莉问。

他点点头。

茉莉接过扇贝,递了一个给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着的扇贝,在壳的外缘,开口处有一溜锯齿状的东西,我捏了一下,外壳立刻闭上,不过等一下又缓慢打开了,从开口里能够看到新鲜的扇贝肉。“今天晚上请做好吃的扇贝吧!”茉莉笑着对小海说。

她总是笑,我觉得,爱笑的女孩是这样美好,仿佛总能够带给别人快乐。

回去的路上,茉莉告诉我,小海不会说话,他和小天都是福伯的孩子。福伯姓林,所以他们一个叫林海,一个叫林天。他们的妈妈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们依然居住在这个海岛上,每天打鱼,种植一些高粱小麦之类的植物,偶尔也接待一些游客。

在海风的宁静中,小海和小天仿佛也回归到了宁静里。而在他们之中,小海尤其令我好奇。

茉莉说:“好奇是喜欢的开始。”“好吃的清蒸扇贝来啦。”福伯厚实的嗓音从厨房间传来,给人一种亲切感和安全感,好像在这里,可以安安静静地生活,不会受到任何打扰。“啊,扇贝,扇贝!”还没等扇贝上桌,小天就拍起手来了,眼睛更是瞪得铜铃般大。“不可以乱碰哦,烫。”朝朝敲了敲他的头,小男孩的表情一下子暗淡下来,惹得朝朝只好哄他,“好啦好啦,我帮你剥,好不好。”

大白兔小男孩满足地露出了两颗大门牙。

福伯放了蒜去腥,还加了粉丝增味,打开的扇贝壳里淌着鲜嫩的汁水。桌子上除了扇贝,还有蛤蜊,同样也是清蒸的。我和朝朝都不喜欢吃辣,所以福伯就没有放辣椒。“真厉害呢,都是小海刚从海里捞起来的。”茉莉夸赞他。他有些害羞了,低下头去,捧起一颗扇贝吃了起来。

露天的庭院里,六人像一家人一样吃着海鲜,聊天,享受宁静海岛那股咸咸的风。突然觉得,要是这时候在这里多一条狗,好像就更加完美了呢。

对于从小就生活在城市里的我和朝朝来说,茉莉带我们来的这座海岛,像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一样纯洁而珍贵。如果不是吃着好吃的扇贝,我一定会认为自己在做梦,梦里的人们美好到让人想流泪。

中途去洗手的时候,发现朝朝在厨房外的草堆旁,盯着手机,是空白的,没有电话,也没有短信。她在等他来找她吧。

有时候,明知道结果,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等。这场恋爱带来的痛苦,怎能说好就好了呢?望着朝朝,我的妹妹那短发里落下的两行泪,在月光下闪烁出光芒,我默默地离开了,退回到我的位置上。

我知道,这座海岛的宁静会带给朝朝,带给我治愈伤痛的能力。

这就是茉莉带我们来这里的原因。

茉莉,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想要治愈自己的伤痛吗?她会有什么伤痛呢?

我突然很想知道她的过去,她很多的事情,那些我没有参与的时光里她都经历了什么,这些我都很想知道。虽然她是我的姐姐,但因为大学离家较远的缘故,只有暑假和寒假才和我们在一起。每次回来,她都带着一副开心快乐的样子,谁知道那背后会不会有着和朝朝一样的脆弱纤细。“要不要一起去海边看星星?”茉莉说,“小海带我们去吧!”“我也要,我也要去!”小天抱着哥哥的裤腿。“好,好,一起去。”茉莉笑着说。

于是,一行五人,走在环岛公路上,即将前往海边沙地。

其实,一抬头就能够望到星空了,可是,这种时候呢,刚吃完新鲜的扇贝肚子饱饱的时候,还是要走一走比较好。况且,和这些我所喜欢的人在一起散步,真是一件非常非常棒的事情。

有海的声音了,能够听到海浪一股一股涌来再一股一股退去的声音。“到啦,到啦!”小天抛下大家,率先奔跑到沙滩上。“嗯!嗯!”小海的喉咙里发出几声着急的声音,他不会说话,又担心小天会被海浪卷走。他跑向他,一把揽过他,扛在肩膀上。小天的手脚像小马达一样发动着。“看,叫你乱跑。”茉莉也敲了敲他的头。

没有电线杆,没有城市里的影子,这里的星空像是完全没有被开发过一样漫无边际。

我们坐在松软的沙子上,望着漫天星空,聊着各自的小事。茉莉的裙子,朝朝的短

发,我的相机。对于彼此的伤痛,我们闭口不谈。应该算是逃避吧。小天一直不停地试图摆脱哥哥的束缚,挣扎了一会儿竟也累得睡着了。在那之后,整个海边仿佛就只剩下我们三个女孩子的声音,小海只是坐在一边静静地听我们诉说而已。

这是一段仿佛增添几句闲言碎语也显得非常安静的时光。若要怀念这段旅行的话,我一定会想用相机记录下这一段。可惜这种感觉,是无法用仪器记录下的,只能够存在心里。“小海?”我叫他。

他看向我。“小海,喜欢看这样的星空吗?”

他点点头。“小海,喜欢海吗?”

依然点点头。“小海,想离开这里吗?”

摇头。“小海,想念妈妈吗?”

他不说话,也不点头摇头,于是我知道我任性了。“哎呀,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茉莉说。

不知道,那一句提问会不会成为我们之间一道看不见的墙。“茉莉,小海会讨厌我吗?我只是,只是想知道,他在想什么。”

第二天,茉莉给我们都换上了她喜欢的衣服,朝朝是白色棉麻吊带打底裙和绿色可爱层层拼接短袖娃娃裙,我是背后纽扣田园碎花的无袖背心裙。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第一次穿裙子,来回转圈,裙子好像会飞起来一样变成一个圆圈。“月川,你变女人了。”朝朝幽幽地来了一句。“我本来就是女人好不好。”

下楼的时候,小海已经去海边了,小天在院子里追蝴蝶,看到朝朝来了,就奔跑过来假装摔倒再扑倒在朝朝怀里。“嗯,朝朝姐姐身上好香。”依然是那副满足得不得了的样子。“要去拍照喽。”茉莉催促我们,她要带我们去哪儿呢。

坐上福伯借来的自行车,三个打扮得干净清爽的女孩子,行进在环岛公路上,惹得海岸上的人们纷纷注目。我不太习惯这样的裙子,也不太习惯这样的注目。虽然我知道,他们看的应该都是茉莉和朝朝。

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只知道学习的女孩子,应该不会有人想要关注吧。

来到海边,昨晚上的大海是深蓝色近乎黑色的,而现在却变成了海蓝色。沙滩上的沙子,分布不均,有些地方有石头,还有贝壳。越接近海水,沙子就越细腻。

茉莉的裙子是白色的,很适合她,纯白的小花,不招摇不出众却有股清新之美。她奔跑到海边,我把相机调成了运动模式。我把茉莉和朝朝的戏水拍到了镜头里,茉莉有着好看的鹅蛋脸,她那长直黑的头发也如此自然。

这时候,小海从不远处的海水里钻出来,又是那一抹黝黑,这好像成了我对小海的印象。茉莉招呼他过来一起拍照,他们站到一起,摆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其中,唯独不变的是小海,他不会做动作,只是站着,逆着耀眼的阳光。

如果换一种说法,可不可以理解为他不做作呢?

纯天然海水养育的男孩。

茉莉他们去了木船那里拍照。我和小海留在了沙滩边,有一些老婆婆挎着篮子卖贝壳手链和项链。阳光好强烈,我问小海有没有可以乘凉的地方。

他没有说话,就朝一处岩壁走去。好大好长的岩壁,像是碉堡一样,那里有树,遮住了太阳。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小海的秘密基地,就像所有孩子童年都会拥有的秘密基地一样。这座碉堡也成了小海的依赖。

有一点点尴尬,因为就算说话,对方也不会说话。况且,还有昨天那个任性的提问。望着无边的蔚蓝色的大海,我突然很想唱歌。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一个人,都有权利期待爱放在手心跟我来这是最好的未来我们用爱筑造完美现在千万溪流汇聚成大海每朵浪花一样澎湃……

鼓掌声从小海那里传来,我转过头,看到他眼里闪烁着光芒,还有嘴角上的一丝微笑。“好听吗?”

他点点头。

蓦地,他仿佛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嘴唇,然后摆了摆手,意思是:我不会说话。“我知道,小海。”我盯着他的眼睛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伤痛的地方,我也有。”

他就像一个完美的倾听者一样,他不会打断你,他只是在一旁静静地听你诉说。

然后递上一颗扇贝。

我扑哧一下笑了。看到他不解的表情,我明白了,小海是真心希望我能够开心。扇贝是他所能够想到的,最近也最能够让人心情愉悦的东西了。

他跳入大海,不一会儿又钻出来,带来一颗生蚝,打着手语。我看不懂,于是他凑近我,用唇语告诉我:“其实,生蚝也很好吃。”

一片云飘过,遮住了太阳。小海带着我走向海岸不远处充满礁石的地方,那里隐隐约约仿佛有一片绿色。他拉着我小跑起来,我终于看清了那抹绿。好多长在岩石上的类似于海带但比海带还要宽的东西。“这是什么?”我问。

我还是看不懂小海的手语,而在这些专有名词上,他的唇语似乎也不管用了。我在大概确定几个字之后,写到了沙滩上。“海白菜?”

他疑惑地看着我。“不识字吗?”

与此同时,那边的茉莉抱着朝朝,喊我们过去。“好像是中暑了。”茉莉焦急地说。

小海蹲下来摸了摸朝朝的额头,迅速站起来跑到刚才的岩石旁,扯下几条“海白菜”后又跑了回来,抱起朝朝往家的方向跑。“等等,有自行车。”茉莉大喊。

冰块和毛巾在还没回家之前就已经让福伯准备好了,茉莉用水洗过的毛巾擦拭着朝朝的脖子和脸颊。

小海端来一碗海白菜汤,回家之后问了福伯我才知道真的叫海白菜,这是一种喜欢生长在中低潮岩石上的海水植物,可以清凉去热,所以小海才会采来给朝朝。“刚才是怎么回事啊?”我问茉莉。“可能是在太阳下面站了太久的缘故吧。”“可是朝朝的身体应该也不会这样弱吧。”我拿过相机,翻看着在她倒下之前的照片。一开始是很开心地在笑,可是后来不知怎的,变得有些勉强。眼睛里依稀能够看到淡淡的泪水。我想在照片里一定存在着某样他们共同回忆的东西,不幸落入朝朝的眼睛里,让她的心房一下子变得柔软,脆弱到抵挡不住阳光的袭击。

所以是想起了内心的那个人吧?“小海,你心里也有人吗?是妈妈吗?”“哇……”思绪被一阵小男孩的哭声打破。小天奔跑到朝朝的床边,大声哭喊着“朝朝姐姐别死,怎么一动都不动了”……

小海一把拉过小天,将他带到门外。从门缝中,我看到他从高处俯瞰小天,做着愤怒的手语,训斥着他。

小天,是想起妈妈的死了吗?就像朝朝一样,一动都不动。面对心爱的朝朝姐姐,小天不希望她像妈妈一样,或者他不希望再经历一次悲伤了。

确定朝朝没事之后,我走出房间。看到庭院里的小海,白背心、棉短裤,正在洗一盆蛤蜊。我叫了他一声,他走过来。我拿出纸笔,在纸上写下“海白菜”三个字,准备教他识字。

快要中午了,小天趴在朝朝的床前,两人睡得迷迷糊糊的。茉莉不知哪儿去了。我在桌边教小海写字。庭院里的蛤蜊吐着沙,等沙全吐干净了,就可以下锅了。

小海很聪明,一点就通。我问他:“平时都做什么?”

他用新学会的字写了一个“海”。

他所有的事都与海有关,他不见得有多浪漫,但是却这样朴实,给人一种大海的感觉。

夜晚,茉莉看着窗外的乌云,今晚怕是看不到星空了。朝朝已经醒过来且吃了些虾仁粥,已经好多了,小天一下午都在她床前活蹦乱跳的。“遮住了呢。”我说,“乌云。”

小海摇了摇头。他蘸了蘸茶水,在桌子上写下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跟我来”。

于是,我和茉莉一同跟随他的脚步奔跑到海边。大海安静而深黑。小海捡起一块石头,迅速扔进浅滩里,激起千层浪花。

蓦然间,我看到海底亮出了好几个淡绿色的光点,而且越来越亮,越来越亮,仿佛星空掉入了海底,依然熠熠生辉。而在那亮光中,我看清了小海的唇语:“是海笔。”

一种受到攻击就会发出强烈光芒的无脊椎动物。“真是太美了。”茉莉赞叹道,“而且这种美无法用任何仪器记录下来,只能够存在我们的心里。”

那一刻的感受,身边的人,温度、风、视觉、时间,只要稍有改变,就无法拥有像今天现在一样的震撼。哪怕今后会再来,也不一定能够看到如此美妙的风景,也许小海已不在身边,也许这里会是另一番景致了。

所以无论如何,都想要用双眼记录下现在这种感受的我,拼命地看着看着。小海的侧脸,海底的星空,茉莉那曼妙的背影。“真想让朝朝也看到。”我说。

其实在那一天,我的脑海里就已经在计划一场海之盛宴了。

坐在木船里的两个白色少年,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女孩倒在男孩的肩膀上,彼此说着一些小情话。男孩抓起女孩的手,写下她的名字。女孩微微一笑,说:“小海,淘气。”

蓦然间女孩看到天空中的候鸟,呢喃道:“可是,我终究还是会离开的啊。”

猛然间惊醒,原来是在做梦。外面天还没亮,可是已经能够闻到炊米的味道了。我推开窗户,好安静的海岛早晨。只穿着一件白色棉麻吊带睡衣,我就下了楼。走到庭院里,深吸一口气,感受这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清晨,想着梦里的细枝末节。

住在城市听起来好像是件幸福的事。可是,住在那里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海,没见过海上的日出和日落,没吹过海风,没捉过藏在石缝和沙滩里的沙虫和贝壳,更没有在海边度过一整个夏天。我的夏天看不到海底的星空,也遇不到那样的小海。

梦里的女孩子是这样说的:“可是,我终究还是会离开的啊。”

突然间肩膀被拍了一下,是不是真的这样灵验,当我在想你的时候,你就出现了。我已经可以看懂一点小海的手语了。他问我,怎么这么早起来?“嗯……就是突然睡不着了。”

我们坐在老房子的门槛上,望着远方天空中的云朵,从冷色调变成暖色调。然后我们说起了茉莉的秘密。

茉莉啊,那个原来我以为一直微笑的女孩子,我的姐姐。

小海像梦里那样抓起我的手,在上面写下一个个字。我看到他的表情,是认真而专注的。在温暖的朝阳里,他黝黑的皮肤显得这样柔软,我能够透过阳光看到他脸上细细的茸毛。

他说:“上次茉莉是跟一个男孩一起来的。”

一个男孩。世界上最美妙最简短的小说可以只有八个字,那就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剩下的就让人们去遐想吧。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后来经历了什么。这些都让人们去遐想吧。

我想我终于能够窥视到茉莉内心的一些小小地方了。“小海,你知道恋爱是什么感觉吗?”我问他。

他摇摇头。“我想应该就是茉莉和那个男孩在一起走路时候的感觉吧。”

我凑近他的耳朵,轻声地告诉他我的海之盛宴,然后站起身来,像一位绅士一样摆出自己的手,弯下腰,邀请他一同加入。

他笑了,明眸皓齿,清爽自然。他握住我的手,站起身。然后蓦地像是想到了什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放到我的手心。

是那天在海边老婆婆卖的贝壳项链。

我感到很惊讶,同时又有些窃喜。我立刻戴上,绿色的贝壳项链衬得白色吊带睡裙越发清新了。“谢谢你,小海。”真的,谢谢你。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

一阵鸟鸣,我们同时看向天空,天已经完全亮了呢。我想,也许正是小海告诉我茉莉的秘密,我才能够将无意间从行李箱里发现的信纸和茉莉联系起来。

那是在某个茉莉和朝朝还在下面吃饭的时候,我替茉莉上来找移动电源,却在她的行李箱里翻出了某封装在隔层里的信。

信封还没有被拆开过,我想茉莉应该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我左思右想,还是忍住了私自拆开来的想法。我下楼,走到茉莉跟前,将这封还未拆封,也许还装载着某人心意的信件交给茉莉。

她有一些惊讶,而我只是告诉她,这是从她行李箱里找到的。

拆开信件,朝朝、小海和我都凑过去看,只见素雅的信纸上写下了几行纯蓝色的钢笔字。茉莉好像没有什么季节在日里在夜里时时开着小朵的清香的蓓蕾想你好像也没有什么分别在日里在夜里在每一个恍惚的刹那间

落款:凌风。

茉莉缓缓地将信收好放在桌子上,站起身恍惚地走到庭院里,自己一个人呆呆地看着远方。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茉莉,我终于明白,或者说验证了那句话的正确性:每个人都有自己伤痛的地方。

小海拿过那封信,有几个字他看不懂。我一边解释着一边遐想,那个叫作凌风的男孩,会是怎样的男孩。一定是浪漫的、多情的,借用席慕蓉的诗句来表达对茉莉的倾慕,想必也是他带茉莉来的这个海岛。

他可曾向茉莉表白过?还是他想借用这封信表白,但是却被时间埋藏了。茉莉根本没有发现他的感情,还是她也喜欢他,但是两人却在彼此的等待误会中擦肩而过。

一种带着淡淡遗憾的感情。

我来到茉莉身边:“茉莉?”

