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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6 17: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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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建明,纪忠慧,王莉丽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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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学概论

舆论学概论试读:

前言

公众舆论弥漫在社会各个领域,作为民众意见的集群状态,常常呈现社会意识的刚毅和波动,揭示出各阶层、各阶级的思想指向。整个社会,包括政治、经济和日常生活充满公共讨论,不断批评、预测、要求或建议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舆论的活跃将其同深层意识——科学、政治、法律、哲学等思潮区别开来,构成人类实践的“前意识”。作为探索大众表意、政府行政和企业管理的实用科学,舆论学对从事新闻传播、政治事务、行政与企业管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等专业的人,都是必修的科目。

今天的各国政府、跨国集团和大的社会机构,每做一件事都先铺天盖地地宣传,动用媒体频繁地塑造形象,说服民众,以期左右社会舆论。民众对他们的宣传是否相信,能否赞成和支持,舆论法则发挥潜在的作用。一项决策一旦受到舆论或民意的支持,它的贯彻落实就不存在什么障碍,反之则困扰重重。在权力运筹中,不管发生何种挫折,民意是决定一切的;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才干,如果丧失舆论信誉,很难有施展的机会,因为民众的认同是成败的关键。

没有公共舆论就没有社会进步,人民赞成、拥护的事情一定无往不胜,人民呼声的实现决定社会的和谐和兴旺。正确的意见被堵塞,民意没有活动空间,任何管理都将陷入怠惰,也不会有社会安全。官员依靠民意执政,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炼最好的政见,再由高层领导者制订基本理论和完善的决策,整个社会才能健康地发展。具体部门的管理,也都沿着这条规则达到理想的目标。舆论作为执政资源、预警资源、智力资源、凝聚力资源和净化社会的资源,具有修正、发展和健全意识形态的功能,在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推动社会变革方面发挥“谁主沉浮”的作用。

如何认识和把握舆论?舆论有何种特性?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是什么道理?为什么自古人们就警告执政者要尊重民意?“多数人暴政”的说法正确吗?如何识破冒充民意、制造舆论危机的阴谋?舆论学探索的正是这类根本性问题,引导管理者、新闻记者运用人际传播和大众传媒扩大舆论声势,了解、反映和尊重民意,预防少数人利用负向舆论制造混乱。

很多管理者缺乏舆论学知识,把舆论和宣传混为一谈,甚至认为民意不过是一伙人的叫喊。当他们能够驾驭这类叫喊时,自认为受到民意的支持;当他们遇到强烈反对时,首先想压制它,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悲剧。悲剧是能够避免的,但要遵循舆论规律,对正向舆论抱有虔诚和尊重的理性。为此,读一读本书是必要的。

作为新闻传播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学的教材,本书面向21世纪学科前沿,以最新理念研究舆论的演变、性质、形态和功能,对舆论形成的模式、舆论与权力的关系、第一和第二舆论机构的作用及舆论制度等提出许多新的观点。全书借鉴了西方舆论学100多年的研究成果,依据现阶段我国社会转型的新趋势,对西方舆论学和民意测验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作了引介和分析。

本书原为清华大学亚洲研究中心2007年度重点项目,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刘建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纪忠慧和清华大学博士、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访问研究员王莉丽。

第一章 中外社会舆论简史

如果把社会意识划分类别,首先闯入人们视阈的是日常意见,这是除经济现象外最活跃的社会因素,即社会舆论。舆论不仅是社会意识的某种成分,而且是社会意识固有的、因而也是整个社会思潮的征候。作为社会的泛意识,社会舆论伴随人类生活不断发生,时时反映人们的呼唤,成为感受社会冷暖的“皮肤”。

第一节 中国社会舆论的演进

在远古时代,初民的智慧极其有限,多数人意见的正确程度一般高于个人,受到部落首领的重视。正如管子所说:“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管子·君臣上》)据传说,尧舜以“民”的意见衡量是非,无事不谋及庶人。《尚书·泰誓》中所说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正是对那个时代舆论活动的概括。

一、原始社会的民意观

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又没有正常的管理机构,仅仅依靠舆论便能从事共同劳动。马克思谈到古代“小的地区”和“小的天然集团”时指出:“它所依赖的惩罚性制裁部分是舆论,部分是迷信。”恩格斯进一步强调,氏族制度“除了舆论以外,它没有任何强制手段。”原始人采集野果和狩猎,战胜天灾病魔与野兽袭击,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初民的生产和生存无一不需要舆论的协调。

我国自有文字记载,就记录了古代帝王遵从民意、带领部落成员同自然斗争的历史。成书于西周的《洪范》一书曾有“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重天子之光”,“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的描述。当时,天子遇到疑虑的事情,征求卿士和庶人的意见,庶民的话是天子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氏族社会末期,老百姓的意见更受氏族首领的青睐。舜治天下,“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使上下左右对其臣服。禹对舜说:“惟帝时举,敷纳以言”,舜禹尊重民的意旨,在氏族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尧舜为了正确制定政令,总是严格考察民情,谦恭地听取反对意见。《淮南子·主术》篇中有“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的记载,是说尧舜怕政令有误,鼓励人们击鼓进言,把意见刻在木柱上,用一套巧妙的办法让人民评论政事。依据庶民的意见辨别是非、惩恶扬善,是维护氏族内部安定团结的大计。正如《尚书》中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

原始舆论使个体有机地结合成整体,使劳动和征战顺利进行,大规模的原始生产得以进行。原始舆论的传播有两种方向:一是人与人之间的意见交流,达到意愿一致;二是在氏族首领和庶民之间传播,为首领提供参考意见。后一种舆论是氏族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据记载,唐虞盛世,“士传言谏过,庶人谤于道,商旅议于市”,氏族舆论非常发达。

原始人崇尚英雄,赞美带领他们战胜自然的智者,把颂扬的意见寓于有情节的故事,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形成古老的传说。神农氏培植五谷,有巢氏教会先民盖房子,大禹治水,这些故事的盛行,不仅起源于先民对首领人物的爱戴和期望,也起源于人类早期的形象思维强于抽象思维。人们无法更多地抽象地表达意见,就通过生动的故事称颂英雄,使舆论以传说形态表达出来。世界任何一个民族最初的历史,都用“口耳相传”的故事传授给后代。这个舆论赞美的时代,史家称为“传说时代”,起源于原始社会中后期。

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压迫,酋长遵循多数人的主张制定各种行动方案,约束部落成员的离心倾向。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意味着部落对某一事务可以着手实施,下一步是大家一齐动手去做。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啊!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庭,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理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所谓依靠习俗,主要是指酋长广泛地听取人民的意见,按照民意处理公共事务。

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初期,考察民意、征求民心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管理。《吕氏春秋·不苟论》描述那个时代时也强调:“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革召。”《史记集解》中说,“诽谤之木”是桥梁柱头(有人说是桥梁边板),供人书写批评意见。“谏鼓”大约是供谏者敲击之鼓,犹如后世的登闻鼓,“戒慎之革召”是供谏者摇响的小鼓,当时的“总街之庭”、“灵台之覆”似乎也是纳谏的场所。

二、奴隶制社会中的游说

奴隶制社会初期,有些天子继承了氏族酋长的遗风,决定一件事既征求卿士、筮仕的意见,又征求庶民的意见。当时民众喜好议论成为一种风气,庶民的意见表现出高度的权威性,对社会管理有决定性的意义。

到春秋初、中期,帝王的思想由“敬天”向“重民”转化,国君纷纷重视臣民的建议,征询臣民的意见成为惯例,多把下层的意见称为“民之所欲”、“庶人之谤”、“庶人之议”。到春秋末期“舆”字出现了,含义是指“车子”,后来“舆”字和“人”字连用意为造车的人,称为“舆人”。《周礼·考工记·舆人》中说:“舆人为车。”即舆人制造车子。后来舆人指“驾驶车辆的人”,逐渐有了“下等人”的含义。当时人分十等,舆人为第六等。《左传·昭公七年》中记载:“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凡与车有关的各种人通称舆人,如车夫、随车师卒和差役。用今天的话说,舆人就是众人,“舆者,众也”。“舆人”这个词出现不久,在表达下层意见的概念中产生了“舆人诵之”、“舆人之谤”、“舆入之谋”这些词,并逐渐广泛使用。《国语·晋语三》中有:“惠公入,而背外内之赂,舆人诵之。”《左传》曾记载,子产执政郑国,“舆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繁殖)之。”到战国时期,舆人的含义进一步扩大,带有老百姓的意思,包括国人(城里人)和庶人(乡下人)。

在奴隶制社会,传播舆论成为一种职业,从物质生产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专职的舆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舆论人,即积极从事舆论活动,主动发表见解的人。他们代表某个阶层利益的观点,鼓吹一套思想说教。在原始社会,没有专门的舆人,每个人都可能介入舆论,提出见解,但都不是思想家。奴隶制社会中的舆论已从原始舆论的自发状态走出来,渐渐成为国家统治的精神,舆论的制造者是职业士人,充当奴隶主的卫道士。他们用心研究“意见”,用极其精辟的见解指导奴隶主如何“治国”和镇压不同意见。正如《礼记·王制》中所说:“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而非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这不仅是治民的酷策,也是奴隶主治国的专制手段。

孔子是研究舆论的第一人,在游说和讲学中提出许多舆论规律。他说:“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论语·阳货》)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判断人的好坏,不能依据群体议论,要亲自调查研究。“民言不危行,行不危言矣”。(《礼记·缁衣第三十三》)他对社会好坏的评价,则根据“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这一舆论现象,见地十分深刻、敏锐。

在春秋战国时代,国君和地方豪杰都有养士之风,豢养舆人成为一种风气。把多名说客汇集门下,游说各方,强词夺理,巧取豪夺,实现个人野心。养士的多少、游说规模的大小,决定豪门制造舆论效果的好坏。齐国的孟尝君田文、赵国的平原君赵胜、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楚国的春申君黄歇、秦国的文信侯吕不韦都养食客达3000多人,集各学派于一室,成为制造舆论的大本营。他们认为“坐而论道”的作用不大,四处奔波,周游列国,“上说下教”才能有效地传播意见。有的“裂掌裹足,日夜不休”。孔子把“大树之下”、“杏坛之上”作为宣讲的场所;孟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孟子·滕文公下》),带领众徒到处摇唇鼓舌。《淮南子·泰族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化之所致也。”“化之所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墨子是有异常感染力的舆论活动家。

在残酷的诸侯斗争中,有些国君不得不礼贤下士,笑纳百家之言,实施政治改革。一时,尊听舆人之言成为奴隶主的时髦,正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中记载:“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士兵车夫之类的下等人表达的意见,引起国君的重视,在当时不乏其例。秦国、吴国和魏国的变法,都是广采民间意见的结果。在各种舆论的推动下,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种思潮交错纷争,孕育出伟大的历史变革。

三、封建制的城镇舆论

私有制的进一步变迁,出现了地主阶级,大一统皇权统治的建立,改变了奴隶制原有的经济关系,舆论活动也以崭新的形态形成了。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封建集权统治机构的扩大,逐渐出现大规模的城镇,产生了城镇舆论。这时,代表封建皇室利益、占据统治地位的贵族舆论和庶族地主阶级的舆论,不断发生冲突,加上农民起义的舆论高涨,弹压反皇言论充满封建社会的整个过程。

封建社会初期,劳役制、地租制的剥削代替了奴隶制血腥的统治,农民获得了人身自由。手工业工人和商人由于摆脱了土地的控制,在城镇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权利。在新的社会关系中,除了宗教和皇权思想的禁锢,士大夫、地主和市民的思想获得相对独立,批评皇室的舆论开始出现。正如秦相李斯所言:“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议论朝政、批评皇权似乎在封建社会持续不断,士大夫结党聚议,在市镇交游集会,使城镇舆论偶有骚动。

城镇是天然的舆论场,大规模的舆论产生于市井。从战国中期起,中原国家的人口密度有显著提高,国君居于“国”,卿士、大夫居于“大邑”,出现了星罗棋布的市镇。邻邑相望,车马之多,日夜可见。当时,国君、吏臣的住宅都设有招待宾客的馆舍,大小贵族、文人墨客经常集结一起评议政治,谈论诸子学说,舆论气氛十分浓烈。到汉魏,许多城镇建有规模更大的宫殿与馆舍,儒士说客在这些地方议论朝野大事,谈天论道,出现清议的风气。魏文帝借助清议制度制定九品中正之法,依据朝野人士的评议确定官吏任免和人才的升迁。周谷城在《中国政治史》一书中认为:“九品中正之利,在乎保存了清议的遗意,换言之即尊重了舆论。凡中正品评得很高的人,据说都是舆论赞扬的人;凡中正品评得很低的人,甚或压制不许选用的人,据说都是舆论所诋诽的人。中正的品评恰与清议或舆论相符合。”

人口集中、市井繁华、显贵与巨富云集的城镇,成为人们交换消息、公议时政的场所,许多社会舆论在这些地方形成。这同16~17世纪的西欧十分相似:私人社团、学术协会、阅读小组、共济会、宗教社团“自发聚集在一起,剧院、博物馆、音乐厅,以及咖啡馆、茶室、沙龙等等对娱乐和对话提供了一种公共空间”,这种早期公共领域决定了公众舆论形成的可能性。

东汉末年,宦官、外戚擅权造成政治腐败,遭到农民起义的反抗,统治阶级内部也出现了反对派。反对外戚宦官专权的官吏自命为“清流”,斥责“幸奸佞之人”为“浊流”。“清流”派包括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等社会势力,以知识分子聚集之所——太学为主要基地抨击外戚宦官控制权力,其手段主要是“清议”。史书记载当时的情况说:“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狠)直之风,于斯行矣。”(《后汉书·党锢列传》)当时的学者和读书人常在乡校或亭台聚议,品评时政,趋之若鹜,私学顿盛,著名学者招收弟子往往数百人,走到哪里,哪里门庭若市。一大批讲气节、守道义的士人互相推重,形成一股与宦官集团对抗的舆论势力。学者之间为了争名,门户角立,互不相让,各树朋党,“党人”非议如潮。

豪族势力“诽讪朝廷”终于遭到皇族的反击,“清议”导致“党锢”(对清议人物的禁锢)之祸。“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许多倡导清议的著名人物,或死于狱中,或受到管制。第一次党锢之祸发生在桓帝延熹九年(166年),第二次党锢之祸发生在灵帝建宁二年(169年),直到184年黄巾起义,党锢才告撤销。

清议引发党锢之祸的教训,使清议转向清谈。魏晋士族地主势力的发展再次出现不同集团之间的斗争,使清谈蔚然成风,一时玄学崛起。清谈家多出于士族,经济上有世传的丰厚祖产,政治上靠祖上资荫可坐至公卿。由于农民起义失败,农民在短期内还没有力量组织起义打击皇权,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门阀士族间明争暗斗,争权夺利,不断挑起舆论倾轧。他们的招法是明哲保身,整日谈说玄理,走向坐而论道。尽管他们极少涉及敏感的政治话题,热中辩论一些空虚的理论,但时常以玩世不恭的言论嘲讽现实,形成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清谈飙风。

在清议、清谈盛行的时代,舆论这一概念出现了。从我们读到的典籍看,“舆论”一词最早产生于三国时期。曹魏谏臣王朗在上书文帝的奏疏中写道:“往者闻权有遣子之言而未至。今六军戒严,臣恐舆人未畅圣旨,当谓国家愠于登之逋留,是以为兴师。设师行而登乃至,则为所动者之大,所致者至细,犹未足以为庆。设其傲狠,殊无入志,惧彼舆论之未畅也,并怀伊邑。臣愚以为宜敕别征诸将,各奉禁令,以慎守所部。”(《三国志·魏书·王朗传》)在这段话里,王朗认为不宜轻率动兵伐吴的理由是“惧彼舆论之未畅也”。他解释说,既然孙权已答应派其子来做人质,就不能因其子未至而兴兵讨伐,否则,舆人对圣旨不解而议论纷纷。即使孙权高傲凶狠,死不称臣,也不宜出兵,不然舆论不但不支持圣上旨意,反而会同情孙权。王朗对舆论形势的分析说服了曹丕,就此罢兵息战。《梁书·武帝纪》中也使用了“舆论”一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舆论”。舆论是帝王言行的重要根据,人们的议论是帝王能否成就大业的关键。

但在历朝历代,皇权没有停止对舆论的镇压,最残酷的手段就是文字狱。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明清文网密织,剿墨大狱不断。为维护君主专制,民间稍有犯上言论,文字犯讳,被认为“亵渎帝王”。明代徐一夔作贺表,因有“生”、“光”、“则”等字句,被疑为讥讽朱元璋当过和尚,而被处死。雍正朝的查嗣庭案,只是取《诗经》上的“维民所止”为试题,被指控“维”、“止”是要杀雍正的头,以“大不敬”罪下狱,死在狱中,亲属也被杀或流放。

封建皇权镇压舆论最为典型的事件发生在明朝。明万历八年(1580年),顾宪成中了进士,在北京组织“三元会”,“日评骘时事”。十四年(1586年)顾宪成在无锡泮宫讲学,“绅士听者云集”。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顾宪成与南浙同仁讲学于惠泉,提出“联络天下之善士”成立“会”,成为中国历史上要求建立政党的最早主张。以顾宪成为首成立的东林党以组织舆论、传播舆论和变革社会为己任,成为现代政党的雏形。东林派不是放逸山林的隐者,也不是闭门读书的士人,他们的讲学是一种结社。为了推销观点,造成舆论,顾宪成等重建东林书院,组织群士发表时论。他们谴责朝政的腐败,反对矿税勒索,要求减轻人民的负担。东林党人的舆论活动引起朝廷的憎忌,天启年间,魏忠贤捏造罪名,诬陷东林党人左光斗、杨涟、周起元、周顺昌、缪昌期等有贪赃之罪,到各地大肆搜捕,许多人被迫自杀或冤死狱中。

第二节 西方社会舆论的勃兴

古代的西方社会就像中国封建社会之前一样,也没有舆论(“public opinion”)这个词,“舆论”这一概念直到18世纪才在欧洲出现。今天西方人习惯于民意测验,通过阅读民意测验数据了解政治走向、社会问题和国家的变化,尊重或利用民意成为企业家和政治家活动的手段。然而在中世纪,大众话语中的舆论不是民众讨论和意见交锋的结果,而是人们表达自我观念的形式。此后,市民革命旋即啸起,社会讨论遍及整个欧美,舆论伴随此起彼伏的社会思潮日益勃兴,其历史过程同样是十分漫长的。

一、从围立制到票决

在古代易洛魁人和印第安人的部落中,盛行议事会制度,一切成年男女享有平等的讨论权和表决权。议事会开会时,四周围站着部落成员,就公共事务发表各自的意见,最后形成决议,史家称为“围立制”(Umstand)。议事会选举、罢免酋长和酋帅及“信仰守护人”,被杀害的氏族成员接受赎罪献礼(杀人赔偿金)或实行复仇决定,收养外人加入氏族等,也都由全体部落成员讨论表决。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酋长决定任何大事都要召集民众共议大计,广泛听取意见。

在部落中,每个成年男子都是战士,脱离人民或有可能和人民对抗的权力还不存在,判断议事会或酋长的作用,都以民众议事权利的多少为出发点。可是,这种“围立制”后来成为常设的机关,只由各氏族酋长参加,加强了酋长的权力。狄奥尼修斯所描述的英雄时代的议事会正是由寡头们(kratistoi)组成的。在古希腊随着国家的设立,这种议事会就变为元老院。在欧洲,“围立”一词最先是古代德意志人的法庭用语,在荷马所描写的希腊人中间,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真正的人民大会。人民大会由议事会召集,以解决各项重要事务。每个参加者都可以发言,最后的决定是用举手或欢呼通过。围立制是西方原始社会普遍的舆论形态,部落成员在议事会上发表意见的热烈场面,反映了西方氏族社会舆论的活跃。

西方原始社会末期有一种“Roacal tells”的传说习惯,对本民族大智大勇的人物和逸事代代相传,最有口碑的事件转化为民间舆论。这些被称为“当地逸事”、“乡土纪事”的意见并非都是真实的故事,只是一种传说的变体。传说必有纪念物,无论是楼台塔碑,寺社庵观,也无论陵丘墓冢,宅门户院,总有个灵光的圣址。有了这些历史遗迹,人们就把传说当作真事,眼前的实物唤起追忆,而追忆又联系着古代英豪,英雄崇拜似乎有了巨大的传播动力。古希腊、古罗马的神话故事传至当代,经久不衰,实际已经转化为稳固的历史舆论。

在古希腊,奴隶主阶级为了制造舆论,大兴论辩演说之风,知名学者和政治家常站在市场的高处或公共剧场的舞台上,发表富有辩才的见解,宣传奴隶主统治的“光明正道”。每当演讲出现高潮,听众中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和掌声。一天,普罗塔戈拉(公元前481—公元前411年,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来到了雅典,成了雅典的一大新闻,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纷纷去听他的讲学。雅典实行城邦民主制,重大的经济、政治和军事问题都在公民大会上表决通过。一个人有辩才,在演说中能够左右公民的情绪,在政治上也能飞黄腾达。当时有钱人的子弟都很注重学习雄辩的技巧。普罗塔戈拉为了培养能说会道的舆论人,从一个城邦到另一个城邦传授雄辩术,在雅典各地名声大噪。

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其他学者的著作里没有使用舆论(public opinion)的概念,但他们经常提及民众意见和它的重要意义。有关民众意见的相关概念始于柏拉图(Plato),他认为意见是流行的信念,没有被哲学家精确地确定,因而是变化无常且短暂飞逝的。亚里士多德源于他本人对于政治是某种实践活动的理解,给予意见更积极的解读。正如汉斯·乔治·伽德玛(Hans-Goerg Gadamer)记录的内容:希腊人在集会中使用意见作出集体决定,意见包含多数人的观点或者共同观点的含义。罗马人把doxa翻译为opinio和episteme,从此英语和其他欧洲语言把意见视为“不充分的某种判断”(牛津英语字典)。伊恩·海科英(Ian Hacking)指出,“意见”长久以来具有偏见、可能性和权威成分的含义,这些都和“科学”相反。

经过悠久的历史,古希腊和罗马建立了初级的票决制度,斯巴达长老会议通过喊声选举领导者和代表。据记载,斯巴达人民大会1个月举行1次,会议在欧洛托斯河流域的田野上举行。这里既没有富丽的房舍,也没有游廊,甚至连神像也没有。监察委员中年纪较大的一位成员宣布开会,提议选出评定选举结果的委员会,马上有一个监察委员宣读候选人名单。接着,人群中响起一阵轻微的喧哗,未听到高声的反对,主持会议的那位监察委员就宣布委员会已经选出。斯巴达的人民大会通常只有国王、监察委员和长老们可以在会上发言,人民只能用喊声表示赞成或反对。“无记名投票”一词出自意大利语“球”,是古时表达意见的一种舆论手段。公元5世纪,古罗马在选举时人们用“球”代替选票,投票时选民们将小球投入一个特制的箱内。球分两色,白色表示同意,黑色表示反对。直到1884年,美国有些地方仍采用这种投票方法,但并不限于这一种,有时也用蚕豆或玉米粒代替选票。随着社会进步和纸张文字的应用,后来逐渐演变成现在的纸票。

半个多世纪后,希腊某些城邦不再用呼声决定公共事务,为便于精确统计赞成或反对意见的人数,而是以某物代表意愿的方式进行表决。市厘广场是古代雅典的中心,城市的政治生活都在这里进行,召开人民大会时,凡雅典的公民都必须在这里出席。如发现对城邦不忠的人,立即把他们从雅典放逐出境。公民大会的目的是要决定究竟谁该被放逐。决定的方法是:发给每个出席大会的人一块瓦片(实际是牡壳),把认为是危害国家的人的名字写在瓦片上。然后把瓦片收集起来统计,如果投票人的总数少于6000,这次投票就被认为无效。投票人超过了这个数目,就把瓦片按名字分开来,获得多数票的那个人就被判放逐10年。这种碎片希腊文叫做“Ostrakon”,这个制度就叫做Ostracism,译称贝壳放逐法。

在西欧封建时代,君主共和制国家中选举官吏有两种方法,即选定与抽签。每一种方法都曾在不同国家里使用过。在选举威尼斯大公时,这两种方法曾混合使用。孟德斯鸠说:“用抽签的方式进行选举是属于民主政治的性质。”“抽签是不使任何人感到苦恼的选举方式。它给每个公民都能有一种为祖国而服务的合理愿望。”孟德斯鸠认为,在一切真正的君主共和制那里,官位并不是一种便宜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不能把它加给一个人而不加给另一个人,唯有法律才能把这种负担加给中签的人。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决不会有任何个人的作用能改变法律的普遍性。

到了中世纪,罗马有些思想家和作家开始强调类似“公众舆论”的东西,“公众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Vox popub-lic,vox dei)开始流行起来。这种说法在西欧一直延续了几百年,因为人们已经认识到众人的呼声和意志是多么强大的力量。统治者尊重大众的意见,既是其合法存在的前提,又符合正确管理的需要。

二、公众与公共领域的出现

公众(Public)与个人之间的较量也是从古希腊和古罗马开始的。贵族或富有的平民在竞赛场、集会、剧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参与多彩的城镇生活,女人与奴隶则保障前者的自由和快乐。贵族和平民追求名誉,对出头露面、参与集体活动甚感荣耀,是由当时公共生活的特征造成的。作为公共场所的特殊人士,贵族和富有的平民成为最早的公众,享有这种公民权的都是男人。

Public这个词是从拉丁语populus(人)来的,又受到pubes(男的大人)的影响,意味着经常有很多人出没在一个活动场所里,带有公共的意思。“公共就是指整个社会或者属于整个社会的,能够使社会成为一个行动整体的设备、组织和场地等”。其含义是:A.经常共同地使用一个场所;B.公开露面、公开交谈;C.站在共同的立场上表示态度。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只有野兽或者神者”才会脱离群体生活,这句话强调了私人领域的扩大。人类是一种政治性动物,在群体中生活并对管理者表达意见,是人的本性。对早期的雅典人而言,在公共场所中发言,正是把一个人推入极高赞誉或极为严厉的斥责声中。“公共”涉及人的共同体,需要共同展示空间,今天的某些民主思想者关于“公共领域”的想象力仍然局限在古希腊的市民大会和古罗马广场的集会。

到了中世纪,公众只限于封建领主阶层,代表全体国家并以自己的爵位充当“公人”。他们不仅有武器,而且有特殊的衣服、发型、礼节和修辞方式,并在竞技场里拥有固定位置(坐在普通人前方),从而表现出他们的地位和身份。欧洲历史上这期间的公共领域不是公民讨论的场所,而是展示贵族和贵妇人的显要和特权的舞台,剧场是当时公共领域的另一个主要场所里。专制王权主导下的剧场的建筑结构突出王的形象,在权威与权力方面认为夸耀是需要的,国王与高级官吏,包括一般学者都珍惜展示权力的重要性。公众的夸耀表现为名誉,也表明权威是合法的,剧的内容大都是把公共事务跟王权联系在一起,观看时的掌声回荡在剧院这一公共场所里。“公共”一直以来持续成为一个重要概念,特别是中世纪日耳曼法典中规定,只有在公开场合和白天才可以进行审判。圣经的措辞中要求忏悔罪行要“公开给全世界”,婚姻也只有公开宣布和见证才能合法化。尽管如此,从整体上讲,那时的公民对公共领域界限并不清晰。

然而,15世纪的发展对公众所扮演的角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虽然有时候它的整体效能只是被模糊地认识到。大约15世纪中叶,活字印刷术的应用为阅读书刊向大众扩展提供了手段。新教改革打破了罗马天主教会对教义传播的垄断,成为多种宗教信仰竞争的开端。与此同时,文艺复兴对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生活起到了解放作用。正在发生的经济变革促进了新思想的传播和新出版物的引进。在这个令人兴奋的世纪里,新大陆的发现和远程探险扩大了人们的欲望,印刷厂、书籍、报刊的增加,相互竞争的新思想以及公众舆论在更广阔的领域逐步觉醒。

那些有教养、有经验和有信念的人常常卷入社会公共领域。以色列入对救世主的狂热情绪就是最好的例子。1666年,一名叫沙巴塔·赞威的以色列人公开声称自己是以色列人盼望已久的救世主。随即,以色列人的心理被狂喜所支配,男女老少都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商人放弃了生意,工人离开了生产岗位,他们专心致志地祷告和忏悔。犹太教堂日夜回荡着叹息、叫喊和哭嚎声,而那些对狂热持反对态度的犹太教士被迫外逃谋生。沙巴塔的名声传遍了西方,在波兰、德国、荷兰和英国,交易所的业务受到干扰,神情严肃的犹太商人们都停下来讨论着这个伟大的事件。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在大街上游行,呼喊沙巴塔的名字,男男女女的预言家随处可见。

18世纪英国、法国、德国的公共领域不仅是正式的集会场所,而且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讨论就变成公共领域。跟参加古希腊或罗马广场集会的人不一样,18世纪的公众是有知识、有公民权的大众,在开放空间交流意见,咖啡店、酒吧、讨论会、帮会等不再被国家与教会干涉。公众作为社会群体分布在各地,通过追求共同利益而聚集起来,产生了公共图书馆、演奏会、剧院、沙龙等公共活动。公共领域中最得力的是出版物,它帮助公众扩大了公民交流的范围,报刊的启蒙和大众化增强了公众的力量。公众开始和国家秘密较量,要求国家开放政务,让所有国民知道和讨论。

三、舆论概念的流行

在17世纪流行的“意见是我们世界的女王”,到了18世纪变为“统治权是在意见上取得的”、“统治权是‘被支配者的同意’”,这样的口号影响到后来“公众意见”(public opinion)概念的出现。“公众意见”通常在汉语中译成“舆论”,有时也译为“民意”,“公众意见”不是对舆论的解释,而是同一个名词中西互译的概念。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1762年出版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这是我们至今看到的首次在书面语中将拉丁文“公众”和“意见”两个词联结起来,创造了一个新词“Opinion Publique”(法语)。他把意见从个人思想拓展为社会公众的集体思想,提出舆论就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没有什么比公共的判断是更加独立于至高无上的权力之外的了”。从此,欧洲思想家开始意识到,反映和协调社会利益的舆论是有理性和价值的,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不久它就在西方广泛流行起来。

