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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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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咪蒙等著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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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爱你,请多关照

初次爱你,请多关照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初次爱你,请多关照作者:咪蒙等设计:上官雅弘排版:郝禾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01ISBN:9787540482176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去权衡利弊,不会去计算得失,不会去比较优劣。你的心已经先于你的理智做出了选择。爱本身就是唯一的答案。——《价值一千万的爱情》我们费尽心思,我们相互错过,我们被现实分开,我们经历了漫长等待。我们还在一起。——《我拉二胡的时候最爱你》其实很多时候,生活的琐碎会遮蔽掉爱情。我们常常以为,爱情被生活打败了。其实,爱情一直都在。——《感谢春运,我捡了个男朋友》当遇到对的人,曾经以为的鸿沟,只要抬起脚就可以轻松跨越。真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他甚至舍不得你抬脚,会代替你跨出那一步。——《高高低低的爱》序 我们这一代,嘴炮又纯爱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污了。

我认识一个女生,阅人无数,她身边的男生,都是日抛型。

有一天,她吐槽别人说,谈恋爱才两个月就分手,太随意了。

我看不下去了。

骂她,你自己对男人那么随便,笑别人谈恋爱随意,你好意思吗?

她说,我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就是觉得爱情很神圣,所以才灵肉分离的。

×的,竟无法反驳。

很多人行为上没有这么豪放,但是嘴上尺度更大。

动不动就谈尺寸、谈姿势、谈体位。

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不分地点。

比如我们公司的一个男编剧,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

每次玩真心话大冒险,他都特别豁得出去。

他玩遍所有大冒险,却不敢说真心话。

他当了一个女生的备胎,长达六年。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跟别的男生交往,再分手。

他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她,然而却看见她和另一个备胎在一起了。那个备胎明明比他资历浅,当备胎才三年。

他忘不了她,把她的名字,文在了胸口。

另一个男编剧吹嘘自己旷日持久,所以要同时多交几个女朋友——也算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吧。

他还说,没有一个女人是完美的,有的女人脸好看,有的女人身材好,有的女人性格温柔,有的女人肢体灵活。

把她们拼起来,刚刚好。

后来他谈了恋爱,他在北京,女友在深圳,两个人异地。

他女朋友是平胸,北京刚好有个大胸辣妹在追他,我们以为,他会收了这辣妹,阶段性实现他的规划。

结果,丫的直接就把辣妹给拉黑了。

之后的两年半,他一直往返北京和深圳,去看他的女朋友。

他女朋友不喜欢婚前性行为,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长处。

我们问他为什么不多谈几个,不追求完美了吗?

丫的说了一句特恶心的话,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那她就是完美的。

我们总是这样,嘴炮又纯爱,口是又心非。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这样一群人,写的也是这样一群人的故事。

嘴上九浅一深,心里一生一世。

嘴上老汉推车,心里与子偕老。

因为这些故事,很多人在深夜被治愈了一场,痛哭了一场,振作了一场。

它们温暖了一些人。

我希望也能温暖到你们。

愿这40个故事,温暖你接下来的40分钟、40小时、40天、40年。

在生活里,我们都很豪放。

在爱情里,我们都很生涩。

不管是第几次恋爱,真正爱了,我们依然患得患失、小心翼翼。

就像初恋一样。

遇到那个人,向Ta微笑:

初次爱你,请多关照。二〇一七年八月Chapter 1 我等的不是爱情,是你总会有人出现,成为你生命里的归属。他会用行动告诉你:就是这里了,不用害怕,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无论发生什么。最老土的搭讪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说,尽管我们知道再无任何希望,我们仍然期待。等待稍稍一点动静,稍稍一点声响。

你听过的最老土的搭讪是什么?

我听过的是,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八十岁老头。

我在一家餐厅打工,上菜的时候,看见老头正在搭讪一个同龄老太太。

老太太回答他,那我长得像谁啊?

老头说,我老婆。

我去,老不正经,真猥琐。

老太太也气到了,说,你别胡说,我可是有老伴的。

说完起身就走。

老头贼心不死,赶紧挡住老太太,说,你先别走,听我讲个故事。是我们那个年代的故事。

出于好奇,老太太坐了下来。

老头说,我有一个发小叫柱子,当年柱子才十五岁。

那年代没什么吃的,柱子用弹弓打了一只鸽子,拿回来炖了汤。

结果隔壁村的刘小妹跑过来,慌慌张张,应该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柱子说,大妹子,别着急,先喝口汤吧。

刘小妹喝了口汤,终于镇定了些。

然后她说,你有没有看见我家的鸽子?

柱子吓得一哆嗦,不敢告诉她真相,安慰她说,你别难过,鸽子一定是迷路了,过几天就会回来。

第二天,刘小妹又来了,突然看到天上有一个白色的东西飞过。

小妹惊喜地说,啊,我的鸽子!

柱子说,那是我的白裤衩,被风吹走了。

小妹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了下来。

看着小妹这样,柱子更愧疚了,于是给她烧了个土豆。

接下来的每一天,小妹都会来找她的鸽子,柱子每次都会做点吃的安抚她,小妹每次都吃得很满足。

柱子开始期待给小妹做饭,他喜欢上了小妹,他就更愧疚了。

有一天,小妹刚进门,就看见柱子站在院子里等她。

柱子兴奋地大喊,小妹,你的鸽子飞回来了!

小妹还没回话,柱子就从身后掏出了一只灰鸽。

小妹说,我的鸽子是白的。

柱子说,这几天太阳多毒啊,准是你的白鸽子被晒黑了。

小妹大喝,你当我傻啊!

柱子只好招了,承认鸽子是被他吃掉的,他愿意补偿她。

小妹说,那你一辈子都给我做饭吧。

于是,他们就开始处对象了。

结婚几年之后,柱子才知道,小妹一直在骗他。

那只鸽子本来就是小妹准备拿来吃的,还没来得及杀,它就飞跑了。

小妹喝下那碗汤的时候,就知道那是自己的鸽子,但是柱子的厨艺太好了——后来她每天假装去找鸽子,其实是蹭吃蹭喝,结果喜欢上了柱子。

她假装在等鸽子,其实是在等柱子对她动心。

她等到了。

老头看着老太太,问,我的故事怎么样?

