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道德·李泽厚伦理学讨论班实录(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18 0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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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泽厚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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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道德·李泽厚伦理学讨论班实录

什么是道德·李泽厚伦理学讨论班实录试读:

伦理学讨论班实录

作者:李泽厚排版:KingStar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6-01ISBN:9787567533752本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伦理学讨论班实录

第一课:从与桑德尔的异同谈起

一、开场

郁振华(主持):各位老师,各位同仁,各位同学,我们盼望已久、准备已久的李泽厚先生伦理学讨论班现在就开始了。刚才到这个会场,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们学习“情本体”学说的人,难免会有些感慨。我想起1985年的时候,李先生到华东师大来,那时候我是华东师大哲学专业的本科生,关于那个秋天的下午,我的记忆是:一路狂奔。一开始的时候,会场安排在办公楼小礼堂,大家都知道,那是很小的一个地方。一会儿会场就挤满了人,很多人在外面进不来。所以,当时组织者马上就安排转移会场,转到科学会堂,到了科学会堂,我们刚坐下来,又挤满了,那么多人在外面,走道里都站满了人,根本没法进行。最后,组织者又决定转到大礼堂。当时我们年轻,是大一的学生,就狂奔,奔过去要占一个位置。1985年的秋天,是那样一个场景。我记得很清楚,那次李先生是和庞朴先生一道来的。因为当时正好是文化热,讨论了很多的文化问题。差不多三十年过去了,今天又是这样一个场面。我感到,三十年间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有些东西似乎没变,比如李先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还有就是,在华东师大这样的优雅学府中,师生们对学问的敬意,对真理的事业的热情,三十年来也没有变。这个讨论班不是李先生给我们作讲演,而是他给我们提供文本,我们在这里平等地跟他探讨。李先生的思想体大虑精,涉及很多方面,大家在读他的书的过程中有很多想法,希望跟他交流。梁启超先生说自己的文章笔端总带感情,我觉得李先生的文字总带着一种青春的色泽,所以对年轻人来说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在正式开始之前,我要说一个事情:为了组织安排这个讨论班,我们的童世骏教授、杨国荣教授、茅海建教授、朱志荣教授、方媛书记和陈赟教授都做了大量工作,让我们感谢他们。当然,我们最要感谢的是李先生本人,感谢他不远万里从美国飞回来,回到祖国,跟我们一道来展开这一系列的讨论。各位同学,各位同仁,让我们热烈欢迎李泽厚先生。(掌声)我今天的角色是做李先生的助教,这对我来说是无上的荣誉。好,下面我们就开始上课!

李泽厚:我先来讲几句吧。一般来说,抱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是普遍规律。你们听了之后,可能会觉得也不过尔尔嘛。我有些特殊情况,我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并不是太好,因为我前天坐飞机过来,现在还有时差,当然,我想我不会睡觉,但反应可能比较慢。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昨天两次去急诊,我前列腺肥大,晚上尿闭,弄得很狼狈。我昨晚很紧张:万一出现毛病怎么办呢?结果昨晚也没有睡好,尽管吃了大量安眠药。还有一个事情要说明白,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上过课堂,甚至连大学的门都没有进过。为什么我特别来这里,而且要讲四次课?有人奇怪。这说来话长,因为我是2009年8月答应杨国荣教授、朱志荣教授来一次。2010年、2011年、2012年,杨教授和朱教授都邀请过我,我都说好好好!今年是2014年了。我看到一个材料,这是美国看到的,不一定可靠,说大概三分之一的人,过了八十五岁就会得AD(Alzheimer Disease),就是老年痴呆症的一种。我想也许明年我就会得了,因为我这几年记忆力迅速衰退,看东西过目即忘。别人是过目不忘,我是过目即忘,我想,今年再不来的话呢,可能就来不成了。答应四年,所以是四次。但是我要讲明白,第一,不是讲演会,要听我讲演的人,现在就可以退场;你以后退席也欢迎,没关系的。第二,不是记者招待会:你提问我回答。原来我的设想是小型的,十几个人;大家交流一些看法,看能不能集中地讨论一两个问题。但不求一致的意见,这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伦理学范围太大,问题太多。老实讲,就是我上四十次课也不一定能讲清楚,何况我们就只有四次讨论呢。我希望明确几个问题,供大家继续思考,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我希望大家提出意见,批评的也好,反对的也好,质疑的也好,同意的也好,都好,这也是对我写的东西的一个考验。但是都得讲点儿道理,而且不要把问题扩得太广。现在西方伦理学中有三大派别:一个是自由主义的,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一个是功利主义或者叫效用主义;一个是所谓的美德伦理学,现在很流行。假设我们中国现在要走一条新路的话,是一条什么路?我已经讲了五分钟废话了,爱惜时间,我就转入正题,我这本书《回应桑德尔及其他》[1],原来是准备这次讨论会以后再写的。没想到,一写起来,“下笔不能自休”,也是坏毛病吧,有朋友拿去,就发表了。这本书我带的是香港版。香港版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我把“正义”都改成“公正”了,justice,原来都是用的“正义”。因为罗尔斯那本书翻译成“正义论”,大家都知道,这好像成为习惯的译法了。但是后来我觉得还是要改成“公正”。现在第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改?随便说,说错了也没关系。还有,对不起,有时候我要剥夺主持人的主持权。

郁振华:我是李先生的助教,我同意。

二、justice:译为“公正”还是“正义”?

同学1:为什么翻译成“公正”而不是“正义”,我觉得因为“义”带有天理和义理的意思。如果译成公正,就把它理解成是通过大家的协商达成一种共识,如果译成正义,就带有一种天理,理义。要预设一个理。

李泽厚:我很欣赏也很欢迎这样简明扼要的解答。那你赞成不赞成?

