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少年:男孩迪克的成功之旅(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8 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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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阿尔杰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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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少年:男孩迪克的成功之旅

华尔街少年:男孩迪克的成功之旅试读:

译者序

霍雷肖·阿尔杰,是美国著名教育家和青少年励志小说家。他19岁就毕业于哈佛大学,曾从事过家庭教师和记者等职业,后致力于文学创作,创作了近百部以“奋斗与成功”为主题的小说。如今,他的作品已成为“美国精神”的代名词。

这部《华尔街少年:男孩迪克的成功之旅》是他的系列作品之一,也是其最畅销的一部。本书一直是美国中学生的课外必读书,主人公“迪克”也早已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书中讲述了一个纽约街头的流浪儿,虽然生活艰辛、窘迫,却一直坚持不懈,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和自身信念、勇气,不断努力,在经历了一番挫折后,最终成为一个青年“绅士”的故事。

在翻译本书时,本人深刻地体会到小说中始终洋溢着一种不断尝试、不向命运低头的品质和精神,这也是对更多人的“美国梦”的生动阐释。为了使作品更符合大众阅读习惯、更易于读者理解,本人在尽量保持原著的基础上,采取意译的方式,多用口语化的叙述和俚语化的对白,使作品的语言轻松诙谐。另外,本人根据小说的故事情节,对其中的章节名进行了调整,使其架构更完整,富有趣味性和逻辑性。相信这些都会让本书在众多版本中脱颖而出。当然,因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会有一些问题和缺陷,希望广大读者朋友能够给予批评指正。译者

序幕

“臭小子,别睡了!”一个粗鲁暴躁的声音喊道。

穿着破烂衣服的迪克缓缓地睁开双眼,呆呆地盯着眼前这个说话的人,身子却一动不动。“快醒醒,你这个小叫花子!”喊话的那个人有点不耐烦了。“我看要是不喊你的话,你能在这儿躺上一整天!”“几点了?”迪克问。“七点。”“七点了?糟糕!一小时前我就该起来了。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困吗?我昨晚去了老鲍威利,过了十二点才回来。”“你真的去了老鲍威利?你哪来的钱?”问话的这人是一个搬运工,受雇于斯普鲁斯大街上的一家公司。“那还用问,当然是擦鞋赚的啦。我的监护人也不拿钱给我去看戏,我只好自己赚了。”“有些孩子赚钱就不用那么累。”搬运工明显话里有话地说。“你是在暗示,我的钱是偷来的吗?你亲眼看见了?”迪克说道。“这么说你从来没偷过了?”“当然,从来没有过,我才不会偷东西呢。很多男孩子都偷东西,但是我不会。”“是吗?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无论怎么说,我都认为你是个不错的孩子,迪克。”“噢,我可不是什么好人!”迪克说道,“不过我不偷东西,因为偷东西太卑鄙了。”“你会这么想,我真的很替你高兴,迪克。”粗鲁暴躁的声音比刚开始听起来温和得多了,“那你还有钱吃早饭吗?”“没了,不过我很快就会赚到钱的。”

迪克一边和搬运工聊着,一边起了床。他所谓的“床”其实是只木箱子,里面铺着半箱子稻草。每天,年少的擦鞋匠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然后倒头酣睡,好像“床”上垫着鸭绒被似的。他一下子躺倒在稻草上,连身上的衣服都懒得脱。

起床过程也是这样短暂。他从木箱子里面跳出来,甩甩头,从衣服上的破洞里把一两根稻草拣出来,然后把一顶破破烂烂的帽子胡乱地扣在乱蓬蓬的头发上。他准备开始干活了。

站在箱子旁的迪克,样子十分怪异。裤子上有好几处破洞,很明显,它原先属于一个比迪克大两号的男孩;上身穿的那件背心上面只剩下了两个扣子,背心里面的衬衫看上去就像已经穿了一个月了;背心外面还罩着一件大衣,对他来说,这件衣服显然太长了,而且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一般人都认为,洗脸、洗手是起床后首先要做的事,不过迪克并不这么讲究。他不是特别反感肮脏,所以他从不觉得有必要洗掉脸上和手上的几块污垢。虽然他有些邋遢、衣衫褴褛,但他身上有种东西很吸引人。如果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再穿上体面的衣服,他也会很帅,这一点你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的那些同伴们却很狡猾,一看见他们的脸,就令人心生怀疑,可是迪克却坦诚正直,这让他深受大家的喜爱。

迪克干活的时候又到了,他并没有什么店铺要开门。因为他的小擦鞋箱随时都可以使用,他两眼死死地盯着每一位过路人的脸,招呼道:“先生,要擦鞋吗?”“要多少钱?”一位正往办公室赶的先生问。“十美分。”迪克一边说,一边已经放下了箱子,跪在人行道上,挥舞着手里的刷子,一副很熟练的老手的样子。“十美分!是不是有点太贵了?”“啊呀,先生,您知道吗?干我们这行没几个钱可以赚的,”迪克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开始干了,“您看,这鞋油也要花钱,用不了多久就得买新的。”“而且你还需要一大笔房租。”这位先生调侃道,眼睛瞟了一眼迪克大衣上的一个大洞。“当然,先生,”一向爱说笑的迪克立即接口道,“我要为我在第五大道上的那座大房子付上一大笔租金呢,如果擦一次鞋没有十美分的话,那就不够用。相信我吧,先生,肯定把您的鞋擦得锃亮的。”“那就快点吧,我还赶时间呢。这么说你住在第五大道了?”“就是那里。”迪克答道,绝对是实话实说。“那么,你光顾的是哪家裁缝店呢?”这位先生一边上下打量着迪克的衣装,一边问道。“您也想光顾那家店吗?”迪克机灵地说。“啊,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他们卖给你的衣服似乎不是很合身。”“哦,是的,这件大衣原本是华盛顿将军穿过的,”迪克开着玩笑说,“从卫国战争一开始直到结束,因为这件大衣非常合身,所以他一直穿着。看,都有些穿破了。他临死前,告诉他的老婆,要把它送给某个没有大衣但是很机灵的小伙子,于是她就选择了我。不过您要是感兴趣,拿它来纪念华盛顿将军的话,我可以把它让给您,价格很公道。”“谢谢你,不过我想我还是不要夺人所爱了。对了,你这条裤子也是华盛顿将军的?”“哦不,那是别人送给路易·拿破仑的一件礼物。可是路易穿不了,就把它转送给我了。要知道,他的个子比我高,所以穿着不是很合身。”“不错,小伙子,你好像交了一些很了不起的朋友。好了,小伙子,你该收工钱了!”“好嘞,那我可没什么意见!”迪克道。“我想我钱包里面值最小的钱就是二十五美分了,”这位先生一边翻钱包,一边说道,“你兜里有零钱吗?”“抱歉,先生,一分也没有,”迪克说道,“我的钱全部都投资到埃里铁路上去了。”“噢,那真不幸。”“要不要我去找人把它兑开,先生?”“我恐怕等不及了,我还有个约会,赶时间。我先给你二十五美分,随便你今天什么时候有时间,把剩下的钱送到我的办公室就行。”“好的,先生,您在哪儿?”“富尔顿大街125号,能记住吗?”“当然,先生。那您的名字?”“格雷森,我的办公室在二楼。”“没问题,先生。我会给您送过去的。”“我倒是想看看这个小鬼是不是真的守信用,”格雷森先生转身离开后,自言自语地说,“如果他真能做到说话算话,我就经常找他擦鞋。不过他不一定能做到,要是那样的话,我倒也不在乎那十五美分的损失。”

格雷森先生并不了解迪克。我们的穷主人公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不是个标准模范男孩。有时候他会破口大骂,还时不时地捉弄那些乡下来的天真男孩,甚至还故意给不熟悉纽约的诚实的老先生指错路。有一次,一个牧师要赶到库伯学院去,他却把路指引到坟墓监狱[1]去了,还偷偷地在后面跟着。当他看到这位对他深信不疑的陌生人,站在中央大街那座巍峨的石砌建筑前面,走上台阶想进去的样子,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我猜想即使他真的进去了,也不会在里面长住的,”穿着破衣服的迪克一边想,一边提了提裤子,把它系好,“最起码我是不会的。他们倒是非常乐意见到你,不愿意放你走呢,不仅为你提供免费的食宿,还从来不给你邮寄账单。”

迪克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奢侈浪费。他时刻保持警惕,随时准备干活,所以他赚的钱足够能满足他过得舒舒服服、体体面面的。而且还有很多年轻的职员时常来雇用迪克擦鞋,尽管他们赚的钱并不见得比迪克多,但是他们的风度和衣着却要远远超过他。迪克对自己赚来的钱总是大手大脚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不论他一天挣了多少,等到了第二天早晨,钱还是全都花光了。他非常喜欢光顾老鲍威利剧院,还很喜欢到唐尼·帕森特去,如果这样钱还没有花光的话,他就会邀上一帮狐朋狗友去吃炖牡蛎。所以,要是早晨时,他的口袋里还剩下一分钱,那都是很稀罕的事儿。

还有一点其实我不太想说,但似乎又不得不说——迪克还有一个抽烟的坏习惯,这个花了他不少钱,因为他对自己抽的烟总是很挑剔,从来不抽那种最便宜的。加上他生性慷慨大方,所以总是很乐于请他的同伴们一起抽。当然钱还算是小事,可十四岁的男孩没谁能做到抽烟而不影响健康的。成人们经常因为吸烟而受到伤害,男孩们则更是如此。可是许多报童和擦鞋童都有这种坏习惯。那是因为他们平时经常挨冻受淋,而吸烟能让他们暖和起来,所以他们慢慢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偶尔自我陶醉一下。因此,如果你见到一个年纪还小,本不应走出母亲的视线,现在却显然像一名老烟鬼一样怡然自得地抽着烟的男孩,那也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迪克没有钱,有时还有另一个原因。在巴克斯特街上有一个很有名的赌场,有时候一到晚上,里面就挤满了这些小赌徒们,他们把好不容易赚来的钱当做赌注,当然经常是一赌就输。同时,他们还老是买上一杯两分钱的劣质混合酒来喝。迪克偶尔也会来这儿待一会儿,和其他人一起玩。

我之所以提到迪克的这些毛病,是因为我想让大家在开始时就明白,我并不认为他是个模范男孩。可是,他还是有一些优点的。他从来不做那些卑鄙或是不光彩的事,不偷盗,不欺骗或欺负比他弱小的男孩,而且他为人坦率,光明磊落,有独立性,很有男子汉气概。他品质高尚,从来没有卑鄙下流之举。我希望我的读者们都能和我一样喜欢他,也能看到他的缺点。虽然他只不过是一个擦鞋童,但是,或许读者们也可以从他身上找到一些闪光点来学习呢!

