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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4 15: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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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乌尔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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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嚣(挪威现当代文学译丛)

喧嚣(挪威现当代文学译丛)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喧嚣作者:【挪威】琳·乌尔曼译者:郭国良 叶逸祺责任编辑:杨懿晶关注微博:@数字译文微信公众号:数字译文联系我们:hi@shtph.com问题反馈:complain@shtph.com合作电话:021-53594508

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第一章 序言·哈马尔斯

小岛地图

他回家的路线图仅仅不过是凭借着记忆或想象,倒也足够清晰

了。——约翰·契佛《游泳的人》

你所看到的风景,记忆中的东西,对事物的理解,都取决于你站在何处。我第一次来哈马尔斯时,才只有一岁,对于那份持续升温的伟大爱情一无所知,而正是那份爱情,将我带到了那里。

事实上,是三份爱情。

假如有这样一台望远镜,可以回望过去,那么,我也许会说:看那儿,那是我们,我们来看看到底发生过什么吧。每当我们开始怀疑,我是不是记错了,你是不是记错了,怀疑事情其实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或是怀疑我们当时压根儿就不在场的时候,就可以站在一起,往望远镜里看。

我对往事作了梳理、排列和计数。我说:那是三份爱情。如今,我四十八岁了,正是在父亲四十八岁的那一年,母亲生下了我。当年,母亲只有二十七岁,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也成熟许多。

我不知道那三份爱情中的哪一份最先到来。但我会从父亲和母亲之间萌生于一九六五年的那份爱情说起,他们分手的时候,我尚且年幼,不记得有关那份爱情的一切。

我看过许多照片,读过许多信件,听父母说起过他们俩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也听别人说起过他们之间的爱情,可事实上,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太多他人的生活,尤其是父母的生活,要是你的父母有意要用天赋的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讲成一个个故事,娓娓道来,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说的是不是事实,那么,你就更不可能知道太多他们的生活。

第二份爱情由第一份爱情发展而来,关乎这对为人父母的情侣,也关乎他们的女儿。我对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觉得他们理所当然是我的父母,就像一时之间,你会觉得四季、月份、小时、昼夜的存在都是理所当然的,我是母亲的孩子,也是父亲的孩子,可是一想到他们也想做个孩子,事情有时候就变得有点儿复杂了。于是就成了这样:我是父亲的孩子,也是母亲的孩子,却不是他们的孩子,我们三个人从来都不是一个整体;我看着书桌上铺开的所有照片,却发现没有一张是母亲、父亲和我三个人的合照。

属于我的三口之家并不存在。

我想快快长大,不喜欢做个孩子,我害怕别的孩子,害怕他们的游戏、创造力和捉摸不定,为了弥补自己的童心,我曾幻想过自己能分裂成许多个体,组建出一支强大的袖珍军队——我们虽然个头小,但人数多。我分裂成了许多个体,在父母之间行军,从父亲到母亲,又从母亲到父亲,我有许多双眼睛,许多双耳朵,许多个纤瘦的身体,许多尖锐的声音,还有几套编排好的动作。

第三份爱情关乎一个地方,一个叫哈马尔斯的地方,过去又叫“得加帕达尔”。哈马尔斯是父亲的地盘,不属于母亲,不属于别的女人,不属于他的儿女,也不属于他的孙辈。我一度以为我们属于那儿,哈马尔斯仿佛也是我们的地盘。如果说,每个人都确实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虽然我并不这么认为,那么,哈马尔斯就是属于我的地方,至少与我的名字相比,这个地方更能给我带来归属感;在哈马尔斯,四处徘徊不会让人觉得压抑,不像我的名字,会给我带来压抑感。我认得这儿空气的味道,认得这儿的大海,这儿的石头,还有这儿的松树在风中摇曳的姿态。

命名,就意味着事物要带着一个名字给予、接受、拥有、生存和逝去。总有一天,我会写一本这样的书,书里不会有任何人名,或是会有很多人名,或者人名都太过寻常,过目便忘,又或者所有的人名发音都非常像,难以区分。我的父母是在反复纠结之后才给我起了名字,可我从来没喜欢过这个名字,它没有给我带来归属感。有人叫我名字的时候,我就会猛地弯下腰,好比自己到了公共场合后,才发现忘了穿衣服。

二〇〇六年秋天,发生了一件事儿,我从此便把这件事儿看作是阴霾,一次月食。

古希腊天文学家阿格莱奥妮丝(又称塞萨利阿伽妮克)生活的那个年代,还远远没有望远镜这种东西,可阿格莱奥妮丝却用肉眼就能准确地预测出每次月食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她说,“我能摘下月亮。”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知道自己要站在何处,也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儿。她把手伸向了天空,天就黑了。《写给新娘和新郎的忠告》一书中,普鲁塔克告诫读者要提防阿格莱奥妮丝那样的女性,他管这类女性叫女巫,规劝新娘要阅读、学习、与时俱进。他认为,女性要是精通几何学,就不会禁不住诱惑想要跳舞,要是博览群书,就不会禁不住诱惑做出蠢事儿来。学过天文学的女性聪慧明理,别的女性要想告诉她月亮是可以“摘下来”的,她就会笑出声来。

没有人知道阿格莱奥妮丝究竟生活在哪个年代。我们只知道,她确实能准确地预测出月食的时间和地点,无论普鲁塔克在评价她的时候有多傲慢,也承认这一点。

我准确地记得自己站在何处,却预测不出任何东西。父亲是个守时之人,在我小时候,他打开了客厅里落地式大摆钟的钟盒,给我看了看里面的钟摆和黄铜摆锤是如何运作的。父亲希望自己守时,也希望别人都能守时。

二〇〇六年秋天,父亲还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但我和他那时候都还不知道。我站在白色的石灰岩仓库外,等着父亲的到来,仓库的房门是锈红色的。这座仓库已经改建成了一家电影院,四面都是田地、石墙和错落的房屋。再远点儿便是丹巴沼泽,那儿栖息着许多鸟类——有大麻鸦、鹤鸟、苍鹭,还有矶鹞。

我们要去看一场电影。和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每天都会去看电影,只有星期天例外。我正试着回想起那天看的是什么电影。或许(1)是谷克多执导的《奥菲斯》吧?里面尽是些无聊的梦象。我也不知道。“我拍电影的时候,”让·谷克多写道,“就像是睡了一觉,还做着梦。除了梦里的人物和地点外,其他的都不重要。”

我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当时看的是哪一部电影,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父亲过去常说,看电影时,眼睛要花几分钟的时间才能够适应黑暗。几分钟。因此,我们总是约好两点五十分碰面。

那天,父亲直到三点零七分才出现,迟到了整整十七分钟。

这一切都来得毫无征兆。当时,天还没暗,也没有疾风摇曳树木。暴风雨没有来临,树叶也没有随风打转。只有一只五子雀飞过了灰色的旷野,飞向了沼泽,除此之外,天色阴暗,一片寂静。不远处,羊群像往常一样吃着草。我转身环顾四周,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爸爸非常守时,因此,他的时间观念也深深扎根在了我的心里。如果你是在铁轨旁边的房子里长大的,每天早上都有火车从窗边呼啸而过,墙壁、床柱和窗台都跟着震颤,总是这样将你吵醒,那么,就算你不住那儿了,每天早上也会被自己记忆深处那趟轰隆驶过的火车唤醒。