同学1:我是比较赞成的,因为我不相信有一个天理。

李泽厚:还有没有反对意见?都赞成吗?想一想,还有什么不同。

同学2:我认为正义带有情的一面,所以它属于宗教性道德,属于善;而公正关涉权利,是公共性的东西。李先生一直强调的是公共理性大于私人理性,社会性道德大于宗教性道德。桑德尔举例说火车[2]撞五个人和撞一个人有区别,如果撞了五个人,那么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从个人的、从情的角度来说,比如,要撞死的那个人是我的爱人,我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那是情的考虑。

李泽厚:好,很好!我希望你们的发言都是简短的,希望有更多人发言。那你是同意他的意见?换成公正?好,因为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不能就这个问题纠缠太久。当然,我翻译成公正,基本理由跟他们一样,就是公正这个词好像更加理性一点。正义的情感性的因素多一点,所以翻译成公正,更符合西方传统。

同学3:李先生,我补充一点,在中国哲学的语境当中,翻译成公正更合适,因为公正在中国哲学语境中可以包括三层意思,就是公平、正义和公道,可以包含这三个意思。

三、异与同(一):市场与道德

李泽厚:我们讲的第一个问题是justice,大部分人同意这个翻译,也有反对的。赞成翻译成公正的占多数,但大家不要因为我赞成就赞成,那就没意义了。刚才两位说的理由,我觉得都相当好。不赞成的举手,可以不发言,我了解一下,有不赞成的没有?这个问题可以画上句号,就过去了。第二个问题是既然你们承认,你们已经看了我的书,也看了桑德尔的书,那么,我和桑德尔到底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首先,我们有什么相同的地方?我觉得至少有两点。也可以是三点、四点,大家比较一下。首先讲相同的。

同学4:第一,桑德尔是社群主义者,而老师您也很强调关系。这种关系就涉及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以及群体内部的关系,所以,两位都很强调整体性。第二,老师您很强调情本体,桑德尔讲了很多例子,实际上也是以情来动人,所以说,这也算一个相同点。

李泽厚:有反对的没有?

同学5:我有点不赞同这个同学的观点。李先生对桑德尔有一个批评,认为他恰恰在情这方面倾向不足。

同学6:李先生所讲的那个所谓关系,是建立、依托在中国传统经典上的,和桑德尔的社群主义的关系有很大差别。而且李先生特别强调度和境,强调人存在的语境,而这个语境,是深深植根于中国的传统之中的。

李泽厚:有反对意见没有?

同学4:老师刚才问的是相同的东西,(李泽厚:对,相同的东西。)我说的是相同的东西,你从关系来谈不同,那是下面一个问题。

李泽厚:我首先问的是相同点。现在我把问题再扩大一点,相同点,但同中也有异。最好探讨什么是相同点,然后再探讨什么是相同里面的不同。最后我们再讲异,完全不同的。

同学6:你和桑德尔都不反对市场经济。

李泽厚:这点对了,我和桑德尔都不反对市场经济。但是,不反对中间有什么不同?

同学2:您对伦理和道德有一个区分,伦理是社会性的规则,就是康德所说的法则,您讲的道德,相当于康德所讲的准则的问题;而桑德尔没有进行很好的区分。他所说的很多行为在社会公德的层面完全是适用的,这完全是功利主义的态度,比如说政府做这样的行为是合适的;但对个体就不适用了,它很多时候符合了社会性道德,但没有考虑到宗教性道德,没有涉及情的一面。

李泽厚:我们都肯定市场的价值,问题是又有什么不同?我不扯宗教性道德,社会性道德。就讲对市场这个问题上,还有什么不同?我们都反对市场价值就是最好的,票房价值不等于艺术价值。大家都承认,最流行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书,时髦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我经常引用爱因斯坦的话,赶时髦是虚荣加愚蠢。因为量子力学出来以后,爱因斯坦那时候被认为过时了。桑德尔也同意,市场价值不是共同的善,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好的就是最好的。关于市场,我跟桑德尔讲的市场又有些什么不同?

同学6:桑德尔虽然不反对市场,但是他反对市场道德。他区分市场和道德,这一分界线并不是从正面来定立的,您从情和欲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同时,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从情义和理性,从更细的对比的角度作了区分。

李泽厚:太抽象了,再具体点。桑德尔书里讲,贪婪,想挣钱,就是不好的东西。贪婪本身就是一种恶。记得在八十年代初,我一再[3]提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描写一个白人雇了一个黑人运鸡蛋的故事:经过千辛万苦,白人非常勤劳、刻苦、节俭,(认为)运一批鸡蛋到一个缺少鸡蛋的地方,到那里可以赚很多钱。那个黑人觉得太不值得了,抛弃了应该有的自然给你的享受。小说的结尾是到了那里以后,鸡蛋全臭了,白人自杀了。整个小说的基调是站在黑人这边说话的。我当时就提出,白人运鸡蛋到那里错了吗?在道德上就低一层吗?

同学1:如果从功利的角度讲,两个人都是为了生存,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利益。在这里没有谁更纯洁,谁更高尚。你不能因为黑人这么辛苦去做,就认为他是道德的。我觉得从这个角度讲,两个人都算不上道德。(李泽厚:都算不上道德?)嗯。

李泽厚:还有没有不同或相同的意见?

同学7:他们在市场中追逐利益的行为,有一些并非是不道德的。比如,市场活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为了生存,还有一种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实现自身对事业、对理想的追求。

李泽厚:后一种是道德的,前一种是不道德的?

同学7:前面一种谈不上道德,是生存问题。后面一种有一点超出道德,或者说它比道德更根本一些,为了实现理想是比道德更根本的东西。

李泽厚:那人为了生存而努力算不算道德?

同学7:它首先不是一个道德的问题,道德是之后的问题。

李泽厚:问题是什么是道德?我在美国上课的时候,经常首先提的问题是为什么要道德,Why should I be moral?我为什么要道德?什么是道德?我贪婪,想赚钱,是不道德?

同学1:想赚钱或者不想赚钱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在我看来道德是调节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赚钱不赚钱谈不上道德。只有以什么方式或者以什么心态去赚钱才涉及道德问题。

李泽厚:道德就是心态?

同学1:肯定涉及到心理。

李泽厚:“肯定涉及”跟“是”还是两回事。

同学1:它包含。

李泽厚:“包含”和“是”还是两回事。刚才提的问题就是贪婪是不是道德?黑格尔和恩格斯都讲过,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那恶到底是不是道德?恶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牵扯到市场,赚钱本身是不是恶,是不是就应该尽量避免。桑德尔讲命名权,你们学校就有逸夫楼,这是不是道德?他捐钱,所以就有了这个名称。有那么多科学家,并没有命名权,华罗庚啊,杨振宁啊,都没有,因为他没[4]钱捐这个楼。桑德尔讲了很多,两本书都讲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这有问题。到底在什么意义上,这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比如我们到纽约去,他举这个例子嘛——快车道,你多出钱就可以很快上车;慢车道,钱少,你就要排长队。帝国大厅有钱就能够(先上),他举了很多排队买票的例子,好像也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为了看音乐会,你有钱,你请人去排队买票,这似乎无可厚非。医院里,你有钱请人去排队,好像就有点道德问题了。春运时候的黄牛票,好像也没有明确的回答。我和桑德尔相同的地方是都承认有市场,认为市场价值是好的;不同的地方是我们对市场在历史上起的作用,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桑德尔书里面讲了,美国那些开国元勋,都希望美国避开工业国,成为一个农业国家。但是美国恰恰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制造国,我以为,市场价值和应否赚钱应放在特定的情境中研究,而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

李泽厚:我们还有没有相同的地方?

