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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5 0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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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建弘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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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通史

德国通史试读:

前言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准备出版一套具有时代新意的、由中国人著述的西方国家通史,他们那具有时代新意的写作新构想,激起了我重新作新科学探索的劲头,于是我就贸然答应下来。当我一进入写作领域,立刻就发现,书的字数虽不多,难度却很大,几乎要作全盘的调整和审视,特别是要用现代化时代精神评述不同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

我从事德国史的学习、教学和研究,已有四十余年。我曾师从过民主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也师从过联邦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接受过不同观点的历史学派的教育。近二十多年来,我虽然不敢夸口说我已读遍国内外不同学派的德国史著作,但也读了很大部分有代表性的著作,而且我自己也曾主编过有关德国史著作。然而我总有这样一个感觉:它们的大部分似乎离现时代精神日益遥远,谈历史作用似在隔靴搔痒。我省悟到,写历史著作也必需站在时代精神的前列和进步事业的立场上;我虽然也不敢夸口说我已掌握了有关德国史的所有基本资料,但我却希望在这本书中的所有论述,都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之上,尽量做到史实毋误,大事不漏,名人出岫。因此,我是很用心地、兢兢业业地、甚至带有惶恐的心情写完这本书的。现奉出求教于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求教于时代现实与时代精神的考验。

导言 德国在哪里?

德意志兰?它在哪里?我找不到那块地方。学术上的德意志兰从何处开始,政治上的德意志兰就在何处结束。——F. 席勒当今世界上,除德意志人称自己的国土为“德意志兰”在(Deutschland)外,恐怕只有中国人和日本人是按其音而予以称谓的,中国人称德意志兰为“德国”,日本人称之为“独逸”,而其他多数国家则称之为“日耳曼”(Germany)或其他名字。这些不同的称谓,虽各有其历史渊源,但也说明德意志兰问题的复杂性。

我们中国人把德意志兰简称为德国,算不上错,但却易于把国土(Land)和国家(Reich)两个不同的历史层面混淆。“德意志兰”主要指的是土地和祖国,属民族融合范畴,而“德国”却可指政治上的国家形态,属国家政治范畴。在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中,“国土”和“国家”基本是相一致的,甚至可相互置换。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中国”理所当然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国土和国家,“德国”当然也理应代表着德意志民族的国土和国家。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对一个长期处于民族融合过程和长期政治分裂过程的德意志兰来说,“国土”和“国家”却是不一致的,而且是相互分离。学术界、知识界理念中的德意志国土和国家的统一体,在现实的政治中却往往并不存在。这才引出德意志作家和历史学家席勒(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05)在1795年写的讽刺诗中的大声呐喊:“德意志兰?它在哪里?”从德意志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史考察,只有到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国后,德意志兰才包含了国土和国家相一致的含义,把德意志兰译成“德国”才真正名实相符。德意志史也才可以称为德国史。这一点我在这里先予说明。“德国在哪里?”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德意志人的历史大课题。特别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影响下,在德意志的启蒙思想家和人文学者圈子中,对“德国在哪里”的反思特别强烈。1830年大文豪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1749—1832)痛苦地说:“我们没有一个城市,甚至没有一块地方可以使我们坚定地指出:这就是德国!如果我们在维也纳这样问,答案是:这就是奥地利!如果我们在柏林提出这样的问题,答案是:这里是普鲁士!”同时代的奥地利首相梅特涅(Klemens Wenzel von Metternich,1773—1859),则是坚决反对德意志人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的国家,认为有一个德意志民族的说法,“纯系一种神话”,“德意志兰”不过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已。梅特涅的话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不存在”一个德意志的民族国家。

显然,“德国在哪里?”课题的核心,乃是存不存在一个德意志人的民族国家,而“德意志人”和“德意志民族”本身又是在一种杂乱的、动荡不定的历史激流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和分裂,进而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分裂,就构成了德意志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主要内容,从而也构成了德意志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公元920年,日耳曼人的东法兰克王国改称为“Regnum teutonicum”(德意志王国),开始了日耳曼人一些部落族民(Völker)的德意志化融合过程,这也可视为德意志历史的开端。这块首次被“找到”的德意志人国土,它的发展却从一开始就带有一种模糊的悲剧色彩,因为它潜藏着至少四重强大的分裂因素。第一重是国土地理上的。德意志王国居于欧洲的中央地带,素有“中央之国”之称,在东西两面都没有天然疆界。它的边界一直变化不定,或者由于外国人进入德意志兰,或者更多是德意志殖民者向外特别是向东方推进。由于周边都是其他国家,德意志人的领土扩张主要指向欧洲大陆而不是海外,东扩运动一直伸延到波兰、罗马尼亚、波罗的海诸国和俄国,这就构成了德意志人同欧洲东西部国家之间的严重冲突,特别是同东西强邻俄法之间的激烈争夺。德意志问题从一开始就成为一个“欧洲问题”。欧洲国家特别是欧洲大国,历史上都是反对德意志统一的。第二重因素是民族构成中的“分崩离析”性。德意志兰远不是一个单一族民(Volk)、单一民族(Nation)的居住地区,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勃艮第人、弗里森人、盎格鲁萨克森人、士瓦本人、图林根人和斯拉夫人全都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北欧日耳曼族的波美拉尼亚人、阿尔卑斯山北的巴伐利亚人、“肃漠”的普鲁士人和“热情”的莱茵兰人以及半斯拉夫的西里西亚人等,就构成了德意志人。我们很难想象被希特勒吹嘘为最高贵、最纯粹血统的德意志民族,其渊源竟是如此庞杂多样;我们也很难想象,这种民族的“分崩离析”性会对德意志人的政治思想、社会思想、文化艺术思想产生如此不可思议的影响。第三重因素是德意志人精神(或称灵魂)的多重性和分殊性。德国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对德意志人的精神本质曾作过深刻的描述:“德意志人的灵魂首先是多重性的、多源头的、混合重叠的,而不是实实在在地建立起来的,这是由于它的起源:德意志民族是多种族民的最特殊的混合,也许其占优势的甚至是雅利安人之前的种族成分。因此,德意志人比起其他民族来,对他们自己就更为不可捉摸,更为复杂,更为矛盾,更为不可知,更难预测,更令人吃惊,甚至更为可怕”,“德意志人的灵魂中有一些通道和长廊,带有各种洞穴、掩体和地牢;它的杂乱无章具有神秘之美;德意志人很熟悉通向混乱的僻径。正如每个人都爱好自己的象征一样,德意志人爱好浮云和一切模糊的、发展变化的、朦胧的、不引人注意的和隐藏着的事物;对他来说,似乎凡是不稳定的、不成熟的、自行转移的和成长着的东西都是‘深邃’的。德意志人自己并不存在,他处于形成之中,他在发展他自己!”尼采在另一处说得更明确:“如果一个德意志人大胆声称:‘在我的心中啊,盘踞着两种精神’,那将是对真实情况的一种错误猜测。或者更确切些说,他远没有把精神的真正数目说够。”这种精神的多重性和矛盾性,凝成了德意志民族的特性,而这种特性又决非像一些德国史学家所说的是“天赋的”或“先天的”,更不是决定德意志历史面貌的原始力量。相反德国之所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主要原因存在于它的历史之中,也就是由于它的发展演变。因此我们有必要追溯德国到非常遥远的过去,特别是18世纪末以来的巨大转变。第四重因素是不存在着一个中央王权,而存在着诸侯坐大的邦国主义。与西欧其他国家不同,王权在德意志兰从未达到中枢地位。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统治着政治思想。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光环萦绕下,中世纪的德意志国王梦想建立一个全球帝国;他们的注意力经常是集中于意大利而不是德意志兰,他们的力量消耗在同教皇的无尽无休的斗争之中。德意志国王不得不要求其封建贵族给予援助,并对他们作出巨大的让步。正当法国君权在同封建贵族作斗争中巩固起来并使法国成为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王朝国家,以及进入近代时期后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发生了封建主义的崩溃进而形成为紧密团结的民族国家之时,德意志的封建贵族分离主义势力反而日益猖獗,王权式微到不起作用的地步。德意志兰到17世纪中分裂成拥有主权的314个邦和1 475个独立骑士领地,中央王权实际上已不复存在。民族主义同普泛主义之间,大一统主义同邦国爱国主义之间,自由主义同封建主义之间,以及奥地利同普鲁士之间长期而深刻的冲突,正是德意志政治分裂的明显表现。这种政治分裂和紧张状况的结果,阻止了像在英国和法国发展起来的那种较正常、较健全的民族主义的出现。

德意志人和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就是充满了“德意志”和“非德意志”的较量,表现为“统一”和“分裂”相生相克的斗争。德意志民族愈是念及这种“分裂”,他们克服这种“分裂”的尝试也就愈是强有力。在欧洲的任何国家里,向心力和离心力的斗争都没有采取如此巨大的规模,达到某种类似精神变态的状况。德意志人把民族主义——从进步的民族主义到极端的民族主义——作为克服“分裂”的唯一手段,结果带给德国和世界的既是进步又是灾难。

综合起来说,德意志民族发展史上的重大不幸,是政治上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德国在哪里?”主要也就是指责德意志兰的政治分裂。德意志民族是不可能在一个分裂的国家中发展壮大的。没有统一的国家带给德意志民族和人民的历史负面影响可说罄竹难书。不统一的德国不仅当过罗马教皇的“乳牛”,而且沦为欧洲实现了统一的民族大国法兰西、俄罗斯、英吉利、瑞典等的附庸,成为它们争霸的工具和牺牲品。因此,争取民族统一和国家统一就成为德意志民族的首要任务,并构成德意志历史的重要内容和进步趋势。内部的阶级冲突,集团争斗,政党纷争,家族仇怨,在争取民族统一的大局面前都退居次要。1517年路德的宗教改革,1807年开始的施泰茵改革,反拿破仑的民族战争,1848/1849年的德意志资产阶级革命,同时也都是德意志民族争取统一的伟大努力。但是这些运动相继失败了,他们的力量还不足以克服造成德意志分裂的因素。德意志统一的大业最终是在普鲁士容克、“铁血宰相”俾斯麦领导下,通过统一战争于1871年完成的,俾斯麦的功业因而也就彪炳于德意志历史和世界历史。

近代德意志长期未能实现政治统一的主要因素究竟是什么?我以为普奥争霸德意志兰是主要的内因,而法俄争霸欧洲则是主要的外因。后者在德意志分裂的问题上起更关键的作用。法俄1807年提尔西特和约的签订,等于沿易北河线瓜分了欧洲和德意志兰:西部归拿破仑,东部归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拿破仑失败以后,德意志兰高涨的民族统一运动被沙俄一巴掌给打了下去,因此我们可以说,促成拿破仑战争后德意志兰分裂状况的主要国际原因,乃是沙俄的欧洲霸权政策,主要的国内原因是梅特涅反对德意志统一的“均势政策”。这就是我们看到沙俄联合奥地利以及普鲁士君主政体血腥镇压1848年欧洲革命和德意志革命的原因。但是普鲁士从19世纪40年代以来在德意志内部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从一个德意志分裂的主要因素,转变为德意志统一的代表和主导因素。19世纪30—40年代开始的、50—60年代大规模展开的普鲁士的工业革命和现代化进程,成为德意志民族要求统一的现实立足点和深厚的基础,俾斯麦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充当了德意志民族运动的代言人和“矛尖”的。俾斯麦已经清楚看到,所有的欧洲大国,都是德意志统一的敌对者,德意志的统一只有依靠德意志的民族运动,因而他取得了成功。俾斯麦第一次在真正的意义上解决了“德国在哪里?”的课题,虽然是把德意志的奥地利排除在统一的德国之外。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就像一颗新星突然在欧洲中心升起。从现在起,德国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欧洲问题”,而且成为一个“世界问题”。

但是俾斯麦的统一德国,具有一种“自上”的性质,不仅保留了专制主义的君主政体,加强了普鲁士王朝和容克在德国的统治,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完成,而且使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和俾斯麦在统一中煽起的民族沙文主义情绪渗入新帝国的各个领域,毒害了德意志民族的肌体。一种带有民族沙文主义情绪的争霸欧洲的活动,导致欧洲两大军事集团的形成和斗争的加剧,隐伏着德国再度被分裂的危险。

命运确实就是如此。正是俾斯麦逝世(1898)后不久,统一的、强大的德意志帝国,把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巨大成功而积聚起来的扩张势能,通过巨大而集中的政治、军事力量,带到世界的竞争舞台。德意志帝国的皇帝威廉二世和“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都不承认“德国在哪里?”的课题已经解决,他们煽起德意志民族沙文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利用德意志民族和人民的巨大潜能,去争夺欧洲霸权和世界霸权,他们继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传统,妄图建立“德意志世界帝国”。他们在短短的二十几年中接连挑起两次世界大战。希特勒不仅把英、法、苏、美等世界大国都作为敌手卷了进去,而且把世界人民都作为敌手卷了进去,发动一场反人类的战争。于是我们看到,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溃败和皇冠落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彻底崩溃和元首自戕。德意志民族在享受了仅仅74年的统一成果后,重新面临着被分裂的命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分裂,纯系人为因素所致,外力的强制使然。其历史背景是希特勒发动了反人类的空前残酷的战争,德意志民族则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战后许多德国人和政治家们在他们的反思中都开始认识这一点,愿使德国走和平发展的道路。直接把德国分裂开来的是东西方超级大国苏联和美国。斯大林的领土扩张政策首先割取了奥得尼斯河线以东的11.4万平方公里的德国土地,交波兰管辖,而自己则占领了原波兰东部的1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并取得了东普鲁士的整个北部,包括德国哲学家康德的故乡柯尼斯贝格。波兰等于整个被西移了。德国失去1938年以前领土版图的1/4左右。更严重的后果是,原先世代生活在东部土地的德意志人被驱逐和强行“迁出”,造成战后近1 500万德意志人的大逃亡,其中死亡者达200万以上。这种做法给战后德国和欧洲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复杂的、难以解决的民族矛盾。留下来的德国领土和柏林的分裂,纯粹出于苏美争夺欧洲霸权的需要。东部的民主德国和西部的联邦德国,分别被苏联和美国拉入自己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体系,成为苏美在欧洲冷战的前哨阵地。保持德国的永久分裂,是苏美战后德国政策的共同点。德国的分裂符合苏美的战略利益。“德国在哪里?”课题再度摆在德意志民族面前。德意志民族的命运现在又只能依靠德意志民族自己。两个德国在战后都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联邦德国还很快跃入世界经济大国的行列,证明德意志民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无论“柏林墙”或东西德之间的边界墙,都割不断德意志民族的认同感和亲和力,德意志民族和人民中蕴藏着的统一潜流,是德意志民族最后实现德国再统一的深厚基地和精神保证。只要有一个苏美对德政策的“松动”机会,统一的潜流就会成为公开的行动。这个机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终于来了,世界形势的强烈多极化和经济化,使美国不得不把联邦德国当成是“平等伙伴”;美国霸权地位的滑落,不得不对联邦德国多所依赖;而苏联同整个西方对峙了四十多年,几乎耗尽了它的整个经济力量;国内效能低下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又使它的国力无法加强,在外交上又屡屡受挫,戈尔巴乔夫不得不进行所谓“新思维”的革新试验,同时他也看到,任何一种霸权图谋和扩张图谋一定会把自己带入末路。苏美态度的松动,引发了两德人民要求统一的热情。联邦德国的科尔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大力推动德国统一的进程。

1990年两个德国的和平统一,形式上是某种平等的联合,实际上是民主德国被合并到联邦德国,也就是说联邦德国统一了民主德国。据我看,这中间的原由有三,一是联邦德国战后的经济现代化取得巨大的成功,而民主德国的经济增长却远远赶不上联邦德国;二是联邦德国一直举着“德国统一”的旗帜,充当统一民族的代言人,而民主德国的领导人在50年代末起就开始放弃了“德国统一”的旗帜,这不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三是联邦德国虽受西方大国影响,但却有强大的实力维护自己的独立和主权,而民主德国却在政治上和外交上一直受到苏联的严格控制。

德国的再统一,又一次解决了“德国在哪里?”的历史课题。唯愿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和统一的德国能够吸取历史教训,永远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自己的新贡献。

第一章 立国时代:日耳曼人与德意志人

无论是谁,只要他说德语并觉得自己是德意志人,永远不应忘记,为了这一点他应该感谢谁。——R. 拉克尔该感谢谁?拉克尔这位德国的民族主义历史学家明白无误地应是指日耳曼人舍鲁斯奇部落首领赫尔曼(Hermann der Cherusker,公元前18或16年—公元后19或21年)。赫尔曼的罗马名字叫阿米尼乌斯(Arminius),他在公元9年的条顿堡森林战役中击败了瓦鲁斯的罗马军团,阻止了罗马人侵入现今德国人的地方。显然,德意志人和德意志国家的出现,同古代日耳曼人有着直接的渊源。

一、古代日耳曼人

公元前后,在今天的意大利以北,也就是当年罗马帝国北部边陲以外的那片景物荒凉、风光凄厉的中欧平原上,已定居着许多“蛮族”部落,他们没有留下文字记载,他们的生活状况、经济关系和社会组织也都不甚了了,仅仅由于同罗马人的不断冲突、经常战斗和转手贸易而被罗马人称为日耳曼人(Germannen),日耳曼这个名称的意思多半是“令人生畏的好战的战士”。

日耳曼人是现今德国境内的最初居民吗?显然不是。他们是通过不断的迁移来到这里的,时间约在公元前六世纪到公元前一世纪。比这更早迁入中欧和西欧大陆的雅利安人(印欧人种),先有希腊人和拉丁人,他们后来占领了欧洲东南部的两个半岛;第二拨是斯基台人,现已绝迹;第三拨是凯尔特人,他们几乎成了中欧的“土著”,但却在第四拨日耳曼人的威逼下,一部分通过今天的德国,进入高卢,征服西班牙、不列颠和意大利北部,然后又被罗马人逐渐征服,并与当地罗马人融合,一部分或者被日耳曼人消灭或者与日耳曼人相融合;而第四拨日耳曼人的迁移,规模巨大,几个世纪里一股又一股地进入中欧,在同凯尔特人和其他族人的血腥斗争中,逐渐向南和西南伸展到莱茵河美茵河一线。当第五拨斯拉夫人从东欧进入中欧时,被日耳曼人所阻,双方相持在奥得河和维斯瓦河之间一线。人们不禁要问,如此众多的“蛮族”特别是日耳曼人究竟来自何处?比较权威的说法是,他们来自今天的中亚直至印度北部一带和波罗的海西部西南部。据说在那个时代,就像魔术似地从“地下”不断冒出一股又一股的人群,向西去,向西去。可惜迄今也未在这些地区和漫漫的迁移路上发现他们的遗迹。

日耳曼人属于印欧语族的日耳曼语支。他们有着共同的体征:金发、碧眼、高鼻、体形高大;他们之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语言基本可通,在迁移中形成不同的部落和部落联盟。这里我们应该强调,这些日耳曼语系部落不是人类学上的统一的类型,他们是在历史地发生的日益紧密的联系基础上形成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亲属关系的。他们的部落各有自己的名称,而不称自己是什么“日耳曼人”。到公元前一世纪,日耳曼人已遍布于多瑙河以北和莱茵河以东的广大地区。有几支日耳曼人已渡过莱茵河下游侵入高卢人的地域。高卢人既被罗马人征服,莱茵河下游西岸的日耳曼人也就臣服于罗马,其所占之狭长地带被划分成“上日耳曼尼亚”和“下日耳曼尼亚”两郡,属高卢省。这两郡之地又称为“罗马的日耳曼尼亚”,而莱茵河以东未归属罗马的广大地区则被称为“大日耳曼尼亚”,“日耳曼”这个名称后来就专指“大日耳曼尼亚”,大日耳曼尼亚正是后来德意志兰的基本领土。

对于这块掩藏在厚厚“蛮”幕后面的大日耳曼尼亚,我们只有从罗马统帅恺撒(Julius Caeser,前100—前44)的《高卢战记》、罗马博物学家普林尼(Gaius Plinius Secundus,23—79)的《自然史》和罗马贵族历史学家塔西陀(Tacitus Cornelius Publius,55—117或120)的《日耳曼尼亚志》中窥见一斑。另一个来源就是后来的考古发掘特别是1897年在下萨克森的雅斯托夫村的地下发掘(称为“雅斯托夫文化”区)。塔西陀的《日耳曼尼亚志》虽然多半不是他亲身实地的考察记录,却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对公元前后日耳曼人各个部落的分布、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整个日耳曼人的经济活动、社会组织等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而雅斯托夫文化区的发掘,使我们了解到起自公元前550年延至公元前300年整个北部日耳曼尼亚的部落分布、生产、生活和文化状况。

根据记述和文化遗存可以辨认出,公元前后分布在莱茵河和奥得河之间广大地区的日耳曼人大致有五支。一支是在今天德国的西北部,操哥特语的温底尔人,属于这一支的有哥特人、斯基台人、勃艮第人、鲁吉人、汪达尔人、巴斯泰尔人诸部落;第二支是生活在北部半岛和北海沿岸的印盖窝内人,或称印盖窝内人文化同盟,属于这一支的有弗里斯人(主要两部落为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乔克人、萨克森人、盎格鲁人、米特人和舍鲁斯奇人诸部落,印盖窝内人大概是最早迁入大日耳曼尼亚的日耳曼支;第三支是居住在莱茵河下游右岸到威悉河上的伊斯泰窝内人,或称伊斯泰窝内人文化同盟,包括巴达维人、布鲁克泰人、哈马维人、卡滕人、哈图阿里人、马西佩特人、马昔人、邓克泰人、苏刚布利人以及后来起巨大作用的法兰克人诸部落和部落联盟;第四支是居住在易北河畔的厄尔密诺内人,或称厄尔密诺内人文化同盟,包括在波希米亚和摩尔多瓦的斯瓦比希人(即苏维汇人)同马可曼尼人和夸地人的部落联盟、易北河中游和萨勒河间的赫蒙杜利人、哈韦尔地区的塞姆诺人以及易北河下游的伦巴德人,他们后来形成为苏维汇人部落联盟和阿勒曼尼人部落联盟,为后来德意志人的主要构成部分;第五支是居住在易北河地区东面的佩夫金人,现已绝迹。

这些日耳曼部落的社会发展,同罗马帝国的影响不无关系。恺撒《高卢战记》所记,公元前一世纪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从事畜牧和狩猎,过半游牧生活,知道农耕,但土地并未成为私有;到公元一世纪的塔西陀时代,日耳曼人的氏族社会已出现解体现象,但未出现国家;农业开始相对稳定,不是一年一易了;土地尚未成为私有财产。耕地定期按家族重新分配,每个家族各自经营份地;凡有功绩的人可以得到较多的土地;森林、牧场、荒地、水源等仍为氏族成员所共有。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古代日耳曼人时,把这个时期日耳曼人的社会和经济状况称为“日耳曼公社所有制”,或者叫做“马尔克”公社制。19世纪下半叶德国的一些历史法学派大家如魏茨(Georg Waitz,1813—1886)等从法的角度建立了“马尔克公社”说和“庄园”说,也给我们提供了比较清晰的图象。马尔克公社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个行政性组织。血缘关系较近的一个部族,分配到一定的地区,在这个地区里面,由若干家庭组成一个氏族,若干个氏族组成一个村落,若干个有亲属关系的村落构成一个百户(Hundertschaft),若干个百户构成一个郜(Gau),全郜便是部族民(Volk)本身了。当然这也可理解成是一个马尔克公社。这种部族公社既是社会的基本形式,也是发展为部落或分支出新部族的母体。

部族民大会决定全公社的所有重大事件,选出的首领、酋长或王,负责日常事务,选出的军事领袖专门负责打仗和劫掠。也存在着一种习惯,即某位武士集合一批私人亲随去进行自作主张的战斗,从而发展出一种亲随效忠于武士首领的亲随制度(Gefolgschaft),演变成后来的封建扈从制度。马尔克公社是一种民主政治和职业战争相结合的社会制度。日耳曼人的居所不相毗连,也无城郭,不使用石头砖瓦,营造皆用原木,不另加工,喜欢地下掘窖,作冬日藏物之用;常以畜群多寡相夸耀,而不热衷于占有或使用金银,不把银瓶看得比陶器更为珍贵;所有男子,均为战士,骑兵的装备是一支短矛(framea)和一面盾牌,步兵还配有一束可供投掷的标枪(Ger),上身赤裸或披一件轻便外衣,标枪投得极远极远;步兵数额是一样的,每百户出一百人,阵式列为楔形。军事领袖不是以命令来驾驭战士,而是以身作则统率士兵;军阵不是任意排列,而是按各个家庭和血缘关系编制,站在身旁的就是自己的亲人,可以听到妇孺的悲号声——男子的荣誉和义务,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胸脯,表示不战胜将受奴役。每次战后战士都要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在不打仗时,男子汉们披一件外衣,用钩子(或荆棘)束紧着,终日围在火炉边,要想劝他们像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那样地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那是很困难的,用流血的方式能获取的东西,如果以流汗的方式获得,未免太文弱无能了。主要光阴消磨在狩猎上,更多是无所事事,一切生计家务都由家中妇女老弱掌管;婚姻制度非常严密,一夫一妻制,不受声色的蛊惑,也不受饮宴的引诱,无论男女,都不懂得幽会密约;葬礼采用火化,恸哭流涕片刻即止,悲悼之情却久而不衰。整个说来,生活在马尔克公社中的日耳曼部族民,几乎不和外来的或亲善的部族交往或杂处。

从公元前二世纪末以来,日耳曼人对罗马边境省份和所属地区的骚扰劫掠,引起罗马人的注意。此后罗马帝国企图征服日耳曼部落所据之土地,使成帝国之行省,激起日耳曼部落的不断反抗。第一次大冲突发生于公元前115年左右,日耳曼人的基姆布利部落和条顿部落,从日德兰北部半岛突然向南迁移(原因不详,一说是半岛发生海啸,洪水泛滥之故),穿过今天的德国土地,二年后剽悍的条顿人攻入罗马行省诺里库姆(今奥地利地区),使罗马人惊慌失措,纷传“野蛮人要进攻首都了”,但条顿人没有向意大利挺进,却是渡过莱茵河,进入高卢,遭到臣服罗马的日耳曼部落比利时人的堵截。公元前103年,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在塞纳河地区统一起来,想进军意大利,但战机已失,罗马军队在马略统帅下,公元前102年在高卢南部普罗旺斯的埃克斯歼灭了条顿人,公元前101年在意大利北部的维切利歼灭了基姆布利人。为了不当奴隶,一部分幸存的日耳曼人(包括妇女)全部自杀。半个世纪后,罗马统帅恺撒又在高卢同日耳曼人发生冲突,恺撒采用武力和“谈判”诡计,先后击败了苏维汇人部落联盟和莱茵河下游的乌西佩特人和邓克泰人,把莱茵河一线确立为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日耳曼人之间稳固的界线,进而导致西欧地区的罗马化。公元前16年,罗马统帅奥古斯都又在多瑙河上与日耳曼人对峙,企图征服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日耳曼部落,并把这块地区组成日耳曼尼亚省。罗马人沿莱茵河和多瑙河安置了军营,建立起堡垒和城市,修筑沿河军用道路网,以驻扎军队和实施管理。北起北海,南至莱茵河上游,设有50座城堡的罗马帝国边境防线,稍后就形成为著名的“国界墙”(Limes)。这条以科伦为中心,以美茵茨为大本营的国界墙,不仅为了防止日耳曼人的进攻,更主要是作为罗马人进攻日耳曼人的前哨据点。公元前12年,罗马统帅德鲁苏斯开始对日耳曼人大举进攻就是明证。公元前9年,罗马军队穿过卡滕人和舍鲁斯奇人地区抵达易北河,并且战胜马可曼尼人,迫使他们退入波希米亚。直到公元6年,罗马人才几乎把所有莱茵河以东直到威悉河、部分直到易北河的大日耳曼尼亚归属罗马帝国,实际上这种归属是十分松弛的。但罗马人同日耳曼人之间的冲突性质却发生了变化。现在日耳曼人的斗争具有一种解放的性质。当公元7年瓦鲁斯被罗马皇帝奥古斯都任命为驻日耳曼尼亚军队总司令时,冲突就开始升级。瓦鲁斯不仅十分贪婪,而且要把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制度强加罗马人为防御日耳曼人入侵在莱茵河与多瑙给尚处于氏族制度的日耳曼部河一带所筑之国界墙“利姆斯墙”落,他像对待奴隶一样对日耳曼人发号施令,向他们索取金钱。这在日耳曼人中间激起反抗异族统治的解放斗争。这个斗争的领导人是出身于舍鲁斯奇人部落的青年贵族赫尔曼,多年来他作为日耳曼辅军头目在罗马军队中服役,获得了罗马公民权,有一个罗马名字,晋升到罗马骑士等级。他熟悉罗马的军事制度,通晓罗马语言和风俗,但精神深处依然是一个日耳曼人政治家和军事首领。赫尔曼通过密谋联合了舍鲁斯奇人、布鲁克泰人、安古利瓦累人、马昔人、卡滕人、图班滕人、福塞尔人等部落中反罗马的贵族人士准备起义。公元9年秋,罗马军队准备起程回莱茵河畔的冬季营地休憩,赫尔曼设计将罗马军队诱入崎岖难行的条顿堡森林(今德国西北部奥斯纳布吕克附近),予以袭击。在条顿堡森林的四天激战中,罗马人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三个罗马军团、几个辅助大队的15 000多官兵被全歼,瓦鲁斯自杀,军官们被用来祭神,剩下的俘虏分给各日耳曼部落作奴隶。此役震惊了罗马统治者。奥古斯都为此几个月不理发不刮须。

接着日耳曼人又夺取了设在他们土地上的罗马据点,把驻屯军赶过莱茵河。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东地区的统治被推翻。莱茵多瑙河上的国境墙堡垒和城市,也就成为后来德意志兰最早的城市。公元9年的日耳曼人的胜利,决定了后来的德意志兰没有像高卢那样被罗马帝国吞并和罗马化,决定了罗马帝国的势力范围和边界仍然在莱茵河,不是在易北河,可以说条顿堡森林的会战使日耳曼尼亚永远摆脱罗马而取得了独立。

二、日耳曼部族民大迁徙

从公元四世纪中叶开始,日耳曼人掀起新一轮的迁徙,即突破“国境墙”向罗马帝国全面武装突进,引起整个中欧、西欧、南欧、北非的大变乱。这场被称为“部族民大迁徙”剧变的主要推动力,据说发端于中国北部:匈奴人在汉王朝打击下,开始西迁中亚一带,公元四世纪中叶,一支匈奴人又沿黑海北岸向西迁移,突入罗马帝国所属地区,引起多米诺骨牌式的民族迁徙浪潮。其实要推测日耳曼部落或部族为什么要南迁西进,而不是开发他们自己的土地或向广阔无际、人烟稀疏的东部地区扩展,是不容易的。希望掠夺战利品,渴求冒险活动,以及匈奴人的压迫,可能都是促进因素,而温暖气候的诱惑和更加先进文明的吸引,也是主要动机。如果我们把日耳曼人的部族民大迁徙看成是古代游牧世界诸部落向农耕世界冲击全过程中的一个“片段”,迁徙问题就看得更清楚。这个过程起始于公元前3000年代晚期,延续到14世纪。亚欧大陆古代文明地区先后受到北方游牧部落诸如赫梯人、迦喜特人、喜克索斯人、匈奴人、突厥人、□哒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蒙古人的冲击。就日耳曼人而言,三世纪起由于生产发展,族民增加,部落联盟形成,对土地的需要激增,对文明的向往日长,而他们要侵占的对象罗马帝国恰恰又处于政治腐败,社会矛盾激化,内乱频仍,无力抵御外敌之时,日耳曼人才得以进行大规模的迁徙。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帝国始于公元三世纪。这时的日耳曼人开始结成部族联盟或巨大的部落联盟,重要的有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盎格鲁人、萨克森人、伦巴德人等。他们在成功地摧毁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东和多瑙河以北地区的统治后,一部分法兰克人甚至移居到下莱茵河左岸地区,阿勒曼尼人移居到莱茵河、美茵河和多瑙河之间的前罗马人地区。衰弱的罗马帝国不得不允许整族的日耳曼人以“同盟者”身份进入帝国境内,“以蛮制蛮”。日耳曼部落的首领们则通过掠夺战争成为巨富,掠得的战俘成为他们地产上的奴隶。从四世纪中叶起开始了所谓“民族”大迁移时代,参加这次大迁移的除日耳曼人日耳曼人部落首领外,还有阿兰人、匈奴人、萨尔马提人、斯拉夫人以及其他“民族”部落。德意志人把这次日耳曼人的大迁徙称为“部族民迁徙”(Völkerwanderung),意指参加迁徙的日耳曼各部族或部落今后将构成欧洲不同的现代民族。

公元375年,匈奴人在黑海摧毁了日耳曼哥特人部落联盟的抵抗,引起一直处于非固定状态的日耳曼各部落联盟雪崩似的迁移。东哥特人归附匈奴人,西哥特人南渡多瑙河,进入罗马帝国领土。公元378年,西哥特人在移民和奴隶支持下在亚德里亚诺堡打败罗马军队,向意大利推进。公元410年占领并破坏了罗马,419年在南高卢和北西班牙建立了第一个“蛮族”国家西哥特王国(后被阿拉伯人征服)。五世纪初,继西哥特人进攻罗马,汪达尔人和苏维汇人也相继渡过莱茵河入侵罗马帝国。苏维汇人409年进入西班牙,受西哥特人的挤压,411年在半岛西北部建立苏维汇王国。汪达尔人则穿过高卢和西班牙到达北非,439年攻克迦太基城,建立汪达尔王国(后被拜占廷所灭)。公元451年匈奴王阿提拉远征高卢,西罗马大将阿埃齐联合法兰克人、西哥特人和勃艮第人在特罗伊附近打败阿提拉,阻止匈奴人对西欧的侵袭,452年匈奴人大掠罗马后回撤。但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和勃艮第人趁机消灭了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以西和多瑙河以南的一些省份的统治。约公元457年勃艮第人以里昂为中心建立勃艮第王国(后被法兰克人所征服)。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灭亡。法兰克人在军事领袖克洛维(Chlodwig,约466—约511)统率下于486年在高卢北部建立法兰克王国。公元493年东哥特人在北部意大利立国(后被拜占廷所灭)。伦巴德人乘机入侵,于568年建立伦巴德王国,为日耳曼人部族民迁徙过程中最后建立的王国。另有盎格鲁人、萨克森人和朱特人渡海进入不列颠,与早来此处的凯尔特人经过整整一个半世纪的战争,建立了七个小王国(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

那么,在那块被塔西陀称为“谁都不向往的鬼地方”、惨淡荒凉的大日耳曼尼亚,在这场部族民大迁徙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是易北河以东的日耳曼部落西迁以后,阿兰人(属伊朗高加索语族)和斯拉夫人就立即跟进,阿兰人甚至随汪达尔人转战西欧和北非,而斯拉夫人则力图在易北河以东地区立下脚跟。其次是在莱茵河、美茵河和多瑙河之间这块与“国界墙”相邻的日耳曼人最重要的移民地,现在是由阿勒曼尼人诸部落和部族在活动,并同西邻的法兰克人进行争夺。阿勒曼尼人中许多部族是以往条顿人部落的后代,他们没有在境外建立自己的王国,而是当地化(包括地方语言),逐渐形成诸如阿尔萨斯人、士瓦本人、巴伐利亚人等,构成后来的南德居民;最后也是最“原始”的地区,即在美茵河线“断层”以北,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的广袤土地上,外迁的也是少数,即使是萨克森人,也还有许多部族留在当地。与当地融合化和地方语言化的进程相当迅速,逐渐形成诸如弗里斯人、萨克森人、法兰克尼亚人、图林根人等,构成后来的中德和北德居民。可以这样说,部族民大迁徙使一些日耳曼部落或部族融合成巨大的部落联盟,它与剩余的凯尔特罗马居民和斯拉夫人构成后来德意志人或德意志民族的种族基础。

公元三世纪到公元六世纪的日耳曼部族民大迁徙,与其他游牧“民族”进入农耕世界一样,一方面给被征服地区带来掠夺和破坏,另一方面在他们定居下来后,受当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过渡到农耕,扩大了农耕经济的领域,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地区的民族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日耳曼人给了西罗马奴隶制帝国的灭亡以最后的一击,而自己的社会制度也在这一撞击中解体。

三、法兰克王国的兴衰

对古代德意志史具有特殊意义的是法兰克人的发展。法兰克人也是由一些日耳曼部落残余和凯尔特人部落残余以及一些罗马居民构成的部落联盟发展而来的。法兰克人在五世纪中叶最后分为两个主要集团:里普利安法兰克人和萨利克法兰克人。486年萨利克法兰克人的军事领袖克洛维在苏瓦松一役击败残存在高卢北部的罗马军队,占领了那时就很重要的城市巴黎在内的今天的法国北部和整个莱茵兰,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六世纪最初十年,这位出身于墨洛温家族的克洛维,消灭了其他法兰克部落首领成为统一的法兰克人的唯一君主。东罗马皇帝颁布敕令,封他为执政官。克洛维却在都尔的圣马丁教堂戴上王冠,不久正式定都巴黎,开始了以其祖父墨洛温命名的墨洛温王朝。到六世纪中,克洛维和他的后继者占领了几乎整个高卢,并征服了莱茵河以东广大地区,包括阿勒曼尼人、巴伐利亚人和图林根人地区,奠定了法兰克王国的地域基础。

克洛维时代值得一提的两件大事,一件是他信奉了基督教中的天主教派,而且强迫法兰克人皈依天主教,以此表明他是西罗马帝国皇帝的真正继承者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精神的保护人;第二件是把新掠得的王室地产大量赏赐给他的私人扈从,以及馈赠给罗马天主教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仅在欧洲的土地上出现一种新的封建制度的萌芽,而且罗马天主教会成为法兰克国家最大的领主,后来还发展成为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

墨洛温家族中经常父子相残,兄弟阋墙,争夺遗产、土地和财富,随意地时而缔约,时而毁约。克洛维死后,法兰克国家在他的四个儿子中间瓜分,他们分别称为梅斯王,奥尔良王,巴黎王和苏瓦松王。这种瓜分制度一直保持到九世纪。他们不是采用罗马法确立的世袭继承原则,也不尊重部族民大会选举的古老的日耳曼习俗,而是依据一种起源于氏族制度的亲属所有制权利观念,这种权利观念是国家由国王的儿子们以具有平等权利的君主形式进行统治,而王权的统一仍然得到保持。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成书于六世纪的法兰克人习惯法典《萨利克法典》中得见。但是法兰克国家现在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大地产制,王权通过赠送和授予土地而使服役贵族依附于自己,并使官僚贵族(氏族贵族转变而来)支持自己的封赐制度。内在的离心倾向不断加强。贵族阶层中产生的伯爵(最初是地方行政长官)、公爵(最初是指挥军队出征者)和国王使节们,特别是诸王、王族之间争权夺利的明争暗斗日益加剧。由诸王共治国家的制度很快就造成混乱。苏瓦松王一度重新统一法兰克王国,并处死一个反叛的儿子,但他死后他的三个儿子又把国家瓜分了,此后三王之间不断进行战争。混战的结果是贵族大地产的增长,王权开始没落。七世纪初国王克洛塔尔二世在贵族支持下名义上恢复了国家的统一,但克洛塔尔为此不得不容忍贵族分享统治权。他在614年巴黎高级宗教会议上以敕令形式接受教俗贵族的要求:国王只能任命当地的贵族为伯爵,放弃对继承事务的干预;扩大教会的司法权,承认现存的特权。639年墨洛温王朝最后一个重要国王达高贝特一世去世后,法兰克国家内部充满宫相、贵族和分国之间的谋杀斗争,导致完全的无政府状态。从法兰克领土的多次瓜分中,逐渐形成了三块主要的版图:以巴黎和苏瓦松一带为中心的纽斯特里亚(Neosterriki);包括梅斯和兰斯周围地区的奥斯特里亚(Osterriki);以勃艮第为中心包括普罗旺斯在内的勃艮第。后来奥斯特里亚的中心东移,而勃艮第的中心则向东南移动。

为争夺继承权而进行的无休无止的争斗,导致了墨洛温家族的垮台。一个新的家族,即奥斯特里亚的卡罗林家族,由于担任墨洛温王朝的宫相职务而发迹。“宫相”起源于管理罗马元老院庞大地产之官职,现成了王室家政的主要管理人。卡罗林家族在这个职位上学会了管理,并获得越来越大的权力。687年,在特尔特利附近的庇卡图战役中,奥斯特里亚宫相中年丕平(Pippinder Mittlere,640—714),在罗马主教的支持下战胜了纽斯特里亚的军队,卡罗林家族的权力基本上被所有法兰克人贵族所承认。但是正式废黜最后一位墨洛温国王,由其孙子青年丕平(Pippin der Jüngere,714—768,741—751在宫相位,751—768在国王位)经涂油礼正式成为法兰克国王,则要到751年,此乃64年后的事了。

在这段时间里,卡罗林家族也开始把所有日耳曼部落和部族,特别是莱茵河以东的那些部落和部族重新归属于法兰克国家的努力。六世纪时只是松弛地依附于法兰克国家的图林根人,七世纪中叶后实际上是独立的公国,它的中心后来迁至美茵河畔的武尔茨堡;而处于法兰克国家的宗主权下的巴伐利亚公国,七世纪下半叶后越来越摆脱法兰克人的统治而推行独立的政策。巴伐利亚公爵自己任命伯爵,掌握军队的领导权和司法权,甚至在儿子中间分配这个公国;阿勒曼尼公爵很早就在追求独立,七世纪70年代末阿勒曼尼公国实际上是独立的;七世纪末萨克森人并吞了保罗克吐尔人的地区,与法兰克人的接壤地大为延伸;而这时的弗里斯人看来已经夺回六世纪中叶被法兰克人占据的部分地区,甚至可以说形成了弗里斯人的王权,八世纪初竟能保卫自己反对卡罗林时期法兰克人的入侵。种种情况表明,法兰克国家墨洛温王朝已经没有能力保障在六世纪所取得的地位。在八世纪重建在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法兰克人统治,并把这种统治扩展到萨克森和弗里斯兰,就由卡罗林家族担当起来了。

当中年丕平714年去世时,他只是占领了图林根和西弗里斯兰。其子查理·马特(Charles Martel,约689—741,714—741在宫相位)重新征服了阿勒曼尼人,巩固在图林根和黑森的统治,还征服了北弗里斯兰。但在巴伐利亚则未能建立起持久的统治。直到其孙青年丕平和玄孙查理时代,才先后战胜了巴伐利亚人,迫使巴伐利亚以条约形式臣服于法兰克人。阿勒曼尼公国被废除,产业被并入卡罗林王室。青年丕平时的早期卡罗林王朝加强了中央权力,恢复了法兰克人的大国地位,为他的儿子查理大帝创立强大帝国奠定了基础。

公元768年即法兰克国王位的查理(拉丁名为卡罗路斯·马格努斯Carolus Magnus,法文名为查理曼Charlemagne,德文名为卡尔大帝Karl der Groβe,747—814),是一个热诚的基督徒,以基督教的事业为己任,既以和平的手段也用战争的手段去弘扬基督教。他把阿拉伯人赶出西班牙,使日耳曼人异教信徒皈依基督教,为此不惜使用火与剑。他同罗马教廷结成紧密的同盟,相互利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断彼此协作,又不断彼此损伤。查理还是一个罗马文明的仰慕者,他能够阅读,可能还会书写,这在一个多数统治者都不能阅读法令和条约,而用划十字来签署的时代,足以引人注目。他在宫廷里创办一所真正的公学;计划将罗马的建筑风格引进他的国家;保存了无数的文学典籍;关心天文、神学和法律。在他著名的《法令汇编》——发给主教、伯爵、地方长官和其他当政者的通谕——中,对各级官职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努力把一批“文化精英”聚集在自己周围,在他保护下从事研究,在他的学校里任教,作他宠信的伙伴,点燃了一种过早的、短暂的“文化繁荣”。一位来自富尔达的年轻修道士艾因哈德(Eginhard,Einhard,约770—840)稍后写了有名的《查理大帝传》,内中对此多有记载。但是查理更是一名“蛮族”首领,一名冷酷无情的战士,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征战中度过的,而且也曾在阿勒尔河畔的费尔登,集体杀害了4 500名萨克森的维杜金德属下不屈服的俘虏。查理大帝的现代传记作者C. E. 拉塞尔恰当地描述了这位君主的精神性格:“法兰克人查理完全可以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为开明仁慈的统治者。但即使是查理,又离开丛林和石斧有多远呢?教育、反思以及他的宗教信仰,使这个蛮人的灵魂受到了磨炼,变得温和了,但并未达到不可逆转的程度。驱使维杜金德去杀死教士和虐待归附者的那种本能,在这位法兰克人的国王身上也仍然残存着。在通常情况下它潜伏在他的灵魂深处;当他被野蛮行为激恼时,他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战争和征服还是查理的主要业绩。当我们想到他南征北战中每战必胜,以及他所扩展的帝国范围时,真似一种奇迹。他镇压了阿基坦人的反叛;征服了伦巴德人并将伦巴德王国并入法兰克王国;在威尼西亚、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和科西嘉建立了统治;对萨克森人发动了十八次进攻,最终征服了萨克森;征服了巴伐利亚人并使之信奉基督教;征服了多瑙河下游阿瓦尔人建立的汗国。他建立起从大西洋到北海,从比利牛斯山到喀尔巴阡山的马克边区领地,法兰克王国的版图西起埃布罗河,东迄易北河和多瑙河,北起北海和波罗的海,南抵意大利北部,几与西罗马帝国相去无几。卡罗林王朝达到鼎盛时期。

