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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0 1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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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意定,吴庆田,李明清

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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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

网络金融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论述了网络金融产生的必要性及其具体表现,系统地介绍了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金融市场、网络金融风险与监管以及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等网络金融学核心内容的基本原理、主要业务流程及其最新发展趋势。全书结合相关知识背景、实例以说明问题,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结合。

第二版前言

本书第一版于2005年8月出版以来,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已由国家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被许多高校选作经管类、信息类专业教材,也被国内大多数图书馆收藏。为了适时反映网络经济变化发展的现实情况和网络金融学科最新发展动态,以及更好地适应相关院校教学和广大读者阅读参考的需要,我们特根据所掌握的国内外最新资料,对原书在结构、内容和文字上作了大量的修改、补充或重写,形成了这个修订本。

本次修订在结构方面的主要变动是将原书第八章“网络金融Call Center”提出来,删改后放在修订版第五章的第一节“网络银行的主要业务与基本流程”中,将第十章“网上个人理财”删改后放在修订版第八章的第二节“网络金融投资”中,这样能更好地体现各章节的内容归属,避免章节内容的重复和累赘;同时,将原书第九章和第十章合并为一章,删除了原书中理论上并不是很成熟的部分,确保教材基本原理的稳定性和观点的成熟性。在内容上的主要变动为,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主要业务和基本流程,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的业务与基本流程,分别在修订版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此外,其他各章节的内容和文字,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和补充。

为了进一步体现本教材修订本的实践创新性特点,便于阅读者自学和参考,本书每章开头有本章学习要点和本章基本概念、重点、难点;每个章节中根据需要穿插了便于理解和扩充知识的背景知识、专栏介绍或案例实证;每章结尾提供了能力训练题或网络资源与阅读书目,充分体现了本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

本书由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大学——中南大学担任主编单位,湖南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湖南商学院为参编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岳意定教授和吴庆田副教授、李明清老师共同担任主编。修订版由岳意定教授负责总体设计,吴庆田副教授负责修订,王雄博士负责审稿,最后由岳意定教授对全书统一加工整理,总纂定稿。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生张瑛琦、武蔷薇、陈湘玲、范舟、周永康参加了资料搜集工作和校稿工作。

本书修订是在东南大学出版社顾金亮和刘庆楚编审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徐强教授的鼎力支持与精心组织下完成的。同时,本书修订还得到了中南大学教务处和商学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此一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修订时参考并吸收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数据资料成果,其中大部分以参考文献的形式在书后作了列示,或在引用时直接在书中作了标注,在此特向原作者致谢,少数因为出处不详等原因无法列示或标注,敬请作者谅解。由于编者们水平有限,修订时间又十分仓促,仍难免有疏漏不妥之处,敬祈阅读、使用和参考本书的各位专家、师生和其他读者能提出宝贵意见。编者2010年8月

第一章 网络金融概述

【本章要点】本章从网络经济及其特征谈起,回顾了传统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功能及运作特点,分析了网络金融产生的必然性和网络金融的具体表现,进而引出了网络金融的基本概念以及网络金融的特性,在此基础上对网络金融对现代化金融发展作出的贡献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通过比较国内外网络金融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引发对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不足的思考。【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在于网络金融的表现形式,网络金融的特性,网络金融的作用和影响。其中,网络金融的作用和影响也是本章难点。【基本概念】网络经济 信息经济 服务经济 网络金融 梅特卡夫法则 电子货币 网络银行“三A”服务

第一节 网络经济与网络金融的兴起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缺乏网络技术的支撑,金融服务业中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是烦琐的,金融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是低效率的,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却是高昂的。随着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信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为主导的网络经济的兴起,互联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各个角落,冲击着传统的生产、分配、交换及消费方式,影响着微观经济主体的思维理念、行为模式、行为准则和相互联系方式。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和社会资金运动中枢的银行业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它是资本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所开展的业务一般只涉及资金和信息的流动,而几乎不牵扯到所谓物质流动的瓶颈问题。因此,金融服务业开展网上运作或实现网络金融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先天优势:一方面,由于网络是信息快速且广泛传播的工具,作为金融全球化运作的技术平台,其与金融的美妙结合,能产生全新的网络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金融业为迎合网络经济的要求,也不断拓展出新的金融天地,激发金融变革,形成新的金融产业组织形式,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境界。正因为这样,金融业在网络经济发展中所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是至为显著和程度最深的。

一、网络经济的含义与特征

目前全球都在谈论网络经济,但是,正如全球的经济学家对经济学的定义一直争论不休一样,网络经济这个词汇也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网络经济正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的许多特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它的实质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因此,要全面把握它的真正内涵存在一定困难。(一)网络经济的含义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不仅仅指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一种新行业经济,或因此而派生的一些相关行业,还是指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国际互联网为载体,以电子商务为主导,以中介服务为保障,以人力资源为核心,以不断创新为特点,实现信息、资金和物资的流动,促进整个经济持续增长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发展形态。

网络经济的核心资源是信息,而网络正是信息成为核心经济资源的基础设施。计算机网络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无限性和自由性为信息的获取、加工和传递提供了最大的便利,从这一角度来看,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而网络经济的关键运作是服务,包括金融服务。所以网络经济当前的主导行业是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包括金融业。随着网络的发展,它将渗透到各个行业,最终或许找不到一个与网络没有关系的行业。因此,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和服务经济两者的合一。(二)网络经济的特征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正在形成过程之中,目前来说还是一种趋势经济,还没有成为现实世界的主流经济。但从网络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网络经济的一些特征已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

1.范围经济性

网络经济具有范围经济性的根本原因是信息、知识等软要素的共享性。对于许多不同的生产过程,信息作为生产要素,可以低成本地从一种生产过程转用到另一种生产过程。信息网络越发达,软要素在生产中的投入比重越大,这种经济性就越明显。正如同资本专用性推动规模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一样,软要素的共享性推动范围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网络经济的主体可以降低信息成本、采购成本、减少库存、缩短周期时间、降低营销成本等等。

2.外部性

一般的市场交易是买卖双方根据各自独立的决策缔约的一种契约,这种契约只对缔约双方有约束而不涉及其他的市场主体,但是在很多的地方契约履行的后果却往往会影响到缔约双方以外的经济实体,这些与契约无关却受到影响的经济实体就是外部,他们受到的影响就是外部效应。外部效应分外部正效应和外部负效应。一般说工业经济的外部效应是负效应,而网络经济中的外部正效应却十分明显。网络外部性的根本原因在于网络自身的系统性、网络内部信息流的交换性和网络基础建设的长期垄断性。网络规模越大,外部效应越明显;而且梅特卡夫法则(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长)的作用使得网络规模超过一定的规模时外部效应会急剧增加,即网络的外部性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呈指数增加。

3.新的分工和专业化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信息传输的效率增强,分工合作进一步加剧,同时企业的内部劳动组织更加紧密,一些跨国公司通过企业内部网络真正实现集团化的企业运作。同时获取信息的方便性使企业内部的分工减少,从而使得企业专业化的机会增多。

4.数字化和标准化

网络经济是无形的数字化经济,其传播都是通过电缆或光纤,以数字形式进行的,这大大加速了从物质到数字的转换,越来越多的产品用数字存储,这是提高存储和传输效率的要求。HTML、XML或Internet Explorer,如果只有一个用户使用,那它们的价值就是零;只有更多人的认可和使用,一项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体现。造就“多”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符合“标准”,所以网络经济的运行是标准化的。

5.累积增值传递性(即规模经济性)

信息通过积累和处理可以变换,使得其内容和形式发生变化,以适应特定市场需要,从而实现其价值增值。信息网络可以将分散的无序的信息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加工、分析、处理,形成有序的高质量的信息。另外,一条信息可以以任意的规模在生产中加以应用,也就是在信息的边际成本几近为零的情况下,信息的使用规模不断扩大,可以使得收益不断增加,所以边际收益递增。在企业的运行中,具体表现在网络经济上,就是资金、客户都向“第一”靠拢。

6.创新效应

创新在网络经济中的作用是网络经济时代区别于以往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物质层面,即技术创新的层面,指网络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化,比如在金融资本上,投资、融资都更容易和快捷了;另一个是制度层面,强调通过制度创新,在经济中营造一个能够不断鼓励人们投入劳动,进行发现和发明的工作环境,促进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并共享信息的激励机制。创新企业从种子期到创立期再到扩展期,最后到成熟期,其成长周期大大浓缩,变短,这就是网络经济时代区别于以往的最显著的特征。

7.知识竞争

网络是以信息、知识构成的体系,资本在其发展中的重要性趋于降低,逐渐成为知识的一种功能,知识将支配资本。网络经济的主要职能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与分配,而不再是物质的生产与分配”。据统计,美国每年用于知识的生产及传播的开支已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5%,其中教育占10%,培训和在职教育占10%,研究和开发占5%以上。越来越多的经济附加知识由智力而非体力创造出来的,80%的新职业是由知识密集型部门创造的。

8.风险经济

由于网络经济基于最新、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以及软件的应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充分竞争导致网络企业生产周期短、淘汰率高,因而网络经济是高风险经济。

9.全球化

由于在网络经济中信息的搜寻、传递是低成本的,因而将大大降低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网络经济能做到全球性的资源优化配置、资产优化重组,并将竞争扩展到全球范围。

从以上网络经济的特征可以看出,网络经济的实质是通过不断进步的技术创新手段,连接全球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网络,改变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结构调整和生产率提高,逐步实现以信息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实现这个目的,以市场开放和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经济治理就变得十分重要。而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和社会资金运动中枢的银行业是国家的综合性管理部门,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职能的重要执行和传递部门,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金融治理就显得更为重要。

二、网络金融兴起的必然性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形态,是网络技术革命推动下所发生的最重要的经济变革之一。概括而言,网络金融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全球范围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在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条件下,网络金融兴起有其客观必然性。(1)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日益成熟为金融网络化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和良好的外在运行环境。(2)网络经济是以现代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为标志,而信息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它的风险资本的融资需要有能够承担风险的金融业的配合与支持。(3)网络经济条件下的电子商务活动中,金融业务的重要性日益增强,需要金融业全面的配合与支持。(4)金融业激烈的竞争,迫使各金融机构改革,以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完备的、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作为竞争制胜的法宝。(5)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金融产业和服务基本上不需要物质的转移,金融活动更容易信息化,更适合借助于计算机网络进行。而金融业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也比其他行业更有经济实力满足信息网络技术设施对大规模资金的要求。因此,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金融业都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最早和最大的应用者,是最适应于网络经济时代的产业之一。图1-1显示了有金融业在互联网商务演进中的位置。从互联网商务机会及顾客在线购买舒适度来看,金融服务业被认为是最具吸引力的行业。图1-1 不同零售业的互联网机会资料来源: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 Research

所以,网络技术在金融业的各个方面,如银行、证券、保险、结算等方面有了集中而快速的应用,从而促使金融业成为受信息网络技术影响最深、与之结合最为紧密的经济部门之一。可以说,金融业的大力发展为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提供了充足、灵活的网络投资资金;而信息产业的发展也为金融业创造了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使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得到了改善,趋向更为全面、有效、合理,也使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了更大程度的中枢作用。正是这种紧密而高效的结合促进了金融业的大发展,使得金融业告别了传统金融时期而走向了网络金融的新时代。

三、网络金融兴起的具体表现形式

事实上,目前在发达国家,网络证券交易已占据市场份额的1/3以上,在个别国家(如韩国等)网上交易取代了传统交易;而全球数以亿计的消费者正在使用网络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网络保险也在蓬勃发展。网络货币、网络金融机构、网络证券交易在投资基金和证券化的配合下,正在改变着传统金融形式,涌现出全新的网络金融形式。(一)交易和货币的电子化、网络化

随着网络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的出现,电子商务这一刚刚兴起的最先进的商品贸易形式迅速地融入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之相随的在线支付系统和电子化结算工具的需要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而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交易和货币出现了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电子货币应运而生。电子货币的出现满足了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对支付手段和结算工具的需要,它抛弃了传统币材的实物形态,取而代之以无形的数字标识,这种数字形式的货币更容易与其他资产相互转换,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了转换成本与持有成本,企业和个人可以减少手持现金比例,增加储蓄和投资的比例而获利更高。这种非实物形态的电子货币在支付时能任意分割,自动进行不同币种的换算,免除了兑换的麻烦,大大方便了跨国消费,使得货币在传输与转移上的优越性远远超过了传统的纸币。(二)金融产业组织的演变——网络化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促进了金融机构及其服务提供形式的创新,网络金融机构及其虚拟金融服务开始出现,并日益成为传统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最主要的挑战力量。

1.金融机构的主体——银行的网络化发展

任何商务活动都离不开银行,买卖双方需要通过它来完成货币的支付和清算。因此,随着网络经济的出现和发展,电子商务风起云涌,世界上许多银行都已开始提供电脑互联网服务,出现了传统银行的网络化;同时,网络虚拟银行也开始纷纷建立并营运起来。银行网络化的最终目标在于推出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即存、取、贷、汇兑以及代收等业务都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它使得客户可以不受银行营业地点和时间的限制,从而形成一个融外延银行账户和银行自身于一体的全开放银行体系,它可以将网络与传统银行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互为补充的一个整体,构建具有核心(分支机构柜台)、外延(电子服务)、互联网(网络银行)多层次服务的现代化银行组织形式,促使社会金融体系向无现金、无支票方向发展。1995年10月8日,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这是银行服务从传统到现代的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网络银行阶段的真正开始。

2.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着世界范围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组、兼并、合并和收购浪潮,大型或复合型金融机构迅速增加

网络银行的出现,使其客户能够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取得金融服务,原中小银行贴近消费者的优势逐渐不复存在,分支机构和人员也不再需要那么多。这样,网络的发展推动着业务相近的银行合并,从而削减分支机构和所雇人员,促使组织结构更趋精干合理。同时,由于装备电子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独立操作,小银行只能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业并购浪潮席卷全球并愈演愈烈。在许多国家都发生过为适应这一形势的新型兼并活动。作为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瑞士银行,在经过1993年和1997年两次重量级的“大象联姻”,即1993年瑞士信贷银行与民族银行合并、1997年瑞士联合银行与瑞士银行公司合并,而一跃成为世界顶级银行。1998年4月,美国的花旗公司(Citicorp)同旅行家集团合并为花旗集团(Citi-group),新形成的集团的业务范围包含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等几乎所有的金融领域,并成为当时全球第一家业务范围涵盖最广的国际金融服务集团。2005年6月,意大利最大的银行——联合信贷银行并购德国第二大银行——裕宝联合银行,成为欧洲第9大银行。2009年6月24日,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世界1 000家大银行最新排行榜,按照资金实力(即一级资本数额)排名,美国摩根大通位居首位,主要原因是成功收购贝尔斯登和华盛顿互惠集团;美国银行也凭借成功收购美林证券而稳坐第二。

3.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网络化发展

与银行业的网络化发展一样,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条件下,也出现了网络化的趋势。揭开保险公司业网络时代序幕的是90年代初期在西方渐成气候的电话投保。同证券业的电话委托一样,投保人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的服务中心咨询保险费并签订保险合同,这与传统的上门推销或坐等客户上门相比较,已是一大进步了。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保险公司发现网上投保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互联网具有“无限耐性”,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推销员”,正如比尔·盖茨所说的一样,这种“无摩擦”特性使网络投保对客户具有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三)金融市场的网络化发展

网络经济下的电子商务、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已使金融市场原有的自然疆界的界限日益模糊,它们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也为地区间和全球化的市场融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网络金融交易开始替代传统的集中竞价交易,全球全天候可利用的交易场所不断增加,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已联为一体。1998年3月,德国、法国、瑞士宣布将电子交易系统联网。1999年,纳斯达克更是积极开拓东京、新加坡、香港、伦敦市场,形成一个真正意义的24小时连续交易的全球股票交易所。2000年5月欧洲最大股市伦敦证券交易所与第二大股市德国证券交易所宣布合并,成为欧洲最大的股票市场。而在这之前的2个月,巴黎、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才宣布三者合并组成单一股市——Euronext(泛欧交易所)。2006年1月31日,泛欧证券交易所内交易的资产市值达到2.9万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第5大交易所。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Group)击败德国交易所,将泛欧交易所收入旗下,正式合并成NYSE Euronext——第一个全球证券交易所,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流动性的证券交易所集团。

1.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网络化

传统金融市场以银行和各种交易所为中心,只能实行柜台交易和分散的场外交易。网络经济的发展及其技术的应用,使金融市场交易通过网络进行,客户只需通过电脑终端与市场连接,便可以了解市场信息、自动交易和清算。金融机构和交易所正朝虚拟化的方向发展,金融交易手段也被虚拟化。

2.金融市场组织形式的网络化

传统的金融市场以在固定场所进行有组织的集中交易为主,辅以少量的店头市场方式和场外交易方式。随着电子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金融市场的广泛应用,传统金融市场公开叫卖方式被网上交易取代,一系列新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工具开始出现,金融交易既没有固定场所,也不需要交易双方直接接触,投资者直接利用网络资源,获取国内外各交易所的及时报价,查找国内外各类与之相关的经济金融信息,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委托下单,实现实时交易,其交易过程可用图1-2表示。这样,传统金融市场将逐渐被无交易大厅的全球高自动化的网络金融市场所取代。

3.全球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变化

计算机网络和信息通讯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全球金融网图1-2 网络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络,使得跨国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可在全球范围内调配资金,一切信息、交易等可以加入开放性环球网络,开拓了一系列崭新的投资渠道,如全球性的股票、外汇、债券、商品等等。资本日益依赖网络对全球信息的收集、处理和预测的能力,并被直接运用于金融市场,使国际资本流动转化为网络资本运动,不仅为加速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本全球化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还使国际资本的流动有了新的载体,呈现出新的特征。

国际资本以网络国际资本的新形态参与全球贸易与投资活动,并在资本市场上推波助澜,深刻地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和趋势。(四)金融危机的网络化发展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对金融产业组织进行了大的改组,而且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投资工具,如股票、外汇、债券等。这些金融交易工具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易于拥有“头寸”,在方便全球资本流动的同时,也使得网上无国界金融实体迅速形成。这些网上无国界金融实体最典型的代表,当首推把借贷和投资合二为一的各种“套利基金”和“对冲基金”,他们在全球网络国际资本市场上如鱼得水、兴风作浪、推波助澜,导致一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并迅速传递到整个区域,甚至向全世界蔓延,深刻地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和趋势,并最终导致网络国际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几次金融危机纵然有深层次的经济原因,但是国际大投机家的套利基金也是引发危机的重要因素。乔治·索罗斯就是一个大投机家,1992年,他利用欧盟各国之间在统一货币问题上的矛盾,大力“做空”意大利里拉和英镑,造成欧洲汇率危机,进而迫使里拉和英镑退出欧洲货币机制。1994年底,索罗斯又猛攻墨西哥比索,导致比索贬值50%,引发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索罗斯的套利基金又敛财数十亿美元之巨。近年来,大量对冲基金以信用为支持,购买次级贷款衍生产品,再通过信用互换进行对冲,促使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并在短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迅速扩散,最终导致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正当全世界因为金融危机而哀鸿遍野之时,也有人却赚了个盆满钵满。索罗斯、普尔逊、西蒙斯、法尔科内及格里芬这5位美国著名的基金巨头,因沽空次贷或金融机构股份而获取巨大利润,2008年他们的收入均超过了10亿美元。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金融危机都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网络金融覆盖全球、套利基金兴风作浪的情况下爆发的,网上无国界经济实体的实力大到难以约束。所以,针对网络经济、网络金融的飞速发展,建立网络金融新秩序是各国必须关注的问题。

总之,网络金融的发展形势和特征主要体现在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网络金融市场、网络国际金融危机等方面。

第二节 网络金融的概念、内容与特性

一、网络金融的概念

网络金融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全球范围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是虚拟的存在形态、网络化的运行方式,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电子货币、网上支付与结算等。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形态,是网络技术革命推动下所发生的最重要的经济变革之一。

二、网络金融的内容

网络金融的内容是网络金融活动所涉及的业务和涵盖的领域,从其所包含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网络金融。

从狭义上来说,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包括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网上支付与结算等相关的金融业务内容,如图1-3所示。

从广义上来说,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网络经济时代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可以简单概括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提供全方位图1-3 狭义网络金融示意的金融服务。显然,这种要求只能在网络上实现,而且这种服务需求也迫使传统金融业的大规模调整,主要表现在更大范围内、更高程度上运用和依托网络拓展金融业务,而且这种金融业务必须是全方位的,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理财等各个领域的“大金融”服务。具体来看,网络金融活动有:(1)网上金融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服务、网上支付、个人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2)网上保险业,包括保险代理服务、网上报价、理财管理(3)网上投资理财业,包括网络证券交易、委托投资、网上投资、财产管理(4)网上金融信息服务业,包括网上发布与统计信息,咨询、评估与论证管理

三、网络金融的特性

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的特性表现为网络金融的经济性、科技性、信息性、风险性、全球性、高效性和创新性等七个方面。(一)网络金融的经济性

网络金融的经济性是指网络金融活动与传统金融活动相比,效益显著,投入少而产出高,这是网络经济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网络技术应用于金融企业后,采用了开放技术和共享软件,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产品的开发费用和金融系统的维护费用,经营成本较传统金融企业降低许多。同时网络金融企业能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金融的服务质量。还有,金融的网络化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品种,加快了资本在全世界的运转,最终降低了经营成本。(二)网络金融的科技性和信息性

