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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04: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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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吉卜林著,张新颖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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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代表作)

丛林之书(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代表作)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丛林之书(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代表作)作者:[英]吉卜林著,张新颖译排版:燕子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2-01ISBN:9787533951566本书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打开丛林这部书(代译序)

一九〇七年,鲁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到瑞典斯德哥尔摩去领诺贝尔文学奖,瑞典人看到他时,感到非常惊讶——或者也可以说,有点失望。他们看到的是一位瘦小的英国人,留着小胡子,戴着眼镜,镜片后面是一双友善的眼睛。

瑞典人本来以为,他们翘首以待的这位作家,应该和他所写的那个在丛林里、在动物中间长大的狼孩毛格利是一个模样,还应该带着棕熊巴鲁、黑豹巴赫拉,甚至还有四个狼兄弟一起出席颁奖典礼。当时有一个记者做了这样的报道:“当人们发现吉卜林和其他人一样,穿黑西装、打白领带时,立即就引起了阵阵的窃窃私语。”他用这样一个句子表达了吉卜林的读者为他们喜爱的作家设计的形象:“啊,真希望他手里抓着一条蛇!”

总之,他们希望吉卜林把他在《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丛林之书二集》(The Second Jungle Book)以及所有其他作品里写到的一切,都搬到斯德哥尔摩的颁奖台上去。

他的作品深受儿童的喜爱应该是他特别感动的事。斯德哥尔摩附近各小学的儿童们组成了一个代表队,到他住的酒店向他致敬。一个小女孩竟然用英文发表了一篇十分流利的演讲——大概是老师事先写好,她好不容易背下来的。孩子们还为他合唱了《家,甜蜜的家》(Home,Sweet Home)和瑞典国歌。一位小朋友向他要一本英文的《丛林之书》,回到英国后,他立即寄出了这本书,并在书上写着:“向小朋友做的许诺必须兑现。”

有一个美国小朋友,名叫纳尔森·道布尔迪(Nelson Doubleday),非常喜欢吉卜林写的故事。一天他在杂志上读到吉卜林讲鲸鱼的一篇故事,又激动又觉得不过瘾,就跑去对做出版商的爸爸说:“如果我写信给吉卜林先生,让他再写一些同类的故事,你可不可以出一本书呢?”他爸爸答应考虑这个计划,嘱咐他信要写得认真仔细。他就用学童的语言,在信里建议吉卜林再写一些动物故事,比如,豹子身上为什么有斑点呀,大象怎么长了个长鼻子呀,鳄鱼如何,等等。他写好了信,又对爸爸说:“爸爸,如果你出版这本书,我是不是该得到一定的版税?因为出书的主意是我建议的。”他爸爸慷慨地说,如果书写好并出版了,卖掉一册就付给他一分钱。他又要求爸爸先预付五分钱的版税,因为把信寄到英国去要贴五分钱的邮票。这本书后来果真出版了,而且成了一本非常受欢迎的儿童读物,叫《正是如此故事集》(Just So Stories),小朋友从他爸爸那里得到了他的那一份版税,当然他得先用版税偿还邮资。

吉卜林在美国写完《丛林之书》后不久,这个小朋友就和吉卜林非常熟悉了。吉卜林在纽约城的宾馆里生病的时候,他还特意把家里做的汤送给吉卜林喝。小朋友很久以后还记得,吉卜林康复后和马克·吐温到他家里吃晚餐的情景。他更难忘的是,顽皮的吉卜林经常教唆他从学习室里逃出来,正好园丁把梯子放在了窗口。吉卜林叔叔躲在离屋子有一段距离的干草堆后面,两个人碰头后,就一起去钓鱼、猎兔子,有时仅仅是在田野里长途漫步。

我们没有福气和吉卜林成为朋友,所幸的是我们还可以从字面上了解他。

吉卜林一八六五年出生于印度孟买,他父亲当时在孟买艺术学校担任建筑雕塑学教授,后来写过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印度的动物和人》(Beast and ManinIndia),自己配了精美的插图。后来吉卜林出版《丛林之书》,第一版里就有他父亲的九幅插图。吉卜林在印度度过了美好的幼年,可是到一八七一年,还不满六岁,就和妹妹一起被送回英国寄养,过了五年很不愉快的日子,从《咩,咩,黑山羊》(Baa,Baa,Black Sheep)这篇小说里可以明显看出那段生活在他心灵上留下的伤痕和暗影。吉卜林中学毕业以后,离开英国,回到印度,逐渐开始文学创作,慢慢产生影响。实际上他在中学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并自费印了一本诗集,叫《学童抒情诗》(Schoolboy Lyrics),大约印了五十本,分赠亲友。到一九三六年在伦敦去世时,吉卜林留下了大量的作品,包括诗、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历史故事、散文随笔、回忆录,等等。其中最受推崇的儿童文学作品除了《丛林之书》《丛林之书二集》《正是如此故事集》之外,还有《勇敢的船长》(Captains Courageous)、《普克山的帕克》(Puck of Pook’s Hill)、《奖赏和仙人》(Rewards and Fairies)等。后两本是系列的历史故事集,是吉卜林为孩子们,尤其是他自己的儿子、女儿而写的。

两本《丛林之书》于一八九四年和一八九五年相继出版,成为他最著名的动物故事集。这两本书一共包括十五个故事,一百年来不知为多少个国家的多少少年儿童带来过多少的乐趣,激发起多么宝贵的想象力。我们上面刚刚还提到过,那个美国小朋友记得吉卜林和马克·吐温到他家进晚餐的情景,就是这位马克·吐温,曾经说:“我了解吉卜林的书……它们对于我从来不会变得苍白,它们保持着缤纷的色彩;它们永远是新鲜的。”

不是为了验证马克·吐温的话,不是为了去重复诸多作家、诗人及各类著名人物(W.H.奥登、T.S.艾略特、乔治·奥威尔、葛兰西、博尔赫斯,等等)在吉卜林作品里获得的各类体验,只是为了我们自己的乐趣,只是为了我们自己去感受吉卜林所创造的动物世界的魅力,为了我们自己的童年、少年、青年,为了我们自己在成年和老年时重新回忆起童年、少年、青年,请打开——丛林——这部无穷的书。张新颖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毛格利的兄弟们

蝙蝠芒恩释放了黑夜,

鸢鹰奇尔把它带回家中——

牛群关进了棚子和木屋,

因为我们要放纵到黎明。

这是骄傲和威武的时刻,

利爪长牙巨螯显威风。

啊,请听那呼唤!

