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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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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兰克·鲍姆

出版社: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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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滴答人

绿野仙踪――滴答人试读:

绿野仙踪――滴答人

美国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之一,被称为美国版的《西游记》。

[美]弗兰克·鲍姆 著

熊亭玉 黄曦 译

廖国强 审校

谨以此书献给路易斯·F·哥兹乔克,他甜美精致的音乐道出了仙境的真谛。(注:路易斯·F·哥兹乔克是美国作曲家,为音乐剧《奥兹国的滴答人》谱曲。)

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

致读者:

去年我写的童话《奥兹国的补丁姑娘》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这就让我确信我亲爱的读者们喜欢奥兹国系列故事,一个小女孩给我写的信里说它们“最最好看”。因此,我写了这本书,一个奥兹国的新故事,里面有个崭新的人物,安恩·索福斯,她是奥格布的女王。在书里,滴答帮助她征服了我们的老相识诺姆王。书中还讲述了贝蒂·罗宾的故事,她经历了重重历险,最终抵达了神奇的奥兹仙境。书中还有好多新的人物,好多从未讲述过的历险经历。

孩子们在写给我的信中还强力要求我写一个新故事,要让特洛特和比尔船去奥兹国见多萝西和奥兹玛。孩子们还认为亮纽扣应该认识幸运的噢啾。亲爱的孩子们,这些事情我都得通过“无线电报”和多萝西商量商量,“无线电报”是我和奥兹国人们交流的惟一途径。当我在这头就这件事询问她的意见时,她的答复是:“难道你还没有听说吗?”我回答说:“没有哇。”于是多萝西又通过“无线电报”传来消息说:“嗯,那我过段时间就讲给你听,然后你就可以写成书给孩子们看了。”

所以,只要多萝西遵守诺言,我可以再写一本奥兹国的故事,到时候大家就会发现所有的人物都会聚集着名的翡翠城。同时,我想对我的小朋友们说,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写的书的喜爱,也非常感谢你们经常给我来信,信写的很好,读起来很愉快。我的小朋友的人数以每年好几千的速度增加着,我可以的肯定地说,在美国,我拥有的小朋友读者的数量不逊于任何当代的故事作家,这一点我深感骄傲幸福。

莱曼·弗兰克·鲍姆,写于1914年,加利福利亚,好莱坞的“奥兹小屋”。

目录

致读者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刘荣跃编译

第一章 安恩的军队

第二章 走出噢噶布

第三章 行军路上遭遇魔法

第四章 惊涛骇浪中的贝蒂

第五章 玫瑰花驱逐避难者

第六章 寻找失散弟弟的长毛人

第七章 珀丽可怜的处境

第八章 滴答解决了难题

第九章 拉格多大发脾气,轻率鲁莽

第十章 坠落管中,可怕极了

第十一章 来了很多的精灵

第十二章 可爱的光芒女王

第十五章 不怕危险的奎克斯

第十六章 调皮的诺姆人

第十七章 悲惨的转变

第十八章 一场机智的征服战

第十九章 卡里克国王

第二十章 奎克斯悄然隐退

第二十一章 害羞的弟弟

第二十二章 友善的吻

第二十三章 鲁戈多改邪归正

第二十四章 多萝西很开心

第二十五章 爱的土地

主编简介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一)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生于纽约州。父亲是个桶匠,后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开采石油并发了财。鲍姆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大庄园里度过的,从小喜欢写作。他做了父亲以后,常常回忆自己童年时代所听过的故事。他觉得那些故事枯燥沉闷,讲的尽是些令人讨厌的道德和训诫的内容。他自己构想出一些听了使人愉快的故事,同时把儿歌改编成故事。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后又出版一本小诗集和一本儿歌《鹅爸爸的书》。这本书附有精美的插图,全由他的朋友艺术家W·W·邓斯洛绘制。此后又出了3本韵文诗和短篇小说。

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我们听说过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生平吗?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莱曼·弗兰克·鲍姆是个迷人的人,过着趣味横生的日子;有着险象环生的经历,时而欢歌笑语,时而痛哭流涕,一如故事中漫游仙境的人物。毫无疑问,《绿野仙踪》已经成为很多人心中最喜爱的影片之一。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我们不妨探询一下这个神秘的幕后者,让读者了解这位曾经被自己作品改编成的电影的光环遮住了的人。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因为喜欢弗兰克(直率)这个名字,他从来不使用过莱曼这个名字。他生来身体孱弱,胆小而害羞。由于心脏问题,他不能参加任何体力运动,于是他常常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与梦中的玩伴们嬉戏。在他的一生里,健康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成为伴随他生平的重要因素,尽管如此,他的创造力,他的动力和才能却丝毫没受影响。

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的最爱。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

弗兰克充满了白日梦似的幻想,为了使他克服掉这些不切实际的举止,他的父母决定把他送到一所严格的军事学校。这一决定很不明智,弗兰克异想天开的本质不但没有改变,他的心脏病反而因此而发作,或者可以说他的精神因此而崩溃(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一种病)。在此之前,弗兰克总是在家自学。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因为他不能适应军团式的作息表和残酷的体罚。当父母意识到上军校对他和他的身体的负面影响如此大时,他们同意他从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肄业,并从此培养他的创造力。

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他爱好广泛,其中之一是养鸡。在父亲和弟弟的帮助下,他养起了当时很流行的彩色红冠青脚鸡,不久就因此获利:弗兰克又创办了一本新杂志《家禽档案》;他的第一本书于1886年问世,名叫《红冠青脚鸡:有关不同种类的红冠鸡的交配、饲养和管理》。