在向大家大致介绍了这个穿着破衣服的男孩迪克之后,让我们进入下一章,一起来看看他往后的经历吧。[1]美国纽约市的一座监狱。

第1章 朋友

迪克在给格雷森先生擦完皮鞋后,又很幸运地接到了三个活儿。其中有两位是《论坛报》的记者,也就是坐落在斯普鲁斯大街和印刷厂广场交叉处的那个报社。

当迪克为他的最后一位主顾擦完鞋后,市政大厅的钟已经显示八点了。从起床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小时了,而且整整一个小时都在干活,现在他最想要的,是吃上一顿早餐。他走到斯普鲁斯大街的尽头,然后拐到了纳索大街上,又穿过了两个街区,到了安恩大街上,在这条街上有个很便宜的小饭馆。在这里,迪克只要花上五美分就可以喝杯咖啡,再花十美分就可以吃到一份牛排,而且还能赠送一块面包。迪克点好这些东西后,坐到了餐桌旁。

这个房间很小,里边只有简单的几张小桌子,连桌布都没有一块,因为光顾这儿的人并不是那么挑剔。我们主人公的早餐很快就被端了上来,这儿的咖啡和牛排当然没有黛尔莫尼克的好,但是就算他付得起那么昂贵的价格,凭他现在这身着装能否进得了那种贵族饭店还是个未知数。

迪克正准备要吃饭,却看到一个体格和他不相上下的男孩站在门口,眼巴巴地往里面望。那是约翰尼·诺兰,也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和穿着破烂衣服的迪克一样,是个擦鞋童,并且和迪克穿得一样破。“约翰尼,你吃过早餐了吗?”迪克一边问,一边已经切好一块牛排。“还没呢。”“那快进来吧,这边有个位子。”“可是我没有钱。”约翰尼说道,并且有些嫉妒地看着这位比他走运的朋友。“你今天没揽到活吗?”“我只擦了一个,而且要等到明天才能拿到钱。”“那你饿了吗?”“你可以请我吃饭,然后就知道我有多饿了。”“进来吧,这顿早餐我请你吃。”

约翰尼·诺兰毫不迟疑地接受了这个邀请,立即坐到了迪克身边。“你想吃什么呢,约翰尼?”“和你一样就好。”“一杯咖啡跟一份牛排。”迪克说道。

东西很快就送上来了,约翰尼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如今,擦鞋这个行业和其他高尚点的行业一样,也奉行着同样的原则,即勤劳能干者得到多的报酬,懒惰者则要忍受疾苦。迪克精力充沛,精于生意,而约翰尼却恰好与他相反,结果迪克赚的钱很可能是他的三倍。“感觉怎么样?”看着约翰尼狼吞虎咽的样子,迪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很魁!”

我认为无论是在哪一本大字典里都不可能找到“很魁”这个词,不过男孩们却很容易理解它的意思(就是很大块的意思)。“你时常来这儿吗?”约翰尼问。“差不多每天都来,你最好也能来这儿。”“我可来不起。”“那你就应该多去赚钱啊,”迪克说,“我很想知道你究竟都在做些什么呢?”“我赚的没有你的多,迪克。”“你要是肯努力的话,你也会赚很多的。我经常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活儿。可是你太懒了,就是这么简单。”

约翰尼发现自己无法反驳这一指责。或许是因为他觉得迪克说得很对,或许他更想把这顿早餐好好地吃完。因为不用他自己花钱,所以他觉得更香。

吃完早餐后,迪克走到吧台付了钱。随后他走出了饭馆,约翰尼一直跟在他后面。“你要去哪儿,约翰尼?”“去斯普鲁斯大街上的泰勒先生那儿,看看他是不是要擦鞋。”“他是你的老主顾吗?”“不错,他和他的同事差不多每天都要擦鞋。你要去哪儿?”“到阿斯特大厦前面。我想在那里应该可以找到些顾客的。”

这时约翰尼突然躲闪到一个门洞里,藏在门后面,这让迪克着实吃了一惊。“出什么事啦?”我们的主人公问道。“他走了吗?”约翰尼问道,从他的声音里透出紧张来。“谁走了啊,我倒是很想知道?”“就是穿棕色大衣的那个人。”“他怎么了?你不会是害怕他吧?”“我的确是怕他。他曾经介绍了一份工作给我。”“在哪儿?”“特别远的一个地方。”“那又怎么了?”“我跑了。”“你不喜欢那儿吗?”“是的,不喜欢,起得太早了。那是一个农场,我每天早上五点就得起来,去照看那里的牛。相比来说,我更喜欢纽约。”“你在那吃不饱吗?”“不,吃得饱,他们有很多吃的。”“你的床让你睡不好吗?”“相当好睡。”“那你就不应该离开那里。你在这儿什么都没有。你昨晚是在哪儿睡的?”“在一条小巷子的旧马车里。”“你在那乡下的床要比这个好多了,是吧?”“当然,很软——就像棉花一样柔软。”

约翰尼以前在一捆棉花上睡过,这段回忆可以让他作个比较。“那你怎么不留下呢?”“我很寂寞。”约翰尼回答说。

实际上,约翰尼无法说明白这种感觉,但是这些流浪街头的孩子经常都是这样的,虽然他们的饮食没有着落,到了晚上,如果他们足够幸运的话或许可以找个旧马车或是木桶睡睡,但是他们仍然眷恋这种变幻莫测而无人约束的生活方式,以至于对其他的那些生活方式都感到不舒服。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和人来人往,还有各种各样的街头生活,如果要待在宁静的小村子里难免不会想念它们,那种一直身在其中的刺激。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让约翰尼与这个城市有一线联系。他的父亲还活着,虽然他的存在还不如没有的好。诺兰先生是个十足的酒鬼,他的大部分薪水都花在买酒喝上了。酗酒不仅让他丑态百出,还使他脾气异常暴躁,从不温柔,有时甚至会让他暴跳如雷,发狂到危及约翰尼的生命。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把一个电熨斗狠狠地朝他儿子的头上砸去,要不是约翰尼机敏地躲开了,我想他今天恐怕就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故事里了。于是,他索性就从家里逃了出来,从此再也不敢回去了。有人给了他一把刷子,还有一盒鞋油,于是他开始自力更生干起这行来了。但是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他没有足够的精力和实力去获得成功,而且我怀疑这个可怜的孩子肯定是遇到了不少困难,寒冷饥饿对于他来说也不止一次了。迪克常常会帮助他,请他吃一顿早餐或是晚餐。“那你当时是怎么逃掉的?”迪克好奇地问道,“你是一路走出来的吗?”“当然不是,我是坐车逃出来的。”“你从哪弄的钱呢?该不会是偷的吧?”“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三点钟就爬起来了,接着一路走到阿尔巴尼。”“那是什么地方?”迪克问,他对地理概念还是十分模糊的。“顺着河流往上走。”“大概有多远啊?”“大约一千英里左右吧。”约翰尼回答说,他对于距离概念也不是十分清楚。“然后呢?你又做了些什么?”“我藏到一辆货车的顶棚上,竟然一路上都没有人看到我,那个给我找活干的人,就是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我害怕他会把我抓回去。”“可是,”迪克边沉思边说,“我不清楚自己会不会喜欢住到乡下去,如果那样的话,就不能去唐尼·帕森特或是老鲍威利了,那晚上的时间就没有法子打发了。不过说回来,约翰尼,这里的冬天真的很难熬啊,特别是你的外套现在还在裁缝店里,而且很有可能拿不回来。”“就是啊,迪克。我现在得走了,要不然泰勒先生就要找别人替他擦鞋了。”

约翰尼又回到纳索大街,而迪克则继续朝百老汇走去。

约翰尼走后,迪克自言自语地说:“这个臭小子,一点理想都没有,我敢打赌今天他肯定擦不到五双鞋。我真庆幸自己和他不一样,否则我就去不了剧院,买不起香烟,连肚子的半饱都解决不了——先生,您要擦鞋吗?”

对于做生意,迪克总是独具慧眼。他刚才那句话是冲一个年轻人说的,这个人穿着很时髦,正十分得意地晃着他的一根拐杖。“我的鞋子今天早晨已经擦过一次了,可是这些讨厌的烂泥又把它们给弄脏了。”“我一定会帮您把它们弄干净的,先生,只要一分钟就好。”“那你就擦擦吧!”

很快这双鞋就被迪克擦得锃亮,令人十分满意。我们主人公的这门手艺的确不一般。“可是我没有零钱,”年轻人一边翻着口袋,一边说,“不过我这里有张整钱,你可以拿去换点零钱回来,为此,我会再多给你五分钱的。”

迪克从他手里接过一张两美元的钞票,攥着它进了附近的一家商店。“先生,您能帮我换一下零钱吗?”迪克靠近柜台询问着。销售员接过那张钞票,瞟了一眼,愤怒地嚷道:“快走开,小无赖,要不然我叫人把你抓起来。”“怎么啦?先生?”“你竟然给我一张假钞!”“我可不知道这张是假钞!”迪克辩解道。“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快滚开,小心我马上叫人把你抓起来!”

