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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2 1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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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弗兰纳里·奥康纳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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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难寻

好人难寻试读:

代序:南方小说之怪现象

弗兰纳里·奥康纳

我认为,如果听作家侃侃而谈有什么价值的话,在于听他们能见证什么,而不在于他们能构建什么理论。我自己解决文学难题的方法,与那个约翰逊博士的盲管家所用倒茶之法非常相似,她在倒茶时通常会把自己的手指放在杯子里。在这个国家,现在并非作家们能够彼此畅所欲言的美好时代。在20世纪20年代,范德堡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的一些作家感觉彼此思想接近,便共同发行了一个小册子,名叫《我将坚持我的立场》(I'll Take My Stand);在20世纪30年代,还有一些作家具有相近的社会意识,而这样的社会意识会使他们或多或少地走向相同的方向;但是现在,没有好的作家敢于站出来,为一代人或为彼此代言,即使松散地结合在一起的作家也没有。时至今日,每位作家都只为自己说话,即便他可能并不确信,自己的作品足够重要,以至于值得自己那样去做。

我认为每个作家在谈论自己创作小说的方法时,希望展示的是:在某种关键和深层意义上,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而言,要证明普通人平凡的日常生活并不具有很大的虚构价值,是非常困难的。我发现如果小说中的年轻男主人公并不符合普通美国男孩的标准,甚至不符合美国普通小流氓的标准,那么,他的“始作俑者”将大费周章去解释。

首先他必然要面对的是,解释他并非另有所图。因为即便今日的美国文学中不存在真正的流派,也总会有批评家刚好虚构出来一个,并准备把你纳入其中。如果你恰巧是个南方作家,那个“美国南方作家”的标签,连同与之相伴的所有迷思,都会马上贴到你身上,任凭你尽己所能去摆脱它。我发现,不管出于何种特殊的戏剧化需要,只要你的小说中出现了南方场景,你就会被普通读者定义为是在书写南方,被判定为你的小说必须忠实描写了典型的南方生活。[1]

总是有人向我指出,佐治亚的生活根本不像我所描绘的那样:[2]逃犯并不会在马路上溜达,并将路遇的一家人杀家灭门;圣经推销[3]员也不会四处徘徊,寻找木腿姑娘。

社会科学已给公众的小说之道投射了沉闷的枯萎之光。当我最初开始写作的时候,我特别讨厌的就是那个虚构的实体——南方堕落派。每次听到南方堕落派,我都感觉像兔子兄弟(Br'er Rabbit)迷恋上柏油娃娃(Tarbaby)。曾有一段时间,普通读者读小说纯粹是为了能从中得到道德训诫,但是,无论那样做有多么幼稚,都远远不及现在的一些更为局限的阅读目的,现在的做法更为幼稚。现在的小说被认为完全与社会、经济、心理力量相关,而且这些力量必须在小说中得到展示;或者是涵盖这些方面的日常生活细节,这对于好的小说家而言,仅仅意味着某个更为意味深长的结局。

当霍桑说他写的不是小说,是罗曼史的时候,他明白自己的问题,或许对我们满怀期待。现在许多读者和批评家为小说树立了一种所谓的正统观。他们要求一种现实主义,而这种现实主义最终会限制而不是扩大小说的视野。他们将只适合于长篇小说的恰当材料与社会运动联系起来,与典型性事件联系起来,与忠诚看待事物的方式联系起来,并且发生于正常的生活中。与之相伴的常常是对这些存在方面的大规[4]模处理,而那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都无法直接处理的。仅仅是在最近五六十年中,作家们才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可为小说创作开创了诸多可能性,但是,当这种自由大行其道之时,却是文化的黑暗之日。除了忘我地投身于铸造自己的作品外,作家根本没有任何权利。我们被那些基于不劳而获的自由而创作的悲伤小说所淹没,或者基于认为小说必须代表典型性的概念所包围,以致在公众心目中,更深刻型的现实主义小说变得越来越不被理解。

那种可以被称之为现代浪漫主义传统类型的作家,他们的写作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享有小说的正统。但是只要这些作品有活力,只要它们表现了鲜活的东西,无论普通读者觉得其生活看起来多么古怪,他们不得不置身其中,他们不得不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去处理,去适应。

当我们读过大量严肃的当代小说,特别是南方小说之后,我们发现,其一种品质通常被贬义地描绘为怪异。当然,我发现,任何出自南方的作品都会被北方读者称作怪异,如果不是怪异,又会被称作现实主义。但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误用暂且搁置,考虑那种被称之为怪异的小说有存在的充分理由,因为那是作者有意为之。

