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怕迷茫彷徨,只怕虚度这好时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3 19: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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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政芳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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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怕迷茫彷徨,只怕虚度这好时光

我不怕迷茫彷徨,只怕虚度这好时光试读:

作者简介

许政芳

畅销书作家,其作品帮助了千万人重新找回了人生方向。著名专栏作家,先后在多家杂志、报纸发表自己的作品,与读者进行交流。她或用细腻的笔触倾述生活中的感悟,或用精练犀利的语言揭示对人性的洞察,字字句句极尽雕琢,带给读者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目前已经出版过多部心理、青春励志题材的图书,代表作品是《把最好的自己留在最好的时光里》《不曾经历,何曾懂得》。

自序

几乎所有的梦境都发生在青春,几乎所有的诗歌语境也都是关于青春的,青春似乎早已成了我的母语。而它有个主题歌叫——迷茫,无论你正走在青春的路上,还是已经走过青春之路,对于那一段时光,总是会有很多的不解和疑惑。

十五年前,我第一次出差,从石家庄到潍坊,夜里十点火车出发。在将近八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周围的人都陆续入睡,从开始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到鼾声四起,并没有人在意火车外面的景色和发生的事情。只有我坐在卧铺走廊的小凳子上,脸贴着玻璃窗,看火车穿过黑暗到达一个个车站后的光明,听站台上的叫卖声。

并非执意不肯睡去,只是实在睡不着。心里勾勒着我将要到达的那个城市的模样,那里的风土人情,那里的高楼和原野;也回想着我工作的城市的一切。我并不确定几年之后,甚至一年之后我究竟会在哪里,会做些什么、想些什么。还有,我睡不着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想知道沿途经过了哪些城市,想借着站台上呼喊的地方特产了解一下那个城市,以便日后与人谈论起来,至少可以说“我曾经路过德州,那里光‘德州扒鸡’就有好多品牌”之类的话,仿佛自己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后来,出差的机会多了,年龄也有些大了,赶上夜里的火车一心一念只想周围的铺上都是能够安静入睡不打呼噜的人。再想起过去一整晚不睡,只为能看看“德州扒鸡”的自己,就笑不打一处来。但笑过之后,又常常问自己“那时候的自己不好吗”,回答不出,便觉得空落。那时虽然混沌,但心里是满满的,甚至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打呼噜,只有自己是清醒的,是实打实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豪迈。

所以,就又想把自己过去的事情拿出来梳理一下。因为这些事情或多或少都有我自己的切身感受,有过去青春斑驳的影子,所以写起来就会更用心一些,表情状物也就更精确一点。这是我一直努力的方向,否则就好像一条鱼不开膛不清洗就上了桌,让客人花了钱却吃了一嘴恶心。我努力将鱼鳞、鱼鳃、鱼下水都清理干净,尽量不留鱼刺,希望让读到的人不至于如鲠在喉。

当然,即便如此我仍旧不能保证这是一本什么什么样的书。实际上,这也的确没法说是一本什么什么样的书,不过是过往和现在经历的一些事情以及自己个人的一些感受。读过了,若是能有些感触,比如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或者冥思后的放松……我千恩万谢;若是没有,就当一个普通朋友跟您耳朵根子底下唠叨了一阵子。毕竟,每个人的青春路并不相同。总之,不至于让大家太过失望或者愤懑就好。第一章你和世界并不都是你想象的那样彷徨多年,你突然茅塞顿开,大喊:“我不过是想要一个能读懂我沉默的人。”可事实上,你需要的只是一副可以依靠的肩膀。人总是像佛陀一样开导别人,却像白痴一样祸害自己。最终,你不得不承认,你和这个世界并不都是你想象的那样。回笼觉

看一档电视节目,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控诉自己儿子儿媳懒惰,说自己已经做好了早饭,叫两人来吃,结果两人只应了一声竟然接着又睡了一个“二来来”。所谓“二来来”其实是山东的方言,意思是再来一次。这位老妇人将其用在这里是说两人又睡了个“回笼觉”。

这回笼觉何以如此诱人,竟让人置老人的辛苦和美味的早餐于不顾?大略只有睡过的人才知道。在民间,也有形容回笼觉之美的俗语,叫作“四大香”,即:开江鱼、下蛋鸡、回笼觉、三房妻。也有叫“四大金不换”的,即:回笼觉、未婚妻、羊肉饺子、清炖鸡。科学与道德暂且不论,回笼觉能够跻身进来,想必切身的感受是美的。

我也睡过。我所理解的回笼觉之美大约在于一种失而复得的窃喜。仔细回想,有好些次,睡意正浓,闹铃突然猛叫,满心惊悸又忽地想起今天是周末,可以不必上班。于是,关掉闹铃,倒头继续。此时的心情真像是丢了金元宝又有人给送了回来,说不上要千恩万谢,但瞬时流淌进心里的美自然是不胜收的。

世间事,大抵也常常如此,不曾体会“失去”便无法憬悟“拥有”。好比夫妻,在一起时,只觉得自家的女人臊眉耷眼,肥壮如牛,斤斤计较,粗陋浅显。一旦分崩离析,才又发现少了女人的家变得锅清灶冷、满目狼藉、单调乏味。正当愁肠百结、悔不当初时,发现女人竟笑意盈盈地站在门口。于是,整个世界都跟着明朗了起来。

又比如房子。刚来北京时,租住在城乡接合处的自建房里,二层,四家租户连同房东在同一间屋子里做饭,有时候你做个西红柿炒鸡蛋也不免要呛得涕泪横流,原因是挨着你的那个锅里正在做酸辣土豆丝。房子里没有厕所,大家每天早晨到外面的公厕排队,不管你有多急,绝对不会有人让你先来。因为大家都急,每个人都只能感受到自己膀胱的不堪重负。所以,大家也都理解,从没有人埋怨。只是暗下决心:明天早点起。这样的环境,一旦搬离,也会觉得有很多怀念,时常想再回去住住。那里的居民也一样,早年开始说要拆迁时,几乎所有人都说:“赶快拆吧,到时候我第一个去签合同。”可是,真到了拆的时候,很多人又千方百计地摄影留念,嘴里念念叨叨:“唉,其实咱这地儿真不赖,眼瞅着要拆,心里怪难受的……”

我那时想,假若有人说这里不拆了,那些不等拆迁款的人一定会欢欣雀跃,觉得自己白捡了一套房子。

但要说到睡觉还是一气呵成、首尾贯通的才好,一口气睡饱,醒来后精神抖擞、如获新生,这才是睡觉的最高境界。而回笼觉却是破损的,常常是睡到即将圆满之时,闹铃大作,昏昏倒倒,猛然爬起,一晚上的安宁被扫得精光。即便再次躺下,也不见得能睡入佳境,不过是满足了一下心理罢了。从科学的角度讲,总归是减少了深度睡眠的时间。所以,能够睡个囫囵觉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可惜的是,人们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拥有的这一份幸福,偏偏要等到被剥离才能醒悟,使得被吵醒然后回去再睡的那一觉显得更加难得。

