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颠倒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13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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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若

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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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颠倒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

我颠倒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试读:

余下时光就用来与你相爱

经过一整个冬天的酝酿,这本书终在一个凌晨尘埃落定。红木桌子旁放着的咖啡杯中只剩残渣,我起身走到窗边,俯瞰对街。霓虹不肯罢休地照着半边不夜天,稀疏的车辆疾驰而过,拐角处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偶有行人进出……

这个夜晚,与已经逝去的无数个夜晚并无不同,但我固执地认为,今夜的星光更亮一些,今晚的时间更温柔一些。

时钟指向十二点,是结束,也是另一个全新的开始。就像文档里保存着的故事,在这一刻属于我,而在下一刻,便属于读到的你、你们。不知道当你们看到这些故事时,是在蔷薇盛开的春季,还是在蝉声响亮的初夏。只知彼时,温度已经回升,冰雪已经消融,凛冽的寒风已经过境。

一切终将成为过去,惦念或是遗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始终在向内心深处挖掘,以寻觅清冽的泉水,追寻更好的自己,探求更完满的爱情。

写来写去,笔触总也离不开爱情。

温暖的,激烈的,平淡的,隆重的。在不同的人身上,爱情以不同的方式诡谲地盛开。有人爱上它给予的温柔,心无旁骛地沉沦其中;有人品尝过它赐予的疼痛,千方百计地想要逃匿。可无论怎样,我们仍将它奉为生命的精魂。

回过头去看走过的历程,那一场瘦骨嶙峋的青春,终因为爱与被爱,因为温暖与痛楚,因为得到与遗失,变得丰腴饱满,闪闪发亮。

是的,我们曾经深爱的人,最终都与我们走散,仿佛当初的相遇只是为了留下一道抹不去的伤疤。于是,我们在爱而不得中,哭泣,怨恨,挽留,伤害他人,以及自我伤害。所用的方式,是那样笨拙,那样激烈,恨不得山崩地裂,恨不得海枯石烂。最终,在折磨与被折磨中,筋疲力尽,疲惫到不愿再爱。

而爱的意义,并非如此。

爱的意义,只是纯粹地、专心致志地去爱。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忽然想起阿尔弗雷德·D.索泽的诗: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

跳舞吧,像没有人欣赏一样;

唱歌吧,像没有人聆听一样;

干活吧,像不需要金钱一样;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过去所有的时光都不曾被辜负,那些伤害的背面都是深爱。而余下的时光,我只愿用来与你相爱,以岁月,以生命。

于我而言,

爱情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宿醉。

而你始终淡然沉静,

微醺,却依然优雅。

日光将暮,

茶已凉,人已散,

一切都已来不及。

人们都说你情深似海,

而我知道那不是为我。

海潮跌宕起伏,

像是要把人生搅碎,

让人有种重新开始的幻觉。

对,爱情就是一种致命的幻觉。

它只存在于爱做白日梦的人的想象之中。

时间如暴君,能夺走一切。

我天真而傻气地祈祷:

愿你找到时间夺不走的恋人。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相见恨早与恨晚

那一年,七月十七岁,正值开放的年纪,热烈而妖冶。那种美,像是一种迷药,有着致命的蛊惑。黑色的瞳孔,像是不见底的深渊,让人甘愿无限沉沦下去。

而她本人,并不自知。这正是危险之处。

上海这座城,数不尽的风情。每一个故事都像是搬上台面的戏剧,咿咿呀呀的,说不上山崩地裂,乾坤颠倒,但至少台上台下的人都入了戏,哭肿了眼睛。

节假日里不止一次往上海跑,总也不腻,倒是每次都能在没去过的巷弄里听来一段故事,而后风尘仆仆地赶到虹桥,搭上回家的火车。

上一次去上海,在甜爱路那道街上,听一位头发花白的老阿姨讲了七月的情事。

不知故事的真假。她津津有味地讲着,我就兴致极高地听着。一下午的光阴,就这么窸窸窣窣地过去了。

七月的父母在出游时不幸双亡,留下她与比她大十岁的哥哥相依为命。哥哥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商界渐渐崭露头角。七月有哥哥照顾着,生活亦是无忧。

然而,他们仍觉格外孤单。七月眼角那一颗泪痣,让人恍然觉得她时时要落下泪来。

哥哥看惯了她的模样,并不觉得她的美是种让人上瘾的毒药,但每当他带着她出入晚宴时,总有些人为她抛家弃子,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她。

她尚且年幼,心中并无太多是非准则。哥哥专注于事业,以为为她提供丰盈的物质,便算是尽职尽责,但对她来说,这远远不够。而那些拼命追求她的人,挖空心思逗她开心,费尽心机钻研她的喜好,轻而易举就博得她的好感。

不用打扮得花枝招展,她的身后便有一大堆男人争着献殷勤。那些男人们的妻子或是女朋友,满怀怒气去找她理论,可一见她的面孔,便兀自败下阵来。她的美,叫女人也无话可说。

然而,她清楚地明白,她只是喜欢他们对自己前呼后拥的样子,并不爱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她从情爱小说里得知,真正爱上一个人时,即便他在最平凡的水果店中,那歪歪斜斜罗列的苹果,都像是一朵朵鲜妍的玫瑰。

这些围在她身边的人,不像是开着的玫瑰,而像是被西风吹落的残叶。

十七岁生日那天,她在家中举办了生日宴会。

敢于赴宴的女伴自然姿色不凡,灯光下尽是衣香鬓影。留声机悠悠地转着,男人们扶着中意的小蛮腰慢慢挪动着舞步。

忽然之间,七月穿着翡翠绿的露背拖尾礼服自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嘴形明明是笑着的,而眼角的那颗痣又像是永远垂着的泪珠。男人们将放在身边女人腰间的手缩回去,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女人们则暗自懊恼着,早知不该来的。

即便如此,那一天人们还是玩得很尽兴,直到半夜才散去。而有一位穿着白色西服的男子,只喝了一杯鸡尾酒就因太过喧闹而向她致歉,独自离去。

她的情绪,第一次因一个男人有了起伏。

上海说大也不大,在上流社会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也知道他有一个与他极相配的未婚妻。

又何妨?

