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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4: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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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岩

出版社:广东旅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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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朔山纪:猎人手札2

度朔山纪:猎人手札2试读:

度朔山纪:猎人手札2

第1章 西徐亚女战士

初到印度便接连遭遇诡异事件,一番调查后,Ashley和健尼萨都将矛头指向了一个古老的组织。他们流散在印度各地,存在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职业,甚至拥有不同的国籍和血统,但是都被同一个目标维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看似松散却具有极强的行动力的团体。“他们是印度最古老的部族。”Ashley在搜集了有限的信息后,把这些情报告诉了姚敛,“这些人被称作‘守护者’或者‘看门人’,古时候他们隶属于同一支部族,后来星散于各地,不到危急时刻,不会轻易聚集。”

姚敛看不懂英文,他翻看着一些照片,皱着眉问道:“你是说资料上这些凶案都是他们做的?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呢?”“死者都是试图发掘那些神庙遗址的人。我觉得,凶手似乎在保护着什么,也许是南部的古迹和神庙,也许是神庙里的某些秘密,他们的能量似乎很大。”

姚敛盯着一旁仔细研究资料的Ashley,欲言又止,他默默抽着烟,心头像堵着一块巨石般压抑。他们来印度本是调查失控猴子袭击人类事件的,但是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人为的阴谋,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职责和能力范围,他只是一个猎人,不可能同什么神秘组织对抗,那无异于自寻死路,可是眼下看Ashley的这个劲头,并不打算就此收手,他也不知道接下来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

不过,不久后的一个发现使姚敛坚定了留下来的决心。

通过调查,健尼萨发现,早在几十年前,这些看门人每隔几年便会来到中国,他们行事非常隐蔽,行踪飘忽不定,从他们最近的一次行动来看,这些人曾经进入中缅边境一带,并且时间上也和老驴遇害的时间相吻合,这些人有着很大的嫌疑!“三哥,你真的是为了老驴吗?”韦无忌坏笑着说,“我看你就是对Ashley有想法吧。”

姚敛对此倒也不否认:“我是放不下她一个人在这儿,但是我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拉上你们一起玩儿命的。”他伸手捂着胸口,“自从知道老驴死得那么惨,我这里就跟压了一座大山一样,有时候想起过去的事情,又想到老驴的尸体,太惨了,我的心肝脾肺就都好像被人扯着一般。”

韦无忌不再嬉笑,脸色也变得沉重起来,他当然记得,老驴曾经救过他们两个人的命。“三哥你不用解释,咱们哥儿俩向来命大,没准儿这回运气好,真就顺手把杀害老驴的那帮王八蛋给办了呢。”“我明白你心里的想法,你对Ashley一直是信不过的,我也是。”姚敛坐下来,只一瞬间便从痛苦中回过神来,“不过我认为她应该没有要害我们的想法,也没有理由。也许她确实有事瞒着咱们,但是谁还没点儿私心和秘密呢?只要她能付钱给咱们就行。而且,我总有一种感觉,这个女人水挺深,关键时刻也许能帮到咱们,背靠大树好乘凉啊兄弟!”

一连几天待在健尼萨家,姚敛他们百无聊赖,想出去转转。健尼萨担心他们的安全,就派了一名保镖当司机,开车拉着他们去了附近一个很热闹的集市。

一开始听说就去个露天市场,大家还觉得无聊,可是到了那里之后就把他们给乐坏了。这市场规模很大,里面有不少各色街头小吃的小摊,这些东西虽然看上去五颜六色的有些吓人,也不是那么卫生,但是对于吃了好几天素的众人来说,无异于一次重大福利。“老三,能行吗这?”雷司令举着一大块艳红中带着焦黑的肉和一碗绿色的黏稠物体,有些犹豫不决。

姚敛在野外待惯了,向来生冷不忌,他抓起肉吃了一口,又拿手指头蘸了一下绿色酱汁吸吮了一下,点点头:“不错啊,有点儿意思,你尝尝,还挺好吃。”

Ashley询问了小贩之后,为他们介绍道:“这是烤鸡,裹了香料和辣椒粉在馕坑里烤出来的,蘸着这个薄荷酸奶酱吃。”

在经过了最初的谨慎之后,大家都放宽了心,没走多远的路就已经抱着各种烤鸡烤鱼烤山羊肉大吃特吃,那些街道两边的小贩看见来了这么一群能吃的外国人,都兴奋地吆喝着招呼他们到自己的摊位前看看。“来之前我听人说这儿的东西是又脏又难吃,吃完就剩下半条命,这一吃还行啊!”韦无忌对这些街摊儿食物表示认可。

姚敛刚往嘴里塞了一块羊肉,擦了擦手上的油,说道:“老四,我跟你啊,回去先吃上它一把黄连素,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可是闹肚子也是真的,倒也不能说多脏,用咱们的话来说就叫水土不服吧,吃几次就适应了。”

众人纷纷表示即使闹肚子也无所谓,总比吃那些烂乎乎的重口味素菜强得多。

他们走到了集市的一个岔路口,往人群外面挤的时候,姚敛发现韦无忌似乎有什么心事,不停地朝身后张望,便问道:“老四,你怎么了?”

韦无忌满脸狐疑地说:“刚才我看见几个人,是中国人的面孔,躲在人群里面一直盯着咱们,鬼鬼祟祟的。”“可能是游客吧,全世界现在哪儿没有中国人啊,别想了先往外挤吧,这帮人怎么这么爱看热闹!”

回到健尼萨家,晚餐的时候,健尼萨似乎心情不错,他说接到了一份特别邀请函,准备参加一场世界顶级冒险家参与的比赛,为了这场活动,他特意派人去购买的马匹明天就要送到了。

这天清晨,姚敛吃过早饭,正在后花园里闲逛,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马嘶,他凭着祖传相畜辨兽之能,一听这叫声就知道不是俗品,好奇之下循着声音走了过去。

远远地就看见一辆卡车停在路边,几个仆人正从车上牵下来一匹马,那是一匹毛色金黄的塔克马,非常漂亮,但是很快这匹马的一些行为就引起了姚敛的注意。这是一匹产于土库曼斯坦的阿克哈-塔克马,与其他名品马相比,性格相对温和。而这匹漂亮的塔克马一直表现得非常不驯服,虽然被几个仆人牵着,却不停地甩着头,时不时还蹬着后腿,这些行为是很罕见的。

这时候,健尼萨和Ashley从花园的小路上走过来,他笑呵呵地正对Ashley说着什么,估计是在炫耀自己这匹新购入的爱马。“三哥,你也在看马?健尼萨说这是他新买来的,你觉得怎么样?”Ashley走到姚敛身边问道。

姚敛皱着眉对她说:“你别过去啊,躲远点儿看,这马似乎有点儿暴躁,不应该啊……”

Ashley却说:“健尼萨说这是马匹健康有活力的象征啊,他说一会儿还要邀请我骑呢。”

姚敛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健尼萨已经朝那匹塔克马走了过去。姚敛隐约感觉有些蹊跷,便叫Ashley在原地等着别动,自己追了过去。

健尼萨已经走到了马的斜后方,那匹塔克马忽然扬起后蹄,径直踢向健尼萨的脑袋!万幸姚敛已经赶到了健尼萨的身后,伸手抓住他的衣领,一把将他扯开,才使马蹄落了空。旁边的一名仆人见状吓得赶紧冲过来帮忙,不料,那匹塔克马的后蹄刚一着地,立刻又一次踢了起来,这下正好重重踢在了仆人的脑袋上,一声清脆的响声,那个倒霉的仆人一声不吭地朝后仰面摔在了石板路上。

