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B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1-24 17: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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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奔三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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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B卷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B卷试读:

作者简介

陌桦

1998年生人,白日做梦,爱好广泛,喜欢生活在自己幻想的故事里。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东司

1998年生于山东济南,曾用笔名陈陟发表文章。文章散见于《萌芽》等杂志。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

吕梦婷

生于九七年农历葭月的尾巴上。偏爱绿色。文艺癌少女心患者。生性懒散,但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有强迫症般的执着。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邵蔚

来自山东。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魑魅

文风偏东南风,有时候也刮西北风,偶尔吹吹龙卷风。爱好文学爱好电影,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两个三

一个吃吃喝喝写写的任性girl。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王若兰

女,1997年生,现居山东。榕树下签约作者,小说阅读网签约作者,电子杂志《简世》副编。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

张心怡

愿此生写遍万水千山,还有一个你愿意看。第十七届、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七朵

生长于黄土高原的边缘,愿如野草般坚韧。向往学霸和文艺少女却不得不顶着羞涩的外表做一个不合格的女神经病。坚信梦与自由同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陈依妮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咚咚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矮行星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兰博

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

刘元静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马晓薇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筱枫

男,死理性派。对文学抱有理科式的理解。喜欢王小波、迪伦马特。认为小说应该是一种关于“可能性”的艺术,并因此一直称自己的工作为“写故事”。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吴百川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杨一欣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余姗珊

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付炜

信阳市作家协会会员。第十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第01季倾城相遇不如不遇倾城色文 王若兰

01

宫部美雪的《勇者物语》一直备受好评。

我坐在图书馆背阳的角落里把这本书中我不喜欢的页数撕掉。

即使我尽量放轻了动作,可“刺啦刺啦”的声音还是在阒无人声的四周形成不和谐的音律。

眼前的光线阴暗了一下,一件淡蓝色的衬衫挡住了本就不多的阳光。我皱一皱眉。“你好。”对面的人开口。坐过来的是位男子。

我低下头去,继续撕扯着还差一点点就可以脱离书体的某页码。只是该死,这本书的纸质何时变得这么好了?“介意我坐在这里吗?”“介不介意的,你不都已经坐下了吗?”我顿一顿,“这图书馆也不是我家的,就算不愿意也没权利赶你走不是?”

他抿一抿唇角,笑得灿烂无比:“姑娘说话倒是直接得很。”那低沉的嗓音格外好听,尾音悄然滑落的一刻,我看到我手指的指尖抖动了一下。

十指连心。

02

瞧,初见时你便已经让我如此惊艳。

03

我的学院拥有全世界最美丽的栅栏。我总喜欢文艺地把它称呼为“蔷薇走廊”。

橘黄的外墙,缠绕着的青翠的藤蔓,校外民宿精致的角楼,还有教堂顶上木质的百叶窗……

如你所见,这里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蔷薇。

那一天黎明,刚刚下过了雨,空气都是湿漉漉的,一切都是未睡醒的模样,半开半合,很有徐志摩那篇《浓得化不开》的意韵在其中。

他穿着白衬衣、帆布鞋,打着黑色格子的雨伞,眼角眉梢带着一丝丝清晰的难过。

这样一个他,突然、怪异、又出其不意地展现在我面前。

在某个后来想起已记不得日子的清凉的早上。

我犹犹豫豫地向他伸出右手,肢体僵硬别扭。我说:“好巧。我是温暖。”

他眼神上下打量我,凉飕飕的目光,盯着我发烫的脸颊。“我是苏念,很高兴又遇到你。”

他说着说着便露出与神色不符的笑容。等等,我好像看到了洁白的小虎牙?“我还有事,下次有时间约你喝下午茶。”他淡淡转身。我讪讪地收回在半空停留近麻木酸软的右手。

苏念是迎着阳光走的,这样骄傲朝气眉目间又总凝着点什么的家伙。光线从他身体各侧轻巧洒来,我的天地敞亮一片,岁月仿佛都跟着晃动。

04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一直行走在时光里,让这春秋荒凉皆成梦。

05

或许许多人的生命里都有过这样一个机遇。

原本不曾相识也相遇寥寥的两个人,会因为某一天的某件事后,相遇的次数越来越多。打个饭都能发现那人就排在自己前面。

我跟苏念就是这样。“喂,”我凑近乎地把饭卡递过去,哀求道,“能不能帮忙买份蛋炒饭啦?那玩意儿产量每天都很少,我怕晚买一个人都会卖光。”

他回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随后却又露出了然的一笑,接过饭卡答应道:“好。”

我退出长长的打饭队伍,站在一侧空出来的空间里困意稠浓。“温暖。”

是他低沉的声音。我精神猛地一个激灵,瞪望着他。“你迷迷糊糊的样子真好看。”他笑道,“温暖,我喜欢你身上温暖的气息。”“嗯,我也喜欢我自己。”我一本正色。

餐厅里人声嘈杂,穿着不同服饰的人来人往,我却觉得四周尽失颜色。那一刹那真真有一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感慨。

他说,温暖,我喜欢你身上温暖的气息。

已习惯独来独往的自己,还是第一次被人夸赞身上有温暖的气息。

我笑得开怀,从他手里接过饭卡和装着蛋炒饭的饭盒时,不经意间碰触到对方凉凉的手指。

骨节分明,只是略微纤细了些,隐隐泛着病态的青白色,血管分布得都很有美感。

不知是怎么了,胸口沉了一下,心脏好像变重了?

06

苏念,你真是一场灾难,让人惊心动魄。

07

接下来的日子天气都很差强人意。我顶着画板匆匆赶去画室,从女生宿舍到教学楼,这一路我被雨淋得颇为狼狈。“哈哈,温暖?”

熟悉的音色,陌生的音调。我阴沉着脸看向苏念。突然想到他平时只是面露微笑,却从未笑得这般开心,爽朗自信无拘无束。“这么巧?”我咬牙切齿。这个画室来来往往也要有几个月了,规模才一百多人,却是第一次注意到苏念也在这个画室学习。“不巧,我是特意来找你的。”苏念缓缓收起微笑,面色坦然。

我愣然。

他随即解释道:“我也是这个画室的没错,不过你一般是素描水彩临摹,我则缩在另一个小角落雕琢我的《倾城色》。”“倾城色?”

苏念抬眸,“那是我漫画的名字。讲一个小男孩从小就患有一种让他随时可能死去的病,目前医疗水平还无法根除医治。”“然后呢?”我问。“然后他死了。”苏念眸光淡淡,我却嗅到一点不好的意味。很自然地走到他蹲踞的角落,拿起画板上很厚很厚的一沓漫画脚本。

那一张张的A4纸上,画着流畅的线条叙述缓慢的故事。

窗外细雨渐停,有日光洒下来,被风吹得破碎。

08

直到青苔长到我们的唇上,且淹没了我们的名字。

09

其实日子还是那样过,只是我去食堂买饭总爱去上次遇到苏念的那个窗口,所谓的什么“蔷薇走廊”也成了我早晨散心晚上溜步的必去之处。

可惜我再也没有碰见过那个叫苏念的人。

苏念,你明明还欠我一次下午茶的!眼泪潸然而下,我双手捂着脸缓缓蹲下身去,这一刻才发现,要让自己不哭好难。

如果被你撞见,你会不会嘲笑我的软弱和没出息?

