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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03: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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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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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试读:

译序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一位在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力的美国作家。他一八七六年一月十二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十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伙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

一八九四年至一八九六年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维生素C缺乏症,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三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作品在内容上主要可分为四类:有围绕育空河流域的北方故事,如短篇小说《一千打》、长篇小说《

野性的呼唤

》;有关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如短篇小说《强者的力量》、长篇小说《铁蹄》;有以本人生活经历为基础的半自传体小说,如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有关夏威夷和太平洋群岛的南海故事,如短篇小说《有麻风病的顾劳》等。

杰克•伦敦在中短篇小说的创作上,艺术手法已相当成熟。他擅长通过描绘细致的动作来叙述故事,刻画人物形象。他小说中的人物个性鲜明,感情真实,加之他的行文精炼,语言生动,从而使他的作品真挚动人,极富感染力。著名的《热爱生命》是他短篇小说中的代表作。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身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做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作品描写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适合各种年龄段和不同审美情趣的读者阅读。

他的其他中短篇也都是名篇精品,如控诉资本主义制度下悲惨的童工生活的《叛逆》,描写白人对印第安社会影响的《北极酒》,揭露了白人殖民主义者对当地人民的剥削、压迫和屠杀的《唷!唷!唷!》,讲述了带着一千打鸡蛋去淘金却最终梦想破灭的《一千打》,讽刺美国司法制度的《疑犯从宽》,寓言式幻想史前大同世界的《强者的力量》以及为祖国革命贡献一切的墨西哥青年的《墨西哥人》,等等。

一九一三年以后,杰克•伦敦的创作明显开始走下坡路。他成名之后,追求享受,挥金如土,因而写出一些粗陋的作品。后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酗酒成瘾,终于在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逝世,享年仅四十岁。林天水野性的呼唤一进入荒野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了原始野性的种子。

巴克不读报纸,否则他就会知道厄运即将降临。这场厄运不仅仅会降临到他自个儿头上,还会降临到每一只从皮吉特湾到圣迭戈这些沿海地区的狗身上,这些狗肌肉结实,皮毛厚长。这全是因为在北极黑暗天地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而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肆宣传,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涌向北国。这些人都需要狗,而且他们所需要的都是强壮的狗,它们不仅要长着强筋铁骨,能干苦力,而且还需长着厚厚的皮毛,能抵御冰雪风霜。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幢大房子里。人们称它为“法官米勒家”。它远离大路,绰约坐落于树木之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向这幢房子。

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荫。房后比房前要空旷得多。那里有宽敞的马厩,有十多个马夫和男仆住在里面,还有几排爬满藤蔓的供佣人住的小屋,有一排望不到尽头的整齐外屋,那里还有长长的葡萄架、绿茵茵的草地、果园和浆果地。还有就是用于喷水井喷水的抽水机及那个大水泥储水池。法官米勒家的男孩子们上午跳入水里,他们在炎热的下午去那里纳凉。

巴克就统治着这一大片领地。他在这里出生,并且他一生的四年光阴都生活在这里。不错,这里还有其他一些狗。在偌大的一块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但是他们都算不了什么。他们来了,又走了,他们不是住在拥挤不堪的狗窝里,就是终日住在黑乎乎的屋子角落里,学着日本哈巴狗嘟嘟的样子,或者说是学着墨西哥的无毛狗伊莎贝尔的样子,而这些都是稀奇古怪的畜生,难得将脸伸到屋外,也难得下地走动。此外,那里还有一群狐梗,至少不下二十只。嘟嘟与伊莎贝尔在一队拿着扫帚和拖把的佣人的保卫下从窗子里向外望着他们,而这群狐梗则朝着他们恐吓地咆哮一阵。

但是,巴克既不是家狗,也不是整天待在窝里的狗。这整个王国都是他的天下。他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跳入储水池里游泳,一块儿去打猎;他陪伴法官的女儿莫莉和艾丽斯在晨曦中或清晨时分进行长距离的散步;在寒冬腊月的晚上,他躺在法官的脚边,法官坐在书房熊熊的炉火前;他有时驮着法官的孙儿们,有时与他们在草地上打滚,当他们到马厩院子的水龙头那里去疯狂冒险时,他一步不离地看护着他们,他甚至护卫着他们到更远的地方去玩耍,到小牧场,到浆果地里。

他趾高气扬地从那群狐梗中间走过,至于嘟嘟与伊莎贝尔,他就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他就是国王——是法官米勒家一切地上走的与天上飞的生物之王,其中也包括人类。

他的父亲埃尔玛是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曾是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巴克渴望子承父业。他虽身材没有父亲那么壮——他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他母亲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及普遍受到的尊敬,使他拥有一副皇家贵族的气质。在他自幼年以来的四年时间里,他一直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他很为自己感到骄傲,甚至有点儿自负,类似于那些因孤陋寡闻而自鸣得意的乡绅一样。

但是,他没有让自己堕落成那些成天吃吃喝喝的家狗。他整天地打猎及做一些与其相似的户外活动,使他没有长得肥头肥脑,反而使他的一身肌肉变得更加结实;对于他来说,就如那些喜爱冷水浴的动物一样,热爱水中的活动就成了他的滋补药和保健品。

在一八九七年的秋天,当克朗代克的发现将整个世界的人都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方的时候,巴克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巴克不看报纸,而且他不知道园丁的一个帮工曼纽尔是不可交的伙计。

曼纽尔有一个改不掉的坏毛病。他爱玩中国赌博。另外,他在赌博中,有一个改不了的弱点——相信一种胜利法;这注定了他倒霉的命运。要施展他的那套胜利法,就需要钱,可是一个园丁帮工的工资还满足不了他妻子及一大帮孩子的生活开支。

在曼纽尔背信弃义的那个难忘的晚上,法官正在参加葡萄干种植者协会的会议,男孩子忙着组建体育俱乐部。没人看见他与巴克穿过果园出去,巴克自己也猜想,他们只是去溜达一会儿。除了一个单身男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们来到了飘着信号旗的名为学院园的小车站。这个男人与曼纽尔谈了话,钱在他们之间叮当作响。“你在把货送出之前,也许应该把它包装好。”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曼纽尔便将一根粗绳子双重地套在巴克项圈下的脖子上。“只要拧紧绳子,你就可以将他勒得半死。”曼纽尔说,于是陌生人咕哝一声,表于赞同。

