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赫比:一个男孩的成长,源自与全世界的较量(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9 15: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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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赫尔曼·沃克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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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赫比:一个男孩的成长,源自与全世界的较量

少年赫比:一个男孩的成长,源自与全世界的较量试读:

序言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赫尔曼·沃克少校在美国海军驻太平洋的舰队服役时,对文学创作产生了强烈兴趣。在严肃的文艺评论家眼中,这种受当代美国文学和其他文学流派影响而生的兴趣,很可能让他的文学梦变成泡影。沃克少校偶然得到一本《堂吉诃德》,读完后,跟其他读者一样,他也被塞万提斯的写作技巧和他刻画人物的奇妙才能所打动。这次阅读经历,让沃克先生决定自己动手写一部小说。迄今为止,他已经写了三部小说,每一部都向塞万提斯致敬。按现在的标准,作品要惊心动魄,这么看来,沃克先生是守旧的。他的作品有高度的欣赏价值,文笔自然,诙谐风趣。情节的发展环环相扣,设计精巧,结论明确。人物的塑造源于沃克先生的个人经历。他没有采用弗洛伊德式的象征主义手法。他的写作风格简洁,有明显的辨识度,但他从来不以文风影响主题。他不故作深沉,也不强行向读者灌输某种理念。正因为如此,我喜欢读沃克先生写的书。事实上,在我看来,他正成长为新一代作家中最有才气、最能与读者心灵相通的人物之一。

在我眼中,《少年赫比》一书具备前文所说的全部优点。这本书写于《凯恩舰哗变》之前,不论内容的广度,还是境界的高度,本书都比不上《凯恩舰哗变》,但沃克先生创作《少年赫比》时,并没有考虑那么多。然而,本书足以证明,沃克先生并不是一位只能创作一部作品的作家。《少年赫比》我读过两次,每一次都令我沉醉其中、兴趣盎然。有一天,我十二岁的女儿偶然翻开这本书,便一发而不可收。这说明我也许还保留了十二岁孩子的童心,但我认为,《少年赫比》与《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具有罕见的老少皆宜的感染力。我相信,马克·吐温也会喜欢这本书。尽管沃克先生笔下的小赫比是一个犹太少年,生活在二十世纪的纽约布朗克斯区,从来没有和哈克贝利·费恩一起在密西西比河浑浊的河水中摸过鱼,但我敢肯定,如果他有机会认识汤姆·索亚,两人一定合得来。贝齐·萨契尔也会理解赫比的心情。事实上,两位作家虽然写出了风格迥异的儿童冒险故事,创作理念却极其相似。对他们来说,情节构思是妙手偶得之。他们专注于讲述一个童年故事,并且老少皆宜。不经意间,任何读者都会发现,在讲故事这方面,沃克先生做得相当出色,作品也写得极具特色。约翰·P.马昆德纽约一九五二年二月前言一九六九年版

推出这部作品的二十周年纪念版,让我欣喜异常。和我写的其他小说相比,《少年赫比》从一开始就命运多舛。我本以为它熬不过两个月,谁知它活到了二十年后。

此前一年,扑通一声响,水花四溅,我跳进文学创作的蛙塘。我的第一部小说《极光下》模仿广播剧的笔法,让出版商很感兴趣。他力推这本书,大肆宣传。在牛顿第三定律的作用下,评论家们口诛笔伐,这更加勾起我的创作激情。身为一名海军预备役军官,《极光下》是我在太平洋服役时写的,为了打发在海上的无聊时光。之前,我没在杂志上发表过短篇小说。战前,我给喜剧演员弗雷德·艾伦写台词,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所谓文坛是怎么一回事,更没资格和评论家打交道。这算是我的处女作。我的第一部小说位列“月度最佳”,销量不错,让人有些飘飘然。每个新人,推出自己的处女作后,都会经历这种喜悦,以及随之而来的挫折。

我也不例外,被扣上一顶“小说家”的帽子后,我跃跃欲试,继续写了《少年赫比》,并乐在其中。我很满意自己创造的主人公,这个叫赫比·布克拜因德的胖小子。但书评浇来一瓢冷水,出版商认定小说主角如果是犹太人,就没人读——二十年前,持这种观点并不稀奇。《少年赫比》像是个跳进大海的人,从踏板滑入水中,连一点水花都没溅起。

与此同时,有一本叫《裸者与死者》的小说出版,这是第一本讲述“二战”的长篇小说,作者年仅二十六岁,但写作技巧娴熟,语言新奇。后来,我姐姐办了一场派对,还烤了一块跟《少年赫比》一样结实的蛋糕,只可惜客人们都没读过,也没听说过我写的书,但他们都读过或正在读《裸者与死者》,很愿意和我讨论。真折磨人呀!那确实是一本好书。我总不能嘲讽读者和评论家们欣赏品味低下吧。哑口无言的我,心头却酸溜溜的。

赫比就这样告别了人世。没有哪个读书俱乐部推荐这本书。没人读这本书。当然,也没人评论这本书。店里成堆的库存,偶尔在城外还能瞅到宣传海报。一个制片人居然误打误撞买了一本,改编成剧本后,版权费总算让我小有收益。好莱坞把犹太胖小子变成爱尔兰瘦女孩,故事从布朗克斯区搬到中西部小镇。《少年赫比》变成影片《浪漫年代》,由童星玛格丽特·奥布莱恩饰演。我没看过这部电影,遇到的人也都说没看过。

唉!这第二本书简直是场灾难,但谁也无法避免。至少如今我成家立业了,喜欢上了小说创作。我觉得不妨再努把力。我又写了一本小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书写好后,我习惯一章章念给妻子听,她话不多,却一语中的。有一次,我高声朗读完故事的开头后,她突然说了句:“要是他们不喜欢这一本,你还是换个差事谋生吧。”这本书,书名叫《凯恩舰哗变》。

与此同时,《极光下》和《少年赫比》都绝了版,不再印刷。后来,我遇到一个出版商,他很喜欢赫比·布克拜因德,决定将此书再版。这是十六年前的事。从那以后,《少年赫比》一版再版,被译成十一种文字,入选读书俱乐部推荐,并被中小学教材和其他文集收录。很多读者熟悉我后来的作品,对《少年赫比》却很陌生。我希望此次推出的二十周年纪念版,能让他们有更多的收获。

我相信这是本好小说,生动,有趣,不低俗,充满你我童年时莫名的忧伤。我很自豪自己写出这样一部作品,也很高兴能看到主人公的名字再次出现在标题中。希望此书能给新的读者带去阅读的快乐,就像二十年前,我创造赫比·布克拜因德时的心情一样。赫尔曼·沃克第一章心碎的胖小子

加尔文·柯立芝担任总统的第六个年头,一个金灿灿的五月清晨,一个叫赫比·布克拜因德的胖小子端坐在纽约布朗克斯区第五十公立学校的课桌前。他深色头发,穿白衬衣、灰色齐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蓝领带,正心碎得快哭出声来。面前的黑板上有一行粉笔字:

