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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04: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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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鸿儒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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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逻辑课(全两册)

北大逻辑课(全两册)试读:

前言

|PREFACE

逻辑是什么?有的人认为,逻辑就是智商(IQ),那些逻辑思维水平较弱的人,都属于智商偏低的类型。有的人则认为,逻辑就是专业的逻辑学,没接受过逻辑学课训练的人,其思维不会具备逻辑性。还有的人认为,逻辑就是逻辑推理,像侦探一样顺藤摸瓜、抽丝剥茧。

其实都不尽然。智商高低的确决定了每个人的思维能力水平,但这并不意味着逻辑与智商是同一个概念。注意,逻辑思维要求人们对每个事物所属的“概念”,有着极为严格的界定。把逻辑与智商画等号,本身就是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

逻辑与逻辑学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逻辑”的含义最初是一种关于论证与思维的规范。如果不按照“逻辑”规定的方式去思考,那么你最终得出的结论很可能是错的。而逻辑学是一门研究逻辑问题的学科。也就是说,“逻辑”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逻辑学”本身。

同样的道理,逻辑推理是一种运用逻辑思维的智力活动,而不是“逻辑”本身。在逻辑学中,逻辑推理就是通过若干“已知前提”来推导出事物的本来面貌。推理过程会运用到很多逻辑法则。推理是否成立,主要看结论符不符合逻辑与事实。

本书除了介绍关于逻辑的基本知识之外,更多时候是在解读逻辑思维。

曾几何时,逻辑思维成了智慧的象征。无论是推崇福尔摩斯、波洛、柯南的侦探小说迷,还是学富五车的高校教授,他们都认为逻辑思维闪烁着这个世界上最耀眼的理性之光。

在北大哲学系,逻辑学专家的课程非常受欢迎。因为广大师生都意识到,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因逻辑谬误而引发的混乱现象。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学会理性地分析问题,不仅有助于大家提高工作和学习质量,也能让大家更清楚地判断出哪些自己习以为常的观点存在逻辑矛盾。

没接触过逻辑学的人,可能觉得逻辑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逻辑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用到逻辑思维,只不过有些人的思维方式缺乏逻辑性。你遇到以下情况时,其实就接触了逻辑问题,需要借助逻辑思维的力量来解决。

两个人交谈时总是觉得沟通困难、话不投机。你说天,我说地,驴唇不对马嘴,好像是鸡同鸭讲。从本质上说,这其实是因为两个人的思维不在一个频道上,没有遵循共同的逻辑,从而使得话题没被固定在同一个范围之内。

在与他人辩论某个话题时,你明明不赞同对方的结论,但说不出违和感在哪里。另一个人指出,对方在论证结论的过程中偷换了概念,还用错了论据,所以推理过程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有人提出一个猜想,而你想去分辨这个猜想是否成立,于是查阅了许多资料和数据。但哪些资料可以证明这个猜想成立,哪个数据可以否定这个猜想的真实性,这就需要经过逻辑推理来验证。

也许你觉得逻辑命题是专业学者才能想到的智力游戏。但事实上,你每天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提出了无数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北大教授提出的理论假设可能很深奥,但在本质上和你随口陈述的一个观点同样属于逻辑命题的范畴。

总之,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解决问题,无论是验证判断还是揭露谬论,逻辑思维都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工具。而想要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话,就得对逻辑思维的知识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比如,逻辑思维遵循着哪些基本定律?逻辑推理采用了什么方法?概念和命题对于逻辑思维的意义?演绎法、归纳法、类比法等逻辑推理方法应该怎样运用?如何运用逻辑思维来找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怎样辨别生活中遇到的逻辑谬误?哲学家们为什么乐此不疲地研究看似远离生产生活的逻辑悖论?如何识破诡辩中的逻辑陷阱?

尽管逻辑思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把逻辑思维当成人类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误区。北大学者认为:逻辑思维无论发展到何种境界,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更广阔的角度说,任何单一的思维方式,都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而唯有多种思维方式互相补充,才能做到这一点。

可以说,只有充分了解逻辑和逻辑思维后,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地运用逻辑思维,减少自己过去存在的不足。第一章走近逻辑思维:合理就一定合乎逻辑吗每个人都曾经想过这个问题——我的思维符合逻辑吗?“逻辑思维”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词。大家在潜意识里常把逻辑思维与“聪明”“合理”“真相”画上等号。其实逻辑思维并没那么神乎其神,它只是人脑的一种理性活动,一种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逻辑思维有时也被称为抽象思维或者“闭上眼睛的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具有规范、严谨、精确、可重复等属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可以分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逻辑思维超越了感性认识阶段,将思考上升到了理性认识阶段。它将思维主体对客观事物的感性认识抽象成各种各样的概念,再通过这些概念进行价值判断,根据某种逻辑关系进行逻辑推理,从而对客观事物产生新的理性认识。由此可见,概念、判断、推理是逻辑思维最重要的思维工具。如果没有逻辑思维,大家很难全面深入地认识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常用思维有没有逻辑来判断一个人的思考水平。缺乏逻辑的思维,往往是不严谨、不正确的。那些世人眼中的聪明人,大多擅长逻辑思维。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常把“假符合逻辑”的情况当成“真符合逻辑”。要辨清这一点,就需要进一步了解逻辑思维。1.思维有逻辑,认识才能更清晰

有些人赞叹古代的思想家博学多才、思想深刻,而另一些人则对此嗤之以鼻。他们的依据很简单,古代社会的知识量远远比不上现代社会,所以,随便抓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生都比古代思想家更有学问。

哪种说法才正确呢?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不过,北大逻辑语言与认知中心的专家认为:不管你持哪种观点,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逻辑思维。最终决定哪种意见能成为主流的因素,是立论者能否在论证过程中展现出比对方更严密、更准确的逻辑体系。换言之,逻辑思维的水平是思想争鸣中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个知识大爆炸的现代社会,获得知识信息的渠道多了,但人们用于消化知识的时间与精力却并没有随之增加。相反,大家越来越习惯囫囵吞枣的快餐式阅读。与此同时,浮躁的心态让人们急于表达自己的态度,而没有注意思维的逻辑性。许多不必要的错误与麻烦由此产生。缺乏逻辑的表现