我们当时看的不是谷克多的《奥菲斯》,或许是一部默片。过去,我们常常坐在绿色的扶手椅上,看着帧帧影像从银幕上闪过,没有钢琴声伴奏。父亲说,默片的消失就意味着一整门语言的失传。当时看(2)的会不会是维克多·斯约斯特洛姆的《幽灵马车》呢?父亲最爱看的就是这部电影。“他度日如年,必须夜以继日地为主人的生意而奔波。”当时看的要是《幽灵马车》,我肯定忘不了。那天在丹巴,五子雀飞过了旷野,除此之外,我只记得父亲迟到了。这对于我来说简直不可思议,正如阿格莱奥妮丝的信徒无法理解月亮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在普鲁塔克的眼里,这些信女没有学过天文学,甘受愚弄。阿格莱奥妮丝曾说:“我摘下了月亮,天就黑了。”父亲那天迟到了十七分钟,当时没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儿,一切都已经变了。他摘下了月亮,错乱了时间。我们本来约好了两点五十分碰面,可到了三点零七分,父亲才把车子停在了仓库前。父亲有一辆红色的吉普车。他喜欢飙车,喜欢闹腾,还有一副黑色大墨镜,形状就像蝙蝠翼。他没有做任何解释,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迟到了。我们耐着性子看完了电影,仿佛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过。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看电影。* * *

一九六五年,父亲来到哈马尔斯,时年四十七岁,决定要在那儿盖一座房子。他爱上的是那儿的海滩,海滩上荒无人烟,遍地石子,种着一些奇形怪状的松树。他一到那儿就强烈地感觉到了一种亲切感,他知道,这里就是属于他的地方,那片海滩满足了他内心深处所有的幻想,无论是地形,比例,色彩,还是光线,包括视野都无可挑剔。周围的各种声音也很动听。在谈论巴赫的两卷著作中,阿尔贝特·施韦泽曾这样写道,“许多人都误以为他看到了一幅画,可实际上,这(3)幅画是他听到的。”我们自然无法知道父亲那天在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但一切都是从那天开始的,换句话说,一切并不真的都是从那天开始的,早在五年之前,父亲就来过这座岛,或许那时候才是一切的伊始,谁又能知道一切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呢,不过,为了行文有序,我姑且说:一切都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们当时正在这座岛上拍摄一部电影,这是父亲第二次在这座岛上拍摄,电影里共有两位女主角,其中一位就是由我母亲饰演的。电影里,母亲饰演的角色名叫伊丽莎白·沃格勒。父亲和母亲共合作过十部电影,母亲在这些电影里的名字都不尽相同,她饰演过伊丽莎白、伊娃、阿尔玛、安娜、玛丽亚、玛丽安和詹妮,两人在慕尼黑合作拍摄的电影里,她还饰演过曼努埃拉,后来又先后再次出演过叫伊娃、玛丽安的角色。

不过,这是父亲和母亲第一次合作,两人几乎一见钟情。

影片里,伊丽莎白拒绝说话,和我母亲截然不同。她在病床上躺了十二分钟,由阿尔玛护士负责照顾,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说话。她的病床位于病房中央。病房陈设简陋。一扇窗户,一张病床,一个床头柜,仅此而已。夜深了,阿尔玛护士向病人介绍了自己,打开收音机,来回切换电台,最终调到了巴赫的《E大调小提琴协奏曲》。之后,阿尔玛就离开了,留下伊丽莎白一个人躺在病床上。

小提琴协奏曲弹到第二乐章中段的时候,镜头移向了伊丽莎白的脸庞,将近一分半钟的时间里都没再动过。影像渐渐地暗了下来,直到看不清她银幕上的脸庞,你才会有所发觉,不过,到那时,你已经盯着它看了很久了,她的脸庞早已印在了你的视网膜上。那张脸属于你。过了一分半钟后,伊丽莎白才把脸转过去,呼了口气,用手遮住了脸。

我最先注意到的是她的嘴巴,她嘴唇里和周围的神经是那样醒目,之后,因为她是躺着的,我就歪过了头,直视她的脸庞。歪过头去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枕着枕头躺在她的身旁。她年轻极了,非常漂亮。我看着她,把自己想象成父亲。再把自己想象成母亲,被人看着。影像虽然越来越暗了,她的脸庞却似乎亮了起来,发着光,好像会在我的眼皮底下消失。幸好她最终把脸转了过去,用手挡住了。

母亲的手纤细而又冰凉。* * *

一天晚上,父亲带着他的摄影师来到了他事先考察过的一处地方。“或许我可以在这儿盖一座房子。”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父亲的原话,反正大意如此。摄影师回答说,“可以,不过等等,跟我再去远点儿的地方,我带你看个比这儿更好的地方。”当你像他们在一九六五年那天一样,沿着海滩前行的时候,会觉得前方的道路没有尽头,周围没有海岬,没有山丘,没有空地,也没有悬崖,一路上,地形和风光都一成不变;目之所及,尽是遍地石子的海滩,绵延不尽,没有任何变化。如果他们要去的不是海滩,而是树林,你或许会说,我父亲被带到了树林深处的一个地方,他决定就在这儿盖一座房子。两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站了多久呢?够久,至少故事是这样发展的,足够父亲下定了决心。

父亲是这么解释的:“你要是自命不凡,或许会说我终于回到了家;你要是在开玩笑,或许会说到一见钟情。”

这段家与爱的叙述伴随了我这一生。

父亲到了一个地方,宣告了这片土地的所有权,据为己有。

但每当父亲想解释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时候,都碍于言语说不清楚,最后都只归结为:“你要是自命不凡,或许会说我终于回到了家;你要是在开玩笑,或许会说到一见钟情。”可要是让父亲用平常的口吻,声音不大也不小,不为说服,不为诱惑,不为玩笑,也不为煽情的话,他又会选择什么样的措辞呢?

那么,父亲在那儿到底站了多久呢?在自命不凡与玩笑之间,在家与爱之间究竟站了多久?假如他在那儿站久了,觉察到了自身的敬畏,意识到了自己在给这个地方取名为家,取名为爱,那么,他一定会产生摇摇头,继续前行的冲动。“我厌恶情感上的马虎,也讨厌差劲的电影院。”假如他只是在那儿站了一小会儿,可能就不会爱上这个地方,也不会最终决定要寄余生于此。他或许只是待了几分钟吧,有足够的时间能听到在已然随风弯曲的松林间呼啸而过的风声,听到耳畔的风声,听到钻进裤腿的风声,听到脚踩在卵石上的声音,听到他的手插在皮夹克的口袋里,不停摆弄硬币的声音,听到蛎鹬尖锐的鸣叫声,听到类似于摩斯密码的“哔哔”声。我想象着父亲转身对摄影师说:“听,这地方多安静啊。”

