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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12: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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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小汐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

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试读:

自序

谢谢你翻开这本书。

此刻我正坐在父亲的病床边,用笔写下这一页。

凌晨5点,窗外即将破晓,病房里尚有轻微的鼾声——父亲睡着了,他蜷在被子里,像个犟脾气的老小孩。一个星期前,他突发脑梗死,一头栽进村里的水沟,然后就躺在了这里。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上一次父亲住院,那时正逢困顿,仿佛是站在无边的荆棘里,焦虑,迷茫,无助。在病床边,我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感叹着“我不知道命运究竟还想给我什么”,难过到哽咽。

时隔多年,这一次,依然是那位朋友,但在说起父亲的病情时,我终于可以从容而体面地回答:“别担心,我可以应对好一切。”

在医院的这些天,从重症监护室到普通病房,每天都能目睹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心里却越来越平静,如深流之水,可以将生活的波澜安然接纳。

于是有时也会自问,是时间的力量吗?

这些年,确实改变了许多。朋友们视为“成熟”,而我更愿意称之为“成长”,在这个喧嚣又急切的世界里,我终于一步一步地长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

蔡康永有一句话:“时间没有魔法,时间只是拉开距离,让我们能由远处看看自己。因为远看,自己才能抽身成为旁观的人;因为抽身,苦乐才能变成身外的行李,一旦感觉背得很累,就放下了。”

是这样吧,当局者迷。也曾把生活中的坎坷和磨砺归咎为命运的安排,但时间过去,回首来时路,就会慢慢明白,芸芸世界,命运怎知你是谁?

你,才是自己的命运。

少年时不知天高地阔,心里总想着要拥有很多东西,改变世界,拯救人类,成为超级英雄,坐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劈开老县城的车流和人群,觉得自己像一把刀,锋芒耀世,无往而不利。

二十出头的年纪,被世界狠狠地打过耳光,也遭遇过自己无情的鄙夷。那时和很多年轻人一样,觉得被生活欺骗,被梦想遗弃,被苦痛蒙蔽,找不到未来的方向,并声称“我搞不懂这个世界”。

然而,你觉得自己苦,其实是还未经历真正的苦。

你感到绝望,不过是没有能力保全希望。

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可是你没法选择。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选择不想要什么,会比选择想要什么更艰难。

就像一把刀,有了鞘才能成为真正的器;一个人,看清自己也远比看清世界更重要。

你的生活,就是你的世界。

所以你不用想着去拯救地球,把自己的小日子过顺了,就帮了世界一个大忙。

在这本书里,除却自身情感和生活历程,我也写到了一些身边朋友的故事,她们有着不同的身份和年龄,却有着同样明亮坚韧的精神世界,就像暗夜里的珠光,带给我温润的感动和暖意,还有在尘世中披荆斩棘的力量。

希望你也一样。

世界很大,与你无关。

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

上一本书出版后,我收到了很多读者的来信。有人说:“谢谢你,是你的文字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光亮。”也有人说:“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成为如你一般的人。”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的文字有一天会给陌生人带来勇气和温暖,一如不曾想过这样的力量会反哺给自身。

很欣慰,文字的意义,莫过于斯。

我知道,这些读者大多还是在校的学生,或是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和我一样,都曾在茫茫黑暗中独自摸索,寻找光亮的方向。

但人生没有模本,也没有谁的生活值得另一个人去效仿。

之所以能够成为同类,是因为我们都不甘心就此黯淡无光,庸碌一生,让生命成为无望的生存,或是无趣的复制。

我们努力地工作,认真地生活,诚挚地面对这个世界,都是为了可以体面地应对障碍和困苦,安心地享受嘉奖和幸运。

为了成为一个独立的,让自己感到愉悦的人。

为了自己在老去时隔着时间旁观的那一刻,会觉得生命是一份闪闪发光的礼物,“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田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切斯瓦夫·米沃什《礼物》

愿生而为人,不虚此行。凌小汐2016年5月26日,邵东PART 1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

如果我会发光,就不必害怕黑暗。如果我自己是那么美好,那么一切恐惧就可以烟消云散。做自己永远的少女

少女心,不是贴给别人看的标签,而是一个女人的美好内核,勇气的能量场,与世界温暖相处的姿态。

S说:“人人都想做自己的女王,我却想做自己的少女。”

十三岁,坐在被窝里用针线改良妈妈留下的旧棉衣。掐上腰,衣摆处缝上小小的毛线花,于是,再寒冷的冬天也能穿出夏花的明媚。

十四岁,和小镇上的女孩子偷偷地去水库学游泳,差点呛死。爬上岸后,躺在草地里看漫天的云霞,心潮起伏,却没有惧怕。

十五岁,一个人骑着单车去城里看电影《泰坦尼克号》,回来时在星空下张开手臂,哗啦啦地飞驰,夜风鼓荡,我心永恒。

十六岁,与欺负同学的小混混打架,随手抄起的一块砖头,让爸爸赔了几个月的工资。

十七岁,暗恋一个人,鼓起勇气去表白,对方一句“考上某大学,我等你”,一年时间,让她的成绩从班上中等飞跃至全年级前十。

十八岁,在火车上迎来自己的成人礼。背包里放着一本三毛的书,她喜欢那个直率又浪漫的才情女子,为了寻找梦中的橄榄树,曾走遍万水千山。

她的书桌上,摆着一张泛黄的照片——清瘦的女孩子,扎着马尾,靠在一辆单车上,头顶是葱茏的树影,脸上是明亮纯真的笑容,眉目间藏着英气。那是她的少女时代。

如今,她的脸上已经有了些微的岁月痕迹,但气质上依旧完好地保留着少女的率真和勇敢,就像拥有了一种坚定有力的能量,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消散。

就连她的声音也保持着青春年代的清亮甘甜,时常会让我在挂掉电话后恍然,想着是不是时光倒流了——绵长的黄昏,流云飞渡,隔壁的女孩子正约我去县城看电影,我们说着某个明星又出了最新的卡带,一定要去买一盒。

她是我记忆中永远的少女,热爱生活,不怕失败,相信爱情,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都一样。

这些年,很少有人知道,她光鲜工作的背后,摔过多少跟头,因为有时候,她自己也会忘记。“你看,还有那么多的未来等着我去征服。”她的表情则让我想起她那年备战高考时的狠劲,勇往直前,永不服输。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守护好自己的少女心。

比如我,十几岁学单车,怕摔,现在,还是怕摔;十几岁学游泳,怕死,现在,还是只能狗刨。三十岁一过,就恨不得每天往自己身上贴一个标签,叫嚷着:“唔,我老了。”

S说:“你啊,少用这个‘老’字为自己开脱。”一语中的。

是啊,不过是开脱。你说你老了,不是不行了,不能了,而是不愿了,不敢了。你相信自己老了,你就真的老了。这不是自欺,而是自励。或者,也可以说是自律。

如果你按照一个少女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那么跌倒了,就要迅速地爬起来,不怕受伤,不怕失败,明天永远崭新——少女总是打不倒的。

伊能静有一句话:“保持对生命的好奇和信任,需要更大的能量,正是因为冷,所以才努力保持温暖。”

她能做一辈子的少女,不是因为优渥的出身、娇美的外貌、玲珑的身材,而是因为她一直在努力,像少女时一样,从未放弃过让自己拥有守护单纯的能力。在冷漠而残酷的世界里,她活得明媚、英武、果敢、善良,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不惧怕旁人的眼光。因为她的内心里,有一枚温柔有力的“少女核”。

