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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7 01: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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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埃默·托尔斯,刘玉红(译)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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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法则

上流法则试读:

前言

一九六六年十月四日,都已人过中年的我和维尔参加在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的《呼唤众生》的开幕式,这是沃克·埃文斯三十年代末在纽约市地铁车站偷拍的人物肖像照的首次展出。

社交专栏的作者喜欢把这种活动说成是“轰动事件”。男人系黑色领带,与照片的色调相呼应;女人则身着长短不一的鲜艳衣物,长的垂及脚踵,短的可至大腿根。失业的年轻演员端着小小的圆盘送上香槟酒,没人看那些照片,大家都忙着自娱自乐。

一位年轻的社交界名媛喝得醉醺醺的,跌跌撞撞地追逐一个服务生,差点儿把我撞倒在地。她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在正式的社交聚会中,八点前就喝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得可以接受,甚至是时髦的了。

不过,这也许不难理解。五十年代的美国把全球倒拎起来,还把他的零钱全都从口袋里晃了出来,欧洲成了一个穷亲戚——挂满勋章,却连块桌布都没有。非洲、亚洲和南美那些难以区分的国家才开始像太阳下的火蜥蜴一样偷偷从我们教室的围墙外面溜过。没错,共产主义者就在围墙外的什么地方,不过我们有坟墓里的乔·麦卡锡,还没人去月球,俄罗斯人当时也只是在间谍小说里时隐时现。

所以,我们所有人都喝得多少有些醉了。我们像卫星一样一头扎入夜色中,在地球上方三千多米处环游这个城市,动力是越来越不值钱的外币和精加工的烈性酒。我们在餐桌上大喊大叫,搂着彼此的丈夫或妻子溜进空房间里,像希腊诸神一般激情似火,轻率鲁莽。早上,我们在六点半准时醒来,头脑清醒,乐观向上,准备重新回到我们不锈钢办公桌前的位子上把握世界前进的方向。

那天晚上的焦点不是埃文斯这位摄影师。他六十五岁左右,因为不讲究吃,人已萎缩,撑不起那套晚礼服,看上去颇像通用汽车公司退休的中层管理人员,一脸愁容,毫不出众。偶尔有人和他搭上一两句话,大部分时间他像舞会上最难看的姑娘那样拘束地站在角落里。

是的,众人的目光没放在埃文斯身上,而是投在一个头发稀薄的年轻作家身上,他因为写了一部自己母亲的不忠史而成为众人的焦点。他被自己的编辑和出版代理人夹在中间,正接受一小群书迷的追捧,看上去像个淘气的新生儿。

维尔好奇地盯着这群拍马屁的家伙。他通过促成一家瑞士连锁百货商店和一位美国导弹制造商进行合并,一天就能赚上一万美元,却一辈子也想不明白,一个搬弄是非的家伙为什么可以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总对周围环境感觉敏锐的出版代理人与我目光相遇,他招手让我过去,我赶紧挥了一下手以示回应,挽起丈夫的胳膊。

——来吧,亲爱的,我说。我们去看看那些照片。

我们走进不那么拥挤的第二间展厅,开始不紧不慢地绕墙观看。实际上,在所有的照片里,只有一两个地铁乘客坐在摄影师的正对面。

这是一个表情严肃的黑人区居民,留着法式小胡子,头戴硬圆顶礼帽,帽子硬邦邦地翘起来。

这位是戴眼镜的四十岁男人,穿毛领大衣,戴宽边帽,像极了黑帮团伙的会计。

这两个单身姑娘是在梅西商场卖化妆品的,肯定有三十岁了。她们知道青春年华已过,面露酸楚,双眉紧蹙。

这是一个他,那是一个她。

这是一个小伙子,那是一个老人家。

这个衣冠楚楚,那个衣着邋遢。

虽然是二十五年前拍下的,这些照片却从未公开展出过。埃文斯显然是担心侵犯他作品主角的隐私。考虑到这些人是他在地铁这样公共的场合拍摄的,这听起来或许有点奇怪(甚至有点妄自尊大)。但看到墙上一溜儿的脸庞,你就能理解埃文斯的迟疑了。因为,事实上这些照片捕捉到了某种赤裸的人性。这些在思绪里漫游、隐匿于通勤的芸芸众生之中的照片主人公,大多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被训练有素的相机径直瞄准,因而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内在的自我。

那些为了生计一天得搭乘两次地铁的人,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刚上车时,你展现出来的人格面具与你和同事及熟人待在一起时是一样的。你带着这样的面具通过旋转式栅门,穿过滑动门,同车的人们就能看出你是什么人——自负的还是谨慎的,多情的还是冷漠的,富得流油的还是领固定救济金的。但你找到一个位子,车子开动了,到了一站又到下一站,一些人下车而另一些人上来,火车像摇篮一样晃荡,你精心构建的人格面具开始滑落,在心思开始漫无目的地在你的忧虑与梦想之间游走时,你的超我溶解开来,或换句话说,它飘移至催眠的状态中,在那儿,就连忧虑与梦想也退却了,平和的沉静弥漫开来。

这种情况发生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问题只在于需要经过多少站。对一些人来说是两站,对其他人来说是三站。68街,59街,51街,中央火车站。真放松啊。在这几分钟里,我们放松警惕,目光迷离,在独处中找到真正的慰藉。

对那些没有人生经验的人来说,纵览这些照片的确惬意。年轻的律师、资浅的银行家和勇猛的社交女郎经过展廊看到这些照片时,一定在想:真是杰作啊,真是伟大的艺术成就,这至少是人性的面目!

但对在那个时代度过青春年华的我们来说,这些照片里的人就像鬼魂一样。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那真是个折磨人的年代。

大萧条爆发时,我十六岁,刚到很容易受二十年代的浮华奢靡所蒙蔽而被激出诸多梦想与期待的年纪,好像美国爆发大萧条,只是为了给曼哈顿—个教训。

大崩盘后,你听不到人们跳楼时身体撞击人行道的声音,但似乎所有人都在齐声喘气,然后一片寂静如雪花般飘落到这个城市。灯光摇曳,乐队放下乐器,人们悄悄朝门口走去。

沙尘暴从西向东,铺天盖地,把俄克拉荷马的尘土一路刮回42街。它如漫天乌云席卷而来,降落在报刊亭上,降落在公园的长椅上,如庞贝城的火山灰般笼罩所有人,不管是得福的还是遭咒的。突然,我们有了自己的裘德——衣衫褴褛、一脸憔悴、脚步沉重地沿着小街走过燃烧的油桶,走过一个个桥拱下简陋的棚屋和廉价的旅馆,脚步缓慢但目标坚定,朝内陆加州走去,那里也一样贫穷不堪,无可救药;贫困与无力感,饥饿与绝望,至少在战争的征兆照亮我们的脚步之前是这样的。

是的,沃克·埃文斯在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一年间用隐蔽的相机拍下的那些人物肖像展现了人性,不过是一种独特的人性——经过淬炼的那种。

在我们前面几步远处,一个年轻姑娘正看得入迷。她不会超过二十二岁,每张照片对她来说似乎都是意外的惊喜——仿佛她正身处城堡的肖像画廊,所有的面孔都显得庄重而遥远。她的皮肤因无知之美而泛起潮红,令我羡慕不已。

对我来说,这些人物并不遥远:饱经沧桑的脸庞,得不到回应的凝视,都是那么熟悉。就像走进另一座城市的一家宾馆大堂,客人的衣着和言谈举止都与跟你同城的人如此相似,以至于你注定要碰上某个你不想看到的人。