贝克(Baker)通过对比百科全书(Encyclopedie)(1765)和百科全书大系(Encyclop edie methodique)(1784~1787)清晰地描述了当时的舆论意识如何急剧变化。在第一本书中,着重强调“意见”是单独的哲学问题,并重复过去意见和科学之间的对比;第二本书则在哲学条目下未单独解释“意见”,而是给出了“公众意见”(Opinion publique)这样一个宏大的政治问题。贝克解释道:“尽管先前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变迁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但现在却是普适性、客观性和合理性的。在一代人的间隔中,忽明忽暗的‘意见’之灯逐步变为一束永不熄灭的‘公众意见’之光,而在这普适的判断原则建立之初,公民和政府一定早已以同样的方式出现了。”显然,至18世纪中后期,“意见”一词已从“偏见”的主要来源(目的在于对多数思考者的教化)转向“偏见”的消除材料。正如哈贝马斯所说,“从18世纪,人生活的特征在他们的文学、艺术、政治理论、追求的教育中可以看得出来,人本主义的欧洲中产阶层含有理性的行动与互相了解的倾向,以及在政治上的行动与相互了解,可以称‘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public opinion)的汉语准确翻译是舆论或社会舆论,包括以下内容:1.公众和公民的出现;2.代表一定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立场;3.参与公众的公开讨论;4.得到政府支持的公众自由;5.讨论内容涉及全社会的公众事务;6.争论的核心不是为了施压、划分等级或得到特权,而是沿袭哈贝马斯所言的获取“更好的争论的力量”来辨别真理。一个意见如果能够被公开的普及和讨论,那么就可以被称为是公众意见,即便实际上可能涉及的范围并不广大,正如泰勒(Taylor)所理解的,“公众意见,如我们先前所想,不是个人意见的集合,尽管其中一些内容是我们本能认同的。它是经过争论和讨论之后得出的意见,并且被我们接受为某种常识。”

在法国大革命前夕,路易十四的财政部长奈克尔(Jacques Nicker)说:“公共舆论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无法度量,无法监管,城市、法庭甚至国王宫殿都无法抵御舆论的威力。”社会舆论是政治知识的最高形式,是“社会知识的全部总和……一个国家的问题提交舆论的判断综合,在今天,是值得颂扬的最强大的动机。”

19世纪,通过自愿的民间团体的努力,公共教育广泛普及,对于形成信息灵通而审慎的公民群体是一个关键因素。另一方面,图书馆在民间力量的努力下纷纷建立,被誉为“民主的火药库”。在这个世纪,西方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到处都有人在进行政治讨论,各式大众辩论的俱乐部和民运组织相继出现,政治判断和市民社会已不是抽象理论的范畴,而是充满了各种利益与观点的角逐。在当今的民主政治中,关于公共事务的正式决策,是由议员们讨价还价后作出的,而非由全部民众亲自参与。在许多国家,公众意见可能不是民众集体的意见,许多人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旁观者。

第三节 西方的舆论研究

思想启蒙时代为“公众”指出了一个新的含义:理性公民的主体。1693年利克雷(richelet)所编写的《法国字典》中就预见这种新含义的出现:“没有比公众更加清廉的判断方式,迟早它会实行公正。”“公众”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资产阶级而言,越来越被看做是对专制国家批判的一种声音。这也许是除了卢梭外,法国另一个思想家对舆论做出的深刻结论。

一、18世纪对舆论的赞誉

到18世纪中叶,人们对舆论的重要性有了普遍的认识。或许,18世纪公众意见领域最重要的思想家要数卢梭和法国财长奈克尔。奈克尔则可能是第一个从细节上讨论舆论治国的人,他在与公众信誉有关的舆论的重要性方面提出过一些精辟的见解。他认为资产阶级的舆论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舆论的天性和力量会随着政府的形式和种类发生变化,并且会在一个有限的君主政权里有非常积极和健康的效果,运用舆论是一种防范职权乱用的好措施。

对于现代民主思想家而言,公民集会规模的天然限制就像他们身上的刺儿一般。希腊人的民主制已经说明了政治组织必须要小,全体公民集会能够听到发表意见人的话音。让·雅克·卢梭,作为最先使用“公众意见”(public opinion)一词的人之一和最后坚持政治活动小规模的人之一,在《社会契约论》中写道:“就像自然赋予构造完美的人类的身体结构限制一样,这种限制的外在表现为巨人或者侏儒。一个国家的构造也是这样,也存在一定的限制,以使其大到不至于影响良好的管理,小到不至于难以维持其存在。对于国家来说,也有一个不可超越的力量极限。”卢梭将他的“公共意志永远正确”的理论应用于他的国家,极为赞美舆论,甚至认为即便专制也要取决于民意。他坚持认为,所有的行政法规、民法、刑法都应当建立在公众意见之上。虽然他的“公众意志”与舆论理念很接近,但他从未明确指出二者的联系或对法律的影响。他强调舆论不可强行控制,政府可以通过舆论间接地影响道德。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公意永远公正”。他的推理是:如果说个别利益的对立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那么,正是个别利益的一致才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正是这些不同的利益的共同之点才形成了社会的联系;如果所有这些利益根本没有某些一致的话,那么就没有社会可以存在了。因而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利益。可见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但是并不能由此推论说,人民的考虑也永远有着同样的正确性。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并不是人们总是能看清楚幸福。人民是决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却往往会受欺骗,而且唯有这种时候才好像人民会愿意要不好的东西。他还指出,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巨大的差别;公意只考虑公共利益,而众意则考虑个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和正负相抵消的部分外,则其余的部分就是公意。

塔尔德(Gabriel de Tarde)将公众界定为一种散播在空间中相互间隔的社会集群,但由于某种共同的信号而集合在一起;它是一种去除完全面对面的接触之外的社会形式。在18世纪的法国和英国,基于陌生人集会下的新文化形式的出现,诞生了很多新事物:公共图书馆、音乐会、大型豪华剧院。在这些新语汇中,核心词却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架阅览。

洛克提出一个舆论定律,即人与人之间影响的第三重关联,挑战了教会与国家在道德与法律领域的唯一权威。如果说公开谴责仅仅是社会中的人单独完成的话,那一定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反感。洛克发现了一个既尊重个人意见又兼顾社会道德标准的动力,“对隐秘的道德的执行者来说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小社会,经由一种思想家对于道德与法的研究而形成某种规制。”特权以外的公共意见不会制约意见与意见之间的碰撞,反而形成一种同政府的强制规定以及教会隐秘习俗相悖的道德权威,即舆论制约权力的定律。洛克关于意见的法则并不是关于一般意见形成过程的描述,而是在特殊历史时刻对新兴社会力量的肯定。正如纽曼认为,个人谴责或者公众意见无时无刻不是一种社会力量,经过文艺复兴后的私人与公众被赋予了特殊政治含义。对于洛克来说,讨论有一个重要的公共功能:当政府机关充满夸大和独裁的声音时,人间的理性议论会保持潜在的质疑,中产阶级抛开固有的陋习后,公共讨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力量。“公众意见是中产阶级文明的表现”,公众意见是洛克寻来的新的政治力量。

在文艺复兴的对话中,公众意见有时被形容为奇妙无比的力量,因为从大众那里已经可以听到议论了,暴君在他的宝座上瑟瑟发抖。多变的危机已经降临,至高无上的公众意见已经宣布必须建立自由。一段时间后幻觉就会解除,似曾威严且宏大的君主权威即将同魔幻般的城堡一起永远消失。斯密特(Schmitt)说道:“公众的光亮就是文艺复兴的光亮,一种从迷途、幻影和野心诡计中走出的解放。在文艺复兴的专制中,公众意见扮演了纯粹的矫正物。”

休谟最早将“舆论法则”引申到国家理论方面。他在1739年指出:“没有其他力量比舆论更能够支撑统治者。政府仅依赖民意而得以成立。在最专制独裁的政体是如此,在最自由、最孚众望的政府也是如此。”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进一步将公众舆论视为国家的真正法律,“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从洛克到欧洲启蒙思想家的自然理性学说,已经广泛注意到舆论对公共权力的规制,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当中形成了一种政治意识,针对专制统治,它提出了普遍而抽象的法律概念和要求,最终还认识到应当将公众舆论当作这种法律的唯一合法源泉。在整个18世纪,公众舆论都被当作是那些建立在争论——理性主义概念之上的规范的潜在立法资源。”

在欧洲思想家华丽的言语中,我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公众意见时常并不被作为一种概念加以研究,而是一种带有严肃的政治法律事务。贝克(Baker)对18世纪晚期的法国作了这样的评述:“比起某种发散的社会学的指示物,‘公众意见’更像是一种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建构物。”在英国,“公众意见”同样被更多地作为议会之外的某种真实或假想的力量表现,而“人民”在18世纪晚期也只是平民的一个片断。在18世纪晚期的欧洲政治中,“公众意见”的力量展现为一种真实的社会生活,同时也被视为一种说服的符号。

二、19世纪对舆论的辨析

法国大革命突然加速了对舆论讨论的扩展,尤其是在德国和英格兰。在德国,威兰德(C.M.Wieland)断定说作为法国大革命的结果,如果政府无视舆论的话,那么它将不会长存。心理学家加尔夫(Christian Garve)专门写了一篇完整的关于大众舆论的文章,谨慎地定义了这个术语,并对其一般原理的功能大加肯定。到了19世纪30年代末期,公众意见的概念已经进入政治学原理,但在舆论的道德和权限方面并没有达成共识。关于大众舆论问题最详细的分析要算是哥斯道夫(Carl Von Gersdorf)的《关注舆论的概念和天性》(1846)和赫尔珍道夫(Franz von Holtzendorff)的《大众舆论的天性和价值》(1879)两本著作。这两个学者研究了大众舆论的权限,哥斯道夫还探索了公众舆论演化的历史,并且定义了它和法律以及主权国家的关系。可见,世界上舆论学的专著首先出现在德国。

公众对革命的期望和对皇权的失望,为19世纪的解放运动带来浓郁的氛围,公众的觉醒及其力量往往被认为是18世纪90年代的现象,但是从法国大革命起就已经对其产生了些许疑虑,认为公众意见绝对正确的信念“很容易就被每日接触到的无知、歧视和对权力和传统的奴性等粗鲁的冲突所打破”。曾任英国首相的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r)1820年所写的一封书信中,表现出对于“公众意见简直成为愚蠢、孱弱、成见、错误的感受以及正确的感受和固执的新闻纸堕落”的担忧。一年后,黑格尔写了同样的话:“公众意见既应得到尊重,也应得到轻视”。黑格尔对公众舆论表示了格外的关注,认为公众意见在本质上是与自然相抵触的,部分值得褒奖而部分令人厌弃,其中错误与真理混杂在一起。伟大人物的任务就是为他的同辈人找到公众意见中的真理。

法国社会学家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作为启蒙运动的解放者,公众意见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人们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反过来它以全体精神压服个人智力,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透于人们的头脑,从而“把个人的理性限制在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很不相称的极小范围。”托克维尔把报刊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替代品,用以补充在一个广大的共和国中不同地区的微弱联系。他把新闻出版视为协调分散的公民行动的手段,否则他们从来不曾完全一致地行动。“一张报纸不仅仅可以给许多人提出一个共同的计划;它同时提供给他们实现这一他们出于自己考虑的共同计划的种种途径。”更进一步,报刊能把人们聚合在一起,但是这种集合不必是物理上的接触,就像在一个非常大的城镇广场上所作的那样。在阅读报刊的过程中,公众在阅读他们自己,因此找到了行动的途径。

杰罗米·本赞姆(Jeremy Bentham)是第一个用英语来详细研究社会舆论的人。他强调公众意见作为社会控制的措施,也是对抗专政的主要手段,他把它称作道德上的制裁,并且强调立法者不能忽视大众舆论。作为一种防范滥用职权的措施,他要求所有官方的行为都要有公开性。他详细解释了他称作的公众意见的法庭,他发现,在大众舆论形成和表达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新闻界。

19世纪以来,现代民主主义者用代议制(representation)回应了这一论断,最著名的论述是《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沿用卢梭关于舆论的政治内涵,写道:“在古代,尽管可能,或者经常具有伟大的个体或者某个地区的独立,但是没有超越单一城邦形式的管理良好的大众政府,因为不存在契合舆论及其传播的各种物质条件。除了能够在同一个集合地讨论公共事务的人以外,这一限制已经随着代议制体系的广泛采纳而克服。但是为了完全克服这一障碍,我们还需要出版业(the press),尤其是新闻出版业。尽管它与希腊的普尼克斯山(Pnyx)和古罗马广场(Forum)不完全一样,但其实它们是真正的等价物。”

关于在地理疆界扩大的社会如何实现民主政治,密尔开启了两种代议制:政治的(全体人民选举官员)和思想符号的(新闻出版,代表人民的公共事务),二者都是社会舆论的表达形式。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甚至比托克维尔更加明确地指出,公众意见带来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统一,他甚至沮丧地把公众称为“一群平庸之才的集合”。

在企图用大众舆论解决社会问题中最卓有建树的一个人是英国人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1880年他出版的《美国的共和政体》一书有多个章节专门讨论舆论的主体及其功能,直至今日还有着不同寻常的价值。他揭示了大众舆论的本性和形成过程,介绍了大众舆论对社会的管理功能,发现了舆论由默许、冲突、流行到控制的发展阶段。民意测验专家经常引用他关于连续关注并测量公众舆论波动的结论。此外,他讨论了公众舆论的机构,表明民权在一个国家中越彻底,观念机构也越应该与它的表达方式相匹配。他还详尽地考察了传媒、公众会议、选举和各种特殊组织的角色,这些因素如何推动美国大众舆论的形成。他提到,美国在很大范围内缺乏对榜样的崇敬,民众持久的忙碌和对政治兴趣的淡漠,常常表现出善变和保守倾向。关于大众舆论在美国形成的规则,他做出了有意义的解答,他认为在这个国家中观念的分歧是纵向的而不是横向的。

Bryce的书讨论了“大众的暴政”和“群众的宿命论”问题。他分析了美国的舆论曾经成功过,也曾经失败过的原因。之所以失败,他认为是因为确定和证实舆论有很大的困难,很难抓住实际中的大问题,它给人们以不适当的信心。而在另一方面,它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舆论倾向于带给邪恶以光明,以一种很有力度的方式表达,并且能教育人。更重要的是,他发现公众舆论使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需求最小化,是阻碍有害事物的有效尺度。在20世纪之前关于舆论的诠释,没有超出布赖斯这本关于美国联邦的书籍所具有的价值,他的舆论学观点远远超过19世纪任何一个研究舆论的人。

三、20世纪的舆论观

20世纪的舆论研究一开始就充满了直率的攻击。比如李普曼(1922)和奥尔波特(Allport),以倾向明显的概念攻击前一代学人对舆论的观点。这些观点认为公众舆论是在共同体讨论中形成的有机产物。奥尔波特宣称人民的精神、民族的意愿、群体的共同意见等等,是值得怀疑的。在他的眼里,社会就是个体的协调行动,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这一倾向在他的著作《制度化行为》(Institutional Behavior,1933)一书的标题上明显凸现出来,“社会”、“舆论”等等在他的眼中就是填字游戏。

奥尔波特攻击的主要目标是“公众”(the public)这个概念。例如,1937年奥尔波特在《舆论学季刊》创刊号上的文章明确把“公众”从公众意见(the public opinion)中剥离出来,使公众舆论形成的语境被剔除。奥尔波特用一种使“公众”循环的方式定义“舆论”:“一群具有一定看法的人,这些具有一定看法的人将被定义为属于公众。”“公众”(public)这个词,如他所解释的,致使“研究目的过剩”。他认为,今天所谓的公众意见实际上不是公众的舆论,而是一些社会活动家的意见。公民们不再自己产生舆论了,而必须诉诸民意测验的机器。于是,构建公共空间的力量落到了专家的手里,而不是公众。

自从现代集会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而是在媒介中,公众只能作为一个虚构体而存在——被媒体塑造。李普曼的论点因此非常清楚,他把舆论仅仅看作是一种头脑发热的民主主义思想家的臆造物,体现出长久以来揭穿黑幕者们的传统。李普曼的《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1922)和《幻想的公众》(The Phantom Public,1925)就是这种观点最明显的展示。与他那个时代的许多看待社会的思想家不同,他认为舆论自18世纪起源至今,从来没有撇开代表物而存在,因此带有很重要的“文本的”(textual)或符号建构的成分。“公众意见”是一种社会生活的产儿,面对面的公民集会不再被认为是政治的唯一基础,市民实体不再直接对其自身行动,因此,这就需要有共同的虚构来代表它,例如“公众”(the public)、“人民的意志”(the people’will)等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社会科学的舆论研究开始废除社团主义者对公众符号的理解,仅仅用媒体的形式来介绍它们。李普曼有实证主义精神,想把社会这个词纯洁化,对公众有个更科学的创造空间,以此引向更有效率的公共事务管理。他和奥尔波特把公共生活的意见与观念的历史仅仅当作想象,公众舆论由于具有摇摆不定的天性,遭到他俩的轻视。

1933年弗朗西斯·G.威尔逊(Francis G.Wilson)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杂志上发表的《舆论的概念》一文,将舆论这个术语分为“公众”和“意见”两部分,进而分析了“公众和意见的关系、公众和政府的关系以及意见和政府的关系”。这些关系以公民参与为特点。“公众”的含义受到“每个人自身都有权利参与到政府中去”的限制,舆论的压力被看做是政府的负担。

1962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著名学者哈贝马斯出版了影响深远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创立了公众舆论形成于公共领域的理论。事实上,哈贝马斯对自己提出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概念也经过了数次修正,它指的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空间。公共领域,首先意指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并向所有公民开放。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指出:“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的。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公众舆论是政治公共领域的一种重要建制,随着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发展,公众舆论逐渐地从边缘走向了中心。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中,“国家”和“社会”作为一组相对的概念出现,前者意指公共权力机关,而后者则指私人或民间活动的范围。政治公共领域形成于公民的觉醒,使公民转变成为“公众”。“公众”不仅表达一种意见,而且还为了捍卫自我的权利,并由公共权力的统治对象变成公共权力的建构者。与此相应,公众舆论不再是对公共权力的简单评论,更成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

德国的诺尔·纽曼(Noelle-Neumann)1973年提出“沉默螺旋”的理论假说,认为媒体可以使人们保持沉默,由于人们害怕成为少数而限于孤立,一种观点赞成的人越多,少数持有相反观点的人就会在沉默中以螺旋的方式变得越来越少。舆论是公开表达的意见,正是意见气候左右人的意见。她的理论的微妙之处在于,不是传统的媒体直接影响舆论,而是媒体作为公众舆论的代表怎么影响舆论。公众舆论作为一种舞台形象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而不是作为一个潜在的社会和心理学意义上的整体。她没有抛弃把舆论当作最终落脚于人民的态度上的观点,而是把舆论看成符号描述引起意见变化的杠杆。

30年之后,哈伍德·奇尔兹(Harwood Childs)在《舆论:本性,形成和角色》(Public opinion:Nature,Formation,and Role,1965)第二章中分三部分来研究“公众”、“意见”和“一致的程度”。接着,他探索了“意见形成的过程”、“意见的质量”、“谁掌握意见”和“意见的主题”,勾勒出20世纪每个十年的舆论话题、影响舆论的技巧及其历史背景和特点。最后,他指出自20世纪30年代之后,用民意测验的方式测量一个常规时间段内的舆论,变得越来越可行和流行。在奇尔兹汇编的舆论定义中,大约有一半是强调舆论在民主国家中的显见功能。

一些研究者用民意测验的数据证实舆论的客观性和功能。拉扎斯菲尔德(Lazarsfeld)在《舆论和经典传统》一文中写道:“现在,我们有民意调查的事实,我们将毫不怀疑地坚持把舆论称作一个经过充分分析的态度分布。”在为《舆论季刊》(Public Opinion Quarterly)创刊50周年纪念日所写的一篇文章中,詹姆斯·本尼格(James Beniger)提到艾伯特·高林(Albert Gollin)的“现在普遍认同的舆论定义是民意测验者所收集到的个人意见的集合”这一结论。这种个人意见的集合,表明社会舆论的强大,但也流露出舆论只是测验的结果这种错误观点。

早就对此持批判态度的研究者是赫伯特·布鲁默(Herbert Blumer),他发表于1948年的文章《舆论和民意测验》尖锐地批判道:“尽管进行了大量关于舆论的测验研究,但是具有普遍性的舆论如果不是完全缺乏,也是极少量的。”布鲁默继续写道:“给我留下印象的,是研究投票选举的学生转向确认他们想象的目标,明显地缺乏努力或者真诚的兴趣……他们不关注判断一方是不是符合原始情况,而应对舆论的原始状态作出独立分析。这里,通过某一途径,来自于任何一种对于这样的问题的考虑,是有意识地用来作为它本身托词的。我曾提到,狭隘的操作主义者认为,舆论由舆论测验的结果构成。令人好奇的是,这些发现得自于一个操作或者一个工具的使用,被看做组成研究对象而不是对研究对象提供的有建设性的知识。操作停下来成为一种受支配的程序来代替询问的对象;取而代之的是,操作在本质上决定它自己的目标……我想指出的只是狭义操作主义的结果,就像上面所提到的,局限于放弃或是提升结果意味着什么。”

布鲁默转向对民主国家中舆论的内容、形式和功能的研究,用舆论在民主国家中为政客提供组织功能,专断地勾勒出一个合理的舆论的概念。他最初的关注焦点是利益集团——协会、商业组织、农委会和种族群体。布鲁默并没有讲为什么这些利益集团以及他们施加给政客的压力可能被称为“舆论”,他只是有说服力地描述了这些利益集团在政治意见形成中起到的作用,证明这些利益集团如何使政客必须注意到他们的压力。一个社会中不同个人对意见形成施加的影响不同,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高的人,对其他很多人有很大的影响。也有一些人丝毫没有上述优势,他们没有相关信息,同时也没有意见的影响力。在舆论调查中,所有这些不同的人的判断和影响的分量并不相同,却被平等地对待。显然,布鲁默并不认为民意调查是最合适的探知舆论的方式。

30年后,皮埃尔·鲍迪厄(Pierre Bourdieu)在他的文章《舆论并不存在》“Public Opinion Does Not Exist”(Bourdieu,1979;Herbst,1992)中,提出了同样的论断。正如后来在《国际舆论研究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Opinion Research)发表的一系列文章所描绘的,1991年在芝加哥举行的中东联盟的舆论研究(MAPOR)会议上,举行了一个以欧洲的舆论观念为话题的讨论。在讨论中,傅科特(Foucault)、哈贝马斯(Habermas)和鲍迪厄(Bourdieu)的演讲发展了舆论理论,都认为舆论的形成是一个合理的社会过程。

伴随政治科学对合理选择理论日益增长的兴趣,以及对心理认知过程日益增长的魅力,到20世纪末,舆论即合理性的观念似乎变得更加确定。例如詹姆斯·本尼格(James Beniger)在1987年谈到:“如果态度能够被允许依赖于认知(知识和意识)以及情感……并且可能也依赖于行为的敏感性,那么对态度的改变而言,改变认知的交流可能和改变情感方面的交流一样重要。当然,舆论研究有一个神圣的艺术化建议,这就是可信的信息可以比仅仅是劝说式的呼吁对舆论产生更有持久的影响。在后半个世纪中,为了对这种舆论信息及其更好的理解进一步苦心钻研,也许被期待在《舆论季刊》的栏目中扮演核心的角色。”

本章内容重点:1.中西不同社会阶段的舆论形态。2.中西舆论概念的形成。3.西方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

第二章 舆论的属性与结构

有的学者认为,舆论是不参与决策过程、在权力中心之外的大众的意见,表现为民间对政府事务的评价。也有人把人们对事物产生的争议称作舆论。还有人把宣传和舆论视为因果关系,使用“舆论宣传”的概念,认为舆论可以通过宣传制造出来。对舆论的性质缺乏周密的思考,不了解舆论同公众意志的关系,就会简单地认为舆论不过是群众的看法,把少数人向公众推销意见也看做是社会舆论。这种误解在许多人那里形成偏见,把社会舆论视为手中的泥团,可以随意捏来捏去。其实,舆论是公众的共同信念,一旦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任何外在力量都无法改变它。

第一节 舆论的定义及其核心

目前国内关于舆论的定义,都离不开语文词典的词语解释,远不是百科辞典的概念阐释,因而不具有科学含义。这些定义是外在的、表面的字面意义。本书认为,舆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概念是指某种舆论而言,即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消除个人意见差异、反映社会知觉的多数人对社会问题形成的共同意见。广义上的概念是指社会上同时存在的多种意见,各种意见的总和或纷争称作舆论。人们多在狭义上使用舆论的概念,因为人们谈论舆论的存在常常是指社会中某种具体意见,剖析某种意见是如何形成的、它的指向或量化怎么样,以及有何影响,并不过多地分析多种意见的纷争状态。理解舆论,首先要认识舆论是什么?西方文字大都把舆论表述为“公众意见”(Public opinion),公众的共同知觉和信念,构成一定社会范围内的优势意见,正是舆论的内涵。

一、西方的舆论定义“对于‘舆论’定义的研究,如果只是解释它是‘个体观点的集合’,不仅过于简单,而且不能准确反映出‘舆论’所具有的特别属性。”所以本书把这个界定视作非严谨的广义定义。西方学者对“舆论”定义的讨论,不乏偏激的、难懂的结论,有些定义带有片面性,而且不同学科的专家有不同的“舆论”定义,他们自身的学术特点导致它们的侧重点不同。奇尔兹认为,“他们定义的‘舆论’不再是全面、真正科学的‘舆论’,而是其研究的铺陈。”不过,通过以下若干定义能找出人们共同关注的舆论的重要方面,正确地理解舆论的真正含义。

下面是美国舆论学著作中经常引用的定义:

1.“如同我们构思的那样,舆论是一个由众多或多或少成熟的意见集合而来的特定合量。”

——R.H.Gault,Social Pshchology(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1923),p.177.

2..“舆论是建立在坚实的事实基础之上并且具备合理决断能力的观点。”

——A.W.Holcombe,The Foudations of the Modern Commonwealth(New York:Harpers,1923),p.36.

3.舆论是由那些构成了公众并与公众事件有关的因素所形成并保持的一种判断。公众事件是与人们有关的任何事情,公众则是那些受问题影响的所有的人。

——John Dewey,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1927),p.18.

4.“舆论是对于受普遍关注的问题的合适的解决方法的看法。”

——W.B.Graves,ed.,Readings in Public Opinion(New York:Appleton,1928),p.101.

5.“外部世界的那些特征,是与人类的行为相关联的。至于那些行为是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还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抑或是我们所感兴趣的,我们统称为‘公众事件’。对于在这些人头脑中的描述,对于他们自己的描述、别人的描述、关于他们的需要、目的和人际关系的描述都是他们的舆论。那些描述无论是被一群人或是被个人以组织的名义实行,则都是我们所说的舆论(在英文中以大写字母开头)。”

——Walter Lippmann,Public Opinion(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22),p.29.

6.“舆论,就是社会中具有同一知觉的全体公众在公开讨论之后,形成的对于一个具有普遍重要性的问题的社会性判断”。

——James T.Young,The New American Government and Its Work(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23),pp.577-78.

7.“舆论是在面对一些重要的公众问题时,很大一部分群众的态度、感觉,或者观点。”

——D.W.Minar,“Public Opin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Theory,”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Vol.13,No.1(March,1960),p.33.

8.“公共舆论是一种占统治性优势的信念的表述,并且它是由一个意愿所支持并使其成立的。”

——J.W.Defoe,“Public Opinion as a Factor in Government,” in Quincy Wright,ed.,Public Opinion and World Politic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3),pp.6-7.