四、异与同(二):对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的批判

同学2:都反对自由主义。(李泽厚:对!)因为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观念,会造成对别人的损害,这会造成道德问题。

同学8:刚才那位同学说的应该是自由至上主义,即Libertarianism。

李泽厚:我和桑德尔都不满意功利主义或者自由主义,但我不完全否定他们。我和桑德尔都追求一种更高的美德。他追求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我追求的是中国传统美德,这都是同中之异。我们先基本上明确几个相同点:都不赞成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都追求一种超出两者的美德伦理学。现在讲我和桑德尔的一些根本性的不同。

同学8:我觉得您和桑德尔的一个不同是他把一些不同范畴的东西混为一谈。比如说他批判功利主义,是从一种微观层面上讲的,但功利主义本身是从政府和国家操作的角度来讲的。桑德尔是从(个人角度出发),(所以)对开火车的例子,就会带来一些比较荒唐的想法。您更多的是从情境化的角度去看问题,每一个理论都有它本身的视角,您认为我们应该站在这个理论视角上去看问题。

五、疯狂的电车:旁观者与司机Ⅰ

李泽厚:失控的电车,这个例子不是桑德尔提出来的,很早就有人说过。功利主义认为可以,因为推杀一个人救了五个人。自由主义认为不可以,因为推人就是杀人,侵犯了个人。桑德尔认为都不好,但他没有充分论证。桑德尔也讲到,作为一个旁观者和作为一个司机有所区别,但未讲区别何在。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不可能得出一些普遍性的结论?

同学9:作为司机和作为旁观者对事件的参与程度是不同的。作为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作出选择,而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作出选择,也可以不作出选择,有两种考虑,不是必须作出选择。

李泽厚:假设你是那个人的话,你作什么选择?

同学9:我是作为司机,还是作为旁观者?

李泽厚:旁观者,首先讨论旁观者,你就在胖子旁边,他有能力堵上。(同学9:我会自己跳下去。)如果你是胖子,你跳下去,当然是不得了,你是道德模范。问题是你堵不了,他堵得了,你干不干这事?(同学9:不干。)为什么?

同学9:考虑到老师您所讲的情。

李泽厚:救你的亲人是情,你又不认识他,有什么情啊!

同学9:人性。

李泽厚:你不同情那五个人吗?那不是人性?

同学9:一个人根据他的道德原则作判断。

李泽厚:那是抽象的,你拿什么判断?救五个人,还是救一个人,不推他?

同学9:我会救一个人。

李泽厚:为什么?

郁振华:下不了手!(全场大笑)

李泽厚:也许你是女生,你下不了手。

同学9:女生不是男生,确实下不了手!

李泽厚:为什么?

同学9:这涉及人内心的判断准则。

李泽厚:问题是你内心是怎么判断的,你是同情他,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对?

同学9: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我不可以用一些人的生命去换取另外一些人的生命。

李泽厚:一个人的生命不是救了五个人吗?

同学9:这就涉及一个老师讲到的功利主义。

李泽厚:我不讲主义,就讲为什么不推?

同学10:假如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会推胖子而救那五个人。因为作为一个旁观者,这件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而如果我推了胖子,让他去救那五个人,我就从一个旁观者角度转化成一个杀人的人。

李泽厚:很清楚,很好。

同学11:老师刚才说,因为是女生所以下不了手,作为男生我也下不了手。我认同老师的一个想法,道德的来源不是康德或罗尔斯这些哲学家的预见,而可能来自于经济基础,功利主义从发生的角度讲,优先于自由主义的一些前提。但是我们现在已经进入公民社会了,自由主义已经变成了普遍的道德前提了。自由主义已经内化到我的内心结构当中了,我的感情也好,我的世界观,我的看法也好,都来自于我从小到大受到的自由主义的包容和教育,这个时候,你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会本能地不去做。但是如果是另一种处境,比如三百年前,当功利主义还是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标准时,我可能就会去做。

李泽厚:我不想扯那么多主义,在目前情况下你不会去做?

同学11:不会。

李泽厚:理由是受社会上自由主义的影响?

同学11:是。

李泽厚:如他们认为对的,我就杀人?

同学11:对,我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就是杀人是不对的。

六、疯狂的电车:法律与道德、伦理

同学12:我先给大家读个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笑声)紧急避险这是法律,严肃!紧急避险造成的任何损伤,必须小于避免的损害。桑德尔和李先生的大量的例子,包括这个男生说我下不了手!我可以告诉你,必须下手!这是一个生命换五个生命,那如果一个生命换五千个生命呢?五万个生命呢?五亿个生命呢?这是法律规定的,(有反对声,笑声)(同学13:以后遇上这种情况,我一定把你先推下去。)没问题!(笑声)这来源于边沁讲的,法律来源于潜在的道德规则。这指功利主义、效率主义。英美法系是普通法,建立在习惯法之上,遵循的是公序(风习)良俗。实质就是德治社会的规范被赋予的强制的约束力。我想表明我们在研究伦理道德的时候不能够抛开法学、法律、法哲学。这是我指出的一个德与法统一的研究路向。第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适用道德评判?我们觉得牺牲一小部分人保护大部分人这是道德的选择。这种情况下你该怎么办?这边是五千个人要撞死,这边是一个人。你到底撞向哪个?如果在这个时候你在思考道德问题,车是要开的,怎么办?你在考虑道德问题?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是什么?旁边有个扳手,你拿起扳手自裁吧。你崩溃了呀,道德困境啊!

李泽厚:假设那五个人有你的亲人,你(推不推)?