公元800年冬,罗马主教利奥因受到自己教士中强大反对派的威胁,向查理求援。当这位法兰克统治者出现在罗马圣彼得教堂作圣诞弥撒时,利奥突然给他戴上金冠加冕为“罗马人皇帝”,于是,他便正式成为罗马国家原则的代表和罗马教会的保护者。同一天,罗马主教也成了教皇。据说利奥的行动使查理感到“恼怒”,查理本来是想取得拜占廷皇帝同意后才举行加冕的,而且对由教皇给皇帝加冕的形式也感不满。但是通过这一既成事实,这位罗马主教不仅使查理成为西方最高世俗统治者,而且也使自己摆脱了拜占廷的控制,成为西方基督教的首领。教皇们意欲使他们的蛮族保护人永远在精神上处于服从地位。查理由于胜利的扩张政策,被当时人目为“欧洲的统治者”。随着查理加冕为帝,法兰克王国也被称为“罗马帝国”,他也就被颂扬为“大帝”或“查理曼”了。在查理曼帝国里,日耳曼世界和罗马世界合而为一。查理曼的主要努力是要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法兰克帝国。在帝国的结构中,发生了三个决定性的变化。一是加强行政性建制,即以地域统治代替血缘联盟,以往的“郜”现都改为“郡”或“区”,全国被分成98郡,仍以伯爵(郡伯爵)为最高行政长官〔对查理大帝加冕,一边是教皇利奥三世,一边是大主教图尔平以后德意志史有重要意义的边区(马克)伯爵则称马克伯爵〕。国家的权力中心是王室宫廷。查理曼不仅向各地派遣国王使者(王室特命全权大臣),监督伯爵和地方行政,而且采取措施防止伯爵职位世袭。原本国家和王室既无首都,也无宫苑,只有出巡时的驻跸王邸或行宫,现在亚琛(今德国西部)成了查理曼的固定驻地,具某种首都的意义。后来经常作为卡罗林王朝宫廷驻地的是多瑙河畔的累根斯堡。卡罗林王朝设置许多宫廷官吏,同时就是国家官吏,都是从大、中领主中任命的。原先具有马尔克公社部族民大会作用的五月大会,逐渐蜕变成陪臣大会,国王和贵族一年多次集会,议决国家政治事务。二是城市生活的衰落,伴之以从商业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变。三是推行采邑制度,兴起基于人身束缚和义务的封建等级制度。

采邑作为臣属关系和恩赐封土的统一体,在墨洛温王朝时代已经萌芽。卡罗林王朝初期已把采邑提高到国家法定的制度。查理曼时代,采邑制度成为帝国的制度。采邑制度的一个要素是人权方面的臣属关系,它多半来源于罗马帝国的庇护制或高卢的委托保护制。臣属有义务对主人提供租税和服军役,主人则有责任保护臣属和给予生活资料。这种关系随着一方去世而结束。采邑制度的另一个要素是物权方面的封土关系。卡罗林王朝赏赐陪臣以封土,终身享用,使陪臣与王室紧密联系起来。获得封土的陪臣又以自己的封土分出一部分授予自己的封臣,遂成一种采邑的链条,最后形成采邑金字塔等级制:顶端是国王;第一级是几乎独立的大封建主(公爵、主教、侯爵、伯爵、男爵);第二级是小(骑士)领主;最低一级是广明斯泰尔教堂中的查理大帝塑像大的半自由的、依附的农奴以及部分还自由的农民。久而久之,随着封臣势力的壮大,继承人不再履行受封仪式,而把封土当作世袭领地。国王、贵族和教会贵族之间的联盟虽然巩固了封建制度,但却未能贯彻法兰克王国的真正统一。

法兰克王国是用军事行政手段结合起来的各族民众的集合体,这些部落和部族各有自己的生活特点和语言,国家也没有统一的经济基础,唯一的纽带是查理曼统治下相对强大的中央集权、严格的行政制度和强大的军事力量。由于几十年的用兵,自由农民大量破产,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开始削弱,而大封建主的经济政治权力却进一步增长,终于导致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衰微和帝国的分割。莱茵河左岸的法兰克人加速罗马化,莱茵河右岸发生了日耳曼部落的融合。于是就形成了讲罗曼语的西法兰克人和讲族民语(即早期德语)的东法兰克人之间的区别。

帝国的分割在查理曼去世后不久就开始了。在各次分割中,843年的凡尔登分割和870年的墨尔森分割对德意志历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840年,查理曼的继承人虔诚者路易去世,他三个活着的儿子洛塔尔(副皇,意大利国王)、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巴伐利亚国王,占有东法兰克地区)和秃头查理(占有西法兰克地区)之间发生激烈的争夺。841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和秃头查理联合打败了长兄洛塔尔,次年两人在斯特拉斯堡结盟并立下《斯特拉斯堡誓约》。誓约是用罗曼语和德语两种语言宣布的,以便让两支部队的士兵都能听懂。这份誓约是现存最古老的德语文献,也是东西法兰克国家语言分离的标志。843年三兄弟在凡尔登最终签订了分割帝国的条约:日耳曼人路德维希获得莱茵河东部地区,连同桥头堡美茵茨、沃尔姆斯和斯派耶尔,称东法兰克王国;秃头查理获得帝国西部地区,包括阿奎丹尼亚,称西法兰克王国;洛塔尔承袭皇位,都于亚琛,介于东西法兰克王国之间,获得北起北海、南至意大利北部的狭长地区,称中法兰克王国(后称洛林王国)。870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和秃头查理签订墨尔森条约,瓜分了洛林王国,大致以默兹河和索恩河为界,洛林王国西部、阿尔萨斯和勃艮第北部给了路德维希,秃头查理获得今荷兰南部、比利时与洛林一带。洛林王国南部后来形成意大利国家。墨尔森的分割不仅最终注定了卡罗林帝国的瓦解,同时也为将要形成的法兰西王国和德意志王国奠定领土基础。洛林则长期成为法德争夺的目标。法兰克这个名词以后就留给西法兰克人专用了,这个地区以后的发展特别与巴黎的伯爵们联系在一起,他们在十世纪建立了加佩王朝,真正的法兰西历史就是从此开始的。

四、德意志人和德意志王国的出现

今天许多国家称德意志人为日耳曼人,但从上述的日耳曼人变迁史看,德意志人毋宁说是生活在莱茵河以东古称大日耳曼尼亚土地上的一部分日耳曼部落和部族融合而成的,而且这些部落和部族在大迁徙的沧桑中也都不复是原先的“纯”日耳曼人了。至于说,为什么这部分融合起来的日耳曼部族民把自己称作“德意志人”,把自己居住的土地称作“德意志兰”,以及什么时候开始作这样的称呼,实在是不易说清。我只能介绍一两种比较合理的学者解释。“德意志”(deutsch)一词大概同“日耳曼”(Germann)一词一样,都是外人所给予的。据说“德意志”一词源自古日耳曼词语diutisc(由theoda即部族民一词而来),最初它只是指生活在法兰克王国东部的古老部落和部族讲的方言,时间大约在八世纪。diutisc一词也出现在拉丁语中,首次出现在公元800年左右的法兰克人教会文献中,指的也是莱茵河彼岸那些部落和部族所讲的方言。公元860年第一位姓名可考的日耳曼诗人奥特弗里德(Otfried)在其拉丁文写的一部方言著作中,提到了theodiscus,说这是法兰克方言。只是到12世纪时,theodiscus一词的含义才扩展到包括部族民的意思。但从九世纪以来,还出现了另一个称呼这些部族民的词“Teutonicus”,这个词由条顿人一词派生而来,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theodiscus”,这也许是由于这些部族民中不少是以前条顿人的后裔,或者是这些部族民仰慕条顿人的英勇,总之后来这些拥有共同语言的部族民,就把自己的土地和人民称作teutsch-deutsch即德意志了。

构成早期德意志人的主要部落或部族,从西北向东南分别为弗里斯人、萨克森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图林根人、士瓦本人和巴伐利亚人。弗里斯人据北海之滨和沿海岛屿;萨克森人据从北海直到韦斯特瓦尔德、卡塞尔和哈尔茨山区;东法兰克人居住在荷兰、比利时、莱茵兰、普法尔茨和美茵河流域;阿勒曼尼人据有瑞士、阿尔萨斯和符腾姆贝格巴登;在萨克森和阿勒曼尼人以东地区,则是巴伐利亚人的土地。后来还融入了东南部边区马克的奥地利人和东北部边区马克的勃兰登堡普鲁士人。非常具有特点的是,这块德意志人的土地,基本上没有被罗马人占领过,也基本上没有受到罗马化的影响。这些德意志人的部落或部族,团结在他们的军事首领即公爵的周围,努力扩大和巩固自己的势力,独立地顽强地抵御罗马化的企图,特别在抵御来自境外的阿拉伯人、诺曼人、斯拉夫人和马札尔人的入侵中,不仅加强了德意志人的共命运感,而且也大大加强了地方势力。这大概就是东法兰克王国最终不得不“改朝”为德意志王国的原因。

但是从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方面,情况却要复杂一些。870年墨尔森分割后形成的东法兰克王国,领土大约包括今天的荷兰、西德、瑞士和奥地利地区,面积大约是50万平方公里,居民人数约在400万上下,正是同上述的德意志人部落和部族的领土和人口基本相当,但这时候还根本谈不上什么德意志民族的形成或共同民族意识的形成,更谈不上民族国家的统一。因为这时在王国内兴起的德意志诸公国,不复是同质的种族或领土的单位,他们的习惯和法律制度,不是起源于以往的部落或部族,而是反映了新的等级和政治结构。九世纪末在德意志兰形成的五大公国(法兰克尼亚、萨克森、图林根、士瓦本和巴伐利亚)的掌权领袖们,通常都不是部落或部族的代表,他们是卡罗林王朝政府的官员——伯爵和侯爵擅自改用公爵的称号,这种公爵的权威基础是军事上的,而不是部落或部族的,但在军事组织中还保存着部落或部族的区别,例如公元869年日耳曼人路德维希国王把他的军队分成若干地方分队,派萨克森人和图林根人(地方分队)去同斯拉夫人的索布族人作战,巴伐利亚人(地方分队)去同摩尔多瓦人作战,而把法兰克人和士瓦本人(地方分队)留归自己指挥。公爵们是最大的封建主,但作为边界的保卫者,一直处于军事领导地位,并在反对外族入侵中将其权威扩展到所有管辖之地。随着卡罗林王朝的式微和终结,争夺东部王国的最高权力的斗争就开始了。这里我们看到法兰西与德意志兰之间存在的醒目差别。法兰西的卡佩王朝顺利地接管了西法兰克王国的统治权,它在明确的地理范围内活动,建立了稳定的行政管理秩序,可以逐步地扩展,形成一种同质的生活方式和传统的民族国家。而在广阔而又动荡不安的德意志兰,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同的公爵和公爵家族之间的斗争,难解难分;他们反对一个强有力的王权,反对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他们中没有谁能建立起持久而公认的权威,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

统治东法兰克王国的卡罗林家族的最后一位国王是孩儿路德维希(900—911年在位),在他任内国家遭到匈牙利人的侵袭。软弱的中央政权未能对敌人进行有效的抵抗。德意志各族人不得不自己起来保卫自己的家乡。各族的封建贵族在这一过程中又一次扩大了自己的权力。在世俗的封建贵族世家中,德意志的康拉丁家族在国王宫廷中有强大影响,青年康拉德先被晋封为法兰克公爵,911年在孩儿路德维希国王去世后被举为国王。随着康拉德一世(Konrad I,911—918在位)登上王位,卡罗林王朝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却引发了德意志大封建主之间激烈的争权,引起国家瓦解的危机。919年王权落到最强大的萨克森公爵捕鸟者亨利手中,瓦解的危机始得避免。亨利一世(Heinrich I,875—936,919—936在位)在即位第二年就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德意志王国(原拉丁语,后用德语“Deutsches Reich”)。所以德意志早期封建国家的诞生,一些学者取公元911年,另一些学者则取公元919年。我这里就取公元919年作为德意志历史的开端。

作者评曰:

古往今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纯”种族血统的民族,也找不到人类学上的所谓血统“纯粹”、“不变”的种族。种族是在人类自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融合而成的,而民族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种族”融合而成的,无论是“种族”还是“民族”,都是一种社会概念,而不是科学概念,即使最现代的人类基因图谱也证明,人类实无种族之分。我们汉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形成是这样的,我同样认为,日耳曼人和德意志民族的形成也是这样的。德意志人同其他任何欧洲民族一样,是不同的“种族”群体的混合物,他们有“北欧人”即日耳曼人的血统,但却吸纳了凯尔特人、斯拉夫人、马札尔人、地中海人和所谓阿尔卑斯人的成分。成书于12—13世纪的德文伟大史诗《尼伯龙根之歌》,就是描述民族大迁徙时代各部族民之间的争斗和融合之故事。种族无有优劣,民族何来良莠,适者生存,先进者胜,是为至理。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者炮制所谓“优秀种族论”和“日耳曼血统论”,纳粹德国甚至把“种族原则”提高为国策,这在科学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中则是反人类的世界霸权主义。德国民族主义学者对德国的独特和异常情况进行“种族”的解释,也是站不住脚的。德国国内和国外所发生的事情,只有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追溯历史,才能理解。这是因为德意志历史的全部进程,很大程度上是日耳曼人从原始的混沌中首次登上历史舞台时所处的环境所决定的。

第二章 封建时代:民族国家的被延误

有些人以我们德意志人——而且只有我们——从没有被罗马人征服而自豪。对于热爱德意志祖国的人来说,倒是应该为这个事实悲叹,因为这正是我们远远落后于许多欧洲民族的原因。——L. 波尔纳

一、迟缓的封建化

耳曼人没有经历过奴隶制社会,就直接进入到封建社会。德日意志人也越过奴隶制阶段,直接开始封建化的进程。但是德意志人的封建化,却要比西欧慢上几个世纪,到11、12世纪刚完成,而且经济发展的水平也较西欧相差甚多。为什么会这样的呢?一个原因是中央王权出现得晚,出现得困难,克服不了封建的无政府状态;另一个原因在于自由的农民能够长期保全他们的独立,他们在古老的部族制基础上紧紧团结在公社或者说马尔克中,私有财产制很难侵入。

919年开始的萨克森王朝的统治(919—1024),在德意志历史上是一件重要事件:创立了德意志王权。亨利一世的政策,无论对内对外,都在尽力巩固和扩展王室的中央政权,表现在他力图把各公爵置于国王的控制下,以及力图巩固王国的疆域范围。亨利一世建立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大武装力量,保证政策的执行。公元921年,他依靠教会势力和中小世俗封建主的支持,挫败了士瓦本公国和巴伐利亚公国的抵制,重建了王国的统一;925年利用西法兰克王国内讧之机,吞并了洛林;934年击败了入侵萨克森图林根地区的匈牙利人,遏制了匈牙利人的侵犯;同年借口丹麦人进攻弗里斯人而侵入丹麦,重建先前的丹麦边区马克。可以说亨利时期已在其疆域内形成一个早期封建的德意志国家,所谓“早期封建”,是因为封建制度还在形成过程中,所谓“德意志国家”,是说经过历史的发展有可能形成德意志民族和民族国家。

亨利一世的统治同时开始夺取易北河和萨勒河以东当时由斯拉夫人居住的土地。这是一种为扩大封建主领地和增长王权的政策。“必须皈依基督教”成为征服斯拉夫居民的借口和手段。928—929年,亨利开始了征服斯拉夫人的战争。真正作为第一次向东方殖民是在930—980年这段时间。在被占领的斯拉夫人地区内建立起坚固的城堡,其中迈森和勃兰登堡两个马克意义特殊,在今后的德意志史中还要常常提到。

亨利一世的政策由他的儿子奥托一世(Otto I,936—973在位)继续执行。奥托一世首先是把大多数公爵职位都代之以自己的亲戚或亲信充任,把最主要的主教职位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他给予教会封建主一些特权,例如征收某些捐税,作为控制他们的手段。国王法令还规定不许封建主插手刚刚发展起来的城市市集,而把收取市集捐以及征收关税的权利几乎完全交到德意志主教和教会手里。享有这些权利的教会封建主,就有为国王服军役的义务。因此主教成为王室军官并不罕见。不仅如此,奥托向主教辖区提供保护和授予特恩权,赋予主教和修道院长以国家行政管理职务,创建了所谓“奥托的王国教会体制”。教会统治区等同于伯爵统治区。自10世纪50年代起,教会日益成为王国行政的执行机构和国王政策的支柱。奥托在主教和公爵之间建立了“均势”,可望两者都能听命于他。这样,奥托的萨克森王朝控制了德意志王国的五大公国,王权得到巩固。但是奥托的政策真的能长期巩固早期封建的德意志国家吗?历史作了否定的回答。

奥托把他的王国政策的重点放在南方,即放在意大利,而把对东方的政策大体总是交给东部的马克伯爵们负责。意大利在十世纪是欧洲经济最繁荣和最富有的国家,但国家又完全陷于分崩离析状态。奥托开始的德意志国王们的意大利政策,是为了猎取财物,增长权势和威望,是一种掠夺性的扩张政策。951年奥托开始入侵意大利。秋天占领了上意大利的帕维亚,并戴上“伦巴德国王”的王冠。961年,罗马教廷为摆脱罗马城市贵族的控制,向德意志国王求助,奥托即率兵越过阿尔卑斯山,重新吞并伦巴德邦国,征服意大利大部地区。奥托极力想建立既是世俗的又是教会的统一的中央政权,教廷也特别支持这种企图。962年2月2日,教皇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奥托加冕,把“罗马皇帝”称号加给德意志国王,重演了162年前查理大帝在罗马加冕的一幕,重又出现了“罗马帝国”,但这一次是形成“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始。这个帝国一直存在到1806年。在这个基础上成长了所谓帝国思想:皇帝是西方国家最高的世俗封建主,罗马教皇是西方国家最高的教会封建主。皇帝在法律上就成为西方国家所有封建主的最高君主。

对了解德意志王国以后的事件须特别注意的是,奥托一世虽被尊为“罗马皇帝”、“大帝”,但皇帝的头衔不是自动传给每个德意志国王的,德意志国王为得到皇帝称号和皇位,必须去罗马由教皇加冕方可,没有加冕的只能称作“德意志国王”或“罗马人国王”。由于这种依赖关系,就产生了后来的严重纠纷。

在11世纪上半叶,德意志皇权处在极盛时代,帝国内部的封建无政府状态有所消除,封建主过大的独立性也受到约束。德意志皇室为加强中央权力消除封建无政府状态的斗争,具有很大的民族意义,也具有进步意义。奥托一世做到了包括罗马教皇在内的教会诸侯从属于帝国并为帝国政策服务,这是一个有决定意义的事实。但是另一方面,皇帝的政策过分重视意大利,过分着重在许多与德意志民族利益很少相符的事情上,必然对德意志内部事务无暇顾及,民族的利益,例如王国内部的巩固问题,遂被忽略了。这种情况对帝国的统一必然会起消极的影响,因为大封建主们就有机会放手追逐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断扩大独立性,封建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就保存下来,最终摧毁国家的内部团结,延误民族国家的形成。

在奥托一世的后继者们统治时期,最初还能保持帝国内部团结,不过大封建主们的权势也显然增强了。十世纪末叶德意志国王、罗马帝国皇帝们想侵占意大利南部,均以失败告终。东部斯拉夫人乘机力图摆脱德意志人的统治。在斯拉夫人土地上设置的德意志边区马克被斯拉夫人夺回并且恢复了旧疆界。同时波兰人和匈牙利人也在教会方面摆脱德意志人的影响,巩固自己的独立。在意大利,皇帝的统治越来越遭到教皇的损害,教皇力图约束不断增长的皇帝权势。教权与皇权斗争就成为11世纪以来的主要内容。

在此期间,德意志王国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形式:封建领地制经济(Grundherrschaftswirtschaft)开始形成,它构成封建等级统治的基础。德意志兰在十世纪还很少封建化,到11世纪封建化才加速。封建关系成长的缓慢乃是德意志封建化的最重要特点。德意志王国出现前,不是国王而是各公国公爵把掠占来的土地作为军事采邑赐给自己的军事贵族,军事贵族又把土地作为骑士领地封赠给小贵族,封臣对封君则有出兵打仗的义务,他们共同统治和剥削领地上的农民。把各公爵的这种权力收到国王手中,把部落公爵领地变成官府公爵领地,使世俗和教会的大贵族成为国王的封臣,需要条件和时日,加上没有被罗马人征服过的、没有受罗马化影响的、生活在古老的马尔克公社中的自由部族民对封建化进行的坚决抵抗。这些自由农民坚持原来的生活方式,一切剥夺他们独立的企图常常引起农民的暴动。

由于封建主势力不断增长,马尔克公社开始瓦解。世俗的和教会的封建主越来越多地侵夺过去属于马尔克公社的土地,加上战争、负债和饥馑,许多自由的农民被迫陷入各种封建依附关系,成为依附农。他们以租佃的方式领有土地,为此必须按期和11—12世纪典型的骑士城堡按一定数量向领主完纳赋役和服劳役,领主对农民则有“保护权”、奴役权和司法权,他们完全依赖农民的贡赋生活。11—12世纪,封建化进入新阶段,贵族攫取了大量土地领有农的土地,形成大封建领地制,以往封主封臣间的个人效忠色彩日益减退,封建领地成为世袭地产,农民成为世袭依附农和农奴。这种情况在西德和西北德尤甚。

封建领地制经济属于实物经济,农业经营不是为市场而是为供给封建贵族的享受和为农民自身的需要。领主们追逐最高额的封建地租同农民反抗这种追逐,贯穿于德意志兰中世纪封建领地制经济中。德意志王国早期封建领地制经济的组织形式是所谓“劳役田庄”,领主的田庄和保有地坐落在田庄中心,领主保有地由自己的仆役经营,田庄则佃租给农民耕种,农民缴纳地租和服劳役。数目不等的附属田庄围绕着领主田庄,穿插于许多村落之中。附属田庄由领主委托的管家(Meier)掌管农民的劳役和赋役。11世纪前德意志的封建领地制基本上尚有进步意义,它扩大了领地内的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12、13世纪以来,封建领主越来越多地变成单纯的地租收取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领地制经济的寄生性日增。农民以大量逃亡和拒绝纳税进行反抗,迫使领主变换剥削形式,暂时改善一点农民的状况。他们把土地作为世袭地出租给农民,并且根据固定租金收税;同时那些日益强大的、最终成为封建领主竞争者的管家被免职。“劳役田庄”制随之解体。到中世纪晚期,15、16世纪,随着商品和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的贪欲激增。在西德和南德(这里还一直存在一些自由农民田庄),领主们特别渴望把农奴制推行到依附农身上,把自由农民变成依附农。封建领地制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终于在这些地区爆发了伟大的农民战争。大约与此同时,在东德意志兰平原地区,具体指易北河以东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形成一种特殊的封建领地制经济:领主庄园制经济(Gutsherrschaftswirtschaft)。农民战争和领主庄园制经济的出现,标志着德意志封建化的衰落。

二、皇权与教权:争霸欧洲

与查理大帝不同,奥托一世是有意去争取皇位的。他不仅使德意志王国罩上罗马帝国的神圣光环,而且明确了教皇与皇帝之间的关系:皇帝宣誓保卫教皇,15—16世纪初典型的三圃地农业经营图教皇宣誓忠于皇帝。这种共同协议还成为教皇选举的通则之一:希望当教皇者,必须保证忠于德意志国王,一旦被确认为教皇,就要为德意志国王加冕为皇帝。皇帝不再是罗马意义上的皇帝,而是西方最高的封建领主,上帝的封臣。

这种加强德意志王权和霸权的努力,被1024年即位的法兰克尼亚王朝(也称萨利安王朝,1024—1125)所继续。11世纪上半叶皇帝权势对教会的不断增长,特别表现在教皇由皇帝推选和推翻这一事实上。教会的大地产也是皇帝的领地。在德意志兰,各主教都直接隶属于皇帝,并由皇帝授予职权。德意志皇帝们还特别热衷于出卖教会高级职位,为皇室大量聚敛财富。皇帝的另一招是把一些原属教会的地产拨给自己的侍从(家臣)和骑士,并允许他们把服役领地变成为继承领地。这些低级贵族不仅成为德意志皇权的主要支柱,而且成为反对教俗大封建主独立倾向的武装力量。教会的独立被皇权约束得很厉害。德意志皇帝甚至打算把教皇变成帝国的最高主教。

只要皇室强大并能对教会施加影响,这种格局就能维持下去,帝国的统一也可以得到保障。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世俗的大封建主,特别是教会的大封建主随时随地都在闹独立。随着货币经济的出现,罗马教廷也力图适应改变了的条件,从经济上依附于封建世俗统治的格局中解放出来。教会想不受限制地自行处理其所领财产。从十世纪就在天主教会内部出现一个强大运动,目的在于加强教皇的权力,创立教会对世俗权力的独立性。

这个运动是由法国南部勃艮第的一个叫克吕尼的修道院教士们发起的,因而被称为克吕尼派运动。法国人伯尔诺首先建立起纪律森严的克吕尼修道院,禁止圣职买卖和教士娶妻,反对世俗政权任命神职人员,反对教产还俗。到11世纪克吕尼运动传布西欧。教廷开始每年在罗马召开宗教会议,把决议和教皇谕示带到各地。原先是协助祈祷的红衣主教,逐渐转变成由强大的教会封建主组成的集团,日益左右罗马教廷的政策。教廷的威信提高了。在选举教皇事务中,开始排除罗马贵族和德意志皇权的干预。1073年意大利托斯卡纳人喜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1019至1030之间—1085)不经皇帝同意登上教皇宝座,称格雷戈利七世,积极支持克吕尼派宗教改革。在他领导下教廷开始和皇帝争夺对西方国家的最高统治和领导权。这是中世纪两个最大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斗争,在这个斗争的背后又掩藏着德意志大封建主反对中央王权的斗争。这些斗争和纠纷的结局就是德意志皇权的衰落。

天主教思想家还在克吕尼派运动前就已宣称,教皇的权力高于皇帝的权力,教皇是上帝的代理人,皇帝是从教皇手中获得皇冠的。教皇格雷戈利七世是这种主张的狂热代表,专注于教会的独立和权力的巩固,尽力利用教会改革来达到目的并削弱皇权。他认为作为上帝的代理人在尘世间有任免君王之权,行动中不受任何世俗法庭的约束。他在教会内部执行了严格的中央集权制;为教皇的选举制定了新的选举制度,按此教皇只能由枢机主教(俗称红衣主教)组成的教会会议(密室会议)推选出来。格雷戈利七世还下了禁止教士娶妻令,要求教士们以毕生精力为教会服务。禁止娶妻令的经济意义更为深远。由于教会领主都不娶妻,教会产业由领主后代继承和瓜分的危险就不复存在。巨大的教会地产财富长期留在教会当权者手中,教会保持着牢固的经济基础。格雷戈利七世还禁止出卖教会职位(禁止买卖圣职令),废止了当时已成常规的重利盘剥行为。引起最大纠纷的是格雷戈利废除世俗君王授职(所谓授职权或叙任权)的谕令。迄今为止主教或修道院院长的授职都由皇帝执行,现在教皇要把授职权归到自己手中。

贯彻教皇的这些改革,在意大利本土没有多少困难。但为了削弱皇权,教皇促动德意志教会摆脱皇帝权力的干预。在一段时间中,德意志兰的高级主教同皇帝关系紧密,是巩固中央皇权的主要支柱之一,因此教皇的行动没有引起德意志王国现状的改变。教会职务的买卖继续进行,废除世俗授职权的谕令没有被尊重。但当年轻的皇帝亨利四世在位期间(Heinrich IV,1056—1106年在位),强有力的中央皇权有些松弛,德意志封建主乘机扩大自己的独立和加强自己的势力。亨利四世欲制止他们的飞扬跋扈,一些封建主就公然造反。亨利四世好不容易把造反镇压下去。他不仅依靠德意志主教们的紧密联盟(德意志主教从自身利益着眼拒绝教皇干预德意志教会内部事务),而且第一次依靠了莱茵兰城市的力量(虽然这时候莱茵城市的力量还很微弱),具有特殊的意义。亨利四世在这些联盟者的支持下,又依靠着下级贵族(骑士),开始为恢复旧有的皇权而对教皇展开斗争。1075年底,格雷戈利七世警告亨利四世不要干预米兰大主教职位的确定和授职,否则将受到逐出教会的惩罚。这就爆发了一场形式为授职权之争的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公开冲突。

亨利四世把教皇的行动看作是公开的宣战。1076年初在皇帝的倡议和主持下,在沃尔姆斯召开德意志主教和部分高级世俗贵族参加的高级宗教会议(后演化成帝国议会),在大部分德意志主教团的同意下,宣布废黜教皇格雷戈利七世。决议的末尾这样写道:“你呀,我们所有的主教以及我们大家都宣判你有罪,滚下来!离开你不配占有的使徒座位!应该让另外一个不用神圣教规的外衣来掩盖暴行而以真正圣彼得的教谕教导人的人来登圣彼得的宝座。朕亨利,上帝恩宠的国王,以及我们主教们全体都对你说,滚下来,滚下来!”

教皇对这个决议的回答是宣布所谓破门律:开除、废黜和放逐亨利四世。按照破门律,如果被惩罚者不在一年以内获得教皇的宽赦,他的臣民都要对他解除效忠宣誓。教皇和教会手中的这一政治武器在以后的时期中大都不起作用,而在当时的政治格局下却作用明显。德意志的大封建主反对派立即作为罗马教廷的同盟者,反对德意志皇权。士瓦本公爵鲁道夫、巴伐利亚公爵韦尔夫和克恩滕公爵贝特霍尔德等在乌尔姆会集筹选一位新国王。许多贵族则要求亨利四世尊重大封建主的自由权,要他在一年内设法解除破门律的惩罚,否则就不承认他为君王。亨利四世陷于困难境地。他只得接受德意志封建主们的要求以图保持王位。1077年他带少数随从到意大利北部的卡诺莎(托斯卡纳伯爵夫人的城堡,教皇当时在此),赤足披毡,在风雪中等候三天,向教皇忏悔赎罪。

卡诺莎事件由此成为世俗权力对教会权力卑躬屈节的象征,意味着罗马教廷权力达到顶峰,但却也是亨利四世的一个政治成就,一个聪明的策略。忏悔赎罪之举使教皇不得不取消破门律,他要立一个听命的皇帝进而加强对世俗权力的影响的可能失去了;德意志大封建主们另立国王的借口也失却依据,反对派的结合垮了。亨利四世得到喘息之机来巩固自己的王权,并重新聚积力量以图恢复旧有的皇权。中断一个短时期后,皇帝和教皇的斗争又起。德意志大封建主反对派按照教皇的指示选出士瓦本的鲁道夫为国王,与亨利四世进行争夺。但这时的亨利得到了巴伐利亚的低级贵族、士瓦本的贵族,特别是莱茵城市的支持,终于占得上风。1080年鲁道夫在与亨利的战斗中死去,反对派瓦解。次年亨利第二次进军意大利,1084年攻陷罗马,另立教皇。格雷戈利七世南逃萨莱诺,次年去世。

但是这一胜利并不意味着对德意志封建主的分离活动的胜利,他们依然反对皇帝掌握强大的中央政权;这一胜利也不意味着对教皇的彻底胜利。罗马教廷的改革派很快恢复过来,选出新教皇,并与南德的大封建主反对派联合。皇帝的最可靠同盟者是城市,城市希望不受扰乱顺利贸易而需要一个统一的帝国和一个强有力的皇权。皇帝反对教皇以及与教皇联盟的大封建主的斗争继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亨利四世和格雷戈利七世都死了以后,斗争还是由他们的后继者们继续下去。由于得不到了结,皇帝和教皇在1122年进行和解,达成了所谓沃尔姆斯宗教和约,和约规定,在德意志兰,皇帝有权干预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国王对当选者先授予象征世俗权力的权标,然后由教廷授予象征宗教权力的指环和权杖;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皇帝无权干预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由教廷对当选者授予宗教权力,六个月后皇帝方可授予世俗权力。实质性的话就是,主教们由教皇授予教职,而领地和特权则仍由皇帝授予。

皇权和教权的纷争结果是什么呢?就教皇方面而言,并没有实现教权高于皇权的目标;同样,就皇帝方面而言,也没有恢复对教皇的控制。双方力量形成某种均势。就德意志王国内部而言,皇帝也没能恢复强有力的中央皇权以及抑制住大封建主们的分离活动。原先作为皇帝支柱的高级教会贵族,此后对皇帝的依附减少,他们也像世俗封建主一样不断扩展自己的独立性,同世俗封建主有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教俗高级贵族都对加强中央皇权不感兴趣,而是尽一切力量来阻止中央皇权的加强。沃尔姆斯宗教和约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关于授职权的斗争,这一斗争耗尽了德意志王国的国力,而德意志诸侯的势力和独立性却同步增大,皇权衰落。

德意志皇权再一次经历外观上光彩夺目的回光返照时期,一直要到霍亨斯陶芬王朝(1138—1254年)的弗里德里希一世在位时期(Friedrich I,1152—1190年在国王位,1155—1190年在皇帝位)。这位绰号“巴巴洛莎”(Barbarossa,意为红胡子)的强悍君主,把对意大利的统治作为他建立并巩固中央政权的基本国策。为使这种掠夺政策在德意志兰得到后援,他便向德意志大封建主们作出种种让步,而对城市却采取反对和劫掠之政策。巴巴洛莎所增强的德意志皇权本身,就潜伏着皇权彻底衰落和国家分崩离析的危险。

为什么弗里德里希一世要把统治意大利作为基本国策?一方面,如果神圣罗马帝国不想徒具空名的话,那就必须占有意大利;另一方面,意大利经济发达,城市富有,占有意大利不仅能使国库充盈,而且有可能维持雇佣军队,不受极不可靠的德意志封建主们的“兵援”挟制;第三方面,就是打击教皇的权势。即位之初,他就力图恢复和加强皇权:他不断扩大在法兰克尼亚、符腾姆贝格和阿尔萨斯的世袭领地,给为他服军役的骑士以封土;他不遵守沃尔姆斯和约,仍然任命主教,截取教会收入;他为换取大封建主出兵支持侵略意大利,让最强大的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Heinrich der Löwe,约1129—1195年)放手侵占易北河以东的土地,并授予授职权;类似的权力也授予奥地利边区伯爵,并晋升为公爵;这些公爵逐渐取得了公国的世袭权和其他独立性特权。1154年,弗里德里希一世利用上意大利的混乱和诺曼人进逼罗马教廷之机,率渴望掠夺的骑士为主力的军队,开始入侵意大利。此后皇帝还曾五次远征意大利,持续近30年之久。他的红胡子也就被意大利人说成是用他们鲜血染成的。

弗里德里希一世入侵的目标首先是那些富裕而强大的城市,这些城市拥有自己的政府并独立行事。城市付给皇帝很高数额的金钱,以求皇帝不予骚扰。但是弗里德里希一世希图占有城市的全部财富及其来源。当他1155年在罗马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时,就重申皇帝享有对意大利的特权,并用残酷的暴力迫使意大利北部城市放弃自己的权利。他把关税、赋税的征收权,渔业、盐业和矿山的收益权,货币铸造权以及委派德意志人为城市总督权都划归己有。据不完全统计,他每年从意大利掠得的财富价值3万镑之多,远远超过在德意志兰的收入。

皇帝的掠夺和压迫激起意大利城市的反抗。以米兰为首的北意大利城市结成伦巴德城市同盟,教皇也参加进来。1176年皇帝终于被击败。伦巴德城市同盟的胜利之所以特别值得一提,乃是城市对骑士军队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这一胜利还为意大利北部城市争取到组织自由公社的权利。城市对皇帝的依附已经微乎其微。1177年,弗里德里希一世不得不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缔结威尼斯和约,答应归还所占教产,不折不扣执行沃尔姆斯和约,并屈辱地吻了教皇的脚。此后皇帝还与伦巴德城市同盟签订康斯坦茨和约,皇帝仅保留形式上的最高授职权。弗里德里希一世在意大利的扩张以惨败告终。

皇帝在意大利的失败并非完全由于德意志最强大的封建主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拒绝听命之故。狮子亨利只是关心扩充自己的权势地位,他在这个时期夺取了斯拉夫人地区的梅克伦堡和波美拉尼亚,势力扩充到奥得河畔。其他大封建主也在不择手段地扩充权势,造成德意志王国内部尾大不掉之势。弗里德里希一世晚年虽也一度粉碎了萨克森公爵的权势,巩固了皇帝权力,但这个权力不是以兴盛起来的城市这一进步力量为基础,而是建立在封建阶级相互矛盾和对立之上,它只能是暂时的,而且虚有其表。弗里德里希一世在死前不久还通过儿子的婚姻关系取得了西西里,目的之一就是要从北、南两方包围教皇和意大利城市,起码可以对教皇和意大利城市加强自己的影响。然而机关算尽,还是没有达到他要建立一个欧洲君主国的目的。

德意志皇室权力江河日下,已无法再恢复了。它的意大利政策和德意志政策,造成两个始料不及的严重后果。一个后果是帝国的政治重心南移意大利,忽略了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设;另一个后果是德意志王国的政治重心东移,散失了建立民族国家的中心基地。1212年即王位的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II,1212—1250年在位),是红胡子巴巴洛莎的孙子,也就是那位联姻西西里的儿子的儿子,不仅是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还兼任西西里国王。小弗里德里希自幼随母在西西里长大,一生大部时间住在意大利南部,连德语都不大会说。他把政治重心放在意大利,力图把西西里建成征服意大利北部城市和教皇国的基地。为了换取德意志大封建主的支持,他把关税权、开办市集权以及铸币权等都归入封建主的统治权益;禁止城市间结成同盟;禁止城市收留农民。正是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时期,德意志大封建主变成了各邦诸侯。诸侯的称号第一次见诸于1232年的文献,其上把各邦诸侯称为“邦君”。1237年小弗里德里希一度击败伦巴德同盟,教皇立即宣布开除他的“教籍”,还要召开大会罢黜他。小弗里德里希不甘示弱,进而包围罗马(1241年)。意大利城市维泰博首先起义(1243年),坚持四年之久。德意志的科伦、特利尔和美茵茨三位大主教在教皇唆使下另立新君(1246年)。意大利的帕尔马、拉文那等大城市爆发大起义(1248—1249)。弗里德里希二世顾此失彼,于1250年突然死去,帝国随之分裂。此后德意志皇帝完全成了德意志诸侯和教皇的“玩偶”。霍亨斯陶芬王朝最后一名代表康拉丁,于1268年在那不勒斯被处决。与此同时,德意志封建主向东部的拓殖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包括参加历次的十字军东侵。到13世纪中叶,德意志封建主占领了勃兰登堡、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和普鲁士广大地区,教皇在此中也分得大量土地,仅在勃兰登堡就有1/3土地属于罗马教廷。这样一来,不仅改变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力量对比,而且使几个世纪以来起政治重心作用的德意志西部和西南部地区(可视作德意志兰的“中原”地区),让位给易北河萨勒河以东地区的边区马克伯爵和公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马克伯爵和波希米亚国王,稍后都成为选侯,在选举德意志国王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皇权与教权、中央皇权与地方封建主之间的斗争中,胜利者是教权和分离主义势力。德意志兰的发展也开始落后了。

三、皇权与城市:互促还是互制?

前面不止一处提到,城市对于皇权的巩固与否具有特别的意义。城市的进步性首先在于它们体现了一种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新的经济力。在封建社会前期,城市是制约封建无政府状态、加强中央王权、促进民族融合的基本力量;而在封建社会后期,城市就成为新产生的商品货币资本经济关系的载体,促成自然经济的瓦解、专制王权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乃是同封建世俗贵族和教会贵族艰苦斗争的结果。王权或者皇权在这场斗争中究竟采取什么态度,不仅关系到城市发展的命运,也关系到王权或者皇权本身的兴衰。特别在德意志兰,城市在中世纪社会内部要争取到独立的地位,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因为德意志皇权经常是以打击和掠夺城市、聚敛财富为目的的。

德意志城市的产生,有一部分可回溯到中世纪初期,特利尔,美茵茨,科伦,奥格斯堡这些城市的历史甚至可远溯到罗马时代。不过那个时代这些城市尚很少有商业中心的味道,还只是一些要塞和城堡,或政治首邑。罗马“国界墙”上的50个要塞和堡垒本身,并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具有商业中心意义的城市后来是在要塞和堡垒周边地区新建和形成的。德意志城市大多兴起于修道院和城堡附近、帝王驻跸地以及逃亡农奴聚居地,特别是交通和商业中心。迄14世纪,被当作城市的估计有4 000座,但多数是居民不足500人的村镇,居民在10 000人以上的大城市可说凤毛麟角。当时大约有1/3德意志居民生活在城镇。这些城市在发展初期大都紧紧依附着一定的封建主,后者占有城市的收入并执行城市的司法权。随着经济与财富的增长,城市就力图摆脱这种依附。许多城市以偿付大量金钱以解除封建的束缚,而多数城市却不得不同封建主作激烈的斗争以争取自由和自治权。但是德意志城市的这种斗争,根本没有得到中央皇权的支持。这种情况也就损害了中央皇权自身。

城市在获得自由以后就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机构并选举市长和市政厅(市长的参赞)。一部分城市顺利地取得了真正的独立地位,他们只承认皇帝的国家最高权力地位,享有和大邦诸侯同等的权利。这些城市称为帝国直辖城市,大多从王室领地发展而来,例如亚琛,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纽仑堡,奥格斯堡,汉堡,卢卑克,不来梅等。另一些城市称为自由城市,主要是莱茵兰的城市,他们摆脱了主教的统治,地位与帝国直辖城市相仿,例如美茵茨,沃尔姆斯等。第三部分是邦国城市,地处邦国诸侯领域,从属诸侯统治,除一大批小城市外,也有如罗斯托克、斯特拉尔松、不伦瑞克、弗赖堡和维也纳等重要城市,这类城市虽也获得自治的独立地位,但自由权有限(只有初级审判权)并向诸侯纳税。几乎在所有德意志城市中,统治权是由最富有的阶层即所谓城市贵族掌握的,市长和市政厅成员都出身于城市贵族。城市贵族主要由富商大贾变成的,这些商人也像手工业者们那样组成了所谓同业公会(商会),也有一部分富有的手工业师傅上升到城市贵族层,城市贵族的权力是以他们的经济实力,以商业资本的社会力量为基础的。许多城市贵族还用借款和高利贷的办法,使一些封建贵族甚至皇帝也在财政上依附他们,并在外邦甚至对帝国政治都能发生影响。当时最著名的城市贵族家族当数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富有的城市和一部分城市贵族在好多情况下也购置地产,以封建主的身份剥削农奴和依附农。

城市居民的主要部分是手工业者,同一行业的手工业者组成所谓“行会”。行会有一定的规章,所有行会会员必须遵守。在进一步发展中行会内部出现了师傅和帮工之间的重大社会区别。帮工们发现由师傅们领导的行会不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于是组织了自己的团体,即所谓兄弟会,常常进行罢工或阻止兄弟会会员在师傅处工作。整个说来,行会在当时作为市民反对派起了反抗城市贵族统治的进步作用。城市的最低阶层就是平民,是由佣工、短工、乞丐和“游民无产者”所组成,多半没有充分的市民权,组织散乱,也不易起团结一致的作用。在中世纪末期,手工业帮工加入这一集团,作为它的上层,这个阶层在城市内部纠纷中这时尚未起重要作用。

中世纪德意志城市最早的繁盛时期是在12和13世纪。城市的经济意义特别在14和15世纪进一步增长。15世纪新航路开辟之前,欧洲有两大国际贸易区:地中海贸易区和波罗的海贸易区,德意志兰正好夹在这两大贸易区中间,成为国际贸易的必经之地。意大利的商人将本地的和东方的商品经德意志兰远销北欧。北海和波罗的海的贸易,主中世纪城市市民的日常生活图要掌握在汉堡、卢卑克和不来梅等北德城市手里。南德的商人沿多瑙河东行可以抵达匈牙利、巴尔干半岛和黑海沿岸。这种有利的地理条件,促进了德意志城市的繁荣和商业的发展,并且影响到全德的经济生活,当然也影响到封建主和农民的经济生活。现在生产主要为市场而生产,商品生产越来越多地排挤着自然经济!