笑我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留着自己的眼泪。

10

我用时光为你铺设一条柔软而绵长的路,只愿你从此不再到处磕碰。

感谢我所拥有的所有,让我在这样的岁月,这样的时刻里遇到了你。不管怎么说,苏念,我喜欢过你。

告别,在千山万水之后。向日葵物语文 吕梦婷

他每周四下午都会路过那个画室。

画室里的一切都是他向往的。木质的柳色画板,摸起来应该很有质感吧。尤其是在有阳光的时候,就像一只柔软的手掌。可这一切不过是妄想罢了。他捏紧书包带,缠在手指上,又松开。他有一双女孩子看了都会嫉妒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它们本该拿的是画笔啊。他轻轻地惆怅。像女孩留恋时装的橱窗,他站在画室大大的落地窗前,小小地发了一会儿呆。但也只允许自己停留一会儿,因为二楼的钢琴老师很严厉,迟到了会被骂的。

某个下雨天,他狼狈地站在画室前躲雨。目光掠过熟悉的壁画和摆放随意的A4画纸,却在看到那个木质画板的时候,微微一怔。一个娇小的女孩费力地举着画笔,努力想要够到画板顶部,画上最后一笔。

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呢?就像第一口咬下的含着薄荷的云,又像森林里一头绿色的鹿。女孩的表情很认真,好像悠然地给一盆绿植浇水。终于画好了。他看到女孩的神情一阵轻松,退后几步细细端详着画布。画上是一大片向日葵,明亮的黄色好像吸饱了阳光。所以今天才会下雨吧,阳光都留在了女孩的画布上。女孩懒懒地伸长胳膊,手中的画笔意外地掉下了一大块颜料落在她的鼻尖上。看着女孩慌乱的样子,他忍俊不禁。

蓦然,女孩转过身,看到窗外的他掩饰不住地诧异。他看见女孩仓促抹掉的颜料,还有一点潮红的脸颊,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变态的偷窥者。也不管外面未停的雨,落荒而逃。

雨水落在额上的第一秒,竟觉得是暖的。

她每周四都会听见楼上的钢琴声。

像雨水敲打着铃铛,又像别的什么东西。总之就是让人听起来忍不住安心。所以每到星期四的时候,她的心情就已经抑制不住地膨胀,像朵幸福的棉花云。她多想学钢琴呀。可是她的手和脸蛋一样小巧,捏起来像一颗牛奶糖。

终于有一天,她带着小小的好奇心,找到了二楼的钢琴教室。一个男孩背对着她,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跳舞。她好像在看一群翩然扑翅的蝴蝶。可是今天琴声低沉。是他不快乐吗?女孩没有勇气走进去,只是靠在门边,小心翼翼地替他难过。

她想为男孩画一幅画,给他满满的正能量。这样优秀的男孩子是不应该有忧伤的。她回到画室,连续熬了三个下午,为男孩画了一幅向日葵。它们要有明亮的脉络,收拢着她浅浅的爱慕,一如她笑容温暖。

终于只剩最后一笔了。她踮起脚尖,用力绘着浅白的天空。这是要送给男孩的画,可不能出一点差错呀。她满意地看着这幅向日葵,舒了一口气。忍不住软软地伸了个懒腰,却全然没有注意到顺着笔尖坠落的颜料。

哎?女孩手足无措,只顾得抹开颜料。这下脸上都是了吧?女孩的心情有一点低落。刚一转身,她就看见那个弹钢琴的男孩站在落地窗前,嘴角有化不开的笑意。糟了糟了,这副滑稽的模样被他看到真是好丢人。她刚想躲在画板后,就看见男孩消失在雨幕里。一颗心轻松下来。却也失落。

可是钢琴男孩,今天笑起来的你,真的很好看呢。

今天没有在画室看见那个女孩呢。他回想着上个星期不期而遇的尴尬,带着笑意扭开钢琴教室未上锁的门。一切如常。他走到钢琴边,默念着烂熟于心的谱子,打开琴盖。

一大片融化的阳光从黑白琴键上流淌下来。是女孩画的向日葵。我遇到爱情这件小事文 王若兰

旅者

小A从西藏回来时比去之前瘦了一圈,脸庞有棱有角,眼圈微陷,一双眼睛却明亮有神,熠熠光彩下将一本旅行日记甩进我怀中,“去洗澡!我已经忘了她!”

很好。

我翻开第一页,清隽的笔迹叙述着青藏线的沿途风光,写那些盛大的花树,枝干遮盖住蜿蜒公路的一方顶,天空干净而高远,前路遥远而寂寞。

翻过一页,如果你在就好了。

翻过一页,漫长而无趣。

翻过一页,可是遇到了你。

最后一页,红色的一道痕迹写着,我内心有无数的万水千山,碰撞上你眼神的那一刻我竟无以言说。我爱你,这回事。

小A从浴室出来,擦着头发,将日记本从我怀中拿回,转移到他的怀中,贴着光滑的左胸膛肌肤,“去睡觉!我已经忘了她!”

但愿。

罪犯

不是小B了,是老B,从监狱出来时他已经五十二岁了,配得上“老”这个字。

老B年轻时做过的冲动事让他被关押到现在,期间有人来看过他三次。

第一次是黑头发的女人。

第二次是白头发的女人。

第三次是黑头发的女人。

老B说前两次是他年轻的妈妈和上年纪的母亲,第三次是使他被关到现在的事件引子。“我当时就拿酒瓶开了他的脑瓜壳,他们一群人冲过来时我捂住了头,才保下这双眼。”老B咧开外翻的嘴唇,脸上的刀疤纵横交汇,停留在一双棕褐色的眼睛下。

那双眼睛很好看。我由衷地夸赞。眼神的光芒没有因岁月和长期不见天日而锐减。

他笑笑,说那第三次来的黑发女人也是这么说的,而一直撑着,活着和爱她是迄今为止最让他心安的事情。

少年

有一个普通的姑娘。普通到扔到人群里不会被人多看一眼。而她偏偏让小C动了心。

小C的优秀如擦黑板时漫天的尘埃,看不清,又无时无刻不让端着咖啡杯的你揪心,举手投足间的成熟稳重,揣摩心理时的准确精细,与外表一样优秀出众的成绩,全落在杯子的水面上,不惊起丝毫涟漪,却温柔得让你疼到心头上。

小C陪我走过月光下的一棵榕树,风吹得树叶哗啦啦响,他说:“在最不该动心思的年纪有了想要保护的人。”

一片树叶从他眼前飘过,原谅我没有来得及捕捉那一刻的清晰难过。“不要克制,顺从自然。”