缺乏逻辑的思维,往往是不清晰的。在逻辑上站不住脚的观点,基本上都是错误的。道理谁都知道,但每个人的逻辑思维水平参差不齐。于是,逻辑思维能力较弱的人时不时会因思维缺乏逻辑而闹出笑话。根据北大哲学系陈波教授的研究,普通人在逻辑思维上的欠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其一,概念模糊。

大家在学校读书时,往往要背诵许多定义、定理、公式、法则。这些在逻辑学中都属于一种概念。如果连基本概念都不清楚的话,就没法正确地运用所学知识。

无论你采用逻辑思维还是与之相对立的形象思维,都离不开“概念”。毫不夸张地说,概念就是思维(尤其是逻辑思维)的基本单位。准确的价值判断与严密的逻辑推理,都是以明确的概念为前提的。倘若没有用清晰的概念来界定事物,就难以保证判断与推理所依据的逻辑是正确的。

例如,三个人在一起谈论马。甲说曾经见过体重接近一万斤的马;乙说曾经见过身长只有10厘米的马;丙表示这不符合客观事实,正常的马不可能重达万斤,也不可能身长只有10厘米。谁知,甲解释说:“我见的那匹是河马!”乙解释说:“我指的是海马。”

从生物学角度来定义,马、河马、海马是三种不同门类的动物。从语言角度来看,三者唯一的共同点是名字里都带有“马”字,但实际上完全不是一种东西。由于三人在讨论时没有明确“马”这一概念的界定范围,从而导致逻辑冲突。其二,以偏概全。

按常理来说,我们对信息掌握得越充分,才越能对客观事物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我们实际接触的知识信息,只是人类全部知识信息的极少一部分,说是“沧海一粟”都不为过。毫不夸张地说,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依据有限的信息来认知事物的。因此,以偏概全的思维误区也就屡见不鲜了。

有一年冬天,中国国奥男足去广西打四国赛。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解说员与特邀嘉宾(前国脚)看到足球场上一片黄。起初,他们以为足球场没有铺草皮。镜头拉近了才发现,不是工作人员没铺草皮,而是这些草已经被冻死了。

解说员与特邀嘉宾感到奇怪——两人都觉得广西属于亚热带地区,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他们都曾经在云南昆明的国足训练基地过过冬,而昆明也是亚热带地区,四季如春,所以两人据此推断,与云南昆明纬度大体相同的广西,不应该出现冬天冻死草的现象。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以偏概全的错误。解说员与特邀嘉宾之前没亲历过广西的冬天,而是根据广西邻省云南的情况来推断广西冬天的气候。殊不知,两个省虽然地域接壤,但气候并不一样。在广袤的亚热带地区里,不同地区的气候也存在细微差异。以偏概全的推理方式,并不符合事实的逻辑。

至于球场草皮被冻死,则是源于另一个“以偏概全”的错误。足球场管理员是从美国引进的足球场专用草皮。按照常理来看,美国亚热带地区应该与中国的亚热带地区差异不大,适合耐热不耐寒的草皮生长。殊不知,两地的气候并不像年平均温度那样接近,而是有着截然不同的特征。结果,这些草皮遇上冷空气南下时全部被冻死,在转播镜头中呈现出一片与黄土相似的枯黄色。

这种错误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有时候连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人都难以避免。其三,错误推理。

热衷于提高逻辑思维的人,往往都喜欢小说中福尔摩斯、波洛等名侦探。也许,这些人物在其他领域并不比普通人强,但出色的逻辑推理能力,让他们成为读者心中智慧的化身。在我国的古典文学故事中,诸葛亮、张良、刘伯温等谋士,掐指一算就能想出锦囊妙计,步步想在众人前面,而除去观星术与占卜术的神秘文化外衣,他们真正的功夫依然是逻辑推理。

总之,在大部分人眼中,擅长逻辑推理与头脑聪明几乎可以画等号。遗憾的是,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屡屡做出错误推理,闹出不少笑话,却固执地相信自己的“逻辑”很严密。

心理学上有一个光环效应(又名成见效应)。当我们认为一个人是好人时,他就会被“好人”的光环笼罩,他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当成好品质来解读。反之,当我们认为一个人是坏人时,他就会被“坏蛋”的光环所笼罩,他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当成坏品质来解读。

北大逻辑、语言与认知中心曾经在师生中做过一项问卷调查。问卷选择了一位平时表现极佳的全优生与一位平时表现不好的“刺头”学生为研究对象。

问卷假设全优生与“刺头”学生在各种场景中都做出了相同的违规行为。研究人员让参与调查的师生来判断两人的行为动机。结果,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全优生一定是事出有因、迫于无奈,而“刺头”学生一定是本身动机不良。但实际上,两人在很多场景中的想法都是一致的。这就是一种成见效应引发的错误推理现象。算命先生是如何玩逻辑的

逻辑思维要求我们对概念有清晰的界定,并且论证过程要严谨。而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往往把泾渭分明的各种概念混为一谈,论证过程也含糊不清。他们很容易被逻辑思维较强的人用诡辩的方式忽悠。

古时候有三位秀才结伴赴京赶考。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位算命先生。这位算命先生被当地人尊称为“活神仙”。三位秀才为了弄清这次考试的前景,便去咨询算命先生:“我们三人这次能考中几个?”

算命先生念念有词,装模作样地掐算了片刻,向他们竖起一根指头。三位秀才不明就里,请求拆解。但算命先生却故作神秘地说:“天机不可泄露!往后你们自会知晓。”

发榜之后,只有一个秀才考中了进士,另外两人名落孙山。考中的那个秀才特来酬谢算命先生。他一见算命先生的面就称赞道:“活神仙果然名不虚传,料事如神。”他模仿当初“活神仙”的动作,竖起一根指头说:“这次的确‘只中一个’。”秀才给了算命先生很多酬金。

事后,算命先生的妻子问:“你为什么算得这么准?”

