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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8 23: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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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安娜·加瓦尔东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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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1-4(套装共4册)

异乡人1-4(套装共4册)试读:

前言

第一部分 因弗内斯,1945 第一章 新的开始第二章 巨石矗立第三章 林中男子第四章 踏进城堡第五章 麦肯锡家族

第二部分 理士城堡 第六章 科拉姆的大厅第七章 戴维·比顿的药柜第八章 夜里的演出第九章 大集会第十章 立誓

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一章 与高恩律师的谈话第十二章 驻军司令第十三章 预告成婚第十四章 婚礼第十五章 洞房之夜第十六章 美好的一天第十七章 遇见乞者第十八章 岩间突击队第十九章 水怪第二十章 荒林空地第二十一章 接踵而至的艰难时刻第二十二章 大清算第二十三章 回理士城堡返回总目录

献给

我的母亲杰奎琳·赛克斯·加瓦尔东——教会我阅读的人前言

总是有人失踪。问问警察吧。或者,问问记者。对记者而言,失踪事件就是衣食来源。

年轻女孩离家出走。年幼的孩子失散流离,再也回不到父母身边。家庭主妇走投无路,抓起买菜钱搭上出租车去往车站。国际金融家改名换姓,消失在进口雪茄的烟雾之中。

许多失踪的人最终被找到了,不论生死。失踪,毕竟是有理由的。

通常是这样。第一部分因弗内斯,1945第一章 新的开始

这里不像是可以让人消失的地方,至少第一眼望去不是。贝尔德太太的这个地方就和一九四五年苏格兰高地的无数家庭旅馆没两样,干净、幽静,墙上贴着褪色的花壁纸,地板发亮,盥洗室还有一部投币式热水器。矮矮胖胖的贝尔德太太人很随和,并不在意向来书不离身的弗兰克用成堆书册和纸张占满她那布满玫瑰雕花的起居室。

我走出屋子,在前厅碰到贝尔德太太。她粗短的手搁在我臂上,轻拍我的头发,将我拦下。“哎呀,兰德尔太太,你不能就这样出门!来,我帮你卷一下。好了,这样好多了。我表妹告诉我,她试了一种新的烫发方式,烫发效果非常漂亮,简直跟做梦一样,也许下回你该试试。”

我不忍心告诉贝尔德太太,我这一头浅棕色鬈发之所以乱七八糟,完全是天生的缺陷,而非烫发器制造商的疏失。一头大波浪鬈发的她,从来不用忍受这种乖张的发质。“好,贝尔德太太,下次我会试试。”我说了谎,“我正要到镇上和弗兰克碰头,我们会回来喝杯茶。”在她还来不及探查我乱七八糟的外貌还有哪些缺点之前,我低头穿过大门,沿着小径往下走去。在英国皇家军队当了四年护士之后,我终于能穿上轻柔的亮色棉质印花连衣裙,好好享受脱离制服和物资配给的日子。不过这身连衣裙绝对不适合穿越多刺的石楠丛。

我本来就没打算整天往荒地上跑。我只想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漫长慵懒的下午也和弗兰克躺在床上,不过,可不是睡觉。但是贝尔德太太勤奋地在房门外吸扫地板,实在让我们很难维持慵懒缠绵的心情。“那一定是全苏格兰高地最脏的地毯。”当天早上我们躺在床上听着廊道上惊人的吸尘器声响,弗兰克如此评断。“几乎跟我们房东的思想一样脏。也许我们应该去布莱顿。”我附和着说。在弗兰克前往牛津担任历史教授的职位之前,我们选择到苏格兰高地度假,因为比起英国其他地方,这里没怎么受到激烈战火的侵扰,而且也不像其他较受欢迎的度假胜地感染到那么多的战后狂喜。

我想,我和弗兰克心照不宣,都认为在苏格兰高地重建我们的婚姻有特别的意义。七年前,大战爆发前不久,我们结婚时曾在这里度过两天的蜜月假期。我们觉得这里是安静平和的庇护所,能让我们重新发掘彼此,却不知道这里最受欢迎的户外运动是高尔夫和垂钓,而最受欢迎的室内运动则是聊八卦。若有哪个地方的雨下得像苏格兰这么多,人们肯定都会成天躲在屋子里。“你要去哪儿?”弗兰克的脚移出床外时我问道。“我不想让可爱的老太婆对我们失望。”他在古老的大床边坐起身子,开始轻轻地上下弹跳,大床发出规律而刺耳的嘎吱声。大厅里回荡的声响突然停了下来。在跳了一两分钟之后,弗兰克大大地发出一声戏剧性的哼叫声,随后往后瘫倒,反弹的床垫弹簧发出一声砰响。我咯咯笑着,把脸埋进枕头,免得打破门外屏息的寂静。

弗兰克对我挑挑眉。“你应该发出陶醉的呻吟才对,而不是咯咯笑。她会认为我不是好情人。”他低声责备我。“如果你期待听到陶醉的呻吟,那你得撑久一点,两分钟只能得到咯咯笑。”“你这个不体贴的小荡妇。我来这里是为了好好休息的,记得吗?”“懒骨头。你得卖力一点才能让你的家族开枝散叶。”

弗兰克对家谱的狂热是我们选择到苏格兰高地度假的另一个原因。根据他随身搬来运去的那些纸卷中的某一张脏碎纸片,弗兰克的某个恼人的先祖在十八世纪还是十七世纪的中期,好像跟这地区的什么事情有点关系。“如果我膝下无子,让家族在我这里断了血脉,那么毫无疑问,罪魁祸首一定是外面那位不屈不挠的旅馆女主人。毕竟我们结婚都八年了,就算你受孕时没有人在场见证,也没人会怀疑小弗兰克不是合法婚生子。”“如果我们真的怀了他的话……”我悲观地说。我们在出发到苏格兰高地休养前一周又失望了一回。“这里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饮食又健康,我们一定办得到。”

我们昨天的晚餐是炸鲱鱼排,午餐是腌鲱鱼肉,而现在正从楼梯间飘上来的浓烈气味大声宣告,今天的早餐会是烟熏鲱鱼。“除非你打算再来一次安可演出来陶冶贝尔德太太,否则你最好快点穿好衣服。你不是十点钟和牧师有约吗?”雷金纳德·韦克菲尔德博士是当地的教区牧师,他手上有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受洗登记资料要给弗兰克看,更别提他发现的那些破烂军令文件,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上面可能提到了弗兰克恶名昭彰的祖先。“你那个曾曾曾曾曾祖父叫什么名字来着?就是那个在什么起义的时候把这个地区搞得一团糟的那位,是叫威利还是沃尔特?我记不得了。”“事实上,他叫乔纳森。”

我对弗兰克的家族史一点兴趣都没有,对此他倒显得心平气和,不过还是随时处于备战状态,准备抓住我稍稍流露一丝丝兴趣的时机,一口气将兰德尔家先祖的一切及血脉关系告诉我。他扣上衬衫扣子,眼里流露出狂热演讲者的炙热光芒。“乔纳森·沃尔弗顿·兰德尔。沃尔弗顿是他母亲的舅舅,他继承了这个名字,而沃尔弗顿是出身苏塞克斯的低阶骑士。不过,乔纳森是以‘黑杰克’这个威猛的绰号闻名的。他在从军时得到这个名号,那时他大概驻扎在此地吧。”我脸朝下,扑通躺进床里,假装在打鼾。弗兰克无视我的反应,自顾自地继续他的学究解说。“他在三十年代中期花钱买了军衔,噢,我是指十八世纪三十年代,而后担任龙骑兵队的队长。根据梅表妹送来的那些旧信,他在部队里表现得还挺不错。他的弟弟依循传统,成了助理牧师,这对家里的次子来说是个好选择,不过目前我对他所知不多。反正杰克·兰德尔因为一七四五年和先前的优异表现,极受桑德林汉姆公爵的赏识。你知道,在这段时间,詹姆斯党正发起二度起义。美王子查理以及那批人1,你知道吧?”他抓住听众的无知滔滔不绝讲了起来,而这个听众就是我。“我不完全确定苏格兰人明白他们输了那场战役,昨晚我清楚地听到吧台那位先生称我们是‘萨森纳赫’(Sassenach)2。”我插嘴道,坐起身子,试着捋顺头发。“噢,有何不可呢?这个字只是‘英格兰人’的意思,最糟也不过是指‘外地人’,这两个身份我们都是啊。”弗兰克平静地说。“我知道这个字的意思,我不满的是他吐出这个字眼儿的口气。”