羡慕这些,多英勇的少年情事。

喜欢

我以前很喜欢一个人,喜欢上他的时候我正在路边吃烧烤。

他给我发来短信消息。

说他去河里游泳差点没上来。

他说因为怕不能再见我所以上来了。

无聊又幼稚。

我指尖划过手机屏幕,细细密密的心思悄然萌发,烧烤店播放的摇滚乐曲在这一刻也绵软起来,来来往往路过的行人的胳膊腰肢都拧成柔韧的柳条,拂过他游泳的河边。

风吹穿我的身体,带过的烤肉气息飞越三千零五十六米的距离抵达他的心口。

我跟店老板要了一张纸,将他后续发来的短信整整齐齐地摘抄下来。

幼稚又无聊。

后来等他离开的那一天,我在厕所里焚烧了那一沓纸。

很厚的一沓,一张一张地烧,翘了一节课,手上动作做到眼发花,看四周的墙壁比日本电影《情书》的开场里那幕雪景还白。

白到空荡,茫然。风从窗口吹进来,也不能将此刻的灰尘吹到他看远方的眼睛里。

然后我一个人承受漫长而短暂的青春,漫长到我觉得爱情真大呀,大到某个眼神的碰撞便契约余生,一个裙摆的飞扬片刻也让我绝望。

又短暂,短暂到觉得爱情很小呀,小到一个刹那的回首便发现已记不起那人的脸庞。

当我遇到爱情这件小事,才知道每一份感情的弥足珍贵。

南山上的梅花落了,而我翻越这么多云月,只是想与你共赴一场花开。遇见爱情文 七朵

我有一个朋友,他遇到一段珍贵的恋情,也是伤感的恋情。这件事情的结果,对我的打击一点都不次于自己失恋。他说失恋如晴天霹雳,北方冬天用冷水泼湿,任寒风刺骨,就是那种感觉。我本来没有必要因为别人分手痛彻心扉,即便会因为朋友的伤心忧虑重重。陪他喝酒,把他灌醉,哄他睡觉,但他头疼就不是我能控制的范畴了。其实也是,真正令我绞尽脑汁的是,自己的问题。那时我刚开始考虑,是否主动争取一段恋情。他的经验告诉我,这不是个好预兆。我可能需要重新打算。

我的朋友叫Q,他女朋友叫L。初识在刚刚进入大学。本来按专业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校友,一个学模具设计,一个学商务英语。相逢不能不说是巧合,如果在他们的婚礼上我一定炫耀文采,有缘千里来相会,况且他们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不像中学生们老公老婆瞎喊乱叫那种。并非是一个浪漫得掉渣的邂逅,进而一见钟情。他们同时进学校学生会,例会的时候互相打招呼,具体哪次例会难以考证,现在的情况,变成了都在不堪回首那段往事。

L是一个才女,漂亮,腼腆,是我喜欢的类型,也是我朋友喜欢的类型,他近水楼台。在一次团体活动,集体爬山野外拉练。原本帮女生拎包就再正常不过了,开会就说男生做好准备,估计女生抱有侥幸心理,出发跟徒步旅行似的行囊,可劲儿往包里塞东西,自己提起来能离地,但坚持个把小时绝对属超常发挥,却让别人拎着拼命随队伍跑步十几公里。Q挎着L精致的女式包气喘如牛,很难让人不怀疑是跟失主警察赛跑的结果,如果他没有腾出手搀着L的话。一男一女,说模仿《天下无贼》也不错,夹在几百号人中间就有理由认为是战争片中逃难的。

任何有组织有纪律的活动都是精心策划筹备的,问题出在之前确保万无一失的实际行动中,特别是女人。L若出了女人的问题,赶上了大姨妈大驾光临,Q可能没法直接帮到实际上的什么忙的,解铃还须女人。想到带急用药品也想不到带那个东西,除非你有女朋友。L感觉头晕胃疼。她包里倒是什么吃的都有,就是没有应急药品。幸运的是Q有,吃了以后,休息会儿就跟上大队,遗憾胃口没怎么恢复。于是L包里的那些小零食,除了背着,Q还负责帮忙吃。“翻山越岭的差事,什么都不带也要带药品,以及充电宝。”Q向我们说。

一般,少男少女有些熟络就充分利用现代文明成果,互发信息。从问候至关心。偶尔二人组合踩踩操场的塑胶跑道。感情零零星星默默积蓄。L表现得似乎多愁善感,毕竟女孩子远离家乡只身在外。她说:“能出来陪我坐坐吗?”Q在寝室哥们儿面前臭美一番,匆匆忙忙整理发型,屁颠屁颠地带着手机应约。激动和兴奋的表情等跑到L面前已经挥挥洒洒落在路上,自然满脸只剩道貌岸然。Q安静的时候特像一个文质彬彬的孩子。坐着的L起身淡淡地笑,问:“没耽误你什么吧?”然后聊很多很多。两个人亲密地交流感情,就容易滋生新的感情。

据L回忆,当时第一次远离家门,校园地处外郊,虽然公交车费便宜得出奇,路边找个建筑群欣赏仍得投两块钱,偏僻寂静,处处陌生。晚上,不乐意参与喧闹聚会,一个人坐在柳树下面,枝叶空虚地晃动,远远的昏暗灯光,亲昵的情侣从身边路过,室友们忙于各自的事情,不在寝室,书也看不进去。山风习习,可怕的是隐隐的山上树丛,仿佛要跳出一个怪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她吞掉(Q有幸客串奥特曼)。想哭,想家,想找个人依偎。就鼓足勇气给Q发了条信息。

据Q回忆,大学压根儿没打算谈恋爱,兄弟们细致分析讨论女孩,也没在意,还开玩笑说他们色狼心切,不思进取。有朋友说他有桃花运的时候,自己还蒙在鼓里,摸不着头脑。他觉得既然女生提出,直接推掉有点不好意思,兴许有什么能帮上忙的。而且,他觉得L绝非一个随便的女孩子。那帮家伙羡慕到差点嫉妒,所以如果被女孩子表白还表现过分装深沉,假装泰山崩于前岿然不动,若无其事,肯定遭骂。Q索性毫不掩饰,装得跟花花公子似的,冲我们摆起造型,孤芳自赏地细细修饰了个招蜂引蝶的造型,冲下楼去。

渐渐地,他们自己都分不清什么关系了,也就越过表白,在某天,某位无意先牵了某位的手。我之前确认他们没有串过口供,试探口风是不是保持一致,卑鄙地逐一私下问过他们:“你们俩谁先追的谁啊?”Q说:“废话,男人当然要主动,我先追的她。”L说:“还用问,他这么帅,我先追的他。”历史参与人物口述不详,但也是比较优质的答案。我打听谁牵谁手的时候,又是不约而同地,忘记了,无所谓。可能是因为当时过于紧张,的确忘了。也可能是他们之间不能说的秘密。像地下党保护机密一样的坚持。我不懂刑讯逼供,就忽略好奇心。

小女生像婴儿一样,身边无时无刻需要人陪。L多数时候就很小女生,这点他们意见保持统一。不过大学不比小学,小学生是成堆成堆的,大学生就是成对成对的。学校周围群山环绕,课程安排轻轻松松,女朋友肯定希望守在旁边。谈恋爱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男人通常讨厌陪女人逛街,但喜欢和女人散步。L拉着Q的手,或者说,Q拉着L的手,像母亲带孩子在拥挤的火车站一样,怕弄丢了。如果在路上我们恰巧碰到,他们可能坐在某个清静的角落里,草坪上,花坛边。据Q回忆,他们共同去过学校的每一个地方。笔者附,男女厕所除外。

周末早晨,其实已经八九点了,Q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一坨脏衣服里,挑出相对来说能穿的,换双新袜子,把鞋擦干净,凑合得像模像样。他站在女寝楼下等L,时不时眯着近视眼吃力地向她窗口望,极其幸福得意的神色,直到把楼栋一面晾晒内衣的姐妹都瞅得发毛,L就嬉皮笑脸地出来了,蹦蹦跳跳得像小白兔,开口就说:“刚才我在楼上看你的样子好傻,像傻瓜一样。”Q就说:“所以我才找你啊,没关系,她们知道我是等你呢。你找对象,满地摘瓜,东碰西撞,挑得眼花,拣了半天,挑个傻瓜,不怪自己,反而怪他啊?”