网络金融的科技性是指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广泛运用于金融业的实践,并对现代金融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突破了原有的时间概念和空间界限,将原来的二维市场变为没有地理约束和空间限制的三维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无论大小,只需花费极低的成本,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构建自己的全球经营网,成为市场全球化的跨国金融帝国。此外,信息技术的运用使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市场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改变了传统的金融经营理念和管理组织模式,使金融服务更贴近市场,更为方便快捷;有效提高了金融业务的信息处理速度,进而增强了金融企业的决策能力。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既是现代科技发展的结果,也是金融业“e”化的象征。

网络金融的信息性是指网络金融是金融信息收集、整理、加工、传输、反馈的载体,同时也是金融信息化的产物。金融业作为非物质生产部门,是典型的信息交流和服务生产价值的领域。货币流通、资金清算、股市行情、保险、投资信托等金融信息的产生和变化都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三)网络金融的风险性

网络金融除了传统金融具有的金融风险外,还存在着基于虚拟金融而形成的操作风险以及基于网络运行所形成的技术风险。在网络金融活动中,舞弊和犯罪活动将变得更加隐蔽。美国各银行监管机构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普遍认为,网络银行不仅仅要面临传统银行的所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与此同时,由于网络金融基于因特网环境的基础技术支撑环境具有开放性、跨时空性,开发运行方式具有特殊性(可能采取外包方式),使其面临的技术风险更加突出。这些风险如果不加以严格的防范和管理,会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甚至对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会对银行业的正常运行和消费者对银行的信心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非法入侵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攻击金融组织的数据库,通过网络改动数据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将使金融系统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关于网络金融的风险及监管将在本书第九章讨论。(四)网络金融的全球性

网络银行基于Internet开展业务,其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打破了国别和地理上的限制,缩短了不同区域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远程交易等经济活动成为可能。互联网的全球化与跨国界性,使得网络银行业务具有无国界性,通过计算机与网络,网络银行可以在瞬间将巨额资金从地球的这一端传送到地球的另一端。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形成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市场,在全球各地的任何一个主要市场上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相同品种的金融交易,并且由于时差的原因,由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上海以及台湾等国际金融中心组成的市场可以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金融交易,世界上任何一个局部市场的波动都可能马上传递到全球的其他市场上,这就是网络金融的全球化。全球交易执行系统(Globex)全天候配置全球经济资源,网络不再满足于对金融机构进行大的改组,同时还开辟了一系列新的投资渠道。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便出现电子证券挂牌交易的所谓的“第三市场”。到70年代以后,利用直接联机、绕开金融中介的所谓“第四市场”也已经声势显赫。众所周知,网络金融不仅仅交易流动性强,更吸引人的是低廉的交易成本。所以,网络金融在方便全球网络上的各种套利基金如鱼得水发展的时候,也大大提升了全球资本流动性。现有的金融体系较之原来的金融体系而言,有着重大的改进和不断的完善。(五)网络金融的高效性

高效性是指与传统金融相比,传统的金融活动受到时间、空间的较大限制,一般都得在限定的时间和空间内进行,比如上班时间、营业时间、办公地点、营业场所等等,其特征是时间和空间相对固定不变,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时时服务,即“3A”(Anywhen,Anywhere,Anyhow)服务:从时间上讲,它可以是24小时全天候的营业;从空间上讲,它可以不受现实地理、空间、大小、远近等的限制,其活动范围可以随着因特网的延伸而延伸;从形式上讲,它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有很高的效率。(六)网络金融的创新性

网络金融是网络经济这种全新经济形态和范式的主要内容之一,必然是在传统金融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网络金融的创新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业务创新

为了满足网络经济条件下客户新的需求,增强其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网络金融的这种创新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会发生。

2.管理创新

网络金融条件下,传统的金融组织被网络金融机构所取代,与之相适应,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必然实行管理创新,走向网络化管理,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所取代;传统金融条件下金融机构依靠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争夺市场的战略管理思想已不再可行,网络金融机构必须调整其战略管理思想,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以实现“多赢”的目的。

3.监管制度创新

网络金融条件下,金融监管必然走自由化与国际合作和协调的道路。一方面,分业经营与防止垄断的传统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网上跨国金融交易的扩大,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成了网络金融时代监管的新特征。

第三节 网络金融的影响和作用

网络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和作用。

一、网络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结构和运作模式

由于网络开放性的特点,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到网络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中去,通过网络平台与金融机构发生业务联系,这改变了传统上依靠柜台交易办理业务的结构,网络金融机构不再需要大量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各金融机构之间因规模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大大缩小。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金融机构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能够做到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金融服务。

二、网络金融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网络金融机构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不需要建立庞大的办公场所,遍地开设分支机构,雇用众多的职员,从而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据统计资料显示,开办一家网络银行的成本大约100万美元,而传统银行设立一分行的成本是150万美元至2 0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成本为35万美元至50万美元。而银行通过不同服务手段完成每笔交易所花费的费用也相差甚远:营业点1.07美元,电话银行为0.54美元,ATM为0.27美元,PC为0.015美元,Internet为0.01美元,这表明网络银行的业务成本较传统银行大大降低了,其经营成本只占经营收入的15%~20%,相比之下,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则占收入的60%左右。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网络更容易实行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为网络金融机构拓展跨国业务提供了条件,使得网络金融服务能够接触的客户群更大,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一旦一家网络金融机构顺利完成了规模庞大的信息技术投资,就能够以相当低的成本,大批量地迅速处理大量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运营的成本,实现更大范围的规模收益。

三、网络金融业能够提供便利的多样化的服务,金融服务效率显著提高

网络银行能够提供比电话银行、ATM和早期的企业终端服务更生动、灵活、多样的服务。与传统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相比,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避免了由于个人情绪及业务水平不同而带来的服务质量的差别,可以更好地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客户只要接入Internet,便可使用银行服务,真正实现了跨越地理和时间限制的客户服务。网络银行可以直接在网上实现广告、宣传材料及公共信息的发布,如发布银行的业务种类、处理流程、最新通知和年报等信息;网络银行还可以实现客户在银行各类账户信息的查询,及时反映客户的财务状况,实现客户安全交易,包括转账、信贷、股票买卖等。再如,信用卡业务是一项与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紧密相连的银行业务。对于信用卡申办人,若其能够上网,则可通过网络提出申办意向,这样可大大方便客户,缩短从申办到领卡的时间。持卡人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和用卡明细,这一功能可替换当前的电话系统,并且比电话银行系统更加直观和快捷。对于那些有E-mail地址的客户,银行每月可向他们提供对账单,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纸张成本;另一方面,客户也可更快地收到信息。同时,银行在网上还可以对特约商户进行信用卡业务授权、清算、传送黑名单及紧急止付名单等。

四、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和传递能力日益突出

网络经济本身就是信息经济,各经济主体的信息获取和传递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它自身的发展和其他经济主体对它的评价。金融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产业,在网络金融条件下,金融机构的信息获取和传递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信用水平,因此,可以说网络金融条件下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五、金融安全问题更显重要

网络金融赖以生存的载体是虚拟化的网络技术及其设备,所运载的是网络化的资金流和信息流,电子货币的安全已经不是传统的保险箱或保安人员所能保障的。网络金融面临技术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操作安全和黑客攻击等问题,网络金融机构必须更加重视其经营的安全性,从新的角度确保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安全。

六、网络金融使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金融非中介化加剧

网络经济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的信息,原来体制下严格的专业分工将经受强烈的冲击,各种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趋类似,同时,非金融机构同样也有实力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或专业网络公司如Ya-hoo、AOL以及微软等,纷纷借助已有的资金优势或网络优势,进入到金融领域中来,蚕食传统的金融业务并挖掘新的金融业务,金融与非金融的差别日益模糊,从而出现所谓的“脱媒”现象。

七、网络金融使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面临挑战

网络经济和网络金融业务发展在提高金融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一体化的形成,增大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市场风险的程度,对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一)网络金融促进了金融监管体制的转型

网络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务出现综合化的发展趋势,网络金融的创新、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使金融业从“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变,传统的按业务标准将金融业划分为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的做法已失去时代意义,与之相适应,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被“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制度所替代,金融监管体制必然由“机构监管型”体制向“功能监管型”体制转型。(二)适应网络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尚待重构

传统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没有考虑到网络经济的特殊性,因而在网络金融条件下的有效性已大大降低,迫切需要重新构建适应于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金融发展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随着《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的正式实施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网络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得以初步建立,但相对于网络金融面临的问题却还是远远不够的,仍需不断完善发展。(三)网络金融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网络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对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也给金融机构通过技术规避金融监管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从而使金融监管的难度大大增加。(四)网络金融增强了金融监管的滞后性

网络金融是网络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的重要内容之一,网络经济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跟不上网络金融创新与发展的步伐,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常常使金融监管部门措手不及,金融监管部门在界定金融新业务的合法性方面常常遇到法律障碍。(五)网络金融削弱了国家金融监管的独立性

网络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的无国界发展,大大便利了金融业的国际避税行为,加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加快了金融风险的国际传递速度,使各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单一监管的有效性大大减低,金融监管当中国家主权化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因此,加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间的合作并建立起新的监管协调机制是网络经济条件下各国中央银行监管共同面临的新课题。

第四节 国内外网络金融发展概况

美国于1971年创立的Nasdaq系统,标志着网络金融这一全新的经营方式从构想进入到实际运营。1995年10月18日美国3家银行(Area Bank股份有限公司、Wachovia银行公司和Huntington Bank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在互联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无任何分支机构的纯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上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预示着网络金融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一、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因特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万维网(Web)技术引入银行,银行开始通过开放性的因特网提供网络银行服务。网络银行服务和其他电子银行系统的发展,使银行的支付服务和信息服务,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电子银行进入下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即网络银行服务阶段。(一)国外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美国是网络技术发展最早和最快的国家,是网络经济的发源地,也是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的诞生地。目前,网络银行在发达国家发展的较好,本书主要介绍部分发达国家网络银行发展的概况。

1.美国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20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为网络银行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自首家纯网络银行SFNB成立以来,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股票经纪公司纷纷建立网络银行系统,网络银行在数目、资产和客户规模方面都迅速增长。从1995年到2002年末,美国在Internet上设立网站的银行数目从130家发展到3 800家,占所有联邦保险的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的37%。2005年,美国网络银行的利润占全部银行利润的35%,业务量接近50%。Ire-search(艾瑞咨询)根据eMarketer的资料整理显示,美国不同渠道的零售银行业务中,网络银行业务交易量的增长速度很快,2006年交易量为118亿美元,在各种渠道交易量中最少,但预计到了2010年交易量将快速增长到310亿美元,这个增长速度远高于ATM、银行网点、电话银行等渠道业务的增长,如表1-1所示。美国在2000年6月成年网络银行用户规模仅只有18%,到2007年9月,其用户规模高达53%。尽管目前面临金融危机,美国网络银行用户量却仍然在不断地增加。表1-1 美国前10名网络银行用户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www.comscore.cn

2.欧洲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欧洲的网络银行起步比较慢,但发展却相当迅速。据巴黎一家国际市场咨询机构“蓝天”(BLUE SKY)的统计,从1998年11月到1999年6月的短短几个月时间,欧洲8国拥有Internet银行网址的银行,就从863家增加至1 845家。2000年7月3日,西班牙Uno-E公司同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一集团”正式签约,组建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Uno First Group。两家公司跨洋重组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球最大的网络金融服务体系,合并资产总值达到15.8亿欧元。欧洲网络银行发展得最好的是瑞典,其在开办网络银行和电子商务方面,在欧洲各银行中名列第一,在世界居第二,仅次于美国,瑞典的在线银行业务占有份额约为50%;在欧洲网络银行发展比较好的还有瑞士和德国,两者在线银行业务占有份额分别是36%和25%。英国通过2000年5月施行的《电子通信法案》,确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的法律地位,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扫清了障碍。英国市场研究组织APACS调查显示,英国成年网络银行用户从2000年的少于350万人上升到了2007年的2 100万人,在七年的时间里增长了505%。而截止到2009年2月,荷兰网络银行用户的覆盖率高达52.9%,法国网络银行用户的覆盖率达到49.9%,欧洲1/3的储蓄都在Internet上进行。

3.亚洲地区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相对于欧美,亚洲网络银行的起步缓慢,但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其中日本和韩国网络银行发展较快。日本樱花银行与日本电脑商富士通于1999年宣布,双方进行合作,成立日本第一家网络银行(Japan Net Bank),这项合资计划金额高达200亿日元(合1.71亿美元),樱花银行占90%股权,富士通占其余10%,网络银行于2000年11月1日投入服务,提供存款、定期存款、外资、小额贷放和电子结算“EZP@Y”服务。仅仅半年后,就拥有25万个户头,到2007年9月已拥有147万个用户。2001年7月,日本网络银行ebank成立,其主要股东为日本雅虎、日本电讯以及伊藤忠集团,主要是通过其全资的附属公司向日本投资人提供资产证券交易建议、研究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并向这些用户提供管理通过网络供应的互惠资金的相关服务。2006年,ebank已经拥有175万开立账户。2008年,ebank首次被批准在美国设立办事处,其综合资产达到61亿美元。最新的数据表明,韩国2008年网络银行的交易量超过100 000 000亿韩元,其国内19家网络银行的业务比重已经超过30%,超过了传统柜面服务。

目前国际金融界的发展状况表明,尽管不同的银行有其不同的发展战略,目前正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随着Internet的不断发展,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创新,网络银行必将包含银行所有的业务,成为银行主要的业务手段。(二)国内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比较不平衡,与内地相比较,港台地区的网络银行发展较早,但近几年,由于内地网络和金融电子化的稳定发展,内地的网络银行也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

1.中国港台地区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1998年11月,花旗银行在香港率先推出首家网络银行服务。1999年初,永隆及浙江第一银行亦推出“永隆网上银行”及“CF Web Banking”服务,相关费用全免,超过前者只提供一些基本网上理财服务、网上投资理财及提供资讯等服务,主要目的是提高银行的形象,吸纳一些年轻及专业客户。其后,汇丰、恒生、永亨、道亨、运通、渣打、东亚、美洲银行等也相继推出类似服务,或将原有电脑联线银行服务加入多项灵活的网络银行服务功能。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香港约有380万个人网络银行账户,较2003年的220万增加了72.7%;而工商企业网络银行账户达234 000个,增加了3.49倍。为确保网络银行的运作环境安全,香港是先进金融市场中率先规定经网络银行进行的高风险交易须双重认证的地区之一。自2005年5月推出双重认证,仅仅一年的时间,就有30家认可机构采用这种功能,并有约140万名客户(较2005年底增加了49%)登记使用这类服务。在台湾,网络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客户可以通过网络办理查询、转账和进行各种电子交易,客户可以直接上网申请贷款或购买基金。银行可以通过专属网络、增值网络及Internet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其范围包括查询、转账、电子交易、一般通信及金融资信服务等。

2.中国内地网络银行发展概况

我国内地网络银行的发展起步较晚,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网络银行的技术水平、市场规模和营销都处于落后的水平,差距比较大。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现纯网络银行。尽管如此,我国内地也有着发展网络银行的有利条件:首先我国Internet建设进步巨大,随着Internet各项设施的完善,我国的网络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网络用户数目快速上升,美国电信市场研究与咨询公司Dittberner Associates公布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固定宽带用户同比增长28%,达到7 160万;其次中国金融电子化的稳步发展给网络银行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再者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国外网络银行成功运作提供的宝贵经验都是中国发展网络银行的有利条件。下面分阶段对中国内地网络银行发展状况进行介绍:

1996—1997年 网络银行的萌芽期:1996年,中国银行投入网络银行的开发,1997年,建立自己的网页,正式搭建“网络银行服务系统”;1997年,中国招商银行开通招商银行网站;1997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开办自己的网站。

1998—2002年 网络银行的起步期:在这个时期,各个银行都纷纷推出网络银行服务,1998年4月,招商银行在深圳率先推出网络银行品牌“一网通”,因而成为国内第一家上网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开始提供网络银行服务,并于1998年3月成功交易了第一笔中国Internet网上电子交易;2002年底,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全部建立了网络银行,开展交易型网络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达21家。2001年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对网络银行的安全性管理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

2003年至今 网络银行快速发展期:这个时期内,网络银行品牌建设加强,产品和服务改善成为重点;重点业务发展带动各大网络银行业务快速发展,2003年,工行推出“金融@家”个人网络银行;2005年,交行创立“金融快线”品牌;2006年,农行推出“金e顺”电子银行品牌。据艾瑞市场咨询网《2005年中国网上银行用户研究报告》表明,工行的“金融@家”的品牌知名度在网络银行用户中最高,达53.8%,其次为工行的“金融e通道”,达51.8%,招行的“一网通”品牌知名度也达到了51.1%,建行的“e路通”品牌知名度稍低,为30.4%。一些网络银行服务已经赢得国际声誉,如在美国《环球金融》2008年网络银行评选中,工行一举获得了“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亚洲最佳投资管理个人网上银行”、“亚洲最佳投资管理企业网上银行”四项大奖,并且连续第六年荣获“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2005年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为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铺平了道路,2006年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及《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意见稿都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中国的网络银行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至今,网银产品、服务持续升级,各银行在客户管理、网银收费等方面积极探索,招商银行全新推出个人财务管理型网络银行和网上企业银行品牌U-BANK。目前,U-BANK用户企业总数已近10万家,年网上交易金额超过20万亿;交通银行在2009年2月推出境外人民币网上支付业务,并且免收货币转换费。

艾瑞市场咨询网的数据表明:随着网络银行在中国的发展,中国网络银行交易额由2002年12月底的5万亿元,发展到2008年的320.9亿元,增长了64倍多,预计到2012年,网络银行交易额规模将达1 480万亿元。2007年网络银行新增比例突破20%,2008年仍有16.7%的新增比例。2008年底个人网络银行用户覆盖数达到了6 474.5万,同比增长33.7%,至2009年2月,网络银行覆盖率为33.9%。目前,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银行个人客户为14 814.63万户,较年初增加5 119.74万户,增长率为52.81%;网络银行企业客户为414.36万户,较年初增加223.63万户,增长了117.25%。

与此同时,国内的外资银行也纷纷进入网络银行领域。

总的来说,中国的商业银行正在非常积极地拓展网络银行业务,设立网站或开展交易性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数量增加,外资银行也陆续进入网络银行领域,网络银行业务量在迅速增加,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专栏1-1 中外个人网银业务范围对比总结艾瑞对比国内外个人网银业务的种类发现,国内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基本业务相对成熟与国外银行相比,中国的个人网络银行在账户管理、转账汇款等基本的银行业务方面做得已经相对成熟。国内网银大多依托于传统的柜台服务发展起来,传统柜台服务在转账等基本业务方面累积的需求和经验,成为网络银行产品设计的基础。以工行为例,从账户的余额、明细查询,到挂失、注销等基本信息管理;从行内外、跨地区跨国的转账汇款、到信用卡转账等多种服务的个性化设置,国内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已经比较全面和丰富。除了因国家金融政策把控而无法实现的一些业务,如网上储蓄产品,现有的基本业务可以说已经发展较成熟。网上支付业务逐渐兴起近年来发展火热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市场,从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网络银行的发展。从主要的几个银行个人网银缴费支付业务范围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网上支付等都成为主要功能之一。包括网络购物和B2B电子商务在内,中国电子商务2007年获得了高速增长,交易额规模达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7.4%。尽管这一数据与银行基本业务相比,比重还很小,但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无疑是未来发展的趋势。银行作为同时拥有优质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安全及信誉保证的一方,在发展电子商务业务上有明显的优势。艾瑞访谈也了解到,目前主要商业银行均开通了自身网上商城,各行的重视程度都比较高。投资理财业务升温2006~2007年,在中国股市走势整体高涨的带动下,个人投资理财市场异常火热,普通网民对基金、证券等的关注程度大幅度提升。在大的市场背景下,主要商业银行纷纷发力投资理财业务,网上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不断升级。以基金为例,2007年网上基金业务快速发展,占据个别银行网银业务交易额的比重高达60%以上。进入2008年,随着股市的调整,网民的投资行为将更趋于理性,而理性的投资行为则意味着网民将摆脱简单被动的投资,掌握时机多线操作,这反而会提升用户对网银的使用黏性。新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同国外银行业务相比,国内银行在网络保险、贷款抵押、较高层次理财服务和理财规划、投资咨询等新兴业务方面明显投入力度和发展程度都相对滞后。国内网银的业务范围重点仍集中在基本业务层面,大的商业银行个人网银交易额主要仍集中在账户汇款等服务方面。艾瑞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中国宏观金融政策监管的政策限制,国内银行在网络银行产品及服务开拓方面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家银行基本业务大同小异。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的信用体制及理财和消费观念同国外用户相比,毕竟还相差很远。多方面原因导致新兴业务暂时还无法在国内市场中获得突破性的进展。图1-4 中国个人网络银行业务特点资料来源:2007—2008年中国网络银行行业发展简版报告.www.iresearch.com.cn