在某种程度上,事情正是如此。

——是廷克·格雷,我说。这时维尔正朝另一幅画走去。

他回到我身边,又看了一眼这幅肖像照。这是个二十八岁的男子,胡子拉碴,衣服破旧。他瘦了约二十斤,脸脏兮兮的,几乎血色全无。不过他的双眼明亮,十分警觉,受过训练的目光直视前方,双唇隐现一丝笑意,仿佛是他在研究摄影师,仿佛是他在研究我们。这凝视穿越三十年,穿越相遇的峡谷,看上去如同一次探望,每个细节都像极了他自己。

——廷克·格雷,维尔印象模糊地重复道。我想我的兄弟认识一个叫格雷的银行家……

——是的,我说。就是他。

维尔此刻更靠近地仔细端详照片,表现出一种对与他关系疏远、在不景气年代落魄的人出于礼貌的兴趣,但一定还会提一两个有关我跟这个男子有多熟的问题。

——不可思议,维尔只说了这么一句。他的眉头皱了皱,几乎察觉不出来。

我和维尔开始见面的那个夏天,我俩都已三十多岁,已经错过了彼此成年人生中的十来年;但那段时间够长了,足够引导和误导我们的整个人生。如诗人所说,时间够了,足够我们谋杀或者创造——或至少,足够有正当理由对某人扔出一个问题。

但维尔很少回头算旧账的习惯是他的一项美德;而对待我过去的种种谜团,如同对待许多其他事情一样,他首先是位绅士。

不过,我做了让步。

——他也是我的一个熟人,我说,有段时间他在我的朋友圈里。不过在战争开始前,我就再没他的消息了。

维尔的眉头舒展开来。

也许他从这些琐碎的具有欺骗性的简单事情中得到了安慰,他以更具评估意味的眼光审视着照片,轻轻摇摇头,对这一巧合表示了应有的感慨,同时认定大萧条是如何的不公平。

——不可思议,他又说了一遍,不过口吻更显同情。他挽起我的胳膊,轻轻推着我离开。

我们在下一幅照片前花了必要的时间,然后是下一幅,再下一幅,不过,现在经过的这些脸庞就像走进对面电梯的那些陌生面孔,我几乎视而不见。

看到廷克的微笑……

经过这些年后,我对此毫无准备,真是突如其来。

也许这只是一种自满,一个富有的中年曼哈顿人甜蜜而无来由的自满。但在通过博物馆的一扇扇门时,我本想发誓证明,我的人生已经达到了一种完美的平衡。那是两颗心灵的联姻,两个大都会的灵魂的联姻,它们都轻柔却不可逃避地向未来倾斜,如同白水仙向太阳倾斜。

然而,我发现我的思绪却在触及过去,转身背对此刻所有来之不易的完美,寻找过去岁月那甜美的迷茫,寻找所有的因缘际会——那些相遇在当时如此偶然,令人兴奋,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显露出那只是命运的表象。

是的,我的思绪转向廷克和伊芙——也转向华莱士·沃尔科特和迪奇·旺德怀尔,转向安妮·格兰汀。万花筒转起来,我的一九三八年有了色彩和形状。

站在丈夫身旁,我暗自决定将那一年的记忆留给自己。

这不是说他们中有哪一位令人反感,会让维尔震惊或威胁到我们婚姻的和谐。相反,如果我跟维尔分享那些经历,他很可能更加爱我,可我不想分享,因为我不希望那些记忆被稀释。

最重要的是,我想独处。我想走出周围人的眼光。我想去宾馆的酒吧里喝上一杯,或者更棒的是,打出租到格林威治村,这可是多年来的第一次……

是的,照片里的廷克一脸穷相。他看起来贫穷、饥饿、没有前途,可也显得年轻,充满活力;生动得奇怪。

突然,墙上那些脸庞似乎在盯着我。地铁里的鬼魂,疲惫而孤独,它们认真地琢磨着我的脸,领会着那些妥协的痕迹,这些痕迹赋予上了年纪的面孔一种独特的悲悯感。

接下来,维尔的举动出人意料。

——我们走吧,他说。

我抬起头,他笑了。

——来吧,等到哪个上午没这么多人了,我们再来。

——好吧。

展廊中间人挤人,我们一直靠边走,走过那些照片。照片里的脸庞一一闪过,像囚犯从牢房的小方窗口里望出来。他们的目光追随我,似乎在说:你以为你要去哪里?就在我们要走到出口时,其中一道目光止住了我的脚步。

我脸上浮起嘲弄的笑容。

——怎么啦?维尔问。

——又是他。

墙上,在两位老妇人的照片中间,又有一张廷克的照片,山羊绒外套,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衬衫是定做的,温莎领结从领口处活泼地冒出头来。

维尔拉起我的手往前拽,直到我们离照片只有一步之遥。

——你是说跟前面那位是同一个人?

——是的。

——不可能。

维尔转回到第一张照片那里,我看到他在大厅那边仔细研究那张脏兮兮的脸,要找出不同的地方。他回来,站到离羊绒外套男人三十厘米的地方。

——不可思议,他说。就是同一个人!

——请离艺术品远一些,一位保安说。

我们退后。

——如果你不认识他,会以为他们是两个人。

——是的,我说。你说得没错儿。

——嗨,他又站稳脚跟了!

维尔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从破衣烂衫到羊绒的历程,让他恢复了天生的乐观。

——不,我说。这张照片是更早的。

——什么意思?

——那张照片在这张后面,是一九三九年的。

我指了指那张穿破衣服的照片。

——这张是一九三八年照的。

你不能怪维尔犯错,人们很自然把这张穿好衣服的照片看作后来的,不仅因为它挂在后面,而且因为在一九三八年那张照片里,廷克不仅看上去情况好转,而且也显得年纪更大些:脸更圆,显得饱经沧桑,看破红尘,似乎成功的身后拖拽着一些丑恶的现实;而那张一年后照的更像是和平年代里的二十岁小伙:充满活力,无所畏惧,天真烂漫。

维尔有些为廷克尴尬。

——哦,他说。不好意思。

他又挽起我的手,摇了摇头,为廷克,也为我们所有人。

——一夜落魄,他轻轻说道。

——不,我说。不完全是这样。纽约,一九六九

冬天

第一章 友谊地久天长

那是一九三七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因为没有更好的计划和指望,我的室友伊芙便把我拽回了“热点”,这家名字取得一厢情愿的夜总会位于格林威治村地下一米多的地方。

扫上一眼夜总会,你看不出这是新年除夕,没有帽子和彩带,没有纸喇叭,夜总会后面现出一个空空的小舞池,一支没有歌手的四人爵士乐队正在演奏《爱我一离开我》的老调子。吹萨克斯管的是个面带愁容的大个子,皮肤黑得像机油,他显然完全沉浸在冗长单调的独奏曲的迷宫中;贝斯手是个咖啡奶油色皮肤的混血儿,小胡子往下耷拉,他小心地不催促萨克斯手,嘭、嘭、嘭,他以相当于心跳速度一半的节奏弹奏着。

寥寥无几的客人几乎跟乐队的曲调一样忧郁,没有人衣着光鲜,有几对夫妻或情侣散坐在各处,但并不浪漫。谈情说爱、钱包充实的都围在“咖啡交谊”的角落里跳着摇摆舞。再过二十年,人们又都会坐在这样的地下室夜总会里,听着孤僻的乐手奏响他们内心的抑郁;不过在一九三七年的新年前夜,如果你是在看四人乐队的表演,只能是因为负担不起大乐队演奏的开销,或没有好的理由敲响新年的钟声。