很多事都是同样的道理,感觉上的幸福和真正的幸福往往并不一样。想一想,我们手里哪一样东西是绝对能够保证万无一失、永生不会失去的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失去过后才了解其宝贵呢?我到底不是自己人

踏出大学校门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是很多电影里演的那样拥有最美年华的时候。记得报到那天是七月底,阳光穿过白杨树浓茂的叶子,从高处洒了下来,掉在几朵正摇曳生姿的月季花上,到处都弥漫着一种美好的味道。我开始了对大好前途的各种憧憬,最首要的一条是工资。我打算发下工资后,先留下一部分等回家时上缴爹娘,剩下的一部分想要去买件新衣裳,吃顿饭,再剩下一部分留作生活费。

让我惊喜的是,工作半个月就发了整个月工资,据说这叫“上发工资制”。在财务室签完字,怀揣600大洋喜出望外,以前对工资的支配计划此时被兴奋冲击得荡然无存。还好,办公室有一帮老前辈,我刚踏进办公室的门,就有人笑嘻嘻地说:“呦,小许,发工资了?”不等我回答,班长樱唇微启:“瞎说什么?!别看人家刚来,小姑娘聪明着呢,知道怎么办!用你们说?!”

My God!

我一下子茅塞顿开,知道了我人生第一笔进账的第一条出路。中午饭狼吞虎咽、猛浪若奔,为的是挤出时间到水果摊上搬点心意。时值盛夏,最时髦也是最实惠的莫过于西瓜了。我让老板帮我挑了个最大最甜价钱最贵的西瓜,直径不亚于我的臀围,并以我当年不足90斤的羸弱之躯吭哧吭哧顶着下午一点半的火热的太阳运进了办公室。前辈们果然高风亮节,早早聚集了起来,不用我担心哪个师傅没吃上我的西瓜让我失落。班长第一个发言:“怎么样?我就说人家小姑娘懂事,用得着你们说?你看这瓜买的,有水平……”

这话听起来倒不像是夸奖我,反而觉得她是在炫耀自己的慧眼识珠,如同她是一位伯乐,发现了我这匹上好的具有非凡潜力的小马驹一般。大家也都跟着附和,并积极主动地切了西瓜,在正式的工作开始之前顺利解决了西瓜,我自然也分了一块。当然,他们吃剩下的西瓜皮全部归我负责送到垃圾桶,而桌子上的西瓜汁则在我回来时被大家擦得干干净净,我为此感到莫大的欣慰——大家还是疼我的。

在最后坐定之前,大家又纷纷表示西瓜好吃,谢谢小许之类的话,我则立马回应:“应该的,以后还得大家多照顾我呢。”然后,又获得一阵子嘈杂的“没问题”“好说”之类的同党专用词汇。

此后,我觉得和大家的距离瞬间拉近了许多,偶尔也附和着他们的笑话,跟着大家天南海北地胡侃,还被邀请参加了两次婚宴和一次满月酒。我感觉自己全然不是外人,大家都拿我当亲妹妹一般。有几次跟爸妈打电话都忍不住说,放心,单位的人都可好呢,对我很照顾等。

但美梦总有苏醒的时候,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切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归根结底我依旧是个外人。

那天是周六(当时每周工作六天),下午,人困马乏,无心工作。维修组的张哥到技术组闲聊,恰好听见隔壁的韩姐引吭高歌,他便顺手拿了我屋里的笤帚直冲了出去,我以为要发生点什么,紧跟其后,想不到他闯进去高喊:“怎么了?谁打你了?”我们哈哈大笑。就这样,人越凑越多,班长回来后有人提议到小库房打麻将。(解释一下,我当年去的是个很古老的国有工厂,多干也不多拿钱,所以除了领导造访的短暂时间外,人们的工作状态多半都是自我娱乐。)

小库房是存放零配件的地方,大约十几平方米,一整面柜子用来存放零件,还有一张简易的办公桌,办公桌下面有个大大的纸箱,用来存放麻将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打麻将时我就站在一边观看,从不上场,一来不怎么会,二来那么多前辈,我要是抢着上就显得有些不懂事儿了,“尊老”这事儿我还是知道的。虽然不上场,但我还是愿意和他们一起在小库房待着,以显示亲如一家。那天,我拿了毛衣来织,那是我生平织的第一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件,要送给当时男友、如今的先生。我正织得眼花缭乱,他们正打得不亦乐乎,突然门外有人提醒“主任来了”。我离窗户最近,发现主任此时已经到了楼下,以他的速度走上二楼的这个小库房,基本上就是半分钟。

我立刻高呼:“主任到楼下了!”大家一通手忙脚乱,麻将以及我的毛衣都被投进了大纸箱,大家迅速从小屋出来坐在一起做开会讨论状。我在心里窃喜,觉得自己又为这个组织立了大功一件,周身都是热乎乎的,更别说我那颗火热的心了。但遗憾的是,主任不瞎、不聋,也不傻,他是闻着风来的,他知道大家在里面有鬼。于是,将我们全部遣回,单独领了班长进入小库房。但一周的时间里却一直风平浪静,大家并没有因为打麻将的事情有什么不测。

我忍不住问班长的徒弟,就是嗓音洪亮、唱歌跑调的韩姐。韩姐在背地里恨透了师傅,因为师傅不传真本事给她。两个人明里暗里有些较量的意思,当我提起这件事儿时,韩姐瞥了我一眼说:“傻孩子,有替罪羊啊!”“啊?谁呀?”“谁呀?你呀!”“我?”晴天霹雳,我以为我是被大家呵护的小苗,不想这瘦弱的肩膀还要帮大家遮风挡雨,撑起一片晴空。看来,我有些自作多情了。

韩姐讲述,当时她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主任让班长交出东西,班长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后将我的毛衣拿了出来,说:“您可别生气,别给人家拆了,小姑娘刚来,人家给男朋友织的,让我帮忙看看怎么弄……”主任没说什么,也没有找我,我偷偷把毛衣拿回宿舍,用若干个黑夜将剩余的部分织完,送与良人,换得此生幸福。

只是不成想,一个人想要加入一个集体并获取信任和保护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和李小丽

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自认为已经脱去了稚嫩的外表和心灵,我很少和其他同学一起在课间十分钟里嬉笑打闹。大多数时间我都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发呆,或者站在操场上的某个安静的角落里,当然也是发呆。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直都显得很胖,而身体素质也一直很差。

五年级时开始喜欢忧伤的课文,那时课外书很少,不外乎一两本《作文周刊》或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但却总是对那些描写“我有个幸福的家”“我的家乡山清水秀”的文章嗤之以鼻。于是,在全校举行朗诵比赛时,老师给我的参赛作品是《十里长街送总理》。

六年级时,李小丽和我分到了一个班。恰好就在那一年春节前的考试,我没能金榜题名,李小丽风光无限地取代了我们班级第一的位置。

于是,六年级后半年我担当的班长职务也只能拱手相让。那时,也是进行民主投票的,但可惜的是我那些可爱的同学们只关注谁考了第一,他们天真地以为只有考了第一才有资格成为一班之长。而老师对此并不十分干涉,似乎谁是班长都一样。