二、网络证券发展概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特网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全球电子商务和网络证券业务的发展,世界各国券商纷纷借助因特网这种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手段开展网络证券业务。美国国际证券业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球网络证券用户增加到10 620万户,用户数比2003年的5 850万户增加了4 770万户,其增长比例为81.5%。2006年全球网络证券交易量从2005年的41 025亿美元增长到了64 040亿美元,实现了56.1%的增长,预计到2009年底,全球网络证券交易量能达到184 569亿美元。据赛迪顾问预测,全球网络证券用户的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3%,到2010年几乎所有的证券投资者都会通过网络进行证券交易。(一)国外网络证券发展概况

1.美国网络证券发展概况

美国是全球网络证券交易发展最早、也是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网络证券交易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导入网络证券业务的应该是NASDAQ。80年代后网络证券业务的开展应归功于券商的推动。1995年8月,随着证券经纪服务改善的需要,全美最早提供互联网经纪的券商之一摩根斯坦利添惠(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控股的Discover Brokerage Direct公司开始了网络证券服务的业务,网络证券的大规模运作从此开始。1997年初,嘉信理财(Charles Schwab Fidelity)推出了网络证券服务系统。1999年12月,美林(Merrill Lynch)全面推出冠以“无限利益”的因特网经纪业务。目前,美国网络证券交易可谓如日中天,网络证券交易的规模正以每季度30%—35%的速度增长。1994年美国网上交易者不到10万人,而到现在,已经超过了500万人。全美约25%的散户交易量是通过网上交易实现的。2002年,美国网上券商完成的资产交易价值达6 880万美元,利用互联网进行证券交易的人数有1 500万人,已接近美国所有投资者的半数;到2003年,美国家庭上网投资者人数已达到2 000万,美国网上交易的资产总额将上升到3万亿美元,相当于当时全国个人投资总额的1/5。据美国证券经纪委员会(SEC)估计,目前全美约有45%的散户经纪量通过互联网经纪来完成。美国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虚拟证券商有170多家,其交易额已经占零售型交易量的30%左右。

2.韩国网络证券发展概况

除了美国外,1997年以后,网络证券交易方式在亚太地区出现并迅速发展起来,韩国一马当先,紧接着的是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韩国的网络证券交易渗透率在全世界是最高的,其成交量和网上交易渗透率的增长速度非常明显。韩国网络证券交易的发展始于1997年政府对《证券交易条例》相关内容的修订,1997年5月,韩国几家券商开始利用互联网开展网络证券交易。但网上交易真正的大幅度增长发生在1999年4月以后,曾一度观望的大型证券公司,如人信、大宇和三星等证券公司,在1999年5月大幅下调了网上交易手续费,使得全国市场网上交易手续费平均下调至0.13%左右,相当于现场交易手续费1/4的水平,韩国的网上交易市场从而得到迅速发展。目前,韩国网络证券的总交易额(包括股票、期货和期权)猛增,2000年网上交易量占到总交易量的46.6%,2007年韩国网上交易额占整个市场交易额的比重更是高达80%,居全球之首。其二板市场KOSDAQ网上交易比例高达90.8%,而且KOSDAQ的个人投资者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95%。并且,其二板市场的交易量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主板市场,创下二板市场超越主板市场速度最快的世界纪录,成为全球网络证券交易最红火的市场。2004年8月份,网络证券账户数量为3 467 814,占证券账户总数的38.6%,仅仅三年的时间,韩国就已经拥有大约500万的网上开户数,占整个证券开户数的67.7%。在韩国,网络证券交易的市场极为集中,在20多家从事网络证券交易的证券公司中,三星、大宇、LG、现代等前五家最大的公司占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韩国还会继续保持在网络证券交易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二)国内网络证券发展概况

国际上网络证券交易的蓬勃开展表明世界证券市场已经迎来了一个网络证券交易的全新时代,这对于刚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的中国证券行业来说,无论从交易方式还是从交易技术方面都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我国网络证券交易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996年底至1997年底 网络证券萌芽阶段:部分证券公司和IT公司开始了基本的合作。随着1996年底我国最早的证券类网站和讯(Homeway)的亮相,1997年证券之星(Stockstar)、盛润、天府热线的道博咨询等相继登场。最早开展网上交易的券商是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湛江营业部,1997年3月推出了“视聆听”网上交易系统。但是由于诸多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了只有极少数营业部为极少数用户提供交易服务。而且,网上交易系统所能提供的服务也是十分有限的,一般只能提供简单的行情浏览和股票交易。1998年至1999年 网络证券起步阶段:在著名的5.19行情和2.14行情中,采用网上交易的证券公司增加了盈利能力,使其他证券公司看到了网络证券所带来的巨大利润,也意识到网上交易变成了证券公司扩展业务的有效手段,于是大量的证券公司开始将网络证券交易作为发展的重点。这段时间内,全国就有200多家证券营业部建立了自己的主页。

2000年至2001年 网络证券初步发展阶段:2000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网络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表明了市场对网上交易的认同。此后,大量的券商投入资金来发展网络证券交易。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个阶段更加注重交易数据的安全性,部分证券公司已开始采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加快了网上交易的速度,增加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后来网络证券的迅速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2001年,网上交易量为3 578亿元,网上交易量占深沪总交易量的4.38%,网上交易开户数为332万户。

2002年至今 网络证券高速发展阶段:2002年,网上交易量就比2001年增加46.1%,达到5 230亿元,网上交易占深沪总交易量的8.99%,新开176.1万户,经过五年时间的发展,到2007年,网上交易占深沪总交易量的30%,网上交易额为138 166.87亿元,网上交易开户数640万户,占总开户人数的23%。到2005年底,开展网络证券交易的券商有121家,开展网络证券交易的营业部有1 324户。2009年6月推出的《证券公司网络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更是意味着网络证券交易由此开始走上一条有“据”可依的规范之路。可以预期,随着网上交易的进一步发展,LOF、ETF等新交易品种的推出,机构客户的比重和金融产品的营销能力将成为决定券商经纪业务市场地位的关键因素,券商经纪业务的竞争内涵也将进一步深化。

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讲,网络证券交易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截至2006年6月,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627.20万户,仅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3 763.01万户的16%,可见网络证券交易渗透率与韩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网络证券业务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网络保险发展概况

网络保险这一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其中所蕴含的商机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认识到,随着保险业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保险营销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近年来在互联网上提供保险咨询和销售保单的网站大量涌现。美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球保险电子业务达到1 375亿美元。2007年,在全球保险电子商务2 085.4亿元的收入中,西欧占36.2%,北美占35%,日本占13.9%,中国只占1.4%。(一)国外网络保险的发展

网络保险业务的崛起和发展首推美国为最。由于在网络用户量、普及率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美国成为发展网络保险的先驱者。2000年,美国Quicken保险公司与电子金融服务协会(EFSC)合作进行的有关网络保险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全国上网家庭中的25%都有意愿在购入保险商品时利用互联网。互联网上的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站来浏览保险信息和购买保险,并可以通过一些新型的保险网站来购买保险。2001年,美国通过网络保险获得的保险费达11亿美元。在美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上网经营,更有不少网络公司将各大保险公司的各种保险产品集合起来,用户可以在反复比较后轻松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因此,网络保险得到了广大用户的青睐。另据Cyber Dialogue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美国约有700万消费者通过国际互联网选购保险产品,其中有30%是通过在线保险市场保险公司设立的网站进行的,近70%在非保险公司网站进行。据麦肯锡研究显示,在美国,电销、网销的保费收入已超过总保费的20%,大约有35%的个人客户通过电话和网络购买保险。最突出的是汽车保险电子商务,其保费收入占全部以电子商务形式保费收入的比重已超过50%。

而在欧洲,世界第二大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则宣布,网络保险帮助该公司每年节约7.5亿瑞士法郎。意大利RAS保险公司用微软公司的技术,斥资110万美元,建立了一个网络保险营销服务系统,在网上提供最新报价、信息咨询和网上投保服务。英国于2002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址提供了7家本国保险商的产品,用户数量激增。据估计,英国网络保险市场到2005年底达31亿美元。日本索尼损害保险公司在1999年9月底开通了电话及Internet销售汽车保险业务,仅9个月,其保单销售数量就突破了10 000份大关。据美国安德信咨询公司对全球213个寿险公司银行证券经纪人资产管理师和因特网用户的调查,在近5年内,全球寿险新保单16%~19%要通过因特网来销售。

Cyber Dialogue的财务策略专家认为,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在于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比较保险产品价格的最佳途径。因此,通过有力的推广和行销手段,各种网站能够在这个分散的市场上攫取较大的份额。据预测,到2010年,个人险种的37%、企业险种的31%将通过网络完成。由此可见,网络保险将在保险销售和服务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二)国内网络保险发展概况

我国1997年11月,“中国保险信息网”(www.chinainsurance.com)面向公众开通运行,同年12月,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了国内第一份网络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入网络保险的大门。2000年3月,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真正实现了网络投保。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始了保险网上营销。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2005年4月初,国内首张全流程电子保单在北京正式问世。据了解,部分涉足电子商务领域较早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出几十种用于在线销售的网络保险产品,保费收入连续多年保持100%以上的增长速度,如: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不仅保险公司在大力开拓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一些金融网站也都参与其中,如:慧择网、保网等。尽管我国的保险行业电子商务业务保持着高速的发展态势,我国的网络保险却仍处于初步的摸索和发展阶段。不过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已经通过加大对IT行业的投入来不断地开发网络保险,预计到2010年,中国保险行业IT投入将达到近80亿元。种种数字表明,我国的保险业IT投入已进入高速增长期。由于2008年中国保险业IT投入仅占当年保费收入的5.6‰,比例很小,因而金融危机传递到险商信息化的影响会非常微弱,到2008年6月我国通过网络购买保险的人数占总上网人数的14.7%。近日,泰康人寿和新浪网联手推出了在线保险销售平台——新浪保险超市,销售产品涵盖了意外保险、旅游保险、健康保险、少儿保险、养老保险、投资保险等各个品种,成为国内第一家销售保险种类最全的网络保险超市。总体来看,中国保险业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而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信息化应用空间巨大。【能力训练】1.试分析网络金融的影响和作用。2.请查阅资料,对中外网络金融发展现状作简单比较。3.案例分析: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统计,1993年至1999年间,美国传统银行的资产年增长率为8%,而同期美国网上银行的资产年递增率达53%。美国目前资产最大的网上银行Telebanc的资产总值由1993年的2.2亿美元发展到1999年的32亿美元,存款增长了14倍。至1999年6月,美国网上业务排名前20位的银行和经纪行共拥有370万个网上往来账户和530万个网上股票投资账户。而我国的情况却是完全不同,我国商业银行在起初虽然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相继已有20多家银行的数百个分支机构开展此类业务,但综合水平仍然较低。我国银行业电子商务的现有和潜在目标客户群较为狭小,业务品种不够丰富,盈利能力较低,并且我国大多数居民倾向于信赖传统的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业务模式,据有关调查统计数字显示,我国86%的人表示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网上金融交易,全国用卡支付的消费额仅占全部消费额的2.7%。我国现在开展的银行电子商务主要集中于电子支付业务和网络银行两方面,距国际上通常意义所指的银行业电子商务尚有很大距离。通过此案例,结合已学知识,试分析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答案解析】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没有形成气候,与国际金融界相比明显滞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较多,当前主要是面临着五大难题:一是法规不完善。网络银行是在开放式网络环境中提供资金结算、使用电子货币的电子化结算服务,因此在有关服务承担者的资格、交易规则、交易合同的有效成立与否、交易双方当事人权责明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传统银行相比更加复杂难以界定,必须通过法制的手段来解决。我国在这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上明显滞后,目前我国在网络银行方面采用的规则多是协议方式,而无专门的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公平电子交易、交易操作规程、银行与客户的关系、网上交易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等方面目前均无法可依,而且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则,这些都直接影响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因此,建立健全有关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特别是电子资金结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已势在必行。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应重点体现出法律对公平竞争及效率的追求,尤其是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既有助于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效益,同时也有助于降低电子交易的风险。二是战略规划差。当前一方面要积极鼓励网络银行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站在促进整个金融业发展的高度,加强对网络银行发展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在市场准入、安全技术、产品开发、业务创新、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总体规划,统一规范和完善。当务之急是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对网络银行的设立、管理、具体业务功能的实现以及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应用进行研究,统一制定一套网络银行业务结算、电子设备使用等规划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体系。三是技术风险大。网络银行业务的高技术性、无纸化和瞬时性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风险要高于实体银行业务的风险,而技术风险又是网络银行风险的核心内容,也是金融机构和广大客户最为关注的问题,它主要包括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秘密、电子通讯的安全、交易和其他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特别是未经授权的中途拦截和篡改等,以及一些主观方面造成的安全技术隐患。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好,必然会造成损失,影响信用。四是业务监管难。目前我国对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主要实行的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多元化分业监管体制,但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缺乏有效的制度。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大都针对网络银行业务制定了系统的监管法规和条例,如美国在1997年12月发布了《网络信息安全最佳实务指引》等。我国目前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仅停留在审批环节,因此有必要完善现有监管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条例,从而降低网络银行的经营风险。五是产品创新少。随着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金融产品更有必要不断创新,向全能型、组合化发展,这也是网络银行的发展方向。【推荐阅读】张卓其,史明坤编.网上支付与网上金融服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王维安,张建国,马敏等编.网络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张福德.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张福斌,关敏等.网络金融与风险投资.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1

第二章 电子货币概述

【本章要点】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的实体货币(现钞或存款)为基础而存在的,因而它既具有信用货币的特点,又具有其基于信息网络技术方面的独有特点。目前已经基本成形且在国际上流行的电子货币有四种类型:储值卡型、信用卡应用型、存款利用型和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与信用货币不同的属性表现在:电子货币是多家发行机制,是各发行机构自行开发设计的带有个性特征的产品,在匿名性、境域限制和防伪性上都不同于传统通货。目前电子货币能够完全执行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职能,但不能完全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在于电子货币的概念、特点、种类、属性和职能。难点在于如何理解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几种主要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的特点。【基本概念】电子货币 储值卡型电子货币 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 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 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第一节 电子货币的产生及特点

在人类历史上,货币存在已有几千年历史。但是,自从亚当·斯密创立古典经济学以来,直到当今的西方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和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的“货币非国家化”理论,各种货币理论中对货币的起源和本质认识得最深刻,对货币的职能分析得最透彻的当属马克思的货币学说。新制度经济学也为研究货币制度演变提供了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它将货币和相应的货币制度视为商品交换和资金流通过程中内生的一个变量,将货币形式的演变视为降低费用的一种支付媒介的选择过程,将货币制度的演变视为降低交易费用的一种制度变迁过程。电子货币的产生和使用在不同程度上印证了上述理论观点。

一、货币形式的发展与电子货币的产生

马克思从社会分工不断深化所推动下的市场范围扩大的历史进程中来分析货币起源:首先分析了简单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然后从总和或扩大的价值关系入手阐明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用其他一系列起等价作用的商品来作为物质载体。随着市场交换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扩大的价值形成发展为一般价值形式,所有参加交易的商品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某一种交换频率较高的特定商品上,这种商品就作为一般等价物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其他商品价值的唯一物质载体。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最后固定以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作为物质载体;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就是贵金属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金银之所以能淘汰其他商品地固定充分当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其充当货币具有降低货币交易费用的自然属性。

金属货币先后采取了金属条块和金属铸币的形式,金银铸币在长期流通过程中逐渐磨损,变成了不足值的铸币,但仍然可以与足值铸币一样流通使用,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价值符号和一种商业信息。后来国家发行纸币这样一种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来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此时这种商业信用就演变成为国家信用。纸币的出现是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一次标志性变革。另一方面,赊购销商品交易方式的产生为在缺乏现金的条件下进行商品交易活动和形成信用货币提供了可能。银行券是一种主要的信用货币形式,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发行银行去兑换金银。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弃了金本位制,银行券停止兑换金银,成为国家认可的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即纸币。纸币的根本特点是由中央银行通过法定信用程序垄断发行。货币的统一发行和票据清算需要建立一个客观、公正、权威的机构,这样中央银行便产生了。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特别是上世纪末随着全球计算机、信息产业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出现,电子商务这一刚刚兴起的最先进的商品贸易形式迅速地融入了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之相随的在线支付系统和电子化结算工具的需要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而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一种新型的货币形式——电子货币应运而生。电子货币的出现满足了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对支付手段和结算工具的需要,它抛弃了传统币材的实物形态,取而代之以无形的数字标识,这种数字形式的货币更容易与其他资产相互转换,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了转换成本与持有成本,企业和个人可以减少手持现金比例,增加储蓄和投资比例而获利更高。这种非实物形态的电子货币在支付时能任意分割,自动进行不同币种的换算,免除了兑换的麻烦,大大方便了跨国消费,使得货币在传输与转移上的优越性远远超过了传统的纸币。

从实物货币、金属货币到纸币和中央银行的出现,再到电子货币,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的货币制度安排的变迁过程。在整个变迁过程中,货币形式经历了两次标志性的变革。第一次是纸币取代金铸币,打破了国家作为货币供给单一主体的格局,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银行货币创造体系。第二次变革就是电子货币的出现。这一变革是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它对现有银行货币体系提出了挑战,并对中央银行的地位、货币政策及传统金融监管都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二、电子货币的定义

关于电子货币有多种定义,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较为完整和准确的定义当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如因特网)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如智能卡、多功能信用卡等。这种介质亦称为“电子钱包”,它类似于常用的普通的钱包,当其储存的价值被使用后,可以通过特定设备向其追储价值。而“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定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通常被称为“数字现金”,也有人将其称为“代币”,通常由一组组二进制数据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这一定义包含了电子货币中的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起草的《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办法(征求意见稿)》(见本书附件一)的第三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客户拥有的电子介质上、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根据存储介质不同,电子货币分为卡基电子货币和网基电子货币。卡基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芯片卡中的电子货币。网基电子货币是指存储在软件中的电子货币。仅在单位内部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电子货币。”这一定义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基本一致。

三、电子货币的特点

就现阶段而言,大多数电子货币是以既有的实体货币(现钞或存款)为基础而存在的,与实体货币之间以1比1的比率交换。因此,电子货币的特点可以从两个方面得以体现:(一)电子货币作为信用货币的特点

1.电子货币是一种价值符号

电子货币是以信用货币为基础的,它本身没有价值,因而和信用货币一样,是一种直接代表商品价值的符号。一单位电子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可以这样推算:

设C,C,……C分别代表信用货币可与之交换的各种商品的价12n值,P,P,……P则代表各种商品的价格,Q,Q,……Q代表各12n12n种商品的数量,M为电子货币的数量,v为货币流通速度,U为单位信用货币代表的价值,则可以推算出,每单位电子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就是商品总价值(CQ)除以商品总价格所得的(PQ)值,而由于商品总价格也可以由MV来表示,则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出:每单位电子货币所代表的价值量是变化的,在商品总价值一定的条件下,U与该时期的货币流通速度及电子货币的数量成反比。

根据以上推算,信用货币的“价值符号”性质说明了:如果保持币值不变,在商品总价值一定的情况下,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加将会引起电子货币数量的减少,这实际上和信用货币的原理是一致的。

2.电子货币具有可兑换性

这里所讲的货币的可兑换性是指某种货币兑换成价值物的能力。电子货币是基于真实汇票或债权开出的凭证,它和信用货币一样,都是以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关系为基础,都具有可兑换性。

电子货币可兑换性的实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机构兑换,顾客要求其发行人兑换,将电子货币转变为现金、银行存款,最终结果是使电子货币回到出发点,网上商店同顾客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或消失,电子货币完成使命并退出流通领域。一种是社会兑现:顾客充分相信电子货币,利用电子货币购买商品,直接实现对价值物的占有。这样电子货币就停留在流通领域,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电子货币的信用等级越强,社会兑现(购买商品、支付债务等)的可能性越大,相反,机构兑换的可能性越大。

3.电子货币发行具有限制性

如信用货币一样,尽管电子货币的发行并不实行100%的发行准备制度,但是,电子货币只是一种价值符号,本身并没有价值或价值相对较小,而电子货币还具备信用货币所不同的多家发行机制,这就必然要求一国金融当局对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机构进行必要的约束,控制货币发行者提供信用的规模,以维持电子货币的稳定性;同时,多家发行机制下会出现不同的发行者的电子货币的信用等级不一样,各发行者赎回等值传统货币的能力也不同。当某些因素触发了人们对某一电子货币系统的信心危机,就会出现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的问题。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有必要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者进行约束,规定发行机构的资格条件、发行准备金制度、电子货币的自由兑换等,以保证电子货币发行的可控性以及电子货币的稳定性。(二)电子货币作为全新货币形式的主要特点

1.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没有传统货币的大小、重量和印记。

2.不借助有形实体而通过密码等方式来确认交易,保护数据的真实与完整。

3.无须实体交换,从而简化异地支付手续,节省了流通费用,特别是节省了处理现金,支票的人力和物力。

4.从现行开发的多数方案中,电子货币一经收益人接收即不再基于同一交易而转让。

第二节 电子货币的种类

与纸币取代金铸币后,各类银行券不断兴起的情况相似,电子货币基本上是各个发行者自行设计与开发的产品,其种类较多。在我国出现的比如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虚拟货币。以腾讯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其实就是用于计算用户使用腾讯等网站各种增值服务的种类、数量或时间等的一种统计代码,用户可以通过Q币等使用相关增值服务。但几乎所有推出“网络虚拟货币”的厂商,都不提供“虚拟货币”兑回现金的服务。