在这些怪异作品中,我们发现,作家复活了某种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惯于忽略的经历,或者普通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从未有过的经历。我们发现,那种在惯常现实主义中我们所期望的关联现在常常被忽略了,那种任何人尝试描述的风俗习惯反而存在着陌生的跳跃和缺口,而那种风俗习惯可能已不复存在。然而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便并非始终与他们的社会框架相一致。他们的虚构品质偏离了典型的社会模式,趋于神秘和不可预期。我想考虑的正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从根本上说,所有小说家都是现实的探求者和描绘者,但是每个小说家的现实主义将取决于他对现实的终极境界的看法。从18世纪开始,随后各个年代的流行精神已越来越趋向于认为生命的疾病和神秘终将在人类的科技进步面前解体。一种信仰仍然变得强烈,尽管正是因为这些科技进步,这可能是人类面临灭绝的第一代人。如果小说家迎合这种精神,如果他相信人的行为由心理构成、经济地位或一些其他的决定性因素预先决定的,那么他首先关注的是:精确复制与人最为直接相关的事物,以及他感觉到的能够控制他命运的自然力量。这样的作家会创造出一种伟大的悲剧性的自然主义,因为凭借他对自己观察到的事物的那份责任,他有可能超越自己的狭隘视野。

另一方面,如果作家相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我们的生活在本质上仍然是神秘的,如果他将我们看作一种创造性秩序中的生灵,而我们对这种秩序的规律可以自由回应,那么,只有当他穿透事物表面进入一种神秘经验本身,他才能对他看到的表面事物产生兴趣。他这种类型的小说会一直将自己的界限推向神秘的极限,因为对这种小说家来说,只有当足够的动机、心理承受能力和各种决心都被耗尽,小说达到一定的深度,才能获得意义。这样的作家会感兴趣于我们不理解的东西,胜于我们理解的东西。他会感兴趣于潜在可能性,胜于概率。他会感兴趣于被迫迎接邪恶与优雅的人物,超越自我信念展开行动的人物——无论他们是否清楚地知道那起作用与否。在现代人的头脑中,这种人物和他的创造者的典型是堂吉诃德,持矛冲向本不存在的存在。

我并不喜欢推荐这种类型的作家,因为其主要兴趣在于神秘,就会轻视具体之物。小说始于人类知识之初,从这种意义而言,每个小说家都被其所处时代媒介的本质属性所限制。但是,我的确相信,我正在描述的这类作家会以更极端的方式使用具体之物。他显然将会采取更为明显的扭曲方式。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说,康拉德(Conrad)在他的小说中会以大多数人采取的行事方式塑造人物。我认为,南方怪异小说的作家会按照极少数人采取的方式塑造人物,因为在他的作品中,小说与现实的距离是如此巨大。他在寻找一个形象,能将两个点连接、结合或体现出来:一个点是具体之物;另一个点是肉眼看不见的,但是他却坚定地相信,对于他而言,这个点真的就和每个人所看见的一样真实。

没有必要指出这种小说的面貌将是狂野的,它几乎必然是充满暴力的和滑稽的,因为它在寻求调和矛盾。

即便创作怪异小说的作家并不认为自己塑造的人物比普通的堕落者更古怪,但是他的读者也会这样认为。读者会问他,往往还会告诉他,为什么他选择了赋予这种残缺灵魂以生命。托马斯·曼(Thomas Mann)说过,怪异是真正的反布尔乔亚(资产阶级/中产)风格,但是我相信,在这个国家,普通读者会设法将怪异与感伤联系起来,因为每当他好意地谈起它的时候,他似乎就会把它与作家的同情心联系起来。

现如今,人们普遍认为,作家绝对需要同情心。在任何人嘴里,同情心都是一个很好听的词,任何书封上都少不了它。它是一种品质,任何人都不能在准确的批评意义上加以染指,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安全地使用它。我通常以为,它意味着作家原谅了所有人的软弱,因为软弱是人的本性。现在作家的这种模糊的同情心需求,使他很难对任何事情提出反对意见。当然,当怪异以一种合法的方式被使用时,隐含其中的知识和道德判断肯定就会凌驾于感情之上。

在19世纪的美国写作中,有大量的怪异文学源自边疆,并被认为是有趣的。但是我们现在的怪异人物,尽管可能是滑稽的,但至少本质上并非如此。他们似乎背负着一种无形的负担,他们的狂热是一种责备,而不仅仅是一种古怪。我相信他们源自预言式幻象,这种幻象特属于那些我刚刚描述过的小说家。对于这样的小说家,预言是用其延伸的意义来看待近旁事物的问题,这样就能以近观远。这种预言家是远距离的现实主义者,你在最好的当代怪异小说中发现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现实主义。

每当有人问我,为什么南方作家尤其嗜好写怪人怪事,我说那是因为我们有能力辨识古怪。为了能辨识古怪,你必须对完整的人有所认识。在南方,对人的一般观念,主要仍是神学意义上的。这是一个宏大的陈述,然而这样做同样是危险的,因为你所讲述的任何有关南方信仰的事,下一刻就会遭到同样得体的否定。但是从作家的立场来接近这个主题,我认为,我们可以放心地说,尽管整个南方几乎并不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但它肯定是基督出没之地。不信基督的南方人,非常害怕他可能被以上帝的形象和样子来塑造。幽灵可能是非常凶猛并具有启发意义。他们投射出奇怪的影子,尤其是在我们的文学之中。无论如何,只要畸形能被感知,以我们经过必要位移塑造的一个形象,他就能在文学中获得某种深度。