于是,我当了五年半的班长就此终结,没能创造小学六年皆为班长的神话,最终以学习委员的身份完成了我在小学的最后任职。而这个神话的终结者是李小丽,导致我对她心存不满。

原本就不屑与大家为伍的我更加的形影相吊、茕茕孑立。但与我完全相反的是李小丽,她眼睛特小,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线;她很是开朗活泼,说话的时候像打机关枪,我时常见她和同学们说笑时两个嘴角挂满了白色的唾沫。她浑然不觉,同学们也浑然不觉,只有我时不时冷嘲热讽地对她说:“李小丽,嘴角的唾沫都要流下来了。”她便笑呵呵地说:“啊?”然后用衣服袖子两边各抹一下,接着继续她的演讲。

她有时候讲她在电视上看到的剧情,有时候讲她们村里发生的趣事,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同学们被吸引得如同蚂蚁爬进了蜂蜜里,一步也不舍得挪窝。我有时坐在一旁也忍不住听一听,有时也觉得好笑,但是我不表现出来,我必须得装作对她不屑一顾、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我这个前任班长对她这个“晚辈”尚存某种威严。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们升入中学。升入中学后,学生重新整合,我和李小丽被分到了两个班,各自为班长。各种考试排名中,我们也不相上下,此起彼伏。但我还是对她有些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虽然一两周也说不上几句话,不知怎么的就是不会好好说。

我记得初二的某个中午,我正走在上学的路上,一个人。太阳很大,就在头顶,把我的影子照得很小,感觉每次抬脚都会踩到自己的头上。我正想着下午的物理考试会考些什么,这时李小丽骑着一辆二八的大自行车从后面撵了上来。很是和善地打招呼:“怎么自己啊?”

我脑袋突显灵光,立刻骄傲地回答:“狮子、老虎不都是一个人吗?”

没想到,她的脑袋更灵光,立刻回敬我说:“蛤蟆、老鼠也不是成群结队……”然后二八大自行车的两个车轮驮着她并不算高大的身躯远去,留下我在后面踩影子。

那一年期终考试年级大排名,极具戏剧性的是我们两个人并列年级第二名,第一名被以往的一个并不是很突出的男生夺走。第一名没得到我也并不在意,我在意的是我没能压倒李小丽,这让我心里极其不爽。

初三的一年大家都忙着复习,准备中考,我和李小丽之间的隔阂也被彼此忽略了,偶尔见面说话也变得简洁起来,比如“来啦”“下午你们班考物理吗”等和心情没有直接关系的语言。

时光飞逝,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毕业季来临,整个校园铺天盖地充斥着离愁别绪。

在离校的最后一个多月里,毕业纪念册是最畅销的商品,各路明星也都是那个时候在大家的纪念册上认识的。纪念册上除了明星的照片外,还有我们自己的照片,彩色的少,大多是一寸黑白照。所以,在那一段时间,学校对面的照相馆生意也异常火爆,每个人手里没有十几二十张照片是不行的。因为纪念册几乎人手一本,同学情真意切地把纪念册放到你桌子上,忧忧地说:“随便写几句吧,做个纪念,以后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另外,希望你能把自己的照片也贴上。”

我也不能免俗,而且因为当了多年班长的缘故,同学们也很愿意给我写留言,我的纪念册还不得不多备了一本。事实证明,这是十分必要的,到毕业时两本纪念册都已经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同学们亲密无间、纯真美好的友谊。我的纪念册和李小丽的纪念册也相互交叉落到了彼此手里,我先写了留言,留言的内容大致是:

生命里有太多的事情,注定得不到圆满,有人来就有人去,青春散场,带走的是欢笑,留下的是叹息……愿你以后的日子顺心如意,愿我们扑朔的友谊继续坚持。

李小丽也给我的纪念册留了言,不是短短几句话,而是字数不低于一篇作文的长长的叙述文,足足用了留言册的两页纸。这让我始料未及,我以为我和她之间除了竞争,再没有其他任何瓜葛。可事实上,在李小丽的心里却并非如此,她的留言太长,我没能完全记住,只记得大概的几句话,意思是从她顶替我做了班长之时,她就早已感受到我的不快。她说:

我多么想和你成为朋友啊,可你总是拒我于千里之外。我每次试着和你说话,你每次都回应我以犀利的言辞。大概这就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吧。

哎,不管怎样,时光易逝,我们终将各奔东西。希望你以后开开心心,找到最最知心的朋友。

看完她的自白,我的心真是扑棱扑棱的,我知道是我太小家子气了,以至于错过了这样一位原本应该不错的朋友。除此,我的收获还有那句“神女有心,襄王无梦”。这句话我们并没有学过,不知道她从哪里进的“货”,也让我对她更多了一层佩服。

但可惜的是,从初中毕业直到现在我都没再见过李小丽,听说她当年考了中专,选的是护士专业。如今是距离我们那里不远的一个比较富裕的镇医院的护士长了。而我当年走进高中,一路到现在。彼此再无交集,偶尔回家路过她所在医院的小镇,也未曾停下脚步与之叙叙旧,恐怕有些话一说出来就没了味道。不如就这样吧,就在她的心里留一个冷冰冰的我,在我的心里留一堆热乎乎的话,在我们之间留一堵不曾有过的墙,在那一年的校园里留一段曲折离奇的友谊吧。一只小狗引发的战争

午睡正酣,我突然被一阵吵嚷声惊醒,声音之大振聋发聩,歇斯底里的呼号声像是遭了天大的不公。我站在窗边屏气凝神想要打探个究竟,可是由于楼下的树木过于繁茂,所以并不能看到楼下的场景。

大概半分钟左右,我终于分辨出事发地点应该是楼下,因为通过他们的语言我推断出了事情的原委——一只小狗撒欢儿,跑向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怕狗,吓得叫了起来,小女孩的妈妈护女心切,在听到狗主人的道歉之后,仍旧不依不饶,于是双方理论起来。

狗主人说:“都给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狗咬着你孩子了吗?”

女孩的妈妈说:“吓着也不行,我就要打它。”“我看你敢动我的狗?!”

……“打人了——”女孩妈妈喊。“啊——啊——”一个小女孩喊。

很多邻居,也包括我赶紧下楼。我在电梯里想,我一会儿把两边都劝劝,因为我也有狗,先对狗主人说:“咱下次牵狗绳,我家也有小狗,咱养狗的见狗是不怕,但不养狗的人家怕也正常。”然后因为我也有孩子,再对孩子妈妈说:“没事儿,别太紧张,小宠物狗不会咬人的,就是一时高兴,跟小孩子似的,安慰一下孩子,别因为大人吵架再吓着孩子……”

然而,当我走到楼下时,狗主人已经牵着狗走了,只剩下围观的和已经劝了架和还没来得及劝架的邻居,还有小女孩和她的妈妈。

小女孩我是认识的,就住在我们隔壁的单元,小女孩的爸爸妈妈都是生意人,家产颇为丰厚。我一向觉得这是非常和顺的一家人。女孩的爸爸很忙,见面少,但女孩的妈妈因为要照顾孩子的原因经常在小区的各个地方遇见,比如小凉亭下、喷泉池旁、去超市的路上、邮箱旁等。每次在路上遇见我们都很亲切地说话聊天,有时聊聊孩子,有时聊聊天气,有时候也说说最近的新闻。不得不承认,那是个漂亮的女人,头发齐肩,皮肤白皙、眉清目秀,不太爱化妆,但一样清水出芙蓉,喜欢穿浅色的裙子,看起来很飘逸。

那天她便是穿了一条粉蓝色的长裙,长裙的外面还有一层薄纱,加上精致的梨花头,让整个人看起来娴静淡雅又不失清爽俏皮,真真是少有的美人妈妈。然而此时的她一只脚穿着淡粉色的高跟凉鞋,另一只脚踩在花圃的边缘,被涂了晶晶亮的指甲油的五个脚趾十分醒目。

另一只鞋呢?

