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1-04 0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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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

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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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试读:

译者序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者的生平。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美国著名作家、演说家,本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门罗县的一个律师家庭,当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淘金工人、记者等。为了纪念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和领航员的那段生活,他在从事写作后,选用了水手们常喊的一句话——“水深12英尺”(Mark Twain)作为他的笔名。马克·吐温的作品多以讽刺、幽默见长,有研究者认为,他既是一个正统的喜剧家,又是一个有喜剧特点的悲观主义者。他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历经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他的早期创作,如短篇小说《竞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中期作品,如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6)及《傻瓜威尔逊》(1893)等,则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马克·吐温的一些作品,如《赤道环行记》(1897)、《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神秘来客》(1916)等的批判揭露意义也逐渐减弱,而绝望神秘情绪有所显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开始于马克·吐温完成《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不久。本书讲述了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的故事。哈克是汤姆·索亚的朋友,本来被好心的华珍太太收养,开始过文明的生活。但后来他爸爸回来夺走了他,并且酗酒的爸爸经常虐待哈克。哈克忍无可忍,找机会出走。在密苏里河的一个小岛上巧遇华珍小姐家出走的黑奴杰姆,二人决定顺流而下。他们遇见各种险情,有一次遇到几个带枪的亡命之徒,但是哈克机智地脱离了险境。有一次他们的木筏被汽船撞翻,哈克误打误撞被一家人收留,那家人对他特别好,却因为种族仇杀而被灭门。哈克找到杰姆后再次漂流,却错过了该改道顺流而上的地点,只得继续向下漂流。他们遇到两个骗子,随着两个骗子经历各种冒险,因为看不惯两个骗子的所作所为而设计营救善良的曼丽·吉恩一家。哈克逃脱后却又遇上两个骗子,杰姆被别人抓走,哈克只得上岸试图营救杰姆。巧合的是抓住杰姆的那家人正是汤姆·索亚的亲戚,并且汤姆正赶往他家探亲。哈克被误认作汤姆,真正的汤姆装作是汤姆的兄弟锡德,汤姆特别喜欢冒险,没有险情,自己也要创造惊险的机会。二人设计救出了杰姆,汤姆却受了伤,后来杰姆又被抓回去。最后西洋镜被拆穿,才知道汤姆早就知道杰姆已经在两个月前因为华珍去世而获得了自由,这一切都是因为汤姆想历险而故意隐瞒的。最后他们竟然决定继续出逃,历险到美国最南端的新奥尔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达到了马克·吐温现实主义艺术技巧的高峰。它不仅是优秀的世界儿童惊险小说,而且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曾七次被美国电影界搬上银幕。

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它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故事取材于作者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亲身经历及所见所闻,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体味到一些自己童年时的乐趣。作品通过白人小孩哈克跟逃亡黑奴杰姆结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仅批判了封建家庭结仇械斗的野蛮,揭露私刑的毫无理性,而且讽刺宗教的虚伪愚昧,谴责蓄奴制的罪恶,并歌颂黑奴的优秀品质,宣传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作品文字清新有力,审视角度自然而独特,被视为美国文学史上具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著作。

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过:“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匹敌。”诗人托·艾略特认为这部小说开创了英美两国的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他还认为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和奥德修斯、浮士德、唐璜及哈姆雷特相媲美。美国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也说:“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他的后继人。”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马克·吐温为我们创造的充满童真而又满载着深刻思考的历险世界。

第一章

亲爱的朋友,你曾经读过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那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吗?假如你未曾读过,你一定不认识我。不过,那也没有什么,那本书虽然讲的都是事实,但一些地方确实有夸张的嫌疑。

生活中,不说谎的人真的很少,一次谎也没说过的人更是少见。不过,万事总有例外,我见过的人中就有不说谎的。

那本书里有汤姆的包莉姨妈,还有玛丽和陶格拉斯寡妇,那本书里讲的很多都是真的,但是就像我说过的,难免有夸大的地方。

那本书好像是这么收场的:我和汤姆找到了海盗藏宝的山洞,很快就发了一笔横财。我们每人分得了几千块金币,真是件叫人高兴的事情。可是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藏了起来,害得我和汤姆每天只能得到一块金币。

还有,陶格拉斯寡妇认我做了干儿子,让我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可是在她家我总觉得过得不舒服,你要是知道那寡妇有多循规蹈矩、刻板沉闷,你也就能明白为什么我会溜掉了!我又穿上了以前的破烂衣服,钻进了我的那个大木桶,好不自在逍遥。可是汤姆却找到了我,说他要纠集一帮强盗,如果我重新回到寡妇家里,他就会让我也加入,所以我就又回到那寡妇家里了。

看着我重新回来,寡妇唉声叹气地说我是只迷途的羔羊,还一个劲儿地骂我,但我知道她对我并没有一点儿恶意。她为我换上新衣服,我一时又吓得不知道怎么办好,浑身直冒冷汗,好像进了监狱一样。这下好了,过去的日子又开始了。寡妇开饭的时候,会一个劲儿地摇铃,我就得马上跑到餐桌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而且不能马上就吃,必须等寡妇低下头,对着饭菜嘀嘀咕咕地抱怨一会儿,其实那和饭菜根本毫不相干。我的意思是:这儿的饭菜都是单独做熟的,如果都搅在一块儿做成一锅大杂烩,各种味道都混在一起,那就好吃多了!她也就不会抱怨了。

晚饭后,她会取出一本书,给我讲有关摩西和草箱子的故事。我总是急着要知道他们最后怎么样了,可她总是那么不急不慢地讲,后来总算说到摩西死去。听到那儿,我再也不想往下听,因为我对死人可不感兴趣。

那时候,我的烟瘾犯了,我就请求寡妇让我抽烟,可她不答应。她说抽烟是不好的习惯,是不卫生的,让我必须把烟戒掉。有些人就是这样,对自己根本不懂的东西胡乱讨厌。此刻她操心摩西的事,可那个摩西和她非亲非故的。最重要的是他早就死了,对谁都没有一点儿用处。可一听说我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她还总是挑我的毛病。她自己也吸鼻烟的,当然了,那倒没什么,因为这是她自个儿犯的。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姑娘,戴着一副眼镜,最近才搬过来和她住在一起。这会儿,她正拿着一本拼写的书逼着我学。她吃力地教我学了大概一个小时,寡妇才允许她休息一会儿。可是,我早已经受不起这样的煎熬了!

