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在拧紧(译文经典系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9 0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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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亨利·詹姆斯,黄昱宁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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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在拧紧(译文经典系列)

螺丝在拧紧(译文经典系列)试读:

引子

那故事让我们围炉而坐的一干人全然屏住呼吸,惟有某人给了句了无新意的点评,说此事诚然可怖,但值此平安夜,在古宅内讲的奇闻异事亦本该如此,我记得当时别无他话,直到有人恰好发觉,一个孩子居然遭此天谴,这样的事是他此前闻所未闻的。这故事我且提一笔,话说也是那么一栋跟我们当时聚会之地相差无几的老宅,幽灵赫然出现在某个正与母亲一起在屋中安睡的小男孩眼前,其情其状殊为惊悚,直唬得这小哥赶忙把母亲唤醒;唤醒她并不是指望她驱散恐惧再哄他入睡,而是要赶在她这么做之前,先让这摄去他魂灵的一幕,也与她撞个满怀。正是那句感想引出了道格拉斯的反应——倒不是当场,而是迟至傍晚——如是便生出饶有意味的下文,从而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另有某君讲了个波澜不惊的段子,我看出他听得心不在焉。我看这是个征兆,必是他自己有料可抛,我们只需等候便是。到头来我们等足两夜才见分晓;不过,当晚,在我们散去之前,他还是吐出了一番萦绕在心头的话。“我非常同意——关于格里芬讲到的那个鬼魂,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正因为它首先在一个如此年幼的小男孩面前现形,这故事才多了某种特殊意味。不过,据我所知,像这样引人入胜、与某个孩子扯上关系的事件,这并不是头一起。设若一个孩子能将螺丝拧紧一圈,那么设若有两个孩子卷入其中,你们又将作何感想——?”“我们当然会说,”有人嚷道,“有两个孩子,就等于把螺丝拧紧两圈!而且我们想听听来龙去脉。”

彼时道格拉斯在壁炉跟前的画面我至今历历在目,他之前已站起身背对着它,双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看着说话的那位。“直到现在,除我之外,还没人听说过这件事。实在是骇人听闻哪。”这话自然又招来几个人的信誓旦旦,说但凡能一饱耳福,必不惜任何代价,而我们这位朋友兀自气定神闲,胜券在握,目光在我们其余人等身上扫了一圈,继续说道,“此事可谓无与伦比。据我所知,根本没有什么能与之稍稍匹敌。”“就因为恐怖吗?”我记得当时这么问过他。

他好像说事情没那么简单;却委实不知该如何描摹才好。他伸出一只手遮住双眼,扮出一副战战兢兢的鬼脸。“因为可怕——可怕!”“哦,真勾魂哪!”有位女士大声喊道。

他没注意她在喊什么;他看着我,不过,似乎也不是在看我,倒像是看到了他口中念叨的景象。“因为弥漫于其中的,是匪夷所思的丑恶、恐怖与痛楚。”“好吧,那么,”我说,“就坐下来开讲吧。”

他转过身面对炉火,对着一根柴火踢上一脚,接着盯住它看了一会。然后他又扭过脸面对着我们:“我还不能讲。我得给城里寄封信。”这话一出口,四下顿时众口一词,不是抱怨便是责备;喧哗既罢,他兀自凝神,解释道:“这故事已落笔成文。藏在一只上锁的抽屉里——年深岁久,不见天日。我可以给下人写信,将钥匙附在信封里;如此,他一找到便能寄个包裹过来。”他这话似乎是特意说给我听的——近乎求援,求我帮他摆脱踌躇。他已经打破了那块历经无数个寒冬积成的坚冰;至于在此之前为何守口如瓶,应该自有其道理。虽然别人不满他拖泥带水,但也正是因为他疑虑重重,我才欲罢不能。我求他赶在明天第一班邮车之前写好,求他同意稿子一来就让我们先听为快;接着,我问他这故事是不是他的亲身经历。对此他立即答复。“哦,感谢上帝,并非如此!”“那么记录是你做的吧?是你记下来的?”“此事我只存留印象。我将它谨记于此”——他拍拍心口。“片刻不曾忘怀。”“那你这份手稿——?”“陈年墨色已渐渐消退,论书法倒是一笔好字。”他又卖起了关子。“是女人的笔迹。她已经去世二十年了。临终前她把这些手稿托付给了我。”此时人人都在听,少不得有人调侃,抑或好歹推断个结论出来。然而,即便他对那结论不屑一顾,因而脸上全无笑影,却也不露一丝怒意。“她是魅力十足,可毕竟比我年长十岁。她是舍妹的家庭教师,”他沉着地说,“就我平生所见,与同等身份之人相比,她是最和蔼宜人的一个;无论怎样褒奖她都不算过分。说起来这已是陈年往事,而那段故事则发生在更久以前。当时我正在三一学院念书,第二学年暑假回家时见到了她。那年我在家待了好一阵子——真是一段美好时光;在她闲暇时,我们在花园里散散步,聊聊天——我发现她的谈吐机敏而可亲。嗯,没错;别笑:我很喜欢她,而且,直至今日,一想到她也喜欢我,我就乐在其中。但凡她对我没有好感,也不会把那件事告诉我了。她可从来没跟别人讲过。这话倒不是她自己说的,不过我知道她没有讲过。千真万确;我看得出来。等你们听完了,便能轻易判断个中缘由了。”“就因为这件事骇人听闻?”

他还是盯住我。“你轻易便能判断的,”他重复道,“你会的。”

我也盯住他。“我懂了。她那时恋爱了。”

他第一次笑出来。“你真是一针见血。对,她是恋爱了。应该说,她恋爱过。此情有所流露——若是不流露她就没法把这故事讲出来。我看出来了,而且她也看出我看出来了;不过我们俩谁都没说破。斯时斯地我历历在目——草坪一角,高大的山毛榉树投下的浓荫,漫长炎热的夏日午后。那本不该是教人颤抖的场景啊;可是,哦——!”他弃壁炉而去,猛然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周四上午你能收到邮包吗?”我说。“没准要等到第二班邮车。”“那好吧,就约在晚餐后——”“你们都会来这里跟我碰面吗?”他朝我们扫视了一圈。“没有人要走吗?”那近乎是希望的口气了。“人人都会住下来的!”“我要留下来——我也要!”那几位本来定下要走的女士纷纷嚷道。不过,格里芬太太表示希望能多知道一点儿内情。“她爱上谁了呢?”“故事里会讲到的,”我自告奋勇地回答她。“哦,我都等不及想听那故事啦!”“故事里不会提这个,”道格拉斯说;“不会用任何直截了当、有失文雅的方式讲出来。”“那就更遗憾了。只有那样讲我才听得懂。”“你不打算讲吗,道格拉斯?”还有人在问。