巴克不失尊严地静静地让绳子套在脖子上。说实在的,这件事有点儿反常,但是他已经学会信任他所认识的人,相信他们的智慧是他所不能及的。但是,当绳子的一头被交到了陌生人的手里时,他凶狠地嚎叫起来。他仅仅是在表明自己的不满,他的自尊使他相信,表明不满便是在发布命令。

但是,叫他吃惊的是,他脖子上的绳子被收紧了,紧得他呼吸困难。他顿时火冒三丈,朝那个男人扑上去,可是他刚跳到半空,那人就抓住了他的喉咙,并熟练地一拧绳子,便将他摔得个四脚朝天。接着,绳子残酷地收紧了,巴克狂怒地挣扎着,他的舌头从他的嘴里挂了出来,他宽厚的胸脯在徒劳地上下起伏。

一生中,他从没有受到如此下作的虐待,而且他一生中,也从没有如此气愤过。但是,他的力气渐渐小了,他的眼睛模糊起来,于是旗子信号一打,火车停下了,那两个男人将他扔进了行李厢,而这时的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当他再次苏醒过来时,他朦朦胧胧地觉得,他的舌头在作痛,他正被什么车子摇摇晃晃在载着走。在穿越岔道口时火车机车所发出的嘶哑汽笛声使他明白,他在什么地方。他常常与法官出外旅行,不会不知道乘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当他睁开眼睛时,那双眼睛里闪耀着一个遭绑架国王的万般怒火。那个男人跳起来去勒他的咽喉,但是巴克的反应却比他来得迅速。他的嘴一下咬住了那人的手,死死地咬住,毫不松口,直到他再一次被勒紧脖子失去知觉为止。“唔,有疯狗病, ”那人说道,将他被咬伤的手藏起来,没让行李车乘务员看到,乘务员被争斗的声响吸引了过来。“我正送他到旧金山的主人那里去。那里有个名犬医说,他能给他治病。”

关于那个晚上乘车的事,那人在旧金山海滨一个沙龙的后仓房里为自己大谈特谈了一番。“而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五十元钱,”他满腹牢骚地说,“这样的事,就是给我一千元的现金,我也不再干了。”

他的手用血迹斑斑的手帕包了起来,而且右裤腿从膝盖被撕到了踝节处。“另外的家伙拿了多少?”沙龙老板盘问道。“一百,”回答说,“一个子儿也不肯少,我没有办法。”“那加起来就是一百五十元,”沙龙老板算计道,“看看他是不是值这个价,否则我就成傻瓜了。”

绑架徒打开血迹斑斑的包扎,看着他那只被撕破的手。“我会不会患上狂犬病?”“会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个绞死鬼,”沙龙老板边笑边说。“喏,你先帮我一把,再拿你的运费。”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这时头昏眼花,喉咙与舌头疼痛难忍,半死不活,但还试图反抗折磨他的那些人。可是他被几次摔到地上,不断勒住脖子,直到后来,他们才把重重的铜项圈从他的脖子上锉了下来。接着,绳子被解掉了,他被扔进了一只笼子般的板条箱里。

那个疲惫不堪的晚上所剩下的时间里,他都躺在板条箱里,心中充满着愤怒和受伤的自尊。他不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些陌生人想将他怎么样?他们为什么要把他关在这个狭小的板条箱中?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隐约觉得大祸即将降临,于是他心里很难过。

夜里,小仓房的房门几次被嘎吱地打开,他都跳起身,希望能看到法官或至少看到那些男孩子。但是,每次看到的都是沙龙老板那张鼓鼓的脸,在借着牛蜡烛的惨淡光亮窥视他。因此,每次在巴克喉头颤动的欢快声都转变成了疯狂的嚎叫。

但沙龙老板没去管他,而到了上午,又进来了四个人,他们抬起了板条箱。折磨他的人增加了,巴克心中肯定地想,因为他们都是些相貌丑恶的生物,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于是,他隔着板条,朝他们怒气冲冲地咆哮。而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用棍子戳他。一见棍子,他立即用牙齿去咬,后来才意识到,他这么做,正中他们的意。于是,他便愤愤地躺下身子,任他们将板条箱抬进了一辆运输车里。

接着,他与囚禁他的板条箱便开始了被人几经转手的历程。快递办公室的伙计们管过他;另一辆运输车将他运走;一辆卡车载了他及各色各样的箱子和包裹开上了一艘渡轮;卡车驶离渡轮后,驶进了一个大铁路车站,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辆快运包裹车厢里。

这节快运包裹车厢在汽笛声声的火车屁股后面被整整拖了两天两夜;而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他气愤万分,当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开始走近他时,他都报之以嚎叫,他们以取笑捉弄他来对他进行报复。他气得发抖,口喷唾沫,扑向板条,而他们嘲笑他,奚落他。只见他们也嚎嚎乱叫,像恶狗般狂吠,像猫喵呜地叫,扑腾着双臂,还像公鸡般地啼鸣。他知道,这一切全都非常愚蠢;但是,也就更加有损他的尊严,于是他的怒火便越烧越高。

他并不太在意饥饿,但是,缺水使他遭受极大的痛苦,并使他的怒火增加到了怒不可遏的程度。因此,他高度紧张,极度敏感,这种虐待使得他怒火满腔,疼痛的咽喉和肿胀的舌头更增添了怒火。

有一事让他高兴:他的脖子上没有了绳子的束缚了。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极不公平地使他们占了优势;但是既然绳子不在了,他会让他们明白:他们永远也别想再用绳子束缚住他的脖子。对此,他下定了决心。两天两夜,他没吃没喝,在这受尽折磨的两天两夜里,他心中积蓄了满腔的怒火,谁率先撞上他,谁就会倒霉。他的双眼布满血丝,他变成了一个狂怒的魔王。他身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就是法官本人都会认不出他来;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在西雅图将他捆束好后送下火车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男人把板条箱从运输车上小心谨慎地运进了一个有高围墙的小小后院里。一个壮汉走了出来,他身穿一件红毛衣,领部松大得往下垂。他在司机的记录本上签了名。巴克猜想,那就是下一个折磨他的人,于是他疯狂地朝板条扑去。那个人冷冷地一笑,拿来了短柄斧和棍棒。“你不是现在要把他弄出来吧?”司机问。“就现在。”那个人回答道,同时将斧头砍进板条箱要撬开箱子。

