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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2 1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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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韵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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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娜(2019中国好书)

你好,安娜(2019中国好书)试读:

上篇天国的葡萄园第一章一

素心、三美和安娜一起乘火车去看在乡下插队的凌子美。凌子美是三美的姐姐,也是安娜的同学和闺密,而素心,则是三美的好友。

凌子美插队的地方,叫洪善,是富庶的河谷平原上的一个大村庄。河是汾河,从北部山区一路流来,流到河谷平原,就有了从容的迹象。称这一片土地为“河谷平原”,其实,是不确切的,在现代的地理书上,它确切的称呼应该是“太原盆地”,往南,则叫作“黄河谷地”。可不知为什么,她们,当年的安娜和凌子美们,在频频的鱼雁传书之中,固执地,一厢情愿地,称这里为“河谷平原”,没人知道原因。或许,她们只是觉得“平原”比“盆地”更有诗意。

那是一个仲夏的季节。

四十年前的夏天,还有着水洗般明净澄澈的天空,她们选择了一个好天气出行。平原上,大片大片的玉米和高粱、甜菜和胡麻,拔节、灌浆,生长着,成熟着,原野上有一种生机勃勃壮阔的安静。远处,几乎看不见的地方,汾河在流,偶尔,车窗外会闪过明亮亮安静的一条。那时,她们不知道,这是终将消逝的风景:这亘古长存的锦绣和安静。

她们乘坐的,自然是绿皮火车,那是一列慢车,逢站必停。一路上,她们一直在听素心讲故事。素心是个文艺女青年,喜欢写诗,喜欢读书,当然,某种程度上,她们几个都是女文青,只不过,在她们中间,素心最有才情。

那天,素心讲的是她刚读过不久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

素心有着超凡的记忆力,读书过目不忘,她可以大段大段地复述原著,关键之处,几乎一字不落。她的讲述,从容、安静、波澜不惊、不动声色,却处处暗藏诱惑,就像她这个人。三美和安娜,听得十分痴迷。尤其是安娜,听着这和自己重名女人的故事,觉得有种说不出的震撼。列车走走停停,乘客吵吵嚷嚷上上下下,一切,都没能中断这个俄罗斯女人的故事,这个始于冰天雪地中莫斯科火车站的悲剧故事。“素心!”

有人叫。

车停在了一个叫“太谷”的地方。那是个小城。很多年前,这小城曾经是晋商的发祥地之一,富可敌国,慈禧太后还向这里的富商们借过钱呢。也是孔祥熙传奇般发迹的地方,小城中,东寺的白塔下,还有着蒋介石、宋美龄曾经下榻过的孔祥熙家的花园。总之是一个传奇出没的地方。但当年的素心她们,并不知道这些,她们只知道,这里出产一种点心,叫“太谷饼”,还知道,有许多来自京城名校的知青们,在小城周边的村庄插队。有不少关于他们的传闻和流言,就像鸟群一样,在汾河两岸到处栖息、飞翔。

有人叫素心。

素心一抬头,她们都抬起了头,就这样,她们遇见了彭承畴。她们的故事,猝不及防地,开始了。“嗨!彭——”素心惊喜地笑了,“好巧啊,你要去哪里?”“好巧!”彭承畴回答,“怎么会在这儿碰上?”他说,“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四十多年前,行驶在中国大地的绿皮火车上,你经常可以看到彭承畴这样的知青。他们身穿洗得发白的蓝学生装,或者是旧军装,斜挎一只同样洗得发白的军绿帆布书包,书包里,不一定有牙刷或者换洗内衣,却往往有一本笔记本,上面摘抄着查良铮翻译的普希金诗歌:《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致大海》《自由颂》等。也许不是普希金,是莱蒙托夫,是屠格涅夫的某段小说或者是契诃夫的戏剧,总之,这样的东西,是他们的食粮。

此刻,站在她们面前的彭承畴,就背着这样一只书包,一身打了补丁的蓝布裤褂,洗得很干净。他笑着,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烁着,晃着素心们的眼睛。列车突然变得安静了,天地突然变得安静了。一切嘈杂,人声喧嚣,退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留下一个明亮的、静如处子的舞台,供传奇登场。

片刻,三美第一个说话了:“噢!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彭——啊!素心天天向我们炫耀,说你才华盖世——”“我哪有那么夸张?”素心脸红了。“怎么?难道我不是才华盖世?”彭笑着问素心。

都笑了。

只有安娜没有笑。

没有空座。她们挤挤,想请彭坐下,但他没有。他说他也是在找人。他们几个插队的同学约好了,分别从不同的小站出发,乘坐这一辆车,要去一个什么地方。“去哪儿?”三美快嘴快舌地问。“华山。”回答的是安娜。她不动声色地这么说。“咦?你怎么知道?”素心和三美奇怪地望着安娜问。

安娜没回答,她抬起眼睛望着彭,问道:“我没猜错吧?”

彭承畴直视着她的眼睛。那是一双大而幽深的美目。阳光明亮的车厢里,那双眼睛闪烁着某种波光般魅惑的光芒。彭笑了,说:“真想打击你一下。”“错了?”三美问。

彭没说对错。他对她们挥挥手,说:“我得去找人了,要不他们以为我没上车。再见再见——”

说完,他转身而去。

三美说:“他们到底是不是去华山啊?”