——祝狩猎成功

所有遵守丛林法律的生灵!——《丛林夜歌》

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晚上,狼爸爸休息了一天,醒来已经是七点钟了。他抓抓身子,打了个哈欠,爪子一只跟着一只伸展开来,好赶跑爪子尖上残余的睡意。狼妈妈还躺着,灰色的大鼻子时不时碰到她那四个滚个不停、又闹又叫的狼孩。月光照进了他们一家人居住的山洞。“噢!”狼爸爸说,“又到了去打猎的时间了。”他正要跃下山去的时候,一个拖着毛茸茸尾巴的小小身影出现在洞口,唉声叹气地说道:“祝你好运,狼大王;祝你高贵的孩子们好运,长一口强硬的好牙齿,让他们这辈子别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忍饥挨饿的。”

他就是那只豺,叫塔巴克,专吃人家的残羹剩饭。印度的狼都瞧不起他,他到处制造麻烦,搬弄是非,在村子的垃圾堆上找破布烂皮填肚子。但是他们也都怕他,因为塔巴克比起丛林里的任何别的动物来,都更容易发疯变狂。只要那疯病一犯,他就忘了自己曾经还怕过谁,就会在森林里东跑西颠,见到谁就咬谁。碰到小塔巴克犯疯病,就连老虎也会跑开躲起来。犯疯病是最不光彩的事儿,比做一只狂兽还不光彩。我们把这种病叫作“狂犬病”,可是动物们叫它“敌顽尼”——也就是疯病,遇上了就忙不迭地跑开。“那就进来看看吧,”狼爸爸口气生硬地说,“这儿可是什么吃的都没有。”“对一只狼来说,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对于像我这样一个卑贱的人,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盛宴了。我们是谁,一伙豺民罢了,还能挑三拣四吗?”他急忙钻进洞底,找到一块公鹿骨头,上面还带着点肉,就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来。“多谢这顿美餐,”他边说,边舔了舔嘴唇,“你这些高贵的孩子多漂亮啊!这么大的眼睛!还这么年轻!真是的,真是的,我早就该知道,大王的孩子从小就是男子汉。”

其实,塔巴克和别人一样清楚,当面恭维人家的孩子是最让人不舒服的事。看着狼妈妈和狼爸爸那副不自在的模样,塔巴克心里可乐坏了。

塔巴克一动不动地坐着,为他的恶作剧乐不可支。他又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尔可汗把狩猎场挪动了一下地方。到下个月,他就要在这里的山里打猎了。这可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谢尔可汗就是那只老虎,住在二十里外的维根加河附近。“他没有这个权力!”狼爸爸开始生气了,“按照丛林法律,不事先打招呼,他是没有权力更换场地的。他会惊动方圆十里以内的每一个猎物的,而我——我这些天还得打双份的猎物呢。”“他母亲叫他‘瘸腿’,真不是没有道理,”狼妈妈平静地说道,“他一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只能猎杀耕牛。现在维根加河畔的村民被他惹火了,他又要到这里来,来惹火我们这里的村民。到时候他们到丛林里来搜捕他,他倒可以躲得远远的,等一把火烧着了茅草,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就无处藏身,就得逃跑。我们可真得好好感谢谢尔可汗!”“需要我把你们的感谢转达给他吗?”塔巴克问。“滚!”狼爸爸厉声吼道,“滚出去和你的主人一起打猎吧。这一晚上你做的坏事已经够多了。”“我走就是了,”塔巴克平心静气地说,“你们可以听见谢尔可汗正在下面的密林里走动呢。本来我可以不把这个消息告诉你们的。”

狼爸爸听了听,果真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山谷里,一只老虎发出的单调、恼怒、粗鲁的哼哼声。他显然什么也没有猎到手,也根本不在乎哪怕整个丛林全都知道这一点。“笨蛋!”狼爸爸说,“刚开始一晚上的工作就闹出这么大的声音!他以为我们这里的公鹿就像他那些肥肥的维根加小公牛那么愚蠢吗?”“嘘!今天晚上他想猎取的既不是小公牛,也不是公鹿,”狼妈妈说,“而是人。”老虎的哼哼声变成了震颤不已的低沉的呜呜声,听起来仿佛是从四面八方发出来的。这种声音会使露宿的砍柴人和吉卜赛人受到迷惑,有时候竟能让他们自己正好跑进老虎的嘴里。“人!”狼爸爸露出满口的白牙,“嘿!难道水塘里的甲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一定要吃人吗?而且还是在我们的地盘上!”

丛林法律从来就不会无缘无故地规定什么事情,它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是他在教他的孩子们怎样捕杀猎物;即使如此,他也必须是在他自己这个群体或部落的捕猎场地之外的某地捕杀。这一规定的真实原因是:杀了人就意味着,或早或迟,会招来骑着大象、拿着猎枪的白人,还会有几百个棕褐色皮肤的人手持铜锣、放信号的火箭和火把簇拥而来。那样的话,丛林里的每一个居民就都有罪可受了。可是动物们对这条规定的解释是这样的:由于人是所有的生物中最软弱、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也真是这么回事——哪个野兽吃了人,就会生疮疥,还会掉牙齿。

呜呜声越来越响,接着是一声吼叫:“啊呜!”——是老虎奔扑猎物时发出的。

然后是一声哀号——一点虎威也没有的哀号——是谢尔可汗发出来的。“他扑空了,”狼妈妈说道,“怎么回事?”

狼爸爸跑出几步去,听到谢尔可汗在矮树丛里跌跌撞撞,嘴里咕咕哝哝抱怨个不停。“这个笨蛋蠢到家了,竟然跳到了砍柴人生的篝火堆上,烧伤了脚,”狼爸爸哼了一声,“塔巴克和他在一块儿。”“有什么东西朝山上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抽动了一下,“做好准备。”

树林里的枝条微微作响,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要是你有幸可以看到的话,你看到的就是世界上最精彩的情景——狼向空中一跃,半空里又收住了脚。原来他还没有看清他要扑的目标就跳了起来,接着他又想止住自己。结果是,他射向空中四五尺高,又落到地上,就落在他起跳的地方。“人!”他突然说道,“是个小孩子。瞧啊!”

就在他的正前方,正站着一个全身赤裸、棕色皮肤的小孩,他抓住一根低矮的枝条,刚学会走路的样子——还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娇嫩、面带酒窝的小生命在晚上来到狼的山洞呢。他抬头望着狼爸爸的脸,笑了。“是个小孩子?”狼妈妈说,“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呢。把他带过来吧。”

狼早就习惯了用嘴叼他自己的孩子,如果必要的话,他能用嘴叼一只蛋却不会把它咬碎。狼爸爸叼着小孩子的背,把他放到他自己的孩子中间,却没有一颗牙齿擦破了小孩子的一点点皮。“他多么小呀!身子光溜溜的,又——多么胆大呀!”狼妈妈柔声说道。小孩子正往那群狼崽子中间挤,好靠近温暖的狼皮。“哎呀!他在和我们的孩子一起吃东西呢。原来这就是人的小孩子呀。你可曾听哪一只狼说过,一群狼崽子中间会有个人的小孩子吗?”“我倒是听说过几回这样的事,但从来都不是发生在我们这群狼里,也不是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狼爸爸说,“他全身没长一根毛,我脚一动就能把他踩死。但是你瞧,他抬头望着,一点也不害怕呢。”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谢尔可汗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进了洞口。塔巴克跟在后面,尖声尖气地喊道:“我的主人,我的主人,他就是从这里进去的!”“谢尔可汗光临,我们真是荣幸,”狼爸爸话这样说,眼睛里却充满了怒气,“不知谢尔可汗需要什么?”“我要我的猎物。一个小孩子跑到这里来了,”谢尔可汗说道,“他爸爸妈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

正如狼爸爸所说的那样,谢尔可汗扑到了砍柴人的火堆上,烧伤了脚,疼得他很恼怒。可是狼爸爸也知道,洞口太窄,老虎没法进来。就是现在这个样子,谢尔可汗的肩膀和前爪也都挤得没法动弹,一个人如果想在一只桶里打架,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狼是自由民,”狼爸爸说道,“他们服从狼群头领的命令,却不会听任何一个身带条纹、捕杀耕牛的家伙说三道四。这个小孩子是我们的——如果我们想杀他,我们自己会杀的。”“什么你们想不想的!你啰唆什么呀?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难道真的要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狗窝,找回本来就应该属于我的猎物吗?你可要明白,这是我——是谢尔可汗——在说话!”