四个抬箱子的男人立即散开去,爬到围墙上面,准备在安全处看一场好戏。

巴克朝碎裂的木头冲去,一会儿用牙齿去咬木头,一会儿又冲向木头,和木头厮打了起来。斧头在外面砍到哪,他就在里面咆哮地冲向哪,他怒不可遏地、急不可耐地想冲出箱子,而穿红毛衣的男人正泰然镇静、专心致志地在砍箱子,要放他出来。“呀,你这个红眼魔鬼!”当他砍开了足以让巴克的身体通过的口子时,他说。同时,他扔下了短柄斧,把棍棒换到他的右手中。

这时的巴克真正是个红眼魔鬼,他挺直身子,准备跳跃,只见他毛发竖立,口冒白沫,布满血丝的双眼闪闪发亮。他那一百四十磅的体重扑向那个男人,满载着他两天两夜郁积起来的愤怒。

他跳到半空,嘴巴正准备咬住那男人,这时,他遭到一阵猛然打击,使他收住身子,使他的牙齿咔嗒一声,痛苦地合拢了起来。他身体一滚,背部与侧面着地倒了下来。他这一生中从没有挨过棍棒打,所以弄不明白。他嚎叫一声,这声音像是犬吠,但更像尖叫,接着,他又一次站起身,跳了起来。于是,他又一次遭到那种震颤性的打击,他被打瘫在地。这回他明白了,是棍棒,但是,他气疯了,不知道该小心。他冲了十多次,但是棍棒每一次都阻挡住了他,将他打倒在地。

有一下打得特别凶猛,之后,他爬起身,头昏目眩,无法再向前冲去。他的脚无力地蹒跚着,鼻子、嘴、耳朵都在流血,他那身漂亮的皮毛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沫。这时,那个男人向前迈了一步,不慌不忙地往他的鼻子打去。这一下钻心刺骨,超过他所忍受过的任何痛苦。他大吼一声,其声势几乎如凶猛的狮子,他再一次朝那个人扑去。然而,那人把棍棒从右手换到了左手,镇静地击在他下巴根部,同时将他的身子朝天往后打去。巴克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第二圈划到一半时便栽倒在地上,头和胸先着了地。

那是他最后一次冲刺。那人这一下打得聪明,是他故意保留的一手,巴克弓起身子,然后瘫落了下去,他被打得完全没了知觉。“要我说,他驯起狗来真不赖!”站在墙头上的一个男人情绪很高地吆喝道。“还不如每天驯驯小马,星期日驯上两次。”司机应答说,同时他登上运输车,策马开车。

巴克虽然有了知觉,但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他躺在他倒下的地方,眼睛注视着穿红毛衣的男人。

那人独自说道:“‘他名叫巴克’。”他在读沙龙老板运送板条箱的委托信中的话。“唉,巴克,伙计,”他亲切和蔼地说,“我们吵了一小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就此为止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明白我该做什么。如果你做只本分的好狗,一切就好了,今后前途无量。要是当孽种,那我会把你的五脏六腑都打出来。明白吗?”

他一边说,一边无所畏惧地轻轻拍着他曾冷酷无情毒打过的头。一接触到他的手,巴克的皮毛不自觉地倒竖了起来,但是他没有抗拒,默默地忍受着。当那个人为他拿来水的时候,他如饥似渴地喝了起来,后来,他又从那男人的手里狼吞虎咽地一块块吞吃生肉。

他被人打败了(他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没有被人打垮。他完全明白了,与拿着棍棒的人斗,他不可能赢。他接受了教训,他今生今世决不会忘了这次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他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他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他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时,他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来了其他的狗,有的装在板条箱中,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如他初来时那样暴跳如雷,狂吼怒叫;而他看着它们一个个都被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驯服。当巴克看着每一场残忍的驯服时,那深刻的教训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上:拿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虽然别人不一定都得对他乞首摇尾,但他就是大家都得服从的主人。虽然他看到被打得趴下的狗巴结讨好那男人,对他乞首摇尾,舐他的手,巴克从不干这样的事。他也看到有一只既不巴结又不服从的狗,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时常会有人上门来,都是陌生人,他们与穿红毛衣的男人谈话,谈话时有时兴奋,有时甜言蜜语,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交谈着。而当他们相互之间发生钱来钱往的时候,陌生人往往会带走一只或更多的狗。巴克心里猜想,他们去了什么地方,因为他们从没有再回来;他为自己的将来深感恐惧,每次没被选中的时候,他都很高兴。

可是,事情终于轮到他的头上。那天,来了一个干瘪的男人,他嘴里吐出的英语断断续续,而且夹着很多既古怪又粗鲁的惊呼语,让巴克听不明白。“啊呀!”他的眼睛看到巴克就发光地喊道,“那一定是只好狗!嗯?要多少钱?”“三百,而且还是便宜着呐,”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马上回答说。“再说这是政府的钱,你不会不同意的吧,嗯,毕罗尔特?”