他猛地站起身。“会讲——明天。现在我得去睡觉。晚安。”接着,他飞快地抓起一支蜡烛,径自离开,抛下略感狐疑的我们。在宽敞的棕褐色大厅的这一头,我们听着他的脚步声拾级而上;此时格里芬太太开口了。“好吧,即便我不知道她爱上了谁,可我至少明白他爱上了谁。”“她可比他大十岁呢,”她丈夫说,“那理由就更充分啦——在那种年纪!不过这倒也不错,他能保密这么久。”“四十年!”格里芬插了句嘴。“末了还是忍不住。”“这样一来,”我回了一句,“周四晚上的这桩盛事才会激动人心嘛;”大家都同意我的说法,觉得既然如此,那我们对其余的一切都不必在意了。刚才的那则故事哪怕再不完整——最多就是连载小说的开场白罢了,也终究是讲过了;我们互相握手,然后照某君的说法“吹灯拔蜡”,便各自就寝。

翌日,我得知一封装着钥匙的信随着第一班邮车抵达了他在伦敦的寓所;不过,尽管——也许恰恰是因为——这消息到后来传得沸沸扬扬,所以我们都不怎么去惊动他,直挨到吃过晚餐,挨到入夜后的那个时辰——说实话,也许这个时辰与我们心向往之的那种情绪,最是相得益彰。接着,他变得格外健谈——我们所期盼的程度亦莫过于此,而且,对于何以如此,他确实给出了最好的理由。围在大厅的壁炉前,我们再度被他撩拨得一惊一乍,这情形与昨晚一模一样。为了让那个他答应要读给我们听的故事得到正确的理解,看来有必要事先交代几句。我且在此处一次说清,后文免赘。以下我将要讲述的故事,都来自我本人很久以后忠实抄录的副本。可怜的道格拉斯,临终时——彼时死神已出现在他眼前——将手稿托付于我,这便是那年圣诞后第三天寄过来的那份,到了第四个晚上,就在同一个地点,当着我们这一小拨鸦雀无声的听众,他开始朗读,感染力惊人。那些曾经口口声声要留下的女士当然都没留下,感谢上帝:毕竟此前早有安排,所以她们纷纷离去,临走时还表示自己的好奇心简直势不可挡——这全是因为他施展了种种手段,将我们的胃口一层层吊高。然而,这样反而使得坚持到最后的那一小拨听众更紧凑更齐整,使得围炉而坐的人们一律笼罩在毛骨悚然的气氛中。

说到他的种种手段,其中第一招便是提醒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早在手稿开始叙述的时间点之前,这个故事就已经开始了。有鉴于此,需要了解的事实是:他那位老朋友是一名乡下穷牧师膝下的几个女儿里最小的一位,彼时年方二十,初次谋求教职,先是根据一则广告与东家略通了几封信,然后战战兢兢地跑到伦敦去应聘。话说那日,她来到哈雷街面试,在她眼里,那栋宅子既轩敞又堂皇——而那位未来的主人显然是位富贵闲人,正值盛年且独守单身,对一个出身于汉普郡教区牧师家庭的心如鹿撞、坐立不安的姑娘而言,若非梦里相逢,抑或于陈年小说中邂逅,这般人物是向来无缘谋面的。对于他这样的人,任谁都会过目难忘;好在,这种类型也从未绝迹。他既英俊又洒脱,教人如沐春风,行事不拘小节,性情达观和蔼。如是,她难免要为他的风度和英姿着迷,但最让她魂牵梦萦,也为她以后的行为平添勇气的,是他当着她的面把整件事都说成是她施与的恩惠,他应当感激才是。她看得出,他虽然很富有,出手却挥金如土——在她眼里,他整个人都笼罩在光环里,折射着上流时尚、英俊相貌以及豪掷千金的习气和取悦女人的花招。他眼下住着一栋大宅子,堆满了旅行纪念品和围猎战利品;可他希望她火速赶去的地方却是他那位于埃塞克斯郡的乡下祖屋。

两年前,他那个在军队里服役的弟弟与弟媳在印度双双离世,把一对儿女——他的小侄子和小侄女——留给他收养。像他这样的男人——既缺乏对路的经验、也没有一丁点耐心的单身汉——陡然面临如此离奇至极的局面,这两个孩子自然就成了压在他身上的重负。这一切都让他忧心忡忡,而且,就他个人而言,也确实有过一连串闪失,可他对可怜的小家伙深为同情,为之竭尽了全力;他还特意把他们送到自己的另一处住所——因为最适合孩子居住的地方当然是乡下——从一开始便尽力找到最能干的仆人来照看他们,甚至不惜打发自己的贴身仆人去侍奉,而且但凡有时间,他就亲自去察看他们是否得力。棘手之处在于,两个孩子除此之外再无亲眷,而他所有的时间都忙于自己的诸项事务。他将孩子安置在既利于健康、又安全可靠的布莱庄园,还在这小小的架构中任命了一位出色的女士——格罗斯太太当家主事,不过她只管那些楼下的女仆,他相信他的客人会喜欢这位曾替他母亲帮过佣的女人。眼下她不仅是庄园的管家,还暂时充当那小女孩的监护人,所幸,格罗斯太太膝下并无子女,所以对她百般宠爱。庄园里有一大班人帮佣,不过,毫无疑问,这位将要奔赴庄园担任家庭教师的年轻女士将会享有至高权威。每逢假期,她还得照看那个小男孩,如今他已经在学校里待满一个学期了——虽说他如此年幼还不该去上学,可他哪还有别的办法?——而且眼下假期将至,用不了一两天,他就会回来。这两个孩子早先曾有过一位年轻女教师,可惜到头来又失去了她。她将照看他们的工作完成得很出色——她真是个值得钦敬的人——直到去世,如此重大的困局确实让小迈尔斯别无选择,于是他只能被送去上学。从此以后,格罗斯太太全力照管弗洛拉,无论是在教导礼仪还是其他的方方面面,都殚精竭虑;除此之外,庄园里还有一个厨子、一个挤奶女工、一匹老矮种马、一位老马夫和一名老园丁,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可敬之人。

说到这里,道格拉斯已经渐渐勾勒出故事的轮廓,此时有人插进一句疑问。“那么,那位前家庭女教师是怎么会死的呢?既然她如此值得钦敬?”

我们的朋友旋即作答。“这一点会水落石出的。我就不预告了。”“抱歉——我倒觉得你恰恰就在预告。”“设若我是她的继任者,”我提出,“我会很想知道是不是这份工作导致……”“导致无从躲避的生命危险?”道格拉斯一语道破了我的念头。“她确实想知道,而且她也确实知道了。你们明天就会听到她究竟知道了什么。当然,与此同时,她也觉得前路略显阴森。她还年轻,没什么经验,提心吊胆:要直面如此责任重大、几乎无依无伴且委实孤单的工作,难免踌躇——她花了好几天,或是咨询旁人,或是独自盘算。不过,东家许下的丰厚薪资远远高于她那点卑微的要求,于是,再度面试时她毅然点头,签约受雇。”说到这里,道格拉斯暂停片刻,为了诸位听众着想,我不由插了一句:“这故事告诉我们,毫无疑问,她被那光彩照人的青年男子迷倒了。于是她言听计从。”

一如昨夜,他站起身,走到壁炉边,冲着一根柴火踹上一脚,继而背对着我们站了一会儿。“她只见过他两回。”“是啊,可那正是她满怀激情的动人之处啊。”