她推却所有乱七八糟的约会,专心致志地求得他的回顾。尽管遭到拒绝,她仍是铿锵激越地朝他奔跑着。十七岁的爱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生命力。

爱情,从来都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人们偏偏舍弃伸手可得的蜜糖,万死不辞地去吃砒霜,以对峙和决绝的姿态,演一场落墨浓重的血色浪漫。

他终于肯来七月家中吃晚餐,仍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潇洒倜傥。哥哥坐在一侧,忽然觉察到七月的眼神中第一次出现情人才有的温柔,一秒钟都不舍得从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移开。是了,七月爱他。

晚餐过后,哥哥又回到公司处理公事。家中除了侍者,只剩他们俩人。

等到哥哥再回来时,侍者房间的灯已经熄灭,书房中传出轻柔细碎的音乐,他走到门口,从虚掩的门中看到他们赤着脚,贴着面颊,闭着眼睛跳舞。

自此之后,七月时常约他来家吃饭,他也乐得赴约。

她放下所有的骄傲与尊严,卑微地爱着。而他还不够勇敢,惯于被爱,不懂如何去爱。

婚期到时,他仍穿上早已定好的礼服,牵着未婚妻的手,在证婚人面前对妻子说“I do”。而那一天,七月穿着洁白如雪的长裙,疯狂地掀翻了礼堂的餐桌。

哥哥前来致歉,安顿好一切之后,将七月带回家锁到屋中。一日三餐由侍者送进去,凉了以后又由侍者端出来。

那颗美丽的泪痣,终究沾满了眼泪。

三个月之后,七月在哥哥的安排下去了纽约,随便进了一所大学。

只是,离开并不等于遗忘。林夕说过:“你是我这一生等了半世未拆的礼物。”爱情之于七月,是生命中太过重要的所在,也是太过狠毒的诅咒。得不到,就得忍受灵魂焚烧的煎熬。

有一天,她还要回来。这一场战役,并未结束。

三年过去了,七月从纽约回到上海。

上海一如既往地繁华着,灯火辉煌的晚宴中,少男少女摩拳擦掌地簇拥在一起,早已忘记七月的美丽。

可是,她一出现,男人们又兴奋起来,时刻准备着猎捕眼前这位丽人;女人们则惶恐不安,知晓风头又要被抢去。而七月早已不同于先前,懒懒地坐在书房里,听着音乐就可度过一天。

二十岁生日那天,哥哥为了打发她的寂寞,像三年前那样为她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中,每个人都明艳动人,唯有作为主角的七月,意兴阑珊。她终究与这些扭动着腰肢的人们不同,他们什么都想得到,唯独对爱情无所谓。而七月什么都愿意失去,只要拥有爱情。

她本想早早回到书房中休息,任由人们闹腾去,却在转身时,忽然听到大厅一角传出小提琴声,音乐正好是那晚七月和自己爱上的人赤脚跳舞时,播放的曲子。

七月猛然转过身,本以为是他,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那人闭着眼睛,陶醉在歌曲中。

说不上为什么,七月决定放弃三年前的战役。

当这个拉小提琴的人追求她时,她没有拒绝。

哥哥没有告诉七月,三年前那个男人,在结婚一年之后便离婚。本以为几个月之后便会忘记七月,却不曾料到她已经驻扎在他的心底。

两年之中,他不止一次来到七月家中,求她哥哥给他七月在纽约的地址,自然是一无所获。

七月的婚礼传遍了整个上海,他并没有受到邀请,仍然去了。白色的西装,与三年前一样。婚礼上,七月挽着丈夫的臂膀敬酒,看到他时,一瞬间的错愕之后又恢复常态,笑意盈盈地感谢他能来。

转身之后,七月听到有人掀翻餐桌的声音,杯盘碎了一地。

一切都还清了。

然而,七月回答不出,如若早一点与他重逢,自己还会不会这么急着办婚礼。

第一次相遇时,太早。他们各自还未褪去任性与青涩。

再一次相遇时,太晚。她已经盘起长发,成为别人的新娘。

太早与太晚,注定要错过。

兵荒马乱的年纪,从容如冰的你

若不是伊莎贝尔·阿佳妮,我是不会去看20世纪70年代的一部老影片的。

她在银幕上好似一瓶媚药,引诱着众人毫不犹豫地喝下,魅惑着旁人,也魅惑着自己。

那一双如蓝色深潭的眼睛,似乎随时可投入爱的烈焰,一边癫狂着,一边绝望着。被她爱上的人,也总是一边宴飨着,一边躲避着。

谁能承受得起这样沉重热烈的爱呢?即便心中再兵荒马乱,也只得假装从容如冰。若非如此,连自己也会被烧成灰烬。

她决然地站在海边,抬起略带骄傲的下巴,眼神中放射出痴狂与桀骜,对着天空坚定地说道:“千山万水,千山万水,去和你相会,这样的事情只有我能做到。”

镜头凝滞,裙裾飞扬,她直视着前方,凛然不动。

那绝美的面孔,眼中闪耀的光芒,以及心间呼啸着的轰鸣声,饱含着一股无法摧毁的力量,连带着狂风与骤雨,猝不及防地喷涌而出。爱情爆裂出的熊熊火焰,果真是让人不敢凝视。

这就是《阿黛尔·雨果的故事》这部影片想要表现的极致之爱吧。

伊莎贝尔·阿佳妮饰演的阿黛尔,在貌美如花的年纪,爱上了跟随军队驻扎在法国的平松上尉。最初,平松尚对年轻漂亮的阿黛尔有着绵绵爱意,只是热茶易凉,烟花易冷,不消几日,他便对她失去了兴致。恰在此时,军队要继续前行,平松便随之去往加拿大哈利法克斯,将阿黛尔抛却。

做梦的时间总是短暂如一瞬,梦境幻灭之后却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收拾残局。

摆在阿黛尔面前的残局,使她渐渐走上爱的不归路。

她不顾父母的阻挠,只身离开法国,紧紧追随着平松的步伐。从法国到哈利法克斯再到巴巴多斯岛,路程比她想象中遥远,而她从未想过要放弃,甚至有些神经质地喜欢上这样随他颠沛流离。

在追随平松期间,她说谎,假装怀孕以破坏他与未婚妻的婚约;她乞求,一次次向病重年迈的父母伸手要钱;她疯狂,知晓他身边莺莺燕燕,花钱替他雇佣妓女。尽管遭到他的凌辱、鄙夷、唾弃,甚至是逃避,她也不曾后退半步。

这是她的阵地,她必须坚守,哪怕阵亡。

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博得一点点关注。她甚至都不敢奢求得到他的爱。

托马斯·萨拉蒙在《读·爱》写道:“凝望你时,你严格、苛刻、具体。我无法言说。我知道我渴望你,坚硬的灰色钢铁。为了你的一个触摸,我放弃一切。”

爱情,从来都是这般不对等。一意孤行的人,把感受到的疼痛也当作幸福。

阿黛尔是注定要为这份爱变得狂野疯魔,即便她的美丽与才情被她所爱的人一寸寸吞噬消磨,她也毫不在意。

最终,她失掉了灵魂,成了一具麻木的躯壳,甚至某一天面对前来警告她不要再纠缠自己的平松,她也不认识了。

爱到最后,竟是忘了自己,也忘了曾经痴迷过的人。

她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狂热了,然而这份如冰的冷漠,却比狂热更让人胆寒。

导演弗朗西斯·特吕弗用了长达六年的时间来构思这个故事,在一次又一次面临瓶颈时,他甚至产生过放弃拍摄的念头。直至遇见阿佳妮,他才确信这部影片终会以磅礴的气势面世。

那一年,阿佳妮不过十九岁,正值锦瑟年华。谁都无法否认她的美,当然这美不同于海伦带来战争的美,也不似克里奥佩特拉极具征服性的美,她的美用于燃烧自己,捧出毫无杂质的爱情。