安娜笑笑,说:“当然是。”“你怎么知道?”“这辆列车的终点站是西安,途经华山。去华山的人都坐这辆车。”安娜回答。“这辆车途经的车站多了去了,坐这辆车的人也多了去了。比如我们,我们去的是洪善,怎么他们就一定是去华山呢?”三美不服气。“别人是别人,可他们不是别人。”安娜这样回答,“他把我们的故事打断了。素心,你接着讲啊。”

素心听着三美和安娜的争论,始终,没有说话。她沉默得似乎太久了些。听到安娜叫她,素心说:“我忘了,我讲到哪儿了?”“哦,讲到——”三美想了想,“讲到安娜从莫斯科回彼得堡,风雪的夜里,她一个人走下了列车……”

素心怔了一怔,说:“真巧。”“什么真巧?”三美问。“她在风雪的站台上,看到了追随她而来的渥伦斯基。”素心这样回答。二

素心的母亲,多年前,曾经和彭承畴的姑妈做过同事,她们在同一所医院任职,是年轻时的闺密。后来,素心一家从北京调到了黄土高原上这个干旱多风的城市,素心的母亲和这个闺密,在很长一段时间鱼雁传书,保持着通信联系。后来,1966年之后,这联系渐渐中止了。她们彼此没有音讯地过了一些年。70年代某个夏天,一个暴雨后的傍晚,这城市的天空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闺密就是在这城市最诗意的时刻,敲开了素心家的房门。

素心的母亲又惊又喜。“彭姐姐!”她叫了一声,声音因为激动远比平时要尖利,“你怎么来了?我不是做梦吧?”

但是,一分钟的惊喜之后,素心母亲怔了一下,放低了声音:“彭姐,出什么事了吗?”

那是一个总是“出事”的年代。熟人或不熟的人中,张三出事了,李四出事了。素心从长辈之间压低声音的交谈中,一听到这个不祥的字眼,她就忍不住用指甲去抠自己的手心,似乎,要把这个险恶的字眼从她的生活中抠出去。“没有没有,”闺密,母亲的“彭姐姐”慌忙回答,“我是路过,想你了——”她说,“我去看我侄子了,他在离你们这里不远的太谷插队。”“哦——”母亲松了一口长气,放下心来,顿时眉开眼笑,高兴地在厨房打转,想张罗出一桌不太难堪的“无米之炊”。那是这个城市最困窘、最贫乏的年月,物质奇缺,一切都要凭票供应,素心母亲搜罗遍了橱柜,找出一盒收藏了好久的午餐肉、几根腊肠,都是外地的亲友赠送的礼品。于是,她用午餐肉烧了水萝卜,用腊肠炒了青蒜苗,焖了一锅只有过年过节才舍得吃的大米饭。素心父亲开了一瓶“青梅酒”,那是这个城市特有的一种露酒,价格低廉,但口感尚可,特别是它的颜色,碧绿如江南春水。素心父亲是江南人,所以,青梅酒是素心家餐桌上最常见的一种酒。

那一夜,酒足饭饱。父亲被母亲打发到了孩子们的房间里睡觉,母亲和她的彭姐,这一对闺密,占据了这间既是客厅、餐厅又是夫妻卧室的大房间。母亲泡了两杯绿茶,茶香和着酒香,氤氲缭绕,使这间杂乱、拥挤、灯光昏暗的屋子,难得地,有了一点静谧的温情,一点悠远的伤感。彭姐啜了一口清茶,感慨道:“能见到你,真好!”她说:“这些年,断了联系,也不知道你的地址变没变,心想,碰碰运气吧,还好,我运气不错。”

素心母亲默默地从桌上探出双手,握住了彭姐捧着茶杯的手。“彭姐,”素心母亲慢慢开了口,“说吧,到底出什么事了?你一定有事,我知道。”

彭姐沉默了一会儿,笑了。“真是想你了。就是想在死之前见你一面。”她淡淡地说,“我病了,肺癌,做了手术,做了化疗,以为好了,结果,还是转移了。”她又笑笑,“咱们都是资深的护士长,这辈子,见过太多的生生死死,我本来也不准备瞒你,只是,当着孩子们,不想说太多……”“那,那你还喝那么多酒?”素心母亲心乱了,即使有准备,还是意外,还是惊心,她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更紧地,攥住了她的手。

她的彭姐姐,毕业于一所教会学校,早年间是教会医院的护士,受过洗,是天主教徒。一生未嫁,前半生许配给了上帝,后半生许配给了白衣天使这职业。攥在素心母亲手里的那双手,曾经,协助医生,不知把多少濒危的人从死神那里夺了回来,它灵动、纤巧、敏捷、自信、柔软而温暖,是天生的护士的手。可现在,这双手,皮包着骨头,它没有能力再去抢夺什么了。它束手待毙。“姐——”素心母亲轻轻说,红了眼圈,“我能做点儿什么?”