老虎的咆哮如雷鸣一般,滚过整个山洞。狼妈妈扔下孩子们,跳到前面,她的两只眼睛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在黑暗中直对着谢尔可汗闪烁的眼睛。“这是我——是拉克夏(魔鬼)——在回答。这个小孩子是我的,告诉你,瘸腿——他是我的!谁也不能杀死他。他要活下来,和狼群一起奔跑,和狼群一起打猎;你等着瞧吧,你这个连赤裸裸的小孩子也要猎取的家伙,你这个捕食青蛙的家伙,你这个杀鱼的家伙,总有一天,他要打猎打到你头上来的!快给我滚吧,凭着我杀掉的大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的牲口),滚回你妈那里去,你这丛林里挨火烧的野兽,瘸得比一生下来还要厉害的家伙!滚!”

狼爸爸吃惊地望着。他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日子,那时他和五只狼公平决斗之后才赢得了狼妈妈。她那时在狼群里被称作“魔鬼”,那可不是恭维。谢尔可汗也许可以和狼爸爸对着干,可是却对付不了狼妈妈,他知道现在这里狼妈妈占据了有利地势,真要打起来,非得死战到底不可。于是他低声吼着退出了山洞,到了洞外,他才大声嚷道:“每只狗都会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叫!我们等着瞧狼群会对收养人的小孩子这回事怎么说吧。这个小孩子是我的,总有一天用得上我的牙齿来对付他。哼,毛尾巴的贼!”

狼妈妈躺倒在孩子们中间,喘息着。狼爸爸认真地对她说:“谢尔可汗说的倒也是实话,这个孩子必须带到狼群里让大家看看。你还要收养他吗,狼妈妈?”“收养他!”狼妈妈气喘吁吁地说,“他光着身子,在黑夜里,挨着饿,一个人孤零零地来了;可是他一点都不害怕!你瞧,他已经把我的一个小狼崽子挤到一边去了。那个瘸腿的屠夫要杀了他,再逃到维根加河畔,这里的村民们就会来报仇,把我们的窝搜遍!收养他?我当然要收养他!安安静静地躺着吧,小青蛙。噢,你这个毛格利——我就叫你青蛙毛格利吧。现在谢尔可汗捕猎你,而你捕猎谢尔可汗的那一天也会到来的。”“但是我们的狼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问。

丛林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任何一只狼,结婚以后都可以退出他所属的狼群;但是,只要狼崽子一长到能够自己站立起来的时候,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去,好让其他的狼确认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每月一次,在月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视之后,狼崽子就可以到处自由奔跑,在他们杀死第一只公鹿之前,狼群里的成年狼没有任何借口杀死一只狼崽子。谋杀者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立即处死;只要你动脑子想一分钟,你就会明白必须这样做。

狼爸爸等到狼崽子们能够跑一点路的时候,就在狼群大会举行的晚上,带着他们,还有毛格利、狼妈妈,一起来到大会岩石——那里是一个山顶,覆盖着小小的石头和大大的石头,一百只狼都可以在那里藏身。独身大灰狼阿克拉是狼群的首领,他凭借力气和机智赢得了这个地位。这时他正躺在岩石上,全身都舒展开了。在他下面,坐着四十多只各种大小和颜色的狼,其中有自己单独就能制住公鹿的长得像獾一样颜色的老狼,还有自以为也能杀死公鹿的三岁的年轻黑狼。孤狼阿克拉领导他们已经一年了。他年轻时有两次掉进过捕狼的陷阱,还曾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顿,扔在一边等死,所以他十分清楚人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会议岩石上大家都很少说话。狼爸爸和狼妈妈们围坐成一圈,狼崽子们就在这个圈子当中打打闹闹,滚来滚去。时不时会有一只年长的狼轻轻走到一只小狼崽面前,仔细地端量他,然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有时狼妈妈会把她的孩子推到月光下,以确保他没有被忽略掉。阿克拉会在他那块岩石上喊道:“你们都知道法律——你们都知道法律。好好看看吧,狼们!”焦急的狼妈妈们也跟着喊:“好好看看吧,好好看看吧,狼们!”

终于,时候到了,狼妈妈脖子上鬃毛直竖,狼爸爸把“青蛙毛格利”——他们就是这样叫他的——推到了圈子中间。毛格利坐在那里,笑着,玩弄着几颗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的鹅卵石。

阿克拉一直都没有把头从爪子上抬起来,只是用那没有变化的音调继续喊道:“好好看看吧!”岩石后面传来闷声闷气的咆哮,谢尔可汗叫道:“这个小孩子是我的。把他给我。自由的兽民要一个小孩子干什么?”阿克拉甚至连耳朵也没有动一下,只是说:“好好看看吧,狼们!自由的兽民只听从自由兽民的命令,其他的命令又有什么相干?好好看看吧,狼们!”

狼群中响起了一片低沉的嗥叫,一只四岁的年轻的狼重又提起谢尔可汗的问题来质问阿克拉:“自由的兽民要一个小孩子干什么?”丛林法律规定,如果狼群对于一个小崽子被接纳的权利发生争执,除了他爸爸妈妈之外,必须要有至少两个成员为他说话,他才能被狼群接纳。“有谁来为这个小孩子说话?”阿克拉问,“在自由的兽民中,有谁出来说话?”没有谁回答。狼妈妈心里明白,如果事情发展到需要搏斗才能解决的话,那将是她这一生最后一次搏斗了。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就在这时,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鲁,后脚直立起来,嘟嘟囔囔地说话了。巴鲁是只棕熊,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他教给狼崽子们丛林法律。老巴鲁可以随处自由走动,因为他只吃坚果、根块和蜂蜜。“人的小孩子——人的小孩子?”他说道,“我为人的小孩子说话。人的小孩子没有什么危害。我没有说话的天赋,可是我说的是真话。让他和狼群一块奔跑,让他和其他狼崽子一块加入狼群。我自己来教他。”“还有谁?”阿克拉问,“巴鲁已经说过了,而且他是小狼崽子的教师。还有谁说话?”

一条黑影跳进圈子里,是黑豹巴赫拉。他全身墨黑,可是在月光下就显出水纹丝绸一般的豹斑。没有哪个动物不认识巴赫拉,也没有哪个动物愿意招惹他。他像塔巴克一样精明,像野水牛一样凶猛,像受伤的大象一样不管死活。但是他的声音像从树上滴下来的野蜂蜜那样软绵绵的,他的皮肤比羽毛还要柔软。“噢,阿克拉,还有自由的兽民们,”他以愉快的声调说道,“我没有权利参加你们的集会,但是丛林法律说,对于处理一个新崽子,如果有了疑问,又不到把他杀了的地步,就可以出个价买下他的性命。法律并没有说谁可以买,谁不可以买。我说得对吧?”“对!对!”那些总是饿着肚子的年轻的狼说道,“听巴赫拉说吧。这个小崽子是可以出一个价买下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知道我在这里没有说话的权利,所以我请求你们允许。”“说吧。”二十只狼同声喊道。“杀死一个赤身露体的小孩子是可耻的。而且,等他长大的时候,他还会给你们捕到更多的猎物。巴鲁刚才已经为他说了话。现在在巴鲁的话之上,我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公牛,就在离这儿不到半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这个人的小孩子。这样做有什么困难吗?”