弗兰克把手伸进抽屉,想找腰带:“他只是在生气我跟他说麦芽啤酒太淡了。我告诉他,真正的苏格兰啤酒得在酿造时把一只旧靴子丢进酒桶里,而且最后还得用破烂的旧贴身衣物滤渣。”“啊,难怪那么贵。”“我说得比较婉转,不过,那只是因为盖尔语里没有特指内裤的词汇。”

我伸手拿自己的裤子,被他的话迷住了:“为什么没有?古盖尔人不穿内裤吗?”

弗兰克斜眼看着我:“你没听过那首老歌吗,关于苏格兰男人在裙子底下穿什么的那首?”“大概不会是男士的及膝内裤吧。也许你跟牧师碰面时可以问他,我也到街上去找个穿苏格兰裙的当地人来问问。”我干巴巴地说。“嗯,尽管去找吧,克莱尔,但别被人给逮住了。圣吉尔斯学院的院长可不会喜欢噢。”***

结果,镇上广场根本没有穿苏格兰裙的男人在闲逛或光顾四周的店家,倒是有许多人在采购日常用品,大多数都是贝尔德太太那样的家庭主妇,既多嘴又八卦,身上硬挺的印花衣服带着舒适的暖意塞满店铺,足以抵御清晨户外的冰寒雾气。

我没有自己的房子要打理,不需要买什么东西,不过,倒是很享受随意逛逛、浏览最近刚填满商品的货架,享受看到众多商品能再度发售的单纯乐趣。之前国内一直在执行物资配给制度,像鸡蛋或肥皂这样最日常的东西都时有缺货,像“蓝色时分”古龙水这样的小小奢侈品更是缺货已久。

我的目光在一面塞满家居用品的橱窗上流连,窗内有绣花茶布、茶托、茶壶、玻璃杯,以及叠得老高、极为家常的锡制派盘,还有一组三件的花瓶。

我从未拥有过花瓶。我在战时当然住在军医护士区,最早是在彭布罗克医院,之后则是在法国战场的驻扎地。但在更早之前,我们从没在一地住得够久,久到有正当理由去买这类东西摆在家里。我想,要是我真有这样的花瓶,在我拿雏菊走近瓶子之前,兰姆叔叔早就用一些古陶碎片把花瓶给塞满了。

昆汀·兰姆·比彻姆,他的考古系学生和朋友称他为“昆”,他的学术圈,那个他奔波、演讲、安身立命的地方,则称他为“比彻姆博士”,但是对我来说,他永远是兰姆叔叔。

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兄弟,也是我当时唯一在世的亲人。我五岁时父母死于车祸后,兰姆叔叔被我绊住了。当时他正准备前往中东,却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准备工作,安排我父母的葬礼、处理我父母的遗产,以及安排我进入寄宿学校。当时我非常排斥到寄宿学校读书。

兰姆叔叔不喜欢跟人起任何形式的冲突,但当他非得扳开我紧握车门把手的肥短手指,把我从山脚下沿着阶梯拖进学校时,他生气地大叹一口气,最后无奈地耸耸肩,把我刚买不久的草编圆帽从车窗丢出去,同时做了决定。“可恶的小鬼。”我们开车快速离开,他从后视镜看着草帽轻快地滚远,咕哝地抱怨道,“反正我也不喜欢看到女人戴帽子。”他目光朝下、眼神锐利地瞪着我。“就一件事,不准拿我的波斯古墓人偶跟娃娃玩!要玩什么都可以,唯独那个不行。听懂没?”他的语气很吓人。

我心满意足地点点头,接着便和他一起去中东、南美,以及十几个散布世界各地的考古研究地点。我从他的学术期刊草稿中学会了读写,也学会挖粪坑和烧开水,以及许多和出身高贵的年轻姑娘形象不相符的工作,直到我遇上这位俊美的黑发历史学者,当时他来向兰姆叔叔讨教某个和古埃及宗教行为有关的法国哲学问题。

即使在婚后,弗兰克和我还是过着低阶教职员的流浪生活,在欧陆间往返开会,居无定所,直到大战爆发。随后他得去英国军情六处的军训处及情报单位任职,而我得接受护士训练。虽然我们结婚已近八年,但牛津的新居却是我们第一个真正的家。

我把皮包紧紧夹在臂下,大步踏进店里,买下了那组花瓶。***

我在高街和葛瑞赛德路的交叉口与弗兰克碰头,我们同时到达。他对着我买的东西挑起眉来。“花瓶?太好了,也许你从现在开始就不会把花放进我的书里了。”他微微笑着说。“那不是花,是标本。而且建议我研究植物的人也是你啊。现在我不必再做护理工作,可以找点事情来做。”我提醒他。“没错。”他开心地点点头,“可是我不懂,为什么每次打开参考书的时候,都会有绿绿的东西掉到我大腿上。你放进《杜斯衮古城与河岸》里的那个可怕棕色易碎物是什么?”“那是羊角芹,对治疗痔疮很有效。”“是为我即将到来的老年做准备吗?克莱尔,你真是体贴又细心呢!”

我们笑着穿过大门,弗兰克退到我身后,让我先走上窄小的阶梯。

他突然攫住我的手臂:“小心!你绝不会想踩到这东西。”

我小心翼翼地抬着脚,最后一阶的阶面上是一大摊棕红色的污渍。“真奇怪,我看到贝尔德太太每天早上都会把这阶梯由上到下刷洗一遍啊。你觉得这会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弗兰克倾身向前,看着阶面,细细地嗅闻。“别碰!我想,这是血。”“血!”我倒退一步,退回走道,“谁的血?你觉得,贝尔德太太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我紧张地朝屋子内望了一眼。除非发生什么天大的灾难,否则我无法想象这位有洁癖的旅馆女主人会放任一大摊血在台阶上干掉,而且我猜想,血迹已经在那儿好一会儿了。大厅里会不会藏着一个疯狂的斧头杀人狂,正等着发出让人背脊发凉的尖叫声跳到我们身上。

弗兰克摇摇头,踮起脚尖,从篱笆望向隔壁的花园。“我想不是。柯林瑟家的门阶上也有同样的血渍。”“真的吗?”我挨近弗兰克,两人一起有点心虚地从篱笆望过去。苏格兰高地看起来不怎么适合大屠杀,可是我觉得这些杀人狂在挑选作案地点的时候哪会有什么符合逻辑的标准。“这实在……实在太恐怖了。你觉得发生什么事了?”隔壁房子内完全没有任何人的迹象。

弗兰克皱眉思考着,接着灵光乍现,朝自己大腿拍了一下:“我想我明白了!你等等。”他冲出大门,小步跑下阶梯,留我独自一人站在门阶旁。

不一会儿,他回来了,脸上带着肯定的神色。“对,就是了,一定是这样。这排房子每一间都有。”“有什么?都有杀人狂造访过吗?”我语气有点激烈,对于弗兰克突然留我独自和这一大片血渍做伴还是很紧张。