莫蒂默·戈尔金太太

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老师刚刚通知学生,以后不能再喊她“弗农小姐”了。她转过身,脸上露出一丝羞涩的微笑,用圆圆的粉笔字体写下自己的新名字。教室里顿时闹翻了天,足足一分钟,女孩儿有的尖叫,有的咯咯笑,男孩儿则嘿嘿地傻笑。戈尔金太太抬起手,叫孩子们安静。她拉开一幅非洲地图,这张图原先卷成筒状,搁在黑板顶端,样子像一张窗帘。孩子们捣完乱,个个精神抖擞,认真地听老师讲解刚果的资源。但赫比对橡胶、金矿、猴子和象牙完全提不起兴趣,哪怕讲课的人是曾经的戴安娜·弗农小姐。她讲得越生动,他的心情越低落。

唯一能安抚他的,只有食物。再痛苦的事儿,吃一顿就能解决问题。可惜,还有半小时才到午餐时间。他悄悄把手伸进课桌,贴在棕色的纸袋旁。今天是周一,他能摸到两块生菜加西红柿三明治和一个苹果熟悉的轮廓,然后,他的手掌遇上一个椭圆形的小东西,指尖麻利地打开纸袋,摊平蜡纸,掏出一个剥了壳的煮鸡蛋,全程没有弄出半点声响。不撒盐,不配面包和黄油,换作是别人,根本咽不下去,但他一口把蛋塞进嘴里,嚼得香喷喷的。鸡蛋像一片阿司匹林,虽然不能提振他的精神,至少缓解了痛苦。他腮帮子鼓得老高,被老师逮到就逮到吧!无所谓。他是她最宠爱的学生,批评他,她自己也丢面子。他算计得没错,戈尔金太太肯定看到他吃东西了,但没有吱声。

仙乐飘荡在空中——午餐铃声响了,宣告自由时光的到来。戈尔金太太点点头,有的孩子冲向教室的小壁橱,取出母亲担心他们着凉而预备的外套,又回到座位,穿好衣服。剩下的看来不怕五月份多变的天气,没有带外套,仍然坐在原处,觉得自己坚强得像个小大人,心头喜滋滋的。铃声又响了一次。学生们站起来,安静地在教室前方排成两行。赫比朝队伍前头走去,经过讲台时,老师低声说:“等等,赫比。”虽然假装没听见,他还是掉转脑袋,跑回自己的课桌,翻了一阵东西,等队伍迈出教室大门。

同学们走后,教室的面积似乎一下子大了三倍,显得萧条冷清。但这也为留在教室里的两人创造了美妙的共处机会。好几个月来,下课后,赫比·布克拜因德都有幸与戴安娜·弗农小姐分享这种甜蜜。她留他下来,奖励他到办公室干些杂事,比如整理课本,灌墨水瓶,用一根带钩的长杆子关窗户和拉上厚厚的棕色帆布窗帘,而她则沐浴着傍晚的阳光,坐在衣柜的镜子旁,一边梳理红色的长发,一边和他聊天。当时的画面,宛如幻境。如今,他独自待在教室里,回忆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老师回来时,发现她最受宠的学生正坐在桌旁,握紧拳头,撑着下巴,两眼呆呆地望着地板。

他的痛苦源于这个女人。她身材苗条,二十七岁左右,双唇紧闭,纤巧的鼻子又尖又直,一头浓密的红头发。她看起来不苟言笑,也的确是一位严师。但她更是个女人,招男人们喜欢和追求,比如赫比,还有成功把她追到手的莫蒂默·戈尔金先生。赫比瞥了她一眼,心头涌上一丝凄凉。从她温柔的眼神,他看出对方也替他感到难过,想来安慰他。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当个坚强的男子汉,不接受她的怜悯。“赫比,”她走到讲台,从侧面抽屉里拿出一个金属午餐盒,“快过来,陪我一块儿吃饭,说说话。”

赫比站起身,走向讲台,闷闷不乐地站到她面前,胳膊垂在一旁。“来,”老师说,“你的午餐呢?要不,我分点给你?”“我不饿。”赫比·布克拜因德说,他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看着黑板一角,那里有四月份优等生的光荣榜,拿金色粉笔写的三个名字中,他位列第一。他打算报仇,出这口恶气,希望到五月底时,自己在班上的排名变成倒数第一。“我才是没饿呢,”戈尔金太太说,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上地理课时,你不是饿得没精神了吗——怎么,现在不饿了?”

赫比站着没说话。“出什么事了,赫比?”老师问。“没事。”“噢,是吗,我不信。”“嗯,真没有——戈尔金太太。”

这句话打动了她,老师的脸颊泛起红晕。也许漂亮的戴安娜·弗农本人对当上戈尔金太太一事不太满意。新娘子觉得别人这样叫她,听起来怪怪的。“赫比,”老师笑得有些不自然,“我当了戈尔金太太,但咱们还是朋友,对吧?”(无论十一岁,还是五十岁,受了伤的男人都一样,而女人伤害起男人来,法子却一套接一套。)“嗯。”赫比悲伤地说,拎着自己松垮垮的灰色齐膝短裤。“有机会的话,”戈尔金太太说,“希望你和莫蒂见个面——就是戈尔金先生。他是第七十五公立学校的副校长。他肯定喜欢你。他最欣赏脑瓜儿聪明的孩子。”

赫比清楚她讲这句恭维话的原因,不以为然地“嗯”了一声。

昔日的戴安娜·弗农喊道:“过来,赫比。”他犹豫了一阵,把身子靠在讲台,手放到桌面上。老师拉住他的手,但他猛地将手抽走。“等你长到我这么大,赫比,”戴安娜·戈尔金温柔地说,“肯定比我的丈夫英俊帅气,娶一个比我更好的女人,记好了,一定要带她来,让我瞧瞧,就怕你不敢呢。”

可惜,这番话对赫比来说根本没有意义,因为他坚信自己永远不会长到跟老师相同年纪。“嗯。”他应了一声。戈尔金太太拿出三明治。她的种种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孩子回答得如此敷衍,看来是伤透了心。他悻悻地回到课桌边,取出午餐袋子,急匆匆地跑出教室。

出了教室,他马上放缓脚步,摆出一副神气的派头。他把镶有三颗银星的黄色法兰绒袖章别在右臂,慢悠悠地穿过空荡荡的走廊,朝专供男生使用的楼梯间走去。学校规定,吃午餐时,孩子们必须火速跑到餐厅或操场,要是磨磨蹭蹭,就会受记过处分。但赫比是个例外,他有权在巨大的校舍中任意挑选一个安静的角落,享用自己的午餐。

你瞧,在这所学校,赫比属于特权阶层中的一员。他是班长,还是公益队的队长。当然,这与可怕的治安队不是一回事。治安队的队员总是站在门口、门道和走廊拐角处,大声嚷道:“快!快走!不准说话!”要是有谁胆敢触犯他们,治安队就会一把抓住他,在操行簿上划一道绿杠,这是最吓人的,因为这意味着老师会加以惩戒。赫比的公益队没有权力抓人,队员们被安排到学校的各个区域,任务是保持校舍和庭院的整洁。因此,治安队戏称公益队的人为“垃圾帮”,还不厌其烦地指出,他们的红袖章与赫比的黄袖章截然不同,红色象征权威,黄色只不过是一种标记。