还有另一个原因促使南方文学趋向怪异,并且这种趋势流行于优秀的南方作家之中。我认为作家最初投入创作的动力来自于文学更胜于生活。当有很多作家都在采用同样的熟语,都在远望或多或少相同的社会场景时,那么,每个作家就不得不比以往更加小心,以免在已经被做得接近完美的事情上出纰漏。在我们中间单单是福克纳(Faulkner)的出现,对于我们就有巨大的影响,作家必须在能与不能做之间做出取舍。没有人想让自己的骡车与迪克西(Dixie)呼啸而来高级快车处于同一条轨道上。

南方作家被迫从所有方面让他的目光超越事物表面,超越单纯的问题,直到触及预言家和诗人所关心的领域。当霍桑说他写的是浪漫传奇时,实际上,他是在企图给小说保留一些自由,远离社会决定论,并引导它沿着诗歌的方向行进。我认为,这种黑暗、分裂的浪漫传奇小说传统结合了滑稽怪诞传统,以及从自然主义者那里得来的经验,以便至少在短期内,让我们南方文学不致变成范·维克·布鲁克斯[5](Van Wyck Brooks)先生想要的那种东西。他曾说他希望我们下一个文学阶段能恢复到那种核心文学上去,将具有中产阶级趣味的作家的“伟大主题”与那些新批评家遗赠的专业性技术结合起来,并由此重使文学成为社会的镜子和向导。

对于我正在描述的这类作家来说,反映社会的文学可能不是社会的合适向导,一个人如果确实想凭借纯粹的艺术同时做到这两件事情,他就必须诉诸比中产阶级主题和纯粹的专业性技术更为暴力的手段。

我们并非生活在现实主义者的距离能够被理解或被认真思考的时代,即便他可能在美国文学传统当中占主导地位。每当有公众的意见传到耳中,那总是一种要求平衡的文学,一种能够设法治愈时代创伤的文学。以社会秩序、自由思想,有时甚至是基督教的名义,人们要求小说家成为时代的女佣。我曾经想到,这女佣非常像那个黑人守门人,当亨利·詹姆斯离开查尔斯顿的旅馆时,她把詹姆斯的衣箱放在了水坑里。于是,詹姆斯被迫坐在拥挤的车厢里,把小背包放在腿上。在整个南方,这个可怜人遇到的服务都很丢脸,他后来写道,我们的家仆是全世界仆人中的最末之选,因为他们从天性上就不适合做仆人。这些小说家的境遇也是如此。让他承担家仆的职责时,他会把公众的行李放在一个又一个水坑里。

小说家塑造人物不在于他的职责,而在于他的想象,并且我们必须记住,他的幻象必须被传播出去,读者的局限和盲点肯定会严重影响他展现自己所见之物的方式。这是另一回事,在当下,它增加了小说中的怪异倾向。

那些为他们的时代代言的作家,比起那些反对流行态度的作家,在写作上要容易得多,也更有魅力。我曾经收到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她告知我,当疲倦的读者在夜晚回到家时,希望读到能让他心跳加快的内容。看来,她读到的我写的任何内容都没能让她的心跳加速。我想,如果她的心处于正确的位置,它会被悬起来的。

你可能会说,严肃的作家没有必要为疲倦的读者操心,但是他确实操心了,因为他们都很疲倦。一位想让自己的心悬起来的老妇人还不是那么糟糕,但是将她乘以25万,你得到的就是一个图书俱乐部。我过去认为,为某些假想的精英写作应该是可能的,为那些上过大学和有时知道如何阅读的人,但是我后来发现,尽管你可以在《奥斯科尔画室》(Botteghe Oscure)杂志上发表你的小说,尽管它们很优秀,你最终得到的,还是来自加利福尼亚一位老妇人的信,或某个住在联邦监狱、州立精神病院、当地济贫院的读者的信,他们会告诉你,在某些地方你并没有满足他的需要。当然,他的需要是想要心跳加速。作为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我们内心有某种东西需要救赎,需要至少有机会去恢复衰落的事物。现在的读者寻求这种意向,这无可厚非,但是他忘记了这样做的代价。他的罪恶感被削弱或完全缺失,于是他遗忘了恢复的代价。他读小说时,要么想折磨他的感官,要么想提升他的精神。他想马上就被带入,或是虚假的诅咒或是虚假的无辜。

经常有人告诉我,小说家的平衡典范是但丁,他将他的领域相当均匀地分成地狱、炼狱和天堂。对此可能没有什么好反对的,但是,也可能同样没有理由认为,现在这么做就会给我们带来但丁那样的平衡。但丁生活在13世纪,当时的平衡是在他的时代的信仰中达成的。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既怀疑事实又怀疑价值的时代,它被各种短暂的信念裹挟着飘来飘去。现在的小说家不是要反映一种来自周边世界的平衡,而是要抵达他自身内部感受的一种平衡。

对于现代小说家,不存在规定好的文学正统,甚至亨利·詹姆斯也不能作为典范,尽管他的每一部小说中都如此令人赞赏地平衡了传统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元素。但是就此更有可言。未来的伟大小说不会是公众认为自己需要的那种小说,或者批评家所要求的那种小说,而是那种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而且这些让小说家感兴趣的小说还须是没有人写过的。这将最大的要求加诸于他,要求他开动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和天赋,并特别忠实于自己职业的特性。我们中很多人的方向将更加倾向于诗意,而不是传统的小说。