记得从前看电视,五十几岁的刘晓庆演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眼神里绽放出来的光,竟无一丝的沧桑和疲态。

那不就是少女的眼神吗?明亮,干净,灵敏,无所畏惧,对外界永远保持着期待,那也是珍珠和死鱼眼珠的区别。

而很多的演员,演得连自己都不信,妆容未老,心就先认老了。在心里过不了自己那一关,观众自然不会信服。

什么是少女心?“如果我会发光,我就不必害怕黑暗。如果我自己是那么美好,那么一切恐惧就可以烟消云散。”

少女心,不是贴给别人看的标签,而是一个女人的美好内核,勇气的能量场,与世界温暖相处的姿态。

你守护它,它就可以滋养你的容貌和精神,从而不必假借外物,就能自带光芒,做永远的少女。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余生漫漫,能和值得珍爱的人共度,是福气;若只能一个人独享,也不会有什么遗憾。1

第一年。

在结束了一段很多年的感情后,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一个人,拖着巨大的旅行箱,在街边走到鞋子坏掉,像一只狼狈的蜗牛,一点一点地挪动壳和身体。好在城市足够大,人海汹涌,车马喧嚣,没有谁会凭空关注你,把一个人全部的悲喜砸进去,也溅不起一丝水花。

南方城市的春天,湿气极重,仿佛每一寸空气都有了重量,压得人透不过气来。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她的容身之处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小屋子,一张床,就是全部的家具。墙上一把老旧的换气扇,也只是吝啬地从风叶间,泄露秘密一样地,透出一两道光线。

每天清晨,为了能够稍微从容一些地使用公共卫生间,她需要很早就起床,然后乘坐第一班公交,穿越小半个城市,去某座摩天大楼里上班。因为没有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她只得从实习生做起,薪水很微薄,但勉强能养活自己,还不算太糟。

她工作很努力,经常加班到很晚。有一天下班前,领导表扬了她。走在霓虹闪烁的街头,回首看着公司大楼时,她突然感觉,这座城市也不是那么冷酷得不近人情。回家的路上,遇到花店正在打折,她给自己买了一束康乃馨,插在床头,清淡的香气很快溢满了整间屋子。

只是,关节炎的症状在加重。或许跟地域环境有关,整个春季的深夜,她的膝盖都在疼。就像蛰伏在身体里的小虫子都苏醒了,它们在骨头里拱来拱去,偷偷摸摸地撕咬啃噬,让人不得安宁。每当那样的时刻,她都特别想把膝盖骨拧开,就像拧瓶盖似的,看看里面的零件有没有缺斤少两,或者干脆往里面倒杀虫剂。

不像在原来的城市,同样的病症,不一样的痛感——之前的疼痛,偶尔发作,却是沉钝的,像石头或铅灌进身体里,笨而重,而在这座季风性气候的城市,疼痛则变成了一种“动物型”的,狡黠得很,真是难以对付。

其实比关节炎更难以对付的,是那些扑面而来的往事。有人说爱情是个“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事情,不经意间,她竟也成了那个种树的人。

原以为,自己会寻死觅活地对待——毕竟是那样掏心掏肺地爱过,山盟海誓、百转千回到只差一纸婚书的感情,从大学,到就业,七年的感情,岂能甘心拱手让人?

但是没有。在决定离开的那刻,她就清醒了。人心,变了就是变了,你付出再多努力又如何?爱情是这世间唯一不可靠打拼得来的事物。

好在工作可以。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像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坐在生活的对面,红了眼地想赢回一些爱情之外的东西,而她的筹码,就是一颗年轻无畏的心。2

第二年。

她加了薪,还小小地升了一次职,已经租住得起带厨卫的单身公寓了。搬家的那天,正值盛夏,阳光热烈得不像话。她拖着那只巨大的旅行箱,走在街道上,头顶的法桐树树叶遮天蔽日的,浓稠的绿意把天空映衬得格外透明。

新的住所里有一张书桌,放在玻璃窗前,淡紫色的窗帘堆在上面,像一团柔和的云。窗外有一株高大的香樟,细碎的枝丫间结满了苍翠的小果子。

不用加班的周末,她会一点一点地往小窝里添置家什和物件。比如书籍,一本一本地码在书桌上,可以陪伴她很多夜晚;一些粗陶的花盆,是她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可以种植多肉;还有一个大大的枕头熊,憨头憨脑的样子,跟它倾诉再多的心里话,它也不会告诉别人。

工作依旧很忙碌,跟客户交涉,整理资料,做企划案,一切都要做到更好。经常下班时已是夜深,同事所剩无几,她在电脑面前起身,腰酸背疼地站在空旷的办公楼层里,俯瞰这座金粉奢靡的城市——川流不息的街道,彻夜不眠的霓虹,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怀着一腔热血,勇敢地寻梦而来,每天也都有那么多的人在残酷现实的打击下默默铩羽而归。

有时,她也忍不住问自己,这样拼命工作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内心的骄傲而去争那一口爱情之余的气吗?或许是,或许又不是。毕竟人活着,最终还是为了自己。

每天,乘坐早班地铁去上班,穿越密林一般的人群,世相百态,尽收眼底。与之擦肩的每一个人,口袋里都装着故事,那些故事汇集成了城市的表情,于是,在与其对视的时候,便不会显得那么苍白无依。整装待发的上班族,拿着手机哼唱的少年,满脸皱纹的流浪者,目光如炬的背包客,还有拥抱着在一起的小年轻——他们肆无忌惮地拥抱、抚摸,女孩子涂着猩红的唇彩,在男生的脖颈处留下吻痕。

她想起自己的学生年代,爱情大过天的年纪,怎么炫耀都嫌不够。

那个时候,她会穿着打折的裙子,牵着喜欢的人招摇过市,放声歌唱,柔声念诗,笑起来就像只幸福的小母鸡——“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你要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大街上……”

那个时候,如果有梦想,那也不过是,毕业后去他的老家。那里有绵长的边境线,有大片的薰衣草花田;那里的阳光很充足,姑娘很貌美,小伙子的眼神深邃又柔情。然后,她要给他生一大串孩子,天气一好,就系着花头巾,带着一窝小崽子出来,站在墙根美美地晒太阳。身后的牛羊很肥,花草正香……

那个时候,他会紧紧揽住她的腰,细致地吻她。头顶艳阳如火,她闭上眼睛,能听到骨头里水声澎湃。

那个时候,爱恋正浓,生死无惧。

而如今,站在熙熙攘攘的城市街头,阳光普照,仿佛置身于宇宙中央。时间流转,每个人都是一颗星辰,有的灿亮,有的晦暗,有的硕大如天灯,有的渺小如微尘。她会饶有兴致地想:自己是哪一颗星呢?