剩下的几个人被这突发状况惊呆了,那匹塔克马挣脱了缰绳,原地尥着蹶子,还踢跳地驱赶着四下逃命的仆人,忽然像是发现了目标一样径直奔健尼萨冲撞过来。

姚敛身上没带家伙,只能赤手空拳上去拦住这匹惊马,没想到这时候一条黑色的身影忽然迅捷无比地从草丛里面蹿了出来,一跃便扑上了惊马的身子,却是一条小牛犊子般大小的黑狗。这条不知打哪里冒出来的黑狗一声不吭,准确凶狠地一口咬住马脖子,身体在半空中打了个旋,竟然活生生将这匹强健的塔克马甩得失去平衡,摔倒在了地上,马的要害被黑狗死死咬住,想挣扎站起而不得,鲜血顺着脖颈子把石板路都染红了。健尼萨还没明白出了什么状况,眼看自己精心挑选、重金购买的爱马就要被这条大黑狗活活咬死,情急之下竟然掏出一把手枪想要射杀黑狗,却被姚敛一巴掌给扇飞了。“你他妈是不是傻!”姚敛冲着一脸吓傻表情的健尼萨怒吼道,“没看出来吗,这狗是救你呢!”健尼萨有些委屈,他固然知道是这条狗救了他,可是一条野狗怎么能比得上他重金买来的名马,更何况这匹马他买回来是有大用处的,若是就这样被咬死了,日后颇为麻烦。

两个人互相争辩了几句,却不知道那条黑狗何时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剩下了那匹塔克马躺在地上,四肢尚在抽搐着挣命。姚敛走过去看了看,那匹马的颈下全被撕成了大洞,血像是自来水一样咕嘟嘟地朝外喷涌,眼看是救不活了,他捡起健尼萨的手枪,对着马头开了一枪,结束了它的性命,免得它再痛苦。“这是怎么回事?!”健尼萨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责备那些运送马匹回来的仆人。

姚敛却耸着鼻子,似乎闻到了什么,他惊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又瞧了瞧地上的死马,对健尼萨说:“你叫个人,把这匹马肚子剖开,看看里面有什么。”

健尼萨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还是照做了,他叫来仆人,折腾了半天,陆陆续续从马肚子中掏出许多块状物。“是姜。”姚敛冷冷地说道,“有人要害死你,这不是意外,是谋杀。”

健尼萨一头雾水,众人也都一脸茫然。姚敛对他们解释道:“生姜的汁液对胃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这匹马被塞了这么多,足以把它折磨疯了,变成惊马,如果再施加一些训练的话,这匹马就会攻击特定的目标,比如……”

健尼萨听得目瞪口呆,他喃喃自语道:“是谁?是谁要对我下手……”

姚敛对他说:“是谁要杀你我不知道,不过这个人有可能是中东人,你自己去查吧。”

健尼萨瞥了一眼那辆卡车,他冲着车里的司机吼了一声,然后从姚敛手里夺过手枪就跑了过去。卡车司机这时候从驾驶室里钻了出来,是一个很瘦的男人,穿着米色的制服,他一下车,便绕过车头狂奔逃窜,健尼萨想要开枪却被卡车阻挡了视线,姚敛立刻追了过去。

那个司机跑得非常快,他跑到花园的围墙下面,轻轻一跃便翻墙而过,姚敛紧随其后追了出去。花园的外面是一条小路,通往一个集市,姚敛追赶那人到了集市上,眼见他跑进了一间屋子里,便也立刻跟着追了过去。

姚敛追进了房间里,并没有发现那个司机,屋子里只有一个穿着纱丽的蒙面女人。她见姚敛闯了进来,立刻尖叫起来。姚敛有些意外,正手足无措,忽然,他注意到女人的胸部似乎很平,莫非是男扮女装?他大着胆子走过去一把扯掉了女人的面纱,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并非一个男人,确实是一位很漂亮的美女。

屋外的人听见女人的尖叫声,纷纷跑了进来,见一个外国人正在纠缠一个女人,都冲过来把姚敛团团围住。那女人捂着脸似乎是又害怕又害羞地跑出了屋子,姚敛还想去追,却苦于被集市上冲进来的见义勇为的当地人困住。

好在这时候健尼萨带着人赶了过来,他呵斥着那些围观者,他们都认识健尼萨,不敢招惹他,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渐渐地都退了出去。“怎么回事?”Ashley询问姚敛,见他没有受伤方才放下了心。

姚敛黑着一张脸,恼怒地说:“他妈的我被耍了。”说完便四下打量,果然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套米色的司机制服,“刚才我追着那个司机跑到这儿,却发现屋里只有一个女人,我当时也是有点儿懵,没反应过来,这司机他根本就是个女人!他可能里面穿了女人衣服,进屋脱掉外面的制服,来了个金蝉脱壳。我当时只是怀疑他男扮女装,没想到竟然真是女人!胸啊,都是胸闹的!”

Ashley没明白,问道:“什么胸啊?”“那个司机是个女人,但是一个没有胸的女人。”“啊?你是说人妖吗?这里是有不少人妖,可都是男变女啊,没听说……”Ashley有些惊讶地伸手捂着嘴巴。

姚敛摇摇头说:“不是什么人妖,就是个女人,胸被切掉了。”他自言自语地叨唠着,“中东那边的马贩子,没有胸的女人……天哪,难道这是一个西徐亚人?”

健尼萨插话道:“西徐亚人?不可能啊,他们不是早就灭绝了吗?怎么会在印度出现,这不可能的。”“西徐亚人到底是什么人啊?”Ashley不解地问两人。

姚敛对她解释道:“西徐亚人起源于黑海北部地区,他们能征善战,被称为最擅长马术的民族。据说最早发明马镫之类骑具的就是他们。西徐亚人后来一直经过中亚迁徙到了俄国南部,征服了克里米亚,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后来因为外敌入侵而灭亡,但是仍然有不少西徐亚人的后裔混入了俄国、中亚和伊朗地区。西徐亚人最初由部落组成,后来建立王朝之后形成了军事民主制度,可以算是全民皆兵。西徐亚的女人也要上阵杀敌,那些最英勇的女战士为了表示她们和男人一样勇敢,割掉了自己的胸,要说起来,西徐亚女战士应该是地球上出现过的最勇猛的女人了。”

健尼萨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阴云,Ashley盯着他问道:“你的家族怎么总是惹上一些奇怪的杀手,先是失控的猴子,现在又是本已消失的女战士,到底……”“抓到那个女人自然就知道原因了。”姚敛胸有成竹地说。

第2章 狗王现身

回到健尼萨家,Ashley问姚敛怎么才能抓到那个女人,姚敛告诉他:“西徐亚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善战,另外一个是酷爱黄金,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们上阵杀敌往往要割掉敌人的头颅回去邀功,而首领们则会命令工匠,把用黄金和敌人头骨做成的酒器,赏给最出色的勇士,西徐亚人对这些东西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偏爱。据我推测,那个西徐亚战士很快就会出现了。”