在饰演阿黛尔时,她仿佛在演绎自己的人生。是的,在现实生活中,她也曾忍受过离合的悲喜,承受过背叛的疼痛,义无反顾地扑进熊熊烈火中。

在与英国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初遇时,她就被他那双浅蓝色略带忧伤的眼睛所吸引。对于这份甘愿沉坠到深渊的爱情,她曾这样说道:“在爱里,必须完全奉献自己,同时也应该做好承担痛苦的准备。谁都无法控制爱情的来去。”

正如她所说,她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心无旁骛地爱着,甚至为他怀了一个孩子。只是,她不曾预料到痛苦来得如此迅疾,以至于不知所措,无从准备。

俩人相恋六年之后,他结婚了,新娘不是她。她所得到的只是一张字条,言说:“我不愿你在所有人之后知道这件事。”

她控制不了爱情的来与去,只能拿起电话,给他送去祝福。

遍体鳞伤后,至今她仍是孤身一人。

在爱着的时候,我觉得周身兵荒马乱,而你始终从容淡定。

人们都提醒我,爱得越多,越危险。而我并不害怕,因我觉得爱可让一切俯首称臣。

爱情消融之后,我好似经历一场血战,最终倒下的不是你,而是我。

那时我明白,被爱之人的手中,才牢牢掌握着胜利权。

值得回忆的事情,往往是那些叛逆的事情。比如在爱中一意孤行、自我坠落与伤害。

经历过这些,才可走向平和的深秋。

你我如此,阿佳妮也是这样。她是银幕中为爱而疯魔的不幸女子,走出银幕她已静下心来安于生活。平日里独自照顾渐渐长大的孩子,接到剧本便会在电影上投注热情。闲暇时,她读普鲁斯特、巴尔扎克、梅里美和拉辛。

她依旧美丽,仍然富有表现力,只是这些于她而言,不过是绸缎上的玫瑰,可要可不要。

至于爱情,她仍相信,却不像影片中的阿黛尔那样,爱到忘了自己的灵魂。

这样的结局,终归是好的。

亲爱的偏执狂

王小波曾说:“没有感性的天才就不会有杜拉斯《情人》那样的杰作。”

这话原是不错的,世间总需要些许感性之人,在现实之外编织出引人张望的戏剧出来。可是,过分感性,非但不能创造出流传于世的杰作,反而变为一种旁人无法理解的执拗与偏执。

说到底,偏执即是一种自我折磨。

而爱情,又何尝不是一种折磨。

廖一梅曾说:“爱是折磨。对我来说,正是这种折磨有着异乎寻常的力量。”

因而,她写了《恋爱的犀牛》这部话剧。自1999年至今,这部话剧在舞台上经久不衰。开始,人们悟不透其中缘由,久而久之,才猛然发觉,舞台上的马路和明明,正是现实中的你和我。《恋爱的犀牛》讲述的故事,可说是极为庸俗且常见的:他倾尽全力爱着她,而她不爱他,她爱的是另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他。如此而已,再无其他。

爱情,究竟是什么?值得我们甘愿做一只飞蛾,毫不犹豫地纵身扑入火海,仿佛愈是疼痛,愈能触摸到它的脉搏,感受到它所赋予自己的能量。

廖一梅坦言道:“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尽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奇观,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

因而,每个人都渴望在爱中发现新的世界与新的自己,可稍不留意,便中了爱之迷魂计,爱至疯魔与偏执。

其实,爱情有理性与感性之分。

舞台上的路人甲乙丙都是理性的,他们的爱情都有说得出的理由。或是爱上你的帅气,或是爱上你的钱财,或是爱上你的睿智,因而我愿意像变戏法那样讨你的欢心,迎合你的喜好,包容你的坏脾气。

我爱你,这毋庸置疑。然而,这种爱如同带线的风筝,可以翱翔于天空,却得时时受道德与责任这根线的约束。

而马路与明明的爱,则是疯狂的,偏执的,匪夷所思的。他爱她,爱到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爱到情愿为她做所有的事。在爱情中,他如同一头视力模糊的犀牛,盲目无措,嚎叫无果。他是那样无能为力地爱着她,甘愿为她放弃一切,摊开手掌却一无所有。

是的,他无法为她摘下一颗星星,无法在城池上刻下她的名字。即便他有能力为她做到这些,她也无动于衷。她是不爱他的,因而她也就不爱他为她写的诗,不爱他中奖后的钱财,不爱他热烈而疯狂的示爱。

她爱的是另一个人。

而这个人所能给她的,只是无尽的折磨。

可是,她与马路一样,甘愿全盘接受。

在爱情里,明明是上了瘾的赌徒。即便注定要输,也不愿给自己留任何退路。

陈奕迅的歌确有一种残忍的温柔:“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因得不到所爱之人的心,又因被像他一样的傻瓜深爱着,所以明明肆无忌惮地折磨着这个不知深浅的傻瓜,同时也用自我伤害折磨着自己。“爱上她(他),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的决定。”马路与明明都这样认为。

因而,他们如同烈士一样,有着自我鼓励与自我毁灭的悲壮。他们都按照自己的心意亦步亦趋地追寻着爱人的脚步,前方是深渊又如何,未来无路可走又如何,从决定爱的那一刻起,便决意要在偏执的深渊里坠落到底。

可是,这样的歇斯底里,苦的只是自己。

被爱的人,在折磨别人时,自己又何尝不是内疚与矛盾的?

自己有意无意的一句晚安,对他来说甚至可以媲美满天星光。可是,第二日黎明到来时,星光全部消隐,让人恍然之间不知昨晚看到的绝美笑容,是真是假。思量之时,疼痛又加了一重。

然而,这一重疼痛,非但不能让对方望而却步,反倒让其更猛烈更勇敢地走上前来,不惜为了那一笑,放弃所有。

因而,我坐在剧场后排,看到《恋爱的犀牛》有着那样的结局,丝毫不意外。

马路是那样焦急地想要向明明表达自己炽热的爱意,尝试过多种方式却都以失败告终。最终,他几乎是没有任何思索便绑架了她,蒙住她的眼睛,将她放在自己的小屋中。

而后,他揭开她眼睛上的布条,在她的面前,用刀挖出了犀牛的心脏。这是他送给她的犀牛的心,可这颗心不正是自己的心吗?

