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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0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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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弗洛伊德(Freud,S.)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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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解析:  译本

梦的解析: 译本试读:

德语第一版序

在这本书中,我详细说明了解梦的方法和结果。其间,我觉得自己没有越过神经病理学的界限。人有很多非正常的精神状态,比如癔症性恐惧症、强迫症和妄想症,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梦了。其他非正常精神状态,因为实践的原因,都受到了医生们的重视;但大家都知道,梦却没有。而正因为它在实践中没有受到重视,所以作为一种特定的精神状态,其理论价值就更大了。如果医生不会解梦,不知道梦的根源,再努力也无法理解恐惧症、强迫症或妄想症等,更不用说利用疗法解决这些问题了。

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解梦的主题就显得很重要了,不过也正因为这个大环境,下面这些章节就有了很多不足。我们的讨论,是精神病理学这个大学科的一部分,大学科里还有更多、更基础的未解之谜,而那些问题也造成了这个分支学科的问题。大小学科之间的连接,造成了本书的各种缺陷。大学科中的那些问题,在本书中就不做论述了。当然,如果时间允许,精力也够,或者大学科的研究有了新的突破和发现,我们可以在其他书中另加详述。

这篇论文写起来真的很难,因为用来说明解梦方法的案例很特殊。如果你看了我解梦的方法,就能明白为什么。他人文献中的梦,或出处不明的梦,不能对我的目的有什么用处。我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的梦和在精神分析疗法中收集到的病人们的梦。但是病人的梦不好细究,因为神经症人格在起作用,他们的梦复杂得让人头疼;而要讲自己的梦,我又必然要暴露自己精神生活中的很多隐私。我不太愿意在陌生人的注视下暴露自己的隐私,而且作为一个科学研究者而不是诗人,落笔写隐私似乎也不太合适。我很痛苦,但没办法,我只好屈服于命运,否则就无法证明我的心理学理论了。当然,我偶尔也忍不住想不那么莽撞,所以对自己的梦加以省略或替代。当然,这时所述例子的价值就一定降低了。但我只是希望读者能理解我的困境,多多原谅。而且,无论谁发现我的梦和他相关,都请无论如何不要剥夺我们做梦时的思想自由权。维也纳,1899年

德语第二版序

这本书可不能算容易读,但竟然在第一个十年还没结束时,就出现了对第二版的需求,这肯定不能解释为专业圈内人士的兴趣,我本来是写给他们看的。我的心理医师同行们,很显然没有试图看远一点,仍然认为读者只是对我解梦的创意产生了一时的好奇。而职业哲学家们,早就习惯了用几个词打发梦的问题(几乎千篇一律):梦不过是意识的一个补丁。他们很显然没有意识到,正是梦和意识之间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才创造了各种可能,可以引出各种演绎,并终将给心理学带来根本性的改变。而学术评论家们的工作则试图让我相信,这本书注定是要湮没于灰尘之下的。但是一小群忠实的追随者,跟我学习如何应用精神分析疗法,用我的方法解梦,是不可能买光本书的第一版的。所以我感觉,我必须感谢更大范围的读者,他们有修养,求知欲强,和我产生的共鸣,使得我在九个年头之后,再次拾起一份艰难的工作,因为有太多人从心底支持我。

我发现书中很少有必须修改的地方,我很高兴可以这么说。我间或添了一些新资料,或者一些新的观点,因为这些年我又有了更多的经历;我还试图把个别观点进行更加细致的分解;但处理梦和解梦的主要段落都没动,从这些案例中得出的主张也没有变。我个人认为,它总算禁住了时间的考验。熟悉我其他著作(病因学和精神性神经病机制方面的著作)的读者们都知道,如果一项工作不彻底,我是绝不会停手的,我一直努力根据我逐渐成熟的观点修订我的理论。但关于解梦的主题,我能坚守原初文本。我多年来研究神经症问题时常会迟疑,还常误入歧途,但这本书总能让我恢复信心,虽然我的很多学术对手,被一种智慧的本能驱动,拒绝跟我进入梦学的领域。

当我面对它想修订它时,本书所有用来证明解梦原理的材料(甚至我自己的梦),虽然经历了时间的磨损(或我有了新的梦),却呈现出一种连贯性,不容修改。对我本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有了新的心理意义,读完了我才明白。它对我来说,就是一份自我分析,作为我对父亲之死的反应。这是一个最重要的事件,是一个男人生命中最痛的失去。当我意识到这件事,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抹除它的影响和它留下的痕迹。但我的读者也许不会太在意,他们只从这些材料中学会评价和解释自己的梦。

如果评论不可避免,而且放不进旧版中去,我就用括号标明,这些是第一版里所没有的。贝希特斯加登,1908年

德语第三版序

第一版出版九年后才出第二版,但这才过去一年多,很显然就有了对第三版的需求。这种变化让我十分感恩。如果说我当初不愿把我的作品的默默无闻解释为它价值太小,现在我则兴致勃勃地把它的再版作为高质量的证明。

科学知识的进步影响了《梦的解析》。我在1899年写这本书时,还没有现在的“性理论”,对精神性神经病等复杂病症的分析工作仍尚处襁褓之中。当时我只打算把解梦作为一种手段,以方便对神经症做精神分析。但后来,科学对神经症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所以我们更加了解梦了。解梦理论本身,继续向前进化,而这种进化在第一版中并未充分强调。我自己有了更多的经验,还借助了斯泰克尔等学者的作品,所以我能更加精确地理解梦(或说,无意识思想)中的符号了。此去经年,我积累了大量的数据,需要列入考虑对象。我处理这些数据的方式,就是想方设法加在正文中和脚注里。如果新加的这些内容和本论文的大框架偶尔失和,或者如果早期文本不能处处符合当前知识的标准,我必须请求读者原谅这种不足,这种不足是科学发展的结果,只说明心理学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了。在此我甚至会大胆预测本书的将来版本(假如将来有新版的需求)的方向,它可能会和前几版分离。解梦必须努力靠近诗歌、神话、俗语等,和它们丰富的素材相结合。解梦的工作必须足够忠实地处理梦、神经症和精神错乱之间的关系,至今我们做得还不够。维也纳,1911年

英语第三版序

1909年,伍斯特的G.斯坦利·霍尔(Hall)邀请我去克拉克大学第一次做关于精神分析的演讲。那一年,布里尔(Brill)博士首次把本书翻译成了英文,之后又发表了我其他著作的译本。如果说精神分析深刻影响了当代美国人的理性生活(也许在未来会继续起作用),大部分功劳都要归功于布里尔博士的不懈努力。

布里尔翻译的《梦的解析》首发于1913年。自那之后,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对神经症的了解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书初版之时,因其对心理学的创新贡献引起世界注意;这次再版,内容基本没变,它包含我有幸发现的全部内容的精髓。人一生能有一次这样的天启,实属难得的幸运。维也纳,1931年3月15日

第一章 梦学综述(20世纪以前)

下面我将展示一种可以解梦的心理技术。运用它,你将能明白,梦并不杂乱,而是一个充满意义的精神结构,且对清醒时的精神活动有特殊价值。而且我还将努力说明,梦的怪异和晦涩之下隐藏着很多暗涌,从这些暗涌中可以推导出什么是精神原力,它有什么性质。多股精神力量的互相合作和抵触形成了梦。之后我的研究就结束了,因为再向前走一步就越出梦学领域了,解决起问题来就得求助于大学科中的材料了。

我会先简要介绍一下从前的梦学家们的观点,以及梦学在当代科学中的地位,因为之后就没有机会再说这个话题了。从前该领域学者一致认同这个事实:几千年来人们致力于解梦,但对梦的科学理解却没有什么进展,所以好像没必要引述什么观点。读者将会发现,本书的参考文献中,充满了激动人心的观察案例和梦学趣闻,但很少涉及梦的本质,更别说切实解决梦的谜团了。他们都是专家,所以,对梦有所理解但份属外行的人,了解自然就更少了。

古代先民对梦的理解,影响了他们宇宙和灵魂概念的形成,这个主题我没法在本书写,但非常有趣,所以心里很是不舍。所以我想请读者去阅读约翰·卢伯克爵士(埃夫伯里勋爵)、赫伯特·斯宾塞、E.B.泰勒等学者的大作。我再多说一句话:只有当我们完成了面前的解梦任务,才能够充分理解这些问题和猜测。

回顾原始时期人类对梦的概念,似乎会贬低古代先辈民族中流行的解梦方式。他们认为,梦和自己相信的超自然存在相连,神魔会通过梦向他们传达旨意。他们似乎相信梦对人有特殊作用,也就是总能预测未来。梦的内容和做梦者的感受都很奇异且千变万化,所以很自然,要用这些符号构建出一个连贯的整体理论似乎不太容易,所以必然出现多个门派和多种解读方式,其价值和可信度各异。很自然,所有古代哲学家对梦的价值的评价,一般取决于他们对预言术准不准的估计。

亚里士多德在两部作品中提到过梦,人们认为这就已经是在研究心理学问题了。书中说,梦并非来自神明,它不是来自圣处而是来自魔鬼,因为身体的自然反应是邪恶的,不是神圣的。也就是说,梦不是超自然的神启,它遵循人类灵魂的运行原理,人类灵魂只是类似圣灵罢了。梦被定义为睡眠者的精神活动,因为它是睡着了脑子还在转。亚里士多德很了解做梦活动的一些特点,比如他知道睡眠中的轻微刺激会在梦中引起强烈反应(如果身体某处轻微发热,人就会梦到自己走在火中,感到很烫)。亚里士多德凭借这些知识得出结论,医生很容易从病人的梦中获得线索,预知其身体已经发生病变,但还不太严重,所以白天感觉不到。

前面说过,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代学者认为,梦不是人的精神的产物,而是来自圣神的启迪。在整个梦学发展史上,这两种互相对抗的倾向一直都存在,自始至终都很明显。古人还区分真梦和假梦。真梦是有价值的,它传递警示,或预示未来,而假梦则有欺骗性,空洞无物,而且其目的在于误导做梦者,或者把他引向毁灭。

格鲁佩说过这种分法,他引用的是马克拉比和阿尔米多鲁斯:“当时梦被分为两种。人们相信第一种只被现在(或过去)所影响,所以对未来无用,包括失眠时的浅梦(直接产生一个想法或相反想法,比如饿了或饱了)、幻想(虚构出幻影,比如噩梦)等等。而第二种梦则决定未来,这类梦包括:“1.有直接神示的梦;“2.将来大事的预演;“3.象征梦,需要解读。”

人对梦有各种不同的假设,根据假设不同,解梦的方式不同。人们总体上认为梦有大作用,但不是每个梦都能直接理解,所以无法肯定某个梦是不是真的预示着大事的发生。为了理解,人们努力将梦中不可理解的内容翻译成别的东西,使其可以直接理解,并有意义。后来,达尔狄斯的阿特米多勒斯被公认为解梦的最高权威。虽然很多同类书都已失传,但有他那些大部头著作基本上就够了。在科学出现以前,古人那些关于梦的概念,无疑和他们对宇宙的总体理解有关。他们习惯于认为,宇宙作为外在现实,是一种投射,精神领域才是“真”。这可以解释早上醒来后回忆梦时的总体感觉,因为此时回忆起梦(和其他精神内容相比)来,就像那是异界的事情,就像我们刚刚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一样。有些人认为,梦的超自然理论在当代应该没有什么追随者,这可就错了。神学学者和神秘主义学者有完全合理的理由,抓住曾经统治一时的超自然研究的尾巴不放,虽然科学解释终将切断这条尾巴。除此之外,我们还经常发现一些非常理性的人,在其他方面反对任何带着浪漫主义性质的东西,结果却贬低自己的信仰,认为存在超自然力量,并用这种精神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梦的各种不可解释的性质。很多哲学流派(比如谢林派)认为梦才是“真”,这显然是对古代流行的不容置疑的梦境神圣观念的一种复辟。另外一些思想家则仍然在辩论梦的占卜或预言能力。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心理学提供的解释还远远不足以解决积留的历史问题,这是事实,不管科学思想家感觉这些迷信理论多么荒唐。

要给解梦学写一部有力的科学知识史,是一项极其困难的工作,因为某些知识虽然在某些方面价值非凡,但我们真看不到明确方向上的真正进步。用经过验证的结果建立的、可以供将来的科学家们继续建构的真正基础还没有出现。每个新学者要处理梦的难题,都要重新开始,从最开头开始。如果要我按年份顺序细数这些学者,把对梦的研究观点做个调查,我可做不到。我想我都没有能力,把该主题下的当代知识状态做个清晰完整的描述。所以我选择用主题顺序而不是作者顺序,作为自己的综述的方式。在我试图解决解梦的每个问题时,会引用历史文献中找到的相应资料。

但我没能掌握全部的文献(因为太分散了,而且和其他学科的文献交织在一起),我必须请我的读者降低期望,我的研究就是这样了。不过请放心,我没有放过任何重要的观点和根本性的事实。

从古至今,大部分学者都喜欢把睡眠和做梦放在一起讨论,他们还普遍喜欢讨论精神病理方面的各种情况,以及与梦类似的其他现象,比如幻觉、幻视等。但另一方面,在最近的一些作品中,已经出现一种倾向——收缩梦的主题,更多地把梦单拿出来考虑。在这种变化中,我看到人们在表达一种越来越强的信念:在这个晦涩的研究领域,可以出现启蒙,可以达成共识,只要有一系列细致入微的研究。这种细致入微的研究,具体说是心理学性质的研究,在本书的每一页都展现无遗。我没有理由关心睡眠的话题,因为那从本质上讲是个生理话题,虽然大脑的运行状态变化后(我们叫“睡眠状态下”)我们才会做梦。所以,我们就不讨论睡眠著作了。

带着对做梦现象的科学兴趣,我们提出以下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相依赖的,互相融合为一。

A.梦与醒的关系

做梦者一醒,就幼稚地判断自己的梦(即使它并非神魔所赐)无论如何都把自己带去了另一个世界。我们感谢老生理学家布尔达赫,他仔细研究并描述了梦的现象后,这样表达自己的信念(这段话常被引用):“清醒生活中有磨难有欢笑,有愉悦有痛苦,但它不能重来;相反,梦却可以把我们从现实中解放出来。即使一个主题占满了我们的整个心智,即使我们的心被痛苦的悲伤撕碎,即使我们的心智能力受到某种任务的极大挑战濒临断弦,梦也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完全异质的东西,或者它会挑选部分现实元素进行组合,或者干脆用象征再造现实,解决我们的情绪问题。”J.H.费希特在讨论“补偿梦”时几乎表达了完全相同的意思,他称梦是精神做自我疗愈的私密帮手之一。L.斯顿贝尔在《自然和梦的起源》(这是一份十分值得尊重的研究)中的大意也是如此。“做梦者将视线转离清醒意识的世界。”“清醒意识下,记忆中的内容是秩序井然、正常运转的,但梦中既没有顺序也不正常。”“清醒状态下,精神中有正常和常规的内容和活动,但梦则几乎完全与之隔绝,不受其影响。”

但绝大多数同领域学者,在梦和醒的关系上持有相反观点。比如哈夫纳说:“首先,梦是清醒生活的延续。我们的梦总是自动连接到一些想法上去,因为这些想法刚刚不久前才在我们的意识中出现过。仔细观察后,我们几乎总能发现一条线,连接梦境和白天的经历。”韦安特则直接反对布尔达赫的论述:“我们常能看到,非常显然,绝大部分梦都能将我们直接带回日常生活,而不是把我们从中解放出来。”莫里用精确的公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我们的梦=所见+所说+所做+我们渴望之事物。”热桑在1855年出版的《心理学》中说得更清楚:“梦的内容,总是多多少少由人格、年龄、性别、社会地位、教育水平和生活习惯决定,受到个人过去全部的生活事件和经历的影响。”

哲学家I.G.E.马斯对该问题的态度十分坚决(《论激情》,1805):“经验告诉我们,我们最常梦到自己最强烈情绪的指向之物。所以我们知道,激情必然影响造梦。雄心勃勃的人会梦到自己赢得了或将赢得桂冠(可能只是想象),而热恋中的人则整个梦都充满了他最温柔的希望所指向的对象……一旦激活,心底沉睡的所有感官欲望和厌恶,可以和其他想法联合起来制造一个梦,或者混入既有的梦中。”

古人持有同样的观点,梦境来源于生活。拉德斯托克的原话为:“薛西斯远征希腊之前,曾被军师打消念头,但一次次梦到付诸实践,睿智的波斯老解梦师阿尔达班对他说的很对:大部分梦境都是一个人醒时所思。”

在卢克莱修的教谕诗《物性论》中有这么一段:“一个人全身心追求一个东西,一直满心渴望这个东西,心灵就会专注于这个东西,正是这些东西似乎常常入梦,律师会查阅法典、慷慨陈词,将军则驰骋沙场、奋勇杀敌。”