目标来了,Q就没目标了。等待是为了些什么叫现实,等待只为了要等待叫浪漫。L说:“咱们去爬山吧,突然好想去。”这个时候Q可能穿的是皮鞋,仍然面不改色地说:“好。”L说:“你鞋子要不要换?”Q毅然地说:“不用了,耽误老婆的时间等于浪费生命。”其实只不过昨晚良心发现,灵感爆发把运动鞋都刷了一遍。四十五号的脚,鞋子也不好借。

Q看到L抱本书兴高采烈地从寝室楼冲向他的时候,巴不得她想去爬山。要不她一定又把看到的经典的情节、语段,霸权主义地和他分享。优秀文学作品的出世本身是作者灵感萌发的结晶,结晶里面的结晶,就如金链子上的钻石。识货的必须为此兴奋。需要时顺便抄袭利用一下,蛮有趣的。Q若是文化素养积累只达到上大学的水平,局限中小学多年课本,就算了。伪装下是随意的,更可能自身难保。关键他不比L读的书少,且比她认真,看到鲁迅,老舍,梁实秋,郁达夫,沈从文……这些作品的非收藏版一一尘封,言情大家争抢得不亦乐乎,有些读起来就起鸡皮疙瘩。

最让L津津乐道的是饶雪漫老师。没有分歧简直是奇迹。人是高级动物,只要有原动力,创造奇迹是很随便的。爱情是伟大的。实话是,有些流行作品可取之处挺多的,热得过火走上风口浪尖。一部分人想诱导别人的思想,出发点是好的。一部分人也想诱导别人的思想,纯粹为自己着想。那不是某个恋爱中男女的事情。Q觉得人人平等,人各所爱。有爱就是关于品味爱好,她说什么你别较真,就能和平共处了。相对来说,爬山比较好,什么都不说。锻炼身体之余,让她感受一些相濡以沫,哪怕相濡以沫的零头。

如果爬山遭否决的话,Q提议借车去兜风,总之,运动可以使一个人忘记烦恼,两个人也一样。L就大义凛然地说:“不用麻烦,有你的一辆就够了,单车恋人。”Q大汗淋漓地躬身踩踏板,L用小巧的手扇啊扇,像模像样的就是不能降温。桥头树荫,L问:“累不累?”这个问题不能算是个问题。武侠影视每每出现,男的在那儿耍棍棒,虚张声势,没完没了,一女的凑过来,懂事的手里端碗水,大小姐是煲了粥,上来一句:“累不累?”男的说:“不累。”他肯定没好好练。你也可以认为英雄身上没长累的细胞。室外运动的黄道吉日是秋天,秋高气爽,天气晴朗。而秋天短暂,L喜欢安静地背靠背。两个人跟Kappa商标似的。

彼此互撑身体,不言不语,不离不弃。不嘟嘴说生气的话,阴阴淡月,渺渺苍穹,日日芳菲,漠漠车尘,岁月淡淡,深情悠悠,念伊切切,悲兮戚戚,真让人有凑份儿的冲动。大家在暗无天日地迷茫,躲进角落暖风徐徐的殿堂,是很多人的幻想,伤感的是,终究在现实里回荡。平静的生活细如流水,轻若浮丝,失恋的人容易坠入回忆,初恋的人容易迈进憧憬,假设各种未来。L说:“我回家的时候你会不会送我?”Q说:“送你到车站。”L说:“终点站啊?”想起一个人坐火车不寒而栗,L下意识地抱紧Q的胳膊。

我曾问:“你们成天蹲点儿做什么呀?”Q侧过脸,眼睛迷离一本正经地说:“朋友,难道你不懂江流泉涌,北雁南飞,白云飘飘吗?”我说:“整天看云彩多没劲,不都一样的吗?”Q叹口气说:“此言差矣,万物皆有生命,每次的约会都有不同的收获,每次的沉默都有独特的感悟,每刻的云彩都有别致的韵味,你需要用心感受,感受,懂吗?”我说:“明白了。”他如释重负地说:“就是嘛。”我说:“恋爱中的男女都神经病,感受,换我的话,难受还差不多。”他说:“恋爱的滋味,你永远不懂那种体会。”一副我高唱我歌,孬种欠揍的样子。

众所周知,女人对男人口是心非,一点道理都没得讲,公式普遍适用。比如,Q多瞟一美女两眼。L说:“喜欢的话你叫她聊会儿啊。”命令下来,正好是同学,Q就叫住人家。聊完肯定招来一套七腿八脚的玉女神功,只有招架的办法,没有进攻之权限,而且追得远远的。求饶之后才清楚接着去哪儿玩。盈余的时间,Q用来洗衣服,或者说,L用来帮Q洗衣服。L总是帮他把衣服收好叠好。这是我渴望一个女朋友的理由之一,因为我不比Q勤快,也没女生洗衣服干净。但结婚之后就是穷死也要置办洗衣机,搓板功能屈指可数,要是老婆大人哪天想起来叫你跪个试试,然后你就心里有数了。逢上Q挨揍,我逗他说:“恋爱的滋味,我永远不懂那种体会。”

有人说,事情就怕有第一次,第一次难得是最后一次。比如抽烟,第一次是好奇,第二次是回味,第三次就成习惯了。戒烟之难,是难于克服习惯。L讨厌烟味,Q爱屋及乌。食堂吃饭最怕碰上活宝,你一口,我一口,喂得别人没胃口。他们两个还算有公德心。情侣对面坐,有时产生互相监督的效果,比较文雅,不留残底,不仅证明你够饿,侧面证明你有素质。农村人剩饭剩菜顺便豢养头猪,在家我喜欢拣肥肉喂哈巴狗,所以Q赶上了猪狗的待遇。

如你所知,两位主人翁都是学生会成员,再如你所知,两个不同的部门。Q开会耽误吃饭时间,L就坐外面等。Q屡次发短信让她先去吃饭,出门看到她依然在外面等。L只有一个Q,天崩地裂都不关她事,Q出来才好。Q心疼地说:“饿坏了吧?”L说:“没事。”Q说:“你怎么就不能一个人去呢?”L说:“没有你在我吃不下。”Q商量地说:“你应该学会独立。”L说:“我怕自己独立之后会离开你。”Q说:“你独立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负面影响吗?”L说:“你不懂的。”Q没有继续说话,快快乐乐一如既往地维持朝暮相伴的恋情。

临近毕业,L说:“弟弟还要上学,不好意思继续给家里增添负担。”同学们在外面找事情做,L参与其中,两地分隔。Q亲自坐火车陪她安顿一切。包括租房,日常用品,像家长送学生,一步到位。分开的日子,估计L把所有的业余时间用来思念Q。据L说,度日如年。Q说:“你可以试着与别人多多交流,建立属于自己的圈子,周围有人陪着聊聊天,不至于太寂寞。”L说:“我跟别的男人说话你放心啊?我们办公室就六七个人,哪有什么人玩呀。我只是想你。”Q无奈地说:“我没办法天天陪你啊。”L说:“你来找我吧。”Q说:“过些日子吧,过些日子,我去找你。”挂电话,Q沉默良久。我想,这个家伙竟然会装忧郁。