让我略感惊讶的是,一听到这话,道格拉斯便转过身面对着我。“那确乎是她满怀激情的动人之处。毕竟还有别人,”他接着说,“她们可没有言听计从。他将自己所有的难处向她和盘托出——说先前颇有几位应征者望而却步。只因为她们害怕。这营生听来乏味——听来古怪;尤其是他那项最重要的条件更让问题变本加厉。”“这条件是——?”“她永远不能烦扰他——永生,永世:无论出什么事,都不可求助,不能抱怨,也不准写信;所有问题她都必须独自面对,一切费用都通过他的律师支取,大小事务她都得一力承担,好让他全无挂碍。她一一应承,后来她跟我提到,当时有那么一会儿,他如释重负、欢天喜地,握住她的手感谢她的自我牺牲,这样一来,她已然感觉得到了回报。”“可是,难道她就只得到这点回报吗?”有位女士问道。“从此以后她再没见过他。”“哦!”那女士说;鉴于我们的朋友随即再度离我们而去,这声“哦!”便成了当晚仅剩的又一个至关重要的、由这个话题引发的词儿,直到次日夜晚,于壁炉一角,他坐在最舒适的椅子上,打开一本薄薄的镶着金边的老式笔记簿的褪色红封皮。讲完整个故事其实耗去远不止一晚的光阴,然而,就在第一晚,又是那位女士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你的标题是什么?”“我没有标题。”“哦,我倒有一个!”我说。然而,道格拉斯没留意到我,他已经开始朗读,语调动听而清晰,仿佛将作者提笔手书的优美声响,径直传到听者的耳畔。

第一章

我记得整个开头是一连串高低起落,是一副小小的跷跷板,一颗心在对错之间阵阵悸动,忽上忽下。不管怎么说,自从在城里挺身而出、应承了他的要求之后,我有好几天都过得很糟糕——只觉得我所有的疑虑又如毛发般竖立起来,我确信自己犯了个错。神思恍惚间,晃晃悠悠的马车载着我一路颠簸许久才抵达驿站,去跟宅子里派来接我的车会合。有人跟我说过,这份便利是事先就安排好的,于是,在那个六月的向晚时分,我见到一辆宽敞而舒适的轻便马车在那里等我。在那样惬意的日子,那样的时辰,坐车穿行于乡间,夏日的甜蜜气息仿佛在欢迎我,我的顽强意志渐渐复苏,等到我们的车拐上林荫道时更是意气风发——不过这也许只能证明之前的心情确实曾坠入低谷罢了。我猜,正因为我本来以为,或者说本来担心会遭遇的局面是那样阴郁无聊,所以到头来眼前出现的景象才给了我莫大的惊喜。我记得第一印象真是赏心悦目:宅邸宽敞明净的正面,敞开的窗户,明丽的窗帘以及那两个正在向外张望的仆人;我记得草坪,鲜亮的花朵,记得我那辆车的轮子嘎吱嘎吱地碾过铺着砂石的路,记得茂密的树冠之上,秃鼻乌鸦在金色天空中一边盘旋,一边呱呱直叫。这一幕的宏大壮美,与我自己那个乏善可陈的家迥然不同,倏忽间,门口冒出一个彬彬有礼之人,手上还牵着一个小姑娘,她俯身向我行屈膝礼,那副恭敬的架势,仿佛我不是女主人,便是一名贵客似的。在哈雷街时我曾对此地抱有更为偏狭的概念,如今回想起来,这倒更让我觉得主人真是一位绅士,看来我将享有的一切,会比他许诺的更多。

那天我的情绪再没低落下去,因为此后接连几个小时,我都因为结识了两个学生里更年幼的那位而沉浸在洋洋自得的愉悦中。在我眼里,这个依偎在格罗斯太太身边的小姑娘实在是个太讨喜的妙人儿,以至于你会不禁认定,但凡能跟她扯上关系就好比发了一大笔财。她是我平生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后来我还有些纳闷,为什么关于这一点,我的东家没跟我多提。当晚我几乎一夜无眠——我太兴奋了;这感觉也让我惊诧莫名,如今回想起来,它一直就在我心头萦回不去,让我愈发感念此地待我是何等慷慨仁厚。这个宽敞的、叫人过目难忘的屋子是整幢宅子里最好的房间之一,那至今想来仍觉触手可及的华美的大床,还有绣着花纹的百褶帷幔,让我第一次从头照到脚的落地镜,这一切都震撼着我——正如那个将由我照看的小家伙一样具有非凡的魅力——竟会有那么多物事景象都是未曾料想到的。同样让我意外的是,从一开始,我和格罗斯太太就相处得颇为融洽,先前我坐在马车上一路过来时真是白白担心了一场。说实话,这番最初的照面中,惟有一个表情可能会让我再度退缩——一看到我她便禁不住开心得过了头。不到半小时我便能觉察出她心花怒放——这个壮实且率真,利落而干净,身心皆康健的女人——显然非得努力掩饰才不至于尽情流露。当时我甚至有些纳闷,不知她为何不愿尽情流露,若是对这一幕细细回味、略略猜疑,我必然会为此而心神不宁。

然而,教人心生慰藉的是,这番心神不宁,不可能与我那小姑娘光彩照人的模样——似这般幸福祥和的景象——扯上丝毫瓜葛,或许正是她那宛若天使的美貌,才最让我躁动不安——以至于未及凌晨便屡屡起身,在屋里踱来踱去,既盘算全局,又瞻望未来;透过敞开的窗户看夏日的熹微晨光,极目眺望整幢宅邸其余部分的景致,同时侧耳聆听——彼时鸟儿正在愈来愈淡的夜色中初试啼声——如真似幻中,我仿佛听见一两个可能同时发出的声响,不像鸟鸣般自然,而且并非外来,倒像是源自内部。曾有片刻工夫,我相信我分辨出远远传来孩子微弱的哭声;还有一刹那,我发觉自己被门口走廊里经过的一个轻轻的脚步声吓了一跳。然而,这些幻觉终究不那么显山露水,不至于让我念念不忘;毋宁说,惟有借着其他以及后续种种事端所投下的或明或暗的光影,它们才在我记忆中重新浮现。显然,看护、教导乃至“塑造”小弗洛拉也将让我的日子过得既快乐又充实。我们先前已经在楼下商定,首次会面之后,晚上当然该由我来照料她,因此她那张白色小床已经整饬停当,摆进了我的房间。我已经承担起了所有看护她的责任,而她之所以还得跟着格罗斯太太再睡这最后一晚,只是因为考虑到我终究初来乍到,而她又生来羞怯。尽管她那么羞怯——这孩子以天下最古怪的方式坦率而勇敢地将这种羞怯流露无遗,不着一丝忸怩不安的痕迹,其沉着恬静一如拉斐尔笔下的圣婴,随我们议论,任我们归咎,从而令我们决断——可我还是坚信,她很快就会喜欢上我。在点着四支长蜡烛的晚餐桌边,我的学生戴着围嘴坐在一张高椅上,漂漂亮亮地与我相对而坐,那些蜡烛之间堆着面包和牛奶,这一幕令我赏心悦目、惊叹不已,而我也能看出格罗斯太太对此感同身受,这正是我已经喜欢上格罗斯太太的原因之一。自然,当着弗洛拉的面,我们之间只能传递几个惊叹而满足的眼神,交换几句暧昧而迂回的暗示罢了。“那个小男孩——他长得像她吗?他也是这样出色吗?”