自爱上明明的那一刻起,他便没有了属于自己的灵魂。他偏执而疯狂地以爱为生,得不到时,只得赔上自己的性命。

于是,他不顾她满脸的惊恐,不顾自己的疼痛,用锋利之刀对准自己的胸膛,快意而疯魔地刺进去。她失声尖叫,而他甚为满足,那一瞬,他觉得自己的爱情终于有了强有力的证明。

他的心脏骤然紧缩,跳动的频率越来越低。他用手托住那颗心,快速地用力拉出胸膛,似乎不曾感觉到疼痛,更感觉不到悲伤。

明明,这就是我的爱情。这就是我能给的全部。

之后,警员闯入,人影纷乱,地上鲜血横流。

马路无动于衷,只是紧紧抱着明明。

明明开始唱起歌:“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如一日的梦想。”

剧终,舞台大幕徐徐闭合。

我忽然想起杜拉斯那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寻爱路上,偏执的人比寻常的人,更能洞彻爱的深意,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燃烧成灰烬。

爱得多执着,多激烈,就有多痛楚,多彻底。

在这场偏执的爱情中,你以为自己有选择权,可以爱得更深、更强烈,但自始至终你不过是决定了自己的绝路。

记忆的炎夏,原来爱也有时差

在一个地方住得久了,周围的一切都太熟悉,像是自己的一切都已被看穿,会感到莫名恐惧。因而,工作的这几年,不停地搬家。身边的东西越来越少,只留下一摞必看的书和一些必备的衣服。

去年的这个时候,决定搬到郊区。恰巧一个老教授准备去意大利两年,房子便空出来。老式的房子,很旧,白色的墙壁在岁月的腐蚀下逐渐泛黄。我还是决定租下来,并在网上发布合租广告,卧室一人一间,厨房、客厅、卫生间共用。

一天之后,收到七八条回复。全凭感觉,给其中一个叫雯的人打去电话。

对方很干脆,毫无拖泥带水之感。说清各自分摊的费用后,我半开玩笑地说道,不限自由,可带男人回家。她笑声爽朗,说最近只爱宠物。

通话不过十分钟,放下电话后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傍晚时分,听到有人敲门。

雯站在门外,很深的瞳孔,罩着一件比她身形宽几倍的白色棉麻衬衫,袖子一高一低地挽起,抱着一盆绿植和一只白色的猫。一只方形的有些破损的行李包,安静地放在她身后。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将共度,虽然我们都可能随时离开。

收拾到深夜,肚子猖狂地叫起来,才想起还没有吃晚饭。

坐在附近的一家餐厅里,靠窗的位置,能看到深远的夜空。我只要了一份热腾腾的面,雯则点了很多生鱼片,蘸着很浓的芥末。辛辣的呛味,将她的眼泪逼出来,可她仍是一边流着泪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像是在跟自己较劲。

我放下自己的面,忍不住伸手夹起一块生鱼片,蘸上芥末后,放进嘴里。那一刻,像是喝过烈酒一样,脸颊迅速燃烧起来,烧得通红。

那是一种窒息的快感,淋漓尽致,戒掉太难。

后来,我知道了雯无论吃什么都要蘸着芥末的原因。

爱情不就是这样吗?爱得太深,疼得流泪,情愿沉沦。

她在一家服装设计公司做销售,业绩突出,将大量奖金用来买衣服。丝缎、纯棉、细麻,整齐地排列在衣橱里,但她只是买到手,囤积起来,用来观看,极少穿。在工作日,她穿工作套装,化精致的淡妆。周末时,她便穿着那件宽大的衬衣,抱着猫坐在地板上看香港黑白老片。

她似乎什么都不缺,但这就是最致命的缺陷。她似乎不需要任何人,只有自己和一只猫相依为命。

我们很少坐在一起交谈,每天下班之后转三趟地铁,回到家后已近九点。在公司已把话说尽,身体疲乏至极,懒得再开口。更多的时候,我们坐在客厅里,看同一部老片子。看完之后,各自回到房间去睡。

日子就这样毫无新意地重复着,周围又渐渐熟悉起来,很意外的,我竟没有生出搬家的念头。郊区很安静,或许正是这一点吸引着我。

想要的,尚未得到;该失去的,早已不见踪影。雯散漫的样子,告诉别人,她已经放弃挣扎。

直到有一个周末,我逛街回来,碰巧看到雯正将一个女孩儿送出来。那个女孩儿,和雯有三分相像,巴掌大的瓜子脸,鼻端左侧有一颗灰色小痣。她们在道别时,很是客气,有种寒暄过头的感觉。可以想到,她们应该并不相熟。

我走进屋中,看到红木雕花书桌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裙装的校服,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正回头看,风将她的马尾吹散,背景有些模糊。看得出,这张照片是雯在放学路上被人抓拍的。

雯走进来,并不说什么,颓然坐到沙发里,开始吃芥末味的薯片。脸色辣得通红,眼泪一滴滴逼出来。

爱情是一种感受,但需要表达。你缄口不提,我也只能假装不知。因而,即便两人在同一时区,这份爱也有着巨大的时差。

高一时,雯和坐在她前面的男生时常交流习题,便被同学们写在黑板上:某某喜欢某某。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敏感,爱起哄,乐得将周围一切与性别有关的事情变得微妙。

被同学们说得多了,他们的相处便开始夹杂着尴尬与不知所措。放学后,两个人骑着自行车越靠越近,但是谁也不愿先开口向对方说话。

一个多月的寒假,终让雯确认心中那份不知不觉野蛮生长的爱情。她开始制造与他偶遇的机会。放学后慢慢地收拾书包,等着他走出教室,再迅速跟随。在回家的路上,期待交通信号灯永远亮着红灯。当同学们再起哄时,她表面愠怒着,内心却真切感受到幸福。

马尾、裙摆以及那颗雀跃的心,就这样在风中飞扬起来。

只是,他们都没有将那份呼之欲出的爱恋道破,以为时间很多,来日方长。前后桌的距离,离得实在不远,他们都很满足。以同学的身份相守三年,再考同一所大学,这是再美不过的愿望。

然而,自高二开学那天起,雯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同学们都说他已转学,而她听不见任何理由,只知自己心里寒风呼啸,空空荡荡的。

高中毕业,大学毕业,开始工作。

爱过很多人,流浪歌手,餐饮店的服务员,德国留学生,火车列车员,有家室的中年男子。总是倾情投入,爱得专心致志,最后无疾而终。

害怕孤寂,急需填满内心的空洞,往往适得其反。受伤之后,便离开原来的地方,提着轻薄的行李换到另一个居所。开始不相信任何诺言,任何一个男人,甚至不相信这个世界。没有人陪她颠沛流离,唯有高一那段温暖的暧昧记忆,以及后来收养的这只流浪猫。哦对,还有搬来和我合租的路上,买的那一小盆绿植。

和雯相像的那个女孩儿来的那天,雯吃了很多芥末薯片,流下很多眼泪。

那个女孩儿已经找雯找了许久,正打算放弃时,忽然在地铁上遇见雯戴着耳机听音乐。女孩儿从背包中拿出那张照片,走到雯面前,问照片上的人是不是她。

耳机里传来莫文蔚的歌声:“你还记得吗,记忆的炎夏。散落在风中的已蒸发,喧哗的都已沙哑。”

雯摘掉耳机,将照片拿在手中,像是捧起了整个高一。地铁在地下隧道中穿梭,有奇异的亮光闪过。

她们并排站在地铁车厢的角落里,女孩儿说,雯听。

她说,她和男友一见钟情,很快确立恋人关系。俩人都很默契地不提过去,只脚踏实地地享受当下,时而也憧憬未来。相恋一年后,很自然地见双方父母,谈及婚姻。

然而,男友在和朋友一起海岛浮潜时,出了事故。

朋友收拾他的东西时,在行李箱的夹层中,发现了这张照片。他们都以为,照片中的人是他的女友,便将其交给了她。

她细细端详着照片中的人,确实跟自己有几分相似,但她明白照片的主人,是另外一个和自己很像的女孩儿。

我和雯一起靠着沙发,坐在地板上。“你是幸福的,他爱的人始终是你。”