我们倒觉得这里一切都很舒服。

我们并不是真的理解正在演奏的乐曲,不过我们得说它自有妙处,它不会唤起我们的希望,也不会毁了它。它节奏清晰、充满诚意,这足以成为我们出门的理由,而我们也这么做了。我俩都穿着舒服的平跟鞋和简朴的黑色外套,不过我发现在外衣之下,伊芙穿的是她偷来的最好的内衣。

伊芙·罗斯……

伊芙来自美国中西部,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女。

在纽约,你很容易以为这个城市最迷人的女人都是从巴黎或米兰来的,其实那只是少数,更多的美女来自意志坚定的州,它们都以字母“I”开头:艾奥瓦州(Iowa)、印第安纳州(Indiana)和伊利诺伊州(Illinois)。在恰如其分的新鲜空气、嬉闹打斗和懵懂无知的滋养下,这些浑然天成的金发美女从玉米田里冒出来,有如边缘闪光的星星。早春的每个早晨,她们拿着玻璃纸包着的三明治,飞奔过门廊,随时招手爬上第一趟开往曼哈顿的灰狗长途汽车。这个城市欢迎并掂量所有漂亮的东西,即便不是马上接受,至少也可以试试尺码。

这些中西部姑娘的一大优势是,你分不清她们谁是谁。如果是纽约姑娘,你总能分得清哪个穷哪个富;对波士顿姑娘,你也分得清谁有钱谁没钱,这可以从说话的口音和举止中看出来。可在纽约本地人看来,来自中西部的姑娘长相一样,说话一样。当然,来自不同阶层的女孩子生长在不同的房子里,上的是不同的学校,可她们所共有的中西部人特有的谦恭令她们在财富和等级上的区别显得十分模糊,或者,也许只是她们之间的区别(这在得梅因很明显)。在我们繁复的社会经济等级面前,实在微不足道,我们如千层冰川般的等级从鲍厄里街的一只烟灰缸一直横扫到天堂的顶层公寓。无论如何,对我们来说她们看上去都像乡巴佬:大眼睛,天真无邪,对上帝虔诚而敬畏,即使不是全然无辜。

伊芙来自印第安纳州经济体系高端的某处,公司有专车送她父亲上班,她吃的饼干是一个叫萨迪的黑人在备膳室切好的,上的是两年就毕业的学校,在瑞士待了一个夏天,假装学法语。但如果你走进一个酒吧,第一次遇上她,你会搞不清她是个追求金钱的乡下姑娘,还是个在找乐子的富婆;你只能肯定她是个十足的美女,这使得认识她变得简单得多。

毫无疑问,她是个天生的金发美女,头发齐肩,夏天是浅黄棕色,秋天变得金黄,和家乡麦田的颜色一样。她五官端正,蓝眼睛,小酒窝线条明朗,似乎有小钢丝绳将脸颊内部各个部分整整齐齐地固定好,她笑的时候,钢丝绳就会紧绷起来。诚然,她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可她知道如何穿着五厘米高的高跟鞋跳舞。一旦她坐到你的大腿上,又知道如何把鞋子踢飞到一边。

令人钦佩的是,伊芙在纽约的确干得不错。她是一九三六年来到这里的,从父亲那里拿到足够的钱在马丁格尔夫人的寄宿公寓楼里租到一个单间,她父亲的影响力也足够她在彭布罗克出版公司找到一份市场助理的工作——推销所有那些她在学校一点儿也不想读的书。

她入住寄宿公寓的第二个晚上,在饭桌前坐下时弄翻了自己的碟子,里面的意大利面全倒在我的腿上。马丁格尔夫人说清除污渍最好的办法是用白酒吸掉,于是她从厨房拿来一瓶烹调用的夏布利酒,把我们打发到浴室里。我们只倒了一点点到裙子上,然后坐到地上,背对门口,把剩下的酒全喝了。

一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伊芙便退掉了单间,也不再从父亲的账户上取钱。伊芙独立生活几个月后,她老爸寄来五十张十元钞票,还有一张充满爱意的条子,说他怎么怎么为她感到骄傲,她把钱退回去,好像它感染了结核杆菌似的。

——我愿意屈从于任何东西,她说。就是不要受制于人。

于是我们便住到了一起。我们在寄宿公寓里把早餐吃得精光,中午一起饿肚子,和住在一楼的姑娘换衣服穿,互相帮剪头发。周五晚上,我们让我们不想亲吻的小伙子给我们买喝的,也会吻上几个我们不打算吻第二次的小伙子,作为请我们吃晚餐的交换。在偶尔下雨的周三晚上,班德尔餐馆挤满了有钱人的老婆们,这时伊芙会穿上她最好的裙子和外套,乘电梯到二楼,把丝袜塞到裤子里。我们如果拖欠房租,她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站在马丁格尔夫人的门前,泼洒一大堆不含盐分的眼泪。

那年除夕的晚上,我们有个计划,想试试看怎么把三块钱花到极致。我们不打算和小伙子混,一九三七年我们给了好几个人机会,现在不打算把一年中最后的光阴浪费在迟到者身上。我们打算待在这个花费低廉的酒吧里,在这里人们认真听音乐,两位漂亮姑娘也不会受到骚扰。这里杜松子酒够便宜,我们每人每小时可以喝上一杯由杜松子酒和其他酒调制而成的马提尼酒。我们打算多吸些烟,稍许突破一点点上流社会所允许的额度。在度过没有庆典的午夜后,我们再去第二大道的乌克兰餐馆,在那里花一毛五就可以买到咖啡、鸡蛋和吐司。

可九点半刚过,我们已经在喝十一点钟的杜松子酒;十点,我们把鸡蛋和吐司钱也喝光了,两人只剩下四个五分的硬币,一口饭还没吃,现在要临时凑点钱了。

伊芙忙着向贝斯手挤眉弄眼,这是她的习惯,她喜欢对正在演奏的乐手抛媚眼,在场间休息时问他们要烟抽。这个贝斯手和大多数克利奥尔人一样非常迷人,可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只朝锡顶天花板挤眉弄眼,伊芙要引起他的注意难上加难。我想让她朝男服务生挤眉弄眼,可她没心思与我理论,只是点上一支烟,把火柴扔向身后,讨个运气。我思忖,我们得很快找到个好撒玛利亚人,要不我们也要朝天花板干瞪眼了。

正在这时,他走进了夜总会。

伊芙先看到他,目光从舞台收回来,跟我说了几句,从我的肩头偷偷看他,她踢了踢我的小腿,朝他那个方向点点头,我挪了挪椅子。

他帅呆了,身材挺拔,将近一米八,系黑领带,胳膊上搭一件大衣,棕色头发,高贵的蓝眼睛,两边脸颊的中心有一小片星形红晕。你可以想象他的祖先领舵“五月花号”,目光炯炯,盯着地平线,咸咸的海风把头发吹得微微卷曲。

——有钱人,伊芙说。

他利用门口的有利位置,让眼睛适应昏暗的灯光,然后扫视人群,显然他是来会人的,却发现要见的人不在,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失望。他坐到我们隔壁的桌旁,又扫了一遍屋子,然后打了个手势让女招待过来,一边把大衣搭在椅背上。

大衣很漂亮,山羊绒的颜色近似驼毛,只是更淡些,像那个贝斯手的肤色,毫无皱褶,如同刚刚从裁缝手里拿到,肯定值五百元,也许更贵。伊芙的目光再没离开过它。

女招待悄悄走来,像朝睡椅一角走去的猫,恍惚中我以为她会弓起背,伸出爪子抓他的衬衫。她记菜单时退后一点点,弯下腰,让他可以看到衬衫里面,可他没在意。

他用友好、礼貌的口吻要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对女招待表现出来的顺从过分了一点点。他靠后坐好,开始观察舞厅,目光从酒吧转向乐队,从眼角瞥到伊芙还盯着自己的大衣,他脸红了。他一直专心找人,打招呼让女招待过来,没注意到把大衣搭到我们这一桌的椅子上来了。

——真对不起,他说。我真没礼貌。

他站起来,伸手来拿衣服。

——不,不,没关系,我们说。这里没人坐,没事的。

他停下来。

——真的吗?