第2章 毛遂自荐

当迪克听到那张钞票是假钞的时候,他自己都被震惊了,但他仍然勇敢地坚持站在原地。“快给我从店里滚出去,你这个小无赖!”店员又重复了一遍。“那您得把钱还给我。”“你还想拿它去骗别人吗?不,我才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可那不是我的钱,”迪克说,“是刚才那位让我擦鞋的先生让我来帮他换零钱的。”“故事编得和真的一样。”店员说道,但是他看上去显得有些不安。“我可以出去叫他过来。”迪克说道。

他转身出门,发现刚才他服务过的那位主顾正站在阿斯特大厦前的台阶上等他。“零钱换回来了吗?小伙子,你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啊!我还以为你拿我的钱跑掉了呢!”“那可不是我的做事风格。”迪克很骄傲地回答。“那我的零钱呢?”“还没有换成,先生。”“那……那张整钱呢?”“也不在我这。”“还说你不是无赖!”“可是,等一下,先生。”迪克说,“请听我把事情讲完,那个店员拿了您的钱,然后对我说那是张假钞,然后就扣在他那儿了。”“那张钱是没问题的,所以他才会扣下的,对不对?你跟我一起到店里去,看他到底把钱还不还给我。”

于是,迪克在前面带路,那位绅士一直跟着他走进那家商店。那位店员看到迪克竟然真的和一位绅士走了进来,顿时脸有点红了,紧张起来。他以为自己可以吓唬一下这个擦鞋的穷孩子,但面对一位绅士就不行了。所以他就假装没看到新进来的这位绅士,继续整理架子上的货物。

这时,这位年轻的绅士说:“指出来是哪个店员拿了我的钱。”“就是他!”迪克指着那个店员说道。

年轻的绅士靠近柜台。“打扰一下,”他有点傲慢地说道,“刚才那个男孩给了你一张钞票,你还没有把零钱换给他。”“那是一张假钞。”他有些脸红,神情紧张地说。“根本不可能,请你拿出来,我们一起来验验。”

店员在他的背心口袋里掏了半天,抽出来一张很像假钞的钱。“这不是那张我给他的,这是一张真的假钞。”“可他给我的就是这张。”

年轻绅士有些迟疑。“小家伙,”他对迪克说道,“这张钱是你拿来的吗?”“不,当然不是。”“你撒谎,你这个小无赖!”店员嚷道,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很不妙,似乎已经无路可逃了。

这一幕很自然地吸引了店内所有人的注意,店主也急忙从先前忙碌的店堂里走了出来。“发生什么事,哈奇先生?”他问道。

店员回答说:“那个小男孩竟然拿来一张假钞来换零钱,我把假钞扣下了让他滚开。他现在还想要回这张假钞再继续拿去骗人。”“把那张钞票拿出来看看。”

店主接过钱看了看说:“毫无疑问,这的确是张假钞。”“可这并不是刚才男孩拿来的那张。”迪克的主顾说,“虽然它们的面值是一样的,但它们的发行银行不同。”“你还记得那张是出自哪家银行吗?”“波士顿商业银行。”“你肯定吗?”“当然。”“或许是这个男孩拿走了我的那张,又用另一张来换钱。”“不信你们可以搜我的身啊。”迪克生气地说。“可是他看上去不像还有别的钱的样子。我怀疑是这个店员拿了那张真钱,换了这张假钞。这的确可以成为他赚钱的好伎俩啊!”“我才没见过什么商业银行的钞票。”店员仍然不死心。“那你最好先摸清自己的口袋。”“这件事必须要好好查查了,”店主坚决地说,“如果真的是你拿了这张钱的话,那就快交出来吧!”“不是我!”店员说道,不过看上去已经有些心虚了。“那就只能搜搜他的身了。”迪克的主顾说。“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没拿。”“哈奇先生,要我请警察来吗?还是我们自己安安静静地解决呢?”店主说。

这句话里暗含的威胁把这个小店员震住了,他乖乖地从背心口袋里掏出那张面值两美元的商业银行钞票。“你看这是你的钱吧?”店主问,让年轻的绅士看了看钱。“不错。”“肯定是我搞糊涂了。”店员有些结巴地说。“我是不会再雇用你这种人的,我不会让你有机会再犯相同的错误。”店主十分严厉地说,“你可以去前台结算你的工资了,我们这儿不需要你了。”

当迪克他们换好了零钱走出商店时,他的主顾对他说道:“小伙子,这次给你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我想我需要另外加付一些钱给你,这是五十美分,你收着吧。”“谢谢您,先生,”迪克说道,“您真是个好人。您还想再换些零钱吗?”“今天就不必了,”他笑笑说,“这样换钱的代价也太高了。”“我可真走运!我想晚上我又可以去巴勒姆看那长胡子的女人了,还有那八英尺高的巨人,两英尺高的小矮子,以及其他那些数都数不完的稀有怪物了。”我们的主人公很心满意足地想着。

迪克扛起箱子,径直走到阿斯特大厦。在马路边摆好摊子后,他又开始四处张望起来。

在他的身后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位是大约五十多岁的老先生,另一位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他们两个人正在说话,迪克很容易就能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弗兰克,我不能带你到处转转、欣赏纽约景点了,我今天的确是太忙了。真的很抱歉,这是你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是的,先生。”“这里的景色不错,不过我恐怕要等到下次再来陪你了。你可以自己先随便走走,但是千万不要跑得太远了,否则会迷路的。”

弗兰克看上去有些失望。“要是汤姆·迈尔斯知道我来了就好了,”他说,“我相信,他会陪我随便走走的。”“他在哪儿住?”“我想就在市中心的某个地方吧。”“噢,真不走运,我想你现在没法去见他。你要是不愿意留在这里,也可以和我一起走,不过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会计室里,恐怕你也不会觉得那里好玩的。”

弗兰克想了一下,说道:“我看我还是自己逛逛吧。我不会走太远的,如果我迷路了,我会向别人打听到阿斯特大厦怎么走的。”“没错,谁都会告诉你怎么到这里的。好了,弗兰克,我真的很抱歉不能为你做得更好些。”“别介意,叔叔,我会四处走走的,看看商店橱窗什么的,相信一定有很多值得看的东西。”

他们整个谈话过程都被迪克听到了,作为一个积极工作的年轻人,他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于是他决定抓住这个好机会。

正当弗兰克的叔叔准备离开时,迪克朝他们俩走了过去,说道:“先生,我很熟悉这里,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我可以带他四处逛逛。”

这位老先生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穿着破旧衣服的男孩。“你是个城里孩子吗?”“是的,先生。”迪克说道,“我从小就在这儿生活了。”“那你对这里所有的公共建筑很清楚喽。”“当然,先生。”“那中央公园呢?”“没错,先生,我全部都知道。”

这位老先生思考了一会儿。“我不清楚该怎么和你说,弗兰克,”他犹豫了一会儿后说道,“这的确是个很新鲜的提议。很显然,我想为你找的导游并不是他这个样子的,但是他看上去还很诚实,凭他这张坦率的脸,我想他是值得信任的。”“可是他穿得又脏又破。”弗兰克觉得和这样的人走在一起有些丢人。“恐怕你今天早晨还没有洗脸吧?”这位名叫惠特尼的先生说道。“很抱歉,我昨晚住的那家旅馆没有洗脸盆。”迪克说道。“你住的是哪家旅馆?”“箱子旅馆。”“箱子旅馆?”“是的,先生,我昨晚就睡在斯普鲁斯大街的一个木箱子里。”

弗兰克很好奇地打量着迪克。“那种感觉怎么样?”他问道。“我睡得就像死猪一样。”“那要是下雨了怎么办?”“那我这身最好的衣服就要被弄湿了。”迪克说道。“你仅有这一身衣服吗?”“不错,先生。”

惠特尼先生低声对弗兰克说了几句,很显然,两人对这个提议都很满意。“孩子,跟我来吧。”他说道。

迪克有点惊讶地听从了惠特尼先生的话,跟在他和弗兰克后面进了酒店,穿过办公室后,他们来到了楼梯下面。在这里,迪克被一位酒店服务员拦住了,但是惠特尼先生作了解释,说是有些事情需要他来做,所以服务员就让他进去了。

他们进入了一条很长的通道,最后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门被打开了,一间华丽舒适的房间出现在他的面前。“进来吧,孩子。”惠特尼先生说。

迪克就和弗兰克走了进去。

第3章 新扮相

“现在呢,”惠特尼先生对迪克说,“我的这个侄子是打算到这里的一个寄宿学校去上学的,在他的箱子里有一套半新的衣服,我们打算把它送给你。我认为你穿上那套衣服要比这一套好一些。”

迪克惊讶极了,愣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对礼物这种东西知之甚少,在他的记忆中似乎从来没有收到过什么像样的礼物。一个陌生人竟打算送给他如此一份大礼,这似乎太不可思议了。

衣服拿出来了,是一套很整洁的灰色西装。“噢,我的孩子,在你穿上这套衣服之前,你最好还是先去洗洗脸。干净的衣服和脏兮兮的脸看上去很不协调呢。弗兰克,你帮帮他吧,我必须马上走了。你身上的钱还够用吗?”“够了,叔叔!”“我再多说一句吧,我的孩子,”惠特尼先生面向迪克说,“我没有缘由地相信一个陌生的男孩,似乎有些欠考虑,但是我很喜欢你的长相,我相信你会证实自己是一个好导游的。”“我会的,先生。”迪克很高兴地说。“太好了,祝你们玩得开心!”“打扫”活动开始了。老实说,迪克真的需要好好洗一洗了,他发现清洁的感觉对于他来说非常新鲜,而且令人愉快。弗兰克又给迪克加送了一件衬衣、一双长袜,还有一双旧鞋子。“很抱歉,我没有帽子送你了。”他说。“我已经有一顶啦。”迪克说。“它太破了。”弗兰克一边说,一边打量着那顶破旧的毡帽。那顶帽子原本应该是黑色的,但现在不仅已经退色了,顶上还有一个大洞,帽子的边缘也磨掉了些。“是的,”迪克说道,“这是我爷爷小时候戴过的帽子,为了怀念他,我一直都把它保留着。但我现在要买顶新的了,我可以在查塔姆大街买顶便宜的。”“离这里远吗?”“走路五分钟就到了。”“那我们顺路就可以买上一顶了。”

迪克把脸和手洗得干干净净的,穿上新衣服,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很难想象,他就是刚才那个擦鞋的小男孩。