接下来,那一个小时的时间真是难熬,我坐立不安。华珍小姐说:“别总是把脚放在那儿,哈克贝利。”“别总是缩头缩脑的,哈克贝利,腰杆挺直。”不一会儿,她又说:“别一直打哈欠伸懒腰的,哈克贝利,你要规矩点!”

后来,她给我讲了地狱的许多坏处,我就说我真的想下地狱。她听了气得要命,我并不是要故意气她的,我只不过是想到一个地方去,换个活法,况且我又不是指什么具体的地方。

华珍小姐说我说话总是很邪恶,她自己死也不会说出那种话来。她要好好做人,将来死后就可以去天堂。哼,我可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多么好,所以我打定主意不向那方面努力。但是,那话我没直接对她说,因为那肯定会给我惹麻烦,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一谈起那个话题,她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天堂如何美好。她说人在那地方不用干别的,就是抱着竖琴漫游,弹琴唱歌,永远都是那样。可我感觉那儿并没有什么好,不过我没说什么。我问她汤姆会不会到那儿去,她回答我说,才轮不到他呢。我一听立刻高兴起来,因为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

华珍小姐总爱挑我的毛病,搞得我心里很郁闷。过了一会儿,她们找来一个黑人一块儿做祷告,做完就各自回去休息了。我端着蜡烛来到楼上自己的房间里,把蜡烛放在桌子上,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椅子上,本来要想一些令人雀跃的事,可是无论怎么想都高兴不起来。那一刻,我忽然感到很孤独,心想还真不如死了算了。

那时,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树林里的树叶簌簌作响,听起来十分凄凉。我听见远处有猫头鹰不停地号丧,准是有人死了,我想。我还听到一只夜莺和一条狗的号哭,风儿轻轻地吹着,好像在倾诉着什么,可是我听不清它说什么,不由得浑身一阵阵发凉。

我还听见远处的树林好像有鬼叫的声音,那鬼分明是有心事,可是想说却说不出来,所以不在坟墓里老实待着,大半夜跑出来。

我感到很孤独,很恐惧,真希望能有人和我说说话。不一会儿,有只蜘蛛爬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一下子就把它弹掉,正好落在蜡烛上,很快,它被烧成了一团。我知道,这是个不祥的预兆,我会倒霉的,我吓得魂飞魄散,浑身抖个不停。

我迅速站起来,在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口画个十字,又用线绑住一绺头发,意思是把妖怪吓跑,可我心里还是不安稳。有人说,如果你捡了个马蹄铁,没有钉在门上,又弄丢了,那你就可以这么干。但是我不知道,如果弄死一只蜘蛛,用这个办法消灾灵不灵。

我又坐起来,仍是浑身打战,我拿出我的烟来抽,屋子里死一般寂静,寡妇她们也不在。

大约过了很久,远处传来了钟的声响,响了十二下,一会儿,周围又静了下来,比刚才还要静。忽然,只听见黑暗的树林里有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树上有什么东西在不住地扑腾。我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只是依稀听见那里好像是“喵!喵!”的声音。太棒了!我心里说,一面也轻轻地“喵,喵”叫了两声,随后吹灭蜡烛,爬出窗户,到外面的棚顶,又悄悄地跳到地上,猫腰钻进树丛里,我很有把握——汤姆•索亚一定在等着我。

第二章

我俩沿着一条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外走去,一路猫着腰,踮着脚,免得被树枝挂住脑袋。经过厨房时,一截树桩把我绊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我俩赶紧趴下不动。华珍小姐带来的那个名叫杰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厨房门口锁门。他背后有一盏灯,所以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他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忽然问:“谁在那里?”

又听了一会儿,他踮起脚尖走下台阶,正好站在我俩中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就这样,我们三个人紧挨着有好长时间,我和汤姆不敢有一点儿声音,一动也不敢动。不好,我的脚脖子忽然发痒,可是我不敢伸手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简直太难受了。如果再不挠一挠,要痒死了。

唉,这种情况我可是经历过千百次了。如果你和那些有地位的人在一起,在葬礼上,或者在很困但是睡不着的时候——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任何场合,你的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股脑儿地发起痒来。这时就听见杰姆在说:“喂,是谁啊?干什么的?怎么不出声了?好吧,等着瞧吧。我可要一直坐在这里了。”

于是,他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了下来。他背靠着一棵树,两条腿伸展,有一条都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直流眼泪。但我忍住没有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了,接着屁股也跟着痒了起来。我真不知道还能这样待多久。就这么足足忍受了六七分钟,感觉好像过了漫长的好几年。

不大一会儿,我身上到处都在发痒,哪怕再多待一分钟,我觉得也忍受不下去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坚持下去。这时,就听见杰姆开始发出呼吸声了,不久,他就打起了呼噜——这下我全身又舒坦了!

汤姆用嘴轻轻弄出点声音,给我打了个暗号,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开始朝别处爬去。爬了差不多十英尺的时候,汤姆小声对我说,他想搞个恶作剧,要把杰姆捆在树上。可我不同意,怕他醒过来大声嚷嚷,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了。

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要溜进厨房去偷几根。我不想让他去,就说杰姆说不定会醒来的。可是汤姆坚持要去,于是我和他偷偷地溜进厨房拿了几根蜡烛,汤姆掏出五美分放在餐桌上,算是蜡烛钱。

随后,我俩又溜出了厨房,我吓得出了一身汗,但是汤姆却毫不畏惧,他非要爬到杰姆那儿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等着,过了好一会儿,四下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我感觉有些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俩赶紧沿着栅栏附近的小路,一直走到房子另一边的山顶。汤姆说他轻手轻脚摘下了杰姆的帽子,挂在了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杰姆动了一下,但没有醒。

后来,杰姆说他被妖魔附体,神志恍惚,妖魔赶着他在州里到处乱跑,最后又被绑在了一棵树下,帽子挂在了树枝上,那都是妖魔干的。又有一次谈起那事的时候,杰姆说附体的妖魔骑着他到了新奥尔良。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于是越说越离谱,甚至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把他的背磨得伤痕累累。

就因为这事,杰姆总是沾沾自喜,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也不屑一顾。有的黑人宁愿从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把他捧得成了这一带最傲慢的黑人。不了解他的黑人会张开嘴巴敬佩地望着他,好像看着一个神一样。

晚上在炉火边聊天的时候,黑人们总是会谈起妖怪,可是不管在什么时候,谁如果谈到这事,杰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他就会说:“哼!说起妖怪,你都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立即就会瞠目结舌,不敢再讲什么了。