毕罗尔特露齿笑了。由于对狗的需求猛增,狗的价格突飞猛涨,因此,要买这样一条精良的狗,这个价不能算不公道。加拿大政府不愿吃亏,而它的急件邮递速度也不能耽误。毕罗尔特对狗很内行,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他是千里挑一的——“是万里挑一!”他暗自揣摩道。

巴克看到了小个子干瘪男人与穿红毛衣的男人之间钱来钱往,因此当小个儿干瘪男人将他与卷毛牵走时,他没感到什么吃惊。卷毛是一只性情温和的纽芬兰狗。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并且,自他与卷毛从“独角鲸”甲板上眼看着西雅图渐渐消失的时候起,他也就再没有看到温暖的南方大地。

毕罗尔特把他与卷毛带到了甲板下面,把他们交给一个名叫弗兰克斯的黑脸大汉。毕罗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他皮肤黝黑;但是弗兰克斯是法裔加拿大混血儿,因此皮肤还要黑上一倍。在巴克眼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人(他注定要见到许多种前所未见的人),虽然他对他们生不出亲热的感情,但他慢慢开始真心实意地尊敬他们。他立刻便知道,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都是很公正的人,在处理是非之事时既镇静又公平,处理狗方面的事,他们很聪明,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的中仓,巴克和卷毛遇到了另外两只狗。其中一只雪白的大狗,来自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是一位捕鲸船长带出来的,后来参加了一次北美洲沙土灌木地的地质测量。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一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当巴克要跳起来去惩罚他时,弗兰克斯的鞭子在空中呼啸而过,率先落到了肇事者身上;于是巴克也不用自己动手了,他所要做的只是要回他的骨头。他心想,弗兰克斯处事真公正,于是这个混血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开始上升。

另一只狗没有冒犯的举动,也没有受到其他狗的冒犯;当然,他也没有从初来乍到者那里偷东西吃的企图。他阴沉、乖僻,他明白地向卷毛表示,他只希望别去惹他,而且如果谁去惹他了,那就是自找麻烦。人们叫他“戴夫”,他吃了就睡觉,此外便是偶尔伸伸懒腰,他对其他东西漠不关心,甚至当“独角鲸”穿越夏洛特皇后湾时,船身像是着了魔似的在波涛里起伏滚动、颠簸冲撞的时候,他还是无动于衷。巴克与卷毛既兴奋,又有点儿惊恐,而他却抬起头,似乎很恼火,还好,他只是朝他们漠然地看了一眼,然后打了个呵欠,再一次睡去了。

螺旋桨不知疲倦地在转动,船只不分白天与黑夜地在颤动,虽然一天天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但巴克明显感到,天气在渐渐地变冷。有一天早晨,螺旋桨终于静了下来,并且“独角鲸”上到处洋溢着激动的情绪。他感觉到了这一点,其他的狗也感觉到了,他知道即将会有新的变化。弗兰克斯在它们的颈部拴上皮带,把他们带上了甲板。

第一步踏上寒冷的地面时,巴克的脚陷进了一种白色糊状物里,很像烂泥。他鼻子哼了一声,身体向后缩去。这种白色的东西在源源不断地从空中飘落下来。他抖动着身子,但是这东西越来越多,落到他身上。他好奇地嗅了嗅它的气味,然后用舌头舐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痛舌头,但瞬息之间却又消失了。这让他傻眼。他再试了一次,结果却相同。旁观者们哄然大笑,他感到惭愧,但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雪。二棍棒与犬牙法则

巴克在代牙海滩(Yea Beach)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宁。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他前所未见的,而且他第一次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他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他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犬走去,那只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卷毛的一半大小。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儿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一副野狼厮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还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她的对手冲去,而她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她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爱斯基摩犬用他的胸脯拦住卷毛的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卷毛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就此没有再站起来。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他们又嚎又叫地向她围拢过去,她在他们中间淹没了,在一群毛发倒竖的躯体下痛苦地尖叫着。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蒙了。他看见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他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看到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他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儿就驱散了。

自卷毛倒下,到她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她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息,她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她,嘴里发出可怕的诅咒。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他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丝毛犬又把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他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

卷毛的悲惨遭遇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但还没等他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他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他拴上了皮带与扣环。那是一副挽具,他在家时时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他曾见过马劳作那样,他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火。虽然把他当作拉雪橇的畜生,这严重地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很聪明,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他来说是件新鲜又陌生的事,但他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

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巴克犯了错误,他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他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他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他,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在他该走的道上。

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了这些花招,而且在他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他进步很快。在他们返回驻营地时,他已经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他们身后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个巴克,他拉起来不要命。他学得很快。”

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他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他们是一母所生,但他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贝里的一个弱点是他的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他脾气坏,性格内向,他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

巴克友好地接纳了他们,戴夫对他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则先挨个儿地将他们打败。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他的尾巴,但当他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便转身跑开,当丝毛犬的尖牙咬破了他的胁侧时,他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他,只见他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咔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他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他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他自己的尴尬,他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他赶到营地外。

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只狗,这是一只老爱斯基摩犬,长长的身躯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瞎了的眼睛在警示着他的光荣与英勇,迫使大家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他名叫索莱克斯,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愤怒者。像戴夫一样,他既没有什么要求,也不愿多事,更没有什么期望。他缓慢而谨慎地走到他们中间时,甚至连丝毛犬都不敢去招惹他。

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不幸被巴克发现了。他不喜欢别人靠近他瞎眼的一侧。巴克是在无意中发现的,而且当他第一次不慎发现了索莱克斯的弱点时,索莱克斯正绕着他旋转,将他肩膀上的肉撕裂了三英寸,一直撕到了骨头上。自此以后,巴克始终避开他瞎眼的一侧,于是他们到最后都一直相安无事,而且索莱克斯就像戴夫一样,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大家不要去惹他。但是,巴克后来才知道,他们都另外拥有一个更为性命攸关的野心。

那个晚上巴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蜡光照明的帐篷,在白色的平原上显得明亮又温暖;而当他像往常一样进入帐篷的时候,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对他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他扔来了锅碗瓢盆,直到他从极度惊愕中清醒过来,灰溜溜地逃到外面的寒冷中为止。

外面刮着阵阵寒风,冷得刺骨,剧烈地咬噬着他负伤的肩膀。他躺在雪地上,试图睡觉,但是寒霜马上使他从头到脚战栗不止。他满心凄凉,郁郁寡欢,在许多帐篷中来回穿行,结果发现处处都一样寒冷。他不时遇到野狗朝他扑来,他倒竖起颈毛,对着他们嚎叫(他很快就学会了),于是他们放了他,没有伤害他。