西塞罗(《论神性》)的腔调与此类似(几百年后的莫里也是如此):“清醒时的意识和行为的残余会在灵魂深处骚动不安。”

关于梦和醒的关系,这两种对立观点之间确实无法调和。也许此处引述一下F.W.伊尔德布兰特的观点会有些用处,他大体认为,梦的奇特之处可以被描述为“一系列反差甚为明显的矛盾。”“最大的反差是这样形成的:一方面,梦与真实的生活绝对隔离或隔绝,但另一方面又不断受到后者的侵蚀,一直依赖后者。梦完全和醒时体验到东西是完全分离的,就像与世隔绝的存在,被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与现实生活分开。梦把我们从现实中解放出去,抹掉正常的现实回忆,把我们放逐到完全陌生的异境生活,和现实生活本质上不同……”

伊尔德布兰特接着说:我们睡着后,整个人(包括我们的存在形式)就消失了,“就像掉进了一扇无形的地板门”。一个人做梦时,可能出海去了圣赫勒拿岛,给囚禁中的拿破仑奉上美妙的摩泽尔葡萄酒。他被前皇帝殷勤地接待,但一醒过来,就觉得好像很可惜,这有趣的幻象破灭了。但是,现在让我们比较一下梦境和现实。他从未做过酒商,也从未想过要做个酒商。他从未出过海,即使要出海,也绝不会选择去圣赫勒拿。他并不同情拿破仑,相反,他因为爱国所以强烈地讨厌他。最后,拿破仑死在圣赫勒拿岛的时候,他还没出世呢。所以,他绝不可能和拿破仑有任何个人接触。做梦经历的事情,似乎完全不可能,因为它同时发生在两个时间点,有先有后,互相排斥。“但是,”伊尔德布兰特接着说,“这种明显的矛盾,同时也完全真实和合理。我相信,如果存在隔绝和绝缘,就会存在最亲密的关系,它们就像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说:无论我们梦到的是什么,都来自现实,精神活动以现实为中心。不管梦看起来多么怪异,都不能和真实世界脱钩。不管它的形式多么美妙或荒诞,必然总从以下两处取得原材料:我们的眼睛在外在世界中看到的、我们清醒时在大脑的某个犄角旮旯中想到的。换句话说,它必须来自我们已经经历过的事情,或是客观经历或是主观经历。”

B.梦的素材:梦中的记忆

我们至少可以接受这是个无法辩驳的事实:无论如何,梦的内容的所有组成元素,都来源于经历,这些经历在梦中复演或被想到。但如果你认为稍加对比,就能辨明梦的内容和现实之间的联系,那就大错特错了。相反,我们得仔细再仔细地寻找,而且一般都要找很久。为什么难找呢?在梦里,记忆官能的运行方式非常奇特,我们总能看到它的诸多怪异之处,但至今无法解释。非常值得花时间详尽地研究这些特点。

首先,梦的某些内容,我们醒后认不出它们曾经是我们的经历或知识的一部分。你可能完全清晰地记得自己梦到了某件事,但就是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真正经历过它。有过这么件事吗?什么时候发生的呢?做梦者因此一头雾水,不知道这梦是从哪个源头流出来的,甚至有冲动去相信,梦独立地进行创造活动。我们曾经放弃,觉得自己早就忘了。但后来(通常在很久之后)生活中会发生新的一幕,让我们恢复记忆,记起从前的经历,也就是梦的源头。于是我们被迫承认:梦可以知道并记得,我们醒时不记得的事。

哲学家德尔伯夫讲过一个经历,这个例子非常引人入胜。他梦到自家院子覆盖着白雪,他发现了两只小蜥蜴,冻得半死,埋在雪里。他非常喜欢动物,所以把它们捡起来,焐热,放回了墙洞,那墙洞本来就是给它们做窝用的。他还从墙上摘下几片蕨叶给它们吃,他知道它们非常喜欢吃。梦中,他还知道这种植物的拉丁学名,叫作“剑叶铁脚蕨”。蜥蜴那幕过后,梦继续发展,德尔伯夫吃惊地看到另外两只小蜥蜴从墙上蕨叶左边掉了下来。他把视线转向空旷的院子,发现第五只、第六只蜥蜴在向墙洞爬去,最后,满路上排了一串蜥蜴,都朝向墙洞的方向。

清醒时,德尔伯夫只知道几种植物的拉丁学名,但绝对不知道“剑叶”是什么东西。很奇怪,他发现还真有一种蕨叶叫这个名字,正确的拼法是“剑叶铁角蕨”,很显然,梦把它做了稍微的扭曲。他当然绝对不相信这是个偶然的巧合,但他到底怎么知道“剑叶”的,对他来说却一直是个谜。

做梦时间是1862年。16年后,哲学家在一个朋友家做客时,注意到一个小纪念册,里面全是植物标本。在瑞士的很多地方,游客都可以买到这样的纪念物。他突然想起来了。他打开标本集,在里面发现了梦中的剑叶,并认出标本旁边手写的拉丁名正是自己的字迹。终于找到连接了。1860年,也就是蜥蜴梦前两年,他朋友的妹妹在度蜜月时,曾经拜访过德尔伯夫。当时她一直拿着这个纪念册,是买给她哥哥的。而德尔伯夫则在一个植物学家的口授下,不辞辛苦地在每个标本下面都写上了它们的拉丁学名。

德尔伯夫的案例有不同寻常的价值,因为还发生了另一件好运气的事,另一部分梦的源头也找到了。1877年的一天,他偶尔翻到一本旧画刊,在里面发现了画着一串蜥蜴的图片,正是他1862年所做的梦中的情景。该画册标注时间为1861年,而德尔伯夫记得,自己从第一期就开始订阅该刊。

梦可以自由处理在醒时无法恢复的记忆,这个不同寻常的现象具有理论意义,所以我想记录另外几个记忆增强的梦,以引起你的关注。莫里讲述:有段时间,他常在白天想起“密西当”这个词,他觉得这是一个法国城市的名字,但仅此而已。一天晚上他梦到和一个人聊天。那人和他说,她来自密西当。他问城市在哪儿,她回答说:“密西当是多尔多涅省某地区的首府。”醒后,莫里根本不相信梦中获得的信息,但是地名词典却显示信息准确无误。这个例子中,梦中出现的知识得到了证实,但他无法找到被遗忘知识的源头。

讲了一件类似的事,但时间更远些。“别的不说,我们在这里可以提一下老斯卡利杰尔的梦。他写了一首长诗赞扬维罗纳市的名流,但一个叫布鲁格诺罗斯的人出现在他的梦中,抱怨自己被遗漏了。斯卡利杰尔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人,但是也多加了几行赞颂他,结果斯卡利杰尔的儿子随即获悉,一个叫布鲁格诺罗斯的评论家曾在维罗纳市名噪一时。”

赫维·德·圣丹尼斯侯爵记述了一个记忆增强的梦,很明显反映了这样一个现象:一个梦中想不起来的记忆,可能会在随后的梦中恢复。“一次我梦到一个美丽的金发女郎,看到她正在和我妹妹聊天,还送给我妹妹一块刺绣。在梦里,我好像很熟悉她,我认为实际上见过她好几次。醒后,她的脸仍然历历在目,但我完全不能认出这是谁。我再次入梦,梦境再次重复。在新梦中,我和金发姑娘搭讪,问她我是否有幸在哪儿见过她。‘当然,’她回答,‘你不记得波尔尼克的海滨浴场了吗?’于是我醒了,记起了和迷人的梦中人相关的所有事情。”

同一学者还记录了一个音乐家朋友的故事,他在梦中听到一首完全陌生的旋律,直到很多年后才在一个旧音乐作品集中找到,但他就是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听过这首曲子。

我知道迈尔斯在《精神研究学会学报》上发表了一大系列记忆增强的梦,但不幸的是,我无法获得它们。我想任何研究梦的人都会承认:醒时我们根本无法想象自己还知道这些东西,但梦会证明你确实知道,确实记得。这事很常见。在对神经症患者进行的分析研究中,每周都会有几次,我无法让病人相信,从他们的梦中可知,他们完全熟悉一些语录、脏话等,并在自己的梦中使用,虽然他们在清醒中已经忘了这些话(这一点将在下面提到)。在此我将引述一个简单的记忆增强梦,因为这个例子中,信息只有梦知道,但很快就找到了源头。

一个病人在一个长梦里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他在一个酒馆要了一杯叫kontuszowka的酒。主诉之后他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我告诉他,kontuszowka是一种波兰白葡萄酒,名字不可能是他在梦中自造的,因为它常出现在广告里,我早就对它很熟悉。病人开始不相信我,但几天后,他把梦变成了现实,真的去了一个酒馆要了一杯这种酒,因为他在一个街角注意到一个广告牌上写着这个酒名,数月间他每天至少路过两次。

我也做梦,所以知道,追溯梦中元素的现实原型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靠运气。在我考虑创作本书之前数年,总是梦到一座结构相当简朴的教堂塔楼,根本记不起曾经见过它。后来我偶尔路过萨尔茨堡和巴特莱兴哈尔之间的一座小站,突然认出了它,完全确定就是它。那是九十年代末期,而我第一次走这条路线是在1886年。后来我致力于研究梦的几年间,经常因同一个梦感到不安,那是一处怪异的景象。我梦到在我左边的某个方位,有一块黑乎乎的区域,立着一大片奇形怪状的沙石塑像。模模糊糊的回忆让我觉得(虽然我不太确信),这是一个酒窖的入口,但我不能解释梦的现实原型,更不能解释它的含义。1907年,我碰巧去了帕多瓦(很遗憾,1895年后我就一直没再来过这里)。我第一次到这个迷人的大学城时,玩得并不痛快,我没能去看画家乔托在马多纳德尔阿里纳教堂的壁画。我去教堂的路上,被告知当天不开放,所以只好折回。12年后故地重游,我心想终于可以弥补这项憾事了。我一刻都没耽搁就直奔教堂而去。走在去教堂的大街上,我在左边(也许是我在1895年折返的地方)发现了常在梦中出现的那个地方,满是沙石塑像。实际上它是一个花园酒庄的门口。

梦会从多处取材(这些素材的一部分在醒时无法回忆或利用)进行再现,其中一个源泉就是童年。在此我将引用几个学者的话,他们曾经观察到过这件事,并着重进行了强调。

伊尔德布兰特说:“人们普遍认同,有时梦会把生命最早期那些尘封的遥远记忆带回意识,并复制得惟妙惟肖、历历在目。”

斯顿贝尔说:“我们的精神仓库里积存了很多回忆,越早的就越深越密,之后年复一年的记忆会压住童年最早的记忆。我们知道梦会从密实的仓库中拉出(它向来如此做)人、地、事,这些记忆完好无损,就如当初一样新鲜。这时梦这个话题变得越来越有意思。这些记忆发生时未必清晰,也不见得有强烈的心理价值,但它们在梦中作为从未消失的真正回忆重现时,总能让清醒意识为之一振。另外,梦记忆库的深处,隐藏着很多人、地、事和早年经历的片段,我们或者根本意识不到它们,或者它们根本没有任何精神价值,或者我们因为它们没有精神价值所以早就完全忘记,所以,它们再次出现时显得如此陌生和奇异,无论是梦到还是醒后想到,直到它们的早期源头被揭示出来。”

福克尔特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童年甚至婴儿时的记忆多么容易入梦。我们早就不再思考的事情,那些曾经很重要但早就忘记的事,总是会被梦重新唤醒。”

众所周知,大部分童年记忆,都漏进清醒记忆的夹缝中去了。而梦控制着这些儿时素材,所以才产生了有趣的记忆增强梦,在此我将再引述几例。

莫里讲到:他小时候常离开家乡莫市,去邻近的特里波尔市,因为父亲负责监督该市一座大桥的建造。一天晚上,他被梦带到了特里波尔市,他再次在那里的街上玩耍。一个穿着某种制服的男人走过来。莫里问他叫什么,男人自称C,介绍自己是守桥人。醒后,莫里很怀疑这份记忆的真实性,就问看着他长大的老仆人,是否记得有个人叫这个名字。“当然,”她回答,“您父亲建那座桥时,他负责看更。”

莫里记录了另一个例子,同样清晰地证明,进入梦乡的童年记忆是非常可靠的。M.F.小时候住在蒙布里松,离开25年后决定回老家拜访家族中的老朋友们。出发前一天晚上,他梦到自己已经赶到老家,在蒙布里松附近遇到一个人,从长相上看并非熟人。他自称M.F.,是他父亲的朋友。他想起小时候确实知道一个绅士的名字缩写是M.F.,但醒后就记不得他的长相了。几天后他回到老家,再次发现了梦中的地点(他当初确定自己从未来过这里),并遇到了一个男人,一眼就认出他是梦中的M.F.。但不同的是,这个真人比梦中人要苍老得多。

在此再讲一个我自己的梦,回忆起的人穿上了另一个人的外衣。我梦到一个人,我在梦中认出他是家乡的医生。他的脸并不清晰,但五官和我曾经的一个校长混在了一起,我现在还偶尔和校长见面。醒后,我想不起两人有什么关系。问过母亲后,我得知镇医只有一只眼睛,而梦中和镇医搞混的校长,也是独眼。我已经35年没有见过镇医了,而且据我所知,我在清醒时从未想起过他,虽然下巴上的疤可能提醒过我,他曾经给我看过病。

上面说,童年记忆在梦中扮演重要角色,仿佛为了中和这种观点,很多学者称:大部分梦呈现的素材都取自我们的近况。罗伯特甚至声称:梦一般只充满最近几天的各种印象。我们确实发现,罗伯特提倡的梦论认为:我们最古老的记忆都被塞进了背景,最新的记忆才能成为注意的焦点。罗伯特所言当然是正确的,是事实,我自己也能从研究中证实。美国学者纳尔逊认为:大部分梦都来自昨天,或前天,好像当日白天的记忆还不够遥远,不够弱,不能入梦。

很多学者怵头研究梦和醒的密切联系,因为他们吃惊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占据清醒意识的强烈印象,不能立刻占据梦境,只能等到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从白天的精神活动中移除后才行。所以,如果我们还没从亲人去世的悲痛中脱离,我们就梦不到他们。(德拉热语)但哈勒姆小姐最近专门做过观察,收集了一大套案例,发现该问题有相反表现,并称在这方面因人而异。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点(也是它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它选择上演哪些东西。和醒时不同,梦中并不只存在值得记忆的大事,还有最琐细和无意义的碎片。关于此事,我将引用那些用最强烈语气表达惊讶的学者。

伊尔德布兰特说:“这个现象很神奇:梦一般不从重要且影响深远的事件中取材,也不求助于白天剧烈、急迫的焦点事件,而是转向不重要的小事、最近或久远过去经历中毫无价值的细枝末节。痛失至亲的震惊会久久不散,让我们入夜难眠,但我们总梦不到,直到醒来后第一时间再次陷入悲痛。而另一方面,路上陌生人额头的疣子,我们转眼就不会再多想,却会在梦中占有一席之地。”

斯顿贝尔说:“在一些案例中,通过解梦可以发现很多东西就是昨天或前天的经历,但对清醒意识来说是非常琐细、毫无价值,所以很快就忘了的东西。它可能是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或者看到的随意的动作,或者人、物一闪而过的印象,或者读到的单词或短语等。”

哈夫洛克·埃利斯说:“清醒生活中最强烈的情绪,以及我们绞尽脑汁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通常不是很快入梦的素材。梦所再现的近期事件,都是最琐细、最偶然、最不值得记忆的日常印象。醒时最剧烈的精神活动,在梦中睡得最沉。”

正是梦中记忆的这些特点,让宾兹一度表达对自己最推崇的解梦方式的不满:“一般的梦总让人提出相同的疑问:为什么我们不总梦到白天的精神图像,而是要追溯到早就几乎遗忘的、远远地甩在身后的过去,而且根本解释不清?为什么在梦中,人的意识会常复活记忆中最无关紧要的印象?而大脑皮层细胞承载并记录的最敏感的大部分经历却麻木蛰伏,只在醒时才能激活并清晰地浮现?”