繁荣起来的德意志城市从自己的利益着眼,特别希望在一个统一的帝国中有一个强大的中央皇权。皇帝所推行的政策(侵占意大利)虽有暂时的成就,却不利形成一个巩固而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特别在红胡子弗里德里希一世死后,皇权衰落得很厉害,这是同德意志城市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发展利益不相符合的。城市的发展不仅受到德意志经济地区的不统一和支离破碎所妨害,而且也受到封建的纷争以及封建贵族袭击城市和强盗骑士抢劫旅途商人的行为所妨害。为了补救没有强大的中央皇权的缺憾,城市就联合起来,组成了城市同盟。

比较著名的城市同盟,一个是1226年由美茵茨、沃尔姆斯、斯派耶尔、斯特拉斯堡、巴塞尔等莱茵城市为保护共同商业利益而结成的“莱茵城市同盟”。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害怕得罪大贵族,下令解散,同盟拒绝服从,一直存在到1236年。1254年莱茵城市同盟恢复,当时全德最大的城市科伦(35 000居民)也参加进来,加盟城市多达70个。同盟甚至决定,科布伦茨以上沿河城市提供100艘战船,以下诸城市提供500艘战船,沿河巡逻,确保商路畅通,取缔非法税卡。莱茵城市同盟曾组织军队,对付敢于危害同盟利益的人。它直到最后还支持皇帝,准备为中央皇权出力。1257年莱茵同盟在国王选举中发生分裂。另一个是1285年开始的南德城市之间的交叉结盟(弗赖堡、奥格斯堡、乌尔姆等),到1376年由乌尔姆、康斯坦茨、门明根等14个城市正式组成的士瓦本城市同盟,盟约规定,一旦某城受到威胁或攻击,加盟城市不但应立即提供人力、粮食、装备和其他物资支援,而且有出兵支援之义务。1381年,士瓦本城市同盟和莱茵城市同盟结成联盟,双方互相提供军事援助,直至派兵参战。加盟士瓦本同盟城市最多时达84个。1384年纽伦堡入盟,它反对同盟与瑞士城市联合,甚至支持奥地利公爵反对瑞士诸城,莱茵诸城站在纽伦堡一边,1389年后士瓦本城市同盟事实上瓦解。显然,这两个城市同盟都只起了短期作用,仅在开始时取得一些反封建势力的成果,最终却在14世纪末被封建主们的联合势力所压垮而失去意义。这两个城市联盟失败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得到皇帝的支持,二是太把自己城市利益放在前列地位。

最强大最重要的城市同盟是汉撒城市同盟。13世纪末来往于戈特兰岛、尼德兰、英格兰和德意志兰的商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成立称为“汉撒”(Hansa)的组织。1266年汉堡商人、次年卢卑克商人都在伦敦建立一个“汉撒”。1282年,所有“德意志的汉撒商人”组成了统一组织,克服了德意志商人的分散状态。1299年德意志汉撒城市同盟取代了商人“汉撒”的地位。极盛时期加盟的有北德和波罗的海沿岸的80个以上城市。它在北德意志兰起过重要作用,且取得过许多外交成就。

汉撒城市同盟的中心是卢卑克。在整个14世纪,汉撒同盟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在和丹麦王国进行长期战争中,汉撒同盟夺得了波罗的海的支配权。北欧的贸易垄断地位紧紧掌握在它的手中。一整套严密的组织使它能确保此种支配地位。它还在外国设了四处商站(伦敦、勃律格、布尔根和诺夫哥罗德),不仅对所在地区从事贸易的汉撒商人实行监督和保护,而且还是汉撒同盟在有关地区的政治代表。汉撒同盟利用这些商站不仅从事东西方贸易,而且还和地中海各国进行广泛商业往来。德意志的汉撒同盟还用一支精良的武装来保证自己的贸易垄断地位,特别靠一支装备精良的船队保证对波罗的海的控制。

在争夺波罗的海控制权的纷争中,海盗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有一时期让汉撒同盟也受颇大的干扰。海盗们最初是帮助梅克伦堡公爵对丹麦作战的。有些汉撒城市,例如罗斯托克和魏斯玛,也曾参与抢劫海船事件并从这种海盗行为中获益甚丰。海盗船只的头目和船员出身于下层穷人,一部分是逃荒的奴仆或城市贫民,带着对社会复仇的心理,高喊“作上帝的朋友,作全世界的敌人!”口号进行抢掠。海盗的行为居然获得劳动者的支持。他们的作为被编成歌曲或写成传奇。直到1400年左右,汉撒同盟的商人船队才最终消灭了海盗。

汉撒同盟势力的极盛时期大约维持了百年之久。能维持如此长时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汉撒同盟的对手或反对者当时正忙于自己内部的纠纷而在经济上又落后于汉撒城市。但在14和15世纪之交,特别是在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俄国、荷兰、英国)走上国家政权集中化以后,原先的格局就发生了变化。汉撒同盟的特权开始到处受到限制或者根本被取消了。汉撒同盟瓦解了,它的作用消失了(在德国,人们直到今天还常常把从前属于汉撒同盟的沿海城市称呼为汉撒城市,例如汉堡)。

德意志城市曾经打算靠结成强大的同盟来抵消13、14世纪德意志中央政权(皇权)的衰落,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到15世纪初,德意志城市即使作为城市同盟面对此时在欧洲其他地区兴起的民族国家,也就变得软弱无力了。在这些国家的商人背后,现在站着中央集权的国家势力,它对于自己的独立,对于自己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都倍加关心。相形之下,作为德意志王国强大贸易力量的汉撒同盟,却不能从德意志皇权那里得到任何支持。

四、皇权与诸侯:七选侯当家

“邦君”一词表述了13世纪中叶以来德意志封建国家发展的一个新阶段。霍亨斯陶芬王朝垮台后,德意志皇权就完全衰落了。诸侯们不再感到中央皇权有什么作用,他们此后的政策就是阻止皇权加强的任何企图。德意志王国开始陷入极不幸的小邦分裂状态,最后导致神圣罗马帝国的没落。1356年所颁布的“金玺诏书”从法律上承认了这种状况。

1254—1273年这段时间,在德意志历史上称为“空位时期”。席勒把它叫做“没有皇帝的恐怖时期”。原先大封建主殊死争夺的帝位,一下子居然没有了皇帝。造成这种状况的首先是各邦邦君之间的互相争斗。诸侯们尽可能多地把属于帝国之地据为己有,竭力夺取许多伯爵辖地及其司法权。诸侯们在自己扩大的领地内拥有许多特权:铸币权、市场权、关税权、矿山权、犹太人保护权等,从中获取货币收入;森林权带来对大片森林的支配;设置堡垒权则加强了诸侯的军事力量。这些要素构成了诸侯的邦国统治权,在此基础上形成广泛的行政机构。邦国划分为一些政区,邦君的城堡(特别是城市)成为邦国的中心。官吏是邦国地区行政管理的承担者,邦君随时可予撤换。

不仅帝国诸侯,而且伯爵和贵族,修道院长和主教,乃至骑士和城市,都争取夺得邦君的地位。在相互争夺中,逐渐形成了疆域完整的诸侯邦国,以及处理邦国内部事务(比如征税)的由各贵族等级代表组成的邦国等级代表会议(邦议会)。诸侯利用一切可能,限制等级代表的自主地位,迫使城市在财政和经济上为其效劳。他们向城市(包括帝国直辖城市)进攻。15世纪发生多起进攻城市的破坏性战争。最早取得成功的是统治勃兰登堡边区马克的霍亨索伦家族,它征服了柏林科尔恩双城并镇压了1448年柏林人的起义。1462年美茵茨第一次丧失它的帝国直辖城市的资格。1458年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占领了多瑙沃尔特并进逼累根斯堡。总之,在德意志兰,一种诸侯邦国统治权开始形成。要不是诸侯们觉得这种无政府状态使贸易受到侵害,使经济联系受到阻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没有皇帝时期也许还会继续下去,诸侯们不得不考虑推选一个新王。“空位时期”各分立政权的政治势力急速增长起来,他们能以选举国王皇帝的办法来代替王位世袭。1257年德意志王国选举国王时有七大诸侯参加,他们是科伦大主教,美茵茨大主教,特利尔大主教三大教会选侯,和萨克森公爵,巴拉丁(普法尔茨)伯爵,勃兰登堡马克伯爵和波希米亚(捷克)国王四大世俗诸侯。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七大诸侯选举国王事件,他们起初被称为选侯,而在金玺诏书中正式被封为选侯。选侯们在每次选举德意志国王时,总是选举势力较小、不致危害自己权力和独立的家族代表。在以后一段时期中,德意志国王皇帝犹如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没有一个王朝能强大到成为民族国家的代表并进而统一国家。例如1273年上台的卢道尔夫一世(哈布斯堡家族),1292年上台的阿道夫(拿骚伯爵),1308年上台的亨利七世(卢森堡家族),以及1314年上台的路德维希四世(维特尔斯巴赫家族),都属于中等诸侯,前面两人还仅仅是德意志国王,未加冕为皇帝。他们只能唯选侯之马首是瞻。他们在位期间主要致力于夺地、联姻以及类似手段扩大自己家业,提高与选侯相处的地位。王位与皇位就成为在位王朝扩张领土的“泉源”。在14世纪下半叶,常常会同时出现两个德意志皇帝,互相争斗,都想战胜对方使自己皇位合法化。历代教皇也参与这些纠纷,利用纠纷谋求自己的政治利益。为排除教皇的干预,1338年七大选侯在伦塞开了德意志选侯会议,“伦塞选侯会”决议说,凡由选侯选出的德意志国王毋须取得教皇同意就可成为皇帝并执政。此后不久,“神圣罗马帝国”就成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选侯们只是感觉到教皇干预的威胁而要起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根本谈不上要求一个民族的国家,但客观上总是向民族化国家迈进一步。

这段时期所有的德意志皇帝中,出身卢森堡家族同时又是波希米亚国王的查理四世值得一提。他于1346—1378年在位,算得上是德意志最强大的诸侯之一登上了皇位。查理四世主要致力于扩大自己皇室的权力。为此他试图同各邦诸侯和平相处,办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和选侯之宴会法是把七大选侯都请来和他共同执政,共同负责。1356年查理四世加冕称帝后不久,便颁布了一项帝国立法,文本因用金印戳盖,后来被称为金玺诏书,它用立法确认选侯的身份和特权。

金玺诏书称七大选侯为帝国的“柱石”和“七只烛台”,它们“共同发出的光辉照耀这个神圣的帝国”。金玺诏书不仅承认德意志选侯有选举国王皇帝的权利,而且承认他们有绝对的君主权力。这从把司法权与行政权以及关税权与铸币权都完全移交给他们这点上可见一斑。这道诏书同时还禁止了城市的相互联系,并命令市民和农民都隶属于他们的君主。金玺诏书是德意志王国整整一百年来政治法权发展的总结,是诸侯对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皇权的胜利。金玺诏书一直到1648年都具有法律效力,德意志王国一直就是一个选侯选国王皇帝的国家,这就绝对不允许一1370年前后的查理四世皇帝和七选侯个王朝的权力扩展为民族利益的代表。只要诸侯们开始感到某皇帝的权力变得强大,就会促动王朝更替。查理四世虽然用这道诏书换得由他儿子继承德意志皇位的允诺,却确认了德意志政治上四分五裂的局面,损害了民族国家的形成。德意志诸侯后来在这道诏令的基础上不断扩充本邦的统治权,执行本邦的政策。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仅仅是独立的德意志各邦的一个结合体。德意志皇帝的权力和威望越来越下降。当1438年哈布斯堡王朝继承卢森堡王朝时,这种情况也没有改变。15世纪中期起,帝国联系的瓦解过程开始了。德意志骑士团国家陷入波兰国王的统治下。什列苏益格荷尔斯坦因归了丹麦国王。瑞士成了一个在帝国之外的独立国家。

尽管在14世纪和15世纪德意志兰有巨大的经济高涨,但由于帝国分裂为许多独立邦国而终不能形成一个共同的经济中心。因此在以后时期,同已经发展为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例如英国、法国相比较,德意志兰在经济发展中就开始落后,而民族国家的形成却被大大延误了。

作者评曰:

“民族”(Nation)一词,常被随便使用和下定义,这在我看来大半是不准确的。一个民族是从其人民的民俗特性中衍生而来的世俗共同体,它受到其所在地区的地理状况和经济生活的影响,即使它的种族成分是多样化的,它也向一种同质的生活和文化演变。“民族”是一个历史产物,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决非仅仅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共始共终的,而是在各大文明时代有其不同的表现,产生不同的作用。法兰西民族,英吉利民族,中国的汉民族,还有其他许多民族,都是产生或形成于统一的封建君主国时代,也就是说,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国是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保证。从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可认为,无王权就不可能出现民族的统一。德意志民族的融合和产生,也发生在封建时代,但由于德意志兰最终没有形成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民族的形成就处于一种艰难的、分裂的、悲惨的、扭曲的境地。

人们经常认为,德意志经济上的分散状态是德意志兰没有在15世纪形成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主因:德意志兰只有几个工商业中心及其周边地区才有文明可言,就是这几个中心的利益也差别很大,缺少共同之点;南部有另外的贸易联系和销售市场,和北部完全不是一回事;东部和西部几乎没有什么往来;没有一个城市像英国伦敦那样发展成为全国工商业的中心。

诚然,这是重要原因。但不应看作是决定性原因。在法国和西班牙也存在过经济上的分散状态,但被王权这种有组织的暴力克服了。以“兄弟紧邻”法国为例:中央高原把这个国家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的加隆河和多尔多涅河以及该河的支流,构成一个完全独立的流域,北部的塞纳河和罗亚尔河构成另一个完全独立的流域。南部的居民结为普罗旺斯族,北部的居民则组成北法兰西族,除了经济上的差异外,两者在语言、文化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加上英国帮助普罗旺斯族反对北法兰西族,就使得仅据有法兰西岛这一狭长地带的国王,在统一法国的过程中遇到严重的障碍。但是王权与市民结盟,对大封建主特别是英国的金雀花王朝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爆发了1337—1453年的英法百年战争,结果是英国这个外国干涉者被驱逐出去和南部被北部所制服。随后中央王权同勃艮第公国斗争,获得胜利和民族国家最后形成。斗垮勃艮第公国的是法王路易十一。到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如果说法国、西班牙的王权由于诉诸暴力于国内而使该国统一了,德意志的皇权则因耗之于在意大利和东部地区的扩张而使该国彻底瓦解了。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罗马皇帝”的称号和由此而来的称霸世界的野心,以及国王皇帝要由选举这两条,德意志兰内部虽然缺乏经济联系,但还是会实现甚至还可能更早实现中央集权和形成民族国家的。在11—15世纪,德意志王国一直是在侵略别人而很少遭人入侵,这就使它并不强烈地感到需要民族统一,不像法国那样(面对百年战争),不像刚刚从摩尔人手里夺回的西班牙那样,也不像不久前才赶走鞑靼人的俄国那样。15世纪德意志兰没有形成为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主导原因,我以为是政治而非经济。

第三章 宗教改革时代:民族运动的发端

啊,世纪!啊,科学!——U.v.胡滕德意志兰,永远是欧洲的精神战场。——Th.曼世纪在欧洲范围内出现的宗教改革,不是一个纯粹的宗教事15件,而是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随着经济的变化必然发生的改变现存封建关系的反封建运动和民族运动的表现。为什—么矛头所向首先是罗马天主教会?一个原因为罗马天主教会乃是封建制度的巨大国际中心,它把神赐的圣光笼罩于封建16制度之上,要在每个国度内起来和世俗的封建制度斗争,必须首先毁灭这个中心的神圣组织;另一个原因,罗马天主教会本身是最大的封建领主,它在全欧拥有数目惊人的财产,并因内部的腐败而变得更加贪得无厌。因此,它同每个民族国家内的各阶层都构成巨大的物质冲突;第三个原因则是科学的反叛。在这以前,科学是教会“恭顺的奴婢”,教会从不允许科学跨出宗教信仰所限定的界线,科学完全不成其为科学,现在科学成长起来反对教会了,新兴的市民阶级需要科学,因而参加了这个起义。

因此,始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始于德意志兰的宗教改革运动,为欧洲开辟了一个新的纪元,不仅永久而全面地改变了欧洲的精神风貌,而且把欧洲带出了中世纪,跨入近代时期:打着理性科学旗号的资产阶级开始成为时代的主导力量。宗教改革运动形式上不同于文艺复兴运动,它是披着宗教外衣的一场现实政治运动。为什么首先在德意志兰发难?我以为这一时期神圣罗马帝国同西方诸国存在的强烈反差值得注意。法国和英国的民族凝聚力以及独立性已达相当高的程度。法国和英国的国王们相当强大,足以抵制教皇对其权威的任何侵犯,并阻止罗马天主教会向自己国家臣民征收税款。法国和英国的主教和教会也越来越民族化,成为王权的支柱。与此相反,在德意志兰,教廷与帝国的各种政治结构仍然令人绝望地纠缠在一起,一大帮世俗诸侯和教会诸侯,分享着教皇的税收和出卖赦罪符交易中得来的那些收入。皇帝没有成为民族凝聚力的代表,在同教皇时而冲突时而勾结的过程中把自己降为一名诸侯,任由罗马天主教会向本国臣民征收税款和勒索。“德国”不仅成为罗马教皇的“乳牛”,而且也成为天主教会充当欧洲精神权威的最后支撑。思想的、精神的、物质的、国家的和民族的矛盾,集中在德意志兰,日益尖锐,1517年终于爆发了路德的宗教改革。路德的宗教改革意味着一种民族意识的觉醒和一种民族统一的力量。

一、路德与宗教改革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生于萨克森的埃斯列本,后迁往曼斯菲尔德。这两地紧靠哈尔茨山,是萨克森著名的矿业中心之一。据说他的祖父是农民,父亲是农民和矿工,到1509年时成为有八个矿井和三个熔炉的企业主。路德的孩提时代是经历过农民和矿工家庭生活的。13岁时进马格德堡一所简朴学校,靠募化维持生计,18岁入埃尔富特大学学习法律,受著名反教会学者约翰·韦塞尔的影响甚多。他同该校人文主义小组过从甚密,很快成为一名唯名论者,并博览了维吉尔、柏拉图、西塞罗、李维等古希腊、罗马名家的作品。1505年路德毕业,获硕士学位,在发过“安贫、守贞和服从”的誓言后,成为奥古斯丁托钵修会修道士。据他自己说,这是严厉的双亲为他选定的道路。1507年路德成为神甫,曾应邀去萨克森邦新建的维滕贝格大学讲授哲学。1511年正式受聘维滕贝格大学的永久性职务。这一年路德访问罗马,目睹教廷的腐败,深感愤愤不平。他后来回忆说:“很难描述,而且实难令人置信,那里的龌龊究竟达到何种程度!如果有地狱的话,那么罗马便是地狱。罗马本是圣洁之地,而现已成肮脏之城了。”1512年路德升任神学博士马丁·路德像(1520年) 1534年马丁·路德和维滕贝格大学神学教授,同时圣经译本的封面任维滕贝格修道院副院长。1515年又升任主管图林根和迈森十一座修道院的副主教。他开始悉心研究古文圣经,发现罗马教廷宣传的许多东西与圣经不符,提出要照古代基督教本来面目改革教会,渐渐形成他的宗教改革思想。

当路德读保罗的使徒书时,发现一行短句:“义人必因信得生”,恍然若有所悟:人不是靠自己的善行,而是靠信仰上帝而得以免罪。在随后的年代里,“因信称义”(唯信仰得救)就成为路德神学的主要教义,也是他进行宗教改革的基石。

引起路德抨击并由此而发动基督教改革运动的事件,是赎罪买卖中一个特别明显的腐败事例。教皇为要填满自己的财库,为应付奢侈生活的巨大开支,1500年,1501年,1504年和1509年都在德意志兰征收赎罪税,而到1517年又再开征新赎罪税。教廷力促百姓相信,只有购买一份教皇的赎罪券,即使不真心忏悔,也可以保证免受惩罚。这就形成一句民间谚语:“钱在匣子里铛□响,灵魂就从涤罪所跳上天堂。”1517年的赎罪券买卖更是花样翻新。教皇把中德出卖赎罪券之权交给出身霍亨索伦家族的马格德堡兼美茵茨大主教阿尔布雷希特,为期十年,教皇从大主教方面拿到1万杜卡登(一种意大利金币)净值。霍亨索伦的阿尔布雷希特几年前是靠富格尔家族的金钱才弄到美茵茨大主教职位的,如今富格尔家族、教皇和大主教共同商定,赎罪券的收入50%缴归教皇,50%则作为大主教偿还富格尔家族的债金。为了取得皇帝对这一宗交易的同意,另需给皇帝3 000古尔登(德意志金币)。为照商定好的办法行事,富格尔家族还派有专人和赎罪券贩子们一道穿梭于德意志乡村城镇叫卖。他们对当时最富庶之邦萨克森最感兴趣,但是不久就被萨克森选侯驱逐出境,因为大主教的赎罪券买卖妨碍了选侯自己的赎罪券买卖,影响了选侯的财政收入。

这种无法无天的赎罪券买卖搞得德意志各阶层人天怒人怨,也促使路德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滕贝格城堡教堂大门上贴出《评赎罪券的效能》(即“九十五条论纲”)大字报。九十五条论纲中的每一条都是对教廷的谬误和弊端的有力一击。比如第1条:当上帝和主耶稣基督说“忏悔”时,意思是说,信徒的整个一生都应该忏悔,而不是补赎。第36条补充说:每一位诚心忏悔的基督教徒,即使没有赎罪券,也能完全减免他的罪过和惩罚。路德在这里运用“因信称义”论:剥夺了以教皇为首的神职人员的神权,搬掉了人与上帝之间的教会阻隔,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一员。又如第32条:相信罗马教皇的一纸赎罪券就能拯救他们的那些人,将和教导他们的人一道,永远被打入地狱。第82条则矛头直指教皇:教皇为什么没有出于慈爱而把炼狱中的所有灵魂都拯救出来?路德公然说出教皇出卖赎罪券是犯了错误和违背基督教教义的,而教皇一直自命是“上帝的代表”,“从来无谬误的”。

对于赎罪券的抨击,有如一粒火种落在火药桶里,立刻燃起燎原之火。农民和平民把路德的反教会论纲当成是起义的信号,认为同一切压迫者算账的时候到了。市民则到处传颂“九十五条论纲”。斯特拉斯堡的市民把九十五条论纲贴在教堂大门上。人文主义者热烈欢呼。画家丢勒(Albrecht Dürer,1471—1528年)将他的一件木刻作品送给路德,以示赞赏。贵族,甚至一部分诸侯,希望由此打破罗马教会的控制,没收教产。一时之间,“九十五条论纲”实际上成了民族战斗的共同纲领。原来用拉丁文写的这份论纲,被人们译成德语,争相传播,不胫而走,两星期内传遍德意志兰,一个月内传遍基督教世界。开始,路德对他的论纲引起的冲击感到惊慌和意外,他的初衷仅仅是抨击太不像话的赎罪券买卖,希望教廷改正。事态的发展影响着他,推动着他承担起这一时代所有革命力量的领导角色。现在他不得不继续往前走了。性格坚毅的路德终于成为德意志民族的第一位代表,也可说是第一位德意志民族英雄。

天主教会清楚地认识到,路德的行动所引起的德意志广大民众极强烈的反教会情绪,是何等的危险!他们开始试图用委婉劝诱的办法让路德撤回他的论纲。他们开出“价钱”:让路德当枢机主教,并给他一个大主教职位。但一切努力均无济于事。路德在得到萨克森选侯的支持和保护后,终于在1519年中在莱比锡同枢机主教约翰·艾克为首的教廷强硬派公开论战。这时路德的立场比前两年大大前进了一步,他在神学论战中已经一步接一步地脱离了天主教教义,终于同罗马教廷分手。1520年路德发表他的宗教改革纲领文件《论罗马教皇权》,指出罗马是万恶之源,教皇眼里根本没有上帝,其横行霸道使德意志兰趋于毁灭。他号召“把罗马来的恶棍逐出国境”!这已经不是一个单以教皇为对手的神学教义的争执,这毋宁说是为德意志民族利益反对民族之敌的政治斗争。路德号召用暴力反抗教皇干预德意志事务,“拿起武器,向人世间的这种瘟疫发动进攻!”1520年8月路德写了一封题为《致德意志民族的基督教贵族书》,呼吁皇帝、诸侯和贵族们把教会改革工作掌握在自己手里,呼吁组成脱离罗马的德意志教会,消除教皇对皇权的干预。书中说:“教皇须让我国不再受他的不堪忍受的劫掠和搜括,教皇须交还我们的自由、权利、财产、荣誉、身体和灵魂,教皇须让皇权成为名副其实的皇权。”为了保证教会脱离罗马,教会职位不应由外国人担任,所有缴给罗马方面的钱都应停止缴付。路德还要求限制大财团的势力,例如富格尔家族的势力。

路德在他的宗教改革纲领中,完全违反天主教教义,宣称教皇制度乃是人造的制度,它的谕示并非无谬误的。路德在其文章《论基督徒的自由》中要求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直接同上帝联系的权利,而毋需通过教会和神甫作为居间人。为此路德主张每个人都有读圣经的权利(此前读圣经是教士专有的特权,教士可以任意曲解圣经中的话为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目的服务)。在路德的许多要求中都可见到同捷克宗教改革家胡司(Hus Jan,1369—1415年)教义的联系,而胡司正是被教会作为异端烧死的。路德也和胡司一样,主张信徒在圣餐仪式上也享用两种圣礼,即面包和酒的权利。

挺身而出的路德,就这样获得德意志兰各社会阶层的热烈拥护和襄助。著名的人文主义者乌利希·冯·胡滕(Ulrich von Hutten,1488—1523年)致信路德,敦促他坚定立场,允诺给以支助。帝国骑士领袖法朗茨·冯·济金根和冯·绍姆堡捎信称,他们将提供保护。虽然他们是从极不相同的动机出发,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希望在物质、政治和精神方面消除教皇的有害干涉。还在这年6月份,教皇就发出《主兴起》教谕(又称《斥马丁·路德谕》),对路德的异端发出警告。三个月后又威胁说,六十天内如不公开认错,将开除教籍。至11月底到期时,路德非但不认错,还发表了两篇反对教谕的宣言进行回击。12月10日,路德竟敢当着集会群众公开把教皇的教谕连同所有宗教法规投入火海。1521年1月,教皇签署破门律,将路德革出教门。但这份破门律直到5月6日,即路德在帝国议会上露面三个星期之后才在沃尔姆斯公布。

1520年新加冕的德意志皇帝查理五世也出面迫害路德。这位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世系的年轻国王和皇帝,对德意志民族并无多大感情,相反为执行他的意大利政策却需要教皇的支持。他在1521年下令传路德到沃尔姆斯帝国议会进行公开辩护或者撤回自己的异端理论。这时的路德处境和胡司不同,德意志民族的广大多数站在他的背后,他可以没有生命危险地前往沃尔姆斯。路德的行程就像是一次凯旋的进军。沃尔姆斯城在帝国会议期间是被济金根领导的帝国骑士控制着的。路德在人民群众和这些帝国骑士的武装保卫下没有作任何让步,也不撤回他的理论。他面对皇帝、教皇使节和帝国议会诸等级作的辩护发言——先用德语然后用拉丁语——中明确答复:“我既不信任教皇也不相信宗教会议,因为他们经常出错和自相矛盾。只要我还不曾被圣经文字或清晰理性驳倒了的时候,我不能也不愿撤回任何话,因为违悖良心行事是难于做到的,也是危险的。”

虽然路德采取这般态度,皇帝却不敢明令判他的罪。教皇使节道出了当时的紧张情势:“十分之九的德意志人欢呼‘路德’!剩下十分之一的少数高呼‘罗马教廷该死’!”帝国议会上开始形成两大阵营,皇帝和教会选侯坚定站在罗马教廷方面,而萨克森选侯和巴拉丁(普法尔茨)选侯等世俗诸侯以及帝国自由市诸等级却是支持路德的。只是在路德和他的强有力的庇护者离开沃尔姆斯之后,被路德的“大胆放肆”所深深震惊的查理五世,才对路德和他的附和者下了所谓帝国法外令。在这道敕令中指令一切人等:“你们不许给这个路德住处,不许给他房子,不许给他吃,不许给他喝,不许收留他,无论私下或公开都不许替他说话或帮他张罗,给予抉择或支援”,否则必予严惩。但是皇帝这道敕令毫无意义。萨克森选侯把路德置于自己保护之下,并且指定瓦特堡作为他的居留地。路德遂隐去真实姓名住在这里。

就在这一时期,路德开始了他的伟大工作:他把圣经从希伯来文本和希腊文本译成德文。并非是把圣经译成德文这件事有如此重大的意义,早在路德之前,已有南德语言的十四种圣经译本和北德语言的三种圣经译本。路德翻译圣经的重要意义在于,他在翻译时追溯到完全未经后人窜改过的圣经原本,并把它译成一种由他确定下来并通用起来的“标准”德语版本,这种德语来自人民的语言。路德在谈及这件事时说:“我为这件工作不得不问一问家里的母亲们,问一问胡同里的孩子们,问一问市集上的贩夫走卒们,我要亲眼看看他们在谈话时是如何开口的。”圣经翻译工作一直到1534年。路德的翻译工作对于创立统一的德意志语言文字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在帝国极不幸的分裂状态中,路德的“统一德语”就成为联系所有德意志城乡和邦国的纽带,并在以后的世纪中成为德意志民族融合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构成德意志爱国主义力量争取建立统一祖国事业的重要因素。路德译成的德文圣经依靠当时已有的印刷技术而获得迅速传播,统一德语也随之迅速传播,越来越多的德意志人开始用这种德语写作。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沃尔姆斯帝国会议后的宗教改革情况。路德作为形成中的德意志民族的代表,他的理论被人民接受了。但是反对教皇的统一的民族反抗阵线却未能成立。沃尔姆斯帝国会议暴露出民族各阶层的利益分歧。特别当路德隐居瓦特堡托庇于萨克森选侯后,对运动已不可能再施加任何直接的影响。1522年始宗教改革运动分裂了,出现了三个营垒:第一个可称为天主教宗教改革派阵营:(自左)马丁·路德、格奥尔格·斯帕拉廷、萨或保守派营垒,集合着一切企图维持封克森选侯约翰弗里德里希、首相格奥尔格·勃吕克和腓力浦·梅兰建关系的分子,包括皇帝、高级教士、希通部分诸侯和城市贵族等,此后的任务就是竭力维持旧的封建状态,或取消已经完成了的改革。他们也是以后的反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和主要力量;第二个可称为温和的市民和贵族的改革派营垒,聚合着反对派中的有产阶层,包括低级贵族、市民阶级以及部分高级贵族或诸侯。这些人主要是希望取消教会权力和对罗马的依附地位,分得天主教会的产业。高级贵族或诸侯更希望在宗教改革中取得更大的独立性;第三个可称为革命的农民和平民营垒,集结着宗教改革中最激进的力量,要求改变现存的剥削制度,一部分人甚至要求消灭现存的剥削制度。在第二和第三营垒之间,路德没有片刻犹豫就倒向第二营垒,以往发出的剿灭罗马的号召,改变成和平发展和消极抵抗了。路德坚持的“我不愿见到靠暴力和流血来提倡新教福音”的态度,最终使革命的农民和平民同他分了手。

二、骑士宗教改革

首先采取暴力推行宗教改革的是德意志的骑士等级。这部分低级贵族企图按自己的“理想”利用宗教改革运动。他们强烈不满教俗诸侯的专权、天主教会的富有以及帝国的可怜状况,梦想恢复往昔无诸侯帝国时代骑士的良辰美景,要求建立一个限制诸侯权力的、以骑士为支柱的中央集权君主国,一种以皇帝为首的贵族民主制度。骑士等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弗兰茨·冯·济金根和骑士等级的理论家乌利希·冯·胡滕一起领导了1522—1523年的骑士起义,企图用武力实现上述政治目标。

济金根(Franzvon Sickingen,1481—1523年)是一位帝国骑士,以其好勇斗狠和恪守骑士“理想”而闻名于中莱茵兰。1518年因其反诸侯态度接受了皇家职务,并在翌年的国王皇帝选举中对选侯们施加压力,以及参与驱逐符腾姆贝格公爵等事,名声大噪。就在这时他结识了胡滕,并从胡滕处接受了宗教改革的理想。胡滕虽然出身于帝国骑士家庭,本人却是著名的人文主义者,早在1515—1517年,他与人合作发表《蒙昧人书简》,用他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对经院哲学和天主教会发动攻击。他坚决支持路德的宗教改革,走出人文主义者主要的活动基地大学和知识分子的圈子,投身于宗教改革激流中去。1519年他与济金根结成联盟,并邀请路德参加,但未实现。此后胡滕也就日益成为建立贵族民主制国家的坚决主张者。胡滕和济金根认为,只要把特殊军人等级即骑士贵族的统治建立起来,把分裂国家的祸首即诸侯统统废除,把教士的权力一并取消,把德意志帝国从罗马教权统治下解放出来,就可以使帝国重新统一、自由和强盛。

1522年8月,济金根在朗德斯土尔召集莱茵兰、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等地的骑士开会,结成为期六年的“兄弟同盟”,自任盟主,准备反诸侯的战斗。9月初济金根派5 000步兵和1 500名骑士携带大炮突袭选侯特利尔大主教领地,企图建立他的世俗领地。济金根很快包围了特利尔城,但却得不到市民和农民的支持。与特利尔选侯结盟的普法尔茨(帕拉丁)选侯和黑森伯爵却迅速派来3万援军。骑士军队陷于孤立,五度猛攻特利尔城不下,只好撤围败归。派胡滕去瑞士求援,没有成功。诸侯联军转入反攻。1523年4月,济金根的大本营朗德斯土尔城堡被围,济金根负重伤,在悲壮的气氛中死去。胡滕逃往瑞士,不久病死。骑士起义以失败告终。

骑士起义的失败看来有其必然的原因。骑士等级在当时是时代的没落者,他们的政治理想是恢复以农奴制为基础的贵族民主制国家,这等于是要把历史往回拉,是一种唐·吉诃德式的空想,济金根是如此,胡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如此。依靠骑士的力量,是不可能实现帝国的统一、自由骑士宗教改革,1522年济金根围攻普法尔茨选侯辖城圣文代尔和强盛的。何况骑士等级在城市的眼中是打家劫舍的“强盗”,在农民的眼中更是一帮“老爷”剥削者,骑士起义得不到市民、平民、农民的支持,失败自然难免。但是我们也必须说,骑士起义的失败,毕竟是一出历史的悲壮剧。济金根还有胡滕在反诸侯的斗争中扮演的是被历史认可了的唐·吉诃德。

骑士起义失败后,骑士更深地依赖于诸侯,不再是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农民战争爆发后,小部分骑士参加农民起义,大部分骑士则站在诸侯一边镇压农民起义。

三、人民宗教改革:闵采尔和农民战争

人民宗教改革的代表和领袖是茨威考城的牧师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üntzer,约1490—1525年)。闵采尔出身于哈尔茨山区斯托尔贝格农家,十六、七岁时曾在莱比锡大学学习哲学和神学,1512年获奥得河畔法兰克福大学神学学士学位。起初他在哈勒城任修道院的见习神甫,像平民派教士中的许多人一样,开始改革天主教仪式。闵采尔积极拥护路德的九十五条论纲,并在1519年在莱比锡认识路德,经路德推荐,翌年出任茨威考城的牧师。正是在这座采矿业和织布业都甚发达的城市,闵采尔接触到工人和下层人民的苦难和对现状的极度不满,特别接触到他们的核心教派“再洗礼派”的宗教和社会主张,开始形成激进的人民宗教改革思想。“再洗礼派”得名于只承认成人洗礼(即成年人必须再度受洗方得接纳入教),宣称“在尘世上的天国”快要到来,在这个天国里既没有贫穷也没有剥削,但并不企图通过暴力改变现存社会关系来建立这一天国。闵采尔把这种企图革命化了。他在布道中除去针对教会提出改革要求外,也代表被压迫居民的社会愿望和要求。茨威考城的统治者看到了危险。1521年,茨威考城的工匠起义失败,闵采尔也被驱逐出该城。他来到激进宗教改革运动的另一个中心波希米亚(捷克)的布拉格,同胡司党人建立了联系。这年11月,闵采尔发表著名的《布拉格宣言》,第一次阐明自己的宗教观和政治观,鲜明表现他对教俗封建制度的憎恨,也同路德的教义划清了界线。他攻击基督教的一切主要论点(包括天主教的和路德新教的),否认圣经是唯一的、无误的启示。他重视理性,认为真正的、生动活泼的启示应该是理性;信仰不是别的,只不过是理性在人体内活跃的表现,因此非基督教徒一样可以有信仰;通过这种信仰和理性,人人可以有神性,人人可以升天堂;天堂非在彼岸,天堂须在此生中寻找,信徒的使命就是要把天堂即天国在现世上建立起来。他甚至认为,基督也和大家一样都是人,基督只是先知和师表。他把基督教的神圣性和神秘性剥除净尽。天堂的欺骗,地狱的恐吓,一概被揭穿。实际上闵采尔所说的天国,只不过是没有等级差别,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高高在上同社会成员相对立的国家政权的一种理想社会而已。这可以看成是超前的、空想的共产主义。在闵采尔那里,农民要求建立以皇帝为首的君主国主张,被改造成统一的德意志共和国。

到1522年,闵采尔在布拉格的居留又被禁止。他的神学见解越来越具有强烈的政治性质。他在随后去南德的游历说教和布道中,首先动员农民和平民起来反对剥削者的斗争,把宗教改革转变为一场暴力的社会变革。他在担任图林根阿尔斯特德的牧师职务后,激进的暴力改革观越来越同路德的观点相对抗。路德一再试图用神学辩论把闵采尔拉回温和派宗教改革的道路,没有成功。闵采尔奔走于图林根和萨克森的城乡,积极从事革命活动。这年年底,他建立了秘密的组织“基督教同盟”,成为准备武装起义反对封建主和城市贵族的核心领导组织。他向四面八方派出密使,写了许多宣传小册子,联络各地分散的骚动和起义。图林根的平民和农民,包括来自路德老家的群众和矿工,像朝圣般纷纷赶来阿尔斯特德听他讲道。

诸侯们企图以一切手段制止闵采尔的革命活动,禁止印刷他的著作,禁止平民和农民听他说教。路德也加入了围攻。他写下《为反对阿尔斯特德的叛乱精神致萨克森诸侯书》,要求诸侯们驱逐闵采尔和他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传播邪教并号召暴动以反对官方。这样一来,不只是路德和闵采尔之间,而且也是温和派宗教改革同人民宗教改革之间的公开决裂。1524年中闵采尔在《对诸侯的讲道》中答辩道,凡是违背主的启示的托马斯·闵采尔人,都必须毫不怜悯地予以消灭;上帝之国将由劳动人民,首先是农民建立起来!为此萨克森公爵严令阿尔斯特德市议会驱逐闵采尔。闵采尔前往帝国城市缪尔豪森,不久就投身到南德的平民和农民起义中去。1525年3月17日,缪尔豪森城的手工业工人和平民推翻了城市贵族的统治。一个由城市居民选举的“永久政府”接管了城市的统治。几乎在同时,在中德和南德,在奥地利和阿尔萨斯,爆发了广泛的农民起义,许多城市中的下层居民也参加起义,参加起义的还有不少低级贵族(骑士)。闵采尔认定,扩大人民起义的范围,建立起义集团间的紧密联系,是其主要任务。

1524—1525年爆发的波澜壮阔的德意志农民战争,遍及德意志兰大部分地区,约有三分之二的农民投入战斗,为西欧历史上空前的壮举。它还不同于以往零星的农民反封建的骚动或起义(例如1476年开始的美茵区尼克拉斯哈森的吹鼓手小汉斯起义;1493年开始的希勒特斯塔特的鞋会起义;1513年开始的士瓦本的穷康拉德起义),而是带有时代的特点,成为人民宗教改革的主力军,也就是说成为德意志民族运动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这从农民战争中出现的各种纲领中得见。

这次农民战争的中心地区有三个,即士瓦本、法兰克尼亚、萨克森图林根。开始时,各起义地区都有本区的起义纲领,反映本地区农民的特殊要求和控诉,比如说,武尔茨堡起义农民的纲领包括50款,美茵茨起义的包括29款,明斯特起义的包括34款,因河河谷区起义的包括19款等等,但很快就汇总为三个主要的农民战争纲领,这就是《书简》、《十二条款》和《海尔布琅纲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德意志农民战争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德国和取消封建剥削。1524年夏天首先起事的士瓦本瓦尔茨胡特农军,联合市民,组成“新教兄弟会”,主张除皇帝外不承认任何其他君主(诸侯),按照帝国国旗的颜色制成三色盟旗,象征德国统一。农民起义农民密使出现在各地,打算成立全德新教兄弟会。到第二年2、3月,莱茵河、多瑙河和莱希河之间的农民纷纷揭竿而起,组成一支约有3 500人的武装队伍,其中不少是闵采尔的信徒。1524年末1525年初,这支农军提出《书简》纲领,它是在闵采尔的影响下写成的。《书简》要求以暴力推翻现存的封建制度,建立尘世天国。《书简》的基本倾向是:政权属于人民,统治者只能得到人民允许给他们的那些权利;革命的农民和平民都应参加闵采尔组织的“基督教同盟”,它将成为人民群众的常设组织,不参加者将遭受“世俗的斥革”。《书简》视王宫、寺院和大教堂为一切罪恶之渊薮。显然,这是一份过激的纲领,脱离了广大农民和平民的认识和要求,因此只有少数坚定的革命派为实现《书简》而斗争。

被看成“温和的”、“有妥协性的”农民战争纲领《十二条款》,则更多地反映农民的切身利益。1525年3月,士瓦本地区六支农军队伍(总数达4万人)的领袖在梅明根城举行集会,通过了著名的《十二条款》。这是一份重要的反封建文献,其中农民要求废除农奴的人身依附关系(第3条),要求“公正的裁判”(第9条);归还被领主侵占的公地(第4、5、10条);减轻劳役、地租和其他徭役(第6、7、8条);也要求取消各种什一税和不合理的捐费(第2、11条)以及选举本地区牧师的权利(第1条)。这些内容中的一部分涉及到取消数百年来对农民的不公正状况,一部分是要求取消16世纪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新加给农民的沉重负担,一部分包括由宗教改革的教义中产生的热切愿望,主要是符合新教教义的热切愿望。还有一条不成文的精神,那就是只反封建领主,不反皇帝。显然,《十二条款》和闵采尔门徒所奉行的《书简》不同,它在原则上并不反对现存制度,只是反对封建制度中特别巨大的祸害。这也就决定了恪守《十二条款》的农民义军会不断受封建领主之欺骗而最终被镇压的命运。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十二条款》要求世俗的和教会的封建贵族作出让步,是不会得到封建贵族的同意的,后者除非处于生死关头才不得不作出欺骗和妥协的姿态。农民必须战斗。他们的实际行动往往会接近《书简》提出的要求。农民战争在客观上就推动了人民宗教改革和国家统一的进程。