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要回去看看,他自己的伙伴们是怎样在这寒冷中睡觉的。让他惊讶的是,他们都消失了。他再一次在这片大营地里游荡,寻找他们,然后他又一次返回原地。他们在不在帐篷里?不,不可能在,否则不会把他赶出来。那么,他们可能在什么地方呢?他垂着尾巴,浑身在战栗,完全是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他漫无目的地绕着帐篷转圈子。

突然,他前腿下面的雪塌了下去,他的身子往下陷去。他脚下有什么东西在扭动。他跳了出来,毛骨悚然地嚎叫起来,那看不见、不知道的东西让他感到恐惧。但是,一小声友善的吠叫声使他消除了疑虑,于是,他回头去看个究竟。一股暖流向他扑面而来,只见贝里蜷在雪下面,身子紧紧地缩成一个球。他发出安慰人的呜呜声,并扭动着身子,表示他的好心与好意,他甚至大胆地用暖暖的、滴着唾沫的舌头舔着巴克的脸,似乎想以此换得和平。

又是一个经验教训。他们就是这样睡觉的,唔?巴克满怀信心地选好地点,接着大动干戈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其中还白白浪费了不少力气。顿时,他身体的热量充满了有限的空间,他感到昏昏欲睡。这一天过得非常漫长,而且艰辛,所以即使他在噩梦中又是吼叫又是挣扎,他还是睡得非常香甜,非常舒服。

直到营地里的人们醒来时发出的嘈杂声将他吵醒,他才睁开眼睛。起初,他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天下雪了,他完全埋在了雪里。雪墙从他身体四周挤压着他,于是,他周身一阵恐惧——是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这是一种兆头,表明他正在用他自己的生命聆听追忆他祖先的生命;因为他是一只开化的狗,一只极度文明的狗,凭他自身的经验,他不知道陷阱,因此他自己不可能知道要惧怕它。

他全身的肌肉阵发性地、本能地抽搐起来,颈部和肩部的毛发竖立起来,于是他一声狂嚎,纵身朝上一跳,蹿入亮得令人头昏目眩的白昼中,雪在他四周如云一般飞散开去。没等他在地上站稳,他就看见展现在眼前的一大片白色营地,于是他明白了,他在什么地方,想起了他自与曼纽尔一起去散步到昨晚自己掘洞睡觉,这所发生的一切。

弗兰克斯随着一声欢呼便出现在眼前。“我没说错吧!? ”这个赶狗人对毕罗尔特大声说,“那个巴克学起来确实非常快。”

毕罗尔特神情严肃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方面的信差与向导,运送着重要文书,获得最优良的狗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他为拥有巴克而特别高兴。

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个小队又增加三只爱斯基摩犬,加起来总共有九只狗了,而且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们都套上了挽具,摇摇摆摆地走上小路,朝着代牙峡谷走去。

出发了,巴克很高兴,虽然活儿非常累人,但他并不轻视干这种活。他吃惊地发现,整个狗队都带着迫切的心情,这种心情使得大家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感染了他;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戴夫与索莱克斯的身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都是新来的狗,一套上挽具,完全变了样儿。一切被动和漠不关心的神情顿时从他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变得很警觉、活泼,迫切希望着活儿干得顺利,而且如果因迟缓或混乱而耽搁活儿,他们会非常恼怒,气急败坏。拖雪橇这种劳作好像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是唯一令他们高兴的事情。

戴夫是车辕犬,或叫“压橇狗”,巴克在他前面拉,再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余的狗都在前面,排成一列纵队单行,丝毛犬占据着领头狗的位置。

将巴克安排在戴夫与索莱克斯之间是有目的的,这样,他可以受到培训。他是一个合格的学生,而他们同样是合格的老师,途中从不允许他长时间地出格犯错,总是用他们的尖牙利齿给他上课。戴夫很公正,也很聪明。他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咬巴克,而当巴克站住不走必须受咬时,也决不放过。由于有弗兰克斯的鞭子作为帮凶,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

一次,在短暂停留期间,他把挽绳搞乱了,耽误了出发,戴夫和索莱克斯一起扑向他,给他一顿痛打。结果挽绳就乱得更加不可开交,但是自那以后,巴克万分小心,不让挽绳纠缠在一起;所以没等这天结束,由于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活儿的要领,他的伙伴们差不多都不挑剔他了。弗兰克斯的鞭子不再那么噼啪地频繁响起,毕罗尔特甚至抬起巴克的四脚,仔细查看,让他不胜荣幸。

这一天跑得很艰辛,爬上代牙峡谷,穿过希帕营地,经过斯堪尔斯及树林,穿越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越过锡尔科特分水岭,这座分水岭矗立在咸水与淡水之间,一脸冷峻地守卫着忧伤和孤独的北方。在进入死火山的火山口形成的几个湖时,他们有一段愉快的时光,而且那天晚上,他们驻扎在贝内特湖的大营地,那里有数千名淘金者在造小船,以便春天冰化时用。

巴克在雪地上挖好洞,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可是他在黑咕隆咚的寒冷中被早早地赶了起来,和他的伙伴们一块儿被套上拉雪橇的挽具。

那天他们行了四十英里的路程,路上的冰雪都是压得严严实实的;但是,第二天以及之后的许多天里,他们就得自己开路前进,活儿更加辛苦了,进程慢多了。通常情况下,毕罗尔特走在队伍之前,他用雪鞋踩实积雪,使他们走起来轻松些。弗兰克斯在雪橇方向杆处给雪橇导向,有时与毕罗尔特换位置,但不是经常换。

毕罗尔特很忙碌,他为自己有冰雪方面的知识而自豪,这样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秋天的冰非常薄,而在水流迅速的地方,一点儿冰也不会有。

巴克日复一日地戴着挽具干苦力,时间似乎遥遥无期。他们常常在黑暗中拔营,在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出现时,他们已经上路了,而且身后已留下了几英里新鲜的足迹。他们常常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吃了点儿各自定量的鱼后,就爬到雪里去睡觉。