立即响起了一片闹哄哄的声音:“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会被冬天的雨淋死,会被太阳烤焦。这样一只光着身子的青蛙能给我们造成什么危害呢?就让他和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里,巴赫拉?我们就接受他吧。”这时阿克拉发出了低沉的喊声:“还会看看——好好看看吧,狼们!”

毛格利仍然沉浸在对鹅卵石的兴趣里,根本就没注意到一只接一只的狼走过来端量他。最后,他们全都下山去找那头死公牛了,只剩下阿克拉、巴赫拉、巴鲁和毛格利自己这一家的狼。谢尔可汗仍然在黑夜里不停地咆哮,因为毛格利没有交给他,他恼怒透顶。“哼,你就好好吼叫吧,”巴赫拉的嘴在胡子底下动着,“总有一天,这个光身子的小家伙会让你的吼叫变个调的,如果不是这样,就算我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这件事这样做是对的,”阿克拉说道,“人和他们的孩子是非常聪明的。到时候说不准他就成了我们的帮手。”“确实是这样,需要的时候的一个帮手;因为没有谁能够永远领导狼群。”巴赫拉说。

阿克拉默不作声。他想,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一个狼群的每一个头领都会渐渐耗尽力气,越来越衰弱不堪,直到最终被狼群杀死,出现一个新的头领——然后,又轮到这个新的头领被杀死。“把他带回去吧,”他对狼爸爸说,“可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自由兽民。”

毛格利就是这样进入了西奥尼的狼群,凭着一头公牛和巴鲁善良的话。

现在,你必须跳过整整十年或者十一年的时间而不要觉得有什么遗憾,你自己可以猜想毛格利在狼群中度过的美好生活,要是把这段生活都写出来的话,非得写满好几本书不可。他和狼崽子们一起成长,当然,当他还仍然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成年狼了。狼爸爸教给他各种各样的本领,告诉他丛林里许多事物的含义,直到草叶的每一声微响,温暖夜空的每一阵呼吸,头顶上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树枝上栖息片刻的蝙蝠脚爪的每一下抓挠,水塘里每一条小鱼跳跃时的每一下溅水声——这一切对他都意味丰富、熟悉亲切,就像商人对他办公室里的工作一样。在不学习本领的时候,他就在太阳下睡觉,然后吃饭,然后再睡;他感到自己脏了或热了的时候,就到森林里的水塘游泳;想吃蜂蜜了(巴鲁告诉他,蜂蜜和坚果像生肉一样美味可口),就爬上树,巴赫拉教会了他怎么做。巴赫拉会躺在一根树枝上,叫道:“来呀,小兄弟。”一开始,毛格利只能像树懒一样紧紧抱住树枝不放,到后来,他已经能在树枝间攀援跳跃,如大灰猿一般大胆。他也在会议岩石那儿有了自己的位置。狼群集会的时候,他发现,如果他死死地盯着一只狼看,那只狼就会被盯得低下眼睛。他觉得这很好玩,就常常盯着某一只狼看。还有些时候,他会帮助他的朋友们从脚掌心拔出长刺,扎进狼的皮毛里的芒刺使他们非常痛苦。晚上他下山潜入耕地,十分好奇地看着小屋里的村民们,但是他对人不信任,因为巴赫拉曾经指给他看一只方盒子,它非常巧妙地隐藏在丛林里,他差点就走了进去,巴赫拉说,这就是陷阱。他最喜欢做的事是和巴赫拉一起走进大森林温暖幽暗的深处,懒洋洋地睡上一整天,到了晚上看巴赫拉怎么捕杀猎物。巴赫拉饿了的时候,见到什么猎物就捕杀什么,毛格利也一样——只有一种猎物例外。毛格利长到能懂事的时候,巴赫拉就告诉他,他被狼群接纳,是用一只公牛的生命换来的,所以他以后永远也不要碰牛。“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赫拉说,“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可以捕杀任何猎物;但是因为用那只公牛赎买过你,所以你绝对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只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律。”毛格利忠心服从了。

毛格利长得越来越壮了,就像一个男孩一定会长成的那样,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学很多东西;除了吃,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需要左思右想。

狼妈妈有一两次告诉他谢尔可汗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家伙,将来有一天他一定要杀了谢尔可汗。一只年轻的狼会时时刻刻记住这样的忠告,可是毛格利却把它忘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小男孩呀——尽管如果他会用人的语言说话的话,他也会把自己叫作狼的。

他常常在丛林里遇见谢尔可汗。阿克拉越来越老、越来越弱了,瘸腿老虎成了狼群里那些年轻狼的好朋友,他们跟在他后面,吃他剩下的东西。要是阿克拉敢于严格行使他的权威的话,这种事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谢尔可汗还讨好他们,说他感到奇怪,这么优秀的年轻猎手为什么会情愿受一个垂死的老狼和一个人类的小孩子的领导。“我听说,”谢尔可汗道,“在大会上你们都不敢正眼看他。”年轻的狼听了,气得毛都竖了起来,一阵乱叫。

巴赫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件事也知道了一些,就一次两次明确地对毛格利说,谢尔可汗总有一天要杀死他。毛格利听了,笑着回答:“我有狼群,有你,还有巴鲁——尽管他挺懒的,可是还是会帮我一把的。我为什么要害怕呢?”

这天,天气非常暖和,一个新的念头钻进了巴赫拉的心里——从他听说的一件事受到了启发。也许是豪猪伊基告诉他的。他和毛格利来到丛林深处,毛格利头枕着巴赫拉漂亮的黑皮躺在那里。这时,他问毛格利:“小兄弟,我告诉你谢尔可汗是你的敌人,这话说过几次了?”“棕榈树上的硬果子有多少,你说过的次数就有多少,”毛格利回答道。自然,他是不会数数的。“怎么了?我可困了,巴赫拉。谢尔可汗不就是长尾巴、说大话——像孔雀玛奥一样吗?”“但是现在可没有时间睡觉了。这一点巴鲁知道,我知道,整个狼群都知道,就连愚蠢透顶的鹿也知道。塔巴克也告诉过你了。”“噢!噢!”毛格利说道,“前不久塔巴克跑到我跟前,粗鲁地说我是个光着身子的人类小孩,不该去挖植物的块根。我抓住塔巴克的尾巴朝棕榈树上甩了两下,教训他懂点礼貌。”“这么做很不明智。尽管塔巴克是个恶作剧的家伙,可是他还能告诉你一些和你关系密切的事情。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吧,小兄弟。谢尔可汗不敢在丛林里杀你,但是你要记住,阿克拉已经很老了,很快他就杀不死公鹿了,那时他就不能再当头领了。当年你第一次被带到狼群大会上时那些仔细端量过你的狼大多也老了,而那些年轻的狼听了谢尔可汗的教唆,都认为人的孩子不应该在狼群里占有一席之地。用不了多少时间,你就会成为人了。”“成了人就不能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奔跑吗?”毛格利说,“我是在丛林里生的。我服从丛林法律,我们狼群里没有一只狼我没有帮他拔出过爪子上的刺。他们当然都是我的兄弟!”