同学12:我手里有这样的案子,小孩是自己儿子,压不压?这样的案例在2008年司考的一道单选题中就有,你该怎么选?道德是什么?道德的底线是什么?遵守法律!如果法律都不遵守,我们还谈什么道德?刚才我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在座的居然有不少人笑,你们在轻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吗?法律的严肃性在什么地方?(同学1:难道法律就不能轻视吗?如果一条法律是错误的。)如果你在中国,既然你是这个法律里的公民,你就作了选择,你应该尊重这个法律,即使它是错误的。(同学14:美国宪法是可以改的。)对,美国宪法是可以改的,我们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去改,但现在公布的法律,我们就应该遵守。

同学15:抱歉,我想解释一下刚才那位律师说的法律问题,我是学法律的,通过了司考,也有关于刑法的经验。第一,您刚才解释的那条紧急避险原则在法律上并不是义务,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是免责条款,即我们没有义务这样去做,但如果我们这样去做,我适用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这样的条款,我可以免责。你说的不是义务,没有人规定这个时候我一定要作出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其次,按照法律规定,紧急避险产生的损害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这没有问题。这是一个紧急避险的原则问题。但是你一定说一个人的死和五个人的死比,在程度上是轻的,我觉得不符合立法的原则,因为生命的平等权和每个生命存在的价值,没有一个高低贵贱之分,我觉得您对适用法条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是错误的。

同学10:我们国家的法律根据在哪里?它的合理性的依据在哪里?尤其是刚才读的法条,根据在哪里?我觉得主要是功利主义的考量。在对生命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国家这条法律是根据功利主义的,保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考虑,我们为什么要把那部分人的利益给牺牲掉,他们和大部分人的利益之间应该是公平的,一个人也好,五千个人也好,五亿个人也好,我不能说一个人的生命就比五亿个人的生命要卑贱。你为了五亿个人去牺牲一个人,你问过那一个人的意愿吗?

李泽厚:那么我请问你,假设水灾要分洪怎么办?

同学10:要分洪,首先考虑往没有人的地方分。(笑声)

李泽厚:中国的人太多了,好像没有人的地方太少了。

同学10:功利主义主要用于政治学当中,在我们处理国家这些事情的时候,主要用功利主义来判断,因为国家的责任就是保障大部分人的利益,有时候难免要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但是我个人在作选择的时候,我可以不这样做。在电车试验中,我作为司机,我肯定会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牺牲。(笑声)

李泽厚:不可避免呢?

七、疯狂的电车:历史的具体的情境

同学16:我觉得在有一种情况之下,我们有可能把胖子推下去,李先生对桑德尔的批判是对的,不能以一个抽象的、先验的原则来说这样的情景都要怎么办,一定要有更具体一点的理由。比如说,五个人里面有我们的亲人,有我们觉得非常重要的人;或我们在一个公共的立场上,比如说政府官员,要进行选择的时候,情景都会不太一样。我的看法是我们讨论这样的问题,确实需要一个特别的情景,比如,那个人是我的亲人,我就有可能把胖子推下去,特别是胖子如果跟我有仇或者他是一个坏人,他在伦理上有可以指摘的地方,这会减轻我的道德的负担。所以并不能抽象地比较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生命,或作一与多的比较,它有各种可能性。

李泽厚:你有可能把那个胖子推下去?

同学16:对。如果某种具体的情境下我可能这样做,但我是用我的意志作选择的。在这种情况下,在道德上我绝对有问题,但我选择去做一个恶人,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出现的。

李泽厚:你为什么要去做恶人?

同学16:一个更根本的看法是我们人在世界上生活,完完全全没有污点的道德纯洁性是不能实现的,有的时候,人向自然求生存本身就有(不纯洁的地方)。

李泽厚:你别提太抽象的,你站在那里,是什么动力使你那样去做?道德首先是讲“应该”,我应该怎么做?为什么应该这么做?

同学16:比如说,有一种情景,我妻子有身孕,是五个人中的一个,我就把胖子推下去,我做这个恶人,为了我跟我的家庭。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

郁振华:他有私情考虑在其中。

同学17:如果我是那个人,在理想的道德环境下,我会把那个人推下去,前提是我没有个人的社会关系,或说我是一个无依无靠、无亲无故的人,在我的所有社会关系缺失的情况下,我会根据我心中当时的(规则)。

李泽厚:为了妻子而杀人,也承担杀人的(被)惩处,你这推理有没有普遍性?你这么做你是出自“应该”,是不是别人也“应该”这么做?

同学17:不是的,我觉得其实只存在于个人与其社会关系的互动中。

李泽厚:那纯粹是你个人的?

同学17:对,这是个人行为,我不知道它是否具有普遍性,但是在情理结构中,我是有根据的,我认为我应该这样做。

李泽厚:那是你个人问题,推和不推就随个人的意愿了。这还能不能成为一个所谓的道德伦理问题?

同学13:李先生,我不讲理论,我讲我将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如果我是一个司机,撞五个人或者一个都可以。像刚才那位同学说的,紧急避险法不是义务,我当时没有想紧急避险法,没有衡量好哪个更有价值。撞死那一个人,对司机来说没有责任,撞到五个人司机也没有责任,因为有紧急避险法来承担。如果我是旁观者,我不会推那个人下去。假如我是那个胖子,我冲出去了,任何一个胖子冲出去了,这是道德的,因为道德是自律的。假如你是一个旁观者,你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自律,那样你就把道德变成他律了。如果我是道德的人,我会自己冲上去。当然,我先说我做不到。但我也绝不会推任何一个人。

李泽厚: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有否规定的职业道德?

同学12:我讲一个小案例。浙江一个空军基地,一架飞机快要失事了,飞行员在杭州上空,他想尽办法飞离市中心,结果摔在离杭州郊区四十多公里我家乡绍兴的一个农村里,压死一家农户的一头猪。请注意,是头猪不是一个人。我们表彰这个空军,他殉国了,说他是道德的选择,是个道德模范。刚才那个女生说,我不会推,问题是在当时,同学们,同志们,只有两条路好选。如果你选择损失尽量少的,我们认为你是道德的选择。

八、疯狂的电车:旁观者与司机Ⅱ

同学18:李先生您好,刚才讲情的具体性,人面对很多选择,很难找到一个普遍性的规则,但是我觉得有一条规则是普遍的:必须选择!你可以选择推,可以选择不推;可以把五个人撞死,也可以把一个人撞死。但是他不选择的话,一定是不道德的。

李泽厚:司机不动是不可能的。这两个选择你选择哪一种?要么撞死五个,要么撞死一个。

同学18:对司机来讲是两种可能,但对旁观者是三种可能。

李泽厚:对,首先搞清楚对旁观者和对司机的是不是一个问题。

同学18:我觉得不是一个问题。

李泽厚:有赞成是一个问题的没有?