对于这样的小说家而言,问题在于知道他能扭曲到何种程度,而不至于变成破坏,而为了不破坏,他必须深入自己,抵达那些赋予他作品以生命的地下泉源。这种深入自身,与此同时也是深入他的地域。这种深入将是穿过熟悉的黑暗,进入一个世界,就像福音书中被治愈的盲人那样,他看见人们像树一样,但在行走。这是幻象的开始,我感觉我们在南方必须至少尝试着去理解这个幻象,如果我们想对充满活力的南方文学的生命延续有所贡献的话。我遗憾地想到,20年后,南方作家也许还在写穿灰色法兰绒制服的人物,可能已经没有能力去认清,这些绅士和我们现在所写的人物相比,甚至更加残缺畸形。我不愿意想到南方作家曲意迎合才能够使疲倦的读者满意的那一天。(翻译:于至堂)注释:[1]奥康纳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本篇注释均为译者注)[2]《

好人难寻

》中的凶残杀人事件。[3]《善良的乡下人》中的情节。[4]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有批判现实主义的狄更斯、萨克雷、勃朗蒂姐妹等人。他们一方面重新倡导18世纪的现实主义,另一方面又肩负起批判社会,保卫人民利益的责任。[5]范·维克·布鲁克斯(1886—1963),美国文学评论家。好人难寻

老太太不肯去佛罗里达,她要去东田纳西见老熟人。她抓紧一切机会在柏利耳边喋喋不休,劝他改主意。柏利和她同住一个屋檐下,是她的独生子。此刻柏利的屁股正搭着椅子边儿,俯身去看餐桌上杂志橙色版面的体育专栏。“柏利,你瞧,”她说,“你瞧瞧,你倒是读读看这个呀。”她站在柏利面前,一手叉在干瘦的胯上,一手在他秃脑门前哗啦啦晃着报纸。“这儿有个自诩与社会‘格格不入’的逃犯,刚从联邦监狱越狱,正向佛罗里达逃窜。你看看这里说的,他对那些人都干了些什么哟。你倒是看看哪。我是决不会把我的孩子们往那儿引的。要不我良心上怎么过得去啊?”

柏利不理她,仍旧埋头看杂志。她只好扭头去找孩子妈——一个穿便裤的年轻女人,脸盘子好似卷心菜一样宽,一副无知单纯的样子。她头上扎一方绿头巾,头顶系了个结,活像一对兔耳朵,正坐在沙发上,喂一个小宝宝吃罐里的杏子。“孩子们去过佛罗里达啦,”老太太说,“你应该把他们往别处带带,他们才能知道其他地方是什么样儿,才能长点儿见识。他们还从没去过东田纳西呢。”

孩子妈充耳不闻,八岁的小男孩约翰·韦斯利抢着应道:“你要是不想去佛罗里达,干吗不干脆在家里待着呢?”他身子粗壮,戴副眼镜,正和小女孩朱恩·斯塔一起坐在地上看滑稽小报。“就是让她在家称王,她也不干,一天也不愿待在家里。”朱恩·斯塔一头黄毛,说话间头也不抬。“啊,要是这个人,这个‘格格不入’捉住了你们,怎么办?”老太太问。“我会扇他一耳光。”约翰·韦斯利说。“给她一百万,她也不愿待在家里。”朱恩·斯塔说,“她怕吃亏。我们上哪儿,她都要跟去。”“好了,大小姐,”老太太说,“下次你再求我给你卷头发的时候,你倒是试试看。”

朱恩·斯塔说自己天生就是卷发。

第二天一早,老太太第一个上了车,准备停当。她把一个大大的黑色旅行袋安置在角落里,看去像是

马的脑袋。旅行袋下还藏了个篮子,里面趴着只猫咪——皮迪·西恩。她可不愿让它独自在家待上三天,它会想死她的,也许还会不小心碰动煤气开关,窒息而死。她儿子柏利肯定不愿带着一只猫进汽车旅馆。

她坐在后排中间,边上坐着约翰·韦斯利和朱恩·斯塔。柏利和孩子妈带着那个宝宝坐在前排。早上八点三刻,他们出发驶向亚特兰大城外,当时里程表的读数是55890。老太太记下了这个数字。她预备回来后再看一眼里程数,她觉得那一定会很有意思。二十分钟后他们驶入了市郊。

老太太脱下白布手套,和钱包一起放在后挡风玻璃前的架子上,舒舒服服地坐着。孩子妈还穿着那条便裤,头上也仍旧系着方绿头巾。老太太头戴一顶草编的海军蓝水手帽,帽檐上插着一束白紫罗兰,身穿一袭印有小白点的海军蓝连衣裙,领口袖口都滚着带花边的白色蝉翼纱,领口还特意别上了一枝布做的紫罗兰,里面暗藏着个香袋。万一发生车祸,她死在公路上,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出她是位有品位的太太。