因为治安队的队员都是从身材最高大、体格最健壮的学生中选拔出来的,赫比早就放弃了戴上红袖章的念头。于是他拼尽力气,一步步登上了公益队队长的宝座。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命中注定变不成一头骄傲的狼,能充当一只猎犬也不赖,总比当软弱的绵羊好得多。这种想法完全正确。身为公益队的队长,他能以视察为借口,四处转悠。他可以迟到,任意挑选出入的门口而免受刁难。从进幼儿园开始,赫比就爱迟到,橙色的杠杠被划了一道又一道,是记过惩罚的专业户。现在,终于不必担心了。生平第一次,他的操行拿到“B减”的高分。任由那些狂妄的蠢货攻击他是“垃圾大王”吧!赫比已经掌握了一条处世秘诀,想要违犯法度,又不遭受惩戒,就必须当官。现在,他正尽情地享受这个发现所带来的好处。

他连蹦带跳,下了楼梯,来到三楼,楼道里回荡着金属楼板咣咣的响声。他站在礼堂门前,端详着门上的棕色皮套和黄铜饰钉,心想:大厅里空空荡荡,正适合他忧郁的心情。他推开门,穿过礼堂后部,来到一扇大玻璃窗前,蜷缩在阳光照耀的窗台,打开装午餐的纸袋。他叹了口气,也不知袋子里的午餐,能否给这颗破碎的心带来一些安慰。

此时,透过高处一扇通向女生专用楼梯间的窗户,他瞥见一头红色卷发在阳光中熠熠生辉。他拼命伸长脖子,终于看清头发的主人是个漂亮女孩,衣着讲究,大概十一岁左右。第二章结识新朋友

在赫比·布克拜因德的理解中,女孩的概念是一分为二的。

他认为女孩子虽然也属于人类,但级别低,是上帝拙劣的创造。她们玩愚蠢的游戏,嗓音尖细刺耳。她们爱傻笑,又假装正经。她们永远在策划阴谋,对付正常的人类(十一岁的男孩子们)。她们穿得稀奇古怪,性格狡猾。对这帮动不动就尖叫的家伙,他总是嗤之以鼻。

但生活有其神秘的一面,上帝时常会送来一个杰作,闯入赫比的眼帘。由于她具有长头发、穿裙子、尖嗓子等外貌上的特征,所以只能被归入女孩这一类别。不过她和普通的女孩有天壤之别,犹如太阳和一根小蜡烛的差距。像这样的天使,每年只出现一个,比如二年级的罗莎琳德·萨尔诺夫,她一头黑发,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四年级的赛迪·本茨,她总爱穿一件波浪形的白色衣裙;五年级的玛德琳·科斯蒂根,她一头金发,能像男孩子那样投球。还有两个女孩,曾经跟他是邻居,后来先后搬了家,住到布朗克斯区的其他地方,每搬走一个女孩,他就心如死灰一次。

神圣的光环也能罩住普通的女孩。上奥格雷迪小姐的课时,玛德琳·科斯蒂根与赫比同桌了两个月,他觉得她跟班上其他叽叽喳喳的女孩没什么两样。一天下午,两人都由于迟到受到留堂处分。争抢橡皮擦时,赫比的胸中突然奏响一曲恢宏的乐章,暮色苍茫,映在科斯蒂根身上,反射出悦目的光辉,你瞧,他变成了她的奴隶。当然,魔力也会失效,赛迪·本茨就是一个例子,她从神坛上跌落,变成赫比瞧不起的普通女孩。世易时移,这些天使相继淡出赫比的视线。戴安娜·弗农取代了玛德琳·科斯蒂根,成为这一列金灿灿的名字中头一个成年女性。

赫比从没见过这个小女孩。她在礼堂大门的另一侧,背对着他,坐在楼梯上安静地嚼着三明治。头发的颜色和戈尔金太太一样,也是火红的,所以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赫比的心就激动得怦怦直跳。他忍不住仔细端详她,觉得她完美极了,与之前他认识的天使们不相上下。她穿一条浆洗得整整齐齐的褶裙,配一件镶灰皮领的红色上衣,脚上一双崭新的漆皮鞋擦得锃亮。她的膝盖和双手都很干净,一头卷发梳得整整齐齐。这些都衬托出她的可爱娇媚,与尖嗓子的女孩们不一样。赫比正浮想联翩,小女孩恰好转过脑袋,跟他打了个照面。她惊讶地瞪大一双灰色的眼睛。没得说,她立刻入选了赫比的追求者名单。

但赫比不能表现出来,他装作不知道她的存在。他望着窗外,仿佛楼下的女生操场正在发生一件异乎寻常的大事,叫人兴奋,难以自持。他也说不清是什么事,但是激动得用手掌扇着脸蛋,摇头晃脑,嘴里大声叫喊:“哎呀!天哪!这种事儿还从来没见过!”(喊到这里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场景,仿佛看到一位女老师躺在血泊中,她从屋顶跳下去,摔得脑浆迸裂。)他跑过礼堂的侧廊,从另一扇窗户往下张望,然后又返回侧廊,走出礼堂那扇皮面大门,惊讶地发现楼梯上坐着一位小女孩。她坐在那里,埋头读一本地理书,却拿倒了。原来,她一直在欣赏他表演的哑剧,直到发现他从大门里走出来,才随手抓起一本书。

看到她,赫比装出吃惊的样子,像是大白天遇到了一头独角兽。然后,他恢复常态,板着脸问:“你在这儿干吗?”“谁想知道?”小女孩把书搁在一旁。“我,我想知道。”“‘我’是谁?”“我就是我。”赫比用手指着带三颗银星的黄袖章。“哼!垃圾帮。”小姑娘说。她转过身,从一个亮锃锃的新饭盒里拿出一个苹果,满不在乎地大嚼起来。她扬起眉毛,凝视着窗外明媚的阳光。“那你跟我下去,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走一趟。”赫比气势汹汹地说。

朱利叶斯·高斯先生是校长。他是一位肥头大耳的绅士,只有举行特殊集会时,孩子们才能见到他。每逢集会,校长总要用低沉的音调,像唱歌一样吟诵一篇赞美诗,然后再发表一些谁都听不懂的长篇演讲,内容与乔治·华盛顿和美国相关,再结合让人恶心的娘兮兮的动作。在孩子们眼中,除了故事书里描绘的妖魔鬼怪,校长是最可怕的。老师们也深有同感,有几个老师的看法跟孩子们不谋而合。“不准吃。”赫比说,“你是在和班长说话。”

红头发有些发怵,她放下苹果,但仍然嘴硬:“你不能把我弄到下面去。”(提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大家总爱用“下面”这个词,也许因为那里和地狱有类似之处。)“我不能?”赫比说,“怎么不能?我是公益队的队长,每周四,今天刚好就是周四,我都要到高斯先生那儿去,向他汇报我的工作。我想叫谁陪我去,谁就得去!你当然可以不去——没错,你试试看。你不会想去第二次,但你可以试一试。”

这番话,除了赫比是队长以外,其余都是编造的谎话。他想也没想,就胡吹了一通,如果细细推敲,就会发现破绽,但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连自己都深信不疑。“好吧,”小姑娘说,“就算你把我带下去,他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因为我已经报名参加他的夏令营了。”“他的夏令营?”说这话时,赫比不小心用了升调,露了馅儿。“对,他办的夏令营,吹牛大王!”小姑娘挖苦道,“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马尼托夏令营,在柏克夏。你可以试试看,把报名参加夏令营的人带下去见他。他会把你从垃圾帮揪出来的。”“他不会。”“他会。”“他不会,”赫比说,“因为我也要去夏令营。”