——非常肯定,伊芙说。

女招待端来威士忌酒,她转身要走,他要她等一会儿,要给我们买一杯酒——用他的话说,是旧年的最后一轮。

我们知道这酒和那件大衣一样昂贵、精致、纯净。他神态间流露出某种自信,对周围环境出于礼貌的兴趣和友好中带着克制的专横,这是在有教养的富裕人家中长大的年轻人才有的。人们不会想到他们在新环境里有可能吃不开,实际上,他们极少吃不开。

如果一个男人主动给两个漂亮姑娘买酒喝,你会设想他会和她们搭讪,无论他等的是谁,可我们的好撒玛利亚人没和我们说一句话,只是举起杯子朝我们这个方向友好地点点头,便开始喝起来,把注意力转向乐队。

两首歌唱罢,伊芙开始躁动不安,不停地瞟过去,希望他说点儿什么,什么都行,有一次他们目光相遇,他礼貌地笑笑,我看得出来,等这首歌唱完,哪怕她不得不把杜松子酒洒在他腿上,她也要和他搭上话,可她没逮着机会。

歌唱完了,在一小时里,萨克斯手第一次开口说话,他话音深沉,像牧师在布道,他冗长地解释起下一首歌,那是新创作的,献给名叫“银牙霍金斯”的流行歌曲钢琴家,他三十二岁就去世了。这首歌和非洲有点儿关系,名叫《食人者歌》。

他用绑得紧紧的长靴点地敲出一个节奏,鼓手以响弦高声应和,然后贝斯手和钢琴手加入,萨克斯手听了听伙伴们的配乐,点点头对鼓点表示认可,以活泼的小调轻松进入,是那种如同在栅栏内悠然骑行的节拍,接着他开始奏出刺耳的高声,似乎受到了惊吓,一下跃过栅栏。

我们的邻座看似一个游客从警察那里问到了方向,他与我四目碰巧相对,他对我做了个不解的鬼脸,我笑了,他也笑了。

——那是一首曲子吗?他问道。

我像是没有听清他的话,把椅子靠近一点点,身体前倾五度角,不像那个女招待那么过分。

——什么?

——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算是一首曲子。

——我想“曲子”只是出去抽口烟,马上就回来,不过我想您来这里不是为了听音乐的。

——有这么明显?他问道,羞怯地笑了笑。我是来找我兄弟的,他是个爵士乐迷。

我听得到桌子对面伊芙的睫毛在啪啪地眨,山羊绒大衣,新年约见亲戚,一个姑娘还需要知道什么呢?

——您想坐到我们这边来等吗?她问。

——哦,我不想强人所难。(这里有个词我们不常听到。)

——您不会强人所难的,伊芙说得乖巧。

我们给他挪出一点位子,他把椅子拉过来。

——西奥多·格雷。

——西奥多!伊芙嚷起来。连罗斯福都叫泰迪!

西奥多笑了。

——我的朋友叫我廷克。

你能猜得到吗?祖先是英国新教徒的美国人喜欢以自己谋生的行当给孩子起名:廷克(修补匠)、库珀(制桶工)、史密斯(铁匠)。这也许是十七世纪新英格兰祖先的指令——手工业会令他们在主的眼里显得强壮、谦恭、纯洁。但也许这只是对他们注定会应有尽有的一种委婉的表达。

——我叫伊芙琳·罗斯,伊芙以旋转音说出自己的姓。这是凯蒂·康腾。

——凯蒂·康腾!哇!所以你很有亲和力吧?

——一点儿也不。

廷克露出笑容,举起酒杯。

——敬一九三八年。

廷克的兄弟一直没有露面,这正中我们的下怀,因为十一点左右,廷克叫来招待,点了一瓶香槟酒。

——先生,我们这里没有香槟酒,她答道。看到他和我们在一起,她很冷淡。

于是他和我们一起喝杜松子酒。

伊芙兴致高涨,她在讲高中时代的逸事,两个女同学争当返校节女王,那架势就像范德比尔特和洛克菲勒争当世界第一富豪。在大四舞会的那个晚上,其中一个把一只臭鼬放到另一个的屋子里,出于报复,她的对手在她十六岁生日那天,把一车大粪倒到她家的前花园里。最后,一个周日的早上,她俩的母亲在圣玛丽教堂的台阶上互揪头发展开对决。本应更洞悉内情的奥康纳神父试图劝架,却被自己的《圣经》小小地敲了一下。

廷克笑得那么厉害,你觉得他很久没笑了,这使得上帝赋予他的所有特质如他的笑容、他的双眸、他脸颊上的红晕都变得明亮起来。

——你怎么样,凯蒂?他喘了一口气,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凯蒂在布鲁克林长大,伊芙替我答道,似乎这很值得夸耀。

——真的?那里怎么样?

——嗯,我不确定我们有没有评选返校节女王。

——即使有返校节你也不会去的,伊芙说。

她神秘兮兮地朝廷克靠过去。

——凯特是你碰到过的最狂热的书虫,如果你把她读过的书堆起来,可以爬到银河去。

——银河!

——月亮也行吧,我做出让步。

伊芙递给廷克一支烟,他推辞了;可她的烟刚触到嘴唇,他已经准备好了打火机,纯金的,上面刻着他名字的首字母。

伊芙仰起头,撮起嘴唇,朝天花板吹出烟雾。

——你怎么样呢,西奥多?

——嗯,我想,如果你把所有我读过的书堆起来,你可以爬进出租车里。

——不,伊芙说。我是说:你怎么样呢?

廷克的回答全与精英圈有关:他来自马萨诸塞州,上的是罗得岛州普罗维登斯的大学,在华尔街的一家小公司工作——就是说,他生在波士顿的巴克湾,上的是布朗大学,现在在他祖父创办的银行工作。通常,这种毫无诚意的话令人厌恶,可就廷克来说,似乎他真的害怕自己的常青藤大学文凭会毁了大家的兴致,最后他说住在上城。

——上城哪儿呀?伊芙“天真地”问。

——中央公园西211号,他有点儿尴尬地说。

——中央公园西211号!贝拉斯福德,那是二十二层的公寓楼,带露台的。

伊芙在桌底下又踢我一脚,不过她头脑好使,马上改变话题,问起他的兄弟。他是什么样的人?是哥哥还是弟弟?比他矮,比他高?