算命先生狡黠地笑着说:“并不是我神机妙算,只是你不懂此中奥妙罢了。竖一根指头的动作,包含了四种解释。假如那三位秀才都中榜,就可以解释为‘一同考中’。若是三人都名落孙山,就可以解释为‘一同落榜’。若是仅仅一人考中,那就可以解释为‘一个考中’。假如有两人考中,不就成‘一人落榜’了吗?所以,无论最终结果是哪种情况,都可以证明我的推算是准确的。”

在这个故事中,算命先生故意把话说得模棱两可,让三位秀才无法用准确的概念来界定他的动作究竟指的是什么意思。由于概念的模糊性,无论三位秀才遇到什么结果,都可以用有利于算命先生的某种逻辑来解释“一个指头”的含义。这样一来,逻辑思维能力较弱的秀才就会被狡猾的算命先生耍得团团转。2.符合“逻辑”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理

真理就是永恒不变的唯一正确的道理,就是人们对客观实际与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无论在哲学研究领域还是日常生活中,追寻真理都是一个重要的人生目标。

尽管在大多数普通人眼中,符合逻辑的东西应该更接近真理,但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可能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北大哲学系的陈波教授认为,真理一定是符合逻辑的,但符合逻辑的东西未必是真理。这并不是哲学思想家玩的绕口令,而是经过众多学者多年研究得出的结论。由逻辑而出的错案

从某种意义上说,警察比北大哲学家更容易接触到唯一正确的答案。这是因为学术研究不只有一个答案,许多智慧超群的专业学者皓首穷经一生,也未必能触及自己追求的真理。而每个刑事案件都只有一个真相,警察的工作就是查清唯一正确的实情。

尽管警察是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寻找罪犯的,但也不能避免出错。北大逻辑、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指出,警察办错的某些案件看起来是符合“逻辑”的,但与事实真相背道而驰。从结果来看,这种“逻辑”只是形式上很严谨,内容上却背离了唯一正确的逻辑。

警察的逻辑推理是从犯罪现场开始的。例如,确定受害人的死亡时间与死亡原因,寻找凶器、脚印、指纹,了解周围的情况,收集目击者的证词。在掌握了这些线索后,警方会通过排除法来排除每个人的犯罪嫌疑。

如果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就能马上洗清犯罪嫌疑。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不出现在凶案现场就不可能有行凶的客观条件。哪怕那个人平时与受害人有深仇大恨,警方也不能据此判断他是真正的凶手。

但是警察收集的线索中,往往有真凶故意伪造的假证据。例如,伪造不在场的证明,伪造他人的指纹与脚印,伪造犯罪现场的布置,都有可能把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错误的方向上。

虽然警方可以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指出嫌疑人的犯罪手法,但这是以线索与证据的准确性为前提的。

案件的真相是唯一的。所有犯罪痕迹都可以用唯一的真相来解释,警察用逻辑推理把这些支离破碎的信息还原成犯罪真相。他们通过排除所有的可能性来找出剩下的唯一符合所有线索的解释。假如线索本身不真实或不准确,那么越是严密的逻辑推理,可能越偏离事实的真相。

由于真凶伪造了证据,所以被嫁祸的对象就无法在逻辑上为自己洗清嫌疑,而这也让警方的案情推理能在逻辑上成立。如此一来,错案就产生了。真符合逻辑还是假符合逻辑

真理都是符合逻辑的,所以客观事实可以通过某种逻辑来解释。只不过这种解释有的是“假符合逻辑”,有的是“真符合逻辑”。

狭义的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虽然客观规律是不会错的,但人对客观规律的认知可能会出现误差。换句话说,我们认为某种事物符合“逻辑”,可能只是符合自己一厢情愿的主观认识,而非隐藏在客观事物中的真正的逻辑。

两种情况并不难区别。无论论证过程多么严密,无论结论让人不知该如何反驳,只要背离了客观现实,就是“假符合逻辑”;反之,就是“真符合逻辑”。

例如,警察错认罪犯就是一种“假符合逻辑”的情况,直到查明真凶才是“真符合逻辑”。由此可见,观点是否真正符合逻辑,还得结合事实来验证。

为什么会出现“假符合逻辑”现象呢?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大家的逻辑思维水平各不相同,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逻辑”,并根据这种主观色彩浓厚的“逻辑”来认识世界。这种“逻辑”主要来源于每个人的知识背景与生活经验,所以不一定与客观实际的“逻辑”相符。

按照人们的常识,公平的晋升机制应该是能者上、庸者下,流动性相对较大;而不公平的晋升机制往往十分僵化,缺乏流动性。于是大家会由此推断,公平的晋升机制应该让人更容易升迁。

曾有北大的老师在管理学课上问学生:“军衔晋升快的军队与军衔晋升慢的军队,哪一边的士兵会认为晋升机制更加公平?”

大部分同学都选择前者。在他们看来,军衔晋升快意味着士兵有更多出人头地的机会,所以士兵应该对这种晋升机制有更高的满意度。然而,调查结果却显示,现实恰恰相反。

美国陆军社会研究部曾在“二战”时期调查过影响军队士气的因素。研究人员发现,职务与军衔晋升较慢的部队,士兵对部队状况的满意度更高,整体士气也更高涨。而在升迁频繁的陆军航空兵部队,飞行员们反倒有更多不满情绪,觉得晋升机制不公平。

同学们的判断表面上符合某种“逻辑”,但背离了事实。这说明大家的认识是“假符合逻辑”。

研究人员调查后发现,士兵对公平性的认知并不是依据升迁速度,而是以升迁的人是否够资格为判断标准。

宪兵部队基本上很少有人升迁。但如此一来,士兵觉得那些不如自己的人没有骑到自己头上,就算晋升机制公平。而陆军航空兵部队时常有人升迁,飞行员时不时看到那些军事素养不如自己的人突然比自己高了一级,于是觉得晋升机制很不公平。

类似的例子几乎在每堂课都会出现。北大新生意识到自己对社会的认识还很浅薄,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最重要的是,他们在做调查研究时,逐渐学会了不抱先入为主的成见,而是用研究结果(事实)说话。北大社会课的小调查

曾有北大社会学教授在课堂上用问卷抽样的方式向学生解释这个道理。他在给大一新生上社会学概论课时,让所有人都填了一张调查问卷。

问卷只有两个问题:你父母的职业是什么?你进北大之前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哪儿?