巴克吃起来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每天的一磅半定量大麻哈鱼干,不知吃到了什么地方去。他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因此始终受着饥饿所引起的腹痛的煎熬。可是,其他的狗因为身体轻,而且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命,虽然他们只有一磅鱼的定量,却一点儿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他以往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挑剔的毛病,但这种毛病很快就消失了。他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他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们抢吃了他没有吃完的定量。他没法防范。正当他打退两三个伙伴的时候,鱼便到了另外几个伙伴的嘴里,不见了。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地逼迫着他,他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他的东西。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大家骚乱了起来,但是,没人怀疑到他;而那个笨拙的冒失鬼、常常被逮住的达勃,替巴克受了过。

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地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甚至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

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尖牙法则,无论是谁,看重这样的东西,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

这并不是因为巴克理论出了什么结论。归根到底,是他的适应能力强,他在无意识中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在他以往所有的岁月里,无论情况多么险恶,他从没有过从战斗中逃跑的历史。可是,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用棍棒在他心中打入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始法则。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的文明彻底丧失了。

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他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他养成了一种内外一致的经济体系。不管吃的东西怎样恶心,怎样难以消化,他都能吃下去;并且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便把一丝一毫的养分全部都吸收进去;他的血液把这些养分运送到他身体最遥远的角落,将它们构建成最粗壮、结实的组织。他的视觉和嗅觉变得特别敏锐,他的听觉也变得异常灵敏,他睡着的时候,能够听到最轻弱的声音,并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和平还是危险。当冰在他的足趾间聚集起来的时候,他学会了用牙将冰咬出来;并且他口渴时,如果水洞上面结着厚厚的冰,他会用后腿蹬、伸直前腿敲击,破开冰层。

他最令人刮目相看的特点是能嗅出风向,能提前一个晚上预测到风的动向。不管他是在树旁还是在湖岸边挖洞,当时虽然空气闷得令人透不过气,可是到后来刮风的时候,他一定处在刮不到风的温暖、舒适的下风口。

他不仅从经验中获得了这样的本领,而且长期无感觉的本能再一次复活了。代代驯养的特征从他身上消失了。他模模糊糊地回忆起他这个物种的幼年时代,回忆起狗的野蛮时代。那时,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成群结队,穿行在原始森林里,追捕动物,猎杀食物。去学会咬、撕及像狼那样地猛咬,对他来说毫不费力。他的那些被遗忘的祖先们就是这样厮杀的。

这些祖先刺激了他内心深处的古老生命,他们古老的厮杀本领深深印在他这个物种的遗传特征里,于是他们的本领便成了他的本领。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他的特征似的,他不用做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他身上呈现了出来。

在宁静、寒冷的夜晚,当他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发出长长的嚎叫的时候,那是他那早已死去、化为尘埃的祖先在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长长地嚎叫,这嚎叫穿越了几个世纪,传遍了他的全身。他的声调就是他们的声调,这声调表达了他们的忧伤,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以及黑暗的理解。

因此,这支古老的歌表达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受人摆布的木偶戏的意义,它从他内心深处流过之后,他再一次恢复为原来的他;他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工,他的工资养活不了他的妻子和他的许多年幼复制品。三原始兽性的支配

巴克身上原始兽性的支配力非常强大,并且在拖雪橇生活这种凶险条件下,它仍在不断发展。可是它是悄然地在长。巴克新滋生的狡诈使他获得了平衡和控制。他忙于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没有自在的感觉,他不仅不挑衅,而且任何时候都尽可能避免打架。他的态度说明他是深思熟虑的。他不倾向于蛮干和贸然行事;尽管他和丝毛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但他并没有流露出急于报仇的心情,而是见有挑衅就躲避。

另一方面,可能因为丝毛犬把巴克视为对手,因此他一有机会便向巴克显露他的尖牙。他甚至想方设法威吓巴克,经常努力挑衅打架,而真打起来,其结果必然是你死我活。

如果没有发生一起不寻常的事故的话,这样的事也许在这次旅行之初就已发生了。这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们在莱巴吉湖的湖畔扎了营,那营地凄凉而悲惨。大雪纷飞,大风如刀一般刺骨,一团漆黑,这一切使得他们必须摸索到一处扎营的地方。

他们的境遇可能最惨也不过如此了。他们的身后,是耸立的岩壁,于是,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不得不点起火,将他们的睡袋铺设在冰湖上。为行动轻便,他们在代牙峡谷把他们的帐篷丢弃了。他们用两三根浮木点了个火,火烧到冰上便熄了,于是他们便在黑暗中吃了晚饭。

巴克紧挨着岩石下面做窝,把岩石作屏障,遮风避雨。那里温暖舒适,因此,当弗兰克斯先在火上把鱼烤暖然后分发给他的时候,他真不愿意离开。但是,当巴克吃完他的那份定量回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窝被占了。一声警告似的咆哮,使他明白,侵占者是丝毛犬。以前巴克一直避免与他的敌人发生麻烦,但是,这次让他实在忍无可忍。他体内的野兽发出了怒吼。他一阵狂怒,扑到了丝毛犬身上。这使得他们俩都吓了一跳,尤其是丝毛犬,因为以往与巴克相处的所有经验都告诉他,对手是一只异常胆小的狗,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完全是因为他有一副强壮与高大的体魄。

弗兰克斯也吓了一跳,只见他们从乱作一团的窝里一跃而出,他心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啊——嚯!”他冲着巴克喊,“天哪!让他去!让他去,那个肮脏的小偷!”