同学19:这是经和权的问题。你要行权,但行权的时候它有一套规则、规矩。如果你按照那一套规律来行权,我认为都是道德的。比方说这个人,他如果心理上对一个道德是认同的,他就要考虑到一个行权的过程!在这个行权的过程中,他排除掉个人的私人感情,按照道德原则来作一个行权。

李泽厚:你认为是没有区别的?还有同意有区别的吗?

同学20:我觉得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作这个决策权责(是一样的)。

李泽厚:当然,这个抉择肯定是一样的,假设你是一个旁观者,你推不推这个胖子下去?或者你是这个司机,你怎么办?你作出一个决策,这主要是一种意志力量,你做这个事,为了什么目的?

同学20:司机跟旁观者,他们两个的立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为自己的决策提供理由,都不是道德的考量。

同学21:我觉得是个度(的问题)。比如说是五个人,我是旁观者,我跟他是区分的,但是五百个人,五百万个人,或者说是全世界呢,作为一个人,你就有责任去参与这个选择,这是您经常讲的一个度的问题。而且你也强调过,无论是伦理、道德还是法律,都是为了人类生存而存在的,是在人类生活中不断积累出来的。如果在我们的生存面临一个最基本的威胁的时候,任何人都责无旁贷。

李泽厚:这个问题到此为止。各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不用求得一致的意见。但是这里要讲清楚,假设司机,他应不应该遵守他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里面有没有那么一条,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牺牲少数?好像打仗的时候,是牺牲多数还是牺牲少数。所以,我觉得一个人作为旁观者和作为司机是不同的,一个旁观者遵守的就是一般的社会的规则、道德、法理,假设他把人推下去,那就是杀人,所以一般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会推。因为没有义务或责任去推,伦理学就是讲的义务,讲的责任,讲我应该怎样。司机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假设司机应该遵守尽量避免、减少死伤的规定,他就应该牺牲那一个人。问题是假设那一个人是亲人,怎么办?这是很大的问题。古代舜的父亲杀人,他臣子告上去,他放弃帝位,背他父亲跑了。这得到表扬,是孝顺。书上没有说他父亲杀了多少人,估计杀得不多。但假设他父亲杀了很多人,或者他的父亲就是一个集中营的纳粹军官,那怎么办?中国一方面讲亲亲相隐,另一方面又讲大义灭亲,这就比较复杂。简单地用一个标准来套具体问题是有问题的,它要根据各种具体的不同情境来处理。这就是我的看法。你不能屠杀无辜老百姓,所以南京大屠杀那是严重的罪行,这没有问题,纳粹集中营也是严重的罪行。炸广岛虽然受害的也是老百姓,但不能算严重的罪行。这在美国争议很大,认为美国在道德上对日本人有罪。但具体分析,如果不投,日本人血战到底,代价会更大。为什么有些算,有些不能算?在某种情境下应该怎么做?这是不是能够用一个功利主义标准或者自由主义标准就能够决定?我认为不能。刚才很多同学讲到,用抽象的原则处理具体的事情,这是不行的。假如这点大家同意,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不能用一个非常抽象的一般原则,不管是哪个原则,运用到具体问题上去,其中都会有很多中间环节。重要的就是这些环节。所以我主张要历史地具体地来分析任何一个道德问题。你如果从一个抽象原理马上套到一个具体事例上,我是不赞成的。而所谓不套就是要对一定时空作历史的分析。这一点我不怕人家骂,你说我是马克思主义也好,是什么主义也好,反正我就是主张这个:要历史地具体地分析,而且掌握好度。好像分洪,就要淹掉一部分人,当然事先可以警告,那些人说这是我的财产啊,不能凭空损失啊,但这是不得已的选择。我讲,至善既不是上帝也不是理性,不是天赋人权,也不是人人平等,不是这些东西,人类的生存延续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我觉得功利主义还有意义,特别是在社会措施、治理上,为大局、为绝大多数人着想。这方面我是跟桑德尔相当不同的,因为他首先就批判功利主义。然而在美国,伦理学三大派中,功利主义至今还占着一派。

九、船上杀人案:法律与道德

李泽厚:刚才谈了桑德尔谈的例子,他谈的问题很多,还有代孕的问题,排队的问题,我算了一下,他在Justice《公正》这本书里谈[5]了四十个例子,他那本《钱不能买什么》,全部是例子,我们不能[6]讨论。但是有个例子很出名,即船上杀人的案子。这案例是很早的,他编的教科书Justice:A Reader(《公正读本》)第一章就是这个案子。这本书中译本我没找到。(朱志荣:好像还没有中译本。)还剩下半个多小时了,我们讨论一下船上杀人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判的是死刑,但是,最后女王赦免了他们,他们只服刑六个月。这个决定是为了什么,是功利主义的吗?是自由主义的吗?还是(其他)什么?你们可以发表看法。桑德尔把它摆在第一章,这么重要,休谟、康德也好,约翰·密尔也好,都排在后面。

同学12:人吃人的案件是非常著名的一个案子。我们认为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些人已经脱离了人类社会的文明状态,回归到自然法的状态。洛克认为,根据自然法,每个人都有义务保全自己。当时是大法官制度,有几个大法官还有点崩溃,感到这个案子我没办法办下去。我的理解是,我们认为现在泛道德化了。在极端的情况下怎么办?其实跟刚才撞五个人是一个道理。如果我们在思考道德问题的时候,不去解决问题,最后结局是船上的人全部饿死。刚才那边那位同学也讲了,我们谈伦理道德的时候,实质上是为了让我们人类更好地生存下去,而不是要让我们全体都饿死。

同学22:我有不同意见。虽然就船来说,他们进入了某种自然状态。但是你考虑这些人,除了他们自己之外,还有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需要为存活考虑,但他们也需要考虑他们的行为是否会形成普遍的原则。所以如果我待在船上,我知道没有发生核战争,其他人还活着,那么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吃那个人,因为我知道即便我完蛋了,整个人类还是会延续下去,但是同时我还会尽我所能留下一些记录,我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作了这样的选择,以便后人或者其他人知道这件事情,这个原则可以成为人类普遍发展的原则。当你的前提是只剩下这些人——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女人在。如果为了人类生存延续,我必须吃掉那个人。

同学23:我觉得我们应该顺其自然,不是抽象地从某个观点,比如说自由主义啊,或者从道德、伦理这些角度来谈论这些问题,因为你在现实的具体的情境当中。当然我会从法或者内心的角度考虑吃不吃他。但根本没有必要对这件事进行评判,他可以吃,可以不吃。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把一个孤岛上发生的事情,再拿到社会中来,用法律裁判它,我觉得这就是语境的挪位了,这样会产生痛苦。

李泽厚:四个人,一个快死了,余下三个,有一个不赞成杀吃,但杀后他也吃了,后来要他作证人告发,那他根本不应该去作证,是不是这个意思?