至于那些原以为会一辈子刻骨铭心的爱,以为稍一牵扯便会伤筋动骨的回忆,隔了经年再想起,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

诚然,在这世间,生比死更需要勇气,平静比欢愉更恒久。3

第三年。

她开始为自己做饭,不是单纯地果腹充饥,而是很用心地去烹饪。

在凉雾流动的清晨,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菜蔬,寄放到冰箱里,然后在灯火辉煌的黄昏,系上围裙,慢慢地炖一锅羊肉汤。肥美的菌子,青翠欲滴的蒜叶,食物交杂的香气氤氲在小屋子里。玻璃上雾气蒙蒙,她一手拿着汤匙,一手捧着书,顿觉生活鲜美。

窗外的树叶,落了一次,又长了一次。她捡了一枚做书签,在上面写下顾城的句子: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不觉间,来到这座城市已有三年。树叶落了又会长出新的,身体里的心死去一次,也会生出新的。

这个城市的冬天,是出了名的湿冷难熬。夜间,她煮了花椒水泡脚,据说可以祛除风寒,虽然见效很慢,但只要坚持,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这是一位老中医告诉她的,她相信。

还有艾灸。每天入睡前,折一段艾条点燃,放在灸盒里面,再把灸盒绑到膝盖上。带着植物香息的热流可透过皮肤,渗入骨髓,关节的疼痛真的舒缓了许多,后来竟渐渐察觉不到。

艾条是老中医亲手制作的,陈年的大叶艾,收敛了燥气,碾成细细的艾绒,加入药粉,用桑皮纸裹紧,卷好,再用糨糊封存。

她曾亲眼见证,老中医用艾灸的方法帮一位姐姐纠正了胎位,让其顺利分娩出白胖、健康的小婴儿。

那位姐姐,是她在这座城市认识的第一位朋友,曾在殡仪馆工作,有一双极温柔的手。有一段时间,她失眠得厉害,姐姐来看她。她躺在床上,姐姐的手指肚滑过她的太阳穴,犹如春水漫过心尖。那一刻,她闭上眼睛,突然觉得人世间好像有什么东西被自己遗落了,就在这寂静之中,在独自面对世界之时。

这几年,她也不是没有过感觉寂寞的时刻。

比如,夜间摸索着起来倒水喝,听着水在喉管里“咕咚咕咚”流动的声音,沉闷又清晰,觉得微微的寂寞。

比如感冒时,蜷缩在被子里,想起工作中的被刁难,生活中的被辜负,心里冷寂一片。

比如在深夜归家的出租车上,年轻的司机给她点了一首歌,叫《三十岁的女人》,让她听到潸然泪下。她记得那个司机的样子,侧影清秀,声音略微沙哑。可城市那么大,她再也没有遇见过他。那夜的情景,像一个美丽的梦。

有一段时间,她喜欢上一档网络电台的情感节目。主持人的声音很好听,清甜,不让人讨厌的暧昧,还有一丝丝韧性,在暗夜里向耳膜传递着爱情的讯息——“我回忆完关于你的一切,犹如去赴最后一个与你的约会,而后天南地北,再不可能翻开。这几笔写完后,我就要钻进被子里面再梦一场,希望依然荡气回肠,有笑有泪。”

她回味了很久,却到底还是觉得寂寞,好像站在真实又无法触及的风中,两手空空。

但生而为人,就具有天生的修复能力,就像身体里的细胞有着强大的再生功能,这是一种防御的本能,也给你自愈的力量。

谁的生活不是百炼成钢?谁的爱情不是久病成医?你曾赐予我的软肋在这时间与思念的熔炉里,千锤百炼,也终成铠甲。

后来,她不再失眠,也尽量不熬夜,不让自己生病。好好吃饭,爱惜身体,天冷了就加衣,工作到再晚也要坚持泡脚,做艾灸,然后敷一张面膜,让自己活得更体面一些。

一个人的状态,没有那么完美,也没有那么糟糕。如同一只两栖动物,在茫茫人海的外界,或是自成岛屿的公寓,在世界与个人之间,她已经可以游刃有余地切换。

如此,一年,两年,三年,或许,更久。

好在,二十七八的年纪,她的心里留存着少女的纯洁,也早早获取了中年的自持,能够温柔地爱着自己,也可以坦荡地应对这个世界。余生漫漫,能和值得珍爱的人共度,是福气;若只能一人独享,也不会有什么遗憾。

夜色寂寥,窗外飘起雪花,有冉冉的光斑,浮动在房间里。她倚在床头,想到圣诞节又快来临,明天要去商场给一个可爱的小朋友挑选礼物,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或许不久,又或许很多年后,她也会遇到一个人,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山盟海誓的过去,却有踏踏实实、山明水秀的未来。每一个夜晚,都会拥抱着入眠;每一个清晨,都在期待中苏醒。他们一起为生活打拼,为彼此加油鼓劲,一起吃饭、旅行,像旧友一样谈心。如果还没有老掉牙,就生个可爱的孩子,等他长大后,还可以跟他讲爸爸妈妈的故事……

夜渐深,她伸手熄了台灯,给自己掖好被子,就这样想着,笃定又安然地睡去了。一腔孤勇地爱过,两情相悦地活着

波澜壮阔的旧梦,已换成了看山的岁月;一把平凡握在手中,迟来的幸福比海深。1

五年前,我与小鱼初识。

那时我们都在博客上混迹,每天做夜猫子,经常深更半夜还在网上出没,发文章,回复评论,碰头了就发个纸条相互打招呼,很有些“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戚戚感。

不过,虽然都是写字,但我写的东西多是依照杂志编辑的要求,什么风格、多少字数都定好了,全为稻粱而谋;小鱼则不同,纯粹是为倾诉心声。

小鱼在她的博客里写了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美好的,温暖的,悲伤的,惆怅的,赚了很多人的眼泪,也包括我。而故事里的男主角,无不清瘦干净,安稳的气质,温和的眼神,还有修长的手指,指节上有烟草的迷离和清香。

后来我们加了QQ,聊得很熟络了,便自然而然地说到了她的感情。2

她告诉我,高三那年的一个周末,她在县城的书店第一次读到了某位女作家的书——那是一个与教科书、作文书完全不同的世界,穿棉布裙子的女子,动荡不安的生活,抵死相缠的爱情,冷寂的笔触,美丽的意象……一切都是新鲜的,让她惊讶又着迷,仿佛心里某个角落里沉睡的东西也为之骤然苏醒。从此,她便懂得了爱情。

她说:“我在没有遇到爱情之前就懂得了爱情。”

而她的身边,有懵懂的少女,有顽劣的男生,有古板的老师,还有说着粗俗乡音的庄稼汉,只是唯独没有洞悉她内心并与之倾盖如故的人。

那时,从她读书的小县城到农村的家,中间不过三四十里的距离,却需要辗转几趟车,翻山越岭才能到达。在某次回家的时候,她在尘土漫天的马路边挤进一辆脏乱的中巴,又和一群鸡鸭一起被塞在过道里。当车子颠簸着,路过污水横流的护城河时,她突然就对自己生养的地方感到了深深的隔膜和厌倦。

是呀,一颗敏感、孤独又躁动不安的少女之心,在那样的地方,要如何妥善安置呢?所以,她想逃离,到远方的大城市去。

就像书里勾画的那样,有清朗温柔的男子,有地铁,有大海——月夜里,海边有蔓延得像白色梦田一样的沙滩,灵魂是脱去衣服的孩子,心里有温柔的水声跟着潮汐起伏……

不久后,她参加高考,考上了市里的一所二本院校。四年的大学生活,在旁人眼里,她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学生,安静,懂事,不恋爱,认真学习。然而没有人知道,她不过是没有遇到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身边的男生那么多,心里的火山也埋了那么久,却始终没有一个人能让她一见倾心,石破天惊。