她转过身,眼睛红红的。她有些尴尬:“我,我没事。海边就是风大。”“对了,茉莉,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看得出来,她不希望我去问凌风的事情,所以我将我的海之盛宴悄悄告诉她,而在那之后,茉莉将自己的手放到了我的手心里。

看着我所喜爱的茉莉,突然很想为她做些什么。

我找到小海,告诉他,能不能再找到两串同样的贝壳项链。他点了点头,奔跑向海边。他的背影在小路上越来越远,最终成为一个黑点,在转角处消失不见。

都是我所喜爱的人,真想永远守护着他们,就像守护着珍宝一样,不希望他们受到任何伤害。

天空中的阳光耀眼夺目,夏天,一个多么绚烂的字眼。我的夏天,在这个海岛上留下短暂的一撇。而正是这一撇,温柔了今后的岁月。

麦田里,小天牵着朝朝一直往前走。“小天,小天,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差点忘了,小天也加入了我的海之盛宴。他没有说话,只是牵着朝朝一直往前走,直到看见茉莉站在麦田里,她微笑着,像一个天使。

小天指着硕大的麦子说:“朝朝姐姐,你看,今年的麦子长得特别好。”

茉莉说:“会一年比一年好的。”

茉莉牵起朝朝的手,将她安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小天坐在朝朝前面的空位上。茉莉小心翼翼地踩下踏板,这后座上坐着两个如此重要的人,她怎能不小心?

而我则在半路等待着他们的出现,然后踏上我自己的自行车加入他们。“喂,美女,有空吗?”我冲茉莉和朝朝大喊。“有,随时都有!”朝朝显得很开心。我们一起迎着风,骑行在小道上,骑行在环岛公路上,就像那天一样。

夕阳如此美丽,映衬得大家如此温暖。

我们来到海边,来到小海的秘密基地。他早已在那里等待我们了,他挎着一个油漆桶,在那上面,我、小海、茉莉、小天分别写下四个字:“勿忘朝朝”。

小天的字比小海的还丑,谁让他只有六岁呢。当我们一个一个轮流上去写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分明看到朝朝的眼眶里眼泪正在打转。

小海将贝壳项链交到我的手里,我将它们分别戴到了茉莉和朝朝的脖子上。三条一模一样的项链,三颗紧密相连的心。“朝朝姐姐,我哥哥要带你去看星空。”小天摇了摇朝朝的手。“星空?”朝朝看了看天空,“可今天是阴天呢。”“哎呀,你就快跟我们来嘛。”

于是,被奶声奶气并且撒娇无赖的小天带着,朝朝也无可奈何地笑了。

依然像那天一样,小海捡起一块石头。为了让更多的海笔发出光芒,我和茉莉也捡起了石头。“一、二、三……”

我们同时将石头扔进了海里,激起千层浪花。很快,海笔就发出了淡绿色的光芒,而后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小海牵起我的手,把我们带到了高地上,从那里俯瞰海底的星空,更加美妙。“朝朝,喜欢吗?”我问她。“喜欢!喜欢极了!”她有些激动。后来,我在朝朝的博客里看到她写:最宝贵的东西不是你拥有的物质,而是陪伴在你身边的人。不能强迫别人来爱自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值得爱的人,其余的事就交给缘分吧。

不过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了。

原本以为夏天可以很漫长,长到像永远不会结束一样。可没想到,在这里的夏天这样短暂,像急速收尾的小提琴曲,连琴弦的振鸣也被快速消音,让人手足无措。

我学会了在海边唱给小海听的那首歌的手语。

在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昏黄的灯光下,我们还是那样坐在老房子的门槛上。我说:“小海,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拿出MP3,放出《最好的未来》。我站到他的面前,认真而专注地看着他。每种色彩都应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下黑白每一个人都有权利期待爱放在手心跟我来……

我尤其喜欢爱的手语,左手握拳,大拇指上翘;右手摊开,在左手上面画圆。像是某只候鸟在某个小岛上空盘旋,每到归期,它就会归来。

小海看得出神,当一曲结束,他都忘记了鼓掌。

我坐回原来的位置,说:“小海,明天我们就要走了。”

他低下头,什么话也不说。

我们之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我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有好多感谢想告诉他。可是这些话,都只变成一个耗费长久思念的名字,挂在嘴边,其余的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夜色融化了小道上的慵懒脚印,只散落了一天一地温柔的星空。

他握起我的手,写下:“再见,我会给你写信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的世界变得白白的,很平静,仿佛可以用这股平静去化解一切伤痛。而这股平静,是小海带给我最好的礼物。

茉莉说:“那些所有你以为过不去的过去,都会过去。”

那是我在小本子上记录下的茉莉说的最后一句话。

就这样,我们离开了。我北上去念了一所大学。在那里,有着一样被藤萝爬满的老建筑。到处都是山坡路,也在海边,不开心时我就去海边望望海。朝朝跟我相反,她选择南下。我们三人,分散在三处各不相同的地方,但是心却时刻在一起。

这个故事,成为夏天里最美好的一笔。大头by/徐象帆

大头是我的高中同学。

我高一时并不认识他,后来文理分班,我因为数学差这个当时我无法理解的理由被硬分到了理科班,然而经过两个月我对段长的软磨硬泡和几个老师的帮助,我最终还是转到了文科班。大概过了几个月,大头也从其他理科班转到了我们班,和我因为对数理化没兴趣不同,他转来是因为觉得文科班女生多。

在转来之前,可能大头听说了我的一些事情,在某一天的课间他跑来打听如何做才能转班。虽然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外向人,自来熟,不分情况场合胡说八道的话痨,但是我骨子里其实是一个认生的人,即使如此,我还是给他讲这个那个,他甚至知道我当时痴迷于Rap,我居然还应他的要求即兴来了一段,人生中总有这种当时觉得没什么后来想起来觉得丢脸得要死的事情。

然而与我相比,他转班的过程接近于艰难。这几乎不关乎成绩品行,只是因为大头的面相太过于凶恶,恰巧段长又是那种疾恶如仇的老师,即使在此之前,段长根本不知道不了解这个人,但是他就是不同意,因为有时候……正义是不能让步的。

正义还是让了步,大头经常说“我是风一样的男子”这句在当时看来也已经乡土气息扑面而来的话,他直接将自己的桌子搬到了我们班,坐在了最后一排,我的隔壁,并不知从哪里弄来了文科的教材,甚至在课间跑到讲台前做了自我介绍。任课老师们自然是对此毫无办法,他们也不用想办法,因为这与他们毫无关系,站在一个老师的立场上你能让一个千里迢迢从一楼把课桌搬到三楼来无论你提问什么我都举手的学生出去吗?然后班主任却倒了大霉,段长将这件苦差事丢到了他身上。他特地为这件事召开了一次班会,他在班会上把同一句话讲了一遍又一遍,如同他在政治课上一定要把一句话讲两遍一样,今天他的情况似乎又恶化了。大头自然是不会听劝的,他在最后一排,双脚夹在桌脚两侧,时不时找些话跟我扯。当时我正困得不行,趴着桌子上,耳朵里混杂着两个人的话,突然啪的一声,不知道谁的手拍在我的桌角,我抬头发现老胡已经站在我的桌边,他似乎没有计算得很好,只有三个手指甩在了我的桌子上,我想那一定很疼。我直起身子,愣了几秒,心想不该是我呀。老胡也似乎意识到了这件事,说了句“不许上课睡觉”。然后又转身一掌拍在了大头的桌子上,可是力道却大大逊于刚才那下,就算在我身边我也记不清老胡后来又对大头讲了什么,只是伴着下课铃声,我才听到一句话:“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相当于一面锦旗!”

我们学校是所谓的二级重点中学,这种不上不下的状态最容易产生一些畸态,要保证一定的本科率,还要保证在排名底端的学生的上线率,而保证底端学生上线率最简单可行的办法就是让他们都进理科班。在高一结束时其实所有人都拿到了一张意愿表填写自己要进文科还是理科,体育生们被毫无理由地全部塞到了文科班,其他人则按照自己或家长的意愿分好了班,只有成绩靠下的人们即便选择了,开学时看到的结果却可能不是当时选择的,至于理由,就像他们说的:我们永远有理由。

老胡每天都会来劝大头回原来的班。听人说老胡是第三年担任班主任的,之前带过一届高三,也就是说我们是他班主任生涯的第二个班。他年纪并不大,叫老胡只是基于某个惯性,在我转到这个班时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直到后来高一时的同学偶尔来我们班见到老胡并说起以前大家去操场打球而他们一群老师在踢球,双方因场地发生一些争执,跟我有过些许争吵的便是老胡,我才记起有过这么一件事。后来为了躲避课间操我曾在厕所和大头讲起这件事,大头在没有厕纸的情况下发表了“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胡”的著名言论。

老胡并不像其他年轻老师那么好说话,也不会那么轻易放弃,这是在段长面前的一次表现机会,所以他和经验丰富的老师一样,他请来了大头的家长。然而老胡可能不知道大头是家里的小儿子,有着几个姐姐,所以当老胡听到“我儿子喜欢就好”这句盖棺定论的话时,他仿佛是看到拿电系对付水系却没有出现效果拔群,非常惊讶失望,大头后来这么跟我描述当时的情景。既然如此,大头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班的一员,我不知道老胡是否还耿耿于怀,但是经过一番折腾学校和段长已经不关心这件事了,毕竟,他是交了学费的。

大头不忘初心,他说自己有目标有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事实上,的确是这样的。在一个月里,靠着四个周末八天的时间,大头用手机随机向班里的女生发起试探性表白,可能连他自己也想不到,有个女生居然答应了他,答应的理由和后来分手的理由是一样的:“我觉得你人很好。”被甩后大头并没有特别失落,他只是说:“你是个好人!”这种情节不是只出现在网上的段子里吗?在大头失恋的这段时期里,我们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去买一注双色球,或许他自己都觉得这爱情和彩票一样,明知不会中还要骗自己会中,谁说中五块钱不是中呢。一次他问我中了五百万会怎么花,我当场想了比五百万的好几次方还多的花法。但是我反问他:“你如果中了呢?”大头笑了笑,虽然大头的长相就像是读了很多年高中的,但从他口中听到说有钱的话想再多读几年高中的时候我还是有些惊讶,我惊讶的正是我也有过同样的想法,我并不是说成绩差才能体会到学校的乐趣,而是我们都过早地知道了将来的事。

在一天的课间操过后,大头揣着报纸跑来跟我说他中奖了,我理所应当地想他是中了十个五毛,并没怎么理他,他拿出一张彩票在我面前晃了晃,一字一顿地说:“一——等——奖——”我赶紧扯过他手里的报纸,看到今天的双色球的确有一注一等奖,我正要看大头的彩票,他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第二天他便一个人去领了奖,回来后笑得很开心,随后全班都知道了这件事。晚自习过后大头请全班的男生吃了饭,后来又以此为由拉上我去买了些小礼物分给了全班的女同学,然而只有丁帕拉的礼物和其他人不同,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还有,我几乎以为大头真要多读几年高中了,只是我至今还不相信,他居然瞒着我买的是排列三,头奖一千元……

大头在当初问我怎么转班时也问过一些关于丁帕拉的事,然而丁帕拉坐在第一组的第三排,我坐在第三组的最后一排,这种距离之间的同学基本上可以说是不认识。只是因为这件事我多多少少会注意到她,一头短发,肤色有点黑,有些男孩子气,笑起来时右脸会出现一个小梨窝。我以为大头是奔着她才转来我们班的,但是经过大头上一次莫名奇怪的恋爱,让我知道大头绝对是把松饼上的草莓留到最后吃的那种人。大部分男人认为自己是个专情的人,大头也是,他认为虽然自己见一个喜欢一个,但是每次他都是认真的,即使自己喜欢人家的理由只是因为对方漂亮。

机会来得这么快,丁帕拉的同桌在高二下半学期开学时出国留学去了,大头马上以前排可以更好地学习为由和丁帕拉成了同桌。老胡事后才知道,他在课间赶到教室让大头马上搬回到后面,他已经让了两层楼了,不能再让四排从而丢掉最后的尊严。这次这件事对老胡很有利,大头从来不觉得自己头大,如同老胡从来没注意到自己说话会重复两次。但是经过几节课后坐在大头后面的同学们发现自己无法看到黑板四分之三的情况,大头摸了摸脑袋,当着丁帕拉的面对老胡承诺自己上课时会尽量缩着点,尽管他这虎背熊腰一堵墙似的身材即使缩着点也于事无补。老胡显然要乘胜追击,他把我叫过去,让我坐到前面来,我爽快地拒绝了他:“我喜欢一个人坐后面。”这时,丁帕拉回头看了一下我又转过头去,目光一瞬交错后我马上看了看大头,他用左手在课桌下给我打了个good job的手势。老胡有些无奈,只好又对着大头说了那么五分钟,在接近上课时说了两遍“以后这种事要经过我允许”便离开了教室。我从来没看过一场完整的橄榄球赛,但是我当时想的却是,或许正是大头有着橄榄球运动员的身材,才能这么顺利地从后排推进这么多嘛。从此之后,丁帕拉来上早自习时时不时会发现课桌里有一份早餐,体育课后桌子上永远有一瓶饮料。她对此视而不见,坐在前排与丁帕拉同一宿舍的一个女生和垃圾桶成了这些东西最后的归宿。

但是,大头总有办法,作为同学,你很难拒绝一个觉得你学习好所以才来问你的同学,不管他是不是别有所图,当然,大头是别有所图的。我总结不出该说因为大头英语经常不及格才有问不完的问题问丁帕拉,还是该说问了这么多问题大头的英语还是不及格?就算他的目的不在这里,在晚自习结束后回寝室的路上他会手舞足蹈地跟我们讲着今天自己与丁帕拉发生的无关紧要的事情,诸如手不小心碰到,自己的某句话逗她笑了一下,他也会例行般地掺几个英语单词进去以彰显今天的进展,这时我们才会想起大头本名叫皮特。罗皮特,这仿佛是改革后第一代大学生们的坏毛病,他们爱给自己的孩子起英文名,尽管除了英语课情景对话外没有同学这么喊大头。

我会在笔记本上写很多乱七八糟的故事,而女生们偶尔会偷偷拿走去看,因为在那个时候连新闻的广告栏都似乎成了那么有意思的文字。临近期末的一天,大头在我的笔记本上看到了丁帕拉的留言。尽管只是对我写的小故事的评论,而大头一方擅自地感到了什么危机,他决定去表白。“我好不容易把她约到操场,我就握住她的手,她说你放开!差不多半个操场都听见了,我就放开了,然后我说我喜欢你,她没说话,我又问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她也没说话……”“再然后呢?”“再然后,政教处主任就打着手电来了。”

第二天,大头整个人都无精打采,像是那辆停在科技楼后的上一任校长用剩下的桑塔纳,他睡到了第四节课仍丝毫不像要醒的样子,而地理老师正忘我地对着黑板画着各地的洋流。我看到丁帕拉拿笔戳了戳大头,大头非常迅速地抬起头看了看四周,丁帕拉递过一包纸巾,大头似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慌张着接过纸巾擦了擦嘴和桌子,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出丑更难堪的事了。他抬头看了看地理老师,又把黑板左右扫了一遍,仿佛是黑板上的洋流泛滥到他脸和桌子上似的。突然地理老师转过身来,脸色有些许阴沉,我正觉得大头要倒霉,然而地理老师又转过身去,迅速地擦掉了几条洋流,看来他只是对这几条线不够婀娜感到有些惭愧,因为毕竟他以前是美术学院毕业的,至于怎么教上了地理,这是一件很让我费解的事,他以前也说过“咱也是吃过艺术这碗饭的”。而现在他让我感到知识具有无比的力量——几条洋流说没就没了。

大头把剩下的半包纸巾捏了一中午,他似乎重燃了信心,在下午的数学课被点上台后,大头兴奋地把解题过程写满了半个黑板。女人们的任何行动都能成为男人们莫大的错觉,而大头正是那种趴在学校沙坑里都能看到海市蜃楼的人。晚上宿舍关灯后他开始唱歌,在此之前他也每天都要来一首,而今天他唱了一首又一首,从普通话到广东话再到英语,宿管老伯自然是闻声而来,象征性地说了几句正准备回去睡觉,却被大头拉住在楼道里聊了半个小时人生、理想和未来。

大头精神地蹦跶了好几周后,在这个学期最后的几天里,大头从丁帕拉的室友那里得到的消息是她只希望做朋友,但是这时的大头已经无法很好地从语文层面去理解这句话,于是他又去表了次白。这次,大头收到了一封信,他得到了一个很明确的回复,就是:“不!”