这显然是随口编造的谎言,连容易受骗的小女孩也瞧出了破绽。“你撒谎。”她反驳道。“你是说你在撒谎吧!”赫比的话缺乏逻辑,却很符合辩论艺术的要领。

女孩子掉进设下的陷阱,努力为自己开脱:“我要去夏令营,不信赌十美分。”“我也要去,不信赌一美元。”赫比说。“你才不会去呢,赌十美元。”“你才不会呢!赌一千美元。”“赌一百万。”“赌十亿。”

小女孩一时想不起来更大的数目是多少,只好挖苦他:“你上哪儿去找十亿美元?”“上你找一百万美元的地方。”赫比反唇相讥。“我可以找我爸爸要一百万美元。”红头发说。赫比步步紧逼,让她有些招架不住,不由得烦躁起来,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耐。“我爸爸是布朗克斯区最大的律师。”“那算什么。”赫比说,“我爸爸有全美国最大的制冰厂。”(他爸爸是布朗克斯一家小型制冰厂的经理。)“我爸爸比你爸爸有钱。”“我爸爸能把你爸爸像蛋卷冰激凌一样买下来。”“不可能。”女孩子火冒三丈。“我爸爸的制冰厂请的一位律师比你爸爸更有名。”赫比飞快地在记忆中搜寻父母的谈话内容,“我爸爸的律师叫路易·格拉斯。”

小女孩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哈哈,吹牛大王!”她高兴地蹦起来,连跳一两步舞步,“我爸爸就是路易·格拉斯。”

这一拳打得赫比措手不及。他的王牌已经用光,一时编不出新的招数展开反攻,只好硬着头皮说:“他不是。”“他就是!”小姑娘大喊一声,两眼放光,“瞧瞧,你不是机灵鬼吗,我的名字就写在书上呀——露西·格拉斯。”

赫比悻悻地瞥了一眼她递过来的笔记本,上面果然有歪歪斜斜的几个大字——“露西·马约里·格拉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你早该告诉我的,”他大模大样地说,“既然你是路易·格拉斯的女儿,你想在这儿待多久就待多久。你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的?我是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光荣榜上的第一名。”“我得了第三名。”露西说。她终于对这位高年级生、班长和心理成熟的巨人表达出应有的崇敬之情。

气氛一缓和,他们反倒沉默下来,意识到两人是在窄小的楼道里单独相处。窗户紧闭,窗外隐约传来女孩们在操场上愉快嬉戏的喧闹声。赫比和露西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瞧了一会儿这群乱冲乱窜、活蹦乱跳的小小的身影。“我说,你在这儿干啥?”男孩终于开口问道,觉得自己的舌头有些打结,说起话来不利索。“我是女生治安队的,”露西·格拉斯说,“午餐时间,我负责看管这里的楼梯间。”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红袖章,往胳膊上套。见她笨手笨脚的样子,赫比殷勤地上前帮忙,对方则回了他一个羞怯的微笑。此时此刻,赫比的脑子里盘旋着一个疑问,既然露西的爸爸是自己爸爸聘请的律师,那么她和他算是一家人,这样的话,选她当女朋友会不会不合适呢?他的姐姐和表姐没有一个是温柔可人的,或者说,他家的女人们都大大咧咧的。红头发像一团摇曳的火焰,忽明忽暗。两人再次陷入沉默,一起望着窗外的院子。赫比感觉舌根发紧,难以开口,而红发女孩头顶却仍然跟刚才一样光芒四射。他终于发觉,这个女孩的确有魅力,足以抵消他俩是一家人的不利因素。“好了,我得去巡逻了。”他突然说道,“再见。”“再见。”小姑娘说,皱起塌鼻子,鼓起红红的腮帮,冲他咧嘴一笑。赫比离开楼梯间,走进走廊时,她在他身后喊道:“今年夏天,你真的会去马尼托夏令营吗?”

男孩转过身,目光越过鼻尖,瞅了她一眼。老师遇到学生提出愚蠢的问题时,就爱摆出这副傲慢的架势。但他的个子比女孩高不了多少,很难摆好姿势,只好拼命地把脑袋往后仰,目光顺着鼻梁向下斜视,总算取得了一些效果。“到时候就知道了。”他威严地沉默片刻,回了一句,然后迈着大步离开门厅。

因为赫比的缘故,莫迪默·戈尔金太太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孩子们回来上课后,她有事离开教室几分钟,返回时,发现她最信任的班长正站在讲台上,背诵一首叫《乡村铁匠之歌》的打油诗,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她的语调。“胳——膊上鼓鼓囊囊的肌——肉,”他说,“结——实得像铁——打的一样。”为了惩罚这种渎职行为,她命令赫比搬到女生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禁止他发言。不过,他还是违反了两次禁令,当老师提出问题,全班都鸦雀无声时,他忍不住喊过两嗓子,给出正确答案。这让老师更下不来台,脸色越来越难看。第二次听到他念出答案时,老师挖苦地说:“你今天下午真是聪明得很呀,布克拜因德先生!”

她犯了个大错。赫比瞅准机会,从座位跳起来,反唇相讥道:“还不是为了庆祝你的婚事,戈尔金太太!”话音未落,教室里又是一片欢腾,老师涨红了脸,气呼呼地站在台上,拿手捶打讲台,尖叫着“安静!安静!”。她警告赫比,要是嘴里再蹦出一个字,就把他揪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去。但一切都太晚了。他机智的应答惹得老师恼羞成怒,看来胜负已定,赫比是今天的赢家。

下午放学时,全班同学列队走出教室,来到院子。队伍解散后,大家立刻把赫比围在中间,女生咯咯地笑,冲他叫嚷,男生拍他的背,和他握手,一个劲儿地说:“这小子真了不起。”每个人都清楚,他肯定是被“迷恋”冲昏了头,孩子们都熟悉这种病。本校有名的伦尼·克里格也跑来称赞赫比,说了句“干得好,胖仔”,四周顿时传来一片喝彩声。他成了学校的红人,甚至担任垒球开局的投手,虽然扔得不够远,观众们也能原谅。

有个丑女孩,胖脸蛋,一头白色的直发,叫雪莉·施瓦茨,暗地里喜欢赫比,但自打低年级开始,她就从别的男生那里得知,自己这份爱注定要深埋心底。她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心目中的英雄。打完几局垒球后,他离开球场,她决定跟他一起回家,看有没有机会跟他搭话。他收拾课本,她在一旁徘徊。他走出校园,她就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但是她惊讶地发现,赫比没有往她熟悉的家的方向走,而是转身从老师的出入口进了学校。爱情让人变得大胆——她知道,放学以后这个地方无人值守,于是尾随赫比进了学校。

五分钟后,她返回院子,脸色煞白,浑身打战。听完她的讲述,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同学们都摇着脑袋,啧啧称奇。雪莉目睹了赫比的壮举:没人叫他去见校长,他也没跟谁透露为什么要采取愚蠢的自杀行为。他径直朝校长的私人领地走去。要知道,高斯先生的房门,连老师都不敢敲,他们面见校长时,一般是借道外面的办公室。但赫比勇敢地敲响这扇门,里面有人用低沉的嗓音应了一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内。第三章访客登门