她笑了。“你当然能做点什么。我啊,托孤来了。我把我在这里插队的侄子托付给你了!他无父无母,只有我这个亲人,可是你看,现在,连我也背弃他了,抛下他了……”她的声音,微微地,有了一丝波动。

彭,就是这样猝不及防地出场了。这个孤儿,这个北插,以这种悲剧的姿态降临到了素心一家的生活中。他的姑妈,郑重地,把他介绍给了自己最信赖的女友,她说:“也不需要别的,他已经长大成人了,就是,他来来往往,回北京,路过这里,或者,来这城市办事,有个落脚之处,有碗热饭吃。”“你放心吧。”素心母亲回答,“告诉我他的地址,我去看他——”“不不不,不需要,他不需要这个,”彭姐打断了她,“这孩子,很有些怪脾气,我回头把你们的地址给他,他认为需要的时候,自己会来找你们。”

素心母亲默默地点点头。那一夜,她的心,其实并没能放到那个孤儿那个侄子的身上。它一直在痛,为她的彭姐姐。往事汹涌如潮,她想起从前那些温暖的时刻。素心母亲从小失恃,而比她大五六岁的彭姐姐,奇怪地总是给她一种母亲的感觉,宽厚、慈爱、包容。那时她经常会任性地耍一点小脾气,闹一点小别扭,似乎是在考验彭姐姐作为一个朋友的耐心。离京前,她哭了。她知道,从此,她不能再小任性、小放纵,因为,她的生活中,没有彭姐姐了。

而现在,世界上,将没有彭姐姐了。

她们同床而眠。关了灯,却难以入睡。久久地,说着别后的种种闲话。聊京城的旧人旧事,“吐槽”这客居之所的闭塞、灰暗、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压抑。当然,“吐槽”这个词汇,要在若干年之后才会出现,所以,素心母亲是在抱怨。彭姐姐想:她在抱怨生活。这样想着,她宽厚地微笑了。就像有感应一样,素心母亲突然住了口,她想起了,就是这种被她百般抱怨的东西,这一切,将和她的朋友永诀。

她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这样问道:“姐,你害怕吗?”

黑暗中,彭姐姐握住了她的手。“你忘了,”她回答,“我有信仰。”

她真的忘了。但,握住她的那双骨瘦如柴的手,被病痛伤害和折磨的手,仍旧,有着对生的缠绵和依恋。她懂这个。

第二天,一大早,彭姐姐就告辞了。她固执地不让素心母亲送她去火车站。她平静而坚决地说:“方,就此别过——”她像从前那样,这样简洁地称呼着素心的母亲。方,那是素心母亲的姓氏,这世上,只有彭姐姐一个人这样称呼她,瞬间,素心母亲泪水溢满眼睛。

于是,就真的别过了。她再无音讯。素心母亲给她写信,没有回音。素心母亲懂了。

她常常想起她们最后见面那天,想起天空中那一道绚烂的彩虹。她记得上帝说过,彩虹是他和人类永恒的约定。她想,原来,上帝见证了她们的道别。

第二年,仍旧是夏天,某一个傍晚,有人敲开了素心家的房门。开门的是妹妹尘生,只见,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陌生的、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学生装。“你找谁?”尘生问。他还没有回答,就听见身后传来了母亲的声音:“承畴?承承——”“是我,阿姨。”彭承畴笑了。“叫我姑姑。”母亲说。走上来,抱住了这孩子,这个子比她高出一头的孤儿,泪水夺眶而出。“叫我姑姑。”她泪流满面地说。三

那天,是在傍晚时分,素心才终于讲完了托翁的安娜。

落日把河谷平原染成了一片辉煌的金红。正在成长的庄稼,那些玉米和高粱、树、远处苍老的汾河、北方农舍、梁上归巢的燕子、田野里黑羽毛白胸脯的喜鹊,一切,都变得流光溢彩。但是,安娜死了。渥伦斯基也将要去战场上送死。她们很悲伤。

那时,她们总是为这些遥远的、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空中的人物悲伤着,或者欢喜着,那是她们的诗和远方,是她们精神的家乡。她们对那个世界的热爱,远胜过热爱她们自己真实暗淡的人生。

凌子美和安娜,十六岁那年,去了内蒙古建设兵团。五年后,安娜病退回城,而凌子美,则转插到了这个河谷平原上的村庄。

走时,她们意气风发,归来时,则是伤痕累累。

子美的同屋,是个天津知青,那几天,请了探亲假,回了天津。这样她们就拥有了一个自己的空间。那是一排红砖瓦房,盖在村边上,据说,是几年前特为下乡的知青盖起来的,它在青砖灰瓦的北方农舍中间显得另类,有一种掩盖不住的潦草和单薄。起初,天津来的学生们拆了火炕,搭了铺板。仅一个冬天下来,他们受了教训,又请队里找人重新盘了火炕。此刻,夏天,火炕自然不用烧,她们就在炕桌上包饺子。

没有肉,子美开了一瓶妹妹刚刚带来的红烧猪肉罐头,她用刀撬罐头时的动作野蛮而凶狠。她们把那肉罐头剁碎了,里面添加了胡萝卜和新割下来的韭菜。没想到味道居然出奇地好。她们还带来了酒,是素心买的青梅酒。村里人知道子美“锅舍”里来了客人,给她送来了几根黄瓜,刚摘下来的新黄瓜,顶花带刺,她们洗净了,一人一根,等不及开饭,迫不及待豪迈地咬着吃。安娜一边嚼一边举着黄瓜说:“知道吗?我爸,就是让一根黄瓜送了命。”

子美知道,三美也知道,不知道的是素心。素心刚想问什么,还没开口,安娜又说话了。“我们家里从来不吃黄瓜,我妈不让吃,那是我家的禁忌。我们只能在外面偷着吃。”她笑了笑,“好吃!”