与上次不同,大头并没有那么消沉,在暑假中大头约了我和几个同学去学校打球,在休息时难免又说起丁帕拉。我问大头为什么这么执着,大头想了想,说没有什么理由。因为接近一年的时间让我了解到:大头不想让人知道的事,你问他两遍三遍他就会忍不住告诉你。于是我又问了一遍,大头一口气把手中的可乐喝光了,说道:“她对我来讲很特别,我在高一时看过她的一场排球比赛……”

我会记得那场比赛只是因为那是我高中三年中看过的唯一一场排球比赛,我并不知道大头在场下,丁帕拉在场上,我只记得有个女生那样卖力地跑动,救球,扣杀,充满活力,生机勃勃。在一次队友救球后她立刻跑动准备去接,她的身体似乎突然改变了主意,背对着网高高地跃起,背后扣杀,然后她的身体开始倾斜,排球和她的头几乎同时砸到了地板上,不大的体育馆里所有人都听到了这声闷响,所有人都在惊叹,她迅敏地爬了起来朝着队友们笑了笑后跑回到自己的位置,这样的感动几乎不亚于我在电视里看到伊基塔的蝎子摆尾。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并很快忘了她的长相,现在,我知道了,她叫丁帕拉。我没有告诉大头当时我也看了他所叙述的这一场比赛,而大头却要告诉我另外一个理由,这是一个奇怪的理由,可是我竟然觉得我能理解。“她叫我的名字。”“名字?”“对,所有人都喊我大头,而她叫我皮特。”或许,对大头来讲,丁帕拉真的是一个特别的人。

暑假结束便进入了高三,丁帕拉的短发已经长成了披肩长发,而大头由于在此之前表白两次都遭到拒绝,导致发际线又提高了一档。因为高三,所有人开始早起晚归,而我开始晚起早归,我无法忍受这样每个人都在努力的气氛,我愿意当一个懒散的人,也愿意为之承担后果。所以我待在寝室,直到早自习结束才会去教室,而晚上,安排课程的人永远不知道在那个年纪到了九点半的人有多饿,我无法等到晚自习结束。但是我知道那些女生都是在十一点后才会回宿舍,因为大头也会在那时回宿舍,为了十几分钟的单独相处时间,他又会在四点半起床去教室,他知道,丁帕拉会在五点来到教室。然而在多数情况下他的闹铃会把我们吵醒,其他人醒后会再睡个几十分钟正好去教室,但是这对睡眠浅的我来说是个巨大的麻烦,一次我气不过便在闹铃响后也起了床,大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一副你怎么能这样的表情。我一摊手,我还能怎么样?洗漱完后我去了教室,大头已经先一步到了,然而我并没有发现丁帕拉在教室里,我啃着面包走到大头边上,并在丁帕拉的位子上坐下来:“人呢,你真来好好学习的啊?”“隔壁。”我们教室边上有个会议室,平时并不会上锁,有些人会抱着旅游心态去那边坐一会儿,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忍受不了孤独,而这里可以一个人待着,又能时不时听到隔壁的嘈杂,我经常在那听歌,画画,写着自己的百无聊赖。我走进会议室,丁帕拉坐在我一直坐的那个位置。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或许感到有些意外。“你今天好早。”“你不是更早?”“哼,我一直都这么早!”“有人比你更早。”

丁帕拉没了表情,低下头看着书,我试图改变话题:“这个是我的位置。”“哼,它写你名字啦?”“写了。”

我让丁帕拉站起来,把椅子翻到了会议桌上,椅子的背面还真写着我名字的拼音缩写,我想着丁帕拉会对我平日里这些无聊的行为感到惊讶,然而她没有丝毫惊讶,她拿起笔把我的名字划了两笔,然后又写下了DPL三个字母:“现在,它是我的位置了。”丁帕拉露出了右脸的小梨窝,我没有这么近地看她笑过,我得承认,我蛮喜欢她笑的样子。

我回到教室,又坐到了大头身边,拿起刚才没啃完的面包。“你何苦呢?”我问道。“只要这样就够了。”大头这样回答我。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依旧困得不行。我看着大头的背影,想着在隔壁的丁帕拉,这本不关我的事,我的心境却很复杂,我讨厌醒的时候天是黑的,但现在,天已经亮了。

直到毕业,大头没有再去告白,除了偶尔会在隔壁会议室遇到,我也并没有与丁帕拉有什么交集。不像看毕业照时难免有些感伤,拍毕业照那天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大头站在我的右边,丁帕拉站在我的前面,我感到有些尴尬,但后来拿到照片,里面的我却笑得很开心。

毕业后,我决定出国,而大头似乎如愿以偿地去了和丁帕拉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在出国前,我回了一次高中,一切如同几个月前一样,我在窗口看了看原来的教室,我在最后一排找不到我的那张桌子,我又去了会议室,会议桌上落了薄薄的一层灰,我走到最里面,不由得想起丁帕拉,我把那张椅子翻在地上,蹲在地上看着椅子背面,上面有我被划掉的名字,有丁帕拉的名字,然而有一处细微的不同,那个D的头上横出来了一笔,我能看出里面还有一个人的名字。

出国后,听说大头和丁帕拉交往了,在四年里分分合合,但最终还是没走到一起。后来一次回国,大头约我吃了一次饭,我开着玩笑说至今不相信丁帕拉能接受你。这时大头告诉了我一件事,在高二收到的那封信中丁帕拉的确是拒绝了他,并告诉他因为家庭原因她高中时就算有喜欢的人也不会恋爱,但一年后两人有缘,大头也没改变心意的话,她会打开心门试着去接受。我听完不知道该说什么,关于丁帕拉的一切一下子都聚集到了脑中要冲出来。“高中有次我看到她有本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着你名字的缩写。”大头似乎有些醉了,他继续说,“我知道她其实喜欢你。”

而大头不知道,那个笔记本上的名字是我写的。智齿by/辛晓阳

如果不是因为牙龈肿痛一夜未眠,我根本意识不到这不是普通的上火发炎,而是多了一颗根本就不能完全长出来的牙,这牙就是智齿。

我从小就对医院里四处弥漫的消毒水味怀有深深的恐惧,不到万不得已,拒绝走进医院大门。而现在,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着妈妈来来回回地交钱取药,竟然开始觉得医院也是个充满温情的地方。冲洗,消炎,等待它消肿止痛了以后,找一个合适的时间,把牙龈切开,拔掉。这些步骤都是逃脱不掉的。

回家后我整颗心都沉甸甸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漫无目的地放空。我从没拔过牙,没有打过麻药,但毕竟这是要切肉去骨的事儿,怎么想都觉得疼到了骨髓里。而最痛苦的是,这竟然是我唯一的选择。片子拍出来,这颗从未谋面的小家伙呈四十五度紧紧贴在前一颗大牙的牙壁上。如果任由它这么任性地贴着,前一颗牙也会出现非常严重的问题。然后就会更惨——两颗一起拔。

手机突然敏捷地亮了一下,我拿起来,是高中时很喜欢的那个男孩,问:“你长智齿了吗?”

心突然咯噔一下。手指有些颤抖着在输入栏里输好了很多内容又删掉,像偶像剧里的情节那样,最后就回了一个字:对。

他就像我尚且短暂的人生中的一颗智齿一样。平时不声不响,不痛不痒,偶尔一发炎,就又肿又胀,搅得人不得安宁。高中时单纯美好的喜欢,像童年里松软纯净的棉花糖一样,过了很多年后回头看,还是觉得舌尖甜得要命。只是,也许这些说辞都是将喜欢刻意粉饰后的美好。不然,他就不会是一颗智齿,而是一颗沾满了牛奶糖甜味的乳牙。

高中的时候,他在学校最好的理科实验班,我在普通的文科班。一楼和五楼,就像三层城墙一样,隔离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圈和活动圈。冬季里阳光很好的课间,我从阳台上死命地往下张望,偶尔能看到他站在班级门口和一群男生一起说说笑笑地晒太阳。因为那短暂又充满悸动的一瞥,数九寒天里,我整个人都温暖起来了。

再后来,高考前的最后一学期,年级主任大笔一挥,五楼又多了两个“最重点班”,一文一理。我从和他一个班的好友处得知这个消息时,开心得像草原上脱缰的野马。我们终于一起扎根五楼,只是两个重点班之间还隔着一个空教室,无数个晚自习前的傍晚我趴在空教室门前的护栏上背政治。他从我背后走过去上厕所,我一扭头,他像个小孩子一样腼腆地一笑,举起手笨拙地挥一挥,算是打个招呼。我再转回身子,发现政治书上每一个字都那么可爱。从那时起,我的政治成绩突飞猛进,从最差的一科一跃升级为最好的一科。只有我知道,那腼腆的一笑,那笨拙的挥手,对我来说,是多大的动力。

我喜欢他,他一直知道。曾经我在好友的热烈煽动下带着“青春不留遗憾”的想法写了人生中第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他收到后过了一周回了一封电子邮件给我,寥寥数字,就让我郁郁寡欢了良久。伤养好了,一如既往,他也知道。只是一直,不接受不拒绝,大多数时候正常当朋友,偶尔非常主动地关心我的成绩和身体,让我产生了各种各样扑朔迷离的猜想和幻觉。每当我坚定地将他偶尔才用一次的QQ拖进黑名单,总能立刻收到他关心慰问、热情友好的短信,于是重新死心塌地,竟然一直到高中结束。

而现在,又是这样。我感谢他给我创造的独一无二的动力,让我在高考中叱咤风云,以文科老二的佳绩辉煌收场,也根深蒂固地明白,他对我的忽冷忽热,只会让我更加失落难过,而且没有任何意义。生活不是偶像剧,等待并不是最长情的告白,只是最无奈的幻想罢了。他就像智齿一样,深深扎根在我已经逐天远去的青春里,等着时间挥舞着刀片,把牙龈切开,再拿工具锤一锤,砸一砸,撬一橇,把那颗永远没有咀嚼作用,只会发炎肿胀的牙齿,从牙槽里一点一点地取出来。

可是我害怕,也不忍心。我怕疼,怕看到自己吐出来的唾液里掺杂着亮眼的血丝,更害怕刀片在牙龈上挥舞的痛苦。据说,打麻药后半边牙龈就会完全失去知觉,可是打麻药的痛苦,还有麻药逐渐消退疼痛逐渐蔓延的痛苦,还是让我害怕。

回到医院。医生坐在我面前,轻松地问:“想好了没有,我们拔掉吧?”“必须得拔?”我最后一次确认。“必须得拔,早晚得拔。”经验丰富的医生带着十足的耐心,让我躺在了看牙椅上。然后,让实习生取来缝合包等一系列工具,准备就绪后,轻轻地在牙黏膜内推入一支麻药。那种感觉,像被蚂蚁蜇了一下,再无感觉。

我竟然很享受拔牙的过程,感受着反复折磨着我的牙齿在医生的动作下暴露出来,然后被悉数取出。拿掉最后一片牙齿,医生轻松地说,牙齿已经出来了,冲洗一下缝好针就没事了,不会疼的。那句“牙齿已经出来了”真是我在这个闷热烦躁的夏季听到的最美妙的一句话。

回家后,敷着冰毛巾,我把那个手机号也拖进了黑名单。从此之后,我再也不会收到他的短信,接到他的电话了。就像一颗已经被拔出的智齿,带着青春的印记,带着青春远走的血肉模糊,带着再也不可复制的纯纯的喜欢,被永远地丢进了垃圾箱。

空掉的牙槽慢慢愈合,很快,那个洞被时间填满,好像那颗牙齿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一样。或有梦来时by/刘倩[上]

这不过是最为普通的一个夜晚。

月华如水,覆了那些沉默的树一身苍凉。它们在寂静里尽情地舒展,摇摆身体,影子便落在地上,组成奇妙的动态图案。风是时光粗糙的双手,抚摸过早已破败残损的老房子。里面的人,是否还有年轻的容颜?清冷的街道上,一些人脚掌的温度曾被灰尘记认。他们的心脏的温度,却只有自己知道。远处的田野间,偶尔有火车开过,发出哐当哐当的沉闷响声。那个狭长的大铁盒子,又带走了一些人,同时送回了一些人。世界既不寂静,也不喧嚣。寂静的,永远只是天空。

我躺在床上,想象自己是一只丢失了壳的孤单的蜗牛,内心有着不必要却无法排遣的淡淡忧伤。伸出双手在虚空里做各种无聊的手势,以求自娱自乐。侧耳倾听,墙角正在织网的蜘蛛用腿贡献了一曲华丽的乐章。它是在为谁弹琴,内心是否和我一样空落无着?我尚未准备好感谢它对我催眠的言辞,意识已像一块被雨水涂抹过的毛玻璃,愈发模糊,使我不能将自己与世界看得清晰。我知道,我即将被梦境捆绑。于是我轻轻微笑,坦然地关闭双眼。[中]

这里有一张桌子,是木头的。旁边有两把椅子,也是木头的。桌上放着一壶酒,酒香不时地钻入你全身每一个毛孔,蔓延、扩散。还有两个白色瓷质的酒杯,一个是满的,一个是空的。房间里除了酒香,还萦绕着一种奇怪的香味。那香味,大约是檀香。我被这些气味包裹着,昏昏欲睡,无法保持清醒。

坐在我对面的这个青衫男子,有一头凌乱的长发,脸上的皮肤干燥得起了皮。眉毛的轨迹接近没有弧度,浓倒是很浓的。鼻子的形状像被精心雕刻过,让人看着便有上前去抚摸的冲动。嘴唇的厚度适中,无从推测他说话的方式是刻薄或是其他的。下巴上的胡楂儿似花园中未被锄尽的杂草,长得耀眼。这是一张有些沧桑的脸,脸的主人身上不时散发出漂泊的味道,那味道是带着些许凉意的。

当然不能不说他的眼睛。他用灼灼的目光执着地凝视我,寒潭中便倒映出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女子的脸,那是我。我却还不知道他是谁,来自何方。他拿起斟满酒的那只杯子,仰起下巴一饮而尽。由于用力稍猛,溅出的液体瞬间濡湿了他衣领上的一小块区域。他不说话,我便也不动声色。我隐隐觉得,即使我询问他的身份,他亦不会告诉我。

良久,他有些醉了,抬起目光有些浑浊的眼睛望着我,问道:“你可知,天涯的尽头是什么?”我被这猝不及防的奇怪问题问住了,只好摇头不语。我略觉乏味与无聊,伸手去拿酒壶,手却被他按住了。他的手,骨节修长,指甲干净,也是很暖的。他说:“这酒叫作浪迹,你若是饮了,便走不回来了。”我说:“走不回来又如何?”他忽然笑了,收回手,说:“自然是会后悔的,因为你无从得知,天涯的尽头,是不是另一个阴谋。”我疑惑,问道:“另一个?阴谋?”他拂了拂衣衫,说道:“尘世即阴谋。”然后他站起来,说道:“我要走了,今夜谢谢你的陪伴,后会无期。”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便急忙拉住他,说道:“你可知道我名姓?”他意味深长地笑,说道:“你自己不知?”我心下黯然,答他,刚忽然想到,竟是不知的。他望着远处,幽幽地说道:“每个人真实的名姓,本是要自己去寻的。”说罢,转身阔步离去。我只听他吟:“且留琥珀枕,或有梦来时。”

偌大的房间,只剩我一人。我坐回桌边,去拿酒壶,发现它早已空了。我知道,所谓浪迹,只不过是他的一个梦。他饮尽了它,便可走得心甘、决绝,全然不顾他日是否会后悔。而我,只是个双手空空的尚不知道自己名姓的平凡女子。我拿起那只空杯,移至唇边,想象着里面有液体,让酒杯倾斜,让那不存在的液体流进我的口中,游至喉咙,然后穿肠而过……我知道,我所饮下的,不过是种虚空。这虚空,不知穿过了多少或疼痛或甜美的时光,饮下它,竟是让人感到彻骨的寒冷。我终究还是不由得落下泪来,为这命中注定的虚空,亦为自己尚不知其踪迹的真实的名姓。

月夜如此孤寂,一如千年之前。[下]

意识比梦境苏醒得要早。天已破晓,我看到窗帘后隐隐渗出的微光。半颗心依旧沉在方才的梦境里回不了神,一时间恍惚得几乎忘记自己身在何处。我细细体味它给予我的苍凉之感,以为是另一个世界的另一个自己想要告诉我一些什么。兴许,那是几世轮回前的我的某一世。她感知到我心里存在已久的困惑,便进入我的梦境,试图给予我一丝安慰。安慰,有时其实更像是没有重量的泡沫。

独处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首来时路,想起一些人,一些事。那些人无疑都是可爱的,但是在我行走的路上,不经意间,将他们遗失了。他们的面目,在记忆里仿佛氤氲着潮湿的水汽,模糊得连轮廓都看不清晰。而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些事,已经成为我青春里抹不去也无法再修改的印记。我并不知晓,行走的意义是什么。我只是在一条不知名的河流中与一些人一同漂流,以为有一天看到的彼岸的光,不会令我失望。于是在这场无力的漂流中,我渐渐放下了所有的询问。其实那些问题,原本就是没有答案的吧。

想来想去,只是觉得,有时,梦境就是现实;有时,现实却是梦境。人伫立在天地之间,应该送自己一个斑斓的世界,许自己一个可以让心脏饱满的未来。如此想着,我便得以释怀。夜尽天明,你知道,一切都还是好的。远处的季节by/不日远游

国贸老师在课上向我们推荐南门外的一家咖啡店“诗与远方”,我在下面脱口而出“那天逃你的课就是去那儿看电影了”。旁边一起去的小伙伴边笑边做贼心虚地捂我的嘴,幸亏老师没有听清。