首先,得有爱。即出于直觉的确信。之后,得有一项计划。不可临时行事。绝对不可以。永远都不要临时行事。一切都必须要经过周密的策划,不放过任何细节。而我的母亲就是这项计划中的一部分。父亲会盖一座房子,而母亲会和他一起住进这座房子。父亲会带着母亲去那儿看看,指指这儿,指指那儿,解释给她听。他们会坐在一块岩石上。其实,我觉得母亲才是说“听,这地方多安静啊”的人。父亲不会对母亲抑或是摄影师说出这样的话。这座岛上能听到无数的声音。相反,父亲转身面向了母亲,说道:“我们的命运痛苦地交织在了一起。”母亲觉得这话听上去不错。听着有点儿不舒服。还让人困惑。却又真实。或许还有点儿俗套。父亲当时四十七岁,而母亲比他小了二十多岁。没过多久,母亲就怀孕了。那时候,电影的拍摄工作早就结束了。房子正在建造当中。父亲给母亲写了许多信,其中表达了自己对他们之间年龄差距巨大的担忧。

我是私生女,一九六六年的时候,人们还对非婚生子的行为嗤之以鼻。私生。杂种。野种。私生子女备受骂名。但所有的这些都不重要。对于我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当时,我还只是母亲怀里的婴儿。所有的这些对于我父亲来说也不重要。多我一个孩子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早在我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有了八个孩子,人们都叫他“恶魔导演”(不管这一称呼意味着什么),还说他是“风流成性”,这一点顾名思义。我是父亲的第九个孩子。我有八个哥哥姐姐。在我出生之后几年,最年长的哥哥患白血病死了。

妈妈怀孕后受人非议。人们对她嗤之以鼻。因为她当时还只是个小姑娘。她很在乎别人怎么说,也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她爱自己的孩子。母爱是天性。她鼓着肚子,生下了一个女儿。“私生女”。但就连母亲自己都感到羞耻。她收到过陌生人的来信,信上写着“祝你的孩子下地狱后烈火焚身”。

我出生时,妈妈的第一任丈夫在场。他是一名医生,据他的同事说,这个人“生性活泼,乐观开朗,很有感染力”。母亲告诉过我,生孩子并不那么痛,不过当时,因为第一任丈夫在场,她还是大喊大叫的,而他则弯下了身子,轻抚着母亲的头发,说道“好啦,好啦”。他知道出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他和母亲都已移情别恋了,只是还没来得及离婚罢了。因此,按照挪威法律规定,我是他的女儿。我竟然是一名医生的女儿,出生那天是星期四,体重六磅三盎司,身高一英(4)尺八英寸。在之后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或者说这个女儿,要随他姓。照片里的她脸蛋圆嘟嘟的。我对她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她躺在母亲的怀里,看上去很满足。还没有人给她起个名字。她和母亲一起,住在奥斯陆德拉梅斯韦恩街91号的小型公寓里,母亲和她丈夫过去就住在那儿,几年之后,这间公寓会由外婆接手。父亲的信件大多都寄到了这个德拉梅斯韦恩街91号。其中有这样一封信,信纸是黄色的,出自瑞典小镇韦克舍的一家酒店,上面写着父亲潦草的字迹:“星期二晚上

一封灰黑信件

这儿的酒店很好,每个人都很友善,我的内心深处填满了无尽的孤独……

星期三早上现在是早上,窗外有一棵楸树,今天,一切都好多了……麻

木感好些了。要是得把所思所想都写下来,那我就必须要告诉你,

昨天晚上,我有了一个无比消极的念头。主要和我的身体状况有

关。如今,我身上的核心部位或多或少都出现了问题,感觉特别

疲惫。之前工作的时候太拼命,现在后遗症都开始出来了。我经

常会觉得人不舒服。有时候,我会间歇性眩晕,也出现了许多迹

象表明身体虚弱,还会因为周期性焦躁而发烧、抑郁,这些都让

我恐惧至极,最感担忧。而所有这些症状很可能都是癔病导致

的……有时候,我会莫名觉得很难为情,为自己对这些小病束手

无策而深感羞愧。我想,这都是因为自己身陷老男人与小姑娘的

恋爱难题。”

一天,母亲、父亲和那位医生必须要出席挪威法庭,就谁才是孩子的父亲作出判决。三个人相处得非常融洽。每个人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法庭上的系列诉讼就像是一场小型派对。据父亲说,当时,只有法官很是固执,一遍又一遍地要求双方陈述案情。到底是谁和孩子的母亲发生过性关系?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母亲在法庭上度过了漫长的一天,想喝杯香槟,却无福消受。孩子的亲生父亲必须马上回斯德哥尔摩的剧院去,第一任丈夫则在医院上夜班。那就畅饮一杯葡萄酒吧?他们理应喝上一杯吧?她当然应该喝上一杯。母亲等待着夜幕降临,希望孩子整晚安睡。她躺在德拉梅斯韦恩街91号小型公寓的床上,躺在孩子的身旁,希望孩子不会醒来哭叫。有时候,孩子会哭上整整一宿,母亲对此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才能搞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问题。孩子是哪儿疼了吗?是不是病了?该不会快死了吧?她能打给谁呼救呢?谁会愿意半夜三更起床,冒雪出门来帮忙呢?到了早上,保姆来家里,穿着一条围裙,戴着一顶护士帽,在母亲看来,这个保姆俨然一副妄加评判的神情。母亲担心自己上班会迟到,担心会冒犯保姆,她们之间还有值得讨论的东西。母亲想说“我好累啊”,却又没有说出口。“我上班要迟到了。你就不能安静点儿让我走吗。”再过两年,孩子才能在洗礼仪式上取名,可那天在法庭上,法官已经宣判孩子随母姓,每当父亲和母亲见面或通话时,他们对这个女儿的称呼都是“宝宝”“我们的私生女”,或者用瑞典语和挪威语里温柔的事物来指代——“小瞌睡”“枫叶”“亚麻”“暂时的平静”。

母亲和父亲相爱已有五年,两个人的恋爱时光大多是在哈马尔斯度过的。如今,房子已经建好了。女儿由两个女人照顾,一位名叫罗莎,另一位名叫希瑞。罗莎体形丰满,希瑞则身材修长。罗莎有一个苹果园,希瑞则有一个这样的丈夫,愿意四肢着地,跪在地上,让女孩骑到背上,边骑边唱“十五个人在亡灵箱上,哟嗬嗬,一瓶朗姆酒,喔唷!”一九六九年,母亲带着女儿离开了哈马尔斯。四年之后,六月底的一天,女儿回到了哈马尔斯看望父亲。她不喜欢和母亲分离,但母亲承诺每天都会打给她电话。

哈马尔斯的一切都未曾改变,只是如今住在那儿的是英格丽德。家里的一切都还是母亲与女儿离开时的模样,落地式大摆钟嘀嗒依旧,每到半点和整点都会敲响,织品橱柜依旧嘎吱作响,松木墙上金色的壁灯依旧明亮,在地板上投下道道光芒。在女儿面前,父亲蹲下了身子,轻轻地说道:“我想只有妈妈才可以碰你吧。”

女儿身材矮小,瘦骨嶙峋,每年夏天来哈马尔斯时,都拖来两个大箱子搁在院子里,直到有人把箱子挪进屋里。她冲出车门,在院子里到处跑,跑进自己的房间,又跑到了院子里。她穿着一件蓝色的夏日及膝裙。父亲问:你的行李箱里都装了些什么呀?这么小的女孩子怎么会有两个这么大的箱子呢?