饺子端上了桌。天也黑了下来。她们开了灯,一只十五烛光的灯泡,悬在头顶,灯光昏黄暗淡。没有酒杯,酒斟在了搪瓷缸和饭碗里,酒香绕梁。她们端碗的端碗,举缸的举缸,碰响了,几个人面面相觑,说:“为什么干杯啊?”

安娜想了想,说:“为我们和安娜相识。”“好!”大家响应,“为安娜——”

她们各自喝了一大口。安娜喝得很猛,呛得咳起来。

子美说:“你少喝点,你不能喝酒。”“能不能不提醒我这事儿?”安娜说,“我都快憋死了,在家里,我时时刻刻都被提醒,你有病,有病,有病!我好不容易跑出来,能正常地喘口气,你让我当两天健康人行不?”

子美沉默了。片刻,举起了搪瓷茶缸,说:“来,干杯!”

安娜说:“这一次,为爱情!”“砰”一声,又碰响了。这是一个神圣的理由。“安娜姐,”三美放下酒碗后问了一声,“你?是不是恋爱了?”“我哪有?”安娜笑了,“我现在这个样子,用我妈的话说,剩半条命了,哪里能奢谈爱情?”“可贾宝玉就是只爱病骨支离的林妹妹啊。”说这话的,是许久没开口的素心。

这一晚,素心在讲完安娜的故事之后,就陷入了沉默。这样一个故事讲下来,她一定是心力交瘁,大家都这么以为。素心是一个敏感的人,伤春悲秋那一类型的,无端的,眼里会突然涌出泪水,大家见怪不怪。但,这句话说出口,大家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刺耳。这是一句正确的话,一个常识,没有任何不妥,可它在此时此刻,就是让人感到了突兀和……别扭。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一只蚊子嗡嗡嗡绕着她们飞舞,“啪”一声,三美伸出巴掌把它拍死了。“姐,”三美开口转移了话题,“你要的东西爸妈让我带来了,两瓶汾酒,两条牡丹烟,罐头,还有老‘资诚号’的点心,爸妈让问够不够?”

三美是使者。那些珍贵的东西,装在帆布旅行袋里,此刻,安静地堆在炕头。大家心知肚明,它们肩负着重任,它们和一个人的命运息息相关。“这次招工,都有哪些单位啊?”安娜正色地问。“还不知道呢。”凌子美回答,“不会有太好的地方,太好的地方也轮不到推荐我。我不奢求。”“那,要是县城招工,比如,供销社之类的地方,你也去?”“去!”子美毫不犹豫回答,“当然去啊!哪儿都去,我想念城市已经想疯了。现在要是能在县城‘站栏柜’当售货员,哪怕只站一天,让我第二天死都行!”

安娜笑了,说:“别,你要这么说,那人家谁还敢招你?多不划算啊!才工作一天就得给你报丧葬费。”

凌子美也笑起来:“哪能啊,我瞎说,我要是回城一天就死了,对不起这些东西啊,对不对,三美?”“你对不起爸妈。”三美静静回答。

谁都听出了,那是一句有弦外之音的话。“吃饺子吃饺子,”安娜岔开了话题,“看,多香的饺子啊,都坨了!”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朗,凌子美和三美,拎着帆布旅行袋去了村支书的家里。三美算是凌家的代表——代表了不便出头的父母。而安娜和素心,则在她们走后,沿着屋后一条小路,走到了一处土坡上,席地而坐,看风景。

清晨的阳光,洒在田野上,有一种湿润的明亮,从这里望出去,汾河看得很清楚,明亮而温婉的一条,几乎是静止不动的,如同一幅画。河岸边,横着一只老木船,也是静止不动的。大地如画。素心温柔地想,心情变得好起来。她热爱田野,热爱草、树、正在拔节灌浆的庄稼,热爱奔涌的绿意和巨大的安静,热爱盘旋在河面上的水鸟和林间的鸟鸣。总之,她爱一个和人无关的自然。

她们看河,看了很久。

安娜静静地叹息一声。“从前,我以为我爱这些,但后来,我才发现,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自然之子。”她说,“我不愿意一辈子心甘情愿为它付出。”她顿了顿,又说,“我们都是。我和子美。”“我听三美说,当初,她姐为了去建设兵团,还写了血书。”素心转过脸来,望着安娜问道,“是吗?”“是。”安娜安静地回答,“我也写了。我俩都写了。”“哦——”素心明白了。“去兵团是要政审的,因为毕竟是边境,可我和子美,我俩出身都有问题,人家不批。我们就咬破手指写了血书,”安娜望着远处的河流,缓缓说,“我们用血写了,要坚决和家庭决裂,要扎根边疆一辈子。”她笑了,“可我们都没做到。”

素心不语。她们此刻都想起来,凌子美正在做什么。她在用从家里索取到的烟酒、糕点等东西,为自己重归城市铺路。“生活,和我们想象的,永远不一样。”安娜说,“和十六岁时候想象的,尤其不一样。”

十六岁的时候,她们以为,未来的生活,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是屠格涅夫笔下《白净草原》那样的草原,辽阔、静谧、神秘:是春花烂漫,是骏马上放牧的姑娘和少年。苦难她们也不怕,她们预设的苦难,也是俄罗斯文学里的苦难,有西伯利亚的底色,比如,发配到那里的十二月党人以及追随他们而去的妻子,那苦难,浪漫而且有贵族气——精神贵族。安娜微笑了,十六岁时候的自己,多幼稚。