那天逃课去这家咖啡店是想去看电影《两小无猜》,网上找不到资源,于是在微信上看到消息后,立即翘了课,兴冲冲地前去。电影没有看成,一帮人却在那儿聚餐唱歌,我们只好坐着看了会儿书。老板是个姑娘,知道我们是专门来看电影的,一直跟我们道歉,末了还给我们点的东西打折。我看着柜台上那只随意走动的猫,抬头撞见她的笑容,我想这笑容里没有忐忑。

我大概属于那批最早发现这家店的人,八月中旬路过学校,七路车经过南门,眼睛立即锁在了那四个字上,下面一行更小的字,是高晓松的原话。我看着这间蓝色的屋子,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那一天我刚从远方回来,两天一夜的火车到杭州东站,又马不停蹄地转公交,黑色背包里塞满了旅途上来不及洗的衣服和属于遥远城市的纪念品。

诗与远方,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汽车经过它。

火车停在昆明的时候,穿上背包里唯一的一件长袖,还是觉得冷。家乡四十多摄氏度的天气仿佛已经隔世,我努力回想汗水与闷热的气味,却是徒劳,迎面细雨吹在脸上,冰凉的风灌进脖子里。我裹紧衣服,千里迢迢,遇到他乡的季节。

在大理停留了三天,大理的每一天都由一场雨开始,大概到九点的时候,就送上很好的空气与阳光了。租了自行车,骑行绕洱海,环湖公路清澈沉默,偶尔经过汽车,大多是和我们一样骑自行车的游人,一路骑行,遇到不少朋友,有时候骑在一块,边骑边聊,五湖四海,生活工作在几千公里以外,变得轻如鸿毛。有时候超了他们一段,停下在葵花地里拍几张照,就又被赶上了。

路两旁田地里交替着出现各种农作物,一路路过大片玉米、葵花、大蒜、水稻……当地农民穿着当地衣服,背着箩筐自顾自采摘玉米,对不断经过的自行车熟视无睹。我不能想象,要如何走完这司空见惯、像电影里缓慢移动的长镜头一样的公路。远处白族房子像火柴盒一样堆在山腰上,被云层淹没。“世界上所有的屋顶。”脑中写好这个句子,翠绿的稻田在展开。

十六拍的照片上,我站着在踩自行车,深蓝色的外套,遇见风,遇见稻田与路,云层与房屋。我知道她不是我,这一刻的自由是我给她的礼物,她在照片中留下背影。

夜晚在旅馆拼饭,东南亚回来的姑娘分给我一支南京,我记住她的脸她的眼睛。就此一面,就此一面,我喝光面前的大理啤酒。

情人节夜晚在古城街头,龙舌兰酒烧着我的身体,街边流浪歌手在唱一支我爱的歌,我去对面买一支玫瑰,放在他的琴盒里。人来人往,没有你好没有打扰。

路过的人,请给我一瓶大理。

丽江搭车去泸沽湖,四川的一对夫妻,男人温和,女人直接爽气,善良。旅途上遇到的第二对情侣。汽车开了五个多小时,山路十八弯,往下俯瞰,清晰可见,手机导航一路崎岖峭壁,十六不停地在吐。“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在心里对自己不停默念。

深蓝开阔,泸沽湖,和名字一样,和在心里住了好几年的这个高原湖泊一样,美得令人绝望。如何控制自己,控制坠落的愿望,不要跳下去,不要离得太近。停靠岸边的木船,夜色一层一层地降临,天与湖一样的深蓝色,坐在船头,今晚不会下雨。坐在这里,坐在这里,不会有人叫你离去。

路边开的花,不知道是不是格桑花,大朵大朵地开放。十六摘下来,别在头发上,我拍下她们。我把花插在自行车的龙头上,伴我骑一天的车。上坡累得像狗,下坡高速,风吹起衣服,深蓝的海,是我的海。

在里格乘船,去到湖泊上,水性杨花开在湖水里。另一条船上,师傅大声唱歌,用陌生的语言。听他唱歌,手滑过湖面。一天的骑行小伙伴是一对广东小情侣,五十多公里,又推又骑,在情人滩一起下水,在码头合影。我喜欢他们偶尔讲广东话。我在前面,拍他们三个人推车的身影,在后面,拍三个人骑车的背影。在玉米地拍无人的四辆自行车。没有留联系方式,没有再遇见。十六说他们必定会结婚。我知道他们相爱。旅途上的最后一对情侣。

一天骑行下来,手背的颜色立即和藏族人民的脸一模一样。我让十六拍下照片,内心欢喜。

搭一位纳西族师傅的车去中甸,一路上纳西族师傅兴高采烈地跟我们吹嘘他的三个老婆。乘到一半才知他是无证驾驶,并且车技冒险莽撞,说到兴奋处还不停地回头看我们一眼,进中甸这条路一侧就是山崖,路面并不宽阔,车辆也多,一路上提心吊胆,只好在心里默念平安到中甸就好。

结果,不一会儿,车就追尾了一辆宝马。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车撞了上去,我的膝盖撞在前面的座位上,肌肤真深切体会这一下撞的力量之重,我和十六面面相觑,几乎傻眼。下车才知道,我们的车几乎是辆塑料车,撞得水箱都变形了,人家宝马才蹭破一点油漆。交涉了快一个小时才把保险赔偿等事理清了,我们搭的那辆车自己撞得发动不起来,只能叫拖车。等搭别的车今天可能是到不了中甸了,于是最后,我和十六是乘那辆宝马到的中甸。

快接近中甸的时候,路面宽阔了起来,窗外火烧云低垂,国道两边都是茫茫田野,恍如身处西部片。路边开始出现经幡与藏式房屋,快八点了,而夕阳还在西边,还未散尽。

到达中甸九点多,黑灯瞎火地找到旅店,万分巧合地碰上在丽江一起玩的小伙伴,于是商量好第二天一起去普达措公园。在旅馆收拾好东西再出来填饱肚子,多数店铺都关门了,最后走进一家店,我对条状食物充满恐惧,很没出息地问有没有炒饭。那位藏族奶奶说给我们做牦牛青稞炒饭,我们怕两份吃不完,于是让做一份大的。结果,这位奶奶最后端出脸盆那么大的一个木桶,半木桶的饭!青稞!牦牛!好吃到哭,我们吃到再也吃不下,也没有吃完。第二天晚饭时间我们又去那儿,结果店里人满为患,老板讲前一天是晚了,才有工夫慢慢给我们做炒饭,此际这么多人,无法再做了。我们念念不忘,点了牦牛肉,炒青稞,自己拌炒饭吃。依然好吃到哭。此刻在深夜敲这些字,多想来份牦牛青稞炒饭来瓶大理啤酒。

第二天五点多起床,包车去普达措,天色漆黑,裹紧衣服,冷得发抖。到普达措下车,不停地跺脚,像是乘一辆车,开到了冬天。旅行团的人都租羽绒服,浩浩荡荡的长衣。熬到八点,依然冷,只好买了条样式丑陋的披肩。门票近两百元,一行人谁也不愿意买。按网上的说法逃票,要翻一座没有路的山。都年轻,带着旅途的兴奋,跃跃欲试。

那便真的是没有路,只有前辈踩下的小径,陡峭而狭窄,能抓住的只有枯萎的细长树枝,好像随时都会断裂。在心里懊悔,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到这种地步,每一步都胆战心惊,脚下一滑,就可能掉进深深的山谷,像狗一样,连手带脚地爬,指甲里嵌满泥土。第一次体会到求生的本能,牢牢地抓紧自己的生命,不想任何人,要活下去。再往上爬,灌木丛生,并且长满了刺,再也没有路了,看来许多人也是从此折返。在心里几乎是庆幸无法再往上爬,然而下山的路,几乎一样艰难。

下山后往上看,原来我们已经爬到了三分之二的地方。一段无用功,生死之间,食指扎进两根刺,回想起彼时,一定是咬紧牙关抓住一切植被,并无心感受痛觉。

最终是都买了票。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那句“泸沽归来不看湖”,当我站在旅途的最后一站,却觉得原来世上风景不过大同小异。耳机里循环播放张卫健的《信徒》,竟然落下眼泪。四千米以上,我问自己这儿是不是香格里拉,我又来此为何。

晚上一个人走到了转经筒面前,夜色里巨大的金色亮光,需要二三十人才能转动,人群热烈的表情在夜色里模糊不清。我看着他们喊着号子奋力推动,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信。不会再愿意把自己交付给一样东西。在世界面前,不相信有人能使我获得拯救。夜色很苦,夜色也凉。斯科特说“tender is the night”。他真温柔。我拍下一张照片,转身离开。

最后的回忆留给二一四国道,我见过的最美的公路,令我想起少年时写下的诗句:给我一个桃花源。因为坐在大巴车上,无法拍照,一路舍不得闭上眼睛。我相信它,忠实的记录者,漫长的公路,树荫如神话。再见,再见,不与谁告别。

火车停在东站,十六去坐地铁,我挤公交回学校。闷热的车厢,汗水浸透我的衣服,背包里装着在普达措买的羊毛披肩,装着高原的寒冷清晨。汽车路过蓝色的房子。诗与远方,两千多公里,我回到故乡。七年之痒by/张珂

会不会记得你十七岁的时候喜欢的那一个人?

——会,我一直等着有一天再遇到他,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斗志昂扬地告诉他我过得有多好,让他可劲后悔。

——可是,万一人家根本不记得你怎么办?

——说不定,他还会在你斗志昂扬的时候说:“小姐让让,你挡路了。”

由此可见,有两位七年之交的损友是人生一件多么欢喜又糟糕的事。-1-

如果你也有认识三年以上的女朋友或者是闺密,那你就一定能了解我被她们一眼猜出心思,或是随时都能挑出几年前的糗事时,痛苦又无法反驳的心情。但是这些都比不上你开学前一天刚在众人面前发誓要过好全新的生活,第二天看到喜欢的男生就又眼巴巴地凑过去不理会别人的鄙夷这样糟糕的事了。更糟糕的是,你身边能给你出主意的那两个人都不在。

我指的是徐清河和唐霁。初中的时候,我,徐清河还有唐霁,我们三个是班里最好的朋友。那时候的小团体还没有像高中大学那么普遍,虽然我们三个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但是犯事之后还能牵扯出更多的蚂蚱。关于认定彼此是最好的朋友的概念还是高二的时候某天晚自习下课,那时候流行高二遥望着高三灯火通明的教学楼大言不惭地说出以后的志向。其实高三的根本没有心情理会我们这边的哄闹,但是我们乐此不疲,好像这样说完我们高三就真的能够发愤图强一样。于是你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怀揣梦想的,内心忧郁的,生性乐观的,每个人都伸着脖子,胳膊架在护栏上对着对面大喊。我当时喊的是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好像每个星期都不一样。但是我旁边的男生,我初中的同学突然用很羡慕的语气和我说:“我最希望以后还能像你和徐清河,唐霁那样,虽然三个人在三个学校,但是不管过了多少年都还有掏心掏肺的老朋友。”他说完就留一个潇洒的背影走了。

我很是摸不着头脑,我和这个男同学除了初中同学之外还有高中三年同校的关系,但我发誓我们说过的话不超过二十句,他大晚上对着我感慨过去的岁月和曾经的友谊,如今的沧桑和不舍,我实在招架不住。对此唐霁和我说:“他一定是羡慕你有我们这样的朋友啊,三个人三个学校还经常出来玩的友谊啊。”

我想了想问她:“你是说有一次我们俩走到路上对面来了两个帅哥,我转身想去文具店,然后你突然拉着我用方圆几里都能听到的声音吼了一句:‘不要看到好看的男的你就冲过去啊!’你是说这样的友谊吗?”

其实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宁愿她们出来,这样出丑的就不止我了。

现在的情况是我和方嘉面对面走过,我脸瞬间红了,声音迅速变成了蚊子,嘴角还有一抹似笑非笑,而他是面无表情……一直面无表情。我对方嘉的感情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他的朋友我的朋友,甚至外班的人都知道七班的叶希喜欢九班的方嘉。一群男生走过来的时候总有几个好事者指着他对我挤眉弄眼,自己身边也总有看似关心实则怂恿的人。其实没那么喜欢,年少的时候单纯地欣赏,总觉得在十七岁必须有一个喜欢的人,不然就逊爆了。也偷偷地幻想过要成为恋人,但是想想后来遇到的阻碍也觉得还不如算了。抱着这样的心态,但是越描越黑,连当事人看到我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过好脸色。

我很想问问徐清河我该怎么办。她像是一个小叮当一样能为我所有的问题找到一个合适的落脚点,你也可以称她为心灵鸡汤。“曾经不出众的女生在高中的时候突然变成了很多人追捧的对象,像是在感情场游历了一番变成了情场老手,但明明和谁都没有谈过。”我给徐清河下的定义就是这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成了很多人追捧的对象。

几个月才能有一次的聚会从慢热中开始,因不同的学校所以连话题都开始变少,但是聊着聊着女生的八卦精神就上来,总能从自己班里的某个怪胎扯到“我们班也有这样的啊”,然后三个人继续聒噪。

到最后也没有问,我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我,该怎么办。-2-

其实有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就像我想问徐清河的那个问题,哪有答案?要不然继续喜欢,等他哪一天喜欢上你,要不然放弃。至于感动他,对他好,倒追他这些都可以归类到“等他喜欢”这样模糊又遥远的未来。

夏季是最糟糕的,想穿的短裙没有勇气穿,连凉拖鞋都要防着班主任的眼色。身上黏糊糊的却还要想尽办法在人群中把自己打扮得更出众点。不论是身处哪一层都能听到蝉虫的聒叫,也总有刺眼的光透过窗户折射进来,洒在书本上,是一层明晃晃的金色。手上的笔随着阳光的跳跃也跟着瞎跑,像是儿时踩影子的游戏。讲台上老师的嘴一张一合,跟着草率地在笔记上记上几笔,漫无目的地瞎想。想到最后都能想到喜欢的人。男生赤膊上阵打篮球,看到最后也总会想,要是方嘉打一定比他们好。“所以说不只是春天才是思春的时候,一个人待久了,每天你都可以思春。”唐霁的这句话我决定自行忽略,但是徐清河迅速地接了一句:“思春,嘿嘿。”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嘿嘿的,我看着她:“恋爱了?”“不是,还没到那种地步。”“那就是差不多了嘛,谁啊?”“一个是外地的,一个是大学的。”“两……两个?!”“嗯。”对面的女生喝了口水,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我和唐霁对望一眼,开始了连环轰炸。

好像在高中的时候,学生只分为读书读得好和不好两类。读得好的绝不会浪费时间在逛街购物上,他们唯有的娱乐也是打球看新闻这些事情。读得不好的,只要是玩,都是他们的娱乐。我提着袋子在马路上闲逛,突然发现在灯火通明的市中心小情侣总是多过单身的人的,因为只有小情侣才会在路上慢慢晃悠,单身的总是一溜烟就跑了,好像多待一秒都会辜负这城市的花好月圆一样。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徐清河也融入了这抹夜色中,黑丝、高跟、浓妆,那些和高中生格格不入的东西,她玩得游刃有余,甚至是在男人中周旋。

我对方嘉的感情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只是从“他不接受我”渐渐演变成了“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也许徐清河现在的样子,也是她喜欢的那个男生喜欢的。

我开始了折腾人的尝试,少女、傲娇、成熟、萝莉……我觉得美术系的调色板上出现的颜色都没我身上的多。“明天放假,老地方。”“我来找你吧,你几点放学啊?”

青春期的时候,希望得到的注目越多越好,放学的时候有一大帮朋友在门口等你也觉得很有面子,如果她们碰巧又记得你的生日,在那一天当着很多人的面送你礼物或是公开发表声明祝你生日快乐,都是很能满足虚荣心的事。

徐清河打扮得格格不入,应该是与我们这些高中生格格不入。进门前我和唐霁互看了一眼:“她是学美术的嘛,打扮成这样很正常。”“嗯,她们都这样打扮的,反正也不用经常来学校。”彼此给对方吃下一颗定心丸。“我和他们谈了。”“谁?”“上次说的那两个,我和他们都谈了。反正……根本就不会见到,也不会拆穿。”“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一口气堵在嗓子里。“这样是怎样啊,你那么大声干吗?反正两个人都不在同一个城市,也不会拆穿啊。”“但是……”“行了,行了,我有分寸。昨天的电影你们看了没?”

十七岁的时候觉得爱情很神奇,让很多人性情大变,看到父母也总会想他们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情爱才走到现在。十八岁的时候觉得爱情神圣不可侵犯,我宁愿你不喜欢我也不可以玩弄我,脚踏两条船更是不可以原谅。

在徐清河无所谓地结束整段对话的时候,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开始在我心里滋长了。-3-

是年轻气盛的怒斥,是喜欢的人不喜欢我之后对她这样玩弄感情的鄙夷,还有更多的,是身为她的好友,我越来越不懂她到底是怎样的人,是被这种疑惑左右的气愤。-4-

我想:我们都很认真地数过我们认识了几年,在和外人提到的时候都会带着骄傲的语气说“我有认识了×年的朋友”。“明年就是第七年了,你说我们会不会有七年之痒?”“说你没文化还不信,那是用在夫妻之间的。”“哦,那我就放心了。”说完唐霁又故作惊讶地看着我,“你们不是我老婆嘛!”“去死!”