以上定义大部分只强调各种舆论的某些因素,例如意见、一致性、影响或强烈程度。在许多情况下舆论内涵包括的要素不止一个,从而限定了舆论这个词的多重含义。奇尔兹认为,詹姆斯·扬的定义是比较恰当的一种,因为他强调了公众舆论的三个约束条件:(1)意见的持有者——“一个有相同知觉的团体”;(2)主要议题——“某一具有普遍重要性的问题”;(3)形成途径——“经过公开讨论。”但是其他方面如意见的一致程度和强烈程度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

多数定义都试图把“舆论”的意义缩小为个人意见的集合,无论这样的集合多么重要,即使(个人意见)足够一致以至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那么压制公众意见的行为无疑都是不太令人满意的。在许多西方的定义里,意见集合的程度是多种的,但大都包括如下这些词语所揭示的“大量”的含意:majority,apparent majority,unanimity,great bulk of the people,predominant,fairly uniform,reigning,sufficient uniformity,greater part,common agreement,large part,views held by the mass.无论对舆论如何定义,西方学者都认为,舆论是人的精神与行为的一致公正的表达,为了确保舆论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必须强调意见的“充分一致”。

但是,西方的舆论定义没有区分不同规模的舆论及其相差悬殊的作用,使许多人对定义持怀疑态度。实际上任何关于个人意见的集合,不能有效地用于限定“公众意见”这样一个概念,在不同群体间,个人意见集合的影响是不同的。例如,居住在纽约东边的家庭主妇的意见,或者其他政治影响力较弱的群体意见,是否可称为舆论,许多人的理解大不相同。就社会影响力而言,投票者的意见,劳动者的意见,商界的意见,立法者的意见,以及其他可能提及的组织的意见,常常能发挥巨大的影响。言论只有发挥出强大的影响力,才能称为“舆论”的名号。为了解决定义中这个难题,本书著者在自己的定义中使用了“在一定范围内”这个表述,并在第三章以量化的规模划分了几种不同的舆论。

在理解舆论内涵时,西方学者的分歧还表现在,舆论见解的总和是指“一致的意见”还是“无数个人意见的相加”。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后者,因而舆论并不是重要的东西。马克塞(C.C.Maxey,)指出:“一些人认为公众意见仅仅是人们政治观念与见解的总合。具有这种特征的公众意见是没有能力发挥真正的影响力的,也是不值得任何尊敬的。”他强调舆论是“所有的或者是绝大部分的人们,在相同的明确的结论或者结论基础上的理智和情感的统一。”

作为舆论,能够对社会生活发挥真正的、值得注意的影响,是由某种意愿所支持并使其成立的、但绝不是唯一的意见种类。不要把自己的认识局限在值得尊敬的观点里,无论它们可能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意见就是意见,无关乎它的可敬性。定义的问题,必须明确地与评价问题分离开来。

还有许多学者认为舆论是精英的观点,是一种智慧,而不是一般大众的观念。正如约丹(E.Jordan)所说:“也许听起来有一点苛刻,但是没有什么事物如舆论那样,而且只需要对人性的适度理解,就足以说明不可能存在如公众舆论一般智慧的事物了。”梢椰温强调:“相当夸张地说,目前存在的舆论在智慧的意义上,是从精英意见中提炼出来的。”在舆论研究中,西方普遍的一种惯例是试图将“舆论”一词的含义定义为重要的特定公众群体的意见,这些群体主要指“社会上最见多识广的,最智慧的并且最有道德的人们”。事实上,的确上述群体的声音有更多的机会在社会上传播,从而被其他公众了解并进一步影响大众的观点,但这并不代表社会底层人的呼声应被忽略。

由于舆论是在经过理性的公共讨论之后形成的,对一个问题的社会判断对于一般公众来说是重要的,它可能首先由精英人物提出或作出解释,但不可能把大众的意见和精英的意见隔离开来。如果有一些意见被隔离开来,就会有明确的界限:哪个意见是理性的和精英的,而另一个是非理性的和大众的。意见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形成的,舆论研究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找出在意见形成过程中大众和精英的互动,这就会发现,多数舆论恰恰来自普通大众,又在大众中形成声势。

二、舆论的核心问题

威廉·阿尔必格简洁地概括了个人意见如何转化为公众意见,他写道:“我们知道意见是个人的表达。当它在一个群体中受到群体成员交互作用的影响时,就成了群体意见或者公众意见。”舆论由意见构成,而且最终表现为群体或公众意见,这是舆论内涵的第一个核心问题。

正是通过公众集体的意见调整社会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结构,以满足他们不断变化的需求,才会出现社会舆论。相当多的公众意见是通过交互作用的方式而形成的,尽管“思考过程即将结束时”的口头言谈什么时候到来,人们难以准确判断,但“有意识的理性的公共讨论”意味着舆论必须用意见来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公众的观点经常不一致,理性的公共讨论使舆论的形成有一个相当大的扩展过程,而这个过程是神秘而复杂的,这正是舆论表现出来的特征。“实际上任何以其自身纯粹形式存在的观点可能都遭到置疑,出于这种考虑,许多研究者在谈到公众意见的时候试图排斥‘观点集合’的理论。”“公众意见”是一个复合词,包含动态的意见走向统一的连续的阶段,不能把舆论的动态性视为它们不能融合。

显然,人们的意见质量有着相当大的差别,这些意见分为专业和非专业的,有确凿来源和没有的,成熟的和不成熟的,激进的和保守的,可用许多类型对它们进行区别并对比。每当做出这样的区分,都要对判断的标准做出或多或少的假定,舆论研究的一个复杂问题就是要适当地对个别意见的不同集合做出评估。那么,来自多数人的意见一定像少数人意见或是经由挑选的群体意见那样健全而可靠吗?在什么类型的问题上,多数人的意见特别容易构成公认的标准?民主形式的政府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提升舆论的质量,不能忽视多数人意见的质量,“多数人”的意见是舆论现象的第二个核心问题。

为了使社会舆论的水平到达一个较高的层次,一些学者们从定义的环节上将“舆论”概念限定在“很多人”、“众多”人的观点之上。民主政府能够有效地使大多数人的意见达到一定程度的出色水平,尽管这个程度却从未被精确地确定。对于意见质量的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使一些研究者尝试着将“舆论”这一术语的意义限定为达到出色标准的个体观点的融合,舆论和那些个别意见融合的人数是无穷大的,只能用“多数”或“绝大多数”来体现。

在民主国家,多数原则总体来说是被认可的。国家政策表达大多数人的意愿,大多数投票者对候选人赞成与否,是极为重要的。当然,多数原则并不总是被认可并且有效,选举或者投票的程序、通过典型人物引导绝大多数人观点的必要性,控制和平衡的策略,中央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划分,以及长期表达和影响舆论的组织机构的缺乏,有时候可能会导致少数原则。但是多数原则最为理想,即便不总能实现,它却是舆论成立的基础。

舆论所发挥的影响或多或少都与它们自身所持有的强烈程度有关。与少数人强烈支持的意见相比,被众多人支持却冷淡处之的意见对于人类事物的进程常常影响较小。有活力、有组织的少数人往往比被动的、无组织的多数人更重要。要预测一个组织的行动、斗争的持久以及对事件与公共政策的反应,光知道他们的意见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该组织持有)那些意见的强烈程度。“要确定一个人群的意见并不能仅仅依靠数人头……意见的强烈程度是很重要的。”舆论的强烈程度首先表现为意见的一致性,形成共同意见。“要想获取公众舆论,就必须在包含了足够数量的人的个人意见中存在一个一致性,如果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持有这个意见,那么就是更合适的意见。然而,鉴于公众舆论不仅仅是人数问题,所以人群中的大多数(持有一致的意见)并非是一个必需的条件。持有意见的强烈程度同样相当重要。公众意见是一个数量与强烈程度的合成体。”意见的强烈的一致性或共同意见,是舆论内涵的第三个核心问题。

在一个国家中,对公众事务的高度一致认同极为重要,这是国家存在和政府管理的前提。“在任何特定的时候都存在信仰、信服、情感、被接受的法则或者根深蒂固的成见,这些加起来就组成了一个特殊时代的舆论,或者我们该叫它主流观点;……意愿和观点被绝大多数国民持有,而这些国民在一个特定的时刻对公众生活起了积极有效的作用。”C.W.史密斯在《民主中的舆论》一书中明确强调: “除非有一大批人对政府根本的目标和条令达成共识,否则不可能有任何所谓的‘舆论’存在。……如果少数人的观点不能相似到会合在一起,舆论就不存在。”

对舆论核心问题阐述最全面的是奥尔波特。他在自己的定义里说:“舆论是指在一个集合了许多个体的平台上,个人发表或被号召发表自己的意见,去赞成或支持(或不赞成或反对)某些特定的、具有普遍重要性的状况、人物和计划,并且这种意见要在数量、强度和坚决度上达到一定的程度,以致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扭转局面的影响。”

在这一论述中,舆论一词的含义被下列几个因素所限定:(1)谁的意见,许多个体——“在一个集合许多个体的平台上”;(2)主要议题,“某些特定的、具有普遍重要性的状况、人物和计划”;(3)一致性,持有共同意见者达到多数共识;(4)强度,有一定的强烈程度;(5)影响,“能够产生扭转局面的影响。”我们还可补充一条:“有一定的坚决度。”这一条无疑是强度影响公共政策和社会进程的重要因素。“坚决度”是指特定舆论的持久性和坚定性。但是这一解释仍然没有包括由研究者所强调的所有要素。威尔逊(Francis Graham Wilson)在他的《公众意见理论》一书中虽然没有给“公众意见”下一个精确的定义,但他明确指出“公众意见状况”的几个基本条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一定存在一条分界线,它至少在宣布最高或最终决议的那群人之外……公众意见最终肯定是对政治事件或政策决议的意见集合体,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最终的决议。”他最关心的是持有意见的主体是政府之外的人群。

强调意见强度的观点是正确的,但认同度也很重要。对某种观点赞成的人数很多且态度坚定,则形成社会的优势意见,也是舆论产生影响力的前提。在定义里,意见的一致是不可缺少的,而意见的强度与优势则可有可无,因为它不是舆论内涵的核心问题。同样,谁持有这些意见,这些意见的中心内容、形成的途径以及它们的性质及影响,都写进定义,不仅造成混乱,而且被定义的内容由于过于繁杂,就不再是定义了。

第二节 舆论的构成与要素

舆论定义揭示出社会舆论的构成、本质和表现形式,但研究的结论必须有严密的论证。所有的舆论不外乎是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及其观点,由此产生了舆论传播状态的对立和变化。对舆论的构成和要素缺乏认识,舆论调查者的态度就可能支配他的立场,他们喜爱某些事物,对社会舆论的结论就会同他们的态度相近。值得注意的是,大众缺乏共识或者很大一部分人没有自己的观点,同样成为舆论迷蒙的根源,把握舆论的基本构成,成为认识舆论的首要方面。

一、见解与意见的言说

说到舆论这一概念,主要是指见解体系,即意见。意见构成舆论的外在因素,可把它称作舆论的本体。任何意见都离不开见解,若干见解构成意见并使舆论变为人们看得到、听得见的一种实体。

舆论总是由若干见解形成意见,表达人们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在我国古代,“意见”一词的运用是和社会舆论联系在一起的,《魏书·任城王传》中写道:“高祖曰:‘众人纷纭,意见不等,朕莫知所从’。”可见,意见是“众人纷纭”的表达内容,人们参与舆论活动主要是发表意见,而每条意见都显露出一定的见解体系。

见解作为精辟性的认识,以练达的词语表现说话者的思想,是阐明世界的言说。在古代,思想家们作为当时杰出的舆论领袖,总是以简短、深刻、精湛的见解表达对事物的看法。《论语》、《孟子》、《荀子》等经典著述,以及古希腊哲学家的经典言论都十分短小,充满深奥的哲理,都由若干精干的见解所构成。比如,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章中指出:“治大国,若烹小鲜”,语言简练,哲理深刻,耐人寻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烹煎小鲜鱼一样”,要讲究火候,因势利导;不能翻来翻去乱折腾,政策多变就“把鱼翻碎了”。美国前总统里根深知其味,在1987年国情咨文中引用过老子的这句话。可见,见解能表达最精华的东西,激起人们的热望和注意,容易形成人们的信念与态度。

弗尔森姆在《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提出:“一种态度用语言表达时,通常称为意见。”但社会学家帕克认为:“态度不是意见,一个人说明他自己的态度就是他的意见。但意见毕竟是精神分析家所谓‘使其合理化’的一种作用。”就是说,态度可用意见表达,也可用其他方式表示,意见不过是叙述某种观点的一种言说链。在舆论活动中,应当承认,意见是表达态度的主要方式。

意见不是指单独的一两个观点,而是指对某一事物的见解集合体,凝结着言说者的全部主张。因此,我们给意见下的定义是:人们对事物表明若干观点,阐明其态度的语义手段。众人相互接受意见,并最终取得一致,才能形成舆论。意见是舆论的本体,又是舆论存在的基本标志,它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或阐释,是舆论人表达意志的主要内容。

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的态度不用意见表达,而是用目光、沉默或某种动作显示。一定数量的公众在某种场合诉诸表意行动,流露出潜在的意见。多数人在一定场合的齐声欢笑或对某人的目光冷漠,也是人们内心言说的透露。因此,我们把古代国人“道路以目”这种敢怒不敢言的情状,同样视为舆论。意见的语言性和非语言性都是内心思想的凝聚,它的言说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二、公众的集合意识与信念

公众和加入某一组织或活动的群体是有区别的。公众是不经组织而有一致意向的大众,多数人是不相识的,由于分布在社会不同角落却对社会问题产生共同见解,因而他们是结成一致思想的整体。这和一般意义上的群众和有组织的表意人群是不同的。当成千上万的人被政治寡头动员或胁迫而聚集在广场上,发出万众一声的口号声,但这并不是他们内心真实思想的表露,不能说这成千上万的人是公众。公众是具有公民权和独自表意愿望的群体,构成社会行动的主体。正如弗尔森姆所说:“当被卷入的群体是一个公共的或间接的组群,而不是一个初始的,面对面直接的群体时,我们就拥有了舆论。”

在封建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公众,因为群众没有言论自由,无法出现大规模的表现自我精神的整体。除农民起义外,在封建社会很难形成广泛的社会共同意见。由于封建社会缺少发达的大众传媒,经济和思想交往限制在自然属地范围,舆论一般只能在狭小的社会空间存在,这种分裂状态恰好适于皇权的统治。当资产阶级建立初步民主制度后,大众获得民主权利而主动发表社会见解,公众的实体才出现在人类历史上。

作为独立的集合人格,公众自立于社会,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全面恢复。首先,公众有共同利益的目标,维护共同利益使他们对社会问题显示出强烈的关注,并用共同的见解表示这种关注。其次,公众有一定的价值观和相互认同,成为影响社会变革的力量。共同需要、价值观、利益追求和尊严使许多人加入公众的行列,运用舆论手段解决共同问题。有一定的价值观,才能对事物进行判断并作出评价。人的主体性发挥得充分,社会思潮活跃而清晰,社会就更富有生气。如果人人为自己,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把人的整体性、集合性抛在一边,就无法形成真正的公众,社会也不会有任何整体力量。没有这种力量,任何意见都十分微弱,只能变成少数人的行为,人类命运便陷入统治者的“设计圈套”。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有时尽管形成大规模的反抗压迫的意见,但最终被起义领袖所利用,捍卫的不是农民的共同利益,而是另一个极权统治。

人们通过语言和情感的交流每天都在发生或多或少的联系,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大众传媒是建立间接思想联系最有力的工具。同时,每个人又都力争以自己的态度去影响他人,根据个人和多数人的体验不断调整自己的观点。对于公众中的成员来说,个体意识总是服从环境中的社会意识,他日常说话的标准不知不觉地会以多数人的说法为参照,愿意和多数人有共同语言。个体意识活动的上述特征,成为舆论形成的天然条件。一旦面对社会的重要问题,人们总是按着多数人向他灌输的观念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样,许多人的看法和态度很容易接近或一致起来,这就形成了集合意识。集合意识是舆论的内核,无限地溶解了个体意识,是由公众的利益目标和价值观一致而铸成的。个人在修正了不相融的见解后,渐渐汇入集合意识的洪流,舆论便获得更大的强势。

我们强调舆论是一种消化了个体意识的集合意识,并不抹杀个体意识在构成集合意识中的作用和地位。集合意识不可能脱离个人意识孤立地存在,它不过是在个体意识相互影响、相互融汇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人的个体意识,也就没有一定的社会集合意识。另外,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个人意识还强烈地制约或推动集合意识发生变化,造成舆论态势的演变。当社会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时,首先由若干个人产生新的见解,这些个体意识经过新的交融和互补,逐渐形成新的集合意识,推动人们产生新的一致意见。可见,舆论的集合意识是公众意识交互作用的结果。

公众的思想与命运的一致,使其舆论活动遥相呼应,迅速走向高潮。在这里,信念是集合意识的牢固基础。公众对客观事物的立场构成信念的一致,公众也就有了共同语言。在同一种信念的支配下,公众内心的感应总是表现出炽烈的情感;公众舆论的蔓延,舆论态势的扩大,都是公众信念支配的结果。任何舆论都在表达信念,即信任什么,遵从什么,不信任什么,反对什么,信念和信仰的总和是舆论的潜质。

三、舆论的公共话语

舆论是用话语表达的,而且必须是公众或群体共同使用的、反映公共事务的话语,即公共话语。公共话语是舆论的外化,意见寓于话语之中,构成舆论的物质外壳。公共话语所谈论的是公共生活的内容,成为舆论话题的符号。参与舆论活动的人具有公共话语的语境,展开平等和顺畅的意见交流,思想和言论自由不仅保障民众的话语权,而且能够培育舆论的公共话语体系。

舆论的公共话语基于公共生活和一定文化背景,正确的舆论话语建立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这种普遍的理性,通过公共对话达成对社会与自然的共同理解。人的观点,无论是现实的、历史的还是过去的,都是而且也只能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主体的追求、情感和思想。公共话语集中反映多数舆论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相近或一致的看法。

话语负载一定的意义,言语、动作、表情、文字和图像都是话语的表意手段。哈贝马斯认为,“言语”或“言说”则是在话语中使用句子的语言行为,其基本要素为“话语”或“言语行为”。话语是语言,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语言,话语是表达主观意向和特定目的的语言,带有表达者的态度倾向,因而它是捍卫一定利益或表现某种意图的语言。所以,公共话语是表达公众或群体共同倾向的语言,民众通过它来评价和批评公共生活,建构公共制度和监督政府的权力。公共话语强烈地表现为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关注,是主权在民的一种标志。培育大众的公共话语,从而使广泛的舆论活动体现其共同意志,是舆论顺畅传播的基本条件。

人的公共生活,由公共话语来维系,公众通过共同语言认识和言说面临的各种问题,从而形成各种舆论。怀特指出:“没有语言,我们就不会有政治、经济、宗教和军事的组织;没有礼仪和道德规范;没有法律;没有科学、神学和文学;除了猿猴水平的嬉戏外,不会有游戏和音乐。没有音节清晰的语言,礼仪和礼仪用品就毫无意义。实际上,没有音节清晰的语言,差不多等于丧失了使用工具的能力,我们就将像现在在高等类人猿中发现的情况那样,只是偶然地和无意义地动用一下工具。因为,正是音节清晰的语言,才使类人猿那种偶然动用工具的活动,转变为人类具有进步性和累加性的使用工具的活动。”正是语言使生物的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人,也使舆论得以出现并能够表达。

公共话语中占主要地位的是大众话语。由于不同的文化品格,大众话语总是显露出粗糙、情绪化的倾向。广大公众对利益需求的不同理解,表现为对政治、经济、伦理等方面的不同设想,使大众话语最初以感性化、零碎化和欲望化的表达在民间广泛流传。但大众话语直接来源于人们的实际生活,更能反映社会的一般观念,最终在利益共同化、政治追求统一化和伦理传统化的发展中,被融化为对社会的整体认识,纳入公共话语的洪流,其多样化和异质化的倾向只能归于支流。这不仅是以理性为表征的精英话语影响的结果,也是现实矛盾和社会关系失调促使大众寻找正确认识的归宿。

精英话语显露出理性化、职业化,多数知识精英倡导公共话语,并以此维护大众利益,显露出舆论能手的才华。社会精英是掌握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对社会问题善于思考并有成熟见解的人,成为社会发展的直接主导者。他们也是舆论精英,因为他们通过发表真知灼见提出社会问题,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推动社会发展,而不是靠体能或技术充当社会的“架子工”。他们不面向大众讲话就丧失了精英的资格和作用,在他们那里,一刻也不应没有公共话语,一刻也不应脱离大众的愿望。

有时候,“公共舆论要能在一个群体中存在,必须是组成该群体的个体具有一种被称为那种观点(that sentiment)形成的必需的特质……而这些观点是由该群体中那些受过最佳训练,聪明绝顶,而且道德品行最好的人来提供。”但如果他们脱离大众,就变成了精英对社会的统治,公共话语也成了他们敌视的、并随时准备排斥的话语。这种精英在世界各国都有,有的攫取了权力,成为公众舆论的对立面。无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或知识精英都面临以上两条道路。要想发出受社会普遍欢迎的声音,精英们离不开公共话语,也离不开大众话语,尽管精英话语承担引导大众话语的责任。精英不断出现,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他们以大众为师,代表大众的利益,以公共话语阐释公共事务。

公共话语不可能由某个领袖强制民众屈从于他的观点而产生,也不可能由公民个人纯朴的语言而推广。公共话语的形成,只能通过公众面对公共问题相互自由言说而造就出来,最终被领袖人物采用并提炼到新的高度。每个意见表达者发表对公共事务的见解,进行平等的语言交流,最后消除意见差异而形成一致的态度,标志着他们选定了共同认可的话语。这一过程是公众参与公共生活并在信念上相互修正、相互承认的结果,因此,也是大众获取评价公共问题的权利的结果。

舆论的结构还揭示了舆论的要素,这是在横向层面展示舆论的成分,可把它归结为三点:1.舆论主体,即多数公众或群体。这是舆论声音的发出者。2.舆论是否存在,取决于民众的内心呼唤和要求,他们的思想和追求一致形成了共同意见。3.有明确的一致议题。议题来自对公共事务的判断和理解,由见解体系再现舆论内容,通过话语体现为多数人的共同立场。4.议题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强度。舆论主体表达的意见带有权威性,在一定范围内表现出影响力,能够改变一些人的态度,表现为优势意见。

第三节 舆论的属性与本质

社会舆论是一种泛意识,即随处可见、随时可听到的一种言谈。人人都持有一定的舆论,因为他们每天都在想问题,或从别人那里了解情况和听到某种见解。舆论的产生和变化,是人们从事广泛社会实践的结果,成为人们生活和思想的一部分。随着公共生活的发展,人们的共同利益越来越紧密,也越来越离不开舆论。作为社会的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舆论具有公共事务、集群心理形成的公共意识和优势意见这三个基本属性,通过这些相关因素,人类随时可以调整社会关系和自我行为,并成为社会意识的基础。

一、公共事务与公共意识

公共事务是引发舆论的客体,舆论的内容和目标围绕公共事务展开,构成人们日常的意识活动。显然,公共事务是舆论行为的对象,一旦公开化就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产生各种各样的公共意识。

人类的社会活动是由两大事务组成的,首先是个人事务,其次是公共事务,个人事务又称私事,公共事务又称社会事务,或叫做公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讲公私分明,这里的“公”就是公事,而“私”就是私事。个人私事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人或与社会相联系,离开了他人和社会,就很难有纯粹的个人私事。如果每个人的事都脱离别人的合作,不以社会为依托,就根本无法进行。显然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很难绝对的分开,二者的界限在于是否涉及多数人利益,引起了多数人的关注。凡是和多数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都属于公共事务,而对于去商店买东西、在家休息或在家吸烟这类个人行为,由于没有牵扯到他人利益,就属于私事。但是如果我们在公共场所吸烟,就不再是私事了,立刻变成公共事务。在公共场所吸烟危害别人的健康,可能受到人们的干预,局部舆论就会随之而起,这个公共事务就成为舆论的客体,同时产生并形成公共意识。“公共事务”这一概念产生于18世纪的英国,当时叫做“社会事务”,一般来自公共事业、公共设施、公共物品和公共管理。任何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从微观上看,又都属于公共物品。马斯格雷夫等人认为:“一种纯粹的公共物品在生产或供给的关联性上具有不可分割性。一旦提供给社会的某些成员,在排斥其他成员的消费上显示出不可能或无效。”所以所谓公共事务,是指关系到多数人生存的公共事业和公共生活秩序的事情,体现为维护公共物品正常发挥职能的活动,涉及全体公众整体生活质量,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需要,反映出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在一个社会中,公共事务同企业、家庭和个人的正当利益既有矛盾也有一致的一面。一致的一面就是共同利益,矛盾的一面是本位利益同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能够全面代表和处理公共利益的主体,是具有公共权力性质的政府,因为公共事务具有公共性、秩序性、非营利性、非私利性和大众性,只有超出个人、家庭和某个民间机构之上、由民众选出的政府,才有可能公平解决公共事务问题。

公共意识的核心是“公共”二字,处于人与人之间在工作或其他交往中不可分割的思想与心理状态。凡有关公众的,或为公众的、公用的或社会整体的事情,以及多人参与的活动,都伴随公共意识。公共领域是多数人交流意见的场所,带有公共活动的性质。公共领域的实质是人们对共同需要和公共利益展示公共意识,表达共同愿望和要求。公共意识是不确定的多数人的思想,多数受益人从公共事务获取实际利益是不等的,但他们都多少能获得一定的利益,因而他们能够形成共同的看法。公共事务包含每个人的一份利益,构成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源头,在本质上没有阶级和阶层的利害关系。公共利益被破坏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丧失,就出现了社会问题,也称公共问题,人们总是要发表意见来解决它。公共物品如果没有给公众带来实际利益,人们也会发表意见要求政府促进它发挥效益,这是公共事务产生舆论的根本原因,也是公共意识的内容。显然,对于舆论主体而言,公共事务是舆论行为的客体,公共意识是社会舆论的潜在因素。

二、社会中的优势意见

舆论实际是公众的互动行为,如果没有人们的共同叙说,只能是个人意见。当舆论从一地推进到另一地,从一个单位传播到另一个单位,渐渐出现一种或几种意见。有的意见借助心理传染和模仿,加大了意见外延的动力;借助人的情绪感染,以循环刺激的方式推动人们的正常思考,确信他人的意见正确并传给另外的人,相继扩大了舆论影响力,构成优势意见。

优势意见是舆论的重要属性,表明社会舆论对许多人富有感染力和征服力。传染是社会心理的一种特殊形式,使意见容易转移到他人的头脑中。人们寻求对公共事务的认识,一旦有多数人发表见解,听到的人也随之有意附和。在众人集结和大型聚议的场合,个人受优势意见的左右,意见传播的速度就会加快。无论在什么场合,当发现许多人正集结在一起谈论一件事,一致意见的吸引使某人身不由己地加入谈话,这是舆论作为优势意见特有的表现。社会上许多议论都是在此类聚议中使少数人的意见向多数人扩散,使舆论像随波逐流的河水那样在社会中“流动”。

优势意见是在相互模仿中形成的。人们交流和传播意见,不仅需要理解,而且追求有声有色的表达,舆论传播充满互相模仿的机制。大多数人相互感知、相互反馈信息和见解,首先确定言行中的表达格式,即用什么词句和语态来表达,由此消除个人间理解意见的差距。人们面临突发事件,多数人的观点是粗俗而简单的,仅仅谈谈看法而已。但是过了不久,就会在社会上流传一种完整的意见,构成“典型”的说法,用词遣句带有丰富的寓意。先前意见的粗俗不断在传播中被修正和添加新的因素,逐渐形成完美的见解,这样就变成了优势意见。人们本能地模仿它,力求与其他人发表的言论一致,凝聚的人数日益增加。公众的相互模仿使最有代表性的意见成为优势意见,从而流传得更遥远、更广阔,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数量更多的从众。大众传媒是优势意见的塑造者,公众模仿大众传媒的见解,社会心理进一步产生深刻的互动,舆论传播也往往获得压倒的优势。

舆论往往借助人们的宣泄而变为优势意见,产生潜在的心理震撼,把许多人的注意力锁定在一个方向。宣泄不但是为了把意见传给他人,而且是共同抒发意志,吐露内心的要求和主张。宣泄心理变为舆论主体的自发行为,具有强烈的情绪因素,使舆论保持高昂的传播动力。越是众人的共同宣泄,越产生鼓励效应,使公众越有发表意见的勇气。

总之,舆论的优势意见具有以下个性:第一,它具有典型、准确的词语表达,意见完整深刻,反映多数人的意愿;第二,它具有权威性,能够吸引他人追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传播强劲;第三,优势意见得到传播媒介的加工和引导,不断增长影响力,具有舆论扩散的动力。

三、舆论中的社会知觉

每种舆论都是集群心理的凝聚物,包括群体心理、公众心理和民心三种类型,构成舆论意识的基因。舆论的集群心理是同个人心理相对的概念。个人心理是个性心理,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性,包括能力、性格和气质,表现为对他人、集体和社会的态度,也表现为人的性格、修养和意志。舆论中的集群心理则表现为全民、公众和群体的共同社会知觉,是决定公众持有某种态度的内在因素。

集群心理成熟的标志,是社会整体知觉的形成,一群人具备社会整体知觉才有舆论意识。正如日本新闻学者长谷川说:“社会意识当其表现为集团的构成之具体的生活要求之时,这是舆论的表现的形成,但若此种要求,经由个性,而表现为想象的生活再现,则成为艺术的创作。所以舆论是社会意识之意志的表现,艺术是社会意识之感情的表现,而与此二者相对,为社会意识之知觉的表现的,那便是‘新闻’。舆论表示社会是在怎样的知觉状态。社会的要求,由舆论的形式,始成为具有意义的力量。”

舆论在本质上是社会知觉的反映。社会知觉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反应,区别于一般知觉。沙莲香教授在《社会心理学》一书中认为,社会知觉与感觉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规定社会知觉反应的条件是社会生活环境。社会知觉的形成不仅受感觉对象物理特性的影响,而且受它的社会品质的规定。对货币的知觉,除了它的大小等物理特性之外,还有货币价值等社会特点及其作用,把价值等社会品质考虑在内的货币知觉,是社会知觉。二是社会知觉内容区别于个人知觉。社会知觉的内容是多人对社会生活的共同反应,其中包括对他人的人格特点、要求、愿望和目标,对待社会生活的态度,以及他人与他人之间的各种关系,也包括群体的社会性格特点,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己在群体中的角色形象等认识。“凡是对社会事实的知觉,都属于社会知觉”,构成舆论的内核。

根据社会知觉原理,舆论学中的知觉概念有特殊的内涵,指的是许多人对社会事务外部和内在联系的共同心理因素,具有一定的理性成分。与反映事物的某些个别特性与特质的感觉比较起来,知觉的特点是反映整个事物,即反映事物特性的总和及其相互联系。社会舆论涉及的事件往往关系到整个人类、整个世界、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整个阶级、整个团体和群体的利害,远远超出个人或少数人的视野和思想。一种舆论一旦形成,便容纳了许多人的共同见解,成为个体知觉的融合,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意识整体。多数人知觉使集群意识从广度到深度超出个人认识的局限,克服了个人认识的肤浅和情感冲动。

社会知觉构成舆论的本质,所以在舆论的定义里必须揭示这一点,否则就没有深入到它的内涵。许多例子都生动地说明,舆论是多人的知觉状态。我们询问农村一位没有文化的老人对欧盟的看法,老人肯定张口结舌,说不出任何意见。当把同样的问题向一些关心国际时事的大学生提出时,他们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进一步调查,发现他们每天上网阅读国际新闻,坚持收看、收听广播电视新闻,从新闻报道中获得信息和意见,这些大学生对这个问题有了整体知觉。社会整体知觉是一定社会人群深层的共同意识,一个人一旦融入某种社会知觉中,就具有了表达相关意见的认知能力。