弗兰克一生爱好广泛,他尝试做的事情几乎件件成功。他最有影响力的爱好是戏剧,这是他少年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爱好,一生钟爱不已。他认真对待表演,认为表演是艺术。“当他观看演出时,他仔细研究演员的演技。他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在父亲的资助下,他组建了‘莎士比亚剧社’”。年轻时的他总是以想象自己是个演员为乐。在与纽约的阿尔伯特·M·帕尔马联盟广场剧社的合作中,他体会到了舞台的滋味,并取了笔名路易斯·F ·鲍姆和乔治·布鲁克斯。他的父亲本杰明·鲍姆,这位拥有纽约和宾西法尼亚成片剧院的人,也许看出了儿子对戏剧的激情和热爱,于1880年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所有剧社的经理。在他证明自己的确能够胜任之后,父亲把剧社交给了他。弗兰克对戏剧的渴望被激起,在了解了观众喜爱什么样的戏剧之后,他决定亲自创作剧本。他的《阿伦的女仆》大获成功,“剧本、音乐和台词都出自这个名字——这个专为舞台表演而取的名字。这部戏剧取材于苏格兰小说家威廉·布莱克的小说《舒勒公主》。”弗兰克不仅担当领衔主演,而且是该剧演出公司的经理。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总的来说,这部戏剧的评价是积极的,弗兰克对戏剧的激情火焰被这火花点燃了。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

当时看来,鲍姆家的希望应该在中西部,他于是决定再做一次搬迁……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在多年的经济拮据的日子里,弗兰克一直保持着难能可贵的乐观向上。1893年,芝加哥举办“世界哥伦比亚博览会”,这是个谋职的好去处。弗兰克先找了个晚报记者的职务,但是薪水太少,他又谋了一份为匹特金-布鲁克斯瓷器公司做推销员的工作。在茂德和弗兰克分开的几周里,茂德的母亲马蒂达会来帮忙。马蒂达有几次听到女婿给孩子们讲故事,虽然她并不看好弗兰克这个女婿,但她敬重并鼓励他的讲故事的禀赋。她告诉弗兰克把这些故事写下来,拿去出版。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鲍姆在介绍《绿野仙踪》时说:“是想象力使我们有了蒸汽机、电话和汽车,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先被想象出来才会变成现实。所以,我相信梦想,白日梦般的梦想会把这个世界带到一个更美好的境地。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会成为富有想象力的大人,这些大人最有潜力从事创造和发明,从而促进文明的发展。一位卓越的教育家告诉我,童话故事对于启发年轻人的想象力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我坚信这一点。”旅行时,弗兰克从不让灵感溜走,相反,他会在旅馆找张碎纸片或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记下来。

在芝加哥期间,弗兰克与自己早年的报业生涯中加盟的芝加哥媒体俱乐部保持联系,向当时的着名小说家欧佩·雷德谈到自己正在写《鹅妈妈的故事》,想找一个出版商。通过欧佩·雷德,他认识了威-威廉姆斯出版社的C·L·威廉姆斯。1897年,鲍姆和插画家M·帕雷什合作出版了《鹅妈妈的故事》。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弗兰克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他经常流鼻血,胸痛。一位心脏病专家劝他找个相对稳定的差使,别再做游动性的工作了。他吸烟的恶习对他虚弱的身体恐怕没什么好处,但他从没因此而放弃过。

鲍姆曾与威廉·W·邓斯洛经常合作,邓斯洛总是到他家,两人一起为诗歌配画。他们的第一次正式合作是1899年出版的《鹅爸爸的书》,这本书一出版就大获成功,成为该年度最畅销的儿童书。《芝加哥论坛报》于1900年六月报道说:“全年的《鹅爸爸的书》创下了全美青少年书目销售之最。”鲍姆终于走对了路子,对比以前各行各业的尝试,这次的成功更加甜蜜。最好的消息要数鲍姆曾经为之效力的匹特金所说的一句话:“为我们效力的鲍姆就是热销中那本书的作者”。这本书非常畅销,书里的一些诗句被谱了曲,制成了《鹅爸爸之歌》。鲍姆的故事和邓斯洛的插图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搭配,鲍姆的初衷得以实现。《鹅爸爸的书》的收益使鲍姆一家有了好几次到密歇根湖畔的马卡塔瓦公园度夏的机会;他们在那里买了度假别墅,鲍姆用作品中的角色为其命名“鹅之迹”。屋里的一切家具都是弗兰克亲自做的:大摇椅、老爷钟、小书橱等等。弗兰克和自己的作品如此水乳交融,他在自己家的木器和玻璃器皿上都雕刻印制了鹅的图案。自打他的面瘫恢复后,命名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的狗叫做“托托”,加利福尼亚的家叫做“绿踪”,都取自他的最着名的作品《绿野仙踪》。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他以E·V戴恩为笔名写的《简婶婶的侄女》在青少年女生中广为流行。

鲍姆生前一直以“奥兹国皇家史学家”着称,他去世后,R·P汤普森被冠以此衔继续写作。1905年,人们觉得奥兹国的不是还不够多,于是创刊了一份小报纸《奥兹都市报》。《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怀着复杂的情感,我又一遍欣赏了《绿野仙踪》,但愿鲍姆了解他的书对于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我即使在今天,笔者也从网上和外文书店了解到和看到鲍姆的“奥兹国童话”系列仍在不断地热销着,印制精美。孩子们喜欢他那些充满神奇想象、故事性强和不乏优秀思想的书籍。这是因为,真正的好书是永远也不会过时的。]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着名童话(之二,压缩版)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着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此后出版了一系列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锡樵夫》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着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锡樵夫、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最喜爱的作家。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第一章安恩的军队

“我才不呢!”安恩大声嚷嚷,“我才不扫地呢,有失我的身份。”“可是总得有人扫呀,”安恩的妹妹萨莉回答道:“都快在灰尘里蹚着走了。你是老大,家里你说了算呀。”“我是奥格布的女王,”安恩非常的骄傲,“可是”,她叹了口气,“我的王国是奥兹仙境里最小最穷的。”