1525年3月末爆发的法兰克尼亚农民起义是这方面的有力补充证明。以诺德林根、安斯巴赫、洛腾堡、武尔茨堡、班贝格和比尔德豪森为中心的六支农军,以及以雪茵塔尔为中心的光明军,相继奉《十二条款》为自己的纲领,并在这一纲领下联合战斗,酿成1525年德意志农民战争史上规模最大、斗争最激烈的历史场景。他们占领了几百个城堡和修道院,惩办土豪劣绅,处死罪大恶极的魏茵斯贝格伯爵黑芬斯坦因,给封建地方势力以沉重打击。一些地方贵族和骑士纷纷归附农军。

第三个重要的农民战争纲领是所谓《海尔布琅纲领》,或称帝国改革纲领。这个纲领出现在士瓦本农军主力被各个击破、法兰克尼亚农军相继被解除武装、萨克森图林根农军遭到围剿的1525年5月12日。在这个危难的时刻,法兰克尼亚、士瓦本和阿尔萨斯的农军代表集会于符腾姆贝格城市海尔布琅,讨论帝国改革方案和下一步行动计划。骑士贵族、前光明军领袖文德尔·希普勒(Wendel Hipler,1465—1526)提出十四条改革方案,即海尔布琅纲领。纲领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其基础是有低级贵族参加的市民和农民的巩固联盟。纲领规定农民可以付二十倍常年租额的钱来赎免对领主的封建依附;要求取消一切阻碍建立统一经济地区的限制,废除国内关税,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答应把没收来的教会土地分给低级贵族作为共同行动的报酬。可见这个纲领更明显地反映了城市市民阶级的利益,像是一个民族性质的共同纲领,只是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只有很少的农民知道,根本没有实现的机会。

从上述的三个农民战争的纲领可见,德意志农民战争既是民族运动的继续,又是社会运动的革命。民族运动由于没有中央王权作中坚和皇帝的支持而没有结果,社会运动则没有得到城市的支持和市民阶级的领导而归于失败。这同样是一出历史的悲壮剧,但意义和教训却较之骑士起义远为深刻。这从农民战争的大过程中可以得见。

农民战争初起之时,形势甚为有利。南德的诸侯和封建主正忙于参加皇帝反对法兰西的战争,无暇顾及南德的农民起义。原先由诸侯、骑士、帝国城市组成的以斯图加特为中心的所谓“士瓦本联盟”变得松弛和内部矛盾重重。它所保有的由军事首领特鲁赫泽斯统帅的常备雇佣军,较之当时武装的农民,力量上处于劣势。而从农民方面来说,南德两大农民战争中心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不仅获得几乎所有农民阶层的拥护,而且也得到一些新教中小城市的支持。士瓦本六支农民起义军的中心,都在城市地区,他们是黑森林黑郜农民军、巴尔特林根农民军、梅明根肯普滕考夫伯伦的上阿尔郜农民军、贝马廷根为中心的湖军、乌尔察黑周边城区的下阿尔郜农民军以及莱普海姆农民军。而接着起事的法兰克尼亚六支农军,也是以比较著名的城市为中心的。许多城市依靠农民的支持,夺得了城市统治权,武尔茨堡,海尔布琅等城市都是如此。一系列的城市以供给金钱和武装为条件,确保中立地位。农民并没有系统地占领城市,多半满足于占领和破坏封建主的设防和堡垒。法兰克尼亚的农军,还由于一些骑士的参加而增强了军事战斗力,其中最著名的骑士是弗洛里安盖叶尔(Florian Geyer,?—1525)和哥茨·冯·贝利欣根(Götz von Berlichingen,1480—1562)。

但是农民战争也暴露出许多致命的弱点。首先是轻信和各自为战;其次是农民队伍中成分的复杂和利益的分歧;第三是同盟军城市的动摇和倒戈。农民的敌对阵营士瓦本联盟在不利的形势下总是采取虚与委蛇的诺言策略,稳住农民的进攻,防止各股农军的一致出击,一旦形势有利,立马背信弃约,突袭农军,各个击破。特鲁赫泽斯的“谈判和约袭击”策略居然屡屡得手。1525年3月初,士瓦本联盟允诺把农民的要求提交仲裁法庭“公正”裁决,农军则同意停战。特鲁赫泽斯一边与巴尔特林根农军、上阿尔郜农军和湖军谈判,一边加紧集结和加强军事力量。农军严格遵守停战之约,而且在中旬拟订出《教会官厅和世俗官厅的所有农民和依附农民向上述官厅申诉的基本的和正当的主要条款》,即《十二条款》。仅仅十天之后,特鲁赫泽斯集结了万人兵力,朝乌尔姆方向进发,从背后袭击并消灭了莱普海姆农军,农民领袖都被处决。士瓦本农军决定团结战斗,特鲁赫泽斯的进军遭到联合起来的农军的激烈抵抗,处境不利,于是再度抛出诺言,劝说农军领袖同意停战。他又成功了。1525年4月17日士瓦本联盟同士瓦本起义农民达成梵茵加尔腾和约。特鲁赫泽斯则乘机突出重围,把部队调去反对法兰克尼亚和符腾姆贝格的起义农民。

在法兰克尼亚,各股农军正开始联合行动。农军中战斗力最强的是由小店主出身的格奥尔格·梅茨勒(Georg Metzler)和骑士文德尔·希普勒领导的光明军,特别当骑士弗洛里安盖叶尔领导的黑军(一支由雇佣兵组成的精锐部队)加盟后,声威大震。许多贵族和城市慑于声势也都加入农民军。但是不久光明军的军事指挥被骑士哥茨·冯·贝利欣根所掌握,这是一个军事上强而有力政治上却朝秦暮楚的人物,今天可以帮助诸侯反对农民,明天又帮助农民反对贵族,也许他是想利用农民起义之力达到骑士的“理想”目标。光明军开始分裂。忠于农民起义的弗洛里安盖叶尔和雅克莱因·罗尔巴赫(Jäcklein Rohrbach)各带自己的队伍脱离光明军。尽管农军日益各自为战,但在1525年4月下旬还是占领了斯图加特城,符腾姆贝格的起义农民组织了光明基督教农民军,在波伯林根附近阻击特鲁赫泽斯的军队。特鲁赫泽斯重施故技,5月初与农民达成停战协议,接着出其不意加以袭击,给以歼灭性的打击。农军这一次的失败还因城市市民阶级的反水并支援特鲁赫泽斯而加速。罗尔巴赫被俘并被残酷处死。光明基督教农军和整个符腾姆贝格的起义也都被瓦解。现在特鲁赫泽斯与普法尔茨选侯的部队联合起来,向法兰克尼亚的起义农军进攻。

在此期间,文德尔·希普勒在海尔布琅主持召开法兰克尼亚农军代表大会,拟订了著名的《海尔布琅纲领》。但就在会议期间,城市的市民阶级就背着农军与特鲁赫泽斯谈判城市的转让问题,特鲁赫泽斯很快占领了海尔布琅城。农军退向武尔茨堡,同当地的农军汇合,人数估计有2万到2.5万人,却没有形成反击特鲁赫泽斯的共同行动。农军大部分士气不振或开始逃跑。光明军的军事领袖贝利欣根见大势不妙,就离开了农军,还准备用武力帮助特鲁赫泽斯反对农民。

特鲁赫泽斯同法兰克尼亚农军的第一次遭遇战发生在6月2日的柯尼斯霍芬,农军惨遭败绩。几天后的第二次遭遇战,农军完全被击败。弗洛里安盖叶尔不久也被杀死。武尔茨堡市政当局为特鲁赫泽斯打开城门。最后一支法兰克尼亚农军被解除武装。特鲁赫泽斯与法兰克尼亚的贵族结成联盟,进而完全镇压了南德的农民起义。

农民战争的第三个中心地区是中德的萨克森图林根。这里是宗教改革的发源地。起义的中心城市是帝国城市缪尔豪森。1525年3月17日,在闵采尔领导下,城市平民和矿工便推翻了城市贵族政权,建立了“永久议会”,闵采尔以牧师身份出席议会。差不多与此同时,中德的图林根、哈尔茨、萨克森、福格特兰和黑森的农民都起来了,响应南德的总起义。闵采尔同中德和南德的农民起义迅速建立了密切联系。与南德农军不同,中德农军的战斗力不强,武器装备较差,很少有人懂得军事作战,就是闵采尔也不掌握军事知识和经验。另外在中德的城市里,平民也加入战斗,闵采尔特别注重农民和平民的紧密联盟,认定这是运动成功的基础。但实际上农民和平民的联盟并未能建立起来,而城市的有产阶层全都倒向敌方营垒。中德农民的敌人集结在黑森伯爵和萨克森公爵周围。4月,黑森伯爵拼凑了一支雇佣军,短时间内就战胜了黑森农军,然后转攻法兰肯豪森。闵采尔在这里集结了约8 000人的军队应战。萨克森公爵的军队则从东方向闵采尔军营推进。开始,贵族们依然施展特鲁赫泽斯在南德一再取得成功的策略,用虚假诺言与农民缔结了停战协议。5月16日诸侯部队进行袭击,农军被击溃,3 000多人遭杀害。闵采尔受伤被俘,诸侯们对他施行特别残酷的报复。经过长期的苦刑之后,坚贞不屈的闵采尔终于在缪尔豪森附近被斩首。5月25日,缪尔豪森城投降。

德意志农民战争的最后一个余波是1534年明斯特的再洗礼派起义。明斯特城的城市贵族企图使城市归属于主教,城市的民主势力和穷苦居民对此进行反抗。后者的大部分属于再洗礼派,在巷战中推翻了城市贵族的统治,一个新的市政机构被选出来。面包师约翰·马笃斯和裁缝师约翰·梵·莱顿成为新市政机构的领导。他们提出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公社来消除财产的不平均现象。一些激进的、平均主义的措施被执行:禁止高利贷和投机业;没收金子和银子以辅公共需要;平均分配储存粮食等。明斯特公社对主教和邻近封建主雇佣军的抵抗长达16个月之久,到1535年7月才被战败,连最后一个人都被雇佣军杀死。明斯特公社证明,人们没有封建贵族也能生活。

四、诸侯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

路德的宗教改革,正处在德意志社会内部萌生新的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之时,因此路德教教义除了代表一种民族国家的要求外,还贯穿一种德意志特有的新教资本主义精神。由于民族运动和社会力量不足以克服封建主义,路德教教义的社会内涵也就发生变化,新教资本主义精神也遭到扭曲和阻遏。这就是为什么路德本人竭力反对农民战争的暴力行为以及城市市民阶级不支持农民起义的深层原因。路德的宗教改革被德意志诸侯所利用,成为他们劫掠和坐收渔人之利的工具。在许多诸侯邦内,仿效萨克森选侯的榜样,组织起本邦新教教会,诸侯则成为本邦教会的首脑,集本邦的国家权力和教会权力于一身,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和独立性。教士们在新教邦内成为诸侯的官员和诸侯统治的重要支柱。不仅如此,新教邦诸侯还在教产还俗的浪潮中发了大财,加强了财政实力。

这种诸侯宗教改革的传播,不仅扩大了正统天主教派同宗教改革运动之间的裂痕,也遭到德皇查理五世的反对。查理五世看出,德意志各邦诸侯权力的加强,是对皇帝中央集权计划的巨大威胁。不过当时的政治形势让皇帝抽不出手来,他为了获得意大利的支配权而卷入同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长达20年的系列战争中。在天主教集团首领皇帝不在的情况下,1522年帝国议会在纽伦堡开会。在萨克森选侯弗里德里希影响下的新教福音派(Evangelium,即路德派)集团不仅公然蔑视教皇及其使臣,而且迫使帝国议会宣布上年的沃尔姆斯敕令不予施行。1525年普鲁士宗教骑士团国家宣布世俗化,把路德教作为领地宗教。1526年黑森伯爵腓力浦与萨克森选侯约翰,加上吕纳堡、普鲁士、马格德堡诸诸侯,形成同情路德教的第一个诸侯组织托尔高联盟,在同年的斯派耶尔帝国议会上否定了奥地利大公提出的施行沃尔姆斯敕令以及禁止宗教改革的意见,通过一些有利于路德派教义的法令:把有关信仰的决定交由各邦自行处理。在天主教阵营中,巴伐利亚公爵和几位来自南德的主教,则与查理五世的弟弟,奥地利亲王斐迪南联合起来。

在1529年召开的斯派耶尔帝国议会上形势陡变。皇帝在同法朗索瓦一世的战争中打了几次胜仗,加强了斐迪南和天主教集团在帝国议会的地位。查理五世的代表宣布,废止1526年斯派耶尔帝国议会的决议,重申沃尔姆斯敕令。会议通过决议:严格执行沃尔姆斯敕令,不得实行宗教改革,不宽容新教各派和再洗礼派,不得剥夺天主教会的财产和权力。路德派群起抗议。帝国议会中的路德派同情者宣布他们不受会议决议的约束。在抗议书上签名的有萨克森选侯、勃兰登堡选侯、黑森伯爵以及斯特拉斯堡、纽伦堡等14个城市的代表。从此以后,路德教的追随者开始被称为抗议宗新教徒(Protestant)。在翌年皇帝亲临的奥格斯堡帝国议会上,抗议宗新教徒用书面形式提出他们的主张和要求,这份冠名《奥格斯堡告白》系由路德的密友和亲信、人文主义者梅兰希通(Philipp Melanchthon,1497—1560)拟就并经路德审定的。《告白》主要强调教会、合法国家和社会制度都应符合上帝的意志,应予尊重和服从;主张基督教各派要宽容、温和与平心静气地协商。路德以往生气勃勃的宗教改革演变成一种官方性的宗教改革。即使如此,《告白》还是受到天主教营垒的攻击。新教徒的努力完全徒劳,帝国议会在路德派缺席的情况下投票表决,废除一切改革。不过皇帝查理五世当时尚明白,他并不能压服路德派,这时又适逢土耳其人围攻维也纳,需要新旧教力量团结对外,乃决定暂时妥协,暂时不实施奥格斯堡决议。但是路德派仍有遭审判和镇压的危险。

新教诸侯和城市面对这一挑战立即团结起来。他们的代表集会于萨克森西南山城施马尔卡尔登,并于1531年2月结成了施马尔卡尔登同盟。到此时为止,路德新教已传遍全德。加入新教的邦和城市,除萨克森和黑森外,重要的还有安斯巴赫拜罗伊特,安哈尔特,曼斯菲尔德,不伦瑞克吕纳堡,石勒苏益格荷尔斯坦因,东弗里斯兰,勃兰登堡,梅克伦堡,普鲁士,西里西亚部分地区,以及马格德堡、纽伦堡、乌尔姆、罗伊特林根、康斯坦茨、斯特拉斯堡、汉堡、卢卑克、罗斯托克诸城市。从地理上看,美茵河以北广大北德土地和东德的广大平原地区,大部分落入新教手中。而南德地区和奥地利,还是天主教诸侯的堡垒。

不仅如此,新教在欧洲也传播开来。瑞典、挪威和丹麦都已成了新教国家。较路德更激进的宗教改革家慈温格利(Hyldrych Zwingli,1484—1531)和喀尔文(Johann Calvin,1509—1564)的改革已经在瑞士确立起来。1541年喀尔文还在日内瓦建立起他的神权政治国家。喀尔文派在苏格兰扎下了根,在法国和匈牙利形成为重要的少数派,在荷兰成为占优势的新教集团。其他一些新教派别如波希米亚兄弟会等也纷纷出现。欧洲的新教运动已同北德的路德教运动联成一气。当皇帝查理五世在1546年最终战胜法国从而能专注于解决德意志的宗教冲突时,可说为时已晚,无法控制。不仅新教诸侯反对他,天主教诸侯也不支持他。教俗诸侯都已经看到,皇帝反对宗教改革运动,无非是一种重新确立皇帝对于德意志帝国乃至整个欧洲的至高权力的努力。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德国是同诸侯分离主义利益绝对不相容的。在1538年组成有皇帝参加的天主教同盟,虽然同施马尔卡尔登同盟武装对峙,但两个集团在六、七年间却保持着和平。直到1546年由新教同盟首先发难的施马尔卡尔登战争中,皇帝的意图变得清晰了:他把这场反对德意志新教徒的局部战争,变成一次皇帝同诸侯间最后和决定性的较量,作为将德意志诸侯置于皇帝统治下的最后一次尝试。查理五世的军队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在米尔贝格战役中击败了萨克森选侯,占领整个萨克森,进而征服维滕贝格,并把萨克森选侯称号给予萨克森阿伯丁家族的莫里斯,一个与皇帝结盟的新教徒。皇帝的西班牙和意大利雇佣军还在南德征服新教城市和地区。但是他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图谋却遭到失败。同盟者莫里斯选侯首先出来反对,他现在坚决要求保持诸侯的独立性。1551年新教诸侯与天主教诸侯在托尔高结成诸侯同盟,联合起来反对皇帝。他们甚至和教皇以及法国国王结成同盟,不惜把梅斯、图尔、凡尔登、康布雷等城市交给法国,以换取法国的财政支援。1552年春,诸侯联军在南德发起进攻,迫使皇帝逃亡。查理五世在这些力量的迫使下,不得不放弃在施马尔卡尔登战役中所得到的一切,不得不放弃他的中央集权计划,并于1556年退位。皇位传给他的弟弟斐迪南,统治着德意志帝国,包括奥地利及其领地捷克和部分匈牙利。他的儿子腓力浦则统治西班牙、尼德兰和海外领地。查理帝国分解,形成哈布斯堡王室的两个统治支系。

诸侯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较量的结果,是新教诸侯和天主教诸侯在1555年签订了著名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约规定,出席帝国议会的各等级有权在信仰路德新教和信仰天主教之间任择其一;新教享有与天主教平等的权利;各邦诸侯和各自由市被授予举行礼拜的自由和邦内实行宗教改革的权利。根据“cuius regio eius religio”(“在谁的邦 信谁的教”或译“教随国定”)原则,各邦当局可以规定邦内居民信仰何种宗教。凡邦内信仰其他宗教者有权迁往其他宗教区域,当地官员也有强迫其他信教者改宗信本邦的宗教之权。这样一来,不仅各邦路德新教教会的形成被肯定下来,而且各邦的世俗权力和教会权力都归统诸侯一身的事实也被肯定下来。此外,和约还规定1552年以前已经完俗了的教会产业都保留在诸侯手中。

在路德宗教改革结束的时候,德意志诸侯赢得了完全的胜利。德意志居民分裂成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德意志帝国政治上的分崩离析实际上进一步加深了。

五、三十年战争:宗教改革时代的悲惨结局

发生在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是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以来欧洲宗教改革进程的结果。首先是天主教会,虽然丧失了对欧洲大部分地区的统治权,但并未完全丧失他们的势力,依旧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个重要思想支柱。从16世纪下半叶起开始了反对新教的反宗教改革。此外,天主教会为巩固内部和加强集中而进行一系列的内部改革,消除了一些最坏的弊病,例如解除渎职和不守教规的教士职务,规定教士必须独身,取消赎罪券买卖等。1545—1563年间常常是每隔几年又接着举行的特兰托宗教会议,就是主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教皇对一切出版物的严格检查制度建立起来。教皇可随时开列“禁书目录”,禁止所有天主教徒去研究新教书籍或自然科学新著作。除了这种思想控制外,天主教会还建立了耶稣会作为反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工具。耶稣会的创立者是西班牙贵族伊格那基俄·德·罗耀拉(Ignacio de Loyola,1491或1495—1556)。他主张耶稣会的成员不应只在修道院修行,而应完成世俗的使命,为教皇和天主教会服务。在他所拟的该会章程中,除安贫和守贞的宣誓外,还强调对该会会长的绝对服从的宣誓,并规定一切事务按教皇意旨办理。1540年教皇批准该章程,确认了耶稣会的合法性,罗耀拉成为该会第一任会长。

耶稣会是一个有严格纪律的准军事性质机构。成员经过审慎选择,严格服从纪律。罗耀拉的训词这样写道:“下属必须服从上级,像一具可以随意移动的尸体,像一根可以任意转动的棍子,像一块可以任意捏扁或拉长的蜡团。”耶稣会的宗旨是维护天主教的权威,扩大天主教的影响,到处建立和巩固天主教会的统治。为达此目的,耶稣会士对一切天主教的反对者进行不择手段的报复(其口号是:“只问目的,不择手段”)。会士们常常以便装同世人自由交往。他们开办学校、医院,跻身于欧洲各大学,占据显要位子,打入各国宫廷,结交显贵,担任宫廷神甫和高级官吏。他们还利用自己雄厚的财力争取某些诸侯改皈天主教会。但是在德意志兰,耶稣会却无法改变部分新教部分天主教的信仰状况,无法改变新教诸侯邦和天主教诸侯邦并立的局面。隐藏在宗教外衣下的德意志各封建势力之间的政治纷争,无法得到解决,德意志兰终于成为三十年战争的主战场。

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不过是德意志诸侯之间、诸侯同皇帝之间的暂时妥协。新教诸侯并不遵守和约,继续争夺领土,没收教会财产,天主教诸侯则力图重整旗鼓,扩大势力范围,取消新教已取得的地位。16世纪后半期的历史特点,就是德意志诸侯之间以及诸侯同皇帝之间的不断冲突,目的都在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只是这些争权夺利的斗争都被罩上神赐的圣光。天主教诸侯把自己的行动说成是“反对异端”,新教诸侯则打出“争取新福音”的旗号与之对抗。诸侯反对皇帝(中央政权)的斗争也用“争取福音信仰自由”的口号伪装起来。新教中蕴藏的资本主义精神并没有为新教国家或新教邦开辟有利的前景,资本主义的进步性完全被封建的争夺所掩蔽,为封建的混战所扼杀。

德意志帝国这种政治反动和诸侯割据局面还由于16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经济衰落而加固。欧洲人发现新航路和美洲大陆后,世界商路开始转移。以往东方国家到大西洋沿岸各国的贸易往来必须经过德意志兰,德意志兰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现在却由沿大西洋岸绕道好望角的新航路所代替,从此,同北意大利进行贸易的南德城市也逐渐失去优势。本来是商旅不绝的阿尔卑斯山大道和旅舍,越来越罕见人迹。经济上较发达的英国商人以及刚刚摆脱西班牙统治而独立的荷兰资产阶级,在欧洲各地到处排挤德意志人的商业活动。特别在德意志农民战争失败后,农奴制在东德和北德开始恢复起来,不仅阻碍了城市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摧毁了农村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随之而来的是国内市场缩小,工业生产锐减,商业萧条,城市衰落,国内各地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减少。地方割据势力却大大加强。与英法等国相比较,德意志兰是一个四分五裂的经济落后国家。著名诗人海涅(Heinrich Heine,1797—1856)在其讽刺诗中写道:“法国人和俄国人占有了陆地,海洋是属于英国人的。只有在梦想的空中王国里,德意志人的威力才是无可争辩的。”

德意志兰这种落后、分裂和错综复杂的形势,还由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欧洲形势的不稳定而更显复杂。主要的变化就是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加强和由此引起的欧洲矛盾的扩大。从15世纪30年代起,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一直是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中选出的。哈布斯堡家族除了垄断皇位外,还统辖着波希米亚(捷克)、匈牙利西部、士瓦本和阿尔萨斯。哈布斯堡家族的另一支控制着西班牙。西班牙是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天主教封建王国之一。17世纪初以来,奥地利和西班牙越来越采取共同行动,制定各种联合计划,打出了反宗教改革的旗帜。他们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包括德意志兰、意大利和尼德兰的大哈布斯堡国,实现哈布斯堡的欧洲霸权。

哈布斯堡的意图首先遭到法国的强烈反对。法国国王认为,欧洲霸权应该属于他。法国还担心,如果奥地利和西班牙的大哈布斯堡国计划得以实现,不仅会阻遏法国向南和向东的扩张势头,而且会形成对法国的包围之势。因此,法王坚决主张同哈布斯堡一战。他一再怂恿德意志新教诸侯同法国结盟,反对“共同的敌人”——皇帝。另外,英国政府也不愿哈布斯堡家族在北海沿岸增强势力。英国还力图削弱西班牙的势力,压制奥地利在尼德兰和下莱茵兰的扩展。北欧诸国对于德意志兰领土上的冲突和对欧事务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丹麦和北德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丹麦自认是北海商路东西方贸易的唯一中介人,不能容忍哈布斯堡在北德建立统治。丹麦国王还占领着一些领土,如不来梅、维尔顿等主教区,因而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名诸侯,当然不愿看到皇帝势力的增强。瑞典力图在波罗的海继续扩展势力,把波罗的海变成“内海”,进而争夺北海的势力范围。瑞典同样反对哈布斯堡在北德建立统治。

这样一来,原先在德意志兰存在的两种急待解决的矛盾,即诸侯之间的对立和诸侯同皇帝之间的对立,现在由于哈布斯堡同法国之间的尖锐矛盾而出现第三种对立。德意志内部的社会矛盾同欧洲的紧张局势错综在一起。1607年,天主教的巴伐利亚公爵伙同耶稣会士和皇帝,无端用武力攻击信奉新教的小小帝国自由市多瑙弗特,并把它并入自己的领地。这是一个信号。德意志诸侯立刻分裂成两个敌对阵营,开始集结军队。外国军队也开始行动起来。1608年,新教诸侯结成“新教联盟”。一年以后,天主教诸侯建立了“天主教联盟”进行对抗。“新教联盟”由普法尔茨选侯领导,属该联盟的有勃兰登堡选侯,黑森伯爵以及一些帝国自由市。它同英国、丹麦、荷兰有联系,且得到法国的特别支持;“天主教联盟”由巴伐利亚公爵领导,属该联盟的有马格德堡兼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和特利尔大主教三大宗教选侯。它得到皇帝、教皇和西班牙的支持。这两个联盟虽标榜宗教上的不同,但目的却是相同的,那就是要牺牲“信仰上的敌人”来加强诸侯的权力,削弱皇帝的势力以巩固自己。此外,两个联盟的内部也远非一致:巴伐利亚公爵同皇帝存在矛盾;新教诸侯中最强大的萨克森选侯却不参加“新教联盟”。

就在这敌对双方严阵以待的时刻,边远的捷克首府布拉格发生的所谓“掷出窗外事件”(Defenestration)成了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线。捷克原是神圣罗马帝国中的诸侯波希米亚王国,后来由于选举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为国王,成了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1609年皇帝卢道尔夫二世在捷克民族的要求压力下,签署了有名的“大诏书”,承认捷克人有信教自由;有权按自己的宗教仪式举行礼拜,建立新教会和创办学校;有权选出三十名“保护人”来保护这些权利和督促执行“大诏书”。1617年新皇帝马提亚指定狂热的耶稣会追随者、斯提里亚大公斐迪南为捷克国王,公开破坏了“大诏书”。捷克议会中的新教等级代表自动开会,拒绝承认斐迪南,斐迪南则残酷镇压新教,终于激起捷克民族的愤慨。1618年5月23日,一群武装群众拥入宫殿,按照捷克古老的习惯,把两名国王最忠实的官吏,从七丈多高的窗口掷出去(正好落在御城河沟的垃圾堆上,一伤其足,一被摔昏,均未死)。这个事件震动了欧洲所有宫廷。奥地利决心征伐,捷克民族决定起义。

通常史书把三十年战争分为四个时期,但没有一致的时期冠名,各时期的内容重点也不尽相同。我在这里分别称为捷克起义时期(1618—1623),丹麦干涉时期(1624—1629),瑞典入侵时期(1630—1635)和法国参战时期(1635—1648),所述内容则侧重于同德意志国家和民族运动命运攸关的部分。“掷出窗外事件”

捷克起义时期。1618年的“掷出窗外事件”是捷克民族起义的信号,也是三十年战争的开端。捷克民族起义的目的是反对哈布斯堡的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因而得到全民的响应。人民选出三十名保护人(其中大部分是新教贵族)组成政府,由屠恩伯爵率领的起义军,很快突入奥地利,进逼首府维也纳。1619年皇帝去世,憎恶捷克人的斐迪南即位,为斐迪南二世(1619—1631在位),仍兼任捷克国王。捷克议会各等级通过决议,废黜斐迪南,选举“新教联盟”的领袖普法尔茨选侯弗里德里希为捷克国王。但是捷克起义军的军事行动却停止下来。捷克的贵族幻想通过同皇帝谈判获得成果,并把胜利的希望寄托在普法尔茨选侯和“新教联盟”的支援上。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乞援于“天主教联盟”,普法尔茨选侯(1619年11月即捷克国王位)则向“新教联盟”求助。从1619年开始,“天主教联盟”和“新教联盟”相继介入战争,只是“新教联盟”拒绝给普法尔茨选侯以实际的军事援助,而“天主教联盟”却派来2.5万精锐部队和相应金钱供皇帝调用。巴伐利亚公爵的交换条件是把普法尔茨的选侯资格转封给他。天主教联盟军在悌里将军统帅下侵入捷克,同时有一支西班牙人组成的2.4万精锐大军袭击普法尔茨选侯的领地。“新教联盟”及其背后的英法诸国,袖手旁观,让皇帝“天主教联盟”放手镇压捷克起义。

1620年11月8日,两军在布拉格附近的白山进行决战,捷克军队被占优势的敌军所击败。皇帝天主教联盟军队乘胜进攻布拉格,普法尔茨选侯则抛下王冠,一直逃到荷兰。西班牙军队也直驱普法尔茨,纵兵抢掠。捷克起义失败了。接着而来的是血腥的报复。斐迪南二世亲手撕毁“大诏书”,取消捷克人民的信教自由,宣布天主教为捷克国教,驱逐喀尔文教和路德教教徒。捷克成为哈布斯堡奥地利的一个行省,由奥地利官员管辖。战争进入第二时期。

丹麦干涉时期。捷克起义被镇压后,皇帝的权力大为加强。在一次帝国议会会议上,他压制了新教诸侯的反抗,把普法尔茨选侯爵位和部分领土赐给巴伐利亚公爵。他俨然以真正的帝国皇帝凌驾于所有诸侯之上。他把势力伸向西德和北德。皇帝的同盟西班牙则想重新统治荷兰。这种情况使西北部的新教徒非常惊恐。英法荷等国也行动起来,促动受皇帝威胁最大的新教国家丹麦出兵。1624年,一支受英国和荷兰金钱与武器支援的丹麦雇佣军(约6万人),在国王克里斯提安四世统帅下进入北德,一批新教诸侯和城市也参加了丹麦军队的行动。其实丹麦人的力量并不很强,但皇帝的军队居然没有抵挡住丹麦人的进攻。天主教联盟在开战的瞬间拒绝给皇帝以支援,他们畏惧皇权的进一步增长,而天主教法国当时当政的红衣主教黎塞留又想方设法制造皇帝“天主教联盟”内部的分裂。在这种困急无奈的情况下,皇帝接受了一个叫华伦斯坦的军人的建议:建立一支不受巴伐利亚掣肘的独立的军队。华伦斯坦对皇帝说,他已经募集了一支3万人的军队,不需皇帝出经费,只要皇帝给他一个名义,即可出战。皇帝于是委任他为军队司令。

阿尔布莱希特·冯·华伦斯坦(Albrecht von Wallenstein,1583—1634)是一名德意志化了的捷克贵族,天主教徒,曾参与镇压捷克人起义。由于长期在皇帝军中服役,他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纯粹的德意志人。他是一个军事家,具有优秀的统帅才能和组织才能。他野心勃勃,想乘战乱时机把自己造就成一个显赫的人物。当丹麦与皇帝开战时,他把从人民那里掠来的财物作为军饷,召募雇佣军,进行严格训练。此时他把这支军队用来为皇帝效劳。当他的军队同丹麦人打了几次前哨战之后,就显示出这是一支劲旅,丹麦人抵挡不住。为了维持这支庞大军队的给养,华伦斯坦纵容士兵抢掠占领地的粮食和财富,凡攻克一地,他的军队就像蝗虫过境一样。华伦斯坦的军事胜利惊动了“天主教联盟”,巴伐利亚选侯唯恐胜利果实被华伦斯坦独占,于是决定出兵。悌里再次率军与华伦斯坦一起,对丹麦新教联军作战。1626年,华伦斯坦在匈牙利境内击溃了新教联军,接着迅速攻克勃兰登堡、梅克伦堡、什勒苏益格,很快控制了整个萨克森。不久与丹麦军会战于北德的路特尔,丹麦国王大败,华伦斯坦乘胜攻入荷尔斯坦因,克里斯提安四世被迫求和。1629年3月,双方缔结卢卑克和约,丹麦国王同意不再干涉德意志事务,放弃不来梅、维尔顿以及一些主教区的宗主权,华伦斯坦军队则从丹麦撤退。皇帝趁机把势力伸延到波罗的海。

华伦斯坦得到了赏赐,封为弗里德兰公爵,并且成为皇家水、陆军统帅。就在这胜利后的最初时刻,天主教诸侯一致联合起来,反对华伦斯坦,实则是反对他图谋推行损害诸侯利益的政治计划。华伦斯坦不仅是一个军事家,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家,他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像诸侯那样的纷争不休、小邦割据的局面,而是想按西欧国家尤其是法国的榜样,把德意志兰变成一个统一的、华伦斯坦中央集权的强国,皇帝凌驾于诸侯之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华伦斯坦虽是一个天主教徒,而且受耶稣会士的教育,但他对宗教争执感到厌恶。他认为诸侯不除,国无宁日,因此极力主张削平诸侯,统一全国。此外,根据华伦斯坦计划,要建设一支强大的舰队,控制北海和波罗的海,使德国成为一个商业强国。可以说,华伦斯坦的计划是一个目标明确而又宏伟的计划。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国家是符合当时德意志民族利益的,客观上也是符合人民的愿望,具有进步的意义。正因如此,华伦斯坦才招致诸侯的特别仇恨。皇帝每天收到一百多封弹劾华伦斯坦的奏章。诸侯们公然威胁皇帝,如不免去华伦斯坦的职务,解散其军队,就不选举他的儿子作皇帝的继承人。1630年皇帝免去华伦斯坦的职务,命令其军队解散。就在这个时候,瑞典军从北部侵入德意志兰,战争进入第三阶段。

瑞典入侵时期。瑞典是北欧的一个封建王国。16世纪末国王依靠自由农民的支持完成了宗教改革,消除了瑞典贵族对王权的限制,国势开始强盛,被喻为“北方新升的流星”。瑞典历来的统治者都把控制经北欧到俄国的航道以及在波罗的海建立自己的霸权视为生命线。17岁登上王位的古斯塔夫阿道尔夫二世(Gustav II Adolf,1594—1632),立即投入争夺波罗的海霸权的斗争。为了“和那个华伦斯坦决一雌雄”,瑞典开始积极备战。瑞典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它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雇佣军,是由征兵制征来的自由农民组成,经古斯塔夫阿道尔夫国王的严格训练和整顿之后,成为一支勇猛善战的军队。按照瑞典统治阶级历来的用兵原则:“只可在敌国领土上逐鹿打仗,不要在自己本土上兴兵作战”,古斯塔夫阿道尔夫决定对德意志兰进行袭击。1630年7月,一支由1.2万人组成的瑞典军从北德奥得河口登陆,迅速向德意志中部推进。勃兰登堡选侯和萨克森选侯很快就同瑞典国王一致行动。新教诸侯们由于天主教联盟部队肆无忌惮地执行皇帝1629年颁布的归还教产敕令而备受胁迫和侵害。根据这道敕令,凡在1552年以后还俗的教会产业均应归还原主,并予强制执行,例如马格德堡城就因此被悌里将军的部队几乎完全摧毁,居民大部分遭到杀害。归还教产敕令驱使新教诸侯纷纷归附瑞典国王。前普法尔茨选侯也回来投入瑞典怀抱。1631年初,法国正式与瑞典缔结盟约,答应每年付给古斯塔夫阿道尔夫40万塔勒(当时德国的一种银币)巨款的财政资助。同年9月17日,皇帝天主教联盟同瑞典国王新教联盟会战于莱比锡附近的布来登费尔德,瑞典国王采用新式战术,几乎全歼悌里的主力,天主教联盟部队遭到毁灭性打击。这一战役结束后,皇帝势力被赶出北德,南德的门户也向瑞典洞开。1632年春,瑞典国王进入南德,攻下纽伦堡,强渡莱希河(悌里受伤身死),5月进逼慕尼黑。古斯塔夫阿道尔夫夺取了南德和西德的大片地区,作为瑞典采邑封给德意志新教诸侯们。他的入侵实在同他的“挽救德意志信仰自由”没有多少关系。

皇帝不得不再次向华伦斯坦求援,任命他为统帅。1632年秋,华伦斯坦用高价募集了一支雇佣军,连同皇帝的军队共约4万人,以最快速度突入德意志中部,长驱直入萨克森。瑞典人不得不掉头转向,北上救援萨克森。11月16日,两军在吕岑城附近列队交锋,瑞典人喊着:“上帝和我们同在”,华伦斯坦军队喊着:“圣母玛丽亚”,互相拼命冲杀。鏖战到天黑,华伦斯坦新募的雇佣军还是敌不住自由农民组成的瑞典军的进攻,只好撤退。瑞典军队虽然取得胜利,他们的国王却在战斗中死去,士气被瓦解。新教诸侯乘机摆脱了瑞典人的控制,独立行动。1634年9月,瑞典军在诺德林根被华伦斯坦击败,急急往北撤退。北方的流星消逝了。

华伦斯坦兵权在握,踌躇满志,成了风云人物。当他再次要求皇帝执行他的中央集权化计划,并采取同瑞典和萨克森讲和的行动时,他不仅成为天主教诸侯的眼中钉,而且遭到自己部下一些将领和军官的背弃。皇帝也受到“功高盖主”的威胁。他们暗中勾结起来。华伦斯坦突然被宣布为“叛国者”。1634年2月,皇帝派军官刺杀了华伦斯坦。1635年皇帝同萨克森、勃兰登堡正式签订和约,答应在北德不执行归还教产敕令,北德的新教诸侯则承认皇帝的“统治”。

哈布斯堡家族取得越来越多的成就,促使法国亲自参战,战争进入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时期。

法国参战时期。三十年战争初期,黎塞留正忙于同国内的贵族以及新教徒的斗争,无力顾及反哈布斯堡家族的战争,就支持和怂恿别国参加。30年代以后,黎塞留在国内斗争中取得胜利,国内形势渐趋稳定,同时在德意志战场上双方都已疲惫不堪,法国就乘机出来收拾残局,争夺欧洲霸主地位。

在17世纪,真正阻碍法国取得西欧霸权的是哈布斯堡的西班牙。为了打击这个主要对手,法国一面和瑞典、荷兰、威尼斯、匈牙利等结成反哈布斯堡同盟,另一面又和德意志新教诸侯结成反皇帝“天主教联盟”的同盟。1635年5月,法国军队在德意志兰、尼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同时开始反击哈布斯堡的军事行动。留在北德的瑞典军队,趁机再次侵入中德和南德,并且力图摆脱法国的控制。法国既要对付实力强劲的西班牙陆军,又要监视和牵制同盟者瑞典的行动,分不出重兵去对付皇帝,因此,在德意志兰进行的战争就变成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30年代后期同西班牙的战争没有取得决定性的结果。1643年法军同西班牙军会战于法国比利时交界处的罗克鲁瓦,法军大胜,西班牙精锐部队几乎丧失殆尽,失去任何反击的能力。法军调兵东向,溯莱茵河南下,赶来和瑞典军“会师”。德意志领土上的战事开始激烈起来。1644年法军在弗赖堡和1645年在诺德林根相继战胜了皇帝的军队。

德意志兰遭到欧洲各国军队的蹂躏,受害极深。在1635—1648年这段长达12年的时间里,德意志兰受到历史上空前未有的破坏和洗劫。交战双方相互竞杀德意志居民。大股的暴兵和小股的散兵游勇,对当地居民奸淫烧杀,疯狂掠夺。当时一位目击者说,连死尸身上的衣裤鞋袜都被剥得精光。农民们忍无可忍,纷纷逃入山林,有的聚集起来袭击任何一方的军队。

1646年,瑞典军队攻入巴伐利亚,法国军队也同时进入。两军合同进攻奥地利。“天主教联盟”在失去西班牙援助后已无力再战。疲惫不堪的皇帝和“天主教联盟”只得求和。同样疲惫不堪的瑞典和法国,面对英国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巨大影响,也不得不同意停战议和。这才出现了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由于法国和瑞典之间的争议,和谈分别在德意志兰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城市进行。参加明斯特谈判的有皇帝斐迪南三世(1637—1657在位)、西班牙、德意志天主教诸侯与法国;参加奥斯纳布律克谈判的有皇帝、德意志新教诸侯、城市代表和瑞典。因此就出现了缔约于明斯特的皇帝同法国之间的条约,和缔约于奥斯纳布律克的皇帝同瑞典、德意志新教诸侯之间的条约。两个条约均于1648年10月24日在明斯特正式签字。

和约保证战胜国获得大片土地。法国不仅获得上文提到过的梅斯、图尔、凡尔登各主教区,而且割去了上阿尔萨斯、下阿尔萨斯以及西南德的一些地区,阿尔萨斯和洛林自此就成为德法世代争执之地。瑞典得到整个西波美拉尼亚,包括鲁根岛在内,还获得东波美拉尼亚的一些地区和城市,包括海口城市斯台廷和奥得河口地区。瑞典还以帝国采邑的名义从皇帝那里得到威悉河口地区从而也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另外还获得500万杜卡登(当时德意志的一种金币)的巨额赔款。

条约正式承认荷兰独立;正式承认瑞士脱离神圣罗马帝国成为独立国。为了保证战胜国的利益,条约确定了大小国地位平等、信教自由的原则。

至于德意志帝国,中央政权(皇帝)不但没有加强,反而进一步削弱了。德意志各地方诸侯成了完全独立的势力。勃兰登堡选侯获得东波美拉尼亚的大部分地区和马格德堡地区,成为帝国内继奥地利后的最大邦国。巴伐利亚得到上普法尔茨(在中南德),成为第八个选侯。下普法尔茨(在西德)仍由原选侯弗里德里希的儿子继承,恢复选侯资格。萨克森选侯则获得劳西茨。在法国和瑞典的参与下,皇帝同诸侯拟定了一部帝国宪法。宪法规定,所有帝国的等级,包括选侯、各级诸侯、帝国城市,都保有完整的主权,也就是保有内政和外交上的全部主权;对外可以单独与别国订立同盟条约,对内具有无上的君主权力。宪法意味着帝国的瓦解,并用法律的形式确保帝国的无政府状态。法国和欧洲其他国家可以随时干涉德意志事务。

和约也对宗教问题作了规定。首先是教产还俗问题,规定1624年(捷克起义被镇压的一年)为“标准年”,凡是1624年1月1日就已掌握在诸侯手中的还俗教产,诸侯都可以保留下来。而在普法尔茨及其联盟地区,则以1619年(捷克起义的一年)为“标准年”。这就完全恢复到三十年战争开始时的状态。其次是宗教事务问题,除承认新旧教完全平等以外,仍然确定“在谁的邦,信谁的教”原则。异教徒除非迁居,否则仍会遭到迫害。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一方面确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承认国际之间大小国平等、信教自由原则;结束了自中世纪以来由“一个教皇、一个皇帝”统治欧洲的局面,开始了欧洲近代国际关系;另一方面最终确立了德意志帝国内部的政治制度,确定了它的政治分裂局面,皇帝成了一个只是统辖奥地利及其世袭领地的大诸侯。第三方面标志着西班牙失去一等强国的地位,瑞典成为北欧强国,法国成为欧洲大陆的霸主。三十年战争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德意志宗教改革时代的结束。1517年由路德发动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统一运动的目标没有实现。德意志兰依旧是一个四分五裂、残破不堪的国家,依旧生活在古旧的封建生产关系中,在德意志兰的三十年战争漫画:“人民是一它的发展大大落后于西欧其他国把琴,诸侯们每天都在拉另一种调”家。

作者评曰:

许多研究宗教改革的国人专家,都把路德宗教改革说成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次资产阶级革命,根据大概就是恩格斯1892年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中所写的那段论述。窃以为这样的定性并不贴切,起码是一种“革命的拔高”,不符合当时德意志社会运动发展的实际。决定一场大的社会运动的性质,应有三个前提:一是提到历史日程上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二是运动的主要领导力量及其阶级属性;三是时代。就16世纪初的德意志王国神圣罗马帝国而言,提到历史日程上急需解决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和加强中央皇权,而不是推翻以皇帝为代表的整个封建制度,还根本谈不上资产阶级反封建制度的革命斗争;就路德宗教改革到德意志农民战争的全过程来看,运动中既没有一个“资产阶级”的独立力量的出现,更没有一个资产阶级政治集团领导运动的前进,有的不过是一些城市和市民的被动的活动,他们倾向于宗教改革,但在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阵营的搏斗中“风吹两面倒”,这是自然的事,说明他们只是运动中的被胁从者,而不是什么“领导”或是“叛徒”。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德意志宗教改革正处于一个“新时代”的开端,这个“新时代”主要区别于“中世纪”,就在于一种新的或者叫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和发展。宗教改革正是“新时代”开端的标志之一,本身就带有新时代的品格和科学的特性。因此,我以为,把德意志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判定为“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民族统一运动的发端”,是可以成立的,也许更符合实际。

把马丁·路德说成是运动的“叛徒”和诸侯的“奴仆”,而把托玛斯·闵采尔说成是“人民宗教改革领袖”和“民族英雄”,同样有失公允。这种评价的标准多半源于上述的对宗教改革运动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定性。其实路德和闵采尔都是16世纪初宗教改革运动的最卓越的代表,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路德是作为全民族的代表发起向天主教会进攻,要求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闵采尔是作为下层人民的代表,发起对整个封建剥削制度的进攻,要求一个无阶级无剥削的尘世天国。路德是主张使用温和的和平手段来达到目的,闵采尔则主张使用暴力和发起战争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如果不是用一种“资产阶级革命”的评价线,而是以“资产阶级性质的民族统一运动的发端”这一评价线来评论,路德显然更能代表德意志民族的利益,而闵采尔的激进的、空想的主张和行动局限于代表城乡下层群众,或者说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当路德参与创立德意志民族语言这一伟大的工作后,他就成为德意志民族运动的最早代表,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英雄。

第四章 普鲁士崛起时代:对德意志民族是祸是福?