人值得痛苦的事情,不是爱一个人,她无动于衷,是相亲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明明心心相印,偏偏天各一方。L说:“我好害怕,我害怕我坚持不了,你知道吗,有人追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过来找我吧。”Q把工作抛在脑后,马上订了车票,第二天傍晚,风尘仆仆地出现在L面前。相信那一瞬间,L相信Q是爱她的,自己是幸福的。美丽的风景,只是走马观花。分别。

一个人思虑再三拨通另一个人的电话,拒接,强行挂断,绝对打击。特别是多愁善感的人。比如我,猜测你能接电话就不停拨,像哮喘犯病,抽筋溺水,紧急求救,直到你接听,第一次是无聊,接下来是因为你没吱声,惯性,死要见人,活要见话。L埋怨地说:“你是不是找别的女孩了?怎么不接我电话?一天到晚没个电话。”Q匆匆回复短信:“正忙呢。”晚上,睡着了。清晨,未接电话,短信。关机。L说:“你怎么老是关机啊?”Q说:“手机电池就一块,坏了。”其实两块,没坏。只不过上班和上课不同,上课可以随便发短信,下课只用陪女朋友,晚上依依不舍回到各自寝室,额外通话半小时,很正常。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是真的,心有灵犀是假的。打喷嚏,只证明你感冒了,呛到了。我就怀疑我想的人是不是如她所说,在想我。耳听为虚。Q说:“人要耐得住寂寞的。”L说:“我怕我耐不住寂寞,过几天,我请假出差办事,顺便看你。”Q像小孩子买新衣服一样,兴奋了好几天,吃嘛嘛香。L说:“万一时间急就暂时不去了。”Q又像小时候砸破玩具一样,安静了好几天,吃嘛嘛不香。Q去公交车站接她,但是她转车之前Q没能赶到,L为此愤愤不已,Q道歉。

如你所知,结局没有皆大欢喜。有人说,得不到的人永远是最好的,如果她没有成为你邻居的话。在Q那里,L就是最好的。不了的情,不了的美。旁观者总是表现得深谋远虑,足智多谋,运筹帷幄,思路清晰。Q让我明白,在钟情的人面前,安慰显得身单力薄。道理他比你都清楚,身不由己。L说:“咱们分手吧,我已经爱上别人了。”Q感到昏天黑地:“什么程度了?”L说:“住在一起。”Q难以置信地说:“你才从我这儿走十天。”L说:“一年前,我们在火车上认识的,跟你说过的,就是他。”Q一次性解决两包烟。一个男的接电话开口:“少废话,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滚远点。”L说:“他骂你是因为他在意我,你别怪他。”

Q挂电话说:“走,请你们喝酒。”情书文 杨一欣

他刚认识她时,是距离他寄出情书的十一个月之前。那时候他以一种毛头小子的样貌傻乎乎地朝她打招呼,她却傲慢无礼,无动于衷。后来他们聊到这件事时,她才说:“呀,我近视呢。”

他们之前毫无交集,却使得一清二白的背景衬得这场相识更是美妙。她长他两岁,于是都会用带有教导的口吻来同他对话,对于较他年长的女生,他惶惑又惶恐,但迷茫的心下潜藏的是一份骄矜的沾沾自喜。

他生日那天,她远远地寄来了糖和信件,隔着城市彼岸的“遥寄梅花”,文字保守却暗藏情愫。他捏着信纸,读了又读,却始终未找出暗示爱意的句子。她太矜持了,他想。除了好好学习的祝福之外,找不出任何情绪化的片段,可他宁愿这份信笺是一次记录爱意的倾诉。然而作为学子,他努力将爱情的遐想转化为动力,在学业上激流勇进。她上的是一所重点高中。

然而如同所有励志故事说的那样,男主人公总是要同女主人公进一步发展。他最后考上了这所高中,但却悄生焦灼。这种焦灼让他在新的学年草木皆兵。想到离她愈近,却不觉愈发心慌意乱了。他无法捉弄她披散的头发,也无法刮她俏皮的鼻子,但他可以在同一片区域内嗅到她来往走过的步履。只是在长久不见的相隔中,相见未免太过尴尬了。

但最后他还是见到了她。那是在图书馆,午后的阳光焦急地匀出浓茶的气味。他发誓即使同她分离他也忘不了他重遇她的时刻,但若有人问起,他一定答不上她穿了什么衣服,梳了什么辫子,但永远记得这种阳光的气味,以及再次看到她的惘然回顾,然后在一排排的书架掩护下安全躲藏。最后一眼,他看见了她正在看的书,那是岩井俊二的《情书》。他看过这部电影。

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了。即使在同一片校园,他也在主动或非主动的安排下独守高贵地避免相遇。虽然他们有用通信工具,却未曾进行一次谋面上的相识。

他后来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人生中第一封情书。他字很丑,但努力写得端正,紧张之后甚至他自己都忘了是否将它投递。这仿佛是要对上次她寄来的信件的一次前后呼应,但他的字里行间是否能高度概括这场畸形的暗恋呢?他不知道,只是恐惧又期待着有一天她能在自己的班前走过,然后唤上他共诉衷肠。然而直到许多天后高考结束,他才忽地意识到这份爱意已到尽头。

从此他们再没见过,他后来看了无数遍岩井俊二的《情书》,次次哭泣;他也在后来写了无数封不同的情书,次次微笑。只是在他年少时,从来不会想到,多年之后他在自己书桌的夹角找到当年那封未寄出的情书时,是带有怎样的一份躁动与湿润的哑然失笑。你说我说他说文 东司

世人皆叹解语花,不知为谁花解语?——题记

蓝色妖姬·褒姒

她,曾被命运抛弃,是一颗漂流的种子。

她的母亲是周厉王宫中的一名侍女,被厉王发现有了孩子,母亲为了保全自己,而把将将满月的她,扔到了河里。年幼如此,连母亲长什么样都不甚明了,就已经成为弃婴。许是命不该绝,抑或是老天爷可怜她小小年纪,她终是活了下来。

这种子,找到了自己的土壤,以及愿意培育它的园丁。

她被一对可爱的夫妇收养,停留在了褒国这片土地。

由此,命运的罗盘开始转动。

那一年,褒国战败,作为褒国最美丽的女子,她被看作是熄灭战火硝烟的冰泉,拨到了周国的土地上。

他,受着命运的眷顾,是上帝的宠儿。

他是天子的儿子,母妃是齐国国君的女儿。打小他便是宫里所有人的焦点,无数人说他:天资聪颖,英姿飒爽,以后必定是一代明君,将延续周天子的统治,绵延周天子的子孙,扩充周天子的土地。他也确实是这么想的,也确实想这么干,他曾无数次抚摸着父君的龙椅,眯上眼,想象着自己成为帝王时的英姿。他想着,自己必然会成为一代明君,受全天下人的膜拜,成为所有子民的信仰,自己一定会娶一个像母妃一样贤淑通达的王妃,生一个比自己还好的儿子。

他笑了,笑得霸气,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王者霸气。

他在等,等着登基的那一天。

褒国兵败,他们把他们最美丽的姑娘,送到了周朝,希望凭借她的清丽脱俗,熄灭绵延的战火。

他见到了她,在那样恰如其分的年纪,遇到了恰如其分的彼此。再没有一个女子,能像她一样,牢牢抓住他的目光,和他的心。

起初,他唤她姒,她唤他王。

她永远忘不掉,是他领兵,攻打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壤,所以,开始的她,心里满满的是对他的恨,甚至,从未对他展颜一笑。