杰姆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个五美分的硬币,说是那天晚上妖怪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告诉他这个护身符可以治病,而且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把那个妖怪招来,可是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句话是什么。

周围的黑人都喜欢到这个地方来,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都要看一眼那个硬币,但肯定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妖怪的手碰过。身为一个仆人,杰姆可以说是非常神气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看见了妖怪、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接着说汤姆和我,那晚我们来到一个山顶上,看着山下的村庄,看到不远处亮着的几处灯火,或许那儿有人得了病,头顶闪烁着亮晶晶的星星。村边就是那条足有一英里宽的大河,河水宁静而浩荡。一切都异常寂静而庄严。

后来,我们下山了,来到一座破旧的制革厂,找到了藏在那里的乔•哈泼和本•罗求斯,还有另外几个男孩。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到了山边的一块岩石前,停船上了岸。

一上岸,我们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先要求每个人必须发誓要保守秘密,然后才领大家来到一个山洞口,我们点上蜡烛爬了进去。爬了一会儿,洞里豁然开朗。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低头钻到了一面石壁下面,那里有个不起眼的小洞。我们进了洞,钻过一截狭窄的甬道,来到了一间石屋——湿漉漉、冷冰冰的,像牢房一样。我们停下来,只听汤姆说:“大家听着,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团伙。谁要是想加入,就必须立誓,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们没有反对,于是汤姆掏出一张上面写着誓词的纸,把誓词对着大家念了一遍,内容是每个人必须誓死效忠于帮派,绝不能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帮里的人,那么帮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拼命去杀了那家伙和他的全家,必须全力执行,不得违抗。

接着,汤姆在每个人的胸口都插了一个十字架,谁不听话,就不许吃饭和睡觉。十字架是匪帮的标志,除本帮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这个标志。如果帮里有人胆敢泄露了秘密,就要被割断喉咙,焚烧尸体,用血在名单上抹掉他的名字,从此以后,帮里的人再也不许提他的名字,只能诅咒他,永远地诅咒他。

大家都对汤姆佩服得五体投地,禁不住问汤姆是怎么想出来的。他说有一部分是自己想的,剩下的是以前从海盗书和武侠书上学的,还说每个正经的匪帮都必须有自己的誓言。

这时,本•罗求斯说:“哈克贝利•费恩没有家。他要违背了帮规该拿他怎么办?”“哦,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他有父亲,可是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过去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现在大家已经有一年多没见到他了。”

大家说来说去,就是不想让我参加,因为我没有家,他们认为如果我犯了帮规,无法惩罚我的家人。当时我差一点急得哭出声来,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向他们提出了华珍小姐。我说,如果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了她。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说:“好,她哦,可以的,就是她了。完全可以。这下,哈克可以入伙了。”

接着,我们大家一一用针扎破手指,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本•罗求斯问,“我们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抢劫和谋杀,”汤姆说,“这就是我们的任务。”“但是我们抢什么呢?——抢牛,还是抢羊——还是抢什么——”“抢牛羊之类的东西不能算是抢劫,那只能算盗窃,”汤姆•索亚说,“我们可不是一般的盗贼。当盗贼多没意思啊。我们要戴上面具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杀死车上的人,抢下他们的手表或者其他钱财。”“每次都要杀人吗?”“哦,当然,把人杀死是最好的。当然,有的人不这么想,但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杀掉要好一些。不过,有些人是可以不杀死的,我们要把他绑架了押回山洞里,勒索赎金。”“勒索赎金?那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我在书里看到过,他们都是这么干的,我想我们也应该这么干。”“可是我们什么都不懂,我们应该怎么干呢?”“大家先别说这些泄气的话,我们只管干就是了。我不是和你们说过我在书上看过吗?难道你们连书都不相信,你们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哦,知易行难,汤姆。更何况我们什么都没有干过,什么经验都没有。不把事情先搞清楚,你让我们怎么做?”“嘿,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不过,也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先关起来,直到有人来送钱赎他,否则,就把他们弄死。”“嗯,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你怎么不早说呢?不过我们把他们关起来,他们又要吃东西,那也很令人讨厌,如果他们还总想着逃跑,可怎么办?”本•罗求斯问。“不要那么想,本•罗求斯。有人看着呢,他们能跑得了吗?谁敢偷跑,我就下令开枪把他们打死。”“对,是应该有人看守。也就是说有人要整夜不睡觉,一直看着他们。但是,我觉得那样有点犯傻。为什么不一押回来就先用棍子打一顿,然后再让赎回去呢?”“书上可没那么说,本•罗求斯,难道你不想按老规矩办事吗?难道你认为写书的人在瞎说吗?难道你觉得他们还不如你明白吗?绝对不行,好了,我们就按书上说的办吧。”“好吧,我不反对,可是我还是觉得那样有点傻。对了,女人也照杀不误吗?”“我说,本•罗求斯,这些事大家都不怎么懂,我也真的不愿意不懂装懂。至于杀不杀女人,书上可从来没讲过。也许,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对她们百般温柔体贴,她们就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你,就不想回家了呢。”“哈哈,如果那样的话,我喜欢,但是我觉得有点不现实。如果是那样的话,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和要勒索赎金的男人,就没我们强盗的容身之所了。不过,也只有先按你说的办了,我坚决同意。”

这时,有个叫汤美•巴恩斯的小男孩睡着了,他被我们叫醒后吓得哭起来,吵着要回家,他想妈妈,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我们大家一起逗他,喊他爱哭的小子,他听了非常不高兴,说他会马上去把我们的秘密揭穿。汤姆急忙给了他五美分,叫他别吱声,然后命令我们先都回家,下礼拜再见面一起去抢劫杀人。

本•罗求斯说他只有礼拜天才能出来,平常都不行,所以他想在下礼拜天开始行动,可是大家一致反对,说礼拜天干那种事太不合适了,他的提议被大家否定了。大家都同意最近再聚一次,定个具体的日子。我们几个人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大家都必须听他的,乔•哈泼当二帮主。然后,我们就都各自回家了。

天亮前,我爬上屋顶,钻进窗户,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这时,我发现我的新衣服弄脏了,上面尽是油渍和土,可我实在筋疲力尽,也就无暇顾及了。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我一醒来,华珍小姐就把我臭骂了一顿,因为她看见我衣服脏了;不过老寡妇可没骂我,她帮我把新衣服洗干净,还露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倒弄得我心存愧疚,不由得想,我应该安分一段时间才对。华珍小姐带我去小屋祷告,可祷告了半天收效甚微。她告诉我只要天天祈祷,就会要什么有什么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骗谁呢,我以前试过的。