后来,多年后,素心读到北岛的诗句:“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她脑海中想起的,首先,就是拎着一旅行袋烟酒为自己“走后门”的凌子美,那个在十六岁写血书的凌子美。第二章一

安娜的病,起因是一场感冒。她跳到刚刚解冻的河水里去救一只落水的小猪仔——那是公共的财物。有一个叫金训华的青年,为了抢救落水的木材而英勇献身,这青年,是他们的榜样。她不知道刚解冻的春水的厉害,当然,就是知道她也会照样奋不顾身。结果,感冒迟迟不见好转,去了师部医院,验血,结论是残酷的:风湿性心脏病。

是因为感冒引起,还是感冒诱发,原因不明。

住院治疗期间,母亲赶来了。母亲根本来不及悲伤,她对病床上的安娜说,多好的机会!于是提出申请,当然费了一番周折,终于,她带着女儿回到了城市。在归家的火车上,母亲才想起来伤心,母亲对她说:“走的时候活蹦乱跳,回来的时候,只剩半条命了!”安娜回答说:“妈,你总是那么夸张。”其实,安娜自己也不甚清楚这病到底有多严重,但是,她并不很在意。她想,大不了是个死嘛!死,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

火车飞驰着。窗外是见惯的北方的田野、山脉和天空。可从疾驰的火车上看出去,它们似乎是不同的,有一种转瞬即逝的宿命感,一种近似于慈悲的凄伤,笼盖着河流山川。一晃,已经是初冬的季节,她病过了春天、一整个丰茂的夏季,还有斑斓的北方的秋天。地里的庄稼已收割净尽,空旷、辽远,偶尔,会看到一棵枣树,或者柿子树,叶子落光了,但有一些残留的果实,挂在枝头,红得分外招摇凄艳,如末世狂花,一闪而过,让安娜鼻子一酸。

回家后,母亲带她去了省城的大医院复查,结论和师部医院的结论一致,建议手术,把她闭锁不全的二尖瓣缝合。当然,也可以选择保守治疗。手术是有风险的,另外,花费颇大,她病退回城,一个无业的“社会青年”,没有地方给她报销医药费——她选择了后者。

她知道家里的状况。她们姊妹兄弟四人,她行二,上面一个姐姐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弟弟去了铁路建设兵团,在深山里修京原线,姐姐在晋北插队,妹妹则还在念高中。他们四个,是没有父亲的孩子,他们的父亲在最小的妹妹刚满百天的时候,就出了事,死于一场中毒性痢疾。当时他在水库工地上修水库,没有特效药,耽搁了救治。据说起因是因为吃了一根没洗净的黄瓜:新鲜的黄瓜,顶花带刺,在刚摘下来不久前淋了粪水,那就是祸根了,沙门氏菌感染。他们姊妹四人,靠着母亲一个大学教师的工资养大,母亲的工资单,安娜见过,一百零元五角。在这个城市,一个六口之家(姥姥一直跟着她们),人均不到二十元,当然不算贫困,但也绝非宽裕。好在,母亲是那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人,很会持家,除了精打细算,还特别心灵手巧,善烹饪、会做菜,还会做衣服、织毛线。所以安娜他们姐弟,衣食无虞甚至可说是体面地长大,但,从小,安娜就知道,他们这个家,是经不起风吹草动的。那体面和光鲜很脆弱。

他们家承担不起一场心脏手术的巨额花费。

母亲坚持手术。她不干。

母亲说:“你不用担心钱。”

她说:“我不是担心钱。”“那你是为什么?”

她回答:“我怕死在手术台上。”

她用这话阻击母亲。她让母亲无话可说。她知道必须给母亲一个台阶下,必须给她一个说服她自己的理由。她甚至看得出来当她说出拒绝手术的时候,母亲不由自主地悄悄松了口长气。可同时,母亲又为自己这如释重负感到深深的歉疚和痛苦。母亲失眠,一根接一根吸烟,黑暗中,看不到母亲的脸,只看见红红一点烟头,明明灭灭,好像把黑夜烫出了一点一点的伤疤,也把她自己心上烫出了伤疤。

姥姥安慰母亲,说:“你呀,想开点儿吧。我从前不就跟你说过?那孩子,过于单薄,太灵,太聪明了,人又好看,那不是好事,这样的孩子,人间留不住,她们都是下凡来历劫的仙童——”“妈!”母亲厉声打断了姥姥,“您别再说这迷信的话好不好?”

母亲又说:“谁说留不住她?谁说不做手术就是等死?大夫明明说了,保守治疗也是治疗!”