他笑了出来:“不是,这是某种仪式的牲礼。真有意思!”他手脚着地,趴在草地上兴致勃勃地盯着血迹猛瞧。

这听起来并没有比杀人狂好多少。我在他身旁蹲下,皱起鼻子闻着。这摊血还没吸引来苍蝇,不过已经有几只行动缓慢的苏格兰高地蚊虫绕着血打转。“你说这是‘某种仪式的牲礼’是什么意思?贝尔德太太是虔诚的教徒,她的邻居也都是啊。这里可不是德鲁伊之丘或什么的。”

弗兰克站起身子,挥挥手拍掉裤子上的碎草末:“我的小姑娘,你只知道这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苏格兰高地,没有任何地方会在日常生活中融入如此多的古老迷信和魔法。不管贝尔德太太是不是教徒,她都相信古老歌谣的内容,她的所有邻居也都是。”他用擦得锃亮的鞋尖指了指地上的血渍,一脸开心的模样,解释道:“这是黑公鸡的血。这些房子都是新的,你看,是组合屋。”

我冷冷看着他道:“如果你觉得这样就能解释所有问题,你最好再想一次。这跟房子是新是旧有关系吗?还有,所有人到底跑哪儿去了?”“我猜,他们都到山下的酒吧去了。我们过去瞧瞧,如何?”弗兰克抓住我的手臂,领着我穿过大门,朝山下的葛瑞赛德路走去。“在古代,以及不是那么久远的年代,大家在盖房子时都会按照习俗杀个东西埋进地基下,以安抚地灵。你知道的,‘他该把长子搁入地基下,把稚子摆进大门底’,这首歌谣就跟山一样古老。”他边走边解释。

这段歌词让我吓得抖了起来:“既然这样,那我觉得他们以鸡代人还真是既现代又开明。你是说,因为这排房子还算新,底下没埋过东西,所以居民现在做点补救?”“对,正是如此。”弗兰克似乎对我的进步十分开心,还拍了拍我的背,“根据牧师所说,很多当地的民谣都相信,之所以会有战争,部分原因是大家都数典忘祖,把传统的防护措施给抛弃了,例如在地基下埋入献祭品,或者在壁炉内烧掉鱼骨头——当然,什么鱼都可以烧,除了黑线鳕鱼。”他喜滋滋地补上这句,“你知道不可以烧黑线鳕鱼的骨头吗?不然之后永远都抓不到这种鱼了。人们只能烧黑线鳕鱼之外的鱼骨头。”“我会记在脑子里。快告诉我,怎么做才不会再看到鲱鱼,我马上动手。”

他摇摇头,沉浸在他巨大的记忆库之中,在那学者般的短暂出神片刻里,他和周围世界脱了轨,只忙着把各方知识串联起来。“我不懂鲱鱼,不过,要是不想看到老鼠的话,你可以绑一束凌风草,‘家有凌风草,老鼠不见了’。把尸体埋在地基下,虽然很多当地鬼魂就来自地基下。”弗兰克心不在焉地说着,“你知道高街尽头的那栋蒙特爵罗大宅吗?那里就有幽灵。房子兴建时,有个工人被杀了献祭给地灵,时间大概是十八世纪吧。离现在也不算太久。”他“很体贴地”补了最后这句。“故事是这样的,建筑工人奉屋主之命筑起一道墙后,一块石砖从墙头掉下来,砸中了某个工人,也许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被选中当牲品。于是他就被埋进地下室,而这幢屋子的其他部分就建在他的尸体上。除了他的忌日和四个古老节日之外,他的灵魂一直都在他被杀的地下室里徘徊着。”“古老节日?”“也就是新年除夕、仲夏、五朔节、万圣节这几个古老节日。”他依然心不在焉地解释道,“据说,不管是德鲁伊人、宽口陶器人,或者早期的皮克特人,都保有太阳或火焰祭典。无论如何,幽灵鬼魂在这神圣的日子里会被放出来,可以随心所欲地四处游走,为恶或行善。”他若有所思地揉着下巴。“五朔节快到了,日子也接近春分。下回你经过教堂墓地时,眼睛最好放亮点。”弗兰克眨了眨眼,我明白他出神的时刻已经结束了。

我笑了:“那么,这地方有很多有名的幽灵?”

他耸耸肩:“我不知道。我们下回见到牧师再问问他,如何?”

事实上,我们没多久就见到了牧师,当时他正在镇上的酒吧里和许多居民喝着淡啤酒,庆祝屋子刚刚办完净化仪式。

在做这么异教徒的行为时被逮到,牧师似乎觉得有点尴尬,但很快就神色如常,仿佛他只是把这当成带有历史色彩的当地习俗,就像在圣派翠克节戴上三叶草一样。“真是非常迷人啊!”他脱口而出。我内心轻叹,就像一听到画眉啁啾就认出这是什么鸟一样,我听出了这句话是召唤学者的前奏曲。弗兰克听到同类的灵魂呼唤,马上定了下来,跳起知识分子的求偶之舞。没多久,他们就深入地谈起远古迷信和现代宗教之间的原形和比较。我耸耸肩,自顾自穿过人群,往吧台走去,两手各执一杯白兰地调酒,走了回来。

经验告诉我,要在这类讨论中转移弗兰克的注意力有多困难,因此我只抓起他的手,让他用手指握住玻璃杯脚,然后放任他去。

我看到贝尔德太太坐在一张窗边的深深长椅里,正和一位年纪较长的男士享受一品脱苦啤酒。她向我介绍这位男士是克鲁克先生。“兰德尔太太,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位对植物花草无所不知的人。”因为有人作陪和酒精的作用,贝尔德太太的眼神灼灼发亮。“兰德尔太太对花花草草很有兴趣,她会把它们放进书里压着。”贝尔德太太对她的同伴说,而他则半礼貌半重听地歪头侧耳听着。“真的吗?”克鲁克先生扬起一道白眉,兴味盎然地问道,“我有一些压制植物标本的工具,是我侄子从学校来这儿度假时带给我的,可是我没敢告诉他,我从来就不用这种东西。我会把植物吊着风干,放进框里、纱袋或者瓮子里干燥。我就搞不懂,为何要把这些野生的东西压扁呢?”“这个嘛,也许是为了观赏。兰德尔太太用锦葵花苞和紫罗兰做了几个漂亮的小东西,也可以放进框里挂在墙上看。”贝尔德太太好心地插嘴说。“嗯——”克鲁克先生满是细纹的脸上透露出他怀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那么,如果这些东西能派得上用场,你就尽管拿去用吧,我也不想这么扔掉那些工具。不过我得说,我还真用不上。”

我向克鲁克先生保证我会很开心地使用这些工具,而且如果他可以带我去看看这地区何处可以发现罕见植物,我会更加开心。他像只年迈的红隼倾着头、眼神犀利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最后终于决定相信我对植物的兴趣确实出自真心。我们约好次日清晨碰面,到当地的灌木丛走走。我知道弗兰克当天打算到因弗内斯当地的市政厅查一些史料,而我乐得有借口不陪他一起去。对我来说,这个记录和那个记录不都非常相似嘛。

没多久,弗兰克向牧师致意告别,我们便陪着贝尔德太太一起回去。我不太想提到门阶上的鸡血,但弗兰克可受不了这么沉默,热切地向贝尔德太太问起这个习俗的背景。“我想这应该是很古老的习俗吧?”弗兰克边用手杖拂过路边的杂草边问道。