舆论知觉外化为集群心理,有非常鲜明的特征。凡是优势意见,无论是广大公众还是局部空间的小群体,不管是稳固的团体还是隐形部落,都表现出社会知觉的心理倾向。这主要是:1.归属心理。无论何种公众或群体,其成员都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意识,对所属集群有强烈的依附性,除非这个集群对他实施攻击或伤害。依附性使成员获得一种意见耦合,自己的理念和信仰获得巨大的支持,减少了孤独,增强了自信。2.认同心理。一个集群的成员,都有认同其群体的心理特征,面对许多事务,大都相信集群成员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就表现出意见的一致性。3.凝聚心理。任何集群都对其成员有强烈的聚合力,舆论意识被裹胁到一个方向。因为知觉一致,利益或兴趣相同,集群成员相互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和粘合力,意见一致越加趋于稳固。当一个集群的意见面临外界压力时,其信念坚定者的凝聚力最强,即使舆论观点错误也要大肆声张自己的立场。4.怂动心理。多人的意见表达不仅有认同性,而且也有相互耸动性,互相诱导、鼓励、推动发表相同的意见。“一人高呼,百人接应”,是常见的受他人言论影响或刺激而产生追随心理的表现。球场中的暴力事件就是因为一人带头,其他人呼啸而起,使舆论狂飙顿时弥漫整个球场。这种心理可以把很多人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坏的势力,形成众志成城的气势,也可能被错误的言论利用,破坏公共秩序。

第四节 社会舆论的特征

舆论是意见传播的集群状态,外显与传动效应展示了它固有的特点。作为社会集合意识的舆论,呈现出社会意识最活跃的气氛,随时显露出坚定的思想指向。它的活跃性反映出它的一般特性——弥漫在社会各处,不断变动,相对稳定而不肯退缩,构成人类活动的“浮动意识”。由此看来,舆论在传播中是一种难以把握的“意识气团”,在多数情况下,既处于有形的稳固状态,又表现为无形的分散状态。

一、社会表层意识的发散

舆论是一种表层意识,处于社会意识活动的表面部位,人们时时感受到它的存在。哲学、政治、法律、艺术这些深层意识居于社会意识的底部,是固化的思想成果,只有系统地理解它们的一系列原理或形象,人们才能捕捉到它们。

舆论是人们日常的意动现象,表现为公众经常性的言论与行为,能被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感官所察觉。人们的意念通过交谈表现出来,每天的叙说具有频繁的传播频率,反映出舆论参与者的思想,构成感性认识的密集区。舆论这种表层意识是外在的、表面的,具有飘浮在社会空间的特征。

舆论主体多数是普通社会成员,多数人的共同声音呈现出广泛无名的意识现象,使舆论获得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的生命力。各种深层意识把人类经验意识提升为系统的理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突破暂时的知觉、意欲和想象,按一定理论模式概括出客观规律。因此,深层意识不是再现实践的直接意识,而是对经验世界的系统反映,构成了同实践的直接意识不同的东西——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一出现,意识才摆脱现象的纠缠而去建构“纯粹的”理论。舆论却不同,从一开始它就是生活实践的直接反应,是人们对生活体验的感受。舆论成为社会主体的真实观点,而且一刻也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这无疑表明,舆论的表层意识性不仅是指它在社会意识中所处的表面部位,而且也是说它所反映的内容又是现实社会直接作用于人们感官的反应,是精神世界最外在的东西。

由于舆论趋向外露化,公众运用视觉和听觉就可以获得它的全部内容。舆论在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捕捉刚刚出现的利害问题和重要事件,把感觉器官伸向各个领域的最新动态,占据这些领域中人的意念活动,并使公众主动交流这种意念。随时间推移,许多人认为具有永恒意义的意见,便逐渐凝固为系统、深层的知识,积淀为意识形态。各种深层意识都起源于街谈巷议,最后形成稳固的理论体系。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许多舆论都是深层意识的“前意识”,表现为思想成果的萌发。今天的舆论可能在几年后变成某种系统的哲理,而以往的活跃谲变的舆论则是今天许多意识形态的前身。

在通常情况下,舆论从一开始就以发散的方式向社会各空间延伸,迅速覆盖它能够达到的范围。各种问题只要涉及相当多数人的利益,就要产生舆论,同时在不同角落出现,又向不同角落传播。意识发散是舆论的基本特性,取决于舆论主体分布在四面八方。他们面对共同的社会问题发表意见,出现了社会外层的意识传动,呈现出发散形态。舆论的发散是指意见产生和传播的多向性和多方位的布局性,在这一点,舆论和道德意识具有共同之处。道德运用传统观念和行为规范解释人类的整体活动,以多数人共同接受的意见评价、制约人的行为,在整个社会范围指导人类活动。从另一个角度看,道德其实也是舆论积淀的结果。

大众舆论属于非系统化的意见,观点简略、零碎;而深层意识往往具有复杂、长篇的推理过程,凭简单的知觉不能把握它的全部内容。多数舆论人是普通群众,他们虽然赞成某一舆论,但让他们完整、深刻地表达意见却是很困难的。在多数场合下,人们用粗略的言辞把自己的态度陈述出来,大都以零星的见解形式出现。公众议论纷纷正是由无数片断性的、相近或相同的意见所构成。但正是这种意见,常常指出事务的方向和趋势,显露出人类意志的强烈追求。

舆论反映客观现实,是社会最新动态在人们意识中划下的第一道痕迹,因此,舆论意识总是反映各个领域的最新变化,构成意识形态领域中最新的线索,激发各类思想家、理论家、政治活动家依据这些表层意识,对深层意识进一步探索,不断充实深层意识的理论体系。正确的舆论一出现,就富有指导现实的生命力,而深层意识则是这种表层意识的积淀,使舆论获得理性色彩。表层意识向深层意识的不断转化,呈现二者若即若离地完美结合,不断构筑社会意识形态的最新视野,直至产生一个完整的、崭新的意识形态体系。

二、社会舆论的波动性

作为浮动意识的舆论,第二个突出特征,是经久不息的波动性。舆论层出不穷地叠起,周而复始地消减,总是或缓或急地在社会中传播。当舆论处于狂涛急泻之时,对整个社会便产生巨大的冲击力。

舆论的波动性首先表现为在社会中不断扩充或缩小,改变自己所处的空间状态。人们对事务的议论和评价,都由一地向另一地悄悄地流动,或骤然掀起旋风。一种议论昨天仅仅在天津市被人们作为热烈的谈资,今天却在北京市广泛地传播,从空间上看,这是一种横向扩展,从时间角度分析,又是纵向流动。

舆论的空间变动随着人流而推进或收缩。人走到哪里,就有可能把他持有的意见带到哪里。人类的交谈行为如果被共同兴趣吸引,交谈的范围就会以扇面形状迅速扩散,随着人流的蠕动滚滚向前。当然,不是一切事件或人物的意见都能产生舆论流动。纵向流动的意见必须涉及人类永恒的利益、永恒的观念。人类不仅受同时代人见解的推动,对同时代人的生活发生兴趣,还要从历史人物那里汲取智慧,解释今天的生活现象。今天许多有永久意义的事件和言行,除了对当代人有指导意义,吸引他们发表观点,又一代代不断延续这些意义,流向未来,成为后世议论的话题。

舆论的横向与纵向传播,是舆论扩散在时空延伸方面的体现。横向传播充填浮动意识的空间,而纵向传播表明舆论持续的时间。二者虽然并行发展,但时空含量却不完全一致,有时二者的差阈相当悬殊。一种舆论在几百年内一直呈现纵向传播,但在空间上可能缩小到有限的程度,只在一定范围内构成舆论。大多数舆论的纵向流动是短暂的,一般在一、两个月或半年左右。因为新的社会问题和事件不断产生,多数舆论的生命力终归要熄灭。舆论的空间范围取决于舆论议题的轻重,重大议题引起广大公众的关注,舆论的横向传播就更为广阔。可见,舆论的纵向和横向传播的生命力,都和舆论议题的价值密切相关。

舆论的动态性还表现为舆论主体的人数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没有任何一种舆论是静态的,持有某种意见的人数永恒不变。舆论在形成与扩展中,传播意见的人数总是略增略减或激增激减,舆论主体的规模不断变化。舆论人数的增减,制约着舆论的发展,也标志舆论影响力的大小。

舆论的内容也具有波动性,人们议论的对象和目标不断转移,或不断发生详略的变化,使意见从不完整到完整,从平凡到精彩,一幕幕地在一定时空中展开。任何一种舆论作为见解体系,很难说具有明确的内容界限,难以确定把意见言说到哪一步才算完备。公众没有提出衡量舆论内容是否完整的标准,分散的议论更无法把握这种标准。因此,人们发表意见都根据自己的体会增加一些或减少一些内容,使舆论的指向始终处于变动之中。但是,作为一种稳定的舆论,它的内核——整体知觉一旦形成,主要观点在一定时空中是不会改变的,内容波动只是表述见解的多少和深浅。这种增减一旦大量出现,将会影响舆论性质的变化。

舆论的传动作为人流和声浪的组合,对客体反映存在的差异,使舆论在各地出现的时间和强度不一样,具有波浪式的传播态势。舆论随人流而传播,也随新闻媒介的报道远涉边远之处,凡人流和信息畅通的空间,舆论会以起伏的形式扩散。由于社会问题的存在,突发性和非突发性事件每时每刻都在出现,人们受到事件的刺激会产生惊异感,引起恐慌和思虑,激起众说纷纭,使许多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卷入到事件中,甚至不断引起社会骚动。在社会问题没有恰当解决之前,不可避免地引起街谈巷议或“耳语运动”。

舆论通常以一浪高过一浪的冲击方式蔓延,在社会中不停地回旋,产生一种震荡力。意见沿着多方向滚动,议论强烈、嘈杂高涨的社会舆论打破了人们生活的宁静,形成意识热潮。舆论波强弱交替的结构,伴随舆论衍变的整个过程,不过,当舆论走向低落,波峰越来越小;当舆论走向高潮,波峰日渐推高,以致出现社会骚动。

舆论波包括意见波和行为波两种,表现为集合意识高涨的不同方式。在通常情况下,人们表达舆论运用语言,通过议论、讲演、游说、新闻媒介表达意见。当人们无法或不愿用语言表达意志,或由于强烈的愤恨或过度兴奋,便以各种行为表达强烈意向,出现行为波。行为波是舆论攀上波峰的显著标志,使公众意见具有更大的冲击力。

三、社会舆论的弹性

公众意见反映的各种指向,在舆论目标没有实现之前,会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以显意识或潜意识的形式轮番出现。舆论在社会中公开、广泛地传播,人们大胆阐明自己的观点,是舆论的显意识状态。当人们害怕暴力,或在金钱或其他小恩小惠的收买下变得寂静无声,舆论转化为潜意识。这就给人们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已经不存在什么舆论,其实这是舆论的潜伏状态。《国语·召公谏弭谤》一文,描述了国人舆论遭到国君的镇压,暂时转为沉默。周厉王暴虐无道,使人“监谤者,以告,则杀之”,造成“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愤怒的目光代替了疾言怒斥。可见,压制舆论并不能彻底消灭舆论,仅仅使某种公开的意见暂时转为无声的抗议。

舆论意识有很强的伸缩力,时而在社会中浮动,时而转为地下活动,或突然冒出来汇成激流,呈现时隐时现的弹性。民虑可以不宣于口,也可侃侃而议,如川流急泻,不可阻挡。弹压正确的舆论无法牵制舆论的冲击力,只能使其暂时转为暗流。一旦气候适宜,众议如雷,势如破竹,舆论便爆发更大的冲击力。舆论弹性随舆论目标的实现而隐现,也随舆论伸张的空间而变化,以高低起落的不断交替完成自我发展过程。

在强制力无法施加影响的地方,舆论向强力挑战更加高涨,舆论的正义性是其高涨的动力。舆论的弹力很类似气球,受不到挤压的地方就要膨胀起来,而压力加强,或稍微刺出一道空隙,舆论气团会迅速窜出。强力对正确舆论的压制只能暂时改变舆论的锋芒,当强力减弱或具备其他条件,舆论则会再度高涨,直至舆论目标完全实现。除外界强力放松(或宽松)之外,舆论不断高涨的其他条件是:第一,人们无法忍耐沉默的压抑,舆论就要突然爆发。第二,社会权力的核心人物发生更迭或改变策略,公开诱导舆论的增长,使其和权力机构的要求协调一致,此时它不再作为权力的冲击者出现,而是支持权力及其政策的活跃的力量。

如果意见被收买,舆论会出现局部变化,这种舆论弹性不可能发生在全局,因为任何强大的势力都不可能收买全体人民。收买舆论只能发生在某些群体内,仅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起作用,但它确实能使舆论发生高涨(拥护、支持的声音)或减弱(原来反对的声音)。收买舆论的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人情收买、金钱收买和封官许愿。当群众对某个公众人物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当事者略施诡计,分送红包、联络感情或以花言巧语许诺,都可能使反对者沉默下来。这种舆论阴谋带有普遍性,作为众所皆知的笼络民心的手段,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一些意想不到的作用,但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来或做得严丝合缝的。

四、社会舆论的惯性

旧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顽强地表现否定现实的力量,把过去的印象、经验绝对化,以陈旧的观点评判现实事物,呈现舆论的惯性传播。舆论惯性,是指旧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能量延续。

任何意见不过是一定历史条件和具体社会环境的产物,历史的发展或环境的变动,使先前的认识丧失了存在的前提,真理变成了谬误。可是,由集合意识形成的舆论有时却不受这条规律的制约,仍在新的现实中发挥滞后作用。这种舆论惯性有时并不表现为积极维护旧观念的动机,而是以保持旧观念的习惯反对新事物。旧的理念根深蒂固,新观念又难以接受,或暂时还没有树立起来,舆论的“落体动势”就同机械运动现象的惯性一样,无法避免。

舆论惯性一般来自刻板印象。部分公众对某一事物产生固定的看法,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许多人甚至在一生中都不会放弃从前的立场。刻板印象(Stereotype)也称“固定成见”。李普曼在《舆论学》中认为,人们由于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聚集在一起,对社会事务形成较为固定的看法,他们用这种看法判断、推测所有新的问题,就一定要出现偏差。

刻板印象或成见表现为形而上学的认识方法。持有成见的舆论主体总是用僵化的、静态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把对事物的初次认识或一次认识看做是彻底、永恒的认识。无论是政治舆论、商业舆论还是艺术舆论,都可能在日积月累中积存许多映象,以先见代替现实,对眼前一切真实可信的东西抱虚无态度,总是拿出旧的—套意见评价现实。

任何社会舆论不管它弥漫的范围多么大,时间多么长,都不能适用于一切时代和历史条件。在人类社会中,落后的政治势力往往把有利于他们的社会舆论绝对化,甚至把这种舆论视作万古不变的教条,为他们现实的社会行为辩护,继续鼓吹、大肆延续这种舆论。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刻板意见已陷入完全不合时宜的社会环境,带有明显的政治保守性,其意识形态已成为现实生活的阻力。

正确的舆论是对现实的一种诚实、直接的见解,以眼前的对象为目标,而不是以先见代替现实。李普曼的“固定成见论”指的正是舆论的惯性传播。舆论惯性不断重复旧的观念并维护这种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占有很大比例。在大量宣传中,偏见的惯性常常处于支配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民的思想解放。意识变革随着社会更新不断出现相应的舆论,及时宣传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观念,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在局部社会环境中,舆论惯性也成为常见的现象。以成见看待事物的人总是用过去的眼光评价身边的人和事,极力维护旧的理念,反对新的变化。比如,在一个团体内,某个人过去做错了一些事,给工作造成损失,人们对他形成了不好的舆论。几年后,这个人在各方面有很大进步,做了许多好事,但人们对他的印象并没有扭转过来,继续用过去的舆论评价他。这种评价人与事的惯性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多表现为团体或群体舆论。

对舆论惯性只能遏制,不能放纵,一切进步的力量都警惕并竭力避免舆论惯性带来的危害。坚持成见,动员舆论裹挟人的意识,使卷入舆论旋涡的人把注意力集中到陈旧的观念上去,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在历史上,动员群众批判私有经济,摧毁传统文化,批判修正主义的种种舆论,来自对资本主义和文化阶级性的成见,直到21世纪还有许多人抱住不放。这类人以成见激化舆论,有意驱动舆论高涨,经常采取崇拜舆论惯性的极端行为。

本章内容重点:1.正确理解舆论的定义。2.社会舆论的结构。3.社会舆论的要素。4.社会舆论的属性与本质。5.社会舆论的特点。

第三章 舆论的产生与生成模式

舆论形成有三个基本因素:人、环境及其二者的互动。个人及其所处的环境如同剪刀的两翼,虽然大小不同、锋利程度各异,但对于裁减意见的作用却同等重要。舆论的产生离不开人们的公共生活,人们结成社会关系从事改造社会和自身的实践,使人们产生各种思想,以致演变成共同意见。脱离人们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无法说明舆论的产生与形成。

第一节 舆论产生的社会环境

人类在社会中建立了相互联系,结成一定关系,体现出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活动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日常的思想交流,人的活动在一定制度中得以进行,还必须具备许多共同规范,这些构成了舆论的社会环境。人们借助意见互动进行思想交流,又形成了舆论环境。舆论环境是指人们面对的公众意见的指向以及多种意见交叉的意识氛围,包括若干公众意见的和谐、对立或冲突。舆论环境是社会意识环境的表征,反映出社会思潮和民众思想状况,并对公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公众的交往环境

舆论的出现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成为公众关系的随行物。社会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仅就社会关系的人数和范围来讲,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与几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群体内部的上下层关系,群体或阶级之间的关系等等。尽管社会关系极其复杂,但任何范围的社会关系都是由公众或群体关系组成和发展起来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以社会交往体现出来,公众关系是社会广泛交往的产物。

公众的社会交往广泛而深入,动作、语言等直接交流大量出现在每个人身边,文字或其他媒介的间接交往几乎涉及每个人。用语言、行为等接触方式而产生的互动,成为社会舆论形成的第一个环节。公众交往最密切、最能相互了解、最有影响的手段,是直接交流意见,并促成其他交往关系的发生。不同社会交往使公众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不同,有些比较松散,有些比较紧密,直接的意见传播构成人们彼此沟通的最有影响的途径。

任何个人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就要与他人建立互利互存的各种关系,以便在社会交往中找到依托。离开这个“社会网”,和外界失去意见联系,任何人都不可能生存。公众交往是社会化的必要条件,个人“进入”社会,都是在公众交往的环境中进行和完成的。不同的社会关系,表明人们不同的社会地位,认识一个人实际上主要是认识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否则不能算是对一个人的真正认识。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每个人发表的意见具有不同的分量,在社会交往中也就发挥不同的作用。

人有语言交际能力,通过对客观世界作出反应,表现为人际间的意识交流。如果没有语言,就会影响人们参与社会生活,也谈不上形成一致意见。文字传播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使公众可以进行最大范围的和多种形式的意见融合,使交往达到更广泛和更深入的程度。语言和文字是舆论传播的重要工具,为人类意见的接近提供了前提,因而是人类实现思想一致的手段。

任何社会都有一套必要的社会规范,要求人们遵从。社会各个方面的规范,如法律、道德、纪律、风俗等不同形式,既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产物,又是人类交流意见的话题。通过教育、协商及争论,最后共同制定了法律,导引人们齐心维系社会规范,社会得以保持整体性和秩序性。实际上,每个人从懂事开始就从舆论中认识社会,起初接受典范的熏陶,然后接受组织(包括学校)的灌输,不断听取他人对社会问题的解释,舆论环境放大了公众交往的效果,在每个人心中种下了观念与规范的种子。可见,舆论环境除了公众交往,还包括社会组织,使人同社会规范融合在一起。每个人生活在公众交往中,同时也生活在舆论环境中,他的思想总是受优势意见的左右。

舆论的产生,实际是人们对环境的共同反应与应对。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等等,都会促使人们发表意见。人类的生活内容和形式在整个社会关系中同时存在,又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极易刺激人们的需求和渴望,使公众交往频繁地发生。物质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是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在公众交往中发生许多矛盾和不幸事件,引起人们无休止的议论,舆论成为公众交往的必然结果。舆论环境既基于公众交往,又连绵不绝地促成交往的深入发展,舆论与社会交往始终纠缠在一起。

二、社会意识环境

舆论始终存活在各种意识中,构成整个社会意识的一种最活跃的因素。意识环境是无形的精神文化的交错状态,包括知识、道德、法律、信仰、科学、艺术、风俗等各种形式。舆论与意识形态在实际生活中是紧密联系的,成为意识环境中的一部分,只不过它是前意识、浮动意识和表层意识。

舆论在其他意识形式滋补下生长出来,并日益从意识环境中吸取养分而逐步成长,许多意识形式提供的知识和思维模式为舆论活动提供了思考方式和认识方式。每个人对社会生活的判断固然依靠个人的体验,但每个人不具备一定的知识就不知道说什么和怎么说。当政治理念、消费概念和社会常识被人们所习用,逐渐变成认识问题的能力,运用它们发表意见、说明个人对社会问题的态度才有可能。一个人了解的意识形式越多、越全面,也就越容易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正确成分也越多。

社会意识形式的最高、最集中的表现是意识形态,这种系统的思想体系多指阶级或政党的主导思想,掌握政权的政党意识形态往往是社会统治的思想。社会舆论是社会自在的精神状态,作为公众对社会公共问题的意见,受到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但社会舆论可能不完全接受某种意识形态,更不等同于意识形态,在这一点上,从早期的启蒙学者到到当代的舆论学研究者的看法是一致的。1995年,美、德、中等32国家学者合著的《舆论与协调一致的传播》一书开宗明义地指出:“舆论诉诸的是人民的声音,来自平民的明确而直率的意见,强调舆论与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即意识形态)的区别。非主流的思想常常以舆论形式表达,并且即使主流的意识形态也分为多支,常以舆论形式表现出来。”

舆论在特定意识形态中形成,在一定意义上,意识形态成为舆论的母体。另一面,舆论也反作用于意识形态,有时,甚至突破原有的意识形态,开辟新的认识领域。二者相互渗透,作用于社会的发展进程,但从根本上,正是舆论不断改变和形成新的意识形态,显露社会发展的辉煌蓝图。人们认识社会现实并产生对未来的理想,最终形成普遍的舆论,一旦它十分强大,则改变旧的、落后的意识形态。

既然舆论在一定意识环境中形成,那么它自然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当某种意识形态一旦占据统治地位,势必强有力地影响整个社会舆论,造成一种特定的舆论环境。如果一种舆论背离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就要受到它的限制,甚至压制其传播。在这种情况下,意识形态的拥护者宣传与舆论目标相反的观点,批驳舆论的指向,对舆论发挥导向、控制、整合和改造的作用。各种意识形态给人们发表意见提供思维模式,进而强有力地影响个人的心理,除特殊历史时期及特殊事件,舆论中的很多语汇都带有意识形态的烙印,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形态成为舆论的“过滤器”。

但只有正确的意识形态才能影响、制约舆论的发展,推动上述作用的发挥,正如只有正确的舆论才能改变落后的意识形态一样。比如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一度热门的词汇,没有跳出“姓资姓社”的窠臼,非要给“市场经济”打上制度烙印是违反常识的。正如邓小平所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经济没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当多数国家的经济活动进入全球市场后,它只能是各国共用的经济发展的手段。但在20世纪90年代直接提出搞“市场经济”是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不能接纳的,就确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迎合一些人的赞成,随之进入某种舆论的话语中。但它始终没有进入大众话语,它的虚构性不可能影响普遍的舆论。进入新世纪,当人们谈论市场经济时,很少有人再加上“社会主义”的限定词了。

在多种意识形态活跃的社会,舆论也越趋活跃,因为这些意识形态不断启发人们的思考,各种不同意见就产生出来。人们对自己的生活不是盲目的、非自觉的,很多时候是根据一定意识形态判断它、认识它,意识形态成为舆论的重要意识根源。正确的意识形态把人们的思考提到一种科学境界,引导人们对事物作出正确的评价,错误的意识形态则相反,总是把一部分公众的认识引向迷途。但就公众的整体来说,错误的意识形态很难改变人们的公民意识,总要被公众所抛弃。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富有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包括道德意识、法制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纳税人意识等等。关注公共事务,监督权力运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意识的基本元素。作为独立行为的主体,公民随时关注社会的命运,用共同的见解表达这种关注。成熟的公民意识是社会舆论的主导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民意识就没有社会舆论,公民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推动着舆论的变化,最终决定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方向。可以说,社会舆论是在公民意识的基础上生长起来的,并强有力地影响整个社会舆论,一种舆论一旦形成,它就包容了许多人的共同意见,成为公民意识的总和。这样的意识整体从广度到深度都超过了个人认识的局限,克服了公民个人意识的肤浅、谬误和感情冲动,对客观事物做出全面而冷静的分析。公民意识的成熟和社会舆论的日趋理性,需要公私分明、自由和责任界限清晰的国家制度,也需要良好的媒介环境来维系。

大众传媒是社会意识的大本营,充当社会意识的生产和保养机构,社会舆论难以离开它。但媒体提供的“拟态环境”有时是虚假的,不明真相的公众把它当作现实环境看待,据此表达的意见也就发生了错误。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提出“拟态环境”的概念时认为,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的反应,而成了对新闻机构提示的某种环境的反应。人们通常意识不到这一点,完全把拟态环境看作客观真实环境,不加分析地以大众传媒的意见作为舆论意识,公众意见就有可能变成舆论错觉。大众传媒有责任真实、清晰地反映公共事件和一切社会问题,引导公民正确认识社会真相和社会整体利益,使公民意识保持高度的理性。

三、舆论场与公共领域

舆论都是在具体环境中产生的,起始于某一具体空间,这种微观环境称为舆论场。舆论场包含若干相互刺激因素,是许多人形成共同意见的具体时空环境,表现为公众和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包含多人的体验、现实需要及彼此呼应。人们的交谈总是在一定空间中进行,舆论场同公众意见如影随形,根本无法分离。

舆论场的宏观含义则是指社会的公共领域,是同微观舆论场相对的概念。公共领域首先由一个个场所构成,基于与私人领域区别的交流意见的地方。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是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由各种对话构成,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公共领域实际是便于公众发表意见的场所的统称,历史上的咖啡馆、剧院、广场、沙龙和今天的大礼堂、会议厅、街道以至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都是公共领域。这类开放的、公开平等而自由讨论的地方,是促成舆论形成和变动的重要空间。

公共领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即公众以整体利益或社会普遍利益为指向的现实活动领域,是与政府控制的领域对立而言的。公民的个人与家庭生活以私人利益为指向,活动空间具有封闭性、排他性与隐蔽性,因此不是公开场合。政府控制的会议厅和大众传媒不向公众开放,难以迅速形成大规模舆论,也不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则是公共生活领域和大众公开参与社会活动的场地,是一种社会场。舆论的社会场之所以存在,首先是由人类社会的结构决定的。每个人在他周围聚集着一个利害相关、联系较多的小社会,在特殊时机突然陷入引起思想共鸣的环境,就要对社会问题或重大事件进行讨论。这时,正是一定的场合把大家集结在一起,场面的气氛(包括激烈的言谈)激发大家的思考,共同意见才可能形成。

在舆论场中,物理空间的刺激、烘托、容纳、怂恿使带有爆破力的意见很快被众人接受,人们的思想被迅速地扭向同一个方向。优势意见取决于空间中出现的一种号召力,遵循某种原则的人们同这种号召力发生呼应,大规模的共同意见就产生了。

构成舆论场的主要因素是同一空间人们相邻的密度与交往频率。人们集结密度越大,也就越有交流意见的条件。许多人共栖于同一个场所,多向地自由倾诉各自的观点,多种意见的交融逐渐形成大体相同或相近的见解,而差异甚大的意见不是相互交融,就是进一步背离,最终形成一种或多种舆论。自古以来,人群高度密集的地方都有无数人在那里交流信息,畅谈共论,产生强烈的意见互动。舆论场的开放度,即舆论场和社会整体环境的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大小,是不容忽视的另一个因素。舆论场开放与否,不仅关系到舆论的形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舆论的正负方向,即产生正确的舆论还是错误的舆论。舆论场与整个社会建立纵横畅达的意见通道,舆论的正确程度就随之增大。舆论场的开放度还包含这样一种意义,即社会环境有宽松的言论自由,人们的思想和议论对个人不构成危险,不仅舆论容易形成,而且有可能采集到正确意见的样本。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中,要么意见表达出现萧条,要么意见单一化使人们对外界的了解往往偏颇,无法对事物作出全面的判断,即使形成舆论也掺杂一些荒谬成分。舆论场的要素,为舆论的产生聚合了多项外力的作用,当它们刺激其间活动的大多数人,就迅速使人萌发一种信念,并把人们的见解铸成坚不可摧的意志合力,舆论也就由合力的作用而展现出来。

第二节 舆论生成的四个阶段

一种意见的普遍化都可视作舆论已经形成,人们可直接从社会问题、个人意见、重大事件及意见领袖引导这四种因素的互动,观察到舆论形成的四个阶段。这实际是少数人意见向舆论转化的过程,正如其他社会动因一样,人的意志交错和社会各种力的纠合,把人们的思考吸引到一起,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政治和经济生活对人的作用,各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以及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促成多种意见同时出现并相互影响,占有优势地位的意见便成为社会舆论。

一、公共问题与社会议论

社会规范,如制度、政策和各种规则的制约,是人类解决和维护共同利益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它们如果滞后、超前或出现某些混乱,便产生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矛盾或社会问题,诸如环境、能源、交通、消费、医疗、卫生、就业等生活领域都可能出现问题。社会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出现了损害人民或一些人利益的难题,许多人认为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社会问题就成为公共问题。公共问题来自公共事务不能正常运作,引起人们纷纷发表意见,社会舆论正是公众对公共问题的共鸣。

社会公共问题诱发意见的一般过程是:1.社会矛盾的解决受阻,陷入非正常状态,出现利益冲突;2.这种受阻最终表现为矛盾纠葛,呈现出有形的“社会难题”;3.这种社会难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不断有人发出要求解决这些纠葛的呼声,最终形成舆论;4.社会矛盾获得解决,使人民受益,人民发出赞扬声,又会形成新的舆论。社会矛盾诱发舆论的过程表明,舆论产生的阶段性转换,是一种既咬合又连贯的意见传播路径。社会的自我调解和自我完善,使许多社会矛盾可以避开冲突,但由于社会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断引起人们发表见解,这些意见的作用和范围不同,都会形成不同性质的舆论。