母亲突然哭了。

许久,姥姥叹一口气:“四个孩子,都是我拉巴大的,你当我不疼?孩子她懂事,知道不能让自己一个人拖全家跳火坑,你得成全她。”

姥姥把一个肥皂泡,她和母亲合力吹出的一个肥皂泡,很轻易地戳破了。

但其实,安娜并没有能够真切地、刻骨地感受到死。所以,她不恐惧。倒不是说她怎样的心存侥幸,而是,她其实是用审美的态度来看待她的病。她记得鲁迅在哪篇文章中讽刺中国文人的病态美,大意是说,春日的午后,吐半口血,由侍儿扶着,恹恹地,到阶前看庭院的海棠。真是鲜明如画啊。她没有侍儿、没有庭院、没有海棠可看,可她还是觉得,那种人生态度,她喜欢。她一点儿不觉得这应该讥讽,尽管,她特别尊敬鲁迅。

她不怕死,她怕死得难看。

她觉得自己要学习那个吐半口血、恹恹地,在春日午后看海棠的前辈。吐血,想来他得的一定是肺病,肺结核,在那个时代这是不治的绝症,比她的“风心病”要凶险得多,可这仍然不能阻挡他对春光、对美的依恋,她觉得那里有种谦卑之美,在大千世界面前的谦卑。她在难过时会对自己说,安娜,你要努力啊,努力使自己,病成一幅画。

那是她卑微的人生理想。

安娜不算漂亮。这她从小就知道。

若说漂亮,她比不上姐姐。姐姐的漂亮是那种极鲜明光芒四射的漂亮,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哟,多好看的小姑娘!”从小,姐姐就是被这样的赞美喂大的,这样的赞美,对姐姐来说,如同一日三餐佐餐的菜肴。而安娜,在姐姐的光芒下,永远是被忽略的那一个。

姐姐是爸妈的掌上明珠。

那时父亲还活着,父亲也在大学里教书,弟弟妹妹还没有出生,所以家里的经济状况要远比后来好。母亲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她的长女。母亲后来总爱说一件事,说姐姐刚出生三天,父亲就“烧包”地买回了三件跳舞衣,它们分别是白色、淡粉色和绿色的纱裙,很漂亮,也很昂贵,却大得足够三岁的孩子穿。初为人父的爸爸,一定是不知道怎样来表现他内心的喜悦。安娜从来也没有问过:“我生下来的时候爸爸买过什么?”因为她知道答案:爸爸一定对她的到来很失望,他一定是盼望一个儿子的,盼望一个人生的圆满。

很小,安娜就知道了一个形容词:花团锦簇。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个词的,但这个词,是活的,活生生地在那里,在她眼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存在,而不是一个知识。她看到姐姐,就看到了这个词,花团锦簇。这个词就活在姐姐身上,或者说,就是姐姐本人。并不是说,姐姐总是穿红戴绿,相反,妈妈其实并不爱给姐姐穿色彩过于喧闹鲜艳的衣裳,妈妈常说,小姑娘穿蓝色、灰色、白色其实更漂亮。可是任何沉静、安谧的颜色,只要在姐姐身上,就变得明媚、嘹亮、蜂飞蝶舞和芳香,就像春天的花园。而安娜自己,则是一株无色无香的小草。

六一儿童节,妈妈给她们姐妹俩买了新裙子,姐姐的是素净的白色泡泡纱,而安娜的则是热烈的玫红底黄花图案连衣裙。安娜对妈妈说:“我也想要白色。”妈妈回答她说:“你穿白色不好看,你穿这个合适。”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穿那些喧闹的颜色就“合适”,长大后,她才想明白,衣服对于当年的姐姐来说,相当于画框,而对于她来说,衣服是画作,而画框是她。

无论在幼儿园、在小学,姐姐都是最光彩夺目的那一个。她很小就被少年宫艺术团的舞蹈队选中,而且总是站在舞台的正中心,不是独舞就是领舞。她学跳崔美善的《长鼓舞》,跳陈爱莲的《蛇舞》《春江花月夜》,真是有模有样。那时,常常会有一些来自首都或是本地的艺术团体、院校,来少年宫艺术团挑小学员,姐姐就是那个总会被首先挑中的幸运儿。“条件真好啊!”他们感慨,“真是好苗子啊!”可是,母亲坚决不允许她的长女做一个舞蹈演员,哪怕人家许诺说她的女儿一定会成为一个舞蹈家也无济于事。母亲问人家:“她能成为乌兰诺娃吗?成为邓肯吗?”

人家没法回答。谁也无法回答。人家不负责回答上帝的问题。充其量,人家是会相马的伯乐,至于能不能成为千里马,最终还是上帝说了算。

姐姐叫丽莎,丽莎这名字,也是他们的父亲起的。丽莎、安娜、伊凡,他们姐弟三人的名字,都来自异域的俄罗斯。父亲是教苏俄文学的,他尤其喜欢屠格涅夫,两个女儿的名字,就都来自于这位文学巨匠的小说。丽莎取自《贵族之家》,而安娜,原意也并非是出自托翁而是取自《处女地》中的“玛丽安娜”。当他的儿子出生时,他甚至动议要给这孩子起名叫罗亭,被他妻子坚决制止——罗亭这名字符号性太强了!“我可不愿意让我的儿子做一个什么‘多余的人’。”妻子说。其实,她更想说的是:“我可不愿意他成为一个思想的巨人!”那,太危险了。

第四个孩子还在孕育的时候,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那是1957年。丽莎和安娜的父亲,伊凡的父亲,受到了这事件的波及,被下放到水库工地上劳动就是这波及的结果。还好,他只是被划作“右倾”而没有戴上帽子。走时,最小的女儿还没出生,他自然也没有顾上取名字。后来,当这个小名被叫作“多多”的孩子刚满百天的时候,她从未谋面的父亲就在水库工地上死于一场中毒性痢疾——灾难就这样突如其来降临到了这个曾经安稳小康的家庭。于是,“多多”,余多多,也就成了这个家庭最小女儿的正式的学名。