我们俩先前已经讨论过,对孩子不能极尽褒扬之词。“哦,小姐,很出色。如果你对眼前这位就满意的话!”——她站在那里,手里端着一只盘子,冲着我们那个小伙伴微笑,后者用她那双宁静圣洁的眼睛看看她又看看我,目光里并不含一丝要质询我们的意思。“是;如果我确实——”“那么那位小绅士会让你神魂颠倒的!”“哦,我想,我来就是这个目的——神魂颠倒。不过,恐怕,”我记得当时情不自禁地加了一句,“我这人动辄就会神魂颠倒。我在伦敦时就已经神魂颠倒了!”

格罗斯太太听见此话时那张宽阔的脸庞至今仍历历在目。“哈雷街?”“哈雷街。”“哦,小姐,你不是第一个——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哦,我可没有自命惟一,”我居然还能笑出来。“不管怎么说,我另一个学生,我想他明天就要回来了?”“不是明天——礼拜五,小姐。跟你一样,他会先坐公共马车,有人护送,然后同样由那辆车去接来。”

我随即问道,如此说来,设若那公共马车一到,我便和他妹妹一起去迎候他,是不是显得既得体又友善,还让人心生愉悦?格罗斯太太对这项提议的响应是如此热烈,以至于我不由将她的态度视为某种让人欣慰的承诺——全无半点虚情假意,真是谢天谢地!——保证我们俩将会在任何问题上不谋而合。哦,我能到这里来,她有多高兴啊!

我想,我在次日的感受,与那种经历过初来乍到的兴奋之后骤然回落的情绪,绝不是一回事;也许充其量不过是一丁点压抑,那是因为我在崭新的环境里四处走动,凝神注视,用心憬悟,从而对整体规模有了更详尽的了解。看起来,此地的范围之广、体量之大,都超出我的预想,面对着它,我发觉自己心里同时冒出些许恐惧与几分自豪来,程度不相上下。既然心绪如此不宁,正规的课程当然要受点影响;我思忖,当下的首要职责,是尽力通过最温柔可人的手段来让这孩子跟我熟络起来。一整天我都跟她待在户外;我设法让她意识到,理该是她,也惟有她,才配带着我四处巡游,这一点让她心满意足。她领着我迈出一步又一步,穿过一间又一间,数出一个又一个秘密,嘴里还念着怪兮兮、乐滋滋的童言稚语,半小时之后,我们终于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虽然年纪那么小,可她在我们这一段短短的旅程中始终自信而勇敢,引领着我被沿途景物深深打动:空旷的房间,昏暗的走廊,弯弯曲曲的、令我只能且走且停的楼梯,即便是攀上一座古老的有堞口的方塔顶——那里让我头晕目眩——她口中吟唱的晨曲,以及她那种哪怕我未曾发问亦会侃侃而谈的气质,始终铿锵作响,引领我继续前进。自离别之后,我再也没去过布莱庄园,而且我敢说,以我如今更老于世故的目光打量,那里已经远不如当年那般威严壮观。然而,当我那金发蓝裙的小向导在我前面一路舞蹈着转过一个个角落、双脚啪嗒啪嗒地走过一条条过道时,我的眼前分明是一座住着玫瑰色精灵的浪漫城堡,这样的地方难免会在年轻人的想象中变形,从故事书和童话里汲取种种斑斓色彩。这难道不就是一本让我堕入小睡或酣梦的故事书吗?非也:那是一座硕大、丑陋、古老却又便利的宅子,具有某些更为古老的建筑的特征,它一半闲置,一半运转,置身于其中,我幻想着自己几乎像是坐在一艘漂流不定的大船上的一小拨乘客一样茫然无措。好吧,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掌着舵!

第二章

对上述这一点,直到两天以后,当我带着弗洛拉坐车去接格罗斯太太所说的“小绅士”时,才算充分领会;尤其是因为第二天夜晚出了一件让我大惊失色的事,我便领会得更为透彻。总体而言,第一天——正如我所言——还算教人宽慰,但我终将看到事情出现急转直下的征兆。那天晚上,那个姗姗来迟的邮包里有一封东家亲手写给我的信,可是,我发现信上只有寥寥数语,却又附了另一封他自己收到的信,尚未启封。“这封信,我认出来,是校长写的,而校长是个可怕的讨厌鬼。读一读吧,恳请您;跟他打个交道;不过,提醒您别向我汇报。一个字也别说。与我无关!”我用足气力想打开封印——实在太费劲,耗去我好长一段时间;末了只好拿着没打开的信走进自己的房间,直到上床睡觉之前才攻下它。其实我真该留到早上再看信的,因为这一看就又让我一夜无眠。第二天又没人可以商量,弄得我好不沮丧;到头来,我实在被这心事压得喘不过气来,于是下定决心,至少要对格罗斯太太直言相告。“那是什么意思?这孩子被学校开除了?”

她看了我一眼,我当时就察觉到了;接着,看得出她刹那间一片茫然,似乎想把刚才的目光收回去,“可他们难道不是向来——”“把他给送回家来——这没错。可那只是在放假的时候。迈尔斯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明明白白地,在我的注视下,她脸红了。“他们不肯要他了?”“他们断然拒绝。”

她刚好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听到这话,又抬起眼睛来;我看见那里盈满泪水。“他干了什么?”

我思忖了一会儿;然后认定,最好还是直接把我那封信拿给她看——不料这个动作反而弄得她背起双手,不肯接信。她忧郁地摇摇头。“这事我可应付不了,小姐。”

我的顾问居然不识字!一见有此闪失,我赶忙缩回手,尽量让动作不那么显眼,然后再度打开信,复述给她听;接着,我百般踌躇,又把信折好,放回自己口袋。“事情确实很糟糕吧?”

她眼里仍然噙满泪水。“那些先生们是这么讲的?”“他们没说什么细节。他们只是表示遗憾,说不可能再收留他了。那只可能意味着一件事。”格罗斯太太听得呆若木鸡;她忍住没问这可能意味着什么;于是,为了把这件事理清头绪——惟有她的在场才对我的思维有所帮助,我继续说:“意味着他是一匹害群之马。”

听到这话,她以某种淳朴百姓特有的一惊一乍的架势,突然发起火来。“迈尔斯少爷!——他是一匹害群之马?”

她话音里透出的坚定信念如潮水般汹涌,尽管当时我还没见过那孩子,却单单因为恐惧,便被这说法之荒唐激得跳将起来。不由自主地,为了讨好我的朋友,我当场就冒出了嘲讽之词。“害了他那些年幼无知的同学嘛!”“太可怕了,”格罗斯太太嚷道,“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天啊,他还不满十岁呢。”“就是,就是,这事儿难以置信。”

她显然对我这番表态颇为感激。“看看他,小姐,先看看。再去相信那话不迟!”我心里顿时涌起新的渴望,恨不得马上见到他;某种好奇心就此萌生,此后便不断加深,几乎成了痛苦。我看得出,格罗斯太太已经察觉到她对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于是信心十足地乘胜追击:“你干脆相信小姐也会出这种事吧。上帝保佑她,”她随即加上一句——“看看她!”