毕业后,她不顾家里的阻拦,执意要去沿海城市找工作。那是她向往的城市,到处都是摩天大楼,街道边种满榕树、棕榈树、椰子树、凤凰木,空气里弥漫着杧果的香气。到了夜间,整个城市的霓虹都在流动,犹如银河倾泻;海风也十分温柔,像附耳的情话,让人莫名地心动。

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正是因为未知,才蕴藏了无限可能。3

在一次人才招聘会上,她见到了某家公司的部门经理F。那个男人英俊,谦和,手指修长,把一件白衬衫穿得极为好看,也符合她对多年来等待的恋人的全部想象。

那一天,她只投了一份简历出去。看了她的个人简历后,他向她提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她滴水不漏地应答,心里却是金戈铁马。

但好在他很快向她伸出了手掌:“很高兴你能加入,我们的公司刚刚起步,以后你可能要多吃些苦。”“可是,能有多苦呢?不过是多加点班而已。再说,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工作,我从未觉得累过。”小鱼叹息道,“工作的苦,难及思念之苦的万分之一。”

入职后不久,小鱼就听说了F是有家室的,而且,他和他太太的感情非常好。

但这好像并不妨碍他在公司所受到的欢迎,一个有能力、有魄力、有魅力的年轻男上司,不管是单身的姑娘,还是已婚的女人,都愿意与他共事。而他,也总是能游刃有余又点到为止地处理好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只要振臂一呼,就会八方响应,为他打拼出骄人的战绩。

有一次周末部门聚会,在海边,大家燃起了篝火,一个一个地轮流唱歌。F唱的是《富士山下》,歌声如诉,美得一塌糊涂。朦胧的椰子树下,海风吹起他的衣衫,仿佛整个世界都要随之遁逸而去……

前尘硬化像石头

随缘地抛下便逃走

我绝不罕有

往街里绕过一周

我便化乌有

你还嫌不够

我把这陈年风褛,送赠你解咒

她听得痴了,到了收梢的部分,泪水竟淌了满脸:“F啊F,你在我心里种下的这个‘情字咒’,又要怎样解?”

然而,那涌到唇边的话终究被她生生咽了下去,因为她看到,一曲唱罢,F已悄然退至一边,去给家里人打电话。他点了一支烟,光脚踩在沙滩上,轻轻地说笑着,眉目间柔情涌动。

她远远地看着,满目天涯。4

散场时,她偷偷拾取了他的烟盒,拿回家放在枕边。

那天夜里,她第一次觉得,粤语是那样缠绵好听,而F唱歌的那个场景,也成了她无数深夜里痴守的梦境。

她去买同样品牌的香烟回来,想念浓郁的时候,就会点上一根。有时候也不抽,只是看着烟草慢慢燃烧掉,然后在袅袅的烟雾里,落下泪来。

她说:“我是真的没有想到,我人生中的第一份爱情,竟然是暗恋,而且,只能是暗恋。就像是毫无希望的一条路,我却一厢情愿地走了下去。但是,《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爱是恩慈。”

在那样的环境里,她每天都很努力地工作着,并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用任何方式去打扰他的幸福。

她选择了文字,在网上开了博客,起名叫“飞鸟与游鱼”,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深夜,想念着他的样子,写下一个又一个故事。虽然每天都有陌生人来看,但没有人知道她是谁,这样的方式让她有安全感。文字就像一个出口,可以让被想念折磨得日益膨胀的生活,不至于在某时某刻被炸得面目全非。“难道,你就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我打断她的回忆,插嘴道。“能怎么办呢?我也曾尝试着与其他的男性交往,但到头来都是徒劳,成了浪费时间的事情。两年了,或许,在放下他之前,我都无法接纳另一个人。”她说。5

然而就在我们敞开心扉畅谈后不久,小鱼就停止了更新。

几个星期过去,几个月过去,几年又过去。茫茫网海,她真的就像一条游鱼那样,转瞬间曳尾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想联系她,但是连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手机号码也没有。我给她在QQ上留了很多言,在博客发了很多纸条,全都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后来,微博兴起,博客式微,原来的很多博友都渐渐荒废了园子。尽管如此,我每次登录博客的时候,还是会去小鱼的博客里看一看。

她的最后一篇博文,标题赫然在目:“我在水中写字,一边写,一边消失。”

她的QQ头像也黯淡了数年。

在心底,我希望她有一天能回来,又希望她不用再回来——当然最好是过得很幸福,幸福得忘了我。6

而在前不久的一天,我居然收到了小鱼发来的消息。原来三年前因为父亲去世,她回了家乡,之后就没有再到沿海城市去。

她说:“姐姐,谢谢你,惦念了我那么久。我曾经以为,网络上的感情是最轻薄虚妄的,看来我错了。这些年,我换了城市,换了QQ,也不再回博客,我与跟往事相关的一切人情事物断绝联系,都是为了放下对F的感情,开始新的生活。”“那么,你放下了吗?”我试探着问。

她微笑:“放下了,真正地放下了。不是不去想念,而是想起的时候,心里不再有波澜。”于是,时隔三年,她又跟我说起自己爱情故事的后半部分。

那一天夜间,她接到妈妈的电话,说父亲生了很严重的病,已经三个月了,一直没有告诉她。妈妈在电话里哽咽着,小心翼翼地喊着她的乳名,慌乱无助的样子,哪里还像昔日强悍的农村妇女?

挂掉电话,她终于忍不住大哭。她想起自己这么多年来沉浸在小说虚构的感情和意象中,一度打着寻爱的名义出走,真是何等的自私和愚蠢!她曾鄙夷着家乡的一切,恨不能剔骨重生。她曾那样坚信,远方有自己所有向往的东西,包括爱情。她甚至看不到,这世间除了爱情之外,还有那么多值得珍视的人和事。

第二天,她到公司跟F辞职。她也看到了F新换的电脑桌面——他拥着妻子的肩,一起推着小宝贝在海边散步,凤凰木的花瓣落在蓬蓬车上,空气中幸福漫溢。

转身出门时,F喊她:“如果你想回来,这里随时欢迎你。”

她忍住,没有回头。7

一天一夜的车程,到家乡时,她才感觉到,原来早已入冬。沿着小路往家里走,路边芒花漫天,山坡上的茶花也开得如火如荼。

她恍惚间忆起,自己童年时,最喜欢跟在父母身后,去摘圆滚滚的茶籽,那种茶籽榨出来的油,炒菜分外清香。还有邻家的小哥哥,他们曾在芒花中奔跑,也曾尝过无数茶花的花蜜。

一个月后,父亲去世。作为家中长女,小鱼张罗、操办了一切,事无巨细,亲力亲为。妈妈一夜苍老,弟妹年幼无知,她在灵堂前向父亲承诺,从此之后,定会用尽全力,给家人好的生活。“那后来呢?有没有见到那位邻家哥哥?”隐约之中,我好像在期待些什么。“早在几年前,他们全家就搬到了省城,很少联系了……”小鱼发了个害羞的表情,满脸红晕,“不过,现在他是我的未婚夫”。

小鱼继续说:“那次安置好家中,我就去省城找了一份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会想起沿海的种种,想起F是不是从来就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在一次工作聚会上,她居然遇到了邻家哥哥。多年未见,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她。后来,他请她吃饭,给她送花;再后来,他向她表白,说愿意一辈子照顾她。他皮肤黝黑,健壮热情,却总有一万种办法把她逗乐。