一点没错,这个名叫奥格布的小村庄,坐落在奥兹仙境一个很偏远的角落,群山之中,高山之上。村庄里的村民们,过着幸福满足的日子,从未想过要走出大山到热闹的地方去。他们知道,在璀璨的翡翠城里有位美丽的公主叫奥兹玛,是奥兹仙境的统治者,当然也是他们小山村的统治者。然而奥格布淳朴的村民们从未觐见过公主殿下。他们有自己的女王,这个女王不是君主,只是荣誉的象征。奥兹玛公主允许仙境各处有自己的国王或是女王什么的,可是整个仙境的君主是翡翠城里这位可爱的公主殿下。

以前奥格布的国王是一个叫乔尔·肯姆可弗·索福斯的人,多年来一直打理小山村的各种杂务,处理邻里纠纷,告诉村民什么时候该种白菜了,什么时候又该腌洋葱了。但是国王的妻子嘴巴尖刻,对国王,自己的丈夫毫无敬意。一天晚上,乔尔溜上山路永远地离开了奥格布。女王等了几年也不见丈夫回来,决定出发寻找,于是让自己的大女儿安恩·索福斯做了女王。

安恩倒还没忘记自己的生日是那天,因为要过生日嘛,开派对,吃好吃的,尽情地跳舞;但是她已经记不得自己是过第几个生日了。在长生不老的仙境里,记不住自己的年龄也没什么可遗憾的。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奥格布的安恩女王是到了该做果冻的年龄了,姑且就这样认为吧。

可是她才不做果冻呢,家务事能不做就不做。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丫头,一想到自己的王国又小,臣民又笨又不思进取,就恨得牙痒痒。她常常想,自己的父母走出了大山,在奥兹仙境里到底怎么样了;父母一去不返,安恩就疑心他们是过得更好所以不回来了。萨莉不肯扫宫殿里起居室的地,安恩当然也不肯扫,她对自己的妹妹说:“我要离开这儿。这个奥格布王国傻透顶了,我受够了。”“要走尽管走好了,”萨莉回答道:“想离开这儿,你也够傻的。”“我怎么傻了?”安恩问道。“奥兹仙境是奥兹玛的领地,在那儿你什么都不是,而在这儿,你是位女王。”“哦,说的好!女王!?王国里只有十八个男人、二十七个女人、四十四个孩子!”“不错,这儿当然比不上奥兹仙境的人多了。”萨莉笑了:“那你干脆组建个军队把他们都给征服了,做奥兹仙境的女王好了!”萨莉一番嘲弄,想要激怒安恩。她朝着自己姐姐做了个鬼脸,跑到后院的吊床上晃悠去了。

听到萨莉的嘲弄,安恩没有生气,反倒有了念头。她想起人们都说奥兹国是个和平的国度,奥兹玛不过是个丫头片子,统领国家以温柔着称,大家爱她,所以臣服于她。连奥格布的人都知道奥兹玛的军队里只有二十七个优秀军官,他们军服很炫目,可是都没有武器,因为没有用武之地。 以前军队里除了军官外还有个列兵,但是奥兹玛后来任命他为总司令,还收了他的枪,怕走火伤人。

只要有一支军队,就可以征服奥兹国,取代奥兹玛做君主,安恩越想越觉得有把握。征服奥兹国后,还可以征服全世界,然后再想办法去月球,征服月球。安恩天性好斗,不喜欢平静生活,喜欢惹是生非。

只要有一支军队,所有的梦想就可以实现。她在心里把奥格布王国里所有的男人仔仔细细数了个遍。没错,的确是十八个人。庞大的军队是没有指望了。如果突袭奥兹玛公主手无寸铁的军官,自己的手下也许会轻轻松松将他们降服。 “温柔的人儿总是惧怕那些咆哮的人。”安恩说服自己,“我不希望有人流血,看到血我可受不了,只有晕过去的份儿;但是如果我们恐吓恐吓,亮亮武器,我敢肯定奥兹国的人肯定会在我面前双膝跪地,举手投降。”

奥格布的女王将这番理论重复上几遍后,终于下了决心要大胆博上一把。“困在这个破地方,成天扫地、还要和妹妹吵架,烦透了”她思忖道:“我得博一搏,能赢得多少是多少,怎么都胜过呆在这儿。”

说干就干,她立即着手组建军队。

碰到的第一个人是苹果乔,之所以被称为苹果乔是因为他拥有一个苹果园。“乔,”安恩说道,“我要去征服世界,我的军队需要你。”“别求我做这样的蠢事,我肯定得礼貌地回绝女王陛下您的。”苹果乔说道。“我可没想求你。我是奥格布的女王,这是命令!”安恩说道。“既然这样,我就不得不从命了。”乔神情忧伤,“但是您得考虑下哦,我是位举足轻重的公民,因此我有权成为高级军官。”“我会任命你为将军。”安恩许诺道。“有金色的肩章和佩剑?”“那是自然。”女王说道。

接下来女王又去找另一个人,名叫圆面包乔,因为他的果园里结的都是各式各样的全麦面包,白面面包,冷的热的都有。“乔,”安恩说道:“我要去征服世界,你得入伍,这是命令。”“绝对不行!”他惊讶万分,“面包就要熟了,采摘需要人手。”“让你的妻子和孩子摘好了。”安恩说道。“女王陛下,我可是重要人士呀!”他抗议道。“鉴于此,我将任命你为一名将军,佩戴金色镶边的三角帽,胡须卷卷,还有叮当作响的佩剑。” 安恩许下承诺。