路边的藜草和五指草已经开花,我看到金雀花饱满的花苞,再过几个礼拜它们就会绽放了。“噢,对啊。兰德尔先生,这习俗比任何人所知的都要老,甚至可以回溯到巨人时代。”贝尔德太太像鸭子一样摇摇摆摆、步履轻快地走着。“巨人?”我脱口问道。“是啊,就是菲昂和他的勇士团。”“盖尔人的民间传说,英雄,你知道的。这传说也许源自挪威,从这一带开始,沿着海岸到西边的地区,有许多习俗都受挪威影响,有些地名都还是挪威语,根本不是盖尔语。”弗兰克兴味盎然地说。

我翻了翻白眼,感觉他又要滔滔不绝了,不过贝尔德太太倒是亲切地微笑着鼓励他,说他讲得完全正确。她说自己曾到过北方,见过“兄弟岩”,那也来自挪威,不是吗?“公元前五百年到一三〇〇年的这段时间,挪威人从北方航行至此有数百回之多。你知道,就是那些维京人,而且他们把自己的神话传说也带了过来。那里真是神话的国度,而这些东西似乎就在这里扎了根。”弗兰克眼神迷蒙地望向地平线的远方,仿佛在风起云涌间看到了龙形船。

这我相信。黄昏的暮光洒下,暴风雨将临。云层背后的骇人亮光透了出来,建筑物笼罩在这样的光线中,甚至这条路上全新的房子都古老、阴森得一如矗立在百英尺之外历经日晒雨淋的皮克特族巨石。这块巨石守卫着它标示出来的这个十字路口已有千年之久。

今晚似乎适合紧紧关好门窗,待在屋子里。弗兰克没有舒服地待在贝尔德太太的客厅欣赏珀斯港的幻灯片,他选择依约前去和班布里奇先生喝雪莉酒。班布里奇先生是对当地史料很感兴趣的律师。我还记得前次和他碰面的经验,因此决定留在家里和珀斯港做伴。“尽可能在暴风雨开始前赶回来,还有,代我向班布里奇先生致意。”我吻了弗兰克,向他道别。“嗯,当然,当然。”弗兰克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眼神。他耸起肩,穿上大衣,抓起门边架上的伞离开了。

我随后关上门,但没闩上,这样他回来时便可直接进门。我走回起居室,心中暗想弗兰克毫无疑问会假装自己没有妻子,而班布里奇先生会乐得跟他合演这场戏。不过,这我就不能怪他了。

我们昨天下午登门拜访班布里奇先生,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我表现得娴静有礼,聪明又谦逊,而且打扮朴素,梳洗整齐——完全就是完美的教授夫人该有的形象,直到茶送上来的那一刻。

我翻过右手掌,可怜兮兮地细细看着横过四根手指根部的大水疱,但这毕竟不是我的错,谁叫班布里奇先生这位鳏夫选了便宜的锡茶壶来泡茶,而不是适当的陶壶。但那也不是律师先生的错,他试着表现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央求我倒茶。更不是壶把的错,这壶把上的布已经磨得见底,让我在执起茶壶时直接碰到滚烫的壶把。

不,我决定了。放掉茶壶完全是正常反应,而让茶壶掉在班布里奇先生的大腿上则不过是意外。我总得找个地方放掉茶壶吧。我大叫着“真他妈的该死”,这句话盖过了班布里奇先生心里的呐喊,也让弗兰克的视线越过司康饼瞪着我。

当班布里奇先生从惊吓中回过神之后,表现得很有风度,关心起我的手是不是被烫着了。弗兰克解释说我用语粗俗是因为我这两年来都在战地医院工作,他也不予理会。“恐怕我妻子从美国人那儿学了一些,呃,生动的表达方式。”弗兰克面带紧张的笑容说道。“真的,当我取出他们身上的炮弹碎片时,他们说的话都会很‘生动’。”我用吸满水的餐巾包住手指,咬着牙。

班布里奇先生婉转地试着想把话题拉回到无害的历史上,他说他一直对各时代认定的各式粗话甚感兴趣,例如“Gorblimey”是“Godblindme”这句誓言在近代的讹用3。“是啊,当然了。”弗兰克对于能改变话题满心感激,“不必加糖,克莱尔,谢谢你。那么‘Gadzooks’呢?‘Gad’这个部分很明显,可是‘zook’……”4“这个嘛,你知道……我有时会想,这个字可能是一个古苏格兰字的讹用,就是‘yeuk’,‘痒’的意思。这有点道理,对吧?”律师先生插话道。

弗兰克点点头,让他额前那撮与他学者形象不相符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自然地将头发拨了回去:“这些粗话的演变真是有意思。”“是啊,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我说着,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起一小块方糖。“噢!您在您的那个,呃……战地经验里,可曾听过什么样有趣的用语变化?”班布里奇先生有礼地问道。“噢!有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跟一个美国佬学来的,这人叫威廉森,我想是从纽约来的。每次我帮他换病服,他都会说这句话。”“哪句话?”

我动作利落地把一块方糖放进弗兰克的咖啡中。“罗斯福去死。”***

在和贝尔德太太共处一段平静又不失愉快的时间之后,我回到楼上,趁弗兰克回来之前梳洗一下。我知道他雪莉酒的酒量只有两杯,应该没多久就会回来。

屋子外头起风了,卧室里的空气似乎布满静电,我拿起梳子梳过头发,头发却因此纠结,还以令人恼火的角度乱翘。我晚上都会梳几百下头发,但决定今天就免了。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勉强去刷个牙。我的脸颊上紧紧黏着几撮头发,我试着弄顺拨回时,这些发束还是死命黏着。

大水壶里没有水,弗兰克为了和班布里奇先生碰面而梳洗时把水全用光了。我也不想自找麻烦再去厕所装水,于是拿起“蓝色时刻”,大方地倒了一些在掌心,在香气挥发之前迅速搓磨几下,赶紧用来顺一顺头发。我在发梳上也倒了一点,用梳子把蜷曲的发束梳回耳后。“这样可好多了。”我心想,同时对着斑驳的镜子左右摆头,看看成果。润泽的水汽驱散了我发梢的静电,发浪现在浓密闪亮地滑过我的脸庞,而且酒精挥散之后也留下了一丝愉悦的香气。我想弗兰克会喜欢,“蓝色时刻”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这时,近在咫尺的地方突然亮起一道闪光,紧接着雷声轰隆,所有的灯光霎时熄灭了。我低声暗骂几句,开始摸黑把手伸到抽屉里。

我记得在哪里看过蜡烛和火柴……这儿供电经常出状况,蜡烛是苏格兰高地的所有家庭旅馆和正式旅馆不可或缺的“配备”,甚至在那些熏着忍冬花香的高雅旅馆内,我也看到蜡烛插在饰有晶亮坠饰的雾面玻璃烛台上。

贝尔德太太的蜡烛可实用多了,虽然是水电工人照明用的一般白蜡烛,但是抽屉里有好多根,而且还有三盒火柴。在这节骨眼儿上我可没打算挑剔蜡烛的风格。

我在蓝色的陶制烛台上插好蜡烛,就着一道闪电的亮光将烛台摆在梳妆台前,然后在房内各处走动,点燃其他蜡烛,直到整个房间都充满柔和摇曳的烛光。非常浪漫,我心想。我镇定地扳下电灯开关,这样电力恢复时才不会在某个不合时宜的时刻坏了气氛。

蜡烛烧了不到半寸,弗兰克就推门进来了。随他上楼梯而起的一阵风结结实实地吹熄了三根蜡烛。

他身后的门砰的一声关上,又吹灭了另外两根。弗兰克盯着霎时的幽暗,伸手理了理凌乱的头发。我起身,重新点燃烛火,微微抱怨他突然进门的鲁莽。直到我点好蜡烛,转身问他要不要喝点东西时,才发现他脸色苍白,神情不安。“怎么了,看见鬼啦?”“嗯……我不确定我见到的是不是鬼。”他缓缓说着。

弗兰克心不在焉地拿了我的发梳,抬手整理起自己的头发。当“蓝色时刻”的气味扑近他的鼻孔时,他皱了皱鼻子,又把梳子搁了下来,转而动手找寻他的口袋小梳。

我朝窗外瞥了一眼,外边的榆树正前后猛烈地晃着。虽然外边的狂风大作很刺激,值得一看,但屋子另一侧某处有扇松脱的窗子正砰声大响,这让我觉得我们或许还是应该把窗子关紧。“对鬼来说,这风吹得有点猛。他们不是喜欢墓地那种静悄悄、雾蒙蒙的夜晚吗?”