很显然,梦中记忆偏爱日常经历中琐细的小碎片。所以我们立刻恍然大悟,为什么那么多人忽视梦对清醒生活的依赖,至少我们很难在个案中证明这种依赖的存在。所以惠顿·卡尔金斯小姐用统计学处理自己和朋友的梦时,精确地发现11%的梦和清醒生活无关。伊尔德布兰特的主张是绝对正确的:只要付出足够的精力、物力,梦中所有影像都能找到源泉,所有基因都可以得到解释,但他认为这个过程肯定是“最繁琐且没有成就感的工作,因为我们得在记忆仓库中最荒凉的角落里排查各种毫无意义的琐事,把久埋灰尘下的各种小事晾出来,也许它们刚发生时就被忘记了”。该学者眼光独到,走向了正确的方向,本来可以直接进入解梦的核心地带,但他看一眼后觉得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驻足不前了。我对此表示遗憾。

梦中记忆的这种表现方式,对任何记忆理论来说当然都非常重要,因为它告诉我们:“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存在都不会彻底消失不见。”(肖尔茨语)或如德尔伯夫所说:“再微不足道的印象,无论它是否能在白天重现,都将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结论的大意是,无数未知的东西和原因在左右我们的精神生活。为了更深刻地理解下面将提到的解梦理论中的矛盾之处,让我们牢记梦的这种不同寻常的记忆能力。这些理论把梦的荒诞性和不连贯性解释为对白天所知之事的部分遗忘。

人们可能认为,梦不过是记忆在夜晚的躁动,梦只是复制并呈现白天的活动,最后自生自灭。这仿佛和皮尔茨等人的主张相符,其称可证明晚上哪个时间段做什么梦是有精确规律可循的。所以,深睡时梦到的是久远过去的回忆,凌晨则会梦到近期经历。但是梦处理记忆材料的方式,切断了该理论的根。斯顿贝尔正确地指出一个事实:梦并非过去经历的简单复制。梦一开始无疑想复制过去的经历,但随即断链,变成另一个样子,甚至完全新造东西。梦只复活碎片,这倒是可以成为一条普适法则。当然也有例外,梦中完全复活了一个生活片段,就像在醒时回忆一件事一样。德尔伯夫讲过他大学同事的一个梦,他全息全影地重新体验了一次奇迹般大难不死的致命车祸。卡尔金斯小姐提到过两个梦,内容精确地重复了白天的经历。在下一章,我将有机会说一个我知道的案例,童年的经历毫无改变地在梦中上演。

C.梦的刺激和来源

要明白“梦的刺激物”和“梦的来源”是什么意思,可以参考这句俗语:“梦来自胃。”这句话背后是一个理论,认为梦是没睡熟的结果。如果没有受到搅扰,我们就只会沉睡而不会做梦,梦是对干扰的反应。

对梦的导火索的讨论,在梦学文献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这个问题显然是生物学介入梦学研究后才出现的。古人认为梦为神的感召,所以无须寻找刺激源,他们认为梦是神魔力量所致,是神或魔特殊知识和意志的产物。但科学很快提出问题:梦的刺激是一元的还是多重的?于是人们开始思考,对梦源的解释,到底属于心理学还是生理学范畴。大部分学者似乎都采信“受到搅扰所以做梦”说,认为刺激来自各个方面,生理和心理刺激都可以引起做梦。至于哪类因素更重要,人们分歧很大。

穷尽梦的来源后,可将其分为四类(这种梦源分类也适用于梦的分类):第一,外来刺激/客观感觉,第二,内源感官兴奋/主观感觉,第三,内源躯体刺激/机体觉,第四,纯精神兴奋源。

a.外来刺激/客观感觉

小斯顿贝尔(哲学家老斯顿贝尔之子)的梦学著作记录了一个案例,一个病人全身肤觉迟钝,高级感官也失灵了好几个。该案例很著名,一直指导着我们对梦学问题的考虑。当他未失灵的几个感觉通路向外界关闭,他就会一下睡着。当我们想睡,就会努力想达到斯顿贝尔的实验中获得的那种情况。我们关闭最重要的感觉通道眼睛,并努力保护其他感官免受刺激,或避免既有刺激的变化。然后我们就睡着了,虽然我们并不总能完全做到(因为我们不能使感官和外界刺激完全隔绝,也不能完全废除五官的感受性)。当刺激增强,我们随时可能醒来,这证实了“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也一直在和外界交流”。在睡眠中对五官施加刺激,能很容易引起做梦。

外来刺激分很多种,从不可避免的、对睡眠状态有益的刺激,到刚刚可以容忍的高强度刺激,到用来唤醒睡眠者的突发刺激(比如一道强光映上眼睛,一声噪音突入耳朵,或者一股气味刺激鼻腔黏膜)。睡眠中不自觉动弹后,我们可能把部分身体暴露在外,于是感到冷;或者我们换了睡姿,刺激到皮肤的压觉和触觉。蚊子还会叮我们,夜间的其他微小不幸事件可能同时攻击两个以上的感觉器官。观察者们记录的一大串案例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醒后发现的刺激物,和梦境的部分片段高度吻合,所以可以确认为梦的刺激源。

我在此引述热桑收集的多个此类案例,梦多多少少可以追溯到客体对感官的偶尔刺激。耳朵每次模糊地听到噪音,就会产生相应形式的梦:滚滚雷声可以把我们带上厮杀的战场,鸡鸣可以变成人类恐惧的尖叫,开门的声音可能引起强盗破门而入的梦。当毛毯在夜间滑落身体,我们可能会梦到裸行,或落水。当我们躺斜了,双脚伸出床边,我们可能会梦到站在骇人的崖边,或从高空坠落。如果枕头不小心压到头部,我们可能会梦到一块巨石悬在头顶,正在砸向我们。精液的积累会产生性梦。硌疼的身体部分会让人梦到患了重病,或遭受恶意攻击,或者不小心伤到了身体……“迈耶一次梦到被数人攻击,他被摔在地上,敌人在他的大脚趾和二脚趾之间楔了一个木桩,把他锁在地上。梦到这里他突然惊醒,发现两个脚趾之间撑着一段稻草。据黑明斯记录,迈耶还做过另一个梦,他的睡衣勒住了脖子,他则梦到自己被绞死了。霍夫鲍尔年轻时曾梦到自己从高墙上跌落,醒后发现床架散了,自己实际上是掉到了地上。格雷戈里讲到,一次他用热水瓶暖脚,结果梦到爬上了埃特纳火山山顶,并发现土地烫得难受。另一个人额头长了水疱,结果梦到被印第安人剥了头皮。还有一个人,因为睡衣潮湿,梦到自己被人拖过小溪。一个病人痛风发作,结果相信自己被宗教法庭控制,饱受折磨。”

如果系统地施以刺激并成功引发相应的梦,就能确定“梦的内容与刺激源相似”的论断。据麦克尼什记载,吉隆·德·别沙连格的确系统地做过实验。“他裸露膝盖而眠,梦到晚上乘坐邮政马车赶路。他对此评价道,任何游人都很清楚晚上坐马车赶路时膝盖有多么冷。在另一实验中,他露出脑袋后半部分没有遮盖,梦到自己露天参加宗教仪式。在他的祖国,脑袋后半部分必须一直遮着,只在这种场合才能露出来。”

莫里还报告了其他观察,以自己为实验对象引发相应的梦(很多其他实验并不成功)。

1.用羽毛挠他的嘴唇和鼻尖。他梦到饱受摧残,脸上糊了一层沥青,之后沥青面具被强行撕掉,连带皮肤。

2.剪刀和钳子互相击打产生噪音。他梦到警报响起,动乱的声音把它带回了1848年的法国大革命。

3.把花露水放在他的鼻孔下。他梦到自己身在开罗,在约翰·玛丽亚·法里纳的店里,接着开始了奇异的探险(这部分想不起来了)。

4.轻掐他脖子上的皮肤。他梦到自己生了水疱,并想起小时给自己看病的医生。

5.把热烙铁靠近他的脸部。他梦到强盗闯入一户人家,把人们的脚按进火盆,逼他们把钱交出来。这时,达布朗提斯公爵夫人走了进来,做梦者认为自己是她的秘书。

6.一滴水落在他的前额。他觉得自己身在意大利,汗水淋漓,正在大喝奥维多白葡萄酒。

7.烛光透过红纸照在他脸上。他梦到闪电、灼热、海上风暴(他曾在英格兰海峡亲身经历过这一幕)。

赫维、韦安特等都曾在实验中制造特定的梦。很多人都知道梦有神奇的手段,能把临时的外来刺激编进自己的结构中去,其方式就像慢慢走向注定的结果。(伊尔德布兰特)“前几年,”该学者讲到,“我偶尔会使用闹钟在早上特定时间醒来。可能有几百次,这个装置的声音融入了显然很长的连环梦中。整个梦就像专门为它设计的一样,闹钟声是情节发展最合理、最合适、最不可缺少的高潮部分,而且是其必然的结局。”

我先说三个类似闹钟梦的梦。

福克尔特说:“一个作曲家一次梦到自己在上课,给学生们解释什么。解释完后,他转向一个男孩问:‘你明白了吗?’男孩像中邪一样大哭:‘哦,哇!’作曲家很怒,谴责学生怎么随便乱叫。但是突然整个班都在尖叫‘哦——哇’,然后是‘呦——哇’,最后是‘呋哟——哇’。然后他突然被街上的火警吵醒了。”

加尼尔叙述说,拿破仑一世正睡在马车上,一声炸雷让他梦回横渡塔利亚门托河被奥地利人炮轰的时候,他从梦中惊醒,跳起来大叫:“我们被伏击了!”

莫里下面的梦也很有名。他生病卧床时,母亲坐在他旁边。他梦到了法国大革命的恐怖统治时期。他目睹了骇人的杀人场景,最后自己也被革命委员会审判。法庭上,他看到了罗伯斯比尔、马拉、富基埃-坦维尔等那个恐怖年代所有的反英雄。他必须自己抗辩。经过很多没有记住的事件后,他被判死刑,被一大群人押着带去断头台。他登上断头台,刽子手把他捆在铡口,机关一翻,钢刀落下。他感到自己的头从身体分裂出去,在极度恐慌中惊醒,结果发现床头板掉了,正好击中颈椎,也就是断头刀切落的位置。

该梦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洛兰和艾格在《哲学》杂志上率先争辩:从疼到醒,时间很短,他是否可能或如何把这么多材料塞进这一瞬间?

该类案例表明,睡眠中发生的物理刺激,是梦最坚实的来源之一。物理刺激其实是普通人知道的唯一刺激。如果我们问任何受过教育但不熟悉解梦著作的人,梦是怎么来的,回答肯定会指向自己知道的某个案例,梦可以由醒后确认的物理刺激物进行解释。但是科学不能就此止步,科学必须寻根究底,观察并研究在睡眠中影响感官的其他刺激。这些刺激并不以真身入梦,而是以变形呈现。但据莫里说,梦与刺激物之间是“这样一种关系,它既不千篇一律,也不过于芜杂”。举例说,如果我们继续读完伊尔德布兰特的三个闹钟梦,我们就不得不问:为什么同一外来刺激导致了诸多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是这些结果而不是其他结果?“我在一个美丽的春天早晨散步,穿过绿色的草地来到邻村,看到好多居民盛装赶往教堂,胳膊下夹着赞美诗。我记得那是星期日,清晨布道即将开始。我打算加入,但我有点热,所以觉得还是在庭院里再待会儿,等不燥了再进去。当我阅读庭院中不同墓碑上的铭文,我听到司事爬上塔楼的声音,抬头看到准备响起并宣布布道开始的小钟。它一动不动地挂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摇摆。突然钟声响彻天际,刺穿我的梦,我就醒了。但钟声实际上来自闹钟。”“第二个故事。这是个明亮的冬日,街上盖着厚厚的雪。我和人相约乘雪橇去兜风,但我得先等一会儿,会有人来通知我雪橇到门口了。我正在为乘雪橇做准备。我穿上皮毛大衣,穿上暖脚,最后坐着等。但出发还是晚了。最后,缰绳一甩,马儿开始起步,雪橇铃传来了熟悉的声音,铃儿轻摇,但力量很大,瞬间撕裂了梦的蜘蛛网。哦,又是闹钟的尖叫声。”“还有第三个例子。我看到厨娘穿过走廊去餐厅,手里摞着几十个碟子,瓷器摞得那么高,我担心有失去平衡的危险。‘小心,’我大叫,‘别全摔了!’厨娘像平时一样自然地反驳,这事她做多了之类的。同时,我的视线继续担心地跟着她,并看到,在门口,那些易碎的碟子掉了,摔成的几百片,滚满了整个地板。但我很快意识到,这阵没完没了的叮当声其实不是摔盘子的声音,而是一种铃声。听到铃声,我意识到闹钟还真是尽职尽责啊。”

为什么梦中的心智会把物理刺激误读成其他东西?斯顿贝尔回答了这个问题,和冯特的回答如出一辙。他们的解释是,梦中会产生“错觉”,心智搞不清是什么刺激在攻击睡眠,所以把它搞复杂了。只要刺激够清晰,够强烈,且时间够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对其进行心理加工,我们就可以根据经验将其归入它所属的类别。这样我们就对感官刺激进行了正确的识别和解读。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我们就会认错给我们这种感觉的对象,并以感觉为基础产生错觉。“如果你在旷野散步,远远地看到一个模糊的物体,就可能会错把它当作一匹马。”走近再看,也许就像一头休息的母牛;再走近,也许最后你会确定其实这是一群人,正围坐在地上聊天呢。外界刺激在睡眠中引起的主观感觉,就像模糊的大自然给人的印象。感觉会唤醒很多记忆图像,用这些图像来匹配这个感觉,所以会引起错觉。一个感觉会同时唤醒记忆仓库中的诸多分区,处理不同类型的图像,那么问题来了:该感觉会锚定哪个分区的哪个图像呢?再次引用斯顿贝尔,他说:不确定,大脑的选择仿佛很随意。

此时我们面临一个选择:是继续探索下去还是就此止步。我们可以选择认为,造梦原理只能探索到这里,真的前进不了了,所以不再询问,感官刺激引起的错觉解读,是否依赖于其他更多的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假设,侵蚀睡眠的客观刺激只是一个很小的梦源,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可以决定,记忆中的哪些图像会被激活。仔细研究莫里实验中的人工梦(我专门详细引述过了),人们的确会有种冲动,站起来反对他的研究,因为他只找到了梦的一个源头,并把其余大量分散细节也用这个说法一笔带过:都和刺激相关。这种解释显然是不够的。我们注意到,对于外界刺激产生的感觉,梦甚至会做出最奇异和毫不相关的解读,我们甚至会开始怀疑错觉理论是否正确,客观刺激的造梦能力到底如何。因此,西蒙先生讲了一个梦,他梦到巨人们围坐在桌边,他清晰地听到了他们咀嚼食物时上下腭相击发出的嘎嘎声。醒后他听到一匹马从窗外跑过时马蹄发出的哒哒声。在这个梦中,如果他自己不解释,我很可能会把它解读为:马蹄声唤醒了《格列佛游记》所在记忆区中的意识(在巨人国的逗留,拜访慧马国)。大脑为什么会选择一个与外界刺激相距如此遥远的记忆区?这难道不值得进一步探讨,看是否有其他造梦动力存在吗?

b.内源感官兴奋/主观感觉

虽然争议很大,但我们必须承认外来刺激是造梦的原因之一,这一点无疑已经确立。但考虑到外界刺激的性质和发生频率,它们似乎不足以解释梦中的所有图像,所以得找到,和外来刺激的活动方式类似的其他梦源。还应当考虑内源性的感官兴奋,我不知道是谁初创的这个理论,但实际上最近的梦因学中都多多少少明说过。“我相信,”冯特说,“我们醒时熟悉的视听感觉,会自主兴奋,使得我们在阴暗的梦中天地里看见模糊的光团,听到耳中的嗡嗡或嘤嘤声等。视网膜的主观兴奋对梦境来说最为重要。所以梦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可以随便更换梦中的物体,换成同一类或不同类但相似的东西。我们闭上眼睛也可以看到各种飞鸟、蝴蝶、鱼儿、彩珠、花朵等。黑暗的梦中天地里,视网膜上的光团可以变成各种神奇的形状,还可以分解成一群物体,还可以根据光团是否在动制造会动的和不会动的东西。所以做梦者一定有权从多种动物形式中选择自己喜欢的那种,形式一多,就能满足主观中各种光影的需要。”

感官自主兴奋作为梦源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它不像客观刺激受制于外界事件。可以说,它可以根据造梦需要随意调用。但它也有劣势。客体刺激作为造梦因素,已经通过实验和观察得以确立,但视网膜等的自主兴奋在造梦中扮演的角色,确认起来其实很难或根本无法通过实验得到证实。感官自主兴奋作为梦源的主要证据,是所谓“半睡幻觉”现象提供的,约翰·穆勒称其为“幻视现象”。很多人常在入睡过程中看到清晰可变的图像,有时候睁开眼后这些图像还会持续一会儿。莫里常有此种经历,做了彻底的研究,他说这种图像和梦境类似或相同。更早的约翰·穆勒也说过同样的话。莫里称,要产生半睡幻觉,精神必须要被动,注意力要松懈下来。但无论何种精神状态的人,只要在倦怠中沉浸一会儿,就能体验到睡前幻觉,其间人常会醒来,重复数次,直到睡着。莫里说,当一个人经历半睡幻觉后瞬即醒来,常能回忆起梦中景象。莫里一次梦到了一串怪人的形象,脸部扭曲,发型怪异,他们粗鲁地闯进他的睡前梦境,醒来后他能记得在梦中见过他们。另一次,莫里在严格禁食所以很饿,在半睡中梦到一个碟子,还有一只手拿着叉子从中取食。他梦到自己坐在丰盛的餐桌边,听到人们使用刀叉时的叮当声。在另一次,他用眼过度所以眼睛有点疼,半睡中梦到很多迷你小人,可以一一辨认,但非常费眼睛。醒后一小时,他还回忆起自己梦到了一本敞开的书,印刷字号非常小,而自己必须费力地读完。

