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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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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玛格丽特·米切尔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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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

飘试读:

译本序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撰写了一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飘》。这本书出版以后,在读书界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第一年便销售了两百万册,日销售量最高达五万册,并且被译为十八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销售。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飘》已成为二十世纪世界最畅销的三种小说之一。

与之交相辉映的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于1946年获八项奥斯卡大奖,男主角克拉克·盖博被封为影帝,女主角费雯丽一举成名,成为一代巨星。这部影片还被好莱坞定为永久保存的珍藏影片。

由此可见,《飘》问世之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对于这本脍炙人口的佳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却始终存在着争议。文坛主流对之迟迟不予认同。有的评论家拿米切尔跟萨克雷和托尔斯泰相比,认为无论就学识素养、思想境界,还是创作手法而言,作者跟两位大师都相去甚远。而且,从艺术水准来说,《飘》存在着某些明显的不足之处,诸如结构松散,语言不够精练,有些人物和事件的脉络不够清晰,等等。尤其为人诟病的是,作者的同情,显然是在没落的奴隶庄园主那一边,对于必然要退出历史舞台的南方奴隶制度怀着惋惜与留恋。因此,在她的笔下,故事难免会有违背历史真实,以致歪曲事实的倾向。因此,有人认为,《飘》只是一本流行于一时的通俗小说,一本畅销书而已。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小说《飘》有着很高的艺术成就,塑造了一些具有鲜明个性的立体化的人物。书中的四个主要角色,个个栩栩如生,其音容笑貌,跃然纸上,尤其是女主人公思嘉,堪称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永恒艺术典型。书中对主要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真实、细腻而深刻,书中情节富有戏剧性,对细节的描绘具体而生动。因此,这部作品不愧为经典之作。

译者以为,何妨换一个视角,以一个读者的眼光来看一下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首先,作者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南部诸州(主要是佐治亚州)的广阔社会画卷。其时间跨度是从1861年到1877年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作者从南军攻打萨姆特要塞的前夕写起,沿着女主人公思嘉的活动轨迹,把故事情节顺序展开,使我们对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美国南部的社会生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南北战争的爆发,离美国宣布独立还不到一百年,是美国这个年轻国家在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废除了罪恶的奴隶制度,解决了南北两种体制之间的矛盾,为美国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作者以细腻生动的笔触,把南方奴隶制社会走向崩溃的过程真实地再现了出来。我们知道,对某一时期、某一地区社会与人民生活的描绘,文学作品比起文献记载要丰满翔实得多。正如恩格斯在说到巴尔扎克的小说时,说从中所学到的东西,要比从当时所有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还要多。我们从十二橡树的烤肉野宴上,看到南方贵族子弟的骄纵和不可一世的气焰;从亚特兰大的大火中,看到战争的恐怖;从塔拉庄园周围一带的废墟,看到战争的破坏性;从3K党人为思嘉所受的屈辱而采取的报复行动,看到这一恐怖组织的形成与活动。固然,由于作者站在南方蓄奴庄园主的立场上,没有能够正确地反映这场战争,其中有些片段,比如对那次3K党人的袭击事件的充满同情的描述,显然有悖于正义的良知。但就整体而言,作者还是忠实地再现了历史的原貌。米切尔攻读的是文学,担任过记者,她的父亲是亚特兰大历史学会的主席。这使得她对当地的历史,尤其是1861-1865年的内战史,有充分的理解。她写这本小说,从构思到完成,花了十年时间,态度严谨,一丝不苟。因此,尽管她在情感上倾向于必然崩溃的上层奴隶庄园主社会,她还是如实而深刻地揭露了这一制度灭亡的过程。在书中写到塔拉庄园一带遭受联邦军队烧杀破坏的情景时,其描写也是符合历史的真实情况的。因为战争免不了破坏,而为了彻底摧毁对方,对南方大肆破坏,正是联邦主帅所执行的战略方针。跟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一样,她的作品的倾向性并没有妨碍他们在艺术创作中对事实的尊重。因此,从认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时代、一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其次,从《飘》的艺术特色来看,本书的中心人物是女主人公思嘉,一切情节全都围绕她的活动展开。从书中的描绘不难看出,她是一个任性、轻率自私、冷酷,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她先后抢走了艾希礼的妹妹霍尼和自己的亲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第一次是为了怄气,第二次是为了金钱,却全然不顾这样做给他人所造成的痛苦。她为了弄到钱,竟然到监牢里去看望白瑞德,甚至不顾廉耻,提出要出卖自己。为了从工厂中榨取更多的利润,她听任工头约翰尼雇用犯人,以非人的残酷手段对待他们。可是,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她又是一个有个性、有胆识、临危不惧、勇往直前的人。她在十七岁的小小年纪就成了寡妇,从此便只能穿着黑色衣服,不苟言笑,任何欢乐的事也再没有她的份。正是在这种环境和气氛下,在一次义卖会上,当白瑞德出资一百五十元金币,要求和思嘉跳舞的时候,这一离经叛道的荒诞请求使得在场的人无不感到惊愕和愤慨。而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思嘉那大胆而响亮的回答“我肯”。这石破天惊的一声,喊出了十九世纪被压抑的女性要求个性解放的渴望,是极其勇敢和大胆的举动。

亚特兰大的大火,是美国内战中被载入史册的一个事件。当围城处于危在旦夕的时刻,火光冲天,炮声隆隆,此时的思嘉,面对即将临盆的媚兰,自己对助产知识又一窍不通,却毅然承担起接生工作,让媚兰把孩子生了下来。随后,她又设法找到白瑞德,在他的帮助下,把媚兰母子平安地带回塔拉。接下来,在满目疮痍、缺衣少食的情况下,她像黑奴一样,到田里去干艰苦的农活,想尽办法,让一家人免于挨饿。这种艰苦卓绝的精神,尤其是它出现在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闺阁千金身上时,不能不令人感佩。

白瑞德是作者着力塑造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行为放荡,劣迹斑斑,靠非法走私发了财;他包养娼妓,败坏了正经人家的孩子的名声,却又不肯娶她;他为了赢得思嘉的芳心,费尽心机,帮助她、启发她、诱惑她、欺骗她、捉弄她、伤害她,是地地道道一个反面角色的形象。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他会对社会底层的黑奴嬷嬷那么尊重,对毫不起眼的媚兰那么尊敬?为什么他会在他的头号情敌艾希礼处在生死关头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去拯救对方?

其实这正是米切尔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特色。她曾表示她深受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影响,原打算把《飘》写成维多利亚风格的小说。所谓维多利亚风格,是指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理想主义的描绘,让好人最终得到好报,坏人受到惩罚,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便是一个典型。然而在作者竭力反映历史真实的时候,她笔下的主要人物必然会面临着“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在艰难时世,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和不那么美好的一面,便会凸显出来。在思嘉身上,自私、冷漠、贪婪和勇敢、坚定、百折不回此起彼伏;在白瑞德身上,一方面是行径荒唐,花天酒地,另一方面,他却有着拜伦式的高雅与仗义。正是对这种复杂的性格的塑造,形成作者独特的艺术风格,让小说产生了令读者不忍释卷的魅力。

十七世纪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这里“怡情”一词,指的是“乐趣”(英语原文是“delight”)。一部文学作品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可读性。《飘》的艺术成就,除了十分真实、细致的心理刻画,设计巧妙的人物关系以外,极富戏剧性也是它的魅力所在。比如书中第六章,思嘉精心设计跟艾希礼在藏书室见面,向他表达爱意。遭到拒绝以后,她满腔怒火地把一只花瓶向壁炉扔过去。此时令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本应该人迹罕至的地方,居然冒出一个人来,而此人却偏偏又是那无所顾忌,口无遮拦,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无赖白瑞德,这叫人难以置信。又比如书中第三十四章思嘉探监那一幕,思嘉原本满怀希望,以为总可以从白瑞德那里借到钱,结果大出冷门,她不仅计划落空,反而彻底暴露了自己,蒙受了极大的羞辱。那场景也是极富戏剧性的。再如第四十五章和四十六章中,宪兵司令部来追查3K党人肇事事件的时候。白瑞德、艾希礼和媚兰合演了一场精彩的闹剧,加上妓女贝尔的配合,把宪兵中尉贾弗里搞得晕头转向,这有点像王尔德笔下《少奶奶的扇子》里的场面,富有喜剧色彩,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飘》同时也是一本趣味盎然的佳作,其可读性是不言而喻的。《飘》问世以后不久,在1940年,我国便有了傅东华先生的译本。傅译以其流畅的文笔、挥洒自如的风格,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1990年,由笔者翻译全书,经杭州师范学院院长黄怀仁先生润饰后,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飘》的百万字全译本。如今这一译本已由国内多家出版社印行,至今销路不减。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飘》绝不是一般意义上昙花一现的畅销书。朱攸若2012年3月17日

第一部

第一章

思嘉·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极富魅力,男人常常为她而迷醉,她脸上鲜明地糅杂着两种特征,一种是来自母方的纤细,一种是来自父系的粗犷。她的母亲出身于有着法国血统的海岸贵族之家,父亲是肤色红润的爱尔兰后裔。她的脸庞特别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方方的牙床,一双浅绿色纯净的眸子,眼角微微翘起,长长的睫毛根根挺直,浓黑的眉毛呈两条斜线,挂在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上——

那是南方女人极为珍爱的玉肤,出门时要用面纱、软帽和手套保护起来,不让佐治亚州灼热的阳光把它晒黑。

一八六一年四月里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思嘉小姐在塔拉庄园里,由塔尔顿家的两兄弟斯图尔特和布伦特陪着,坐在走廊的阴影处,显得颇为妩媚动人。坐在廊下的这三个男女青年都出身于庄园主家庭,从小就有人侍候长大,虽说养尊处优,却没有一点懒散和文弱的样子,这是因为他们长年在户外生活,很少在书本上面花费心思,所以他们都有乡间人活跃和强健的特点。他们这个位于北佐治亚的克莱顿城,不久前才建立起来。按照奥古斯塔、萨凡纳和查尔斯顿的标准,它未免略欠文雅。南方一带的人生活平淡守旧,对佐治亚北部的人不大看得上眼,可是住在北部的人对缺少教育的熏陶并不感到羞愧。对他们来说,要会种一手好棉花,长于骑马、射箭和跳舞,善于殷勤而温柔地护卫女人,喝起酒来又不失绅士风度,这些才是顶顶要紧的。

两兄弟在这些方面的本领,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他们对于书本知识则无能为力,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家拥有的财富、奴隶和马匹,在当地首屈一指,但是他俩肚子里的墨水,比起邻家的穷苦子弟来,却不免要相形见绌。“我说,思嘉,要不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斯图尔特道。“什么?”思嘉嚷了起来,她像孩子一样,听到“秘密”一词,马上就活跃起来。“是不是昨晚从亚特兰大听来的消息,斯图?你指的要是那件事,可别忘了我们答应过要保守秘密的。”布伦特提醒他。“那是皮特小姐告诉我们的。”“什么小姐?”“喏,就是艾希礼·威尔克斯的姨妈,住在亚特兰大的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她是查尔斯和媚兰的姑妈。”“噢,是她。我这辈子没见到过比她更傻的老婆子。”“昨晚我们在亚特兰大等火车回家,她恰好坐着马车经过车站,看见我们就停车和我们说话。她告诉我们明天晚上在威尔克斯家的舞会上要宣布一件婚约。”“哦,这个我知道,”思嘉失望地说,“就是她那个傻瓜侄子查利·汉密尔顿和霍尼·威尔克斯订婚的事。大家早就知道他们两人早晚会结成夫妻,尽管男方看来劲头不怎么大。”“你说他是个傻小子吗?”布伦特问道,“去年圣诞节你还让他在你身边团团转来着。”“他要缠着我转,我有什么办法,”思嘉不在乎地耸耸肩,“我觉得他过于娘娘腔了。”“可是,明天要宣布的并不是他们俩订婚的事,”斯图尔特胜利地说道,“是艾希礼和查利的妹妹媚兰小姐订婚!”