不出姚敛所料。过了几天,在健尼萨家附近的集市上,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向过往行人和游客兜售古董,他运气不错,一上午已经被买走了两件。在他面前的破布上面还剩下几件镶金的餐具和酒器,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用头骨做成的酒杯,上面镶嵌着华丽的黄金纹饰,这酒杯看上去确实精美,但是那些游客一听说这是用人的头骨制作的,便纷纷打消了购买的念头,因此这在所有货品里最瞩目的酒杯一直也没被买走。

小贩无聊地蹲在那里抽着烟,不时和旁边一个卖毯子的老头嬉笑闲聊着。这时,一个瘦削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小贩抬头打量了对方,这个人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着深色的夹克,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还围着一条围巾,看不清他的脸,身后斜挎着一个背包,看起来就是个普通游客。

那个人蹲下身,用蹩脚的英语同小贩交谈,不时还用手比画着,像在询问人骨酒杯的价格,小贩出了一个高价,对方似乎是个土豪,没有砍价便同意交易。买家付了款,拿起酒杯略微端详了一下,便马上把酒杯放进背包,起身准备离开。小贩却喊住了他,告诉他自己手里还有一件品相更好的酒杯,买家犹豫了片刻又返回身和他交谈,两个人约定第二天中午还在这个地方进行交易,随后那个买家便行色匆匆地离开了市场。

小贩住得不远,在市场外几里地的一片平民区住宅,他回到家里兴奋地给老婆看了自己今天的收获。

忽然,小贩的背后伸出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一个耳熟的声音低声警告他“不要叫喊”,小贩听出这是不久前买走他人骨酒杯的客人,便点点头表示配合,对方松开了手,扔在桌子上一沓子美金,叫他拿酒杯出来马上交易,小贩嘴里答应着,忙取出一个比之前那个更精美的人头骨酒器。就在买家双眼放光准备伸手去接过来的时候,小贩的手里忽然多了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买家,那个小贩的老婆也不知何时从厨房里钻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和一台对讲机。

买家情知还是上当了,他缓缓举起了双手表示配合,小贩的老婆用对讲机呼叫着同伴。忽然那个买家发出一声呼哨,竟然有一匹白色的马从门外冲了进来,小贩跟他老婆被这突发状况惊呆了,买家趁机双手一挥,两把飞刀准确地插进了小贩和他老婆的胸口,然后他便飞身跃上白马,拨转缰绳冲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就在买家以为可以逃脱时,一团白雾从半空扑落在他头顶,那是一只巨大的鸟,不过他根本没来得及看清,便被从马上扑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还没等他做出反应,十几个壮汉已经赶到,将他控制起来。

健尼萨和姚敛等人乘坐一辆敞篷吉普车赶了过来,韦无忌招呼老白落在他胳膊上,双手温柔而又有力地抓着它的头颈捋了几把表示嘉奖。姚敛走过去伸手抓住了那个买家的围巾扯了下来,露出了一张美丽的女人面容。“果然。”健尼萨看了姚敛一眼,命令手下将这个女人押回他的家。

Ashley和健尼萨对姚敛的判断和计划表示佩服。

不过,这个女人嘴巴很硬,无论怎么问她都不肯开口,健尼萨发愁了,他不想虐待一个女人,姚敛呵呵一笑,对他们说:“如果她真的是西徐亚人后裔,也许有个办法可以叫她开口。”他叫健尼萨派人去买一些蝎子,“西徐亚人的信仰很复杂,他们信奉的神灵非常多,其中最敬畏的便是化身为蝎子的死神。西徐亚人认为死在战场上是无上荣光,那些贪生怕死的逃兵夜晚会被蝎子毒杀,灵魂遭受永恒折磨。”

姚敛的办法又奏效了,那名视死如归的西徐亚女人,看见一大盆密密麻麻的蝎子后惊恐无比,在一通威逼之下,终于吐露了实情。她名叫萨迦,的确是西徐亚人后裔,他们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抛弃了自己原先所隶属的国家,隐藏在中亚一带的山中。这些只有民族而无国籍的人成立了一个雇佣兵组织,专门为那些出资的雇主卖命。这次,萨迦受雇来到印度,目标就是刺杀健尼萨,但是背后指使她的雇主是谁却不得而知,只知道很可能是个中国人。

看起来萨迦说的是实话,不过这些信息并没有什么用处,健尼萨一家一直处于危险之中,这一次的谋杀计划只不过是他们家族中的人数次遇险中的一次而已,至于幕后主谋到底是什么人,却仍然毫无线索。萨迦说他们这些西徐亚后裔是第一次受雇刺杀健尼萨,之前他哥哥的死和他们组织并无关系。

健尼萨出乎意料地对萨迦很宽大,并没有除掉她灭口,而是秘密派人把她转移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软禁了起来。

Ashley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健尼萨说:“我购买良马是为了两年后的一个很重要的马赛,萨迦是西徐亚人,是天生的马术大师,我需要她为我服务。这些人天生四海为家,流浪惯了,为了生存和报酬,他们可以做任何交易,我相信她能够为我服务。”

姚敛听了觉得新鲜,心想这人也真有意思,家人被害,自己又深陷巨大危险,却还惦记参加什么赛马,这心也忒大了点儿。

Ashley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中国人想要谋杀健尼萨,吃完晚饭一直和姚敛他们讨论这件事儿。

韦无忌坐在角落一言不发地听了半天,忽然皱着眉说道:“凶手是抓到了,但是你们不觉得那条突然出现救了健尼萨的黑狗很奇怪吗?咱们在这里待了有一阵子了,这四周虽然也见过一些流浪狗,但是都是饿得半死的野狗,从没见过流浪狗会袭击人畜。可是据你们所说,那条救他的黑狗神骏凶猛,像是被训练过,它的现身似乎就是为了保护健尼萨一样。这不是很奇怪吗?要是健尼萨聘请了保镖之类的,那他也没有理由隐瞒啊?”

姚敛抽着烟,点了点头说:“确实啊,这几天我一直在琢磨那条黑狗,那狗简直……简直就像是之前我们在北京捕杀的那条白毛番子那么凶猛,虽然没有它那么鬼神难测般的迅捷狠毒,但是撕咬那匹马的时候的那股凶劲儿,还有撤走时的果决,总是叫我觉得它们俩很像,就好像是同一个人驯养出来的一样。”“你是说张铁鱼?不可能吧,他不就是一个破了产的山东狗王吗,他不可能跑来印度啊?”Ashley否定了姚敛的设想。

徐二两忽然惊呼了一声说:“咦,对了,我想起件事,那会儿我在黎业升手下办事的时候,黎业升可是经常跑来印度啊,他好像在这边有生意,而且做得很大啊。但是他对这边的事情一直谨慎得很,我曾经好奇打听过几次,他都不肯透露半句的。”

姚敛点头说道:“如果黎业升真的也来了印度,那张铁鱼很可能就是追踪他一起过来的。假设黎业升想要害健尼萨,那么应该就是张铁鱼得到了消息之后,暗中派出来那条黑狗搅局。可是你们说这黎业升又为什么要害死健尼萨呢?健尼萨的哥哥是不是也是他做局谋杀的呢?”

Ashley想了想说:“健尼萨家里生意做得很大啊,会不会跟黎业升有什么生意上的冲突,因此黎业升想除掉他们?”