同学23:他可以告发,也可以不告发。我觉得在法律裁判的时候,法律可以不判罪。

李泽厚:你就是认为法官判错了?不应该判?

同学12:我认为,就应该像女王一样赦免,这样才符合(自然状态的情况)。

李泽厚:假设女王不赦免,就从法律上讲。

同学12:我不认为应该判死刑。

李泽厚:那判什么?根据法律杀人者死。

同学12:法律只有在文明社会才能使用!这里已经是脱离人类文明的自然状态,有一个大法官,他的判词里写道,这个案子已经不适合用人类的法律了。

李泽厚:但是刚才一位说的,还是应该判的,他的理由也很充分,你认为脱离人类社会,但最后还是判了,为什么要判?

同学1:这个案子要判,判了之后再赦免,这是两个过程。判罚遵循一个原则,赦免又遵循另一个原则,不能当作一回事。判的时候是遵循比如说法律的尊严,不能杀人或者其他的;它赦免的话,又是从另一个角度,比如说,仁慈。所以我觉得这里应该分开来考虑。

同学13:我觉得这里判和不判都没意义。到了生死关头,我就是要保存自己,难道因为知道我回去要被判死刑,我当时会住手吗?不做,我当时就死掉了,而做了,回去死掉我还有一段时间。(笑声)判刑我就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丝毫起不到警示大家不犯罪的作用。当然了,从个人道德来说,我有恻隐之心,这是道德问题,跟法律无关。

李泽厚:关键是已经提到法院去了,法官必须判。

同学13:那是我倒霉!碰上判我死刑,仅此而已。这个法律的行为不能阻止下一个人犯这个罪。

同学24:我觉得有个方法是可以阻止的,判完之后必须要告诉他们为什么要判,因为当时他们决定吃某一个人的时候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在他们四个人当中,体能确实有不一样,身体羸弱者也确实不能活到最后,但是他们应该事先告诉他,(笑声)如果我们活下来了,我们在内心会宣扬你的道德,你也可以在一种更好的状态下死去。这样他们四个人都得到了某种升华。但是现在只有三个人得到了好处,另外一个死去的人是很痛苦的。如果我在场,我是四个人当中最弱的,牺牲我可以成全大家,我愿意死,但是你必须征得我的同意。

同学13:我的意思是说这是一个道德行为,当然我可以自律,可是法律在这个事情上你觉得有效吗?判完之后,下次遇到同样的情况,难道我不会去吃他吗?

同学24:可以吃他,但我们要大家商谈。

同学13:我觉得法律无非是摆设,除非你这法律不但要杀我,还要夷灭我九族,这个时候我可能考虑我不能吃了,威胁大了,否则你就是把我枪毙甚至或者换个死法,我一会还会吃他的。这时候法律的威慑性失效了,不是说我当时吃他是合理的。

同学24:吃他可以合理。

同学13:我再说一遍,吃他是不合理的,我这么一个自私的人,也有可能放弃吃他,把我自己给人吃,这是有可能的。但是我觉得法律在这个时候已经失去了它的任何威慑力。

同学2:我比较赞同李先生历史地具体地看待这个问题。在船上吃人,是有它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回到文明社会它又突破了我们的道德底线。我想这件事拿到我们今天来说,也许会判,但不会判死刑。实际上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古代,中国都有易子而食的现象,但是即便是在六十年代,也没有判吃人的死刑,我想从人的道德底线来说应该是要判的,但是又不能判得很重,剥夺吃人的人的生命。

同学25:从道德上面来说,他们三个人违背了另外一个人的意愿,因为另外一个人并不认为自己应该被吃掉,他们在道德上肯定是要受到谴责的;同样的,这个案子中,我认为在法律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这样一种环境是非常特殊的,他们脱离了正常的社会。

同学26:即便是在真实历史中,通过吃人的手段存活下来的人,回到文明社会之后,他回忆起这段经历,他会有心灵的创伤,这本身就是代价了,如果再判他死刑,是不是也要考虑他有心灵创伤在里面?

李泽厚:你是说,最后判六个月,有考虑情的因素?

同学26:我觉得有这个考虑。

同学27:这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层面。他们在这个船上的时候,他们的情景、伦理学处境和文明社会不同,所以行动也会不同,当他们回到文明社会,文明社会有一套准则,用法律来裁判,这当中有一个跳跃。我们不应该用文明社会的法则去要求他们。这两个法则有它自己适用的不同的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如果强行用一个去评价另一个,就会形成文明对我们所谓野蛮的侵略的正义性。比如纳粹,比如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他们也认为是文明对于落后的一种拯救,如果要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样危害性就会很大。

同学28:我觉得这里边不愿意吃,吃了之后又去告发的这个人是最道德的,或者说是最值得肯定的一个人。首先是从法律上来讲,他是守法的。他把人吃了,自己觉得是犯了法的,所以他去告了我们这个团伙。从道德上来讲,他在吃人的时候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所以说我觉得这个人是最应该值得肯定的。如果我自己站在那三个人当中,我会选择不吃,让他自己死了,再选择吃还是不吃。

同学29:我觉得这跟当时的历史情况有关系,这事发生在有君主的时候,有赦免的可能,如果是搬到我们现在,我们怎么去判?(李泽厚:这件事发生在1884年。)赦免是偶然性,当时判他死刑是追求一种(公正)。