思嘉嘴唇发白,虽然脸色没变——

就像一个人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猛力一击,一下子明白不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似的。她直愣愣地瞪着斯图尔特。他呢,从来不懂得体察别人的心思,还以为她是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新闻吸引住了。“皮特小姐说这事本来打算要到明年才宣布的,因为梅利小姐身体一直不太好。如今到处都在谣传打仗的事,两家觉得还是早点完婚的好,所以决定在明天舞会小憩时宣布。现在,思嘉,我们把秘密告诉了你,你该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了吧?”“我当然答应。”思嘉机械地答道。“包括跳所有的华尔兹?”“我都答应。”“你真好!我敢说别的男孩子一个个都会发疯的。”“让他们去发疯好了,”布伦特说道,“我们俩对付得了他们。我说思嘉,明天上午的野餐会你一定得跟我们坐在一起。”“什么?”

斯图尔特重复了一遍他的请求。“当然。”

两兄弟兴高采烈地你看着我,我瞧着你,心里却不免带有几分诧异。他们虽然自以为在思嘉的求婚者中占有相当优势,可是从来没有这样轻而易举地得到她的恩宠。通常她总要让他们一再恳求,故意既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们若是生气,她就只是笑;他们若是光火,她就装得冷冰冰的。现在她几乎把明天一整天都给了他们——

野餐会上让他们坐在她身旁,还让他们跟她跳所有的华尔兹(他们一定要设法叫明天跳的舞全是华尔兹)。

夕阳低低地照在新耕的田野里。河对岸高大的树林在朦胧中隐约可见。燕子倏忽从院子里掠过,鸡、鸭和火鸡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摇摇摆摆,从田野里散散落落地回家来了。

斯图尔特站起身来,看看表吆喝了一声:“吉姆斯!”不一会儿,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高个子黑孩子气咻咻地从屋角里转了出来,向拴着的马匹奔去。两兄弟对思嘉躬身施礼,握手告别,跟她说明天一早先到威尔克斯家等候,随即一口气走下过道,跳上马背,扬鞭跑上雪松夹道,后面跟着吉姆斯。他们在夹道上转过身子,朝她挥舞帽子,对她高声呼喊。

两人转过尘土飞扬的弯道,消失在思嘉的视野中。

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的走廊上,只觉疲惫不堪,满怀凄苦,心头不住地悸动,她双手冰凉,预感到大祸将临,脸上露出痛楚和迷惘的神色,就像个被娇纵惯了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如今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人生的苦味。

艾希礼要跟媚兰·汉密尔顿结婚!

唉,这不可能是真的!艾希礼绝不会!凭媚兰那小耗子似的模样,没人会爱上她的。思嘉轻蔑地回想着媚兰那孩子般单薄的身躯,那一张一本正经、毫不出奇的心形脸孔,几乎够得上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再说艾希礼不可能常和她见面。自去年他在十二橡树举行舞会以后,他到亚特兰大只去过一两回。不,艾希礼不会爱上媚兰,因为——唉,她决计错不了——

因为他正爱恋着她!她,思嘉,是他所爱的人——这她心里明白!

思嘉忽然起了个念头,她爸下午正好去了威尔克斯家,这个可怕的消息是真是假,她爸肯定知道。“我只要在晚饭以前能私下见到他,说不定就可以弄明白真相。”

现在正是杰拉尔德该回家的时候,她若是想要单独见到他,只有到车道和大路交接处去等候。于是她迅速走下台阶,尽快地沿小径走上了车道,快步朝前走到车道尽头,转上大路,一直走到一个弯道上,见那里有一丛树木可以挡住屋里人的视线,这时她才停住脚步。

她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她双颊绯红,不住地喘气。已经过了他往常回家的时间,但她对他的迟归反觉得高兴,因为这给了她时间,让她可以缓口气,把心情平静下来,以免引起父亲的疑心。她希望随时听到可能出现的马蹄声,期待着见到父亲以他惯常玩命的速度策马驰上山坡。可是时间一分分地过去,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她望着下边的大路,等待着父亲,痛苦又在她的心头增长起来。“啊,那不会是真的!”她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从塔尔顿两兄弟处得到的消息给她带来的困惑和灾祸感,刚才一直冷冰冰地压在她的心头,此刻忽然被一种狂热的情感所替代了。两年以来,这种狂热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不知怎么的,她现在渐渐长大起来,艾希礼竟然对她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她小时候和他常来常往,从来不怎么注意他。可是自从两年以前,艾希礼去欧洲经过三年大旅游归来,到她家拜访的那一天起,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那天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荫道走来,穿着一套灰色呢绒外套,里边是一件皱边衬衣,配上黑色宽领带,真是无可挑剔。至今她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那一身打扮的某些细节:那擦得锃亮的长筒靴、领带饰针上的美杜莎浮雕头像以及那顶宽边的巴拿马帽。他一见了她,就把帽子从头上摘下,随即跳下马来,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定身子抬头瞅着她。他笑容满面,一对困倦的灰色眼睛睁得很大,一头金发在阳光照耀下,像是一顶有银色光泽的帽子。只听他说:“你已经长大啦。”便轻快地走上台阶,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他的声音多么动听,她忘不了当时她的心头不禁为之颤动。那声音是那么悠扬、洪亮、悦耳,她仿佛第一次听到。

从那个瞬间开始,她就想要得到他,就像是想要有东西吃,有马儿骑,有温软的床铺睡觉那样,单纯而不假思量地要得到他。

两年以来,他常陪伴她去参加各种舞会、野餐会、炸鱼野宴,以及去旁听法院的庭审。他虽然不像塔尔顿双胞胎兄弟和凯德·卡尔佛德那样来得勤,也不似方丹家几兄弟那样纠缠不休,但塔拉是他每周必到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爱慕之情,他那清澈的灰色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出思嘉在别的男人眼里常见到的热切的光辉。然而——

是的,她知道他爱着她。她绝不会弄错。比知识和理智更为有力的、由经验得来的直觉告诉她,他确实在爱着她。当他的目光并不那么蒙眬,并不那么冷漠时,他总是使她惊讶,而当他怀着思慕和忧伤的神情看着她时,他使她好窘。他爱着她,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为什么他从不向她表白?她完全不能理解,在他身上她不能理解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他待人彬彬有礼,然而超脱、淡漠。谁也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那一带的人一般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相比之下,艾希礼深沉的性格就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县里人娱乐消遣的事,如打猎、赌钱、跳舞、谈论政治,他样样在行,他还是全县首屈一指的骑手,可是他并不以这些为生活的目的,这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至于他对读书写诗的兴趣和对音乐的爱好更是独一无二。

唉,他为什么要长得如此英俊,还加上一头金发?他为什么外表如此谦恭却又如此难以接近?他为什么老是爱谈书本、谈音乐、谈诗歌以及有关欧洲方面的东西,而这些她最最厌烦的东西却偏偏对他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朦胧的暮色中和他并坐在走廊上相聚之后,她常常躺在床上辗转不能成眠,最后只好自我安慰地猜想,他在下一回见到她时,定会向她求婚。然而下一次他来了又去了,结果还是等于零——徒然使她的狂热情绪愈加高涨,愈加炽烈。

她爱他,想要得到他,却不能理解他。她直率、单纯,单纯得像塔拉上空吹过的风,像环绕着塔拉的混浊河水一样。她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无法理解较为复杂的东西。而此刻,她生平第一遭面对一个有着复杂性格的人。

艾希礼出身的家系,是属于思考型而非实践型的,他们用以消磨闲暇的方式,是构筑和现实毫无联系的绚丽的梦境。他们沉浸在远比佐治亚州要美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在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总有些不大心甘情愿。他看待周围的人,无所谓喜爱,无所谓厌恶;他看待人世,既不振奋,亦不沮丧。他乐天知命,与世无争,大不了耸耸肩膀,回到音乐、书本以及他自己的美好世界中去。

她不明白,他的心灵无法和她的相沟通,那他怎么有可能迷恋她呢?他像是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他的这种神秘莫测的性格,恰恰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难以理解的东西加深了她对他的爱,他的独特的、自我克制的求爱方式增强了她的决心,非叫他归属于她不可。她深信他迟早会向她求婚。她太年轻,过于娇纵,不懂得什么叫失败。而现在,犹如一声霹雳,传来了这般吓人的消息:艾希礼要娶媚兰!不,但愿这不会是真的!

唉,爸怎么还不回来?时间真是难挨。

弯弯的大路上一片静寂,仍不见杰拉尔德的人影。可是就在她望眼欲穿时,忽然从山下传来嘚嘚的马蹄声,只见杰拉尔德·奥哈拉正以最快的速度越过田野,急驰而来。他骑着一匹身躯壮、四腿长的猎马。他骑上山顶时,发现女儿站在树荫里,便勒住缰绳,纵身跳下马来。

思嘉在迷蒙的暮色中看着她的父亲。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在父亲面前她很愉快。父亲有时会生气,显得很粗暴,但他的性格很朴实,这些正是她所喜欢的。“十二橡树的人都好吗?”“他们说起明天的野宴没有?”思嘉迫不及待地问道。“噢,说起过,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叫什么名字的?——

就是去年到这里来过的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你知道的,她是艾希礼的表妹——哦,对了,媚兰·汉密尔顿小姐,是她——

她和她的哥哥查尔斯一道从亚特兰大来了,还——”“哦,那么她真的来了?”“是的,这姑娘真文静,从来不爱多说话,女孩子就该这样。”

思嘉的心向下一沉。她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媚兰·汉密尔顿该留在亚特兰大不能分身前来,其实那里才是她该住的地方。现在居然连她的父亲都称赞起她温柔文静的性格来了。那性格和自己的难道不是恰恰相反吗?她想到这里,干脆就把真实意图说了出来。“艾希礼也在吗?”“在,”杰拉尔德松开女儿的手臂,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你来这里等我的目的要是为了这个,为什么不早说,偏在这里绕弯子?”