其实我有想过七年之痒,但我不敢想如果真的有,最后的结局会怎样。记忆和恐慌就像是一团毛线,只要有一根露了出来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丝线顺着它冒出来,等你想把那团绒线再理成原来那样的时候也就没有力气了,因为你全部的精力都花在了和那一根线做斗争上,试图把那根线塞进去,结果牵扯出更多这样的事情。

我发现周围的声音开始变了,我喜欢方嘉的时候班里有个男生也在喜欢我,凭着年少的血性和所谓的对爱情忠贞不渝,我迅速拒绝了他。准确地说,我是在交往了两天之后,迅速地拒绝了他,我对徐清河那些藏在心底里的爱情评价统统被人送还给了我,不同的是她们都是当我面说的,不留余地。

我想你也经历过,当你被一些人排斥时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当你快要走近她们的时候,她们总能用你能听得到的语调假装偷偷摸摸地说:“是啊,没想到是这样的人。”那个时候,我只能装作听不见,无所谓地告诉自己我还有两个更好的朋友。

我想两个很快就会变成一个了。徐清河去参加艺考之后,我们的联系也变得少了,相反我和唐霁永远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多亏了唐霁,她就是一支强力胶,把我和徐清河紧紧地连在一起,不至于在我们见面的时候太过尴尬。我和徐清河也像牛郎织女那样,中间总有银河那么宽的误解,唐霁就是那窝喜鹊。

我们商量等徐清河回来再聚一次。寒假之后就是生不如死的“高考倒计时一百天”,只有寒假能够聚一次,每个人还要空出时间,等到三个人都有空的时候寒假已经快要结束了。我有心把这种单方面冷战的僵硬模式结束,唐霁也是不遗余力地配合我,就连徐清河也收起了学艺术时的浓妆艳抹,试图迎合我。只是我在听到她现在的感情时,还是表示出不认同和咄咄逼人。“你还在和他们谈吗?”“嗯。”对面的人随意地扣上袖子,“还在谈。不过现在打算分手了,有一个,我考试的时候遇到一个男的,他……”“你够了吧。”“好了,不说这个了。”唐霁赶紧接口,“艺考累不累啊?我听说特别辛苦。要不要喝点什么?”“我来请。”徐清河转过头笑着看我,“你都瘦了,想喝点什么啊。”“没心情,不想喝。”“……叶希。”

你有没有很爱你的闺密,超越了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甚至有的人看到还以为你们是一对?你有没有过觉得她们只能是你最好的闺密,当她们提起你根本不认识的人是自己的好朋友时会很不痛快?

我对她们就是这样,她们被我摆在家人一样的位置。“我只是想表现出我对她的关心,一个女孩这样很不好,但是我一说出来就是训斥,你懂不懂?”我和唐霁抱怨。“我明白我明白,”唐霁迅速接口,“你就是标准的妈妈桑。”

妈妈……桑?

我觉得任何悲伤的戏码在唐霁这里都能被演砸,而且她还能给你营造出一场别开生面的喜剧,别开生面到让你终生难忘。“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怎么和清河解释?”“还是不说了吧。”唐霁顿了顿,“高考结束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再和她聊吧。现在不是没吵架吗?”

每一个夏天都注定是难忘的,不仅是因为中考高考这些对学生而言特别的日子都设立在这个时间段,还源于它两个月的暑假。在这样充满烦躁、无聊的日子,老天一定会让它发生点什么才能不辜负这漫长的时光。

我们没有出去旅行,原本大言不惭的梦想都没有实现。高考成绩出来之后我选择了复读,唐霁去了邻近的一所大学,徐清河考得很好。

我想连大神经的唐霁都察觉到这种微妙的变化了,身为艺术生的徐清河文化课的成绩比我们两个都要好。七宗罪里说嫉妒是最要不得的,《中国合伙人》里说千万不要和好朋友合伙开公司。我觉得应该再补上一条:你最好的朋友可以超过你,可是不能在你毫无预感的时候超过你。

我们谁都不知道徐清河是怎样做到文化课考那么高分的,当我们还在为喜欢的男生不喜欢我的时候难过,她已经游走在几个男生中了;当我们在做题的时候,她拿着油画板挥洒自如;当我们还在想考不上大学怎么办,她已经浓妆艳抹地出现在我们不熟悉的场合。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把自己的努力夸大,将别人的成功践踏,总觉得那些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努力的人很没品。我也从没想过,当我在课堂上睡觉的时候徐清河还在满手颜料地作画,当我听课的时候她只能找人恶补。她的那些努力,比我还要多。

喜宴没有那么好吃,尽管我百般推辞,但我还是不得已出席一些人的成功宴,其中就有徐清河的。

那并不是喜宴,只是她每年一次的生日,但在我看来这无比讽刺。徐清河一直试图说些什么来缓和尴尬的气氛,但我一点也不买她的账。“你男朋友什么时候到?”唐霁开始找话题。“马上就来了。”

钱是徐清河给的。“你应该让他付,你在他身上花的钱不少了。”我口气很强硬,几个月的拉扯争夺她终于确定了这个男朋友,我不相信她会挑个这样的。“他也有难处。”“他有什么难处在你生日的时候让你花钱。”唐霁在后面偷偷扯了我一把。我想说你选了那么久才选出来的,怎么可以这样?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男的连钱都不肯为你花,那又算哪门子的喜欢。“我们一直都这样……”徐清河顿了顿,“有时候AA,有时候我请。”“你也能受得了?!”“我们一直都这样!”

嘴巴张了张我没有再开口,他们一直都这样,话里隐藏的意思就是我没立场参与他们的事。我想我的想法可能偏激了些,但我还是气不过,头扭了过去。我从来都没有像别人那样觉得你是美术生又同时交往几个男生很搔首弄姿,我也从来没有觉得你活该选中这样的人,我更不认为你考这样好是作弊得来的。我只是有点嫉妒,有点恐慌,更多的还是气愤。我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与我渐渐疏远,她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时候变成了如今闪闪发光的样子,她那么优秀的一个人最终选择了这样的人,可是她的这些,我从来不曾参与。

我也很久没有和她们说过方嘉的事。我想在她们的印象里方嘉只是一个“稍微有点喜欢的人”,我们都在对方不知道的时候变成了另一个样子。-5-

复读的日子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我不再推心置腹地和人说话,偶尔碰到好笑的笑一下,算是发表了意见。没有不合群但也没有多熟络。我常做梦梦到我们三个坐在草地上或是火车上,说着很没有营养的话,笑得很开心,仿佛又回到了初中,那时候还没有恋爱,没有小性子,没有各自的秘密。那时候就像活在阳光下,彼此都是透明的。

这是第七年,我们认识的第七年。

谁都没有再提到那天生日的事,那天我和徐清河没有吵架,但是我冷冷地带着唐霁走开了。我想:我们走的时候徐清河比我还要难过,但是要我怎么说呢,我难道要把他们弄分手吗?

其实我和唐霁想过让他们分手,在我和唐霁看来那个男的无论哪一点都配不上我们的好朋友。“你们怎么样?”我开始没话找话。“很好啊。”“他看起来和他那个女性朋友也很好,会不会太熟了点。”“他俩以前差点就在一起了啊,不过后来没有。”“那你们三个还能在一起玩!像没事人一样!”“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啊!”

我和唐霁同时闭上了嘴。

对于年少的我们,什么叫爱呢。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得到好朋友的祝福,必须波折一番,坎坷一段,这才叫爱。但当我经过一年的沉淀,我才明白,爱是你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在喜欢你,没有轰轰烈烈最好,平平淡淡最真实。我想我也终于明白,我讨厌的不是徐清河,而是她这样自甘堕落。我不能忍受我的好朋友这样自甘堕落。“你以为你他妈是圣人!谁你都要管!你问过我吗?你知道我过去发生了什么吗?叶希,你他妈就是圣人,谁都要听你的话是不是!”“我他妈圣人?你他妈的才是自甘堕落,你过去怎么样不能说吗?你有着怎样的过去不能告诉我们?”“好了,好了,不要吵了。”“自甘堕落?你觉得我是自甘堕落?是啊,谁有你清高,你喜欢人家怎么不说啊?我自甘堕落,但是我还有爱情,你有什么?”

我什么都没有,在我们的第七年里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打着伞走在通往考场的路上,这是最后一场考试。细雨蒙蒙,我从有的人脸上看到了解脱,有的人脸上看到了隐忍的悲伤。当我放下笔完成了我生命中重要的审判,忽然想到我找不到可以和我一起庆祝的人了。

我爸曾经告诉过我很多道理,其中有一条就是:即使你和现在的朋友走得再近,以后也会分开。但是他之后也说,我没想到你们三个那么多年了还在一起。我们曾经面红耳赤地争吵过,但是下一次再见面彼此都心照不宣地不再提起。关于我们的事,不管再怎么糟糕,后面都有一个“但是”。我知道这次我们吵得很厉害,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在一起。

你有没有属于你和你闺密特定的小日子,那么多年总有一天是让你难忘的?如果说我们也有,那一定是跨年的那一天。三个人聚在某一个人的家里,看着各个台的节目相互吐槽,然后发誓说明年要怎样怎样,等到明年快过完才想到,啊?我曾经还许了个愿。

还好,我们的默契和多年的情分能让我们在跨年的前一天互发短信问今年在哪里。

啤酒、电视、沙发,跨年的三大法宝外加一个金嗓子,供你歇斯底里地号叫。其实任何我和徐清河的号叫一定都是唐霁惹出来的,我们两个在平常的时候相当能端住架子。“喝酒,喝酒,傻看电视干吗。”

人们常说酒后吐真言,其实酒后不一定就是吐真言,而是酒精的介入会让你把平常没有勇气说的话都说出来,真正是“酒壮人胆”。“我以前喜欢的人就和电视上这个差不多,一样高。”“哪一个?”我看着徐清河。“就是高二谈的那个,你不记得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徐清河还和我们一样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偶尔做些花痴的梦,从来不穿超短裙吊带装。那个男生还是我们以前一个同学的哥哥。“嗯,不是谈了有一年吗?”什么时候分的我记不清了,他们分手以后我很少看到徐清河,再次见到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我什么都给他了,第一次,什么都给了。”“什么?”我猛地抬头对上徐清河醉醺醺的面孔。“是啊,第一次都给了,那时候才高二吧,我以为能好好的。后来……呵,也没有后来了,就分了。”徐清河喝口啤酒慢悠悠地说。“你从来都没有和我说过。”“你会训我啊!”对面的人很自然地接口,“都会训我吧。那时候我好怕,但因为是他所以忍住了。我都没敢告诉你们,只告诉过一个在本校的好朋友。后来我才知道,她根本就没把我当朋友,她告诉了好多人,她说我在外面乱搞。真晦气。”

啤酒咽下去有种刺骨的冰凉,连带着我的喉咙蠕动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后来我就一直在画室待着了,虽然画室给人的感觉不好,但是那些人从来不会在外面捅人刀子,回学校以后我也想重新来过,可是风言风语太可怕。我做什么都不行。我找人狂补习,一刻也不想在那个学校待下去,我一定要比她们考得都好。后来,嘿嘿,我就考走了。”“你应该告诉我们的。”我开口就像是复读机,只能干巴巴地重复一句话,“你告诉我们,说不定可以替你解决。”“那怎么行啊,你们那时候多单纯啊,我怎么能把脏水再往你们身上泼?”

窗外有礼花绽放,站在十七楼看烟火不用费力地昂着头,隔着窗户礼花就在我们面前变幻出各种色彩。姹紫嫣红,我想起了我们的十七岁,那时候我们崇尚爱情,崇尚一切自由的东西,就好像在一楼看烟花一样费力地仰望。而现在我们终于长大了,看清了人和事,当烟火再在我们面前绽放,我们只会觉得:那么快就没有了,人生还是不要像这样的好。

我转过头看着面前被烟火照得红彤彤的两人。“你那时候,怎么过来的?”“就那样啊。”对面的女生耸耸肩故意换成不在意的语气,“有段时间自己变得自甘堕落,想要报复。后来发现受伤的还是自己。现在不是变好了吗?”“哎呀。”对面的女生故意装出无所谓的语气喝了口酒,“都过去了嘛,你看现在也很好啊,我开始正正经经地谈恋爱了,以前那些人我也不联系了。我还没和你们说。”“你说。”眼睛有些酸涩,我别过头不再看面前装作无所谓的女生。我曾经嫉妒你,曾经担心你,但好像印证了那句话:你从来不知道你面前光彩照人的人,他们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心酸。“现在谈的这个,挺正经的。我想好好和他走下去。不管怎样……”她看看窗外的夜色,“不管怎样,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吧。”“哎,你们看这女的,腿好粗啊,哈哈,鼻子一看就是假的,都没我好看。”

我和徐清河默契地干了一杯,不理会唐霁。“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我好看还是她好看?”“没化妆的话你比她好看。”“你死了这条心吧,你的腿快赶上她的胳膊了。”我不客气地补上一句。“哎哟,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鄙夷地看了唐霁一眼:“好好说话啊。”

唐霁没有理我:“我要宣布一个重大消息。咳咳,我恋爱了,哈哈。”“噗……”徐清河嘴里的啤酒喷出来。“我家沙发啊!我靠,你这样的黑山老妖也有人要,那人也是你们喜鹊窝的吧?”“你这是嫉妒,哈哈,我和清河都有了,就你孤单一个。”“那好吧。”我眨眨眼,“我也有一个消息宣布,我和方嘉一个学校一个院系。”“真的假的啊?那你不就有机会了?争取这次拿下,这就是你们的缘分!”

我点点头表示很赞同徐清河的回答,刚想装作指点江山地表示我已经快拿下了,就看到唐霁突然冒出来:“那你们以后洗澡不就能碰到了!”“洗澡?!我靠!”我和徐清河同时被唐霁的奇思妙想震撼。“想什么呢,你们学校又没有独立卫生间,就一个澡堂,分男女,大学四年你还能碰不到啊!你们两个……啧啧,不纯洁,还带坏我!”

哈哈。我眨眨眼:“我觉得以前那样挺不好的,谁又不欠谁的,干吗那么卑微?我一直等着有一天再遇到他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斗志昂扬地告诉他我过得有多好,让他可劲后悔。”“可是万一人家根本不记得你怎么办?”唐霁不放过任何打击我的机会。“说不定他还会在你斗志昂扬的时候说:‘小姐让让,你挡路了。’”徐清河迅速接口。“损友!损友啊!”-6-

你曾经有很喜欢的人,几年过去如果你再碰到你会突然觉得“我怎么会喜欢过他啊”;你曾经有很要好的朋友,在一次声嘶力竭的争吵后你以为你们完蛋了,但是你们没有;你曾经很相信某一个人,但是她最后把你卖了,不过没关系,吃一堑长一智,你还会遇到更好的人。

你可以把你的记忆永远停留在十七岁,你身边也总会有像十七岁时一样疼爱你的人,你可以嫉妒可以愤恨,甚至可以口不择言。你被伤害被成长,你终于变成了别人眼中闪闪发光的样子。

可是,你在一些人眼里永远是十七岁,永远可以肆无忌惮。你依然可以在成长之后带着满腔的热血跑向你十七岁的朋友。

毕竟,青春不老,阳光正好。

Part 2 流离的童话,为你寄一张小卡片

高级魔术师

/禾木

不梦辗转

/赵丹盈

喜欢一个人的理由

/周苏婕

十年,与君书

/莫诺

七日

/四岁就变坏

像自由一样美丽

/杨璋高级魔术师by/禾木1

魔术师是很高级的魔术师,从不表演低级魔术。

至少曾经魔术师自己是这么期望的。2

事实上,上面那种说法并不准确。

请允许我清清嗓子,换一种说法:魔术师梦想着从低级变得高级以后,就再也不表演低级魔术了。

什么是低级魔术呢?你可以理解为入门级魔术,比如突然从软塌塌的口袋里抽出一枝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比如上一秒摘下头顶上的黑色礼帽,下一秒从礼帽中飞出一只白鸽;又比如掏出一副扑克牌,仙女散花似的把纸牌飞向四面八方——这三个大概是魔术师最憎恨的魔术了。

为什么呢?因为当魔术师尚为一个低级魔术师时,他一在餐馆表演这些把戏就会被观众无情地轰下台。观众认为观看这些老掉牙的表演根本就是对智商的一种侮辱。当然,魔术师自己也觉得很无辜,因为那会儿他压根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表演者——他白天是餐馆服务生;晚上不过是被老板硬生生逼上台,在乐队一首曲毕回后台换衣服时或重头戏上场之前用以调节气氛、打发时间的串场人罢了。没人付给他额外的工钱,连掌声也没有,还得无故遭人白眼——任谁都会感到郁闷和无辜吧。

其实,如果他愿意搞笑,愿意在无聊的魔术表演中加入其他元素,情况会改善许多——曾经有过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在飞纸牌时不小心踩空,从舞台上摔下来,惹得观众哄堂大笑。舞台不高,摔下去的结果只是他的手肘擦青了一块,但这件事却着实令他懊恼了好一阵子。

在他眼里,魔术是一门严肃而高尚的艺术,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魔术师是他在童年就扎根于心中的梦想——这也是为何他能忍受观众鄙夷如此之久的原因——他关注手指的动作、内心的激荡远远胜过关注观众的表情,可那天他却亲手把心中无限崇高的艺术糟蹋成了一场滑稽表演!3

就像硬币有正反两面,这件事在另一方面也使他真正看清自己的理想。他毅然辞去了工作,带着轻便的行李与为数不多的几枚金币来到邻国拜师学艺。为什么要长途跋涉去邻国呢?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原来,邻国国王非常疼爱自己的小公主。不幸的是小公主由于先天性失明,看不见任何东西,生活在黑暗中的她久而久之患上了抑郁症。国王为让心爱的小公主开心起来,便命令大臣拟出重金悬赏的告示,张贴在大街小巷。告示是这么写的:

凡助公主摆脱抑郁顽疾,令公主开心一笑者,将共享国王的全部财富。若此人为青年男性,且未婚嫁,将加官晋爵,由国王安排直接迎娶公主。

从这则告示中不难看出,国王不仅疼爱小公主,还非常聪明——若女儿能遇到一个令自己快乐的男子就让她嫁他,如此幸福才能延续一生。告示一出,不但举国轰动,还吸引了许多来自异邦的能人异士。

首先大展拳脚的当然是医生,各路名医轮番进宫帮小公主会诊。然而大半年过去,小公主照旧面无表情,而且每当要喝大碗浓黑苦涩的药汁时,都免不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长此以往,国王对医生的耐心消失殆尽。某日,当公主再度把瓷碗摔在地上尖叫时,国王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把医生通通轰出皇宫,有失仪态地大骂:“庸医!庸医!”医生们被赶走之后,号称能奏出天堂仙乐的音乐家进宫。音乐家将各种乐器全部演奏了一遍,结果公主没笑,但香甜地入梦了。国王对于这个差强人意的结果表示接受,用一袋金币将音乐家打发走了。然而,号称世界上最具浪漫情怀的诗人可就没音乐家这么幸运了。他口口声声说要用浪漫的诗歌与爱情唤起公主对欢乐的感受,可他从晴空万里的白日吟诵诗歌直到月朗星稀的深夜,公主始终毫无反应。其间,国王几度要沉沉睡去,但又被诗人陡然升高的音调惊醒,乃至最后根本不想再听见诗人的声音,便让他披星戴月地离开了皇宫。4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未来的高级魔术师在干什么呢?他可一点儿也没浪费时间!