弗兰克窘笑着说:“好吧,我想只是因为班布里奇刚刚说的故事,加上我多喝了点雪莉酒。没事的,也许吧。”

这下我可好奇了。“你到底看到什么了?”我往梳妆椅上坐下去,手肘半抬,伸手取过威士忌问着。弗兰克随即接过酒。“没什么,真的。只是个男人,就在外头的路上站着。”他边说边动手给自己斟了一小杯,却给我两小杯的量。“什么!就在房子外面吗?那一定是鬼没错了。我无法想象有哪个活人会在今晚这样的天气里站在户外。”我笑着说。

弗兰克拿起水壶要往杯子里倒水,壶里却没半滴水流出来,他用责备的眼神看着我。“别那样看我,是你自己把水用光的。不过,我倒不介意我这杯威士忌不加水。”我摆摆动作,假装啜饮一口。

弗兰克看起来一副急着要下楼去盥洗室取水的样子,不过还是打消了念头,继续说他的故事。他小心翼翼地啜吸着酒,好像杯里装的是硫酸,而不是上等的格兰菲迪单一麦芽威士忌。“他就站在外头,倚着围墙,站在靠这一侧的花园边。我想……”他迟疑了一下,低头望着酒杯,“我认为,他是抬头看着你的窗子。”“我的窗子?太不寻常了!”我禁不住微微发抖,虽然有点太迟,我还是走过去关紧窗户。弗兰克的话没停下,边说边跟着我穿过房间。“是的,我自己都可以从底下看到你。那时候你在梳头,而且还因为发尾乱翘开口骂了几句。”“要是这样,那家伙也许是在看笑话。”我口气很冲地说。弗兰克微微笑着,伸手轻抚过我的头发,摇摇头。“不,他没笑。事实上,他看起来像是正为什么事而非常悲伤。我看不清楚他的脸,我是从他的站姿判断的。我走到他身后,但他动也不动,于是我礼貌性地开口问他需不需要帮忙。起先他好像没听到我的话。我心想,风声这么大,也许他真的没听到。所以我又说了一次,而且伸手打算拍拍他的肩膀,好让他注意到我。可是在我碰到他之前,他突然转头和我错身而过,走回路上。”“这听起来有点粗鲁,但并不很阴森啊。他长什么样子?”我喝干了杯中的威士忌说着。“大块头,还是个苏格兰人,穿着一整套苏格兰高地服装,连裙子前面的那个皮袋子都有。而且,他的格纹斜披肩上有一枚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胸针,是公鹿奔驰的图案。我想问他这东西是从哪里得来的,但他在我开口前走掉了。”弗兰克皱着眉头回想。

我走向书房,又倒了一杯酒:“这样的装扮在这地方也不算不寻常,是吧?我有时也会在镇上看到有人这样穿。”“嗯……”他似乎很怀疑,“不,奇怪的不是他的服装。但是我敢发誓,当他和我错身时,我们的距离很近,近到我应该感到他擦过我的衣袖才对,可是并没有。而且,我实在太好奇,还转过身子看他走远。他走在葛瑞赛德路上,但就在快走到转角时,他……消失了!这时我才感到背脊蹿起一股寒意。”“也许你稍微走了一下神,而他刚好走进阴影里,那个街角的树挺多的。”“我发誓我的目光从没离开过他。”弗兰克咕哝着。突然,他抬起头说:“我知道了!虽然那时候我不明白,不过现在我想起来为何觉得他很怪了。”“什么?”我对鬼魂的话题已经有点厌倦,只想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比如,上床睡觉。“风吹得那么猛烈,但是他身上的衣料,你知道,就是裙子和斜披肩,除了他走动时有些摆动之外,在风吹时却一动也不动。”

我们俩瞪大眼睛看着彼此。“嗯,这就有点恐怖了。”我终于说出口。

弗兰克耸耸肩,把这件事抛到脑后,突然微笑着说:“至少下回见到牧师时有故事可以告诉他了。也许那是这地方家喻户晓的鬼魂,牧师还会告诉我这鬼魂的骇人历史。不过,现在是就寝时间了。”他瞄了一下手表。“的确是。”我咕哝着。

我从镜子里看着弗兰克脱下衬衫,伸手取衣架,就在解开中间的扣子时,他突然停了下来。“克莱尔,你的军医院有不少苏格兰人吧?在战场上或者彭布罗克。”他突然迸出这个问题。“当然了。”我有点困惑地答道,“我在法国亚眠战场的战地医院接触过很多希佛斯和卡梅隆军团的人,之后我们在康城也收过很多戈登军团的苏格兰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好人,通常都很刚毅,可是打针时就吓得像懦夫似的。”我特别想到了某个人,笑着回答。“我们有个伤兵,一个非常下流的老家伙,希佛斯第三团的风笛手。他受不了打针,特别是屁股针。他会先痛苦挣扎好一阵子,才让别人拿着针筒靠近他。即使要打针了,而且得是肌肉注射,他还是会试着要我们打在手臂上。”我想起了奇森下士,笑了出来,“他告诉我:‘如果我得光着屁股趴下来,小姑娘必须在我下边,而不是拿着别帽针那么大的针头站在我背后。’”

弗兰克稍稍笑了,但神情有点不安,一如他听到我的不那么文雅的战地故事时惯有的反应。我看到他的神情,便向他保证道:“别担心,我不会在你学校的教职员休息室说这故事。”

弗兰克笑了开来,走向坐在梳妆台前的我,站在我身后,吻了吻我的头顶。“别担心,不论你说什么故事,教职员休息室里的人都会很爱你。嗯……你的头发闻起来真香。”“你喜欢吗?”