思嘉想不出话来回答,心里一阵烦扰,脸上不由得泛起红晕。“咦,说呀。”

她还是一言不发,心里真想警告父亲,叫他把嘴闭上。“他在那里。他,还有他的两个妹妹,都特别关切地问起你,希望你无论如何要去参加明天的野宴。我对他们说你明天一定会去,”他狡黠地说道,“现在,女儿,你跟艾希礼究竟怎么啦?”“没什么,”她简短地答道,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进去吧,爸。”“现在是你急着要进去了,”他说道,“不过既然我想起这桩事,我得问个明白。近来你一直有点异样,是不是他不把你放在眼里了。他有没有要你嫁给他?”“没有。”她答道。“那他今后也不会要你的。”杰拉尔德说道。

思嘉怒火中烧,但是杰拉尔德挥手示意,要她冷静些。“听着,小姐!今天约翰·威尔克斯告诉我一个消息,叫我千万不要传出去。艾希礼要娶媚兰小姐,明天就宣布。”

思嘉的手从他的手臂上垂落下来,那么这是真的啦。

一阵痛楚猛刺她的心窝,像是猛兽的利牙在咬啮似的。她感觉到父亲的眼光始终在盯着她,带着怜悯,也带着爱莫能助的苦恼。他疼爱思嘉,但是她那孩子气的问题要逼着他去寻找解答未免使他感到为难。

杰拉尔德的声音忽然变得出奇的平静,他不慌不忙地说着,仿佛他吐出的词句是从他平日很少使用的思绪中一根根抽出来似的。“你要的就只有艾希礼,可是你得不到他。就算他想要娶你,就算我答应了这门亲事,我心里也会觉得不踏实,尽管我和约翰·威尔克斯的交情挺不错。”他看到她吃惊的神色,便接着说道,“我要我的女儿幸福,而你和他在一起,决计得不到幸福。”“哦,我会幸福的!我会的!”“你不会的,女儿。只有同一类型的人结婚才有幸福可言。”“我们家和威尔克斯家的人完全不一样,”他字斟句酌地慢慢往下说,“威尔克斯家和这一带的人——和我们认识的每一家人都不一样。他们很古怪,所以对他们说来,最好是中表为婚,好让他们的古怪习性保留在他们自家人中间。”“可是,他并不是对我没有意思,”思嘉想道,不禁悲从中来,“他对我很有意思!我是知道的。只要再给我点时间,我就有办法叫他向我开口——唉,要是威尔克斯家不觉得非在表兄妹间结亲不可,那就好了。”

杰拉尔德拉起她的手臂挽在自己的臂膀里:“该进去吃晚饭啦。这件事可别对别人说。我不想让你的母亲为此伤神——你也不该让她知道。擤擤鼻子,女儿。”

思嘉拿起手帕擤擤鼻子。两人挽着手臂走上车道,朝屋里走去。

第三章

埃伦·奥哈拉今年三十二岁,照当时的标准,已是中年妇人。她生过六个孩子,只有三个活了下来。她是个高个儿,站着的时候要比她那性子暴躁的矮个儿丈夫高出一个头,但她走路时步态文绉绉的,裙环随着摆动,使她的身高看起来并不怎么惹眼。她的脖子纤细浑圆,在黑塔夫绸紧身上衣的衬托下,洁白似乳,老是微微向后仰着,似乎不胜脑后用网结套着的浓发的分量。她的一双微微倾斜的黑眼睛,上面盖着浓浓的黑睫毛,还有她乌黑的头发,这些是她的法国籍母亲遗传给她的——她的外祖父母是在一七九一年大革命时从海地逃出来的。她长长的、笔直的鼻子,方方的下巴,配着脸颊柔和的线条,显得很温柔,这些是她的父亲遗传给她的,他原是拿破仑部下的一名军人。至于她那矜持而不傲慢的神态,她的优雅、伤感而全无风趣的气度,则形成于她自己的生活经历。

可是,若干年前,萨凡纳城的埃伦·罗彼拉德和那座美丽的沿海城市中所有十五岁年轻的姑娘一样,经常发出无意识的傻笑,也曾和密友在深夜里倾诉衷肠。她只保留着一个秘密,那发生在比她年长二十八岁的杰拉尔德·奥哈拉闯入她的生活中的那一年,也就是她的生活中失去了年轻的黑眼睛的堂哥菲利普·罗彼拉德的那一年。当时,那眼睛明亮可爱,行为放荡不羁的菲利普离开萨凡纳一去不回,也带走了埃伦心头燃烧的火焰和她的青春,只给那两腿向外弯曲的矮个儿爱尔兰人留下一个徒有温柔躯壳的新娘。

不过对杰拉尔德来说,这已经足够了。他简直不敢相信真的交上好运,娶到这么个姑娘。当然,他看得出来,姑娘心里失去的是什么。他是个精明人,懂得像他这样一个既无门弟、又无财产的爱尔兰人,能够娶到沿海一带算得上最富有、最显赫人家的小姐,可说是个奇迹。因为他杰拉尔德是个白手起家的人。

杰拉尔德二十一岁时,从爱尔兰亡命来到美洲萨凡纳他两个哥哥的铺子里,他手脚麻利,计算敏捷,很善于做买卖,这就得到了他们的器重。

他发现玩扑克是南方习俗中最有用的东西,其次就是喝威士忌。杰拉尔德正是由于具备这两种天赋才获得了他的三项宝贵财产中的两项:他的男仆和他的种植场。他的第三项财产是他的妻子,他之所以能够得到她,靠的是上帝的神秘恩赐。

他的仆人名字叫波克,皮肤黑里透亮,因有一手缝纫好手艺而得到器重。他是在一次通宵玩扑克中把波克赢来的。这是他的第一个奴隶,是“沿海地区最好的仆人”,是他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第一步。杰拉尔德毕生的宏愿就是要做一个奴隶主和拥有种植场的上等人。

那年春天的一个炎热的夜晚,他坐在萨凡纳的一家酒馆里,偶然听见邻座一个陌生人的谈话,他不由得竖起了耳朵。那人是萨凡纳本地人,在本州北部地区住了十二年,新近回来。就在杰拉尔德来到佐治亚州的前一年,州政府想把印第安人割让的佐治亚中部广大地区招标种植,为此发行了彩券。那人中标分到了一片土地,建立起种植场来。后来种植场上的屋子失火焚毁,他对那个“可诅咒的地方”产生了倦意,想把它脱手转让。

杰拉尔德一直没有放弃做个种植场主的念头,便设法和他相识,一小时之后,杰拉尔德施展和他坦率明亮的蓝眼睛不相调和的诡计,提议玩一局扑克。陌生人押上全部赌注,加上种植场的地契,杰拉尔德也放上他所有的筹码,外加他的钱包。“这笔交易对你未必合算,我倒可以不必再去给他那地方纳税了,”那陌生人看看手中有三个“A”的一组牌,叹了口气说道,一面要了笔和墨水来签字,“屋子一年前烧掉了,地里长出了灌木和幼松,不过它归你啦。”

杰拉尔德揣着仅有的少量赌本,以及用土地抵押得来的一笔数目可观的钱财,买了第一批黑奴来到塔拉,在他设想中的白色砖墙竖立起来以前,暂时独自住在有四个房间的监工屋子里。

杰拉尔德苦心经营,不断吞食邻近的土地,扩大他的种植场,到后来他梦想中的白色建筑终于成为现实。

杰拉尔德四十三岁了,他身材魁伟,脸色红润,这时他开始感觉到,塔拉虽然可亲,乡里人虽然好客而真诚,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他缺少一位太太。

杰拉尔德看中的是“埃伦·罗彼拉德小姐”。她只有十五岁,却有一种令人难解的倦怠神情,杰拉尔德心里虽觉奇怪,却还是迷恋上了她。尤其令他动心的是她的眼神中有些绝望的神色,那神色使他对她比对待世界上任何其他人的态度更加温存。

埃伦出身于高贵的罗彼拉德家族,这些法国人生性极其傲慢。她的母亲——愿她的灵魂安息——也出身于名门望族。

杰拉尔德自己也不十分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出现了奇迹。在他的一生中,只有一次表现出完完全全的谦卑恭顺,那就是在埃伦把她灵巧的手搁在他的臂膀上,非常真诚却又非常沉静地说“奥哈拉先生,我答应嫁给你”的时候。

罗彼拉德家得悉这个决定犹如五雷轰顶,他们只是部分地知道原因所在,只有埃伦和她的嬷嬷晓得全部内情。那天晚上,姑娘像个心碎的孩子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天明起床时,她的主意已定。

事情发生在那天白天。嬷嬷怀着预感把一个小邮包递给了她的年轻女主人,那邮包是从新奥尔良寄来的,写在邮包上的地址是个陌生人的笔迹。打开包裹一看,首先出现的是一帧埃伦的小照,她把它扔到地上大哭起来。包里还有她写给菲利普·罗彼拉德的四封亲笔信。包里另外附有一封短柬,是新奥尔良的一位牧师写的,他通知她,她的堂哥已经在酒吧间里的一次斗殴中丧生。

就这样,她离开了父亲的家,永远离开了那座美丽的粉红色屋子,成了塔拉的女主人。

第二年,她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把她取名为凯蒂·思嘉。埃伦生的第二胎也是个女孩,取名苏珊·埃莉诺,但是大家都叫她苏埃伦。接下去出世的是卡琳。然后,她还生了三个男孩,不幸在学会走路之前他们先后夭折了。

第四章

那天晚上,思嘉心里一直翻腾起伏,老想着听到的有关艾希礼和媚兰的可怕消息。

当然,她不打算把沉重的心事向妈妈倾诉,因为埃伦要是知道女儿为了一个已和别的女孩子订婚的男人害相思,准会大吃一惊而心里难过。现在她生平第一次陷入了不幸的深渊,急于想要母亲陪伴在身边,只要有埃伦在,她就会有一种安全感,再糟的事情也似乎会变得好些。

晚祷的时间到了,嬷嬷打开餐具柜的抽屉,把埃伦那本旧祈祷书摸了出来。波克踮着脚尖,伸手抓住链条环,把大吊灯慢慢放下来,直到整个桌面都沐浴在灯光里,天花板退到阴影中去为止。埃伦理了理裙子,在地板上跪下,把祈祷书打开放在她前面的桌子上,两手紧扣放在书上。杰拉尔德在她身旁跪下,思嘉和苏埃伦照老样子跪在桌子两侧,把宽大的裙子折起来垫在膝盖下面,这样抵着硬木地板时稍微好受一点。卡琳年纪小,够不着桌子,就跪在椅子跟前,手搁在椅子上,她很喜欢这个位置,因为每回做祷告她都免不了要打瞌睡,用这样的姿势就不会被妈妈看出破绽。

埃伦闭上眼睛开始祈祷,声音抑扬顿挫,使人安静,给人慰藉。她感谢上帝保佑她全家主仆幸福安康,此时众人都在黄色的光环下低下头来。

她为塔拉庄园庇荫下的每个人祈祷,为她的父亲、她的母亲、她的姐妹、她的三个死去的孩子以及“所有在炼狱中受苦的灵魂”祈祷。随后,她用纤长的手指数着念珠,开始念《玫瑰经》。从每个白人和黑人的喉咙里,似飒飒的和风,响起了应答词的声浪。“圣母玛利亚,上帝的母亲呀,请为我们这些罪人祈祷吧,就在此时以及在我们临终的时刻。”

思嘉尽管满怀凄楚,强忍着泪水,在这样的时刻,却和往常一样,她还是感到深深的宁静与和平。白天失意的痛楚以及对明天的恐惧消失了,只留下希望。她的这种心情,并不是因为她把心奉献给上帝而得来的。她对宗教信仰,只是有口无心,做个样子而已。这是因为她看到了母亲把虔诚的脸转向上帝的宝座以及上帝的圣徒和天使,为她所钟爱的人祈求幸福。思嘉坚信,只要埃伦至诚地为别人向上帝祈求,上帝一定会听她的。

思嘉听她单调地低声念着,心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别处。她凄凉地重新想起了艾希礼。他真心爱着的分明是她思嘉,为什么偏偏要去娶媚兰呢?而且他明明知道她是深深地爱着他的,为什么存心要叫她伤心呢?

忽然间,一个念头似一颗璀璨的彗星从她的脑际闪过。“咦,艾希礼怕是不晓得我在爱着他呀!”

这个发现如此出人意外,思嘉气喘吁吁地几乎发出声来,她的思绪似乎一下凝固住了,直到过了一个长长的瞬间,她才清醒过来,飞快地继续想下去。

他怎么会知道?我在他跟前,总是那么正经、那么庄重,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他一定认为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意思,不过把他当作一个普通朋友罢了。对了,所以他一直不敢向我开口。他以为他对我的爱只不过是单相思,所以显得那么——“哦!”她欣喜若狂地自忖,手指陷在紧蹙的眉梢间。“我真是个大傻瓜,竟没想到这一层!我得想办法让他知道。他要是知道我爱他,准不会去娶媚兰!绝对不会!”