社会是一个变体,总是处在运动、发展之中。一旦自然环境或社会发生根本变化,公共政策跟不上这种变化,或不能圆满地解决面临的公共问题,各种各样的意见就会出现。社会处于渐变过程中,社会矛盾不尖锐并处于解决的过程中,社会议论也处于低潮,全社会范围内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舆论。当社会发生突变时,社会公共问题出现尖锐的矛盾,公共政策不能解决这些矛盾,人们的言论就很激烈,甚至出现舆论高潮。

社会制度的自我调节机制,使许多公共问题可以找到合理解决的途径,如果掌权人的立场背离社会规律,这种调节机制就要失灵。社会管理者对生产力发展的复杂性与制度惰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坚持错误的意识形态,就会不断产生大量的、难以解决的公共问题,这些不正常现象发展到严重地步,就成为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社会事务,引发接连不断的舆论抨击。社会发展历程说明,凡是人民群众长期不满、经常提出非议的社会现象,多是决策机制发生失调的缘故,必然导致舆论激化。这样,社会舆论就成为测定社会矛盾是否正常解决、人心是否安定的寒暑表。

二、个人意见与议论圈的扩散

舆论起始于个人意见,只是我们难于找到最先发表这个意见的人。许多人每天都在一定场合发表意见,各类会议为发表个人意见提供了诸多机会。分散的个人意见,表现为个人对现实问题的孤立看法。公共问题引起不同个体的反应程度与方向不同,但最终他们要选择适当的场合表达自己的见解,扩散他们的意见,原来孤立的看法有的变成一些人的共同立场。

发表相同见解的个体如果越来越多,经过一定时间的扩散就会出现议论圈,弥漫在某些社会空间。反之,某种个人意见越来越少,以至最终完全消失,不可能出现议论圈。实际上,大量个人意见并没有形成社会议论,只是呈现出短期个体意识的闪耀。识别舆论是否形成,应把少量个人意见和巨量的共同意见区分开来。

当某一种意见得到多数人的赞许,社会沟通就在若干人中间进行,出现了社会讨论。这种讨论起先是随意的,缺乏社会组织,仅凭借个人意愿进入议论圈。议论圈的出现,标志着个人意见已经转变为社会意见,正在形成社会整体知觉。社会意见处在讨论阶段的特征是:1.以辐射的方式向四处扩散,在狭小的社会场合出现多人聚议,街谈巷议随处可见;2.意见讨论的范围不断扩大,然后出现不同形式的有组织的社会讨论,诸如论坛、沙龙或各种小型会议;3.议论圈进入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很快风靡整个社会,舆论在几天内就可能迅速形成。

议论圈是指少至几个人、多至十几个人聚合在一起相互交谈,并取得初步一致意见的沟通状态。它是舆论传播的细胞,也是舆论主体的初级活动。议论圈是自发形成的。若干人对议论的话题表现出共同兴趣,由于同处于一个空间,使他们兴致勃勃地凑在一起交谈。舆论主体自愿结合的共议,构成社会舆论的主要形式。

一个重大事件发生,议论圈往往在意见传播之处随时出现,呈现星罗棋布的态势。议论圈所以不断扩大,一方面取决于舆论人交流范围的扩大,另一方面还取决于舆论人社会角色的多面性。舆论人在社会生活中往往充当几个不同角色,比如一个人既是科长,又是学生时代的班长,还是社区的楼长,他在不同范围把个人知道的事件和意见向其他人转达,以其特有的威信使意见传播的空间不断扩大。充当多种角色、具有不同影响力的舆论人,在各种群体中传播意见,就把同一种意见变成广泛的社会意见。

当许多个人意见的内容越来越一致,取得数量的优势,社会舆论便开始萌芽了。个人意见的空间扩展是通过沟通、交流实现的。人们在共同活动中彼此交流观念、思想、兴趣、情绪、感情等,都可看作意动的外展,而沟通本身则可视为意见交流的过程。不能把人的沟通仅仅归结为意见的传递过程,沟通的主要目的是相互取得共识,肯定一种合乎情理的见解。

从舆论学观点看,人们在交往过程中,意见不仅是在传递,而且也在不断补充、发展和深化。人们的沟通都力图用各自的见解启发对方站到自己一边,突出交流的倾向性和目的性。意见交流的两个个体之间,每个个体都是积极的主体,都想经过积极的交谈和互补达到彼此了解,使自己的意见增加新的东西。彼此增加的东西越多,意见的一致性也越大,舆论便开始萌生。

三、突发事件的激发

事件是舆论形成的击发点,直接引起社会意见向舆论的转变。任何一个具体事件的发生都表现为历史进程的必然性,每个事件在什么时候发生,谁在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又有关联性。作为事件旁观者的大多数公众,从未想到成为参与者,而事件陡然闯入他们的生活,引起广泛的议论,也就卷入事件之中。就我国社区划分的习惯,一般在区、乡以上的范围引起人们关注的情节性事实,可以定性为社会事件。

历史的每一次重大转变,都是通过重要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圆满解决而实现的。如果把议论比作冒烟的干柴,掀起舆论大火的则是一阵狂风,事件就如同狂风一样,使议论之火瞬间燃烧起来。公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迟早要引发大的事件。在社会中,公共事务的小事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个人发表意见并出现议论圈,在此时发生显赫的突发事件,社会意见的潜伏期立刻宣告结束,社会议论开始活跃。

社会事件没有预期性,它的到来都十分突然,但从根本上是一定社会矛盾发展的结果。公众受到事件的刺激产生震惊或喜悦,广泛的议论随之而起,舆论爆发的临界点开始出现。社会事件虽有全国性和局部性两类,但它总是发生在一个具体的社区内。在社会事件中,少数人意见迅速扩充为社区范围的街谈巷议,表明舆论在局部范围已经形成。

社会突发事件打破生活的常态,造成社会意识的冲击波,许多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强烈动机而参与社会讨论。大众传媒为社会讨论提供更多的信息,供给标准的意见,推动社会讨论的扩大。这时,少数人的意见迅速变为多数人的意见,局部意见变为全局的意见。有些事件具有明显的冲突性,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害,有的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和社会整体的命运,触及人们的传统观念与道德,因而也深刻地冲击人们的灵魂。社会事件引起人们的思虑,激起众说纷纭,使许多人自觉卷入这些事件。广大公众以一致见解积极参与事件,诉诸强有力的舆论手段,能够推动公共问题的解决。

四、舆论领袖的意见引导

公众舆论的大规模形成,必须借助精英人物的引导。局部舆论演化为社会舆论的最后阶段,是舆论领袖把社会的局部意见聚合为多数人的整体意见。提出指导性见解、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叫意见领袖,又称作舆论领袖。他们是社会精英,能够生产意见,鼓动并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这一概念由拉扎斯菲尔德等人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作了深刻的阐述。该书认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二级传播”现象,承担“二级传播”使命的是“舆论领袖”。媒体把意见告知和说服一些关键个人即舆论领袖,属于一级传播,舆论领袖转而通过与其追随者的传播,说服广大公众接受媒体的意见,将传播效果扩大,完成二级传播。

这种结论值得怀疑。如果舆论领袖扮演二级传播的角色,那么是谁扮演一级传播的角色呢?拉扎斯菲尔德认为是媒介。进一步追问,又是谁把意见传给媒体的呢?我们依据常识知道,媒体上大量重要的见解除了由著名记者提出外,主要是社会的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著名记者也是精英。显然,舆论领袖首先把意见传播给媒体,然后由媒体再传播给大众或大众中的人际传播说服者。所以,舆论领袖是意见的生产者,不是媒体支配舆论领袖重复他们的意见,而是舆论领袖给媒体提供意见,借助媒体传播他们的意见。

舆论领袖大都是政界的名人和各领域的思想家,常常提出真知灼见,赢得公众的信任。作为公众的代言人,最先对社会问题提出系统的见解,提高了社会意见的质量。舆论领袖和舆论人的差别在于,他们具有崇高的社会威望,能够生产意见。舆论人则是积极传播意见的人,常常贩卖意见领袖和媒体的思想,是意见领袖和媒体同广大公众发生联系的中间人,他们才是二级传播的承担者。拉扎斯菲尔德无视公众中大量积极传播意见的人,又忽视意见领袖利用媒体导引社会思想的作用,把舆论领袖贬低为舆论的扩散者,使其丧失了领袖的资格。

舆论领袖具有丰富的知识与见地,高尚的品格与气质引人敬慕,善于就国家、世界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公众中能够产生一呼万从的感应。一切真正的意见领袖具有政治上的果敢精神,追求真理,不说假话,把捍卫人民利益、揭示历史规律作为使命。他们对人民忠心耿耿,不受任何谎言的欺骗和收买,不能容忍任何践踏真理的行为。因此,他们总是同荒谬作斗争,博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

杰出的意见领袖具有精辟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常对现实问题提出精彩的论断,以深刻的理性指出公共问题的要害,受到广大公众的尊重与追随。意见领袖必须是雄辩家,具有演说的天才,用自己的言辞与满腔热情说服群众,博得群众的充分信任。意见领袖具有博大精深的思想、洞察社会的英明睿见、维护公众利益的决心。这些征服群众的特有品质使他们成为大众传媒追逐的对象,当他们以宏大的思想、感人的谈吐出现在大众面前,其神态和魅力立即引其公众的注意。意见领袖不是华而不实的演说家,没有知识,缺乏理论头脑,思想浅薄,玩弄漂亮的词句,并不是真正的舆论领袖。有些身居高位的人,没有自己的思想,缺少对生活的独特发现,总是重复古板的套话,他们的意见失去受众的兴趣,已经丧失意见领袖的资格与作用。

当社会发生重大转折或出现突发事件,公众沸反盈天,议论圈弥漫于社会之时,舆论领袖挺身而出,侃侃而论,立刻提升了社会意见的水平,扩大其传播范围,促成舆论的最后形成。此时,也是各种立场、各个派别的意见领袖唱对台戏的时机。舌光“见”影,争雄斗胜,以至引起公众的辩论。意见领袖如果发表的意见正确,产生巨大的号召力,大量公众的意见向他靠拢,优势意见在大范围内形成,具有优势意见的舆论就出现了。

第三节 舆论形成的标志

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各种意见,但不是所有公开性的意见都是舆论,意见的公开性不是舆论形成的标志。舆论是复杂的意识现象,不仅表现为意见实体的出现,还表现为某种意见分布的广度。舆论形成的标志是意见的量度标准,即在一定范围内有多大比例的人持有同一种意见。群众的议论超出一定的量度界限,达到意见一致的百分比,是舆论形成的标志。

一、议论量与舆论的成立

通俗地说,舆论是一种议论,是议论量的概念,议论量是舆论成立的基础。几个人发表意见仅仅是个人意见而已,多数人发表意见便构成舆论,所以,不是所有的议论都具有舆论的规格。当议论覆盖一定空间,发表意见的人数达到适度比例,才能构成舆论。对公共事务,一旦有人发表意见,听到的人也随之附和,此类聚议依次出现,社会舆论就在一定范围内达到一定的量度。

社会舆论的人数是个无序的巨量状态,每天都在增减,只要认真地观察,仍能大体把握它的稳定的量度。在那些不相识的公众中集聚着相当数量持有共同意见的人,他们分布在各个角落,使人们获得一种不确定的多数的印象。但议论量难以用直观的方法精确地掌握,在微观环境内做出基本估计也许准确,要确定社会舆论的存在,最可靠的方法只能进行抽样统计。确认不同范围的舆论,可以采取观察或统计的方法,但在严密科学意义上裁定舆论是否形成,只能运用舆论调查的手段。

在一个单位,议论的传播主要借助会议和舆论人的积极活动。舆论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一种见解推销到许多人中,引起议论纷纷。人们是否参加某种议论,有多少人参加,通过目测耳闻可以确定误差较小的结果。有时,少数人的议论容易被视为多数人的意见,干扰人们对公众情绪的把握,把它和舆论混为一谈。所以,有时人们可能把舆论当作少数人的议论而不予理睬,忽视公众的整体意志。在社会小范围,例如一个街道或一个团体内,可以明确了解议论的人数,甚至可以大体计数出来。但无论如何,我们要想凭感官确定社会上发表相同意见的人数,是难以做到的,因为毕竟有许多人谈论问题时你不在场。如果我们仅凭感官把握社会议论的广延性,即在不同角落听到对同一个问题的相同意见,可以断定舆论已经形成,但作出的只能是模糊的判断。

综合上述观点,可以确认,没有达到一定量的人数持有的共同意见,不能认为是一种舆论。确定舆论的量度是以意见传播的人数为前提的,是一定空间中人数的比例,脱离空间,量度将成为无法确定的概念。舆论集合意识的基础,是人而不是抽象的观念,即表现为多数人意见的一致。舆论量在整体上是相对静态的,而不是充满变数的活跃的量,但量变时时都在局部发生,人们对舆论量度的把握又是相对的。在不同时间获取议论量的指数,可能有较小或较大的差别,标志着舆论是否正在变化。

二、舆论形成的量度

在一定范围内达到一定人数的议论才能构成舆论,只有把握舆论量度才能确定议论和舆论的差异。划清少数人的议论和舆论的区别,是解决公共事务问题的必要前提。一个单位的问题在本单位100人中仅有三五人议论,这不是舆论而仅仅是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见,同样,全国性问题只有极少数人议论,没有构成社会舆论,不管它的反响多么强烈,都不能把它视作舆论。正视舆论,首先必须弄清舆论是否形成。

如何确定舆论形成的量,是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很难找到一个大家供认的标准。多年来,本书作者一直认为,把一定范围内四分之一左右的人数(25%)赞成的意见确定为舆论的最低量度标准,是最恰当的。其原因是:(一)按照感知事物比例的思维习惯,四分之一的比数通常被认为是较多的底数。一定范围内有四分之一的人持有一种意见,有突出的显赫性,闯入人们感官的频率较大。反之,参与议论的人少于四分之一,人们听到表达意见的机会明显减少,意见的影响力很难显现。(二)本书作者在多年前在具体单位曾经实验和观察过30多个案例,凡有25%的人赞成的意见,人数大都继续增长;凡25%以下的人数赞成的意见,人数则大都逐渐减少,最后陷入自消自灭状态。由此可以确定,25%的人数是意见形成舆论的一个分界点。(三)四分之一左右的底数在统计学中体现出最低的数量优势,为舆论调查确定意见强度提供了有效的指数。四分之一人数的意志一致,表明一定范围内形成了一股意志力量,使公众意志显现出一定的显要度。

这里,四分之一是个近似值,较此多一点或少一点都不影响舆论静态的稳定性。如果寻求一个准确的表达方式把议论和舆论区分开来,适度量化的表述应为25%左右,其中有3-5%的误差。这3-5%可称作舆论形成的边际量。由于议论量每时每刻都在微变,舆论形成的边际不可能获得精确的反映,仅仅具有接近边沿的意义。它的具体范围可放大到20%至30%,其间上下跨越的3-5%的误差是不可回避的边际量。

确定25%左右为舆论成立的标志,不是靠人们的估计,而是通过科学的测验方法获取的。舆论测验不仅告诉人们议论和舆论的区别,还告诉人们议论的是非曲直,看到人们的态度指向,同时也显露出舆论强度。舆论强度是指舆论主体诉诸意志的坚定程度,表现为一定人数态度明朗和坚定的程度。公众的立场、意志和追求可由表达态度的特有词汇来标明,诸如同意、反对、坚决同意、坚决反对;赞成、不赞成、坚决赞成、极不赞成等级差,都是舆论强度的特定表述。(本书在第十四章对此将做系统的研究)

比如调查2008年1、2月之交,政府在战胜南方冰雨灾害中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救灾措施,有78%的人认为,灾害出现的初期,政府救灾措施不力;有65%的人认为,灾害严重阶段,政府、特别是中央领导采取措施得力,亲临救灾第一线指挥慰问,工作做得较好,鼓舞了南方各省干部群众抗冰救困的意志。其中,认为“很好”的占87%,达到舆论的最高强度,而有18%的人始终认为政府救灾措施不得力,但后种态度的人数没有达到舆论量,只是少数人的意见。

把舆论量度和强度截然分开是不科学的,因为没有一定量的支持,即使态度非常坚定的意见也是微弱的。意见的从众人数和态度的坚定程度构成舆论指数,使一种意见呈现出广度和力度。从舆论从众的数量和态度的乘积中得出的舆论指数,看到舆论变量的推动作用,在舆论调查中常以如下数据形式表述:同意者占60%;坚决反对者占30%:无所谓者占10%……。这是表达舆论强弱的效应格式。舆论测量,正是认识议论是否增长为舆论以及舆论声势大小的手段。

三、舆论类型的议论量

通过议论量和舆论主体的分布,可把舆论分为不同类型,这需要在一定空间中考察议论量,作为确定舆论类别的指标。任何舆论都具有空间范畴,由此构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舆论。在局部社会环境,例如某个单位出现的议论达到25%的人数,只能是群体舆论。群体舆论不能称社会舆论,因为它是小环境中多数人的共同意见,谈论的问题一般不是社会全局性的公共事务。市、县、区以上空间出现的议论,冲破社会的局部环境,表达意见的人数达到25%左右,则属于社会舆论。其中,30%以上至60%以下的社会舆论称作众意,即公众意见;而60%以上的议论量则称为民意。成熟的民意量化指标应为70%以上,60%至70%的议论量是民意的边际量。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传播的舆论通常视为全国舆论和世界舆论。社会管理者通过议论量和空间分布识别舆论的类型,把握它的影响度,确定不同舆论规模波及的区域和影响力。

严格地说,舆论量差规定着舆论的类型,议论量包含舆论主体的数量和空间分布。某个单位内部的议论即使达到90%以上的人数,也只能叫整体舆论,而不能叫社会舆论。相反,具有地区性以上空间的舆论才能称作社会舆论(包括公众舆论),量化指数比较宽泛,有的意见可能有30%的人数,有的可能为50%,同时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区域。公众舆论的强度是多种多样的,甚至是对立的。比如,对待房价攀高不下的态度,社会上可能有50%的人坚决反对,也可能有25%的人坚决赞成,其余的人则不置可否。掌握了城镇居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差异,依据人们的不同态度,可以了解高房价对公众的影响程度。

领悟舆论的量差,在人们的经验中早已形成感性尺度,即人们凭感观也可觉察身边的议论属于哪种类型的舆论。如果我们在全国到处听到同一种意见,即使不用舆论调查获取60%以上的指数,大体可以肯定这是民意。如果一种意见在不超过60%的城市或县区听到,还有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出现这类意见,它只能是众意。这是一种模糊的认识方式,只能在非精确意义上使用。

舆论量度的大小取决于意见和利害的相关度,意见涉及多大范围公众的利益和观念,舆论就在多大社会空间形成。由于议论的事情和公众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议论才能演变成舆论。舆论覆盖社会空间越大,从众人数越多,造成的舆论声势也越加巨大。

第四节 舆论生成的模式

平时,人们没有意识到舆论的突发性,对舆论风暴的突现缺乏思想准备,不知道它们发生的路径。舆论面对的是一些迂回曲折、看不见、摸不着而又令人困惑的事实,而且很难一目了然。舆论形成的模式是不可捉摸的,一次选举、一场宣传和一批追随者的呼应、反目和喧嚣,使舆论的出现成了复杂的问题。实际上,社会舆论的形成具有种种模式,归结起来可分为爆米花模式、风吹浪起模式、飘雪模式、瀑布模式和沉默的螺旋模式。

一、“爆米花”模式

以“爆米花”模式产生的舆论,声势浩大,带有突然爆发的意味,给人一种措手不及的感觉。舆论在一两天之内出现,此前虽然存在发生重大舆论的征兆,但意识环境却是平静的。这类舆论的形成属于“爆米花”模式。

从前,崩玉米花是在特制的铁容器里进行,容器封闭得不透一丝空气,装着一些玉米,将其放在火上加热,随着火烤的时间,容器里的温度不断上升,当温度达到一定临界点,发出砰的一声轰响,玉米在高温压力下变成了“米花”。“米花”的生成给我们很多启示。玉米在逐渐加温下内部结构承载巨大的压力,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便从里到外改变了形状,内部的实心状态被催发为白色花瓣,反映了事物的突变形态。

某些舆论的产生非常类似崩“爆米花”的过程。在正常情况下社会意识虽然平静,但人们对一些社会问题怀有不满情绪,出现一些议论,但没有达到舆论的规模。某一天由于外界事件的刺激,如同平地惊雷砰然爆发舆论热潮。1919年5月4日,北京13所大专院校3000余名学生突然走上街头,在天安门前集会,引发了五四运动的舆论,仅仅在数天内蔓延到全国。1946年12月底,北平学生举行集会,发表演说,上街游行抗议美军强奸中国女学生的兽行,在三五天之内发展到全国,形成了舆论热潮。这些舆论的产生同样经过四阶段酝酿和转换过程,只是在很短时间内出现舆论高潮。“爆米花”模式是突发事件的产物,在事件发生之前存在对某种现象的强烈情绪,由于事件的推动突然爆发舆论。事件与人们情绪的关系,就像玉米与容器加热的关系一样,达到一定温度,砰然形成巨大的舆论浪。在这一过程中,客观事件本身引发了舆论,以致在极短的时间内激起整个社会的强烈响应。

爆米花式舆论的爆发,首先是在一个封闭的舆论场出现的,然后走向社会。封闭的舆论场受到事件的刺激,舆论人和舆论领袖加紧活动,不断给群众的情绪加温。局部环境中的意见压力增大,突然冲破封闭的议论圈走向社会。在前述两个例证中,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官出卖中国主权和美军的暴行,在北京各大学中激起议论,这类令中国人气愤的事件,一旦传遍全国,对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早就不满的群众立即掀起舆论浪潮。

二、风吹浪起模式

风吹浪起模式是舆论突发模式的一种,它同爆米花模式不同的是,在舆论凸现之前,社会没有任何议论,根本不存在相关意见。由于外界因素的强烈刺激,舆论立刻形成,从刺激到舆论出现没有加温的过程。爆米花式舆论出现之前存在一种社会情绪,或者说存在某种意见,这类情绪和意见能够发展成大规模的舆论,仅仅需要一个事件的撞击。风吹浪起模式没有任何预兆,只因为“狂风骤起”才出现“大浪滔天”。

例如:2008年1月2日下午5时许,郑州市金水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撵水果商贩的过程中,因过路的打工人员盖红旗挡了道,双方发生争吵。七八名执法队员追打盖红旗60多米,后乘执法车离开现场。其中一名女队员被市民围住,赶到现场解救的派出所民警及女队员被众多市民围堵近5个小时,市民纷纷谴责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大街上声浪迭起。事件发生后,郑州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调查查明,该事件是因行政执法队员言语不善、执法粗暴,引起市民的愤慨,在郑州市顷刻爆发了舆论。

风吹浪起模式多发生在某个单位、县、区、市这类社会范围,激发的因素多种多样,就一般而言,大体有如下几类:一是具有引爆功能的事件,涉及人们的利益或人们的情感,激起人们的感慨和不平;二是某个舆论领袖的煽动(宣传),有影响的人物在群众场合发表激烈的演说,或散发打动人心的传单,撩起人们的强烈情绪;三是,管理部门突然宣布一项决定、政策或具体措施,激发强烈的舆论。某企业经营管理表面看不错,工人们一直正常上班,对工厂亏损毫无所知,某天副厂长突然召集全体职工宣布,由于厂长同外商勾结,卷走巨款,企业不得不倒闭。全厂立刻哗然,众议如潮,痛骂、呼叫、哭泣响成一片,企业内出现抨击性的舆论。风吹浪起模式的舆论一旦出现,大部分要促成社会风潮,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形成尖锐的意见对立。

三、飘雪模式

这是舆论形成的一般模式,即舆论的形成有个渐进过程,人们的意识日甚一日地发生变化,最后在一定范围演化为普遍意见。就像下雪一样,意见在公众中悄悄地“飘落在地上,不久大地一片银装”。这种模式的前提是,社会矛盾虽得不到解决,但并没有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矛盾渐渐演化为人们的意见,无数个人意见的交流形成表意群体,加上舆论领袖的引导,最后舆论便形成了。大多数舆论的形成不会突然高涨,因为社会矛盾没有达到激化的程度。在若干利益集团没有尖锐冲突的社会,政府的亲民政策哺育了和谐的社会环境,普遍存在的公共问题不致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他们表达意见也呈现出和谐状态。

舆论的飘雪模式出现的过程是:社会矛盾渐渐转化为意见,少数人的意见又渐渐转化为社会议论,最后形成了舆论。例如人民赞成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的舆论,人民拥护政府制定的汶川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舆论,人民支持国家改善大气环境、限制使用大排量汽车的舆论等等,都属于飘雪模式。这种舆论不会出现急风暴雨式的冲击,正确意见在社会中平稳传播,被大众逐渐接受。这种舆论涉及的公共问题不能解决,到了一定火候由于某个事件的刺激,也可能转化为“爆米花”模式。

四、瀑布倾泻模式

美国学者乔·萨托利提出了舆论的瀑布模式,用以比喻在集权制度下,舆论由最高权力阶层的不断灌输而形成。他认为,在极权主义的制度中,权力阶层建立起了明确的等级式瀑布,从最高权力集团到基层权力阶层形成一个个水潭,意见总是从最高领袖集团制造出来向广大公众倾泻,其中每一个水潭只起强化作用和扩大作用。

在这种模式中,只有一种声音,只有一家之言,不受干扰地向下流,从不中断,这时的水潭是由哑然无声的消音板制造的。在极权主义政体下,舆论以两种方式完成:笼罩所有等级的恐怖,和持续不断的群众动员。无所不在的恐怖会顺利发挥作用,每一个人都沿着一条路线把意见传给下一个人(即使那条路径上的每一个人都反对它)。同时,意见领袖的群众动员服务于两个目的,即毁灭沸腾的群众情绪和民间自发的舆论领袖。这一系统的另一个特征是,它大大越出了舆论制造过程的范围,伴随着它的成员从生到死,存在于一切社会化场合。尤其重要的是,教育过程变成了一个灌输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存在一种学说,其他学说一概受到禁止。在一切尚未严格技术化的领域,教育便为宣传所取代,被官方的绝对信仰所取代。从生到死,舆论轰炸从不间断,从未受到抵抗,因为大炮全归一方所有,命令来自同一个将军。这种灌输模式形成的舆论,只能在专制制度拥护者中间发生,绝大多数民众只是违心的叙说它,这种假舆论在许多国家和具体部门存在。假舆论是民众对不赞成的意见不作出反对的表示,是违心附和的意见,作为舆论高压的产物,恰恰是民众丧失话语权的曲折的表现。

在瀑布倾泻模式中,对外部世界一切消息的检查,构成舆论形成的基本条件,因为外部的参照物和客观根据,不但会瓦解极权的“唯一真理”,而且有损彻底的谎言和彻底的寂静。在封闭的系统中,新闻封锁或无拘无束地撒谎是完全可能的,每天都在实践着这种事情。这样,公众中高度统一的舆论传播,形成表面上的同意并不奇怪。问题是,这种同意是否以及在什么意义上能够被归因于舆论,答案不难找到:虚假就是它的本质,谎言成为舆论,没有根据却能违心地认同。

五、沉默的螺旋模式

沉默螺旋模式的最早提出者是美国的布赖沃·史密斯(Brewer Smith)。他在1970年提出一个本质性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得到的个人意见之和转变为令人敬畏的政治力量,继而对政治和社会都有重大的影响。在这种力量面前,人们是大声表达观点,还是继续保持沉默,取决于把巨大的力量赐予共同意识、共同价值和共同目标。如果偏离了这些价值和目标就要受到威胁,人们的愉悦感就会丧失,孤独感就会来临。为了确保社会所需要的充分的凝聚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孤独和沮丧与情绪低落有一定的联系。基于这个观念,史密斯提出公众舆论形成的一个模式是:那些表达后不会被孤立的意见,或者人们为了避免被孤立而表达意见,是舆论形成的基因。一个支持者众多的阵营大声地宣讲自己的政治信念,其他小阵营的支持者为了免于被社会孤立隔绝,倾向于保持沉默,这就是沉默螺旋的模式。

此后不久(1973年),德国的舆论学家伊利莎白·诺利·纽曼(Elisabeth Noelle Neumann)发表了《重归大众传媒的强力观》一文,宣称大众传播媒介在影响公众意见方面能产生强大的效果,进一步提出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理论。她认为,大众传媒在影响公众舆论方面有很强的效果,在具有争议性的议题上,人们试图判断,自己的意见是否属于大多数,如果他们发觉公众意见背离自己的态度,他们就会倾向于对该议题保持沉默。人们通过大众传媒发现舆论的分布,因为媒介通常以三种方式影响沉默的螺旋,这就是:1.突出主导意见,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2.证明主导意见正在增强,使人们的印象深刻;3.还会在公众脑海中形成哪种意见公开发表不会遭到孤立的印象。这样,舆论的形成主要取决于意见气候,如果意见气候与个人的意见相左,人们则会由于害怕孤立而保持沉默,对立意见则越发强大,形成舆论。

纽曼还认为,媒介的议程在使民众说话的意愿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对于调整民众行动上的“沉默螺旋”依然不够。赞成或否定的社会心理,是在公众害怕被孤立的恐惧之前起作用的。在这个观念中,舆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不能忽视它。这种力量源自社会将直接对那些离经叛道的个人和政府施加孤立的威胁,而人类的天性则导致这些人和政府对被孤立充满恐惧,他们不得不随和多数人公开的意见而形成更大的一致意见。

拉索沙(Lasorsa)在1991年进行了一次调查,证实对政治的直言不讳不仅受到个人对意见气候感知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变量的影响。这些变量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对政治的兴趣、个人实力的大小、个人与议题的相关性、个人对新闻媒介的使用,以及个人对其地位是否抱有信心。拉索沙认为,当人们面对舆论时,并不像诺利·纽曼理论中所主张的那样无助,依据某些条件人们可以挑战沉默的螺旋模式。

基于民主观念的公众舆论是合理有序的现象,公众着眼于对舆论内容的考量,尤其是对政治内容的考量。而基于社会控制观念的公众舆论则把公众解释为“公众眼”(public eye)——“全体人民的眼睛都看着”、“所有人都看得见”,人民能够凭自己的观察监督官员,决策从政府走向大众。人民有所见就会有所言,许多人自然由沉默转化为公开表达,纽曼的沉默螺旋模式在许多情况下是失效的。

