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琪少-小说系列:妹妹脸上的巴掌印(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8 1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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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璐琪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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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琪少-小说系列:妹妹脸上的巴掌印

王璐琪少-小说系列:妹妹脸上的巴掌印试读:

向着明亮奔跑

我的家乡冬季潮湿阴冷,无暖气,碰上阴雨连绵的日子,在家终日无事可做,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下絮了,时间被抻得无比漫长。没有手机和电脑等娱乐方式,十岁的我找到了消磨方法——看书。

本抱着打发时间的态度,却真的看进去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两脚两手都陷了进去,有零钱便买书读,在图书租赁书店办了借书卡,一次一角钱。

小时候经常跑书店,与书店老板渐渐熟了,被允许看放置在高处的书。书架是满墙的,人们能够到的位置放置的大多数是大众读物,已经被人翻得卷边儿,高处的大部分是名家名作,在童年的我看来,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巨人。

再长大一些,经常在课本上与“巨人们”打照面儿,放在桌子上面对面读着字句,觉得距离我也不远,有些需背诵的,清晨起来朗朗读着,字里行间透出亲切来。

直到我也成为一名作家,参加活动时偶尔与“巨人们”打照面,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他们唠家常般与我招呼着,我时常觉得恍惚,也会想起小时候那个矮矮的我,站在书架下高仰着头,拼命踮脚,想要多看一些,再多看到一些。

最高级别的追星莫过于此,不是追着明星们奔跑,而是成为他们身边的小星,与他们肩并肩站在一起,在浩渺的文学夜空中,闪烁着自己的光辉。

读得多了,十三岁的我脑子里的文字和故事开始往外溢,自己寻来纸笔,开始在粗糙的写字本上勾勒朦胧的文学梦想。

在二十岁那年我出版了人生中第一本长篇,我的半自传体小说,书写关于艺考的日子,此后陆续有多本长篇出版。很多读者问过我,有没有自己的偏爱,我答没有。但其实每个作家都有偏爱,就像父母对于孩子般,总有哪个孩子是心里最嫩的那块肉,我也有偏爱,我的偏爱是我的短篇小说。

写短篇比长篇费劲,每个尝试写作的人都知道,在短的篇幅中,几个字把人物形象交代清楚,比长篇大论的勾勒要难。

其实,最初发表过的短篇,严格来说不能算作完整的小说,它们没有小说精密的构架,倒像是叙事的散文或随笔,带着稚嫩,所以在选文时,我只把早期较像样的短篇小说择一两篇收录其中,比如十六岁时发表的《浮世绘》。这一系列短篇自选集如同我写作的纪录片,熟悉我的读者按照时间排序,可以窥见一个在文学道路上跌跌撞撞成长的我。

前几日回家,意外地从抽屉里翻出一摞厚厚的信,全是手写的用稿通知单,距离现在已有十几年,纸张泛黄。我是个丢三落四的人,我的母亲把它们叠整齐,她的生活很有秩序感,不允许带字儿的纸霉烂在抽屉里。

一封封读后,我陷入了对过去的回忆中。

十几岁的我穿着胖大的校服,一趟趟跑传达室,急躁地推开门——不,应该是用肩膀和前臂撞开门,我等不及立定站稳再去推。有时有我的信和样刊,有时没有,没有的时候格外失落,安慰自己第二天就有了,邮递员路上耽搁了。去的次数多了,传达室的老师记住了我,甚至在校园里碰见我,他也会主动走过来告诉我,今天有没有我的信件。

对于一个生活单调的中学生来说,偶尔来的样刊是一个极大的喜讯,足以使我高兴许久,如同处在黑暗中的人一样,对于窗口投进来的明亮格外珍惜,于是想要更多,让阳光完全照亮室内。高中时期我投稿的密度增加,记得那时候一年十二期杂志,有七八个月都有我的短篇小说刊登,几乎每个月都有汇款单邮来。如今想来觉得不可思议,十几岁的我真的充满了能量,脑子里似乎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可能出于对无聊生活的反抗,但更可能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

那时候的时间很慢,事情进度很慢,现在很快,与编辑都是网络沟通,已经失掉了从前惴惴不安的期待,于作者而言这是好事,可我的脑海中老有那么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形象,早晨到学校第一件事,便是丢开书包往操场东边的传达室跑,看看有没有来自远方的用稿通知单。