雯拿起一片薯片放进口中,流出一串眼泪。“那个女孩儿也很幸福,她真正拥有过他。”

住了大概半年的时间,雯又收拾行李搬到了别处。不是因为又一次受到伤害,而是决定重新相信这个世界,去寻找一份没有时差的爱情。

在节假日里,她时常给我发来祝福短信,顺便告诉我她很好。

我们都是爱过的,仅此而已

抽烟的女子并不少,但像堂姐那样抽得如此优雅好看的女人,极少。

每次我去她家时,她总是半倚着沙发,用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支烟,尖尖的下巴稍稍上扬,迷离着双眼,自然而然地吐出烟圈。烟雾缥缈着升腾起来,笼罩着她半张脸。

我坐在阳台的藤椅上,侧过身来远远地看着她,第一次觉得她的忧郁那样美丽。

有时,她也会趿着一双棉绒拖鞋走到阳台上来,风让她指间的烟,燃得更快。看着被雾气笼罩的高楼,她忍不住像过来人那样感叹一句,这座城市,变化真大。

三年前,堂姐是不会抽烟的。

而三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从年幼无知的天真孩童,变为看透世事的沧桑女子。

很久之前,她时常对我说,她要跟别人不一样。

这话我是信的,不仅因她美得不可方物,更因她自骨子中就透出一股令人驯服的魔力。

只是我们都不曾想到,为了这份与众不同,她竟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美丽的人,从不缺乏成名的机会,关键在于会不会把握。

堂姐是有灵性的。当同龄人在大学毕业后都急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时,她向父亲要了一笔钱,跟随一个远房亲戚去往香港。

那时的香港,在我们的想象中,是太过奢华的城市,遥远得不可触摸。而她则笃定,那里有她需要的金碧辉煌。

凭着那张魅惑人心的脸蛋和一副魔鬼般的玲珑身段,她单枪匹马地寻觅着自己的猎物。打工一月挣来的钱,毫无疼惜地只买一身晚礼服和一双高跟鞋。婀娜地走在夜不眠的Party中,争芳斗艳的女人满怀妒忌地假装看不到她,而穿着闪光西服的男人们则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着她。

她不动声色地手持鸡尾酒,任凭男人前来搭讪,不冰冷拒绝,也不过分热情。她始终是聪明的,知晓自持的女人才能钓来更大更肥的鱼。“有些人知道如何利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平淡无奇的经验,使自己成为沃土。”阿兰·德波顿如是说。我想这话用在堂姐身上,再合适不过。

一年之后,堂姐回来了。

与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她的未婚夫。不是她所出入Party 中的任何一名花花公子,而是她去澳洲游玩时,在飞机上认识的知名设计师,公司开到世界各地,资产过亿,父母已移民澳洲。

亲戚们前来吃酒席时,都说堂姐嫁了好人家。伯伯和伯母忙里忙外,脸上挂着的笑容始终未曾消失过。

一阵喧嚣之后,堂姐又像风一般走了。留在我脑中的印象,是她手上那颗夺了太阳之光的钻戒,以及美丽锁骨上那串我叫不上名字的名贵项链。

如她所愿,她变成了自己想成为的样子,而后幸运地遇见了一个在外人看来无须取悦的人。她确实活在神话中,只是旁观人不知道做一个传奇女子辛不辛苦。

再过一年,我大学毕业。堂姐为我订了机票,我第一次来到香港。

下飞机后,她嫌我老土,将行李扔进后备箱,便带着我去了铜锣湾的时代广场,衣服、鞋子、包包,只要她觉得合适的,丝毫不管上面的价格标签,通通为我买下。

回到家中,已是晚上九点。女佣前来开门,室内虽奢华至极,却有种挡不住的荒凉。

接连几日,我与堂姐都在外闲逛,或是购物,或是去做美容。回到家中,却始终不见姐夫的影子。许是看出我的疑虑,堂姐坦言,他们已经分居许久。

我不禁愕然,家中所有人都以为堂姐会一生无忧,而这终成了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他凭着过亿的资产,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孩。作为强势的一方,他并不打算隐瞒,而是极为自然地向堂姐提出离婚。

卡夫卡说得没错:“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背负的铁栅栏后面。”堂姐身上背负着要与众不同的信念,而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在变为一只凤凰之前,她得忍受烈火的焚烧。不管是不是心甘情愿,她只能接受这一既定的事实。

像是有先见之明一样,堂姐料到会有这样一天,所以在结婚之初,她借用他的财力在时代广场开了一家高档品牌香水店。赢利之后,堂姐将本金全部归还于他,这家香水店也就归在自己名下。

因而,当他提出离婚时,她并未做惊弓之鸟状,而是坚决说不。她是见过那个女子的,与两年前的自己一样,精致的五官,掩不住熊熊野心。她忽然觉得有些悲凉,或许自己也曾这样野蛮而不动声色地夺走过别人的幸福。

堂姐像是铁了心般要拖着他,得到自己所喜爱的物品是那样不易,如今怎会轻易放手。就这样,她从那个更富丽堂皇的家中搬出来,独自一人住在这虽小却样样俱全的房中,切断与他的一切联系,让他遍地寻不到。

后来,他的公司出现漏洞,对手趁机打压。一夜之间,他一无所有,债主都找上门来。

时常来往的朋友一边美甲,一边劝堂姐赶紧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免得受牵连。

他的新欢早已悄无声息地藏入人群中,而堂姐当着他的面撕碎那张离婚协议书,而后转让香水店,低价出售自己那一栋小房子,变卖自己的首饰。虽是杯水车薪,到底是全部心意。

对所爱之人放手,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简单。但更为艰难的是,对一个潦倒之人不离不弃。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堂姐爱他爱得那样深。

等到他东山再起,已是一年之后。

他用力地拥着她,说着再也不分开。而堂姐拿出一张离婚协议书,要他签字。

爱过,就足够了。与众不同过,也足够了。三年的时间,经历这么多风波,她觉得倦了。

放弃一个人并不那么简单,但要不离不弃,更难。

离婚之后,堂姐在北京租了一间带阳台的屋子。

看着她娴熟地吐着烟圈,我忽然想到《似水年华》中的片段:

我们爱过吗?

爱过。

有多久?

好像是一瞬间。

然后呢?