就电子货币目前的发展来看,按照支付方式的不同,已经基本成形并在国际上流行的有四种类型的电子货币,即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和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一、储值卡型电子货币

这种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的形式出现,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使用,其发行主体有商业银行、电信部门(普通电话卡、IP电话卡)、商业零售企业、IT企业、政府机关、学校等等。发行主体在预收客户资金后发行等值储值卡,是独立于银行存款之外的新的“存款账户”。在客户消费时以扣减的方式支付费用,相当于存款账户支出货币。这部分存于储值卡中的存款目前尚未列入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征存对象中。储值卡可使现金和活期存款减少。也有人认为这种在封闭的系统内使用的储值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货币,如我国《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办法(征求意见稿)》(见本书附件一)的第三条中规定:“仅在单位内部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电子货币。”

二、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

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是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之内贷款消费,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银行结算并归还本息。信用卡的普及使用可扩大消费信贷,影响货币供给量。这种电子货币有非现金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支付系统。(一)非现金支付系统

1.银行POS(Point Of Sales,销售点)系统

POS系统是商业零售者设置在零售店或饮食店内的配有条码或光字符阅读器,并具有现金出纳功能的POS终端,与网络中心主机连接,对销售点的商品零售进行实时管理的系统,主要是对商品交易提供数据服务和管理功能。银行POS是将流通商业的POS系统与银行的计算机电子资金移动系统联网,通过使用信用卡转账结算以支付款项的非现金消费系统,也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电子资金支付系统,实际上就是消费者刷卡消费。

银行POS作为小额支付使用的新型支付工具,有逐步代替现金、支票等的可能性。

银行POS虽然也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但不是基于因特网网络虚拟空间的支付系统,所以只能作为电子货币的初级阶段。

2.第一虚拟因特网支付系统(First Virtual Internet Payment System,Http://www.fv.com)

第一虚拟因特网支付系统是从1994年5月开始试运行,10月开始正式营业,只要是因特网用户均可享受该系统提供的服务,是因特网上最早开展结算服务的系统。该系统已经设置了Internet通信的环境,并持有维萨卡或万事达卡,即可将自己的信用卡号和电子邮件的地址等用电话或传真通知第一虚拟并登录,接着第一虚拟便发送一个称为“虚拟个人识别码”的ID号给每一位顾客。顾客在因特网上购物时,无需信用卡号,只需将自己的ID号提供给商家。

背景知识

银行卡已超20亿张截至2009年末,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20.7亿张,较2008年末增加2.7亿张;其中,借记卡发卡量为18.8亿张,信用卡发卡量为1.9亿张。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共计28.1亿户,较2008年末增长17.2%;其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7.9亿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191万户。2009年全国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约214.3亿笔,金额7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3.1%。其中,银行卡业务197亿笔,金额16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30.5%;银行卡消费额占同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32%,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

摘自:央行拟出台电子货币业务办法研究银行卡EMV迁移,http://www.ce.cn/macro/more/201002/09/t20100209_20942401.shtml(二)现金支付系统——计算机现金安全因特网支付服务

计算机现金支付系统于1994年8月创立,1995年4月开始提供服务。计算机现金支付系统几乎已成为网上结算方法的代名词,知名度不断上升。

Cybercash一直致力于提供一种让消费者方便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的系统,也允许进行电子现金交易。Cybercash系统的基础是由RSA提供的加密算法和数字化签名,使用信用卡进行结算。Cybercash系统软件可以在PC机上Windows环境下运行,也可以在Macintosh和UNIX平台上运行。客户可以在Cybercash中建立能够用来网上支付的现金账户,交易过程并不复杂,客户用密码签署后,Cybercash就会转移电子现金,并递交给客户一份已完成交易的电子收据。

计算机现金的基本特点是使用功能强大的加密软件,在Internet上直接传递信用卡有关信息,并在Internet上实时处理一系列手续,由富有经验的人员操作。

三、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

这是一种电子化支付方法,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移动存款货币以完成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划拨资金等。移动存款的电子结算方法根据使用的计算机网络不同,可分为封闭式网络的转账结算和Internet开放式网络的转账结算两种。(一)封闭式网络(即专用网络)的转账结算

金融机构通过自己的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的电子资金清算系统。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电子资金清算系统:

1.SWIFT系统

SWIFT系统即环球银行金融通信系统,是环球银行金融通信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全球金融通信网络系统,是为实现国际银行间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而开发的。它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SWIFT系统的服务内容有:全世界金融数据传输;文件传输;STP(Straight Through Process);撮合、清算和净额支付服务;操作信息服务;软件服务;认证技术服务;客户培训和24小时技术支持。

关于SWIFT系统的其他内容,请参看本书第十章。

2.Fedwire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Fedwire是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管理与担保的资金转账服务系统,主要用于国内交易的资金转账支付。它是一个实时的交叉清算系统,由高速的全国性传输网络FEDNET连接金融机构和拥护,所有交易记录、基金管理均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

关于Fedwire系统的其它内容,请参看本书第十章。

3.CHIPS系统

CHIPS(the 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s System)是美国主要的大额电子支付系统之一,由纽约清算系统协会拥有并管理。其成员来自30多个国家在纽约设立了分支机构的200多家银行,包括美国国内银行在纽约设立的机构。如果一个非参与单位要通过CHIPS传输资金,它必须委托一家参与机构进行传输活动。

CHIPS的清算方式为“轧差清算”。目前,全世界银行同业间的美元清算的98%以上通过CHIPS进行。

关于CHIPS系统的其他内容,请参看本书第十章。(二)Internet开放式网络的转账结算

以上介绍的电子资金清算系统均是银行相互之间,或者是银行与专用终端之间,在封闭式网络中的电子资金移动,尚不属于通过金融机构通过Internet开放式网络授受银行间转账指令的虚拟空间的结算。另外,还有一些电子资金清算系统是建立在Internet开放式网络基础上的。

1.SFNB(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资金结算账户服务

SFNB采用的是顾客在Internet上直接对银行发出转账指令,然后移动存款的结算方式。

2.FSTC(Financial Service Technology Consortium,金融服务技术国际财团)的电子支票系统

由金融服务技术国际财团实施的电子支票项目。其基本内容是使用密码技术将支票内容加密后,用电子邮件授信进行结算。

四、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

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是网上电子货币的新型种类,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货币。目前典型的代表有两种,一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是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二是将货币价值保管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或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是适用于因特网支付和清算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其支付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已有三种实用系统开始使用:(一)e现金Digicash

e现金是一种无条件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是由荷兰的企业求索现金(DIG CASH BV/INC.)研究开发并于1994年10月开始提供服务的电子货币。Digicash也是一种电子支付系统,以真正的数字化货币结算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它把货币从几分钱到几元钱货币单位的电子信息,分别以一个个的数据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硬盘中,在需要流通时,便把这些电子信息通过因特网等联机网络,实现从银行到消费者,或从消费者到零售商店的及时移动。美国密苏里州的Marktwain于1995年10月开始提供的e现金与实际的通货之间的兑换业务。

Digicash的使用过程是这样的:客户在Digicash银行存有数字化现金,他从网上选择一件商品准备购买,而且该商店也收数字化现金。该客户就可以向Digicash银行发去一封有电子签名的邮件,银行收到后,经检验确认并签名批准,把数字现金发给客户。随后客户就可以把数字现金发给商店,当商店收到客户发来的有银行签名的数字化现金后,即发货给客户。

e现金的特点表现在:一是无条件匿名,通过数字记录现金,集中控制和管理现金,是一种足够安全的电子交易系统。二是既可用于虚拟商店的支付,又可以用于个人之间的支付。(二)Netcash

它是一种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设置分级货币服务器来验证和管理电子现金,其中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三)Mondex

Mondex是由英国企业Mondex UK研究开发的电子货币。它是以IC卡为基础的电子货币。与现钞一样,在个人、商店之间移动,可无限次换手,具备与现金货币极其相似的特征。可以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功能,但因脱离了银行监控,容易发生伪造事件,而且难以发现伪造行为,这是Mondex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以上三种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使用系统可知,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可以在网络中方便地使用,给买卖双方提供匿名性,使交易无法被追踪。但其最大的一个弱点是需要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来记录使用过的电子现金序号账户。但是,不论现在的电子现金遇到了什么困难,这些数字化货币是将来网络货币的雏形,它比信用卡更能体现电子货币的特征。可以这么认为,这些数字化货币就是网络货币,只是目前还没有被普遍接受,还不能充当全球一体化经济的交易媒介而已。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电子货币,许多国家仍在进行着这样或那样的试验,新的电子货币种类还在不断出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际金融机构和各国货币当局尚无法在法律上对电子货币做出严格的界定。

此外,还有的学者按照载体的不同将电子货币分为“卡基”(card-based)电子货币和“数基”(soft-based)电子货币。“卡基”电子货币的载体是各种物理卡片,包括智能卡、电话卡、礼金卡等等。消费者在使用这种电子货币时,必须携带特定的卡介质,电子货币的金额需要预先储存在卡中。卡基是目前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发行卡基电子货币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卡公司、大型商户和各类俱乐部等。“数基”电子货币完全基于数字的特殊编排,不需特殊的物理介质,只依赖软件的识别与传递。只要接入网络,电子货币的持有者就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特定的数字指令完成支付。专栏2-1银行信用卡和电子资金传输系统是电子货币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无现金、无凭证结算的实现,电子货币才得以面世。在1996年的夏天,当全世界都注视着亚特兰大的奥运健儿在赛场上拼搏时,众多的金融家却将目光投向运动员的日常生活,因为那里正进行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使用电子货币的试验。由三家美国银行(First Union,Nations Bank and Wachovia)以及维萨信用卡组建的联合体在亚特兰大组建了一个完善的系统,并给运动员们每人一张智能卡,作为他们的“电子钱包”。这张卡能完全代表现金,购买到他们所需的商品与服务。最终结果是系统运行良好,“电子钱包”得到运动员的认可和欢迎。而这些银行家们也获得了一定意义上的金牌:奥运会上的成功将给他们发行电子货币带来巨大的广告效应。亚特兰大试验只是众多试验中的一个,许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已经意识到,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更高效便捷的货币,在未来网络化社会中有着巨大的需求,于是竞相发行电子货币。这种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终端、电信网络、磁介质以及其他电子设备来执行价值储藏和交易支付的一个机制。它是以电子信号为载体的信用货币。货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更换载体,从实物到金银,从金银到金银的纸质副本。今天,数字信号正逐步取代纸张,成为货币的新载体。这看上去好像很不可思议,但实际上电子货币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例如,邮局发行的IC卡,持卡人可以在任何一台IC卡电话机上打电话,而支付电话费时并不需要使用现金或进行银行转账,机器会自动修改储存在IC卡芯片中的数据资料。这实际上就可以看作是一种电子货币,只不过是单一用途的电子货币,不能作为其他商品的交换媒介。信用卡是我们接触到的一种更严格意义上的电子货币,它能用于大多数商品的购买,消费者在购物时不需要使用纸币,只需通过刷卡来完成预结算,事后再通过银行的结算系统进行转账。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简单地将电子货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芯片及各种介质为基础的,采取直接扣除方式结算的电子货币,又称卡式电子货币;另一类是以账户系统为基础的,采取转账方式结算的电子货币,又称软件式电子货币。如果根据其充当等价物的能力,又可以分为单一用途的电子货币和多用途的电子货币。摘自:张劲松主编.网络金融.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34~35

背景知识

英国Mondex电子货币试验Mondex是由英国最大的西敏银行(National West Minster Bank)和米德兰银行(Midland Bank)为主开发和倡议使用的电子货币系统。1995年7月,他们在伦敦以西120公里、有着18万市民的斯温登小城开始了此项试验。当年10月份发表的一份阶段性报告表明,该城有近800家店铺和约8 000名市民参加了这一试验,凡参加试验的人一律不用现金,不论到饭店用餐,还是购物、乘车,均用一种内置有微处理器的类似于信用卡那样的卡片,人们称它为Mondex电子货币,简称e-money。Mondex卡的使用费,头6个月由于带有推销宣传性质,所以是免费的,以后每月定期交纳1.5英镑,支付时不收取手续费,并且使用次数也不受限制。这种卡不同于普通信用卡,用它付账时,既不要在收据单上签字,也不要等待用计算机或电话来核准支付的金额,人们可以很方便地把存放在卡里的“电子现金”从一张卡转到另一张卡,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持卡人可以使用5种不同的货币,但使用Mondex卡需要一套电子设备,包括一部Mondex兼容电话和一台可随身携带的微型显示器。Mondex兼容电话有一个专门插入卡片的接口。显示器用来显示Mondex卡内“电子现金”的存储数额。人们还可以用Mondex卡作为一种“家庭银行”使用,用它来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易。为了便于顾客用该卡支付,斯温登各个商店和服务性公司都专门安装了电子收款机。那么,持卡人是怎样向Mondex卡中存款的呢?首先要把Mondex卡插到规定的电话接口里,然后拨通本人的开户银行,输入卡片密码和要存入卡中的现金数额。试验用的每张Mondex卡存款数额最多不超过500英镑,以后可随时按规定向Mondex卡中存款。据该卡的倡导者估计,此次为期两年的试验,参加者达4万人、1 000家商店和服务公司。英国电信公司为此在斯温登安装了300部Mondex卡兼容电话,各参与试验的商店和超级市场也安装了1 000部,后来还投放了一部分有“电子现金”接口的移动电话。通过两年的试验,参与试验的商家和市民肯定了电子货币的优点:既节省时间、简化手续,又不用核对。与支票和信用卡不同,人们可以把电子货币直接存在自己的户头上,避免了在兑换或者找钱时可能出现的差错。为了扩大电子货币试点面,西敏银行和米德兰银行准备在Mondex项目上投资5 000万英镑,并同英国电信公司合作建造使用Mondex卡所需要的电子基础设施。英国电信公司的杰夫·芬奇盛赞Mondex卡是“货币和电信发展史上具有革命意义的事件”。有些银行和电信公司还另将在加拿大的小城圭尔夫(位于多伦多西南90公里,有10万人口)进行第二次Mondex试验。米德兰银行的所有者汇丰银行,已获得了在印度、新加坡、中国等14个亚洲国家经营Mondex卡的许可。如果Mondex电子货币能在加拿大再次经受住考验,它很快就会风靡全球。摘自:中国计算机报,1998年10月8日

第三节 电子货币的属性与职能

一、电子货币的属性

电子货币的作用非常类似于通货。在使用范围上,它与通货基本一样,主要用于小额的交易。在商品交易支付中,它也一样具有交易行为的自主性、交易条件的一致性、交易方式的独立性和交易过程的可持续性等通货应具有的特征。同样电子货币也可被分割、易于携带。与传统通货相比电子货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属性:(一)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与通货有所不同

纸币都由中央银行或特定机构垄断发行,中央银行承担发行的成本,享受铸币税收入、行使基本职能和保持相对独立性,而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有所不同。从目前的情况看,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既有中央银行,也有一般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而且更多的是后者。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应用需要多个机构介入。一般而言,电子货币的发行和应用包括四类机构:

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起人或储值人(originator)——负责设计电子货币,并为电子货币赋值,形成电子货币的“储值”,对外出售。电子货币所“储存”的价值,构成发起人的负债。

二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人(issuers)——负责发行和销售电子货币。发行人可以是发起人,也可以是其他的专业化机构。如果是后者,发行人向发起人购买电子货币,然后零售给消费者,发起人向发行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三是电子货币的硬件和软件供应商——负责提供生产电子货币所需的软、硬件技术支持。

四是电子货币的清算人——负责电子货币的清算。清算人也可以是发起人或发行人,但通常情况下委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二)电子货币的个性化

目前的电子货币大部分是不同的机构自行开发设计的带有个性特征的产品,其担保主要依赖于各个发行者自身的信誉和资产,风险并不一致。其使用范围也受到设备条件、相关协议等的限制。如果缺乏必要的物理设备,即使是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发行的电子货币,也不可能强制人们接受。而传统通货是以中央银行和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法币,是标准产品,由各个货币当局设计、管理和更换,被强制接受和广泛使用。(三)匿名性与非匿名性明显

一般来说,电子货币要么是非匿名的,可以详细记录交易、甚至交易者的情况;要么是匿名的,几乎不可能追踪到其使用者的个人信息。而通货既不是完全匿名的,也不可能做到完全非匿名,交易方或多或少地可以了解到使用者的一些个人情况,如性别、相貌等。(四)电子货币打破了境域的限制

电子货币只要商家愿意接受,消费者可以较容易地获得和使用多国货币。而在欧元未出现以前,货币的使用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定,一国货币一般都是在本国被强制使用的唯一货币。(五)防伪技术要求高

电子货币的防伪只能采取技术上的加密算法或认证系统来实现,而传统货币的防伪可依赖于物理设置。

二、电子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一般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就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来说,它是以既有实体信用货币为基础而存在的“二次货币”。因此,要能够完全执行货币的职能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一)电子货币完全执行货币职能的条件

1.电子货币在任何时候都能与既有的实体货币之间以1比1的比率交换

只有当电子货币在任何时候都能与既有的实体货币之间以1比1的比率进行交换时,电子货币才可完全作为现金和存款的代表物,它除了发行者将货币的价值电子信息化之外,与实体货币之间没有什么不同。这是电子货币能够完全执行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职能的必要条件。

2.电子货币可用于包括个人之间支付的所有结算,而且任何人都愿意接受并持有到下一次支付

具备这一条件,表明电子货币可以广泛地普及在所有结算和支付过程中。而且电子货币被用来进行支付时,当其通过网络以数据信息形式从交易一方转移到另一方时,钱货两讫,交易应随即宣告完成。电子货币的获得者因交易的发生收到货币后,不必到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去兑换成传统信用货币,就能完成对款项的回收。同时所有持有电子货币的经济主体,都愿意一直持有电子货币到下一次交易,而不用兑换成实体货币。这是电子货币能够完全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的必要条件。(二)电子货币的职能

1.价值尺度

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职能时,体现为以观念的或想象的货币来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并用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电子货币是建立在纸币或存款账户基础上的,作为更抽象的数字化货币,具有计量商品价格的能力。因此,当以上条件具备时,电子货币能充当货币价值尺度的职能。

2.流通手段

当商品流通买和卖两个阶段的完成以电子货币充当交换媒介时,电子货币就发挥流通手段职能。作为流通手段的电子货币具有以下特点:(1)资金汇划快捷。可以使用电话、个人电脑或借助互联网,向国内外汇划电子货币,在几分钟或几秒钟之内就可以使资金转往目的地账户。(2)携带方便。可以使用电子钱包完成各种交易支付,免去了携带现金的麻烦和不安全。(3)方便交互。可以随时利用电话或网络,通过画面、声音传递信息,并选择付款方式。(4)兑换快捷方便。可以在电子线路上直接兑换货币,汇率立即可知。(5)便于管理。由于电子货币在充当交易媒介时留下了数字记载,可以随时记录消费的时间、地点等资料,有利于家庭、个人有计划地设计消费方式和时间;便于银行适时分析、识别确切的资金流,从而了结国民经济动向,对地下经济和黑钱交易形成一定的约束。

3.支付手段

当电子货币实行价值单方面的转移时,就发挥了支付手段的职能。如单位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奖金、缴纳税收,银行通过发放银行卡的形式吸收存款,办理其他代收代付业务(代收电话费、水电费等),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进行的交易,在电子货币存款不足时购买商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同时消费者和银行形成借贷关系,等等。

4.储藏手段

当人们以电子货币的形态储藏货币,使货币退出流通领域时,电子货币就充当了储藏手段的职能。专栏2-2 关于电子货币储藏手段的职能电子货币的储存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所有者依靠密码掌握其支配权。即实际的数字化现金的传输过程要经过公钥或私钥加密系统以保证只有真正的所有者才可以便用这笔现金。电子货币的储存费用最低,它只是电脑数据库中的一个记载。黄金和某些硬通货的“储藏”可以独立完成,但是电子货币的“储存”是所有者无法独立完成的,必须依靠中介机构才能完成。另外,电子货币的储存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犯罪,网络运行是否正常,等等。电子货币的储存和积累不仅表现在持有人账户的保证金、备用金上,也反映在各种结算收款上,当客户的电子货币账户同普通存款账户(主要是活期存款)能够实现自动转账时,这种储存手段范围将更为扩大。摘自:张劲松主编.网络金融.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39

就现阶段而言,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量有限,其发行者更多地集中在一些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因为其有较强的兑现能力,发行者能够保证电子货币在任何时候都能与实体货币之间以1比1的比率交换。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的案例,因而人们还没有意识到电子货币系统会产生信用危机这样的问题。由此,目前电子货币能够完全执行价值尺度和储藏手段职能,只是这种职能的实现要以传统货币为基础。但是,由于目前大多数电子货币只能在一些特定商店、宾馆等特约单位用于支付,并不能在个人之间甚至是在所有交易者之间进行支付与结算;同时,由于目前被认可程度不同和行业间的限制,电子货币在支付中并不被普遍接受。很多时候,只有将其同比例兑换为传统货币才能满足交易需求,人们还不能做到一直持有电子货币到下一次交易。因此,单用电子货币本身并不能完全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能力训练】1.你是如何理解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的?2.试举出你生活中出现或曾使用过的电子货币,分析它有哪些特点和属性?3.为什么说单用电子货币本身并不能完全执行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案例分析】阅读以下材料,试分析在我国网上支付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子货币发挥了什么作用?你认为未来我国网上支付市场中,哪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将以何种优势主导市场?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09年第三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报告》研究显示,2009年第三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1 560亿元,环比上涨26.2%,同比上涨117.3%。艾瑞分析认为,网上支付顺势高增受益于中国经济的回暖和电子商务的不断推进。考虑到09Q4网购旺季的到来,网上支付全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5 700亿元。