就是那么凑巧,每当我往传达室跑的时候,东边的太阳刚好全升起来,阳光四射,照耀着我,照耀着我目光所投的前方。

聋爷

我们新修的传达室来了位老人,他是个聋子,会说话,看得出并非天生聋哑,大家喊他聋爷。

聋爷接管传达室后,在门口摆了小摊,批发市场进些便宜的吃食,再加些零头卖给我们,赚个差价。

冬天清晨,聋爷起得早,推着三轮车去批发市场进货,当他满载而归的时候,学生已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来上学,几个调皮的学生趁聋爷蹬三轮车时,从车后面拿零食,动静再大也无碍,反正聋爷听不见。学生有的得手,有的被聋爷感觉到,回头见学生偷拿他的货,瞪着眼嘴里呜噜呜噜说话,但听不清是什么。

他从车上下来,摇晃着干枯的身子推搡学生,脸上全是愤怒,学生腿脚灵活,笑嘻嘻跑走,边走不忘边喊,聋子。

喊完哄笑着散开,这哄笑或许没什么恶意,只是纯粹地感到可笑而已,这帮孩子太过于年轻,不懂得去尊重去包容去体谅,不懂事的未成年人大概算得上是最残忍的一个群落。

因为无知,所以残忍。

一日,我们班主任背对着教室门讲课,大家听得昏昏欲睡。聋爷要送信,他径直进了班,站在讲台上捏起粉笔头开始擦黑板,黑板上有我们老师刚列的提纲,他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开始写谁谁有信,来自哪里。

写罢拍拍手,声音洪亮字音模糊地说,来信了,请查收。唬得老师回头一看,黑板上他辛辛苦苦做的板书变为聋爷歪斜字体,怒不可遏,上前驱赶聋爷。

由于老师的不尊敬,学生们自然不会有再去尊敬聋爷的意识,欺负他听不见道不清,面带微笑骂他,他见了笑就回笑,不管学生说话时唇形是什么。

他大约是能读懂唇语的,可他宁愿相信自己读错了——因为那人脸上是带着笑的,理应回礼。

聋爷经过那次驱赶老实许多,他不声不响站在班门口,眼巴巴地瞅着教室内。有些老师见他来了,停止讲课点头示意他把信放下走人,然而有的则不,他们故意让聋爷站着等,并非是课程多么重要,而是不耐烦地公开忽视这位老人的存在。

聋爷实心眼,他手捏着一两封单薄的信倚着门框站着,看着听课的学生,笑得舒展,等老师允许他进去,他好完成他的职责。

一次我去买糖,聋爷问我:“这学校可好?老师可好?”

我敷衍道:“好——”特意张大嘴拖长了音调,让他看清我的唇形。“叫我小孙子来上学,可好?”聋爷又问,“你班上好不好?”

我语塞,不知聋爷的这个好的标准是什么,由于急着买完回教室,依旧说:“好。”

聋爷听罢很是高兴。

从那后他看见我就咧着缺牙的嘴笑,我去买东西或者取信,他就塞几颗糖果给我吃。

聋爷的过度热情使我觉得尴尬,同学们问我聋爷是不是我爷爷,未等我回答便开始起哄,一波赶上一波,声音非常的大,震耳欲聋。

在这震耳欲聋的喧闹里,聋爷笑得犹如不谙人事的孩童,手舞足蹈地回到他的小摊上,目送着我离开。

事隔数日,聋爷到我们班找我,叫我出去后,指着身边立着的一个瘦高男孩说:“这是我小孙子。”

男孩目光根本不在我身上着陆,他无聊地晃荡着一条腿。接着聋爷询问班主任下午是否来校。

我明白这些日子他对我好的用意了,可我又哪有这权限,可以介绍他的孙子来我们班读书呢?

我尴尬地领着他去了办公室,那是一个闷热的下午,老师还未来。

聋爷拖拽着他愣头愣脑的小孙子站在门口,候着老师。

我们班主任进屋后,聋爷与老师在走廊说话,脸上真诚地写满恳求。几句对话后,班主任不耐烦地回绝了他,原因是他没有本市户口,孩子要借读,得交借读费,说毕进了班,并用严厉的目光扫了我一眼,意为莫要多管闲事。

我想跟着老师进班,然而又怜悯着聋爷,只好对他的孙子说,让他带着聋爷找校方交借读费。

然而他顽劣的孙子压根不理我,见老师走了,甩开聋爷消失得无影无踪。

无奈,我带着聋爷去了教导处,替聋爷表明来意,教导主任倒是爽快地给了一份文件,他响亮地说了两个字:“交钱。”

聋爷如奉圣旨,反复感谢,虾米一样的腰弯得几乎点了地。

到初三临近毕业的时候,聋爷的小孙子成了我的同桌。

借读生的身份使他很不快,鲜见他与聋爷说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小孙子,聋爷显得很愉快,小孙子不与他说话,熟视无睹地走过,聋爷也不责怪,宠溺地看着他的小孙子离开,眼睛笑得细小。