紫色的晚霞映红夜空。布朗克斯区荷马路的街灯在凹凸不平的镜面的反射下,释放出耀眼的光芒。空地上燃着一堆篝火,赫比·布克拜因德刚刚告别围在篝火旁讨论宗教问题的人群,拖着沉重的脚步,踏上回家的路。他和小伙伴们就上帝是谁、上帝的本事有多大争论了好几个小时,其热烈程度不亚于熊熊燃烧的篝火,而且这场争论和这堆篝火一样,都是由一张希伯来语的报纸点燃的。

布朗克斯区的男孩子,无论信仰什么宗教,都知道在星期五焚烧犹太报纸是一种莽撞的行为,会闯下大祸。和赫比同住一个街区的小孩,没人会贸然干这种事。之所以展开这场有关神学的讨论,是因为赫比突然想起,上次去主日学校时听人讲过,今天,也就是星期四,是“逾越节”后第三十三天,也叫“篝火节”,只不过人们很少庆祝。他提醒大家,虽然还有一天才到星期五,烧报纸的话,也得承担和星期五一样的风险。信基督教的孩子立刻心领神会,纷纷表示同意。但伦尼·克里格却认为这是个嘲弄赫比的好机会,麻烦就产生了。

伦尼高大,英俊,满头黑发。他十二岁半,是街头教育的高才生,对学校十分反感。他是矫健的运动员,天生的孩子王。他的爸爸和赫比的爸爸是制冰厂的合伙人。两个孩子早就认识,却讨厌对方。赫比的成绩慢慢超过比他年长的伦尼,双方的嫌隙也逐渐加深。现在,两人都到了戈尔金太太授课的班上,赫比是颗璀璨的明星,伦尼则堕落为不起眼的普通孩子,彼此进一步结怨。

这位运动健将已经到了不信迷信的年龄。他狠狠地挖苦了一顿“小胖子胆小鬼”和“迷信的懦夫”,然后一脚把那张犹太报纸踩皱,用火点燃。见他如此胆大包天,小孩子们吓得直犯嘀咕。他们谁都不敢给篝火添木柴,伦尼只好亲自动手。赫比语气阴沉地说,他只希望伦尼回家后,不会发现父母已经死于非命。伦尼立刻反驳道,他倒想看看“究竟谁的父母会死于非命”。他一边说,一边挥舞拳头朝赫比扑来,但孩子们齐声高喊:“要打的话,去找个子跟你一样大的。”这才挫败他动用武力的企图。

紧接着,大伙儿就伦尼是否会遭厄运报应一事展开长时间的辩论。焦点最后集中到如下几个问题:上帝是否随时都关注犹太报纸的下落,还是仅仅在星期五?上帝是否有眼睛?要是没有的话,上帝如何观察人间?上帝在哪里,长什么样?

伦尼叫嚷道:“嗨,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我根本不信上帝。”

听他说完这番话,一时谁也不敢开口。赫比忧心忡忡地瞅了一眼硕大的夕阳,怕它会变为绿色,或摔得四分五裂。弗兰克·卡拉汉,一个红头发的天主教小孩喊道:“我不想待在这儿。这家伙会遭到天打雷劈的。”说完撒腿就跑。其他人虽然留了下来,却往旁边挪了几步。要是伦尼真落到这么个下场,他们倒想开开眼界。

可是全能的上帝却无动于衷,根本没见到闪电击中伦尼。“你们为啥这么害怕?”伦尼嘲笑大伙儿,“我说过,我再说一次。我不相信上帝。”“好吧,既然你要逞能,”赫比小心翼翼地走近这个无神论者,“我想你大概要说,世界是你创造的。”“我从没说。你认为世界是谁创造的?”“嗨,当然是上帝啰!”“好吧,胖仔,那上帝是谁创造的呢?”

又有两个小孩听不下去,离开辩论现场。“这是个愚蠢的问题。”赫比有些不耐烦。“为啥愚蠢?”“好吧,因为,要是我能告诉你,是谁创造了上帝,那么上帝就不是上帝了。那个能创造上帝的才是上帝。”“行,所以没人创造上帝,对吗?”“对。”“那就根本没有上帝咯。”伦尼得意地大笑起来。

有几个孩子也在窃笑。赫比并没有被这一招击垮。“你的意思是,没人创造上帝,上帝就不存在。”“当然。”“为啥不存在?”“因为就跟东西一样,总得有人造出来才行。”“行,”赫比反驳道,“那么是谁创造了世界?”

这下子,大伙儿都笑话起伦尼来。从古至今,人们对这个问题,就是如此循环论证的,只是赫比掌握得更巧妙,把对手逼进了死胡同。运动健将气呼呼地说:“好吧,要是真有上帝,就让他当着咱俩的面,变出一桶冰激凌来。”

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着两人中间的那块草地,希望能看到一桶“布鲁尔斯牌”特制巧克力冰激凌凭空出现。但造物主似乎不愿在孩子们面前露一手。没有闪电,也没有冰激凌。“好吧,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沉默半晌,赫比又问道。“这说明,”伦尼高声宣布,“你是头不中用的小胖猪,虽然受老师的宠。”反正他也不在乎别人是否相信,发泄一通就好。“杰——里!”远处人行道上有个小姑娘尖声喊道,“妈妈到处找你吃饭呢。”“天哪!差一刻就七点了。”听到有人叫他,一个男孩惊呼一声,拔脚就跑。

年轻的神学家们这才回到现实中来。他们一个接一个从篝火四周动身,踩着空地上高高的绿色野草,跑过一处石堆,走上人行道,穿过公寓大楼间形成的峡谷,渐渐走远了。在这个世界上,赫比最喜欢的东西除了电影以外,可能就数篝火、辩论和空地了。因此,暮色中,他和几个男孩守在篝火旁,迟迟不愿离开。他默默地向刚刚坐过的那块冰凉粗糙的石头以及附近新鲜的野草告别,拖着脚跟,往回家的路走去,衣服上散发出一股烟熏火燎的味道。

在布朗克斯,不是每个住宅区附近都有空地。就连荷马路一带的空地,也在炸药和蒸汽铲的作用下迅速消失,盖起一幢幢公寓楼。对赫比和他的小伙伴们来说,幸亏荷马路离布朗克斯河(男孩子们口中的“小河”)比较近,河堤边的石头太硬,在这儿修楼房不如别处有利可图,这一带的绿地才没有被砖头瓦块的浪潮所吞没。孩子们当然参不透其中的端倪。父母们来荷马路安家,是贪图这里房租便宜,孩子们开心,则是因为有玩耍的空地。在第五十公立学校,为了唤起男孩子们对大自然的热爱,老师们给他们朗诵诗歌,却收效甚微。这些调皮鬼,写作文就像是挤牙膏,尤其是以大自然为题材,写得最枯燥乏味,而且文中从来不会出现“空地”二字。可他们只要一逃脱学校的囚笼,就会蹦蹦跳跳地来到空地上,扑蝴蝶、摘花草、燃篝火、欣赏落日迷人的余晖。不用说,家长和老师都强烈反对孩子们去空地玩耍,对他们三令五申,这更让小家伙们跃跃欲试,觉得去空地是一次神秘的冒险之旅。