普鲁士国家,是我们人民最伟大的政治业绩。——H.特赖赤克我想强调,普鲁士是万恶之源。——W.丘吉尔十年战争给德意志兰带来极为悲惨的结局。生产力遭到严重三破坏;六分之五的乡村被毁;捷克和萨克森的矿山全部被破坏;人口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工商业急剧衰退;工场手工业生产遭到摧残,在整个工业生产中占不到10%,代之而起的是落后的农村家庭手工业;绝大多数城市都失去原先的商业意义,沦为诸侯的政治中心;贸易额急剧下降,只能输出一些原料;农民变得一无所有,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德意志的商品资本经济发展在很长时期内受到阻碍,推动民族统一运动的内在原动力近乎消失。

在这“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德意志兰,三十年战争后有三大变化值得一书。第一是进入第二农奴制时期;第二是出现诸侯小邦专制主义的统治,代替了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统治;第三是东部边区马克普鲁士的崛起。这三者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第二农奴制”或者叫做“再版农奴制”,指的是农奴制的恢复,它不只限于发生过农民战争的地区,而且延及德意志兰的所有地区,只是各地的封建剥削的具体形式不尽相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形式。一类流行于西南德、西德和西北德,由原封建领地制经济演化而来,中世纪确立的陈规还继续保持。这一带是德意志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民同贵族地主之间的联系松弛,地主作为土地经营者的已经很少,农民的依附关系只限于缴付捐和租,所缴之数却很高。大多数邦的诸侯或马克伯爵,是全邦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同时还掌握本邦的法庭控制权和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权;农民在出卖、典当、押借和分割农地时,拥有对这些农地所有权的权利。他们对使用农地的农民规定了很高的地租(部分货币部分实物),对出卖、交换和继承农地的农民规定付给地主转手费(约产业价值的1/3—1/5)。农民还需负担徭役,每年2—4个星期。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只限于请求结婚以及交出最好物件一类。

在其他大多数德意志地区,则形成另一类特殊的领主庄园制经济,在这些地区,地主的大农庄经营是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方式,地主同时是自己经营的农庄主,主要生产谷物销售于远方。最为典型的领主庄园制经济处在德意志兰东部平原地区,具体指易北河以东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在这里,每个庄园都由一个有骑士封号的贵族、俗称容克的统治着,容克(Junker)原是指征服东部这一地区并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贵族的后代,这些骑士贵族当年曾以“创业者”的身份把骑士领地划成一块块耕地,除为自己留有一宗保有地外,耕地又分为某些大小相当的、带有一小块院子和菜园的农民圃地(Hof),用抽签的办法分配给来自西德、萨克森、弗里斯兰的移民,为此移民有义务对骑士领主负担有限的、固定的代役租和劳役,人身是自由的。自14世纪起情况开始变化,容克取得大量超经济强制的权力,特别是领主裁判权,农民被规定不得脱离土地迁往他处。15世纪容克领主开始系统地驱逐农民,兼并土地,扩大保有地。16世纪中德、西南德农民揭竿而起,进行农民战争,而东部的农民却是隔岸观火,见死不救,报应也就轮到他们头上。在农民战争失败后不到一百年时间,易北河以东地区,特别在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荷尔斯坦因,几乎所有的农民都陷入一种“继承性的隶属关系”,成了农奴,规模巨大的容克庄园出现。

在一个典型的此类庄园里,庄园主即容克是全部庄园土地、生产工具、建筑物和圈厩的所有者。他既是地主又是农奴主,既是军事首领又享有领主裁判权和警察权,集立法、司法、执行于一身,因而成为全权的乡村统治者。农民中地位最低的是茅屋农(Häusler)或赁屋而居的贫农,只保有一小块园地;其次是小农(Kossäth),保有一星点非正规的圃地但无力使用耕畜;最好的算是“有能力使用耕畜的农民”(Spannfähig)。所有这些农民包括家内奴仆,人身都是不自由的,都是奴隶式的农奴。他们为容克提供无限度的劳役和赋役,只能在夜间耕种自己的小地块。容克庄园经济的特点,乃是容克本人是庄园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和经营者,他利用农奴的劳役生产的产品——谷物、木材等,主要不是为了自身的消费,而是为了市场,是一种商品性的生产。容克庄园不仅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且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单位,一个“邦中之邦”。

与这种经济的凋敝性和落后性相适应,德意志的政治分散性和多元性加剧。据统计,三十年战争后德意志兰分裂为314个邦和1475个骑士庄园领,也就是说,总共有1789个独立的拥有主权的政权。皇帝不是作为“帝国的保卫者”,而是作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君主行事。帝国议会1663年在累根斯堡召开后不再解散,变成所谓的“永恒帝国议会”,完全成为各邦诸侯追逐自己利益的工具。虽然以往皇室的那种“大一统主义”思潮还存在,但邦国分裂主义思潮(所谓“邦国爱国主义”)开始大行其道。德意志兰全境盛行邦国专制主义统治。小邦诸侯仿效“伟大君主”法国路易十四的宫廷生活和奢华气派,虽然显得荒谬可笑,但他却因此不得不对他的臣民进行敲骨吸髓的搜括而显得可憎。所有这些情况使德意志兰在三十年战争以后依然还是欧洲冲突的战场。上起皇帝,下至各邦诸侯,几乎都被卷入欧洲的大小纷争中,他们为了取得金钱而把自己“典”给外国强权。因此在17、18世纪的欧洲纷争中,难得有一次没有德意志人反对德意志人的斗争,民族利益显得一钱不值。仅以从外国得来的“补助费”而言,奥地利为8200万里佛,萨克森为900万里佛,符腾姆贝格700万里佛,科隆选侯700万里佛,普法尔茨1 100万里佛,巴伐利亚900万里佛。普鲁士则从英国和法国拿到多种“补助费”。而像黑森等邦的诸侯,竟把本邦子弟卖给外国作为雇佣兵去进行海外战争。正当专制主义在英国和法国促进民族的统一,终结分离状态时,德意志兰的专制主义却带上诸侯小邦的性质,不仅加深了国家政治的分崩离析,而且阻碍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市场的形成。

恩格斯在《德国状况》一文中逼真地描述出17、18世纪德意志兰的可悲境况。他说:“这是一堆正在腐朽和解体的讨厌的东西。国内的手工业、商业、工业和农业极端凋敝。农民、手工业者和企业主遭到双重的苦难——政府的搜括,商业的不景气。贵族和王公都感到尽管他们榨尽了臣民的膏血,他们的收入还是弥补不了他们日益庞大的支出。一切都很糟糕。不满情绪笼罩全国。没有教育,没有影响群众意识的工具,没有出版自由,没有社会舆论,甚至连比较大宗的对外贸易也没有,除了卑鄙和自私就什么也没有;一切都烂透了,动摇了,眼看就要倒塌了,简直没有好转的希望,因为这个民族连清除已经死亡了的制度的腐败尸骸的力量都没有。”

就在这样一个悲惨时代,德意志东部“塞外”普鲁士邦的“骤然”崛起,不仅使德意志皇帝和诸侯们刮目相看,而且也使欧洲宫廷瞠目结舌。这个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今后德意志民族和德意志国家发展道路的普鲁士,究竟是一个什么力量的组合?为什么能崛起?在17、18世纪充当什么角色?

一、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

作为政治地理概念,普鲁士有三个含义:第一,中世纪曾在德意志骑士团统治下的、波罗的海沿岸的普鲁士人领土;第二,1701—1918年在德意志霍亨索伦家族统治下的普鲁士王国,它是德意志帝国和德意志联邦内的一个邦国;第三,1918年霍亨索伦王朝覆灭后所设的德国的邦。从这种意义上我们了解到,普鲁士是一个德意志国家,一个德意志邦国。

上述三者之间,存在着领土的、历史的、精神的、文化的延续性。但真正充当德意志历史上正经角色的,是1701年到1918年的普鲁士王国。人们很难想象到,普鲁士是从一个小小的、荒蛮的、穷困的东部边区马克,一个被人轻蔑地叫做“神圣罗马帝国的砂石罐头”发展起来的。

普鲁士国家的核心细胞是勃兰登堡马克和波罗的海沿岸的普鲁士。勃兰登堡处在易北河和奥得河之间,是东方和西方的交界地,12世纪后成为德意志帝国的边区军事殖民地。统治该地区的是所谓边区马克伯爵。1365年,勃兰登堡马克伯爵获得选侯称号,而容克的力量也日益强大,他们的军事作用和他们的经济力量使他们竟能在本邦君主面前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地处波罗的海沿岸的普鲁士,东离勃兰登堡甚远,因其居民为普鲁士人而得名,罗马作家塔西陀书中称普鲁士人为爱斯梯人,族民大迁徙时代,他们的日耳曼邻居大多匆匆往西去了,斯拉夫人却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南部和西部。12世纪下半叶以来,波兰独立的马佐维亚公爵一再企图在战场上征服普鲁士人,没有成功,1225年决定邀请德意志宗教骑士团前往镇压抗拒“基督教化”的普鲁士人。参加十字军东侵的德意志宗教骑士团这就充当了“德意志化”和“基督教化”的工具。它前后花了近六十年时间才征服整个普鲁士。一个肆无忌惮的日耳曼化时代开始了。由第四任团长赫尔曼·冯·萨尔查(Hermann von Salza,1209—1239在位)奠定的、完全自治的普鲁士骑士团国家,作为“欧洲的角柱”,在普鲁士土地上最终形成,它名义上属于神罗圣马帝国。到14世纪末,骑士团国家被视为中世纪欧洲治理最佳的国家之一。两个世纪的征战与拓殖,近一个世纪的内部建设,特别是吸收众多德意志移民迁入并将他们有计划的安置和分配,促成德意志东部地区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交流。但是好景不长。1410年骑士团国家在与波兰立陶宛联盟的战争中失败。内部的衰败已无法阻止。1466年骑士团被迫签订第二次托尔恩和约,接受波兰人提出的苛刻条件。条约规定骑士团国家在今后三百年内承认波兰的最高主权(宗主权);把维斯瓦河左岸所有西普鲁士土地割让给波兰;承认波兰王国对骑士团国家残留部分的宗主权,也就是说维斯瓦河右岸的东普鲁士土地成为波兰国王的“藩属”,间接地保留了自治权。骑士团国家乃从德意志帝国中“脱离”出去,自此一蹶不振。要到16世纪初出身于霍亨索伦家族法兰克尼亚支系的阿尔布雷希特·冯·勃兰登堡安斯巴赫(Albrecht von Brandenburg-Ansbach,1490—1568)被推举为骑士团团长后,骑士团国家的命运才开始有所变化。应该说,勃兰登堡马克和普鲁士骑士团国家,在几个世纪内是并行和独立发展的。一直到1618年,这两地才联成一气,形成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这中间的联结点,则是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

霍亨索伦家族是德意志的高级贵族和王家世系。该家族在1100年因领有索伦堡而受封为索伦伯爵。14世纪中叶该家族在“索伦”前冠以“霍亨”(“高贵的”)字样,乃成霍亨索伦家族。家族领地原在西南德的内卡河、士瓦本阿尔勃和上多瑙河之间。12世纪索伦伯爵同纽伦堡伯爵结亲,1227年两个儿子分割领土,形成后来信奉新教的法兰克尼亚系德意志骑士团团长赫尔曼·冯·萨和信奉天主教的士瓦本系两支。前者承尔查,手执骑士团团旗袭了纽伦堡伯爵一职,1322年成为帝国诸侯,同时领有安斯巴赫拜罗伊特马克伯爵领,1415年取得勃兰登堡马克伯爵的继承权。后者16世纪在西南德声势颇盛,不久分为两支,1623年均被列为帝国诸侯。

当霍亨索伦家族的纽伦堡伯爵弗里德里希六世,1412年奉皇命来到勃兰登堡时,勃兰登堡正处在空前的无政府状态。强盗骑士(容克的先祖)数十年来肆无忌惮地毁灭了马克居民的生活,成了最大的公害。弗里德里希要求强盗骑士交出巧取豪夺据为己有的地产和特权、恢复和平遭拒后,决定用武力解决。他率领法兰克尼亚骑兵和雇佣军连同“秘密武器”——使用火药的攻击炮——一举摧毁了强盗骑士最强固的堡墙,最终使强盗骑士听命于自己。1415年4月30日,德意志国王西吉斯蒙德(1433年加冕为皇帝)正式把勃兰登堡马克赐给弗里德里希,并封他为选侯和帝国议会大丞宰,后者两年后承袭选侯爵,改称弗里德里希一世,开始了霍亨索伦家族在勃兰登堡的统治。

从15世纪中叶起,霍亨索伦人已把勃兰登堡马克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悉心经营和扩张。选侯们执行有目的的通婚政策,比如与萨克森维滕贝格联姻,同波兰公主订婚,都是为扩大勃兰登堡的领土和势力。1455年,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II,1440—1470在位)成功地从德意志宗教骑士团那里购回诺伊马克,还提出勃兰登堡有“购回”所有落入波兰人手中的西普鲁士土地的“单独购回权”。他在留给后继者的文件中说:必须无条件地注意到,“那些土地,是德意志土地,是神圣罗马帝国土地和勃兰登堡选侯国的土地……不得成为非德意志人所有”。以后的几任选侯,也都继承祖上的这一方针,不择手段地扩充勃兰登堡领地。

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勃兰登堡的霍亨索伦人和普鲁士骑士团国家的霍亨索伦人都相继改变航向,改奉新教路德教,增加了双方的亲和感。特别是骑士团国家那位年轻的、有教养的、受人文主义影响的团长阿尔布雷希特,不仅企图摆脱波兰的宗主权,把骑士团国家重新拉回德意志帝国,而且企图利用宗教改革加强骑士团国家的地位。他成功地使骑士团国家的等级代表赞成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骑士团国家自此同罗马教廷分手,但摆脱波兰宗主权一事没有成功。1525年,阿尔布雷希特宣布维斯瓦河右岸的普鲁士成为世俗化的公国:普鲁士公国。他以继续承认波兰国王的宗主权,换得波兰国王“敕封”他为普鲁士公国的世袭公爵。教皇和皇帝的反对以及不承认骑士团的教产还俗,对普鲁士公国的政治发展毫无意义。现在成为普鲁士公爵的阿尔布雷希特,在他的勃兰登堡兄弟们的支持下,还统治了45年。这块既承认帝国又承认波兰的国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都获得发展,成为东欧的文化和经济强国。1544年在首府柯尼斯贝格建立的阿尔贝土斯大学,很快成为东北部新教的堡垒。新的移民的增加反映了这块国土的开放与开发。波希米亚和荷兰的被驱逐的教徒,在普鲁士公国西部找到了避难所;在南部迁入了马佐维亚的贵族和农民,这些人在波兰的反宗教改革的压力下逃了出来;出于同样的原因,立陶宛的移民和德意志的农民进入东北部。普鲁士公国也像勃兰登堡一样,成为一个移民的国家,富有活力。还在这位公爵生前就有人谈到普鲁士和勃兰登堡联合的事。统治勃兰登堡的霍亨索伦亲戚们渴望能获得普鲁士的继承权。整个16世纪,勃兰登堡选侯们的领土继承权要求,主要目标就是东部的普鲁士公国。1618年对霍亨索伦家族是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最后一位普鲁士公爵阿尔布雷希特弗里德里希(阿尔布雷希特的唯一儿子),患精神病去世无嗣,他的女婿、1608年即勃兰登堡选侯位的约翰西吉斯蒙德(Johann Sigismund,1608—1619在位),才有可能把这块波兰王国的“藩属”普鲁士公国,作为遗产接受过来,形成勃兰登堡普鲁士个人联盟,但普鲁士还继续保留波兰的宗主权。此前选侯对德意志西部土地居里希克勒弗贝尔格公国的继承权要求在1614年也得到回报,勃兰登堡人得到克勒弗公国、马尔克伯爵领和拉文斯贝格伯爵领,继承的依据仍同普鲁士有关:选侯妃(那个患精神病的普鲁士公爵的女儿)的外祖母正好是克勒弗的女公爵。普鲁士和西部几小块对后来普鲁士的发展如此有意义的领土的获得,使勃兰登堡选侯约翰西吉斯蒙德的统治范围从莱茵河一直伸延到梅麦尔,虽然他的邦国不是联成一片的,不是由单一民族组成的,却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初步形成后来普鲁士王国的规模。德国历史学家莱奥波德·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认为,“这对于国家和家族来说,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以前的宗教骑士团国家,为勃兰登堡留下最重要的遗产,不是别的,乃是它的名字:普鲁士。普鲁士在历史上首先是当作罗马天主教骑士团国家的名称,使用了三百年,而后成为新教普鲁士公国,最后成为新教勃兰登堡全部领地的国名:普鲁士王国。

二、普鲁士王国的崛起

把勃兰登堡普鲁士造成强权国家的奠基人是1640年即选侯位的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1640—1688在位)。这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年轻君主,由于母亲的出身而带有西部德意志普法尔茨奥兰治家族的血统,因而同西欧的喀尔文主义相接近。三十年战争的混乱和贫困,给他的童年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位时一种绝对的混乱既统治着勃兰登堡马克,也统治着西部和东部的领地。1648年的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并未带给得胜方的勃兰登堡普鲁士选侯所希望的好处,至关重要的易北河和奥得河出海口地区却被瑞典人所控制。在普鲁士,贵族的不臣服与骚乱接连不断,不少人以效忠波兰国王来对抗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普鲁士这块边陲领地不是没有可能摆脱家族统治之链重新分离出去的。年轻选侯面对贵族、容克和分离主义势力,地位虚弱,面对着国外强权,地位同样虚弱。他决心打破这种局面。1643年第一次来到柏林,1650年迁入柏林王宫,开始采取行动。他说:“我一定要把勃兰登堡普鲁士造成为强权国家”。他因而被尊为大选侯。三十年战争留给大选侯两大教益:一是必须保有一支独立的、听命于自己的常备军;二是利用帝国全面衰落、无中央皇权可言之机,建立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诸侯专制政体,在自己邦国内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在德意志帝国内部“找补”,扩展势力。三十年战争后期,大选侯已完全抛弃父亲的旧部队,按瑞典人的榜样建立选侯新军。新军由长期服役的士兵组成,由职业军官领导,成为德意志兰的第一支常备军,它向选侯宣誓效忠。新军由单个团队组勃兰登堡大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成。士兵们驻扎在“征兵区”的农民和的骑士纪念铜像市民家里,置于铁的纪律之下。纪律由一个只对选侯负责、佩挂肩章的军官团维护,军官团则由本地征召的贵族组成。大选侯还按法国榜样,建立了讲武学堂,要求容克贵族的儿子作为服役入学。光荣的制服和军官在社会中引人注目的特殊地位,很快改变了讲武学堂学生不愿服役的情绪和态度。大选侯同最高级军官的例行商讨,成了一种固定的“制度”,奠定后来普鲁士总参谋部的基础。这支军队的军费来自税收,主要还是来自法国的“补助”。大选侯以这支常备军为后盾,贯彻自己的意图。可以这样说,三十年战争造成了后来普鲁士军事国家的基础。

取得成功道路上的第一步,是如何制服容克贵族,克服贵族等级的反抗,给邦国带来效率与秩序。1653年大选侯同容克之间达成了勃兰登堡邦议会协定。协定承认容克对农民有专门的特权,即邦国承认再版农奴制合法化;承认贵族地主免交代役租,谷物、木材和羊毛输出免税,以及自由狩猎等;承认贵族地主获得作为世袭法庭和地方治安机关主人的权利;颁布更为严酷的婢仆法令。容克贵族则同意,为维持和装备常备军,选侯可以向农民和城市居民增加税收(又叫军事税),包括金钱和实物;同意建立一支常备军,承认选侯为其最高统帅。容克们唯利是图,又从选侯处购得向他们属下的农村和城市居民收税的权利。选侯则利用这支常备军积极推行中央集权计划。可见,1653年的邦议会协定,是选侯同容克之间的一种妥协,大选侯把此看成是一大成就。邦议会协定使容克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统治在勃兰登堡普鲁士巩固下来,加上只有容克出身的人才有权担任常备军军官,容克在军事方面保有决定性的影响。容克阶级成了大选侯统治的阶级基础,成为霍亨索伦家族在德意志兰的主要支柱和使德意志兰普鲁士化的主要力量。

在西部领地上,大选侯同克勒弗贵族达成邦议会协定。协定废除了克勒弗的等级制度,废除了贵族不纳税权和官吏根据等级特权宣誓的权利,承认选侯有建立军队的绝对特权。在东部领地普鲁士,大选侯同贵族等级争斗得特别激烈。这儿的容克与柯尼斯贝格的城市贵族结盟,拒绝向大选侯作忠诚宣誓。大选侯则动用军事手段迫使他们承认选侯的邦君权力。他们拒绝纳税一事被1661—1663年的邦议会否决。抗拒的容克代表及城市贵族代表或被下狱或被枭首。大选侯在这里用了一句格言:“必要时就得中断法律。”不过他并不想消灭等级制度,而只是限制它到不能再限制邦君的权力为止。邦等级议会自此不再召开。税务机构被置于大选侯的官吏监督之下。新的间接税、城市货物通行税也摆脱了邦国等级的控制。约在1656年,大选侯已保有一支1.8万名受过优良训练的士兵组成的常备军,用这支军队作靠山,成功地实行了普遍的税收改革,划一了勃兰登堡普鲁士各地的税收制度。从这当中取得的钱,又大部分用于军队,由大选侯派出的“军事专员”监督和管理。

成功道路上的第二步,是建立了邦国诸侯专制政体,推行了重商主义政策。弗里德里希威廉大选侯在这方面所追求的目标非同一般: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自立自主的国家(无论对内或对外);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富强的国家(军事上和经济上)。当他掌握了一支个人的常备军后,就更积极地推行邦国中央集权计划。1651年起恢复了枢密顾问委员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主席波美拉尼亚人奥托·冯·施维林(Otto von Schwerin,1616—1679)等人成为大选侯的左右手,向大选侯提出许多关于军队组织、行政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方面的可行建议。大选侯委派官吏,任命各城市中新设立的税务委员,这些人后来控制了城市的行政。在农村设立了行政公署作为管理广大平原地区税务的税务署,它们后来都变成了钦差监督公署了。在诸领地,大选侯也设立军事专员公署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一个官僚集团形成,它和军官集团一起,成为勃兰登堡普鲁士君主国的两大支柱。显然,勃兰登堡普鲁士的专制政体,并非建立在社会内部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间力量的均势之上,而是建立在君主同容克贵族的妥协之上。因此选侯需要不断地改革国家行政管理,使之适应于自己的需要。他说他这样做所根据的原则,乃是“君主应是国家的第一公仆”。他的曾孙弗里德里希大王后来把这一原则提高为开明君主专制的信条。此外大选侯在宗教宽容方面也为他的后代作出了榜样。

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促进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的经济发展。世界商路转移到大西洋和北海,并没有对勃兰登堡构成太大的威胁。勃兰登堡因据有德意志输出物资的重要河流易北河和奥得河,又在威悉河和莱茵河下游拥有领地,成为东西方贸易和南北方交换的必经之地,这种地位还由于开凿奥得河和施普雷河之间的“弗里德里希威廉运河”而得到加强。勃兰登堡利用这种有利地位向西欧各国输出谷物,经济也较快地从三十年战争中恢复过来。现在大选侯把发展贸易、发展包买商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看成是主要财源,特别是养兵的“乳牛”。1667年起城市中设立一种统一的经常性的消费品税(邦内的货物税和交通税),有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财政开始走上正规。此外大选侯时期改造或改建了道路和桥梁,实行了统一的币制,建立了全邦国的邮政联系。17世纪80年代开始,大选侯还开始向海外扩展,开办了“勃兰登堡非洲贸易公司”,也从事海盗活动和贩卖奴隶。

对勃兰登堡普鲁士经济发展有意义的事还在于接受大批移民。1685年大选侯在《波茨坦敕令》中,准许涌入勃兰登堡普鲁士的2万余名被法国驱逐的胡格诺派新教徒居留避难,“自由选择居地”。这批胡格诺派新教徒大部分是有资本、有实力、有技术的人,他们把极有价值的生产经验和经济上远为发达的法国资本带到勃兰登堡来,移民们分别开办了纺织手工工场,玻璃工厂和奢侈品工场,以及生产铁、丝、纸的企业。在首府柏林,不久出现了一个繁荣的“法国人区”。他们的资本、技术和活动有助于后来普鲁士的工业化。他们还为军队提供了五个新团的兵力。在这以前,1671年大选侯还接纳了50个被维也纳驱逐的犹太人家庭,他希望利用犹太人的经济力量作为对抗等级手工业工会的工具,并保持犹太人作为“宫廷犹太”和“制钱犹太”的身份:他们供应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粮食给养,供应宫廷需要,参与宫廷预算开支等。1700年在柏林建立第一个犹太教堂。接着而来的是为保持自己新教信仰的韦尔多派教徒和门诺派教徒,后者主要安置在斯滕达尔和马格德堡地区,其他人则涌入东部领地普鲁士。大选侯及其后继者都同意保护,授予避难权,实际的考虑主要是在经济上。法国的重商主义者柯尔伯,是大选侯所推崇的人物,认为世上财宝只有一种形式:钱,而这位勃兰登堡普鲁士的“柯尔伯”却认为:“人是最大的财富”,他在这样的基点上仿行柯尔伯的措施,结果使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国家收入,在三十年内增加七倍。

但是大选侯在追逐对外的自主目标中,行动和政策远不如对内来得决断和明晰。他不是伟大的军事统帅,他的那支受多方赞扬的军队在外交上并未为他带来多大好处。他由于接受法国的资助而受掣肘和控制。在三十年战争后的国际事务和纷争中,他采取不断变换同盟者的办法(一会结盟,一会背盟)为自己谋利,因此获得“变色龙”的绰号。1660年结束战争的波兰瑞典和约在奥列瓦签订。作为瑞典同盟者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因在战争中的来回跳槽,没有得到西普鲁士的埃尔滨城,还不得不放弃西波美拉尼亚,承认西普鲁士为波兰的领地。他的唯一所获就是取消了波兰对普鲁士公国的宗主权,霍亨索伦家族的人不再需要向波兰国王跪拜了。1675年的弗尔伯林战役中,大选侯的军队战胜了当时号称欧洲最优秀的军队瑞典军队(瑞典人由于法国的唆使重新侵入勃兰登堡马克),引起欧洲的震动。指挥勃兰登堡普鲁士军队取得胜利的,居然是一位出身瑞典、在勃兰登堡普鲁士任职的骑兵将军戴尔夫林格尔(Georg von Derfflinger,1606—1695),后来受封为闻名的勃兰登堡大元帅。弗尔伯林战役也许是唯一一次依靠自己力量奇迹般取得胜利的光荣战役,但结果除了瑞典人撤出奥得河、易北河出海口地带外,没有什么所得。在法国的幕后操纵下,勃兰登堡普鲁士不得不把占领的西波美拉尼亚交回给瑞典。

大选侯支持过许多列强的掠夺战争,甚至正是违反德意志民族利益的战争。他利用外国的资助,靠牺牲帝国利益来扩充本邦领土。哪一国出的贿赂(所谓“补助费”)多,大选侯的军队就援助哪国,或者至少守中立。法国荷兰战争(1672—1678)期间,法国吞并斯特拉斯堡城,就是得到大选侯的同意的。当时土耳其正和法国结盟,土耳其的入侵威胁整个德意志帝国,但是法国人的贿赂却能使弗里德里希威廉拒绝支援德意志哈布斯堡皇室去反抗土耳其。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越来越多地带上专制主义的典型色彩。创立了一支常备军,开始时为1.8万人,到大选侯去世时,包括要塞卫戍部队在内,增加到3万人;建立了中央集权化的官僚行政机构;执行重商主义政策。勃兰登堡普鲁士就这样演变成一个军人和官僚的国家,其军事力量和版图已不亚于欧洲其他王国。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基本上是靠不断背叛皇帝和帝国而壮大起来的,它的壮大同帝国的统一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在德意志帝国皇权式微、四分五裂的情况下,大选侯创立的邦国诸侯专制主义,在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内,当时尚有其进步意义。

大选侯创立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国家,在他临终前已经为统一的普鲁士王国的成立准备了条件。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的遗嘱,居然违背祖宗的家族法规定的勃兰登堡领地永远不得分割,把他的国土分配给他的六个儿子。这一大悖常理的遗嘱几乎遭到所有人的非议。大科学家、哲学家莱布尼茨甚至表示不能给死去的选侯冠以“伟大的”称号。1688年即选侯位的大选侯次子弗里德里希三世通过各种手段“打消了”兄弟分割领土的意愿。这个出生在东普鲁士首府柯尼斯贝格的爱虚荣和爱挥霍的邦君,其愿望就是使自己升格为“普鲁士的国王”(即普鲁士地区的国王),他的这一愿望获得大多数容克的支持。辅佐弗里德里希三世的主要大臣,是西部威斯特伐利亚人埃伯哈德·冯·唐克尔曼(Eberhard von Danckelmann,1643—1722),他从1663年起就是当时王储弗里德里希的太傅,1674年为枢密顾问,1693年被任命为首席大臣和枢密顾问委员会主席,权倾朝野。唐克尔曼为人雄才大略,力图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德意志兰乃至欧洲的强国,算得上是一代国务活动家。正是在他的辅政下,确保了勃兰登堡普鲁士领土的统一。他反对选侯的糜费,要求节俭;提倡文化和科学,使勃兰登堡普鲁士摆脱不文明的状态。他的严格的喀尔文主义特别是他的擅权,引起选侯和其他大臣的不满和疑惧,在宫廷和佞臣的策划下,1697年他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被解职并被逮捕入狱。十年后方获释,虽然恢复了名誉,却不再起作用。他曾促成著名的哈勒大学的成立(1694)和促成柏林艺术科学院的成立(1696)。现在弗里德里希三世可以毫无顾忌充分享受父亲创下的基业。他也采取了大选侯晚年执行的政策:站在德意志帝国皇帝方面,为皇帝效劳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同皇帝长时间讨价还价后,普鲁士王国首任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在柯尼达成这样一桩交易:选侯允诺在斯贝格的加冕庆典未来的战争中出租8 000人的勃兰登堡军队供皇帝调遣(稍后皇帝把这支军队投入反对法国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人员伤亡殆尽),皇帝则付给“补助费”1 300万塔勒巨款,同时还承认他为“普鲁士的国王”作为报酬。选侯用他臣民的血肉为代价,“建立”起新的王国。1701年1月18日,在柯尼斯贝格王宫举行国王加冕庆典,极度豪华所费不计其数的庆典活动延续了六个月之久。加冕日标志着普鲁士王国的成立,开创了普鲁士国家历史上的“新纪元”。现在选侯弗里德里希三世正式改称“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Friedrich I,1701—1713在位)。一个勃兰登堡的选侯,最终把普鲁士这块德意志宗教骑士团拓殖的非德意志国土,紧紧拉到自己身边,共同构成国家统治的基础。以前德意志宗教骑士团国家的立国精神和传统,被霍亨索伦家族奉为“正统”继承下来,要在所有家族领地上加以贯彻。弗里德里希加冕的精神作用,就在于把“统一成一个国家”的意识,渗入到勃兰登堡的所有领地。

三、“士兵王”的军事立国

普鲁士王国的真正建筑师,不是父亲弗里德里希一世,而是儿子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Friedrich Wilhelm I,1713—1740在位)在位期间,普鲁士王国的发展趋势明朗化。

普鲁士升格为王国后,开始建立起一种固定的君主政体的行政机构。国家开支大增。大选侯留下的不多家产,很快被弗里德里希一世挥霍殆尽。财政状况捉襟见肘。容克的跋扈和独立性日增。居民处境困难,不满情绪弥漫。1704年勃兰登堡马克的财政官员卢本提出改革农业的计划,建议把国有土地分为小块永佃给租户,不再像以往那样定期出租。永佃制开始时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一时间满足了国王和宫廷的挥霍浪费,但很快因容克对永佃户不断加重的负担而激起永佃户的不满和对抗,改革不久便失败了。这个国家如何维持下去?宫廷中形成了反对派,它以王储弗里德里希威廉为核心,他了解到宫廷的挥霍无度和容克的独立地位,是损害新成立的王国统治的主要原因。这个表面上显得沉稳、木讷、温和、一本正经实际上是富有机智、权术、粗暴、冷酷的王位继承人,决心同父王的统治方式作“急剧的断裂”。

1713年即国王位的弗里德里希威廉,是一位在历史上常遭诋毁的君主之一。但这种诋毁多半出于对他的本性的“吝啬”和行事的“粗暴不文”,而不是从他的活动的客观作用进行评价。他的母亲、当代著名的文明化促进者索菲娅·夏洛苔(Sophie Charlotte,1668—1705)对他年幼儿子的“吝啬本性”大为惊讶和担忧,称之为“恶习”。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一种“节俭”的本性,这种本性才使他有可能整顿国家的财政和开支,补偿先人造成的负债和亏空。但是他的“节俭”,纯系一种“敛钱”,他把聚敛到的财富毫不节俭地几乎全部投入到他的军队的建设。他认为一支强大的军队是“保证”普鲁士王国安全、未来和强权的唯一手段,而这也正是上帝赋予他的使命。他拔农民的毛,拔市民的毛,也想拔容克的毛,自己却一毛不拔。后来的一些历史书中经常喜欢用著名的四行诗来讽刺这位国王。这四行诗据说是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访问一位寡妇,寡妇向他要求慈善养老金时国王的答言:“我不能答应您的请求,我需要供养千万男子汉(士兵),我不能屙出钱来,弗里德里希威廉,普鲁士的国王。”

新王的统治方式确实来了个180度的转变。柏林王宫中一扫以往铺张挥霍之风,而代之以斯巴达式的“简朴”。他用一种严厉的喀尔文主义清教主义的道德标准对普鲁士王国作划一的“改造”。他自称“国家之父”,实行一种家长制的统治,国家一应大小事务均由他这位“父亲”安排作主,不得违抗。国王自己参加政府,担任总司令和财政大臣等职,称自己是“普鲁士国王的第一仆人”,在他安排下,开始了普鲁士历史上所谓的“十年改革”。这实际上是一场加强君主专制和军国主义的强制改造,一种对时代潮流和启蒙运动的反动。

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事必躬亲,勤奋工作。他个人审查所有国家预算开支,确定官吏薪俸;他要亲自面见所有军官和高级官吏;各负责大臣必须随时向他呈报请示,他则在报告边角上作明确的批示;他把文官管理机构置于军事指挥部门之下,“我在我的军队中有指挥官,难道在你们这些喝墨汁的人中不可以有指挥官吗?”他也注意庄稼是如何长的,王家领地上的农民何以为生,一个商会是否真的能带来出口等,他希望在重商主义意义上由自己和国家控制经济。他把军官看成是他的“兄弟和独子”,处身在他们之中才感到如鱼得水。他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穿军服的君主。在波茨坦欢乐宫的练兵场上,他提着棍棒亲自训练士兵,长此不懈,因此被称为“士兵王”。他几乎把全副身心都献给了他的军队,并把全国的居民生活不断纳入军事形式之中。他的严厉的统治和控制,不仅堵塞了所有生机勃发的自由缝隙,也使得臣民对他畏之若虎。这位国王虽有“敬畏上帝”的巨大虔诚,事实上对宗教并无多大热情。而对于文化、科学和艺术,不仅不通,而且像野蛮人一样加以嘲弄。他居然以杖刑作威胁,强迫奥得河畔法兰克福大学的教授们在他面前进行滑稽的舌战。他从未同“文艺爱好”结下过某种亲密关系。他同意给柏林图书馆捐赠置书费,一次是4个塔勒,另一次是5个塔勒,一时传为笑柄。哈勒大学最早的启蒙学者之一,哲学家克里斯提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被国王强行驱逐出境,理由是沃尔夫的学说会引起国王著名的“高个子近卫队”的高大小伙子开小差。“士兵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以军立国的军国主义训练

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的内政方针,首先是靠强大的军队打破容克在国内的独立地位。只有在他能够把军队变成王室的工具并使军队脱离容克的决定作用时,才能压制容克的反抗并驯服他们。普鲁士王国在这个时期大约有224万居民,人数只居欧洲大陆各国的第十三位,就领土大小而言,只占第十位,然而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的经营下,普鲁士拥有欧陆第四位的强大军队。他把军队人数从3.8万扩充到8.3万,国家越来越具有军国主义的性质。他的建军和扩军思想,虽然承继祖父大选侯一脉,但与大选侯不同的是,他坚决中止外国的“补助费”,把军队全部置于自己国家经济供养的基础上,实行自主的方针。但是军费来源和士兵的补充发生了大问题。

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当时并不赞成某些欧洲国家采用义务兵役制来解决兵源不足的问题,认为只有完全与自己有关系的人组成的军队才放心满意,特别在普鲁士存在着农民和市民对容克的依附关系的情况下,雇佣部队对他更为合适。他的雇佣兵是靠买和抢的办法来补充的。他派出王室募兵官周游全德,向年轻人宣传当兵生活如何的美好,并付出一些钱来引诱他们当兵。用诈骗和暴力使这些人当兵的事也不罕见。这些募兵官在普鲁士境内常常遇到农民的反抗,并被容克指使的农民赶出村庄。王室募兵官就把他们的活动范围扩展到其他德意志邦。普鲁士的募兵就变成一种有组织的绑架人员活动,特别是在诸侯统治力量薄弱的德意志邦,绑架人员活动就更为猖獗。在自己的领土上,“士兵王”1714年通过所谓“新闻指导部”明令禁止用暴力招募年轻人,他怕适龄的年轻人逃到外邦外国去,但并不制止在其他邦干绑架兵员之事,因此经常引起同其他邦,首先是紧邻梅克伦堡和汉诺威之间的“外交纠纷”和冲突,这些邻邦不得不用法令一类办法来阻止普鲁士国王的这种行径。1731年汉诺威政府一道明令公告写道:“凡是这类募兵的人都要拘押起来,不管他是哪一流人,哪一种官。如果他们成群结伙而来,就敲起警钟,集合居民驱逐他们;如果他们在附近地区出现,就须集合民兵。这些人应当当作路劫犯、绑票犯、扰乱国家治安犯、破坏国家自由犯处理;如果他们犯了罪,就应给以惩处;如果他们进行抵抗,就应把他们打死或枪毙。”普鲁士国王终于认为有必要采取一种特别的征兵制。1733年5月和9月,国王发布两个以“征兵区规则”著称的敕令,决定给每一个团划给一定的区域或征兵区,此后每一个团都应从自己的征兵区里补充兵员;每一个士兵从国家得到制服和武器,膳食从士兵军饷中扣除;兵营只在柏林和波茨坦设立,在其他城市或乡村驻扎,士兵住市民或农民家,国家付给“津贴费”,不再承担骑兵居住的农家(骑兵从乡下进入城市),需纳“骑兵费”等等。当然军队中的军官职位都只是保留给贵族、容克的。

征兵区的划分和规定,打破了容克在乡村“一统天下”的局面,依附于容克的农民和市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另外除长子以外无土地的容克子弟差不多无例外地参加军队。他们在少年时代就已在王家“讲武学堂”受训准备当军官。他们除了把容克阶级的偏见和傲慢心理带到军队中来,也把贵族和人民之间的鸿沟带到军官和士兵的关系中来,军官对待士兵也像容克对待他们的农民一样。出现了一个未曾想到的后果:这些容克出身的军官,其社会地位已不再是土地容克,而是国王的军官,服从和听命于国王的官员。他们的利益同国王、国家、军队的利益越来越多地交融在一起。国王通过征兵区的建立和把容克贵族军官控制在自己手中,基本上打破了容克的独立地位和对抗。

在普鲁士军队中实行一种连队经理制度,这种制度给绝大部分普鲁士军官在执行军官职务时有机会发财。每个连队每年从国库领到一定数额的款项,整个连队的给养、服装、薪饷以及招募新兵的费用都从这当中开销,剩余的款子就归连长所有。连长就成了领导一个武装组合的“经理”,想方设法用最贱的价钱购入士兵所需的生活用品和服装,从而扩大了余款数额,也就扩大了自己的额外收益。此外军官们只需在每年三个月演习时期把自己部队的兵员凑齐,其余时间就把连队中大部分士兵打发到容克庄园或手工工场中去做工,省出大批饷银和给养费,中饱军官私囊,又能解决农忙时容克庄园的劳力不足。只是到了他们过分热心执行这种征兵制和连队经理制以及明显地损害了专制王国的经济收益时,国王才对各团队的征兵权加上一条限制:禁止在手工工场的技术工人中征兵,后来则完全禁止在城市居民中征兵。把这些臣民征入军队,损害了国王的重商主义政策,会断了他的财源。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对军官则是恩赏有加,信任有加,结成一种不解之缘。任何军官,不论年龄资历,都有权直接向国王打报告。只有国王才能辞退军官。身着“国王的制服”的军官在社会上享有特殊的地位。国王则要求军官们身体力行,为普鲁士国王服务:为国王服务是最大的荣誉,它比赚钱更重要,而荣誉的获得仅仅来自纪律。在国王拟订的《战争总则》一书的导言中强调,纪律是“国家的荣誉和生存的基础”。国王给普鲁士军官一如给普鲁士官吏,打上了特殊的普鲁士职业道德的烙印:服从、尽职、守时、节俭、准确。

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规定士兵服役期是25年。士兵的服役生活极其艰苦,对待士兵的手段常常极为残酷。“士兵王”训练部队的办法,一是操练,二是体罚。训练的最高目标是把士兵变成没有意志、没有思想的工具,对上级的命令盲目服从(“死尸式的服从”)。安哈尔特德骚侯爵莱奥波德元帅(Leopold von Anhalt-Dessau,1676—1747,人称“德骚老头”),被认为是当时战争艺术和训练战术最现代准则的掌握者,一位训练大师,他在普鲁士军队中引进“整齐的步伐”和铁的推弹杆。一种毫无意义的操练和对最小的差误施以鞭笞,成为把士兵训练成没有意志的工具的好办法,他在哈勒的军团成为普鲁士军队的“模范军团”。国王自己也不惜下操,拿起棍棒殴打士兵,得到“下士国王”的绰号。士兵们被迫自杀或逃跑的事毫不希奇。普鲁士这一支和国土大小不成比例的极其庞大的军队,需要一笔极其可观的经费来维持。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统治末期,国家岁入增大到约700万塔勒,他把其中的600万塔勒花费在军队上。普鲁士军队不仅被置于国家的中心地位,而且成为“国中之国”。工业、商业、文化、农业等一切都视军队为转移,它们只有在能够帮助增强军队时,才能引起国王的注意,得到国王的鼓励。国王关心能提供税收的工场手工业的发展,所以他禁止输入外国商品,或课以很高的关税。国营手工工场也建立起来。这些工场得到特殊的照顾,还组织一些集市和博览会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国王用这支军队来贯彻自己的专制主义统治,在内政方面取得成功。这里主要指打破了容克的独立地位,消除了贵族等级对政府事务的直接干预。1717年1月,国王颁布了邦国税收新法规,规定容克庄园主在战争情况下也有交纳某种税的义务,同时写信给东普鲁士的贵族等级,称他们的义务与容克庄园主相同,不得再保有作为独立于国家的政治地位。实际上容克贵族依然享有免税的特权和社会的优先地位,规定战争情况下“纳某种税”的真正意义在于,确立了国王的专制统治,就像国王自己说的:“我摧毁了容克的权威;我达到了我的目的,巩固了我的‘主心骨’:自主性。”