在他眼里,她还是那个童年时的小姑娘,在山路上走久了,就会扯着嗓子喊:“哥哥,等等我,等等我。”而他,还是那个听到喊声就会转过身去牵起她手的人。

她说:“姐姐,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8

故事说到这里,也算是有了一个温暖的结局。

窗外已经沙沙地下起了雪,对着手指呵气的时候,能看见白色的雾气。掐指一算,过几天就是小鱼新婚的日子了。

我不曾见过小鱼,也不知道生活中有多少像小鱼一样的姑娘,但我总觉得,她离我自己是如此之近——在青春的时光里寂寞起舞,在文字的海市蜃楼中长途跋涉,在爱的无望与妒忌中舍尽虔诚与柔情。

如今,波澜壮阔的旧梦,已换成了看山的岁月,一把平凡握在手中,迟来的幸福比海深。而那位我们都曾深深迷恋过的女作家,也在岁月的润泽、打磨中改了笔名,行文渐暖,以退为进,心守一事过一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给你冷寂蚀骨的想念,也有人予你童真般稀有的爱意与温柔,可是又有多少人情与故事,可动地惊天?

一腔孤勇地爱过,是无憾;

两情相悦地活着,是有福。

亲爱的小鱼,祝你新婚欢喜,福泽宽宏,恩慈绵长。

坐在窗边,我取了纸,一笔一笔地涂抹着一朵山茶,遥念小鱼。山茶开在纸上,红色的花瓣,黄色的蕊,喜气洋洋的,仿佛能照见她的童年:“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冬天,有一次,我很羡慕同学手中的那枚糖果,放了学,就尾随其后,只为去捡人家丢弃的糖纸——就是舔一舔糖纸也是好的呀。可是后来,走了很久,也没有捡到糖纸,我就坐在路边哭。“是邻家哥哥走过来,让我不要哭。我不听,他就背着我去了山里。那时,已经下雪了,针叶松的叶子落了满地,踩在上面,簌簌有声。山中有空蒙的雾气,轻纱一样笼罩在肩头,茶树上也落了雪。花瓣上,树叶上,像撒满了代销店的白砂糖。“哥哥告诉我,花里面有蜜。他摘下一朵递给我,我舔了舔花蕊,真的很甜,他没有骗我,我一下就眉开眼笑了。“后来,我们经常去山上摘茶花,有一次,他还被蜜蜂蜇了脸。我一直记得他的脸肿得像猪头的样子,很丑,也很搞笑,脸上还粘着明黄色的花粉。“那些花粉,像珍贵的金屑。那个时候的世界,是伸出舌尖就能触碰到的甜。”愿有岁月可回首

一个人,如果有回忆暖着,即便身处暗夜,也不至于怆然独行。1

在我上小学时,父亲与人合伙,承包了生产队的果园。果园背山临水,腰间有一条小马路通往镇上。山坳里,不时有拖拉机突突地从头顶经过。我很喜欢去那里,因为不仅可以尽情撒野,还可以和丽丽一起玩。

丽丽家就在果园边上。她大我两岁,已经小学毕业了,没有去上初中。在家里,她什么活都干,挑水砍柴,洗衣做饭,放牛喂猪,样样做得麻利。

不用上学时,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果园,遇着父亲守园的日子,我就被派去送水送饭。我拎着一只竹篮,里面还放着刚布置下来的作业。经常,我就趴在水库边的草地上,书本摊在面前,看着一只只大头蚂蚱从上面跳来跳去。

丽丽说,蚂蚱是可以烤来吃的,我一听,两眼放光,立马从父亲那里讨来火柴,又扒拉了一堆枯草和树叶,点起了火堆。丽丽很快逮了几只蚂蚱,用尖细的树枝刺穿蚂蚱的身体,然后把它们架在草火堆上。烤熟后的蚂蚱,大腿香脆,吃起来有一股青草的味道。我曾打开过它们的翅膀,那翅膀像小小的折扇,很美。

丽丽有做不完的事,不像我,写完了作业就可以游手好闲。她做事的时候,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时不时地搭把手,只盼她快点得空。我对她很是崇拜,觉得她脑袋里装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怎么变美。

我们一起去梨树园里打猪草,那里的梨树长得参天高,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山腹,然后与山林融于一体。猪草不一会儿就装满了畚箕,我们就躺在山脚下说话。太阳晒得人犯晕,身边的商陆饱满得要涨出汁来。鸟很喜欢吃商陆,它们在梨树上蹲点,鸟粪拉在树干上,也是白里透红。我们将商陆称为洋红,因为它可以用来做冒牌的红墨水。

而丽丽说,洋红是用来染指甲的。丽丽摘下几串商陆,挤破一粒,把汁液细心地涂在指甲上。她的手有些粗糙,指甲里还有残留的草渍,但她将手指“跪”在掌心,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在维护着女孩子天生的精致,让我也情不自禁地要去学她——将像树杈一样打开的手指收拢起来,不再吊儿郎当。看着指甲一个个地由普通的肉色变成透亮的紫红色,整个过程如同经历了一场美的启蒙。

有一次在丽丽家里,她拿出一件妈妈的胸罩——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没有海绵,腋下系带,罩杯的部分走了一圈圈的缝纫线。她将胸罩戴在身上,套上妈妈的裙子,又找了两双袜子垫在罩杯里。然后,她给我唱戏听。花鼓戏,她唱胡大姐,手持纸扇,眼波如丝,声线婉转。我在一旁听得痴迷,抄了一根扁担,也扮砍樵的刘海。

盛夏的黄昏,我们在井边洗头,用一支“青春”牌的洗发膏。空气中萦绕着好闻的香气,在井水的倒影中,夕阳慢慢收敛锋芒,天边也堆起了软糯的红云。我看着丽丽水盈盈的侧影,就问她:“你长大了想做什么?”丽丽捋着头发,顿了顿说:“我想唱戏。”

村里孩子多,少不了打架扯皮。在我印象中,丽丽总是伶牙俐齿,吵架从不会输。只有那一次,有个顽劣的男孩子说她:“你是捡来的!”接着,一大群孩子起哄:“捡来的,捡来的……”丽丽像中了撒手锏,瞬间就颓然了,垂着脑袋,斗志全无。

丽丽是收养的,她自己知道。从小,她在家中的待遇就和两个哥哥不同,她要做很多的活,得到的却是很少的关爱。但她不怨妈妈,“如果没有妈妈,我小时候可能就饿死在马路上了”。她总这么说。

所以丽丽希望自己快些长大。她说:“我在等十六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去南方打工,可以赚钱寄给妈妈,让她高兴。如果钱有富余,我就去学唱戏。要是有一天能登台表演,让我吃再多的苦,我也愿意。”

我说:“我想当大学生,去大城市读书,工作,然后人五人六地回来,穿好看的衣衫,开屁股冒烟的大车。不要拖拉机,要开那种至少一次能捎十几个人的大车,把我爸妈接走,然后谁想去我那玩,都捎上,每次捎一大串。”

那时的我们,还不懂得什么叫梦想,只知道那样说着话的时候,天上的流云倒映在井水的波光里,格外圣洁、温情。心里也似有火焰在跳动,小小的,却茁壮有力,在我们之间彼此照耀,惺惺相惜。2

我第一次见到小金姑娘的时候,她正在阁楼上煮稀饭。稀饭开了,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她蹲在旁边,用筷子画着圈搅动着,嘴里哼着一首流行的曲子。