身处这样一个高手云集的国度,置身如此浓厚的艺术氛围中,他感觉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无论是大道还是街巷,随处可见奇人异士。他穿街过巷,不顾疲累,寻遍城邦的每个角落。终于,太阳落山之前,他在靠近国王城堡的一间旅店门外看到一个正向路人表演魔术的老者。

老者被路人重重围住,人群里时不时爆发出阵阵惊叹。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去,可惜刚挤到最前面,老者就向观众谢幕了。眼前这位魔术师真的上了年纪,一身考究的燕尾服与右手握住的木头拐杖似乎陪他走过了很长的路与岁月,但他精神矍铄,眉宇间透出一种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有的威仪。尽管旅店门口人来人往,老者鞠躬致谢的姿态依旧从容不迫,令人肃然起敬。观众们赞叹连连,脱帽回礼。

人潮渐渐散开,老者收起刚刚大家随手给的小费,往旅店里面走。

他赶紧追上去,说:“先生,我想跟您学习魔术。”

老者回头,莞尔,问道:“你会什么?”

他挠挠后脑勺,突然伸手在老者眼前飞快晃过,下一秒一枝玫瑰即出现在手中。老者笑笑,接过玫瑰,轻轻朝上面吹一口气,玫瑰瞬间燃成一团火焰,火焰在半空中飞蹿几圈之后又变成片片花瓣落在地上。老者精妙娴熟的手法超越了他以往见过的任何魔术师,奇迹在老者那双苍老的手中随手可以发生。相较之下,他的那些小把戏连班门弄斧的程度都达不到。他有点儿明白当时自己在餐厅表演时观众为何那么不买账了,也有点儿担心自己是否能达到老者的境界,拜师学艺的心情不再像当初那般急切。“您……可以……教我吗?”他说得支支吾吾,不敢直视老者的眼睛。“你可以跟着我学,不过我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他没想到老者答应得如此爽快。5

高级魔术并不好学。

成为一个高级魔术师简直比成为一间餐馆的老板还困难。

怎么又说到餐馆了呢?因为他练习魔术练得心灰意冷,无论重复多少次都把握不到老者教授的要领。望着天边的弯月,他情不自禁地想到以前在家乡餐馆打工的经历。虽然那时工作很累,白日要应付百般挑剔的食客,晚上还要忍受观众的嘲笑;但记忆仍不全是灰暗,那个大腹便便的老板同样会在打烊之后打开两罐啤酒,递给他一罐,跟他说些交心的话。微醺之际,老板还会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好干!等我退休,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当时他纯粹把老板的这些话当成笑话听,一心想着有朝一日要辞掉工作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魔术师。谁料现在真这么做了之后,再想起老板的话竟觉得怪亲切的。他思乡了,开始想念那个仅仅由几条道路连接起来的比这儿小得多的不适合称为“国家”却适合称为“家”的地方。

老者又是如何成为一名高级魔术师的呢?老者一直生活在路上,从年少到迟暮,从故乡到异乡,从告别父母到告别爱人,直到眼下要告别这个刚收下不久的所谓“徒弟”——是的,老者将再次起程,起程去到另外的地方再次成为受人尊敬的魔术师——就像你前面看到的那样,老者完全不愁生计,只消站在路边信手拈来一个早已烂熟于心的魔术就能得到足够支付旅费的金币,就能得到众人的在目与瞻仰。从这一点上说,老者比他幸运得多;可为了让被大多数人视为消遣娱乐的魔术成为一种崇高艺术,老者践行了快一辈子,这一点又怎么说呢?

至于他,他能做到多少?告别老者后,他摸摸瘪瘪的口袋,数着所剩无几的银币,问自己。6

进宫的能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公主的忧郁症还是老样子,没有好转的迹象。

随着时光流逝,国王也被整日要求觐见的各路来人扰得心烦气躁,于是命令大臣拟出一份新告示,张贴在大街小巷。新告示是这么写的:

请城内能人于三日内悉数前往皇宫为公主治病。凡助公主摆脱抑郁顽疾,令公主开心一笑者,将共享国王的全部财富。若此人为青年男性且未婚嫁,将加官晋爵,由国王安排直接迎娶公主。

三日之后,若公主之顽疾仍无起色,国王将不再接待任何以医治公主为由求见的来客。

告示一出,全城像炸开了锅。无论是本来持观望态度的艺人,还是稍微有点儿才艺的普通人,都赶忙往皇宫跑,生怕错过国王的邀约。

他的钱差不多刚好够支付回家的路费,起初他还想像老者一样上街卖艺,挣钱去更远的地方看看走走,现在计划泡汤了。他不知道该去哪里,失神地跟随人群走,不知不觉也来到了皇宫门外。金碧辉煌的宫殿在前方不远处熠熠生辉,流动的金光照亮在场每个人的脸。国王让大家排队抽签,按顺序进入公主闺房。他犹豫着抽还是不抽——公主看不见,自己对魔术也算不上精通,只怕抽了也是白抽。可当士兵拿着木箱停在他面前时,他还是鬼使神差地伸手抽了一张——或许是后面排队的人不断催促的原因,又或许他想给自己的梦想一个交代。

当打开国王特别设计的邀请函——红底金字,金丝雀站在枝头高歌——他愣住了,自己居然是一号!7

公主的闺房华丽非凡——雪白蕾丝缠绕在象牙色的圆形床柱上,垂坠的水晶灯上那一串串钻石流苏像从银河坠落下来的星星;大幅田园风油画挂在墙壁上,营造出一种典雅高贵的氛围。

公主坐在天鹅绒被里,只露出苗条的上半身。看到公主绝美的鹅蛋脸,他差点儿叫出声来。那么干净白皙的肌肤几乎与刚出生的婴儿无异,遗憾的是这漂亮的脸蛋上没有表情。他看得愈久愈觉得这是一种病态的苍白。加之公主长年待在室内,整个人散发一种阴郁的气质,她周身的空气似乎都要凝结成冰。

他真正会的魔术不多,打算从最简单的开始,依次表演完。第一个是纸牌魔术,虽然跟餐馆时期相比没什么创新,但他飞牌的技巧早已练得炉火纯青。纸牌从水晶灯旁飞过,钻石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细响,死气沉沉的房间刹那灵动起来;纸牌从公主的两边脸颊飞过,在她耳旁带起一阵微风,扬起缕缕发丝,画面十分好看。比较令国王生气的是,最后床上、地上全是散乱的纸牌。幸好国王看到公主脸上微微泛起桃红,忍住没有发作。第二个魔术开始时,他边取礼帽边想,在盲人面前变魔术最大的好处就是无须害怕穿帮,也不会被嘲笑。第二个魔术是鸽子魔术,他大可不做准备,直接一扬手让鸽子飞出去就好,反正公主也看不见。当然作为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魔术师,他可没这么做。训练有素的白鸽从礼帽中振翅飞出,环绕公主的大床飞了两圈,重回他肩上之前还在公主手边落下了一片羽毛。第三个即压轴魔术,是他从老者那里学来并练得有模有样的唯一一个魔术——玫瑰魔术。当片片火红芳香的玫瑰花瓣从公主头顶打着旋儿坠落,其中一片还调皮地逗留在公主鼻尖,那美好得足以永恒的一幕让他觉得自己的魔术事业到此告终也毫不可惜。

三个魔术表演完,他煞有介事地脱帽致礼,仿佛正站在一束追光之下。

没有掌声,也没反应。除了身体微微倾斜了一下,公主再无其他反应。

他转身谢过国王,飞奔出皇宫,连掉在地上的礼帽也忘记捡起来带走。8

他顾不得身后尚在排队的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与七嘴八舌的议论,一口气跑了很远。

他现在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学会了一个高级魔术(显然,那个魔术在众多高级魔术中只能算层级较低的一个),还在受万人尊敬的国王和公主面前完成了一次不受嘲笑的魔术表演,算是不虚此行;另一方面他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成为一名伟大的魔术师,更为残酷的现实是,他身上的钱不够他继续闯荡。

此时,马车哒哒哒哒地从他面前飞快驶过,马蹄扬起的灰尘落满他全身。他呆呆看着那地上刚被踩出的一条轨迹沉默。当下一趟马车过来时,他上车了。

他将身上的最后一枚银币付给马车夫,踏上回家的路。9

重返故乡的他无处可去,又回到了离开前在那里当服务生的餐馆。

老板看到他很是高兴,也没问他这段时间遭遇了什么,只寒暄几句后说餐馆人手不够,希望他回来帮忙。

他接受了老板的建议,干起从前的工作,依然常常得面对无理取闹的食客;不同的是成为魔术师的梦想已经不像从前那样灼烧他了,晚上他也无须再登台串场,因为大家都跑去剧院看话剧、听歌剧去了。每日小餐馆早早打烊,老板总邀他留下来,两人坐在空落落的餐馆里聊天。

老板说他儿时看到父亲总喝啤酒,有次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抿了一小口,发现那黄黄的起泡沫的液体竟是甜甜的味道,长大以后就开了这间餐馆。“曾经我将拥有喝不完的啤酒作为梦想呢!”老板直言不讳。“梦想”,再次听到这个热血的词,他的心情却异常平静。他想通了,告诉自己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有过一次对梦想奋不顾身的追逐已足够,毕竟梦想不等于面包,魔术不等于魔法,柴米油盐的生活还要继续。

哦,有件事我忘了讲,得补充一下。就在他回来大概半个月后,人们议论纷纷,说邻国公主的抑郁症治好了。甚至有人从邻国将国王发布的公告撕下来,带回餐馆与食客们分享。他们临走时落下了那张在相互传阅中被扯得皱巴巴的公告,他走过去收拾餐桌时没正眼瞧,打算直接扔进垃圾桶。老板看到,走下柜台从他手上夺回公告,说这硬硬的纸可以留下来等冬天厨房窗子漏风时钉上去挡风。

于是,国王的公告连同更多其他暂时用不到的闲杂物品一起放在了箱子里。10

如今,他成了餐馆的新一任老板。

因为他的老板喝够了啤酒,赚够了金币,有了全新的梦想:环游世界。

冬天来临,厨子跟他反映说厨房窗户漏风,得换新的挡风纸板,不然刚出锅的菜还没上桌就凉了。

他打开箱子,翻出上面写着国王告示的牛皮纸,无意中瞥见了告示的内容。原以为这是张喜报,却没料到是张寻人启事,他出于好奇往下读——多年过去,他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这张告示与那段时光——告示上很多字已模糊不清,勉强看得清字迹的地方组合起来大概是这样:

……公主病愈,请治愈公主者速返皇宫,国王将有重赏。

他觉得莫名其妙,没去深究,晃晃脑袋将纸板交给了厨子。

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以前的老板从邻国寄来了一张油画,随附的信件中说这是邻国最受欢迎的油画,几乎每家商铺里都挂着一幅。老板嘱咐他一定要挂在餐馆里,还强调挂上后肯定会生意兴隆。夜晚,他拆开油画时惊呆了:油画中那姿容绝美、仪态端庄的妇人不正是邻国公主吗?画中除了公主,还有一位英俊威严的男士。他猜那大概就是公主的丈夫。他们中间站着一个双颊粉嘟嘟的可爱男孩,男孩头上戴着一顶他似曾相识的礼帽。背景的处理与一般宫廷油画不一样,不是庄严肃穆的礼堂,而是大片散落的玫瑰花瓣与无数只展翅的白鸽,圣洁而浪漫。画中公主眼眸微垂,眼睛应该仍然是闭着的。不过令他莫名感动的是,公主唇角有了一抹浅浅的笑。

他听了老板的话,把油画挂在餐馆墙上当作装饰,没想到客人真的多起来。

而另一件他没料到的事是,每日看着公主嘴角的浅笑与男孩头上的礼帽,心中想成为魔术师的渴望竟再次升起来。他不得不找一个折中的方式来平息或者毋宁说实现这种渴望,于是每当餐馆里客人带小孩过来吃饭而小孩哭闹不止时,他就会主动走过去变出一朵花、变出一块巧克力或变出一颗糖果。小孩得到礼物后,很快就停止哭闹,不怕生的小孩还会在他脸上狠狠地亲一口,大人们也心存感激地拍手叫好。每逢这种时刻,他一点儿都不怀疑自己就是货真价实的高级魔术师。11

还有很多事情他不知道。

比如,公主的抑郁症得以痊愈他起到了很大作用——他那三个并不高明的魔术让足不出户的公主感受到久违的和风、鸟鸣、芬芳,至为关键的是感受到丰沛的生机与活力。公主因此而愿意下床走入花园,走入自然,继而在国王的玫瑰园里邂逅风度翩翩的骑士,最后走入幸福的殿堂。喜极而泣的国王命令画师将公主的美满生活绘成油画,带着公主衷心的祝福,传遍天下。

还有很多事情讲故事的我与听故事的你也不知道。

比如,我们的心田都种着一粒梦想的种子,我们知道应该用心耕耘,却不知道经历过人生风雨之后它会开出什么花,结出什么果。幸好人生正因为未知才有趣,而对于自己的生命,谁不是魔术师呢?只不过,若你想成为一个高级魔术师,就得全力以赴哦!不梦辗转by/赵丹盈

二〇〇七年,安词刚满十八岁。成人礼之后的安词像是一只勇敢的蚕蛹,拼了命地想要破茧成蝶,不顾代价和疼痛。染头发,打耳洞,把牛仔裤换成漂亮的裙子。不怕辛苦地穿起高跟鞋。安词站在镜子前,摸着肩膀处微微凸显的锁骨,觉得这样的模样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在明白爱情之前,冀珞对于安词来说,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甚至还带着些仇恨的人,在明白爱情之后,冀珞就成了安词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安词一直都不是个多么安分的姑娘,很多时候她都是自己抱着吉他躲在酒吧的小舞台上唱一些自己很喜欢的歌。清澈的声线,带着自己独特的味道。有时候也自己写一些歌,安词的歌词里没有过分的押韵,却能让人在平静的沉默中感同身受。

酒吧的老板易景晟自小就是在家娇生惯养的少爷,可长大后却还是养成了他独立的性格。易景晟高中毕业之后没继续上大学,而是在大学对面的商业街上租下了一间不小的店面,改了里面的装修风格,硬生生是把一间书店改成了一间酒吧。他的酒吧里的顾客大部分都是大学里的学生,有的学生经常翘了课整天耗在酒吧里,他们很乐意和易景晟打得热乎。

偶尔会有人向易景晟打听在台上唱歌的安词,易景晟很少正面回答他们的问题,时间久了那些有点念头的人也就不再在意这个事情。安词所在的高中离酒吧不是很近,走路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易景晟就在不忙的时候去接她。每次易景晟都把车停在校门口正对着的位置,安词放了学背着吉他很快地走到易景晟的车里,安词从来不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总是习惯性地坐在易景晟的斜后侧。

安词有时候会透过车窗看见冀珞的背影,她的视线定格在冀珞的身上,直到连冀珞上衣的颜色都看不清了,安词才会有些留恋地收回目光。冀珞的后背微微有些弯曲,习惯走路时左手放在兜里,皮肤很白,显得干净,头发柔软却短,他是那所高中里最年轻的老师,也是最好看的老师。