父亲的房子有一百六十五英尺长,长度一直在增加,从房子的一头走到另一头要花好长好长的时间。室内严禁奔跑。父亲每年都会对房子进行装潢和扩建,房子一年比一年大,高度却始终没有变化。家里没有地窖,没有阁楼,也没有楼梯。女儿整个七月都会在那儿度过。

父亲害怕女儿的到来,“你好呀,最近过得好吗?”院子里,有个东奔西跑的小女孩,她有着突出的膝盖,两腿细得像烟斗通条,或者,她是在跳舞,几乎总是在设计某种复杂的舞步,你可以和她说话,但她并不会回答任何问题,而是会开始跳舞,或者勇敢地站到父亲的跟前,这时候,父亲就会面带微笑,接下来该怎么办?该说什么呢?该做什么呢?女儿害怕与母亲分开,却又期待能见到父亲,期待哈马尔斯的一切,期待这座房子、这座岛、她那贴着印花墙纸的房间、英格丽德的厨艺、荒野、遍地石子的海滩,还有小岛和苏联之间灰绿色的海洋(要是迷路到了苏联,再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也期待一切都未曾改变,也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父亲有很多规矩。女儿都明白。这些规矩按字母顺序一条条排开,女儿甚至在学会字母表之前就先学会了父亲的规矩表。A就是A,B就是B,她都不必问,Z总会在同一个地方出现,她知道Z在什么位置,父亲几乎从不生她的气。不过,父亲的脾气其实并不好,母亲说“他是个暴脾气”,有时候,父亲会大发雷霆,大吼大叫,但女儿知道怎么样才能不惹父亲生气。女儿骨瘦如柴,父亲说她就像是一张电影胶片。

一天,母亲给父亲打了一通电话,她很生气,因为父亲不让女儿喝牛奶。父亲觉得牛奶对肠胃不好。实际上,父亲觉得很多东西都对肠胃不好,不过尤其是牛奶。母亲则认为,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牛奶。这一点大家都知道。父亲对牛奶的偏见有悖常理,牛奶有助于孩子成长是常识。不管怎样,母亲说,父亲没有把养育女儿太当回事儿,但这一点,这一点,父亲可不同意。电话里,母亲的声音越来越尖锐,所有的孩子都必须要喝牛奶,女儿这么瘦,更应该要喝……据我所知,这是父亲和母亲唯一一次因为养育女儿的问题而争吵。

父亲的生活会因为女儿的到来而发生变化。女儿就意味着打扰。“你好呀,最近过得怎么样?让我好好看看你。你长大了。变漂亮了。”之后,父亲或许会用两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摆出个方框,透过方框来看女儿。他会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盯着女儿看。拍张照。用手指搭成的相框将女儿定格在那一刻。女儿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严肃地盯着方框看。那并不是真的相机——眼前的要是真的相机,女儿肯定会扭捏起来,好奇自己在照片里的模样。

女儿的到来意味着父亲不能专心从事手里的活儿,注意力会转移到孩子身上,无法安静工作,无法安心写东西。不过,也只有女儿带着手提箱刚到家里的时候,父亲才无法安心工作,两人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见了。女儿在院子里翩翩起舞。父亲则用两只手摆出相机的造型,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透过方框看着她。我不知道是谁把两个手提箱挪进了屋里,不知道是谁打开了箱子,也不知道是谁把女儿的裙子、短裤和T恤挂进了她房间的小衣柜里。这一切最有可能是英格丽德做的。父亲很快就能回到书房里继续工作了,他的书房和女儿的房间分别在房子的两头。

女儿一年到头都由母亲来抚养,只有每年七月交由父亲照顾,在母亲看来,牛奶有益于孩子成长。此外,母亲也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落得清静,她也想写些东西,也想像女儿的父亲那样按字母顺序制定一系列规矩。可她好像做不了这件事儿。母亲的规矩一直在变化,女儿再怎么努力也掌握不了。突然之间,A就成了L。这让人困惑。A本来是A,可后来就变成了L、X或是U。家里的每一个房间母亲都待过,她想写点儿东西,却只是徒劳。无论她走到哪儿都会被打扰。

母亲说,“我感到心烦意乱”。

母亲心烦意乱的时候,就应该要非常,非常安静。

母亲和女儿住在斯特罗芒的一座大房子里,斯特罗芒位于奥斯陆的邻郡。母女二人还住过许多别的地方。不过她们离开哈马尔斯后,最先搬到了斯特罗芒的这座大房子里。那儿的花园里有个儿童游戏房。游戏房里,女儿在墙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不管母亲进了哪一个房间,女儿都会跟到这个房间里,想要做点什么。她想画画,想问个问题,想说:“看看这个!”她还想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想梳头发,想跳舞,想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什么话也不说,“保证,保证一个字也不说。”她还想再次跳舞。最后,母亲无论在哪个房间都无法安静地工作,因此,她翻新了地窖,挪出一小块地改造成了一间书房。(斯特罗芒的房子与哈马尔斯的房子不同,只会越来越深,长度不变。)不过,就算母亲待在书房里,女儿也照样能找到她。地窖妈妈。地下妈妈。母亲想写本书,可创作过程却并不那么顺利。无论她去了哪儿,女儿都能找到她,每次找到她以后,母亲都会分心。母亲解释说,人一旦分心,注意力就“再难”集中。

和母亲一同生活要比和父亲一同生活更加难以预料。原因很简单,真的很简单:父亲会比母亲先走一步,等到他去世的那一天,或许会悲痛万分,却也在意料之中,他毕竟都一大把年纪了。父亲的大限将至,他和女儿对此都非常清楚,正因如此,每年夏天,两人都会悲伤道别,对此都很擅长。可女儿要和母亲道别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她会尖叫,母亲则会紧紧地抱住女儿,说“别哭啦,做个坚强的大姑娘,不要哭”,边说边环顾四周,想要挣脱女儿紧紧抓着自己的双手。“没人看着吧?”母亲一向留意一旁有没有人看着,在乎旁人的想法。这孩子在尖叫。这女孩骨瘦如柴,声音太刺耳啦。(5)

父亲经常对母亲说,“你是我的斯式琴。”那是质量最好的一种乐器,音色饱满而又圆润。母亲将这番话深深地记在了心里,不断重复,“他说我是他的斯式琴。”

她是我的小提琴。

我是他的小提琴。

父亲和母亲就像这样沉醉在彼此的隐喻之中。他们都不知道,也不在乎这样一个事实:大量研究表明,斯式琴的音色其实并不比其他类似的小提琴动听。

换句话说,这类研究又有什么意义呢?观众中总会有人自作聪明,嘟囔道:“我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那只是唬人的伎俩,舞台上站着的,并不是真正的魔术师。”