我转过身,看见弗洛拉,十分钟之前我用一张白纸、一支铅笔和一本写满浑圆的O字母的漂亮字帖把她安置在了教室里,而眼下她赫然出现在敞开的门前。她以她那微不足道的方式,表示对讨厌的作业异乎寻常地漠不关心,然而,她看着我,眼神里蕴含着某种动人而稚嫩的光芒,似乎她这样仅仅是因为她喜欢我这个人,所以非得跟着我似的。这一幕便足以让我感受到格罗斯太太刚才那番类比中凝聚的所有力量,于是我一把将我的学生揽入怀中,用亲吻淹没她,间或夹杂着几声内疚的抽泣。

当天剩下的时间里,我还是在找机会接近我那位同事,尤其在向晚时分,因为从那时开始,我怀疑她在故意躲着我。我记得,我在楼梯上追到了她;我们一起下楼,走到底层时我截住了她,我的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胳膊上。“我想你在正午跟我说的话是在宣告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劣迹。”

她猛一回头;这回她显然确凿地表了态。“哦,根本不知道他——我可没装这份蒜。”

我的心又乱了。“那么你已经知道他——?”“千真万确,小姐,感谢上帝!”

我思忖了一番,接受了这说法。“你是说,这个男孩根本就不是——?”“在我看来他不是什么小男孩!”

我把她抓得更紧了。“你喜欢男孩骨子里带点调皮吧?”接着,踩着她回答的节奏,我急切地应和道:“我也喜欢!可是得有个限度,不能荼毒——”“荼毒?”我这个深奥的词儿让她好生茫然。

我解释了一下。“就是带坏。”

她瞪大眼睛,吃透我所有的意思;到头来却发出一阵古怪的笑声。“你害怕他会带坏你?”她提出这个问题时带着如此奇妙而放肆的幽默感,以至于我也发出了一阵与她差堪比拟、无疑略显傻气的笑声,这样一来,我便暂时抛开烦恼,光顾着咀嚼其中的荒诞意味了。

不过,第二天,随着坐车去接人的时辰越来越近,我又换了个角度突然袭击。“那位以前待在这里的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前任家庭教师?她也是年轻漂亮——甚至几乎和你,小姐,和你一样年轻漂亮。”“哦,那么我希望她的年轻漂亮对她有点好处!”我记得当时随口说道,“他看起来喜欢我们年轻漂亮。”“哦,他确实如此,”格罗斯太太附和道,“他巴不得人人都这样!”其实,这话刚一出口,她就赶快打住。“我是说这就是他的脾气——东家的脾气。”

我心里一动。“可你起先指的是谁呢?”

她看起来颇为茫然,脸却红了。“咳,说他呗。”“说东家?”“还能说谁?”

显然没有别人,于是我很快就忘了她刚才无意中说走了嘴,只管追问我想知道的事情。“她有没有在这男孩身上发现什么问题?”“不对头的地方吗?她从来没跟我说过。”

我有些踌躇,可还是克服了。“她为人谨慎——严格吗?”

格罗斯太太似乎想尽量说真心话。“在有些事情上是这样。”“但不是所有的事情?”

她又斟酌了一会儿。“呃,小姐——她去世了。我可不会讲人家的闲话。”“我很理解你的感受,”我赶忙回答;要追问下去就得做出让步,不过,我思忖片刻便想到了不违背这个条件的办法:“她是死在这里的吗?”“不是——她走了。”

我不知道在格罗斯太太如此简明扼要的说法中,到底是什么让我觉得暧昧不明。“走了以后才死的?”格罗斯太太直愣愣望向窗外,但我觉得——假设而已——我有权知道,在布莱庄园供职的年轻人碰上这样的情形该怎么做。“你的意思是,她病倒了,然后就回家了?”“她并没有病倒在宅子里,至少看起来没有。那年年底,她离开是为了回家,按她的说法是度个短假,就凭她在此地耗去那么多光阴,她当然有这个权利。那时我们有位年轻姑娘——当保姆的,一直待在这里,是个聪明的好姑娘;在这段时间里就由她来照看两个孩子。可是我们那位年轻小姐再也没回来,就在我期待她回来的时候,我听东家说她死了。”

这话在我心里上下翻腾。“但是为什么呢?”“他根本就没告诉我!不过,不好意思,小姐,”格罗斯太太说,“我非得去干自己的活啦。”

第三章

幸好我之前便抱有公正的成见,所以她这样当着我的面转身而去,算不上是一种怠慢,不会阻碍我们的互相尊重与时俱增。在我把小迈尔斯接回家之后,比起先前,我们见面时倒显得愈发亲密了,那是因为我很震惊,大体上流露出这样的情绪:我真是太荒唐了,居然差一点就宣告,这样一个此刻活生生出现在我眼前的孩子,是被强行开除的。他抵达时我略微迟到,他已经下了马车,正愁眉苦脸地站在那家小客栈门口,向外张望着等我,我觉得,第一眼我便看见他里里外外都浸淫在清新美妙的气息中,那是同样纯净而真切的芬芳,一如我初次见到他的小妹妹。他俊俏得不可思议,这一点格罗斯太太说得没错:当着他的面,一切都烟消云散,只留下对他的脉脉温情。斯时斯地,激起我对他拳拳爱意的,是某种圣洁的特质,我从没发现别的孩子能如此超凡脱俗——他有种难以形容的纤毫入微的气质,仿佛除了爱以外,他对天下万物都懵然无知。天下再也不可能有哪个背负恶名之人浑身散发出更甜蜜更纯真的气息了,因为当我领着他回到布莱时,只有困惑在我心中萦回不去——如果说还不至于火冒三丈的话——不明白那封可怕的、锁在我房间某个抽屉里的信,到底是什么意思。等到我一有机会跟格罗斯太太私下说话,我就向她宣称,这事儿真够荒唐的。

她一下子就领悟了我的意思。“你是说那道残忍的指控——?”“这话一分钟也不成立。我亲爱的,你瞧瞧他!”

她朝我微笑,因为我居然认为是自己发现了他的魅力。“我向你保证,小姐,我除了盯着他根本干不了别的事!那么你准备怎么说呢?”她随即加上一句。“是说怎么回应那封信吗?”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半个字也不说。”“对他的伯父呢?”

我当机立断。“半个字也不说。”“那对这孩子本人呢?”