比他大,没他高,亨利·格雷是个画家,住在西村。伊芙问用什么话来描述他最好,廷克想了一会儿,终于说“意志坚定”,因为他哥哥总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想做什么。

——听起来有点儿累,我说。

廷克笑了。

——我想是这样的。

——也许有点儿无趣?伊芙说。

——不,他肯定不算无趣。

——嗯,我们不急着下结论。

没过一会儿,廷克告退。过了五分钟,然后十分钟,我和伊芙都开始烦躁起来,他似乎不是那种逃单的人,不过他要是上卫生间,即便对一个姑娘来说十五分钟也够长的了。我们正有些不知所措时,他出现了,脸红通通的,晚礼服散发出新年寒冷的空气,手里抓住一个香槟酒的瓶颈,像个逃学生抓着鱼尾巴,咧嘴笑了。

——搞定!

砰的一声,他打开瓶子,瓶盖飞向锡屋顶,大家都不满地看着他,不过贝斯手点点头,胡子下的牙齿隐约可见,给了我们几声嘭,嘭,嘭!

廷克把香槟酒倒进我们的空杯子里。

——我们要为新年发发宏愿!

——我们这里没什么宏愿可发的,先生。

——有更好的主意,伊芙说。我们何不为彼此发愿呢?

——棒!廷克说。我第一个来。一九三八年,你们二位……

他上下端详我们。

——不要那么害羞。

我们两人都笑了。

——好了,廷克说。该你们了。

伊芙立刻有了回应。

——你别再循规蹈矩。

她扬起眉毛,又皱起来,像是要给他一个挑战。有一会儿他退缩了,显然她说到了点子上,他缓缓点点头,然后笑了。

——这个愿许得真棒,他说。为别人发愿。

午夜将至,街上传来人们的欢闹声和汽车的喇叭声,我们决定也去狂欢一下。廷克用崭新的钞票多付了钱,伊芙一把抓过他的围巾,像个穆斯林那样围到自己的脑袋上,我们跌跌撞撞绕过桌子,走入夜色中。

外面,雪还在下。

我和伊芙走在廷克的左右两旁,挽住他的胳膊,仿佛为了御寒而靠着他的肩膀,推着他走过韦弗利街,朝欢闹的华盛顿广场走去。经过一家最时髦的餐馆时,两对中年夫妇走出来,钻进等待的出租车里。车开走后,门卫看见了廷克。

——再次谢谢您,格雷先生,他说。

显然,廷克买那瓶香槟时给了他可观的小费。

——谢谢你,保罗,廷克说。

——新年快乐,保罗,伊芙说。

——您也一样,小姐。

银装素裹的华盛顿广场可爱极了,白雪覆盖了每棵树,每道门,有钱人的赤褐色砂石楼房夏天看上去高贵无比,现在沮丧地低垂着眼,沉浸在伤感的回忆中。25号二楼的一道窗帘拉起,伊迪丝·华顿的鬼魂带着一丝嫉妒往外张望。她和蔼、睿智、中性地看着我们三人经过,好奇她那想象得如此精妙的爱情何时会鼓起勇气去敲她的门,它会在哪个不适宜的时候出现,坚持要进门,把看门人拂到一边,一边急切地呼唤她的名字,一边跑上清教徒家的楼梯?

永远不会,我这么猜。

我们走近公园中央,渐渐看清了喷泉旁的狂欢:一群大学生和一个票价五折的拉格泰姆乐队围在一起,准备敲响新年的钟声。所有的男学生都系黑领带,穿晚礼服,只有四个新来的穿栗色毛衣,衣服上有醒目的希腊字母,他们往来穿梭,给大家添酒。一个穿得不够暖和的姑娘假装在指挥乐队,而乐队不知是不在乎还是没经验,只反反复复演奏同一首歌。

突然,一个小伙子跳上长椅,挥手让乐队停下,他手里拿着艇长用的扩音器,充满自信,有如在指挥为贵族表演的马戏团。

——女士们,先生们,他宣布道。新年正向我们走来。

他朝一个同伴以及一位被迫站到他身旁椅子上、年纪稍长的灰袍男子夸张地打了个手势。这人戴着戏剧学校里饰演摩西时用的棉球胡子,手举一把纸板做的镰刀,有点儿摇摇晃晃。

指挥展开一个垂及地面的长卷轴,开始严厉批评这个侮辱了一九三七年的老人:倒退……兴登堡……林肯隧道!然后举起麦克风,呼唤一九三八年现身。这时从树丛后面闪出一个大学生联谊会成员,胖乎乎的,身上只围了一块成人尿布,他爬上长椅,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往自己的肉上扎了一刀,刀弯了。同时,老人的一边胡子从耳边掉落,看得出他憔悴,不修边幅,肯定是这群学生不知从哪个巷子里用钱或酒哄来的乞丐。不管用的是什么诱饵,显然是奏效了,因为他突然四目张望,像个落到了治安维持会手中的流浪汉。

指挥拿出推销员的热情,开始指导新年表演队的不同角色,详细讲解如何改进:灵活的悬念,流畅的表现,饱满的热情。

——走吧,伊芙说,一边笑一边蹦跳着往前跑去。

廷克似乎不太想加入这种兴奋。

我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他拿出打火机。

他靠近一步,用自己的肩膀为我挡风。

我吐出一丝烟雾,廷克抬头望着雪花,街灯的光晕映出缓缓下落的雪花,他回头看着那喧闹,几乎是用哀伤的目光扫视那群人。

——看不出是哪个更让你感到遗憾,我说。旧的一年,还是新的一年。

他勉强笑笑。

——那就是我仅有的选项吗?

突然,狂欢人群中靠边的一位正被雪球击中后背,他和两个联谊会兄弟转过身来,其中一个衬衫的褶皱又被打中。

我们回头,那是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他躲在一张公园长椅后发起进攻。这孩子穿了四层衣服,胖乎乎的,他的左右两边都是堆到腰间的雪球,他肯定花了一整天时间积攒这些弹药——就像从保罗·里维尔的嘴里直接得令,知道英军在逼近。

三个大学生嘴巴大张,目瞪口呆,小孩趁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迅速砸出三个导弹,很有准头。

——逮住那小子,其中一个毫无幽默感地说道。

三个人开始手忙脚乱地从人行道上刮下雪球,还击起来。

我又掏出一支烟,准备观赏这场演出,但我的注意力被另一方向一个令人吃惊的场景吸引住了:长椅上酒鬼身旁,那个围成人尿布的新年郎用完美的假嗓唱起《友谊地久天长》,纯净,动情,如拂过湖面的双簧管荡出的悲叹一般,给黑夜平添一种怪异的美。尽管按理应该有人跟着他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可他的表演是如此出神入化,以至于没人敢开口。

他以精湛的处理结束了最后的叠句,一时间,一阵沉默,然后是欢呼;指挥一只手放在男高音肩上,以示肯定,然后掏出手表,举起手示意安静。

——好了,好了,现在安静,准备好了?十!九!八!