虽然很不情愿,他还是同意了。女王继续往前走,到了下一座农舍。蛋卷乔住在这儿, 有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果园出产冰激凌蛋卷,好吃的不得了。“乔,”安恩说道:“我要去征服世界,你必须入伍。”“请您原谅,”蛋卷乔说道:“作为士兵,我实在太逊了。多年前我妻子就将我完全征服,说到打仗,和我相比,她可是把好手。把带她走吧,女王陛下,我会对您感激不尽的。”“我的军队只要勇猛的男性,无畏的斗士,”安恩断言道,目光严厉,直视面前这个温和矮小的男人。“那您会把我妻子留在奥格布?”他问道。“当然,而且你会是位将军。”“那我去,”蛋卷乔说道,于是安恩继续往前走,来到了钟表乔的农舍,钟表乔的果园里长满了钟表树。这家伙最初坚持说自己不肯入伍,但是女王安恩许诺他将军的军衔后,他也就不再坚持了。“您的军队里有多少个将军?”他问道。“到现在为止,四个了。” 安恩回答道。“军队里有多少人马?”他又问。“我的打算是奥格布十八个男人都得入伍。”她回答道。“那四个将军也就够了,”钟表乔煞有介事地说道,“我建议陛下您任命其他的人为上校。”

安恩本想把这个建议执行到底。她接下来见到了四个人,分别是李子乔,鸡蛋乔,班卓乔,奶酪乔,他们的名字都源于各自果园的出产;这四个人都被任命为军队的大校。可是接下来遇到的第五个人钉子乔说,在奥格布军队里将军、大校的军衔一点都不稀罕,他更中意少校。所以钉子乔、蛋糕乔、火腿乔还有长袜乔这四个人被任命为少校,再往下数四个人,三明治乔、挂锁乔、圣代乔、纽扣乔被任命为上尉。到了此时安恩女王倒是为难起来了,整个奥格布只有两个人没有入伍了,如果任命这两个人为中尉的话,加上四个上尉,四个少校,四个大校,四个将军,自己的手下会相互猜忌,兴许还会出现叛乱,逃兵的现象。

余下的两个人中,糖果乔说什么都不肯入伍。安恩许诺也好,威胁也好,怎么也说不动糖果乔。糖果乔一定要留在家里收获果园里的杰克逊糖球、柠檬糖、夹心糖、巧克力奶油糖。而且他还种有大面积的玉米花生糖和奶油爆米花,都要收割脱粒。他可不愿意为了征服世界让糖果收成烂在地里,奥格布的小孩会失望透顶的。

糖果乔顽固不化,女王安恩也只好由他去了,自己来到了奥格布第十八位,也是最后一个男人门前。他的名字是锉刀乔,他有十二棵长着各式各样钢质锉刀的果树;此外他还有九棵书本树,树上能结出精选故事书。也许大家没有看过长在树上的书是什么样子的,我得说明一下。这些树上的故事书外壳很大,绿色的,熟透后,就会变成深红色。这个时候摘下来,剥掉外壳,就可以读故事了。如果摘得过早,那么故事的内容就会让人觉得无趣迷糊,而且错字连篇。如果熟透了再摘,那么故事不但有趣,文字还优美动人。

锉刀乔赠书给愿意读书的人,可是奥格布的居民对阅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在书烂掉之前,他只好自己读。大家也许知道,树上摘下来的书,只要有人阅读过,上面的文字就会消失,树叶也会枯萎消失——这也许是树上长出的书最大的缺点吧。

锉刀乔是个头脑聪明,野心勃勃的家伙,得知安恩女王的来意后,坦言征服世界是超赞的想法。同时他也提醒安恩注意,他远比军队里其他人出色,所以他不愿意做什么将军、上校、少校、中尉的,请求女王赐予他做列兵的荣誉,军队里唯一的列兵。

这个想法,安恩一点都不喜欢。“我讨厌我的军队里有列兵,”安恩说道;“列兵太普通不过了。我知道奥兹玛公主曾经有过一个列兵,但是后来被任命为总司令了,这就充分说明了没必要有列兵。”“奥兹玛的军队又不作战,”锉刀乔回答道;“但是您的军队,为了征服世界,得疯狂地作战。 我在书里读到的总是列兵冲锋陷阵,而军官们都胆小如鼠,不敢面对敌人。而且,您那么多军官总得有个手下,发号施令也得有人听,这才合情合理呀。因此,我将是那个听从命令的人。我渴望浴血奋战,奋勇杀敌,成为英雄。到那时回到奥格布,我就把小孩手里的玻璃球都收缴了,熔化后给自己铸个雕像,供所有的人敬仰。

安恩对锉刀乔很是满意。她要干一番大事,正需要这样的勇士。锉刀乔又说自己知道哪有棵火枪树,马上就要去摘只最大、最熟的火枪来。听他这么一说,安恩顿时觉得多了好多胜算。

第二章 走出奥格布

三天之后,奥格布的威武之师在皇家宫殿的广场集合。十六名军官身着华丽军服,还有锋利闪亮的佩剑。锉刀乔从树上摘得火枪,虽然不是大型武器,可是这个惟一的士兵看起来气势汹汹,他的指挥官们心里都怕他。

女人们在那儿抗议安恩女王,说她无权将自己的丈夫父亲从身边带走;安恩命她们住口,对这些女人而言,这是有史以来最难以执行的命令。

女王出现在自己军队面前,绿色制服,金色镶边,肃穆华丽。她还戴了顶绿色的士兵帽,上面插了根紫色的羽毛,看起来皇家气派十足,除了她的军队外,奥格布的每个人都为她的离开而高兴,她的军队很难过,难过是她怎么不一个人离开。“列队!”她声音尖细。

萨莉从宫殿的窗户探出半个身子,笑了起来。“我相信你的军队逃跑肯定比打仗在行!”“那是自然,”圆面包将军无不自豪地回答道:“我们可不是去自寻麻烦的,我们要的是战利品。战利品越多,仗打得越少,我们就越喜欢这份差事。”“至于我嘛,”锉刀说道;“我更喜欢战斗厮杀。要想成为英雄,惟一途径就是征服。所有的故事书上都说要征服,最简单的途径就是战斗。”“这样想就对了,我勇敢的士兵!”安恩接着说道。“战斗就是征服,征服就是拥有战利品,有战利品就是成为英雄。有这样的雄心壮志,世界就是我的!再见了,萨莉。我们会衣锦还乡的。将军们,出发吧!”