巴赫拉伸直了身子,半闭着眼睛。“小兄弟,”他说,“你来摸摸我的下巴。”

毛格利强壮的棕色的手,伸到巴赫拉光滑的下巴底下,那里厚厚的毛遮住了滚圆的肌肉,可是毛格利仍然摸到了一小块光秃秃的地方。“丛林里谁也不知道我巴赫拉身上有这个标记——戴过颈圈的标记。小兄弟,我是在人间出生的,我妈妈也是死在人间——死在奥地珀王宫的笼子里。就是因为这个,当你还是个赤身露体的小孩子的时候,我会在狼群大会上为你付出那笔价钱。是的,我也是在人间出生的。那时我从来没有见过丛林。他们把我关在铁栅栏里,用一只铁盘子喂我,直到有一天晚上,我感觉到我是巴赫拉——是黑豹——不是人的玩物,我一爪子砸开了那把破锁,跑了出来。正是因为我学到了人的那一套,所以我在丛林里比谢尔可汗更加可怕。是不是这样?”“是的,”毛格利回答,“丛林里谁都怕你,除了毛格利。”“啊,你是人的孩子,”黑豹十分温柔地说道,“就像我最终回到了丛林,你最终也必须返回人间——返回到你人类的兄弟们中间去,如果你在狼群大会上不被杀死的话。”“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杀死我?”毛格利问。“你看着我。”巴赫拉说。毛格利紧紧地盯住了他的眼睛。才过了半分钟,大黑豹就把头扭开了。“这就是原因,”他说着,挪动了一下踩在树叶上的脚爪,“即使是我,也不能眼睛对着眼睛看你,我还是在人间出生,而且还爱你呢,小兄弟。其他的动物恨你,因为他们不敢眼睛盯着眼睛看你——因为你聪明——因为你从他们的脚上拔出过刺——因为你是人。”“我不懂这些事情。”毛格利闷闷不乐地说。他紧皱着黑色的浓眉。“什么是丛林法律?先动手,再说话。就是因为你满不在乎,他们感到你毕竟是个人。你要聪明一点。我心里清楚,如果下一次打猎,阿克拉没有捕到猎物——现在每一次打猎他都要消耗掉很大的力气才能捕到一只公鹿——狼群就会起来反对他,也反对你了。他们会在岩石那儿举行丛林大会,到那时——到那时——我想出办法来了!”巴赫拉说着,跳了起来,“你马上下山,到山谷里人住的小屋子里去,拿回一些他们种的红花。这样,到时候你就会有一个更有力量的朋友,比我、比巴鲁、比狼群里爱你的那些伙伴都更有力量。快去取红花来!”

巴赫拉所说的红花,指的是火,只不过丛林里没有哪一只动物能恰当地叫出“火”这个名字。每一个动物都怕火怕得要死,他们发明出上百种方式描绘它。“红花?”毛格利说,“就是在他们的小屋外面微弱的光线下开放的那种吧。我去取一些来。”“这才像人的孩子说的话,”巴赫拉骄傲地说,“记住它是种在小盆子里的。快去拿一盆来,留到需要的时候用。”“好!”毛格利说,“我这就去。可是你是不是肯定,啊,我的巴赫拉,”他伸出胳膊,环抱着巴赫拉漂亮的脖子,深深地盯着他的大眼睛,“你肯定这一切都是谢尔可汗干的吗?”“凭着那把我砸开的锁发誓——我因此而得到自由——我肯定,小兄弟。”“那么,凭着赎买我的公牛发誓,我要为此与谢尔可汗算总账,也许他要多付一点呢。”毛格利说完,跳跃着跑开了。“这才是人。这才是完整的人,”巴赫拉自言自语地说着,又躺到地上,“啊,谢尔可汗,从来就没有哪一次打猎,比你十年前捕捉青蛙的那次更不吉利的了!”

毛格利穿越森林,越跑越远。他用力跑得飞快,心里像有火在烧一样。他来到狼洞的时候,晚间的薄雾已经升起来了。他气喘吁吁,朝山谷下望去。狼崽子都出去了,狼妈妈在山洞里面,她从他的喘息声中就听出有什么事在困扰着她的小青蛙。“怎么啦,儿子?”她问。“是谢尔可汗胡说八道,”他回头说道,“我今天晚上到耕地那里打猎。”他穿过灌木丛,往下跳到山谷底的一条河流边。在那里他停住了脚步,听到了狼群打猎的喊叫,听到了一只被追逐的大公鹿的怒吼,听到了大公鹿陷入困境后的气喘喷鼻。这时,一群年轻的狼发出了不怀好意、尖酸刻薄的嚎叫:“阿克拉!阿克拉!让孤狼显显力量,大家给狼群的领袖让出地方!跳呀,阿克拉!”

孤狼一定是跳了,却没有捕住猎物,毛格利听到他的牙齿撕咬的声音,然后又听到大公鹿用前蹄把他踢翻在地时他发出了痛苦的叫喊。

他没再等下去看看还会发生什么,而又向前奔跑。他背后的喊叫声越来越弱,当他跑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那里时,已经听不清了。“巴赫拉说得对,”他喘息着,在一间小屋窗外堆的饲料草上舒舒服服地躺下来,“明天,对于阿克拉和我,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他把脸紧紧贴在窗子上,观察着炉床里的火。他看见农夫的妻子夜里起来,往火里加了一些黑块;早晨来临的时候,白雾蒙蒙,天气寒冷,他看见人的孩子拿起一个里面是泥塑的柳条筐,往里加了烧得通红的木块,掖在他披着的毯子下面,就出去照料牛栏里的母牛了。“就是这样?”毛格利说,“如果一个小孩子都能弄这个东西,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他大步转过墙角,迎着小孩子走过去,一把夺过火罐儿。男孩吓得大哭,毛格利已经消失在雾中了。“他们长得很像我,”毛格利说着,学着他看见的女人的样子向火罐里吹灰,“这个东西会死的,如果我不喂它点什么吃。”于是他拣了些树枝和干树皮,扔进这火红的东西里面。他爬到半山腰,遇见了巴赫拉,清晨的露珠像月亮宝石一般在他的皮毛上闪闪发光。“阿克拉没有捕到猎物,”黑豹说,“他们本来昨天晚上就想杀死他,可是他们还想连你一块杀死。他们在山上到处找你。”“我在耕地那儿。现在我已经准备好了。看!”毛格利举起了火罐。“太好了!我曾经见过人们把一根干树枝插到里面,不一会儿干树枝的一头就开出了红花。你不怕它吗?”“不怕,我为什么要怕呢?我现在记起来了——如果这不是一个梦的话——在我变成一只狼之前,就常常躺在红花旁边,又温暖又舒服。”

这一整天毛格利都坐在山洞里,照料火罐,他不断放进干树枝,看它们烧起来的样子。他找到了一根让他满意的树枝。晚上,塔巴克来到山洞,没有好气地通知他到会议岩石开大会,他大笑不止,吓得塔巴克逃开了。毛格利来到大会,仍然纵声大笑。

孤狼阿克拉躺在他那块岩石边上,表示狼群首领的位置空了出来。谢尔可汗和那些吃他的残羹剩饭的追随者们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被奉承得得意洋洋。巴赫拉紧靠毛格利躺着,火罐放在毛格利的膝间。狼都到齐了的时候,谢尔可汗开始讲话——这可是阿克拉身强力壮的时候他从来不敢做的事儿。“他没有权利,”巴赫拉低声对毛格利说,“你就这样说。他是狗崽子。他会被你吓着的。”