本章内容的重点:1.公共领域对舆论形成的作用。2.舆论形成的原因。3.舆论形成的四个阶段。4.舆论形成的模式。

第四章 舆论传播形态

舆论传播属于群体行为,表现为对共同意见的相互言说,构成一定的舆论形态。舆论的形成和涌起,都以传播状态呈现出来,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环境里,具有不同的意见表达方式,但大都带有相近的特点。中国社会舆论的传播受中华古朴文化的浸润,是世界舆论传播活动中最丰富、最精彩的部分。总的看,舆论传播大体有六种形态:1.议论与公共讨论;2.民谣与民谚,3.社会传闻;4.会议的意见集中;5.肢体的集体表意;6.理论争鸣。

第一节 从议论到当代论坛

议论是表达舆论的普遍行为,也是最常见的口头舆论方式。对许多社会问题,老百姓在杂院村头、大街小巷、路旁道边和公共场所议论纷纷,甚至出现“满城风雨”。在网络时代,公众透过网络畅所欲言,引起的议论有时不只是满城风雨,而是全国一片哗然。三人以上就共同话题沟通意见称作议论,是人类最有活力、最快捷的意识交往,成为每个人不学自通的舆论本能。议论不受场合和人员数量的限制,分布在社会各个层面。

一、街谈巷议与调侃

茶余饭后,大家都爱闲谈,不管白天黑夜,几个人围坐在一起谈论国家大事,谈谈稗官野史或熟人的风流韵事,从中得到快感。街谈巷议是民间松散的议论,由几个人交互发表见解没有约束,完全是“自由谈”的形式。在不同地方,街谈巷议有各种各样的称谓。北京人过去叫“白话”,后来叫“侃”,东北人叫“唠嗑”,比较流行的说法叫聊天,这些都是大众评价现实的一种舆论行为。

中华民族自古侃风盛行,汉末叫清议,魏晋称清谈,明清两朝又称清议。旧时文人墨客对皇亲国戚不满,聚集乡里,横议抗愤,互相题拂。中国人历来爱谈国是,旧时在酒馆里常挂出“莫谈国事”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不要自找苦吃。今天的侃和过去一样,主要议论国是、讥讽时弊、传播社会轶闻,间或夹杂着家事和私事。街谈巷议是时代骚动的回声,充满人们不安于现状、对丑陋杂症的斥责。

议论和侃在程度上有些不同,侃多指夸夸其谈,随意长篇大套地议论。但无论如何,各个角落出现侃风,说明舆论已登堂入室,遍布社会。议论是人们发表意见,交流意见的舆论整合,谈资随意,见解零碎,但话题集中、兴趣浓厚。议论绝不是几个人简单地重复同样的意见,即使对一个意见完全一致,也会从不同角度、用不同事实说明意见的是非,做出适当的评价。这使意见更完整、更明朗,因而也越增强意见一致的深度。

街谈巷议的风靡有时难以控制,遵循议论的规则是舆论健康发展的关键。为了达到议论的整合,需要见解相近的标准,使议论逐步过渡到意见一致。没有对议论内容相当的了解和相近的标准,议论就不会发生,舆论也很难形成。但这种标准不是由任何人划定的,而是在议论中自然形成的。见解具有公认性,不仅是人们长期街谈巷议的结果,也是公众追求真理达成的共识。议论的结果导致意见的接近和相融,最终被大多数人赞成,议论的标准就自然出现了。这个标准就是:1.对事物不能舍本逐末地争论下去,消除无谓的分歧而达成观点一致。2.议论的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另一方,让人们自己判断见解的优劣好坏,由自己决定选择最好的意见。3.每个发言的人要经过思考,提出更高明和更准确的见解。4.不要片面地听取不同意见,要清醒地辨别意见的是非,支持和采纳最好、最正确的意见。

街谈巷议的最初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大多数人在议论中只是反映一些情况,发表浅显的看法。在文明社会里,鼓励畅所欲言,别人的主张与自己意见不合,采取宽容态度,该采纳的就采纳,不愿采纳的也决不压制他人的意见,使议论正常进行下去,达到相互交流、共同吸纳优秀见解的目的。

街谈巷议之所以在现代社会兴旺起来,因为人类正走向一个崭新的时代,许多新问题引起人们的好奇。借助街谈巷议交换意见,寻求新的思想支点,是公众适应新生活的需要。在街头巷尾、办公室、车站机场的候车候机大厅以至广播电视节目里,到处都以议论探索生活真谛,公众有讲不完和听不完的话题。人的信念不明晰,对真理处于莫名所以的状态,就以议论选择信念取向。这时,则出现传统和现代的、理性和非理性的、严肃和轻松的调侃,多种人生信念交织在一起。当道德导向和实际政策出现不一致甚至明显分离时,双重道德观念和双重价值标准同时存在,议论尤其热烈,人们希望通过议论找到思想的方向。

二、社会公共讨论的意义

公共讨论一词是舶来语,源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从字面上看,公共讨论是公众在公共领域内对公共问题的交流,是一种特定场合有组织的集中议论,一般指小型讨论会、广场上的集会发言以及政府征求群众意见的小型座谈会。它具有正规性和组织性,交流意见的系统性和深刻性高于自发的街谈巷议,但从根本上,它是一种议论,是公众享有表达权的体现。参与者有独立的意志,表达具有自决性和主动性,能够提出许多明确的观点相互切磋。

公共讨论需要讨论的空间,在约定的公共场合进行。要实现社会公共讨论,必须有一个公众能够公开交流的平台,从古代的茶馆、沙龙,到现代社会的会议厅、广场以至书籍、报刊甚至网络,交流平台不断扩大,公共讨论的范围和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参与讨论的人有言论自由,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地表达出来,提供给大家思考。

公众在一个公开场所谈论的话题,同分散的街谈巷议不同,具有一定的思想体系。首先,政府和社会组织总想把社会舆论纳入自己的口径,用自己的意识形态指导讨论,控制讨论的进程,大多数公共讨论也有一条明确的思想主线。报刊、广播、电视以至网络举行的公共讨论明显被某种意识形态所控制,又经常用一种巧妙的方式掩盖自己的观点,讨论平台的其他提供者也总是力图用某种方式影响讨论的内容。讨论有主持者,发言有一定程序,有时可能事先安排重点发言人引导议题,通过参与者的充分交流取得合意。公共讨论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意见沟通”,没有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提出压制性的意见让大家接受,参与者的言论表述不受阻挠。发言内容受到限制的讨论不管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都不是公共讨论,而是思想训政。

公共讨论的主持者推动意见的深化,有时需要综合参与者的观点,提出多数人认可的意见,及时反映给政府或相关人士,推动某个公共问题的解决。分散的街谈巷议缺乏议题的有效引导,没有人担当引导议论的任务,一次议论很难达成合意。公共讨论是围绕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展开的,讨论者为争取自身的利益而寻求正确意见,力求在讨论中确认真理。公共讨论的目的在于形成包含绝大多数人见解的合意,用以影响政府决策,从而改善公共事业。

从这个角度说,讨论的结果可能有三种:一方的意见被多方接受;两者或多方相互妥协,形成合意;讨论争执不休,由于意见分歧而无法继续。如前所述,社会公共讨论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讨论的参与者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受到制度与思想文化的熏染,以及道德风俗的制约,大都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虽然各种观点可以自由交锋,但是那些惊世骇俗、违反常理的“另类”观点,会受到大多数人的抵制,最终被符合规则的声音淹没。讨论中也会出现打破传统观念的新见解,如果适应时代的新趋势,能把讨论推向高潮,发现一个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这类见解也会被社会所接受。

三、当代论坛的舆论价值

在世纪之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全球危机的不断出现,各国、各行业和各学科接连举行各种论坛,产生一种更高形态的公共讨论。堪称论坛的讨论,多由全国性的组织举办,吸引精英人物就当前的紧迫问题交流意见。世界性的论坛如“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跨国能源安全合作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亚洲文化合作论坛”,国内的如“和平统一论坛”、“传媒发展高层论坛”等等,不胜枚举。互联网普及后,网络论坛更是花样繁多,每个网民都可能介入。论坛上充满高谈阔论,洋洋洒洒,各抒己见,成为专业和高管人士的高级公共讨论。无论何种论坛,都邀请著名的意见领袖阐述高论,汇集专业人士的各种睿见。论坛是精英们的高雅议论,精妙的语言,深邃的思想和严密的逻辑,产生高深的科学价值。

作为专业人士的公共讨论,使论坛有显著的特点和优势。从形式上看,论坛主办方准备充分,进程安排紧凑,有政府的高级或相关官员参与或主持。从内容上看,讨论的议题都是参与者面临的人类共性问题,希图解决发展中的某些思想、政治或政策障碍。种类繁多的论坛形式可能不同,但都有集中、明确的议题,专业人士或官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协调观点,探索世界的历史、现实或未来。无论世界论坛、区域性论坛,还是国内各界的论坛,无一不表明精英们力争用科学见解透视多元的世界,为人类社会的创新发展独辟蹊径。从论坛的结果看,论坛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安排和确定议题时,按照论坛力所能及的原则,提出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最后发表宣言或备忘录,向世界宣告论坛的决定,影响国内或国际舆论的进程。随各国合作的不断扩大,论坛中的议题集中在寻求共同语言、共同任务和合作项目,实现共同利益或全球利益。

高级论坛有时云集顶级专家,对社会与自然现象的讨论往往触及制度建设,随之可能激起一场世界性运动,成为社会革命的一种新的形式。论坛集中各方面的睿见,吸纳杰出的智慧,使与会人员达成共识,从而采取一致的行动。论坛的舆论功能将延伸为社会政策,为人类提供新的发展模式。在论坛上会发现很多好的主张,推动科学思想的出现,在社会发展中产生积极的创新成果。

论坛不排斥异己的见解,因为只有听到不同意见,才能卓有成效地发现人类面临的障碍。论坛上不同意见的交流,常常闪烁智慧的火花,使与会者的认识跳出一孔之见,达到新的升华。通过大众传媒的报道,论坛的声势显示与会者的价值取向和感情取向,突显重要的舆论追求。很多论坛本身不决定任何事项,也不一定为达成一致意见而发表宣言,但精英的交互议论在更大范围造成影响力,揭示人类文明的发展前景。

第二节 社会传闻与小道消息

社会传闻大多针对社会状况或刚刚发生的事件,传播带有一定情节的故事,反映人们对事件的看法。作为未经证实、具有部分真实内容的信息,传闻又称小道消息,在一定意义上是公众愿望和要求的反射。由于大量公众参与传播,隐晦地表达某种态度,把它归结为舆论形态而不是简单的信息传播是符合逻辑的。某一事件发生后,人们互相转告,从交谈中获取事实信息,进而表达态度,构成舆论的传闻形态。由于它以传播事实为主,很少发出议论,又可视为舆论的隐性形态。传闻和小道消息大都是未经证实的半真半假的消息,同人们的公共利益相关,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事后传闻的部分甚至全部情节能够得到证实,是同谣言根本不同的地方。

一、传闻的成因

第一,社会传闻首先产生于群众知情权的缺乏,社会的透明度决定传闻的传播量。邓小平说过:“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现在党内有很多小道消息,真真假假,这是对长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种惩罚。有了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小道消息就减少了。”民主匮乏,社情政情不透明,传闻就会盛行。

大众对重大事件缺少知情权,是传闻产生的主要原因,公共问题透明的程度与小道消息的兴衰成反比。很多小道消息涉及社会的重大问题,传播者大多是普通公众,从正式渠道无法获得应当知道的社会情况,他们往往散播随意听来的讯息。比如,2003年“非典”初期,由于人们对这种病情无知,政府的权威部门又不发布正式消息,起初他们传播了很多关于“非典”的传闻,最后证实他们传播的部分情况是真实的。再比如,每一次政策法规出台之前,老百姓都有种种议论,猜测即将出台的政策法规内容,以及能为民众带来何种利益。这些小道消息的出现,是政府对重大政策没有及时发布的结果。

从传闻流动看,传播者显然是为了从对方那里获取某些最关心的内容,比如情况的内幕、结果以及可能导致的对个人的利害。求知欲、知情欲与想象欲是传闻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既是人类的本性,又是人类维护法定权利的心理因素。在缺少情节的情况下,传播者以自己的判断虚构某些价值很高的内容进一步扩散,使传言的信息量随之增大。大多数传闻的失真部分不是来自信息源,而是来自传播者的猜测,有的推想一旦符合实际,民众对传闻就更为着迷。

任何不透明的信息都会引起人们的好奇,重要情况一旦发生,一知半解的公众处在一种模糊情境,试图对这一情境作出解释,传闻就会制造出来。传闻的内容一般都有很强的感染力,从众心理推动传闻迅速向外扩散。传闻中的意见最初不易被人们察觉,因而传递信息的早期阶段不会引起太多的议论,因为人们最感兴趣的是故事。但随着加入者的增多,沉默的螺旋法则失效,大家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小道消息的议论,就形成一定规模的舆论。传闻市场和社会心理几乎是一致的,人们心理相似的范围越广,传闻的市场也越大。公众把兴趣和利害作为交流的动机,社会心理融为一体的机遇增大,传闻便在群体间走俏了。

受众到达一定规模时,对传闻了解与否、讨论与否就成为一个人是否时尚或合群的标志,这时,传闻就在特定范围内成为热点。多数公众想做潮流的引领者,愿意和大家有共同的谈资,加入传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便会高涨。有的人对明星的隐私感兴趣,于是到处打听名人的私生活,把打探来的消息写成文字发表在报纸杂志上,吸引读者的眼球,于是名人的绯闻满天飞。这个例子说明,有的传闻是追星潮流的产物,在特定人群中成为热点,标志传闻在一定程度上受社会心理的支配。

公共事件的诱发是多数传闻产生的直接原因。传闻多由社会危机、不幸事件或突发的重大事件引起,凡公共事件都包含特定的公共因素,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公众出于对传闻的关切而相互打听、互相传送,尽管有很多隐蔽的因素,但都是由一个直接的事件诱发的。在通常情况下,最初的舆论萌动大都相互转告刚刚发生的事件,反映人们对某一事实的关注。传闻更是如此,这种舆论充满对事实内幕的追问,搞清事实真相对传播者充满吸引力。

社会传闻涉及的事件多带显赫性,直接唤起人们的情感波动,使人产生把事件告诉他人的强烈愿望,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出现一种舆情。人们相互传播激动心弦的消息,不仅仅是为了接受信息,了解最近发生的事件,而且由于所有事实在传播者看来都特别重大,相互传告不久会转变为人们的意见。公共事件和传播者的利益有密切关系,传播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交流传闻变得更加主动。人们如果得不到详细材料,消息来源又不明确,掌握传闻的人便成为其他人注意的对象,在一定时间获得高于群体中其他成员的权威。

二、传闻的“真伪性”

传闻是未经证实的消息,它的迅速扩散反映了群众的期望、惊异、振奋或愤慨等情绪,属于情绪型舆论。由情绪引发的想象或意见被直接传递出去,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传播,不需要核实和印证。如果传闻中的信息有了证据,或被发布信息的权威机构所证实,就结束了传闻的使命。因此传闻并非全是谣言,大多数是确有某些根据,有一定的可信度。小道消息往往是不完整的信息,有的带有牵强附会的结论,有的混入杂乱无章的细节,也有被夸大变形的因果关系。传闻的信息具有多变性和动态性,不但随传播者个体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小道消息不遵循机构程序,传播的又是人们所关心的和与之有关的事情,传递的速度很快,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由任何人发起,包含的信息量也毫无限定。

小道消息中少有“旧闻”,通常与受关注的新事件或热点人物相关,否则小道消息行之不远。传闻通过多环节扩散,成为新闻的代用品,但不是新闻本身。新闻始终视真实为第一生命;而小道消息极可能包含部分的“不真实”,具有“拟真实性”,或称之为“准真实”。传闻具有一定新鲜性,除了真实性“先天不足”外,几乎具有新闻的其他属性,如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等等。传闻的部分内容符合事实,也可能背离事实,关键不在于它的真伪,而在于它的模糊性。也就是说传闻一时不能被证实,其真伪一旦被证实,就变成新闻了。

传闻的最初阶段一般具有隐性结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得到一种信息,纷纷相互传告,共同传播事件的高度兴趣呈现出舆论状态;二是传递行为包含的意见最初不易被人们察觉,因而传递的最早阶段不会使人们表达见解。当传闻经过人际传播显示出舆论价值时,参与者才产生对事实的看法。因此,传闻通常负载舆论的隐晦效应,由事实暗示态度的倾向。如果说事实中有失真的内容,但态度表达则完全是真实的,所以,各种传闻主要不具有新闻意义,而是舆论意义。传闻暗示人们的意见,隐晦地表达褒贬意图,在多数情况下表现出人们对事物的讥讽或鄙夷。

社会传闻在传播中存在巨大的个人差异,信息的细节会在不同人那里发生预料不到的变化。人们对信息的选择有不同的重点,即使在同一情境下,不同的人对事实的侧重也有很大区别。人在决定自己行为时未必慎重,通常根据有限的信息而猜测,使传闻不断增加传播者的个人意向。弗洛伊德曾说,每个人都是自我的,每个人都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思考。因此,在传闻中,每个个体收到信息后,都会对其进行分析筛选,加上自己的意见再传递出去。一个突出的案例就是《韩非子》记录的寓言:张三过桥时鞋子掉河里了,于是下河去捞;有人就说张三掉河里了;再有人说张三跳河里救人了;又有人说张三是去河里救隔壁的杨寡妇;再有人说杨寡妇被救出了,张三死了;再有人说张三调戏杨寡妇,被推进河里淹死了……这个故事的典型意义在于,事件的起因、人物、结果都在传闻中发生了变化,明显渗透着张三是个坏蛋的传播意图。

显然,传者依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去筛选信息,进行自我加工,信息在传播中有很大的裂变,由最初的梨子传到最后变成苹果并不奇怪。人们在相信某一传闻时,会对自己的印象进行修正,进而向身边的现实世界靠拢,把传闻内容和现实联系起来。对传闻中的狂热,只要理性尚存,大众便会顽强地抵抗,了解事情发生的真相就成为强烈的欲望。一些无法落实的传闻虽会一时为人接受,但传播时间过久而又没有得到证实,对相当多的人便失去作用。

三、传闻的两面性

传闻对人们不一定有坏的影响,小道消息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它干扰正式沟通,甚至引起内部相互猜疑、争吵和矛盾;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情感需要,弥补正式渠道信息的不足。要根除小道消息既不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关键是大道消息要透明,小道消息也就减少了。一旦公共信息开放,就预示着传闻的减少,甚至彻底销声匿迹。

在非常时期,传闻的发生是民众对危机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在特定环境下,传闻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传闻的兴起同时也促进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使重要的公共信息不再被掩藏,从而出现正确的舆论。2003年有关“非典”的传闻一经证实,反而稳定了大众的心态,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传闻的功劳,是传闻促使权威部门正式发布真实的信息。

人们在自觉不自觉的传闻议论中获得快感,因而传闻是一种按摩大众心理的工具,正如麦克卢汉说的那样,大众在传递传闻过程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慰藉,获得了愉悦的情感。传闻反映了广大公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公众舆论监督、参与社会管理的“野外形式”,反映了部分群众的社会责任感。舆论监督的“野外形式”说明,公众主动揭露他们认为存在的丑陋现象,先于正式渠道抨击错误倾向,充满自觉、自决和自我想象,是对现实批判态度的自然流露。他们在“野外”放话,冲破一定环境的压抑或限制,感到无比痛快。

传闻有时对执政者有警示作用。有的小道消息道出了老百姓对政府的看法,或某地发生的重要事情,提示执政者注意社会动向。小道消息的真实成分暴露了社会中被隐瞒的重大真相,蒙在鼓里的高级官员借此能够发现阴暗势力的活动,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政府或某些组织对一些决策没有把握,可释放传闻渗透消息,观察群众对决策的反应。这种“试探气球”是衡量决策是否符合民心的必要手段,根据公众对传闻内容的评估,决定政策是否出台或做些修改。一个尊重民意的政府,对某些复杂问题采取这种手段而不采取公共讨论的方式征求民意,是考虑到问题的性质或暂时的隐匿性,才不得不采取这种措施。

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对一些信息进行封锁和限制,导致传闻的流行,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政府产生冲击。随着参与传闻的人数增多,事件真相被歪曲的可能性增大,错误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也难以消除。传闻的隐蔽性和不具名性,虽然有利于言论自由,但却滋生了部分民众不负责任的恶习,危害了社会的诚信。有些传闻扰乱民心,酿成社会不安;有的小道消息包含一些有害的细节,经人们以讹传讹,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以致干扰公共问题的正常解决。某些居心不良者,借助信息不透明故意捏造煽动性情节,片面夸大事实,破坏人心稳定和社会稳定。传闻的这些负面效果常常造成社会混乱,以至杀戮一些善良、脆弱的生命,大众媒体及时引导传闻是十分必要的。

追溯一下传闻一词的使用,几乎无一不是用于贬义。公元前700年,赫希奥德斯写道:“散播传闻是有害的,可悲的。”犹太教法典告诫犹太男人不要与女人说长道短,甚至不能与自己的妻子说长道短,因为这种闲聊容易带来某种误会。社会交流是传闻扩散的基本途径,它的空间延伸往往突破若干群体的范围,使误解扩大。人们进行口头交谈,并为某种目的而获得感兴趣的消息,引起兴奋或微妙的不安。人们追逐传闻好像抢购喜欢的商品一样,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在传闻的交流方面,散播者和接受者的行为是有差别的,有的需要传闻,有的厌恶传闻,有的传播时大惊小怪,有的则心安理得。心理脆弱的群体面对传闻的“侵入”,很快出现人心浮动的场面,传闻的事件越重大,这种负面波动也越大。

第三节 民谣的舆论讽喻

《黄河边的中国》作者曹锦清在河南省考察时,曾深有感触地说,酒席上流传的一些民谣,反映出强烈的社会情绪。民谣作为一种特殊的舆论,蕴含民众的心声,表达民心向背,是社会剧烈变动时期的舆论征兆。民谣是一种广为流传的舆论形态,当一种共识形成舆论后,便会借助民谚传递开来,以其简洁精炼、合辙押韵、幽默风趣、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和易传易记的特点被人们所传诵。

一、民谣的历史溯源

传说尧舜时代,民众和首领都重视民谣,喜欢倾听民谚。尧治天下五十年,不知治理得如何,不知人民的反应如何,因而游于康衢听到童子唱:“立我烝民,莫匪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于是他满意地将帝位禅让给了舜。在周代,统治者也比较重视从民间歌谣看人心向背,出现了最初的采风制度。秦汉时期设立了专门的乐府机关搜集民间歌谣,并把得到的民间歌谣编成册子,供人们阅读,与《诗经》里的“雅”和“颂”相似。《古谣谚》、《古今谚》、《古今风谣》、《风雅逸篇》、《山歌题记》等,都保存了古代民谣的许多遗产。《古谣谚序》里解说:“歌、谣、谚皆天籁自鸣,直书己志,自然成文,言有尽而意无穷。”但是,歌与谣是有区别的。《诗经·魏风》里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毛诗故训传》认为:“合乐曰歌,徒歌曰谣。”《说文解字》里称“徒歌”又叫“独歌”,即不合唱,独自吟诵。

社会矛盾尖锐,人民群众编出民谚抨击现实,是表达心声的一种手段。在历史上,民谣频出都是人民反抗统治者的一种武器。在《续汉书·五行志一》中记载着汉献帝初年京都的一首童谣,是这样的:“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这是东汉末年百姓诅咒董卓的民谣。董卓是陇西恶霸,靠镇压农民起义发迹,率兵入洛阳废少帝,另立献帝并专断朝政。人们用这首藏字的民谣来咒骂他,表达对董卓弄权的憎恶。

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和士大夫阶层对社会问题不满,便运用民谣表达意见,历史书籍中有许多记载。比如,吏治之坏,清代后期已登峰造极,讽刺官吏百态的民谣很多。笔记小说《笑笑录》中有这样一则口诀:“红,圆融。路路通。认识古董。不怕大亏空。围棋马吊中。梨园子弟殷勤奉。衣服齐整,言语从容,主恩宪眷满口称颂。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这是描绘做一任县令,只要为人圆融,路子野,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再加上一副过得去的仪表与谈吐,便可得到赏识。

李自成起义军征战经过的地方,也是民谣传播的路线,起义军还没有到一个地方,那里的市民、农民就开始说唱:“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求活,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家都欢畅。”

明末,北方各省农民到处传唱这些民谣,用坚不可摧的民意支持了声势浩大的起义。人民通过民谣宣告明王朝的灭亡,李自成的军队没有民心的支撑,很难以迅雷之势攻入紫禁城。在历代王朝,谣谚体现出人民内心的呼唤,是人民的战斗号角,成为鼓舞士气的“言弹”。

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界定民谣:民间的顺口溜,是人民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一种舆论形态,包含丰富深沉的要求和对现实的评说。民谣一方面表现出民众表达意见的艺术才能,另一方面又是人民流传的口诀,成为民心民意的外化。作为人民斗争的手段,民谣往往是表达真理的非严肃形式,多有夸大其词、挂一漏万的弊病,但它却真实地反映了现实,表达了人民的心声。

二、民谣的草根话语

民谣首先是一种民间口头文学,少雕琢,去粉饰,存真情,直抒胸臆。更重要的是,作为与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对立的文学形式,表达的是下层民众的喜怒哀乐。民谣不仅仅是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治宣言和政治主张。其不可捉摸的流走的特点,像长了翅膀一样,表达人们对社会问题的深刻体会。例如有一首戏仿电影《红高粱》插曲,揭露行贿者灰色心态的民谣:“花高价,买名酒,名酒送礼赶火候。喝了咱的酒,不想点头也点头;喝了咱的酒,不愿举手也举手;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把某些地方的官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黑暗,惟妙惟肖地描绘出来,对这种污秽的行为给予无情的抨击。

当社会处于较为公正时,民谣的社会游走性也相对迟缓,因为没有更多不平的事实冲击人们的态度。一旦社会潜伏着阴暗和危机,社会秩序的失衡强烈刺激人们的评论欲望,表达人们政治愿望的民谣便迅速蔓延开来。所以民谣不仅是语言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政治现象。例如一首讽刺某些干部一天工作状况的“早上围着车轮转,中午围着盘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的民谚,以草根的话语把一些地方的官场腐败状况揭示出来。

官方话语作为一种体制的产物,包含极强的意识形态,并非都是人民的所思所想,在传媒的加工下有时掩盖某些真实情况。有些官场话语,由于各种原因跟实际有雾里看花的距离,在“语言格式”中多与舆论现实背离。在整个90年代,国企的破产、转制和广大职工下岗而没有基本生活保障,造成几千万民众的痛苦,民谣接连创作出来,而在官场,却洋溢着国企改革的“突破、飞跃和创新”的话题。作为“草根文化”,代表民间话语之一的民谚,不断抨击职工下岗和不发养老金的政策,是真正民心民意的体现。到2006年,城市全民社保制度基本落实,农村废除农业税,“以人为本”作为政府制定一切政策的首要原则,博得了民心的支持,民谚也大大减少了。

民谣在民间口耳相传,作为平等的人际关系交往,是一种低门槛的有效传播。在酒酣耳热之际,臧否人物,讥刺时事,从民间角度评论社会现象,实现了草根话语的舆论功能。这种开放式的民间话语在传播者之间形成对话,根据各地情境改编其内容,从形式到主题都会发生变异,一则民谣常常有很多版本。比如:“要想发大财,钱从假货来,捞得几十万,顶多判两年”;“货假不要紧,只有钞票真,‘宰’了他几个,还有后来人”。在另一些地方则变成:“你使假,我装傻,有了回扣就潇洒,坑国家、害天下,丧尽天良求暴发”。民谣的传播有很多变异性,但不是全部、就是部分内容符合实际,反映民心的正义呼声。这种草根语言仅仅暗示一种动向,抨击某种不良行为,给执政者敲响警钟,不能依据它核实某个事件的真实性。

三、民谣的偏颇与安全阀

民谣与官方宣传不同,以口头语言为传播样式,属于乡土社会中的民众表达,通俗是它的基本特征。所以民谣不乏以偏概全,以针砭时弊的名义戏谑社会,扭曲现实,但在本质上则仍然反映了社会的某种真实。像“下岗妹,别流泪,挺胸走进夜总会;陪大款,挣小费,不给国家添累赘”;“有女何必吃皇粮,酒吧坐台更风光,为钱难顾耻与辱,如今笑贫不笑娼!”等等,虽是以较为调笑的口吻在述说,但反映出的社会问题极其严重,在许多地方都有善良的女性为生活所逼而卖淫,谁也无法否认这一事实。在20世纪90年代,全国几千万下岗职工领不到低保费,生活毫无出路,上访和结队请愿被指责为破坏社会稳定,受到公安的压制。而某些社会精英却在那里夸夸其谈我国的下岗同资本主义的失业有根本区别,不能不引起贫困群众的愤恨。用正道不能讲理,人们只能以讽刺、挖苦和戏谑来抨击他们。这种民间舆论在发泄了不平和焦虑之后,使民众似乎有一种满足感,成为游行请愿的替代品。这正是它的安全阀作用。

情绪是重要的心理现象,个体的情绪集合成社会情绪时,聚集的能量足以对社会秩序构成强大的冲击。社会情绪也是一种社会事实,尤其是下层的社会情绪。民意长期得不到伸张,忧郁或愤怒就会越来越多,成为社会的火药罐。任何社会的良性发展都需要安全阀,通过民谣发泄的群众情绪,在蓄积、奔突中找到宣泄口,不满和抗争转而得到缓解。执政者忽视这种情绪,不对其进行正确的疏导,一旦控制不住,很可能酿成暴力事件。英国精神分析学家里奇曼认为,某些现代的政治体制包括了稳定的核心部分和可变动的外围部分,这个可变动的部分就起着安全机制的功能,用来承受人民不满情绪的冲击。只要这个变动部分还经得起冲击,稳定的部分就是安全的,社会系统就存在一种连续性。民谣冲击的正是社会体制可变的部分。