交易规模环比上涨26.2%,经济回暖助益增速提高艾瑞数据显示,09Q3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 560亿元,环比09Q2的1 236亿元上涨26.2%,同比08Q3的718亿元上涨117.3%。相比09Q2网上支付市场12.8%的环比增速,市场规模呈现加速上扬态势。艾瑞分析认为,经济回暖极大助益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的提升。暑假和国庆使得航空客票、网络游戏、旅游酒店成为09Q3最大的增长引擎。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还积极为B2B支付结算需求提供服务,企业集团资金管理、传统线下收付款解决方案也成为季度业务亮点。

市场格局较为稳定,支付宝49.6%份额领军艾瑞咨询数据显示,支付宝09Q3交易规模达到773.1亿元。市场份额为49.6%,相比09Q2提升1.7个百分点。巨大的用户规模依然是支付宝发展的强势基础,公司创新和拓展保持稳健、活跃。09Q3财付通发展势头不减。除在航空客票、网络游戏和电子商务B2B端继续发力外,一些针对个人用户服务的完善和拓展,如“分账户”的微支付创新,都值得业界关注。中国银联体系下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和广州银联网络支付在该季度都有不错的表现。特别是广州银联网络支付,随着华南地区市场环境的好转以及公司内部对重点行业的深入挖掘,该季其交易额达到105亿元,市场份额上涨0.3个百分点。

网上支付全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5 700亿元,超艾瑞预期09Q4是网络购物传统旺季,艾瑞预计在网络购物的拉动下,该季网上支付交易规模保持环比20%的增速难度不大。据此,全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将超过5 700亿元,相比2008年增速超过100%。这一规模也超出艾瑞此前4 900亿元的预期。艾瑞分析认为,虽然手机支付是目前最热的话题,但该形式依然停留在技术探索的概念阶段,离网上支付的成熟程度和普及程度还有较大的差距。第三方支付企业依然需要在电子商务领域深入挖掘,帮助有潜力的商户在互联网上完成交易,并进一步完善用户体验,向更多的潜在用户拓展。摘自:艾瑞网http://news.iresearch.cn/viewpoints/103735.shtml

第三章 电子货币的作用和影响

【本章要点】电子货币的作用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地位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铸币税收入和独立性、资产规模及资产能力几个方面。电子货币模糊了不同货币层次之间的界限,将消除货币供给的层次,使货币流通规律理论失去它的基础和前提条件。电子货币削弱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可控性,降低了货币中介指标的可测性,削弱了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电子货币减弱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作用力,缩小了其影响范围,使再贴现政策作用收窄且更加敏感,使公开市场操作的作用变得更加复杂。电子货币改变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加了货币政策传导时滞的不确定性,并将最终影响货币政策本身的有效性。【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在于了解电子货币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作用;电子货币对支付系统的影响;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地位及其货币政策的影响。难点在于掌握电子货币对支付系统的影响和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过程。【基本概念】电子货币作用 电子货币影响 现代支付体系框架

第一节 电子货币的作用

电子货币的作用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体现。

一、电子货币微观层面的作用(一)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效率,方便用户使用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必须通过资金的支付和货币的转移才能完成。电子货币出现以前,交易的货币支付是商家与客户或商家授权的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人工处理,或借助于邮政、电信部门的委托传递进行。这种货币支付速度慢、成本高、效率低。电子货币出现后,通过电子货币,采用先进的数字签名等安全防护技术,商家或客户不必出门,不需要开支票,不必贴邮票发信件,只需轻松敲键盘,便能经由网络迅速完成款项支付或资金调拨,从而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缩短了支付指令传递时间,提高了资金运营效率。(二)加剧了企业的竞争,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在以电子货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不同企业面临同样的网络平台和支付系统,不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之间的传统界限日益模糊,传统的经营模式和业务领域不断突破,使各企业间的产品、服务品种的差异日益缩小,从而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各类商家为了争夺更多的客户,不得不千方百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三)促进了企业商务活动的创新

随着世界各国对电子货币试验和使用的不断推进,电子货币应用环境不断完善,电子货币对贸易的影响不断深化,从而促进商务活动在各方面的创新。

1.促进了营销结构的创新

电子货币的使用,使那些直接通过网络就能实现产品和服务传递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信息、软件销售商和金融业这些只需要信息流和资金流就能在网上实现现货或现金交易的行业,比用传统的营销方式实现商品和服务流通要方便、快捷、节省得多,甚至是接近于零成本交易,从而为销售商降低销售成本,增加信息、软件商品的销售提供了条件,促使这些行业选择电子商务的营销,实现营销结构的创新。这种营销结构的创新又进一步促进了信息、软件、金融商品和服务需求的扩大。

2.促进了营销方式的创新

如上所述,电子货币的使用,促使信息、软件、金融业更多地采用网上营销方式,从而实现营销方式的创新。

营销方式的创新的另一方面表现为:电子货币的流通促进了对信息内容细分化的营销新方式。传统的营销方式下,信息、软件销售商必须对信息商品进行适当的汇总、综合之后,以批量成套出售,否则细分小量销售利润微薄,其制作和流通成本难以回收;对于买方来说,若信息过于分散,按传统的信息检索方式获取信息,则费时费力,因而有必要一次性购入批量的信息以备后用。若以电子货币在网上进行信息的检索和购入,则商家的流通成本和买家的检索成本均会大大降低,从而为零售信息的细分化和计价单位的小额化创造了条件,出现了对信息营销细分化的新方式。例如,目前已经出现了以一页书、一篇文章、一则消息、一首歌、一幅画为单位的细分化营销方式。

3.促进了商务结算方式的创新

电子货币的快捷、低成本和无限细分的优点,在促进营销方式创新的同时,也促进了结算方式的创新。网上细分化营销方式的出现,需要提供的最小单位往往不足1元或数元,如果仍用传统的现金、汇兑、转账等结算方式,顾客支付的手续费可能大大超过其实际购买商品的价款,而商家回收货款所花费的代价可能使其得不偿失,这样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其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必然会减弱。因此,过于微小的结算单位只能用电子货币结算,也就是说,电子货币的使用促进了结算方式由传统的结算方式向网上小额结算方式的创新。(四)提供了商机,繁荣了商业

随着电子货币在日常生活领域的普及和流通范围的不断扩大,网上电子商务必然蓬勃发展,零售商可以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在因特网上以极低的成本投入,在24小时不分时区的商业运作,向无限扩大的潜在顾客推销自己的产品,换取更多的商业机会。企业还可以将节省的开支部分转让给消费者,提高企业竞争活力。因此,电子货币为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业扩大了销售渠道,提供了新的经营契机,有利于商业的繁荣。

二、电子货币宏观层面的作用(一)刺激消费,扩大需求

电子货币在网上支付,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货款的转移,商家可以以很低的成本快速地收回货款,顾客可以省略繁琐的支付手续,特别是信用卡的使用,可以在不需要办理繁琐的贷款手续的基础上,快捷地实现信用消费。因此,电子货币的使用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有利于扩大社会总需求。(二)电子货币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活动更加虚拟化

电子货币的使用为在计算机网络虚拟空间开展经济活动提供了配套金融服务,创造了在虚拟空间从事商业活动的金融环境。因此,可以认为,电子货币的使用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活动的虚拟化,使目前的实物经济活动向虚拟化经济活动发展,并最终形成虚拟社会和虚拟经济。(三)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

电子货币与网络技术结合,以光和电作为物质载体,接近于光速在因特网上高速流通,使经济活动和贸易活动在时间、空间概念上都发生了根本变化,能够大大地加快速度,缩短距离,使跨国交易变得非常简单,从而能够极大地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进程。

第二节 电子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一、支付体系电子化

货币支付是指经济行为人之间由于商品交易和劳务关系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以及资产所有人对资产所有权及资产保存方式的转变。不同的市场主体依照有关制度的安排,自主或通过中介机构,运用不同的支付工具,采取特定的方式,完成资金转移清偿的整个过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支付清算系统,而支付清算系统又构成了市场经济的核心基础。

1985年,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日渐成熟,并逐渐扩展到银行与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中,支付方式从电子化开始向数字化过渡。支付体系电子化、数字化的过程,必然促进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和数字化。支付工具的电子化是支付体系电子化的重要标志,也构成了电子支付运行的基础。(一)现金与ATM

现金天生是一种非电子支付方式,但是,近年来现金的使用显然已经受到自动柜员机(ATM)的支撑,至少是支持。ATM本身并不是一种支付类型,而只是存取现金的一种便利的电子手段。ATM交易的参与者包括四个方面:消费者、发卡银行、ATM机所有者和网络系统。表面上,ATM交易迅速无缝,实际上它包含了一系列复杂、实在及相互关联的处理步骤。

以美国为例,现金(纸币和硬币)在美国的总交易数量中所占份额在50%以上,1999年近110亿美元。虽然有迹象表明ATM的数量可能已到顶点,但实际上却仍在继续增长,在过去的10年里,ATM机的总数翻了三番,达到了23万台左右。现在美国50%以上的便利店、加油站和商场都安置了ATM机。(二)支票与电子支付提交(ECP)

世界上支票使用最广泛的国家是美国。支票是美国最主要的纸介质支付方式。1997年美国共开出了660亿张支票,交易量占非现金交易总额的72%,但由于电子支付方式的增加,其交易量呈下降的趋势(1993年为79%)。信用卡、借记卡、自动清算所交易和电信交易的增长速度都快于支票,其交易总份额已由1993年的21%上升到1997年的28%。其主要原因是支票的支付清算过程费用较高,据估计是电子支付的2~3倍。

有鉴于此,美国交换所协会、联储和银行业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在支票收集的各个环节实现电子化。这一努力被称为电子支票提交(ECP),它是指将纸质支票本身的常规信息和支付信息分类处理,通过电子化手段传输至支付银行。ECP方式,缩短了传输时间,节省了费用,提高了效率。在1999年的头七个月,联储处理的支票总数中,有18%是通过电子提交的。日前联储的一些机构正在提出一个指导程序,旨在通过互联网将简化后的支票的数据图像提交给ECP的消费者。

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建立起了类似的电子支付体系。电子支付体系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和金融的核心基础设施之一,对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背景知识

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一、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概述第三方网上支付是以支付公司为信用中介,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整合多种银行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或者借助新兴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工具(虚拟账户、虚拟货币),为买卖双方进行交易资金的代管,支付指令的转换,并提供增值服务的网络支付中介渠道。(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政策环境为建立健全支付结算法规制度和支付体系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推动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我国先后于2005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年10月颁布《电子支付指引(第1号)》,并将启动《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的修改工作,《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也将发布。从现阶段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相关法规来看,虽然我国支付体系正在趋于完善,但第三方网上支付仍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目前针对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模国内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出现于1998年,到2004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3.1%,占整个网上支付市场的比例为30.8%。2007年中国电子支付产业进入爆发性成长期,2008年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规模将突破1 000亿元,2010年则可望达2 8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60%。(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状目前,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上,支付宝、Chinapay和财付通位列交易额的前三位,三家公司竞争异常激烈。由于财付通来自腾讯,数量众多的QQ用户成为财付通的使用者,而支付宝则依托淘宝网拓展市场份额,并提出“全额赔付”以吸引客户。2007年8月2日,第三方支付公司之争愈演愈烈,已经拥有30万家企业用户和4 400万会员的支付宝,不再满足于仅仅提供支付服务,而将目标定位在行业标准和认证服务上,致力于将“支付宝认可”五个字打造成为网络B2B交易安全的代名词,支付宝给自己的这一计划取名为“互联网信任计划”,凡是拥有良好电子交易信用记录的商家,都可向其申请“互联网信任标识”,获得支付宝的“担保”。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点(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盈利模式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收取手续费获得利润,这一模式本身就存在一定弊端,随着商业银行对电子支付市场的介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生存空间将更为狭小。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尝试把触角延伸到电子商务领域之外。让用户更放心、更方便地进行电子支付,成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业银行等传统收费平台竞争的重点。(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安全性是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纵观当前电子支付现状,银行已经采取了多种安全措施,从技术上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用户的支付指令经过双重加密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传递到银行支付网关,再由银行内部信息系统执行支付指令,完成支付与结算的相关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涉及的只是支付指令在传递和保存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但由于现阶段还没有出台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政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问题还没有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摘自:綦宁.电子支付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中国信用卡,2008(10)

二、现代支付体系框架

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支付工具的电子化,使现代支付体系已经完全演变成为依靠电子信息技术支撑的系统。电子货币的出现,促使现代支付体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向完全电子化演进已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未来的支付体系将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一)大额资金支付系统(HVPS或LVPS)

大额资金支付系统是一个国家支付系统的主动脉。大额资金支付系统能够把各个地方经济和金融中心联结起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同时为重要的跨国市场提供多种货币交易的最终结算服务。大额资金支付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是决策者和银行家关心的主要问题,大额资金支付系统不仅能满足社会经济对支付服务的需求,而且能支持正在形成的金融市场,为中央银行采用市场手段实施货币政策创造条件。

大额支付系统的特点表现在它处理支付业务的范围上和资金的额度上。大额支付系统可以安全、可靠、有效、及时地处理金额巨大、时间紧迫的业务,比如跨行市场、证券市场或批发市场所发生的支付。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wire大额资金转账系统每笔支付平均金额为300万美元,日本中央银行的BOJNET系统每笔支付平均为3 300万美元。统计数据表明,在美国,如果把Fedwire和CHIPS合在一起,3~4个营业日处理的支付金额就等于美国的年GDP。在日本,需要2~8个营业日;在瑞士则需2~6个营业日。中国的电子联行系统在1995年处理的支付总金额为3 000亿元,平均每笔支付金额为100万元(1995年中国GDP为57 000亿元)。另外,大额支付业务量(笔数)在总业务量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如BOJNET系统只处理了总支付业务量的0.1%。

由于大额支付的特点和特殊重要性,通常大额支付系统、都是由中央银行建立、拥有和运行的。发达国家的大额支付系统正朝着实时全额结算(RTGS)的模式发展。这是由于RTGS比净额结算系统有着十分明显的优越性,它使支付风险透明可见、可以度量,因而使支付风险成为可控的。在发达国家,大额支付系统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传导机制。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在中央银行开设储备金账户的金融机构才能参加大额支付系统,一些小的银行机构可以在代理关系基础上间接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提供的支付服务。(二)批量电子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

批量电子支付系统是满足个人消费者和商业(包括企业)部门在经济交往中一般性支付需要的支付服务系统(亦称小额零售支付系统)。跟大额转账系统相比,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交易金额较小,但支付业务量很大(占总支付业务的80%~90%)。所以这类系统必须具有极大的处理能力,才能支持经济社会中发生的大量支付交易。

大额支付系统对数量较少的专业化市场的参加者提供支付服务,而小额支付业务系统实际上对经济活动中每一个参加者提供支付服务。因此,小额支付系统服务的市场很大,产品千差万别。一般小额支付系统的自动化程度不如大额支付系统那样高。即使在发达国家,这类支付系统(多以ACH方式出现)仍然接受磁介质交换支付数据的方式。采用数据通信代替磁介质数据交换是提高电子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化程度的措施之一。由于支付金额较少,时间紧急性较弱,所以这类系统都采用批量处理、净额结算转账资金的方式。

如果说在大额支付系统中政策和安全是头等重要的事情,在这类小额电子支付系统中,处理效率则应当成为第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数量上的比较更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日本的主要小额支付系统——全银(Zengi)的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量是大额支付系统BOJNET的260倍,但全银系统处理金额只有BOJNET系统的5%。由于小额电子支付系统直接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和商业(包括企业)单位,这类系统提供服务的质量极大地影响着人们对一个国家金融体制的信心。(三)联机(On-line)小额支付系统

信用卡、ATM和POS网络对小额零售支付提供通信、交易授权和跨行资金清算和结算。从概念上,这类支付系统应划为小额电子支付范畴,但由于这类系统具有的自身特点,一般都单列为一类,即联机的小额支付系统。因为这类支付系统的客户一般使用各种类型的支付卡作为访问系统服务的工具,所以又可称作银行卡支付系统。这类系统,其电子授信要实时进行,因而它比电子批量支付系统要求较高的处理速度(联机授信处理),但不要求大额支付系统中那种成本昂贵的控制和安全措施。这些联机的小额支付系统一般提供两种功能。

1.验证付款人所持卡的有效性、持卡人身份真实性和持卡人账户资金的充足性。

2.在网络的各参与者之间传递支付指令。

这类支付系统中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一般都采用批处理、净额结算的方式。这类支付系统的另一个特点是支付过程完全自动化。支付卡正在由传统的磁条卡向IC卡过渡。IC卡的普遍采用必将大大降低这类支付系统中的欺诈性风险。(四)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

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系统,对未来支付体系的影响现在很难估量。近几年的发展趋势表明,电子货币一旦被广泛接受,就可能不再局限于小额和零售支付。电子货币提供的便利和对交易费用大幅度的节约,使它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支付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系统。专栏3-1 中国电子支付的现状在我国电子支付中,银行卡支付和网上支付已经成为主流。截至2008年上半年,我国银行卡的发卡数量超过16亿张,环比增长2.2%,同比增长25.4%,是2006年同期的1.6倍。银行卡消费初步实现从“借记卡消费”向“信用卡消费”的延伸。银行卡消费金额(剔除房地产、大宗批发等交易)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23.4%,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也得到迅速发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成果显著。截至2008年上半年,共有17个省(市、自治区)4.5万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以及1.5万个农村地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迅速发展必将推动广大农村地区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近年来,我国网上支付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二季度,网上支付业务超过5.9亿笔,金额逾75万亿元,同比增长43.9%和58%。每笔网上支付的平均金额超过12.7万元。与票据相比,网上支付在交易笔数、交易金额两个方面都已经明显超越(2008年二季度,票据业务2.1亿笔,金额60多万亿元,每笔平均金额近30万元)。这些数据不仅反映了银行业将传统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因特网延伸到客户的办公室所取得的成绩,也反映了银行业与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合作成果。就我国支付体系发展全局来说,我国电子支付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看,扩大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会拉动支付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因此,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必将成为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摘自:欧阳卫民.中国电子支付的趋势与未来展望.会计金融,2009(2)专栏3-2 发展与展望:中国进入电子货币支付时代“由于这几年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的发展,我们完全可以自豪地说,中国整个社会进入了非现金支付时代!”日前,中国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作客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在第25期中欧陆家嘴金融家沙龙上如是说。欧阳卫民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20年时间里,整个社会的支付量每年都在成倍增加。然而,社会流通当中的现钞量几乎没有增加,一直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去年,全国的支付量是1 130万亿元,其中,700万亿元是大额支付系统完成的电子支付。300万亿元是各大银行完成的交易,也是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完成的。127万亿元是我们中国银联的银行卡系统完成,剩下3万亿元就是现钞。如果没有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我们恐怕要多建造100个印钞厂,成千上万的印刷工人在那里印钞票。实际上,从成本上看,中央财政为人民币的印刷、保管、运输、销毁所花的成本非常大。据欧阳卫民介绍,光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建的金库,这些投资算下来,可以再建一个陆家嘴。目前,我们还有很多押钞运钞公司,运输也是成本。不仅如此,现在的货币一定要保证七八成新,一旦旧了之后就要进行销毁。统计显示,现在零售交易上使用的现金,其成本大概是1.7%左右,而电子货币是0.6%左右。所以,电子货币的使用,对整个社会节省开支是非常有效的。不过,电子货币的发行,也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学按照变现能力,将货币分为几个层次,比如M表示现金,拥有最强的流动性。而M表示M加上活期存款,010M表示M加上定期存款,M表示M加上证券和资产。实际上,2132有了电子货币、电子支付,有丰富的金融市场,使货币层次划分一下子模糊了。原本认为不容易变现的资产,转眼就可以变为现金。因此,这对货币政策会带来一定影响。从欧洲经验来看,他们规定,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只能是金融机构,也就是说只允许有正规牌照的机构或者银行来发行。欧洲人将各类机构的电子货币视为存款,只有银行才可以发行电子货币。但是美国却规定,只有实体企业而不是储蓄机构才能发行电子货币。美国人就认为银行不能干,只有非银行才能干。国内目前也是非银行机构充当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统计显示,目前中国银行卡的发卡机构为196家,其中消费和转账金额达到61.45万亿元。有100多家非金融机构也在从事网上支付业务,包括支付宝、上海环迅等企业,这些网上银行业务,去年交易金额是263.9万亿元,其中非金融机构不到0.3万亿元。此外,还有各类电子货币发行机构306家,主要是非金融机构,包括公交卡发行机构等。众多的电子货币方便了百姓的生活,也需要有序监管。摘自:艾瑞网http://news.iresearch.cn/0200/20091005/102434.shtml