姚敛否定了她的思路:“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这些天我们也看到了,健尼萨家族在这里非常有势力,之前他哥哥可是这儿的市长啊,得有多大的利益冲突才会与这样背景的家族结下血仇,这里面一定还有别的原因。我觉得,健尼萨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你还是想办法再打探打探吧,另外我认为如果那条黑狗的主人真的是张铁鱼,他早晚会现身联系我们的,到那时候自然就水落石出了。”

几个人聊到半夜,才各自回房间休息。当姚敛迈步走进自己的房间的时候,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他察觉到屋子里除了他似乎还有其他生物。

姚敛自幼按照家传经文练习围子营绝技,他家中这一脉以外力和器械为主,一些日常的外门功夫是必须练习的,比如,姚敛的目力就练就得与常人不同,他非常善于捕捉近距离的高速影像,当一个训练有素的拳击手在他面前出拳,即使速度极快,姚敛也完全能够瞧得一清二楚从而进行躲避;再比如,在高速奔跑之时,前方猎物身体的任何细微变化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只要对方身体稍微做出一点调整,姚敛便知道它是要往什么方向转向逃遁,从而跟着调整自己的身体、速度和方向,而且他的视力在夜晚也异常强大。

虽然相对地,他的眼睛也落下了后遗症—白天不得不借助望远镜一类的工具才能有普通人的视力,并且超过一定距离之后,视线会变得模糊。但此时,姚敛从外面进入黑暗的房间之后却能够比一般人要更快适应,所以他已经隐约能够看见黑乎乎的屋子里似乎有个人坐在沙发上,而且灵敏的嗅觉也使他闻见了一股野兽身上才有的气息。

屋子里的灯打开了,姚敛手里反握了防身匕首站在玄关处,他斜对面的沙发上果然坐着一个人,赫然是山东狗王张铁鱼,而在他的脚边还卧着一条黑色巨犬。“你受伤了啊?”

张铁鱼的一只手裹着纱布,脸上也贴了几块橡皮膏,而且身上还散发出一阵阵的草药味,脸色非常不好,看起来伤得不轻。“你知道我会来?”张铁鱼接过姚敛递来的烟,问他。

姚敛转身去小冰柜里拿了酒给他,说道:“我不知道你这时候会出现在这里,但是我猜到你应该也来了印度。”

张铁鱼喝了一口酒,身上的伤口被他牵扯得钻心地疼,他皱了皱眉说:“软中华?能抽口国烟真爽,这边卖的烟跟屎一样难抽啊!唉,没想到,我一直很小心,还是被黎业升察觉了,他反倒给我设了个套,得亏我有这些狗护着,没想到啊!黎业升找了那么多硬手。”“黎业升来印度干什么?你怎么会也追来的?”“我一直在追踪他,我有我的办法和线人,不要以为我只是个破产的狗贩子。不过这次我是真大意了,我听说他来印度办一件大事,根据线人的消息,他这次可以说是赌上了全部身家,准备干一票大的,我决定跟着他,如果可能的话就杀了他报仇,要是没机会亲手宰了他,那最起码也给他的计划搅黄。没想到啊,这孙子警觉得很,我刚跟踪他没多久就着了道,要不是水性好,没准儿就折了,可惜我带来的烟全都泡汤了。”

姚敛盯着他,等他说完又追问道:“我是说,你知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计划,他所谓的干一票大的到底是指什么?”“说实话,我不知道详细情况,但是根据线索来看,他在找一座巨大的宝藏,不过这东西很可能不是什么钱财珠宝,而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东西,更具体的情报,我会想办法搞到。你也可以问问那个印度佬,他一定知道一些秘密,黎业升设局害他便跟这笔宝藏也有关联。另外,最新情况,黎业升现在在班加罗尔,他要去见一位叫莫德的富豪,我准备养几天伤就赶过去。”

姚敛去行李中拿了一些药品给张铁鱼,对他说:“我觉得既然现在看来黎业升跟我这边也扯上了关系,不如你干脆加入我们,一起对付他,总好过你孤身一人在这人地两生的鬼地方单打独斗。”“我觉得还是我单干的好,这样最起码能牵扯一些黎业升的精力,你们人多目标大,还不如我自己在暗处活动。”张铁鱼跟他寒暄了两句,便带着黑狗从窗户跳出去,消失在了夜色里。姚敛目送他离开之后发现,除了药品之外,他还拿走了一条软中华。

第3章 楞伽城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姚敛郑重其事地问健尼萨:“在班加罗尔,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莫德的人?是个富豪。”

健尼萨愣了一下,点头表示肯定地说:“莫德,我认识他,很有钱,他有生物科技、通讯工程等等好几家大公司,他怎么了?”“我得到了消息,从中国来的一个叫黎业升的人大概就是西徐亚杀手的雇主,而他现在正在班加罗尔见这位莫德,你有什么消息想跟我们分享吗?”

健尼萨似乎非常冷静,一改他平时略显暴躁的模样,他没有立刻回答姚敛的话,只是沉默地喝了一口茶,然后似乎是在下决心一样,放下茶杯对在场的人说:“各位,一会儿我要把我家族的一个秘密告诉各位,然后就要即刻动身赶往班加罗尔,那时候我需要你们做出自己的选择。”

吃过早餐,健尼萨带着姚敛等人来到书房,他取出一本书说道:“这部书是我们印度的史诗《罗摩衍那》中的一些故事。在古印度,有一位叫作罗波那的魔王,他因忠心侍奉湿婆神而得到湿婆赐福,有了不死之身和强大武力。他从外祖父那里借来一支军队,攻打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俱毗罗。俱毗罗不是他的对手,于是便主动投降,交出了城池—楞伽城,然后独自离开了。罗波那成了楞伽城的国主,并且凭借自己的实力把楞伽城打造成了一座超越天神教廷的城邦,后来罗波那受到蛊惑,抓走了另一个国家被流放的王子罗摩的老婆。罗摩在恢复地位之后同神猴结盟,又请来众多国家的军队,组成了联军跨海征伐楞伽,在多次恶战之后,终于杀死罗波那,攻陷了楞伽城,救出了妻子。”“这个神话传说同你家人被害有什么联系吗?”Ashley好奇地问道。

健尼萨解释说:“有的,因为这本书里的记载并非都是杜撰的,有些是真实发生过的,我的祖先就是这场史诗的亲历者。罗波那有很多兄弟姐妹,他们大多在战争中战死,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俱毗罗是罗波那的哥哥,楞伽城的前任国王,虽然被弟弟篡位,但是出走的俱毗罗仍然十分富有,一直是印度人心目中的财神之一。另外一个叫作维毗沙那,品德高尚,一直想劝说哥哥罗波那交出罗摩的妻子和谈,在被拒绝之后,假意投降罗摩,作为内应为联军攻陷楞伽城做出了贡献,后为罗摩所敬重。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我的家族就是维毗沙那的后裔,而莫德则是俱毗罗的后裔,现在你们所说的那个中国人黎业升,既然同时找上了我们,恐怕他的目的和楞伽城有关。”

Ashley一直死死地握着手里的茶杯,骨节部分的皮肤都因为用力过猛变得苍白了。姚敛觉得她有些反常,拍了她一下,Ashley这才回过神来,她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健尼萨:“你是说,楞伽城真的存在?黎业升是在寻找这座神话里的魔城?”“是的,我认为是的。”健尼萨肯定道。

姚敛也插话说:“我听说,黎业升是在寻找一笔宝藏,这座楞伽城里会不会就藏着他要找的东西?”