他没回答,只是把手滑向我的肩膀,捧住我纤薄睡衣底下的双乳。从镜子里我能看到我们的头上下交叠着,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关于你的所有一切,我都喜欢。你知道吗,你在烛光下看起来好美。你的双眼就像水晶杯里的雪莉酒,肌肤跟象牙一样明亮。克莱尔,你是个烛光女巫。也许我该永远把灯关掉。”他声音沙哑地说。“这样在床上就很难读书了。”我的心跳开始加速。“那么,我想想有没有更好的事能在床上做。”他咕哝着。“真的吗,比如呢?”我站起来,转过身,双臂环住他的颈子。

稍后,我们在闩上的窗板后相拥,我从弗兰克的肩上抬起头:“刚刚你问我在工作上有没有碰过苏格兰人,为什么那样问?我是说,你一定知道我曾接触过,医院里各式各样的人都有啊。”

他动了动,伸手向下轻抚我的后背。“嗯……没什么,真的。只是,只是当我看到外头那个家伙时,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也许是……”弗兰克迟疑了一下,把我抱得更紧些,“呃,他可能是你照顾过的病人。也许……也许他听说你到这里度假,所以过来看看你……诸如此类的。”“要是这样,他何不直接进到屋子里说要见我?”我实事求是地追问。“这个,也许他特别不想碰到我。”弗兰克不经意地说。

我推开他的手肘,瞪着他。房里还留了一支烛火,足够我看清楚他的脸。他撇过头,假装随意把目光飘向那幅贝尔德太太认为和墙壁甚为相衬而挂上的查尔斯·爱德华王子石版画。

我抓住他的下巴,将他的头转过来,面对着我。他装出讶异的样子,瞪大眼睛。“你这是在暗示,你在外头见到的那个男人是……是我的……”我顿了一下,想找个确切的字眼儿。“联系对象。”弗兰克帮我说出来。“恋爱对象。”“不是,当然不是。”他这句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他把我的手从他脸上移开,试着吻我,但这次轮到我撇过头去。弗兰克勉强将我推倒,好让我躺在他身旁。“这不过是……克莱尔,你也知道,都已经六年了。这段时间里,我们只见过三次面,而且最后一次才相处了一天。大家都知道医师和护士在紧急时刻处在很大的压力下,如果……如果真有怎样,也不奇怪,我可以理解的。你也知道,就是那种自然而然发生的……”

我挣脱了,从床上跳起来,打断弗兰克这番胡言乱语。“你认为我对你不忠吗?”我质问道,“你是不是这么想的?如果是的话,那么你可以马上离开这个房间,最好滚出这栋房子。你怎么敢这样含沙射影地说我!”

我怒气冲冲地说着。

弗兰克坐起身子,伸出手来想安抚我。“你别碰我!你只要告诉我,是不是看到外头恰好有个男人抬头朝我的窗子看,就认为我和某个病人有染?”我厉声追问。

弗兰克离开床,伸出双臂抱住我。虽然我像岩柱动也不动,他还是继续抱着,用他知道我会喜欢的方式轻抚我的头发,摩挲我的肩膀。“不,我没想到这些事。”弗兰克语气坚定地说。他将我拉近一点,而我虽然没有软化到回抱他,却也稍稍放松了一些。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对着我的发间低声咕哝:“克莱尔,我知道你不会做出这种事,我只是想说,我很爱你,即使你真的做了……也没关系,不管你做什么,都阻挡不了我对你的爱。”弗兰克捧着我的脸,他只比我高四英寸,可以直直望进我的眼睛。他轻柔地说:“原谅我,好吗?”他的吐纳混合着格兰菲迪威士忌的香气,温热地袭上我的脸,而他饱满、诱人的双唇却令人不安地闭合着。

外头闪过的另一道闪电预告了暴风雨即将扑袭,而雷雨正击打着屋顶的石瓦。

我缓缓将双臂搁在他的腰间。“慈悲不能勉强,而是如同甘霖,从天上降下尘世……”我引用了莎士比亚的话。

弗兰克笑了出来,往上看了看。天花板上一层层的水渍预告了今晚我们没办法睡个干爽的觉了。“如果这是你慈悲的示范,那我会讨厌你的报复。”外头雷声隆隆作响,就像迫击炮的攻击,仿佛在回应着弗兰克的话。我们俩都笑了,重修旧好。

没多久,我听着身旁弗兰克深沉而规律的呼吸声,开始胡思乱想。如我所说的,在我这一方,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对不起他。可是,六年,就像他说的,可是一段很长的时间。第二章 巨石矗立

正如先前所约,克鲁克先生隔天清晨七点准时过来接我。“所以,我们准备去捕捉花毛茛上的露珠了吗,姑娘?”他眼神里带着长者的豪迈说。克鲁克先生骑了一辆年岁和他一样老迈的摩托车,载着我深入乡间。压制植物标本的用具紧紧绑在这具庞然大物侧边,好像拖船上的防撞缓冲设备。我们悠闲地晃过安静的乡间,在克鲁克先生摩托车轰隆怒吼的对比之下,这地方更显寂静了。突然,摩托车速度放慢,安静了下来。我发现,这位老先生真的对本地植物知之甚详,不仅知道什么植物可在哪儿找到,还明白植物的疗效以及调制方法。我真希望自己带了笔记本,好把所有细节全记下来!但现在只能一边把采集的标本收进沉重的压制器,一边留神听他沙哑、苍老的声音,竭尽所能把这些内容记在脑子里。

我们在一座奇特的平顶丘山脚附近歇脚,拿出打包的午餐。这座丘陵和邻近的多数小丘一样绿意盎然,也同样有凸岩和峭壁,不过却有个不同之处:丘陵上有一条古道,沿着一侧向上攀升,而后倏然消失在一块花岗裸岩之后。“那上面是什么?看起来不像是适合野餐的地方。”我拿着火腿三明治指着古道问。“啊,姑娘,那是纳敦巨岩,我们吃过饭,我就带你去那儿看看。”克鲁克先生朝那座丘陵望了一眼说着。“真的吗?那儿有什么特别的?”“噢,有。”他回答,但拒绝透露更多,只说等我见到就会明白。

那条路那么陡,我原本有点担心克鲁克先生能否爬上去,可是当我发现自己在他身后气喘吁吁时,所有忧虑都烟消云散了。最后,克鲁克先生还伸出他那嶙峋的手,一把将我拉上丘顶。“就是这儿了。”克鲁克先生以地主之姿挥着手说。“哇,是巨石阵!是个缩小版的巨石阵!”我开心地说。

因为战争,我最近一次造访著名的巨石阵所在地索尔兹伯里平原已是好几年前,不过当年我和弗兰克一结婚,马上就去看了那有名的巨石阵。我们像其他观光客一样,敬畏地在矗立的巨石间穿梭,看着祭坛石,目瞪口呆。(“早先的德鲁伊教徒就是在这里进行骇人的活人献祭……”一口伦敦腔的导游领着满车意大利游客,声音洪亮地说着,而每个意大利游客都尽责地拿着相机对着外形平凡无奇的石柱猛拍。)

弗兰克以他对精确的热爱整了整领带,让领带一丝不苟平整地往下垂着,我们甚至在石阵圈附近辛苦地走着,用脚步估量Y洞和Z洞的距离5,计算着高耸惊人的巨石阵最外围的沙岩圈上有多少楣石。

三个小时后,我们知道那里有多少个Z洞和Y洞(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共有三十九个,不过我自己毫不在乎到底有几个),但和五百年来在这儿爬来爬去的许多业余和专业考古学家相比,我们也找不到更多线索来证明这些结构的用途。

当然,我们最不缺的就是见解。只要和工作晋升有关,充分表达的个人见解通常会胜过词不达意的事实,这是我和学术界相处的心得。

这是神殿,或墓地,或天文观测处,或刑场(所以巨石阵另一端躺着一根命名失当的“屠宰岩”,有一半沉入自己的坑里),或露天市场。我喜欢最后这个露天市场的推测,想象一下巨石文化时代的主妇挽着篮子在巨石门楣间穿梭,挑剔地看着刚运到的红土大口杯上的釉色,半信半疑地听着石器时代的面包师傅和贩售鹿骨铲和琥珀珠子的小贩的叫卖。

我能看到的唯一有违这项假设的,是祭坛石下的尸体,以及Z洞内火葬的遗骸。除非这些都是被控对客人偷斤减两的倒霉商人,否则把人埋在市场下方似乎有点不卫生。

山丘顶上这个缩小版的巨石阵并没有埋人的迹象。我说“缩小版”,仅是指眼前这片矗立的石圈只比索尔兹伯里那座巨石阵范围稍小一点,每根石柱还是有我两倍高,而且体积硕大无比。

在索尔兹伯里那座巨石阵,我还从别的导游口中听到,整个不列颠和欧洲各地都出现过这样的石圈。有些保存较好,有些较差,彼此的方位和外形都有些许差异,而所有石圈的起源和用途全都无人知晓。

当我在巨石间徘徊穿巡,不时停下脚步轻抚石柱,好像我的抚触能在这不朽的巨石上留下痕迹时,克鲁克先生就站在一旁亲切地笑着。

矗立的石柱有些已有斑驳痕迹,带着晦色,有些则夹嵌着斑斑片片的云母,以欣然的微微闪亮捕捉晨光。所有石柱都和周围从蕨地蹿升而起的石块明显不同。不论是谁建起这座石圈,也不论目的为何,这些人一定认为这件事重要到必须采集特别的石块并加以雕塑,然后运到此处竖立起来作为证物。可是这么大的石块如何雕塑,又怎么搬运呢?而且这些石块又是从怎样叫人无法想象的距离运到此地的呢?