她说她料到今天是个出行的好日子,不冷不热。她还提醒柏利,公路限速五十五英里,巡警藏在广告牌和小树丛背后,就等着你来不及减速时逮你呢。对着沿途的诸般景色,她饶有兴趣地指指点点:这边的石山,那边公路两旁偶尔露出的蓝色花岗岩;这边斜坡上红得发亮的黏土,隐隐有紫色的条纹;那边的各种农作物,给大地镶上了一道道绿边……阳光下,树木遍体泛出银白色的光泽,最难看的那几株也闪闪发亮。孩子们在看漫画,孩子妈已经睡着了。“我们快点穿过佐治亚,省得还要多瞅它两眼。”约翰·韦斯利说。“我要是个小男孩,”老太太说,“我就不会这么说我的家乡。田纳西是绵延的高山,佐治亚是一座座秀丽的小山。”“田纳西穷山恶水,”约翰·韦斯利说,“佐治亚也是个烂地方。”“说得对。”朱恩·斯塔附和道。“我小的时候,”老太太交握着青筋暴突的干瘦手指说,“孩子们对家乡啦,父母啦,万事万物啦,都更加谦恭。那时候人人如此。哦,你们看,看那个黑小孩!好可爱!”她指着间棚屋前站着的一个黑人小孩说。“这不就是一幅画吗?”她问。大家都扭头去看后挡风玻璃外的那个黑孩子。他也冲他们挥了挥手。“他没穿裤子。”朱恩·斯塔说。“他可能根本就没裤子穿吧。”老太太解释说,“乡下的黑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有的他们不一定有。要是我能画画,我一定把这幅画画下来。”

孩子们彼此交换了漫画书看。

老太太说自己可以帮忙抱抱娃娃,孩子妈把宝宝从前排递了过去。老太太把小孩儿放在膝上摇着,给他讲沿途的景物。她转着眼珠,噘着嘴,把那张皮革一样干瘦的脸贴在宝宝光滑柔嫩的小脸上。婴儿间或向她展现出一个恍惚的笑容。他们驶过了一大片棉花地,中间一圈篱笆围住五六个坟堆,好似一个小岛。“快看那片坟地啊,”老太太指着说,“那是个老宅的集葬地。是种植园时代的事儿啦。”“种植园在哪儿?”约翰·韦斯利问。[1]“随风而逝了,”老太太说,“哈哈。”

孩子们看完了手头所有的漫画书,打开饭盒吃起午饭来。老太太吃了块花生酱三明治,嚼了枚橄榄,看到孩子把盒子和纸巾往车窗外扔,她赶忙制止了。穷极无聊的时候,他们开始做游戏。一人指着一片云让那两人猜它像什么。约翰·韦斯利指了朵像牛的云,朱恩·斯塔说是牛,约翰·韦斯利说不是,是辆车。朱恩·斯塔说他耍滑头,两人就隔着老太太扭打起来。

老太太说,要是他们不闹的话,可以给他们讲个故事。她讲故事的时候,眼珠子骨碌碌乱转,摇头晃脑,就像是在演戏。她说,她做姑娘的时候,佐治亚贾斯珀的一位埃德加·阿特金斯·提加顿先生追她。她说,他长得很帅,是位绅士,还每周六下午都给她带个西瓜,上面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缩写E.A.T.。她说,哦,有那么个周六,提加顿先生照旧带了个西瓜,当时家里没人,他就把西瓜放在前廊上,驾着他那辆破车开回了贾斯珀。可她那次却没能吃上西瓜,她说,一个黑孩子看到瓜上那三个字母,就把瓜给吃了。这个故事让约翰·韦斯利乐得不行,他笑啊笑啊笑个不停,朱恩·斯塔却并不觉得有什么可乐的。她说她决不会嫁给一个只在周六给她带西瓜的男人。老太太说,她倒是不介意嫁给提加顿先生,谁让他是位绅士,而且在可口可乐的股票一上市时就屯了不少呢?她还说,他死了刚没几年,死时手上有一大笔钱。

他们在“尖塔”停下,那里卖烤肉三明治。“尖塔”坐落在蒂莫西郊外一块空地上,墙上粉着灰泥,木结构的框架,既是加油站又充作舞厅。老板是个胖子,叫瑞德·萨米·博兹,店里四处挂着牌子:“尝尝瑞德·萨米远近驰名的三明治。除此之外,别无二家!乐呵呵的大胖小子。手艺没得说!瑞德·萨米时刻为您效劳!”同样的招牌在方圆几英里的公路上也随处可见。

瑞德·萨米正躺在“尖塔”外的空地上,脑袋伸进一辆卡车的底盘下。不远处有一株不高的楝树,树上拴着只一英尺高的灰猴,唧唧叫着,看到孩子从车里跳出来奔向它,赶忙回身上树,爬到最高的枝上去了。“尖塔”里面是个昏暗而狭长的房间,一边是柜台,一边是几张餐桌,中间是舞池。大家在自动唱机边一张木板桌旁坐下,瑞德·萨米的大个子老婆过来等着他们点菜。她皮肤晒得黝黑,比头发和眼珠还要黑。孩子妈向唱机里投了枚硬币,点了一曲《田纳西华尔兹》,老太太说这曲子老让她忍不住脚痒。她问柏利可愿共舞,但他只干瞪着她,一言不发。她天生就快活,而他却不然,长途奔劳令他精神紧张。老太太的褐色眼睛闪闪发亮。她坐在椅子上摇头晃脑,想象自己是在跳舞。朱恩·斯塔要求放首曲子,让她能跟着跳踢踏舞,孩子妈又投了枚硬币,点了首快曲风的。朱恩·塔斯走进舞池,跳起踢踏舞来,是她常跳的那一支。“真可爱啊。”瑞德·萨米的老婆倚在柜台上说,“你愿意做我的小女儿吗?”“不,我一点儿也不愿意,”朱恩·斯塔说,“给我一百万,我也不要住在这么个鬼地方。”“真可爱啊。”那个女人又说了一遍,客气地撇了撇嘴角。“你还真不害臊。”老太太嘘道。