在统计完问卷答案后,教授发现:在北大新生中,出身于社会或经济地位高的家庭的,要比出身于社会或经济地位低的家庭的人占总新生人口的比重更大。于是教授对新生们说:“在座诸位能考上我们北大,父母的因素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

很多学生不服气。他们认为所谓的“父母的因素”就是媒体常说的“拼爹走后门”,而考上北大是自己废寝忘食努力学习的结果,所以教授的结论让他们难以接受。

但教授对此另有解释。他说:“家庭背景的状况决定了你们可以接触到多少社会资源,学习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你们能否就读教学水平高的小学、初中、高中,进一步决定了你们每个人的眼界与能力。所以说,大家能坐在这里听我讲课,不光是因为你们学习刻苦,更是由于有上述东西为你们打下了比一般人更好的基础。”

上述调查结果并不意味着北大学生是以“家里有钱就能上北大”的关系户为主体,而是从侧面证明了家庭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成长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考上北大固然要靠学生自身的不懈努力,但学生的家庭环境对此影响也很大。父母的教育理念是先进还是落后,父母愿意(并且能够)为孩子的教育投入多少时间、精力、金钱,会直接影响学生的视野开阔程度,以及学生能否接触到良好的发展机遇。

从这个小调查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常识”和经验有时候并不可靠,人们根据生活经验推演出的“逻辑”可能并不符合事实。换句话说,当你发现符合“逻辑”的东西不符合真理与事情的真相时,毫无疑问,那个“逻辑”可能并不成立。总之,学会不把“假符合逻辑”与“真符合逻辑”混为一谈,是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必由之路。3.逻辑思维的作用

有些人以为只有研究数理化与破案才需要逻辑思维,而人文学科与艺术创作不需要逻辑思维。北大哲学系的陈波教授指出,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逻辑思维并不是逻辑学专家写在学术论文里的抽象概念,而是每个人在每时每地都会用到的一种思维方式。假如完全脱离逻辑思维的话,人们不光是没法正确思考,连正常的写作和对话都会受到很大影响。逻辑在生活中的作用

我们在进行思考时,需要借助概念来认识事物。在此基础上,对事物做出某种具有判断性的结论(陈述),并通过推理来论证这种结论。无论你是严格遵守逻辑推理的方式思考,还是用其他思维方式思考,都离不开概念、判断、论证三个方面。提高这三方面的能量,也正是逻辑思维的意义所在。作用一:正确运用概念。

不同兴趣爱好或者学科背景的陌生人,有时候不太容易沟通。常言道:“话不投机半句多。”话不投机往往有两种原因:一是双方理念不和,导致意见冲突无法调和;二是由于在概念运用上“驴唇不对马嘴”,导致无法理解彼此的意思。

概念是逻辑思维的细胞。只有正确地使用概念,才能正确地使用逻辑思维,才能获得正确的思考结果。为此,我们应当从三方面加以改善:对概念的理解要明确清晰,不宜模棱两可;明确概念的含义,不要混淆或偷换概念;要认清概念所依赖的语境,不可以曲解相关概念的语境。

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在工作生活中无法正确地使用概念。而由于不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他们在使用概念时就可能出现“驴唇不对马嘴”的现象。概念不清,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会让人感到你的思维模糊混乱,完全不符合逻辑。假如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的话,你表达的意思就更容易被他人接受。

此外,许多人在讨论问题时,常常把原本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这样一来,双方就很难把问题讨论清楚,这样就可能把头脑搞得更乱。

不看语境的差异,也是人们常见的错误。某个概念本来只能用于一个特定语境,但有的人不由分说将其带入另一个语境中,从而引发思想认识上的错误。我们在当前生活中接触到的一些片面观点,往往就与人们对概念的混乱认识有关。逻辑思维要求明确概念,这有助于人们减少思想混乱等负面现象。作用二:做出准确判断。

一个人是否聪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判断能力高低为衡量标准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往往有精准的判断力,能准确地分析判断事物的情况。如果没有良好的判断力,我们就无法正确地认知世界。

逻辑思维的一大特征是重视判断陈述。事物在性质上的特征(肯定或否定)、数量上的特征(全部、部分、个别)、内部构造上的特征(联言、选言、条件)等因素,都是逻辑思维所反映的对象。

当你觉得某人的思维能力很差时,很可能是因为他不能准确地运用逻辑学上的“判断陈述形式”。如果不能正确使用“判断陈述形式”,就无法准确地反映人、事、物的情况。

常见的错误有:把该肯定的事物做出否定判断,把该否定的事物做出肯定判断;把“是”说成了“不是”,或者反过来。除了错判性质之外,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也总是搞不清楚事物的量的特征。比如,把“局部”情况看作“整体”情况,把“个别”现象夸大成“普遍”现象。

另一种不能准确做出判断的表现是,无法正确描述事物间的联系。例如,当事物间存在“并列关系”时,应该用“并且”(联言陈述)来表达;当事物间存在“选择关系”时,应该用“或者”(选言陈述)来表达。假如要表达“充分条件陈述”的话,应该用“如果……,那么……”句式;表达“必要条件陈述”时,则要使用“只有……,才……”句式。这几种陈述不可以混为一谈,否则将歪曲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作用三:有效推理论证。

逻辑思维最大的魅力在于,给大家提供了有效的推理论证方式。假如我们能严格遵循逻辑推理的规则,就可以从已知前提“必然”地推出合理的结论。由于许多人缺乏严密的逻辑思维,所以在思考与交流中经常陷入两个误区:其一,未经论证就盖棺定论。

有的人直接给出自己的论断,但既不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也不给出论证过程。他们的口头禅是——“我认为就是这样……”这是典型的缺乏逻辑的表现。其二,无视证据,妄加臆测。

有的人在思考时不遵循相关的逻辑推理规则,只从片面信息出发,毫无根据地随意联想,硬是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生搬硬套在一起。这样得出的结论,不仅与研究对象缺乏必然联系,还可能与事实真相恰恰相反。

我们在社会中可以看到许多非理性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根源之一,就是一部分人缺乏逻辑素养,无法进行理性思维活动。烟民的逻辑错了吗

大家都学过唯物辩证法,知道看问题应当一分为二。任何事物都有正面和反面两重性,不能只看一面而忽略另一面。特别是事物的优缺点与利弊。但有些人却打着“看问题一分为二”的旗号,故意歪曲事实,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

王海与李桦是一对好朋友。王海烟酒不沾,李桦则是个一天吸一包烟的“老烟枪”。李桦的肺不太好,经常咳嗽。王海担心朋友的身体,便对李桦说:“你吸烟也吸得太厉害了。这样下去,身体会吃不消的。我劝你赶紧下决心把烟戒掉吧。”

但李桦烟瘾大,不肯放弃自己的爱好。他对王海说:“你这个人一点都不讲辩证法。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二重性。凡事有一利就肯定有一弊,有一弊就必然有一利。所以,看待事物应当注意一分为二。既然吸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那么就一定要遵循辩证法的原理。

对这个问题不能不一分为二。所以说,吸烟虽然有坏处,但也一定有好处。王海,你怎么可以不多看看吸烟的优点,全面否定这件事呢?”