有一次,我弄了一条钓鱼线,但是却没有鱼钩。没有鱼钩,鱼线对我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为了能有个鱼钩,我祷告了三四回,可不知怎的,就是不管用。后来有一天,我让华珍小姐替我祷告,可她说我很傻。她没说原因,我至今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次,我在树林里认真思考了很长时间。我对自己说,如果一个人只要祷告就会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教堂的管事威恩卖猪肉会赔本了?为什么寡妇被人偷走的银鼻烟盒也找不回来?为什么华珍小姐总是胖不起来?没用的,我对自己说,祷告根本没有什么用。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寡妇,她告诉我说祷告只能给人带来“精神礼物”。我没听懂,她就给我解释了一下——我必须不停地帮助别人,并尽可能地为别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而从不考虑自己。

按照我的理解,她说的别人肯定也包括华珍小姐。我又来到树林里把这件事情反复想了很长时间,还是想不出好处——倒是对别人有很多好处。因此,最后我决定再也不为这事操心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有时候,寡妇会把我叫过去,给我讲关于上帝的故事,讲得滔滔不绝,有滋有味的,听得我心里直发痒。第二天,华珍小姐又会给我讲一大通别的东西,她把寡妇讲的故事全部推翻。这样说来,我感觉好像应该有两个上帝存在,和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在一起,一个穷孩子就有福了,如果跟华珍小姐说的那个上帝在一起,那可就惨了。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跟寡妇说的那个上帝更好一些,如果他愿意要我。可我还是搞不明白我对他有什么用处,他不嫌我太不懂事,既寒酸又顽皮,就已是万幸了,怎么还能从我身上得到好处呢?

我的爸爸有一年多没来看我了,我反而觉得这也很好,我真的再也不想见到他了。以前他只要喝醉了,就会抓住我痛打一顿。所以他在的时候,我常常会一个人躲进树林里,不敢露面。最近有人看见他被淹死在城北的一条河里了,人们都那么说。他们说淹死的人就是他,一定不会错的;他们说那个人身材和他差不多,衣服破烂,头发长得出奇——和我爸爸一模一样——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了,已经不成样子了,脸已分辨不出来。人们说他的脸朝上漂在水里。他们把他打捞起来埋在岸边。

无论如何,他毕竟是我爸爸,我听说之后还是难过了很久。后来,我偶然想起一件事。我知道淹死的男人漂在水上不是仰面朝天,而是脸朝下。所以我想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的爸爸,是其他的什么人,他们一定是搞错了。于是我又不自在了,我断定那老家伙没准什么时候又出现了,可我真的不希望再见到他了。

我和汤姆他们陆陆续续做了一个多月的强盗,后来,我就不干了,伙伴们也都不干了。我们什么人也没抢到,也没杀死任何人,只不过是假装强盗罢了。

我们往往是突然冲出树林,朝赶着猪的,或是坐着马车往市场送菜的女人扑过去,但是我们并没有把她们关起来过。汤姆•索亚把猪叫作“金条”,把萝卜叫作“珠宝”。事后大家就一块儿去山洞里热烈地庆祝胜利,天花乱坠地讲我们杀了多少人,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可是我看不出干这种事能得到什么好处。

一次,汤姆•索亚派一个孩子拿着火把在镇子里跑了一圈,汤姆把这叫作信号(是索亚帮的集合号令)。他把大家集合起来,说探子向他报告了一个秘密消息: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贩和阿拉伯的有钱人要在霍洛洞扎营休息,他们赶着两百多头大象、六百多只骆驼和一千多匹健壮的骡子。它们都驮着钻石,并且只有四百名士兵护送,所以我们可以伏击他们(他就是这么说的),把他们统统杀光,把东西全都抢过来。他说我们要擦亮刀枪,做好准备。他那人就是这样,哪怕是追萝卜车,也总会叫我们把刀枪擦得亮亮的。其实哪里有什么刀枪,只不过是些木板和笤帚疙瘩罢了,再怎么擦也是一文不值,就是累死了,也和不擦没什么两样。

我真的不相信,就凭我们这几个人,能打得过那么一大帮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我想看看那些骆驼和大象,所以第二天行动我也去了。那天是星期六,大家埋伏在树林里,只听一声号令,我们猛然钻出树林向山下冲去。可是眼前根本没有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更没有什么骆驼和大象。

原来,是一个天主学校的学生来野餐聚会,而且还只来了个初级班。我们一下就把他们冲散了,追得他们满山跑。结果什么都没抢着,只弄到一点儿炸面饼和苹果酱,本•罗求斯运气不错,弄到一个布娃娃,乔•哈泼抢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教会发的小册子。

不料,他们的老师向我们冲了过来,吓得我们丢掉抢来的东西,撒腿就跑。我问汤姆,我压根就没看见什么钻石之类的,他说那只是你没有看见而已,反正他是看见了很多钻石。他说那里还有阿拉伯人,还有大象和其他东西。我说,那为什么我们都看不见呢?他说如果我看过一本叫《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会明白的。他说那都是因为他们施了魔法。他说那儿有几百名士兵,还有大象、财宝以及其他别的东西,但是我们有敌人,他把这些敌人叫故意捣乱的魔法师,是他们把那些东西都变成了毛孩子们的天主学校。我说,那好吧,我们就去对付魔法师好了。最后汤姆索性说我是个榆木脑袋。“哼,”他说,“那魔法师一下子就能招来一大群妖怪,你还来不及喊救命,他们就会要了你的命的。他们每个人都是巨人,像树那么高,像教堂的屋子那么粗。”“哦,”我说,“如果把妖怪请过来帮忙,我们不就可以打败那些人了吗?”“你有办法把他们找来吗?”“我可不知道。魔法师是怎么把他们找来的呢?”“哦,他们是拿一盏破旧的白铁灯或者是个小铁环,就在上面那么擦一下,空中就会电闪雷鸣,周围还会冒一团团的烟雾,大小妖怪眨眼间就会飞到眼前,你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会干什么。哪怕是叫他们把一棵树连根拔起,砸向一个天主学校的校长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脑袋上,他们也会那么干的。”“那有谁可以让他们那么快就飞过来呢?”“哦,只要能拿到那个白铁灯或是那个铁环,谁都可以的。谁有那些东西,妖怪们就会听谁的,叫他们干什么就会干什么。即使是让他们用钻石盖一座大宫殿,把里面装满口香糖或者是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再去娶个什么皇帝的女儿来,他们也会去的,并且在第二天太阳出来以前就会干完。另外,只要你乐意,他们还会抬着那座宫殿周游全国呢!”“嘿,”我说,“我倒觉得他们真的很傻,有宫殿为什么自己不享受,却要为别人白忙活。还有,如果我是个妖怪,让我不管自己的事情,而人家一叫我,我就乖乖跑去听人家的使唤,那事我可不干,哪怕下地狱我也不会去为他们干的。”“哈哈,哈克•费恩,你说得轻巧,其实不管你愿不愿意,人家只要那么一擦,你就得非去不可,那就是命令。”“什么?那些和大树一样高、和教堂一般粗的妖怪,就任由人家怎么耍弄都可以吗?那好吧,去可以,可我必须得把那喊我的家伙吓得爬到全国最高的一棵树上才行。”“呸!哈克•费恩,你就是个笨蛋,跟你说了半天等于对牛弹琴。你压根什么都不懂,真是个天下第一号的大傻瓜。”