老太太说,听得我都馋了。

老头笑了,说,那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

五十年前,我有个工友,叫小高。

他是厂里最厉害的技术员。

他的女朋友叫芳芳。

我们厂一共有五朵金花,芳芳就是第六朵。

小高在第二车间,芳芳在第三车间。

他俩感情特别好,一分钟见不到,都觉得很难熬。

对他们来说,隔着一个车间,都像是异地恋。

小高下定决心要成为车间主任,这样就能自由地穿梭在两个车间之间,就能每时每刻看见芳芳了。

于是小高开始努力上进,经过了很多个日日夜夜,组织上终于看到了他的努力——派他去西北支援建设了。

这下完了,他们真的成了异地恋了。

走的时候,小高让芳芳等他两年,到时候他们就结婚。

结果,小高到了西北,才进职工宿舍呢,就被组织带进沙漠,加入一个保密项目,从此跟外界断了联系。

这一去就是四年。

四年之后,小高一回到职工宿舍,就看到床上堆满了来信,全是芳芳的。

第一封信:小高同志,我很想你……

第十九封信:小高同志,我在解放路发现了一家小吃摊,味道特别好,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吃……

第三十八封信:小高同志,为什么你一直不回信,是不是和其他女同志发展出了战斗友谊,我也要去和隔壁车间的小李发展发展……

第三十九封信:小高同志,上一封信是我意气用事了,都是骗你的,我根本没有和小李同志接触。

小高一封封地拆信,看得又哭又笑,他拿出了最后一封信:小高同志,我妈给我介绍了对象,如果今年国庆之前,你还不回来,我就得嫁给他了……

国庆?小高一身冷汗,现在是10月中旬,国庆已经过去两周了。

他立马去赶火车,心急火燎,花了两天时间,才回到老家。

他直接冲到了芳芳家,她不在。

是啊,她都嫁人了。

他失魂落魄地去了芳芳提过的那家小吃摊。

他点了碗面,吃着吃着就哭了起来。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前。

是芳芳,她正微笑地看着他。

后来小高才知道,原来芳芳每天都会来这里等他,到国庆那天,小高又没有出现,芳芳发誓,她再也不来这儿了。

结果她还是来了。

当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堵墙的时候,她熬不过一分一秒;当他们之间隔了千山万水的时候,她反而熬过了四年。

她一直等他回来。

她等到了。

老头的故事讲完,老太太点点头,说,真是个好故事,还有吗?

老头接着说,那我讲一对老夫老妻的故事吧,男的叫老吴……

老吴跟他老伴结婚四十年,为了庆祝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儿子给他们报了一个旅行团,去美国玩。

老吴很兴奋,每天都在练英语,老伴埋汰他,练了两星期,就只学了三句话。

他们到了美国,导游带他们到时代广场自由活动。

老吴特别兴奋,见到外国人就招手,嘴里不停说,Hello啊!Hello啊!你们都hello!

这是老吴学的第一句英语。

他们一路看一路逛,老吴见到什么都问,这个how much?那个how much?

这是老吴学的第二句英语。

老吴一路上都在卖弄英语,走着走着,却发现老伴不见了。

他吓坏了。

他到处去找,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一个瘦小的亚洲老头,在高大的外国人中东奔西跑,嘴里喊着陌生的语言,显得特别突兀。

他走遍了他们走过的每个地方。从剧院到广场,从广场到商场。

在一个商场听到争执声,他往前一看,正是老伴。老伴戳在商场里面,死死抱住一根柱子不撒手,旁边站着几个高壮的保安,正在拉她。

老吴冲上去挡在老伴面前,他很瘦弱,但又很强壮。

老伴紧紧抓着老吴的胳膊,激动地说,老吴!老吴!

老吴对保安怒吼,你们别碰她!My wife!My wife!

这是老吴学的第三句英语。

原来老太太走丢了之后,一直站在原地,直到商场关门。

保安来清场,她还死抱着柱子不肯走。

老吴又担心又生气,你傻站在这儿干吗?

老太太说,我不认识路嘛。我只会傻站着等你,我知道你一定会找到我的。

她一直站在原地,这是最笨的等待,也是最执着的信任。

她等到了。

老太太听完故事,心满意足,就跟老头告别,回家了。

我跟老头聊天,这才知道,老头讲的是他和老太太的故事。

故事里的柱子是他,小高是他,老吴也是他。

而刚离开的老太太,叫刘芳芳。

刘小妹是她,芳芳是她,老伴也是她。

她是他的妻子。

他们十多岁的时候在农村相识,到了二十来岁,一起进了工厂,后来结了婚,约好了,要牵手走完这一辈子。

但是,老太太爽约了。

三年前,老太太患上了老年痴呆,到现在谁也不认识了,她口中一直说的老伴,每天就坐在她面前,她却再也认不出了。

老太太每天都会来这家餐厅,老头就每天来这儿给她讲故事,讲过去他们之间发生的事,希望有一天能让老太太想起他。

我小心翼翼地问,万一她一直记不起来呢?

老头说,上半辈子,都是她在等我,下半辈子,换我等她了。

他不知道需要等多久,但他会一直等。“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这句话,其实是老太太以前对他说过的。

重逢的那天,他在小摊上吃着面,边吃边哭。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冒出来。“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小高抬起头,发现是芳芳。

小高哭得更凶了,哭着说,像谁?

芳芳说,我丈夫。

小高一愣,芳芳接着说,我已经向组织请示过,组织同意我们结婚,明天你就跟我去办手续,不许再跑了。“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本来我以为,这是最老套的搭讪,没想到是最深情的告白。

有一天,老太太照常来了,坐下。

我算着时间,老头也差不多该到了,这时,门被推开,进来的却不是他,是一个年轻人,长得跟老头很像,胸前佩戴着一朵白花。

他坐在了老太太对面。

年轻人说,奶奶,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心里一沉。

那个风雨无阻,每天坐在同一个位置,面对同一个人,讲着同样的故事的老头,走了。

他等了好几年,想等她看着自己,露出熟悉的微笑。

他没有等到。

在这个浮躁而快速的时代,我们真的很没有耐心。

泡面需要三分钟,我们嫌太长;电视剧一集三十分钟,我们要快进。

然而我们愿意花三五年,甚至一辈子,去等待一个人。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说,尽管我们知道再无任何希望,我们仍然期待。等待稍稍一点动静,稍稍一点声响。

老太太看着年轻人,她望着他的脸出神,表情困惑。“小伙子,你长得好像一个人。”我在抗日的时候,给你买了栋房子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以为自己在寻找一个有归属感的地方,其实不是的,我们一直寻找着的是一个有归属感的人。总会有人出现,成为你生命里的归属。1

都说买房子难。

可你见过拿命换来的房子吗?

我爷爷的房子是用他的命换来的。2

我爷爷姓李,叫李寿民。

1937年爷爷从合肥漂泊到了芜湖,那年他二十岁,无依无靠。

一个叫曹光荣的姑娘看我爷爷可怜,收留了我爷爷,把爷爷安置在芜湖一家叫张恒春的药厂。

曹光荣是药厂的老员工,别人都叫她曹女士。我爷爷被她推荐,当了药厂的保安。

就这样,两人渐渐相熟起来。

我爷爷贪财,挣来的每一分收入都攒着,张恒春药厂的旁边就是一个小酒馆,放工之后,大家总会去小酒馆喝一杯。我爷爷的工友邀请爷爷去。

我爷爷说,从小到大,烟酒都没沾过,不去。

后来小酒馆倒闭了,倒闭那天,酒免费。工友最后一天去酒馆聚会的时候,竟然看到了我爷爷。

我爷爷指着桌子上的空酒杯,对小二说,满上,赶紧的。

那天晚上,我爷爷赖在了酒馆里,工友想拉我爷爷走。爷爷不高兴了,告诉工友说,打小我就好酒,量大。妈了个×的,不喝白不喝,我不走,还要再来。

可是抠门的爷爷攒下来的每一分钱,都被曹女士骗了去。

曹女士抽烟,量很大。

每次看到我爷爷,曹女士都会说,李寿民,给我买包烟去。

我爷爷问,给钱吗?

曹女士说,我没钱给你,你买不买?