先说结论,李桦在强词夺理,错误地使用了辩证法的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确认为所有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句话讲的是矛盾的普遍性。世界上每一个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两个相互矛盾的因素。两者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尽管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但具体怎样“一分为二”,则说的是矛盾的特殊性。“一分为二”的形式与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在一支军队中,“上”与“下”、“强”与“弱”、“前”与“后”,等等,都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对于一切事物而言,“好”与“坏”也属于同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可是,同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不仅仅是“好”与“坏”,而且两个方面在事物中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

李桦在辩论中,故意把“一分为二”这个概念的外延缩小了,把“吸烟”的两方面仅仅归结为“好”与“坏”,并借口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为自己的不良习惯诡辩。

实际上,现代医学充分证明,吸烟对人体有很多危害。吸烟唯一的“好处”是,能让犯烟瘾的人得到精神上的愉悦。非要从利害的角度评价的话,吸烟的人越多,烟厂的利润越高。但这个好处是烟厂的,而不是李桦的。至于李桦通过吸烟获得的快感(好处),也远远不能抵消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也就是说,无论怎样“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李桦从吸烟中得到的“好处”都不足以掩盖其“坏处”。4.逻辑思维也存在局限性

虽然逻辑思维是一种高级思维方式,但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不止逻辑思维一种。在哲学理论中,形象思维是一种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通常与感受、感想、体验、经验等感性认识联系在一起。相对于抽象、严谨、精确、规范的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具有形象具体、非逻辑、粗略、法无定法等属性。

为什么当人类掌握逻辑思维这一高级思维工具后,仍然不能放弃处于感性认识阶段的形象思维呢?说到底,世上没有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公式。尽管逻辑思维是思维的高级形式,但它也存在不少局限性。这就决定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如同太极图中的阴与阳一样,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当中。北大调研中心的研究

虽然逻辑思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类整体的逻辑思维水平越高,文明发展的速度也越快,但部分人对逻辑思维的推崇逐渐走向了一个极端——把逻辑思维当成人类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这种人虔诚地相信,只要按照某种明确无误的逻辑系统来思考,就可解决世界上的所有问题。这个观点恰恰是荒谬的。

首先,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在几乎一切领域中都是普遍存在的。

例如,上述的形象思维,在艺术创作与文学鉴赏中有着逻辑思维无法代替的作用。除此之外,在科学探索、文艺创作、军事指挥、市场营销等活动中,灵感思维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些领域中并非用不到逻辑思维,但已经足以否定逻辑思维的唯一性。假如无视这些社会现实,把逻辑思维当成人类唯一正确的思维模式,无疑是偏颇的。

其次,逻辑思维无法解决思维活动中的全部问题,也有难以发挥作用的时候。

为了避免思维的跳跃性,逻辑思维采用的是程式化思维模式。这使得逻辑思维从一开始就被纳入了某种固定的轨道,束缚了想象力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新知识的产生。

例如,现代科学探索中的许多新概念与新假说,最初是在作为“前提”的数据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下提出来的。逻辑思维是在已知前提的基础上推导出新东西。但那些划时代的研究成果,往往缺乏足够的“前提”。单凭逻辑思维是很难得出新概念与新假说的。

最后,按部就班的逻辑思维,并不擅长应对变化剧烈的问题。

逻辑思维的思考过程是严格遵循某种规则进行的。根据已知前提与单一的逻辑关系,一步步推理出结论。假如面对的前提很多且不止一种选择时,或者思维对象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时,循规蹈矩的逻辑思维往往找不到解决方向,思考效率也不高。

在这种情况下,逻辑思维必须与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等其他思维方式相结合。毫不夸张地说,逻辑思维无论发展到何种境界,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任何单一的思维方式,都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唯有多种思维方式互相补充,才能做到这一点。逻辑思维局限性的原理

1931年,逻辑学家库尔特·哥德尔在《论数学原理及其有关体系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这篇论文中,提出并论证了“不完全性定理”(也称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不完全性定理”的基本内容是:在所有包含数学的一致的形式系统中,存在着某种不可判定的命题。也就是说,这种命题本身以及其否定,在该系统中都不可以得到证明。

由这个定理还推导出了哥德尔第二不完全性定理。简单地说,哥德尔第一定理证明了,世界上总有一部分问题,既无法通过逻辑推导来证明其为“真”,也无法判断其为“假”。倘若人们非要设法证明这类问题的话,就不得不增加新的公理。然而,引入新公理后,整个形式系统若是依然保持一致(无矛盾),就会产生新的不可证明的命题。

哥德尔定理揭示了逻辑思维的内在局限性,打破了学术界对逻辑思维的迷信。尽管“形式化”是现代逻辑学理论的主流,但任何一个系统都不可能是完满无缺的。这也正是周北海教授指出现代逻辑学对提高逻辑思维帮助有限的原因之一。

形式化规范着逻辑思维的发展,也形成了逻辑思维的局限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形式化道路与逻辑思维已经发展到头了。

处于某种发展水平的逻辑思维,在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等方面,依然可能是卓有成效的。只不过,世界上也必然存在那个层次的逻辑思维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无论逻辑体系多么严密,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因为无法克服哥德尔定理揭示的内在矛盾。

当然,若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逻辑思维同样在不断发展。现有的逻辑局限,通过发展出功能更强的新的逻辑体系,可能得到有效解决。只不过,当新的逻辑体系诞生后,又会出现新体系无法解决的新问题。

霍夫斯塔德尔教授认为:逻辑思维在认识客观世界方面的能力存在局限性,所以,人类的很多思想成果,也许不得不借助于“禅宗”之类的非形式化、非逻辑的思维方式来把握。例如,顿悟、直觉、灵感等,都是这种思维方式的体现。