但在对外政策中,他的军队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就。他没有明确的路线,行动欠果断,常坐失时机。他一度参加第二次北方战争,1720年得到奥得河左岸直至佩纳河的西波美拉尼亚,但需付300万塔勒的代价;西部的居利希和贝尔格公国领地,则因皇帝的一再食言,没有得到。他在欧洲政治中还只能起二流角色的作用,他自嘲地称自己还只是一个“边角料诸侯”。

除了用棍棒训练士兵以外,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还建立了虔敬主义与兵营的联盟。虔敬派是路德宗的一派,主要领袖有斯彭纳尔(Philipp Jakob Spener,1635—1705)和弗兰克(August Hermann Francke,1663—1727),他们创立的虔敬主义认为,宗教的要点不在于持守死板的信条形式,而在于日常生活中表现出“内心的虔敬”,提倡精读《圣经》,反对跳舞、看戏等“世俗化娱乐享受”。虔敬主义最吸引普鲁士国王的,是它在追求单个灵魂“再生”时,把“国家利益”放到了中心位置,信奉“社会效益”,这与普鲁士统治者,希望通过虔敬主义唤起全体居民把自身利益转向国家利益的义务感的愿望相合。特别是弗兰克主张的通过严格的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忍耐、勤勉、纪律、为国服务的精神,被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奉为至理名言,他把弗兰克的虔敬主义主张抬高为普鲁士的官方学说,并把这种学说和教育方式搬到他的兵营中,培养他的军官勤勉、纪律和忠君爱国之心,加强对整个军队的精神控制。“士兵王”对他的军队双管齐下,训练和教育并举,这是他的军队在素质上优于其他欧洲国家的主要原因。

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统治时期,我们看到了一种特有的普鲁士精神:“普鲁士性”(Preuβentum)的形成。“普鲁士性”大致有三个根源,虔敬主义就是其中之一。第二个根源是国王家族的喀尔文主义,一种严厉的、不容情的天命注定学说连同古罗马意志哲学中的禁欲和纪律要求。然而喀尔文主义在普鲁士主要作为一种加强君主政体权力的原则在起作用。它还是西欧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进入普鲁士的桥梁。第三个根源是从荷兰渗入的新斯多葛派思想,它主张服从命运和以理性克服热情的禁欲主义。新斯多葛派的信条:勇敢、尽职和忍耐也就成为普鲁士军人的职业道德。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时代形成的这种“普鲁士性”,主要通过他的军队表现出来,打上军国主义的烙印。

1717年“士兵王”让其子在柏林按哈勒弗兰克教育机构的模式成立新的军校学生团,1730年称为“王家营”,一时之间,普鲁士的各省贵族也竞相仿效,要求接受忠诚于国王的军事教育。“士兵王”规定在军队中除授以普通学校课程外,还需灌输宗教信仰。他把《新约》和赞美诗集分送到连队里。数目可观的“战地牧师”在哈勒大学培养两年后,带着完全按“士兵王”要求写成的弗兰克的宣传小册子,来到兵营,对普鲁士军士的灵魂进行“关怀”。“士兵王”看重这种教育,要在普鲁士王国孩子中推广。“士兵王”成了德意志帝国第一位实行普遍义务教育的君主。学校里强调纪律和勤奋,以向军队学习为主,当然也免不了棍棒惩罚。

为使普鲁士君主政体绝对凌驾于等级议会之上,创立一套完全贯彻君主意志的常设行政机构和官僚制度,在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时期已经具备条件和非常必要了。国王首先把枢密顾问委员会中权力越来越大、分量越来越重的两大部门:总管财政部门和不断与其对抗争权的总管军事部门,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官厅,负责经济、财政和军队事务,这是国王接受他的朋友安哈尔特德骚侯爵的建议,在1723年作出的决定。这个官厅的全称是:最高总理财政、军事、国有地事务院,简称总理事务院,上设总理大臣一人,枢密顾问三、四人,内设一些部,如内政部、财政部、公共劳动部、粮食和交通部等,军事部事务也加进来。总理大臣一职由国王自己挂名,国王还兼财政、军事等关键部的头头。在此官厅中任职的官员,包括国王,从早晨七时开始,每天工作12小时,必须遵守。国王在他的1722年的训令中已经规定了为官的准则:“荣誉远胜于薪俸”,而他给官员的薪俸,确实是相当微薄的。总理事务院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它之下是各省的省委员会,负责省的财政、军事和国有地事务,设省主席一人,下辖各厅。再下面就是县委员会,作为委托管理的基层行政机构。现在普鲁士王国内部的行政机构划一,职能开始完善,形成一种差不多是现代的国家。此外还设有负责节俭监督和负责财政监督的机构。并入总理事务院的最高统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国家所有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涉及财务事务的,即使是一文钱,都必须核定。对官员层进行节俭、认真、不谋私利的教育,普鲁士是典范。官员的职业准则,是服从、尽职、守时、节俭、准确,这与对军官的要求相同,不合格者撤换或惩处。普鲁士官员就这样成为国王手中得心应手的工具。国王通过这套官僚体制统治全国的臣民,并通过官僚主义的军国主义化,把官方的监督精神强行渗入整个普鲁士的日常生活。

这位“普鲁士国家的建筑大师”,当他卧病十年于1740年去世时,他为儿子留下一笔可观的“军事宝藏”:约1 000万塔勒的钱,藏在柏林宫地下室的长形箱内;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战斗力为当时欧洲之冠。儿子弗里德里希大王就凭此发动三次西里西亚战争。

四、弗里德里希大王的开明君主专制

从1740年弗里德里希二世即普鲁士王位,普鲁士历史进入所谓“开明君主专制”时代。“君主专制”意味着君主具有无限的、绝对的权力,而“开明”一词的含义,乃是“受到了启蒙”。把一个具有无限的绝对权力的封建君主,同理性资产阶级的“启蒙运动”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双重”性格的统治假象,这是“开明君主专制”的典型特征。这种统治不仅影响到普鲁士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一整个时代,而且深刻地影响到普鲁士所有精神和文化发展领域。当时普鲁士的启蒙运动和以后普鲁士的精神和文化发展,都带有“弗里茨时代”的特征。

据我看,所谓“开明君主专制”,其实是封建社会内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所出现的历史现象。18世纪中叶起,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市民阶级启蒙运动的“兴盛”,迫使普鲁士和其他德意志邦的专制君主,不得不改变他们的统治形式。时代潮流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首先是思想上影响和“分化”了统治阶级本身。封建统治阶级为迎合日益壮大的市民资产阶级的意愿和要求,首先在经济上采取某些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开明”措施,同时固守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维护封建国家而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方法。“开明君主专制”的主要措施是:限制强迫加入行会;削弱农奴制;宗教上的宽容政策;改进司法制度;表面上接受一些启蒙思想,如国家观方面的国家契约说,国家应关心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君主是国家的第一仆人,需为一切人“操劳”等等。开明君主专制国家通过这些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改革”,有限度地适应发生变化了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维护和确保自己的“超然”统治。可以这样说,开明君主专制制度是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的一种妥协,虽然它没有给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畅通无阻的道路,但在客观上为后来普鲁士通过改革向资本主义过渡开了先河。

这种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市民资产阶级支持的“开明君主专制”,主要出现在德意志兰以及东欧和南欧诸国,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市民资产阶级,政治上发展得比较软弱,它依靠封建专制国家的程度,超过封建专制国家依靠它的程度。普鲁士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开明君主专制”是当时最具典型意义的、最成功的一种统治方式。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II,der Groβe,1712—1786)是“士兵王”的次子,由于长兄早逝被立为王储。少年时代的弗里德里希机敏、聪颖,富有音乐才能,爱好吟诗作赋。他更多是受其母亲索菲娅·窦绿苔的影响,后者出身于汉诺威宫廷,是英国国王乔治二世的妹妹,长期受法国文化的熏陶,并把她的这种秉赋和熏陶留给了弗里德里希。弗里德里希终其一生,都是法国文化的崇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被拜者,特别是法国的巴洛克文化和启蒙奉为“弗里德里希大王”)文化的崇拜者,他信任的宫廷老师都是柏林法国移民区的胡格诺教徒。他瞧不起德意志文化,沾沾自喜地说他的德语“讲得像个马车夫”。他几乎不能用德语行文。这位年轻的王储,已经受到这个时代启蒙思想的影响,而且倾向于这种影响。“士兵王”父亲却执意要把儿子培养为军人,大力向他灌输军事和国家行政管理知识,对儿子的文学和音乐抱负大不以为然。在他眼中,王储是个“法国的轻浮浪子”,宁可穿丝织睡衣在轻松的社交中挥霍胡闹,而不想穿军服在高级军官面前监督他的团队的训练。父王的严格“教育”(包括虐待和拷打)并不能驾驭执拗的儿子,父子思想感情上的对立日趋尖锐。1730年8月,18岁的王储偕同挚友试图逃亡英国,在过境时被截获,于是出现一个“普鲁士宫廷舞台史上最热闹的插曲”(普鲁士文学家特奥多尔·冯丹纳语):挚友被斩首,王储被禁锢,接受“再教育”。一年多后,父子各作让步,相互见面,弗里德里希被强制安排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做“见习工作”,并屈从父王旨意,同他所不爱的不伦瑞克贝弗恩侯国公主订婚。弗里德里希终其一生都冷淡这位对他钦佩和友好的王后。1736—1740年间弗里德里希单独“幽居”莱茵斯贝格宫,一座建有中国式别墅、渔舍、四合院的带洛可可风格的宫殿。他除了经常吹奏他的笛子,举行音乐会,对艺术感兴趣外,还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学习哲学、历史、文学,和他的朋友圈经常就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26岁那年致书给自己崇拜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此后二人常以散文和诗的形式保持书信往来。与此同时,弗里德里希开始经常到柏林和波茨坦旅行,出入军营,观看操练演习;或外出视察,监督税收;对国有领地及其管理产生浓厚兴趣。这些活动使父子之间关系大为改善。特别在1739年,王储随国王到东普鲁士旅行之后,居然被他父亲的“开拓业绩”所感动,在致伏尔泰的信中一改以往的怨恨之情,而加以赞扬。一个具有启蒙思想的王族青年,已经站到君主专制的立场上来观察、对待和决定一切了。

即位后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是一个奇突而复杂的人物。他称自己是“国王哲学家”,“国家的第一公仆”,“误生王家的艺术家”,提倡哲学家和君主联盟,国家应实行理性主义的统治。但另一方面这位有些任性的国王在恪守普鲁士传统方面又是异常严格的,他要求臣民一丝不苟地遵守秩序和纪律,凡事无条件听凭他的独断。在他长期统治生活中,似乎具有作为“国王”和作为“人”的双重性格:作为“国王”,是一位绝对的专制君主;作为“人”,他试图把王家措施同立法协调起来,实行“开明”的治理。他的性格合乎逻辑地变得越来越深沉和固执,不再容忍把他的行为(包括军事行为)或对他的立法作稍许的批评。差不多同时代的文学家莱辛对这种“双重性格”曾作如是评论:“我嫉恶欧洲所有的统治君主,然唯有普鲁士国王例外,这个人是唯一用他的行为表明,国王头衔是一种光荣的苦役。”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弗里德里希二世不能跳出他的列祖列宗的阴影;由于他把父亲的国家连同父亲创立的机构全部接受下来,仅作边边角角的变更,“国王头衔的光荣苦役”也只能具有这样的色彩,即确保专制主义的普鲁士国家为第一使命。

这位“君主哲学家”即位之初尚想在君主主义思想中包括一种法治国家的幸福追求,但这种理性法治国家的“幸福观”同普鲁士王国的外交、政治“公理”很少可能相一致。弗里德里希二世的理性批判的沉思默想,同政治、军事的强制态势之间处在经常性的冲突之中。普鲁士国家的“生存”和“分裂”的考虑,使他采取的政治、外交和军事行动的“强权原则”,凌驾于他的理性的法治国家的幸福追求之上,形成“弗里茨时代”具有普鲁士特点的王家启蒙运动。他禁止在审讯中进行拷打;松弛新闻检查;废除宗教歧视;禁止驱逐农民;解散父王时代建立的对付国人的掷弹卫队;为充实柏林科学研究院,他召回流亡的普鲁士学者,像哲学家沃尔夫等;聘请外国科学家前来任教,特别延请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到波茨坦,前后住了三年,成为弗里德里希著名的“一桌人”的座上客。伏尔泰的彻底的启蒙精神和他对普鲁士专制政体及“非理性”的强权行动所作的幽默、睿智的讽刺和抨击,使弗里德里希二世大为恼怒,双方终于不欢而散。后者简直把伏尔泰恨透了。弗里德里希二世很快就成为一个“国家利益至上”主义君王,从而获得“大王”的称号。他说的不是人民,不是民族,而仅仅是普鲁士国家。把普鲁士强调为一个国家,明确把普鲁士国家利益置于各等级、各阶级、各阶层、各族民,一句话,置于一切利益之上,这位大王是普鲁士君主中的第一人。“国家利益至上”正是绝对君主专制赖以建立的实用原则:这个国家的所有人弗里德里希大王在桑苏西宫的“一桌人”:等,统统是“臣仆”,他们作为伏尔泰和柏林科学研究院的精英们劳动力、纳税人、人口增殖者和士兵,受“国家第一公仆”的驱使。“臣仆们”处在国家的强制和高压之下,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强制和高压使其他国家都害怕和憎恶普鲁士国家,外国人避免在这儿停留,甚至避免在这儿过境。把弗里德里希大王描绘成是一个“爱护农民”的启蒙君主,起码是对绝对君主专制认识不清。当时的德意志兰包括普鲁士,都还是农业占70—90%的农业国家,农民等级的存在是专制君主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之一。18世纪以来,普鲁士农民处境每况愈下。1750年后容克庄园通过增加徭役,后来通过增加代役租,特别是通过驱逐农民夺取耕地,加强了压迫和剥削。农民除了个人服役以外,还需承担“特别税”即直接的军税,它按各省不同情况侵吞了农民33.3%到45%的收获。到18世纪末,普鲁士农村情况越发不可收拾。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位大王对于“排除农民”和“消灭农民”感到焦虑和愤怒:这不仅仅因为扩大免税的庄园主的土地面积会减少国王的收入,更主要的是不能保证军队士兵的来源,并因此削弱了抑制贵族容克的力量。他为此颁发了禁止或限制容克把农民驱逐出份地的命令,保证农民的财产权和继承权,给农民减税、预付金和提供谷物,允许流离失所的农民在战争中被侵占或已荒芜的农民家园上定居下来。为增加国库的收入,国王采取了“保持农民”和发展农业的措施,例如移民、垦殖新土地等。他还继续推行在王家国有地上废除农民的农奴地位工作,1763年甚至企图在其他领地上“废除一切农奴制”,因遭到容克的强烈反对而暂时作罢。这一切都在“国家利益”的考虑下采取的。事实上“弗里茨时代”普鲁士臣仆的大多数——农民为主,生活得并不比美洲种植场中的黑奴好多少。他们都被排斥于教育、文化、文明进步、自由择业、迁徙自由、生活享乐、政治发言权或共同商定权之外。普鲁士的农民完全置身于社会运动之外,变得迟钝怠惰,俯首帖耳,笃信上帝,甘受压榨,毫无反抗能力,成为他们心目中的“明君”和“好国王”手中的工具。

弗里德里希大王在“国家利益至上”的考虑下,大力推行重商主义。即位之初就给新成立的第五个部商业和工场手工业部大臣指示,要发展王国的羊毛和麻布工厂,尽多开办缺门的手工工场。新国王认为缺门的工业有:法国式金银制品,丝绸制品,帆布制品,粗印花布,荨麻布,优质纸张,制糖等,稍后又加上仿中国瓷制。此后国王经常视察那些中间转手商行和手工工场,并予以不断扩大。在勃兰登堡地区,从1740—1786年间,国家花了224万塔勒建立和资助“工厂”。从1745—1756年,柏林和波茨坦共安装了1050台织机。在艺术工商业领域,王家瓷器工场兴起,国王非常希望生产出像中国瓷那样的普鲁士瓷,这个愿望在1761—1763年间得以实现,并被列为重点开发项目。普鲁士作家劳贝(Heinrich Laube)风趣地写道:“一切发明都享有特权和保护。国王的钱柜好像就摆在市场上和道路旁等着,谁一有什么发明,就付给酬奖。”

除了鼓励工业外,还促进了商业。国家千方百计地推动商业和出口,尽量把钱赚到国内来。国王以优惠条件贷款给经济企业主,准许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特许(即垄断)权;同时资助西里西亚大矿山的建设;内部关税在逐步废除;技术学校在不断开办;博览会、集市和货栈如雨后春笋;道路和交通工具有了改善(铺设公路总长为4万公里);扩大港口,开凿运河;开钱庄受到鼓励,钱币制得以贯彻;公布法定利率,取缔高利贷;发放奖金、预付金,减免捐税;签订贸易合同,成立新的贸易公司。柏林等大城市又开始具有商业经济城市的意义。与此同时,一套完整的、敲骨吸髓的税收制度被建立起来。国王一丝不苟地向所有的人征税,包括街头卖唱的在内,把人民口袋中的钱都压榨出来,把其中大部分用于军队建设和有关的公共设施。当时分别设立国家银行和军队银行,一应工商业税都纳入军队银行,支付全部军用开支,余额由国家控制。从1740年到1786年,普鲁士人口从220万增加到543万(领土扩大是原因之一),土地收入从300万塔勒增加到600万塔勒,而税收从300万塔勒增加到1 100万塔勒,相当惊人。这种让人无法负担的税收制度激起普鲁士各阶层人民的怨恨,但国王却说他将“静静地走自己的路”,不会停下。

弗里德里希大王的这种“完全”的重商主义,确实为普鲁士带来庞大的财源,把普鲁士带上强权之路。但这位大王并没有把他的国家导向现代国家和现代经济之路。他还力图保持普鲁士作为一个分成全权的贵族、未成年的城市和不自由的农民三个等级的封建等级制国家。重商主义在弗里德里希大王那里,并非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而是维持封建军事国家的手段。就财政而言,重商主义之路是走“通”了的,在国王死后,国库充盈,竟有5 100万塔勒的储存,足等于国家岁入的2.5倍。就普鲁士的社会性质、国家性质而言,重商主义并未起到“改观”的作用。普鲁士没有转变为资产阶级的君主国,弗里德里希也没有成为资产阶级君主国的大王。我们看到的只是重商主义在破坏普鲁士的封建行会制和瓦解农奴制经济方面起过作用。国王实际上仍然同以农业为生的贵族有着共同的利益。国王拥有国家垄断权(垄断普鲁士的盐、烟草、咖啡),拥有国家银行(如柏林银行,有八家分行)、炼铁业和国家手工工场(纯系国王私人企业)。在经济上国王站在大商人和大工业家一边(后者则在政治上依赖于国王),另一方面国王又通过垄断粮食和排除外国粮食的竞争给容克贵族以照顾。重商主义不复使资产者在牺牲农业利益的情况下获利,最后是容克庄园主也从重商主义贸易政策中捞到好处,因为重商主义所必需的军队和官僚机构就是容克庄园主的“赡养院”,他们从此中得到许多好处。容克庄园主对重商主义委实又恨又爱。普鲁士的各生产部门利益的相互交错,使“弗里茨时代”的社会情况复杂化。如果不是从经济学角度而是从社会学角度观察这些情况,那么弗里德里希大王是同容克庄园主们站在一起的(后者须听命于他),对抗所有非贵族的人:大资产者、小资产者和农民,后三者对现状不满,可是一旦需要联合行动,这个集团就分崩离析。贵族同平民,平民同移民,移民同市民,市民同农民都没有共同点,人们在相互排斥,相互回避,每个人都自成一家,关在自己的圈子里。这是一场所有人对付所有人自己的斗争,维护自己利益,同时又损害自己的利益。弗里德里希大王正是最巧妙地挑动和利用容克资产者农民三者之间的斗争,在“国家利益至上”的口号下,平衡了社会各等级和阶级的利益冲突,使大家都需要他,依附于他,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绝对的君主专制政体,为自己取得最大的权益。

弗里德里希二世在政治上大力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贵族在政府机构中的权力。枢密顾问委员会(内阁)和各部大臣形同虚设。国王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有乃父遗风且超过乃父。他同大臣们不常见面,多用著名的“左上角眉批”发出指令,让大臣照批执行,不遵不办者或解职或法办,少有幸免。国王通过内阁处理国事,但内阁(包括大宰相)实际上也只有“咨询权”,一切决定无不出自国王本人。国王也如他父亲,把“军事体制”引进文官制度,以加强作为军队最高统帅国王的专制权力。终弗里德里希大王一生,普鲁士没有出过一个著名的国务活动家或政治家,一般官吏也显得唯唯诺诺,弗里德里希大王代表了一切。“弗里茨时代”普鲁士的官僚体制有很大的膨胀,这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普鲁士社会的监督和控制,更主要方面则是由于推行重商主义,需要大量的税吏和贸易管理官员以及市场监督官员。弗里德里希大王治下的普鲁士,卖官鬻爵也成了重商主义国家收入的重要财源,或者说,给有钱的市民资产阶级一种进身的希望。但弗里德里希大王对自己的官吏层不信任,他宁可花重金聘请外国人首先是法国人充任普鲁士官员,把普鲁士的财政、经济、关税等大权交给他们,而后者的所作所为被普鲁士各等级人等称为“外国匪帮”。重商主义同样也腐化了普鲁士的官吏。晚年的弗里德里希大王终于不得不下决心,把一些外国的总督办和督办驱逐出境,并撤办一批普鲁士本国的税吏。

弗里德里希大王力图为自己树立起“明君”和“好国王”的形象,是“上帝在人间的化身”。他在其代表作《反马基雅弗利》一文中一针见血地刻划了德意志各邦王室伙伴的形象:“他们没有哪一点不是自以为同路易十四相仿;他们也营造自己的凡尔赛宫,拥有自己的情妇,豢养自己的军队”,表明他对这种小邦君主专制和风尚的不赞同。他一即位就开始导演立法和司法改革。这位不信神的(他不是教徒)、好大喜功的国王根本蔑视洛克的三权分立学说,也不完全赞同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国家学说(一种立宪的君主专制学说),而是坚持“朕即国家”的绝对专制论,他的话就是法,毋需立法机构,但对新兴的市民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需作一定的“照顾”,对农民的利益需作一定的“保护”,对官吏和贵族的大胆妄为和胡作非为需作一定的制止,把各等级、各阶级的人的行为都约束在一种由他确定的“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之内。他在大宰相法学教授冯·柯克采伊(Samuel von Cocceji,1679—1755)的协助下,确定了法庭规章制度,统一了法院组织章程和检察章程。柯克采伊还为著名的《普鲁士国家公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这一巨大的立法工作直到1791年弗里德里希大王去世后五年方得完成,1794年正式生效。这一法典诚然是奠基于封建农奴制基础上的,但也显示了一种开端:保护个人,反对私人的和公共的压迫和“不平等”的权利;简化诉讼过程;增加法律的透明度,减轻量刑;提高法庭官吏的教育水平;死刑必须由国王批准;任何人因公事原因可直接向国王申诉。这部法典对美国的开国立法都起过不小的影响。但弗里德里希大王对自己的司法官也信不过,什么都要过问,什么都要干预。冯·柯克采伊曾向劳累不堪的国王建议,只需对最重大的案子行使国王审批权就行了,弗里德里希大王予以拒绝,他经常冲到前台,演出一些“平冤狱”的活剧,使用他的“国王的绝对命令”,改变各级法庭的判决。他坚持“权大于法”的统治,普鲁士的司法也只是国王的傀儡。德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法朗茨·梅林对这位大王作了如是的评价:“在他那个时代的腐朽的君王下流坯中间他是一条好汉。他在霍亨索伦王朝的历史中也高出于他的前任和后任。”

五、普鲁士精神和普奥争霸

随着普鲁士的崛起,也形成一种所谓“普鲁士精神”(也有人称之为“普鲁士性”)。究竟什么是“普鲁士精神”,莫衷一是。我的粗浅认识是,“精神”也者,标志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内在化本质特征,它是在普鲁士人、普鲁士国家、普鲁士族民具体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形成的;“精神”和“文化”有区别,“精神”是一种能力,“文化”则是“精神”的创造,“精神”是内在的,“文化”则是外观的。“普鲁士精神”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含有多重因素和特征。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后来说:“如果一个德意志人大胆声称:‘在我的心中啊,盘踞着两种精神’,那将是对真实情况的错误估测。或者更确切些说,他远没有把精神的真实数目说够。”其实普鲁士精神的因素和特征虽有多种,但其“精神本质”是双重性的。“普鲁士精神”包含整个族民——统治者和广大人民——在争取生存和发展中的精神创造力,族民精神也就包含有两种不同的、有时是对立的精神“本质”:一种是非人民性的、专制性的、反动性的,一种是人民性的、民主性的、进步性的,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或阶段有不同的侧重,发挥不同的作用。在普鲁士崛起时期,从大选侯到“士兵王”,到弗里德里希大王,普鲁士精神的代表性特征,是尚武精神或者叫做军国主义精神,这是我们多数人都承认的,而且认定在“弗里茨时代”发展成一种“古典形式”。普鲁士是一个产生于战争和为了进行战争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高度井然有序的机械似的效率,同政治服从以及对受命于天的统治者负有义务的传统观念结合在一起,它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原则有赖于王朝的统治力量,这种力量是由大选侯、“士兵王”,特别是弗里德里希大王建立起来的。弗里德里希大王通过大胆的、常常是鲁莽的侵略政策,扩大统一了领土,把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扩军备战侵略成了国家生活的全部内容。这种思想、政策和制度就构成了“军国主义”。“军国主义”是普鲁士王家、普鲁士国家统治者的“精神创造”和“精神传统”,是武化主义的产物,同广大德意志人民和普鲁士人民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士兵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留下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儿子弗里德里希二世就用这支军队进行战争。儿子尽量地“射击”,几乎整个在位时期都处于不断的战火中。不需要任何借口,仅为了“国家利益”就可以破坏任何条约,也可以任意发起攻击。他对自己的继承人交代说:“要记住,任何一位伟大的君主脑子里都在想扩大自己的统治。”因此,在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下,普鲁士军队就不断地扩大,1751年时即已达到20多万人之数,国家预算中为这支军队支出约1 300万塔勒,占全部国家收入的五分之四。伏尔泰评论说:“这个有野心有雄心的儿子,把这支军队当作手中的威慑力量,去干他的胡作非为。”弗里德里希大王在国内实施“权大于法”的统治,在国际上奉行“强权即公理”的准则。“权大于法”和“强权即公理”在德语中实际是同一词句:“Macht vor Recht”,我们中国人译法不同而已。弗里德里希大王在通过战争取得大块土地后很喜弗里德里希大王出征前检阅其卫队欢讲的一句话:“假如你喜欢别人的领土,那你就把它拿过来,而替掠夺辩护的法学家总是可以找到的。”后来普鲁士哲学家费希特对“强权即公理”的实质作如下的揭露:“先验的理由和全部的历史证明了以下真理:一切君主国的倾向是对内实行完全独裁,对外建立全球性帝国。”

弗里德里希大王即位伊始,就开始发动对奥地利的战争。他的主要目标是要夺取奥地利最富饶的省份西里西亚。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成为进攻的导火线。1740年10月,奥地利大公、哈布斯堡王朝君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六世去世,没有男嗣,根据遗嘱(《国本诏书》),哈布斯堡王朝的广大领地不可分割,王位由长女玛丽泰蕾西娅(Marie Theresien,1717—1780)继承。然而受到法国支持的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和西班牙,对玛丽泰蕾西娅的继承权表示异议,法国当然还有普鲁士都想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英国、俄国则支持奥地利。这年12月,普军25 000人在弗里德里希大王统帅下突然侵入奥属西里西亚并予以占领,挑起第一次西里西亚战争(1740—1742)。他小瞧了奥地利的女君主。玛丽泰蕾西娅临危不惧,稳定内部后迅速组织军队抵抗。1741年中的摩尔维茨战役中奥军失败。弗里德里希大王背着盟国,同玛丽泰蕾西娅签订布勒斯劳和约,奥地利把整个西里西亚割让给普鲁士。玛丽泰蕾西娅打算集中力量先对付其他敌人。女王靠英国的直接帮助,把已经攻入布拉格的法国和巴伐利亚联军打败。这一胜利再度引发奥地利同普鲁士关于西里西亚所有权的争执。弗里德里希大王再次进行袭击,不宣而战,攻入奥方防御同盟的萨克森和捷克,这就开始了第二次西里西亚战争(1744—1745)。奥地利再度失利。1744年圣诞节,普鲁士同奥地利、萨克森签订德累斯顿和约,据此普鲁士保留西里西亚,但承认玛丽泰蕾西娅的丈夫弗朗茨施特凡·洛林公爵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748年的亚琛和约结束了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玛丽泰蕾西娅维护了奥地利女君主的地位和统治。

西里西亚战争是普鲁士崛起以来对德意志帝国的皇帝和哈布斯堡强权的第一次军事挑战。弗里德里希大王在这样一次“内战”中竟敢违反帝国宪法的规定,同外国或外邦缔结一些反对皇帝和帝国的同盟,说明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分裂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普鲁士在帝国内部扩大自己的领地,或者说在帝国内部“找补”,强化自己在帝国的强权地位,终于形成了帝国内部普奥争霸的局面。如果说从16世纪以来,欧洲历史基本上是在法国同哈布斯堡王朝之间的矛盾和影响下发展着的,但到弗里德里希大王即位时,欧洲又出现了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新情况:经济最发达的英法之间争夺欧洲优势地位的斗争;沙皇俄国的崛起和向外扩张,都直接影响到德意志帝国的内部事务,影响到普奥争霸德意志兰。现在普鲁士和奥地利都成为欧洲政治多极化中的一极,成为欧洲的两大德意志强国,通过参加欧洲的争霸游戏来达到争霸德意志兰的目的,不复存在中央皇权同地方邦国关系,不复存在德意志民族统一的利益要求。德意志兰的这种“二元制”(Dualismus)局面的出现,始作俑者当是弗里德里希大王。

在西里西亚战争后期,特别在1746—1756年的“和平时期”,弗里德里希大王从事他的军事改革,以适应对外扩张的需要。他首先是不断扩军;采取一种普遍的强制义务兵役制;在军队中推行根据战绩起用官兵、论功行赏、赏罚分明的原则。他麾下著名的五大元帅,冯·齐滕(von Zieten)、詹姆士·凯特(James Keith)、冯·赛德里茨(von Seydlitz)、冯·文特费尔特(von Winterfeldt)和莱奥波德·冯·德骚,都非普鲁士人,有的出身也非贵族,他们不仅战功显赫,而且在军队改革中卓有贡献,成为普鲁士国家的“历史功臣”;对于士兵的训练,主要继续采用呆板的操练和严酷的棍棒纪律,但同时灌输“国家利益”的教育,以及推行早年德意志宗教骑士团的精神传统,规定逃兵不得忏悔,不得圣餐,不得进父母的家。“弗里茨时代”战争旷日持久,战事艰辛,却鲜有发生士兵叛变或临阵脱逃之事,“祖国”的概念也正是在这时渗入普鲁士的国民心中。弗里德里希大王在军事艺术上的最大创新是采用新的战略战术。普鲁士的军事组织是当时最好的,所有欧洲政府都热心仿效它。他惯以突然的、出敌不意的进攻开始战争。在与数个敌手作战时,力图各个击破。作战中善于合理使用兵力,大胆实施机动。他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的“斜楔阵法”战术(我们通常称之为“线式战术”),达到一种完善的高度。他还建立了那个时代无与伦比的骑兵,成为同步兵一样重要的决定战局的力量。1763年后,弗里德里希大王开始了军队“重建”工作,计划把军队建设成“像灰烬中升起的不死鸟”。1780年普军人数又扩充到24万,32个居民中就有一个士兵(奥地利为居民数的1/64,俄国为1/91,法国为1/140),普鲁士成了“和平时期的兵营”。法国政治家米拉波说了一句很贴切的话:“其他西方国家有一支军队,普鲁士军队有一个国家。”这也许是最早说普鲁士是一个“军国主义国家”的话。

弗里德里希大王争霸德意志兰的强权政治的再度表现,是参加七年战争(1756—1763)。1755年欧洲大国英国和法国为争夺北美和印度殖民地发生冲突,双方争取盟国,遂形成两个国家集团。奥地利第一次加入法国方面,想借此夺回西里西亚。弗里德里希大王愤而加入英国方面,不仅想狠狠“教训”奥地利,还想摆脱父王时代那种“边角料诸侯”的角色地位,成为欧洲大国。英国在海上同法国作战,欧洲大陆由普鲁士用兵,英国予以财政资助。因此这场进行了七年的战争在德意志兰又称为第三次西里西亚战争。1756年8月,弗里德里希大王率军9.5万突袭萨克森,拉开了战幕。起初他取得一些胜利。但在1758年后形势逆转,与法国结盟的俄国军队发起对东普鲁士的猛攻,占领了柯尼斯贝格。在普鲁士和德意志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东西两线作战的威胁。弗里德里希大王企图对俄奥军各个击破,结果招致惨败。8月12日的昆尔斯多夫战役使普军陷入绝境,国王也陷入肉体和精神危机甚至想自杀。他想以苦苦坚持的办法等待英援,而1760年英国政策的转变(不再资助普鲁士),带给普王近于绝望的打击。正当他的“伟大的坚持”即将断裂之际,“奇迹”出现了,俄国女皇叶丽莎维塔去世,亲普鲁士的、崇拜弗里德里希大王的彼得三世继位,宣布退出反普同盟,将俄军所占土地全部归还普鲁士,进而同普鲁士结盟。此举使普鲁士绝处逢生,并导致法俄奥同盟瓦解。疲惫不堪的双方决定停战议和。1763年2月普鲁士同奥地利、萨克森签订了《胡贝尔图斯堡和约》,普军撤出萨克森,奥地利放弃西里西亚,玛丽泰蕾西娅作为匈牙利和捷克女王,放弃捷克一些领地的采邑权,归于弗里德里希大王。后者还得到了埃姆登城和东弗里斯兰两块小领地,保证了普鲁士的北海通道。七年战争后普鲁士牢固地确立了自己的大国地位,德意志兰的“二元制”统治局面进一步固定。

弗里德里希大王并未从七年战争中汲取教训。他在“国家利益”的旗号下一如既往地奉行军国主义的扩张政策,只是需要考虑奥地利的敌对态度。由于法奥保持同盟关系,1764年他同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结成同盟。1772年8月,弗里德里希大王同俄国、奥地利联合起来对波兰进行第一次瓜分,所有在中世纪时属于德意志宗教骑士团国家的领地现在都属于普鲁士。波美拉尼亚和东普鲁士的领土也因而连成一片。南部与普鲁士相邻的波兰领土,也须划出波森等区给普鲁士。1773年初整个新获地区被命名为西普鲁士省,柯尼斯贝格和古姆滨嫩连同原内地合成为东普鲁士省。普鲁士王国的版图扩大到194891平方公里,人口543万。

弗里德里希大王在德意志帝国内部日益加强反对哈布斯堡家族的帝国皇帝政策。1777年,巴伐利亚选侯死后无嗣,帝国皇帝、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根据旧的继承权利,欲通过交换取得下巴伐利亚和上普法尔茨部分领土,而弗里德里希大王坚决反对奥地利力量的增强。1778年3月发生了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年迈体衰的“弗里茨老人家”曾声言不再“横刀跃马”,然而战争一开始,就骑上战马,亲自指挥同奥军作战。1779年经法国调停,双方签订帖欣和约,奥地利获多瑙河、莱茵河和萨尔察河之间的巴伐利亚领土,普鲁士获得安斯巴赫和拜罗伊特。1785年弗里德里希大王组织起一个诸侯同盟,包括萨克森、汉诺威等15个邦,与皇帝对抗。这些政策,进一步加深了德意志内部的分裂。

作者评曰:

由普鲁士专制君主发动的中央集权化,并非利用贵族同市民阶级的一定均势予以实现的,而是由王室通过一支常备军队和一个税收系统把政权集中到自己手里,这是和英、法诸国不相同之处,普鲁士国家也因此鲜明地是一个容克阶级的国家。市民资产阶级是依附于君王的羽翼下艰难地成长的。因此普鲁士君主专制虽标榜是“开明的”,但其历史进步意义仍远逊于英法诸国,而且主要局限于德意志帝国的一邦之地普鲁士。

普鲁士崛起的过程,同英法两国不同,不是作为一个民族团结的力量推进德意志国家统一任务的解决,而仅仅是加强一个霍亨索伦王室和一个容克阶级的历史过程。霍亨索伦王室和容克阶级违背了德意志民族的利益,只求扩大普鲁士邦国的利益。因此,普鲁士的任何一次扩大和壮大,都不得不对德意志民族事业起一种消极的作用。

但是为什么直到今天还有那么多的德国历史学家和德国人怀念着普鲁士特别是弗里德里希大王,且褒奖赞扬有加?我以为他们大多是站在民族主义立场上,把普鲁士和弗里德里希大王作为德意志民族国家和德意志世界强权的最早奠基者。这决非是一种历史的误解。这是一种“历史未来”的倒溯肯定,有其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弗里德里希大王不是一个家族利益者,也不是一个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他是普鲁士国家主义者,他脑中并没有“德国”利益的概念。他有五个《秘密遗嘱》,分别写于1752年,1768年,1776年,1782年和1784年,内中向继承人嘱咐的,首先是同法国结盟,反对皇帝和德意志帝国。他当然称不上是德意志民族统一事业的促进者。但是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看,弗里德里希大王为了扩大普鲁士而不断侵吞分崩离析的德意志帝国内部其他邦国的领土,客观上形成了德国统一的另一条道路的前提:由普鲁士通过武力合并其他邦。只不过这是完全屏弃了启蒙运动时期强调的加强帝国皇权促进帝国统一的那条理性道路。一个世纪后,俾斯麦就是按弗里德里希大王的路统一德国的。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杰出君主,他的功过在历史的当时,历史的后来和历史的今天,评价都会有变化,侧重点也会有变化,这是多数人会认同的,但有一个基本的不变点,这就是“历史的当时”他所起的作用!