女王这一声令下,将军们直起腰板,挺起胸膛,飞快转动手中亮闪闪的佩剑,对着大校们吼出了指令:“前进!”

接着大校又对少校大声下令:“前进!”。然后少校又对上尉吼了一嗓子:“前进!”。最后上尉对着列兵一声尖叫:“前进!”。

于是锉刀乔扛起了枪,踏步前进,所有的军官们都跟在他的后面。女王安恩跟在最后面,喜滋滋地看着自己雄壮的军队,同时疑惑自己怎么不早点决定去征服世界。

就这样队伍浩浩荡荡地从奥格布出发了,走上了通往可爱奥兹仙境的窄小山路。

第三章行军路上遭遇魔法

奥格布的军队,在野心勃勃的安恩女王带领下,一心要征服奥兹仙境,奥兹玛公主对此是一无所知。奥兹国的这位美丽的君主为自己臣民的幸福操劳,根本就没有时间想到安恩·索福斯,当然也想不到她图谋不轨。但是有个人时刻都扞卫着奥兹国的和平幸福,她就是这个王国的御用女巫,善良的格琳达。

翡翠城里奥兹玛议政说事;翡翠城的最北面坐落着格琳达的魔法城堡,城堡里有一本神奇的魔法记事本,不管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立马就能在魔法书里找到记录。

大事小事在这本书里都有记录。一座城市烧毁了,格琳达知道。小孩气得直跳脚,格琳达也能从书里知道;

这位女巫每天都会翻阅她的魔法书,所以她当然知道奥格布的女王,安恩·索福斯,愚蠢地纠集了一支十六个军官一个士兵的军队,要来侵略征服奥兹国。

有善良女巫格琳达的支持,还有奥兹国大法师的协助,再强大的军队也不是奥兹玛公主的对手,这两位巫师可是奥兹玛公主的铁杆朋友,所以安恩的军队完全造不成威胁。但是吵架也好,打仗也罢,破坏奥兹国的安宁总归是件憾事。格琳达没有向奥兹玛或是其他人提及此事。她只是走进自己城堡里一个叫做魔法室的大房间,施展魔法,顿时奥格布通往奥兹仙境的山路变得扑朔迷离。结果就是当安恩和她的军队走出山隘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进入奥兹国,而是到了一个被无形障碍隔开的邻国。

在奥格布人踏入这片土地的那一刻,他们走过的山路就消失在背后,就是想要返回奥格布村庄也不可能了。周边的景象实在是让他们迷惑万分,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他们中谁也没有到过奥兹国,所以过了好长时间才醒悟过来他们根本就不在奥兹国,而是一个陌生的国度。“没关系了,”安恩说道,尽力掩饰自己的失望:“我们是出来征服世界的,这儿当然也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一路征战,常胜不败,假以时日,总会碰上奥兹国的;在到达奥兹国之前,我们不妨碰到什么国家就征服那个国家好了。”“女王陛下,我们已经征服这个国家了吗?”蛋糕少校急切地问道。“那是肯定了。”安恩回答道,“我们还没有碰到任何人,只要碰到了,就尽管告诉他们,你们已是我们的奴隶。”“然后我们就可以抢走他们所有的财富。”苹果将军接着说道。“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有财富,”锉刀列兵反驳道:“但是我希望他们会拼死一战。和平占领一点意思都没有。”“不用担心,”女王说道:“只要我们能打,敌人打与不打都行;也许敌人立马缴械投降,我们会觉得更为舒心吧。”

这是一片贫瘠的土地,行军在此让人很不愉快。几乎找不到什么吃的东西,随着军官们的肚子越来越饿,他们的情绪也越来越烦躁。要是找得到回家的路,好多军官怕是都做了逃兵,可现在奥格布人无望地迷失在陌生的国度,比起四分五散来,大家觉得待在一起还是要安全点。

女王安恩的脾气本来就不好,现在她和自己的军队一道步伐沉重行军崎岖的岩石上,一路走来,一个人影不见,掠夺无望,她变得易怒刻薄。她训斥自己的军官,结果军官们也开始出言不逊。其中有几位不忠之臣毫不客气,直接就叫她闭嘴。其余的人则指责她将他们领入困境。悲悲惨惨三天之后,每个人都在怀念自己远在奥格布漂亮山谷里的果园。

锉刀乔,这几天下来,果然是与众不同。经历的困难越多,他越是兴奋,军官们连声叹息,他却是吹着欢乐的口哨。他快乐的天性极大地鼓舞着安恩女王,没多久,安恩就不怎么和他的长官商量事宜,而是咨询他了。

苦苦征途的第三天当头,他们第一次遇险。这天晚些时候,天空突然暗了下来,钉子少校惊呼道:“一团浓雾向我们袭来!”“这应该不是什么浓雾。”锉刀饶有兴致的看着逼近的烟雾,“在我看来这更像是鸾客喷出的气体。”“什么是鸾客?”安恩惊恐地四处张望。“可怕的怪物,胃口惊人。”列兵回答道,脸色比平时苍白了些。“我没见过鸾客, 但是我在书上读到过,我果园里的故事书。如果真的是这个可怕的怪物的话,我们怕是没有希望征服世界了。”

听了这话,军官们更加地焦虑,把士兵围得更紧了。“这东西什么样?”其中一个问道。“我只在一本书里看见过鸾客的插图,可是很不清楚,”锉刀说道:“那本书摘下来的时候还没有熟透。这种动物可以像鸟儿一样飞翔,鹿子一样奔跑,鱼儿一样游泳。它的体内燃烧着一团火,它吸入的是空气,喷出的是浓烟,所到之处,遮天蔽日。一百个人加起来也没有它体积大,只要是活的东西,它都要吃。”