我的表现好极了。“半个字也不说。”

她用围裙好好擦了一把嘴。“那我就支持你。我们坚持到底。”“我们坚持到底!”我热烈响应,把手伸给她,算是起个誓。

她牵住我的手握了一会,然后她那只空着的手又撩起围裙。“不知您是否介意,假如我放肆一下——”“亲我吗?不介意!”我将这好人儿揽入怀中,当我们像姐妹一样拥抱在一起时,我觉得自己的意志愈发坚定,对那件事也愈发愤愤不平。

无论如何,这段时间就是这样:那么充实完满,以至于当我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情形来,就知道如今但凡想解释得稍稍清楚些,就得费尽心力。我惊讶地回想起那时我居然接受了现状。我居然与我的伙伴一起担下坚持到底的重任,我显然是被什么魔法给摄住了魂魄,它能将这种努力的艰辛程度、将其中深远曲折的前因后果一扫而光。我被一阵半是迷恋半是怜惜的巨浪卷到了空中。我觉得这事儿很简单,出于我的无知、糊涂,没准还有自负,我以为自己能够对付一个刚刚开始接受教育的男孩子。如今我甚至已经记不起我为他正值假期尾声和此后重拾学业制定了怎样的计划。在那个迷人的夏天,他确实跟着我上课,我们都认定他理该如此;可是,如今看来,在那几周时间里,毋宁说上课的人是我自己。我学到了一点东西——当然是在起初——我在以往狭小而压抑的人生中都没有得到过这些教益;我学会被别人逗乐,甚至逗乐别人,还学会不去操心明天会怎样。在某种意义上,平生第一次,我理解了空间、空气和自由的意义,领略了夏天所有的音乐和大自然的所有奥秘。此外还有重重思虑——而思虑是那么甜蜜。哦,对于我的想象力,对于我的脆弱敏感——也许还有虚荣心,对于我身上的某种动不动就会激动起来的东西而言,那是个陷阱——并非苦心设计,却深不见底。对于此种情状,最好的描述莫过于:我卸下了防备。他们几乎没有给我惹过一丁点麻烦——他们是那么温文有礼。我曾经猜测——不过这也只是模模糊糊、有一搭没一搭的思绪罢了——充满坎坷的未来岁月(未来总是坎坷不平的!)将会怎么摆布他们,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伤害。他们现在固然浑身充溢着健康和幸福;然而,我就好像担负着教养一对小贵族、一对血统纯正的王子公主的任务,为了走正路,就必须凡事都坚壁清野、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在我的想象中,多年以后,惟一适合他们的环境便是浪漫的、真正具有皇家风范的、将花园和猎场扩展延伸之后的世界。当然,可能最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突然爆发的事件,反而为之前的时光赋予了某种静谧的魅力——在那样的寂静中,总有什么东西在积聚,在蜷伏。所谓变化,其实正像是一头野兽的遽然跃出。

起初几周,日子过得格外悠长;悠长的最大妙处,便是令我常常享有我所谓的“自娱时光”——当我的两个学生匆匆吃完茶点、上床睡觉之后,离我最终上床安歇还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可以独处。虽然我很喜欢我的同伴,但对于每天的这段时光,我还是格外珍惜;而其中最最让我钟情的时刻,乃是天光渐褪——毋宁说,白日恋恋不去,绯红的天空中回荡着从老树上传来的最后几声鸟鸣——我只消转个弯,便能拐进园子里,几乎怀着某种“惟我独有”的快乐与自豪,我将此地的美丽与尊贵细细赏玩。每每此时我便好生快慰,一则觉得自己是那么心安理得;二则,当然,我也会想到,凭着我的谨言慎行、睿智淡定和一贯得体的作风,我也把快乐带给了——但愿他能想到这一点!——那个对我施加压力、令我甘心就范的人。我正在做的事,正是他曾热切期盼过并且直截了当地向我提出过要求的,而想到我终究能够做到这一点,我心头涌起的快感甚至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料。简而言之,我满心幻想着自己成了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而且坚信人们会渐渐看清这一点,一想到这里我便欣慰不已。我必须不同凡响,这样一来,那些如今刚刚露出萌芽的不同凡响的事件一旦发生,我就能临危不惧了。

某天下午,恰好在我那段“自娱时光”里,事情突然冒出来:当时孩子们上了床,我便出门散步。如今想来,我已经一丁点也不怕提起,当时在诸如此类的信步闲游中,我会冒出这样的念头:设若倏忽间邂逅某君,倒也正如一则迷人的故事一般迷人啊。某君或在小径拐角处现身,迎面而立,微笑赞许。我所求无多——我只求他心领神会;而惟一能说明他确实心领神会的,是让我窥见他英俊的脸庞上闪动温存仁厚的光彩。我还真的看到过——我说的是那张脸——第一次是在六月一个漫长的白天将近尾声时,我刚走出一片人工林,宅院便赫然在目。我之所以当场就入了神——以前无论看到怎样的画面,我震惊的程度都远远不能与这回匹敌——乃是因为感觉到,只消刹那工夫,我的想象就成了真。他真的站在那里!——可他高高在上,就在比草坪更远处,那座小弗洛拉第一天上午便带我去看过的塔楼顶端。共有两座塔,这是其中之一——两者皆为方形,却并不对称,都带着堞口——出于某种原因,它们有新旧之分,尽管我横竖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它们矗立于宅邸两侧,也许从建筑角度看荒诞不经,但是,一则它们彼此间还算搭调,二则并非高得装腔作势,再加上它们都洋溢着略嫌俗丽的古意,建造年代亦可追溯到某段浪漫主义的复兴时期——如今那已经成了可敬的往昔,因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弥补。我对它们既啧啧赞叹,又不无遐想,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可以算是从中获益的——尤其是当它们在黄昏薄暮中似隐若现时,那如假包换的雉堞显得如此壮美;然而,我那日思夜想的人儿,好像并不适合在这样高的地方现身。

我记得,这个人在澄澈的暮色中,显然有两次让我激动得喘不过气来,那感觉如此清晰锐利,第一次纯粹是吓了一跳,第二次则是因为意外而又给吓了一跳。这所谓的第二次,其实是因为强烈地感受到第一次犯了个错:与我四目相对的男人并不是我先前贸然推定的那一位。当时撞入我眼帘的景象混沌而迷乱,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也不可能指望将它栩栩如生地描述出来。对于一个从小便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年轻女子而言,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出现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自然会心生惶恐;而那个与我面面相觑的男人——几秒钟之后我对此愈发确信无疑——绝非我先前念念不忘之人,而且也从未与我谋过面。这张面孔我并没在哈雷街见过——我在哪里都没见过。非但如此,就连这地方,也仅仅因为这身影的出现,刹那间,无比诡异地成了一片荒野。至少,在我看来,此时此刻,当我凭着前所未有的深思熟虑来叙述这件事时,那一刻所有的感觉又再度袭来。那感觉就好比,一旦我发觉自己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时,周围其余的一切,顷刻间归于死灭。此刻我一边写,一边仿佛能听到,在一片出奇的宁静中,傍晚的种种声音皆为之沉寂。金色的天空中,秃鼻乌鸦不再聒噪,原本惬意宜人的时光就在这无可名状的一刻失去了它所有的声音。天空中仍有几抹金色,空气依旧清朗澄澈,越过城垛注视着我的男人仿如框中之画一般清晰确凿。就这样,我飞快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琢磨他可能是谁,可他谁也不是。我们遥遥相望了许久,我有足够的时间拼命追问自己他究竟是谁,但我说不出答案,所以几秒钟之后,我的好奇心变得愈发强烈。