入睡中不仅会出现幻视,还会出现幻听,单词、名字之类的会不断重复,就像歌剧中宣布主题将至的序曲。

约翰·穆勒和莫里之后,特朗布尔·兰德新近也研究了入睡幻觉现象。通过练习,他成功地获得了一种能力,在缓慢入睡2~5分钟后唤醒自己,不用睁眼。通过这种能力,他能够记住渐弱的视觉和随后的梦境,并进行对比。他肯定地说:两者之间总能观察到密切联系,可以说,视网膜上的光斑和光点,给梦提供了框架或轮廓。比如,一行行模糊的光点,会让他梦到印刷清晰的字行,并进行阅读和钻研。他的原话是:“印刷清晰的书页变成了这样一个东西,感觉就像真有一张书页摆在面前,要透过一个小纸孔看,但好像离得太远了所以看不太清。”兰德抓住了该现象的本质,他相信:如果没有视网膜兴奋提供的主观材料作为条件和基础,心智一般不会产生任何视觉梦。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如此,也就是在黑屋子里睡着后的初梦,而不是临醒前被明亮房间的外界光线刺透眼睑时的晨梦。在这种情况下,视网膜自发地产生视觉兴奋,不断无穷变换,精确对应梦中不断变换的景象。假使兰德的观察是有价值的,我们就绝不能低估主观兴奋的造梦能力。我们知道,视觉是梦的主要组成要素,其他感官(可能除了听觉之外)提供的部分都相对次要且转瞬即逝。

c.内源躯体刺激/机体觉

如果我们想在有机体内部而非外部寻找造梦源,就必须牢记,几乎所有的器官,如果其处于健康状态,从不提醒我们它们的存在。只有当其骚动起来(我们可以这么说)或者生病了,才会带来最痛的感觉,所以必须和外来刺激引起的痛感等同视之。比如斯顿贝尔记述过一种众所周知的体验,他称:“睡眠中的精神,会远比醒时更深广地意识到有机体自身的问题。这时躯体部位产生的特定刺激和感觉,以及躯体的病变,将能够送达并影响心智。这些在清醒状态下根本就意识不到。”甚至亚里士多德也称:梦非常可能让我们注意到内部病变,而在清醒中我们意识不到。原因是,梦会放大感觉体验的强度。医学学者当然不相信梦的预言性质,但至少都承认梦在预测疾病方面有重要意义。

即使在今天,似乎也不乏确凿的案例,证明梦在诊断中的贡献和地位。提希曾援引阿提格讲的一个43岁妇女的故事。她数年从未病过,但最近为噩梦所扰,随后的体检发现她已经心搏异常,不久便死于该病。

对很多人来说,器官严重紊乱会引发相应的梦。人们普遍相信,心肺疾病会频繁引发噩梦。梦的这个功能确实被众多学者重点强调,我这里提一下该话题文献众多就够了(拉德斯托克、施皮塔、莫里、西蒙先生和提希)。提希甚至相信,病变器官会将自身的病理特征印在梦境上。若患心脏病,人就总会梦到在可怕环境中的死亡,这些梦一般都不长,惊醒后大骇。若患肺病,则常梦到受到压迫、窒息,或逃跑中喘不上气来,很多人的噩梦都差不太多。顺便一提,伯纳做过实验,趴着睡觉或蒙住口鼻,也能成功地引发这种梦。消化系统障碍,人会做与食物相关的梦,享受或不能享受美味。最后,显然每个人都经历过,性兴奋会影响梦的内容,也确凿地证明了有机体内部感觉会激发梦的整个理论。

而且,如果我们研究某些学者的解梦文献(莫里、韦安特),就会相当清楚,他们之所以开始研究梦的问题,乃是因为自己的病理状态影响了自己的梦。

新增的这一种梦源,有如此多的事实支撑,所以毋庸置疑了。但它并不像你可能相信的那么重要,因为梦毕竟是人人都做的(可能每个健康人每晚都会做梦),器官生病状态显然不是不可或缺的情况。而我们关心的问题,不是特定的病梦到底是怎么来的,而是普通人的普通梦是怎么来的。

我们必须进一步去寻找梦源,它比以上所述几种能产生更多的梦,而且必须能够无穷无尽地造梦。我们已经确认生病的器官可以造梦,而如果我们承认,睡眠中的心智因为和外界隔离所以能集中于机体内部,我们就可以直接推导出:器官不必生病才产生刺激,健康的器官也会以某种方式入梦,抵达睡眠中的心智。机体觉是我们在清醒中模糊地感受到的总体感觉,我们天生就能感觉到它。医生们认为这种总体感觉会在夜晚获得更大的能量,通过心肝脾肺肾等各个不同部分的协作,形成了最多数的普通梦。所以我们接下来必须探索躯体刺激转化成梦境的规则。

梦源理论是所有医学学者最青睐的话题之一。我们对有机体的精髓(提希称其为“我的内脏”)了解不多,对梦源了解也不多,所以必然将两者联系起来。医生钟爱机体觉造梦论,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该理论倾向于把心理异常的原因和做梦的原因合二为一,两者的表现确实有诸多重合。医生一般认为,当整体的机体觉和内脏发出的刺激发生变化时,会影响遥远的精神领域,导致精神疾病。所以,当我们发现几个学者独立提出了精神病的器官刺激论时,不必感到惊讶。

叔本华在1851年首创一套理论,后来无数学者尾随其后。感觉从时间、空间、因果中来,触及理性,我们对宇宙的认知来自理性对感觉的重塑。白天,从机体内部(交感神经系统)生发的刺激,至多在无意识层面影响心境。但晚上,统治白天的信息停止输入,内部骚动的感觉便浮上意识界,就像小溪的涟漪曾淹没于白天的喧嚣,但晚上则会被听到。而理智会根据自己的能力,把这些刺激变成有时间有空间有因果的故事。不然它该做什么呢?于是就有了梦。所以舍纳及其后的福克尔特都致力于探索身体感觉和梦之间的紧密联系,但该话题将保留至我的梦论章节。

精神医师克劳斯经过一番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结论,认为梦以及真性幻觉、假性幻觉来源相同,也就是机体觉。他说,几乎所有机体部分都可以引发梦或幻觉。机体觉,他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整体感觉,也就是影响整个系统的感觉。第二,部分感觉,也就是存在于植物性有机体的各个大系统中的感觉;然后可以被细分为五类:一、肌肉感觉,二、气动感觉,三、消化感觉,四、生殖感觉,五、外周感觉。”

对于躯体感觉作为梦源,克劳斯如此建构他的理论:睡眠中,机体觉并未沉睡,根据某种关联法则,会调动起某种与其相关的概念或形象,并编成一个整体结构。意识的态度不像醒时一样,它并不注意感觉,只关注与这些感觉相关的概念,所以人们一直误解关于梦的各种现象。克劳斯甚至给这个过程起了一个专有名称:“从感觉到梦中图像的变形”。

有机体物理刺激会影响梦的编织,今天全宇宙都认同了,但是怎么编,遵循什么原则,却有五花八门的回答,而且常含混不清。以机体觉造梦论为基础,解梦的专门任务就是找到梦的机体刺激源。舍纳的梦论争议很大,但如果不接受,我们就常会发现自己面临一个尬尴的事实:机体刺激源只在梦中现身。

解梦时,似乎总会发现很多梦在形式上可归为一类。这些梦被很多人不断重复,内容几乎完全一样,所以可以叫作“典型梦”。一些著名的典型梦包括,高空坠落、掉牙、飞翔,或因裸体、衣衫不整感到尴尬等。裸体和衣衫不整的梦,据说是因为做梦者在床上知觉到自己掀开了被子,没有盖好身体。梦到掉牙,就解释为“牙齿发炎”,但不一定暗示着牙齿病变。斯顿贝尔说,梦到飞翔的情景,就说明心智在解读肺叶剧烈起伏时的刺激,同时胸腔的肤觉已经麻木到感觉不到难受,胸腔肤觉丧失引起了一种浮在空中的感觉。据说高空坠落梦是因为胳膊垂落或蜷着的腿突然伸开。在这些动作中,压觉先消失后回归,人从意识不到压觉到重新意识到压觉,这就在精神领域变成了高空坠落的梦。(斯顿贝尔)这种解梦方式很可能是对的,但不够有说服力,原因事实很明显:它没有说透,只解释说,某部分的身体感觉凭空消失(精神没有知觉到)又凭空恢复了。所以需要建立一套更丰满的理论支持此种解释。回头我们还有机会再讨论典型梦及其来源。

通过比较一系列类似的梦,西蒙先生努力制订一些法则,解释内脏觉是如何影响梦的性质的。他说:“脏器一般可表达特定情绪,该特定情绪会使该脏器兴奋,如果睡眠中该脏器因为什么原因进入兴奋状态,人们就会做包含这种情绪的梦。”

另一法则如下所述:“睡眠中,如果一个脏器处于活跃、兴奋或紊乱状态,梦中就会出现相应概念,和该脏器的功能性质相对应。”

默里·沃尔德曾对特定身体部位进行实验,并试图证明机体觉可以造梦和影响梦的理论。他变换做梦者四肢的位置,然后比较之后他们会梦到什么。他对结果做了以下记录:

1.梦中四肢的位置和现实几乎对等,如果四肢未动,我们就会梦到其处于静止状态,和现实状态相对应。

2.当一个人梦到动手或脚了,其梦到的运动方式中,总有一个和现实中相同。

3.做梦者四肢位置的变换,在梦中可能会被赋予另一个人。

4.人也可以梦到肢体运动不能。

5.四肢处于特定的位置,人可以梦到特定的动物或怪物,而两者之间确有某种关联。

6.四肢的动作可以让我们梦到相应身体部分的主观动作。比如,如果在摆弄手指,我们可能会梦到数数。

这些结果让我得出结论,即使机体刺激论也不能完全解释清为什么会梦到这而不梦到那,梦境的决定为什么会如此自由。

d.精神兴奋源

当我们考虑梦和生活的关系、梦从何处取材时,我们知道,从古至今的研究者都同意,人会梦到醒时做的事,以及白天感兴趣的事。现实中的兴趣可以入梦,兴趣不仅是连接现实和梦境的精神纽带,还是梦的来源,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而且,如果把在睡眠中激活并引起兴趣的刺激源也考虑进来,兴趣足以解释梦境的所有来源。但我们也听过该论断的对立面,也就是,梦让人远离白天的兴趣,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梦不到白天令我们费神的事情,直到它们失去对清醒生活的刺激力,从而不再属于“当下”。所以解梦时,每走一步,我们都被提醒,不可能归纳出普适法则,只能限定一些条件,比如给句子加上“一般”“通常”“在很多情况下”等词语,以示我们准备好了规避例外,这些例外不足以推翻我们的命题。

如果醒时的兴趣加上睡眠中发生的内外刺激,足以覆盖整个梦因学,我们就能满意地解释清梦中所有片段的来源,完全解开梦源之谜,那我们就只剩一个工作可做,那就是区分身心刺激在特定梦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但实际上,如此解梦的完备方案还没能在任何个案中达成,每个尝试完成该完美方案的人,都发现梦常有很多部分,无法寻根溯源。白天的兴趣确实是梦的精神源,但这显然无法充分支撑那种自信,断定所有的梦都是现实活动的继续。

精神方面的其他梦源是未知的。当问到如何追溯梦中最显著的概念和图像内容时,可能除了舍纳对梦的解释外(后面还会提到),所有梦学著作都会捉襟见肘,露出很大的漏洞。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大多数学者共同发展了一种倾向——尽量贬低精神因素在造梦中的地位,精神因素在造梦中的重要性的确很难确定。当然,他们也把梦分类,是两类:神经刺激梦和联想梦,并断言联想梦完全来自精神(冯特),但他们却无法理清这个疑虑:“联想梦是否完全不受机体刺激的影响”(福克尔特),所以纯联想梦的本质属性就不见了。福克尔特说:“在所谓联想梦中,不存在稳定的中心,松散的堆砌浸透整个梦,它的本质特点就是堆砌。想象世界已经从理智和理性的束缚中解脱,而纯联想梦甚至摆脱了更基础的身心刺激的影响,所以只能不受控制地盲目随意乱散。”冯特在解释造梦时也试图轻视精神因素,他断称:“说梦是纯幻觉,也许并不恰当。可能大部分梦实际上都是错觉,因为它们都来自最轻微的感觉,睡眠中没有完全磨灭的那些微小的感觉。”韦安特持同样的观点,并提出普适命题,他宣称:“梦最直接的来源就是感觉到的刺激,并以刺激为凝结点,通过联想凝聚相似的片段。”提希在打压精神作为梦源时走得更远:“不存在纯源自精神的梦”,该句被重复提到,还有“梦的内容来自外在世界”。

这些学者(以著名哲学家冯特为代表)采取了折中路线,毫不犹豫地宣称:大部分梦中,身心刺激互相合作。但这些刺激要么不可解释,要么就是“白天兴趣”的同义词。

之后我们将看到,通过揭示一种完全出乎意料的精神刺激源,我们可以解开造梦之谜。同时我们将惊讶于,前人是如何高估了非精神领域中的刺激源的影响的。这不只是因为只有它们随处可见,甚至屡屡被实验证实,而且因为从身体角度解读梦源的理论,几乎统治着当代精神病学流行理论的思想基调。当然,他们也非常强调大脑对机体的控制作用,但如果现代医生听到什么新鲜言论,说精神活动独立于可触可摸的机体变化,或精神活动有独立自主权,都会目瞪口呆,仿佛承认此事就是复辟,回到蒙昧古代的自然哲学中去,回到对灵魂性质的抽象观念中去了。可以说医生不信任心灵,但其质疑根本站不住脚,因为精神冲动无时无刻不彰显其自主能力。这种态度只表明他们缺乏信心,不知道身心互为因果是恒久不变的。研究已经确认精神是梦的主要起因。也许对梦学进行深入研究后,在某一天终将成功地证明精神需要以有机体作为基础。但在当代科学知识的现状下,精神无疑必须用作终极解释。

D.我们醒后为什么会忘记梦

谚语说:早晨醒后,梦慢慢就消失了。确实我们也能回忆起来,但我们当然知道只有醒后立即回忆才行。但我们总觉得自己没记全,记不住整晚的所有梦。我们还注意到,清晨醒来时还清晰记得的梦,会在白天忘记,只剩一些琐细片段。一般人都知道梦易忘的事实。我们常觉得自己做了梦,但不知道做了什么梦。我们也不认为这句话荒唐可笑:我们可能做了梦但醒来并不知道做了什么梦,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梦。但梦还常展示另一种了不起的能力,可以牢牢地刻在记忆中。我有机会分析我的病人的梦,这些梦发生在至少25年之前。我自己也记得一个梦,至少是35年前做的,但在我的记忆中仍然像当初一样新鲜。这很不同寻常,但目前尚无法解释。

斯顿贝尔详尽地论述过梦的遗忘。显然,遗忘是个复杂的现象,因为斯顿贝尔认为它不止一个原因,而是有一丛原因。

首先,所有导致清醒时遗忘的因素,也决定了对梦的遗忘。在清醒状态下,我们常会很快忘记无数感知觉,因为它们太琐细而不值得记忆,它们仅携带一丁点情绪。梦中图像的遗忘也是如此,模糊的就被忘记了,而那些逼真的图像则被记住了。但清晰度并非梦境保留的唯一决定因素,斯顿贝尔、卡尔金斯等学者坦承,梦中意象常迅速消失,虽然曾经栩栩如生,在记忆中保存过一段时间后,就都变得呆板模糊。而且,人在清醒中更容易记住重复发生的事,而迅速忘记只发生过一次的事,而大部分梦中意象都是独特的经历,这个特点能解释为何所有梦都易忘。第三个遗忘原因更加重要。情感、表征、想法之类,要被牢记,就不能孤立地存在,它们必须互相建立某种联结和联系。如果把一句诗打乱,就会变成一堆杂乱的词,记起来就会很难。“适当安排先后顺序和位置,使其具有意义,各个单词就会互相帮助,形成整体,产生意义,于是容易刻在记忆中,并保持较长时间。自相矛盾的东西,记起来通常都很难,通常记不住,无序混乱、不符合内部一致性的东西大抵都是如此。”而大部分梦都没有意义和顺序。梦这种作品,天生不容易记忆,它们通常一动就散了,所以容易忘记。这些结论无疑并不完全和拉德斯托克的研究吻合,他说我们最容易记得那些最怪的梦。