后来,我把那件事情反复想了两三天,我想试试看这种说法到底是真是假。于是,我就找来一个旧的白铁灯和一个小铁环,拿到树林里去,左右擦拭,直擦得汗流浃背,心里还在念叨快出现个大宫殿,然后把它卖掉。可我忙活了半天,一个妖怪也没来。我才断定那不过是汤姆•索亚编出来的瞎话,纯粹是骗人的。他大概是相信真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什么的,可是我才不信呢!我可是什么都看得很清楚,那明明就是天主学校。

第四章

转眼间,已过去了三四个月,到了冬天。我几乎每天都得去上学,多少学会了些东西,能拼拼词、写写字、读读书了,还学会了背乘法口诀表,不过只能背到五七三十五。我觉得哪怕让我活一百年,我也背不下去,反正数学那玩意儿我是一点儿都不喜欢。

一开始,我恨透了那个学校,可是后来,我慢慢地接受了。上学上得实在太腻歪时,我就开始逃学,尽管第二天要挨一顿鞭子,也觉得很痛快。所以上学时间越长,就越容易应付学校里的事情。

至于寡妇的那一套,我也习以为常,不那么感觉心烦了,其实她们对我还是很不错的。住在同一座房子里,睡在同一张床铺上,真是把我憋得难受。在天气变冷前,我时常会溜到树林里睡上一觉,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睡觉呢!我还是喜欢过去的生活,可是慢慢也多少有些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寡妇夸我有长进,慢是慢,倒还不错,她对我很满意,说我还算没让她丢脸。

有一天早上,大家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不小心打翻了盐罐儿。我急忙伸手想捏点盐扔到我的左肩膀后面避避邪运。可是华珍小姐的动作却比我快得多,她一伸手就把我给拦住了。她说:“把手拿开,哈克贝利——你怎么老是把东西弄得一团糟。”寡妇倒是替我说了句好话,可我知道那也没什么用,还是不能避邪。吃完饭我就出门了。一路上,我心里像揣了个小兔子似的七上八下,没法预料邪运什么时候会落到我的头上,也预料不到那邪运会是什么。

我知道,有些倒霉事是有办法可以避开的,可是这种就不一样了。我什么办法也没试,只是垂头丧气、提心吊胆地往前走。不一会儿,我来到房子前面的花园,爬上高高的用木板拼成的栅栏两边的梯子。外面地上新下的雪积了厚厚一层,大概有一英寸那么厚,我看见雪地上有人踩过的痕迹。留下脚印的人是从采石场方向走过来的,在木梯旁边转了转,又绕着栅栏走了一圈。真是奇怪,他们绕了半天,却没有进来。不知怎地,这事显得古怪。我想不明白,觉得事有蹊跷。我正打算跟着脚印走一圈,但转念一想,不如先蹲下来看看脚印再说。乍一看,那些脚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仔细一看,那脚印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左靴后跟上有个大铁钉子钉成的十字架,我知道那是用来避邪的,为了不让鬼怪近身。

当时,我吓得拔腿就跑,一溜烟跑到山下。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可是并没有看见什么人。我一口气跑到了撒切尔法官那儿。

他说:“哦,我的孩子,看看你这样子,气喘吁吁的。你是来取利息的吗?”

我说:“不,先生,不过,有我的利息,是吗?”“哦,是的,昨晚刚收了半年的利息。一共一百五十几块,对你来说,可是一个大数目啊。孩子,你可以让我把这钱和你那六千块本钱放在一起放债,你如果拿回去,肯定很快会花光的。”“不,先生,”我说,“我不想花钱,我压根不想要这笔钱,也不想要那六千块。我想把这些钱给你,我想都送给你——六千块,连本带利。”

他满脸惊诧,他说:“你这是为什么啊,我的孩子?”

我说:“这件事你就不要再盘问我了。你就收下吧,好吗?”

他说:“哦,那我可就不明白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请你收下吧,”我说,“什么都不要问我——这样,你就不至于又逼得我说假话了。”

他考虑了一会儿,继续说:“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全部的财产都卖给我,而不是送给我,这才是你的本意,是吗?”

说罢,他在纸上写了点东西,然后念了一遍,又对我说:“瞧,这儿写着‘为了给予照顾’,意思是我把它从你那儿买过来,我把钱也付给你。这一块钱给你。好了,你签个字吧!”

于是我签了字,待了一会儿就从他那里离开了。

华珍小姐的黑奴杰姆有个拳头大小的毛球,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拿那个毛球作法。他说毛球里面有个无所不晓的小精灵。当天晚上我找到他,告诉他我爸爸又到这儿来了,因为我看见他在雪地上踩下的脚印。“我想知道他来干吗,是不是要长期待下去?”我问。

杰姆取出他的毛球,对它念念有词,然后举起来,手一松开它就稳稳地落在了地上,又往旁边滚了差不多一英寸。杰姆又试了一次,接着又来了第三次,毛球的滚动接连三次都一模一样。

于是,杰姆跪在地上捧起毛球,把耳朵贴在上面仔细听了一会儿。可是毫无结果。他说毛球不肯说话,还说有时候拿不到钱它就不开口。我告诉他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假银币,可是又旧又滑,根本不能用的,因为一层镀银下面的铜都露出来了,再怎么也瞒不过人。就是没露出铜来也不行,因为它太滑,好像上了油似的,所以每回都会露出马脚。(我决定不提从法官那儿拿到的一块钱)我说那是十足的假钱,不过毛球兴许认不出真假,兴许会要也未可知。

杰姆捏住我的假银币闻了闻,咬了咬,又擦了擦,这才说让他想想办法,让毛球把它当好钱收下。他说他要掰开一个生爱尔兰土豆,把伪银币塞进里面,放上一夜,第二天早上就看不出上面有铜了,摸起来也不会觉得油腻腻的,那样一来,镇子上的人谁都会认这个钱的,更不用说毛球了。咳,我早就知道土豆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刚才怎么就忘了呢?