有的时候,爷爷小半个月的薪水都换成了烟,烟被曹女士吸到胸膛里,再幻化成云彩吐出来。

纯粹是为了给自己省点钱,爷爷劝曹女士少抽点烟。

身为医生的曹女士对我爷爷说,吸烟没事,身体经受住了烟的考验,增强了免疫力,会长寿。

曹女士告诉我爷爷,自己十六岁之前住在北平,家里很有钱。因为兵变,家产没了。父亲带着自己从北平城跑了出来,然后死在了路上。当时我太小了,都不知道难过,父亲没留下任何的遗物,除了兜里的烟。自己就这么学会了抽烟,一路飘飘荡荡地来到了这里。

爷爷点了点头,明白曹女士是觉得自己和她一样,像浮萍一样无依,才好心收留了他。3

因为办事勤奋,爷爷得到了药厂老板的赏识,成了他的随从。

爷爷依旧维持着他和曹女士的关系,爷爷买烟,曹女士抽。曹女士问不给钱行吗,爷爷说好。

爷爷升职那天,曹女士买了件大衣送给爷爷。

我爷爷看了看大衣,纳闷道,这有什么好的。

工友嘲笑爷爷不识货,说,一件大衣,顶你三个月的薪水。

我爷爷愣住了。

工友说,你们俩走得这么近,她是不是看上你了,不然平白无故送你这么贵的大衣做什么?

我爷爷摇了摇手,说,不可能,她什么人啊,败家,我看不上。

当天晚上,我爷爷喝了个大醉,趁着酒劲就去跟曹女士表了白。其实从见到曹女士的第一面起,我爷爷就喜欢上了她。

我爷爷跑到曹女士面前,醉醺醺地说,为什么送我大衣,你是不是看上我了?你老实说,诚实点。

曹女士愣了,然后说,老是让你买烟,过意不去,就想着送你件东西。

我爷爷一下子蒙了,说,啊?不会吧?是这样吗?

曹女士问,大半夜来找我,你是不是喝高了?

我爷爷说,喝多了,真喝多了。我刚才说什么了?

我爷爷酒量很大,那天晚上根本没有醉,装醉只是为了借机打探曹女士的心意。

他失败了。

第二天,我爷爷借机问曹女士,听说追求你的人很多,你一个都没答应,为什么?

曹女士点了根烟,淡淡地说,我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不会找这里的人。

那个时代辗转到芜湖避难的人很多,芜湖这个城市太小,小得都不像一个家,所有漂泊的人都把芜湖当作一个中转站,祈祷有朝一日能回到家乡。

曹女士说,等战争结束,她会回到北平,找一个人,盖一座房。

我爷爷点点头,说,你会的。

除了抽烟,曹女士每天最大的兴趣就是读报。

曹女士很信任老蒋。对于老蒋有朝一日会带领国军杀回北平去,解放全中国这件事,曹女士深信不疑。

半年后,曹女士就从报纸上读到了,日本人占领了上海,接着又屠杀了南京的消息。4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日本人轰炸了芜湖。

当炮弹呼啸着穿过芜湖江边的树林的时候,芜湖江边的树林也同样呼啸以对。

张恒春的药厂未能幸免,直接被炸塌了,所有人都疯狂地往外面跑,包括那些曹女士的追求者。我爷爷没有看见曹女士出来,穿过人群,喊着曹女士的名字往炸毁的厂里冲。

曹女士被碎石砸了脚踝,痛得一步都走不动,爷爷倒拎起曹女士,直接扛在自己肩上,带着她逃出了药厂。

曹女士就是在那一刻喜欢上的我爷爷。

日本人打算进攻芜湖后,所有人都打算逃离这里,准备下一次漂泊。

深夜,芜湖城吸食着炸弹留下的尘烟。

曹女士找上我爷爷,我爷爷吃惊于她的到访,为了不打扰到同屋,爷爷走出来,和她漫步到宁静的长江边。

两人沉默地坐下,漆黑之中只剩海水的咆哮声,曹女士掏出一根烟,对我爷爷说,给我点烟吧。

我爷爷替曹女士点燃烟。

曹女士靠在爷爷的肩膀上,对爷爷说,带我走吧,我喜欢你。

曹女士说,自己最恨不断地漂泊,因为漂泊过程中的每一刻,都在提醒着她,你是一个人。做梦的时候,她梦见过自己和父亲一块死在了路上,这是一个美梦,因为能和家人在一起。

曹女士对我爷爷说,和你在一起,我不再害怕了,你带我走。

我爷爷看着曹女士,点了点头。5

曹女士和爷爷约定,第二天早上把行李打包好,在沿河路上集合,一起离开芜湖。

我爷爷准时出现,曹女士看到爷爷没带行李,呆住了。

我爷爷对曹女士说,我有事要办,不能和你走了。

曹女士轻轻地问,你是不是喝酒了?喝醉了吧?

我爷爷说,没有。

曹女士盯着我爷爷的眼睛,问,这么说,你改主意了?

我爷爷说,是,我变了卦。

原来那天深夜,爷爷和曹女士分开后,药厂的老板也找上了爷爷。

药厂的老板开门见山地诉说了来意,他要去逃难了,但他希望我爷爷留在芜湖。因为他在芜湖的财产很多,带不走。日本人来了一定会把他的财产掠走,他希望爷爷帮他守住他的财产。

作为回报,他承诺给爷爷一大笔钱。

我爷爷想了一夜,然后对药厂老板说,我答应你。

1938年的年初,两个人分别。

曹女士逃出了芜湖,而我爷爷留了下来。

那时的信息还不发达,曹女士只能从一起逃难的朋友那里断断续续得知一点爷爷的下落,有传言说,爷爷贪财,药厂老板走后,我爷爷把药厂老板的财产贱卖折了现,然后带钱逃出了芜湖。6

1944年,六年之后,一个犯人找到了曹女士。

犯人说,自己在芜湖的监狱里面和爷爷当了五年的狱友。

原来,药厂老板逃出芜湖之后,我爷爷把张恒春药厂的财产用箱子打包,沉到了芜湖中江塔旁边,长江口的下面。

爷爷想要逃出芜湖的时候,被伪军认了出来,逮捕入了狱。

日本人没有见到药厂老板和他的财产,便问我爷爷财产的下落。

我爷爷没有说。

迎接他的是无尽的牢狱生活,关了五年之后,日本人不耐烦了,告诉我爷爷,他们决定枪毙他。

爷爷知道自己会死,就委托马上刑满释放的犯人务必去找一个叫曹光荣的女士,带话给她。

曹女士看着眼前的犯人,问,他叫你带什么话?