我停下脚步,感谢克鲁克先生带我来看植物以及这地方,同时告诉他:“我丈夫看到这个一定会着迷,之后我再带他上来见识。”这位瘦骨嶙峋的老先生在小径顶端殷勤地伸出手臂,我往陡峭的山壁瞄了一眼之后,决定抓住他的手臂。他年纪虽大,但两腿站得可比我稳多了。***

当天下午,我从旅馆轻快地走向镇上,准备到牧师那儿接弗兰克。我走过星散四处的小屋舍,愉快地吸着苏格兰高地那令人微晕的气息,其中混杂着石楠、鼠尾草、金雀花的香气,以及随处飘散的炊烟和炸鲱鱼的浓烈香味。这座小镇安稳地坐落在一座从高地荒原拔地而起的陡峭岩壁的脚下,路旁的小屋看起来很可爱,战后的兴盛荣景如枝叶漫开,甚至连少说已有百年历史的牧师住宅,都在垂倾的窗框上漆了抢眼的亮黄色。

牧师的管家出来应门,她是个高挑纤细的女子,颈上戴着三圈人造珍珠项链。她明白我是谁之后,便热情地迎我进门,领我穿过一条狭长昏暗的走廊。走廊上罗列着暗褐色的人像雕塑,这些人生前可能都是名噪一时的人物,或者现任牧师珍视的亲人吧。不过,他们也可能是皇室人物,我在黑暗中只能依稀看到他们的样貌,难以细辨。

对比之下,从牧师的书房那一整面落地窗透射进来的光线,则照得我睁不开眼。壁炉旁摆了画架,架上搁着一幅画了一半的油画,画的是夜幕下的黑色峭壁。书房的窗子一定是在房子盖好多年之后才增设的,这幅画显示了窗户存在的理由。

在对面靠墙处,弗兰克和一位矮矮胖胖、穿戴着教士领的男人正惬意地研究着书桌上的凌乱纸片。弗兰克仅稍稍抬头一望,打个招呼,但牧师却彬彬有礼地暂停下来,急忙上前和我握手,圆润的脸上散发出令人舒服的欣悦之情。

他热情地拉着我的手,说:“兰德尔太太,真高兴能再见到您!您来得正巧,刚好能听听这个大新闻!”“大新闻?”我朝桌上纸面的污痕和字样瞥了一眼,心里怀疑地计算着,这新闻的日期大约在一七五〇年,可不算是什么即时快报。“没错,大新闻。我们正从古代军方公文里搜索您先生的祖先杰克·兰德尔的蛛丝马迹。”牧师倾过身子靠近了些,像美国电影的黑帮人物似的以嘴角说话,“我呢,从本地的史迹档案处‘借’了这批原版的公文。您不会泄露口风吧?”

我被逗乐了,答应他不会把这要命的秘密泄露出去,接着准备找一张舒服的椅子好好坐下,听听这来自十八世纪的最新秘辛。窗旁的摇椅看起来挺合适的,可是当我走近想将椅子朝书桌转过来时,却发现椅子上有人。一个满头蓬亮黑发的小男孩蜷缩在椅子深处,睡得正香。“罗杰!”牧师走过来帮忙,他和我一样讶异。小男孩从睡梦中惊醒,吓得弹起身子,苔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

牧师满是爱意地叨念着:“你这个小捣蛋在这里做什么?噢,看漫画又看到睡着啦?”他抓起色彩鲜艳的纸页递给小男孩:“罗杰,你先走开,我和兰德尔先生他们有事要谈。噢,对了,兰德尔太太,我忘了向您介绍,这是犬子罗杰。”

我有点惊讶。如果说我见过某个准备一辈子打光棍的人,那无疑就是韦克菲尔德牧师。不过,我还是握住这只礼貌伸出的小手,亲切地握一握,并忍住没把黏腻的手在裙子上抹两下。

韦克菲尔德牧师温柔地看着小男孩跑向厨房。

他吐露:“事实上,他是我侄女的孩子。他的父亲在英吉利海峡上空被击落,他的母亲死于德军的闪电轰炸,所以我收养了他。”“您人真好……”我想起了兰姆叔叔,低声说着。他也是在德军闪电轰炸大英博物馆讲堂时丧命的,那是他的授课之处。我了解兰姆叔叔,他最高兴的,应该是隔壁侧厅的波斯古文物逃过一劫。“哪有,哪有。屋子里有个年轻小生命也是好事。来,您请坐!”牧师羞窘地在一旁搓着手说。

没等我放下手提包,弗兰克就继续开讲了。他满腔热忱地说:“克莱尔,我们运气真是太好了。牧师找出了一大摞提到乔纳森·兰德尔的军方文件。”

牧师从弗兰克手中取过几张纸,观察着:“看来兰德尔队长似乎做了不少声名显赫的事。他负责守卫威廉要塞长达四年之久,不过似乎也花了不少时间代表英国国王骚扰英格兰与苏格兰边境交界处的乡间地区。”他小心翼翼地将纸堆分开,摊放在桌上,“这是不同住户和地主对他的投诉记录,内容包罗万象,从驻军骚扰女仆到夺窃马匹皆有,更别提其他‘羞辱行为,未详列’。”

这可逗乐我了。“所以,你的家族里有个‘赫赫有名’的偷马贼啰?”我对着弗兰克这么说。

他耸耸肩,神色平静自然:“他是他,我是我,这我可管不着;我只想把这历史找出来罢了。就那个特殊时期而言,这些怨言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通常英格兰人在全苏格兰高地都不受欢迎,军队更是惹人厌。不过,奇怪的是,这些民怨似乎没有引起任何后续动作,甚至最严重的民怨也是如此。”

牧师终于忍不住插嘴:“没错,当时对官员的行为没有像现在的标准去规范,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不过这件事就怪了,这些民怨无人调查就结案,也没再被提起。兰德尔老弟,我怀疑你的祖先背后一定有靠山,保护他不被上头怪罪。”

弗兰克搔搔头,看着公文:“也许你说得对,真有个有力人士罩着他,也许是高级军官,甚至可能是皇室。”“对,还有可能是——”

这时管家格雷厄姆太太走进书房,打断了正在兴头上的牧师。“各位先生,我端了一些点心来。”格雷厄姆太太大声宣告,旋即把茶盘大剌剌地放在桌子正中央,牧师在这千分之一秒的空当里把他那些珍贵的文件从桌面上抢救出来。格雷厄姆太太颤颤巍巍地以黯淡的目光精明地打量着我。“我只拿了两只杯子,因为我想兰德尔太太或许会想和我去厨房。我这里有些东西……”我没等她把邀请的话说完,便欣然起身离开。我们才穿过通往厨房的门,背后随即响起弗兰克和牧师滔滔不绝的讨论。