三、电子货币对支付体系安全性的影响

电子货币支付虽然没有改变支付服务的本质和参与支付过程各主体的角色,但改变了完成支付的方法和途径,因而会对传统支付制度的安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研究和实践表明,电子货币所带来的最首要的问题是电子货币可能对传统的零售支付制度的安全性有潜在的冲击。由于电子货币的支付与结算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条件下为了克服传统支付制度的缺陷而产生的,因此,它自产生开始在支付制度安全性方面就是一把“双刃剑”,具有“安全性”与“不安全性”并存的两个方面。(一)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的表现

1.电子货币具有防伪功能,可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

电子货币采用了极为复杂的加密算法、数字签名、数字证书和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可以防止伪造,能有效地避免假币的产生;可以保护交易双方不被非法支付和抵赖,也可以避免双方被冒名顶替的欺诈行为发生。

2.电子信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为错误的概率

电子货币支付是在专用的电子网络上传输,通过POS、ATM机器、因特网进行处理。信息技术的采用使手工支付作业流程化、连续化、自动化,也使电子支付更加简单、直接;系统的合理设计与构造,以及系统的交互协调与扩展,减少了人工操作过程中所固有的人为错误的概率。

此外,电子货币支付还可以使人们不再携带大量现金,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二)电子货币支付的“不安全性”的表现

据AC尼尔森公司在2003年3~4月做的一个调查表明,目前安全性是网上购物者用信用卡支付的主要顾虑。安全问题已成为电子货币支付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具体来讲,电子货币支付的“不安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本身的健全性及其支付系统本身的安全可能给支付制度带来系统性风险

由于发行电子货币所收到的资金,其性质与银行存款有很大共性,而且电子货币所转移的资金扮演支付活动中的最后媒介,因此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本身的健全性及其支付系统本身的安全,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传统零售支付制度的安全性,一旦其中的某个或某些环节出现问题,或电子货币的发行者倒闭,可能对零售支付制度带来系统性风险。特别是某一电子货币系统失败,将威胁到其他电子货币系统的生存,并最终因为信心导致整个支付制度崩溃。

2.电子货币支付制度存在电子货币被盗和遗失而发生损失的问题

电子货币的匿名性、虚拟性,改变了参与支付过程的主体之间的联系手段,隐身主体的出现加剧了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使电子货币在支付使用时,一旦安全性被破坏,容易产生丢失、被盗、被非法支付等涉及支付安全的问题,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造成银行的责任。例如,在网络中,有可能会发生消费者支付电子货币时,所有付款资讯可能未经本人同意而由第三方通过网络搜集获知后,冒用或其他不利于消费者的使用。

3.电子货币支付存在发生断线、操作失误等问题

消费者会在电子货币支付过程中,尽管账面有钱,但因线路中断、厂商拒收、操作失误,或其他因素在一定时间、区域内完成特定金额交易的困扰,可能会产生参与支付过程的主体的财务损失。

4.非金融机构发行和使用电子货币存在金融监管缺位问题

由于电子货币的多家发行机制,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都有可能发行电子货币,传统发行付款支付工具的金融机构都会受到有关金融监管与检查,但发行电子货币的电子支付活动的厂商却不一定是金融机构,也不一定在某国金融主管的监管范围内,因而消费者会面临厂商业绩不良的风险,使从事电子货币支付的交易活动受到如同现实中的企业无款可付的现象。

5.电子货币支付制度下会带来新的犯罪行为

电子货币支付制度下,由于电子货币不具有真实的物理形态,而是虚拟化的工具,电子货币伪造的低成本性、规模的无限性和无法鉴别性等,容易造成新的犯罪行为。如各种病毒层出不穷、盗版软件屡禁不止、黑客攻击乐此不疲;电子支付工具被犯罪者作为洗钱、逃税或赌博的工具;伪币流通等等。专栏3-3 黑客攻击导致美国信用卡资料外泄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香港媒体综合外电报道,美国发生历年来最大宗信用卡资料外泄案,信用卡结算公司的电脑系统被黑客入侵,“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宣布,约有4千万客户的资料可能被盗,受影响人数较加州人口还要多。据悉,现已出现使用盗窃资料作案的情况,美国联邦调查局已介入调查,暂未知香港客户有否受影响。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透露,一名未经授权的人士闯入Card Systems Solutions Inc.的信用卡客户资料库,该公司负责处理信用卡客户和商户的账目往来,其电脑系统被恶性程式入侵,令信用卡资料外泄,黑客可能借资料进行诈骗。万事达表示,所有信用卡品牌均受到影响,约1390万名万事达信用卡用户受影响。针对美国信用卡资料外泄波及中国持卡人事件,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高度关注。支付结算司负责人接受采访表示,已要求相关的万事达、Visa等信用卡组织妥善处理中国持卡人信用卡信息泄露问题。负责管理银行和信用卡交易的美国信用卡系统公司有至少15年的历史,负责11.5万家中小型企业的金融交易,每年的交易金额达150亿美元。据悉,部分外泄数据已经被发现刊登在一个俄文网站上。对此,计算机安全专家约翰·华特斯说:“我们周末看到俄文聊天室,很多网友谈论这是某些人的一大胜利,你知道就是所谓的电子犯罪集团。”对于黑客们来说,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一张普通卡的数据,值美金42元,一张白金卡则高达70美元。据了解,被窃取的信用卡数据,已经贩卖到所谓的黑市,成为全球性的跨国金融犯罪事件。而一个俄文网站上,则被发现登载了其中部分客户的数据,显然信用卡数据外泄,已经成了全球性跨国的经济犯罪。信用卡的安全问题着实让人担忧,此次事件恐怕会让信用卡公司失去部分顾客对其的信任。除了不可避免的来自客户的不满和抱怨外,分析家同时指出今次外泄事件的原因——“这些资料没有被看管好”。摘自:中国新闻网、上海青年报,2005年6月22日

四、提高电子货币支付安全性的措施

电子货币对支付制度安全性的影响,是电子货币支付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全球各界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交易各方的利益,引致的是人们对电子支付的态度,从而影响到各国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的发展。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考虑到电子货币及其赖以存储和流转的计算机、网络设施、电子设备等的特殊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性。(一)限制发行电子货币从业者的资格

限制发行电子支付工具从业者的资格,使之能为各国有关银行或金融相关法律所规范。条件成熟时,可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者均实行与存款性的金融机构相同的管制规定。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看法不一。目前对于这一问题,在美国,对于电子货币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有关确保交易公平性的规定,以及州法律有关财务健全性的规定为基础,在实施一定限制的条件下,允许广泛的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希望以此扩大使用者的选择范围,提高使用的便利性。在欧盟成员各国,各中央银行已达成共识,以加强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定在只有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完全监管而且行为规范的机构。(二)建立适应电子货币支付的法律法规

法律能为解决各类安全问题提供最终途径,完善的法律是保证电子支付安全的前提。为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由此,需要建立能够支持电子货币安全运行、防范犯罪和网络入侵的法律安全框架:从法律上确认使用密码认证客户合法性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充分保证对等资金的安全和正当使用;明确电子货币支付有关各方的权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建立适当的解决争端的机制。具体来讲,有关电子货币支付的法律框架应包括:支付系统安全法、隐私权法、计算机犯罪法、反洗钱法、电子签名法等等。(三)建立有一定技术标准的电子货币基础设施

完备的电子货币基础设施是电子货币支付所赖以运行的基础。这些设施包括商业银行内部建立的电子银行体系、电子资金转移系统、银行间电子支付系统、网络安全新人保障机构和全社会网络基础设施,它们是电子货币支付的重要物理基础。电子货币支付系统由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业务应用系统,必然要求有足够的技术力量。由此,需要建立适应电子货币安全运行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标准。加强客户认证、数字签名、数据加密等技术措施和不易更改的装置的应用,同时增强加密的强度,提高盗用账号的难度,保证电子账户操作的安全性,确保电子货币结算系统信息处理的有效性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截获者在文件中加入其他信息,对数据和信息的来源进行保证,以确保发件人的身份等等。例如Visa信用卡最近为了增进其信用卡在电子交易中的安全性,推出了“Verify by Visa”的服务,增加了一个密码,交易时用户除了输入卡号外,还要输入密码。(四)金融监管当局应积极监控电子货币的发展对支付制度的可能冲击

作为监管部门,应当对从事电子货币发行的机构进行评价,考察它们提供的有关服务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评价对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与顾客私人信息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安全要求相适应;随时监控电子货币的发行商,确保他们现有的信息安全政策和程序对以后扩大的电子货币体系也足以适用,否则,就要求他们必须给予相应修订;监督发行者积极研究和采用适用的密码和安全技术,以及采用周期性撤销和替代的办法作为预防、侦查和抑制诈骗的手段,以增强公众对电子货币体系安全性的信心,消除对安全问题的恐惧。

背景知识

监管网外延 电子货币必须实名化没有金融机构身份的300家支付企业将纳入有关部门的监管视线内。近期,央行起草了《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正在咨询修改意见。由此,酝酿数年且牵涉面甚广的电子货币监管框架逐步露出水面,央行的监管范围扩张到网络时代的电子货币。据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办法》文本显示,这份共计八十条的文件对电子货币发行资格、回收、清算和责任等进行详细规范。广东银联一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央行有关电子支付的调研和咨询接近尾声,业内普遍预测《办法》可能将在明年初正式发布,而相关的牌照发放将顺延半年左右。在登记在案的300余家企业中,获得牌照的相信会多于之前传闻的十家。不过,竞争依然激烈。11月5日,多次参与央行座谈的深圳某中型网络支付企业总经理称,与2005年酝酿的支付清算办法不同,此次制度设计还包含了规范电子货币发行的内容。除确定发放支付清算牌照准入外,文件还扩充了电子货币的外延且准备实名制管理,不仅包括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的内容,还涉及公交车充值卡等预付消费的卡基电子货币,几乎涵盖了所有非现金支付领域。对上述讨论内容,央行官方渠道尚没有做出政策信息披露。

监管电子货币网络时代,货币的概念已经突破原本的定义,电子货币应运而生。11月3日,艾瑞咨询集团提供数据,2009年第三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1 560亿元,环比上涨26.2%,同比上涨117.3%。艾瑞分析认为,受益于中国经济的回暖和电子商务的不断推进,考虑到网购旺季的到来,网上支付全年交易规模有望达到5 700亿元。而这些交易使用的电子货币游离于传统监管目标之外,电子货币的日渐增多给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变数。作为货币发行和监管法定机构的央行自然责无旁贷。就在7月底,各地人行要求支付清算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前述深圳支付企业人士还称,9月前后,以央行支付结算司风险监督管理处处长潘松等人组成的调研组,陆续在广东、上海、北京和吉林等地组织支付企业进行多次座谈,倾听业内意见。在《办法》中,电子货币被定义为是指存储在客户拥有的电子介质上、作为支付手段使用的预付价值。其中又分为卡基(存储在芯片卡中的电子货币)和网基(存储在软件中的电子货币)两种。艾瑞咨询分析师蒋李鑫认为,此次央行定义更为精确,除网络支付外,还将芯片卡囊括进来,诸如公交储值卡、手机卡等均属于卡基的范围。实际上,近年来,公交卡、手机已经逐步扩展有购物的功能,因此将它们纳入电子货币监管亦在情理之中。此次《办法》征求意见后,央行将行业分为支付清算、电子货币发行两级监管的思路逐渐清晰。前述广东银联人士称,支付企业首先要取得支付清算业务许可证,才能升级到电子货币发行。而按照2005年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 000万元;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 000万元。目前,除支付宝、银联支付等少数大型企业外,大部分支付企业的注册资本均在千万左右,如此,意味着数百家支付企业取得牌照将首先面对资本瓶颈,行业重新整合在所难免。同时,获得电子货币发行还需要满足:流动资产不少于待偿电子货币总额的10%和自有资金不少于待偿电子货币总额的8%等条件。这是发行和清算电子货币的硬性标准。

沉淀资金可投资另外,《办法》定下了基调,电子货币必须实行实名制。依照《办法》规定,除了适用于对单一商品和服务进行支付的卡基电子货币可不记名发行外,其余所有电子货币均需实名发行。换言之,只有诸如公交卡、购物储值卡等才能豁免实名登记。艾瑞分析师蒋李鑫认为,如此全面实行实名,可能成本会非常高,尤其是个人客户。以支付宝为例,在7月份其注册账户已经超过2亿,剔除重名账户注册人数也可能在1亿人左右,如何接纳资料和审核将是难点。除实名制外,对于金额,《办法》也设置了上限,如记名电子货币金额不得超过10 000元人民币;不记名电子货币金额不得超过1 000元人民币。《办法》规定,钱账对应的办法防止电子货币的套现行为。在相关交易中,央行界定,如购买人最近一次使用现金方式购买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应当支付现金;购买人最近一次使用转账方式购买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应当将资金转入购买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于特约商户,则要求全部实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中信信用卡风险人士分析,如此,从账户套现的可能性降低,同时将单笔额度控制在较低的范围,大大增加比如洗钱等非法目的的难度。另外,对于电子支付产生的沉淀资金的定位和处理问题,《办法》首次突破性允许发行机构利用托管资金进行有限投资。近年来,如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购物支付由于时间差产生少则数千万,多则十多亿的沉淀资金,其定性和收益归属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办法》规定,发行电子货币而得的资金仅能用于电子货币回收和规定的投资项目,而投资项目包括银行定期存款、信用风险加权系数为零且流动性充足的金融票据和资产项目。不过,投资总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5倍。长期研究电子支付领域的中国社科院教授潘可辛认为,即使如此,可供选择的项目并不多,除存款外,央行票据是为数不多的风险系数为零的票据项目。值得关注的是,投资收益首次明确归于发行机构所有。资料来源:梁柯志.监管网外延:电子货币必须实名化.21世纪经济报道,2009年11月6日http://www.21cbh.com/HTML/2009-11-9/153013_3.html

第三节 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地位的影响

中央银行自产生以来,就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与权威,但在网络经济条件下,货币形态发生了自中世纪纸币取代铸币的第二次变革,电子货币在全球迅速成长,正在使中央银行的地位和职能面临严峻挑战。

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地位的影响,是目前各国中央银行关注的焦点。这种影响源于电子货币独有的发行机制和其可能对现有通货的替代程度。其影响主要集中在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铸币税收入和独立性、资产规模及资产能力几个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垄断权的影响

如第二章所述,在不兑现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中央银行在提供金融流通的公共法律秩序方面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但是,依据科斯、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由于所有微观经济主体的在线电子支付、结算方面所汇集而成的金融信息流对于电子货币的流通规律、流通速度以及电子货币的币值有最主要的影响,因此在电子货币发行和流通过程中降低金融支付和结算的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将由中央银行转到微观经济主体方面来。尽管中央银行仍然拥有电子货币发行资格的认定权,但是由于微观经济主体对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这一市场内生的变量起决定性影响,因此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加以垄断的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由中央银行及一些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来发行竞争性的“自由电子货币”,是一种比中央银行垄断电子货币发行权更有效率的降低电子货币流通费用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在网络经济冲击下,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及广泛流通,使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拥有电子货币的发行权。例如,由Cybercash公司推出的簿记式电子货币——赛博硬币(Cybercoin),实际上是一个在线电子支付交易系统,反映了客户、Cyber银行与Cyber电子清算所之间在差额结清前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可以说Cybercash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拥有了中央银行的部分货币发行职能。

在这里很有必要介绍一下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现代奥地利学派的旗手哈耶克关于“自由铸币”的新自由主义的货币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即“货币非国有化理论”)。

哈耶克认为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以及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的重要前提是必须建立微观经济主体有权自由发行货币的货币制度。按照哈耶克的观点,微观经济主体将会按照商品流通过程对货币的实际需求向经济运行提供货币,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失业和货币动荡危机。哈耶克认为正是国家对货币发行权的垄断导致了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货币发行权的限制,从而使市场机制运行受到损害;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因受到国家货币政策的干扰而导致了极大的外部效应,从而使失业增加;在政府财政职能与货币发行职能相互没有独立时,如果统治者和政府官僚从维护自身统治地位和追求税收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制定货币政策,则政府发行货币的权力有可能变成一种向公民进行征税甚至抢劫的手段。一方面,哈耶克认为凯恩斯主义运用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的增加,并不是解决就业的出路;另一方面,哈耶克认为弗里德曼货币主义学派提出的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政策主张也存在问题,因为通过控制货币发行的数量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将货币发行权委托给国家也不是最优选择,货币不是通过控制其数量就能得到一定的可预见性结果的政府工具。哈耶克认为,健全的货币制度设计的激励源泉只能来自微观企业主体的自身利益,实行“货币的非国有化”和“自由铸币”是解决失业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根本出路。所谓“货币的非国有化”是指哈耶克针对发达国家现行货币制度的弊端提出的货币政策主张,其基本思想是废除国家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用商业银行发行的竞争性“自由货币”取代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在哈耶克看来,“自由货币”的发行更有利于币值的稳定和经济稳定,从而促进就业水平的提高和政府税收的增加。

哈耶克在工业经济时期预感到以“货币的非国有化”和“自由货币”为核心的市场机制的运行的根本特征:人类社会只是刚刚开始理解一个先进的工业社会的运行基于一个多么微妙的“通信系统”——称之为“市场”的一个“通信系统”,才刚刚发现“市场”这个“通信系统”是一个比人类有意识设计的任何机制更有效地消化分散信息的机制。哈耶克将市场作为传递、反馈和消化分散的经济信息的一种组织机制,是一种精辟的思想观点。但是,在哈耶克提出“自由货币”学说的工业经济时代,由于市场被分割、市场交换关系受到制约、商务信息流在各个被分割的市场之间的流动必然受到阻滞,因此由市场来决定货币流通量和币值的制度安排的交易费用就比较高,而由政府来集中决定货币发行量的制度安排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就比较低。在工业经济时代哈耶克的“自由货币”学说和“货币的非国家化”政策主张之所以难以被经济理论界和政府所接受的原因就在于此。

但是,信息技术创新推动网上电子商务和资金流通日益走向一体化,电子货币的流通规模已经不是由电子货币的发行量来体现,而是由一体化的网络金融市场内生的电子货币的流通速度来体现;由网络金融市场来自由地调节电子货币流通,由有信誉、有实力的网上金融实体来发行电子货币的制度安排所导致的交易费用较低。而由政府垄断电子货币发行的制度安排所导致的交易费用反而会更高,由网上商业银行来主导电子货币的发行权是信息技术创新推动下必然出现的网络金融制度创新。哈耶克在“自由货币”和“货币的非国家化”方面的理论创新在当年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但在信息技术创新推动下的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兴起时,哈耶克的预言即将成为现实。

当然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尚处在试验阶段,并且电子货币对纸币的取代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尚且存在“双轨制”——电子货币与纸币的同时流通,通过电子货币对纸币的部分替代逐步地走向完全替代,电子货币流通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权方面的挑战将逐渐显现。竞争性的发行机制得以确立,势必侵蚀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

二、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和独立性的影响(一)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和独立性的关系

铸币税收入是指当通货(包括纸币和硬币)基本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时,中央银行发行无利息负债(基础货币)所换取的利息性资产的收益。也就是说,作为中央银行主要收入来源的铸币税是以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发行者的独有地位为保障的。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来看,主要负债项目是不支付利息的通货,而资产方则由附有利息要求的各种债权组成。因此中央银行可以从资产与负债的利息差中获利。这种利润一般称为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它是中央银行收入的主要渠道之一。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除依赖法律框架的保障外,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其职能实施所必需的收入来源渠道。就多数国家而言,其中央银行运作成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铸币税,一旦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难以甚至无法支付其运作成本时,中央银行将不得不寻求其他支持如政府帮助,这必然影响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因此,可以说央行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运作成本的高低及其成本对铸币税收入的依赖程度。(二)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和独立性的影响

由以上分析可知,作为中央银行主要收入来源的铸币税是以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发行者的独有地位为保障的。然而,在信息技术创新推动网上电子商务和资金流通日益走向一体化的进程中,将由网上金融市场自由地调节电子货币的发行,电子货币的竞争性发行机制显然会使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受到影响,且其受影响程度与中央银行在发行竞争中的地位和通货的使用范围相关。就目前来看,由于我们对公众使用通货的行为了解仍十分有限,电子货币对消费者和商店的吸引力情况缺乏具体数据,我们还很难估计电子货币对通货需求的长期冲击,以及铸币税收入可能由此而减少的数额。