另一只鞋在她的手里。

她脱掉鞋子干吗?

她脱掉鞋子是去打那只不谙世事的只有五个月大的小泰迪。

……

她的脸色很难看,说不上惨白,但却比平日里红润白皙的模样减了不知多少分的姿色。孩子躲在门口的不锈钢护栏旁边,虽是站着,但却快要缩成了一团,快要哭成了泪人儿,抽抽噎噎,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但是她现在顾不上孩子,一边声情并茂地同我们大声描述着刚才她是如何英勇地和狗主人争辩,一边义愤填膺地说以后这只狗她见一次打一次。

新来围观的人问道:“那狗主人没给你道个歉?”“道歉了,道歉也不行!”

道歉也不行吗?一只小狗因为喜欢她的孩子不小心把孩子吓了一跳,就如此不可原谅吗?它不过是一只思想单纯到极致的小小畜生而已,一定得杀它灭口才算了结吗?我真的没有办法把眼前这个恶狠狠地说着每一个字的女人和以往和颜悦色的美女邻居联系到一起了。

她是因为这一只狗才变得如此狭隘吗?还是从来就是如此,只不过我看到的仅仅是一层表皮而已呢?我不得而知。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不养狗的人把狗主人说得罪不可恕,养狗的人(另一位阿姨和我)则先承认狗主人应该拴狗链,又安慰女孩的妈妈不用害怕。

时间持续十来分钟后,她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她拉起女儿来,并没有看一看孩子是否有伤,只用她强有力的话语跟孩子说:“不怕,闺女,以后再有狗靠近你就往死了打,打死咱赔钱!一只破狗有什么了不起的!还能有我闺女值钱?走,妈带你吃大餐,压压惊……”

在那一刻,我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奇妙,有些原本看起来美好的事物,它的内里却是那样的不堪。就好像一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里盛了一杯颜色鲜亮的苦瓜汁一样,那种反差简直令人恐惧。

好在她从来没有刁难过我家的狗狗,因为不管怎样我们到底是熟识的邻居,而且我家的狗狗也从来没有那么不知趣地去向她摇尾巴。我猜想,有时候狗的感知能力是超过人类的,它们能够轻而易举地知道哪个人是喜欢它的,哪个人是排斥它的。有些人虽然面相和善地与我打招呼,但我的狗狗也不会跑去摇尾示好;有的人只简单地看了它一眼,它就会咧了嘴哈嗤哈嗤地把大屁股摇得倍儿欢。

两三天后我在楼下等人,她带孩子在楼下玩耍,又聊起了那次人狗大战。我说:“没想到你那么怕狗。”

她竟叹了口气,说:“唉,我也不是多么害怕狗,只是被狗伤害过,所以总是不能压制火气。”“怎么?你被狗咬过?”“不是我,是我妈。就前几年,我们在老家的时候,我妈去买东西,刚到小区门口,不知从哪窜出来一只大黑狗,抱住我妈的大腿不放。我妈心脏不好,当时就被吓昏了过去。还好,有邻居及时帮忙送到医院,总算活了过来……说起来我就一身冷汗。”

事情就这样峰回路转,我又对她多了很多的理解和同情。是啊,我仅仅通过一件事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对她的评判——粗暴、狭隘、不懂教育……我理直气壮正义凛然地给她戴上各种帽子时哪里知道她因为一条狗差点失去母亲的愤怒?

我觉得自己真是可笑。每个人都在经历自己不同的人生,谁也不知道对方曾遇到了谁、发生了什么,仅仅一两件事甚至一两句话就可以窥探到另一个人的虚伪或真诚、善良或丑恶,若不是天赋异禀,就一定是无稽之谈。

退一步说,即便你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即便你阅人无数、看尽繁华,可是他的童年、他的爱情、他的一切你都不曾经历,他的辛酸和苦衷,你如何知晓?所以,我们没有权利对任何一个人进行评判和定论。至于那些以往用在别人身上的狠狠的形容词就赶紧找个地方收了吧,当我们以欣赏的眼光接受每一个生命的样子,也许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起来。大世面

年轻的时候,总是不甘于在一个地方呆太长的时间,理由是要多去外面见见世面,似乎自己的身边从来不曾有让自己大开眼界的人和事。那些能够让人心神震颤的大事件、大场面、大人物仿佛注定必须出现在其他地方。后来,我慢慢知道,所谓世面、所谓见识,与事件和人物的大小并无关联。现在回想起来,很多地方,虽然不起眼,甚至破败,可仍旧处处都能大开我的眼界。

比如我们学校旁边的五爱道市场,东西不过百余米,南北只有二十米,在那里却也有一番令人咂舌的天地——我第一次看见血淋淋的持械斗殴就是在那里。当时正直夏日,披肩长发固然是女孩子的最爱,但却抵不住它在我后脖子上捂出来的痱子更难受,于是打算剪短一些。理发店的门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热闹了起来,然后就是嘈杂的谩骂声,接着就传来女人躲闪的尖叫和男人愤怒的吼声。我的头被理发师要求不能随意转动,但是理发师的头并不受限制,我从镜子里看见他在朝外面看,然后。他自言自语地说:“我靠!老破烂急眼了,把苹果六打躺地上了……”

老破烂我是知道的,六十多岁,靠在五爱道市场收破烂为生。五爱道的商家虽然不算多,但是每天都会有人出售给老破烂不少东西,再加上市场旁边的一个小区也是老破烂的地盘,所以他的营生还不错,至少衣食还算无忧。

这一天,老破烂来的时候仍旧是他平日里一直穿着的那件已经破了几个洞的已然从白色脏成灰色的大跨栏背心,下面的大短裤也还是黑不叫黑灰不叫灰的乌涂色。只是他的右手指和额头上各多了一片墨迹,这便与老破烂的身份有些不符。苹果六眼尖,第一个看见,朝老破烂发起了哄笑:“呦嗬,你个老破烂还装文化人呢?!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老破烂不爱听,辩解:“我怎么就不能是文化人了,想当年我爷爷的家里可是有私塾的,家里是请先生的,要不是后来废了科举考试,说不定我爷爷就中状元了!”“吹牛不上税吧!再说,那是你爷爷,你还不是成了收破烂的了?”苹果六继续揶揄他。“收破烂的怎么了?比你苹果六一点不低下,就你这样的,你的破烂我还不收了!”“不收滚蛋!”“说谁滚蛋?”“说你!”“再说一句!?”“滚蛋!不收滚蛋!说了!你能怎么地?”