他为她废掉了王后和太子,立她的孩子伯服为太子,也不过是为了博得她的青睐,向她显示自己的一片真心。

他心里暗暗窝火,想自己乃是天子,一朝之王,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于是,他撒下昭示:若有人能博王后一笑,则赐爵位,受分封,赏金万两。

于是,有佞臣虢石父献祭。

于是,便有了震惊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史实——烽火戏诸侯。

于是,他的王后终于笑了。

于是,他丢掉了江山。

不爱江山爱美人,我觉得,在这点上,他做的,比任何一位皇帝都好。

古代商人千金买笑,人们对此痴情表示赞赏,因为他将这件事维持在了一个大家可以支持的一个度上。而烽火戏诸侯,却让人深感皇帝的昏庸:在当时的世界,这件事不亚于现在的军事大国领导者为了一个女人而释放一颗原子弹。让人听了,真是恨得趔趄。可是,也浪漫得让人牙酸。

不论是多么冷若冰山的女子,在看到有人为自己做了如此大的事,恐怕也会依偎在其怀里,笑得羞涩了吧。

她为他背上了红颜祸水的名号,背到了现在;他为她丢掉了祖辈打下的江山,拱手江山讨你欢。

却是满满的心甘情愿。

我由衷地,羡慕这个女子。

你说:“王,我从不为祸水这个名号而后悔,我只是后悔,为什么,没能对你,多笑一下?”

我说:“羡慕的,不是两方倾国倾城的容颜,而是彼此刻骨铭心的爱恋。”

他说:“下一世,若你不是姒,我也不是王,我们可不可以相见于民间,我可不可以,看到你,笑得嫣然?”

蓝色妖姬的花语——你是我最深的爱恋。

愿你们的前路,开满了天空般的妖姬。

紫蔷薇·虞姬

他,是项羽,是曾经能和刘邦并肩作战的神将。

她,是虞姬,是项羽唯一深爱过的姑娘。

项羽和虞姬是天生一对,地配一双。这项家和虞家原都是楚国贵族,秦始皇灭楚后,迁移到今江苏宿迁过隐居生活。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两家于是结为秦晋之好。

而那晚,注定了悲剧。

那年,项羽和刘邦争夺天下,项羽被刘邦困在了垓下,几次突破却都未能成功,兵粮寸断,江郎才尽。

打过仗的都知道,打仗在于士气,士气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正当项羽和众位军师以及虞姬讨论如何振奋士兵的士气的时候,却听到不远处刘邦阵营,传来了悠远的楚歌。

只一瞬间,元帅帐子里的所有人,心都狠狠地、狠狠地沉了下去。

楚人爱家,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士兵里,又多是楚人,听此歌谣,得知攻不下来必定会死在这里,因此,军心涣散,士兵们走的走,散的散,不多时便剩余不多了。

昔日的西楚霸王此时心里失望大过一切,他自是明白,大势已去,自己的时日不多了,自己的大业,再也筑不起来了。

此时的他,心力交瘁,挥了挥手,道:“罢了,罢了。”

回了帐,此时此刻的他,只是挂念自己的爱妾虞姬。他坐在帐中,神色却像生生多活了几十年一样,满目沧桑。虞姬心如刀割却无能为力,起身为其斟了一杯酒,又为自己斟了一杯,抬手摔了酒壶,举起自己的酒盏:“大王……”

千言万语汇作一声“大王”。

楚霸王也哽咽了:“喝完这杯酒,你就走吧,不要跟着我了,只是记得,每一年的今天,都要想我。”

虞姬泪眼蒙眬:“大王,妾的一切都是您给的,妾怎可弃您于不顾?”

楚霸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罢了,罢了,虞姬,答应我,无论如何,不要轻生。”

虞姬的心里燃起了一抹苦涩,嘴里却是应了。

楚霸王对着羸弱的光看了一眼酒盏,就连这盏,也跟随自己行军许久,也许,大祸临头,只有这些死物,和心上人,才会永远地陪伴自己吧。

他终是没舍得摔掉这盏,叹了口气,唱起了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虞姬的心,疼得缩到了一起,难过一漾一漾地溢出了心底。

她也站了起来:“大王,且看我为您跳支舞吧。”

她闪身抽出了楚霸王随身携带的宝刀,在这袅袅月光之下,跳起了舞蹈,曼妙的身姿,柔软的腰肢,在月光的映照下,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是这时的她,无与伦比的美,像一朵花,一朵暗夜里的紫蔷薇。

她越舞越快,披帛在身旁留下了一道道光影,而剑影,也变得飘忽了起来,最后,她停顿了一下,做出了了结。

有时候,女人比男人,更加果断。

楚霸王抱着渐渐冷却的虞姬,哭得失态又伤心,像一个孩子。

虞姬的手拂过了楚霸王的脸,在他的下巴上,留下了几抹血迹:“大王……男儿……有泪……不轻弹……虞姬……先走一步了。”

于是她便僵硬了,瞳孔涣散,最后的一刻,她的眼里满满的决绝。

她流的不是泪,她流的是血。

直至最后一刻,她也不想成为他最后的牵挂。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从此,我亦希望,可以有一颗如此坚韧决绝的心,面对一切,都可以守住内心的一片宽广,一份真诚,为了信仰,付出一切,换来幸福。

你说:“大王,虞姬从头到尾,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魂。”

我说:“期盼有楚霸王那样英武的男儿,期盼有这样深深的爱。”

他说:“虞姬,此时不能,下辈子,我一定会成为你的骄傲,站在所有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你的存在。”

紫蔷薇的花语——美丽而执着。

期盼能看到,你们重逢的那天,期盼能听到,那声声婉转的歌谣。

中国古代总是有些女子,她们点亮了无数古籍,成就了无数人,也踢碎了无数梦。

她们像花一样,绽放在历史的舞台,演绎着自己的故事。

她们摇曳如火,她们顾盼生姿,她们倾国倾城,她们沉鱼落雁,她们爱得诗情画意,她们成为许多人的信仰。

历史总会留下她们的脚步,总是会有故事在绵延这惊喜。

一生萧索,换来永世挂念,想必,她们也心甘情愿。

花儿盛开衰败,总会有人记住她们,在你说、我说、他说中,传递着余响、震撼和沉思。

世人皆叹解语花,不知为谁花解语?第02季冬夜渐暖知意文 王若兰

越鸟巢南枝。

越鸟为什么要将巢坐落在南枝上?