不过,北大哲学系的专家们并不完全赞同这个观点。他们认为,霍夫斯塔德尔教授误解了哥德尔定理的意义,从而得出了逻辑思维在根本意义上的作用有限的错误结论。但是,专家们也承认霍夫斯塔德尔教授的看法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这有助于让我们摆脱学术界长期以来过分迷信逻辑思维的误区,从而将逻辑思维的重要性摆在更加适当的位置上。怎样克服逻辑思维的局限性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是个逻辑思维能力极强的人。但他提出过一个有趣的观点——发明创造发端于形象思维,完成于逻辑思维。

人类社会的创新活动,大多是从非逻辑的形象思维开始的。学者与发明家通过展开大跨度的想象,得到创新的启迪。但是光靠形象思维与想象力不足以完成创新活动。获得启迪之后,必须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加以论证,这样才能把天才的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

由此可见,创新思维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有机结合的产物。假如只有形象思维,人们永远只能停留于美好的空想阶段,而无法搞出那么多划时代的发明创造;假如只有逻辑思维,人们可能永远故步自封于已有的成果,无法超越前人定下的条条框框。

因此,想要克服逻辑思维的局限性,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逻辑思维与其他思维形式,特别是形象思维结合起来。

创新的第一步是进行思路设计。倘若没有新思路的话,就不可能有新颖的发明创造,这是人们展现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按照钱学森教授的主张,我们在进行思路设计的开始阶段,应当充分运用形象思维,尽情展开联想,从不同事物间的潜在联系中捕捉稍纵即逝的灵感。

当我们找到思路设计的灵感时,思维方式则要从形象思维为主过渡到逻辑思维为主。

形象思维发散出来的灵感,只有通过逻辑思维的规范化梳理,才能成为一个可以被证明成立的方案。在实践中,多个灵感会产生多种逻辑依据各异的创新方案。在对比、论证各种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时,逻辑思维的形式化与准确性是不可或缺的。严密的逻辑论证可以排除不成立的方案,保留最优方案。

总之,克服逻辑思维局限性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之间的优缺点,将多种思维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用于各自最擅长的领域与环节。5.学逻辑学有什么用

逻辑学是以逻辑思维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北大的哲学系不仅设置有逻辑学课程,还专门成立了北大逻辑、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由此可见,北大对逻辑学这门学科的重视程度。

当然,大学的学科专业划分很细,不是每一个专业的北大学生都要学习逻辑学课程。

北大哲学系的周北海教授曾经在某次论坛上说道:提高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最好的方式,不是直接学习逻辑学,学习数学可能更有助益。这样说的话,逻辑学是不是毫无用武之地的屠龙之技?连全国最高学府的精英学生都不一定接受过系统的逻辑学训练,那么学习逻辑学知识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又有什么帮助呢?咱们先来看一个生活片段。逻辑思考题:该不该讲话

一家电影院里正在播放一部新上映的好莱坞大片。按照社会公德,有素质的人在看电影时应该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其他人欣赏影片。但有几个观众边看边聊,越说越起劲,声音影响了周围的观众。

旁边一位观众终于忍不住了,对他们说:“请你们别再讲话了,这影响到其他人了。看电影时不应该说话。”谁知,其中一个小伙子不以为然地笑了,说:“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也对大家造成了影响,你凭什么指责我们!”

按照常识来说,那位小伙子是一个不文明观众。但某些朋友可能会觉得他的反驳很有道理。因为,那个观众的确是用说话的方式来劝说对方不要说话的。这似乎违背了他所说的“看电影时不应该说话”的原则。

周北海教授对学生们说,如果认同这一观点,就掉入了那位小伙子的诡辩陷阱。

首先,在电影院里大声说话,妨碍其他观众看电影,这的确是一种缺乏素质且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以,那位观众对不文明观众的行为提出批评,是正确的做法。他说的“看电影时不应该说话”,完整的意思是“看电影时不应该用说话的方式打扰别人”。他说话的目的并不是影响其他人看电影,而是“制止真正妨碍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看电影时不应该说话”的本意。

其次,那位小伙子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指责对方“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也对大家造成了影响”,实际上是故意混淆概念的诡辩。

他把看电影时的“用说话的方式打扰别人”与大家平时的“开口对人讲话”混为一谈,从而将对方制止不文明行为的“说话”也当成了违背社会公德的“说话”。这种诡辩的逻辑错误,正是前面所说的不注意语境的差异。北大对逻辑学作用的认识

作为一门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老学问,逻辑学与人们的思维方式、语言表达能力、推理论证能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能学习一点逻辑学知识,可以让我们从两个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

其一,学习逻辑学知识,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有一部分学生认为,说话写作主要靠形象思维,逻辑思维没什么用。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语言表达能力其实与逻辑思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逻辑学以逻辑思维为研究对象。无论思维的逻辑形式如何变化,都要通过合适的语言形式来表述。毫不夸张地说,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如果思维缺乏正确的逻辑形式,语言就会产生歧义,阻碍彼此之间的有效交流。

现在很多人的语言表达能力都有待提高,甚至连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也不例外。

对于不少大学生来说,不管是基础的应用文,还是毕业论文,写起来都很费劲。他们虽然掌握了不少学科专业知识,但还不太会用严谨规范的语言来表述自己的观点。

而在日常谈话中,许多人也常因为表述不清而导致语言产生歧义。有的人则是故意偷换概念,从而引发谬误。倘若想要避免这些情况,学习一点逻辑学知识,培养严谨规范的逻辑思维,就显得非常必要。

在逻辑学中,每个词语所指代的具体概念是十分明确的。就算是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也代表着不同概念。而在某种特定的语境下,部分语词表达的概念也是特定的,不可以再表达其他概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汉语中的“多义词”。假如我们使用多义词时不注意区分语境,不但会让语言表达缺乏足够的清晰度,还可能让自己显得强词夺理,导致语言的说服力下降。

由此可见,逻辑对语言表达能力非常重要。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学习逻辑学知识,弄清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区别,从性质与数量两个角度准确界定事物的特征。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推理三种思维方式,可以作为我们准确传递信息的媒介。

如此一来,大家就可以有效地梳理及规范自己的思维过程,并且避免语言表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说话写作能做到条理分明、推理严密、有理有据时,就可以大大地改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沟通效率。

其二,学习逻辑学知识,有助于塑造我们的理性品格。

人是感性与理性兼具的社会动物。尽管懂得理性思考是人的特征,但绝大多数人在生活中,依然任由情绪主导思维,很容易感情用事。由于情绪失控与感情用事带来的麻烦,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那些因一时冲动或者利令智昏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人。