……

咣!老破烂的秤盘子直接飞向了苹果六——两人瞬间纠缠到了一起。苹果六虽然年轻,但老破烂不知从哪摸着了一块砖头,一砖头下去,苹果六的脑袋就淌血了……

事后如何处理我并不知晓,但苹果六的苹果摊撤了,老破烂也不再去五爱道市场了。后来,大约半年多以后,我在距离学校很远的一个市场里又见到了老破烂。老破烂正坐在市场最南边的一块石头上乘凉,手里拿着一本《多宝塔碑》,一边看一边徒手比画着临摹。

我过去与他搭讪,只说颜真卿,只说《多宝塔碑》。老破烂似乎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我想要的是一段关于他的春种秋收之外的故事。他说,他的爷爷顶能干,那时家族兴旺,十里八村都有名望。后来历经种种社会变迁,一个偌大的家族终于破败,他没能享受到当时的鼎盛,但父亲教会他写字、读书,他以为日子可以平淡地过下去,但在他下岗的那一年,爱人得了癌症,最后他倾家荡产,人财两空,沦落街头,终于成了老破烂。可是,他喜欢写字,喜欢闻墨香,他说收破烂的人也不一样,他要做最高贵的那一个。

我开始理解他那天的愤怒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孤身一人在这个大城市谋生,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个人,如果实在活得一无所有了,就得需要一点信念。日子是散着的珠子,信念是一根线;用线将珠子穿起来,日子才有了依托;不管风雨如何变换来去,日子总能有秩有序地一粒一粒地过。

这便是老破烂让我见到的世面。

我在城中村的出租房里也见过很多的人和事,桩桩件件都戳了我的肺管子,让我或惊讶,或愤怒,或欣喜得快要窒息。

首先让我开了眼界的是房东婆媳。我们管婆婆叫阿姨,她是正宗的房东;管儿媳叫尚姬氏(其夫家姓尚,她姓姬),并不太管房屋的事情。阿姨五六十岁,典型的中老年妇女形象,两端细,中盘粗,状如枣核。阿姨说话从来不会温柔如水,一贯的高高在上并夹杂些许对年轻人的不屑一顾。

她因为看不惯儿子一味上网,二话不说走过去就直接拔了电脑的电源;她会在下雨天楼下满地积水的时候,拎着家里的小狗在雨水里左右摇晃几下,算是给小家伙洗澡;她会在租户们闹意见时大声吼道“爱住住,不爱住走人”……

可是,阿姨会在春日里连续几天挖野菜,蒸了野菜馅儿的包子给我们吃;会在我不断打嗝无法止住的时候吓唬我,然后大笑;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从孩子两岁时就开始守寡,一直到如今,所有给她提亲的人没有一个不被阿姨骂走。很多人都说阿姨是个怪人,我倒觉得她是个粗中有细的好女人。

尚姬氏嫁给阿姨的儿子两年,小女儿已经一岁。我听见最多的是尚姬氏对着孩子喊:“来了,小静静,我们吃面面了。”一直到两年后我们搬离她家的院子,三岁多的小静静似乎就是靠着“面面”糊里糊涂地长大的。尚姬氏比我小很多,她平日里叫我“姐”,叫我先生“哥”,这个时髦的叫法让我觉得很有趣。她的穿着也比我要时髦得多,黑丝袜、牛仔短裤、亮闪闪的紧身T恤,头发也是要染成金黄色的;她爱追韩剧,常常跟我讲哪部韩剧好看,哪部比较狗血;她的屋里摆着很浪漫的玫瑰,还有很多漂亮的婚纱照。但是,她却有时候大脑像断了弦。有一回,和先生打赌,我赢,他须得背着我在屋里走十圈。我刚刚爬上先生的背,就看见尚姬氏像一道闪电一样推门进了我们的屋子(出租屋的窗户很大,如果不拉窗帘,任何人都可以看见屋内),焦急地说:“姐,你怎么了?生病了吗?打120吧!”我和先生顿时傻成两块木头。尚姬氏愣了一会儿,恍然大悟,笑着说:“哦,我以为姐生病了呢!”我很纳闷,这么一个水葱一般的年轻人,怎么如此愣头愣脑,看了那么多韩剧怎么会一下子先想到生病呢?

其实,要真想一件不漏地说说那些人和事,恐怕要几天几夜的时间。因为人物很小,事情也很小,但你都能从中看到大,看到一个和你想象的不一样的一面。我想,这大概也就叫世面。无论我们生活在怎样的地方,也无论我们面对什么样的人群,只要对生活有心,便处处都能开眼界,人人都让我们见世面。毕竟,生活无处不在,世面也就无处不在。心若茫然,纵然走遍千山万水,仍旧两眼空空,一无所获。愿这个世界表里如一

很有幸的,在我为数不多的在办公室里上班的日子中,竟然做过一次面试官,目的是为工作的单位招聘几名实习编辑。实习编辑的要求很低:大学文科的应届毕业生;对工资薪酬无要求;能保证每天按时上下班。仅此三点,当然,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够颇通文墨,做出一些令我们惊喜的成绩来,就更加求之不得。

日子选在一个周五的上午,10点开始,我们预备12点结束。地点是我们的一间小会议室,说是会议室,但千万不要把它想象成那种宽桌大椅的气派样儿,因为它总共不过十几平方米的面积,一张一米长、六十宽的办公桌,加上几把四腿凳,其余的地方看起来则更像是仓库。我们出版过的以及用作资料的书籍都堆放在屋里,除此,有些打印出来的校对稿也一沓沓地以其最自然的状态在桌子甚至地上横躺竖卧着。有时候觉得和文字打交道的人会有些较真,比如像贾岛一样会为着用哪一个字而劳神费力,这在我们来说并不稀奇。可是我们对环境(尤其是办公环境)的要求却低到冰点,那些有用的无用的书籍、稿件常常四处都是,我们也常常需要趴在里面很久才能翻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一本。但这似乎也是我们的一种乐趣,一种很真实的在书海里畅游的感受。因此,我们很少收拾和整理那些东西。

距离面试时间还有十几分钟的时候,大多数应试者就已经很守时地一个一个地到了,我心中欢喜:孩子们还是很遵守时间的嘛!我把他们递交上来的简历按照先后顺序从上到下放好,便提前几分钟启动了招聘程序。

我作为此次招聘的唯一一位面试官,孤零零地坐在那张简陋的小桌前,等待前来应聘的人员。第一个进来面试的是一位男生,中文系、专科,人清秀,谈吐得当,但不能坐班,每周只能来两天,于是顺利刷掉。第二位是女生,工商管理系、本科,毕业两个多月,曾经是学校校报的主力编辑,能力不错,但是因为她要求的薪资我们达不到,所以顺利将我们刷掉。