瑞德·萨米走进来,让他老婆别在柜台上磨蹭,快去弄菜。他的卡其布裤子刚好拉到胯骨,上身穿件衬衫,肚子悬在中间,像袋饭食一样左右摇晃。他走过来挨着边上的桌子坐下了,半是叹气半是吆喝。“无奈啊,”他说,“无奈。”他拿一方灰手帕去擦红脸膛上的汗珠。“这年头都不知道该信谁,”他说,“我没说错吧?”“人心不古啊。”老太太说。“上星期来了俩家伙,”瑞德·萨米说,“开着辆克莱斯勒,是辆旧车烂车,可还能开,那俩年轻人瞧着挺正常,说是在厂里干活。你知道吗,后来我就让他们赊账加了油。我干吗要那么做呢?”“因为你是个好人!”老太太马上接口。“嗯,太太,我觉得也是。”瑞德·萨米说,老太太的话似乎让他颇为感动。

他老婆同时端着五个盘子过来上菜,一手拿两个,还有一个搁在手臂上,愣是没用托盘。“上帝的这个青青世界,再也没人能信得过了,”她说,“一个都找不出来,一个都找不出来啊。”她望着瑞德·萨米,又重复了一遍。“你们没读到逃犯的消息?那个越狱的‘格格不入’的人?”老太太问。“他要是在这儿为非作歹,我一点儿都不奇怪,”那个女人说,“要是他知道这一带,他肯定会来。要是他知道钱柜里有两分钱,他肯定会……”“行了,”瑞德·萨米说,“去给他们拿可口可乐。”那个女人出去端剩下的盘子了。“好人难寻啊,”瑞德·萨米说,“日子越来越难过。我记得当年我们出门,门都不用上锁。现在可不成了哟。”

他和老太太聊着过去的好日子。老太太说她觉得这笔账都该算到欧洲人头上去。她说,欧洲人那副急吼吼的样子,让人以为我们浑身上下都是钱。瑞德·萨米说,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不过她说得完全正确。孩子们冲到外面炽热的阳光底下,去看亭亭如盖的楝树下那只猴子。它正忙着捉身上的跳蚤,捉到后用牙细细地咬,像在品味佳肴。

吃完饭,他们顶着午后炙热的阳光继续上路。老太太打着盹儿,隔几分钟就被自己的呼噜扰醒一下。快到图姆斯博鲁时,她又醒了,记起她年轻时候曾到过这附近一座古老的种植园。她说,屋子前面有六根白柱子,通往屋门前的那条小路两旁种着橡树,小路两边有两座小小的木制凉亭,你和追你的人在园子里散完步,可以坐在那里歇会儿。她清楚地记得从哪条路那么一拐就是这里。她知道柏利不愿浪费时间去看一幢老屋,可她越说就越忍不住想去再看一眼,看看那两座一模一样的小凉亭是不是还在。“屋里有个暗格,”她狡黠地说,明[2]知不是实话但又希望这话听上去千真万确,“相传谢尔曼来的时候,这家人把家里的银器都藏在了那里面,但从来没人找到过……”“哦!”约翰·韦斯利说,“我们去看看!我们一定能把它们找出来。我们把每块木板都戳个洞,把它们找出来。谁住在里面?我们要从哪儿拐进去?嘿,爸爸,我们难道就不能在这里拐一下吗?”“我们都没见过有暗格的屋子!”朱恩·斯塔扯着嗓子叫道,“我们去看看那个有暗格的屋子吧!嘿,爸爸,我们难道就不能去看看有暗格的屋子吗?”“离这儿不远,我知道的,”老太太说,“二十分钟都要不了。”

柏利直视前方。他的下巴和马蹄铁一样硬。“不去。”他说。

孩子们开始大声抗议,尖着嗓子说要去看有暗格的屋子。约翰·韦斯利伸脚去踢前排椅背,朱恩·斯塔则吊在她母亲的脖子上,在她耳边悲悲切切地哀鸣,说他们放假的时候也找不到乐子,他们的要求从来得不到满足。宝宝也哇哇大哭,约翰·韦斯利使出吃奶的劲儿去踢前排椅背,他父亲感到肾脏受到一次次撞击。“够了!”他大吼一声,把车停到了路边,“你们能不能统统给我闭嘴?现在统统给我闭嘴。你们要是不闭嘴,我们哪儿都不去!”“这对孩子们来说可是一次难得的教育机会。”老太太嘀咕。“好了,”柏利说,“给我听着:我们就只在这里绕一次。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回头开上一英里,有条土路,从那儿拐进去,”老太太指着路,“刚刚经过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一条土路?”柏利哼哼。