他现在看上去非常英俊,如果不是他的手红红的有些粗糙,人们很可能会误认为他是一位年轻的绅士。“来看一下你自己吧。”弗兰克把他领到镜子面前说。“天哪!”迪克不由得大吃一惊,“这真的是我吗?”“难道你不认识自己了吗?”弗兰克笑着说。“这使我想起了灰姑娘,想起她被变成一位漂亮公主时的情形,”迪克说道,“我有天晚上在巴勒姆看了这场戏。要是让约翰尼·诺兰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他会怎么说呢。我想他是绝对没有勇气和像我现在这样的一位年轻款爷说话的,这难道不是很有趣的事吗?”迪克一想到他的朋友受惊吓的样子,就禁不住浮想联翩,爆笑起来。

随后他立即想起了弗兰克赠送给他的贵重礼物,满脸充满感激地看着他。“你真是个好人!”“你说什么?”“大好人!你真好,真的,送我这么好的礼物。”“这没什么的,迪克,”弗兰克温和地说,“我比你宽裕一些,所以这些衣服送给你也不算什么,不过你倒是很需要一顶新帽子,一会儿我们出去的时候可以买一顶。你把原来的这些衣服捆一下吧。”“等一下,我先把我的手帕拿出来。”迪克边说,边从裤子的口袋里取出一条脏兮兮的破布。或许这块布以前是白色的,不过现在已经看不出来了,而且显而易见,这是一条从床单或是一件衬衣上裁剪下来的。“你不要再拿着它了。”弗兰克说。“可是我感冒了,需要它。”迪克说。“哦,我不是说不让你带手帕,我会重新给你一块的。”

弗兰克打开箱子,抽出两块手帕递给迪克。“我不是在做梦吧,”迪克说道,再一次站在镜子面前怀疑地打量着自己,“我真害怕自己是在做梦,就像昨晚一样,醒来后发现自己还是睡在大木箱里。”“要不要我打你一下,好让你赶快醒过来?”弗兰克开玩笑说。“是啊,”迪克严肃地说,“我想让你打我一下。”

迪克说着就把衣袖卷了起来,弗兰克很用力地掐了他一下,疼得迪克龇牙咧嘴的。“好了,我相信我是醒着的,”迪克说,“你的手就像钳子一样呢,下手真狠呢。那我的刷子和鞋油怎么办?”他问道。“把它们就放在这里吧,你可以回来的时候再拿,相信这里会很安全的。”弗兰克说。“噢,等一下。”迪克用很专业的眼光看了一眼弗兰克的鞋子,“你的鞋子还不够亮,我会马上把它们擦得锃亮,可以照出你的脸。”

他说到做到,马上动起手来。“谢谢你,”弗兰克说道,“现在你最好也能把自己的鞋子擦擦。”

迪克从来没有想过要给自己擦鞋,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专业的擦鞋童来说,他们认为鞋油太珍贵了,用在自己的鞋子上太浪费了——哪怕他们足够幸运,能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鞋。

现在两个男孩一起下了楼。他们又再次碰到了几分钟前阻拦迪克的那个服务员,但他没有认出迪克来。“哈,他没认出我来,”迪克说,“他可能以为我是和你一样的小款爷呢。”“什么是‘款爷’?”“哦,就是穿着高档服装和你一样的人。”“跟你也一样,迪克。”“没错,”迪克说道,“谁能想到像我这样的人也会变成‘款爷’呢?”

此刻,他们已经走到百老汇大街上,正沿着公园的西侧缓缓地走着,这时迪克眼中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约翰尼·诺兰吗?

迪克马上就想到,要是约翰尼瞧见他现在的样子,会有多吃惊呢?于是他偷偷地跑到约翰尼的身后,拍了拍他的背。“喂,约翰尼,今天擦了几双鞋了?”

约翰尼听出来这是迪克的声音,转过头来,本以为能看到迪克,但他的目光却只落到一个穿戴整齐(除帽子外),长得像极了迪克的男孩身上。只是这个男孩的穿着却大大不同,这让约翰尼不敢肯定他到底是谁。“约翰尼,今天的运气怎么样啊?”迪克又问了一遍。

约翰尼疑惑地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你到底是谁?”他问道。“啊哈,问得很好。你竟然连迪克都不认识了吗?”迪克笑着说。“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衣服?是偷来的吗?”约翰尼问道。“你要是再敢乱说,我就把你揍扁!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把衣服借给了一位准备去参加舞会的小伙子了,所以自己变得没有衣服穿,我就只好换上了这件差一点的了。”

说完后,迪克就匆匆跑开了,没有再作过多的解释,留下约翰尼·诺兰一个人在那里目瞪口呆,他不确定刚刚还和他说话的那个穿着整洁的男孩到底是不是穿着破旧衣服的迪克。

百老汇是去往查塔姆大街的必经之路。

不过真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阿斯特大厦旁边常常拥堵着形形色色的公共汽车、运货和载人马车等交通工具,对于还不太习惯这种状况的人来说,过马路是件十分恐怖的事。但迪克对于这一切一点都不在乎,从容自若地在车水马龙之间穿梭着。当他已经到了马路的另一边,回头寻找弗兰克的时候,瞧见他正惊慌失措地往回退,一条马路把他们两人间隔在两边。“快过来呀!”迪克喊道。“可我过不去,”弗兰克焦急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回答道,“我怕被撞倒。”

迪克说:“他们要是真的敢撞倒你,你就可以以伤害罪告他们,要求赔偿了。”

弗兰克认为自己是在经历了好几次生命危险之后,才得以安全到达马路对面的。“这里经常这样拥挤吗?”他问。“有时比这还要糟糕呢,”迪克说,“我曾经认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过这条马路,等了足足六个小时才有机会,可最后还是被一辆公共汽车给撞倒了,现在只留下一个寡妇和一堆孩子。他的美丽寡妻,不得不靠卖花生、苹果来营生。瞧,她就在那边。”“在哪里?”

迪克给他指了指那个带着一顶大帽子的胖女人,她看上去又老又丑,正照看着附近的一个苹果摊。

弗兰克笑了起来。“如果真如你刚才所说,我倒是想去光顾一下她的生意呢。”弗兰克说。“那就交给我吧。”迪克眨了眨眼睛说。

只见他很严肃地走到苹果摊,问道:“老太太,你缴税了吗?”

老妇人慌张地张大了眼睛。“我是政府的职员,”迪克说道,“是市长大人派我来和你收税。我想你倒是可以用你的苹果来抵税,那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或许就足够付清你的欠税了。”“可我不知道要缴税啊。”老妇人满脸狐疑地说。“那么,”迪克说道,“这次我就先放过你吧。我要两个最好的苹果,我的这位朋友是公众委员会主席,他会付钱给你的。”

弗兰克笑了笑,为每个苹果付了三美分,随后两人就慢慢走开了。迪克还边走边对老太太说:“老太太,要是你的这些苹果不好的话,我们会找你退货还钱的。”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手上的那个苹果已经被他啃掉了大半。

他们要去的查塔姆大街在城东区。于是两个男孩先穿过了公园,这是一块大约十公顷的地,几年前还是一片绿草坪,现在却已经成了一条宽敞的人行大道,沿途建有好几处重要的公共建筑。迪克给弗兰克介绍了沿途的市政大厅、档案馆,还有圆形大楼。市政大厅是一栋白色的大楼,顶上有一个钟形的阁楼。“那里就是市长办公室了,”迪克说,“我和市长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有一次他特邀我去给他擦鞋,那样就算我缴过税了。”

第4章 诱惑

他们很快就来到了查塔姆大街,在一排排成衣店之间行走着。许多店铺都将它们一半的存货摆放到人行道上,店主们站在门边,仔细留意每一个过往的行人,热情洋溢地邀请那些对他们货品感兴趣的人到店里去。“进来看看吧,年轻的先生。”一个胖胖的男人站在一家店铺门口招呼道。“不了,谢谢你。”迪克说,就像是苍蝇在对蜘蛛说话一样。“我们在亏本抛售呢。”“你当然这样说了,你们就靠这个赚钱呢,”迪克说,“那些生意人向来都假装说自己从没有从顾客身上赚钱。”

查塔姆大街上的这些商人们看着我们的主人公,好像并没有听懂他的话,但迪克却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就已经拉着他的同伴走开了。有的商店里正在进行拍卖活动。“才给两美元吗?先生们,这条裤子可是上好的鹿皮质地啊!真是令人震惊的亏本价格啊,还有人愿意第八次出价吗?谢谢您,先生!就十七个先令吗?这个尺码的裤子要很多布料呢!”