斯顿贝尔说,梦、醒之间还有很多差异,导致梦更容易忘。清醒意识很容易忘记梦的内容,很明显只是印证了上面已经提到过的一个现象,也就是梦几乎总是把清醒时的记忆顺序打乱。清醒状态下的记忆,总是在各个片段之间加上连接,但梦完全抹除了这些连接,只呈现记忆的碎片。所以梦这种作品,在大脑的精神作品展览中不占一席之地,无法被记忆储存。“梦的结构非常凌乱,它从精神领域之土中抽芽,在精神天空中如云彩一样飘浮,又被醒来时第一缕呼吸吹散,一干二净。”醒来后,意识会立刻被外在世界突如其来的感知觉团团围住,梦很少能禁受住这样的围攻,这个事实进一步加速了梦的遗忘。梦在清晨蜂拥而至的感觉中消退,如同星光在阳光下消退。

最后我们还应记住,大多数人对梦不感兴趣,所以容易忘记梦。任何倾心研究过梦的人,或对梦很感兴趣的人,通常比别人做更多的晨梦,也更容易且频繁地记得自己的梦。

博纳泰利曾在斯顿贝尔理论的基础上加过两条,解释梦的遗忘,不过这两条已经包括在上面历数的原因中了。第一,睡眠中的整体感觉和醒来后的整体感觉不同,不利于交互转化;第二,梦中材料的排列方式与醒时材料不同,所以可以说,意识很难翻译这些信息。(贝尼尼引用)

但斯顿贝尔本人还说:存在这么多导致遗忘的原因,很多梦还是可以留在记忆中,这可真够惊人的。很多学者长期孜孜不倦地致力于研究梦,并制定规则帮助人们记住梦,但最后都不得不承认(我也是),有什么东西解释不清,令人费解。和梦境记忆相关的某些奇特性质,尤其吸引今人的注意,比如这个现象:人们相信在早晨就把梦忘了,但如果在白天的某个场合偶然看到什么东西,触动了梦的内容,我们又能记起来。(拉德斯托克、提希)但是否能记得整个梦,很值得怀疑,所以在批评家眼里,这就根本没什么价值。既然记忆会漏掉大部分梦,那么人们就会怀疑,我们记住的那部分,是否也记得不准。

斯顿贝尔表达了怀疑:我们是否能精确复现梦的内容?他说:“所以很容易发生这种事,清醒意识在回忆梦境时,会不自觉地把很多其他事情夹杂其中。人们会自以为梦到了很多根本没入梦的东西。”

热桑的态度很坚决:“而且,我们不能忽略这个真实存在的现象(虽然至今很少有人注意):在研究和解读合乎逻辑的连续梦时,对梦的回忆,我们几乎总是先入为主地相信其真实性。我们会无意识地查漏补缺,对梦中意象进行补充,这不是故意的。其实很少有(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逻辑梦,像回忆时看起来那么有逻辑。即使最老实的人在讲梦时,也几乎不可避免地进行某种夸张和美化。人的心智很喜欢以符合逻辑的形式来观察事物,梦多多少少都是不连贯的,各场景之间的连接缺失时,会被有意地填补。”

V.艾格斯的研究当然是独立进行的,但读起来就像在翻译热桑的原话:“研究梦会遭遇特定的困难。要克服困难、避免犯错,我只能刚醒就尽快落笔记下梦中所见所做。不然,我很快就会全部或部分忘掉。如果全部忘记,那就是我没上心。而如果是部分记得,那就意味着不可靠,因为当我们开始回忆那些没忘记的部分,就会在破碎零散的记忆碎片中加入想象细节进行补充。人们下意识地就会成为艺术家,编故事,而故事一次次重复后,作者就会相信故事本身,全心全意地相信,并把它作为事实讲出来,只要方法得当,听起来也合情合理确凿无疑。”

类似地,施皮塔仿佛认为:正因为我们意图复述梦,所以将秩序和顺序赋予了本无逻辑的梦境碎片,“将平行的碎片用时间进行串联,也就是,给没有逻辑连接的梦加上逻辑过程。”

要测量记忆的可靠性,只能通过客观手段,但梦是无法进行客观测量的,因为它是我们自己的个人经验,我们只能从记忆中得到,所以记住的梦到底有多大价值,还不好说。

E.梦的心理学特征

在对梦进行科学研究时,我们先认为梦是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现象,但醒后却总感觉它发生在异境,而且我们自己不是作者,根本不知道到底是谁或什么编了这个梦,所以除了说“我做了个梦”,我们还会说“梦来了”。为什么我们会感觉梦很陌生?前面说了梦的来源,所以我们必须假定,陌生感肯定不是来自入梦的各种素材,因为这些素材大部分同时存在于梦中和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许可以问自己:梦的材料在精神加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变形,所以造成了这种异境感,我们甚至还可以试着朝这个方向思考:梦的心理学特征,就在于材料的这种变形。

没人比G.Th.费希纳在《心理物理学纲要》中记载的研究更强调梦和清醒状态的本质不同,他还根据其本质的不同得出了影响深远的结论。他驳斥梦“不过是精神把意识活动挡在了门外”的观点,也不相信梦“只是不再注意外界印象”,这些不足以解释梦和醒之间的本质不同。他更相信,发生梦的脑区和清醒生活不是同一个区域。“假如睡梦中精神活动的脑区,就是清醒时活动的脑区,那人们就会认为,梦就是变一个强度,它只是清醒时的精神活动调成较低频率在继续,所以会采取清醒时的形式,处理的材料也完全一样。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费希纳没有说明白“换脑区”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且据我所知,也没什么人沿着他这话指出的方向走下去过。我们当然不能从解剖学的生理脑区的角度,甚至脑皮层的组织分层角度来解读。但假如真能找到一个精神器官,由一系列有机结合的系统构成,该理论就真是富有天才的大成果了。

其他学者则强调梦的可观察到的心理特性,找到一两点就满足了,甚至以这一两点作为出发点,尝试解释所有特性。

入睡中会出现梦,这个现象预示着将要入睡(这话说得很中肯)。据施莱尔马赫说,清醒状态的最大特征是这个事实:精神活动以概念而非图像的形式进行。而梦则主要以视觉图像的形式进行思考。而且值得着重注意的是,随着入睡的进程,自觉活动逐渐变得越来越少,而完全属于图像类的表征开始自动出现。不能像清醒时一样进行主动随意的意识活动,并出现视觉图像(常和分神有关),这是梦的两个不变的特征,精神分析让我们不得不认定其为梦的本质特征。而我们知道,图像(也就是半睡幻象)本身和梦中图像完全一致,无论形式还是内容。

所以梦主要(不是仅仅)以视觉图像的形式进行思考,当然也使用听觉,甚至偶尔也使用其他感官。而且在梦中,很多东西只进行简单的思考或勾勒(可能零碎的语言概念会促成该活动),就像醒时进行的简单思考或勾勒一样。但梦的特征,只在于其内容的各元素以图像形式进行活动,而这些图像更像是当下知觉到的图像,而非记忆中的图像。不必细论幻觉的性质(每个医生都熟悉这种讨论),我们可以说,任何知识充足的专家都会认同,梦就是幻觉,也就是说,在梦中幻象代替了思考。在这个方面,视觉和听觉表现形式相同。研究显示,入睡中听到的一串音符,梦会回忆出同一旋律的幻觉。我们醒来回忆时,它就会变成另一种完全不同质的形式,比梦要模糊一些;我们再次进入半睡时,它会再次变成感觉很真的幻象。

梦中的思考和醒时的思考,不同之处不仅在于概念变成图像。梦用这些图像创造一个情景,呈现得仿佛真实存在,就像施皮塔说的“把概念变成情景剧”。但是,只有当我们承认,在梦中我们一般(例外还需特殊注意)不认为自己在想,而是在经历,才能完全理解梦的这种特性。也就是说,我们完全绝对相信并接受这些幻象为真。我们根本没有经历任何事情,只是换了个奇特的方式(以梦的方式)进行思考,这种评价只有醒后才会出现。正是这个特性,将真正的梦和白日梦分开,白日梦不会被当作现实。以上讨论的梦的几大特点,布尔达赫曾如此概括:“梦独有的特点,我们可以做如此陈述:第一,精神的主观活动看起来很客观,因为我们的感觉器官将这些幻想产物理解成了真正的感觉活动;第二,睡眠废止了自主活动,所以入睡过程就是某种被动……意志力的松弛会调节梦中的图像。”

梦中幻象只在某些自主能力暂停时才出现,所以现在需要解释一下,心智为什么会以梦为真。斯顿贝尔说:梦中精神遵循精确的运行机制,梦中的元素绝不只是图像,精神真的在经历它们,和清醒状态下五官的经历一样。在清醒状态下,心智通过语言和语言符号进行思考和想象,而梦则使用真正的感觉图像。而且梦中会有空间感,因为梦中就像醒时一样,感觉和图像都指向外在空间。所以必须承认,梦中心智对待图像和知觉,就像醒时一样,因为事实是,睡眠中我们无法区分内外刺激,不知道这种感知觉是来自外在还是主观世界。而且梦还不去区分可以随意更改的图像和无法自由选择的图像,错误之所以发生,乃是因为我们在梦中丧失了区分因果的能力。总之,因为梦和外界隔离,我们在梦中坚信主观中的梦境世界就是真实客观的。

德尔伯夫的论证方式略有不同,但结论与此相同。梦中图像之所以被信以为真,乃是因为我们和外界隔开了,睡眠中没有其他感觉可以用来和它进行比较。但这不是因为睡眠中我们无法检测这是现实还是幻象,有时候我们会相信,自己在检测梦的真实性,比如我们会摸一摸梦到的玫瑰,并有触感。据德尔伯夫说,没有任何有效手段,可以帮助我们辨别是在做梦还是在清醒地经历现实,除非我们本来就醒着,这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只有当我发现自己光着身体躺在床上,才能确定,从入睡后到醒来之间体验到的一切都是幻想。”“我们有个心理习惯,就是认为自己存在于一个更广大的世界中,这个习惯并不会在梦中消失,所以我们在梦中会认为眼前景象都是真的。”

如果我们认为梦的几大特点主要是因为和外界隔离,就很应该考虑布尔达赫的几句妙语,它们可以阐明睡梦中的精神和外界之间的关系,同时可以阻止我们过高估计以上推论的重要性。“睡眠,”布尔达赫说,“只是因为心智不受外界刺激干扰;但这并不说明完全没有刺激可以引起睡眠者的兴趣;甚至有些感觉刺激必须存在才能促进心灵的平静,比如磨坊主只有听着磨盘的声音才能睡熟,还有些人发现必须亮着灯,在黑暗中则无法入睡。“睡眠中,精神把自己和外界隔离,从外界撤回,但连接并未完全切断。如果人在睡眠中完全听不到和感觉不到任何刺激,醒来之后也会断然认为自己根本没有醒。这个事实会更加清晰地证明感觉的这种延续:我们醒来,并非只靠感觉刺激的力量,而是要靠刺激和精神之间的互动。一句完全不相干的话不会吵醒人,但如果叫他的名字他就很容易醒。所以,即使在睡眠中,精神也在区分不同的感觉刺激。所以,人甚至可能会在撤掉某刺激后醒来,如果该刺激对精神来说很重要的话。所以,人在掐灭夜灯时会醒,当磨盘停止转动时磨坊主会醒,也就是说,某感觉刺激停止了活动,所以唤醒了他们。这让我们可以合理假设:睡眠者一直在感受外界的活动,只是没有受到搅扰,所以刺激的效果不大,甚至实际上促进了心灵的宁静。”

过去对梦的性质的解释,大多归于和外界的隔绝,而以上的反对意见绝非小事,即使有人想忽略,也必须承认传统解释并不能充分说明梦的奇异性,否则,传统解释就能把梦中幻象还原为心理图像,将梦境还原为思想,并成功完成解梦的任务了。实际情况是,当我们醒后试图用传统方式解梦、回忆梦、反译梦境时,不管自己是否成功或部分成功,梦仍然如前一样神秘。

而且,所有学者都毫不犹豫地认为,醒时获得的素材,在梦中发生了其他更加重要的变化。斯顿贝尔试图提炼其中一个变化:“感官和正常意识停止了活动,心智活动失去了土壤,感觉、欲望、兴趣等精神活动的根基没有了。这些精神状态(感觉、兴趣、评价)在清醒中要依赖记忆中的图像,现在这些图像很模糊,所以精神只能屈服于压力,所以和记忆图像的连接被撕裂。事物、人、地域、事件和行为在醒时都有独立的精神价值,所以可以由心智主动大量调用,但梦中这种价值消失了,心智不能随意调用这些材料,所以它们只能在心智中四散盘旋,能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梦回忆起来总是带着一层奇异色彩。据斯顿贝尔说,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失去了精神价值的图像,是导致梦的奇异感的主要原因。

我们知道入睡过程中会放弃某种精神活动,也就是意识不再主动引导思维的流动。所以这个推论就完全自然了:睡眠状态下,心智功能会发生改变。某些功能几乎完全暂停,所以必须考虑其余功能是否正常运转,甚至是否还能正常运转。我们可能会想到,梦的奇特之处可以解释为睡眠时受限的精神活动,醒后对梦的感觉似乎也证实了这点。梦是破碎的,它会毫不犹豫地调和最糟糕的不协调,承认最不可能之事的真实性,完全无视清醒时有力的记忆,而且仿佛让我们道德沦丧,不顾伦理。如果一个人醒时像梦中一样行动,人们会认为他疯了。如果醒时像梦中一样说话,或把梦中之事全盘脱出,人会觉得他弱智或糊涂。于是我们似乎觉得,当我们把梦中精神活动贬得非常低时,只是在实话实说,尤其当我们宣称梦中的高级理智活动暂停(最起码严重受损)时。

学者们出奇地一致(例外将在别处处理),他们断然宣称绝对有可以解释该议题的明确理论。以上引用了一系列学者(医生和哲学家)关于梦中心理特征的论断,现在继续加以补充。

据勒穆瓦纳说,梦中图像的碎片化是梦的唯一本质特点。

莫里同意他的观点:“完全合乎逻辑的梦根本不存在,是梦就必须包含荒诞性和不连贯性。”

施皮塔引述黑格尔的话说:“梦缺乏有效的客观连贯性。”

杜加斯说:“梦即精神混乱。在梦中,情感、理智等官能不受控制,完全自由,且没完没了地运作,心智成了自动的精神机器。”

甚至福克尔特(其理论主张,梦中的精神活动仿佛并非毫无意义)也承认:“清醒时,核心自我的逻辑力量会把概念和图像连成有机体,但这种结构在梦中就松弛、散乱成了乱糟糟的一团。”

也许西塞罗对梦中荒诞素材的贬低比任何他人更甚,他说:“所有可以进入想象的东西都可以入梦,根本没有太荒诞、太无关、太不正常这么一说。”

费希纳说:“就像一个理智人的心智活动变成了傻子一样。”

拉德斯托克:“在荒诞的心智活动中,仿佛根本不可能找到一丝稳定、规则。清醒状态可以监督并严格指导理性意志,梦却抽身而去,挣脱了注意的束缚,像狂欢的飓风一样冲天撞地,把一切变成万花筒一样的混乱。”

伊尔德布兰特说:“一个人做梦时允许自己相信很多不可相信之事,比如推理链中最不合理的跳跃。他眼睁睁地看着生活中最熟悉的法则颠倒,却毫不关心!他能容忍自然时空逆转、社会规则逆行等不合理的荒诞,直到越来越离谱,荒唐过了头,这才醒过来。有时,我们非常欣然地计算,三乘三得二十;如果狗给我们读诗,死者走回坟墓,或者石浮于水,我们根本不会大惊小怪。我们会出访贝恩堡和列支敦士登公国,去视察其海军,或者在波尔塔瓦会战前,受查理十二世感召而入伍。”

关于梦的荒诞性,宾兹的理论说:“至少十分之九的梦中都有荒诞内容。我们会把完全无关的人和事组合起来。但一转眼可能,就像在万花筒中看到的一样,这个组合就变成了另一个,更加荒诞,更加不合理。如此,昏沉大脑持续玩这种变换游戏,直到醒来,我们把一只手放在前额,问自己是否仍然具备理性想象和思考的能力。”

莫里对清醒思维和梦中的图像之间的关系,做过一个比喻,可能对医生来说尤其精彩:“清醒中产生的图像,常会激活我们的意志以及相关运动系统,比如舞蹈症患者禁不住做的事,和瘫痪者想做又做不到的事。”而对于梦中产生的图像,他认为是“思考和推理能力逐步但完全的堕落”。

我们本来不必接着说其他学者了,他们在个人高级精神活动方面的观点和莫里完全一致。例如:斯顿贝尔说,在梦中(当然也包括其荒诞性不明显的时候),以联系和连接为基础的心智逻辑运作,全部退入后台。据施皮塔说,意识在梦中完全脱离因果律的束缚;而拉德斯托克等则强调,梦的奇特之处,在于判断不力和逻辑推理不能。约德尔说,梦没有评判能力,当意识内容的一系列整体知觉成为碎片,也不会得到纠正。他还说:“所有梦中,意识活动都不完整,半途而废,互不关联。”有时现实知识会闯入梦境所以引起矛盾,但梦会忽视这些矛盾。斯特里克等多人解释说,这是因为梦会忘记现实,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完全消失,诸如此类。