然后是无尽的挣扎和折磨。

我们是爱过的,可也只能到此为止。那些不安分的闪着光的年华,就当作一段浮光掠影吧。

你不羁放纵爱自由,我只能笑着原谅

去奶油残渍,也拭去她心中的伤。

她轻轻伸出胳膊,抚摸他的脖颈,闭着眼给予回应。

十秒钟的镜头,温柔了整部电影。

不错,比爱更坚不可摧的,是一颗渴求自由的心。

然而,比自由更坚不可摧的,是你懂得原谅,我懂得回头。

爱上吃蓝莓派,大概是从看王家卫的《蓝莓之夜》开始。

杰里米在纽约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大的咖啡店,每至深夜他做的蓝莓派都会剩很多,只得扔掉,但第二天照旧做得很多。

一位叫伊丽莎白的女孩,因恋情失意,开始每天在傍晚时分走进这家咖啡店,不要苹果派,不要香蕉派,而只要几乎没有人点的蓝莓派。

填饱肚子后,她便趴在高高的吧台上睡去,嘴角残留着蓝莓奶油。杰里米情不自禁凑上去,镜头黑下来,再亮起来时,伊丽莎白性感的嘴唇,干净无物,恍惚露出满足的微笑。

可醒来之后,她还是决定离开。心中的伤疤未愈合,记忆始终纠缠着不放,她需要在路上寻找一把可以开启紧锁的心扉的钥匙。

杰里米没有理由挽留,他只是像往常那样做很多的蓝莓派。

王家卫的电影世界,永远都是蓝调的世界。旧爱、执着、眷恋、遗忘,这些异常强烈的情愫无论是负载于混乱的酒吧里,还是依附在一串串无人认领的钥匙上,都别有寓意。

一边吃着蓝莓派,一边重看这部《蓝莓之夜》,忽然觉得这其实是另一部《花样年华》,只不过背景不再是香港,而变为纽约;人物不再是梁朝伟和张曼玉,而是裘德·洛和诺拉·琼斯。永恒不变的是爱与不爱的纠缠。

诺拉·琼斯饰演的伊丽莎白走了,离纽约越来越远,只靠一张明信片与杰里米保持联系,告诉他在路上看到的、听到的故事。

她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回去,什么时候回去,他只能尊重她拥有的自由权利,用美味可口的蓝莓派等一个无法预知的结果。

W.H.奥登在《Funeral Blues》中写道:“他曾经是我的东,我的西,我的南,我的北,我的工作天,我的休息日,我的正午,我的夜半,我的话语,我的歌声,我以为爱可以不朽,我错了。”

是的,比爱更坚不可摧的,是对方那颗渴望自由的心。

伊丽莎白搭着巴士来到孟菲斯。在那里,她故意让自己忙得透不过气来,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酒吧做侍者,如此便可减轻痛苦情感的灼烧。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上演着形形色色的故事。酒吧里的音乐,让人一半清醒,一半迷醉。她注意到一个酗酒的巡警,每夜都需要酒精来麻痹自己,喝八杯犹嫌少。

他疯狂地爱着自己的妻子苏琳,爱得密不透风。不管对方如何折磨他,他对她的爱亦是丝毫不减。

不是相互喜欢的爱情,一人越是痴迷,另一人就越容易背上一种让人窒息的负担。

苏琳面对这咄咄逼人的爱,只有拼尽全身力气逃跑的念头。于是,她刻意疏远他,用出轨的方式对这份禁锢提出抗议。

又一次在酒吧中喝得烂醉如泥时,他看到了她的新欢。那一刻,他心中燃起熊熊妒火,将那个人打成重伤。这种最粗暴最原始的方式,正是他内心深处爆发出的最野蛮强劲的爱。

至此,他们的结果再清楚不过:灭亡、决裂。

Beyond在《海阔天空》中忘情地唱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不原谅,又能怎样?过分地束缚,也终是你向左,我向右,彼此再无干系。

苏琳再也无法忍受手脚与心上的枷锁,在酒吧中,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他展开激烈争吵。在她转身离开时,他举起腰间的枪喊道:“如果你走出这扇门,我就杀了你。”

在想要自由的人看来,死与禁锢有何区别?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离开。

死的并不是她,而是他。

他留下的是一堆尚未付清的酒吧账单。这账单,正是禁锢惹下的情债。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写道:“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而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

因为太过热爱,我们倾尽自己所有去获得。拥有之后,我们又拼尽全力攥在手中。所以,我们一边相互爱着,一边肆意相互伤害着,直至一切化为虚无。

在苏琳和老巡警相遇的街角,伊丽莎白看到了她的眼泪。“那一年,我17岁,喝醉了酒,他拦下了我的车。”“他爱我爱得太深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苏琳自顾自地说着。

在此之前,我以为苏琳并不爱他,原来她只是想在这份爱中呼吸自由的氧气。最终,他以死的方式放开了她,但他留下的账单却以更为残酷的方式捆绑了她。

她自由了,却痛苦得像是失去了整个世界。

离开这家酒吧,路过这个故事,伊丽莎白继续向前走着,不知何处是终点,也不知道具体的方向。偶尔,她也会想起蓝莓派的味道,虽然她还不打算回到纽约。

在我不知道结局的情况下,以王家卫的风格,我猜想蓝莓派的味道,应该只会存留于记忆中。既然选择了逃离,就该在别处随遇而安;既然决定要在自由的奔跑中遗忘,就该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就像《花样年华》的结尾那样,两人只有一张船票,一人离开,一人留下,只是怀念,无从相见。

而这一次,我错了。从孟菲斯到拉斯维加斯,再到内华达,她邂逅了太多的人,看到了太多的故事,这一个比一个更遥远的距离,让她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内心。最终,她决定踏上传奇的66号公路,回到最初的地方,面对自己。

离开,是她的自由。回来,也是她的自由。

幸运的是,他始终等在原地。

他笑着将一份加了冰激凌的蓝莓派端到她面前,眼窝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她吃完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嘴角留有蓝莓派奶油。他像第一次那样,俯下身来。镜头俯视,他亲吻着她,帮她拭

路过的都是缘,擦肩而过的都是客

梓在一家酒吧做驻唱歌手,戴着紫红色的假发,化着与之相配的烟熏妆,黑色的网格丝袜裸露着光滑的肌肤,委顿颓废的歌声混杂于缭绕的烟圈里。

夜幕降临,华灯初起时,人群穿过街道,匆匆回家,而梓一天的工作刚刚开始。

在这样亦真亦幻的环境里待得久了,便分不清什么是玩笑,什么是正经。真诚落了灰尘,起初想要将其擦拭干净,一次又一次被灰尘迷了眼睛后,她也学会了无动于衷,任其自生自灭。亦舒说得对:“这社会是个血淋淋的大马戏团,你若要生活好过,必须游戏人间。”

于是,当猥琐的男人们肆无忌惮地亲吻她的红唇,抚摸她裸露的细腰与纤细的长腿时,她心里虽满是厌恶与鄙夷,脸上却是妩媚妖娆的笑容,甚至表现出半推半就的样子。偶尔有人醺醺然在她耳边说几句爱的誓言,她只当听到一段黑色幽默,一笑而过。

梓很清楚,这里的男人不爱任何人,他们只是活动于夜间的寂寞动物。天一亮,大家互不亏欠,互不相识,各自相散。

他们将她当作醉酒后的玩物,她也只能在这场虚情假意的游戏中,将自己灌醉,奉陪到底。

凌晨四点钟,有些人摇晃着走出酒吧,有些人趴在吧台上昏昏欲睡。夏天的天空,开始翻出鱼肚皮般的白色。

梓放下麦克风,走进休息间,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妆已有些花,像是渐渐颓败枯萎的玫瑰。卸妆,摘掉假发,换上平日里的衣服,坐在床上吸一支烟,然后走出酒吧。

尽管是夏天,黎明的风依旧带着一丝清凉,将她的酒意驱散。黑色长发搭在白色雪纺连衣裙上,梓已经变成另一个人。说不清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梓,是酒吧中唱着低俗讨巧歌曲的歌手,还是独自走在空寂无人的街道上的清纯女子。或许,哪一个已经不再重要。