只见那个拍卖的人正站在一个小台子上,面对着三个人夸夸其谈,手里不停地晃着那条裤子,松垮垮的裤腿,看上一眼,就知道是老鲍威利街上卖的便宜货。

弗兰克和迪克一直站在商店门前,最后,那条裤子被一个看上去没什么经验的人以三美元的价格买走了。“这儿的衣服看上去似乎很便宜。”弗兰克说。“当然,不过最便宜的还要算巴克斯特大街。”“是吗?”“是啊,刚才碰到的那个朋友约翰尼·诺兰上个星期只花了一美元,却在那儿买了一整套衣服,从大衣、帽子、背心到裤子和鞋,它们的尺码也非常合适,就像我刚才为了你才脱下的那套我最好的衣服一样。”“这回我知道我下次该去哪儿买衣服了,”弗兰克笑着说道,“没想到城里的东西要比乡下便宜很多。我想那些在巴克斯特大街上的裁缝店里的东西都非常时髦吧!”“当然啦。我和霍勒斯·格里利经常去那儿买衣服的。只要他有一套新衣服,我总会去做一套和他一样的,但我不会戴那顶白色的帽子,因为那不是我的审美风格。”

在不远处的马路上,有个人站在那儿发传单,弗兰克也接到了一张,上面写着:“歇业大减价!各种精美的高价物品减价销售,每件只卖一美元,无与伦比的诱惑!快来吧,先生们!”“这个地方在哪儿?”弗兰克问道。“就在这里,年轻的先生,”一个留着黑色络腮胡子的男人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并说道,“快进来吧!”“进去吗,迪克?”“这是一家黑店,”迪克小声说道,“我以前去过的。那个人是个大骗子。他曾经见过我的,但是现在我换了衣服,他可能没认出我来。”“快进来看看吧!”那人劝诱道,“不买也没关系的。”“所有东西的价值都超过一美元吗?”迪克问道。“当然。”对方说道,“有的更值钱呢。”“比如说呢?”“你看那个银水罐,它价值二十美元呢。”“你真是个好心人,当真只卖一美元吗?”迪克假装很天真地问。“你进来看看就知道了。”“还是不要了,”迪克说,“我的仆人们不是很老实,我可不敢把一个价值二十美元的银水罐交给他们。我们走吧,弗兰克。你们的银水罐居然卖得比真实价格低十九美元,我衷心祝愿你的这项慈善事业能够成功。”“他在耍什么花招,迪克?”他们离开后,弗兰克问道。“他把所有的商品都编了号,然后让你付一美元,他就掷骰子。不管掷出来的是多少号,那个号码的商品就是你抽中的东西,可是它们大部分连六便士都不值。”

一间帽子店出现在他们眼前,迪克和弗兰克走了进去。迪克相中了一顶很好看的帽子,七十五美分,但弗兰克却坚持要为他付钱。和原来的那顶相比,很显然,这顶帽子和他现在的打扮相称多了。因为之前的那顶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所以迪克把原来那顶帽子扔到了马路上,等他再回头看时,那顶帽子已经被一个擦鞋童捡了起来,显然他认为这顶帽子要比他自己的好得多。

他们开始继续向前走,沿着钱伯斯大街往百老汇的方向走去。

在百老汇和钱伯斯大街的交界处,坐落着一座高大的白色大理石货栈,这吸引了弗兰克的注意。“那是什么?”他饶有兴致地问。“那是我朋友A.T.斯图尔特开的商店,”迪克说,“这算是百老汇最大的商店了。要是有一天我从擦鞋业退休,想要从商的话,我会把这家店买下来的,或是修建一座一样明亮的大厦。”“你来过这家店吗?”弗兰克问道。“还没有。”迪克说,“但我和斯图尔特的一个合伙人关系很好。他算是个出纳员,每天除了收钱,其他什么都不用干。”“不错的一份工作呢!”弗兰克笑着说。“是啊,我也想有份这样的工作呢!”迪克说。

他们穿过马路,走到百老汇西街,顺着街往前走。对于弗兰克来说,这里的一切景象都显得那么新奇有趣。他习惯了乡村的那种宁静生活,现在觉得马路上来来往往的各种车辆和人行道上拥挤着的人群,都很引人入胜。随后他又被商店橱窗里那琳琅满目的东西迷住了,总是招呼迪克去看一些商品满架的橱窗。“竟然会有这么多的店主,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招揽这么多人来买东西的。”他说道,“在我们村子里只有两家商店,可百老汇似乎到处都是商店呢!”“是啊,”迪克说,“纽约的大街都这样,特别是第三、第六和第八大道。还有老鲍威利也是一个很大的购物中心,那儿的东西比别的地方要便宜,并且没有人假装他们的东西不赚钱。”“巴勒姆博物馆在哪里?”弗兰克问道。“哦,它在阿斯特大厦的斜对面,”迪克回答道,“你看没看到那幢挂着很多旗子的大楼?”“看见了。”“噢,那儿就是巴勒姆博物馆。那是‘幸福家庭’居住的地方,那里有狮子、狗熊,还有其他稀奇古怪的东西。那地方好玩极了,你去过吗?它差不多和老鲍威利一样好玩,只是它那里的演出没有老鲍威利精彩。”“我要是有空的话,一定去看看,”弗兰克说道,“我们乡村的一个男孩在一个月前曾来过纽约,他就去了巴勒姆博物馆,回去之后常常谈起它,所以我想那里肯定值得看一看。”“老鲍威利此刻正在上演一出好剧,”迪克继续说道,“名字叫做‘多瑙河的魔鬼’。一个魔鬼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女孩,然后拽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了一个很陡的山崖顶上,也就是他所在的城堡中。”“这种表达爱的方式真奇怪。”弗兰克笑了起来。“要知道,这个女孩不想跟他走,她爱着另一个小伙子。当那个小伙子听说自己的爱人被抓走后,非常难过,发誓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她救出来,绝不罢休。最后他从一个地下通道进入了城堡,并在里面和魔鬼进行了一场决斗。哎,看他们两个人在舞台上互相压倒对方、砍来刺去,真是过瘾呢。”“那最后谁赢了呢?”“刚开始的时候,似乎是魔鬼占了上风,但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后来者居上,把魔鬼打倒在地,将一把匕首狠狠地刺进了他的心脏,大声说道:‘去死吧,你这个虚伪凶残的罪人!恶狗会将你的尸体吞食的!’随后魔鬼哀号了一声,就一命呜呼了。那个年轻的小伙子抓住他的尸体,顺势扔下了悬崖。”“我想如果饰演魔鬼的那个人被这样对待的话,那么似乎应该多拿一些报酬的。”“当然,”迪克说道,“不过我觉得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看上去比较符合情节。”[1]“那座大楼是做什么的?”弗兰克指着一个距离马路几杆远的建筑物问道。在这座建筑的前面有一大片空地,这在百老汇并不常见,因为其他的建筑都比较整齐地建在马路边。“噢,那里是纽约医院。”迪克回答说,“那可是一家很有钱的医院,能给病人提供很好的医疗环境。”“你进去过吗?”“当然!”迪克说,“我的一个叫约翰尼·马伦的朋友在那住过,他是个报童。当他从市政大厅公园旁边穿过百老汇大街的时候,被一辆公共汽车给撞伤了。我和他的一些朋友帮他付的住院费,每星期仅三美元,就医院对他的照料程度来看,已经很便宜了。当他在那儿住院时,我停工来照看他。那里的东西看上去很干净整洁,一切都那么舒服。我还想过找一个公交车司机也撞我一下,那样我也可以待在那儿了。”“你朋友的腿被锯掉了吗?”弗兰克很好奇地问。“没有,”迪克说,“虽然当时有几个实习生很想把他的腿锯掉,但是终究没有那样做。现在的约翰尼又和以前一样,在大街上跑来跑去了。”

就当他们聊天的时候,两人已经走到了365号,富兰克林大街的拐角处。“那是什么地方?”“那就是泰勒俱乐部。”迪克说道,“等我将来有钱了,我一定要常常去那儿吃饭。”“我常听人提起这儿,”弗兰克说道,“听说这里非常高雅。我们进去吃个冰激凌怎么样,这样我们就有机会更好地看一下了。”“谢谢你,”迪克说,“我想这是让我亲眼见识这个地方最合适不过的方法了。”

于是两人走了进去,他们发现自己进了一家非常宽敞雅致的俱乐部,周围金碧辉煌的,每一面墙壁都装饰有昂贵的镜子。他们在一张大理石的小桌子旁坐下来,弗兰克点了一些东西。“这儿让我想起了阿拉丁的宫殿。”弗兰克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真的吗?”迪克说,“那他一定很有钱。”“他拥有一盏旧灯,只要轻轻擦一下,灯奴就会出现在他面前,实现主人吩咐的任何事。”“那盏灯一定很值钱,我倒是很乐意用我所有的埃里股票来交换它。”

迪克最后的一句话,很显然被邻桌一个很高、看上去有点消瘦的人听到了。他转身朝我们的主人公说道:“打扰一下,年轻人,我想问一下你是对埃里铁路很感兴趣吗?”“除了在埃里铁路上的投资,我没有任何资产。”迪克一边说,一边朝弗兰克狡黠地挤了挤眼睛。“真的吗?我想那一定是你的监护人帮你办的投资吧!”“哦不,”迪克回答说,“我的财产都是我自己打理的。”“那我猜想,你的分红不是很多吧。”“啊,是这样的,”迪克说,“你猜得不错,我的红利的确不是很多。”“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支股票现在的确不怎么样。我的年轻朋友,我可以给你推荐一项更好的投资机会,它可以为你带来一份可观的年收入。我是优异铜矿公司的代理人,我们公司拥有一个世界上产量最高的铜矿,它的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五十。喏,你现在只需把你手里的埃里股份卖掉,然后投资到我们的股票上,我保证你会在三年内成为富翁的。你刚刚说你拥有埃里多少股份来着?”“我记得我刚才并没有提到这个,”迪克说,“不过您的建议很不错,有时间,我一定会好好考虑这事儿的。”“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陌生人说道,“请收下我的名片吧,‘塞缪尔·斯内普——华尔街’。希望能接到你的电话,我会随时为你效劳,将我们的铜矿地图展示给你看。同样,我也很希望你能向你的朋友介绍这件事,我相信参与这个投资,是你对朋友们的最大帮助。”“听上去不错!”迪克说。

说到这里,这位陌生人离开餐桌去结账了。“你看见了吧,弗兰克,这就是有钱人,这就是以貌取人,”迪克说道,“我很想知道,要是那家伙明天在大街上,撞见我在给别人擦皮鞋时又会说什么?”“不管怎么说,你赚钱的方式要比他正当得多,”弗兰克说,“这些矿业公司最多是些骗子而已,他们专门骗走别人的钱。”“我倒是很欢迎他把我的一切都骗走呢。”迪克说。[1]长度单位,1杆约等于5米。——译者注

第5章 启迪

他们两个人继续在百老汇大街上悠闲地走着,迪克把路边有名的旅馆和娱乐场所一一指出。弗兰克看到富丽堂皇的圣尼古拉斯旅馆和大都市饭店时,十分惊奇,前者是由白色大理石构筑的,而后者却是柔和的棕黄色调,但其在内部的装潢上一点儿不逊色于前者。当他听说这两座雄伟的建筑在装修花费上都接近百万时,他丝毫不觉得惊讶。