那时我初中刚毕业,已经不打算继续上学了,就去了远房亲戚的手套厂打工。亲戚嫌我年纪太小,我妈说了很多好话,他才勉强答应让我先试试,然后把我领到宿舍。

宿舍是一幢有些年代的红砖房,四周种满了壮硕的泡桐树,枝叶敦厚浓郁,光线幽静,墙脚生长着旺盛的青苔和蕨类。房子被手套厂租下后,简单布置一番,就成了工人的住所。楼下住着生产车间的男工,二楼是阁楼,我和小金姑娘同住一间。

我们都在包装车间做事,作息时间一致,几天下来,就成了朋友。上班时,我就坐在小金的身边,她暗地里没少关照我。在我们周围的都是附近村镇的妇女,由于我们的工资是按件计算的,半成品又有限,僧多粥少,吵架是常有的事。我不敢和人争抢,只好用几只报废的手套偷偷练习,怎样快速地翻转,怎样检查有无破损、漏气,怎样娴熟地打包、盖章。那时并没有过多的心思,在学校时曾有过的理想早已烂在肚子里,只希望多赚一些钱,好给妈妈看病。

小金比我大一些,左腿微微有些跛,但不影响走路,也没影响她的性格。她性格大大咧咧,嘴巴又甜,和厂里的人个个熟络。没有事做的时候,她就去楼下借书,大多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拿上来了我们就坐在楼道上,脑袋挤在一起,看得津津有味。

待天色暗下来,我们就早早地躺在竹床上,一人一把蒲扇,不紧不慢地说着话,大多是讲书里的人物和情节。我说我喜欢小龙女,她长得好看,还有绝世的武功;她说她喜欢陆无双,可爱又不古板,还有,和自己一样,都是跛脚的姑娘……有风的时候,窗外的树叶哗啦啦地响,白色的蚊帐在我们身边鼓起来,像帆。

楼下的男工们喜欢打牌,大部分时间都是前半夜吵吵嚷嚷,后半夜鼾声如雷。他们知道如何偷电,经常光着膀子吹风扇。灯光彻夜不灭,从楼板的缝隙里漏出来,夜间我和小金就是踩着那些点点的光斑,绕过楼道,走下露天的阶梯,去附近的菜地里上厕所。

厕所是公用的,和宿舍之间隔着一条泥巴小路。路两旁虫声唧唧,此起彼伏。地里的南瓜藤爬到小路上,长得格外青翠、丰腴,叶片毛茸茸的,时不时地就挠痒我们的脚脖子。

有一天晚上,停了电,天气又热得出奇,我和小金只好到南瓜地里去歇凉。身边萤火虫半明半寐的,煞是好看。一抬头,就能看到旋转流动的星河。马路上汽车的灯光,慢悠悠地扫过山峦,我们并肩坐在一起,听着长一声、短一声的狗叫,小声又轻柔地聊着各自的愿景。

不说话的时候,我们就望着远处。我们知道,山的那边,就是镇上。小金说,她存了一些钱,过两年想到镇上租个门面,开间服装店。她也想过要去南方打工,但父亲去世后,她妈妈的精神就出现了问题,这些年全靠奶奶照顾。奶奶身体不好,走远了,她不放心。“我妈妈现在就是个小孩子,每天要吃糖。我每次回去都到镇上给她买一堆糖,她见了我就特别高兴,晚上也要我抱着睡。以前她脾气可大了,现在就像个面团一样,成天笑嘻嘻的。”小金姑娘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见谁都是笑嘻嘻的。”“但是——”我想说些什么,又和着唾沫咽了下去。安慰终归是无力的,生活的真实永远高过言语的虚空。“但是——”小金姑娘扭过头来,眼神灿亮,“但是只要活着,就是好的。人活着,就会有盼头。”她跟我说,也跟她自己说。

月上中天,空气里的温度渐渐降下来,起了夜风,吹得南瓜叶沙沙起伏,如温柔的水波。萤火虫擦着我们的肩膀飞过,在浓稠的夜色中发出微光,呼朋唤友。我们不约而同地张开双臂,就像鸟儿打开翅膀,凉飕飕的风从腋下穿过去,身体也轻盈得要飞起来了。

但我们是冒牌的鸟儿,真正的鸟儿们,那时正栖息在高大的泡桐树上,养育儿女,繁衍生息……3“活在这珍贵的人间,太阳强烈,水波温柔。”

离开家乡很多年后,我牵着女儿的手在湘江边漫步。几只白鸟停在江心洲上,支着细长的腿,低头觅食。老渡口边,一条渔船在水波中轻柔地摇曳,船夫坐在船头,打着一个结结实实的盹。

望着粼粼的波光,我教她念海子的诗,一字一句,感触莫名。年少时曾踮脚仰望的幸福,如今,已安然握在手心。

一个人,如果有回忆暖着,即便身处暗夜,也不至于怆然独行。那些曾有缘同船共渡、肝胆相照的陪伴,都是生命里珍要的部分,而在这浓烈的阳光下缅怀过往,更觉山河故事皆情重。

这世间哪一个渺小、卑微的生命不是在努力地活着?或是为了一个儿时许下的璀璨梦想,或是为了一个匍匐于泥淖亦不肯丢弃的盼头。

愿无岁月可回首。

愿有岁月可回首。

愿此后在彼此看不到身影的岁月里,我们都活得熠熠生辉,发出温柔的光芒。用鼻子谈恋爱的Z小姐

气味可以储藏记忆,但如果记忆的瓶子打碎了,气味就会消散。1

据说一个人的鼻腔里,有几百万个嗅觉感受器细胞,就像一座拥挤的大型城市。

在遇到Z小姐之后,我才发现,这“细胞城市”与我们的人口城市一样,每一座都是不同的。尤其与她的比起来,我的这座城市真是太单调、贫瘠了,既不鲜活,又不特别。

Z小姐有敏锐的嗅觉,如同一种特异功能。比如你前一天吃过某种东西,她还能从与你谈话的空气中分辨出来。“那除了洋葱土豆饼,还有什么?”我讶异地问她,好像幼年时埋在树下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小婴儿的奶嗝和皮肤香气;内衣的背扣被黄昏时的第一层汗液打湿后的味道;难耐蚊虫叮咬的瘙痒,指甲划破皮肤,花露水和洗衣液夹杂在一起,被阳光蒸发,残留下来的气味。所有味道混杂在一起,像十几岁时的亲吻,莽撞又真诚。”她嘴唇上扬,勾起一个神秘的微笑。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听一听她的爱情故事。2

Z小姐说,她与现在的男朋友是在一次读书会上认识的。对方是一名插画师,戴着眼镜,脸庞棱角分明,有浓密的卷发,像暴雨过后茁壮成长的小植被,笑起来的时候酒窝里能装下一个春天。

我没有见过那位插画先生,但从她说话时的神情来看,应该是她很喜欢的人。她则打开钱包给我看,里面有一张卡片,画着两个小人儿:一个是Z小姐,眉眼温煦,裙裾飞扬,有着如风过柳的娇媚;一个是插画先生,憨实可爱,白衬衫上打了个绅士的领结。两个人拉着手,站在窗下,整个画面看起来又萌又暖。

Z小姐说,她第一次见到插画先生时就喜欢上他了。因为那天读书会上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男士,唯独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可以瞬间与周遭其他人区分开来。