军官们吓得瑟瑟发抖,发出哀嚎。锉刀想要让大家振作起来:“正在逼近我们的东西也许不是鸾客呀。大家不要忘了,我们是奥兹仙境的奥格布人,杀不死的。”“可是,”纽扣中尉发话了:“如果鸾客逮住我们,嚼成碎片,吞下去,又会怎样呢?”“那每个碎片都是活的。”锉刀断言道。“说这话没用,”班卓琴上校哀嚎道:“汉堡牛排就是汉堡牛排而已,管它活的、死的。”“都说了,可能不是鸾客呀,”锉刀坚持说道。“等烟雾靠近点,我们就清楚了。如果闻起来没有味道,就是浓雾;如果有盐和胡椒的味道,那就是鸾客,我们就得准备好一场恶战。”

所有的人都恐惧地盯着这团烟雾。没多久这团烟雾就到了跟前,将他们吞没其中。每个人都张着鼻孔嗅着气味,每个人都闻出了盐和胡椒的味道。“是鸾客!”锉刀列兵大叫一声,那十六位军官发出一嗓子惨叫,齐端端地倒在地上,痛苦地扭动哀吟。安恩女王勇敢些,一屁股坐在了岩石上,脸朝下,心扑扑乱跳。而锉刀以战士该有的冷静端枪,上膛,严阵以待,准备抗敌。

现在四周一团漆黑,浓烟遮天蔽日,根本看不见落日的光芒。在黑暗之中,有两个圆圆亮亮的红色球体,锉刀立刻想到,没错,肯定是怪物的眼睛。

他举起枪,瞄准,射击。

枪里面上了几发子弹,来自奥格布上好的子弹树,全都货真价实。子弹飞向怪物,击中了,怪物怪声狂叫,拍动翅膀,轰然倒下,正好压在十六个军官身上,军官们凄惨的叫声顿时震耳欲聋。“哎呀呀!”怪物呻吟道:“看你拿枪干的好事!”“我看不到,”锉刀回答道:“你喷出的浓烟害得我什么都看不到!”“别找借口说是你不小心,”怪物无助地扇动翅膀,继续埋怨道,“拜托也不要说你不知道枪是上了膛的!”“我就没打算这样说,”锉刀回答道:“子弹击中有这么疼吗?”“一颗子弹打碎了我的下巴,害得我张不开嘴。没听出我说话的声音刺耳沙哑吗?我现在是咬着牙说话呢。还有颗子弹打伤了我的左翅,飞也飞不起来。还有颗子弹击中了我的右腿,走也走不动。你放枪也太不小心了,没见过你这样的。”“你能稍稍抬一抬你的身体不?压着我的长官们了。”锉刀请求道。“听听他们的叫声吧,你这么重,快把他们压扁了。”“压扁才好呢,”鸾客咆哮道:“我就是想把他们都压扁了,我脾气就是不好。要是我张得开嘴,我把你们都吃了,就算天气热,胃口不好也吃得下的。”

一边说,鸾客还一边左右晃动着自己庞大的身躯,要压扁人,这样来得更容易。可是这么一晃,倒把自己晃一边去了,这十六个军官刺溜爬起来,抱头鼠窜,跑掉了。

锉刀列兵是看不见军官人的,可是听他们的声音,他判断这些人是逃脱了,所以不再担心他们。“请你原谅,我得说声再见了。”他对鸾客说道。“我们得继续我们的征程,不得不离开你。如果你死了,请不要责怪我,我完全是出于自卫才向你开枪的。”“我死不了的。”怪物回答道:“我是有魔力的。但是请你不要离开。”“为什么不?”锉刀问道。“用不了一个小时,我的下巴就可以愈合,到时候我就可以吃了你。我的翅膀一天之内就会愈合,而我的腿一周的时间也就好了,到那时我就会恢复如初。你开枪击中了我,让我很是不爽,你就该待在这等我张得了嘴吃了你,这才公平。”“我不敢苟同,”列兵坚定地回答道。“我和奥格布女王有约在先,要帮她征服世界。我可不能让一只鸾客吃掉而违背了诺言。”“哦,这样就另当别论了。”怪物回答道。“既然和别人有约,那我就不扣押你了。”

鸾客还在那儿拍打翅膀,声声叹息。锉刀在黑暗中摸索一番,抓住了女王的手,牵着发抖的女王离开了。四周一团漆黑,他们在岩石上跌跌绊绊走了一截路,离受伤的怪物越来越远,逐渐就看得见面前小路了。

渐渐地,他们走到一座小山脚下,落日最后一点光芒正照耀着眼前美丽的山谷,终于走出了怪物喷出的烟雾。十六个军官也在,抱成一团,跑了一路,吓得不轻,喘得不行。本来还想跑远点的,实在是跑不动了。

安恩女王恨恨地斥责了他们的懦夫行为,同时也表扬了锉刀的勇敢。“可是,我们比他英明。”钟表将军嘟囔道。“我们跑掉了才能帮助陛下您征服世界呀;如果锉刀被鸾客吃掉,他就算是个逃兵了。”

短暂休息之后,他们顺着山谷往下走。一走到看不到鸾客的地方,大家伙儿的精神很快也就恢复了。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条小溪边,安宿恩女王下令在溪边宿营。

每个军官口袋里都有个小小的白色帆布帐篷,一放到地上,就迅速变大,大到足以容纳自己的主人进来睡上一觉。锉刀背了个包,里面除了自己的帐篷,还有安恩女王精致繁琐的尖顶大帐篷,里面有床,椅子,还有一张神奇的桌子。这张桌子,一放到安恩的帐篷里,就会变得大,桌子的抽屉里装有女王的换洗衣服、美甲用具、梳妆盒,还有其他一些生活必用品。