毛格利跳了起来。“自由的兽民们,”他喊道,“难道是谢尔可汗在领导狼群吗?一只老虎和我们狼群的头领有什么关系?”“你没看到头领的位置空着吗?而我又被要求讲话——”谢尔可汗开口说道。“被谁要求?”毛格利问,“难道我们都是豺狗,一定要向你这只猎杀耕牛的屠夫摇尾乞怜吗?狼群的头领只和狼群自己有关。”

这时响起了一阵喧闹:“闭嘴,你这个人类的孩子!”“让他讲话,他可是一直遵守我们的法律的。”后来,几只年纪大的狼吼道:“让死狼说话吧。”如果狼群的头领没有捕到他的猎物,他活着时就被叫作死狼,按规律来说他也是活不了多久的。

阿克拉抬起他衰老的头,显得疲惫不堪:“自由民们,还有你们——谢尔可汗的豺狗们,许多个季节轮换,我领着你们来来往往打猎,在我当头领的时间内,没有一只狼落进陷阱,也没有一只狼受伤变成残废。现在我漏过了我的猎物,可是你们知道这是一个怎么设的圈套。你们知道,你们故意把我引到一只勇猛的公鹿面前,使我的衰弱更加显眼。这样做真是聪明。现在,你们的权利是在这里的会议岩石上杀死我。因此,我要问,你们当中由谁来结束我这只孤狼的生命呢?因为按照丛林法律,让你们一个一个上来和我搏斗,是我的权利。”

接下来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没有哪一只狼愿意独自和阿克拉决一死战。谢尔可汗吼道:“呸!我们和这个没有牙齿的傻瓜纠缠什么?他是注定要死的!倒是那个人类的小崽子活得太长了。自由的兽民们,他从一开始就是我嘴里的肉,把他给我吧,我早就对这种人—狼的把戏厌烦透了。他打搅丛林已经有了十个春秋。把这个人崽子给我,否则我就从此在这里打猎,不给你们剩一根骨头。他是人,是人的孩子,我从骨髓里恨他!”

一半以上的狼都叫喊了起来:“他是人!他是人!一个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到他自己的地方去吧。”“让他引来全村的人反对我们吗?”谢尔可汗咆哮道,“不,把他给我。他是个人,我们当中谁也不敢眼睛盯着他的眼睛看。”

阿克拉再一次抬起头,说道:“他和我们一块儿吃,一块儿睡。他为我们赶猎物。他没有违反过丛林法律。”“而且,为了让他被狼群接纳,我还付出过一只公牛。一只公牛值不了什么,可是为了巴赫拉的荣誉,他也许就要搏斗一场了。”巴赫拉用他最温和的声音说道。“十年前付出的一只公牛!”狼群叫起来,“我们可不在乎什么十年前的骨头。”“十年前的誓言你们也不在乎吗?”巴赫拉问,露出嘴唇下的白牙,“怪不得你们叫自由的兽民呢!”“没有哪一个人类的孩子可以和丛林里的居民一起奔跑,”谢尔可汗吼叫起来,“把他给我!”“他和我们血统不一样,可是他是我们的兄弟,”阿克拉继续说道,“而你们却想在这里杀了他!说实话,我已经活得太长了。你们当中,有的堕落成了吃耕牛的狼;还有的,我听说,在谢尔可汗的教唆下,竟然在黑夜里到村民的家门口叼小孩子。由此我知道你们是胆小鬼,我是在对胆小鬼说话。我肯定是要死的,我的命也不值什么,否则我会为人的孩子献出来。但是为了狼群的荣誉——你们因为没有头领就把这件事忘了——我答应你们,如果你们让这个人类的孩子回他自己的地方,我临死之前连牙齿也不对你们呲一下。我不和你们搏斗就去死,这样至少可以使狼群少失去三条生命。别的我就无能为力了。可是如果你们肯按照我说的做,我就能让你们免掉杀死一个没有过错的兄弟的耻辱——这个兄弟,是按照丛林法律,有人为他说话才带进狼群的。”“他是一个人——人——人!”狼群嚎叫道。大多数的狼开始围聚到谢尔可汗身边,他的尾巴开始摇晃起来。“现在就要看你的了,”巴赫拉对毛格利说,“我们除了搏斗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毛格利直立着,火罐在他手里。接着,他伸出胳膊,面对大会打了一个哈欠。其实这时他心里正充满了愤怒和悲哀,因为这些狼真是狼,他们从来没有告诉他他们是多么仇恨他。“你们听着!”他喊道,“不需要再像狗一样汪汪叫个不停了。你们今天晚上说了那么多遍我是一个人(本来我倒真愿意做一只狼,一辈子和你们在一起),我觉得你们说得很对。那么,我就不再称你们是我的兄弟,而叫你们狗,人就是应该这样叫你们的。你们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现在可不由你们说了算。这得由我来决定。我们可以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明白一些,我——人,带来了你们——狗——害怕的一小点红花。”

他把火罐扔到地上,一些通红的炭块点着了一簇干苔藓,火焰骤起。一见跳动的火苗,所有的狼都惊慌失措,往后退缩。

毛格利把他那根干树枝插进火里,直到点燃了,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才拿出来。他把它举过头顶摇晃着,周围的狼都吓得浑身发抖。“现在你是主人了,”巴赫拉声音低沉地说道,“救救阿克拉的命吧。他一直是你的朋友。”

坚强的老狼阿克拉,一辈子从来没有向谁哀求过,这时可怜地看了毛格利一眼。毛格利站在那里,全身赤裸着,黑色的长发披在肩后,在树枝熊熊燃烧的火光映照下,影子不断地跳跃、颤动。“好!”毛格利向四周看了看,慢慢说道,“我看你们确实是狗。我要从你们这里回到我自己的人那里了——如果他们是我自己的人的话。丛林对我关上了大门,我必须忘记你们的谈话和你们的友谊;但是我会比你们更有同情心。除了血统之外,我毕竟还是你们的兄弟,所以我向你们承诺,当我回到人群中间,成为一个人之后,我决不会像你们出卖我那样,把你们出卖给人。”他用脚踢了一下火,踢得火星飞溅。“在我们人和狼群之间,不会有搏战了,但是在我离开这里之前,有一笔债必须要偿还。”他大步走到对着火焰呆呆地眨眼的谢尔可汗面前,一把抓住他下巴上的胡子。巴赫拉跟在毛格利后面,以防出现什么意外。“站起来,狗!”毛格利喝道,“人在说话的时候,你要站起来,不然的话我就把你的皮毛烧掉!”