以上列举的这些民谣无疑是民心的一种反映,饱含了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净化社会的最大愿望。这种社会情绪也无法排除那些“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恶意批评,所以民谣不是绝对的真理表达,就像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写道的:“在公众舆论中真理和无穷错误直接混杂在一起。”只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人民权利的保障制度,将社会民谣引导到健康的舆论机制中,才能发挥正当的监督和预警作用,为社会发展创造一种舆论和谐。

第四节 会议的意见集中

凡有十人以上,就共同议题交换意见,达到统一意见的有组织的舆论活动,都可称为会议。会议是人类古老的舆论活动,从字面上看,多人聚集在一起议论符合舆论的本性。今天,许多人听一个人作报告也称作会议,实际上已脱离了会议的本来含义。汉代蔡邕所写的《独断》一文认为:“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帛囊事,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这是会议一词在汉语中最早出处,指公卿百官聚集议事。从若干发言者寻找最好的意见,最终确定共同意见,是会议的主要特征和任务。只有一个人发言的会议不具备舆论特征,不具有“会集而议”的性质,不能称作会议。但从现代社会以来,人们对会议的理解十分宽泛,领导布置工作,把人们召集来通知事项,都叫做会议。本节所论述的会议是指“会议”的本意,即多人集中在一起议事,借此发现和采纳最好的意见。

一、会议的基本要素

在会议活动中,凡是参加会议的人都是和会议内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应是“会议主体”的组成部分。会议常有以下几类人员组成:1.会议主持人;2.会议出席人员;3.会议特邀和列席人员及会议来宾;4.会议工作人员。这些人都可称为会议的主体,是会议活动中有意识、有意志的人,对会议同样负有责任。作为会议的组织者,应把所有与会人员作为“会议主体”看待,积极启发和调动与会人员的智慧,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发挥集中优秀意见的作用。

会议的重要主体是会议的主持人和召集人。主持人是负责引导会议按程序召开的组织者,受会议召集人或有关方面的委托,对会议过程实施组织。与会议召集人不同的是:1.会议主持人对会议直接、全面负责,召集人通常只对会议进行的过程负责,不对会议结果负责;2.会议主持人的身份是法定的或代表大会代表选定的;会议召集人临时接受委托,或被指定而不是选举的;3.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可以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而会议召集人的责任只是负责向会议有关方面转达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在会议上,作为参加会议的正式出席人员,每个人的发言都应有一定保障,这种权利称作会议表达权或会议发言权。表达权属于与会人员的基本权利,表决权、选举权属于与会人员享有的特别权利。会议发言必须在会议的职权和计划范围内,针对与会议有关的问题,在会议安排的时间内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允许后进行。在正常情况下,会议的表达权不应被剥夺。但这种权利也有适当的限制,主要是指发言的顺序和时间,限制的确立或由契约的方式共同商讨,或由会议主席团研究而定。

会议的规模因会议的性质和类型不同,参加的人数有很大差别。一个国家的议会或人民代表会议可由几百或几千人参加,一般研讨会也往往有百人左右,小型会议或分组会议易于使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得出一致结论,往往限于几十个人。集体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用于研究工作或讨论问题的会议,参加的人数不宜超过12人。十几个人的会议不仅与会者都有发言的机会,而且分歧意见少、意见遭到反对的范围小,不至于产生心理压力。对与会人员分组时,每组的人数也最好不要超过12个人,如果超过了12个人,就会助长与会者的惰性,出现滥竽充数或不积极思考问题的人。会议主持人也会因人数多、意见分散而不易概括或抓住重点,如果有几百或上千人参加的会议,一次发言的人数也不要超过12个人。

在会议上,推动舆论活动的人,称作会议舆论能手,他们大多数都善于发表意见,提出有价值的见解。有的利用幽默消除紧张情绪;有的愿意作出让步以求讨论取得进展,起到协调作用;有的称赞和支持别人,使会议消除不必要的纷争;有的提出新的或不同意见供讨论和探讨;有的能够及时澄清问题,提供有关事实,奠定议题的正确方向,等等,对会议统一意见作出贡献。

二、议题的确定与表决

会议议题是舆论的主要内容,参加舆论性会议的人围绕议题展开意见交流,在相互探讨中寻求共识。在会议议程中,只有那些符合会议规定的内容才可被列入会议的议题。会议组织者或会议主持人在安排和确定议题时应掌握的原则是:表述要清楚,避免含混或产生歧义,按照会议参加人员力所能及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提交会议讨论。它们必须在会议的主题范围之内,是会议有权作出决定的事情,也是会议能够解决的问题。会议主持人必须十分清楚会议的任务,不研究超出会议主旨范围以外的议题。

将有关问题列入会议议题之前,应对议题提出五个标准,这五个标准得出肯定回答的议题,才可将其列入会议议程。这就是:1.这一议题应不应该或值不值得由这一会议讨论;2.对这一议题晚一些时间再讨论或不讨论,对工作或形势的发展有无不良后果;3.对这一议题的讨论除了提交本次会议外,有没有其他替代方式可以解决;4.对这一议题的讨论可能作出什么样的结论或决定,作出的决定与组织的管理目标有无联系。5.与这一议题的相关材料是否充分可靠,搜集整理得是否全面,是否抓住了重点。

参加人员、发言方式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一般应有明确的告知,也可灵活多样。在划定的范围内允许与会者畅所欲言,发表不同意见。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应采取认真的态度,发表意见应充满协商和互鉴气氛。在融洽宽松的氛围中,与会人员以诚恳和精练的发言表明见解,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通过会议发言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思想、切磋问题。

会议议题是否落实,第一个标志是与会者是否充分理解了议题,并就议题的内容全面地交换意见。在会议进程中,与会人相互直接地交换意见,达到彼此沟通,实现与会者之间的观点共享。会议交流包括感情方面的交融,人们相互间感情的密切程度,除了取决于彼此态度的接近,还取决于空间的接近或交往的频率。会议活动在这些方面恰恰能满足人们的要求,既可达到对特定问题态度的一致,又可相聚一起,共同讨论同一个问题,体现出空间的接近和交往频率的协调性。

会议议题能否实施的第二个标志是,议题中提出的问题经过充分讨论,能够顺利进入表决。表决是取得意见一致的关键环节,也是验证会议舆论效果的主要标志。会议表决应遵守的原则是:当大会开始表决后,除与表决有关的程序外,任何与会者不得打断表决的进行;有权参与表决的人如想适当作一些与表决有关的解释性发言,可于表决前后在得到大会主席的同意后进行。在表决过程中,会议不接受任何解释性发言。在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中,哪种意见占相对多数,哪种意见便可作为大会表决的结果,最终由大会确认。凡采取此种方式,一般都要设法将参加表决的人数控制在非偶数的范围内,防止在表决中出现票数相等。

有些会议讨论的问题异常重要,不仅要求表决贯彻大多数原则,同时附加相应的特殊条件。比如要求赞成者必须达到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等。倘若赞成票只有普通多数,未达到会议所规定的特殊多数,会议仍要对表决做出否决的选择,即被视为没有取得绝大多数人的同意。一般会议,表决贯彻的是一人一票制;某些特殊会议,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附加特定条件。如一些特定的国际金融机构所举行的会议,对某些问题表决时,按基金份额的多少来分配表决票。一些股份制企业,召开股东大会对某些问题表决时,每个股东手中持有的表决票数是同各人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成正比的。

如果表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议题的讨论处于争执状态,可以延缓表决,称作议题搁置。对某些议题否决或没有权力否决的议案,通过延期达到在事实上给以否决的结果。实行议会两院制的国家,如上院对下院所通过的议案没有否决的权力但又打算否决时,便通过这种办法使下院所通过的某些议案实际上遭到否决。显然,搁置议题反映了意见的对立,使有积极意义的议题拖延下来,造成舆论资源的浪费。会议活动既要耗费人力、物力,又可能创造社会效益,是社会重要的资源。对社会有益的建议、议案遭到否决,必然浪费社会财富以及讨论意见所消耗的经费,也丧失了它能创造的各种效益。

三、会议舆论活动的要求

舆论性会议成功的标志并不都以取得意见一致为准。在一定议题下,有时一致意见是很难取得的。因此,会议舆论活动是否成功的标准主要是“人和”、“共识”、“节时”和“节约资金”。

强调讨论圆满,全体意见一致,要看是否具备条件。从理论上讲某种结论正确,但因反对者太多,可能造成事后不愉快,与其会议引起两种意见的争论,不如马马虎虎选择稍有缺陷而能产生皆大欢喜的结论。“人和高于一切”,恰恰是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

为了使会议对议题达成高度一致,需要做好开会前的一系列准备。会议活动是由众多人员参加的动态过程,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议题和出席人员、会议文书和会议辅助材料,会议的各项服务和应变措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只有与会议活动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完成后,才可召开会议。开会之前,由会议组织者向与会者直接告知有关内容,使与会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对某些问题的不确定性。

正式会议召开之前,按照会议程序的安排,需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不是凡会必有的形式,而是代表大会和重要会议才有。预备会议有程序性和非程序性两种。程序性预备会议是整个会议程序中的组成部分,在正式会议召开之前为正式会议作组织准备。程序性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议程确认有关的事项。非程序性预备会议,一般是为提供重要文件特意安排的,主要是为正式会议作思想准备,以保证正式会议在召开之后能顺利进行。

主持会议的技巧,是会议成功的重要因素。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对会议的任务和目的进行说明,简要做一些理想化的勾勒,为会议的讨论确定一个方向,使到会人员围绕会议的目的充分地进行思考和建议。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只倾听意见,不必再继续发表意见;与会者只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别人的意见不管对错,都不应评论,形成自由发表意见的气氛有利于产生更好的建议。允许与会者发表不同意见,旨在推动突破性思维,寻求新的思想或建议,以提高会议质量——顺利地统一最好的意见。

会议的成功还表现为会议以最小的代价达成共识。会议时间很长,浪费很多时间,花了很多钱,也就提高了会议成本。会议的舆论活动必须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换取最大的效益。会议的效率如何,不光决定着会议的进程、节奏和成果,还决定对会议事项的落实。主持人对会议进程的安排和掌握应尽量合理和紧凑,引导与会者集中思考和讨论议题,防止一切与议题无关的或空洞的发言,以最少的人员、时间和财力投入,达到统一意见的最好效果。

第五节 肢体的集体宣示

群众聚集起来,以剧烈的肢体宣示把舆论推向极端,是舆论的激化形态。在特殊场合,各种各样的行为都可能表达舆论、激化舆论。有些人为了强烈表达意见,还以“自焚”向社会抗议,一旦“自焚”事件发生,公众舆论也就勃然而起。舆论的肢体形态由特定的行为、强烈的诉求和高昂的情绪所构成,表意目标明确,具有感染力。

一、掌声的舆论效应

鼓掌用掌声表达集体意志,诉诸一致意见,是最简单、最常见的肢体舆论。人们只有在公共场合,对受欢迎的人物或话题表示强烈拥戴或赞赏,才用掌声表达内心的愿望。单个人对他人表达欢迎或肯定的态度不会鼓掌,这种集体表意活动只有在众人场合下才能出现,是较普遍的舆论行为。

鼓掌在古代就被用来表示“欢迎”某人某事。据明朝典籍中记载:“臣正与诸生讲为事难一书,忽接杨涟劾(魏)忠贤疏,合监师生千有余人,无不鼓掌称庆。”这段文字表明千余人赞成把魏忠贤这个奸臣轰下台,其意见一致是用掌声表达的。

鼓掌在今天应用于不同场合,表现出人们强烈支持、欢迎的情感,是“共同欢呼”的舆论举动。人们对这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很少有人把它和舆论形态联系在一起。但是,每个人鼓掌并不是毫无意识的随意行为,对谁鼓掌,在什么场合,鼓多长时间,用多么响亮的掌声,都依据主观判断作出态度评价。在特定场合,鼓掌从来都是集体行为,正如前述,单独一个人无论怎样赞赏一种意见或一个人,是不会用鼓掌表示的。显然,鼓掌是一种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的表达方式。

掌声常常表明听众在会议上(包括集会)对某种意见的赞成,每个参加会议的人都遇到过掌声多次打断演说(报告)的情况。演说者的观点受到听会者的欢迎,同听会者的立场完全一致,就会掌声雷鸣。如果听会者来自四面八方,这种意见极有可能被带到全社会。有时掌声是对讲演内容的一种礼仪性评价,在每次讲演(报告)完毕,听众以掌声表示感谢,或给予肯定或否定(鼓倒掌)。演讲内容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成,掌声会热烈地响起来,如果讲演内容枯燥无味,不受欢迎,听会者便以稀稀拉拉的掌声应付一下。掌声就是态度,作为人们对客体的感应,构成具体场合下的群体舆论。

二、聚众与群体事件

聚众又称群体事件,是指社会公共问题处于激化状态时,发生群众集体表意行为,往往有数十人以上的人群集结在公共场所或某个机构门前表达诉求。以聚众行动表示一致意见,显示集体意志,是肢体示威的舆论形态。

群体事件是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又受到外部压力产生的集体抗议行为,参与者认为只有一致行动才能使他们的意见受到重视,达到他们的要求。在聚众行动中,每个成员对群体稍有偏离的想法,就产生潜意识的压抑感,对群体的忠诚和意见一致坚定不移,由此产生了完全一致的举动。群体事件往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有强烈的声势。当弱势群体的诉求被压抑已久,不满情绪被引发后,往往导致失控。在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社会传闻和流言推波助澜,促成大量群众走上街头,与权力机构对抗。

搜索有关媒体的公开报道,发现在我国社会的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遍及大江南北。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每年的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爆炸性数字的背后是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日趋突出,群众以激烈的肢体行为表达不满,向相关部门表示强烈意见,有的可能演变为武力冲突。

群体事件直接起源于群众利益被侵害。劳资关系、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些基层官员背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成为引发群体事件的直接因素。某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对普通百姓的利益考虑不周,群众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在一些地方,对基层政府腐败、官僚作风的民愤日益增长,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群众便走上街头。一份公开材料显示,在过去的土地征用中,某些地方政府占有土地利益分配的20%~30%,开发商占40%~50%,而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仅占5%~10%。政府对转让土地乐此不疲,而农民难以接受极低的补偿,征地中的群体事件连年频频发生。

公安部长周永康在2005年说,深入分析这些事件,基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非对抗性。群众提出经济利益的诉求,没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如果有关地方部门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绝大多数是可以预防和处理好的,但如果久拖不决,使历史遗留下的问题与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交织在一起,就要酿成大祸。在任何社会,工人、农民的维权行为常表现为群体行动,所有制转型和分配不公使我国进入群体事件的多发期。

内聚力是群体事件发生的重要动力,“团结一致”的强烈欲望支配着群体事件中人们的言行。当群体成员基于共同目标,意志保持高度一致,外部压力增加时,他们的行为就可能失去控制。这时,政府的协调和应对能力成为解决群体事件的关键。一些重大群体事件虽然都经过了“民意—民怨—民怒”的过程,但并非无法先期控制。重庆万州事件(2004)、四川广安事件(2006)、安徽池州事件(2005)、浙江戴海静事件(2007)、江西贵溪围堵铁路事件(2007)和贵州翁安事件(2008)等基本都由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社会传闻直接引发,并迅速转化为暴力冲突。一些地方政府报喜不报忧,出了问题怕承担责任,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终使局面难以收拾。

 2004年10月24日,在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前,100名左右民工正在静坐讨薪,办公楼里协商解决纠纷的会议也正在进行。4时许,大门突然被关闭,紧接着,80多手持铁棍、铁管、灭火器、头戴安全帽的人冲向民工,向民工大打出手。顿时,民工被烟雾笼罩,陷于惊恐之中。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内,除少部分逃出者之外,余者全部被打倒,45人被打伤,两人生命垂危,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前血迹斑斑,混乱一片。民工们的正义舆论行为,遭到如此镇压,骇人听闻。

对抗因素在群体事件中起着关键作用,经过对抗的相互作用,情绪的震荡逐渐加强。愤怒情绪使聚众行为更加激烈,意见波动更为明显,造成大规模的集体暴力。缓解或制止群体冲突主要由官员或警方化解矛盾,诚恳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绝对不能采取对抗措施。利益冲突、意见对立不能协调解决,无一不涉及到违法问题,诉诸法律完全可以圆满解决。有些权力部门不敢走进法庭,动用武力维护它们的邪恶,是许多暴力事件激化的原因。在某些群体事件中,有坏人介入挑起武斗,是暴力行为发生的特殊原因。通过法庭揭露他们的阴谋,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依法作出处理。但“不法分子”和“坏人”的认定者是法庭,不应由其他人、包括大众传媒任意作出结论,解决群体事件的舆论冲突,实现社会正义,诉诸法律手段是唯一途径。

三、生产力的暴动

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亿万农民被迫带着生产资料加入合作社,各地先后出现粮荒,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这是农民对农业合作化表示不满的一种激烈反应。这种情况自然引起毛泽东的警觉,并作了这样的判断:“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否则生产力就要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当时其他中央领导认识到,除了适当减轻粮食征购任务外,应把农村合作化的步骤放慢一些,以缓和农村的紧张局势,安定农民的紧张情绪。但最终“生产力暴动”的舆论仍被忽视,使中国的农村经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舆论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反应,从这个直接意识系统中,经济制度的控制者能感知公众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态度。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者是生产力中能动的、起主导作用的要素。他们决定其他两个要素,反映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能否相适应。同样,政治制度的好坏,不是由政治制度本身来说明,而是由人民的生活状况和人民的满意程度来确证。生产者的直接反映手段就是用语言表示意见,用行动表示态度。正如毛泽东说:“工具是人创造的。工具要革命,它会通过人来讲话,通过劳动者来讲话,破坏旧的生产关系,破坏旧的社会关系。”

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会对经济的变化进行思考,互相交流意见。生产力暴动是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时,生产者对这种不适应作出的激烈反应,是大众肢体舆论对经济活动的反馈。2004年8月3日,北京地铁五号线十一标段工地上,约400名农民工将该标段的施工单位招牌卸下,集体停工向中铁四局集团北京地铁项目部讨要工钱。这些农民工大多来自陕西、安徽、四川、河南等地。他们说今年元月通过熟人介绍,在地铁五号线十一标段工地上干活。当时双方未签书面协议,工地负责人口头承诺:“工资分月发放,挖一立方米的坑给1400元钱,5天发一次伙食费(生活费)。”他们干了半年多的活,却未拿到分文报酬,而且有10多天没发伙食费,不少人都挨饿好几顿了!因此他们摘牌讨要工钱。

如果对生产力的暴动置若罔闻,没有在调查研究和听取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不仅对生产发展不利,也要造成社会动荡。生产力暴动可能只是一时的反应,从长久看,局部的生产力暴动也可能影响整个地区或全局的经济状况。比如在北京城市改造中,很多住在老房、破房中的居民不愿意离开,很多人有组织地选择了在家中静坐,抗拒拆迁。更有甚者,与前来劝说的工作人员拳脚相加,闹出了许多过激事件,一度影响了北京市的城区改造。人民是上帝,弱势群体更是上帝,不要剥夺他们可怜的那点利益,权力部门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就不会出现生产力暴动。

四、票决的公意表达

由全民或一定范围内的群众通过投票决定公共事务,实现公众追求的一致目标,也是一种肢体舆论。以选票表达人们的共同意志,开创了现代的民主制度。投票推选政府官员、优秀人物、最佳产品及作品,决定社会重大事项,是舆论评价的强有力手段。现代票决有严格的程序和约束,不同国家对不同事务的投票都有法律规定,保证这种方式体现公意。

票决运用符号表达意志,是最简洁、最集中的组织化舆论行为,它的价值十分丰厚。投票选举是社会民主的标志之一,体现出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有权选择符合多数人意愿的生活方式和管理者,防止由于荒唐的专制而产生种种错误,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成果。社会生活十分复杂,国家决策权的个人化,不可避免地由于权力极端集中,造成执政过程的连连失误。通过人民投票决定社会的重大事项,尊重人民的整体意志,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都可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以票决制定法律,建立严格的公民行为规范,是基本的法治原则。任何法律,都应由人民或它的代表通过投票来确立。政府依法管理国家,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但它又从属于人民的意志及法制权威。国家法制由票决显示人民的意愿,既是庄严的,又是强大的。国家法制化与政治民主化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政治上的民主,就不可能实现以人民为主体的法治,这一切都由人民的票决发挥关键作用。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途径尊重人民的意志,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票决适用于各种评价活动,有助于对公共事务作出公正的结论。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产品、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和某些优秀科学成果等等,用投票的方式可选拔出大家公认的对象。票决把多数人的共同认可作为衡量优秀事物的标准,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与此相反,对事物的评估不采取票决的方式,由少数人作出决定,不仅判断错误的概率高,而且导致公众责任感和信任感的丧失。评估作为集体的权衡行为,是由多数人对某一事物的优劣进行认定;个人或少数人的评估难以避免片面性。多人投票确定某个对象的优劣,等于从各方面、各角度对一个事物作出考核,得票集中的事物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公众熟悉、能够理解的事物。有些科研成果需要系统的专门知识,就不适于以民众投票的方式评选,但仍可在相关专家的圈子里实施票决。多数票作为公众态度分布的量化,表明对事物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优于少数人的决定。在投票者充分知情的前提下,票决正确性的概率增大,是一切评优活动的科学原则。

面对一个选定的对象,以隐蔽的票决方式把人民的意愿发掘出来,使票决成为揭示公意的有效手段。即使在民主不完善、不彻底的地方,投票也能较多地显示真实的共同意志,减少专制因素和人际矛盾对评估活动的消极影响。但这需要票决参与者了解票决对象的详情,票决者的意志不受他人操纵(收买、恐吓、指使),独立自主地表达个人意愿。票决者有健全的智力,对票决对象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是实施票决的前提。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下,盲目地运用票决,不仅不能体现票决的民主价值、评估价值和公正价值,还会引起混乱,激起舆论冲突。

五、表意行为的组合

在诸种肢体舆论中,游行示威是最典型的舆论组合形态,包含多种舆论行为和言语方式。游行示威可以显示舆论主体的强大力量,但没有秩序和规范的约束则能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力。在游行中,几乎每一种舆论手段都被用来表达意见,形成“集束”化的舆论活动。

舆论人在舆论领袖的带领下,公开从事大规模的肢体舆论,口头语言与肢体语言的结合,使游行示威充满强悍的舆论声势。舆论人集合的数量之多,相互激励的声威之大,是任何舆论形态所无法比拟的。在许多舆论传播中,意见领袖并不经常露面,舆论人往往在少数人面前活动或孤身出现,而游行示威则是一场舆论人、舆论领袖与舆论从众的大集会。他们从社会各个角落走到一起,铸成打不破的战斗整体,甚至不怕流血牺牲,力图展示摧枯拉朽、扫荡一切的力量。

游行示威把多种舆论行为组合在一起,由口号、演说、锣鼓、旗帜、标语牌和叫声等要素构成,把主体结合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成千上万的舆论人的活动,沿着游行示威的路线相继出现,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的舆论鼎沸的态势。人数构成游行示威的阵容,表现出舆论诉求者的规模。阵容不仅是舆论主体,而且是表达共同意见的载体,多种方式的并用壮其行色,呈现声势浩大的场面。组合性的舆论手段展示出威武雄壮的集体进军,当一支游行队伍过后,街道两旁集结着围观的群众迟迟不肯离去,就产生了最佳的舆论效果。

游行示威具有三种舆论性质:一是反对压迫的抗议性游行;二是欢庆胜利的祝捷性游行;三是没有正义要求、破坏社会安定的反动性示威。抗议性游行的目的在于维护权益、造成声势、扩大影响,向权力宣战,通常被认为是社会中无权无势集团的斗争手段。当人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又没有影响决策者的途径,只能使用这种产生震慑作用的方式。游行庆祝、集会祝捷是欢庆性质的肢体舆论,人们不仅用语言表达意见,而且用各种隆重的仪式抒发激情,表达对喜庆目标的追求。每个团体,乃至国家领导机关,都利用这种舆论形态扩大民意或上层舆论的影响,进一步统一人民的意志,增强民众的归属感。反动的示威游行则违背多数人的意志,是少数人的破坏行动,往往集结的人数少,持续的时间短,由于遭到公众的普遍反对,最后以失败告终。

游行示威容易导致政治风暴,没有政治动机、不想造成深远政治影响的社会组织,是不会发动、组织示威游行的。把舆论主体的要求付诸具体行动,有可能转变为流血的斗争;越轨的游行示威难以控制不法行为,充满破坏性和危险性。世界上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允许不受限制的示威。美国宪法规定“没有引发危害公共秩序导致暴乱的自由”,“没有扰乱学校安静上课的自由”。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同时又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秩序。公民的游行示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经过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不得使用暴力和煽动使用暴力。游行示威仅仅是和平的舆论手段,不是暴力手段,更不是实现阴谋的手段。

区别正当的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蓄意煽动游行示威的不可告人的目的,采取完全不同的对策和解决办法,是国家治安机关的重要责任。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又不能有效申诉,提出游行示威的申请应予以批准,警方应保护他们顺利地展示自己的诉求。有人利用游行示威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提出的申诉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和常识依据,国家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制止是正当的。大众传媒揭露他们的破坏活动,警方依法对阴谋家追究法律责任,引起广大公众的警觉,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断然措施。

第六节 社会变动的理论争鸣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发展进程总是伴随理论争鸣,出现论战的舆论形态。理论问题引起人们的激烈争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舆论行为,多在理论界和政治家群体中形成。面临历史的急剧转变,理论家针对现实问题给人们提供认识模式,提出前进方向,引起一些公众的关注。在观点争鸣中,不同的理论主张发生对峙、辩难以至激烈的争鸣,在知识界形成群议鼎沸的态势,是论战舆论形成的标志。

一、理论争鸣的历史步伐

社会的阶段性转换给人类的前进带来迷茫,社会走向何方?人类如何进入新的时代?都会引起人们的理论思考。物质生产中的观念冲突,经济关系与政治制度的忤逆,不断引起一部分人的关切,力图从理论上解释社会出现的问题,寻找人类继续前进的方向,这就出现了理论争鸣。由于精英们的积极参与,随之形成了论战形态的舆论,即理论性舆论。

这种舆论形态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春秋末年,新兴地主阶级先后在鲁、郑、齐、晋等国取得政治优势,代替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发展壮大,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而奴隶主阶级则日渐土崩瓦解。代表双方主张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展开论战,许多学派先后登上历史舞台,发表各自的观点,既有思想交锋,又有思想融合。其中,主要是儒、墨两派的对立和斗争。到了战国初、中期,则出现了儒、墨、杨三家鼎立。战国中期比孟子稍晚的庄子发扬老子学说,使道家成为一股较大的舆论势力。孟子主要论辩的对手是杨、墨两家,韩非总结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使法家的理论趋于完善,对儒家展开猛烈的批判。这是我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次理论舆论的高潮。

汉朝巩固以后,封建统治者不断宣扬唯心论,抵制唯物论,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用“天人感应”论宣扬“谶纬”之学,开创了意识形态的专制。东汉章帝时,诸儒在“白虎观”开会,发表诸多言论,编辑《白虎通义》一书,把所谓“经学”(即对先秦儒家部分典籍的整理和注释)神学化。司马迁坚持唯物论,经过扬雄、桓谭到王充的发展,把唯物主义学说推进了一大步,以后又有王符和仲长统予以继承,产生了中国历史第二次理论形态的舆论战。以王充为代表的元气自然论同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神学的争论,反映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舆论对峙。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同时也存在着民族矛盾。在地主阶级内部还存在着门阀地主与庶族地主、僧侣地主与世俗地主之间的矛盾,出现了玄学和反玄学、崇佛与反佛的斗争。从两汉到魏晋,各类主张著书立说,相互倾轧,都有一帮士大夫支持,我国历史出现第三个理论舆论的鼎盛时期。

社会不断前进,一旦社会性质发生转变,论战的舆论形态就成为其他舆论形态的制高点,甚至支配其他舆论形态的发展。中国的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才发生某些变化。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资本主义列强侵入我国,华夏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代的理论争鸣围绕社会性质的转变而展开。张之洞,曾国藩等固守宋明“理学”,主张局部社会改良,而康有为、严复和孙中山等人则提出社会变革论。龚自珍说:“天道十年而小变,百年而大变”(《拟今上方言表》)。魏源说:“三代以上,天皆不同,今日之天,地皆不同,今日之地,人皆不同,今日之人,物皆不同,……故气化无一息不变者也。”(《上大学士书》)魏源指出,不能“执古以绳今”或“执今以律古”。西学的渗入,洋务运动的兴起,不断推动理论争鸣,出现了中国历史第四个理论舆论的高涨期,中国社会悄悄发生了变化。

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围绕复古与进化、新文化与旧文化、民主科学与旧礼教展开了又一次论战,出现了中国历史第五次理论舆论的高涨。1978年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依次出现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行市场经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探讨,先后围绕实事求是与唯书唯上、尊重经济规律与姓资姓社、以人为本与以“左”的政治路线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与坚持阶级斗争为纲,相继展开深入的讨论,明确了政府的执政目标和执政方式,激发了第六次理论舆论的兴起。第六次理论舆论的出现,虽然没有形成广泛的论战,却始终在主张改革开放的广大干部群众同一小部分守旧人群中展开,端正了政府官员的执政方向,提高了政府的执政能力。

二、理论创新的舆论法则

理论争鸣产生的舆论,以理论话语表达人们的态度,成为社会精英的特定舆论形态。一般舆论是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见解体系,而理论舆论并不作出简单的说明,而是就现实重大问题形成系统的推理,表现为对现实社会规律的论证。理论舆论主要不是指理论本身,而是指精英阶层关于理论是非问题的讨论,讨论的对象是抽象的理论体系,议论的内容呈现出论证形态,构成推理的思辨意识。在舆论活动中,以理论家群体为骨干,预言社会的发展趋势,确定哪种论点正确或错误,哪种理论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通过争论作出公正的判断。

人们解决现实任务,常常需要正确理论的指导,宣传这种理论,引起人们的广泛兴趣,就形成一定的思想氛围。理论舆论形态由宣传活动使其普遍化,经过广泛、大规模的争鸣或讨论,被人民群众接受,构成理论舆论的大众化。公众虽然不通晓理论,难以阐述系统的道理,但他们大体知道一种信念,在这种理性的指导下从事社会活动。