应试者一个一个地进来、出去,男的、女的,每个人的风貌都不同,与我们交流的手法各异,可是作为新一代,他们那份用于呈现自己的意愿,却是一样的。看着他们新潮的装扮,听着他们嘴里蹦出来的新颖的词汇,以及他们对我们提出的种种要求,我的心里真是涨满了莫名的喜悦和兴奋。这是多么美好的年纪啊,他们那么富于表现力,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想法毫无遮掩地传达给我们,他们不像我们以前那样为了一份工作委曲求全,我们没有他们那份昂然的自信。我们在生存与生活间窸窸窣窣地摸索,摸索得漫长而艰苦,可他们却懂得立即掌握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总是要努力张扬自己,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若不是我们这间小小的工作室实在养不起他们,我真想让他们都留下来,就算不工作,只让我看着这朝气蓬勃的一群年轻人也是好的。

当第九位小姑娘轻盈地来到我眼前的时候,我发现她的脸上洋溢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微笑。我对她点了点头,她也对我点了点头。这时,她看见地上的一颗图钉,眼睛眨了一下,迅速将图钉捡起来,坐到我对面,没等我开口她便问我有没有胶带。我把一卷透明胶带递给她,她用洁白的小牙齿撕开胶带,将图钉裹在胶带里面扔进了我旁边的废纸篓里。我们聊了几分钟,她的条件不错,很符合我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她对我们毫不挑剔,只说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很好,其余她不在乎。

此时,我被一位同事叫了出去,因为马上要出版的一本书的封面还没有确定下来,我们总是集思广益,每个人的意见都要说一说。大约耽搁了五六分钟,当我再次进入小会议室时,发现空间变大了,而那个小姑娘正勤快地将我们长期以来堆放的乱糟糟的书籍稿件一一排列整齐。

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留下她吧。我感觉自己像一位大丰收的农夫,心情快乐到马上就要爆掉。

然而,奇怪的是,我所期盼的好时光并没有来临。她加入工作室的第一周,任务完成得一塌糊涂,大段大段东拼西凑的资料让我震惊。我以为她或许还不清楚工作要怎样做,于是耐心讲给她听。又一周后,她的工作仍旧拿不出手。更要命的是,她在这两周里,竟然没有一次打扫过我们的工作室,甚至于摆放在她跟前的一株吊兰都要干枯而死。

我找她谈话,还是在那间小会议室,我又坐在小桌前,她依旧坐在我对面,我正踌躇如何开口批评她,她却一脸轻蔑地对我说:“许老师,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第一,你会认为我的工作太粗糙,这是因为工作室付给我的工资不配我付出更多的劳动;第二,你看到了我工作时间玩游戏,那是因为无事可做,闲着也是闲着,青春不容浪费;第三,你会觉得我对工作室的环境并不热心,因为每天这间屋子坐着那么多人,凭什么要我来整理?花,不是我买的,我用不着负责;第四,你可能会因此而炒了我的鱿鱼,没关系,付给我这两周的薪水。”

我简直瞠目结舌,来不及向领导请示,也来不及向财务申请,我便积极地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她半个月工资,恭恭敬敬递过去,说:“祝你开心。”她或许没想到我只用了四个字就结束了她这份工作,临起身时不小心踢倒了上次她放图钉的废纸篓,但是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雄赳赳气昂昂,以我此生望尘莫及的轻蔑脱离了我们的小工作室。

那一刻,我的情绪降到了冰点,那份失落,只有颗粒无收的农夫可以比较。这个不过二十来岁的小姑娘,破坏了我对年轻人的那么多的美好感觉,也破坏了我对这个世界的某些看法。我想,我的确不应该从她一时的表现来断定她是好还是坏。可是,在她走了之后,我扶起废纸篓,坐在那间小会议室的小桌旁待了很久,终究想不出来对于一个初次见面的人,要想决定是否与她共处,不看她的行为举止还能看些什么呢?

这件事已经过去七八年了,我终究还是没有找到更好的观察一个人的办法,每次见到让我高兴的我就在心里祈祷:愿你永远如今日一样;遇到让我堵心的,我就念几声阿弥陀佛,安抚自己说:他也许有他的苦衷和不得已。

除此,我还能怎样呢?第二章所谓青春,便是做让心欢喜的事情证明青春最简单的方法,便是勇敢地去做那些让心欢喜的事情。小妖

小妖是以前在一起工作的同事,我们同一年进入那家企业,被安排在同一间宿舍里。宿舍里还有一位平姑娘,平姑娘与我身材相当,都属于靠近海平面的那种,因此显得小妖的身材更加修长,尤其两条大长腿,羡慕死人了。

其实,小妖刚来的时候不叫小妖,小妖是同事们(特别是男同事们)经过仔细观察和揣摩才送给小妖的昵称。大家之所以给小妖这个称呼,是因为小妖比起我们的确更加妖娆。比如我们上班时经常穿宽松的作训服,但小妖就把肥肥大大的作训服拿到裁缝那里改成喇叭裤,这样一来,她的大长腿和两个圆嘟嘟的屁股蛋子就更加显眼,再加上她风摆柳枝的走路姿势,让很多人都要流鼻血。

记得一个周末,厂里安排加班。我与另外几个同事走近办公楼时,小妖已经婷婷袅袅地伫立在楼下了。一条雪白雪白的大喇叭裤,大腿和臀部紧绷,上衣也是紧身,前凸后翘,一览无遗;又加之其长发随风摆动,回眸一笑时,红艳艳的嘴唇烈火一般。竟有同事脱口而出:“妖精!”所有人哄笑,大家故意装作倾倒状,相互搀扶着走过去。有女同事笑着对小妖说:“以后可别这么妖娆了,你看把哥哥们迷的,都不成人样了……再这样得管你叫小妖了。”

从此,小妖之名贯穿始终。

小妖还有一妖,就是说话拿腔拿调,多数时候都故作娇滴滴状。有一次,我和另一位男同事做完一项工作一同回办公室,见小妖长发披肩,右手托着与垂直线偏移大约二三十度的角度的脑袋,千娇百媚地依靠在办公桌前。我上前问:“怎么了?”

小妖长出了一口气,说:“头疼得厉害……”男同事见状,立刻学着她的样子说:“我也头疼得厉害……”

但小妖对此并不生气,有时候回到宿舍,她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谁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呗,我就是喜欢这样。年轻的时候不做自己喜欢的事,以后就没机会了。“再说了,我穿我喜欢的衣服,化我喜欢的妆,说我喜欢的话,又不伤害别人,还犯了罪了?“哎,小许,我跟你说,你别老跟着他们瞎混,他们就那样了,都是厂里的子弟,将来还不都留在这里?我们不一样啊,你就甘心一辈子在这山沟里了?反正我早晚是要走的。所以啊,我才不管他们呢!”