谢尔可汗的两只耳朵在脑袋后耷拉着,眼睛紧闭,因为熊熊燃烧的树枝离他太近了。“这个宰杀耕牛的家伙说他要在大会上杀了我,因为在我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他就该杀我而没有杀。这样,这样,就这样,我们人打狗就是这样打的。瘸腿,你要是动一动胡子,我就把红花塞进你的咽喉里!”他用树枝敲打谢尔可汗的脑袋,老虎在恐惧的折磨中呜呜哀鸣。“呸!烧焦了毛的丛林野猫——快滚!可是你要记住,下次我到会议岩石的时候——作为一个人我会来的——我会头披谢尔可汗的皮。还有,阿克拉可以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你们不能杀他,因为我不允许。我也不愿意看着你们还坐在这里不走,伸着舌头,好像是什么了不起的家伙,而不是我要赶走的狗——我就这样赶!滚!”树枝头上的火烧得非常旺,毛格利绕着圈子左右挥舞,火星烧着了狼的皮毛,他们嚎叫着逃跑了。最后,只剩下阿克拉、巴赫拉和站在毛格利一边的十几只狼。这时,有什么东西开始伤着了毛格利的内心,在此之前的生命中,他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伤害。他哽咽了,抽泣起来,眼泪从他脸上滚了下来。“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他问,“我不想离开丛林,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啦。我要死了吗,巴赫拉?”“不,小兄弟。这只是人常流的眼泪,”巴赫拉说,“现在我看出你是个大人了,不再是个小孩子了。从此以后,丛林确实对你关闭了大门。让它们流吧,毛格利,它们只是眼泪。”毛格利坐下来,纵情痛哭,好像心就要碎了。在此之前的生命中,他还从来没有哭过。“好了,”他说,“我要到人那里了。但我必须先和妈妈道别。”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住的山洞,伏在她身上痛哭,四个小狼也悲哀地呜呜叫。“你们不会忘记我吧?”毛格利问。“只要能找到你的踪迹,就不会把你忘记,”小狼们说,“你成了人之后,要常常到山脚下来,我们可以在那里和你谈话;我们也会在晚上到庄稼地里找你一起玩。”“快点回来!”狼爸爸说,“噢,聪明的小青蛙,你要快点再到这里来。你妈妈和我都老了。”“快点回来!”狼妈妈说,“我的光着身子的小儿子;听我说,人的孩子,我比爱我自己的孩子还要爱你。”“我肯定会再来的,”毛格利说,“我再来的时候,一定把谢尔可汗的皮铺在会议岩石上。不要忘了我!告诉丛林里的伙伴们永远不要忘了我!”

天开始破晓,毛格利独自下山,去见那些神秘的动物,他们叫作人。西奥尼狼群狩猎之歌

天空破晓公鹿发情叫——

一声两声不停消!

林中水塘野鹿饮水处,

一只母鹿蹦蹦又跳跳,蹦蹦跳跳地跑。

我独自侦察全知道——看,听,

一声两声不停消!

天空破晓公鹿发情叫——

一声两声不停消!

为给等待的狼群送消息,

一只狼偷偷往回跑,偷偷往回跑。

我们搜索我们发现我们对着踪迹叫,

一声两声不停消!

天空破晓狼群齐声嚎,

一声两声不停消!

脚踩丛林不留痕!

眼睛能把黑暗穿透了!

舌头——没有舌头哪能叫!听!听!

一声两声不停消!卡的狩猎

斑点让豹子快乐欣喜,犄角是水牛的骄傲。

要干干净净,猎手的力量从皮毛的外表就知道。

如果你发现小公牛能把你顶倒,浓眉的公鹿也敢抵角,

你用不着停下手里的活来告诉我们:我们十年前就知道。

不要欺压新来的幼小伙伴,欢迎他们当成姐妹兄弟同胞,

尽管他们小小胖胖,但很可能他们是大熊妈妈的宝宝。“谁也比不上我!”第一次捕杀猎物的小崽子就是这么骄傲;

但是丛林很大,小崽子很小。让他们安安静静,好好思考。——《巴鲁的格言》

这里所讲的一切,都发生在毛格利被赶出西奥尼狼群之前,当然也就在他自己向老虎谢尔可汗复仇之前。那是巴鲁教他丛林法律的日子。这只高大、严肃的老棕熊很高兴有这么一个聪明的学生。因为年轻的狼只是从丛林法律中学一点能够应用到他们自己的群体和部落的东西,他们只要一能重复几句捕猎歌,就赶紧跑开了:“走路脚步轻轻没动静,黑暗当中眼睛也能看得清,呆在窝里能够听风声,尖尖的白牙认分明。这些都是好标记,除了可恨的豺狗塔巴克,我们都是好兄弟。”可是毛格利是人的小孩子,需要学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有时黑豹巴赫拉会穿过丛林闲荡过来,看看他宠爱的小家伙学得怎么样了,当毛格利向巴鲁背诵一天的功课时,他就把头靠在树上,嘴里发出呜呜的满意的声音。这个孩子爬树能够像他游泳那样好,游泳又能够像他奔跑那样好,于是法律老师巴鲁就教给他树林和水中的法律:怎样区别腐烂的树枝和好树枝;在地面上五十英尺高的地方遇到蜂窝时,怎样彬彬有礼地和野蜂们打招呼;如果中午打扰了在树枝上休息的蝙蝠芒恩,该向他说些什么;在跳进水塘之前,怎样向里面的水蛇发出警告,免得一头扎进他们当中。丛林居民没有一个是喜欢被打扰的,他们时刻准备着向任何一个闯入者发起攻击。然后,巴鲁还教给毛格利“新来猎手的招呼”,丛林里的居民,任何时候到自己的领地之外的地方去打猎,都必须大声重复这种招呼,直到听到回答。这种招呼的意思,翻译出来就是:“请让我在这里打猎,因为我饿了。”回答是:“打猎是为了猎食,不是为了取乐。”

光是这些你就能知道毛格利得用心学会多少东西,同样的事情得重复说上一百多遍,这可让毛格利越来越厌烦了。一天,毛格利挨了巴鲁轻轻的一巴掌,一赌气就跑了。巴鲁对巴赫拉说:“人的小孩子毕竟是人的小孩子,他必须学会丛林法律的全部内容。”“可是你想想他才多大呀。”黑豹说道。要是按照他的方式,他肯定早就把他宠坏了。“他的小脑袋怎么能装得下你的长篇大论?”“丛林里有什么东西因为太小就能保证不被杀掉吗?没有。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教他这些东西,为什么在他忘记了的时候要打他——不过打得很轻。”“很轻!你知道什么叫很轻吗,老铁脚?”巴赫拉嘟嘟囔囔,“他的整张脸都被打伤了,还很轻。呃。”“我爱他,他就是被我打得从头到脚都是伤,也比因为无知而受到伤害好些,”巴鲁非常真诚地回答道,“我现在正在教他丛林的主人语言,这能够保护他不受鸟、蛇类和所有四条腿的捕猎动物——他自己的那群狼当然不算在内——的伤害。只要他能记住这些话,他在整个丛林中都能保护自己。这还不值得挨上轻轻的一顿打吗?”“哦,那也当心点,别把这人类小孩给打死了。他可不是树干,能把你的粗爪子磨尖。不过,主人语言是些什么东西?我不是要打听,只想帮点忙——”巴赫拉伸出一只爪子,欣赏着钢蓝色的、锋利的凿子一般的爪尖,“——所以我还是想知道一点。”“我叫毛格利来,他会说给你听——如果他愿意的话。来吧,小兄弟!”“我的脑袋嗡嗡的,就像一棵飞满蜜蜂的树,”一个闷闷的、低低的声音从他们的头顶上传来,毛格利沿着树干溜下来,气嘟嘟的样子,溜到地上的时候又加了一句,“我是为巴赫拉下来的,不是为你,又胖又老的巴鲁!”“对我来说都一样,”巴鲁受到了伤害,感到伤心,但他还是说道,“告诉巴赫拉我今天教给你的丛林的主人语言。”“对哪些动物的主人语言?”毛格利问,他很高兴能显露一下,“丛林有很多很多的语言,我都知道。”“你知道的只是一点点,不是很多。你看,巴赫拉,他们从来不知道感谢他们的老师。没有一只狼崽子回来对老巴鲁的教诲表示感谢。那你就说说捕猎动物的语言吧——伟大的学者。”“我们同出一条血脉,你和我。”毛格利说。接着他背出了熊重点强调的所有的捕猎动物通用的话。“很好。现在说鸟类的主人语言。”