伊芙站在人群中央,兴奋地朝我们挥手。

我转身去挽廷克的胳膊——他不见了。

左边,公园的人行道没人,右边,一个孤独、矮壮的身影走过街灯下,我又转头看韦弗利街——看到他了,他蹲在那张长椅后,就在那个小男孩身边,正在抵挡联谊会兄弟们的雪球进攻。小男孩得到意外的援助,更有信心了,而廷克脸上开心的笑容足以点亮北极所有的灯。

我和伊芙回到家里已近深夜两点。通常公寓楼半夜锁门,可过节时关门会晚些,女孩们很少充分利用这一点,真是一种失礼。客厅空无一人,一片萧条,洒满了没人动过的糖果,每张靠墙的桌子上都有没喝完的苹果酒。我和伊芙满足地对视一眼,上楼去了。

我俩没有说话,让走运的感觉延续得更久些。伊芙将衣服从头上脱下,往浴室走去。我们两人睡一张床,伊芙习惯把床罩掀起一角,似乎这是在宾馆里,虽然这种毫无必要的预备动作在我看来总显得有些疯狂,但这一次,我还是为她弄好了。接着,我从装内衣的抽屉里拿出烟盒,在上床前把没花掉的零钱收好。正如别人告诫我的那样。

我伸手到大衣口袋里掏零钱包,却摸到一样东西,它沉重,光滑。我迷惑地掏出来,是廷克的打火机,我想起来了,是我从他手里拿过来点我第二支烟的,那架势多少有些像伊芙,大概在这个时候开始唱新年歌了。

我坐在父亲麦黄色的安乐椅上,这是我拥有的唯一家具。我轻轻弹开打火机盖,拨动打火石,火焰跳出来,摇曳,没等我啪地关上,就散发出煤油味。

打火机重量适中,光泽柔和,看似用了很久,在千百次的轻抚中变得光亮。廷克名字的首字母是蒂芙尼字体,做工精致,你可以用拇指指甲准确无误地划过这些字母。不过刻上去的还不仅仅是他名字的首字母图案,下面还有一个以类似杂货店珠宝商的业余手法加上的尾部,于是就有了这几个字母:

TGR

1910—?第二章 太阳、月亮和星星

第二天早上,我们让贝拉斯福德的门卫转交廷克一张没有签名的字条:

如果你想看到你的打火机还活着,那么六点四十二分在34街和第三大道的拐角处见面。一个人来。

我认为他来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五十,伊芙认为是百分之一百一十。他从出租车上下来时,我们穿着军用防水短上衣,在高架铁路的阴影里等着。他穿粗斜纹棉布衬衫和羊皮大衣。

——把这个扎起来,我说。他遵命。

——你那些老规矩怎么样了?伊芙逗他。

——呃,我按时起床,和平时一样打完壁球后吃午饭……

——很多人要到一月的第二周才能取得成功。

——也许我开始得晚了点儿?

——也许你需要帮助。

——哦,我太需要帮助了。

我们用深蓝色方巾蒙住他的眼睛,领他往西走。他是个不错的运动员,不像眼睛刚失明的人那样伸手乱舞,他顺从我们,我们推他穿过人群。

又开始下雪了,大片的雪花慢慢飘过地面,有时蹲在你的头发里。

——下雪了吗?他问道。

——不许提问。

我们经过公园街、麦迪逊广场、第五大道,我们的纽约同胞匆匆擦肩而过,冷漠如常。我们经过第六大道,看到国会大剧院六米高的大圆顶在32街上方熠熠发光,就像一艘远洋客轮切过大厦的正面,来看早场的人们鱼贯走入寒冷中,他们欢快、从容,显出疲倦后的自我满足,这是新年第一夜特有的,他听得到他们的声音。

——我们去哪里呀,姑娘们?

——闭嘴,我们警告他,转进一条巷子。

怕雪的大灰鼠急急蹿过烟灰桶,头顶上,防火梯像蜘蛛一样爬上楼房的侧面,只有剧院紧急出口亮着红色的小灯。我们经过那里,在一个垃圾桶后面停下来。

我解开廷克的蒙眼布,嘘了一声让他安静。

伊芙伸手到衬衫里拿出一个黑色的旧奶罩,开心地笑了,眨眨眼,跑回去,防火梯放下的梯子悬在空中,她踮起脚,把奶罩挂到最下面的横杠上。

她回来,我们等着。

六点五十分。

七点。

七点十分。

紧急出口吱呀一声打开,身穿红色制服的中年看门人走出来,暂时躲开已经看了一千遍的面孔。雪花中他像是《胡桃夹子》里丢了帽子的木头士兵。他掩上门,把一样东西卡到门缝里,不让门关上。雪花穿过防火梯,落在他的装饰肩章上,他倚着门,从耳朵背拿出一支烟,点着,吐出烟雾,露出笑容,像个营养充足的哲学家。

他吸了三口烟,才注意到奶罩。有那么一会儿,他自安全的距离外研究它,然后把烟摔向巷子的墙上,走过去,歪着脑袋,似乎要读上面的商标。他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小心翼翼地把奶罩从横杠上取下来,挂在手上,然后把它捂到脸上。

我们从出口溜进去,注意让门继续掩着。

和往常一样,我们猫腰从银幕下面跑过去,走上对面过道,新闻短片在我们身后一闪一闪的:罗斯福和希特勒轮着从长长的黑色敞篷车上向人们挥手致意。我们来到大厅里,上楼梯,穿回楼厅门,在黑暗中摸到最上面一排。

廷克和我开始咯咯笑起来。

——嘘,伊芙说。

我们来到楼厅,廷克打开门,伊芙率先进入,坐在最里面,我在中间,廷克靠过道。我和伊芙四目相对,她恼怒地假笑一下,好像这样的坐法是我设计的。

——你们经常这样做吗?廷克悄悄问。

——只要有机会,伊芙说。

——银幕黑下来。嘘!一个陌生人用力说。

整个剧院打火机的亮光像萤火虫一样此起彼伏,银幕亮起来,正片开始。

片子叫《赛马场上的一天》,典型的马克斯兄弟的喜剧风格,拘谨世故的开场确立了规范端庄的调子,观众礼貌地接受了。但当格劳乔(Groucho)出场时,观众坐直身子鼓起掌来,仿佛他是过早退休的莎士比亚般的大师,现在重返舞台。

第一卷胶片放完,我拿出一盒枣子,伊芙拿出一品脱黑麦威士忌酒,轮到廷克吃东西时,你得摇晃盒子来吸引他的注意力。

酒转了一轮,又转了一轮,喝光后,廷克奉献出自己的私藏:装在皮套里的一个银瓶。瓶子到我手里,我能摸到皮套上刻着“TGR”。

我们三人开始有了醉意,大笑起来,像在看一部滑稽无比的片子。当格劳乔给那个老太太做身体检查时,廷克笑得直抹眼泪。

我小便很急,再也忍不住,挤到过道里,跑下楼梯到卫生间,没有来得及坐到马桶上就撒尿了,吓得站在门口的一位夫人目瞪口呆。我回来时没有错过多少,不过廷克已经坐到中间,刚才发生了什么不难想象。

我砰地坐到他的位子上,心想,要是我不小心,我门前的草坪上也会有一车大粪的。

不过,如果说年轻姑娘熟谙进行小小报复的艺术,那么这宇宙自有其针锋相对的意识。伊芙在廷克耳旁咯咯直笑,我发现他的绵羊皮大衣拥抱着我,衬里厚实得像绵羊屁股,上面仍有他身体的温热,翻起的领子上雪已融化,湿羊毛的麝香味儿混杂着一丝淡淡的剃须皂味。

我第一次看到穿大衣的廷克,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形象——土生土长的新英格兰人,穿着像约翰·福特电影中的英雄,被雪弄湿的羊毛令这一形象更为真实。突然,我想象廷克骑着骏马,在广阔的天空下奔驰在林荫道上……或许奔驰在他大学同窗的大牧场上……他们用古董猎枪捕鹿,带着吃得比我还好的猎狗。