理论被广大群众关注,必须是联系现实问题、解决现实问题的理性意识。理论是现实生活的产物,脱离生活实际的理论不可能转化为舆论。报刊或各种学术性杂志刊载许多理论文章,多数之所以不能成为舆论,因为它们远离生活和人们的思想,广大公众对其失去兴趣。回答现实问题的理论成为人们议论的对象,被人们所思考或认可,才具有舆论的品格。旧理论与实际发生冲突,必然导致新理论、新学术思想的诞生,一切新的理论观点(包括新史料的发现)都可能成为舆论产生的因素。新理论是思想的导游者,针对社会的新情况阐明真理,往往能获得人们的赞成。

摆脱陈旧的说教,创立新的理论,提出新的原理和范畴,是推动理论舆论产生、用理论武装大众头脑的前提。理论要发展,必须面向时代,深入现代实践和现代科学领域,站在时代的峰巅俯视社会。新的理论一出现,理论界趋之若鹜,纷纷对新理论进行讨论和评价,产生了理论创新的舆论效应。紧密联系现实的理论需要探索的过程,很难一提出来就深入到客观世界的本质,完全反映客观规律。理论是在探索中接近实际,接近和反映真理,也是在探索中被群众渐渐认识,转化为群众的思想指南。

新理论的提出是对旧理论的扬弃,这种扬弃是在旧理论基础上的继承、修正、充实和创新,具有质变的突破性。依据当代的实践审视理论创新,既需要有怀疑精神,又应摆脱发现“绝对真理”的夸张性思维。许多理论宣传,偏好把理论见解说成是神圣的,把它完美化、永恒化,使理论的某些缺陷或谬误走得很远。一种新理论、新观点的产生,在学术上而不是在政治上展开争鸣,由实践鉴别它的真伪是十分必要的。实践不断发展,人类生活迅速更新,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需要不断把研究的立足点推向新境界,人类社会根本不存在超级完美的理论。

辨别理论是非一要遵循实践标准,二要坚持人民拥护的标准,三要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为标准。脱离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效果去谈论某些抽象的口号,不会产生任何效益,既无理论价值又无实践意义。理论舆论的出现,需要良好的争鸣环境,提出新观点的任何一方,都不要把对方视作政治反对派。理论观点是否正确,要让广泛的人民实践去检验,让人民去评判。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不要把自己奉为神明,按自己的意志确定真理。理论争鸣不要起哄,组织笔杆子搞围剿。新的正确理论的发展,不能依靠几个理论班子突击攻关,也不能由几个“理论巨人”独辟路径。只有提倡自由探讨,才能发展理论,发现真理,扬弃谬误。

为了不断把理论研究推向前进,鼓励理论家和广大公众独立思考、独立探索,就理论问题展开讨论是树立理论权威的唯一途径。当言论自由的舆论环境形成,人们能够无拘无束地评价理论问题的真伪时,民族精神的解放才有可能。

本章内容的重点:1.舆论传播的六种形态。2.各种舆论形态的特点。

第五章 舆论的正负方向

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充满舆论的社会,舆论像一个巨大磁场不停地作用于人们的耳目和思维,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舆论对社会与人的影响,表现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或把社会拉向倒退,这两种作用的正反方向形成了舆论的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据此,我们把舆论分为正向舆论和负向舆论。对舆论性质的这种划分,让人们认识好舆论和坏舆论的差别,以及它们截然相反的作用。

第一节 社会的正向舆论

自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人为宇宙的中心,许多人敞开心扉,真实、恳切地表达意见,开始主宰自己的命运。在一些国家,人民解放思想,鞭挞丑恶,追求真理,随时发出正义的呼唤,社会规律展现出清晰的前景。这种正向舆论尽管经常遭遇挫折,处于曲折发展状态,但它毕竟是社会步履的先导,打开人类科学认识的大门,成为社会进步的发动机。

一、诤言对真理的追求

2007年6月云南省政府向社会广泛征集并受理群众诤言,鼓励各界人士为云南发展献计献策。凡取得重大效益的诤言,将获得云南诤言奖,最高奖金达5万元。鼓励诤言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有天壤之别,民众诤言的细胞一旦被激活,说真话、说实话的热情被调动起来,是一股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

实事求是地说出事实的真相,指出公共事务、公共政策存在的错误,并为克服错误提出正确的建议,就是诤言。人们敢说真话、实话,社会才能顺应客观规律向繁荣昌盛的方向发展。舆论主体坚持说真话、讲真理,直率地评价客观事物,是认识和追求真理的行动。诤言具有求实性,使公众正确了解周围的变故,具有重要的认识和实践价值。

由于诤言者从大局考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又因为没有私利的动机而更为客观。正向舆论中的实事求是包含两个层次:一是简单具体的实事求是,即实践范围较小,认识对象比较稳定、简单,能够直接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用加入太多主观能动分析的成分。这一层次的实事求是以丰富的感性认识为基础,通过形式逻辑来完成。二是辩证逻辑的实事求是,就实践范围大的社会问题,除了客观地反映它的本来面目,更重要的是从整体联系、发展变化的角度进行考察,说明它的全面情况、发展趋势和内在真相。诤言既包括直观的实事求是,更注重辩证的、全局的实事求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相互关系与本质。

对公共政策,衡量诤言的标准,第一,从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物质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高来考察它是否正确。这些客观实在的东西,不因人的随心所欲而变化,也不因媒体的宣传力度而放大。第二,还要看它是否代表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改善,这是检验观念正确与否的根本尺度。任何社会政策和观念变革,只有让人民获益才是正确的,并能经受历史的考验。第三,权衡诤言的正确性,还要看它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受到人民的赞同和拥护。凡人民齐声反对的事情,都是错误的或不合时宜的。这三条标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符合这三条要求的言论,就是真理和真话,就是诤言。

讲真话、讲真理无疑是诤言的目标,是人类结成整体的必要条件。无论在哪个时代,大多数人对社会生活都是讲真话的,只有一部分人出于某种目的才讲假话。在言论专制的社会,多数人由于恐惧迫害而说假话,既是明哲保身,又是对专制主义者的无奈。不管在何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以诤言表达正向舆论的人总是不断出现,不断引起人们的敬慕,甚至成为思想史的丰碑。

舆论人或舆论领袖讲真话是取信于民的重要因素,也是建立舆论权威的重要前提。诤言以表达真理为动机,既不屈从于权威人士的狂言,也不惧怕凶恶势力的镇压。谁占有真理,它就和谁持有相同的观点。正如马克思所说,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而且要它对谁谦逊呢?诤言只考虑真理的实践性,不迁就书本和来自官方的错误意见。不搞迷信,不搞教条,不从固有的观念出发,以推动社会进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政府才能尊重、采纳诤言,制定正确的公共政策。

讲真话与听真话具有互动性,是公众坚持真理的关键。诤言最初总是来自少数人,大都随着公共权力求言的需要逐渐转化为舆论,使之成为民意。公共权力尊重诤言,善于听取直言,鉴别真话,诤言就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能够遏制一切错误主张。在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为听取不同意见,建立了各种纳谏的方式。《管子·桓公问》里记载:“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矣;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覆,而贤者进也。”这些古老的舆论方式,求的都是“诤言”,对促进当时社会的进步有重要作用。

与求言态度相反的行为是厌恶诤言,排斥、压制诤言。管理者喜欢歌功颂德,希望在一片赞扬声中掩盖社会问题和工作失误,就会排斥诤言。历代的舆论活动表明,真话难讲,在于掌权人不愿听真话,搞“直如弦,死道边”的对策。也有人最初愿意听真话,而听了一阵却中途而止,疏远诤言,直至镇压说真话的人。打击讲真话的人如果得逞,往往压制真理,使诤言淹没在假话的聒噪声中,历史就将发生重大不幸。在社会生活中,一切错误、落后的意见一旦受到权力的支持,诤言则死亡在吹捧声中。1957年,马寅初曾直言控制人口问题,提出“新人口论”,遭到围攻和批判,受到“不许右派利用人口问题进行政治阴谋”的斥责。由于错批一人,增加4亿,给几代中国人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

讲真话不等于句句是真理,真话难免不准确或带有片面性,其中可能夹杂少量不实的例证或言辞不当的缺陷,但它追求的是真理,主要问题抓住了真理。诤言的最大特点是以事实解释客观世界,揭示客观事物的必然性,达到真理的彼岸。讲真话和讲真理统一起来,构成彻底的诤言,点破事情的要害之处,听起来不那么温柔。真话与真理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并能被实践所证实,不温柔的言论却能指正前进的道路。

二、社会褒扬的思想塑造

在舆论学领域,公众对先进人物的赞颂,对正确经验和理论的肯定,称为褒扬性舆论,即社会褒扬。肯定人类的生存方式,以现代化建设的成就、经验和理论鼓舞人民,使人民努力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是褒扬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褒扬性舆论以正面的事例,告诉人们如何做人,如何善待社会和他人,歌颂高尚的道德修养;如何从事工作和生产,如何正确对待公共事务,肯定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看待或处理公共问题,具有深刻的教化作用。褒扬舆论是人类的自我思想塑造。

不同社会群体和利益群体有不同的褒扬对象,产生不同的褒扬性舆论。比如学校里的三好学生,企业里的先进生产者,社区里的五好家庭,军队里的优秀士兵,思想理论界对创新观点的肯定……都是适应具体环境和具体需要而产生的褒扬对象。许多先进人物、正确经验和理论又有跨越社群的整合性,成为全社会的褒扬内容。褒扬舆论的实质是诠释、歌颂社会的光明面,把人们引向对先进事物和人物的正确认识,推进人类精神和道德的提高,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思想价值。

社会褒扬是发自公众内心的一种舆论现象,是大众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自觉地歌颂正面的事物。社会褒扬不同于某些正面宣传,大众媒介无论介绍先进经验或对典型人物的报道,大都出于宣传目的,不一定是群众发自内心的、肯定积极现象的反映。宣传正确的观念可以转化为褒扬的舆论,但宣传本身并不是舆论。作为正向舆论,褒扬是指公众对某人某事、某种思想和经验的热烈赞扬,是公众的集体表意行为。这种表达是公众自发的,没有人组织和指使,人们的肯定意见来自内心的认同。

社会发展需要正确的思想、高尚的精神和科学认识的指导,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褒扬是与公众心理与实际功用的需求相契合的。“圣贤虽死而不朽”,褒扬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楷模,作为人类追求理想的符号,成为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灵魂支柱。社会褒扬不断强化维护公共利益和思想纯洁的价值观,提供一套为大多数人认同的典范性的思想,保证公民行为的正确性。榜样示范可以为社会塑造出高尚的观念,有助于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增强社会的凝聚力。褒扬性舆论对个体精神世界的浸润,帮助个人形成积极的信念,从而规范、提升个体行为的价值。在现代社会,褒扬性舆论不断向广大公众注入平等竞争观念、效率观念、价值观念、正义立场、民主意识、公仆意识和开拓精神,从而促进人的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

褒扬舆论使公众确信,只有公正的制度和公正的人,才能彰显人格尊严和人生价值,使生活充满崇高意义。从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理论高度肯定人的道德价值、社会理念的真理价值和社会政策的惠民宗旨,才能认识褒扬舆论的社会功能。社会形态的演变需要先进精神作为助推器,褒扬所产生的思想动力满足了生产力发展对社会精神的要求。群体精神具有道德意识和是非界限,人们对生活就有一种思想追求,在事业中将获得巨大的成功。

社会褒扬的对象不可能是全体社会成员和一切先进的东西,而只是其中个别的、特殊的、典型的优秀人物、事件、理论创造和经验创新。社会褒扬符合人类认识生活的规律,人类需要借助个别认识一般,通过个性感悟共性,通过了解个别事例的性质与特征对同一类事物产生深刻而科学的认识。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使典型的意义具有普遍性,通过典型反映人与社会的本质,能够生动、具体地倡扬时代精神。

新闻报道对褒扬性舆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这类报道称做典型报道,通常以乐观、热情、鼓舞性的情感颂扬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成功的经验和新鲜事物,使人们对社会的光明面形成肯定的态度。没有褒扬性报道,人们就无法充分认识社会的积极因素。新闻媒介的正面报道转化为社会舆论,在较短时间内将积极观念向整个社会普及,体现出褒扬舆论的社会教育价值。在结构简单、同质性强的社会,典型示范的效果就更好;而结构复杂、同质性弱的社会,社会褒扬的效果就差一些。就具体行业、具体部门来说,全国的褒扬对象所寓含的社会共性既有学习价值,也有时空条件的相对性。在经济繁荣的年代,很多人赞扬雷锋艰苦朴素、一双袜子缝补多次也不肯丢掉时,生产消费领域——袜子工厂和袜子销售商则认为,这是不能提倡的精神,后者的意见代表了生产发展方向。先进事物的局限性和相对性,孕育了许多褒扬舆论的单面价值,肯定一切往往是片面的。大众媒介忽视褒扬对象的条件,就出现过去典型报道的“高、大、全”的弊端。

三、舆论监督的权利意识

舆论监督主要指公众发表批评和揭露性意见,对社会中的丑恶和不良现象进行挞伐,特别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监察督促。在一般情况下,新闻媒介代表公众对政府的施政活动提出批评建议,抑制公共政策的错误或官员的丑恶,构成社会舆论监督的主导力量。较之于分散的公众舆论监督,新闻媒介的批评则更集中、更深刻,能够转化为广大人民的深入监督。社会结构中这一重要的控制力量,成为社会制约机制中最活跃的因素。“以权利制约权力”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种信条,用舆论监督权力、制约权力,则是现代文明的集中表现。由于政府权力具有扩张性,分散而脆弱的社会个体对官员的侵权大都无能为力,通过舆论对执政者的不当行为给予舆论压力,是完全必要的。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作为国家的政治实体之一,是公民社会中能够与政府官员相抗衡的力量,但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官员们往往或明或暗地操纵立法和司法,舆论监督不得不包括对法律的督察。

舆论监督是公民权利的表达机制,成为公民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具体方式,民主制度保障每个公民参与这种活动的权利。允许人民大胆揭露各种丑陋,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法宝,使“社会疾病”得到有效的医治。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在法制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民意的政治体制,舆论监督才能经常化和制度化。以权代法或以言代法成为社会痼疾,以权谋私和恶劣的官僚作风就不可避免,由此滋生的种种社会疾病不能及时医治,社会机制中最好的医生——人民的监督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工作自然成为公众监督的重点,舆论监督实际是人民捍卫自己利益的舆论活动。作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舆论监督以揭露、批评和建议直接作用于政治机体,影响社会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良性运行的基础。

舆论监督是无处不在的社会法庭,通过这个法庭,人民制裁践踏公共利益的人,宣判他们的罪行。在17世纪的英国,洛克把舆论与“神法”、“民法”相提并论。他说:“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法律,可以分为三种:一为神法(divine law)、二为民法(civil law)、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舆论法则判别的是美德和恶行,靠的是一种私下达成的默契,也叫做“私人处罚法。”边沁持有相似的看法,他认为,社会成员通过共同努力“就可能形成一种法庭或仲裁机构。我们可以将这种仲裁机构称为舆论法庭。”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进一步将公众舆论视为国家的真正法律,“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

舆论监督是来自权力之外的精神力量的制约,即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约束和限制,如果监督主体完全受权力支配,就坠入主体的自我监督,导致监督机制的根本瓦解。媒介从属于一定权力机关,开展舆论监督要得到“权力的批准”,不仅使舆论监督避重就轻,而且有时成为丑恶行为的保护伞。在行政权的控制下,媒体滋长攀附权贵的思想,公正而彻底的舆论监督成为空谈。舆论监督是否有效,依赖于权力的制衡体系,只有在权力形成制约机制的前提下,公民社会的权利空间才能真正形成。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滥用权力,受权力掌控的舆论监督会为监督对象献上篇篇颂辞。权力一定要干预舆论监督的话,就应制止它三缄其口,有恶无声。

舆论监督有助于消除社会丑恶,预防精神道德和官风的堕落,是社会的防腐剂。人民无处不在,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美国的舆论格言“我们都在看着你呐”,显示出人民监督无处不在的巨大力量。一位公职人员的优劣,一项政策的好坏,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即使没有舆论考核这一关,也决不能忽视民意的作用。舆论监督的曝光,对政治机体形成强大的舆论冲击,能够增强政府的纠错能力和免疫力。对人民群众自身的错误和不良习惯,诉诸舆论监督也能清除各种颓废行为,使社会管理更加有效。

舆论监督以揭露为主,用事实证明腐恶的存在,而不是空洞地指责监督对象。舆论揭露出确凿、惊人的事实使监督对象胆战心寒,因为事实既是定性或定罪的依据,又是激起广大群众愤慨的导火线。在舆论监督中,无论新闻报道还是人们口头的议论,披露错误事实都是占第一位的,有时是唯一的内容。舆论本身不用、也不应作出什么处理结论,处理意见只能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作出。大多数群众通过舆论知道公共权力的错误或犯罪事实,为非作歹者受到舆论谴责,显示出舆论监督的力度。

舆论监督的主要障碍来自某些政府部门的保护主义,其次来自监督对象的顽抗,包括暴力形式和口头欺骗。当某种错误或丑陋行为难以掩盖时,对错误负有直接责任或与此有关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封口”,导致舆论监督难以“深入虎穴”。面对记者的采访,某市的领导对下级工作人员甚至这样说:“要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对干部向高级媒体提供线索、参与报道的,要记录在案,永远不能重用,所有的反面报道要一查到底,看看究竟是谁提供的线索。”官员以强硬的态度抵制舆论监督,无论公众还是媒体由于惧怕官员的追查而退避三舍。当监督成为风险,被监督者就有了一道安全的防线。

不能忽视的是,监督面临的危险还来自媒体或记者的私欲。有些记者经不住金钱和官位的诱惑,成为社会丑恶的同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成为一句空话。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县发生金矿爆炸,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为隐瞒真相,分别对采访事故的一些记者送了现金和金元宝。记者的嘴巴被封住了,一上阵就被银弹击倒,媒体监督的重拳立刻变成笑脸。2008年9月至11月,又连续揭发出河北李家洼煤矿和陕西霍宝干河煤矿矿主以“封口费”买通记者与当地政府官员,隐瞒矿难事故。媒体监督失效的可悲结局屡屡发生,媒体的责任意识危如累卵,腐败事件可能迅速蔓延。

法律制度不完善或有法不依,使公众和媒体的舆论监督遇到种种麻烦,有时不得不放弃监督。公民的舆论监督权虽为《宪法》和《监督法》所确定,但对妨碍和侵犯这项权利的行为缺乏具体的法律制裁规定。监督事项往往受官员的审批,监督权难以实施,监督者受到侵害也难以诉诸法律。被监督者采取暴力手段,殴打、非法拘禁记者,检举揭发的公民被毒打或暗杀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警方缉捕凶手大都只是应付了事,一句“犯罪分子逃之夭夭”便画上句号。对已经曝光的违法违纪行为,有些官员使用疏通、堵截或拖延等办法,阻碍大众媒介曝光。在一些地方,新闻媒介已经揭露的事件,本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但被曝光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找关系说情,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节 社会的负向舆论

社会流行的错误意见只能是部分公众的意见,其量度停留在众意范围,一旦它被政府官员和媒体所推动,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公众意见一旦违背真理,歪曲事物真相,蛊惑人心,形成负向舆论。负向舆论的主观武断、诽谤造谣和蓄意煽动,掀起阵阵舆论逆流,造成公众认识的扭曲。负向舆论把人们引入歧途,被落伍的集团或别有用心的人所制造和利用,有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浮言的流行和蛊惑

社会浮言是指脱离实际的意见和动听的套话,又称美丽的空话,在社会舆论中具有普遍性。对人对事讲几句好话,不至于有什么坏处,如果众口一词,形成一种舆论,就会产生“捧杀”的效应。一味赞美实际上不美或不那么美的事物,良莠不分,用来育人治国,则误国害民。这种“浮言”,大都来自于会议上、报刊宣传中那些粉饰太平的不实之词。社会浮言主要有以下几种:

1.溢美之词

所谓溢美之词,是指为了产生赞扬、夸大和媚上的效果,过分夸大事实,当事人听后有种种快感。湖南益阳市一家报纸曾报道过这样的事情:该市的一位领导外出,偶遇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有很多人正在抢救。于是他急令司机停车,并用自己的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几天后,当地一家报纸发了一条表扬性消息,说该领导在紧要关头“亲自指挥村民抢救伤员”云云。消息很快传开,该领导得到舆论褒扬。不料这位领导看到消息后,发现有明显的“拔高之意”,心里不安,便给报社编辑部写了一封信指出:“抢救伤员不是我现场指挥,而是当地村民在我到达之前就进行了,我只是做了每一个过路人都应该做的一点事。”他还要求报社的新闻报道“务必实事求是,不要随意给领导干部脸上‘贴金’。”假设这位领导没有读到那篇表扬报道,或者读了报道之后没有给报社编辑部写信,这篇含有大量水分的表扬被当作一件“模范事迹”流传全国,将形成范围更大的舆论。这类“假表扬”和“拔高消息”的见报率很高,引起舆论的“高兴”是常见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辨别美言的嗅觉并不灵敏,因为人们没有时间去细致地思索,常常把美言当作真理。明明是人民创造的奇迹,硬说是官员领导的正确;社会进步是由于解除了以往限制群众手脚的种种错误政策,却一概赞扬说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本来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不应有的严重失误,却说这是必要的“交学费”……种种美言,颠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美言容易把好人吹得飘飘然,把坏事看作好事,导致人们忽视总结教训,缺乏改正错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美言多表现为对工作成就、人物功绩的不适当赞美。由于广大群众不可能调查,对赞扬的内容信以为真,随之形成虚假的褒扬性舆论。它既不能推动社会进步,也没有教育价值,只能给社会造成错觉。吹捧、美化事物的言谈使赞扬对象获得满足,而被欺骗的人过高估计美言的真实性,不断导致可悲的后果。表达美言的人都有吹捧的需要,都企图从美言中捞到好处。这种好处有时表现为“安身立命”的保险系数,有时被风行的时尚所裹胁,也有人为了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美言换取美言。社会处处充满人身依附关系,过滥地开展评比活动,美言便大量出现,最终形成一种歪风。年终总结往往不是共同总结单位的工作成就和教训,而是鼓励个人自吹自擂,怂恿美言盛行。在许多单位,为了轮流做先进,大家只能轮流献出美言,以德报德。

2.空话、大话

空话、大话是过分吹嘘、毫无实质内容或任意放大事实的浮言。一项改革刚刚开始,还没有收到明显的成效,报刊上却把它说得锦上添花,大小会议不断介绍经验。空话大话作为一种舆论,以夸大的词句把事实乔装打扮,造成文过饰非的坏作风,形成过度的浮夸习气。1958年出现人民公社后,乐观派不断增多,《人民日报》一篇预言似的文章尤为典型,该文写道:“中国正在以宇宙飞行的速度奔腾前进。不久以前,农村50来岁的人们还在担心自己可能看不到共产主义的美好时光,现在,八九十岁的老人却都喜笑颜开地坚信自己能够享受到共产主义的幸福。有的老汉甚至还固执得认为自己已经过上了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当时广为流行的大话、空话还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我们的基础是马列主义,因此我们是正确的,所以敢想、敢说、敢做,是不会出乱子的”;要“敢于插红旗,越红越好”;“你不插红旗,资产阶级就要插白旗。与其让资产阶级插,不如我们无产阶级插。”……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如断线风筝,不知飞向何方。

这些毫无意义的空话、大话在今天仍没有消除,制造的海市蜃楼经常出现在人们面前。如果指导思想确定为必须肯定我们的各项工作,我们的意识形态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的精神力量不可战胜,就会不断喊出空话、大话。把坚持马克思主义视为“高喊口号”,奉行精神决定存在的主观万能主义,大话、空话就会盛行不衰。

3.套话连篇

套话是空话、大话的延伸,表现为大话、空话的固定格式和习以为常的句式,成为约束思想的绳索。千百万人重复它,媒体把它当作惯用语,但并不考虑它同实际是否契合。比如:“高举红旗胜利前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文革”中曾经流行这样的“豪言壮语”:“波澜壮阔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我们伟大统帅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空前广泛、深入地发动了群众,已经取得了伟大的决定性的胜利。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成绩最大最大最大,越来越大,将来更大。……”多年间,会议上、报刊上都重复这些套话。今天的套话围绕“三个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高举旗帜、坚持道路、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共谋发展”的语链,演化出一些新的模式,常常四六句一组,在媒体和会议上流行。这些套话在理念上都是正确的,但不联系实际,不解决问题,层层重复,到处乱套,对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没有任何作用。

2007年和2008年春晚的小品《汇报咏叹调》,主人公胡乱杜撰几句“会议纲要”来应付盘查的领导,居然和真正的会议大纲毫无分别,鞭挞了“套话连篇、文山会海”的形式主义。该小品主要讲述某公司经理要办公室主任叶适向其汇报前一天代替自己参加一个会议的情况。谁料叶适因听美声讲座并未参加会议,无奈,叶适凭借以前多次参加此类会议的经验,“蒙”出“五点精神”:1.提高认识,加强意识;2.主要领导亲自参加;3.发动群众,加强宣传;4.持之以恒,环环紧扣;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竟与会议提出的要求如出一辙,可见套话极度流行,无处不有。

套话导致思想萎缩,使认识变成无用和自找麻烦的东西。语言能夸大事实,语言的忠诚最不可靠,因为话语通过发音器官和空气的振动可能充满伪装,它并不都代表真实的思想。这样一来,套话的装饰总是使独揽大权的人信以为真,不是“听其言,观其行”,而是“听其言,信其行”,用人办事难免不受人坑骗。无论评价人还是评价工作,都要看行动,看实践效果,言语不过是岸上的木色纸船。

在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时代,浮言流行的程度不一样,都有浮言旺盛和沉寂期,这取决于官场作风和社会风气。如果某种制度倡导大一统的理学,把某种思想偶像化,浮言就会盛行。在大一统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往往把这种思想神化,用最美好的语言描绘它的完美。思想严重脱离实际,空话、套话和溢美之词就会一哄而起,实际被歪曲并导致错误的实践。

二、假话的社会骗局

假话是对客观事实的结论和说明完全不合实际,甚至捏造事实,谎报实情。假话与谣言是不同的,假话没有故事情节,是结论性的话语。如果问,你们市今年的经济形势好不好?用假话来回答,则把好回答为不好,或把全市的经济产值1500亿回答为1000亿,或用糟透了、失业严重这样的结论来说明。如果用谣言来回答,则编出一个事件来暗示国民经济不好的情况。比如,市长今年由于没有把经济抓上去,被省长叫到办公室训了一顿,还要撤他的职。这是谣言,前者的回答则是假话。

假话是对事物的状态、性质、结果、数字等制造谎言,背离真相,是危害最大的不实言论。假话没有事实根据,带有欺骗性。一个人说假话,不会有很多人相信,一旦许多人、尤其是媒体传播假话,形成社会骗局,就会有许多人相信,因此假话的广泛传播能够形成负向舆论。假话的产生,可能是对实际情况不了解或估计不足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有意捏造的。比如,某些领导干部为了突出政绩,利用宣传工具发布虚假的统计数字,或把案件频发的社会治安状况说成治安良好,掩盖许多潜在的隐患。有人制造假话麻痹人们的思想,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唯意志论、上欺下瞒和冒进急躁情绪长期主宰某些人的头脑,新闻报道讲了不少假话,制造了大量社会骗局。这些假话一经宣传,受到一些群众的赞成,形成舆论热潮。世界是真实的,物质的存在一口气吹不出来,假话支撑的舆论危害人民和国家。舆论如果歪曲客观事物,违反物质运动规律,就会破坏社会的正常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界不只帮倒忙,而是推波助澜,带头破坏社会的正常发展。实际上,任何社会都可能存在某个人或某些人脱离实际去谈天说地,但对于大众媒介或社会公众人物,就得加以约束,因为他们的言论对公众活动有重大影响。政府官员与大众传媒注重言论的客观分寸,防止奢谈政治与经济的危机或繁荣,才能有效地避免假话,引发错误的舆论。

告别假话,要相信人民群众,多听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脱离实际,不愿听取群众的真话,必然产生大宗假话的鼓吹者。认真考察人民的声音,聆听民意的箴言,才能识破假话吹起的舆论泡沫。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从事具体活动,是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最了解社会问题的症结。他们每天接触衣食住行这类生存问题,生活在真实状态中,深知虚假言论的危害。政府官员如果不深入人民群众,不掌握第一手实际材料,便无法形成正确的意见。彭德怀在假话风行的年代之所以能上书直言,因为他走遍了六大军区、10个省,深入到矿山、工厂和农民的草屋,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对群众的生活处境深有感触。防止认识客观事物的误差,遵循认识来自实践的法则,是彻底克服假话泛滥的保证。

三、谬理的似是而非

把错误的理论或推断说成真理,使部分群众信以为真,是一种常见的负向舆论。它貌似有理,其实大谬不然,生活中经常流行这样的谬理。例如:农村土地归公使用,集体生产,农民齐心协力,抗灾能力增强,因而农业合作化有无比的优越性;中国人口众多不是坏事,人多力量大,有无穷的创造力;资本主义私有制残酷地剥削人民,那里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消灭了剥削、人人平等,这里的人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改革开放打开了窗子,外国好的东西和苍蝇蚊子一起进来,腐败难以避免;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又有全国人民的团结一致,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无论在社会大范围还是小环境,到处有这类荒谬的意见以真理的面目在流行,许多人无法辨别其是非,但这类难以自圆其说的推论经不住推敲,最终暴露出结论的荒诞。

意识形态由一种信念发展出来一套理论,一旦获得统治地位,就容易用形而上学的方式解释事实,出现遐想式判断。社会真实情况被否认为,甚至被否认为是客观事实,脱离实际的意识形态则被视为真理,这种思维成为谬理的繁殖母体。为了控制思想,意见领袖和意识形态部门把主观认识变成客观知识,制造种种缺乏科学的论断,再通过千万次的重复把它们变成一部分人的信条。这种偏见只能当作一种神话,以假推理证实一种虚构的逻辑,建立暂时的舆论权威。这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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