后来,在丈夫的遗物中,安娜的母亲发现了一张纸,夹在一个笔记本里,上面写着:阿霞、阿霞、阿霞、阿霞……一连串的阿霞后面,是个惊叹号和一句话:谢公最小偏怜女。妻子当然看懂了那意思,那是他给小女儿起的名字,阿霞——仍然是屠氏小说中的人物。他真是执迷不悟啊!妻子这样想,泪流满面。只是,她这个未亡人,却没有成全逝者的遗愿。她把丈夫的书,那些小说、诗歌,统统卖给了废品收购站。然后,她发誓,她的孩子们,从今往后,远离这些虚幻的不祥的东西,她要她的儿女,这些没有了父亲的孩子,安全地长大。

只是,事与愿违。

首先,发难的是丽莎。

丽莎热爱舞蹈。丽莎的理想,是一辈子站在舞台的中央。至于能否成为中国的乌兰诺娃或是邓肯,她没有概念。但她想成为陈爱莲、崔美善,倒是真的。她学她们的舞蹈,从最初的片段,到整个独舞,后来,甚至是舞剧,比如,陈爱莲的《鱼美人》,里面重要的独舞、双人舞,她几乎都能跟着留声机唱片上的音乐,模仿着,跳下来。

我是为舞台而生。她骄傲地这么想。

但是她的妈妈,不喜欢,准确地说,是害怕这种幻觉般的人生,这种万众瞩目、需要迷离的灯光和璀璨的布景烘托的存在,那让她心里不踏实和恐慌。在丽莎小些的时候,她一次次拒绝了那些文艺团体和院校的招生,丽莎还有些懵懂,不是很清楚发生的事情。但,小学六年级时,有一个北京的中央级别的文艺团体来招学员,同样地,人家在少年宫艺术团很慎重、很严格地挑选出了进入初选的学员,其中当然有丽莎,而她的妈妈,也依然毫不迟疑地拒绝了对方。

这一次,丽莎反抗了。

丽莎问母亲:“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去?”

母亲说:“你不可能一辈子跳舞。没有人能跳舞跳一辈子。”“可我就要一辈子跳舞,”丽莎回答,“什么时候不能跳舞了,我就不活了。这难道不是一辈子吗?”

母亲说:“胡说!你这叫走火入魔。你太小,一点不懂人生的漫长和艰难。妈妈是为你好!你跳舞,妈妈不反对,跳着玩儿,业余时间丰富你的生活,这多好?可是它不能作为你的职业,不能作为你一辈子的归宿!好好念书,做实际的工作,这才是踏踏实实的人生。”

可是十二岁的丽莎不要“踏踏实实的人生”。她说,除了跳舞,她不要别的生活。她和母亲大吵大闹,但母亲坚如磐石地保持着缄默。母亲想,由她去闹,去折腾,折腾到歌舞团的人走了,她也就消停了。果然,几天后,来人遗憾地坐上了返京的列车,呼啸而去。丽莎不吵了,不叫了,沉默了。第二天早晨,喊她起床吃早饭,上学,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母亲这才惊恐地发现,十二岁的丽莎,十二岁的孩子决绝地吞吃了母亲床头柜里的安眠药。

好在,那瓶里的药不够多,送到医院,洗胃,灌肠,抢救了过来。

母亲抱着她的头生女,泪流满面,母亲说:“丽莎,丽莎,我的宝贝,你要吓死妈妈吗?”

丽莎沉默不语。

母亲又说:“好,妈妈不拦你了,你以后,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只要人家要你,妈妈不阻拦——”“晚了,”丽莎回答,“没有以后了。”“怎么会?你还小,机会还有的是呢!”

没人知道,丽莎仿佛一个先知一样,说出了一个箴言。她出了院,郁郁寡欢,某一天,放学时,在外面淋了雨,感冒了。本来,都以为是一场普通的感冒,没想到,高烧不退,等到退烧后,才发现,感冒诱发了急性肾炎。

又是住院。输液。抗生素以及中药。当然,最少不了的是激素。等到几个月后,病愈的丽莎走出家门,几乎没人能认出她,她变成了一个虚胖的、臃肿的、难看的姑娘——那是使用激素的必然结果。尽管,医生和母亲都向她保证,只要停药后,就可以慢慢恢复正常的体型,就能重新变成一个美丽而苗条的小姑娘,可是,丽莎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只是从此不再去少年宫,不再去舞蹈团了。没人听得见她内心的声音,没人听得见这孩子在自己的心里,怎样悲伤地和她挚爱的舞蹈告别。

因为生病,她留了一级。三年后,一九六六年,当她成为一个初中二年级学生的时候,时代的大震荡到来了,生活被彻底颠覆。学校停课了,闹革命,各路宣传队风起云涌,从前少年宫和学校里的文艺人才纷纷成为各大宣传队扛鼎的人物。和三年前相比,丽莎长高了,一米六五的身高,体重恢复到了四十八公斤左右。果然,医生们没有欺骗她,她真的又拥有了一个正常的甚至可说是苗条的体型。可是,这个“正常”的身体,和一个真正的舞蹈演员相比,是有距离的。只有丽莎自己,知道这距离有多么遥远。三年来,她没有踏入过练功房一步,她的手,三年来,没有摸过一下把杆。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早已不再是那个柔韧、羽毛般轻盈、可随心所欲出神入化的自由的身体,她对这个身体充满了厌弃和鄙视。可是,当各路宣传队来动员她加入的时候,邀她“入伙”的时候,她还是、还是忍不住动心了:她拒绝不了舞台。