散场了,我们和所有人一起从前门出来。伊芙开始像电影里的黑人一样跳起了林迪舞,我抓起她的手,我们节奏一致地跳起来,廷克大声叫好——他本不该这样。在美国,住寄宿公寓的姑娘总是在周六晚上学跳舞。

我们拉起廷克的手,他假装跳了几步,伊芙打乱队形,跳到街上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跟着她上了车。

——去哪里?廷克问。

伊芙马上说艾塞克斯和德兰西。

哦,当然,她要带我们去切诺夫酒吧。

——司机,去艾塞克斯和德兰西。

司机加大油门,百老汇掠过窗外,像圣诞树的灯串一一熄灭。“切诺夫”从前是个地下酒吧,一个乌克兰裔犹太人开的,就在罗曼诺夫沙皇一家被拉到雪地里枪杀前不久移民了。酒吧在一家犹太餐馆的厨房下面。不仅俄罗斯黑帮喜欢在那里聚会,俄罗斯另一派的政治流亡者也常常云集于此。只要开门,每个晚上你都会发现两派人马占据了酒吧里不大的舞厅两边,左边是留着山羊胡子的托派分子,他们盘算着如何推翻资本主义,右边是主张独裁政治的一群,他们留着连鬓胡子,还在梦想着能喝上罗纳葡萄酒。就像世界上其他所有的敌对派系一样,这两派想方设法来到纽约,毗邻而居,住在同一个街区,在同样狭小的咖啡厅里聚首,他们可以在此互相监视。他们如此靠近,时间逐渐加深了他们亲近的情感,淡化了他们对立的决心。

我们下车,朝艾塞克斯走去,路过灯火通明的餐馆,转入通向厨房的巷子。

——又一条巷子,廷克精神抖擞地说。

我们经过一个垃圾桶。

——又一个垃圾桶!

巷子尽头,两个长胡子、穿黑衣的犹太人在深入思考当今时代,对我们视若无睹。伊芙打开通向厨房的门,我们经过两个在大水池的雾气中劳作的中国人,他们也不理睬我们。煮着冬季卷心菜的锅在沸腾,我们走过去,马上有窄小的台阶通向地下室,那是一个小型冷藏间,橡树门上沉重的铜门闩被拉了很多次,发出柔和的金光,就像教堂门上圣人的脚。伊芙拉开门闩,我们走进锯末堆和冰块堆,后面一道假门打开,有着铜面吧台和红皮长椅的酒吧出现了。

运气不错,一群顾客正在离开,我们一下被推进拥护独裁政治那一派的小包间里。切诺夫酒吧的招待从不问你要什么,只是扑通放下俄式肉馅小卷饼、青鱼和粗话。桌子中央放有炮弹形杯子和装了伏特加酒的旧瓶子。尽管废除了第二十一条修正案,他们还是在浴缸里蒸馏伏特加酒。廷克倒上三杯。

——我发誓我很快就会进入梦乡,伊芙说着,一口喝掉自己的酒,然后告退去卫生间。

台上一位哥萨克人独自熟稔地用俄式三弦琴弹唱,唱的是一首老歌,一匹失去了骑手的战马从战场上归来,它离士兵的家乡渐行渐近时,闻出了菩提树和雏菊的味道,听出了铁匠锤子的声音。歌词译得不好,但哥萨克人的表演情感饱满,只有流亡者才有这样的情感,连廷克也顿时想家了——似乎这首歌描绘了他也不得不离开的祖国。

演唱结束,听众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不过这掌声也有节制,就像是为一场从容自然的演讲而鼓掌。哥萨克人鞠了一躬,退场。

廷克欣赏地环顾着四周,断言他哥哥也会爱上这个地方,我们应该一起再来。

——你觉得我们会喜欢他吗?

——我想你们会特别喜欢他,我敢说你们两个跟他会很合得来的。

廷克沉默下来,空杯子在手里转来转去,不知道他是在想自己的哥哥,还是受到了哥萨克人歌声的感染。

——你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吧,他放下杯子,说道。

这句话令我猝不及防。

——怎么说?我像是被惯坏的吗?

——不!正好相反,你看上去像是喜欢一个人待着。

——真的吗?

——我从前也这样,我这么觉得。可这习惯似乎已经不见了,现在要是我在屋子里没事做,就会发现自己在琢磨有谁在城里。

——我住在鸡笼里,遇到的问题正好相反,我要想一个人待着就得出去。

廷克笑了,给我满上酒。有一会儿,我们两人沉默不语。

——你一般去哪里呢?他问。

——什么时候我去哪里?

——你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

在舞台一边,一个小管弦乐队正拿椅子进场调音,伊芙从后厅冒出来,穿过桌子走过来。

——她来了,我说着,站起来,让伊芙坐回到我们两人中间的位子上。“切诺夫”的食物是冷的,伏特加酒有药味儿,服务态度生硬,可没有人是冲着吃饭,喝伏特加或享受服务来“切诺夫”的,他们来这儿是为了看表演。

快到十点了,乐队开始演奏带有明显俄罗斯风的爵士乐引子。一道聚光灯穿过烟雾,照出舞台右侧一对中年夫妇,女的打扮成村姑,男的扮演新兵。新兵转向村姑,用无伴奏的清唱提醒她要记得他,记得他温柔的吻,他夜里的脚步声,他秋天从祖父果园里偷来的苹果。新兵脸上涂的胭脂比村姑的还浓,他的外衣尺寸太小,还掉了一颗扣子。

不,她答道。我不会为这些事情记得你。

新兵绝望地跪下来,村姑捧着他的脑袋贴上自己的肚子,他的胭脂染上了她的外衣。不,姑娘唱道。我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记得你,只会因为你听到的我子宫里的心跳而记得你。

角色分配不当,化妆也外行,你差点笑出声来,因为这表演——如果不是因为前排那位看哭了的成年男子的话。

二重唱结束后,表演者对着热烈的掌声和欢呼鞠了三个躬,把舞台让给一组年轻的舞者,他们衣衫单薄,戴黑貂皮帽。开场是对科拉·波特的致敬,首曲为《万事皆可》,中间穿插两段改编过的小曲,包括“好玩,好吃,好德兰西”。

突然,音乐戛然而止,演员僵住,灯光熄灭,观众屏住呼吸。

聚光灯再次亮起,舞者站成齐刷刷的一排,两个中年演员在舞台中央,男的戴大礼帽,女的穿缀有圆形小金属片的衣服,男主角用拐杖指向乐队:

——奏乐!

所有人唱起结束曲《你给了我一脚》。

我第一次把伊芙拉到切诺夫酒吧时,她讨厌这里,她不喜欢德兰西街,不喜欢巷子入口和水池旁的中国人,不喜欢那些常客——全是假发,全是政治。她甚至不喜欢那些表演。可天哪,这些东西慢慢影响了她,她开始喜欢上爵士乐和悲情故事的融合。她爱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现在却已成过气人物的主唱,还有满怀希望笑得露出牙齿的伴唱。她爱那些站在一旁并肩流泪的多愁善感的革命者和反革命分子。她甚至学会了几首歌,在喝高后会跟着哼唱。我猜对伊芙来说,在切诺夫酒吧待一个晚上,有点像是把她父亲的钱寄回印第安纳州。

如果伊芙是想让廷克瞥见并注意到一个他所不熟悉的纽约,那么她做到了。因为在弥漫着漂泊无依之乡愁的哥萨克怀旧曲调让位于科拉·波特无忧无虑的、热情奔放的歌词以及长腿、短裙和心怀未经检验梦想的舞者时,廷克看上去就像个没票的小孩在开幕日被挥手召入了剧院的十字转门。

我们决定今晚到此为止,伊芙和我付账,廷克当然反对,可我们坚持。

——好吧,他说着收起了钱夹。不过周五晚上算我的。

——好吧,伊芙说。我们穿什么衣服呢?