虽然我也不喜欢小妖的忸怩和做作,但她的独到见解却仍旧让我觉得这丫头骨子里是有东西的。

果然,一年半以后,小妖和她谈了三个月的男朋友远走高飞,永远离开了这个对她有着若干看法的圈子。又一年半以后,我也追随小妖的脚步,来到北京谋生。但我来时,小妖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孩子也生了,她当年的男朋友已经在她的鼓励下,自己做起了五金生意。

而我一切都还没有着落,有些望尘莫及。

前些年,约小妖见了一面,她还是妩媚到让男人流鼻血的样子,长发及腰,喜欢使劲眨着并不算漂亮的大眼睛。年少时长青春痘留下的痕迹依旧在她脸上坑坑洼洼地焕发着光彩,她也还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只是喇叭腿儿小了不少。我们聊起彼此的住处,她说:“我们搬家了,不在那边了。”“做老板就是有钱,房子说换就换,我可还扛着贷款呢!”我羡慕地说。

小妖白了我一眼,说:“老脑筋,我才不买房呢。租房多好啊,想搬哪搬哪,永远都可以在工作单位附近,永远都不用花一两个小时在路上耗着……你不趁着年轻把时间省出来玩儿,等到老了有时间也不会玩儿了。”

我不得不承认,小妖的言辞瞬间颠覆了我对房子的价值观。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有一所房子才算有了个家,有了家,无论工作的地方多远,心里都会牵挂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只有这样,才算是终结了漂泊。可听了小妖的话,仔细想了想,有了房子就不算漂泊吗?也一样漂泊啊。

另外,有时候觉得房子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牵绊,比如像小妖说的,如果你的工作地点换到了更远的地方,通常不会有人因此把房子也跟着换了,就只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上下班的路上;又或者楼下的某个店铺总是喜欢把音响放得很大声,我们也不会因此去更换另一个房子住;再或者家里人口突增,我们也没有那么容易去卖掉现有的房子再买另外一套……退一步讲,就算不用卖掉房子,只是去租另外一套房子,也不会那么坦然。现实的问题是,现有的房子如果空着,就相当于每个月要多支出几千块钱的租金,如果租出去来抵租金倒是可以维持收支平衡,但自己的房子又常常舍不得交给租客来祸害。

这样一来,很多原本可以做的事情,可以享受的青春就被禁锢了。

截至2016年,与小妖大概有三四年的时间都没有见面了,偶尔发发信息或通通电话。另一头的她依然很青春的样子,经常听她说又去什么地方玩儿了,吃了哪里的特色美食了,今年流行什么款式了,某个品牌的口红出新品了,哪家商铺打折了等等。

我常会不由自主地说:“真羡慕你啊,活得这么潇洒!”

而小妖则无一例外地说:“不趁着年轻的时候折腾,还等白头发一大把了呀?”

她说的时候还像以往一样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音拖得很长,妖里妖气。我依旧不爱听,但与之前做同事时比起来,我觉得她说得也是有道理的。联谊会风波

上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一直不待见我们女生,究其原因也并不十分清楚。当然,也不外乎不够漂亮、没什么才艺、学习不出众,以及对男生不够热情等。不过后来,我们渐渐发现男生不喜欢我们的确凿理由了——只做自己高兴的事,不管身后的男生如何。

这得从一次联谊会说起。联谊会源起何处我们并不知晓,只记得当时男生通知女生,说与商学院某班举办联谊会,两个班的同学各选6名女生、6名男生参加。我们是工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除去没时间参加的就剩了6名,于是男生别无选择,只能不分优劣将我们打包带走。

说来也奇怪,联谊会这种事对于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大学女生来说,原本应该是既紧张又兴奋的事情。按照常理推断,参加联谊会的当日,我们应该早晨五点起床,梳洗打扮、描眉画眼,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和少女的娇羞,轻盈盈、娇艳艳地跟在男生身后去等待一分属于自己的浪漫。退一万步,即便不想因为一次联谊会就能与谁一见倾心,至少也不要太丢份儿才对。

我觉得当时我们班里去参加联谊会的男生一定会是这样想的。可是,事与愿违,我们有闲散时间能够去参加的几名女生并没有如他们的愿。对我们来说,参加联谊会的目的并不在于能不能结交到异性友人,也不在于要替班里的男生撑门面,我们的目标是——撸串。

男生们特意打了天津当时最为流行的出租——天津大发,因为要带很多烧烤的东西,像羊肉串、馒头片、烤肠、辣椒孜然等,一应俱全。不管怎么说,与外校联谊,不能让人家说咱们小气,更何况万一哪位商学院姑娘认为“不会当厨子的大学生不是好男友”的话,说不定我们班里的哪根草就从此有主儿了呢。天津大发一共租用了两辆,上午十点三十分从学校出发,历时二十分钟左右连人带串儿顺利送达了商学院门口。商学院的男女同学显然都是有备而来,男同学干净帅气,与我们班里热血赴会的男生很有一拼;女同学则千娇百媚,或杨柳细腰,或衣袂飘飘,我们则不可同日而语,高矮参差、良莠不齐,虽然有两位女生长相清秀、衣着得体,但俗话说得好,“一马勺坏一锅”,更何况我们有好几“马勺”,就连男生也被我们几个不懂着装打扮又天生不够丽质的女生给搅和了。

我们也觉得心里稍有歉疚,相互递了个眼神,但随后我们当中有人坚定地说:“管他们呢,我们又不是来相亲的,吃饱喝足最重要。”所谓“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我们立刻卸下了心理包袱,全副武装搭灶开火。设备简陋,没有烧烤炉子,因为怕完事之后宿舍里没地儿放,所以最初的计划就是在野外寻几块砖头,做个简易的炉架。男生们顾着和对方的男生、重点是女生联络友谊,我们则忙乎着准备大吃一顿。“巾帼不让须眉”,想必两校的男生都对我们肃然起敬,从找砖头、找引柴、生炭火、烤肉串,到撒盐面、孜然、辣椒,再到香气四溢,几乎都是我们几个女生的功劳。很可惜,商学院的联谊校友以及我们班里的男生除了大赞我们厉害之外,并没有抽出过多的时间来品尝我们的手艺。于是,那么多好东西便多半由我们几个女生享用了。

这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好时光,那时候难有烧烤的机会不说,几个比较要好的女生能够凑在一起吃大家喜欢的东西也并不是天天都能做的事情。我们几个能够一起解馋的,那时候就只有学校东面穿过两个胡同的一个小市场里卖的炸鸡排和学校西南五道口大排档里的麻辣烫了。说起来,这两种吃食都不算是健康食品,但对一群穷学生来说,好吃不贵才是硬道理。

烤串也当然爱吃,但对我们来说偶尔打打牙祭还可以,三六九地去吃也是奢侈了。但是现在不一样,那些人只顾着交友联谊,我们叫了几次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烧烤上面,眼看着新鲜的羊肉串吱吱冒油,再不吃就糊了,多可惜啊。“咱们吃吧。”我们进行了最后的呼喊仍然得不到回应后,便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几个字。那就吃吧,反正浪费粮食比交不上朋友更可耻。

联谊会大约进行了两三个小时的样子,我们几个的时间有一半用在了烧烤上,我们边烤边呼喊,实在担心浪费也会拿了东西送到那些醉心于交友的我们班男生和商学院的学生手里,我们送去他们就接了吃了,我们不送他们便当没有这回事。送了几次后,我们也厌倦了,小声嘀咕起来:“干吗呀?拿咱们几个当老妈子了!不吃拉倒,还当大爷似的伺候着,原本叫我们来也是为了凑数,咱干吗非要贴这冷屁股啊?真是的……”