这些学者虽然普遍对梦中的精神活动没有正面评价,但都同意,梦中确实保留了精神活动的部分残留。冯特的教学影响了无数梦学研究者,他就曾坦承此事。我们也许会问,现实精神活动的残片,在梦中自动出现时,其内容为何,性质如何?现在普遍认同,人的再现官能(也就是记忆),在诸多官能中,仿佛受到了最少的影响;而且它确实展现出了比清醒时更强大的某种优势,虽然梦的荒诞性可以解释为我们半忘了梦境。据施皮塔说,精神的情感部分没有受到梦的影响,所以在指挥梦。而古穆特说,施皮塔所谓情感就是“一个人主观世界最深、最核心处各种情绪的稳定总和”。

肖尔茨认为梦这种精神活动,就像用符号为原材料做一串比喻。类似地,西贝克认为梦是“对精神活动进行变相解释”,对生活中的一切所见所想进行解读。我们知道意识活动是最高级别的精神活动,在清醒中扮演的是法官的角色,但在梦中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只有通过意识活动我们才能研究梦,所以无疑会漏下什么。但施皮塔相信,梦中只丢掉了意识,而非自我意识。而德尔伯夫则说,他不明白“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区别是什么。

清醒状态下的心理图像遵循相关律,也将梦中图像连在一起。确实,相关律在梦中作用更大,其主宰地位比清醒状态下更加明显。斯顿贝尔说:“梦可以伴随机体刺激出现,并遵循相应原则,也可以独立出现,并遵循纯粹复现的原则。也就是说,梦独立于反思、理性、审美品位或道德判断,不受其影响。”总结此处引述的诸多学者,他们认为做梦活动大概如此:不同来源的所有感觉刺激(已在他处讨论)在睡眠中积极活动,于是召唤出大量精神图像,作为幻觉入梦(据冯特说,叫“错觉”更确切,因为它们有内外刺激作为起源)。这些刺激遵循相关律互相结合,并根据相关律再唤醒一系列新的表征(图像)。梦中仍然活跃的思考残留,以及其组织功能,会尽力编织这一整套材料(冯特与韦安特)。但至今还没人成功理出头绪,是什么力决定了到底该采取相关律的哪条,来组织非外来刺激产生的图像。

但已经多次发现,梦中意象的相关律非常奇特,和清醒活动中截然不同,故福克尔特说:“梦中诸概念勾稽相连,但其联系非常随意,几乎根本无法理清。所以梦中都充满了这种很随意、没有规则限制的连接。”莫里认为,概念之间的这种随意的连接非常有价值,所以能将梦和某些精神错乱做进一步比较。他发现妄想症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心智活动完全自发,仿佛自动;第二,概念之间的连接不规则且有缺陷。”莫里以自己的梦举了两个绝佳的例子,仅仅因为发音相似,梦中的图像就连在了一起。一次他梦到自己正在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elerinage)的路上。经过很多冒险后,他发现化学家佩尔蒂埃陪着自己,聊天后他给了自己一把镀锌的铲子(pelle),而它则在梦的后半部分变成了一把大腰刀。另一次他梦到自己走在大路上,读里程碑上的数字;一回头发现自己进了一家杂货铺,这里有很大的天平,一个人把砝码放进天平称莫里的重量。老板对他说:“你没有在巴黎,而是济罗罗岛。”接下来是很多片段,他梦到了洛比利花,还有洛佩斯将军(他前两天才读过将军之死的故事),最后他还玩了一把乐透赌牌戏。

我们当然很明白,对梦中精神活动的贬低,遭受过很多方面的反对。在讨论梦中精神活动的价值时,矛盾似乎是不可调和的。施皮塔一边贬低其价值,一边竟然试图让我们相信,统治清醒状态的心理法则在梦中同样有效。而另一人杜加斯则说:“梦不是纯粹的错乱和无理性。”两人一方面持有该观点,一方面描述梦中心理功能无序混乱,但无法将两种观点协调统一。这两个人如此自相矛盾,可能并不算什么大事。但解决方案好像被别人想到了,也许梦的疯狂也自有其法则,可能梦只是一种伪装,一种戏剧表演,就像哈姆雷特的疯狂一样,而哈姆雷特的疯狂,是比清醒更清醒。两位学者定不愿通过表面现象(自己的梦境)把梦断定为和清醒状态完全不同。

哈夫洛克·埃利斯对表面的荒诞性一带而过,认为梦是“充满各种情绪和残破意念的古老世界”。该研究让我们想起精神发展的原始阶段。J.萨利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但说法更加深刻,更有广度。他的论断更值得思考,因为他补充道,他相信(可能比任何其他心理学家更甚)梦的纱巾之下必有深意。“人格的发展是一步步的,而梦则是保存这些人格的一种手段。睡眠中,我们返回以前,回到很久以前统治我们的冲动和活动,像从前一样看待事物,感受事物。”德尔伯夫这样的思想家声称(当然,面对互相矛盾的信息他确实没举证,所以可信度不算太高):“睡眠中,除了感知觉,其余心智官能基本都在蛰伏(比如理智、想象、记忆、意志和道德),这些心智官能只对想象中的诸多物体有效。做梦者是个演员,可以随意扮演智者和疯子、刽子手和犯人、侏儒和巨人、天使和魔鬼。”赫维侯爵和莫里的观点正好相反(我能力有限没能读到他的原稿),好像十分反感对梦中精神活动能力的贬低。莫里如此反击:“赫维侯爵认为睡眠中的心智完全可以自由行动和分配注意力,仿佛睡眠只是向外界关闭了感官;除了视觉形式,睡眠中的人和关闭感官神游的人几乎完全相同。普通思考和梦中思考之间的所有不同,就在于梦中的概念是客观可视的形式,看起来完全真实,而记忆以当下现实的形式出现。”但莫里补充道:“更重要的另一区别是,睡眠者的心理官能不能保持平衡,但醒时可以。”

瓦斯凯德提供了赫维著作的全面信息,我们发现赫维是这样评价梦的不连续性的:“梦中的图像,是概念的副本。概念是主体,图像是附属。因此,必须知道怎么捋清概念,才能分析梦的质地。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梦的不连贯性,最奇幻的想法也能变成最简单的事实,完全符合逻辑。”还有,“即使最怪异的梦,一旦知道如何分析,也能找到一种完全符合逻辑的解释”。

J.斯塔克请人们注意一个史料,一个老学者沃尔夫·戴维森(我不知道还有这么个人)早在1799年就提出了一个类似的理论解释梦的不连贯性:“梦境中的奇异跳跃,都由相关律决定,但心智常很难发现这种联系,所以我们常认为,梦在跳跃,其实根本不存在跳跃。”

如何评价梦这种精神产物,同类文献意见分歧很大,从极端贬低(如前所述),到预言其可能有尚待发现的价值,到极度夸张的高估(认为梦的能力远高于醒时)。我们知道,伊尔德布兰特在总结梦的心理学特性时,归结出三组矛盾,第三组就是价值的两个极端:“这个矛盾就是:一方面是抬高,人们常认为其潜力无限,不啻于惊叹;另一方面是坚决地贬低,人们常认为这种精神活动弱小无比,不啻于动物水平。“至于第一种,谁没有一种经历印证这个事实:在梦的精妙编织和运作中,有时候会出现最真诚和深沉的情感、一种柔情、一种清晰的洞见、一种鞭辟入里、一种迅速的智慧,而我们在清醒时总不能企及?梦中有绝妙的诗意、恰如其分的比喻、最真实的感觉,还有最让人愉悦的不协调。梦中的世界沐浴在奇异而理想的光中,能对其背后的现实进行最精妙的理解,这提高了梦这种现象的效用。在梦中,我们可以透过天堂的圣光看到世间的美,觉得它无比庄严且崇高;我们同时知道,真正的现实可能很恐怖;荒唐的现实变得富有戏剧性,极其搞笑。有时醒来后我们仍然沉浸其中,现实中从未有过的感觉真的会发生。”

在此我们不禁自问:那些毫不吝啬的贬低,和那些热情洋溢的褒扬,说的真的是同一个现象吗?为什么有些学者忽略其愚蠢之处,而另一些则忽略其深刻而敏感之处呢?如果梦同时有两种性质,同时需要褒扬和贬低,那么,要寻找梦的心理学特性,是不是显得很无聊?只要说:做梦时一切皆有可能,从精神生活的底舱到清醒时无法飞到的云霄,不就够了?这个办法挺方便,但反对意见也是有的:在所有研究努力背后,似乎隐藏着某种可能;梦有某种特征,普遍存在,是它的本质特征,可以抹除所有这些矛盾。

在过去的时代,哲学思辨而非精确的自然科学统治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人们无疑很乐意热烈认同梦的心理能力。舒伯特等人的论断大意是,梦将心智从外界影响下解放出来,将灵魂从感官世界的锁链中解放出来。小费希特等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请参考哈夫纳和施皮塔),认为梦是升级到另一个水平。所有这些论断,今天似乎都很难想象了,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虔诚的人才会复述同类观点。人们的思维已经调为科学模式,对梦的解译已经逆动。医学学者最爱低估梦中的精神活动,认为其没有价值和意义。而哲学家和业余研究者(业余心理学家)的贡献尤其不容忽视,大部分和流行信念相符,很重视梦的精神价值。那些爱贬低梦的精神活动的人,自然喜欢把外在刺激作为梦的起源,那些承认梦保留了清醒时的大部分官能和功能的人,自然也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内在刺激的存在。

经过严格比较,我们发现,记忆增强是梦最厉害的高级技能之一。我们上面曾详述普遍存在的案例证明这种优越。老学者们还常颂扬梦的另一优势:它们可以跨越时空的限制。现在人们却对这一事实嗤之以鼻,轻易认定其为有病。伊尔德布兰特说,这不算什么本事。梦确实可以无视时空,但清醒思维也可以,梦可以这样做只是因为它是思维的一种。人们认为梦可以在时间方面更有优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受时间先后的限制,比如莫里的那些梦仿佛说明,梦可以把感知觉内容浓缩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远超清醒时精神的活动能力。但这些结论也遭遇了很多反对意见。洛兰和艾格的系列论文《梦境表面的持续时间》曾引起长时间的热烈讨论,但好像到现在还没得出什么结论,解释这个深刻而微妙的问题。

梦能继续白天的智力活动,得到白天无法得到的结论,可以解决疑惑和问题,是诗人和作曲家灵感的源泉。沙巴内编纂的该类案例集中有无数案例,所以这似乎已经毋庸置疑了。但是,虽然这些事实无人质疑,其解读方式却遭到其他学科的诸多质疑。

最后要说的是,很多人称梦有神力,这也是一个争论焦点,那些几乎根本无法推翻的反对意见,也遭遇了固执断言的反复阻挠。当然,我们无法否认这种观点有它的某些现实基础,因为很有可能,很多该类案例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纯自然科学角度的心理学解释。

F.梦中的道德感

因为某些原因(只有读完我的理论后才能理解的原因),我把这个次要问题单拿出来讨论。这个问题是,清醒时的道德倾向和感觉是否会在梦中持续,如果是,到底会是多大程度。不同学者在这一问题上分歧巨大,就像他们解释所有其他精神活动时展现的矛盾一样巨大,我们再次大吃一惊。有些学者直接声称,梦中毫无道德约束,另一些则断然表明,一个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绝不会改变。

我们一般做的梦,仿佛会断然肯定前者。热桑说:“一个人在梦中不会变好或善良,相反,良心仿佛会在梦中保持沉默,人可能毫无同情心,犯下最严重的罪行,比如偷窃、谋杀、自杀,而且完全无动于衷,事后也无悔意。”

拉德斯托克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会梦到各种场面和想法,完全不受自省、理性、审美品位和道德判断的影响,道德判断极其脆弱,道德冷漠统治一切。”

福克尔特如此表述己见:“众所周知,梦在床事上尤其放纵,因为梦中道德感和道德判断完全缺失。在清醒状态中,这种放纵是他最耻于做的,而且如果他看到别人这么做,即使是他最尊敬的人,即使这个人只是心里想想,他也会耻于与其交往。”

叔本华等则与以上观点尖锐冲突,其观点为:人在梦中的所行所言与人格完全一致。R.Ph.费希尔称,主观感觉和渴望,或者感情和激情,在梦中受意志支配,梦会像镜子一样反映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哈夫纳说:“例外很少……高尚者在梦中也高尚,他将抵制诱惑,不会犯下憎恨、嫉妒、愤怒等罪。而邪恶的人,常会梦到在醒时常想到的场面。”

肖尔茨说:“梦中有真理。虽然高尚与堕落都穿上了伪装,我们仍能认出最真实的自己。诚实的人在梦中也不会犯下不光彩的罪行,如果梦到了,也会吓坏,因为它和自己的本性完全不符。有个罗马皇帝下令处死一个大臣,因为该大臣竟然梦到砍下了皇帝的头。皇帝解释自己的行为说,梦到此梦者,白天必有类似想法。这是有些道理的。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会说‘做梦都想不到啊’,表示某事在最隐蔽的思想中也不存在。”

另一方面,柏拉图认为,做梦时都是第三视角的人,就是最好的人。

普拉夫套用一个谚语说:“告诉我你的几个梦,我就能知道你的本性如何。”

我已经从伊尔德布兰特的小论文(我迄今为止找到的梦学著作中,它的表述最清晰,最引人深思,价值最大)中引用了很多内容,主题就是梦中的道德问题。伊尔德布兰特也认为这是确凿无疑的法则:生活越纯梦越纯,生活不纯梦不纯。

人的道德本质会延伸入梦。“我们不会因为犯很明显的数学错误,被骂成白痴,不会因为用浪漫主义代替科学事实或乱贴年代,被怀疑为荒唐,但我们绝不能忘记好坏、对错、善恶的区别。白天的意念在睡眠中变得再模糊,康德的无条件道德律令也会跟随我们的脚步进入梦乡,因为该律令无法和我们分开,即使睡熟了也赶不走。这只能这样解释:人性的基础要素,即道德本质,比想象、理性、记忆等同级别官能更加牢固,后者会在梦中屈从于变幻无常的扰乱,前者则岿然不同。”

继续讨论这个话题,我们将发现,两组学者规避得很巧妙,但明显都自相矛盾。认为道德人格在梦中不复存在的人,严格地说,就该对不道德的梦毫无兴趣。当别人挑战说他当为梦负责,从他的不道德梦可以推断出他本性不道德,他只要用个明显的类比即可淡定地反驳:难道梦是荒诞的,醒后的理智活动就毫无价值了吗?