——什么都行。

——好的,比较好的还是最好的?

廷克微笑。

——我们就试试最好的吧。

廷克和伊芙在桌旁等我们的大衣,轮到我上卫生间,那儿挤满了歹徒们的约会对象,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有三位在洗手池边低低地垂下头。她们和合唱队的姑娘一样浓妆艳抹,一样用了大堆人造毛饰物,足以让她们同样有了进入好莱坞的机会。

回来时,我撞上切诺夫他老人家本人,他站在走廊尽头看着人群。

——你好,灰姑娘,他用俄语说。你真漂亮。

——您的灯光不好。

——我眼神很好。

他朝我们这一桌点点头,伊芙好像在劝说廷克再喝上一小口。

——那个小伙子是谁?是你的还是你朋友的?

——大概两人都有一点儿吧。

切诺夫笑了,他有两颗金牙。

——这可不会长久的,我的苗条姑娘。

——你胡说。

——是太阳、月亮和星星都这么说。第三章 敏捷的棕毛狐狸

马卡姆小姐房门的桃花心木镶板上有二十六盏红灯,分别标着二十六个字母,一盏灯和一个字母代表奎金-黑尔公司秘书工作室的一个姑娘。我的是Q。

我们二十六个人按五人一排坐成五排,首席秘书帕梅拉·佩特斯(G)独自坐在前排,有如单调的游行队伍中的鼓乐队女指挥。在马卡姆小姐的指引下,我们二十六个人负责公司所有的通信往来、合同起草、文件复印和口授材料记录。每次马卡姆小姐接到一位合伙人的要求,便查对她的日程安排,确定合适的人选,按下相应的按钮。

在外人看来。如果合伙人和其中一位姑娘关系良好,他直接把活儿派给她不是更合理吗?不管这活儿是一份三倍的购买合同,还是离婚诉讼中一张妻子不检点行为的清单。然而,这样的安排马卡姆小姐觉得似乎并不明智。在她看来,把每项工作交由最适合的人来完成至关重要。虽然所有的姑娘都是能干的秘书,但有的人擅长速记,有人能一眼看出用错的标点符号。一位姑娘能用动听的嗓音安抚生气的客户,另一位光是开会时给资深合伙人递去一张折叠小纸条的动作,就能让年轻的合伙人坐得笔笔直。马卡姆小姐常常说,你不能要求摔跤手去投标枪。

举个例子:夏洛特·塞克斯,坐我左边的新人,有着满怀期待的黑眼睛和警觉小耳朵的十九岁姑娘,上班第一天,她一分钟打一百字,这是个策略性失误。你如果一分钟打不了七十五个字,你就没法在奎金-黑尔工作。夏洛特每分钟打字的速度比秘书工作室的平均速度整整多出十五个字。如果一分钟打一百个字,一天就是四万八千个字,一周就是二十四万个字,一年是一千二百万个字。作为新雇员,夏洛特一周很可能挣到十五美元,就是说每打一个字在奎金-黑尔挣到的钱不到百分之一分——由此可见,你字打得越快,每个字挣到的钱就越少。

不过夏洛特不是这么看的,她像个试图独自飞越哈得孙河的冒险家,一心只想把字打得尽可能地快,结果,每次有几千页的打字任务时,马卡姆小姐门上亮的那盏灯肯定是“F”。

这说明,在选择你为之骄傲的东西时要小心——因为这个世界会千方百计利用它来与你作对。

一月五日周三下午四点五分,我正在抄写一份证词,灯亮了,是我的。

我用套子盖好打字机(我们被要求哪怕是离开一小会儿,也要把打字机盖好),站起来,理好裙子,拿起速记本,穿过工作室,来到马卡姆小姐的办公室。这房间墙面饰有木镶板,半扇门如同夜总会里带侍者衣帽间的那种。她有一张华丽的小书桌,印花皮面,是拿破仑在战场上签发命令时用桌的风格。

我进门,她只抬了一下头。

——凯瑟琳,有你的电话,是卡姆登-克莱一个律师助手打来的。

——谢谢。

——记得你是为奎金-黑尔工作,不是为卡姆登-克莱工作,别让他们把他们的活儿抛到你肩上。

——是的,马卡姆小姐。

——哦,凯瑟琳,还有一件事,我听说迪克松·提康德罗加联合公司有很多“最后关头”的工作要处理。

——是的,贝内特先生说在年底前完成交易很重要,我想是因为税的缘故,而且,总会有些需要在最后一刻做的修改。

——嗯,我可不想让我的姑娘们圣诞节期间还工作到很晚,不过,贝内特先生感谢你完成这一工作,我也是。

——谢谢您,马卡姆小姐。

她挥挥笔,把我打发掉。

我回到工作室,走到前面的小电话桌旁。一旦合伙人或对方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找到秘书。卡姆登-克莱律师事务所是城里最大的诉讼代理之一。虽然他们与我手头的事务没有直接关系,但他们事事都要插上一手。

我拿起听筒。

——我是凯瑟琳·康腾。

——嗨,姐们儿。

我望了望工作室,那里二十六个打字员中有二十五个在发奋工作,打字声声声响亮,你都听不到自己在想什么,这正是他们想要的效果,但我还是压低了声音。

——你最好是有什么火烧眉毛的急事,朋友,要不一小时内我就得被开了。

——怎么会?

——我出了三处错,再加一个弥天大谎。

——廷克工作的那个银行叫什么?

——不知道。干吗?

——明晚我们可是没有什么计划哦。

——他要带我们去某个高档的地方,在市郊某处,他大概八点钟来接我们。

——好呀,某个地方,某处,大概。你怎么知道的?

我没作声。

我是怎么知道的?

这真是个该死的问题。

在百老汇和交易大厅的拐角处,圣三一教堂的对面有一家小餐馆,墙上挂着汽水钟,有个叫麦克斯的厨师竟会在烤架上煮麦片粥。它离我的住所有五条街远,冬天冷得像北极,夏天很闷热,是城里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因为在那儿我总能找到靠窗的弧形双人小隔间。

坐在这个位子上吃一块三明治的工夫,就能见证纽约专有的朝圣之路。来自欧洲各个角落,身着深浅不一的灰色套装的人们背对自由女神像,本能地朝百老汇行进,学习勇敢地步入带有警示意味的风中,他们攥紧戴在同样发型上的同款帽子,愉快地掂量着难分彼此的芸芸众生中自己的分量。他们身后有着超过千年的遗产,每个人都见识过帝国,以及人类表达的登峰造极之作(西斯廷教堂或《众神的黄昏》),而现在他们满足于借他们喜爱的周六音乐会上的罗杰斯来表达自己的个性:金吉、罗伊或巴克。美国也许是充满机遇之地,不过在纽约,把他们拉过那扇门的是一致的动机。

我正这么想着,这时人群中冒出一个不戴帽子的人,敲了敲玻璃。

一阵心跳,是廷克·格雷。

他的耳垂红得跟小精灵似的,他咧嘴笑着,像是逮了我一个现场。他在玻璃后面激动地说着什么——我听不到,便挥手让他进来。

——这么说,就是这个喽?他坐到小隔间里,问道。

——就是什么?

——你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来的地方!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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