可是,母亲和父亲又做到了什么呢?听着!他们生下了女儿!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女儿并不像斯式琴那样完美,或许更像是一把走调的小风琴,因为母亲要离开而鸣啸。女儿紧紧抓着母亲——又是怎么回事儿呢?这孩子脑子是不是不太正常?是什么样的母亲才会一次又一次的离女儿而去?(人们只用责备的目光看着母亲,却从来没有那样看过父亲。)母亲在乎他人的所见所想,女儿却不在乎。女儿没有注意到人们的嘴脸,紧紧抓着母亲不放。一想到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就无法忍受。女儿幻想过各式各样的死法,尤其是母亲的死状,自然也幻想过自己在母亲之后是怎么死的。母亲随时都可能会去世——或死于疾病,或死于车祸,或死于空难,或死于谋杀。母亲走遍了全世界,或许碰巧会在某个战乱国家迷了路,而后中弹身亡。母亲要是死了,女儿无法在自己的身上切开个大口子,就此消失。母亲是她在这世上最爱的人。不过,女儿倒没有想过爱,没想过这个字眼,也没想过爱意味着什么。要是有人问女儿有关爱的问题,她或许会说自己爱母亲,爱外婆,爱耶稣(母亲和外婆都对她说过耶稣爱她),也爱猫咪,不过最爱的还是母亲。她每时每刻都想念着母亲,即便母亲就在身旁,就和她在一个房间里,她也想念。母亲无法承受女儿那样深沉的爱。养个孩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难。女儿有手有脚,会活蹦乱跳,有一口大牙,“声音太刺耳啦”。母亲最喜欢女儿睡着的时候。我亲爱的小姑娘。可母女俩同时醒着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女儿很黏人。这份爱很黏人。感觉女儿像是想爬回母亲的肚子里。母亲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因为女儿黏人而心烦,她自己的内心深处充满了极度的渴望,渴望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也渴望知道什么是爱情,爱情该是什么模样。或许,母亲最渴望的是能得到无条件的爱,与此同时,还能落得清静。但她从来都没和人说过这些。渴望无条件的爱的同时,还渴望落得清静是可耻而又自私的。母亲的内心世界完全对外封闭——那是个黑暗而又奢华的世界。* * *

哈马尔斯的一切都未曾改变,或者说变化很慢,让人难以察觉,长期以来,女儿都觉得眼前的一切还维持着原样——直到那一天,父亲迟到了十七分钟,却丝毫没有察觉,女儿这才意识到了变化。过去的秩序被打破了,守时的父亲迟到了。椅子依旧立在原地。照片依旧挂在原处。窗外的松树依旧形态各异。英格丽德在家里到处走动,抖松坐垫,拂去灰尘,棕色的长辫来回晃悠。

后来,丹尼尔和玛丽亚也开始和女儿同一时间到哈马尔斯来。两个人年龄都比她要大,但也还是孩子。他们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日日夜夜都待在狭长的房子里,四面环海,周围都是岩石、大蓟和罂粟,还有荒野,让人想起西非的大草原。每年的夏天都一样。每晚六点,女儿都和这些哈马尔斯的家人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菜都是英格丽德做的,一直都很好吃。晚饭过后,大家都会在棕色长凳上坐上一会儿,望向碎石院子,院子里最先只停着一辆车,后来又来了两辆,最后还停了一辆红色的吉普车。自行车棚的另一头是一片森林,林中有三条小径。父亲和孩子们坐在长凳上,英格丽德则轻靠着棕色柱子站在那儿——柱子支撑着小小的单坡屋顶——和平常一样抽着香烟。

棕色的长凳稍微有些粗糙,坐在上面很暖和——要是拿手去蹭凳面,就会扎到刺儿。这座房子是用木材和石头做的,四面围着一堵石墙。到了晚上,大人们看报纸的时候,女儿就会自己走到海边。遍地石子的海滩几经海浪的冲刷有了些坡度,每当女儿走远了,蹚进水里时,都会转过身来,抬头望向房子和石墙。接着,房子几乎就不见了,完全消失了,眼前只有灰蒙蒙的一片光雾,只能看到碎石和天空,在夏日阳光的照射下,在岁月的冲刷下,房子褪去了颜色,仿佛有人往上面罩了一件隐形斗篷,尽管房子还依稀可见,窗户和门框都是矢车菊的蓝色,这些还是能看到的,那儿有一座房子,无法完全隐藏。

每隔一会儿,便会有人说:我们为什么不坐在面朝大海的那一侧呢?为什么不坐在那一侧观赏海景,感受地平线上的光线变化呢?不过,他们仍然坐在屋前,坐在棕色长凳上,而英格丽德依旧靠在柱子上,抽着烟。仿佛每个人都在抽那根烟。

父亲有一间书房,他每天都会坐在那儿写些什么,他常说,“我唯一能吹嘘的就是自己一直都很勤奋。”女儿管父亲的书房叫“办公室”,每天晚上,办公室都会变成一家电影院。父亲会从一个黑箱子里扯出一卷白色帆布幕,把灯关上,电影就可以开始放映了。那个黑箱子又长又窄,关上的时候就像是一口棺材——里面够躺上一个如火柴般纤瘦的人。箱子配了弹簧锁,把手和手提箱或女士手提包上的差不多,白天会搁在靠在后墙上的银色架子顶端。

到了八点,父亲就会打开箱子,这个白天看起来像口棺材的箱子就会变出乳白色的银幕来,银幕大极了,犹如绷紧的船帆盖在了墙上。

办公室的旁边有个小房间,和办公室只隔着一堵玻璃墙,放映机就放在那儿。女儿来哈马尔斯的头几年里,父亲会亲自放电影,不过后来,他就教儿子丹尼尔来做这些事儿。丹尼尔每放映一次电影,就能赚到十克朗。父亲不让女儿碰放映机,态度十分坚决,比不让女儿在大人打盹儿时出声还要坚决,比不让她敞开哈马尔斯的房门,不让她坐在风口还要坚决,和严禁她迟到一样坚决。在哈马尔斯,没有人迟到过。但不管你再怎么准时,就算你踩点儿准时赴约,都得说声:“对不起,我迟到了。”在哈马尔斯,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相互问候的,有如到了夏天,海鸥就会鸣叫,屡见不鲜。“对不起,我迟到了。”要是真出乎意外,你迟到了几秒钟的时间,就得说:“我迟到了,请原谅我。您能原谅我吗?我没有任何借口!”不过,这样的情况几乎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在哈马尔斯的头几年,每天晚上六点半的时候,父亲都允许女儿看一场只属于她的电影。女儿会坐在一张破旧的大扶手椅上,双脚搁在脚凳上。黑箱子已经打开了,银幕也展开了。她瘦得像条细枝,有着一头凌乱的长发,和一口龅牙。父亲关上了灯和门,守候在玻璃墙的另一头。“可以开始了吗?”父亲大声喊道。“可以了。”女儿回答道。

办公室的百叶窗都关上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万籁俱寂。“房间里没风钻进来吧?”“没有。”“好的,那么,我们开始看电影吧!”