另一方面,那些认为无条件道德律令会延伸入梦的人,必然完全认同人必须为不道德梦负全责。但愿他们做不道德梦时,不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并非自己坚信的那么有道德价值。

没人完全肯定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但真没人能否认自己做过不道德梦。无疑人人都做过,唯一的问题是,它们是怎么来的?所以,虽然两派的观点互相对立,但都努力解释其来源。于是关于其来源又产生了另一学术冲突:不道德梦究竟是心理活动正常运转的产物,还是因为人在睡眠中受到了外在刺激的侵扰?结果发现的事实让两派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不道德梦的精神起源非常特殊。

认为道德在梦中继续有效的一派,却拒绝为梦中行恶负全责。哈夫纳说:“我们不必为自己的梦负责,因为赋予生活真、实的根本基础,从梦中的思想和意志中剥离了。所以,梦中的欲望和行为没有善恶之分。”但做梦者对邪恶梦负间接责任,所以清醒时和入睡前,他有责任在道德上清洗自己的心灵。

到底该不该为梦的不道德内容负责,意见莫衷一是,而伊尔德布兰特的分析则更进一步。他先论证说,对现实进行戏剧性地复现是梦的特征,它会把最复杂的回忆过程压缩进最短的时间里。他也承认在梦中难免出现不道德场景,梦中的想象内容会有堕落和混乱;但另一方面他坦诚,有最合规矩的事实,可以直接免除我们对梦中堕落和违规之事的罪责。“当有人指责我们意图不轨、信念不纯时,面对这类不正当指责,我们可以用这句话一笔勾销:‘真不该梦到这种事啊。’当然,这样说自然意味着我们认为,意识和梦境距离最遥远,所以最不应当为其负责,因为毕竟其意念和真正的自我连接非常松弛且间接,几乎不能算我们自己的。但我们又感觉必须明确否认自己梦中存在此种想法,所以在为自己辩护的同时就间接承认了它的存在,所以辩护就不充分了。我相信,梦虽是无意识的,但我们确实是在说真话。”“如果欲望、渴望或冲动等精神形式没有在醒时扫过意识,就绝对不会产生这种梦。”而梦并不知道本初的冲动是什么,我们得说,梦只是模仿和扩展了这种冲动。它发现了我们的冲动,就像从历史资料中找到了一个碎片,然后就把它演绎成一幕剧。这让我们想起圣徒的话:恨兄弟的人即为谋杀者。我们醒后会知道自己的道德力量,所以对整个堕落梦的精密大结构一笑而过,但造梦的原料并未随之消失。人应当为梦中的越矩行为负责,虽然不用负全责,但得付一定责任。“总之,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虽然不太应该受到谴责,不过仍能理解基督的话:邪恶想法来自内心。所以我们禁不住认为,我们最起码应该为梦中的罪行带有微弱的负罪感。”

伊尔德布兰特发现,邪恶冲动的萌芽和线索会在白天闪过心灵,诱发并引起不道德梦,所以毫不犹豫地将邪恶梦列为评判人格的道德标准之一。我们知道,这些邪恶念头,加上这个判断标准,使历代虔诚的圣人痛悼自己竟为罪人。

毋庸置疑,大部分人都有些互相冲突的想法(不仅限于道德领域),有时人会调侃这些冲突。施皮塔引用了A.泽勒的一段话:“如果理性自给自足,组织得很有条理,全都是明晰的思想和符合逻辑的推理过程,完全不被毫无必要、绝对荒诞且无意义的观念扰乱,这样过一段时间,它就不舒服了。最伟大的哲人们确实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的、折磨人的胡思乱想,因为它们打乱了他们对世俗的深思和虔诚的思索。”

伊尔德布兰特进一步研究了这些矛盾思想对人有什么心理意义,所以讲得更明白了,其大意是,梦让我们偶窥自我最深、最隐秘的底层(清醒时一般不开放)。康德的《人类学》描述并认同该事实,他说:人的梦,揭示的也许不是我们是谁,而是我们可能会是谁,如果成长过程变了。拉德斯托克则暗示说:梦反映的是我们自己不愿承认的事情,所以被指责为骗人的谎言,但这种指责毫无道理。J.E.埃德曼声称:“梦不告诉我对他人的客观评价,梦只多次告诉我,我感觉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就是这样评价他的。这令我很吃惊。”J.H.费希特的观点与此类似:“梦和醒时性质不同,我们在清醒时通过自我觉察不能充分了解自己,梦却是我们总体性情的真实反映。”贝尼尼等的观点让我们注意这个事实:意识处理不道德冲动的方式,和梦处理其图像素材的方式(我们已经很熟悉)非常相似。“我们认为沉在水下的某些倾向,在醒时忽隐忽现,旧有的激情复活又被埋葬,忘了的人和事又出现在面前。”福克尔特以类似的方式表述己见:“我们从未主动想起过某些想法,但它们可能未经注意就进入了我们的意识,也常在梦中宣告自己的存在。”最后我们也许还记得施莱尔马赫说过,入睡过程总伴随出现非自主幻想。

一出现不道德梦和荒诞梦,我们就会吃惊,其中的想象内容,大抵也可以归为非自主幻想。其和非自主幻想的最大区别在于,非自主幻想和我们通常的道德感相悖,而梦中内容则只让我们感觉陌生。至今为止尚未有理论帮助我们深刻理解并调和这种区别。但在梦中出现不自主幻想的意义何在?晚上出现这些非道德冲动,从这个事实可以推出什么结论,让我们了解醒时和梦中的心理?我们又发现不同派的学者讨论该话题时提供了一大片不同的观点。伊尔德布兰特这一思想流派的基本观点相同,该派差点进行不下去了,但他们采取了相应措施,认为堕落冲动拥有潜在的力量(即使在醒时),但在变成行动之前的确被遏制了,他们声称睡眠中的人实际上是丢了起遏制作用的东西,无法意识到这些冲动的存在。所以梦反映人真实的本性(虽然不是全部真实本性),是将隐蔽的精神活动提升到意识层面的手段之一。基于此假设,伊尔德布兰特才能认为,梦的角色就是监控灵魂的私密病变,并引起我们的注意,就像医生说梦可以揭示未被发现的躯体病变一样。施皮塔一定也受了这种理念的影响,他说青春期的精神会遭遇刺激流,还满怀信心地劝慰青少年,只要醒时保持严格的道德生活,努力遏制常出现的罪恶意念,只想不干,他就已经尽了全力,可以免罪。该理论认为日间需要遏制的意念均属不自主幻想,而且必须被作为真正的精神现象予以重视。

但某些其他学者让我们无法将其作为定论。热桑说,醒时和梦(还有发热时的谵妄等)中会有些想法和图像不请自来,“其特点是,自主行为缺失,出现的一连串意象和想法,虽然由内在冲动唤起,但可以说是自动出现的。”堕落梦根本无法说明精神生活有瑕疵,只能说明一个人意识到了自己想到了这些内容,根本不足以证明其心智中有该精神冲动。另一学者莫里似乎认为,梦没有能力解剖精神活动,当我们审视其内容细节,我们梦到什么,恰巧说明什么不是我们的精神活动。他如此评论僭越道德的梦:“我们的本能会起作用,让我们行动,罔顾起警告作用的良心的制约。我有自己的缺点和邪恶本能,醒时我会努力抵制,常能成功抵抗住诱惑。但在梦中我总失败,或者说,我按照本能的指引行动,无惧无悔。很显然,我心里展现的景象,也就是梦境,是由感觉到的刺激引起的,此时意志下班了,良心不起作用,所以并未将其驱逐。”

有些人相信,梦有力地揭示了真实存在但被潜抑或屏蔽的堕落本能,莫里的话以最强音表达了这种观点:“在梦里,一个人完全裸露在自己面前,一丝不挂。意志停止起作用,于是他被激情俘获,如同玩偶,而醒时我们的良心、恐惧和担忧保护我们免受其害。”他在另一处的断言更发人深思:“梦中揭示的绝非真我。此时,可以说他回到了一种自然状态,此时,你不赞同的那些意念入侵心灵,你越想反对,它抓得就越牢。”然后他提到一个例子说,他经常梦到自己成为迷信行为的受害者,而他在自己的著作中一直猛烈地抨击迷信。

别人细致观察的价值,被莫里一棍子打没了。因为他认为主导梦的是一种“自动化精神机制”,而这种“自动化精神机制”完全不是精神活动。他细致观察到的所有东西,不过只是证明了这种自动机制的存在。

斯特里克在《意识研究》中写到:“梦中不仅仅只有幻觉,比如,如果你在梦中害怕强盗,强盗当然是假的,但害怕却是真的。”所以我们不得不注意到这个事实:梦分为内容和情绪,你可以谴责其内容,但其中的各种情绪却没有好坏之分。然后问题来了:梦的精神活动中,哪部分是真的?或者说,哪部分有权进入清醒状态的精神活动?

G.各派理论和梦的功能

如果某种关于梦的论述,能从一个视角解释最多的现象和特点,同时界定梦和其他心理现象的关系,就可以叫作一种理论了。诸理论最明确的分界线,就是它们把什么特点作为梦的本质特点,并对各种现象自圆其说。理论不必推导出梦有什么功能,也就是有什么用之类的,但我们希望(人们习惯有某种目的和期望)并欢迎那些理论,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视角深入地理解梦的功能。

我们已经熟悉了很多理念,从上面的判断标准来看,它们配得上理论这个名字。古人相信梦是神示,可以指导人的行为,告诉人们需要关注梦的哪些部分,所以那是一套完整的理论。而梦也是生物学研究的课题,所以就产生了更多的理论,有一些并不完整。

如果不要求完整性,根据它们的基本观点(梦中精神活动的模式和地位),我们可以大胆将诸多理论分为三派。

1.以德尔伯夫为代表的一派理论认为,梦是醒时精神活动毫未衰减的持续。精神在梦中并不蛰伏,其器官运作如前,精神运行及其结果的变化,只是因为醒、睡情况不同。我们可以这样质疑这派理论:他们是否认为,梦、醒意识之区别,只在于睡眠状态下情况变了?而且,从该派理论推导不出梦有任何用处,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做梦,为什么这套复杂的精神器官和机制要在明显不利的情况下继续运作。将该理论进行到底就可推出,其实我们根本不会做梦,只有两种状态:我们要么是无梦地沉睡着,要么是受到刺激打扰所以完全醒了。

2.另一方面,还有另一派认为,梦是精神活动的弱化,精神活动不连贯,且缺乏可用原料。根据这派理论,我们必须假设睡眠的心理特性和德尔伯夫理论正好相反。睡眠状态侵蚀了大部分精神领域,可不是把它和外界隔绝那么简单。相反,睡眠状态会占据精神机制,使其暂时失灵。如果从精神病学的角度来做比较的话,第一派理论认为梦就是妄想症,第二派则认为梦是某种心理缺陷或智力缺陷。

睡眠导致精神活动部分瘫痪,所以产生了梦,这是医学家和科学家至今最青睐的理论。从对解梦感兴趣的人数上来说,该理论确实可称最受欢迎的。它神奇、小心地避开了解梦理论必须面对的最大危险:梦本身有很多自相矛盾的特点,这些自我冲突会威胁任何理论。它认为梦是部分清醒的结果(如赫尔巴特在《梦的心理学》中所说:“一种平缓的、部分的、高度非正常的清醒”),所以可以解释一系列现象,比如梦中的活动比较低级(从荒诞性可以看出),还有一系列梯度的半睡状态(从完全无法思考到完全警醒,精神活动的强度可以分很多级)。

那些觉得解梦的生理角度不可或缺的人,或认为它更科学的人,会发现该理论被宾兹的描述总结如下:“而这种迟钝状态,在早晨的数个小时内缓慢地结束,脑蛋白积累的疲劳度逐渐降低。疲劳物质被渐渐分解,或者被不停流动的血液运走。零星分散的细胞组织开始苏醒,而其他部分则继续保持迟钝状态。各孤立的脑区开始工作,但我们模糊的意识还无力掌控其他脑区,也就是无法建立连接。所以,被创造出的图像大部分和近来的客观印象相对应,但其联合形式却狂野而不受控制。被解放的脑细胞持续增多,梦的非理性也变得越来越弱。”

这种理论认为梦是不完全或部分清醒状态,可以在当代所有生理学家和哲学家的作品中找到痕迹,莫里写得最完整。该学者貌似认为,每个脑区对应特定的精神功能,是睡还是醒,得看是哪个脑区在起作用。在此我只想说,即使有证据证明半醒理论,这种奇妙的大结构仍然值得再好好考虑考虑。

该理论无疑没说明梦有什么功能,而其主要支持者之一宾兹则一直拒绝承认梦有任何重要性或地位。他说:“我们看到,所有的事实都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梦只是生理活动过程,所有情况下都是,很多情况下还肯定和疾病有关。”

生理(作者加粗了这个词)梦,当然指向多个方向。首先,它指梦的源泉(宾兹尤其对这点感兴趣,因为当时他正在做实验,研究药物致幻中的梦)。当然,为了保持和该理论同步,就得把梦的导火索一概归于机体刺激。该理论最极端的形式表述如下:我们驱逐外来刺激入睡后,因为没有刺激,我们就没有理由做梦,直到早晨,也就是当新的刺激侵入,我们才会做梦。但实际上,我们根本不可能完全免受刺激,就像魔鬼梅菲斯特抱怨的那样,生命的萌芽从四面八方来袭,刺激也来自各个方向(外面、里面,甚至那些白天根本感觉不到的机体不适)。所以睡眠一直受到打扰,精神各个小角落的东西在不停地跑进意识,扰乱睡眠,被唤醒的碎片让精神活跃一阵子,然后又欣然入睡。刺激打扰了睡眠,所以产生了梦,但说来说去,梦不过是对刺激的反应,所以是多余的。

这种梦论认为,总之梦就是精神器官的活动,是一个生理过程,所以这儿还有一个弦外音,也就是拒绝承认梦同时还可以是一个精神过程。有个古老的比喻“不识音律的十指,在琴键上乱敲”,这大概最能代表那些古板的科学家对梦的评价。这种理论认为,梦完全不可解。从未摸过琴的十指,怎么弹奏乐章?

老早就有人批评半醒理论。布尔达赫在1830年写道:“如果说梦就是半醒,那它首先就没说清这到底是醒还是睡;其次,它等于说,心智的力量部分活跃部分静止,但整个白天也都在发生这种变化,不只在梦中。”

梦即生理过程的流行理论,也是有人支持的,罗伯特在1866年初创了一个有趣的假说,很有启发性,因为它赋予梦一种功能(或称有用的结果)。罗伯特以我们考虑造梦材料时已经讨论的两个可重复观察到的事实(第一章B节)作为理论基础,也就是,一、人最常梦到白天那些小事,二、人几乎梦不到白天最让人感兴趣的事情。罗伯特认为,毋庸置疑,白天已经被充分解决、认真对待的问题不会入梦,只有那些掩藏在意识之下的不完整碎片,或者一闪而过的事情,才会入梦。“所以我们一般没法解梦,因为梦的导火索没有引起做梦者的足够注意,藏身于白天的印象中。”所以记忆入梦的条件是,该印象很难被整理进记忆仓库中去,或者太琐细根本不用放进去。

于是罗伯特认为梦就是“一个清除多余印象的生理过程,而我们意识到了精神对这个过程的反应”。无用思想像水泡破灭一样被清除,这就是梦。“如果被剥夺了做梦的能力,人很快就会疯掉,因为大脑会积累无数残片断思和多余印象,重压之下,记忆的整理功能就会完全停止。”对重压下的大脑来说,梦是一个安全阀,有疗愈和解压的能力。

如果我们问:梦境是怎么给心灵解压的?我们就误解了罗伯特。作者从梦的内容的两个特性出发得出结论:清除无用印象的是个生理过程,梦不是独立的精神活动,只是感受到了该过程。而且梦中不是只有清除。除此之外,罗伯特接着说,白天的刺激还会被梳理,“脑中那些清除不掉也消化不了的思想原料,就会打成一整捆,从想象中借来线索作为心理藤条,以无害的幻想存入记忆。”

但他对梦的来源的理论,和该派通行的理论直接相反。该派普遍认为,如果感觉刺激(内外)没有屡次唤醒心智,就不会有梦;而罗伯特则说,做梦的冲动来自心灵,是心灵不堪重负时的释放。他一直坚持认为,决定和调节梦的身体条件和原因,只居于从属地位,如果醒时没有积累足够的废材,需要释放,再刺激也不会有梦。但他又承认,神经刺激也可以影响从心灵最深处而来的梦。所以,罗伯特的意思就是说,梦最起码不全靠生理刺激。梦当然不是心理活动,清醒意识才有心理活动,梦无法跻身其中。梦不过是心理器官的生理过程,昼伏夜出,有自己的功能需要履行,也就是保卫该器官不被太多压力所扰,或者如果我们可以换个说法的话,那就是清洗心灵。

另一学者伊夫·德拉热同样把这两个特点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础,但我们发现,他略做了修改,同样根据梦在选材时的这两个特点,却得出了和罗伯特完全相反的结论,这可真够发人深省的。德拉热痛失至亲,但发现根本梦不到整个白天都在想的事,直到其他大事盖过了它。他还对别人进行了研究,发现情况普遍如此。他针对新婚夫妇做了评价(如果真的普遍这样,可真让人赞叹):“如果他们真的相爱,在婚前和蜜月中就几乎不会梦到对方,即使有性梦,也是和不爱或无关紧要的人在出轨。”那么人会梦到什么呢?德拉热发现,梦的素材都是印象的碎片和残余,来自前几天或更远的过去。乍一看,我们最容易相信,我们梦到的一切,都是梦活动原创的,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我们梦到的都是生活的复制品。但是复现的这些材料在来源上有共同点:它们都是我们没怎么注意到的印象,或者很强烈的印象。一个印象越强烈,同时越意识不到,就越有可能入梦。

罗伯特所强调的,本质上正是这两种印象(不重要的和没被加工的),但德拉热赋予它们另一层意义,他相信这些印象之所以能入梦,不是因为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没被加工。被忽略的重要印象,因为是新印象,有“压紧的弹簧”一样的特点,晚上就松弛了。比起弱得几乎没被注意到的印象,那些碰巧没被梳理或有意压抑的清晰印象更有权入梦。白天的禁止或压抑会积蓄精神能量,这是晚上做梦的主要原因。在梦中,被压抑的精神材料就会呈现出来。

不幸的是,德拉热走到这步就停止了,他只把梦最小的功能归为独立的精神活动,所以,他的理论就又回到了该派的主流观点,即梦就是大脑的部分休眠:“总之,梦就是思想信步而行的产物,没有目的和方向,随手拾起那些堵在路上的、能量较大的记忆碎片。各记忆碎片间的连接有时微弱和疏远,有时较强而紧密,这得看大脑睡得沉不沉,有多沉。”