于是聋爷见到我更加热忱,拿了双份的零嘴儿,托我带给他的孙子,我转交聋爷的零食,他的小孙子从未吃过,那些零食廉价而寡淡,他通常是毫无留恋地扔了。

小孙子的态度不影响聋爷的兴致,他虽不和小孙子言语,但每当他的小孙子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定是停止手头一切工作专心致志地看着,等小孙子消失在他的视线,他才乐不可支地重新进行手头的工作。

聋爷自娱自乐的行为几乎全校皆知,这更令他的小孙子不快,他本身不爱学习,上课睡觉闹事,老师经常命他站到外面去,这正合他意,于是站出去他就跑了玩,一走就是一天。

由于这个借读生频繁逃学,最终记大过,学校要他请家长来,聋爷成为他的首选目标。聋爷每每挨了训回来,还高高兴兴地给他拿东西吃,但这并未改变他对聋爷的态度,在必要的情况下,他还是装着不认识聋爷,聋爷并不计较,他偶尔的理睬已经使聋爷很高兴了。

到后半学期聋爷的孙子彻底离校,终日在街上混事儿。

那时我尝试写作,明知道有信聋爷会亲自送到班里,每日我还是要去传达室,问有没我的信寄来。聋爷见着我脸上像点了一盏灯,瞬间亮了,他问我,他的孙子最近表现怎么样,我便支支吾吾编说挺好。他听罢很高兴,殷勤地在一堆来信中翻找,一般是没有。

聋爷冲我摇头,我略有些失望的表情被聋爷捕捉,他给我拿了几粒糖,让我吃,多数我把糖放回去,聋爷就不怎么高兴,他从传达室追出来,执意让我拿着糖,我给他钱他不要,扭头回去,背影佝偻。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下午,阴有雨。

聋爷拿着把伞立在我们教室外,循着玻璃敲,说是找我。

等我出去后,聋爷把雨伞夹在腋下,激动地在他的胸口内兜儿里掏,手颤抖地掏出一个雨水濡湿的牛皮纸信封,递给我说:“看,看。”

我看信封,上面是北方某杂志社的地址,我欣喜若狂,拿着信便跑进班,甚至忘了给聋爷道谢。

聋爷就趴在窗台上,用手抹掉玻璃上的雾气,大睁着喜气洋洋的眼睛看我。

我坐在位上拆开信,上面通知我的一篇文章用在第几期杂志上,信纸一半是湿的,另一半被聋爷捂干了,带着他的体温。

老师知道消息在班里读了信,同学们在教室里鼓掌的时候,聋爷也高兴地跟着在窗外鼓掌,甚至夹在腋下的伞掉了几次,他再弯腰捡起来,夹好,继续鼓掌。

从那以后,无论什么信件,只要是我的,聋爷定会风雨无阻地给我送来,有的是读者的来信,而有的只是撺掇我入什么文学社的邀请函,收费的那种,没什么意义。

然而,聋爷每次把信交给我时都极为自豪和认真,有时一天跑好几趟,在老师上着课的时候都执意把我喊出去拿信,老师脸上神情都不大好看,然而聋爷不觉得,似乎帮我传达了我最希冀的信息。在递给我信的时候,聋爷的目光还往我身边那个空位子瞅,瞅得出神,他陪着笑,问我说:“他还没来上课?”“没有,一直没来。”我简洁地回答,接了信回教室。

聋爷却还在教室门口站着,并无动作,只是盯着我身边的空位,呆站着。

同学们把聋爷叫作我的经纪人,甚至惟妙惟肖地学聋爷郑重其事地把信交给我时的场景。这激怒了我,与他们打了一架,由于体力不如他们打输了,便气急败坏地跑到聋爷的传达室,跟他说以后信件我自己来拿,不劳烦他一趟一趟地跑。

聋爷眨巴着眼,不解地望着我,他似乎没理解我的意思,有我的信依旧亲自跑来送,再询问他小孙子是否来上课,每次都高兴得直搓手,丝毫不理会我的不耐烦。

终于一天,我直言说:“你孙子这一个月都没来过!”