我们喝的是青茶,杯中茶汤滚烫芳香,还有几片茶叶在茶水中浮转。“嗯……上回品尝到乌龙茶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了!”我搁下茶杯时说。

格雷厄姆太太看我对她的茶点如此满意,也高兴地点头笑着。显然经历过某些风霜折磨的她,此时拿出一块手工蕾丝垫,铺在薄如蛋壳的茶杯底下,同时端上司康饼,上头还附了一大块凝脂奶油。“是啊,战争期间我都拿不到乌龙茶。用这个来算命最好了,伯爵茶可不行,那种茶叶很快就会散开,根本读不出什么信息。”“噢?您会用茶叶算命?”我很想笑。格雷厄姆太太顶着一头铁灰色的波浪短发,戴着三圈珍珠项链,怎么看都不像是替人算命的吉卜赛人。她喝下的茶汤清楚地沿着她纤长的颈子滑落,消失在微微发亮的珠子下方。“哎呀,亲爱的,我当然会。这是我祖母教我的,而她是她的祖母教的。把茶喝掉吧,我来看看你的茶叶怎么说。”

格雷厄姆太太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其间不时倾着杯子对着光,或者用她枯瘦的手缓缓转着杯子,从不同角度观看。

她小心翼翼地放下杯子,一副杯子会在她面前炸开的模样。她蹙眉看着这谜一般的杯中物,嘴巴两侧的沟痕也跟着变深了。

她终于开口:“嗯,这个结果有点怪。”“噢?”我依然想笑,不过也开始好奇起来,“我会遇到高大黝黑的陌生人,还是会远渡重洋?”

格雷厄姆太太发觉我语带嘲讽,轻轻笑着说:“也许会,也许不会。亲爱的,这就是奇怪之处,所有迹象都互相矛盾。这一片弯曲的茶叶代表旅程,但又有一片碎叶横亘在上方,这代表停驻。当然有陌生人出现,而且是好几个。如果我判读得没错,其中一位就是你丈夫。”

我开始稍微认真起来。经过六年的分离,加上六个月的相聚,我丈夫依然不过是个陌生人,只是我没办法理解这茶叶是怎么知道的。

格雷厄姆太太的眉头依然深锁。“孩子,让我看看你的手。”她说。

她握着我的手。她的手虽然瘦骨嶙峋,却意外地温暖。她低头望着我的手心,一股薰衣草的香气从打理整齐的灰白头顶飘散出来。她盯着我的掌心好长一段时间,不时以手指巡行某条掌纹,犹如沿着地图指示,循行在消失于尘沙拂洗、光阴销蚀的路径。“嗯,怎么样?还是我的命运可怕到不宜揭露?”我试着保持轻快语调。

格雷厄姆太太怀疑地抬起头,满是疑虑地看着我的脸,但依旧握着我的手。她摇摇头,抿着嘴。“不是,不是,亲爱的。你的命运并不在你的手掌,掌纹只是个种子。”她犹如禽鸟般的头往一边翘起,思索着什么,“你知道,人的掌纹是会变的,在你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掌纹可能会和现在截然不同。”“这我倒是不知道。我以为人生下来掌纹就是这样,定型了。”我急着想抽出我的手,“那这样看手相有什么用?”我无意失礼,但觉得这样细看手相实在颇为恼人,特别是紧接在茶叶占卜之后。

格雷厄姆太太出乎意料地微微一笑,将我的掌心合起:“哎呀,亲爱的。因为你的掌纹会说出你现在是什么样的人,这就是掌纹为什么会变化、也应该变化。有些人的掌纹是不会变的,就是那些悲惨到从不改变自己的人,不过这样的例子不多。”她捏捏我合起的手掌,轻轻拍了几下。“我想你不会是那样的人。对一个这么年轻的人来说,你的掌纹显示你已经历过许多变化。当然,这可能是因为战争。”她仿佛在自言自语。

我又好奇起来,于是心甘情愿地摊开手掌。“那从我的掌纹判断,现在的我是怎样的?”

格雷厄姆太太皱着眉,不过没再执起我的手。“我说不上来。这很奇怪啊,因为多数的掌纹都有相似之处,虽然我不会说看过一例就等于全部,不过,通常都有重复图样……”她突然迷人而古怪地露齿而笑,露出非常洁白但显然是人造的牙齿。“你知道,我们就是这么算命的。我每年都会在教会的园游会上算命,也许该说战前曾在园游会上算命,我想现在又可以重操旧业了。我就坐在帐篷里,头上绑着头巾,插着从唐纳森先生那儿借来的孔雀羽毛,披着‘东方智者袍’,其实就是牧师的教服,满身孔雀羽毛,黄得跟太阳似的。一个女孩子走进来,我假装看她的手,却偷偷打量她的人,发现她的上衣短到胸口,身上有廉价香水味,耳环垂到肩上。我无须水晶球,就知道她明年园游会之前就会有小孩了。”格雷厄姆太太歇了口气,灰色眼眸里透出调皮神情,“如果我握着的手没戴戒指,那就先预言她快结婚了。”

我笑了出来,她也笑了。“所以,您根本不看手相,只检查戒指啰?”我说。

她露出惊讶的神情:“噢,当然要看手相啊!通常,这只是让你对待会儿会看到什么有心理准备。”她对着我摊开的手点着头,“不过,这图样我倒是从没见过。这根大拇指……”她往前倾,轻轻按了按我的指头。“拇指的掌纹变化不大,代表你是意志坚定的人,不会轻易妥协。”她对我眨了眨眼,“诸如此类的话,我猜你的丈夫也告诉过你了。”她指指我拇指根的肉丘。“这是什么?”“这叫‘维纳斯之丘’。”她拘谨地抿起双唇,嘴角却无法自抑地扬起,“如果是在男人身上,你可以说这代表他颇好女色。不过,对女人来说,意义就有点不同了。我说得委婉点,我猜你的丈夫可不喜欢离开你的床榻。”她低声咯咯笑着,笑声出乎意料地讳莫如深又带点淫猥,让我脸都微微涨红起来。

这位老管家又细细看着我的手,伸出食指这边刺刺、那边戳戳。“这里,你看,很深的生命线,表示你很健康,而且可能也会一直这么健康。生命线中断,表示你的人生有剧变。不过,我们不都如此吗?但是你的生命线断得比我常见的更细碎,全都断成一小段一小段的。而你的婚姻线——”她又摇了摇头,“你的婚姻线岔了开来,这也不是不常见,而是意味着两段婚姻。”

我微微动了一下,但马上抑制住。不过格雷厄姆太太还是察觉到了,随即抬起头来。我想,她在这点上也许算是个颇为敏锐的算命者。为了让我安心,她顶着灰发的头摇了摇。“噢,不是的,小姑娘。这不是说你的好丈夫会发生什么事,而只是说,如果这件事发生了……”她在说“如果”二字时轻捏了一下我的手,以示强调,“你是不会将此生余日浪费在哀悼中而独自憔悴的。这掌纹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初恋已逝,你是可以再度陷入爱河的人。”

格雷厄姆太太近视似的眯着眼,看着我的手掌,尖短的指甲轻轻在我深刻的婚姻线上滑动。“多数人岔开的婚姻线都是断裂、不连续的,你的却是分岔。你应该没有暗地结两次婚吧?”她面带淘气地抬头看着我。

我摇头大笑:“我哪儿来的时间啊?”接着,我翻过手心,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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