易景晟开车的时候总是会很大声地放一些摇滚,安词不喜欢类似于这样的曲风,她觉得柔软的音乐往往比围绕的嘈杂更加舒服。所以每次车里吵闹地放着摇滚的时候,安词就拿出自己的MP3,戴着耳机听里面那些她喜欢的调子。

在安词望着车窗外的时候,易景晟就用余光看安词的侧脸。或者是安词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易景晟就坐在舞台下面看。渐冷色调的追光灯打在安词身上,易景晟觉得她就像是一只未曾沾染过平凡烟火的蓝精灵。

安词的左臂上有无数交错的刀疤和齿痕,所以再热的天气安词都习惯穿长袖。腥甜的血迹干涸在皮肤上,安词冲洗那些血迹的时候,斑驳的伤口会随着水流的覆盖而疼痛。安词从来不觉得有多难过,她只是觉得生活让她疲惫,却无力改变。

伸出手抓不住她想抓住的丝毫。

作为住宿生,安词更多时候都是在外面过夜。宿管阿姨没有那么尽职尽责,所以只要安词不过于张扬,就任何时候都不会被发现。

即使在酒吧唱歌,安词也从来都不化妆,她总是习惯性地束起一个高高的马尾,除了她的眼神中夹杂了太多的阴郁之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朵待放的白莲花一样,干净得无可比拟。

易景晟喜欢那种一尘不染的女生,像安词一样的。

易景晟比安词大不了多少,两个人中间只隔了三年多一些的光景,所以这样的话,易景晟喜欢安词也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他不知道为什么安词的身上总有一股子冷色调的色彩,谁也看不出她的情绪是雀跃或是失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安词的眼睛里经常结起成片的霜雪。

当易景晟无意中看见安词袖子下面触目惊心的疤痕的时候,他眼里浮现出一种带着怜悯又带着心疼的东西,但只是不动声色地替安词放下袖口。并没多问。

安词低着头,沉默地顺了顺袖口。

有一部分伤疤是见不得光的,就如同安词对冀珞的那种结了血痂的爱情,一旦剥落,就会鲜血淋漓。

偶尔在安词唱完了午夜场的时候,冀珞都会在酒吧门口等她,两个人并肩走一路却都不怎么说话。天气凉的时候,冀珞会牵过安词的手一起放进自己的裤子兜里,离得近了,安词就能嗅到冀珞身上那种舒肤佳香皂的味道,很香。

两个人之前生活在同一间房子里很多年,安词也从来没叫过冀珞一声“哥”。

几年前,冀珞的妈妈和冀珞闯进安词的世界的时候,安词总是把他们忽视,甚至安词是厌恶冀珞的。安词的爸爸觉得对安词有亏欠的地方,所以很少会训斥她。这样就使安词更加肆无忌惮。但是在安词拆冀珞的相机被爸爸看到的时候,他冲上去一把夺过了冀珞的相机。“你还嫌折腾得不够吗?”

安词抬头的时候皱起了眉,眼里是满满的惊诧以及恨意,最后却只是低下了头,不轻不重地说了一句,“其实我才是你的孩子”。安禹看着自己对面的小女儿,忽然觉得原来自己一直都未曾真正地明白过她。心上明显地鼓起了一种尖锐的刺痛感。

对于小孩子来讲,自己引以为傲的只有父母。他们会和周围的玩伴说自己的父亲有多么多么厉害,也会说自己的母亲有多么多么漂亮。可安词从小就绝口不提自己的家事,不是不想说,而是她不知道如果自己和周围的朋友说出自己的母亲是诈骗犯这个事实的话,她还能不能在一片唏嘘声中继续深爱着那个没怎么在自己记忆里停留的母亲。

过度早熟的安词早就习惯了把心事全部都烂在自己的肚子里,伪装得完美无损。所以当她心里一直空白着的角色突然被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人强行填补上的时候,她这几年来所有的苦和恨,还有委屈和恐惧,都暴露得淋漓尽致。但是她不知道,对于冀珞来讲,他们承受的疼痛应该是同等的。

安词曾经幼稚地以为,只要妈妈出狱了,一家人还会像以前一样,一切都不曾改变过。可突然之间,她美好的梦被现实打击得七零八落,她变得无所适从。

在面对自己的无所适从的时候,安词像一只愤怒的猫,躬起自己不够强硬的背,竖起还显柔软的毛发,用力地抵抗着那种她不想接受的生活。冀珞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就看透安词的内心,不管她伪装得有多么坚固。

冀珞比安词整整大了七岁,性格沉默,看着安词带有敌意的眼神的时候,他也只是浅浅一笑,以作为回报。

从客观角度来讲,冀珞要比安词优秀得多。参加各种知识竞赛,每次大中型考试后都能领到奖状和奖学金。安词有时候也想像冀珞一样,优秀到熠熠闪光的程度。

冀珞考上师范大学那年,安词还在六年级,她看见冀珞背着旅行包,手里提着很多行李站在车站。他们身后是将要远去的列车。爸爸和阿姨在说一些关慰的话。安词抬头看着冀珞一声不吭。临上车时,冀珞拥抱了爸爸和阿姨,最后也拥抱了安词。这个拥抱让安词受宠若惊,可她没有推开冀珞,安词踮起脚尖凑在冀珞的耳边问他:“你会想我吗?等到了远方你看不见我了,会不会想我?”冀珞没说话,只是用胳膊把安词往自己怀里紧了紧。

火车开走的时候,安词没有奔跑着向前追,只是站在原地微微地红了眼眶。那是这几年来冀珞和她唯一的一个拥抱,或许什么意义都没有,仅仅只是告别的一个仪式而已,但却在安词身上留下了很久的余温。

之后的日子里安词偶尔会给冀珞写信,用很漂亮的信纸,带着不浓的色彩。安词曾经给冀珞写,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并不是以牵强的血缘做绳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们对彼此在劫难逃的宿命,当然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不是你笔下无关轻重的笔墨,终究会随着时间的前进而渐渐地晕开痕迹,最后所有或轻或重的时光就全部成了一张苍白的宣纸,云淡风轻。

刚刚升到初中的安词已经成熟得如同大姑娘,偶尔也会有男生和她表白,送礼物,放学了送她回家。可安词总觉得他们都是幼稚的小男孩,她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安词在课上还是经常会给冀珞写信,却从来不给冀珞打一个电话。安词上初三的时候,冀珞刚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大学所在城市的一所高中任教。冀珞给安词寄了很多辅导资料,告诉她要考个好成绩,可以到自己任教的高中来读书。

初三那一整年,安词都因为有了目标而充满了活力和奋斗的动力。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词的胳膊上开始零零散散地多出了交错不齐的刀痕,她把所有的想念和曾经的仇恨都转变成了有形的疼痛。

安词中考前几天的时候,冀珞给她打了个电话。安词接到冀珞电话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些忐忑。冀珞说:“等我放假了就回去看你。”安词手里握着电话听筒不说话,冀珞在另一端轻轻地笑,他说:“安词,你说句话,你说句话好吗?”

放下电话的时候,安词手心已经沾上了满满的汗。“冀珞,其实我是真的很想你,可是我怕我一开口就哭了出来。”安词低着头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这行字。

安词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已经习惯了现在这个家的模样,冀珞对于她来讲,也已经成了那么一个举足轻重的人。没有恨,没有忽视,唯一有的只是想把他紧紧搁置在自己的心上而已。

中考。

考场上有两个老师监考,安词坐在靠窗的第六个位置,偏过头还能看见外面马路上过往的行人,如果冀珞也在这么近的地方就好了。

安词中考完的那个暑假,冀珞经常会带着她到城市边缘的养老院里做一些义工。冀珞骑着他之前上学时候很拉风的山地车,没有后座,安词就坐在前面的梁上。这时候的安词,头发已经蓄了很长,发尾迎着风飞起来的时候,冀珞还能闻到洗发液淡淡的香。

除却上次的拥抱之外,这次就算是距离最近的时候了。安词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至少,以亲人的名义,也能一直陪伴。

养老院里有些老人已经没有了自理能力,安词看着他们总觉得心疼。安词最看不得别人孤单,她对那种无所依靠的哀痛感同身受。陪他们的时候,安词会折很多纸鹤,再用彩色的细线串起来,挂在房间里,也倒是添了不少生气。

安词的中考分数不算低,爸爸和阿姨都觉得去冀珞所在的学校会比较方便,这样两个人还能相互照应。

车站。

安词随着冀珞的脚步踏上火车,几年前她在这里送冀珞离开,几年后,她随着他一起去远方。安词看着车窗上倒映出的模糊影像,然后浅浅地笑出酒窝,像是一对成功逃出的私奔情侣,义无反顾地要去远方。

冀珞不是安词的授课老师,安词在高一,冀珞教高二。安词很少和身边的人说起自己和冀珞的关系。其实安词倒不是想回避什么,她只是不想和冀珞以兄妹的关系在一起。安词在学校办理了住宿,但大多时候还是和冀珞住在租住的房子里。

住的房子和学校的距离不是很远,冀珞每天都是步行。安词就走在冀珞的身后,踩着冀珞的脚印,倒也觉得安心。安词在学校里见到冀珞的时候很少和他打招呼,或者有时候就直接喊一声冀珞的名字。冀珞也不多说,只是回应给她一个笑。

冀珞还是喜欢玩单反,他把本就不大的房子隔出了一间暗房,放假或者没课的时候就整天把自己埋在暗房里洗照片。安词看着他拍的照片,每一张都带着特别好看的光线,或明朗或昏暗,却都有着让人喜欢的味道。

就像冀珞的人一样,安词想。或沉默或微笑,都是自己想惜如黄金的宝贝。

高中之后的安词更瘦了,皮肤也开始变得很白。头发在染色之前是略带微黄的咖啡色,茸茸地扫过肩膀。倒是真的开始亭亭玉立了。

偶尔周末的时候,冀珞也会骑着他那辆二手自行车带着安词去有好风景的地方拍照片。他会告诉安词什么样的姿势好看,什么样的表情漂亮,安词喜欢面对冀珞的镜头,更喜欢看着镜头后面的冀珞。

每一场笑靥如花都该是在每一场好风景里,面对那个即使是一起承受所有苦难也甘之如饴的人。

易景晟从来都没问过安词她和冀珞是什么关系。在他的直觉里,冀珞的心里掩埋着很多阴影。然而让他无能为力的是,他根本就阻止不了安词的继续深陷。

从管理酒吧开始,易景晟多多少少地也接触了一些有些门路的人。渐渐地变得老成,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符。他接触的世俗和潜规则太多,所以也就更喜欢安词身上那股子清澈和没被烟雾沾染的味道。

安词不抽烟,所以嗓子清亮。不管是唱谁的歌,都带着很特殊的感觉,容易让人着迷。每次安词唱完午夜场易景晟都给她调杯没什么酒精的果汁。果汁带着水果的甜,安词很喜欢这种果汁。

客源大部分都是大学生,酒吧散场很早,学生都要赶在宿舍锁楼门之前回去,场子冷清了易景晟就锁了门,也早早地回家。有时候出门还能碰上冀珞,两个人碰面很多次也不说话,冀珞每次都是在酒吧门口等安词,等得再久他也不进去,也不走。直到安词出来,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回家。

后来时间久了,学校里就有人传出安词和冀珞在一起同居之类的谣言。安词不解释,冀珞也从来不辩驳,事情传到学校领导耳朵里的时候,安词就问冀珞,你怕不怕。冀珞低头看看安词,反问她,怕什么。你是我妹妹。

安词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就说了一句,可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啊。冀珞顿了顿,坚定了口气,那你也是我妹妹啊。

易景晟和安词告白的那天,是易景晟生日。

酒吧里的人起哄要求易景晟许愿,易景晟顺水推舟,安词,不如,你做我女朋友。安词抬头看了一眼易景晟,然后低下头。没有答复。易景晟很快地识趣,用手拍了拍安词的头,随意地弯起嘴角,姑娘,我只是和你开玩笑,不用当真的。

不够明亮的路灯光覆盖在安词的侧脸上,冀珞的左手放在裤兜里,低着头。安词开口,今天……易景晟和我告白了。冀珞没抬头,浅浅淡淡地问一句:“结果呢?”安词停住脚步,眼光换过一个角度,看着冀珞的侧脸,结果,结果就是我爱你。冀珞的情绪依旧没有什么过多的波动,甚至脸上还带着些意料之中的表情。

冀珞的脚步依旧是以原频率向前移动,安词站定。冀珞,我姓安,我叫安词。我不是你妹妹,你为什么不肯爱我。冀珞也停住脚步,不转过身。安词,走吧。

夏日的燥热像是缠绕已久的气氛,安词却下意识地用双手环住了自己的肩膀。

素色的窗帘暗暗地透出一种薄凉。安词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灯光和星星,天幕里透不出丝毫暖意。冀珞把自己扔在床上,按着左胸口,用力地把身子翻转了一百八十度,把脸埋在枕头里,逼着自己平静下来。

一直以来,冀珞都把对安词的感情压抑在内心最深层的地方,他没想过安词会撕破了他们之间本来就很单薄的伪装。

冀珞的梦仿佛沾染着很多色彩。在他脚下是开不尽的遍地繁花,安词是戴着花环的公主,在他刚要伸手触摸的时候,安词却微笑着转身走开,再回头就看见了安词泪流满面的模样。场景转换,冀珞站在一片黑暗里,没有出路。而安词伏在红色的血泊里,那一片刺眼的猩红惊醒了他的梦。

早上的时候冀珞在客厅的茶几上看见安词给他留的字条,哥,今天学校要开会,我先走了。冀珞笑笑,顺手拿起茶几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然后回到自己的屋里打开了电脑里的加密文档。

冀珞渐渐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手指开始在键盘上用力地敲击。“安词已经爱上我,我知道,我距离我最初的目的已经不远了。但是,我突然觉得,可能我最开始就是错的。我喜欢看着安词那双干净的眼睛,可是我每次看着她眼睛的时候,我就会凭空升起一种罪恶感。在我伤害她的同时,我也开始难过,可是我现在已经停不下来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落进万丈深渊。莫名的仇恨是我一直都摒弃不了的一种东西,我就像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可是我却已经压制不了我内心强大的恨。安词,我们本就不该触碰到彼此的世界,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的。对不起。”

叶迪以一种极其突兀的方式闯进冀珞的世界。

她每晚都化着很浓重的烟熏妆,涂上带着妖娆色彩的指甲油,看着冀珞在酒吧门口站着等安词。冀珞从来不曾注意到还有这样一个女人在远处看着他,直到叶迪走到冀珞身边递给他一支烟,冀珞看了看她,接过了烟。叶迪给冀珞点燃烟之后,又给自己点了一支。

叶迪用很细长的手指拿着烟,眼角上挑,随意地和冀珞搭讪。直到安词出来之后,叶迪看着安词走到冀珞的身边,有些刻意地挽起冀珞的胳膊,然后又用余光扫过自己。叶迪看得出来这是小姑娘的挑衅,于是随意地笑笑走开。看着叶迪走远,冀珞不动声色地抽出窝在安词胳臂里的胳膊。

之后的无数个晚上,叶迪和冀珞都在酒吧门口搭讪,叶迪依旧化着很浓重的烟熏妆,也涂着不同颜色的指甲油。

安词讨厌叶迪那个女人。因为她妖娆,因为她风骚,更因为她总是接近冀珞。

易景晟把所有的一切都看在眼里,但他很少和安词谈起冀珞。易景晟觉得,时间久了,安词自然就会明白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对她最合适的。

当安词对着叶迪挥下巴掌的时候,叶迪毫不示弱地回了安词一个响亮的巴掌。安词没有出声,也没有再回手,而是偏过头看着冀珞,冀珞皱着眉,看了叶迪一眼,你走吧。安词,你跟我回家。易景晟推开酒吧的门,上前别开安词的肩膀,拉住叶迪,给了她左右两个嘴巴。叶迪眼里流露出一种惊讶和恐惧交杂的情绪。安词拽住了易景晟上衣的一角,易景晟看了一眼安词,又回过头对着叶迪,老子从来不打女人,但是前提是你不能碰我爱的女人。

冀珞在一旁看,不说话。易景晟眯起眼睛看了一下冀珞,安词低着头,四个人都不再说话。

哥,你知道吗?我一直都觉得,我不是你的妹妹,至少说,应该是那种没有血缘牵绊的关系。我也以为,不管如何,你都会站在我身边,哪怕是我无理取闹,你也会帮我。可是,你太理智,理智得让我很难过。

安词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冀珞站在客厅的中央背对着她,安词看着他的背影,看不到他的表情,更看不到他的内心。冀珞拿起沙发上的外套,依旧是背对着安词:“我出去一趟,你早点休息,不用等我。”

不等安词说话,冀珞已经在外面带上了门。

安词坐在沙发上,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才能消磨掉现在这个时间,黑透了的夜,空余下太多的失眠。冀珞房间的门一直开着,她走进冀珞的房间,用手指尖触摸着冀珞的床,不着力度地滑过,像是一场安稳的葬礼。

开了冀珞的电脑,桌面上一个名字为“沉沦”的文件夹吸引了安词,安词看着文档密码束手无策。但是每个人都会对未知的东西过于好奇,安词试了很多次,最后以冀珞妈妈的生日打开了文档。

打开后安词发现里面全是WORD文档,更让她觉得震惊的是,文件夹里全是冀珞的日记,满满一屏幕,排满了文档,安词不由自主地打开文档一一浏览。

她看见冀珞写,我知道安词的眼里带着对我和妈妈的仇恨,可是,她不知道,她同样也该是我所仇恨的人。我知道很多事情和她没关系,婚姻,是他爸爸和我妈妈的婚姻,使我们都不得安宁。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我内心的所有黑暗,我想报复,对安词是不公平,但是谁又对我公平了呢?