赫比走进荷马路第1075号楼。这栋楼像一座砖砌的悬崖,与其他楼房外形相似。楼群鳞次栉比,耸立在街道离河岸较远的一侧,排成一行。1075号是一栋灰色的四方形五层楼房,装有小窗。整体风格单调,只在入口处顶端用石膏塑了一只面目狰狞的夜行神龙。玻璃大门上安着铁条,两旁各放一个已经开裂的泥瓮,里头种的灌木已经枯萎。门厅抹了灰泥,墙上曾经画有一些五颜六色的水果,但城市里尘土飞扬,墙面也好,男孩子的脖颈也罢,很快都会沾上尘土,显得灰蒙蒙的,迅速失去光泽。于是,聪明的房东拿暗绿色的灰泥重新粉刷门厅,色调逐年黯淡,却不会引人注意。赫比跳过两层楼梯,鞋上沾满积在阶梯的厚厚尘土。他站在写着“3A”号码的公寓门口,推开门,便是布克拜因德父母交过租金,像砖砌的鸽子笼般的神圣居所。

他能听见母亲在厨房里忙碌。进门后,厨房在左手边。看样子他能顺利地踮着脚尖溜进房里,把毛衣脱下来藏好。不知什么缘故,毛衣上的烟味最重,比其他几件衣服加起来都要浓。他转动门把手,门没有上锁。于是他轻轻推开门,闪到屋内,经过雾气弥漫的厨房,踏上通往卧室的过道,心想有锅碗瓢盆的叮当声掩护,他不会惹出动静。“妈,看,赫比回来了。”是姐姐菲丽霞的声音,一本正经,像法官的腔调。“赫比,你过来。”母亲喊道。

赫比被抓了个现行,沉重地转过身去。姐姐出卖他,他心里却毫不难过。这是生活中常有的糟心事儿,就像去学校读书、上床睡觉,这种事儿早就不惹他生气了。他像苦行僧一样默默忍受,坚信只要满了二十一岁,就能永远摆脱这些困扰。

赫比走进厨房,看到菲丽霞正弯腰切一块大面包,长长的黑色卷发垂在她的面颊上。跟其他快满十三岁的女孩比起来,她个子娇小,有些大男孩觉得她长得还不赖。赫比认为这纯粹是胡说,但他也知道,男孩过了十四岁,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判断力直线下滑。

菲丽霞忙着干活,抬头瞅他一眼,把头发从眼睛旁甩开,大声地深吸一口气,说道:“啊!烟味儿!”又低下头,继续使劲地切面包。“要是我上爱米莉家抹点她妈妈的口红,身上的味儿就会好闻些。”赫比回了一句。“哼,又来这一套。”菲丽霞不屑地说。

一个月前,赫比发现姐姐在偷偷使用化妆品,从那以后,他就一直挖苦她。如今,再拿这件事儿做文章已经没有多大杀伤力,但提出来,总能掩盖一点自己身上的烟味。母亲放下长柄汤锅,用围裙擦干双手,离开炉灶,竟然搂了搂赫比,吻了他一下。“你身上的确有股子烟熏火燎的味儿,这次我就原谅你,”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但心情很好,“去,把毛衣脱了,爸爸待会儿就回家吃晚饭。”她两手搭在赫比肩上,爱怜地端详着他,仿佛在看一个远行归来的游子,好一阵才松开手。赫比没料到母亲如此仁慈,欣喜若狂,一溜烟就跑了。

半小时后,布克拜因德一家人围坐在饭厅的餐桌旁。布克拜因德太太从锅里仔细挑出炖羊肉块,盛进赫比的汤盘,多得汤都快要溢出来。菲丽霞觉得母亲今天特别偏心,气冲冲地表示抗议,但马上被父亲吼了一嗓子,因为她打断了父亲的话。

父亲很瘦,表情很严肃,他有一头稀疏灰白的头发,一张瘦长的、布满深深皱纹的脸,鼻子又大又饱满,不苟言笑,一看就是个忙碌了一辈子、精打细算的生意人。他喜欢在饭桌上把当天在制冰厂的见闻讲给妻子听。回到家,他会高兴地招呼孩子们,然后一晚上都对他们不理不睬。赫比和他的姐姐习惯一边在桌旁玩小游戏找乐子,一边听父亲讲“公司”,讲他与合伙人克里格先生之间出现的无数难题,讲他称之为“抵押”的东西和他口中的“抵押者”。就餐时,孩子们的小耳朵里总听到这一类谈话,细细算起来,总共不下好几千个小时,但要把问题解释清楚,恐怕还需要就关于抵押的法律条文作一个冗长的报告。不过,赫比和菲丽霞已经做过很多类似的交易。事实上,赫比的表哥克利夫就正把他的旱冰鞋攥在手里,等他还清借走的一毛五分钱,才会把鞋物归原主。赫比借钱是为了去看一个系列故事片中最关键的一集,要是父亲知道自己把鞋“抵押”了出去,克利夫是“抵押者”,肯定非常惊讶。“孩子他爸,”母亲见丈夫沉默下来,埋头吃炖羊肉,终于开了口,“今天我接到一个有趣的电话。”“你接到一个电话?”布克拜因德先生很吃惊。他实在想不起来,在过去的十五年间,妻子的生活中发生过什么值得一提的大事。“嗯,是位很重要的先生打来的。这位绅士对你儿子评价很高。”

疑团终于解开,赫比这才明白母亲今天为什么对他特别和蔼、格外照顾。他的心怦怦跳,脑子飞转起来,想着该如何应付即将出现的危机。“还有,”母亲继续说道,她疲倦的脸上显出兴奋的表情,让人窥见她当年的风姿,“这位重要人物很欣赏你的儿子,他饭后要来家访。”“是谁?”父亲问,对母亲卖的关子不以为然。

母亲不情愿地揭晓谜底:“高斯先生,校长,是赫比学校的校长。”“那敢情好。”雅各布·布克拜因德沉默片刻,尴尬地挤出一句。“哼,我敢打赌,我知道高斯先生这老头儿想要啥。”赫比说。“噢,他是来要东西的。”布克拜因德说,这才意识到校长是真的要来。“当然,我敢打赌,他是想让我和菲丽霞都参加他办的夏令营。”赫比见父母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连忙补充一句,“露西·格拉斯和伦尼·克里格都要去。”“克里格的儿子也去夏令营?什么时候开始的?”父亲问。“你怎么认识露西·格拉斯的?”母亲问。“在学校里遇见的。”赫比巧妙地避开了父亲的问题,继续说道,“我可不想去什么夏令营,我敢打赌菲丽霞也不想去。”“我讨厌夏令营。”菲丽霞也擅于揣摩父母的心思,这方面的本事不比弟弟差。“你从没去过,怎么知道自己讨厌夏令营?”布克拜因德太太说。“我想知道的是,克里格从哪儿搞到这笔钱,送儿子去夏令营。”父亲愤愤地说。

赫比觉察到,自己瞎编的理由快要在无情的现实面前暴露无遗。“噢,反正是伦尼说他要去。”他赶紧加上一句,“不过你也知道,他是个谎话精。”“克里格就是这副德行!”布克拜因德先生对妻子说,“他向银行贷款买家具,又跟厂里借钱买了辆雪佛兰,分期付款,居然还送孩子去夏令营!至于格拉斯嘛,他当然能供女儿上夏令营。”“她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布克拜因德太太说,“来,帮我收拾桌子,菲丽霞。”“她有火红色的头发,”听到父母提到这姑娘,赫比浑身都哆嗦起来,“我讨厌红头发的女孩子。”“我在体操课上见过她,还是个娃娃。”菲丽霞一边刮盘子、叠盘子,一边说道。