等到思嘉脱衣上床,吹灭了蜡烛的时候,她已经把明天计划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设想好了。计划本身很简单,因为她像杰拉尔德一样,遇事一心一意,目标坚定,总想通过最直接的方法达到目的。

首先,她要像杰拉尔德吩咐的那样,摆出一副“高傲”的架势。从她进入十二橡树的那一刻起,就要表现得最无忧无虑,精神昂扬,不能叫人看出她曾经为了艾希礼和媚兰的事而沮丧过。她要和每一个男人调情,从长着姜黄络腮胡子的弗兰克·肯尼迪——他是苏埃伦的意中人——

到媚兰的哥哥,那个腼腆斯文的查尔斯·汉密尔顿。那些人会像绕着蜂房的蜜蜂一样围着她团团转。她要设法运用策略甩开众人,只和艾希礼在一起,单独待上几分钟。她希望事情最好这样进行,万一艾希礼不先行动,那么她就非得靠自己采取主动不可了。

思嘉躺在床上,沐浴在清幽的月色之中,默默地把设想的情景重温了一遍。她仿佛看到了艾希礼知道她真的爱他的时候,脸上显现出惊讶和幸福的神情。她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他请求她做他的妻子。

当然,她必然会说,她不能答应一个和别的女孩订了婚的人。那时他准会苦苦求她,最后她终于被他说服,然后两人决定当天下午私奔到琼斯博罗去——

怎么,说不定到了明天晚上的这个时刻,她就成为艾希礼·威尔克斯太太了!

她坐起身子,双手抱膝,长时间沉浸在幸福的梦幻之中,她仿佛已经做了艾希礼的新娘,成了艾希礼·威尔克斯太太了。然后,她心里透进了一丝凉意。万一事情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呢?万一艾希礼不请求她和他私奔呢?她果断地把这个想法从她的心中摒弃掉。“我现在不去想它,”她坚定地说道,“我现在这样想,只会增加烦恼。我没有理由猜想我不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他是爱我的话。而我知道他确实是爱我的。”

她扬起下巴。她那眼圈黑黑的,失色的双眼在月光下闪烁着。埃伦从不曾教过她欲望和欲望的满足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生活也没有教会她捷足者未必总能先登。她躺在迷蒙的月色下,勇气倍增地安排着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所能够设想的计划。在这样的年龄,生活中总是充满欢乐,失败似乎不可能发生。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做武器就足够了。

第五章

暮春四月的一天,上午十点。天气暖和,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几扇大窗的蓝色窗帘射进思嘉的房里,奶黄色的墙壁上洒满了阳光。红木家具泛出葡萄酒般的深红色,地板闪闪发亮,就像是玻璃,那些被碎呢地毯盖着的部分,呈现出许多色彩鲜艳的斑点。

在这样灿烂的早晨,思嘉通常总要走到窗口,把两臂搁在窗台上,陶醉于塔拉的芬芳与天籁之中。可是今天她却没有心思顾及阳光与蓝天,只是匆匆想道:“谢天谢地,总算没有下雨。”床上一只大纸板盒子里,放着一件折叠得整整齐齐、镶着淡褐色花边的苹果绿丝绸舞衣,那是她准备带到十二橡树去,到舞会开始前再换上的。可是思嘉看见它时,却不由得耸了耸肩膀。她的计划若是能够成功,就用不着这件衣服。在舞会开始之前,她早就和艾希礼上了去琼斯博罗的路,打算到那里去结婚了。

假如她以前对艾希礼用错了策略——

好吧,过去的已经过去,没法挽回了。今天她要采用新战术,正确的战术。她想要得到他,而现在只有几小时可以利用。如果晕过去,或者假装晕过去,能够奏效的话,她很愿意一试。如果痴笑、装傻、卖弄风情能够吸引他,她就会大送秋波而且可以装得比凯思琳·卡尔佛特还要傻。如果更大胆一点的手段是必要的话,她也不会犹豫。总之,成败在此一举!

思嘉坐在马车里,沿着红土大路奔向威尔克斯庄园。母亲和嬷嬷都留在家里没有来,她心里暗自高兴,又觉得不该这样想。反正在今天的野宴上,不会有人故意扬起眉毛,或者伸出下唇,来干涉她的行动计划了。当然,苏埃伦明天免不了会说长道短。可是如果事情进行得像她希望的那样顺利,她和艾希礼订婚或者私奔给一家人带来的兴奋就会超过他们的不快。不错,埃伦留在家里真的使她非常高兴。

杰拉尔德骑着马。他想到今天一整天都可以大谈北佬和打仗的事,不由得兴奋起来。他看着三个漂亮女儿,撑着花边阳伞,撒开鲜艳的裙子,心中好不得意。昨天和思嘉的谈话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只想到她长得很美,值得自己骄傲。他又想到她今天的眼睛,就像爱尔兰的山峦那样青翠欲滴。这个想法似乎颇有诗意,于是他不免自我陶醉起来,便又为三个女儿提高了喉咙略微走了调地唱起《披上绿装》的歌儿。

思嘉瞧着父亲,心头波涛翻涌,想象着她和艾希礼两人,就在今天下午,或者趁着夜晚的月色,骑马飞驰过这美丽的鲜花绿叶,到琼斯博罗的牧师那里去。当然,她以后还会从亚特兰大另请一位牧师重新给她举行一次婚礼,不过那是该由埃伦和杰拉尔德操心的事了。

这样的春天,这样温暖的阳光,河对岸的小山上,十二橡树的烟囱已经在望,面对此情此景,心中除了欢乐还能有别的什么呢!“我不明白你今天早上为什么这样高兴。”苏埃伦生气地说道,“你明明知道艾希礼今天要订婚,爸早上说过了。而且我晓得你看上他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你就知道这些。”思嘉说道,朝她伸了伸了舌头,不打算跟她计较。看你苏埃伦小姐明天这个时候会吃惊到什么程度。“苏西,你知道不是这样,”卡琳愤慨地抗议道,“思嘉爱的是布伦特。”

思嘉把带着笑意的绿眼睛转向她的小妹妹,心想她怎么竟如此可爱。全家人知道卡琳那颗十三岁少女的芳心,早已许给了布伦特·塔尔顿。可是他除了把她看作思嘉的小妹妹以外,从不曾对她有过别的想法。“亲爱的,我一点都不喜欢布伦特,”思嘉宣称,心里一高兴,度量也大了起来,“他也从来不想我。喏,他是在等你大起来呢!”

卡琳的小圆脸泛起了红晕,心里又是欢喜又不大相信。

他们走近一条岔路,这条路穿过小山上的密林,可以通向棉末沙和费尔希尔。从这里沿着大路过去不远,就快到目的地了。杰拉尔德踢了一下马刺,扬起一阵红尘,紧跟在马车后面,一路向前走去。

第六章

他们渡过河流,马车爬上小山坡。十二橡树的房屋还没有出现,就看见高高的树丛顶上升起了袅袅的轻烟,闻到了山胡桃木柴烧着的气味混合着烤猪肉烤羊肉那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

烤肉火坑从昨晚起就一直慢慢烧着,灸叉上烤着的肉块不断地翻转着,肉汁滴在煤块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思嘉知道微风中飘来的香味是来自那幢大房子背后的大橡树林里。约翰·威尔克斯每次举行烤肉野宴,都选中从那里往下通向玫瑰园的那片缓坡。那地方阴凉舒畅,比起卡尔佛特家野宴的地方来要舒服得多。

浓荫下面,放着一张张野宴用的长搁板桌,铺上威尔克斯家最精致的亚麻台布,桌子两边排着长凳子。主人又从屋子里搬来椅子、矮凳和坐垫,散放在林间空地上,让客人们任意取坐。宴会时,威尔斯先生至少要安排一打黑奴,手持托盘,不停地来来往往,伺候客人。

他们来到了小山顶,一座匀称完美的白色建筑就展现在眼前,高大的圆柱、宽阔的游廊、平坦的屋顶,它像是一个对自己的姿色很有把握的女人,对所有的人都显得那么和蔼和大方。思嘉对十二橡树的喜爱要超过塔拉,因为它有一种堂皇的美、一种深沉的庄严,那是塔拉所没有的。

约翰·威尔克斯站在走廊的台阶上,满头银发,腰板挺直,显得殷勤而安详,他很好客,就像佐治亚州夏天永不落山的太阳一样令人感到温暖。他身旁站着霍尼·威尔克斯。大家都这样叫她,是因为她不论对什么人,从对她的父亲到对在田里干活的黑奴,都称之以“亲爱的”。此刻她局促不安地傻笑着问候所有来到的客人。

因迪还没有露过面,但思嘉估计她大概在厨房里给仆人们作开宴前的最后指示。“可怜的因迪,”思嘉想道,“她的妈妈过世以后,家事的料理真够难为她的,除了斯图尔特·塔尔顿以外,她从来没机会找到别的男朋友。要是斯图尔特认为我长得比她漂亮,那当然不是我的过错。”

约翰·威尔克斯走下台阶,伸出臂膀给思嘉。她下车的时候,看见苏埃伦满脸笑容,就晓得她一定在人群中找到了弗兰克·肯尼迪。

简直是个穿裤子的老处女式的人物,思嘉鄙夷地想道,脚踩落到地上,向约翰·威尔克斯报以微笑。弗兰克·肯尼迪急忙赶到马车跟前来搀扶苏埃伦下车。思嘉见苏埃伦那副傲慢的样子,真想过去给她一记耳光。弗兰克·肯尼迪尽管拥有的土地在县里比谁都多,尽管他心地善良,但只要看看他的人品,就一文不值了。他年近四十,个儿瘦小,生性胆小怕事,长着几根稀稀拉拉的姜黄胡子,遇事大惊小怪,可是思嘉想起了自己的计划,忙压住自己的轻蔑之情,朝他嫣然一笑表示问候,一面用目光在人群中搜寻艾希礼。可是他不在走廊上。

在她迅速朝屋子里和院子里察看的时候,目光落到一个陌生人的身上。那人独自站在走廊里,带着一种冷漠无礼的神情,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思嘉见自己吸引了男人的注意,有一种女性的快意,却又因为自己的领口开得太低而有点窘。那人看起来年纪相当大,至少有三十五岁,身材高大,体魄健壮。他的目光接触到她的目光时,他微微一笑,在修得短短的黑髭下面露出野兽一般雪白的牙齿。他脸色黝黑,黑得像个海盗。一双厚颜无耻的黑眼睛看起人来就像在估量一只海船,想要凿沉它,或是在估量一个少女,想去掳掠她。

她把目光转移开去,他也转过头去,因为刚好听到有人在喊:“白瑞德,白瑞德·巴特勒,快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佐治亚州心肠最硬的姑娘。”

白瑞德·巴特勒?这名字很熟悉,好像和某一件有趣的丑闻有点关系,可是她心里正惦记着艾希礼,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

思嘉走上那宽阔的楼梯,忽然听见背后有个羞涩的声音在喊她,回头一瞧,是查尔斯·汉密尔顿。他是一个美貌的青年,洁白的前额上披着一头蓬松柔软的褐色头发,深褐色的双眸像长毛大牧羊犬的眼睛一样清澈温和。他在女孩子跟前很害羞,所以见思嘉转过身来,脸刷地就红了起来。像大多数性格腼腆的男孩子一样,他最喜欢思嘉那样开朗、活泼、无拘无束的姑娘。以前她每次招呼他,都不过是出自礼貌敷衍他,而今天她脸上却现出喜悦的微笑,还向他伸出了双手,差点儿使他气都透不过来。“怎么,查尔斯·汉密尔顿,漂亮的小伙子,原来是你呀!你老远从亚特兰大跑来,是存心想要叫我心碎吧!”