第五章 “启蒙”时代:从文化民族主义到政治民族主义

一想到德意志人民,我常常不免黯然神伤,他们作为个人,个个可贵,作为整体,却又那么可怜。——J. W. 歌德

一、德意志的启蒙运动

蒙运动是18世纪欧洲一个普遍性的思想运动,主要任务是要启使人摆脱中世纪神学和宗教教条的羁绊,破除过去的迷信和偏见,教育人运用批判的理智,勇敢地独立思考,因而带有明显的反封建反宗教色彩。德意志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1784年对“启蒙”作了如是的解释:启蒙是使人从负有原罪的未成年中走将出来;未成年表示在无人引导下缺少决心和勇气去运用自己的理智。“鼓起你的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箴言”。这种解释的根本之点,就在于鼓起人的勇气独立运用理智,对世俗的和宗教的“客观事物”进行理性的评判。但是这种“理性”从何而来,究竟是什么东西,并未在这位哲学家的解答范围之内。

从欧洲历史的现实发展来看,启蒙思想的核心是所谓“理性主义”,它首先是由自然科学家们创立的,17世纪末以来新的自然科学的发展已同宗教思想发生势不两立的冲突,“理性”显然就是代表了科学。但是这种理性主义加上了法国百科全书派首创的批判精神和启蒙思想家维护人之尊严的思想,才具备了真实的社会意义。“理性主义”是人类进步思想(或曰“进步观念”)发展的早期阶段,它恰恰符合当时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进步要求,启蒙运动也就具有人类进步观念和资产阶级进步运动相合一的性质,也就成了欧洲资产阶级思想解放斗争的表现。17世纪的英国特别是18世纪的法国出现一些非常著名的启蒙思想家。英国的约翰·洛克曾阐述自由、平等和人所享受的权利;法国的笛卡儿从数学和自然科学中取得了理性认识,并为平等理论作出贡献;伏尔泰和百科全书派是法国启蒙思想的卓越代表,宣传理性主义、人道主义、信仰自由和人身不可侵犯;卢梭的“主权在民”思想,更是成为法国大革命的舆论准备。他们对长期处于小邦诸侯专制主义统治下的德意志思想界影响巨大。处在德意志兰鄙陋状态中的市民资产阶级渐渐觉醒过来。由于本身状态的微弱、可怜和所受影响是经英、法等国“折光”的,德意志的启蒙思想、言论、作品和态度也就显得微弱、曲折、隐晦和拖泥带水。市民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也只能通过一种曲折的思辨来表达。虽然如此,德意志启蒙的微弱火光,还是代表一种希望,一种憧憬,一种新生。

不应把德意志启蒙思想看成是英法启蒙思想的“传人”和“翻版”,德意志的启蒙运动有其独立的创造和特点。早期启蒙思想家托马西乌斯、莱布尼茨、沃尔夫和诗人戈特舍德等,虽然都对宗教迷信和专制主义从思想上予以排斥和鞭笞,期望建立一个新的“理性王国”,人在其中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但这些思想家的启蒙,更重要的是具有一种德意志的性质,也就是说以整个德意志兰为活动舞台,针对德意志的政治分裂状况和落后、鄙陋、愚昧状况寄于更多的不满和关注。在这种意义上,德意志的启蒙运动也就成为德意志民族运动的主要组成部分。

克里斯提安·托马西乌斯(Christian Thomasius,1655—1728)出生在萨克森邦的莱比锡,24岁时获法学博士学位。他的学术思想是激进的,强调“悟性”,强调用精神武器对旧事物作“强硬的论战”。1692年后他成了新成立的哈勒大学的“启动机”,形成了著名的“哈勒学派”,使哈勒成为18世纪德意志新文化思想的中心。

托马西乌斯通过讲授逻辑学和伦理法学家和哲学家克里斯提安·托学传播他的进步思想。他用他的理性批马西乌斯判,动摇了视古罗马帝国为绝对完美无缺的信念,提出他的国家理想:通过非强制的自然法,对国家构成一种习惯的、不具法律性的道德力量,通过国家的道德行为,使人的幸福和个人利益得以实现。他提倡个人信仰宽容,同时主张国家根据领土原则对教会有无条件的统治权;他提倡理性,反对偏执思维;他提倡数学和自然科学,指出这是现代科学的基础。他成了德意志“启蒙运动之父”。

托马西乌斯的进步思想和创新精神表现在多种学术领域内。在哲学领域,反对占统治地位的亚里士多德经院哲学,要求一种健康的人类理智和适应实际生活的科学概念;在法学领域,他拥护天赋人权论,否定封建特权;在国家学说方面,他反对君权神授说,指出君主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但却认为普鲁士专制主义国家的发展是符合理性原则的);他还反对迷信、刑讯和巫术。

托马西乌斯是第一个在德意志大学中用德语讲课的德意志人,主张出版德语科学杂志,显示了启蒙思想家的民族意识。后来弗里德里希大王曾作如此评论:“在所有那些使德意志兰出了名的人中,托马西乌斯和莱布尼茨给予人的精神以最大的贡献。”

哥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tz,1646—1716)是早期德意志启蒙思想家的杰出代表。这位出身于莱比锡新教法学家家庭的全能天才学者,21岁取得博士学位后,开始大规模的学术创造和科学活动。他先受聘于汉诺威宫廷当图书管理员和顾问,17世纪末受普鲁士选侯妃、稍后的普鲁士王后索菲娅·夏洛苔的延聘,在柏林从事启蒙文化和科学活动,成为普鲁士“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莱布尼茨和英国的洛克、牛顿,荷兰的斯宾诺莎,意大利的维柯是同时代的著名哲学家和科学家,被认为是那个时代德意志兰最有学问的人。他不仅对古代哲学和中世纪神学有深刻的了解,而且在逻辑学、数学、力学、地质学、法学、历史学、诗学、语言学以至政治学等领域,都有独到的建树。他虽以创立微积分(与牛顿同时)和创办柏林科学研究院而闻名于世,但他的活动主要是以整个德意志兰为舞台的。他决非是诸侯小朝廷利益的辩护者,相反他主张实现帝国的统一。他的影响是全德性的。当他七十高龄卒于汉诺威时,全德各界均为之悲悼。莱布尼茨首先是一位科学家。他的哲学思想更多奠基在他的数学研究基础之上。在他创立微分学和积分学理论后的十年,即1685年确立了他的单子论哲学,成为他的理性主义形而上学体系的基本要素。单子论使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同物质运动的辩证推测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种相信进步和乐观的启蒙哲学之基础。莱布尼茨通过神学而接近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原则,使自然科学不仅全能天才哥特弗里德威廉·莱布阐明状态,而且能阐明过程——运动。尼茨1687年他开始同法国启蒙哲学家、百科全书派的皮埃尔·培尔(Pierre Bayle)通信,谈及他同笛卡儿主义者的差异:后者主张机械论,将物质和运动分割开来。这些信收在他生前出版的唯一一部哲学巨著《神正论》(Theodicée,1710)中。1714年他写作《单子论》(Monadologia)一书,综述了他在《神正论》中的哲学观点。《单子论》的优点是为未来哲学上解释自然现象规律开辟了道路,但却不能把自然界的各种各样的现象综合统一考察,而是孤立地对单个事物加以认识。由于在莱布尼茨那里不存在精神与物质的二元性,所有这些单一事物虽然都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却和谐一致、协调一致地存在。因此他的哲学被称为神预先确定的灵肉一致的和谐哲学,内中包含着对立统一的辩证精神。

单子论包含的物质与精神、物质与运动的一致性,遭到笃信宗教者的反对。甚至连英国的大科学家克拉克和牛顿,都把莱布尼茨斥为“无神论者”。其实莱布尼茨是承认有一个创造世界的上帝的。他仅仅认为,神所创造的世界应与世俗界的事物相融合,即精神与物质的融合,两者和谐相存。因此他主张旧教与新教联合,合二而一,这在当时实际上是破坏了对神的绝对信念。

克里斯提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生于布勒斯劳的新教制革工家庭,既是哲学家,也是数学家和科学家,他以提倡理性主义(唯理论)的哲学运动而闻名全德。

沃尔夫是莱布尼茨的学生,在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就深受莱布尼茨影响。由于他在学术上提倡进步思想——理性,1706年被逐出萨克森,翌年受聘于哈勒大学为教授。他也突破了用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克里斯提安拉丁语授课的旧传统,而用德语讲授哲·沃尔夫学和自然科学,显示他的民族意识。他扩展了莱布尼茨的哲学体系,形成一种与神学教义保持距离、使用严格的数学方法、含有强烈的理性主义、并且通俗化了的形而上学哲学。他超越了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把它发展为一种逻辑学、形而上学、社会学和国家学说,将其划分成非神学的本体论,宇宙起源学说,理性生理学和自然神学,成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先导。在1712—1725年十三年间,他连续就逻辑学、数学、伦理学、政治学、物理学、生物学和神学等写了七部论著,每部论著都以“理性的思想”作开端,显示他是市民资产阶级思想解放的学术代表。他的著作清新理性,加上德语概念语言的清晰性,使他赢得大批读者和支持者,为他带来很高的声望和科学荣誉。他是普鲁士科学研究院院士,巴黎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协会会员,俄国彼得大帝的科学顾问。

沃尔夫继承了莱布尼茨的精神与物质并行不悖的观点,形成一种“莱布尼茨沃尔夫哲学”。在大学讲课时,他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本体论、宇宙论和自然神论)和实践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和政治学),实践哲学部分则较莱布尼茨远为激进。他认为,伦理哲学应依据道德概念独立于宗教信仰,只要人畏惧伦理道德,伦理学便无需依赖上帝。他跟他的老师莱布尼茨一样非常推崇中国儒家的伦理学,认为孔子的伦理学并非建立在超自然的启示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的理性基础上。1722年他发表题为《论中国的实际哲学》的演说,把孔子的伦理学和基督教的伦理学相提并论。这种推崇理性和非神学的哲学观,遭到新教神学家们的反对。“士兵王”勒令沃尔夫48小时内离开普鲁士,否则处以绞刑。但是马尔堡大学立即接受沃尔夫并恭请前往讲学,马尔堡大学师生把他视为理性的使徒和理性的殉道者,马尔堡大学也因此门庭若市,成为进步学派的据点。弗里德里希大王即位后,才下诏请沃尔夫回普鲁士并尊为上宾。1745年沃尔夫被德意志帝国皇帝封为男爵,承认他为德意志帝国的著名学者。

作为启蒙哲学家,沃尔夫对他的时代有着巨大的影响。他所主张的国家图象深深地影响19世纪的欧洲。在他的世界图象中,理性是人的唯一尺度。在他看来,按理性的自然观和幸福观建立起来的人类生活,和从社会契约中发展起来、统治者按理性原则统治的开明专制国家本身,这就是“神的意志”。沃尔夫和他的67大卷著作本身标志着理性的胜利。

约翰克里斯托夫·戈特舍德(Johann Christoph Gottsched,1700—1766)是早期文学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这位18世纪前半期的文学界权威出生于东普鲁士的柯尼斯贝格,在当地大学攻读神学、哲学和文学。1724年因逃避兵役来到莱比锡,开始在莱比锡大学讲授文学、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当时德意志兰受英国影响,到处出版《道德周刊》一类刊物,传播启蒙精神。戈特舍德也是从创办这类刊物开始他的文学活动的。他和周围的一批文学家,要求诗歌应抒发感情,具有突出理性的热情。1730年戈特舍德发表名著《献给德意志人的批判诗艺试论》,建立了他的文艺理论,开始他的文学和戏剧改革活动。戈特舍德也因此名声大噪。《批判诗艺试论》第一部分论诗的一般原理中提出文学的两大原则:模仿和教育,认为一切都要符合理性,因而对寓言特别推崇。第二部分论文学的种类,主要谈史诗和戏剧,系一种“文学入门”,戈特舍德为此订出许多规则。他推崇法国的高乃依和拉辛的戏剧,把法国古典主义文学当成是德意志文学的典范和努力方向。

戈特舍德是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理论家布瓦洛(Nicolas Boileau,1636—1711)在德意志兰的代言人。布瓦洛理论的哲学基础是理性主义,要求诗的创作服从抽象的“理性规则”,主张文学形式、体裁、语言等的严格规范化。戈特舍德则更强调理性,他草拟的《诗的规则大系》就是奠定在沃尔夫的哲学基础之上的。这样一来他就忽视了诗人的创造性,给文学加上呆板条规,限制了创文学家约翰克利斯托夫·戈特舍作的自由,文学中应有的丰富想象和形德象化的美也遭到排斥。他的舞台剧《濒死的卡托》是按其规则创作的德意志第一部样板悲剧,其中反抗暴力受到赞美,热爱自由受到歌颂,从选材和思想内容方面在当时都有意义,但在剧情和表现手法方面显得相当枯燥呆板,没有任何“奇妙想象”。戈特舍德忽视德意志文学的民族传统和排斥“奇妙想象”的创作教条,受到新起的文学家如莱辛等的尖锐批判,因为事实上戈特舍德的干枯理性的创作教条,在40年代以后就越来越成为德意志文学发展的障碍。他本人的声誉急速低落,甚至被人嘲笑。

但是戈特舍德所发动的文学启蒙运动,在40年代前还是起了进步作用的。首先他是为创造一个全德意志文学而努力的。他力图克服诸侯割据时代德意志文学和戏剧的极度混乱状态,他以推崇理性、发扬启蒙精神来克服当时德意志文坛和普遍思想中掺杂着的众多迷信和神秘。他主张戏剧应该坚持“三一律”,影响颇大。他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对德意志戏剧的改革和戏剧理论的建设。可惜这位学者和教师,没有认识到社会条件改变了,文学也需要新的东西。他越来越顽固地反对文学创作中的新理论,他拒绝英国著名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的作品,甚至拒绝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戏剧。他对文学中的“奇妙想象”的看法越来越狭隘。德意志青年诗人克洛卜斯托克在弥尔顿的影响下,于1748年写出了著名史诗《救世主》,用他的创作实践战胜了戈特舍德。

弗里德里希哥特里布·克洛卜斯托克(Friedrich Gottlieb Klopstock,1724—1803)和哥特荷德埃夫赖姆·莱辛(Gotthold Ephraim Lessing,1729—1781)是德意志盛期启蒙文化的杰出代表。所谓盛期,通常系指18世纪60—70年代,是时德意志的市民资产阶级开始从三十年战争创伤中渐渐恢复过来,形成一种新的精神生活,一种新的自由的民族感情,反对诸侯的背弃祖国和鄙陋的分裂状态。启蒙运动已脱离了戈特舍德那种只是崇尚干枯的理智、脱离实际生活、不接触政治现实的状况,有了较多的社会反抗精神。克洛卜斯托克和莱辛因此就成为德意志民族文学的奠基者。

克洛卜斯托克生于普鲁士魁德林堡一个富裕的市民家庭,1745年后到莱比锡大学学习神学,后来成为著名的抒情诗人。他创作的目的是为了创立民族史诗。他几乎以毕生精力写就的自由诗《救世主》,以热烈虔诚的气氛和美妙动人的节奏,赞颂造物主把全人类从罪恶的暴政和魔鬼的奴役下拯救出来的伟大功绩。他对自由的热烈追求使他成为讴歌自由的伟大歌手。起始时他大半从德意志宗教、神话和古代历史中寻找歌颂的对象,如以古代日耳曼人英雄赫尔曼为自由而斗争的故事为题材,在德意志兰掀起崇拜自由英雄的高潮。这些具有充沛感情、打破干枯理智的诗歌的共同特点,是囿于宗教感情和无明确的社会抗议。两个世纪来宗教在德意志兰只是诸侯斗争的工具,不可能是市民资产阶级胜利的晨歌。70年代中叶起克洛卜斯托克受美国《独立宣言》的影响,他的自由颂歌完全抛弃了宗教及神话外衣,几乎全是政治性的。这些政治诗谴责诸侯的擅权和帮闲文人的奴颜婢膝,进而抨击普鲁士王家的专制统治。他在《厄运》诗里,指责国王的愚蠢残暴,哲学家的不切合实际,牧师的不道德。他特别指出,德意志人的沉默,不应该是痛苦的忍耐,而应是暴风雨前的郁闷,暴风雨过后,就会出现一个和平美满的世界。他明确地对法国大革命和共和思想表示热烈的拥护。1792年,克洛卜斯托克和华盛顿、席勒、佩斯特洛齐等人一起荣获法兰西共和国荣誉公民称号。

除了政治诗,克洛卜斯托克的诗歌主题是赞美和歌颂大自然,这众多的颂歌也许具有更积极的意义:他歌颂人文主义的主题,歌颂友谊和爱情的永恒,歌颂自由、祖国、自然的伟大和美妙。他的《春祭颂歌》就是代表作之一。克洛卜斯托克不仅突破了以往沿用古罗马的呆板诗式,转换成为自由韵律,而且使德语的生命力在这些诗中得到高度的发展。

莱辛则比克洛卜斯托克远为重要。他不仅是德意志民族文学的奠基者,而且是18世纪德意志古典主义文学的创始人之一,一位民主文学的坚定战士。他在文学、美学、戏剧理论及文艺批评等方面都作出重大贡献。

莱辛出身于萨克森小城卡曼茨的一个牧师家庭,一生处于经济贫困中。17岁入莱比锡大学学习神学和医学,在那里受到戈特舍德领导的戏剧改革运动的影响,迷上了戏剧创作。1748年莱辛来到柏林,开始发表评论和文学作品,表达出莱辛渴望自由和真实生活,揭露普鲁士专制主义的专横统治。1760年起莱辛在布勒斯劳任某将军的秘书,开始研究美学与哲学,发表系列评论美学和文艺的文章。1767年莱辛去汉堡担任民族剧院的戏剧评论人,两年后发表著名的《汉堡剧评》。在生命的最后十年里,莱辛不得不为不伦瑞克公爵效劳,当一名宫廷图书管理员,饱尝寄人篱下之辛酸,郁郁不欢而死,终年52岁。

莱辛在德意志文学史上堪称多面手。他长于美学论著、戏剧评论和文艺批评,具有文学创作的天赋,在神学和哲学方面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的创作多因文艺斗争的需要而作,因此作品的目的性十分明确。莱辛认为要实现民族的统一,首要的是实现民族意识的统一,为此必须建立统一的民族文学。作为文学家,他的创作主要表现在寓言和戏剧两个方面。1759年发表的三卷本寓言集,成为反对当时社会、政治及文学文学家和剧作家哥特荷德埃夫赖生活中各种弊端的有力武器。1755年莱姆·莱辛辛发表他第一部重要的戏剧作品《萨拉·萨姆森小姐》,第一次把普通市民作为悲剧的主人公搬上舞台,大胆反映市民阶级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软弱性和道德的脆弱性,首创了德意志市民悲剧。另一部市民悲剧是1771年完成的《爱米丽娅·迦洛蒂》,是莱辛最出色的反小邦封建专制主义的剧作,故事发生地借用“中世纪意大利”的一个封建公国,公国的亲王施用诡计,抢得市民之女爱米丽娅,并杀死其未婚夫。当爱米丽娅知道自己将被亲王强占时,请求赶来的父亲杀死自己。父亲为使女儿免遭亲王的强暴,毅然答应这一请求,“在暴风雨摧残之前,一朵玫瑰折下来了”。莱辛此剧明显影射德意志兰的分裂和小邦的专制统治,揭露封建君主的丑恶嘴脸,反映市民阶级反抗道德的软弱性。可以说这是德意志史上第一部具有强烈反封建色彩的剧本,影响了包括赫尔德尔、歌德和席勒在内的广大德意志作家。1779年莱辛完成的最后剧本是诗体剧《智者纳旦》,内中宣扬一种人性的、宗教宽容和平等的精神。全剧告终时,代表不同宗教、教派的亲骨肉得以团圆。莱辛作为热诚的自然神论者,继承并超越了路德和莱布尼茨。他否定了天主教的正统地位,提倡一种博爱和人道思想。

莱辛最先从理论上提出建立市民文学和民族文学的主张。《汉堡剧评》是他对汉堡民族剧院的实践进行评论和理论探讨的成果,内中提出民族戏剧发展的科学原则和革新方向,首创了现实主义的文艺理论。莱辛认为,法国古典主义蔑视市民阶级,具有较强的贵族性;在语言及表演风格上,显得矫揉造作,雍容空洞,违反自然;“三一律”束缚了戏剧创作,必须废除。莱辛要求运用自然朴素的日常用语,建立德意志市民戏剧和民族戏剧。这无疑为启蒙运动所要求的民族统一提出了必要的前提。莱辛还提出应以莎士比亚的戏剧为榜样,通过戏剧行动的强度和语言的力量,以实际形象达到感情的净化,从而达到教育观众的目的。《汉堡剧评》对德意志文学界产生空前深刻的影响。

康德则是德意志盛期启蒙哲学的杰出代表,他还是德意志古典哲学的奠基者,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哲学家。他在哲学、自然科学及美学等学科中均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康德生于东普鲁士首府柯尼斯贝格,父亲是位马鞍匠,全家都是保守的虔敬派信徒。康德在家乡的神学院里度过他的少年时代,16岁入柯尼斯贝格大学哲学系学习,毕业后担任过家庭教师、哲学院院长、柯尼斯贝格大学教授、校长,并荣膺柏林科学研究院、彼得堡科学院及意大利托斯坎纳科学院院士等职。康德一生深居简出,终身未娶,过着单调刻板的学者生活。他除了在东普鲁士庄园里当过几年家庭教师外,终生沉浸于哲学的思考中而从未走出柯尼斯贝格这个城市。

以康德1770年提出的《论感觉界和理智界的形成和原则》这一教授就职论文为界,他的思想发展和学术成果可分为“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两个阶段。“前批判时期”的学术成果主要体现在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上。康德用物质自身的运动和发展来解释自然现象,提出了“关于天体起源的星云假设”及“关于潮汐延缓地球自转的假设”,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第一个伊曼努埃尔·康德出口,从而使其自然科学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和辩证因素。康德主要是在“批判时期”提出了人类智慧之光的批判哲学。所谓批判哲学,是指对人类理性能力进行自由、客观和冷静的剖析、探究的哲学,康德在他的三大力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实践理性批判》(1788)和《判断力批判》(1790)中,对人类的认识能力都采取这样一种“批判的研究”,认为在人类意志服从自然规律的自然王国和人类自由意志居主导地位的自由王国之间,有一个中间环节,即艺术王国。这样,康德的批判哲学把人作为研究的主题、主体及目的,着重解决了存在于真、善、美三大领域中的基本哲学问题。

康德的自然哲学特别是批判哲学,首先推翻了18世纪在欧洲流行的上帝存在、意志自由及灵魂不灭的旧形而上学体系,明确指出“上帝的存在”只是一个“假设”,需要建立辩证逻辑学说,“要给自然立法”。康德所持的关于哲学的对象、性质、方法及功能的新观点,在哲学界掀起一场深刻的启蒙运动,极大地影响了西方哲学的发展。后来海涅曾评说:“如同在法国推翻旧社会制度基础的王权一样,康德哲学在德意志兰推翻了精神统治基础的自然神论。”其次,康德哲学宣告了人的哲学的真正诞生。它讨论了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以及思维对客观的作用问题,系统地提出了主体的能动性,从而开拓了从主客体关系去讨论哲学根本问题的新方向。这使近代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变,使之成为研究人的主体功能、价值及人类文化的哲学。第三,康德的批判哲学提出了以“二律背反”为核心的理性辩证思想,探讨了无限与有限、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物自身与现象等对立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了人在认识过程中是有能动作用的。批判哲学冲破了形式逻辑的局限,创立了辩证逻辑学说,提出了以“综合统一”为根据的三分法思想,并批判了数学方法在哲学中的运用,成为德意志古典哲学辩证法产生和发展之基础。

显然,18世纪以来西方的自然科学冲破了宗教神学的束缚,突飞猛进,取得了巨大成就。自然科学的这种发展要求哲学重新考察科学、道德、宗教、知识等一系列问题,以及提供正确的方法论。然而当时的西方哲学由于受沃尔夫为代表的形而上学以及休谟为代表的怀疑主义的影响,被引进了死胡同,康德哲学的创立使西方哲学摆脱危机,走上了科学的坦途。与此同时,批判哲学本身所具有的调和性,在诸如先验性、批判性、理想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本主义等特征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康德哲学的主要特征就是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使各种互相对立的哲学派别结合在一个体系之中。例如康德既在理论上坚持决定论,否定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朽,又在实践中坚持自由论,认为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是道德的必然要求;既承认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又反对所有知识都以经验为唯一源泉;既承认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着客观世界,亦即所谓“物自体”世界,但又认为“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是人的能力所不可能达到的“彼岸世界”。总之康德的哲学既坚持科学,又维护自由,还为宗教留下一席之地,陷入一种充满矛盾而又相互妥协的境地。

康德的这种哲学观点也决定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一方面他反对贵族专制,主张法治和共和,另一方面又认为贵族等级还可以存在,法治和共和只是一种人们永远企盼但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康德赞成在现存政权领导下自上而下的改革。今天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康德哲学和康德社会政治观的这种调和性和妥协性,是反映当时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的调和性和妥协性;康德哲学中表现出来的追求思想、艺术、宗教乃至政治的自由,正是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要求自由向往改革的意识增强的反映。这种讲法似是而非,有些本末倒置。康德哲学是当时人类思维所能达到的进步产物,是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当代最高总结,因此它总会具有时代的特征和时代的局限。但正是它对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的世界观产生深刻的启蒙影响,而且为德意志民族的统一愿望作了深远的启蒙准备。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发展的不成熟和软弱,是德意志兰当时经济落后的反映。

德意志的启蒙运动,可视为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形成的准备阶段。

二、“狂飙突进”运动

发生在1770—1785年间的“狂飙突进”运动,是启蒙运动的继续,但比启蒙运动要激进。它认为启蒙运动虽然取得某些成就,却未能把反对德意志小邦封建专制主义任务贯彻到底;启蒙运动的政治理想所服膺的“开明君主专制”也满足不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启蒙学者的有节制的理性所不能实现的事情,现在应由“狂飙突进时代”的“无限制的热情”帮助实现。“狂飙突进”运动其实只是一场文学运动,是由新一代进步的热血青年所发动和担纲的。它从那种冷静的对于自然的观察发展到与自然的密切结合,从一般的理论宣传发展到与人民接近和使用人民语言,从温和的社会改革要求发展到公开的反抗。但它只是在文学范围内,不是一场政治革命,同样不能改变社会现状。它的真正意义在于,它是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内部第一次带有全文学家约翰·哥特弗里德·赫尔德德性质的民族文学运动。尔

运动之所以有如此铿锵有力、不同凡响的名字,乃是运动的精神之父赫尔德尔(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取自年轻作家克林格尔(Friedrich Maximilian Klinger,1752—1831)的新民族文学剧作Sturmund Drang一书的书名。该剧突出表现争取自由、反对封建压迫的思想感情,呵责德意志人失却民族性的反抗精神。在“狂飙突进”的旗帜下,汇聚了一大批德意志进步青年文学家和诗人,比较著名的有格尔斯滕贝格(Heinrich von Gerstenberg),亨利希·瓦格纳尔(Heinrich Leopold Wagner),棱茨(Jakob Michael Reinhold Lenz),穆勒(Friedrich Müller)和上面提及的克林格尔。有一段时期格廷根的林苑派诗人也积极加盟,代表人物是约翰亨利希·弗斯(Johann Heinrich Voβ,1751—1826)。个别浪漫派作家如威采尔(Johann Karl Wezel)的文学作品也具有狂飙突进风格。这些人物不属于统一的集团,其中有出身贵族的斯托尔贝格兄弟(林苑派诗人同盟),也有是农奴的后代如弗斯,但基本上具有共同的观点。“狂飙突进”的诗人热情主张德意志民族国家的统一和消除割据的邦国。1783年《柏林月刊》公开发表文章要求实行共和制和驱逐诸侯;也有斥责“开明君主专制”拥护者的观点,强调以激进平民派精神进一步发展启蒙思想。弗斯和棱茨的诗歌,更多关心的是平民和贫民的痛苦,而不是市民的忧虑。不少林苑派诗人则主张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控诉暴君的恶行。“狂飙突进”运动的真正代表人物,是青年歌德和青年席勒,这两位德意志最伟大的诗人和剧作家的青年时期,给“狂飙突进”运动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虽然他们后来都把“狂飙突进”运动视作他们发展过程中已被克服的阶段,实际上却是他们从青年时期走向古典文学这一成熟时期的过渡阶段。约翰·沃尔夫冈·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1749—1832)出身于美茵河畔法兰克福一个显贵望族家庭,自小生活富裕,受过良好教育,喜爱文学。1756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1770—1771年前往斯特拉斯堡大学继续深造,获博士学位。在这里他结识了赫尔德尔,赫尔德尔对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学的见解,使歌德大开眼界,步入文学领域的新天地,而赫尔德尔激进的自由民主青年歌德精神和强烈的反封建专制意识,把歌德从一度陷入的神秘主义、悲观主义的境地中解脱出来,卷入“狂飙突进”运动。歌德具有许多天才源泉:充盈的活力,多才多艺和易变的性情,他已经强烈感受到德意志兰存在的分裂混乱状况和对自由感情的压抑窒息,因此心中充满着“情感奔放的骚动”。歌德认为他的内心世界是与外部世界融为一体的。在他一生的这个阶段,他把诗当作一种自然力和高尚的生存方式悉心加以体验。但是与自然与世界融为一体的渴望却屡屡遭受阻遏,歌德因此内心痛苦达到顶点,甚至发展到自杀的冲动。但他最终把这种痛苦和苦恼通过他的诗和剧作迸发出来。“我的心灵将会找到通向欢乐和苦难的真正道路,找到那被授予人类最基本的福佑。”

1770—1775年歌德发表了一些优美抒情而又富有反抗性的诗歌,如《普罗米修斯》,否定神的存在和权威,呼喊着自由和解放。他还连续发表了著名剧作《铁手骑士哥茨·冯·贝利欣根》(1773)和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这就使青年歌德名震文坛,成为“狂飙突进”运动的旗手。歌德把16世纪参加农民战争后又背弃农民战争的骑士贵族贝利欣根理想化,把他写成一位正直、热爱自由、奋力与诸侯抗争、反抗封建专制制度、为一个民族国家的理想而献身的悲剧英雄。《少年维特之烦恼》则让歌德大名传播全德和欧洲。作品既反映了小邦专制制度下青年人的忧愁和苦闷,通过刻画青年人的恋爱悲剧,也反映了青年人的愤怒与憎恨,这种苦恼与愤怒化成主人公维特以自杀相抗的叛逆精神。因此,“维特式的反抗”竟然打动和震撼了一代德意志青年和欧洲青年。

歌德本人在1775年前后仍陷入深深的精神苦闷,充沛的天才活力找不到解脱的出路。他应魏玛大公卡尔·奥古斯特之邀,任魏玛宫廷枢密顾问,他想在这个著名的“开明之邦”通过具体政务和科学研究寻求出路。如此一呆十年。这时期他创作的《伊菲基尼亚》是人道主义的赞歌。他性格中的双重倾向:同现实小朝廷相妥协和要求自由解放的进步意图,开始形成并激烈冲突。1786年他不辞而别,偷偷跑到意大利,过隐姓埋名的“自然生活”。1788年回来后完成了颂扬民族独立和自由的戏剧《哀格蒙特》,这可看成是他“狂飙突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

与歌德齐名并与歌德交谊甚笃的席勒(Friedrich Schiller,1759—1805),性情与经历同歌德迥然不同。席勒生于符腾姆贝格邦马尔巴赫的一个贫寒家庭,13岁时被迫进入卡尔军官学校学习法学和医学。这所由公爵直接治下的军官学校有着“奴隶制造场”的美喻,对学员的专横统治和精神折磨到何种程度也就可见一斑。爱好文学的席勒在这一等级森严的学校中受了八年的折磨,1780年通过医学考试,成为一名下级军医。青年时期的不幸,激发了这位体弱多病的下级军医对现实不满与反抗之本性。他渴望一种自由的、平等的、博爱的理想社会制度,正像他的诗《欢乐颂》中所表达的那样。青年席勒是一位诗人,同样也是哲学家,在他的诗歌中,更多显示他的哲理学的天赋。他受康德主张的理性主义和方法的强烈影响,在自然和理智之间寻找一种和谐与均衡。青年席勒属于哲理学家型,有一种自觉确定的魏玛德意志国家剧院前的歌德和席勒塑像目标和理想,而青年歌德则首先是一位感情丰富、富于激情的文学家和艺术家,他能把感觉的材料作精美绝伦之升华。席勒的激进意识促使他在军校学生时期就开始创作剧本《强盗》,该剧描绘青年侠士卡尔报复封建专制社会以及报复贵族家庭对他的猜忌、侮辱和迫害,要求用共和主义的爱国主义代替封建专制主义。1782年《强盗》在普法尔茨选侯领的曼海姆民族剧院上演时,取得了空前的效果,把“狂飙突进”运动的戏剧推到顶点。据一位目击者所记,“剧院几乎成了疯人院。他们圆睁双眼,攥紧拳头,双脚把地板跺得震天响,喉咙都吼哑了!互不相识的人相互拥抱,泣不成声。妇女们踉跄地走向出口处,几乎近于昏厥。那气氛犹如驱散了笼罩在混乱之上的阴霾,露出了一线崭新天地的曙光。”当席勒同曼海姆民族剧院商谈上演他的第二部剧本《菲埃斯科》时,却被符腾姆贝格公爵禁闭起来,写作也被禁止。席勒在禁闭期间构思另一著名悲剧《阴谋与爱情》,两年后上演时取得更大成功。该剧通过宰相之子与平民之女的忠贞爱情未能结合,最终双双死于宰相(青年之父)的强权压力和阴谋陷害,动人心弦地描述了市民资产者同贵族之间的冲突,深刻揭露了小邦专制主义统治的腐朽与黑暗,体现了市民资产者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社会改革的向往。可以说席勒这部充满反抗小邦专制主义统治叛逆精神的作品,堪称德意志兰第一部有政治倾向的戏剧。这种倾向在他1787年创作的诗剧《唐·卡洛斯》中再度表现出来:反对封建小邦专制制度,要求一个自由、平等、个性解放的资产阶级理想共和国!“狂飙突进”运动的光辉,到80年代中期开始消退。深刻的原因恐怕要到德意志兰经济的复苏和许多邦国出现开明专制改革中去找。除弗斯、毕格尔等少数人还坚持其激进文学立场而外,大部分人都开始转向“温和”或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青年歌德和青年席勒都渐渐与现实妥协。席勒转向历史研究,而歌德则走上创立符合德意志民族精神的文学古典主义之路。歌德的时代是文学天才人物辈出的时代,但只有歌德才使世界主义的进步理念,同德意志民族的民族性和谐地结合起来,使德意志古典主义臻于完美。

三、法国大革命与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

启蒙运动和狂飙突进运动,还纯粹属于文化领域,尚未转入民族主义的范围。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震动,才加速这种趋势的发展。首先是德意志的民族精英——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关心政治,有了政治觉悟,在政治上积极起来。如果说启蒙运动使他们摆脱了传统宗教的束缚,如今便把民族和国家作为自己精神追求的世俗对象,而法国革命引起的战争恰恰造成了这种精神追求的“物质”基础。法国革命给德意志兰以政治“启蒙”,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和政治民族主义,正是诞生于欢呼法国革命和反对革命法国的斗争。反对法国的斗争最先使德意志知识分子和开明政治领袖痛感到必须有某种统一。

德意志的知识分子开始时几乎一致欢呼法国大革命。所有德意志诗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歌颂光荣的法国人民。歌德,赫尔德尔,贺尔德林(Friedrich Hölderlin,1770—1843)还有其他许多人都在自己的作品中欢呼封建专制大厦的垮台。歌德在其诗作《赫尔曼与窦绿苔》中回忆当时的欢庆情景:“谁能否认,当朝阳放射出第一道光芒时,当人们听到人人权利平等、鼓舞人心的自由和令人赞美的平等时,他们是如此的情绪高涨、心花怒放和精神振奋。”年迈的克洛卜斯托克赞美说:“我要用一百个声音来欢呼高卢的自由。”年轻的哲学家、当时还在杜宾根神学寄宿学校当学生的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和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 Schelling,1775—1854)以及耶拿大学神学院的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特别热情地祝贺法国大革命。黑格尔在十年后还把法国革命比作“旭日东升”。法国革命的理想也反映在天才音乐家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的作品中。贝多芬的伟大音乐创作渗透着法国革命的精神。

这些文化民族主义的精英人物,无疑是当时德意志新兴的市民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们激动地为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欢呼,他们用语言和作品从根本上促使分裂的德意志各族人民互相联系起来。但是他们的革命热情还只限于理论和精神范畴,他们在提出革命理论之后并未继之以革命行动。他们中的多数人很快就对法国的雅各宾专政和法国人的暴力行动取敌视态度。对应法国大革命而出现的德意志古典主义,正是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到德意志政治民族主义的理性过渡。德意志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文学方面是歌德,哲学方面是黑格尔,音乐方面是贝多芬,他们追求的是一种德意志式的自由、平等和“和谐”的社会。

歌德是难以接受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方法的。他所期望的人类未来是顺序渐进式的变化,一切似应顺乎自然。他既不赞同专制主义统治,也不赞同法国的暴力专政。这种“骑墙”立场反映出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同贵族社会存在某种“亲缘关系”。歌德虽然坚持文学的“世界主义”和“自然主义”,但却完全是“德意志式”的。德意志古典文学实际上力求在德意志民族的精神生活中创造一种保有贵族痕迹的市民资产阶级和谐的生活理想。这也正是歌德的伟大创造和伟大功绩。这个时期他的一些主要作品如《塔索》(1790)、《列那狐》(1794)、《赫尔曼与窦绿苔》(1797)、《亲和力》(1809)和《威廉·迈斯特》(1794—1796,1821—1829)等,都热情地表达了这样一种情怀。而歌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浮士德》(1806—1831),从构思到最终完成几乎经历了半个世纪,涉及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但我以为他主要表现的还是古典主义的精神主张。《浮士德》这部伟大作品,交错着现实与虚无,前进与倒退,勇于创造与阻碍创造,追求真理者与谬理者魔鬼相争相合的矛盾,突显浮士德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进步精神,反映德意志民族的追求和非暴力的道路。

歌德是德意志民族文化的主要奠基人,正是由于他,德意志民族才得以享有世界近代文明民族的荣誉。歌德逝世半个多世纪后德国哲学家尼采还这样说:“歌德,不仅是一个善良和伟大的人,而且也是一种文化——歌德是德意志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幕。”

古典主义的另一位伟大人物是黑格尔。他把由康德开创的德意志古典哲学发展到了顶峰。他的最大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思维的形式。黑格尔生于符腾姆贝格邦斯图加特城的一个绅士家庭,1788年入杜宾根神学院学习,毕业后当过家庭教师、耶拿大学的讲师及教授,纽伦堡中学的哲学教师和校长,以及海得贝格大学教授。直到1818年受普鲁士政府重金聘为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后任校长)止,他的青壮年时代都处在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的直接影响之下,政治上分裂的德意志兰和德意志各族人民应当走向何方,就成为黑格尔哲学创造中的主要课题,而且是放在“世界图象”中予以考察。黑格尔的哲学政治观经历过不同的发展阶段。青年时期向往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博爱,反对封建的专制制度,欢呼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同歌德一样,他对法国雅各宾派所采取的革命恐怖行动持批判态度。拿破仑战争时期,黑格尔明显地从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转变,提出“国家至上”,“人民与贵族阶级相联合”的口号,认为君主立宪制是现代国家的典范。这些观点和主张在1815年欧洲封建复辟时代就演变成保守的普鲁士国家官方哲学。黑格尔的重要著作如《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都曲折地表达或反映他的这种主张的变化。

黑格尔哲学总体可分三大部分,即“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与其哲学的核心——“绝对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相适应。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的发展在逻辑阶段表现为“纯粹的观念或范畴的发展”,研究的对象便是纯粹观念的运动,观念是一切事物的本质;而自然哲学是研究自然界中诸观念的科学。按照自然内在本质的发展过程,黑格尔把自然科学分为力学、物理学及有机学三大块,提出了:物质与运动、时空与物质运动不可分割,光是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电和磁可以互相转化,生命是辩证法在自然界的充分体现,生命的活动在于加速自己的死亡等一系列合理思想;作为绝对精神发展最后阶段的精神哲学,则是研究人类社会的观念的科学。黑格尔按“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部分展开阐述。“主观精神”是指尚体现于道德风俗和社会制度中的精神,而“客观精神”则是指主观精神的外部发现,是黑格尔整个精神哲学的中心环节。这种客观精神表现在人类历史中就是世界精神,表现在民族问题上就是民族精神。世界精神的文明发展到普鲁士国家就达到了高峰。黑格尔声称,普鲁士君主专制国家是绝对精神的最好体现。这里所谓的绝对精神乃是指主客观精神的统一,被黑格尔看成是世界的本质,并被认为存在于自然界与人类出现之前,具有无限的创造力和处于辩证发展的过程中。

黑格尔站在客观唯心主义一元论的立场上对主观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二元论,站在辩证法的立场上对形而上学,站在可知论的立场上对不可知论,进行深入的批判。黑格尔汲取了德意志古典哲学先辈们(康德、谢林、费希特等)哲学中所包含的辩证法因素,构成了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第一个系统地阐发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哲学体系。可以说,黑格尔的整个思辨哲学就是展示辩证法的哲学。

但是黑格尔辩证法这个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却“是倒立着的”(马克思语)。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绝对精神”的矛盾进展及其规律性的展现,辩证运动的历程正是“绝对精神”的自身设定、分裂而又自身复归的历程。它颠倒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并欲调和世上的各种矛盾。黑格尔哲学之所以陷入本末倒置、矛盾妥协的境地,多半是反映德意志市民资产阶级思想上向往革命而行动上安于现状的特性,以及反映德意志民族文化主义的特性。黑格尔哲学虽然提倡和颂扬世界主义,发展为当代世界的最高水平,但却完全是德意志的,是以德意志兰为舞台的文化民族主义。贝多芬则把德意志古典音乐推向世界的顶峰。贝多芬生于莱茵河畔波恩的一个清贫的音乐之家,童年几乎没有受过系统正规教育,11岁就开始在剧院乐队演奏,13岁已成为风琴师并发表了三首奏鸣曲。17岁时被送到维也纳学习,见到了音乐大师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莫扎特惊异于他的钢琴演奏,准备给予更多的指导,但恰逢贝多芬母亲去世,便终贝多芬止学习返乡。法国大革命前夕,贝多芬入波恩大学旁听文学课,受激进的“启蒙文学”的影响甚深,而法国大革命的启蒙,使他一生的音乐创作,都贯穿对自由、平等、博爱、欢乐和人道主义的歌颂。1792年底,当奥、普联军对革命法国进行干涉战争,战火殃及波恩,贝多芬再次被送到维也纳,这时莫扎特已去世,贝多芬就师从海顿(Joseph Haydn,1732—1809)和阿尔布雷希特斯贝格(Johann Georg Albrechtsberger)等,1795年贝多芬开始以卓越的钢琴演奏家和音乐家活跃在维也纳的音乐舞台上。莫扎特和海顿都应被看成是德意志古典音乐的开创性人物,但贝多芬这一时期创作的奏鸣曲、协奏曲以及第一交响曲等作品,除形式上尚存有海顿和莫扎特等先辈的痕迹,作品的取材上已别具新意,他的音乐创作不久就完全突破前人的模式,超越了他的先辈,并使德意志古典音乐享有更大的世界声誉。

贝多芬音乐创造的鲜明特点是具有时代精神。他的作品旋律既热情奔放、铿锵有力,又富有自然色彩和田园韵味,内中渗透着反对诸侯专制主义和拥护共和主义的战斗精神。他的思想是进步的,他的曲目合着时代的节拍前进。1803年贝多芬写了《第二交响曲》,表明他已从耳聋病魔的可怕打击下恢复过来,振作起来。他以新的姿态和激情投入创作。1804年他创作了雄伟壮丽的《第三交响曲》,这部又名《英雄交响曲》最初是贝多芬题献给拿破仑的,他把拿破仑当成实现人类幸福的英雄来崇拜。但当拿破仑于1804年称帝时,贝多芬就撕毁了原来的献词,改题为“为纪念一位伟大人物的英雄交响曲”,愤然把拿破仑叫做“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该交响曲完全冲破了海顿和莫扎特的创作框框。作品通过大胆的构思、超人的手法和独特的结构设计,与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感情水乳交融。1805年写了歌剧《菲德里奥》,充分体现了贝多芬对自由、正义及英雄主义的赞美。1806年创作了充满诗情画意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和充满火样激情的《热情奏鸣曲》。1808年写成C小调《第五交响曲》也称《命运交响曲》,是在法国和德意志兰上演得最多的一部交响曲。乐曲起始就出现了著名的主题:与命运作斗争,最后一个乐章则给以一曲巨大的胜利之歌。《命运交响曲》简洁、强烈、富有特色,因而最受听众欢迎。同年创作的《第六交响曲》又叫《田园交响曲》,是贝多芬献给大自然的佳作,也许还寓藏着贝多芬积极的自然本性追求。这类充满浓郁的感情、生活气息和田园诗般秀丽景色的佳作,尚有《月光奏鸣曲》和《第四交响曲》以及《献给远方亲爱的人》(作品98号)等。1815年前后,他为德意志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谱写过进行曲。大概从这个时期开始,贝多芬的创作重心已从音乐结构移至对情感的追求上,或者说开始突破古典音乐的那种严谨性,为浪漫主义音乐的产生打下了基础。他对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和德意志兰的封建复辟环境显得格格不入,终身未娶的他本人也经常处在贫病交加的痛苦之中,但他要大声呐喊,要求自由、平等和人类的兄弟友爱之情,要给人类世界以幸福和欢乐,1823年完成的《第九交响曲》就是代表作,他把席勒的颂诗《欢乐颂》引入乐章,并用人声大合唱的形式作为交响曲的结尾和高潮。法国进步作家罗曼·罗兰写道:“贝多芬是伟大的自由之声,也许是德意志思想界唯一的自由之声。”

此外我们还必须提及,在法国大革命启蒙下的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中,也有少数激进知识分子在提出革命理论之后也继之以革命行动的。格奥尔格·福斯特尔(Georg Forster,1754—1794)就是杰出的代表。出生在但泽喀尔文教牧师家庭的福斯特尔,很早就成为德意志有名的旅行学家和自然研究者,著述中已表达了他的民主自由思想和对德意志封建诸侯专制的深深不满。法国革命爆发前夕,福斯特尔来到民主思想活跃的美茵茨,任选侯图书馆管理员,1790年随同著名自然科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1769—1859)到下莱茵、尼德兰和英国作考察旅行,所撰《下莱茵考察记》中明确表露他的革命民主派的立场,联系到此后不久他在美茵茨所写的哲学和美学文章包括《国家艺术与人类幸福相联》(1794),他已从一个“启蒙运动”的批判拥护者转变为革命的古典人文主义的代表。1792年这位温文尔雅的学者采取了革命的行动。他首先反对奥普组成的反法军事同盟及其发动的干涉战争,欢呼法兰西共和国的成立和继之而来的法国革命军的胜利。接着福斯特尔按照雅各宾俱乐部的榜样,在美茵茨秘密组织了“德意志自由和平等之友社”,成员约有450名。法国革命军占领了美茵茨后,福斯特尔于1792年10月召开了“莱茵德意志国民代表大会”,这是德意志史上第一次通过民主选举选出的机构,福斯特尔任副议长,实际上的精神领袖,宣布废除一切封建剥削和依附关系。1793年3月,莱茵德意志国民代表大会宣布莱茵河和摩塞尔河之间地区为共和国,废除所有贵族和教士的封建特权,并宣布脱离德意志帝国。通常我们把这个共和国称为美茵茨共和国,它是德意志土地上出现的第一个共和国,是福斯特尔的杰作。在这个共和国中,所有大地主,所有的世俗诸侯和教会诸侯都被赶跑了,整个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都在共和国宪法基础上按市民资产阶级的意愿加以改造。美茵茨共和国原本可以成为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转变的基石和起点,但当福斯特尔等使共和国日益雅各宾化,特别是宣布加入法兰西共和国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德意志民族广大阶层的支持。德意志的封建势力就用武力于1793年7月摧毁了美茵茨共和国。福斯特尔流亡巴黎,不久去世。总起来说,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有着四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是在邻国英国和法国的现代运动强烈影响和推动下的一种回应,主要局限于文化领域;第二,主张精神和物质相分离,因而造格奥尔格·福斯特尔,美茵茨共和国的奠基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第三,主人张政治和文化相分裂,只从思想和文化上提出反封建专制的要求,而其政治理想多数还是一种民主的王权和开明的专制;第四,存在着一种世界主义的倾向。如果没有拿破仑战争的推动,德意志兰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向现代转变的前提条件。

四、拿破仑战争与德意志政治民族主义

拿破仑战争,严格意义上应从1799年算起,那年拿破仑当上法国的第一执政。但革命法国同封建奥地利和普鲁士的战争,在1792年就开始了。1793年2月有奥普参加的第一次反法联盟,在1794年6月的弗勒吕斯战役中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普鲁士在1795年4月同法国秘密会谈后单独缔结巴塞尔和约,退出联盟,“保持中立”。普鲁士在和约中同意法国占领德意志帝国的莱茵河左岸地区,法国则“保证”在莱茵河右岸地区给普鲁士以“补偿”。同年普鲁士伙同俄奥第三次瓜分波兰,吞并了包括华沙在内的大片波兰领土。普鲁士虽然退出战争,但革命法国同封建欧洲的战争仍在继续。1796年起法军青年将领拿破仑·波拿巴在战争中崭露头角,他在打败奥军的一系列光辉胜利后,迫使奥地利签订了坎波·福米奥和约(1797.10),规定奥地利放弃所属的尼德兰和伦巴底,并像两年前的普鲁士那样,在一项秘密附带条款中奥地利同意把帝国的莱茵河左岸地区割让给法国,只要它能得到补偿。第一次反法联盟就此告终。