丝毛犬的反应也同样敏捷。他又气又急地乱叫,来回地绕着圈子,待机进攻。巴克也同样急于进攻,同样机警地等待着有利的时机,他一圈圈地绕着圈。然而正在这个时刻,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这件事使他们把这场地位高低的争夺战推迟到遥远的将来,推迟到经过许多英里的跋涉和劳役之后。

毕罗尔特大骂一声,木棒又重又响地落在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躯体上,一声痛苦的尖叫,一场混战突发而至。在他们的营地突然出现了鬼头鬼脑的毛茸茸的畜生——一群饿得半死的爱斯基摩犬,有近百只,他们不知从哪个印第安村庄嗅到了这个营地。

当巴克和丝毛犬打架的时候,他们已经偷偷地靠近了,并且,当这两个男人挥舞着粗壮的木棒在他们中间跳来跳去的时候,他们露出了犬牙,进行反击。食物的香味让他们发狂。毕罗尔特看到一只狗头伸进了食物箱。他的木棒便重重地落到了他骨瘦如柴的身上,食物箱被掀翻了。顿时,近二十只饥肠辘辘的畜生一同扑向面包和咸肉。棍棒打在他们身上,都全然不知。木棒像雨点般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又嚎又叫,但仍然在拼命抢着吃,直至将最后一块面包吞食干净为止。

与此同时,惊呆了的雪橇队的狗群都早已冲出自己的窝,但也只是成了凶猛的入侵者攻击的目标。巴克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狗。仿佛他们瘦得连骨头都要从他们的皮毛下伸出来了。他们都只剩下一身骨架,松散地装在又湿又脏的皮毛里,他们的眼睛冒着火,尖牙上滴着唾液。但是他们饿得都发了狂,变得让人恐怖,不可抵抗。

谁也抵抗不了他们。雪橇队的狗在第一个回合就全部被赶到悬崖下。巴克被三只爱斯基摩犬包围在中间,刹那间,他的头和肩部被撕裂了。喧嚣声非常可怕。贝里照常啼哭了起来。戴夫和索莱克斯虽然身上有二十多个地方在滴血,但还在勇敢地并肩作战。乔像恶魔那样狂吠着。有一次,他的牙齿咬住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前腿,并把他咬住的前腿骨咬得粉碎。装病逃差的派克便纵身扑到那只瘸腿的狗身上,只见他牙齿间一缕闪光,他再猛一拉,对方的脖子就被咬断了。

巴克咬到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的咽喉,当他的牙齿咬进对手的咽喉里时,对手的血喷得他满头满脑。他嘴里感到了暖乎乎的血,这味道使他变得更加凶猛。于是,他又朝另一只狗扑去,同时,感到有牙齿在咬自己的咽喉。是丝毛犬,他竟奸诈地从侧面偷袭了他。

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已经清理好他们所待的那部分营地,匆忙赶来救他们雪橇队的狗。饿慌了的野兽黑压压地朝他们跟前涌来,巴克挣脱出身。但只挣脱出了一小会儿。两个男人被迫跑回去保护食物;于是,爱斯基摩犬又回去袭击雪橇队的狗。贝里在恐惧中生出一股勇气,冲出凶蛮的包围圈,从冰上逃走了。派克与达勃紧跟在他的身后,于是,雪橇队其余的狗也都跟了上去。

正当巴克站起身,准备跟着他们逃跑的时候,他从眼角里看见丝毛犬正朝他冲撞过来,明显想将他掀翻。一旦掀翻在地,被那群爱斯基摩犬压上来,那么,他就没有指望了。但他鼓足劲,顶住了丝毛犬的冲撞,接着便加入了湖上逃跑的队伍。

后来,他们九只狗聚集在一起,在森林里寻找到隐蔽处。虽然没有狗在追踪他们,但他们的状况非常悲惨。没有一只狗,身上没有受四五处伤的,还有几只伤势严重。达勃的一条后腿严重受伤;杜利是在代牙峡谷最后一个加入这个队的爱斯基摩犬,他的咽喉被撕破得很厉害;乔失去了一只眼睛;而温顺的贝里的一只耳朵被咬成条条,他整夜又叫又哭。

在破晓的时候,他们小心谨慎地瘸回营地,发现掠夺者已离去,剩下那两个男人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他们足足损失了一半的食物。那些爱斯基摩犬把雪橇的绳子及帆布盖都咬了个粉碎。事实上,尽管有些东西远不可食用,但他们见什么就吃什么,几乎没有东西可幸免的。他们把毕罗尔特的一双驼鹿皮鞋吃了,把挽绳上一块块的皮吃了,甚至把弗兰克斯皮鞭头上的两英尺鞭子也给吃了。他从自己悲痛的冥思苦想中回过神来,开始查看他那些受伤的狗。“啊,我的朋友,”他温柔地说,“被咬得这个样子也许把你们气疯了。全都要气成疯狗了!天哪!你说呢,呃,毕罗尔特?”

向导半信半疑地摇了摇头。由于从他那里到道森还有四百英里的路途,他可不能让他的狗中出现癫狂。他们在两个小时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拼命干活,终于将挽具理出了个头绪,使伤痕累累的狗队上路了。狗队在痛苦中挣扎着前行,这是他们所遇到的最艰难的一段旅途,因此,也是他们到道森最艰难的路程。

三十英里的河宽广、开阔。在宽阔的河面上没有冰冻,只有在起漩涡的地方、河水平静的地方,才出现冰冻。要走完那三十英里可怕的路程,需要拼命奔波六天时间。说那路程可怕,是因为那里的每一步都是在冒着狗与人的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完成的。毕罗尔特在前面开着路,他十多次踏破冰桥,靠手中拿着的长杆救起,他横着拿长杆,因此每次他的身体跌入冰洞里,长杆就横在洞的上面。但是天气寒冷之极,温度计上显示出零下五十度,因此,每次他破了冰,都不得不为活命而点把火,把衣服烤干。

他真是无所畏惧。正因为什么也吓不住他,他才被选为政府的快信信使。他敢冒各种各样的危险,毅然将他那张枯瘦的小脸蛋伸进霜冻中,然后从天灰蒙蒙亮一直不停地干到天黑。他的脚踩在河边的冰上,沿着崎岖不平的河岸向前走去,河边的冰在脚下弯沉下去,并噼噼啪啪地作响,他们不敢在上面久停。

有一次,雪橇带着戴夫和巴克一同陷入了冰水里,当他们被拖上来时,已经被冻得半死,几乎被淹死。必须像平时那样,点火救他们。他们浑身都是硬邦邦的冰,那两个男人驱赶着他们围着火不停地跑步,直跑得他们大汗淋漓、冰霜融化,但他们待得离火太近,皮毛也被火给烤焦了。

另一次,丝毛犬掉了进去,把巴克前面的狗全都带了下去,巴克拼尽全身力气使劲往后撑住,他的前爪已站在滑溜溜的冰洞边上,四周的冰在颤动、在噼啪地乱响。他身后的戴夫,也在竭力往后拉,雪橇的后面是弗兰克斯,他竭尽全身精力拉住,拉得他筋骨咯咯直响。