沈苡说:“因为暖和。”

一旁的许严含笑看着她:“总是一副不正经的样子。”语气带着嗔怪,眼底的宠溺却藏不住。

许严大沈苡三岁,是她的上司。刚应聘进入这所跨国公司的沈苡毕业于上海的知名大学,报道那天穿着白衬衫套小西服,鞋子却是一双38码的蓝色板鞋,头发编成两股麻花辫甩在耳侧,左右各一个粉红头绳。

正是这副不修边际的穿着打扮吸引了当时事业有成的许严,他眉眼带笑,走过擦得反光的大理石地面主动帮沈苡提起行李,为她安排了接下来的所有琐事。

这些工作本不需要一个经理亲自来做,许严却做了,深邃的眼底酝酿着不知名的光芒,似乎在期待对方诚惶诚恐的表情。显然,沈苡让他失望了。“就放这里吧。”这是沈苡对许严说的第一句话,多余的客气都没有,转身便去忙碌自己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结果他没有料到,被一句话呛得愣在原地,短暂卡壳,随即恢复散漫慵懒的温和表情。

后来在工作中不断接触,许严发现自己对沈苡的兴趣越来越大,从人事部轻松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中午总顺手多带一份餐饭,加班至深夜没有别的员工时,还会移到她对面办公,讲很冷的笑话逗她无奈的笑意。

几个月后的七夕节,许严一捧玫瑰递至沈苡面前,问她:“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沈苡低着头,头额两侧的长刘海儿垂到胸口,有风从窗口跃进来,袭过她脖颈上佩戴的一条异域风格的项链。

五彩的丝络编制在一起,吊着一只桃木雕刻成的雀鸟。许严不知道这只雀鸟的名字,也不会知道这条项链的来历。

可沈苡知道。这是宋楠一刀一笔刻出来的,为她戴上的时候,沈苡清晰记得当时宋楠手指尖的冰凉。

宋楠跟许严很不同。

沈苡与宋楠相互认识的时候不过都是七八岁的光景,顽劣的男孩用足球踢碎了女孩房间的玻璃窗,顺带打翻一个陶瓷盆栽。

宋楠扬着下巴,不肯道歉。沈苡缓缓蹲下身,拾起破碎的碎片,一言不发地转身回房。

后来那张张扬在烈日阳光下的笑脸,像渗透进他骨子里的不羁,也渗透在沈苡今后的成长中。宋楠总是揉着她的一头软发取笑说:“怎么总能任由别人欺负呢!”“那个‘别人’不是也包括你吗?”沈苡瞪着眼反驳回去,一改平日里忍气吞声的懦弱样子。宋楠嘴角一撇,将足球扔高猛地踢一脚,踹进她的怀中,弄脏了齐膝盖的水湖蓝短裙。“不要总穿这么短的裙子!”

沈苡抛开足球,拍拍身上的灰土,看向远处人身影的眉骨间都是无可奈何。

十六岁,盛夏过后,在蝉鸣收尾的音律里沈苡在新学校的大槐树下碰到了宋楠。事后想起,常常庆幸可以与他继续共读在漫长的高中生涯。

新生新制度,学校为每一位学子安排吃饭的座位,沈苡端着餐盘看着正散漫笑着,安静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有片刻被惊艳。“你怎么坐在这里?”“不欢迎吗,去问老师呀。”“没有,怎么会。”

只是有些食不知味。沈苡吞下一块鱼肉,沉默地想着。

同桌的是几位姑娘,咋咋呼呼的显得很兴奋,讨论到情窦初开的问题上,拉着沈苡的手热切追问:“同学,你有喜欢的人吗?”“什么叫喜欢的……人?”“他笑你会开心,他皱眉你会难过,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喜欢跟他待在一起。”

沈苡听着,直起身,眼神飘向对面的宋楠,对方正好抬头,眼神两两相撞,他愣住片刻,脸上飞过尴尬的神色。一口鱼肉夹杂细小的刺就这么卡在咽喉,上下不能。

秋天未走,冬日却来得格外快,那一年骤降温,大雪飘落的时刻,沈苡收到第一份生日礼物。宋楠从纸盒后探出一张笑得贼兮兮的脸,“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打开的一刹那,有细小的雪花飞进去,融化在一只木刻的小鸟上。“这是冬天会飞往南方的候鸟,北风一吹,它们便开始迁徙。是我从桃木中一刀刀刻出来的。”宋楠提起项链,五彩的丝络编制在一起,少年踮起脚尖,轻巧地为对方带上,冰凉的指尖划过温热的脖颈,沈苡一下红了脸。“这种鸟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南风知我意,便叫它知意吧。”

南风知意,宋楠也知意。北风又知否?

高中的苍凉的岁月,天地似乎瞬间便崩溃,那些眉骨里的倔强,浸染了无尽别离。沈苡知道宋楠父亲“犯了事儿”的时候,他已随母亲搬迁出这座城市,匆匆便断了联系。

最后一面追溯到他离校那一眼,昔日如积雪般蓬松的少年在午后沉默的阳光中提着行李箱,背影消瘦又伟岸,撕裂白色的世界,眼神逆藏光线。

沈苡抱着书在上课铃声中隔着一棵槐树匆匆跑过,扭头瞥过的一眼染着明亮,激烈,彷徨,湿漉漉的因果。

灯光落寞,纤细的脖颈下坠着的“知意”被镀上清白的冷光,南风已随北风去,知意又可知我意?

沈苡抬起头,穿堂风拂过垂下的发梢,看着许严自信满满的神色,举手推开那一捧的玫瑰。“我有一个喜欢的人,他叫宋楠。”

玫瑰花红得孤独灼热,桃木雕刻的雀鸟展翅欲飞离这座城市。无爱者自拥文 王若兰

01

我坐车从城南到城北。

怀里抱着周城打钟琛那儿为我借来的一本《张爱玲文集》,在中间某一页夹着一个精致的书签,我琢磨着是钟琛看的时候顺手塞在里面的。

那个文艺优雅面部隐着阴柔美,举手投足间气质尽显的少年。

当大夏天周城领着一群小伙子在操场上抢夺一个黑白相间的圆球时,钟琛总是长衣长裤稳坐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翻看着他的“梁晓声”,或者是默读几首古诗词。就是这样一个多情多才,翩然自得,如《游园惊梦》里风度不凡的翩翩公子一般的人物,与我做了十八年的邻居。

有同学戏称我与钟琛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周城却红了脸粗着脖子朝他们喊:“我还跟杨暖做了十年同桌呢,再长久的邻居关系在我们这零尺度条件下算得了什么!”

每当这时,我会拿着最厚的课本狠狠砸向周城的脑袋。

我喜欢钟琛,是这个年纪里最珍贵的心事,也是同学间谈论最多的话题。

而周城,这个肤色偏黑,脸庞刚毅的家伙,则是花边新闻多得数不过来的年级风云人物,知道没有人会把他这类话当真,可我还是很怕钟琛听到。

不知何时,我越发地想在钟琛心里刻画下最完美的形象。

02“下午学校有一场讲座,就在报告厅,杨暖,去不去呀?”“哦?”我抬头,眼神下意识地却看向钟琛的方向。

他单薄的身影隐在从教室窗口射进来的光线里,很朦胧又扎眼的风景。

挑挑眉,我突然起身,越过前来询问我意见的同学,直接朝钟琛走过去。

看着他低眉正捧着淡绿色书皮仔细翻阅的神情,竟不忍心惊扰了这幅画面。

似乎是察觉到了突然投过来的暗影,他轻轻合上书本,偏过头看着我,悄声问道:“杨暖,怎么了?”“啊?”我脸上一红,“那个……今天下午的讲座,你去听吗?”“关于什么的?”

我眯着眼看着黑板上的字,边看边读:“中学生安全教育讲座……”“唔。”钟琛淡淡地应着,“那我不去了,我的《年轮》还没看完,到时候再说吧。”“好。”我悄然转过身去,对着之前的同学摇摇头。

没有钟琛的地方,去不去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低着头,埋怨着自己小女人的心思和想法。转头再看他一眼,他依旧眉目淡然,事不关己的清索模样。

只是突然想到那句宋词: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

03

最后,下午的讲座我还是去了。

我哀怨地白了坐在自己身侧的周城一眼。这家伙,非说什么“多听无错”的理由,硬把我拉来这里。

我看着空旷的没多少人的报告厅,和台上秃顶的还讲得很得意的某某局的副局长,惆怅地打了个哈欠。无聊得就连空气里都充满了让人犯困的瞌睡因子。“困了吗?”他不屑地问道。“废话!”“好吧,”周城大方地一拍自己的肩膀,用多么恩赐的口吻说,“本少爷允许你靠着我睡一会儿。”“滚!”“哈哈。”周城爽朗地笑着,“杨暖,你知道吗,我就喜欢看你这吃瘪的样子。”“滚滚滚!”