犯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契约书,递给了曹女士。

原来那晚药厂老板找到我爷爷,让他保护自己的财产。我爷爷答应了,但条件是他会拿出财产的一部分,为自己买房置地。我爷爷让张恒春的老板签下作为约定的契约书,随身带在了身上。

犯人说,他让我带话给你,他说,升职的时候,你送了我件大衣,我一直想回送一些什么给你,却一直想不出来。但那天晚上我想到了,这间房子是给你的。我本想亲手把它交给你,可惜,我没那个命了。

你一定要活下去,等战争结束了,拿着钱,回到北平,找一个人,盖一座房。7

我爷爷被执行了枪决。

行刑的时候,我爷爷笑了,因为了无遗憾。

枪响了,我爷爷看了看自己的胸口,没有发现血迹。

那颗子弹是颗臭子。

警察局研究决定,推迟行刑,爷爷将和下一批死刑犯一块执行枪决。

我爷爷大怒,大骂道,妈了个×的,晚死一个月还他×不是得死。

一个月之后,日军溃败,松山和芜湖被收复。

我爷爷被释放。

我爷爷对当时执行枪决的士兵说,幸好你当时射的是臭子,骂你是我不对。

执行枪决的士兵笑了,对我爷爷说,没有无缘无故的臭子,有人在井儿巷胡同等你。

我爷爷去到芜湖的沿河路,左拐走进井儿巷胡同。

曹女士站在那里等着我的爷爷。

原来曹女士接到犯人的口信之后,连夜找到了张恒春药厂的老板,曹女士对药厂的老板说,他一直在保护你的财产,现在被关进了监狱,如果你不去救他,我发誓你也活不了。

药厂老板贿赂了狱卒,结果有了那一次的行刑哑火。

我爷爷问曹女士,留给你的契约书呢?

曹女士说,用来贿赂,让你活命了。

我爷爷问,那一个月之后,如果芜湖没被收复,你打算怎么办?

曹女士说,那就再来一次。我会花光所有逃命用的钱,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祈祷,直到你活下来,完完整整地回到我身边。

那张契约书好像一座桥梁,我爷爷用那张契约书,对曹女士诉说了爱意;曹女士又用它告诉我爷爷,无论何时,我一直在等着守在你身边,等你回来。8

这之后,张恒春药厂的老板取出了长江口下面的财宝,给我爷爷和曹女士盖了房子。

我爷爷和曹女士结婚了。

曹女士成了我的奶奶。

他们的家就在芜湖市沿河路井儿巷二号,那座江边二楼的小房子里。

小的时候,我总会问爷爷,他和奶奶的故事。

爷爷说,你奶奶她以前从没想过在芜湖定居,直到遇上了我。

爷爷的遗愿是,埋在芜湖的江边。他说,下辈子,肯定还会在那里见到我奶奶。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以为自己在寻找一个有归属感的地方,其实不是的,我们一直寻找着的是一个有归属感的人。

总会有人出现,成为你生命里的归属。

他会用行动告诉你:

就是这里了,不用害怕,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无论发生什么。告诉罗拉我爱她Tell Laura I love her.告诉罗拉我爱她。Tell Laura I still love her.告诉罗拉我还爱她。1“你为什么要来美国?”“为了见我曾经爱的人。”

海关检查的黑人大妈笑得很开心,把盖了章的签证递给郑树成,用生硬的中文说了句,祝你好运。

于是七十三岁、行动已经有些不便的郑树成终于来到了美国。为了见他爱过的人。

那个人叫陈罗拉。

郑树成本来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到陈罗拉,直到上个月,他收到了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郑树成,你好。”

郑树成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脑袋里嗡地响一声。不是因为这句话本身,是因为信上的字迹。

只有陈罗拉会在一封字迹秀丽的信里,故意把郑树成三个字写成又笨拙又生硬毫无规则的样子。

那是郑树成第一次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时写的样子。

陈罗拉不是第一个教郑树成写字的人,但她是第一个让郑树成认认真真学会如何写自己名字的人。

因为当时陈罗拉给郑树成说,如果你连名字都写不会,那我就不教你其他东西了。

十六岁的郑树成记住了这句话。2

郑树成十六岁的时候,被父亲从乡下撵到了城里。郑树成死活都赖着不走,郑树成的爸爸大耳刮子生生抽晕了郑树成,然后拜托进城的老乡,把他送到了陈罗拉的家中。

按郑树成给自己儿子的说法,说当时你爷爷我爸爸打我那叫一个狠,隔二里地都能听见响,能把树上的老乌鸦吓一趔趄。

郑树成的儿子说,爸爸你要讲就好好讲,捎带手损人算怎么回事。

陈罗拉的爸爸陈杨,当年在郑树成父亲所在的乡里插过队,住在他们家,受了郑父不少照顾。走的时候说,以后郑树成要是想去城里发展,可以先去他家里住着,他也能帮忙照拂一二。

郑树成十六岁时,不想他一辈子耗在这片贫瘠的小地方的郑父,厚着脸皮托人带话,想问陈杨当年的人情是否作数。没想到陈杨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还在炼钢厂里帮郑树成找了个工作,乐得郑父差点要磕头作揖,给陈杨一家烧上八辈子的高香。

于是十六岁的郑树才像被押镖似的送进了城。3“郑树成,你好,我叫陈罗拉。”

郑树成看着眼前这个跟自己几乎一般高,因为刚做完运动,脸颊泛红的女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话。“罗拉,又上哪儿疯去了,快去你自己房间把衣服换了。”“知道啦知道啦。”陈罗拉冲着闷头闷脑的郑树成笑了笑,转身进了里屋。

郑树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陈罗拉的家里出来,又是怎么被带到炼钢厂报到的。他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的,像蜜蜂撞进了棉花里。

但很快郑树成就必须要面对进城来的第一次尴尬局面。“来,把自己的名字填上,然后跟那边那个师傅去领工作服吧。”

郑树成搓了搓手指,面露难色。

陈杨问他,有什么困难吗?

郑树成小声道,我不会写我的名字。

陈杨也是一愣,想了想,对办事的人说,先让他工作着吧,名字不着急,也就这一两天的事。孩子是老实人,没问题的。

工作人员瞟了郑树成两眼,抬抬手,放他进去了。

陈杨不忘叮嘱,好好工作,别把这事放在心上,晚上回家,我叫罗拉教你写名字。4

郑树成,你看清楚我刚才怎么写的了吗,来,把你名字写一遍给我看。罗拉指使起郑树成做事来理所当然,好像她本就该如此。

郑树成感觉自己几乎要把手里的铅笔撅折了,仍然一笔都不敢动。

真丢脸啊,郑树成心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白给姑娘看了笑话。

陈罗拉好像看出了郑树成的窘迫,笑着说,我出去削个苹果。你等会儿写好了给我看。

郑树成红着脸点头,他不敢承认自己已经忘了郑树成这三个字的笔顺是什么样的了。等罗拉走出屋子,郑树成飞快地扒过罗拉教他写名字的那张纸,对着上面的字迹,一笔一笔描摹起来。

扑哧一声轻笑,郑树成汗毛倒竖,手里的铅笔在纸上重重一划,一道蚯蚓似的痕迹反射着铁灰色的光。“你的笔顺写错了,还有,那个树字不要写得那么开啦。”

不知道什么时候,陈罗拉又悄悄地走回屋子里,静静地站在郑树成的身后,看他艰难地在纸上描摹他的名字。

郑树成默默地站到一旁,把座位让给陈罗拉。陈罗拉接过笔,一边写一边跟他说,你看哦,郑字的左边,先写两点……

郑树成以后回忆起学写名字这件事,总觉得那一天过得既短暂又漫长。5

陈罗拉教了郑树成很多东西。虽然郑树成觉得,除了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的都没什么太大用处,但他还是学得很用心。十六七岁的年纪,把时间花在没用的事上,才是最天经地义的事。