到了第八大道,迪克向右转,手指着克林顿大厦对弗兰克说,那儿就是商贸图书馆,收藏着超过十万册的图书。

接着他们又向前走到一座大楼前。独自屹立在第三、第四大道入口处的这幢大楼,两条街各占一边。“那座建筑是做什么的?”弗兰克问道。“噢,那是库伯学院,”迪克回答说,“是库伯先生修建的。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曾经还和皮特·库伯一起上过学。”“那里面都有些什么呢?”弗兰克问。“一楼是举行公众集会和讲座的大厅,楼上有一间阅览室和一间画廊。”迪克说。

在库伯学院的正对面,有一幢很大的砖头构造的房子,占地大约一英亩多,吸引了弗兰克的注意。“那里是旅馆吗?”他问道。“不是的,”迪克说,“那里是《圣经》出版社,人们在这里印制《圣经》。我曾经去过一次,看到里面堆着一大堆的《圣经》。”“你看过《圣经》吗?”弗兰克问道,现在他对迪克的受教育水平已有了大致的了解。“没有,”迪克回答说,“不过我听说那是一本很好的书,可惜我从来没读过。我不是很喜欢读书,看书让我很头疼。”“我想你看书不是很快吧?”“一些简单的词,我还是能看懂的,但是一遇到复杂的词,我就被卡住了。”“如果我能在城里住下来的话,你就可以每天晚上都到我那儿去了,我可以教你。”“你真的愿意花时间来教我吗?”迪克热切地问。“当然啦,我想看到你积极上进。如果你不懂得读写的话,那是很难成功的。”“你真是个善良的人,”迪克感激道,“我真希望你能在纽约住下来。我也有想学的东西。那你住在哪里呢?”“在一个镇上,距离这里大约有五十英里,位于哈德森河的左岸。我很高兴你能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呢,我很想邀请你去我那里住上两三天。”“这是‘荣幸之光’吗?”“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你说的是真心话吗?”迪克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当然是真的了,为什么不呢?”“如果你的家人知道你竟然邀请一个擦鞋童到家里,他们会怎么说呢?”“擦鞋不算什么丢人的活儿,迪克!”“我不太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迪克说,“我不清楚怎样做算是举止得体。”“这些我都可以帮你啊!要知道,你不可以一辈子只擦皮鞋啊!”“当然,”迪克说,“我九十岁的时候,我就辞职不干了。”“我希望在那之前,你就不要做了。”弗兰克微笑着说。“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找点别的活来干。”迪克很认真地说道,“我很想在办公室里工作,学着做生意,能过上一种令人尊敬的生活。”“那你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适合你的职位,迪克?”“谁会雇用一个穿着破烂衣衫的迪克呢?”“可是你现在的穿戴很整齐、不再破烂了啊,迪克。”“是啊,”迪克说,“现在看上去,我要比之前穿着华盛顿外套和路易·拿破仑裤子时的样子好多了,但如果我找到一份办公室职员的工作的话,他们每周支付给我的薪水不会多于三美元的,靠那点钱我是不会过上体面的生活的。”“是的,我想也是这样,”弗兰克若有所思地说道,“但是在年终的时候,你可以拿到多一点的钱。”“没错,”迪克说,“不过那时候的我可能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弗兰克笑了起来。“你让我想起一个爱尔兰的传说,”他接着说,“一个爱尔兰人为了节省开支,想让他的马学会吃刨木屑,所以他给他的马戴上了一副绿色的眼镜,好让那些木屑看上去可以吃。但很不幸的是,等那匹马刚一学会吃木屑的时候,就死掉了。”“当那匹马学会吃木屑的时候,一定变异成另一个品种了。”迪克说。“我们现在是在哪里了?”弗兰克问道。此时他们已从第四大道走到了联合广场。“这里就是联合公园。”迪克指着一片漂亮的绿地说。在绿地的中央有一个池塘,池塘里的喷泉正在喷水。“那是华盛顿总统的雕像吗?”弗兰克指了指一座花岗岩底座上的骑士铜像问道。“是的,”迪克说,“他当上总统后似乎又长高了些。要是他在参加大革命时期就这样高的话,我想英国人早就被他踩死了。”

弗兰克抬头望着这座十四英尺半高的雕像,觉得迪克的话很有道理。“那件大衣感觉怎么样,迪克?”他问道,“你觉得穿上合身吗?”“挺不错的,就是有些太宽松了,”迪克说,“我脱了鞋子可没有十英尺高。”“是啊,真是有点宽松呢,”弗兰克笑着说,“迪克,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没错,我生来就很古怪。有些小孩出生的时候嘴里是含着银勺[1]子的,维多利亚王族的孩子出生时更是含着金勺子的,那上面还镶有钻石,可到我出生的时候,金和银成了稀缺的东西,所以我的勺子是锡做的。”“也许金和银都会慢慢有的,迪克,你听说过迪克·威灵顿吗?”弗兰克问道。“这个从没听说过,他也是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迪克吗?”“我相信曾经是这样的,不管怎么说,他小的时候的确很穷,但他并不维持现状。他在去世之前已经成为伦敦市长了。”“真的吗?”迪克很感兴趣地问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啊,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有钱的商人看他可怜,就把他带到自己家,让他和他的用人们住在一起,平时给他跑跑腿。有一天商人留意到迪克蹲在地上捡别人丢掉的大头针和缝衣针,于是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迪克就告诉他,如果能够捡到足够多的针,就可以卖掉它们。商人对他这种节约的性格十分赞赏,所以在不久之后,当他要派商船去外国港口时,他告诉迪克,说他可以把任何一样东西送上船去卖,得到的钱可以归迪克。可当时的迪克除了一只前不久别人刚送给他的小猫之外,身上一无所有。”“那他要支付多少船钱呢?”迪克问道。“应该不会很高,因为他只有一只小猫而已,于是他决定把它带上船去。商船在大海里航行了好几个月,那只小猫已经长成了一只健硕的大猫了,这时商船在一个没有人知道名字的小岛靠岸了。恰好这个小岛正在闹鼠灾,百姓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甚至连国王的宫殿也受到了骚扰,总之就是情况很紧急。船长发现情况很糟糕,就把迪克的猫带上了小岛,岛上的老鼠马上便被驱散了。国王见到这只能对付老鼠的猫,十分高兴,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它买下来。于是他送了很多金子给船长,用来买下这只猫,船长当然也很高兴地做了这笔交易,并把那些金子如数交给了迪克。后来,这些金子成了迪克发迹的资本,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变得越来越富有,最后发展成为人人尊敬和爱戴的富商,辞世前还当选了伦敦市的市长。”“这个故事真不错,”迪克说,“不过我倒是觉得,就算把纽约市所有的猫都送给我,我也当不了市长。”“也许你说得对,但是可能你会以别的途径出人头地的。很多优秀的人在小时候都很穷,只要你肯努力,迪克,一切都还是有希望的。”“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迪克说,“他们只会叫我‘破衣服迪克’,而且说即使我长大了也只不过是个无赖汉而已(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们不用为迪克的错误而感到惊讶)。”“他们虽然这么说,但并不意味着你将来就会那样,迪克。只要你想成为成功人士,想成为社会中被人尊敬的一员,那么你就一定会成功的。或许不一定要变得很有钱——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很富有——但你可以找到一个好职位并且得到别人的尊敬。”“我会加油的,”迪克诚恳地说,“如果我不花钱去看戏,不花钱请别人喝牡蛎汤,不花钱去赌牌什么的,那我想我也不用做一辈子穿破旧衣服的迪克了。”“你过去就是这样花钱的吗?”“差不多就是这样啊。有一次我存下五美元打算买一套新衣服,因为我最好的那套衣服全破了,可是瘸子吉姆却非要我和他赌一把。”“瘸子吉姆?”弗兰克好奇地问。“哦,他是个瘸子,所以我们大家都叫他瘸子吉姆。”“我猜你肯定是都输了吧?”“是的,输得干干净净。最后只好睡在外面,因为我连住宿费的钱都输掉了。那天晚上特别冷,我差点儿都冻僵了。”“那个吉姆把你的钱都赢走了,难道一点儿住宿费都不给你留下吗?”“他当然不肯了,我只向他要五美分,他都不愿意给。”“难道你只要花五分钱就能找到地方住吗?”弗兰克惊讶地问道。“当然,”迪克说,“但不是在第五大道的酒店里面,第五大道酒店就在那儿。”[1]英文with a silver spoon in one's mouth意思是“出生在富裕的家庭”。

第6章 好人的定义

此时,他们已经到了百老汇和第五大道交界处,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占地约十英亩的漂亮公园,在公园的左侧有一座巨型大理石建筑,它的白色门面看上去非常华丽。这就是刚才迪克手指的那座房子。“这里就是第五大道酒店吗?”弗兰克问道,“我常常听别人谈起它,我叔叔威廉每次来纽约时都住在这里。”“我只在它的门口睡过一次,”迪克说,“那里收费很合理,他们还欢迎我能再去呢。”“说不定将来有一天你真的可以住在里边呢。”弗兰克说。“我想那可能要等到维多利亚女王住到五点大街(纽约的贫民窟)去的时候才能实现吧。”“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宫殿呢,”弗兰克说,“要是女王能够住在那样漂亮的房子里,也没有必要感到遗憾呢!”