健尼萨神色很严肃:“是这样的,不过确切一点说,所谓的宝藏不是什么古董财宝,而是一件可以改变世界的东西,或者说是一件武器。很遗憾,罗摩衍那发生的事情太过久远,楞伽城里的很多秘密已经失传了,能保留下来的很有限。而且……我不是长子,也不受我父亲的宠爱,我们家族由我兄长继承,那些秘密也都由他掌握,我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所以如果有人想得到楞伽城的线索,恐怕除了我被谋杀的哥哥,就只能去找我那位远房亲戚莫德了。”他说到这,神情变得更加庄重严肃,“作为楞伽城皇族的后裔,我有义务阻止这些充满野心的疯子,所以我要去班加罗尔。Ashley,我很感激你,为了调查我哥哥的死,千里迢迢赶过来,我要给你一笔钱,这并不是什么酬金,就当作我们家族对你的基金会的捐赠吧。”

姚敛听他这话茬,有些准备慨然赴死的意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便看着Ashley,希望她可千万别拒绝这笔钱。

没想到,Ashley却对健尼萨说道:“黎业升就是一个疯子,如果真的如你所说这个世界上有楞伽城,有一件可以改变世界的武器,那绝不能叫他得逞,我们不能就这样置身事外。”

离开了书房之后,姚敛单独找Ashley发泄着不满:“你是不是疯了?这儿可是印度,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你真决定要跟他们去找什么楞伽城?玩儿命吗这不是?听我一句劝,拿着钱赶紧走,黎业升这种疯子能不招惹就不要招惹,他自己这次估计也得送在这儿,叫他去找什么见鬼的魔城吧,死在这里最好!我们不去,我们要回国。”

Ashley盯着姚敛,嘴唇动了动却终究没有说什么,姚敛觉得自己可能有些失态,就问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说出来,咱们再商量。”

这时候,姚敛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他没有接,等着Ashley说出心中的秘密,不过Ashley却只对他淡淡地说:“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么自私,我会尽快安排回国,晚安。”

姚敛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在他内心里,其实对这个女人很有好感,但是理智一直提醒他不要想太多,不然一定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他相信Ashley是个好人,不会故意害自己,但是一旦她那些不肯示人的秘密把她逼疯,失去理智,她就会像一个漩涡一样,把身边的人都卷进去。

还是回屋子里喝一杯睡觉吧,姚敛默默地回了房间。他刚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手机却再一次响了起来,这一次他接了,原来是张铁鱼打来的,他简短地说了几句之后便匆匆挂了电话。

昏暗的房间里,姚敛默默喝光了瓶子中剩下的酒,缓缓站起身,敲响了韦无忌的房门,他改变了主意,准备陪Ashley前往班加罗尔。

第4章 黄眉

“哥,你这消息靠谱吗,那个张铁鱼是怎么知道的?我老觉得这孙子挺可疑的!”韦无忌听了姚敛的讲述之后心中有些激动,也有些忐忑。

姚敛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说道:“我觉得靠谱,他说的这些都对得上号,没有什么破绽,他这个人可疑不可疑是一回事,消息准确不准确是另外一回事,我觉得这件事儿可以相信他。”

雷司令这时候也得到消息跑了过来,他一进门就问姚敛:“啥情况?杀老驴的凶手找到了?”

姚敛对他说道:“张铁鱼在国内的眼线告诉他,前几天黎业升的手下抓到了一个叫老孟的贩子,这人专门做乌猿酒的,之前还被我跟老四收拾过一顿,抢走了一批乌猿。”“娘欸,这年头还有卖这玩意儿的?这可是吃枪子儿的买卖啊,黎业升这是要干啥?给他的妓院置办补药酒?”“这个老孟,他做乌猿酒用的乌猿,都是从他家乡那边的一个盗猎者手里买来的,那个人叫总木甲,我一直怀疑是他杀了老驴。这个总木甲可能是畏罪,在老驴死了之后不久便收手不干了,我听说跑国外躲着去了,但是一直没有查到他落脚的地方。在他临走之前,拿了最后一批乌猿跟老孟交易换了一大笔钱,张铁鱼说这次黎业升抓老孟,就是要找那批乌猿的下落。”

雷司令皱着眉说:“那些乌猿有啥用,这个货这么多歪歪道呢?那黎业升要知道乌猿被你们弄走了,肯定是要找你们吧?”

姚敛指了指韦无忌的怀里说:“找也没用,那次抄了老孟的店铺,大部分乌猿都被Ashley带走处理了,剩下的一只小崽子被无忌给带回来养着,就是它。”

雷司令一瞥之下才发现韦无忌怀里露出了一只小乌猿的脑袋,他笑呵呵地刚要说话,忽然神情大变,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韦无忌鬼祟地一笑,问他说:“怎么了司令,我这猴儿长得俊吗?”

雷司令瞪圆了眼睛,盯着那只叶猴的额头眼珠都不转地看,好半天才吞了一口口水说:“你,你怎么把它带在身边?这……这是黄眉啊!”

姚敛觉得雷司令的反应太奇怪了,便问他:“怎么了?这猴子有什么古怪吗?黄眉是什么意思?”

雷司令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似乎想起来什么极度可怖的事情,甚至手抖得差点没接住姚敛递过来的烟。他缓了一会儿,略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这才给姚敛和韦无忌讲起他曾经遇到过的一件往事。

雷司令以前在农村生活的时候,有个二叔,是村子里有名的闲汉,家里倒是不缺钱,他就整日里游手好闲四下游逛。

这雷二叔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天生神力,光靠两条胳膊使劲就能三两下攀爬上树,所以他时不时地特别爱去附近的山里玩儿,摘个蜂巢、果子什么的回家给孩子们吃个新鲜。

有一回,他钻山走岔了路,不过他倒是不担心,仗着是本地人,怎么也能走出去。可巧,他在林子里瞎逛的工夫就见到一间小房子,他这人一身的怪力,腰里还别着斧子,什么都不怕,于是便敲了人家的门。这间小房子里住着一个孤老头儿,俩人可能也是投缘,就这么着聊了半天。这老头儿说他的老伴儿和儿女都已经去世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在村子里待着没意思,所以就跑到这里盖了间房,算是隐居吧,每天跟草木为伴,就等着大限一到就去下面见他的亲人。雷二叔听着觉得老头儿怪可怜的,于是隔三岔五地就带着酒肉来找老头儿闲聊,俩人关系处得特别好。

有一回这雷二叔的大儿子发高烧,接着便聋了,雷二叔就准备带着孩子去西安看病,他临走前惦记林子里的老哥们儿,就给他送过去不少的吃喝。那个老头儿听说这事之后却告诉他不要紧,这孩子的病他能治,叫他明天把孩子给背过来。

雷二叔是个粗豪的汉子,也没考虑那么多,第二天就背着儿子来找老头儿。那老头儿弄了些草药煎煮了给小孩儿喝了,然后又拿了些不知名的东西放在火上烧成了灰,顺着孩子的鼻孔吹了进去。最后拿了两根草棍一样的东西,蘸上了菜油探入小孩的耳道里通了通。