我气结,却又无可奈何。捉弄我像是成了周城最大的乐趣,鄙视并埋汰钟琛则是他的第二爱好。

我瘪着嘴,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身旁的周城皱着眉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时,我才长舒一口气,很认真地问他:“周城,你们男孩子会喜欢什么?”“你要干吗?”“哦,没什么。”我心虚地在他犀利的目光下低头,心里却为不久后的钟琛的生日礼物而费尽脑力。“如果是我这样的啊,只要送的人心意到了就好,东西什么的无所谓。就拿你来说吧,就算你送我一根你的头发丝,我也会很快乐的。”周城思量了半刻,随意地说到。“哈哈!”我不禁失笑出声,这个外表看着十分爷们儿的家伙,居然还有这么细腻的小心思。

不过钟琛于他,可是南北两个极端。“周城,如果是比较……阴柔的男孩子呢?那他会喜欢什么?”

周城闻言,警惕地上下打量我一眼,“怎么,你是想准备什么送给钟琛吗?”“是。”“这样啊,那你送一盒糖果吧,最好再写封情意绵绵的小书信。”周城话音落下,人也跟着起身,大步地就朝着报告厅门口方向走过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歪着头想,周城这个家伙,不会是生气了吧?怎么就丢下我自己先溜了呢。

04

我从不知道单纯地去喜欢一个人还会为自己招惹来意外的麻烦。

所以当我看着北校门门口一群为拦截我而来的不良少年,傻眼了。“娜姐,就是她。”一个染着紫色头发的痞子姑娘,吐出嘴里叼着的半截香烟,指着我对另一个仰着脸的女人窃窃私语。

我还全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而她们又都是谁。“就她?”

我听到对方不屑的讥讽声。“就凭她,也配被周城喜欢?”

唔。我顿时了然了几分。怕是周城那家伙又在外边惹了风流债,拿我做了挡箭牌。

于是我急忙地解释:“不是的,不是的,别误会,周城可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你是不喜欢他,你喜欢的是钟琛。”那女子凑过脸来,我注意到她描着精致的眼线,重彩的眼影,勾勒出情意低迷的媚态。“真不巧,钟琛是我的。”她笑起来,朝身后摆摆手,几个穿着怪异的少女一步步对我逼过来。

我退后几步,却立刻意识到身后的巷子是一条死胡同。看着对方一脸要好好教训人的表情,我知道逃跑也无意义了。

钟琛。我心底喊着这个名字,面色上怕得要命。从小顺风顺水长大,什么时候接触过这类人,又何时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呢。“刘晓娜!你给老子住手!”

像是解救的声音。一群人都停住动作,朝身后望去。

我看到那个慌张跑过来的少年,一脸气愤又担忧的表情。是周城啊,我鼻子忽然一酸,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掉。“刘晓娜,你喜欢钟琛自己追去,难道你欺负了杨暖,钟琛就会多看你一眼了?”周城停下来,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再说了,杨暖只是喜欢钟琛,又没有跟他在一起!”“可万一将来会在一起呢?”那女子笑笑。“哪有那么些万一,老子说没有就是没有!”周城大气地一甩手,一把揽过我,朝对方呵斥说,“因为杨暖是我周城的对象了!”

我惊愕。一时忘了所有的反应,任由周城稳稳地揽在怀中护着。“算了,有些事我也不是看不开,只是不服气,随便找个发泄口罢了。”那个被别人喊作娜姐的女人摆了摆手,转手领着一伙子人浩浩荡荡地走了。

我终于抬起脸来,盯着周城冷厉的下巴。

他突然松开手,抬起来捧住我的脸颊。

我的眼泪继续流着,混合着他掌心的温度。

05

北方小城镇的气温已经越降越低了,我搓着双手,听着电视里天气预报员指着我所在的城市讲着。

今冬的第一场雪,就在今天了。我偏头看向窗外,天空阴沉着,确实是风雪欲来的架势。

前一刻周城打来电话,东扯西扯,大体意思是想请我一起看这第一场雪。开始我是不同意的,可当听周城提到钟琛也可能会出来参与他们,自己终于松口了。

我吸吸鼻子,围上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拉开房门走出去。

不远处一个黑色的身影,正站在庭院里一棵不知名的树下,冷得直跺脚。我笑起来,看着如此滑稽的周城。“杨暖啊,快点,栗子他们快开始了。”“哎,知道了。”我应着,加快了步伐。周城之前在电话里跟我说,好朋友栗子找了不少人玩游戏,大冬天的出来多活跃活跃,实在也是不错的。

我快步行走,身上的大衣摩擦出“簌簌”的声音,像是踩着不远处周城跺脚的节奏。

很和谐的一幕。

听说钟琛也会出来玩的,这个不合群的家伙能移步出来真算个奇迹了。想到他,心底的某个地方突然就软下去了。

可能是我高兴过早了,忘记了那句古训,人算不如天算。

人算不如天算。看着缺少那抹身影的人群,我冷笑着,斜着眼睛瞪着栗子周城他们。这群家伙……为了把我骗出来,居然连钟琛都被扯进来当作赌注。

而我也是的,怎么会算不到,那么孤傲清冷的翩翩少年,如何能放下素来保持的身段,跟这半大孩子一样的人群胡闹腾呢。“用钟琛做借口引我出来,这是谁的主意?”想到被他人用自己在乎的人为由头开涮,我不由得声音一冷。

空气里的温度直线下降着。我又裹了裹大红的围巾。“杨暖,”周城朝我走近,伸了伸手像是要握住我的一只手,最后却又迟疑地放回身侧,“你知道吗,刚才你随我跑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有多么开心。这第一场雪,我将与我喜欢的人一起来看。”

我抿抿嘴唇,不置可否。“你围着大红的围巾,奔跑的模样如同一团火。”周城目光闪闪,“燃烧了这个冬季。”“嗯。”我点点头,赞赏地看着他,“几日不见,这甜言蜜语说得越来越顺溜了,没少看徐志摩的诗集吧?”

周城沉默了两秒,“杨暖,你是不是把我那日对刘晓娜她们说的话,都当成了笑话?”

什么叫当成了笑话?我扬眉,它本身就是一个玩笑话。

于是,我说:“我也不是玩不起的人,这类玩笑开了就开了吧,我无所谓的,不会当真,也不会真的傻乎乎地去纠缠你。”

我微笑着,“周城,我不是玩不起的人,但关键是我得想玩。”

众人看向我的眼光千奇百怪,复杂得我无心去思考都包含了哪些情绪。利索地转身迈步,话相互说到这个份儿上,实在没有闲情继续敞开心扉地跟他们玩闹。

在我转身的一刻,周城突然拉住我的衣袖。

我回头,听到他清晰的声音:“杨暖,你到底有没有心的?”

明明是个问句,怎么比陈述句还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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