有金融专家通过不同的方式来估计电子货币发展对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可能的影响大小。其中,Bos J.W.D.(1993)在对欧盟国家进行研究后指出,一旦电子货币在小额交易中被完全接受,则纸币流通值的减少将占纸币流通值总值的比率约为18%,硬币流通值的减少,占硬币流通值的比率则高达88%。Boeschoten and Hebbinl利用三种不同方法,来分别估计电子货币对通货需求的影响,并进而简单地利用长期政府债券的收益率乘以通货发行额减少的价值,来推算出主要国家铸币税收入减少的数额。第一种方法是,假定预期使用的电子货币价值将完全取代等额通货的使用,结果平均每一个人持有电子货币的价值乘以一国的总人口数为铸币税的减少额;第二种方法是,假定电子货币将替代低面额的通货的使用,因设定可被替代的最高面额的通货,该面额以下通货的价值为铸币税减少额;第三种方法是,假定电子货币将替代实际支付过程中低交易金融通货的使用,根据统计部门对消费者支付行为的调查资料,得出通货支付的概率分布(Frequency Distribution),并以此最终计量出铸币税的损失。这三种不同方法的估计结果见表3-1。从表3-1列举的各国铸币税收入及中央银行操作成本占GDP的比重可以看出,如果电子货币只是取代了小额的交易,则铸币税的减少对不同国家的冲击程度不同,但总的来看,在大多数国家铸币税收入的减少情况并不严重,大约占GDP的0.1%左右。这里,假定表中第一项铸币税占GDP的百分比为a,央行运作成本占GDP百分比为b,运作成本b等于铸币税收入a时,为临界点c,那么:a-b表示央行铸币税收入在弥补成本后的余额,也就是央行维持基本运作的条件下铸币税的下降空间,用相对数表示更贴切。表3-1说明在达到运作成本b等于铸币税收入的临界点之前,各国铸币税收入尚有很大的下降空间,且不同国家离临界点的距离不同。法国和比利时离临界点最近,分别为54%和62%,美国离临界点最远,为93%。这就是说,在法国和比利时如果铸币税收入分别减少54%和62%,其中央银行就不得不依赖其他资金来源支撑其运作,从而使本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受到影响,而美国央行的独立性所受影响要相对少些。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其现金使用的范围较广(如表3-2),央行管理成本较高,在电子货币逐渐取代通货的过程中,其央行的独立性影响程度会更大。表3-1 铸币税与中央银行的费用比较(1994)

资料来源: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Electronic Money.October 1996,P8表3-2 纸币与硬币的流通(1994)

资料来源:the“Red Book”and“Blue Book”Published by the EMI,IM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此外,有人担心利率的下降趋势会使中央银行的铸币税进一步减少,表3-3讨论了考虑利率因素后中央银行铸币税和运作费用的相对状况。考虑了利率因素之后,各国与临界点的距离仅发生了微小变化,这说明,即使利率具有下降的趋势,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与运作费用的相对状况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即使在利率降低的趋势下电子货币也不会威胁到央行的独立性。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当电子货币的竞争性发行机制得以确立,随着电子货币被广泛地作为小额交易的支付工具,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通货被明显取代,中央银行的“铸币税收入”将大幅减少,即使电子货币对通货的替代是逐渐的,对于有庞大预算赤字国家的中央银行而言,也会形成相当程度的压力,从而使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影响。表3-3 利率下降趋势下的央行铸币税与运作费用的比较

资料来源:Hans Groeneveid and Advisser.Seigniorage,Eiectronic Money and Financial Independence of Central Banks.Amsterdam,De Nederandsche Bank,P55

三、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资产及能力的影响

大多数国家央行的主要资产是通货。电子货币对通货的大规模取代势必使央行资产负债规模大为缩减,不能进行大规模的货币吞吐操作,而央行之所以能实施其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其有足够的资产,满足其大规模的货币吞吐操作能力。表3-4显示了主要国家央行总负债(等于总资产)与通货之间的比例关系。假定电子货币完全取代了通货,则美国、德国、比利时和法国中央银行资产将分别缩小87%、70%、44%和40%。经济越发达,缩减程度越严重,很难想象在资产缩减成如此程度时,央行还有足够的能力实现其职能。表3-4 中央银行总负债与通货之间的比例关系

资料来源:Moody's International Manual

综上所述,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货币的出现与推广使中央银行失去了货币发行垄断权,削弱了其独立性,使其资产负债规模缩减,从而使央行失去大部分权威。正如本杰明·弗里德曼所讲的基础货币发行的垄断地位的丧失,电子货币对实物货币的取代,人们对银行存款持有的减少甚至不再持有银行存款,而是将资产交由受托公司管理以用于清算时,中央银行就再不能控制短期利率。因而他提出央行已经过时,甚至在一定时期将会消失的论点。虽然这种论点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可,甚至引来了许多反驳,但这种争论本身已表明,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央行的地位与作用需要我们重新审视。

以上电子货币对央行地位影响的几个方面是一种累计性的影响,其影响程度依赖于电子货币的数量和使用范围。目前由于电子货币数量有限,其影响十分有限。

第四节 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市场经济下规则性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依赖于适宜的政策中介目标和有效的政策工具与传导机制。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由于电子货币与传统纸币的种类、规模、结构不同,使得市场利率更为复杂多样,货币流通变得扑朔迷离,货币的稳定性有所下降,因而,货币政策的变化也较明显。而且,由于互联网突破了传统时空界限,网上电子货币将用于国际支付,这将可能加剧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国际传递,一国货币政策的实施将对他国产生直接的影响,使各国央行在测定电子货币量与执行货币政策时不得不面临国际协调问题。

一、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层次和货币流通规律的影响(一)电子货币对货币供给层次划分的影响

货币层次的划分和计量,是货币理论研究的基础。传统经济学的货币银行理论关于货币流通层次的划分如下:将流通中的现金作为最窄口径上的货币,用M来表示;把流通中的现金、在银行可能转账0的支票存款以及转账信用卡上的存款加起来,就可以得到比M口径0更宽的货币概念,即M;进一步在M基础上将储蓄存款、定期存款11等包括进来,就得到一个更为宽泛的货币概念M,在M口径上的货22币概念既反映了现实的购买力,又反映了潜在的购买力;在M的基2础上将将储蓄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其他短期流动资产再包括进来,就构成一个更加宽泛的货币概念M。由3此我们可以看出,货币层次是根据可以转化为现金的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即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速度的快慢来划分的,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产物。但是,在电子货币取代纸币流通的条件下,并不存在货币层次的划分。因为电子货币取代纸币的条件下,客户拿到贷款以后无论将这笔贷款存入哪家银行,都不存在客户从银行提取现金的问题,电子货币是唯一的货币形式,也就是说单一的电子货币层次、实时的在线电子支付将消除产生纸币条件下四个货币层次划分必要性的时间差,模糊了不同货币层次之间的界限。因此,电子货币取代传统货币后将消除货币供给层次。(二)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规律的影响

从马克思的货币流通规律理论看,金属货币或纸币流通条件下的货币流通规律可以简单表示为:

其中M表示一定时期的货币必要量,P表示物价水平,Q表示待实现的商品总量,V表示同期同名货币流通速度。假定PQ在一定条件下是基本稳定的,那么一定时期货币必要量M主要由V决定。马克思这一货币流量规律理论是建立在传统经济条件下,货币流通速度相对稳定且具有可测性。而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货币的流通速度是与整个网上信息流的流量、流速相联系的。由于比特形态的电子货币以光和电作为物质载体,以接近于光速在因特网上高速流通,因而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即可测性较差),这导致短期货币流通速度难以预测,从而使预测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因此,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货币流通规律理论失去了它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货币流通必要量的规定性有待重新探讨。

二、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由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一个长期的、非数量化的目标,无法为中央银行提供现实的数量依据,因此中央银行一般确定一些短期的、数量化的、容易把握的过渡性指标作为其货币政策的中介或桥梁。一个合适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指标必须具备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三个条件。目前多数国家中央银行选择利率或货币供应量作为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一)电子货币对选择利率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在网络经济和电子货币发展的条件下,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从理论上讲,所受的影响可能不会很大。这是因为:

1.出于对中央银行的信心,回避信用风险和商家变现需求等因素的考虑,央行货币将继续用于银行间结算。

2.中央银行可通过自身积极行为影响金融市场,如规定电子货币发行的法定准备金率;发行负债证明或没收银行间市场的存款。(二)电子货币对选择货币供应量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

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多数国家在可测性、可控性以及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等三个方面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1.电子货币削弱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可控性

网络经济条件下,通过扩大货币供应主体,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加大货币乘数等对现实货币产生决定性影响,致使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金融变量受经济变量、金融机构、企业、居民行为等内生因素的支配性大大增强,而与货币政策工具的联系却变得日益松散和不稳定。以最常用的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为例,中央银行将控制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两个必备前提条件:(1)货币乘数m必须是足够稳定的、收敛的。但随着电子货币数量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货币乘数m变动的随机性增强,预测货币乘数将变得更加困难,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来控制货币供给总量的难度加大,传统的货币政策机理面临考验。(2)货币流通速度是基本稳定的或有规律的变化,即是可预测的。只有这样,才能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与最终目标相一致的货币总量类中介目标,才能确定对该目标控制的规模和程度。而电子货币将使这一理论前提不再成立,它使货币流通速度难以预测或预测的准确性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很难在事前甚至事中对货币总量进行适当的控制。这种情况下,即使中央银行掌握了足够的货币发行控制能力,也会导致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出现较大的偏差。

此外,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使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覆盖面缩小、作用降低,再贴现率的被动性增强、作用范围越少,这就使央行对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大为削弱。

2.电子货币降低了货币中介指标的可测性

在网络经济中,一方面,资金供需双方和相应的金融业务都被整合到同一个电子交易平台上,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另一方面,由于电子货币发行的分散,过程的连续,加之电子货币使得通货与活期、定期储蓄甚至证券买卖等各种货币层次之间的转移能够便捷、迅速地进行,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加大,各层次货币的含义和计量变得十分困难和复杂,要准确测量某一层次的货币总量几乎不再可能,即使可能,其所需成本也足以使其丧失任何现实意义。

3.电子货币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

在电子货币广泛流通的条件下,由于货币发行主体的分散性,货币乘数的不稳定性,使得基础货币难以控制,即使控制了基础货币也不见得控制得住货币总量;由于货币需求不稳定,货币供应即使达到中介目标也不一定能实现稳定币值的最终目标;同时由于货币构成的复杂性和流通速度的变动性,中央银行无法确切地解释货币量变化的真正含义;电子商务的国际性使得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统计和计量也存在一些困难。因此,电子货币大大削弱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

从以上分析可知,电子货币的出现,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可控性、可测性以及与最终目标的相关性等三个方面都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经济和电子货币的发展,正在使以M、M为代表的总量性目标丧失作为中介目标的12合理性和科学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范围在缩小。

三、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一)减弱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作用力,缩小了其影响范围

1.网络经济下,大量资产从银行流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存款准备金的约束;特别是电子货币可能替代应提存款准备金的存款,同时银行还能够减少对清算支付的存款准备金的需求。因此,网络经济下的金融机构特别是网络银行涉及存款准备金问题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比重不断下降。据统计,在纯网络银行中这一比重已接近50%。

2.各国出于鼓励创新,争取金融技术方面先发优势的考虑,不断改革准备金制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其他形式的货币税已是大势所趋。

3.由于网络银行的迁移并不会像传统银行那样造成原有客户的流失,转移经营场所的费用也相对较低,从而为网络银行规避一国或地区较为苛刻的准备金要求提供了条件,形成了准备金层面的国际竞争。

4.传统货币理论阐述法定存款准备金作用机理的基本前提是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变,于是增加或减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可以起到数倍收缩或扩张银行货币创造能力的作用。而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恰恰破坏了这一基本前提,因而削弱了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作用。(二)使公开市场操作的作用变得更加复杂

1.网络经济加快了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和信息的传播速度,为金融创新提供了便利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市场空间,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同时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领域更广、投资机会更多,市场上微小的变化都有可能形成逐级增强的投资结构的变化。这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总量和资产价格的调节。

2.电子货币发行的分散,又会使中央银行资产负债大量缩减,这有可能使中央银行因缺乏足够的资产负债而不能适时地进行大规模的货币吞吐操作,减弱了公开市场操作的时效性和灵活性。特别是在大量“电子热钱”涌入或外汇市场急剧变动的非正常情况下,中央银行可能无法进行“对冲”操作,使本国货币汇率和利率受到较大影响。当电子货币进入全面普及阶段,由于准备金率趋于稳定,货币乘数主要受现金漏损率降低的影响而变大。这样,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不能以调控现金量来调节货币总供给,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有效性大大降低。(三)再贴现政策作用收窄但更加敏感

在利率自由化的国家,当商业银行能够自行发行电子货币时,发行电子货币所产生的发行收益将会使发行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商业银行即使其流动性不存在问题也会扩大发行,最终形成电子货币发行净收益为零的均衡。同时,网络银行低廉的运营费用一般都导致了在利率方面更加残酷的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利率将会不断下降而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因而再贴现率对调整电子货币的供需几乎不再起作用。不过,由于电子货币仍需依赖传统货币来保证其货币价值,当发行者面临赎回压力需要向中央银行借款时,再贴现率仍能调整其借款成本。

总的来说,电子货币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减弱,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及时转变货币调控方式。电子货币时代,中央银行可通过基准利率的操作,导致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主要资金)供求变化,进而影响以利率水平为主的短期货币政策目标,以达到稳定经济的最终目标。如下调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将在中央银行保持更少的头寸,将资金投放市场,致使货币供应增加,市场利率下降。反之,上调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将在中央银行保持更多的头寸,使货币供应减少,市场利率上升。因此,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应由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模式转变为支付系统清算资金成本约束机制。

四、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一)电子货币改变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在传统的传导机制理论中,商业银行充当重要的导体角色。中央银行的意图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达到经济社会。网络经济的出现,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和结算中介的功能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手段的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削弱了商业银行在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商业银行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被迫向“非中介化”方向发展。表外业务、理财咨询、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性业务的比重不断加大,这无形中削弱了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导体的重要性及功能。(二)电子货币增加了货币政策传导时滞的不确定性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和网络银行不断涌现,改变了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行为,使货币供求和金融资产的结构处于复杂多变的状态,从而加重了传导时滞的不确定性,使货币改变的传导时滞在时间上难以把握,传导过程的易变性很高。这表现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一方面,网络银行更容易捕捉到新的信息和变化,其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可以使其作出迅捷的反应。当这种信息和变化在中央银行制定政策时未被预见到时,就有可能使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误差加大。另一方面,如果货币政策有较好的适应性,网络银行也有可能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更加有效,它可以缩短政策传导过程中的时滞,更快地导致经济总量指标的变化。

总的来说,电子货币肯定会使货币政策的操作更加复杂,电子货币种类和结构的不同,各国货币政策现行操作方式的不同,会使电子货币的影响表现的方面和侧重点亦不相同。因而各国货币当局结合本国情况,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关注的角度和力度也不应相同。

五、电子货币对国内外货币政策协调的影响

由于电子货币的跨国使用要远较传统货币方便,消费者既可以使用由本国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进行国外产品(如旅游、网络产品等)的购买支付,也可能接受国外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以外币或本币发行的电子货币直接用于消费,还可能出现居民利用Internet网络为国外厂商提供智力服务,并将其所得或收益转成电子货币在国内外使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种情况难以限制。另外,许多国家的电子货币都是在国外已有的先进技术和软件基础上开发的。如果这些现象在本国较为普遍,中央银行在测定电子货币量和执行货币政策时将不得不与相关国家进行相关政策的协调。这些协调起码包括:电子货币流动管理与报告制度、电子货币产品与系统资料交换方式、相互影响说明等。【能力训练】1.如何理解电子货币对微观层面的作用?结合你的学习和生活的变化谈谈你的感受。2.现代支付清算体系有哪些主要组成部分及功能?3.你认为现阶段我国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时需要考虑电子货币么?为什么?4.结合所学的知识,搜集相关的资料分析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电子支付体系有何影响?【案例分析】阅读下面的文章,请分析文中的观点与本书观点有何不同?你赞同哪种观点?为什么?

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影响国外有观点认为,电子货币的发展大量减少公众对央行基础货币的需求,从而减小了央行的资产负债规模,使得“未来的央行将成为只有信号兵的军队,它只能向私人部门指出货币政策的发展前景,却无法干预私人部门的政策预期和行为选择”。这样一来,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就被削弱了;而且,电子货币的发展会取代对央行货币的需求,甚至是央行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和最后贷款人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就将失去稳定经济的作用,央行也只能相应淡出货币政策的舞台”。(一)央行在经济中的地位不会被取代首先,央行在货币发行方面的地位还无法被取代,这在上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其次,就目前社会信用发展状况来看,企业或私人信用还远未达到国家信用的高度。所以商业银行利用私人部门的系统进行支付结算的风险还很高,成本也很大,选择央行进行支付结算服务相对而言仍是经济的;与此相似,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地位也还无人能撼。(二)央行货币政策的效果不会被削弱在短期内,电子货币的影响不仅不会削弱、相反可能会增强货币政策的效果。一般来说,央行基础货币的变动是通过货币乘数来控制货币供给量,从而影响利率乃至总需求和实际产出,电子货币的发展首先导致货币乘数的扩大。根据以下的货币乘数公式,其中r、r和k分别是法定准备、超额准备和现金漏损率。电子货币的发re展使得公众少用现金,对商业银行来说,也就是现金漏损率的下降。同时,商业银行也将其超额准备降到最低限度,因为电脑化可以使他们精确地计算每日所需的准备头寸。如果央行再取消法定准备金制度,则此三变量都大为缩小,货币乘数将相应扩大。此时,基础货币供给小有变动,则整个货币供给就会大为增加,所以货币政策效果不是被削弱、而是因为“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大为增强了。在长期,一旦人们根本就不需要央行的基础货币进行日常交易、办理结算等,货币供给量变动因此难以调控利率,那么上述货币政策的效果势必大为削弱。但是,以往的利率调控主要通过货币供给量的变动来实现,密歇尔·伍德福特根据新西兰的经验,提出在基本不改变货币供给量的条件下,通过对准备金存款的付息,可以实现对隔夜拆借利率的调节。该控制机制表现在下图中,其中BR表示央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TR是央行控制隔夜拆借利率的目标,SCR是央行付给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的利率,D和D分别是纸币和电子货币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基础货币需求曲线,12D比D平坦是因为在同样的利率水平上,电子货币条件下的基础货币需求比12纸币条件下大为减少了。BR利率上的水平直线表明央行按既定利率满足所有的借款需求。SCR利率上的水平线表示对商业银行在央行存款付息的轨迹。央行的基础货币供给,表现在曲线的垂直部分,也就是在横轴的M上,央行决定的基础货币供给相对于市场日交易量较小,并且基本保持不变。在这个利率决定机制中,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可以既定利率提供任意数量的基础货币,这个贷款利率(BR)高于央行欲控制的隔夜拆借利率(TR),央行对准备金存款支付的利息(SCR)则低于隔夜拆借利率。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后,将多余的资金按存款利率(SCR)存在央行账户上。(新西兰央行贷款利率高于隔夜拆借利率25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低于隔夜拆借利率也是25个百分点。)因为当隔夜拆借利率位于贷款利率与借款利率的中间,就没有银行愿意以高于央行贷款的利率,从拆借市场上拆入资金,也没有银行愿意以低于央行存款的利率,将资金拆借出到拆借市场,它们势必在这个利率范围内,互相拆借资金,而不是把多余资金存入央行。“因为商业银行的交易规模很大,央行就没有必要再亲自参与交易”(Brookes and Hampton 2000)。这就是说,央行不必变动货币供给量,只要调节存贷款利率,就能将隔夜拆借利率控制在期望的水平上。如下图所示,这个利率控制机制在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实践中相当成功。可以看出,长期中,尽管电子货币对央行基础货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都很显著,但是,它还无法改变这样的利率控制机制,这就是说,在可以预期的未来时间中,只要适时调整操作方法,央行的货币政策仍将继续发挥稳定币值和经济的作用。当然,这个论断的前提是,电子货币发展不能危及金融机构对央行结算服务和最后贷款人作用的需求。The overnight rate under the OCR system in New Zealand.摘自:贾德奎.电子货币及其对货币政策效果的影响.http://www.hbtkj.com【阅读推荐】艾瑞网:http://news.iresearch.cn/Zt/89076.shtml

第四章 网络银行概论

【本章要点】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网络银行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网络银行的特征与功能,网络银行的发展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及其组织结构。【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学习的重点主要是全面、准确地把握网络银行含义,网络银行产生的原因,网络银行的特征与功能,及其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本章学习的难点在于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与组织结构。【基本概念】网络银行 纯网络银行 信用卡支付系统 数字现金支付系统 电子支票支付系统 网络银行分销模式 网络银行发展模式 延伸模式 购并模式 目标集聚战略模式 全方位发展模式 特色化发展模式

网络银行及其虚拟的金融服务是网络经济中的重要内容。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和全新的金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新的特征和重要功能。它的产生与发展给银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代表未来银行的发展方向,也对传统银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一节 网络银行的产生

一、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随着网络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网络经济随之迅速发展。传统银行作为社会经济的“中枢”,发挥着金融中介的职能,其业务也越来越依托于网络技术,这些基本的特征决定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传统的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使传统银行的地位面临侵蚀和动摇

传统银行在货币信用创造、资产转换、风险管理和评估监督等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垄断性。随着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商业银行不仅面临传统的资本性“脱媒”,业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而且还面临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技术性“脱媒”。这表现在:

1.传统银行货币信用创造职能的垄断地位被电子货币的竞争发行机制所打破,传统银行的银行业务不再被银行垄断,而必须与网上商户、网络贷款商、折扣商等协作与共享。目前,来自网络贷款公司的竞争压力就已经不小,E-Loan仅1998年的信贷额就已经达到10亿美元。