聋爷像是被针扎了一样,往后躲闪了一下,手足无措地看看我,有些怕我发火似的,低着头走了。但这不影响他来找我,有时候有信,有时候为了他小孙子。

当我从那个学校毕业后心里感到轻松,虽不愿承认那轻松一部分来自摆脱聋爷,因为那是不近人情的,聋爷并没怎么着我,相反他帮过我很多次,为我提供方便。

从那以后,我也再没见过聋爷,聋爷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很少在这个鱼龙混杂车水马龙的城市乱走。他每日的活动范围也就是学校周边,偶尔推着他的残破小三轮进点儿货,在各个教室和办公室送送信,算作锻炼身体。

再投稿我改了联系地址,于是便不再与母校有任何瓜葛,偶尔在街上碰见聋爷那个混成大哥的小孙子,提示我还有那一段记忆。

时隔三年,我上了高三。

一个冬天的晚自习,我在班里写作业,坐在门口的同学喊我出去,说外面有人找,我疑惑这个时间会是谁来找我,出去后见衰老许多的聋爷在教室门口倚着墙站着。

我心中陡然一惊。

他看见我后眼前一亮,哆哆嗦嗦看着我笑,不知他是费了多大劲儿,才找到我的学校并且找到教室的!

三年不见,他更衰老了,拄了拐杖,拐杖有些过高,他的肩膀架在上面,腰部的衣服是悬空的。

他不利落地拉开棉衣的拉链,从内测的兜儿里取出一封信,递交给我。

我接过来看,不知是谁看到我从前的文章,写信谈谈他看罢的感受,并不十分紧要。

我看完信后,撞上聋爷焦急的眼神,便说:“谢谢你。”他听罢才舒展眉目,松了口气。

聋爷手比画了一阵,我看不懂他要表达的是什么,他比画几次我没明白,于是他放弃了,嘱咐我把信放好。

我想送他一段路,他忙摆手,推开我,并且拄着拐杖就走,走得急,几近踉跄。

我有些怅然地看着他走远,后悔刚刚没有告诉他,这封信对我来说很重要,谢谢他这么远给我送来。

我对着他的背影大声喊了句谢谢你,喊完才记起他是听不见的,一回首眼泪已冰在脸上。

妹妹脸上的巴掌印

在齐老师没有张口前,我就看到教室门口的妹妹了。她又来早了,并且用质地较硬的黄土在走廊地面上画了图,一蹦一蹦地跳房子。

因妹妹个子矮,我只能在她蹦起来的时候,从窗口看到她的头顶和两只歪了的羊角辫。

齐老师无奈地说:“刘强,去把你妹妹带远一点儿,影响大家上课了。”

同学泛起一阵低低的哄笑,我又烦躁又害臊,冲出教室找妹妹。

她看到我很高兴,巴掌大的小脸笑得圆圆的:“哥,你放学啦!”

我呵斥她说:“不是告诉你了吗,幼儿园放学了在教室里等着,我会去找你,你……”

后面的话我咽了回去,因为我发现,妹妹脏兮兮的右脸颊上赫然一个红色的巴掌印。

冬季天冷且风大,妹妹的脸就皴得通红,这巴掌印若不是肿着,不细看是看不出的。“脸怎么了?跟谁打架了?”我敏感地问着,顺便检查了她身上别的地方,还好只有脸受伤。

妹妹脸上的兴奋一扫而光,就像摁了暂停键似的:“今天下午的时候,班里分绿豆糕,不知怎的,榕榕有两个吃。我吃完后,想要榕榕给我一半,我俩感情还不错,她应该给我的,于是我跟她要,可没想到……”

我察觉到齐老师在透过窗户瞄我们俩,催促她说:“讲重点。”“哦,”妹妹吧嗒吧嗒嘴,像是在回味绿豆糕的香甜,“我俩打了一架,我赢了,绿豆糕归我。”“这么说,脸上是榕榕打的?”我站了起来,准备回教室了,“你到操场的双杠那儿去玩,我一会儿来找你,别乱走!”“不是榕榕打的,她哪有那本事!”妹妹骄傲地撇撇嘴。

她说话间,我已走到教室门口,手扶在铁门上,手腕施力,打算推开门了,可接下来她的话,令我的手垂了下去,并且疑惑地转过了身。“是王老师打的!”妹妹脆生生的声音格外响亮,划破了这傍晚的平静。二

妹妹的出生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有一段时间,我爸妈变得非常怪,尤其我妈,一天比一天胖。那年的冬天,我妈住了一段时间医院,回来时抱着一个皱巴巴的“丑猴子”。

他俩不顾那“猴子”的尖叫,放在嘴边亲,搂在怀里哄。那“猴子”浑身粉红,时时刻刻都在哭闹。倘若我俩同时哭,他们定是先查看妹妹,并告诉我,男孩子掉血不掉泪,不许哭!