查尔斯握住她温暖的小手,看着她那双闪烁不停的绿眼睛,兴奋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女孩子都把他当作小弟弟看待,虽然对他很好,但从来不想挑逗他。

偶尔有这样的时候,他却只是红着脸,不知道说什么好。即使在霍尼跟前,尽管到明年秋天他继承了财产之后,他们俩的婚约已在不言之中,他还是那么缺乏自信,那么沉默少言。查尔斯并不怎么向往和她结婚,因为她不能够勾起他炽热的激情,他从书本上狂热的浪漫故事中,看到做恋人的都具有那样的激情:他常常渴望着会有一个感情炽热、活泼调皮、美丽而大胆的姑娘爱上她。

而现在,思嘉·奥哈拉居然来挑逗他,说他伤她的心!“喏,你在这里别走开,等我回来,我要和你在一块儿吃烤肉。你不许去和别的女孩子调情,要不我会妒忌的。”这话是从脸上有两个酒窝的红嘴唇里吐出来的,真是不可思议,而且那双绿眼睛上的一圈黑睫毛还在轻快地眨个不停。“我等着。”他终于费力地转过气来,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她是把他看作一头等着屠夫下手的牛犊呢。

在屋后一棵大橡树的树荫下面,思嘉坐在一张有垫子的黑黄檀木凳子上,年轻的小姐大多和男伴坐在桌子两边的长凳上。可是思嘉晓得,在长凳上坐着,两侧只能各坐一个男人,所以她就故意坐在远离桌边的地方,好把尽可能多的男人吸引到自己身边来。

艾希礼并不打算加入她的圈子,事实上她来到以后还没能和他单独说上话,他手臂上挽着媚兰,她见到思嘉,就带着羞怯的微笑,友好地跟她打招呼。随后艾希礼就离开了别的客人,坐在媚兰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悄悄地和她谈心,脸上现出思嘉所喜欢的那种缓缓的、懒洋洋的微笑。

思嘉站在楼梯口,从栏杆上朝楼下过道里仔细张望。楼下空无一人。楼上卧房里不断传来阵阵絮语,时起时落。午睡是当地的习惯,如果是全日聚会,午睡就更不可少。

思嘉等到弄明白媚兰、霍尼和赫蒂·塔尔顿三个人确已在床上躺下,这才悄悄溜进过道准备下楼。她先从楼梯口的窗子里朝下望,眼睛在人群里搜索,不曾看见艾希礼在里面。她侧耳倾听,总算听到了他的声音。正如她所希望的那样,他还在前面车道上和一些太太孩子们道别。

她的心快要跳出来了,急急忙忙走下楼来。

在宽阔的过道对面,藏书室的门敞开着,她便悄悄地溜了进去。她打算在里面等着,待艾希礼送完了客人进屋里时把他叫住。

藏书室的百叶窗都被拉下来挡住了阳光,室内半明半暗。高高的四壁,一屋子堆满了黑黢黢的书本,这令她感到压抑。这不是她想象中的幽会场所。

她掩上门只留下一道缝,竭力想让自己的心不要跳得太快。她想回忆一遍昨夜想跟艾希礼说的话,却一个字也想不起来。她能够记起来的就只有一件事——

她爱他,爱他的一切,从他高傲地扬起的满头金发直爱到脚下乌黑的皮靴,爱他神秘的微笑,爱他令人难解的沉默。“是你,思嘉!”艾希礼的声音忽然穿进她轰鸣着的耳朵里,弄得她惊惶失措。他站在微开着的门外凝视着她,脸上带着疑惑的微笑。“你是在躲谁——是查尔斯,还是塔尔顿家的两兄弟?”

他站在那里,眼睛闪烁着,那样子多么可爱啊!她说不出话来,只是伸出手去,把他拉进书房里来。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神情紧张,眼睛里冒出他从未见过的光辉。他不觉关上了身后的门,握住她的手。“怎么啦?”他说道,几乎是耳语。“怎么啦?”他重复问道,“你是想告诉我一个秘密吗?”

忽然间她觉得能够说话了。埃伦多年的教诲一下子烟消云散,杰拉尔德那爱尔兰人说话直截了当的血统在他的女儿唇边显灵了。“是的——一个秘密,我爱你。”

他的目光中流露出愕然和难以置信的神情,“你今天把所有男人的心统统俘虏归你,难道还不满是吗?”他说道,用他的戏弄又爱抚的老调子,“难道你一定要做到无一漏网不成?”有点不对劲——全错了,这跟她设想的竟然不是一个样。“艾希礼——艾希礼——对我说——你一定要——哎,别逗我啦!你到底心里有我吗?哦,亲爱的,我真——”“快别这样说,思嘉!你不能这样说。你将来会恨你自己说过这些话,也会恨我听到这些话。”

她扭过头去。一股热流迅速贯穿全身。“我决不恨你,我跟你说我爱你,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我,因为——”她停住了,艾希礼脸上浮现出非常苦恼的样子,“艾希礼,你到底喜欢——你是喜欢我的,是吗?”“是的,”他麻木地说道,“喜欢。”

这一声“喜欢”令她心寒。假如他真的对她说他恨她,怕也未必使她更加惊恐。她拽住他的袖子,说不出话来。“思嘉,”他说道,“让我们走开,忘了刚才说过的话吧,好吗?”“不,”她低声说,“我办不到。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不想——不想和我结婚吗?”

他回答道:“我就要和媚兰结婚了。”“神甫今晚就要宣布订婚的事了。我们不久就要结婚。我本该告诉你,不过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可是你刚才还说你是喜欢我的。”“亲爱的,你难道非要我说出伤害你的话吗?”

她的沉默迫使他继续说下去。“我怎么才能使你明白这些事呢,亲爱的?你太年轻,又不肯多想,你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我知道我爱你。”“像我们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单凭爱情是不能使婚姻美满的。你需要男人的一切,思嘉,他的身体、他的感情、他的灵魂、他的思想。如果这些你不能全都得到,你就会感到痛苦不幸。你的感情会受到伤害,你会恨我——恨我读的书本、恨我喜爱的音乐,哪怕它们只是把我从你身边夺走片刻。而我——”“你爱她吗?”“她跟我情投意合,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也相互理解,思嘉!我能不能叫你明白,除非双方各方面都情投意合,否则婚后生活是不可能太平的。”“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我本不该这样说。”

她脑子里什么地方慢慢地升起了一团怒火,愤怒开始把别的一切统统给消灭了。“那好,这话是个大无赖说的。”

他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我本不应该说,因为我知道你是不会理解的。可是我怎么能够不喜欢你?你对生活充满激情,我却没有。你能热烈地爱,我却不能。你像是四大要素中的火和风,像狂野的自然力量。而我——”“那你为什么不说,胆小鬼!你害怕和我结婚!你宁愿和那个小傻瓜过日子,她成天只会说‘是的’或‘不是的’,将来养出一窝小崽子来,也像她一样说起话来爱绕圈子。怎么——”“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媚兰呢!”“见你的鬼‘怎么可以’!你是个胆小鬼、无赖,是你——是你叫我相信你是要跟我结婚的——”“说话要公道些,”他央求道,“我什么时候——”

她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她不想讲公道话。他确实从来没有对她越过友谊的界限。一想到这一点,她新的怒火又升起来了。这是女性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而引起的愤怒。

她握紧双拳站起身来,他也站起身来,屹立在她面前,脸上充满无言的悲痛,他明知现实是极度痛苦的,而他现在又不得不面对现实。“我要恨你直到我死,你这个无赖——你这个卑鄙小人——卑鄙小人——”她想找一个最恶毒的词来骂他,可是想不出来。“思嘉——请你——”

他向她伸出手来,就在这时,她用尽全身力气对他的脸上掴了一巴掌。静静的房间里,像马鞭挥动似的发出啪的一记响声。忽然间,她的暴怒消退了,只剩下满腹凄凉。

他白皙而疲倦的脸上清清楚楚地留着她红色的掌印。他没有说话,只是把她那只无力的手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不等她开口,就匆匆走出房门,轻轻把门从身后带上。

她听见他轻轻的脚步声在长长的过道中渐渐消失。

她的手垂落在身旁的一张小桌上,手指触到一个小小的玫瑰花瓷瓶,瓷瓶上有一对痴笑着的长翅膀的小天使。房间里过于寂静,静得她难以忍受,直想高喊起来。她需要发泄一下,要不她会发疯,于是她拿起花瓶对准壁炉狠狠地扔了过去。那瓷瓶好不容易越过高高的沙发背,撞在大理石的壁炉台上,啪的一声裂成碎片。“这,”沙发深处传来一个声音,“未免太过分了吧。”

这一惊非同小可,思嘉嘴唇干涩得全然发不出声来。她紧紧抓住椅背,只觉两膝发软,只见一个躺在沙发上的人站起身来,装腔作势地朝她鞠了一躬。此人正是白瑞德·巴特勒。“在午睡的时候偏偏不得不去听别人的一番谈话,真是万般无奈,可是为什么差一点竟要危及我的生命呢?”

他真的是个人,不是鬼魂。上帝保佑,全叫他听去了!她鼓起余勇,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先生,你在这里,本当让人家知道才是。”“是吗?”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可是,是你闯进来的啊。我在等肯尼迪先生,在这儿,我想不会有人来打扰。可是怎么说呢!”他耸耸肩,柔和地笑了。

她想起这个粗鲁无礼的家伙竟把她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听去了,怒火不由得又燃烧起来。她真后悔,刚才哪怕去死,也不该说那番话。“你竟然偷听别人说话。”她开始大发雷霆。“偷听常常能够使我听到极有趣味和大有裨益的事,”他咧嘴而笑,“根据我长期偷听的经验,我——”“先生,”她说,“你不是上等人!”“说得不错,”他毫不介意地答道,“不过你,小姐,也不是个上等女人呢。”他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因而他又柔和地笑了,“一个人要是说了和做了我刚才听到的,就算不上是一个上等女人了,不过我弄不懂的是,那位文质彬彬的威尔克斯先生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够把你这个疾风骤雨般的姑娘给迷住?他应该双膝跪到地上感谢上帝赐给他一个像你这样——‘有生活激情’的姑娘,可惜他是个没有志气的可怜虫——”“你连给他擦靴子都不配。”她狂怒地吼道。“可是你却要恨他一辈子呢!”他又在沙发上坐下,她听到他在大笑。

她假如真能把他杀掉,她一定会那样做,可是她竭力装着庄严的样子走出房间,把那扇沉重的房门砰的一声使劲拉上。

查尔斯从过道的另一头跑过来,一见到思嘉,就连忙朝她走来。他头发散乱,脸兴奋得通红,像朵天竺葵。“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他还没走到她跟前,便高声嚷道,“林肯先生已经在召集人,召集军队——我是说志愿军——七万五千人!”“我们到长凳上去坐会儿好吗?”他问道,挽住了她的手臂。她点点头,于是他搀着她走下前面台阶,穿过草地,到前院里一棵最大的橡树下的一张铁制的长凳跟前。他清了清嗓子想开口说话,可是一连三次,都没有说成。他低下眼睑,因为她那双绿眸子正在非常锐利地对准着他的眼睛,然而她又仿佛对他视而不见。“他很有钱,”她很快在想,一个念头和计划正在她的脑子里形成,“他没有父母来麻烦我,又住在亚特兰大。假如我马上和他结婚,那就等于告诉艾希礼我一点也不把他放在心上——刚才不过是和他闹着玩玩罢了:这一下还会要了霍尼的命,她从此再也休想找到别的男朋友,而且人人都会对她笑痛肚皮,媚兰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因为她是非常喜欢查尔斯的。等我下次回来做客的时候,我乘着漂亮的马车,带着许多漂亮的衣服,我还有自己的房子,那时他们人人都会懊恼万分,再也不敢笑话我了。”“当然,这意味着打仗,思嘉小姐,”查尔斯经过几番努力,终于开口说道,“不过你也不必为之烦恼,思嘉小姐,要不了一个月就会结束,我们会把他们打得鬼哭狼嚎。是的,鬼哭狼嚎!我非得去打仗不可。”