随着学的东西越多,郑树成逐渐意识到,陈罗拉不是一个常见的中文名。

罗拉两个字,很有可能是从别的什么名字音译过来的。

陈罗拉,你为什么叫陈罗拉?郑树成问。

我妈妈的英文名叫Laura,翻译过来就叫罗拉。

事关陈罗拉的妈妈,郑树成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问。毕竟在这个家里住了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的妈妈,也从没听陈杨提起过她。

陈罗拉突然问郑树成,你听没听过一首英文歌,叫Tell Laura I Love Her,翻译过来叫《告诉罗拉我爱她》。

郑树成说没听过。

于是陈罗拉轻轻地唱了起来。

那是郑树成这辈子听到的第一首英文歌。Tell Laura I Love Her,《告诉罗拉我爱她》。郑树成一句话也没听懂,那个下午,他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让别人告诉罗拉你爱她呢?你自己去说不行吗?6

郑树成已经从陈杨家里搬了出来,和工厂的职工一起住。两年过去了,郑树成长得高大结实。常常给家里人写信,但郑树成现在已经不太想家了。

城里很好,有工作,有收入,有朋友,当然,还有陈罗拉。要不是陈罗拉,郑树成想往家里写信还得请人代劳。

郑树成一直想等一个机会,等一个向陈罗拉求爱的机会。直到厂里提拔郑树成当了小组长,郑树成觉得,机会来了。

郑树成在家拾掇了一番,提了一大袋子苹果,向陈罗拉家里走去。两年来这条路郑树成走了无数回,今天他觉得路上的一切看起来似乎都不太一样。

是陈杨给郑树成开的门,得知郑树成来找陈罗拉,陈杨告诉他,罗拉已经走了。

郑树成问,走了?去哪里了?

陈杨说,美国,是她妈妈把她接走的。

郑树成问,什么时候的事?

陈杨说,两个月前。罗拉妈妈从美国回来,要接罗拉去美国念书。罗拉自己也想去。想去就去吧。收拾了下行李,罗拉的行李不多,一晚上就收拾完了。走得有些急,罗拉也没来得及跟你说。

郑树成又变回了那个刚来到陈罗拉家里时,晕晕乎乎的郑树成。连提着苹果的袋子已经在手心勒出了血印也没察觉到。

郑树成走到楼下时,陈杨追了出来,连说不好意思,说看我这记性。罗拉有东西留给你,走的时候留的。这几天事太多,给忘了,还希望你不要介意。7“郑树成,你好。”

这是陈罗拉留给郑树成的信的开头。郑树成三个字写得横七竖八,和后面工整的你好两个字形成鲜明对比。“走得很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抱歉抱歉。我教你的东西不要忘了,好好练字,有空我会给你写信的。祝一切顺利。还有一张黑胶碟,会一并寄给你。”

以上是信的全部内容。

在回宿舍的路上,郑树成啃着手里的苹果,决定要攒钱买一部留声机。

等郑树成攒够了钱,陈罗拉的第一封邮件到了,是一封信和一张黑胶唱片。信上是陈罗拉一句一句翻译出来的歌词。Tell Laura I love her——告诉罗拉我爱她。

郑树成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要让别人告诉罗拉他爱她了。

原来歌里的人是个赛车手,为了一千美金参加比赛。不幸的是,他在比赛中发生了意外。在他将要死去的时候,他告诉身边的人说,请告诉罗拉,告诉罗拉我爱她,告诉罗拉不要哭,告诉罗拉,我对她的爱,至死不渝。

那个下午,还不知道赛车手是干什么的郑树成,一边听着留声机里的歌声,一边哭得稀里哗啦。

原来在爱情里不只有等不到,原来在爱情里还有句话叫来不及。

哭够了的郑树成提笔给陈罗拉写信,陈罗拉我爱你。然后认认真真把陈罗拉的地址誊了下来,封好信封,跑着到邮局去寄。

郑树成第一次觉得到邮局的路那么长。8

郑树成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老妇人,一时间不敢确定她就是陈罗拉。那个已经多年没有音信的陈罗拉。

我们在整理母亲用过的东西时,发现了您和她的通信。陈罗拉的女儿说。抱歉阅读了你们的私人通信。

郑树成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根据日期显示,自从母亲来美国大概四年后,您和母亲的通信就中断了。看得出来母亲很重视这些信件,这些年来一直保存得很好。

陈罗拉到美国的第四年,也就是郑树成最后几次收到陈罗拉的来信那一年,也就是郑树成开始自学英语的第四年。

郑树成的父亲从田垄上摔了下来,从此便一病不起,郑树成把父亲接来城里将养。多了一张嘴吃饭,又没有别的收入来源,郑树成的生活变得有些捉襟见肘。

不得已,郑树成开始动用自己四年来的积蓄,那些攒下来为了将来能去美国的钱。

郑树成想要亲口告诉陈罗拉,他爱她。这样,陈罗拉就不能视而不见了,就像她没有回应郑树成写的第一封信一样。

郑父自感时日无多,想在走之前,亲眼见到郑树成娶媳妇进门。

郑树成抽了一宿的烟,终于鼓足勇气,打算告诉父亲,自己爱的是陈罗拉,除了她,自己不会娶别人。

但郑树成突然收到了陈罗拉的来信。信上说,郑树成,我要结婚了。祝一切都好。

郑树成又抽了一宿的烟,最后回了八个字。

我也是,祝一切都好。

郑树成记得陈罗拉来信上的日期是1983年7月24日,也就是从那天起,郑树成和陈罗拉,再没有通信往来。9

有一封信,从日期上来看应该是最早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拆封。陈罗拉的女儿从大衣里掏出一封信,递给郑树成。

郑树成认得信封上是自己当年的笔记。拆开信封,却发现里面除了自己写的信外,还有另外一封。

一封陈罗拉写给他的信:郑树成,我爱你。爸爸跟我说了你家的情况,我想了很久,才决定用这种方式和你告别,希望你能原谅。没有回你的第一封信,因为那个时候,不知道我们各自的未来在哪里。如果有一天,我们能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你亲口对我说,我爱你。我一定会告诉你我也爱你。可惜,天不总是遂人愿。郑树成,我爱过你。希望你一切都好。

原来你看到了那封信的,郑树成心想。

病床上的陈罗拉呼吸很轻,几乎听不到。郑树成看向她,好像看向一个就要消失的秘密。

Tell Laura I love her.

告诉罗拉我爱她。

Tell Laura I still love her.