一段一段的话,像是冰碴一样全都落进安词的心里,她能感觉到,似乎全世界的最低温度和疼痛全都在她的心里交织,根本挥之不去。安词在今天才明白,什么是欲哭无泪的感觉。

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哀莫大于心死。

冀珞彻夜未归,安词早晨随意地收拾了一下就到了易景晟的酒吧。易景晟看见安词的时候,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问她:“今天怎么不去学校?”安词温温地回答:“我病了,我肩膀疼,你能帮我买一瓶布洛芬缓释片给我止疼吗?”易景晟笑笑:“当然,你在这里等等我。”

易景晟看着安词吃了药,他总觉得安词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她到底是哪里不。不安地多问了几句,安词仰起脸展露出个笑容,你给我调杯酒吧,我要喝啤酒,不要果汁。易景晟冲她挑挑眉毛,递给她一杯酒。

空啤酒瓶子摆满了吧台。易景晟从卫生间回来之后,看见安词伏在吧台上,不出声也不动。易景晟试着叫了几声安词的名字,他看着依旧没有反应的安词,忽然有些心慌。锁上了酒吧的门,一路开车把安词送到了医院的急诊室。

医生很快给安词做了检查,然后转过头问易景晟,她吃了什么。易景晟擦了下额头的汗,啤酒和布洛芬。医生用手扶了扶眼镜,多少布洛芬,易景晟愣了一愣,手忙脚乱地开始翻安词的衣服兜。

一个空掉的布洛芬药瓶。

消毒水的味道充斥着易景晟的呼吸器官,他手足无措的时候,医生已经吩咐护士开始给安词洗胃。办完了手续之后,易景晟坐在走廊的塑料椅子上,手指埋在头发里,大脑已经混乱成糨糊。

冀珞知道消息的时候,电话毫无意识地落在水泥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安词清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冀珞,不哭不笑,平静地问:“哥,你就那么恨我吗?”冀珞无言以对,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恨,却也控制不了自己的爱。

医生走进房间,做完例行检查之后安词别过头不再说话。易景晟推开房间门,把温度刚好的粥递给安词,易景晟收拾着床头边桌子上的东西,用很随意的口气说:“安安,幸好你没事,不然我就成了杀人凶手了。万一我觉得愧疚决定为你偿命怎么办?”冀珞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然后沉默地走出了病房,带上了门。

安词用手臂撑了一下床,轻轻地笑出声音:“我要是再傻,我就是猪。”易景晟看着安词略微苍白的脸,用手指稍微用力地点了一下她的额头。安词把对着易景晟的目光转过了一个角度:“我们去旅游吧,我想去别的城市走走。可能我就不再回来了,你要陪我吗?”易景晟顺势坐到床边,手掌捋过安词额头的头发,想去哪儿,我订票。

上飞机之前,安词用手机给冀珞发了一条短信:哥,我不恨你,就算你讨厌我,就算你不爱我,可是我还是不能恨你。你陪伴我这么久,我都数不过来到底是有多少年时间,这么久的时间,我用一半排斥你,用一半爱你。我很快乐。帮我向爸爸和阿姨说一声,我生活得很好,让他们放心。勿念。

早晨七点钟的飞机,起飞的时候,有很刺眼的阳光透过窗子落在安词的身上。易景晟用出汗的手心握住了安词的左手,安词没抽出,脸冲着窗外的方向,右手按了按眼角,带下了星星点点的泪,然后迎着阳光闭上了眼睛。

江南经常下雨,空气潮湿。

安词的头发长了很多,她习惯了和易景晟像对情侣一样,牵着手一前一后地走在青石板路上,她觉得这种生活波澜不惊,或许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更是她需要的。

易景晟托朋友转让了自己的酒吧,自己在江南这个地方做起了调酒师,倒也来得自在。易景晟说不出很矫情的告白,但他总是给安词发一些短消息。“谢谢你可以让我陪着你,这份安稳来得太不容易,可幸好到现在是我在你身边,对于我们来讲,我希望这里是上帝给我们的归宿,也希望这里是我能给你的归宿。你没毕业,你不工作,都没关系。我不在乎别人会觉得我很冲动,抛开之前的生活随你走,我不觉得你任性,就算你任性也没关系,我就是想要陪着你做一切任性的决定。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安词保存着很多这样的短消息,虽然是高中仍未毕业的学历,她却依然读得懂这样触手可及的温暖。她想,如果以后在这里和易景晟领了结婚证,也算是给自己归宿了。

直到冀珞打给安词一个电话。“安词,我要结婚了,你回来吗?我觉得,你应该参加我的婚礼。”“嗯,我会回去。哥,我祝福你,是真的祝福你。”

新娘不是很漂亮,单眼皮,有着很温顺的容貌和眉眼。笑起来的时候露着两颗虎牙,在安词的潜意识里,她会是贤妻良母。幸好新娘不是叶迪,安词想。对于那时候的安词来说,叶迪是一场劫难,也是一场拯救。

安词挽着新娘,托着她的白婚纱,用很甜的声音叫“嫂子”。冀珞牵着新娘的手,安词看见台下的爸爸和阿姨,忽然觉得,他们还真的是很登对的老伴儿。这些年,彼此身边也幸好有个合适的人陪伴着。转过头又看了一眼易景晟,剪成短头发穿着黑色西装的易景晟真的是很精神。安词想,等他们结婚的时候,易景晟会不会更精神?

举行完仪式的时候,冀珞伸出胳膊很自然地抱住了安词。安词像当初送冀珞上火车的时候一样,不推开,她安静地把手放在冀珞的腰上。隔了很久之后的第二次拥抱,感觉依然不陌生。冀珞附在安词的耳边,用吐出的气流零散地合成了一句话:“我爱你,安词。”“我同样也爱了你那么多年,只是被黑暗覆盖了。”

安词笑笑,之前等了很久的话在如此一个欢快的背景下毫不掩饰地说出口,让她觉得更加悲凉。她顺势轻轻地推开了冀珞,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黑色的眸子里揭露了全部的真诚。“哥,新婚快乐。”

大红的背景衬着新娘的白婚纱和新郎的黑礼服,完美得像一场醒不过来的梦境。安词眼角又滑过台下的易景晟,他在笑,安词也展开一个笑,漂亮地回应给他。“安词,等你手臂上的伤疤全部都消掉了痕迹,我就给你穿上全世界最漂亮的婚纱。”安词听见易景晟温润的声音。

不管多久的辗转,最后终究都会成为安定。不用梦见,我知道你在。喜欢一个人的理由by/周苏婕

昨天晚上和你分开后,我在梧桐道和樱花道来来回回走了一个半小时,阿姨关门前一分钟回的寝室。我用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想清楚了一些事情。踩了很多枫叶,看着自己的影子从小变大,又变小。在这些曾经走了无数次的路上,我从一个教室游走到另一个教室,却从未注意过一个嫩芽的破土,一棵梧桐的衰老。土地和时间自顾自的模样,是不会等我的。当意识到自己匆忙慌乱的脚步时,我已经错过了太多。

六月中旬的那个日子,是我来西安最为崩溃的一次。我记不太清我是怎样在深夜辗转反侧,也想不起面对现实是有多么无力。第二天,我强迫自己走进考场,考完六级。之后,话剧《蒋公的面子》在索菲特大剧院上演。我后悔没有买票,于是只好去鼓楼疯狂购物。那天,我的目光扫过无数价格牌,一滴眼泪都没能流出来。我庆幸更嘲讽自己的冰冷和麻木。换作三年前,我是连考场也走不进去的。

我对自己的坚强有点意外,可终究又太高估。

有些悲伤是属于大江大河的,纵然冲击力强劲,但短时间内便会奔腾而过,消失得一干二净。而有一种悲伤是细长而深邃的,它钻到骨髓里,钻进日子里的点点滴滴。自从熟悉了一个人的气息,它便能在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时间找到他。无论是不经意的抬头,似曾相识的风景,还是完全沉浸的欢乐。

我企图用尽气力去对抗这种悲伤,但最终依然是逃避。人在无能为力时,如果无法面对,便只能逃避。我拼命做题,背书,准备考试。与此同时,你出现在我身边。

我记起大半年前话剧团聚餐第一次认识你的场景。说实话,印象并不深刻。而后便是话剧《电铃》。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命运又总是惊人的好笑。每一次自编自导自演,都会让我失去一些人,又得到一些人。有时我想这辈子再也不要搞话剧了,但这个想法就和“再也不要写作”一样有头没尾,纵然我曾许下再也不搞话剧的诺言,并准备坚定遵守。这些分分合合里,是有比具体行为更深刻更宿命的原因。

面对与生俱来的个性,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下半个六月,西安下了雨。你跟我说你喜欢下大暴雨,喜欢有滴答雨声的夜晚。你没有用更多的描述便陷入沉默,我恰巧也讨厌叽叽呱呱的男生。我想:我懂你不愿撑伞而在雨里淋得稀里哗啦的心情。那种把胸膛剖开来,不计好歹拥抱自然的模样,是触动人心的。很少有男生,于我面前再提到这些想法。当你写出内心的安宁时,我多少有些惊讶,也抱着怀疑。

想起在旅途中偶然结识的一个混血儿。他比我大了三岁,身材高大,经历丰富,能说会道。我们是在各回各家后才开始网上聊天的。他要我形容他。我只说了一句话,你是个很有掌控力的男人。他显然对这个答案很意外,也很激动。我告诉他我有男友,而他再三强调自己依旧单身。当我只想把这种聊天定义为密友之间默契的分享,他却很快表白。又过了几天,我才发现他有女朋友。当我坦诚地提到这点时,他先是坚决否认,接着说是妹妹,然后又说这页早已翻过,最后觉得我应该理解他善意的谎言。

他之前所有说过的话,抒发过的情感,都让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受骗感和厌恶。原则性的谎言是不配用善意一词的。

我承认我内心多少是喜欢一点迂回转折,波澜起伏的。但若是过头的油腔滑调,我倒宁愿选择那些把心情都摆脸上的人。他们纯粹,简单,活得真实。

以前有个女生和我说离开男友的情景。他是认真的,她是不认真的。在一起前,她也说过自己只是玩玩。但他很坚持地回复,我认真,你随意。等到她离开这座城市,最后见面的那天,他说着说着就哭了,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流。一个敢于闯荡世界各地、冒尽风险潇洒不羁的硬汉子,会在这样的时刻,做出这样柔软的举动。而她当时看起来无动于衷,却在很久后再度回忆时,只记得见他的最后一面。有时,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代表了一个人在另一个人心里,刻骨铭心的模样。

另一个女生,在和男友乘火车时,出于不同目的,却做了相同的举动。那时,他们没有买到回家的硬卧,好不容易抢到了硬座的车票,和站票的农民工挤在了一个车厢。他买好她想吃的东西,下载好她要看的电影,把她保护在自己的怀抱里。他们在轰隆的火车声和嘈杂的人声中,离家越来越近。不仅是具体的地址,更是所期盼的未来的某个画面。她在某个瞬间望着他时,泪水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她这二十几年流了太多眼泪,却是第一次因为过于幸福而落泪。

我昨天给你买饼干的时候,你说黄色的很好吃,蓝色的不好吃。我很不情愿地告诉你我特别喜欢吃蓝色的,并且心里默默咒骂你为什么不能说都好吃,哄一下女生。但转念一想,我宁可你这样直来直往。你嫌弃我的地方,话说得特别冰冷露骨,喜欢的地方又发自内心。那次你嫌我眼睛小,说自己喜欢大眼睛的女生。可过了一会儿,你又说我眯眼睛的时候特别媚。

你不会拐弯,也不愿隐瞒自己一丝一毫的想法。能说胖的时候,不会用丰满来代替。能说丑的时候,不会用气质来代替。无论怎样,我不需要再多费力气,去揣摩话语里的潜台词,掂量每个词的真真假假。

我们把事情摊在台面上,不费心机。尽管有时一针见血得让人无法承受,但总比给了你所有又拿走了所有,来得踏实,可靠。

有天我看无意中发现了你草稿上的涂鸦和签名。我只是指了指,你就像个被戳穿秘密的小孩一样,很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在我的臂弯里,咬着嘴唇腼腆地笑着,仿佛被看穿了内心的一点点自恋和幻想。你知不知道,你那样一副不由自主、毫无掩饰的神态,勾起了我过往多少熟悉的回忆。那些童年里自以为是的打扮,一次次幻想在大舞台上表演的虚荣心,还有做了坏事被发现的羞愧感。

来西交是不情愿的,但总还是能遇上两个我敬佩并且崇拜的老师。一个是教西方哲学史的邱根江,他的课大概是我在这儿最想听也认真听的。这样一个在讲台上富有思想和生命激情的男人,说起自己的家乡青海,说起童年挤牛奶的经历也是自然而然,毫不做作的。有次,他请我们三个去上他要参加比赛的逻辑课。课开始前,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他就在我身边。我看到他不停地捋衬衣领子,两只手一直摆弄着。当一个很强大的男人,在你面前暴露他另一面的紧张慌乱时,你内心会产生异样的情感。一些亲切的触动,还有一些真实的可靠。另一个老师,是教社会学的杨江华。他第一堂课就表现了骨子里的桀骜不驯,对权威的不屑一顾,以及对生命本质的种种强调。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卑缺陷的一面,但人是眼见为实的动物,在没有看到真相前,总是想象不出来的。就在昨天,他和我闲聊时,提到一些关于宿命的话题。一向口若悬河的他,竟卡在了一个地方。他连连摇着头,说搞不清楚,难以解释。

又想起曾经一个思辨能力极强,狂妄得无法无天的男生。他很坦白地告诉我,他遇到漂亮女生时,内心会有很强烈的自卑。

以前我总把人与人的理解,定义为一种形而上的思想,却忽略了太多人性本质的东西。在更多时候,一种引发共鸣的契合,来源于情绪、经历、回忆。那些实打实的事情,血肉里的物质,往往比虚无的思想来得更加强有力。记得你第一次抱我的时候,心跳得很厉害。有些情绪,人是无法隐瞒的,身体会揭穿你。你的模样,让我想起我曾经在男生们面前狼狈不堪、不知所措的状态。当这些难以启齿、隐藏得很深很深的情绪被呼唤出来时,我想我是的的确确付出了真情的。

当你在我耳边说起童年里妈妈哼唱的歌谣,当谈起有些相似的家庭,学生时代伤痛的回忆,当彼此坦诚相见,认真严肃地看待同一个问题时,我很多很多的情绪都被你呼唤出来,深厚,浓郁。

在你身上,我总是能找到一些认同感。

似乎总有人说,谁陪伴在身边都是一样的,只要孤独感变成存在感。

但若真是这样,为何同样一个人,在一个异性面前有声有色,在另一个异性面前却如行尸走肉?

不是你送给她一件很贵重的东西,来一次公开表白,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活得像公主一样,就能让她对你满怀感激的。温暖,一定是要流淌到她思想里,心底里的。有一个女生的男友,在我们看来,没有出众的相貌才华,也没有对她特别好,但她却很依赖他。她说,有次他带她去他的同学聚会,她一个人都不认识。当他们对那些心知肚明的绯闻和共同经历的岁月,哈哈大笑满怀感慨时,她就像被隔离在群体之外的局外人,笑也不是,板着脸也不是。男友觉察到了她细微的情绪,感知到了她保持矜持的拘谨和不自然。他不再光顾着和旧友畅怀谈笑,而是开始给她夹菜,盛汤,把话题逐渐转移到他们俩的恋爱经历,她终于能说上话。朋友们一开始只觉得她是一个安静不多话的普通女孩,后来才发现她的幽默风趣,独特气质。当说到男友最后把一勺汤递到她嘴边,要喂她喝时,我看到她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他钻到了她的心里。

前段时间的迎新晚会上,我给你的主持部写了一份朗诵稿,每一句都斟酌了很久。辗转几番后,我终于在思源看到了你编排的样子。你在原本单调的朗诵里,加入了更多话剧情境性的元素,让其更富感染力和震撼力。以前我很少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站在舞台上的模样,也很少听到自己写的东西被另一些人读出来。一种异样而惊奇的感觉,在你和平常不一样的声音里,不紧不慢地流淌着。我想起你在东花园里跟我说大蛇和小蛇的故事,就禁不住笑了起来。我感受到了你生命里能够爆发的潜在力量,看到你为了一种激情忘乎所以的神态。你的不受拘束,向往自由和真性情的欲望,打动了我。

两个人在做同一件事情,朝同一个方向努力时,很容易变得情投意合,惺惺相惜。

你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在你跟我说一些经历,一些想法时,我就一清二楚了。

我不敢用爱这个字眼。它往往太空洞,太变化莫测,阴晴不定。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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