回到租住的狭窄房间,打开冰箱,胡乱吃一些东西,拉上窗帘和衣躺在床上。

梦中来来回回一个场景,她在荒芜的大漠中与一个人一起奔跑着,忽然间那人消失不见,整片沙漠中只剩下自己。梓猛地坐起来,额头上惊出冷汗。转头看挂在墙上的钟,睡了不过十五分钟。

常常如此。两年之中,梦境的背景不断更换,雪山、深渊、海边、丘陵、山林皆出现过,而梦境的主题从未改变:被抛弃。

太阳升起后,温度急速攀升,梓已经失去睡觉的欲望,便在浴室里长时间地沐浴,像是要洗掉寄存于身体中的某些顽固记忆,或是要洗掉昨晚与形形色色之人的身体接触后的污垢。不止一次晕倒在里面,而后听着哗哗的水声,迷迷糊糊醒来。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她问自己。

是重复。

那么,相爱的意义又是什么?

是路过。

酒吧的服务员换了新的面孔,端着酒杯迷离地望着她的客人也与昨日不同,对旁人而言,生活充满变换,而梓拿着微薄的薪水,将那几首熟烂于心的歌翻来覆去地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改变就没有再次被抛弃的危险。

在一曲唱完,下一曲还未开始的间隙,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将她拉到台下,告诉她说下面的歌曲他已包下,要求梓陪自己喝酒。

在酒吧中,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梓眼角的亮片与微笑一样灿烂,倚在那个男人的臂弯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决绝壮烈的姿势,却带着三分妖娆,一仰一俯中,更将她的身段衬得玲珑撩人。那人用手将她嘴角残留的酒擦拭干净,又欢喜地递上一杯。

接连喝下五杯,梓的脸色呈现灼灼的玫红。就这样半醉半醒着,她又站回台上,握着支架上的麦克风开始唱那个人点的歌。歌声带着一丝醉意,曲调稍稍走偏,反而有了一丝麻酥之感。

台下的人们自顾自地欢闹着,全然不管台上的靡靡之音出自谁口。唯有刚刚来的那个服务生,在闲下来时,静静地瞅着她。

一首歌之后,梓转身走进卫生间,而他在仅一墙之隔的另一个卫生间里,清楚地听到她剧烈的呕吐声,以及浓重的呼吸声。当她再次回到台上时,又扭动着腰肢,甩着头发,唱起客人点的歌。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变化,除了那个将酒送到客人手中的青涩的服务生。

对一个人的好感,是从怜惜开始。当他看穿她的坚强时,便忍不住想要去保护。

梓换上连衣裙走出酒吧时,他忐忑地追随而出,小心翼翼地要求送她回家。

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么善意的请求,梓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他。他的面貌说不上英俊,但很是清秀,应该还未曾受到社会染缸的浆染,眼神中透着坚定与赤诚。

她忽然有些心酸。两年之前,她跟随当时的男友从县城来到这座城市时,亦是清纯得不沾染一点尘埃,只愿在这里找到一份简单、稳定的工作,建立起两人共同的小窝。只是,男友未能经住诱惑,在最艰难的时刻,接受了一个富家女的求爱,在女方的支援下经营起一家公司,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孤立无援的她,心灰意冷,迅速下坠,沉落在生活底层。

梓回过神来,看到眼前这个男子眉毛聚在一起,紧张地搓着双手。

在眼眶泛红之前,她冷漠地拒绝了他,转过身独自走在夏季的黎明里,留下他颓然站在原地。

那一天,她的梦中不再是自己声嘶力竭地寻找某人的身影,而是那个青涩服务生放大的脸,带着炽热与真挚,不断地向她逼近。

梓害怕改变。

仍旧是无边无际的夜晚,灯光晃动,人影纷乱。梓穿着肚脐装在台上摇曳身躯,歌声中散发着懒散诱人的味道。

那个服务生一边望着她,一边穿梭在人群中。由于心思不在工作上,手里的托盘被人一碰,酒杯便哗然倾倒在离他最近的人身上,接着便是酒杯破碎在地的声音,以及客人咒骂的声音,甚至是拿起酒瓶摔打的声音。

梓看到他满脸通红着道歉,便放下麦克风挤过人群,拿起桌边的两杯酒,笑意盈盈地伏在暴跳的人身上,邀请他喝交杯酒。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拿着酒杯的手绕过那人的臂弯。

既然酒吧中当红的歌手已经赏脸,他又何必跟一个不谙人事的服务生一般见识。交杯酒喝完后,周围的人皆鼓掌起哄,没有人看得见梓与服务生黯然的眼神。

梓明白,自己活在混沌的江湖中,而他生于广袤的天空。

不在一个世界,即便相爱亦不能相守。与其疼痛着强求,倒不如狠心地拒绝开始。

暑气日益消退,夏天将要过去。

服务生准备辞职,在秋天即将到来时,到英国留学。辞职前,他跟随她下班,递给她一张飞机票,请求她和自己一起走。

她看着那张有着自己名字的飞机票,忽然牵起他的手,向家的方向奔跑而去。

一切都是静止的,岑寂的,冰冷的,唯有身体里的血液,以及那颗怦然颤抖的心是欢快的,跳动的,温暖的。

在那个狭窄的房间里,她没有拥抱他,没有亲吻他,没有触摸他。她只是打开衣橱,从中挑选出一条洁白的雪纺长裙,折叠好,放进一个纸袋里,送给他。

这条裙子是干净的。

他们最终没有在一起。

他飞去英国,而她在那一天离开酒吧,回到了来的那个村镇,做了一个平凡的妻子。

相遇,停留,擦肩而过。缘分不够做恋人,只够做过客。

你以为的爱情,不过暧昧一场

她一向欣赏有学问和风度的男人。

所以,在初中时她欣赏和蔼的数学老师,在高中时欣赏严格的班主任,在大学时欣赏广播学授课老师。如今读研,她开始欣赏授课条理清晰的教授。

下课之前,教授罗列了长长的书单,并布置与课堂内容有关的两个论文,要求学生在两周之内完成。同学们听到后,叫苦连天,唯有她默默记下那些书目以及论文的题目。

当同学三三两两结伴逛街时,她总是拿着笔记本,带一杯水,泡在图书馆里。有时,她穿梭在书架中,寻找记在本上的书籍时,会碰见前来借阅书籍的教授。每当那时,她会小声地叫一声老师,教授向她点点头,叫出她的名字。在不打扰别人的情况下,他们会站在书架与书架的空隙间,交流一些学术问题。

她的心忽然就活泛起来。这个教授和别的教授不同,他从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懂得和学生交流。走出图书馆时,他习惯将借来的书夹在腋下,有学生和他打招呼,他便点头示意。五十多岁的年纪,两鬓的头发已经零星发白,身上的西装有些发旧,没有系领带,但依旧给人玉树临风的感觉。