杰姆把那假钱放在毛球下面,又跪下听了听。这次,他说毛球终于开口了,还说如果我愿意听,毛球就可以讲出我一辈子的命运。我说那就讲吧。于是毛球就对杰姆讲了一番,杰姆又讲给我听。

他说:“你老爸现在不知道应该干什么。他一会儿说想走,一会儿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沉得住气,随老头儿怎么办好了。有两个天使绕着他飞,一个白晃晃的,一个黑不溜秋。白的可以领着他走正道,才走一会儿,黑的就飞过来,搅得他不辨东西南北。眼下谁也说不准究竟哪个能把他捉去。不过你没事,你命里注定了会多灾多难,但仍是大富大贵的命。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你会生病;不过每次你都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你命里有黑白二女厮守,白的富,黑的穷。你先娶穷女,再娶富女。还有,你要离水越远越好,千万不能冒险,因为生死簿上写得很清楚,你最后会溺水而死。”

那天晚上,我刚点着蜡烛,一走进自己的屋子,就看见我的爸爸正端坐在那儿,一点儿也没错,真的是他,我的爸爸!

第五章

以前,我爸爸很凶的,他老是打我,所以我一看见他就吓得要命。现在我只能把门关上,硬着头皮转过身来。可是稍一定神后,我才发现自己想错了。虽然他乍一出现会吓我一跳,让我连大气都不敢喘,可是马上我就明白了,我用不着害怕他了,根本不必胆战心惊,他不值得我担心。

我爸爸快五十岁了,看模样也就这岁数。他的头发又长又乱又脏,油腻腻地耷拉下来,透过挡在他脸前的一缕缕乱发,你可以看见他的眼睛还是闪闪发亮的,像是躲在葡萄藤后面偷看什么似的。头发全黑,没有一丝花白,长长的络腮胡子虽然和乱麻一样但也全是黑的。脸上没被头发挡住的地方没有一点儿血色,都是白的,但又白得和别人不一样,白得叫人看了很难受,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是雨蛙的白,是鱼肚皮的白,总让人觉得有点恶心。至于他身上穿的衣裳——不折不扣是烂布头。他一条腿的脚脖子架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一只靴子已经裂开了口,两个脚指头都露在外面,扭来扭去的。他的破帽子总是爱掉在地板上,帽檐又黑又旧,帽顶陷下去的样子好像是个破锅盖。

我站在那儿看着他,他也坐在那儿盯着我,他的椅子朝后面稍微翘起来一点儿。过了一会儿,我把蜡烛放在桌子上,抬头一看,窗户是开着的,这才知道他是从屋顶棚上爬进来的。他不停地上下打量着我,过了一会儿,他总算说话了:“浆洗的衣服——很气派啊。你自以为很了不起,像个大亨,是不是?”“我兴许是,兴许不是。”我说。

他听了,不高兴地说:“不许跟老子顶嘴,自从老子走了以后,你小子就神气起来了,是吗?我今天如果不杀一杀你的威风,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听说你还受了教育,念了书,能写会算了。连我都不会的,你也会了,所以,现在你就自以为比老子强了,是不是?我要让你醒一醒。说,是谁闲的,叫你做这些莫名其妙的蠢事?”“是寡妇,是她让我做这些的。”“寡妇,嘿,那又是谁叫那个寡妇多管闲事的?”“没有谁让她来管。”“那好,以后我来教教她怎么管闲事。你要记住——赶紧给我退学,听见没有?一个孩子在他亲爹面前耍威风,还装出一副比他爹高一头的派头,我要好好教训教训那些自以为是、指点孩子这样做的家伙。如果你再去学校瞎混,叫我抓住一定得教训教训你,你听见没有,小子!你妈妈她一辈子也没有读过书,我们全家上下都一样,我也不例外。你倒好,识了两个破字,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我可受不了这些,听见没有?你,现在念念书给我听听。”

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开始念了,念的是关于华盛顿将军以及战争的事。刚念了一会儿,他便把书夺去,扔到房间的另一头,他说:“果不其然,你真的会念书了。刚才听你说,我还以为是骗我呢。听着,以后不准再在我面前摆你的臭架子,我可不吃那一套。以后,给老子当心点,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我只要在学校附近抓到你,就会狠狠地揍你一顿。一上学你就信了教,老子可容不下你这么个浑蛋儿子。”

说着,他拿起一张黄蓝相间的彩图,上面画着一个孩子和几头牛,他看了一眼就问:“这是哪里来的,怎么回事?”“是因为我的功课好,他们奖给我的。”

他顺手把画撕了个粉碎,还说:“我要给你比这个更好的东西——我要抽你一顿皮鞭。”

他坐在那儿,嘟嘟囔囔,骂骂咧咧地说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他又说:“瞧你这副德行,就跟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一样。有床,有被褥,还有个梳妆镜,还铺着地毯——可是你爹我呢,却在制革厂的猪堆里睡觉,真没见过你这种不孝顺的儿子,我非要灭一灭你的威风不可,然后再跟你一刀两断。哼,你这臭架子还摆个没完没了了呢——简直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听说你发财了,是真的吗?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人家胡说的,根本就没那回事。”“听着——你和我说话可要当心点,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别那么没大没小的。我到镇上来了两天了,人家都说你发财了。以前在别的地方我就听说了,我就是专门为这个才来的。明天你就把你的那笔钱给我,我等着急用。”“我没钱,真的。”“鬼话。钱在撒切尔法官的手里,但是在你名下。你去给我拿来,我非要不可。”“我没有钱,真的没有。不信你去问撒切尔法官好了,他也一定会这么说的。”“好吧,那我就自己去问问他,让他把钱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这个事情搞清楚。我说,小子,现在你身上有多少钱?都给我拿出来。”“就只有一块钱,我打算自己用的——”“我可不管你怎么打算的——小子,快把钱都给老子掏出来。”