她想不出什么话好说,便“哦”了一声,可是有这一声就够了。

她渐渐冷静下来,心思也集中起来了。她的感情上密密地罩上一层严霜,她认为她今后再也无法感到温暖了。那么为什么她不现在就要了这个漂亮羞涩的男孩子呢?是他,或是任何别的男孩子,对她来说,全都一样。是的,她永远不再计较,哪怕她一直活到九十岁,她也不计较。“我还没有拿定主意,到底是加入韦德·汉普顿先生的南卡罗来纳军团,还是参加亚特兰大城防队。”

她又“哦”了一声,他们的目光碰到一起,她那闪动的睫毛令他立即缴械投降。“你肯等我吗,思嘉小姐?我要是知道你愿意等到我们把他们打垮了的时候,那——我好比登上了天堂!”他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回答。一面看着她那向上翘起的嘴角,他第一次注意到她嘴角周围的暗影,心里真想能亲它一亲。这时她把一只沁出汗水的手掌,放进他的手中。“我可不愿意等。”她说道,垂下了眼睑。“你有没有可能爱上我呢?”

她只是默默地低头看着膝盖,查尔斯不由得陷入了一种新的狂喜与困惑的矛盾心态之中。也许男人不该向女孩子提这样的问题,也许女孩子不便回答这样的问题。“你愿意和我马上结婚,是吗,思嘉小姐?”“嗯。”她答道,手指抚摸着衣服的褶裥。“要不要两对婚礼同时举行,我们和梅——”“不。”她急忙说道,抬起眼睛狠狠地扫了他一下,查尔斯明白自己又犯了个错误。“我几时可以去跟你的父亲说呢?”“越快越好,”她说道,他听了这话立即跳起来身来,容光焕发地低头看着她,“我现在就去找你的父亲,”他满面笑容地说道,“我不能再等。你能原谅我吗——亲爱的?”这一声亲热的称呼,是费了好大劲才说出口的,不过既已叫过了,他就高高兴兴地一遍又一遍地叫个不停了。

高高的圆柱依然耸立在她的眼前,可是那白色的屋子却似乎带着庄严的冷漠在离她而去。它永不会成为她的屋子,艾希礼绝不会把她作为他的新娘,带她跨过他的门槛。哦,艾希礼!艾希礼!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在她的内心深处,在受伤的自尊心和冷酷的现实的掩盖下,有一种东西在刺痛着她。一种成年人的感情正在诞生,它比她的虚荣心和任性的自私心更为强烈。她也爱艾希礼,她知道自己爱着他,所以在查尔斯绕过弯曲的沙砾路消失掉的一瞬间,她的内心从来也没有如此难受过。

第七章

才不到两个星期,思嘉姑娘便成了人家的妻子,又过了不到两个月,她已是个未亡人。她如此匆忙和草率地给自己套上的桎梏,随即解脱了,然而她待字闺中无忧无虑的日子却一去不返。孀居随着结婚接踵而来,更令她沮丧的是,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要准备做母亲了。

思嘉对于一八六一年四月最后的那几天,往后回想起来时总是记得不太清楚,许多事件和时间纠结在一起,既无理性又不现实,竟像是一场梦魇。在她记忆中的这些日子,直到她死仍会留下许多空白。特别是她接受查尔斯的求婚和举行婚礼之间的那一段,她的记忆更为模糊。两个星期,这样短的订婚期在太平时世是绝不可能的。照规矩得有一年时间,至少六个月。可是当时南方正热衷于打仗的事,办起事来就像被劲风席卷一般迅疾,往日从容不迫的气氛早已一扫而空。

南方沉醉在热情和激动之中。每个人都知道只消打一仗就可以结束战争,因此年轻人都抢着要在战争结束以前登记入伍。而在他们赶赴弗吉尼亚去打击北佬之前,又都急急忙忙跟自己的心上人结婚。县里的这种战时婚姻一下子就有好几十起,连难舍难分的告别时刻都没有,因为人人都太激动、太匆忙,顾不上流泪,也顾不上郑重地思考。

思嘉的婚礼就在这一片动乱之中准备着,不知不觉中,她已穿上埃伦做新娘时穿过的礼服,披上她的面纱,挽着父亲的手臂走下塔拉宽阔的楼梯,面对着满屋子的宾客了。日后她回味起来,仿佛一切都在梦中。

查尔斯婚后一星期就动身到韦德·汉普顿上校的部队里去了。两星期以后,艾希礼也随营队开拔,留下全县的乡亲父老为之黯然神伤。

五个星期过去了,其间查尔斯从南卡罗来纳寄来一封封充满热爱与狂喜,又带着羞涩的信件,告诉她他对她的爱,他在战事结束以后的打算,他为了她立志要成为一个英雄。到了第七个星期,汉普顿上校亲自发来一份电报,随后寄来一封庄重亲切的哀悼信,通知她查尔斯的死讯。这个不幸的孩子,他自以为已经赢得的爱情,连同他在沙场立功的壮志,霎时间全成了泡影。他还没等接近北佬,就在南卡罗来纳的营房里染上了肺炎,继而又并发麻疹,就此毫无光彩地迅速离开了人世。

查尔斯的儿子足月后诞生了,取名韦德·汉普顿·汉密尔顿。这是按当时的风尚以孩子爸爸的司令官的名字命名的。思嘉当初知道自己有了身孕,不禁绝望得啼哭起来,几乎痛不欲生。她并不喜欢这孩子,虽然她竭力不流露出来。她不需要他,讨厌他的到来,现在他明明来到眼前,她却似乎觉得他不大可能是她的孩子,不可能是她自己的一部分。

虽然她产后肉体上恢复得非常之快,精神上却处于恍惚迷离之中。她情绪低沉,全家人想方设法让她振作起来,但都无济于事。埃伦成天双眉紧锁。

查尔斯的姑妈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曾经写过几封信来,要她允许思嘉到亚特兰大多住些日子,现在埃伦第一次把这事认真地考虑起来。

皮特帕特小姐信上说,她和媚兰两个人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没有男人保护,查利过世以后,虽然还有哥哥亨利,可是他和她们不住在一起。要是来同住,梅利和她会觉得自在得多,安全得多。三个孤身的女人总比两个强。梅利在医院里护理年轻的勇士们,思嘉要是也跟着她们去,或许可以减轻她的愁苦——

哦,当然,梅利和她都很想看到那个可爱的小宝宝……

于是思嘉的箱子里重新装满了她的居丧服饰,带着韦德·汉普顿和她的女仆普里西,踏上了去亚特兰大的征途。她并不怎么想到亚特兰大去。她觉得皮特姑妈是个其蠢无比的老妇人,而和艾希礼的妻子同屋而住,更令她嫌恶之至。可是在家里触景生情,她实在无法忍受,因此换换环境还是比较可取的。

第二部

第八章

一八六二年五月的一天上午,思嘉乘火车北上。她一路上想,亚特兰大城大约总不至于像查尔斯顿和萨凡纳那样枯燥乏味吧。她虽然对皮特帕特小姐和媚兰并无好感,但从战争爆发前一年的冬天她去过那里以来,情况究竟是好是坏,她很想去看个究竟。

头天夜里,风雨大作,可是等思嘉抵达亚特兰大的时候,温暖的阳光已经在努力地想要晒干那些弯弯曲曲、泥泞不堪的红土街道。

思嘉站在火车的踏级下层,穿着黑色丧服,黑绉面纱几乎飘拂到脚跟,她搜寻着皮特帕特小姐的身影,可是哪里都看不见那位脸色红润的胖太太。正焦急时,只见一个瘦瘦的黑人老头满头绞缠着灰发,神色庄重威严,手里拿着帽子,穿过泥沼朝她走来。“你是思嘉小姐吧?我叫彼得,是皮特小姐的车夫,请跟我来。”说罢他领着思嘉,普里西抱着韦德跟在后面,上了马车。

马车缓缓地驶过城市的主要大街,处处是一幢幢崭新的建筑和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路上思嘉兴致勃勃地问这问那,彼得用马鞭指点着一一作答。忽然他说道:“思嘉小姐,快行个礼,梅里韦瑟小姐和埃尔辛小姐在向你鞠躬呢。”

思嘉隐约记得这两位女士曾经从亚特兰大到塔拉出席过她的婚礼,她们是皮特帕特小姐的好朋友。她便忙不迭转过身去朝彼得大叔指点的方向鞠躬。她们两位正坐在一家绸布庄门前的马车里,店老板和两个伙计站在人行道上,捧着一捆捆棉布给她们看。

这两位太太和另一位怀廷太太,是亚特兰大的三大支柱。她们每人管理一个自己所属的教堂,包括教堂牧师、唱诗班和教区居民。她们为伤兵举办义卖,主持缝纫界的事务,做舞会和野餐会的监护人。

马车继续前进了一段路,在他们经过一幢装着绿色护墙板的杂乱无章的房子时,一个站在前面台阶上的小黑女孩叫了一声:“她来了。”米德大夫、他的妻子和十三岁的儿子小菲尔马上出来和她打声招呼。思嘉记起来他们也都参加过她的婚礼。

寒暄了一阵以后,马车在泥泞的道路上继续滑着向前,思嘉靠着垫子,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亚特兰大的人群、它的匆忙和它潜在的激昂气氛,比起查尔斯顿寂寞的种植场,要有趣得多、快活得多。这里远胜于好空想的查尔斯顿城本身,也远胜于那有混浊河流的萨凡纳。而且虽然她很喜欢塔拉,眼下这里似乎比塔拉更好。

现在房子越来越稀少了,思嘉俯身看到了皮特帕特小姐家的红砖和石板的房子,它差不多坐落在城北边的最末端。打这里过去,桃树街便渐渐变窄,曲曲折折地在大树下延伸过去,消失在一片静静的密林里。她一眼就看见,前面台阶上站着胖姑妈皮特帕特,她激动地摇摆着一双小脚,一手按住那硕大无朋的胸脯。媚兰站在她身边,穿着黑色丧服,黑色的鬈发梳得整整齐齐,显得很有身份,露出动人的微笑表示欢迎。此时思嘉心中忽然一阵不快,她认为使得亚特兰大美中不足的,就只有这个瘦弱女子媚兰了。

第九章

仲夏的一天早晨,思嘉郁郁不乐地坐在卧室的窗口,看着一辆辆大车和马车从窗下经过,沿着桃树街向郊外驶去。车上坐满了快乐的士兵、姑娘和她们的保护人。那天晚上人们要为医院筹款举行一次义卖,这一行人是到林子里去采摘青枝绿叶装点义卖场地的。红土路上交替变换着大树的阴影和熠熠的阳光,马蹄过后,扬起了红色的尘雾。