门铃响起,赫比从餐椅上跳起来。“一定是高斯先生,他来得也太早了!”布克拜因德太太嚷了一声,利索地解开围裙,“孩子他爸,换件外衣,到客厅去。赫比,去开门。菲丽霞,关上饭厅的门,接着收拾,别弄出声儿。”

安排完毕,布克拜因德太太快步回到卧室,全家人按她的吩咐忙碌起来。布克拜因德家分工明确,吃饭、家具和待客由太太管,其他的一切由丈夫说了算。

赫比给这位可怕的客人打开大门,首先令他失望的是对方的个头。开会时,站在讲台后面,高斯先生给人的印象是高大得像一栋摩天大楼,但现在他走过门厅,竟然不需要弯腰。他身材魁梧,满面红光。赫比注意到,他的嘴边挂着一丝怪异的微笑,两个嘴角各有一条细线,微微上翘,似乎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牵引着。“晚上好,布克拜因德少爷。”校长大声招呼他,嘴张开时,仍然保留着微笑,“我猜你爸妈正在等我吧。”“是的,先生。”赫比嘟哝一句,领他走进客厅。他的父亲正站在一台立式钢琴旁(这台钢琴给菲丽霞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烦恼),样子和钢琴一样,笔直、僵硬、难以打交道。高斯先生却正相反,跟父母互致问候时,腰身几乎弯到地面。两个男人在罩着红色天鹅绒套子的沙发上落座,压得几片羽毛从散开的缝口钻出来飞到空中。布克拜因德太太原本打算晚上来补这个洞。“我想说的是,布克拜因德先生,”校长开口道,“你有一个出色的女儿和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他们俩都很优秀。”“他们的妈妈在成绩单上签的字,所以我不太清楚。”雅各布·布克拜因德说,他一手插在外套兜里,身子背靠在另一只手上,姿势有些不自然。“非常优秀。你知道的,我特别留意优秀的孩子。我希望多年以后,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功成名就时,回想起来,他们的成功也包含我一份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功劳,因为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当他们的可塑性比较强的时候,我曾经亲手塑造过他们。”“接受教育是件好事儿。”父亲想不出别的,只好模棱两可地回答一句。“你说到了点子上,”高斯先生说,“让我担心的是——”

布克拜因德太太走进客厅。她穿了一件红色丝绸长裙,显得端庄迷人。她的脸上扑了粉,头发精心梳理过,胸前垂着两串长长的琥珀项链,叮当作响。男人们起身迎接。“我猜这位就是布克拜因德太太吧,”校长大声说,笑容可掬,“不会错的,小赫比长得像你。”“高斯先生,您能光临寒舍,我们一家深感荣幸。”母亲微微鞠躬行礼。“说实话,我也很荣幸,”校长谦逊地弯腰还礼。大家就座以后,高斯先生继续他的发言:“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到,你们有一个出色的女儿和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他们俩都很优秀。”

赫比注意到,校长提到他时,一再使用“非常”这个词。他心头很舒坦,但又估摸着,这大概因为邀请校长登门的是他,而不是菲丽霞。他很担心校长会说漏嘴,赞扬声不断,心头却战战兢兢。其实高斯先生的动机简单得多。他知道,父母一般都重男轻女,所以才选了“非常”一词。“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校长继续道,“我留意优秀的孩子。这样的话,多年以后,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敢断言,赫比一定会——”

布克拜因德太太转过身,喜滋滋地望着儿子。赫比低下头,瞅着地毯上色彩黯淡的玫瑰花图案。“——我就能回想起来,他们的成功也包含我一份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功劳,因为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当他们的可塑性比较强的时候,我曾经亲手塑造过他们。”

赫比不太明白高斯先生口中的“亲手塑造”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今天以前,他从未跟高斯先生说过话,也没有在30米以内的距离见过他。但布克拜因德太太显然没这么多忌讳。“是呀,这孩子多亏有您教导,高斯先生,”她说,“我只希望他长大后,能感激您的苦心。”“你真是太客气了。我正跟布克拜因德先生说,叫人难过的是,每年夏天,我有整整两个月不能和这些优秀的孩子在一起。噢,对普通人家的孩子,倒也没啥,但是,布克拜因德先生,你是办工业的,一定清楚,但凡精密的机械部件,只要有两个月不去保养,就可能锈蚀。”

父亲听懂了校长的言外之意。他没有对校长的建议积极响应,但已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勉强地说了句:“的确如此。”“很高兴我们能意见一致。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我才想到创办马尼托夏令营的。”

关键时刻到了。赫比想撒腿开溜。“赫比,你要去哪儿?”校长喊住他,对他微微一笑,“我以为你会感兴趣呢。”“不准走。”父亲吩咐道。

赫比怏怏不乐地停下脚步,背靠在钢琴上。

他白白担惊受怕了。高斯先生开始他的“推销式谈话”后,压根没提赫比去他办公室的事。有那么一两次,他冲赫比点头示意,狡黠地微笑,彼此心照不宣。但仅此而已。他口若悬河,主要是说两件事儿:一是马尼托夏令营丰富多彩的活动,二是布克拜因德家的两个孩子不同凡响。校长对秘密守口如瓶,让赫比心存感激,但他看到校长睁着眼睛说瞎话,又很震惊,因为校长在开会训话时说过,隐瞒事实是一种可怕的罪行。夏令营的主人一边继续吹嘘,一边把一本本相册递到家长和赫比手中。赫比越来越熟悉他说话时的样子,因为他家的几个叔父姑母,也经常来找父亲要钱施舍。可怜的高斯先生只顾高谈阔论,丝毫没有察觉到,在赫比的心目中,他神采奕奕的面容和高大的身躯都已经失去了魅力。他不像是坐在办公室里威风凛凛的校长,而像个寒酸卑微、来寻求帮助的穷亲戚。“赫比告诉我,”母亲插嘴道,“露西·格拉斯报名参加夏令营了。”“啊,是的,露西。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堪称马尼托夏令营的楷模。”“还有伦尼·克里格,他也去——是吗?”布克拜因德先生问。“克里格?”高斯先生有点不确定。他拿出笔记本查看。“他家也住在荷马路,离这儿两个街区。个子高高的,大约十二岁。他是我合伙人的儿子。”“对,伦尼。原来你认识他,”校长压低嗓门,郑重其事地说,“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你觉得——我一定得听听你的真实看法——伦尼是否算得上我跟你说过的能去马尼托夏令营的那种孩子?你是否愿意赫比跟这样的孩子在一起?”