他一把抢过我刚刚从兜里掏出来的硬币,用牙咬了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接着,他说要到镇上去喝点威士忌,还说已经几天滴酒不沾了。他钻出窗口,爬到棚屋顶上,又探进头来警告我说以后不要摆臭架子,别妄想比自己的老子还强,想压他一头。

后来,我估计着他已经爬下去了,没想到,一会儿他又爬回来把脑袋伸进窗口,告诉我千万别忘了退学的事情,他说他会在暗中监视我,如果敢去上学,一定会来揍我。

第二天,他喝得醉醺醺的,找到撒切尔法官,对他大吼大叫,耍蛮使泼,逼他交出钱来,可是他一分钱也没得到。他就扬言要去打官司,让法院强迫法官把钱交出来。

寡妇也去了法院,请求法院能够判我和父亲脱离父子关系,让法官或者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可是,刚巧遇到这个法官刚刚上任,对我那浑蛋爸爸的为人一点儿都不了解。他说这是家事,特别是脱离父子关系的事,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法院大多都不会管的;还说他不喜欢硬把一个孩子从他父亲的身边夺走。所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没有任何办法,只好罢手。

这下可把那老头子乐坏了,他说我要再不给他弄点钱来去买酒,他就要把我揍得鼻青脸肿,不能动弹。我没有其他办法,就去找撒切尔法官借了点钱,他一拿到钱就去喝了个大醉,喝醉了,到处撒野、骂人、发酒疯,出尽了洋相;他敲着一只白铁锅,在全镇胡闹,一直闹腾到半夜,后来,他们把他关进了班房,第二天又把他送到法院关了一个星期。就这样,他还说他挺满意,说这回好了,他又是他儿子的主子了,他要给他儿子一些罪受。

他出狱时,那个新法官说他要使他变成个正正经经的人。所以,法官就把他带到自己家去,让他穿上干干净净的好衣裳,每天的三顿饭都和法官的家里人一起吃,对他说得上是亲亲热热。

每天,晚饭吃罢,法官还把戒酒以及诸如此类的道理讲给他听,每次老头子都听得号啕大哭,说他过去真是个浑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辈子。不过从现在起,他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做一个谁都不会因和他有一丝关系而脸红的人,他希望法官别看不起他,帮他一把。法官听了他的话,恨不得拥抱他,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哭了,他太太也跟着哭了。我爸爸说他过去常常遭人误解。法官说的确如此。他说一个落魄的人更需要别人的同情,法官说得没错。这一来他们大家又都哭开了。

到了临睡时分,老头子站起来,伸出手来说:“你们大家瞧瞧我这双手吧,先生、太太、小姐们,你们把这只手抓住握一握吧!这手过去是个猪蹄子,可现在它不是了,它要成为人的手了——一个走向新生后人的手,我一定要改邪归正,就是死也不走回头路了。记住我今天的话——别忘了是我亲自说过的。这只手现在可是干干净净的了,握住它吧——请你们别害怕。”

于是,大家一一和他握了手,还都哭了。法官的太太还亲了他的手。随后,老头子当众发誓要戒酒,接着就在一张保证书上签了字,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最神圣的时刻。

然后,他们让老头子住到一间漂亮的屋子里,那是一间客房。可是半夜里,他的酒瘾又犯了,难受得忍不住,就从窗口爬到门廊顶上,顺着一根廊柱溜下去,用法官给他的新上衣换了一壶烧酒,又爬回屋里,过足了酒瘾,最后才沉沉睡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再次爬出去,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像个水手。他从门廊上摔了下去,左胳膊骨头摔断两处。太阳出山后才被人发现,当时,他快要被冻死了。后来他们到那间空屋里看了看,房间里满地都是酒,他们进房间之前,还得先测一下房间里酒的深度。

这次,那法官真的是懊恼极了,他说看样子这老东西用枪来改造,也许能凑合,否则没法叫他改邪归正。

第六章

不久以后,老头子缓过来了。他又精神了,在镇上到处转悠,接着又去告了撒切尔法官一状,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

他也没有放过我,看我不退学,还抓过我两回,用鞭子抽我,可我还是照常去上学,几乎每次不是躲过他,就是看见他后撒开脚丫就跑,幸好我跑得比较快。我以前不大愿意上学,可现在我偏喜欢上,就是要气一气他。法官办事就是慢条斯理,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办,所以我只好经常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点钱给我爸爸,免得他老揍我。他每次要了钱,照常总是喝醉,一喝醉就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总是被人家关起来。这一切,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从不嫌丢脸。

他在老寡妇家周围走动得太频繁了,寡妇很生气,就对他说如果他还在那周围转悠,她就会不客气。嗬,你瞧他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贝利究竟归谁管。所以春季里的一天,他守在外面抓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条平底船上,在河上划了差不多三英里的样子,快划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伊州。我印象中那儿都是树木,没有房子,可他把我带进了密林深处,那儿有一间旧木屋,那一带的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任谁都找不到。

他一直紧紧看着我,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跑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天晚上,他都要把门锁上,把钥匙压在枕头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应该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

隔不多久,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上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后,饮酒作乐,喝醉之后再揍我一顿。谢天谢地,寡妇总算是慢慢打听到了我的下落,差人想把我领回去,可是爸爸拿枪把他赶跑了。没过多久,我就在那地方住惯了,还有点喜欢那里呢,不过挨皮鞭自是个例外。

日子过得既闲散又舒适,我和他都没什么事,整天懒洋洋地待着,抽抽烟,钓钓鱼,既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就这样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变得又脏又破,上面全是泥土。我很纳闷,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老得被他们逼着天天洗脸洗手,还得用盘子吃饭,要经常梳头,晚上按时睡觉,早上准时起床,还老和书本打交道,还有华珍小姐一天到晚挑我的毛病,我怎么会过得那么痛快。

总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回去了。寡妇不喜欢听冒犯上帝的粗口,骂人的话我本来都已经忘记了,可现在我又捡回来了,而且说得更溜,因为爸爸他可不在乎。总的说来,我在树林里过得还不错。

可是爸爸他让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用那根山桃棍子把我给打得浑身都是伤痕,更恐怖的是他用那东西打我越来越顺手。而且他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多,他总是喜欢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