李泽厚:判了两个人死刑。女王改为六个月刑期。其中一人后移民澳大利亚,始终认为不应判罪。

十、船上杀人案:经验与先验之争

同学29:两个人死刑,遵循杀人偿命的普遍法则嘛。赦免是偶然性,不是一个普遍的东西。放在现在的民主社会,这取决于我们对道德怎么看,它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如果道德是先验的,那么我们追求民主,从民主程序来考虑,可以通过民主投票来决定我们去杀哪一个。然后再民主投票,谁杀这个人。最后法官再民主投票判决杀人的人,全部走民主程序,这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是民主的、先验的。这种民主程序的认同,是先验的问题。(同学30:民主杀人。)对,这是我们社会历史当中一个民主认同的问题。

同学31:李先生在他书中不断强调援情入法、儒法互用的问[7]题,比如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在你考量、判决某个案子的时候,你可以用理性原则,但你要把情的因素加进去,强调情理结构,就不会像他们那样裁决,因为更多地把人情的因素加进去了。所以我觉得对这个案子的话,就我个人来看,我不会判死刑。

同学32:西方法律的陪审团投票,实际上是基于一种习俗,有道德评判在里面,所以它的法律并不是先验的法律条文。

李泽厚:对此有什么回应没有?

同学29:经验和先验是可以互换的。什么叫先验?先验我们最终可以追溯到上帝、宗教上去。但是经验的是什么?经验的是在当大家形成共识以后,形成的制度性实在。我们是有三个实在,物理性实在,制度性实在,技术性实在。如果形成一个制度性实在,人类都认同,对于个体来说,它就是先验的。所以我说就像语言、货币一样,我们现在都认同它。我们的法律来源于习俗,但是习俗经过大家共同认同以后,它对个体来说就变成先验的了。

同学9:我想对先验和经验作一下解释。这对概念出自康德。在康德那里,对先验的理解,可能和您的出入比较大。康德看来,经验和先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什么叫先验呢?先于经验并能为经验所检验的被称为先验。至于你所说的语言、货币,它们已经存在,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固有的东西,但用先验这个词来概括可能有点过了,因为先验这个词是有它的适用范围的。

同学29:对,这是康德的理解,但康德不一定是正确的。

同学9:在经验和先验的界定和区分上,最早或最出名的是康德,我们应该回到公认的康德的意义上来。当然,这并不是说您的观点是错的。

李泽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三个概念,经常混淆,先验、经验、超验(有些人翻译成超绝),这三个词是不一样的。我非常同意这位同学的意见。因为这个词现在一般都是在康德的语境中说的,特别是先验和超验的区别。我们讲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这些到底是属于什么?

同学9:我觉得它不能在先验的意义上说。

十一、结语

李泽厚:这些观念怎么来的?你讲天赋人权,好像有道理。但真的是天赋人权吗?天是什么?西方有宗教传统,到现在为止,大小哲学家,康德也好,桑德尔也好,罗尔斯也好,我觉得他们始终没有背离那个传统,它变成了集体无意识。有些(人)不信上帝的,康德一生好像没进过教堂,他显然不相信有个人格神,上帝,但是,我始终觉得他的学说中有上帝的影子。中国和西方的不同,根本原因在哪里?一个是一个世界,一个是两个世界。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开始,西方始终是有两个世界的,它就有超验,有超越于这个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而且那个世界比这个世界更加重要,这个世界是从那个世界来的,本源、真理也在那个世界。当然我是不赞成有个超验的东西在那里的。所以天赋人权也好,人皆平等也好,这都是在社会中产生的。只有十分钟,还没来得及讨论代孕问题,还有一些类似的问题。我在一篇文章里举过一个例子,假如你有一笔钱,你是养你九十岁的父亲,还是捐给十个非洲儿童?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都是先养父亲吧,尽管他已经九十岁了,活不多久,为什么会作这个选择?我认为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我讲情理结构,情本身是有价值的。这“情”不是指动物本能,而是指人的“情理结构”。一开头我讲过,为什么要把正义改成公正,原因就是用正义的情感性丰富一点,太近中国,不符西方。为什么《回应桑德尔及其他》后面附一个“儒法互用”呢?也是这个意思。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问题怎么展开,西方这方面的学说已经有几百年了,很厉害,影响至今。我们能不能走出一条(自己的路),走出中国特色的道路?我八十年代就讲了,不是因为现在政府提倡我才说的。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能够延续这么长的时间,这是世界上没有的,埃及、巴比伦、玛雅、印加都不行。为什么中国,为什么中国人,能活这么久?我说过许多次,九十年代初,一个美国学生问我说:你们中国人不信上帝为什么还能活这么久?你得有信仰啊,你不信上帝为什么还能够维持这么久?我提出情本体,就是考虑走出一条中国的有自己特色的路。所以我在《伦理学纲要》里面讲了,西方是思辨的智慧,中国是生存的智慧。中国人的血液都是不纯的,都不是pure,每个汉族人都流着很多不同种族的血。我经常举满洲的例子,满洲有它的语言,有它的文化,有整整一套制度,而且是统治阶级,统治了三百年,结果后来姓都改成了汉姓。在北京很多姓金的、姓赵的,都是满族,为什么姓赵呢?赵钱孙李,我第一嘛。再比如,犹太教,现在我们在开封,在扬州,还能找到它的遗迹、后人,这是最难同化的,也被同化了。基督教从明朝就传入中国了,但是在知识分子中没有地位——当然,在农村地下教会很多。其实中国式的基督教,包括我在美国碰到很多留学生,他们信的基督教,也不纯,在知识分子里面,没有成为普遍信仰。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表现为在中国哲学中,伦理学是最主要的。在这方面,特别看你们年青一代、再下一代,能不能做出点东西来。美国现在的Care Ethics,也就是关爱伦理学,希望下次有人讲讲。这是一个时髦,我不是很赞成,但是它有一种观点:你们现在都是男性伦理学,因此你们讲的都是独立性,而我们要讲相互依存。你们讲的都是权利,我们就讲责任;你们讲自由、平等、原子个人,我们就要讲关爱、关心、相互联系。极力攻击男性伦理学,在美国很流行,而且也很出风头,我估计国内也有研究的,这种学说恰恰讲的是情感。但它们能不能成立?它与“男性主义的伦理学”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中国也讲关系主义,中国的关系主义和他们又有什么差别,或者相同的地方?这些都涉及情感,桑德尔与我的根本差异是他不谈情感,情感就涉及心理,政治哲学可以不谈,但伦理学必须谈,因为道德就是你的道德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你的道德心理状况。你的道德来源是同情、移情,就是休谟、亚当·斯密这条线,也包括叔本华。或者你的道德来源是康德的义务论,即道德心理是理性主宰而非情感当头。我来看你并不是因为我爱你,而是因为我认为应该这么做。讨论道德心理,就牵扯到所谓人性问题。道德跟伦理的关系,是因为你有同情心,然后有道德行为,继而成为一种制度,还是先有制度,先有秩序,先有风习(风俗习惯),然后形成你的道德行为,道德心理?是由内到外还是由外到内?这些问题就更复杂了,是下几次的讨论题目,已经十一点三十分了,已经到时间了。你们还有什么意见?