后来我才省悟,鉴于某些原因,关键问题,或者说关键问题之一,是弄清这情形究竟持续了多久。呃,至于我这边,随你怎么想吧,总之我当时一下子想出十几种可能,其中并没有哪种显得特别对头,依我看,这宅子里早就藏着——关键是,藏了多久?——一个我素未谋面之人。对视在继续,我只能稍稍克制住自己,不让这样的念头太强烈:鉴于职责所在,我似乎不应对此一无所知,也不应容许有这样的人存在。在整个过程中,无论如何,这位不速之客——我记得,他没戴帽子,显然对此地毫不见外,散发着某种诡异的无拘无束的气息——似乎从他所在的位置将我牢牢定住,我只能透过渐渐黯淡的光线细细打量,满脑子都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问题。我们离得太远,没法向对方呼唤,不过,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的面面相觑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但凡能缩短距离,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打破沉寂、互相较量一番。他站在离宅院较远的某个塔楼转角上,那一幕我印象深刻,他站得笔直,双手把住突起的边缘。于是我看清了他,一如此刻我看清自己写在这一页上的字字句句;接着,千真万确,一分钟之后,就好像还嫌这一幕不够壮观似的,他缓缓地移动了位置——挪到平台对面的那个角落,一边挪还一边使劲朝我这边看。没错,让我挥之不去的是,在这番腾挪的过程中,他的目光须臾不曾离开我,此时此刻,他走开时那只手从一个雉堞挪到另一个雉堞的样子仍历历在目。他在另一头的角落里站定,只是时间比刚才要短些,而且,甚至在他转身时目光仍明明白白地铆住我不放。他转身而去,我所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第四章

当时,我并没有拔腿就走,而是等着下文出现,因为我那会儿非但呆若木鸡,而且浑身发抖。布莱庄园是不是藏着一宗“秘密”?——尤多尔佛之谜,抑或是一个众人讳莫如深、暗地里羁押的疯子亲戚?我也不知道自己把这事儿翻来覆去琢磨了多久,或者说,不知道在那种半是好奇半是恐惧的一团乱麻中,我在原地待了多久;我只记得,当我再次步入宅子时,已是暝色四合。其间,我一定是被焦躁不安的情绪控制着、驱使着——因为我一定是在此地绕了一圈又一圈,足足走了三英里;不过,鉴于我此后即将面临的冲击是那样排山倒海,所以相形之下,这初次照面的警告不过是带来一点尚属人之常情的寒意罢了。说实话,那天最特别的地方——就跟此后发生的情形一样特别——是我在客厅里遇上格罗斯太太时渐渐意识到的事情。当时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我一回去,那在灯光照耀下分外明亮、被四面白墙围住的空间,以及墙上挂的肖像画、地上铺的红地毯,便次第映入眼帘,我那位朋友的神色既惊且喜,让我一下子就看出她是在盼着我回来。跟她一搭上话,我立刻就意识到,她是那么真心诚意,看到我出现便如释重负,无论我准备告诉她的事情可能意味着什么,她都会懵然无知。我事先并没想到她亲切的面庞会让我难以启齿,不知怎么的,我又掂量了一下先前见到的景象是否重要,进而发觉自己颇为踌躇,不知道该不该提起此事。纵观整个过程,几乎没什么事能跟这一件同样古怪:当我真正开始恐惧时,居然还会——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本能地保护我的同伴免受惊吓之苦。于是,在那里,在那惬意的客厅里,在她的凝视下,我心里经历了一番翻天覆地的转变——对于迟迟才回来,我囫囵找了个借口,说什么夜色美、露水重、湿了脚,然后尽快溜进自己的房间。

这样一来,事情就走了味;许多天以后,这成了一件咄咄怪事。每天有那么几小时——或者至少是从工作时间里偷来片刻——我会让自己与世隔绝,专心思考。我的紧张程度还不至于超过我忍耐的限度,尽管我非常害怕会发展到那一步;因为尽管我苦苦追索,真相却显然遥不可及,关于这位我不知为何格外关切——似乎是这样——的不速之客,我终究一无所知。我很快就发现,无须提任何问题,说任何耸动的话,我就能对府中大小纠葛心知肚明。我受的那场惊吓一定是让我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敏锐了;只经过三天更为仔细的观察,我就确定,我并没有被仆人捉弄,也不是什么恶作剧的受害者。不管我有所察觉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周围的人们都对此浑然不觉。只有一种合理的推断:有人行事出格,狂野不羁。这便是我一头扎进自己的房间,锁上门,对自己反复念叨的话。我们,所有人,都受到了一次非法闯入者的骚扰;有个肆无忌惮、对老房子颇为好奇的游客,趁着没人发现悄悄潜进来,找到最佳视点饱览风景,然后偷偷溜出去,就跟进来时一样。至于他为何用那样鲁莽而犀利的眼神盯着我,那也只能归咎于他的浪荡轻浮。好在,毕竟,我们应该绝对不会再见到他了。

我无法认定,仅仅靠我那迷人的工作就能让其他的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我得承认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我那迷人的工作就是陪伴迈尔斯和弗洛拉,而最让我喜欢的原因是:一旦把心血全扑在这份工作上,就能把我的麻烦抛在脑后。我照管的这两个迷人的小精灵总是教人满心欢喜,禁不住让我讶异我起初的那点恐惧,那种认为家教可能是一场无聊闷局的反感,真是毫无意义。现在看来,这既不会是一场无聊的闷局,也不会是漫长的痛苦;一份让每天都显得那么美好的工作怎么会不迷人呢?育儿室的浪漫气息与课堂的悠悠诗意尽在其中。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只学习小说和韵文;我的意思是,设若换作别的字眼,我便无法表达我那两个伙伴所激发的乐趣。我还能怎么形容呢,只能说我并非对他们习以为常,而是不时都有崭新的发现冒出来——这对一位家庭教师来说可真是非同寻常:姐妹们可以替我作证!毫无疑问,在这些发现中,并没有哪一个是往那个方向走的:关于男孩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仍然密布着重重疑云。我发觉,没过多久,面对这个谜,我已经没有一丝痛楚。甚至,也许这样说更符合事实:虽然他本人不置一词,却已经把此事抹得一干二净。他让整个指控都显得荒诞不经。我的结论与他纯洁的、真正堪称玫瑰红的面色一起盛开:他只是太美好太优秀,不容于那小小的、恐怖而肮脏的校园世界罢了,并且为此付出了代价。对此我洞若观火:像这样与众不同、卓尔不群的人,难免被大多数人——其中甚至包括愚蠢卑鄙的校长——视为敌人。