其实弗兰克并不知道,在女王众多宫殿中,有一个宫殿远远比不上第五大道酒店这么华丽。圣詹姆斯宫殿与其说是皇族的住所,倒不如说是一个工厂,那是一座非常丑陋的砖砌的房子。世界上的平民建筑能像第五大道酒店这样漂亮的很少见呢。

这时,在马路边上有一位先生从两个男孩的身边走过,他回头瞟了迪克一眼,好像觉得他很眼熟。“我认识他,”那位先生离开后,迪克说道,“他是我的一个顾客。”“他叫什么名字?”“我不太清楚。”“他刚才回过头看你,似乎认出你了。”“要不是我身上的这套新衣服,相信他一眼就会看出我来的,”迪克说道,“我现在看上去不太像‘破衣服迪克’了。”“可是我觉得你的相貌没有改变啊。”“是的,只是不再脏兮兮的了,”迪克笑着说道,“能够在阿斯特大厦里面洗脸、洗手,那机会对我来说很难得的。”“刚才你说过有一个地方,只要你肯花五美分就可以住一晚,那是哪里啊?”弗兰克问。“那是‘报童之家’招待所,它就在富尔顿大街上,”迪克说,“绕过《太阳报》办公楼就到了。那可是一个好地方。我都不敢想象,要是没有了它我这样的人该怎么办,在那里吃顿晚饭只要六美分,如果再添五美分就可以睡在那儿的床上了。”“我估计有些人甚至连这五美分都凑不齐,对吗?”“他们信任这些孩子,允许他们赊账,”迪克说,“但是我不喜欢那样,特别是因为五美分或十美分什么的,我觉得这样很丢人。有一天晚上,我兜里揣着五十美分打算到查塔姆大街,买上一份鲜美的牡蛎汤,然后再去那个招待所什么的,但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些钱竟然从我裤兜破的一个洞里掉了出去,连一个子儿都没剩下。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春天也就算了,可那是冬天啊,在外面一直待着可真难过啊。”

一直都住在温暖家里的弗兰克,很难想象走在他身边的这个男孩,曾在冬天寒冷的深夜里无家可归,也没有钱得到一张普通的睡床,而只能流落在街头。“你是怎样度过那个夜晚的呢?”他问道,同情的语气油然而生。“我认识《时报》报社的一个印刷工,于是就去了那里。他让我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我觉得很暖和,一下子就睡着了。”“为什么你不弄个房间呢?那样不就总有家可回了吗?”“我还真没想过这事,”迪克说,“也许我真的可以在麦迪逊广场租一个装修不错的房子呢。”“那是弗洛拉·麦克弗林赛曾经住过的地方。”“我没听说过她。”迪克说。他一直都没读过那首著名的以弗洛拉·麦克弗林赛为主角的诗。

他们边走边聊,拐过了第二十五大道,不知不觉地已经到了第三大道。

刚要踏上第三大道,走在他们前面的人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那个人很突然地停了下来,仿佛在马路上捡到了什么东西,随后很困惑地四周环顾着。“我很清楚他在耍什么花样,”迪克静静地说,“快过来,你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催促着弗兰克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那个站住不动的人前面。“你发现什么了吗?”迪克问道。“是的,”那人回答,“我捡到了这个。”

他抽出一只鼓鼓的钱包,里面似乎装满了钱。“哇噻!”迪克惊奇道,“那你可真是幸运!”“我想可能是有人遗失掉的,”那人说,“说不准会有一大笔酬劳呢。”“那你快拿去领赏吧。”“遗憾的是我需要乘坐下一班车到波士顿去。我住在那里,所以没有时间去找失主了。”“那恐怕你要带着这个钱包走喽。”迪克说道,故意装得傻傻的。“我想应该把它托付给一个诚实的人,好让他把钱包交还给失主。”那人看了看两个男孩说道。“我很诚实啊。”迪克说。“我非常相信这一点,”对方说,“好的,小伙子,那么让我们来谈谈条件吧,你拿着钱包。”“好的。那就交给我吧。”“噢,要等一下。这钱包里面肯定有很多钱,我想起码要一千美元,失主或许会给你一百美元的报酬。”“那你怎么不留在这里等着拿报酬呢?”弗兰克问。“我的确很想留下来,可是我家有人生病了,我必须要赶回去。只要你给我二十美元,我就把钱包交给你们,任凭你们拿它去赚钱。这样不错吧,这个交易很划算的,你说呢?”

迪克穿得很得体,所以对方丝毫没有看出来,他是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的。不过要是可以的话,他做好了让迪克还价的准备。“二十美元可不是小数目……”迪克说道,故意装得有些迟疑。“你很快就会赚回来的,说不定会更多呢。”陌生人劝诱他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要。换你你会怎么做呢?弗兰克?”“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我也会要的,”弗兰克说,“要是你有这么多钱的话,那你就要吧。”他很惊讶迪克身上竟然会有这么多钱。“我不清楚,但是我打算要了,”迪克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想我也不会亏本的吧?”“你当然不会亏,”陌生人开心地说,“不过麻烦你快一点,我马上要赶车去了,我担心现在已经误点了。”

迪克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钞票,递给陌生人,然后接过了钱包。就在这时,街道的拐角处出现了一个警察,陌生人连看都没来得及看就赶紧把钱塞到口袋里,迅速地走开了。“钱包里面有什么呢,迪克?”弗兰克有点兴奋地问道,“我希望里面的钱超过你支付给他的。”

迪克笑了。“我想恐怕不会的。”他说。“可是你给了他二十美元呢。那可是一大笔钱啊!”“如果我真的给了他那么多钱,那我就活该被骗了。”“可是你确实给他了,不是吗?”“他也是这么想的。”“那你刚才给他的是什么?”“没什么,那只不过是张看上去像是钞票的干货传单而已。”

弗兰克面色凝重起来。“你不应该骗他的,迪克。”他有点责备地说。“难道他不是想骗我的吗?”“我不清楚。”“那你觉得钱包里会是什么呢?”迪克把钱包举起来说。

弗兰克瞟了一眼鼓鼓的钱包,老实回答道:“当然是钱了,很多的钱。”“这里边恐怕连我们吃上一份牡蛎汤的兑换券都没有,”迪克说,“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把它打开给你看看。”

他说着便把钱包打开了,露出里面给弗兰克看,只见里面全是白纸,只是被折叠成钞票的大小罢了。没来过城里的弗兰克,还从来没见识过这种“丢钱陷阱”,看着眼前超乎意外的一切,他不由得惊呆了。“我早看穿他的把戏了,”迪克说,“我想他这次可是损失惨重了。这个钱包看上去还值点钱,我可以拿它来装我的埃里股票,还有那些对别人没用,只对我有用的纸片。”“你说的是钱包里现在装的这些东西吧。”弗兰克笑着说。“不错!”迪克说。“天啊!”他突然喊道,“我们刚才的那位朋友又回来了!他看上去就像是听到了他家里人的坏消息一样”。

此刻,刚才那个捡钱包的人已经走到他们跟前了。

他靠近男孩们,压低声音对迪克说:“你这个小无赖,快把钱包还给我!”“很抱歉,先生,”迪克客气地说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当然。”“那你可叫错人了。我的确认识一些无赖,不过,很不幸我并不是他们中的一员。”

迪克说这些话的同时,还很认真地看着对方,但这些并没有让那人的脾气好一些。他习惯了去骗别人,从没想过自己竟会被别人骗。“快把钱包给我。”他威胁地说。“不可能,”迪克冷冷地说道,“这里面的东西很重要,我要赶快把它还给失主,很有可能他已经为此而生病了,我相信他一定会慷慨地感谢那个捡钱包的诚实人的。”“可是,你之前给我的钞票是张假钱。”那个人说。“真的吗?我自己能用啊。”迪克说。“你竟然敢骗我。”“我倒觉得是你骗了我呢。”“胡说八道,”那人气愤地说,“如果你不赶快把钱包还给我,我就要喊警察了。”“那你就叫吧,”迪克说道,“他们或许会知道这钱包到底是斯图尔特的,还是阿斯特的,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直接让他们还给他了。”

那个“丢钱包的”人,本来打算要回钱包,好继续去骗另一个更合适的人,但是迪克的再三拒绝让他很恼火,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迪克的沉着冷静,他决定孤注一掷。“难道今晚你想去坟墓监狱里过夜吗?”他问道。“谢谢你的好意,”迪克说,“只可惜今晚我没空。随便哪天有时间,只要是你想邀请我来看你,我都可以答应,但是我的两个孩子现在正在生麻疹,所以我不得不整晚照顾他们。总的来看,坟墓这样的地方还是不错的!”

迪克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认真劲儿,使得弗兰克忍不住笑了起来。可是,旁边的那位先生却被气得不行了。“那就走着瞧吧。”他皱着眉说道。“我愿意和你做个公平交易,”迪克说,“如果我凭诚实能拿到五十美元,或者更多的酬金的话,那我就分你一半。可是我说,你不是应该赶回波士顿的家里,看望你生病的家人吗?”

那人发觉自己从迪克那儿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嘴里咕哝着骂了一句就走了。“你可真聪明,迪克。”弗兰克说。“那当然,我在纽约大街上可不是瞎混的。”迪克颇有些自得。