等他走远,她仍愣在原地张望。回过神来,才笑笑,自己不过是他的一个学生,而后继续在书架上寻找自己写论文需要参考的书籍。

研一将要结束时,学生需要重新选研二的课程。

她的兴趣在广播学上,而那个教授的课程是汉语言文字学。即便如此,她仍选了他的课程。

从研一开始,因为从来没有逃过课,交上去的论文也并非东拼西凑,教授很轻易地记住了她。而被他记住,也正是她隐约想要实现的小愿望。

没有课的时候,她最喜欢泡在图书馆里,因为那是最容易制造偶遇的地方。她时常坐在椅子上,透过层层叠叠的书架,看着教授找书,看学术杂志,印讲义。

认真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她越来越欣赏他。

按捺不住自己想和他说话的心情时,她便找一个问题,走过去和教授探讨。

被人需要时,往往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因而,当她问问题时,教授从未感到疲倦与厌烦。

研二那一年,她在国家期刊发表了一篇论文,再加上成绩优秀,很轻易地便获得了八千元的国家奖学金。

请要好的同学吃过饭后,她犹豫许久,终将短信发送出去。短信中是小心翼翼的询问,告诉教授自己获得奖学金,想请他吃一顿饭,以表谢意。

在等待回复的过程中,她焦虑、急迫、惶恐,同时无端怨恨自己反应如此激烈。同学们经常开玩笑问她,是不是迷上了文字学的教授,她总是附和着他们,高调地点头。因她明白,愈是红涨着脸否认,这些起哄的人们愈是叫嚣得厉害。

然而,能欺骗别人,却没有办法欺骗自己。当短信铃声响起时,她甚至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不敢看。直至手中的那篇论文收尾后,她才打开手机。

教授没有同意一起去外面吃饭,而是邀请她周六下午到他家做客,并附上家中的详细地址。

是的,她忽然记起,教授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和孩子,而自己是他许多学生中的一个。

那天下午四点钟,她搭乘地铁来到他住的小区。按了三声门铃后,教授亲自来开门。

他妻子从厨房中走出,围着溅上油渍的围裙,稍微一笑眼角便聚积起鱼尾纹。他的女儿大概比她小几岁,一脸无忧的样子。教授一边倒茶,一边说自己还有个儿子,在国外留学,一年回来一次。

很普通的一个家庭,很普通的一顿饭,她在感动的同时,忽然兴致全失,怔怔地想要落泪。

除去教授的身份,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丈夫和父亲。或许,唯有平凡,才更容易维系一段细水长流的感情。

大约七点钟,她起身告辞,教授连同家人挽留一阵后,她便走出门。在去往地铁的路上,有人从背后扶住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看到教授的脸,忍了许久的眼泪夺眶而出。他说第二天要做一个报告,需要回学校拿一些资料,顺便开车将她送回去。

霓虹闪烁,她坐在副驾驶座上,无声地望着窗外。反倒是教授时不时问她,今晚的饭菜是否吃得惯,老家在哪里,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而她只是意兴阑珊地回答。

抵达宿舍楼下后,他们握手道别。他的手强大,有力。

转眼间,她和众多同学穿着硕士服坐在学校的礼堂里,参加毕业典礼。

教授将她戴在头上的硕士帽的流苏从右边换到左边,继而向她伸出宽大厚重的手掌,她没有接住这只手,而是靠进他的怀中,把眼泪落在他的衣襟上。

再见。

毕业后,她留在本市,进入一家广告策划公司。

在那些忙忙碌碌的日子里,她谈过几个男朋友。现实的人们总是企图在爱情中寻到某种看得见的利益,想要的太多,付出的又太少,因而感情总是无疾而终。

兜兜转转之后,在一个周末,她又来到读研时的学校。

走在校园中,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年轻的情侣,张扬着令人羡慕的爱情。教学楼前面的树,枝繁叶茂。图书馆的台阶上,人们抱着书来来往往。

记忆中的东西,在现实中找不到了。

她怏怏地向学校外面走,走到教职工那栋楼时,忽然看到教授从车里走出。在他匆忙拐进办公室之前,她奔跑起来,停在他面前,像以前那样叫了一声,老师。

头发与心一样凌乱。

教授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记起她的名字。

她又哭了,像是一颗飘零的心在瞬间找到寄托。

她已经毕业,他不再是她的老师。

在一家餐厅里,他们第一次相对而坐。

她喝了一点酒,手心与鼻尖渗出些许汗珠。趁着微醺的醉意,她摇晃着酒杯,小声地对他说出自己的心意。

她并没有什么奢望,只是单纯地想要告诉他,仅此而已。

他听到后,稍稍一怔,桌上的杯子很轻微地震了一下,许久没有说话。

她叹了一口气,准备提着包结账时,他忽然拽住她的衣袖,她复安静地坐下来。

他告诉她说,大概在七八年前,他曾与自己的学生相恋。妻子知道后,并没有大哭大闹,只是给教育部写了一封信,说他的行为不适合做大学教授。在信笺未寄出之前,她将其复印一份,托人交到那个学生手中。学生看后,为了他的名誉,也为保住自己的学位,主动断绝了与他的来往。最终,那封信被妻子锁在抽屉里。

她问他,是否喜欢过自己。他只是说,他希望做一个平凡的丈夫,一个能教书的教授。

一切都很明了。

博瑞尔·马卡姆在《夜航西飞》中写道:“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地方,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有你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尽你所能决绝地离开,永远不要回头,也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有才是更好的,因为它们已经消亡。”

她走出餐厅,被四面八方涌来的寒风包围。

这一场一厢情愿,终于有了了结。

与幸福无关,与寂寞有染

愿你不再靠想象,想爱情的模样

有的演员,有本事将爱得固执的女人诠释得淋漓尽致。

周迅算是其中一位。她演的角色,多是那种带着股狠劲儿与自己较真的女子。不顾后果,不计代价,像是为了爱情要将自己的世界弄得天翻地覆。即便是撞了南墙,也只觉得痛,不懂得如何转弯。

不止一次坐在电影院里看她的电影,始终不明白为何她瘦小的身躯中蕴藏着那般大的能量。后来去翻看她的各种采访,才明白她是那种以爱为食的女人,眼神中带着强烈的渴望,甚至是焦灼。

在我看来,她总是凭着想象,在脑中勾勒一个理想的男子,每当遇到符合她意愿的人时,她便躁动起来,毫不犹豫地投入这场烈火中。

多半人不愿提及往事,而她偏偏觉得每个与她相恋过的人都是唯一,从不吝啬将他们一一谈起。当初牵手时,也是慷慨地与恋人行走于公众的视野中,从不遮遮掩掩。

从初次恋爱到最终与高圣远结婚,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共有八任恋人,这意味着她有八次失恋,承受过八次疼痛。

记得鲁豫曾这样问她:“不爱会怎样?”她的回答只有生硬的两个字:“会死。”

对她来说,爱就是阳光、水、空气,是生命之源,如果不爱,只会死去。

决绝到极致,不留一点退路。

看《李米的猜想》,并不惊异于周迅在里面的表现力。

那些穿插于其中的奔跑镜头,带着不顾一切的盲目与坚定。对于多数人而言,这种拼了命的奔跑,好像只有年少轻狂时才有,只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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