两个孩子都温和柔弱——这是他们唯一的瑕疵,但迈尔斯并没因此而娘娘腔——而这一点几乎让他们(我该怎么表达?)显得淡定超脱,当然也根本没有理由去惩罚他们。他们就像那些传说中的天使娃娃一般——无论如何,在道义上——根本无可指摘!我记得,跟迈尔斯相处时,我会觉得,在某种程度上,他没有一丁点儿可能会有前科的痕迹。我们一般都以为小孩子对“前尘往事”缺乏认识,可是这个漂亮的小男孩身上既具有某种异乎寻常的敏感,又总是异乎寻常地快乐,这一点比任何我见过的同龄儿童都突出,让我觉得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新的开始。他从来没有受过一秒钟的折磨。我将这一点视为直接证据,能够推翻他确实受过严厉惩戒的说法。但凡他真的作过恶,那么他会有所“沾染”,我也应该通过反弹感知到这种沾染——我应该会寻到蛛丝马迹,应该能觉察到伤口和耻辱。我压根就无法将事情还原,所以他就是一个天使。他从不说学校里的事情,对同学和师长只字不提;至于我,也因为对此太反感,所以不愿含沙射影地提到他们。毫无疑问,我着了魔,而最让人惊异的是,即便在那时,我也完全知道自己着了魔。尽管如此,我仍然不能自拔;对于任何痛苦而言这都是一剂解药,而我的痛苦还不止一种。近来我收到从家里寄来的几封烦人的书信,家里诸事不顺。然而,与孩子们带给我的欢乐相比,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重要的?我间或休整时就是这样追问自己的。他们的可爱让我目眩神迷。

某个礼拜天——言归正传——滂沱大雨一连下了那么久,去教堂是不可能了;结果,随着天色渐暗,我和格罗斯太太商定,但凡傍晚的情形略有好转,就一起去参加晚祈祷。好在雨真的停了,我便去为出门做准备,我们得穿过公园,沿着那条好走的路到村里,大致要花二十分钟。我走下楼来,在客厅里跟我那位同事会合。我记得先前有一副手套需要缝上三针,后来我把它给缝好了——宣扬此事也许并无教益——我缝的时候和孩子们坐在一起,因为是礼拜天,所以当时例外地让他们在“成人”餐厅里用茶点,那餐厅像一座清冷而洁净的、用桃花心木和黄铜打造的庙宇。手套就落在那里,我转身回去找。天色真够灰的,可下午的日光仍流连不去,所以我刚跨过门槛时,非但一眼看见我要找的物件就搁在一把靠近一扇紧闭的宽阔窗户的椅子上,而且猛然意识到窗外有个人正透过窗户直勾勾往里看。我再走一步就能进房间了;我骤然目击;一切尽在眼前。直勾勾往里看的就是那个曾经出现在我眼前的人。他如今再次现身,我觉得他的样貌并未愈加清晰——因为那不可能——倒是显得近了一些,表明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前进了一步,想到这里,与他遭遇时我不由得屏住呼吸,浑身冰凉。他就是那个人——他就是那个人,而且这回和上次一样,只能看见他腰部以上,尽管餐厅就在底楼,窗户却并非落地,看不见他站立着的露台。他的脸离玻璃很近,然而,奇怪的是,虽然这样我能看得更清楚,结果却只是让前一次的印象更强烈。他只待了几秒钟——这点时间已经足够让我确信,他也看见并认出了我;可是,那情形就好像我已经盯着他看了好几年,而且一直都认识他似的。然而,这回发生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直瞪着我的面孔,目光穿越玻璃,穿越房间,和上回一样深邃严酷,但倏忽间那目光又从我脸上移开,然后我跟着那目光接连在别处一一停留。此时此地,我心头猛然一惊,省悟到他来不是为了我。他来,是为了别人。

这番憬悟如一道闪电——因为那是恐惧中的恍然大悟——让我心潮澎湃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我站在那里,只觉得责任与勇气突然开始蠢蠢欲动。我说“勇气”二字,是因为我已经将所有的疑虑都抛得很远很远。我一个箭步蹿出房门,接着又跑到宅子的大门,刹那间已经走上甬道,用我力所能及的最快步伐穿过露台,绕过转角,好看个真切。可是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我那位客人已无影无踪。我停下来,几乎颓然倒地,因为我真的松了一口气;可我还是把周围扫视了一遍——我得给他再度出场的时间。我管这叫“时间”,可那究竟有多久?如今我无法准确说出这些事情持续了多久。我肯定已经没有那种概念了:时间不可能像我以为的那样长。露台和整个这块地盘,以及后面的草坪和花园,乃至猎场中我目之所及的范围,都空空如也,空空如也。那里有灌木丛和大树,可我记得当时很有把握,它们不可能藏得住他。他要么在那里,要么不在:如果我没看见他,那他就是不在。对此我坚信不疑;接着,本能地,我没有原路返回,而是直奔那扇窗户而去。我懵懵懂懂,觉得自己应该待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我确实这么做了;我把脸贴在窗格玻璃上,像他那样透过窗户往屋里看。就在此时,仿佛是为了让我弄清当时他的视野有多大似的,格罗斯太太——就像我刚才在他面前表现的那样——从客厅走进来。这样一来,刚才发生过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重演了一遍。她看见了我,正如先前我看见了我的客人;她像我那样突然刹住脚步;我也弄得她像我刚才那样吓了一跳。她脸色煞白,我不由问自己是否也脸色发白。简而言之,她瞪大眼睛,沿着与我完全相同的路线退出去,我知道,她是走出门去,绕个圈子来见我,我应该马上就能见到她。我站在原地没动,一边等一边同时琢磨好几件事。可只有一件值得一提。我在纳闷她为什么要害怕。

第五章

哦,对于这个问题,她一转过墙角,刚刚再度出现在我视野中,便让我知道了答案。“看在上帝的分上,出什么事了——?”她脸涨得通红,上气不接下气。

待她凑到近前我才开口。“你是问我出什么事了?”我当时肯定是做了个妙不可言的鬼脸。“你看出我有问题?”“你的脸就跟纸一样白。表情很可怕。”

我盘算起来;趁此机会,我可以用不着再顾忌——顾忌她对此事是如何懵然无知。我本来一心想尊重格罗斯太太的幸福感受,现在这种责任感悄然从我的肩头坠落,如果说我当时有片刻的动摇,那我也没坚持多久。我向她伸出手,她握住了它;我攥了好一会儿,我喜欢感觉到她在我身边。她迟迟疑疑、起伏不定的惊讶里,蕴含着某种支持我的意味。“你来找我当然是为了去教堂,可我去不了。”“出什么事了吗?”“对。现在你非知道不可了。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古怪?”“隔着窗户看吗?真可怕!”“呃,”我说,“我刚才吓坏了。”格罗斯太太的眼神明明白白地流露出她不情愿,可与此同时,她对自己的职分是那么心知肚明,所以她别无选择,只能跟我分担那显而易见的麻烦。哦,这事儿定了,她非分担不可!“你刚刚从餐厅里看到的景象就是后果。我看到的——在此之前——要可怕得多。”

她的手握紧了。“怎么回事?”“一个离奇古怪的男人。在往里张望。”“什么离奇古怪的男人?”“我完全弄不清来龙去脉。”

格罗斯太太茫然地环视我们周围。“那么他去哪儿了?”“那我就更弄不清楚了。”“你以前见过他吗?”“见过——一次。在那座古塔上。”

她只能愈加专注地盯着我。“你的意思是,他是个陌生人?”“哦,绝对素昧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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