几年后,女儿开始和大人们一起看电影了,父亲决定要翻修旧仓库,改造成一家电影院,旧仓库离正房和丹巴的丁香篱笆不远。那年夏天,女儿九岁了,这家电影院也建成了,大门锈红而笨重,巨大的锁眼透着光亮。电影院里有十五个座位——都是苔绿色的扶手软椅——玻璃板后面放着两台先进的苔绿色放映机,在黑暗中轻声运转着,呼呼作响。

到了晚上七点四十分,女儿就会和她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坐进父亲的车里,挤在后座上,从哈马尔斯出发前往丹巴,二十分钟后,电影就要放映了。从家里开车到电影院用不了多长时间,最多只要十分钟,不过到了电影院后,还得花十分钟的时间“去适应”。不必急着进去,也不必急着出来。下午也是一样。电影院的午场仅限成年人观看,三点开始放映,两点五十分就得到了。小时候,女儿很有画地图的天赋,画的大多是法罗岛(法罗岛的大小是曼哈顿岛的两倍,人口约五百,日益下降,岛上的居民多以农业、渔业为生),用蓝色的记号笔凸显出了她熟知的地方:首先是哈马尔斯,每年夏天,她都和父亲、英格丽德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丹尼尔、姐姐玛丽亚待在那儿。然后是丹巴,始建于一八五四年,那儿有一座正房,一座厢房,一排丁香篱笆,一个友善的鬼,一间风车房,还有一家仓库改造来的电影院。地图里还有一座新建的双层楼房,由石灰石堆砌而成,叫做“安根”,用于冬天居住,抵御严寒,海边还有间小屋,叫做“写作屋”,虽然没有人在那儿写出过多少东西来。安根和写作屋与哈马尔斯都只有几步之遥。地图上甚至还有个叫卡尔伯加的地方,位于法罗岛的南端,靠近萨德桑德海滩,后来被卖掉了。

哈马尔斯的房子有个小门厅,门厅里有三扇门,一扇用作正门入口,径直通往外面的棕色长凳,一扇会自动打开,通往屋内,还有一扇通往四面石墙的花园。花园里有一间客房,一间洗衣房,一片玫瑰丛,和一个泳池。

来哈马尔斯的头几个夏天,女儿最爱去的地方是洗衣房里狭窄的电热壁橱,洗完的衣服都是挂在那儿烘干的。烘干壁橱里又闷又热,挂衣杆下的空间正好够女儿蜷缩在那儿。英格丽德和父亲刚洗好的衣服就挂在壁橱里,要么湿淋淋地滴着水,要么还没干透,里面有父亲的条纹睡衣,法兰绒衬衫和灯芯绒长裤。衣杆上挂着的大都是父亲的衣服。英格丽德身材纤弱,她穿来穿去都只是一些耐穿的衣物:大多是裙子和衬衫。有时候,衣杆的最边上也会挂着女儿的蓝色连衣裙。

女儿游泳游得很好,可以在泳池里待上“好几个小时”,这是父亲说的,他总喜欢夸大事实,女儿说,她并没有在泳池里待上“好几个小时”这么久。有时候,父亲会到花园里来,对女儿说:“你的嘴唇都发紫了,马上从泳池里出来。”他担心女儿会感冒,也担心自己会感冒,因此,他时常会放下手中的工作,叫女儿从泳池里出来。

家里所有的窗户都必须时刻关着,就算是唯美的夏日也不例外。父亲生怕会有苍蝇飞进来,也怕风会刮进来。女儿与父亲之间的对话常常都是这样:“房间里没风钻进来吧?”“没有。”“确定吗?”“确定。”“我不希望你感冒。”“我没有感冒。”“我知道,我只是怕你会感冒。”

不过,大多数时候,女儿在泳池里想待多久都可以。父亲会在他的办公室里工作,英格丽德做着家务,而丹尼尔则做着他那个年龄段的男孩子都会做的事儿——女儿对那些事并不很感兴趣。游完泳后,女儿就会蜷缩在烘干壁橱里。她最喜欢衣杆上没有挂满衣服的时候,因为一旦挂满了衣服,就没有多少空间留给她了,衣杆上挂的衣服越多,壁橱里就越热,不仅是热,还很潮湿,仿佛身处丛林之中;每当壁橱里挂满衣服的时候,女儿都只能爬着进去,几乎就是一路挤进去的,挂着的衣服要是还没干,衬衫的袖子、裤腿和裙摆就会甩到她的脸上和身上,就像被许多大型动物舔了似的。

一天,英格丽德打开了壁橱的门,把女儿拉了出来。她说,坐在烘干壁橱里很危险。英格丽德有着一头靓发,几乎总是梳着辫子,不过,她每次要参加派对时,都会一早把头发缠进发卷里,等到了晚上再披散下头发,头发便成了波浪卷,散落在身后。

许多东西都很危险。所有平常的事物自然也不例外,把塑料袋套在头上很危险,可能会窒息而死;穿着湿漉漉的内裤、泳衣、比基尼泳裤四处走动很危险,可能会患上膀胱炎而死;捻下皮肤上的蜱虫很危险,一旦方法不当,就可能会患上败血症而死;进食后不到一个小时就下水游泳很危险,可能会死于痉挛;搭陌生人的便车很危险,可能会死于绑架、强奸或是谋杀;吃陌生人给的糖果也很危险,可能会被毒死,或者死于绑架、强奸、谋杀——但哈马尔斯还充斥着别样的危险:永远都别去触碰房子下面冲上岸边的零碎杂物,无论是酒瓶香烟壳,洗发水瓶,还是贴着外语标签的锡罐,又或者是写着外文的信件,都千万别碰,也别闻,更别喝,不然可能会中毒身亡;在哈马尔斯,不要坐在风口,可能会死于感冒;不要感冒,否则会被驱逐,最后死掉;不要坐在烘干壁橱里,可能会窒息或是触电而死;不要迟到,在哈马尔斯,除了死亡外,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迟到。要是给女儿一张地图,她就会照着地图走——除了会违规坐进烘干壁橱以外,她会遵守每一项规定。英格丽德一再告诫过她不要坐在那儿,可女儿依旧会偷偷地溜进去取暖。直到一天,她发现衣橱的门上贴着一页黄色的记事纸,父亲在纸上写下了大大的粗体字:

警告!游完泳的孩子严禁到此烘干取暖!

父亲能说一口漂亮的瑞典语,出于瑞典语的表达习惯。经常会用第三人称单数来称呼女儿。“我的女儿今天过得好吗?”父亲在交谈过程中从来不用英语单词,只有在指代泳池的时候才说英语,对此,他感到无比骄傲。泳池就位于草坪中央,犹如一个平躺着的老妇人,宽宏大量,佩戴着珠宝,穿着碧蓝色的长袍;泳池长十八英尺,一端深六英尺,呈长方形,颜色自然是碧蓝色的,散发着氯气的气味。到了晚上,会有黄蜂掉到泳池里——或沉入池底,或浮在水面上四处爬动——此外,也会有蜘蛛、甲虫、瓢虫、球果从树上掉下来,偶尔还会有麻雀落水。每天早上,都会用抄网把所有落入池中的东西打捞上来。丹尼尔每做一次这样的工作,也会赚到十克朗。清晨的泳池闪闪发光,水面和池底到处都爬满了东西,四周遍地茂草,还有高耸的松树——无疑是地图上一处闪耀的碧蓝色地点。

我听过父亲和英国、美国记者还有电影系学生说英语时的录音。他讲起英语来带着浓浓的口音,有点儿瑞典口音,夹杂着德国口音,还掺着美国口音,听起来很有节奏感,和我之前听过的声音都不像,一点儿也不像是他本人的声音——“是啊,是啊,”他喋喋不休地说着,“正如福克纳曾经所说,一个人从来都不会把自己讲过的故事写下来。”在父亲看来,挪威语是一门美丽的语言,喜欢重复“buskedrasse”这个词,而父亲常常会把“buskedrasse”与“buksedrakt”混淆,后者是女士长裤套装的意思。