毛格利复述出来,还在句子的末尾伴随着鸢的唿哨。“再说对蛇类的。”巴赫拉说。

回答是惟妙惟肖的咝咝声,没法描述。毛格利双脚朝后踢起,拍着巴掌为自己喝彩,又一下子跳到巴赫拉的背上,斜向一边坐着,敲鼓一样用脚踢打着黑豹光滑的肚皮,同时对着巴鲁做出他能够想得出的最难看的鬼脸。“好了——好了!还值一顿打,”棕熊温和地说,“总有一天你会想到我的。”接着,他转到一边,告诉巴赫拉:他是怎样恳求海斯从他那里得到主人语言的,海斯是一头野象,这一类的事情他都知道;海斯又是怎么把毛格利带到一个水塘中,从水蛇那里学到了蛇的语言,因为巴鲁自己发不出蛇的声音;毛格利现在又是多么理所当然地安全,在丛林里不会出事,因为不管是蛇、鸟,还是野兽都不会伤害他。“那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巴鲁说完了,拍着他那毛茸茸的大肚皮,非常得意。“除了他自己的部落。”巴赫拉压低声音说道。接着他又大声向毛格利喊起来:“当心我的肋骨,小兄弟!你这么手舞足蹈地干什么?”

毛格利一直想让他们听他说话,就拼命地拉扯巴赫拉肩上的毛,使劲地踢他。当巴赫拉和巴鲁两个终于听他讲时,他就用尖嗓门喊道:“这么说我得有自己的一伙,领着他们整天在树枝上穿来跳去。”“这个新的蠢主意是什么意思,小梦想家?”巴赫拉问。“是这么回事,往老巴鲁身上扔树枝和脏东西,”毛格利继续说道,“他们已经答应了我。啊!”“呜!”巴鲁的大掌一下子把毛格利从巴赫拉的背上抓了下来。

男孩躺在两只巨大的前掌之间,他看得出来,老熊是真的生气了。“毛格利,”巴鲁说道,“你和邦达洛格——那些猴子说过话了。”

毛格利看看巴赫拉,看看黑豹是不是也生气了。巴赫拉的眼睛就像两颗绿宝石那样冷冰冰的。“你和猴子——那些灰猿——那些不守法律的家伙——那些什么都吃的家伙,混在一起。这太丢脸了。”“巴鲁打了我的头,”毛格利说(他还躺在地上),“我就走开了,灰猿从树上下来,对我表示同情。除了他们之外没有谁关心我。”他轻轻地抽起了鼻子。“猴子的同情!”巴鲁哼了哼鼻子,“那就好像是山间流水的安静不动,夏天太阳的阴冷凉快!接下来又怎么样了,人的小孩子?”“接下来,接下来他们给我果子和一些好东西吃,他们——他们还把我抱到树顶上,说我是他们的亲兄弟,只不过我没长尾巴,还说将来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们的头领。”“他们没有头领,”巴赫拉说,“他们撒谎。他们老是撒谎。”“他们非常友好,叫我再去。为什么我从来就没被带到他们当中去过?他们双腿站立,和我一样。他们不用硬爪打我。他们整天玩。让我起来!坏巴鲁,让我起来!我还要和他们一起玩。”“你听着,人的小孩子,”巴鲁的声音像酷热的晚上的响雷,轰轰隆隆,“我已经教给了你丛林里各类居民的法律——除了住在树上的猴子。他们没有法律。他们是被遗弃的家伙。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他们用的是偷来的话,他们躲在树枝上偷看、偷听。他们的方式不是我们的方式。他们没有头领。他们没有记性。他们说大话,唠里唠叨,作出一副大人物的样子,好像要在丛林里做什么大事情。可是只要有一颗坚果掉下来,他们就会转移注意力,大笑一阵,把什么都忘了。我们这些丛林居民不和他们打交道。他们喝水的地方,我们不喝;他们去的地方,我们不去;他们打猎的地方,我们不在那里打猎;他们死的地方,我们不在那里死。直到今天之前,你听我说起过邦达-洛格吗?”“没有。”毛格利低声回答。巴鲁说完话后,森林里特别安静。“丛林居民不去说他们,也不去想他们。他们数量很多,邪恶,肮脏,无耻。他们还妄想,如果说他们有什么不变的妄想的话,就是要引起丛林居民注意。但是我们不注意他们,即使当他们把坚果和脏东西扔到我们头上,我们还是不注意他们。”

他话还没说完,坚果和小树枝就像下雨一样从树上飞落下来。他们听到空中的细树枝间传来咳嗽、嚎叫和愤怒的蹦蹦跳跳的声音。“猴类是被禁止的,”巴鲁说,“被禁止和丛林居民打交道。记住。”“被禁止,”巴赫拉说,“可是我仍然认为巴鲁应该早就告诫你别跟他们来往。”“我——我?我怎么能想到他会和这些脏东西混在一起?这些猴子!呸!”

又是一阵下雨似的扔东西,落到他们头上,他们两个拉着毛格利跑开了。巴鲁说猴子的那些话一点不假。他们生活在树顶,而动物们难得抬起头来,猴子和丛林居民几乎没有机会碰到一起。可是一旦发现一只生病的狼,或者一只受伤的老虎,或者一只熊,猴子们就会折磨他。他们会向随便哪一只动物身上扔木棍和坚果,为了取乐,为了引起注意。他们还会粗声粗气或者尖声尖气地叫出一些毫无意义的歌,邀请丛林居民爬上树和他们战斗,或者,他们自己无缘无故地就发生了激烈的战斗,战死的猴子就被丢在丛林居民看得见的地方。他们总是眼看着就要选一个头领,制定自己的法律和规矩了,可是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去做,因为他们的记性不可能把一件事从今天记到明天,于是他们编造出一种说法,为自己做事有头无尾辩解:“邦达洛格现在想到的,丛林居民要过好久才会想得到。”这么一说,他们自己就得到了很大的安慰。没有一只动物拿他们有什么办法,也没有一只动物理睬他们。这也就是为什么毛格利去和他们玩,他们那么高兴的原因;况且他们还听到了巴鲁是那么生气,就更加兴奋了。

他们从来不想做更多的事情——从根本上来说,邦达洛格从来不想做任何事情。但是他们当中有一个想出了一个自以为十分高妙的主意,他告诉其他猴子说,把毛格利留在他们中间是很有用的,因为他能把树枝编织起来挡风;如果抓住他,就可以让他教他们。毛格利作为一个砍柴人的孩子,自然地继承了各种本能,能够不加思索地用落下来的树枝造小房子。猴子们在树上看见了,觉得他的游戏真是奇妙无比。这一次,他们说,他们真的要有一个头领了,他们将成为丛林中最聪明的一族——聪明得使每一个别的动物都注意他们、嫉妒他们。所以他们就静悄悄地穿越丛林,跟在巴鲁、巴赫拉和毛格利的后面。到了午睡的时候,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羞愧的毛格利,就在黑豹和熊之间睡下,下决心再也不跟猴子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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