缺乏理性品格最常见的表现是,说话时对人不对事,看问题过于主观武断;与他人讨论问题时只是一味地宣泄情绪,而不是用推理与证据服人;人云亦云,不假思索地盲从流言,而不愿意深究事情的真相。

上述情况产生的根源,都是缺乏以逻辑思维为支柱的理性品格,采用简单粗暴的情绪化思维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逻辑思维是撑起理性大厦的承重墙,对于培养人们的理性品格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逻辑思维的主要任务是,为人们提供一个经得起检验的评判标准,让大家可以辨别推理过程是否正确、论证依据是否存在漏洞、对概念的理解是否准确。通过树立标准,逻辑思维引导大家运用正确的方式来立论与推理。

逻辑的根本目标就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即所谓的真相与真理。严密的逻辑推理,可以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的本质与规律,从而让人们的认识水平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真相。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思维难以摆脱情绪的影响,从而导致推理论证沦为宣泄情绪、自我辩白的借口,甚至是满足自我膨胀欲望的工具。这样的思维方式显然是缺乏理性且不合逻辑的。大家应该学会用逻辑推理来正视事实真相,学会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看待世界。理性品格可以促进整个社会有序发展,避免不必要的混乱与动荡。学习逻辑学的注意事项

现代学术体系分得越来越细,内容也越来越深。除了主攻逻辑学的专业学生外,绝大部分人并不需要看太多逻辑学专著。因为逻辑学与逻辑、逻辑思维并不是一回事。

如果说“逻辑”反映的对象是所有客观实际的本质属性与运行规律,那么“逻辑学”反映的对象就是“逻辑思维”的本质属性与运行规律。而“逻辑思维”则是一种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把三者混为一谈,也属于逻辑不够清晰的误区。

我们常说的“逻辑”的内涵与外延远比“逻辑学”要大得多。如果以提高逻辑思维水平为目标的话,并不需要太深的逻辑学知识,只要懂得基本的概念与推理方式,并在实践中多多运用即可。第二章逻辑中的定律:逻辑思维围绕什么运转逻辑思维的推理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推理形式如何变化,都要遵循四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同一律指的是人们在同一个思维活动中,必须严格使用同一意义上的概念与判断,而不可以将不同的概念与判断混为一谈。同一律公式表现为:“甲是甲”或“乙等于乙”。矛盾律也被称为“不矛盾律”,指的是在同一个思维活动中,不能既否定又肯定同一事物。其公式表述为:“甲不是非甲”或“甲不能既是乙又不是乙”。排中律也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内容是指某个命题为“真”或不为“真”,而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其公式表述为:“甲是乙或不是乙。”充足理由律指的是任何判断必须具备充足的理由。这包含了两层意思:所有事物都有一个成因,这个成因决定了该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感性存在与直观存在并不重要,只有那个决定事物本质的成因才是最重要且最真实的。这四大定律是检验思维是否符合逻辑的重要工具。只要违背了其中一条,就可以判定有逻辑错误产生。1.确保思维稳定性的同一律

逻辑思维的准确性,往往反映在同一律当中。不同的思维过程,运用的往往是不同的逻辑。而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逻辑必须保持前后一致,思考者使用的“概念”与“判断”,也应当保持统一性。北大逻辑学家解读同一律

北大哲学系的陈波教授在给学生讲课时,指出了同一律对逻辑思维的重要性。真正符合逻辑的思维方式,都会在两个方面遵循同一律的要求。

首先,思考者在做出判断的过程中,使用的概念保持前后一致,不能在中途篡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其次,在推理过程中,思考者做出每一个判断,也必须保持统一性,所有判断的内容必须做到前后一致,不能随意改变。

而那些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可能在至少一个环节上违反逻辑同一律。这将导致思考结论出现重大的逻辑错误。根据逻辑学家们的总结,因违反同一律而产生的逻辑错误主要有以下四种:其一,混淆概念。

混淆概念指的是把原本内涵或外延不同的概念当成同一个概念来使用的现象。这种错误大多是由于人们对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导致的。在后面的章节会提到,概念是逻辑思维的重要基础。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概念,就无从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在日常交流中,混淆概念的错误可能导致沟通受阻。而在科学理论的构建中,一旦出现混淆概念的错误,就会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让整个理论被彻底瓦解。其二,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与混淆概念同样,是将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混淆概念更多是无心之失,而偷换概念往往是故意为之。在思想辩论中,偷换概念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手法。诡辩者在逻辑推理过程中,悄悄地用一个看似相同实则内容相异的概念来替换原先的概念,从而实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意图。其三,转移论题。

作文跑题与说话偏题,都是转移论题的具体形式。这种逻辑错误往往是在推理的过程中无意违反同一律,导致推理偏离了原本的命题。按照逻辑同一律的要求,我们在说话写文时,不仅要注意保持概念的统一性,还应当注意保持命题的前后一致。例如,公司开会的议题本来是讨论选择哪种企划案,大家后来却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红烧鱼的做法,这样会议根本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其四,偷换论题。

偷换论题与转移论题犯的是同一种错误。两者的区别在于,偷换论题往往是故意用其他命题暗中代替正在讨论的命题。这也是一种主要的诡辩技巧。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常用这一诡计来忽悠思维缺乏逻辑性的人。违背同一律的案例

有位小偷在行窃时被捕,并被移交当地法院接受审判。法院开庭时,小偷站在被告席上,双手若无其事地插在口袋里,态度非常傲慢。法官当场斥责小偷说:“请被告人不要藐视法庭,把双手从口袋里拿出来。”

谁知,这位被告人阴阳怪气地回答:“法官先生。您这真是为难我了。我把手放进自己的口袋,您要求我把手从里面抽出来。而我把手放进他人的口袋时,您又要把我投入监狱。请问尊敬的法官先生,难道您要我一直把双手举在空中吗?”