当天晚上爷儿俩回到家的时候,雷二叔的大儿子不仅耳朵能听见声音了,连高烧都退了,隔了一天之后听力基本上恢复了。雷二叔喜出望外,没想到自己这个瞎撞出来的忘年交居然是个神医,他赶紧准备了酒肉跑过去答谢。那老头儿却告诉他,他不会看病,独会这么一门手艺,治疗小儿失聪,这也是当年在四川打工的时候,机缘巧合跟一个喇嘛学的。

过了没两年,那老头儿大病了一场,身体完全垮了,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所以就把自己治疗小儿失聪的这门手艺教给了雷二叔,一是不要绝了这一门技艺,二来要是雷二叔有心,一技傍身,起码也能养活自己。

老头儿去世之后,雷二叔帮他料理了后事,回家想起老头儿的话,也觉得自己这些年都是靠自己老丈人周济,天天不务正业也确实不像话,就跟他老婆商量开了个诊所,专门治疗小儿失聪。打那儿之后,雷二叔就开始自己研究起来了,凭着本就聪明的头脑,几年下来居然自学成才,成了个专看小儿疑难杂症的专家,在当地还颇有名气。

雷司令那会儿家里穷,就跟着他二叔混,当个学徒。有那么一年,他二叔叫他来说是要一起出趟远门儿,雷司令就问他要干啥去,二叔说他治小儿失聪用的一味草药没有了,当初用的都是老头年轻时候从云南采回来的,现在用完了,只能按照老头当初吩咐他的几个地方去采摘。雷司令挺高兴,二叔能带他去,说明没见外,这门手艺以后肯定是要传给他的,二来听说要去云南,那可是好地方,就当旅游了。

等到了地方,雷司令才知道,二叔说的那种俗称“佛灯草”的植物只在这附近山里的坟地周围生长,而且那附近的寨民凶蛮剽悍,见到外人进来便要仔仔细细地盘查,那年月治安也不好,大家互相都提防着,所以二叔决定等到晚上了再去采药。

雷司令听说要三更半夜去坟地拔草,心里叫苦连天,不过他这一路跟着二叔吃香喝辣游山玩水,自觉也该是自己出力的时候了。等到了晚上,俩人偷偷溜出去,钻到了附近的山里寻找坟茔,二叔怕自己人生地不熟地迷了路,也不敢太过深入,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寻到了一片坟包。

俩人采了草药,刚想离开这里,忽然传来一阵鼓乐之声,听起来是从山里传出来的,离着已经不远了。两个人刚想开溜,二叔眼尖,看见不远的小路上有火把的光亮,估计是山下又有一群人上来,他当机立断,叫雷司令爬上他的后背,靠着神力爬上了一棵大树隐匿起来。雷司令当时觉得既害怕又诡异,他悄悄问二叔为什么半夜里的深山中会有鼓乐。二叔也是紧张得一身冷汗,不明所以。

他们在树上躲了一会儿,看到那群打火把的人来到了附近,大约有十几个人,到了雷司令藏身的大树下,那伙人灭了火把,各自悄无声息地隐蔽起来。两个人在树上不敢动弹分毫,偶尔有些蚂蚁和蚊虫在身上叮咬也只能忍着,那真是度秒如年。

鼓乐声越来越近,凭借着那些人举着的火把,二人看清这队伍像是娶亲的,一伙人抬着个轿子,吹吹打打,但是诡异的是,娶亲队伍丝毫没有那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全都面无表情地做着各自的事情。更加令人诧异的是,那顶没有顶棚的轿子上面坐着的并不是新娘子,而是一只全身黑毛的猴子。

叔侄二人面面相觑,忽然刚刚隐藏起来的那一伙人发起袭击,一时间枪击刀砍,将娶亲的队伍全都结果在了山上,抢了那只黑猴顺着原路便逃走了。这伙人来去如风下手干净利落,断然不像普通的山民,雷司令和二叔两个人躲在树上好半天不敢下来,直到确认那伙人都走干净了,雷二叔才独自先溜下了树。

雷二叔向来胆大包天,这次遇到的事情虽然凶险诡异,但是他依然能保持镇静。下了树,他先看了看那些被袭击的人,发现没有留下活口,不过奇怪的是,这些尸体里面居然还有几个高鼻深目的外国人,不知道是什么来路。是非之地不敢久留,他从新爬上树把雷司令背了下来,小心谨慎地返回了借宿的老乡家里。第二天,那些村里的老乡去山上干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尸体,想来可能是被什么人给处理掉了,之后便有陌生人在附近出没,好像在打探什么消息。

雷司令那一夜受了巨大的惊吓,回去之后开始发烧,二叔给他吃了些药,为了安全,也没能等他痊愈便带他坚持着上路返程。雷司令病得不轻,直到回到家乡养了半个月才痊愈,他问二叔那天夜里到底遇到了什么,二叔却说什么事情都没有,是他胡乱吃了山里的毒果子,产生的幻觉,又导致高烧不退。雷司令半信半疑,终究这事情在他心里成了心病,直到他长大成人之后才弄明白当初的那件恐怖遭遇。

成年后,雷司令不想留在小地方厮混,就离开了家去外面闯荡,跟着一些人也学到了不少本事,长了不少的见闻。他有一个叫“歪嘴儿”的朋友,这哥们儿见多识广,雷司令有一次跟他聊天就说起来小时候遇到的那件怪事。歪嘴儿一听,吓了一跳,他告诉雷司令,那可不是他吃了什么毒果子毒蘑菇产生的幻觉,雷司令跟他二叔在那天夜里的遭遇就是真实发生的,这件事情“歪嘴儿”还是听他爹讲的,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当年可是轰动一时。“歪嘴儿”告诉雷司令,在南亚和东南亚一带,有多如牛毛的各种奇怪的宗教信仰,有这么一支,他们信奉猴子,供奉的拜的那都是猴子。这个教派挺神秘的,外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内情,不过这些人很有钱。更奇怪的是,他们每隔几年就会来中国,专门找一种猴子。雷司令在云南遇到的那些遭到袭击被干掉了的人,就是他们的信徒,至于袭击他们的凶手是什么人,那就不知道了。

雷司令就问“歪嘴儿”这些人为啥要供奉猴子,他们来中国要捕捉的是不是就是那天晚上他看见的那只全身黑毛的大猴子?“歪嘴儿”说没错,那是一种叶猴,或者说是一种叶猴里面变异的品种,因为这种猴子除了比普通叶猴的体形要大许多之外,它们的额头上还有两撮金黄色的猴毛。他爹说,当初给那些信奉猴神的教徒们当向导带路的时候,听他们说过,这种有金毛的猴子是神猴,而且是神猴中的猴王。“你看看,你们俩看看,这只乌猿的额头,是不是正好有这么两撮金毛!”

韦无忌低头看着怀里的小猴,对雷司令说:“当初我就觉得这只猴子长得跟别的乌猿不一样,没想过它是什么神猴,就是觉得它挺好玩儿的,跟我投缘,就给带回来了。这两撮金毛……一开始没有啊,还是后来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才洗出来。”

姚敛感到非常奇怪,他对韦无忌说:“《千手伏魔陀罗尼经》第九章里记载了天下所有的猿猴类动物,可是没见有什么乌猿猴王的记载啊?难道说这是围子营的前辈们也不知道的种类?”