那是一个几乎半专业性质的大型宣传队,有一个宏大的乐队,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济济一堂。那时他们正排练着一个大型的歌舞剧,《红旗漫卷西风》,里面有歌有舞,内容更是宏大无比,歌颂井冈山、歌颂八角楼的灯光和毛委员、歌颂长征,总之是一个大型的歌舞史诗。她自然是跳女一号的,她跳,后台传来这样的伴唱:

紧紧拉住亲人的手,亲人的手

多少往事涌上心头

受苦人,世世代代当马牛

一年年,一月月

愁和恨,压心头,压心头,哦哦哦哦哦哦哦,压心头

两年前,湘江风雷骤

毛委员,发动群众闹革命

一轮红日照九州

照亮了井冈山,人民翻身抬起了头

成立农会掌大权,紧紧跟着毛委员走

紧紧跟着毛委员走,紧紧跟着毛委员走——

可恨那陈独秀,可恨那陈独秀

叫咱解散农会把枪丢,哦哦哦哦哦哦,把枪丢

乌云重来,水倒流

白狗子似豺狼,还乡团像疯狗

家家户户没有了亲骨肉——

……

这一大段独舞,她自己编排,自编自导自演,把中国古典舞和芭蕾舞和谐地糅合在了一起,尽管,她的一身功夫丢失了大半,可在这样的群众舞台上,她仍然如同惊鸿一般艳光四射。她一舞成名,整个城市都知道了,某某某宣传队有个“抓天儿”。那是人们给她起的绰号,因为她的舞蹈中有个标志性的动作,两手悲愤地、绝望地或是激昂地伸向苍天,那两只手极其生动,极有表现力和魅力。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腰和腿已经不能够达到她心中的完美,于是,她让自己的两只胳膊和两只手来代言,她把自己的呼啸的灵魂投入到了那两只手上。

抓天啊!

抓天啊!

庆幸的是,人们听见了她的嘶喊。

她觉得,自己从那个叫“丽莎”的躯体中,破壳而出。那个“丽莎”,像蝉蜕一般,被她丢弃在了来路上。她喜欢“抓天儿”这名字,那是她的新生。

他们四处演出。去工厂、矿山、部队,还有村庄。所到之处,“抓天儿”都是最受瞩目的那一个。“看看看,抓天儿!抓天儿!”人们在她身前身后指指点点,有那些调皮的小孩儿,会冷不丁地在她背后,或是在她正化妆的时候,冲她大喊一声:“抓天儿——”然后格格笑着逃走。

她微笑。

他们这个宣传队,属于某个战斗组织,什么什么兵团。那时,任何组织必定有对立的一方,在他们的城市,那个对立的一方,叫作什么什么联络站。这个兵团和这个联络站,势同水火。演出其实是有风险的。各种骚扰,比如,观众席中突然响起的刺耳的口哨,比如,叫骂,再比如,强光柱手电筒的照射,等等,扔向舞台上的玻璃瓶砸伤演员的事也时有发生。但是这些骚扰只会激起大家更强的斗志和凝聚力,“为有牺牲多壮志”,这是他们认同的理想。

然后,就到了那个平常的一天。

那天,他们乘坐卡车去某个工厂演出。那个工厂,是家兵工厂,在这城市的郊外。那天的演出也并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只是演出后的招待夜宵非常隆重,这让大家印象深刻。那天的夜宵,是猪肉大葱的馄饨和炸油条。馄饨煮得恰到好处,汤里撒了香菜末和香油,最让大家欢喜和意外的,是刚刚出锅的热油条。时间已是夜半,可食堂里的炊事员,一直支着油锅等到这个钟点,这让他们感动。那油条,夺目的金黄,热气腾腾,炸得又蓬松又鲜亮,香气袭人。那是此生,丽莎吃过的最好吃的油条。

为了感谢这些热情的食堂“大师傅”,他们现场表演了几个小节目。

师傅们说:“谁是‘抓天儿’?”

丽莎就站了出来,说:“我,是我。”

大家就冲着她鼓掌。

丽莎擦了擦嘴,说:“我给师傅们跳一小段。”

于是,伴唱的女声唱起来:

紧紧拉住亲人的手,亲人的手——

丽莎就在食堂昏黄的灯光下,在有些油腻的水磨石地上,在杯盘狼藉之中,翩翩起舞。窗户敞开着,是初秋的季节,凉风习习。窗外的夜空,一轮皓月,照耀着宁静的大地,宁静的城郊。有隐约的香气,是北方少见的桂花香,幽魂一般,时隐时现。就在他们要上车而去的时候,丽莎想:哪里来的桂花树啊?好香啊!她朝四周张望,没有看见树的影子。就在这时,“轰——”的一声响,一个土造的手榴弹,在离卡车不远的地方,爆炸了。安静的夜晚,美好的夜晚,被炸出了一个小小的伤口。

一个人被炸死了。一个人受了伤。

炸死的是个乐队的男青年。

受伤的是丽莎,闻名遐迩的“抓天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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