告诉罗拉我还爱她。爱上一个人,所以一直一个人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关系搬到了上海。全新的环境,让我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在我窗前总能看到一个老太太,每天早上拿着一个小凳子,提着一个保温壶,走到巷子口,就在那里静静地坐下,一直坐到天黑。第二天一大早,又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壶,重新来。

就这么持续了十多天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我走到巷子口,跟老太太攀谈起来,老太太叫娟姨。

我问娟姨,你在这儿等谁吗?我看你都等了十几天了。

娟姨人很和善,打开她的保温壶,给我倒了一杯。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绿豆沙,尝了一口,满是淡淡的绿豆香味。

我一边喝着绿豆沙,娟姨一边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第一句就让我有点吃惊。

娟姨说,我不是等了十几天,我已经等了几十年了。

四五十年前,娟姨才二十多岁,那时别人还叫她阿娟。

当时,阿娟的父亲在郊外工作。一天,她带着做好的绿豆沙送给父亲,却在半路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画家。

画家架着一个画架,看着一片油菜花,不停地涂涂抹抹。

阿娟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谁知这个时候,画家脚一软,直接晕倒在地。

阿娟赶忙走近一看,原来在烈日之下曝晒太久,画家中暑了。

阿娟把他拖到树荫下,扶着他的头,给他喂绿豆沙消暑。第一次,阿娟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发现,原来男人的睫毛可以这么长,比自己的还要长。

过了一会儿,画家终于缓过来,他说,这是他喝过最好喝的绿豆沙。

为了表达感谢,画家表示要给阿娟画一幅画像。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画家每天都会带着画架画笔,阿娟每天都会带着绿豆沙,相约在油菜花地边。

也许是出于一种默契,这幅画的进度异常缓慢。

两人更多的时间都拿来聊天,画家给阿娟讲他四处游历的见闻,阿娟给画家讲她从小到大的糗事。

两人每天分手前,都会相约第二天再接着在这儿见面,继续画画。

但有一天,画家说,明天不用在这儿见了,这幅画完成了。

阿娟难掩失望。

画家接着说,明天这幅画我会带去你家,作为给你提亲的礼物。

阿娟一听,娇羞地点头。

这晚,阿娟整夜未眠。

第二天,阿娟提着画家爱喝的绿豆沙,在约定的巷子口等了他一天。画家没来。

阿娟想,一定是因为下雨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路上摔跤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有事耽搁了,他才没来。

他明天一定会来。

所以之后的每一个明天,阿娟都拿着个小凳子,提着绿豆沙,继续等他。

没想到一转眼,快五十年过去了,阿娟也变成了娟姨。

我听了这个故事,很感动,当场跟娟姨表示,只要我有空,我就来陪你等,让你不无聊。

娟姨笑了笑,说,没事,想着他就不无聊。

这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没想到这么传奇的爱情故事,竟然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去陪娟姨等画家,我翻看着小说,她则一直痴痴地看着前方。

等晚上我跟娟姨分别,自己回家的时候,突然一个邻居大妈把我给叫住。

大妈说,你是不是又听娟姨说她的爱情故事了?哎,你别信她的那些胡话。

我很诧异,大妈接着说,我认识她好几十年了,这娟姨呀,年轻的时候,长得并不漂亮。二十多岁的时候,同年纪的姑娘都结婚当妈妈了,都没有一个男人看上她,更别说上门提亲了。后来,她的妹妹都出嫁了,碍于情面,她总撒谎说有这么个未婚夫,但几十年了,人影也没见着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周围的邻居早就把娟姨的等待当成一个笑话。

我有点替娟姨不值,想要反驳,却看到娟姨的妹妹就站在不远处,看来已经听到了一切。

我想娟姨的妹妹自然会维护娟姨,没想到她却默默走了,似乎在默认邻居的说辞。

难道娟姨真的是骗人?

从此以后,我还是会看到娟姨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瓶,走向巷口的背影。

但我却再也没有陪她等那个所谓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我们这片区要拆迁了。

陆陆续续,我们都搬走了,整个小区只留下了一个钉子户。

娟姨。

不管地产商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她就是不搬。

就算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了,她还是不搬。

后来,娟姨的妹妹要跟着子女一起移民去美国,想带着娟姨一起出国居住,也来劝她。

但娟姨还是摇摇头,说,我跟他约好了,要在这儿等他回来。就算推土机从我身上碾过去,我也不搬,万一他找不到我怎么办?“他不会来找你的!他根本就不存在!”娟姨的妹妹一气之下,脱口而出,“你不要再骗自己了。”

娟姨反驳道,我没有……我没有,你是我妹妹,你还不相信我吗?

娟姨的妹妹难过地说,我知道你没有撒谎,因为这些都是病呀。

娟姨的妹妹告诉了我们真相。

那一年,战争爆发了。她们一家人往城郊逃难,慌乱之中,娟姨从山路上摔了下去,滚到山下,头撞到了石头,伤了脑子。醒来之后,就开始胡言乱语,跟大家说她有未婚夫,要等她未婚夫。

本来妹妹也想劝劝她,告诉她真相,告诉她这只是她的臆想和幻觉。但是在战乱中她们失去了爹娘,她妹妹也早就嫁了人,而她孤家寡人一个,有个念想也好,便随她去了。

但是没想到,这个幻觉五十年了还没醒。

现在,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守着一片废墟,一个虚无的幻觉过完最后的人生。所以,她告诉了娟姨真相。

娟姨失神一样地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

她妹妹问她,你说你有这个未婚夫,你有什么证据吗?照片?书信?信物?你除了编造的回忆,还有什么?

娟姨想了好久,但她确实拿不出一点证据,她最后无力地坐下,喃喃自语,是病,是幻觉……

说着说着,娟姨突然泪流满面。

这一刻,娟姨发现她等待了半辈子的,是病,是幻觉,而不是爱情。

当天,娟姨就跟着妹妹搬走了。

从此,我跟娟姨再也没有了联系。

又过了两年,已经到了1994年,我因为办事恰好路过曾经的住处,一时间很怀念,便下来走走。

这里早已改建成高楼,但走过曾经的巷口,我还能清晰地想起,娟姨以前就是走到这里,然后坐在她的小凳子上,抱着绿豆沙,眼巴巴地等上一天。

但如今,这里早已空空如也。

娟姨的梦醒了。

我正欲转身离开,突然一个穿着干净整洁西装的老先生出现在我的眼前。虽然年事已高,但仍是文质彬彬,手上拿着一幅用牛皮纸包好的画作,站在巷子口,四处张望。

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却又好像见过他很多面。

我不愿意去相信,直到老先生问出这一句,你认识阿娟吗?算起来,她现在也该七十了。

老先生拆开牛皮纸,露出那幅油画,画上是二十多岁少女模样的阿娟,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嘴角上翘,灵气逼人。

别人说娟姨年轻时一点也不好看,但在他的笔下,娟姨是最美的。

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那个画家,娟姨的未婚夫。

他是真实存在的人。

当年,他本来第二天要去提亲的,谁知道老家已经爆发了战争,他打算安置了家人再来接娟姨,哪知道一路逃难,离娟姨越来越远,最后去了台湾,他始终未娶,一直盼着回去接娟姨,但最后过了几十年,才终于能第一次重回故土。

他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里。

但他不知道,娟姨已经搬走了,已经出国了。

我同情他。

我更同情娟姨。

因为陪伴她几十年的并不是幻觉,而是真正的爱情。

曾经有个人真心爱过她,但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但是因为她拿不出所谓的“爱情证据”,她输给了我们的“言之凿凿”。我红了眼睛,准备告诉老先生这一真相,正张口的时候,却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手提着小凳子,一手提着保温瓶,向我们走来。

娟姨!

原来她没走,她还在这里,她还在等待。

她怀疑过,然后,选择了相信。

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娟姨走近了,发现了老先生。

五十年后,两位老人终于见着了彼此。

两人对视着,我能预想到,之后会是多么感动人心的拥抱和痛哭,因为这值得惊天动地,值得撕心裂肺。

娟姨终于开口了。

娟姨问,怎么来这么晚?

老先生说,对不起,路上有事耽搁了。

娟姨给老先生倒上一杯绿豆沙,说,这么热的天,快喝吧。

老先生把油画递给娟姨,说,你看看,满意吗?