3.第三派理论认为,梦中的心智有能力也有倾向进行特殊的精神活动,这些特殊的精神活动,白天时无法出现或只能部分出现,而出现时一般都有特定的功能和效用。早期梦学心理学家,大部分都隶属此派。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只引述布尔达赫的理论为例即可,其理论归结起来就是,梦“是心灵的自然活动,不被人格力量限制,不被自我意识搅扰,不被个人意志指导,只是生机勃勃的心智中枢自由的狂欢”。

很显然,布尔达赫等人把这种自由使用自己能量的狂欢状态,看作心灵的自我恢复,它为明天的工作积累新的能量,其实就像休假一样。于是布尔达赫赞同并引用了诗人诺瓦利斯颂扬梦的力量的妙句:“梦是对抗生活枯燥无聊面的堡垒,把想象从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其得以恢复力量。它打乱生活中的意象,打断成人持续的严肃,代之以儿童欢快的游戏。没有梦我们就会早衰,所以梦可以说是(如果不算太精确)神赐的礼物,是愉悦的游戏,是走向坟墓的朝圣旅途中的朋友和伴侣。”

浦肯耶更加深刻地描述了梦的疗愈效果,使心智恢复活力:“富有创造力的梦尤其会有此效果。梦里充满了无拘无束的想象游戏,和白天的正事毫不相干。心智不愿继续白天的劳碌,希望放松并恢复力量。它首先创造一个和白天相反的环境,用愉悦疗愈悲伤,用希望和欢乐的欢快场景驱逐忧虑,用爱和友好代替仇恨,用勇气和信心驱散恐惧,用坚定的信念和肯定驱除疑惑,满足本来不可能的希望。总在白天被揭开的那些心灵伤口,睡眠中可以进行疗愈,伤口会合上,免遭新的骚扰。时间的疗愈作用,某种程度上靠的就是梦。”我们都知道睡眠对精神生活有益;大众的观点虽然不太明确,但显然也不愿放弃相信,梦是睡眠起作用的方式之一。

舍纳在1861年独立提出一种全面的解释,说梦是心智的特殊活动,只能在睡眠状态下自由呈现。舍纳对梦怀着近乎痴迷的热情,其著作是夸张的大厚本,除非你真喜欢读,否则一看就会被吓住。分析它困难重重,所以我们欣然转向哲学家福克尔特,他简短清晰地复述了舍纳的理论。“神秘的论文集,不时爆发出光辉,的确好像预示着什么意义,但并未因此照亮哲学家前进的路。”这就是舍纳的门生之一对该著作的评价。

舍纳认为,梦中我们会丧失部分心理官能。他甚至进一步解释说,在梦中,自我的中心性会削弱,这种去中心化会使认知、感觉、意志和想象发生变形;自我的能量也会减少,残余的精神力量失去了理智的能力和特点,开始自由行动。但另一方面,从理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的精神活动(可以叫作幻想),因为不再受严格控制,所以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梦。当然,梦从白天的印象中获取造梦原料,但用同一材料却建造了和白天不同的建筑,就像日白、夜黑一样不同。梦中的心智不仅复现,还进行创造,这种特点造成了梦独有的特点。梦偏爱不确定的、夸张的、奇异的意象,因为从意识的束缚中完全解放,所以更灵活更有活力,随时随意转变方向。梦对微小的情绪刺激都极其敏感,情绪总有影响和打乱梦的效果,并迅速把内在生活以外在的动态可视形式投射出来。梦不用语言表达概念,只能通过可视形式说话,因为没有语言的控制和限制,梦就用可视物体描述概念,大小、实心空心、是否结实等都有了相应的含义。这种语言虽然简单,却笨拙冗长。梦不喜欢用原形象进行表达,而偏爱那些不相干的形象,因为后者可以反映它想表达的东西的特定侧面,这个事实让这种直白表达很难进行解读。这就是梦幻想中的象征作用。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梦幻想并不全息全影地呈现物体,只是最随意地勾画一个轮廓。所以它画的图像,就像灵光乍现时的素描。但梦并不只呈现物体,还有种内在冲动,让梦中的自我和物体发生某种关系,采取行动。比如,在梦中看到满街都是金币,做梦者捡起它们,高兴一番,拿走了。

据舍纳说,梦幻想进行艺术创造的原料,主要来自白天基本感觉不到的机体觉。这就是舍纳富于幻想的理论,也是冯特等医生也许过于贬低的理论。两派虽然完全相反,但在梦的刺激源的假设方面却完全一致。内在生理刺激会引起心理反应,但根据该生理理论,一旦做梦者精确地意识到(或模糊地意识到)这些刺激,心理反应就耗尽了。(因为这些现实中的想法会通过联想把别的想法拉来帮忙,所以到达这个阶段时,梦中的心理过程链仿佛就断了。)另一方面,据舍纳说,生理刺激只为心智提供可实现其幻想目的的原料。其他学者认为,对舍纳来说,梦形成于哪儿,就止于哪儿。

梦这么处理生理刺激,当然不能说有什么目的。梦只是玩一个猜谜游戏,把机体刺激用动态符号表现出来。舍纳实际上认为(福克尔特等在这点上和他分离了),梦偏爱一种特定的物体来比喻整个身体,那就是房子。但幸好梦好像并不只用这一种材料,还会用房子的组合代表特定的器官,比如梦到一长街的房子可以表示肠道受到了刺激。有时候房子的特定区域实际代表了身体的不同部位,比如头疼梦中,屋顶代表头(梦到屋顶上爬满了让人恶心的蟾蜍似的大蜘蛛)。

机体觉入梦时,除了房子,还有很多其他喻体都可以表示身体的一部分。“呼呼生风的火炉可代表肺,空柜或空框代表心脏,圆球状或任何中空的物体代表膀胱。男人受到性刺激时,会梦到在街上捡到单簧管的上半截,或没有烟袋锅的烟斗,甚至还可以包着毛皮。单簧管和烟斗的形状近似男性生殖器,而皮毛则代表阴毛。女人的性梦中,夹紧的大腿可能会变成被很多房子围起来的窄院,阴道变成窄滑、泥泞的小路并穿过院子,而她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可能是去给谁送信。”(福克尔特)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生理刺激产生的梦,到最后摘掉面具,相应器官或功能显现出来时,梦就结束了。所以牙掉了以后,牙疼梦一般就结束了。

但梦并不仅指向器官的形状,还能用符号表示器官的内容物。比如,肠道受到刺激,可以让我们梦到穿过泥泞的街道,膀胱受到刺激则梦到奔腾的水流。这些刺激,它们的性质,还有它们的渴望,都用符号表示了出来。另外,我们可能还会梦到一个整体场景,代表整个状态,举例来说,如果浑身疼痛,我们会和疯狗和狂牛进行绝望的战斗,或者女人在性梦中梦到被裸男追。不必再长篇大论了,梦中的象征活动非常活跃,是每个梦的主要驱力。福克尔特在他激情澎湃的奇文里尝试深入研究这些比喻的性质,用统一的概念系统来解释梦这种心理活动,但他的论述非常令人费解,人们最好先学习一下如何凭直觉去理解哲学家的思考模式,以做好准备。

舍纳认为梦幻想中的象征活动毫无意义,精神只是在和自动冒出来的刺激玩游戏,你还知道它玩得很淘气。舍纳的理论那么武断,而且明显脱离科学研究的普遍原则,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会细致分析它,这有什么好处?我们可以合理地回答:没有事先仔细研究就断然否定,那好像也太傲慢了。该理论基于他自己的梦,由他人对其进行了细致观察并得出直观结论,而他本人也好像有足够的本领追踪这些晦涩的心理现象。该理论讨论的主题(内容丰富,和很多别的领域交织在一起)几千年来对人类来说都充满了神秘气息,而它也承认,科学(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只是做过一些尝试来解梦(流行观点不这么认为,但它毫不妥协地站在了公众的对立面说出了实话),所以对梦的内容和意义知之甚少。最后让我们坦承,好像我们解梦时,很难完全抛开臆测。不过我们得记住,神经节细胞也是臆测出来的,严肃而一丝不苟的科学家宾兹写过一段,描述醒来的过程是如何冲击大脑皮层中沉睡的细胞组织的,比舍纳的理论还玄,充满幻想。我希望能证明,所有的尝试背后都包含部分真理,虽然他描述的现象模糊得难以辨认,没有普遍性,所以不能作为一种理论的基础。现在,舍纳的理论和医学角度的梦论相反,这也许能让我们明白,既然存在这两个极端,所以解梦的理论还无定论。

H.梦和心理疾病的关系

当我们讨论梦和精神异常的关系,我们说的可能是三个东西:第一,病因诊断和临床关系,也就是梦中出现了错乱,或做梦后开始了精神异常,或者精神异常后发生了错乱梦;第二,随着精神病的好转或加重,其梦如何变化;第三,梦和精神病的共同点,它们的相似之处证明两者有内在联系。早期(如今再次恢复)医学很喜欢研究两类现象之间的多重关系,医学学者最喜欢这个主题,这可以从施皮塔、拉德斯托克、莫里和提希整理的文献中看出。最近桑特·德·桑克蒂斯就专注于研究它。对本论文而言,我们仅需瞥一眼这个重要的话题即可。

第一重关系,梦可以用来诊断并促进治疗。我将以下观察案例作为例子。霍恩巴姆称疾病首次发作时,常与吓人的噩梦有关,而且主要的错乱观念都和此梦有关。(见克劳斯)桑特·德·桑克蒂斯在研究妄想症患者时有类似的记录,他称梦是某些病人发狂的“真正决定因素”。做完梦可能随即发病(通过梦可以有效诊断幻觉的来源),也可能继续做梦慢慢发病(这时候要诊断病因就要费些力气了)。在德·桑克蒂斯所举的一个案例中,一个特别真实的梦之后,随即出现了轻微的癔症发作,后来慢慢发展成了焦虑忧郁症。费列(提希引述)讲到一个例子,做梦后随即出现了癔症性瘫痪。他们认为梦是导致精神异常的原因,但我们也可以从这些案例中得出同样有效的结论:精神异常可能只是先在梦中展现,错乱本就存在了,只是从梦开始突破。在一些其他案例中,病症都包含在了梦里,或者说,现实病症从未超出梦中病症的范围。于是托迈尔请我们注意那些梦到自己癫痫发作的噩梦。阿利森记录过几个昼伏夜出的精神病案例(见拉德斯托克的文章),病人白天完全无恙,但一到晚上就会突发暴怒等。德·桑克蒂斯和提希记录了类似的案例(大意是一个酒鬼做了妄想梦,听到声音指责自己的妻子不忠)。提希记录了很多近期案例,病人的行为(以臆见幻觉和强迫性观念为基础)都来源于梦。吉斯兰记过一个案例,病人不能睡觉,只是间歇性地发病。

我们相信,有一天医生们将不再只关心梦的精神原理,还会对梦与精神病理学的关系感兴趣。

至于病情好转时,很常见的是,病人白天很健康,社会功能和心理官能都没问题,但晚上做梦时精神还是错乱。据说格雷戈里是第一个呼吁人们注意此类案例的人。(见克劳斯)马卡里奥描述了一个躁狂症患者,完全康复一个星期后,晚上又做了一个梦,该病那种无限流动的意识及无法约束的冲动再次出现。(提希引述)

慢性心理障碍中,梦会经历一些变化,但该方面还没什么研究。另一方面,人们很早就关注梦和精神障碍之间的内在联系,两者完全吻合的表现证明其有内在联系。据莫里说,卡巴尼斯在《生理心理学报告》中首次呼吁人们关注两者的关系,之后就出现了莱吕、J.莫罗,尤其是哲学家梅因·德·比朗。对两者进行比较的历史当然就更久了。拉德斯托克开篇就论述了该主题,他引用了大量观点证明两者是如何相似。康德也说过:“疯狂就是醒中的梦。”克劳斯说:“精神错乱就是理智清醒时的梦。”叔本华认为梦是短暂的疯狂,而疯狂则是长久的梦。冯特在《生理心理学原理》中称:“实际上,我们在梦中经历的一切,几乎都可以在精神病院里看到。”

施皮塔对两者进行了比较和衡量,细数了两者的共同特点,他将其共同点分类(和莫里做的很像)如下:“第一,自我意识停止,至少退化,故无自知力,无法吃惊,缺乏道德意识;第二,扭曲的感知觉,梦中的知觉一般会退化,而病人的知觉则增强;第三,只根据联想复现和形成意识,所以自动形成思绪流,而且概念之间的连接失衡(包括夸大连接、虚拟连接);第四,人格变化(比如倒错),有时性格特质变化(变态)。”

拉德斯托克还加了一组数据,说明梦的内容和精神异常时的内容,性质是相似的:“病人的错觉和幻觉大量来自视觉、听觉和机体觉。就像在梦中一样,嗅觉和味觉的因素很少。狂热病发作时和做梦一样,久远过去的回忆会一波波袭来,健康人醒时早就忘了的东西,会在梦中和生病时回忆起来。”如果能深入分析两者的异同,就像通过面部特征的细微区别来区分双胞胎一样,两者之间相似性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认识。“如果人经受了身心折磨,梦就会将现实拒绝赐予他的东西补偿给他,聪明的脑子、健康的身体和幸福的生活。同样,精神错乱时,人也会看到真实的光辉景象,充满了幸福、名望和财富。假想自己拥有财产,想象自己实现了愿望,摧毁或羞辱导致他变成精神病的人或事,是谵妄的常见内容。至爱的儿子死后,一个妇女会在谵妄中真切地经历做母亲的欢乐;突然破产的男人,会完全相信自己非常富有;被抛弃的情人会认为自己被温柔地爱着。”“概念之间进行荒诞联合,理性变弱,这是梦和精神异常的两个共同特征。”高估自己的精神力量,对理性判断来说是荒唐的,但在两者中均可找到。梦中幻想的快速流动,也和精神错乱时的快速流动完全吻合。两者都无时间感。梦中的人格分裂(比如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分给两个人,陌生的那个人会在梦中纠正自己)和幻觉妄想中的典型人格分裂完全吻合。做梦时也能听到陌生声音表达自己的思想。甚至发病时常出现的妄想,也会在令人难以忘怀的美梦中一次次刻板复现,两者非常相似。谵妄病好了以后,病人常称,生病期间在他们看来就像一场噩梦。确实,他们说,生病期间曾经怀疑过自己是在做梦,而做梦时我们也常这么问自己。

有鉴于此,我们就不该对拉德斯托克的话感到吃惊了,他这样总结自己和很多人的观点:“疯狂这种非正常病态现象,可以认为是一般正常梦的升级版。”

克劳斯尝试从原因方面(也就是刺激源)入手,建立基础,说明两者的关系非常近,这比从性质入手来论证更加有力。他说,两者共有的基础要素(如前所述)是内脏觉、躯体感觉、来自所有器官的机体觉。(参见佩斯,莫里引用)

两者的共同点无可否认,甚至深入细节,于是成了医学梦论的最强论据。该理论称,做梦只是精神活动的衰变,是无用且有害的。但如今人们还不能用精神异常来给梦下定论,因为众所周知,对精神异常的原因的研究,还不太令人满意。但很有可能,将梦的理论稍加修改,就能影响我们对心理机制和心理障碍的观点,所以我们可以说,如果我们努力说明梦的秘密,也是在向着说明精神障碍的目的地进发。

第二章 解梦的方法:对一个案例的解析

本书版权页上的书名已经表明,我不想把自己的梦论归为哪派。我主要想说“梦可以解”,而上面讨论的诸多梦学文献,更像是我在完成这项特殊工作时的副产品。确立了梦可以解的前提,我马上发现自己不太同意其他流行观点,只除了舍纳。解梦就是要弄清它到底要说什么,用诸多精神活动中的另一形式来解释它,让梦获得明确的价值和重要性。但我们看到,那些科学理论根本不讨论解梦问题。首先,它们认为,梦根本不是心理活动,只是躯体活动被大脑感知成了符号。而外行人却一直反对这些理论,声称梦的过程虽然的确有非逻辑的特点,虽然荒诞、费解,却无法鼓足勇气否认梦是有意义的。外行人似乎模模糊糊地直觉认定,梦有意义,即使还未发现;梦是某种其他思维过程的替身,我们必须正确弄清它代替了什么,才能发现它背后隐藏的意义。

大众总想解梦,但一会儿用这套方法,一会儿用与它对立的方法。第一种方法把梦当作整体,并试图把梦的故事情节翻译成另一种可以理解的内容。这就是所谓的“象征解梦”。但此法根本行不通,因为有些梦乱作一团,根本无法理解。象征解梦法的一个案例,就是《圣经》中约瑟夫给法老解梦的故事。先出现的七头肥牛被后出现的七头瘦牛吃掉了,这象征着埃及土地会遭遇七年的灾荒,把七个丰收年景的余粮耗光。预言就是这么说的。

文学家在作品中虚构的梦,大部分都可以进行这种象征解读,实际上它们只是文学家自己的想法的复制品,其采取的伪装形式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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