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使用了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法。从字面意思上看,“放在自己口袋”中的“放”指的是单纯的放置;而“放在他人口袋”中的“放”,也是同一个概念。但是根据逻辑的同一律,两个“放”绝非同一概念。

从事实的角度说,被告人说的后一个“放”,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放置,而是把手伸入他人口袋去偷东西,这显然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而他说的第一个“放”,只是单纯的放置,并不构成盗窃行为,所以不必追究法律责任。

被告人把“把手放进他人的口袋里”与“手伸入他人的口袋里行窃”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妄图用貌似有理的诡辩来赢得听众的同情。殊不知,这种偷换概念的言论违背了同一律,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逻辑同一律的意义

假如思维活动不具备确定性的话,人们就无法进行正常沟通,思维过程也将陷入混乱状态。而同一律最本质的作用,是确保人们的思维活动具有确定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其一,遵循逻辑同一律,是人类正确认知客观世界的必要条件。

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离不开对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运用。人们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构成知识、知识体系,进而建立科学理论。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思想的确定性,不能准确地在同一意义上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就无法认识事物、把握事物。

其二,遵循逻辑同一律,可以让我们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意思和交流思想。

如前所述,混淆概念与转移论题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犯的逻辑错误。一个人对概念缺乏清晰认识时,很可能会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硬扯到一起,让对方无法理解他的真实含义。如果能有意识地注意遵守同一律,保持概念与论题的前后一致性,就能提高沟通的效率,与他人保持畅通的思想交流。

其三,遵循逻辑同一律,可以帮助大家识破各种逻辑谬误,成功反驳对方的诡辩。

逻辑谬误与诡辩言论,可能表现为思想混乱,也可能表现为颠倒是非。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违反逻辑的同一律。有些人容易被谬误与诡辩误导,正是因为对同一律缺乏深刻的认识,从而不善于辨认相关言论是否符合逻辑。倘若能熟练运用同一律,就可以从根本上察觉谬误与诡辩的小花招,从思想的确定性方面予以有力的反驳。2.有了矛盾律,事实才有唯一性

先秦典籍《韩非子》里有一个寓言:有位楚国兵器商到市场上卖长矛与盾牌。他高声吆喝道:“我的盾牌十分坚固,天下没有东西能刺穿它。”他同时举着长矛说:“我的长矛锋利无比,天下没有它刺不穿的东西。”这时有位路人提问:“如果用你的长矛来刺你的盾牌,又会怎样?”那位楚国兵器商顿时无言以对。“矛盾”这个哲学术语,就是出自这个典故。楚国兵器商吹牛皮时大概不会想到,他那“自相矛盾”的广告宣传,为后世逻辑学的“矛盾律”提供了最生动的注解。北大逻辑学家解读矛盾律

逻辑的矛盾律指的是,在同一思维活动中,两个彼此冲突的事物,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个为“假”。如果用公式来表示,就是“甲不是非甲”。

例如,在《自相矛盾》这则寓言中,“矛”与“盾”一个是进攻型兵器、一个是防守型兵器,双方的属性彼此冲突。如果楚人的矛能刺穿一切事物,那么他自己的盾牌应该也能被刺穿;如果楚人的盾能防住一切攻击,那么他自己的矛就不可能刺穿盾牌。两者构成了相互否定的关系,若是一方成立,另一方就不能成立。

判断某个对象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一种生活中常见的思维活动。矛盾律要求我们做判断时,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相互矛盾的观点。换言之,无坚不摧的矛与坚不可摧的盾不能同时存在,必然有一者为真、一者为假。倘若判断同时为真,就犯了逻辑错误。无论我们是否承认,矛盾律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逻辑自洽,即思想保持前后一致,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寓言中“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正是违反了矛盾律。

矛盾律也被称为“不矛盾律”。这个别名看似违背了“甲不是非甲”的表达式,其实不然。之所以称其为不矛盾律,是因为这条逻辑定律要求大家在运用概念与判断时,不要给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当结论不矛盾时,思维活动才符合逻辑的要求。逻辑笑话:小学生的日记

有位小学生为了应付作业,随便写了篇日记。“时间:2月30日天气:晴

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太阳出来。我的心情很不好。爸爸买了两条热带鱼,养在鱼缸里。其中一条被淹死了。我感到很伤心。”

语文老师写下评语:“老师也很伤心。活了这么多年,我还从来没有过过一次2月30日,也未曾见过没有太阳的晴天,更没听说过世界上有能被淹死的热带鱼。”

小学生在日记中三次违反了逻辑的矛盾律。首先,历法中的2月不存在30日;其次,晴天的定义恰恰是出太阳的天气;最后,热带鱼本身生活在水中,不会溺水而死。而那位小学生却默认了“甲是非甲”这个自相矛盾的观点,同时肯定了两种不可能并存的情况。矛盾律的运用

在思维活动中,矛盾律主要用于概念与判断两个方面。

对于概念而言,矛盾律要求我们在同一个思考活动中不可以把两个无法并存的属性归入同一概念之下。也就是说,在同一概念的内部,不得包含任何互相冲突的内容。

把两个相互矛盾的概念放在一起,是日常语言中的常见的修饰手段。比如,把某个人说成“最熟悉的陌生人”。陌生人本来就是不熟悉的人,而熟悉的人就突破了“陌生”这个概念的定义。这种看似自相矛盾的表达方式,给人一种新颖的冲击感,让大家好奇持这种观点的人如何自圆其说。这是对矛盾律的逆向运用,但在逻辑思维中并不算严谨。假如要精确表达某些内容时,就不能使用这种同时包含相互否定因素的概念。

矛盾律更主要的功能,是避免人们做出前后不一致的判断。前面提到的“同一思维活动”,包括了同一时间、同一语境、同一关系以及同一思维对象。在前三个条件下,人们对同一思维对象不应给出互相冲突的断定,也就是不能承认互相否定的判断同时成立。否则,判断必然陷入自相矛盾的逻辑谬误。

例如,上述笑话中,“今天是晴天”与“今天没出太阳”就是两个不可能并存的判断。没出太阳意味着“非晴”,按照逻辑矛盾律的表达式,“晴不是非晴”。所以,小学生的判断错误,老师的判断正确。

矛盾律在逻辑思维中最大的作用,就是确保思路前后一致,不出现逻辑矛盾。按照矛盾律的要求,一切自相矛盾的观点,都存在逻辑漏洞,也不可能符合客观事实。

对于北大教授来说,自己提出的理论能被挑出逻辑矛盾,就说明这个理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该理论就失去了科学性。由此可见,排除逻辑上的矛盾,是学术研究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总之,假如没有逻辑的矛盾律,人们就无法按照科学的方法来认识世界和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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