韦无忌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三哥你没注意到吗,我记得当时我在翻看那一章的时候,最后面好像少了几页,像是被人撕掉了。”

姚敛回忆了一下,却想不起来有没有这么一回事,不过经文传承已久,有些缺损倒也正常,那么很有可能,这乌猿王就记载在缺失的经文中。“老四,你给这猴子取名了吗?”“起了,这猴子撒的尿可臭了,我叫它臭臭。”

姚敛笑着说:“猴尿可不都是又骚又臭的吗,得,那就叫臭臭吧。你们说,这黎业升费劲巴拉地找它有什么用?难不成黎业升也信那个什么教?也供奉猴神?”

雷司令喝了几口热茶,从恐怖的回忆里缓了过来,他说:“黎业升找臭臭会不会跟他来印度有什么联系?你看咱们也是因为猴子杀了健尼萨他哥才过来的,现在整件事情都跟猴子扯上了关系。”“我现在最想知道,老驴的死到底跟黎业升有没有关系,我觉得即使不是他干的,也一定跟他脱不了干系。另外我还得跟你们俩说件事,害死了老胡的那个小兔崽子,叫欢少的那个人,他是黎业升的亲弟弟。”

韦无忌和雷司令都吃了一惊:“不会吧,这也太巧了啊,他们俩居然是哥儿俩?”

姚敛尝试着理清事情的脉络:“黎业升这趟印度行从好几年前就着手准备了,这个欢少是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听说两个人关系不是很好,但是黎业升为了印度的事情,特意去加拿大把他弟弟请了回来,我估计是想利用欢少的控虫术为他达到某些目的。只可惜啊,欢少性情乖张暴戾,喜欢耍勇斗狠,结果被老胡干掉了。后来黎业升通过二两找到了我,也包括天狗女那些人,我觉得都是在为印度之行在做准备。”

雷司令咧着嘴点点头说:“你看,欢少、天狗女、白毛番子,哦对了,还有那些西徐亚人,可能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异人,黎业升雇了这么多人来印度,这孙子所图非小啊!”“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世界和平的事情我管不了,但是老驴和老胡的仇我不能不报,这浑水咱们还是得蹚,我改主意了,明天我们跟那个印度人一起去班加罗尔。”

三个人商议已定,各自准备回房间休息,临出门前,姚敛看了看韦无忌怀里的臭臭,他有一种感觉,这次在印度也许会遇到之前从不敢想象的事情,也许会遇到巨大的危险,而臭臭很可能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第5章 神偷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完了早餐便准备出发了。Ashley趁周围没人的时候对姚敛表示感激,姚敛告诉她,这并不是为了帮她,而是为了替自己的朋友复仇。不过当Ashley离开之后,姚敛在内心里认为,也许自己真的是不舍得扔下Ashley在这里独自面对那些危险。

健尼萨觉得去班加罗尔的人不宜太多,所以除了Ashley他们之外,他自己只带了三名保镖,一行人分乘三辆汽车出发。

一路上Ashley还抱怨了韦无忌带的行李太多,甚至比她和丫头的东西加一起都多,关键是有很多活物需要小心照顾。姚敛则笑着为兄弟打抱不平,不过并没有透露关于那只小猴子的事情。

进入市区之后,众人发现这里的环境要比之前好很多,健尼萨给他们介绍道:“这里可以说是印度最繁华的地方了,以前只有一座城堡,英国人殖民印度的时候把这里作为军事据点,直到20世纪60年代政府开始把军工、航天、通讯和科技等等企业安排在这里,班加罗尔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了印度的科技中心。而且这里一直有一个优势,因为跟美国硅谷有大约半天左右的时差,这里的公司可以和硅谷的IT产业进行接力工作,所以这里也被称为印度硅谷。”他看到姚敛脸上有些不屑的神色,便对他说,“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吹嘘这里有多么先进和美好,而是想告诉你们我的这位亲戚莫德,是班加罗尔几家大企业的主人,他家族拥有的资金和实力不是我们能比的,而他的性格也非常的……怎么说呢,非常古怪,如果对你们有什么冒犯请不要计较,一切交给我来处理。”

姚敛对于印度的种姓制度早有耳闻,料想健尼萨和他的这个叫莫德的亲戚应该都是印度古老的贵族了,高种姓人,肯定是什么婆罗门、刹帝利那一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一套,回头那个什么莫德要是敢惹自己,一定得给他上点手段。

Ashley这时候问健尼萨:“我们怎么见莫德,你跟他联系过了吗?”“我们去他的公司见面,我跟他谈过了,他同意见我们,而且他告诉我已经和中国来的一个黎先生见过面了,他说……”健尼萨还没说完,忽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接通电话之后情绪变得很激动,似乎在和来电话的人吵架,Ashley在一旁听得忧心忡忡。

好一会儿,健尼萨挂了电话,说道:“各位,行程稍有改变,我们直接去他的家里。”

Ashley试探着问他:“我好像听你刚才说,莫德上当了,不应该相信黎业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健尼萨痛苦地摇着头,好半天才说道:“黎业升很早就找上了莫德,他知道莫德家族的势力太大了,不能像是对付我和我哥哥一样干掉我们,而且莫德掌握着魔城的一些秘密,他需要莫德跟他合作。所以,黎业升直接跟他透露了自己的想法,并且许诺成功之后会把魔城里的财富全部交给莫德,他只要其中的一件就好。”“莫德相信他?”Ashley急切地追问道。“他有些动心,但是也拿不准主意,所以就跟黎业升打了个赌,结果黎业升赢了,莫德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魔城的秘密都告诉了他。至于这个赌约,你们跟我到他家,自然就知道了。”

虽然大家事先得知莫德非常富有,但是当他们来到建在山上的莫德家的古堡时,还是被里面奢华的一切所震惊,这哪里是一个富豪的家,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珍宝古董博物馆。

莫德个子不高,身体粗壮结实,长得不是很明显能看出年纪,估计五十多岁。据健尼萨说,按照辈分,莫德其实是他的晚辈,相当于他的侄子。不过莫德并没有对客人表现出那种贵族的傲慢,他很热情地招呼着自己的这位叔叔带来的客人。落座的时候,姚敛惊讶地发现,大家屁股下面坐的那把有些破旧的圆凳居然都是用大象脚制作的,看起来年代已经很久远了,而且从尺寸上看,这些大象生前的体型非常巨大,应该都是精心挑选捕杀的。

莫德和健尼萨、Ashley认真地交谈了半天,姚敛等人无所事事地喝着饮品。

好不容易挨到了三个人告一段落,姚敛悄悄低声问Ashley:“到底出啥事儿了?这老家伙跟黎业升都说了什么?”