有一次,他又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我无聊得要命。我以为他被淹死回不来了呢,那我这辈子就甭想再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就决定要想办法从那儿逃出去。可是试了很多次,还是不能逃出那间小屋。那屋子连个狗能钻出去的窗户都没有,烟囱也很细,我也没办法从烟囱里钻出去。门又厚又结实,是木板做的。爸爸出门的时候总是很小心,临走时总是再三检查,不让一把小刀或别的什么东西留下给我可乘之机。我找了最起码有一百遍。其实我一直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这样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不过这一回,我总算找到了一件东西——一截生了锈的破旧的锯片,没有把手,夹在椽子和屋顶的木板中间。我往锯条上抹了点油,就开始行动。屋子里有张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条旧毛毯,那是用来挡风的,防止从木头缝里吹进来的风把蜡烛给吹灭了。于是,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毯子掀开,开始用力地锯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木头锯下一截来,我可以从那里钻出去。哦,这项工作可真的很费功夫,就在有一点儿希望的时候,突然听到树林里一声枪响,我一听就知道是我爸爸放的。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干净,把掀起来的毯子又重新放平,藏好我的锯,不大一会儿,爸爸就进来了。

爸爸心情很不好——又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他说他去镇上走了一趟,去了样样事都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一开庭,大概就能打赢官司,钱就会到手的,可是人家有办法把这官司拖着,撒切尔法官深谙其中的诀窍。他说,有人说原先那场官司可能还会开庭,会判我和他断绝关系,让寡妇做我的监护人。并且有人估计,这次大概人家会赢的。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我可实在不愿意回寡妇那里去了,我实在是不想过那种十分拘束而规规矩矩的生活了。

接着,老头子又开始破口大骂起来,把能想到的人和事全骂了一遍,然后再重骂一遍,生怕有漏掉的,最后再笼统地痛骂一遍,这才算是收场。第二遍骂完之后,他加了一番工,来了一阵通骂,有不少人他根本就不认识,骂到他们的时候,就用“那个叫什么玩意儿的东西”来代替人家的名字,然后再接着往下骂。

他说,他真想看看寡妇怎么把我夺走。还说他要加紧提防,如果他们敢来和他耍花招,他知道该怎么应付:可以把我藏在六七里外谁都找不到的一个地方。他那计谋又弄得我心神不宁,不过很快我就好了。我估计我不会一直待在他身边,我心想等他打算这么做时,我早已远走高飞了!

爸爸带回来一些东西,叫我一起到小船上去搬。我一看,船里真的有很多东西,有一袋五十磅重的玉米面、一大块咸肉、一罐四加仑重的威士忌酒、用来垫东西的一本旧书和两份装火药时用来当填料的废报纸,另外还有些弹药和麻团。我先抱回去了一批,又出来坐在船头上歇了会儿,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

我仔细盘算了一番,如果自己能溜掉的话,就带上那杆枪和几条钓鱼线,逃到树林里去。我考虑不能老待在一个地方,最好能到全国各地去流浪,一定要在夜里出没,靠打猎和钓鱼谋生,走得远远的,爸爸和寡妇谁都别想再找到我。我琢磨着,等晚上爸爸喝醉后,我如果能够锯开那个洞钻出去,我的计划就成功了。我估计他那时会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想得出神,不知不觉中竟在船上坐了很久。后来,猛听老头子哇哇地叫唤,他问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我这才惊醒过来。

我把东西全搬到小屋里以后,天就已经差不多全黑了。吃晚饭的时候,老头子猛喝了几口威士忌,来了兴致,他就又开始破口大骂。其实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一夜,那模样可真够丢人的,滚了一身臭泥巴,人们看见他,没准儿会以为他是上帝刚造出来的亚当呢!

他每逢酒劲儿一上来,十有八九就会拿政府来撒气。这次自然也不例外,他说:“这也叫他妈的政府!哈哈,瞧瞧吧,它算个什么东西,弄出这些伤天害理的法律,抢走人家的亲儿子——人家的亲骨肉,也不想想人家花费了多少心血、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现在倒好,儿子好不容易拉扯大了,能干点活挣钱了,该孝敬孝敬老子了,偏偏这时候法律就跑来插一杠子,死活和他作对。这还算什么政府!这还不算,法律还帮着撒切尔法官那个老不死的来抢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干的好事。法律把一个有六千多美元财产的人硬往死里整,逼他住在这么个小破屋里,穿着猪狗不如的破烂衣裳走来走去。这也算是政府!“有这种浑蛋政府管人,谁也没办法指望享受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我真想永远离开这个国家。不错,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冲着撒切尔那老东西的脸这么说的。好多人当场听着,他们会记住的。我说,这可恶的国家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我情愿离开它,再不沾它的边。没错,我就是这么说的。我说看看我这顶帽子吧——要是你还愿意叫它帽子的话,帽壳撑得老高,帽檐拉得低过了下巴,根本不能算是帽子,倒像是我把脑袋伸进了一截铁皮炉子的烟囱里。看看吧,我说,这种破帽子还叫我戴着——如果我能享受到自己的权利,我可是这镇上的一个大财主呢。“哈,不错,这政府也很不错,真不错。哈哈,瞧呀,俄亥俄州有个自由的黑鬼,是个黑白混血种,长得倒是很白,差不多就和一个白人一样。他穿着天底下最白的衬衫,戴着一顶耀眼的帽子,镇上就数他穿得好;身上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还拿一根银色的手杖,那气派简直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主。“还有,你没想到,是吧?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哪国话都会说,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这还不算,糟糕的还在后头呢。传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能投票选举。呀,这我可就怎么也想不通了。我心想这个国家怎么了?那天正好是个选举日,我如果不是醉得走不动的话,就要亲自去投票。可是人们告诉我说这个国家有个州还让黑鬼投票,我一听就气炸了,也决定不再投票了。我说我可是再也不投票了。一点儿也不假,我就是这么说的,他们都听见了。哪怕这个国家烂掉,完蛋了,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再投票了,我只要活着。你再瞧那黑鬼那副傲慢劲儿,我要不是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就敢挡住道,不给我让路。“我对人们说,真纳闷,我怎么不把那个黑鬼弄到市场上卖掉呢?你猜他们怎么说?唉,他们说要等他在这个州住满六个月以后,才能把他卖掉,他还没住满六个月呢。哈哈,这可真是怪事,一个黑鬼没住满六个月,政府就不能把他卖掉,这种政府也算是政府吗?这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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