妹妹叫刘静,但她一点儿也不安静,两岁起就在我们院称王称霸了,三岁后打遍两条街无敌手。

自从爸妈走后,她更是无法无天,仗着奶奶糊涂不问事,成天不着家,早晨一睁眼,就是欺负老李家的猫,逗弄老李家的狗。

老李寻上门,吵嚷着要给爸妈打电话告状,电话打通,我一般都是草草应付了事。快要小升初了,我想考上一中,没心思给妹妹当保姆,于是我建议他们,让妹妹提前进幼儿园。

我们这里的幼儿园称作学前班,一般是六岁入学,读一年或两年,直接升小学。

我没读过学前班,七岁那年直接上学了。当然,大前提是我是乖孩子。

在最开始,我担心大孩子欺负她,但后来事实证明,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我也就放心了。

我脖子上挂着把备用钥匙,奶奶有时候出门打麻将,家里没人。

钥匙绳是奶奶用毛线搓的,鲜红色,粗粗的很结实,奶奶不能来接的时候,就让妹妹多等我一两节课,我们俩一起回家。

妹妹现在拿钥匙还太小了,怕丢了还得重新配。理所当然的,妹妹放学后来我们教室等着。

她倒乖觉,每次都提前到。

对此我很苦恼,因为她每次来,都要弄出动静,搞得大家都很烦,本来我是无感的,比起她烦一点,我更怕她自己回家路上不安全。

不安全?我看着她从窗外扔进来一只花纹狰狞的毛虫吓靠窗的女同学,苦笑。

她会出什么意外啊?

倘若被人绑架,恐怕倒霉的也是绑匪。三

第二天,落了蒙蒙的细雨。

我打着伞在前面走,走至一处水洼,水洼里被人填了石块,应该是成人填的,步子之间的空隙很大。

我走着有点吃力,回头看看妹妹,她是用跳的,脚站稳了,伞却顾不上,掉到泥水里了。她举起脏伞,兜起来的泥点子淋了一头一脸。

碰上我的目光,她不好意思地抹抹脸上的脏泥,憨憨地笑,两只眼睛里闪着光。右脸的巴掌印已没昨天红了,褪变成淤青和紫色,但是没消肿,两边脸大小不协调,显得眼睛也一大一小。

我退回两步,帮她把脏伞合上,抱起她。

这应该是五年来我头一次抱她,比我想象中要轻许多,隔着软且胖大的袄,我能明显感觉到她纤细的骨头。

她顺从地一条胳膊耷拉在我的身后,另一条胳膊环着我的脖子,帮我举着伞。我抱着她走出长达十几米的水洼,一路上她都没有说话,奶奶给扎的辫子依旧一高一低,高的那个蹭着我的脸,痒痒的。

走完这段路后,我决定去妹妹班里找王老师问问情况。四

到幼儿园后,王老师还没来。

我把妹妹送到座位上,就出来等王老师。

因为班里来了陌生人,小孩子们都兴致盎然地围在门口,眨着茫然的眼睛打量着我。

其中有一个短发的小女孩与我妹并肩站在一起,从她俩亲昵的表现,以及女孩脸上的指甲抓痕判断,应该就是妹妹所说的榕榕。

等了大约一刻钟,一个穿着雨衣、骑着电瓶车的年轻女人进了园,摘了头上的帽子,我知道她就是王老师了。若不是我喊住她,她就从我身边走过去了。“有什么事到办公室来。”她利落地说着,从茶水间喊来另外一个老师,吩咐她看着学生别乱跑,边擦身上的水渍,边往走廊尽头的办公室走去。

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一进屋,就开始用毛巾蘸水擦裤腿和靴子上的泥,鼻头和脸颊被风吹得红红的,额角悬着两缕湿透的鬈发,衬着鹅蛋形的脸,显得十分亲切可人。“什么事,说。”奇怪的是,她说话很简洁有力,跟温柔可亲的外形十分不协调。

我略有些紧张,清了清嗓子,有气无力地说:“我是刘静的监护人……”

她听了我的话,咯咯一笑,抬起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监护人?别逗了,你能监护得了自己吗?小孩儿。”

老实说,她的话伤我自尊了。

我挺了挺肩膀,努力使自己看上去老成一些,直奔主题:“昨天我发现刘静脸上有个巴掌印。”

话说出后,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表情,想从中看到一丝破绽,然而她没有表情,甚至没有停下擦拭泥水的手。

一片寂静,整间屋子里只有她手上的毛巾摩擦裤腿的声音。

过了大约两分钟,她终于说话了:“小孩子打打闹闹常有的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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