这张御用床是营地惟一的一张床,军官和士兵都睡在吊床上,吊在帐篷的支架上。

背包里还有一面印有奥格布皇室徽章的旗帜,每天晚上锉刀都会让它飘扬在旗杆上,以示他们所处的国度已被奥格布的女王征服。可是除了他们自己人,还没有谁看到过这面旗帜。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安恩女王的兴致,看着旗帜随风飘扬,她已然觉得自己是位闻名于世的霸主。

第四章 惊涛骇浪中的贝蒂

雷鸣电闪,波涛汹涌,船撞上了礁石。贝蒂·罗宾正在甲板上跑,这一撞,就给撞飞了,飞了老远,最后扑通一声掉进了深蓝色的海水里。猛烈的撞击把汉克也给抛了出去,在离船很远的地方落入海中,汉克是一头又瘦又小,模样可怜巴巴的骡子。

贝蒂挣扎着冒出头来,大口喘着气,这一落水着实把她吓坏了,黑暗中她伸手一抓,抓住了一把毛发状的东西。起初她以为是绳子的末梢,可耳边顿时传来一声惨叫“嗯昂”,原来拼命抓住的是汉克的尾巴。

突然一团耀眼的火光点亮了海面。远处,她的船着火爆炸,随即沉入了海底。

贝蒂战战兢兢地看着眼前的景象,这时有一大块船的残骸漂到跟前,她丢了手里的骡子尾巴,抓住这块残骸,爬了上去,安全地坐到了上面。汉克看到这块残骸也游了过来,这家伙太笨,多亏了贝蒂帮它,要不压根儿爬不上去。

支撑他们的是甲板上的舱盖,两个家伙在上面也挤得够呛;可是要漂浮在海面上是绝对没问题的,贝蒂和汉克都清楚,有了这块盖子他们是淹不死的了。

船下沉的时候暴风雨远远没有结束。乌云密布,闪电一个接一个,雷声滚滚而来,整个大海都回响着沉闷的雷声。海浪就像小孩仍皮球一样把这个小小的舱盖抛来抛去。一点也不开玩笑,贝蒂觉得方圆几百里的海面除了她和小骡子再没有别的活物了。

也许汉克也是这么想的,它用鼻子温柔地蹭着这个吓坏了的小女孩,用最为轻柔的声音叫道“嗯昂”,仿佛要安慰她。“亲爱的汉克,你会保护我的,是不是?”她觉得无助,大声问骡子。骡子又是一声“嗯昂”,这是是它许下的诺言。

沉船之前,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贝蒂和汉克在船上就成了好朋友。在这危机的时候贝蒂固然希望能有个更强大的保护者,可是她也感觉得到这头骡子会尽它作为骡子所有的力量来扞卫她的安全。

她们整整漂了一夜,暴风雨渐渐耗去了锐气,随着几声渐渐远去的咆哮,风停了雨住了。水面越来越平静,舱盖越来越平稳,贝蒂躺在湿漉漉的舱盖上,睡着了。

汉克却是眼都没眨一下。也许是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贝蒂吧。它蹲在睡着的贝蒂身边,耐心的守候着直到日出东方。

日出的光芒唤醒了贝蒂·罗宾。她坐了起来,揉揉眼睛,直瞪瞪地望着前方。“哦,汉克;前面有片陆地!”她惊呼道。“嗯昂!”汉克用它忧伤的嗓音做出了回应。

舱盖快速漂向那片非常美丽的国度。靠近海岸时,贝蒂已经可以看到海堤上鲜花透过葱郁的树木,娇艳可爱。但是一个人影也见不到。第五章 玫瑰花驱逐避难者

舱盖平稳地停靠在了沙滩上。贝蒂轻轻松松涉水上岸了,骡子紧随其后。明媚的阳光,温暖的空气,到处弥漫着玫瑰的芳香。“真想吃点早餐呀,汉克”,贝蒂站在干爽的陆地上,心情也愉悦了好些,“这些花闻起来真是不错,可是我们总不能吃花呀。”“嗯昂!”汉克回答道,沿着一条小径,一路小跑,跑到了海堤上。

贝蒂跟在后面也上来了,站在高处四处张望。不远处有个座宏伟的温室,几千块水晶玻璃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那附近应该有人吧,”贝蒂沉思道:“园丁或是什么的。汉克,我们去看看。我真是越来越饿了。”

于是他们就朝着大温室走去,一直走到门口也没有碰见任何人。有扇门半开着,汉克先走了进去,心里想,如果有危险自己好退出去警告贝蒂。可是它前脚刚进,贝蒂后脚就跟来了,一进门,眼前美妙的景色就让她惊奇不已。

整个温室全是华丽丽的玫瑰,种在大花盆里。每丛玫瑰的主茎上都盛开着一朵光彩照人的玫瑰花,绚丽夺目,馥郁芬芳,每朵玫瑰花的中心都是一张小女孩可爱的脸庞。

贝蒂和汉克进门的时候,玫瑰花都耷拉着头,闭着眼睛睡觉呢。可是这头骡子惊奇不已,大叫一声“嗯昂!”,听到这一刺耳的声音,玫瑰们抖动叶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一百朵玫瑰,齐刷刷地抬起头,睁着惊恐的眼睛瞪着这两位不请自来的家伙。“真,真是对不起哇!”贝蒂满脸通红,有些慌乱,结结巴巴地说道。“哦——!”玫瑰齐声叹息。其中一朵还加了一句:“多么可怕的噪音呀!”“什么嘛,只不过是汉克叫了一声。”贝蒂说道,好像要证实贝蒂所言不虚,汉克又喊了一嗓子“嗯昂!”