拿破仑从法国传统的反哈布斯堡家族的政策及当时的形势出发,把奥地利视作集中孤立和打击的对象。他努力扶持由德意志其他中小邦组成的所谓“第三德意志兰”,对抗奥普两大邦。对普鲁士则采取既打又拉的策略,让普鲁士在北德暂时中立着。德意志领土的剧变发生在第二次反法联盟战争终结之后。1801年2月奥地利被迫与法国签订了吕内微尔和约,德意志帝国皇帝最终放弃了莱茵河左岸地区,放弃了比利时和列日,成为法国统治区。和约中规定的对从莱茵河左岸地区赶出的德意志世俗诸侯的补偿问题,导致帝国领土的重新分配和改变帝国宪法。为了澄清这些问题,在累根斯堡召开了一个全帝国代表团会议。会议在法国的影响下,决定帝国的命运。巴伐利亚、符腾姆贝格、黑森卡塞尔和德意志骑士团代表诸侯邦,美茵茨、波希米亚、勃兰登堡、萨克森代表选侯会议参加会议,并于1803年2月25日通过了《全帝国代表团会议主决议》。主决议规定取消帝国内部112个邦,并以小邦并入大邦的方式使德意志邦国数减少到30几个;绝大部分教会诸侯邦教产还俗;45个帝国直辖市及1500个帝国骑士领失去直属帝国的地位,被置于世俗邦君之下;汉堡、不来梅等6个城市获得独立。巴伐利亚、符腾姆贝格、巴登等中等世俗邦获益最多。奥地利的情况很不尽如人意。普鲁士虽然吐出汉诺威,却获得巨大补偿。它在西北德的地位大为加强。这种领土补偿和归并使德意志帝国政治分裂、小邦割据局面大为改善,客观上有利于德意志统一的进程。另一方面,由于科隆选侯和特利尔选侯被废黜,符腾姆贝格、巴登、黑森卡塞尔和萨尔茨堡上升为选侯,帝国议会中出现四个天主教选侯对六个新教选侯的新局面。教产还俗无疑使德意志的天主教受到重大打击。这些事件都大为削弱德意志皇帝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

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寿终正寝发生在1806年。有两件大事直接导致了帝国的终结,其一是《普莱斯堡和约》的签订。1805年10月作为第三次反法联盟主力的奥军在乌尔姆败北,首府维也纳失陷,皇帝落荒而逃。12月拿破仑在奥斯特里茨获得辉煌胜利后迫使奥地利签署了该和约。和约把奥地利势力完全排挤出意大利和德意志兰,奥地利急剧衰落。其二是“莱茵联邦”的建立。1806年7月,西、南德16个邦国的代表在巴黎签署了议定书,宣布成立“莱茵联邦”,承认拿破仑为其保护人,有任命联邦盟主、首席大主教之权,并可支配联邦军队。8月份“莱茵联邦”向累根斯堡帝国议会声明脱离德意志帝国,这就意味着存在了近850年的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已名存实亡。还在1804年就为自己增添了“奥地利皇帝”新头衔的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Franz II,1792—1806在位),在8月6日宣布解散神圣罗马帝国,这只是完成了一个仪式而已。

下一个就轮到了普鲁士。十年中立后普鲁士想当德意志兰霸主的意图日益明显;而随着奥地利的军事失败,拿破仑对普鲁士的政策也发生转变。拿破仑力图迫使普鲁士参加反英联盟,反对普鲁士建立北德联邦的霸权意图,导致普鲁士倒向反法联盟。1806年9月,普鲁士参加了英俄普组成的第四次反法联盟,10月战争爆发。

普鲁士的政策得不到德意志民族的支持,弗里德里希大王时代流传下来的线式战术早已过时。10月10日普鲁士的先头部队在萨尔费尔德被击溃。10月14日的耶拿会战,几小时内普鲁士军即被彻底击溃。与此同时普军主力一部在奥埃尔施塔特同1806年10月28日拿破仑通过勃兰登堡门进法军展开激战,普军总司令重伤入柏林殒命,普军溃不成军,在营的普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Friedrich Wilhelm III,1797—1840在位)随同败军仓皇东逃。一些重要要塞接二连三向法军投降。法军占领了柏林。10月28日拿破仑以胜利者的姿态通过勃兰登堡门—普鲁士的凯旋门—进入柏林,受到柏林市民的沿途欢迎。这样,在短短一个月里,普鲁士军事惨败已成定局。

1807年6月俄普联军在弗里德兰战役中被法国打败。7月7日拿破仑同沙皇签订了提尔西特和约,沙皇承认拿破仑的所有占领,实际上是双方达成一种欧洲势力范围的瓜分:以易北河为界,西方归拿破仑,东方归亚历山大一世。两天后被拿破仑打垮又被俄国同盟者背弃的普鲁士国王,不得不在提尔西特和约上签字。和约使普鲁士丧失了易北河以西的全部领土,即失去了一半以上国土,其中大部分被划入新成立的由拿破仑幼弟热罗姆为国王的威斯特伐利亚王国。普鲁士在第二、第三次瓜分波兰时所获的绝大部分地区组成华沙大公国,由拿破仑的附庸萨克森国王兼任大公。但泽成为受法国保护的共和国。普鲁士剩下的领土变得支离破碎,难以防守,人口从1 000万骤减到493万,军队被裁减到4万。另外和约还责成普鲁士承担反英义务,参加大陆封锁体系。7月12日在柯尼斯贝格签署的补充协定规定普鲁士必须支付法国1.5亿法郎的巨额战争赔款,在赔款未付清前领土由法军驻扎。这样,普鲁士失去了独立和强国地位,沦落为受异族占领的无权小国,陷入全面崩溃境地。直到这时,被赶到德俄边境的普王和政府才终于模糊地理解到,依靠服徭役的农奴的子弟,是无法战胜自由的占有土地的法国农民的子弟的。在此民族存亡关头,普鲁士的一些自由主义贵族,寻求社会改革之路,以求复兴和独立。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转变为政治民族主义,促成了德意志民族反对异族统治和压迫的民族解放战争。

显然,德意志的政治民族主义是在拿破仑战争的“启蒙”下形成和出现的。代表人物基本上来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德意志的自由主义贵族,像施泰茵、哈登贝格、洪堡兄弟、沙恩霍尔斯特、格奈森瑙、博于恩、克劳塞维茨等,他们从德意志兰的四面八方来到了普鲁士,把普鲁士当成是民族复兴和民族统一的唯一基地,力主通过改革以拯救民族的危亡。他们虽然贵族出身,却深受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或多或少接受新时代政治经济观念。他们不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他们希望汲取造成英国或法国团结和强大的革命思想,以加强自己的国家。另一部分来自德意志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以及一些德意志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像费希特、雅恩神甫、施莱埃尔马赫尔、诺瓦利斯、格雷斯等,他们是一群爱国的知识分子,致力于激发德意志人的爱国心,促使他们把国家的希望寄托在普鲁士身上。但是德意志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者,大多追求的理想是恢复弗里德里希大王时代的德意志帝国,始终敌视民主共和的思想感情。他们大多代表保守的政治民族主义。

施泰茵(Heinrich Friedrich von und zu Stein,1757—1831)男爵出身西部拿骚一个有五百年历史的帝国骑士家庭,自幼受英国资产阶级思想的熏陶。16岁进入汉诺威邦的格廷根大学学习法律,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的思想深感兴趣。1780年到普鲁士国家机关任职,1784年被任命为威斯特伐利亚矿务局长。不久去英国考察,仰慕英国宪政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1796年起任莱茵威斯特伐利亚议院议长、柏林手工工场部部长、威悉河以西普鲁士领地军事兼产业大臣,1804年出任普鲁士税务、贸易和厂矿大臣。施泰茵广泛了解到普鲁士诸领地中存在的严重弊端,也作了许多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并同市民资产阶级人士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交往,认识到限制贵族特权、吸收市民资产阶级参加国家立法和行政管理的必要性。施泰茵并不赞同法国暴烈的革命精神,总是用英国的传统主义和渐进主义与之对抗,但他希望德意志兰取得法国革命在法国所取得的成就:把德意志各族人民的道德和物质力量全部动员起来,实现德意志民族的新生。他提出了他的德意志式的自由观、平等观和博爱观:与宗教和人道相联系的、为财产和教育所保证的、包含在国家法律之中的自由;所有市民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国家负有同等义务,全社会所有等级对普鲁士革新负有同等义务的平等;打破各邦割据的分裂状态,凝聚普鲁士及全德人的道德、知识和才干,团结一致反抗异族统治的博爱。这样,施泰茵实际上已经揭示了民族统一及社会改革的内容和时代意义。随着拿破仑战争的推进和普鲁士的溃败,施泰茵深感改革的迫切性。当1807年初普王要任命他为外交大臣时,在施泰茵周围已形成一个改革集团或改革班子,团结了大批改革派精英。在他的改革政治纲领《拿骚备忘录》中,他反对德意志诸侯的割据和专制,赞成启蒙主义者的自由要求,希望达到的目标是:富裕的城市有产者,富裕的农村有产者,有机会有能力的人均应致力于国家事务。他特别指出,是法国革命激发出了创造力,我们只有靠普遍发扬这种同样的精神才能推翻拿破仑。

作为施泰茵改革继承人的卡尔·冯·哈登贝格(Karl August von Hardenberg,1750—1812),其政治思想基本植根于开明专制的观念,较施泰茵为保守,但在对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态度上,又较施泰茵为宽容。这位出身于汉诺威贵族家庭的改革家很早就步入政界,以追求名利和圆滑世故著称。1793年开始担任普鲁士官员,1795年作为普鲁士代表在巴塞尔和约上签字。1804年起担任外交大臣,1807年1月担任政府首席大臣,直到提尔西特和约签订,被拿破仑所免职。他虽痛恨法国的占领,但对法国革命思想促成法国的团结和强大有着深刻的印象,甚至鼓吹将“法国革命思想运用到普鲁士”,同时保留传统的君主制度。1807年9月,他写下《里加备忘录》,也属普鲁士改革的施政纲领,涉及一切国事活动的主要领域。哈登贝格很想在现存的普鲁士社会和新兴的法兰西国家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融法国大革命的民主主义于普鲁士的专制王权中,对现有社会不是着眼于自下而上的摧毁,而是自上而下的改革。通过改革,创立自己非暴力的革命原则,摆脱过时的封建桎梏,加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力量,使普鲁士成为德意志民族独立和统一的旗帜。

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出身于波茨坦的贵族家庭,曾就读于奥得河畔的法兰克福大学和格廷根大学。1802—1808年担任普鲁士驻教皇国使节。洪堡受西欧启蒙思想的影响很深。他接受而且传播法国大革命中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但却强烈反对拿破仑的占领。他希望用教育来拯救国民的灵魂,通过学校教育改革来提高德意志民族的素质和爱国觉悟。在他看来,学校教育不仅是传授全面的知识,而且要按每个学生的个性开发其各方面的潜能;学校教育必须不受政治的干预,但却需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对社会和民族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教育才能为国家带来强盛和繁荣。1809年3月,他被任命为内政部文化教育司司长,开始推行教育改革。

约翰哥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是德意志古典哲学的著名代表,辩证唯心主义知识学的创立者。这位出身于萨克森乡村纺织工家庭的穷学生,18岁入耶拿大学学习神学,翌年转学至莱比锡,毕业后做过家庭教师。青年费希特十分迷恋康德哲学并对它作过深入的研究。1794年费希特被聘为耶拿大学教授,后又任爱尔朗根大学和柏林大学教授。1810年任柏林大学首任校长。费希特哲学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哲学,而且是一种行动哲学,它从绝对自我的创造功能中演绎出了精神的力量。他反复强调自由、民主和人权,公开抨击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要求人们具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理想。他虽然同康德一样把自由看成是最高的原则,但他并不认为道德仅仅在于美好的愿望,而认为美好的愿望必须表现在行动之中:“不仅要认识,而且要按照认识而行动,这就是你的使命”,“你在这里生存,是为了行动;你的行动,也只有你的行动,才决定你的价值。”费希特把行动当作人类生存的目的,这就使他的哲学在德意志现实政治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1806年拿破仑军队占领柏林期间,费希特在柏林科学研究院星期日讲座上对德意志人民连续发表了十多次演讲,演讲的主旨就是要用教育和道德复兴来为德意志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开辟道路。费希特要求德意志民族奋起摆脱他们在精神和道德上的腐朽状态,把捍卫德意志民族的自由和独立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目标,号召德意志人民不分贵贱贫富,团结一致,接受“熊熊的爱国主义烈火”的铸炼,反抗拿破仑入侵,恢复国家独立。费希特的演讲十分强调一个民族的政治独立性。他的演讲成为德意志民族复兴的号召,深深地激励陷于四分五裂的德意志各族人民。这种强烈的民族主义感情对当时的德意志社会来说是急需的,也是进步的,它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具有种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色彩或性质。当然,费希特的国家观是强权国家观,这种国家观为日后普鲁士及德意志统治者的侵略扩张提供了依据。

新教神学家弗里德里希·施莱埃尔马赫尔(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和政论家约瑟夫·冯·哥雷斯(Joseph von Görres,1776—1848)是德意志浪漫主义哲学的早期代表。施莱埃尔马赫尔出身于布勒斯劳的虔敬派家庭,中学在教会的兄弟会学校受教育,1787—1790年在哈勒大学学习哲学、神学和古代语言,毕业后当过家庭教师,1796年成为柏林三一教堂的布道士,在这里同启蒙运动的理性原则和法国大革命精神发生激烈冲突,发展了一种民族主义的感性原则。在他稍后任哈勒大学神学教授和大学布道士期间(1804—1806),以及任柏林大学第一位神学系主任期间(1810起),致力于在自己同胞中树立起抗拒外国人的民族意识,因而被喻为“路德时代以来德意志的第一个伟大的政治布道士”。他像军队在战场上作战一样在布道坛上作战:他对开拔前的军队作了布道史上最民族主义煽动性的布道。施莱埃尔马赫尔还创造了一种国民教育理论,目的是要把已成为德意志民族遗产一部分的价值标准和精神传给后代,将共和的精神灌输到国民中去。在这方面他同威廉·冯·洪堡一样,认为首先必须依靠教育和道德复兴来为德意志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开辟道路。显然施莱埃尔马赫尔的浪漫主义的政治民族主义,具有一种狭隘性和保守性(反对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中的革命精神),对德意志民族的发展前途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哥雷斯则是由青年时代的雅各宾主义的信徒转变为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者的。这位生在中南德科布伦茨的学者,1806—1808年跑到海得贝格大学当预备教授,并合作创办浪漫主义的《移民报》和撰写论文集《德意志国民图书》,作反对拿破仑占领的激情宣传。他不仅从文学和历史角度揭示德意志民族精神,而且还发表了题为《论德意志兰的衰落及其新生的条件》的政治论文,提出了德意志人如何对待自己的民族权利问题。他在《莱茵商业之神》报上大力传播民族精神和德意志统一精神,对德意志青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作者评曰:

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开始,到启蒙运动的展开,都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和一个资产阶级社会的临盆。在这一伟大的转折时期,欧洲涌现出一批杰出的思想家,他们在推动时代的发展和引导社会进步方面起到非常革命的作用。我这里讲的是思想家(包括启蒙思想家),就是以思想为其天职并以播扬进步思想为其使命的知识分子。这些人站在时代的前列,思考时代所面临的问题,设计解决时代课题的方案,无论是科学的还是空想的,理性的还是感知的,超前的还是局限的,“阳春血雪”的还是“下里巴人”的,他们始终是所有人类进步的播种机。他们不应是某个阶级的思想家,不应是某个民族的思想家,而是属于人类的思想家,是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思索道路和指明方向的。他们不是阶级框子里的“囚徒”,而是人类天地中的雄鹰。新时代出现的“启蒙思想”,其核心是所谓“理性主义”,理性首先指的就是科学,当理性主义加入了批判精神和维护人类尊严的思想,才具备了真实的社会意义。“理性主义”是人类进步思想(或曰“进步观念”)发展的早期阶段,并不具有姓封姓资姓社的性质,只是它恰恰符合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进步要求,启蒙运动才具有人类进步观念和资产阶级进步运动合一的性质,才成为欧洲资产阶级思想解放斗争的表现。那种把历史上出现的所有进步思想家,都纳入到某种阶级属性的框子里的做法,既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也贬低了这些思想家的历史作用。

同样我们应该看到,这些伟大的思想家都生活在某个具体国度和某个具体时代,处在不同的社会生活之中,当然带有他自己的特点,有他的时代局限,以及某种超前的空想,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六章 改革时代:民族统一运动的初霞

激情燃烧,人民站起来了。……只有一种声音,一种感情,一种仇恨和一种爱,去拯救祖国,去解放德意志兰。——E. M.阿恩特治上分裂的德意志帝国不可能有全德范围的改革,有的只是政各邦国性质的改革。18世纪中叶出现的普鲁士弗里德里希大王的开明君主专制改革和奥地利女君主玛丽泰莱西娅的开明君主专制改革,都是在当时启蒙运动影响下开展的,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而19世纪初出现的普鲁士改革和“第三德意志兰”的改革以及一定程度的奥地利改革,都是在拿破仑战争的直接打击下开展的,具有明显的资产阶级性质和民族意义。正是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德意志各邦之间的民族意识增强了,“德意志祖国”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从而绽出了德意志民族统一运动的初霞。

一、奥地利玛丽泰蕾西娅—约瑟夫改革

奥地利邦在德意志帝国内本应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由于哈布斯堡家族长期据有帝国皇帝称号本应具有国家统一的象征意义,却由于过分重视家族利益而失去,奥地利实际上只是一名帝国的诸侯,奥地利统治者中长期流传的“一统性”和“大一统主义”(Universa lund Universalismus),也不具有“国家统一”或“民族统一”的意义。

到18世纪中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奥地利,依然具有三种身份:一是奥地利大公国,指的是德意志奥地利本土,二是哈布斯堡君主国,指的是哈布斯堡家族世袭领地,包括上、下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捷克)及奥属尼德兰等,三是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这种非常奇突的“三合一”组合体,内中真正的“实体”单位是哈布斯堡君主国。这种组合体如同一个小型的国际联盟,它的形成主要不是靠军事征服,而是通过君主所颁谕令以及行使继承权和联姻来实现的。从民族成分来讲,君主国境内居民有德意志人、塞尔维亚人、罗马尼亚人、波希米亚人、克罗地亚人、意大利人和匈牙利人,他们各有着不同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语言各异;在宗教信仰上有天主教徒,路德新教徒,喀尔文新教徒,犹太教徒和少数穆斯林;地域上呈现一种分散的、犬牙交错的状态,只有奥、匈、捷逐渐联成一片,南尼德兰则远离奥地利,中间被敌对的法国和德意志各诸侯邦拦断,意大利半岛上的奥属领地彼此分离,鞭长莫及;而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各世袭领地之间相差悬殊,从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较快发展到落后的农奴制的统治均有。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君主国,要想有很强的内聚力,建立一种稳固有力的统治秩序,确实非常困难。从莱奥波德一世(Leopold I,1657—1705在位)以来,诸哈布斯堡君主国首脑都几乎把全副精力都放在经营自己的世袭领地上(而不是德意志兰),并试图建立一种“中央集权”的统治,但都没有成功。话虽如此说,但哈布斯堡君主国毕竟并未解体,而且相当稳定地存留下来,即便1740年引发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也未使哈布斯堡君主国垮台,原因何在?我以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东欧和中欧各民族在面临信奉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不断的入侵面前,奥地利是作为抵抗土耳其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出现的,匈牙利人、捷克人和其他一些东欧民族宁可团结在哈布斯堡家族周围,受其“保护”,共抗土耳其人的威胁;另一个原因是奥地利君主大多对属下其他民族(特别对匈牙利人)采取一种怀柔政策,尤其对其上层笼络有加,冲突虽然在所难免,但都不致危及哈布斯堡君主国的存在。

23岁继位的貌似柔弱的女王玛丽泰蕾西娅(Maria Theresia,1717—1780)堪称奥地利史上最有作为的君主,她受到早期启蒙思潮的影响,认定奥地利衰弱的原因在于缺少中央集权;她也受到“大一统”思潮之影响,认定奥地利必须是“德意志的”,并充当德意志帝国的领导。她受命于危难之际,陷入断断续续长达十六年的战争,但她以其坚韧毅力和明智决策,成功地进行了“仿普鲁士”的开明专制改革,把古老的哈布斯堡君主国变成一个拥有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组成一个远较以往统一的整体。她还尽力为她的夫婿弗朗茨斯特凡大公争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尊号,她亲自致信一些德意志选侯,说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祖国的安宁与昌盛”,为了“祖国的福祉”。她把德意志兰称为“祖国”,表明她看重分裂国家的整体利益。1745年,玛丽泰蕾西娅把皇帝加冕仪式安排在帝国自由市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自己却以匈牙利和波希米亚国王以及奥地利大公的身份出席。她既是女王,又成了不加冕的皇后,她的丈夫既是德意志帝国皇帝弗朗茨一世(Franz I,1745—1765在位),又是女王的臣属,这是哈布斯堡家族男性绝嗣后的一种奇妙安排。她以一种坚强、正直、善良和宽容的形象留在奥地利人民的记忆里。

玛丽泰蕾西娅的改革通常以为是从1760年开始的。这以前的一切可看成是为了立定足跟的调整。由于参加改革领导的有女王长子约瑟夫和首相考尼茨(Wenzel Anton Kaunitz,1711—1794),所以改革又被称为玛丽泰莱西娅—约瑟夫改革。出玛丽泰蕾西娅女王与她的家庭,左坐者为其夫弗朗茨斯特凡皇帝,其他均为其子女生于1741年的约瑟夫自小就被培养为王室接班人,同时又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14岁就顺利通过天赋人权和民法的考试,成为启蒙运动的拥护者。18岁参与国政,开始用一种批判精神来对待陈腐的传统和旧制度。约瑟夫由于很少具有正统的宗教思想以及对弗里德里希大王的钦佩而使其母深感不安,而约瑟夫“激进”的改革观点经常会同其母“稳健”的改革措施发生碰撞。1764年初,23岁的约瑟夫被德意志帝国议会选为“罗马国王”,而“罗马国王”就是皇帝的既定继承人,一年后父皇去世,约瑟夫即皇帝位,是为约瑟夫二世(Joseph II,1765—1790在位)。从这个时候起,奥地利在德意志诸邦中的政治影响大为增强。但奥地利内部的改革基本上还是按女王的“稳健”方针行事,直到1780年女王去世。

玛丽泰蕾西娅改革的核心是加强中央权力,恢复奥地利在德意志帝国的领导地位和在国际上的强国地位。女王力图确立一种被历史学家称之为启蒙专制主义的统治,其内涵就是集中权力于君主,通过君主实现国家统一;清除贵族政治,对农奴制经济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推动科学文化的繁荣,一句话就是利用政府力量推动国家走向富强。但是女王深知,哈布斯堡君主国富强的根本障碍,一个是存在多民族的矛盾,另一个是封建贵族政治及其基础农奴制的强大,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缓慢,因此反对激烈的社会变革,防止带来社会的大动荡,“稳定尤为重要”。因此女王的改革特别依仗“均势大师”、首相考尼茨主张在保持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均势和内部各等级之间的均势前提下,和平地达到目的。国家管理体制改革1760年后进一步健全,主要是削减了各直属邦领的分治大权,集中军政外交大权。女王实行财政和行政管理分开,设立宫廷财务处和宫廷审计处,分别主管王室财政和国家财政,行政则归属于奥地利暨波希米亚联合宫廷事务部,中央形成各专门化的行政机构。1761年在中央各部之上成立了六人组成的枢密院,直接对女王提出建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中央机构的权力还不断向各直属邦领渗透,从波希米亚到摩尔多瓦和匈牙利,与此相应女王在政治上对其上层加官晋爵,任命为宫廷顾问和将军,却不授以实权。1763年开始财政改革,取消贵族和教会的不纳税特权,连匈牙利贵族的特殊免税制也被废除,解缓了平民市民层的反抗。军事改革进一步深入,设立宫廷军事委员会加强对军队的集中领导,由贵族统兵和世袭担任各级军官的制度被彻底打破,国家向各领主分摊“军税”,统一征兵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种军官学校和玛丽泰蕾西娅军事学院相继建立起来。1762年除了尼德兰、匈牙利及意大利一些领地外,其他各邦领都实行了兵役法,使兵源得到保证。到1769年奥地利已拥有20万装备精良和训练有素的军队。在这个基础上女王参加了1772年俄普奥第一次瓜分波兰的扩张活动,“继承”了加里西亚(1772)和布哥维纳(1774)。司法改革是为了削弱地方和贵族的特权。1766年奥地利制定了新的民法和刑法,规定凡违法者不论贵族、平民,一律惩办。十年后女王颁布的《玛丽泰蕾西娅法典》,明确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刑讯,减少死刑种类。经济领域的改革,主要是使重商主义政策系统化,增强国家引导国民经济的能力。1762年哈布斯堡君主国成立了由女王直接领导的“王室贸易委员会”,实施有利于工商业发展、商品自由流通和统一货币政策,政府岁入从60年代初的3 600万古尔登(一种金币)增加到70年代末的5 600万古尔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文化教育领域的改革成效最为显著。教会控制学校的传统被打破,创设了平民教育和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到1780年已拥有500所国民教育学校),创立各类专科院校和大学以及科学院与部属研究机构,使维也纳不仅成为世界音乐之都,而且也成为国际文化教育中心之一。只有在涉及奥地利的基本社会问题:土地问题和农奴制问题时,女王的改革才显得踟躇不前。这个问题不仅直接关涉哈布斯堡君主国全体贵族的生存利益,也关涉到女王君主政体的统治基础,女王在1771年和1775年两次颁布法令,宣布减少农民劳役地租和代役租的数额,这就激起贵族特别是匈牙利贵族的强烈抗阻,还引发了波希米亚广泛的农民起义。终女王一生,未能提出废除农奴制的土地改革,她只宣布了在哈布斯堡王室领地上取消农奴制。

1780年独立执政的约瑟夫二世,是较其母远为激进的重商主义改革派君主,他试图实行深入的改革,使封建的奥地利社会适应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缓和新兴市民资产阶级对王权的反抗,防止革命的来临(所谓“约瑟夫主义”)。他即位后一年,即颁布《臣民特许令》,取消农奴人身依附关系。首先在波希米亚、摩尔多瓦、加里西亚,不久又在匈牙利、卡林提亚、斯提里亚等邦领废除农奴制,代之以“臣民关系”。所谓“臣民关系”,也就是土地继续由贵族地主占有,农民使用份地照付代役租,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被取消,可以离开,可以结婚,可以从事其他行业,可以买卖财产。此外,约瑟夫二世又进一步限制贵族的特权,这使他在人民特别是农民中间大获人心。在经济政策方面,他成立皇家手工工场,减轻税收,建立自由港,奖励出口,促进外贸;实行关税保护;取消行会特权和其他垄断特许,受到工商业资产阶级的欢迎。这位自命为科学和艺术的保护者,一反其母的虔诚天主教立场,反对天主教会的权力要求,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允许宗教活动自由。天主教会虽仍是官方教会,但不受罗马教廷指挥,而成为国家的工具。学校则完全脱离教会,由国家统一管理。在国家行政管理方面,他废除了各地的贵族咨询委员会,各级政府的首脑对其管辖区负全责;加强政纪,设立治安部作为国家监督的控制机构;规定德语为官方语言,担任官职者必须能说德语等。约瑟夫二世力图创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哈布斯堡君主国,但却损害了贵族的传统利益和非德意志民族的利益,当后者的不满强烈表露时,他不得不收回这些中央集权措施。约瑟夫二世不像其母专注于哈布斯堡家族利益,他还试图站在皇帝的立场上,对德意志兰的状况实行变更。他在德意志帝国中起初致力于同普鲁士妥协的政策,后来致力于加强皇帝的地位,企图建立一个由他领导的大一统的帝国,但遭到普俄法的反对而失败。

约瑟夫二世的改革,基本上仍属开明君主专制改革,但应当说已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性质。虽然约瑟夫二世英年早逝(只活了49岁),他的激进的改革几乎完全被取消,这说明奥地利还缺乏一个推动现代改革的社会力约瑟夫二世的“重农”改革,1781年废除量,但是奥地利社会性质的转变自己领地上的农奴制(一种相对低度与缓慢的转变)却是不争的事实。

为奥地利提供第三次改革机遇的是19世纪初的拿破仑战争。拿破仑集中力量对德意志封建政治堡垒奥地利的沉重打击,导致奥地利的生存危机。在奥地利内部,要求进行现代改革的政治呼声出现了,一些有自由主义思想的贵族,像约翰大公,考尼茨公爵家族等,曾考虑继续18世纪末的玛丽泰蕾西娅—约瑟夫二世的开明君主改革,首先取消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和实行军事改革,这才引出了斯塔迪翁的改革。斯塔迪翁(Johann Philipp von Stadion,1763—1824)出身于波希米亚的骑士庄园主家庭,年轻时接受时代的启蒙思想,有着“开明改革”的抱负。1783年到奥地利为哈布斯堡君主国服务。1801年出任驻柏林公使,1803年出使圣彼得堡,1806年遭遇普莱斯堡和约的灾难,开始形成自己的外交路线和内政改革路线,这就是结成英俄奥同盟,迫使普鲁士参加反法联盟和实行进步改革,吸引人民支持和振兴国家。1806年出任外交大臣(实际的首相),开始了内政改革。他鼓励开设工厂,创办学校,修建铁路,这些重商主义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实际废除农奴制和加强帝国中央集权的改革,却遭到贵族保守势力和其他民族上层的反对而搁浅。拿破仑对奥地利的政策,主要是取得割地赔款,并没有摧毁奥地利的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奥地利的封建保守势力通过保持奥地利本土和加强对东部家族世袭领统治的办法,使自己保持着稳固的力量。奥地利社会的变化仍是缓慢和不明显的。唯一值得一提的军事改革,获得了某种程度的成功。1808年斯塔迪翁和军队首脑查理大公连同约翰大公,在奥地利德语区各省创建了一支地方后备军,由退伍士兵和志愿兵组成,1809年初有15万人左右。这种“普遍武装人民”的做法因奥皇的疑惧而未能扩大。斯塔迪翁力图利用改革来争取全德意志舆论界的支持,并激起全德军民的主动精神,这是一种与奥地利专制主义的、王朝的思想绝然不同的现代德意志民族精神。1809年奥地利反法战争的惨败,也标志着斯塔迪翁改革的失败。斯塔迪翁下台,让位于保守派政治家梅特涅。

二、“第三德意志兰”的改革

“第三德意志兰”是相对于奥地利和普鲁士而外的德意志中小邦国联盟,其领域主要包括以莱茵河为主轴的西德,亦即德国的“中原地区”。法国大革命以前,这些中小邦在普奥争霸的夹缝中,各自为政,未能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邦君们追求各自的利益,遵奉分离主义,修筑豪华宫殿,恣意剥削和享受。但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一些邦像巴登、符腾姆贝格、巴伐利亚、萨克森和汉诺威,内部都出现改革的势头,巴登在1783年甚至废除了以农奴制为基础的租税,只是这些改革尚具地方性的启蒙性质。但在1794年起就被法军占领的莱茵河左岸地区,则情况迥异:封建制度迅速消除;一切贵族和教会特权都被废止;实行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1797年10月,法国政府把这个地区划分为四个行政区:以亚琛为中心的鲁尔区,以特利尔为中心的萨尔区,以科布伦茨为中心的莱茵摩塞尔区,以美茵茨为中心的唐纳斯山区,实行统一的法国民政管理。1801年后拿破仑把莱茵河左岸地区正式并入法国,直到1813年,全面推行《拿破仑法典》,成为德意志兰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地区。但是法国的统治并不能消除莱茵兰的德意志性质,相反由于进行占领战争而加重的法国统治的压力,激起了当地人民的反抗。拿破仑战争对于拿破仑占领的莱茵河左岸地区和拿破仑统治的莱茵联邦地区(“第三德意志兰”的主要部分),真正起着一种改天换地的作用。拿破仑在西德(包括莱茵河右岸地区)和西南德(巴登、符腾姆贝格、巴伐利亚等)推行了资本主义改造,莱茵联邦诸侯们效忠于拿破仑为普鲁士改革者提供了可资借鉴和效法的榜样。拿破仑直接废除了这些地区的封建领地制度,废除了农民的代役租、徭役劳动和各种封建贡赋,在西德主要形成一种大块土地出租或租佃给农场主经营的资本主义大地产制;在西南德,主要把土地划成小块分给农民,农民成为小块土地的主人,并为市场从事独立生产,这同法国的情况差不多。《拿破仑法典》在莱茵联邦各邦的普遍推行,使当地居民享受到在封建专制统治下从未享受过的自由和平等;法国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如建立陪审团,公开诉讼程序等,为德意志的现代立法提供了范例。在拿破仑的命令下,“第三德意志兰”陆续开始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内容十分广泛,涉及行政、法律、农业、手工业行会及财政诸方面。封建专制统治被基本消灭;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及社会等级制度被废除;贵族及教士特权遭到很大程度的削弱;经济领域中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基本消除;采用了统一的法国度量衡制度;实行了自由贸易;废除了对犹太人的歧视,新教徒和犹太人都获得了宗教信仰的自由;行政权力集中化,设立了新式的职责分明的行政各部门。这样一来,资产阶级思想及行为方式在“第三德意志兰”土地上找到了立足之点,并成为德意志境内最先转向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地区。莱茵河右岸地区(当时属威斯特伐利亚王国)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从一个基本的农业区一跃成为工业初具规模的地区。它和莱茵河左岸地区在战后的维也纳会议上划归普鲁士,使普鲁士一跃成为德意志兰资本主义最发达的邦。

拿破仑战争和对“第三德意志兰”的统治,还带来一个当时尚不明显,然而却有深远意义的结果,就是促成了一个德意志现代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出现。而拿破仑在关键时刻总是采取民族自利政策,只照顾法国资产阶级利益,抑制、限制德意志民族工业的兴起,或者以损害德意志民族工业来满足法兰西民族工业的利益。在拿破仑战争隙缝中生长起来的德意志民族工业和大多数出身于手工业者家庭的德意志现代工商业资产阶级就不能不反戈一击,站到德意志民族的立场上,参加德意志民族战争,反对拿破仑的异族统治。

三、普鲁士施泰茵哈登贝格改革

与奥地利的状况不尽相同,普鲁士在1806年战争中可说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提尔西特和约的签订使它已面临亡国之灾。普鲁士王朝和容克阶级对自身的统治和生存已自顾不暇,而一直把普鲁士看成是德意志民族希望之光,因而汇集在普鲁士的德意志自由主义贵族和政治民族主义者,却想利用这个时机,从基础上改革普鲁士,拯救德意志兰。这就出现了1807年开始的施泰茵—哈登贝格改革。拿破仑支持改革,更多从取得赔款着眼,而施泰茵—哈登贝格改革的真实目的,是使普鲁士走上现代的道路,“获得新生”,成为争取德意志民族解放和统一的旗帜。改革家们充分认识到普鲁士落后腐败的根源,他们的改革是在变革封建土地制度、改变社会性质的高度上进行的。因此,普鲁士改革虽只是在残存的一半国土上推行,却具有全德的意义。

1807年9月30日普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任命施泰茵为政府首席大臣,10月初开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一直继续到1808年11月底,这是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施泰茵改革主要在三个领域:农业立法(解放农民),城市自治,王国最高行政改革,其中农业立法是改革中最关键、最基础的部分,也是影响最为深远的部分。它实际上是一场土地革命,把封建地产制转变为资本主义自由地产制,直接影响到普鲁士社会经济结构及社会性质的转变。

施泰茵的农业立法包括著名的《十月敕令》和几项补充法令。1807年10月9日颁布的这项敕令全称为《关于放宽土地占有条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人身关系的敕令》,宣布了“地产自由”和“农民解放”,解除了土地买卖和流通中种种封建限制,允许市民和农民获得骑士庄园,容克贵族也可以扩大地产或迁入城市从事工商业。敕令禁止创设新的人身隶属关系,对于已有的农奴制,一律予以废除。“自1810年圣马丁节起,废除一切庄园的农奴制,在1810年圣马丁节之后,只有自由人”。此后不久,普鲁士政府还颁发一些补充法令,其中有1807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废除整个普鲁士国有土地上世袭人身隶属关系的法令,1808年2月14日发布的限制容克随意吞并农民土地的《二月法令》,以及1808年7月27日的王家法令:将东西普鲁士省全部国有土地上的4.7万移居农户的地产无偿赐予。这样一来,普鲁士社会的原有基础农奴制被摧毁,贵族统治权遭到严重削弱。《十月敕令》的颁布可视为是普鲁士资产阶级性质“革命”的开始。《十月敕令》允许各种地产自由流动,贵族、市民、农民选择职业的等级限制被废除。农奴的人身隶属关系概行取消。全体居民变为国家的直接公民,容克的中间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农民得到人身自由。强制的奴婢劳役也随之受到限制。这就在法律上确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自由地产制的转化,是封建生产关系过渡到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决定性步骤。《十月敕令》和其他改革法令,结束了现代社会因素在旧社会内部的“进化”,成为德意志现代社会质变漫长过程的开端。另一方面,《十月敕令》以及补充农业法令仍然保留着某些封建性和封建残余。第一,敕令最后规定:“农民以自由人身份由于占有土地或者由于特定契约的负担义务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农民只是在法律意义上作为“自由人”,农民在取得某种所有权时还附带着一切货币和实物负担以及徭役和勤务负担;第二,容克仍保留着领主裁判权和警察权,施泰茵曾计划废除容克的免税权和领主裁判权,因而受到容克贵族的极端仇视;第三,新法令在“地产自由”的名义下,实际允许容克将以前由农民使用的土地重新收回,在一些地方“解放农民”成了新的“排除农民”。

随着地产向资本主义的过渡,普鲁士王国的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都在动荡和变化。城市规程和行政改革也就必须跟上。1808年11月19日施泰茵颁布了《城市规程》,使各城市获得自治权。规程规定,国家只保留对各城市的最高监督权、司法权和部分警察权,其余权力归城市所有。市民以秘密、平等的选举权选出城市代表,城市代表大会选出市参议会主持城市的自治。市民选举权有一定的财产限制,年收入达150塔勒(大城市为200塔勒)的市民才有选举权。低层市民和士兵没有选举权。城市管理掌握在那些世代居此的商人、企业主、手工业者手中。这使新兴的现代工商业资产阶级在城市政治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封建行会遭到沉重打击。部分行会(面包业、屠宰业、摊贩)被取消。可以肯定,城市规章提高了富有市民的政治积极性。

同一年11月24日,施泰茵又颁布一个《改善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规章》,取消了陈旧的枢密制政府,以责任制的大臣代替了枢密。《规章》规定,国家最高行政和监察由一个国务会议来执行。国务会议直接处在国王监督之下,下设外交部、内务部、财政部、军政部、司法部、文化部和工商部各司其职。国务会议任命各省省长。施泰茵强制使行政与立法权分离,打破各省的管辖权,使之“从本位主义的圈子中走出来”。

施泰茵改革具有明显的现代资产阶级性质,主要针对容克阶级的特权地位和普鲁士官僚制度的,因此改革遭到容克的激烈反对,他们使用各种卑劣伎俩,力图把施泰茵赶下台。施泰茵是一位爱国者,他的外交政策的目标,重点在通过筹措拿破仑所要求的巨额赔款,让法军从普鲁士撤走。1808年他的外交政策的目标有了改变。法军在西班牙的失利给了施泰茵极大的鼓舞,他决心由执行拿破仑的意愿,转变为准备一次反拿破仑的德意志民族起义。他在一封致友人的私人信件中不仅表露他对拿破仑失败的兴奋之情,还期望全德各邦支持正在准备新的反拿破仑战争的奥地利,并在北德首先做好起义的准备。这封信由于容克的诡计,落到法国秘密警察之手。拿破仑为此大怒。他从马德里行辕下了一道手谕,褫夺施泰茵的人身保护,通令缉捕。他还指令法国驻普鲁士公使:“如果我的部队抓到施泰茵,就地正法。”惩罚令在普鲁士宫廷和全德都引起震动。施泰茵立即被普王免职,并有被普王交出的危险。他不得不出逃外国,最初到捷克,此后去俄国当沙皇的外交政策顾问。1813—1815年他同其他德意志爱国者组成“德意志事务委员会”,致力于德意志的解放事业和建立德意志民族国家。

可是施泰茵的改革事业已经无法撤除。他的直接继任人在一年内就倒台了。1810年7月,哈登贝格男爵被任命为首相,他以较为和缓的方式,对容克阶级作出更多让步,却仍在自由主义意义上继续推行施泰茵的改革,实际上加速了普鲁士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施泰茵是一位理想型的改革家,而哈登贝格却是一位实用型的改革家,后者以一种圆滑、见风使舵的手腕来稳住同拿破仑的关系。改革在三个方面进行。最主要的措施是哈登贝格的农业立法。1811年9月14日颁布的《关于调整地主与农民关系的敕令》,即所谓《调整敕令》,提出赎买的办法。该敕令与1816年5月29日的《王家公告》以及其他一些法令,构成哈登贝格的农业立法,是施泰茵农业立法的继续,虽然带有更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但确实以更有利于容克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因此自1816年后,容克不再激烈地反对改革,而着眼于从改革中捞取更多利益。《调整敕令》规定关于封建义务的赎买。第一部分是有关现今尚未具有所有权的世袭农民地产,无论其业主是完全农民、半农民、茅舍农或小农,当他们将全部地产的1/3割让给主人,才得将其田庄转为自身财产,庄园主应满足于此,放弃对于世袭农民田庄的所有权;赎买必须交出包括田地、边地、草地、牧场、小树林的全部地产的1/3,当事人也可自由达成协议,以现金或以实物租、货币租予以偿付。第二部分是关于迄今为止的非世袭农民地产,庄园主有权割去此类田庄的一半,并入自己的庄园。关于劳役和其他义务的赎买和调整,以两年为期,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事实上在实行调整法的地方,容克靠割夺农民土地、租税、现金而发财。调整的时间也一拖数十年。1816年的《王家公告》,对调整法令的实施修改得更加符合容克的利益。公告把有权赎买田庄和封建义务的农户限制在很狭小的范围之内。公告规定:1. 有关的农民田庄必须是在1763年前就已登记入册的;2. 这种农户必须有牛马,也就是说,有能力将其犁驾在牲畜上进行耕作的农民才算农民,方得赎买封建义务。对农村土地占有情况作显著调整的另一措施,是1821年6月7日颁布的普鲁士公有地分配条例,它规定把公地按比例分割给容克和农民,属他们所有,并规定归并农民分散的小地块,以便集中耕种。

从以上不难看到,普鲁士的“土地革命”和“农业改革”,是一个渐进的、有利于容克庄园主的改良过程,而且并未触动容克的封建政治特权。普鲁士农民为了赎买封建义务、获得人身自由,要遭到容克的长期盘剥。即使能按“条件”赎买封建义务的农民,也往往要付出数十年的血汗。这就形成了向现代社会过渡的特殊的普鲁士道路。

哈登贝格在财政和工业方面实行的改革,意义重大。1810年10月上台不久相继颁布的《财政敕令》和《工业税敕令》,是工商业、经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财政敕令》提出,要按平等原则建立新的纳税人登记册,普遍征收所得税、土地税、财产税和消费税,实行经商和契约自由等;《工业税敕令》重申《十月敕令》中有关择业自由的规定,取消了行会法规,强调从商自由,为工商业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容克的免税权还一直保留到1861年。另外普鲁士还进行关税改革。1818年政府颁布了新关税法,废除普鲁士王国境内所有关卡和关税,实行对外关税统一,制定每种产品出口税率。普鲁士工商业自此摆脱内部层层关税的束缚,统一的王国国内市场开始形成,并最终对德意志关税同盟的建立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社会领域方面,哈登贝格于1812年3月11日颁布了《关于犹太人公民地位的敕令》,具有进步的意义。这项被称为《解放敕令》的法令,承认在普鲁士王国内居住的犹太人的公民地位,赋予同等的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犹太人可从事商业、工业并获得地产,可担任正式的教育职位和乡镇职位,唯一的限制是司法的、政府的、军官的职位不能给予。

作为施泰茵—哈登贝格改革组成部分的军事改革和教育改革,同经济及行政改革具有同样重大意义。领导军事改革的核心人物是冯·沙恩霍尔斯特(Gerhard von Scharnhorst,1755—1813),冯·格奈森瑙(August von Gneisenau,1760—1831)和冯·克劳塞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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