第7章 从前

“迪克,你一直生活在纽约吗?”弗兰克停顿了一下问道。“从我记事起就在这儿了。”“可以和我谈一些你自己的事情吗?你有爸爸、妈妈吗?”“我没有妈妈,在我不到三岁的时候,她就离开我们了,我爸爸在妈妈还没去世之前就出海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音信了。我想他要么就是遇到海难,死在海上了。”“那你妈妈离世以后,你是怎么过的呢?”“妈妈委托她的朋友们照看我,但是他们都很穷,也帮不了什么。在我七岁的时候,那个照顾我的女人死了,她丈夫随后去了西部,从此我只能靠自己来过日子。”“那时你才七岁啊!”弗兰克诧异地叫道。“是啊,”迪克说,“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必须自己照顾自己了,虽然那很不容易。”他带着可以理解的自豪感继续说,“不过,我做到了。”“那你都能做些什么呢?”“有时做做这个,有时做做那个,”迪克说,“我经常换工作,所以具体做什么也不一定。有时候我是一个报童,当我听说有人在市政[1]大厅公园举办大型演讲,我就在人群中卖报纸。随后赫拉斯·葛里雷[2]和詹姆斯·戈登·班尼特就进入赚钱的时代了。”“通过你卖报纸吗?”弗兰克问道。“没错,”迪克说,“但我只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做了。”“那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报纸上的消息不够丰富,大家买报纸的热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高。有一天早晨,我手头积压了很多《先驱报》,于是我想我应该想办法引起一点轰动,便四处大喊‘号外!号外!维多利亚女王被刺了!’很快,我的《先驱报》就像刚出炉的蛋糕一样卖光了,我也赶紧逃走了,但还是有一位买过我报纸的先生把我认出来了,并说他要把我抓起来,从那以后我就改行了。”“你那样做是不对的,迪克。”弗兰克说。“我当然知道啦,”迪克说,“可是很多报童都是这样做的。”“那样只会让你的生意更糟糕。”“没错,”迪克说,“我当时也觉得很惭愧,特别是有一位可怜的老先生——他是一个英国人。当他得知女王离世的消息时,忍不住泪流满面。当我从他的手中接过买报纸的钱时,我的手都在颤抖。”“那后来呢?”“我加入了卖火柴这一行。”迪克说,“但那只是小本生意,没有什么利润可言。我去拜访的那些人多数只是看看,并不是真的需要。一个寒冷的晚上,当我身上的钱根本不够付房费时,我就把剩下的火柴都点燃了,让我不至于被冻死,但那样取暖太昂贵了,我没有办法坚持下去。”“你的日子真不好过,迪克。”弗兰克无比同情地说。“不错,我很清楚什么是饥饿,什么是寒冷,没有吃也没有穿的日子很难过,不过有一件事,我是从来都不会去做。”迪克骄傲地说道。“那是什么事?”“我从来不偷东西,”迪克说,“因为那是件很卑鄙的事,我是不会干的。”“是没有机会吗?”“机会多得是。有一次,我一整天都在外面跑,但只在早晨赚到了三美分,其余时间一根火柴都没卖出去。我想我会多赚一些的,于是用那点可怜的钱买了个苹果。到了晚上,我实在是饿极了,于是进了一家面包店。看着那些可爱的蛋糕和面包,我觉着好多了。我想或许他们会给我一份来吃。我求他们说可不可以给我一份面包,我可以用火柴来付钱,但他们说他们这三个月内根本不需要火柴,叫我打消这个念头。当我立在火炉旁边想取暖时,面包师进到里屋去了。那时我已经饿得不行了,真想拿一份面包就跑。因为那里有那么多的面包,少一份是不会被发现的。”“你没有那么做吧?”“当然。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当他再出来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住在圣马克的一位女士订了一些蛋糕,他想找人帮他送,但是他的店员生病了,他无人可叫,所以如果我要是肯去的话,他可以付十美分的酬劳给我。我当时没什么事情可做,所以就跑了一趟。当我再返回去的时候,我把我的报酬都换成了蛋糕和面包。那些蛋糕和面包口味真的很不错。”“这么说,你卖火柴也没做很久喽,迪克?”“是啊,那赚的太少了。还有一些朋友让我便宜点卖给他们,所以我根本没赚到钱。有一位很有钱的阔夫人,非常有钱,她住在一所大房子里面,但是她却把我的价格压得非常低,丝毫没有利润可言,但是不降价她又不肯买,因为那天我一根火柴都没卖出去,没办法,我只好全让她买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有钱人会这么小气,特别是对一个仅靠卖火柴来求生的孩子。”“恐怕在这个世界上,卑鄙的事还多着呢,迪克。”“要是每个人都能像你跟你叔叔这样该多好啊,”迪克说,“那样穷人们就有些机会了。要是我以后有钱了,我就会想办法帮助他们的。”“或许有一天,你会成功的,迪克。”

迪克摇摇头。“只怕我的钱包会是这样,”迪克边说边指了指刚才从扔钱包的人那里得来的钱包,“要知道,这里面只是一些纸片,除了钱包的主人之外对谁都没用。”“那就要看你自己了,迪克,”弗兰克说道,“要知道斯图尔特也不是生来就有钱啊!”“真的吗?”“在他年轻时,也就是第一次来纽约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一名教师,而教师一般都是没有多少钱的。后来他开始做生意,刚开始的时候也只是一些小买卖,随后慢慢发达起来。从始至终,他一直都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要绝对诚实,并且永远不会为了钱而抢夺别人的东西。相信我,迪克,如果他能有机会的话,你也一定会有的。”“他最起码还是一名教师啊,而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家伙。”迪克说。“可是你不会一直这样啊!”“那我该怎么办呢?”“难道你不能去学校学习吗?”“我是不可能去学校的,我必须赚钱,自己养活自己。就算是学会了读书写字,对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要是那样的话,恐怕我学会了,也饿死了。”“难道没有夜校可以去吗?”“当然有啊。”“那你为什么不去呢?我想或许你晚上不用工作了吧?”“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迪克说,“真的,不过和你聊天之后,我会好好想想的。我想我会开始学习的。”“希望如此。迪克,只要你肯受教育,你会成为一个聪明的人。”“你真的这么认为吗?”迪克有点迟疑地问。“当然了,一个从七岁就开始自己赚钱谋生的人肯定是有点本事的。我对你非常感兴趣,迪克。到现在,你的处境一直很艰难,但是我相信,你以后会过上好日子的。起码我希望你会过得好一些。我可以肯定,只要你肯努力,你一定会做到的。”“你真是个好人,”迪克感激地说道,“可惜我不算是个好人,但至少我不像某些人那样坏。因为我渴望过一种新生活,做一个长大后可以令人尊敬的人。”“有很多成功人士出身都是像你这样的,迪克,但是他们后来都成了生活体面、令人尊敬的人,但是他们是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那样的。”“我愿意努力工作。”迪克说。“这不仅仅要努力,还要找到正确的方法才可以。”“怎样才算找到正确的方法呢?”“当你下定决心不管经受什么诱惑,都永远不会偷窃,不做任何卑鄙或不诚实的事情时,你就已经找到正确的方法了。这样,随着人们对你的了解,人们就会信任你。但是,要想成功,你必须要尽可能地去学习。否则的话,你很难找到一份办公室或是会计事务所的工作,就算是跑腿也没有机会。”“的确如此啊,”迪克认真地说,“我从来没想过我竟是这样的无知。”“这个问题只要你能坚持下去,就可以了。”弗兰克说道,“相信你会在一年里学到很多的东西。”“我会去尝试一下的,看看我能做什么。”迪克很有信心地说道。[1]1811~1872,美国报刊编辑,1841年创办了《纽约论坛报》,倡导教育改革,反对奴隶制,1864年内战时期反对林肯继任总统,1872年参加组建自由共和党,并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但在竞选中惨遭失败。——译者注[2]1795~1872,美国著名的新闻工作者,1835年创办微型廉价报纸《纽约先驱报》,声明不参加政党政治的办报意愿,重视新闻记者工作,第一次使用图片等多种报道方式。——译者注

第8章 马车上的一幕

男孩们转到了第三大道上,这条街道很长,它的一端恰好是从库[1]伯学院开始,一直延伸到另一端的哈莱姆。从小巷子里走出来一个人,嘴里时断时续地发出一种单调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是“玻璃布丁,玻璃布丁……”“玻璃布丁?”弗兰克很吃惊地盯着迪克重复道,“那是什么意思?”“或许你会喜欢呢。”迪克说。“我过去从没听说过呢。”“要不你去问问他布丁的价格吧?”

弗兰克仔细地看了看那个人,顿时发现原来他是一个安装玻璃的工人。“哦,我明白了,”弗兰克说道,“他是在说装玻璃,装玻璃……”

其实不只弗兰克一个人听错了,这些听上去单调的声音的确很像[2]“玻璃布丁”,而不像他原本想说的那样。“那么现在,”迪克问道,“我们去哪里呢?”“中央公园怎么样?我想去看看,”弗兰克说,“离这里远吗?”“大约有一英里半吧,”迪克说道,“现在这里是第二十九大道,而中央公园在第五十九大道上。”

对于那些没来过纽约的读者,我们需要解释一下,从距离市政大厅大概一英里的地方开始,每一个交叉路口都被按照顺序标上了号码,一直延伸到了第一百三十大道,也就是哈莱姆马车的最后一站。要是整个岛都被规划开发好之后,或许这个数字会增至两百多,中央公园南面到第五十九大道,北面到第一百一十大道,大约在纽约岛的中部,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中央花园”。每两条平行大街中间的那部分区域被称做一个街区,一英里大约有二十个街区。所以迪克的推算没有错,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大约还有一英里半的距离。“走过去的话,太远了。”弗兰克说。“要是坐车只需要六美分。”迪克说。“你是说马车吗?”“没错!”“很好,那我们就坐马车去吧!”

第三大道到哈莱姆的马车是纽约市乘客最多的马车,所以总是又脏又破、拥挤不堪。但是从市政大厅到哈莱姆,七英里的路程只需七美分,那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当然,马车大部分的利润都来自那些只乘坐短途的乘客们。

就在这时,过来了一辆很拥挤的马车。“我们是要坐这辆呢?还是等下一辆?”弗兰克问道。“下一辆也会一样拥挤的。”迪克说。

于是两个人向车夫招手,示意他停车,随之上了车。

两个男孩一直站着,直到马车行驶到第四十大道,很多人在那里下车,他们才终于有了座位。

弗兰克坐在一位中年妇女——或许她更喜欢称呼自己为女士——的旁边。她脸型瘦削,嘴唇很薄,看上去就很刻薄的样子。当坐在她旁边的两位先生站起来后,她就赶紧把裙子铺开,想多占两个座位。男孩们却没管这些,赶忙坐了下来。“这里坐不下两个人。”她极其不友好地看着弗兰克说道。“之前就是两个人坐在这里的啊。”“噢,原本是没有的,不过就是有人喜欢凑热闹。”“还有人就喜欢一个人占两个人的位置呢。”弗兰克心里这样想,但是嘴上并没有说出来。他发现这个女人的脾气很不好,最好还是不要说话激怒她。

弗兰克从来没在城里坐过这么长时间的马车,所以很有兴致地透过车窗,望着两边的商店。第三大道非常宽阔,两边的房子和店面比东部街区的要好一些,但是比不上百老汇。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第五大道是纽约市最繁华的大街,沿街两边都是一些豪华气派的私人住宅,里面住着的都是一些有钱人。其中很多十字路口还有一些宫殿般的房子,里外都装修得非常华丽。

在马车去往中央公园的路上,弗兰克或许瞥见了一些这样的房子。

经过之前的谈话,弗兰克觉得自己和这位女士不会再有什么瓜葛了,但是很快,他的这个想法就被证实是错误的。正当他忙着欣赏车窗外的房子时,那位女士把手伸进口袋,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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