他们回头向土路进发,老太太又想起了屋子别的好处:前门上有块漂亮的镜子,大厅里有盏烛灯。约翰·韦斯利说那个暗格许是在壁炉里。“你们不许进去,”柏利说,“你们根本不知道那里面住的是什么人。”“你们在前面跟人说话,我绕到后门从窗子跳进去。”约翰·韦斯利出了个主意。“我们都待在车上不下去。”他母亲说。

他们拐上了那条土路,车子颠簸不止,淡红色的尘土四下飞扬。老太太想起,那个时候都是土路,一天只能走上三十英里地。这条土路起起伏伏,冷不丁还有水洼。路基不结实,有的地方直冲到沟渠里去。他们一会儿在坡顶上,下面方圆几英里都是树木绿油油的树冠,一会儿又到了红土坑里,上方的树木布满尘土。“那个地方最好马上就到,”柏利说,“不然我要掉头了。”

这条路似乎成年累月都没人走过。“不远了。”老太太说,说话间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来。她臊得满脸通红,双眼发直,双脚一撑,碰翻了角落里的旅行袋。旅行袋一晃,遮住篮子的报纸下嗷的一声窜出了猫咪皮迪·西恩,直跳到了柏利的肩膀上。

孩子们被从座位上重重地掼了下来,母亲紧紧抱着宝宝从车门里飞了出去,摔在地上,老妇人被抛到了前排。车子翻了个个儿,冲进了路边的沟渠,左半边车身陷了下去。柏利和那只猫还在驾驶座上。满身灰条纹的猫咪生着张白色的大脸和一个橙色的鼻子,仿佛一只毛毛虫贴在柏利的脖子上。

孩子们一发现自己的手脚还能动,就爬出车子,大叫:“我们出车祸了!”老太太蜷在仪表盘下,希望自己受了伤,这样柏利就不会马上冲她发火了。车祸发生前,她那个可怕的念头是:那幢她记得那么真切的老屋不在佐治亚而在田纳西。

柏利用双手把脖子上的猫扯下来,向窗外一棵松树的树干狠狠扔了过去。然后他下车去找孩子妈:她背靠干涸的红土沟的沟壁坐着,抱着那个哇哇大哭的娃娃,她只脸上被划伤了一道口子,扭伤了一边肩膀。“我们出车祸了!”孩子们尖叫着,声音里有阵狂喜。“可惜一个人都没死。”朱恩·斯塔失望地说,老太太正从车里一瘸一拐地出来,帽子还搭在脑袋上,但前面的帽檐撕破了,俏皮地翘起来,那束紫罗兰也歪到了一边。除了那两个孩子,大家都坐进了沟渠里,试图从巨大的惊吓中平复下来。他们浑身直哆嗦。“也许会有辆车路过。”孩子妈哑着嗓子说。“我觉得我伤到内脏了。”老太太边说边摁了摁半边身子,但没人理她。柏利的牙齿格格打颤。他的黄色运动衫上印着几只亮蓝色的鹦鹉,脸色和衣服一样蜡黄。老太太暗自决定不要提屋子在田纳西的事儿。

十英尺之上才是路面,他们只能看到路对面的树冠。他们坐着的沟渠后面,是片更大的树林,树木高大、阴森又茂密。几分钟后,他们看到不远处的山头上出现了辆车,车开得很慢,车里的人好像在看着他们。老太太站起身来,挥舞着胳膊,像演戏似的,要引起他们的注意。车子慢慢地驶过来,绕了个弯儿,一时看不见了,过了一会儿才又再次出现。在他们刚越过的那座山头上,车开得更慢了。那是一辆黑色的大车,车身破旧,像一辆灵车,里面坐着三个男人。

车在他们头顶上停下了。司机面无表情,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他们坐着的地方看了几分钟之久,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他扭头向另外两个人嘀咕了几句,那两个人下了车。其中一个是个穿黑裤子的年轻胖子,红色运动衫的胸前压印着一匹银色的牡马。他绕到他们的右侧,半张着嘴巴站在那里盯着他们,脸上挂着淫邪的笑容。另一个年轻人穿着卡其布裤子和蓝色条纹上衣,一顶灰帽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脸。他从左边包抄过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司机下车站在车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他比那两个人要年长些,头发刚开始变白,戴着银丝边眼镜,看上去像个学者。他那张长脸上生着不少皱纹,没穿衬衫,也没穿汗背心,只穿一条绷得过紧的蓝色牛仔裤,手上拿顶黑帽,还握着支枪。那两个年轻人也有枪。“我们出了车祸!”孩子们叫道。

老太太有种异样的感觉,那个戴眼镜的人她在哪儿见过。他很面熟,她好像一直都认识他,但就是想不起来他是谁。他向前走了几步,迈下了路基,每走一步都很小心,生怕滑倒。他穿一双棕白相间的鞋子,但没穿袜子,露出又细又红的脚踝。“下午好,”他说,“我看到你们翻车了。”“我们的车翻了两次!”老太太说。“就一次,”他纠正说,“我们都看见了。试试他们的车看还能不能开,希拉姆。”他对那个戴灰帽的年轻人轻轻说。“你们干吗带枪?”约翰·韦斯利问,“你们要用枪干什么?”“女士,”那人对孩子妈说,“麻烦你让你的孩子们坐下来,好吗?孩子们让我心里发毛。我要你们都坐在原地不要动。”“你凭什么命令我们?”朱恩·斯塔问。