这时,前后的边缘冰再一次破裂,于是,除了上悬崖再没有任何出路。毕罗尔特奇迹般地爬上了悬崖,弗兰克斯心中正在祈求的就是这种奇迹的发生;于是用所有的皮带和雪橇捆扎绳及最后的一点儿挽绳,编成一根长绳子,狗被一个一个地吊到了悬崖顶上。弗兰克斯跟在雪橇与货物后面最后一个上去。接着便是寻找下悬崖的路,最终,还是借助绳子下了悬崖,晚上他们又回到了河上,这天他们只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路。

当他们走到胡塔林卡,走上坚硬的冰面时,巴克已精疲力竭了。其他的狗也是同样精疲力竭;但是,毕罗尔特为了弥补失去的时间,逼着他们起早摸黑地赶路。他们第一天走了三十五英里,到达了大萨尔门;第二天走了三十五英里,到达小萨尔门;第三天,走了四十英里,离五指城很近了。

巴克的脚不同于爱斯基摩犬的脚,脚趾并不合紧,不结实。自从他最后的野蛮祖先被洞穴人及河居人驯服的时候起,又经过了许多代的岁月,他的脚早已变柔软。他整天在痛苦中蹒跚,而一扎下营,他就像死狗那样躺倒。

虽然他肚里饿得发慌,但也不愿挪动身子去拿他的定量鱼食,于是,弗兰克斯不得不把鱼拿给他。另外,这位赶车夫每个晚上在晚饭以后都为巴克按摩半小时的脚,而且还牺牲他自己的鹿皮鞋的面,为巴克做了四只皮鞋。这给他减少了不少痛苦,但是有一天早晨,弗兰克斯忘了给他套上皮鞋,巴克仰卧在地上,四只脚在空中摇晃,在发出请求,不给他穿上皮鞋,他拒绝起身,这甚至让毕罗尔特那张枯瘦的脸都扭动了起来,他咧嘴笑了。后来,巴克的脚变硬了,适应了山路,破损的皮鞋也被扔掉了。

一天上午,当他们在佩利河费力行进的时候,杜利突然发狂起来,她从没有在什么事情上显得与众不同过。大家从她鬼哭狼嚎般的一声长叫中明白,她疯了。听到她的叫声,每条狗都感到毛骨悚然。叫罢,她便径直地朝巴克扑来。巴克从没有见过疯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怕;可他清楚的是,一阵恐惧吓得他拼命逃跑。他拔腿往前飞跑,而杜利气喘吁吁、口吐白沫地在后面追赶,只距他一步之遥;他吓得难以名状,所以她也不可能追得上他;而她这时已疯狂之极,所以他又不能摆脱得了她。

他一头扎进岛上树木茂盛的密林中心,朝着地势低的一头飞跑而下,越过一条满是粗糙冰块的小河道,来到了另一个岛,然后,又上了第三个岛,从这个岛他又转回到了大河,于是,他拼命横渡这条河。虽然他一直没敢回头去看,但总能听到她就在他身后吼叫。

弗兰克斯在四分之一英里远处叫他,于是他加快了返回的速度,这时他还是领先着一步,他痛苦地拼命喘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弗兰克斯能够营救他这一点上。赶车夫手拿斧头,当巴克如梭般地从他身前经过后,斧头便重重地砸在了疯狗杜利的脑袋上。

巴克跌跌撞撞地走到雪橇旁,靠着雪橇,他已精疲力竭,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这给了丝毛犬天赐良机。他扑向巴克,并且他的牙齿两次朝他毫无抵抗力的仇敌身上咬去,把对方的肉撕咬了下来,一直撕进了骨头里。这时,弗兰克斯的鞭子落了下来,这一鞭非常重,队里的其他狗都没有挨到过这样重的鞭打,看到丝毛犬挨鞭子,巴克真是心满意足。“那只丝毛犬,是个恶魔,”毕罗尔特评论说,“总有一天他会要了巴克的命的。”“那个巴克,是个魔鬼的魔鬼,”弗兰克斯反驳说,“我一直在留神着巴克,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听着:不知他会选哪个好日子,拼命发疯,把丝毛犬嚼个稀巴烂,然后再把他吐出来,吐在雪地上。我知道,会这样的。”

从那时起,他们俩之间就开始了战争状态。丝毛犬作为领头狗及大家公认的狗队主宰,深感他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这条南方奇狗的威胁。他感到巴克奇怪,是因为在很多他曾知道的南方狗中,没有一只狗在野营及长途跋涉中表现得如此出色。他们都非常软弱,都在劳苦、霜冻和饥饿交迫之中死去。

而巴克却是个例外。只有他有忍耐力,并取得了成功,在力量、野蛮及狡诈这些方面与爱斯基摩犬不相上下。而且他是一只有支配能力的狗,他的危险之处在于这样的事实: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手里的木棒已将他的支配欲中的愚勇及蛮干打掉了。他狡猾得出奇,而且在等待时机到来中表现得极有耐心,这是一种带着远古原始特征的耐心。

谁当领头狗,都会不可避免地爆发一场冲突。巴克想得到这个地位。他想得到它,那是因为他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他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使狗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并吸引着他们背着挽具愉快地死去,如果他们一旦被剥夺了这种劳作,他们会心痛欲裂。

这是戴夫作为车辕狗的骄傲,是索莱克斯竭尽全力拖车时的骄傲;他们正是怀着这种骄傲开始拔营,并从脾气乖戾、闷闷不乐的畜生变成了使劲拉物、充满热切、野心勃勃的生物;这种骄傲整天都在鼓舞着他们,一直持续到他们晚上扎营,然后他们又变成了郁郁寡欢、烦躁不满的畜生。正是这种骄傲支撑着丝毛犬,支持着他去痛打那些犯错的、逃避责任的,或者在早晨该起来干活时躲躲藏藏的狗。也是这种骄傲,使他担心巴克可能会成为领头狗。而且,巴克也怀有这种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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