她跟人换座位,悄悄地坐到他身边,看到他在很细心地记笔记。他的字很好看,笔触绵柔有劲,笔尖在A4纸上发出细微的声响,让她想起幼年时睡在外婆的屋里,半夜醒来耳边响起的沙沙声——春蚕在竹匾里啃食桑叶,空气里泛出一股蓬勃的、丝丝缕缕的香气。

后来他扭过头来,笑着看她,眼神像在春风里苏醒的小池塘,波光粼粼的。那一霎,她心底那块往事的浮冰,好像也在一点一点地化掉,化成潺潺的水流,穿过整个心脏。“好浪漫的相遇啊!”我感叹道。

Z小姐也笑起来:“是我主动走近他的。对于爱情,这些年我一直很固执,也很挑剔,但是那一次,遇到他,我一下子就闻出了他身上的味道,就像跟我是旧相识一样。或许那种味道,就叫‘同类’。”

她说,他们在一起,可以看同样的书,听同样的碟,吃同样的食物,谈论同样的话题,一切都默契又温和。经常,他画画的时候,她会在他身边的小凳子上写稿件,间歇时就从后面环住他的腰,鼻尖拱在他的脖子里,然后就会闻到热乎乎的、甘甜的、温存的气息,像儿时舍不得一口吃掉的棉花糖,让人觉得亲切又迷恋。

我忍不住问:“亲爱的,你在用鼻子谈恋爱吗?”

她想了想,答:“这样说,也未尝不可。”

我开始好奇:“那你的嗅觉,从小就这样灵敏?”

她摸摸鼻尖,垂下眼眸,睫毛的阴影打在苹果肌上,像时光里的慢镜头。“不是的。应该说,是我的嗅觉,带给了我第一次对爱情的心动。从那之后,我就发现,嗅觉,倒成了外界与内心之间的,最近也最真切的那条道路。”3

Z小姐的第一次心动发生在她的少女时代。

高一时有一次学校周末放假,她坐中巴回镇上的家。就在车子刚发动的时候,有个男生在车后追过来。他也不大声喊司机停车,只是背着书包埋头奔跑。她在心里发笑,真是个呆子。

呆子终于追上了车,小心翼翼地坐在她身边,对她说:“嘿,是你呀。”

她也认出他来,抿嘴笑一笑,算是打招呼。他是隔壁班的班长,学习很厉害,上次期中考试,她就是因为比他少一分,而不得不屈居全校第二。

柏油马路上,车子开得像要飞起来。夏日的余晖照在车窗上,拉起一道道冗长的光线,黄昏时的热风也一阵阵灌到车厢里。

然后,她就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清新甜蜜的香皂味,还有淡淡的少年的汗味,好像和她之前闻过的气味都不一样。那一刻,她心里对他尚有的一点点小嫉妒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后来车子在半路突然坏掉,司机说修理需要很长时间,至少一个小时以上,于是就有人下车步行,有人骂骂咧咧地等待,也有人干脆站在路边等下一班车。“要不,去我家坐一坐?”他试探着问她,“离我家不远了,走路几分钟就可以到。”

她看了看手表,犹豫了一下,竟然答应了。

她跟在他后面,沿着马路走了一小会儿,折了个九十度的弯,就看到了一处小院。三三两两的红砖房子立在山脚下,围着一块水泥坪,几个小孩子在坪里踢毽子,见了他就开口叫××哥哥。

他从书包里摸出钥匙,开了门,请她进去坐。她有些拘谨,把书包紧紧地抱在胸前,坐到墙角的沙发里,开始打量四周。很干净的屋子,有艾草与苍术燃烧过的香气,头顶一把三叶吊扇,正打着旋,掀起凉风阵阵。

他告诉她,他的爸爸长年在外做生意,一年也回不来几次;妈妈应该是打牌去了,等太阳完全落了山,也就回来了。

他自顾自地跟她说着话,又从冰箱里端出半边西瓜放在桌子上,然后取了两只瓷调羹,和她一人一只,对她说:“来,我们吃西瓜。”

她不说话,也不推辞,就那样和他头顶着头,沉默着,一勺一勺地挖西瓜吃。西瓜微微的串了味,但不影响口感,甜沙沙的,吃下肚后瞬间觉得清爽舒适。挖西瓜的时候,有一次两个人的手背碰在了一起,他笑起来,她却很快弹开了,脸上一热,眼睛不敢看他的脸。

吃完西瓜,她提出时间不早了,应该早些回去,于是转身就往马路边跑。他也跟着追出来,几步就追上了她,然后说:“我陪你等车。”

暮色轻薄的马路边,他站在她的身旁,时不时地跟她说起一些学校里的事,一直到车子修好,又目送她离开。

那天过后,在学校遇见时,她再看他,再想起他时,俨然已是与往日不同的感觉,就像捂了一个隆重的秘密,只是一切都没有说破。

她会在本子上把他的名字写很多遍,也会在内心暗暗期盼他路过教室。他也送过她很多明信片,摘抄了一些不浓不淡的歌词,每次周末放假的时候,会假装巧遇与她同车。

只是,车子再也没有坏过了。4

高二时,他突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来学校。她找同学去打听,说是好像他家里出了事,他爸爸没了。

再次在学校里见到他时,他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不爱笑,很低沉,也没有再给她送过明信片。她很担心他,于是鼓起勇气,写了小纸条,约他晚自习后见面。她在教学楼下等了很久,他才出现。见了她,他也不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着她,脑袋伏在她的肩头,小声小声地哭。

他的成绩也迅速下降,到了高三时,干脆退了学,外出打工去了,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她。而她,则继续在学校里充当好学生,为考上心仪的大学做最后冲刺。

学校的红榜里,她的名字一直稳稳当当地挂在第一名,被一大片羡慕的目光围绕着,但她却没有多少骄傲和快乐。没有人知道,其实随着他的离去,她的内心已经变得不再完整。那凭空缺失掉的一块,很多年过去后,也没有再长出来。

倒是她的嗅觉,好像突然就变得敏锐起来。尽管第一次的爱情,闻到过,感受过,又失去过,但那种凭借气味来解读事物情感的能力却真切地保留了下来,以至于后来只要闻到某种气味,就能准确地分辨出与之相关的种种脉络。5

很多年前,她在一座城市出差,遇到一家香水店,琳琅满目的小瓶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店员告诉她,店里的香水有好几百种气味,自然的,植物的,果蔬的,食物的,酒类的,情感的……比如巴黎雨后的街道,疗愈失恋的小苍兰,静雅醇厚的沉香木,甜美活泼的橘子,午夜的鸡尾酒,十六岁的初吻……末了,店员又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问她:“小姐,你要哪一种?”