2.一些IT企业开始介入社会支付服务领域,挑战传统银行在社会支付体系中的垄断地位。例如,美国通用、日本索尼等老牌制造商已将触角伸向了银行支付领域。微观也曾试图通过收购财务软件公司的方式实现其进军个人理财支付体系的雄心。由于IT企业提供的网上支付服务与银行提供的网上支付服务基本上是同质的、无差异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更便利、高效,所以客户对传统银行的“忠诚度”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传统银行社会支付体系主体地位的维持,客户群和市场份额的巩固与提升,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二)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主要有两项,即资金媒介职能和支付服务职能。就前者而言,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浪潮的加剧和资本市场的扩展,该项功能的萎缩之势有增无减,商业银行及其存贷活动已从融通社会资金的媒介体系中的主体蜕变为各类现代金融媒介和金融工具中居于次要地位的一种;相反,向社会提供替代现金的各种支付手段却转变为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中最突出的一个领域。能否提供支付服务并参加支付体系已经成为区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手段和技术更为先进多样,速度也更加快捷,银行作为社会支付体系的功能不断得到加强。然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社会需求的个性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社会和客户对支付服务的层次和要求越来越高,这就对传统银行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银行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支付体系和信用体系。比如,电子商务采用B2B、B2C、C2C、B2G等方式进行,与这些交易方式相适应,支付体系必须跳出“银行对银行”的传统框架,借助四通八达的互联网将银行支付系统的接口铺设到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电脑终端上。再如,电子商务具有实时交易的功能,这就要求银行提供高效率的支付服务,甚至实现零时差的实时资金清算。另外,网络经济超越了空间的限制,国际互联网的触角几乎伸向了世界每一个角落,电子商务王国的版图将不再有国界和距离的概念,如何安全、高效地实现跨国界的资金划拨和清算将是网络经济时代传统银行面临的一大挑战。

此外,要在竞争中生存,除了原有的职能外,银行业还必须担当起新的角色和职能:银行要成为金融平台的创建者,为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提供金融交易的基础设施服务;与其他组织合作,建设更有效的资金转移体系;通过交易程序的重新设计,改进公司客户的商业模式;帮助消费者完善自我服务等。(三)削弱了传统银行的信息优势

商业银行自15世纪诞生以来,一直是资金余缺双方有效沟通的桥梁。银行之所以能担任起这样的角色,是因为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它能以更经济的方式获得信息(规模优势);更专业的方式处理信息(专业技术优势);更有效的方式输出信息(监督和效益优势)。

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信息搜寻、传播和处理的方式与成本,大大改善了消费者的信息结构。市场个体利用互联网,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地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网上金融专家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和不断升级的智能化软件,使相关信息的分析处理变得日益简单。虽然在获得和处理这些信息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上网费、会员费、软件费等),但与过去相比,其费用之低,甚至可以抽出经济分析的框架之外。这种状况,大大改善了市场个体的信息结构,增强了其信息优势,扩大了市场的边界。因此,那种建立在物理网点、人员数量上的竞争优势已不那么重要,传统银行建立在分支机构组织基础上的信息规模优势,正在被网络经济无限延伸的信息扩展效应所侵蚀。(四)为传统银行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时代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是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的有机统一,而网络经济时代的银行不仅是社会资金运动的中心,同时也是信息发布中心、商品交易中心和报价中心。银行既是货币流的载体,更是引导信息流和物流的基本平台,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银行集中各种经济金融信息,然后向社会发布商品(劳务)供求信号,供求信号调动社会的商品运动和资金运动,是电子商务的基本机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银行始终处于主动和主导的地位。对于传统银行仅处于被动的社会支付中介来讲,这既意味着功能的转变,更意味着发展空间的拓展。同时,电子商务时代的银行不仅充当商品交易条件下的电子支付中介,而且银行自身的交易活动也是电子商务最集中、最典型的体现,是通过互联网解决系统化信息传递问题的主渠道。就目前而言,电子商务无疑是互联网最有价值的应用领域,而在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中,最重要、最广泛的是金融业。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网络技术、虚拟经济仿佛是为金融业量身订做的。因此,电子商务为传统银行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经济作为最适合金融业发展的沃土对传统银行的转型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五)网络经济为银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全新的竞争规则

网络经济时代,信息技术革命使数以亿计的市场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这为传统银行展现了一个全球性的巨大市场。基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和信息充分性程度的提高,电子商务不仅赋予了银行业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提升了银行经营的国际化程度,而且重新构架起全新的银行竞争规则:银行业的竞争不再是传统的同业竞争、国内竞争、服务质量和价格竞争,而是一个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国内与国外、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等多元竞争格局;所有银行无论实力雄厚,还是规模弱小,也无论是历史悠久的“老字号”,还是处于成长期的“新生代”,在竞争的起点上是一致的:中小银行如果能把握住信息技术带来的机遇,就完全可以与大银行并驾齐驱,在全球化的市场上公平竞争,从而改变了大银行与小银行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格局;不同类型的银行可以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公平竞争,缩小了新兴银行与古老银行的百年历史距离。可见,网络经济条件下,银行的竞争将由表面走向深层,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这意味着,在网络经济时代,决定银行竞争优势和实力的关键因素是信息技术水平,而不是规模的大小,更不是历史的长短。(六)为传统银行个性化创新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随着网络经济的纵深发展,传统银行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将趋于过剩。面对极大的金融商品选择空间和余地,客户将表现出日益强烈的“个性化”需求特征。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银行的金融创新只能以客户为导向,借助于网络技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之“量身度造”,扩大以高效、个性化为主体的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供给,满足市场和客户对多样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七)为金融业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技术平台

从银行的经营范围看,在网络经济时代,网络技术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专业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银行不仅提供储蓄、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而且提供投资、保险、咨询、金融衍生业务等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业务。尤其是,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要,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AAA”式服务。这样,网络技术既克服了传统银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又可以实现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的“交叉销售”,为银行的全能化经营和金融业务的“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发展“平台”。在这种格局下,银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效率不仅会大大提高,而且收入结构将得到优化。传统银行以利差收入为主体的收入结构,将逐渐向利差收入与中间业务收入并存的新的收入结构转移,银行利润来源的扩大拥有了坚实基础。(八)加速了传统银行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的整合、再造与变革步伐

英特尔首席执行官贝瑞特认为:“网络经济已经迫使全世界的企业改变经营模式,公司能否生存,取决于其能否迅速地适应新的经营模式,未来所有的商务都将变为电子商务,对各行各业来说,今后10年,输赢将取决于谁能最有效地利用电子商务。”显然,这意味着传统银行必须主动利用互联网,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中去,运作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对现有的企业制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整合、再造与革新。

1.由于网络经济时代银行业务的扩展不再主要依赖物理分支机构,而是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因此传统银行的组织体系将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由垂直向扁平式、由物理化的砖瓦实体向虚拟化电子空间重构。

2.传统银行可以利用网络技术使银行业务流程与网络赋予的强大优势完美结合,与每个员工、每个部门、每个业务伙伴、每个策略同盟甚至每个客户都连接起来,使银行进化为从内到外浑然天成、无懈可击的网络有机体。

3.传统银行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对资产和负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由分散到集中、由定性到定量、由主观判断到客观分析的转变。

4.传统银行借助网络技术可以实现传统财务向网络财务的转变,实现会计核算、数据处理和财务管理的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此外,通过网络技术,也可以使传统银行的营销模式、人力资源配置和创新能力得到彻底革新。(九)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效率与效益

传统银行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的整合、再造与变革,最终必然体现为银行营运成本的降低、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网络银行还处于成本大于收益状态,亏损现象比较普遍,所以人们对网络银行的经济合理性及其发展前景产生了怀疑。对于这种怀疑是可理解的。但需要强调的是,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的成本一定更低,而不是更高;效率一定更高,而不是更低。目前世界各地的网络银行的成本之所以大于收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网络银行发展初期,通常是以高投入为前提的,初始成本和投入的消化和补偿需要一个过程,目前网络银行都处于这一过程中;二是网络银行收益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两部分,其中大部分的收益是间接的,分散体现在银行的各种业务之中,要想从量上将之划分清楚既困难,又没有意义。

二、网络银行的定义

网络银行又称网上银行。由于网络银行的发展速度很快,且其标准、发展模式等都还处于演变之中,目前我们很难给网络银行下一个规范的定义。不过,从欧美现有的一些定义和实际模式来看,网络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一)广义的网络银行

广义的网络银行是指在网络中拥有独立的网站,并为客户提供一定服务的银行。这种服务可以是:①一般的信息和通讯服务;②简单的银行交易;③所有银行业务。广义的网络银行几乎涵盖了所有在互联网上拥有网页的银行,尽管这种网页有可能仅仅是一种信息介绍,而不涉及具体的银行业务。

英美、亚太一些国家的金融当局普遍接受这种定义,如美联邦(FRS)对网络银行的定义为:网络银行是指利用互联网作为其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业务渠道,向其零售和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美国货币监理署(OCC)认为,网络银行是指一些系统,利用这些系统,银行客户通过个人电脑或其他的智能化装置,进入银行账户,获得一般银行产品和服务。英国金融服务局(FSA)的定义是:网络银行是指通过网络设备和其他电子手段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二)狭义的网络银行

狭义的网络银行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一类或几类银行实质性业务的银行,这些业务包括上述的②、③,但不包括①。狭义的网络银行一般都执行了传统银行的部分基本职能。

国际金融机构、欧洲央行倾向于采用这种定义。如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BCBS)的定义为,那些通过电子通道,提供零售与小额产品和服务的银行。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务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诸如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的产品与服务。欧洲银行标准委员会(ECBS)将网络银行定义为:那些利用网络为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视、机顶盒及其他一些个人数字设备连接上网的消费者,提供银行产品或服务的银行。

按照美国《在线银行报告》的标准,只有利用银行的网站,客户可以查询账户余额、划拨资金和支付账单,才能算是标准的网络银行。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是美国最大的100家银行,也只有24家算得上是标准的网络银行,多数银行的网站仅仅是提供银行信息、业务宣传的功能。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也采用了狭义的网络银行定义:网络银行是指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账、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银行。

三、网络银行的产生(一)网络银行产生的原因

网络银行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银行业务相互融合产生的新型银行服务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金融创新。

如前所述,网络经济的发展,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促使网络银行产生和迅猛发展。由此看来,网络银行作为网络经济时代的新生事物,它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并取得竞争优势的需要。

1.计算机网络、电子通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信息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从各个方面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成为当前发展最快和最有生命力的技术之一,从而使网上出现了巨大的商机,为网络银行的出现及其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市场需求条件。

一方面,网络高速接入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通过电话线方式接入因特网的技术,通过微波无线网接入因特网的技术,通过卫星向Web进行直播的技术等,大大提高了信息传输速率,可低成本地实现对边远山区的数字信息传输和建立统一的全球卫星通信网络。这些技术为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另一方面,因特网的安全保密技术,以及行业内部专用网络与公共网络接口安全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不断完善,一些IT企业研制开发出一系列加密软件和控制协议标准,为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2.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因特网的普及而产生的新型贸易方式,是当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的结果。电子商务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网上物流、信息流和货币流的三位一体,从而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商品及服务交易活动。银行既是整个社会货币流的载体,更是引导信息流和物流的基本平台,因而必然要求它在电子商务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银行集中各种经济金融信息,然后向社会发布供求信号,供求信号调动社会的商品运动和资金运动,构成电子商务模式的内在机理。在电子商务中,无论网上购物还是网上交易,既要求商业银行为之提供相配套的网上支付系统,也要求网络银行提供与之相互适应的虚拟金融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所有网上交易都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交易环节,二是支付环节。前者在客户与销售商之间完成,后者需要通过银行网络来完成。显然,没有银行专业网络的支持,没有安全、平稳、高效的网上支付系统运作的支撑,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也就是说,商业银行能否有有效地实现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是电子商务成败的关键。因此,网络银行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和必然产物,它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当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给银行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无限商机。

3.网络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条件下,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商业银行面临激烈的竞争市场,银行风险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突出竞争优势,商业银行纷纷引进现代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以此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为顾客提供方便,并借助网络设备推出更多的金融服务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正因为这样,全球范围内的银行网络化趋势相当明显,具体表现为:银行电子化服务的工具发展很快;面向普通消费者的银行设备在不断更新和发展;各种现代化的银行金融支付与清算系统等得到广泛应用;网上金融信息服务迅速发展;现代金融计算机系统发展很快并得到广泛应用;商业银行迅速走向全能化和国际化。(二)网络银行的产生过程

网络银行的产生必然要经历一定的发展过程,它由新生走向发展,并不断完善。网络银行产生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计算机辅助银行管理阶段

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最初银行应用计算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手工记账速度慢、提高财务处理能力等问题。在早期的网络信息技术上主要是采取简单的计算机银行数据处理和事务处理。在60年代兴起的资金转账EFT技术及应用,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这就是网络银行发展的雏形。

2.银行电子化或金融信息化阶段

随着PC的普及,商业银行的重点也发生了转变,从电话银行调整为PC银行,即以PC为基础的电子银行业务。形成了不同国家银行之间的电子信息网络,进而形成了全球金融服务系统。这些发展都极大地丰富了网络银行的发展。随着银行电子化的发展,电子货币转账成为银行服务中的主要业务形式。中国的网络银行仍处于这样的一种模式。

3.网络银行阶段

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Internet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广,也为网络银行带来了新的生机。它的基本功能大大满足人们对现实生活的需要,并且以更方便、更快捷的优势不断对传统模式产生冲击。

第二节 网络银行的特征与功能

一、网络银行的基本特征

网络银行是在网络技术和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之上产生、发展的,与传统银行相比,它有以下一些基本的特征:(一)网络银行依托迅猛发展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

这是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根本区别所在。虽然传统意义的银行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一般都是封闭的,旨在改进银行内部所业务管理的单机系统、局域网系统以及专用的广域网系统。网络银行则以开放性和全球连通性互联网为技术基础,这使得网络银行能够轻而易举地接近其潜在客户。(二)低成本、高效率运作

尽管网络银行也不得不支付相当的费用在因特网上做广告,但网络银行在费用方面还是拥有优势。这是因为:

1.开办网络银行成本低

一个Internet银行,所需的成本由于只是硬件、软件和少量的智能资本,且软件大多是现成的,可以节省大量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及其他银行机具所需的购建、维护、管理费用,同时还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而传统银行开办则需要大量土地、资产、人力和建筑。所以相比之下开办一个网络银行成本低得多。有关资料显示:开办一家网络银行的成本大约只有100万美元,而传统银行设立一家分行的成本是1500万至20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成本35万美元至50万美元。所以建立一家网络银行所需费用相当于开立一家传统分行所需费用的5%左右。

2.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低、效率高

网络银行借助因特网连接全球各个角落,具有信息传递快捷的特点,可将资金在途时间压缩为零,提交运营效率,降低银行经营成本。例如,在美国,通过邮寄账单收费的平均成本为1美元,而网络银行的电子账单平均成本仅为10美分。据统计,全球100家最大银行的柜面平均交易成本为1.07美元,电话银行是52美分,ATM机是27美分,而网络银行仅为10美分。网络银行的综合成本占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则高达60%。网络几乎把成本一下子降到了极限,成本的降低使网络银行有足够的实力向顾客让利。再如,花旗银行一年定期存款的利息为4.8%,网络银行则为6%,花旗银行的储户必须在活期存款账户上留有6万美元的余额,才能获得1%的年息,而美国亚特兰大网络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只需100美元,且年息为4%。此外网络银行可在网上实行主动、及时和交互的宣传策略,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

3.网络银行规模效应更加明显

随着因特网等社会公共网络和数据库系统管理的日益健全,在市场推广宣传、市场调研、客户追踪、特种业务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网络银行日益显示出比传统商业银行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网络银行开展的虚拟服务调查、客户追踪等活动,成为对这些金融服务领域传统方式的一种服务补足品,有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品牌战略。(三)服务更加快捷、多样化

网络经济条件下的银行突破了传统的经营和服务模式,出现了网络银行、自助银行、无人银行、电话银行、信息服务中心等,以此来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全功能、个性化的服务模式。现代银行由原来的储蓄、信贷基本业务,向储蓄、信贷、投资、咨询、中间业务等多方面发展,且不受时间、地点和业务的限制,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在不同的计算机终端上网去申请办理银行业务。它的功能和优势远远超出了电话银行,也无需自助银行和无人银行的固定场所。可以说,网络银行新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AAA”式服务,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全天候金融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以快捷、简便的方式提供市场信息、金融产品信息,并以良好的交互性向顾客提供自动式服务、个人化家庭理财、跨国金融服务、无实体金融服务等。

同时,基于传统业务基础上的网络银行服务对客户需求的满足,将大大超过单纯提供传统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一般地,银行客户主要需要五类金融服务产品,它们是交易、信贷、投资、保险和财务计划。传统银行通常只能同时满足一至两项服务,而网络银行则可以同时向客户提供这五类金融服务产品,强化了网络银行竞争优势中的差异性基础,提高了客户对商业银行的信心和对其服务质量的信任。(四)以电子货币作为主要流通的货币

信息技术使货币的形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传统银行流通的货币形式以现金和支票为主,而网络银行流通的货币将以电子货币为主。如前所述,电子货币不仅能够使商业银行节约使用现金的业务成本,而且可以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沉淀,加速社会资金的周转,提高资本运营的效益。同时,基于网络运行的电子货币还可以给政府税收部门和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五)全新的运作模式

网络经济时代,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迅猛发展,银行业的运作模式趋向虚拟化、智能化,不再需要在各地区遍设物理分支机构来扩展业务,而只需连入因特网的终端即可将银行业务伸向世界任一角落。而银行客户只需将自己的电脑连入Internet,就可以随时随地享受网络银行所提供的服务,因而网络银行的分销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构成与传统银行迥然相异。传统银行主要借助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向客户提供服务,而网络银行主要借助智能资本,靠少数智力劳动者提供服务。如原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只有15名员工,便可为顾客提供全功能服务。(六)网络银行信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网络银行作为虚拟银行,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比传统银行更为重视信用。通过网络进行的业务,客户面对的实体不再是有形的银行,只是通过虚拟的系统和账号与密码进行业务操作。这不仅需要基于对银行本身的信任,还要加上对这个银行开放的网络系统的信任。信息传递、系统的稳定性,对信息处理的准确性都直接影响着银行的信用。因此,信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评估银行信用的标准也必然发生改变,银行技术系统的优劣将是评价信用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网络银行的功能

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来讲,网络银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一)信息发布与展示功能

网络银行是信息革命在世纪之交贡献给金融电子化领域的最新创意。它依托迅猛发展的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利用渗透到全球各个角落的因特网,摒弃了银行由店堂前台承接业务的传统服务流程。网络银行通过因特网发布的信息包括公共信息和客户私有信息两部分。

1.公共信息发布与展示

网络银行发布的公共信息一般包括银行的历史背景、经营范围、机构设置、网点分布、业务品种和流程、经营理念、利率和外汇牌价、金融法规政策、经营状况以及国内外金融经济新闻等。通过公共信息的发布,网络银行向客户充分展示本银行的基本状况和优势,提供有价值的金融信息,起到很好的广告宣传作用;客户可以很方便地认识银行,了解银行的业务品种情况以及业务运行规则,为客户进一步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了方便。

2.客户私有信息发布

网络银行还可以利用因特网门对门服务的特点,向客户传送私有信息。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其账号状况、账户余额、账户一段期间内的交易明细清单等事项的查询功能。这类服务的特点主要是客户通过点击查询网络终端便可获得银行账户的信息,以及与银行业务直接有关的信息,而不涉及客户的资金交易或账户变动。(二)网上支付功能

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功能主要是向客户提供互联网上的资金实时结算功能,是保证电子商务正常开展的关键性的基础功能,也是网上银行的一个标志性功能,没有网上支付的银行站点,充其量只能算作一个金融信息网站,或称作上网银行。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按交易双方客户的性质分为B to B(Business to Business),B to C(Business to Con-sumer)两种交易模式,目前由于从法律环境和技术安全性方面的考虑,在B to C功能的提供上各家银行比较一致,B to B交易功能的提供尚处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之中。

1.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内容(1)内部转账

客户可以在自己名下的各个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一般表现为定期转活期、活期转定期、汇兑、外汇买卖等不同币种、不同期限资金之间的转换,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客户对所属资金的灵活运用和账户管理。(2)转账和支付中介业务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网上银行办理网上转账、网上汇款等资金实时划转业务,该业务为网上各项交易的实现提供了支付平台。客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缴纳公共收费(煤、水、电、房、电话、收视费等)、发放工资、银证转账、证券资金清算等以及包括商户对顾客(B to C)商务模式下的购物、订票、证券买卖等零售交易,也包括商户对商户(B to B)商务模式下的网上采购等批发交易,这类服务真正地实现了不同客户之间的资金收付划转功能。

2.网上支付系统

按照所依赖的支付工具的不同,可把目前网络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划分为三种,即信用卡支付系统、数字现金支付系统和电子支票支付系统。(1)信用卡支付系统

信用卡是网络经济条件下人们进行日产消费的一种常用支付工具,因而也就自然成为网络银行开发网上支付系统的首选工具。目前有三种信用卡网上支付模式:

第一种适用于小额支付的通过第三方代理人的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其支付流程如图4-1。图4-1 通过三方代理人的信用卡网上支付

第二种是适用于大额支付的简单加密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其支付流程如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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