同学33:我们探讨的很多问题都没有最终的答案,但我们很想了解先生最终的看法,不管是探讨电车试验,还是探讨海上杀人,实际上并没有结论。但一个核心人物的思想它可能会给大家某一个方向的引导,让大家往这个方向思考下去。

李泽厚:简单说,你就是要我发表意见?

同学33:对!(笑声)

李泽厚:我的意见我已经发表了。堵电车的问题,若你是旁观者,你当然不应该推他,若你是司机,你要按照规则行事,有时必须牺牲少数,那没办法,你要服从这个法规。我还是赞成康德的意见,法律你应该遵守,不对的话,要设法改正,要批判的武器,不要武器的批判。船上吃人的案例,有同学讲过,按照中国传统,绝不会判死刑,所以我很赞成中国特有的死缓,在这个例子里,死缓也不应该判,所以最后把他赦免了。这不是出于什么功利主义,它就是出于“情”。中国讲合情合理,但是合情不是不讲理,它讲的是超出一般既定法规或法律的更大的理。可见,“情本体”恰恰不是以动物也有的情,而是以人所独有的“情理结构”为体,这才是合情合理。谢谢大家!(掌声)

郁振华:谢谢李老师,谢谢各位。

[1] 李泽厚:《回应桑德尔及其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繁体字),均2014年出版。

[2] 参见《公正》,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5页:失控的电车。主要内容是:一辆电车在高速运行,前方轨道上有五个工人在施工,电车刹车失灵,不远处有一个岔道,岔道上有一个工人。你是选择撞死五个人还是选择撞死一个人。如果你不是司机,而是站在桥上目睹这一情况发生的人,现在有一个胖子在你身边,如果推他下去足以使电车停住,但胖子会死,你是否会推?

[3] 杰克·伦敦(1876—1916),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一生著述颇丰,留下了19部中长篇小说、150余篇短篇小说,以及3个剧本和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里讨论的是他的短篇小说《一千打》:白人戴维·拉森雇佣一个黑人和他一起运鸡蛋去遥远的加拿大的道森,因为他觉得那地方少鸡蛋,运到后一定会发大财。最后,鸡蛋运到了,却全臭了,白人只好自杀。

[4] 这里的“两本书”指桑德尔所著的Justice(《公正》)和What Money Can’t Buy: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s(《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

[5] 指《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中信出版社,2012年版。

[6] 船上杀人案,参见《公正》,第34—37页。主要内容如下:1884年,一艘英国游船米尼奈特号(Mignonette)出海,船上一共有四人,船长托马斯·达德利(Thomas Dudley),水手埃德温·斯蒂芬(Edwin Stephens)和埃德蒙·布鲁克斯(Edmund Brooks),侍者理查德·帕克(Richard Parker)。帕克十七岁,是个孤儿,没有成家。他们在海上遇到风暴,其他三人为了生存,杀了帕克,并且吃了他,后来得救了。回到英国后,被以杀人罪起诉,这一案子引起了巨大争议。

[7]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是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还可以用《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第二课:道德心理结构:意志、观念、情感

一、开场

杨国荣(主持):我一直说,在当代中国哲学界,真正形成自己体系的哲学家,我们只能说有两个,一个是我们哲学系的奠基者冯契教授,另一个则是李泽厚先生。这两个人的思路很不一样,冯先生的很多观点,李先生未必同意,但是这并不妨碍两者都是真正具有创建的哲学家:不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哲学家。李先生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我感觉既有历史感,也有理论的洞见。我常常讲,哲学的问题需要点破,而不是在外面绕圈子,李先生对哲学上很多重要的问题,不管是历史的还是哲学理论方面的,都真正能做到点破,而不是在外面云里雾里地绕,这是他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所以读了李先生的书以后往往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是我阅读的一些真切感受。说起这一次的来访,我也是一个始作俑者,尽管这个形式是我们后来逐渐拟定的,但大概从2009年开始,我每年都在邀请。因为各种原因李先生一直没有来,今年终于成行,而且我们这个形式非常好,本来我的意思就是随便聊聊,这一次又是这样一个讨论班的形式,那就是更学术化一点,更便于李先生思想的进一步讨论。需要抱歉的是,本来李先生的第一次讲座,我就应来主持,但因外出,未能赶回来。既有失敬之处,也错过了一次聆听机会。

李先生的思考和创造一直没有中断过,好多年以前他就说要封笔了,但是封笔之后还是一本一本的大作不断问世,所以我想他以后还是会贡献出许多创造性的思想,我们这次讨论班也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下面我也不多说了,我们抓紧时间转入课堂讨论。

李泽厚:谢谢!(掌声)不要鼓掌,我是最不喜欢仪式性的活动,谢谢你(指杨国荣)的讲话,但对你提两点要求:第一点,跟上次郁振华一样,我有时要窃取你主持人的权力,(笑声)我有时候要请这个或是那个同学发言或停止发言……

杨国荣:按照契约论,我让渡我的权力。(笑声)

李泽厚:第二点,你是伦理学专家又是哲学家,你应该参加讨论,而且予以指导。(杨国荣:我跟学生一样。)(笑声)

昨天挺热闹的,大家提出了许多问题和不同意见,但我向来是个怀疑派,会怀疑大家是不是把讨论班只当成个热闹场景。大家回去以后是否会想:到底得到了什么,有什么收获?上这个课好像茫茫然?听了之后到底有什么收获?我明确了什么问题?或者对我哪点有启发?有还是没有?摇头点头都可以。(笑声)你不摇头也不点头,就是中间派,那就麻烦了,这个课还值不值得上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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