两人没有哭,没有闹,平静得仿佛她只等了他,五分钟。

两人没有寒暄,没有客套,熟悉得仿佛他们昨天刚分开。

如果爱情需要证据的话,我想,这就是。

或许你的爱情需要蛛丝马迹,需要步步推理。

但有些人的爱情,并不需要。

爱就是爱,无法解释,也无法抗拒。

对于娟姨,她甚至不在乎时间。

当爱没有证据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怀疑,她都选择坚定。

即便她老了。“我不是在等爱情,我是在等你。”一个叫大齐的男人期待去死豆沙曾经说过,恐惧会战胜爱情。那什么可以战胜恐惧呢?爱情可以吗?可以的。

大齐生病了。

因为长期熬夜工作,他疲劳过度,低烧不断,被勒令留院观察。

一开始,大齐很不爽,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奖金要泡汤。

但是入院第二天,他就开始感谢这场病生得真是时候。

多亏了它,他才能遇到豆沙。

大齐住院那段时间,正好赶上了欧洲杯。

大齐是AC米兰的铁杆粉,每天凌晨,他都偷偷从病房溜出来,跑到一楼大厅,跟输液的人一起看球赛。

输液大厅里,每个人都无精打采,除了大齐,没人在认真看球赛。

球队进球了!大齐欢欣雀跃。

球队丢球了!大齐懊丧不已。

球队赢了!大齐激动地跳起来。

角落里一个小小的人影,也跳了起来。

是豆沙,她也在看球赛。

豆沙打量着大齐手中紧握的小队旗。

大齐看着豆沙蓝白条纹的病号服。

深夜,输液大厅里,两个AC米兰的铁杆粉丝病号,激动地拥抱在一起,庆祝着球队的胜利。

豆沙脸小小圆圆的,经常戴着一顶帽子,懒洋洋地坐在庭院的长椅上晒太阳。

她也是医院的病人,住在住院部五楼。

而大齐,住在六楼。

他们只隔了一层钢筋水泥,但这五楼和六楼,是人间和地狱的差别。

六楼,住的是感冒、肺炎之类的病人。

五楼,住的是肿瘤患者。

豆沙是肿瘤患者,恶性的。

因为化疗,她没有头发,所以总是戴着帽子。

她瘦得可怕,一米六五的身高,脸只剩巴掌大。

豆沙很得意,说,脸小拍照超级棒,我跟谁合照,就艳压谁。

大齐觉得豆沙特别逗,特别萌。慢慢地,两个人越来越熟悉。

他们经常聚在一起看球赛,一起溜出去找吃的。

他们喜欢斜靠着庭院的长椅,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大齐给豆沙讲自己工作的事,豆沙给大齐讲她癌症病房里的人和事。

豆沙说,癌症病房里,最不缺的就是故事。

一个肺癌患者,被预言只有三个月寿命,却坚强地活了四年;

一个医生,做了一辈子的手术,最后得了胰腺癌,成了患者;

一个小姑娘,准备结婚了,却得了淋巴瘤,曾经山盟海誓的未婚夫,在确诊的第三天,就消失了。

大齐说,小姑娘怪可怜的,应该很难过吧。

豆沙笑着耸耸肩,问,你看我像很难过的样子吗?

大齐一愣,反应了过来。

大齐替豆沙打抱不平,说,那个畜生,要是我见到他,我帮你打他。

豆沙说,算了,恐惧是会战胜爱情的。

一天,大齐习惯性坐在庭院的长椅上,懒洋洋地晒太阳,等豆沙。

但那一天,豆沙没来。

大齐第二天继续等,豆沙还是没来。

大齐慌了,偷偷跑到五楼病房去找豆沙。

然后,没有找到。

他坐在庭院的长椅上,等了三天、四天、五天……豆沙依旧没有出现。

大齐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

第八天,在大齐坐在长椅上,满心绝望的时候,豆沙终于出现了。

豆沙更瘦了,脸色更差了,但是笑容满面。

她跟大齐解释,自己前几天病情有点反复,所以没办法来见他……

她没有说完,就被大齐抱住了。

大齐哽咽着说,我以为你死了。

豆沙愣了一下,笑着说,我没这么容易死……

大齐说,我喜欢你。

豆沙愣住,不说话了。

大齐说,你没出现的日子,我很害怕,我想了很久为什么,我想是因为我喜欢你。

豆沙不说话。

大齐问,豆沙,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豆沙说,不愿意。

大齐愣了一下,追问,你不喜欢我吗?

豆沙沉默。

大齐继续问,你觉得我不够帅?其实我只是生病了,脸色不好。还是,你觉得我不够有钱?但我可以很努力,我工作很拼的……

大齐紧张得语无伦次,豆沙突然打断他,说——我是癌症患者。

大齐不说话了。

在疾病的面前,外貌不是问题,家世也不是问题。

在医院,三教九流聚在一起,穿上病号服,阶级重新划分。

有些人是健康阶级,有些人是亚健康阶级,而有些人,是死亡阶级。

大齐和豆沙面对面站着,却觉得两人之间像隔了一条大峡谷,他们分别在峡谷的两岸。

他跟豆沙,是生跟死的问题。

豆沙开始躲着大齐。

大齐失恋了,整天失眠,吃饭也没胃口。

本来已经好起来的病,开始反复。

最后,大齐晕倒了。

他醒来的时候,家人围坐在病床旁,眼睛红红地看着他。

大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得的根本不是肠胃炎,而是……胃癌。

大齐一下子蒙了。

什么失眠,没胃口,病情反复,才不是因为失恋,而是因为生病。

他回过神来,特别愤怒。

一定是医生误诊,自己身体一直很好,怎么可能呢?

然后是特别伤心。

自己二十七岁了,还没好好谈过恋爱,还没结婚生子呢。

最后是特别高兴。

如果自己也得了癌症,是不是,豆沙就愿意跟自己在一起了?

大齐冲去五楼找豆沙。

豆沙躺在病床上,看上去又瘦了。

看到大齐,豆沙有点惊讶,又有点难堪,因为她刚做完治疗,整个人憔悴而狼狈。

大齐看着有些窘迫的豆沙,把自己的诊断书递给了她。

豆沙接过来,瞪着“肿瘤、恶性”两个词发愣。

他笑着问豆沙,现在我们是一样的人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吗?

大齐的笑里,有一点小嘚瑟,潜台词是,你现在没借口拒绝我了吧。

豆沙哭了,说,傻×,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大齐突然就不笑了,说,其实我有点怕。

豆沙抱住大齐。

大齐接着说,但是有你在,我就没这么怕了。

大齐也住进了五楼,住进了传说中的癌症病房。

他见到了豆沙故事里的人,他也开始拥有自己的抗癌故事——年轻小伙为爱伤身,勇得胃癌,跟心上人终成眷属。

豆沙和大齐在一起之后,半夜依旧一起看球,但一起吃饭变成了一起化疗。

大齐也开始脱发,他戴了一顶跟豆沙同款的毛线帽。

大齐也开始化疗,短短两个月,他瘦了三十斤。

大齐很得意,每天跟豆沙合照都说,我的脸现在也很小了,你别想着合照可以艳压我。

一天合照完,大齐问豆沙,你之前和那个渣男订的婚纱和酒席,不能退了是吗?