这一叫不打紧,所有的玫瑰都转动花茎,尽可能地躲得远远的,还抖个不停,仿佛有人在摇晃她们的枝干一样。一朵娇滴滴的百叶玫瑰喘着气说道:“哎呀呀,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根本就没什么好怕的,”贝蒂有些忿忿不平了。“汉克的叫声,只要习惯了,听着可以当催眠曲呢。”

玫瑰们看着骡子,眼神中少了些恐惧,其中一朵玫瑰发话了:“这个牲畜叫汉克?”“是的,汉克是我的同伴,忠实可靠。” 贝蒂回答道,张开双臂抱住骡子的脖子,紧紧相偎。“是吧,汉克?”

汉克只能亮了一嗓子回答道:“嗯昂!”,这一声骡叫又吓得玫瑰们抖了三抖。“请走吧!”一朵玫瑰哀求道,“你们吓得我们一个星期都没法生长了,难道你们看不出来吗?”“走!?”贝蒂说道,“可是,我们没地儿可去呀,我们的船沉了。”“船沉了?”玫瑰们觉得奇怪,齐声问道。“是呀;我们本来在一条大船上,后来暴风雨来了,再后来船就沉了。”贝蒂解释了一番。“但是我和汉克抓住了一个舱盖,就漂上岸到了这儿,嗯,我们又累又饿。请问,这是什么地方?”“这儿是玫瑰王国。”百叶玫瑰回答道,神情傲慢,“整个王国致力于栽培最珍稀名贵的玫瑰。”“我信。”贝蒂回答道,欣赏地看着这些美丽的花朵。“但是只有玫瑰才配待在这儿。”一朵雅致的香水月季,皱着眉头,接着往下说;“因此你们在皇家园丁发现之前必须离开,否则他会把你们扔回海里。”“哦! 这么说来,这有位皇家园丁了?”贝蒂询问道。“当然”。“他也是朵玫瑰?”“当然不是了;他是一个人——一个很好的人。”“嗯,我不怕人。”贝蒂释然道。话音未落,皇家园丁就冒了出来,一手拿着铲叉,一手拿着洒水壶。

他是个长相滑稽的小个子。穿着玫瑰色的衣服,膝盖和肘部的地方缀有缎带,头发上也扎了好些缎带。眼睛小小的,亮亮的,尖尖的鼻子,满脸的褶子。“哦-哦!”看到温室里有陌生人,他吃了一惊。这时,汉克又扯着脖子发出一声骡叫,园丁朝着汉克的脑袋就是一水壶,正好给它套在了头上,于是园丁手里拿着铲叉蹦过来蹦过去, 惊慌失措中,自己被叉子的手柄绊了一下,摔了一跤,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地上。

贝蒂笑了起来,把水壶从汉克头上拉下来。这头小骡子遭受到这样的待遇,怒火中烧,后蹄向着园丁,气势汹汹地冲了过去。“小心他的蹄子!”贝蒂发出了警告,园丁连滚带爬站起来,赶忙躲到了玫瑰丛中。“你们犯法了!” 园丁吼道,探出头来,对着这个女孩和骡子,眼睛冒得出火来。“犯了什么法?”贝蒂问道。“玫瑰王国的法律。不允许外来者踏入这片国土半步。”“就是他们的船沉了也不行?”她问道。“法律可没有说沉船事故可以例外。”皇家园丁回答道,正要多说几句,突然听得哗啦——砰,温室顶上一块玻璃碎了,一个人掉了下来,砸在了地上。第六章 寻找失散弟弟的长毛人

这位不速之客是怪模怪样,一身的衣服上都是毛毛,粗浓杂乱,害得贝蒂晃眼一看还以为是只动物呢。这位陌生人自己坐了起来,贝蒂这才看清楚是个人。他手里拿着个苹果,很明显,掉下来的时候正吃着苹果呢。摔得这么惨,他倒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继续啃着苹果,平静地看着周围。“我的天呀!”,贝蒂惊叹道,走向这个人:“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的?”“我?哦,我是长毛人。”说这话,他又咬了口苹果。“刚从上面下来,来得急了点,不好意思。”“哦,急不急的,你也做不了主吧。”贝蒂说道。“是做不了主。我刚爬上外面的苹果树,树枝踩断了,嗯,我就在这儿了。”

话说完了,苹果也吃完了,长毛人把核儿递给了汉克——汉克一口就吞下去了。 站起来,长毛人彬彬有礼地给贝蒂和玫瑰们鞠了个躬。

玻璃碎了,来了个毛渣渣的家伙砸在玫瑰的闺房里,皇家园丁吓得几乎要晕过去。 这时他从玫瑰丛里往外窥探,声音尖厉地嚷嚷:“你犯法了!你犯了!”

长毛人一脸严肃地盯着他看。“在这儿打破玻璃也犯法?”他问道。“打破玻璃也犯法,”园丁气急败坏尖声叫道,“只要侵入玫瑰王国就是犯法!”“你怎么知道?”长毛人问道。“咳,书上写着呢,”园丁走上前来,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书。“第十三页。这儿:‘任何踏入玫瑰王国的陌生人,都会被君主立刻宣判并执行死刑’。看见了吧,你们这些陌生人们。”他洋洋得意地继续说道:“你们都得死,你们的死期到了!”

这时汉克插上了一脚。它讨厌这个园丁,一直屁股对着他,偷偷靠近,现在只见它后蹄一飞,正中这个小个子的胸口,小个子顿时弯成一张弓,嗖地一声腾空飞出门去了——眨眼的功夫,园丁就不见了人影。

但是骡子袭击园丁吓坏了贝蒂。“走吧,”她走近长毛人,牵起他的手,悄声说道:“我们到别处去吧。待在这儿,她们肯定会杀了我们的。”“亲爱的,别担心。”长毛人回答道,拍了拍这个小女孩的头。“我什么都不怕,我有爱慕磁铁。”“爱慕磁铁!喔哟!是个什么东西?”贝蒂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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