于是,我们真的甩开腮帮子吃了个痛快。或许商学院的男生也没见过女生会有如此架势,早早就打起了退堂鼓,一边逗着自己班里的女生,一边和我们班的男生商量着踢足球玩儿。然后他们的女生成了场边欢呼雀跃的小鸟,我们几个女生则坐到树荫下面玩起了扑克牌。

散场时,商学院的学生是怎么走的,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因为连我们班里的男生是怎么走的我们都没看见。我们肯定,不是我们故意不看,而是他们压根儿也没想把我们再带回去。原因大概两点:往坏里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吃烧烤时技惊四座,他们实在觉得脸上无光,于是弃我们于不顾;往好里想,可能是看我们玩得正酣,又想着这一群女汉子不愁找不到回学校的路,于是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

总之,下午三点钟时我们发现男生们不见了,我们继续到四点多钟,把烧烤的残余处理妥当,一路打听,终于坐公交车回了学校。第二天上课,男女生相见,像往常一样,如同昨天的联谊会根本就没有参加过。我们在心里觉得男生不够包容,男生则在心里觉得我们不够体面。事情过去了许多年,与当时一起参加联谊会的女友聊起来,我们的心境还是莫名的统一:

管他们呢,别说那时候年轻,就算现在也没有必要为了谁硬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吧。让人生像随笔一样

魏杰是我小学时的同学,个子瘦高,很能打架,班里的男生也不论个头大小一律听他指挥,我们又是同村。所以,我对他的印象很深。那时他成绩很差,差到他倒数第一的位置从来没有被撼动过。就这样,他一直将这项高难度的纪录保持到初中毕业。之后,我在外求学,他在家务农。

大约是四五年前,我回娘家小住,偶然遇到魏杰,虽然体形已经圆润了很多,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老同学。闲聊得知,如今他虽生活在农村,却早已脱产,有七、八年的光景都不再种田,因为现在他的身份是家乡的一家炼钢厂的小头头,而且马上就要升职为车间主任,下个月就要走马上任。

几天后,我突然接到魏杰的电话,说让我帮忙写一篇就职演讲,题目叫《我与钢厂共辉煌》,听起来就大气磅礴。我爽快应允,心想: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好歹也与文字打了十来年的交道,区区乡村钢厂一个就职演讲——简单。

为了能够让我写得更顺利,魏杰将钢厂的发展历史以及他在钢厂的前前后后的经历一并发到了我的邮箱里,并再三叮嘱,这可是关系他在钢厂生涯的大事,演讲精彩,自然得到工人和大领导的加分;演讲得不好,虽不至于撤了职,但总归人们会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还领导呢”。

看他这样说,我还是觉得简单。不就是一篇演讲稿嘛,左不过两三千字,写写他的奋斗史,写写钢厂从规模不值一提的作坊发展到今天所走来的艰辛历程,展望一下美好的未来,大抵也就够了。于是,到了还剩最后几天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第一步先在页面的最上面搭上了“我与钢厂共辉煌”的标题,宋体、居中、一号字、加粗。接下来我开始构思这篇演讲稿的结构、内容和措辞,我不断回想魏杰的叮嘱:第一,他是唯一一个要做演讲的人,这将与他在钢厂的发展息息相关;第二,厂长对此十分重视;第三,一定写出信心、写出成绩、写出特点、写出不足、写出方向……

那好,就按照这几点来。第一和第二点看起来很重,但只要做到第三点,也就全部搞定了。可是,如何才能写出信心、写出成绩、写出特点、写出不足、写出方向,并将它们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呢?尤其是“成绩”,夸得狠了显得假,夸得轻了又不到位;而这“不足”更是头疼,一点不提肯定不行,但若说些无关痛痒的不足恐怕也有惺惺作态之嫌,说得多了这不打领导的脸吗?我开始有些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很怕写得不好让他受了领导的批评和下属的挤兑,更怕因此影响了他来之不易的升职机会。真是越想越怕,两只手像鸡爪子一样在键盘上僵硬了半个小时也没能敲出一个字来。

第二天,魏杰来电话,我说:“快了,还有一点点,明天交工。”其实,我根本没有信心写好,但事到如今我若是摔耙子不干恐怕更要坑苦了他,所以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我开始着力以我认为的最不露声色的方式吹嘘他的成绩,用最感人肺腑的语言描绘工厂走过的艰辛,用最辉煌耀目的句子描绘工厂的宏伟蓝图。我极尽所能地将魏杰信心、成绩、特点等等巧妙地一一列出,让每一句话都震撼人心,让整个演讲充满力量,希望他的领导能够因为这一篇演讲稿给他更多赞许的目光,希望他的属下们因为这一篇演讲稿在看他的时候脖子仰得更高,希望他能因为这一篇演讲稿平步青云。

几天后,魏杰来电,我激动万分,问:“演讲了?”他说:“嗯,昨天下午演讲的。”我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他顿了顿,说:“还行,比我是强多了。不过,可能因为天气太热,竟然有人他妈的睡着了……”

我大惊。

难道这就是“味同嚼蜡”吗?我写过很多随笔,虽然没上过什么了不起的刊物,但总归还是得到了出版社编辑大人的认可的呀?这一次,竟然在一篇演讲稿上翻了船,而且是乡村钢厂,听众的文化水平平均起来也超不过初中毕业呀!如此不能深入人心吗?

我想起我写随笔时的情形。

我写随笔时从来没有觉得吃力或是为难,因为我写的都是我想写的,那些词句是从心里自己冒出来的,不是我拿钩子从肚子里着急忙慌地钩出来的。我写的东西都很小,都是身边的鸡毛蒜皮。有时我写一些实用性的,比如书信、日记等,有心说事,无心为文;有时我写一些情志性的,左不过是些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自己觉得有点意思,便拿出来磨叨几句,有时几百字就结束,有时刹不住车叽叽歪歪弄了几千字出来,字多字少,用哪个词,什么句式,都是随心所欲。总的来说,是一种清风明月、漫不经心、顺水行舟的感觉,但不管怎样都会有我的一种心境在里面。可是,这一次我绞尽脑汁、殚精竭虑、思前想后、搜肠刮肚、中西合璧、引经据典,最终只换来了听者的一阵酣睡。

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日思夜思,终于思出了结果——因为我太拿这篇演讲稿当回事儿了,我以某种效果为目标,要求自己这个必须写、这个不能写;那个必须写,那个不能写。于是,最终偏离心性,言之无物,味同嚼蜡。

人生大概也如一篇文章,有人把它写成记叙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按部就班、平平淡淡;有人写成了议论文,论点、论据、论证,闹闹哄哄,不知所云;也有人写成诗歌,唯美飘逸,不食人间烟火;还有人写成了说明文,形态、构造、属性、类别、成因、功效……面面俱到,但生硬拘谨。

看来看去,还是随笔最好,将文章之所谓为文章的条条框框释放于无形,不装相、不发功、不显摆、不忸怩、不啰唆、不艰涩、不找人别扭、不自寻烦恼,舒舒坦坦,就留那么一丢丢儿的真情真趣,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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