豆沙点点头。

大齐说,那要不我们结婚吧,别浪费了。

豆沙有点迟疑。

大齐把合照往豆沙面前一放,说,你看我们多般配。

豆沙看着照片里的两个人,谁也不艳压谁,像两根豆芽菜。

真般配,豆沙笑了。

她点点头,说,好,我们结婚吧。

大齐和豆沙领了结婚证,高高兴兴地摆了酒席。

他们结婚那一天,癌症病房里所有能走路的患者都参加了。

一群光头的人,坐在酒店大堂里,高兴地唱歌、喝酒、闹新娘……玩得比其他人都欢。

那一天,没有哭泣,没有沮丧,也没有死亡的恐惧。

他们开心地参加着朋友的婚礼,像正常人一样。

婚礼结束后,他们回到医院,又成了普通的癌症患者。

他们的日常娱乐是,比拼谁今天状态好,谁吐得少……

他们畅想的未来是,以后谁先死……

豆沙想了想,说,我想后死。因为我怕死的时候还要担心你。还有,我怕我死的样子太丑了。

大齐一拍手掌,面露喜色。

他说,刚好,我想先死,因为我不敢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连这种问题都这么契合,大齐很高兴。

也许是因为看得见终点,所以他们从来不舍得把时间浪费在吵架上。

他们越来越甜蜜,过得比99%的小夫妻都幸福。

幸运的是,经过几次化疗,大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而豆沙,还等到了合适的骨髓,可以做移植。

大齐觉得,上帝是公平的,他们是幸运的。

他们生病把人生中的霉运都用光了,所以接下来,他们遇到的都是好事。

大齐问,要是我们都活下来了,干些什么好?

豆沙想了想,说,找一套带花园的房子,种点花,养条狗,早上工作,晚上回家,跟你谈谈心,吵吵架。

大齐说,真好,那我们都要活下来。

豆沙开始做移植手术了。

大齐开始东奔西走,他在郊区定了一套带花园的小房子,等豆沙手术结束,就搬进去。

豆沙的手术结束了。

大齐把房子退了。

豆沙出现了强烈的排异反应,在坚持了二十二天之后,离开了这个世界。

本来想后死的豆沙,先离开了大齐。

本来想先死的大齐,孤零零地留在了这个世界。

大齐退了房子后,一直住在医院。

他最常做的,就是坐在长椅上发呆,想念豆沙。

但他没有孤独太久,癌细胞在他体内炸开了花,他迅速衰弱,他再也没有力气下楼了。

在豆沙离开自己的第五十六天,大齐也离开了。

很多人觉得他们悲惨,但他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很爱很爱对方,他们恋爱,他们结婚,他们相伴着慢慢走向死亡。

他们有一段幸福的人生,只不过比常人短了一点而已。

除此之外,都很完美。

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大齐笑着说,以前很怕死,但现在想着有人在等自己,就没这么怕了。

豆沙曾经说过,恐惧会战胜爱情。

那什么可以战胜恐惧呢?

爱情可以吗?

可以的。我爱你,骗你的因为你不爱我,所以不敢说爱你。害怕我的爱,在你面前,无所遁形。害怕我的爱,对你而言,已是多余。***

我是大宇。

如果你要问我,人生最戏剧性的一刻是什么时候?

我会回答是现在。

我赶时髦去做专车司机,结果接到了一个乘客。

她是我多年未见的前女友林子。

我们对视片刻,我说,好巧。

林子说,是啊。

她上车后却说要更换目的地,于是我问,去哪儿?

林子顿了几秒,说,民政局。

好吧,现在才是我人生最戏剧性的一刻。

上车后,我故作轻松地问,你在民政局工作吗?

林子说,不是。

我顿了顿,问,离婚?

林子说,结婚。

我沉默,等了很久,希望她的后面能接一句“骗你的”,然而她没有。我鼻子有点发酸,上一次见面,她的结婚对象,好像应该是我。

我对林子是一见钟情。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一次舞会上,她坐在角落,不是很漂亮,披肩长发、杏仁眼,但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可以从里面看到我跟她约会、交往、结婚、生子、变老。

一见钟情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见面,就已经擅自在脑海里跟她过完了一生。

于是我走向林子,问,你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林子表情有点淡淡的忧伤,她说,我有先天性腿部缺陷,无法站立。

没想到是这样的答案,我不知道该怎么管理我的表情。

看到我尴尬的样子,林子调皮地笑了,她说,骗你的。

我一愣,啊?

林子说,其实,我在躲我的前男友,他在台上跳舞。

我看着台上跳得起劲的男生,莫名有点嫉妒。

林子说,骗你的。

我说,啊?

林子哈哈大笑,说,坐在这儿就是坐在这儿啊,哪有什么为什么,你又是为什么站在这里的?

在林子的面前,我像个傻×,一时气血上涌,冲口而出,我是因为喜欢你啊。

林子不笑了,只是看着我,在我尴尬得想要落荒而逃的时候,她说话了。

她说,那我们在一起吧。

我沉默了很久,没有等到她的“骗你的”。

我问,你是不是忘了说后面一句?

林子没有说话,只是亲了我一口。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们跟其他情侣一样,约会,吵架,再和好。

我们跟其他情侣不一样,我从不说谎,林子总是说谎来逗我。

开始我手足无措,慢慢地,我也熟悉她的套路了。

有一天,林子跟我说,我要出国,我们可能要异地恋了。

我头也不抬,帮她接,嗯,骗我的,我知道。

林子半天不说话,我抬头,看到林子咬着牙,默默流泪。

这次是真的。

林子因为工作调动,去国外进修,归期不定,可能一年,可能两年,可能很多年。

决定去国外之后,林子变得有点担忧。

半夜醒来,我看到林子还睁着眼睛看着我。

我问,怎么了?

林子说,睡不着。

我看着她不说话。

林子笑了笑,说,骗你的,我不是睡不着,我只是想趁还有机会,多看看你。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林子,我握住她的手,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林子说,不要。

我有点气馁,问,为什么?

林子说,因为临别时候一时脑热的承诺都像安慰,可信度太低。

林子说,我们分手吧。

我一惊,问,为什么?

林子坐起来,笑嘻嘻地说,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来,我怕耽误你找下家。

我送她去机场,我对她说,我会等你的。

林子说,等我回来,下一次见面,我们就结婚。

我一愣,说,你上次明明说才不跟我结婚!

林子说,骗你的。

我问,哪一句?

林子笑嘻嘻地说,等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不管她有没有骗我,但是我一直在等她。

没有等到她回来,我就因为父亲生重病回了老家。

父亲去世,家里垮了,我要以一己之力,撑起整个家。

因为太忙太累,因为有时差,我们渐渐地,断了联系。

听说林子回来了,又出国了。

就这样,我们再也没有见面。

按照约定,我们的重逢,应该是去结婚。

而现在,她却是要去跟别人结婚。

我苦笑,看来临别时候一时脑热的承诺都像安慰,可信度太低。

在车上,我问她,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林子微笑着说,我过得挺好的,你呢?

我说,那就好,我也要结婚了。

说完,我在心里默念,骗你的。

林子长出一口气,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我把车停靠在民政局门口。

我对林子说,祝你幸福。

林子点点头,说,我会的,你也是。

我看着林子的背影走入民政局,离开。

我想,这段感情终于有一个结局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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