她对着店员喃喃而语:“六月黄昏时的中巴上,男孩子干净的汗味和香皂残留;艾草和苍木燃烧过后,西瓜在风扇下散发出的水汽和甜蜜;明信片上,少年皮肤的余温和欢喜;五月的空气里有落花的暗香,泪水的咸味打湿在少女的肩头……”“真的有这种香水吗?”停顿的时刻,我柔声问她。“没有。”她说,“科技是神奇的,可这世间毕竟没有一条时光的原路去供你返回呀。”

Z小姐继续说。后来她回老家县城办事,期间去看望了一位同学,无意中竟听到他的消息。他退学后去沿海打工了,后来又做了生意,再后来又赔了,过得潦倒。如今他已经结婚了,就住在县城的菜市边,开了一家生鲜店。

她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店里给顾客剁排骨,光着膀子,皮肤黝黑,身材也走了样,只有脸上的轮廓,还依稀残留着少年时的影子。他的老婆,一边喂孩子吃奶,一边麻利地给顾客找钱。她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绵绸衫,领口露出的那一节内衣肩带已经旧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我以为,有一种感情,只要一直珍藏着,就不会失去。我以为,自己还可以等待,却不知已经永别。”“气味可以储藏记忆,但如果记忆的瓶子打碎了,气味就会消散。”“是的,是我自己亲手打碎了那个瓶子。”6

那次从老家回来后,Z小姐就开始想要谈一场新的恋爱了,一场不需要依靠气味和记忆的恋爱。

但她的鼻子依旧敏锐,依旧能够准确无误地闻香识人。她相信,在眼睛看不见的地方,嗅觉可以拂去珠光上的蒙尘;在耳朵不能清净的时候,嗅觉能让内心听到最真实的声音。所以,在选择男友时,对方的举止言行必须对味。毕竟,她虽然渴望爱情的气味,但宁缺毋滥。

她也相信,总有一天,她的鼻子会为她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像是上天为她量身定制的一样。在那个人面前,很多话,你还未开口,他已经心领神会。和他在一起,有乍见之欢,也有久处之爱。他给你温暖的情意,你赠他珍贵的懂得。于是,后来的后来,插画先生就来到了她身边。

一个跟嗅觉有关的爱情故事就此收梢,但余味依然萦绕在我的心间,久久不散。谢谢你,亲爱的Z小姐,那一日,征求了你的同意,把你的“气味故事”写了出来。如此,便可以告诉更多的好姑娘——如果有一天,遇到了对爱情挑剔的人,请不要埋怨,也不要立即扭头走开。给他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个契机,因为他所有的挑剔都是为了更好地辨识和相认,然后,穿越五味陈杂的人生,惊涛骇浪的人海,打开怀抱,径直向你走来。做一个不凑合、不打折、不便宜、不糟糕的好姑娘

为何活着活着,我们的工作就成了被迫,生活也过成了凑合。1

一直想写一写朵拉,她是住在我隔壁城市的一个姑娘,也是让我一想起就感叹造物神奇的一个存在。

我还记得两年前第一次见她时的情景。那天,两个小时前,我们还在网上聊一部新上映的影片,两个小时后,她就出现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我飞奔出门去接她时,她正从车窗里探出一个“爆炸头”,向我用力地挥着手。

我又惊又喜,与记忆里她发过的照片对比之后,还是忍不住问:“朵拉,是你吧?”

她爽朗一笑,朝我一拱手:“见过小汐姐,正是鄙人。”“那快上我家去,正好到饭点了,我做饭给你吃……”我激动地坐到她身边,正欲领她进去泊车,谁知她竟然效仿王子猷,说是要立马回去。“下次吧,今天我就是突发奇想,一时兴起,想见见你,这会儿见到了,也就遂了今天的兴致,不如先回家去啦。”

然后,她就那样把我和我刚说出口的“你小汐姐厨艺还不错”那句话抛在了大门口,继而在我目瞪口呆的神情中,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没想到,几天后的一个周末,朵拉姑娘还真的又过来了。依旧在大门口,我去领她,大老远的她就朝我喊话:“喂,你不是说要做饭给我吃嘛,我饿了。”

我一拉车门,就看到副驾驶上放着一束扶郎花。她冲我一笑,道:“别看了,就是送给你的!”嘿,小姑娘还真是浪漫。

上楼后,我在厨房里给她煎鸡蛋饼,顺便把冰箱翻了个底朝天,琢磨着要怎样才能弄出几个花样小菜来,可不能让她看扁了我这个资深家庭妇女的厨艺。

她也不闲着,在客厅帮我伺候小孩,上蹿下跳,使尽浑身解数,终于把几个月大的小屁孩逗得咯咯大笑。见状,她立马童心爆棚,冲着厨房跟我说:“话说你家小孩真好玩呀,真想借走陪我玩几天。”

我一激灵,吓得锅铲差点儿掉到地上,生怕她兴致一起,上一秒还在摇晃奶瓶,下一秒就将小孩打好包,丢到后备厢里借走了。

待我一桌子饭菜准备好,她居然把小屁孩哄睡了。她咿咿呀呀地哼着儿歌,半跪在床上,给小孩掖被子。若非亲眼所见,我还真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九〇年的“爆炸头”小姑娘会做的事。

饭桌上问起,我才知道,她上大学时曾在福利院做过两年义工。她嘻嘻哈哈地描述着:“遇到过一个特别淘气的小孩,喜欢恶作剧,比如把大伙的鞋子全灌满水,还真是有我小时候的风范啊!后来我跟他称兄道弟,很快就把他收服了。说真的,照顾小孩确实是一件非常磨炼意志的事情,但是也能收获到很多感动和快乐。”

她说得兴致勃勃,我只能不停地给她夹菜。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带娃一线的人,那一刻真是十桌子的饭菜也无以表达我对她的崇高敬意。

她也不客气,夹进碗里的菜都照单全收,接着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对一个厨娘最好的赞美,就是把她烧的饭菜吃得只剩下盘子。2

第三次见面,是去年秋天的某个午后。顶着一头“非洲玉米辫”的朵拉姑娘直接在楼下嘀嘀嘀地摁喇叭,问我可否赏脸去她家吃晚饭。

我欣然前往。在她的后座上,我家女儿已经会喊“阿姨”了,并且显然对阿姨的发型很感兴趣,眼睛滴溜溜地盯着那一股股的小辫子,还有辫子末端的那些五彩缤纷的小玩意儿。“宝贝,不要叫‘朵拉阿姨’,要叫‘朵拉姐姐——’”朵拉对着后视镜眨眨眼睛,“人家不是还没结婚嘛。”转瞬间,她又变戏法一样地从身后拿出一个毛绒玩具大象来,将小屁孩逗得心花怒放,“姐姐姐姐”叫个不停。

路上闲聊时,朵拉告诉我,现在她一个人住。数年前她在市区买了一套六楼的房子,当时送了个七楼的阁楼。后来她把六楼租了出去,自己平时就住在阁楼里,稳稳当当地做包租婆。“唔,好精明的小算盘啊!”我打趣她。

她嘿嘿一笑,接着说:“我大三时,老家的房子被市政府拆迁了,赔了一笔钱。那时我爸爸已经过世,妈妈重组了家庭,条件还不错。我嘛,便成了直接的受益人。不久后,我用那笔钱付了现在这套房的首付,又做了点儿小投资,再加上工作后的收入,这些年,玩得还算尽情尽兴。”

两个小时后,我们到达朵拉的阁楼。几十平方米的地方,就像童话中小魔女的住所——原木地板,大大的天窗,稀奇古怪的玩具和植物,一只黑色的猫,夕阳的余晖径直降落在头顶。而当她穿着裙子,趴在栏杆上远望祖国的大好河山时,我又想拿把扫帚给她,看她是不是真的骑上去就能飞起来。

虽然朵拉姑娘没有飞起来,但是那天她准备的晚餐同样让我疑心她是不是真的拥有魔女的本领。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在厨房忙活出了大大小小十来个菜,全程还不让我帮忙。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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