每天早上,父亲都会到泳池里游泳。女儿便会躲在玫瑰花丛后,悄悄地注视着父亲。女儿觉得,父亲都一大把年纪了,早就过了裸泳的岁数,根本就不该去游泳了。可事实却摆在眼前!父亲正像只大甲虫一样在泳池里戏水呢!他总是一个人游泳。游泳是他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儿,游完泳后才吃早餐,才会消失在书房里。女儿对父亲在书房里的工作不太了解,只知道父亲在黄色笔记本的一页页横线上写着些什么。

父亲只在夏天写东西,一年里剩下的时间都在拍电影,或是在剧院里工作。

有时候,父亲会和一位女士坐在客房里“剪切电影”,也就是将一条条的电影胶片裁剪、拼接。父亲花了整整一个夏天来剪切《魔笛》,剪切的时候,席卡内德的歌词和莫扎特的音乐会从客房的窗户里传出来——客房的窗户只有在那年夏天敞开过——哈马尔斯的每一个人都竖起了耳朵。塔米诺绝望地恳求道:“无尽长夜啊!你什么时候才能消散?我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光明。”这时候,就会响起合唱,回应道:“年轻人,你或许很快就能重见光明,又或许再也见不到光明。”

父亲不是在忙着剪切电影,就是在忙着写东西,到了下午,他会把几页黄色的簿记纸交给英格丽德。英格丽德可以毫不费力地认出父亲的字迹,这一点,几乎只有她才能做到,接过记事纸后,她便会把上面的字打印成清稿。父亲写东西的时候,决不允许任何人打扰,对此,女儿非常清楚,母亲送她来哈马尔斯前就说过,“你爸脾气暴躁”,女儿问母亲什么是脾气,母亲回答说,父亲会生气,女儿又问,父亲生气了会有危险吗,母亲一阵迟疑后回答说,不危险,可你要是伤害到了别人,就危险了,不过,你要是从来不把自己的愤怒、哀伤和恐惧表现出来,肚子里就会留下个大结,那样的话也会很危险,女儿又问,那爸爸的肚子里有结吗?母亲回答说,他的肚子里没有结,但有时候,父亲会生气,说出些言不由衷的话来……满面怒容,大吼大叫……然后别人的肚子里就会有结……我说他脾气暴躁就是这个意思……他性子很急……是个暴脾气……女儿问,暴脾气又是什么?母亲叹了口气,回答说,暴脾气就是……就是……就是你要是点了根火柴,整个房子就会突然着火……女儿回答道,噢,好吧,深知自己不能打扰父亲,不过,有时候,女儿还是打扰到了他。她敲了敲父亲书房的门,叫父亲出来——她的房间里有只蜘蛛,或者是只甲虫,或者是只黄蜂,父亲得出来把它弄走。对此,父亲并没有大吼大叫,也没有生气,只是叹了口气,起身随女儿穿过客厅和厨房,来到了女儿的房间里。女儿实在是太瘦了,瘦得就像是昆虫的亲戚。父亲喜欢女儿嘴里一直嚷嚷着的挪威单词,如“øyenstikker”。女儿则喜欢瑞典单词,如“trollslända”。这两个单词都是蜻蜓的意思。女儿并不怕父亲。她害怕的是马蝇和盲蜘蛛。

多年以后,女儿长大了,会说一口流利的瑞典语了,这时候,父亲反而叫女儿跟他说挪威语。父亲说,女儿说瑞典语的时候,音调会升高好几级,听上去就像她小时候的声音,如今,女儿既然都成年了,就应该维持低点儿的音调,听上去才更舒服,更合适,父亲说,自己更喜欢女儿说母语时的声音。

然而,曾几何时,女儿还只有三英尺八英寸高,能藏在玫瑰丛后而不被发现,那时候,房间里要是有条千足虫,或是有只蚂蚁、黄蜂、甲虫,女儿就可以去打扰父亲,叫他来处理。

或许,我该给所谓的“女儿”一个称呼,或者就顺其自然吧。父亲六十岁生日的时候,邀请了所有的九个孩子来哈马尔斯参加生日派对。当时是一九七八年的夏天,就在那个夏天,女儿十二岁了。我忘了她第一次参加大型派对时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她大概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多哥哥姐姐,又或许,她知道这一切,就像她知道挪威由很多个郡组成一样。女儿才刚念完五年级,马上就要和母亲移居美国了,之后会在美国上学。她的挪威地理老师名叫约根森,到美国以后,她会想念这个老师的。女儿擅长地理,尤以地图专长。没错,她知道自己是父亲九个孩子中的一个,正如她知道,世界上最高的瀑布里,挪威的瀑布占了九处。她把这些瀑布的名字都写了下来:“马尔达尔斯瀑布、蒙格瀑布、维达尔斯瀑布、奥波瀑布、郎恩瀑布、斯凯科克赫达尔斯瀑布、拉姆纳杰利斯瀑布、奥马利瀑布、森迪瀑布。”八个哥哥姐姐里,女儿只认识丹尼尔和玛丽亚,剩下的几个哥哥姐姐都只在照片里见过。很多人都以为沃里斯瀑布是挪威最高的瀑布,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沃里斯瀑布的高度可差远了。约根森一定会说,“要让你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那是在参加派对的前一天。父亲的生日是在七月十四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女儿终于要见到所有的哥哥姐姐了,八个同时见上一面。她坐在屋外的棕色长凳上,慢慢等待着,不时起身,漫步到了森林里,在那儿捡了许多野草莓,用草叶串在了一起,之后又坐了下来。她想把这些野草莓串成的项链攒起来,送给她那四个姐姐,可过了很久都没有人来,因此,她就一个人吃掉了所有的草莓。女儿褪色的蓝裙刚好遮住了臀部。她的大腿和手上被蚊子叮咬了许多包。她独自坐在那儿,看着蚱蜢从石墙上苏醒,没有一个地方能像哈马尔斯这般宁静。沿途一旦有车开过,大老远的就能听到声响。女儿听到车声后,常常会跑到路边,穿过马路来到第一个防畜栏前,据父亲说,那个防畜栏是私家道路和公用道路的分界线,她会站在防畜栏边,挥动着手臂示意,车上的司机看到后便会调头离开。这儿不需要外人。可是今天,女儿并没有跑到路边,没有去把人赶走。父亲或许正后悔要开这么个该死的派对。他当初第一次想到要开派对的时候,这主意听上去多好——多讨人喜欢啊!自己所有的(6)孩子都能聚到一块儿。然而,正如阿克塞尔·桑德摩斯曾写过的那样——父亲偶尔会引用这位作家的话——做人要小心自己想出来的好主意。你可能会被好主意迷得神魂颠倒,忽略一切其他的事物。桑德摩斯写下这番话时,谈论的是写作,但无疑也适用于派对的举办。除此之外:女儿还怀疑派对并不完全是父亲的主意,或许也是英格丽德的主意。父亲要是邀请他所有的孩子都来哈马尔斯,那英格丽德自己的孩子就也都会来。不止是老幺玛丽亚,她的其他三个孩子也都会来。英格丽德嫁给我父亲时,就离开了她所有的孩子,如今,她每时每刻都想念着这些孩子,可父亲,也就是她的新婚丈夫,却坚持要过二人世界,容不下任何孩子。为了彼此的相遇,他们都等了太久太久,在此之前,父亲经历过多段婚姻,也有过多次外遇,英格丽德也曾嫁给了男爵。或者不是男爵,而是伯爵。这就是爱。坐在棕色长凳上,有人曾说过“这就是爱”。每每有人谈及与父亲有染的女人,母亲就会摇摇头,不想听到有关父亲第五任妻子的任何消息,也不想听到有关第四任妻子的任何消息,“我不想听到有关她们的消息。”一个人往往不愿听说在自己之前,昔日的情人爱上的是谁,也不愿听说是谁后来顶替了自己的位置。母亲不喜欢情妇的身份,不喜欢夹在父亲第四任和第五任妻子中间。母亲又算什么呢?第四任半妻子?