车队从她的窗前经过,车上的人都跟她招呼,向她挥手,这时,一丝难以忍受的痛楚从她的心底升起,人人都野餐去了,只留下她,到晚上人人都要去参加义卖,参加舞会,又只留下她。当然,媚兰、皮特帕特和所有其他不幸居丧的人也都会留下来。可是媚兰和皮特帕特似乎毫不在意,因为她们根本不曾有过想去的念头。唯有思嘉想去,而且想得那么厉害。

这简直太不公平了。为了准备义卖,她花的力气比全城任何一个姑娘都要多一倍。现在,就因为她的丈夫死了,什么快乐的事都没有她的份了。仅仅一年多前,她还没穿黑丧服而穿着色彩鲜艳的衣裳,她参加舞会,实际上答应了三个男孩子的求婚。她今年才十七岁,还能跳许多舞曲。唉,不公平!现在生活正从她身旁经过,沿着盛夏绿荫下的道路经过,这生活中有的是灰色的军服、叮当的马刺、印花的衣衫和五弦琴的弹奏。她竭力不露出微笑,不过分热情地向男人挥手,那都是些她在医院里护理过的最熟识的男人。可是她很难抑制住脸上的两个酒窝,很难装出她的心已在坟墓里的样子,因为她的心实在并不在坟墓里。

她郁郁地独守空房直到下午,然而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救星忽然降临,就在饭后午睡时,梅里韦瑟太太和埃尔辛太太驱车来访。媚兰、思嘉和皮特帕特姑妈见这时候来了客人,不觉吃了一惊,连忙起身扣上胸衣,理理头发,下楼到客厅里来。“邦内尔太太的几个孩子出麻疹子,”梅里韦瑟太太突如其来地说道,“麦克卢内家的几个女孩子又被叫到弗吉尼亚去了。”“皮特,我们要你和梅利今晚去顶邦内尔太太和麦克卢内家几个女孩子的缺。”“哦,不过,多利,我们不能去。”“别跟我说‘不能’,皮特帕特·汉密尔顿,”梅里韦瑟太太气势很盛地说道,“你去监督那些管点心的黑人,那本是邦内尔太太做的。梅利,你去管麦克卢内家姑娘的摊位。”“哦,我们实在不行——可怜的查利死了才一——”“我想我们应该去,”思嘉说道,竭力压制住迫切的心情,现出真诚单纯的样子,“这是我们能够为医院做的最起码的事。”

两位来访的太太虽说急于要人,但还没有想到要叫一个孀居不到一年的寡妇到社会活动中去抛头露面,所以一直没提起她的名字。现在她们听她这样说,便转过身来,紧紧盯着她。思嘉眼睛睁得大大的,天真烂漫地忍受着她们的凝视:“我想我们应该去帮忙把这件事办好,我们都去。我想我该去帮梅利照管摊位,因为——喏,我想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好些。你说是吗,梅利?”“嗯。”梅利无可奈何地说道。居丧的寡妇公开参加社会活动是闻所未闻的,她感到惶惑不安。“思嘉的意见是对的,”梅里韦瑟太太说着,见她们有让步迹象,“你们两个——你们三个都得来,皮特,别再推托啦,想想医院里正缺钱添床买药。我知道查利一定喜欢你帮助他为之献身的事业。”“好吧,”皮特帕特无可奈何地说道,在强者跟前,她向来如此,“如果你认为人们会谅解我们,那就好。”

思嘉坐在摊位柜台后面的一张小凳上,打量着那长长的大厅。起初她因为能够参加聚会,心里很快活,可是现在她并不觉得快活。单是参加是不够的。因为她人虽在义卖会上,但是她并不属于这个会。在场的年轻女人中,凡是没有结婚的,个个都有情人陪着,只有她例外。她才十七岁,已经有个丈夫躺在奥克兰的公墓里,有个小宝宝睡在皮特姑妈家的摇篮中,大家便认为她应该安分守己,听天由命。可是在场的女孩子中间,谁都不像她胸脯那样白嫩、腰肢那样纤细、双脚那样小巧。要是照一般人的看法去做,她还不如干脆躺在查尔斯的身旁,让她的墓碑上刻上“某某人的爱妻”这么几个字。

她坐在那里,就像一只乌鸦,黑塔夫绸的衣袖长到手腕,纽扣一直扣到齐下巴。没有花边,没有饰带,眼睁睁看着那些俗里俗气的女孩子挽着漂亮男人的臂膀。这都因为查尔斯·汉密尔顿出了麻疹。他甚至不是英勇地战死在沙场,因此她也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

米德大夫登上乐队台,伸出双手叫大家安静。这时响起了一阵低沉的鼓声,许多人喊出“嘘嘘”的声音:“我们大家应该向这些漂亮的太太们表示感谢,”他开始说道,“她们的爱国热忱和辛勤工作,不仅使这次义卖会得到经济上的成功,而且把这间简陋的大厅布置成一个可爱的庭园,一座招待我们这么多漂亮姑娘的怡人的花园。”

大家鼓掌表示赞同。“可是有了这些还不够,今晚,这里有一位无畏的船长,一年以来,他成功地冒着偷越封锁线的危险,给我们运来我们所需要的药物,今后他还会继续这样做,他就是巴特勒船长!”“现在,女士们、先生们,我要提出一个建议——一个令人惊奇的新建议。有的人或许会觉得诧异,不过我想提醒各位,一切都是为了医院,为了在医院里躺着的伤兵。”

人人都侧着身子向前挤,都在猜想这位稳重的大夫会提出什么样的令人诧异的建议来。“跳舞马上就要开始了,第一个当然是苏格兰舞,接下去是华尔兹,然后是波尔卡舞、苏格兰慢步圆舞曲、玛祖卡舞,这几种舞都要以一段短短的苏格兰舞来开头。我知道苏格兰舞的领跳,通常要有一番小小的竞争,所以——”他擦了擦额角,向角落里用探询的目光看了一眼,原来他的太太正坐在一群陪护人中间,“先生们,假如你想要和你选中的女士领跳苏格兰舞,你就得参加竞争。我现在充当拍卖人,把得到的钱捐献给医院。”

大家摇着的扇子戛然停住了,大厅里响遍了激动的嗡嗡声。

陪护人的角落里一片沸腾,米德太太心里委实不赞成这个主意,又很想支持自己的丈夫,显得十分尴尬。埃尔辛太太、梅里韦瑟太太和怀廷太太气得涨红了脸。这时自卫队里忽然发出一阵欢呼,其他穿军服的人立即响应。年轻姑娘连连鼓掌,兴奋得蹦跳起来。“你看这是——这简直是——简直像在拍卖黑奴,是吗?”媚兰低声说道。思嘉没有搭话,她两眼闪烁着,心里却隐隐作痛。假如她还是当年的思嘉·奥哈拉,穿着苹果绿的衣服,胸前飘着深绿的丝绒飘带,云鬓上插着晚香玉——

领跳苏格兰舞的肯定是她。不错,肯定是!成打的男人会抢着捐钱给医院,争着和她跳舞。可是,唉,她不得不违心地坐在这里,做一朵壁花,眼睁睁看着范妮或梅贝尔去领跳第一曲苏格兰舞,做亚特兰大的美人!

骚乱中忽然响起了小个子义勇兵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克里奥尔口音:“我可不可以——捐二十元请梅贝尔·梅里韦瑟小姐跳舞。”

梅贝尔羞红了脸伏在范妮·埃尔辛的肩上。两个姑娘咯咯地笑个不停,把脸埋在彼此的脖子里。接着有人高喊别的名字,愿出更高的价钱。

梅里韦瑟太太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明白无误地大声宣称她的梅贝尔绝不会参与这种行径。可是后来梅贝尔的名字被叫的次数最多,价钱也上升到七十五元,她的抗议声也就渐渐低沉下去了。

思嘉两肘搁在柜台上,当她看到那激动欢笑的人群手里都拿着成把的邦联钞票在乐队台前挤来拥去时,她的眼睛里几乎要冒出火来。

现在大家就要去跳舞——

除了她和那些老太太。突然她看见白瑞德·巴特勒正站在台下米德大夫下面,她还没来得及变换脸上的表情,他已经看见了她,只见他把眉毛向上一扬,嘴角往下一拉。思嘉忙把下巴翘起,转身不去理睬他。可是她忽然听见有人高喊她的名字——那声音压倒了所有其他乱哄哄地被喊叫的名字,清清楚楚是查尔斯顿的口音。“查尔斯·汉密尔顿太太——一百五十块——金元。”

一听见这个数字和这个名字,人群立即刷地静了下来。思嘉大吃一惊,几乎动弹不得。她两手捧着下巴坐着不动,由于惊慌眼睛睁得大大的,人人都转过来瞅着她。她看见米德大夫从台上俯下身子,在白瑞德·巴特勒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她又见白瑞德懒散地耸耸肩膀。“不,”白瑞德清楚地答道,他的目光毫不在乎地扫过人群,“我就请汉密尔顿太太。”“我跟你说过不行,”大夫急躁地说道,“汉密尔顿太太不肯——”

思嘉听见一个声音,起初竟不知道是她自己喊出来的:“我肯!”

她忽地跳起身来,她的心咚咚直跳,跳得她怕自己无法忍受,她的心在跳个不停,因为她又要成为众人注目的中心,成为最受人羡慕的姑娘,而且最妙的是,她又有机会跳舞了。“哦,我不在乎,我不在乎她们会怎么说!”她低声说道,心中一阵狂喜。她把头一仰,快步走出摊位,两只脚跟碰得像敲响板,手中的黑绸扇啪的一声全部展开。顷刻之间,她看见媚兰不敢置信的神情和陪护人难堪的脸色,她也看到女孩子们的烦躁不安和士兵们的热烈赞赏。

随后她来到舞池,白瑞德·巴特勒从人群中向她走来,脸上闪着嘲弄的微笑。可是她不在乎——

哪怕他是阿贝·林肯本人她也不在乎!她又要跳舞了,她要领跳苏格兰舞。她给他行了个低低的屈膝礼,脸上闪着灿烂的微笑,他就一手搁在胸前,鞠了一躬。

于是乐队奏起最佳的苏格兰舞曲《迪克西》。

第十章

“我得知你近来的行为,心中极为不安。”埃伦的信是这样开头的。思嘉在饭桌上刚一读,就皱起眉头。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果然如此,她以前在查尔斯顿和萨凡纳常听人说,在南方一带,要数亚特兰大人最爱饶舌,喜欢管别人的闲事,现在她真的相信了。义卖活动是星期一举行的,今天才星期四。不知道哪个恶毒的老婆子那么巴结已经写信给埃伦了?起初她疑心是皮特帕特,但是她马上就排除了这个想法。可怜的皮特姑妈怕因为思嘉的孟浪行动,自己也要受到责怪,两只脚正在那双小三号鞋子里簌簌发抖,怎么也不会向埃伦检举自己这个不称职的监护人的。很可能是梅里韦瑟太太写的信。“你居然如此忘乎所以,忘却你所受的教养,这真叫我难以置信。你在居丧期间到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本来就不应该,鉴于你在热情地帮助医院,我可以不跟你计较。可是你居然去跳舞,还跟巴特勒船长那样的人跳舞!此人名声很坏,连查尔斯顿他的家里人都不接待他。他利用你年轻无知,让你当众出丑,连你的家人也蒙受羞辱。”“你竟这样快就忘了你所受的教养,真叫我伤心。我本来想要你马上回家,但觉得还是由你父亲处置为好。他本星期五前去亚特兰大,先找巴特勒船长说话,然后带你回家。我劝他不要对你太严厉,不过看来他不会听我的。”