众人身后的那排树木像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大张着。“过来吧。”孩子妈说。“听我说,”柏利突然大吼,“我们现在有麻烦了!我们现在……”

老太太一声尖叫,摇摇晃晃立起身,直勾勾地看着他。“你是那个‘格格不入’的人!”她说,“我一眼就把你给认出来了。”“没错,太太。”那人微微笑着应道。即便被人认出了,他好像也很开心。“不过,太太,要是你没认出我,对你们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柏利猛一扭头,对他母亲说了句什么,就连孩子们听见都大吃一惊。老妇人哭了出来,“格格不入”脸涨得通红。“太太,”他说,“你别难过。男人有时候有口无心。我想他不是故意那么跟您说话的。”“你不会冲一位老太太开枪,对吧?”老太太说着从袖口抽出一条干净的手帕擦了擦眼睛。“格格不入”用大脚趾在地上钻出一个小洞,然后又用脚把洞填上。“我讨厌被逼上绝路。”他说。“听我说,”老太太简直要扯破嗓子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凶。我知道你是好人家出身。”“是的,太太,”他说,“世上最好的人家。”他笑起来露出一排坚硬的白牙。“我妈是最好的,上帝再没造出比她更好的人了,我爸有颗金子般的心。”他说。那个穿红色运动衫的年轻人已经绕到了他们身后,枪别在胯上。“格格不入”蹲在地上。“看住那些孩子,波比·李,”他说,“你知道的,孩子让我心里发毛。”他看着这六个人在他身前挤作一团,似乎有些害臊,好像他一时口拙,不知说什么是好。“天上没有一片云,”他望着天说,“既没有太阳又没有云。”“是的,是个好天。”老太太说。“听我说,”她说,“你不该自称‘格格不入’,我知道你心肠是好的。我一见你就知道。”“都别说话!”柏利大吼,“都别说话!都闭嘴,让我来!”他像一个起跑线上的运动员那样蹲着,随时准备一跃而起,但却一动没动。“谢谢,太太。”那个“格格不入”说着用枪托在地上画了个小圈儿。“修这车,我要花个半小时。”希拉姆一边检查掀起的引擎盖一边说。“你和波比·李先带他和那个小男孩走远点儿。”“格格不入”指着柏利和约翰·韦斯利说。“这两个年轻人有话问你们,”他对柏利说,“麻烦你们跟他们到树林里去。”“听着,”柏利开口说,“我们有了大麻烦!没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嗓子又粗又哑,眼睛和他运动衫上的鹦鹉一样蓝,一样专注。他还是一动不动。

老太太伸手去扶正帽檐,好像她要随他一起去树林,但帽檐却掉在了她手上。她直着身子盯着帽檐,一分钟后,才松手让帽子落在地上。希拉姆拉住柏利的胳膊往上拽,像是在帮一个老头儿。约翰·韦斯利攥住爸爸的手,波比·李跟在后面。三人向树林走去。走到幽暗的外围,柏利一转身靠在一棵灰不溜秋、光秃秃的松树干上,叫道:“妈,我去去就来,等着我。”“快回来!”他母亲尖叫,但他们已经消失在树林里了。“柏利,我的孩子啊!”老太太凄惨地喊道,但却发现自己正盯着蹲在她面前的“格格不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她绝望地说,“你一点儿都不凶。”“不,我不是个好人。”过了一会儿“格格不入”说,他像是认真琢磨了一下她的话,“但我也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人。我爸说我是个狗杂种,和我那些兄弟姐妹不同。‘你知道的,’我爸说,‘有些人活一辈子也不会问生活是什么,有些人却要知道生活的意义,这个男孩子就是后一种人。他样样都要弄清楚!’”他戴上黑帽,突然仰起头,然后又转向密林深处,好像又害起臊来,“真抱歉,在诸位女士面前,我居然没穿衬衫。”他微微耸了耸肩膀说,“我们逃出来的时候,把身上的衣服给埋了。等境况好点再说,现在就这么凑合着吧。现在身上穿的是从过路人那里借来的。”他解释道。“这没关系,”老太太说,“柏利的箱子里也许还有件衬衫。”“我这就去看看。”“格格不入”说。“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了?”孩子妈叫道。“我爸很厉害,”“格格不入”说,“什么都瞒不过他。但他从没被当局抓到什么把柄。他知道怎么去搞定一切。”“你只要试一试,也可以做个普通人。”老太太说,“想想看,安顿下来,舒舒服服过日子,不用老想着后有追兵,多好啊。”“格格不入”用枪托去刨地,像是在考虑这回事儿。“没错,太太,老是有人在后面追。”他小声说。

老太太正站直身子俯视着他,注意到他帽子后面两块肩胛骨是那么单薄。“你做祷告吗?”她问。

他摇摇头。她只看到两块肩胛骨间的那顶黑帽晃了一晃。“不。”他说。

树林里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又是一声。然后是一片寂静。老妇人猛地把头一扭,听见树梢里一股风声穿过,像一阵悠长而满足的吸气。“柏利,我的儿啊。”她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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