父亲曾说,等他七十岁生日的时候,会邀请所有的妻子来,会邀请为他生过孩子的所有情妇,也会邀请曾与自己有染,却未过门,也没为他生过孩子的所有女人。该怎么称呼这些女人呢?不过,父亲如今是六十岁,而不是七十岁,此刻,女儿正坐在棕色长凳上等待着她的哥哥姐姐,这些哥哥姐姐她大多没见过,而在明天这个重要的日子里,父亲会头戴着花环拍照,身边会围着英格丽德和孩子们,在丹巴的台阶上拍照。女儿转身望向了马路,挠了挠大腿。父亲曾说过,蚊子叮咬的第一下是最痛快的,身上的某个部位会冒出来一个白色的包,还透着点儿粉色,大叫着“快挠我,快挠我”。身上要是被蚊子叮了很多包,就没那么好受了,皮肤会疼,留下的包也不会大叫了,没有任何声音,人会因瘙痒而彻夜无眠。女儿听到第一辆车开来的声音时,她站了起来,又马上坐了回去。“他们来了!”他们都到了。女儿环顾四周。人都哪儿去了?“爸爸!英格丽德!丹尼尔!玛丽亚!快来!他们来了!”接着,碎石院子里就开来了第一辆车,之后又接连开来两辆,车上下来了许多年轻人,有哥哥姐姐,还有他们的男女朋友,眼前的还有手提箱、丝巾、红唇、阔腿裤和头发,耳畔还传来了笑声和说话声。父亲哪儿去了?他们都到了的时候,父亲究竟有没有在场?他或许自个儿躲在书房里吧?这一切都不重要。父亲老了,饱受胃痛困扰,不喜欢家里来客人。“看!”我这一小家子的人都来啦!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多。女儿笑了起来。这个家庭一点儿也不小,是个大家庭。看——那个人叫扬,是哥哥姐姐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也最聪明,有了老婆和几个孩子。那儿——那个是住在伦敦的姐姐,笑起来像电影明星。人群里还有个航空公司飞行员。女儿知道,自己有个哥哥是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每周都在大西洋上空驾驶着飞机来回飞行。这个哥哥是人群里最高的那个,女儿一眼就认出了他,他转过身来,看到了这个妹妹,便放下手提箱,张开了怀抱,他的身材瘦瘦高高,是女儿见过的人里长得最好看的,女儿年纪轻轻,见过的人倒不少。于是,女儿就奔向了哥哥,哥哥把她高高地举到空中,飞快地转着圈儿,她差点儿喘不过气来,女儿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仿佛正身处水下。在哥哥手臂的支撑下,她不仅看到了哈马尔斯——看到了平坦的沼泽,看到了羊群,看到了石灰岩搭建的旧农舍,还看到了整座法罗岛——看到了诺绍曼的石灰岩矿场,看到了丹巴南部英国人的公墓,看到了乌拉壕的沙丘(女儿听说,这座沙丘上冬天可以滑雪橇),看到了教堂附近的旧杂货店,看到了萨德桑德海滩、艾克维肯海滩和诺斯塔尔海滩,还看到了远处兰哈马斯和迪格鲁文的烟囱。正当女儿以为哥哥要放她下来的时候,哥哥反而举得更高了,这下她看到了海洋和地平线,也看到了远处将苏联、东欧国家与西欧分隔开来的场景,要是迷路到了海的那边,再回来可就难了。

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他们仿佛都不是真的,只存在于模糊的记忆里——只是虚幻的孩子,消失在了丁香篱笆里,或者从防畜栏间溜走了。到了晚上,丹巴有一场派对,女儿在派对上以最快的速度跳着舞,不停地跳着,直到身上几乎没留下什么衣服才停下了舞步。

父亲给了女儿一本绿色的笔记本,每一页上都带着横线,叫她别忘了每天都在上面写些东西。大姐玛丽亚每天都写日记,还没妹妹这么大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父亲说,女儿要是不把东西写下来,就很可能会把一切都忘了。可女儿并不想每天写日记,她反而创造出了一种密语,绿色的笔记本上到处留下了神秘的表格和文字:“Ivoefo qqjttfsS j tåmb”。女儿还在笔记本上画了几百张地图。地图上的比例尺无须太过精确,重要的是把边界都画出来。棕色长凳前有一个自行车棚,自行车棚前有一片森林,森林里有三条小径,一条通往大海,一条通向一间小屋,还有一条通往空地或草地,父亲后来就是在这块空地上盖起了新房。

父亲之所以计划着要盖新房,是为了以后能和英格丽德在那儿安度晚年,他所有的房子都有自己的名字,这座新房就叫安根(音译自瑞典Ängen,喻义草地)。父亲已经想好了余生该怎样度过。夏天,他们会待在哈马尔斯,到了冬天,就住进安根。父亲说,有时候,海面上会刮来狂风,住在哈马尔斯根本就无法入睡。这时候,他和英格丽德就宁愿去别处睡。可是后来,英格丽德去世了,徒留父亲悲痛欲绝。

有几年夏天寒气袭人,所有人都说那年夏天是有史以来最冷的。父亲最喜欢下雨天。他说,震耳欲聋的阳光下,他最可怕的噩梦都会上演。小时候,在收音机那头的天气预报员播报完瑞典各地的气温之前,女儿不准到父亲和英格丽德的房间里。预报员播报完“维斯比的气温为六十二华氏度”后,女儿就可以放心到他们的房间里去了。她就可以匆匆下床,跑到大人的卧室里,反复喊着“维斯比的气温为六十二华氏度”。哥哥姐姐们也依次和恋人、配偶、新生的孩子们一起待在安根。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不再是家里最年轻的人了。父亲在萨德桑德海滩上也有一座房子,叫卡尔伯加,后来被卖掉了,海边还有一间小屋,也就是写作屋,是哥哥们会和女朋友待的地方。

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女儿喜欢列清单并统计数字,要是有人问起她的父亲,女儿也许会这样回答:我爸有四座房子,两辆车,五个妻子,一个泳池,九个孩子,还有一家电影院。

爸爸和英格丽德从来都没有在安根住过,英格丽德没来得及住进去就去世了,而扬和他的孩子们则在安根度过了几年夏天。家里的九个兄弟姐妹中,扬排行老大,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是一名火车司机,后来转行去了剧院,当起了导演。《李尔王》讲述的不是一个大丈夫想要成为国王的故事,而是一个国王想要做个大丈夫的故事。“而这一点,”扬举手说道,“是最难做到的。”任何人都能成为国王!一年夏天,扬提议在哈马尔斯和安根之间的荒野上搭个大帐篷,每年七月,父亲所有的子女、继子女、妻子、孙辈都会来法罗岛为他庆生,要是搭起帐篷,就能给他们腾出些空间,就能给这个日渐壮大的家庭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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