这种调子的话还有一些,思嘉没往下念。这一回她是真的害怕。她的母亲素来很温和,现在也毫不容情地责备起她来。她的父亲马上要到城里来找巴特勒船长谈话。问题果然严重。杰拉尔德不会轻易放过她。这一次她知道再也不能用坐在父亲膝盖上撒娇的办法来逃脱他对她的惩罚了。

杰拉尔德第二天下午来的时候,皮特帕特倒在床上。她从紧关着的房门里不时传出话来向他表示歉意,让那两个惊恐万状的姑娘陪他吃晚饭。

等到酒放到桌子上,两个姑娘站起身来想要离开时,杰拉尔德皱起眉头斜着眼睛朝女儿狠狠瞪了一眼,吩咐她一个人暂留片刻。思嘉绝望地扫了梅利一眼,梅利无可奈何地绞着手帕走出去,轻轻把门掩上。“好哇,小姐!”杰拉尔德给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大声喊道,“你干的好事!是不是想给自己另外找个丈夫哇?你做寡妇还没几天呢。”“别那么大声,爸,佣人们——”“他们早知道啦,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哪个不知,谁人不晓?你可怜的妈妈现在卧床不起,我也抬不起头来。真丢人,得了,孩子,这回你再给我哭也没有用。”“我理解你,你就是在丈夫的灵床跟前也会跟人家调情的。别哭,好吧,今晚我不跟你多啰嗦,我得去见见那位出色的巴特勒船长,他竟然把我女儿的名声不当作一回事。且等明天早上——好啦,别哭啦,哭也没用。这回我已拿定主意,明天一早你跟我回塔拉,免得你把我们大家的脸都丢尽。”

媚兰和皮特帕特入睡已好几个时辰了,思嘉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周围是一片不平静的黑暗,她心情沉重,满怀恐惧。生活才重新开始,他就得离开亚特兰大回家,就得去见埃伦。要她去见母亲,真还不如死了的好。她忽然听到从宁静的大街远远传来一个声音,那声音虽然模糊不清,她却觉得出奇的熟悉。她从床上溜下来,走到窗口。朦胧的夜空中繁星点点,街道被绿荫的穹顶覆盖着,一片漆黑。声音越来越近,是车轮声、马蹄声,还夹杂着人声。

她看见一辆马车的黑影在大门口停住,门口出现了两个身影,门闩咔嗒响了一下,随即清清楚楚地传来杰拉尔德的声音。“现在我让你听一支《哀悼罗伯特·埃米特》。这支歌你应该知道,我的小伙子。让我来教你。”“我很愿意学,”他的伙伴答道,那低沉而慢吞吞的声音似乎想笑而未笑,“不过,且等以后吧,奥哈拉先生。”“哦,上帝,是那可恶的巴特勒!”思嘉暗忖,先是觉得很讨厌,继而又高兴起来,至少他们没有决斗。而且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一起回家来,他们想必已经相互谅解了。“看来我得下楼去,”思嘉想,“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她拿别针把晨衣领口紧紧别好,点上床头的蜡烛,匆匆下楼来到前面的过道,打开门,在摇曳的烛光中,她看见白瑞德·巴特勒搀挟着她的矮胖的父亲。他的帽子丢了,一头鬈曲的长发乱成白马鬃似的,领结歪到一只耳朵的下面,胸前衬衫上满是酒迹。“这位想必是你的父亲吧?”巴特勒船长说道,黝黑的脸上,两眼带着感到有趣的神情。他很快朝她的身上扫了一眼。那目光似乎要穿透她的晨衣似的。“扶他进来吧。”她简慢地说,穿着晨服见人,觉得很窘,又恼怒杰拉尔德,害得她被这家伙讥笑。

白瑞德把杰拉尔德扶到客厅里的沙发上躺下,说了声“再见”,轻手轻脚地把门带上,一点声响也没有。

思嘉五点半就起床了,抢在从后院出来做早饭的佣人之前,悄悄来到楼下客厅里。杰拉尔德已经醒了,坐在长靠椅上,两手捧着圆脑袋。“你干的好事,爸,”她压低了声音说,心中怒不可遏,“半夜三更唱着歌回家,把所有的邻居都吵醒了。”“该我倒霉,”他悲叹一声,“打牌一开始,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打牌?”“那个黑瓢虫巴特勒吹牛说他玩扑克要数第一,在——”“你输了多少?”“怎么,我当然是赢的。”“把皮夹拿出来看看。”

杰拉尔德从上衣口袋里把皮夹摸出来,他打开皮夹一看,是空的。他盯着夹子,脸上现出可怜的惶惑神情。“五百元,”他说,“是给奥哈拉太太买东西的,现在连回塔拉的盘缠也没了。”

思嘉怒气冲冲地看着空皮夹,忽然心里产生了一个念头,而且很快发展成一个计划。“这下我在城里可抬不起头来了,”她开始说道,“你叫我们没脸见人了。妈要是知道了会怎么说?”

他抬起头来,突然感到一阵痛苦。“我想你大概一句话也不会跟你妈说的。你大概也不会要她心里难受的,对吗?”

思嘉嘟起了嘴不做声。“你也得想想,爸,就在昨天晚上你还说我给全家人丢脸,我不过是为了给伤兵募捐,跳了几支舞罢了。哦,我真想哭一场。”“得了,孩子,得了!你这可怜的老爸爸的话,全是有口无心。你是个好心肠的孩子,我是完全知道的。”“可是你要把我带回去,叫我没法见人哪。”“啊,宝贝儿,我哪里会,我是跟你闹着玩的。那么你不会跟你妈提起钱的事了,是吗?她为了家里的开支,已经够心烦的了。”“我不跟她说,”思嘉坦诚地说道,“不过你得让我留在这里,就跟妈妈说我本来没什么事,都是些恶毒的老婆子嚼舌头拨弄出来的。”

杰拉尔德悲哀地看着女儿。“好吧,”他说,“我们把这些事全忘了吧。你说像皮特帕特这样的好小姐家里有没有白兰地?解酒还得靠酒哇。”

第十一章

隔了一个星期的一天下午,皮特姑妈和媚兰正在门廊里,戴好了最漂亮的兜帽,打算带着韦德和普里西到四周朋友家去做每周一次的拜访活动。思嘉等到最后的车轮声完全消失,知道她们已经远去,便悄悄走到媚兰的房间旋开门锁走了进去,径自穿过房间走到小床边,从桌子上拿起一只正方形的黑黄檀木书信盒子。她从里面拿出一束用蓝缎带扎好的信,这些全是艾希礼亲笔写给媚兰的。最上面的一封是那天早上刚到的,她就打开了这一封。

思嘉偷看媚兰的信,刚开始时感到心惊肉跳,害怕被人发觉,手抖得连信封也打不开。后来偷看的次数多了,她那从来也不拘小节的廉耻心麻木了,甚至再也不怕有人发现她偷看了。媚兰对她的信很大方,每回总要大声念几段给皮特姑妈和思嘉听,可是最叫思嘉心神不宁的是没被念出来的那几段,这就迫使她非要看个究竟不可。她一定得知道他结婚后是不是爱他的妻子。她一定得知道他是不是假装在爱她。他信上是不是写了些甜甜蜜蜜的话?他究竟表达了些什么感情,亲密到怎样的程度?

她小心翼翼地把信笺铺平。

艾希礼那清秀匀称的字迹跃入她的眼帘,开头的称呼是“我亲爱的妻子”。思嘉松了一口气,他没把媚兰称作“心肝”或“宝贝”之类。

我亲爱的妻子,你来信说你心里很惊恐,因为我没有把真情告诉你。你问我近来究竟在想些什么?——“亲爱的妻子,如果我对你隐瞒了什么,那是因为我不愿意你负担过重,不愿让你除了为我的身体安全担心外,还要为我的内心纷忧担心。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对你隐瞒,因为你太理解我了。不要惊慌,我没有受伤,也没有害病。我能填饱肚子,偶尔还有床可睡。不过,媚兰,我心头有沉重的负担,不能不向你倾吐。”“入夏以来,有许多个夜晚,我久久不能成眠,仰望星空,我反复思考:艾希礼·威尔克斯,你为什么要来到此地?你打仗是为了什么?”“肯定不是为了声名和荣誉。战争是件肮脏的事。然而我却来到了这战场上,我看得非常非常清楚,我们已经被出卖了,被我们南方人傲慢的自我感觉出卖了——以为我们一个人足以抵挡一打北佬,以为棉花大王能够统治全世界。”“即使我们赢得了这场战争,实现了棉花王国的梦想,我们同样是完了,因为我们会成为另一种人,不可能再过昔日的宁静生活了。到那时全世界都要跑到我们门口来跟我们要棉花。我们可以随意要价,那么,我怕我们会变得跟北佬一样,贪得无厌,唯利是图,成为我们现在所不齿的重商主义者了。再说如果我们打败了,媚兰,如果我们打败了呢!”“我怕的不是危险,不是被俘,不是负伤,也不是死亡,我怕只怕一旦战争结束,我们再也不能回到往日的岁月了,然而我是属于旧时代的,我不属于这个疯狂的杀戮的现在,恐怕无论我怎样努力也无法适应无论怎么样的未来;你也一样,亲爱的,因为你和我属于同一个血统,我不知道将来会是个什么样子,但是反正不会像过去那样美好,那样令人满意。”“当初我向你求婚的时候,并不曾为我们想到这一层。我以为十二橡树的生活会永远平安舒适地过下去,不会有什么变化。我们两人非常相像,媚兰,我们都喜欢宁静的事物。我看到的是在我们眼前展现着一段长长的太平时期,它让我们一起读书、听音乐,让我们一起梦想。我没有想到今天的情景,怎么也想不到!旧世界的毁灭、仇恨和血腥的杀戮,想不到全降临到我们的头上!如果我们被北佬打败,我们的将来会非常可怕,不堪设想。可是亲爱的,他们迟早会打败我们。”

思嘉读到这里,就把信小心地折好,重新放进信封里去了。她把那一束信仔细地用缎带扎好,叹了口气,第一千次重新思考,艾希礼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使她无法理解。她想要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可是像往常一样,那结论还是从她那单纯的头脑里逃开了。

第十二章

义卖会以后的几个月里,白瑞德每次到亚特兰大来,都要带思嘉驾着马车去兜风,陪她去跳舞,去义卖会,并且等在医院门口,赶车送她回家。她已经不再担心他把她的秘密说出去,但是心底里仍不免惴惴不安。

他的年纪已经三十开外,比她过去所有情人的年纪都大。她善于应付并控制年纪和她相仿的情人,可是要想用同样的手法来控制住白瑞德,她却像个孩子似的,简直无能为力。他常常用他那一等的逗人本事惹得她勃然大怒,因为她虽然从埃伦那里继承了一副骗人的温柔外貌,却从杰拉尔德那里继承了爱尔兰人的火暴脾气。

她跟他多次交锋,总是以失败告终,于是她认定他不是个上等人,是个没有教养、无可救药的人,并发誓不再跟他打交道。可是等他回到亚特兰大时,他总会以看望皮特姑妈为由,特别殷勤地献给思嘉一盒从拿骚买来的夹心糖。有时他预定音乐会座位坐在她身旁,有时他在舞会上邀请她跳舞,使得她对他这种大胆的殷勤感到有趣,终于原谅了他以前的过错,直到后来他再惹得她生气,使她不理睬他为止。

纵使白瑞德老是叫她恼怒,可是她却渐渐盼望着他常来看望她。他身上有某种令人激动的东西,她分析不出是什么,只觉得他跟她所认识的别的男人不一样。“看来我像是爱上他了!”她迷惑不解地想着,“可是我并不爱他,我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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