布克拜因德先生嘟哝一句:“我没觉得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校长拧开自来水笔,在笔记本上一笔一画地写着,嘴里说道:“谢谢,如果是这样,也许——我是说也许——伦尼可以参加夏令营。”他决定第二天晚上去拜访伦尼的父母,因为几分钟前,他才知道学校里有这么个孩子。

附近还有七个孩子能荣幸地去马尼托夏令营度过暑假,每个孩子收费三百美元,所以高斯先生不便久留。这次家访收效明显。校长亲自登门,让布克拜因德夫妇受宠若惊。照片上依山傍水的小木屋可爱极了,宣传文字也写得清清楚楚,孩子们在马尼托夏令营度过一个夏天后,会身心舒畅,变得更虔诚。这些都对布克拜因德夫妇很有吸引力。校长告辞时,布克拜因德夫妇一再感谢他亲临指导,答应认真考虑是否能匀出这笔开支,送两个孩子去夏令营。

当晚,赫比上床时兴奋得不得了。他做了一夜的美梦,梦见湖泊、木屋、灌木丛、印第安人、营地篝火和烤肉肠。他梦见绿色的树林里,有一个可爱的红发小姑娘跑来跑去,还梦见大家都变成听话的好孩子。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七点,赫比才被菲丽霞摇醒。第四章“公司”

三天后,赫比·布克拜因德躺在布朗克斯河河堤旁一块新长出的草地上,从天文学角度给表哥克利夫·布洛克讲解春天是怎么来的,可是表哥一个字也没听懂。

两个男孩,从头到脚穿了一身新,因为是最近买的,特别为周日准备。他们的衣着是当时男孩们最流行的打扮:黑色鞋子、齐膝长袜、灯笼裤、短夹克衫和白衬衣,脖子上系着活领结(系上后五分钟就歪了),头戴软圆帽。有些年龄太小、不配戴圆帽的小男孩,挖苦地称其为“软蛋糕”。这对表兄弟被迫换上这身新装时,心情很复杂,厌恶中又夹杂一丝卖弄的意味,因为虽然是男孩子,内心深处也怀着对美的追求。每逢周日,父母不给他们穿上盛装,是绝对不允许他们出门的,而且逾越节刚过不久,新衣服几乎都是新崭崭的。

赫比的家乡是一座石头城市,但和煦的春风仍然如约而至。在建筑物底下,在街面下,在整个硬土下,还有一些松动的活土,所以人们在每一处缝隙——无论是小街心公园、小块空地,还是鹅卵石间的夹缝——都能看到钻出的绿叶。男孩们嗅着清新的空气,四处闲逛,寻找能尽情享受春光的绿地。这种突然迸发的、对藏在石块下的土地的眷恋之情并不会维持太久,况且男孩们也弄不清这是怎样一种情感,很快,他们就会回到熟悉的街道,回到楼道间的峡谷嬉戏玩耍。冲动之下,他们浪费学习时间,分数直线下降,招来斥责和打骂。不过,在男孩们眼中,这只是一种代价高昂的心血来潮。

赫比和克利夫都觉得荷马路的空地太普通,不足以发泄五月第一个温暖的周日给他们带来的活力。他们穿过拜伦路、莎士比亚路和田纳西路,沿着韦斯切斯特路的坡地,一直走到小河边。这地方,他们一年来不了几次,因为父母严令禁止,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据说岸边有凶残的“小河帮”出没,成员由一群野孩子组成。围绕这个小河帮,流传着许多血淋淋的传说。这些野孩子身上都带着刀子,大一点的孩子还有枪。不管男孩、女孩,他们见到就抓,抓来就抢,还对他们施以种种难以描述的酷刑。实在无聊的话,他们就自相残杀。凡是赫比认识的人,都没见过真正的小河帮流氓长什么样,但这并不妨碍荷马路的孩子们一听到有人在外面尖叫“小河帮!小河帮!”便立刻躲进家门,从门缝里往外张望。而结果往往是一场虚惊,某个陌生的男孩从邻近的街区过来,衣衫褴褛,邋遢不堪,神情迷茫地走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

一想到他们有可能遇上这批亡命之徒,赫比和克利夫就觉得兴奋,因为今天他们正想在这块秘境探探险。要走到河岸,得先越过铁轨,这又是一处禁区。他们小心翼翼地滑下铁路旁的砾石堤,踏上渣垫,铁轨就铺在渣垫上。两人很小心地避开铁轨,因为听说铁轨有巨大的吸力,会牢牢吸住粗心的路人,让下一趟火车将其碾得粉碎。跳过第三根铁轨时,他们心惊肉跳,说自己听到了致命的电流声。闯过几道鬼门关后,他们终于来到小河边,在铁路路基和淤泥间一条窄窄的小道闲逛,脚下踩着绿油油的青草和带芒刺的杂草。太阳已经老高,地面热乎乎的。淤泥与河湾退潮时露出的软泥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这儿只有他俩,身穿节日盛装,和衣躺在地上。他们终于违背家长的禁令,克服心头的恐惧,来到这个新天地。也许这时只有弥赛亚降临,才会令他们更加心花怒放。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他们并不希望救世主前来打扰。

两个孩子十指交叉枕在脑后,仰面平躺。赫比继续讲解春天的由来,没多久,克利夫又听不懂了。他缺乏想象力,又不爱动脑筋。“唉,”赫比叹了口气,“咱们从头再来。地球是什么形状?”“圆形。”“太阳绕着地球转吗?”“不,地球绕着太阳转。”“很好。你知道了不少。现在只需要再弄清这一点。地球是倾斜的。”“这我可不明白。”

克利夫皱着眉头。他体格壮实,性格却很温顺,有浅棕色的头发和长胳膊长腿。他与赫比同年,却比赫比低两个年级,对才华横溢的表弟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有啥难懂的。瞧,”赫比拾起一根树枝,垂直握住,“开始倾斜了,”他把树枝斜到一旁,“就像这样,地球也是倾斜的。”“别急,赫比。地球又不是树枝。地球是个球。”克利夫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橡皮球,“看见了吗?我垂直握着这个球。”“看见了。那又怎样?”“现在我把它放斜,”他把球歪过来,“看起来有区别吗?你知道没啥区别。所以圆球倾斜时,你怎么可能看得出?”

赫比沉默了一阵。戈尔金太太三言两语给他们讲解春天的由来时,他从没想过类似的问题。想了一会儿,他说:“噢,我明白了。瞧,地球上有北极,还有南极,对吗?”“对。”“好。北极指向太阳。所以我们知道地球是倾斜的。”

克利夫慢慢地点了点头:“就算你说对了。好吧,但这跟春天有啥关系?”“这很简单呀。如果北半球靠近太阳,就暖和些,对吗?”“那当然。”“你不是明白了吗?”“对。可要是这么说,一年到头不就只有春天和夏天了吗?为啥还有别的季节?”

这个问题,赫比过去也没想过。但他不想承认自己对问题理解得不透彻,说道:“这有啥不好懂的。过一段时间,地球就颠倒过来,朝另一个方向倾斜。”“等等,你是想说,地球每年都绕着太阳翻筋斗,颠过来,倒过去?”克利夫把手里的橡皮球上下翻滚,形象地演示。“不是我说的。是书上说的。”“好吧。那些书都在胡说八道。赫比,你其实也不信吧。地球摇摇晃晃,绕着太阳转圈,像一个醉鬼。这说不通。”“你没理解正确,”赫比唉声叹气地站起身来,“这个是太阳,”他指着嵌在淤泥里的一块表面粗糙的灰色石头,“而这个——”他在灰色石头旁边摆了一块个头小一半的石头,“是地球。”(当老师的总爱忽视比例关系,方便他们教学。)“现在,地球开始转动——”还没等他上完课。“克利夫!”赫比的语调突然一变,“是小河帮!”

克利夫跳起身来,顺着赫比惊恐的眼神望去,看见两个穿着破衣服、皮肤黝黑的小男孩手里拎着瓶子,从下游五十米外的地方,径直朝他们走来。“跑吧!”赫比说。“为啥要跑?”克利夫说。他比赫比高出一头,打起架来身手敏捷,完全不动脑子。“他们比咱们小。”“你疯了吗?”赫比说,“他们有刀。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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