原来,半年之前黎业升就已经同莫德接触了,他来印度同莫德见了两次面,每一次都是很有诚意地透露自己的计划—找到魔城,破解其中的秘密。作为合作的酬劳,事成之后魔城里的那些无尽的财富会交给莫德享有,而莫德本人为合作所付出的只是一些情报。

莫德可能受他那位作为财神的祖先遗传,对财富有着异于常人的执着,他对魔城里面的珍宝动心已久,只是料想自己没有本事获取,所以常常暗自哀叹不已。这次既然有机会能分得那些传说中的珍宝,他当然动心,只不过对于黎业升的自信很是怀疑,他不认为凭借一群外国人就能够成功,黎业升这种人他见多了,不过是一个有了些臭钱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找刺激的野心家。

黎业升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展示自己的实力,就同莫德打了个赌: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成功将莫德存在金库里面的一尊纯银财神像偷走。

作为一个喜欢收集古董珍宝的巨富,莫德拥有一座号称“天神也闯不进去”的金库,那里的安防措施极其严密,就是开着坦克、架起大炮也难以闯入。可是也不知道黎业升用了什么手段,居然真的在一个月里就从如此严密的金库中将那尊银财神像偷走了。莫德既输了赌局,又对黎业升的手段十分佩服,他觉得这可能也是天意吧,就把关于魔城的情报透露给了黎业升,正式同他进行合作。

姚敛听了也觉得神奇,便问会不会是莫德这边出了内鬼,被黎业升收买了干些监守自盗的勾当。健尼萨否定了他的想法,他说莫德对于金库的掌控绝不会出现问题,他可以保证绝对没有人能进入金库偷走那尊神像,莫德甚至觉得这个结果是神的意志。“神,他妈的我看是活见鬼,你这亲戚是不是忽悠你啊,他是铁了心跟黎业升合作了吧我看。”韦无忌终于忍不住了。

姚敛拍了他一巴掌,示意他不要发火,然后转身问徐二两:“老徐,你跟黎业升干了那么久,他手底下有没有手艺高的小绺儿?”

二两想了想说:“这个还真没有,黎业升这个人挺奇怪的,他自己跟个神经病一样疯疯癫癫的,做的那些事也都是见不得人的下三烂,但是吧,他雇来给他卖命的人可都是你们这种净胳膊净腿的爷们儿,没听说谁干过贼啊。”

雷司令在一旁问:“那也不要紧啊,让莫德把告诉黎业升的那些事情再告诉咱,不就完事了?最起码透露点黎业升的消息,咱们追过去给丫祸祸了,搅和黄了,顺便做了他给老驴他们报仇。”

Ashley皱着眉头,似乎这很难,她同莫德又聊了很久,然后对姚敛说:“莫德说他也可以把关于魔城的事情告诉我们,但是也有他的条件,那就是我们必须也把魔城里的珍宝交给他,而且在这之前,我们必须把那尊被黎业升偷走的财神像找回来,他才同意合作。”

莫德似乎心情很好,说来也是,一本万利的事情送到眼前,对于他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简直是天下最美好的事情了,他告诉Ashley,不急于做决定,然后叫人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欢迎他们。吃饭的时候姚敛提出来可不可以去失窃的那个金库看一下,莫德同意了他的要求。

饭后,在莫德的带领下,姚敛他们参观了那座安保森严的金库,这里除了大量荷枪实弹的武装保安之外,还遍布着监控和警报设施,几乎不可能有人在丝毫不被保安察觉的情况下破门而入盗窃物品,更不要说还不在监控里留下影像。“除非这个世界上有鬼魂存在。”Ashley说出了大家内心中的一致看法。

雷司令甚至觉得这是莫德的借口。

姚敛则围着那个之前装有古代银财神像的木箱子转悠了半天,又在金库四周的墙壁和天花板上仔细检查了一番,却也似乎是没有什么收获。

莫德等他们看完了之后便摆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情告诉健尼萨,他说话算话,只要他们能找回财神像,就可以考虑跟他们合作,否则只能不好意思了。

Ashley这时候发现姚敛不见了,问了其他人之后,韦无忌指了指远处山坡上的一处露台,姚敛正站在上面拿着望远镜四下张望。Ashley走过去询问他:“这么黑,你在看什么啊?拿着望远镜也看不到什么吧?”

姚敛把望远镜递给她说:“你看,远处那些绿色的光亮,看见了吗?像是小星星的,你看看。”“哎,真的啊,好漂亮啊,那是什么啊?好像夜空一样。”

姚敛从她手里拿过来望远镜又观察了一会儿,嘴里叨咕着,好像在计算着什么。“没看出来你还是个挺浪漫的人啊,这种时候还有心情看景,不过确实很漂亮,一会儿我们下去看看?我想拍照。”

姚敛回头看了Ashley一眼,笑着说:“行啊,不过先办正事,你去告诉那个莫德,他的银财神像有线索了。”

Ashley吃惊地问道:“真的?这么快?你不会……不会,我相信你,难道跟下面的那些绿光有关系吗?财神像在那里?”“对,你叫他们带上人手,跟我去那边看看,没准就有收获啦。”姚敛似乎非常有把握。

Ashley相信姚敛不会看错,她立刻通知了莫德和健尼萨,他们各自带了几名保镖,开着车赶往那片发出点点绿光的地方。路上,姚敛询问莫德那一片旷野归属何人,莫德说那片地听说是被一家生物制剂公司的老板买走的,但是一直没有建设。

等车队开近之后,所有人都见到了那一片星星点点的绿光。莫德很吃惊,他长期居住在此地,却从没见过如此的奇景。等到离得更近之后大家发现,那些绿光全部都附着在一些旷野中冒出来的土包上。“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啊?”Ashley实在是忍不住好奇了。“蚁穴,那些都是白蚁的巢穴。”“白蚁的窝我见过啊,可是怎么上面会发出这些绿光的?这好像电影里面外星人的基地……”

姚敛解释道:“那些绿光其实是一种甲虫的幼虫,它们全靠捕食白蚁为生。这些甲虫钻进白蚁巢穴之后,从头部发出绿色光芒,这些光点会引诱白蚁靠近,一旦白蚁回巢,就会自然地落在光点上,那里正是甲虫的头部,白蚁等于把自己送入虎口。这种景象不常见,因为只有甲虫要蜕变的时候才会靠这种办法捕捉白蚁积攒能量,一年里也不一定能遇上一次的。”“可是,这和银财神像失踪有什么关系?难道这些虫子是小偷?”健尼萨在旁边插话。

姚敛却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催促司机赶紧朝他指的方向开。

汽车穿过一片白蚁巢穴,终于,前方出现了一片更大的亮光,那可不是甲虫们发出的绿色光点,而是一片火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燃烧,火势越来越大。等他们赶到失火的地方时发现,好像是一座帐篷被点燃了,而在那座帐篷的前面还站着四个人。

姚敛和雷司令最先赶到,对面两男一女把一个跪在地上的人围在中间,看见姚敛他们过来了,也并不惊讶躲避,倒是姚敛和雷司令感到很奇怪,因为看面孔,站着的三个人不像印度人,却是中国人的模样。

本来姚敛带着人赶到这里是为了寻找银财神像的下落,却没想到遇到这种事,这几个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他无法做出进一步的决断。这时候,忽然听见三个人中的一位老者对身边的年轻姑娘说:“你这孩子啊,我都跟你说了留活口留活口,找不到东西可以把人先带回去慢慢问啊,你这一下子给他毒死了你说这咋办?”

听了这话,姚敛才注意到地上跪着的那个人浑身僵直,就像是矗立在土地里的一块墓碑,直挺挺的,纹丝不动,大张着嘴,脸上浮现出诡异的怪笑,果然像是中毒身亡,不过看这个人的容貌倒像是个印度本土的。本来姚敛看这几个人可能是中国同胞,还想上前搭话,不过一听他们居然下毒杀了人,而且看这样子完全不把他们这些不速之客放在心上,恐怕不是什么善类,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那个老头这时候反倒是转过身打量了下姚敛和雷司令,他面无表情地问道:“你们是来找他要什么银财神像的吧?可惜啊,来晚了一步,东西被他毁了。”

姚敛点点头回道:“我知道,不过虽然不能复原原样,但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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